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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月不知心底事

_3 辛夷坞 (当代)
向遥见他没有什么反应,不由得有些失望,她挤出一个笑容,大声说:“真好,我终于不用跟你这讨厌鬼同路了。”说完撒腿就跑。
邹昀看着她的背影发呆,心里的不安和慌张越来越盛,就连远处渐渐暗下去的天空都有一种山雨欲来的味道。
所有不安的感觉在邹昀回到家,发现家门口被人和两辆小车包围得水泄不通的时候攀到了顶峰,他怔怔地看着那两辆车,多么的锃亮而气派,平时在村里,除了拖拉机和摩托车,最常见的就是隔天开到村口一次的残旧中巴。邹昀跟其他同龄的男孩子一样,对汽车这一钢铁构造的速度机器有着莫名的热爱,可毕竟是离他生活极其遥远的东西,他还来不及去想这它们怎么会停在了自家门口,早有多事之人将他回来了的消息告诉了屋内的人。
邹昀看着一个身材高大的中年男人分开看热闹的乡亲,一步步地走近他,他下意识地往后退了退,那男人却屈膝半蹲在他的跟前,伸出手想要去触摸他的脸,手伸到一半,却带着悲喜交加的神情犹豫着。
“阿昀,你就是阿昀……长这么大了……是我的错,看你这眉毛,你这眼睛,但凡我当年多看一眼,怎么会相信你不是我的儿子?”
茫然无措的邹昀用手紧紧地揪住了自己的裤腿,他记起来了,四年前,就是这个城里来的“叔叔”从家里带走了大哥,那天晚上,妈妈搂着他,泪水止不住地流了一整夜。他在说什么?谁是谁的儿子?邹昀感觉仿佛有一双无形的手捏住他的喉咙,让他发不出一点声息,连呼吸都艰难。他多希望自己听不懂那些话,可与他平视的这张脸是多么的熟悉,这就是血脉相连的铁证?他想到“血”字,骤然一惊,好像明白了什么,下一刻,他的身子却被这个流着泪的男人用力抱在了怀里。
“我的儿子,你是我的儿子……”那男人抱得那样紧,做工精细的外套蹭在邹昀破旧的衣衫上,邹昀真担心自己沾了泥巴的裤腿弄脏了别人的衣服。他僵硬着身体,任由那男人抱着他像孩子那样哭泣,眼睛却透过对方的肩膀去看那些围观的人,不少乡亲也跟抹起了眼泪,其中甚至还有他叫了12年的“爸爸”。叶骞泽的眼睛湿润了,不过脸上是带着笑容的,远远站在角落的向遥还是一脸看好戏的表情……邹昀的眼睛在他们中扫了一遍,真像一出戏,他第一次做了戏里的主角,可他觉得自己像是观众。
那男人的泪水顺着邹昀的脖子往下流,湿湿的,痒痒的,邹昀挣了一下,没有如愿,最后是他的继母走过来,边拭着眼角边说:“这孩子老实,没见过世面,见到亲人,话都不会说了。”
那男人这才松开了邹昀,用手摸着他的头,“没关系没关系,这样的反应是正常的,这些年我都没有尽到一个做父亲的责任,等到跟我回去以后,日子久了,我们父子当然会亲密起来。”
“是啊,是啊,日子久了就好了,看这孩子就是个有福气的人,果然不假。”邹昀继母附和着,邹瘸子竟也在一旁“嘿嘿”地笑。周围的乡亲们纷纷羡慕着邹昀命运得以改变的好福气。
“秉林啊,这么久没回来,多住几天再走吧。
“下次吧,我那边还有事情要忙,孩子们也要上学了,尤其是阿昀这边还赶着回去办手续,有时间再特意回来看乡亲们。”
“从小看邹昀这孩子长大,忽然要走也挺舍不得的。”
“放心吧,他在这里长大,会记得这里的,以后一有时间,我就会让骞泽带着阿昀一起回来,毕竟……毕竟他们的妈妈还埋在这里。”
邹昀听着他们讨论,仿佛他要走已经成为定局,然而从始至终没有人问过他的意思。
“那定了什么时候走没有?”
“收拾好,办好手续就走。”
……
邹昀忽然大喊出了回来之后的第一句话,“谁说我要走?我不走,要走你们自己走!”
他拨开阻在面前看热闹的人,飞快跑回他黑洞洞的小房间,用力关上房门,仍听见他“爸爸”和继母忙不迭地在门外说,“小孩子脾气,没事的,一阵就过了,孩子的东西我们会帮他收拾好,你放心。”
“没关系,事情确实太突然,让他静一静也好。”
邹昀没有开灯,坐在床沿打量着昏暗光线里房间的轮廓,他跟继母带来的弟弟共有的这个小小空间里,除了一张床,一张桌子,一把椅子,一盏灯,其余什么都没有。在过去的日子里,他谈不上有多爱这个地方,就像他叫了十二年“爸爸”的那个浑浑噩噩的人,还有后来有些小心眼的继母,他们对他谈不上有多好。
可是,他从来没有想过离开。
第十章
多年未见,向远几乎已经认不出眼前这个微微发福的中年男人就是她记忆中瘦而高的叶叔叔,要不是对方先她而半惊半喜地叫了声:“小向远,你是不是小向远?”她那句“叶叔叔”着实犹豫着不敢喊出口。
“哎呀,小向远都长这么大了。”叶秉林含笑转而对着身边的叶骞泽说:“你们都长大了,也难怪我会变老。我的记忆还总停留在小向远一丁点儿高,来找我们家找你去钓鱼那会。不过这双笑眯眯的眼睛倒没变,讨人喜欢,让我一眼就认出来了。”
向远自幼与叶骞泽一家上下熟悉,小时候她经常在野鸭潭边遇见坐在石头上看书的叶叔叔,虽然本能地对这些戴眼镜的、百无一用的下乡插青没有什么好感,但是为着好伙伴叶骞泽的关系,她也愿意跟这个手上永远捧着书本的叶叔叔亲近。那时她喜欢听叶叔叔说书里的故事,《红楼梦》她听不耐烦,《西游记》又觉得假,唯有三国听得津津有味。叶秉林也喜爱她机敏豁达,常对她父亲向云生夸这女孩日后必有出息,向云生总是一笑置之。
向远认真看着久未回乡的叶秉林,“叶叔叔,你到现在还是比叶骞泽帅。”她说完跟着叶家父子一起笑了起来,然后视线与叶骞泽相对,不知道很多年之后,他的样子会不会变得像他父亲一样?
“你来了就好。”叶骞泽指了指邹昀那紧闭的房门,从下午到晚上,不管他们在外面怎么劝,怎么敲门,里面始终一声不吭。叶骞泽无奈,往向家跑了好几趟,可惜都没见着向远本人,最后只得交待向遥,让她姐姐一回来就赶紧到邹昀家来。
“向远啊,他们都说阿昀最听你的话,你劝劝那孩子,这些年他也吃了不少苦,我……我也不知道他心里怎么想,是不是怨我。就当帮叶叔叔一个忙。”叶秉林脸上写满一个父亲的恳求。
向远看了叶骞泽一眼,他脸上也是同样的神情,于是她低声说,“叶叔叔别客气,我也不知道能不能帮上忙,就试试吧。”
她轻轻扣了扣那扇薄薄的门板,“邹昀,开门,我有话跟你说。”
门的那边半点动静也无,向远把话再重复了一遍,还是没有反应,于是她略抬高了声音对叶骞泽说:“我说我来也没用吧,那我回去了,家里还有事呢。”
叶骞泽会意,“那也没办法了,晚上路黑,我陪你回去。”
叶秉林听了一阵着急,刚想说话,邹昀的房门“吱呀”一声开了条缝。
向远放轻脚步走了进去,顺手掩上了房门。房间里半点光线也没有,她皱着眉摸索到了拉灯的绳子,橘色的灯光随即亮了起来,她看到躺在床上的邹昀用手遮住了眼睛。
“年纪不大,脾气倒挺大的。”向远坐到床对面的椅子上说道。
邹昀闻声,腾地坐了起来,“你和着他们一起来骗我!”他稚气未脱的脸上写满了不忿,向远被都笑了,“我骗你什么了,你不是你妈跟邹瘸子生的,外面那个才是你亲爸,这是事实。再说,什么是‘他们’,‘他们’是你亲爸爸,是你同父同母的哥哥,你跟他们生活在一起是应该的。”
“应该?就是为了那一丁点破血能证明什么,四年前他把大哥带走的时候,就连看也没多看我一眼。我都在这这里生活了那么多年,我妈死了他也没回来,现在才想起多了个儿子?”
向远把椅子朝邹昀的方向挪近了一些,“你就是为了这个不高兴?要我怎么说呢,不要对别人要求太高,任何感情都是自私的,叶叔叔他过去不知道你是她儿子,你妈根本就没告诉他,他没有理由要对一个前妻的小孩好。现在不同了,你已经证实是应该姓叶的,跟叶骞泽一样,远比叶灵对于他来说要亲,你跟他们走,会过得很好。”
“我不想走,为什么你们都盼着我走,就连我爸也不留住我?”邹昀难受得低下头,他是个好孩子,即使心里起伏难平,也不会用极端的方式宣泄来伤害别人。向远注视着他服帖的发梢,忽然想起了向迤,每次被向遥抢去了喜欢的小玩意,就这么委屈地在大姐面前低着头,但任向远怎么问,他也不肯说出是受了向遥的欺负。
向远想伸手去摸摸邹昀的后脑勺,就像她以前对向迤那样,可是到最后还是硬了心肠,冷笑一声说道:“你爸?是说邹瘸子吧,他为什么要留住你?你又不是不知道,他是个糊涂的人,凭白养了你那么多年都蒙在鼓里,这就罢了,可你那个寡妇后妈可不傻,听说你不是他生的之后,他们两人问叶家要了多少抚养费你知道吗?平时就算给人贩子卖上三个像你这样的孩子也换不回那笔钱,他们还能不欢天喜地地送你走吗?就算你不愿走,非赖在这里不可,也不想想,邹瘸子他一家日子也不好过,他一个人干活,四口人吃饭,你和你后妈带过来的弟弟还要上学,你不是他儿子,他们凭什么背上你这个包袱?”
向远还没说完,眼泪就已经在邹昀眼睛里打转,他抿着嘴,强忍着生怕它掉下来,可是半句话也说不出,整个身体都在微微地抖。向远推开椅子站了起来,“你就这点出息?那我也不跟你耗时间了,要去要留你自己想清楚,最好跟着你那瘸子爸,一辈子像他一样窝囊。”
她还来不及走,袖子就被邹昀拖住,他又急又慌,也顾不上什么“男儿有泪不轻弹”,死死抱着向远的手,“哇”地一声大哭了起来。
门被推开了,叶骞泽显然是听到哭声放心不下,看到这一幕,又退了出去。
邹昀的眼泪弄湿了向远的衣袖,她好气又好笑地坐在床沿,也不劝他,任他哭得彻底。他抽泣着,语不成声地说:“向远姐……你也不留住我吗?”
“我留你干什么,你动不动就哭,那么没用,又不能拿你去卖。”她见邹昀泪流得更凶了,叹了口气,说道:“你怎么那么傻,就算你不走了,难道我会一辈子留在这里?”
“你要去哪里?”
向远避开邹昀那双流泪的,稍嫌秀气的眼睛,半开玩笑道:“以后会去哪里,谁知道――说不定,没过多久就会在城里遇到你了,到时候你是有钱人家的孩子了,要是还记得我的话,还有你帮忙的时候呢。”
“真的吗,向远姐,你是说真的吗?”
真的吗?
真的吗……向远像听不到男孩的声声追问。以后会怎么样不是她能够掌握的,自己都未知的事情,她如何能许诺?
邹昀走的那天,车子开出了村口,天都没有大亮,向远在家门口看到了车轮远远扬起的尘埃。前一天晚上,她已经跟叶骞泽说过,她不喜欢那种场面,送行的时候就不去了。叶骞泽当时说:“向远,信我就不再写了,我们很快会再见的。”她只是笑,这一刻目送那些尘埃越来越淡,仍然是不自觉地扬起嘴角。
厨房里有了动静,向遥这天也起得很早。像往常一样吃早餐的时候,向远诧异地问:“好端端地,你眼睛为什么这么红。”
向遥低头喝粥,过了很久才说:“我一直想不明白,你的心到底是什么做的?”
 第十一章
生活并不会因为某些人的离开而发生天翻地覆的变化,向远还是往返在学校和家之间,县城的学校离村里并不近,她通常周末才会回来一次。高三越接近尾声,课程安排就越紧张,饶是在学习方面并不吃力的向远也要打起更多的精神来应付一次又一次的模拟考试。
班上像她这样的农村女孩已经有不少打算在会考结束后收拾行囊直接投奔南下打工的热潮,向远也为这件事反复考虑了很久。她和向遥这样的孤女,平时自己找点活计,乡政府再补贴一些,糊口暂时是没有问题的,但是要是她考上了大学就完全不一样了,摆在面前再明显不过的的一个现实就是――她没有钱,她不是万能的,尽管比大多数人要精明能干,然而现在的她仍然只是个农村的在校女孩,她可以凭自己的努力让两姐妹不用为吃饭发愁,但却供不起犹如天价的大学学费。她不止一次想过,领到高中毕业证就去打工,过了几年,未必不能混出个人样,可考上一个好大学,以此来改变命运的方式无疑对她更具诱惑性,她的成绩一直都很不错,如果不是太多事让她分心,她完全可以做得更好。
这些心思向远只能自己暗暗较量,她从没个可以商量的人,当然,这更多也是因为她习惯了凡事自己解决,她能指望谁?向遥?她想到这里,自己都摇头笑了。
她们姐妹俩基本上每周才会有两天在家里碰面。那天,向远踩着凳子去换堂屋的灯泡,椅子叠得太高,她嘱咐向遥在下面扶着点。向遥伸手去拿她换下来的灯泡时,失神落魄,手忙脚乱的,不但没接着灯泡,让它在地上摔了粉碎,在挽救灯泡的过程中,还一不小心将凳子上的向远撞了下来,要不是向远反应快,摔得伤筋动骨也不是没有可能。
她摇摇晃晃一落地就发了火,劈头盖脸地对向遥说:“你梦游还是怎么,到底有什么事是你可以做得好的?”
向遥没有顶撞她,急急忙忙地去收拾地上的碎玻璃,向远看着这个妹妹瘦巴巴的脊背,满腔的怒意忽然就变成了无奈,这无奈让她不想发作,也懒得发作。她不得不承认自己不了解向遥,虽然她们是彼此在世界上惟一的血肉至亲,可是相连的血脉并不能让她们的心离得更近一些。她怎么也搞不明白,向遥也是马上要上中学的人了,为什么半点长进都没有,这段时间以来,更是怅然若失地好像丢了魂一样。
向远站在一边,用看陌生人一样的眼光来打量着自己的亲妹妹,其实心里何尝不知道,和向遥之间的隔阂她也难脱其咎。家里人一个一个地死去后,她自己在县城上学,向遥一个人守着这屋子,应该也是孤独的,她不能责怪向遥心里有事不肯说出来,因为她根本就没有想过要去了解。也许做姐妹也是要点缘分的,否则明明相依为命的两人为什么如此疏远,亲妹妹还不如非亲非故的邹昀贴心。向远不是没有想过多给向遥一些关心,可她不是圣人,扮不来衣食父母再扮知心姐姐,面对向遥与她们的父亲向云生如出一辙的感情用事和敏感多愁,她本能地感觉到疲惫和厌弃,更何况,她忘不了向迤最后那泡在水里的身影,尽管知道没有意义,还是不止一次在心里想,如果不是向遥,她又怎会失去向迤,她最疼爱的弟弟。
“向遥,你究竟是怎么回事?”向远忍住落地时脚踝的疼痛问了一句。
她等了一分钟,没有等到预期的回答,摇摇头走开了。
“我……”等到向遥鼓起勇气从灯泡的碎片中抬起头,只看见空荡荡的堂屋。
邹昀离开后的来年四月,油菜花刚谢,村委会就敲锣打鼓地迎来了几个城里人,又是几辆车停在了村里最大的晒谷场上。听说叶秉林回城后,决定出资在村里建一所希望小学,为此,乡政府都派来了干部专门负责接待来人。
向远随着看热闹的乡亲朝人最多的地方张望,然后不由自主地感到失望,来的人里没有叶骞泽,甚至也没有邹昀――对了,他现在应该叫叶昀,就连叶秉林也没有出现在村委会的办公室里,村长李二叔和乡上来的干部簇拥着的,是一个三十多岁的陌生男人。
意兴阑珊的向远转头就走,却被眼尖的李二叔远远地叫住了,“向远,唉,向远,别走啊,正找你呢。”
李二叔小跑着追出来,抓着向远的胳膊就往村委会里拽,脸上还堆满了笑,“向远啊,好事到了!”
向远狐疑地被兴高采烈的李二叔按在村委会办公室那半旧的木凳子上,尤是二丈和尚摸不着脑袋。
“干嘛啊,二叔,说什么好事到了?”
“贵人到了,好事不就自然来了?”李二叔朝向远对面的男人一指。向远近距离地注视着这个她从没有见过的叶家人,眼前这个男人瘦且高,身上有一种锻炼得宜的力量感,面目英俊,头发乌黑,这让他看起来也许比实际年龄更显得年轻一些。她从那张脸的五官上认出了了肖似叶骞泽的痕迹,可这并没有让她感觉到亲切,这个男人,即使这一刻是微笑的,可眼神里依然有种莫名的倨傲。
向远感到这个“贵人”同样也在审视着她,这审视让她不自觉地戒备。
李二叔适时插了句话,“向远啊,秉林打电话来说,他除了要在村里建一所希望小学,还指明要资助你念书,直到你不想念为止。你这孩子不是要上大学了吗,这是天大的好事啊。秉林还说,他太忙,走不开,孩子们又要上学,所以就让他弟弟来办这件事,喏,就是这位小叶先生了。”
向远还在消化李二叔的话,那男人开了口,“你就是向远?”
向远微笑:“你好,小叶叔叔。”
他站起来,懒懒地朝她伸出一只手,“我叫叶秉文。”
向远第一次跟人握手,可她直觉礼貌的握手不该如此用力,不知道是有意还是无意,这个叫叶秉文的男人在双手交握的时候让她感觉到生疼。她不着痕迹地及时挣开,那双手的触感让她难以适应,冰凉而生硬,跟他脸上的笑容形成了极大的反差。她忽然怀念叶骞泽很久以前留在她手心的温度。
叶秉文提出要去向远家看看,她似乎没有理由拒绝,李二叔主动带路,看热闹的人也跟着尾随到了向家。
一大群人让刚回家的向遥手足无措,叶秉文在向家转了一圈之后,就安心坐在桌子边喝茶,向远也不怎么答腔,渐渐的,乡亲们都无趣地各自散去,李二叔毕竟比别人多见过一些世面,打了几个哈哈,就借故回了村委会,临走前不忘提醒叶秉文,乡里给他准备了接风洗尘的筵席。
人都散去了,叶秉文还在转动着向家并不精致的茶杯,向远注意到他尽管手不离杯,却从头到尾都没有喝过一口。
“叶……叶先生,骞泽跟叶叔叔他们都还好吧。”向远打破了沉默的僵局。
“好,挺好的。”叶秉文说话的时候习惯性地挑了挑眉。
“那你是不是有话要跟我说呢?”向远没有绕弯子,她一向觉得对难缠的人最好的办法就是直截了当。
叶秉文终于放下了杯,“我不知道我大哥为什么非要捐助你上学,不过既然他决定了,我也不便说什么。你上学用不了多少钱,问题在于现在忘恩负义的年轻人太多,我想知道的是,叶家帮了你,你能帮叶家做什么。”
“那要看叶叔叔需要我为他做什么,是不是我能力范围内的。”向远的回答很自然地将帮她的人定位在叶秉林身上,而不是范围无限广大的“叶家”。
叶秉文笑了起来,更加专注地凝视向远,“对了,我刚才听到你说,你们家只剩两姐妹。你妹妹也准备上中学了吧,你走了,留下你妹妹也怪可怜地。这么说吧,我们只能帮助你和你妹妹其中一个,要不圆你的大学梦,要不就送你妹妹到市里最好的中学读书,直到她大学毕业,你怎么选。”
向远慢慢僵直了腰,她注意到向遥脸上一闪而过的恐慌。“这个选择根本就是没有意义的,我上了大学,我妹妹将来一定也可以顺利完成学业。你代我谢谢叶叔叔的帮助,我相信这是你跟我开的一个小玩笑,而不是叶叔叔的本意。”
叶秉文耸肩,居然也没在这个问题上继续刁难,“就当是这样吧,希望你理解我的幽默感。”
“跟你说话挺有意思。”向远说。
“好了。”叶秉文伸了个懒腰站了起来,“还要去乡里应付那些无谓的小官僚,接下来的事情,等到你的录取通知书下来了,我会再给你安排的。”
向远送他到门口,踏出门槛的时候,叶秉文低声说:“如果一定要你选,你还是会选你自己是不是?我喜欢这样的女孩。”
向远不说话,送走他之后回到家里,向遥说:“准备吃饭了。
她认真摆着碗筷,向远却看到有水滴打在饭桌的边缘。
“你又怎么了?”
向遥用衣袖用力一拭泪水,“其实你刚才说选你自己的话也没什么。”
向远叹了口气,“别胡思乱想,别给我添乱。”
   第十二章
9月初,向远一个人背着再简单不过的行囊,转了两次汽车,终于听到了南下火车的汽笛声。她要去的地点跟原本计划打工时的目的地一样,区别只在于她行李里多了张薄薄的G大录取通知书。
向远是李村第一个考上外省重点大学的孩子,通知书是送达村委会的,李二叔乐颠颠地跑到向家报喜,乡亲们都说他们这山沟里总算飞出了金凤凰。当时县里还来了扛着笨重摄影机的地方电视台记者,说什么向远身为孤儿,独立扛起家庭重担,照顾妹妹,努力学习,克服逆境,还考上了好的大学,是值得在全县重点宣传的青少年先进榜样。向远拒绝了,她对那个名为《感谢苦难让我成长》的宣传主题嗤之以鼻。什么“苦难让我成长”?向远觉得这些都是吃饱了撑着,没吃过苦的人才会意淫出来的玩意,她一点也不感激苦难,如果可以,谁愿意没爹没妈,一无所有?谁不盼着有个护荫,衣食无忧?如果她有得选择,摒弃苦难,何愁“成长”得不比现在更好?
向远离家的时候,向遥已经是乡中学的初一学生,中学开学得早,向远把向遥的各种事情安顿好,让她住了校,又托了李二叔李二婶多多照应,这才放心出发。
叶家那边接到她的录取结果之后,一连打了好几个电话,先是叶秉林,再是叶骞泽,他们都为她由衷感到高兴,倒是叶昀那边没听到消息,不过没有关系,他们很快就会见面。向远即将就读的学校在G市,当然,她承认自己选择这个城市是有意为之,那里有她爱着的人,然而那里也有着南方最好的理工科大学和最具活力的开放口岸。叶秉林一再表示要专门派人到婺源去接向远,向远再三推辞了,她不是那种特别需要照顾的人,虽然从来没有一个人出那么远的门,但她相信自己还是应付得来的,更何况,要是来的是叶秉文那样的一个人,她宁可忍受一个人初次出行可能出现的一点小麻烦。
漫长的路途中,向远坐在靠窗的位置漫无目的地向外张望,长蛇般的火车蜿蜒过山川和农田,仿佛永无尽头。她从不害怕前方的路有多长多艰难,只害怕面前根本无路可走。火车驶入夜色中的时候,向远忽然想起了向遥和叶秉文的话,如果那个选择确实是存在的,她会怎么选,她是否真的会选择自己?然而为什么不呢?孔融让梨式的故事从小就教会我们忍让和牺牲,可是为什么我们遇事要第一个委屈自己,为什么要牺牲?爱好了自己,才能爱别人,就像她向远,她能把希望寄托在向遥身上?不不,即使她选择了自己,那也是为了和向遥一起有个更好的出路。她这样想着,呼吸就在越来越静谧的空气中变得平和。
火车到达G市是中午,向远走出车站,这个陌生的城市烈日炎炎,她用手半遮住刺眼的光线,仍忍不住屏着呼吸张望,她从未在书本和电视外看到这么高的楼房,这么多的车辆,这些高楼和车流,比家乡的山脉和河流更看不到边际。她站在这里,如同无数初来乍到的异乡人,再多的繁华都是局外人,她一无所有,但终有一天会拥有,她信自己终有一天会分享这城市繁华的一部分,需要的,只是时间。
向远被向前的人潮涌着不由自主地走了几步,用眼睛四处搜寻着有可能是叶家派来接她的人,攒动的人头和喧哗的声浪让她有短暂的难以适应感,刚站定,就听到熟悉的声音,“向远……”
她心里没来由的一阵欢喜,仿佛这陌生的车站也变得亲切了不少,随着那声呼唤,有一个身影拨开众人快步走到她面前,瘦瘦的,比她还矮了一点点,原来是叶昀。
“向远姐,总算接到你了。”
在有些雀跃的叶昀面前,向远把自己那点小小的失望隐藏地很好,她暗笑自己没见过世面,在这乱哄哄的地方,竟然连声音都会听错。
“邹……不对,叶昀,怎么是你?”她笑着说,还是不太习惯对他改姓后的称呼。
叶昀对她的口误全然不在意,松了口气似地说:“我真担心接不到你。”
将近一年时间未见,向远眼里的叶昀长高了一些,脸颊显见丰润了不少,大概是少了过去的日晒雨淋,原本就比村里其他男孩子肤色浅的他更显得白皙了,加上跟过去不可同日而语的整齐衣着,让他看上去像男版的洋娃娃一般俊秀可爱,让向远都有了在他脸上捏一把的冲动,她想,果然是好苗子也要栽到肥沃的田地里才行,要是向遥看到现在的叶昀,还会不会违心地说他长得丑。即使向远私心里向着叶骞泽,也不得不承认这得天独厚的兄弟俩,弟弟长得比哥哥更好看一些。
叶昀说话的时候有些气喘,向远注意到他的额头上都是细密的汗珠,想是刚才在人群中费心找了她一阵。她很自然地伸手戳了戳他的头,“担心什么,我虽然没到过大城市,但也不至于笨到迷路让你来找的地步。”
叶昀有些窘,红着脸去接向远的行李,“怎么那么轻?”他边说边指着停车场的方向,“我爸公司的司机把车停在那边。”
“没什么可带的。”向远说,看他的样子,仿佛对新的环境适应得很不错,她感到有些宽慰,至少证明当初她决定帮助叶骞泽的决定不是错误的,他毕竟是小孩子,离开的时候纵有千般不舍,到了更精彩的地方,适应得还是会比想像中更快。
仿佛为了证实这一点,眼看离叶昀指给她看的车越来越近,向远短暂地停住了脚步,问了一句,“叶昀,这些日子他们对你都还好吧?”
叶昀看着她的眼神有些困惑,迟疑了一会,点了点头:“好,都挺好的,他们一家都是好人。”
“说什么‘他们一家’,应该是你们一家。”向远及时纠正他,还想说些什么,只见车门打开了,一个身材敦实的中年男人迎了上来,向远便把没说出口的话咽了回去,含笑看着这大概就是司机的男人。
“向远姐,这是我爸公司开车的陈叔叔。”叶昀在城里倒没学会少爷的做派,很是乖巧地为他们介绍。
那姓陈的司机看上去是个老实人,礼貌地笑着对向远问了句好,便从叶昀手中拿过向远的行李,领着他们往车子的方向走。
向远道了句谢,坐进陈司机给她打开了门的车后座,倒是叶昀,不知道为什么愣了一会,慢腾腾地打开了副驾驶座的车门,却不坐进去,别扭了一下,还是钻到后座,规规矩矩地坐在向远的身边,在这个过程中头还不小心被车门碰了一下,疼得一张脸通红。
向远好笑地看着他,不知道这孩子现在心底在想什么。此时离向远开学还有好几天,叶秉林坚持让她到家里住上几天,车子便朝叶家的方向开。一路上,叶昀不怎么多话,她的注意力也渐渐地被窗外不断后退的景致吸引。大概是知道她第一次到这个城市来,陈司机不失时机地给向远介绍沿途路过的标志性建筑,她听得很专注,叶昀也跟她一样看着窗外。直到陈司机的介绍结束了一阵,向远才随口问了叶昀一句,“你哥哥今天很忙是吗?”
叶昀“咦”了一声,说:“向远姐,你怎么知道?”他放低了声音,偷偷说道:“我哥最近跟爸爸闹得很僵,好像爸爸想让他报的专业他不喜欢,他喜欢的专业爸爸又不同意,前天晚上我还听见他们吵了一架,爸爸一气之下说,要把他送出国外去上学。”
向远的心骤然一沉,难道她来了,他却要走吗?她心急之下连忙追问,“那现在怎么样?”
叶昀说:“我也不知道,不过家里面好像阿姨也挺支持大哥到国外去的。”
“那你大哥怎么说?”
“我……我不知道。”
“你怎么会不知道?”
叶昀好像被向远的焦虑吓了一跳,“我真的不知道,大哥他什么也没说。”
怎么会这样?向远只觉得心乱如麻,原本只以为相见在即,偏没想到会生如此变故,莫非任凭她怎么努力,注定有距离横在他们中间?不,不会的,事情不是还没定下来吗?说不定骞泽他自己都还没做决定,她何苦自乱阵脚?
向远很快让自己情急之下发热的头脑冷却了下来,她意识到自己刚才兴许有些失态,叶昀还是个孩子,他说不知道是很正常的,她怎么能将自己的不顺心迁怒到他的身上。她笑了笑,转头看了一眼窗外,感觉到自己的呼吸已经平稳了下来,然后才用尽量轻松的口气对叶昀说道:“你哥要出国,还真挺意外的。不过你们兄弟俩,我还以为他有什么心里话会找你说……不好意思啊,叶昀,你不会生我的气吧?”
叶昀连连摇头,“不是的,我哥的事情可能叶灵知道得会清楚一些。向远姐,我是真的不知道,要是知道,我一定会告诉你的。”
向远顺着他的话转移话题,“对了,你跟叶灵相处得怎么样?”
叶昀想了想,似乎一时间找不到合适的语言来表达,“叶灵她……她脾气是有点怪,但是相处久了就习惯了。她跟我话不多……其实除了大哥之外,她跟谁话都不多,连跟阿姨――就是她妈妈在一起时都一样。”他看着向远忽然流露出来的若有所思的表情,以为自己说错了什么话,连忙补充了一句,“但是叶灵她不是坏人,真的。”
向远很久都没有接他的话,过了许久,叶昀几乎忘了自己说过什么,才听见她说道,“是啊,她不是坏人,我知道,我知道……”
第十三章
叶家给向远最初的印象,是一幢爬满了不知名寄生藤的独栋小楼,不算残旧,但看上去也有一定的历史,在这个高楼林立的城市里,完全称不上气派。村里的乡亲们都说,叶秉林回城后挣了大钱,可年轻的向远走下车,站在同样遍布植物的小院子里,心想,这样的草,这样的树在山里要多少有多少,所谓有钱人也不过如此。
后来,已经完全拥有了她脚下这一切的向远想起自己当初的念头,就禁不住自我调侃地发笑,她想,自己说到底还是个市侩的人,所以叶家的好处她始终不懂得欣赏,就像当年她跟着小小的叶昀一步步走进这所房子的时候,丝毫意识不到这所房子对于她来说意味着什么;即使后来她已经习惯了这个常住了许多年的地方,但从始到终也没有办法爱上它。
叶家的当时的女主人是一个温婉而娴静的妇人,面容与叶灵颇有几分相似,但看得出年轻的时候她比女儿更为娟秀。向远也跟着叶昀叫她阿姨,叶秉林不在家,她客气而礼貌地接待了向远,并再三感激她在李村救了落水的叶灵。她给人的整个感觉就是柔柔淡淡的样子,没有刻意的热情,但那种自然而然的和气更让向远感觉到舒服,向远相信这样一个女主人,必定也是会善待叶昀的。
向远和叶昀回来的时候,叶太太正在摆弄茶几上的花材,她拿着把长柄的剪刀修修剪剪,许多花都是向远叫不出名字的。叶太太让一个姓杨的阿姨给两个孩子都倒了茶,打发杨阿姨去做饭,然后就边把修剪好的花枝往一个白瓷瓶里插,边随口跟向远闲着家常,没说几句,叶骞泽就从楼上急急地走了下来,边看着向远笑,边佯怒道:“怎么来了也不叫我?”
叶太太掸了掸花枝上的露水笑道:“这不是茶都还没喝一口,你自己就下来了吗?”
叶骞泽坐到向远的对面,“一路都还顺利吧?我本来说好要去接你的……”
“没事的,叶昀跟我说了你很忙。”向远打断了他。
“是吗?”叶骞泽有些惊讶,继而失笑,“阿昀这小子!他非跟我说他一个人去接就好……”
向远瞥了叶昀一眼,只见他整张脸红得仿佛要滴出血来,便心知叶骞泽所说不假。
“我,是,是……不是……”叶昀张口结舌地辩解,却一时口拙,什么也说不上来,只得低着个头,眼睛看着地板。
叶骞泽给他解围,拍着他的肩膀说道:“这孩子,有什么难为情的,向远以前待你像亲弟弟一样好,你去接她,不是很应该的事吗?”
“那我待你不好吗?”
叶骞泽愣了一下,这才发现向远说话的时候眼睛看着的是他。她脸上笑盈盈的,猜不出心里在想什么。
“那是当然的,向远,我还能到那里去找像你这样从小一起长大的好朋友?”他顿了顿,转而去看叶太太插得差不多的一瓶花。
“骞泽,你觉得我今天这个作品怎么样?”叶太太温和地问道。
叶骞泽也看了许久,“阿姨的水准越来越高了,不过好看是好看,我总觉得还有哪里不对。”
“哪里不对?”叶太太托着下巴左右端详着眼前的半成品,然后摘下一只,又添上几支,却始终不得要领。“向远,你觉得呢?”
向远见叶太太问到自己,不由暗自苦笑,她觉得插在瓶里的花都大同小异,怎么也比不上漫山遍野疯长的时候好看,然而当然也不能拂了主人家的意,只得说:“阿姨我对这个不太懂,不过从外行的眼光来看倒是很漂亮。”
几个人又看着叶太太将那些花翻来覆去地摆弄了一阵,杨阿姨已经把饭菜摆上了桌。
“算了,就让它这样吧。我们先吃饭。”叶太太拍了拍手站了起来,微笑道:“向远,你叶叔叔今天在外地出差,他特意打了电话回来让我好好招待你,开学还早,你放心在这住几天,让骞泽和阿昀带你到处看看,熟悉熟悉环境。我不太会做饭,你今天就尝尝杨阿姨的手艺,她在我们家做了好些年了。”
向远连连点头,几个人上了饭桌,正准备动筷子,叶昀有些奇怪地问了句:“阿姨,今天怎么不见叶灵?”
叶太太说:“她今天去参加学校的合唱团排练,大概会回得晚一些,我让杨阿姨留了饭菜,不用等她。”她继而又对向远解释,“我这个女儿你是见过的,性格太过孤僻,所以我和你叶叔叔都主张让她多参加一些学校的活动,多跟同学接触,这样对她也好。”
向远想起叶灵那张略带苍白的脸,不由心里暗暗赞同叶太太的话,她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不由自主地看了叶骞泽一眼,他低头喝汤,神态如常。
一顿饭吃得差不多之后,叶灵才从大门口走了进来,依旧穿着简简单单的一条裙子,向远跟她打了个照面,觉得她似乎比上次见面时更单薄了,整个人纸片似的。她也看到了向远,态度还是相当友善,点头打了个招呼,“向远,你来了,好久不见。”
“是啊,叶灵,好久不见。”向远看着她跟叶太太说了声晚一点再吃饭,便径直朝楼上走去。经过沙发旁的茶几,叶灵停了下来打量她妈妈插在瓶里的花,皱着眉说了句:“怎么看上去怪怪的。”她说着,自然而然地伸出手去,将其中的一支鸾尾拔高了一些,再抽出一支大丽菊,自言自语道:“这样不就好多了吗?”
做完了这些,叶灵回过头向餐桌的方向看了一眼,隔了那么远,但向远知道她是在朝谁张望,她那眼神分明是在等待着另一个人的认同。而叶骞泽没有作声,只是在放下筷子的时候嘴角忽然微微地上扬,叶灵顿时绽开了一个灿烂的笑容。那一刻,向远恍然觉得她身后的花也黯了颜色。
那天晚上,向远在叶家的客房翻来覆去地难以入眠,她不是个认床的人,然而每当她的意识开始混沌,白天客厅里的那一瓶花的影像便跟着两个模糊的笑脸不断变幻重叠,逼迫着她原本疲惫的神志变得无比清明。她是不会看错的,但她宁愿自己看错、猜错、想错,那不是兄妹间的默契和亲昵,那是两心相印才有的、无需言语的交流,那是只属于“他们两个人之间”的会心微笑。
她从床上弹坐了起来,背上一片汗湿,伸手揪住了身下的被单,那上好的缎面布料,握在手里,滑而冰凉,她使了些力,仍然像什么也抓不住,抓住的也握不牢。
她真蠢,叶灵姓叶,她的妈妈嫁给了他的爸爸,他们现在是兄妹,然而,如果他们愿意,也可以不是!五年了,向远想起自己和骞泽已经在两个不一样的世界生活了五年,最懂他的人已经不再是她。她向远从来没有向任何人认输,只是没有想到,最后会败给距离和时间。
向远从来没有这样冲动过,几乎是立刻掀开被子下了床,打开房门走了出去。第一次忘了问自己想要干什么?忘了问自己这样做有何意义?她只想站在他的身边,也许她会求证叶灵对于他而言到底意味着什么,也许她会说服他放弃出国留在她的身边,也许她什么也不说,只想看着他,踏踏实实地看着他。
客房在一楼,她扶着温润暗沉的乌木扶手拾阶而上,叶太太送的软缎拖鞋,落在地板上,悄然无声。二楼的第一间房,门缝里还透着一线光,向远静静靠在门的旁边,听着和灯光一样无意流泻出来的话语声。她想说的话,她想要问的问题,原来已经有人比她更急切地想要找一个答案。
――她是谁?我又是谁?
――别走,别走好不好!
――我不想和你分开。
……
多爱了一点点,就是如此卑微。向远想,现在的自己和门的另一边那个苍白的女孩有何不同?夜里有些凉,这样也好,此前的冲动和盲目也跟着手脚慢慢地冷却了下来,她拢紧了衣服,一步步走下楼梯,转身的时候,依稀听到了门背后几声细碎的哭泣。
其实,她和叶灵还是不同,至少,她不需要这样的哭泣。
向远回到房间,熄灭了床头的一盏小灯,周遭的一切立刻向黑暗里陷。她回想起叶灵那一声哭泣后,自己仿佛依稀看到十来米开外的走廊尽头,叶叔叔和叶太太的房间也打开了一条缝,很快又悄无声息地合拢。
是不是除了叶昀之外,这个屋子的每一个人都无法入睡?向远闭上眼睛,睡不习惯的软床,好像有双手下面把她往看不见的深处拽,从来没有人告诉过她,城里的夜晚,比山间行走的夜路更黑。她记起倒影在溪涧里的月亮,还有那个跟她促膝看月的少年。他那时说,“我们永远不会分开。”可是永远是什么?活着的人谁有资格说永远?无论想还是不想,没有人能承诺“永远”不分开。
第十四章
次日中午,叶秉林特意提前从外地赶了回来,中午吃饭的时候,叶家总算全家到齐。叶秉林一贯喜爱向远,见了面免不得聊得兴致勃勃,说完了村里最近的一些新鲜事,他便忽然想起了似的问了向远的专业。
“会计系。”向远说。
叶秉林笑道:“G大最好的专业其实是建筑和机械,不过会计系这几年也不错。我之所以过去极力向你推荐G大,不止是因为我也是这所学校出身,而且我毕业后留校任教过一段时间,许多教职员工都是熟识,就像你们会计系的主任也是我过去的朋友,这个社会就是熟人多了才好办事,你在那里念书,也会有个照应。”他说到一半,又叹了口气,“我是学机械的,现在出来自己打拼,做的也是自己的老本行,原本总盼望着孩子长大了可以子承父业,可骞泽这小子偏偏不争气,高中不肯选理科也就罢了,大学好歹也选个管理类的,出来也可以帮帮他老子,哪知道他居然给报了个哲学系,这不是活生生想气死我吗?”
他说着还不解气,狠狠地瞪了坐在他身边的叶骞泽一眼,“你就不能跟向远一样,做人务实一点?”叶骞泽触到向远有些尴尬的眼神,不由得苦笑一声,继续保持沉默,低头吃饭。
说到这里,叶秉林自然又想起了另一个话题,“对了,骞泽,我之前跟你说的事你考虑得怎么样了。你要念那个什么哲学系我是不会同意的,既然说国内没有什么好的学管理的学校,那就到国外去。你不要忘记你是哥哥,阿灵是女孩子,阿昀年纪又还小,我迟早是要老的,辛辛苦苦半辈子积攒下来的事业不交给你还能给谁?”
叶骞泽继续沉默不语,叶秉林不禁有些恼了,“你这脾气到底是像谁,去还是不去,就不能给个明白话?”
叶灵慢慢地放下了筷子,插了一句,“爸,您说让哥哥考虑,意思就是说让他自己做决定,可您现在这个样子,究竟是问他的意见还是在逼他非去不可?”
“我怎么逼他了……”叶秉林还没说完,叶太太就打了个圆场,“阿灵,怎么说话呢?不管怎么样,你爸爸肯定是为哥哥好,就算是逼他出去,也是希望他将来会有出息。”她转而看向叶骞泽,柔声道:“骞泽,阿姨也赞成男孩子趁年轻出去闯一闯,多历练历练,眼界就会宽阔很多,看问题的方式和角度也会变得不一样。”
“妈,你也想着他走吗?”叶灵的泪水在眼里打转,费解地看着自己的母亲。
叶灵不明白,向远却是懂的。她和叶骞泽举手投足,眉梢眼底涌动的莫名情愫是如此明显,只有他们自己天真的以为把全世界都蒙在鼓里。叶叔叔是个男人,或许忙于工作无从察觉,叶昀还小,不谙世事,然而这些小儿女的情态如何能瞒过于他们朝夕相处,心思细腻的叶太太。昨天夜里,叶太太房间那扇开了又关的门让向远更加确信她对这一切是知情的,叶灵不是叶骞泽的亲妹妹,非要在一起,其实并非没有可能,但是不管是出于什么原因,叶太太在叶骞泽出国这件事上的立场已经无形证明了她对女儿和继子之间的感情纠葛持不赞同的态度。
“不行,我不同意哥哥到国外去,国内那么多好大学,为什么要往外走?哥,叶骞泽!你听爸爸的话,在国内念管理不行吗?最好是在本市,G大你不喜欢,政法大学也可以啊……”
向远心里冷笑,她同情叶灵,因为这个傻女孩根本就对周围的一切看不明白,当事人尚且一声不吭,她却声竭力嘶地据理力争。也许叶骞泽对她并不是没有感情的,但他的顾忌远比这个孤僻而单纯的妹妹要多,所以他忍不住朝她微笑,却始终不敢踏错一步。叶灵以为他不敢违抗父命,殊不知叶骞泽心里其实也在摇摆。他从小就是这样一个人,善良、多情、软弱。叶灵怎么赢得了他,就将怎么失去他。
“向远,说句话啊,你也不希望他走对不对。”叶灵得不到想要的回应,绝望之下竟将救命的稻草寄托在向远身上。那么看起来,这个为了让心上人挂心,不惜纵身往深潭里跳的女孩还没有想像中那么笨,至少她隐约也看得出向远的心思,女孩在这方面的第六感总是敏锐得惊人。
对,我比谁都害怕他离开,我和他已经分开得太久了。向远有些黯然地对自己说,然而她仍在叶灵的苦苦追问中保持缄默。
叶秉林叹了口气, “向远,你从小是个懂事聪明的孩子,跟骞泽又是好朋友,你怎么看。”
“我?”向远笑笑,“我不能代他做决定。”她垂下眼帘,似乎在最后一次说服自己,然后看着叶骞泽,照旧笑得眉眼弯弯,“其实你已经想好了对吧,那就按你想的去做。”
几个月后,作为G大会计系一年级新生的向远在机场含笑送别了她的“好朋友”叶骞泽,他离开的时候,相对叶秉林夫妇和叶昀的依依不舍,叶灵反倒平静了许多,叶骞泽出关之前最后一个抱了抱她,站在不远处的向远听到叶灵木然地问了他一句,“你有没有什么话要对我说?”多熟悉的一个问句,向远记得很清楚,叶灵落水清醒之后见到叶骞泽,说的第一句话也这是这个。
叶骞泽僵了一下,缓缓松开了怀抱叶灵的手。他说:“我不在的时候多多保重。”
叶灵阖上双眼,眼泪就掉了下来。
回去的路上,叶昀跟着他爸爸公司的车送向远返回学校,路途中,他递给向远一张纸巾,“你要吗?”
向远笑着推开它。
“我给了叶灵一张,你确定你不要吗?”叶昀故作老成地说:“我知道你也舍不得我哥。”
向远从后视镜中看着一小片的天空。舍得又如何,舍不得又如何?如果脚下是泥潭,那么她宁他走,就像风筝,只要线在她手上,不管飞得多高,去得多远,总有回来的一天;即使风刮断了线,那么至少它会坠落在她看不到的地方。
第十五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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