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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月不知心底事

辛夷坞 (当代)
《山月不知心底事》
作者:辛夷坞
第一章 左岸
左岸在哪里?左岸为什么叫左岸?
章粤说,每个人心中都有一条塞纳河,它把我们的一颗心分作两边,左岸柔软,右岸冷硬;左岸感性,右岸理性。左岸住着我们的欲望、祈盼、挣扎和所有的爱恨嗔怒,右岸住着这个世界的规则在我们心里打下的烙印――左岸是梦境,右岸是生活。
她看着自己名下的娱乐城那闪烁的霓虹灯,然后对着向远笑,“我还是喜欢我的左岸,所以我总在这里,你就不一样了。”
向远笑着喝水,并没有辩解。章粤是她屈指可数的私交之一,即使算不上知心好友,可毕竟也是明白她的。
向远曾经对自己的员工说过一句话――我没有梦想,只有规划。结果这句话在业内被传得广为人知,大家都知道,江源的向远是再务实不过的一个人,她为人处世目的明确,方法直接,但是,不可否认,她的方法通常是最有效的,所以她才能以一介女流的身份带着江源走过低谷,打开了现在的新天地。如果一定要按照章粤的说法泾渭分明地划分两岸,那向远也承认自己的一颗心绝大多数属于右岸的领土,当然,不需要有人知道,在左岸的方寸之地里,她曾遗失了她最珍视的东西。
看见向远面前的玻璃杯空了一半,身为老板娘的章粤亲自给她续杯。别人来到“左岸”,大多数是买醉,向远却每次都只喝水――确切的说,是加了糖的白开水,每500毫升的水加一匙糖是她最喜欢的喝法。章粤并不觉得这有什么奇怪,每个人喜欢一样东西或者厌恶一样东西通常有自己的理由,她见过更奇怪的,有人相信喝自己新鲜的尿液可以永葆青春,有人到“左岸”指明要点画眉鸟的血……她只是不明白为什么向远日复一日喝着这样的糖水却丝毫没有发胖的迹象,白色丝质衬衣敞开的领口下,锁骨深刻。
“看着我干什么?”向远顺着章粤的视线俯首看了看自己,笑了起来。她笑的时候,细长的单眼皮便有了弯月一样的弧度。
章粤说:“我看你这家伙,怎么这么瘦?”
向远抚着自己的锁骨半认真半戏谑地说道:“不都说努力工作才有资格吐血吗?瘦是勤奋的代价。”
“你也未免太过勤奋了,用得着把自己逼成这样嘛?”章粤想到一些事,不由得叹了口气,“叶骞泽还是一点消息都没有吗?”
章粤是个聪明人,这话一说出口便有些后悔。虽说向远的丈夫,也就是江源前任负责人叶骞泽失踪了四年多是G市人尽皆知的事情,可这毕竟是别人的私事,她不该掀开这个伤疤。
面对章粤略带歉意的表情,向远却显得坦然了不少,她平静地摇了摇头,“消息是不少,但一条有用的也没有。”
据说四年多前,事发当天叶骞泽乘船出海钓鱼,这是他多年以来的习惯,但是那次却一去不回,当晚叶家曾经接到过绑匪打来的电话,诡异的是,尽管叶家一再表示愿意支付赎金,绑匪后来却再也没有跟他们联系过,警方介入调查后,多方搜索均一无所获。G市知名的建材生产企业――江源建筑材料有限责任公司的总经理叶骞泽就这样随着他的船和绑匪一同消失在茫茫大海上,至今下落不明。当时此事一度成为本省各大报刊媒体纷纷报导的一大新闻,沸沸扬扬了一阵之后,虽然不了了之,但是坊间仍有各种传闻,说什么的人都有,有人传言叶骞泽已被撕票;也有人说由于当时江源投资失误,叶骞泽实际上是不堪负债投海自杀;还有些多事之人捕风捉影地杜撰出了一些离奇的故事,说什么江源总经理为爱抛家弃业,远走高飞;更不堪的是还有人议论叶家寒门出身的媳妇手腕太狠,不甘作为副手辅佐丈夫,因而制造了一起绑架案,杀夫夺权,为此警方甚至数次找到向远要求“协助调查”,结果当然毫无证据。
这个世界有人演戏,自然就有人看戏,演戏的人如痴如醉,看戏的人隔雾看花,但是不管别人怎么说,章粤认识向远多年,向远和叶骞泽的恩怨她看在眼里,她相信向远是一个咬起牙来什么事都做得出,什么事都做得到的人,可是就算她负了所有的人,唯独不会负了叶骞泽。
向远这样的女人,即使不嫁入叶家,也不愁没有一番作为,而她多年来一直站在叶骞泽身后,跟他一起打拼,将江源从父辈手中一个国有改制的小股份公司一步一步发展成为G市知名的生产企业,外人看来这是叶骞泽的成功,而其中谁付出了多少,明眼人都心知肚明。
向远爱钱,谁都知道,可是在她心中,有一个人比钱更重要,谁又知道?
叶骞泽四年下落不明,生死未卜,叶家的人其实也慢慢相信他凶多吉少,只有向远从来没有放弃过找寻他的下落,不肯放过一丝线索。有些难过和伤心不示于人前并不意味着它不存在,就算是女强人,也是一个“女”字在前,再“强”也是个“女”人,所以,当年在听说叶家也有人质疑叶骞泽的失踪与向远有关的时候,章粤就问过向远怎么想,向远只说了一句话,“拿得出证据我就坐牢,拿不出证据就别想在我面前逞威风。”
事实上,叶家这些年来主事的人都是向远,而没有她就没有江源的今天也是个不争的事实,时间一长。尽管叶骞泽的部分亲戚还在背后议论纷纷,但确实没有人敢当面对她指手画脚。
仿佛为了转移这个话题,过了一会,章粤指着PUB大厅角落的一桌人对向远笑道:“看见没有,那边有个孩子倒长得不错。”
向远兴趣不高地看了过去,“谁又入你法眼了?进了你这大门,长得稍微周正一点的孩子你就不肯放过?”
“别把我说得像淫媒似的,我就喜欢看长得好看的人,这也算是身为老板娘的福利吧,你还别说,那男孩还真有点眼熟,记不清哪里见过,你看看有没有印象,说不定真是那个熟人家里的孩子。”
向远眯着眼细看,章粤的眼光一向不差,她说的那个“长得不错的孩子”其实是个二十来岁的男孩,头发短短的,眉目俊秀,确实不错,只不过他坐在六七个大献殷勤的女孩子中间,却丝毫没有坐享齐人之福的春风得意,反倒双眉紧蹙,坐立不安,局促得如同落入狼群中的羔羊。
章粤被那边的场景逗乐了,唯恐天下不乱地招来旁边的服务生,叫给那边的小帅哥送一杯酒,就说是“左岸”老板娘的特别优待。向远无心跟她玩下去,从手袋里抽出钱压在杯下,不多不少正好是一壶茶的钱。
“我明天还要早起,你慢慢欣赏。”
章粤知道她的性格,对她的付账也不客气,让服务生把钱拿走,还不忘对着她起身的背影问了一声:“唉,你还没告诉我认没认出来,我记性一向好,这孩子我肯定见过。”
向远“啧”了一声,“你的熟人都是二世祖,能有这样的孩子吗?”
她朝门口走去的时候,借着摇曳的光线看了看表,不过是晚11点多,对于这个不夜的城市来说,许多精彩才刚刚开始,她却觉得累了。
“向远……向远?”
身后传来急促的呼唤声,她没有回头,径直朝前走,直到感觉有人从后面抓住了她的手臂,这才无奈地驻足转身,刚才章粤青眼有加的“小帅哥”面带犹疑地站在她身后,看清楚她的样子之后,开心地露齿一笑:“向远,我就知道是你。”
向远却不应他,把玩着手里的车钥匙,脸上似笑非笑的。
“向远?”他见到她这个样子,有些束手无策,不由又叫了一声她的名字。
向远表情依然没有变化,他这才反应了过来,低低地叫了一声:“大嫂。”
向远面色这才缓和了一些,说道:“玩得好好地,跟出来干什么?”
那男孩露出颇为苦恼的表情,“那几个都是局里的同事,今天是小李的生日,你记得小李吗?她跟我同一批分到我们大队的,我说了不来的,她们吵得厉害,差点没把我烦死……你也来这里玩?一个人?”
“嗯。”向远把他的手从自己手臂上拍了下来,“我先走了,你回去继续玩吧。”
“我都跟她们说了我要走了,怎么能再回去。反正你也是回家,能不能顺便送我回宿舍?”他有些没把握,又偷偷看了她一眼,补充道,“我坐她们的车来的,这个时候回去的末班车都开走了,反正我们顺路,要不打车也是浪费钱。”
向远终于笑了,摇着头说:“走就走,别那么多废话,当心那几个女孩子再追上来,把你捉回盘丝洞。”
两人上了车,向远开车专注,男孩也安静地坐在副驾驶座,一路无话。
车停在市第五刑警大队宿舍楼前,向远熄了火,“到了。”的
男孩点了点头, “那我先上去了,你回去的时候开车小心点。”
“好,再见。”她点了点头,言简意赅地说。
男孩的手已经推开了车门,实在忍不住,又关上门回到位置上,垂头看着自己放在腿上的手,低声说道:“向远,我不知道这些年你为什么对我越来越冷淡,是不是我做了什么事让你不高兴,是的话你就说出来,如果是我的错,我会改正。我们以前不是这样的,自从大哥出事之后……”
“别说了!”向远厉声道,她察觉到他微微受伤的神情,很快意识到自己有些过火,放低了声音重复着说,“别说了,别说了,叶昀。”
她当然知道身边的这个男孩什么都没有做错,所有的问题都出在她的身上,可她怎么能对叶昀说,只不过因为他有一张酷似叶骞泽的脸,让她每看到他一次,就更难过一点。她害怕看见他,就像害怕一次又一次在心里翻起了从前。
叶昀毕竟是懂事的,他停顿了一会,便说道:“我让你伤心了吗?向远,大哥已经不在了……”
“谁说他不在了?”向远冷冷地说。
叶昀苦笑一声,“我也希望他还在,这样你也不用那么辛苦。可是快五年了,如果他还在世上,为什么还不回来?我不明白你为什么不肯相信,他不会回来了,你这样等,除了白白虚耗你自己,还有什么意义?他在的时候让你等得还不够吗?”
向远侧身为他推开车门,“叶昀,活要见人,死要见尸!”
能入韦少宜眼的男人很少,郑微有有幸得见一次,那时她在中建总部的机关饭堂吃饭,正好遇上韦少宜,两人同在一桌,虽然话不多说两句,但是当有一个男人无意中经过她们身边时,她发现韦少宜脸上又有明显可疑的红晕。那个男的其实郑微也见过,据说是设计院的院草,长得是挺让人花痴的,不过听说人家家里后台大得很,在设计院工作只是兴趣。对于这种人,郑微一直持“止可远观,不可亵玩”的心理,上次建筑系统围棋大赛她还曾挥泪斩帅哥,亲手将他淘汰出局――话又说回来,帅哥人长得好,棋艺确实不咋的,要是她也长得那么帅,绝对不干这种自爆其短的事。
说来也巧,那天帅哥经过不久,韦少宜在郑微斜视的目光中尴尬地反映过来,转头咳了两声,居然发现餐桌旁的地板上掉落了一根银色的链子,她拣了起来,发现链子的挂坠像是一颗海蓝宝,形状跟泪滴型的耳环相似。帅哥经过之前,地板空无一物,韦少宜想也没想就追了出去,几分钟后,回来继续闷闷吃饭。郑微哪里按捺得住好奇,也不理会她的冷淡,凑过去就兴奋地问,“天赐良机,有什么发展没有,捡到了信物他有没有干脆转赠给你顺便以身相许。
韦少宜没好气地说:“废话!他倒是急坏了,我刚拿着链子走出去,他扑过来夺链子的时候眼睛都红了。我跟他说,我又不是小偷,链子是我捡来还你的,他居然掏出皮夹就要给我钱。”
………………
郑微离开二分后,在老张的劝说下加入了他和几个朋友组建的建筑公司,负责公司内勤方面的工作,公司的股东之一也包括了那个曾让韦少宜心动的设计院“院草”,近距离接触之后,郑微发现他也是个有趣的人。在一个新公司里打拼当然比在国企时要累上许多,但眼看公司规模日益壮大,就像看着自己的孩子在成长,那种喜悦的感觉是无法言喻的。林静心疼她的辛苦,但也鼓励她有自己的事业和天地,重新在生活中斗志昂扬的郑微才是最生动的。
第二章 山月
向远回到叶家,自己掏出钥匙开了门,为叶家服务了十几年的老保姆杨阿姨因为儿子结婚,请了一个月的假,向远对她的存在一直抱着可有可无的态度,也就无所谓,由得她去,爱去多久就去多久。
进了门,在开灯之前,两层的小楼黑得如同梦魇,但是向远不怕黑,她是山里面长大的孩子,小的时候,她不知摸黑走过多少的夜路。那时候,骞泽习惯走在她的左侧,一路上总是喜欢不断地问:向远,我们要去的地方怎么还没到?
骞泽比她大两个月,又是男孩子,谁知竟比她还怕黑,可这也没有什么奇怪,整个李村的孩子,再也没有谁比向远更胆大包天,只有她敢陪着叶骞泽深夜翻过两座荒野的山头,徒步到溪涧钓鱼。半夜的时分,在山溪的下游,正是鳗鲡最容易上钩的时候,好几次,骞泽都钓到了两尺多上的溪鳗。
向远记得有一回,两人走着走着,火把的火头燃到了尽头,挣扎着跳动了几下,就在微凉的山风中熄灭了,四周便笼罩着沉郁得仿佛永无穿透的黑。骞泽长吸了口气,驻足不前,向远就拽着他的手说:“怕什么,这条路我闭着眼也能走到要去的地方。”她领着他越走越快,凌乱的脚步声掩盖了紧张的心跳,其实她也并不是那么镇定,深夜的山里,除了有不时蹿过矮树丛的花翎野鸡,还有一些凶猛的小兽,如果这还不算什么,那么村里的老人常在嘴里的山魈就更让两个十来岁的孩子心惊肉跳。
绕过了前面的一个土坡,隐隐有两点火光闪烁在一团浓墨的黑影下,在这样无人的荒野里,这微微的火光比全然的黑暗更显得诡异而阴森。骞泽的手有些凉,两只手交握的地方,湿而滑,不知道是谁渗出的冷汗。
“向远,那是什么?”他的声音如同耳语。
向远摇了摇走,表示自己也不知道。
“那我们快走。”这一回换做骞泽用力拉着她往前走。她挣开了骞泽,她跟他不一样,每次他遇到无法面对的问题时,总喜欢绕着走,而她偏喜欢迎上去看个究竟,尽管她也害怕,可是比起在不可知的恐惧中猜疑,她更渴望一个答案和结果。所以她不顾骞泽的阻挠,小心摸索着走了过去,往前几步之后,她听到骞泽跟上来的脚步声。
等到那两点火光到了眼前,两人把周围的一切看了个清楚,原来那不是什么鬼火,而是有人在一棵野生大榕树下立了个神龛,供奉着观音塑像,那两点将灭未灭的火光不过是神龛前尚在燃烧的蜡烛。
山里人大多迷信,他们相信古老的榕树可以通灵,所以在树下供奉神龛的情形并不罕见,只不过赶夜路的人难免吓了一跳。
泥塑的观音像相当粗糙,模糊的五官在火光的衬映下觉察不到慈悲,倒有几分可怖,看的时间长了,心里不由得有些发毛。骞泽两手合十,象征性的拜了一拜,向远却狠狠地用脚踩灭了那火光,他还来不及说不妥,那蜡烛已经被她踩到了树下的枯叶里,碾得支离破碎。“装神弄鬼地吓了我一大跳,我最恨这些怪力乱神的玩意。”她小心用足尖按熄每一点火星,这才随着骞泽继续往前赶路。
接下来的一段路,骞泽都显得闷闷地,不像刚才一般说说笑笑,她问一句,他就答一句。向远知道,他是为刚才的事情不高兴了,他妈妈信佛,他也跟着对这些东西心生敬畏,可向远偏偏厌恶这些神秘莫测的东西,大多数时候,她都愿意不愿意跟他闹别扭,可是他们不一样的地方太多了,就像他钓了鱼之后总想把它们放生回水里,可她只想拿到镇上去卖个好价钱。
不说话的时候,路就显得格外长,刚爬到山顶,乌沉沉的云层忽然裂开了一道缝隙,山月的清辉骤然洒遍四野。
再也没有什么比深山的月光更纯净,所有丑陋的黑暗都在这清辉里变得圣洁,犹如获得了洗涤后的重生。
“向远,你看,月亮出来了。”骞泽拍着她的手,仰头看向天空。她就知道他不会生气太久,他总是这样,太容易记住好的东西,忘记不愉快的事情,小小的一点喜悦就可以让他无比满足。对于向远而言,月亮总是在天上的,出来了又有什么稀奇,可是她看着骞泽安静柔和的侧脸,他跟这月光就像是融为一体的,这让她突然觉得,这月光确实太过美好……
如今在这城市里,向远已经不知道自己有多久没有见过月光,即使有,也早在霓虹灯下黯然失色。她扶着光滑而冰冷地楼梯扶手一步步往上走,不知道为什么,今天的她太容易陷入回忆,也许是这一天以来,太多的人有意无意地让她翻起那些过往。
楼梯旁边的这面墙上,原本挂满了叶家的照片,有全家福,有青少年以后的叶骞泽,有他的父母,有叶灵,也有叶昀。前两年,向远让杨阿姨把这些照片统统摘了下来收到阁楼里,杨阿姨是叶家的老保姆,她为这事嘟囔了好几天,可终究不敢在向远面前多说什么。向远何尝不知道她心里的那点念头,说她寡情也好,狠心也好,人都散了,留着这些照片还有什么意义?
杨阿姨老了,她跟外面的人一样,老喜欢提什么叶家,仿佛叶家真的是多么繁茂的一个家族,其实真正的叶家不过几口人,死的死,病的病,走的走,失踪的失踪,最后剩下的不过是她这个外人――当然,还有不少顶着“叶”这个姓氏虎视眈眈的那些人。
楼梯尽头的长廊上,第一间就是叶骞泽的书房,以前她走到这里,总可以看见虚掩的房门里透出来的灯光,他在这里的时间远比陪伴在她身边的时间要长。他的书房旁边紧挨着的就是叶灵的房间,叶灵早已死在了向远嫁入叶家后的第二年,骞泽还在的那几年里,这个房间就成了禁地,房门总是紧闭的,现在,就连杨阿姨非到万不得已也不愿意进出这里,虽然是她一手把叶灵带大的,可是她说,每进到这房间一次,就感觉到阴恻恻的。向远觉得可笑,她从来不信鬼神,可她记得叶灵最后那一身的血,淌了一地,也沾满了她的一双手,还带着温度和腥甜的味道,怎么洗也洗不掉。这样的记忆,任谁也不愿意一再想起,所以她也很少推开那扇门。
骞泽父母原本住在主卧里,儿子结婚后,他们就搬到了朝南的那件大房,原来的叶太太,也就是骞泽的继母在女儿死去后两年也患肠癌离世,在向远的印象里,那是个沉默的妇人,在大学里教美术,她不是骞泽的生母,但是她和叶家所有的人一样,身上仿佛都带着与生俱来的感性而温和的气息。
叶家这些年来最像向远家人的反倒是她公公叶秉林,可是老爷子身体不好,从去年开始就有中风的迹象,住进医院里就一直没有出来,现在向远基本上每周走到医院一次,一则探望老人家的身体,二来也把江源的事象征性地对他作出汇报。叶家几口人都是温厚良善的性子,与人无争,乐善好施,可是也没谁落得一个好的收场,这让向远更鄙视所有的神佛,他们即使存在,也是毫无用处的。――对了,还有叶昀,他身上也流着叶家的血,作为叶家的小儿子,他上大学之后基本上就已经搬出了这个家,或许在向远心里,或者在他自己看来,都从来没有把他当作过这个家真正的一分子。
向远洗了澡,坐在梳妆台前,拿出手袋里的皮夹,将里面的每一张纸钞都拿了出来,认真地点过一遍,小心抚平上面每一道细微的折痕,再整齐地放回皮夹里,然后才去洗手睡觉。
这是她从小的一个习惯,必须将当天身上所有的现金清点一遍,才能算将这一天的事情了结,也许今日的她再也不用像小时候一样抠着每一分钱过日子,可她是个固守习惯的人,又或者这已经成为她心目中的一种仪式,就像骞泽的生母每天务必清晨起床烧香敬佛一样重要,与拥有多少没有关系。
其实钱也是温暖的东西,向远总是这么想,有了它,她才觉得自己的心是坚实的。它比世界上大多数东西都可靠,它一百就是一百,一千就是一千,不像那些虚无缥缈的东西难以衡量;它又比许多东西要公平的,你付出多少,就可以换回多少。
钱有什么不好呢,最起码,有了钱才有资格视钱财如粪土。多少人蝇营狗苟,铤而走险,也无非为了这个。她想起白天在办公室接到的一个电话,秘书接的,不知道何许人也,因为对方提及到叶骞泽的一些事情,所以秘书不敢不转给她。
那个声音沙哑的男人在电话那头说,“叶太太,我们开门见山,想必你对叶先生的下落挂心已久了,不如我们做场交易。”
向远当时对着听筒就无声地笑了,骞泽失踪后,她已经不知道接过多少会这样的电话,有暗敲竹杠的,也有明着勒索的,都想要钱,她不介意给钱,但就是没有一个人给过她希望。
“跟我交易,要看你凭什么。”她这样对那个男人说。
“就凭叶先生最后给你的那通电话,他说过什么,你不会不记得吧?”
向远的笑慢慢褪去,她怎么会忘了那通电话,那个手机就放在她的床头,四年多了,通话记录上始终保持着那最后一个号码。49秒的通话时间,那是他对她说过的最后一句话,她到死也不会忘记。
她平淡如常地对那个男人说:“你说的那通电话一文不值,如果真的有他的下落,你应该知道怎么样才更能说服我相信你,我等你再联系我。”
向远说完就挂了电话,她深谙生意之道,知道卖家永远比买家心急。她不知道这个世界上是否真的还有人知道骞泽的下落,关心则乱,她必须沉住气。
入睡前,她对自己说,向远,不要做梦。
第三章
她说,向远,不要做梦。
这一夜,向远没有如愿,她不但陷入了悠长的梦境,更是梦回了许多年前。梦里的每一张脸,每一个零星的片断,鲜活得诡异,许多次,清醒着的她努力回想,都未必如这梦里般历历重现。
那是十月的第一天,刚兴起的黄金周长假让向远家乡所在的小村庄前所未有的热闹,数不清的城里人纷至沓来,有来自省城的、有省外的,其中还夹杂着几个金发碧眼的老外。虽然早过了油菜花遍地开的阳春三月,但这些游人还是纷纷拿着相机四处拍照,村口的老槐树、村民的旧瓦房,还有坐在屋前的老人,他们什么都觉得新鲜。这些人的脚步踏倒了小路上的野草,也把好几户人的菜地踩得不成样子。不过村里人不在乎这些,那几年,这个小村庄特有的风物景致渐渐名声在外,旅游业给原本闭塞的乡村带来了商机和机遇,不少精明的村民已经懂得从这些“城市乡巴佬”身上赚钞票,纷纷做起了半吊子的导游,农家乐的小饭馆和小旅馆遍地开花。当然,最早动了这方面脑筋的还是老向家头脑灵活的大女儿向远,早在她初中的时候,来村里旅游的外地人没有不认识这个口齿伶俐,笑容可掬的导游小姑娘,直到现在,她的揽活本领依旧谁也比不上,她家的家庭旅馆生意也总是最火爆的。
所以,这一天的向远当然早早起了床,她收拾好自己准备出门的时候,太阳还刚从山的那边犹豫着,向遥还赖在床上。向远在门口叫了一声:“你该起了,把饭做上,说不定过一阵就有游客住进来了。”
她说完,来不及看向遥的反应就急匆匆的走了,因为知道,再怎么样,向遥还是听她的话的。
果然,过了一会,向遥嘟囔了一声,尽管睡意尤浓,还是不得不挣扎着爬了起来。向遥刚上小学六年纪,这还是假期的第一天,跟所有这个年龄的女孩子一样,她讨厌早起,恨不得在床上睡到天荒地老,可是没办法,她不能不听向远的。
向遥从小就怕向远。也许是因为她们的妈妈死的早,长姐为母,向远从小处事灵活果敢,早早就是这个家里的顶梁柱。她们的父亲向云生是早年是城里的知青,后来娶了村里的姑娘,生了孩子,也就甘心在这里落地生根。
向云生年轻时是个多才多艺的人,看过不少书,能写一手好字,还会拉二胡,加上面目端正,当年不知吸引了多少村里的姑娘,最后成为他妻子的人,也就是向远向遥的妈妈就是远近乡邻出了名俊俏灵巧的女子。向云生和妻子婚后情投意合,只羡鸳鸯不羡仙,在明知妻子不可能得到进城名额的情况下,他把自己回城的机会也放弃了,自愿做一辈子的泥腿子。这一度成为村里的一桩佳话,向遥也对自己父母的感情向往不已,也许对此不以为然的只有向远。
在向远看来,父亲向云生肩不能挑,手不能提,就连挑一担水也要一步三摇,妈妈还在的时候,家里里里外外都是女主人操持。因为家里劳动力少,地里能刨出的东西不多,向远小时候,她们一家始终是村里最穷的,她永远记得黄昏的时候,是刚产下一对双胞胎弟妹后不久的妈妈咬着牙,白着一张脸下地挑水,溅出来的水洒了一路,而向云生则坐在家门口的树下“咿咿呀呀”地拉二胡,他闭着眼沉醉其中的神态让小小向远无比愤懑,她恨不能立即长大,全身都是力量,好接过妈妈肩上的担子――再扔掉那把惹人烦的二胡。
然而妈妈即使再累,看向门口那个男人时的眼神分明也是沉醉的。
向远理解不了那种沉醉。
她从小就觉得父亲是一个只会风花雪月的无用之人,这种想法在她十岁,向遥向迤四岁的时候,妈妈一病不起,最后撒手而去之后便更是根深蒂固。她坚信如果不是生活这么艰难,妈妈不会走得那么早,而妈妈在病中的时候,那个男人除了抓住妻子的手痛哭失声,什么都做不了。不过是感冒后并发的肺炎,因为没钱进医院,就这么在家拖着,这不大不小的病要了一个三十岁不到的女人的命,也让向远姐弟早早失去了妈妈。
妻子死后那几年,向云生一直没能从丧妻的悲痛中缓过来,他二胡的声音越来越悲切动人,酒也越喝越多。当时村里的长辈也有给他说媒续弦的,他冷笑一声毫不犹豫就拒绝了。人人都赞他是个痴心人,可家里的日子却更难过了。向云生总对儿女说,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可他从不考虑儿女上学的钱从哪里来,家里揭不开锅了又该怎么办。十来岁的向远就经常带着弟弟向迤四处向相熟的邻里借钱借米,向遥从小面皮薄,她跟向云生一样,是不情愿做这种事的,只有向迤,他自幼跟在长姐身边,向远去哪,他就跟去哪,乡亲们见她们可怜,加上向远懂事机灵,向迤乖巧听话,都是惹人疼的孩子,尽管家中也不富裕,总肯接济一些。
对他们一家最好的要数住在村尾的邹家的婶婶,妈妈不在后,向远姐弟身上的衣服都是邹家婶婶在缝缝补补。向远也听过一些闲话,村里好事的人都说,邹家婶婶没有出嫁的时候就看中了向云生,只可惜落花有意流水无情,向云生结婚后,她也嫁给了当时村里的另一个姓叶的知青,生了一个儿子之后,姓叶的知青返了城,临走前,对方吞吞吐吐地提出了离婚,她没有为难,一口答应了。没多久,她带着儿子改了嫁,后来的丈夫姓邹,两人也一起生了个儿子。又过了几年,城里的前夫带走了大儿子,她就守着后来的丈夫和小儿子继续过下去,对向远姐弟的关心却是一直没有改变。
那些流言的含义向远多少是懂的,可她不管这些,在她看来,那些扑风捉影的流言和感情一样,是虚幻的,但是邹家婶婶对她们的好却是实在的。她甚至不愿相信善良能干的邹家婶婶帮助她们一家,不是为了恋着她那无用的父亲,而是因为婶婶信佛。向远不信佛,可她对信佛的人都有种莫名的好感,为了什么,只有她自己知道。
就这样,靠着乡邻的接济,向远的孩童时代艰难度过,好在也上了学――村里很多女孩子都不上学。惟一在这点上向远要感激父亲,他虽没有钱,却也没有重男轻女的观念。
从到了能下地的年龄起,向远就是家里干农活的主力,可她毕竟年级小,又是女孩子,能做的终归有限,好在城里的旅游风刮起之后,小村庄的外来人越来越多,她第一个打起了从游客身上赚钱的主意。初二的时候,她给城里人带路到后山走了一圈,赚了有生以来第一个十块钱,半夜捏着都睡不着觉,从此便一发不可收拾。
开始村里人觉得稀奇,说这是不务正业,可眼见来的人多了,向远赚得也越来越多,纷纷从羡慕开始效仿,整个小村庄的“旅游业”这几年竟有愈演愈烈的势头。
在这个过程中,向云生一直持不赞同的态度,他不喜欢自己的女儿做那些“投机倒把”、“蝇营狗苟”之事,更不喜欢为了几块钱对那些城里人点头哈腰。但他管不住这个女儿,且不说这个女儿自幼跟他不亲,从向远能够为这个家赚来收入的那一天起,实际上,她才是这个家的一家之主,是她让一家人再也不用靠接济过日子,是她艰难地让弟妹也上了学。正所谓“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在小小的农家也可以体现得淋漓尽致。
来去的游客让向远一家的日子过得越来越好,她相信还会更好,至于“更好”能好到什么地步,她想像不出来,可是,正如她名字里的那个“远”字的含义一样,她的心也在远处,她这样一个人,怎么可能一辈子拘在这小村庄,她会展翅高飞,飞出这个小村子,飞向更远大的世界……飞到她想念的那个人身边。
然而,就在一切变得越来越好的时候,向远十六岁那年,她失去了她最亲的弟弟向迤。
那是一天黄昏,向迤带着家里的老黄狗,去到村里的野鸡潭招呼他在水潭边玩耍的双胞胎姐姐向遥回家吃饭,从此就再没回来,两天后,他的尸体漂浮在潭中央,吸饱了水,涨得像吹了气的假人。
 这是继丧母之后,向远第二次失去挚爱的人,从小最黏她的向迤,最最听话懂事的向迤,喜欢在叫“姐姐”的时候稚嫩地拉长尾音的向迤,就这么成了不会动的“假人”。
在潭边打捞向迤的时候,向云生捶胸痛哭,向遥在家一病不起,唯独向远不哭,当时十六岁的她有条不紊地在乡亲们的帮助下收殓了向迤。晚上,她不顾向云生的阻拦和向遥的哭泣,烧了向迤所有的衣服和为数不多的照片,人死了,留着这些干什么。
晚上,她一个人爬到后山的山顶,站在山的最高处看着山的那一边,只看到黄澄澄的月亮。村外是乡,乡外是镇,镇子外的世界是什么样子的?月亮会不会也想这山里的那轮一样大而孤独?向迤最大的心愿就是长大了去山外边看一看,他总闹着向远,要姐姐带他去,这是往往他惟一会对姐姐闹情绪的时候。其实那时的向远去得最远的地方也不过是十里之外镇上,她甚至不知道坐车去到山外要多少钱,所以她对向迤板起了脸,那个乖巧的孩子以为她生了气,总是不再出声。
她以为她需要的不过是时间,等到她长出翅膀,就会带着她的亲人一起去看外面世界的精彩。然而为什么会变成这样?向远不明白,日子会越来越好的,她一定会有越来越多钱,可是为什么她爱的人却一个一个地离开?
那时的她还是不懂,即使她是向远,这个世界还有太多事情,由不得她掌握。
向迤死后,日子还要过,向云生醉得越来越厉害,向遥却开始越来越怕向远――她心里明白,如果不是向迤跳进潭里去救小腿抽筋的她,那么回不来的那个人是就应该是她自己。向远没有对这件事说过一句话,可从姐姐的眼神里,向遥猜想她什么都知道。向远那么疼向迤,远远胜过她这个和向迤孪生的妹妹。向迤下葬的那一天,她叫了向远一声,“姐”。向远恍若未闻,从那一天起,向遥再也不敢叫向远姐姐,虽然这个姐姐还是一样无微不至地照料她的生活。
人们都说,福无双至,祸不单行,说得未必没有道理。十七岁,向远考上了镇上最好的高中,还来不及高兴,回家的路长就听说了父亲的死讯。向云生听说女儿考上了好学校,趁着高兴,攥着手里的那几个钱到乡里赶圩买酒喝,没想到返来的时候,走过出村口必经的吊桥时,年久失修的吊桥从中间断作两截,他随着老朽的断桥摔落崖底,人们找到他的尸骨时,旁边还有一具女尸,那是邹家婶婶。
没有人知道,他们同时出现在桥上是不是巧合,他们最后发生了什么,说过了什么,也随着当事人的死亡而永远成了一个迷。邹家婶婶一辈子信佛,但是日夜烧香礼佛并没有让她躲过飞来横祸――或许,这样的了结是佛祖庇佑她的另一种方式。
总之,死的人是安逸的,活着的人才躁动,所有的猜测都不再重要。
父亲下葬后,向远为自己处理这件事的驾轻就熟而打了个冷战。她看不起自己的父亲,他活着的很多时候,她觉得他是个废物,是个累赘,可得知他的死讯,她很久很久回不了神,血缘是个不可思议的东西,她问自己,真的这么厌恶这个给了她一半生命的人吗?向遥哭得像个泪人儿,向远想拍拍她的肩膀,手却怎么也伸不出来。向遥看着她的眼神直勾勾地,好像在说:“你不是一直盼着他死吗,这下好了。”
是啊,这下好了,这下干净了。她觉得心里像有个洞,风贯穿而过,回声不绝……这个世界谁不会走?你爱着的,恨着的,包括你自己,都会走,没有什么可以恒久留在身边,失去得多了,就会习惯了,可向远忽然极度害怕这样的习惯,她害怕自己心里的那个空洞,要什么才能填满它?总要找点什么来填满它!思念?她惟一寄托在远方的思念都太缥缈,如果找不到别的,那么只有钱,很多很多的钱,是的,她一定要赚很多钱,钱才可以捏在手里的东西。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向远养成了每天晚上点钱的习惯,她会把当天所有的余钱在睡前认认真真地数一遍,再一张一张码好,压平钞票上的每一张皱折,用牛皮纸包裹起来,在这个过程中,她始终带着一种宗教般的虔诚,也就是在这种时候,她听不到心里那个洞里的风呼啸而过的声音。
第四章
向远朝村口的老槐树走去的时候,天还没亮透,空气中弥漫着草地和露水的味道。途径邹家婶婶家的门前,婶婶的小儿子已经背着一个背篓准备上山摘野菜,他们家也开着农家乐小饭馆,各式各样的新鲜野菜是城里游客最喜欢点的桌上佳肴。
“起得挺早嘛,邹昀。”
向远走过时,给了他一个大大的笑脸。邹昀这一年也上小学六年级,跟向遥同班。一样年纪的孩子,他却比向遥要懂事得多。他妈妈意外坠桥身亡已经差不多一年,不久前,他爸爸又找了个邻村的寡妇,寡妇带来了亡夫的一子一女,重新凑成一个家庭过日子,邹昀成了家里最大的孩子,邹家婶婶在世时捧在手心的宝贝也不得开始分担家里的担子。
向远感激邹家婶婶生前的照顾,和她们一家一直走得很近,婶婶不在以后,她心念邹昀也是个没妈的孩子,力所能及之处,对他也诸多关照,有时周末或者节假日,来的游客多了,自己家住不下,她总是把那些人往邹昀家带,揽到了好的活,也不忘分邹家一些。
邹昀跟向遥姐弟同岁,向迤活着的时候,他们俩是村里最好的小伙伴,从能走路开始,邹昀就跟向迤一样,是向远身边著名的两个跟屁虫之一,跟着向远“姐姐,姐姐”地叫。向迤出事那天,还是邹昀一路跑来给向远报的信……想到早夭的弟弟,向远心里一酸,出门前打算趁这几天大赚一笔的喜悦也被冲淡了不少,以至于邹昀追在她身后喊了几声:“向远姐,去不去山上看日出……向远姐……”她也只是心不在焉地摆了摆手。
老槐树下一直是向远招揽游客的首选地点,这里是所有进出李村的人都必经的地方。向远在这里设了一个流动的摊位,卖一些村里的土特产和廉价的旅游纪念品,客人需要导游的时候,把东西往包里一塞,立刻就可以动身出发,方便得很。
这棵槐树在李村存在了多久,没有人知道,在村里最最年迈的老人记忆里,它便一直如这般沧桑。树其实是普通的树,年纪大了,好像就有了灵性,当然,时间和它所见证的人世变幻,也让这棵树在村里人心中有了特殊的意义。很早就有村民在这刻树下烧香许愿,不时也有姑娘小伙约在树下相会,知青下乡的那几年,这里更是那些城里青年风花雪月的最佳地点。
向远土导游做久了,对那些城里游客的心思拿捏得很准,村子毕竟小,仅仅是四时风光未必足够吸引人,必得添些新奇奥妙的东西,才更能为那些人的旅程解乏增趣。所以每接到游客,她总喜欢带他们到这棵老槐树下给他们讲讲所谓“老槐树的故事”,题材无非是才子佳人树下相会,指天为盟私定终身,最后命运捉弄棒打鸳鸯,题材多烂俗都无所谓,那些城里人总能听得津津有味,村里人也乐得将这些胡编滥造的传说传得煞有其事。时间长了,老槐树渐渐声名在外,俨然成了坚贞不渝的爱情见证人,村里无形之中仿佛增添了一个人文的景观,就连城里跟来的专职导游也依样画葫芦地给游客讲起了这棵树的故事。
每当这个时候,向远心里就暗笑不已,她是这个动人故事的编造者,可她偏偏是最不相信这个故事的人。但这有什么要紧,村里的野鸭潭被她改称为鸳鸯潭之后,去的人不也更多了吗?向远在树下的旅游纪念品生意越来越好,她得到了钱,那些慕名而来的痴男怨女得到了心里慰籍,这不是两全的好事吗。
日近中午,向远粗略算了算,一共跑了两趟带路人兼讲解人的生意,加上卖出去的纪念品,总共将近百元的进账,这还只是长假第一天的上午所得,算得上差强人意。向远高三了,开学快一个月,在镇上高中的学费还没交齐,她给学校打了张欠条,就等着这七天的收入,不但可以解决了学费问题,她和向遥往后几个月的生活也有了着落。
把钱小心收好之后,向远觉得有点渴,这才想起一个上午自己滴水未进。她喝了口随身带来的白开水,同在老槐树下卖凉粉的李家二姨婆说让她喝碗凉粉解解暑,她笑嘻嘻地拒绝了,非到万不得已不占人便宜,也不欠人情是她向远的一贯原则。
午后的阳光透过树叶的间隙透射下来,隐约从头顶传来秋蝉的哀鸣,这个时间段通常是人流量最少的时候,向远靠在树干上,不由得也有些昏昏欲睡。
一旁打盹了好一阵的算命人老胡悠悠转醒,百无聊赖地吁了口气,看着向远道:“反正也没有客人,小姑娘,要不我给你算上一卦?”
向远笑着说:“你老人家不总说揣测天机是要夭寿的吗,我不付钱,哪好白白让你短了寿命?”她嘴上是这么说,心里对这些江湖术士的把戏是深不以为然的。这老胡是外乡人,四处招摇撞骗为生,无意中到了李庄,正好李庄的老槐树被传得神乎其神,他在树下做起这算命的生意倒也还算红火。来找他算命测字的清一色是游客,求的大多是姻缘,向远闲时冷眼旁观,看着老胡胡说八道,乱捏造一气,心里觉得好笑,也只有那些钱多得没地方花的城里人才相信这老家伙的浑话,他要真能测过去未来,还用得着四海为家吃这嘴皮子的饭?不过老胡凡是算命测字,大多是什么好就往什么说,偶有牛头不对马嘴之处,反正他收费不高,不过三块五块,别人也不跟他较真。但向远哪里会吃他这套?
老胡也是善于察言观色之人,看向远的神态,知她心中不屑,于是“嘿嘿”一笑,说道:“信也罢,不信也罢,既然你也知道这些把戏当不得真,何不看成消遣,我老人家都不怕夭寿,你还不能当个玩笑听听,说不定信者则灵呢?”
向远不想跟他耍嘴皮子,反正也是闲着,就顺手从老胡的测字摊子里拣出一张,丢到他的面前。老胡把纸打开,煞有其事地在向远眼前挥了挥,纸上是毛笔写着的一个“会”字。
“会……会……”他捏着皱巴巴的纸条喃喃自语。向远双手环抱,好整以暇地准备听他胡诌。“说吧,‘会’又怎么解释?”
“这个‘会’字嘛,上下单独拆开来看,分别是一个‘人’字和‘云’字,人在云上,必是人上之人,小姑娘以后富贵可期。”
向远大笑,“老胡啊老胡,你可真会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我贪财爱富贵,你倒是一眼就看出来了。”
老胡也跟着笑了一阵,未几便收了笑容,正色道:“不过,话又说回来,都说彩云易散,没了这个‘云’字,就只剩了一个孤零零的‘人’,富贵虽好,只怕你命中六亲零落,到头来伶仃一人。”
向远的笑容短暂地僵在脸上,随即摆头笑骂:“少拿这套唬我,是不是又推销起了你的狗皮膏药?”
老胡狡狤一笑,从口袋里掏出一大串乱七八糟的东西,向远看过去,都是些红线穿着的挂坠,有观音有佛祖有麒麟。
“戴上一个护身符,就可以消灾解难……”
老胡还没说完,向远就冷笑从自己包里掏出更多琳琅满目的小挂件,“说吧,你这些东西是不是在镇上的陈家批发的,大的一块五,小的八毛。我这里也有卖不掉的,你要的话,还可以便宜点给你,成色还好过你手上那些次品。”
老胡讪笑着接过向远手中的物件看了看,成色确实优于他的。他立刻识趣地转移话题,挑出其中一个仿碧玉的观音,说道:“这个做得不错,几乎可以乱真。只可惜这观音像背面脖子处有道裂纹,观音断颈,大凶之兆,成色再好也没用。”
向远脸色一变,将那些东西从老胡手里夺了回来,“你这老家伙要是再胡说,被客人听到了,小心我让你在这村里再也待不下去。”
老胡见她有了恼意,知道她不好得罪,忙换上一付讨好的神情,“姑奶奶,老人家跟你开个玩笑,当什么真啊?刚才那个‘会’字我还没有说完,正所谓‘有缘千里来相会’,这是离人得归之兆,说不定小姑娘你今天就要跟故人重逢了。”
向远那里还肯听他的疯言疯语,说了句“信你才怪”,就再也不肯搭理他。
她最不信这些神神怪怪的东西,自然是不会往心里去的,可是听那老不死地说到那些晦气的东西,尤其是什么“六亲零落,伶仃一人”,心里竟莫名地一紧。不过向远的不快没有维持多久,因为她很快迎来了下午的第一单生意。
那是一个年轻的女孩子,说不定年纪比向远还小上一些,城里人打扮。这样的女孩子通常结伴而来,单独一人倒是少见。
向远见她在树下徘徊了许久,不像看风景的样子,却也不像迷路,于是主动迎上去问对方需不需要请个导游。
这趟生意谈得异乎寻常地顺利,那女孩子不但当即同意让向远带她逛逛,而且一出手就给了张粉红色的钞票。向远心中暗喜,拿人钱财,自然分外卖力,于是首先就第一千零一次地给那女孩讲起关于这老槐树的“凄美”传说。如果她猜得没错,像对方这个年纪的女孩子,对这种爱情传说总是最神往的。
向远猜得很对,她说得绘声绘色,对方听得如痴如醉。末了,当向远讲到传说中的古代女青年在树下看着自己爱的人迎娶了别家女子,自己伤心绝望之下,化作了树仙,如此这般,正准备给这个故事做一个回味无穷的了结的时候,那女孩忽然打断了向远,看着那棵树,怔怔地问了一句:“她化作了树仙之后,还要站在村口天天看着她的爱人和别人幸福甜蜜,子孙绵长,这不是自己折磨自己?”
向远愣了一下,她的故事说了那么多遍,还是第一次有人提出这样的问题,不过她脑筋转得极快,马上接话道:“说不定她得不到幸福,就希望看着自己爱的人幸福呢?”
她听到那个女孩很突兀地笑了两声,“会吗?”
向远还来不及回答,那女孩又追问了一句,“你会吗?”
“这个嘛……”她正想含糊其辞地将这个问题蒙混过关,那女孩索性转过头来微笑看着她,“如果是你爱的人爱上了别人,你会怎么办?”
向远觉得这个问题莫名奇妙,不过顾客是上帝,她还是装作认真地答道:“那我就把我的爱转移到别的东西上。”
“别的东西,比如说呢?”对方若有所思地追问。
向远打了个哈哈,“比如说,钱啊,小说上不是说,没了爱情,至少我还有钱。”
“如果你连钱都没有了呢?”
看来她碰上了个偏执而认真的孩子。向远讶然之下,不由得留心打量了眼前的人,那女孩说不上漂亮,当然也绝不丑,身形纤瘦,眉目清淡,嘴角天生微微上扬,不笑的时候也像微笑,只是脸色苍白,皮肤纸一般薄,隐隐可看到下面青色的细小血管。看着这个女孩子,向远莫名地想起村民从潭里打捞出来的瓷器碎片,清水淘过一般的,白色毫不张扬的,柔润的、破碎的……
向远继续开着玩笑,“谁让我没了这些东西,我就要让他不得好过。就像化作树仙的那个女人,如果那男人拿走了她的钱,再娶了别人,她落得人财两空,换做我是她,我宁可杀了那男人也不会傻到让自己变木头。”
那女孩皱着眉说:“可是杀了自己爱过的人哪有这么容易,与其杀他,还不如杀自己容易些。”
她认真讲着的冷笑话把向远逗笑了,那女孩见向远笑,也跟着笑得前俯后仰。笑完了之后,她说,“刚才你说你叫向远是吧,向远,你真有意思,一到这里就遇见了你,真好。我叫叶灵,从G市来的。”
向远面上是友善的笑容,基本上她对每个能带给她收益的人都很友善。
那自称叫叶灵的女孩子看着向远手里来不及放好的大小挂件,好奇地翻看着。
“喜欢吗,有看得上的,便宜点给你。”向远见又有了赚钱的机会,不由得精神一震。“这些都是很灵验的护身符,带在身上,可以驱邪许愿的。”
“是吗?”叶灵感兴趣地挑选着,最后拿起了一个观音挂坠,“这个很好看,多少钱?”
向远定睛一看,不由暗暗吃惊,叶灵手上拿着的不偏不倚正是老胡那死老头说的“断颈观音”,这个东西向远本已不指望能卖出去,谁知道这城里女孩偏偏爱不释手。
要是在往常,说不定向远早就忙不迭地将这次品脱手,越快越好。可是现在对方是个跟她差不多同龄的女孩子,看上去天真无邪,更重要的是出手大方,她已经从叶灵身上赚了一百块,拿人的手软,她不能太黑心。所以,向远勉为其难地提醒了一句,“这个啊,这个观音有瑕疵,换一个吧,还有更好的。”
“你是想说‘观音断颈’吧。”叶灵笑笑,将那个挂坠放在手心把玩。
原来她也是知道的。向远也不再隐瞒,点了点头,“虽然我不太相信这些乱七八糟的,不过你最好还是挑别的吧。”
“没事。”叶灵自顾将那断颈观音摘了下来,“这东西讲的是第一眼的眼缘,我就看上这个了。‘由来好物不易坚’,有裂痕的说不定才是好东西。”
向远是生意人的头脑,既然买家都不计较,哪有卖家藏着不肯出手的道理。这观音本是假玉,值不了几个钱,叶灵早先出手大方,让她小赚了一笔,她也难得地大方一次,做了个人情,将那观音送给了叶灵。她想着,说不定这金主一高兴,在接下来的游程里出手就更大方了。
叶灵再三谢了她,向远都觉得有些不好意思,于是服务更加周到,看完了老槐树,就带着叶灵往以前的“野鸭潭”――现在的“鸳鸯潭”走去。
其实那个几百米见方的深潭是向远最不愿意去的地方之一,可是没有办法,这个季节,正是这水潭最清澈美丽的时候,碧澄澄的水映着潭边的野树,她这个并不容易迷恋于风景的人也觉得心旷神怡。
叶灵绕着潭边走了一圈,显是心情很好的样子,跟向远说说笑笑地,苍白的脸上也有了淡色的红晕。
“向远,那是什么花?”她忽然指着潭边小土坡半腰上的红花问向远。
向远侧身看去,“哦,好像是野杜鹃。”
“真漂亮。”叶灵感叹了一声,然后有些不好意思地对向远说,“我爬山不太利索,能不能麻烦你给我摘一朵?”
向远答应了,那个高度对于走惯了山路的她来说完全没有问题。
“那你在这等我一会,我马上回来。”她对叶灵说完,几步跑到土丘下,还没往上爬,就听见了半山腰淅淅索索的树叶晃动声,有人的衣服露出了一角。
向远笑了,“邹昀,你摘野菜摘到这里来了。”
“向远姐?”上方的草丛里露出了邹昀稚嫩而清秀的一张脸。“你跑到这里来干什么?”
“摘花。”向远怕叶灵久等,言简意骇地指着那野杜鹃对邹昀说道。她回头看了一眼,叶灵已经一个人慢慢地踱出了十几米外。
“你喜欢这个啊?”邹昀惊讶地看着向远,“别,别,这里草丛下挺陡的,你别上来,我给你摘。”他探身轻而易举地将花摘下,额头上的汗珠跟他的眼睛一样亮晶晶的。
向远伸手接住邹昀抛来的花枝,刚转身,正好看到一身白裙的叶灵静静站在潭边,低头像在想着什么,然后没有任何预兆地纵身一跃,无声无息地没入潭水里。
第五章
只是一瞬间,叶灵便没于深潭之中,一切发生得如此地忽然,如果不是水面荡起的涟漪,向远几乎要以为这是她午后失神的一个错觉。瞬间的本能反应让向远飞奔到潭边,正待跳入潭里救人,然而行动的前一秒,她的眼前飞快地闪过一个画面,被水泡得发涨的向迤漂浮在水面,小小的一张脸肿得变了形,泛着毫无生气的灰紫色。
向远微不可察地一抖。这个世界为什么那么奇怪,有无数的人――像她妈妈,像向迤,像许多贫贱如蝼蚁的无名氏,分明那么艰难,仍然盼望挣扎着活下去而不可得;但是这个叫做叶灵的女孩,年纪轻轻,服饰精致,显然生活优渥,她比很多人活的要好,偏偏自愿求死。这真是种讽刺。
向远之前对叶灵那点萍水相逢的好感顿时荡然无存,她厌恶轻贱自己生命,甚至是拿死当作筹码的人,这种人懦弱、卑怯、无能,毫不值得同情。她想,既然这个叫叶灵的女孩子那么想死,我何必阻挠,不如成全了她。她怔怔看着水面的涟漪越来越淡,直到听见身后不远处的山坡上传来失足滚落的声音,很快,裤子划破了好几道,小腿上全是尖利的树枝划出的血痕的邹昀气喘吁吁地跑到她的身边。
“向远姐,刚才……刚才那个人……”邹昀显然是在半山坡也看到了叶灵落水的那一幕,他平时爬山爬树灵活得像只猴子,只有乍然大惊之下才会失足滚落下来,他心急如焚地冲到向远身边,却被向远脸上一闪而过的狠劲和漠然吓了一跳。
邹昀救人心切,心急如焚之下也顾不上言语,眼看四周再无旁人,他咬咬牙,拖着一条伤腿就扎入水中。刚游上几米,伤口处的剧痛让邹昀再也使不上力,眼看那女孩白色的身影在不远处隐约晃过,他拼命想朝她靠近,自己却不经意呛了一大口水,头脑一阵空白,脚底像有一双无形的手将他往潭心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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