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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威的森林

村上春树 (日)
挪威的森林
第一章
  37岁的我端坐在波音747客机上。庞大的机体穿过厚重的夹雨云层,俯身向汉堡机场降落。11月砭人肌肤的冷雨,将大地涂得一片阴沉。使得身披雨衣的地勤工、呆然垂向地面的候机楼上的旗,以及BMW广告板等的一切的一切,看上去竟同佛兰德派抑郁画幅的背景一段。罢了罢了,又是德国,我想。
  飞机刚一着陆,禁烟字样的显示牌倏然消失,天花板扩音器中低声传出背景音乐,那是一个管弦乐队自鸣得意演奏的甲壳虫乐队的《挪威的森林》。那旋律一如往日地使我难以自已。不,比往日还要强烈地摇撼着我的身心。
  为了不使头脑胀裂,我弯下腰,双手捂脸,一动不动。很快,一位德国空中小姐走来,用英语问我是不是不大舒服。我答说不要紧,只是有点晕。
  "真的不要紧?"
  "不要紧的,谢谢。"我说。她于是莞尔一笑,转身走开。音乐变成彼利·乔的曲子。我仰起脸,忘着北海上空阴沉沉的云层,浮想联翩。我想起自己在过去人生旅途中失却的许多东西--蹉跎的岁月,死去或离去的人们,无可追回的懊悔。
  机身完全停稳后,旅客解开安全带,从行李架中取出皮包和上衣等物。而我,仿佛依然置身于那片草地之中,呼吸着草的芬芳,感受着风的轻柔,谛听着鸟的鸣啭。那是1969年的秋天,我快满20岁的时候。
  那位空姐又走了过来,在我身边坐下,问我是否需要帮助。
  "可以了,谢谢。只是有点伤感。"我微笑着说道。
  "这在我也是常有的,很能理解您。"说罢,她低下头,欠身离座,转给我一张楚楚可人的笑脸。"祝您旅行愉快,再会!"
  "再会!"
  即使在经历过十八载沧桑的今天,我仍可真切地记起那片草地的风景。连日温馨的霏霏轻雨,将夏日的尘埃冲洗无余。片片山坡叠青泻翠,抽穗的芒草在10月金风的吹拂下蜿蜒起伏,逶迤的薄云仿佛冻僵似的紧贴着湛蓝的天壁。凝眸远望,直觉双目隐隐作痛。清风拂过草地,微微卷起她满头秀发,旋即向杂木林吹去。树梢上的叶片簌簌低语,狗的吠声由远而近,若有若无,细微得如同从另一世界的入口处传来似的。此外便万籁俱寂了。耳畔不闻任何声响,身边没有任何人擦过。只见两只火团样的小鸟,受惊似的从草木从中蓦然腾起,朝杂木林方向飞去。直子一边移动步履,一边向我讲述水井的故事。
  记忆这东西真有些不可思议。实际身临其境的时候,几乎未曾意识到那片风景,未曾觉得它有什么撩人情怀之处,更没想到十八年后仍历历在目。那时心里想的,只是我自己,致使我身旁相伴而行的一个漂亮姑娘,只是我与她的关系,而后又转回我自己。在那个年龄,无论目睹什么感受什么还是思考什么,终归像回飞棒一样转回到自己身上。更何况我正怀着恋情,而那恋情又把我带到一处纷纭而微妙的境地,根本不容我有欣赏周围风景的闲情逸致。
  然而,此时此刻我脑海中首先浮现出来的,却仍是那片草地的风光:草的芬芳、风的清爽、山的曲线、犬的吠声……接踵闯入脑海,而且那般清晰,清晰的只消一伸手便可触及。但那风景中却空无人影。谁都没有。直子没有。我也没有。我们到底消失在什么地方了呢?为什么会发生这样的事情呢?看上去那般可贵的东西,她和当时的我以及我的世界,都遁往何处去了呢?哦,对了,就连直子的脸,遽然间也无从想起。我所把握的,不过是空不见人的背景而已。
  当然,只要有时间,我会忆起她的面容。那冷冰冰的小手,那流线型泻下的手感爽适的秀发,那圆圆的软软的耳垂及其紧靠底端的小小黑痣,那冬日里时常穿的格调高雅的驼绒大衣,那总是定定注视对方眼睛发问的惯常动作,那不时奇妙发出的微微颤抖的语声(就像在强风中的山岗上说话一样)--随着这些印象的叠涌,她的面庞突然自然地浮现出来。最先出现是她的侧脸。大概因为我总是同她并肩走路的缘故,最先想起来的每每是她的侧影。随之,她朝我转过脸,甜甜地一笑,微微地低头,轻轻地启齿,定定地看着我的双眼,仿佛在一泓清澈的泉水里寻觅稍纵即逝的小鱼的行踪。
  但是,为是直子的面影在我脑海中浮现出来,我总是需要一点时间。而且,随着岁月的流逝,所需的时间愈来愈长。这固然令人悲哀,但事实就是如此。起初5秒即可想起,渐次变成10秒、30秒、1分钟。它延长的那样迅速,竟同夕阳下的阴影一般,并将很快消融在冥冥夜色之中。哦,原来我的记忆的确正在同直子站立的位置步步远离,正如我逐渐远离自己一度战国的位置一样。而惟独风景,惟独那片10月草地的风景,宛如电影中的象征性镜头,在我的脑际反复推出。并且那风景是那样执著地连连踢我的脑袋,仿佛在说:喂,起来,我可还在这里哟!起来,起来想想,思考一下我为什么还在这里!不过一点也不痛,一脚踢来,只是发出空洞的声响。甚至这声响或迟或早也将杳然远逝,就像时间万物归根结底都将自消自灭一样。但奇怪的是,在这汉堡机场的德意志航空公司的客机上,它们比往常更长久地、更有力地在我头部猛踢不已:起来,理解我!惟其如此,我才动笔写这篇文字。我这人,无论对什么,都务必形诸文字,否则就无法弄得水落石出。
  她那时究竟说什么来着?
  对了,她说的是荒郊野外的一口水井。是否实有其井,我不得而知。或许是只对她才存在的一个印象或一种符号也未可知--如同在那悒郁的日子里她头脑中编织的其他无数事物一样。可是自从直子讲过那口井以后,每当我想起那片草地景致,那井便也同时呈现出来。虽然未曾亲眼目睹,但井的模样却作为无法从头脑中分离的一部分,而同那风景混融一体了。我甚至可以详尽地描述那口井--它正好位于草地与杂木林的交界处,地面上豁然闪出的直径约1米的黑洞洞的井口,给青草不动声色地遮掩住了。四周既无栅栏,也不见略微高于井口的石愣,只有那井张着嘴。石砌的井围,经过多年风吹雨淋,呈现出难以形容的混浊白色,而且裂缝纵横,一副摇摇欲坠的样子。绿色小蜥蜴"吱溜溜"地钻进那石缝里。弯腰朝井下望去,却是一无所见。我唯一知道的就是这井非常之深,深得不知道有多深;井筒非常之黑,黑得如同把世间所有种类的黑一古脑儿煮在里边。
  "那可确实--确确实实很深哟!"直子字斟句酌地说。她说话往往这样,慢条斯理地物色恰当的字眼。"确确实实很深,可就是没有一个人晓得它的位置--肯定在这一带无疑。"她说着,双手插进粗花呢大衣袋里,觑了我一眼,妩媚地一笑,仿佛说自己并非说谎。
  "那很容易出危险吧,"我说,"某处有一口深井,却又无人知道它的具体位置,是吧?一旦有人掉入,岂不没得救了?"
  "恐怕是没救了。飕--砰!一切都完了!"
  "这种事实际上不会有吧?"
  "还不止一次呢,每隔三年两载就发生一次。人突然失踪,怎么也找不见。于是这一带的人就说:保准掉进那荒草地的井里了。"
  "这种死法怕有点不太好。"我说。
  "当然算不得好死。"她用手拂去外套上沾的草穗,"要是直接摔折脖颈,当即死了倒也罢。可要是不巧只摔断腿脚没死成可怎么办呢?再大声呼喊也没人听见,更没人发现,周围触目皆是爬来爬去的蜥蜴蜘蛛什么的。这么着,那里一堆一块地到处是死人的白骨,阴惨惨湿漉漉的。上面还晃动着一个个小小的光环,好像冬天里的月亮。就在那样的地方,一个人孤零零地一份一秒地挣扎着死去。"
  "一想都叫人汗毛倒立,"我说,"总该找到围起来呀!"
  "问题是谁也找不到井在哪里。所以,你千万可别偏离正道!"
  "不偏离的。"
  直子从衣袋里掏出左手握住我的手。"不要紧的,你。对你我十分放心。即使黑天半夜你在这一带兜圈子转不出来,也绝不可能掉井里。而且只要紧贴着你,我也不至于掉进去。"
  "绝对?"
  "绝对!"
  "怎么知道?"
  "知道,我就是知道。"直子仍然抓住我的手说。如此默默地走了一会。"这方面,我的感觉灵验得很。也没什么道理,凭的全是感觉。比如说,现在我这么紧靠着你,就一点儿都不害怕。就是再黑心肠的,再讨人厌的东西也不会把我拉去。"
  "这还不容易,永远这样不就行了!"
  "这话--可是心里的?"
  "当然是心里的。"
  直子停住脚,我也停住。她双手搭在我的肩上,目不转睛地凝视我的眼睛。那瞳仁的深处,黑漆漆、浓重重的液体旋转出不可思议的图形。这对如此美丽动人的眸子久久地,定定地注视着我。随后踮起脚尖,轻轻吻了一下我的脸颊。一瞬间,我觉得一股暖流穿过全身,仿佛心脏都停止了跳动。
  "谢谢。"直子道。
  "没什么。"我说。
  "你这样说,太叫我高兴了,真的。"她不无凄凉意味地微笑着说,"可是行不通啊!"
  "为什么?"
  "因为那是不可以的事,那太残酷了。那是--"说到这里,直子蓦地合拢嘴唇,继续往前走着。我知道她头脑中思绪纷乱,理不清头绪,便也缄口不语,在她身边悄然移动脚步。
  "那是--因为那是不对的,无论对你还是对我。"少顷,她才接着说道。
  "怎么样的不对呢?"我轻声问。
  "因为,一个人永远守护另一个人,是不可能的呀?咦,假定、假定我们结了婚,你要去公司上班吧?那么在你上班的时间里,有谁能守护我呢?我到死都寸步不离你不成?那样岂不是不对等了,对不?那也称不上是人与人的关系吧?再说,你也早早晚晚要对我生厌的。你会想:这辈子是怎么了,只落得给这女人当护身符不成?我可不希望这样。而这一来,我面临的难题不还是等于没解决么!"
  "也不是一生一世都这样。"我抚摸她的背。说道,"总有一天要结束的。结束的时候我们在另作商量也不迟,商量往下该怎么办。到那时候,说不定你倒可能助我一臂之力。我们总不能眼盯着收支账簿过日子。如果你现在需要我,只管使用就是,是吧?何必把事情想得那么严重呢?好么,双肩放松一些!正因为你双肩绷得紧,才这样看待问题。只要放松下来,身体就会变得更轻些。"
  "你怎么好说这些?"直子用异常干涩的声音说。
  听她这么说,我察觉自己大概说了不该说的话。
  "为什么?"直子盯着脚前的地面说,"肩膀放松,身体变轻,这我也知道。可是从你口里说出来,却半点用也没有哇!嗯,你说是不?要是我现在就把肩膀放松,就会一下子土崩瓦解的。以前我是这样活过来的。如今也只能这样活下去。一旦放松,就无可挽回了。我就会分离甭析--被一片片吹散到什么地方去。这点你为什么就不明白?不明白为什么还要说什么照顾我?"
  我默然无语。
  "我心里要比你想的混乱得多。黑乎乎、冷冰冰、乱糟糟……嗯,当时你为什么同我一起睡觉?为什么不撇下我离开?"我们在死一般寂静的松林中走着。路面散落的夏末死去的知了外壳,在脚下发出清脆的响声。我和直子犹如寻觅失物似的,眼看着地缓缓移步。
  "原谅我。"直子温柔地抓住我的胳膊,摇了几下头说,"不是我存心难为你。我说的,你别往心里去。真的原谅我,我只是跟自己跟自己怄气。"
  "或许我还没真正理解你。"我说,"我不是个头脑灵敏的人,理解一件事需要有个过程。但只要时间,总会完全理解你的,而且比世上任何人都理解得彻底。"
  我们止住步,在一片岑寂中侧耳倾听。我时而用脚尖踢动知了残骸或松塔,时而抬头仰望松树间露出的一角天空。直子两手插在外衣袋里,目光游移地沉思着什么。
  "嗳,渡边君,真喜欢我?"
  "那还用说?"我回答。
  "那么,可依得我两件事?"
  "三件也依得"
  直子笑着摇摇头:"两件就可以,两件就足够了。第一件,希望你能明白:对你这样来看我,我非常感激,非常高兴,真是--雪里送炭,可能表面上看不出。"
  "还会来的。"我说,"另一件呢?"
  "希望你能记住我。记住我这样活过、这样在你身边呆过。可能一直记住?"
  "永远。"我答道。
  她便没再开口,开始在我前边走起来。树梢间泻下的秋日阳光,在她肩部一闪一闪地跳跃着。犬吠声再次传来,似乎比刚才离我们稍近了些。直子爬上小土丘般的高冈,钻出松林,快步走下一道胁迫。我拉开两三步距离跟在后面。
  "来看呐,这儿好像有井。"我冲着她的后背招呼道。
  直子停下,动情地一笑,轻轻抓住我的胳膊,然后肩并肩地走那段剩下的路。
  "真的永远都不会把我忘掉?"她耳语似的低声询问。
  "是永远不会忘。"我说,"对你我怎么能忘呢!"
  尽管如此,记忆到底还是一天天模糊起来。在如此追踪记忆的轨迹写这篇东西的时间里,我不时感到惴惴不安。我忘却的东西委实太多了。甚至不由怀疑自己:是不是连最关键的记忆都丧失了。说不定我体内有个叫记忆堆那样的昏暗场所,所有的宝贵记忆统统堆在那里而化为一滩烂泥。
  但不管怎样,它毕竟是我现在所能掌握的全部。于是我死命抓住这些已经模糊并且仍在时刻模糊下的记忆残片,敲骨吸髓地利用它来继续我这篇东西的创作。为了信守我对直子做出的诺言,舍此别无他路。
  很久以前,当我还年轻、记忆还清晰的时候,我就几次有过写一下直子的念头,却连一行也未能写成。虽然我明白只要写出第一行,往下就会文思泉涌。但就是死活写不出那第一行。一切都清晰得历历如昨的时候,反而不知从何处着手,就像一张详尽的地图,有时反倒因其过于详尽而不便于使用。但我现在明白了:归根结底,我想,文章这种不完整容器所能容纳的,只能是不完整的记忆和不完整的意念。并且发觉,关于直子的记忆愈是模糊,我才能更深入地理解她。时至今日,我才恍然领悟到直子之所以求我别忘掉她的原因。直子当然知道,知道她在我心目中的记忆迟早要被冲淡。也惟其如此,她才强调说:希望你能记住我,记住我曾这样存在过。
  想到这里,我就悲哀得难以自禁。因为,直子连爱都没爱过我的。
挪威的森林
第二章
  很久很久以前——其实也不过大约20年前,我住在一座学生寄宿院里。我18岁,刚上大学。对东京还一无所知,独自生活也是初次。父母放心不下,在这里给我找了间宿舍。这里一来管饭,二来生活设施也一应俱全。于是父母觉得即使一个未通世故的18岁少年,也可在此生活下去。当然也有费用方面的考虑。同一般单身生活开支相比,学生宿舍要便宜得多。因为,只要有了被褥和台灯,便无须添置什么。就我本人来说,本打算租间公寓,一个人落得逍遥自在。但想到私立大学的入学费以及每月的生活费,也就不好意思开口了。况且,住处对我原本也是无可无不可的。
  寄宿院建在东京都内风景不错的高地上,占地很大,四周围有高高的混凝土墙。进得大门,迎面矗立一棵巨大的桦树。树龄听说至少有150年。站在树下抬头仰望,只见天空被绿叶遮掩得密密实实。
  一条水泥甬道绕着这棵树迂回转过,然后再次成直线穿过中庭。中庭两侧平行坐落着两栋三层高的钢筋混凝土楼房。这是开有玻璃窗口的大型建筑,给人以似乎是由公寓改造成的监狱或由监狱改造成的公寓的印象。但绝无不洁之感,也不觉得阴暗。大敞四开的窗口传出收音机的声音。每个窗口的窗帘一律是奶黄色,属于最耐晒的颜色。
  沿甬道径直前行,正面便是双层主楼。一楼是食堂和大浴池,二楼是礼堂和几个会议室。另外不知何用,居然还有贵宾室。主楼旁边便是三栋宿舍楼,同是三层。院子很大,绿色草坪的正中有个喷水龙头,旋转不止,反射着阳光。主楼后面是棒球和足球两用的运动场和六个网球场,应有尽有。
  寄宿院唯一的问题,在于它根本上的莫名其妙。它是由以某一个极右人物为中心的一家性质不明的财团法人所经营的。其经营方针——当然是以我的眼光看——是相当奇特的。这点只消看一下那本寄宿指南的小册子和寄宿生守则,便可知道十之八九。“就教育之根本,在于培育于国有用之材。”此乃寄宿楼的创办精神,赞同这一精神的诸多财界人士慨然解囊……这是对外的招牌,而其内幕,便以惯用伎俩含糊其词。明确地来说,没有任何人晓得实情,称其无非是逃税对策者有之,谓其沽名钓誉者有之,说其以建寄宿舍之名而采取形同欺骗的巧妙手腕骗去这片一等地产者有之。甚至有人说其中包藏着非同小可的老谋深算。照这种说法,创办者的目的在于通过这里做过寄宿生的人在财政界建立一个地下财阀。确实,寄宿院内,有个清一色由寄宿生中的优秀分子组成的特权俱乐部,详情我自然不清楚。据说一个月总要召开几次邀请创办者参加的什么研究会。只要加入这俱乐部,将来就职便万无一失。至于这些说法中何对何错,我便无从判断了。但所有这些说法有一点却是共通的,即“反正莫名其妙”。
  不管怎样,1968年春到1970春这两年时间里,我是在这莫名其妙的寄宿院内度过的。如果有人问起何以在如此莫名其妙的地方竟然待了两年之久,我也无法回答。就日常生活这点来说,右翼也罢、左翼也罢、伪善也罢、罪恶也罢、并无多大区别。
  寄宿院内的一天是从庄严的升旗仪式开始的,当然也播放国歌。如同体育新闻中离不开进行曲一样,升国旗也少不得放国歌。升旗台在院子正中,从任何一栋寄宿楼的窗口都可看见。
  升国旗是东楼(我所住的)楼长的任务。这是个大约60岁的老年男子,高个头,目光敏锐,略微掺白的头发显得十分坚挺,晒黑的脖颈上有条长长的伤疤。据说此人出身于陆军中野学校,这也是真假莫辨。他身旁侍立一个学生,一副升旗助手的架势。这学生的事别人也不甚知晓。光脑袋,经常一身学生服,既不知其姓甚名谁,也不知其房间号码。在食堂或浴池里也从未打过照面。甚至弄不清楚他是否真是学生。不过,既然身着学生服,恐怕还得是学生才对——只能如此判断。而且此君同中野学校的那位却是截然相反:五短身材,面皮白嫩,不瘦偏肥。就是这一对令人不快至极的搭档在院子里升那太阳旗。
  住进之初,出于好奇,每天我特意在6点钟就爬起身来观看这爱国仪式。清晨6时,两人几乎与收音机的报时笛同步在院子中亮相。学生服固然是学生服加黑皮鞋,中野学校则一身夹克,脚踏运动鞋。学生服手提扁扁的桐木箱,中野学校提一台索尼牌便携式磁带收录机。中野学校把收录机放在升旗台下,学生服打开桐木箱。箱里整齐地叠放着国旗。学生服毕恭毕敬地把那旗拿给中野学校。中野学校随即给旗穿上绳索,学生服顺便按一下收录机开关。
  《君之代》
  旗一蹿一蹿地向上爬去。
  “沙砾成岩兮”——唱到这里时,旗升到旗杆中间,“遍覆青苔”音刚落,国旗便爬到了顶尖。两人随即挺胸凸肚,取立正姿势,目光直视国旗。假若晴空万里,又赶上阵风吹来,那光景便甚是了得。
  傍晚降旗,其仪式也大同小异,只是顺序与早上相反,旗一溜烟滑下,收进桐木箱中即可。晚间国旗却是不随风翻卷的。
  何以晚间非降旗不可,其缘由我无从得知。其实,纵然夜里,国家也照样存在,做工的人也照样不少。巡路工、出租车司机、酒吧女侍、值夜班的消防队、大楼警卫等——这些晚间工作的人们居然享受不到国家的庇护,我觉得委实有欠公道。不过,这也许并不足为怪,谁也不至于对此耿耿于坏。介意的大概舍我并无他人。况且,就我而言,也是姑妄想之而已,从来就没想寻根问底。
  房间的分配,原则上是一、二年级两人一房,三、四年级每人一间。两人一个的房间,有六张垫席大小,略显狭长,尽头墙上开有铝合金框窗口。窗前,背对背放着用来学习的两套桌椅,门内左侧放一架双层铁床。每件家具,其结构简单得出奇,且结实得可以。除了桌椅铁床,还有两个衣箱、一张小咖啡桌,以及直接安在墙壁上的搁物架。无论怎么爱屋及乌,都难以恭维是富有诗意的空间。差不多所有房间的搁物架上,都摆一些日用品。有收录机、吹风机、电暖瓶、电热器和用来处理速溶咖啡、袋装茶、方糖、速食面的锅和简单的餐具。石灰墙上贴着《平凡周刊》上的美人照,以及从报刊上剪下的(被禁止)广告画。其中也有开玩笑贴的猪交尾照片,但这是例外中的例外。一般房间贴的都是luoti(被禁止)照,或年轻歌手照和女演员照。桌上的小书架里排列着教科书、辞典、小说之类的。
  房间里因都是男人,大多脏得一塌糊涂。垃圾篓底沾着已经发霉生毛的桔子皮,代替烟灰缸用的空罐里烟头积了10多厘米,里面一冒烟,使用咖啡啤酒什么的随手倒进浇灭,发出令人窒息的酸味儿。碟碗则没有一个不黑糊糊的,里外沾满无名脏物。地板上散乱仍着速食面包袋、空啤酒瓶什么以及什么器皿的封盖之类。没有一个人想起过用扫帚把它们扫在一起或用垃圾铲铲倒垃圾篓里。风一吹来,灰尘便在地板上翩翩起舞,而且,每个房间都充斥一股难闻的气味。虽然气味多少有所不同,但其成分都是毫无二致:汗、体臭,加上垃圾。大家全都把要洗的东西塞到床下。没有一个人定期晾晒被褥,于是那被褥算是彻底吸足了汗水,释放出不可救药的气味。我现在还感到不可思议:在那般混浊状态中居然没有发生致命的传染病。
  不过相比之下,我的房间却干净的如同太平间,地板上纤尘不然,窗玻璃光可鉴人,卧具每周晾晒一次,前臂在笔筒内各得其所,就连窗帘每月都少不得洗涤一回,这都因为我的同室者近乎病态地爱洁成癖。我告诉别人说:“那家伙练窗帘都洗!”但谁都摇头不信。谁也不知窗帘乃常洗之物。他们认定:窗帘是半永久性垂在窗口的附件,并且说“那小子性格异常”,随后又都称其为“纳粹党”或“敢死队”。
  我的房间连美人画都没贴,而代之以阿姆斯特丹运河的摄影。我贴luoti(被禁止)画的时候,他开口道:“我说渡边君,我,我可不大欣赏那玩艺儿哟!”然后伸手取下,以运河画取而代之。我也并非很想贴那luoti(被禁止),便没表示异议。来我房间玩的人看了这运河摄影画,都问是何物,我说:“敢死队看着它(被禁止)来着。”我本来是开玩笑说的,大伙却轻率地信以为真。由于大家信得太轻率了,连我自己不久也以为可能真有其事。
  由于我同敢死队住在一起,大家都对我表示同情,但我本人却无甚反感。只要我洁身自好,他便概不干涉。作为我,反倒有些求之不得:地板他扫,被褥他晒,垃圾他倒。要是我忙得三天没进浴池,他便嗅了嗅,劝我最好洗澡去,甚至还提醒我该去理发店剪一剪鼻毛。麻烦的是只消发现一条小虫,他就拿起杀虫剂喷雾器满屋喷洒不止。这时我只好到隔壁的混乱地带避难。
  敢死队在一间国立大学攻读地理学。
  “我嘛,是学地、地、地图的。”刚见面是他对我这样说。
  “喜欢地图?”我问。
  “嗯。大学毕业,去国土地理院、绘地、地、地图。”
  于是,我不禁再次感叹:世上果然有多种多样的希望,人生目标也各所不同。我来东京后一开始便发出诸多感叹,此其一。不错,假若没有几个人对绘制地图怀有兴趣和强烈热情——人多了怕也大可不必——那是有些不好办。不过,想进国土地理院的却是每说到“地图”两字便马上口吃之人,也真是有些奇妙。他也不总是口吃,但一说到“地图”一词,便非口吃不可,百分之百。
  “你、你学什么?”他问。
  “戏剧。”我答说。
  “戏剧?就是演戏?”
  “不不,那不是的。是学习和研究戏曲。例如拉辛啦易卜生啦莎士比亚啦。”
  他说,除了莎士比亚外都没听说过。其实我也半斤八两,只记得课程介绍上这样写的。
  “不管怎么说,你是喜欢的喽?”
  “也不是特别喜欢。”我说。
  我这回答使他困惑起来。一困惑,口吃便更厉害了。我觉得自己好像做了件十分对不起人的事。
  “学什么都无所谓,对我来说。”我解释道,“民族学也罢,东洋史也罢,什么都行。连看中这戏剧,也纯属偶然,如此而已。”这番解释,自然还是没能使他理解。
  “我不明白,”他真的一副不明白的脸色,“我、我嘛,因为喜欢地、地、地图,才学地、地、地图的。为了这个,我才让家里寄、寄钱,特意来东京上大学。你却不是这样……”
  他讲的自然是正论,我不便再解释了。随后我们用火柴杆抽签,决定上下床。结果他住上床,我在下床。
  他身上的打扮,总是白衬衫黑裤子和蓝毛衣。光头,高个儿,颧骨棱角分明。去学校时,时常一身学生服。皮鞋和书包也是一色黑,看上去俨然一个右翼学生。也正因如此,周围人才叫他是“敢死队”。但说实话,他对政治百分之百的麻木不仁。不过是嫌选购西装麻烦罢了。他所留心的仅限于海岸线的变化和新铁路隧道的竣工之类。每当接触这方面的话题,他便结结巴巴地一讲一两个小时,直到我抽身溜走或睡着才住嘴。
  清晨6点,他随着足可代替闹《君之代》歌声起床。看来那故弄玄虚的升国旗仪式也并非毫无效用。旋即穿衣,去洗脸间洗漱,洗脸时间惊人地长,我真怀疑他是不是把满口牙一颗颗拔下来刷洗一遍。返回房间后,便“噼噼啪啪”地抖动毛巾,小心翼翼地按平皱纹后,放在暖气片上烘干,并把牙膏和香皂放回搁物架。随后,拧开收音机做广播体操。
  我晚间看书看得很晚,一觉睡到早上8点多钟。所以即便他起来弄得簌簌作响。甚至打开收音机作广播体操,一般我都只管大睡其觉。可是,惟独到了广播体操那跳跃动作部分,却是非醒不可。不容你不醒。因为他跳跃之时——也确实跳得相当之高——便把床板震的上下颤抖。头三天,我都忍了。听人说集体生活是需要某种程度的忍耐的。但到第四天早上,我认识到可不能再忍下去了。
  “对不起,广播体操在楼顶什么地方做好么?”我开门见山,“你那么一做我就不用睡了。”
  “可都6点半了呀!”他一副难以置信的样子。
  “那我知道,不久6点半了吗?6点半对我是睡眠时间。原因不好解释,反正就这习惯。”
  “那怎么成!在楼顶做,三楼就有意见了。这是因为下面房间是贮藏室,谁都不会说三道四。”
  “那就在院子里做,在草坪上!”
  “也不行。我、我那收音机不是晶体管的。没、没电源不能用,没音乐我又做不了操。”
  的确,他的收音机相当原始,是交流电源式的。而我那个倒是晶体管,可又是音乐专用,只能收立体声短波。罢了罢了,我想。
  “让你一步,”我说,“做体操可以,只是把跳跃动作去掉。那部分太吵了。这回总可以了吧?”
  “跳、跳跃?”他满脸惊异,反问道,“跳跃是什么,跳跃?”
  “跳跃就是跳跃。就是上上下下一蹦一跳的!”
  “没那回事啊!”
  我开始头痛,没心思再和他罗嗦下去。但转而一想,既然话已出口就该说清楚才是。于是,我一边哼着广播协会那段“广播体操第一”的曲子,一边在地上实际蹦跳一番。
  “看见没有,就这个,怎么能没有呢?”
  “啊,倒也是,倒是又的,没、没注意。”
  “所以我说,”我一屁股坐在床沿上,“希望你把这部分免掉,其他的我全部忍胜吞气了。只要你不跳,就能让我睡个安稳觉,行吗?”
  “不行不行。”他说得倒也干脆,“怎么好漏掉一节呢。我是十年如一日做过来的。一旦开了头,就、就下意识地一做到底。要是去掉一节,就、就、就全部做不出来了。”
  我再也说不出什么,能说出什么呢?最有效的莫过于把他那个活气死人的收音机称他不在从窗口一甩了事。可是不用说,那一来肯定像打开地狱之门似的捅出一场骚乱。因为敢死队这小子拿自己的东西极其注意。我哑口无言,在床边茫然坐着。这当儿,他笑嘻嘻地安慰道:
  “渡、渡边君,你也一块儿起来不久得了。”言毕,到食堂吃早餐去了。
  讲罢敢死队和他做广播体操的趣闻,直子“扑哧”笑出声来。其实我并不是当笑柄讲的,但结果我也笑了。看见她的笑脸——尽管稍纵即逝——实在相隔很久了。
  我和直子在四谷站下了电车,沿铁路边上的土堰往市谷方向走去。这是5月中旬一个周日的午后。早上“劈里啪啦”时停时下的雨,上午就已完全止息了。低垂的阴沉沉的雨云,也似乎被南来风一扫而光似的无影无踪,鲜绿鲜绿的樱树叶随风摇曳,在阳光下闪闪烁烁。太阳光线已透出初夏的气息。擦肩而过的人都脱去毛衣和外套,有的搭在肩头,有的挽在臂上。在周日午后温暖阳光的爱抚下,每个人看上去都显得分外开心。土堰对面的网球场上,小伙子脱去衬衫,穿一条短裤挥舞球拍。只有并坐在长凳上的两个修女,依旧循规蹈矩地身着黑色冬令制服。仿佛惟独她们四周没有阳光降临,但两人还是一副心满意足的神态,享受着晒太阳聊天的乐趣。
  走了15分钟,背上渗出汗来。我于是脱去棉布衬衣,只穿圆领半袖衫。她把浅灰色的运动衫的袖口挽到臂肘上。看上去洗过好多遍了,颜色褪得恰到好处。很久以前我也似乎见她穿过同样的衬衫,但记不确切,只是觉得而已。关于直子的事,当时记得确实不很多。
  “集体生活怎么样?和别人朝夕相处,可有意思?”
  “弄不太清,才一个月过一点嘛。”我说,“不过,倒也不坏,至少还没有叫人吃不消的事。”
  她在饮水台前停住,喝了一小口水,从裤带里掏出白手帕擦了擦,然后弯下腰,细心地重新系好皮鞋带。
  “你说,我也能过那种生活?”
  “集体生活?”
  “嗯。”直子说。
  “怎么说呢,这东西主要看个人想法。伤脑筋的事说有也是有不少的。一些规定罗罗嗦嗦,无聊的家伙耀武扬威,加上同室人6点半就做广播体操。可是,如果想一想这类事到哪里都在所难免,也就心平气和了。只要你心想只能在此度日,就能凑合下去。就这么回事。”
  “呃——”她点点头,似乎想起了什么,停了一会儿。之后就像审视什么世间珍品似的凝眸注释我的眼睛。仔细看去,发现她的眼睛是那样深邃和清澈,令人怦然心动,这以前我竟没有发现她有如此晶莹澄澈的眸子。想来,我还真没仔细看她眼睛的机会,两人单独走路是第一次,说这么多话也是第一次。
  “打算搬进寄宿宿舍?”我试着问。
  “不不,不是那样的。”直子说,“只是想想,想集体生活是什么样子,我是说……”直子咬起嘴唇,搜寻合适的字眼,但终究没有找出来。她叹了口气,低下头,“我想不明白,算了。”
  交谈到此为止了。直子开始再次向东走,我留点距离随在后面。
  我差不多一年没有见到直子了。这一年里,直子瘦成了另一个人。原先别具风韵的丰满脸颊几乎平平的了。脖颈也一下细弱好多。但她这种瘦削,看上去非常自然而娴雅。简直就像在某个狭长的场所待过后,体形自行纤细起来一样。而且,直子要比我以前印象中的漂亮。我很像就这点向直子讲点什么,但不如怎样表达,结果什么也未出口。
  我们也不是有什么目的才来这里的。在中央线电车里,我和直子偶然相遇。她准备一个人去看电影,我正要去神田逛书店。双方都没什么要紧事。直子说声下车吧,我们就下了车,那站就是四谷站。当然,只剩下两人后,我们也没有任何想要畅谈的话题。至于直子为什么说下车,我全然不明白。话题一开始就无从谈起。
  出得站,她也没说去哪里就快步走起来。无奈,我便追赶似的尾随其后。直子和我之间,大致保持1米左右的距离,,若想缩短,自然可以缩短,但我总觉得有点难为情。因此我一直跟在离直子1米远的身后,边走边打量着她的背影和乌黑的头发。她戴一个大大的茶色发卡,侧脸时,可以看见白皙而小巧的耳朵。直子不时地回头搭话。我有时应对自如,有时就不知如何回答,也有时听不清她说了什么。但对直子,我听见也好没听见也好似乎都无所谓。她说完自己想说的,便继续向前走。也罢也罢,反正天气不错,散散步也好。我决定由她去了。
  可是,就散步来说,直子那步伐又有点过于郑重其事。到了饭田桥,她向右一拐,来到御堀端,之后穿过神保町十字路口,,登上御茶水坡路,随即进入本乡。又沿着都营电车线路往驹也走去。路程真长的可以。到得驹也,太阳已经落了,一个柔和温馨的春日黄昏。
  “这是哪儿?”直子突然察觉似的问道。
  “驹也。”我说,“不知道?我们兜了个大圈子。”
  “怎么到这儿来了?”
  “你来的嘛,我只是跟着。”
  我们走进车站附近的荞面馆,简单吃点东西,我口渴,一个人要来啤酒。等待东西端来的时间里,我们都一句话没说。我走得累了,有点打不起精神,她两手放在桌面上沉思什么。电视的新闻节目里,报道说今天这个周日任何一处游乐场所都人头攒动。我们可是从四谷步行到驹也,我想。
  “身体真不错啊。”我吃完荞面说。
  “没想到?”
  “嗯。”
  “别看我这样,初中时还是长跑选手,跑过十几公里呢。而且,由于父亲喜爱登山,我从小每到星期天就往山上爬。记得不,我家后面就是山吧?所以,腿脚就自然而然变得结实了。”
  “真看不出来。”我说。
  “倒也是。别人也都说我长得太娇嫩了。不过,人可是不能貌相哟!”说罢,补充似的微微一笑。
  “这么说你别见怪,我可是累得够呛。”
  “对不起,让你陪了一整天。”
  “不过,能和你说话,挺高兴的。以前好像两人一次都没单独说过话。”说罢,我便回想说过什么没有,但根本想不出来。
  她下意识地反复摆弄着桌面上的烟灰缸。
  “嗳,要是可以的话——我是说要是不影响你的话——我们再见面好么?当然,我知道按理我不该说这样的话。”
  “按理?”我吃了一惊,“按理是怎么回事?”
  她脸红了。大概我太吃惊的缘故。
  “很难说明白。”直子辩解似的说。她把运动衫两个袖口拉到臂肘上边,旋即又褪回原来位置。电灯光把她细细的汗毛染成美丽的金黄色。“我没想说按理,本来想用别的说法来着。”
  直子把臂肘拄在桌面,久久看着墙上的挂历,似乎想要从中找出合适的字眼,那当然是不可能的。她叹口气,闭上眼睛,摸了下发卡。
  “没关系。”我说,“你要说的好象能明白。我也不知道怎么说才合适。”
  “表达不好。”直子说,“这些日子总是这样。一想表达什么,想出的只是对不上号的字眼。有时对不上号,还有时完全相反。可要改嘴的时候,头脑又混乱得找不出词来,甚至自己最初想说什么都糊涂了。好像身体被分成两个,相互做追逐游戏似的。而且中间有根很粗很粗的大柱子,围着它左一圈右一圈追个没完。而恰如其分的字眼总是由另一个我所拥有,这个我绝对追赶不上。”直子仰脸盯着我的眼睛,“这个你明白?”
  “或多或少,谁都会有那种感觉。”我说,“谁都想表现自己,而又不能表现得确切,以至焦躁不安。”
  我这么一说,直子显得有些失望。
  “可我和这个也不同的。”直子说,但再没解释什么。
  “见面是一点也不碍事,”我说,“反正星期天我都显得百无聊赖,再说走走对身体也好。”
  我们乘上手山线,直子在新宿转乘中央线。她在国分寺租了间小公寓。
  “哦,我说话方式同以前不一样了?”临分手时直子问我。
  “好像稍微有点不同。”我说,“不过哪点不同,我又说不清楚。老实说,记得那时候见面倒是不少,却没怎么说过话。”
  “是啊。”她也承认,“这个星期六可以打电话给你?”
  “可以,当然可以。我等着。”我说。
  第一次同直子见面,是高中二年级的春天。她也是二年级,就读于教会背景的正统女校。正通倒是正统,但如果对学习太热心了,便会被人指脊梁骨说成“不本分”。我有一个叫木月的要好朋友(与其说要好,不如说是我绝无仅有的唯一朋友),直子是他的恋人。木月和她几乎是从一降生就开始的青梅竹马之交,两家相距不到两百米。
  正像其他青梅竹马之交一样,他们的关系非常开放,单独相处的愿望似乎也不那么强烈。两人时常相互去对方家里,同对方家人一起吃晚饭、打麻将。还有好几次拉我赴四人约会。直子领过一个同班女生,四人一同去动物园,去游泳池,去看电影。但坦率地说,直子领来的女生尽管可爱,但对我太高雅了。作为我,合得来的还是公立高中那些虽然多少有些粗俗之感却可以无拘无束地交谈的女孩子。直子领来的女孩子那招人喜爱的头脑中到底在想什么,我实在莫名其妙。估计她们对我也同样莫名其妙。
  由于这个原因,木月便放弃了四人约会,而只我们三人——木月、直子加我,或外出游玩或谈天说地。想起来是有些不正常,但就效果而言,这样倒最是其乐融融,相安无事。而四人相聚,气氛总有些不太融洽。三人在一起,便俨然成了电视中的专题采访节目:我是客串演员,木月是精明强干的主持人,直子则是助手。木月总是节目的中心,而他又干的的确得心应手。木月有一种喜欢冷笑的倾向,往往被人视为傲慢,但本质上却是热情公道的人。三人相聚时,对我对直子他都一视同仁,一样地搭话,一样地开玩笑,,注意不让任何人受到冷落。倘若有一方长久默然不语,他就主动找话,巧妙地把对方拉入谈话圈内。每见他这样,就觉得他煞费苦心,而实际上恐也不致如此。他有那么一种能力,可以准确无误地捕捉住气氛的变化,,从而浑洒自如地因势利导。另外他还有一种颇为可贵的才能,可以从对方并不甚有趣的谈话中抓出有趣的部分来。因此,每次与他交谈,我就觉得自己俨然是个妙趣横生的人,在欢度妙趣横生的人生。
  然而他决非社交式人物。在学校里,除我以外它同谁也合不来。我总不明白,此等头脑机敏、谈吐潇洒之人为何不向更为广阔的世界施展才华,而对只有三个人的小天地感到满足。至于我纯属凡夫俗子,并无引人注意之处,只喜欢独自看书独自听音乐。更不具有值得木月刮目相视并主动攀谈的某种出人头地的才能。可是我们却一拍即合地要好起来。他父亲是牙科医生,以技术高明和收入丰厚知名。
  “这个星期天来个四人约会如何?我那个她在女校,会领些可爱的女孩儿来的。”相处后不久木月便这样提议。
  “好哇。”我说。就这样我遇到了直子。
  我和木月、直子三人不知如此欢聚了多少次但当木月暂时离开只剩下两个人时,我和直子还是谈不上三言两语。双方都不晓得从何谈起。实际上我同直子之间也没任何共同语言。所以,我们只好一声不吭地喝水,或者摆弄桌面上的东西,等待木月的转来。他一折回,谈话便随之开始。直子不怎么喜欢开口,我么,更乐意听别人说。这样,和直子单独留下来,便每每觉得坐立不安。并非不对胃口,只是无话可说。
  木月的葬礼过后大约两周,我和直子见了次面。因有点小事,我们在一家饮食店碰头。事完之后,便没什么可谈的了。我搜刮了几个话题向她搭话,但总是半途而废。而且她话里似乎带点棱角。看上去直子好像对我有所不满,原因我揣摸不出。从那次同直子分手,到这次在中央线电车中不期而遇,期间一年没有见面。
  直子对我心怀不满,想必是因为同木月见最后一次面说最后一次话的,是我而不是她。我知道这样说有些不好,但她的心情似乎可理解。可能的话,我真想由我去承受那次遭遇。但毕竟事情已经过去,再怎么想也于事无补。
  那是5月一个令人愉快的下午。吃完午饭,木月问我能不能不上课,和他一起去打桌球。我对下午的课也不是很有兴致,便出了校门,晃晃悠悠地走下坡路,往港口那边逛去。走进桌球室,玩了四局。第一局我轻而易举地赢了,他于是顿时认真起来,一举赢了其余三局。我按事先讲好的付了费用。玩球时间里,他一句玩笑也没说——这是十分少有的。玩完后,我们吸了支烟,休息一会。
  “今天怎么格外的认真?”我问。
  “今天我可是不想输。”木月满意地笑着说。
  那天夜里,他在自家车库中死了。他把橡胶软管接在N360车排气管上,用塑料布封好窗缝,然后发动引擎。不知他到底花了多长时间才死去。当他父母探罢亲戚的病,回来打开车库门放车的时候,他已经死了。车上的收音机仍然开着,脚踏板夹着加油站的收据。
  既无遗书,也没有推想得出的动机。警察以我是同他最后见面说话的人为由,把我叫去了解了情况。我对负责问询的警察说:根本没有那种前兆,与平时完全一样。警察对我对木月似乎都没什么好印象。仿佛认为:上高中还逃学去打桌球的人,即使自杀也没什么不可思议。报纸发了一小条报道,时间就算了结了。那台N360车被处理掉。教室里他用过的课桌上,一段时间里放了束百花。
  木月死后到高中毕业前的十个月时间里,我无法确定自己在周围世界中的位置。我结交了一个女孩子,同他睡过觉,但持续不过半年。她也从未找我算帐。我选择了东京一所似乎不怎么用功也可考取的私立大学。考罢入了学。考中也没使我如何欣喜。那女孩儿劝我别去东京,但我死活都要离开神户,想在无一熟人的地方开始新的生活。
  “你和我睡过了,所以就不拿我当回事,是不是?”她哭了。
  “那不是的。”我说。我只不过想离开这个城市。但她想不通。随后我们就分道扬镳了。在去东京的新干线电车中,我回想起她的长处和优点,后悔自己干了一件十分亏心的事。可是已经追悔莫及了。我决定把她忘掉。
  到得东京,住进寄宿宿舍开始新生活时,我要做的仅有一件事,那就是对任何事物都不想的过于深刻,对任何事物都保持一定距离。什么敷有绿绒垫的桌球台呀,,红色的N360车呀,课桌上的白花呀,我决定一股脑儿把它们丢到脑后。还有火葬场高大烟囱中腾起的烟,警察署问询室中呆头呆脑的镇纸,也统统一扫而光。起始几天,进行的似乎还算顺利。但不管我怎么努力忘却,仍有恍如一团薄雾状的东西残留不走。并且随着时间的推移,雾团状东西开始以清楚而简练的轮廓呈现出来。那轮廓我可以诉诸语言,就是:
  死并非生的对立面,而作为生的一部分永存。
  诉诸语言之后确很平凡,但当时的我并不是将其作为语言,而是作为一团薄雾样的东西来用整个身心感受的。无论镇纸中,还是桌球台上排列的红白四个球体里,都存在着死。并且我们每个人都在活着的同时像吸入细小灰尘似的将其吸入肺中。
  在此以前,我是将死作为完全游离于生之外的独立存在来把握的。就是说:“死迟早会将我们俘获在手。但反言之,在死俘获我们之前,我们并未被死俘获。”在我看来,这种想法是天经地义、无懈可击的。生在此侧,死在彼侧。我在此侧,不在彼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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