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顽童时代

钟丽思 (当代)
《顽童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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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RT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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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事发生在一个黄昏,很冷,在一九四八年三月初。为了避人耳目,以免将我掳去,作为牵制我父母行动的人质,母亲和她姐姐各自分头,去一片荒郊会合。她姐姐一身农妇打扮,抱了我,对妹妹说:“十五分钟后,你姐夫就来接我们。你快走。”母亲的战马昂首长嘶。她跃上马背,要赶回父亲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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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版“小豆豆”再版钟丽思将续写《顽童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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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丽丝有一个军人爸爸,他跟只有五岁的女儿纸上谈兵,并用军事化的管理将丽丝训练成“耗子能活我能活”极具生存能力的坚强斗士。他用“读《陈情表》不哭不孝,读《出师表》不哭不忠”的方法检验女儿的人品。在如此军人爸爸的训练下,这个聪明出奇的女孩却是一个不折不扣的捣蛋鬼,她和孩子们学苏联英雄集体吃蚂蚁卵、在课堂上给睡觉的同学画了个大花脸、滚铁环、拍洋片、斗蟋蟀……她成为所在小学里第一个在一年级就被记大过的小女孩。但是她又是那么富有正义感,不善辩解、笨嘴拙舌的她却极富正义感和同情心。她救过奄奄一息的小孩;帮助过讨饭的难民……我们每个人都可以从她身上找到自己童年的影子,不管后来的我们经历了多少变故,产生了多大的变化,丽丝身上那种正直善良、纯真和梦想,都会感染我们每一个人。
  这就是新世界出版社日前推出的中国版的“窗边小豆豆”——《顽童时代》。这本书2000年首版,近日修订再版,被西方人称为中国的《爱的教育》,是一本经典的成人读的儿童书。
  这本书通过作者对自身童年的描述,让我们更多的看到了每个人都应该保留的纯真和梦想。这种纯真的感情和梦想可以帮助我们克服任何困难,永远都能体会到人生的真谛,并对生命的真善美心存向往和追求。这种真诚和对生命的美好感情,恰是我们一生的财富,也是使我们的人生永不晦暗,永不失去原动力的能量储备库。
  我们处在这个繁杂的社会环境中,日常的烦恼让我们郁闷、工作中的不顺让我们灰心,如何保持对生活的热情、对生命的感恩,真诚地对待周遭的朋友、亲人、同事,是我们的生命之花盛开、常青的前提。而这些最简单、最与生俱来的品质和天性,正是这个时代最需要也是最缺乏的。
  读过《顽童时代》的人,总是热切地想知道,丽丝后来怎样了,小学毕业没有中学录取就戛然而止的小说结尾让读者浮想联翩。在这里告诉所有喜欢钟丽思作品的读者,此次新世界出版社还将陆续出版《顽童时代》的续集《顽童之师》、《艰难时世》等钟丽思的自传体小说,敬请喜欢她作品的读者关注。
  此次修订再版的《顽童时代》是送给成人和孩子最好的礼物。孩子从中看到了与自己同样因顽皮挨打的经历、成人则从中体味到了那段在特定历史背景下曾经天真烂漫的岁月。这些对读者来说,既是一次精神世界的旅行,又是一剂慰籍心灵的良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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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顽童时代》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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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世界出版社要重版我姐姐钟丽思的自传体小说《顽童时代》,还打算出版其续篇《顽童之师》和《艰难时势》,因而嘱我姐姐写个序。姐姐一口咬定绝不评说自己的作品。我知道她一向钦佩唐人的无字碑,大约在姐姐眼里,为人为文,境遇可有天壤之别,道理却是一样的,功过成败,自有他人评说。本来嘛,自己不肯写,可去请名家大手笔写。但我姐姐又素来不喜给人、尤其是给名人添麻烦。于是就央我这个当妹妹的写。推诿不成,我这就勉为其难了。
  几十年来,我们姐妹俩分多聚少。我三岁那年,始知自己有个姐姐。姐姐豪爽侠义,聪明绝顶,连淘气惹祸也能别出心裁,花样翻新。十年后她登舟重庆朝天门,只身一人逐浪东去。又过一年,母亲领着我和两个弟弟移居广州,姐姐已插队广东番禺当了知青。不久便遇文革,十九岁的姐姐运交华盖,扣了顶“国民党特务”的帽子在头上。我吞了眼泪,赶到庙贝农场,眼睁睁看着几个歹毒武夫五花大绑地拖了我那被打得遍体鳞伤的姐姐去了县城监押。没等她把牢底坐穿,我就务农上了海岛,一去七年半。青春热血,尽撒在铁窗前,田埂边。这时世艰难,本并不独钟我一家,跟寻常百姓一样,我姐姐也无愧无悔。而后便遇国运陡转,姐妹俩念书教书,各得其乐。如此又过了十年。待我去国离家负笈北美之时,她也漂洋过海寻梦巴黎去了。此后的十七年间,或在他乡,或在故土,姐妹聚散匆匆,往事如云如梦。然而事无巨细,由我姐姐道来,不需夸张,不容矫饰,都大苦大甜,滋味浓浓。最让我佩服的是那份鲜活潇洒。有些事,若放在别人身上,准能煎熬得痛不欲生,她却能讲得让人湿了眼角又捧腹大笑。这就叫真性情。读过《顽童时代》的人,总说作者童心未泯。其实未泯的岂只是童心。以真情去爱,去恨,去活,活得呕心呖血,活得淋漓尽致,饶是个微末顽童,也为共和国的历史添出一分风采。若把这人生当作名利场,却又想捉笔描历史,那才真糟蹋了文学二字。
  我巴望姐姐能凭着这真性情一直写下去,不逐虚名,但问耕耘,留下一颗赤诚之心给同辈,给孩子,给这爱过恨过耕耘过的斑斓人生。
  钟丽珠
  二○○四年八月写于
  美国宾夕法尼亚州哈里斯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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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顽童时代》第一章(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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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的母亲美丽端庄——任何见过她的人都这么说。而母亲曾认真地对她的孩子说:“我之所以要嫁给你们的爹,其中很重要的一个缘由是,他非常英俊。”
  于是,当我出生时,不但令我的爸爸妈妈面面相觑,甚至连医生护士也惊诧得说不出话来:我很丑,很丑,就好像有个高明的画家,先为我爹爹绘了张漫画,
  然后将它一下子套住了我的生命,好让我的爸爸妈妈及全部亲朋戚友啼笑皆非:我的眼睛鼻子嘴巴相互凑得太紧;下巴颏太尖;手掌脚板又太大;连哭,也哭不响亮起来……总而言之,我一降临人世,便弄得大家都有些尴尬。
  那个助产士是我爸爸妈妈的老朋友,他咽了咽口水,说:“嘿,这孩子出世太早,在娘胎才呆了六个多月。过些日子,五官就会舒展起来了。嗯,瞧,她才三斤二两呐!”关于我的头发,则任谁也对我那秀发如云的母亲讲不出宽慰的话来。
  我的头发与生俱白,且夹了几根红的黄的,说不清像什么小兽的什么毛。助产士将我全身裹好,就露出那最不中看的头,好难堪地送我去妈妈身边。
  母亲细细地看着自己的第一个孩子,然后抬起眼睛,微笑道:“我的女儿叫丽丝。因为她有一头美丽的发丝。将来,她的生活也会是五彩缤纷的。”
  挺立一旁的爸爸,长长地出了口气,弯下腰,将他那美丽端庄的妻子和丑如小妖的女儿一并拥在宽宽的胸怀。
  我爸爸是个军人,妈妈是教师。
  当然,我那时还不懂得什么叫“生活也会是五彩缤纷的。”生活给我第一个五彩缤纷的印象,就是几种颜色各异的药水药粉——因为我得了新生儿黄疸性肝炎,之后不久,又尝足了肺炎的滋味。亲戚朋友在背地里议论纷纷,他们自己也说不清是感到惋惜还是觉得侥幸,总之认定“这小妖怪是哭不了几天的啰!”
  我自己倒没有听见这些议论。醒着梦里,我听到的,常常是我母亲柔柔的呢喃,或是她那一首接一首的歌。是的,她唱印度尼西亚的《宝贝》,也唱布拉姆斯的《摇篮曲》,但哼得最多的,是她自己随时为我即兴编出的歌。
  我的父亲是个从不知沮丧为何物的硬汉,尤其不会担忧他自己创造的女儿活不下来。恰恰相反,在我还只会吃药只会哭的日子里,他就已经围着我团团转,急煎煎地,老想将这只小妖怪快快扯进他的生活。父亲擅长折纸。他给我叠了大大小小许许多多的纸炮纸枪纸马纸兵舰。父亲唱歌五音不全,但会拉琴,会吹洞箫。逢他清闲,便架了二胡在腿上,悠悠扬扬地拉着《黄水谣》,或是持了管紫竹洞箫,呜呜地,为我吹出苏武牧羊的故事来……在亲生父母跟前,过了三个月这种日子。
  后来,因为战事,父亲要出发到很远的地方,母亲也要随他前往。“这是我唯一的孩子,”母亲说,“我们生死难料,她却一定要活下来。”就决定将我赠送给她唯一的姐姐。
  那事发生在一个黄昏,很冷,在一九四八年三月初。为了避人耳目,以免将我掳去,作为牵制我父母行动的人质,母亲和她姐姐各自分头,去一片荒郊会合。她姐姐一身农妇打扮,抱了我,对妹妹说:“十五分钟后,你姐夫就来接我们。你快走。”母亲的战马昂首长嘶。她跃上马背,要赶回父亲身边。立时蹄声“哒哒”,扬起一路尘烟,在地平线上划出一个长长的惊叹号,我妈妈和她的马,恰如那惊叹号上的小黑点。
  二十年后,母亲对我说起那个时刻,两眼依然盈着一片泪光:“……我回过头去看你,我的孩子,你融在那轮夕阳的中央,在你姨妈的手臂上,离我越来越远。我无法知道,第二天等着你的,是一轮朝阳,还是一场风暴……”
  我的姨父姨母带着我,一直跑到香港,在贫民区安顿下来,并立即换了名字。姨父去了一间私立中学教国文,一直到他生命的终点;姨母呢,则买下一爿小小的杂货铺,卖些儿糖果饼干、针头线脑,以便总能守护着我。收养我之前,在事业上,姨父是个春风得意的律师,他妻子是科班出身的教员。
  毅然改行的律师,也毅然将我改了姓,姓朱,随他,又给我另取一名,名“天儿”。
  这位新任教师来自一个代代单传的书香世家,而到了他这一代,已既无儿子又没女儿了。他将我抱着高高举过头,喊道:“天儿、天儿,你可是上天赐给我的孩儿啊!你命中注定,背负着三个家族的期望,你应该给我们三个姓氏带来荣光!”就在他激昂慷慨长啸仰天之际,那个虚弱的小妖怪又开始哭了起来。
  那个小妖怪实在太虚弱了,总病,不但吹不得冷不得,也晒不得热不得。我实在弄不明白上天为什么要将这么个小病猫般的孩儿赐给我的亲爹亲妈养父养母。
  一到香港,我们家立即寻访种种医生为我治病:儿科、内科、中医、西医。我妈妈向她所有的顾客提同一个问题:“您知道哪儿有好医生治我的天儿么?”谁要荐了个大夫,她便不但不收货钱,还硬是拿些糖果饼干,千恩万谢,往推荐者手里送。
  后来,凡是光顾杂货铺的人必要凑到小竹椅笼跟前看看我。好几个月,我都似乎没什么起色。人们不是见我毫无理由地啼哭,就是呼吸微弱地睡觉。
  与我家杂货店相对,有个咖啡馆。咖啡馆老板夫妇,有七个孩子,凡是读了书的孩子,都喜欢上我家请教功课。有一天,老板夫妇一齐上门,好诚恳地建议我爸爸妈妈在他们的七个儿女中任选一个。他们觉得我父母太艰难了,他们说,依照他们的人生经验,如我这般孱弱的孩子是很难治好的,更担心这种无穷无尽的寻医抓药会让我父母倾家荡产……事后,这两夫妇对人说:“从来也没见过有人像朱先生两公婆那么固执。”我的父母无论如何也不放弃他们那个病孩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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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顽童时代》第一章(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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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此咖啡店老板夫妇也学了我妈妈,逢人便打听何处可以觅得妙手郎中。
  我爹爹温文尔雅,嗜书如命。莫名其妙地,他居然认为我需要听他吟哦朗诵,如同我需要打针吃药般重要。无论我哭我笑,他总在我耳边“诗云子曰”,或词或令,或赋或曲。饶是一厢情愿,却也耐心无比。多年以后,他的一位学生回忆起老师平生轶事,仍忍俊不禁,对我说:“你爹爹不但思维稹密,且才情横溢,一直是我们崇拜的偶象。到了你一岁那年的春节,我们才突然发现朱先生也有凡夫俗子之情!”
  那日,学生们去给先生拜年。正值贺词连篇时,我又哭了起来。爹爹从母亲怀里接过我,一面轻轻拍了,一面诵起《出师表》来。《出师表》诵完,我依旧号啕。那些弟子诸生正在尴尬,爹爹却笑吟吟叹道:“我的天儿痛哭不已,正因为她领会到孔明一腔热血。唉,不容易,不容易呀!”学生们大眼瞪小眼,好不容易强忍半天,终于还是哄堂大笑起来。他们觉得先生委实幼稚,陡然倍感亲切了。
  过完午后,一位江湖郎中来了趟杂货铺,提了三斤饼去,留下一道偏方:每晚睡前,先用热咖啡将我泡上一阵,提出来抹干,再扑上碾成粉末的酒曲。
  从那以后,咖啡店老板的七个孩子就轮流着,天天往我家捧来一大钵咖啡渣。我妈妈买了口好大的锅,她熬出来的咖啡水,依旧香喷喷的,我被好好地浸泡起来,每每这种时刻,总有邻居围观,并且热忱祝福。一直到我被全身扑满酒曲粉,严严实实地裹在小被子里,人们便开始散去,父亲便开始吟哦……就这样药丸针水、咖啡酒曲,病病歪歪地,危危乎乎地,我开始慢慢往高里长。
  我是先会讲话,后学走路的。父母对我,爱若至宝,从来不打不骂。我那爹爹,先为律师后任教员,自是口若悬河,从来教我,都将“为什么要这样”或“为什么不能那样”讲得清清楚楚,道理透彻。无论家中来了什么客,父亲从来都把我放在他膝上,让我听他们高谈阔论,或是让我奶声奶气昂首挺胸地诵他一阕岳飞的《满江红》,不然就是文天祥的《正气歌》……
  家里开着杂货铺,我便糖果饼干尽着吃。一到开饭,已胃口全无,见饭便苦着脸。我是满街跑着吃饭的,母亲端了个小碗,耐着性子在后边追着劝着,久久才能喂上一口。那时香港还不多见铁闸,特别我们住的那条小街,人们在大白天连门也不喜关好的。我逐家串,每餐非吃上一个钟头不可。后来益发不像话,要从九龙坐渡船往香港来回一趟,才肯吃完一小碗饭。再后来,母亲就总在喂饭时给我讲故事,这才使我略为收敛。母亲讲了好多故事,但讲得最多的主题,当然是“人拐子”。
  在所有关于“人拐子”的故事里,被拐的孩子总是因为吃了别人的东西或跟了不认识的人走,才上当的。而发现上当时,又必是到了语言不通的孤岛。母亲很怕我被拐走,挖空心思教我许多从人拐子手上逃脱的办法,以至我能将《童区寄传》背得滚瓜烂熟,并常常给邻居小孩复述种种关于人拐子的传说。
  到了五岁,我渐渐少于病痛。爹爹开始教我练毛笔,对对子。母亲关了杂货铺重续她的教书生涯。舍不得送我去幼稚园,便请了个保姆来家,由她追着我喂饭。爹妈上班的时候,我便在家抄抄文章读读诗,满街跑着吃吃饭,讲讲人拐子的行状吓吓邻居小孩,自觉日子津津有味,也就不那么爱哭了。
  也不知从何时起,头发变得又浓又黑,唯是脑后总有一撮白毛。只是我的五官,怎么也没法长得舒展,不过,爹妈和邻居们已大为满意。妈妈为了我显得漂亮,连牛痘也往我大腿上种,可她当时万万想不到我长大了会那么喜欢穿短裤。
  爹妈眼巴巴地盼我长,准备第二年送我入学,然后上中学,念大学,留洋当博士。邻居们也看好我的前程,等着这条小街出个大博士。谁也料不着,我这辈子偏偏只念了六年书,就失学了。
  有一天,家中收到一份电报,母亲失踪了两日,回来后,抱了我只是哭。爹也没顾上给我的毛笔字画红圈,却大步大步踱着,在他书房抽闷烟。我不明白出了什么祸事。从那以后,三天两头就会有封大陆来信。我家从前是没有那种信的。信一来,总是妈哭爹抽烟的。
  又过了三五个月,母亲开始频频为我添新衣。原本不兴串门的爹,下班就抱着我到处转,让街坊们高兴了好一阵子。
  终于,母亲红了眼圈问我:“乖天儿,愿意去坐火车么?”哎呀!火车!那只是我在电影里见过的东西啊!天儿兴奋之极,也不缠着爹妈抱,又跳又笑地由保姆领着,登上北去的列车。我以为爸爸妈妈要上班,才不跟我一起去玩的。
  火车日日夜夜停停开开。我先是惊喜,后是习惯,继而厌倦,但那火车依旧在开。最后,我感到一种说不出的恐怖,便开始狐疑地窥视着我的保姆,猜想她定是入了人拐子一伙的。
  那列火车将我送上了另一条命运的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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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顽童时代》第二章(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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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为中国人民解放军的一位将领,我的父亲没有任何理由将我留在香港。那是中国共产党管辖不到的地方,那里归英国管。在部队,别说亲生孩子在香港,即使有封香港的来信,也是一件令人大惊小怪的事。为了种种原因,他的孩子必须回到社会主义中国受教育。于是我的大陆父母向我的香港父母提出,要将我收回,大陆妈妈亲自赴港,与香港妈妈聚了两天,却并不来见我。香港妈妈哭得肝肠寸断,就是不肯舍了这命根子。于是,便有了那些信……结果是,大人们决定:直接由保姆带我进川,任何人不向我作关于这种迁徙的任何解释。因为,让一个孩子在军营里谈什么“香港、九龙”的,非但不伦不类,还将给父母带来不尽的麻烦。
  火车停在重庆站。一个挺拔的男子,全身戎装挤入车厢,将我抱起,说:“丽丝,我是爸爸。”
  我狠狠咬了这个军人的鼻子一口,然后,照故事里说的那样,尖声喊道:“叔叔伯伯快救命呀!大家抓住这个人拐子呀!”一边喊,一边抓他的脸,踢他的肚子。他皱皱眉,将我翻了个面,连手脚一并箍抱着。跟着他,又挤上来一个女的,接过我,紧紧抱着,轻轻拍着,悄悄在我耳边说:“别怕,别怕好孩子。”那音调柔和又恬静。我见到一双好亲切的眼睛。我双手捧着她的头,本能地觉得那是我的救星:“阿姨救我回家!他是人拐子!”我一个字一个字地告诉她我家地址,那是我刚会走路时,妈妈就要我熟记了的。妈从来都不厌其烦地告诉我:“分辨好人坏人,别听人家怎么说,而是要细看人家的眼睛。”抱着我的人,眼睛有几分像我妈,很慈祥。
  她将脸贴在我的眼睛上,好轻悄好轻悄地呢喃道:“我们这就回家去。”我听到那个柔美的音调哽着一丝呜咽,“好女儿,我是你妈妈……”
  我吓得魂不附体,哧溜窜下地,转身就跑,却被军官一把捞回,依旧箍了在他怀里往前走。
  我怎么呼救,也无人搭理。或许,谁也听不懂我的广东话,或许那军人的堂堂仪表实在不属于人拐子。那个自称是我妈妈的人,从保姆手中接过大包小箱,一面看着我,一面往前走。我如一只关进铁笼的小狼,声嘶力竭地仰天长嚎起来。
  终于,我被弄进一辆吉普车,逃不脱,也挣扎不动了。那个女的将我拥进怀里,慢慢晃着,哼起一支歌来。似乎没有歌词,但韵律优美,很恬谧,像是从好远好远的地方飘来……
  我精疲力尽地摊在她怀里,抽抽泣泣地咒骂,骂她,骂那军官,骂那同谋合伙的保姆……
  我不停地骂,她不歇地唱,弄得我糊里糊涂起来。我在心里拼命搜寻;也想不起在哪个故事里,曾出现过会唱歌的人拐子。
  这个会唱歌的人拐子,有两辫长发,黑油油地,顺在肩上。她的眉毛很长,略淡,眼尾也很长,双眸很美。我抵抗了许久,累得恍恍惚惚。恍恍惚惚之中,竟觉得那歌声,是从她美丽的眼睛里流出来的,那眼神中有一抹很淡很淡的忧伤,像她的歌一样。我打起全副精神,恶狠狠地,最后诅咒道:“大灰狼来咬你们三个,人拐子!”终于,无可奈何地在人拐子优美恬谧的歌声中睡着了。
  待我醒来,立即见到一双离我很近的眼睛,又大又黑又明亮。那是个胖乎乎的小姑娘,脸儿红红的,一笑,就现出两个小酒涡,她低下头来亲亲我,叽叽呱呱地对我讲起话来。她吐字清清楚楚,声音脆脆甜甜,但我一句也听不懂。我对她说:“我叫朱天儿,被人拐子从爸爸妈妈那儿拐来了!”
  看来,她听不懂我的广东话。她又说了句什么,就跑出去了。转眼功夫,她又跑回来,和那会唱歌的人拐子一起。
  小姑娘握着我的双手,又开始叽叽呱呱,然后转过身去叫“妈妈”,她妈妈对我用广东话说:“这是你妹妹,丽珠。她刚才对你说,她很喜欢你,她有一个弟弟,叫可可,她早就想有个姐姐了。她问你,是不是也会喜欢她,喜欢她弟弟。”
  丽珠的小手软软的,手背上也有小酒涡。我真的很喜欢有个这样的妹妹,就点了点头。然后对她妈妈说:“妹妹有妈妈。你送我回去,我找我自己的妈妈。”
  丽珠的妈妈蹲下来,用手指轻轻梳着我的短发,说:“丽丝,我就是你的妈妈啊!”她抱起我,往厅里走去。丽珠就握着我的脚,一面走,一面又叽叽呱呱起来。
  那个将我掳来的军官已换好便装,正在厅里看书。他刚将我抱上,我尖叫一声,随即便小狼似地开始抓咬他。他把我高高举起,喊了一句,“嘿嘿,真是将门出虎子!”便哈哈大笑起来,那笑声很响亮,吓了我一跳。他把我抱到镜子跟前,问道:“我的女儿,你看,我们俩的脸有哪一点不像呢?”
  是啊,都像,脸型像,五官也像。不过,他各部分都很明郎,而我的呢,咋也舒展不开就是。
  像又怎么样呢?我有爸爸,他在香港。况且,“人拐子”的故事里说过,人拐子有障眼法,会变哩。我溜下地,抱着他的腿咬了一口,恶狠狠地说:“我要我爸爸,不要人拐子!”他连摸都不去摸一下被我咬过的地方,却弯了一根食指去挠额角。他从列兵一步步当到将军,此时此刻,竟无法战胜他的亲生女儿——那个疲劳的、虚弱的,被愤怒和轻蔑烧得两眼血红的小妖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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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顽童时代》第二章(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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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此,我名丽丝,不叫天儿,也不再姓朱了。
  我坚定不移地相信,我是被人拐子弄来的。因为生活在军营,于是满耳满眼,全是军号军令,军械军装,这在好长一段时间都令我心惊胆颤。
  我到重庆时,正好放暑假。妈妈和妹妹都在家。以后,她们一个去了学校,一个去了幼儿园,每周才回来一次。父母曾多次将我送入幼儿园,但他们总是失败。我在幼儿园,不但大哭大闹,而且还要病,发高烧,最后只好让我呆在家里,和保姆在一道。弟弟那时一岁,寄养在别人家。
  军营里,孩子很多,可谁也不跟我玩。孩子们的游戏,多是“官兵捉强盗”,追得满山跑。我跑不快,老摔跤,不但“官兵”们不让我入伍,连当强盗的资格也不够。
  我的模样很不讨人喜欢,我只肯穿着从香港带来的中式长袍,冬棉夏单,因为郎中们说我着不得凉,小脸青青,下巴尖尖,一双眼睛满是警惕,满是惊惧,满是惶惑,还要说一口谁也不懂的广东话。
  我绞尽脑汁,想方设法要逃回香港。
  常如幽灵般,我站在路口,盼望见到一张熟悉的脸,好求人带我走,或者是拼命找寻一段熟悉的景物,想立在那儿等我香港的爸爸妈妈来找寻……,这些都是从故事里听来的脱身之计,而我始终没能发现一条熟悉的路,更见不着一张熟悉的脸。
  我几乎都不会笑了,整天寻寻觅觅,失魂落魄,那神情那行状那心态,活脱脱,跟匹小小的、落到陷阱里的孤狼一样。
  重庆是世界有名的雾都,山岚瘴气很重,须以辣椒抵御,我却怎么也不肯吃辣椒。不久,我家又是郎中满门——我的肺又出毛病了。
  终于,爸爸开始亲自管教我了。
  “丽丝,不管你愿不愿意,你都是我的女儿。”他说,“所以,不管你愿不愿意,你都必须尽快强壮起来。”
  是平生第一次,我听到这种野蛮的推断方式。
  爸爸让我的保姆回香港了。他将我们从香港带来的咖啡酒曲打成一个小包,说:“这些都变成回忆了,从现在起。”他不准我吃任何零食了。他认为,没有良好的生活习惯,就没有健康的身体,没有健康的身体,就没有坚强的意志。他的孩子应该坚强。
  只要妈不在家,爸爸是吃食堂的。他吃起饭来,跟风卷残云那样。“爸爸吃完饭后五分钟,你就不许再吃。因为爸爸认为必须这样做。”那是个星期一。
  我第一次自己吃饭。爸爸那份,他吃了三分钟。然后,他将闹钟调好,放在我眼前,闹钟一响,我便丢碗,我仅吃了三小勺。我不在乎,我本来就不爱吃饭。
  “回来!洗干净你自己的碗,因为爸爸认为必须这样做。爸爸在你这个年龄,早已砍柴放牛了。”
  我将鞋子袜子都弄湿,磨蹭了十来分钟,才洗好了自己的碗筷。
  下午,饿极,床头却已没了那个从小抱大的饼干罐。我狠狠地盯着他,他却努努嘴,让我坐在一张新买的小桌前:“你好久没写字了,开始干吧。”
  晚饭时,我吃了小半碗。第二天一早,不用爸爸吩咐,我赶紧抓起口盅盘子,跟他上食堂取豆浆油条。三天以后,我每顿都能按时吃饱,也分辨得出菜饭的香味了。一周以后,爸爸认为我没必要再跟他吃小灶,于是,我从此到警卫排吃饭,和他的兵一样,也学着包饺子,做拉面。
  比吃饭戒零食要艰难得多的,是起床和跑步。
  “爸爸认为有必要”让我在五分钟内穿好衣服叠好被。他说最好的办法就是先叠被子后穿衣,那样会快得多。当我开始这种兵日子时,已是深秋。重庆气候,历来有“早穿皮袄午穿纱,围着火炉吃西瓜”一说。闹钟一响,爸爸就走进我的小房,敞开北面小窗。我在瑟瑟秋风中,哆哆嗦嗦地开始叠我的小被子,却怎么也理不成爸爸要求的那种豆腐干规格……因为受凉,我拉过肚子,发过高烧,但我终于能像一个正规兵那样,在起床五分钟后,完全料理好自己。
  在我们家族,爸爸认为,对病人,任何药物也比不上新鲜空气和体育锻炼。于是,卧室收拾完毕,我应当出门呼吸新鲜空气。我只能穿单衣单裤出门,因为爸爸认为这会使皮肤增强弹性,他说,雪花膏之类的玩意儿,绝不是为将门之后准备的。就这样,晨星未落,我就一头扎进寒风中,拼命跑开了。
  第一天就感冒。在爸爸指点下,我第一次烧火,自己熬了碗红糖姜汤,喝了,蒙头大睡。睡了两天两夜,好了。爸爸认为应该在第三天“呼吸三十分钟新鲜空气,补上那两天生病缺了的。”从此以后,我永远也没有萌生过一次这样念头——逃避自己该做的事情。
  爸爸对我说:“凡是别人能做到的事,你就必须做到;对于某些别人做不到的事,你也要尝试去做到。”他拍拍我的肩膀,又说:“你很快,我的女儿,将为自己赢来一个好身体。”然后向我干脆简捷地解释“一个好身体”的内涵:“无论生存条件多么恶劣,只要一只耗子能活下来,你就应该能活下来。”
  爸爸认为,他平生最为得意之事,有四种:带兵打仗,拉琴吹箫,设局对弈,入厨掌勺。
  仗是没得打了,那会儿。于是他开始为我纸上谈兵。爸爸让我翻开的第一本书,竟是《三十六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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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顽童时代》第二章(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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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曾在步兵学校呆过一段,任军事研究室主任。这位行伍出身的将军,毅然决然,把他的女儿领进一个铁马金戈征战杀伐的世界。
  我的生活日程被安排得满满的,已经没有空隙去恨爸爸,甚至连哭的机会也没有。
  他逼我练拳脚,教我骑马,要我爬山,爸爸做事很极端,凡是他要求的,我必须百分之百做到。我的身子骨很快就强健起来,真可以“动如脱兔,坐如泰山”了。
  每天,我必须写够三十个大字:手中捏只鸽蛋,笔头挂串铜钱,臂弯上还要放碗水。爸爸常站在我背后,出其不意地抽我的毛笔,只要被抽走,我就得再加写十个字……
  他要我读书,文章由他亲自选,大多选自《史记》、《左传》、《资治通鉴》……
  如果说,童年的我,心中依然能享有一片孩子的天地,那是妈妈描出的。
  放寒假了,妈妈妹妹和弟弟都回来了,家中热闹起来,总是有歌有笑声。爸爸从来严肃的眼睛,变得十分柔和。除了凌晨教我打拳,下午往我大字簿上画圈,他并不拉我去“运筹帷幄”。
  重庆有时也下雪,很冷,大家晚上都不出门。
  那晚,全家正围了火盆坐。炭火红起来时,妈妈开始讲故事了。那是说一个美丽的小公主,如何历尽磨难,救他那十二个哥哥的故事,她的哥哥们被魔法变成了野天鹅……
  这个动人的传说牵引着我,让我使劲往妈妈跟前凑。“再讲一个,妈妈。”丽珠一边抹眼泪,一面请求。
  “让丽丝念吧。”妈妈说,“她跟着爸爸,学了好多东西,比丽珠懂事多了。”她递给我一本书,翻开其中一页。
  那是安徒生的《海的女儿》。我开始读:“从前……”
  读到人鱼姑娘在朝霞中化为水沫时,我已是泪痕满面,妹妹趴在妈妈膝上抹眼睛。坐在我对面的爸爸站起,踱到我身边,又将双臂抱在胸前,踱回原位,抓了火钳,往盆里添炭。
  青杠炭哗哗啵啵,亮着暗红的、淡蓝的火苗。我忽然悟到一抹透明的忧伤:我不甘情愿地发现,我有点喜欢我的爸爸妈妈了……
  整个冬天,几乎每个夜晚,我的心都在童话里流连。我们读安徒生,读格林兄弟,读拉封丹,也读克雷诺夫,读伊索……窗外的雪绒,细细地,细细地,密密地下。腊梅的清香从门缝窗缝溢进来,飘散在屋里,飘进故事,直到弥漫了我的梦乡。
  我的梦里,再没有出现人拐子了。
  那些在夜色中潺潺流淌的童话,慢慢滋润着我的心灵。虽然,我依旧不改孤狼习性,常常一人独步山岭,但眼里心中,鸡虫狗鸟、家花野树都似乎沾了人性,温情多了。我喜欢对大自然讲话,对草说,对石说,甚至逮来只长脚蚱蜢,也会对它絮叨一番,然后又放它飞去。
  我不再穿长袍,也不像妹妹穿裙子。父亲将他几件旧军装,裁裁剪剪又缝起,改小了装扮我。他总给我留两个大衣袋,我将它们装得满满的,从鸟蛋石头到小沙蟹,应有尽有。
  我最喜欢上树掏鸟窝,得了蛋下来,拾几张竹壳烧熟了,兴冲冲拿去喂蚂蚁。绕着我家墙根,共有六个蚂蚁穴。四穴小黄蚁,两穴大黑蚁。我总是将野外所得,平均分给四穴小黄蚁。从不喂黑蚁,它们体积庞然,总让我想起故事里那些仗势欺人的坏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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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顽童时代》第三章(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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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于爸爸亲自调教,我的身体已非常强健,令整个军区大院的人刮目相看。
  也许是随了各自爹爹的缘故,大院里的孩子,几乎人人尚武好斗,且顽皮异常,又几乎都不去幼儿园的。部队里,军官的妻子们统称“家属”。几乎所有的家属都闲散在家,而又几乎所有的家属,都不能将她们那些精力旺盛的宝贝蛋牢禁家中。
  孩子自有孩子的世界。小一点的,自有三两一伙,四五一群,下地抓抓蟋蟀,上房堵堵烟囱;十来岁的娃娃就不一样了,他们偷马骑,偷车开,偷枪玩……,玩得带兵打仗的父辈们头痛欲裂。
  最终将孩子们管束起来的,还是那些十七八岁的警卫员、通讯员。小伙子们将首长们的孩子按年岁分级,组织各种各样的比赛:摔跤、跑步、爬竿、讲故事。
  前三项,我兴味索然。我从不与同龄人斗力。因为爸爸说:“跟同龄男孩或跟比你大的女孩争斗,是最没出息的窝囊废。”而照警卫员们定出的“军事纪律”,我又绝不能分去大孩子一级,才六岁多哩!
  只有故事会,是不分年龄的。我最喜欢。
  五十年代初期,在那片充满阳光充满希望的土地上,人们崇尚的是英雄。我们心中的偶像,清一色,全是又年轻又勇敢、既高尚且简单的人。
  中国偶像,当然有被敌人挑在枪尖的放牛郎王二小,十三岁的王二小孤身一人将鬼子引进了八路军的埋伏圈;有“生的伟大死的光荣”的刘胡兰;有舍身炸碉堡的董存瑞;有用胸膛去堵机枪的黄继光……至于外国的,则全是苏联偶像:如卓娅、舒拉、保尔·柯察金。
  怪得很,小小年纪,我们想的不是如何好好活着,而总是憧憬如何壮烈死去。每个孩子,都有自己理想的死法。给我印象最深的是后院的五个孩子,他们发誓要学狼牙山五壮士,面对越缩越紧的包围圈,拔了枪栓砸了枪把,然后哈哈长笑,纵身跳崖……
  会议厅前有一颗硕大的黄桷树,枝杆硬朗,浓叶婆娑,可供好几十人乘凉清谈,四川人叫“摆龙门阵”。家属们各自端张小板凳,在日影里、月影里纳鞋底织毛衣。孩子们则分头寻了适意的树杆树根根坐了,诚心诚意地为自己或为朋友,争先恐后描绘就义的蓝图……偶尔为父辈走过时听了,尽管他们人人都有一章刀头舔血的历史,也不禁为儿女们这种狂热的赴死精神皱眉。倒是没人干涉。也许父辈们觉得:孩子们说说而已,反正死不了。聚在一堆探讨一下死亡的方式,总比小家伙们劈了树丫做弹弓,列了阵对射安全得多。嘿,谁知道这些老军人想什么呢!
  有个周末,照部队惯例,操场上放起露天电影来。是个苏联片。我记得是黑白的,片名却记不清了——反正,不是叫《真正的人》就是叫《无脚飞将军》。
  故事很简单——那年头,似乎一切都很简单——
  第二次世界大战中,一架苏联飞机被德寇击中,飞行员弃机跳伞,双脚受伤。他在森林里爬行了好多天,靠吃蚂蚁卵,在冰天雪地中活了下来。遇救时,双脚已坏死。医生将它们齐膝截去。克服种种困难后,他居然带着两条假脚,再度登机,激战蓝天。
  看完这个电影之后,黄桷树下,话题骤变:孩子们一致认定,漂漂亮亮地活着,比轰轰烈烈地死去,更令人心倾神往!于是,便想方设法,要仿效那无畏无惧的无脚飞将军。
  如何仿效?参军么?虽然我们年龄不齐,但参参差差,人人都缺了不同的一段;截肢么,不知何时何日才盼得如此机遇。“走!”也不知是憋急了的谁,振臂一呼,“到林子里练爬去!”
  一帮孩子便开始练爬,或往竹林或往蕉林,爬得个个都满脸伤,满身脏,越是艰难,便越是崇拜那位苏联英雄,越是五体投地向前进,一面拼命想像着自己的双脚早巳坏死。
  那段时间,军营里的日子正常得不正常了:没人偷筲箕支麻雀,没人堵烟囱,甚至对任何一块窗玻璃,都没人有雅兴去射穿……
  每天傍晚,大门哨卡就会有一番热闹:放学的,背了书包急急往那儿赶;学龄前的,立在那儿拉长脖子往盘山道上望。待两拨人一会合,“乌拉!”一喊,几十只脚,相跟相随,追命般练爬去了。
  那些练爬的日子,可忙煞了家属。天未擦黑,从食堂打回饭来,她们便走出户外,扯了嗓子,有板有调地唤着各家儿郎的名字,长长地,悠悠地,一声一声,歌似地往林子里递去……
  终于被唤回家的未来无脚飞将军们,立即卸甲冲澡,然后立着,一声不吭。这时,家属们各自拿出棉签、小瓶儿,(不外是些酒精、红汞、紫药水,她们结了队去医疗室讨来的。)开始东一横道西一竖地往孩子身上涂。饭后,把未来无脚飞将军的泥衣泥裤扔进一个直径一米的大木盆,架块搓衣板进去,开始一边唠叨一边洗。天天这样。
  我从不参加练爬。这比爸爸要求我的要容易多了。我相信,如爸爸要求的那样:只要一只耗子能活的地方,我就能活。与其练爬,不如寻条菜虫喂我那四穴黄丝小蚂蚁。
  为了黄丝小蚂蚁,我平生第一次跟人打架,且大打出手,两败俱伤。原因就出在无脚飞将军身上。
  终于有一天,所有练爬的孩子都已确信自己能在森林爬行三日。练爬运动胜利结束。孩子们深感成功,又顿觉失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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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顽童时代》第三章(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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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几天后,又一位崇拜者想出个学英雄的新招:吃蚁卵。
  大家很快便寻得些破碗残碟断码钉,相邀相约翻蚁穴,见天功夫,就将个大院弄得坑坑洼洼起来。
  我赶紧回家问爸爸:“如果一只耗子为了活命,会不会吃蚂蚁的蛋?”
  爸想也不想,就说:“会的。咦,你问这干什么?”我说,“不干什么,问一下”就跑了。按照孩子们不成文的规矩,谁将事情泄露给大人,就是“叛徒”,叛徒将失去所有的小朋友。我决定参加吃蚁卵的壮举。
  在电影里,出现过两次无脚飞将军吃蚁卵的镜头。我们当然决定每人吃两窝。
  第一个蚂蚁窝被翻出来了,欢声过后,立即哑然:太恶心了,那些卵!成千上万的小蛋蛋,密麻麻,惨白一堆垒着,一群蚂蚁慌慌张张,散去聚来,各自尽力叼起一只卵逃掉……
  我直觉心头发怵。看看别的孩子,有人打寒颤,有人连脸上都起了鸡皮疙瘩。然而,对苏联英雄的崇拜毕竟使孩子们勇敢起来。刘团长的儿子,一个三年级小学生,咬着牙关,沉沉发誓道,“老子绝不临阵逃脱!”便一手抄起那堆白东西,连泥,连几只蚂蚁,一并愤怒地倾进嘴里,咽了下去,满脸视死如归般肃杀。
  以下,再翻出蚂蚁窝来,就没有人作难了。孩子们义无反顾,一人一窝轮着吃,个个脸上都呈着大无畏的神态。
  到我吃时,便偷偷在心中默念道:“耗子能活,我也能活;耗子能吃,我也能吃。”默念两遍,也吃了下去。虽然以耗子为榜样,未免亵渎英雄,但我终究完成了英雄完成过的业绩,就也释然了。
  蚂蚁卵子,一窝一窝被翻了出来,又一窝一窝被吃了下去。终于有个周末,吃卵大队搜索到我家墙根,发现了那六个蚂蚁穴。
  对于黑蚁的倾巢覆灭,我无动于衷。但我不能眼睁睁看着,让那四穴黄丝小蚁惨遭横祸——一年多来,都是我喂我养。我们是朋友。
  我对大伙儿说:“咱们另外再找吧,这些黄丝小蚁是我的老朋友了。”
  大家坚决反对。反对我这种将人蚁友情看得比英雄主义更重的坏行为。大家都觉得,另寻蚁窝,是“贻误战机之罪”,对不起我们崇拜的无脚飞将军。
  大院的孩子都不善舌战。三言两语未能了断的争端,必以武力解决。于是,既然四窝蚁都在我保护之下,我就必须轮流与原本该吃这些蚁卵的四位朋友相搏。
  这是一伙在梦中都要血战沙场的军人后代,谁不曾练过几日拳脚?我们用断码钉在泥地上画了个大圈:谁被打出圈外,谁就输了。
  我的对手败下两名后,我依然微弓了腰,满脸鲜血地站在圈内,准备迎战第三名。
  第三与第四是孪生兄弟,只比我大几个月,平日练的,就是联手拳。他们招呼也不打一个,竟双双扑上来,左右夹攻跟我干。
  这下可乱了套!吃卵大队立即泾渭分明化作两军对垒:有人帮我,因为“双打一”不公平;有人帮他们,因为孪生兄弟是“正义之师”……于是圈也不用了,两边人马各自认明后,便拳打脚踢,混战一团。立着的固然红了眼拼命,倒下的又挣扎再来……
  到大人们终于发现时,我们已伤得七七八八了。
  大人们又好气又好笑,背的背,抱的抱,把这批苏联英雄的崇拜者统统押送军医院。
  我掉了一颗门牙,左肘脱了臼。
  爸爸把我从军医院领回来,进门就用皮带抽了我一顿。理由是,我的拳头不应该砸在自己人身上。我没有哭,也没有分辩。随后,他又细细问我,在单打时,我的拳是如何出的,对手的又如何……
  我被爸爸关在家里,坐了三天“禁闭”。
  “坐禁闭”就是不许出门口。三天来,只要我偶尔走到阳台,便看见有小朋友在我家楼下徘徊。只要我爸出门,就有人来敲窗户。孪生兄弟用纸包了石头扔上来,纸上写着:“我们已经喂过黄丝小蚁了。放心。你的右钩拳很准。”
  唉唉,我的童年的、真诚得傻气咄咄的伙伴啊!你们都在哪里呢,如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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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顽童时代》第四章(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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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阴荏苒,我该到学校念书了。
  那时入学虽然也经考试,但比起现在的孩子来,就容易得多了。
  那年头,学校的位子比入学的儿童多得多。学生逐个应考,题目千篇一律,答案大同小异:除姓名年龄家庭住址,剩下的题目就是:
  一、我们的领袖是谁?
  二、我们的国旗是什么样的?
  三、中国的朋友是谁?
  当小朋友答出“是苏联老大哥”,考试便告结束。
  我进了李子坝小学。入学的孩子,大小不一。自七岁至十二岁,按年龄排队,编成甲乙丙丁四个班。我还差三个月才够七岁,被分去丁班,坐第一排。
  新课本发下来了。一本《算术》,一本《语文》。
  我急急忙忙去翻那本《算术》,当堂便觉没意思得很:翻了半本书都在讲加减法。我早就懂了。我妈妈学数理出身,教的又是她的本行。周末闲了,除去念念童话,
  妈就随口出些题,好让我安安静静地坐着绞脑汁。至今,我还记得有道题是这样的:
  大年廿九,刘大哥提罐去买油,一罐三斤装,一罐七斤装。半路碰到从镇上回来的王小二。小二说:“粮店关门了,你过完年再买吧!”这两人各自在一个饭堂当炊事员。见刘大哥着急,王小二说:“我刚买了满满一罐,十斤油,分给你五斤吧。”于是两人就在路上,用三个罐,将十斤油匀成两份,一人提着五斤,分道回去了。问:“两人最少倒了多少次,才将油分出平均的两份?”
  像这一类的题,可比眼前这本算术书上的难得多,也好玩得多哩!
  待翻完语文书,我已是目瞪口呆,苦苦地坐在板凳上犯懵懂:最难的一课书在最后,讲的是谁家种了个大萝卜,大得一个人拔不起来,于是又上一个帮忙的,还是拔不动……课文结束时,是:小花猫拉着小朋友,小朋友拉着老婆婆,老婆婆拉着老公公,老公公拉着大罗卜,拔呀拔,拔呀拔,拔起来了!
  我无论如何也弄不明白,世界上为什么会有这么简单的书?更叫我糊涂的是,为什么爸妈要我来读这种书?一年级小学生的头一课,连标题全文如下——
  一开学开学了
  第一节课就教笔划:“点,横,竖,弯,钩……”老师提了条教鞭,敲一下黑板喊一声令,好认真。学生就更见卖力,人人都握拳伸出右食指,作笔状,悬在空中,照着黑板描,跟着老师吼,齐刷刷一片点横竖弯钩……
  我转过身去,开始东张西望,去看同学们的指头同学们的脸。每一张脸,无论胖胖瘦瘦方方圆圆,全都很认真。
  最令我感兴趣的,还是我的邻座。论个头,我属全班最矮的,他倒数第二,叫关宝宝。关宝宝脚蹬虎头鞋,套条开裆裤,右手举着,随了老师的教鞭,正一丝不苟地撇捺钩点;左手却捉了个橡皮奶嘴,时不时低下头来,“唧唧啧啧”地吮几下。
  我奇怪得要命,忍不住问关宝宝:“你现在还吃奶的吗?”
  他急急忙忙拔出奶嘴,对我说:“吃的。也吃饭,吃莱。”到老师让大家放下手来,关宝宝转过脸,将奶嘴塞给我,说:“你妈妈忘了给你带奶嘴么?我借给你
  吸几下吧。”他的眼睛十分温驯,看着我,很友善。
  我很慌张,赶紧推还给他。他却说:“你不好意思么?没关系的。我娘说了……。”我还来不及知道她娘说了些什么,老师已经走近我们,并让他从座位上站起来,责备道:“讲课之前,老师已经交待过,上课讲小话是违反纪律的。关宝宝同学,你为什么要影响别人学习昵?”
  我连忙举手说:“报告老师!是我影响关宝宝。”
  关宝宝不高兴了,说:“她没有影响我,是我自己要把奶嘴借给她的。”
  “什么?什么奶嘴?给我看看。”老师大吃一惊。
  我臊得满脸通红,急忙抢过关宝宝手里的奶嘴塞进抽屉。老师从抽屉又拿了出来,将它放到讲台的粉笔盒上,然后转过身来对我们说:“你们两个都是勇于承认错误的孩子,应该表扬,但影响课堂纪律总是不对的。站着听课吧。”
  班里开始吱吱喳喳。老师又叫站起一位同学,问他为什么影响课堂纪律,他指指讲台,支支吾吾才说了半句“那奶嘴……”就忍不住嘿嘿笑起来。
  老师很年轻,刚从师范毕业,我们是她的第一批学生。大概因为讲台上都是粉笔灰,她才将关宝宝的奶嘴放在粉笔盒上的。虽然奶嘴原非什么稀罕物事,但当它蓦然出现在教室,且又神气又傻气地立在一个粉笔盒上,静静让三十多个学生盯着瞧时,就变得有点儿滑稽了。我看老师的神色,似乎她也觉得有些不妥,赶紧从粉笔盒上将奶嘴捉走。她穿件没有口袋的连衣裙,也不知该将奶嘴藏往何处。老师走近我们,看了看低着头的关宝宝,也许她曾想还给他,后来又觉得这样处理不合适?终于,她又将奶嘴放回粉笔盒上面。这时,全班就开始哈哈大笑起来。老师转过身去,在黑板上写了三行“开学了”也没有转回脸来。她的肩膀在微微颤抖,也不知是气的还是笑的呢?总之,剩下的那几分钟的课到底没再讲什么,由大家笑到响下课铃。
  一出教室,关宝宝拉着我就跑。原来他娘正等在学校围墙拐角处,手中拎了张小板凳。关宝宝把我推到他娘跟前,急急地说:“娘,你先给她吃吧,她饿了。”原来,关宝宝他娘是等在那儿,准备给儿子吃奶的。有几个跟了来的同学看着我飞逃而去,笑得捂着肚子。关宝宝他娘脸朝墙一坐,撩开一角衣襟开始喂她儿吃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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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顽童时代》第四章(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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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也不知哪位同学将这事捅到班主任那儿去了。中午放学时,老师去了校门口,把等候儿子的关宝宝他娘请到办公室。从第二天起,关宝宝再没有在下第二节课冲出学校吃奶。那奶嘴,也再没出现过。像大家一样,他从此不再穿开裆裤了。
  已开课三天了,我们仍在学“一开学开学了”。
  我深感无聊,便总去惹关宝宝说话,几乎每节课,老师都让我站着听。第四天,她将我换到另一组去坐。
  于今想起来,我那位年轻的班主任对我确是用心良苦的。她找我谈换位子的事,是在操场而不是在她的办公室。那时已放学好久,只有我一个人还在兴致勃勃地荡秋千。忽然,我发现班主任站在秋千一边对我笑,秋千骤起骤落,将她的裙边轻轻撩动。我从高处看着,觉得她很像安徒生童话里的什么人物,美丽纯洁,心地善良。想起自己每天都要惹她生气,忽然觉得有些过意不去。
  我快快弄停了秋千,规规矩矩给我的老师鞠躬——那年头,不大时兴握手。学生见了自己老师,便是隔了一条马路,也不管老师是近视还是远视,不由自主便会鞠上一躬的。
  我的老师,从她那黑色的手提包里掏出一条小手绢,去抹我的脸,那张脸汗津津,脏兮兮。我偷眼一看:她的白手绢马上变黑了。我很惭愧,便低了头,用
  脚尖拼命去踢地。
  老师一面走,一面跟我闲聊,夸我的作业总是完成得又快又好,夸我的精力什么时候都显得旺盛。
  末了,老师说要派给我一个任务:第四行的柳风眠上课常打瞌睡,我应该在他睡觉时叫醒他。并且,老师希望我上课时不再跟人讲话。
  我看着我的和蔼可亲的班主任,使劲点了点头。
  第二天,我坐到柳风眠旁边,他的邻座换去和关宝宝坐了。
  我如只牧羊狗般警惕,每节课都盯牢了柳风眠,绝不让他有睡觉的机会,一见他的眼睛朦胧起来,就撞他的肘子或踩他的脚尖。
  柳风眠是个脾气很好的男孩子,从不发火。每次让我搅了睡意,他也没意见,也不道谢,只是转了脸来朝我一笑,又重振精神听老师讲课。他是绝对不肯与人闲话的,尤其上课的时候。
  就这样,安安静静地,我上完了第二课语文:“二上学我们天天上学”。然后是第三课:“三同学学校里同学很多”。
  算术老师,则总是不厌其烦地在黑板上加加减减,令我乏味得很。只好咬了牙胡思乱想。
  那天,柳风眠又睡着了,待我从胡思乱想中脱出神来,刚想踩他一脚,忽然又变了主意。
  我掏出毛笔,拔了铜套,润润墨,开始画他的脸。老师认真讲,学生专心听,谁也没注意我在搞什么鬼。那柳风眠,一个多星期来,不断受我骚扰而睡不成,这下可立即入了梦乡。
  有次我因为上课将两只小沙蟹用线绑在一起,放在桌上,让它们比赛爬行,惹得关宝宝笑出声来,被算术老师弄去办公室,他和班主任老师的办公桌是打对面摆的。我听到柳风眠的妈对班主任说,她怀这儿子时,因为全身老起红疙瘩,天天都要喝一碗草药汤,一喝完就迷迷糊糊想睡觉。儿子出生后,她的疙瘩消失了,也不再犯迷糊。可天晓得怎么搞的,柳风眠一生下来就喜欢打瞌睡。他不病不痛,人也聪明,只是坐下来便合眼,还要打呼噜!
  认认真真地,我将柳风眠的脸描了八条长长的胡须,像伙房那只老蹲灶头的黑猫,又在他前额正中添了个竖着的眼睛,像小人书上的二郎神那样。
  老师讲了几道例题,便让大家开始在作业本上加加减减,他则背了手,开始在教室逡巡。
  眼睁睁他就要巡到我坐的第四行。我看看不好,马上一脚跺醒柳风眠。若他醒来,顺势低头做功课,没准那天不出事。偏偏这柳风眠,懵懵懂懂地转过脸,宽宽厚厚地朝我笑,于是,恰好,与算术老师打个照面。
  老师吓得喊了一声,全班立时炸了锅。柳风眠还以为老师叫他站起来哩,便温温驯驯地起立,这下更是热闹,整个教室都快笑疯了。
  老师从讲台上抓起教鞭,气得连声音都在颤抖:“你这匹害群之马,把手伸出来!”他噼噼啪啪,在我手心狠狠鞭了五下。
  我刚上小学那会儿,个别老师仍有打学生手心的习惯。但我的算术老师,其实并非恶人,他教了几乎一辈子小学,那年五十二岁,我是被他打手心的第一个学生。
  第一次见算术老师雷霆震怒,全班吓得鸦雀无声。打过我,老师说了句“继续做练习”,便依然铁青着脸朝我喘粗气。柳风眠则站着,一面低了头看书,一面在练习本上做题。老师也不叫他坐下。
  突然,第一排角落传出抽抽噎噎的声音。老师回头一看,却是跟我换座的李亚玲伏在桌上哭。
  “又发生什么事了?”老师压着怒火问她。是关宝宝起立报告说:“李亚玲她……她……她说刚才笑得想流尿,她……她不敢举手上厕所。”
  老师喝了一声:“还不快去!”
  她却不动,只伏在桌上抽噎。关宝宝频频伸手去拨她肩膀,她怎么也不肯动一下。
  “唉,李亚玲,你快上厕所吧,去吧!”老师无可奈何,放软了声音劝他那无辜的女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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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顽童时代》第四章(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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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亚玲终于立起,从关宝宝背后挤出来,突然捂着脸,大哭着冲出教室。我们看见,在她那条白底蓝点的半腰裙上,湿着一片大大的、浑圆的水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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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顽童时代》第五章(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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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放学后,气犹未消的算术老师亲自送我回军区大院。我的班主任因为急性盲肠炎,头一天被送到市中心的医院去了,由算术老师代班主任。随着去的,还有教导主任。
  当着爸爸的面,他们开始声讨我的种种劣迹,一五一十,不添不减,令我好难过,真觉得自己是个坏孩子。
  可听着听着,我又忍不住偷偷地笑,算术老师更来气了:“你还笑!你还不认识自己犯的严重错误么?你捉弄了同学还笑!”
  我连忙解释道:“不是不是,我是笑我爸爸。”
  教导主任按了按算术老师的胳膊,皱着眉头训斥我:“好孩子都是尊敬老师尊敬父母的,你不应该笑你的爸爸,知道吗?”
  我连忙点头,说:“知道了。”想想不妥,赶紧又摇摇头道,“不是不是,我觉得爸爸有点像关宝宝——”
  算术老师一声断喝:“还敢胡说八道!”他气得站了起来,像讲课时那样,开始在我家客厅来回踱。
  打从两位老师开始声讨我,整个傍晚,爸爸就并膝而坐,双手放在腿上,一动不动,恭恭敬敬地听着,似乎干下坏事的不是他女儿,而是他本人。
  虽然,在那个时代,学生家长无论当了多大的官儿,在孩子的老师面前,全都显得谦和有礼;断断不似如今的那么勇敢那么现代化,或仗了钱或仗了势,好些为父母的,常乜斜了眼睛跟孩子的老师谈话,似乎教书的,总是因了或穷或懒或愚钝不堪之故,才不得不去干这一门下三滥的行当。
  但是,我那时的确不谙世事,况且,小娃娃家,脑瓜里装的形象,总是比装的道理多得多的。爸爸平日龙行虎步,不怒自威。与我所谈,又多是孙膑、庞涓、司马、诸葛;让我见的是刀刀枪枪,教我练的是拳拳脚脚。天下为父之严,怕也严不过他去。
  当然,我爸也有显风流、见倜傥的时分,那便是周末。逢周末全家相聚,便总是一派和平景象:
  常常,厅里支开谱架,母亲一面往上铺纸,父亲一面往弓弦抹松香。爸平生酷爱苏轼、辛弃疾,妈便总为二人词作谱曲,常有新章。父亲拉琴吹箫,母亲相伴唱和……
  但这种时日毕竟少。从星期一清晨到星期六黄昏,我都必须独自面对严父,听他运筹帷幄,纸上谈兵。
  我从未料到我那军人爸爸会如小学生一般,规规矩矩地在我老师跟前听训,那姿势那神态,真有点像乖孩子关宝宝,真的。
  爸不知道关宝宝,狠狠盯我一眼,然后请教教导主任。两位老师你看看我,我看看你,都显得很狼狈,最后,还是教导主任清清嗓子提提气,红了脸,告诉那个一生戎马半身伤的将军说:“关宝宝是敝校一年级丁班的学生,过去与令嫒同桌。”
  然后,大人们再不吭声,各自点根烟,默坐了对抽……
  老师们告辞后,爸爸命令我趴在小板床上,他倒抓鸡毛帚,开始扎扎实实地惩罚我。平日,因为在大院屡屡做下的劣迹,我早已受惯了他的鞭笞,但远不如这次来势凶猛:开头那三五记打下来,我还可以循了旧例,拼命在心里想着要学少年英雄刘胡兰;鞭至二十上下,即使在心中高喊着卓娅的名字也快要哭出声来了。我赶紧将枕头咬住,流泪可以,哭喊是万万行不通的。打从开始跟爸练拳,他就说过:“哭喊不能改变任何事实,只会加重惩罚。”
  那年头也真是怪得很,我们大院所有的孩子,都有着几项不成文的信条,什么“英雄流血不流泪”啦,什么“挨了爹打朝妈哭是狗熊”啦,什么“大欺小,癞蝈宝”,“小欺大,不害怕”等等,等等。
  待我默数到三十下,心里只觉得一阵恐慌:屁股该不是被打飞了吧?怎么连痛的感觉也没有了呢?待爸爸认为他已打够,我已昏迷不醒了。
  爸爸打我,从来只许我回答他的问题,而绝不允许我在他的问题之外再为自己解释什么。他说:“我打你,是因为惩罚你所犯下的结果,而并不需要知道原因——如果爸爸早已告诉过你,没有任何原因可以使你得到饶恕的话。”
  然而我的爹,他的问题太简单了,我除了回答“是”,便只能对应“不是”。比如每次我与人打架——我从小笨嘴笨舌,几乎从不与人争论——爸必为此惩罚我。惩罚之前,他必问几个问题:“他是不是你的敌人?”“爸爸是不是说过你打了别人爸要打你?”“你这次是打人了吧?”“爸爸是不是该说话不算话?”于是,在我别无选择地“不是”、“是”、“是”、“不是”之后,我只好趴上小床挨屁股。
  第二天,我根本不能走路。大院里来了一队三四年级的大伙伴,一路轮流换着,将我背下盘山道。他们在校门口附近放下我,放了学,又从那里将我背回大院。如此这般过了三天。
  对我的惩罚还远不止于此。三天后,学校贴出告示,宣布予我“记大过一次”的处分,还将我从丁班调到丙班。他们告诉我爸,像他女儿这种顽皮的一年级新
  生,实属罕见,连老教师也头疼;而我的丁班班主任年方二十,若不将我调走,怕会挫伤她对教育事业的积极性。
  丙班班主任也是女的,也教语文。她不老不少,四十上下,新班主任对我的印象,从一开始就不怎么好。
  “你并没有违反纪律,完全用不着罚站。为什么偏偏不肯坐下听课呢?”她问我。我转过脸去看墙:那面靠我左侧的墙上有斑斑点点的水印。有一处的图像,看似白雪公主与七个小矮人。我不肯告诉新班主任说我的屁股被鸡毛帚打开了花,又不会撒谎说什么长了个坐板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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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顽童时代》第五章(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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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见我不回答,老师就说:“不回答老师的问题,是很没有礼貌的。你是个记了大过的学生,争取早日取消处分。”见我仍是不回答,却也不肯坐下,她就说:“你能自己罚站,说明你已认识到错误,那就站着听吧。”又加上一句,“你靠紧墙站,不要影响后面同学的视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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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顽童时代》第六章(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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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丁班班主任很快就割掉她的盲肠,从医院出来了。
  那天放学,我正蹒蹒跚跚背着书包往家去,忽然听得有人叫我的名字。我回过身去,见到我从前的班主任,正匆匆忙忙地追上来。她依然,两根辫梢系着白绸蝴蝶结;一袭没有口袋的白布连衣裙;布鞋是黑的,带扣绊。到了我身边,她仍气喘吁吁:“我下午回的学校,我都知道了。”
  我想说点儿什么,又不知说什么才好,干脆啄下头去等她批评。老师蹲下来,来看我的眼睛。我很难过,就对她说,“老师,是我破坏了丁班的名誉。您打我吧!”便摊开两只手心,伸到她面前。
  老师将我的双手握住,找到了我的眼睛:“从换座位以后,你上课就再没有讲过闲话。柳风眠刚才告诉我,为了让他上课不睡着,你已经想尽了办法。”老师就这样对那个给她捅足了漏子的学生说,她的声音温柔恳切,好轻,好轻。
  那匹“害群之马”——那个灵猴似的捣蛋鬼平生第一次,味出了什么叫做“鼻子一酸”,就斗牛般将头埋下去,去躲她老师的眼睛。
  老师悄悄叹口气,我听见了的。她转过去,将我的双手搭在她肩上,什么话也不再说,背起我,一步一步,依着盘山道踩去。
  哎,那条盘山道啊!那条盘山道弯弯曲曲,曲曲弯弯,一边见河,一边傍山。
  那河叫嘉陵江,当时正承了一天晚霞,烨烨熠熠,长长流淌。远,听不到水声,却让人想像到那儿淌着的是满满的、满满的一江童话……
  从学校往家去,右边总是山。山上时不时可见几梯玉米田。田是斜的,玉米秆是直的,精精神神,矮矮瘦瘦,就像那些利索干练的重庆人。没有庄稼的地方,便是野草野花的世界。开得最为显眼的,是那种仅有一根主干,又居然能在花茎之巅衍出一大蓬一大蓬的白花——孩子大人都管那叫赖子花。我至今也弄不明白咋就得了这么个怪名称。赖子花名号不雅,却比别的花花草草更见性格:它们总是几株几株地,紧密团结着疯长,白白一簇白白一簇地,拼命挤兑那些韧官司、硬山茅,愣是把山山岭岭的青青绿绿,染出片片霸道的璀璨……
  老师在喘气了。我无论如何也不再让她背着。老师走在我旁边,牵着我的手,开始给我讲起高玉宝的故事来……
  故事讲完了一会儿,我依旧默默地和老师一起走。她问我在想什么,为什么不说话。
  我那会儿正一门心思地琢磨,正设想着如何更好地捉弄老地主:比如往他衣袋里放只癞蛤蟆,或是弄颗小爆竹藏进他的水烟筒,如此这般。
  老师得知我的想法后,眉毛往上扬了扬,直盯着我眨了两眼,一时也没说出什么来。
  后来长大些,我读了《高玉宝》,又看了许多评论文章,才发现老师们都乐意以此书教育自己的学生,使他们明白应该好好珍惜读书的机会。偏我当时没出息,
  悟不出文章中心思想,光顾着寻思整治老地主的点子:因为他太可恶了,居然半夜三更,学了鸡叫来骗他的长工下地干活!
  老师当时并不曾因了我的怪念头生气。她眨了眨眼后,自言自语道,“这真是个奇怪的孩子”便依旧伴着这个因为伤痛未愈而蹒蹒跚跚的孩子走那条盘山道。
  进了家门,我请老师到我的小房间坐着,并从床底下翻出一只瓦钵,又拿出三五个竹筒,从里面轮番倒了两只蟋蜂,以官司草撩撩拨拨,让它们恶斗给我的老师看。老师满脸讶然,告诉我,她是平生第一次见蟋蟀打架。
  她是丁班学生最喜欢的老师,最要我们爱惜集体荣誉。我因为画花了柳风眠的脸,成了全校闻名的捣乱分子。校长在全校师生大会公布对我的处分时,特别强调说,我校已有三十多年历史,而我是该校有史以来第一个在一年级就要记过的学生;更有甚者,是有女孩就读以来,几十年第一个被记大过的女学生。校长这种宣布,够得上声色俱厉了。然而让我突然感到事态严重的,还是宣布完对我的处分后,校长让全校师生同声高唱的那首歌。歌词是:
  怒火燃烧,吼声震天,要坚决消灭蒋介石卖国集团。四万万人民的意志,谁也不能侵犯。中国人民一定要解放台湾,中国人民一定要解放台湾!
  虽然,那年头,凡是集会,总要全体高唱《一定要解放台湾》这首歌,但其时其地其景,我忽然觉得自己有些委屈,好像我成了蒋介石。蒋介石的漫画贴了满街,是个光头,两边脑门都贴着十字形的膏药,头像下写着“人民公敌蒋介石”的字样。
  我坏了丁班名声,已是心中难过;被调离丁班,离开关宝宝等好朋友,自是十分不舍。待今日重见出院的班主任,她非但不打不骂,反而将我一路背了牵了回来。心里那份惭怍、那份焦急令我好不难受,只想着如何生个法子,叫我的好老师高兴起来。
  此刻见她对我的蟋蟀感兴趣,不由对她存了一份感激,只想送一只给我的老师,就问道:“您觉得哪只最好呢?”我的老师,斯斯文文伸根食指,点了点我刚从竹筒倒出来的一只肥头肥臀须子长悠悠的蟋蟀,我顿足叫苦:“怎么竟相中肉礅儿呢!”
  我的六只蟋蟀中,最好看也最不好战的便是这只。我向老师一只一只地介绍它们:“瞧这只!它的头型如棺材,每次相斗,只一口,便咬得敌手浑身发抖,要用官司草硬生生挑开才松口。我长期剪碎指天椒拌生姜汁喂的,从来没有败过一阵。我给它取的名字叫铁头常胜;这一只叫癞皮疯虎。老师您看,它身上几处新伤旧伤,它之所以赢,不仅是咬得狠,而且是不投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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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顽童时代》第六章(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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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师又用手去梳我的箭猪毛似的短头发,她定然好生迷惘:“你家,嗯……你家别的人也斗蟋蟀么?”问罢,脸却一红。
  我说:“不哩!不过我爸用兵,用兵之道与斗蟋蟀之道是一样的。”见老师哑然失笑,我更认真了,说孙膑自荐于齐王,为田忌设赌马之局:田忌上、中、下三匹马皆依次弱于齐王上、中、下三匹马,后用孙膑之计,以己之下乘,对王之上乘;以己之中乘,对王之下乘;以己之上乘,对王之中乘,便三盘两胜赢了齐王五百金。
  斗蟋蟀赌三盘两胜时,肉礅儿就是作为我之下乘而对敌之上乘的。
  我将铁头常胜放进瓦钵,又剪碎几颗小红椒,投进竹筒;再取把小刀,将一块老姜刮了汁滴进竹筒,然后放入铁头常胜,盖好,连竹筒一起交给老师,说是送给她,留个纪念。
  她无论如何不肯收,说是第一,如铁头常胜这种蟋蟀,极是难得捉到;第二,她是绝不会去与人斗蛐蛐儿的,拿了也没用。
  正在这时,爸爸大步流星进屋来,也不知谁去报的信。开学时爸爸送我进教室,他见过丁班班主任的,就请老师到客厅,亲自泡杯西湖龙井,端到老师跟前,一面道歉说:“小女严重扰乱贵班阵脚,失之家教,责任在我。我今后一定对小女严加管束。”
  “严加管束?”老师突然站了起来,瞪我爸一眼,平日我们调皮;老师也会生气,但我从未见过她那么愤怒的眼神。当时我正依了家教站着:有人来投诉时,我得立正听着,投诉完了,我要恭恭敬敬送人下楼,再回头受责。
  老师拍拍我的肩,说:“你不必留在这里,回自己房间做功课吧。”
  我去看爸爸,爸一挥手:“照老师说的办。”
  一年级小学生只有语文和算术两本书。两本书对我来说,都浅得十分可恼。闲时没事,我便自己在家做功课,将那书后的练习题早已做出了几次答案。开学才一月,两本书的习题已完成了一半。算术题,自是每道都解过;语文书上的每一个生词,都被我造过句的。每次放学回家,我便从早巳做好的功课中,选出老师布置的,重新誊一遍在作业本上便是。
  作业很快就誊好了。我在房里转来转去,冥思苦想该送我老师什么礼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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