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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没有遇见你by晴空蓝兮

_9 晴空蓝兮 (当代)
  说话间,对桌的同事朝这边比了个手势,指着手表示意下班时间已到。他们约好去聚餐,于是秦欢跟同事点点头,又对着电话说:“我要出去一下,先挂了。公司的事就有劳您了。”
  “你这孩子,都是一家人,还跟我客气什么。”叔叔哈哈笑着,听声音似乎心情不错,与上一次通话时的状态完全不同。
  资金危机解除了,自然一身轻松。
  秦欢却笑不出来,敷衍了两句准备收线,结果又听见听筒里传来叔叔的声音,显得有些支吾:“……小欢哪,你能不能告诉叔叔你是怎么打算的?我是说等你和顾非宸结了婚,还会回这边来么?”
  秦欢微微一愣,反问道:“怎么了?”
  “也没什么,就是想问问你,你知不知道顾非宸对于我们的公司是否有兴趣?”
  “他?”秦欢不自觉地皱眉,老实说,“我不知道。”
  这样的问题既突兀又奇怪,是她从来没有考虑过的。
  “我现在也只是给你代为管理,虽然我也有股份,但毕竟这公司是你的……所以,如果你嫁给顾非宸,到时候他会不会派人来接手管理公司的业务?你或许不知道,我跟你婶婶虽然只生了阿影这一个女儿,但是在我心里,这公司就跟我亲生儿子没两样。我虽然本事没你父亲大,但这么些年好歹也付出了这么多心血,我在公司里的时间比在家里还要多。如果到时候你和顾非宸直接把它从我手上抢走了,那可就是和我抢儿子,我说什么也不乐意的。”
  兜了一个大圈子,秦欢终于听明白了叔叔的担忧和计较。这时候,她已经走到办公室外头,或许是这夏末傍晚残留的暑气让人觉得有些胸闷头晕,她缓了好半天才发出声音,语气波澜不惊地说:“您放心,不存在这个问题。”
  “你确定?”
  “嗯。”她无奈地笑了笑,“当初我父母走得那么突然,倘若没有叔叔您,我自己是肯定打理不好公司业务的。所以,以后还是要继续依靠您的帮忙才行。我目前的工作生活都挺稳定的,暂时没有回加拿大的打算。”她停了停声音越发淡下去:“况且,顾非宸自己的生意那么大,应该也没有闲工夫再插手我们的事。”
  可是叔叔似乎不太相信她的说辞,犹犹豫豫地质疑:“果真像你说的这样?其实有件事,我本不想告诉你……”
  “什么事?”
  “昨天中午我和顾非宸通过电话。其实是他让秘书联络我的……怎么,这事你知不知道?”
  秦欢正抽出钥匙锁门,动作不由得停顿了一下:“不知道。”
  “他问了我一些问题,都是关于公司运作和业务规划的,而且问得很细致很专业。我承认,这次的危机全靠他才能安然度过,不过他到底不是公司的股东,和公司甚至半点关系也没有,所以他质疑我操作公司的手法,这点让我很不高兴,也很难接受。”仿佛仍有点将信将疑,叔叔再次确认,“他这样做,难道真的不是你授意的?”
  昨天中午?
  那是加拿大的时间。倘若换算成中国时间,大概就是今天凌晨的样子了。
  秦欢惊讶之余,心思快速转动,可一时之间竟也理不出一个清晰的头绪来。
  她确实不知道顾非宸在凌晨时分找过她叔叔。况且,这也是这么多年来,他第一次出面过问她父亲留下来的生意。
  “我不清楚这件事。”她沉默片刻,才又问,“他都跟你说了些什么?”
  “……他似乎不太赞同我在生意上的处理方式。具体说了什么,既然你不知道这事,我也不好再跟你透露。不过,只要你刚才说的都是实话,那我就放心了。对了,你刚刚不是说要出去办事吗?快去吧。有空再聊,挂了。”
  叔叔明显一副不愿细谈的样子。其实秦欢心里倒能理解七八分。她清楚顾非宸的性格和手段,更清楚自己叔叔的那点本事,若论起做生意,叔叔根本不是那块料,否则也不会短短几年时间就连续亏去那样大一笔钱,最后沦落到需要顾家出手支援的地步。所以,叔叔的经营手法落在顾非宸眼里,断然是不会被他看上的。
  其实,哪怕是这一整家公司,也恐怕不会被顾非宸放在眼里吧。
  可是她真的不知道,他竟然会为了这样的小事,三更半夜打越洋电话去过问。
  是因为他借出了一大笔资金,担心日后连本金都收不回来吗?
  还是他善心大发,想要拯救公司于水深火热的边缘?
  因为她记得两人正式签协议的那天,是在顾非宸的办公室里。她将白纸黑字一式两份,整整齐齐地摆在桌上。宽大气派的黑檀木,将这两份文件衬得格外单薄,显得十分没有气势。
  而他站在桌前,微微低头俯视着她,直到她在两张纸上都签好自己的名字,他才伸出修长的手指,轻轻一拨,将轻薄的纸张转到自己面前。
  其实他的动作有些轻佻,就连脸上的神情亦是如此:“这件事对你来说真有这么重要?”
  她生怕他临时又变卦反悔,或者又想出其他花样来为难她,所以皱起眉说:“重不重要,这和你有什么关系?”
  他不冷不热地一笑,没再看她,却终于拿起签字笔俯下身去。
  她看着那飞扬洒脱的字迹呈现在纸上,一时没忍住,到底还是告诉他:“这是我父母留下的唯一的东西,我当然要尽全力保住它。”
  “但是,我不认为目前的管理者和执行者有那个能力。”她记得他这样评价道。
  当时,她觉得有点丢脸,但又根本无从反驳。
  难道,这就是他半夜不睡觉,连夜打电话去加拿大询问公司业务情况的原因?
  不不不。
  秦欢摇了摇头,极力阻止自己再胡乱猜测下去。
  她怎么会如此天真,竟会认为他有了替她保住公司的想法?甚至还可能因此导致身体疲劳过度,哮喘发作?
  真是太天真了。
  他何时这样好过?
  
  Chapter 14 诱惑
  几个同事都在等她,秦欢迅速锁好门下楼。都是年轻教师,其中有两位还是大学刚毕业的实习生。一群人热热闹闹地边聊边走,讲学校里最近发生的趣事,一直走到学校后门,才有人突然脚步一顿,微微“咦”了声,说:“秦欢,那车是在等你吗?”
  秦欢闻言望去,可不正是早上送她上班的那辆嘛。此刻正安静地停在路边,一个男人站在车旁也正朝她看过来。
  大约是因为顾非寰最近接送她的次数比较多,有好几次都被相熟的同事看见了。他的车又扎眼,每回都大喇喇地停在人来人往最密集的地方。学校里年轻人多,懂车的人也多,时间长了便被人家记住了,还三番五次地向秦欢打听,妄图套出点花边新闻或劲爆八卦来。
  小刘将剩下的半截香烟掐灭了,主动走上前来对秦欢微一点头,说:“可以走了吗?”
  他这副样子倒有些像顾非寰的那些保镖们,表情严肃刻板,就连语调也像波澜不惊的海面,没有一丝起伏,只差再往鼻梁上架上一副深黑墨镜了。
  秦欢着实有点尴尬,因为根本没想到他居然会在这里等着。左右都是同事,她只好装糊涂,声音低低地:“我请人吃饭。”
  小刘继续严肃地说:“那我送你们过去。”
  其实他们订的餐厅倒还真离学校有点远,这个时候打车又不方便。几了同事一见有免费司机,又是难得一见的豪车,顿时一脸期待地望着秦欢。甚至有位男同事还打趣说:“让我们也沾沾光嘛,别小气。”
  简直就是“背腹受敌”,最后秦欢骑虎难下,只好点头:“好吧。”
  一行五人,坐进去倒也不显得挤。
  幸好走到了餐厅里,才有人八卦起来:“车主人和你什么关系,快快从实招来!”
  秦欢往落地窗外望去,天色已经擦黑,夕阳沉入高楼大厦之间,四处变得灰蒙蒙一片。外头就是停车场,人和车都还静悄悄地候在原地,大有一副今日非要接她回去不可的架势。
  她开始头疼了,不禁用手指按住额角说:“一个亲戚。”
  结果另一位女同事立刻接话道:“我有一次见过他哦。”那个“他”自然是指顾非寰:“非常英俊,是我这辈子见过长得最好看的男性。”
  “你就发花痴吧!”坐在她旁边的男同事毫不留情地评价。
  “我懒得和你说。不信你们可以问问当事人。喏,秦欢,你自己来说,那车的主人是不是像我形容的那样?”
  “算是吧。”现在连额角的青筋都开始突突跳动了,秦欢喝了口茶水,才勉强压了压。
  可是接下来的这一餐饭,因为她总惦记着外头的小刘,终究吃得心不在焉。
  晚饭结束后,大家在店门口便散了。
  昏暗中,只见某个位置车灯一闪。秦欢自知躲不过,只好皱着眉头走过去。
  “顾非寰今天不需要你吗?”坐进车里,她沉着脸问,“你怎么这样闲。”
  可是开车的人根本不答话,径直载着她出了市区。
  其实晚上秦欢喝了一点酒,加上心情不佳,在封闭的车厢里闷了一会儿居然有了醉意。她把车窗降下来,外头空气里还有余暑未消,带着热气的风呼啦啦一下子灌进来,却让她更觉得胸口烦闷。
  “喝完酒不应该吹风。”小刘终于开口说。
  她靠在座椅里,斜眼睨过去,嘲讽道:“我还以为你又变成哑巴了。和你老板待久了,你也被传染上了他的脾气。”
  小刘在昏沉的光线中似乎低低地“唔”了一声。因为没人再讲话,车厢里很快便又重新安静下来。秦欢渐渐感到眼皮发沉,思维也有些混沌,不大听从自己的使唤。所以,她明明知道车子正开向哪里,心里其实不大情愿,但嘴巴和声音却好像不受控制一般,好半天也没表示出反对。
  最后车子进了院门,隔着长长的行车道,老远便能看见有人站在前门门廊上迎接。一楼客厅里灯火通明,二楼则只有书房的窗户透出光亮。
  这时赵阿姨已经迎上来了,轻声说:“回来了。”
  一瞬间,秦欢竟然有了某种错觉。恍惚以为还是若干年前,她从学校下课回来,也是这般情景,赵阿姨等在门口,接过她的书包,笑眯眯地说:“回来啦。”一边将他让进屋里,一边叮嘱厨房准备开饭。
  她把这里当做自己的家,几乎每天放学都心情愉悦,不仅仅是因为家里温暖舒适,更因为这里还有她爱着的人。
  她曾经觉得自己是那样的幸运,还未结婚,便能和爱人光明正大地住在同一个屋檐下了。
  每天早晨一起吃早餐的时光是她最喜欢的,可由于顾怀山有时候也在家,她和顾非宸总不方便明目张胆,于是她便喜欢在桌子下面搞许多小动作。比如拿脚去蹭蹭他的脚,又或者一只手钻在桌底下,恶作剧般地轻轻去掐他。
  而顾非宸居然定力非常好,看似专心致志地用着早餐,俊美的眉目低垂,眼观鼻,鼻观心,动作从容不迫,一副十足的优雅做派。
  一直要等到出了门上了车,他才会一把揽过她。剑眉星目,隔得这样近,她几乎能看见他眼中自己清晰的倒影,他还未动手,她已经忍不住先笑着求饶:“对不起,我错了……”可是他才不理会,伸出手捏她的脸,扬扬眉问:“刚才玩得高兴吗?”
  他似乎很喜欢捏她,有一阵她照完镜子便愁眉苦脸地控诉:“你看你,我的脸都被你捏肿啦!”其实她是真的胖了,所谓心宽体胖,因为那段日子实在太舒心。
  再后来,当有一天她站在二楼的窗边,看着另一个女人跟着他一同坐进车里的时候,她忽然想:他会不会也对她做同样亲昵的动作?
  赵阿姨端了一碗清心去火的莲子羹来,叮嘱秦欢:“刚温好的,快点喝了。”似乎这时才察觉到异样,又仔细端详了一番,才问:“你晚上喝酒了?”
  温如青也在,一边喝着甜品一边笑吟吟地说:“我就猜着你今天会回来。”
  秦欢好像仍有点恍惚,半晌才转过头应:“为什么?”
  “直觉呀。”温如青眼尖,又心细如尘,早就发觉她今晚有些不对劲,于是也不多说废话,只拿眼睛朝楼上示意了一下,“有人还在工作,倘若你不去劝一劝,我怕我半夜会被救护车吵醒。”
  秦欢只一愣便旋即明白过来,讪讪地说:“关我什么事。”
  她低下头开始有一勺没一勺地喝着莲子羹。
  本来她晚上是没什么胃口的,但现在也唯有这一件事可以让她遮掩一下自己的情绪了。
  她微微低着头,浓密的睫毛盖住轻轻闪动的眼波。
  她实在不知道,为什么温如青只和她认识了短短一天时间,就好像已经十分了解她一样。而事实上,她晚上会回来这里,完全是酒精麻痹了思维,再加上小刘的胡搅蛮缠让她无法摆脱,只好就范。
  但这并不意味着她就要与某人打照面吧?
  况且,他工不工作与她又有什么相干呢?
  她觉得有些累,酒意隐隐上头,客厅里辉煌的灯火更是让人眼皮发沉。最后,她只喝了半碗就推说困了,回到房间里去洗澡。
  浴室里装了整套德国进口的视听系统,遥控打开来,环绕音响里立刻飘出舒缓的音乐。
  当初就是因为她爱享受,又特别爱洗澡,常常留恋浴缸半天也不肯出来,所以顾怀山特意找人装了这套设备。全家上上下下都看出顾怀山对她有多疼爱,简直比亲生女儿还要亲,因为顾非宸有时候还会挨骂,就只有她,堂堂顾氏集团的掌舵人,官商通吃、呼风唤雨的人物,却只拿她当宝贝一般,一个眉头都不曾对她皱过。
  所以有时候她跟顾非宸闹别扭,就会故意说:“我跟干爹告状去!”
  “去吧。正好让他知道我们的关系。”顾非宸似乎不以为意,只是好整以暇地看着她。
  其实,他们交往的日子说长不长,说短也不短,但一直瞒着顾怀山。起初她迫不及待想公开,可能顾非宸同意了,她却又改主意了。
  毕竟是小孩子心性,仿佛偷来的果子才会更甜,尤其是大家共处一室,每次当着顾怀山的面,她都觉得自己像个地下工作者,正悄无声息地进行着一场隐秘而又伟大的事业。那种感觉,既甜蜜又刺激,使他的生活多了许多额外的乐趣。
  可事实上,她想顾怀山是知道的。因为母亲已经知道了,难保不会告诉顾怀山。更何况,这样精明的老人家,又怎么可能看不穿她的小把戏?
  可是顾怀山从不点破,也不知是不是在配合她玩这场游戏。于是她也就更加心安理得,玩得不亦乐乎。
  她的卧室与书房相连,而顾怀山那些年已习惯了早睡,每天晚上十点钟准时回房间,于是她就算准时间,悄悄开门出去,去轻敲书房的门。
  通常顾非宸都会在书房里,似乎公司的事情总也忙不完。
  “……陪我一会儿好不好?”她总是可怜巴巴地眨着眼睛,“我睡不着。”
  她不爱穿拖鞋,就那样赤着脚踩在柔软的地毯上,露出圆润精致的脚踝和一截雪白的小腿,仿佛迷路的小动物,忽闪着长而浓密的眼睫,在灯光下楚楚动人。
  她知道他就吃这一套,所以只等他一招手,她便快飞地奔过去,笑嘻嘻地攀住他的脖子,整个人缩进他怀里。
  顾非宸的怀抱那样可靠,衣襟上总有一种凛冽清新的味道,让她舍不得离开。她傻兮兮地嗅了又嗅,而他那时候对她似乎无限纵容,任由她像只八爪鱼一般缠住自己,却还可以高效率地处理公事。
  她常常就那样蜷在他身前,闭着眼睛想,如果这就是一辈子该多好!
  可是,一辈子还这么长。
  当他站在她面前,用一种极为冷淡的神色看着她,她恍惚又回到最初相处的那段难熬又难堪的时光。他的目光仿佛最锐利的刀片,将她的世界和已经成形的梦想在一瞬间割得支离破碎。
  他竟然有这样的本事,可以捧她上天堂,也能轻易将她拖入地狱。
  猝不及防,所以摔得粉身碎骨。
  他说:“你爱错人了。”原来这世上竟有人连声音都能是冷的。
  她恍恍惚惚地望着他,也只能这样望着他。最后他转身离开,修长挺拔的背影很快便消失在她的视线里,一步都没有停留。
  那一天之后,她终于知道原来一辈子还很长,长到令人不能再生出任何一点希望。
  或许是音乐过于舒缓,才会让人沉浸在漫无休止的回忆里,挣扎辗转,如同漂泊在汪洋上的孤舟,起起伏伏却靠不了岸。
  最后直到水有些凉了,秦欢才睁开眼睛。
  从水里出来,皮肤已经泡得发白,十指指腹都打了皱。镜子上雾气蒙蒙,她还是有点恹,精神比方才更加糟糕,于是随便扯了条浴巾就出了浴室。
  因为喝了酒,赵阿姨怕她着凉,所以特意将她卧室的空调给关了。此时窗户大开,薄纱帘在夜风中轻轻翻动,风里有沁爽的凉意。她身上都没擦干,头发更是湿漉漉地往下滴水,被风拂过,竟觉得激灵灵一阵发寒。
  她不由得站在浴室门口怔了怔。
  倒不全是因为冷,而是因为发现这房间里还有另一个人的存在。
  站在窗户边上的那个男人,只穿着薄衫长裤,一双黑眸深似夜海。他就这样悄无声息地出现在她的卧房里,几乎吓她一跳。然而见到她出来,他也只是眸光轻微一动,便从她雪白的颈顶渐渐下移,越过胸口腰线大腿,最后才落在她的赤足上。
  水珠沿着她的小腿慢慢滑至地毯里,瞬间便湮没消失了,留下深深浅浅的几个印子。
  她好像半晌才定了定神,一边稍稍掩住胸口防止浴巾下滑,一边问:“有事?”
  顾非宸没回答,只是回身顺手将窗户带上。
  趁着他转过身,秦欢终究还是忍不住多看了两眼,却看不出他的气色哪里不好了,她很怀疑之前有人夸大其词,特意将他的情况说得十分糟糕,干扰她的判断。
  此刻想通了,便不禁有种上当受骗的感觉,随口就问:“你病了?”
  其实她的语气故作轻漫,仿佛是在说着一个自己并不怎样关心的话题,仅仅是为了求证自己的猜测而已。
  果然,顾非宸表面上依旧淡淡地,看了她一眼才说:“没什么要紧。”
  “我看也是。”她不在乎地笑了笑,略带嘲讽,“否则哪还能半夜三更闯入我的卧室?”
  总是这样,用不了三分钟,她与他之间就有剑拔弩张之势。
  可顾非宸今晚却好像不以为意,只是不动声色地看着她:“我是听阿姨说你在里面待得太久了。”
  “所以你才过来看我?莫非你担心我会淹死在浴缸里不成?又或者,是怕我死了协议作废,你就收不回那一大笔投资了?”
  “你的优点不少,其中最突出的就是聪明。”他挑起唇角,算是笑了一下。
  她说:“谢谢夸奖。可我怎么觉得自己笨得很,不然又怎么会总是被你耍得团团转?”
  ……
  水渍在身上渐渐蒸发掉,屋里的空气并不算湿润,因此裸露在外的皮肤微微有些发干发紧。她的声音也有些紧,继续说道:“你知道么,这么多年一直有个问题困扰着我。我怎么想也想不通,你说是不是因为我太笨?”
  “什么问题?”他顺着她的话反问。
  “你真的想知道?”
  “说吧。”
  他轻咳一声,双手插在裤袋中,站姿未变,静静地等待着她的下文。
  今晚的他看上去似乎有很多闲工夫,所以才会站在这儿任由着她翻旧账。而秦欢觉得自己也一定是太闲了,那么多年前的往事,其实早该抛在身后的,可不知怎么的,如今偏偏突然记起了。
  “顾非宸,”她想了想,突然开口唤他的名字,“你其实一直都很讨厌我,对吧!从我刚进这个家开始,你就不喜欢我。后来也一样,所以才和我分了手。那么我真的很好奇,中间那段时间你是怎么了,居然肯陪我玩一场恋爱的游戏。”
  这么多年的疑问,直到今时今日,她才终于问了出来。当年年少气盛,自尊心又强,宁肯死也不愿去探究一句为什么。他说她爱错了人,他走得那样决绝无情,甚至很快就结交了新的女友。他连正眼都不再给她,她堂堂秦欢又怎能拖住他的袖子追问一句你为什么不要我?
  她被他伤得体无完肤,不能将仅剩的自尊也给丢弃了。
  所以她始终不知道,他到底是为什么?给了她短暂而又美妙的一段时光,再迅速抽离,冷眼看着她像个傻瓜一样挣扎在痛苦与崩溃的边缘。
  她是真的差一点儿就崩溃了,刀片割破肌肤的痛楚都感觉不到,仿佛整个人都已变得麻木,几乎吓坏所有人。
  只除了他。
  无数了失眠的夜晚,她一遍又一遍地想:倘若一早知道是这样的结局,不管自己有多么爱他,也绝对不会选择开始。
  “是为了打发时间吗?”她裹着浴巾兀自轻笑,乌黑的眼眸在灯下仿佛蒙上一层雾,微微歪着头一边看他一边猜测,“还是因为你慈悲怜悯,想要满足一个少女暗恋你的心思?”
  除此之外,她是真的想不出别的理由。
  可是话语落下了,顾非宸也只是薄唇微抿,并不答话。
  她看不出他在想什么,看不出他对她是喜爱还是厌恶。眸色如深海一般幽冷,而真相就埋在万里的海底。
  最后是手机铃声划破了宁静。
  欢快的歌曲吸引了顾非宸的注意,他一低头,目光扫到床角的手机屏幕,而秦欢已快步走过去,拿起来看了两秒,切换成静音。
  他抬眼看她:“为什么不接?”
  这似乎是第二次,严悦民打来电话时他恰好在场。上一次是在酒店里,他当时好像摔门就走了。
  她把手机扔回床上,挑衅似的笑道:“这样的电话,外人在哪里方便接?”
  “外人。”顾非宸低低地将这个词重复了一遍,脸上带出点似笑非笑的神情,薄唇微微一挑,突然说,“是鬼迷心窍了。”
  “什么?”她有点不明白。
  “你不是问我原因吗?当时只是鬼迷心窍了而已。”他边说边迈开脚步往门口走,越过她身侧的时候,嘴角已然冷淡下来,“打完电话,去书房找我。”
  “打完电话我就要睡了。”她也沉下脸。鬼迷心窍而已?果真是个好理由!
  “随便你,如果你不介意你父亲的公司被真正的外人给吞掉。”他头也不回,丢下这句话便开门走了出去。
  秦欢独自在床边呆立了半晌,直到手机再次亮起来,她才靠到耳边去听。
  严悦民的声音听起来十分遥远:“在于什么呢?”
  她这才想起来,他出去似乎已经有好长一段时间了,可中途两人联络得却并不频繁。她只当他家中有事,又因为时差关系,所以打电话也成了一件奢侈的事。
  可事实上呢?她不想承认自己其实并不经常记起他,不然打一通电话又能有多难?她不是没做过类似的事。那时候顾非宸去多伦多公干,她便熬到凌晨三点不睡觉,只为听一听他的声音。结果那段时间恰好是考试周,害她有一门专业课程差一点挂掉,惊险地擦着60分的及格线低空掠过。
  后来等顾非宸回来了,她就趁机向他讨补偿,要求是她放暑假陪她一起去欧洲玩。
  ……
  不能再回忆了。
  在自己又一次滑向深渊之前,秦欢及时地将脑海中的场景切换掉。
  耳边就听见严悦民说:“……所以我可能过一阵才能回国……”
  前面的理由她走神了没听清,这时也不好再问,只得含含糊糊地应道:
  “好,那你确定了归期再告诉我吧。”
  “嗯。”严悦民又问她,“你最近怎么样?”
  她只挑了日常生活的内容告诉他,隐去了和顾非宸相关的信息。最后她掩口打了个哈欠:“我有点困了,想早点睡觉。”
  “那你休息吧,晚安。”
  “拜拜。”
  挂断电话,秦欢想了一下,还是扯掉身上的浴巾,找了件睡袍披上,然后才走出卧室。
  书房的灯果然还亮着。
  她推门进去,恰好看见顾非宸坐在椅子里抽烟。看见她出现,他什么都没说,只随手往水晶烟缸里弹了弹烟灰。
  她忍不住皱起眉,盯着那道袅袅飘散在空中的灰白烟雾,实在无法认同。心里想着,这个人近些年倒真是越来越不讲究了,明明气管不好,偏偏烟抽得比以前还要凶,酒也没少喝,哮喘不发作那才奇怪呢。
  顾非宸见她愣在那里,便低笑一声:“怎么,电话这么快就打完了?”
  虽是在笑,可眼底哪有半分笑意。他的眼睛狭长深亮,隔着烟雾睨过来,分明讥嘲意味浓厚。她也跟着笑了笑:“没人在旁边打搅,该说的话顺利说完了。”
  “是吗。”他又吸了一口烟,缓缓吐出来,脸上的表情漫不经心。
  她直接切入正题:“你刚才说的话是什么意思?”
  “你问哪句?”他随口应道,“鬼迷心窍,还是指外人吞并你公司的事?”
  那四个字着实刺耳,她一咬牙:“公司的事!”
  顾非宸再度看了看她,不紧不慢地说:“你那位好叔叔嗜赌成性,很快你父亲留下的东西就只能剩个空架子了。”
  倒没想到竟有这样严重,秦欢不禁愣了愣。
  “据我所知,你叔叔最近结交了一位‘好朋友’,那是个出了名的老千。只怕以你叔叔的道行,最后会被人家吃得连骨头都不剩下。”
  “那怎么办?”
  “我也不知道。”
  “怎么可能?”秦欢忍不住上前几步,手指抵在桌沿,只隔了一张桌子与这个一脸漠然的男人对视,“顾非宸,如果你说的这些都是真的,那你一定会有办法解决它。”
  “呵……”顾非宸似乎想笑,却突然偏过脸去低低地咳了几声。
  香烟已被抽掉大半,他咳得肩膀微微颤动。秦欢不自觉地皱眉,身体快于大脑,在自己反应过来之前就先伸出手去,直接从他的指间把烟拿了出来。
  顾非宸似乎也有些意外,止住咳嗽抬眼看了看她。
  如夜般深沉的目光下,她仿佛无所遁形,做了一半的动作只得尴尬地继续下去。她狠狠捻灭烟头,垂着眼睑声音僵硬:“你不要命了随便你,但别让我吸二手烟……难闻!”似乎仍觉不够,便又补充道:“就算要死,也等我们两清之后再死。”说完便低下头去一语不发。
  那一点猩红的光在透明的烟灰缸里迅速熄灭。
  顾非宸并没有阻止,只是静静地盯着她的脸。其实秦欢此刻眉眼低垂的样子让他微微恍惚,仿佛是勾起了某些极为久远的记忆,竟让向来自持的他开始晃神。
  或许是光线的原因,她垂下的睫毛显得长而浓密,犹如两把小扇子,在脸上投下浅浅的弧形阴影。她刚洗过澡,柔顺的发梢垂在肩后,脸上脂粉未施,唇瓣是自然的嫣红,肌肤却仍旧如同少女一般细腻白皙。
  他记得那样的触感,虽然已经隔了这样久,但他却要命地记得十分清楚。每一次他抚摸她,都仿佛抚着上好的丝缎,令人流连难舍。
  鬼迷心窍。
  他并没有说假话,因为是真的仿佛鬼迷心窍了。
  他静默片刻,终于慢慢站起身,如有所思地看着她:“不如我们再做个交易吧。”
  她似乎还没反应过来,而他的手已经伸出去,触碰到她的脸颊。
  他的动作很轻,充满了珍惜的意味,就像在触摸一件世上最珍贵的瓷器,连多用一分力道都舍不得。
  “我们再做个交易,我可以给你留住你想要的东西。”
  低沉清冽的声音,缓慢的从那张薄唇中逸出,仿佛带着蛊惑人心的力量。她不由的怔在那里,像是晃了神,又像是忘了闪躲,只任由那微凉的手指在自己的脸上摩挲。
  其实,她是那样熟悉他的触碰,哪怕她在心里曾经怀着多么大的恨意,身体却从来不肯欺骗她一丝一毫。他的手指和他的温度,好像已经深入骨髓,刻成了永恒的烙印,与时间无关,与空间亦无关。只是因为他是他,她的身体似乎就永远都忘不了了。
  “什么交易?”她站着一动不动。这一刻的温存睽违已久,仿佛隔着千万年的漫漫时光,在她早已经绝望之后,却又突然再一次降临。
  所以她着了魔中了邪,连一动都不能动。
  “让我们好好的相处几天,就像分手之前那样。”
  在说这句话的时候,顾非宸仿佛若有所思,其实就连他自己都怀疑自己已经失去了理智。可是他舍不得放开手,手指流连在那滑腻瓷白的肌肤与樱花般粉嫩的嘴唇之间,他发现自己竟然舍不得离开。
  二十岁的秦欢,那个笑靥如春风化雨般娇俏美艳的秦欢,那个喜欢赖在他身旁、如同一只慵懒小猫般撒娇的秦欢……每一个从前的影子,都在今夜与眼前这个女人不断重合,仿佛影片倒带,明明都已经过去,明明不该想、不能像,他却又统统重新忆起了,并且忽然无法放任这样的美好再一次从自己身边溜走。
  商场上腥风血雨这么多年,他深谙谈判技巧,这时候却用在她的身上:“半个月。把以前没做完的事情继续做下去,半个月之后,你会得到你看中的东西。”
  “……就这样?”她的眸子犹如黑色的水晶石,在灯下幽幽闪烁,仿佛正穿过他,看着某个更深更远的方向。
  这是他第一次看不出她在想什么。他顿了顿,淡淡的说:“就这样。”最后一丝理智也彻底失去了,他这才发现,这个女人总有办法让他变得连自己都不认识自己。
  而她依旧静静的,秀丽的眉眼间仿佛笼着一层雾。直到桌上的台钟极轻地跳过下一个整点,伴随着那一点细微的声响,她才点了点头,声音极低极轻,犹如陷在梦里,甚至令人怀疑她此刻是否还清醒着。
  可他到底还是听清了她说的话。
  她说:“好。就像我们从来没分手那样,半个月。”
  她居然对他笑了笑,笑容也像笼在轻雾里,美得令人窒息:“你说话要算话。”
  “我知道。”他眸光不觉一动,低声答应他。
  这样的一瞬间,他竟真的以为六年前的秦欢重新回来了。
  这天半夜,突然淅淅沥沥下起了小雨。
  秋季的第一场雨终于到来了,打在窗沿上,其实只是极小的声音,但还是将秦欢惊醒了。
  她在黑暗里睁开眼睛。
  借着窗外的那一点微光,只能隐约看到身旁男人的轮廓。他似乎睡得熟了,呼吸匀停,一只手臂正在她的颈下,另一只则揽着她的腰。
  可大约就在两个小时之前,他还精神熠熠,在那短暂停顿的时刻,昏暗中他自上而下俯视着她,眸光又深又亮。他的吻却很细,就像此刻窗外的雨点,掠过她身体的每一寸领地,仿佛极有耐心的挑逗,燃起一簇簇火焰,直到她不自觉地弓起身体求饶为止。
  他的技巧很好,记性也好,哪怕隔了这么久,他仍然记得她的所有习惯,所以很快就让她醉生梦死,仿佛整个人坠入云雾里,茫然四顾,却无法忆起此刻所在。
  她是真的忘记了。
  在他进入的那一刹那,她全然忘了自己是谁,也忘了他是谁,更忘了自己答应这场交易的初衷。他们之间的年年岁岁、恩怨纠缠,那些曾经在无数个日夜将她折磨的心力交瘁的爱与恨,都在这一刻被抛在了云霄之外。
  她感受着他的体温和冲击,每一下都仿佛撞进灵魂的最深处。他的手扣住她的肩,那样用力,仿佛生怕她下一刻便会化作轻烟飘走,又似乎要将她整个人都嵌入怀里去。
  最后一切结束了,他低下来亲吻她的嘴唇,他的额上覆着薄薄汗水,在黑夜里亮晶晶的。而她还有些迷糊,便下意识地抬手去擦拭。
  只是这样的动作做到一半,才仿佛突然醒悟。
  她的手就这样僵在那里,他声音微微低哑,问:“怎么了?”气息就萦绕在颈部,在这样的夜里,似乎有着无尽温存。
  她摇头,说:“没什么。”是真的不舍,只因为太难得,曾经最美的梦境如今触手可及,让她连破坏它的勇气都没有。所以她放任和纵容自己,同意去做一件极度危险的事。
  仿佛饮鸩止渴,喝下第一口之后,甜美的毒液便已侵入百骸。
  这笔交易,到底是谁在欺骗谁?
  她觉得自己就像受到蛇的引诱的夏娃,在点头同意的那一刻起,就已经堕入万劫不复的深渊,再也怨不得别人。
  寂静的黑夜里,她将手掌停在他的脸上,闭了闭眼睛,突然叫他的名字:“顾非宸。”
  “恩?”
  “……这是梦吗?”
  她闭着眼,喃喃犹如呓语,大约他没听清,因为直到睡着为止,她都没有等到他的回答。
  窗外雨势渐浓,睡意却已经全消了。
  她其实一直都明白的,这只是一场梦。因为他提出的交易,因为他答应了,所以他们共同造了这场梦。
  而半个月,就是它的长度。
  从这一夜起,她便化身成走钢索的人,每行一步都危险万分。这条路却是她自己选择的。明知脚下是万丈深渊,但她才是鬼迷了心窍,竟然只是为了伸手触一触那曾经未能到达过的天堂。
  最后天堂将如美丽的泡沫般破碎,也许她也跟着一起粉身碎骨。
  天快亮的时候顾非宸才醒过来,见秦欢正倾身从地上捞衣服。他一把将她拖回怀里,低声说:“这么早。”
  “恩……我回自己房间去。”
  他的嘴唇就贴在她的耳后,那里是她的敏感地带,温热的气息拂过,引得她一阵战栗,就连声音都开始颤抖:“……免得让他们看见。”
  他似乎也听出她的气息不稳,不由得低笑一声,在那小巧白皙的耳垂上轻吮,一边含混不清的要求:“要多睡一会儿。”
  “不……行……”她只顾着躲,可哪里躲得开?他的手臂结实有力,牢牢地将她圈在方寸之地,同时一条长腿也架上来,简直将她当做抱枕。
  “……顾非宸!”她有些气急败坏,声音却不受控制地越发娇嗔,柔软得仿佛能掐出水滴来,“我怎么……怎么从不知道你这样坏!”
  “哦?”好整以暇的声音从颈侧传来,拖得长长的,如同醉人的醇酒,带着晨起时的慵懒随兴,“那今天就让你见识一下。”
  于是在天亮起来之前,秦欢又被成功地折腾了一遍。最后她下床穿衣服,才发觉两腿微微发软,差一点被柔软的地毯绊倒。
  “小心一点。”床上的男人一手支着头,侧身看她。
  她不愿理他,只回头瞪他一眼,便拾起地上的睡袍三两下穿好,光着脚快速溜回自己的卧室。
  到底还是不适应。短短一夜的工夫,倘若被佣人们看见他们和好如初,是否会被彻底吓到?
  况且她自己也还没做好准备。离开了顾非宸的床,她才好像恍恍惚惚地清醒过来。
  这只是一场交易,又或者,这只是一场戏,而她从没发现自己竟然也有做演员的天赋,因为仅仅一夜之隔,她似乎就已经开始入戏了。
  其余的,忽然都再不愿去想。她是想把这场戏好好演完。
  
  Chapter 15 愿望
  幸好今天是周末,由于之前的体力消耗,秦欢回到房里只玩了一会儿手机,便又忍不住睡了过去。
  等到再次醒过来时,居然已经接近中午。
  赵阿姨过来敲门,问她起床没有,似乎还当她是小孩子,就像过去的每个周末一样,叫她下楼吃午饭。
  她还没完全醒过来,迷迷糊糊地应了一声,又呆了好半晌,才慢吞吞地起来洗漱。
  外面雨越下越大,打在客厅的落地窗上噼啪作响,宛如音乐一般十分清脆好听。
  见秦欢下楼来,温如青笑着打了个招呼,下一秒却又仔细朝着她的脸端详了一阵。秦欢不禁微微一惊,还以为顾非宸在她身上留了什么痕迹。可刚才洗澡照镜子的时候,分明没有发现。
  结果温如青说:“你今天气色很好嘛。”
  “是吗?”秦欢一口气松下来,下意识地便朝客厅另一头看过去。
  顾非宸似乎刚打完电话,手机还握在手中,也正巧转过头来看她,倒是一脸云淡风轻的模样,只有嘴角似笑非笑地扬了扬。
  秦欢轻咳一声,只能若无其事地扯谎:“可能是因为睡足了吧。”
  “你平时工作很辛苦吗?”厨房的饭菜还没准备好,温如青便拉着她坐下闲聊,“我听说学校里很有意思的,年轻人多,工作气氛大概会比在公司里上班轻松许多吧。”
  “差不多,我办公室里的同事都是三十岁以下的年轻人。”
  “那样多好。改天等我事情忙完了,去你学校参观一下。”
  “随时欢迎。”
  午饭过后,温如青邀秦欢一起逛街。
  佣人们正在收拾碗筷,顾非宸站在落地窗前,看了她们一眼说:“这么大的雨。”
  这几乎算是自秦欢下楼以来,他开口对她说的第一句话。其实雨势确实太大,玻璃上已经模糊一片,仿佛一道自上而下的宽大水幕,隔绝了院落里原本美妙的景致。
  可是秦欢望了望外头,只想了两秒钟便同意了:“等我上去换件衣服。”周末在家无事可做,她不想与顾非宸四目相对,免得他又玩出什么新花样来。
  司机将她们送到商场的地下车库,两人搭了直梯上去。虽是休息日,但这样的暴雨还是影响了商场生意,一楼珠宝柜台的客人寥寥无几。
  温如青一边在各个台面漫不经心地浏览,一边与秦欢聊天。
  她是健谈的人,性格又豪爽,有时候甚至像个男孩子,嘻嘻哈哈口无遮拦。秦欢与她接触的时间越久,便越觉得她的个性与妩媚的外极不相称。
  可到底总是女人。梦露说过,钻石是女人最好的朋友。这一点在温如青的身上表现得尤为明显。
  她似乎特别钟受这种珠宝,并且对此颇有研究。从切工到火彩,从镶嵌类型到纯净度,专业知识几乎比柜员还要丰富。
  温如青试戴了几款手镯,又让人拿出接着戒指来试。
  她的手指纤细修长,十分漂亮,璀璨的钻石套在中指上,射灯之下简直流光溢彩。最后选中一只两克拉的,她偏过头问:
  “好看吗?”
  秦欢笑道:“不错。”
  “那就要这只了。”
  刷完卡,秦欢才说:“你经常给自己买钻戒?”
  “对呀。没有男人的时候,只能自己对自己好。”说到这里温如青似乎才发现,“咦,你好像很少戴首饰?”
  秦欢十指上空空荡荡,腕间也只有一块手表而已。
  “嗯,不习惯。”
  “你别看我这么爱珠宝,但和一个人比起来,我这种程度根本算不上什么。”温如青突然说。
  “谁?”
  “顾非宸的母亲。”
  秦欢不禁有些愕然。
  其实她从来未听顾非宸主动提及过自己的母亲,只是隐约知道在他幼年的时候,顾怀山的元配妻子就已经去世了,之后顾怀山也并没有再娶。
  哪怕在她与顾非宸关系最好的时候,她也没有多问过半句。她自认为体贴,逝者已矣,总不想提及他的伤心事。况且那段时间是那样的甜蜜,而她终究有一点小小的自私和天真,只希望生活里都是欢声笑语。
  她也曾见过一张顾非宸母亲的照片。
  大约还是很年轻的时候,黑白照片被放大了摆在书架上。当真是倾国倾城的绝色丽人,尤其一双美目顾盼流转,风华绝代。看得出来,顾非宸遗传了他母亲最好的优点,只是眉目更见疏离冷淡。而他的母亲,至少照片上笑得极为温暖,有一种动人心魄的美丽。
  “你见过他的母亲?”秦欢忍不住问温如青。
  “当然没有。这些我也是听长辈们说起的。听说当年顾家的女主人非常喜欢收藏珠宝首饰,甚至一度到了痴迷的地步,每年辗转于各大拍卖场所,凡是她看中的东西,不惜重金也要收入囊中。她拥有的那些倘若拿出来,足够开一个小型展览会了。曾有一年城中举办慈善活动,光她私人就捐出十余件首饰,偏偏每一样都是难得一见的珍品,引得其他贵妇们争相竞拍,据说当时场面极为热闹轰动。”
  大概也是因为这样,这个故事才渐渐流传开来。到后来温如青长大了,与商圈中一众长辈们接触时,偶尔便能听到此类逸事。
  人老了总爱追忆往昔。在这些长辈的眼中,顾怀山的妻子像一个不老的传说,因为样貌美艳,又有如此奢侈的爱好,早年香消玉殒的结局便更令人唏嘘不已。
  说完这些,温如青似乎也有些感慨:“如果一个女人的精神世界足够充实,又怎么会对那些冰冷冷的死物如此迷恋呢?听说曾经有那么两三年的时间,她除了奔赴世界各地参加拍卖会之外,几乎什么事都不做,连家也回得少。”
  秦欢不禁楞了愣:“她和干爹……我是说,她和她丈夫的感情生活不好吗?”
  温如青用一种疑惑的眼神瞧了瞧她,说:“你一直住在他们家,对这些事情都不了解?”
  “我住进来的时候,顾非宸的母亲已经去世很久了。家里也没人提过她,而我平时也很少接触外面的人。”
  “那怪不得了。”温如青犹豫了一下,终于还是告诉她,“听说不好。”
  四了字,已经足以解释一切。
  豪门少妇,寂寥人生,只能用近乎变态般的物质追求填补精神上的空白。
  可是关于这些,秦欢根本无从想象。
  她眼中的顾怀山,温文尔雅,平易近人,甚至算得上是一个十分体贴的男人。他对她都那样好,又有什么理由会对自己的妻子不好呢?
  仿佛是心中忽然一动,她忍不住问温如青:“那她是因为什么去世的?”
  “药物中毒。”温如青停了停,补充道,“当时顾家给出的说法是这个。”
  这天她们一直逛到傍晚才回家。
  秦欢先上楼洗了个澡,结果在浴室接到内线电话。
  这部电话已经很久没有响过了,她其实已经猜到是谁打来的。果然,一接起来,便有清冽的男声从听筒里传过来:“下午出去买了什么?”
  “几件衣服。”她一边拨弄着浴缸里的水花,一边说。
  “现在在干吗?”
  “洗澡。”
  “洗完跟我出去一趟。”
  “做什么?”
  “吃饭。”
  “好吧。”她很快就从浴缸里出来,换完衣服下楼,才发现顾非宸已经等在客厅里。
  赵阿姨见他们二人一起出门,先是有点吃惊,旋即笑容就堆了满脸,送到门廊上还不忘连声叮嘱:“路上小心。”
  “又要去应酬?”到了车上,秦欢忍不住问。
  其实问完她就后悔了。不应该关心的,反正只是大家共同做戏罢了。十五天,不,转眼就只剩下十四天了,倘若到时候抽离不出来,自己又将何去何从?
  外头是瓢泼大雨,连路灯的光亮都仿佛被遮蔽了大半,车厢里显得尤为昏暗。
  顾非宸的侧脸隐在暗处,似乎轻笑了一下:“不是,只是和公司几个董事吃饭。”
  “那为什么叫我参加?”
  “因为我想带你去。”
  他说得十分随意,一边说一边牵过她的手。其实他的手指一贯有些凉,那样的温度贴在她的手背上,让她下意识地回握过去。
  因为天气的关系,路上有些堵,开到市区的时候还遇上一起交通事故,车子陷在长长的车阵上缓慢挪移。
  期间顾非宸打了个电话,大约是给秘书的,让她交代参加饭局的人自己会晚一点到。
  车子停停走走,好半天都开不起来,秦欢都有些不耐烦了,却发现身旁的男人今晚似乎十分放松,挂了电话之后又伸手过来撩起她的一缕发丝,漫不经心地在自己指间缓缓缠绕。
  她忍不住故意问他:“好玩吗?”
  “嗯?”他转过来,薄唇微微上扬,眼睛在雨夜的昏暗中显得明亮摄人,慢悠悠地说,“还不错。但我觉得另一样事情更好玩。”说着便揽过她,不由分说地吻在她的唇上。
  他力气不大,但动作快,所以她被白亲了一口,反应过来之后不禁又惊又羞,推开他朝着前面示意了一下。他不以为意,连眼皮都没抬,只是腾出另一只手来,摁下座位旁边的电动按钮。
  隔板升起来,他看着她,一副似笑非笑的模样:“现在可不可以继续了?”
  或许应该是从今天早上开始的,他的笑容忽然间多了起来,连她都觉得诧异。她被他的气息环绕,看着他的眼睛,那里面仿佛有漫天星光,一一堕落入海。这大约就是他们最好的时候,也只有最好的时候,他才会露出这样的一面。
  时光仿佛真的倒流了。
  她像是中了魔障,连象征性的反抗都忘记了,只是轻轻眨了眨眼睛,笑着低声应允:“……好。”
  如果这是一场梦,就此沉沦共醉。
  因为堵车,他们迟到了半个多小时。其余众人都在等着顾非宸来开席,这时见他与秦欢携手出现,似乎都很吃惊。
  这些董事中,秦欢倒是认识大半。因为当年顾怀山在世时,这些元老们偶尔会上顾家闲坐,与顾怀山闲聊,有时候则是相约一起去钓鱼。
  她也是跟着去过一回,是在深山的水库里,她在半路上睡着了,后来到了水库仍旧精神不振,烈日底下只觉得昏昏欲睡。于是有人主动给她套鱼饵支钓竿,又移了一把遮阳伞给她,细心的程度让她很是印象深刻。
  所以今晚的饭局上,她一眼就认出那人来。而钱云龙也似乎一眼就认出了她,笑呵呵地打了声招呼:“秦欢,好久不见了啊。”
  秦欢笑了笑。她原以为顾非宸会问,结果转过头只见顾非宸正与另一位头发发白的董事小声交谈,大约是在讨论什么重要的事情,似乎并没有注意到她这边。
  等到饭局结束了,两人回到家中,顾非宸才问:“你和钱云龙认识?”
  他问得很随意,眼睛还盯在电脑屏幕上看纽约股市,所以她先是一愣,然后才稀松平常地说:“只见过一面,还是好多年前了。”
  “是吗?”他不置可否地应了声,丢下鼠标走到床边来。
  她已经换了睡衣,正半靠在床头翻杂志,他从另一边躺下,手臂自然伸向她颈后。
  “我们去度假吧。”她忽然提议。
  其实只是心血来潮,因为杂志上有几幅插页,拍摄的是太平洋某个海岛的景观,蓝天碧水,从空中俯拍下去,小岛彷如一颗明珠,嵌在如画的风景里。
  “你想去?”
  “嗯,很漂亮。”
  “那我明天安排一下。”
  答应得这样爽快!她不禁转头看他:“你公司的事怎么办?”晚上吃饭的时候,似乎听说顾氏正有一个新的地产顶目准备开发,这个时候应该忙得人仰马翻才对。
  “总能抽出时间来的。”顾非宸看起来一点也不担心这个问题。
  她将目光重新移回到杂志上,又翻了几页,才终于忍不住说:“你现在比以前对我更好。”她说这句话的时候,也不知道自己是什么心情,但一说完就后悔了。不是讲好了要好好相处吗,为什么又要提起以前的事?
  只剩下十来天而已,而时间过得那么快。
  幸好顾非宸并没有接话,只是揽在她肩头的那只手微微紧了紧。她知道自己破坏了气氛,便有点意兴阑珊地放下杂志,侧了个身,背对着他睡下了。
  结果到了周一的下午,她果然接到顾非宸秘书打来的电话,请她查看邮箱。
  她打开电脑,下载了附件,发现上面竟是几个精心挑选的旅游地点和行程安排,这份文档做得十分详尽,甚至还配了大量图片。
  她的手指定在鼠标上,过了一会儿才关掉文档。
  其实这真是她的愿望,曾经她是多希望和顾非宸一起出去玩一趟,而且越远越好,南极的极光、企鹅,又或看到埃及沙漠里,看一看人类古老的文明。
  只有他们两个人。
  可是总没能成行。他太忙了,而她和他的缘分实在太短浅。
  看来如今他是真的打算将过去未做完的事情继续做下去。
  她不明白他心里在想什么,这一切都是他主动发起的,她给他这样滋味甜美的酒,难道他不知道,哪怕这酒里藏看见血封喉的剧毒,也会让她甘之如饴,自愿饮下?
  最后她拿起电话,直接给顾非宸拨过去:“我不想出国旅游了。”
  他正在办公室里见客人,所以语言简洁:“好,我知道了。”
  见他挂了电话,端坐在沙发上的客人才笑着继续刚才的话题:“听说顾总好事将近,准备何时举办婚礼?”
  顾非宸一笑:“这是哪来的传言?”
  “咱们的圈子说小不小,说大也不大,已经有好多人见过你带着同一个女性朋友公开露面了。这难道不算是预先宣告?”
  顾非宸不置可否地站起身,拿笔在便签纸上写了个名字,交给对方:“这个人,恐怕要麻烦你给我查一查他的底,要尽快。”
  “这人……他常年都在国外混着,专干骗人的勾当,而且这两年胆子越来越大,听说最近又钓到条大鱼。”
  “我知道。”
  “怎么?他这次招惹到你了?”
  “算是吧。”顾非宸不冷不热地笑了笑。
  “那我知道该怎么做了,你等我回信。”
  “好。”他想了想,才又说,“十天之内,可以吗?”
  “我尽量吧!”
  送走客人,顾非宸坐进椅子里,捏了捏眉心想:其实还有十二天。
  他曾经以为这辈子都不可能了,这辈子都不可能再与秦欢像现在这样相处。每天早上醒来看见她的脸,她的发梢柔顺馨香,随意缠绕在他的指间,滑得仿佛丝缎。她的身体也一样,柔软温暖,与他贴合的时候就像一条灵活的小蛇,直溜溜地窜进他的心口里去。
  为什么世上会有这样一个女人?
  他抱着她,居然会有失而复得的喜悦。哪怕明知道时光那样短暂,明知道只是自己骗自己,他却甘愿做着这样愚蠢的事。
  有生以来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他拿得起却未必放得下。
  他平时的睡眠时间本来就少,每每半夜里醒过来,便总会看见她安静的睡颜。呼吸匀细悠长,半蜷在自己怀里,像个孩子似的。
  也只有在这种时候,他才能依稀看到一点点她当年的影子。
  这些年她变得太多,有时候甚至都会令他感到陌生。仿佛褪去一身柔软,武装上了坚硬锋利的刺,时时刻刻警惕着他,防备着他。
  所以他根本没有想过,自己终有一天还能这样拥着她入眠。
  这几天,她简直柔得像水一般,就连眼睛里都仿佛盛着水光,潋滟动人,直射到人心里去。令他忍不住一次又一次地亲吻她,从额头开始,遍及全身。
  可唯独只有一个地方,他小心地避过了。
  那条狰狞盘踞在白玉般皓腕上的浅粉色疤痕,即使在深沉的黑夜里也是那样的刺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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