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读网 - 人生必读的书

TXT下载此书 | 书籍信息


(双击鼠标开启屏幕滚动,鼠标上下控制速度) 返回首页
选择背景色:
浏览字体:[ ]  
字体颜色: 双击鼠标滚屏: (1最慢,10最快)

梁凤仪-醉红尘

_5 梁凤仪 (当代)
  “竞之,听爸爸的话,回家去吧!”
  庄世华向女儿伸出了手,慈祥地向她劝说。
  竞之猛摇着头。
  “你别要爸爸为难啊!”
  “爸爸,你也别要我为难呀。”  
  真没想到,才十岁多一点的孩子竟然会说这些话,令到庄世华愕然,
  “竞之,你是个好孩子!”
  “对呀,爸爸,我是个好孩子,我要帮助别人。爸爸,如果我有困难,而我爸爸又给人拉到街上去示众了,你会希望有人辅助我、拯救我、照顾我吗?”
  连稍稍经历过苦难的孩子,都容易成长。
  庄世华重重地吁一口气。他蹲下身来,伸出两只手,一把将两个小孩子抱在怀里。
  杨慕天开始住到庄世华的家里去。
  跟庄竞之一样,都没有再进学校念书了。能有两餐粗茶淡饭,已属上上大吉。
  庄世华原是教习中学西洋历史与英文的。现今下放种田了,每逢夜里回到家来,就必定静静地悉心教导两个孩子念书,中英并重,
  幸亏慕天与竞之都十分聪明乖巧,且甚是勤奋。自从二人彼此做伴之后,根本连跑到外头去耍乐的时间都极少,故而也绝对没有惹是生非,这是令庄世华稍稍安心的。
  有一天,日落西山了,庄世华还不曾回家来。
  竞之一直有点忧心戚戚,坐在家门的木门槛上,双手托着腮帮等侯。
  杨慕天当然也陪在竞之身边。
  “如果我爸爸也像你爸爸那样被拉去坐牢了,我们怎么办?”
  竞之的问题,杨慕天不晓得回答。
  “是守着这头家呢?还是我俩浪迹天涯去?”竞之的语调,老气横秋。
  “都听你的吧!”
  “杨慕天,我走到哪儿,你也跟着我是不是?”
  “是。”慕天点点头。
  歇了一会,他才晓得问小同伴:
  “你喜欢我跟着你吗?”
  竞之歪着头,伸手把玩着自己的发辫,很认真地想了想,才答:
  “若不喜欢了,怎么现在会留你在我们家中,爸爸说过,我们这样做,可能会给人口实,其实很危险。”
  杨慕天立即说:
  “会不会庄叔叔这就出事了!”
  竞之才睁着她那双澄明如溪水的大眼睛,满是惶恐的表情,就见街口处,庄世华正徐徐踱步回家来了。
  两个孩子欢呼一声,都飞跑过去,各自拖住了庄世华的手。
  回到家,才坐下来,庄世华就一把抱住了杨慕天,以忧恻的眼神望住孩子,久久不能发言。 
  倒是站在一旁的庄竞之间:   
  “爸爸,什么事呢?”
  庄世华被女儿这么一问,一腔热泪,乘势夺眶而出。
  “庄叔叔,你不能再收容我了,是不是?”插慕天紧张地问。
  孩子多么可怜,在他小小的脑袋里,最大的惶恐也不外乎又要流浪在外,乏人照顾,两餐不继。  
  杨慕天是连父母都放到心上次要的地位上去了?
  庄世华心里想,这敢情好,省得伤心。
  他稍稍做了深呼吸,让自己的情绪安定下来。才紧握着杨慕天的双臂,说:  
  “不,庄叔叔绝对不会不要你,你好好地跟着我们住下去。”
  “是。”杨慕夭点头:“可是,你为什么难过呢?”
  “慕天,你听我说,刚才庄叔叔被通知,你爸爸杨君佐已经……已经不在了。”
  慕天还在问:“是不是死了?”
  庄世华点点头。
  杨慕天没有痛哭失声。  
  他只微垂着头,眼眶有一阵的温热。
  好像父亲去世的消息,老早已在他预料之内。
  今儿个晚上,不过是正式落实了自己是个孤儿身份罢了。只要他还能安安稳稳地生活下去,依然算是不幸之中的大幸了,不必过份的悲痛。
  从十二岁开始,杨慕天好像就学懂了最重要的是照顾自己。天下间的世情变幻莫测,最教人伤心忧虑的事,莫如是自己挨饥抵饿,备受欺凌。其余亲人的遭遇,都未必是切肤之痛。
  回忆令杨慕天刹那间显得苍老。
  他一直坐在这座雄踞香港深水湾半山的杨家大宅书房内,整整个多小时,连水都没有喝过一口。
  有人轻轻敲门。
  “谁?”杨慕天的语气略带呵斥。
  “是我。”杨慕天的太太卢凯淑的声音:“我来问你要不要在家吃晚饭?”
  “不,请吩咐下去,任何人都不可来骚扰我。”
  杨慕天习惯说一不二。
  书房外的脚步声已然远去。又是一片静谧。
  杨慕天咬紧牙关,让自己专心一致,重拾往昔。
  纵使过去的一切是一个大大的疮疤,他还是要忍痛揭开它。
  原本,杨慕天以为这个疮疤,已经结了痂了,谁知不然。如今分明地复发了,含了脓了,万一疏忽而不迅速加以调理,弄出来的后患,可大可小。他当然不敢小觑庄竞之,
  从小到大,她都聪明伶俐,兼且胆色过人,
  她的思想,从来都比她的年龄更成熟。
  她的行为,又从来都比她的性别更刚烈。
  杨慕天不会忘记他在庄家住的那几年生活。他与竞之朝夕相处,太清楚她的性格了。
  竞之,身体上似有异乎常人的结构,为了她心爱的人与事,她会不惜牺牲,不择手段去维护和争取。
  就曾有那么一年,又出了一件大事。杨慕天是差点掉了生命,还是庄竞之把他救活了的。
  当时杨慕天已经十六岁,竞之比他年轻一年多。
  那年头,暮春时节,少男少女有结伴到山上去采药的习惯。
  马霸地方的山上,生长着一种俗名叫马霸草的山草药,是专治小儿百日咳的灵药,很能卖个好价钱。为了帮补家计,竞之跟慕天商量,决定上山采药去。
  那山岗的小路也不算太难行,结伴大有良朋,上山还真是容易至极。
  他们的运气开头时很不错,各人背上的布袋,只消半日功夫,就已经塞得爆满。
  眼看大功将近告成,比预计时间宽松得多,二人也就选了一处较荫凉的地方坐下来休息。
  竞之满心欢喜地问慕天:
  “这两大包药要是换得几个钱回来,你打算怎么运用?”
  慕天想了想,答:
  “分一半给隔壁的三婶一半留为己用。”
  “为什么要分给三婶?”
  “向她租辆木头车。下次再上山来,有辆木头车就可以采取更多的山药,赚更多的钱。”
  原来小小年纪时,慕天就已经很有商业头脑。
  “那另外的一半,你打算买什么?”
  “什么都假,买只烧鸡回来,吃个痛快。”
  竞之没有再说什么,她本来要恼怒慕天的,怪他竟忘了自己那最不爱吃鸡的习惯。可是,她才瞄了杨慕天一眼,看到他灼热的眼神,那副已然垂涎欲滴的傻兮兮表情,就教竞之不期然地心软下来。
  慕天问;
  “你呢?”
  “我什么?”
  “如果由你分配赚回来的钱呢,你会做何打算?”
  “甚是简单。”竞之不假思索,立即答:
  “我也把钱分成两半,一半给你,一半给爸爸。”
  “给我做什么?”
  “由着你随意运用,买你喜欢的东西。”
  慕天当时是感动的。的确,这几年,庄竞之待他很好,几至无懈可击。
  从来,有什么好吃好用好看的,竞之都要预留一份给慕天。
  甚多时,她更宁愿自己省着,把好的东西全给了慕天,才觉得安乐。
  很明显地,在竞之的生命中,她没有把自己放在首位,父亲跟杨慕天对她至为重要。
  只有他们快乐,她才会快乐。
  慕天提起了竞之的手,说,
  “竞之,你待我真好。”
  竞之还来不及反应,只听到慕天“哎哟”地惨叫一声,握着竞之的手立即放松了。
  “什么事?”她问。
  “有蛇咬了我。”
  电光火石之间,果见那条可恶至极的畜生,从他们的坐处窜到树后的草丛去,在那些树叶上溜过了,起着沙沙的声响,令人听得毛骨惊然。
  竞之吓那么一大跳。
  回头见慕天已经一头的冷汗,脸色有如白纸。
  竞之立即卷起了他的裤管,看到伤口已红肿起来。
  她不顾一切地扑下去,用力地吮吸慕天腿上的毒素,连连地吐到地上去。
  她赶忙扯破了衣服,以布条紧紧地扎住慕天的伤口。
  “慕天,你现在觉得怎么样?’
  “痛。”
  “我们赶快下山去。”
  竞之扶着慕天站起来,才走了几步,慕天那受伤的右足就有强烈的痹痛感觉,每一着力,都使他痛得难以忍受。
  “不行,不行,让我坐下来。”
  慕天一边摆手,一边管自跌倒地上,竞之扶也扶不住。
  “慕天!”竞之看着慕天痛得额上青筋暴现,她就急如热锅上的蚂蚁。她听父亲说过,被毒蛇咬了,若不在一个时辰之内延医就诊,一下子毒气攻心,就无药可救了。
  竞之刚才看不清楚那条究竟是什么蛇,但这都不重要了。从慕天如今的反应,可以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就弄得他寸步难移,痹痛不已的,一定是毒力相当。现今四顾无人,竞之想,就算自己跑下山去,都已经入夜,再求医生摸上山来救慕天的话,人家会不会肯呢?  
  就算能够请到医生,火速赶上山来,必定已过时限,慕天的生命也就难保了。
  不,不能让慕天死去。
  一个非常非常强烈的念头,凿进竞之的脑海里。
  她一定要想办法。
  竞之紧握着慕天的手,很有信心地说:
  “慕天,你别怕,我这就背着你走下山去!”
  慕天还来不及反应,竞之已把他扶到自己背上去。
  初背着慕天时,竞之还能勉强应付得来。
  越走下山去,背上的重量就越觉沉重。
  是真的举步维艰。
  多次,竞之抱着大树树干,不住地喘气,她的疲累,无法形容,就像在下一秒钟,就妥倒下去似的。
  慕天在申吟,痛苦吼申吟。竞之额上的汗,混和着泪水,流了一脸。
  她踉跄地连连走了几步,一脚踏在一块滑石之上,重心一失,就向前摔去。  
  两个人像是两只葫芦,一直滚动了一个相当距离才晓得停下来。
  皮破血流,手足尽是伤痕,自不在话下。
  顾不得痛楚,竞之扑到慕天身边去,狂喊:
  “慕天,慕天!”
  “竞之!”慕天分明的气若游丝:“让我就此死去!”
  “不!”
  竞之被慕天这句话刺激着了,浑身热血沸腾,她实实在在地觉得,天下间最凄厉的情况莫如杨慕天就在此刻死去。
  “死”,这个字太恐怖,太不可以接受!
  竞之不能想像,以后的日子里没有了杨慕天,她会怎么过?
  是命中的缘分。她自知的,一定是命中的缘分。
  她才十岁的那年,在河畔,见到了杨慕天,她伸出手来轻轻地抚摸他,喊了一句话:“你原来还是活着的呢!”
  他转过身来,望住了她的那一刻,竞之就知道,她自己在以后都会照顾这个男孩子了。
  绝对不能让慕天死去。
  竞之跪倒下来,默默祷告,
  “神明在上,请保佑杨慕天平安活下去,如果此愿能偿,愿我以后为慕天受比如今更凄凉百倍的痛苦,作为补偿。”
  跟着,竞之深深吸一口气,立时间又再背起了慕天,一直地冲下山去。
  竞之实在无法记忆自己是怎么样在日落之前,把慕天带到城内的诊所去的!  
  真的如获神助!  
  当慕天被诊所的医生护士推至急救室去之后,她颓然地倒在那张硬梆梆的木凳子上,人像支离破碎,完全凑不全似的。
  竞之全身的器官都已失灵,只有一颗心还晓得卜卜乱跳,双眼干睁着,无神地望住那扇通入急症室的门口。
  一直地等、等、等。
  过了千亿个世纪之后,那原先走进去的医生再走出来,向竞之微笑点头。
  竞之这才放心让自己陷入昏迷状态,
  慕天是在康复之中了。
  竞之这一夜用心地熬了一锅小白米粥,配一些咸菜肉丝,捧到慕天的床前去。
  彼牧对望着,一时间竟有种仿如隔世的感觉。
  “趁热,吃下肚子里会舒服点。”竞之温柔地说。
  “竞之。”慕天没有接过碗,他把竞之的手握得紧紧,然后带到唇边去。
  是第一次,两小无猜的他们,有这么亲热的举动。
  虽是多年的日夕相处,然竞之还是红了脸,益显得她的娇柔美丽,楚楚动人。
  慕天说:
  “真不知该怎么样谢你,我是个不大晓说好听话的人,这是你知道的。”
  “那就不要说好了。”
  “竞之,有一件事可不能不说。”
  “什么事?”  
  “那是我们的终生大事。”
  年纪轻轻的杨慕天说了这句话出来,好像有点跟他的年龄格格不入。还好,由于说话是充满着他的真心诚意,幼嫩当中仍甚可爱。
  “竞之,如果有一天,我有本事,可以有一个安安稳稳的家庭的话,我就立刻娶你。”
  竞之微垂着头,视线平望,故意避开慕天的眼光才答:
  “要你有本事才娶我,如果你一世没有本事,是不是就不娶我了?”
  慕天看着庄竞之苍白当中泛着红晕的脸,那眉、眼,鼻子、小嘴,全部都灵灵跃跃,闪动着活生生的光彩。怎么以前没有注意到,原来自己跟个小美人天天生活一起呢?
  竞之的眼神,最令人晕眩,这么轻轻瞟人家一眼,就传送了无限凄迷情意,抚着对方的心,像烫过一股暖流,舒服得难以形容。
  慕天闭一闭眼,满脑子仍是一对竞之水灵灵、乌亮亮的眼睛,他不期然地联想到要把这小人儿簇拥在怀,万万不容她走掉了才好。
  “竞之,竞之!”慕天搂抱住竞之,口中乱嚷。
  竞之呢,刚刚相反,她默默无言伏在慕天的怀里,安乐得不想动一动。
  但愿天地间在此刻静止下来,让自己与慕天永不分离就好。
  “竞之,竞之,只要你愿意,我立即起誓,我永远不遗弃你!”  
  竞之没有回答,她的小嘴唇蠕动一下,想起慕天那句说话。  
  然而一颗心甜腻得胶着,连带整个人都变得软绵绵,懒得动,懒得回应,懒得说话。
  “竞之,看情形,你不相信我,你是不是不信我?我可以起誓,若有违誓,但愿我全部财产与本人都葬送在庄竞之手里。” 
  竞之只是抿着嘴笑,并不造声。
  “你还是不信?”
  “信、信。怎么不信呢?”
  慧黠的竞之想,这杨慕天之所有也不外乎那几件粗衣麻裤罢了。
  然,这有什么关系呢?杨慕天纵使有日雄霸天下,抑或比现今还要一穷二白,一无所有,竞之对慕天的感情是没有分别的。庄竞之收住了笑,很认真地对杨慕天说:
  “慕天,我只要你的心,其他一切,都是次要。”
  “不要我的人了?”慕天问,仍是傻兮兮、戆直直的。
  “慕天,我看现今形势,真不敢奢望。”
  女孩子一般比同年龄的男孩子敏感,且成熟。
  竞之积聚于心头多时的顾虑,才第一次触动到慕天的注意。他默然。    
  竞之的心事更重,自救了慕天回来,他在诊疗所养伤的那段日子,竞之实在世七痨八伤地躺在家里休养。
  庄世华把这个女儿一直侍奉着,直至竞之体力渐渐复元。有一晚,世华坐在竞之面前,心事重重,欲言又止。
  “爸爸,你有心事?”  
  竞之绝顶聪明,她很能看人的眉头眼额。
  庄世华重重地叹一口气。
  “爸爸,对不起,我害你担忧。”  
  庄世华拍着女儿的手,以示安慰,且说:“我明白,这是宿世前缘。”
  竞之看父亲一眼,飞红了脸。 
  “竞之,如果你跟慕天能在别个天地重建家园,那才是有前途的。”  
  连竞之都吓得下意识地周围张望,自己那间小得不能再小的房间,仍然是那模样,不可能隔墙育耳。而竞之的手心,跟她父亲的一齐都冒出冷汗来。这句话非同小可。
  “竞之,我是言出有心的。”庄世华说。  
  竞之明白,她说:“爸爸,你打算怎么样?”
返回书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