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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沉云夺日》

_8 WingYing(当代)
  
  不要生三叔的气。
  
  不要生三叔的气,好不好……?
  
  呼出的气,也是冰冷的。
  
  颈窝是他的鼻息,那头如绸的墨发就跟利刀一样,划疼我的肌肤。
  
  那双如同黑曜石的眼眸,没有一丝焦距。
  
  他慢慢地俯首,抬起我的双手。
  
  我却不能动弹,眼前的一切,就像以往的梦境,却更加真实。
  
  他抓着我的手,慢慢地放在自己的颈脖。
  
  ——祺日。
  
  ——祺日,你只要……用力的……
  
  ——三叔知道。知道你累了。
  
  ——没关系……
  
  ——三叔帮你,祺日。
  
  从他眼里滑落的水滴,也是冰冷的。
  
  他缓缓地,抓着我的手,施力。
  
  喝——!!
  
  蓦地,我睁开眼,呼吸急促地扶着把手,从躺椅上急急坐起。
  
  “祺日?”
  
  我一惊,不由自主地大吼:“不要!不要!不要过来——!!”
  
  “你怎么了!”一个人走了过来,坐在身侧,探出手来,放在我的额头。我深深吸一口气,手颤得厉害,抬头却瞧见王筝皱着眉头,身上还穿着深蓝色的一中校服。
  
  耳边,小圆舞曲静静回绕。
  
  王筝轻声说:“做恶梦了?怎么睡出一身汗。”我摇了摇头,才发现冷汗浸湿了衣服,心口狂跳,双手仿佛还能感受到那一抹冰冷,还有血管的脉动。
  
  是梦。只是梦。
  
  不是真的。
  
  我呼了一口气,才瞧见跌在地上的毯子,硬是扯出笑容,说:“你放学了?”我看了看壁上的钟,不由得一愣,原来我睡了这么长的时间。
  
  王筝哼了一声,挨着我在躺椅上坐着,语带抱怨地说:“还不放学就快闷死了,你要养到什么时候?你倒是舒服。”这一世,王筝和记忆中不太一样。说话的语气没什么变,脾气也挺大,就是会偶尔放轻声音,眉头皱着,咕哝着什么。
  
  就跟乖仔撒娇的时候,一个模样。
  
  我胸口一轻。
  
  不知道我是不是特有小孩缘,从前乖仔豆豆和老何几个孩子都爱粘着我,重活了一回,也应验到了王筝身上。王筝这些日子盯我盯得死紧,跟粘皮糖似的,我没事干,就和屋子里的下人说几句话,王筝都要风风火火地凑上来,冷笑着说——你们是不想干了,上班时间还妨碍小少爷休息?
  
  我说——这是霸权,这是沙文主义,这是……唉,跟他儿子一个性子。
  
  国定学习假日早过了,王筝理所当然也要上课,我这才稍微放松了一些。原来我也要跟着去学校报到,好在那高高在上的任三爷总算做了一回模范叔叔,嘱咐让我多养一些时候,我才用不着这么快就过着上一世那早起贪黑的悲惨日子。
  
  我看着地上的毯子,心口似乎一暖,方才涌上的冷意稍褪。
  
  笑着摇了摇首,低头正打算把毯子捡起的时候,王筝突然扯着我。
  
  “怎……怎么了?”
  
  王筝不回话,盯着我的眼,看得我全身发毛。我有些窘迫地笑了笑,挣了挣手,王筝却扣得死紧,骤然倾上前。
  
  我——
  
  王筝的手越过我,在我的发上,不知取下什么。
  
  “这是……”
  
  王筝看着手里的一小节绵绸丝,有些玩味地捏在指尖转了转,眼神慢慢地转冷。
  
  夕阳余晖映入,他的眼里,似乎染上一片血红。
  
  
作者有话要说:公告:从这回开始……我会停更~
所以说,给大家鞠躬……TvT
不过停更的时间不会太长,所以大家不要担心……
要去俄罗斯了,默哀……
关于上一世的事情,会慢慢从剧情里面带出来的,
应该是不会开一个番外特别述说~
第十三回(上)
  重生之沉云夺日 第十三回(上)
  
  我奋力地睁眼,在强光下有些刺痛地眨了眨,耳边啪嗒一声,就听见那一把忽远忽近的声音:“小少爷的眼睛目前已经无大碍,就是要注意多多休息,别太用功了。”
  
  景叔亲自走来,在那年过半百的医生跟前弯腰,语带恭敬地说:“麻烦徐大夫了。”
  
  我有些恍惚地从床榻上坐了起来,徐医生似乎和景叔说了一些话,我脑子糊得厉害,只听见徐医生朗笑说:“……这可是三爷亲自拜托的事,说到这个,我活了一大把年纪,也没见过三爷这样的人……”
  
  徐医生见我坐了起来,俯身拍了拍我的肩膀,我晃了晃脑子,脑子转了转,赶紧说:“谢谢医生,这些日子麻烦了。”人老了,才躺一躺就容易犯糊涂。
  
  徐医生呵呵一笑,蓄了白须,有点像某快餐连锁店的招牌老爷爷,看起来很慈祥。
  
  眼前这位徐医生我还有些印象。上一世,我只瞧见他几回,在国内外很有名气,据说发表过许多医学研究,得过一些奖。徐医生的医术很高明,为人也很高深莫测。我真正意识到这一点,是在上一世我接掌任氏几年之后。
  
  自从任三爷出了那莫名其妙的意外,移居加拿大养伤,几乎和所有人断了联系。任三爷是在任老太去世前些年才冒的头,那时他风头正盛,我远在美国也没少听见他的事迹,跟神话一样,在财经时报都上了版面,比娱乐杂志卖得还畅销,还创下了年度销售佳绩。一群人全都冲着那张脸蛋和百亿身家,真真是风靡一时,人人吹捧。
  
  啧啧,跟拜邪教似的。
  
  任三爷很是风光了一段时候,任老太一走,任氏企业这烫手山芋就叮咚地落到我手上,任三爷却莫名其妙出了意外,等我从那绑架事件回神之后,他已经退居加拿大。
  
  徐志摩先生有那么一首诗,我听着听着还真有些惆怅。
  
  啊哈,敢情任三爷也有当大诗人的潜质。
  
  我再瞧见他,已经是我顶着任氏老总光环的第三个年头。
  
  那是乖仔的周岁晚宴。
  
  儿子刚出生那会儿不足月,大半年都在医院里,满月酒也没来得及办,我心里挺内疚,便琢磨着一块儿庆祝了。那时候宴请了很多人,名流名士什么的少不了,饭店布置晚宴节目都是舒媛亲自监督,没一点马虎。
  
  舒媛是学艺术的,一毕业就嫁给了我,人生得自然漂亮,举手投足间自有一股风韵,说话温温和和,瞧过去柔柔弱弱。
  
  我手里抱着比猫儿大不了多少的儿子,看着那红扑扑的脸蛋儿,侧过头,是舒媛精心打扮的妆容,那时候,心里真真正正这般想着——其实,就这么过一辈子,也挺好。
  
  一辈子,有妻有儿。
  
  儿子大了,还有孙子,承欢膝下,或者带着老伴儿坐轮船环游世界,等跑不动的时候,找一个地方躲着养老。
  
  也挺好。
  
  其实,跟在酒店大张旗鼓地办酒会,我更趋向于和老何一家老小围在桌子前,芳嫂原来还琢磨着煲了一大锅的鸡汤和红鸡蛋,只是舒媛喜欢热闹。她辛辛苦苦地怀胎生子,儿子出生那一会儿又小病大病接着来,仔细想来,那段时候我着实冷落了她,现下自然得顺着她的意思。
  
  我的酒量不太好,喝了几杯,有点抱不住乖仔,只好交给了舒媛。舒媛毕竟年轻了一点,柳眉轻轻一纠,转眼就交给了保姆抱着。上一回儿子在她身上撒了尿,舒媛又没什么耐性,平日就不怎么抱他哄他,一般上都托给了保姆。
  
  我看着都心疼。
  
  兴许是那时候我的头沉得厉害,当围着我的几个叔伯朋友都静了下来,我还在自以为豪爽地说了一声“请”,晕乎乎地呷了一大口的酒,斜眼瞧见前方慢慢让出一条道,顺着一干人齐刷刷的视线往前一瞧——
  
  于是,我就这么呛着了。
  
  我咳得厉害,好在何秘书反应得快,赶紧递上了手绢。我有些狼狈地接过,不自然地掩了掩嘴。
  
  岁月总是无情的,却在他身上展现了难得的宽容。
  
  除了三年前还算行动自如的双脚,他的气色看起来还是挺不错的。推着轮椅的是一张生面孔,没瞧见景叔。
  
  那时候,他身上穿着柔软的淡色缎子,发丝几乎及腰,梳理得很工整,空气中似乎还弥漫着淡淡的檀香,有种古老庄重的气息。
  
  让人不太舒服。
  
  不过片刻,就有好些个人迎了上去。其中不乏任氏股东或是企业大家,在商场打滚了几十年的人,开口却是一声声包含敬意的“三爷”。
  
  时间能淡化许多东西。
  
  任三爷沉寂了三年,说长不长、说短不短,当年的风光气色或许已经让人逐渐淡忘,但是业界内所有人都还记得,任三爷只要一个眼神,就能让人由头到脚油然生出一股近乎恐惧的敬意。
  
  那眼神,太深、太沉。似乎包罗了太多东西。
  
  看似淡漠,却透着极端的狠。
  
  那是我在几年后才悟出来的事情。
  
  任三爷的人看过去很温柔无害,占有欲却比谁都强强,谁觊觎他攥在手心的宝贝,用不着发作,他有的是手段,慢慢地把人往死里整。
  
  比如我。
  
  他应该是觉得,要不是我横在王筝和他之间,他们俩哪能这般磨上个十年八年。其实我觉得不尽然,王筝那性子太傲,任三爷这脾气太冷,都是顶尖的人物,结果这浑水我非得摊进去,小丑似的,碰得一身灰。
  
  只不过,人总是喜欢迁怒。
  
  王筝不过意外把我睡了一次,他犯得着那么折腾我,非要把我往绝路上逼……
  
  咳咳——
  
  唉,不说那事。早忘了的。
  
  出于礼貌,我心里就算有千百个不愿意,也得带着老婆儿子给长辈敬酒。
  
  那时候,任三爷的神色挺温和,脸色有些泛白,身子看起来不大好,连举着酒杯的手也是微微颤抖的。
  
  任三爷平时不怎么开口,尤其是在人多的场合,那白得仿佛透紫的唇紧紧抿着。
  
  我记得,他那时候只说了这么一句:『恭、喜。』
  
  那几年医学发展得很好,任三爷说起话来,不会像早前那般辛苦,间隔也不会断得太厉害,听起来还挺连贯,就是依旧不太清晰。只是,这一句“恭喜”,他似乎说得挺重,气用得挺大,说完还轻咳了咳,有点弱不禁风的感觉,却还是仰头,把那陈年红酒一口气饮了下去。
  
  任三爷让人给乖仔打了一套长命锁,白玉珍品,做工细中有致,看似花了不少心思。舒媛还忍不住捧在手心多瞧了几眼,一扫原来略带戒备的模样儿,几声三叔叫得顺口。舒媛涉世未深,心思大都摆在脸上。好在任三爷没什么在意,看样子挺是受用地冲舒媛点头微笑。
  
  任三爷那和蔼可亲的脸色连装都不必装,仿佛刻到了骨子里。当初他还能在任氏呼风唤雨的时候,没少干过一些惊天动地的大事,其中我最记得的一件就是贱价收购了常氏名下在香港的酒店。
  
  常氏名下最宏伟的那一棟常天酒店,任氏还是受益最大建筑商。那时候我刚上大学,暑假跟着王筝在公司里实习。王筝倒是真真得了要职,忙天忙地不见踪影。我美其名实习,实际上是谋了个闲职,上班时间不定,还有独立休息室。话说,这位置还是任三爷亲自批的,还特别吩咐了各部门,文件什么的要紧东西千万别往我办公桌上送去。
  
  想来,任三爷早早就有防备。我天天在公司闲晃,实际上却不怎么自由,我的桌子就只和总经理室隔一大片防弹玻璃,从外瞧进去是一片黑,从里瞧到外那叫一目了然。
  
  任三爷防我跟防贼似的谨慎。
  
  多亏这点,我瞧亲眼目睹了那一场不大不小的闹剧,还顺带牵涉其中。
  
  我记得那会儿不久前还在酒会上见过常家老头,老人家身子还颇硬朗,说起话来中气十足,前些日子还和任老太一起琢磨着把自家温文婉约的小女儿和任三爷凑成一双。没想到拐一个弯头,常家老头脸色惨白,走几步路还需人来搀扶,原来染得黑亮的头发仿佛一夜之间煞白,短短几段路便气喘吁吁,好似一瞬间老了十几岁。
  
  常家老头到底也是和任大老爷一起打拼过的人物,叱诧风云了几十载,到那时候竟是差点跪着求人引见任三爷,带着小女儿一举闯到了三十楼总经理办公室外。我只隐约知道事情的轮廓,远远便听到了老人家的呼声——让我见见三爷、见见三爷!
  
  秘书已经叫来了保安,眼看着那几个跟熊似的保安把那一对父女堵在电梯口,常家老头硬是要闯进来,结果还让人给推地上去。记得小时候常家老头还摸过我的头,赞我聪明,我一时热血冲昏了头,赶紧上去要把老人家扶起来,哪里知道老人家突然火气一涌,拍开我的手不说,手边的杖子甩得虎虎生威。旁边梨花带泪的小女儿也跟着骂呛,我忘了细节,总之里面似乎带有了“走狗”“狗奴”等等不雅词汇。
  
  唉,好人难做,相信我,这句话是真理。
  
  我被追打得狼狈,秘书也楞在一边,保安上来拉的时候更是乱上加乱,后来倒换成我被推倒在地,后脑勺狠狠敲下去,额头不知撞上了什么,疼得很。晕眩之中景叔终于携着任三爷出来解围。
  
  我那时让几个保安挡着,瞧不清楚,只隐约瞧见常家老头跟见到耶稣似的,带着女儿赶紧上前膜拜了去,我摔得太厉害,根本听不见什么,只知道任三爷嘴边挂着浅笑,后来旁边突然发起一声尖叫——啊!血!流血了!快!快叫救护人员!
  
  这一片段我就记得清楚。
  
  混乱之中我让人扶了起来,我的手按着额头刺痛的地方,昏迷之前就瞧见任三爷那阴沉的神色突然跟瞧见什么恐怖现场似的,眼眸睁得老大,脸上的血色一瞬间褪去,跟见鬼似的。
  
  后来,常家老头在医院咽下最后一口气,听说眼睛老死也不合上,手里紧紧拽着那一张薄纸,上头原来嘱名“常”字的地方,换上了墨渍清浅、飘逸干劲的“云”。
  
  扯得远了。
  
  话说回来,那晚任三爷兴致很高,凡是敬酒的,就一杯杯地饮下,礼数做得十足。后来喝得挺高,面色却出奇地越沉。
  
  他一杯杯烈酒下腹,身后那个跟着的人劝也劝不住,我看他眼神飘忽得厉害,转眼又见一拨叔伯带着自家儿女上来拜见,我赶紧上前陪笑,替他老人家挡了几杯。
  
  ——任总您这是紧张,怕咱把三爷灌醉了?哈哈哈,任总您就不知道了,三爷那可是千杯不倒,没人比得上啊。
  
  ——任总那是孝顺,不行不行,任总您也躲不了,喝。
  
  那会儿酒气四溢,左右一句孝顺弄得我一时头晕阵阵,几个人又往我手里的杯填酒,哄笑着让我一口气喝下去。
  
  我哪里推辞得过这些个老油条,只觉得胃里翻搅的除了酒气还是酒气,微微发酸。我正要举杯的时候,手让人拦住,动静不大,正好让所有人一静。
  
  任三爷嘴角慢慢一弯,仰头,那动作一气呵成,执着酒杯的手晃也不晃。
  
  几个人识趣地笑闹了几句,我含笑暗暗挣了挣任三爷拦着我的手,只可惜那纤细标致的手掌扣得死紧,抓着我的手肘,凉得厉害。
  
  任三爷的眼神暗得紧,脸色白得渗人。
  
  他的唇动了动,单看唇型也瞧不出个所以然。有点像“争”或是……
  
  我那时候只觉得莫名其妙,现下回想起来——
  
  你说,这世上哪有这么巧的事情?王筝一年到头生龙活虎到处蹂躏下属,突然说头痛不来;任三爷销声匿迹三年,突然在大庭广众露脸。
  
  再说,王筝前两年没怎么请假,要真告假也是消失个大半个月不见人影。这一年却没什么动静,几乎要创下全勤记录。
  
  敢情这两口子是闹了别扭。
  
  只可惜,那时候我还渗不透他们之间的事,平白多了些要不得念想,后来那脸丢得是全亚洲没有人不知道。
  
  我见过不少人发酒疯,却没想到三叔真醉起来,有点儿缠人。就连进休息室,手也紧扣着不放,我轻轻一挣,他就抬眼,我立马泻了气。
  
  好在徐医生赶了过来。
  
  那会儿,徐医生已经上了年纪,另外带了两个人。我还记得,他一进来就冲我颔首,然后语带轻责地对任三爷说:『……三爷,您这不是为难我么,刚动了手术,您还得好好养着,也用不着急成这样。』
  
  他让人拿了计压器,任三爷不太配合。即便半卧在躺椅上,双手几乎覆上我的手臂,
  
  徐医生看了看我,轻叹一声,又说了一句——三爷,您还真醉了,这人……也瞧不大清楚了。
  
  我的手突然一疼,只好叫了一声“三叔”。
  
  他一怔。
  
  好半晌,才惊醒似地放开,还来不及看清他的神色,就已经别过头,手覆着唇,颤得厉害,发出一声低吟。
  
  我揉着发疼的手肘,那时候只觉得他的脾气又比早前怪上三分,现在想想——
  
  他兴许把我当成了王筝。
  
  俄而,徐医生很是礼貌地把我请了出去,看着我的眼神挺奇怪。一边的护士替他给了我一张名片,上头写着“徐长生”。
  
  过些时候,再见到任三爷,他的气色已经大好,依旧是略微淡漠的眼神,嘴角扬起的瞬间,仍旧能听见周遭发出低不可闻的叹息。
  
  再后来,任三爷不用轮椅代步,只需要稍微倚着杖子。那抹眼神,仿佛是永远站在最高处,带着一点怜悯,一点不屑,俯瞰众人。
  
  若说出事前的任三爷还能算温文柔和,那么过了这几个年头,里里外外只要有些眼界的,大概不会不知道在业界内,能称得上“狠”字的,任三爷要是不认,估计谁也没能配得上。
  
  
作者有话要说:真的很对不起,JJ一直刷不上来,今天来试试看,终于能更文了……
前些时候是回去俄罗斯办离校手续,本以为可以快一些,没想到出国VISA等了快一个月,
这一个月又没有网路……=v=
大家要是还喜欢的话,就留言吧TvT
捶地,我这会儿真不好意思和乃们要花花了,只要别砸砖……
第十三回(下)
  重生之沉云夺日 第十三回(下)
  
  其实,在我爸出事前,我从没见过任三爷这个人。
  
  不过我倒还记得,小时候任老太却时常提起“三儿”,有时候是在饭桌上,有时候是在叔叔伯伯们来拜访时,最常听到任老太说到三儿,还是和我爸闹口角的那一会儿。
  
  其实我也记得不大清楚,但是我却明白,我爸和任老太关系还挺紧张,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我妈的缘故。
  
  吵得最厉害的那一次,任老太气得把桌案上的文房四宝都往地上扫,那声音大得整个宅子都听得到。
  
  ——好啊!你们没有一个能省心——!我这个老太婆管不了了!管不了了!
  
  我妈和我在房里,那时候她坐在我旁边,长长的卷发掩了侧脸。我在摊开的画纸上涂涂彩彩,我也忘了我那时候画的是什么,我妈拍了拍我的肩膀,说:『乖,拿去给爸爸和奶奶看看。』
  
  我妈的声音很甜,软软的,轻轻的。有种微风拂过的感觉。
  
  门没有掩上,等我悄悄走近的时候,任老太已经靠在沙发上,肩膀一抖一抖,像是在哭一样。房里乱七八糟的,我爸背对着我站着,好一会儿,上去要扶她老人家,任老太发狠似地甩开,头抬了起来,手颤颤指着我爸。
  
  ——你给我滚!我这就把三儿叫回来!你们一个两个……一个两个!我让三儿回来,让他看看你们怎么欺负我这个妈,让他回来给我这个老太婆送终!
  
  我不记得我爸是什么模样了,只知道他看过去很为难。记忆中,任老太一说到三儿,我爸的脸色就不太好。
  
  我妈小声地和我说,那是因为三儿会抢爸爸的东西。
  
  我爸不知道说了什么,任老太突然从沙发上咻地站了起来,狠狠往我爸脸上掴了一个耳光。我吓了一跳,手中的画纸连着蜡笔一起掉在地上。
  
  任老太和我爸都瞧了过来。
  
  我赶紧低头,要把地上的纸和蜡笔捡起来。那是我妈给我买的。
  
  任老太咚咚咚地走了过来,拉住我的手肘,开口就问——奶奶疼不疼你?
  
  她踩在我的画纸上,手的力道很大,我那时候怕得很,任老太横着脸,语气却很轻柔。
  
  ——日娃乖,你爸爸不孝顺奶奶,奶奶叫你三叔回来,日娃说好不好?
  
  ——日娃,你记不记得,三儿最疼你了,小时候你爸也哄不住你,还是你三叔天天哄着你。
  
  我爸跟着过来拉我。
  
  ——妈,你和孩子说什么!这是大人的事情!
  
  ——我怎么不能问了!你凭什么不让我问!我早该让日娃知道,看他还认不认你这个爸!怎么,潇洋,说穿了你还怕那事丢人?
  
  ——妈!你别在祺祺面前胡说什么!他还小!
  
  任老太盯着我,那感觉就像童话书里头的老巫婆,也不让我爸上来抱我,指甲好像掐进我的肉里,疼得我的眼泪都滚了出来。我看着地上的蜡笔,终于哇的一声哭了出来。
  
  我记得,那时候我说,我不要三叔,三叔是坏人,会抢爸爸的东西。
  
  我扑进我爸怀里,任老太铁青着脸,恶狠狠地说:『……果然是你的好老婆教出来好东西,老太婆今天长见识了!还……真是你的好儿子!没良心的东西,都给我滚出去!』
  
  我走下二楼,刚好瞧见一楼中庭那儿,景叔正和徐医生悉悉嗦嗦地不知说些什么。出奇的是,任三爷人也在场,背对着我,时时对着对头的徐医生颔首。
  
  任三爷是什么人物,今时今日能让他这般礼遇的人,说真的,估计还不到一个零头。
  
  我只是没想到,徐医生人虽上了年纪,这眼光利的很,甫一抬头眼神就和我对上,抬了抬鼻梁的眼镜,朗笑着说:“年轻人还是下床走走好,别成天躺着,精神也能好一些,您说这话对不对,三爷?”
  
  楼下几道视线顿时全落在我身上。
  
  任三爷也回头瞧了过来,他身上着的还是素色的棉衣绸缎,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那围绕在颈侧直下至膝的柔白围巾,让那张有些死气的脸色也柔和起来。说来,任三爷爱穿绸缎的性子还是在他腿上之后才渐渐养出来的。
  
  上一世的一些大场面,任三爷好歹也会着一件西服,不过到后来他出事,身子似乎也越发难养起来,柜子里估计只有柔衣缎子,自然不会有人去多说什么,谁让那些繁中带致的料子搭在任三爷身上,平白生出一股不容侵犯的意境。
  
  后来,也有一些自诩上乘的业界人士跟风着衣,却怎么也穿不出任三爷的那股味儿。
  
  话说回来,这一世任三爷的习性转得倒快。
  
  “小少爷怎么站在那儿,下来也吃些点心。”说罢,看了任三爷一眼,“三爷这也才说到你了,过来过来。”
  
  徐医生是个自来熟,上一世他这点我倒是没瞧出来。
  
  我略带窘迫地下楼,眼也没敢多瞧,主厅大得很,几张暗色复古沙发都是按着任老太的喜好摆设,我正打算拣一张离他们稍远的位置坐下,徐医生又摆手说了句:“哎,别拘泥我这个外人,三爷,瞧小少爷这腼腆的,不知道的还以为你们叔侄俩感情生份了去。”
  
  啊哈。
  
  我暗暗摸了摸胸口,估计快得心脏病了。
  
  说实在的,上一辈子活了三十载,还没真和任三爷同坐一张沙发上。景叔让人多拿了一副茶具,弥漫的香气像一股迷烟。
  
  任三爷好饮茶,苦味越重便越喜欢。这事儿我还是从外人口里知道的,那时候不少人巴结他,里头自然也有人托我送礼。现在想来,他们兴许还托错了人。不过,若真说起来,上一世要是真没出那件事,我也还真以为,我们这叔侄感情到底是还行的。
  
  其实,这倒也不能怪我眼神不好。
  
  任三爷不论讨厌亦或是喜欢一样东西,从来不会表现在脸上。就拿他好茶这点,其实也说不上来,就是听说对茶叶这些还有点研究,据说也收藏了一些珍品。说起来,倒是也有些个人打听过任三爷另一方面的口味,有人说任三爷为人风雅,喜欢带点书卷气的女孩,也有人说任三爷喜欢带点脾气的,尤其在床上的时候。
  
  这种事多有传闻,却也是私下说的,从来不会摆到台面上,没人敢去领教任氏三爷的脾气。早前也有人说任三爷办事像极了任大老爷,就算任三爷后来出了事没了权,老一辈有些眼光的,却说——三爷和任家大老爷没一分相像,白手起家不见得有多难,活了大半辈子,倒是还没见过落水狗能过得跟皇帝似的,谁也不敢惹。
  
  也不知是褒还是贬。
  
  徐医生说着话,任三爷只是偶尔“嗯”了一声,多数都是示意景叔代为回话。我插不上嘴,只好直直坐着,眼睛也不敢四处瞟,低头也正好瞥见任三爷的手,搭在翘起的腿上,有一下没一下地敲着,像是在打算什么。
  
  我正襟危坐,也不晓得过了多久,一直挨到徐医生说告辞的时候,难以自制地抬手,就要往我的眼睛揉。
  
  只是手才抬到胸口,就觉得一阵凉。
  
  他的力道挺轻,很容易就能甩开,却轻易地把我的手按了下来。景叔刚好正把徐医生送到门口, 任三爷只是打了手势,景叔向徐医生说了句:“失礼了。”他快步走来,步伐很沉稳,对着任三爷微微低头,有种军人遇到上司的奇异感觉。
  
  任三爷侧头不知说了什么,景叔只说了声“是”,转而去吩咐下人。一会儿,才又走到徐医生那儿,略带歉意地说:“招待不周,我替三爷给大夫赔不是。”
  
  徐医生朗笑几声,回头也不知是打趣还是别有深意地说:“三爷多大的面子,受不起受不起。我以前总听人说,女儿嘛,是要惯养的,传言不可尽信啊……三爷对这侄儿护得倒是紧,三爷您上次和我提起,我还以为是哪里来的姑娘,让三爷藏得紧。唉,男孩儿,还是吃点苦头好。”
  
  任三爷浅笑不作回应。
  
  “徐大夫,这里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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