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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沉云夺日》

WingYing(当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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楔子
  重生之沉云夺日 楔子
  
  我还记得我第一爬树的时候,是王筝领头带着我,到了主屋后边的一棵不知名的树下。
  
  夏天的蝉鸣似乎还在耳边回响,那时的我看着王筝,王筝从小就生得漂亮,就连任老太也夸赞过,哪怕这王任两家的女娃全凑一块儿,也没王筝长得标致。再者,王筝不仅生得好看,也极是聪慧,说话也很能讨人欢喜,总能逗得大人们欢颜。
  
  王筝和我同年出生,却恰好小了我一个月。
  
  任老太那时说——看那日娃和筝筝顶合得来,老太婆这会儿认了筝筝当干孙子,倒也是美事一件。
  
  一锤定下,有人喜有人愁。
  
  至于何家忧愁何家欢喜,我不过十岁,自己倒先是开心地蹦了起来,拉住王筝的手左摇右晃,要不是任老太刮了我一记眼刀,我大概还会高声欢呼几声。
  
  其实,我那时候也是孩子心性,只当将来终于有个伴儿,却没细想过任老太那一生狡猾多谋的女人,为何要将比自己孙子优秀几百倍、几千倍的人放在身边。以至于,到后来我想明白的时候,已经太晚太晚。
  
  那时候的我,懵懂无知。或许——到了我二十岁、三十岁,抑或是最后的最后,走投无路的时候,我还是一样地懵懂无知。
  
  我只知道,我喜欢王筝。
  
  王筝很少拉住我的手,只有在大人面前的时候,才会对我笑一笑,还会亲切地牵一牵我的手。私底下的时候,王筝对人却冷淡得很——我不知道,王筝的冷淡是不是只对我,但是,我知道,只要王筝愿意主动拉住我的手,不管到哪里,我都会傻傻地随他去。
  
  『日哥。』王筝叫了我一声,我的心便飘飘然。『我们爬到树上,从那里可以看得很远很远,好不好?』
  
  王筝很少找我玩,表面上的原因是我很闷很无趣,至于更深一层的原因——每次我一想到这里,胸口都会犯疼。
  
  那时候任老太布置的作业很多,生怕我这未来的当家会把任氏给败了似的,我平时也没什么玩闹。我妈那时还活着,生怕周围如狼似虎的亲戚抢了我未来当家的宝座,就和任老太同仇敌忾,对我盯得死紧。
  
  所以说,别说爬树,我连抱抱树干子,都会让我妈抽一个耳刮子。
  
  王筝似乎看出了我眼中的迟疑,有些鄙夷地扫了我一眼。男孩总经不起这么一招,我只得抬头瞧了瞧这高度——好在小时候的王筝还有这么一点良心,虽然没少折腾过我,却也没像长大之后,处处想着怎么害死我。
  
  王筝一双蓝宝石的水眸映出我的影子,我咽了咽口水,王筝毕竟也是孩子心性,只想让我出出丑,我那时除了任老太的眼刀,最怕的就是王筝水汪汪的大眼,只得硬着头皮跟着王筝爬了上去。
  
  王筝虽然长得漂亮秀气,性子却是十足十的男人,小时候的我暗里几乎把王筝当小媳妇儿看待,却忘了王筝也是王家的男人——王家的男女,野心总要大一些,人总要高傲一些,脾气总要执拗一些。
  
  至于王任两家之间是什么干系,其实很简单,任老太没嫁入任家之前,人人叫她王姑娘。
  
  我想,也只有王家,才出的了任老太这样一个人物。
  
  还没到树腰,我的双脚已经发软,吸了吸鼻子,双眼发红地抬头瞧。王筝咻咻咻地早隐到了茂密的叶林子里,还不忘戏谑地玩笑一声:『日哥,就这么点高,你就不敢上来么?』
  
  我似乎能瞧见王筝扬起精巧的下颚,居高临下的看着我。其实我觉得,那时候王筝可能就上了瘾,喜欢对着我,高高地扬起下巴,一直到他和在股东大会上逼我交出主权的时候,也是这么一个高傲的姿态。
  
  从小,我的胆子就小,就算到二十几岁的时候,我的胆子还是小——遵从任老太的遗言,娶了一个有钱的小老婆,误了人家青春不说,结果任氏败在我手上的时候,我还当真自家小老婆起码能陪着我一起吃苦,回过头,倒瞧见她和王筝滚在主屋那大得惊人的龙雕卧床上。两个人瞧见我的时候,一个又是孔雀似的扬起下巴,另一个直接告诉我——仔仔是我和阿筝的孩子,我这辈子做的最傻的事情就是嫁给你这个死基佬!
  
  我有苦难言。
  
  喜欢男人,不是我的错。我由始至终,也只喜欢过王筝。
  
  不过,儿子不是我的,倒是给了我很大的冲击,难怪我每次都觉得,乖仔眉眼挺像姓王的……
  
  唉……说到底,整个任家,就是栽在了姓王的手上。
  
  从原来垂帘听政的任老太,到后来的王筝,联合任……任……唉,就算死过一回,我终究不想提那衰人的名字。
  
  衰,太衰了。
  
  你问我死过一回是怎么回事?
  
  说真的,其实我自己也不甚明白。总之,我只记得,我明明是刚签了离婚证书,躲在任氏大楼四十楼顶楼喝低劣的啤酒,低头不小心瞧见王筝和那衰人在一块儿搂得死紧——坦白说,这比儿子不是我的,给我的冲击还大上许多。
  
  原来王筝不喜欢我,不是因为他不喜欢男人。
  
  我一双眼眨巴眨巴地看着王筝和那衰人又亲又抱,这一口气实在是咽不下去,于是乎,我忘了那里是四十楼层,忘了脚下没有阶梯,一蹦——
  
  啊哈。
  
  于是,我一蹦,蹦回了二十年前。
  
  醒来的时候,恰好是王筝找我爬树的前两天,那时我发了高烧,烧了足足两个星期。结果才好上没几天,那没安好心的蛇蝎妇……美男,就拉着我去爬树。
  
  我耸了耸肩。
  
  你问我,明知道这死小孩没安好心,还跟着死小孩做啥?
  
  唉,急什么呢?我这不就是要说下去么!
  
  那时候,王筝已经到了顶头,我拖着一把老骨头……啧啧啧,要是我没记错的话,这时候我会失足,不小心从树上跌下来,跌个脑震荡。我还记得,当年我从树上摔下来,任老太难得对王筝狠狠地教训了一番,要不是那时候我死活拖住任老太的脚,不让她把王筝送走,王筝哪里还能长成二十年后的那一个千古祸害?
  
  我叹了口气。
  
  王筝啊王筝,我这会儿再活一次,注定又要因你再摔一次。反正上辈子吃了你这么大的亏,这辈子也不差这一摔了……
  
  我眯眼,隐约瞧见王筝细致的脸蛋上,扬着高傲的笑靥。
  
  我慢慢地张开双臂,让重心向后仰。
  
  王筝,说真的,我好歹是姓任的,总会有那么一点、那么一点点的……小心眼。
  
  就当我以为,这会儿又要重回儿时每天当印度阿三的噩梦的时候。一双白皙的手臂,硬生生地拦住我的腰。我还没回神,碰的一声——!
  
  我的头没摔着。拦住腰间的手,用力地紧缩了一下。
  
  鼻间……是悠悠的青草味儿。
  
  我的眼皮,跳跳跳……
  
  两天前,我意识到自己回归童年的时候,脑子里转了没有一千也有八百个弯——就算要逼着任老太把我一脚踢出新加坡,我这辈子也不要再遇到那一个、那一个……
  
  我听见上头抱着我的那人轻轻闷哼一声。
  
  心中——长叹。
  
  “天啊——!三爷!你怎么出来啦!啊!小少爷!怎么会——!”
  
  “来人!快叫来人啊!小少爷把三爷压着啦——!”
  
  张妈夸张的嗓音蓦地响起,我只觉得耳边一阵嗡嗡嗡地飞过……
  
  我、我、我……颤巍巍、颤巍巍地抬头。
  
  看看。
  
  看看。
  
  那张脸、那张脸、那张骗阿婆阿公阿娘阿爹无知少男少女小男孩小女孩小BB的脸——!
  
  不是那个死衰人,还会有谁!
  
  
第一回
  重生之沉云夺日 第一回
  
  小时候,人人都说王筝是我的小尾巴。我在哪里,王筝就在哪里。实际上,却是王筝往哪儿去,我就会啪嗒啪嗒地跟上去。
  
  王筝脚程极快,尤其是在小学六年级的时候,突然拔高了身子——其实那时我就觉得老师教得不准,不是说男生都是在中学时期才发育的么?
  
  在小学的时候,王筝看我的姿势,现在回想起来,着实让我伤感。
  
  不知是不是王筝那孔雀心态作祟,他总爱走在我的前头,我在后头跟得实在辛苦,再加上在我迈入中学的时候突然发福,圆嘟嘟的脸蛋儿让外人瞧一眼,在任老太面前,为免伤及我的自尊,虽说不会昧心说我长得玉树临风一表人才,总也会夸说我一脸福相圆润可爱。以至于我当时实在不觉得,一个玉人似的少年后头紧跟着一团肉球,是多么惊悚的一个画面。
  
  故此,我对于上天给我改过自新的机会由衷感激。
  
  重生以来,我和王筝碰面的次数,掰开手指数都嫌多。再说后来我罔顾我妈狰狞的眼神,选了外头的政府市民小学,就连主屋也是逢年过节才回去一趟。
  
  不得不说,我的人生因此滋润起来。上辈子我好歹也留洋拿了硕士,再说市民小学的水准也远远及不上任老太布置的作业,于是我小学两年拿了年度班级葵花奖,样样特优,以资优生的姿态毕业,安然地升上了中学——说真的,这稍稍满足了我上一世的缺憾。
  
  谁让王筝这人最输不得,尤其是最不能输给我,我还记得上一世教法语的莉莉安女士称赞了我的发音,在下一次授课的时候,王筝的表现可谓让人惊艳,一口纯正的巴黎腔比道地的法国人还法国人。
  
  这一世我的人生虽说从一开始就脱离了王筝,但是王筝的存在,却一直很鲜明。任老太定期检查我课业的时候,偶尔也会瞧见王筝,只不过这一世我和他不过是点头之交。王筝仍旧是精致漂亮,举手投足间比我更有贵公子的风范,尤其高扬起下颚的时候,十足十的孔雀,总让我觉得莫名的欣慰。
  
  任老太和上一世一样,除了对我的教养礼仪还算严格,其他方面也不算苛求,倒是对王筝难免有些苛待。若是少活了那三十年,我会以为任老太那是心疼我,现在我却明白,任老太对王筝的期待,远远比我高出许多。
  
  于是我说想去外头上政府小学,任老太连眼皮也没眨一下,我妈却发了几次疯,刮了我无数次的耳光。
  
  其实我也知道我妈在任家待得很辛苦,只可惜她看不开,我也还对着她小时候老是拿皮带抽我的事心有余悸,我这一把老骨头实在经不起折腾,所以,这一世我和我妈还是不亲。
  
  我到外头住,任老太让我带个人随身照顾。我想也没想就选了老何——说来,这一世他还叫小何,是给任家打杂的。一直到后来我当家的时候,张妈因为和我闹些误会负气回乡,老何就一直跟着我——想到这里的时候,我难免有些担忧。
  
  上一世我走得太快,还没来得及安顿老何一家老小,不知王筝会不会看在我的面子上,给他们一条活路。毕竟,当时王筝一坐上任氏董事长的位子,就大摇大摆地到了任氏主屋,结果还没踏进大门,就让老何拿着扫帚差点儿给撵了出去。
  
  于是,我带着满腔热情带着二十年后的老何现在的小何出去闯荡,却忘了老何他老祖是唐僧……
  
  “少爷,别说小何我多嘴,你选什么学校夫人没意见我也不好多说什么,可是你好好的怎么要去住校呢这是……”我坐在后车座,老何噼里啪啦地说教,在红绿灯前,恰好有一群和我穿着同样制服的少年,只不过个个像头上插了鹦鹉毛,脸上坑坑洞洞的,看得老何胆颤心惊。
  
  “小爷,这、这、这是……”我有些慵懒地扬起肉团似的手掌——唉,有了上辈子的前车之鉴,这一世我一直控制饮食,没想到我躲过了王筝,却还是没能避免少年发福的命运……
  
  罪魁祸首,正在坐在驾驶座,两眼睁圆地瞧着那一群走过的小阿飞,握住驾驶盘的手都渗出了冷汗,我不禁干笑两声,“小何,他们也还小,我也懂得照顾自己的,你放宽心。”
  
  老何没好气地横了那几个小阿飞一眼,又说了一句:“少爷你就是这性子,我才放不下心。夫人也太不谨慎了……”老何常说我说话带着一股老气儿,或许是多活了三十年,看得世面多,重生了之后,说起话来反而多了几分慵懒,少了年轻人的活力,就连任老太和我说过几次话,也会皱眉说一句——怎么上回发烧就好像变了个人似的,和筝筝多学学,人家孩子多精神。
  
  老何这才咕哝几句,车子突然一震,我在后座也弹跳起来,就听见老何一声“怪了”,又转了几次钥匙,重启了几次,也不见效果。好在车子靠边,老何赶忙下车检查,一会儿就探出头来,“少爷!车子不知怎地抛锚了,这下坏了,赶不上新生典礼了。”
  
  我心中一跳。
  
  说来,我上一世念的都是所谓的名校学府,那里不兴办什么新生典礼之类的玩意儿,这一世小学又是插班,说来我还真的没参加过什么新生典礼,心中难免有些憧憬。老何懊恼地拍了拍车窗,说:“少爷,要不我去看看哪里有没有公共电话,打电话给本家让人派人来接你过去。”
  
  这时候手机什么还没这么兴盛,我见老何转身就要走,“小何!”我怎么好意思麻烦任老太的司机。“小何,行的,我看也不怎么远,我先走过去,你一会儿把我的行李送来。”
  
  老何上下打量我。
  
  我突然觉得有点心灵受创,虽然我现在的确是胖了点……老何的眼神,更加笃定了我的决心。
  
  烈阳之下,我步步行走,晒得我两眼昏花之外,这汗如雨下,拿出帕子擦了擦,突然想起了当初我追着王筝的步伐,每每也是走得满头大汗,王筝是停也没停、缓也没缓,只在我句句“等我一下”的时候,很是鄙夷地回头瞟了我一眼。
  
  说来,王筝的面容,在脑海里似乎已经有些模糊。
  
  只大概记得一个轮廓,倒是背影还清晰些。
  
  也对,上一世,我也只能追着他。王筝极少正眼瞧我,唯一一次,我们四目相接,最为亲密的接触,也只是王筝一手拿着契约书,另一手抓住我的右手,在我耳边轻轻低喃:『任祺日,你的手,不适合做这一些,把它们让给我?嗯?』
  
  王筝的手指修长漂亮,抓住我的右手,握着笔,在我颤抖地签字的时候,还轻轻地把玩我的手指。那时,王筝紧紧贴着我,火热的身躯,却让我感受到了骨子里的寒冷。
  
  唉。
  
  我还是慢了一步,看了看拉上的校门,还有拿着教鞭类似训导的同志,我感到无限惆怅之余,任老太的面容在我面前一闪而过。任老太,是极重面子的人。我开学第一日迟到记过的事传到她耳里,可不是鞭子抽两下这么简单。
  
  其实,任家的人骨子里都存有这么一点叛逆的因子。只不过,早被所谓的教养磨光了去。我看着旁边那不算高的围栏,思量片刻,我心中早沉寂良久的死水又微微地荡漾起来。
  
  偶尔做些出轨的事情,那种感觉很微妙。
  
  上一世我绷得太紧,人生重来一次,我总会在不经意之间地脱离轨道。
  
  我攀上栏杆,不算灵活地跃下,训导丝毫不察,心中抱着一丝侥幸和窃喜,耳边却传来一声轻蔑的声音:“看那个死胖子在干什么?”
  
  我一顿,急急回头,果真瞧见一班孩子,围坐在一棵树下。说话的是一个身材消瘦的少年,打了一个鼻环,头发烫得跟螺旋杆菌似的。
  
  祖国的未来,我不禁有些担忧。
  
  几双眼睛齐刷刷地敲了过来,我难免有些心虚,一把年纪了干坏事还让人逮到,不禁有些脸红。
  
  那说话的走了过来,其余的也发出窃笑,笑得我心里一阵发毛——老何,你嘴巴忒灵,比庙里供的还神。
  
  “喂,死胖子,”我让人推了推,重心不稳地晃了晃,那说话的凑近我,鄙夷的眼神让我想起了王筝孔雀,只可惜王筝是带着贵族看贫民的眼神,让人觉得他欠揍却又忍不住膜拜,这位仁兄显然还欠了火候。
  
  “看过去挺有钱的,最近手头有点紧——”这少年一开口说话就带着一股烟味儿,我从上一世就耐不得烟味,王筝常抽雪茄的味儿我就及其难耐,更何况这种低劣的烟味儿。显然是我眼里的厌恶表现得太明显,那少年火气一来,就往我脸上狠狠打了一个巴掌。
  
  自从我搬出主屋,极少让人赏耳光,一时之间,还真的反应不过来。
  
  “死胖子什么嘴脸!妈的,交钱好办事,以后有老大罩着你,看你这蠢样的!”他又踢了我一脚,一边的少年们爆笑几声,跟着起哄。我疼得弯腰,揉着发疼的肚子,半晌,才挤了一句:“我没钱……”
  
  那少年脸色微变。说真的,我也不是有骨气的,如果给一笔钱能息事宁人让我赶上新生典礼,我会二话不说马上掏出来,遗憾的事,我方才走的急,也只来得及那我的学生证,钱包什么的任何值钱的玩意儿都留在了行李里了……
  
  “你找死了你!”那少年狠狠踢了我一脚,他身后的那几个人也围了过来。
  
  我突然觉得老何说的话也挺有道理,顿时有一些些地悔不当初……
  
  正当我视死如归的时候,一声“喂”制止了差点儿加诸在我身上的暴力,那几个小阿飞果真停下动作来。
  
  我用欣慰的目光,看向声音的主人。
  
  其实也就不远处,方才那一群小阿飞围坐的树下,一个头发略长的少年,年岁似乎较长,一头金黄色的头发有些刺目,五官生得还有些斯文,就是嘴里叼着一根烟,耳朵别着的一串串耳环也有些骇人。
  
  虽然我是不该对救命恩人有偏见的,看着他的时候,我会突然想起二十年后的乖仔,不禁有些伤感。
  
  “老大,你要自己教训这个死胖子?”那几个小阿飞像是看好戏地让出一条道。他熄了熄烟头,有些懒洋洋地看了我一眼,看着我,突然说了一句:“新来的?”
  
  我一时还反应不过来,愣了一会儿,结果那一开始说话的小阿飞狠狠扫了我的后脑勺:“死胖子,老大这是在叫你,知道没有!”
  
  唉。
  
  小孩子,总会烦躁一些,我不计较。
  
  那被人称作“老大”的少年一双眼盯着我。
  
  我突然觉得背脊有些发凉,不知道是不是又活过一次,就连心智偶尔也会倒退一些,我不得不说,现在孩子们的眼神,有时会让我觉得惊心。
  
  他走了过来,抬了抬脚,勾起我的下颚。
  
  这一种姿势,我很不习惯。还没等我别过头,这位“老大”就弯下身,突然伸向我的裤子——我赶忙一跳,他不耐烦地“啧”了一声,冷声道:“怎么,你是要我扒你裤子?你的学生证。”
  
  我愣了愣,而后,脸上爬上红晕,赶忙把自己的学生证掏出来。
  
  他低头一瞧,喃了喃:“任……祺……日……?”然后笑了一声。“胖子,你的名字取得挺威风。”
  
  他把学生证扔回给我,说了一声“走了”,旁边的小阿飞不明所以地看着他,却也乖乖跟了上去。
  
  于是乎,这个风波就这么不明不白地结束了。
  
  我赶到礼堂的时候,校长冗长的致辞已经完毕。还好这会儿没有老师还是训导守在礼堂大门,我就也随随便便找了个座位混进去,忙碌之中也受了不少白眼。
  
  司仪是一个笑容甜美的女学生,我才刚坐稳,就听见司仪带着有些兴奋的语气,道:“接下来,我们有请新生代表——王筝,上台说几句话——”
  
  我掏了掏耳朵。
  
  希望是我耳鸣。
  
  我抬眸,只见一个少年,嘴角带着一丝浅笑,眉眼之中有着一股难以言喻的傲气,挺拔的身姿轻易地吸引了不少人的眼球——说真的,我还是第一回瞧见有人能把校服穿得这么好看……
  
  王筝还是一幅孔雀样,笑得很招摇。
  
  我突然觉得胃疼。
  
  世界真奇妙。
  
  哈里路亚赞美主。
  
  我的心情很复杂。
  
  复杂得无法以言语形容。
  
  尤其是一打开宿舍房门,就瞧见我的行李晾在一边,单人床上,某个孔雀男以美人半卧之姿,手里拿着一本加里斯特的原文诗集。在我进门时,微微抬眼,脸上扬起很是不屑的笑容。
  
  我很疲倦。
  
  王筝孔雀的东西占了大半个房间,我只得把我的行李放在角落,默默地整理,尽管身后那鄙夷的眼神实在让我很不自在。
  
  “你在干什么?”
  
  王筝很聪明,却有些喜欢明知故问。就像那时候,我签下了离婚协议书,把仅剩的,我私人名下的地产全部留给了舒媛的时候,王筝一脸阴沉地看着我,问了一句:『你为什么这么做?』
  
  我抬眼。
  
  王筝的面孔,和上一世仅存的记忆无异。依旧很精致、很好看,典型是让人吹捧,女生喜欢的类型。
  
  其实,王筝一直都很受欢迎,上一世女朋友接着换,我总带着一点私心,佯装好意地提醒一声。王筝总会回我一句:『你自己对女人不举,还期望我和你作伴么?任祺日你少恶心了好不好。』
  
  “小何呢?”
  
  王筝的声音比一般男子稍高,可是他只要一压低声音说话,就是心里有火。“他领着任家的薪水,就是这么做事的?”王筝转眼就掏出大哥大,我这会儿实在装不出心如止水的模样,赶忙上前去拉住他的手,“小何这是去修车了,你别告诉夫人。”
  
  王筝盯着我。
  
  我这才发现自己抓着他的手肘,讪讪收回手。王筝果然很唾弃地挥了挥手,像是碰到什么脏物似的。
  
  我回头去整理自己的东西,沉静了一会儿,身后突然响起那一把曾让我心动不已的声音:“任祺日。”
  
  王筝从包里拿出一个包装简易的袋子,极是无礼地扔到了我的床上。
  
  我心中有些好奇,像年轻人一样,上前去打开袋子,里头是当时刚面世的新型Walkman,还附带了我向来中意的巴尔克的音乐碟子。我连忙瞧了瞧,犹记得我上一世因为喜欢得紧,花了好长一段时间才找了全,结果却没时间静下心来听上几回……
  
  我的心,微微地飘飘然。
  
  别说我幼稚。不论年龄,只要是收到心仪的礼物,自然是非常欢喜的。
  
  袋子底边还放着一张卡片,我看了眼王筝,见他冲我冷笑一声,不由得为我心中隐隐自作多情的念头稍稍心酸了一把……
  
  我拿起掌心大的小卡片,看着上头的一行字。
  
  【祺日,恭喜你升上中学。还有,happy belated birthday。】
  
  【三叔。】
  
  下方的署名……
  
  彻底浇熄了我满腔的激情。
  
第二回
  重生之沉云夺日 第二回
  
  虽然和王筝同校同寝室是我始料未及的事情,好在我们不是同一个班级,谁让从上一世到现在我的心脏都一直很脆弱,不论发生什么事情,大小不论,我都会寝食难安好一阵子。
  
  所以这一世我常在想,就算上辈子我不是失足坠楼,指不定总有一日,我自己也会跳下去。
  
  说真的,王筝抑或是那衰人,我都没有什么好怨的,只是心里难免还是有些疙瘩。
  
  也因此,从开学到现在过了也有一段时间,我日日出门的时间比鸡蹄还早,一般都是在校园内四处溜达,回到寝室的时候王筝已经躺在床上看书,看也不看我一眼。我的视力一向来就不太好,我相信这和我少年痴肥应该没有关系,上一世上了大学的时候还做过一次眼睛手术。
  
  这一世我的眼力到了晚上依旧不好,王筝的生活又是规律到几乎严谨的地步,到了晚上十点一定关灯安寝。我只得摸黑洗澡,还得注意不能发出太大的声响。
  
  其实,我认为我是个挺体贴的人。舒媛也说过,我是个体贴温柔的男人。可是当她拿着离婚证书放在我的眼前的时候,她也说过,我是个体贴得近乎软弱的男人。
  
  说真的,我不知道该怎么反驳。
  
  “任祺日。”王筝的声音让我吓了一跳,黑压压的也瞧不清楚,只隐约瞧见王筝从床上坐了起来,一双眸子在黑暗里怪贼亮的,我揉了揉眼睛。王筝的心情似乎不是很好,开口就说:“你不知道你每次这么晚回来都是在给人惹麻烦么?”
  
  我顿了顿,可能是我刚才关门的声音太大,吵醒了王筝孔雀,难怪他要发脾气,只得赔笑说:“我下次会注意,等你睡熟了才回来。”王筝听了这话似乎皱了皱眉头,很用力地卧下翻过身子,还哼了几声。
  
  有时候我会想起从前公司王筝的助理李玲的话——尤其是和总裁您共事的时候,经理的更年期,就来了。
  
  对于此事,我也很懊恼。
  
  起码在上一世,我从未意识过,王筝孔雀其实是一个脾气很差的人。尤其是只有我们两个人的时候。
  
  爱情果然让人盲目,还好我现在眼睛有点盲,心却是雪亮的。感谢主。
  
  可能是因为体型的关系,导致我易出汗怕热的体质。再加上这年纪的孩子比较没有内在美的观念,所以在课室里我稍微有种被排挤的感觉,虽然我的各科表现都挺优秀。在他们眼里,也就符合了没外貌有脑袋的真理,说到底我也没遇到什么麻烦,后来还当选了年级干部,挺不错的职位,人见人赞,经过的同学也会带着敬畏的眼神看我一眼。重点是符合我现在的日常生活,早起晚归。
  
  请叫我卫生股长。
  
  说真的,我上一世活了三十年,别说洗厕所,我连扫帚都没见过几回。重活了一世,倒是给了我磨练的机会,总得体验生活的,你说是不?
  
  所以,在我瞧见不远处瞧见某笑容明媚的孔雀在一干人的前呼后拥之下走过,我绝对没有丝毫嫉妒……
  
  “胖仔,你看你那个室友多风光。”我突然觉得后背一疼,回头就瞧见程辰拿着拖把由后捅了捅。“啧啧啧,我听说高年级的都让他几分,不知道他家干什么的这么厉害,下一届的学生会会长校方的内定人选,现在不知我们这年级的,高年级的大姐姐也贴了上去,妈的看了真憋气。”程辰看似酸溜溜地说了几句,眼里却是满满的笑意,露出两颗虎牙。
  
  “王筝学习好人长得也好,受欢迎也是一定的。”我这是说实话,上一世王筝的架势程某人还没见过,比现在这般有过之而无不及。
  
  “依我看这学习好是真的,人长得……啧啧,跟娘娘腔似的,我说,基佬喜欢的那一类型。”程辰老祖是香港人,说话也带着广东腔,只不过有时候太直接了一些,总能让我的小心肝稍微加速。我嘿嘿笑了笑,低头专心干活。结果程辰一把上前夺了我手上的拖把,没好气说:“胖仔我说你也太老实了点,我还真没见过有人真把这卫生股长当一回事的,怎么?有勤务奖拿么?靠。”
  
  “嘿嘿……”
  
  “嘿你个鸟屎,就你这个性那卫生股的三八才会把这没人要做的活儿推给你,连累我也干这种鸟活儿,行了行了,东西赶紧收一收,去外头打机。”
  
  程辰这小伙子很坦率很精神,虽然和我一个年级,实际上大我两岁,听说是因为太混成绩拿不出来,早前就念了一年先修班后来又在初一的时候留级两个学期,算是史无前例,据说校方也对他很是失望,曾经和他妈谈过无数次给他转职校,结果听说他妈挺着大肚子闹了几次,最后程辰光荣地留了下来。
  
  上课第一天,程辰说对着一群小孩儿看不上眼,就我瞧起来好欺负又能突显出他的玉树临风,所以直接抓了张桌子和椅子,对着编到最后座的我说了一句:『胖仔,一个人占这么大位子你好意思么,让一边去!』
  
  “哎哎,胖仔,你看,那边那个,对对就是那个穿迷你裙的,哇靠,腿妈的好白!”程辰张着油亮的嘴,说话的时候,喷得到处都是,我只好拿了纸巾给他收拾。
  
  “啊哟,死咯!长成那样还敢出街,要死了这是……”程辰说话是远近驰名的没口德,还好麦当劳里人多,看他一手抓着汉堡一手拿着鸡腿,尤其吃相……嗯,我也不方便说他人闲话。
  
  程辰一出校门就跟解放似的,直把我往速食店里拉——说真的,我实在不明白为什么少年的时候都喜欢这个。说来,我那时候也曾经向往过,后来真正吃上一回,却发现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好滋味儿。在上一世,我除了单恋的对象,一般都是偏爱清淡的口味儿,可能是主屋里多了那衰人,任老太在饮食上严格把关,结果把我也一併养得清淡了。
  
  到了这辈子多了程辰这朋友,每次就拉着我往麦当劳肯德基钻,对于那些油腻的食物我实在不敢恭维,程辰倒是点的挺欢乐,谁让付账的是我。
  
  “胖仔,哎,你学人减肥么,靠,你喝的这啥咖啡?怎么,让你室友刺激到了,也想装贵公子么你,屁,你要真的成那样子我踹死你。”程辰抢了我手上的咖啡,喝了两口就直叫苦,见我用无可救药的眼神看着他,又嚷:“胖仔,你兄弟又不是坑你,只是我上次闯祸我妈让我爸给我冻结了帐号,现在比路上讨钱的还穷,你用得着这么看我么你。”
  
  “嘿嘿,那就快点列字据把手指盖了,要不然就把你老妈老婆女儿一起抵押了还钱。”
  
  “我老婆女儿不行,老妈你想要就请自便。”
  
  说真的,很少什么事情是能让我开心的,但是和程辰在一起的时候,总会让我想起我……咳,王筝的儿子。
  
  “靠!胖仔你看!隔壁女校的!正妹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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