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读网 - 人生必读的书

TXT下载此书 | 书籍信息


(双击鼠标开启屏幕滚动,鼠标上下控制速度) 返回首页
选择背景色:
浏览字体:[ ]  
字体颜色: 双击鼠标滚屏: (1最慢,10最快)

《重生之沉云夺日》

_7 WingYing(当代)
  我、我……吓得不轻。
  
  那男孩儿上下打量我,年岁看起来还挺轻,却对着我露齿一笑,“小弟弟,生得挺可爱的,找谁呀?”那男孩儿说着话,眼神飘忽,唇色挺红,脸蛋是属于中性的那一型,我只觉得眼前一晃一晃。他笑了笑,手正要搭到我的肩上,突然另一只手窜了出来,把那男孩儿整个人扯开,我只听见一声尖叫,就瞧见那一张介于少年和青年之间的脸盘。
  
  头发染回了墨色,耳环也拿了下来,看起来倒像个斯文人。
  
  “杜、杜哥!很痛耶!”
  
  杜亦捷没看着他,脸色微白,说了一声:“滚。”
  
  屋子里收拾的挺干净,就是有些空,角落放了几个箱子,像是要搬家一样。杜亦捷从厨房里出来,手里拿着一杯白水,递给了我,嘴角扯了扯,说:“收拾的差不多了,只有剩下白开水。”
  
  杜亦捷找了张椅子,伸手擦了擦,对我说:“坐吧。”
  
  我稍稍环顾四周,杜亦捷扯了扯嘴角,笑得挺帅气,“我姐上个星期才结婚,去我姐夫那儿住了。”我一顿,说:“啊,哦!恭、恭喜。”
  
  杜亦捷噗哧一笑,“你跟我说恭喜做什么,不过这婚礼办得挺赶,没几个人知道……”杜亦捷顿了顿,若有所思地看着我,半晌,说:“其实也委屈她,一生只有那么一次,说什么一定要在我去香港前办了。”
  
  我手中的杯子差点滑落在地。
  
  杜亦捷问:“你吃过饭没有?”我还没来得及回答,杜亦捷又说:“就当给我践行,陪我吃顿饭。”
  
  估计,上一世所有人都想不到,东南亚的地下龙头,不止出得了厅堂,也入得了厨房。我那时候没回神,愣愣地看着他走进了厨房,期间还问我——
  
  “小祺,你吃不吃辣?”
  
  “你喜欢咸一些还是甜一些?”
  
  “小祺你会吃苦瓜么?”
  
  我呆坐着一小时,就听着厨房里时不时有锅铲敲动的声音,再来就是阵阵飘香味儿,原来被吓得挺胀,看着小桌上摆着三道家乡菜,也不禁有些怀念起来。
  
  上一世我接管任氏后,就让老何一家住了进来,芳嫂有通常会做些福州家乡菜给我尝尝。后来娶了舒媛,舒媛从小在美国长大,吃不惯中国菜,才又请了厨子,等工作开始忙的时候,回家的时间晚,也很少再尝芳嫂的手艺。
  
  杜亦捷流了一身薄汗,见我动筷急急尝了几口,脸上挂着笑,说:“我还怕你吃不惯,以前见你还挺营养的,现在跟难民似的。”我有些脸红地一咳,这旧事不提也罢,还在我现在终于摆脱球型外貌,挨一次打,比去减肥中心还有效,值了。
  
  说不上顶好吃,就是对胃,转眼就吃了不少。杜亦捷扔了芯姐结婚相册给我,让我别妨碍他洗碗。芯姐的丈夫看过去一表人才,像是做学问的,照片拍了三套,芯姐生得挺标志,笑得时候,尤其好看。照片里的笑容,和第一次见到的时候有些差距,挺好。
  
  “我姐夫是做律师的,姓许,那场官司也是他给摆平的。”杜亦捷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坐在我旁边,指着照片里的新郎官,说话的时候挨近我,身上……有股清香味儿。我捏了捏鼻子,听他说起那事儿,心里有些怅然,眼睛也微微犯疼。
  
  “小祺。”眉角突然一暖,杜亦捷的手覆了上来,我脸上做了去疤手术,那时候技术还没这么好,还有点印能瞧得出来,左眼做了手术,看起来和平常没两样,就是比较容易受感染,用眼的时间一长,就会发红。
  
  “你的眼睛……”
  
  我吸了吸鼻子,摆了摆手,说:“都好了,对面那只麻雀有几只脚我都看得出来。”杜亦捷闻言一笑,手一转,和在学校的时候一样,揉了揉我的脑袋。
  
  我用杜亦捷的手机拨给了老何,原来想让他们先回去,只是景叔威力过盛,几个人坚持在楼下等我,我不好让他们等晚了。
  
  我坐在玄关处穿鞋的时候,后边突然传来一股暖意,一双手慢慢覆了上来,环住我的腰。
  
  他在我耳边,就像是怕吓着我一样,很轻地说:“我是……同性恋。”虽然很难以置信,他的手的确在颤抖。
  
  我点了点头。
  
  上一世,杜亦捷纵横黑白两道,没听说过他有什么红粉知己,早前代表任氏出席过几次电影发布会,虽然没碰见杜亦捷,不过当时所有人心照不宣,那时候挺红的一个男明星,就是让杜亦捷捧的。
  
  这种事情很平常,只要不像我,让人在社会媒体面前曝光,基本上是没什么人会去特意苛责,再加上,杜亦捷那时候的势力,应该没有一家媒体行业,愿意冒这种危险。
  
  我说:“你什么时候去香港?”
  
  突然想起了乖仔,“我……给你送机。”
  
  杜亦捷的手劲很大,环紧我的腰的时候,基本上我是连动都动不得。
  
  他说:“小祺,你以后会走哪一行?”
  
  呃,这是个严肃的问题。
  
  我还没想到答案,杜亦捷就说:“小祺,做律师吧,你做律师,以后……我只给你一个人辩护。”
  
  
作者有话要说:
于是乎,开始走向和从前背道而驰的法律之路……
含泪。
留言多了,所以我感动了。
谁说我不疼小杜的!来人,给我上刀!咱让他切腹!
第十一回
  重生之沉云夺日 第十一回
  
  杜亦捷怎么说也是个大男孩儿,再过一年也就成年了,跟我这还怎么发育的身板子比起来,实在让人气馁得很。
  
  他从后面搂着我,两个人坐在玄关,刚开始还说些话,后来一句话也不说,双手揽住我的肩,感觉很窝心、很舒服。等到他放开我,也过了好一些时候。
  
  杜亦捷扯了扯嘴角,伸手揉了揉我的眼角,轻轻说:“我送你。”
  
  他牵着我的手下楼,说真的,我不太明白男孩儿相处的方式,以前在王筝面前,我就跟小媳妇似的,他往哪儿我跑哪儿。杜亦捷的手比一般同龄的男孩儿宽大,骨节分明,食指指腹和虎口处有着薄茧,和景叔一样——那是只有长年使枪才能落下的。
  
  老何一干人见着我的身影,连忙走了过来。
  
  “哎,小少爷,您不知道,表少爷那电话跟催命似的,真把我给……呃,这位是……”我正要开口给老何介绍,杜亦捷抢先一步说:“我就是他……同学。”
  
  好在杜亦捷穿了一件淡色衬衫,头发也染了回去,他模样生得俊俏,笑起来的时候,会让人有莫名的好感。老何连忙点了点头,友好地打了招呼。
  
  杜亦捷没让我去机场送他,只微笑说:“你知道我这人乱的,别搅和进来,又不是不回来了。”杜亦捷说话的时候,喜欢凑近我的耳边。他低声说话的时候,很有磁性,或许我应该介绍他走多媒体路线,就他那模样和嗓音,估计也能红遍亚洲。
  
  我的身高只刚和杜亦捷的胸膛同高,他说话的时候,会微微倾身,他的身上有着让人安心的气息。我揉了揉耳朵,头晕沉沉的,心里泛起一种模糊的感觉。
  
  “要、要怎么联络你?不让我送机,好歹也留个联络电话。”我开口的时候,声音有些哑。
  
  我跟老何拿了随身携带的纸笔,杜亦捷靠在我的肩上,感觉笔尖动了动,然后再慢慢把纸折成一小张,放在我的手心,然后紧紧覆盖。
  
  我走的时候,杜亦捷还站在楼梯口。我不断回头,只瞧见那英俊的少年冲我笑了笑,眼眶挺红,我觉得我的眼睛也跟着疼了起来。
  
  上车之后,我把手心缓缓摊开。
  
  那张纸被揉成一小团。
  
  我慢慢打开,然后,轻轻揉了揉眼。
  
  只是一张白纸。
  
  我笑了笑。
  
  上面什么也没有。
  
  任氏股东常年宴对任氏而言就跟春节中秋一样,所有任氏的股东都会出席,任家所有在外的旁支多半都会出席,本家除了在我还没出世就嫁到加拿大的二姑和我妈,都会出席这个晚宴。
  
  记忆中,任老太在我升上了高中,才慢慢把手中的权交托到任三爷手中。这一世,有一些东西远远超乎我的记忆范围。现在整个任氏乃至新国的建筑贸易,几乎是任三爷一手遮天的局面,任老太却早早就去纽西兰牧羊养老。
  
  说来,上一世这时候,三叔虽然拥有任氏五分之一的股份,却鲜少过问任氏的运作,顶多是个挂名总经理,公司一年到头指不定都没露过脸。三叔的病是自小带着的,是生存率不高的呼吸管道疾病,却也让他活活折腾了二十几年。
  
  有句话这么说——祸害遗千年。
  
  于是,我觉得,还有另外的九百七十多年够他折腾。
  
  这一世,任三爷一方面积极就医,另一方面将任氏大权慢慢揽入手中,估计现在任老太说一长串的话,也不及任三爷轻轻咳一声有力。
  
  上一世,从我懂事开始就出席常年宴,最后一年的印象最深刻——王筝和那衰人一起站在最上头,相互碰着酒杯,镁光灯闪烁,跟一对璧人似的,看得我胃里的酸水不断冒泡。谁让我前些天还犯贱地走到那衰人的办公大楼,站了一天,最后连他的面也没见着,就让人好声好奇地请了出去。
  
  后来,才知道他们是一伙的。
  
  咳,他们不只是一伙,还、还真有那么一回事……
  
  两个人合着把我往死里整,我还傻傻地以为那人能看在我和他曾经……我、我只希望他拉任氏一把,好歹、好歹也是同样姓任的。结果,在常年宴上没头没脑地冲上去,指着他骂不要脸——啊哈,估计那是我做过最伟大的事情。
  
  其实,真正不要脸的不是他。
  
  是我。
  
  大门一打开,一瞧见那坐在沙发上,脸阴得可跟某包同志媲美的王筝孔雀,我有种掉转回医院挺尸的冲动。
  
  从杜亦捷那儿回来,也就刚好天暗了的时候。王筝作为王家的长孙,这时候还在主宅晾着,跟我重生的玄幻程度有得一拼。
  
  不过,王筝身上的确穿着礼服,手上戴着白色手套,头发也用发蜡固定,一副准备就绪的模样。大门打开的时候,王筝的目光正好瞥了过来,我顿时心一凉,就见他走了过来。黑色燕尾服很合身,再加上王筝身板子高,标准的模特儿身材,脸蛋精致得很,那双唇也是自然红润,现下紧紧抿着。
  
  老何小心翼翼地把门合上,王筝离我五步远打住,语气有些冷:“去哪儿了?现在才回来。”
  
  我对老何说:“小何,替我把东西放上楼去,对,二楼转角左边那间房,麻烦你了。”
  
  以上一世的经验来说,王筝动气的时候,特喜欢拿周围的人开刀,李玲就是最好的例子。
  
  “任祺日我在和你说话,你那是什么态度——!”王筝霍地大步走了上来,一把抓住我的手肘,我暗叹一声,他这不是明知故问么。
  
  “抱歉,去看朋友了,没和你们说一声。”
  
  我抬头看着那脸蛋儿——上一世,我连睡着都在梦里勾勒出那张脸的轮廓,带着傻笑入眠,这一世没好好看,又蒙了将近两个月的眼,仔细瞧瞧,王筝……似乎瘦了点。
  
  “任祺日!你少说这些糊弄我!”我还真不知道王筝少年时候脾气这般冲,原来还以为他那时候是压力大,敢情这暴力因子是打小就养着的。
  
  老何见王筝扭过我的手,赶紧冲了上来,一把挡在我跟前,急急叫道:“表少爷你在做什么!少爷刚病好你别这样拉着!”
  
  张妈听见动静也从楼上急急跑了下来,远远看倒像是我和王筝打了起来,张妈惊叫一声“小祖宗啊!”一把搂住王筝,叫道:“哎哎!张妈的好少爷,这是怎么了、怎么了,话好好说呗!”奈何他们两人怎么拉,王筝依旧死死扯住我的手肘,偏是不放开,眼看张妈就要叫人进来,我心下一急,低吼一声:“老何,让开!张妈你也别扯着王筝,怎么扯还不是连着我一起扯了!王筝,气够了就上楼!”
  
  老何顿了顿,嘟哝了一声“怎么叫我老何了”,乖乖地往一边儿站去。张妈还挺挣扎,看了看王筝,又瞧了瞧我,拍着王筝气得抖动的肩膀,安抚地说了一声:“有话好好说,别拉拉扯扯的,啊……”
  
  王筝跟着我上了楼,除却紧紧拉住我的手,倒好算安分。
  
  我才刚把门合上,王筝就跟疯了似地把我推到了门板上,脸猛地靠了过来,我一惊,退一步,脚下却一个踉跄,整个人跌了下去。
  
  “任祺日!”
  
  疼疼疼……这地板没事擦这么滑干什么——疼疼疼……
  
  王筝也来不及兴师问罪了,连忙把我扶了起来,放到了软椅上。我疼得眼泪估计也流了出来,王筝慌忙地说了一声:“祺日,你等等,我去叫张妈!张妈!张妈——!”
  
  我、我……欲哭无泪。
  
  这么一折腾,老何打小就看着我,正打算卷下我的裤子,我疼归疼,面子还是要的,双手便死死抓着裤子不放。老何只好赶紧让人拿了药酒,见我那模样,嘴上难得冲着王筝硬气说:“表少爷,您也知道小少爷这骨子跟什么似的,您开心就拉不开心就推,怎么说小少爷也是您哥!”
  
  张妈拿了药酒递了过来,见我痛得厉害,只说:“这……小孩子打打闹闹,表少爷,您也别这般气,再说,小少爷,表少爷从早上忙完了就等着您,您也……”
  
  王筝突然说:“张妈,好了,妳先出去。”说罢,又转而将药酒拿在手里,对老何说:“小何,这事是我不对……你也忙了一天,这边我给祺日擦药,你也下去休息。”老何一顿,跟见了鬼似的。
  
  王筝坐到了床边,垂头看着我,我还来不及反对,张妈和老何就识相地和一干人退了出去。王筝的手已经搭在我的腰上,我赶紧说:“不、不用麻烦,我、我、我自己来……”
  
  我……
  
  哈里路亚。
  
  王筝一把扯下我的裤子,也不让我挣,一只手压着我的肩膀,见我又挣了挣,愠怒道:“怎么!你让小何看就行了,我看就不行了?”
  
  这、这——这能放在一起说么真是!
  
  “任祺日——你再挣我就把你全身都脱了!”
  
  这——流氓!道道地地的流氓!
  
  王筝的手挺凉,滑过我的股骨,一股刺鼻的药酒味儿传来,亏他还能忍着。我别过头去,就当请了俊美童工给我全身按摩得了。王筝是天生的大爷命,从来没伺候过人,好在手下的力道挺轻,要有他拉我的手的那股狠劲儿,我估计直接回医院报道去。
  
  王筝揉了好一些时候,弄得我眼皮挺沉,突然出声:“还疼么?”
  
  我急忙摇了摇头,快速地拉回我的裤子,王筝蓦地一把抓住我的手。
  
  又怎么了。
  
  我回过头,就见那双黑曜石一般的双眼,阴晴不定,看着我的手,微微泛着红,估计是适才拉得凶狠,还留了几道刮痕。我轻叹一声,扶着床头坐了起来,王筝在医院陪了我一些时候,几乎是条件反射地揽过我的肩,让我扶着坐好。
  
  只可惜,他这会儿揽着,却没放开,顺势坐在床头,沉声说:“我等了你一个下午……”王筝身上有淡淡的古龙水味儿,“我本来想去接你的,爸那里需要人手,我想说,这样赶紧忙完了,你刚好回来,下午还能空出来陪你……”
  
  我吸了吸鼻子,说:“我又不是重症患者,你要是忙也用不着陪我……你别捏我,疼。”
  
  王筝这小样儿的,怎么说我也是长辈——咳。
  
  “任祺日,你和杜亦捷一个下午都干了什么?我打了十几通的电话,小何都说你在忙,你们忙什么?任祺日你老实说——”
  
  这话怎么听怎么怪。
  
  王筝手颈又大了点:“任祺日,你别再和那些人扯上关系!”
  
  我轻叹一声,拿出哄儿子的手段,轻轻拍了拍王筝的手。事实证明,基因你是神奇的,血缘你是伟大的。
  
  王筝冷哼了一声,靠着我的头,环着我的肩。
  
  “王筝,他要去香港了,我去看看他,和他一起吃饭。”我眼睛又疼了起来,不知怎么的,连心口也有些泛酸。
  
  “你知道的,我朋友不多,就这么几个……”
  
  可能真是累了,有些昏昏欲睡。王筝搂着我,两个人一起躺着。
  
  小时候,我刚认识他的时候,两个人也很常这样,一起躺着睡。
  
  后来,不知怎么地,就生疏了。
  
  王筝挨着我的头,有些赌气地说:“你要他们做什么,有我就够了。”
  
  “你一会儿几点去常年宴,都八点多了……”我真睏了,往他肩窝凑了凑。王筝似乎挺受用,语气也轻了起来,靠着我说:“不去了、我不去了,我陪你睡。”
  
  我笑了笑。
  
  其实,王筝用不着自责。
  
  那天我让阿德他们逮着打一顿,真不是他的责任,他没这义务一天到晚盯着我。
  
  我轻叹一声。
  
  我想,再过一些时候吧。
  
  就跟小时候一样,等时间一长了——
  
  他就会玩腻了。
  
  
作者有话要说:上一回那是——我只让你一个人辩护。
我错了TvT
第十二回
  重生之沉云夺日 第十二回
  
  人生中的一些画面,是时间冲淡不了的。往往,消磨的只有那一瞬间的感动。
  
  这句话还是从李玲口中说出来的。
  
  那时候,公司的运作已经渐渐出现了问题,股东之间的矛盾也逐渐扩大。只是,那时候,谁也没把这些事想到王筝身上,或者说,是我潜意识之下,把王筝撇除在这个漩涡之外。
  
  我还记得,那时候李玲逗着女儿,少了女孩儿的青涩,多了一份难以言喻的韵味,还有眼眉淡淡的忧愁。李玲是很可爱的姑娘,生活充斥了梦幻和理想,之后嫁作人妇,眼里依旧能瞧见那一抹坦率和天真。
  
  所以,很容易让人忽略,她密不透风的衣着之下,掩盖的伤。
  
  她的女儿,小名叫豆豆,和乖仔一样,不足月就迫不及待地从她娘肚子里闹了出来。那时候,李玲抱着她,点的是她从来不喝的咖啡,对我说了一句——
  
  总裁,对不起。
  
  泪珠地落在豆豆短小挥动的手臂上,她的双肩从来没有停止过抖动。
  
  总裁……真的、真的很对不起……
  
  那是刚开张的蛋糕馆,李玲辞职前,一直吵着要我陪她来这儿喝下午茶。她还说曾我在,能给她买单,要把馆里的蛋糕全点上一遍,左边拿一个,右边抓一个。
  
  我、我真的没办法,豆豆她爸没了工作,他自尊心很强,他……我不想让他错过这个机会……
  
  不知道是不是空调开得太低,我觉得,就连体内流动的血,都是冰冷的。
  
  总裁……我知道你不会原谅我,但是、但是我还是要告诉你,我……对不起,真的很对不起……
  
  当我走出蛋糕馆的时候,耳边还回绕着李玲的哭声。我拿出手机,指尖还在颤抖,一直到电话那一头传来那一把声音。
  
  我的唇动了动,在他挂电话之前,才发出了声音。
  
  『王筝,为什么……?』
  
  回应我的只有一声低不可闻的嗤笑。
  
  我一直都记得,很小的时候。
  
  每年春节,王任两家不论是旁支还是本家,都会来任家拜年。那也是住宅最热闹的时候,一屋子满满的人,男孩儿肆无忌惮地四处乱窜,女孩儿矜持害臊地躲在母亲身后,睁着大眼四处瞧。
  
  那一年我爸刚走。
  
  我妈一瞧见四处的红,眼眶也会跟着红,然后窝在房里,哭得歇斯底里。
  
  我正襟危坐,有些茫然地在任老太身侧。大日子的时候,任老太为人也会宽容一些,看那一群四处奔跑的孩子,也不会皱一点眉头,反而还会呵呵笑了起来,说是这样热闹喜庆,去去霉头。
  
  其实,我觉得任老太的宽容,并没怎么用在我身上。就算我爸还在世,只要我跟着那一群孩子疯,任老太那杖子就会狠狠一敲,指着我妈,冷笑着说——看看他、看看!
  
  潇洋,就你和你老婆教出的野孩子!
  
  我虽然脑子不太灵光,却也算得上体贴。
  
  后来,分家的叔叔阿姨一见我,就对我爸夸说——潇洋,你这儿子跟个小大人似的,真乖真有教养。
  
  我妈才甜甜一笑,我爸揉着我的头,似乎发出一声轻叹。
  
  我知道我爸很疼我。
  
  只可惜,我已经忘记他生得什么模样。他的照片,在我妈发疯的时候,都撕成碎片,差点给吞了。
  
  那一年,没人夸我,也没人说起我爸。
  
  大年过节的,忌讳。
  
  整天,我就跟着任老太,眼神也不敢乱瞟,现在可没人给我挡任老太的杖子和眼刀。
  
  所以,我也没注意到,那一群孩子什么时候窜到我附近。等我回神的时候,其中几个孩子不小心撞到了几案,微烫的茶水倒在我新制的小西服。
  
  屋子里的大人都静了下来,那几个孩子的父母倒是冲了上来,抓了就要打。
  
  里头突然冒出一把悦耳的童音,『是我让他们跑到这儿玩的。』
  
  那是个很精致的孩子。
  
  就连任老太紧蹙的眉头,在瞧见他的时候,也微微舒展,含笑着说——小孩子玩闹的,别认真了,筝筝真有担当,是个做大事的料子。
  
  众人纷纷附和,我让人领着下去换衣服。没人问我烫着了没。
  
  其实,我心里挺委屈。
  
  一个孩子从后面跟了上来,往我手里塞了几颗糖。
  
  我一直都记得,他微笑的那模样。
  
  他说——哥哥你吃糖,我叫王筝。
  
  那一段时候,他和我亲近,一块儿上课,一块儿玩闹,一块儿在床上睡着。
  
  我也记得,在大学时期聚会的时候,说起童年的事情,王筝冷笑一声,呷了一口酒,不知道他们说了什么,一伙人突然哄堂大笑。
  
  里头有一个男孩,挺看不顺我,后来在很多人面前说——学长他真倒霉,小时候就让父母逼着和你打好关系,明明没什么本事,学长还得配合你。
  
  主宅里有一间书房,藏书量不算丰富,却也有几本珍本。
  
  我自出院,也有好一些日子,平时无事可做,便到这儿窝着。我刚接任任氏的时候,就在这书房多置了架黑色的钢琴,让这大得有些单调的房间多了几分音乐气息。不过,我不怎么会弹琴,只有学过一些时候,就比门外汉还强上那么一点。
  
  李玲却说——总裁你就妒忌心态,那任三爷听说又开了场钢琴发表会,经理也去了你却说要开什么会,这钢琴买了摆摆就算了,别折腾,咱去吃大排档。
  
  我冤枉,我真喜欢听琴,可不代表一定得喜欢那衰人弹的琴。
  
  跟催命似的,我的心脏是脆弱的。
  
  只是,这一世却没怎么听见琴声。至少,从我搬回主宅这一段时间里,从来没听见三楼传出一丝乐曲。说来,屋子大就是好,任三爷这一世除了去公司之外,基本还是养在深闺之中,就连早午晚饭都是景叔布置了送到房里。
  
  嗯——这一点,我很满意。
  
  结果,今个儿一打开书房大门,才瞧见了那层层书架后,摆着一台白色的奢华斯坦威钢琴。
  
  任老太说过——这琴是老爷生前亲自订做给三儿的,可是三儿的宝贝。
  
  书房里还置了一台高级音响,一边的多置了一个小架子。上头摆着的都是几套完整的钢琴演奏系列,我还瞧见了前些日子让我退回来了巴尔扎克专辑。
  
  我觉得我真是老了,突然想唱——心花朵朵开……
  
  书房里还多了一张躺椅,我手里拿着一本小妇人,耳边弥漫的是沁人心脾的小圆舞曲。上一世,我也老琢磨着在书房里多置些玩意儿,结果日日奔忙,哪里有这种闲情逸致,搁着就忘了。
  
  没想到,这一世老来就有了这福利,敢情任三爷当家,比我还能享受……
  
  咳,我没妒忌。
  
  可能是这些日子养出的懒病,我特别嗜睡,只要一躺着,眼皮就觉得沉,脑子也晕乎乎的。
  
  迷糊之中,似乎瞧见了一抹人影,估计也是进来打扫的,我挪了挪身子,侧过头去。
  
  耳廓似乎有什么东西拂过,很柔软的感觉。
  
  眼角传来一丝清凉,我却犯了懒劲儿,估计是太舒服,就像是梦一样,微风中,传来一声叹息。
  
  ——祺日。
  
  ——祺日……
返回书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