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逻辑学

_38 黑格尔 (德)
个是肚界的真正存在物的标准。正如主观的知性在自身也显示了错误那样,
客观世界也显示了真理的那些本身不过是片面的、不完全的和仅仅是现象状
态的方面的阶段。假如机械性和目的性相互对立,那么,正因此就不能认为
它们同等有效,其中每一个本身都是正确的概念,和另一概念具有同样多的
有效性,而问题只在于哪里可以应用这一个或另一个概念。两者的这种同等
有效性只是依靠因为它们有,即因为我们具有两者。但必然有的第一个问题
是,因为它们对立,两者中哪一个是真的呢;再一个较高的真正问题是,有
没有一个第三者是它们的真理,抑或一个概念是另一概念的真理。——然而
目的关系却证明了自身是机械性的真理。——目的是自由存在中的概念,概
念的不自由,①概念之沉没于外在性之中,总是与目的对立的,在这种情况下,
那表现自身为化学性的东西,就将和机械性一起被考虑;所以机械性也和化
学性一样,两者都包括在自然必然性之下,当其时,在机械性里,概念并不
存在于客体之中,因为客体作为机械的客体并不包含自身规定,而在化学性
里,则概念或者具有一个紧张的,片面的存在,或者在概念出现为把中和物
伸张于两端中那样的统一的情况下,在它扬弃了[两端]这种分离的情况下,
它又是外在于自身的。
① 参看第198 页。
目的性原则愈是与一个在世界以外的知性这样的概念相连系,并且在这
种情况下受到虏敬的资助,这个原则也就似乎离开真的自然研究愈远,自然
研究不把自然的特性作为外来性的,而是作为内在固有的规定性来认识,并
且只承认这样的认识可以形成概念。既然目的是在其存在中的概念本身,那
么,由客体的概念而来的对客体的认识,倒显得是没有道理地踏入到异质的
原案里,而对于机械性说来,一个客体的规定性是作为在客体以外并由一个
他物建立起来的规定性,这种机械性反而被当作是一个比目的性更为内在固
有的观点,这可能似乎是很奇怪。然而机械性,至少是普通的,不自由的机
械性,也和化学性一样,在以下的情况,必须看作是一个内在固有的原则,
即:进行规定的外在物,本身又只是一个这样的客体,即一个外在地被规定
的并且对这样被规定漠不相关的客体,或在化学性中,另一客体也是一个同
样在化学上被规定的客体,总之,总体的一个本质的环节永远寓于一个外物
之中。因此,这些原则①在总体之内仍然是有限的自然形式叫已是,尽管它们
不愿超出有限物以外,并且对于现象说来,也仅仅引到了本身还要求再向前
进的那些有限的原因,毕竟它们仍是一方面以力、原因之类应该标志着原始
性的反思规定的概念,另一方面通过各种力的全体、互为原因的整体这样的
抽象普遍性,把自身扩张为一个形式的总体。所以机械性表明了自身是一个
总体的趋向,即它企图把自然就其自身当作一个整体来把握,这个整体对于
它的概念,不需要任何其他的东西,——这一个总体并不见于目的和与目的
相连系的、在世界以外的知性。
① 指机械性和化学性。——译者
现在合目的性首先表明自身是一个一般较高级的东西,是通过一个自在
自为之有的统一来外在地规定客体多样性的知性,这样,客体的漠不相关的
规定性由于这种关系,就变为本质的。在机械性那里,这些规定性由于单纯
的必然性形式,就变为本质的,而它们在那里的内容,则是漠不相关的,因
为它们应该仍然是外在的,并且唯有知性本身卞该满足于认识它的联系,即
抽象的同一。在目的性那里却正相反,内容变得重耍了,因为目的性事先建
立了一个概念,一个自在自为地被规定的、从而是自身规定的东西,也就是
把自身反思的统一、一个自在自为地被规定的东西,即内容,从各种区别及
其被互相规定的关系、即从形式区别开了。但假如这个内容也是有限而不重
要的,那么,它就与它应该是的那样的东西相矛盾了,因为目的对于它的形
式说来,是一个目身无限的总体;——尤其是假如那按照目的而活动的行为
被认为是绝对的意志和韧性的话。目的性所以常常招来自己在胡闹那样的责
难,因为目的性所表明的目的,正以所涉及的情况而更加重要或甚至更加琐
屑,目的关系也必定那么经常地显得是儿戏,因为这种关系显得是那么外表
的,从而是偶然的。反之,机械性对于客体的规定性,则让它们按照内含而
有偶然物的价值,客体对这些规定性是漠不相关的,它们无论对于客体或对
于主观的知性,都不该具有较高的有效性。这个原则①因此在其外在必然性的
关联中,提供了无限自由的意识;而目的性则相反,它把它的内容的琐屑鄙
贱的东西,都提出来当作某种绝对物,较普遍的思想在这种绝对物中只能感
到无限局促,甚至啞心。
① 指机械性。——译者
这种目的性首先处在形式上的不利之中,这种不利就是,目的性只达到
外在的合目的性为止。当概念由此而被建立为一个形式的东西时,对于目的
性说来,内容也就是一个外在于概念而在客观世界的多样性中的现成的东
西,——即在这样的规定性中的现成的东西,这样的规定性正是机械性的内
容,但又作为外在的、偶然的东西。由于这种共同性之故,唯有合目的性的
形式自身构成目的性的本质的东西。从这个方面说,无须再看内外合目的性
的区别,目的关系就一般地,自在自为地证明了自身是机械性的真理。
——目的性在普遍的东西中具有较高的原则,即在其存在中的概念,概
念自在自为地是无限和绝对的东西——这一自由的原则,它对它的自身规
定,全然确定,对帆械性外在的被规定,绝对决裂。
康德在哲学上的伟大功绩之一,在于他提出了相对的或外在的与内在的
合目的性之区分;在后者中,他启开了生命的概念,理念,从而积极地把哲
学提高到形而上学的反思规定和相对世界之上,尽管理性批判对于这一点,
仅仅是不完全地,歪曲缴绕地,而又只是消极地作出的。——①曾经说过,目
的性和机械性的对立,首先是自由和必然这个更普遍的对立。康德在理性的
二律背反之下,举出了这种形式的对立,作为先验理念的第三种争辩。——
我将极其简短地引用以前提到过的他的阐述,因为这种阐述的本质的东西是
那么简单,以致不需要冗长的讨论,而且康德的二律背反的方式方法,在别
处也已经更详细他说明过了。
① 参看第198 页。
这里要考察的正题是:依据自然规律的因果性,并非②一切世界现象都能
够由此而来的唯一因果性。要说明一切现象,还必须假定一种通过自由的因
果性。
② 参看《纯粹理性批判》蓝公武译本第340 页。——译者
反题:并没有自由,而是世界上一切事物都只是依据自然规律发生的。
证明也和在其余的二律背反那里一样,第一,是用反证法进行,假定了
每一命题的反面;第二,为了指出这个假定中矛盾的东西,便又倒过来假定
了这个假定的反面,即是须耍证明的命题,并且作为有效的前提;——所以
证明的全部曲折可以省掉;这样进行证明无非是两个对立命题的确言断定而
已。
为了证明正题,就要首先假定:除了依据自然规律,即依据连化学性一
起包括在内的一般机械性的必然性而外,并没有其他的因果性。但这一命题
之所以自相矛盾,是因为自然规律恰恰就在于,没有先无被充分规定了的原
因,即自身包含绝对主动性的原因,便什么也不会发生;——这就是说,与
正题对立的假定之所以是矛盾的,因为它与正题矛盾。
为了证明反题,就应该提出:有一个作为特种因果性那样的自由,一个
自由的一系列的结果似此而绝对开始的状况。但现在这一开始既然以一个状
况为前提,这个状况又与自由的先行状,毫无因果性的联系,那么,这就与
因果规律矛盾了,唯有依照因果规律,现象的统一或任何现象才是可能的;
——这就是说,那个与反题相反的自由的假定之所以不能成立,因为它与反
题矛盾。
这同一个二律背反在本质上又作为对立,回砖到目的性的判断力批判中
来了,即:一切物质事物的诞生是依据单纯机械性的规律而发生的,而某些
事物的诞生依据这样的规律又是不可能的。——①康德对这个二律背反的解
决,和对其余的二律背反的一般解决一样,即:理性对这个命题和那个命题
都不能证明,因为依据单纯经验的自然规律,我们就不能有关于事物可能性
的任何先天地进行规定的原则;——因此,进一步说,便不得不认为两者并
不是客观的命题,而是主观的规范;一方面,我应该每时每刻按照单纯的自
然机械性的原则来思索一切自然事件,但这并不妨碍在有时的机缘按照另外
的规范,即按照究极因的原则,来追索某些自然形式;——似乎这两个规范
据说只是为人类理性所需要,并不在上述命题所处的同一对立之中。——正
如前面所说,在这样的观点之下,根本没有研究哲学兴趣所唯一要求的东西,
即在两个原则之中,哪一个自在自为地具有真理;但对于这个观点说来,究
竟应该把这些原则当作客观的、即这里所指的外在存在的自然规定,还是当
作主观认识的简单规范,这是没有什么区别的;——这倒不如说是一种主观
的,即偶然的认以,它随时机而应用这个或那个规范,依照它认为哪一个规
范适合于现有的客体而定,除此而外,关于这些规定本身的真理,这些规定
是客体的抑或是认识的两种规定;就不去追问了。
① 参看第199 页。
因此,从根本的观点上来看,庚德对目的性原则的阐述,虽然那么不满
人意,而康德给予它的位置,却始终是值得注视的。当他把这一原则归之于
反思判断力时,他就把它造成是一个在理性的普遍和直观的个别之间进行连
结的中项;——他进一步又把那个反思的判断力从规定的判断力区别开来,
后者仅仅把特殊蕴含在普遍之下。这样仅仅进行蕴含的普遍,是一个抽象的
东西,它要在一个他物中,即特殊中,才变成具体的。反之,目的则是具体
的普遍,它在本身中就具有特殊性和外在性的环节,因此是能动的,并且是
自己耍排斥自己的冲动。概念作为目的,当然是一个客观的判断,在这判断
中,一个规定是主词,即由自身而规定的那样的具体概念,而另一规定则不
仅是一个宾词,并且是外在客观性。但目的关系并不因此而是在进行反思判
断,这样来判断仅仅是按照一种统一来考察外在的客体,似乎有一个知性为
了我们的认识能力的方便而提供了那些客体似的;目的关系乃是目在自为的
真,这个真客观地下判断,并且绝对地规定外在的客观性。所以目的关系不
止是判断,它是独立自由的概念的推论,这个推论由于客观性而自身结合起
来。
①对机械性和化学性而雪,目的出现为第三者;它是两者的真理。当目的
本身还处在客观性或总体概念的直接性范围内时,它还感受这样的外在性,
#且和一个与它相关的客观世界对立着。从这方面看,在这种是外在性的目
的关系那里,仍然出现了机械的因果性,化学性一般也须包括在内,但这因
果性却是作为从属于目的关系的,作为本身扬弃了的。至于较密切的关系,
那么,机械性的客体,作为直接性的总体,就对它的被规定,从而对它进行
规定,都是漠不相关的。这样外在地被规定,现在发展成自身规定,从而现
在概念也建立了,它在客体中仅仅是内在的,或说仅仅是外在的,那都是一
回事;目的最初正是这种外在于机械的东西的概念本身。这样,目的对于化
学性说来,也是自身规定的,它由于外在地被规定而有了条件,自身规定却
把外在地被规定带回到概念的统一之中。——②客观过程前面的两个形式③的
从属性就由此而发生;那在这两个形式中无限进展的他物,首先是外在于它
们而建立的概念,这个概念就是目的;不仅概念是它们的实体,而且外在性
对于它们也是本质的、构成它们的规定性的环节。所以机械的或化学的技术,
由于它必须外在地被规定这一特性,就不得不把自身奉献与目的关系,现在
便要更详细地考察这种关系。
① 参看第200 页。
② 参看第200—201 页。
③ 指机械性和化学性。——译者
甲、①主观目的
主观的概念在那对规定性漠不相关的客观范围的中心性中,首先重又发
现并建立了否定的统一点,而在化学性中则建立了概念规定的客观性,主观
概念由于这种客观性,才建立为具体的、客观的概念。现在它的规定性或它
的单纯区别就在它本身中具有外在规定性,它的单纯的统一因此也是自身排
斥的、并且在排斥中保持自身的统一。目的必须建立外于自身的本质趋向和
冲动那样的主观概念。它同时摆脱了过渡。它既不是一种使自身外在他的力,
也不是那表现自身于偶然和结果之中的实体和原因。为力不曾使自身外在化
时,它便只是一个抽象内在的东西,或者说,它只有在它所必须激起的那种
外在化中,才具有实有;原因和实体也如此,因为它们只是在偶然和结果中
才具有现实,它们的活动就是过渡,它们面对着过渡,就不能保持自身于自
由之中。目的虽然也可以被规定为力和原因,但这些名词仅仅表达了其意义
的一个很不完全的方面;假如这些名词耍由目的按照其真理来说出,那么,
它们便只有用扬弃它们的概念的方式才能如此;即作为一种力,它激起自身
的外在化,作为一个原因,它就是自己的原因,或其结果直接就是原因。
假如把合目的的东西归之于一个知性,象以前提到过的那样,那也就同
时考虑到了内容的被规定了的东西。但内容也是一般须当作是在其存在中的
合理的东西。它之所以表现了合理性,因为它是具体的概念,这个概念在它
的绝对统一中保持着客观的区别。因此它本质上是在其自身中的推论。它是
等同于自身的普遍,并且作为包含着自身排斥的否定性;在它还是不曾规定
的活动的情况,它首先是普遍的活动;但因为这种活动是否定的自身关系,
它就直接规定自身,并给与自身以特殊性环节,特殊性作为同样是自身反思
的形式总体,它就是与建立起来的形式区别相对立的内容。这种否定性通过
它的自身关系也同样直接是形式的绝对自身反思和个别性。这种反思,一方
面是主词的内在普遍性,但另一方面又是向外的反思;而且在这种情况下,
目的还是一个主观的东西,它的活动也是指向外在客观性的。
① 参看第201 页。
目的就是在客观性中达到了自身的概念;它在客观性中对自身所给予的
规定性,是对被规定而客观地漠不相关和外在的那种规定性;它的自身排斥
的否定性因此是这样的否定性,即,当其环节仅仅是概念本身的规定时,这
些环节也具有客观地彼此漠不相关的形式。——在形式的判断中,主词与宾
词已经被规定为互相独立;但它们的独立性只不过是抽象的普遍性。这种独
立性现在达到客观性的规定,但这个完全的差异,作为概念的环节,又包括
在概念的单纯统一之中了。现在,目的就是这个总体的客观性的自身反恩,
并且直接是如此的,在这种情况下,第一,自身规定或作为单纯自身反思那
样的特殊性就与具体的形式相区别,并且是一个规定了的内容。目的就此而
言,是有限的,尽管它就其形式而言,是无限的主观性。第二,因为目的的
规定性具有客观的漠不相关的形式,这种规定性便具有前提的形态,而目的
的有限性,从这方面说,就在于①目的当前有一个客观的、机械的和化学的世
界,它的活动之与这个世界相关,就象与一个当前现在的东西相关那样;所
以它的自身规定的活动,在它的同一性中,就是直接外在于自身,并且它是
多么自身反思,也就是多么向外反思。在这种情况下,②目的还有一个真正外
在于世界的存在,即是在这种情况下,客观性与目的是对立的,正如客观性
在另一方面作为一个机械的和化学的、还不曾为目的所规定并渗透的整体与
目的对立那样。
① 参看第201 页。
② 参看第201 页。
因此,目的的运动可以这样来表述,即运动的进行是耍扬弃目的的前报,
也就是耍扬弃客体的直接性,并且要建立由概念而规定的那样的客体。对客
体这样否定的对待,也同样是对自身的否定对待,也就是目的的主观性的扬
弃。从肯定方面说,这又是目的的实在化,即客观的有与目的的联合,以致
客观的有,作为目的的环节,直接就是与目的同一的规定性,却好象是外在
的规定性似的,另一方面,客观的东西与其说是由概念规定了的,也不如说
是被建立为事先建立(前提)。——目的在自身中,是它的实在化的冲动;
概念环节的规定性是外在性,但在概念的统一中,外在性的单纯性又与外在
性本来是的东西不适合,因此概念就排斥自身。一般说来,这种排斥是否定
的统一的自身关系的决定,这种统一由于这个决定,便是进行排除的个别性;
但它是通过这种排除而决定自身的,或者说展开了自身,因为这种排除就是
自身规定或其目身的建立。一方面,当主观性规定自身时,它就自身成为特
殊性,给自身一个内容,这个内容在概念的统一中还是内在的;但这种建立,
即单纯的自身反思,如从前所发生过的那样,同时直接又是一种事先建立;
在一个环节中,目的的主体①规定自身,在那同一个环节中,主体与一个漠不
相关的、外在的客观性相关,这种客观性被目的使它等同于那种内在的规定
性,即应该波建立为由概念所规定的东西,首先是作为手段。
① 这里的“主体”,也兼指具体概念作为推论时的“主词”。——译者
乙、手段
在目的中第一次直接的建立,同时就是一个内在物、即象建立起来的被
规定物之建立,同时叉是一个对目的规定漠不相关的客观世界之事先建立。
但目的的主观性是绝对的、否定的统一,因此,它的第二次进行规定是扬弃
这个一般的事先建立(前提);第一次否定的那个环节,那个与主体对立的
否定物之建立,那个外在的客体,将由此而扬弃,在这种情况下,这种杨弃
就是回归于自身之中。但与事先建立或与规定的直接性对立的,与客观世界
对立的,义只不过是第一次的、本身直接的、从而是外在的否定。因此,这
种建立还不是实现了的目的本身,而仅仅是其开始。被这样规定了的客体,
才是手段。
②目的通过手段与客观性相结合,并且在客观性中与自身相结合手段是推
论的中项。目的为了它的实现,需要手段,因为目的是有限的;——种手段,
即是说中项,它同时又具有——外在的实有的形态,对目的本身及目的的实
现都漠不相关。绝对概念之所以本身就具有中介,因为概念的第一次建立并
非事先建立,在事先建立的客体中,漠不相关的外在性就会是基本规定,而
世界作为造物,却只具有这样的外在性形式,但形式的否定性和被建立,毕
竟构成了肚界的基本规定。——于是,目的的有限性就在于:它的进行规定,
对于自身说来,总是外在的,因此,它最初的进行规定,就如我们所曾见的,
分散为建立和事先建立;所以这种进行规定的否定也不过就一方面说,已经
是自身反思,就另一方面说,毕竟不过是第一次否定;——换句话说,自身
反思本身也是外在于自身并且是向外反思。
② 参看第202 页。
因此,手段便是一个形式推论的形式的中项;它对主观目的一端是外在
的,从而对客观目的一端也同样是外在的,正如特殊性在形式推论中是一个
漠不相关的中项,其他的项也可以代替其位置那样①。此外,特殊性之所只是
中项,只是因为它在对一端的关系中是规定性,似在对另一端的关系中则是
普遍,于是它仅仅相对地由于其他两端而具有进行中介的规定;同样,手段
之是进行中介的中项,也仅仅因为第一,它是一个直接的客体,第二,它由
于外在于它的、对目的一端的关系而是手段;——这种关系,对手段说来,
只是一种形式,手段对它是漠不相关的。
概念和客观性在手段中因此仅仅是外在地连结着的,在这种情况下,手
段只是一个机械的客体。客体对目的的关系是一个前提,或说是直接的关系,
在目的看来,它如风前指出过的,是自身反思本身。手段是隶属的宾词,它
的客观性是蕴含在目的规定之下,这种规定由于它的具体之故,便是普遍性。
目的规定是在手段中的,通过目的规定,手段现在也对似前还不曾规定的客
观性那一端进行蕴含。——反过来说,手段作为直接客观性,又具有目的的
主观个别性所缺少的实有的普遍性而与主观目的对立。——当目的这样最初
仅仅作为手段中的外在规定性时,目的本身也就只作为手段之外的否定的统
一,正如手段是机械的客体时,它在自身中所具有的目的,只是作为一种规
定性,而不是作为总体的单纯具体。但中项作为进行结合的东西,必须本身
是目的的总体。前已指出,手段中的目的规定就是自身反恩本身;在这种情
况下,它就是形式的自身关系,因为规定性,作为实在性的漠不相关,被建
立为手段的客观性了。但正因此这个从一方面说来是纯粹的主观性,同时也
是活动。——在主观目的中,否定的自身关系与这样的规定性、内容、外在
性,还是同一的。但在目的开始客观化之中,即在单纯概念变为一个他物时,
那些环节就分离了,或反过来说,变为他物或外在性本身,就在于这种情况。
于是整个中项本身就是推论的总体,抽象的活动和外在的手段,构成其
中的两端、客体的规定性通过目的,构成了两端的中项,客体通过中项便是
手段。——但普遍性又是目的活动和手段的关系。手段是客体,并且自在地
是概念总体;它对目的没有象它对另一直接客体所具有的那样的抵抗力。因
此,对于那是建立起来的概念的目的而言,客体是全然可以渗透的,对于这
种传达也是可以接受了,因为它自在地是与目的同一的。但它现在对于概念,
也被建立为可以渗透的,因为它在中心性中是一个趋向否定的统一的东西;
同样,在化学性中,它也变成了既是中和物又是差别物那样一个非独立的东
西。——它的非独立性正在于:它仅仅自在地是概念的总体,而概念则是自
为之有。因此,客体具有对目的毫无威力而只服务于目的这一特点;目的是
客体的主观性和灵魂,它在客体中具有自己的外在的方面。
客体以这样的方式,直接服从于目的,并不是推论的一端,而是这种关
系构成了推论的一个前提。但手段也有一个方面,它依照这个方面还对目的
有独立性。那在手段中与目的结合的客观性对于目的还是外在的,因为它只
① 指前面所说,普遍性及个别性皆可以为形式推论的中项。——译者
是直接她这样结合;故尔事先建立仍然长在。所以通过手段的目的活动,仍
然是指向着这种事先建立,正是在手段中客观性环节被建立在它的规定性中
作为外在的东西,并且概念的单纯统一现在自在地具有这样的客观性之时,
目的就是活动,而不再仅仅是冲动和趋向。
丙、实现了的目的
1.目的在它与手段的关系中,已经是自身反思的,但还未建立起它的客
观的自身回归。目的通过其手段的活动,还是指向原始的事先建立(前提)
那样的东西;这种事先建立正是耍成对规定性漠不相关的东西。假如活动叉
是仅仅在于规定直接的客观性,那么,其产物也就又只是一个手段,并且如
此以至无穷;这种情况只会出现一个合目的性的手段,但不是目的的客观性
本身。因此,在其手段中活动的目的,必须不把直接的客体规定为一个外在
的东西,所以客体必须通过自身消融为概念的统一;或者说,目的通过其手
段的那种外在活动,必须规定自身为中介并扬弃本身。
目的通过手段的活动之对外在客体的关系,首先是推论的第二个前提—
—一种中项对另一端的直接关系。这种关系是直接 的,因为中项在它那里具
有一个外在的客体,并且那另一项正是这样一个客体。手段对这个客体起作
用#有威力,因为它的客体与进行自身规定的活动相结合,但客体所具有的
直接规定性对客体是漠不相关的。在这种关系中,直接规定性的过程不外是
机械的或化学的过程。上述关系在客观外在性中出现,但是在目的统治之下。
——但这些过程,如它们自身所表明的,是通过自身而回到目的之中。假如
最初手段对有待于运用的外在客体的关系,是一种直接的关系,那么,这种
关系就更早地表现出自己已经是一个推论,因为目的证明了自身是这种关系
的真正中项和统一。当手段是站在目的一边并自身具有目的和活动那样的客
体时,那么,这里所呈现的机械性便是客观性的回归到自身中,即回归到概
念中,但这概念是已经事先建立的目的。在这种情况下,合目的的活动对客
体的否定的对待,不是外在的,而是客观性本身变化并过渡为目的。
既然目的自身直接与一个客体相关,并使它成为手段,而且通过手段来
规定另一客体,这就可似看作是强力,在这种情况下,目的显出与客体完全
不同的性质,而这两种客体又同是相互独立的总体。但目的既然把自身建立
为与客体的直接关系,并在自身和那个客体之间插入另一客体,这就可以认
为是理性的狡狯。合理性的有限性,如前所指出的,具有这一方面,即:目
的是关系到事先建立(前提),即客体的外在性。在对客体的直接关系中,
目的本身象是进入了机械性或化学性之中,从而象是从属于偶然和它的成为
自在自为之有的概念这一规定的没落。所以目的又摆出一个客体来作为手
段,让这个客体代替它外在地消耗,把这客体委之于磨损,而面对机械的强
力时则躲在这个客体的后面来保存自己。
①再者,目的既然是有限的,它就具有一个有限的内容;这样一来,它便
不是一个绝对的东西,或全然自在自为地是一个合理的东西。但手段是推论
的外在中项,而推论则是目的的实现;因此,手段中的合理性在手段那里宣
告肉己是这样的合理性,即在这个外在的他物中并正是通过这种外在性而保
存自己。在这种情况下,手段是一个比外在合目的性的有限目的更高的东西;
——犁是比由犁所造成的、作为目的的、直接的享受更尊贵些。工具保存下
来,而直接的享受则会消逝并忘却。人以他的工具而具有支配外在自然界的
威力,尽管就他的目的说来,他倒是要服从自然界的。
① 参看第202 页。
但目的不仅在机械过程之外保持自身,而且在过程之内保持自身,并且
是过程的规定。目的,作为与客体及其过程对立而自由存在并已是进行自身
规定的活动那样的概念,它在机械性中只与自身融合,因为它同样又是机械
性自在自为地有的真理。目的支配客体的威力就是这种自为之有的同一性;
它的活动也是这种同一性的表现。目的作为内容,是自在自为之有的规定性,
这种规定性在客体中是漠不相关的和外在的规定性;但目的的活动则一方面
是过程的真理,而作为否定的统一,又是外在性映现的扬弃。就抽象而雪,
这是客体的漠不相关的规定性,它同样是由另一个规定性建立起来的;但规
定性的单纯抽象,在它的真理中,就是否定物——具体的并且把外在性建立
在自身中的概念——的总体。
目的的内容是它的否定性作为单纯自身反思的特殊性,与它的总体作为
形式相区别。由于其规定性自在自为地是概念总体这样的单纯性之故,内容
便显现为在目的实在化中仍然是同一的东西。①目的性的过程是那个显然作为
概念而存在的概念到客观性的转移;这表明了那样到一个事先建立的他物中
的转移,就是概念通过自己,与自己的融合。于是目的的内容就是在同一东
西的形式中存在的同一性。在一切过渡中,概念都保持自己,例如,当原因
变为结果时,那在结果中只与自身融合的,就是原因;但在目的性的过渡中,
那本身已经作为原因,作为对客观性及其可规定性绝对自由的、具体的统一
而存在的,却是概念。目的把自己转移于其中的那个外在性,如我们曾看到
过的,已经本身被建立作为概念的环节,作为它自身区分的形式。因此,目
的在外在性中有其自己特有的环节;而内容,作为具体统一的内容,是它的
单纯的形式;这个形式,在目的的有区别的环节中,作为主观目的,作为手
段和中介的活动,以及作为客观目的,不仅自在地都仍然是自身等同的,而
且也作为自身仍然等同的东西而存在。
① 参看第202 页。
因此关于目的性的活动可以说,在这个活动中,终结即开始,结论即根
据,结果即原因;这个活动是已变者之变;在这个活动中,唯有已经存在着
的东西才进入存在,如此等等,这就是说,一切属于反思或直接的“有”范
围内的关系规定,总之都失去了区别,而被称为一个他物如终结、结论、结
果等那样的东西,在目的关系中便不再有一个他物的规定,而不如说是被建
立为与单纯概念是同一的。
2.现在更仔细考察一下目的性活动的产物,那么,当它对于主观目的是
绝对的事先建立(前提)时,即当合目的性的活动停留于通过其手段仅仅机
械地来对待客体,建立对这一客体同样是外在的另一规定性来代替这一客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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