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逻辑学

_37 黑格尔 (德)
有安全那样(譬如一块浮系在空中的棉布不会被枪弹射穿,一个有机体微弱
的吸收性对强烈的刺激物不象对微弱的刺激物那佯会受激动),完全微弱的
精神与强烈的精神相对,也比近于强烈的精神较为安全;假如设想一个完全
愚蠢的、卑贱的东两,那未,较高的知性,高员的东西也就不能对它产生印
象;反对理性唯一彻底的手段就是干脆不和理性打交道。——在非独立物不
能与独立物销融,#且在它们之间又无传达的情况下,甚至独立物也无法提
供抵抗力,即是说,得到传达的普遍的东西也无法自为地特殊化。——假如
它们不是在一个领域之内,那么,它们的相互关系就是一个无限的判断,它
们之间也不可能有过程。
抵抗力既然是得到传达的普遍的东西之分配和自身相关的否定性或有待
于恢复的个别性之建立这一开始的环节,更进一步说,它就是一个客体被另
一客体克服的环节。得到传达的普遍的东西应该为客体所容纳并在客体中使
自身个别化,在抵抗力的规定性不适合得到传达的普遍的东西情况下,抵抗
力就将会被克服。客体的相对独立性表现于它的个别性并不具有对得到传达
的东西的容量,从而被这个得到传达的东西炸开了,因为它在这个普遍的东
西中不能构成主词,也不能使这个普遍的东西成为它的宾词。——只有就这
第二方面说,对一个客体的强力才对于客体是外来的东西。威力之所以变成
强力,是因为它这一个客观普遍性,与客体的本性是同一的,但它的规定性
或否定性并不是客体自己特有的否穹的自身反思;客体之是一个别的东西就
是依据这种反思。当客体的否定性不在威力中反思自身,或威力不是客体自
己特有的自身关系时,否定性对威力就只是抽象的否定性,其表现就是消逝。
成力作为客观普遍性和对客体的强力,就是所谓命运;当命运被称为盲
目的,即它的客观普遍性不曾以它的特殊的特性为主体所认识时,——这一
概念就归人机械性之内。——假如对这点简短考察一下,那么,一般生物的
命运就是类,类通过有生命的个体可消逝性而表现,个体以其现实的个别性,
不是作为类而具有可悄逝性。作为单纯的客体,那仅仅有生命的自然物,也
和其余较低级的事物一样,并没有命运,它们所遇到的,只是偶然;但它们
作为自身外在的客体是在它们的概念之中的,因此命运的外来威力完全只是
它们自己特有的直接的本性、外在性和偶然本身。只是自我意识才具有自己
特殊的命运;因为它在其自我的个别性中是自由的,从而是自在自为的,并
且可以和它客观普逼性对立,而使自身在与客观普遍性对立之下异化。但它
由子这种分离本身,便引起一种命运的机械关系与自身对立。于是为了这种
命运对自我意识具有强力,自我意识就必须供给自己以某种与本质的普逼性
相对立的规定性,必须有所作为。这样一来,自我意识就把自己造成是一个
特殊的东西,而且这个实有作为抽象的普通性,又是对它的与自己异化了的
本质的传达敞开的方面;在这个方面里,它就被卷人过程之中。无所作为的
民族是无可非难的;它被包藏于客观的、习俗的普遍性之中,并消解干其中,
没有使不动的东西动起来的那种个性,给自己以一种向外的规定性和一种与
客观普遍性相隔离的普遍性,但主体也以此而变为一个使其本质外化的东
两,变为个客体,并且进入与其本性对立的外在性和机械性的状况之中。
3.机械过程的产物
形式的机械性产物是一般的客体,是一个漠不相关的总体,规定性在这
总体中是作为建立起来的规定性,由于客体作为有了规定的东西由此而进入
过程,所以,一方面,在过程的悄逝中,静止作为客体原始的形式性,作为
其自力规定之有之否定性,就是结果。但另一方面,规定之有的扬弃,作为
它的肯定的自身反思,就是进入自身的规定性或建立起来的概念总体,就灶
客体的真正个别性。客体,最初在它的不曾规定的普通性中,尔后作为特殊
的东西,现在则被规定为客观的个别的东西,以致仅仅是一个与实体的普遍
性相对立的独立性那样的个别性映现就在其中被扬弃了。
现在这种自身反思,正如它所得的结果那样,是诸客体在客观上合而为
一,这个合而为一就是个体的独立性——中心。其次,否定性的反思是这样
的普遍性,即它不是一个与规定性对立的命运,而是一个自身规定的,合理
的命运,——这一普遍性在它本身中自己特殊化了,它是静上的、在诸客体
非独立的特殊性中及其过程中固定的区别,是规律。这个结果是机械过程的
真理,从而也是其基础。
丙、绝对的机械性
1.中心
第一,客体的空洞多样性现在聚集到客观的个别性中,到单纯的、本身
进行规定的中心点中。第二,客体作为直接的总体,仍旧对规定性漠不相关,
在这种情况下,客体中的规定性也就呈现为非本质的,或许多客体的相互外
在。反之,第一种本质的规定性则在许多机械地起相互作川的客体之间,构
成实在的中项,并且是它们的客观普遍性,它们山于这个中项便自在自为地
搏聚起来。普遍性在传达关系中,最初表现为一个仅仅由建立而呈现的普通
性;但作为客观的普遍性,它却是诸客体的渗透的、内在固有的本质。
在物质世界中,那是类、但又是个别客体的个体的普遍性及其机械过程
的,就是中心物体。非本质的、个别的客体彼此互相排挤,这样的状况并不
见于中心物体和客体之问,中心物体是那些客体的本质,因为它们的外在性
不再构成它们的基本规定。所以它们与中心物体的同一,倒不如说是静止,
即它们的中心里的有;这个统一是它们的自在自为之有的概念。可是这个统
一仍然只是。一个应当,因为那同时还是客体的建立起来的外在性并不与这
个统一符合。因此,客体所具有的向中心的趋向,是客体的绝对的、不通过
传达而建立起来的普遍性;这个普遍性构成员的、本身具体的、不是从外面
建立起来的静止,非独立性的过程必须沤回到这种静止中去。——所以,如
果说在力学中假定了一个在运动中的物体,假如它不因外在的阻力而丧失其
运动,就会直线式地无限地向前运动:这只是空洞的抽象。磨擦,或阻力所
具有的无论什么形式,都只是中心性的现象;那使阻力绝对地回到自身的,
就是这种中心性;因为运动物体与之磨擦的那个东西,唯有由于它与中心合
而为一,才具有抵抗力。——在精神界中,中心及它与精神界的合而为一,
采取了较高的形式;但概念的统一及其实在也必须在精神界里构成基本规
定,这里的实在灯光是机械的中心性。
既然在一个单纯客体中的规定性是一个非本质的东西,在这种情况下,
中心物体就停止其为单纯的客体,因为它不再只是客观总体的自在之有, 而
且也是其自为之有。所以它可以看作是一个个体。它的规定性在本质上不同
于各部分的次序或安排和外在连系;这个规定性,作为自在自为之有的规定
性,是一个内在固有的形式,是本身进行规定的原则,客体隶属于这原则,
并通过此原则而连结成真正的一。
但这样的中心个体才只是还没有正两端的中项;而作为总体的概念否定
的统一,它才分裂为两端。换句话说:以前非独立的,各自外在的客体将由
于概念的回溯而同样被规定为个体:中心物体与自身的同一,还是一种趋向,
它沾染了外在性,既然这种外在性被吸收到中心物体的客观个别性之内,个
别性也就传达给外在性了。在那第一个中心以外的个体,通过这种特有的中
心性,它们本身对于非独立的客体说来,也是中心。这些第二次的中心和非
独立的客体义通过那个绝对的中项而结合。
但这些相对的中心个体本身又构成一个推论第二式的中项,它一方面被
蕴舍在较高的一端、即绝对中心的客观普遍性和威力之下,另一方面又把非
独立的客体蕴舍在自身之下,支持其外表的或形式的分散孤立。——这些非
独立的东西也是一个第三种形式推论的中项,因为在它们中的相对中心个体
性具有它们的外在性,自身关系通过这种外在性同时又是向着一个绝对中心
点的趋向,在这种情况下,它们就是绝对和相对的中心个体性之间的纽带。
形式的客体以它们的直接中心物体的同一重心为它们的本质,它们隶属于这
个本质,——即它们的主词和个别性那一端;通过它们所构成的外在性,这
个直接的中心物体被蕴含于绝对的中心物体之下;所以它们是特殊性的形式
的中项。——但绝对的个体是客观普遍的中项,它结合并固执相对的个体的
内在之有及其外在性。——所以政府、市民个人和个别人的需要或外在的生
活,是三项,每一项都是其他两项的中项。政府是绝对的中心,个别人那一
端在其中与个别人的外在长在结合了;个别人也同样是中项,他们使那个普
遍的个人活动起来成为外在的存在,把他们的习俗的本质迁移到现实性那一
端里去。第三种推论是形式的、貌似的推论,即:个别人通过他们的需要和
外在的存在而与这个普遍的绝对个性相连结;这一推论,作为单纯主观的推
论,过渡到其他推论中去,并且在那些推论中具有它的真理。
这个总体的环节,本身就是概念的完全关系,即推论;在这些推论中,
三个相区别的客体,每一个都遍历了中项和两端的规定,——这个总体构成
了自由的机械性。在这种机械性中,相区别的客体以客观普遍性,即以渗透
的、在特殊化中保持自身同一的重心为它们的基本规定。压力、排斥、吸引
之类的关系以及积累或混合都属于外在性的关系,这种关系是那些并列的推
论第三式的基础。次序是客体的单纯外在的规定性,它过渡到内在固有的客
观规定里去;这种客观规定就是规律。
2.①规律
在规律中,出现了客观性的观念的实在对外在的实在的较确定的区别。
客体作为概念的直接总体,还不具有区别于概念那样的外在性,概念还不是
自为地建立起来的。当客体通过过程而进入自身时,就出现了单纯中心性与
一个外在性的对立,这一外在性现在被规定为外在性,即被建立为非内在自
为的东西。个性的那种同一的或观念的东西,由于与外在性的关系之故,是
一个应当;它是概念白在自为地规定了的而又本身进行规定的统一,概念与
那个外在的实在不符合,因此只达到一种趋向。但个性自在自为地是否定的
统一的具体原则,作为这样的原则,本身就是总体;——这个统一,它自身
分裂为规定了的概念区别,并且仍然在它的自身等同的普遍性之中,从而是
在概念的纯观念性之中由区别而扩张的中心点。——这种与概念符合的实
在,是观念的实在,与那种仅仅是趋向中的实在相区别;这一区别首先是客
体的多,它被吸收到它的本质性和纯粹的普通性中去了。这种实在的观念性
是以前阐释过的②客观总体的灵魂,是自在自为地规定了的体系的同一性。
由此可见客观的自在自为之有在共总体中,更确定地是中心的否定的统
一,这统一把自身分为主观的个性和外在的客观性,在客观性中获得了个性,
并且以观念的区别来规定个性。这个本身进行规定的,把外在客观性绝对地
引回到观念性之中的统一,就是①自己运动的原则;这种灵魂鼓荡的规定性②
是概念本身的区别,它就是规律。
① 参看第197 页。
② 参看第198 页。
① 参看第198 页。
② 灵魂鼓荡的规定性即自己运动的原则。——译者
——僵死的机械性曾经是那些考察过的客体的机械过程,那些客体直接
显现为独立的,但正因此却真是非独立的,并在它们之外具有它们的中心;
这种过渡到静止之中的过程,或者显示出偶然和不曾规定的不等同,或者显
示出形式的一致。这种一致当然是一种规则,但不是规律。唯有自由的机械
性才具有一个规律,即纯个性或说自为之有的概念自己特有的规定;作为自
在的区别,规律是自身激荡的运动永不消歇的源泉;当它在它的区别的观念
性中只与自身相关时,它就是自由的必然。
3.机械性的过渡
可是这个灵魂还沉没在它的躯体中;客观总体现在规定了的但又是内在
的概念,是这样;自由的必然也是这样——因为规律还没有和它的客体对立
起来;它是具体的中心性,作为直接在其客观性中传播的普遍性。那种观念
性因此不以客体本身为其规定的区别;这些客体是总体的独立的个体,或者
说,假如我们回顾一下形式的阶段,它们又不是个体的、外在的客体。规律
对于它们说来,诚然是内在固有的,并且构成它们的本性和威力;但规律的
区别却是封闭在规律的观念性之内,客体本身也并不在规律的观念区别中相
区别。似客体又唯有在观念的中心性及其规律中才具有自己的本质的独立
性;因此它没有力量对概念的判断加以抵抗,并在抽象的、不曾规定的独立
性中和闭关自守中保持自己。通过观念的,它所内在固有的区别,它的实有
便是一个由概念所建立的规定性。就这种方式说来,它的非独立性就不再只
是一个向中心点的趋向,正因为它的关系只是一个趋向,它对中心点还具有
一个独立外在的客体的外貌,而它却是一个向着与它明确对立的客体的趋
向,正如中心本身因此而分散,其否定的统一也过渡到客体化的对立之中那
件。所以中心性现在就是这种相互否定而紧张的客观性关系。于是自由的机
械性便规定自身为化学性。
24-17------------------------------
逻辑学(下卷)[德]黑格尔著 杨一之译
目录:第二部 主观逻辑 第三编 概念论
位置:第二部分 客观性 第二章 化学性
第二章 化学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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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客观性整体中,化学性构成那判断的、在客观上已变为差别的和过程
的环节。既然化学性随着规定性和建立起来之有便已经开始,化学的客体同
时义是客观的总体,它的最初经过便是单纯的,并且通过它的前提而完全规
定了。
甲、化学的客体
化学的客体之区别于机械的客体,是同为后者是一个对规定性漠不相关
的总体,反之,在化学的客体那里,规定性、从而对他物的关系以及此关系
的方式和样式,都属于它的本性。——这种规定性在本质上同时就是特殊化,
即披吸收于普遍性之中;所以它是原则——普遍规定性,不仅是一个别客体
的规定性,而且也是其他客体的规定性。因此在客体那里,它的概念就区别
自身为两种规定性内在的总体和那个构成在其外在性和存在中的个别客体的
本性的规定性。由于客体以这种方式便自在地是概念的整体,所以它在它自
身中具有必然性和冲动来扬弃它的对立的、片画的长在,并使自身成为实有
中的实在的整体;客体按照其概念说来,就是这个整体。
关于“化学性”一词,就以上所看到的客观性的差别关系说,还可以再
注意一下,即这里一定不要把它理解成似乎这种关系仅仅表现于本来所谓化
学性那种原素性质的形式。就连气象学的关系也已经必须看作是一种过程,
其部分比起化学原素来,是具有较多的物理性质的。在生物界中,性别关系
也是在这种纲目①之下的;正如它就爱、友情等精神关系说,也构成了形式的
基础。
① 指差别关系。——译者
仔细考察起来,化学的客体,作为一般的独立的总体,是一个自身反思
的客体,与它的向外反思之有相区别,——一个漠不相关的基础,还没有规
定为差别的个体;即使是个人,也是一个这样只不过自身相关的基础。但构
成客体的差别那个内在固有的规定性,第一是这样自身反思的,即:这样的
收回向外的关系只是形式的、抽象的普遍性;这样,向外的关系便是客体的
直接性和存在的规定。按照这一方面说,客体在它本身中并不转回到个体的
总体里去;而否定的统一则具有两个特殊的客体那里的对立的两个环节。就
此而言,一个化学的客体是不能从它本身来理解的,而一个客体的有就是另
一个的有。——但第二,那个规定性又是绝对自身反思的,并且是整体的个
体概念的具体环节,这种概念是特殊客体的普遍本质或实在的类。化学的客
体,以此而它的直接的建立起来之有和它的内在固有的个体概念的矛盾,都
是一种趋向,耍扬弃它的实有的规定性,耍为概念的客观总体提供存在。因
此,它虽然也是一个非独立的客体,但情况却是,它本身在另一方面又由于
它的本性而紧张,并自行规定地开始了过程。
乙、过程
1.过程以这样的前提开始,即紧张的客体,它们对自身的紧张程度多么
大,它们彼此间的紧张程度也正从此而同样地多么大,——这样的一种比率
叫做亲和性。当每一客体由于它的概念而与它的存在自己特有的片面性处于
矛盾之中,从而趋向于耍扬弃这种片面性时,其中也就直接地建立了一种趋
向,要扬弃另一客体的片面性,并通过这种相互均衡和连结而耍建立适合于
包含这两个环节的概念的实在。
在这种情况下,每一客体本身都被建立为自己矛盾、自己扬弃的,所以
它们只是由于外在强为才彼此分散,并不互相补充。现在两端借以转合在一
起的中项,第一是两端自在之有的本性,即保持两者于自身中的整体概念。
但第二,既然两端在存在中彼此对立,那么,它们的绝对统一也就是与它们
相区别的一个存在的、还仍然是形式的原素——传达的原素,它们在其中进
入了外在的彼此的共同性。实在的区别既然属于两端,那么,这个中项就只
是两端的抽象的中和、即实在的可能性——好像是化学客体的存在、过程和
结果的理论的原素那样;——在物质界中,水具有这种媒介的功用;在精神
界中,当这样一个关系的类似的东西见于精神时,那就一般地要看作是符号,
更确切地要看作是语言。
具体的概念是客体的本性,由于这种概念在传达中被建立为实在,从而
客体的实在区别也归结为概念的统一,所以客体的关系,在这种原秦中,作
为单纯传达,一方面是静止的消融,另一方面又同样是否定的对待。概念在
两个客体中是一个#且是同一个概念,于是它们以前的独立规定性便在适合
于概念的联合中扬弃了,它们的对立和紧张也由此而挫掉锋铓;于是在这种
互相补充中的趋向便达到了它的静止的中和。
过程就这样消歇了;由于概念和实在的矛盾得到平衡,推论的两端便失
去了它们的对立,从而在它们相互间和它们对中项间都终止其为两端。产物
是一个中和的产物,即其中的成分不能再叫做客体,不再具有客体的紧张,
从而也不可具有属于客体紧张时的特性,但它们以前的独立和紧张的能力就
是寄托在那些特性之中的。中和物的否定的统一就是从一个事先建立的差别
出发,化学客体的规定性是与其客观性同一的,这个规定性是原始的。这个
差别只是由于上面考察过的过程,才直接扬弃了,因此,规定性还不是作为
绝对自身反思的规定性,*从而过程的产物也只是一个形式的统一。
2.在这个产物中,对立的紧张和作为过程的活动那样的否定的统一,现
在当然是消歇了。但这个统一既然对于概念是本质的,同时本身又达到了存
在,那么,它就还在,但是在中和的客体之外而已。当过程只有以差别为它
的前提,本身并不建立差别时,它并不从本身就重又活跃起来。——这种在
客体以外的独立否定性,即抽象的个别存在,其自为之有在无差别的客体中,
有它的实在;这种否定性现在本身对着自己的抽象紧张起来,是一个自身不
静止的活动,它消耗自身,转而向外。它直接与客体相关,客体的静止的中
和就是它的对立物的实在可能性;客体现在是那以前仅仅是形式的中和的中
项,它现在本身具体而有了规定。
仔细看一下,否定的统一这一端对客体的关系,就是:客体由它而被规
定,并因而分裂。化学性似紧张的客体的对立来开始,这种分裂可以首先看
作是这个对立的恢复。但这个规定并不构成推论的分一端,而是属于差则化
原则对中项的直接关系,在中项里,这一原则提供了自己的直接的实在;它
是这样的规定性,即除了它是对象的普遍本性而外,同时在选言推论中又为
中项所具有,对象由于这种规定性,便既是客观的普遍性,又是规定了的特
殊性。推论的另一端与外在独立的个别性一端对立;它因此就是同样独立的
普遍性一端;中项的实在中和在这一端所经验到的分裂,是它并不被分析为
互相差别的环节,而是被分析为无差别的环节。所以这些环节一方面是抽象
的、漠不相关的基础,另一方面也是精神鼓荡的原则,这个原则由于它与基
础的分离,同样也达到了漠不相关的客观性形式。
这种选言推论是化学性的总体,同一个客观的整体,既在这总体中表现
为独立的、否定的统一,尔后又在中项里表现为实在的统一,——但最后化
学的实在表现于,消解于它的抽象的环节之中了。在这些环节中,规定性不
像在中和物里那样,是在一个他物中达到它的自身反思,而是自在地回到它
的抽象里去,是一个原始规定了的原素。
3.这些原素的客体因此摆脱了化学的紧张;通过实在的过程,那个化学
性用以开始的事先建立的原始基础,在这些客体中建立起来了。再者,在这
种情况下,一方面,这样的客体的内在规定性现在本质上是它们的单纯的、
漠不相关的长在与它们作为规定性之间的矛盾,并且是分裂自身的向外的冲
动,在它们的客体中和在一个他物中建立起紧张,以便具有一个这样的东西,
即客体对着它可以把自身当作差别的客体来对待,在它之中来中和自身材给
自己的单纯规定性以实有的实在,这样一来,化学性便回到它的开始里去了,
在这开始中,相互紧张的客体彼此寻求,然后通过一个形式的、外在的中项,
把自身联合成为一个中和物。另一方面,化学性通过这样回归到自己的概念
中去,便扬弃自身,并过渡到一较高的范围里去。
丙、化学性的过渡
普通化学已经指出化学变化的例子,在这些变化中,例如一个物体分给
它的一部分质量,以较高的氧化,因此也就低降了另一部分的氧化程度;它
在后一较低程度中,才能够与被带到它那里的另一个有差别的物体进入中和
的化合,假如它在前一个直接的氧化程度中,对于这种化合,就不能接受了。
这里发生的情况,是:客体不是按照一个直接的、片面的规定性来与另一客
体相关,而是按照原始比率的内在总体来建立它对一个实在关系所需要的事
先建立,并且因此给予自己以一个中项,它通过这个中项,就把它的概念同
它的实在结合了;它是自在自为地规定了的个别性,是两端分立(选言)原
则那样的具体概念;这种分立的重新联合,是同一个否定的原则的活动,这
个原则因此便转回到它的最初规定,但却是客体化了。
化学性本身是漠不相关的客观性和规定性的外在性的第一次否定,所以
它还带有客体的直接独立性井带有外在性。因此就它自身说,它还不是那个
自身规定的总体,那个总体是从它那里发生的,或不如说,它在那个总体中
扬弃了自己。——由此而来的三种推论构成化学性的总体:第一种推论以形
式的中和为中项,风紧张的客体为两端;第二种推论以第一种推论的产物、
即实在的中和为中项,以分裂的活动及其产物、即漠不相关的原素为两端;
但第三种推论则是自身实在化的概念,这概念为自身建立了前提(事先建
立),它的实在化过程由此而有了条件,——这一推论以普遍的东西为其本
质。然而化学的客观性却在直接性和外在性的规定之中,这些推论由于这种
直接性和外在性之故,还是彼此分离的。第一个过程在它的产物中消歇了,
它的产物是紧张的客体的中和,并且是一个外在附加的差别化,这个差别化
重又煽起了过程;过程由于一个直接前提而有了条件,它在前提中耗尽了自
己。——同样,把有差别的两端割裂出中和物风及把两端分析为它们的抽象
原素,这都必须从外在附加的条件和活动的刺激出发。但过程的两个本质环
节,即一方面中立化,另一方面分割和还原,又都在同一个过程中连结起来,
而且紧张的两端的联合与挫去锋铓也是在这样的两端的一种分离,在这样的
情况下,它们便由于还成为基础的那种外在性之故,构成了两个不同的方面;
在同一个过程中割裂出来的两端,比起那在过程中联合起来的两端来,是不
同的客体或物质;在前两端从过程里重叉出现为差别的两端的情况下,它们
就必须转而向外;它们的新的中和,比起在前一过程中所见的中和来,是另
一个过程。
但这些必然发生的不同过程,同样又是许多阶段,外在性和有条件的东
西将通过那些阶段而扬弃,从而概念出现为自在自为地规定的、没有外在性
条件的总体。在第一过程中,构成整个实在的互相差别的两端的外在性,或
自在之有的、规定的概念与它的实有的规定性的区别性,扬弃了自身;在第
二过程中,实在的统一的外在性,单纯中和的联合那样的联合,将被扬弃;
——更确切地说,形式的活动首先在同样是形式的基础或无差别的规定性中
扬弃自身,这些规定性的内在概念现在就是作为在本身中自己实在化那样的
进入自身的绝对活动,这种活动在自身中建立起规定的区别,并且通过这样
的中介把自身构成是实在的统一,——这一中介因此就是概念自己特有的中
介,是概念的自身规定,就概念由此而自身反思那个方面看来,这一中介又
是内在固有的事先建立。第三种推论,它一方面是先行过程的恢复,另一方
面又扬弃了漠不相关的基础还留有的最后环节——全然抽象的、外在的直接
性,这种直接性以上远方式就变成了概念自己特有的、自身中介的环节。概
念于是便扬弃了作为外在环节那样的它的客观实有的一切环节,并且在它的
单纯统一中建立了这些环节,概念因此便从客观外在性那里完全自由了(概
念与客观外在性相关,只不过作为一个非本质的实在);这种客观的、自由
的概念就是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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逻辑学(下卷)[德]黑格尔著 杨一之译
目录:第二部 主观逻辑 第三编 概念论
位置:第二部分 客观性 第三章 目的性
第三章 目的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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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里查觉到合目的性,哪里就会假定知性为它的创始者,即是为目的而
要求概念自己特有的、自由的存在。目的性首先与机械牲对立,在机械性里,
建立于客体中的规定性,本质上是外在的,这样的规定性,其中并没有表现
任何自身规定。单纯作用因和究极因Causis efflcientibus und Causis
finalibus 的对立就关系到那种区别①;用具体的形式说,必须把世界的本质
当作盲目的自然机械性或是当作一个依照目的而自己进行规定的知性来把
握,——这种研究也归结到那种区别。定命论连同决定论与自由的二律背反
同样是牵涉到机械性和目的性的对立;因为自由的东西就是在其存在中的概
念。
① 区别指目的性与机械性的区别。——译者
已往的形而上学处理这些概念,也和它处理它的其他概念一样;它一方
面先提出一个一个世界观念,再努力指出这个或那个概念适合于此观念,与
之相反之概念则是有缺诚的,因为不能用它来说明此观念;另一方面,已往
的形而上学在那里并不研究机械因和目的这两个概念哪一个是自在自为地具
有真理。假如确立了目的概念,那么,客观世界就可以提供机械困和究极困;
客观世界的存在并不是真的东西的尺度,而真的东西倒是这些存在物中哪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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