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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大审判

_4 镡德山(当代)
王海容最后说,去长沙,*曾告诉我们说,王洪文来长沙告了周总理的状,说周总理在医院搞串连,这次政治局会议像庐山会议。唐闻生的证词与王海容的证词是一致的。
时隔20多天后的1974年11月12日,*陪同外宾飞抵长沙,同行的有王海容、唐闻生。
毛主席一见到*就幽默地说:“你开了个钢铁公司。”小平笑着说:“主席也知道了,我实在忍不住了,不止一次了!”
毛主席说:“好!我赞成你!”
就在这一天,江青托王海容、唐闻生带了一封信给毛主席。江青在信中提出,谢静宜任全国人大副委员长,迟群当*长,乔冠华当副总理,毛远新、迟群、谢静宜、金祖敏列席政治局,作为“接班人”来培养。
毛泽东主席在江青的信上批示:
不要多露面;不要批文件;不要由你组阁(当后台老板)。你积怨甚多,要团结多数。至嘱。
人贵有自知之明。又及。
毛泽东
十一月十二日
1976年10月17日,王海容、唐闻生在揭发江青的材料中写道:
1974年11、12月(12月23日之前)中央酝酿四届人大的人事安排期间,江青把我们两人叫到钓鱼台十楼,要我们去长沙时向主席转达她的意见,由王洪文任副委员长,排在朱德、董必武之后。我们向毛主席报告后,主席对我们说:“江青有野心。她是想叫王洪文做委员长,她自己做党的主席。”
面对王海容、唐闻生的对质,江青仍然以“不知道”、“不记得”、“不是事实”来抵赖。公诉人江文发言一针见血地挑明了江青是主谋和反革命集团头子的真实面目,他指出:“王洪文是党的副主席,张春桥是常委,姚文元和江青是政治局委员,如果江青不是头子,怎么能召集这几个人开会?要王洪文去长沙告状。”
上午10时15分,审判长曾汉周郑重宣布:以上的证据和证人对质都证明了江青的犯罪事实,无论江青如何否认、狡辩,事实是抵赖不了的。并指出: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这是法庭的基本原则。江青的犯罪事实确凿,对江青否认犯罪事实的行为,法庭记录在案。然后宣布:本次调查结束,把被告江青带下去!
出人意料,江青竟赖着不肯走,并挣脱女法警的手臂,尖声叫嚷:“关于这个问题,我还要进行申辩!”
直到被法警带出法庭大门还气势汹汹地叫嚷:“骗人!《刑法》、《刑事诉讼法》都是假的!王洪文发言为什么不让我对质?”
第一天的法庭审问江青就开始胡搅蛮缠了。
回到监狱后,江青的情绪很激动。
她又蛮横地对监管人员叫道:“我知道你们向他们去汇报,好商量下次怎么对付我。我不怕,我有‘五不怕’的精神,只要我不倒下,我就坚持到底。”
这天,江青的血压升得很高,医护人员对她进行了治疗。
二、邪行江青,蛇蝎歹毒,罪证如山,还拿不是当理说
1980年12月3日,12月5日,法庭继续对江青的罪行进行调查。这次是对江青诬陷、*国家主席刘少奇和夫人王光美的犯罪事实进行调查。
江青被两名女法警押进法庭,她故意用手抻抻衣襟,抚平衣服,又伸手理了理头发,装模作样地镇定情绪,然后一屁股坐在被告席上。在开庭前的短暂静寂中,她向旁听的观众席上看了一眼,不由自主地浑身打了个寒颤,她看到一个人正在用冷峻的目光盯盯地注视着她,一双利剑般的目光直刺她的心窝子,她的心在收紧,她没有想到能有这一天。这一天她江青沦为阶下囚,而彼人今天却成了审判者!
第三篇 唇枪舌剑 第十章 江青在庭审中的丑恶嘴脸(3)
啊,王光美!
旁听席的前排,一位身穿绿呢服装,脖子上围着一块黄色方巾的女人,正是被江青*过的王光美。
王光美的一双锐利目光逼视着江青,使她心虚胆颤,而不敢正视,只好低下头来看着自己的脚尖。
审判长不容江青多想,单刀直入地审问江青:“1967年5月,刘少奇、王光美专案组成立后,这个专案组由你江青主管,由你直接控制,并且还伙同康生、谢富治两个主犯,由江青指挥‘刘少奇、王光美专案组’,制造伪证,诬陷刘少奇、王光美是‘叛徒’、‘特务’、‘反革命’,这是不是事实?”
审判长的利箭直刺江青的心窝,她一时不知如何招架,下意识地打了个沉,定了定神,用手按住耳机,她听到袭来的一排子弹还在轰响,只得抬起头来望着审判台回答道:“我参加了专案组的工作,但我是受中央委托参加的……”她在想法减轻罪责……想了会儿说“……而且,而且……我当时是助手。”
狡猾的江青狡辩说:“现在中央委员会里大多数成员和我们绝大多数领导人,那时都争先恐后地批判刘少奇,如果我有罪,那你们所有的人呢?”
“住口,江青!”几位审判员异口同声高声喝道。此时的江青竟忘了自己是罪犯、被告人身份,真叫无耻。而江青竟耍起无赖,疯狂呼喊“革命无罪,造反有理!”
江青在*刘少奇、王光美的犯罪中到底扮演着一个什么样的角色,请看事实。面对江青的无耻狡辩,法庭出示了大量的证据、证言。其中1968年2月26日,谢富治在“王光美专案组”一个报告上作的批语,就是铁证。批语写道:“大叛徒刘少奇一案,主要工作都是由江青同志亲自抓的。今后一切重要情况的报告和请示都要直接先报告江青同志。”还有:
1968年6月26日,江青为专案组只把材料摘抄件送给她而大发脾气,并写了一封信,说专案组不把材料原件送给她看,对她有“夺权现象”。作为专案组负责人的谢富治赶忙写出书面检讨,说自己“对江青同志主管的专案”、“向江青同志汇报和请示不够”。
法庭宣读了江青的信和谢富治的检讨,并让江青看了复印件。还有,那是她自己的供诉状:
法庭播放了江青1968年9月18日,在接见中国京剧团、中国乐团等单位代表的讲话录音。在讲话中,江青说:“我现在负担着第一个大专案……刘少奇是一个五毒俱全的大反革命、大内奸、大叛徒、大特务。”
审判长问江青,信是不是你写的,话是不是你讲的?
江青不得不承认是她写的,录音像是她的声音。但她却狡辩说,这“也不是罪行”。
公诉人江文对江青的无耻谰言进行了有力的驳斥。
被告江青为了诬陷*刘少奇、王光美,乱捕无辜,诱供逼供,编造假证,罪行累累。江青于1967年5月至10月擅自决定逮捕杨一辰,杨承祚、袁绍英夫妇,曹亮、梁濑德夫妇,丁觉群、张重一、冯少白、马国钓、苏士文等11人,甚至连厨师、保姆均不放过。江青决定在全国大批捕人,仅北京一地,被捕受审的就有64人。
审判员问江青:“是不是事实?”
江青回答说“不记得了”,隔了一会儿又说,这些“都是合法的”。
公诉人江文驳斥江青说,“*”中,国家法律都被你们践踏了,还讲什么“合法”,你们为了*刘少奇、王光美,连炊事员、保姆都不放过。
审判员沈建审问江青:“逮捕刘少奇的炊事员郝苗,是不是你批准的?”
江青摇头耍赖说:“我脑子受过伤,有高血压,记不得。”
法庭当即用幻灯投影,出示了汪东兴在1967年6月8日写给江青、谢富治“关于逮捕郝苗”的报告和江青的批件:“郝苗的档案我们看了一下,更证明他的问题疑点很多,可能是国民党军统特务,我同意江青同志的指示,快赶(赶快)把郝苗逮捕审查”。江青批:“照办”。
郝苗出庭作证。他在证人席上对法庭说,我家住北京海淀区,1949年由中央组织部介绍到中央办公厅警卫局工作,1952年到刘少奇家做饭,一直到1967年被逮捕为止。他说,那是1967年6月8日,我给刘少奇同志做完晚饭,收拾完回到宿舍睡觉,夜里12点,进来个人把我叫醒,那人轻声说:“领导找你有事,叫你马上去一趟”,我信以为真,没有多想,二话没说,跟着来人进了房门,我哪知中计,上了人家的圈套,当我离开房门,路过操场时,就被另外一个人绑架到一辆预先准备好的小汽车上了。那人说:“对不起,找你去对个案子,只好委屈你了”。
第三篇 唇枪舌剑 第十章 江青在庭审中的丑恶嘴脸(4)
郝苗说,他从这天开始就被关进了阴森森的监牢里,只许坐在铺上思考揭发刘少奇和王光美的“罪行”,不许站起来在牢房里走动。他们对我说:“只要你肯揭发刘少奇、王光美的问题,上边说了,马上就可以把你送回家同老婆孩子团聚。”
郝苗在法庭上说:“我从小就受苦,从来没说过一句假话,我不会昧着良心无中生有说国家主席刘少奇的坏话,我告诉他们,这些年来,我只知道好好给刘少奇同志做饭,让他吃了好好工作,别的我什么也不知道!”
郝苗同志就这样被江青在监狱里关了六年多。今天,他才得以在光天化日之下伸张正义,他要求法庭严惩江青。
真正的叛徒、反革命是江青。江青在郝苗面前,在众目睽睽之下,显得极其卑劣而不齿于人类。
就是这个蛇蝎歹毒的江青,为了把王光美诬陷成“特务”,使尽浑身解数,无所不用其极,不知什么人向她告密得知有个叫孙淑珍的女人,1949年曾在刘少奇家里当了几个月的保姆,江青竟也平白无故地给她扣上了为“美特”王光美传递情报的“罪名”,将她逮捕入狱。江青非常关心孙淑珍专案的进展,亲自抓专案工作。江青要孙淑珍承认给王光美传递情报,王光美就可以打成“特务”了。可是孙淑珍什么也不说,什么也没有供认。江青对专案组的人说,“祁妈(即孙淑珍)这个人到王光美家去,在案件中就是很重要的人。你们对祁妈审讯要抓紧!”
审判员刘丽英(女)问江青,你是否批准拘留杨承祚、袁绍英夫妇,并指使专案组对他们刑讯逼供,制造伪证,诬陷国家主席刘少奇。江青回答说:“不记得。”
公诉人李天相当即发言指控,中国人民大学教授杨承祚夫妇是江青批准拘留的。他指出,杨承祚曾任辅仁大学教授,王光美是他的学生。为了诬陷王光美是“美国特务”,江青竟以“杨承祚、袁绍英是美国间谍机关的情报关系,是弄清王光美与美特关系问题的重要线索”为名,将他们夫妇拘留。杨承祚患有高血压、糖尿病、动脉硬化等病,但江青却指令专案人员对杨搞“突击审讯”,“要把我们所需要的东西在杨死以前搞出来”。结果杨承祚被折磨致死,袁绍英被关了七年多。
法庭出示和宣读了1967年7月18日“王光美专案组”“关于拘留杨承祚、袁绍英的报告”,以及原专案组工作人员周耀澄同年12月16日记录的江青指使专案组人员搞逼供信的讲话和他1980年7月18日的证言。周耀澄本人还出庭作证。
江青为了诬陷刘少奇是“叛徒”,王光美是“特务”,还批准拘留天津市居民(原奉天纱厂协理)王广恩和河北师范学院教授张重一,并对他们搞“突击审讯”,致使他们二人含恨屈死。
张重一身患肝癌,在被拘留的27天中,被突击审讯了21次。在他死前两小时,还在受审。
法庭播放了“王光美专案组”在张重一死亡前的一次突击审讯录音。张重一的撕裂人心的呻吟声,惨不忍闻,激起旁听群众的无比义愤,江青惨无人性豺狼不如。公诉人指出,江青一伙不仅严重践踏了社会主义法制,而且也丧失了起码的人道主义原则。
杨一辰是河北省副省长,1929年任*满洲省委组织干事,刘少奇、孟用潜在沈阳被捕时,他曾去探过监。江青关押他八年之久,就是为了从他口中得到刘少奇是“叛徒”的证据。
江青伙同康生、谢富治等人,为了诬陷刘少奇,还对丁觉群、孟用潜刑讯逼供,制造假证。
孟用潜原是国际关系研究所所长。1929年他曾和刘少奇一起被捕。1967年5月22日被江青下令拘捕,在长期关押中,审讯记录有108份。刑讯逼供制造假口供。丁觉群在1927年同刘少奇在武汉一起搞过工人运动,他被江青逮捕后,也被逼写下了假口供。
法庭宣读了丁觉群、孟用潜的多次翻供的申述信件。丁觉群在申述过程中说,他的关于刘少奇的材料“是打破事实的框框写的”。孟用潜连续20次写信声明,他写的关于刘少奇“自首叛变”的材料,是“逼供”下写的,应该“撤销”,并说,刘少奇“这一案搞错了”。但是江青等人不准他们翻供,更不准申辩,不准上诉。
公诉人李天相在法庭上指出,江青等人为了诬陷刘少奇是“叛徒”,曾在1967年动员300名“红卫兵”,用了三个月时间,清查了东北所有的敌伪档案,但没有查出一件能证明刘少奇是“叛徒”的材料,相反,却查出两件证明刘少奇没有“自首叛变”的材料。但江青等人置这些材料于不顾,并且隐瞒上报,而用逼供搞出的假材料来给刘少奇定罪。
12月3日上午,法庭还就江青伙同康生诬陷王光美是美国战略情报局特务的犯罪事实进行调查。法庭出示并宣读了1967年9月4日“王光美专案组”根据江青、康生指示写的“关于逮捕王光美是美国战略情报局的一个特务”。江青看后在报告上画了个“?菖”,批道:“搞得不好,退专案组”。
第三篇 唇枪舌剑 第十章 江青在庭审中的丑恶嘴脸(5)
证人萧孟出庭作证,他讲到了江青为此大发雷霆。萧孟在1967年5月至11月间,曾任“刘少奇、王光美专案”组长。后来,他被江青、康生、谢富治清除专案组,并被关进监狱五年之久。
萧孟在法庭作证说,1967年9月3日晚上,康生打电话通知他到钓鱼台的住处去一趟。等了很久,康生叫他上楼,楼上只有康生和江青二人。江青说:“今天晚上你们专案组要写个逮捕王光美的报告,明天早晨把这个报告交给我”。康生说:“王光美的特务问题可以定案了。逮捕王光美的报告要赶快搞出来。”
萧孟说,他当时感到很惊讶,因为很多调查工作还没有进行,更没有确凿的材料,报告很难写。但是明知道不写不行,又不敢不写,便连夜突击拼凑了一个报告。在这个报告中尽管用了“基本可以断定”王光美是美国战略情报局的一个特务。但是江青看后画了“?菖”。
萧孟说,他知道江青生气了,不敢再去问,他拿着报告去找康生。康生看了说:“你们写的报告根本不能用,你们没体会我和江青的意思,不能说明问题。”康生说:“报告你们不用搞了,我亲自写好了”。
萧孟说,事后我们看到康生写的逮捕王光美的报告,不仅肯定王光美是“美国战略情报局特务”,还硬加上“日本特务”、“蒋帮特务”的三顶帽子。在康生的报告上,有江青的亲笔签名。萧孟说:“由此可见,诬陷王光美是‘特务’,完全是江青、康生一手策划制造的。”
法庭还出示了江青的材料、签名。在铁证面前,江青不得不承认“是我写的字,我认识”。
特别检察厅厅长黄火青最后发言,有理有据地严厉驳斥了江青为自己开脱罪责的无耻谰言。
12月5日上午9时,第一审判庭对江青犯罪事实进行第三次调查,审判长曾汉周主持法庭调查活动。
审判员甘英(女)问江青:“‘批斗刘少奇大会’是不是你和康生、陈伯达决定的?”江青回答说:“不知道!”
法庭宣读并出示1967年7月15日江青、康生、陈伯达批准召开“批斗刘少奇大会”的批件复印件。江青看过这个复印件后,不得不承认她批过。
法庭宣读在押犯,原“中央*”成员戚本禹1980年10月21日供词,他供认:1967年7月16日或17日,江青、陈伯达、康生和其他“中央*”成员在钓鱼台研究批斗刘少奇大会的时候,江青说要趁这个机会,叫中央专案组的人去查阅他们的文件,查找他们的反党证据(实际上就是当时通行的抄家)。她还具体地说,这边一召开会,那边就清查,等清查完了,去通知那边再散会,不要弄得清查没完了,会就散了。陈伯达、康生都同意,并提出批斗时,叫王光美也到会场陪斗的问题。
法庭宣读了原“刘少奇、王光美专案组”组长萧孟、副组长苏敬铭的证言。萧孟说,1967年7月17日晚,戚本禹曾在人民大会堂召开紧急会议,组织动员中南海的“造反派”批斗刘少奇、*、陶铸等人。戚本禹说,“批斗会低头弯腰都可以,夫妇都可以斗”。
这次抄刘少奇家以后,“刘少奇、王光美专案组”曾在1967年10月24日向江青等写了报告。报告中说:“七月十八日,从刘少奇家中抄出刘少奇、王光美笔记本,共一百八十八本。其中,刘少奇的笔记本六十一本,王光美的笔记本一百二十七本。”法庭出示和宣读了经江青圈阅的这个报告。
在确凿的证据面前,江青抵赖,竟胡说什么,是“合理的、合法的”。
对江青刁蛮无理,拿着不是当理说的无赖行径,公诉人江文进行了有力的驳斥。
江文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八十九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任何公民,非经法院决定或人民检察院批准的,不受逮捕。”你伙同康生、陈伯达等擅自决定批斗国家主席刘少奇,进行抄家,是违犯宪法的行为,这合什么法?你们还擅自决定逮捕无辜,这是侵犯*,犯罪的行为。你们一伙把宪法、法律践踏无遗,犯下严重罪行,现在竟然说什么是“合法的”。这说明,你仍然坚持反革命立场,你对擅自批斗国家主席刘少奇应负法律责任,是不能推脱的,更是推脱不掉的。
三、做贼心虚,欲盖弥彰,为了一封信,江青派人抄家、抓人,*知情的文艺界人士
1980年12月9日,第一审判庭对江青进行第四次法庭审问,对江青查抄上海文艺界人士的家,*知情人的犯罪事实进行调查。
1966年10月9日午夜,大约12点刚过,上海30年代文艺界知名人士、电影导演郑君里、电影演员赵丹、顾而已、编导陈鲤庭和京剧演员童芷苓的家同时被抄。更为奇特的是这次抄家只搜文件,他们五家所有的书信、手稿、日记本、笔记本、照片等被洗劫一空,片纸不留。每家大约去了十人,戴着大口罩,挂着“红卫兵”袖标,衣服不整,长短不齐,似乎是匆忙换上的,年纪均在25至30岁之间,由一人讲话、指挥。去各家的也都是倏然而来,悄然而去,来无踪去无影,一直没有破案,就连“四人帮”在上海的爪牙都被蒙在鼓里。
第三篇 唇枪舌剑 第十章 江青在庭审中的丑恶嘴脸(6)
这次江青被押上审判台,才真相大白,原来是江青为了销毁她30年代在上海的丑闻历史,勾结叶群、张春桥、吴法宪、谢富治、江腾蛟共同密谋策划的一起特务式的“突然袭击”。
江青的这次犯罪行动分为三步走:江青先是托张春桥找郑君里谈话说:“江青现在的地位不同了,她过去还有些信件等东西在你家里,存藏在你家不很妥当,还是交给她处理吧!”郑君里交了信件等材料,江青还不放心,第二步就是抄家。抄了材料,江青知道知情的人还在,第三步,江青下令抓人。
法庭审问时,江青供认,她认识郑君里、赵丹等人,有信件、照片在他们那里。她还供认,她曾要张春桥找郑君里谈话。郑君里给她写过信。
法庭宣读了曾经和张春桥一起找郑君里谈话的前上海市副市长梁国斌的证词(节录)和郑君里1966年7月17日给江青的信(节录)。
法庭传唤同案犯江腾蛟到庭作证。江腾蛟供述了1966年10月初,叶群通过吴法宪打电话把江腾蛟叫到北京。在北京钓鱼台一座小楼里,叶群亲自接见了江腾蛟,并对他说:“江青同志有一封信落在郑君里、顾而已他们手里,现在究竟在谁手里不清楚。你可以组织些人搜查一下郑君里、顾而已、赵丹、童芷苓、陈鲤庭等五家,凡是书信、日记本、笔记本之类的东西都拿来。”叶群压低声音告诉他:“不要害怕”、“要绝对保密”。
江腾蛟回上海后,立即行动,由他坐镇当总指挥,他亲自挑人,由7341部队政治部文化处长张彪带队,组成40多人,兵分五路,假装成“红卫兵”于9日午夜抄了五位文艺界人士的家。
江腾蛟说,他把查抄交来的一麻袋材料做了清理,第二天他把认为“非常重要”的材料带好,亲自坐飞机送到北京。吴法宪不仅亲自到招待所来看他,叶群亲自到招待所把材料拿走了。过了一天打电话给他,说:材料“已经交上面了,很满意”。江腾蛟说,紧接着他又把第二批材料送给叶群。据知叶群为了讨好江青,亲自将材料分类,开了目录单,上了封条,把材料交空军保密室保管。
江腾蛟被带下去以后,又传在押犯刘世英(林、江同伙,空军司令部办公室原副主任)到庭作证。刘世英是抄家时带队的另一个头目,他在法庭上讲了查抄郑君里家的详细经过。
郑君里夫人黄晨出庭作证,她由于长期受*,身体虚弱多病,是被人搀扶着走上法庭的。
黄晨说,1966年夏,张春桥在上海找郑君里谈话,威胁他要把有关江青的信件和照片交出来,郑君里回家后,立即把那些信件和照片整理成一包交给了张春桥。但是,江青并不放心。后来,张春桥又找郑君里谈话,这次郑君里回到家后,闭口不谈张春桥与他谈话的内容。我感到郑君里有压力,有负担,精神也有些恍惚。第二天,郑君里早晨五点钟起床去劳动时对我说,“不知哪一天就回不来了”。他这话使我每天都为他担心。接着一天晚上(按:即1966年10月9日凌晨),一伙来历不明的人,闯进我们家来抄家,为首的就是我在电视上看到的那个人(按:即出庭作证的在押犯刘世英)。他们戴着大口罩。先对我们搜身,从头发到鞋子搜了个遍,然后就翻箱倒柜,把所有的东西都翻遍了,就连一本书也不放过。郑君里用几年心血写成的手稿,甚至连我儿子的成绩单也都给抄去了。这帮人临走时还威胁说,如果你们在北京早把你们枪毙了。
黄晨说,1967年9月,江青利用他们一伙控制的公安机关,把郑君里秘密拘留起来,在狱中,郑君里受尽残酷折磨,仅两年时间就冤死在狱中。黄晨控诉说,江青一伙对我的儿子也不放过,他们害怕把郑君里死前对我儿子的讲话透露出去,就诬陷我儿子是杀人嫌疑犯;为了灭口除根,他们差一点把我也搞死,害得我至今全身是病。江青为什么要这么干呢?就是因为我们知道她的历史,但历史是她写的,是抹不掉的,我要求法庭对江青给予法律制裁。
黄晨的血泪控诉,闻者无不惊心、愤怒。
这时,江青歪着铁青的脸说:“阿黄,这我完全不知道。”黄晨听了这话,抑制不住心头的愤怒,指着江青:“我不跟你讲话!你没有权力跟我讲话。”黄晨说,郑君里死后,他们对我的小儿子也不放过,我也差一点被他们给整死。她怒斥江青:“蓝苹,你这个人,多么毒辣!”
法庭宣读了1980年10月7日赵丹逝世前与他的夫人黄宗英提供的证词。证词在叙述了他们被抄家的经过后说,“国恨当头,难以尽述……江青一伙抄家是怀有强烈的政治目的。”证词要求依法对江青一伙予以严惩。
这些被查抄来的所谓“保密文件”,当时遵照叶群和吴法宪的叮嘱,被送到空军保密室封存起来,那么后来又是怎样处理的呢?
第三篇 唇枪舌剑 第十章 江青在庭审中的丑恶嘴脸(7)
原*办公室秘书赵根生出庭作证。他说,1967年1月初的一天,叶群从钓鱼台打电话告诉我,空军要把那包东西退回,你收下,我马上就回来,不一会儿,卫球(空军司令部原党委办公室科长)果然把那包材料送来交我。
赵根生说,叶群回来了,一同来的还有江青、谢富治。叶群把他们领到会客室,找我要走材料,问我:没有拆封吧?我回答没有。叶群说:你快到后院伙房捅开炉子,要销毁。我捅开炉子,江青、叶群、谢富治也来到伙房。江青离十步远,来回踱步,不时看看。谢富治亲自开封,他和叶群二人将材料一份一份扔到炉子里,我还用铁棍捅了几下。时间不长,江青和谢富治一起走了。
江青为了这些材料大动干戈,江青眼看着她自己30年代的陈迹通过毛家湾林记火炉的烟囱化作一缕青烟消散了,她该放心了吧,可她不。她还在闹心,还在怕活人。
江青又生出一个诡计,要张春桥下令把郑君里、赵丹、顾而已等18名30年代在上海做过文艺工作的人,全部拘押隔离审查。这些人都遭到诬陷,被定为“特务”、“叛徒”、“历史反革命”等,身心都受到严重摧残,郑君里和顾而已被*致死,赵丹被关押五年之久。
最后出庭作证的是吴法宪,他除了供述叶群通过他怎样指使江腾蛟组织人员抄家之外,还揭露了江青指使他非法逮捕梁国斌、孙峻青、秦桂贞等人的反革命罪行。
1968年2月下旬,江青告诉吴法宪,说她收到上海来信,说上海市公安局把她的材料弄到社会上去了,让吴法宪去上海把这些材料收回,带回北京,要他把上海市公安局领导干部梁国斌、黄赤波、王鉴等人逮捕押送北京。吴法宪说他不了解上海的情况,怕上海没人听他的。陈伯达说,给他开个授权书。吴法宪去上海后得到张春桥的支持,把梁国斌等人抓到北京,关了起来。
1968年2月23日晚,江青把吴法宪找到人民大会堂东大厅,她手里捧着本小说,告诉吴法宪,小说的作者是孙峻青,上海的一个作家,叫吴法宪找到他就说“江青要他到北京来谈谈”。江青还告诉吴法宪,这件事不要叫张春桥和上海市革委会知道。吴法宪来到上海找到江腾蛟,由那个文化处长、抄家的头目张彪出面找到孙峻青,并把他用飞机押到北京。3月1日江青指令吴法宪给陈伯达、康生写诬陷报告,说孙峻青与萧华、陈其通等人有黑关系,要适当监护。第二天江青批示“同意”,就把孙峻青逮捕,一关就是五年!
3月2日,也就是逮捕孙峻青这天,江青又对吴法宪说,她30年代的一个佣人叫秦桂贞,了解她的情况。她叫吴法宪找到她,请她来北京谈谈。这件事,也不要叫张春桥和上海市革委会知道。吴法宪得令后,派人在上海秘密查访了三天,终于找到了秦桂贞。江青把老人骗到北京,又是让吴法宪写诬陷报告,江青说她与上海前市委和香港有联系,江青把老人批捕投入秦城监狱。
其实秦桂贞并不是江青雇的佣人。秦桂贞老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30年代中期在上海,我就认识蓝苹。因为她借租的亭子间的房东,正是我帮工的东家。当时,她在上海滩只是一般的演员,工资收入很低,只能在小饭馆里吃最廉价的饭菜。我经常照顾她,帮她做家务事,冲开水、拖地板、洗衣服等。每逢月底,看见她下午一两点钟才回来,我就瞒着东家给她炒饭,特为多放点油,有时还打个鸡蛋。炎热的夏天,我拿出自己帮工挣来的钱买些番茄,洗干净给她送去。她十分感激我,有事愿意找我帮忙。后来,她房里招进一个男人,他两口子打闹时,蓝苹总喊我去拉架。有一天深夜,他们又打起来了。我正在睡梦中,听她大喊:‘阿桂,快来救我!’我起身往外跑时,一脚踩空跌下楼梯,摔伤了腰背也顾不得,赶快爬起来去劝架,保护蓝苹。一年多以后,她要走了,临别时只有我一个人送她,我送她相册,她送我两张照片做纪念。”
点滴之恩,当涌泉相报,这是中华民族的美德。按理说,秦桂贞是江青的恩人,江青不但知恩不报,反而恩将仇报,加害于她,把她投入秦城监狱,真是禽兽不如。秦桂贞在狱中受到非人折磨,关押了七年多,直到粉碎“四人帮”才得见天日。
狼心狗肺,心肠歹毒的江青,为了把知道她底细的人全部整死,杀人灭口,她以为秦桂贞早死了。在预审她时,江青矢口否认,态度极其恶劣,说她根本就不认识秦桂贞这个人。
冤有头,债有主。当秦桂贞得知江青想赖账时,非常气愤,跟着法官去对质。进了高墙铁门,老人兴奋地说:“哈,‘妖怪精’,我们‘对调’啦——那时候我住的地方,今天你来住!”
第三篇 唇枪舌剑 第十章 江青在庭审中的丑恶嘴脸(8)
秦桂贞看见一个女人裹着件军大衣倚着墙在晒太阳,戴着眼镜,睁只眼闭只眼在养神哩。秦桂贞认识,这人正是“妖怪精”!在心中想,她江青今天的处境可比我那时好多了。
秦桂贞怒不可遏,对着“妖怪精”大声喊道:“蓝小姐,我来了!”
江青听到这熟悉的声音,浑身不由一颤,立即站起来,瞪大了眼睛,吃惊地望着她,好半天终于喊了声:“阿桂!”
江青伸出手来,恬不知耻想握手。秦桂贞怎么能跟“妖怪精”握手。这个善良的老夫人义正词严地对江青说:“我待你那样好,你把我害得那么苦!”老人的千仇万恨,只凝聚这么一句话,说完转身就走,江青脸色煞白被讪在那里。
江青不得不承认*秦桂贞老人的犯罪事实。
铁证如山的罪恶事实证明:江青的卑鄙恶行是为了达到卑鄙目的。她为了阴谋篡党夺权,为了幻想当“女皇”树立“尊严”,掩盖历史丑闻而不顾犯罪,成了个*狂,疯狂地*无辜。江青的一句话,就可以置人于绝境和死地。还证明:江青与*两个反革命集团,本是一丘之貉。江青与叶群、吴法宪之间的勾结、利用是何等的默契。
可是,在法庭被告席上的江青,面对她这许多侵犯*、残害人命的犯罪指控,却置若罔闻,无动于衷,百般狡赖。说什么“不知道”、“不认识”,还说什么,为她的信呀,照片呀,不值得抄家啊!说得好轻松啊!
公诉人江文予以严厉驳斥。
法庭将会告诉江青:法律并非儿戏!
江青为之狡辩的当然都是谎话。据查阅有关资料得知,江青最担心骇怕的不是一封信,而是要查找两封信,可是尽管她机关算尽,还是始终没有找到这两封信。
原来,电影艺术家郑君里和江青是艺友。江青和她第二个丈夫唐纳,在杭州六合塔结婚的时候,郑君里是他们的证婚人和婚礼主持人。后来唐纳远走海外……沧海桑田,1957年毛泽东为怀念杨开慧,创作了《蝶恋花·答李淑一》这首词,哪知江青得知后妒火中烧,与毛泽东大吵大闹,叫喊什么,你怀念杨开慧,我就想唐纳。于是江青写信给上海的郑君里,求他打探唐纳的信息以续旧情。这是一封信。还有一封信,那是江青在1936年6月写给唐纳的求爱信。这一封信飘落何方,只有天知道;江青写给郑君里的信,郑君里收到后好犯思量。郑君里是何等聪明,他知道江青是个反复无常之人,深恐日后招惹是非,当时就把那封信烧掉了,成了预付江青西去黄泉的买路钱。
四、江青把她的犯罪活动说成是“合法的”
第一审判庭于1980年12月12日和23日,第五次、第六次开庭,对江青诬陷*老干部的犯罪事实进行审问、调查。
审判员问江青:“1968年7月21日,康生根据你的要求,亲笔写了一封绝密信,随信附有诬陷*第八届中央委员、候补中央委员的名单,是不是事实?”
江青承认名单是她要的,但却狡辩说:“这是正常的,合法的”。又说什么当时要开十中全会,她要“了解情况”等等。
审判员甘英当即指出,被告人江青当时连中央委员都不是,有什么资格为八届十二中全会和“九大”做准备?这完全是不正常、不合法的。
公诉人江文、王振中驳斥了江青的狡辩。指出,江青、康生合谋搞的名单,是他们一伙为诬陷、*党和国家领导人策划篡党夺权的阴谋。“*”开始以后,江青、康生一伙到处点名批斗和点名诬陷许多八届中央委员和候补中央委员。有据可查者,康生直接点名诬陷了592人,其中有中央委员、候补中央委员120名。仅据江青1966年底至1974年7月的部分讲话录音,其中就点名诬陷172人,其中有八届中央委员、候补中央委员28人。这些人都遭到了*。
公诉人指出,江青在1968年9月18日的一次讲话中,就诬陷*中央政治局候补委员、*中央宣传部长、国务院副总理陆定一是“军统特务”。还诬陷胡乔木“叛变了”,诬陷周扬是“内奸”;江青还点名诬陷了齐燕铭、王昆仑、荣高棠、田汉、钱俊瑞、廖沫沙、孙泱、陈光、陈荒煤、刘白羽、阿甲、王昆等是什么“特务”、“叛徒”、“反革命”、“里通外国分子”。致使他们遭到残酷*,有的被关押长达六七年之久,有的含冤去世,有的老婆孩子都遭受株连,家破人亡。
审判员审问江青,这是不是事实?江青不敢正面回答问题,却胡搅蛮缠说:“可能是你们的记录搞错了吧?”
法庭当即宣读并播放了江青1968年9月18日接见中国京剧团、中央乐团等单位代表时的讲话录音,播放江青1970年7月3日的讲话录音。
第三篇 唇枪舌剑 第十章 江青在庭审中的丑恶嘴脸(9)
审判员问江青:“是不是你讲的?”江青不得不承认是她的声音。
被害人,原北京市副市长、全国政协副主席王昆仑由女儿王金陵扶进法庭前来作证,由女儿代他宣读控诉书。王昆仑说:“在监狱里,江青、康生、谢富治一伙指使专案人员大搞逼、供、信。强迫我招认是‘特务’,是‘反革命’。我从30年代开始就在党和周恩来等中央同志的直接领导下工作,曾经跟蒋介石面对面斗争过。他们竟然诬陷我是‘特务’、是‘反革命’。我坚决抵制,他们就对我横加摧残,戴上背铐,拳打脚踢,我的牙被打断,头被打肿,双腿不能行走。同时,我的全家都受到*。他们一伙不仅把我爱人曹孟君看作‘特务’,还要把我的兄弟姐妹,我的女儿金陵,统统打成‘特务’及‘特务嫌疑分子’,甚至连我的第三代,当时只有十四五岁的外孙女儿也受到株连之苦”。
*北京市委原*部长廖沫沙今天也出庭作证。他说,江青说他是“特务”,而且是“很厉害的特务”完全是无中生有,凭空捏造。
廖沫沙说“我从十几岁在湖南当学生的时代起就参加革命工作,一直在党的教育培养下长大,几十年中一天都没有离开过党的领导和指示,一天都没有停止为党和人民工作。1933年,我在上海左联的时候,江青刚到上海就认识我,不久又同住在田汉的楼房里,她还多次到我住的房间来闲谈过。1955年初,我生病住在北京医院里,江青还到我的病房来,谈起过去上海的情况,还津津乐道,达一两个钟头之久。我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她完全了解。可见她是故意诬陷我,制造冤案。我被无辜关押了八年多,流放劳改了三年。挨批斗也有几百场,肉体受尽了酷刑,我的满口牙齿都被打落了……”
廖沫沙还叙述了*、江青反革命集团**北京市委第二书记刘仁、北京市副市长吴晗、著名作家老舍等人致死的情况。他说,北京市的干部和群众受到株连*的就有10289人。
王昆仑、廖沫沙都指出,江青这样诬陷*干部和群众,是为了阴谋篡夺党和国家的领导权。他们要求特别法庭对犯有累累罪行的江青,决不宽恕,坚决依法进行严厉惩办!
江青在被害人面前不但不认罪,反而无理取闹,继续诽谤、诬陷,甚至辱骂证人。审判长多次制止,江青不听,不断扰乱法庭秩序……
审判长命令将江青押出法庭。
12月23日,第一审判庭开庭继续审问江青诬陷*老干部的罪行。
法庭出示江青犯罪的证据,幻灯放映了几张照片:一位老干部头上戴着60斤的铁帽子,胸前挂着写有“彭真死党”的牌子,跪在地上,正在任人凌辱和批斗。这是目不忍睹、骇人听闻的场景。这是在批斗张霖之。
张霖之是位红军时期的老革命,1929年参加中国共产党,原任煤炭部部长、*八届中央候补委员、第一、二、三届全国人大代表。1966年12月14日,江青在人民大会堂接见北京大专院校群众组织代表时,诬陷他是“彭真的死党”。张霖之在病中关押的33天中,据有记录可查的逼供、审问就多达52次。1967年1月21日,张霖之被迫戴着铁帽子,举着牌子,在北京矿业学院校园内外游斗。晚上又遭刑讯,身上被打伤30多处,头部被打得伤口露出骨头,当夜就含冤惨死。
法庭宣读了原北京矿业学院地质系学生、该院“红卫兵总部”头头王洗尘、原矿业学院教师杨志伊的证词。
现任煤炭部*机关党委副书记的杨克出庭作证。他述说了张霖之在煤炭部工作十年间所取得的成绩,证明他是中国工业部门的一位优秀领导干部。他受江青诬陷*致死,至今煤矿广大职工仍在怀念他。杨克指出,江青诬陷张霖之是“彭真的死党”所造成的恶果十分严重,煤矿职工从工程技术人员、区段长到矿长、矿务局长、省管理局长、机关的处长、司局长、副部长等一大批干部和群众被打成张霖之的“死党”、“黑干将”、“黑爪牙”、“代理人”,长期被揪斗批判、关押,受到残酷*,有的被*致死。
法庭还宣读了煤炭部副部长钟子云的证词,谈到了张霖之死后,周恩来总理对他十分怀念。一次周总理在接见群众代表时愤慨地说:可以把我们三四十年的老干部统统一概打倒吗,统统靠边站吗,这次革命运动怎么能把老干部统统去掉呢?不可设想。如果这样做,是犯罪的。周总理对张霖之的惨死感到很难过。他说,老干部是党的财富啊,对老干部不能用敌视的眼光看待,你们觉得现在可以统统抛开,你们可以为所欲为吗?
江青在1966年11月28日,在“首都文艺大会”上讲话,指使人点阿甲的名,诬陷他破坏《红灯记》,是“反革命修正主义分子”。从此阿甲就陷入了没顶之灾。
第三篇 唇枪舌剑 第十章 江青在庭审中的丑恶嘴脸(10)
77岁高龄的阿甲出庭作证,他说,1968年6月江青在一次会上又说“阿甲这个人很坏,是历史反革命,又是现行反革命,你们把他斗够了没有”?又说“他老婆也很坏”。从此,阿甲天天遭批斗,还在各单位轮流游斗。阿甲说,他患有冠心病、高血压,还不准看病,就是准看了,证件上还得写上“黑帮”的字样。阿甲的夫人方华被江青点名后,惨遭毒打,胸部被打伤,血和棉衣凝结在一起,脱不下来衣服,后来被*致死。
阿甲指控说,江青一有机会就一再点我的名,恶狠狠地说“阿甲这个人不好斗,你们要狠狠地斗,天天斗!”
人们不禁要问,为什么江青要致阿甲于死地?就是因为江青要窃取中国京剧院副院长阿甲带领全院戏剧工作者创作的京剧现代戏《红灯记》为己所有,欺世盗名,为其篡党夺权捞取政治资本。
江青在1968年曾诬陷文化部原艺术局长周巍峙“替法国人审讯*”,诬陷周的妻子、著名演员王昆“里通外国”,致使周巍峙和王昆长期遭到隔离审查、批斗。江青还在1970年诬陷原*中国人民大学党委副书记孙泱是“军统特务”;诬陷原文化部副部长陈荒煤“叛变了”;诬陷原文联副主席刘白羽为“特务”,致使孙泱冤死,陈荒煤、刘白羽冤狱六年之久。
法庭宣读并播放了江青诬陷这些文艺界著名人士的讲话和录音。在证据面前,江青不得不点头表示承认是她的声音。
1966年12月27日,江青在接见北京红卫兵头头时还诬陷北京市环卫工人、全国著名劳动模范时传祥“已完全是工贼”。时传祥遭到残酷批斗,被*致死。
法庭宣读了“造反派”头头、在押犯蒯大富的证词。
时传祥的儿子时纯利出庭,怀着满腔愤怒,控诉了江青*他父亲的罪行。他说:“我爸爸时传祥,是个饱尝了旧社会辛酸之苦的掏粪工人,是中国共产党把他从苦海里解放出来的。在党的培养下,他不怕脏、不怕累,为首都环境卫生事业勤勤恳恳、兢兢业业地工作了几十年。他入了党,当选为劳动模范,出席过全国群英会,当选为人民代表,出席过第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1959年我爸爸出席全国群英会的时候,刘少奇主席跟他握过手,照过相。1966年国庆节期间,我爸爸还作为毛主席请来的客人住过中南海,受过毛主席和周总理的接见。党和人民给予他崇高的荣誉。”
时纯利说:“但是,就在1966年12月,‘打倒刘少奇’的口号在北京街头出现的时候,江青无中生有诬陷我爸爸说:时传祥已完全是个工贼,被收买了。万万没有想到,爸爸受到毛主席和周总理接见刚刚一个多月,就被扣上‘工贼’、‘粪霸’的大帽子,挂上牌子、戴上高帽子挨批斗,在短短的时间里*、揪斗达500多次。不时还用皮鞭、棍棒拷打,被打得皮开肉绽,死去活来,……*了五年之久,生活不能自理,还被遣送回原籍……终于被*致死,而且还株连我们全家……”
歹妇之心,何其毒也!不就是因为刘少奇和时传祥握过手、照过相吗!
江青今天在法庭上同过去几次一样,态度十分恶劣,她不仅多次打断审判长、审判员和检察长的讲话,而且胡搅蛮缠、无理取闹、攻击法庭,继续诬陷国家领导人。法庭一再严厉警告江青:她的这种拒不认罪、扰乱法庭的行为,罪上加罪。
公诉人江文在发言中指出,法庭调查证明,江青为了达到篡党夺权、颠覆无产阶级专政的政权的目的,始终把矛头指向党和国家的领导人以及各级党政军领导干部,犯下了极其严重的罪行。江青的一系列罪行都是同*一伙勾结起来干的,江青对这些罪行负有直接的责任。
江文还指出,在今天的法庭上,江青竟然攻击、诬蔑经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决定成立的特别法庭和任命的庭长、检察长,这是新的犯罪。他建议法庭必须追究江青的刑事责任。
审判长曾汉周最后宣布:第一审判庭对江青犯罪事实的调查全部结束。
第三篇 唇枪舌剑 第十一章 法庭辩论 江青对抗法庭(1)
法庭辩论,江青对抗法庭,拒不认罪,罪上加罪
一、混淆黑白,颠倒是非,江青坚持反革命立场
1980年12月24日上午9时开庭,法庭对江青犯罪事实进行辩论。
公诉人江文首先发言,他说:
审判长、审判员:
特别法庭第一审判庭就本厅指控被告人江青在“*”中篡党篡国、推翻无产阶级专政的政权的反革命罪行,从11月26日到12月23日共进行了6次庭审调查。通过审问被告人、出示和宣读证据、听取证人证言、播放江青的讲话录音,完全证实了本厅对江青反革命罪行的控告。江青是*、江青反革命集团的主犯,是“四人帮”反革命集团的头子。现在,经过调查可以确定她的主要罪行是:第一,她伙同康生、谢富治等人诬陷*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刘少奇,制造了全国最大的冤案;第二,江青肆意点名诬陷大批党政军领导干部和群众;第三,在“*”期间,江青勾结*进行大量的反革命活动……
江文控告:“*”中,江青勾结*,害死了刘少奇、贺龙、彭德怀、张闻天、王稼祥等一大批党和国家领导人。任弼时建国初期逝世,罗荣桓元帅“*”前去世,他们躲过了劫难,可他们的家属仍未躲过江青一伙的魔爪。实际上,周恩来、陈毅也是被江青*死的。
江青的*欲简直到了丧心病狂的地步,甚至害到毛泽东头上。
毛岸英在朝鲜战场牺牲后,毛泽东把儿媳刘思齐认做女儿。因感情笃深,刘思齐十年不嫁,毛泽东一再劝她改嫁,并亲自托人为刘思齐物色对象。
当时,空军学院强击机教研室教员杨茂之被推荐给毛泽东。毛泽东派人了解后,对杨茂之很满意,就介绍给刘思齐。刘思齐对杨茂之也有好感,也就同意了。1962年2月,两人正式结婚,婚后杨茂之常陪刘思齐去看毛泽东。
“*”开始后,江青居然指使人把杨茂之、刘松林(刘思齐改名)关进监狱。毛泽东知道后大发雷霆,责令江青:“立即放人!”
江青30年代在上海有过一段污秽的历史,与毛泽东结婚时中央派人调查过,但被康生隐瞒掉了。为了不影响她的政治生活,江青把当时知情的上海地下党的同志全部打成特务害死,把了解她底细的著名电影演员上官云珠、舒绣文害死。上海市副市长潘汉年、公安局长*被关了起来。潘汉年夫妇冤死狱中。*侥幸活下来,但被折磨得双目失明,精神失常。多么惨痛的人间悲剧啊!
江青的脸色煞白,两手发抖,她猛地从座位上站起,指着江文谩骂:“你这个讼棍,你们是法西斯!……”
江文轻蔑地扫了江青一眼,不屑理她,继续控告。
江青知道宣判自己的末日的时刻到了,她能用来挣扎的最后一招就是:泼妇骂街的手法,撒泼耍赖,无理取闹。在近两个小时的庭审中,一会儿说法庭指控她的那些罪行“都是小事”,是在鸡蛋里挑骨头;一会又说“逮捕我,审判我就是丑化毛泽东主席。我是执行捍卫毛主席的无产阶级革命路线”;一会儿把自己装扮成反*的英雄,宣扬自己如何一直同*反革命集团做斗争;一会儿又叫喊“审判我就是丑化亿万人民,丑化亿万人民参加的无产阶级*”;一会儿又大言不惭地说她30年代在上海的“历史是光荣的”。总之,东拉西扯,乱说一气。
江青自恃有特殊的身份和特殊的“贡献”,常常肆无忌惮。“*”初期自不必说,1974年“批林批孔”,就很是施展了一番。她以个人名义给军委和全军写信、送材料、派联络员,到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放火烧荒”,煽动打倒十届中央委员会副主席李德生,随后便是以批判*、孔丘为名把矛头集中指向周恩来。
检察员江文高声指控:“江青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九十三条,第九十八条,第一百四十四条,构成了组织领导反革命集团罪,阴谋颠覆政府罪,情节特别恶劣,应当根据《刑法》第一百零三条从重判刑。”
讲到这里,江文清了一下嗓子,特别提醒法庭:“在这里还需要特别指出的是,江青在法庭调查时拒不认罪,公然多次继续诬蔑国家领导人,攻击诬蔑法庭和法庭工作人员,肆意扰乱法庭秩序,已构成继续犯罪行为。请法庭在量刑时从严判处。”
检察员发言完毕,审判长曾汉周宣布:“被告人江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的规定,你有陈述和辩护的权利,你还有最后陈述的权利。”
江青一听,顿时咆哮起来:“我不要什么陈述,就按你的那个根据去定罪吧!我听候你们的审判。有本事你们把我弄到天安门广场公审、枪毙!”
第三篇 唇枪舌剑 第十一章 法庭辩论 江青对抗法庭(2)
曾汉周严肃地说:“是不是枪毙你,法庭将根据你的犯罪事实依照法律判决!”
江青撇撇嘴,嘲弄地说:“你不要装腔作势演戏了,没有我这个道具,你这场戏演不成啊!你要有胆量就把你的后台导演请出来。我要和他当面对质。”
“我警告你!不许你谩骂法庭。”曾汉周大声严厉地申斥江青。
江青越发放肆起来,尖叫道:“我是和尚打伞,无发(法)无天。我还怕你呀!刘少奇、*我都没怕过,我能怕你吗?”
审判长曾汉周压了压怒火说:“法庭调查了大量事实,给了你充分的辩护时间,你反而利用法庭进行反革命宣传……”
“你才是反革命嘛!”江青胡搅蛮缠打断审判长的话。
曾汉周按动警铃,正告江青:“你侮辱法庭,这就构成了新的犯罪!你再扰乱法庭,就取消你的辩护权利。”
这时,江青站起来,她把一张纸扬了扬说:“我写了一点看法,念一念行吗?”
审判长同意。江青有板有眼地念道:
“《我的一点看法》——一张起诉报告,满纸胡说八道;要为真理斗争,我的声明如下:
“项庄舞剑,意在沛公。投降叛变,授人以柄。要害问题,两个纲领。以阶级斗争为纲,纲举目张,继续革命。以三项指示为纲,以目混纲,修正反动。穷凶极恶,大现原形。掩盖罪恶,画皮美容。树立威信,欺世盗名,标新立异,妖言惑众。弥天大谎,遮瞒真情。偷天换日伎俩,上下其手劣行,张冠李戴,移花接木。暗中嫁祸他人,转移人民视线,妄图洗刷臭名。创造世界历史的动力,乃是人民大众英雄。”
法庭上的人们听了江青这段颠三倒四的文字,无不哑然失笑。
二、公诉人江文痛斥江青的无耻诡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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