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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净道论

_26 觉音(印度)
  特伽罗想,见诸行为(我等之)空,故为空。这是以反对者而得(道
  之)名。
  (三)这(道)是由于贪等的空故为空。由于没有色相等或贪
  相等故为无相。由于没有贪愿等故为无愿。这是以(此道的)自德
  为名。
  (四)这(道)是以空无相无愿的涅槃为所缘,故亦说为空、无
  相、无愿。这是以(此道的)所缘为名。
  (五)其次以来由有二种:即观的来由及道的来由。此中:由
  观而得来于道,由道而得来于果。即无我随观名为空,由空观而道
  为空。无常随观名为无相,由无相随观而道为无相。而此(道为无
  相之)名不是得自阿毗达摩的说法,是得于经的说法。因为彼处
  (经的说法)说种姓智以无相的涅槃为所缘而名无相,其自己(种姓
  智)站于(道的)来处,而给与道的(无相之)名,故说道为无相。由于
  道而来的果为无相是合理的。若随观因为对于诸行而干竭了愿而
  来,故名无愿,由于无愿观而道为无愿。无愿道的果为无愿。如
  是,观给自己之名与道,而道给与果。这是以来由而得名。
  如是这行舍智决定解脱的差别。
  ——行舍智毕——
  (九)随顺智
  那习行修习而多作行舍智的他(瑜伽者),则胜解与信更为强
  有力,善能策励精进,而念善得现起,心善等持,生起更加锐利的行
  舍智。“他现在要生起圣道了”——他的行舍智思惟诸行为无常或
  苦或无我而入于有分。在有分之后,于行舍智同样的以诸行为所
  缘,是无常,或是苦,或是无我,而生起意门转向(心)。此后,在转
  有分而生起的唯作心之后,无间的心相续连结,以同样的诸行为所
  缘,生起第一速行心,是名遍作(准备心)。此后亦以彼同样的诸
  行为所缘而生起第二速行心,是名近行。此后亦以彼同样的诸行
  为所缘而生起第三速行心,是名随顺。这是它们的各别之名。如
  果概括的说,则这(遍作、近行、随顺)三种都得名为习行,亦得名为
  遍作,近行及随顺。对什么随顺呢?即对前分与后分(而随顺)。因
  此(随顺智)如同(八观智的思惟三相的)作用,故随顺于前面的八
  观智,及(随顺于)后面的三十七菩提分法。即此(随顺智)是以无
  常相等缘于诸行而转起,故随顺如同此等八智的(思惟三相的)作
  用,即如“生灭(随观)智是见有生灭的诸法的生灭”,“坏随观智是
  见有坏的(诸法的)坏”,“怖畏现起(智)是于有怖畏的(诸法)现起
  怖畏”,“过患随观(智)是见于有过患(诸法)的过患”,“厌离智是厌
  离可厌的(诸法)”,“欲解脱智是对于当脱的(诸法)生起解脱之
  欲”,“以审察智审察于当审察的(诸法)”,“以行舍(智)舍于当舍
  的”。并且(随顺智亦随顺)于后面的三十七菩提分法,因为以此行
  道(而得其)当得的(道果)之故。
  譬如如法(公正)的国王,坐于裁判所而闻他的(八个)裁判官
  的判决,舍其不合法而取公正,便随顺他们的判决而给予同意道:
  “即如是吧”,并且也随顺古代的王法。当知这里亦然:即国王如随
  顺智。八个裁判官如八智。古代的王法如三十七菩提分。这里:
  国王说“即如是吧”而随顺其裁判官的判决及王法,如这(随顺智)
  是以无常等缘于诸行而生起,故是随顺八智的作用,及(随顺)后面
  的三十七菩提分。所以说此为谛随顺智。
  ——随顺智毕——
  符合经文
  这随顺智是以诸行为所缘的至出起观的最终。但就全体而
  言,则种姓智为至出起观的最终。
  现在为了明白这至出起观,当知与此经文的符合:即此至出起
  观,在《六处分别经》中说为“不彼所成性”(无渴爱),如说“诸比
  丘,依止于不彼所成性(无渴爱),到达不彼所成性,兹有一之义及
  依止于一之义的舍,断它及超越它”。在《蛇喻经》中说为“厌离”,
  如说“厌离者离贪,离贪故解脱”。在《须尸摩经》中说为“法住
  智”,如说“须尸摩,先为法住智,后为涅槃智”。在《布吒波陀经》
  中说为“最高之想”,如说“布吒波陀,先生起最高之想,而后(生
  起)智”。在《十上经》中说为“遍净胜支”,如说“行道智见清净
  为遍净胜支”。在《无碍解道》中以(欲解脱、审察随观、行舍)三名
  而说,如说“欲解脱(智),审察随观(智),行舍(智)的此等三
  法,义一而文异”。在《发趣论》中以二名而说,如说“种姓的随
  顺、净白的随顺”。在《传车经》中说为“行道智见清净”,如说
  “朋友,为行道智见清净而从世尊住梵行吗”?
  大仙以种种之名,
  而说寂静遍净的至出起观。
  欲出极大怖畏的轮回的苦沼,
  智者常于此(观)作瑜伽。
   为善人所喜悦而造的清净道论,在论慧的修习中,完
   成了第二十一品,定名为行道智见清净的解释。
   第二十二 说智见清净品
  慧体之五——智见清净
  其次为种姓智。因为这是转入于道之处,既非(属于)行道智
  见清净,亦非属于智见清净。但是中间的(就清净道而论)无此名
  称。然因入于观之流故称为观。其次在须陀洹道、斯陀含道、阿那
  含道、阿罗汉道的四道智为智见清净。
  (一)四道智
  (1)(须陀洹道智)此中,先说由于为欲完成初道智者,实无可
  作。因为他所应作的,都曾在以随顺为最后的观生起之时作了。如
  是生起随顺智的(瑜伽者),以彼等(遍作、近行、随顺)三随顺智的
  各自之力,消灭了覆蔽谛理的广大黑暗之时,他的心不入、不住、不
  信解、不着、不执、不缚于一切行中,但离去、退缩、还转,如从莲叶
  的水相似。一切的相所缘及一切的转起所缘呈现都是障碍。
  于一切的相及转起的所缘而呈现都是障碍之时,在他习行了
  随顺智之末,生起以无相、不转起、离(有为)行、灭、涅槃为所缘的,
  超越凡夫种姓、凡夫名称、凡夫之地的,入于圣者种姓、圣者名称、
  圣者之地的,最初转入、最初专念、最初思虑于涅槃所缘的,以无
  间、等无间、修习、亲依止、非有、离去的六种缘的状态而实行于道
  的、达顶点的、是观的最高的、不再退转的种姓智。这是有关于此
  的论说:“如何自外的出起及于还灭的慧成为种姓智呢?克服生
  起故为种姓。克服转起……乃至恼故为种姓……克服外的行之相
  故为种姓。入于不生起故为种姓。入于不转起……乃至入于无恼、
  灭、涅槃故为种姓。克服生起而入于不生起故为种姓”。如是当知
  一切详说。
  这里,虽然是由一转向(作用)于一(速行的)过程中转起,但为
  示随顺与种姓对于各别的所缘而转起,正如这样的譬喻:好象一位
  要跳过大水沟而站于彼岸的人,快快跑来,握住结悬于水沟此岸的
  树枝之上的绳子或杖而跳跃,倾向其身赴于彼岸,到达于彼岸的上
  部之时,便放弃它(绳或杖),仍动摇其身于彼岸,才渐渐地站定。如
  是这瑜伽者亦欲住于有、生、趣、(识)住、(有情)居的彼岸涅槃,以
  生灭随观等急速而行,以随顺转(心)而把握结悬于自身树枝上的
  色绳或受等的任何杖为无常苦无我,不即放弃它,以第一随顺心跳
  跃,以第二(随顺心)倾向其意赴于涅槃,如那人倾向其身赴于彼
  岸,以第三(随顺心)而成现在将近于当证的涅槃了,如那人到达于
  彼岸的上部,由于彼心(第三心)之灭而放弃了那自为的所缘,以种
  姓心而证离(有为)行的彼岸涅槃。因为对一(涅槃)所缘是未曾修
  习的,所以不即善住,如那人依然动摇其身,此后以道智而得善住。
  此中:随顺(智)能除覆蔽谛理的烦恼黑暗,但不能以涅槃为所
  缘;种姓(智)则只能以涅槃为所缘,但不能去那覆蔽谛理的黑暗。
  正如这样的譬喻:
  如有明眼之人想道:“我要观察星相”,于夜分出来,仰观明月。
  但为乌云所覆,他不能见月。此时起了一阵大风,吹散浓厚的乌
  云,另一阵(风吹)中等的(云),又一阵(风吹)微薄的云。自此他得
  看见明月现于离去云翳的太空,而观察星相。
  此中:三种乌云如覆蔽谛理的粗中细的烦恼黑暗。三阵风如
  三随顺智。明眼之人如种姓智。月如涅槃。一一风次第的吹散(三)
  乌云,如一一随顺智的除去覆蔽谛理的黑暗。此人于离去云翳的
  太空中而见清净的明月,如于除去覆蔽谛理的黑暗之时的种姓智
  见于清净的涅槃。譬如三阵风能吹散覆蔽明月的乌云,但不能见
  月,如是(三)随顺智能除去覆蔽谛理的黑暗,但不能见涅槃。譬如
  那人能见月,但不能除去云翳,如是种姓智得见涅槃,但不能除去
  烦恼的黑暗。是故说此(种姓智)为转入于道。然而这(种姓智自
  己)虽非转入(于道),但是它站于转入之处,而给与“当如是生”这
  样的道的想念(印象)之后而灭。而道亦不放弃由此(种姓智)所示
  与的想念,无间相续的随从于此(种姓)智,即生起而摧破那未曾摧
  破的贪蕴嗔蕴与痴蕴。
  这里是一个譬喻:好象一位弓箭手,叫人放一百个盾于八优萨
  婆的距离之处,以布包面,取箭站于轮机之上。另一人转动轮
  机,当盾与弓箭手对面之时,即以杖给与暗示。弓箭手不放弃那杖
  的暗示,即放箭而射穿一百个盾。这里种姓智如以杖给与暗示。道
  智如弓箭手。如弓箭手之不放弃那杖的暗示而射穿一百个盾,是
  道智的不放弃由种姓智所示与的想念、以涅槃为所缘、而摧破那未
  曾摧破的贪嗔痴蕴。
  此道不仅破贪蕴等,亦得干竭无始轮回展转的苦海,封闭一切
  恶趣之门,使七圣财现前,舍断八支邪道,寂灭一切怖畏,导至于
  等正觉者的真子,使得其他数百种的功德。如是和给与许多功德
  的须陀洹道相应的智,为须陀洹道智。
  ——第一智毕——
  (须陀洹果)在此(须陀洹道)智之后,生起其(须陀洹道的)异
  熟或二或三(刹那)的(须陀洹)果心。因为这是出世间善的无间(直
  接给与)的异熟,所以说:
  “他们说那是无间定”及“因为灭尽诸漏而得的迟钝的无
  间定”。
  然而有人说:有一、二、三或四(刹那)的果心。这是不应接受
  的。因为在修习随顺智之末而生起种姓智,所以最低限度应有二
  随顺心,一(随顺心)是不得为修习之缘的。同时在一速行的过程
  最长的是七心,所以对有些人有二随顺(心),第三为种姓(心),第
  四为道心,(最后的)三(刹那)为果心。对有些人则有三随顺心,第
  四为种姓,第五为道心,(后面的)二(刹那)为果心。因此故说“生
  起或二或三的果心”。
  有人说:有四随顺,第五为种姓,第六为道心,(后)一为果心。
  然于第四或第五(圣道)而得安止(入定),不得过此,因为此后便近
  于有分(不能安止),所以(此说)也是否定的,不应视为真实之说。
  至此是名为须陀洹的第二圣者。纵使他是过于放逸的,经过
  七番在天与人中展转轮回之后,便得灭尽于苦(般涅槃)。
  (十九种观察)其次于得果之后,他的心便入于有分。自此既
  断有分,为观察于道而起意门转向心。此(心)灭时,次第的(起了)
  观察于道的七速行。于是再入有分,同样的为了观察果等而生起
  转向等。由于它们的生起,他(一)观察道,(二)观察果,(三)观
  察已断的烦恼,(四)观察残余的烦恼,(五)观察涅槃。即他(一)
  以“我实由此道而来”而观道,(二)以“我曾获得这样的功德”而观
  果,(三)以“我曾舍断此等的烦恼”而观已断的烦恼,(四)以“此
  等是我的残余的烦恼”而观将由上面的三道所断的烦恼,(五)最
  后这样观察不死的涅槃:“我以此法为所缘而通达”,这是须陀洹圣
  者的五种观察。这样斯陀含、阿那含亦如须陀洹(各有五种观察)。
  其次在阿罗汉则无观察残余的烦恼(故只有四观察).。如是一切名
  为十九种观察;此(数)是最大的限度。因为观察已断(的烦恼)及
  残余的烦恼,在诸有学是或有或无的。正如无此观察的摩诃男(大
  名)问世尊道:“于我之内尚有何法未曾舍离,使我时为贪法而占
  据我心呢”?应知一切的详细说法。
  (2)(斯陀含道智)如是观察之后,那须陀洹圣弟子,即坐于他
  的本座,或于其他的时候,为使轻薄欲贪与嗔恚及为得证第二地而
  行瑜伽。他集中了根、力、觉支、以智思惟那区别为色、受、想、行、
  识的诸行“是无常、苦、无我”,反复思惟,入于观的程序。如是行道
  者,依前面所说的方法,于行舍智之末,由一(意门)转向而生起随
  顺智及种姓智时,即在种姓之后生起斯陀含道。与彼相应的智为
  斯陀含道智。
   ——第二智毕——
  (斯陀含果)在此智之后,当知如前所说(有二或三刹那)的果
  心。至此名为斯陀含(一来)的第四圣者,他只一次来此世间便得
  灭尽于苦。此后的观察,亦如前述。
  (3)(阿那含道智)如是观察之后,那斯陀含圣弟子,即坐于他
  的本座,或于其他的时候,为断欲贪与嗔恚而无余及为证得第三地
  而行瑜伽。他集中了根、力、觉支,以智思惟那诸行“是无常、苦、无
  我”,反复思惟,进入观的程序。如是行道者,依前述之法,于行舍
  智之末,由一(意门)转向而生起随顺智及种姓智时,即在种姓之后
  生起阿那含道。与彼相应之智为阿那含道智。
  ——第三智毕——
  (阿那含果)在此智之后,当知如前所说(有二或三刹那)的果
  心。至此名为阿那含(不还)的第六圣者,即于彼化生之处而般涅
  槃,不复还来——依结生而不再来此世间之故。此后的观察亦如
  前述。
  (4)(阿罗汉道智)如是观察之后,那阿那含圣弟子,即坐于他
  的本座,或于其他的时候,为断色(贪)、无色贪、慢、掉举、无明而无
  余及为证得第四地而行瑜伽,他集中了根、力、觉支,以智思惟那
  诸行“是无常、苦、无我”,反复思惟,进入观的程序。如是行道者,
  依前述之法,于行舍智之末,由一(意门)转向而生起随顺智及种
  姓智之时,即于种姓之后生起阿罗汉道。与彼相应之智为阿罗汉
  道智。
  ——第四智毕——
  (阿罗汉果)在此智之后,当知如前所说(有二或三刹那)的果
  心。至此名为阿罗汉第八圣者,大漏尽者,具最后身,卸去重担,随
  得自己目的,尽诸有结,是以正知解脱,为天及(人)世间的最高应
  施者。是故说:“在须陀洹道、斯陀含道、阿那含道、阿罗汉道的
  四道智为智见清净”,这是说关于顺次可得的此等四智。
  (二)智见清净的威力
  现在是为知这四智的智见清净的威力:
  (1)圆满菩提分的状态,
  (2)出起与力的结合,
  (3)断那应断的诸法,
  (4)于现观之时所说的遍知等的作用,
  此等一切
  都应依它们的自性而知解。
  (1)(圆满三十七菩提分)此中:“圆满菩提分的状态”,是菩提
  分的圆满状态。即四念处、四正勤、四神足、五根、五力、七觉支、
  八支圣道的此等三十七法,因为依菩提的支分之义而得名菩提是
  在于圣道的一边的,故名为菩提分。在于一边是说在资助的状态
  之故。
  (四念处)因为进入彼等所缘而现起故为“处”。念即是处故为
  “念处”。因于身、受、心、法而把握不净、苦、无常、无我之相,及由
  于舍离净、乐、常、我之想而转起,故分为四种;是故名为四念处。
  (四正勤)以此而勤故为“勤”。美的勤为“正勤”;或以此而作
  正当的勤为“正勤”;或因无烦恼之丑故为美,因以能生利益安乐之
  义而取得殊胜的状态及能作最优的状态故为勤,是名“正勤”。这
  与精进是一同义语。即已生与未生的恶而令断与不生的作用,及
  未生与已生的善而令生起与存续的作用,而有四种。是故名为四
  正勤。
  (四神足)即以前面所说的成就之义为“神变”。由于和那(神
  变)相应的(而为神变的)先导之义,及由于作为(神变)果的前分之
  义,是神变的基本,故为“神足”。由于那欲等而有四种,故名“四神
  足”。即所谓:“四神足是欲神足,精进神足,心神足,观神足”,
  这些是出世间的。其次世间的,因如此等说法:“若诸比丘,以欲
  为主而得定,得心一境性,是名欲定”,故亦以欲等为主而得(世
  间法)。
  (五根、五力)因为克服了不信、懈怠、放逸、散乱、愚痴,故以称
  克服的增上之义为“根”。因为不给不信等所胜,故以不动之义为
  “力”。此两者都依信等而有五种,故说“五根、五力”。
  (七觉支、八支圣道)念等是觉了有情的支分,故为七觉支。正
  见等依出离之义为八道支。所以说“七觉支、八支圣道”。
  而此等三十七菩提分法,于(圣道的)前分而起世间观时,若以
  十四种而把握于身的,是身随观念处。若以九种而把握于受
  的,是受随观念处。若以十六种而把握于心的,是心随观念处。
  若以五种而把握于法的,是法随观念处。
  (于前分的世间观)当他见到自己未曾生起却于他人生起的
  恶,为了令恶不生而作这样的精进:“此(恶)曾于如是行者而生起,
  我将不如是行,我将不生如是的恶”,这是第一正勤。当他见到曾
  于自己现行不善,为令断此而精进,是第二(正勤)。为令生起未曾
  于自己生起的禅或观而精进者,是第三(正勤)。如是令其屡屡生
  起于已生的(禅或观)使其不退者,是第四正勤。
  (于前分的世间观)以欲为主而生善时为欲神足,……乃至离
  邪语时为正语。如是(在前分的世间观)于种种心中而得(三十七
  菩提分法)。
  然而在此等四(圣道)智生起之时,则于一心中而得(三十七菩
  提分法)。在(圣)果的刹那,除了四正勤,而得其余的三十三(菩提
  分法)。如是于一心中所得的这些,只以涅槃为所缘的一念由于对
  身等而断净想等的作用的效果而说为四念处。只一精进由于令未
  生(之恶)不生等的作用的效果而说为四正勤。(除四念处四正勤
  外)其他的是没有减与增的。
  并于彼等(三十七菩提分法)之中:
  九为一种,一为二种,以及四、五种,
  八种与九种——如是它们有六种。
  “九为一种”——即欲、心、喜、轻安、舍、思惟、语、业、命(之
  九),此等依欲神足等只一种,它们不入于其他的部分。
  “一为二种”——即信,依根与力为二种。
  “以及四、五种”——即其他的一为四种,一为五种的意思。此
  中:一定,依根、力、觉支、道支为四种。一慧,依彼等(根力觉支道
  支)四及神足的一部分为五种。
  “八种与九种”——是其他的一为八种,一为九种的意思。即
  念,依四念处、根、力、觉支、道支为八种。而精进,依四正勤、神足、
  、根、力、觉支、道支为九种。如是:
  此等菩提分,有十四的不离(纯无区分的),
  依部分为七类,却有三十七的分别。
  因为完成自己的作用及于自性而转起,
  彼等一切的发生都是在获得圣道的时候。
  如是先于此(智见清净)中当知“圆满菩提分的状态”。
  (2)(出起与力的结合)(出起)“出起与力的结合”,是出起及力
  的结合。即世间观,因为是以相为所缘及不断于转起之因的集,故
  不从于相及转起而出起。而种姓智,因为不断于(转起之)集,故不
  从转起而出起,但因以涅槃为所缘,故从相而转起;这只是从一
  (相)而转起。所以说:“从外而转起及回转的智为种姓智”。相
  似的说:“因为从生而回转入于不生故为种姓。从转起而回转
  等”——如是应知一切。然此等四(道)智,因以无相为所缘,故从
  相而出起;因断于(转起之)集,故从转起而出起,这是从二者而出
  起的。所以说:“如何从二者而出起及回转的慧成为道智?即在
  须陀洹道的刹那,由见之义的正见,从邪见而出起,及从随彼(邪
  见)的烦恼和蕴而出起;并从外的一切相而出起,所以说从两者而
  出起及回转的慧成为道智。由攀著之义的正思惟,从邪思惟……
  由把握之义的正语从邪语……由等起之义的正业……由净白之义
  的正命……由策励之义的正精进……由现起之义的正念……由不
  散乱之义的正定,从邪定而出起,及从随彼(邪定)的烦恼和蕴而出
  起,并从外的一切相而出起,所以说从两者而出起及回转的慧成为
  道智。
  在斯陀含道的刹那,由见之义的正见……由不散乱之义的正
  定,从粗的欲贪结、嗔恚结,及从粗的贪随眠、嗔恚随眠而出起……
  在阿那含道的刹那,由见之义的正见……由不散乱之义的正定,
  从微细的欲贪结,嗔恚结,及从微细的欲贪随眠、嗔恚随眠而出
  起……乃至在阿罗汉道的刹那,由见之义的正见……由不散乱之
  义的正定,从色贪、无色贪、慢、掉举、无明、慢随眠、有贪随眠、无明
  随眠而出起;及从随彼转起的烦恼和蕴而出起;并从外的一切相而
  出起,所以说从二者而出起及回转的慧成为道智”。
  (力的结合)在修习世间的八等至(定)之时,则止的力为优胜,
  修无常随观等的时候,则观的力(为优胜)。然而在圣道的刹那,彼
  等(止观)之法则依互相不超胜之义而一双结合而起,是故在此等
  四(道)智是两力结合的。即所谓“从那与掉举俱的烦恼和蕴而
  出起者的心一境性而不散乱的定是以灭为境(所缘)的。从那与无
  明俱的烦恼和蕴而出起者的随观之义的观也是以灭为境的。所以
  由出起之义,止与观是同一作用的,一双是结合的,互不超胜的。是
  故说依出起之义修习止与观一双的结合”。如是当知于此(智见清
  净)中的出起与力的结合。
  (3)(断那应断的诸法)“断那应断的诸法”,是说在此等四(道)
  智中,当知以什么智而断什么应断的诸法。即此等(四道智)如理
  的断那称为结、烦恼、邪性、世间法、悭、颠倒、系、不应行、漏、暴流、
  轭、盖、执取、取、随眠、垢、不善业道、(不善)心生起的诸法。
  此中:“结”——因为(今世的)诸蕴与(来世的)诸蕴、业与果、
  有情与苦的连结,故称色贪等的十法(为结)。即直至有彼等(诸结
  的生起)而此等(蕴果苦等)不灭。此中:色贪、无色贪、慢、掉举、无
  明等的五种,因为是生于上(二界)的诸蕴等的结,故称上分结;有
  身见、疑、戒禁取、欲贪、嗔恚等的五种,因为是生于下(欲界)的诸
  蕴等的结,故称下分结。
  “烦恼”——即贪、嗔、痴、慢、见、疑、惛沉、掉举、无惭、无愧等
  的十法,因为它们自己是杂染及杂染其相应之法的缘故。
  “邪性”——因为是于邪而起之故,即邪见、邪思惟、邪语、邪
  业、邪命、邪精进、邪念、邪定等的八法,或加邪解脱及邪智为十法。
  “世间法”——因为世间的(诸蕴)进行之时,它们是不易止息
  之法,即利、不利、名誉、不名誉、乐、苦、毁、赞等的八法。但在这里,
  依原因与近行(依附),以此世间法之语,则含有以利等为基的随贪
  以及不利等为基的嗔恚。
  “悭”——有住处悭、家族悭、利得悭、法悭、称赞悭的五种。这
  些是因为于住处等不愿与他人共有而起的。
  “颠倒”——是对于无常、苦、无我、不净的事物而起常、乐、我、
  净的想颠倒、心颠倒、见颠倒等的三种。
  “系”——因为是名身及色身之系,放有贪欲等四种。即是说:
  贪欲身系,嗔恚身系,戒禁取身系,此是谛住着身系。
  “不应行”——即由于欲、嗔、痴、怖畏、不应作而作,应作而不
  作的语义相同。因为圣者不应以此而行,故说不应行。
  “漏”——因为依所缘至于种姓智及依处所至于有顶(非想非
  非想处)而漏落故,或依常流之义,如水缸之漏水,因不防护(眼等
  之)门而漏故,或者是轮回之苦的漏,故与欲贪、有贪、邪见、无明的
  语义是相同的。
  “暴流”——因为(上面的欲贪等四法)有拖拉于海洋之义及难
  度之义故(亦说暴流)。
  “轭”——因为不与所缘分离,不与苦分离,所以与彼等(欲贪
  等)的语义是相同的。
  “盖”——是心的障、盖、蔽覆之义,有贪欲(嗔恚、惛沉睡眠、掉
  举恶作、疑)等的五种。
  “执取”——因为这是从超出了自性以及执着其他的不实的自
  性之相而起,故与邪见之语同义。
  “取”——曾以一切相于“缘起的解释”中说过,即欲取等
  四种。
  “随眠”——依强有力之义,有欲贪等七种,即欲贪随眠,嗔恚、
  慢、见、疑、有贪及无明随眠。因为它们强有力,屡屡为欲贪等的生
  起之因,眠伏(于有情中)故为随眠。
  “垢”——有贪、嗔、痴的三种,因为它们自己不净,亦使别的不
  净,如泥为油膏所涂相似。
  “不善业道”——即是不善业及为恶趣之道的杀生、偷盗、邪
  淫、妄语、两舌、恶口、绮语、贪欲、嗔恚、邪见等的十种。
  “不善心生起”——是八贪根、二嗔根、二痴根的十二种。
  如是此等(四道智)如理而断彼等的结等。怎样的呢?先说于
  十结之中,有身见、疑、戒禁取及令至恶趣的欲贪、嗔恚等的五法是
  初智所断。其余的粗的欲贪、嗔恚是第二智所断。细的(欲贪、嗔恚
  )是第三智所断。而色贪等五种只是第四智所断。下面虽然不
  以“只”字而作确定,但说彼等(不善)是上位的智所断,当知已由下
  位的智破除了彼等令至恶趣的(恶),(其残余的)是由上位的智所
  断。
  于“烦恼”中:见与疑是初智所断。嗔是第二智所断。贪、痴、
  慢、惛沉、掉举、无惭、无愧是第四智所断。
  在“邪性”中:邪见、妄语、邪业、邪命是初智所断。邪思惟、两
  舌、恶口是第三智所断。当知这里是说思为语。绮语、邪精进、
  (邪)念、(邪)定、(邪)解脱、(邪)智是第四智所断。
  在“世间法”中:嗔恚是第三智所断。随贪是第四智所断。有
  人说:对于名誉和称赞的随贪是第四智所断。
  “悭”,唯是初智所断。
  在“颠倒”中:以无常为常以无我为我的想、心、见的颠倒,及以
  苦为乐以不净为净的见颠倒,是初智所断。以不净为净的想与心
  的颠倒,是第三智所断。以苦为乐的想与心的颠倒,是第四智所
  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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