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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净道论

_14 觉音(印度)
  同一境上,无论由八欲界善(1~8)或十二不善(22~33)或其他的九欲
  界唯作(72~80)中的那一种,速行了六或七的速行。这是先就(眼等)五
  门的方法说;其次于意门,则在意门转向之后,以同样的方法而起此等(二十九
  心的速行)。如果是从种性心之后(而起的速行),则从色界的五善(9~1
  3),五唯作(81~85),从无色界的四善(14~17),四唯作(86
  ~89)及从出世间的四道心(18~21),四果心(66~69)之中,获
  得它们的缘而起速行。如是当知依速行(作用)而起五十五的善、不善、唯作,
  及异熟的识。
  (十三)(彼所缘)其次如果于五门是极大(的色等所缘),及于意门是明
  了的所缘,则于速行之后——即于欲界的速行之末由于好的所缘等及宿业的速行
  心等而获得各种缘,即以那些缘,于八种有因的欲界异熟(42~49)及三种
  异熟无因的意识界(40、41、56)之中,起了一种异熟识,它是随着速行
  心而对于有分的所缘以外的另一所缘而速行二回或一回的(异熟识),好象暂时
  随着逆流而行的船的流水一样。这便是说,因为那异熟识本来可对有分的所缘而
  起,可是它却以速行的所缘为自己的所缘而起,所以称它为“彼所缘”。如是当
  知由于彼所缘(的作用)而起十一异熟识。
  (十四)(死)其次在彼所缘之后,必再起有分。于有分断时,再起转向
  等。如是在心的相续中,获得了缘,便于有分之后生起转向,于转向之后生起见
  等,这样由于心的一定的法则,再再生起,直至于一有(一生)中的有分灭尽为
  止。那一生(有)之中最后的有分,因为是从生(有)而灭,故称为“死”。所
  以这死心也(和结生及有分的识一样)只有十九种。如是当知由于死(的作用)
  而起十九异熟识。
  其次从死之后再结生,从结生之后再有分,如是于三有、(五)趣、(七
  识)住、(九有情)居中轮回的诸有情而起不断的相续的心。只有那些于轮回中
  证得阿罗汉果的人,在他的死心灭时而识即灭。
  这是详论识蕴一门。
  (三)受  蕴
  现在再说:“一切有觉受相的总括为受蕴”,有觉受相的即为“受”,所
  谓:“朋友,觉受觉受,故名为受”。这受的自性与觉受相虽为一种,然依类别
  而有善、不善、无记三种。此中:“欲界因有喜、舍、智、行的差别故有八种”
  等,与前面所说的同样方法,和善识相应的受为善,和不善识相应的受为不善,
  与无记识相应的受为无记。
  此中:与善异熟身识(38)相应的受为“乐”,与不善异熟(身识)(5
  4)(相应的受)为“苦”。与此等六十二识相应的受为“喜”,即:欲界的四
  善(1~4)、四有因异熟(42~45)、一无因异熟(40)、四有因唯作
  (73~76)、一无因唯作(72)、四不善(22~25),色界的除了第
  五禅识的其他四善(9~12)、四异熟(57~60)、四唯作(81~8
  4),及出世间的识是没有无禅的,所以八种出世间心各有五禅而成为四十心,
  除去各各的第五禅八种,其他的三十二种的善及异熟(共六十二识)。与二不善
  (30、31)相应的受为“忧”。与其余的五十五识相应的受为“舍”。
  此中,“乐”(受)——有享受可意的可触的(境)的特相;有使相应的
  (心,心所法)增长的作用(味);以身受乐为现状(现起);以身根为近因
  (足处)。“苦”(受)——有受不可意的可触的(境)的特相;有使相应的
  (心,心所法)的消沉的作用;以身的苦恼为现状;以身根为近因。“喜”
  (受)——有享受可意的所缘的特相;有以各种方法受用可意的行相的作用;以
  心的愉快为现状;以轻安为近因。“忧”(受)——有受不可意的所缘的特相;
  有以各种方法受用不可意的行相的作用;以心的苦恼为现状;只以心所依处为近
  因。“舍”(受)——有中(不苦不乐)受的特相;有使相应的(心、心所法)
  不增长不消沉的作用;以寂静的状态为现状;以离喜之心为近因。
  这是详论受蕴门。
  (四)想  蕴
  现在再说:“一切有想念相的总括为想蕴”,这里亦以想念相即为“想”,
  所谓:“朋友,想念想念,故名为想”。此想念的自性及想念相虽为一种,然依
  类别则有三:即善、不善、及无记。此中,与善识相应的(想)为善,与不善识
  相应的想为不善,与无记识相应的想为无记。没有任何识是不与想相应的,所以
  那识的区别,便是想的区别。此想与识虽以同样的区别,然而就相等来说,则一
  切想都自有想念的特相;有给以再起想念之缘的相说“这就是它”的作用,如木
  匠等(想起)木料等;依所取之相而住著于心为现状,如盲人见象相似;以现前
  之境为近因,如小鹿看见草人而起“是人”之想相似。
  这是详论想蕴门。
  (五)行 蕴
  其次再说:“一切有行作相的总括为行蕴”,这里的有行作相便是有聚合相
  的意思。那是什么呢?便是行。所谓:“诸比丘!造作诸行(组成复合物),故
  名为行”。彼等诸行有行作的特相;有发动组合的作用,以忙碌为现状,以其余
  三蕴为近因。如是依相等虽为一种,然依类别,有善、不善、无记三种。此中,
  与善识相应的行为善,与不善识相应的行为不善,与无记识相应的行为无记。
  (1)(与诸善心相应的行)这里先说与欲界第一善识相应的三十六种:即
  决定依自身生起的二十七,不论何法的四种,及不决定生起的五种。此中,
  1.触、2.思、3.寻、4.伺、5.喜、6.精进、7.命、8.
  定、9.信、10.念、11.惭、12.愧、13.无贪、14.无
  嗔、15.无痴、16.身轻安、17.心轻安、18.身轻快性、1
  9.心轻快性、20.身柔软性、21.心柔软性、22.身适业性、
  23.心适业性、24.身练达性、25.心练达性、26.身正直
  性、27.心正直性,
  此等是决定依自身生起的二十七种。
  28.欲、29.胜解、30.作意、31.中舍性,
  此等是不论何法的四种。
  32.悲、33.喜、34.离身恶行、35.离语恶行、36.离邪
  命,
  此等是不决定的五种。因为他们(不定心所)是有时偶然生起的,而且生起
  之时亦不一起生起的。此中,
  (1)因为触故为“触”。它有触的特相;有触击的作用;以集合为现状;
  以现于诸识之门的境为近因。它虽然不是色法,但由触于所缘而起;如眼之于
  色,如耳之于声,虽非直接(如肉体的)冲击到一边,然促使心与所缘的触击而
  联合。依它自己所显示的原因是(根境识)三法的集合而称为触之故,所以说以
  集合为现状。因为它是由于适当注意的识,依于根及于现前的境而生起的,所以
  说以现于诸识之门的境为近因。因为它是受的依处,所以当知触如脱皮之牛。
  (2)意志活动故为“思”,统领(与自己相应之法)的意思。它是意志的
  特相;有发动组合的作用;以指导为现状,犹如大木匠及其上首弟子能令自他的
  工作完成。显然的,此思是在于思维紧急的业务等,令相应的(心、心所)共同
  努力而起的。
  (3~5)“寻、伺、喜”——应该说的,都已在地遍的解释中说明初禅的
  地方说过。
  (6)勇猛为“精进”。它有努力的特相;有支持俱生(的心、心所)的作
  用;以不沉落的状态为现状;由于此等说法:“怖畏(无常等)的人,作如理的
  精进”,故以怖畏为近因,或以会起精勤的故事为近因。当知正勤为一切成功的
  根本。
  (7)依此而(相应诸法得)活故,或他自己活故,或仅为生命故为
  “命”。关于相等已于前面色法的命根中说过。不过那里是色法的命,这里则为
  非色法的命的一点差别而已。
  (8)对于所缘持心平等,或正持,或心的等持故为“定”。它有不散或不
  乱的特相;有统一俱生(心、心所)的作用,如水之于洗澡粉相似;以寂止为现
  状:以殊胜的乐为近因。当知于定中的心的静止,正如在无风之处的灯焰的静止
  一样。
  (9)依此而(人)信故,或他自己信故或只是信故为“信”。它有信或信
  任的特相。有净信的作用,如能净水的摩尼宝珠;或有跳跃(从不信至信)的作
  用,如渡瀑流相似。以不玷污为现状,或以信解为现状。以起信之事为近因,或
  以听闻正法等的须陀洹支为近因。当知信如手、财产,及种子。
  (10)依此而(相应诸法)忆念故,或他自己忆念故,或只是忆念故为
  “念”。它有不使流去或不忘失的作用。以守护或向境的状态为现状。以坚固之
  想或身等念处为近因。当知念能坚住于所缘故为门柱,因为看护眼门等故如门
  卫。
  (11~12)惭厌身的恶行等故为“惭”,与“耻”是一同义语。愧惧身
  的恶行等故为“愧”,与“怖恶”是一同义语。此中,惭有厌恶于恶的特相,愧
  有怖骇的特相。惭有耻作诸恶的作用,愧有怖骇诸恶的作用。此等(惭愧)以上
  述的退避诸恶为现状,以尊重自己(为惭的近因),尊重他人为(愧的)近因。
  尊重自己以惭舍恶,如良家的妇女;尊重他人以愧舍恶,如诸淫女。当知这二法
  是维护世间的。
  (13~15)依此而人不贪,或自己不贪,或只是不贪故“无贪”。“无
  嗔、无痴”,依此类推。它们之中:“无贪”能于所缘有不贪求或不执着的特
  相,如水滴之于荷叶相似;有不遍取的作用,如解脱了的比丘相似;以不滞着的
  状态为现状,如堕于不净之中的人(不滞着于不净)相似。“无嗔”有不激怒或
  不反对的特相,如随顺的亲友;有调伏嗔害或调伏热恼的作用,犹如栴檀;以温
  和的状态为近因,犹如满月。“无痴”有通达如实性或通达无过的特相,如善巧
  的弓手射箭相似;有照境的作用,如灯相似;以不痴迷为现状,如行于森林之中
  的善导者。当知这三法是一切善的根本。
  (16~17)身的安息为“身轻安”。心的安息为“心轻安”。这里的
  “身”是指受(想行)等的三蕴。把这两种合起来说为身心的轻安。有寂灭身心
  的不安的特相;有破除身心不安的作用;以身心的不颤动与清凉的状态为现状;
  以身心为近因。当知它们是对治使身心不寂静的掉举等烦恼的。
  (18~,19)身(受想行)的轻快状态为“身轻快性”。心的轻快状态
  为“心轻快性”。它们有寂灭身心的沉重的状态的特相:有破除身心的沉重状态
  的作用;以身心的不粗重为现状;以身心为近因。当知它们是对治使身心成沉重
  状态的惛沉及睡眠等的烦恼的。
  (20~21)身(受想行)的柔软状态为“身柔软性”。心的柔软状态为
  “心柔软性”。它们有寂灭身心的强情的特相;有破除身心的强情状态的作用;
  以不抵抗为现状;以身心为近因。当知它们是对治使身心成强情状态的见与慢等
  的烦恼的。
  (22~23)身(受想行)的适业状态为“身适业性”。心的适业状态为
  “心适业性”。它们有寂灭身心的不适业状态的特相;有破除身心的不适业状态
  的作用;以身的把握所缘的成功为现状;以身心为近因。当知它们是对治除了
  (掉举、惛沉、睡眠、见、慢等)以外而使身心的不适业状态的诸盖的,能于信
  乐事中取来信乐,能于利益的行为中而取堪任适当的状态,正如纯金相似。
  (24~25)身(受想行)的熟练状态为“身练达性”。心的熟练状态为
  “心练达性”。它们有身心健全的特相;有破除身心不健全的作用;以无过失为
  现状;以身心为近因。当知它们是对治使身心有过失的不信等的。
  (26~27)身(受想行)的正直状态为“身正直性”。心的正直状态为
  “心正直性”。它们有身心正直的特相;有破除身心歪曲的作用;以身心的正直
  为现状;以身心为近因,当知它们是对治使身心成歪曲状态的谄与诳等的。
  (28)“欲”与希望去做是一同义语。所以此欲有欲作的特相;有遍求所
  缘的作用;希求于所缘为现状;并以希求于所缘为近因。当知此欲之取于所缘,
  如伸心手相似。
  (29)“胜解”等于信解。有确信的特相;有不犹豫的作用;以决定为现
  状;以确信之法为近因。当知它于所缘有不动的状态,如因陀罗的柱石(ind
  akhila——界标)。
  (30)“作意”是作法——于意中工作(置所缘于意中)。因为和前面的
  意(有分)不同的作意故为作意。这有三种:(一)支持所缘(作意),(二)
  支持路线(心)(作意),(三)支持速行(作意)。此中:“支持所缘作意”
  ——是作所缘于意中。它有导向所缘的特相;有使相应的(心、心所)与所缘结
  合的作用;以面向于所缘的状态为现状;以所缘为近因。它是行蕴所摄,因为能
  使相应的(心、心所)支持所缘,所以如御车者。“支持路线作意”——与“五
  门转向”是一同义语。“支持速行作意”——与“意门转向”是一同义语。这里
  是指前一种,不是后二种的意思。
  (31)“中舍性”——是对于诸(心、心所)法抱中立的态度。它有心与
  心所平衡的特相;有遮止太过与不足的作用,或有断绝偏向的作用;以中庸的状
  态为现状。关于它的舍置心与心所的状态,正如御者的舍置平等牵驾的良马相
  似。
  (32~33)“悲”与“喜”,与梵住的解释中所说的方法一样。只有一
  点不同的是:那里的(悲喜)是属于色界而证达安止(根本定)的,这里是属于
  欲界的。有人主张慈与舍亦属于不定心所。然而这是不能接受的;因为依于义
  理,无嗔即是慈,中舍即是舍。
  (34~36)离去身的恶行为“离身恶行”。其他的(离语恶行,离意恶
  行)亦是这样。其次从相等来说,此等三者都有对身恶行等的对象不犯的特相——即是说不蹂躏的特相;有摆脱身恶行等的对象的作用:以不作(恶行)为现
  状,以信、惭、愧、少欲等的德为近因。即是心的不向恶行的状态。
  当知上面的三十六行是和第一欲界善识相应的。与第一善心一样,第二善心
  (亦和三十六行相应),只是由有行而起的一点差别。第三善心,除了无痴之外
  和余者(三十五行相应)。第四善心同样(有三十五行相应),只是由有行而起
  的一点差别。如第一善心所说的(诸行)中,除了喜之外,余者(三十五行)是
  第五善心相应的。第六善心与第五相同(有三十五行相应),只是由有行而起的
  一点差别。其次第七善心,再除无痴外,和其余的(三十四行相应)。第八善心
  亦然(与三十四行相应),只是由有行而起的一点差别。
  如第一(欲界善心)所说的(诸行)中,除了三种离(恶行)其余的(三十
  三行)是与色界第一善心相应的。第二(色界善心),除去寻(与三十二行相
  应),第三(色界善心)更除去伺(与三十一行相应),第四(色界善心)更除
  去喜(与三十行相应),第五(色界善心)更除去不定中的悲和喜(与二十八行
  相应)。在四无色善心中也是同样(与二十八行相应),这里只是在无色界的一
  点不同而已。
  出世间的善心中,先说在初禅的(四)道识的(相应行),与第一色界善识
  中所说的相同,在第二禅等的(四道识的)种类,与第二色界识等中所说的相
  同。但这里没有悲、喜,却决定有离(三恶行),并且是出世间,只此一点差别
  而已。上面是先说善的诸行。
  (2)(与诸不善心相应的行)在不善的诸行之中,先说与贪根中第一不善
  心相应的十七行,即决定依自身生起的十三,不论何法的四种。此中:
  1.触、2.思、3.寻、4.伺、5.喜、6.精进、7.命、8.
  定、9.无惭、10.无愧、11.贪、12.痴、13.邪见,
  此等是决定依自身生起的十三种。
  14.欲、15.胜解、16.掉举、17.作意,
  此等是不论何法的四种。此中:
  (9~10)无惭厌之故为“无惭者”;无惭者的状态为“无惭”。无愧惧
  之故为“无愧”。此中:无惭有不厌恶身的恶行等的特相,或有无耻的特相。无
  愧有不畏缩身恶行等的特相,或以无怖骇为特相。这是略说,若欲详说,当知即
  如惭、愧所说的反面。
  (11~12)依此而(相应法)贪故,或自己贪故,或只是贪故为
  “贪”。依此而(相应法)愚痴故,或自己愚痴故,或只是愚痴故为“痴”。此
  中:“贪”——有把持所缘的特相,如捕猿的粘黐;有粘着的作用,如投于热锅
  的肉片;以不施舍为现状,如灯上的油垢;于诸结缚之法认为有乐味为近因。当
  知贪能增长爱河而趋向恶趣,犹如急流的河而向大海一样。“痴”——有心的暗
  冥的特相,或以无智为特相;有不通晓或覆蔽所缘的自性的作用;以不正的行为
  或暗冥为现状;以不如理作意为近因。当知痴为一切不善的根本。
  (13)依此而(相应法)邪见故,或自己邪见故,或只是邪见故为“邪
  见”。它有不如理的见解的特相;有执着的作用;以邪的见解为现状;以不欲见
  诸圣者等为近因。当知邪见是最上的罪恶。
  (16)“掉举”——是心的浮动状态。有不寂静的特相,犹如给风吹动的
  水波;有不稳定的作用,如风扬旗帜;以散动的状态为现状,如投以石而散布的
  灰尘;由于心不寂静而起不如理的作意为近因。当知掉举即是心的散乱。其余诸
  不善行,当知如前面的善行中所说。只有不善的状态,是因为不善之故为卑劣,
  这些是和彼等诸善行的一点差别。当知上面的十七行是与第一不善识相应的。第
  二不善心也和第一不善心相似,但这里是有行而起,并有惛沉、睡眠二种不定的
  心所(有十九行相应),只有这一点差别而已。
  此中:心的沉重为“惛沉”。心的倦睡为“睡眠”。即说此等是精神萎靡缺
  乏勇气不堪努力之意。惛沉与睡眠合为“惛沉睡眠”。此中:惛沉以不堪努力为
  特相;有除去精进的作用;以心的消沉为现状。睡眠以不适业为特相;有闭塞
  (其心)的作用;以心的沉滞或眼的昏昏欲睡为现状。这两种都是由不乐及欠伸
  等而起不如理的作意为近因。
  第三不善心,如第一不善心所说的诸行中,除一邪见,而有不定的慢,唯此
  差别,余者相同(亦有十七行相应)。“慢”以令心高举为特相;有傲慢的作
  用;以欲自标榜为现状;以与见不相应的贪为近因。当知慢如狂人相似。
  第四不善心,如第二所说的诸行中,除一邪见而有不定的慢,唯此差别,余
  者相同(有十九行相应)。第五不善心,如第一所说的诸行中,除去一喜,与其
  余的(十六行)相应。第六不善心,亦如第五所说,唯一不同的,这里是从有行
  而起,并有惛沉、睡眠二不定(有十八行相应)。第七不善心,如第五所说,除
  见而存一不定的慢(有十六行相应)。第八不善心,如第六所说的诸行中,除见
  而存一不定的慢,余者相同(有十八行相应)。
  其次于嗔根的二不善心中,先说与第一心相应的十八行:即决定依自身生起
  的十一,不论何法的四种,及不决定生起的三种。此中:
  1.触、2.思、3.寻、4.伺、5.精进、6.命、7.定、8.
  无惭、9.无愧、10.嗔、11.痴,
  此等是决定依自身生起的十一种。
  12.欲、13.胜解、14.掉举、15.作意,
  此等是不论何法的四种。
  16.嫉、17.悭、18.恶作,
  此等是不决定生起的三种。
  此中:(10)由此而起嗔故,或自嗔故,或即以嗔故为“嗔”。它有激怒
  的特相,如被击的毒蛇;有(怒)涨(全身)的作用,如毒遍(全身的作用)相
  似,或有燃烧自己的所依(身体)的作用,如野火相似;以嗔怒为现状,如敌人
  获得机会相似;以起嗔害的事物为近因。当知嗔如混了毒的腐尿一样。
  (16)嫉妒作为“嫉”。它有嫉羡他人的繁荣的特相;有不喜(他人的繁
  荣)的作用;以面背(他人的繁荣)为现状;以他人所得的繁荣为近因。当知嫉
  是结缚。
  (17)悭吝故为“悭”。它有隐秘自己已得或当得的利益的特相;有不能
  与他人共有他的所得的作用;以收缩或吝啬为现状;以自己的所得为近因。当知
  悭是心的丑恶。
  (18)轻蔑其所作为恶所作,此种状态为“恶作”(悔)。它有后悔的特
  相;事后悲悔有已作与未作的作用;以后悔为现状;以作与未作为近因。当知恶
  作如奴隶的状态。
  其他诸行,已如前说。上面所说的十八行,是和第一嗔根的心相应的。第二
  嗔心亦与第一相同,唯一差别的,这里是从有行而起,并于不定之中存有惛沉及
  睡眠(有二十行相应)。
  于痴根的二心中:先说疑相应心(所相应的诸行):
  1.触、2.思、3.寻、4.伺、5.精进、6.命、7.心止、
  8.无惭、9.无愧、10.痴、11.疑--此等十一种是决依自身
  生起的;12.掉举、13.作意--这两种是不论何法,合有十三行
  相应。
  此中:(7)“心止”只是维持心的静止的弱定。(11)不能治愈其心故为
  “疑”。它有怀疑的特相;有动摇的作用;以不决定或无决定见为现状;由疑而
  起不如理的作意为近因。当知疑是行道的障碍。
  其次掉举相应心(所相应的诸行),如疑相应心中所说的,除去疑,而存其
  余的十二行。但这里由于无疑而起胜解。合胜解而成十三行。因有胜解,故可能
  成为强定。并且这里的掉举是决依自身生起的,胜解则属于不论何法。当知上面
  所说的是不善行。
  (3)(与异熟无记心相应的行)无记的诸行中:先依异熟无记的无因与有
  因,别为二种。此中,与无因异熟识相应的行为无因,于无因中,先说与善及不
  善异熟的眼识相应的行有五种,即决依自身生起的触、思、命、心止,及不论何
  法的作意。与耳、鼻、舌、身识相应的行亦同样。二异熟意界(39、55)
  (相应的行),同前面的五种,再加寻、伺、胜解为八种。但于此中的喜俱心
  (40),更加一喜(有九行相应)。
  其次与有因异熟识相应的行为有因。此中先说与八欲界异熟(42~49)
  相应的行,与八欲界善心(1~8)相应的行相似;但这里没有(八欲界善心中
  所说的)悲与喜二不定(心所)——因为悲喜是以有情为所缘,故异熟心中是没
  有的;并因为欲界异熟心,一向是小所缘的,所以不但没有悲喜,也没有三种离
  在异熟心中。如说:“五学处只是善的”。
  其次与色界、无色界、出世间诸异熟识(57~69)相应的行,等于那些
  善识(9~21)相应的行。
  (4)(与唯作无记心相应的行)唯作无记亦依无因、有因,别为二种。此
  中,与无因唯作识相应的行为无因。他们与善异熟意界、(39)及二无因意识
  界(41、40)相等。但这里的二意识界(71、72)增加精进,由于有精
  进,故亦可能成为强定。这便是这里的唯一不同之处。次与有因唯作识相应的行
  为有因。此中:先说与八欲界唯作识相应的行,除去三离,余者等于八欲界善心
  相应的行。关于色界、无色界的唯作心相应的行,完全等于彼等善识相应的行。
  当知上面的是无记行。
  这是详论行蕴门。
  (六)关于五蕴的杂论
  (1)(五蕴的经文解释)上面是先依阿毗达摩中的句的分别法而详论五蕴
  门。其次,世尊曾这样的详说诸蕴:“任何色不论是过去的、未来的、现在的、
  或内、或外、或粗、细、劣、胜、远、近的,集结在一起,总名为色蕴。任何受
  ……任何想……任何行……任何识,不论是过去的、未来的、现在的……乃至总
  名为识蕴”。
  上面所引的文句中:“任何”是遍取无余之意。“色”是给以限止于超过色
  的意义。由于这三字的结合,便成色的包括无余之义。然后开始对此色作过去等
  的分别——即此色,有的是过去的,有的是未来的各种差别。受等亦然。
  此中:先说此色,依于世、相续、时、刹那的四种名为“过去”。“未来、
  现在”也是同样的。
  此中:(一)先就“世”说,即于一个人的一有的结生之前为过去世;在死
  的以后为后世;在两者之间的为现在世。
  (二)依“相续”说,由于同一时节等起的色及同一食等起的色,虽系前后
  持续而起,亦为现在相续;于(现在的)以前所不同的时节及食等起的色为过去
  相续;以后的为未来相续。心生的色,则于同一路线、一速行、一三摩钵底等起
  的为现在相续;在此以前的为过去相续;以后的为未来相续。业等起的色,依相
  续没有过去等的各别;因为那(业等起的色)只是由时节、食及心等起的诸色的
  支持者,当随(时节等起的色等的过去等)而知此(业等起的色)的过去等的分
  别。
  (三)依“时”说:即依于一须臾、朝、夕、昼、夜等的时间中相续而起的
  色,彼等的时为现在时,从此前面的为未来时,在此后面的为过去时。
  (四)依“刹那”说:即由于生住灭的三刹那所摄的色为现在;从此前面的
  为未来;在后面的为过去。或以有过的因缘作用的色为过去;已尽因的作用而未
  尽缘的作用的为现在;未曾达成(因缘)两种作用的为未来。或者在行其自作用
  (地能坚持等)的刹那为现在;从此前面的为未来;在后面的为过去。这里只有
  刹那等说是非差别的(正义),余者(世、相续、时)是差别的(借喻的)。
  “内、外”的差别,已如前说。这里也是以个己为内、以他人为外。
  “粗、细”之别,已如前说。
  “劣、胜”之别,有差别(借喻的)及非差别(正义)二种。此中:比较色
  究竟天的色,则善见天的色为劣;而此善见天的色比较善现天则为胜。如是乃至
  地狱有情的色,当知从差别而比较胜劣。其次依非差别说,那不善异熟识生起之
  处的色为劣,善异熟识生起之处的色为胜。
  “远、近”亦如前说。这里亦当依处所比较而知远近。
  “集结为一起”,即上面以过去等句各别显示的一切色,以汇集聚起来,成
  为称作变坏相的一种状态,总名为“色蕴”。这便是经文之义。
  依于此说,即指一切的色,于变坏的特相中集聚起来为色蕴,并非于色之外
  另有色蕴。
  (受蕴等)与色同样,而受等亦于觉受的特相等集聚起来为受蕴等,并非于
  受等之外另有受蕴等。
  其次于过去等的分别,这里亦依相续及刹那等而知有受的过去、未来、现在
  的状态。此中:先“依相续”说即属于一路线、一速行、一等至所摄的受及于一
  种境而起的为现在;在以前的为过去,在以后的为未来。次“依刹那等”说,即
  属于(生、住、灭)三刹那所摄的、及在前际后际的中间而行自己的作用的受为
  现在;在以前的为过去,在以后的为未来。
  “内外”之别,当知亦依个己等而说。
  “粗、细”之别,当依种类、自性、人、世间及出世间而知,即如《分别
  论》所说“不善受为粗,善及无记受为细”等的方法。
  (一)先就“种类”说:不善受,因为是有罪行之因,是烦恼热苦的状态,
  是不寂静的习惯,所以比较于善受则为粗;又因为是有造作故,是有(为结果
  而)努力故,有取得异熟故,是烦恼热苦的状态及有罪之故,比较异熟无记受则
  为粗;只因为是有异熟,是烦恼热苦的状态,是障害及有罪之故,比较唯作无记
  受则为粗。其次善受及无记受,恰恰与上述相反,所以比较不善受则为细。又善
  与不善二种受,因为有造作,有努力,能取异熟之故,比较二种无记受又为粗。
  恰恰与上述相反的二种无记受,比较彼等(善、不善受)则为细。如是先依种类
  而知粗细。
  (二)“依自性”说:苦受、因为无乐、不静、烦扰、恐怖及为他所克胜之
  故,比较其他(乐、舍)二受为粗。其他的(乐、舍)二受,因为是乐、是寂
  静、是胜、是适意及中庸之故,比较苦受则为细。其次乐与苦的二受,因为不
  静,烦扰及明了之故,比较不苦不乐受则为粗。那(不苦、不乐受)恰恰与上述
  相反,故比较前二者为细。如是当依自性而知粗细。
  (三)“依人”说:不入定者的受,因对种种的所缘而散乱,故比较入定者
  的受为粗。与此相反的(入定者的受)则为细,如是当依人而知粗细。
  (四)“依世间及出世间”说:有漏的受为世间。那有漏受,因为是起漏之
  因,是为瀑流所流,为轭所轭,为缚所缚,而至取着及杂染之故,是凡夫所共之
  故,比较无漏受则为粗。而无漏受与此相反,故比较有漏则为细。如是当依世
  间、出世间而知粗细。
  这里以种类及自性等的分别,应该注意避免其(粗细的)混杂。虽然与不善
  异熟身识相应的受,依种类说,因无记故为细,但依自性(人、世间、出世间)
  等说则为粗。即如这样说:“无记受为细,苦受为粗。入定者的受为细,不入定
  者的受为粗。无漏受为细,有漏受为粗”。亦如苦受所说,而乐受等依种类说虽
  为粗,依自性等则为细。因此依种类等没有混杂,当知诸受的粗细不混。即所
  谓:无记受依种类说,则比较善与不善为细。可是这里不应作如是自性等的分别
  说:“什么是无记?它是苦受吗?乐受吗?它是入定者的受吗?是不入定者的受
  吗?它是有漏受吗?它是无漏受吗”?其他的一切处也是这样。
  更依这样的语句:“或依彼此的受,互相比较,而知受的粗细”,甚至于不
  善等中,嗔俱受,因为如火烧自己的所依(心依处)一样,故比较贪俱受为粗;
  而贪俱受则比较为细。于嗔俱受中,亦以决定有者为粗,不决定有者为细。于决
  定有者的受中,亦以劫住(生存一劫)者的受为粗,余者为细。于劫住者的受
  中,亦以无行的为粗,有行的为细。其次于贪俱的受,与见相应的为粗,余者为
  细。于见相应的受中,亦以决定、劫住、无行的为粗,余者为细。总之,不善的
  受,能产生许多异熟的为粗,产生少异熟的为细。善的受,则产生少异熟的为
  粗,产生许多异熟的为细。
  还有:欲界的善受为粗,色界的为细;无色界的受更细;出世间的受再细。
  于欲界的善受,施所成的为粗,戒所成的为细;修所成的更细。于修所成受中,
  有二因的为粗,有三因的为细。于三因的受中,有行的粗,无行的细。于色界善
  受中,初禅受粗……乃至第五禅受为细。于无色界善受中,空无边处相应受为粗
  ……乃至非想非非想处受为细。于出世间善受中,须陀洹道相应受为粗……乃至
  阿罗汉道相应受为细。同样的,关于各地的异熟,唯作的受,依苦等、不入定者
  等、有漏等的方法,与所说的受中一样。
  依处所说,地狱的苦为粗,畜生界的苦为细……乃至他化自在天的苦为细。
  犹如苦受,而乐受亦宜就一切处类推而知。
  依事物说,任何由劣的事物所起的受为粗,由胜的事物所起的受为细。
  次依“劣、胜”的分别,当知那粗的受为劣,而细的受为胜。
  其次关于“远、近”之句,在《分别论》曾作此等分别:“不善受与善及无
  记受隔远;不善受与不善受接近”等。是故不善受,因为是不同分,不相合,不
  类似,故与善及无记受隔远;同样的,善及无记受与不善受隔远。其他一切类推
  可知。不善受,因为是同分,类似,故与不善受接近。
  这是详论受蕴的过去等的分别。
  (2)(关于五蕴的抉择说)对于与诸受相应的想等(三蕴),亦当以同样
  的方法而知。既然知道了这些,更应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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