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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辨》作者:俞平伯-红楼梦系列合集

俞平伯(当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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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辨》作者:俞平伯-红楼梦系列合集

  平伯做这部书,取材于我的通信很多,所以早先就嘱我做一篇序。我一直没有功夫做。到现在,这部书快要出版了,使我不得不在极冗忙的生活中抽出一点功夫来把它做了。
  我原来想,凡是一种风气必有它的来源:自从有了《红楼梦》之后,“模仿”“批评”和“考证”的东西如此的多,自然由于读者的注意,但为什么做出的东西总是浮浅的模仿,尖刻的批评,和附会的考证?这种思想的来源是在何处?我要解释这三类东西的来源,很想借了这一篇序文,说明浮浅的模仿出于《尚书》之学,尖刻的批评出于《春秋》之学,附会的考证出于《诗经》之学。它们已有了二千年的历史,天天在那里挥发它们的毒质,所以这种思想会得深入于国民心理,凡有一部大著作出来,大家就会在无意之中用了差不多的思想,做成这三类东西,粘附在它的上面。《红楼梦》的本身不过传播了一百六十余年,而红学的成立却已有了一百年,在这一百年之中,他们已经闹得不成样子,险些儿把它的真面目涂得看不出了。我很愿意在这篇序文上把从前人思想的锢蔽和学问的锢蔽畅说一回,好使大家因了打破旧红学而连及其余同类的东西。但这个意思的内容太复杂了,不是一序所能容,也不是忙中抽闲所能做,所以写了一点就没有续下。等将来有空的时候,再作为专篇的论文罢。
  关于《红楼梦》作者的历史,续作者的历史,本子的历史,旧红学的错误,适之先生在《红楼梦考证》上说得很详了。关于《红楼梦》的风格,作者的态度,续作者的态度,续作者的依据,……平伯这部书上也说得很详了。  我要说的,就是这一部书的历史。  一九二一年三月下旬,适之先生的《红楼梦考证》初稿作成。但曹雪芹的事迹和他的家庭状况依然知道的很少。那时候,北京国立学校正是为着索薪罢课,使我有功夫常到京师图书馆里,做考查的事。果然,曹寅的著述找到了,曹家的世系也找到了。平伯向来欢喜读《红楼梦》,这时又正在北京,所以常到我的寓里,探询我们找到的材料,就把这些材料做谈话的材料。我同居的潘介泉先生是熟读《红楼梦》的人,我们有什么不晓得的地方,问了他,他总可以回答出来。我南旋的前几天,平伯、介泉和我到华乐园去看戏。我们到了园中,只管翻着《楝亭诗集》,杂讲《红楼梦》,几乎不曾看戏。坐在我们前面的人觉得讨厌了,屡屡回转头来,对我们瞧上几眼。介泉看见了,劝我们道:“不要讲了,还是看戏罢!” 。
  适之先生的初稿里,因为程伟元序上说,“原本目录一百二十卷,今所藏只八十卷,殊非全本”,疑心后四十回的目录或者是原来有的。平伯对于这一点,自始就表示他的反对主张;那时的证据,是:既有了“因麒麟伏白首双星”的回目,就不应当再有“薛宝钗出闺成大礼”的回目。我回南之后,平伯即来信道: 我日来翻阅《红楼梦》,愈看愈觉后四十回不但本文是续补,即回目亦断非固有。前所谈论,固是一证;又如末了所谓“重沐天恩”等等,决非作者原意所在。况且雪芹书既未全,决无文字未具而四十回之目已条分缕析如此……
  我想,《红楼》作者所要说的,无非始于荣华,终于憔悴,感慨身世,追缅古欢,绮梦既阑,穷愁毕世。宝玉如是,雪芹亦如是。出家一节,中举一节,咸非本旨矣……(四月廿七日)这是他给我的第一封信。后来这些主张渐渐的推论出来,就成了这一部书的骨干。
  从此以后,我们一星期必作一长信;适之先生和我也是常常通信。我对于《红楼梦》原来是不熟的,但处在适之先生和平伯的中间,就给他们逼上了这一条路。我一向希望的辩论学问的乐趣,到这时居然实现。我们三人的信件交错来往,各人见到了什么就互相传语,在几天内大家都知道了。适之先生常常有新的材料发见;但我和平伯都没找着历史上的材料,所以专在《红楼梦》的本文上用力,尤其注意的是高鹗的续书。平伯来信,屡屡对于高鹗不得曹雪芹原意之处痛加攻击;我因为受了阎若(醵换王旁)辨《古文尚书》的暗示,专想寻出高鹗续作的根据,看后四十回与前八十回如何的联络。我的结论是:高氏续作之先,曾经对于本文用过一番功夫,因误会而弄错固是不免,但他绝不敢自出主张,把曹雪芹意思变换。平伯对于这点,很反对我,说我是高鹗的辩护士。他论到后来,说:
  弟不敢菲薄兰墅,却认定他与曹雪芹性格差得太远了,不适于续《红楼梦》。(六月十八日)这是他进一步的观察,从作者的性格上剖析出来,眼光已超出于文字异同之上了。后来又说:
  我向来对于兰墅深致不满,对于他假传圣旨这一点尤不满意;现在却不然了。那些社会上的糊涂虫,非拿原书孤本这类鬼话吓他们一下不可,不然,他们正发了团圆迷,高君所补不够他们的一骂呢!(八月八日)
  这是他更进一步的观察,不但看出高鹗的个人,并且看出高鹗的环境了。他有了这一种的见解,所以他推论曹高二家的地位可说是极正确的。
  一个暑假里,我们把通信论《红楼梦》作为正式的功课,兴致高极了。平伯信中的话很可以见出这时的情状,他说:
  弟感病累日,顷已略(廖换疒旁);惟烦忧不解,故尚淹滞枕褥间;每厌吾身之赘,嗟(诧换口旁)弥日,不能自已。来信到时,已殆正午,弟犹昏昏然偃卧。发函雒诵,如对良友,快何如之!推衾而起,索笔作答,病殆已霍然矣。吾兄此信真药石也,岂必杜老佳句方愈疟哉!(六月十八日)又说:
  京事一切沉闷(新华门军警打伤教职员),更无可道者;不如剧谈《红楼》为消夏神方,因每一执笔必奕奕如有神助也。日来与兄来往函件甚多,但除此以外竟鲜道及余事者,亦趣事也。(同上)有了这样的兴致,所以不到四个月,我们的信稿已经装钉了好几本。
  末了,平伯又提议一个大计画,他想和我合办一个研究《红楼梦》的月刊,内容分论文、通信、遗著丛刊、版本校勘记等;论文与通信又分两类:(1)把历史的方法做考证的,(2)用文学的眼光做批评的。他愿意把许多《红楼梦》的本子聚集拢来校勘,以为校勘的结果一定可以得到许多新见解。假使我和他都是空闲着,这个月刊一定可以在前年秋间出版了,校勘的事到今也可有不少的成绩了。但一开了学,各有各的职务,不但月刊和校勘的事没有做,连通信也渐渐的疏了下来。
  去年二月,蔡孑民先生发表他对于《红楼梦考证》的答辩。最奇怪的是,这个答辩竟引不起红学的重兴,反而影响到平伯身上,使得他立刻回复以前的兴致,作成这本书。当时平伯看见了这篇,就在《时事新报》上发表一篇回驳的文字。同时他又寄我一信,告我一点大概;并希望我和他合做《红楼梦》的辨证,就把当时的通信整理成为一部书,使得社会上对于《红楼梦》可以有正当的了解和想象。我三月中南旋,平伯就于四月中从杭州来看我。我因为自己太忙,而他在去国之前尚有些空闲,劝他独立将这事担任了。他答应我回去后立刻起草;果然他再到苏州时,已经做成一半了。
  夏初平伯到美国去,在上海候船,我去送他,那时他的全稿已完成了,交与我,嘱我代觅钞写的人,并切嘱我代他校勘。不幸我的祖母去世,悲痛之中,不复能顾及这些事情;虽是请人钞录,直等到近年底时方始钞好,我一点也没有校过。这时平伯又因病回国了,我就把全稿寄回北京,请他自校。现在出版有期,从此,我们前年的工作就得到一个着落,平伯辨证《红楼梦》的志愿已经达到一部份了。平伯将来如有闲暇,《红楼梦》上可以着手的工作正多,集本校勘实在是最重要的一桩。从将来看现在,这一部书只算得他发表《红楼梦》研究的开头咧!
  平伯在自序上说这书是我和他二人合做的,这话使我十分抱愧。我自知除了通信之外,没有一点地方帮过他。他嘱我作文,我没有功夫;他托我校稿子,我又没有功夫。甚至于嘱我做序,从去年四月说起,一直到了今年三月,才因为将要出版而不得不做;尚且给繁杂的职务逼住了,只得极草率地做成,不能把他的重要意思钩提出来。我对他真是抱歉到极步了!
  我祝颂这部书的出版,能够随着《红楼梦》的势力而传播得广远!我更祝颂由这部书而发生出来的影响,能够依了我的三个愿望:
  第一,红学研究了近一百年,没有什么成绩;适之先生做了《红楼梦考证》之后,不过一年,就有这一部系统完备的著作:这并不是从前人特别糊涂,我们特别聪颖,只是研究的方法改过来了。从前人的研究方法,不注重于实际的材料而注重于猜度力的敏锐,所以他们专欢喜用冥想去求解释。猜度力的敏锐固然是好事体,但没有实际的材料供它的运用,也徒然成了神经过敏的病症;病症一天深似一天,眼睛里只看见(忄童)(忄童)往来的幻象,反自以为实际的事物,这不是自欺欺人吗!这种研究的不能算做研究,正如海市蜃楼的不能算做建筑一样。所以红学的成立虽然有了很久的历史,究竟支持不起理性上的攻击。我们处处把实际的材料做前导,虽是知道的事实很不完备,但这些事实总是极确实的,别人打不掉的。我希望大家看着这旧红学的打倒,新红学的成立,从此悟得一个研究学问的方法,知道从前人做学问,所谓方法实不成为方法,所以根基不坚,为之百年而不足者,毁之一旦而有余。现在既有正确的科学方法可以应用了,比了古人真不知便宜了多少;我们正应当善保这一点便宜,赶紧把旧方法丢了,用新方法去驾驭实际的材料,使得嘘气结成的仙山楼阁换做了砖石砌成的奇伟建筑。
  第二,《红楼梦》是极普及的小说,但大家以为看小说是消闲的,所谓学问,必然另有一种严肃的态度,和小说是无关的。这样看小说,很容易养成一种玩世的态度。他们不知道学问原没有限界,只要会做,无所往而不是学问;况且一个人若是肯定人生的,必然随处把学问的态度应用到行事上,所以这一点态度是不可少的。这部书出版之后,希望大家为了好读《红楼梦》而连带读它;为了连带读它而能感受到一点学问气息,知道小说中作者的品性,文字的异同,版本的先后,都是可以仔细研究的东西。无形之中,养成了他们的历史观念和科学方法。他们若是因为对于《红楼梦》有了正当的了解,引伸出来,对于别种小说以至别种书,以至别种事物,都有了这种态度了,于是一切“知其当然”的智识都要使它变成“知其所以然”的智识了,他们再不肯留下模糊的影象,做出盲从的行为:这是何等可喜的事!
  第三,平伯这部书,大部份是根据于前年四月至八月的我们通信。若是那时我们只有口谈,不写长信,虽亦可以快意一时,究不容易整理出一个完备的系统来。平伯的了解高鹗续书的地位,差不多都出于我们的驳辩;若是我们只管互相附和,不立自己的主张,也不会逼得对方层层剥进。我们没有意气之私,为了学问,有一点疑惑的地方就毫不放过,非辩出一个大家信服的道理来总不放手,这是何等地快乐!辨论的结果,胜的人固是可喜,就是败的人也可以明白自己的误解,更得一个真确的智识,也何等地安慰啊!所以我希望大家做学问,也像我们一般的信札往来,尽管讨论下去。越是辨得凶,越有可信的道理出来。我们的工作只有四个月,成绩自然不多;但四个月已经有了这些成绩,若能继续研究至四年乃至四十年,试问可以有多少?这一点微意,希望读者采纳。我们自己晓得走的路很短,倘有人结了伴侣,就我们走到的地方再走过去,可以发见的新境界必然很多。发见了新境界,必然要推倒许多旧假定,我们时常可以听到诤言,自然是十分快幸;然而岂但是我们的快幸呢!
  顾颉刚 一九二三,三,五
引 论
  我从前不但没有研究《红楼梦》底兴趣,十二三岁时候,第一次当他闲书读,且并不觉得十分好。那时我心目中的好书,是《西游》、《三国》、《荡寇志》之类,《红楼梦》算不得什么的。我还记得,那时有人告诉我姊姊说:“《红楼梦》是不可不读的!”这种“象煞有介事”的空气,使我不禁失笑,觉得说话的人,他为什么这样傻?
  直到后来,我在北京,毕业于北大,方才有些微的赏鉴力。一九二零年,偕孟真在欧行船上,方始剧谈《红楼梦》,熟读《红楼梦》。这书竟做了我们俩海天中的伴侣。孟真每以文学的眼光来批评他,时有妙论,我遂能深一层了解这书底意义、价值。但虽然如此,却还没有系统的研究底兴味。
  欧游归来的明年(一九二一),我返北京。其时胡适之先生正发布他底《红楼梦考证》,我友顾颉刚先生亦努力于《红楼梦》研究;于是研究底意兴方才感染到我。我在那年四月间给颉刚一信,开始作讨论文字。从四月到七月这个夏季,我们俩底来往信札不断,是兴会最好的时候。颉刚启发我的地方极多,这是不用说的了。这书有一半材料,大半是从那些信稿中采来的。换句话说,这不是我一人做的,是我和颉刚两人合做的。我给颉刚的信,都承他为我保存,使我草这书的时候,可以参看。他又在这书印行以前,且在万忙之际,分出工夫来做了一篇恳切的序。我对于颉刚,似乎不得仅仅说声感谢。因为说了感谢,心中的情感就被文字限制住了,使我感到一种彷徨着的不安。颉刚兄!你许我不说什么吗?我蠢极了,说不出什么来!
  至于我大胆刊行这本小书,不羞自己底无力,这一段因缘,颉刚也代我申明了。他说:
  “既有兴致做,万不可错过机会;因为你现在不做,出国之后恐不易做,至早当在数年以后了。
  “这种文字,看似专家的考证,其实很可给一班人以历史观念。
  “有了这篇文字,不独使得看《红楼》的人对于这部书有个新观念,而且对于书中的人也得换一番新感情,新想象,从高鹗的意思,回到曹雪芹的意思。”(十一,四,七)
  但他这些过誉的话,我这小书是担当不起的。我只希望《红楼梦辨》刊行之后,渐渐把读者底眼光移转,使这书底本来面目得以显露。虽他所谓,从高鹗的意思,回到曹雪芹的意思,我也不能胜任,却很想开辟出一条道路,一条还原的道路。我如能尽这一点小责任,就可以告无罪于作者,且可告无罪于颉刚了。小小的担子,在弱者身上是重的,我恐不免摔十交啊!
  这书共分三卷。上卷专论高鹗续书一事,因为如不把百二十回与八十回分清楚,《红楼梦》便无从谈起。中卷专就八十回立论,并述我个人对于八十回以后的揣测,附带讨论《红楼梦》底时与地这两个问题。下卷最主要的,是考证两种高本以外的续书。其余便是些杂论,作为附录。
  这书匆促中草就,虽经校订,恐仍不免有疏漏矛盾之处,只好在再版时修正了。因原稿底草率,印行时文字殆不免有讹脱,这对于读者尤觉得十分抱歉的。
  一九二二,七,八,平伯记
(一)论续书底不可能
  《红楼梦》是部没有完全的书,所以历来人都喜欢续他。从八十回续下的,以我们现在所知道的,已有三种:(1)高鹗续的四十回,即通行本之后四十回。(2)二十回的续书,原书已佚,作者姓名亦无考。(3)作者姓名,及回目均无考,从后人底笔记上,知道曾有这么一本底存在。这三个本子,我在下边,都有专篇去考证,批评。至于从高本百二十回续下去的,如《红楼圆梦》,《绮楼重梦》……却一时也列举不尽,而且也没有列举底必要。我在这书中也不愿加以论列,免得浪费笔墨。这类的续书,大约以《红楼复梦》为最早,且附有几条凡例,略有些关系;我在最后有一篇附录论及。还有一类续书是从(3)种,所谓旧时真本续下去的,我却自己没有见过,只听得朋友述说而已。自(2)种续下的书,却自来没听人说及。
  从高鹗以下,百余年来,续《红楼梦》的人如此之多,但都是失败的。这必有一个原故,不是偶合的事情。自然,续书人底才情有限,不自量力,妄去狗尾续貂,是件普遍而真确的事实,但除此以外,却还有根本的困难存在,不得全归于“续书人才短”这个假定。我以为凡书都不能续,不但《红楼梦》不能续;凡续书的人都失败,不但高鹗诸人失败而已。
  我深相信有这一层根本的阻碍,所以我底野心,仅仅以考证、批评、校勘《红楼梦》而止,虽明知八十回是未完的书,高氏所续有些是错了的,但决不希望取高鹗而代之,因为我如有“与君代兴”的野心,就不免自蹈前人底覆辙。我宁可刊行一部《红楼梦辨》,决不敢草一页的“续红楼梦”。
  如读者觉得续书一事,并不至于这样的困难,绝望,疑心我是“张大其词”,那么,我不妨给读者诸君一个机会,去作小规模的试验。如试验成功,便可以推倒我底断案。我们且不论八十回以后,应当怎样地去续;在八十回中即有两节缺文,大可以去研究续补底方法。(1)第十六回秦钟死时,这已在戚本《红楼梦》补足了,我们可以不管。(2)第三十五回,黛玉在院内说话,宝玉叫快请,下文便没有了,到第三十六回,又另起一事了,不和这事相干。黛玉既来了,宝玉把她请了进来,两人必有一番说话;但各本这节都缺,明系中有缺文待补。这不过一页的文章,续补当然是极容易的,尽可以去试验一下。如这节尚且不能续得满意,那续书这件事,就简直可以不必妄想了。
  因为前后文都有,所以这一段缺文底大意,并非全不可知的。我愿意把材料供给愿续书的人。上回写宝玉挨打之后,黛玉来看他,只说了两三句话,便被凤姐来岔断,黛玉含意未申,便匆匆去了。后来宝玉送帕子去,黛玉因情不自禁,题了三首诗。本回黛玉看众人进怡红院去,想起自己底畸零而感伤。《红楼梦》写钗黛喜作对文,宝钗看金莺打络子,已有了一段文字;则黛玉之来亦当有一段相当的文字。况且“通灵玉”是极重要的,宝钗底丫头为宝玉打络子,为黛玉所见(依本回看,莺儿正打络,黛玉来了),必不能默然无言的。所以这次宝黛谈话,必然关照到两点:(1)黛玉应有以报宝玉寄帕之情,且应当有深切安慰宝玉之语。(2)黛玉见人打络子,必然动问,必然不免讥讽嫉妒。
  小小的一节文字,大意已可以揣摩而得,我竟一字不能下笔;更不用说八十回后如何续下去了。我底才短,自然是个原因,但决不是惟一的原因。我现在再从理论上,申论续书底困难。先说一般续书底困难,然后再说到续《红楼梦》底困难。
  凡好的文章,都有个性流露,越是好的,所表现的个性越是活泼泼地。因为如此,所以文章本难续,好的文章更难续。为什么难续呢?作者有他底个性,续书人也有他底个性,万万不能融洽的。不能融洽的思想、情感和文学底手段,却要勉强去合做一部书,当然是个“四不象”。故就作者论,不但反对任何人来续他底著作;即是他自己,如环境心境改变了,也不能勉强写完未了的文章。这是从事文艺者底应具的诚实。
  至就续者论,他最好的方法,是抛弃这个妄想;若是不能如此,便将陷于不可解决的困难。文章贵有个性,续他人底文章,却最忌的是有个性。因为如表现了你底个性,便不能算是续作;如一定要续作,当然须要尊重作者底个性,时时去代他立言。但果然如此,阻抑自己底才性所长,而俯仰随人,不特行文时如囚犯一样未免太苦,且即使勉强成文,也只是“尸居余气”罢了。我们看高鹗续的后四十回,面目虽似,神情全非,真是“可怜无补费精神”的事情!我从前有一信给颉刚,有一节可以和这儿所说对看:
  “所以续书没有好的,不是定说续书的人才情必远逊于前人,乃因才性不同,正如其面,强而相从,反致两伤。譬如我做一文没有写完,兄替我写了下去,兄才虽胜于我,奈上下不称何?若兄矜心学做我文,则必不如弟之原作明矣。此固非必有关于才性之短长。……”(十,六,十八信。)
  而且续《红楼梦》,比续别的书,又有特殊的困难,这更容易失败了。第一,《红楼梦》是文学书,不是学术底论文,不能仅以面目符合为满足。第二,《红楼梦》是写实的作品,如续书人没有相似的环境、性情,虽极聪明、极审慎也不能胜任。譬如第三十五回之末,明明短了一节宝黛对语文字;说的什么事也可以知道。但我们心目中并无他俩底性格存在,所以一笔也写不出。他们俩应当说些什么话,我们连一字也想不起来。文学不是专去叙述事实,所以虽知道了事实,也仍然不中用的。必得充份了解书中人底性格、环境,然后方才可以下笔。但谁能有这种了解呢?自然全世界只有一个人,作者而已。再严格说,作者也只在一个时候,做书底时候。我们生在百年之后,想做这件事,简直是个傻子。
  高鹗亦是汉军旗人,距雪芹极近,续书之时,尚且闹得人仰马翻,几乎不能下台。我们哪里还有续《红楼梦》底可能?果然有这个精神,大可以自己去创作一部价值相等的书,岂不痛快些。高鹗他们因为见不到此,所以摔了一交。我并不责备高氏底没有才情,我只怪他为什么要做这样傻的事情。我在下边批评高氏,有些或者是过于严刻的;但读者要知道这是续书应有的失败。不是高氏一个人底失败。我在给颉刚的一信中,曾对于高氏,作较宽厚的批评:
  “但续作原是件吃力不讨好的事,我也很不敢责备前人。若让我们现在来续《红楼梦》,或远逊于兰墅也说不定。……我们看高氏续书,差不多大半和原意相符,相差只在微细的地方。但是仅仅相符,我们并不能满意。我们所需要的,是活泼泼人格底表现。在这一点上,兰墅可以说是完全失败。”(十,六,三十。)高鹗底失败,大概是如此,以外都是些小小的错误。我在下文,所以每作严切的指斥,并不是不原谅他,是因为一百二十回本通行太久了,不如此,不能打破这因袭的笼统空气。所攻击的目标,却不在高氏个人。
  这篇短文底目的:一则说明我宁写定这一书而不愿续《红楼梦》底原因;二则为高鹗诸君,作一个总辨解,声明这并非他们个人底过失(那些妄人,自然不能在内);三则作“此路不通”的警告,免将来人枉费心力。
  二二,六,十七
(二)辨原本回目只有八十
  我们要研究《红楼梦》,第一要分别原作与续作;换句话说,就是先要知道《红楼梦》是什么。若没有这分别的眼光,只浑沦吞枣的读了下去,势必被引入迷途,毫无所得。这不但研究《红楼梦》如此,无论研究什么,必先要把所研究的材料选择一下,考察一下,方才没有筑室沙上的危险。否则题目先没有认清,白白费了许多心力,岂不冤枉呢?
  《红楼梦》原书只有八十回,是曹雪芹做的;后面的四十回,是高鹗续的。这已是确定了的判断,无可摇动。读者只一看胡适之先生底《红楼梦考证》,便可了然。即我在这卷中,下边还有说及的;现在只辨明“原本回目之数只有八十”这一个判断。
  自从乾隆壬子程伟元刻的高鹗本一百二十回本行世以后,八十回本便极少流传,直到民国初年,有正书局把有戚蓼生底序抄本八十回影印,我们方才知道《红楼梦》有这一种本子。但当时并没发生一点影响,也从没有人怀疑到“原本究有多少回书”这一个问题。直到一九二一年四月,胡适之先生发表他底一文,方才惹起注意,而高氏续书这件事实方才确定。
  但胡先生在当时因程伟元底话,并不因此否定后四十回之目底存在。程伟元底《红楼梦》序上说:
  “然原本目录一百二十卷,今所藏只八十卷,殊非全本。……不佞以是书既有百二十卷之目,岂无全璧?……”胡先生在《红楼梦考证》初稿里说:(附亚东本《红楼梦》卷首)
  “当日钞本甚多,若各本真无后四十回的目录,程伟元似不能信口胡说。因此,我想当时各钞本中大概有些是有后四十回目录的。”但他在原文改定稿中却表示怀疑,略引我底话作说明。可见胡先生也有点不信任程伟元底序文了。(见《胡适文存》卷三)
  我告诉诸君,程伟元所说的全是鬼话,和高鹗一鼻孔里出气,如要作《红楼梦》研究,万万相信不得的。程氏所以这样地说,他并不是有所见而云然,实在是想“冒名顶替”,想把后四十回抬得和前八十回一样地高,想使后人相信四十回确是原作,不是兰墅先生底大笔。这仿佛上海底陆稿荐,一个说“我是真正的”,一个说“我是老的”,一个说“我是真正老的”,正是一样的把戏。
  原来未有一百二十回本以前,先已有八十回钞本流传。高鹗说:
  “予闻《红楼梦》脍炙人口者几廿余年,然无全璧,无定本。向曾从友人处借观,窃以染指尝鼎为憾。今年春,友人程子小泉过予,以其所购全书见示。……”(高本自序)这所以赐教我们的,明显的有好几点:(1)他没有续书以前,《红楼梦》已盛行二十余年了。(2)流行的钞本极多,极杂,但都是八十回本,没有一部是完全的。(3)这种八十回钞本,高氏曾经见过;很有憾惜书不完全之意。(4)直到一七九一年春天,他方才看见全书,实在是到这时候,他方续好。
  既在高程两人未刊行全书以前,社会上便盛行八十回本的《红楼梦》;这当然,百二十回本行世不免有一点困难。而且后四十回,专说些杀风景的话,前途底运命尤觉危险。因这两重困难,程高二位便不得不掉一个谎。于是高氏掩饰续书之事,归之于程伟元;程氏又归之于“破纸堆中”,“鼓担上”。但这样的奇巧事情,总有些不令人相信。那就没有法子,程伟元只得再造一个谣言,说原本原有一百二十回底目录。看他说“既有百二十卷之目,岂无全譬?”他底掉谎底心思--为什么掉谎--昭然若揭了!
  而且这个谎,掉得巧妙得很,不知不觉的便使人上当。一则当时钞本既很庞杂没有定本,程伟元底谎话一时不容易对穿。譬如胡先生就疑心当时钞本既很多,或者有些是有百二十回底目录的。这正是有人上程氏底当一个例子。二则高作四十回,与目录是一气呵成的。明眼人一看,便知道决非由补缀凑合而成。如承认了后四十回底目录是原有的;那么,就无形地得默认后四十回也是原作了。到读者这样的一点头,高鹗和程伟元底把戏,就算完全告成。他们所以必先说目录是原有的,正要使我们承认“本文是原作”这句话,正是要掩饰补书底痕迹,正是要借作者底光,使四十回与八十回一起流传。
  果然,这个巧妙的谎,大告成功。读者们轻轻地被瞒过了一百三十年之久,在这一时期中间,续作和原作享受同样的崇仰,有同样广大的流布。高氏真是撒谎的专家,真是附骥尾的幸运儿。他底名姓虽不受人注意;而著作却得了十倍的声价。我们不得不佩服程高两位底巧于作伪,也不得不怪诧一百三十年读者底没有分析的眼光(例外自然是有的)。
  但到一九二一以后,高鹗便有些倒霉了,他撒的大谎也渐渐为人窥破,立脚不住,不但不能冒名顶替,且每受人严切的指斥。俗语说得好:“若要人勿知,除非己莫为。”天下那里有永不插穿的西洋镜!
  我在未辨正四十回底本文以先,即要在回目上面下攻击;因为回目和本文是相连贯的,若把回目推翻了,本文也就有些立脚不住。从程高二人底话看,作伪底痕迹虽然可见;但这些总是揣想,不足以服他们底心。我所用的总方法来攻击高氏的,说来也很简单,就是他既说八十回和四十回是一人做的,当然不能有矛盾;有了矛盾,就可以反证前后不出于一人之手。我处处去找前后底矛盾所在,即用八十回来攻四十回,使补作与原作无可调和,不能两立。我们若承认八十回是曹雪芹做的,就不能同时承认后四十回也是他做的。高鹗喜欢和雪芹并家过日子,我们却强迫他们分居,这是所谓对症下药。
  我研究《红楼梦》,最初便怀疑后四十回之目。写信给颉刚说:“后四十回不但本文是续补,即回目亦断非固有。”(十,四,二十七。)后来颉刚来问我断论底依据,我回他一封信上举了三项,(1)后四十回中写宝玉结局,和回目上所标明的,都不合第一回中自叙底话。而《红楼梦》确是一部自传的书。(2)史湘云底丢却,第三十一回之目没有关照。(3)本文未成,回目先具,不合作文时底程序。(十,五,四。)
  (1)(2)两节所述,现在看来,尚须略加修正,且留在下面说。(3)节的话,引录如下:
  “我们从做文章底经验,也可以断定回目系补作的。因为现在已证明四十回之文非原有的,我们也可以推想得出回目底真假。一篇文字未落笔之先,自然有一个纲要,但这个大抵是不成文的,即使是成文,也是草率的。真正妥当的节目底编制,总在文字写定之后。雪芹既无后四十回之文,决不会先有粲若列眉,对仗工整的后四十回之目。先有确定成文的题目,然后依题做文章,在考场中有之。而在书室中做文底程序,应是:概括草率的纲要--文字--成文固定的节目。若使回目在前,文字在后;简直是自己考试自己,车儿在马前了。我想,有正书局印行的抄本,八十回后无文无目,却是原书底真面目。”这些话虽不是重要,却也是就情理推测的,可以作主要证据的帮助。现在说到正面的攻击文字。因有许多议论批评的话,将在本卷以下各篇,及中卷内详说。这里只简单地举出证据,使读者一目了然矛盾之所在,而深信回目不是原作所有。这样,已尽本篇应有的职责。至于高作底详细批评,已在下面另有专篇,这里不复说一遍了。
  最显明的矛盾之处,是宝玉应潦倒,而目中明写其“中乡魁”;贾氏应一败涂地,而目中明写其“延世泽”;香菱应死于夏金桂之手,而目中明写“金桂自焚身”。其余可疑之处尚多,现在先把这最明白的三项,列一对照表,以便参阅:
  曹雪芹底话        高鹗所补的回目风尘碌碌,一事无成
  一技无成,半生潦倒    宝玉中乡魁
  自己无才,不得入选,   (第一百十九回)
  当此蓬牖茅椽,绳床瓦灶,
  (以上均见第一回)
  贫穷难耐凄凉。      复世职政老沐天恩(第三回,宝玉赞)      (第一百七回)
  运终数尽,不可挽回。   沐皇恩贾家延世泽(第五回,宁荣二公语)   (第一百十九回)
  自杀自灭,一败涂地。
  (第七十四回探春语)
  自从两地生孤木       施毒计金桂自焚身致使芳魂返故乡。     (第一百三回)
  (第五回香菱册词)
  这可以不必再加什么说明,矛盾的状况,已显然呈露。若说四十回之目是原有的,请问上表所列,应作何解释?作者底疏忽决不至此;因这类冲突实在太凶了,决非疏忽所可以推诿的。若果然是由于疏忽,这也未免太疏忽了。且又何以解于《红楼梦》八十回这样的精详细密?我们能相信《红楼梦》作者疏忽到如此程度吗?
  我给颉刚信中所述的第二项,这儿没有列入表中。因为“白首双星”一回,下半部虽没有照应,但只可以证四十回是续书,不足以充份证明回目底非原作。我在那时把“白首双星”解得太拘泥了,疑惑作者意在写宝玉湘云成婚,以金麒麟为伏脉。我实在不甚了解,“因麒麟伏白首双星”,究竟是怎么一回事情?所以在那信上说:
  “这回之目怎样解法?何谓因?何谓伏?何谓双星?在后四十回本文中,回目中,有一点照应没有?”(十,五,四。)
  我那时胸中只有宝湘成婚这一种解释,所以断定后四十回之目既没有照应,便是高鹗补的(如宝湘成婚非见回目不可)。自从发见了后三十回本的《红楼梦》,得了一种新想象新解释,湘云底结局,既不嫁宝玉,也可以照顾到这回底暗示;那么,从这一点论,可谓对于回目无甚关系了(湘云与他人成婚,本可以不见回目的)。既无甚关系,在这节中,当然宜从删削。关于湘云底结局这个问题,下数篇中尚须详说一番。
  在那信上还有一层意思,也在这里被我削去。我从前以为宝玉应终于贫穷,不见有出家之事,所举的证据是:
  (1)雪芹即是宝玉,雪芹无出家之事。
  (2)第一回中有“晨风夕月阶柳庭花”诸话,不是出家人底光景。
  (3)第三回赞宝玉有“贫穷难耐凄凉”之语。若甘心出家,何谓“难耐凄凉”乎?而高作第一百十九回,明有“宝玉却尘缘”之文;故当时以为这也是“回目是续的”一个佳证。后来我被颉刚“贫穷之后也许真是出家”一语劝服,便不以高氏写此点为甚谬。但第一百十六回,“得通灵幻境悟仙缘”,却始终以为是要不得。宝玉即使出家,也决不会成仙,这从第一回中语可以看出。这回有补缀底痕迹,却也明显。
  以外,第一百九回之目,稍有些可疑。高本八十回中,虽没写柳五儿之死,但戚本却明明叙出,她是死了。如依戚本为正,那么,所谓“五儿承错爱”,又是一点大破绽。高本自身虽幸免矛盾,但也许因他要补这一节文字,所以把五儿之死一节原文删了,也说不定的。我在这里,又不免表示一点疑惑。
  我们以外不必再比附什么,即此为止,已足证明“回目是经过续补的”这个断语。而且,回目底续下,定是从八十一回起笔的,不是从八十回,也不是从八十二回。我们且不管以外的证据,如戚蓼生、程伟元、张船山他们底话;只就本书论本书,已足证“原本回目只有八十”这个命题而有余。我对颉刚说:“我们很相信雪芹即宝玉,无论宝玉或出家,或穷困潦倒,总没有做举业,登黄甲,这是无可疑的;因为既可以找雪芹实事做傍证,又可以把本书原文做直证。既已绝对否认这个,因之我们也该绝对的否认现存后四十回目是原来的。这不但是‘中乡魁’露了马脚,在紧接原书之第一回,即第八十一回已如此。续书第一回就说‘奉严词两番入家塾’,这明是高鹗先生底见解来了,所以终之以‘中乡魁’‘延世泽’等等铜臭话头。”(十,六,九)入家塾即是为中举底张本。中举一事非作者之意,因之入家塾一事亦非作者之意。第八十一回之目,既已不合作者之意;可见八十一回以后各回之目都是高氏一手续的。换句话说,便是原本底回目,只有八十;亦不多一回,多一回已八十一了,亦不少一回,少一回只七十九了。重言以申明之,原本回目,与本文相同,都只有八十之数。程伟元高鹗两人底话,全是故意造谣,来欺罔后人的。
  二二,六,一九
(三)高鹗续书底依据
  我们既已知道现行本底后四十回底本文、回目都是高鹗一手做的;就可以进一步去考察这四十回底价值。从偏好上,我对于高作是极不满意的,但却也不愿因此过于贬损他底应得的地位。我不满意于高作底地方,在下篇详论。现在先从较好的方面着笔,就是论高氏底审慎,他续书底依据所在。
  在未说以前,我不能不声明一下。我非高鹗,不能知道他当时下笔底光景;换句话说,我所没找着的,不能就武断他没有依据,只可以说我们不知道有什么依据罢了。可找着的依据,自然都在原书八十回内;但因我底疏漏,未必能全举出,读者只可以当作举例看。
  最初,颉刚是极赏识高鹗的。他说:“我觉得高鹗续作《红楼梦》,他对于本文曾经细细地用过一番功夫,要他的原文恰如雪芹底原意。所以凡是末四十回的事情,在前八十回都能找到他的线索。……我觉得他实在没有自出主意,说一句题外的话,只是为雪芹补苴完工罢了!”(十,五,十七信。)
  他底话虽然有些过誉,但大体上,也是很确的。高鹗补书,在大关节上实在是很仔细,不敢胡来。即使有疏忽的地方,我们也应当原谅他。况且他能为《红楼梦》保存悲剧的空气,这尤使我们感谢。这点意思,已在《红楼梦底风格》一节文中说及了。
  我们现在从实际上,看他续书底依据是什么?我先举几件,在后四十回的荤荤(两字中车换为牛)大事,试去推究一下。
  (A)宝玉出家。
  (1)空空道人遂因空见色,自色悟空;遂改名情僧,改《石头记》为《情僧录》。(第一回)
  (2)甄土隐听了《好了歌》,随着跛足道人飘飘而去。(同上)  (3)贾雨村游智通寺,门旁有一副对联,下联是“眼前无路想回头”。雨村想道:“……其中想必有个翻过筋斗来的也未可知……”走入看时,只见一个龙钟老僧在那里煮饭。(第二回)
  (4)警幻说:“或冀将来一悟,未可知也。”“快休前进,作速回头要紧!”(第五回)
  (5)“说不得横了心,只当他们死了,横竖自家也要过的;如此一想,却倒毫无牵挂,反能怡然自悦。”(第二十一回)
  (6)第二十二回之目是“听曲文宝玉悟禅机”。
  (7)宝玉道:“什么大家彼此!他们有大家彼此,我只是‘赤条条无牵挂’的!”言及此句,不觉泪下。他占偈道:“是无有证,斯可云证。无可云证,是立足境。”他做的一支《寄生草》是:“肆行无碍凭来去。茫茫着甚悲愁喜?纷纷说甚亲疏密?从前碌碌却因何?到如今,回头试想真无趣!”(第二十二回)
  (8)和尚念的诗是:“沉酣一梦终须醒,冤债偿清好散场!”(第二十五回)
  (9)黛玉道:“我死了呢?”宝玉道:“你死了,我作和尚。”(第三十回)
  (10)宝玉笑道:“你死了,我做和尚去。”(第三十一回)
  (11)宝玉默默不对。自此,深悟人生情缘,各有分定,只是每每暗伤,不知将来葬我洒泪者为谁?(第三十六回)
  (B)宝玉中举。
  (1)“嫡孙宝玉一人,聪明灵慧,略可望成。”(第五回)
  (2)众清客相公们都起身笑道:“今日世兄一去,二三年便可显身成名的了!”(第九回)
  (3)黛玉笑道:“好!这一去可是要蟾宫折桂了。”(同)按,这是高鹗底误会。第五回所引文下,尚有“吾家数运合终”一语,可见上边所说是反语。第九回清客们底话,随口点染,并无甚深义的。至于黛玉底话,也是讥讽口吻。颉刚说:“其实这一句也不过是黛玉习常的讥讽口吻,作者未必有深意。要是这句作准,那第十八回里,宝钗也对宝玉说:‘亏你今夜不过如此,将来金殿对策,你大约连赵钱孙李都忘了呢!’也可以算宝玉去会试了。”(十,五,十七信。)(C)贾氏抄家。
  (1)“陋室空堂,当年笏满床;衰草枯杨,曾为歌舞场。蛛丝儿结满雕梁,绿纱今又糊在蓬窗上。”“因嫌纱帽小,致使枷锁扛。”(第一回)
  (2)偶遇荣宁二公之灵,嘱吾云:“吾家自国朝定鼎以来,功名奕世,富贵流传,已历百年,奈运终数尽,不可挽回。”(第五回)
  (3)秦氏道:“常言,‘月满则亏,水满则溢’;又道是:‘登高必跌重’。如今我们家赫赫扬扬,已将百载;一日倘或乐极生悲,若应了那句‘树倒猢狲散’的俗语,岂不虚称了一世诗书旧族了!”“便是有罪,他物可入官,这祭祖产业,连官也不入的。”(第十三回)
  (4)探春道:“你们别忙,自然连你们抄的日子有呢。你们今日早起,不曾议论甄家,自己家里好好的--抄家,果然真抄了。咱们也渐渐的来了。”(第七十四回。这回之目是“抄检大观园。”)
  (5)“才有甄家的几个人来,还有些东西,不知是做什么机密事。”尤氏听了道:“甄家犯了罪,现今抄没家私,调取进京治罪,怎么又有人来?”老妈妈道:“才来了几个女人,气色不成气色,慌慌张张的,想必有瞒人的事。”(第七十五回)
  (6)王夫人说甄氏抄家事,贾母甚不自在。(同)
  (7)第七十五回之目是“异兆发悲音”。本文上说:“忽听那边墙下有人长叹之声。大家明明听见,都毛发竦然……恍惚闻得祠堂内隔(换为木旁)扇开阖之声,只觉得阴气森森,比先更觉凄惨起来。”高鹗补抄家一节文字,本此。他写宁府全抄了,也本此。《红楼梦》写宁国府底腐败,极有微词,将来自应当有一种恶结果。且“树倒猢狲散”“有罪家产入官”说在秦氏口中。甄家被抄事,又从尤氏一方面听来。异兆发悲音,又专被贾珍他们听见。再证以第五回,“造衅开端实在宁”等处,可见将来被祸,宁府尤烈。高氏写此等处非无根据,但到末尾数回,自己完全推翻了上边所说的,实在是他底大错。
  (D)贾氏复兴。
  (1)“昨怜破袄寒,今嫌紫蟒长。”(第一回)
  (2)秦氏冷笑道:“否极泰来,荣辱自古周而复始……”(第十三回)我所找着的,可以替他作辩护,只有这两条。而其实都靠不住。(1)或指二人一事而言,未必是说贾氏复兴,我疑心是指李纨贾兰底事情。(2)秦氏所说,正是反话,所以在下边紧接一句,“岂人力所能常保的?”她又说:“万不可忘了那盛筵必散的俗语。”可见她无非警告凤姐,处处预作衰落时底打算,不致将来一败而不可收拾,并非作什么预言家。后来因凤姐毫不介意,且更威福自恣,以致一败涂地,应了荣宁两公底“运终数尽”的话。高鹗把这个看得太拘泥了,不恤忽略书中以外的许多暗示,这一点上,我不愿意为他辩护;他为什么要如此续?在下篇再论。
  (E)黛玉早死。
  (1)“昨日黄土陇头堆白骨……”(第一回)
  (2)和尚说:“……只怕他的病,一生也不能好的!”(第三回)
  (3)“欠泪的,泪已尽。”(第五回)
  (4)黛玉道:“我作践了我的身子,我死我的!……偏要说死!我这会就死!……正是了;要是这样闹,不如死了乾净!“死活凭我去罢了!”(第二十回)
  (5)黛玉续偈说:“无立足境,方是乾净!”(第二十二回)
  (6)葬花诗上说:“红消香断有谁怜?……桃李明年能再发,明年闺中知有谁?……却不道人去梁空巢亦倾!……明媚鲜妍能几时?一朝飘泊难寻觅。……天尽头,何处有香丘?未若锦囊收艳骨,一(扌不)净土掩风流。……未卜侬身何日丧。侬今葬花人笑痴,他年葬侬知是谁?试看春残花渐落,便是红颜老死时。一朝春尽红颜老,花落人亡两不知!”(第二十七回)
  (7)林黛玉的花颜月貌,将来亦到无可寻觅之时。(第二十八回)
  (8)“况近日每觉神思恍惚,病已渐成。医者更云:‘气弱血亏,恐致劳怯之症。’我虽为你知己,但恐不能久待;你纵为我知己,奈我薄命何!”(第三十二回)
  (9)“那黛玉还要往下写时,觉得浑身火热,面上作烧。……只见腮上通红,真合压倒桃花,却不知病由此深。”(第三十四回)
  (10)黛玉近日又复嗽起来,觉得比往常又重。宝钗来望她,黛玉道:“不中用,我知道我的病是不能好的了。”“生死有命,富贵在天,也不是人力可强求的。今年比往年反觉又重些似的!”说话之间,已咳嗽了两三次。(第四十五回)
  (11)黛玉抽着的诗签,是一枝芙蓉花,题着“风露清愁”,有一句诗,道是:“莫怨东风当自嗟。”(第六十三回)
  (12)黛玉做的柳絮词,有“飘泊亦如人命薄,空缱绻;说风流!”(第七十回)
  (13)黛玉和湘云联句有“冷月葬诗魂”之句。湘云道:“只是太颓丧了些。你现病着,不该作此凄清奇谲之语。”(第七十六回)
  (14)妙玉笑道:“有几句虽好,只是过于颓败凄楚。此亦关于人之气数而有……”(同)
  (15)黛玉叹道:“我睡不着,也并非一日了!大约一年之中,通共也只好睡十夜满足的!”湘云道:“你这病就怪不得了!”(同)
  (16)宝黛推敲《晴雯诔》中底字句。宝玉说:“莫若说,‘茜纱窗下,我本无缘;黄土陇中,卿何薄命!’”黛玉听了,陡然变色。虽有无限狐疑,外面却不肯露出。(第七十九回)这不过随便翻检着,可举的已有十六条之多。如仔细寻去,八十回中暗示黛玉之死,恐怕还多着呢。高鹗补书,以事迹论,自然不算错;只是文章不见高明,这也容我在下篇批评。
  (F)宝钗与宝玉成婚。
  (1)《红楼梦曲》-“都道是金玉良缘,……空对着山中高士晶莹雪,……纵然是齐眉举案,到底意难平!”(第五回)
  (2)第八回高本底回目,是“贾宝玉奇缘识金锁,薛宝钗巧合认通灵”。
  (3)同回宝玉到宝钗处,宝钗看他底那块玉,口里念道:“莫失莫忘,仙寿恒昌。”……莺儿嘻嘻的笑道:“我听这两句话,倒象和姑娘项圈上的两句话是一对儿!”宝玉拿宝钗底项圈看,是“不离不弃,芳龄永继”,因笑问:“姐姐,这八个字倒与我的是一对儿!”
  (4)“谁想贾母自见宝钗来了,喜他稳重和平。……”(第二十二回)
  (5)宫中所赐端午节物,独宝钗和宝玉一样。
  (6)宝玉听黛玉提出“金玉”二字,不觉心里疑猜。
  (7)宝钗因有“金锁是和尚给的,等日后拣有玉的才可配”等语,所以总远着宝玉。
  (8)宝玉忽然想起“金玉”一事来,再看宝钗形容,比黛玉另有一种妩媚风流,不觉就呆了。(以上四条,均见第二十八回)。
  (9)薛蟠说:“从前妈妈和我说:你这金,要拣有玉的才可配。”(第三十四回)
  (10)贾母道:“提起姊妹们,……都不如宝丫头。”(第三十五回)
  (11)宝玉笑道:“……明儿不知那一个有福的消受你们主儿两个呢!”见莺儿娇腔宛转,语笑如痴,早不胜其情了,那堪更提起宝钗来!(同回)
  (12)第三十六回之目是:“绣鸳鸯梦兆绛芸轩。”事迹是宝玉睡了,宝钗代袭人绣他兜肚上底鸳鸯。宝玉在梦里喊骂,“什么金玉姻缘!”
  (13)王夫人托宝钗照应家务说:“好孩子,你还是个妥当人,……你替我辛苦两天,照看照看。”(第五十五回)
  (14)宝钗做的柳絮词是:“……好风凭借力,送我上青云。”(第七十回)以外提金玉之处尚多,零零散散,一时也举不尽。虽然宝钗宝玉成婚,另有多少困难,不易解决,但我们看了这些证据,就不得不承认作者或有使钗玉团圆这个意思。若我们要做翻案文字,就先得要把这些暗示另换一个解释,而且是很自然、清楚、不牵强的解释。这当然是极不容易的事。某补本底作者使宝钗早卒,不知是怎样写法的?悬揣起来要处处为作者圆谎,恐怕不很可能。高鹗在这一点上,我也不敢轻菲薄他。
  (G)宝钗守寡--宝玉弃她而出家。
  (1)薛姨妈道:“姨妈不知宝丫头古怪呢,他从来不爱这些花儿粉儿的。”(第七回)
  (2)宝钗念支《寄生草》与宝玉听,内有“没缘法,转眼分离乍,赤条条,来去无牵挂”之语。后来宝玉就因此“悟禅机”。(第二十二回)
  (3)宝钗底灯谜是:“梧桐叶落纷离别,恩爱夫妻不到冬。”(同回,戚本不作此)。
  (4)贾政忖道:“……看来皆非福寿之辈”。(同回)
  (5)宝钗听见宝玉在梦中喊骂说:“和尚道士的话,如何信得;什么金玉姻缘,我偏说木石姻缘!”宝钗不觉怔了。(第三十六回)
  (6)宝钗房中,布置得十分朴素。贾母说:“使不得。……年轻的姑娘们,房里这样素净,也忌讳。……”(第四十回)高鹗补宝玉娶宝钗后做和尚这段文字,正本此。
  (H)黛死钗嫁在同时。
  (1)“昨日黄土陇头堆白骨,今宵红绡帐里卧鸳鸯。”(第一回,《好了歌》注)我以前不懂高氏为什么定要把事情写得如此淋漓尽致,定要说,“当时黛玉气绝,正是娶宝钗这个时辰”?(第九十八回)现在才恍然了。这两句话,是否应作这般解释,这是另一问题了。
  (I)元春早卒。
  (1)元春底册词说:“二十年来辨是非,……虎免相逢大梦归。”
  (2)《红楼梦曲·恨无常》折中说:“喜荣华正好,恨无常又到……儿命已入黄泉。天伦啊!须要退步抽身早”。(均见第五回)
  (3)凤姐梦可卿同他说:“眼前不日又有一件非常喜事,真是烈火烹油,鲜花着锦之盛;要知道也不过是瞬息的繁华,一时的欢乐,”(第十三回)
  (4)元妃底灯迷是:“……一声震得人方恐,回首相看已化灰。”(第二十二回)
  高鹗补元春事完全根据在此。所以写贾母梦见元春,她还劝贾母,“荣华易尽,须要退步抽身。”(第八十六回)高氏又明叙元春死在甲寅年十二月十九日,而十二月十八日立春,已交卯年寅月,这明是比附“虎兔相逢”了。(第九十五回)
  (J)探春远嫁。
  (1)她底册子,画着两人放风筝,一片大海,一只大船,船上有一女子,掩面泣涕之状。诗云:“……清明涕送江边望,千里东风一梦遥。”
  (2)《红楼梦曲·分骨肉》折云:“一番风雨路三千,把骨肉家园齐来抛闪。……自古穷通皆有定,离合岂无缘?从今分两地,各自保平安。”
  (3)她底灯谜是风筝,词曰:“……游丝一断浑无力,莫向东风怨 别离。”(第二十二回)
  (4)她做的柳絮词,是半首《南柯子》,是:“……也难绾系也难羁,一任东西南北各分离。”(第七十回)这很明显,高氏写探春嫁在海疆,系从册子上看来的。(第一百十六回,宝玉重见册子,影影有一个放风筝的人儿。)但在第一百十九回上,写她归宁一次,实在是“画蛇添足”,大可不必。总之,高氏不善写述悲哀这个毛病,到处都流露着。①(①高鹗写探春嫁后颇得意,其依据在第六十三回,探春抽的诗签,注云:“必得贵婿”。故此节补文却不甚错。惟写她嫁后归宁,则无据。)
  (K)迎春被糟蹋死。
  (1)册子画一恶狼,追扑一美女,有欲啖之意。词曰:“子系中山狼,得志便猖狂。金闺花柳质,一载赴黄粱”(第五团)
  (2)曲子里也说:“……叹芳魂艳魄,一载荡悠悠。”(同)
  (3)第八十回写迎春归宁,在王夫人房中哭诉二节文字。
  以高氏在第一百九回上写迎春说:“可怜我只是没有再来的时候了!”又明叙结婚年余,被孙家折磨,以致身亡。这儿所谓年余,正与册子曲子上底一载相映射。
  (L)惜春为尼。
  (1)册子中“一所大庙,里面有一美人在内看经独坐,其判云:‘勘破三春景不长,缁衣顿改昔年妆,可怜绣户侯门女,独卧青灯古佛旁。’”
  (2)曲子中《虚花悟》折,“将那三春看破,……闻说道,西方宝树唤婆娑,上结着长生果。”(均见第五回)
  (3)周瑞家的到惜春处。惜春笑道:“我这里正和智能儿说,我明儿也剃了头,同他作姑子去。……”(第七回)
  (4)尤氏笑道:“这会子又做大和尚,又讲起参悟来了。”“可知你真是心冷嘴冷的人。”惜春道:“怎么我不冷……”(第七十四回)
  (5)探春道:“这是他向来的脾气,孤介太过,我们再扭不过他的。”(第七十五回)以外如有正本上惜春一迷,当然不得为高氏所依据。高氏写宝玉重游太虚境以后,惜春为尼之时,宝玉重述册子语一次,尤为这是他补书底依据底明证。(第一百十八回)后来惜春住在栊翠庵,大约是应合那册子上底大庙了 。(第一百二十回)但栊翠不过是点缀园林的一个尼庵,似乎不可以说是大庙,高氏在这一点上,也远不如后三十回的作者,写得这般痛快。
  (M)湘云守寡。
  (1)册子上画着几缕飞云,一湾逝水,其词曰:“……展眼吊斜晖,湘江水逝楚云飞。”
  (2)曲子《乐中悲》折,“……厮配得才貌仙郎,……终久是云散高唐,水涸湘江。……”(均见第五回)高氏对于这两条不但误解了,且所补湘云传,亦草率之至。他只作“姑爷很好,为人又和平”等语(第一百六回),来敷衍曲子上底“厮配得才貌仙郎”。又说她丈夫成了痨病(第一百九回),后来死了,湘云立志守寡(第一百十八回),就算应合“云散水涸”了。至于金麒麟这一段公案,几乎一字不提。即在第八十三回,周瑞家的和凤姐,谈了半天金麒麟,也并无关于湘云底姻缘。所以高氏写湘云,几乎是无所依据。
  (N)妙玉被污。
  (1)册子上画着一块美玉,范在污泥之中。词曰:“欲洁何曾洁,云空未必空。可怜金玉质,终陷淖泥中。”
  (2)曲子中《世难容》折,“……却不知好高人愈妒,过洁世同嫌。……到头来,依旧是风尘肮脏违心愿;好一似白璧无暇遭泥陷……”(均见第五回)高鹗在第一百十二回,写妙玉被人轻薄,本此。但他只写她不知所终,虽在第一百十七回,隐隐约约地说她被杀,也只是“梦话”罢了。他又何尝能充份描写出所谓“风尘肮脏违心愿”呢?凡看到这些地方,我总觉得后四十回只是一本账簿。即使处处有依据,也至多不过是本很精细的账簿而已。
  (O)凤姐之死。
  (1)她底册词说:“……哭向金陵事更哀!”
  (2)曲子上说:“……反算了卿卿性命……终有个家亡人散各奔腾……”(均第五回)
  (3)八十回内写她贪财放债,逼害人命,有好几处。(如第十五回,第十六回,第六十九回,第七十二回等等。)高鹗因此写凤姐家私,以重利盘剥故被抄;(第一百五,一百六回)又写贾琏后来和她感情淡薄。第一百六回,贾琏啐道:“……我还管他么。”第一百十三回,“看着贾琏并不似先前的恩爱,……竟象不与他相干的。”在她临死的时候又写:“琏二奶奶说些胡话,要船要轿的,说‘到金陵归入册子去’。”袭人又和宝玉明提册子,可见是受“哭向金陵事更哀”这句话底暗示。(所引见一百十四回)高氏如此写“返金陵”自然是胡闹;况且册子上还有一句,“一从二令三人木”,他又如何交代?
  (P)巧姐寄养于刘氏。
  (1)她底册子是一座荒村野店,有一美人在那里纺绩,其判曰:“势败休云贵,家亡莫论亲;偶因济刘氏,巧得遇恩人。”
  (2)曲子《留余庆》折云:“留余庆,忽遇恩人。……幸娘亲,积得阴功。……休似俺那爱银钱,忘骨肉的狠舅奸兄。”(均第五回)
  (3)刘老老命她底名为巧姐儿,又说,“……或有一时不遂心的事,必然遇难成祥,逢凶化吉,都从这‘巧’字儿来!”(第四十二回)后四十回,巧姐底结局,全本此。因画上有荒村野店,美人纺绩,所以后来嫁给一庄家人,姓周的。(第一百十九,第一百二十回)因为有“家亡莫论亲”,及“爱银钱忘骨肉的狠舅奸兄”,所以写巧姐将为王仁(狠舅)、贾环、贾芸(奸兄)等所盗卖,而他们所以要如此办,因为外藩肯花银子。(第一百十八,第一百十九回)因为明叙“济刘氏”,“积阴功”,“留余庆”,“巧得遇恩人”,“逢凶化吉,遇难成祥”,等语,所以巧姐被刘氏救去,依然父女团圆,夫妻偕老。(第一百十九,第一百二十回)高氏补巧姐传,可谓一句题外的话也没有说,只是文笔拙劣,叙述可笑罢了。
  (Q)李纨因贾兰而贵。
  (1)贾兰年方五岁,已入学攻书。李氏惟知侍亲教子。(第四回)
  (2)册子上画一盆茂兰,旁有凤冠霞帔的美人,判云:“桃李春风结子完,到头谁似一盆兰?”
  (3)曲子《晚韶华》折云:“……只这戴珠冠,披凤袄,……气昂昂头戴簪缨,光灿灿胸悬金印,威赫赫爵禄高登。……”(均第五回)
  (4)贾兰做了一首诗,呈与贾政看。贾政看了,喜不自胜。(第七十五回)
  (5)众幕宾见了贾兰做的《(女危)(女画)词》,便皆大赞:“小哥儿十三岁的人就如此,可知家学渊源,真不诬矣!”贾政笑道:“稚子口角,也还难为他。”(第七十八回)以外恐怕提到贾兰聪慧好学的地方还有,只在一时不能遍举了。高氏写贾兰中了一百三十名举人,又说,“兰桂齐芳家道复初”,都是从这些看来的。(第一百九回,第一百二十回)更清楚的是,宝玉临走时,对李纨说:“日后兰哥还有大出息,大嫂子还要戴‘凤冠霞帔’呢。”(第一百十九回)这明是故意作册子底照应。
  (R)秦氏缢死。
  (1)册子上画着高楼,上有一美人悬梁自尽。(第五回)
  (2)秦氏死了,合家无不纳闷,都有些疑心。(第十三回,《金玉缘》本如此。亚东有正两本均作伤心,非。有正本更以纳闷为纳叹,更谬。)秦氏死在第十三回中,似乎无关涉高氏,但他因为前八十回将真事写得太晦了,所以愿意重新提一提,使读者可以了然。第一百十一回上说鸳鸯上吊,只见灯光惨淡,隐隐有个女人,拿着汗巾子,好似要上吊的样子;后来细细一想,方知道是东府里的小蓉大奶奶。鸳鸯想道:“……他怎么又上吊呢?”后来她解下一条汗巾,按着秦氏方才立的地方拴上。她死了以后,只见秦氏隐隐在前。高鹗如此写法,可见他也相信秦氏是缢死的。但如此写出,未免有些活见鬼,不成文理。秦氏之引诱鸳鸯,仿佛如世俗所传的缢鬼要找替身。这实在大类三家村里老婆子底口吻,是《红楼梦》底大侮辱。至于原书叙秦氏缢死,怎样地写法?为什么要这样地写?这都在另一篇上详论。
  (S)袭人嫁蒋玉函。
  (1)册词道:“枉自温柔和顺,空云似桂如兰。堪羡优伶有福,谁知公子无缘!”(第五回)
  (2)袭人说:“去定了。”宝玉听了,自思道:“谁知这样一个人,这样薄情无义呢!”(第十九回)
  (3)蒋玉函唱的曲子,有“配凤鸾”、“入鸳帏”等语;说的酒令,有“并头双蕊”、“夫唱妇随”等语;说的酒底,是“花气袭人知昼暖”,(袭人以此命名,见第三回)后来又被薛蟠明白叫破。(第二十八回)
  (4)宝玉与蒋玉函换汗巾,而宝玉底松花汗巾原是袭人底。后来宝玉又把琪官赠的大红汗巾,结在袭人腰间。(第二十八回)。
  (5)晴雯被逐,宝玉大不满意袭人,所以他说:“你是头一个出了名的至善至贤的人,……焉得有什么该罚之处?……”袭人细揣此话,直是宝玉有疑她之意,竟不好再劝了。(第七十七回)
  (6)《芙蓉女儿诔》中有:“孰料鸠鸩恶其高,鹰鸷翻遭□ □ 。□□妒其臭,□□ 兰竞被芟锄,……偶遭蛊虿之谗,……诼谣(讠奚)诟,出自屏帷;荆棘蓬榛,蔓延窗户。既怀幽沉于不尽,复含罔屈于无穷。……呜呼!固鬼蜮之为灾,岂神灵之有妒?毁□奴之口,讨岂从宽!……”(第七十八回)从这几点看,高鹗写袭人薄幸,自然不算错。以我看来,他补的书,写袭人一节文字,还是最可使人满意的。即如他写宝玉走后,袭人方嫁,也非了无依据的。蒋玉函说的酒令是,“女儿悲,丈夫一去不回归”,(第二十八回)当然不能和袭人无关。(因通首皆似暗射袭人终身)。高氏在第一百二十回,明点“好一个柔顺的孩子”,正是照应册子所谓“枉自温柔和顺,空云似桂如兰”。惟他以袭人不能守节,所以贬在又副册中,实在离奇得很。册子中分“正”、“副”、“又副”,何尝含有褒贬的意义?高氏在这一点上,却真是“向壁虚造”了。
  (T)鸳鸯殉主。
  (1)鸳鸯冷笑道:“……不然,还有一死!……”
  (2)“伏侍老太太归了西,我也不跟着我老子娘哥哥去,或是寻死,……”(均第四十六回)高氏补此节,大约从这些地方看出作者底意思。但鸳鸯说的话,都是“死”与“做姑子”双提;何以高氏定说她是殉主?想是因这般写法,文笔可以乾净些,也未可知。再不然就是大观园中人做姑子的太多了(如芳官、四儿、惜春、紫鹃等),不得不换一番笔墨,去写鸳鸯。
  以外大观园诸婢底结局,也多少和前八十回有些照应。如平儿扶正,(第一百十九回)则本于平日贾琏和她底恩爱,及平儿厚待尤二姐。(第二十一回、第四十四回,第六十九回)补五儿一段文字,则因第六十回,第六十一回,应有照应。(第一百九回)写莺儿后来服侍宝玉,(第一百十八回)则本于第三十五回。只有小红和贾芸─段公案却未了结。麝月抽着了荼蘼签,也未见有结局。但这些都是微细琐碎之处,亦不足深论。后四十回中还有许多大事,也可以约略考见其线索。
  (一)薛文起复惹放流刑。(第八十五回)
  (1)薛蟠打死了冯渊,避祸入京,住在贾宅梨香院,被贾氏子弟引诱得薛蟠比当日更坏了十倍。(第四回)
  (2)第四十八回之目是,“滥情人情误思游艺”。似乎下边还有文章,不见得就此太平无事。
  (二)宴海棠贾母赏花妖。(第九十四回)
  (1)宝玉道:“……今年春天已有兆头的。这阶上好好的一株海棠花,竟无故死了半边,我就知道有坏事!……所以这海棠,亦是应着人生的!”(第七十七回)
  (三)证同类宝玉失相知。(第一百十五回)
  (1)贾雨村说甄宝玉底性情,完全与宝玉相同。(第二回)
  (2)宝玉入梦;见甄宝玉和自己一样。(第五十六回)甄宝玉自然是宝玉底影子,并非实有其人;但何必设这样一个若有若无的人呢?这不但我们不解,即从前人也以为不可解(如江顺怡君)。高氏想也觉得这样写法,太没有道理,所以极力写甄宝玉是个世俗中人,使与宝玉作对文。但他虽然作了翻案文字,也依然毫无道理,不脱前人底窠臼。
  (四)“得通灵幻境悟仙缘”。(第一百十六回)
  (1)甄士隐梦到太虚幻境。(第一回)
  (2)贾宝玉梦到太虚幻境。(第五回)但他何以要使宝玉去重游幻境呢?这因为不如此,宝玉不能看破红尘,飘然远去。所以他说:“两番阅册,原始要终之道。历历生平,如何不悟?”(第一百二十回)但其实这样写法,是可以不必的。还有两件大事,似有线索,又似乎没有,我也不敢断定,在这里略说一说。(1)第一百三回,夏金桂自己服毒。(2)第一百十二回,赵姨娘赴冥司受报应。这两事似乎从同一的依据来的,就是在第五回,所谓“冤冤相报岂非轻”。而赵姨底死,写这层意思,尤为明显,故回目上有“死(佳谁)仇”之语。但依我底眼光看,《红楼梦曲》中所谓“冤冤相报”,是专指秦氏与宁府之事,似不与金桂赵姨二人相干。但高氏补这两回书,是否以此为依据,原不可知。他或者是以意为之的,或者是另有所依据而我们不知道。这两种情况都可以讲得通,所以现在也不深加批评了。
  高氏所补的四十回底依据所在,已大约写出;虽不见详备,也大致差不多了。我们离高鹗一百多年,要想法搜寻他作文时的字簏中物,当然是劳而无功。但我以为如此一考,更可以使读者恍然于后四十回之出于补缀,不是雪芹底原本。这就是这篇文字所以要作底意义。
  但是,高氏补书,除有依据之外,还有一种情形要加注意的,就是文情底转折。往往有许多地方,虽并无所依据,而在行文方面,却不得不如此写,否则便连串不下。所以我们读高氏续作,虽然在有些地方是出于他杜撰的,只要合于文情,也就不可轻易菲薄他。我们要知道,有依据的,未必定是好;反之,没有依据也未必定是不好。高鹗续书是否有合于作者底原意,是一件事;续书底好歹又是一件事,决不能混为一谈。所以虽承认了高氏底审慎,处处有所依据,但我们依然可以批评这书底没有价值。在另一方面想,我们说高作完全出杜撰,一点不尊重作者底意旨,却也可以推重这书有独立的声价。只是就续《红楼梦》说,两个条件不能不双方并顾;一方固然要有所依据,那一方又要文情优美。因为如没有依据,便不成为“《红楼梦》底续作”;如文字不佳,那又不成为好书了。所以我们所要求于续书人的,──高鹗在内──是一部很好的《红楼梦》底续书。
  高氏自然到处都不能使我们惬意。但他底杜撰之处实在不很多。有许多地方,虽然说是杜撰,但却另有苦衷,不得不作如此写的。续书中最奇特的一段文字是宝玉失通灵,及后来和尚送玉。(第九十回,第一百十六回)既是要他失玉,又何必复得?况且,玉底来去,了无踪迹,实在奇怪。说得好听些,是太神秘了;不好听呢,便是情理荒谬。且不但这一段而已,即第九十六回,“瞒消息凤姐设奇谋”,以我们眼光看来,何必写得贾氏一家如此阴险?况且,所谓“奇谋”,实际上连一个大子也不值,岂不可笑?这些地方,我们自然不能佩服。
  但如仔细想一想,便可以知道高氏作文底因由,不得因为没有依据,便一棒打杀。失通灵,得通灵底必要,高氏自己曾经说明,不劳我们底悬揣。我们看:“此玉早已离世:一为避祸,二为撮合。从此夙缘一了,形质归一。……”(第一百二十回)所谓避祸,当然是指查抄;但查抄未必有碍于宝玉(即贾琏也始终无恙),何必避呢?这实在不甚可解。至于所谓“撮合”的是什么,却极易明了,即所谓金玉之缘。我们试想,如黛玉竟死,宝玉应作何光景?是否能平安地娶了宝钗?这个答案,也不必自己瞎猜;只看紫鹃诓宝玉,黛玉要回家去,宝玉是什么光景的?(第五十七回)以外宝玉和黛玉誓同生死的话,在八十回中屡见。宝玉曾告诉紫鹃一句打趸的话,我的不妨征引─下:
  “活着,咱们一处活着;不活着;咱们一处化灰,化烟,如何?”(第五十七回)我们既不能承认,宝玉是薄情、打谎语的人,那么,怎样能使金玉团圆?宝玉对于宝钗原非毫无情愫,但黛玉一死,宝玉决不能再平安度日,如何再能结合数年的夫妇?这个实际上的困难,在行文时候,必然要碰到的。既然碰到了,就不能不想个解决的方法。高氏想的方法,便是失玉。
  “失玉”是不是好的方法,是另一件事。但我们却不能不承认,这是方法之一。而且,想用这个方法的人,也不止高氏一人。在三十回本的佚本里,我曾考出有“甄宝玉送玉”这一回事。看事情底空气,大约和高作是差不多的。既然“玉”烦人送,当然是丢了;不然,玉在身边,何劳甄宝玉先生来送呢?至于那本上写玉是怎样遗失的?我们不知道。象高本写失玉,却实在是个奇谈。
  高氏所以写失玉,因为不如此金玉不能团圆;所以写送玉,因为不如此宝玉不能出家。“宝玉出家”和“宝钗出闺”,这是续作里底两件大事;而以失玉送玉为关键。不明白这个缘故,轻易来批评高氏补书底不小心,这实在不能使他心服的。
  至于我所以不满意于他的,却并不在为什么要如此,只在怎样地这个问题上面。第九十四回写失玉这个光景,实在人情之外,且亦在文情之外。真成所谓“来无迹,去无踪”了。(第九十五回,抄玉扶乩语)。高氏是平淡无奇这样一个人,却喜欢弄笔头,做那些离奇光怪的文字;于是无往而不失败。八十回内写甄士隐、贾宝玉游“幻境”,已觉东方的浪漫色彩太浓厚了;但总还“不远情理”。至于高氏写通灵玉无端而去,无端而来,那竟很像圣灵显示的奇迹,与全书描写人情的风格,(木内)凿不相合。我们不得不承认这是高氏底失败。我也明知道,要把“失玉”“送玉”写得十分的入情入理,是很困难的;但我始终不敢轻易赞成高鹗底补笔。我以为高氏如以续书为甚难,则大可以搁笔,不必拿狗尾来续貂;如以为尚不甚难,则应当勉为其难,不应逃于神怪。
  即宝钗嫁时,凤姐设奇谋,也无非是要度过这个困难,使他俩得以成婚,一方又可以速黛玉之死,使文字格外紧凑些。以外并无别的深意可说,在八十回中,也并没有什么依据可寻。总之,高鹗补这几回,要如此写法,完全为结束宝黛两人底公案,使不妨碍金玉姻缘,我们可以原谅他。但他底大病,并不在凭空结撰,却在文笔拙劣,情事荒唐这两点上。这个毛病,在四十回中几乎处处流露,也不仅仅在这两三回内。即完全有依据的,也依然不能藏拙啊。
  但是高氏无缘无故的杜撰文字,在四十回内却也未始没有,这我们更不能为他强辨。即如宝玉中举,虽我替他勉强找了几条根据,其实依然薄弱得很,高氏岂能借这个来遮羞?我们试看关于宝玉中举的文字有多少回:
  第八十一回──奉严词两番入家塾。
  第八十二回──老学究讲义警顽心。
  第八十四回──试文字宝玉始提亲。
  第八十八回──博庭欢宝玉赞孤儿。
  第一百十八回──警谜语妻妾谏痴人。
  第一百十九回──中乡魁宝玉却尘缘。一共书只四十回,说宝玉做举业的,倒占了二十分之三。这真是不知其命意所在?如稍为看仔细一点,宝玉实无中举底必要;即使高氏要写他高魁乡榜,也不必写得如此累赘。高氏此等地方,可谓愚极且迂极了。
  还有一节,也是无缘无故的文字。第八十九回,“蛇影杯弓颦卿绝粒”。写黛玉忽然快死了,忽然又好了,这算怎么一回事呢?“失玉送玉”还有可说的,至于这两回中写黛玉,简直令人莫名其妙。上一回生病,下一回大好了;非但八十回中万没有这类荒唐的暗示,且文情文局,又如何可通?说要借此催定金玉姻缘,也大可不必。什么事情不可以引起钗玉姻事,定要把黛玉耍得忽好忽歹?况且到第九十四回,黛玉已完全无病,尤其不合情理。黛玉底病,应写得渐转渐深,怎么能忽来忽去呢?在这一点上,高氏非但卤莽,而且愚拙。
  大观园诸人底结局,高氏大都依据八十回中底话补出。只有香菱传补得最谬,且完全与作者底意思相反。胡适之先生曾据第五回册子原文,来驳高氏底不合,我极为同意。(胡说见《胡适文存·红楼梦考证》)。高氏这一点看不清楚,最不可解;因为第五回、第八十回暗示香菱被金桂磨折死,不为不明显,以高鹗底小心审慎,何致于盲目不知,铸了大错。②这竟使我诧异极了。(②高氏写香菱不死,后来扶正,这个大错误,现在看来也是由于误解第六十三回,香菱抽着的诗签,是“连理枝头花正开”。我们应当注意这“正”字底意义,明言此正是她底团圆时节;反言之,则连理花不久便将凋谢的。高鹗因不解此意,故下文弄错了。)
  我这节文字底目的,原要考定高鹗续书底依据,并不是要指斥他底过失。只因四十回中也有许多无根之谈──即是没有依据的──也得顺笔叙出,所以不免说了些题外的话。其实,关于高作优劣底批评,应当留作下一篇讲,不是本篇底责任。本篇底大意,只是要证实颉刚这句话:“后四十回的事情,在前八十回都能找到他的线索。”
  二二,五,十五
(四)后四十回底批评
  高鹗续书底依据是什么?我在上篇已约略叙明了,现在只去评判续作四十回底优劣。我在上篇已说过,文章底好坏,本身上的,并不以有依据或者没有依据为标准。所以上篇所叙高氏依据什么补什么,至多只可以称赞他下笔时如何审慎,对于作者如何尊重,却并不能因此颂扬四十回有文学底声价。本篇底目的,是专要评判后四十回本身上的优劣,而不管他是有依据与否。本来这是明白的两件事,万不能混为一谈。
  但我为什么不惮烦劳,要去批评后四十回呢?这因为自从百二十回本通行以来,读者们心目中总觉得这是一部整书,仿佛出于一人之手。即使现在我们已考定有高氏续书这件事情,也不容易打破读者思想上底习惯。我写这节文字,想努力去显明高作底真相,使读者恍然于这决是另一人底笔墨了。在批评底时候,如高作是单行的,本没有一定拿原作来比较的必要;只因高作一向和原本混合,所以有些地方,不能不两两参照,使大家了解优劣所在,也就是同异所在。试想一部书如何会首尾有异同呢?读者们于是被迫着去承认确有高氏续书这件事情。这就是我写这节文字底目的了。
  而且,批评原是主观性的,所谓:“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两三个人底意见尚且不会相同,更不要说更多的人。因为这个困难,有许多地方不能不以原书为凭借;好在高氏底著作,他自己既合之于《红楼梦》中,我们用八十回来攻四十回,也可以勉强算得“以子之矛攻子之盾”了。我想,以前评《红楼梦》的人,不知凡几,所以没有什么成绩可言,正因为他们底说话全是任意的,无标准的,是些循环反复的游谈。
  我在未说正文以前,先提出我底标准是什么。高作四十回书既是一种小说,就得受两种拘束:(1)所叙述的,有情理吗?(2)所叙述的,能深切的感动我们吗?如两个答案都是否定的,这当然,批评的断语也在否定这一方面了。本来这两标准,只是两层,不是两个;世上原少有非情理的事,却会感人很深的。在另一方面想,高作是续《红楼梦》而作的,并非独立的小说,所以又得另受一种拘束,就是“和八十回底风格相类似吗?所叙述的前后相应合吗?”这个标准,虽是辅助的,没有上说的这般重要,却也可以帮助我们去评判,使我们底断语,更有力量。因为前八十回,大体上实在是很合情理,很能感人的;所以这两类标准,在实用上并没有什么明确的界照。
  我们要去批评后四十回,应该扫尽一切的成见;然后去下笔。前人底评语,至多只可作为参考之用。现在最通行的评是王雪香底,既附刻在通行本子上,又有单行本。因王氏毫无高鹗续书这个观念,所以对于后由十回,也和前八十回有同样的颂赞,且说得异常可笑,即偶然有可取之处,也极微细,不足深数。
  我们试看,后回十回中较有精采,可以仿佛原作的,是哪几节文字?依我底眼光是:
  第八十一回,四美钓鱼一节。
  第八十七回,双玉听琴一节。
  第八十九回,宝玉作词祭睛雯,及见黛玉一节。
  第九十,九十一回,宝蟾送酒一节。
  第一百九回,五儿承错爱一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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