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读网 - 人生必读的书

TXT下载此书 | 书籍信息


(双击鼠标开启屏幕滚动,鼠标上下控制速度) 返回首页
选择背景色:
浏览字体:[ ]  
字体颜色: 双击鼠标滚屏: (1最慢,10最快)

《红楼梦辨》作者:俞平伯-红楼梦系列合集

_4 俞平伯(当代)
  “探春道:‘……你们别忙,自然连你们抄的日子有呢。你们今日早起,不曾议论甄家,自己家里好好的,抄家,果然真抄了?咱们也渐渐的来了。可知道这样大族人家,若从外头杀来,一时是杀不死的。……必须先从家里,自杀自灭起来,才能一败涂地呢!”(第七十四回)高鹗叙贾氏抄家,本此。这原不算错。但他却不该重新说回来,让他们“沐天恩”“延世泽”。第五回说,“运终数尽”,我们应当注意这“终”“尽”两字,第十八回点《豪宴》是以严东楼之败比况贾氏之将来。第二十九回说《南柯梦》,这剧中底结果是“充军烟瘴”,“斩首云阳”,不曾有复兴的事情。第七十四回说,“自杀自灭”,“一败涂地”,可见没有恢复祖业底希望了。这都是作者原意所在,高鹗却未曾见到。佚本底详细内容究竟是如何的,我也不敢妄说,只看评注里所说的,处处和原本相映射,可见佚本是部较近真的续书了。
  评注里又说后数十回内,宝玉贫寒不堪,这是佚本最优越之点,决非高本所能及。我们试看:作者晚年流落穷途,证一;八十回内说“一事无成,半生潦倒”,“蓬牖茅椽,绳床瓦灶”,“贫穷难耐凄凉”,等等,证二。我们看:
  “以此一句,留与下部后数十回,‘寒冬噎酸齑,雪夜围破毡’等处对看。”(第十九回,“袭人见总无可吃之物”句下注。) 高本写宝玉为僧,是从堂堂荣国府内出走的,何尝有什么“酸齑”“破毡”呢?可见这是佚本底一最大特色了。佚本所补,最惬我意。我在没有知有这本以前,曾和颉刚讨论,以为从各方面参证,宝玉应如此下场的;那里知道,百余年前竟有这么的一种本子,所抱的意见完全和我相同,这真是可欣喜的事。
  至于说这样写法,较高本好些,这是我个人底偏见,不是定论。譬如颉刚,他虽承认作者原意是要使宝玉落入穷途,可是他在另一方面,又替高鹗作辩护士。他说:
  “写宝玉贫穷方面太尽致,也蹈了俗滥小说的模样,似乎写了正面必得写反面似的。宝玉怎样的贫穷,原文中绝少说及,也不容易补作。……否则高氏这般留心,不致连极重要的宝玉一赞也忘记。”(十,六,十,来信。)这是赞成高本,最有力的论辩。因为佚本无存,所以我们也不能分别究竞孰优孰劣,只可付之不论。惟颉刚以为高鹗不致于忘记《宝玉赞》,这也是没有凭据的。
  佚本写宝玉,不但穷苦,且终于做和尚:
  “然宝玉有情极之毒,亦世人莫忍为者,看至后半部,则洞明矣。……故后文方有悬崖撒手一回。……岂能弃而为僧哉?”(第二十一回,注。)这便是佚本写宝玉做和尚的铁证。他为什么要如此?注上说是“情极之毒”。但这是什么,依然使人迷惑。至于他怎样出家,佚本也不可深考。虽注中引有一句,却也在可解不可解之间:
  “伏甄宝玉送玉。”(第十八回《仙缘》戏目下注。)《仙缘》是《南柯梦》剧中最后的一出,说的是卢生随“八仙”而去,正是宝玉出家底影子。但是说甄宝玉送玉,这很奇怪。究竟是怎么一回事,也没有人能知道。以我揣想,大概和高本是差不多的,(高本第一百十五回,和尚来送通灵玉。)不过把和尚换了个甄宝玉罢了。这个揣想是不是呢?我不敢知。如果是的,那么,在这一点上,两本便是“鲁卫之政”了。
  评中还有一节,我疑心也和宝玉出家有关连的。第二十一回,“贤袭人娇嗔箴宝玉”,总评上说:“此回‘娇嗔箴宝玉’……后回‘薛宝钗借词含讽谏’,……今只从二婢说起,后文乃直指其主。然今日之袭人之宝玉,亦他日之袭人,他日之宝玉也。……何今日之玉犹可箴,他日之玉已不可箴耶?……”他既前后对提,可见宝钗所讽谏的亦是宝玉。讽谏些什么,已无可考;但总是和袭人所说过的相仿佛,叫他留心“经济”“孔孟”之道,不要骂人家“禄蠹”等等鬼话。这儿说不可箴,可见那时的宝玉,已不复肯降心相从,委婉敷衍,大有决撒之兆了。试想第二十一回时,宝玉又何尝真肯受人箴规;今日之可箴不过如此,其所谓他日之不可箴可知。我想,宝玉在那时候,已有撒手之意,所以宝钗婉施讽谏,他却不听,于是终于悬崖撒手。这是宝玉为僧以前的一件公案。现在还可以约略考知。
  除掉叙贾家及宝玉外,全书底主干便是十二钗。佚本在这些地方的叙述和高本、我们所揣想的,都差不甚远;这因为在第五回内,有册子曲子,断定她们底终身,拘束着底缘故。但细微之歧点却是很多的。现在可考见的,佚本叙十二钗底事,也不完全得很。粗略说来,稍有些异同的,是黛玉、宝钗、湘云、凤姐、探春、惜春这六个人。以外所写的诸人,或者是评注没有提到,或者是和高本看不出什么差别,现在只好从略不说。又副册底人物,说到的只有两人(袭人,麝月)。副册中人没有说到的。叙香菱事能否改正高鹗底大错,也不可知;只是从戚本第八十回之目,“姣怯香菱病入膏肓”看去,似乎佚本不致于和高鹗犯同一的毛病。
  她们底结局,令人最无可怀疑的,是宝钗、黛玉。而黛玉尤无问题。大凡稍有常识的人,都相信她俩底姻缘不会团圆的。果然团圆了,岂不是《红楼梦》可以不作?这话原不必多说。宝钗底结局(嫁宝玉,守寡),从别一方面想,或稍有些可疑;(我在第十章中详及。)若从大体上看,金玉姻缘总是先团圆而后离散的。这类证据在八十回中多极了,不在这篇举引,想读者自然随处可以找得。因为如此,佚本在这些地方,也没有什么特色,大致和高本相同(黛死,钗寡)。惟在佚本里,钗黛两人各有一段佚事,为高本所不载。这其间并不发生显著的优劣问题,只是在佚本中,有这两事,我们应当知道。  先说黛玉,在第一回中有还泪之说,是宝黛底一段大因缘;想其情理,到她临死时,泪债还尽了,应当有一个照应。评注上说:
  “以及宝玉轧玉,颦儿之泪枯。……”(第二十一回,注。)
  “……将来泪尽夭亡已化乌有。”(第二十二回,注。)一说泪枯,再说泪尽,且和宝玉轧玉作对文。可见黛玉泪尽,在这本上或另有一段主要文字,不仅如高鹗在第九十七回,以“一点泪也没有了”一语了之。
  再说宝钗,她讽谏宝玉,在佚本另有一回书,前论宝玉出家时已详及了。高本写她嫁后,和宝玉感情似尚好。佚本亦然,所以有谈旧这一节文字,但这在高本上却没有的。高本写她嫁后,和宝玉谈话有好几节,却并没有一节是话旧的。就情理论,这也是题中应有之义。钗玉两人系从小相识,成婚之后,岂能对于旧事一字不提?大观园诸人风流云散,宝钗和宝玉谈话时,何得毫无感念?佚本写出这一点,好像也不坏。评书人说:
  “……杜绝后文成其夫妇时,无可谈旧之情。”(第二十回,注。)
  《红楼梦》中十二钗,钗黛以外便推湘云。湘云底结果如何,最是聚讼纷纭,到现在还没有定论。佚本写湘云,是早卒,是守寡,是偕老,不得而知。故对于“云散水涸”和“白首双星”底冲突点上,依然是悬而不断。但却有极重要的两点发见:(1)说明“因”“伏”底意义。(2)证明第三十一回目底没有经过改窜。湘云底结局,见于评注里最明白的只有两条:
  “金玉姻缘已定,又写一金麒麟,是间色法也。”(第三十一回,眉评。)
  “后数十回,若兰在射圃所佩之麒麟,正此麒麟也。提纲伏于此回中,所谓草蛇灰线在千里之外。”(第三十一回,总评。)从第一条,我们知道,佚本底作者读这段文字,只当他是文章底间色法,并没有宝湘成婚之说。从第二条,知道在佚本上,湘云夫名若兰,也有个金麒麟,或即是宝玉所失,湘云拾得的那个麒麟,在射圃里佩着。这里边前因后果究竟是怎样的,我们却不知道。我揣想起来,似乎宝玉底麒麟,不知怎样会辗转到了若兰底手中,仿佛蒋琪官底汗巾,到了袭人底腰间一样。所以回目上说“因”“伏”,评语说,“草蛇灰线千里之外”。不然,如宝湘因麒麟而配合,这是很明且显的,说“因”则可,似乎用不着“伏”字。
  “因麒麟伏白首双星”,作这样解,以我看来,甚妥。一则因什么,伏什么有了着落;二则不必推翻金玉姻缘。三则冲突已少了一层,不必一定假设回目底经人改易。这虽不见得定有合于作者底原意,但总是较满意的解释。
  回目经人改易这个判断,从这里看去,是无根据的。颉刚底假设当然不能成立。(详见《八十回后的红楼梦》)我在前边已证明,评书人,佚本补书人,都上距作者年代至近,或者说不定是同时人。他们都只依文直解,一点没有疑心到这回目底不可靠,可见即在高鹗以前的人,也不知道有这么一回事。我们试想,统共不过一二十年内的事,何至原书回目底改窜,连踪影都不知?况且,第三十一回之目和曲子册子,有明着的冲突。他们在补书、评书的时候,岂有不稍加怀疑之理?岂有不去寻求原本之理?即使原本没有了,也不见得连较近真的初抄本都没有?在那时候,总不会“书缺简脱”,和我们处在同一的境遇。
  至于湘云嫁后底光景如何,佚本原无可考。虽评书人说:“湘云为自爱所误”,(第二十二回,注。)也不知应作何解释?惟既曰“自误”,总不像结“白首双星”的。十二钗都是一例的薄命,以佚本作者这般精细,决不会梦然不知。以我推度,佚本写湘云也无非“早卒”“守寡”这类结局。但这些不幸是自然发生的,非人力所能为,何以评书人说“自爱所误”?这依然是终于不可解。回目和曲子、册子底冲突,也依然虚悬着。
  高本叙凤姐底结局最劣,用她临命时所说,“到金陵归入册子去”(第一百十四回,高本。)来应册词所谓“哭向金陵事更哀”,简直是有些不像话。且和上句“一从二令三人木”,了无关照。想他也是猜不破这哑谜,所以就只得这样马马虎虎的算数了。我们原不以此责备他底才短,但他所补的,决无当于作者底原意,这也是不可讳的事实。佚本叙凤姐事可考见的,有这几条:
  “拆字法。”(第五回,“一从二令三人木”下注。)
  “回首时,无怪乎其惨痛之态。”(第十六回,注。)
  “后回……‘王熙凤知命强英雄’。……但此日阿凤英气何如是也!他日之身微运蹇,亦何如是耶!人世之变迁,倏尔如此。”
  “今日写平儿,后文写阿凤。文是一样情理,景况光阴,事却天壤矣!多少眼泪,洒与此两回书中。”(两节,第二十一回,眉评。)
  “设使平儿收了,再不致泄漏。故仍用贾琏抢回,后文遗失,方能穿插过脉也。”(第二十一回,注) “这便是凤姐扫雪拾玉之处。”(第二十三回,注。)除最末一条,前后不接,无从悬揣外,其余几节可推度而知的,也不和高本相合。他所说拆字法,我们完全不懂怎样的拆法?想佚本必然照顾这一句,可以用拆字法解释,否则评书人何得“自充内行”,“瞎造谣言”呢?照他所谓“身微运蹇”,“事却天壤”,“回首惨痛”等语,似乎佚本写凤姐结局十分悲惨,决不如高鹗所写,胡言乱语,一病而亡,这样的简陋可笑。果真像高鹗底描写法,何必洒多少眼泪呢?第二十一回注说,贾琏后来有失发这件事,因而引起风波,高本没有这文。想后来必因此大闹,贾琏对于凤姐十分酷虐,所以评书人有“人世变迁”“事却天壤矣”,这类感叹。琏凤夫妇,将来必至于决裂,这在八十回中也有暗示。最明显的是第六十九回,贾琏明说为尤二姐报仇。以我们想,尤二姐为贾琏所爱,一旦被逼吞金而死,万不会连一点反动都不发生的。况且作者写凤姐谋害尤二姐,可谓狠毒之至,故意留作后文底地步。
  所以我揣想凤姐后来,是被休弃返金陵的。(说魂返金陵,太不成话;且明言“哭向金陵”,魂哭不哭,何从知道?)颉刚也以为“似是”。(十,六,十四信)至于佚本是否作这样叙述,原也不敢妄断。
  佚本叙探春、惜春底结局,也和高本小有出入。上在论贾氏这节文中引第二十二回注,很像探春远嫁,和贾氏家运颇有关系的;这和高本些微不同。同回惜春谜下注(高本没有这谜),“公府千金至缁衣乞食……”照高本,惜春是在家削发的,并没有去穿了黑衣裳,沿门托钵,做走方尼姑。总之,佚本写十二钗底薄命,处处要比高本底文章色彩浓厚强烈些,这是我们所知道的。
  又副册中人物,还可以考见佚本底叙述的,是袭人、麝月。佚本写麝月,始终随着宝玉,直到他出家。
  “若他人得宝钗之妻,麝月之婢,岂能弃而为僧哉?”(第二十一回,注。)
  “闲闲一段儿女口舌,却写麝月一人。袭人出嫁后,宝玉宝钗身边还有一人,虽不及袭人周到,亦可免微嫌小弊等患,……”(第二十回,注。)这是麝月始终随着宝玉底证据。宝玉当时既已落魄,麝月还跟着他,所以评书人加以奖赞。我们从这里可以知道高本上底“佳人双护玉”,“五儿承错爱”等等,在佚本上都没有的。佚本为什么要留下麝月,随伴宝玉呢?这也是依据八十回中底暗示。第六十三回中,作者把她比荼蘼花,拿她来“了花事”,来“送春”;可见她是大观园中群芳之殿。佚本作者如此补法,正合原意,这也可见他底精细,远非高鹗所及。
  袭人是嫁蒋玉函的,册子有明文,所以两补本叙她底事相同。但相同之中,有个大不同的地方。高本写她嫁,在宝玉出家之后,佚本写这件事,在他出家之前,袭人出嫁为宝玉所及见。
  “既如此,何得袭人又作前语以愚宝玉?不知何意,请看下文。”(第十九回,注。)
  “故袭人出嫁后云:‘好歹留着麝月’。宝玉便依从此话。”(第二十回,注。)
  “箴与谏无异也,而袭人安在哉?宁不悲乎!”(第二十一回,评。)
  “盖琪官虽系优人,后回与袭人供奉玉兄宝卿,得同终始者,非泛泛之文也。”(第二十八回,评。)上引各节,都可以互证袭人嫁在宝玉出家之先。袭人留言,宝玉听从,证一。宝钗谏宝玉时,袭人已不在贾府,证二。他俩夫妇怎样地供奉钗玉,虽不可知,但宝玉总是见袭人之嫁,证三。
  这两种写法底好歹,不容易下判断。不过说她早嫁,宝玉后出家,文情似尤觉尽致,在这一点上看,佚本或者好些。(至少我底私见如此。)但有一点须要注意的。佚本虽叙袭人先嫁,但并不写她底薄情。这也是有证据的。宝玉肯听她嫁后底话,反证她底非薄幸;证一。评者虽然有偏见,处处赞美袭人。如果真佚本写袭人后来太负心了,他也未必这样傻;证二。如袭人负心,又岂能夫妇供奉宝玉,与之终始;证三。所以我揣想,佚本写她底嫁,是被迫而非自动的,必有个不得已的缘故在内;故评书人对她有怜惋之意,无贬诮之词。
  但雪芹底意思却并不如此,佚本在这点上铸了个大错。《红楼梦》全书,对于诸女都无贬词,惟对于袭人却有言外微音。虽处处提她底端凝贤淑,但都含着尖刻的冷讽。到晴雯死后,宝玉对她尤觉疏远。祭文中底话,有些简直是热骂。即册词所谓“堪羡优伶有福,谁知公子无缘!”也是叹诧之词。高鹗深解这层微意,所以补得还好。在第一百十六回,宝玉看袭人底册子,便大惊痛哭起来。第一百二十回说:“这‘不得已’三字也不是一概推委得的。……‘千古艰难惟一死,伤心岂独息夫人!’”这些都还不失雪芹底意思。评书人一味颂扬,未免太不善于读书了!佚本或者写袭人亦有微词,因为评书人成见太深,以致忽略,原也说不定的。只是从大体看去,似高本稍解人意些。
  我以为袭人底结局,应当是因厌弃宝玉底贫苦,在他未做和尚以前,自动的去改嫁蒋玉函,是一个真的负心人。这就是合两本底写法,不知读者有同感吗?
  这佚本补书底内容,在这三大项中(贾氏,宝玉,十二钗),已约略包举。至于本书底原文,评注中称引极少。除“好歹留着麝月”一语外还有: “落叶萧萧,寒烟漠漠……”(潇湘馆景)(第二十六回,注。)其余便都无可考。回目可知的只有一回是:  “薛宝钗借词含讽谏,王熙凤知命强英雄。”(第二十一回,评。)这个回目,不见于高本、戚本,知为佚本底回目。这回事迹底大概,前节已言及。这回底次序,是在后三十回之第几,也不可知。所可推测的,是在袭人嫁后,宝玉有意出家而没有实行之时,大约是在佚本底下半部。还有“悬崖撒手”,想也是回目中语,这大约是最后的一回了。(见第二十二回,注)
  除此以外,佚本底一切光景,都消沉了。在第一回,“温柔富贵之乡”下注云:“伏紫芝轩。”八十回的戚本,一百二十回的高本,都没有这个轩名,想也是佚本所载的。紫芝轩总是宝玉所居,循文意可知,或者是宝钗宝玉成婚之处,但这也是我底瞎猜罢了。
  这样一部很早且较好的补作,只因为没有付刊,遂致散佚,这自然是很可惜的。况且连作者底姓名、年代都无考,这更使我们惭恨。这书底面目,从评注里去窥测,不过“存什一于千百”,我们已觉得他底精细,远非高鹗可比。可见佚本底声价,决不能因散亡而减少的。这本和《红楼佚话》所说的“旧时真本”、高鹗本,是《红楼梦》底三大部甲类续书。以我底批评,这本最好些,那两本互有短长。现在只有高本通行,其余两本都只见称引,不见全书。但读者却不要以为高本独存,是优胜劣败。高鹗底书,固有程伟元替他刻成,他自己又做了大官,所以独能流传下来;那两本底作者,无力或无意于印行他们底著作,便致埋没了。我们不能把成败来估定作品底价值。
  在这样枯窘的材料中(一部有正书局出版的《红楼梦》)能草就这一篇短文,我也没有什么抱憾。只是,我说这本有三十回,若就文中情、文中事论,断断不止的。但评注里所供给的证据,偏偏向着这三十回说。我只好暂时承认他,一面声明保留我底修正权,于将来这书再版底时候。
  评注固十分可厌,在从别一方面看,却很可贵。所以我很致谢有正书局底老板,于戚本印行时,没有奋笔把评注删去,使这三十回佚书,有一旦重新暴露于文坛的机缘。
  二二,四,二九。
(十三)所谓“旧时真本《红楼梦》”
  《红楼梦》八十回后,续书原不止一种,只是现存的只有高本这一种罢了。我曾在戚本评注中考定一种佚本,已在上章详述。现在所要说的,又是另一个补本;这补本底存在,事迹,只见于上海《晶报》《(月瞿)(虫爰)笔记》里底《红楼佚话》上面。原文节录如下:
  “《红楼梦》八十回以后,皆经人窜易,世多知之。某笔记言,有人曾见旧时真本,后数十回文字,皆与今本绝异。荣宁籍没以后,备极萧条。宝钗已早卒。宝玉无以为家,至沦为击柝之役。史湘云则为乞丐,后乃与宝玉为婚。……”可惜他没有说出所征引的书名,只以某笔记了之。在蒋瑞藻底《小说考证》里亦有相类似的一段文字,他却是从《续阅微草堂笔记》转录下来的,或者就是《(月瞿)(虫爰)笔记》所本。现在亦引如下:“《红楼梦》……自百回以后,脱枝失节,终非一人手笔。戴君诚甫曾见一旧时真本,八十回之后皆不与今同。荣宁籍没后均极萧条;宝钗亦早卒;宝玉无以为家,至沦为击柝之流;史湘云则为乞丐,后乃与宝玉仍成夫妇,故书中回目有‘因麒麟伏白首双星’之言也。闻吴润生中丞家尚藏有其本,惜在京邸时未曾谈及,俟再踏软红,定当假而阅之,以扩所未见也。”这条文字较《(月瞿)(虫爰)笔记》似较确实有根据些。(1)所谓旧时真本确有人见过且能举出其人之姓名。(2)他确说自八十回起不与今本同,可证其为另一补本。(3)他明言这书写宝湘成婚事系依据于第三十一回之目。(4)这种本子不但有人见过,且有人收藏。而且收藏这书的人,并不是名声湮没的寒儒,却是堂堂的一个巡抚。
  这实在可以证明,以前确有这一种旧时真本,不是凭空造谣可比,所以使我觉得有考证一下底必要。就两书所叙述的事迹看,大都不和高本相同。(1)荣宁后来备极萧条的景况,不见于高本。高本虽亦写籍没,但却有那些“沐天恩”,“延世泽”,“封文妙真人”,“兰桂齐芳”这类傻话。(2)宝钗早卒;高本却写她出闺守寡抚孤成名。(3)宝玉击柝;高本却写他随双真仙去,受真人之号。(4)湘云为丐,配宝玉;高本只写她嫁一不知名的人后守寡,没有一笔叙到她底贫苦。
  可考的只有四项,而几乎全与高本不同。究竟是那一本好些,姑且留到最后再说。我们先要试问这本底年代问题,再讨求他所依据的──在八十回内的──是什么。
  颉刚说:“我对于这所谓‘旧时真本’,有两个假定:(1)这是补本(适之先生也如此说);(2)这补本在高鹗之先,为高鹗所及见。”(十,六,十信。)他底第一个假定是无可疑的,因为前人──距雪芹年代极近的──如张船山、高兰墅、程伟元、戚蓼生,都说原本《红楼梦》只有八十回。(张说见于《船山诗钞》,高说见程排本《红楼梦》底引言,程说见于前书底序,戚说见于戚本《红楼梦》序。)他们底说话,即使非可全信,也决不是全不可信,他们又何至于联络起来造谣生事呢?至于第二个假定,颉刚并没有举示所根据的理由,我也不能妄下是非的判断,只可以悬着当做一个可能的想象罢了。(颉刚附案:我所以有这第二个假定,因为我先假定“因麒麟伏白首双星”的回目是做这部续书的人改的,高鹗续作沿用这部书的改文;所以假定高鹗曾见这部书。大意见《八十回后的红楼梦》篇中论湘云一段。)
  这补本底取材,颉刚曾加以说明,现在引录如下。凡我另有意见的,加上案语。
  “(1)荣宁籍没──第十三回,王熙凤梦中秦可卿的话。”
  [按]第七十四回,探春明言抄家事,暗示尤为显明,不仅如这回所说。
  “(2)宝钗早卒──第二十二回制灯谜,宝钗的是‘梧桐叶落分离别,恩爱虽浓不到冬。’”
  [按]颉刚所据,当是商务印书馆底《石头记》本。亚东本《红楼梦》,分作纷,虽浓作夫妻。有正本,即戚本,没有这一谜,却把高本所谓黛玉底谜,移作宝钗底。这究竟不知道那一本近真些?宝钗底薄命底预示,在八十回中还有数节,惟都不能够确说是早卒。如第七回,宝钗论冷香丸说:“为这病根,也不知请了多少大夫,吃了多少药,花了多少钱,总不见一点效验。”又如,“薛姨妈道:‘姨妈不知宝丫头古怪呢,他从来不爱这些花儿粉儿的。’”第四十回,贾母摇头道:“……年轻的姑娘们,房里这样素净,也忌讳。”这些或者也是补作底依据,至于所补的是不是,后面再详。
  “(3)宝玉沦为击柝之役──第三回,宝玉赞,‘贫穷难耐凄凉。”
  [按]这是最显明的一例,以外在第一回中暗示尤多。
  “(4)史湘云为乞丐──第一回,甄士隐注解《好了歌》,‘金满箱,银满箱,转眼乞丐人皆谤。’”
  “(5)宝钗死而湘云继──同回,同节,‘昨日黄土陇头堆白骨,今宵红销帐里卧鸳鸯。’又第二十九回,张道士送宝玉金麒麟,恰好湘云也有这个。”(以上均见十,六,十信。)
  除此以外,颉刚又以为第三十一回之目系这本作者所改窜,而白首双星即以第一回《好了歌注》所谓“说甚么脂正浓,粉正香,如何两鬓又成霜”为张本。颉刚所说均极是,惟以第三十一回之目经过改窜,却不甚确。我在《后三十回的红楼梦》一章中,已详细辨难,这里不再多赘。
  至于这本,比高本孰优孰劣,这自然可随各人底主观而下判断,没有一致底必要。照颉刚底意见,以为高本好些。他底大意如下:
  (1)写宝玉贫穷太尽致,且不容易补得好。
  (2)书中写宝钗,处处说她厚福,无早死之意。
  (3)第三十一回及第三十二回,屡点明湘云将嫁;且白首双星,也不合册子、曲子底暗示。他以为补作的人泥了金麒麟一物,不恤翻了成案,这是他底不善续。
  (4)史湘云为乞丐,太没来由。(十,六,十信。)关于第一点,我和他底眼光不同。诚然,要写宝玉怎样的贫穷,是极不容易,但作者原意确是要如此写的。高鹗略而不写,一方是他底取巧,一方是他没有能力底铁证。这补本已佚,所写的这一节文字如何,原不可知。悬揣起来,或未必能令人满意的。只是就一件事论一件事──补本究竟好不好,是另一问题──高本确是错了。颉刚似乎不宜十分左袒高氏。
  第二节所说,我在大体上能承认。但八十回书中,写宝钗虽比黛玉端厚凝重些,但很有冷肃之气,所谓秋气;可见她也未必不是薄命人,(十二钗原都归入薄命司,见第五回。)颉刚说她厚福,似无根据。但守寡亦是薄命,不必定是早卒。即八十回内所暗示,亦偏向于这一面;故颉刚底结论,我并不反对。(只有一条,似乎有宝钗早卒之意,或为这补本作者所依据。第二十八回说:“如宝钗……等,亦可以到无可寻觅之时矣。宝钗等终归无可寻觅之时,则自己又安在哉?”)至于若高鹗所补的,宝钗有子,后来“兰桂齐芳”,我却不敢赞一词了!
  第三节的话我也赞成。但我既证明第三十一回原来是如此的,那么,这补本也不必大加菲薄了。高鹗宁可据第五回,却抛弃第三十一回之目不管他。这本底作者却和兰墅意思相反,专注重第三十一回之目,成就宝玉湘云底姻缘。这其实也不过是哥哥弟弟,不必作十分的抑扬。写这一点,比较最满我意的,是三十回的佚本。在这两本中,我只说,高鹗是较乖巧些。
  第四节,我完全同意。但颉刚在另一信上说,(十,六,十四)《好了歌注》只是泛讲,我却不以为然。所谓“乞丐人皆谤”,必是确有所指,只未必便是指湘云。可惜这书没有做完全,使我们无从去悬揣。至于颉刚说“没来由”,却甚是;因为在八十回中,湘云并不是金满箱银满箱的富家小姐。史家在上代虽然和贾王薛三姓齐名,但当湘云之时,早已成了破落户。我们且看:
  “他们家嫌费用大,竟不用那些针线上的人,差不多的东西都是他们娘儿们动手。……我再问他家常过日子的话,他就连眼圈儿都红了。……”(第三十二回,宝钗语。)
  “一个月通共那几串钱,你还不够使;……”(第二十七回,同。)一个月只有几串钱的月费,且家中连个做活计的婆子都没有这种生活,难道是可以说“金满箱银满箱”吗?这可以证明作者底原意,虽然必有个书中人将来做乞丐的,但却决不是史湘云。
  在这四点以外,还有一点,我觉得这本要比高本好的,便是实写贾家底萧条,并无复兴这件事。这是两佚本所同,非高本所及。我所据的理由,已在上章中详举了。
  这个某补本,可考的比那三十回本更加寥寥,真是我们底不幸。他和高本,只有抄家一点相同,抄家以后的景象且不尽同,以外便全不相合。就事迹论,这本写宝玉底结局有一点──贫穷──胜于高本。写宝玉、宝钗、湘云三人底关系,则又不如高本。就风格论,这本病在太杀风景,高本病在太肠肥饱满了。一个必说宝玉打更,湘云乞食;那一个却又说,宝玉升天,宝钗得子,都犯过火的毛病。
  惟这本写宝玉终于贫穷而不出家,似又不如高本。因为一则书中暗示宝玉出家之处极多──贫穷之后出家──不能没有呼应;二则不如此写,这部百余回大书颇难煞尾。只有出家一举,可以神龙见首不见尾,一束全书,最为乾净。颉刚也说:“但是贫穷之后,也许真是出家。因为甄士隐似即是贾宝玉底影子。……甄士隐随着跛足道人飘飘去了,贾宝玉未必不随一僧一道而去。要是不这样,全书很难煞住,且起结亦不一致。”(十,五,十七信。)高鹗见到这些地方,正是他底聪明处。这本不如此收梢,想其结尾处不能如高本底完密。高本误在没写宝玉底贫穷,这本又误在没写他底出家;其实贫穷和出家,是非但不相妨而且相因的。我曾经揣测宝玉底出家,与他底贫寒多少有连带的关系;虽仅仅是个揣想,但在反对方面,却也很有证据。
  这某补本底存在,除掉《红楼佚话》《小说考证》所引外,还有一证。颉刚说:“介泉(潘家洵君)曾看见一部下俗不堪的《红楼续梦》一类的书,起头便是湘云乞丐。可见介泉所见一本,便是接某补本而作的。(我所谓乙类续书。)”(十,六,二十四信。)这真是极好的事例,可以证实以前曾有这么一种补书底存在;又可以知道,前人曾有疑第三十一回之目,而据以补《红楼梦》的。(适之先生也如此说。)
  所谓旧时真本底真相,为我所知道的,不过如此。我因为这也是一种散佚的甲类续书,且和高本互有短长,可以参较,故写了这一节文字。
  二二,五,六。
(十四)《读红楼梦杂记》选粹(附录)
  我最初不知道有这一书。颉刚来信告我,并节录了数节很有趣味的文字,方才引起我底注意。(十,七,二十信)这书作者底名姓、籍贯,也为颉刚所考定。他说:
  “《读红楼梦杂记》是同治八年愿为明镜室主人在杭州刻的。这人只署别号,本不知道是谁。恰巧在友人处见到一本《愿为明镜室词》,是旌德江顺怡做的,刻的时候与地方都是一样,可见这《杂记》是江顺怡所做无疑了。”这真是奇巧之至!如他不在友人处见江词,何从知道这书作者底真姓名?我因他所节录的颇有趣,很想自己买一本。果然,去年十月间被我在杭州买着了。
  我所得的,共有六本书:中间以王雪香底《红楼梦评赞》为主体,有附刻四种,最后的一种便是这《杂记》了。颉刚书只有一本,却是原刻;我底是光绪丙子(光绪二年,一八七六年)夏天在上海翻刻的,离原刻书时只有七年。以沪杭之近,七年前后便重刻一次,可见这书在当时是颇盛行的。
  可惜的很,其余附刻的三种,都只是诗词赋,不与我们考证《红楼梦》相干。只有江君底《杂记》,虽薄薄的八页书,却颇有些关系。现在把这书有精彩的文字,选录下来,备读者底参阅。
  “《红楼梦》,悟书也。其所遇之人皆阅历之人,其所叙之事皆阅历之事,其所写之情与景皆阅历之情与景。正如白发宫人涕泣而谈天宝,不知者徒艳其纷华靡丽,有心人视之皆缕缕血痕也。……缠绵悱恻于始,涕泣悲歌于后,至无可奈何之时,安得不悟!”(一页)  “风尘碌碌,一事无成,已往所赖之天恩祖德,锦衣纨绔之时,饫甘餍肥之日,背父母教育之恩,负师友规训之德,以致半生潦倒,罪不可逭。此数语古往今来人人蹈之,而悔不可追者,孰能作为文章,劝来世而赎前(衍上心下)乎?”(一至二页)
  “或谓《红楼梦》为明珠相国作;宝玉对明珠而言,即容若也。窃案……苟以宝玉代明珠,是以子代父矣。况《饮水词》中,欢语少而愁语多,与宝玉性情不类。盖《红楼梦》所纪之事,皆作者自道其生平,非有所指,如《金瓶梅》等书,意在报仇泄愤也。数十年之阅历,悔过不暇,自怨自艾,自忏自悔,而暇及人乎哉!所谓宝玉者,即顽石耳。”(六页)江君竟敢断定《红楼梦》不是影射,指斥,只是明明白白,一部作者底自传。况且,他丝毫不知雪芹底事实(全书没有题到作者是曹雪芹),竟敢下这样的大胆的断语。在举世附会的“红学”盛行之时,他能独树一帜,开正当研究《红楼梦》底先路。他屏去一切的传说,从本书上着眼,汇观其大义。虽寥寥的几页书,已使我们十分敬佩了。千千万的人都是把《红楼梦》当消闲果子吃,他却以严肃的态度来读他。他看不见有什么纷华靡丽,只是些缕缕的血痕。所以他自己所谓,“读者未尝不解其中味也”,是言大而非夸的。
  以外还有两段批评文字:
  “真假二字,幻出甄贾二姓,已落痕迹;又必说一甄宝玉以形贾宝玉,一而二,二而一,互相发明,人孰不解。比较处尤落小说家俗套。”(一页)
  “《西游记》托名元人,而书中有明代官爵。今《红楼梦》书中有兰台寺大夫,及九省统制节度使等官,又杂出本朝各官,殊嫌芜杂。”(二页)此书叙甄家之事,原甚不可解,以我们看去,大可全删。江君所评,切极。但在一方面说是人孰不解,他方面想,实在是人都不解。因为这实在是文章底赘疣,毫无意思,且亦毫无风趣。至于他所谓“比较处落俗套”,这实在骂的是高鹗。在八十回中,写甄宝玉完全和贾宝玉一样,只可以说“一而二,二而一”,却讲不到比较。真正的比较,在第一百十五回方见。江君既说俗套,想也不赞成高氏底补笔了。至于官名芜杂,虽无关这书文学上底声价,却也是“白璧之瑕”。惟作者自己说是荒唐言,或者故意作如此写,以掩其为清代之事,也未可知。(兰台寺大夫见于第二回,九省统制见于第四回,节度使最初见于第十五回。清朝官名屡见。)
  他虽不知有高鹗补书事,但却也不满意于他底喜写举业科名。所以说:
  “贾兰之才,正以见宝玉之不才。在作者原以半生自误,不能为贾兰而为宝玉,愿天下后世之人皆勿为宝玉而为贾兰。然而吾读《红楼》,仍欲为宝玉而不为贾兰,吾之甘为不才也。……”(三页)他既不羡慕贾兰之为人,当然也不以宝玉中举为必要的。他如知道后四十回是高氏补的,在这点上,也必定要加攻击,和现在我们底态度一样了。
  他评袭人改嫁蒋玉函事,也公允得很,要比评注戚本人底一味颂扬,漂亮得多了。他说:
  “惟袭人可恨,然亦天下常有之事。”(七页)
  这书还有一节,可以备轶闻的:
  “又有满洲巨公谓《红楼梦》为毁谤旗人之书,亟欲焚其版。余不觉哑然失笑。……《红楼》所记,皆闺房儿女之语,所谓甚于画眉者。何所谓毁?何所谓谤?”(六页)这些地方,可以看出,在他心目中《红楼梦》底风格是哀思的(缠绵悱恻于始,涕泣悲歌于后),而非愤怒的(何所谓毁?何所谓谤?),正和我底批评相同。在现在的时候,这类“毁谤旗人”的解释还依然流行着;江君如及见,岂不要“冠缨索绝”,想不仅是“哑然”而已。
  我因为这是部无名的著作,且篇幅极短,不足当人底注意,所以把书中底精粹转录下来,作为附录之一。
  二二,五,十六,夜。
(十五)唐六如与林黛玉(附录)
  读者看了这个标题,想没有一个不要笑的,以为我大约是在那边大发精神病了。现在姑且让我慢慢的将这大谎圆上,读者且勿先去笑着。
  《红楼梦》中底十二钗,黛玉为首,而她底葬花一事,描写得尤为出力,为全书之精彩。这是凡读过《红楼梦》的人,都有这个经验的。但他们却以为这是雪芹底创造的想象,或者是实有的经历,而不知道是有所本的。虽然,实际上确有其人、其事,也尽可能;但葬花一事,无论如何,系受古人底暗示而来,不是“空中楼阁”,“平地楼台”。
  我们先看葬花这件事,是否古人曾经有的?我们且看:
  “唐子畏居桃花庵。轩前庭半亩,多种牡丹花,开时邀文征仲、祝枝山赋诗浮白其下,弥朝浃夕,有时大叫痛哭。至花落,遣小(亻平)一一细拾,盛以锦囊,葬于药栏东畔,作落花诗送之。”(《六如居士外集》,卷二)
  “却是林黛玉来了,肩上担着花锄,花锄上挂着纱囊,手内拿着花帚。……那畸角上,我有一个花冢。如今把他扫了,装在这绢袋里,埋在那里,日久随土化了,岂不乾净。”(《红楼梦》,第二十三回)
  “一直奔了那日同黛玉葬桃花的去处来。……只听那边有呜咽之声,一面数落着,哭得好不伤心。”(第二十七回)读者逐字句参较一下,便可恍然了。未有林黛玉底葬花,先有唐六如底葬花;且其神情亦复相同。唐六如大叫痛哭,林黛玉有呜咽之声,哭得好不伤心。唐六如以锦囊盛花,林黛玉便有纱囊、绢袋。唐六如葬花于药栏东畔,林黛玉说:“那畸角上,我有一个花冢。”如依蔡孑民底三法之一(轶事可征),那么,何必朱竹(土宅),唐六如岂不可以做黛玉底前身?
  但我们既不敢如此傅会、武断,又不能把这两事,解作偶合的情况,便不得不作下列的两种假定:(1)黛玉底葬花,系受唐六如底暗示。(2)雪芹写黛玉葬花事,系受唐六如底暗示。依全书底态度看,似乎第一假定较近真一点。黛玉是无书不读的人,尽有受唐六如影响底可能性。
  而且,还有一证,可以助我们去相信这个假设。黛玉底诗,深受唐六如底影响,这是一比较就可见的。《外集》所谓落花诗,是二十首的七律,与黛玉底葬花诗无关。但《六如集》中另有两首,却为葬花诗所脱胎。我们且节引一下,并举葬花诗对照。
  “今日花开又一枝,明日来看知是谁?明年今日花开否?今日明年谁得知?”(卷一,《花下酌酒歌》)
  “桃李明年能再发,明年闺中知有谁?……明年花发虽可啄,却不道人去梁空巢亦倾!”(第二十七回)
  又如:
  “一年三百六十日,春夏秋冬各九十。冬寒夏热最难当,寒则如刀热如炙。春三秋九号温和,天气温和风雨多。一年细算良辰少,况又难逢美景何!”(卷一,《一年歌》)
  “一年三百六十日,风刀霜剑严相逼。明媚鲜妍能几时?一朝飘泊难寻觅。”(第二十七回)后诗从前诗蜕化而来,明显如此,似决非偶合的事情了。且可以参证的还不止此。唐六如住《桃花庵》,有“万树桃花月满天”的风物。林黛玉住的地方虽没有桃花,(第四十回)但葬的是桃花,(第二十七回)又做桃花诗,结桃花社。(第七十回)我们试把六如底《桃花庵歌》,和黛玉底《桃花行》参较一下:
  “桃花坞里桃花庵,桃花庵里桃花仙。桃花仙人种桃树,又摘桃花换酒钱。”(卷一,《桃花庵歌》)
  “桃花帘外东风软,桃花帘内晨妆懒。帘外桃花帘内人,人与桃花隔不远。”(第七十回,《桃花行》)这虽没有十分的形貌相同,但丰神已逼肖了。又如六如说:“花前人是去年身,今年人比去年老。”(卷一,《花下酌酒歌》)黛玉便说:“桃花帘外开仍旧,帘中人比桃花瘦。”(第七十回,《桃花行》)至于综观两人底七言歌行,风格极相似,且都喜欢用连珠体。六如有《花月吟》效连珠体十一首,(《六如集》,卷二)句句有花有月。黛玉则拟“春江花月夜”之格,乃名其词曰《秋窗风雨夕》。(第四十五回)
  我约略翻阅了一遍《六如集》,举了几个上列的事例;如细细参较起来,恐怕还有些相似之处可以发见。只是一句两句,很微细的,也不必详举。总之,我们在大体上着想,已可以知道《红楼梦》虽是部奇书,却也不是劈空而来的奇书。他底有所因,有所本,并不足以损他底声价,反可以形成真的伟大。古语所谓:“河海不择细流故能成其大”,正足以移作《红楼梦》底赞语。
  二二,五,十三。
(十六)记《红楼复梦》(附录)
  乙类的续书,从甲类续书接下去的,几没有一部不是谬妄极了的书;所以使我们竟无可称述。其中只《红楼复梦》一书,以我所见,刊行最早,且有几条略有关系的凡例,姑且在这里略说一说。
  这书没有明叙作者姓名,仅在卷一署“红香阁小和山樵南阳氏编辑”。卷首却有一序,署名为武陵女史月文陈诗雯,序中称作者为吾兄红羽,如假设为她底亲兄,则作者亦姓陈。序成于广东,她自己却称武陵女史,亦不知究竟是那里人氏?好在这书本无价值,亦不值得作一番详细考证。
  这书底年代,却很明白,书眉刊有“嘉庆乙丑新镌”(嘉庆十年,一八O五),陈序后书“嘉庆己未秋九重阳”,在刻书六年以前。(嘉庆四年,一七九九。)我们知道,程伟元刻高本告成,在一七九二年。故以此书作序之日──作书例应在作序之前──上推距高本成不过七年;即以成书时推溯,亦只有十三年。依我揣测,这书既有百回,决非数月可了,大约高本行世二三年之后,《红楼复梦》便在那边起草了。
  以这样早的一部高本底续书,竟没有什么可以启发我们的,真是可惜得很。这书共有一百回,而全体异常荒谬,不可言说。其最后的一回──第一百回──是五枝花同归荣国府,十二钗重会大观园。读者也可以“尝一脔知全鼎之味”,不待我底赘说了。
  本书既无可说的,幸上有几条凡例,却还有些意义,可以供我们底参考。其中有好几条,都是表现作者底胸襟,可怜可笑,可以作后来续《红楼梦》人底代表心理:
  (一)此书虽系小说,以忠孝节义为本,男女阅之,有益无碍。
  (一)书中因果轮回报应惊心悦目,借说法以为劝诫。
  (一)此书雅俗可以共赏,无碍于处世接物之道。
  (一)前书人物事实,每多遗其结局。此则无不成其始终。
  (一)前书荣府,应以贾政为主,宝玉为佐,而书中写贾政似若赘瘤,乃《红楼梦》之大病。这种妙论,真是闻所未闻,读者没有领教一番,岂不可惜!这五条凡例,表现有五种高见:(1)做小说必讲忠孝节义;(2)必讲因果报应;(3)必不可以得罪世道;(4)必要有头有尾;(5)必要父为子纲。这是什么话!论《红楼梦》应以贾政为主,真是异想天开。这种妄人底心理,如他不自己宣布,我们简直是无从悬揣的。
  还有两条,也不可以不录:
  (一)书中无违碍忌讳字句。
  (一)书中嬉笑怒骂,信笔发科,并无寓意讥人之意,读者鉴之。这似乎隐隐说前书是“寓意讥人”,是有“违碍忌讳字句”的,虽不明说,却在对面含有这类的意思。这也可谓是妙解。可见《红楼梦》行世以后,便发生许多胡乱的解释,在那妄庸人底心里,不过没有什么“索隐”“释真”这些大作罢了。
  但凡例中最重要的还是下列的一条:
  (一)前书八十回后,立意甚谬,收笔处更不成结局,复之以快人心。这告诉我们有三件事:(1)《红楼复梦》底解释,就是“复之以快人心”,就是打破悲剧的空气,成就团圆的结局。(2)他虽极不满意于后四十回,但却全和现在的我们底见解相反。他所谓“谬”,正是高作底妙处;他所谓不成结局,正是《红楼梦》正当的、应有的结局。这可见高氏如不假托作者,那就无以维持一百二十回本底运命,且亦无以维持《红楼梦》底悲剧的空气。他虽不辨八十回后是高鹗所作,尚且要复一下,又何况在知道以后呢!(3)他不明说八十回后是谁作的,何以能断从八十回以后,这是颇可思的。他为什么不说七十回,或九十回以后,而必断自八十回?这可以想见,高本未行之前,已通行一种八十回钞本;所以他胸中很有八十回和四十回有点区别这个观念,大可以作高氏补书这件事情底旁证。但他何以不知道四十回是高氏底手笔?想因他脑筋单简,被“在鼓担上得来的”这一句鬼话轻轻瞒过了。且这书或是在广东做的,作者对于京师掌故,想亦不甚了了,这亦难怪他了。
  以他这样不满意于高作,而不得不从高本续下去,这真是可怜极了!以后的续作,都抱同一的见解,而没有一个敢得罪高鹗的,都是些可怜虫啊!
  二二,六,十八。
(十七)札记十则(附录)
  (A)
  书中写的是贾氏,而作者却是姓曹。所以易曹为贾,即是真事隐去的意思。但所以必寓之于贾,却有两个意思:(1)贾即假,言非真姓。(2)贾与曹字形极相近故。
  (B)
  大观园地形并不甚大,所以写得这样的千门万户,正因曲折回环之故。此园决不甚大,可以从本书看出。有下列数项:
  (1)大观园只占会芳园(宁府之园)底一部份。
  第十六回,拆会芳园之墙垣楼阁。
  第七十五回,贾珍在会芳园丛绿堂中开宴。
  (2)大观园底地形:
  (a)宁府会芳园之一部,
  (b)荣府东大院,
  (c)荣府东边所有下人一带群房,
  (d)两府为界之一条小巷。(均见第十六回)
  (3)贾政道:“非此一山,一进来,园中所有之景,悉入目中,则有何趣?”(第十七回)
  (4)贾政游园,虽经历处甚多,但已将全园兜了一个圈子,已大致遍览过了。(同回)
  (5)大观园诸人来往极频繁。即以黛玉之娇弱,亦常至各处游览,可见园子决不甚大。而潇湘怡红两处尤近。这都可以见大观园是曲折而非广大,是人家园林所常有的,并不足为希罕,换句话说,以曹氏底累代富贵,有此一园亦并不在情理之外。况且书中叙述,自不免夸饰,以助文情。故大观园之遗址,不见于记述,并不足以此推翻“《红楼梦》是自传”这一说。
  (C)
  宝玉与秦氏之一段暖昧事,书中所叙也极明显。惟故意说些荒唐言,以愚读者而已。我举各证如下:
  (1)秦氏案上设着武则天当日镜室中设的宝镜,一边摆着赵飞燕立着舞的金盘,盘内盛着安禄山掷过伤了太真乳的木瓜,上面设着寿阳公主于含章殿下卧的宝榻,悬的是同昌公主制的连珠帐。宝玉含笑道:“这里好!”秦氏……亲自展开了西施浣过的纱衾,移了红娘抱过的鸳枕。
  (2)秦氏便吩咐小丫环们好生在檐下看着猫儿打架。
  (3)那宝玉才合上眼,便恍恍惚惚的睡去,犹似秦氏在前,遂悠悠荡荡,随了秦氏至一所在。
  (4)警幻以表字可卿者,许配与宝玉。
  (5)秦氏正在房外嘱咐小丫头们好生看着猫儿狗儿打架,忽闻宝玉在梦中唤他的小名,因纳闷道:“我的小名,这里从无人知道,他如何知得,在梦中叫将出来?”(以上第五回)
  (6)宝玉道:“一言难尽!”便把梦中之事,细说与袭人知了。说至警幻所授云雨之情,羞的袭人掩面伏身而笑。(第六回)这些都可以作证。(1)秦氏房中之陈设,及所用之衾枕,当然决非实在有的东西,是明点有枕席之事。(2)宝玉随秦氏到了太虚幻境,是明写他被她诱惑了。(3)警幻以其妹名可卿者,许配与宝玉,梦中之可卿与梦外之可卿,是一而非二。且老实说,实际上何尝会有这一梦,所谓入梦,明是假语村言。(4)秦氏底小名,独宝玉知之,中间必有一节情事。(5)第二条说秦氏吩咐丫环们看着猫儿狗儿打架,第五条说秦氏正在房外嘱咐小丫头们看着猫儿狗儿打架。以亚东本看,此两条相去有十七页书,何以秦氏底吩咐言语尚未了结?宝玉睡了一觉,做了这么一个长梦,至少亦有十分钟,何以秦氏还在那边嘱咐小丫头们?所谓“正在”,如何解释?此等破绽,明系故意如此脱枝失节,决非无心之疏忽。(6)宝玉做梦,何必说什么“一言难尽”?且与袭人谈云雨之情,似非空中楼阁可比。故前人评此回,以为所谓“初试”,实际上是再试了,是很确的话。
  这六条已如此明显了,在下文第十三回,秦氏死后,写宝玉之哀痛逾恒,以致口吐狂血;第十一回,写宝玉去问病,想起在这里睡晌觉时,又听得秦氏说了这些话,如万箭攒心一样。这些地方,都是不讳言有这么一回事,其相差只在“明明道破”一点而已。但如此写法,离明明道破相去亦已不多;微文曲旨故意回旋,正是作者底故弄狡狯,亦无甚深意可言。
  (D)
  《红楼梦》有许多脱枝失节处,前人评书的亦多有说过的。如第十二回说林如海冬底染病,贾琏送黛玉南下。第十三回头上,说凤姐与平儿拥炉倦绣,半夜闻秦氏之丧;则秦氏之死明在冬尽春初之交。但同回下半节秦氏底“五七”,昭儿回来,说林如海是九月初三死的,并述贾琏要带大毛衣服。这无论如何,是不能圆这谎的。我分析如下:
  (1)林如海于冬底染病,来唤黛玉,则昭儿所谓九月初三死的,应当是第二年了。如说一年,岂非林如海死了还会说话,岂非奇谈。
  (2)但秦氏死在贾琏走后数天之内,看第十三回可知。秦氏死了三十五天,昭儿即回来报林如海之丧,是林明明死在上年底九月初三了。同年之中,冬底染病,秋末死了;这算怎么一回事?
  (3)贾琏冬底去,为什么不带大毛衣服?昭儿又为何来回去得如此之快?又如第二十六回,薛蟠说,明儿五月初三是我底生日。同回之末,叙是夜黛玉独立在怡红院外。到第二十七回,却说次日乃是四月二十六日。不但今天是五月初三,明天是四月二十六,本说不通。即非明日,亦说不通,因为二三页书,决不会在中间有一年之隔。况且书中明点次日,犹不能有所掩饰。这也是一大漏洞。其余类此等处的自然还有,不过这两点尤着明而已。
  至于这种疏漏,是故意的,或者是无心的,很不容易判断。看第一回所谓“荒唐言”“假语村言”,则似乎是有意如此写得颠颠倒倒,使真事得以隐去。高氏补巧姐传,也写得光怪陆离,大约想作效颦的东施了。
  (E)
  《红楼梦》有些特异的写法:如第五回赞警幻有一小赋,第十回写会芳园景物,亦有一节小赋;但第十一回以后便绝不见有此种写法。(此圣陶所说)又如全书均称尊贵之闺女为姑娘,但第十三回宝珠为秦氏义女,却有小姐之称。此等特异之笔法,是有意与否,却不可知。
  (F)
  第二十九回之目,高本原作“享福人福深还祷福,惜情女情重愈斟情”。现行之亚东本却作“多情女”,有正本却作“痴情女”均不合。因“享”“惜”均是他动词,正可作对文,“多”和“痴”俱是形况之词,与上文不能铢两悉称。于此可见旧刻本之佳。
  (G)
  鸳鸯与邢夫人在八十回后必有一番情事,或者是场恶斗也说不定。因八十回中写鸳鸯必与邢夫人成对文,且对得很古怪的。如第四十六回,“尴尬人难免尴尬事,鸳鸯女誓绝鸳鸯偶”;又如第七十一回,“嫌隙人有心生嫌隙,鸳鸯女无意遇鸳鸯”;这不但是对偶得太奇,且回目底句法,亦是一个板子印下来的。即邢夫人与鸳鸯交恶,八十回中必屡屡说过。又第七十一回,鸳鸯在贾母面前,说邢夫人底故意给凤姐下不去。鸳鸯平素不常在贾母前挑唆是非,而此回独独破例,可见两人交恶之深了。
  (H)
  第七十五回,有“新词得佳谶”之目。按此回本文并无甚“佳谶”可言。宝玉与贾兰做诗得赏,不得谓之为“谶”。贾赦贾政说些笑话,亦不得谓为佳谶。我以为“新词得佳谶”应为下引这一节文字:“贾赦道:‘拿诗来我瞧。’便连声赞好道:‘这诗据我看,甚是有气骨!……所以我爱他这诗,竟不失咱们侯门的气概!’因回头吩咐人去取自己的许多玩物来赏赐与他。因又拍着贾环的脑袋笑道:‘以后就这样做去,这世袭的前程跑不了你袭了!’贾政听说,忙劝说:‘他不过胡诌如此,那里就论到后事了!’” 这是极可怪的话,颉刚在十年五月十日信上亦曾提及此事。贾环做了一首诗,且并不甚好,贾赦胡遽以世袭许之?且宝玉嫡出为兄,贾环庶出为弟,如何能世袭底前程跑不了贾环?即贾赦有意将袭职让给贾环,但贾赦明明有个儿子,叫贾琏,并无承嗣他房之子底必要。且贾政本不喜贾环之诗,如何反以“那里论到后事”作劝语?看贾政底口气,似乎后事是应该如此的(贾环袭职),不过现在还论不到罢了。这是什么话?
  这一节所以特别可怪,明为后文作张本之用。若依现行本高补的后四十回,则“佳谶”一词并无下落,而此回之目反成为不通的赘语。这节本应在《八十回后的红楼梦》一章中说,因当时一时粗漏,故附记在此。
  (I) 《红楼梦》用的是当时的纯粹京语,其口吻之流利,叙述描写之活现,真是无以复加。大观园诸女,虽各有其个性,但相差只在几微之间。因书中写的是女子,既无特异事实可言,只能在微异且类似的性格言语态度上着笔,这真是难之又难。《水浒》虽写了一百零八个好汉,但究竟是有筋有骨的文字,可以着力写去。至于《红楼梦》则所叙的无非家庭琐事,闺阁闲情;若稍落板滞,便成了一本家用帐簿。此书底好处,以我看来,在细而不纤,巧而不碎,腻而不粘,流而不滑,平淡而不觉其乏味,荡佚而不觉其过火。说得简单一点“恰到好处”,说得figurative一点,是“浓不短纤不长”。此《红楼梦》所以能流传久远,雅俗共赏,且使读者反复玩阅百读不厌。真所谓文艺界底尤物,不托飞驰之势,而自致于千里之外的。古人所谓“桃李不言下自成蹊”,实至则名归,决不容其间有所假借。我们看了《红楼梦》,便知这话底不虚了。
  现在的小说,虽是创作的,也受了很重的欧化;一方想来,原是一种好现象。因欧化的言语,较为精密些,层次多些,拿来作文学,容易引起深刻的印象。但在另一方面说,过份的欧化,也足以损害文学底感染性。且用之于描写口吻上,尤令人起一种“非真的”感想。因为人们平常说话──即使是我们──很少采用欧化的语法。为什么到了文学上,便无人不穿一身西服,这是什么道理?这所谓文艺界底“削趾适履”,是用个人底心中偶像来变更事实底真相。我觉得现行的小说戏剧,至少有一部份,是受了欧化底束缚,遂使文艺底花,更与民众相隔绝,遂使那些消闲派的小说,得了再生底机会,而白日横行;遂使无尽藏的源泉,只会在一固定的堤防中倾泻。这或者是我底过于周内,但这至少是原因之一个,却为我深信而不疑。
  同样,我也反对用文艺来做推行国语统一底招牌。我觉得国语文学果然是重要,但方言文学仍旧应有他底位置。我们决不愿以文学来做国语统一底工具;虽然在实际上,国语文学盛行之后,国语底统一格外容易些,也是有的。譬如胡适之先生所说,因有《红楼梦》《水浒》等白话小说,然后才有现行的雏形普通语。这原不错。但我们试问,当初曹雪芹施耐庵著书的时候,怕道他们独创一种特别用语吗?决不是的!那么,我们可以说,文学仍以当时通行的言语为本,不是制造言语底工场。譬如国语中夹用伊字,表第三位之女性代词,我就不以为然。因为活人底语言并没有这么一回事。南方人说伊的,但并不是专指女性;且南方人学习北方语底时候,依然把他们所用的“伊”完全抛弃了。这可见这字入文,是一种虚设的现象,并非依据于事实的。在事实上,人称代词底语音,不能分性;至多之可以在字形上辨别。我本不赞成造新字的,但除此以外,却没有更好的法子可想。我总不相信文学家应有“惟我独尊”的威权,使天下人抛弃他们底语音,来服从一二人底意旨。
  我因论及《红楼梦》,想起方言的、非欧化的作品,也自有他底价值,在现今文艺与民众隔绝的时候尤为需要,便不禁说了许多题外的话。读者只要看《红楼梦》底盛行,便知道文艺与民众接近,也不是全不可能的事。不过文艺在民众底心里,不免要另换一种颜色,成了消闲果子,这却是可忧虑的事。但我以为这是由于民众底缺乏知识,和高尚的情趣,须得从教育普及与社会改造着手,不是从事文艺的人底应负的全责。我们果然要努力,更要协同地努力。
  (J)
  有人以为《红楼梦》既是文艺,不应当再有考证底工夫,(在《时事新报·学灯》上曾有人说过,我却不能记忆了。)我以为他是太拘泥了。考证虽是近于科学的,历史的,但并无妨于文艺底领略,且岂但无妨,更可以引读者作深一层的领略。这并不是自作辩解,故意瞎吹。我试作一点说明。
  天下事物全是多方面的,而综合与分析,又是一件事底两面,是相成而不相妨的。这个道理浅近很得,随处可求,不必证明。我们可以一方作《红楼梦》底分析工夫,但一方仍可以综合地去赏鉴、陶醉。不能说因为有了考证,便妨害人们底鉴赏。这是杞人忧天,不通的话。正如有人以为科学与文艺是不相容的,有同样的不通。我们要知道,人性是多方面的,果然有时不免冲突,有时也可以调和的;既不是胶和漆,也决不是冰和炭。所以考证和赏鉴是两方面的观察,无冲突底可能。以我私见,觉得考证实在有裨于赏鉴。
  文学底背景是很重要的。我们要真正了解一种艺术,非连背景一起了解不可。作者底身世性情,便是作品背景底最重要的一部。我们果然也可以从作品去窥探作者底为人;但从别方面,知道作者底生平,正可以帮助我们对于作品作更进一层的了解。这是极明白的话,无论谁都应当有这个经验。譬如游名山,赏鉴底时光,原可以不去疲神劳力,问某峰、某岭、某溪、某壑;但未游之前,或既游之后,得了一部本山底志,或得了一个向导,全山底丘壑古迹,了然在心目中,岂有不痛快之理,岂有反以为山志是妨害游玩底兴趣之理?情感底传染与知识原无密切的关系;但知识底进步,正可以使情感底传染力快而更深。这决不能否认。我以为考证正是游山底向导,地理风土志,是游人所必备的东西。这是《红楼梦辨》底一种责任。
  且文艺之有伪托、讹脱等处,正如山林之有荆榛是一般的。有了荆榛,便使游人裹足不能与山灵携手;有了这些障碍物,便使文艺笼上一层纱幂,不能将真相赤裸裸地在读者面前呈露,得有充份的赏鉴。我们要求真返本,要荡瑕涤秽,要使读者得恢复赏鉴底能力,认识那一种作品底庐山真面。做一个扫地的人,使来游者底眼,不给灰尘蒙住了;这是《红楼梦辨》底第二责任。
  我能尽这个责任与否,这是另一问题。但无论如何,已足以祛除“考证与赏鉴不能并存”这个迷惑而有余。即使全然失败了,但我仍希望有人陆续做这事业,尽这两种责任。我总希望有一天,即使不是现在,《红楼梦》底真相与背景豁然显露于爱读诸君底面前,而我得分着一点失败的光荣。二二,七,三,夜。
声明:本书仅供读者自己学习预览研究之用,请在下载24小时内删除,不得用作商业用途;如果喜欢请购买正版图书!
必读网(http://www.beduu.com)整理
首页 上一页 共4页
返回书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