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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莎翁致敬

_6 陆观澜(当代)
隔了半晌,他再次摇了摇头:“子默的性子虽然冷淡了些,但很有责任感,做事情向来都极其稳重,不但有条理,而且讲义气。从高中开始,从来他的作业都是我们的范本,考试的时候他旁边的位置总是抢破了头,高兴起来他可以把一个月的宿舍值日全包了,还有,我们班辅导员特别喜欢他,每当我们犯了什么小毛小病的时候,他从来都二话不说地帮我们去说情。我们平常聚在一起开玩笑,常说他最有当律师的潜质,又能言善辩,又懂得进退,还会收买人心,最重要的是,泰山崩于前都可以做到面不变色,我们还曾经打赌,要找到能终结秦子默大律师的女孩子,怕是闲闲地,也要等个十年八载。”他顿了片刻,又若有所思地盯着我打量了半天,才慨叹一声,“唉,也不知道这个人自打遇到你,脑袋里究竟发生了什么病变,一直都不对劲,而且,竟然这么快就破了功!本来嘛,谈个恋爱,是一件多么寻常的事情,现在搞得……,所以说,爱情,真是一个要不得的东西!”
最后,他感慨完毕,言归正传:“现在呢,子默已经回宿舍休息了,大家都在他那。”他叹了一口气,“但是,我想,他最想看到的人,应该是你。”
他微笑着,又上下打量了我一下:“我想你也一定很担心他,走吧,去看看他吧!”
我动动嘴,但是,千言万语,无从说起。
进了宿舍。
里面已经站了很多人。
原来他们四个,夏言、秦子默、唐少麒、向凡一直在一个宿舍。
沙沙和木兰也在,我环视一下,唐少麟不在。
沙沙看到我,奔过来:“汐汐,你也来了?”
我点头,万分艰难地。
我看向躺在床上的那个人,他也正在一瞬不瞬盯着我,他的眼神,深沉又坚定,写着一种微带缠绵和痛楚的光亮。
他的神情中,有着一种我十分陌生的决绝。
他看看我,又转过头去,看向沙沙,张开口,似乎想说什么,我忙忙地开口截住:“你――好些了吗,秦子默?”
我祈求地看着他。千万不要,千万不要说,求求你,至少现在。
他似是读懂了我的眼神,眼光瞬即一暗,他没有回答我,头微微转向里。
沙沙有点歉意地看着我。
唐少麒看着我:“林汐,今天一天看到少麟了吗?”他眉宇间隐隐有一丝担忧,“我怎么找都找不到他。”
他的眼神,那么陌生,完全没有以往的温和,我知道,他,也知道了。
我摇头。
对不起,对不起,实在对不起……
木兰还是一副什么都不知道的样子,左右转动着脑袋,看向众人:“怎么了怎么了,大家怎么都怪怪地,秦子默都已经没事了,大家应该很开心才对嘛。”她望向床上的秦子默,撇了撇嘴,“原来你也会生病啊,我还当你整天冷冰冰的样子,病菌都被你冻死了呢!”
大家都笑了,一时轻松起来。
这个木兰,永远是调节气氛的活宝。
突然间,木兰的目光扫向书架,大叫了一声:“咦,秦子默,那套书就是少麒说的你从来不让他们碰的《莎翁全集》吗,给我看看,到底有什么玄虚?”
我微微一震,看向书架最上层的最里面,那套书静静地立在那儿。
少麒责怪地看了她一眼:“木兰,安静点,子默在生病。”
唐家兄弟的胸怀都很宽广。即便知道……,唐少麒仍然十分关心秦子默。
木兰吐吐舌头,不再说话。
但是,她显然平时给唐少麒惯坏了,再加上欺负秦子默是个病人,片刻之后,趁大家说着话,不注意的时候,悄悄地遛了过去,伸出了手。
少麒看到了,连忙喝住她:“木兰,别调皮!”
秦子默也突然间坐了起来。
木兰一惊,手中的书重重落地,随着啪的一声,里面夹着的一张纸轻轻地,飘了出来。
木兰顾不上书,先把那张纸检了起来。
她用奇奇怪怪的神情,研究了一会儿,然后,有些迟疑地,念了出来:“Myfirstlove……”
她看看纸,再看着我,反复来回了好几遍,然后,大惑不解地:“林汐,这张纸上画的人明明就是你嘛,怎么会――在秦子默的书里?”
她将那张纸一把伸到我面前,我下意识看过去。
及肩短发,T恤,牛仔,一脸茫然的神情,简单数笔勾勒出的,是我的脸,那年在书店的我。旁边一行小字:ToL。X。
我一阵晕眩。我又下意识看向身旁的沙沙。
我看到沙沙苍白着脸,嘴唇微微颤抖着,一把把那张纸抢过去,她看着看着,一脸的不可置信,然后,抬起头,愣愣地盯着我。
她的眼神,她的眼神,那么无助,那么冰冷,那么地,充满绝望……
她喃喃自语:“怪不得……”她苦笑了一下,“我还让你去帮我问……”
她大叫一声:“我是天下最笨的大笨蛋!”
说完,她扔下那张纸,飞快地向外奔去,一转眼就不见了。
我们还没来得及说什么,夏言最先反应过来,他对外面叫道:“沙沙,沙沙,沙沙――”
然后,回过头匆匆冲我们说:“她这样会出事的,我去追她!”话未说完,也奔出门外。
屋子里死一般的寂静。
木兰愣愣地看着我们,怯怯地问:“我,做错什么事了吗?”她眼中的泪,泫然欲滴。
秦子默略带疲惫地靠在床上,一言不发。
唐少麒叹了口气,伸出手来,揽住木兰。
从那天起,沙沙不再理我。
从此,无论我怎么跟她说话,怎么向她解释,她都视我若无物,当我是空气。
秦子默也去找过她好几次,试着跟她解释,跟她说明一切,跟她说抱歉,向她说声对不起,但是,沙沙同样地,对他视而不见,从不理他。
她不肯原谅我们,尤其是我。
再也没有人跟在我后面,整天“汐汐”“汐汐”地叫来叫去;
再也没有人搂着我,快快乐乐在我耳边讲一些稀奇古怪不知从哪儿听来的笑话;
再也没有人陪我骑车两个小时就为了去体验一下在这个城市的古城墙上看落日余晖的感觉;
……
十六七年的友谊,就此毁于一旦。
我不怪她,一点都不怪她。因为,原本,错误就在我。
我一直都知道她对秦子默的感情,但是,我还曾经,曾经有万分之一的侥幸,想尝试一下,在她心目中,我们的友谊,她对秦子默的深情,孰轻孰重。
我只是没有想到,她对秦子默,情深若斯。
我睡在她下铺,听到她每个深夜里的低低啜泣。
我心如刀割。
沙沙不再理我,唐少麟也杳无音讯仿佛失踪了一样,那个寒冷的冬天,我的心,比天气更寒冷一千倍,一万倍。我心目中最重要的两个朋友,我视若瑰宝的友情,统统背弃了我。
不,应该说,是我先背弃了他们。
欢欢和小白兔虽然不说什么,但是,她们显然知道,沙沙每晚的哭泣,都是因为我。
她们也不原谅我,她们也不理我。
在这段时间里,唯一陪在我身边的,是秦子默。
每天,所有有空的时间,他都给了我。
陪我去自修,陪我去食堂,陪我发呆,陪我走在校园里……
可是,失去了友情的祝福,即便在他身边,即便……,我也会出现时不时的茫然若失。
他什么都不说,只是默默地,陪着我,抱着我,轻轻地,贴着我的额头。
日子,一天一天地过去。
终于,多日来的心力交瘁,和夜不能寐,让我在考完这学期的最后一场期末考的时候,刚要站起来交卷,眼前突然一黑,就此晕了过去。
……
[26]第二十六章
不知过了多久,我在昏昏沉沉,迷迷糊糊中听到有人在叫我,似乎,还有低低的哭泣声。
那个哭泣声,那么那么地熟悉,我仿佛在哪听到过。
我情不自禁地,用尽全身力气想要去捉住那个声音,我听到自己在喃喃自语着:
“沙沙,沙沙,对不起,对不起,我真的,真的,不是故意的……”
我全身乏力,我头痛欲裂,可是,在那一刻,我的神智是清醒的,我继续低低地说,哭着说:“沙沙,对不起,唐狮子,对不起,我也不想……,可是,我控制不住……,对不起,可是,可不可以,不要不理我,不要不理我,不要不理我……”
我泪流满面,脑中一阵剧痛,又昏昏睡去。
不知过了多久,我悠悠醒来,慢慢睁开眼睛。
我发现,我躺在一个陌生的房间,窗外一片漆黑,显然已经是晚上了。
我环顾了一下四周,确认,这应该是一间病房。
有个人,伏在我的床尾,在睡觉。
是秦子默。
他一副很狼狈的样子,睡得正香。
我一时搞不清到底发生了情况,我努力回想,回想着,最后的记忆,是我在教室里考试,我记起来了,在我缓缓倒下的那一瞬间,最先冲过来的那张惶急的脸,是沙沙……
正在这时,门开了,带来了走廊上的光亮,我一时不能适应光线,动了动身子,抬起手,遮了遮眼睛。
片刻之后,我就看清楚了,进来的是沙沙和唐少麟。
沙沙手上拎着一个保温瓶,唐少麟手上拎着一个包。
我愣了。
正在这时,大概是察觉到我的动静,秦子默也一下惊醒过来,扑到我身边:“林汐,你醒了?感觉怎么样,有没有哪儿不舒服?”
我摇摇头,一直看着他身后的两个人。
秦子默顺着我的视线回头看过去,他站起来,打开灯,朝他们点了点头:“你们,来了。”
“嗯。”唐少麟答道。
这是这么多年来,他们俩正式说的第一句话。
沙沙悄悄地走到我身边,她看着我,我也看着她。
我们的眼中,都含着满满的泪。
突然,沙沙坐在我身旁,伸出手来,抱住我:“汐汐――”
这是这么多天来,她第一次跟我说话。
这也是这么多天来,她第一次叫我。
我紧紧地回抱住她,我们俩抱在一起,痛哭。
这么多天来的郁积,这么多天来的烦忧,一瞬间,分崩离析。
不知道过了多久,沙沙放了开我,她擦了擦泪,有点哽咽地:“汐汐,对不起,我……”她又看了一眼秦子默,“只是,你给我一些时间……去适应,好吗?”她眼中的泪又悄悄滑下。
我的胸口仿佛塞满了什么,隐隐发闷,我伸出手,轻轻地抹去她的泪:“沙沙,我还以为,你,永远,永远都不会再理我了……”
她摇头,再摇头,然后,她看向秦子默:“子默哥哥,我不怪你,”她略带哽咽地,“我知道,其实,我一直都知道,从头到尾,你从来都没有喜欢过我,只不过,我一直都抱有幻想,我一直都不肯承认这一点……”
秦子默轻轻地,截住她的话:“对不起,沙沙,实在很抱歉。”他诚挚地看向她,“沙沙,如果你愿意,还是让我继续做你的子默哥哥,好不好?”
沙沙的眼圈,再次微微一红,她轻轻地,点了点头。
唐少麟走了上来,他的眼睛,似乎也隐隐发红,他朝我笑了笑:“你真没用,刚考完试就晕倒,肯定是最近太用功了,害得我们白担心一场。”他又看了秦子默一眼,“你倒是舒舒服服睡了两天,有人都快两天两夜没合眼了,从头到尾一直在陪着你。”
我感激地看着唐少麟,这个豁达宽容的男孩子。
唐少麟打开了保温瓶:“我哥他们白天来过,你没醒,傍晚回去托校门口饭店老板娘做的鸡汤,你快趁热喝了吧。”他又看了秦子默一眼,“你也累了好几天了,今天就回去休息一下吧,我们来陪林汐。”
秦子默摇摇头,他看着我:“不,我陪。”
唐少麟仿佛早就了解一般,把手里的包递给他:“我哥他们带给你的一些随身用品。”
秦子默接过去,看着他,微笑:“少麟,谢谢你,谢谢你照顾林汐,一直。”
唐少麟低下头去,默不作声。
我喝完鸡汤,他们收拾忙乱了一会儿之后,在我执意要求之下,沙沙和唐少麟终于起身准备回去。
我催促:“快回去快回去,晚上太冷,而且,宿舍熄灯时间一过,就回不去了。”又叮嘱唐少麟,“一定要把沙沙送到宿舍楼门口,她胆小。”
沙沙眼圈红了一下,他们往外走,拧开门把手的那一霎那,唐少麟回头,定定地,看着秦子默:“好好对林汐,”他顿了一下,“最好记住我今天的话,否则,你,一定会后悔。”
说完,打开门,头也不回地离去。
沙沙看了我们一眼,轻手轻脚把门带上。
秦子默看了我一眼,朝我微微一笑。
他瘦多了,也憔悴多了。
他走到我面前,坐下来,静静地搂住我。
我依偎着他。
我们就这样,听着彼此的呼吸和心跳,静静相拥。幸福时光
我和子默,开始了甜蜜的恋爱。
人都说恋爱中的女人,智商急剧下降,最后直接归零。
想当初,我听到这句话,直觉是无法置信。
而且,以前,一看到言情小说或电视里的肥皂剧中那些女主角们总是不厌其烦地追问一些极其无聊的傻问题,顿时就反胃,换台看动画,或在哥哥影响下追着看武打。那时的我,年少无知,不经世事,在当时我的心目中,迷糊可爱的樱桃小丸子或是机智无双的黄蓉显然要比那个叫什么陆依萍的可爱得多。
如今,天道酬勤,报应不爽。
因为,我也开始问一些一个比一个弱智,一个比一个傻的问题。
我都替自己不齿,严重不齿。
但是,我还是要问。
“子默,你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喜欢上我的?”这句话刚问出口,我就浑身战栗,口中一大片牙摇摇欲坠,酸的。
我旁边安安静静坐着的这个人白了我一眼,脸上倏地浮起一片淡淡的,极其可疑的红晕:“喜欢就是喜欢,哪记得是什么时候?”
我的虚荣心和八卦心理哪能这么容易就得到满足,于是,我仔仔细细地,掘地三尺地,研究着他脸上的蛛丝马迹。
他不自然地将头微微转开,好家伙,这下,连耳根带脖子全都红了。
我笑眯眯地蹲到他面前,托着下巴继续以孜孜不倦的科学精神研究着这只煮得熟透了的龙虾:“到底是什么时候?”
我要让他充分认识到,这是一个很重要很重要的问题。
龙虾先生终于转过头来,正视到我眼中的无限坚持,他无奈,低头:“应该是在书店吧。”
我的大脑顿时短路,书店?多久远的事?
我待信不信地低哼一声,用鼻音说:“是吗?”
顿时,龙虾先生像被触动了什么平时从未开启过的机关,脸上的表情开始变化多端,话也开始滔滔不绝:“那时候,我觉得我看到了一个小小的精灵,在明媚的阳光中摇摇晃晃地从门口走了进来,本来是一副懒洋洋没精打采的样子,突然间,就眼睛亮亮表情夸张地盯着那套书,我从来没看到哪个女孩子脸上会出现那种垂涎不已的表情,比一个饿了三天的人突然看到一块香喷喷的大排,还要开心,当时看得我是又好笑又惊讶,我想都没想,伸手就去抢书。”他摇头,再摇头,一脸的无奈,“连我自己都奇怪,莫名其妙地,怎么会就这样迷上你,而且,无可救药。”
我再次低哼了一声,权当部分相信。精灵?以我那天的恶劣表现,精神病还差不多!
不过,在这个无奇不有的大千世界里,也许还就有人欠揍地喜欢精神病。
这个人还真的,越说越来劲,连手势都开始比划上了:“看到你伶牙俐齿地凑到我面前跟我吵架,我居然很开心,要知道,为买那套书,我可是牺牲了大半个月的伙食费。”
活该!谁叫你骚包地大叫“加价50%”。我贼贼地笑。
“你信不信,就算那天夏言他们不来,我也有办法跟在你后面,吵到知道你的名字。”他一副极其惫赖的样子,还一本正经地注解道,“因为那天,我中了邪。”
我朝天翻翻白眼。
“后来,我也不知道自己怎么了,总是忍不住一次又一次去刺激你,好让你加深对我的印象。”他有点酸溜溜地,“我又不是唐少麟,可以经常在你身边。”接着,他又有点气愤的样子,“高三那年,我怕你不考G大,明明是放下了所有的自尊,想了很久很久,才给你打电话,结果,你一接到就叫沙沙,根本就不听我说话。”
啊,我想起来了,我跟所有的零食过不去的那次。
我看着他,似笑非笑地:“所以,后来,你就干脆刺激我个够本,再接再厉又打电话给我?”我随手找了本书猛敲他的头,“找死啊你,秦子默,在我最最紧张的复习和冲刺阶段,还去故意严重挫伤我幼小的心灵,害得我咬牙切齿寝食难安,恨不得立时三刻把你从电话线那端揪过来,扒你的皮,抽你的筋!”
我愤恨难平地跳起来,一路追着赶着打他,他只是笑着,抱头鼠窜。
……
总而言之,我问的问题层出不穷,永不重复,他的回答也总是花样翻新,稀奇古怪。
或许,我们本来就是另类的一对。
而且,我很快就恐怖地发现,不仅仅是我,秦子默,这个一向视个人隐私高于一切,想当初死都不肯承认自己感情世界的哪怕一角的冰山男,智力下降的程度尤胜于我。
因为,没过几天,寒假还没放呢,木兰特意到图书馆三楼的借书处找我,眉开眼笑地:“林汐啊,我生日快到了。”
我忙着找书借书想寒假带回家看,没怎么在意:“哦,放心吧,到时候送你礼物。”
木兰神色有点奇怪:“不,别的我什么都不要,你跟秦子默说,帮我刻一枚印章。”
我直觉不对,因为她脸上满是神神叨叨古里古怪的笑意,于是,我谨慎地开口:“为什么?”
她神色自若地:“我是你们的大媒人啊,没有我,你们现在最多也就在地下活动活动,压根就浮不上水面,”她歪着脑袋想了想,“嗯,别的也不要刻了,就刻‘向木兰致敬’吧。”说完,一溜烟就跑了。
我一下子明白过来了,大窘,咬牙切齿去找秦子默:“你、又、跟、他们说了些什么?”
他一副极其无辜的样子:“没说什么啊。”
我再咬牙:“那么,为什么木兰刚刚来,说,要你帮她刻、一、枚、章?”说到后面,我压低声音,但是,脸却不争气地红了。
他想了又想,似是恍然大悟:“前两天晚上,向凡逼着我问,送给你的第一件礼物是什么,我想这也没什么,就告诉他是一枚章,刻了几个字,”他很是认真地思索了一下,“难道是向凡告诉夏言,夏言告诉少麒,少麒再告诉木兰?”
我无力,再呻吟,这个白痴,那帮损友明明是联合起来故意在整他,报复他以前的惜言如金,他居然还……还真的……什么都不知道。
我是真的要晕了。
终于,在寒假放假回家的前一天晚上,沙沙和以前一样,和我一起,并肩躺在我的床上。
和以前不一样的是,好长好长时间,我们都没有说话。
终于,沙沙轻轻地开口了:“汐汐,你头还痛不痛?”
我摇摇头,我没有说话。
她又幽幽地说:“那天,我们把你送到医院,刚把你安置好,他……”她深吸了一口气,“子默哥哥就直冲了进来,我从来没看到他那么惊惶失措过,他从来都是什么都不在乎的样子,一直就淡淡的,就算那阵子他和我在一起,他也是那样。”她又叹了一口气,“汐汐,我还以为,他就是这样一个人,”她看了我一眼,“可是,那天,当我看到他的眼睛,我就知道,我一直都是错的……”
她的脸上浮起一阵苦笑:“高二升高三那年暑假,在夏言家碰到他,他跟夏言哥帮我补习过两次,我怕他觉得闷,就跟他讲我们俩从小到大发生的那些糗事,他很喜欢听,看他笑得那么开心,那时,我还以为,他或许,会有一点点喜欢我的……”
“原来……”她的轻叹几不可闻。
沉默。
还是沉默。
我无法开口,任何一句话,都会让我的心痛不可当。
沙沙伸出手,轻轻搂住我的肩:“从小到大,一直都是你让着我,现在,我,也该让你一回了。”她在我的脸上贴了一下,“汐汐,从头到尾,子默哥哥都是真心喜欢着你的,你要珍惜。”
我看着她的眼神,有着忧伤,但是,更多的,是我熟悉的诚挚,和往昔的温馨。
以前的沙沙,又回来了。
尽管,我们的友谊,还需要光阴来继续雕琢。
我靠在她的肩头,心里,是无比的感动和温暖。
[27]第二十七章
第二天,我和沙沙结伴回家。
夏言和少麒照例约秦子默回家小聚,而秦子默,比以往任何一次,都更愉快地答应了。
我们是分开走的,我想,或许,沙沙还需要一些时间。
从我生日那天起,我就把秦子默给我的戒指系在我的项链上,贴身挂着。
即便这样,在当时,他已经很开心很开心了。
但是,有一件事,他一定不知道。
那个戒指,我就那么一直挂着,一直,挂到现在。
回到家的那一周,是自我和秦子默走到一起以来,我们最开心的日子。
也是我和他共度的,所有加起来不到一年的恋爱时光中,最值得回味的。
就算现在,沧海桑田,已成陌路。
我还是这么认为。
我很阿莎力地带他去爬山,带他去看碑林,带他去看云海,带他去逛老街,我们甚至还去当年初识的那家书店故地重游,还是那个店面,还是那个老板娘。当我们手牵手进去的时候,她狐疑地朝我们看了好几眼,似是思索了一下,然后,低下头去,继续算她的帐。我们相视而笑,一起看向那个书架,那套书居然还在,我挑衅地看着他,一个字一个字地说:“是-我-先-看-到-的-”,他不甘示弱,恶狠狠凑近我的脸,但眼中充满笑意:“是-我-先-拿-到-的-”,然后,我们哈哈大笑,惹得老板娘和周围看书的人都瞪着我们。我们吐吐舌头,跑了出来,在街上,牵着手,继续大笑。
那年的冬天,如果路过那个街口,你会看到,一个俊挺的少年,一个傻傻的女孩,手牵手,在一家小小的书店面前,奇奇怪怪地,不顾形象地,大笑着。
很快,我就发现,秦子默在Z市借读的那几年,几乎算是虚度,因为,他是一个路痴,根本不认得几条路,在滔滔人潮中,每每都要在我带领下才能杀出重围。
有好几次,在玩的时候,我们被人流冲散了,都要依靠手机接头,才能重聚。往往,两个人刚放下电话,一转身,才发现原来对方一直就在身后,那种飞奔到一起紧紧相拥的,惊喜中带着埋怨的心情,至今,仍历历在目。
一日,在老街,逛完了古玩市场,我一眼看到久违的棉花糖,不禁垂涎:“子默,我要吃那个。”我指指那个棉花糖摊子。
我喜欢那种大大软软一团一团十分不真实的感觉。
他好脾气地笑:“好好好,我去买。”
在买东西方面,他一向很大男子主义。
一买买了两个。
我手上拿了一个,边走边吃,嗯,棉花糖的味道就是好。
他不吃,微笑着,帮我拿着另外一个。
又到了一个街口。
路边聚了很多人。
我一向生性好奇,爱凑热闹,于是,将棉花糖往子默手中随便一塞,不顾他在后面连声阻拦,飞奔向前,拨开人群一看,咦,卖乌龟的。呵呵,我喜欢。一摸,钱包没带。
我朝紧紧跟过来的子默看了一眼。
他笑着叹气:“买吧。”然后,看看自己两只被占住的手,“钱包在右边口袋里,自己拿。”
我掏出钱包,付了钱,欢天喜地抱着那只小小的缸,和缸中那只懒洋洋的乌龟。
刚想把钱包塞回他兜里,心中突然一动,把缸抱到一边手臂,有点费力地翻开里面夹层,摸索一下,咦,硬硬的一小片,拿出来一看,一张照片。
一张显然是从更大尺寸照片上剪下来的照片。
因为,上面几乎就是一张脸,头发飞扬,笑得傻乎乎,有点张牙舞爪的脸。
那是我的脸,但是,应该是刚上高中那会儿,因为那时候,我的头发,是短的。
那张照片,显然被保存得很好,因为,还过了塑。
我呆了呆。
我看着他,他脸色潮红。
那神情,像一个小偷被现场捉拿。
我把钱包放回去,思索了一下,“子默,你,是不是,应该解释一下?”
我百思不得其解,照片上的人,显然是我,但是,他是如何得到的?
他神情忸捏了一下,不答,头扭向另一边。
想糊弄我,门都没有。
他头转向东,我也跟向东,转向西,嘿嘿,我就跟向西。
如此往复几次,他实在无奈:“好吧,我招。”
我满意地笑,嗯,早该如此。
态度决定一切。
他低头,踢踢路边的石阶:“帮沙沙补课,从她书里拣到的。”
我突然想起来了,高中三年,我们班级活动的次数屈指可数,好容易去了趟千岛湖,沙沙和我不要命地拍了一大堆照片,洗出来之后两人又都不满意,就堆在书架上,看书没书签的时候,随手就去抽一张暂代,然后,夹在书里,再然后,发现已然不知流落何方的时候,就再去抽一张。
我和沙沙一向都这么不拘小节。
那张照片,应该就是沙沙丢失的书签之一。
不过,被他拣到,这种概率,哼哼,应该比被雷击中还要小。
根据合理推定,应该是某人趁人不备悄悄偷的。
看他现在又红又白的脸色就知道了。
我的心中,霎那柔软。
于是,一秒钟之后,我得了失忆症:“子默,帮我抱一下乌龟,快点快点,我肚子饿了,要继续吃棉花糖。”
吃棉花糖能填饱肚子?才怪。
不是没发现有人松了一口气。
即便在这么幸福的时刻,我也很快发现,子默很少,很少,很少提到他的家庭。
我只是从他的只字片言中,知道他家原本在T省,初一的时候和母亲一起搬到杭州,和一向疼爱他的姨父姨母生活,他们并无子嗣,视子默如同己出,关爱有加。
后来,高一时,母亲因病去世,他的全部世界,全部依靠,就是他的姨父母。
再后来,高中时,姨夫心疼因丧母而心情抑郁的子默,联系昔日老同学,将子默转到了这里的扬风中学,希望新的环境,会给他带来多一些快乐。
怪不得他总是一副郁郁不乐,沉默寡言的样子,他很少跟别人交往,路上,看到父母亲带着孩子游玩,嬉戏,他的眼里,总是若有所思地,带着微微的羡慕。
也就怪不得向凡会说,实际上,子默非常非常脆弱。
所以,下意识地,我也从不跟他提我的家庭。
每每我看到他的那种眼神,我的心里,就一阵疼痛。
子默一提起姨父姨母,总是深情依依,感激有加,他实在是个孝顺的孩子。
但是,对于他的父亲,他只字不提。
从来如此。
我也不问,我想,到他想说的时候,一定会说。
只是,没想到……
一周后,子默依依不舍地离开Z市,回到了杭州。
他走了。
我这二十五年来,最最快乐的日子,也被他,随之带走了。
早知如此,当初就应该更快乐一些。
至少,留给今天的回忆,会更美好一些。
[28]第二十八章
时间一天一天地继续流逝,最近以来的我,一直在忙着上课,还有复习考博。
在忙忙碌碌中,我几乎没有时间和精力去想别的什么。
这也正是我所希望的。
而自从唐少麟正式来到学校之后,我们时不时会见个面,间或,在我复习期间,他还不顾我的婉拒,来帮我做一些诸如借参考资料,领准考证之类必不可少但极其耗时的事情,而让我能够安安心心地,抽出更多的时间来准备考试。
大姐在见过他之后,也对他很是欣赏,几乎赞不绝口。
他实在是一个很好的朋友,一直都是。
有人说,前世的五百次回眸才换得今生的擦肩而过,能修到唐少麟这样的朋友,我上辈子肯定什么事都没干,就光顾着回头了。
我终于还是成了灭绝师太。
为顾及师母的心脏,我没敢将这个噩耗告诉她。
也许,工作,再加上学习,足以填满我整个生命的忙碌,会让我在每天早上,推开窗户,看着窗外郁郁葱葱的那片树林的时候,涌上心头的,是由衷的喜悦。
然后,是一天的好心情。
希望能够如此。
自打我领到录取通知书那一天起,唐少麟和雷尼尔一直都嚷嚷着要好好给我庆祝。
我也一直都在极力推脱。
在中国这个五千年文化熏陶下的传统社会里,即便是现今,即便是二十一世纪了,家里出了个女博士,再加上待字闺中云英未嫁,给社会和家庭增加的心理压力原本就非常人所能承载,一家老小亲戚朋友不恨不得聚在一起抱头痛哭也就罢了,实在是没什么好庆祝的。
再说,若不是情非得以,若不是……
我也决没这份求学上进的气质。
我一向就并不是一个很喜欢读书的人。
但是,饱受西洋风气熏陶的那两个人显然不信这套。
再加上,很明显地,雷尼尔一直对上次的那顿接风洗尘的美味中餐滴滴香浓,意犹未尽。
于是,推托来推托去,推托到最后,在唐少麟显然是多次旁敲侧击的暗中提点下,雷尼尔慨然出面,对我晓以大义谆谆教诲,并将其上升到考验我对国际友谊是否忠诚的顶尖高度,在这顶险险就要扣下的大帽子面前,素来爱国的我最终无奈,只得让步。
恭敬不如从命。
于是,我们三人,再加上亲爱的大姐,兴师动众来到C市最著名环境最优雅的一家饭店。
但是,我显然应该在出门前看看皇历,是不是不宜嫁娶不宜沐浴不宜动土不宜出行。
因为,这次,老天又没有帮我。
冤家路窄,我们竟然又碰到了童妙因和秦子默这两个人。
不出意外,得知我们聚会的原委,在童美女一叠连声的盛情邀请下,六人拼成一大桌。
“林汐考上,我们当然也高兴,一起庆祝一起庆祝,子默,是不是?”她笑眯眯地,看向脸上淡淡的秦子默。
她总是很热心,一如昔日的沙沙。
伊人的男友依然只是淡淡地,点了点头。
我仰首向天,极端怀疑老天爷在搭通天地线的时候,神经错乱,才会总搞这种乌龙事件。
这就是无神论者必须付出的代价。
这一段时间以来,在学校里,几乎天天见到,那是不可避免,我也就忍了,而在今天,在我痛下决心挥一挥衣袖不带走昔日半片云彩开始崭新的忙碌生活的时候,相信我,我实在没有太多的心情说话。
坐在桌旁,只听到大姐和妙因在笑着相互介绍,寒暄。间或,唐少麟,秦子默和雷尼尔也说上几句话。我只是坐着,垂下眼,只字不语。
我想,我的沉默寡言,夹在一堆笑声和寒暄声中,应该十分明显。
因为,不一会儿,妙因就看向我,问我:“林汐,你没事吧,是不是前一段时间复习太辛苦了?”她又来回看了我和唐少麟好几眼,笑道,“还是――跟唐教授……闹矛盾了?”
她一向就不相信我和唐少麟是清白的。
我只是微笑了一下,并不出言解释。
现在的妙因极像以前的沙沙,善良而体贴,因此,我对她,一向如同姐妹手足般,再加上对沙沙的歉疚,她在我心中,分量极重。
我希望她幸福,快乐。就算她现在,和他,宣布要走上红地毯的彼端,我想,我也会发自内心地,祝福他们。
至于我的幸福,早在七年前,就已经遗失在,不知何方……
我的心中,一阵潮水缓缓袭过。
唐少麟招了招手,请服务小姐给我上一杯热茶,然后,了然地看着我,伸出手在我额头一搭,微笑道:“还好,温度不高,可能前两天累了,回去休息一下就好了。”
我分明看到大姐和雷尼尔眼中的笑意,和妙因眼中的些微诡谲。
而我对面坐着的那个人,只是漠然地看着,一言不发。
原本就与他无干。
现在的我们,只不过是路人甲,和路人乙。
突然间,好长时间没有插嘴,估计听得也很费力的雷尼尔盯住秦子默看了好久,然后,用不太标准的中文,有些迟迟疑疑地问:“请问,你,是不是,在温哥华住过?”
秦子默显然也有些吃惊:“是的--,”他的神色幽暗了一下,接着问,“你,怎么知道?”
雷尼尔不答,改用英文,继续问:
“threeyearsago,didyoustayinlawschoolofMcGillUniversity?”
“Yes。”秦子默飞快地答,他也仔仔细细打量了一下雷尼尔,仿佛联想起了什么。
果然,雷尼尔咧嘴一笑,有些得意地:
“yourclassmate,James,ismybrother,Ihaveseenyourphotofromhim。”
秦子默一怔。
世界果然太小。
雷尼尔的哥哥,和秦子默在加拿大时,是同班同学。
他们也曾经,是同一间律师事务所的同事。
雷尼尔看向秦子默,笑道:“我哥哥说你去年突然不辞而别,他很难过。”
很难得地,我看到秦子默脸上现出了些微笑意:“后来,我联系上他了,”他喝了口茶,闲闲地,又补了一句,“而且,他就要来中国拓展业务,我们很快就可以见面。”
雷尼尔听闻此言,愤愤地:“他要来中国,我怎么都不知道?”他转过头来,看向我,口气依然不善,“这大概就是你们中国人常说的,什么什么头,什么什么尾的?”
我想了想,又想了想,小心翼翼地看向他:“神龙见首不见尾?”
“对对对,就是这句!”他满意地看着我,裂开嘴笑,对我的领悟力表示赞赏。
大家都笑了。
我也只好跟着笑。
不经意中,气氛逐渐开始融洽。
我和秦子默,从头到尾,没有说过一句话,一个字。
倒是唐少麟,一直十分自如地和他谈笑着寒暄着,说起他在普林斯顿小镇上六年来的求学和生活经历,以及一些在美国发生的趣事和见闻。
他还是淡淡地,有礼貌地,回应着。
间或,他掏出ZIPPO打火机,点上一支烟,神色自若地抽着,闲闲地说着他们事务所的近况,或说说他回国以及到C市以来发生的一些情形。
对于过去,对于六年的异国生涯,他只字不提。
他实在,变得太多太多了。
他的眼神,冷静,漠然,他的谈吐,温文,优雅,而他的眼睛,即便偶尔瞥向我,也是完全淡淡的,陌生的。
不知谁说过,比仇恨更可怕的,是完完全全彻彻底底的遗忘。
他的衣着,一丝不苟,搭配得非常和谐,熨烫得十分伏贴。他身穿浅灰色衬衫,浅米色V字领羊绒衫,浅灰色风衣就搭在他身后的椅背上。
妙因身穿米色羊绒套裙,坐在他身旁,小鸟依人,不时含情脉脉地看着他,脸上有着盈盈笑意。
间或,他也回应她的目光,向她微微一笑。
那是我曾经熟悉,而今却全然陌生的微笑。
更多的时候,他的表情,永远是淡淡的,礼貌的,但是,疏离,十分的疏离。
我想,现在的他,绝对是泰山崩于顶而不变色。
只是,我的眼角余光瞥到,他的手,仍然那么修长,那么地,修长。
回到宿舍,当我躺在床上闭上眼睛一言不发的时候,大姐若有所思地看看我:“林汐,你今晚的情绪有点不对。”
我一惊,睁开了眼。谁说女人的第六感不可怕呢?何况是一向明察秋毫的大姐。
我淡淡地笑了一下:“没事,可能是因为累了吧。”
大姐欲言又止,突然,说了一句:“你们那个同事的男朋友……”
我的心突然跳了一下,但是,我很快就镇静了下来:“你是说妙因的……吗?”
不知为什么,下意识地,我避免提到那个名字。
她点了点头:“我见到过。”
我先是奇怪,后又释然,以他出现的频率,再加上他的仪表,现在的C大,80%的人都应该认识他了吧,于是,我仍然淡淡地,微笑了一下:“不奇怪啊,他经常来学校接妙因。”
大姐摇了摇头,有些困惑地:“我见过他两次,都是半夜十点多,从我们宿舍下的树林里走出来,好像,只有他一个人。”
我一惊,树林里……
那道迫人的视线……
可能吗?
不可能,我坚决否定。
绝对绝对绝对,不可能。
我轻轻,然而坚决地对大姐说:“大姐,你一定是眼花了,一定。”
[29]第二十九章
没过多久,唐少麟要去上海开学术会议。
学校很看重他的才干,他刚进校没多久,一些硬件软件设施已经基本到位,而他,一来到C大,便和学校里的一些资深老教授们一道,努力为学校争取国家重点实验室,他忙碌着,经常要加班,但看得出来,他过得很充实,雷尼尔也经常神色匆匆的样子,背着大大的笔记本包,手上拿着厚厚一叠的资料,和他同进同出。
他们的手下,有了助手,也开始指导学生研究。
他开始为他的事业而忙碌,奔波。
我相信他,以他的聪明和才干,不用多久,一定会在学术界创出属于自己的一片天。
唐少麟在去上海前,照例打电话叮嘱我:“林汐,没事别总懒洋洋地闷在宿舍里,跟大姐出去活动活动,逛逛街。”然后,又带着些微戏谑地,半真半假地,“想要什么好吃好玩的东西尽管开口,回来我好带给你啊——”
我笑他:“你是去开会的,又不是去玩儿的,好好做正经事,等回来有空的时候再聚吧。”
我们又东拉西扯地闲聊了几句,才挂断电话。
我放下电话,大姐正若有所思,又带有些微探测地看着我。
我躺到床上,不甚在意地:“怎么啦,今天不练一阳指了吗?”
她有些研判,有些不解,又有些担忧地:“奇怪,林汐,我明明觉得你们俩是可以发展的,而且,唐少麟各个方面都那么出类拔萃,为什么,一直到现在,你们还是像温吞水一样?”
我看着她,微笑了一下:“大姐,他太优秀了,我配不上他。”
我说的是发自肺腑的实话。
每次看到唐少麟那张洞察一切却又诚挚宽容的脸,看到他那种坦然而关切的眼神,我总是有一种深重的自惭形秽的感觉。在学校里,一直以来,我都下意识地跟他保持一定距离,以免给其他人造成无谓的误解。
这么多年来,我已经欠了他很多,我不能欠他再多。
这么多年来,对于唐少麟,我永远都有着极其极其深重的负疚感。
我看到大姐有些困惑地摇摇头:“可是,我明明觉得,他对你……”
我止住她:“大姐,别再说了。”
我深深地,埋下头去。
我的眼前,仿佛又起了一阵淡淡的烟雾。
对不起,实在对不起。
请给我时间。
我需要时间。
没过两天,我奉系主任之命,带领学生到外地去实习。
巧得很,我们去的是N市,我大学以来待了七年的地方。
更巧的是,我们实习的地方,就在G大附近,仅仅只相隔一条街。
离开G大已经快一年了,有机会回去看看,顺便看看导师和师母,也未尝不是一件好事。
在去N市的大客车上,我的学生们笑笑闹闹追追打打了将近一路,欢声笑语几乎将车顶掀翻。最后,快到目的地的时候,在班长的提议下,他们齐声大合唱,唱了一首歌,一首流传已久的校园民谣:
开始的开始是我们唱歌
最后的最后是我们在走
最亲爱的你象是梦中的风景
说梦醒后你会去我相信
不忧愁的脸是我的少年
不苍惶的眼等岁月改变
最熟悉你我的街已是人去夕阳的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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