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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败之书

_3 戴维斯 (美)
你说,我们刚买了房子……搬家?打起来就不止一颗喽,至少几百颗。往哪儿搬?”据说他上次对台湾海峡危机的预测,得到五角大楼和日本防卫厅的证实。
挂上电话,老A描述的世界末日景象,让早饭难以消化。下午两点半,艾略特来了。在世界末日到来前,我们还得去朗诵。
下楼,上第三大道,过四个路口,即中央火车站,乘R线,奔皇后区。和地铁的尿臊味混在一起的,是和纽约有关的回忆。一路上,我和艾略特闲扯。他说起很多人每天都吃兴奋剂墨西哥总统派军人们照顾病重的帕斯纽约最大的好处是在街上观看行人里根毁掉了美国的福利制度冰岛简直是天堂尼娜去印度出差他每天得送孩子上学……到站了,我们搭出租车,来到纽约市立大学的皇后学院。
今天是一九九八年二月二十三日。我在电脑前,试图描述我两个多月前在纽约的一天。重新建构时间是一种妄想。特别是细节,作为时间的形态,它们早已消失。所谓事实,是当事人假定的,带有某种共谋性质。我给咪咪和艾略特打电话,像罪犯串供:“那天早上我们吃了什么?”“不,不是俄国早餐。”“那个教授叫什么来着?”
对,他叫阿米尔·奥利雷(Ammiel Alealay)。校园由西班牙风格的红砖建筑物组成。几个女学生懒洋洋地在门口抽烟,带有纽约人特有的冷漠和疲倦。奥利雷教授突然出现,斜穿小径,好像他一直埋伏在某个楼角。他有着肖像速写中潦草的轮廓,胡子花白,眼神茫然,显得睡眠不足。他的办公室里贴满了各种图画,有他孩子的,也有学生的。他偏好视觉艺术,也很容易成为其对象。有的老师生来就是为了让学生画的。
他和艾略特曾邻居多年,邻居们怀旧的话题全世界都差不多,若翻成北京话大致如此:挨煤铺的三间半北房?拆喽,盖大饭店,把日头都遮了。你瞧上的那丫头片子仨孩子,早过景了。东院二大爷?嗨,那叫福分,不咳嗽不喘,一觉没醒来……
朗诵会只有二十来个听众,估计要么是学校胁迫的,要么是为免费的红酒点心的。院长坐镇,哪个敢溜?我念中文,艾略特念英文翻译。听众像是二十来部虽联网但全部切断电源的电脑:拒绝任何信息。我和艾略特交换了一下眼色,草草收场。
奥利雷教授代表校方请客,由四位同胞作陪。我们紧跟教授去找车。起初方向明确,行百余步,他有些迟疑,瞻前顾后,声东击西。终于找到车,可钥匙不见了。他自我搜身,深刻反省,滴溜溜围着车转圈,像个业余车贼。下雨了,我和艾略特缩在房檐下。教授显得更加潦草,无奈,只好叫出租车。
在中国餐馆坐定,奥利雷教授被中国菜感动了,不再慌乱,脸上的线条变得肯定。那把车钥匙注定在某处黑暗中等他。其实他并非普通的教书匠,而应属于联邦调查局感兴趣的那类人物。他是犹太人,却站在巴勒斯坦一边。文学兴趣也是反主流的,研究塞尔维亚诗歌,编巴勒斯坦诗选。艾略特告诉我,除了几大西方语种外,他会塞尔维亚语、希腊语、希伯莱语和阿拉伯语。沉迷在那些古老语言的迷宫中,怪不得找不着钥匙呢。
晚九点和苏珊·桑塔格(Susan Sontag)有约。我从饭馆赶到她家,整整晚了四十分钟。她约我出去吃晚饭,也让我忘了。吃了?她目光中有一种惊奇。吃了。某些交往总是阴错阳差。
去年春天美国笔会中心的酒会上,她一进门,立即成了中心,闪光灯追赶着黑发中的一绺绺白发。席间,她过来自我介绍,约个时间见面。我一时慌乱,借口忙推辞了。后来将功补过,寄书,她又没收到,这叫没缘分。
苏珊的单元很大,在顶楼。从她的客厅可以看见哈德逊河。一只游艇驶过,展示了河水在黑暗中的质感。她告诉我,她喜欢在厨房写作。
苏珊并非传说的那么骄傲,她打开瓶法国红酒,和我闲扯。其实在我和苏珊及很多西方作家的交往中,都有这么个微妙的心理问题:一个作家在失语状态中的尴尬。您高小程度的英文,能和人家讨论什么?
起身告辞,我喝得有些摇晃。苏珊让我把一包错递的邮件还给门房。门房是个墨西哥人,蓄着小胡子,睡眼惺忪。我琢磨,这份差使我干得了。
拦了辆出租车,司机是个土耳其人。他一路大叫大喊:“……这世界就要玩完了。你还没听说?南北极正他妈融化。哈哈,水位上升,俄国、欧洲,就要被淹没了。”他边说边掏出个扁玻璃瓶往嘴里灌。天哪,但愿不是酒。“你从哪儿来?中国?中国跑不了,我们土耳其也跑不了,统统喂鱼。上帝?上帝也没用。别着急,纽约头一个。哈哈,这些大楼就要沉到海底下啦……”
第三辑 乌鸦后 院

起风了。我站在窗前发愁,眼看着后院四棵橘子树和从墙外探进身来的三棵野树的所有树叶,都要落进我家游泳池里了。那意味着绝望的劳动,刚捞起一拨又来一拨,要是鱼或者美元倒也罢了,与天奋斗的结果竟是一堆烂树叶。
不管怎么说,我还是喜欢后院,与前边草坪相反,它代表了某种私人空间。依我看,在每家门前铺草坪,准是联邦调查局和建筑商串通好的——标准美国公民的思维方式肯定与这有关。没有一丁点儿怀疑的阴影。其实草坪之间有一种对话关系,正如处在英文环境的外国人,永远理屈词穷。当你家草长高变黄,平整碧绿的草坪和主人一起谴责你。你得赶紧推着割草机,呼哧带喘。特别是三伏天。一转身草又蹿得老高。我家那台割草机是二手货,点火有毛病。我卯足了劲,猛拉数十下,紊丝不动,汗早顺着脖子流下来。脱光膀子,再拉,割草机终于咳嗽了一声,突突吐出黑烟。不过想必那姿势相当绝望,邻居们准躲在窗帘后边看热闹。
我有时坐在后院的木摇椅上看摇荡的天空。四年前我们搬进来时买的这摇椅,费了好大劲儿才装起来。圆木支架的木纹随年代旋转,在阳光下闪耀。戳在那儿,怎么看怎么像个崭新的绞刑架,坐在上面多少有点儿不安。如今这摇椅被风雨染黑,落满尘土,很少再有人光顾。当初买这房子头一眼看中是游泳池,清澈碧蓝,心向往之,连第二栋都没看就拍板成交了,这恐怕在本城房产交易史上还是头一回。谁想到这个游泳池可把我治了。除了入冬得捞出七棵树上的所有树叶,还得捞出无数的蚂蚁飞蛾蜻蜓蚯蚓蜗牛潮虫。特别是蜻蜓,大概把水面当成天空了。这在空军有专业术语,叫“蓝色深渊”,让所有飞行员犯怵。除了天上飞的,还有水下游的。有一种小虫双翅如桨,会潜水。要是头一网没有捞着就歇着吧,它早一猛子扎向池底。虽说有水下吸尘器可帮忙打扫游泳池底部,但任何机器都得有人跟班。比如要掏空吸尘器网袋里的脏东西,清洗过滤嘴,调整定时器,及时检修动力及循环系统。另外,水要保持酸碱平衡。先得测试,复杂程度不亚于化学实验室。用大小两个试管取水,再用五种不同颜色的试剂倒腾来倒腾去,最后根据结果在水里加酸兑碱。这道程序还省不了,否则就给你点儿颜色看看——变绿,绿得吓人;变混,混得看不见底。池壁上长满青苔,虫孽滋生。前不久出门两周,由我父母看家,回来游泳池快变成鱼塘了。
我们后院有一个巨大的蚂蚁王国,时不时地攻打我们房子,特别是凄风苦雨天寒地冷的冬天。先派侦察兵进屋探路,小小不言的,没在意;于是集团军长驱直入,不得不动用大量的生化武器一举歼灭。有一种蚂蚁药相当阴损,那铁盒里红果冻般的毒药想必甜滋滋的,插在蚁路上,由成群结队的工蚁带回去孝敬蚁后——毒死蚁后等于断子绝孙。这在理论上是对的。放置了若干盒后,我按说明书上的预言掰指头掐算时间,可蚂蚁王国一点儿衰落的迹象都没有,反而更加强盛了。我估摸蚁后早有了抗药性,说不定还上了瘾,离不开这饭后甜食了。
人的同情心有限,没听说哪儿成立了保护蚂蚁协会的。就社会属性而言,蚂蚁跟我们人类最近。看过动画片《蚂蚁奇兵》(Antz)后,我还真动了恻隐之心。可紧接着蚂蚁大军杀将进来,只能铁下心来。
和蚂蚁相反,蜘蛛代表了一个孤独而阴郁的世界,多少有点儿像哲学家,靠那张严密的网吃饭。它们能上能下,左右逢源,在犄角旮旯房檐枝头安身立命。那天来了个工人检修游泳池,他打开池边的塑料圆盖,倒吸了口凉气,狠狠地用改锥戳死了个圆盖背后的住户。他翻过来让我看,那蜘蛛腹部带红点。他说这叫“黑寡妇”,巨毒,轻则半身不遂数日,重则置人死地。

冬来春去,我们后院来了对燕子做窝,这还是我女儿发现的。隔着玻璃拉门,只见房檐下大兴土木。两只燕子加班加点,衔来泥土草根,用唾液黏合在一起。这和我们吃的燕窝类似,不同的是,正宗的燕窝是在海边绝壁上,建筑材料都是小鱼。忙乎了一个星期,窝落成了。我是建筑工人出身。出于同行间微妙的竞争心理,我围着它转悠,不得不肃然起敬——这纯粹是嘴上的功夫。虽说从建筑学的角度来看:一个阳台而已,还得靠人类的屋檐遮风挡雨。
孵化过程是静悄悄的,就像写诗,得克服不良的急躁情绪。和那燕窝只一窗之隔,我伏在电脑前,卡在破碎的诗句中。突然我女儿叫我下楼——两只小燕子孵出来了。父母又忙乎起来,衔食物飞上飞下。小燕子闭眼张着大嘴,凄声尖叫。
真正威胁它们存在的是我们家的两只猫哈库和玛塔。算起来,这两只猫折合成人的寿命——正好“三十而立”。胸无大志,再说也无鼠可抓。这个没有老鼠的世界是多么无聊啊!美国猫聚到一起,准是一边打哈欠一边感叹。几代下来,大概遗传基因早就蜕变了,见老鼠不但没反应,说不定还会逃窜呢。哈库和玛塔整天呼呼大睡,有时也出门溜达溜达。它们有自己的小门,嵌在人的大门上。当人被防范之心阻隔时,它们则出入自由。
要说它们才是后院真正的主人。在草坪如厕,在泥土里打滚,到游泳池边喝水照镜子,上板墙眺望日落。这两年哈库发福了,不再灵活。而玛塔身手不凡,只轻轻一跃,就上了一人高的板墙,再一跃就上了房。头两年,他们经常叼回小鸟、蜻蜓、蚂蚱之类的活物邀功请赏,但迎头就是一顿臭骂,甚至饱以老拳。大概在猫的眼里,人类是毫无理性的。此后省了这道手续,自个儿在外边吃点儿喝点儿算了。后院常发现麻雀羽毛,即是证明。美国麻雀傻,一点儿也不像它们的中国同胞。记得当年在北京西郊,百步开外,我一举气枪,麻雀从电线上呼啦啦全都飞走了。
而美国燕子不同,毕竟走南闯北,见多识广。它们先勘测地形,把窝建在猫爪根本够不着的地方。夏天来了,小燕子长大了,跟父母出门学飞。眼见着这“阳台”对四口之家过于拥挤。一天早上它们全家出门,再也没回来,大概去寻找更暖和的地方。我回到书桌前,心空空如也。
女主人出门了,由她照看的二十来棵玫瑰紧跟着枯萎了。我本以为玫瑰是生命力极强的植物,开起来没完没了。突然间,她们像灯一样全都熄灭了,整个后院暗下来。我每隔一天拉着水管子浇水。除了浇水,还要剪枝施肥喷洒杀虫剂,总之得关怀备至才成。我本来就不喜欢玫瑰——刺多,开起花来像谎言般可信,一不留神划你道口子,疼得钻心。我常遭此暗算,尽量躲远点儿。
玫瑰熄灭了,后院又被四棵橘子树照亮——满树橘子黄灿灿的。不知是品种不好,还是照顾不周,太酸,酸得倒牙。只好让它们留在树上,随风吹落,那些顽强的一直能熬到第二年夏天,和下一代橘子会面。其实四棵树中有一棵是柚子树,一点儿也不张扬,每年只结两个大柚子,像母牛硕大的乳房。剥开,里面干巴巴的,旧棉絮一般。
后院西南角种了棵葡萄树,眼看快把支架压垮了。葡萄秧是朋友给的,随手插在角落,没当回事。谁想到悄然无声的,两年的工夫竟如此这般。我担心有一天它顺着支架上房,铺天盖地,把我们家房子压垮。再细看那些葡萄须子,如官僚的小手,为攀升而死死抓住任何可能。生长的欲望和权力相似,区别是权力不结果子。葡萄熟了,一串串垂下来,沉甸甸的,根本没人吃,让它们在树上烂掉。我想起三十年前背诵过的食指的诗“当我的紫葡萄化为深秋的泪水……”
天色阴下来。隔着窗户,我看见哈库正在后院转悠。他太胖,腹部垂下来,但走起路有老虎般的威严,昂首阔步,微微抖动皮毛。一阵狂风,七棵树前仰后合,树叶和橘子纷纷落进游泳池,吓得哈库一哆嗦,转身逃走。
第三辑 乌鸦乡下老鼠

美国有这么个童话故事:一个乡下老鼠请城里的老鼠到乡下做客,用玉米、土豆和谷子招待他。饭后城里老鼠不吭声,只是请乡下老鼠到他那儿去做客。有一天,乡下老鼠进了城。让他惊讶的是,城里老鼠吃的比他好十倍:干酪、奶油、火腿、蛋糕等。正大吃大喝,城里老鼠惊呼:“快逃命,恶猫来了!”四爪狂奔,刚逃过一劫,又差点被满街飞跑的汽车轧死。最后,乡下老鼠喘着气说:“我还是在乡下过太平日子,总比这好吃好喝可处处担惊受怕的生活强。”
我就是这么只乡下老鼠,整天仰望蓝天白云。五年前终于搬到加州的小镇,定居下来。每回到城里做客,好吃好喝,还是惦记乡下的太平日子。
和北京相比,我们小镇正算得乡下了。五万来人,除了一家西红柿加工厂,无任何工业。四周全都是农田,一马平川,远处倒是有山——望山跑死马。加州大学戴维斯分校的农学院在全美国数一数二,由于用动物做实验成了绿色和平组织攻击的重点。市内主要交通工具是自行车。本地报纸无新闻,每天公布的空气污染指数表低得让人产生错觉,以为生活在另一个星球上。
我每天是在鸟叫声中醒来的。仔细听去,两只红嘴山雀之间的调情过于夸张,一只喜鹊呱呱地说单口相声,一群麻雀像野小子招摇过市。
住在巴黎,我每天半夜两点准醒。对面酒吧关门,酒鬼被轰出来,在街上鬼哭狼嚎。早上六点二十五分,再次被垃圾车吵醒,赶紧用枕头堵住耳朵,没用。那车重如坦克,轰隆隆震得人心慌。它横行直撞,似乎要直接开进屋里,把我也装走。这让我想起小时候,家住北京三不老胡同,对面就是家纺织厂,仅一街之隔。到了夏天,厂房上的窗户统统开着,就像一百个喇叭朝我们喊话,用的是最单调的语言。每星期五厂休,静得倒让人受不了,夜里翻来覆去睡不着,盼着人家赶快开工。
要说这和纽约的噪音相比实在算不了什么。前两年某日,我住纽约曼哈顿中城的一个朋友家。半夜三点,一阵清脆的枪声,紧接着是警车呼啸而至,第二天早上看报纸才知道是匪徒交火,一死两伤。你跟纽约人提这个,人家嫌你少见多怪。
别忘了纽约的人是在枪林弹雨中长大的,有极其坚韧的神经。据说要是街上有人开枪,多数纽约人像游击战士那样经验丰富,最多低头哈腰,避开危险。他们随后会骂几句脏话,弹弹灰尘,舒展一下腰肢,继续奔向各自的战场。
我在巴黎被抢过,不多,就一回。那是晚上十一点多钟,朋友开车送我,在东站附近的临时住处下车。我发现两个男人尾随在后,一高一矮。矮个子紧走了两步,和我并排,用蹩脚的英文说:“钱!我们有枪!”我往后扫了一眼,大个子把手揣进怀里,那架式不像有枪,倒有可能是个笤帚疙瘩。我磨磨蹭蹭,刚掏出一百五十法郎,他们就迫不及待地一把夺走,逃之夭夭。第二天我路过附近酒吧,看见那两个业余强盗正用我的钱喝酒呢。
我认识个丹麦汉学家。他头一回去纽约,拿着地图在曼哈顿街头东张西望,突然一个黑人亲热地搂住他,刀尖顶在腰眼上。没辙,他只好从上衣口袋往外掏钱,本想五块十块打发打发算了。可美元的颜色尺寸全一样,一不留神,他抽出张一百美元的钞票,黑人一把攥住他腕子。他急中生智,大骂美国的种族歧视。黑人乐了,打了个折扣降到八十块。他接着大骂当时的总统里根,骂得狗血喷头,黑人拍拍他肩膀——哥们儿,你真够意思,降到五十吧。临别,汉学家和强盗互相握手,难舍难分。
能碰上这么通情达理的强盗,那是运气,当然最好是别碰上。自八十年代初起,大批大陆留学生涌进美国大城市,穷,只能住最差的地区。面对危险,各有各的高招。我在纽约见过个大陆留学生,他打扮特别:黑呢大衣、墨镜,黑礼帽压得低低的,歪叼着烟卷,两手揣兜,螃蟹般横着走路——典型的好莱坞电影里三四十年代联邦调查局探员。虽说这打扮有点儿过时,可还是让恶人心里犯怵,尽量躲着他远点儿。
大理是我的中学同学。他在纽约读了四年书,住哈雷姆——纽约最危险的黑人区。他问我他横刀立马于乱军之中,何以毫毛未损?我猜必是一身功夫了得。不,他神秘地摇摇头,掰着手指头,总结了三条经验:第一条,见到可疑分子聚首,要摧眉折腰,过马路绕着走;第二条,若躲闪不及,要盯往其中可能是头目的眼睛,让他知道你记住了他,以减少犯罪行动;第三条,也是最关键的一条,一旦有人尾随过来,要马上冲向附近的垃圾箱翻找东西。
我不懂。大理嘿嘿一乐,要是你比他还穷,抢你干嘛?

俄国著名的大提琴家罗斯卓波维奇(Mstislav Rostropvich)说过,大都市的人匆匆忙忙奔向死亡。这话在理。你想想,那些城里老鼠整天疲于奔命,就像上了发条,除了睡觉,哪儿有歇的时候?其实生命过程就是一种体验,若无清闲,哪儿来的体验?时间被填满了,压缩了。一年短如一日,唰地过去了。
我们有娱乐,城里老鼠总是这样说。其实娱乐是跟空虚绑在一起的,像工作一样也是时间的填充物,不可能带来真正的清闲。人们是为了惧怕孤独才聚到一起去的。再说如今想看电影用不着非得住在大都市。很多人附庸风雅,为头一轮电影打破头,第二天上班会友总算是有了谈话的资本。让我最受不了的是城里人精心打扮去听古典音乐,又不是参加婚礼舞会,那纯粹是花钱受罪——忍住咳嗽憋着尿还不敢大喘气,一不留神打了个盹儿,被掌声吵醒跟着起立欢呼,非得让人家再来一遍,否则绝不罢休。这不是有病吗?听音乐本来是私人的事,应该关起门来,用不着搞得那么轰轰烈烈。
而我们乡下老鼠……
我的纽约朋友艾略特(Eliot)反过来嘲笑我说:“什么乡下老鼠,你是郊区老鼠。”
郊区(suburban)在美国是一种很特别的概念。它是指那些住在大都市郊区的中产阶级的生活方式,以及与此相连的文化意识形态。一般来说,他们玩命工作,开丰田(CAMRY)汽车,吃快餐,为住好社区勒紧裤腰带,贷款买房子置地,割草养花,跑步遛狗,关门看电视吵架自找麻烦,再花钱看心理医生。有部电影《美国美》(American Beauty)讽刺的就是这种郊区生活。
仔细一想,在美国真正的乡下老鼠不多了,多半都是郊区老鼠,几乎个个也都是工作狂,比城里老鼠强不到哪儿去。据统计,全世界数美国人工作时间最长,甚至超过在这方面名声恶劣的日本人。所谓美国人的富裕,我看其实也不过是个数字而已,整天撅着屁股追着自己的影子瞎忙乎,挣了钱又怎么样,哪有工夫享受?
住宅的布局结构,从某种意义上决定了人们的生活方式。在郊区,一眼望去,大多数房子像一个模子里翻出来的,毫无个性。久而久之,住在里面的人也彼此雷同。我在大学教书,发现美国小青年的思路大同小异,让我大吃一惊,再看到郊区那一排排标准化房子,才恍然大悟。有时想,这种现代化的洗脑,比集权主义更可怕,因为人们完全丧失了反抗意识,认为这一切是天经地义的。
美国人最热爱的概念是“空间”,越大越好,从大房子大汽车大电视,到大吃大喝大块头。郊区胖子多,这和垃圾食品有关。每逢周末,我开车加入美国人购物的行列。那个名叫Costco的连锁店大得像个飞机库,里面的货物也像是刚从飞机上卸下来的。食品都是大包装的:牛肉十磅,鸡蛋五打,啤酒三十罐。你再看出口处个个满载而归,喜气洋洋,把汽车塞得满满的。
我的一个南非朋友来美国,他惊讶地告诉我说:“美国人得胖死。”我琢磨这话包含两重意思:其一,美国胖子多半来自广大劳动人民,“饥不择食”;其二,是指美国饮食文化的粗鄙倾向。这大概和清教徒的传统有关,其后又恰好成了暴发户,求多求快,把垃圾食品进行商业化包装靠广告打遍全世界。“麦当劳”和“肯德基”这类美国怪物,居然能在“食不厌精”的中国站住脚,可见其厉害。
最可怕的是那些小镇的美式自助餐店,胖子云集。我觉得那是商业化阴谋中最险恶的一部分,正如鸦片,让那些贪食的人欲罢不能,直到胖死。
写到这儿,我不禁打了个冷颤。郊区生活真的有那么可怕吗?我想郊区老鼠至少文质彬彬。早上出门散步,一路上人们都招手致意,“哈罗”、“早安”没完没了,这总比城里老鼠横眉冷对甚至拔刀相向好多了。据说一个乡下孩子头一次到纽约,下了长途车跟过往行人挨个打招呼,可没一个人理他,没走多远他只好放弃了。也许在大都市,人们对孤独有更彻底的领悟,用不着装模作样。要不贾克梅蒂的雕塑——那些细得像竹竿一样的人,其背景正是大都市呢。
纽约是个疯人院。我前两天去纽约,到一个住在格林威治村的朋友家做客。出来已经半夜了。纽约的夜生活才开始,车水马龙,灯红酒绿,让我目瞪口呆。一个年轻女人在街上大叫大喊,原来隔着停在路边的车辆跟一个男人说话;一个老头八成刚从监狱放出来,在原地转圈跑步;一个半裸的醉汉站在路边自言自语;一个瘦高的黑人边走边扭屁股,两手随着他内心的韵律扭动……
在那一瞬间,我突然意识到,我真的成了乡下老鼠,很难再适应这种都市生活了。可恰恰在那一瞬间,我的生活出现了某些变化。我这只乡下老鼠,不得不搬到纽约——那让我深恶痛绝的地方。我必须做好准备,习惯空气污染和噪音,忍受惊吓,得以幸存下来。
第三辑 乌鸦午 餐

中午十二点半,我在曼哈顿第八大道八十号十九层“新方向出版公司”的门口按响门铃,佩吉(Peggy)迎出来。每次来纽约,她都和格瑞瑟达(Griselda)一起请我吃午饭,加上住在附近的艾略特,两男两女,用一张公司专用的绿色“美国特快”信用卡付账。这回我想破破例,省了这顿午饭,事先没打招呼,到了纽约一头扎进茫茫人海。谁想到在大都会博物馆纪念帕斯的朗诵会散场时,佩吉突然出现在我面前,不由分说,约好一起吃午饭。
佩吉五十多岁,家姓狐狸(Fox),无从考证,我估摸她祖先八成是爱尔兰的猎狐人。佩吉是我的责任编辑,也是“新方向”的副总裁。她家住在哈德森河上游,从后窗能看到芦苇掩映的河水。九二年春天,我跟艾略特一起去她家做过客。她丈夫鲍普(Bob)是个退休的文学教授,在家写小说,做饭,热衷于社区政治。听佩吉的口气,鲍普的小说永无完成之日,也没指望发表。说来那才是真正的爱好。饭后我们沿哈德森河散步,来到一个小码头。木结构的栈桥伸向哈德森河,桥头钉着块牌子。二次大战期间,多少美国小伙子在这儿跟情人告别,再也没回来。
“新方向”出版社的创办人是詹姆斯·劳夫林(James Laughlin),可惜我无缘见上一面。当年他认识庞德时,只是个家境富有的文学青年。庞德对他的诗评价不高,倒是劝他办一家地道的文学出版社。由庞德指明的“新方向”,六十多年来成了美国出版业的奇迹:不以赚钱为目的但又能自负盈亏,而几乎所有美国现代诗歌的经典都源于此。劳夫林两年前去世了。出版社成了母系氏族——老板和主要编辑几乎都是女人,像一群母鸡,孵养着我们这个时代相当男性化的文学。
艾略特迟到了。作为帕斯的英译者,这两天他忙得四脚朝天。在纽约和华盛顿举办盛大的纪念帕斯的活动,最后以在大都会博物馆的朗诵会达到高潮。按字母顺序,艾略特排最后一个。他坐在我旁边,急躁但克制,准是浑身都能划着火柴。整个朗诵会由美国桂冠诗人品斯基(Robert Pinsky)穿针引线,最后以艾略特打结:他给艾略特极高的评价。在读帕斯的长诗《太阳石》最后一节前,艾略特动情地说:“三十年前,就在离这儿几个街口,我跟帕斯开始一起朗诵……如今人已去,诗还在……”他的声音哽咽了。
格瑞瑟达终于出现了。她七十多岁,刚从脑血栓的打击中恢复,脚下还不太稳。她目前是出版社的老板,掌管着“美国特快”信用卡,而病痛和年龄正逼着她退休。她父亲斯盖勒·杰克森(Schuyler Jackson)是诗人兼文学批评家。大约六十年前,英国的名诗人罗伯特·格瑞夫斯(Robert Graves)和夫人劳拉·瑞定(Laura Riding),来美国和他们一家共度夏天,结果她父亲和劳拉堕入情网。劳拉把她妈妈逼疯了,在神经病院一住几十年。格瑞瑟达那年只有十二岁,和弟妹一起被送到姑姑家。而他父亲和劳拉搬到弗罗里达的一个葡萄园隐居,至死在一起。其间四十年,他们共同编写一本英文词典,每个定义只用一个词,既未完成也没出版。自那个夏天以来,格瑞瑟达再也没见过父亲。
我们一行四人,从十九层楼降到地面,过马路,再拐个弯,直奔那家名叫“布鲁塞尔”的饭馆。十年来,我们也试过别的几家,都不甚满意。看来实验归实验,传统就是这样形成的。最后一次尝试,是家刚开张不久装潢时髦的小馆子。那天艾略特点的汉堡包,他刚咬一口眉头就皱起来。结账时,侍者礼貌地问我们觉得饭菜怎么样。“你要我说实话吗?”艾略特从眼镜上面瞥了他一眼,“这是我有生以来吃过的最差的汉堡包。”
“布鲁塞尔”的基本色调是暗绿色,古色古香,有股欧洲战前的味道。这里气氛轻松而节制,没有年轻人和酒鬼,我估摸来这儿的都是老顾客。沿窗摆下的四张桌子,随外面变幻的光线转动。我们多半都选那张把角的桌子,似乎为了某种稳定感。阴天下雨,这四张桌子好歹才安静下来。夏天的阳光被窗户过滤,不再那么暴躁;到了冬天,阳光影影绰绰,成为某种生命的幻象。
侍者彬彬有礼但又不夸张,随时准备消失。

在纽约竟有某些不变的东西。十年来,我们同样四个人,来同一家饭馆,坐在同一张桌子,谈同样的话题,连口味也越来越趋于一致。今天除了格瑞瑟达点烤鹅肝外,佩吉、艾略特和我都点的是鸭丝色拉。而饮料吗,四个人全都要冰茶。照惯例,再加两份炸薯条。用炸薯条蘸番茄酱,有滋有味的。
先说起纪念帕斯的朗诵会的盛况。由于会场早就满了,有一千多人被拒之门外,其中包括赞助者、墨西哥参议员。佩吉说她也被拦在门口,幸亏来了墨西哥的一帮政要,她赶紧声明她是帕斯的出版者,于是文学被政治裹挟进会场。
我说,是帕斯,是他的个人魅力,把平时互不来往的美国诗歌界的各路人马以及政要、外交官聚到一起来了。朗诵会就像一个和解中的家庭聚会,只有我和另一个瑞典诗人是外人。“你在他们中间简直是个婴儿,”格瑞瑟达插话说。她告诉我,那个一头白发瘦高瘦高的老先生是肯尼迪的特别顾问。“真神了,快半个世纪过去了,他居然还活着,”格瑞瑟达感叹道。于是大眼瞪小眼,好像活见了鬼。
“人们永远弄不清帕斯的政治立场,”艾略特吞进一根炸薯条,说,“其实很简单,按美国的标准,他是左派;可按拉丁美洲的标准,他得算右派,因为他反共,反卡斯特罗,而很多拉丁美洲作家都是卡斯特罗的朋友。”
佩吉告诉我,“新方向”打算出版帕斯两卷本的诗歌全集,由艾略特翻译和编辑。他们还打算出顾城的诗集,要我设法和他姐姐联系,得到版权许可。
鸭丝色拉上来了。厨房就像潜台词,躲在文学和政治后面,出其不意。我们的胃突然被唤醒,激动有如心脏。好一阵,只听见刀叉叮当作响,大家不再吭声,专心于鸭子的滋味、菜叶的质感和调味油的色泽。汽车声和脚步声漏进来,窗上有人影滑过。阳光闪耀。其实,阳光才是纽约真正的主人。昨天早上,一个法国摄影记者给我拍照,带我满街追赶阳光。我通过摄影家的眼睛看到纽约的阳光,在楼群之间摸索、折射,转瞬即逝。四个胃留在黑暗中蠕动,意识的曙光在上升。
我问起艾略特纽约的治安。刚到纽约的第二天早上,我在莱克辛顿大道和东三十一街把角的咖啡馆喝咖啡看中文报纸。有一则消息:马友友的大提琴在纽约失而复得。他下出租车时,忘了拿后备箱的那把价值二百五十万美元的大提琴。报警后,全纽约的警察出动,帮他找那辆出租车,四个小时后,大提琴回到马友友手里,没耽误他晚上的演出。就在我读这条消息时,小偷麻利地摸走了我放在脚边的书包。说时迟,那时快,待我猛醒,四下一打量,全都是正人君子。
佩吉和格瑞瑟达赶紧搂住自己的包,生怕不翼而飞。艾略特眼睛一翻,摇摇头,责怪地说,“这是纽约。”是啊,只能怪我这个乡下人,在引导城里的正人君子犯错误。
说起纽约犯罪率的下降,艾略特指出,这是全美各大城市的普遍现象,除了美国经济好转外,还和从十五岁至二十八岁这一高犯罪率的年龄层的下降有关。
我问他对纽约市长朱利安尼怎么看。
“他整个一个法西斯!”艾略特火冒三丈,“在曼哈顿根本就他妈没法停车,我今年吃了六张罚单。连到公园烤肉,超过五十个人必须得到批准,等于禁止集会游行。更别提布鲁克林那档子事了。”在布鲁克林美术馆正进行的展览中,一个黑人画家把大象粪和圣母像涂在同一块画布上,引起了争议。朱利安尼威胁美术馆若不摘掉这幅画,就甭想得到市政府下一年度的拨款。
杯盘撤去,我们四个人都要了咖啡。话题转向美国明年的大选。艾略特叹了口气,说这回他不知该选谁了,戈尔真让他失望。他跟我解释说,堪萨斯州最近通过了教育法案,否定了进化论,在中小学的课堂上以基督教的创世说为基础。按基督教的说法,世界只存在了一万年。“那化石该怎么解释?”艾略特耸耸肩,“荒谬透顶。”而信奉高科技的戈尔为了赢得当地选票,竟对此不置可否。佩吉和格瑞瑟达连连点头。这些美国左派对民主党也厌倦了,政治前景像咖啡一样暗淡。
我问佩吉为什么在美国没有第三种势力。
“现在冒出个改革党,但也不太可能构成第三种势力。这也许恰恰说明美国选举制度本身有问题。” 佩吉耐心地向我介绍了美国大选的过程。你看,三下五除二,只能得这么个结果。
“为什么美国总统几乎都是律师?”我又问。这就是局外人的特权,不耻下问,百无禁忌。佩吉和格瑞瑟达掰着指头把本世纪的美国总统挨个拨拉一遍,果然让我言中。
“是不是律师这行当的思维和表述方式在影响美国的政治?”我说。
“绝对没错。他们借用法律语言,以冷血的意志和间接的方式达到目的。” 佩吉说。午餐结束了,我们在门口告别。阳光明媚,这是晚秋最后的黄金时光。不知怎么,我忽然想起马奈的《草地上的午餐》,其实这幅画和我们在“布鲁塞尔”饭馆的午餐毫无关系。
第三辑 乌鸦杜 伦

一九八六年春,我到伦敦参加诗歌朗诵会,然后由英中文化协会的尼古拉(Nicola)小姐陪同,北上杜伦(Durham)。杜伦大学东亚系为我安排了活动。是夜,在大学客房留宿。和东亚系讲师司马麟(Don Starr)、尼古拉共进晚餐时,我随便说了一句“要能在这儿多住几天就好了”。这本是一种感叹,没想到两位懂中文的英国主人认真了。
一年后,我拎着箱子,在杜伦长途车站探头张望。那天阴冷,大教堂的钟声突然敲响。那正是我漂泊生涯的起点。从八七年三月,刨去八八年底我回北京住的四个多月,到现在整整十三年了。此时,我坐在紧挨巴黎蓬皮杜中心的小公寓回首,多少有点儿幸灾乐祸,好像那个在长途车站的中国人跟我无关。
司马麟把我接到他家。他们住在乡下的农舍,古旧高大。他的太太吉尔(Jill)是小学老师。有三个孩子,一男两女。英格兰北部的早春跟冬天没多大区别。房子大,用不起暖气,冰窖一般。人家天生就经冻,孩子们穿得少,一个个小火炉似的,冒着热气。我把能穿的都穿上了,还是不停地发抖。
五天后我搬进大学,就住在一年前我住过的客房。这里有暖气,我像棵冻蔫的植物缓了过来。一个月后,邵飞带女儿来了。我们在客房住了一个多月,然后搬到离市中心不远的一栋排房,楼上楼下,有电灯没电话。日子清贫,但总算是安顿下来了。
马先生是华商,在澳大利亚当工程师,退休后到杜伦定居,家离我们很近。他身体不好,有严重的哮喘病。他每礼拜天上午去附近的大城市纽卡索(Newcastle),义务教那些华人说英文。他总是开车捎上我,把我卸在中国城,下课再来接我。纽卡索是个衰败的城市,尤其礼拜天,大部分商店都关门,更加荒凉。我的任务是买豆腐,这中国人得以幸存下来的主要蛋白来源。在那儿总共呆两个小时,我还挺忙乎——在街上溜达,逛跳蚤市场,去吃角子老虎机店试试手气,不行赶快撤,别把豆腐钱搭进去。上了车,马先生总是问我都干了什么。买豆腐,我说。只买豆腐?他疑惑地瞥了我一眼。只买豆腐。
马先生跟一个叫朱丽(Julie)的英国女人结婚了,把房子卖了,搬到夫人家去住。他们请我们去做客。朱丽家的花园很大,满是花,开得热烈。马先生不再是我们邻居,礼拜天也不再去教英文了——“从此君王不早朝”,于是买豆腐成了不可能的任务。
朱小姐是东亚系的中文老师。其父是国民党空军驾驶员,在训练中失事丧生。是母亲把她带大的。她母亲住香港,但似乎一直想牵住这个飞得太远的风筝。朱小姐待我们很好。我们到大学洗衣房洗衣服,常到她那儿歇脚。她总是微笑,眼睛里却有一种莫名的忧伤。朱小姐很漂亮,但感情生活不顺利,单身多年,和一个叫凯文(Kevin)的小伙子好了一阵,又吹了。最后嫁给一个上岁数的英国绅士。
卡洛兰(Caroline)也是东亚系老师,人高马大,口直心快。刚到不久,她开车带我们去附近海边野餐。那一带是产煤区,岩石光秃秃黑乎乎的,海水浑浊。她告诉我,她喜欢教书,但不喜欢做研究写文章。提起正要建造的海底隧道,她不满地摇摇头说,我可不信任法国人,二次大战就把我们出卖了。这回有隧道倒好,俄国人干脆开着坦克过来。
卡洛兰找了个男朋友。正准备办喜事,可男朋友在商场被一个持刀的疯子给杀死了。她郁郁寡欢,最后辞退了大学的工作。那是我们离开杜伦好几年以后的事。这不幸遭遇,让我想起那次野餐和肮脏的海。海底隧道建成了,俄国人的坦克没有开过来。
跟我们来往最多的还是司马麟。他工人出身,有着来自英国下层社会的学者那种质朴和机智。他长我几岁,开始秃顶,头发也花白了。教书的压力实在大,每周要教二十多个钟头,一直没空完成他自己的博士论文,因而也就甭想当教授。他研究中国历史,特别是明清史。一看名字就知道了——司马迁他弟弟。他说话慢条斯理,带一种英国人的那种“干幽默”(dry humor)。和一般幽默相比,恐怕就像果脯和水果的区别。
司马麟看我拉家带口,奖学金低,帮我在系里找了个语言助教的差使,临时工,但总算是份收入。我高中都没读完,就直接走上英国大学的讲台。每天早上头一堂课是在语言实验室,帮学生们把舌头捋顺。一个学期好歹教下来,没想到校方想赖账,要按小时而不是按学期开支。麻烦的是,当时只是口头协议,并没签正式合同。那天在我家吃午饭,司马麟皱着眉头,没吭声,第二天带来封英文信,让我签字。原来是给校方的最后通牒:口头协议同样具有法律效应,若不履行的话,法庭见。
两天后校方乖乖把钱如数奉还。

杜伦是个幽静的小镇,有条小河从市中心穿过。桥上总是有个流浪汉拉手风琴,一条老黄狗趴在旁边。他神色安详,若有所思,似乎只专心于脚下的河水与琴声。他来自何处又将前往何方?没有人知道,没有人想知道。脚步匆匆,有人停下来,在空罐头盒里投枚小钱,是为了可怜那老狗的,流浪汉点点头代他的狗致谢。
和北京相比,这里人少街空,天高云淡。除了教书,我满街穷逛。进商店,看香水减价,一试,结果喷嘴拿反了,喷自己一脸,熏得我差点儿晕过去,连忙用衣袖擦。我尽量躲人远点儿,溜出门,迎面撞上司马麟和另几位英国同事。我神色慌张,倒退着打招呼,借口家里有事,撒腿就跑。
田田刚到杜伦时只有两岁多,我们把她送进托儿所。早上九点钟邵飞把她送去,十二点接回来。这儿的托儿所跟中国的作风大不相同。阿姨带着孩子们一起疯,连蹦带叫,三个钟头下来,孩子们精力发泄了,也踏实了。去托儿所路上,满街都是上街买菜的英国老太太,围着田田夸个没完,用尽天下好词。田田跟天下大明星一样被宠坏了,一见老太太索性站住,等夸完了再走。
在杜伦,最美的是草坪,大片大片的,彼此呼应。特别是春天,一簇簇水仙迎春花在草坪开得耀眼,唤醒过冬的人。吃过晚饭,我们一家常去散步,穿过草坪奔植物园。鸟入林,咕咕声渐渐转弱。月亮升起来,花草的气息越来越浓重。田田独自向前跑去,小小的身影在草坪上滑动。
在我班上有个美国学生叫内特(Nate),大个儿,一脸憨笑。我们约好每星期二下午他来我家,我教他中文,他教我英文。由于双方水平都差,就像两个刚会说话的孩子凑在一起。你几岁了?我住在美国。你喜欢读报纸吗?中国很大。下午四五点是英国人喝茶的时间,雷打不动,那是一种社交仪式。入乡随俗,我们也跟着沏茶,摆上几块饼干。“在中国喝茶吗?”内特问。我心想废话,嘴上说:“在中国喝水,把茶卖给外国。”他孩子般笑了。我们是语言边境两边的野蛮人。内特后来成了文学评论家,常在美国报刊上发表文章,居然为我的一本英译诗集写过书评《在语言水平上》(From Language Level)。
我要去伦敦参加活动,利大英(Gregory Lee)和他的法国太太开车从利物浦赶来。我们是八五年在北京认识的。他生长在利物浦,有四分之一中国血统,比别的汉学家更懂得中国。女人们做饭拉家常,我跟大英一头钻进酒吧。英国人平时横眉冷对,一下班就冲进酒吧,如啤酒泡沫般亲密无间。
第二天我们一早出发。大英刚买了辆二手的白色英国车Rover,据说是英国警察开的,很神气。离伦敦一百多英里,因修路两道合并,大英仗着年轻跟另一辆车抢道,撞上一排塑料路障,差一点冲到对面路上去。结果挡风玻璃粉碎,又赶上下雨,什么都看不见,大英把头探出车窗开车,总算到了车铺。田田说:“咱们别坐车了,走着去伦敦吧。”我们及时赶上一班火车,才没误了事。
顾城夫妇来杜伦,住我们家。顾城极能睡,加在一起每天至少十六个钟头。等他醒了,我们聊天散步逛街。看见街头艺人表演,他撒腿就跑,一问,怕人家跟他要钱。在大学朗诵后,顾城把自己复印的照片送给学生。我说你疯了,怎么像毛泽东一样?谢烨在旁边帮腔,你看你看,我早就说过,他不听。临走头一天,顾城给我们烙煎饼,吃完饭我们都去午睡,起来看他还在那儿烙,煎饼堆成山,够我们吃半个月的。我把他臭骂一顿,顾城不吱声,把手伸进他那高帽子里抓抓头发,跟着嘴一歪,笑了。
我们签证到期的当天,一位移民局官员来访,问何时离开。每次外出旅行回来,入境都得被问个底儿掉,就差查三代了。堵在后面的旅客开始抱怨。以后我们尽量等人散尽,再接受大英帝国的致意。
冬日下午,我在杜伦住所的楼下沙发上读书。天阴,下着小雨,风掀动白色的薄纱窗帘。我打开老式的落地台灯。暖气嘶嘶响。楼上田田跑来跑去,脚步咚咚。一只苍蝇在屋里飞来飞去,像历史那么让人心烦。
第三辑 乌鸦搬 家 记

八九至九五的六年工夫,我搬了七国十五家。得承认,这行为近乎疯狂,我差点儿没搬出国家以外。深究起来,除了外在原因,必有一种更隐秘的冲动。我喜欢秘鲁诗人瑟塞尔·瓦耶霍(César Vallejo)的诗句:“我一无所有地漂流……”
头一站西柏林。住处在最繁华的库当姆大街附近,是德国学术交流委员会(DAAD)提供的。我昏沉沉地穿过纪念教堂广场,所有喧嚣被关闭在外。一个“朋克”鸡冠状头发鲜红似血,他张开嘴,却没有声音。那年夏天,墙还在,西柏林与世隔绝,像孤岛。我把从墨西哥买来的绳床吊在阳台上,躺在那儿眺望柏林摇荡的天空。我前脚走,柏林墙跟着轰然倒了。接着挪到挪威首都奥斯陆,住大学城。我有时去市中心散步,狂乱的内心和宁静的港湾恰成对比。直到那时我才意识到回不了家了。
住下没两天,迈平就开着他那辆老爷奔驰车,帮我搬到另一处学生宿舍。这回,箱子成双。绳床怎么也塞不进去,正好捞些锅碗瓢盆,拖进新居。我和五个挪威小伙子共用厨房。头疼的是,刚塞进冰箱的六瓶啤酒,转眼少了四瓶半。在挪威啤酒太贵。得,我顺嘴喝干剩下的半瓶,把另一瓶拎回屋里。我带多多到一个教授家做客,主人用自制的啤酒招待我们。那啤酒有股怪怪的肥皂味,没喝多少,我俩沉沉睡去。教授气得四处打电话:我、我的中国客人怎么都睡着啦……
冬天到了,北欧终于给我点儿颜色看看:漆黑。一个专门倒卖旧电视的中国同学,看我可怜,匀出一台给我。我喝着温啤酒看电视。那挪威话还挺耳熟,带陕北口音。
在挪威呆久了,迈平得了失语症。每天晚上,我俩一起做顿饭,对影成四人,无言。放寒假,他去外地看老婆。大学空城,我孤魂野鬼般游荡。钻进一家中国餐馆,除我,还有一人。他自言自语,动作古怪,目光疯狂,充满强烈的暗示性。慌张中我丢下碗筷,撒腿就跑。过了九○年元旦,我把绳床留给迈平打鱼,搬到瑞典斯德哥尔摩,住进一家相当宽敞的公寓。主人一家去印度旅行。我实际只用厨房,有时去客厅和餐厅遛弯,顺便照料花草。一群住在外地难民营的中国流亡者来借宿,带来各自的逃亡故事。他们中有工人、商人、大学生,到天涯上孤独的一课。我们在黑暗中互相借光。冬天的斯德哥尔摩让人沮丧。太阳才爬起来,没升多高,就被黑暗之鱼一口吞下去,吐出些泡沫般的灯光。我日夜颠倒,索性整天拉上窗帘。三个月后,花草奄奄一息,主人回来了。一位好心的中国餐馆老板借我个小单元,更符合孤独的尺寸。有人从英国带来瓶苏格兰威士忌,让我一口喝光。我把自己关在屋里,发疯尖叫,在镜子前吓了自己一跳。
我常和李笠泡酒吧。他用瑞典文写诗,出版了好几本诗集。他是个拈花惹草的老手,满街跟姑娘们套近乎。在斯德哥尔摩,几乎每个酒吧都有赌桌。我们输光兜里的钱,喝得醉醺醺的,摇摇晃晃走在大街上,李笠会突然歇斯底里地大笑。
春去夏来,我照旧拉着窗帘,遮挡喧闹的白夜。
那年秋天,我到丹麦第二大城市奥胡斯(Aarhus)教书,一住两年。安娜帮我在郊区租了间可爱的小厢房。两位女房东是女权主义者,一位心理学家,一位妇女博物馆馆长。她们带各自的娃娃住正房,居高临下,审视一个倒霉的东方男人。夜半,三盏没有性别的孤灯,遥相呼应。小院紧靠铁路,火车常闯入我梦中。惊醒,盯着墙上掠过的光影,不知身在何处。我父母带女儿来探望我。我临时借点儿威严,住进丹麦海军司令家隔壁的小楼。我们住二层,窗外是海和丹麦国旗。一层是老建筑师乌拉夫,地下室租给年轻的女钢琴家乌拉。他俩并无血缘关系,名字近似,像欢呼,自下而上,不过多了声岁月的叹息。乌拉夫寡居,有种老单身汉的自信,仅用台袖珍半导体欣赏古典音乐。我有时到他那儿坐坐,喝上一杯。他特别佩服贝聿铭,做中国人,我跟着沾光。不过盖房子是给人住的,而诗歌搭的是纸房子,让人无家可归。轮到我割草,乌拉夫也会板起面孔,驱赶我推着割草机在后院狂奔。乌拉独身,靠教课及伴奏维生。她的眼神茫然,好像看多了海平线。她对我经常外出十分羡慕,梦想有一天能在巴黎或纽约那样的大都市找到工作。她弹得真好,但琴声永远被门紧紧关住。
父母和女儿走了。图便宜,我搬到郊外的新住宅区。外出的房主是一对中国老人,随儿子享受丹麦的福利。那单元特别,以厕所为中心,所有房间环绕相通。我心情好时顺时针溜达,否则相反。那恐怕正是设计者的苦心,要不怎么笼中困兽或犯人放风总是转圈呢。
九二年十月初,从丹麦搬到荷兰,送的送,扔的扔,我还是坐在行李堆里发愁。没辙,只好向柏林的朋友求救。他从柏林租了辆面包车,开到丹麦,装上孤家寡人,再经德国开到荷兰的莱顿(Leiden)。
莱顿的住处实在太小,根本没地方溜达,我成了那些陈旧家具中一员。房东玛瑞亚住二楼,是个神经兮兮的老寡妇。她有个儿子,极少露面。她每年都要去修道院做心理治疗。这位眼见要全疯的老太太,这回可抓住我这根稻草,一逮着机会就跟我东拉西扯,没完没了。我尽量靠边走。玛瑞亚有种特殊本事,只要开道门缝,她准站在那儿等我,唱个法文歌,背首德文诗,要不然就讲述她的噩梦。不管怎么着,我绝不让她进屋,否则就成了我的噩梦。玛瑞亚抠门。冬天阴冷,我夜里写作,不到十二点暖气就关了。第二天早上请示,不理。哆嗦了三天,再请示,恩准。她把定时器调到夜里两点——在妄想与噩梦之间。
我请玛瑞亚到附近的中国餐馆用餐。她精心修饰,早早坐在那儿等我。大概很多年没人请她吃饭了。饭馆生意冷清。玛瑞亚显得有些拘束,话不多。她讲起战时的荷兰和她的童年。回来的路上,她的高跟鞋橐橐响着,那夜无风。
临走她请我上楼喝茶,我留了地址。她的信追着我满处跑。我搬家速度快,却还是被她的信撵上。她每次都附上回邮信封。我铁石心肠,扔掉。这世上谁也救不了谁。孤独的玛瑞亚!

来美国前,在巴黎住了三个月。先寄居在我的法文译者尚德兰家。她离了婚,带两个孩子,住在巴黎郊区的小镇上。她自己动手盖的房子,永无竣工之日。每次来巴黎,她指给我其中的变化;新装修的厕所、楼板上刚踩漏的洞。她喜欢抱怨生活,但不止于抱怨,而是英勇地奔忙于现实与虚无之间:教书、做饭、翻译、割草。我有时担心,万一出现某种混乱怎么办?比如把书做成饭,把草译成诗。她喜欢跳舞,芭蕾舞。无疑,这有效地阻止了混乱。我没见过她跳舞。可以想象,在练习厅,她深吸一口气,踮起脚尖,展开手臂,旋转,保持平衡……
我父母和女儿来到巴黎。宋琳一家去度假,把钥匙留给我们。他家在市中心,五楼。旋转楼梯像受伤的脊椎吱吱作响,通向巴黎夜空。我妈妈腿脚不好,爬楼梯是件痛苦的事。这和我的噩梦连在一起——是我在爬没有尽头的楼梯。夏天,巴黎成了外国人的天下。我几乎每天陪女儿去公园游乐场。我拿本书,在长椅上晒太阳,心变得软软的,容易流泪,像个多愁善感的老头。书本滑落,我在阳光中睡着了,直到女儿把我叫醒。
那三个月,像跳远时的助跑,我放下包袱,灌够波尔多红酒,卯足劲,纵身一跳。
九三年八月二十五日,我带着盖有移民倾向标记的护照,混过海关,灰头土脸地踏上新大陆,毫无哥伦布当年的豪迈气概。先在密西根州的小城叶普斯兰梯落脚。第一任美国房东拉瑞,用狡黠的微笑欢迎我。他是大学电工、市议员、民主党人、离婚索居者、两个孩子的父亲和一只猫的主人。他除了拉拢选民,还加入了个单身俱乐部,在政治与性之间忙碌。这一点他是对的:政治是公开的性,而性是私人的政治。
拉瑞很少在家。我常坐在他家的前廊看书。在东密西根大学选了门小说课,每周至少要读一本英文实验小说。英文差,我绝望地和自己的年龄与遗忘搏斗,读到几乎憎恨自己的地步。把书扔开,打量过往行人。深秋,金黄的树叶,铺天盖地。晚上,大学生喝了酒,显得很夸张,大叫大喊。那青春的绝望,对我已成遥远的回声。
拉瑞的黄猫不好看,毛色肮脏,眼神诡秘——这一点实在很像拉瑞。它对我表示公然的漠视。饿了,也从不向我讨食,完全违反猫的天性。以一个流浪汉的敏感,我认定这是拉瑞私下教导的结果。白天,一只黑猫常出现在窗口,窥视着黄猫的动静。有了房子的保护,黄猫不以为然。两猫对峙,斗转星移。我把黄猫抱出后门,黑猫包抄过来,低吼着,声音来自白色腹部。黄猫毛发竖立,蹿到台阶下,背水一战。黑猫虽占优势,但也不敢轻举妄动。此后,黄猫知我狼子野心,不再小瞧,尽量躲着我远点儿。
九四年初,我搬到十英里开外的城市安纳堡。不会开车,我在商业中心附近找了个住处。那片红砖平房实在难看,但在由快餐店、加油站和交通信号灯组成的现代风景中却恰如其分。我头一回动了安家的念头,折腾一礼拜,买家具电器日用品,还买了盆常青藤植物。由于这些物的阐释,“家”的概念变得完整了。收拾停当,我像个贼,在自己家里心满意足地溜达。
我很快厌倦了同样的风景和邻居。而旅行仍让我激动,每次坐进火车和飞机,都会有这种莫名其妙的激动。一个美国姑娘告诉我:她最喜欢的地方是航空港,喜欢那里的气氛。其实,旅行是种生活方式。一个旅行者,他的生活总是处于出发与抵达之间。从哪儿来到哪儿去都无所谓,重要的是持未知态度,在漂流中把握自己,对,一无所有地漂流。
我开始迷上爵士乐,想搬往昔日的美国。徐勇帮我查报纸,打电话,一家家逛去,终有所得。那条小街僻静荒凉。木结构的小楼多建于二十年代,门脸颓丧,油漆剥落,但与爵士乐的情调相吻合。那天晚上看房的人很多,中意者按先来后到,我排第五。前面四位犹豫不决,让我得手。
写作往往是个借口,我坐在窗前发呆。松鼠从电线上走过,用大尾巴保持平衡。一棵柿子树在远处燃烧。前廊有个木摇椅,坐上,铁链吱嘎作响。
我住二楼,房东老太太住一楼,却未曾谋面。收垃圾的日子,一摞摞纸饭盒堆在门口。一日,我坐摇椅闲荡,只见侧门推开,探出一根拐棍,够着地上的报纸。我连忙弯腰递上。老房东太老了,恐怕已年过九十。她说话极慢,词儿像糖稀被拉开。我突然想起她年轻时在摇椅上的身影。
她的律师儿子告诉我,母亲得了中风,多次住院,但死活不愿搬家,不愿离开这栋自打她结婚时买下的房子。我这个搬家搬惯了的人,对此深表敬意。
她儿子的深宅大院藏在树丛深处。太太和气,烤得热腾腾的饼干,一定让我尝尝。他们有多处房产出租,却坚持自己割草。每到周末,两口子出动。戴草帽,备口粮,挥汗如雨为何忙?那劳动热情让我费解。
九五年秋天,我和家人团聚,在北加州的小镇定居,先租公寓,后买房子。我有时坐在后院琢磨,这些年恐怕不是我在搬家,而是世界的舞台转动。我想起玛瑞亚。她在这舞台上孤独地奔跑,举着那些地址不明的信,直到信被冷风刮走,消失在空中。我头一次想给她回封信:亲爱的玛瑞亚,我还好。你呢?
第三辑 乌鸦开 车 记
我的车坏了,半路直冒烟,一位懂车的朋友看了看,估计是散热器漏水。今天一早他帮我请了个美国人来修车。这车是一年前买的,八六年的奥迪。当时帮别人找车,结果让我一眼看上了。那富丽堂皇劲儿,让我想到德国人的骄傲和冷漠。在路灯下,它近乎完美。特别让我动心的是坐在真皮的座椅上听激光唱盘,十个喇叭环绕着像十个歌唱的天使。我心想,就是车开不动,放在家门口当书房兼音响室也值了。不过它的方向盘有问题,你得不停地向左转,车才走直线——这有点像某些统治者的思维方式。车主是个美国人,他那轻描淡写的态度不可信。但开价实在不高:2650美元。我这个致命的音响爱好者,无心讨价,以2600美元成交。开回家,等第二天太阳出来,才看到毛病。除了方向盘的问题外,车身有伤,皮座磨损,天窗打开关不上。我送进车铺,取回,车价翻了一倍。
我想我和很多来自中国大陆的男同胞一样,都有一种对速度的热爱。那是来自一个农业帝国童年的梦想。七十年代初,美国的畅销书《海鸥乔那森·利文斯顿》译成中文,让不少人着迷,我弟弟甚至把它全部手抄下来。作者是退役的飞行员。他借一只海鸥飞行的故事,大谈速度的美。在空旷的高速公路上开快车会让我想起这故事,特别在日落时分,让人赏心悦目,如果再能有我这样的音响的话。
可很多年来我一直拒绝学开车。主要原因是我严重的神经衰弱,一坐车就会昏睡不醒。在欧洲没问题,那儿的公共交通发达。我搬到美国,尝尽了没车的苦头,处处要搭车。当时我在另一所大学兼课,离住处只有七英里,可步行加倒车来回得在路上折腾好几个钟头。我一咬牙买了辆八六年的福特Tempo。我是在报纸的广告栏里看到的,价钱、里数、新旧程度都合意。和车主电话约好,一位朋友带我去看。车主竟是个大陆留学生。其实车外表很旧,前灯还瞎了一只。他说撞死了头马鹿。开价1950美元,讨价压下300,双方似乎都舒了口气。我们先开到车铺洗刷一通,顿时生辉。然后又跑遍废车场,配上车灯。我每天早起直奔我的老爷车,擦擦这儿,弄弄那儿,再绕着它转几周,才舍得离去。
学车主要得克服心理障碍。上了点儿岁数,反应慢,加上我本来就分不清东南西北。我按部就班,先在停车场上练。记得头一回上街是晚上,四周车灯晃眼,喇叭齐鸣,我一下慌了神,车像浪峰上颠簸的船。吓得坐在旁边的朋友大叫,差点儿要从车里跳出去。
当地中国人学车都有一套,根本用不着上驾校。笔试可用中文,现成答案三套是世代相传的。只要花上两个钟头,保准过关。为了避免怀疑,最好能错上两道题。我笔试不小心得了个满分。考官扫了我一眼:“你以前开过车吧?”我矢口否认。当地的考车路线也是固定的,至少有十年没变过,就像条传送带,把一拨拨中国司机输送到危险的公路网上。路考前,我的朋友领我按既定路线练上三遍。考官是个年轻的黑女人,挺漂亮。我得小心才是,漂亮的女人都是危险的。最后她指出我路上开得太慢,拐弯的速度又太快。我心里一沉,没想到她那描得很细的眉毛一扬,说:“通过了。”
买旧车就是买心病。我的那辆车底盘低,有一回练车蹭在石头上,车暴躁得像坦克,且浓烟滚滚。赶紧送到车铺,原来是汽化器坏了,换新的连工带料得五百。换了汽化器,接下去那位人高马大的美国师傅可不松嘴了。他告诉我连排气管在内的全部呼吸系统统统得换,因为中西部冬天公路撒盐,都被腐蚀坏了。我咬牙跺脚,只好认倒霉。车修好了,美国师傅开出长长的发票,加在一起刚好和这车的价钱相等。开着这辆不咳嗽不喘但其貌不扬的车回家,别提多憋气了。
这类不愉快的经验,我想每个大陆来的留学生都有过。初来乍到,急着开车打工,钱少哪有你挑的份儿?我的朋友老郭,十年前刚到美国时花两百块美元买了辆小货车,练了一个半钟头就上了高速公路。正暗自得意,突然发现脚闸失灵,又赶上下坡,一闭眼撞在一辆巨型货车的屁股上。好在人没事。货车司机过来,见老郭既不懂英文,又开着辆早该报废的破车,便骂骂咧咧地扬长而去。我两年后见到老郭时,他仍在打工,但日子好过些了。他花435美元换了辆日本的HONDA。车的性能不错,只有一个毛病:点火困难。他的经验是就坡停车,利用势能。发动时先挂二档,一腿跨出车外,用肩顶门,卯足了劲儿,连推几步,待点着火,再跃入车中,必是真功夫才行。我在的那几天,这推车的活就让给我了。起初还好,推上百十米,车就突突地冒出欢快的青烟。但每况愈下,有时竟要推上一两里地才能点着。在风雪中奔跑,大汗淋漓,倒真有股革命豪情。去机场前在他家吃饭,我求他万万不要熄火,生怕误了班机。
在美国买车可是门学问。最好事先多请教行家,不可轻举妄动。有一种汽车拍卖会,广告做得轰轰烈烈。那些车来路可疑,但价钱便宜,吸引了不少大陆留学生。车在场上开一圈,你一举手,别人没动静,车可就归你了。我认识一个南京来的小伙子,一激动开回辆车。大家围它转圈,都琢磨不透怎么这么便宜。最后恍然大悟,原来倒车档坏了。这车只能前进,不能后退。
在美国混久了,找到工作,买辆好车算不了什么,但也往往失去了新鲜感。想想当你头一次合法地坐在方向盘前,打火,挂档,轻踩油门,车身向前跃去,景物如行云流水,只有红灯和警察才能拦住。
第三辑 乌鸦赌 博 记

今年圣诞节,全家去拉斯维加斯。开车先到洛杉矶过夜。翌日晨,上山滑雪。下午,翻过洛杉矶山,进入茫茫沙漠。日落夜深,十五号公路上,车灯连成一线,直奔赌城。今天是圣诞节,这些罪孽深重的人啊。
九点到拉斯维加斯。这建在人类弱点之上的城市,其辉煌,让你突然感到无力。据说张爱玲晚年曾动过念头,要搬到这儿来。我信。只要读读她的小说,很容易找到和这座城市的某种对应关系。
进大门,声色犬马一起奔来。得亏有定力,我随手喂了几枚小钱,才杀开一条路。预订的房间客满,我们免费升级,升到二十七楼的豪华套房。晚饭后,妻女累了,要在卧室的旋水浴池里泡泡。我说去弄点儿零花钱,只一会儿。
我自幼好赌。父亲抽烟。我把烟盒拆开,叠成三角,勒边,向下微弓。孩子们凑在一起,先鉴定,牌子差或残破的,一律靠边站。扇三角要落点好,会用巧劲儿。我从小动作协调性差,纵身跃起,用尽吃奶的劲儿抡出,对方的纹丝不动。而人家肩膀一抖,我的三角就翻过来,归他所有。那赌博如原始交易,以物易物。
我后来迷上弹球。孩子们撅着屁股,在五个小洞之间移动。我还是协调性的问题,球出手无力,没准头。高手架式就不同:直腰,平端,单眼调线。一声脆响,我的心缩紧,球准又多了个麻坑。心狠手毒者,甚至用瓷球石头球来击碎玻璃球。上中学,午休时弹球,我每次输掉一张做数学题的白纸。晚自习课,只好到处去借。
困难时期,我家邻居采用粮食均分制,小京和他哥哥各分一千五百颗黄豆。哥俩弹球,小京技术差,每回输五颗。输到四十颗,快够他哥哥美餐一顿时,我们怂恿他一次赌四十。再败,赌八十。翻到一千二百余颗,终于蒙上,他咸鱼翻身。
八五年底到深圳开笔会,我头一次遭遇吃角子老虎机。没投几个就中了。铃响,叮叮当当掉出港币。同行们急红了眼,哄抢,纷纷去投。再开会,人手一个微型轮盘机。文学开始走下坡路。
八六年春天,我从斯德哥尔摩乘船到赫尔辛基。轮船上到处是老虎机。我住二等舱,窗含阳光大海。我求胜心切,认准一台老虎机,先握手,再过招,可不到半个钟头,两百瑞典克郎,折合两百个肉包子,有去无回。取出晚饭钱,继续跟那吃人“老虎”算账。这回倒好,连骨头都没吐。甲板开始摇晃。我两腿发软,眼冒金花。回头是岸?突然想起还有出国兑换的三十美元。取来兑换再投,眼睁睁,看它吞掉我最后一个攥出汗的克郎。趁没人,我狠狠踹它两脚。回舱房,窗黑,我吞下块硬币般的巧克力充饥,那是免费的。
在英国北部住了一年,有时去伦敦。那些老虎机店响声震天,老远让你热血沸腾,好像那是全世界金钱的漏斗。里边东方面孔多,尽是中国饭馆的打工仔。老板大厨敢下赌海,他们只能拿零钱打打水漂。
英国人把老虎机叫做“独臂贼”(one arm thief)。听这名字,必有杀人越货的真功夫,亏吃多了,我不敢恋战,一般在和别人约会前二十分钟去转一圈,尚有可能小赢,事关信用和友情,不得不急流勇退。和“独臂贼”搏斗,得小心里应外合。有一回,我没防身后,被双臂贼麻利地摸走了一百八十英镑。
在英国认识郭氏兄弟。他俩原在国内某乐团,一个吹笙,一个吹唢呐。这两样凄厉的玩意儿,把婚丧嫁娶的复杂感情带到伦敦,可把自以为见过世面的英国人唬住了。郭氏兄弟靠街头表演维生,极受欢迎。赚的钱总得有个去处。哥俩都是赌徒。具专业知识有丰富经验持之以恒为之终身奋斗者,才能得此称号,绝非等闲之辈。
一晚,大郭在老虎机店输了百余镑。剩十便士,投,先吐两镑,再投,吐四镑、八镑。转身进赌场,在轮盘赌押红黑两色,到八十镑。于是上桌,势不可挡,到天亮赢到九千镑。说到此处,大郭目光炯炯,叹了口气,想必是转折点。早上在赌场用餐,叫出租车,先到朋友家,请他代寄两千镑回京,孝敬老母。再去电器店,买录像机。到家,洗了个热水澡,返回赌场。走背字,六千镑倒流回去。叫出租车,赶到朋友家,钱还没寄。呜呼,两千镑没等老太太听个响,就烟消云散。当夜,九千镑全部奉还,又搭进四千镑。
大郭的老婆是英国人,闹到赌场,老板无奈,只好取消了他的会员资格。
那是八八年春节,我和郭氏兄弟在曼彻斯特表演。我念诗,没人在意。他们哥俩可把老华侨吹得热泪盈眶。会后,在唐人街找了家饭馆,点了几样经济实惠的小菜。酒足饭饱,大郭讲起这故事——他一生中的二十四小时。说到结局,他并不服气,狠狠说:“我他妈深知其中诀窍。只要再有一万镑,我准能捞回来。”我想这正是赌场老板乐得听见的,这种复仇心理,才是赌场致富的秘诀。
我后来去英国,打听郭氏兄弟的下落。据说还在街头表演。那凄厉的中国民乐,必含有那一昼夜的悲欢,更加扑朔迷离。

说起中国人在海外赌博,那故事就多了。中国人好赌,我想这和我们民族的非理性倾向有关:信命运不信鬼神。加上漂流在外,文化隔膜,语言不通,又不想跟自己过不去。怎么办?
赌场起码人多,五湖四海,是为了一个共同的目标走到一起来的。没有语言与文化上的障碍。您只要一比划,谁都懂。再说赌博至少给人以希望,今儿输了还有明儿呢。撞上大运,那就是一辈子荣耀。
九五年夏天,我从巴黎搭车去德国看朋友,认识了开车的小赵,一个纯朴小伙儿。他原在德国一所大学读书,觉得无聊,转到一家肉食公司的冷库打工。工资高,但德国人不乐意干,都包给第三世界的弟兄们。要说这活不难,一接提货单,立马穿棉袄进冷库,半扇猪,五只鸡,扛上就走。可千万别磨洋工,否则自己也给冻上了,得等到下张提货单才会被发现。下班没事,小赵跟着去了几趟赌场,把细节看在眼里,在冷库干活时暗自琢磨,终于悟出轮盘赌的关键所在。
我在德国那几天,他辞了冷库的差使,改去赌场上班。赌场比冷库温暖多了,不必接触动物尸体,还有人侍候。他每天回来,神采飞扬。数完马克,跟我们一起吃晚饭。他分析当天的案例,画出曲线,总结规律,除了个别误差,一切都在预料之中。眼见着人类赌博史上最激动人心的时刻就要到来了,我劝他每次不要赢得太多,否则让赌场盯上,列入黑名单。这担心是多余的。三个星期后小赵又回冷库干活,欠了一屁股债。
其实赌场是不怕你赢的。十年前在拉斯维加斯的一家赌场,有个老头拉联网老虎机,中了三十万美元的大奖。赌场的人过来祝贺他,给他开支票。老头被胜利冲昏了头脑,不要支票,要继续玩下去。三天后,他不仅把三十万全部输掉,还得到一张两万多美元的税单,只好回去变卖家产。对赌场这是最有效的广告,当时就见了报。
手气这玩意儿,像命运,的确难以捉摸,连开赌场的也不得不信。玩二十一点,庄家连输几把,马上换人,其实就是换手气。我相信人与人之间有一种场,相生相克。若庄家是个悍妇,横眉立目,玩牌于凶猛的股掌之中,让你先凉了半截,哪敢有求胜之心?太老的男人则有成精的嫌疑,更令人生畏。有一回我在雷诺玩二十一点,正连连得手,庄家换人,换上个老头,连眉毛都白了。论岁数,他二十年前就该退休了,必是赌场的镇山之宝。他勉强站稳,哆哆嗦嗦地发牌。我二十点,他准二十一点。我逃得慢了一步,三下五除二,桌上所有赌客的钱被一扫而光。
欧洲的赌场,大体是节制的、半隐蔽的,甚至带贵族味道,拒绝解救平民心灵的苦闷。我九二年冬天去法国南方,顺道去摩纳哥的蒙蒂卡罗,误入赌场。说误入,是指我高估了自己的实力。
我受到贵宾的礼遇,有点儿受宠若惊。有将军气派的守门人开门,有白发长者领路,有小姐标准的微笑。在登记处,我缴出护照和五十法郎,被记录在案。步入宫殿式大厅,绕着高大的柱子,寻寻觅觅,除了几张轮盘赌桌,根本没有老虎机。人不多,看来都是常客,衣着讲究,细声慢语。我凑到赌桌前,想小试身手。台面上标明:最低筹码五百法郎。而我只带三百五,连个筹码都买不起。一妇人正下注,攥着三块一百万法郎的牌子。我微微出汗,退后几步,点烟。此刻摄像机大概正对准我,电脑迅速和国际刑警局或各国银行挂钩,查这个中国大款的有关资料。
美国赌场的气派完全不同。头一次去大西洋城,吓了我一跳。那阵势,像个未来世界的祭坛:上千台老虎机电闪雷鸣,众人被施了魔法,动作僵硬,两眼发直。那是场群众性的宗教活动。我们赌累了,出来透气。只见一个巨型管道,凌空从赌场伸到海边,把沙滩上的散兵游勇,包括我们,全部吸了回去。
此刻,当我从二十七楼降到大厅,正是受到那魔法的召唤。
先换二十美元的硬币,和“独臂贼”单练。天昏地暗,约百十回合,我明显不支。一时找不到兑换的小车,我干脆把钞票直接塞进老虎机,让它自动转换。天助自助者,我终于中了,铃声大作,老虎机呕吐不止,吐出四百个。我用目光邀请周围的人来分享这份喜悦,他们反应迟钝,视而不见,最多点头而已,这些人真没见过世面。
我把硬币装进小桶,刚要收摊,裸着长腿的女郎送酒来了。付了小费,又要一瓶。这回有酒壮胆,欲罢不能。夜深了,有人梦游,多是中国人,乡音漂来浮去,时近时远。再看大厅有雾,想想不对,怕是我有些恍惚。斜对面的一个美国女人中了,她得意地转过头来。我懂,赶紧挥手致意。
凌晨六点,我塞进最后一个硬币,穿过大厅,迷了路,问服务员,才找到电梯。叮当一响,门关上,电梯上升。
第三辑 乌鸦朗 诵 记

在小学我是靠说相声出名的,后来改行朗诵,背的是高士其的诗《时间之歌》。只记得操场尘土飞扬,前有全校同学,后有老师督阵。我站在砖台上,扯起嗓子:时间啊——时间刷地过去了。
文化革命好像集体朗诵,由毛泽东领读,排在后面的难免跟走了样,变成反动口号。再说按中央台的发音,听起来有问题:好像全国人民一句句纠正他老人家沙哑的湘潭口音。我在学校宣传队打杂。幕后比前台有意思,像隐喻。隐喻太狡猾了,看不见摸不着,但掌握最后的解释权。
上山下乡时,我当上建筑工人。工地上干活,忍不住来一嗓子。晚上,我们几个同好爬到楼顶,对着星空和高音喇叭,唱的是毛主席诗词,背的是贺敬之的《雷锋之歌》:“人应该这样走,路应该这样行!”老师傅认为我们有病:“这帮小子,八成找不着老婆,看给急的。”
七○年春,我和一凡、康成去颐和园后湖划船。康成站在船头背诗:“我的一生是辗转飘零的枯叶,/我的未来是抽不出锋芒的青稞,/如果命运真是这样的话,/我情愿为野生的荆棘放声高歌……”这是郭路生的诗。我被其中的迷惘打动了。
九年后,我见到郭路生。都说他疯了,一点儿看不出来。大概惟一的根据是,他往返于家与精神病院之间。朋友在一起,他会突然冒出一句:“我能不能给大家念首诗?”没人反对,他起身,拉拉褪色的制服,“请提意见。”他用舌头把活动假牙安顿到位,清清嗓子。念完一首,他谦逊地笑笑,“能不能再念一首?”声音虽抑扬顿挫,但相当克制,和我们当年的革命读法不同。
所谓革命读法,就是把杀鸡宰羊的声音与触电的感觉混在一起。那时代的标准发音,赶上这会儿,准以为神经有毛病。看来郭路生挺正常,是我们和时代疯了。
七九年四月八日,《今天》编辑部举办朗诵会,在玉渊潭公园。我们事先向公安局申请,没答复,就算是默许了。我和芒克、老鄂去勘测地形。林中空地有个土坡,正是舞台。黄锐把床单画成抽象幕布,绷在两树之间。老鄂忙着接蓄电池、放大器和喇叭,像土法爆破。也确实是爆破,炸开个缺口:四九年来这样的朗诵会还是头一回。那天大风。听众比预计的少,有四五百人。若从空中看,有三圈不同的颜色:以听众为中心,灰蓝土绿;然后外国人,花里胡哨;最外圈是警察,刷白。
陈凯歌参加朗诵,他当时还是电影学院的学生。那天他念的是郭路生的《相信未来》和我的《回答》,用革命读法。而雕塑家王克平正好相反,他念芒克的《十月的献诗》,平平淡淡,好像自言自语。
八四年秋天,《星星》诗刊在成都举办“星星诗歌节”。我领教了四川人的疯狂。诗歌节还没开始,两千张票一抢而光。开幕那天,有工人纠察队维持秩序。没票的照样破窗而入,秩序大乱。听众冲上舞台,要求签名,钢笔戳在诗人身上,生疼。我和顾城夫妇躲进更衣室,关灯,缩在桌子下。脚步咚咚,人们冲来涌去。有人推门问,“顾城北岛他们呢?”我们一指,“从后门溜了。”
当时有个小伙子缠着我。他大连人,辞掉工作流浪,目光中有着道路纠葛在一起的狂乱。他跟了我好几天,倾诉内心痛苦。我说我理解,但能不能让我一个人歇会儿?他二话没说,拔出小刀,戳得手心溅血,转身就走。
那是由于时间差——意识形态解体和商业化浪潮到来前的空白。诗人戴错了面具:救世主、斗士、牧师、歌星,撞上因压力和热度而变形的镜子。我们还险些以为那真是自己呢。没两天,商业化浪潮一来,卷走面具,打碎镜子,这误会再也不会有了。
八五年夏天,我头一回出国。规模最大的荷兰鹿特丹诗歌节,像某个异教的小小分支,不过绝无我在成都所见的狂热。听众手脚干净,没人带刀枪,挟诗人以自重。他们花钱买份节目单或诗集,安分守己,必要时鼓鼓掌,绝不会喊出“万岁”之类的口号。对诗人,则像测谎一样,先要试音,别想吓着观众。也别想占领舞台,朗诵时间受到严格限制。我估摸必要时干脆关上喇叭,让所有歇斯底里倾向的诗人变成哑巴。总之,其运作有着资本主义社会的精确性。
诗人多跟社会过不去,又无生存能力,免不了待业受穷有神经病嫌疑,被划入另类。不管怎么着,朗诵给诗人提供了证明自己不聋不哑、免费旅行和被世界认知的机会。
其实这类活动也随民族性格而异。巴塞罗那诗歌节就开得不拘小节,热热闹闹,像个狂欢节,似乎主要是为了颂扬时光美酒爱情。对西班牙人来说,享受生活第一。晚上十一点活动结束,正赶上当地人的晚饭时间。诗人们来了精神,挺胸叠肚,浩浩荡荡开到港口。侍者如云,杯光碟影,有吉普赛人跳舞唱歌。几杯酒下肚,在现实世界做诗人的晦气一扫而光。

朗诵有时也得冒点儿风险。九三年春天,我参加英国文化委员会组织的文学之旅,来到贝尔法斯特。那是处于战争状态的城市。北爱尔兰共和军(IRA)在爆炸前十分钟通知当局,以免误伤自己人。我们下榻的欧洲旅馆,进门一律搜查,客人也不例外。(一年后,我从电视看到它被炸成废墟)。女主人带我们步行去饭馆。路上,她看看表说,再过几分钟,有颗炸弹在附近爆炸。我刚要卧倒,见女主人谈笑风生,只好紧紧鞋带跟上。
我和翻译汪涛路过电影院,那天上演《爱国者游戏》(Patriot Game)。里面总共四五人。一开场,我俩全傻眼了,竟是一部反爱尔兰共和军的片子。在人家大本营,放这玩意儿,岂不找死?我们本能地向下出溜,像钻进战壕,只露眼睛,以防银幕内外的炸弹爆炸。那是我有生以来看过的最惊险的电影。
朗诵会在一个小剧场,周围有手持机关枪的大兵巡逻。听众以年轻人为主,成分复杂,想必各种政治倾向的人都有。朗诵开始了,他们专心致志,似乎忘掉了身边的战争。我声音有些异样,但绝不仅仅是恐惧。在这样的地方,诗歌才是重要的。
比这更危险的是另一种情况。九二年夏天,我和安娜去参加哥本哈根诗歌节。那天大雨,我们赶到郊区,在泥泞中跋涉,终于找到那个大帐篷。这哪是什么诗歌节?在震耳欲聋的摇滚乐间歇,可怜的诗人一个个窜上台,耍猴般,姿势困难,模样绝望,被喧嚣所湮没。再细看,听众们喝啤酒,抽大麻,东倒西歪。我突然想起马雅可夫斯基的那句名言:“给大众审美趣味的一记耳光。”
诗人的第六感官灵敏,能否和听众交流,他最清楚。他的心像停车场,知道有多少辆进来,停在什么位置,哪儿撞伤了,是否漏油。有时一片空荡,车全绕着弯走。
某些语言天生就是为了朗诵的。俄国诗人个个有如歌唱,即使不解其意,你也会被那声音的魔力所慑服。要说我们也有吟诗唱词的传统,可惜早已中断,那也是没有办法的事。谁能想象照此传统吟唱新诗呢?那山野间的呼啸,不但吓走听众,还会召来警察或城里的豺狼虎豹。俄国诗人嗜酒如命。九○年鹿特丹诗歌节的焦点是俄国诗歌,请来了十几个俄国诗人。组织者吸取教训,不得不把他们旅馆房间的小酒吧关掉,那也挡不住喝。他们聚在一起,在朗诵前已喝得差不多了。
阿赫玛杜琳娜六十年代以写情诗出名,是我当年崇拜的俄国女诗人之一,如今年老色衰。只见她摇摇晃晃上台,勉强站稳。但一开口,声音非凡,整个大厅被照亮了。那瞬间,仅仅那瞬间,她召回了早年全部的爱情。
约翰·艾什伯瑞(John Ashbery)是纽约诗派的代表人物。九○年春天我在斯德哥尔摩听他朗诵,他完全喝醉了。腿脚本来有毛病,那天瘸得更厉害,好像在踩地雷。女主持人也跟着出了问题,她脱下高跟鞋走路。他们之间有场莫名其妙的对话——你干吗脱鞋?这样比较容易跟上您的诗。四年后,我和艾什伯瑞等着上台朗诵,有好酒招待。我提起此事,他笑了,“看来我在这方面名声不好。”说完,又给自己斟了一大杯。
罗伯特·布莱(Robert Bly)朗诵时像指挥,两只手忙个不停,好像听众是庞大的乐队。他又像个摘果子的,烂的扔掉,好的留下。或者相反。他身高体胖,眼镜闪闪发光,乐天达观,这倒挺符合他所提倡的男权主义形象。我们在瑞典南方的马尔默参加诗歌节。朗诵结束,我带他到赌场,教他玩二十一点。他回美国来了封信:“写诗就像玩二十一点,多半只能得到十五六点。”
艾伦·金斯堡(Allen Ginsberg)把他的不少诗配上谱子,边唱,边用吉普赛人的小手风琴伴奏。他是靠朗诵起家的,没有朗诵,就没有金斯堡和“垮掉的一代”。他是个音韵和节奏的大师。英语虽不像俄语那样富于歌唱性,但多变的节奏配上丰富的俚语土话特别适于骂人,特别是骂政府,让无权无势的平头百姓出口恶气。我和艾伦在东密西根大学同台朗诵时,能看得出来他对听众的控制。那是一种催眠术:艾伦成了上帝,满嘴脏话的愤怒的上帝。
我在鹿特丹见过一个真正的行吟诗人,来自撒哈拉沙漠。吟唱了大半辈子,在舞台上只给他二十分钟。他在休息厅席地而坐,用披风把自己遮得严严实实的,口中念念有词,忽高忽低,估计取决于风沙的大小。他随身带个小牛皮口袋,装的不是诗,都是些咒语护符,恐怕是为了对付那个把其生命限制在二十分钟之内的魔鬼社会的。他的诗多写在沙子上,被风抹掉,留下的是声音,和风一样经久不衰。他最佩服的是中国诗人马德升,朗诵的那首由一百多个他妈的组成的诗,把巴黎给震了。
去年秋末,在巴黎。一天晚上,我们去郊区小镇的一家咖啡馆朗诵。那天下雨,听众二十来个,不少。这样的夜晚适合朗诵,酒和雨声都有催眠效果。
最后一个朗诵的是法国诗人。他叹息,窃窃私语,背景音乐断断续续——都是金属的破碎声。他从口袋掏出个纸包,层层剥开,是一片生牛肉。我警惕起来。他用生牛肉在脸上擦拭,转而咆哮,通过麦克风,震耳欲聋。我赶紧堵耳朵,仍能感到阵阵声浪。几个年老体弱的女人转身逃走,免得耳聋中风。他开始试着吞咽生牛肉,近乎窒息。我担心他会不会冲过来,把那块他吞不下去的生牛肉硬塞进我嘴里。朗诵在声嘶力竭的吼叫中结束。他满头大汗,脸憋得像生牛肉。我拒绝和他握手,不管寓意有多深,他的声音是对他人存在的侵犯。
两年前,《纽约时报》星期日副刊登了篇文章,嘲讽靠朗诵混饭的美国诗人。想想我也在其行列。美国的大学系统与欧洲不同,设创作课,并有系列朗诵会配套成龙。诗人就像和尚,先得有个庙立足,再云游四方,一瓶一钵足矣。就我所知,游离在“庙”外的美国诗人极少。连艾伦也熬不住,被他痛恨的系统所收编。科尔索混进去,行为不轨,又被赶了出来。对诗人来说,死还是活,这是个问题。
有时面对听众,我会突然心生倦意。我们先人怎么朗诵来着?把酒临风,应答唱和,感怀赠别,生死无限。
第三辑 乌鸦饮 酒 记

夜深了,我关上灯,在噼啪作响的壁炉旁坐下,打开瓶红葡萄酒,品酒听风声看熊熊烈火。
这是我一天最放松的时候。
酒文化因种族而异,一个中国隐士和一个法国贵族对酒的看法会完全不同。当酒溶入血液,阳光土壤果实统统转换成文化密码。比如,汉语中描述白酒的词,如“醇厚”、“绵”,根本甭想找到对应的英文。反之亦然。我跟两个美国酒鬼到加州的葡萄酒产酒区那帕品酒,他们透过阳光虔诚举杯,抿一口,摇唇鼓舌,吐掉,跟着吐出一大堆英文术语。我估摸这多半来自法文,在转换过程中被清教徒粗野的饮食习惯简化了。可译可不译,恐怕跟理性非理性有关。一般来说非理性的部分不可译,比如酒,比如幽默。
有人把古文明分成两大类型:“酒神型”和“日神型”。汉文化本来算“酒神型”的。夏商就是醉生梦死的朝代——“酒池肉林”。君王喝,老百姓也跟着喝,喝死算。据说那时候灯油昂贵,黑灯瞎火,不喝酒干吗去?后来必然败给了一个比较清醒的国家——周。周公提出“制礼作乐”。一戒酒,中国人的文化基因跟着变了。
我酒量不大,但贪杯,说起来这和早年的饥饿有关。三年困难时期,我常去我家附近的酒铺买凉菜。食品短缺,酒铺改了规矩:卖一盘凉菜必须得搭杯啤酒。那年我十岁。至今还记得那个位于北京平安里丁字路口的小酒铺,门窗涂成浅蓝色,脏兮兮的,店里只有两张小桌几把方凳,玻璃柜又高又大,摆着几盘凉菜。我把一卷柔皱的纸币递上去,接过凉菜,倒进铝饭盒,再小心翼翼端着酒杯,站在门口看过往车辆。啤酒凉飕飕的,有一股霉味。回家路上我两腿发软,怎么也走不成直线。当时并没体会到酒的好处,以为那是免于饥饿的必要代价。
头一次喝醉是在文化革命初。我和同学们到北京周口店附近爬山,在山坳背风处露宿。那是四月夜,冷,“罗衾不耐五更寒”。睡不着,大家围坐在月亮下,瑟瑟发抖。有人拿出两瓶劣等葡萄酒,转圈传递。我空腹喝得又猛,很快就醉了,那一醉终生难忘。山野间,暮色激荡,星星迸裂,我飘飘欲仙,豪情万丈。我猜想,所谓革命者的激情正基于这种沉醉,欲摆脱尘世的猥琐生命的局限,为一个伟大的目标而献身。
如果说沉醉是上天堂的话,烂醉就是下地狱。我烂醉的次数不多,原因是还没等到烂醉,我先睡着了。这恐怕是一种本能的自我保护。我有自知之明,喝酒前,先勘测地形,只要有床或沙发我就放心了。
八六年春我和邵飞去内蒙,朋友带我们到草原上做客。那里民风纯朴,惟一的待客方式就是饮酒唱歌。轮流唱歌喝酒,唱了喝,喝了唱,直到躺下为止。蒙古包比较方便,往后一仰,就睡进大地的怀抱。醒了也赖在那儿装死,免得又被灌倒。蒙古人实在,不会像美国警察测试酒精度,倒了就算了。我发现他们唱歌方式特别,酒精随高频率振荡的声带挥发而去,不易醉。如法炮制,我们大唱革命歌曲,驴叫似的,竟把陪酒的生产队长给灌倒了。这在当地可算得奇耻大辱。第二天中午我们刚要出发,队长带来七八个壮小伙子,估摸是全队选拔来的。他们扛着好几箱白酒啤酒,连推带搡,把我们涌进一家小饭馆。我的几个朋友虽是汉人,但土生土长,这阵式见多了。杯盘狼藉方显英雄本色,双方磕平。队长只好作罢,挥挥手,带众人磕磕绊绊为我们送行。而我早就钻进吉普车,呈水平方向。

车过东胜市。市长没闹清我何许人,设宴招待。那小镇地处边疆,竟有燕窝鲍鱼之美味,吃了好几天手扒羊肉,不禁暗喜。谁知道按当地风俗,市长大人先斟满三杯白酒,用托盘托到我跟前,逼我一饮而尽。我审时度势,自知“量小非君子”,人家“无毒不丈夫”,这酒非喝不可,否则人家不管饭。作陪的朋友和当地干部眼巴巴盯着我。我心一横,扫了一眼旁边的沙发,连干了三杯,顿时天旋地转,连筷子都没动就一头栽进沙发。醒来,好歹赶上喝了口汤。
中国人讲“敬酒不吃吃罚酒”,古已有之。“敬酒”是一种礼数,一种仪式,点到为止。“罚酒”是照死了灌,让你在大庭广众之下丢人现眼。“敬酒”在京剧中还能看得到:“酒宴摆下”——其实什么都没有。如今只剩下“罚酒”了,这古老的惩戒刑罚如此普及,大到官商,小到平头百姓,无一例外。说来那是门斗争艺术,真假虚实,攻防兼备,乐也在其中了。好在猜拳行令也弘扬了中国文化。我女儿刚学说话时,就从她姥爷那儿学会了行酒令:“螃蟹一,爪八个,两头尖尖,这么大个儿。”多么朴素的真理,这真理显然是被酒鬼们重新发现的。
八三年春,我参加遵义笔会,跟着众人去“董酒”厂参观。午餐很丰盛,每桌都有个姑娘陪酒。作家们起了歹心,纷纷跟那陪酒女干杯。起初她们半推半就,继而转守为攻,挨着个儿干,先一杯对一杯,后三杯对一杯,最后那些想占便宜的男人纷纷求饶,出尽洋相。一打听,这都是酒厂专门挑出来的女工,特殊材料造就的,喝酒如喝水,从不会醉。酒厂设此圈套整治一下色迷迷的男人,也好。
漂流海外,酒成了我最忠实的朋友,它安慰你,向你许愿,告诉你没有过不了的关;它从不背叛你,最多让你头疼两天——开个玩笑而已。头几年住在北欧,天一黑心就空了,只有酒陪我打发那漫漫长夜。
在欧洲各有各的喝法。南欧人以葡萄酒为主,从不暴饮,纯粹是为了享受生活,让阳光更明亮爱情更美好。北欧人酷爱烈酒,是追求加速度,好快点儿从孤独中解脱出来。俄国人就更甭说了,冰天雪地中的绝望非得靠伏特加,被一棍子打闷才行。我当时找的就是这感觉:被一棍子打闷。
我九○年在挪威呆了三个月,从秋到冬,好像胶卷曝光过度,一下全黑了。好在挪威水利发电过剩,鼓励用电,白天黑夜全点着灯。我住学生城,和五个金发碧眼的挪威小伙子共用一个厨房。我刚放进冰箱的六瓶啤酒,转眼少了四瓶半。挪威的酒类由国家管制。啤酒分三级,一级几乎不含酒精,二级的酒精也少得可怜,只有这两级啤酒可以在超级市场买到,三级啤酒和其他酒类全部由国家控制的酒店专卖。啤酒贵不说,一到晚上七点,哐当当,所有超级市场都用大铁笼子把啤酒罩起来,再上锁,就连经理也别想顺出一瓶。每逢周末,酒鬼们趁早买好酒,先在家把自己灌个半醉,再上街进酒吧,否则要想喝醉,非得破产不可。在挪威造私酒的特别多,在酒精专制下,那些游击战士倒也没什么远大抱负——“但愿长醉不愿醒”。
我看过一部有关动物世界的电影。一群猩猩吃了从树上掉下来的烂果子,步履蹒跚,东倒西晃,最后全都躺倒在地,呼呼大睡。要说这就是我们文明的起源,基于一种因发酵而引起的化学反应,直到今天,仍在影响着我们观察和梦想的方式。

我的老朋友力川住巴黎。所谓“老”,其实倒不在于相识的年头,更重要的是共饮的次数,每回来巴黎,都少不了到力川家喝酒。力川东北汉子,本是喝白干的,结果学法国文学学坏了,爱上了昂贵的红酒。他对酒具的重视显然是受法国文化中形式主义的影响。酒杯不仅认真洗过,还要用餐巾纸逐一擦干,不留一丁点儿水痕。红葡萄酒要提前半个小时开瓶,让它透气。他太太是杭州人,做得一手好菜。好友三五,对酒当歌,此乃人生之乐事也。喝法国红酒也有一种仪式:斟上,看颜色,晃动杯子,让酒旋转呼吸,闻闻,抿一口,任其在牙缝中奔突,最后落肚。好酒?好酒。酒过三巡,牛饮神聊,海阔天空。
我今天喝得猛,先飘飘然,转而头重脖子硬,眼前雾蒙蒙,再细看力川变成两个,想必是喝多了。力川的声音忽远忽近:“古人说,酒不醉人人自醉……”我连连点头。人总是需要这么一种状态,从现实从人生的压力下解放出来。酒醉只忽悠一阵。坐直了,别趴下,跟着众人傻笑。不久力川又变成一个。
我从北欧不断往南搬,像只候鸟,先荷兰、法国,然后越过大西洋奔美国,从中西部又搬到阳光明媚的加州,我逐渐摆脱了烈酒,爱上红酒。细想,这绝对和阳光有关。有阳光的地方,人变得温和,和红酒的性格一致。
我喝红酒的启蒙老师是克莱顿(Clayton),美国诗人、东密西根大学英语系创作课的教授。他喜欢烹饪,最拿手的是法国和意大利菜。我住在安纳堡(Ann Arbor)时是他家的座上客。佳肴当然得佐以美酒。他边喝边告诉我一些产地年份之类的基本知识,至于品味则不可言传,非得靠自学。喝得天昏地暗时,我会产生错觉,他家那长长的餐桌是流水线,克莱顿一瓶一瓶开下去,空瓶子在桌的尽头消失。墙上的那些墨西哥面具全都活了,狞厉而贪婪地盯着我们……
他家地下室虽有酒窖,但喝得太快,数目总也上不去,有时只剩下百十来瓶。于是他开车到处去买酒,把我也叫上。我们常去的是另一个小城的酒店“皇家橡木”(Royal Oak),得开一个多钟头。老板摩洛哥人,小个儿,眼睛贼亮。我们一般中午到,他备上小吃,再开上几瓶红酒,连吃带喝。他进的多是一些名不见经传的法国酒。买酒的确是一种发现,有的价格不贵,但很棒。克莱顿兴致所至,不顾他太太卡柔的反对,一口气买下四五箱。我也跟着凑热闹买一箱,本打算存放在克莱顿的酒窖里,想想不大放心,还是扛回自己的小窝。
九六年五月我到台北开会。有天晚上,《杀夫》的作者李昂领我到一家酒店。店面不大,顾客多是律师医生名画家,三五成群,围坐在空木箱上,开怀畅饮。空酒瓶排成队,一看都是极昂贵的法国名酒。在台湾喝红酒成了新时尚,好歹比餐桌上灌XO强多了。饮酒居然也和强势文化有关,明码标价,趋之若鹜。其实法国红酒根本配不上中国菜,特别是川湘菜,味重,舌头一木,好酒坏酒没区别。
我忽悠一下打了个盹儿,赶紧正襟危坐,装没事人儿一样。时间不早了,由力川夫妇督阵,让一个半醉的朋友开车送我回家。巴黎街头冷清清的,偶尔有酒徒叫喊。我到家,磕磕绊绊上楼,掏出钥匙,却怎么也插不进锁里。我单眼吊线,双手合作,折腾了半天,才发现拿反了钥匙。卡嗒一声,门开了。
第四辑 他乡的天空南 非 行(1)

从纽约到约翰内斯堡,飞机整整飞了十四个小时。
我坐窗口,一个大块头白人卡在我和一个黑女人中间。他先跟那女人闲聊,然后转向我。他是南非的银行职员,住在约翰内斯堡。他对九四年南非政权过渡后的情况并不满意,“你知道,还是同样的危机。”问到我,他说,“你准是和这位女士开同一个会。”他倒吸气,腾出空间让我们说话。那女人叫罗娜(Lorna),宽脸阔嘴,长得十分喜庆。我一边喝南非红酒,一边查看诗歌节的资料。罗娜在牙买加,牙买加在加勒比海,加勒比海在地球上,地球在天上……
我醒来时感到窒息。大块头睡着了,他的一身肉松弛下来,溢出座位。我赶紧打坐入定,抗拒幽闭恐惧感。
到了约翰内斯堡,转飞机还要等三个多小时。我在小吃部遇见罗娜,她喝茶,我喝芒果汁,我们累得找不到话题。我问她是否注意到旅客中黑人极少。罗娜说,黑人们只待在地上。而牙买加的罗娜飞来飞去。她不住在牙买加,住美国,在密西根大学教写作。我也在那儿待过。她突然忘了某个熟人的名字,愣住了,眼睛茫然。她保证,只要好好睡一觉,她肯定会想起来。
到德班(Durban)天已黑了。德班是南非最大的港口城市,一百多万人。摇曳的棕榈树和英国殖民风格的建筑,那是午夜帝国的热带梦。沿海岸是全世界哪儿都能见到的那种大饭店。我们住在“蓝水”旅馆。从窗户望去,层层白浪在黑暗中推进。组织者警告我们,晚上不能单独上街。据说,南非的犯罪率是纽约的六倍。我回到大厅,罗娜也下来了,我们被带到附近的一家意大利餐馆。
我的老朋友布莱顿紧紧搂住我。我管他叫“基督”,不仅因为长得像,更主要的是他那双镇定而悲天悯人的眼睛。他在这块土地上坐了七年半牢,又在巴黎流亡多年。作为诗歌节的策划者,现在终于轮到他当家做主人了。他既是诗人,又是画家。今晚是他画展的开幕式,可惜我晚到了一步。他把我一一介绍给在座的诗人。
一个又高又瘦的黑人冲过来,是哈瓦德(Hawad),撒哈拉沙漠的行吟诗人。我们十年前在鹿特丹诗歌节见过。他那时穿披风,在休息厅席地而坐,招魂驱鬼。如今一身短打扮——中式对襟的蓝布褂子。他英文很差,指指那褂子:“巴黎,我买,很便宜。”接着用法文侃起来,我根本听不懂。这是他的风格——和骆驼一起呆久了。
我坐在加拿大诗人派垂克(Patrick)旁边,再过去是荷兰诗人儒尔(Jules),对面是派垂克的companion,加拿大女诗人罗娜(Lorna),另一个罗娜。英文companion指的是长期同居者,中文很难找到相应的词。
派垂克告诉我,八十年代初,他作为加拿大作家代表团的成员访问中国时,总是被人围观,指着鼻子喊:“白求恩,白求恩。”他真有点儿像白求恩,前额很宽,秃顶,不过眼神不同。和坚定的共产主义战士相比,他少了些热情,多了些怀疑,是原子时代的幸存者“白求恩”。在北京,他厌倦了官方的安排,很想找到我们这些“离经叛道”者,可作协的人闪烁其词。到了西安,在翻译的安排下,他终于见到了几位当地的青年诗人。
加拿大的罗娜和荷兰的儒尔争得面红耳赤,为的竟是好莱坞电影《泰坦尼克号》。罗娜全面否定:“陈词滥调,煽情,毫无价值……”“什么?”儒尔像公鸡昂起脖子:“那是激情!当男主角站在船头,”他挺胸展臂,作飞翔状,“懂吗?生命的激情!”我这才注意到他的模样:长脸,嘴角倒勾,油亮的黑发紧贴头皮,向后滑去。他一身黑——黑镜黑西服黑领带,一个不锈钢箍扣住领结,简直像个意大利黑手党。
我决定诗歌节期间尽量躲他远点儿。
第二天吃早饭,我跟罗马尼亚女诗人阿娜(Ana)坐在一起。说起来,我们错过了一次见面的机会。八六年春天,在伦敦考文特花园(Covent Garden)的一个小剧场,主持人迈克宣布,由于某种不便说明的原因,阿娜得不到出国的许可,不能来参加朗诵会。
在旅馆休息厅碰见哈瓦德。我一直想弄清楚他是哪国人,这有点儿让他恼火。我,没有国,只有家——萨哈拉沙漠。他妈的,我的沙漠被四个国家给瓜分了。他许愿,有一天他要避开四国的警察,带我到撒哈拉沙漠去。相信我,他拍拍他那干瘦的胸膛。记得十年前他也这么说过。
“撒哈拉人”从一个带纹饰的皮口袋里掏出钢笔,边画,边用复杂的手势和几个英文单词描绘他的种族。他们柏柏尔族(Berber)是回教分支,过着游牧生活,总是被战乱驱赶,所以没有祖国。而他们的祖先,来自中国西北的戈壁滩。他拍拍我的肩膀,你,我,都是东方人。我瞅了他一眼,有些纳闷。甭管怎么说,人家有自己的文字,他的诗就是用这文字写的。他写给我看,果然有点儿像汉字,我开始相信我和这个疯狂的鬈发黑人有某种血缘关系了。下午五点半,我们在旅馆大厅集合,乘车来到那塔尔(Natal)大学的剧场。
在剧场休息厅宽敞的露台上,“撒哈拉人”坐下,伸出长臂,口中念念有词。我问担任翻译的法国姑娘玛德(Maud)他在召唤哪路神灵。玛德耸耸肩:他用的不是法语。和十年前相比,“撒哈拉人”明显衰老了,大概沙漠之神受不了法国的温文尔雅,已弃他而去。以前他从来不歇着,呼风唤雨,精力无限。
牙买加的罗娜大叫我的名字,然后咧嘴一笑,并没什么要说的,看来她已经缓过劲了,连我的名字都让她愉快。
钟声响了,剧场座无虚席。一群黑人小伙子呼啸而上,拍着脚背跳舞,这是非洲人好客的表示。在急骤的节奏声中,第二届非洲诗歌节开始了。

诗人们很快就分成不同的小集团。每天出门上车,可以看到这种非理性的分化组合,多半以语言为界。我们的交通工具是两辆红色丰田越野吉普,加上法语翻译玛德开的白色小车。英语集团包括“白求恩”两口子,荷兰的“黑手党”、南非女诗人英格瑞德(Ingrid),还有我。
我们这辆车总是塞得满满的,罗马尼亚的阿娜和印尼的阮锥(Rendra)夫妇也时不时地挤进来。法语集团只有三个,法国诗人伯纳德(Bernard)和住在巴黎的摩洛哥诗人兼小说家塔哈(Tahar),加上在法语中游牧的“撒哈拉人”,窝在那辆小车里。这多少反映了在语言霸权的争夺中法语的尴尬地位。
我理解法国人的骄傲。在他们眼里,法语是世界上最美丽的语言,他们拒绝讲别的语言,特别是英语。在家还行,出门可就傻眼了。我也不知道这世界为什么跟法国人过不去。恐怕这事儿还怨不得谁,风水轮流转,说不定有一天全世界还都得讲中文呢。
我跟摩洛哥的塔哈,九○年在旧金山的国际作家会议上见过。诗歌节开幕的那天晚上,我试着跟他聊聊。他吞吞吐吐,他太太冷冰冰地戳在一边。我端着酒杯,进退两难,干脆用我惟一记住的法语说:“早安。”转身走了。
轮到开会发言,可就没别人插话的份儿喽。法语集团个个口若悬河,而且特别富于哲理。在一个人权讨论会上,塔哈赋予个人主义最新的含义,“撒哈拉人”呼吁用无政府主义来对抗美国文化入侵。坐在听众席的伯纳德冲到台上,发表一个长长的关于自由的声明,用的是典型的后现代主义的叙述策略:一个词被另一个词所消解,就像某种掩盖足迹的动物,到末了你肯定忘了他的出发点。我私下叫他“哲学家”。只见他脸色苍白,激动得手直抖。我这才明白,法国出哲学家一点儿都不奇怪,那是咖啡馆的雄辩,加葡萄酒中的形而上。
讨论会的最后五分钟给我。我厌倦了人权的空话,对天生的无政府主义的“撒哈拉人”表示赞同。散了会,他紧紧握住我的手,再次保证有一天带我回沙漠,我也答应跟他一起回老家——西北戈壁滩看看。
我设法避开“黑手党”,但没辙,我们被绑在同一集团,虽然英文都不是我们母语。
除了晚上朗诵,我们白天还得到中学去。接连两天,我去的都是私立女校。那里讲究得有点过分,带英国贵族味道。女学生像一群穿制服的天使,吹长笛拨竖琴唱圣歌。其中有不少黑人和印度人。在南非,种族问题已退居二线:在金钱面前人人平等。几百年殖民统治的故事突然有了一个过于简单的结尾。当老师吩咐一个上了年纪的黑人工友搬幻灯机时,我注意到他目光中的惶惑,几百年的惶惑。
我们上天堂那工夫,另一拨诗人下了地狱——德班一个贫民区的图书馆,他们的听众是些破衣烂衫的黑孩子。“白求恩”告诉我,最奇怪的是,那图书馆居然没有一本书。
第二天,我和加拿大的罗娜、印尼的阮锥夫妇去为另一群天使朗诵。我和罗娜打头阵。罗娜天生是个好老师,学生马上喜欢上她了。她的诗大都关于男欢女爱,用词之大胆,让我都脸红。她得过加拿大所有重要的文学奖,但许多学校禁止用其诗作教材。我警告她,千万别在这儿读那些色情诗。她读了首诗,是关于洋葱头的爱情。随后,由阮锥压轴。他声称,在印尼,诗人相当于巫师。他朗诵果然有作道场的架式。他妻子精瘦,话不多,一直用摄像机紧紧盯着她丈夫,好像生怕他从巫术中消失。最后阮锥把妻子请上台,俩人面对面搂着,含情脉脉地对唱起情歌来。舞台灯光转暗。
我认识了南非诗人兼歌手哥特(Gert)。他是个来自偏远地区的小伙儿,晚到了两天。“基督”告诉我,他开车去机场接哥特。小伙子有点儿惊慌失措,“我,我简直不敢相信,像您这样的大人物来接我……”“基督”笑着回答,“诗人中没有等级制度。”
我和哥特上街。他胡子拉碴,穿粗布小褂,露出结实的臂膀。我逛商店时,他坐在咖啡馆给女朋友写信。这是他头一回出远门。他在地图上指着他的家——南非腹地的小镇,请我下次来一定去看看。“那儿的生活很不一样,”他说。他看人的方式很特别,眯缝着眼睛,直勾勾的,有点儿狡黠,有点儿迷惘。
我们在一家印度快餐店吃午餐。他当过跑堂、守门人和酒吧保镖——“我表面很壮,其实胆小如鼠,在紧急关头,随时准备逃跑。”他的英文短促含混,不易听懂。这两年,他作为歌手开始走红,出了激光唱盘。今年夏天,鹿特丹诗歌节要请他去朗诵。说到此,他眼睛中出现了短暂的空白。
诗歌节进展顺利。朗诵前诗人们互相买酒,开玩笑。英语集团和法语集团交叉走动,不会出现偏差。我突然想起R·S·托马斯的话:如果这个世界的人们从没有互相发现,日子会好得多,有大片的水域隔开他们。也许他是对的,交流引起新的争斗——由于新的支配欲望,这自然是很痛苦的事。
牙买加的罗娜把我拉到一边,神秘兮兮的,她正忙着凑份子,给诗歌节的组织者买礼物。“撒哈拉人”在露台上,面对黑暗发表演讲:该死的美国文化,用美元占领了全世界。我的家乡啊——他声嘶力竭地叫喊。“黑手党”换了副墨镜和一条白色领带,对“撒哈拉人”做出如下评论:“他把他的沙漠理想化了。他为什么住在法国,从来不回到他那可爱的沙漠去?”“基督”皱皱眉头说,“这恐怕也正是我们每个人的困境——把自己的过去理想化。”
“黑手党”在舞台上比在现实中容易理解,他的诗是黑色的,与穿着一致。
“白求恩”的诗跟他的companion罗娜一样,充满了色情的意味,有许多关于器官的描绘。
他们俩把诗当成卧室的镜子。
“哲学家”在朗诵前,发表了一个关于诗的声明。
哥特抱着吉他上台,他用一个特制钢架把口琴固定在嘴边,边弹边吹边唱。他的声音放松,略有点儿沙哑。同时,投影机把一组照片打在银幕上,其中有家庭合影,有伸向天边的铁路,有城市的灯火。那是关于一个乡下小伙儿淡淡的忧愁和离开家乡的惆怅,还有对远方的向往。
我们在一家印度饭馆进餐。我喝多了,为阮锥夫妇唱了印尼民歌《星星索》,为阿娜唱了罗马尼亚民歌《乔治参军》,为“白求恩”唱了加拿大民歌《红河谷》,和“基督”合唱了《国际歌》。
第四辑 他乡的天空南 非 行(2)

由于时差,我很早就醒了,打开电视,看CNN早上六点钟的新闻。印尼的政局动荡,学生运动随时有被镇压的危险。忧心忡忡的阮锥夫妇,成了早餐桌上的中心人物。他们打不通电话,五个孩子都卷入了,一个还是小头目。而阮锥本人,被认为是当地的精神领袖之一,他回去有被关押或拒绝入境的可能。
牙买加的罗娜告诉我,她打算买一束玫瑰送给组织者。
“撒哈拉人”的胃不舒服,说那是西方食物的问题。我不知道他在法国吃什么。他变得少言寡语,一脸沮丧,摇着长食指:No good。
我们乘车经过墓地时,“黑手党”突然讲起他的安妮表姐。“我那时还小,头一回见到从南非来看我们的安妮表姐。她又高又壮,一对大奶子。她使劲搂住我,差点儿没把我憋死。打那时候起,我最害怕女人的那个部位。我妈让她和我姐住一起。安妮表姐很好奇,东瞧瞧西看看,我姐屋里贴满了爵士乐明星的海报。她突然从中窜出来,大声尖叫:‘你们打哪儿弄来这么多黑鬼?’我妈气得大骂:‘你以为你是谁?没尾巴的野兽,给我滚!’安妮表姐被赶了出去,再也没回来,谁也不知道她的行踪。这么多年了,说不定已经埋在这儿了……”
我们到一个穷人区参观。在国外住久了,很多东西都淡忘了。那景象让我感到震惊:骄阳、尘土、铁皮窝棚、衣不遮体的孩子和简陋的墓地。两栋没有颜色的旧楼分别住着单身男女,他们来自偏远地区,到城里谋生,相当于我们的盲流。第三栋楼晾满了尿布,那是婚姻的旗帜,为绝望的生活带来温情。向导正介绍时,一头牛走到路中间,拉了泡屎,甩着尾巴懒洋洋地走开。
仅几里开外,是一尘不染的现代化城市,名字很怪,叫“新德国”(New Germany)。“啊哈,我喜欢这个名字,”“黑手掌”高叫道:“我前年就他妈被德国救火车撞上,满脸是血,到现在衬衣还没洗干净。”
不知为什么,我开始喜欢他了。我发现在他黑手党式的外表下,有颗脆弱的、多愁善感的心。不管怎么说,他是个少见的怪人,收藏了八千张爵士乐唱片,是那种七十八转胶木的,还有八十副墨镜和五十套黑西服。他虽然戴墨镜,对人对事的判断却相当准确。我问他干嘛晚上戴墨镜。他不假思索地说:“用不着看太清楚。我们判断人不是根据他的表情,而是动作。”
我们来到一家贫民区的图书馆,五间平房空荡荡的,仅左厢房有十几架书,装在墙上的电视机正播放中国功夫片。“撒哈拉人”不顾病痛,又开始抨击美国文化:看,媒体无所不在,靠的是什么?美元!他妈的,我们的家园被美元毁掉了……
一位当地的黑人作者告诉我们,六年前这里的书架空荡荡的。他和几个朋友四处募捐,和官僚交涉,才有了现在的规模。他们朗诵了自己的诗。“撒哈拉人”跟着跳起来,叫喊着,抡胳膊跺脚,有点儿像文化革命的造反舞。在我的请求下,加拿大的罗娜背诵了她在私立学校读过的那首诗,关于洋葱头的爱情。“黑手党”读了他黑色的诗。
八九个黑人小姑娘在院子里更衣。进图书馆时,我给她们照相,排后面的提起裙子,学明星的样子搔首弄姿。鼓声响起,领舞者高呼,众人应和。她们踢腿翻跟头叠罗汉,动作难度极大。南非女诗人英格瑞德告诉我,非洲舞蹈中有很强的竞技性,甚至练到残酷的地步,有时候比舞等于拼命。鼓声戛然而止,指导一招手,全体舞蹈家跟着挤进一辆小车,伸出的胳膊好像两排木桨。
我们回到了“文明世界”,在一家旅馆草坪的遮阳伞下,喝着啤酒,眺望起伏的非洲青山。同桌的阿娜,被隔壁的三个罗马尼亚人认了出来,拉去合影留念。阿娜告诉我,她在布达佩斯不敢上街,否则寸步难行。
天色转暗,一场暴雨来了,在把所有诗人赶进旅馆前,先被淋成落汤鸡。
第二天早上我遇见阮锥夫妇。形势并不明朗,警察和学生在街头对峙。苏哈托中断了国事访问,匆匆赶回雅加达。军队在调动中,但总司令表示绝不会镇压群众。总司令是他的忠实读者,阮锥有些得意地透露。是的,他强调,很多人盼着他回去。
牙买加的罗娜,穿紫色长裙,抱着一大束红玫瑰,喜气洋洋,让大家在一张卡片上签名,上面有对组织者的美好祝愿,好像她不远万里,就是为了完成这一神圣使命的。
“基督”一早飞往津巴布韦,参加那儿的一个文化活动。他留下一首诗,是写给我的,请“白求恩”代他朗读。
今天是诗歌节的闭幕式,每个诗人都要登台。但组织者强调,每人一首,越短越好,不得超过三分钟。诗人们鱼贯上台下台。轮到摩洛哥的达哈,他在朗诵前,用纯正的英语说了几句话,把我和“白求恩”吓了一跳:达哈会英语!语言竟如暗器一般,可乘人不备。
最后一个是阮锥。他持厚厚一摞手稿,声称他近日心潮澎湃,夜不能寐,有诗为证。头一句用英文O fantasy(噢,幻想),剩下的统统是印尼文。他像个真正的巫师,读一页,顺手把这页手稿抛向空中。除了偶尔重复fantasy外,在座的恐怕无人能懂一音一字。他嗓音嘶哑,眼睛燃烧。我琢磨,国家兴亡,把可怜的阮锥弄疯了,把我们当成雅加达广场上的狂热的群众。他读了二十分钟,手里还攥着把没撒出去的咒符。我和“白求恩”决定退席,刚出门,听见有人喝倒彩,阮锥草草收场。
牙买加的罗娜终于把玫瑰献了出去。
幕布落下,夜的舞台转动。我们在一家餐馆坐定。明天只有少数人留下,去野生动物保护区,大部分人要回家了。
餐馆一角,有歌手演唱。加拿大的罗娜跳起舞来,一直跳到街上,带动着几个认识不认识的年轻人。“黑手党”领来一个十六岁的女孩子,她是诗歌节颁发给中学生的诗歌奖的落选者。签名时,“黑手党”邀请她和我们一起共进晚餐,她高兴极了。女孩的父亲皱着眉头上下打量他,最后由我们几位作保,才勉强同意。“黑手党”彬彬有礼,鼓励女孩子写作,领她跳舞,他身子笔直,用右臂带着女孩旋转,像影子搅动光明。
“白求恩”和法语集团的“哲学家”举行会谈。当然,是通过翻译。达哈不再会说英语,他用餐巾纸堵着耳朵,四处溜达。他跟我用手比划——太吵。玛德告诉我,达哈在台上说的那几句英语,是她事先写好,念了很多遍才记住。
我们点了赛蒙(Simon)和嘎分寇(Garfunkel)六七十年代的老歌,如《沉默之声》(The Sound of Silence)、《烦恼流水上的桥》(Bridge over Troubled Water)。“撒哈拉人”在震耳欲聋的音乐中大叫:“这些美国垃圾,毒害人民的精神鸦片……”
“白求恩”告诉我,他跟“哲学家”聊得很投机,若无语言障碍,他们或许能成为好朋友。
这是英语集团与法语集团和解的开始,但可惜太晚了,明天大家又要回到自己的领地,被大片的水域隔开。

早上在柜台结账,见到“黑手党”。他和我握手,脸色阴沉:“我不用给你留地址,你来鹿特丹,总是能找到我的。”说完匆匆走开。“白求恩”告诉我,他们告别时,“黑手党”竟落泪了。法语集团的首脑们到旅馆门口送行,那场面竟弄得有点儿难舍难分。
我们一行九人,分乘两辆吉普车。出了德班先沿海岸开了一阵,再向西北深入腹地。我们这辆车上有我、“白求恩”两口子、玛德和诗歌节经理古拉姆(Gulam),由古拉姆开车。他是印度后裔,三十多岁,小个子,精明强干,经商,兼操办各种文化活动,包括每年一度的德班国际电影节。
玛德被“撒哈拉人”折磨得已不会说英文了,上车便呼呼大睡。玛德年纪轻轻,才二十六岁,来自里昂附近的一个小镇,在大学主修非洲文学,自愿为诗歌节当翻译。她性格有点儿古怪,或者是我有问题,总之,每次说话都岔着,南辕北辙。
鲁鲁威(Hluhluwe)离德班280公里,位于土著祖鲁人的领地。它建于一八九五年,是南非最老的野生动物保护区。其实Game,在英文原意是狩猎。当年让野兽休养生息,是为了更好地瞄准。如今词意随时代潮流变了,好在野兽们不必为人类阐释的困境发愁。
进入保护区,玛德醒了。我们屏住呼吸,四处搜寻。罗娜的眼睛最尖,先看到一只长颈鹿,优雅地吃着树叶。我们把车开到它身边,它一动不动,能听见它咀嚼的声音。一群黑斑羚穿过道路。几只野猪在树丛里拱动,我用英文管它们叫“丑先生”(Mr. Ugly)。古拉姆对动物了如指掌。他指给我们大象的足迹,狮子粪便中的骨粉和犀牛洗澡的土坑。我们终于见到了两头犀牛,很近。它们动作迟缓,除了吃草,似乎对一切都无所谓,看起来像深刻的思想家,不过绝不跟人类分享。
夜宿山顶旅馆。这里很安全,四周绝壁,通道入口处用铁管铺成,有一定的间距,野兽蹄子会在上面打滑,或卡住。旅馆是一排排草顶小房子,圆圆的,像蒙古包。里面还算干净,只是没有厕所。我们在篝火前烤牛排,喝红酒。“白求恩”两口子帮厨,我做了三道中国菜,众人齐声叫好。酒酣耳热,我和“白求恩”一起唱起《红河谷》。
论经历,我和“白求恩”有不少相似之处:没上过大学,当过多年的建筑工人。他和罗娜同居了二十年。按“白求恩”的说法,“没有合同,每天对我们来说都是新的。”两口子像孩子,一会儿闹别扭,一会儿又挺黏糊。奇怪的是,他们从来没有照相机,按罗娜的说法,“照相机的记忆太有限了。”
几匹斑马不知怎么混进来的,在我们周围吃草。看起来夜还是有危险。去厕所的半路撞上狮子怎么办?
只有我带了闹钟。早上四点半,我挨个敲门。大家无言,喝过和夜色一样寡淡的速溶咖啡,到旅馆服务台门外集合。等着等着,只见一个背着长枪的汉子出现,把一张张纸发给大家。再细看,是生死合同。上面写得明明白白,凡是被野兽叼走的,概不退赔。顿时大梦初醒,但也无奈,只好签字划押。
向导叫艾略特,祖鲁人,个儿不高,很壮实。他把子弹一颗颗压进枪膛,朝我们扫了一眼,作了简短说明:大家要鱼贯而行,不能出声,必要时以打榧子作联络暗号;遇猛兽要镇静,要按他的手势或倒退或躲到树后或散开……他让我想起那个带领我们穿越精神荒原的T·S·艾略特。
我们一行八人,紧跟向导,沿兽路而行,亦步亦趋,生怕落在后面。以前对“紧跟”一词有理解上的困难,比如“紧跟毛主席的伟大战略部署”。现在恍然大悟,紧跟多半出于生理本能——恐惧。兽路与人路就其险恶程度有相似之处,绝不能有任何闪失,否则没有好下场,处处尸骨粪便,即证明。
我头一回体会穿小鞋的痛苦。前两天,我在德班逛街,拣了双便宜球鞋,问过尺寸,说正好。回来一试,生疼,估计小了两号。本来以为脚能把鞋撑大,几日下来,才知道鞋的厉害,尤其在此生死关头。
艾略特作了个手势,让大家停下来。风声飒飒,什么也没有。行几百步,蓦然看见三头犀牛。随他的手势迂回前进,再站定,只剩下十来米。我们屏住呼吸,和犀牛对峙。犀牛大概从记忆深处得知,还是人厉害,于是落荒而逃。我们刚松了口气,队尾的两个比利时女人报告,有头犀牛紧紧跟着我们。艾略特摆摆手,没关系。
我们来到林中的小湖边。几匹斑马正在饮水,对我们的到来并不介意,直到喝够了,才慢吞吞进入丛林。几声怪叫打破宁静,令人毛骨悚然。抬头什么也没看见,大概是秃鹫。在这两个钟头,我穿着小鞋,攥着生死合同,起初闻风丧胆,到后来竟然慢慢习惯了,在后面压阵,方显出英雄本色。
回到旅馆,谢过救命恩人艾略特,有一种再生的喜悦。中午和玛德、“白求恩”两口子在旅馆餐厅点了红烧马鹿肉,尖牙利齿,体会到狮子的凶猛。饭桌上,“白求恩”问起玛德的家庭。“我妈一个月前死了,”玛德平静地说。“白求恩”探寻地盯着她。玛德舔舔嘴唇,她是自杀的。
下午睡过午觉,古拉姆开车,把我们拉到一个观察站。高高的圆木围墙,如同古老的营寨。开门,穿过空场,钻进长长的圆木长廊,上面覆以铁网。终端是个封闭的建筑,像碉堡,木墙上有一尺宽的小窗。窗外是池塘,极静,衬着灰绿的树林。一对野猪夫妇,带着四五个野猪娃儿来饮水。只见父亲在训斥一个调皮捣蛋的儿子,它吱吱吼着,用长长的獠牙撵得儿子满处跑。
一个穿橙色衬衫的男人进来,用法文打招呼,发现玛德是同胞,激动得说个不停。我们全体,包括玛德向他发出警告的嘘声。他坐了一会儿,自觉无趣,悻悻走了。
黄昏来了,静得只能听见鸟的翅膀扑动和虫鸣。一群羚羊饮过水,消失在林中。三头犀牛慢吞吞走来,折断丛林的枝条。一只红嘴巴小鸟坐在犀牛背上,好像沉重的思想中的一点儿灵感。
回旅馆路上,红色的满月升起来。
第四辑 他乡的天空午夜之门(1)
关于死亡的知识是钥匙,用它才能打开午夜之门。
——题记
三月二十四日下午三点半,法航一九九二次班机在特拉维夫国际机场的停机坪停稳。我们搭乘交通车到边检入口处,排队的黑压压一片。无望中冒出个以色列外交部的官员,把我们的护照敛齐,消失又出现,我们鱼贯而行,尾随着他从特别出口溜出来。我刚松了口气,就被个精干的小伙子拦住,显然是便衣警察。他说出于安全原因,我必须如实回答问题。此行的目的?我含糊了一下,说我是国际作家议会代表团成员。他把代表团(delegation)听成审问(interrogation)。什么?国际作家审问?他耳朵警惕地支起来。不,不是审问,我连忙摆手,叫来我们的秘书长萨尔蒙。可他只会法文,三个人越说越糊涂,闹不清到底是谁审问谁。幸好来接我们的法国驻以色列总领事馆的代表及时出现,总算解了围。便衣警察用两个指头碰碰太阳穴,用法文说了声再见。
国际作家议会代表团八名成员,来自四大洲八个国家,包括国际作家议会主席美国小说家罗素·班克斯(Russell Banks)、南非诗人布莱顿·布莱顿巴赫(Breyten Breytenbach)、意大利小说家文森佐·康索罗(Vencenzo Consolo)、西班牙小说家胡安·高伊蒂索罗(Juan Goytisolo)、国际作家议会秘书长克里斯蒂安·萨尔蒙(Christian Salmon)、葡萄牙小说家何塞·萨拉马戈(Jose Saramago)和尼日利亚诗人剧作家沃里·索因卡(Wole Soyinka),还有我。昨天下午六时,我们在巴黎书展大厅的法兰西广播电台专柜举行新闻发布会,公布了“巴勒斯坦和平呼吁书”,来自三十多个国家的五百多个作家,包括好几个以色列作家在上面签了名。
我们一行外加十来个随行记者,登上机场门外法国总领事馆的专车,于四点四十分出发。公路向腹地延伸,景色越来越荒凉。这基本是块不毛之地,砂石堆积成丘成山成阴郁之海,灌木野草杂陈,让人想起戈壁滩。
九○年春,我和多多参加耶路撒冷国际诗歌节。其间被大轿车拉来拉去,那时从语言到时空全转向。只记得多多下死海游泳,爬出来后悔莫及——下死海可不是闹着玩的。以色列是个准军事化的国家,到处是这样的景象:小伙子一手握枪,一手搂着女朋友,满不在乎地逛街。和以色列作家谈起中东危机,他们既对右翼政客不满,但又无能为力。说到未来,几乎个个目光游移,满脸沮丧。我们去过以色列和叙利亚边境,那儿的囤垦区让我想起六七十年代中苏边境上的建设兵团。
一晃十二年,整一轮了。这回我要到边境另一边去。
进入九十年代,和平本来是有指望的。九三年九月十三日,拉宾和阿拉法特第一次握手,签署了自治协议。九五年九月二十八日,他们又签署了第二个自治协议,紧接着以色列从西岸撤军。同年两人共获诺贝尔和平奖。阿拉法特结束了二十七年的流亡生涯,回到自己的故土。而九五年十一月四日,拉宾被极右翼学生刺杀,为和平进程蒙上阴影。历史往往被偶然事件所左右。若刺客未能得手,时间箭头或许会指往另一个方向。也正是这偶然之手从芸芸众生中拎出布什和夏隆,让他们粉墨登场,给世界带来多少变数。二十一世纪正是在这样的变数中开始的。
白日孤悬,紧贴着我们脑后,像无声的枪口。一只鹰翻飞,似乎想在大地上打开自己折叠的影子。哨卡出现了,大兵端着枪,检查车牌和通行证,附近的碉堡的沙袋上架着机枪。反方向的道路堵满车辆。向导告诉我,这条公路根本不许巴勒斯坦人的车辆通行。而这边的道路之所以畅通,说来很简单,我们的目的地是拉马拉(Ramallah),即阿拉法特在其中坐镇的围城。
天色渐渐暗下来,风景变了。先是一个紧挨着阴森森的兵营的哨卡,旁边停着坦克,前方是炮楼,射击孔像空洞的眼窝。车门吱地打开,总领事馆的代表拿着以色列国防部的特别许可证,跟大兵交涉。摄影师扛着摄像机跟过去,聚光灯刺眼。只见那个大兵又叫来他的上司,估计是个排级干部。他用步话机向上级请示。他先索去我们的护照,又上车一一查对。他很年轻,眼睛既疲倦又冷漠,面部无表情也是一种表情,好像在说:你们这帮家伙吃饱了撑的,来这儿找死?他又用步话机联络,等了好一阵,总算挥挥手放行。车没开多远,又是一个哨卡,这回耽搁的时间较短。继续向前,一个穿蓝色迷彩服的巴勒斯坦警察出现,他一招手,停在路边的警车启动,闪着蓝色顶灯在前面开道。我们终于进入拉马拉。
拉马拉在阿拉伯语的意思是“神的高地”。其实它没多高,海拔不到九百米,坐落在耶路撒冷以北十六公里处,比那儿高出六十米,居高临下。它周围是山,泉源充足,是约旦河西岸的避暑胜地。拉马拉是拉马拉和比拉两城市的合称。拉马拉建于十二世纪十字军占领时期,而比拉城的历史可追溯到公元前三千五百年前的迦南时代。《圣经》中曾七十六次提到比拉城,传说圣母马利亚曾多次在此停留。拉马拉以前的居民主要是天主教徒,一九四八年战争后,巴勒斯坦难民大量涌入并定居。五○年拉马拉归属约旦,而六七年六日战争落入以色列手中,八八年约旦把主权归还给西岸的巴勒斯坦人,但实际上仍由以色列统治。直到九六年以色列撤军,拉马拉成为巴勒斯坦在西岸的首府。
夜色中的拉马拉像座死城。街上无人,车少,建筑物大都黑灯瞎火。到达花园大酒店(Grand Park Hotel) 差一刻七点。主人们在旅馆门口迎候。领头的是达维什(Mahmoud Darwish),巴勒斯坦当代最优秀的诗人。我们是应他的邀请而来的。在记者问及我们巴勒斯坦之行的目的时,索因卡答得好:“这很简单,我是应被围困的同事巴勒斯坦作家达维什之邀。大家两度盼着他去领取美国大学的一个重要奖金,并和其他作家交流。这相聚因九一一事件推迟,然后被取消了。依我看,他失去这次翻越边境的机会是大遗憾。由于达维什不能来,我们应该去找他,就这么简单。”
花园大酒店相当豪华,大理石光可鉴人,侍者彬彬有礼,在围城拉马拉多少带有某种超现实意味。达维什围了块白丝巾。他是那种很难判断年龄的人。我想苦难多半加速衰老,但有时也会抹去岁月的痕迹。他有个乐观的鼻子,看起来总是笑眯眯的。他生于一九四一年。七岁那年,他们村受到犹太复国主义者的袭击。达维什逃到了黎巴嫩时和家人失散,成了孤儿。一年后他回到故乡,那儿已夷为废墟,色列人建起他们的定居点。他在小学开始写诗,由于“政审”不合格,不能上中学。他蹲过班房,并多次被软禁在家中。
稍事休息,我们一起步行去参加巴勒斯坦文化部的晚宴。出门略有凉意,明月升起来,满地清辉。远处是灯火通明的耶路撒冷。这三大宗教的圣城,历史上招来多少灾难,且都是以神的名义。说来宗教作为一种想象活动,恐怕源于对死亡和未知世界的恐惧。与诗歌不同,那是源于集体的想象,势必与权力发生关系,从而被权威化制度化甚至军事化,一旦和另一种集体想象遭遇,非闹得兵戎相见,血流成河不可。在中国历史上几乎从不为宗教打仗,大概因佛教道教重个人体验,“道不同不相与谋”,不行干脆就“立地成佛”。再说,想象需要空间,这空间在中东特别是在圣城极有限。而想象的传播和反馈往往导致更复杂的局面。比如八次十字军东征中的头一次,如闹剧。那想象首先和企图统一天主教和东正教的罗马教皇的野心挂钩,又把一个法国修道院打瞌睡的隐士唤醒。他煽风于地下,点火于基层,在莱茵河畔纠集起八万贫农,向东进发。那盲目的仇恨和升天的承诺是动力,可他们连圣城在哪儿都闹不清,又没补给,沿途打家劫舍,最后惨败于突厥人手下,幸存者不到三千??
晚宴是自助式的。巴勒斯坦人流亡多年,其饭菜显然带有兼容性,丰富味重且细腻。让我吃惊的是,上好的葡萄酒竟是本地产的。我端着酒杯,在落地窗前看拉马拉夜景。一位优雅的中年妇女走过来,她叫塔妮娅(Tania)。她说她是女高音,是业余的;我说我是诗人,也是业余的。她笑了。她讲到她母亲,讲到围困中的日常生活。她指指山上那带围墙的建筑物,告诉我那就是以色列的定居点,它不断扩张,常无缘无故向这边开枪,打死了不少孩子。就在一个礼拜前,这儿满街都是坦克。达维什插话说,在拉马拉总共有一百四十辆坦克。塔妮娅在坦克的轰鸣中练声。不知为什么,这个意象一直纠缠着我。
第四辑 他乡的天空午夜之门(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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