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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败之书

戴维斯 (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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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自序
写诗写久了总被人家斜眼,后来开始写散文似乎才得到宽恕。我堂妹事先声明:“你的诗集就免了,等散文集出来再送我。”写诗的因诗歌的异端而受牵连,被认为神经有毛病;写散文的知书达理秉公天下,活得堂堂正正。
中国是个现在进行时的散文大国,那浩浩荡荡的报纸专栏休闲杂志文化网站所造就的散文作家,何止千万。要说散文比较符合我们的国情,和广阔天地人口密度信息交流民族性格有关,和商业化有关。四川的茶馆是散文,北京的出租车是散文;学府师爷的宏论是散文,白领小姐的手机短信息也是散文。
我小学写作文,常得到董静波老师的好评,并拿到班上宣读。记得当时我的心砰砰乱跳。那是一种公开发表的初级阶段,甚至可以说,董老师是我的第一位编辑与出版者。近半个世纪后,我去看望董老师,她身体尚好,但由于腿脚不便终日卧床。我带去了我的台湾版的散文集。她眼镜后面那慈祥的笑容如旧。我象一个夕阳中的孩子,惶恐而温暖。
散文往往是中年心态的折射,与荷尔蒙、血压及心跳速度等生理因素有关。就象一个下山的人,需要调节呼吸,放慢步伐,“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怀旧在所难免,那是对气喘嘘嘘的爬山过程的回顾,对山的高度以及风险的再认识。
散文与漂泊之间,按时髦说法,有一种互文关系:散文是在文字中的漂泊,而漂泊是地理与社会意义上的书写。自1989年到1993年四年内,我住过七个国家,搬了15次家。这就是一种散文语境。这些日子你都去哪儿了?干了什么?这是诗歌交待不清的。“我在语言中漂流,死亡的乐器充满了冰。”(《二月》)“必须修改背景,你才能够重返故乡。”(《背景》)诗歌最多能点睛,而不能画龙,画龙非得靠只鳞片爪的勾勒连缀才成。
我是因为生计开始写散文的,茫然中动笔,稀里糊涂写到第六篇《艾伦·金斯堡》,得到李陀的赞许,为之一振。那是我散文写作的起点。金斯堡这个“跨掉一代”之父,在生活中是个挺好玩的怪人,恣意妄为,我行我素,完全没被美国主流意识形态中的“政治正确”匡正。我跟他1984年相识,萍水相逢而已,若没有后来的漂泊,就不可能成为朋友。意犹未尽,在他逝世周年,我又写了《诗人之死》,文章是这样结尾的:“诗人之死,并没为这大地增加或减少什么,虽然他的墓碑有碍观瞻,虽然他的书构成污染,虽然他的精神沙砾影响那庞大机器的正常运转。”
正是由于漂泊,我结识了施耐德、帕斯、特朗斯特罗姆、布莱顿巴赫等其他国际知名作家,也结识了象芥末和于泳这样随风浪沉浮的小人物。孟悦在台湾版《午夜之门》的序言中写道:“细揣摩,这亲切的特殊之处来自那种流浪者与流浪者的相伴相随。也就是说,书写流浪者故事的过程成为一种与之为伴、与之相随、同饮同行的过程。”
我得感谢这些年的漂泊,使我远离中心,脱离浮躁,让生命真正沉潜下来。在北欧的漫漫长夜,我一次次陷入绝望,默默祈祷,为了此刻也为了来生,为了战胜内心的软弱。我在一次采访中说过:“漂泊是穿越虚无的没有终点的旅行。”经历无边的虚无才知道存在有限的意义。
我女儿田田在这本书里扮演了个重要角色,虽然她并不常出现。她既是我漂泊之舟的锚,又是推动我写作的潜在读者。我有时给她读一些片断,她的中文正在退步,似懂非懂。但我相信有一天她会终有所悟。我想给她讲一些我亲身经历的故事,其中有历史面具上一个人的泪,有权力破碎的神话及其敌人;而我们会超越这一切¾在延伸到国家以外的道路上,有我和她,还有很多人。
2004年2月29日
于美国戴维斯
第一辑 空山艾伦·金斯堡

艾伦得意地对我说:“看,我这件西服五块钱,皮鞋三块,衬衣两块,领带一块,都是二手货,只有我的诗是一手的。”
提起艾伦·金斯堡,在美国几乎家喻户晓。这位美国的“垮掉一代”之父,自五十年代因朗诵他的长诗《嚎叫》一举成名,成为反主流文化的英雄。他在六十到七十年代席卷美国的反越战抗议浪潮和左翼造反运动中,扮演了重要角色。可以毫不夸张地说,没有他,这半个世纪的美国历史就会像一本缺页的书,难以卒读。
我和艾伦是一九八三年认识的,当时他随美国作家代表团第一次到中国访问。在我的英译者杜博妮的安排下,我们在他下榻的旅馆见面,在场的还有他的亲密战友盖瑞·施耐德(Gary Snyder)。我对那次见面的印象并不太好:他们对中国的当代诗歌所知甚少,让他们感兴趣的似乎只是我的异类色彩。
再次见到艾伦是五年以后,我到纽约参加由他组织的中国诗歌节。刚到艾伦就请我和我妻子邵飞在一家日本餐馆吃晚饭。作陪的一位中国朋友用中文对我说:“宰他丫的,这个犹太小器鬼。”我不知他和艾伦有什么过节。对我,艾伦彬彬有礼,慷慨付账,并送给我一条二手的领带作纪念。但在席间他明显地忽视了邵飞。都知道他是个同性恋,谁也没在意。赞助那次诗歌节的是纽约的袜子大王——一个肥胖而傲慢的老女人,动作迟缓,但挺有派头。据说艾伦的很多活动经费都是她从袜子里变出来的。艾伦总是亦步亦趋、点头哈腰地跟在老太太身后,像个贴身仆人,不时朝我挤挤眼。我真没想到,这家伙竟有这般能屈能伸的本事。
此后见面机会多了,开始熟悉起来。九○年夏天,我们在汉城举办的世界诗歌大会上相遇。艾伦总是衣冠楚楚(虽然都是二手货),跟那些南朝鲜的官员们谈释放政治犯,谈人权。让组织者既头疼又没辙:他太有名了。在官方的宴会上,大小官员都慕名而来,跟他合影留念。艾伦总是拉上我,躲都躲不开。有一回,一个地位显赫的官员,突然发现我正和他们分享荣耀,马上把我推开。我从来没见过艾伦发这么大的脾气,他对着那个官员跳着脚大骂:“你这个狗娘养的!你他妈知道吗?这是我的好朋友!中国诗人!”官员只好赔理道歉,硬拉着我一起照相,让我哭笑不得。再碰上这样的场合,我尽量躲他远点儿。
我问艾伦为什么总是打领带。他的理由很简单:其一,他得和那些政客们谈人权;再者呢,他狼狈地一笑,说:“不打领带,我男朋友的父母就会不喜欢我。”
在汉城,会开得无聊,我们俩常出去闲逛。他拿着微型照相机,像个间谍似的到处偷拍。一会儿对着路人的脚步,一会儿对着树梢的乌鸦,一会儿对着小贩做广告的粘满蟑螂的胶纸。走累了,我们在路边的草地上歇脚,他教我打坐。他信喇嘛教,最大的愿望是有一天能去西藏。饿了,钻进一家小饭馆,我们随意点些可口的小吃。渴了,想喝杯茶,却怎么也说不清楚。我干脆用食指在案板上写下来,有不少朝鲜人懂汉字。老板似乎明白了,连忙去打电话。我们慌忙拦住:喝茶干吗打电话?莫非误以为我们要找妓女?但实在是太渴了,我们又去比划,作饮茶状。老板又拿起电话,吓得我们撒腿就跑。
晚上,我们来到汉城市中心的夜总会。这里的陪舞女郎缠着艾伦不放。没呆上十分钟,他死活拉着我出来,说:“我应该告诉她们,我是个同性恋。”我们迎面碰上一群美国留学生。他们一眼就认出了艾伦:“嗨!你是金斯堡?”“我是,”艾伦马上问,“这附近有没有同性恋俱乐部?”众人大笑。其中一个小伙子为他指路。但我声明绝不进去,艾伦在门外转了一圈,只好作罢。
艾伦很念旧。在纽约他那狭小的公寓里,他给我放当年和《在路上》的作者克卢雅克(kerouac)一起喝酒聊天的录音,脸上露出悲哀。他讲起克卢雅克,讲起友谊、争吵和死亡。他叹息道:“我那么多朋友都死了,死于酗酒、吸毒。”我告诉他,我们青年时代为《在路上》着魔,甚至有人能大段大段地背诵。让我感动的是,艾伦和死者和平共处,似乎继续着多年前的交谈。我甚至可以想象,他独坐家中,反复听着录音带,看暮色爬进窗户。
前车之鉴,艾伦不吸烟不喝酒,除了偶尔有个把男朋友,他过着近乎清教徒的生活。但他是个真正的工作狂。他最忙的时候雇了三个半秘书。他们忙得四脚朝天,给艾伦安排活动。艾伦反过来对我说:“我得拼命干,要不然谁来养活他们?”这纯粹是资本家的逻辑。艾伦告诉我,他是布鲁克林学院的终身教授,薪水不错,占他全部收入的三分之一,另外版税和朗诵费占三分之一,还有三分之一来自他的摄影作品。和他混得最久的秘书鲍勃(Bob)跟我抱怨:“我是艾伦的脑子。他满世界应承,自己什么也记不住。最后都得我来收拾。”
从艾伦朗诵中,仍能看到他年轻时骄傲和野蛮的力量。他的诗是为了朗诵的,不是为了看的。有一次在新泽西的诗歌节上,艾伦和我一起朗诵。他读我的诗的英文翻译。他事先圈圈点点,改动词序。上了台,他就像疯狂的火车头一样吼叫着,向疯狂的听众奔去,把我孤单单地抛在那里。以后我再也不敢请他帮我读诗了。
去年他过了七十岁生日。他身体不好,有心脏病、糖尿病。医生劝他不要出门旅行。最近他在电话里告诉我,他常梦见那些死去的朋友,他们和他谈论死亡。他老了。我想起他的长诗《嚎叫》里的头一句:“我看见这一代精英被疯狂毁掉……”

下午有人来电话,告诉我艾伦今天凌晨去世。我把自己关在房间里,脑子一片空白。傍晚我给盖瑞·施耐德打了个电话。盖瑞的声音很平静。他告诉我最后几天艾伦在医院的情况。医生查出他得了肝癌,还有三五个月可活。艾伦最后在电话里对他说:“伙计,这意味着再见了。”
我记得曾问过艾伦,他是否相信转世。他的回答含混,几乎是否定的。他信喇嘛教是受盖瑞的影响,东方宗教使他那狂暴的灵魂安静下来,像拆除了引信的炸弹。他家里挂着西藏喇嘛教的唐卡,有高师指点,每年都到密西根来参加禅习班。他和盖瑞不一样,信仰似乎不是通过内省获得的,而是外来的,带有某种强制性的。他的禅习班离我当时的住处不算远,他常从那儿打电话,约我过去玩,或溜出来看我。我叫他“野和尚”。
在安纳堡(Ann Arbor)有个喇嘛庙,住持是达赖喇嘛的表弟,艾伦的师父。他在喇嘛教里是个自由派,比如重享乐,主张性开放,受到众多喇嘛的攻击。我想他的异端邪说很对艾伦的胃口。艾伦请我去听他讲道。这是我有生头一回。说是庙,其实只是普通的房间布置成的经堂,陈设简朴,地板上散放着一些垫子。艾伦是贵宾,我又是艾伦的客人,于是我们被让到显要的位置,席地而坐。听众四五十,多是白人,来自不同的社会阶层。住持方头大耳,一脸福相。他先介绍了艾伦和我,然后开始讲道。那是一种东方的智慧,讲的都是为人之道,浅显易懂,毫不枯燥。艾伦正襟危坐,双目半闭。
东方宗教有一种宽厚的力量,息事宁人。再说对像艾伦这样西方的造反者来说,只能借助基督教以外的精神力量才能向其传统挑战。而艾伦在东方又恰恰选择了一种边缘化的喇嘛教,把自己和一块粗犷而神秘,充满再生能力的土地与文化结合起来。
艾伦的眼睛里有一种真正的疯狂。他眼球突起,且不在同一水平上。他用一只眼看你,用另一只眼想心事。他送过我一本他的摄影集。在这些黑白照片里,你可以感到他两只眼睛的双重曝光。其中多是“垮掉一代”的伙伴们,大家勾肩搭背,神情涣散,即使笑也显得很疲倦。在艾伦试图固定那一瞬间的同时,焦点显得游移不定,像他另一只想心事的眼睛。声音沉寂,色彩褪尽,他让人体验到消失的力量,一种真正的悲哀。有一张是艾伦的自拍的照片。他赤裸地盘腿坐着,面对浴室的镜子,相机搁在两腿中间。他秃顶两边的浓发翘起,目光如炬。这张照片摄于二十多年前。他想借此看清自己吗?或看清自己的消失?
艾伦是我的摄影老师。九○年在汉城,他见我用傻瓜相机拍照,就嘲笑说:“傻瓜相机把人变成了傻瓜。”他建议我买一个他那样的手动的Olympus微型相机。他告诉我,这种相机轻便小巧,便于抓拍,而且一切都可以控制,你能获得你想获得的效果。但现在已不生产了,只能买到二手货。他警告说,千万不要用闪光灯,那会破坏空间感,把景物压成平面。最好用高感光度的胶片解决曝光不足的问题。第二年春天在纽约重逢,我真买到了一个那样的相机。艾伦问我在哪儿买的。这位二手货专家在手里把玩着,对新旧程度和价钱表示满意。接着他教我怎样利用光线,以及在光线不足的情况下如何夹紧双臂,屏住呼吸,就这样——咔哒咔哒,他给我拍了两张。
艾伦总是照顾那些穷困潦倒的“垮掉一代”的伙计们。据说他多年来一直接济诗人科尔索(Gregory Corso),买他的画,给他生活费。我在艾伦的公寓里见过科尔索。他到之前,艾伦指着墙上几幅科尔索的画,一脸骄傲。科尔索很健硕,衣着随便,像纽约街头的建筑工人。我们坐在方桌前喝茶。艾伦找来我的诗集,科尔索突然请我读一首我的诗,这在诗人之间是个奇怪的要求。我挑了首短诗,读了,科尔索咕噜了几句,好像是赞叹。艾伦坐在我们之间,不吭声,像个证人。然后他请我们去一家意大利餐馆吃午饭。路上科尔索跟艾伦要钱买烟,艾伦父亲般半信半疑,跟着他一起去烟摊,似乎怕他买的不是香烟,而是毒品。
艾伦极推崇科尔索的诗歌才能,建议我把它们翻成中文。他专门带我到书店,买了本科尔索的诗选《思想场》(Mindfield)送给我,并把他认为重要的作品一一标出。我与朋友合作译了几首,发表在《今天》杂志上。艾伦很兴奋,让我马上寄一本,由他转给科尔索。
走在街上,艾伦常常会被认出来,有人就近在书店买本诗集,请他签名。他只要有时间,会几笔勾出有星星和蛇神陪衬的佛像,佛爷还会发出哈的一声,不知是祈祷,还是愤怒。艾伦对我说:“我签得太多了。有一天我死了,每个签名也就值两块钱吧?”两年前,艾伦以一百万美元的高价,把他全部手稿和来往信件卖给了斯坦福大学图书馆,成了一大新闻。艾伦告诉我,如果把他的每张纸片都算上,平均最多才值一块钱。再说这笔钱缴税后只剩六十万,他打算在附近买个大点儿的单元,把他的继母接过来。
艾伦曾为藏传佛教在安纳堡搞过一次捐款朗诵会,四千张门票一抢而空。这件事让我鼓起勇气跟艾伦商量,作为我们的顾问,他能不能也为一直入不敷出的《今天》杂志帮个忙。艾伦痛快地答应了,并建议除了施耐德,应再加上佛林盖第(Lawrence Ferlinghetti)和迈可勒(Michael McClure)。朗诵会定于去年十月初,那时“垮掉一代”的干将云集旧金山,举办四十周年的纪念活动。没想到艾伦病了,没有医生的许可不能出门。盖瑞转达了艾伦的歉意,并告诉我,医生认为他的病情非常严重,随时都会死去。
说来我和艾伦南辕北辙,性格相反,诗歌上志趣也不同。他有一次告诉我,他看不懂我这些年的诗。我也如此,除了他早年的诗外,我根本不知他在写什么。但这似乎并不妨碍我们的友谊。让我佩服的是他对权力从不妥协的姿势和戏谑的态度,而后者恰恰缓和了前者的疲劳感。他给我看过刚刚解密的五十年前联邦调查局对他的监视报告。我想这五十年来,无论谁执政,权力中心都从没有把他从敌人的名单抹掉。他就像个过河的卒子,单枪匹马地和严阵以待的王作战,这残局持续了五十年,而对峙本身就是胜利。
此刻,我端着杯酒,在纽约林肯中心的大厅游荡。我来参加美国笔会中心成立七十五周年的捐款晚宴。在客人名单上有艾伦,但他九天前死了。我感到那么孤独,不认识什么人,也不想认识什么人。我在人群中寻找艾伦。
第一辑 空山诗人之死
艾伦·金斯堡死于去年四月五号,中国的清明节。据说当时他已处于昏迷状态,而病房挤满了朋友,喝酒聊天,乱哄哄,没有一点儿悲哀的意思。那刻意营造的气氛,是为了减轻艾伦临终的孤独感:人生如聚会,总有迟到早退的。正当聚会趋向高潮,他不辞而别。我琢磨,艾伦的灵魂多少与众不同,带嘶嘶声响和绿色火焰,呼啸而去。我想起他的诗句:女士们,抓住你们的裙子,现在准备下地狱啦……
今天是艾伦去世一周年。
我到纽约上州的一所大学朗诵,路过纽约。阳光明媚,能在汽车声中听见鸟叫。我穿过时代广场,沿十四街,拐到第三大道。这是没有艾伦的纽约。
行人被红灯挡住了。他们肤色年龄性别不同,但眼睛极其相像:焦躁、空洞、不斜视。偶尔有几个东张西望的,没错,准是外地人,如我。绿灯亮了,他们急匆匆的,连狗都得跟上那步调。艾伦的诗用的正是纽约的节奏,他像个疯狂的梭子,把一切流动的、转瞬即逝的都织成诗行。现在终于歇了。人们把这梭子收进抽屉,再钉上。这是个不再需要诗歌的时代。很多年了,他的愤怒显得多余。久而久之,那情形有点儿尴尬。他死的那天,盖瑞·施耐德在电话里对我说,平时有意忽略艾伦的媒体,这回可要来劲了。果然,不过在这一点上,媒体体现了民意:美国人纪念,是为了尽快忘掉他们的过去。
我住在安纳堡时,他常深更半夜来电话,声音沙哑:“我是艾伦。”他跟我东拉西扯,谈梦,谈最近的旅行,谈他的男朋友。我不属于他的圈子,这种闲聊对他很安全。
有一天,他在我的电话录音机留言,声音气急败坏。原来有个住波士顿的中国人被同行打了,状告到艾伦法官那儿。他得到的情报相当具体:鼻青脸肿。“为什么要打得鼻青脸肿?”
他在电话里怒吼,似乎马上要发表一个关于鼻青脸肿的声明,再让媒体相互打得鼻青脸肿。
“为什么鼻青脸肿!”他又问。我试着帮他理清那鼻青脸肿的历史,没用,他越听越糊涂。
中国人的事他是永远弄不清的。
艾伦有过中国男朋友,是个来自云南的小伙子,用的是笔名。我在艾伦家见过他。他个头不高,很精明,在国内大学读英文专业时,他写信结识了艾伦。艾伦早就告诉我,他要为一个中国小伙子做经济担保,让他来纽约读书。我当时还纳闷,他老人家哪儿来的这份儿慈悲心肠?小伙子一到就住进艾伦家,管家、做饭,兼私人秘书。艾伦很得意,不用下馆子,天天吃中国饭。那天我去艾伦家,只见小伙子手脚麻利,一转身,四菜一汤。艾伦也待他不薄,除了给他缴学费,还另付工资。几年后,小伙子攒够了一笔钱,回国办喜事。艾伦告诉我,那小伙子是个双性恋,他诡秘一笑,说:“他什么都想试试。”
他老了,只能守株待兔,朗诵是个好机会。他怒吼时八成两眼没闲着,滴溜溜乱转,寻找猎物。等到售书签名,搭讪几句,多半就会上钩。我想同性恋之间的信息识别系统并无特别之处,也少不了眉目传情。有个小伙子在等待签名时告诉艾伦,他也写诗。正好——有空到我家,我教你。“诗太差,不可救药。”说到此,艾伦叹了口气,“他太年轻了,只有十九岁。”听起来有股惋惜的味道。
市面上出版了两本艾伦的传记。按他的说法,一本是马克思主义的,一本是弗洛伊德式的。我问他觉得怎么样?他摇摇头,“挺有意思,但都不是我。”
我从不问艾伦的私生活。他说,我听着。一天夜里,克卢雅克喝醉了,在艾伦家借酒撒疯,和别的客人大打出手。忍无可忍,艾伦把他赶出去。他砸门,在外面叫喊,引起邻居的抗议,再放他进来,他更疯了……那真是灾难,艾伦叹了口气。那夜是他的伤口,一辈子也愈合不了。
生者与死者往往有一种复杂的关系。艾伦和我并非莫逆之交,但死后,他的影像总是挥之不去。死亡好像是一种排队,艾伦排前头,眼见着他的大脑袋摇来晃去,他忽然转过身来,向我眨眼。
记得艾伦来安纳堡看我,在我住处门口,他搂着我,用湿漉漉的厚嘴唇猛亲我腮帮子。站在旁边的李点看傻了,用胳膊肘拱拱我:“老头子是不是喜欢上你了?”
九三年秋天,我到东密西根大学,在英语系做客座教授。那时我刚从欧洲过来,英文结结巴巴,只有听课的份儿。一个沉默的教授!我惟一能做的就是为大学开个朗诵会。我向艾伦求救,请他撑腰,他一口答应。这,等于请神仙下凡,把小庙的住持乐坏了。但经费有限,而艾伦的价码是天文数字。艾伦很痛快:“为哥们儿,我可以分文不取。”他的秘书鲍勃气哼哼地嘟囔:“他,他可没经过我同意。”
礼堂挤得满满的,不少听众坐在台阶上。那天艾伦精神特别好,比我音量大十倍,根本不需要扩音器。他那些俏皮的脏字把学生们逗得哄堂大笑。我发现他近些年的诗中,对器官的重视远远超过政治。结束时,我们一起按中国的绿林传统,向观众抱拳致意。
九○年夏天,汉城。上午开会,艾伦把我拉到一边,叮嘱我晚上别出门,有人来接我们,还有俄国诗人沃兹涅辛斯基。记住,别告诉任何人,他把食指贴在厚嘴唇上。
艾伦积几十年地下斗争之经验,巧妙地避开了盘查,把我和沃兹涅辛斯基领上汽车。一个中年汉子跟我们握手。出城上山,道路越来越荒凉,最后在夜色中的住宅区停下。一帮孩子叽叽喳喳,把我们拥进一家临坡的院落。有女人尖叫,一个人影应声出来,双手合十。据中年汉子介绍,这是朝鲜有名的庙外高僧。
高僧家眷在院子里支起小桌,端来饭菜,斟上家酿米酒。我们席地而坐,中年汉子做翻译。那高僧黝黑,结实得像砍柴的。他从不念经,娶妻生子,能诗善画,还出过不少书。有些画,是把毛笔绑在“那话儿”上作的,可见其野。艾伦平时滴酒不沾,也跟着众人干杯。沃兹涅辛斯基开始发福,总乐呵呵的,跟想象中的那个解冻时期愤怒而尖刻的俄国诗人相去甚远。月朗星稀,酒过三巡,我们的话题散漫,从中国古诗到朝鲜的政治现状。
回旅馆路上,艾伦毫无倦意,大谈野和尚。他就是这样,凡是跟当局过不去的、惊世骇俗的、长反骨的、六指的,还有鼻青脸肿的,统统都是他的朋友,恐怕这就是他十五年前在北京跟我会面的主要原因。
艾伦死前的最大愿望就是去趟西藏,他盘算了很多年,最后把时间锁定在九六年夏天,跟旅游团混进拉萨。年初他跟我叨唠此事时,又决定西藏之行后,秘密访问北京、上海。他问我能不能安排他和年轻诗人见见面。不久,他病倒了,死亡没收了他的计划。
诗人之死,并没为这大地增加或减少什么,虽然他的墓碑有碍观瞻,虽然他的书构成污染,虽然他的精神沙砾暗中影响着那庞大机器的正常运转。
第一辑 空山盖瑞·施耐德
盖瑞请我到他的写作课上去讲讲。他告诉我,只要天气许可,他的课几乎都在户外。我们来到戴维斯(Davis)植物园的一片草坪上,同学们把两张野餐桌并起来。那形式有点儿像野餐,不过吃的是诗。盖瑞坐在中间,他问谁最近写了诗。大家互相看看,一个胖乎乎的女孩子举起手,开始背诵,声音有点儿紧张。一首情诗,关于爱人的眼睛。盖瑞闭眼倾听,他请女孩子再背一遍。她得到鼓励,深吸了口气,这回声音舒展,很动情。盖瑞点点头,作了简短的评论。然后轮到我。
对于教写作,盖瑞倾向于一种东方式的师徒传授关系。如果那位师傅恰好是大学教授,徒弟算是找对门了。我不知道他有多少学生是带着这种东方式的隐秘冲动来拜师的,我怀疑。大学就是大学,按艾伦·金斯堡的极端说法,大学的功能只是在“编目录”。盖瑞对我说:“当然,灵感在大学里是不能教的。”他宁可让学生们夏天跟他进山干活,获得灵感。
盖瑞有一张令人难忘的脸。深深的皱纹基本上是纵向的,那是烈日暴雨雕刻成的。若不笑,给人的印象多半是严厉的。但他很爱笑,笑把那些纵向皱纹勾联起来,像个慈祥的祖父。他的眼睛总是眯缝着,似乎有意遮住其中的光亮,那眼睛是用来眺望的,属于水手和守林员。
他和艾伦的性格正好相反。艾伦疯狂、任性、好动,像火;盖瑞沉静、宽容、睿智,像水。按理说,水火不相容,但他们俩却成了最好的朋友,友谊持续了近半个世纪。盖瑞跟我讲起他和艾伦的头一次见面。那是五十年代初,在伯克利校园的自行车铺,他正在打气,艾伦走过来,作自我介绍。算起来,那时他们才不过二十出头,震撼美国的“垮掉一代”运动还没有开始。
盖瑞的一生充满传奇色彩。在大学混了一年,他作为水手出海了。上岸后,他在西北山区当守林员。再下山,在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学东方文学,翻译寒山的诗。然后随寒山一起去日本,一住就是十几年,其中出家三年,削发为僧。最后师父让他致力于佛经翻译,于是还俗。也幸亏还了俗,美国诗歌才获得新的声部,环境保护运动才找到它的重要代言人。他回到美国后,在北加州的山区定居。一九八三年,我第一次在北京见到他和艾伦时,他给我看他和朋友们在山上自己动手盖房子的照片。那次见面是秘密的,大概由于我神经紧张而引起错觉,照片上的房子和人都是歪斜的。我当时掠过一个念头:他们准是疯了。
从去年春天起,我一直盘算着去山上朝拜他的这座“庙”,想看看他们到底是怎样开始“疯”的。但阴错阳差,未能成行。去年年底,他的日本妻子卡柔又查出癌症,实在不便打扰。据盖瑞描述,他的“庙”和一般的美国农舍相比,除了禅堂,没有什么特别的。他不拒绝现代技术,家里有煤气,有电视,有电话电传,甚至还有电脑网络,不过他们的厕所是原始的。他讲起一对夫妇做客的故事。那来自文明世界的妻子,突然从原始的厕所里蹿出来,惊呼:“里面有蜘蛛!”她在那儿完全不能进行必要的循环。她问盖瑞,最近的一家带冲水设备的厕所在哪儿?盖瑞告诉她有三十英里,在一个加油站。于是他们开车六十英里,去文明世界上厕所。
不知艾伦是怎么被说动的,也在盖瑞家附近买了块地。那个因现代文明发疯的诗人,绝不可能搬到文明世界以外来,那样只能加重他的病。艾伦跟我提起过这块地,说他将来要在上面盖房子,请朋友来玩。他试着用自己的声调讲盖瑞的故事。对他来说,那恐怕是一种投资,至少是对友谊的投资。在汉城,他讲起如何跟盖瑞一起打坐。提起盖瑞,他充满敬意,那是极少见的。他信喇嘛教显然受到盖瑞的影响,但也作了必要的修正——喇嘛教还是比佛教来得“野”点儿。
盖瑞信佛教是知识分子式的,重实质而不重形式,而且兼收并蓄,绝不极端。他告诉我,他年轻时也曾为马克思主义着迷,至今认为某些部分还是有道理的。我问他是否有意把佛教和马克思主义融合起来。“不,”他坚决地说,“佛教远比马克思主义智慧得多。”接着他谈起,“先锋”是马克思主义的一个重要概念,而这个概念在发生变化。起初“先锋”是指工人阶级;到了中国指的是农民,得靠他们夺取政权;六十年代又转成学生,好让他们造反;最后法国的哲学家们实在按捺不住寂寞,“先锋”就成了他们自己。
盖瑞在这里的英文系教写作,每年只教一个学期,总是安排在春天。他每星期二开车过来,在城里的小旅馆住三宿。他是个大忙人,除了教书,参加系里会议,为学校安排诗歌朗诵会,还有众多的朋友、同事、学生、徒弟、诗迷、记者等着见他。忙里偷闲,我们有时聚在一起吃顿饭。这顿饭得在他排得满满的小记事本上挤出一道缝来。我们常去的一家法国式餐馆叫“索嘎”(Soga's),乍听起来像日本脏话。其实那里环境幽雅,客人都按法国贵族标准,压低嗓门。
盖瑞有一种让人心平气和的本事。他的眼神,他的声音,似乎在引导你,跟随他前往一个超越人间烦恼的去处。但一位美国朋友对我说,盖瑞表面的平静下,必有一种疯狂,只要看看他的婚姻就知道了。盖瑞结了三次婚,第一个妻子是美国白人,生了两个儿子。后面两位都是日本人。不过现在的夫人卡柔在美国已是第三代,她的祖父把日本的稻米和血统一起引进加州。他们还领养了一个朝鲜女孩,和我的女儿同岁。
一九五五年十一月,对美国诗歌史是个转折点。在艾伦和盖瑞等人筹划下,他们在旧金山的一家画廊举办了首次朗诵会,此后朗诵在美国蔚然成风。按盖瑞的说法:“……刚开始,他们乌鸦般地从天上降落到咖啡馆,然后才渐渐被大学所接受。”次年,盖瑞去了日本,“垮掉一代”鼎盛时期的活动他大都没赶上。他曾否认自己是其中一员。待多年后他从日本回来,给正垮掉的“垮掉一代”带来了精神食粮。
盖瑞自己的精神食粮除了佛教和东方文化以外,也包括印第安神话。在他看来,人们并未真正发现美洲。他们像入侵的流寇,占据了这块土地,却根本不了解它,也不知自己身在何处。面对美国主流文化,他提倡一种亚文化群,反对垄断,重视交流,回归自然。按他的说法,亚文化群深深地植根于四万年的人类历史中,而腐朽的文明只是一种病态的幻象。他的诗集《龟岛》(Turtle Island)的题目,就是印第安人对美国的最早的称呼,他以重新命名的方式抹掉政治疆界,让人们看到本土的面貌,看到山河草木的暗示。他的《龟岛》获一九七五年普利策奖,这是反学院派诗人第一次得到这个由学院派控制的奖金。
一九九七年对盖瑞是个坏年头。艾伦的死对他是个沉重打击;卡柔病情加重,夏天得到华盛顿做第二次手术。我们约好,待卡柔身体复原,我开车上山去他家做客。这是个很渺茫的承诺,但我们每个人都会珍藏它。这承诺已存在了四万年。
第一辑 空山纽约骑士
艾略特(Eliot)是个怀疑主义者。即使不吭声,他的眼神、表情和手势也会对周围的一切提出质疑。这也难怪,他是典型的纽约人。纽约人就是纽约人,而不是美国人。像纽约这种大都市早已和美国分离。别的不提,单是它的噪音就特别,那昼夜不停的警笛声,逼得外来人发疯。一个纽约人必须有极其坚韧的神经,并靠怀疑的力量才能活下去。艾略特生在纽约,长在纽约。他和他的妻子尼娜出生在同一家医院。当然不是同时,他们相识要晚得多。但我相信纽约是他们的介绍人——你是纽约人吗?对,你呢?当然啦。艾略特告诉我,除了纽约,他不可能住在美国任何地方。
格林威治村在曼哈顿下城,是艺术家的聚集地,现在成了旅游点。附近的西十二街却相当安静,树木稀疏但很重要,只有它们显示季节的变化。红砖楼房被生锈的防火梯及其影子所勾勒,像写生画的败笔。这种排房在英国和荷兰很多,体现了一种都市中产阶级的思维方式。进门,是客厅和厨房,厨房门外是天井式的小院。窄窄的楼梯通向孩子们的卧室,再往上是主卧室,最后来到一间相当宽敞的阁楼,四壁是书,一扇天窗开向纽约肮脏的天空。书房的主人艾略特在抽烟,烟雾和他的冥想一起上升。我很喜欢这种烟,像小雪茄,但味道很淡,戒烟后我有时也无法抵抗它的诱惑。
艾略特一直劝我搬到纽约,就像牧师劝人搬到天堂。除了种种好处外,他特别指出纽约其实很安全,人们纯粹是被好莱坞电影所蒙蔽。直到一天傍晚,贼从天而降偷走了他的传真机,他才闭嘴。要是他当时在场,并和他的烟卷一起冥想,天哪,真正的伤害恐怕是心理上的:贼偷去的是他的灵感。
我认识艾略特是一九八八年秋天,在纽约,金斯堡主办的中国诗歌节上。我们只是匆匆打了个招呼,我的印象是他忧郁而敏感。
再次见面是一年后,在美国笔会中心。那是转变之年,对我,对很多中国人。艾略特请我和几位中国作家参加由他组织的中国文化讨论会。那天听众很多,正好在纽约的墨西哥诗人奥克塔维欧·帕斯及夫人也坐在其中。艾略特从十九岁起就是帕斯诗歌的英译者。会后,艾略特、帕斯夫妇、多多和我,还有讨论会的口译文朵莲一起去吃晚饭。有帕斯这样的大诗人在场,话题多半围绕着南美的诗歌与政治。摇曳的烛光下,艾略特话不多,抽烟,眼镜闪光,偶尔一笑。他的笑有点儿奇怪,短促而带有喉音。他和文朵莲是大学同学,也学过半年中文。他用中文阴阳怪气地说:“我不会说中文。”
艾略特和我同岁,比我大六个月。我们有很多经历相似。比如,都没有受过完整的教育。我当红卫兵时,他成为嬉皮士,在耶鲁大学只读了一年,就跟着造反了,后来再也没回去。他在美国的造反派中是温和的,按我们当年的标准应算“逍遥派”。他四处游荡,借浩荡之东风,抒个人情怀。
九四年春天,我们去位于长岛的纽约大学石溪分校朗诵。二十七年前,艾略特就曾游荡到这儿,临时顶替朋友在一家学生报纸当编辑。故地重游,他感慨万千,为发现青春的旧址而惊讶。经过图书馆时,他的脸好像突然被火光照亮。当年造反派正准备焚烧图书馆时,艾略特挺身而出,向那些狂热的学生们宣讲书的重要,终于扑灭了那场烈火。很难想象,怀疑主义者艾略特当年慷慨激昂、大声疾呼的样子。在他保卫纽约大学的图书馆时,我正和朋友爬进北京的一家被查封的图书馆偷书。姿势不同,立场却是一致的。
我曾向他建议,作为同龄人,我们应合写一本书,按年份写下各自的经历。
大概出于对大火的记忆,他对革命有一种本能的戒备。两年前,在以革命和诗歌为专题的讨论会上,一位著名的黑人诗人在演讲中,盼望着革命大火为诗歌带来一个崭新的世界。艾略特冷冷地反驳说,革命大火只能烧死诗人,摧毁良心,制造血腥的悲剧。他举了俄国和中国的例子。为此艾略特受到众多的攻击。一般来说,美国诗歌界派系虽多,但各自为政,很少染上我们中国文学圈子以骂人为生的毒瘾。算艾略特倒霉,这恐怕和他的怀疑精神和冷嘲热讽的态度有关。四年前他编了一本反学院派的美国当代诗选,很多诗人都认为这是美国诗歌界的大事。而一个他过去的朋友反目成仇,攻击他是“种族主义者”、“帝国主义者”,还骂他心胸狭隘,企图摧毁美国诗歌传统等等。把正戒烟的艾略特气得七窍生烟。他在电话里对我说:“种族主义者?这在美国是他妈最大的帽子,可以被送上法庭……”
我和艾略特属于同一家出版社。每次我去纽约,我们的老板“狐狸”(Fox)女士总是请我们共进午餐。那在纽约是难得的闲暇时光。我们通常坐在窗口,可以看到匆匆的行人。杯子闪烁,刀叉叮当作响,我注意到纽约某些不变的东西:同一时间,同一家饭馆,同样的甜点和话题。饭后,艾略特总是约我到他家坐坐。从出版社到他家只有几个路口。他的活动半径约一英里,买报纸、散步、看朋友、去饭馆,都大致在此范围。他是我惟一见过不在大学混饭但生活悠哉的美国作家。他的上层建筑是建在他妻子尼娜家族的经济基础上的。他的岳父曾是金酒制造商。尼娜温柔、漂亮,在《纽约时报》搞摄影。他们有两个孩子,一男一女。
前不久我和艾略特在香港参加诗歌节。有一天朋友开船带我们出海,远离都市,在一个小岛附近抛锚,再搭舢板来到一片白色沙滩上。那天风和日丽,我和艾略特赤脚在沙滩上散步、捡贝壳。他突然对我说:“一个好父亲不可能是个好作家,而一个好作家不可能是个好父亲。”他给我举了些例子,头一个就是帕斯。而他自己,太爱孩子了,所以成不了好作家。我试着反驳他,因为反证也很多,但一时记不起来了。我想在他内心深处大概一直有这种焦虑,恐怕也是每个作家的焦虑。其实孩子与作品,父亲与作家有某种对应关系,而且恰好在写作边界的两边。孩子与父亲在一侧,作品与作家在另一侧。一旦交叉,如孩子与作家、父亲与作品在一起就会产生某种紧张。
我昨天在电话里告诉艾略特,我正在写他。他警告我说:“别说我坏话,我可有朋友懂中文。”我们虽相识多年,对我来说他还是有点儿神秘莫测。他很少谈自己。对于一个生命,这世上最大的秘密,他人又能知道多少呢?我有时觉得他像个旧时代的骑士,怀旧、多疑、忠诚,表面玩世不恭,内心带有完成某种使命的隐秘冲动。
艾略特,纽约人,生于犹太家庭,上到大学一年级。他写作、翻译和编辑。他不信教,恋家,反对革命。
第一辑 空山克雷顿和卡柔
我们干杯。克雷顿半敞着睡袍,露出花白的胸毛。“你们这帮家伙吃喝玩乐,老子苦力的干活,晚上还得教书!”他笑眯眯地说。我们相识三年多,却好像相识了一辈子。刚到美国,就是他们两口子到机场接我。最初的同事关系很快变成友谊,后来差不多算得亲戚了。克雷顿今年六十二,长我十四岁。按辈分该算我的“美国叔叔”。后来我搬到加州,他们很难过,直到现在还对别人抱怨:“北岛为了加州的阳光,抛弃了我们!”
克雷顿是诗人。美国不少当代诗歌选本都收入了他的作品。在美国,要说你是诗人,别人都会离你远点儿,那意味着贫困和神经有毛病。不过现在境况有所改观。自七十年代起,美国的大学纷纷增设创作课,就像张大网,把社会上漂游的一帮诗人捞上岸来。一条“鱼”名叫克雷顿,九年前成了东密西根大学的诗歌教授。有人批评这一制度,认为这样会毁掉美国文学。“胡扯!”克雷顿瞪起眼,“说这种风凉话的家里准有遗产。没有创作课,我他妈现在得在洛杉矶开出租车。”
克雷顿生于印第安纳州的一个普通家庭。父亲在屠宰场工作,母亲操持家务,生活与文学绝缘。他还记得有次过生日,母亲问他想要什么礼物?他想了想说,一本诗集。母亲大吃一惊,但还是照办了,买下一本自己根本看不懂的书。他至今还记得母亲拿着诗集那惶惑的表情。怀着对诗歌的向往,克雷顿离开了母亲,上大学,写诗,翻译,办杂志,教书,参加反越战运动。怀着对诗歌的向往,他离开了美国,浪迹天涯,在秘鲁、墨西哥、日本和法国住过。
克雷顿年轻时长得像吉米·卡特。七十年代末,他、卡柔和一位捷克朋友在布拉格的一家餐馆共进晚餐。待账单送来,比他们预想的要贵得多,原来鱼是按每一百克算的。他们和老板吵了起来。克雷顿突然说:“好吧,你们竟敢欺骗吉米·卡特的侄子,咱们走着瞧!”老板一听大惊失色,连忙道歉,并找来贵宾签名簿。克雷顿签名时,那位捷克朋友吓得脸色煞白。
卡柔则是个地道的纽约人,而且是在纽约的工人区布鲁克林长大的。她年轻时的疯劲是我从他们对话中的只言片语猜到的:离家出走,吸毒,在大街上酗酒——六十年代可爱的“左派幼稚病”。卡柔风韵犹存,一看就知道她过去是个美人。她学过美术,搞过广告设计,做过首饰,现在帮克雷顿编杂志。卡柔聪明、敏感、有主见。但这么说很难概括她。她是个特殊的女人,以至似乎什么都不干,也用不着干,并对一切都百般挑剔,从诗歌到小吃。幸亏克雷顿混上个教授,可让卡柔慢慢地品尝生活。
卡柔的生活只限于室内,一到户外总有麻烦。不是扭伤了脚,就是跌断了指头。前年秋天,我和卡柔带我的女儿出去买冰淇淋。刚经过草坪,她就被一只大黄蜂螫伤了。那是一次警告,我想卡柔此后更加强了足不出户的决心。
他们俩是天造地设的一对。此前双方都经过婚姻的失败。卡柔告诉我,克雷顿头一次给她留下深刻的印象,是在一次宴会上,他拎着一块淌着血汁的烤牛肉穿过雪白的地毯。依我看,这一印象纯粹是审美的,像克雷顿在白纸上写下的一行诗。
享受生活,佳肴和美酒是必不可少的。有一回,他们请我在纽约的一家高级餐馆吃晚饭,点了俄国鱼子酱和法国香槟酒,三个人花了快四百美元,差点儿把我这个平时只吃糙食的噎在那儿。轮到我请客,他们也绝不会客气,点得我心惊肉跳。当然,教授的薪水怎么也顶不住这样的开销。于是他自立炉灶,跟菜谱学艺,法国菜、意大利菜,几乎样样精通。
我刚到美国,人生地不熟,是他们家常客。傍晚时分卡柔掌灯,克雷顿系上大围裙,在他们家设备齐全的厨房里忙开了。程序之复杂,一点也不亚于中国饭。在他们的感化下,我的中国胃,也终于能欣赏别的饮食文化了。我有时提前打电话,告诉他想吃某一道菜,他干脆答道:“我这不是饭馆,没有菜单。”
喝葡萄酒可是一门学问。年份、产区、厂家之类的都可以从书本上学到,但品尝就得靠经验与悟性了。我跟他们专门去了趟加州著名的产酒区——那帕尝酒。尝酒是免费的。他们两口子满脸虔诚,一边和酒厂的专家用复杂的术语大谈颜色、味道和口感,一边把酒含在口中,念经般咕噜良久才吐掉。我学着他们的样子,却一口咽了下去,尝不了几种酒便天旋地转起来。
如果说克雷顿是个酒鬼,应该不算过分。尤其有朋友来,他总是喝得太多,一瓶一瓶地开下去,越喝话越多,越说越没边,进而转向肢体语言,放上他喜爱的爵士乐,手舞足蹈,巨大的影子在墙上转动,像动荡的夜。他们也常带我到别的酒鬼朋友家做客。回来在车上,克雷顿总是发表关于我们赖以生存的土地的富于哲学性的演讲,每次都被我的鼾声打断了。
克雷顿脾气不好,说话太直,朋友多,敌人也不少。他出版了一份诗歌刊物,以前叫《毛毛虫》,后来变成《粉蝶》,苦心经营了十五年,被认为是美国最重要的诗歌刊物之一。他口无遮拦。比如在退稿信里劝你改行,这无异于劝一个自以为天下第一的诗人去自杀。好在美国诗歌界营垒虽多,但中间地带开阔,极少互相交火,诗人之间最多老死不相往来,用不着恶语相向。
让我佩服的是美国作家普遍的敬业精神。克雷顿除了教书,余下的时间都用来写作、翻译、编辑和做研究,从不知疲倦。他是法文和西班牙文诗歌的重要译者,曾因翻译秘鲁诗人瓦耶霍的作品而获国家图书奖。瓦耶霍的诗以晦涩著称。克雷顿为此专程去秘鲁,花了三年的时间译完瓦耶霍的长诗《垂尔西》。
我和克雷顿酒后常玩语言游戏。我的英文不好,往往会听错他的意思,这反而会带来意想不到的效果。我们从一个词跳到另一个词,从一种含义转成另一种含义。有一次,我请他帮我们杂志的英文选集起个名字,他顺口引用了美国诗人庞德《诗章》里的句子:“恶运与丰富的酒。”“丰富”(abundant)在英文中发音和“放弃”(abandoned)很接近。让我给听错了,将错就错,这本选集就成了《弃酒》。
待书出来了,我送给他一本。卡柔喜欢这个名字,他不。总而言之,那是隐喻。在现实世界中,我们都同意,酒是不该放弃的。我们干杯。
第一辑 空山异乡人迈克
我刚收到寄自布拉格的明信片:“辛格(Singer)说:生命是坟墓上的舞蹈。让我们相见。你的美国叔叔迈克(Michael)。”明信片是张带有怀旧情调的黑白照片:一杯咖啡旁放着一朵野菊花。上面印着英文“地球书店兼咖啡馆”。典型的迈克风格。大概他此刻就坐在布拉格这家英文书店,呷着咖啡,在黑白的忧郁情调中等待他绚丽的情人。
我和迈克是一九八五年在荷兰鹿特丹诗歌节上认识的。那是我头一回出国,语言和文化上的差异把我搞得晕头转向。但迈克忧郁的眼睛让我记住了他的话,他邀请我第二年春天到伦敦朗诵。我果然如期来到伦敦,在市中心最热闹的考文特花园的一个小剧场朗诵。和我同台的是一位罗马尼亚的女诗人,可在最后一分钟才得知她的政府不肯放行。迈克站在聚光灯下,挑选着词句,委婉地批评了齐奥塞斯库政府,他不想给这位女诗人带来麻烦。散会了,迈克把我带到酒吧,介绍给他的同行们。后来我才知道,为了凑够请我来的经费,他就像卡夫卡小说里的主人公,去敲开一扇扇官僚机构的门。
迈克长我三岁。他七十年代初从美国搬到伦敦,安家落户,娶妻生子,染上了一口伦敦腔。为什么离开美国?他在一次访问中这样回答记者:为了寻找诗歌上的精神家园,像前辈诗人庞德、艾略特那样。可大英帝国并未向这位孤军奋战的美国骑士致敬。
他请我到他家做客。他们的生活,按英国人的标准得算十分清贫了,但仍保持着一种读书人的尊严:书在家中占了重要的地位。他在区图书馆有一份半日的差事,勉强养活四口之家。他的夫人汉娜是波兰人,精明能干。小儿子刚出生,大儿子嘎比四五岁,有着同龄的孩子没有的谨慎。我想这个小迈克多少反映了他父亲的窘迫:用刻板的小职员的生活来捍卫他的诗歌世界。谈起诗歌,他的眼睛湿润了,言辞也变得犀利起来,这无疑才是当年来伦敦闯天下的迈克。
与英国有缘,赞助这次活动的英中文化协会请我到杜伦大学做一年的访问学者。一九八七年春天,我和妻子带两岁的女儿来到英格兰东北部的幽静的大学城。这里低头看书,抬头看著名的大教堂。我有时去伦敦办事,顺便看看迈克。出于中国人的礼貌,我也请迈克有空到杜伦来玩。没想到迈克竟全家出动,应声而至,让我们有点惊慌失措。我们比他们更穷,甚至没有一张像样的床招待客人。好在穷人间并不嫌弃,没床就打地铺。离开伦敦,离开那个临时图书管理员的位置,迈克变成一个可爱的梦想家,他有很多关于诗歌的计划,向我这个惟一的听众娓娓道来。在邵飞两次做饭的间歇,也被他拖进梦想的行列。他坚持要邵飞为他的第一本诗集配画,一家爱尔兰的出版社正在恭候巨著的诞生。那昏天黑地的诗歌的梦想穿插着孩子们的哭喊。第三天早上迈克一家走了,我连书也不看了,只看大教堂。
离开英国,我们又去了美国,回到中国,接着是多年的漂泊,我中断了和迈克联系。
一九九○年春天我到英国朗诵,在伦敦试着给迈克打了个电话。迈克愣了一下,惊呼起来:“我的孩子,你在哪儿?我一直在找你!”对一个在街头电话亭无家可归的漂泊者来说,这话的分量太重了,我不禁流了泪。我们约好在一家餐馆见面。迈克又是全家出动。坐下,他紧紧盯着我,眼镜后面聪明而忧郁的眼睛布满血丝。他明显发福了,看来年龄和家庭压力正在逼他就范。不,另一个迈克在说话。他愤世嫉俗,大骂英国诗歌界的堕落和势利,让我吃了一惊。
我问起邵飞为他配画的那本诗集,更让他生气:出版社毁约了。看来这个世界成心要毁掉一个诗人。我们这对难兄难弟在倾泻了对世界的所有怨恨后,突然沉默了,喝着杯中的残酒。我看着他的儿子,提议去买两本书给他们作礼物。进了附近的一家书店,迈克的表情变得明朗起来,像被内心的灯照亮。他为他的两个儿子各挑了一本书,让我签名。他叮嘱嘎比要好好保存,仿佛这不是本书,而是他的精神遗嘱。嘎比抬头看看父亲,看看我,轻轻地说了声:谢谢。
一别又是几年,我偶尔收到迈克的明信片,都是简短的,跳跃式的,像诗歌笔记。他的字迹小得几乎消失。我请他用打字机,他最后屈辱地接受了。他把愤怒和绝望诗意化——诗越写越好,每个词都获得了重量。
九三年我在荷兰,有一天突然接到他的电话。他兴奋地说,应该热爱生活。接着告诉我他不在图书馆里混了,而成了布拉格国际书展的主任,公司设在伦敦,有一份不错的薪水。也就是说,他下海了。我真心为他高兴,这也许能让他在吞噬灵魂的官僚体制外透透气,至少他可以用“公家”电话跟我聊聊天。我搬到美国,早上总是被来自伦敦的免费电话吵醒。他的话题跳来跳去。除了诗歌,他开始抱怨工作,抱怨老板和同事,然后转而抱怨他的老婆。汉娜几乎成了魔鬼,要控制他的生活,控制他的写作。我闻出家变的味道。
九五年春天,迈克坚持要我参加他主办的布拉格国际作家节,但又无法负担路费。我有生头一次自费去朗诵。能看得出来,迈克真心地喜欢布拉格。几乎每天晚上他带我去迪斯科舞厅,但我嫌太吵。在心惊肉跳的节奏中,迈克告诉我,他在伦敦暗恋上一个捷克姑娘。他的眼睛湿润了。他又告诉我,国际书展的主办权已被捷克人夺去,他们公司只好改行搞服装展览。我安慰他,至少他能整天和漂亮姑娘在一起。
同年夏天,我从巴黎坐火车通过海底隧道去伦敦,正赶上迈克的生日。他请我参加他的生日宴会。我带着一条法国名牌领带和一瓶波尔多红酒,和住在伦敦的诗人胡冬一起赴宴。迈克已经和老婆分居,等着办离婚手续。他在伦敦北郊的富人区租了一个相当舒适的公寓,后窗临湖,晚霞铺在水面。家中并没有别的客人,孤独的迈克。我们打开一瓶红酒,为他的生日干杯。酒后他的话多起来,抱怨汉娜通过离婚抢走了嘎比,还要进一步敲诈他。在我们去饭馆前,他给嘎比打了个电话。他告诉儿子,北岛在这儿。我又想起我这个精神遗嘱执行人的角色。
迈克失业了,他决定搬到布拉格去。这从美国出发的旅行,经过伦敦,最后终于抵达欧洲的中心,历时二十五年。他的旅行速度远远赶不上跨国资本对梦想的覆盖速度。布拉格已经越来越商业化,他又晚了一步。再说,嘎比怎么办?
前年年底,我和迈克在迈阿密海滨的遮阳伞下喝啤酒。这是我们头一次在美国见面。他的老父亲就住在附近。我突然问:“你不想搬回美国吗?”“不,这不再是我的家。我没有家,像你一样。”他笑了。
第一辑 空山上帝的中国儿子
飞机开始降落。我从窗口看见盐湖及沿岸切割成一块块不同颜色的土地。飞机的影子在上面滑过,像对不准焦距。后舱有人合唱圣诗,而我和其余乘客各怀鬼胎,降落到摩门教的圣地——盐湖城。
旅馆面山,窗外落满准备过冬的虫子。我找出英文讲稿,对着那些虫子练习朗读。犹他大学举办一年一度的蓝纳(Lanner)讲座,本届主讲人是乔纳森·思班斯(Jonathan Spence)。我纯属陪绑,参加讨论。临走前才收到他的演讲稿,我匆匆写了篇回应,电传给朋友,译成英文。剩下的,就是把它念利索。
乔纳森有个中文名字,叫史景迁。他是英国人,至今也不肯加入美国籍。按他的话来说:“我为什么要背叛莎士比亚?”他在耶鲁教书,是十几本书的作者。这些关于中国历史的书,几乎本本畅销,并被译成多种文字。说实话,我对历史学家心怀偏见。他们多少有点儿像废车场的工人,把那些亡灵汽车的零件分类登记,坐等那些不甘寂寞但又贪图便宜的司机。而乔纳森似乎不屑与他们为伍,他更关心历史中个人的命运,并对他们寄予深切的同情。他写的大都是传记。如关于帝王心路历程的《康熙自剖》,传教士的传奇故事《利玛窦的记忆迷宫》,一个普通的乡下妇女的不幸身世《王氏之死》以及一个曾漂流欧洲的教会守门人的坎坷遭遇《胡若望的疑问》。依我看,与其说他是历史学家,不如说他是个作家更贴切。再说,历史本来就是个故事,就看我们怎么讲了。
今晚是我的朗诵会。我在旅馆大厅碰见刚到的乔纳森和夫人金安平。乔纳森长得极像007扮演者康纳瑞(Sean Connery)。安平告诉我,他常在街上被陌生人拦住,要求签名合影。不知康纳瑞是否有过类似的遭遇,被人们拦住问:“你是乔纳森·思班斯?”
我朗诵时,乔纳森表情严肃,像康纳瑞在《以玫瑰的名义》里扮演负责办案的神父,坐在听众中间。我躲开他的目光,好像我是把毒药涂在经书上的人。难道诗是一种毒药?
九一年春天,我应一家国际慈善组织Oxfarm的邀请,到波士顿参加为非洲难民举办的捐款朗诵会。他们请乔纳森读我的诗的英文翻译。朗诵会头天晚上,他的学生文朵莲请我们吃晚饭,在座还有文朵莲的女儿和艾略特。乔纳森来了,抱着一袋葡萄酒和威士忌。那是我们头一次见面。他坚定、含蓄,而且幽默,英国式的幽默。据文朵莲说,多少耶鲁的女学生为之倾倒。那天晚上,惟我独醉。醒来,大家兴致未尽,有人提议去看末场的电影《菊豆》。散场后,我醉意未消,哈佛广场像甲板在我脚下摇晃。直到第二天晚上在散德斯(Sanders)剧场朗诵时,酒精仍在我脑袋里晃荡。我那困难的表情大概被听众们误读成流亡之苦,和乔纳森翩翩风度及典雅的英国口音恰成对比。就在我们向非洲难民象征性地致意时,美军成千上万颗飞弹正在伊拉克土地上爆炸。
第二年夏天,我和朋友开车从纽约去波士顿,路过纽海文(New Heaven),去看望乔纳森。他正经历婚变,住在市中心的一个小公寓里。家徒四壁,只有一张床,一张桌子和两把椅子,还有一台小录音机——不真实,像小剧场的后台。我们的主角乔纳森汗淋淋地坐在那儿,正幕间休息。在一家越南小馆吃牛肉面时,乔纳森讲起他去广西的经历。他正着手写一本太平天国的书。我似乎看见他头戴草帽,遮住他的鼻子,混入当地农民的行列,一起走进那本书《上帝的中国儿子》(God's Chinese Son)之中,成为他们的一员。
纽海文是个令人沮丧的城市,太多的流浪汉,若有人领头,恐怕也会揭竿而起。乔纳森领我们穿过街上那些绝望的手臂,来到一间空荡荡的芭蕾舞练习厅,再钻进隔壁小房间,这就是他的书房。我环顾那剥落的墙皮和窗户上粗粗的铁栏杆,不禁感叹道:“这真像监狱。”“哦?”乔纳森吃了一惊,“我还一直以为我把别人关在外边呢。”
盐湖城之夜并没有想象的那么冷清,街上人影搅动着灯光。朗诵会结束后,我们来到一家私人俱乐部“纽约人”用餐。一个政治学教授用张戎的自传《鸿》纠缠我。他的手势特别,中指和戴着一颗硕大金戒指的无名指分开,像把剪刀不停地剪断我的思路。晚餐时,他坐在乔纳森旁边,那把“剪刀”伸向乔纳森,似乎要剪掉他花白的络腮胡子。
第二天,我们驱车去附近的滑雪胜地——花园城(Garden City)。在一家意大利餐馆吃过午饭,我们沿着寂静的街道散步。阳光闪耀,屋顶上的积雪正在融化。一路上,他们两口子手牵着手,像初恋的情人。乔纳森和我谈起诗歌。他和安平最喜欢的美国诗人是斯蒂文斯(Wallace Stevens)和毕肖普(Elizabeth Bishop),最近开始迷上弗洛斯特(Robert Frost)。乔纳森叹了口气,说:“我有时真厌倦了历史,想多读读诗歌。”
九四年春天,乔纳森邀请多多和我去耶鲁大学朗诵。他结束了幕间休息,进入第二幕。场景变了。他们在纽海文郊区买了一幢带歌特式窗户的楼房,花园里还有一个中国亭子。我头一次见到安平。她在附近一所学院教中国古代宗教史。她并不算漂亮,但有一种东方女人的魅力。她总是眯起眼微笑,好像在品尝甜食。乔纳森忙着招待客人,但他的目光却被安平的一举一动所牵拽。
从花园城回到旅馆,匆忙更衣。我根本不会打领带,在镜子前面抓住领带挣扎着,就像一个不小心钓到自己的渔夫。今晚是乔纳森的压轴戏,他像他的领带一样镇定。但安平悄悄地告诉我,每次乔纳森演讲,其实都紧张得要命,甚至连上课时也难免。在舞台灯光下,乔纳森的脸显得有点儿苍白。他讲得很好,讲皇权思想,从乾隆、康熙到现在。
晚上,我们在旅馆的酒吧喝酒。一讲到他的老师房兆楹,乔纳森显得有些激动。当年他进耶鲁时,他的导师芮玛丽(Mary Wright)让他先在图书馆泡泡,再确定研究方向。在图书馆泡了一个月,他从书堆里认识了房先生,于是写信到澳大利亚拜师。没想到房先生只是个普通的图书管理员,回信说他从未带过学生。乔纳森一意孤行,去了澳大利亚。不仅房先生的学问,也包括其为人之道,引导他踏入中国历史之门。后来房先生恰好又成了安平的老师。
夜深了,乔纳森握着安平的手,背诵十六世纪法国诗人隆萨(Pierre de Ronsard)的诗。他先用法文,再一句句译成英文。那首诗是关于暮年之恋。
第二天清晨,我和乔纳森夫妇一起乘出租车去机场。司机是个矮小的老太婆。她怎么也打不开一瓶“雪碧”,递到后座问我们:“谁是超人?”我帮她拧开瓶盖。她从兜里掏出一把药片,就着“雪碧”倒进嘴里,“我六十五了,还总以为自己三十五。瞧,这月亮!可惜昨天早上我忘带上这家伙了。”她抄起一架带变焦镜头的照相机,一边开车,一边对准那轮苍白的满月。我吓得抓住椅背。“升得太高了,”她叹了口气。乔纳森说,“抓住月亮可不容易。”
老太婆答道:“关键得抓住好月亮。”出租车拐弯,和月亮分道扬镳。老太婆放下照相机,吹起口哨。
第一辑 空山约翰和安
一九九四年春天,我和彦冰开车从纽约出发,北上,经康涅狄格州、马萨诸塞州和新罕布什尔州,进入美国最北部的缅因州。风卷积雪,打在车窗上;偶尔有几个旧招牌向我们打招呼。从州际公路换地区公路,再上颠簸的土路,路标越来越不正规了,似乎更具有私人含义;我担心在某一终点,会变成孩子猥亵的图画。一座残破的铁桥在车轮下唱歌。彦冰告诉我快到了。森林深处,一家农舍冒烟。敲门,没人。门没锁,无留言。水壶在铁炉上嘶嘶响,蒸汽翳暗了窗户。在两只苍蝇的环绕下坐了很久,终于传来汽车声,主人回来了。
约翰(John)结实能干,像守林员。他正经是个文学教授,在威斯康星州的一家学院教书。他五十出头,络腮胡子及鬓角花白,头顶还是黑的。我跟他开玩笑,说他自下往上被冻结。安(Ann)人高马大,比约翰年轻多了。她原来是约翰的学生。在美国大学,严禁师生之恋,但他俩堕入情网。约翰被校方逐出伊甸园,安就像带着红字,穿过鄙夷的目光,又熬了一年多才毕业。她讲起当时的压力,委屈地笑了。
晚饭前,我们去散步。到处是冰雪,但泥土变得松软,春天就在脚下。一条小河冲进阴郁的森林,在洼地滞留成一片湖泊,召来几只野鸟戏水。约翰和安忙碌着,搬开横在路上的枝干,辨认动物的踪迹。他们拥有一百多公顷的森林。走了一个小时,都未出其领地。约翰告诉我,近年,有些私人公司买下土地,大肆砍伐。他和安只要有钱,就尽量扩充地盘,并鼓励周围的朋友也这样做,以对抗毁灭森林的恶势力。那想必是一种相当绝望的斗争。
他俩都能迸出几句中文。安八九年在复旦大学教英文。六四后,外国老师展开激烈争论:撤走还是留下?谁也说服不了谁。安决定留下。不久,约翰也从美国赶来。教书之余,他们和上海的青年诗人有来往,并翻译了一本当代中国诗选《烟民》(Smoking People)。彦冰就是那时认识他们的。
安是本地人,家在十英里外,在一个叫墨西哥的小镇上。那极像个中国社会,表姐堂兄七姑八姨都住一条街,这家的故事传到那头再传回来虽走了样,但没耽误功夫,正接上故事的发展。我们一下车,亲戚们探头探脑。安忙着打招呼。这是个典型的工人区,房子矮小,毫无特点。走进客厅,所有家具摆设,带有一股尘土的味道,和她的父母一起老去。她父亲在看电视,他转过头来,跟安说起母亲的病情。母亲从厨房出来,脸色泛红,嘴唇苍白。她说话很快,不易听懂。半年前,她被发现得了癌症,目前正在化疗。她体质虚弱,笑着,有一种对命运的无力感。父亲插话,但紧盯着电视。安就在这儿和四姐妹一起长大。我好像听见地板上纷乱的脚步声和女孩子的尖叫。
安领我们到河边。一群难看的水泥建筑群,就是母亲的病源。这个造纸厂建于本世纪初,带有所有资本积累的血腥味道。这本镇居民惟一的生活来源,又是终生折磨他们的噩梦。它在血缘关系上,又加上阶级关系、工作关系和男女关系。它造成的污染,使小镇的癌症发病率极高。安年轻时在厂里打过工,吃过苦,也恋爱过。她是个讲故事能手,那些天,一个个血泪的幽灵纠缠着我们。大概以前起过誓,她正用造纸厂的白纸写下一段被湮灭的历史。
约翰,作为一个例外被安的亲戚们接受。起初,人们用疑惑的目光打量这位勾引女孩的大学教授。约翰默默不语,用双手证明他还有别的本事。他和安花了十年的时间,把森林深处的破败农舍翻修成像样的家。
约翰每天只睡5个小时。我失眠多年,得靠午睡、打盹等多种形式的休息才能勉强充上电。不管我何时睁眼,约翰总是抱着杯咖啡,精神抖擞地坐在桌前。他正义务帮朋友校对一本厚厚的书信集。电源到底哪儿来的?咖啡公司应该拿他做广告:看,永不疲倦的约翰!请注意本厂的标志“约翰牌咖啡”。
星期六一早,我被他们叫醒,睡眼惺忪地上车,拉到本地的一所中学。铺着白桌布的长桌摆着各种早点。桌后是缅因州的参议员和众议员,高矮胖瘦,系着围裙在“为人民服务”。他们倒咖啡,端点心,殷勤周到。我忍不住想掏小费。政客们屈尊到此,也算是到家了,但不知有多少选民会为了顿早饭投票。一位众议员到我们桌来作陪。约翰介绍这是中国客人,他并不介意我们兜里没选票,讨论起美国的对华政策。
安有时在一所小学教亚洲孩子说英文。她很适合当老师,乐观而有耐心,能看得出来,孩子们喜欢她,但她更想成为小说家。她正在写那个梦魂萦绕的造纸厂,好像那罩住她青春的魔法,只有用笔才能除掉。那旷日持久的写作使她占据家中惟一一间书房,因此而获得某种中心地位,像一颗恒星,约翰得围着她转。约翰四月开车去一千二百英里外的大学教书,十月回来,陪安过冬。
想想都让我不寒而栗。整整六个月,安独守空房,在老林深处写作。即使约翰冬天回来,这天涯地角也只是两个人的世界。缅因冷到零下三四十度,一旦大雪封门,只能困守家中,面对炉火,度过漫漫长夜。我在这些年的漂流中,虽有过类似的经验,但就承受能力,远不能相比。在说笑声中,我意识到他们的内心磨难,远非我能想象。而他们自甘如此,毫不畏惧,在人类孤独的深处扎根,让我无言。我默默向这两个迸溅火花的寂寞灵魂致敬。
安和约翰吵架,被作息不定的我无意听到。安想要养个孩子,或至少养条狗。我当然能理解她内心的软弱。她在暗夜里嘤嘤哭泣。但转过脸来,她又笑了,跟我们讲起他人的悲惨故事。
约翰的女儿来了,和男朋友开车从波士顿来度周末。她小巧玲珑,是约翰热爱德国文学的结果。约翰年轻时翻译里尔克的诗,从德国带回译稿和妻子。他女儿刚在波士顿定居,找到工作,生活才开始。能看得出约翰由衷的高兴。但房子太小,他坚持让女儿和男朋友在外面的草地上搭帐篷过夜。两个年轻人倒十分乐意,酒足饭饱,早早去休息。我感到不安。一个小生命驶离父母,就本质而言,既残酷又自然,谁也无能为力。我在床上辗转不眠,听外面风声。那帐篷在风中鼓胀起来,像船一样驶离。约翰的女儿惊恐中转身,紧紧搂住她的情人。
第一辑 空山美国房东
如果我凭记忆给拉瑞画幅肖像:秃顶,肥硕的鼻子,眼镜后面狡黠的眼睛,身材不高但结实,肚子微微鼓起。他就是我的头一个美国房东。九三年秋我刚从欧洲搬到美国,在东密西根大学找了份差事,活不多,钱不少。负责接待我的美国教授事先给我写信,说帮我找了住处,在他家附近,离大学也不远,有自己的卧室和卫生间,可使用房东的客厅、起居室和厨房,租金300美元。听起来不错,我欣然接受了。
教授和夫人到机场来接我。先在他们家共进晚餐,佐以法国红酒。酒足饭饱,他们开车带我到拉瑞家。主人上夜班,要很晚才回来,这是栋普普通通的木结构房子,两层,主人住在楼上。我的卧室紧挨着楼下的客厅,小卫生间里老式澡盆的水龙头滴滴答答地漏水。居住条件基本上符合信上所说的,只是所有的设备都很陈旧。地毯磨穿,壁纸发黄,沙发吱吱作响。只有一台9英寸的黑色电视,摆在厨房的食品架上。我只待三个月,没什么可抱怨的,于是住下。
早上起得晚,我正打开冰箱想找点儿饮料,忽然感到背后的目光,转过头去。“嗨,”拉瑞坐在沙发上微笑,狡黠的眼睛在眼镜后面审视我。我有点儿尴尬,像贼被抓住似的。我们就这样认识了。
拉瑞在附近的密西根大学的剧场当电工。他四十岁,生在这儿,长在这儿,在密西根大学毕业。一年前离了婚,前妻带两个孩子也住在这镇里。他抱怨前妻贪婪,离婚时分走了不少钱,只剩下这座祖传的房子属于他。
我们所在的小镇叶普斯兰梯(Yipsilanti),混居着白领工人和大学生,和邻近的密西根大学所在的城市安纳堡相比简直像个穷弟弟。这里市政建设落后,治安差。我曾在夜里听见过枪声。第二天看报,醉汉火并,死一人。没想到拉瑞竟是本市的议员。他说起这事时,我们正坐在他家的前廊喝啤酒。黑暗中他握着酒瓶,得意地露出白牙。他的野心不大也不小,有一天想当当本市的市长或州议员。我问想不想当州长甚至美国总统,他摇摇头。
他很现实,市议员每年能拿两千美元的津贴且受人尊重。“但我得花钱花精力竞选。”他说。不过他又承认,竞选的费用大部分是捐来的。常看到他在电脑前忙碌,然后把几百封宣传资料寄给选民。有一次,我半开玩笑地问他是否去过本市的脱衣舞厅?他连连否认说:“我哪能去那种地方?要是被我的选民看见就完蛋了。”美国人对政治家道德完美化的要求,真是到了愚蠢可笑的地步。
我发现拉瑞喜欢中国饭。于是我每次做饭就多做一份,一个人吃实在无味。有一天,拉瑞神秘兮兮地告诉我晚上要来一位女客。我连忙下厨,备了四菜一汤。女客正点到达。我发现她和拉瑞根本就不认识。她一进门东张西望,好像在给拉瑞的房子估价。席间她透露了她是通用汽车公司的高级技工,年薪五万(吓了我一跳,美国人是从来不谈工资的。) 接着她开始盘问拉瑞,拉瑞倒也沉得住气,应答自如。饭后我看两人继续喝酒,情投意合,便退避三舍。
夜里我被他们做爱的声响吵醒了。看来事情进展顺利,我为拉瑞终于结束了单身生活而高兴。
第二天我问拉瑞是否关系已定。他含糊其词,暗示那位女客不会再来了。没两天,又有另一位女客登门,戏重演了一遍,只是我不再给他们做饭了。我终于忍不住问拉瑞到底怎么回事。原来他参加了一个单身俱乐部。俱乐部把诸如人种、年龄、身高、体重、爱好等个人资料及电话号码发给每个成员,大家可以通过电话自由结合。我这才明白为什么拉瑞每天回家直奔电话录音机。拉瑞坦白说,他根本不想再结婚,要好好享受一下单身汉的自由。
拉瑞很吝啬,一般吝啬的人总是抱怨没钱。他下了班常常不归,找一些杂活干。比如帮别人粉刷房间、安装电器、布置花园。后来发现他并没有那么穷,他另有一处房子租给了学生们。
刚到时我想多看电视,既学英文,又排解寂寞。但拉瑞的小人书般大小的电视实在让我束手无策,这玩意儿十几年前在中国就被淘汰了。我建议拉瑞买台新的,拉瑞马上摊开手表示,他还欠银行的债。其实在美国几乎人人都欠债。我又提出新的建议:如果他肯买电视和录像机的话,我愿负担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三个月后东西归他所有。他起初还是说不,出门转了个弯,终于算过账来,马上催我一起去电器商店。我们选了电视和录像机,又去租了录像带,回家举杯祝贺中美合资的伟大成果。但一到周末,我就算遭殃了。拉瑞的前妻送两个圆滚滚的儿子过来,把电视开得山响,我只好躲到朋友家避难。拉瑞的前妻是做房地产生意的,见到她,我才明白为什么拉瑞会欢呼单身汉的自由。她有拉瑞两个那么胖,而且看起来极有主意。我能想象她在离婚时卡着拉瑞的脖子,让他把钱交出来。
我搬走时,拉瑞握着我的手说:“真高兴与你相处了这么一阵子。”我盯着他那狡黠的眼睛,似乎很真诚,我有点儿被感动了。如果我是他的选民,说不定会投他一票呢。
第一辑 空山帕 斯

四月十七日早上,我把车停在过夜停车场,再搭机场班车前往候机厅,总算赶上了班机。夜里没睡好,我一路昏沉沉的,像只被雷电震晕了的鸟。一下飞机就转了向,得亏有路标指引。汽车站,旅客动作缓慢,鱼一般游来游去。我登上辆面包车,开车的高个黑人跟大家打招呼,没人答理。他见怪不怪,说:“欢迎来芝加哥。”正是尖峰时间,一路堵车,堵得个个面目可憎。在旅馆柜台,我拿到钥匙和一个信封,跟提行李的印度人上升。我给过小费,关上门,打开信封:“……可惜艾略特不能来和你一起朗诵,今天凌晨帕斯去世了……”
可以说,墨西哥诗人奥克塔维欧·帕斯(Octavio Paz)是现代主义文学最后一个大师,他的死意味着一个时代的结束。
帕斯,在西班牙语意思是和平。而他生于一九一四年,即第一次世界大战开始那年,人类从此就没和平过。一九三七年,他赴西班牙参加共和国保卫战,在马德里反法西斯作家代表大会上,结识了聂鲁达、阿尔贝蒂等作家。随后他卷入了巴黎的超现实主义运动。
他家里有很多有名的现代画家的画和各种艺术品,想必都是多年友谊与游历的见证,结果前两年毁于一场大火。帕斯从此一蹶不振。他从家里搬出来,住进旅馆和医院。最后墨西哥总统借给他一套官邸,并派军人们护理他,那跟软禁没多大区别。艾略特告诉我,帕斯变得沉默寡言,连老朋友的电话都不愿意接。美籍华裔女作家汤婷婷跟我讲述过她类似的经历。一场山火吞没了她的房子,包括未完成的手稿、信件、照片,什么也没留下。“我没有了过去。”她悲哀地说。
我头一回听说帕斯是八十年代初,那时在圈子里流传着一本叶维廉编选的外国当代诗选《众树歌唱》,可让我们开了眼界。其中帕斯的《街》特别引人注目:“又长又静的街。/我在黑暗中走着,跌倒/又爬起来,向前摸索,脚/踩着沉默的石头与枯叶:/我身后有人紧跟。/我慢,他也慢;/我跑,他也跑。我转身:没人……”我后来重译过。原文中的Nobody在《众树歌唱》中被译成“空无一人”,我改译成“没人”,这样更短促,更具突然性。这首诗是有点儿让人闷得慌。那会儿大家见面开玩笑,“我转身:空无一人。”自己先起一身鸡皮疙瘩。
八九年十月,美国笔会中心在纽约为中国作家举办了一场讨论会,由艾略特主持。艾略特住在纽约,是散文作家及帕斯的英译者。帕斯和夫人居然也坐在听众中间。散了会,一帮老朋友聚在门口,看来又得昏天黑地侃一夜。
那天晚上在一起的,除了帕斯夫妇、艾略特、多多和我,还有在讨论会上担任翻译的文朵莲。我们在一家意大利餐馆坐定。我连菜单都读不懂,请文朵莲帮忙。帕斯发福了,比照片上显得要老。他微笑着,带着老人的威严。我们谈到拉丁美洲的文学与政治,多多问起他和博尔赫斯的争论。不,没这回事,我们关系一直不错。也许你指的是和聂鲁达吧?我后来在一篇访问记中读到,帕斯认为聂鲁达的斯大林主义僭越了政治与道德的准则。
九○年十月,帕斯获诺贝尔文学奖。当天夜里,帕斯接受郑树森代表台湾《联合报》的电话采访时说,我已经躺下了,刚吃了安眠药。那是不眠之夜的开始。
再见到帕斯是九一年十二月,在斯德哥尔摩一起开会。我还记得议题是“困难时期的严肃文学”。那是我的困难时期,几乎什么也听不懂,冒充严肃文学坐在那里。最后一天,布罗斯基作总结报告,报告后的讨论中,他的傲慢激怒了某些听众,帕斯也跟他呛了几句。帕斯的英文有限,时不时借助法文。让我记住的是他的姿态:像头老狮子昂起头。
一天早上,我和女儿在旅馆餐厅吃早饭。帕斯从街上走过,看见我们便拐了进来。我给他要了杯咖啡。那天帕斯心情似乎特别好,恐怕和港湾的新鲜空气有关,也许再加上轻松感——媒体的注意力已转移到新的获奖者头上。
他从提包掏出我刚出版的英文诗集《旧雪》,让我吃了一惊。他说他喜欢,飞机上一直在读,我们在美国同属一家出版社。他拿出他的一本书,签名送给我,是刚出版的论文集《另一种声音》。可惜这本书在漂泊中遗失了。
直到很多年后的今天,我才读到此书的中译本,被他的博学和雄辩震住了。他把文学与现代性的关系讲得很清楚,并纠正了欧美学术界对“现代主义”历史的严重歪曲。更重要的是,他在相当严谨的理论阐释中体现了“批评的激情”,这正是他另一本论述诗歌的书的书名。
用瑞典文写诗的李笠来电话,约我晚上和几个年轻的瑞典诗人聚聚。下午在通往老城的石桥上,我碰到帕斯,问他愿不愿一起去,他满口答应。周围行人涌动,买东西的遛狗的下班回家的,均与诗无关。帕斯站在冬天稀薄的阳光下,披着黑呢大衣,像个退休的将军。傍晚,我打电话到帕斯住的旅馆,他改变了主意。“不行,我累了,”他声音干巴巴的,有气无力,“你知道,这类的聚会太多了……”我当然知道,他这一年所受的名声之累,是要折寿的。
也巧了,我们下一站都是巴黎。
一周后的晚上,尚德兰(Chantal)、高行健和我在巴黎一家旅馆的大厅等了一会儿,帕斯夫妇下来了。他夫人玛瑞朱丝(MarieJose)是法国人,比帕斯至少年轻二十岁。我提议去中国餐馆,帕斯有点儿不放心,叮嘱我说:“可别乱七八糟的,要去就去家像样的。”终于在附近找到一家,还真不赖。我们吃火锅,喝黄酒,聊唐诗。帕斯翻译过李白、杜甫和王维的诗,他还跟艾略特合写了一本书《读王维的十九种方法》。我多喝了几杯,变得伤感,大背李煜的词,把帮忙翻译的尚德兰害苦了。在烛光下,帕斯宽容地笑了。
临出门,他被一对法国夫妇认了出来:你是帕斯?

帕斯当过多年外交官,在法国、日本、瑞士和印度等国任职。由诗人作家当外交官,这似乎是拉丁美洲的文化传统。一九六八年,帕斯为抗议墨西哥政府镇压学生运动,辞去了驻印度大使的职务,他在欧美漂流了三年,直到七一年才回国。
九三年春天,我到墨西哥的莫尔里亚(Morelia)参加一个国际环保会议,这个会议请的都是科学家和作家。贫富悬殊像一道巨大的裂缝横贯墨西哥。我忘不了跟着汽车跑的那些光屁股的孩子,他们眼睛中有一种深深的绝望。我们到山林中的一个蝴蝶巢穴考察。上千万只蝴蝶,每年从这里出发经美国飞到加拿大,再返回这里过冬,行程几千英里。坐在树林中,只见蝴蝶遮暗了天空,翅膀发出轰鸣。
开完会回到墨西哥城,我给帕斯打了个电话,是玛瑞朱丝接的。她用法语大声呼唤帕斯,能听见房间里的回声。帕斯接过听筒,问我住在哪儿,什么时候有空,他要请我吃顿午饭。美国小伙子若贝托(Roberto)陪我一起去,他曾做过帕斯的秘书,母亲是墨西哥人,他的西班牙语跟英语一样好。我一直问他为什么没有女朋友,后来才知道他是个同性恋,跟一个古巴作家同居。
餐馆在郊区的山坡上,外观像古寺,草木掩映,大半餐桌散置于花园中。若贝托去查订位名单,没有帕斯。他猜帕斯用的是假名。一会儿,帕斯和夫人来了,他戴了一顶遮阳便帽,蓄起满脸花白的胡子,像戴着毛皮面具。
那一阵子墨西哥偏远山区正闹游击队。话题像苍蝇飞来飞去,自然而然地落在中国发生的事件上。帕斯和若贝托争论起来,看法截然相反。帕斯一下翻了脸,用手指打了个榧子,厉声喝道:“你美国佬懂什么?滚回家去!”若贝托闭住嘴,脸憋得通红。我赶紧把话题岔开。
那天帕斯情绪不对劲,跟我也争起来。说起英国诗人奥登,我不认为他有什么原创性,帕斯急了:“要是奥登都没有原创性,你说谁有?”
国际环保会议闭幕了,在墨西哥城举办了告别宴会。宴会开始前,我注意到记者们在门口焦急地等着什么。达官显贵并没怎么引起他们的重视,而帕斯一出现,强光灯全亮了,所有的镜头都对准他。当天的晚间新闻播放了他对游击队的看法,我认识的几个墨西哥朋友都在摇头。后来听说帕斯后悔了。
帕斯的名声太大,免不了遭人忌恨和暗算。他常在报刊上跟人打笔仗,打得飞沙走石。艾略特告诉我,斗争使帕斯年轻。毕竟岁数不饶人,他病倒了,先在美国做了心导管手术,不久又发现癌症,而大火得寸进尺 ,吞没了他的过去。
就在帕斯去世前一个多月,艾略特赶到墨西哥城,参加帕斯基金会的开幕式。帕斯坐在轮椅上,极少说话。当人们颂扬他的成就时,他向前扬扬手,那疲倦的姿势在说:让这一切都过去吧。
九四年三月三十日,是帕斯的八十大寿。仅仅四年前,他容光焕发,步履稳健,毫无病痛和大火的阴影。美国诗人学会在大都会博物馆为他举办朗诵会,请来约翰·艾什伯瑞(John Ashbery)和马克·斯特兰德(Mark Strand)等美国诗坛的大明星,也请了我,滥竽充数,据说是帕斯的提议。我找来帕斯的诗集,不知为什么,竟有些失望。在我看来,是他追求宏大叙述的野心毁了那隐秘的激情,这在被称为现代文学经典的《太阳石》等长诗中尤其明显。我选来选去,还是选中那首他早年写的《街》,仍有初读时的新鲜感。
在一次采访中,他回答说:“每分钟我们都是另一个。现在讲着他者的人与一秒钟以前讲着他者的人不同。那么什么是他者?我们是时间,为了成为时间,我们从来没有结束过生活,总是将要生活。将要生活?那是什么!我不知道。在一问一答中间勃生某种改变我们的东西,它把人变成一个不可预见的造物。”
在美国,为一个外国诗人如此隆重的祝寿,恐怕历史上还是头一回。那天票是免费的,大都会博物馆剧场挤得满满当当。朗诵会开始前不久,帕斯跟艾略特一起挑选朗诵的诗,他突然慌了神,对艾略特说,“我该念什么?它们都不怎么样,真的……”此时此刻,帕斯成了另一个,更接近我通过阅读认识的那个《街》中的帕斯,他疑心重重,在黑暗中摸索,跌倒了又爬起来。最后还是艾略特稳住了他。朗诵结束了,观众的掌声经久不息。
那天我朗诵的是帕斯的《街》:“……所有的黑暗无门。/重重拐角出没/总是把我引向这条街/没人等我,没人跟我,/我追赶一个人,他跌倒/又爬起来,看见我说:没人。”
第一辑 空山蓝 房 子

蓝房子在斯德哥尔摩附近的一个小岛上,是瑞典诗人托马斯·特朗斯特罗默(Tomas Transtromer)的别墅。那房子其实又小又旧,得靠不断翻修和油漆才能度过瑞典严酷的冬天。今年三月底,我到斯德哥尔摩开会。会开得沉闷无聊,这恐怕全世界哪儿都一样。临走前一天,安妮卡(Annika)和我约好去看托马斯。从斯德哥尔摩到托马斯居住的城市维斯特若斯(Vasteras)有两个小时路程,安妮卡开的是瑞典造的红色萨巴(Saab)车。天阴沉沉的,时不时飘下些碎雪。今年春天来得晚,阴郁的森林仍在沉睡,田野以灰蓝色调为主,光秃秃的,随公路起伏。
安妮卡当了十几年外交官,一夜之间变成上帝的使者——牧师。这事对我来说还是有点儿不可思议,好像长跑运动员,突然改行跳伞。安妮卡确实像运动员,高个儿,短发,相当矫健。我八一年在北京认识她时,她是瑞典使馆的文化专员。西方,那时还是使馆区戒备森严的铁栏杆后面一个相当抽象的概念。我每次和安妮卡见面,先打电话约好,等她开车把我运进去。经过岗楼,我像口袋面往下出溜。
八三年夏末,一天中午,我跟安妮卡去西单绒线胡同的四川饭店吃饭。下车时,她给我一包东西,说是托马斯最新的诗集《野蛮的广场》,包括马悦然(G ran Malmqvist)的英译稿和一封信。马悦然在信中问我能不能把托马斯的诗译成中文,这还是我头一回听到托马斯的名字。
回家查字典译了九首,果然厉害。托马斯的意象诡异而辉煌,其音调是独一无二的。很幸运,我是他的第一个中译者,相比之下,我们当时处于一个很低的起点。
八五年春天,托马斯到北京访问。我到鼓楼后边的竹园宾馆接他。那原是康生的家,大得让人咋舌。坐进出租车,我们都有点儿尴尬。我那时英文拉不开栓,连比划带迸单词都没用,索性闭嘴。最初的路线我记得很清楚:穿过鼓楼大街,经北海后门奔平安里,再拐到西四,沿着阜外大街向西……目的地是哪儿来着?现在怎么也想不起来了,于是那辆丰田出租车开进虚无中。只记得我紧张地盯着计价表上跳动的数字:兜里钱有限。
没过两天,我又陪托马斯去长城。那天作家协会出车,同行的还有《人民画报》社瑞典文组的李之义。他把作协的翻译小姐支走,小姐也乐得去买买衣服。李之义是我哥们儿,没的说,除了不得不对司机保持必要的防范。那年头,我们跟托马斯享受了社会主义的优越性:坐专车赏景,还在长城脚下的外国专家餐厅蹭了顿免费的午餐。
那天托马斯很高兴,面色红润,阳光在他深深的皱纹中转动。他触摸那些城垛上某某到此一游的刻字,对人们如此强烈的要被记住的愿望感到惊讶。我请他转过头来,揿动快门。在那一瞬间,他双手交叉,笑了,风掀起他开始褪色的金发。这张照片后来上了一本书的扉页。那书收入托马斯诗歌的各种译文,包括我译的那几首。
快到维斯特若斯,安妮卡用“大哥大”和托马斯的妻子莫妮卡(Monika)联系,确认高速公路的出口和路线。托马斯住在一片灰秃秃的没有性格的排房里——我紧跟攥着门牌号码的安妮卡东奔西突,在现代化的迷宫寻找托马斯。
他出现在门口,扔下拐棍,紧紧搂住我。那一瞬间,我真怕我会大哭起来。莫妮卡说:“托马斯正要出去散步……看看我们的托马斯,要不是这两天感冒,简直像个明星……”待坐定,我才能真正看到他。他的头发全白了,但气色很好,眼睛恢复了中风前的镇定。
一九九○年十二月,我得到托马斯中风的消息,马上给莫妮卡打电话。她哭了,“托马斯是个好人……他不会说话了……我能做什么?”莫妮卡是护士,托马斯中风后她辞了职。九一年夏天我来看望他们,托马斯显得惊慌而迷惘。他后来在诗中描述了那种内在的黑暗:他像个被麻袋罩住的孩子,隔着网眼观看外部世界。他右半身瘫痪,语言系统完全乱了套,咿咿呀呀,除了莫妮卡,谁也听不懂。只见莫妮卡贴近托马斯,和他的眼睛对视,解读他的内心。她也常常会猜错,托马斯就用手势帮助她。比如把时间猜成五年,手指向右增加,向左减少,微妙有如调琴。“心有灵犀一点通”,这在托马斯和莫妮卡的现实中是真的,他们跨越了语言障碍。
如今托马斯能说几句简单的瑞典话,常挂在嘴边的是“很好”。托马斯,喝咖啡吗?——很好。去散散步吧?——很好。要不要弹钢琴?——很好。这说明他对与莫妮卡共同拥有的现实的满意程度。我给托马斯带来一套激光唱盘,是格林·高尔德(Glenn Gould)演奏的巴赫第一、第五和第七钢琴协奏曲,他乐得像个孩子,一个劲儿向莫妮卡使眼色。在我的请求下,他用左手弹了几支曲子,相当专业。弹完后他挥挥手,抱怨为左手写的谱子太少了——如今莫妮卡“翻译”得准确无误。
女人们去厨房忙碌,我和托马斯陷入头一次见面的尴尬中。我说了点儿什么,全都是废话。我剥掉激光唱盘上的玻璃纸,把唱盘交给托马斯。放唱盘的自动开关坏了,用一根黑线拴着,托马斯熟练地把唱盘放进去。在高尔德演奏第一协奏曲的前几秒钟,他突然大声哼出那激动人心的第一乐句,吓了我一跳。他两眼放光,让位给伟大的钢琴家和乐队,自己摸索着坐下。音乐给我们沉默的借口。
茶几上,那团成一团的玻璃纸,像朵透明的花慢慢开放。

蓝房子里挂着一幅多桅帆船的油画,是托马斯的祖父画的。这房子至少有一百五十年历史了。由于保暖需要,天花板很低,窗户小小的。沿着吱吱作响的楼梯上楼,一间是卧室,一间是托马斯的小书房,窗外就是树林。托马斯的很多意象与蓝房子有关。
我头一回见到蓝房子是八五年夏天,即我陪托马斯游长城的半年以后。
托马斯笑呵呵地在蓝房子外迎接我。在场的除了马悦然和夫人宁祖(她去年因癌症过世)、还有他们的学生碧达(Britta)和安妮卡。安妮卡来晚了,她刚从北京调回瑞典外交部。如果时光是部影片的话,我非把它倒回去,让那个时刻放得慢一点儿,或索性定格。那时托马斯爱开玩笑,壮得像牛;宁祖活得好好的,大笑个没完;安妮卡年轻得像个大学生,精力过人,好像直接从北京游过来似的。
瑞典的夏天好像钟停摆——阳光无限。坐在蓝房子外面,我们一边喝啤酒,一边尝莫妮卡做的小菜,话题散漫。瑞典文和中文近似,有两个声调。两种语言起伏应和,好像二重唱。那年蚊子特别多,逆光下呈雾状,挥之不去,让人心烦意乱。而托马斯坐在蚊子中间若无其事。蚊子不咬他,他也不驱赶,似乎达成了一个秘密的和平协议。
托马斯给我看了他刚刚完成的诗作《上海》(题目后来改成《上海的街》)。开头两句是:“公园的白蝴蝶被很多人读着。/我爱这菜白色,像是真理扑动的一角。”这意象来自他上海的经历。从北京到上海,没人陪同,使馆要他把所有发票都保存好。发票多半是中文的,他正着看倒着看都没用。那上海闲人多,估摸这奇怪的动作招来看热闹的,于是发票变成了白蝴蝶,被很多人读着。
托马斯是心理学家,在少年犯罪管教所工作。依我看,这职业和诗歌的关系最近,诗歌难道不像个少年犯吗?在二十三岁那年,托马斯靠他的第一本诗集《诗十七首》把瑞典文坛给镇了。即使现在看,那些诗也近于完美。他写得很慢,一辈子只有一百多首诗,结成了全集也不过一本小书而已,但几乎首首都好。那是奇迹。
我们又回到一九九八年,在晚饭前喝着西班牙开胃酒。我问起托马斯的写作。他从抽屉里找出两个八开的横格本。九○年十二月是个分水岭,以前的字迹清晰工整,中风后改左手写字,像是地震后的结果,凌乱不堪。一个美国诗人告诉我,当年托马斯来美国访问,人一走,有人把摹仿他诗句的纸条塞进他住过的房间,再找出来,宣称是伟大的发现。他们要能看到这原稿,还了得?
六七十年代,不合时代潮流的托马斯受到同行们恶狠狠的攻击,骂他是“出口诗人”、“保守派”、“资产阶级”。记得有一次我问他生不生气。“我倒想说不,可我能不生气吗?”如今时代转过身来,向托马斯致敬。他接连得到许多重要的文学奖。莫妮卡告诉我,前不久,他俩去斯德哥尔摩美术馆,被一个导游认了出来,他大声向观众们说:“这是我们的托马斯!”全体向他们鼓掌。
一九九○年初,我漂流到瑞典,在斯德哥尔摩一住就是八个月。八五年那个令人晕眩的夏天一去不返。我整天拉着窗帘,跟自己过不去。若没有瑞典朋友,我八成早疯了。
那年我常和托马斯见面。
一张托马斯在花丛里的照片上标明:九○年八月四日。那天早上,我和李笠乘轮船直奔蓝房子,结果坐过了站,被抛在另一个岛上。下一班船要等好几个钟头。李笠说服了一个住在岛上的老头,用汽艇把我们送过去,老头说什么也不肯收钱。
那天布罗斯基也在。他七二年离开俄国,再也没回去过。几乎每年夏天,他都到斯德哥尔摩住一阵,据说是因为这儿的环境气候最像他的老家彼得堡。我头一眼就不喜欢他,受不了他那自以为是的劲头。此后又见过面,都改变不了这第一印象。布罗斯基对托马斯倒是很恭敬。他曾老老实实承认,他的某些意象是从托马斯那儿“偷”来的。
我们坐在阳光下喝啤酒,懒洋洋的。大家倚在蓝房子的扶手台阶上,用Polaroid照相机轮流拍照。他们的小女儿玛利亚(Maria)帮忙收拾杯盘,她长得很像莫妮卡。他们有两个女儿,都住在斯德哥尔摩。
李笠、布罗斯基和玛利亚赶傍晚的一班船回斯德哥尔摩,我留下来,住在蓝房子旁边的一栋小木屋里。那夜,我失眠了。树林里的猫头鹰整夜哀号。
算起来,从那时到托马斯中风只剩下四个月。只有托马斯自己,在七四年发表的惟一一首长诗《波罗的海》预言了这场灾难。八月初,我从瑞典搬到丹麦,临走前跟托马斯夫妇来往最频繁。他们一到斯德哥尔摩,马上打电话过来。和中国人在一起,饭局是少不了的,几杯酒下肚,托马斯总是半开玩笑地对我说:“我从没见过像你这么高的中国人。”
十一月初,我在丹麦奥胡斯(Aarhus)刚落脚,托马斯就跟过来朗诵。我像傻子一样,坐在听众中间。现在想起来,那是天赐良机,在托马斯即将丧失语言能力以前。他嗓子有点儿沙哑,平缓的声调中有一种嘲讽,但十分隐蔽,不易察觉。他注重词与词的距离,好像行走在溪流中的一块块石头上。朗诵完了,听众开始提问。有个秃顶男人和托马斯争了起来。我还是像傻子一样,头在瑞典语和丹麦语之间扭来扭去。我从来没见过托马斯这么激动过,他脸红了,嗓门也高了。
朗诵会后,主持人请我们一起吃晚饭。问起刚才的争论,托马斯只说了一句:“那家伙自以为有学问。”我想为一起来听朗诵的同事安娜讨本诗集,他把手伸进书包,孩子似的做了个鬼脸——没了。没了?我有点儿怀疑。没了!他肯定地说。
一个月后,他拒绝再和任何人争论。听到他中风的消息,我很难过,写了首诗给他,听莫妮卡说他看完掉了眼泪:“你把一首诗的最后一句/锁在心里——那是你的重心/随钟声摆动的教堂的重心/和无头的天使跳舞时/你保持住了平衡……”
一晃七八年过去了,托马斯真的保持住了平衡。
我第二天一早飞回美国,得早点儿动身回斯德哥尔摩。晚饭吃得早,有鱼子酱、沙拉和烤鱼,餐桌上点着蜡烛,刀叉闪闪。烛光中,托马斯眼睛明亮。莫妮卡时不时握握他的手,询问般地望着他。饭后,我们回到客厅,打开电视,正好是晚间新闻。政客们一个个迎向镜头,喋喋不休。莫妮卡和安妮卡笑起来,而托马斯表情严肃,紧盯着电视。一会儿,莫妮卡关上电视,端出她烤的苹果馅饼。我们正有说有笑,托马斯又用遥控器把电视打开。莫妮卡告诉我,托马斯觉得有责任监督那些愚蠢的政客。
一九九○年夏天,我的确在蓝房子过夜时失眠,莫妮卡证实了这一点。那么第二天早上干什么来着?对了,我跟托马斯去采蘑菇。我们穿上长筒胶靴,笨拙得像登月的宇航员。走着走着下起雨来,林中小路更加泥泞。托马斯走在前头,用小刀剜起蘑菇,搁嘴里尝尝,好的塞进口袋,坏的连忙吐掉,说:“有毒。”
第一辑 空山空 山

今年夏天我在德国,住在斯图加特附近一个名叫“孤独”的城堡里。在此期间,我跟我的德文译者顾彬(Wolfgang Kubin)去柏林和慕尼黑朗诵。从慕尼黑回来的路上,我们去他弟弟家做客。丁克尔斯比尔(Dinkelsbuhl)是座古老的小镇,沿着老房子上标明的建筑年号一直可追溯到中世纪。他弟弟一家住在小镇边上。附近的池塘野鸭嘎嘎叫着,有力地扇动着翅膀,似乎想挣脱这近乎黏稠的宁静。顾彬的弟弟是医院的麻醉师,从早到晚奔波于麻醉与清醒之间,
他太太代表了那个清醒的世界——家庭。
顾彬是那种不知疲倦的人,刚放下行李,就拉我出去散步。每回跟他出门我都犯怵。那哪儿是什么散步,完全是一种德国式的急行军,我得紧追慢赶,才能跟上他的速度。城墙荒草瑟瑟,有木梯石栈勾连。我只听见自己风箱般的喘息和怦怦心跳。顾彬话不多,皱着眉头大踏步前进。他坚持要带我去看一个中世纪刽子手的故居。据说当年几乎每个城镇都供养这么个职业刽子手。我们爬上爬下,拐弯抹角,足足找了一个多钟头。我两腿发软,差点儿就要在找到刽子手之前求饶了。
我认识顾彬是八一年九月,在友谊宾馆。杜博妮(Bonnie McDougall)请我们到她家吃晚饭,她丈夫给我们斟上香港带来的“金门高粱”。顾彬第二天就要离开北京了。我对他最初的印象是模糊的。只记得他的笑容很特别,如同一个疲倦的人在镜子前无奈的自嘲。一九八二年早春,我们又在颐和园后湖见面了。记得那天我没睡好觉,又忘了刮胡子,浑身不自在,好像刚从地里刨出来的土豆。顾彬掏出个德国微型相机对准我。我觉得我们俩之间竟有点儿像,都不爱说话。他那天心不在焉,眯缝着眼,大概湖水的反光让他分心。他长我三岁,我们那时还年轻。
那是顾彬刚完成他的教授资格论文《空山》不久。他在大学涉猎甚广,包括哲学、日尔曼学和汉学,但他主修的是神学,本来顺理成章顾彬该做牧师的。我最近读了《空山》一书的中译本《中国文人的自然观》。在此书的序言中,平日沉默寡言的顾彬终于给了我们一点线索:一九六七年底,李白的那首《黄鹤楼送孟浩然之广陵》,成了他告别福音新教而转向汉学研究的诱因。如果一个人因一首诗而改变一生,其中必有某种神秘的召唤,且多半来自于血液中。
顾彬生在德国北方的策勒(Celle),祖先世世代代都是农民。他父亲是柏林人,母亲维也纳人。父母相识后搬到他祖母的老家策勒去。虽然同属于日尔曼种,但维也纳人很不一样,多愁善感,所以能产生像特拉克尔和里尔克这样的大诗人。八五年夏天,我头一次跟顾彬从柏林去维也纳。这旅行是从他父亲这边出发,到达他母亲那边,带有某种血缘考查性质。柏林的刻板和维也纳的闲散恰成对比。我们坐有轨电车,哐当当穿过中午昏睡的街区;去维也纳森林散步,在弗洛伊德对朋友说“梦将解释一切”的地方驻足;晚上到郊区贝多芬经常光顾的酒吧,喝刚酿出来的葡萄酒。在维也纳,连街头艺人演奏的约翰·斯特劳斯的圆舞曲也与众不同,染上那儿特有的忧伤。
顾彬最喜欢带我去墓地。刚到维也纳,我就跟他拜访了贝多芬、莫扎特、舒伯特等大师,倾听那寂静的音乐。墓地本身是一种文化,包含了历史、宗教、建筑、语言等诸多方面。每块墓碑都会说话,主角消失了,故事并没有结束。进入墓地,顾彬脸上的线条变得柔和了,改变了平时行进的节奏,忽快忽慢,在墓地中徘徊。他皱着眉头读完碑文,扭头走开。我真跟他在墓地学了不少东西,最重要的一条是体验死亡的宁静。
说实话,直到今天我还是不明白,为什么李白那么首简单的诗,会让他走上一条完全不同的路:
故人西辞黄鹤楼,烟花三月下扬州。
孤帆远影碧空尽,惟见长江天际流。

穗子警告我说:你可别把顾彬写得那么忧郁。你看,有人表面挺乐观的,结果扭头自杀了。我们顾彬看起来忧郁,但没事儿……我表示完全同意。穗子是顾彬的夫人,她原来在北京图书馆工作。顾彬去那儿,为刚完成初稿的《空山》查找补充资料,由穗子和另一个工作人员接待。一回生二回熟,这位平日目不斜视的德国准牧师直奔穗子办公室,兜里揣着两张《阿Q正传》的话剧票,惴惴然,到了也没敢把票掏出来,只好单独跟阿Q约会。人跟人的化学反应真是奇妙,酸碱中和——正好穗子话多,填补了顾彬那沉默的深渊。不,顾彬纠正我说,是穗子的梦多。
当年顾彬常来北京,骑着辆破自行车满城飞。凭他那体力,要是有便衣跟踪,肯定累得半死。他告诉我,他在图书馆有个恋人,但不是书。那阵子涉外婚姻还是有麻烦,约会好像打游击,出没不定,更添了层浪漫色彩。
记忆除了不可靠外,更奇怪的是它的随意性,比如,为什么单挑某个细节而放弃别的?那么在当事人之间,记忆能在多大程度上重合呢?顾城死后,顾彬写了一篇文章《片段》:“我跟顾城的第一次见面该是一九八四年十一月。一天晚上,北岛来到天安门的国旗下接我。天黑得早,骑车一会儿就到了他的住所:几个人在包饺子,北岛的妻子、画家邵飞,我记得颇清楚,还有顾城,但另一个是谁,就不大真切,或许是谢烨?北岛去帮忙干活,顾城和我便坐在一张沙发上,开始了我们的第一次谈话……”
我还是为顾彬的记忆感到吃惊。他好像个巫师,用魔法召回某个苍茫暮色中众多的细节。我们住在崇文门西打磨厂街,离天安门很近。为什么选在国旗下?大概那是全北京最明显的标志了。那天黑得早,空气冰凉。我以一个酒鬼的敏锐,注意到挂在他车把塑料袋里的半打丹麦嘉士柏啤酒(肯定是友谊商店买的)。趁着夜色,我带他匆匆穿过五进院,一股冬储大白菜的霉烂味道。把车支在家门口,推门,灯火辉煌(和外面的黑暗相比)。我们家并无长沙发,顾彬顾城对坐在两张包红布的小沙发上。起初顾城像个胆小的动物,怯生生的。顾彬一口流利的中文是个鼓励,他开始谈文革,谈法布尔的《昆虫记》,口若悬河,一发不可收拾。那天谢烨肯定在,她一边包饺子,一边赞许地看着顾城。那天除了丹麦啤酒,我还跟顾彬干了好几杯“衡水老白干”……
八九年后我在北欧漂泊,常到波恩去看顾彬,他总是用白酒款待我。顾彬会做一种麻辣豆腐汤,热气腾腾的。我和顾彬相对无言,频频干杯。这时候好心肠的穗子插进来,她担心我有一天漂泊结束回国找不到工作,建议我学开车,将来当个出租司机,要不好好学英文,当个导游什么的。
顾彬穗子两口子在编一本名叫《袖珍汉学》的德文杂志,忙得天昏地暗。而大学图书馆的经费有限,不得不自己掏腰包买书订刊物。他们住处的空间越来越小,书越来越多,铺天盖地,洪流般席卷一切,最后涌向楼道。我就睡在书堆中,跟那些书一起做梦,硌得我腰酸腿疼。
顾彬是个真正的清教徒,虽然既有老婆又喝酒,我的意思是指他对自己苛求到了极点。不管睡得多晚,第二天早上六点钟他肯定坐在桌前写作备课。他扛着箱子送我去火车站,累得呼哧带喘,但从来不叫出租车。更别提散步了,他用儿童车推着儿子大踏步前进,害得我一溜小跑。我才知道什么是苦尽甜来:在这长途跋涉的尽头,我们坐在莱茵河畔的酒吧喝啤酒,那是我最幸福的时刻。
后来他连酒也戒了,只喝牛奶,为了有更多的力气著书立说,养家糊口。他和前妻有一女,正读大学,穗子又生了两个男孩,嗷嗷待哺。租了多年的单元被书占领,只能上资本主义的圈套,分期付款买房子。一个教授的工资紧巴巴的。可惜再到他家,我只能自酌自饮,十分无趣。喝得醉眼朦胧,见顾彬又去噼里啪啦打字,无奈,长叹一声,便倒头昏然睡去。

德文原书《空山》的副标题是“中国文学中自然观之发展”。顾彬认为早在六朝时代,也就是一千五百年以前,中国文学就有了自然观的完美表露,人们把风景看成是独立的部分,从而探求把握其美。他把中国文学中自然观的发展分成三个阶段,而这种自然观的发展又与贵族的生成密切相关。他在书中旁征博引,见解精辟。让我惊奇的是,一个老外居然能把中国的家底理得头头是道。《空山》这书名来自王维的五言绝句《鹿柴》:
空山不见人,但闻人语声。
返景入深林,复照青苔上。
刘小枫跟我聊起顾彬的《空山》,给予很高的评价。他们俩是好朋友:一个从西方走向东方,一个从东方走向西方。依我看是殊途同归,一个人往往要远离传统,才能获得某种批判能力。
九七年十二月我在巴黎开会,转道去波恩大学朗诵。顾彬带我到附近山坡上的墓地去散步。那天天色阴沉,含雨未落。穿过墓地的小路湿漉漉的,蜿蜒向前,引导我们这些迷途的生者。
墓地的阶级界限分明,对死亡的态度完全不同:有钱人到死都在炫耀财富,把坟墓盖得金碧辉煌,而那些作家艺术家的坟墓简朴自恃。
我们的谈话断断续续。顾彬把哲学家、表现主义画家、被纳粹杀害的牧师一一介绍给我。我问起顾彬的信仰问题。他盯着他那双向前甩动的大皮鞋好一阵,抬头望了望炭笔画似的黑色枝条,慢吞吞地告诉我,他还应算个新教徒,礼拜天常去波恩大学的小教堂,听神学系教授的演讲。刘小枫说他自己是个基督徒,但不是基督教徒。我想顾彬也是如此,信仰与内心的痛苦有关,并不注重外在的形式。但我的疑问是:他真的是迷途知返了呢,还是继续向东方的“空山”逃遁?我没问,有些事儿是不能刨根问底的。
顾彬是个诗人,诗人有权利不解释他的作品。我读过他早年的诗,简短而节制,富于哲理。他的诗集今年年底就要出版了。他为我写过三首诗,但找不到合适的人翻译,至今留在我不能进入的德文之夜中。
去年春天,顾彬在美国中西部的一所大学教书,其间带全家到我们这儿来做客。他们的俩儿子跟我女儿很合得来,楼上楼下疯跑。穗子不再劝我去当出租司机或导游了,工作八字没一撇,眼看着该退休了。她还是对我的生活忧心忡忡,问这问那,东张西望,查看其中有没有什么裂缝。
我还是顺应穗子的美好祝愿,既当司机又当导游,带他们一家去旧金山。在某些方面,顾彬是个典型的德国人。比如,他事先买好德文的导游书,不仅仔细读过,而且坚信此书的权威性——你看,旧金山有三颗星,没错,我们就去那儿。还有一点,他对博物馆、植物园,甚至路边的每块牌子绝不放过,从头读到尾,贪婪得像美国胖子对所有炸锅里捞出来的东西一样。
我发现,自打我跟顾彬认识以来,我们经历的时间似乎不是直线的,年份与私人事件、媒体与孤独、友谊与暴力全都交织在一起,倒更接近东方式的循环。以致我有一种错觉,好像我们一直坐在一起,对已发生或未发生的一切保持沉默。
在他弟弟家的最后一夜,顾彬带我到丁克尔斯比尔市中心。每天晚上九点半,从教堂出发,一个古代装束的守夜人,扛戟掖着牛角,带领浩浩荡荡的看客,在饭馆酒吧之间巡游。这是个古老的传统,保存到今天变成了旅游节目。他先吹响牛角,再扯起嗓子按古老曲调唱歌,歌词是即兴编的。侍者应声端来一杯葡萄酒,先由守夜人尝尝,再让大家分享。记得在等待守夜人出现以前,我跟顾彬坐在教堂边的石凳上,默默地观望灯火明灭的小镇。除了汽车电灯,这一景致几百年没多少变化,消失的是那些进进出出的人,也包括我们这些所谓的旁观者。
我忘了那小镇的名字,打电话问顾彬。第二天早上他发来传真。纸上除“丁克尔斯比尔”外,只有他的中文签名“顾”。那白纸好像空山,他就在其中。
第一辑 空山鲍尔·博鲁姆
找名片是件头疼的事,每次非得在我那个深蓝色塑料盒里挨个翻一遍。当那些名字匆匆掠过,你会发现,刨去那些你压根儿就不认识的大多数,你讨厌的人远多于你喜爱的人。找名片有点儿像参加个热闹非凡的聚会,人们在辨认、呼应、回避、勾心斗角……当然必要的话,你可以把那些讨厌的家伙撕碎,扔进垃圾箱——这绝不仅仅限于理论上。你还会发现,其中居然也包括了死者。说来这不奇怪,我们迟早都要从自己的名字后面隐退。以前每回找名片,鲍尔·博鲁姆(Poul Borum)都从人群中挤出来,跟我打招呼。他的名片朴实无华,淡蓝色的名字下面印着他在哥本哈根的地址电话。
自一九九○年秋天起,我在丹麦奥胡斯大学教了两年书。奥胡斯虽说是丹麦第二大城市,可比中国的县城大不了多少。那儿的海永远是灰色的,正如我的心情。
九一年秋,我的丹麦文的诗集《霜降时节》出版了。我那天下课回家,在门口碰见房东乌拉夫,一个离婚鳏居的退了休的建筑师。他告诉我,今天报纸上有篇关于我的新诗集的书评,约我晚饭前到他那儿坐坐。乌拉夫住一层,客厅宽敞明亮,半开的玻璃窗映着金红色树木。一台索尼袖珍半导体收音机正播放贝多芬的《田园》交响乐。他先斟了两杯西班牙开胃酒,找出报纸,把书评逐句翻成英文。他过高估计了我的英文水平,我听得稀里糊涂的,但大意是表扬,这从乌拉夫的脸上就能读到。他为有我这么个既能上报纸又能按时缴房租的房客而骄傲。
第二天,我的老板兼丹麦文译者安娜(Anne)告诉我,书评的作者是博鲁姆,丹麦诗歌界的中心人物。他除了写诗翻译,也搞评论拍电视片。他曾在报纸开了个专栏,把丹麦以至北欧的诗歌彻底清理了一番。他用词尖刻,以诗划界,把大多数诗人扫地出门。这专栏被人叫做“博鲁姆法庭”。安娜还告诉我,我在八十年代中期译的《北欧现代诗选》中包括博鲁姆的一首诗,还有他前妻英格尔·克里斯坦森(Inger Christensen)的六首。可惜当时除了中文这个随身行李外,我一无所有。
两个星期后,安娜转达了博鲁姆的问候,并给了我他的电话号码。我战战兢兢拨通电话,好像对方是上帝。“我是博鲁姆,”他说,声音平和,略有点儿沙哑。他的英文之流利,更让我结巴。这种语言上的不平等,势必造成严重的心理障碍。幸好他的态度真诚友好,否则我们大概永远不会见面。
哥本哈根跟奥胡斯不一样,是个国际都市,成了我逃避现实的最后一站。我当时护照签证都有问题,不能离开丹麦边境。有一回在哥本哈根上错了火车。我胆儿还挺大,竟睡着了,“梦里不知身是客”,差点儿坐到德国。幸亏检票员查票,把我叫醒,要不然我非得卡在官僚机器中间不可。
博鲁姆先生着实把我吓了一跳。他方头大耳,秃瓢,大耳环在右耳垂上晃荡;他身穿带穗及金属纽扣的黑皮夹克,腰间系着宽板带,脚登铜头高统靴。整个一个黑手党教父。这装束是打哪儿来的?我认识不少六十年代的嬉皮士,如今都衣冠楚楚,正襟危坐。看来他是那种拒绝根据场景更换服装的人。
博鲁姆的公寓很大,在一栋古老建筑物的三层,复杂得像个迷宫。下午五点半,哥本哈根早已进入夜晚。几盏台灯供出黑暗中的部分细节:电传机、纸条、唱盘、文件夹等。昏暗的灯光把我们引向一个开放的空间。我从未见过这么大的私人图书馆:书架纵横排列,所有书名输进电脑,按字母顺序。博鲁姆告诉我,他有五万多册藏书,绝大部分是诗集。他按字母很快找到我的几本瑞典文和丹麦文的译本。有个小伙子正帮他整理图书,交代了几句便告辞了。
我在昏暗中坐下,博鲁姆东拉西扯,忙这忙那,但能感觉到他在审视我。他看看表说他在饭馆订了座位,于是打电话叫出租车。我跟他穿过一串儿房间,开后门,锁上,再踏上个狭窄的老式电梯,好像是通往地狱似的。电梯慢吞吞的,吱嘎作响。我们像母腹里的双胞胎挤在一起。一盏小灯照在博鲁姆的秃瓢上,他显得表情古怪。电梯终于停下来,没有地狱,外面的空气又冷又新鲜。
在市中心的一家法国餐厅,我假装内行,点了一瓶波尔多红酒。侍者显然认识博鲁姆,毕恭毕敬,为他点上粗大的雪茄。他像蒸汽火车头一样开动了,环绕着我们的话题。他告诉我,我的很多诗都看不懂,但他喜欢。说起我们共同的朋友艾伦·金斯堡及其他美国诗人,我才知道,他在美国住过很多年,参加过“垮掉一代”的活动。两杯酒下肚,博鲁姆先生变成鲍尔。仔细看,他长得慈眉善目,但有威严,像个庙里的方丈,这跟他传遍北欧的凶恶名声不相称。其实我们都生活在误解中,只是有人不在乎这种误解罢了。他喝酒谨慎,每回只抿一小口。相形之下我喝得太快,有朋友说我酒胆比酒量大。我们又要了一瓶,我渐渐有些不支了,一阵晕眩,他的声音消失在吐出的烟雾中……
待我睁开眼,鲍尔正关切地盯着我。你没事吧?他说。
怎么,我睡着了?
你睡着了,睡了半个来钟头。
对不起。
这没关系,你累了。
我他妈居然在异国他乡在饭桌上当着主人面睡着了,这可真是种本事。我擦擦额头,把自己的杯子斟满。回去的路上,我又在出租车里睡着了。
再见到博鲁姆已是冬天。我们坐在哥本哈根市中心广场旁的一家酒吧里,看窗外风雪。他还约来他前妻英格尔·克里斯坦森和另一位女诗人。鲍尔向我保证,英格尔是丹麦最好的诗人。我愿意相信。英格尔一看就是那种绝顶聪明的女人,这种女人如今已经不多了。但得承认,我跟英格尔不太合得来,她对男人的顽劣有一种天生的戒备。鲍尔和英格尔依旧是好朋友,时不时交换眼色,那是多年共同生活练就的默契。吸取教训,我这回喝得很节制,只要了杯啤酒。
我宣布在电脑时代书很快就要消失,可并没吓倒谁。英格尔撇撇嘴,咕噜了几句,大意是这种危言耸听没什么意义。博鲁姆不吭声,在烟雾中宽厚地笑着。英格尔提醒我,我讲英文时“词”(word)跟“世界”(world)永远分不清。我还挺矫情,反驳说“词”跟“世界”本来就是一回事。
冬去春来,我和鲍尔见面越来越少。他约好要跟我和安娜一起好好聊一次,大概为了要把“词”跟“世界”的关系搞清楚,可惜时间总是凑不到一起。九二年秋天我搬到荷兰后,跟鲍尔失去了联系。后来从安娜那儿听说,他得了癌症。我几次想打电话给他,又放弃了。我能说些什么呢?“词”跟“世界”的确不是一回事。
今年春天安娜写信告诉我,鲍尔死了,他死前不久,朋友们给他过了六十五岁大寿。此刻,我想找出鲍尔的名片——他和我最后的联系。我在那喧闹的人群中穿行,可连个影子也没有。他离我而去,不打招呼也不说再见。
第一辑 空山布莱顿·布莱顿巴赫(1)

“外面是黑暗。雨沙沙地落在屋顶的斜窗上。我可以看到那尘封的表面湿漉漉的痕迹。在这建筑物以外的黑暗空间里有亮着灯的窗户,若视力延长,你可以看到人们在窗帘后面移动,专注于他们每夜的工作和梦幻,每人活在他自己那幻想、欲望、仪式和爱好的小小的茧里。”
这是南非作家布莱顿·布莱顿巴赫(Breten Bretenbach)的回忆录《一个患白化症恐怖分子的真实自白》(The True Confessions of an Abino Terrorist,简称《自白》)第一章的开头。
他在南非蹲了七年多大狱,这本书记述了他的被捕和狱中的岁月。
一九七五年八月,南非约翰内斯堡国际机场。一个持法国护照名叫格拉斯卡的男人,刚要登上回欧洲的班机时被捕。被捕前他冲进厕所,吞咽了张纸条。当他被带到机场的一个房间,南非安全局的斯纳克上校让他写份简历,他凭作家的想象力,编造了格拉斯卡先生的生平和社会关系。上校的助手从旅行袋里搜出个烟斗。上校让他握住烟斗,突然用南非语说,“算了吧,布莱顿,游戏该结束了,我们知道你是谁。是不是想让我们带你哥哥来见见?”后来才知道,与此同时,南非总理结束访问回国,达官显贵到机场迎候,其中有布莱顿的哥哥。
我最近在读《自白》。布莱顿在这本书扉页上写着:给我亲爱的朋友和歌伴北岛,致以最美好的祝愿,九四年九月二十九日,里斯本。除了签名,还用拼音注明他的中文名字——卞延博。
九四年秋天,国际作家议会在里斯本开理事会。一天晚上,我们结伴去里斯本市中心听“法度”(Fado),一种悲伤的葡萄牙民歌。如今连悲伤也能卖高价,那些有“法度”表演的饭馆酒吧贵得吓人,门口有人专拉外国游客。由布莱顿挑头,带着他的老朋友朱利安和我,悄悄脱离了大队人马。布莱顿不愧是搞地下工作的出身,他和别人聊着天,使眼色让我们溜进小胡同,再尾随过来。他根据事先画好的路线图,在小巷深处找到一家只有本地人才去的酒吧。那里烟雾弥漫,挤得满满的。歌手是个小伙子,非要唱尽人间苦难不可。“法度”让我想起山西梆子,凄厉高亢,让人抓心挠肺。去得太晚,不久就散场了。余兴未尽,我们留下来喝酒。
回旅馆路上,受了“法度”和酒精的刺激,我们三个哼起歌来,在暗夜倾诉各自的忧伤。不知怎地,不同国度的酸曲最后汇成《国际歌》。布莱顿用英文,朱利安用法文,我用中文,竟如此协调,好像我们一起排练了一辈子。在午夜,在里斯本繁华的大街上,我们昂首阔步,扯起嗓子,高唱这支正被全世界忘掉的歌。
什么时候认识布莱顿的,我记不太清了。十几年前我们肯定在荷兰鹿特丹国际诗歌节见过。那时我刚出国,谁也记不住,人物与日子像扑克洗在一起。我们真正相识应该是八九年以后的事。一九九○年夏天在鹿特丹,布莱顿突然闪现出来,像个黑桃K。他有一种受难者的威严。皮肤黑黑的,络腮胡子花白,给人印象最深的是他的眼睛,悲天悯人,既热又冷,且带钩,女人得特别小心才是。他长得有点儿像神职人员,但绝不是那种普通的牧师,更不是红衣主教,对了,他正像基督本人——非洲的基督。我管叫他“基督”,他愣了一下,“我?”然后呵呵笑了,反过来叫我“毛”。
他是鹿特丹国际诗歌节的决策人之一,几乎年年都去,是个引人注目的公众人物,媒体和听众随时乐于洗耳恭听。他话锋犀利,得理不让人;我本来嘴就笨,加上说英文,说得我理屈词穷。我属黄花鱼的——溜边,倒时不时能碰见布莱顿——在他厌倦公众的时候。跟他在一起很放松,开开玩笑,一来二去,倒成了好朋友。
《自白》是他三卷回忆录的第二卷。第一卷《天堂一季》(A Senson in Paradise),是关于他在海外流亡三年后的第一次回国旅行。那是七三年,他得到了三个月的签证。九一年曼德拉获得自由后,布莱顿再次回国三个月,完成了第三卷《回到天堂》(Return to Paradise)。这三卷回忆录可看作当代南非的个人编年史。我手头只有这第二卷,好像从紧急出口处进入他的生活,从“现在”的位置看他的过去和未来。但丁《神曲》中有三个阶段,从地狱、炼狱到天堂。《自白》肯定是炼狱,是布莱顿一生中最苦的日子。
那位斯纳克上校,早在《天堂一季》旅行快结束时出现过。一天晚上,由他当警官的哥哥出面,请来两位客人,其中一位就是斯纳克上校。那种谈话是一种炫耀,让他看看他们对他有多么了如指掌。两年后在机场,斯纳克上校让他握住烟斗,突然说,“游戏该结束了。”布莱顿抽烟斗是出了名的。化名进入南非后,他改抽香烟。有一天,他穿过开普敦的露天市场,经不住烤烟香味的诱惑,买了烟斗烟丝,回到旅馆偷偷抽起来。
布莱顿写道:“看看他们如何挖掘一个人的过去,设计他的未来,修改他的现在。我没有私人生活:一切都在他们手中;他们对我知道的比我自己还多。他们有档案,有电脑。他们知道我的方式,我的嗜好,我的附属品,我小小的秘密——我的花园——不管是政治的还是性的……”
和布莱顿相处久了,才知道他不是那种天生的革命家——他敏感有如琴弦。这琴弦被风暴狠命弹奏,未断,那真是奇迹。而奇迹又往往源于苦难,正如基督本人的遭遇。

今年五月,我从美国去南非德班参加诗歌节。在约翰内斯堡国际机场转机时,听见扩音器在广播:“布莱顿巴赫先生,请尽快到十八号登机门,飞机就要起飞了……”二十三年前,另一个布莱顿巴赫先生就在这儿,在登机前几分钟被捕。
到了德班,在旅馆放下行李,我被领到一家意大利饭馆。布莱顿迎上来,和我紧紧拥抱,说:“伙计,欢迎到非洲来。”我们在巴黎、墨西哥城、里斯本、斯特拉斯堡、香港等地见面,这回可终于到他家来做客了。布莱顿一定不同意我的说法。如今他四海为家,大部分时间住巴黎,夏天在西班牙,每年来南非三个月,在大学教写作,协助组织非洲诗歌节。这时间比例,我想也是南非在他心目中的比例。他没有祖国,属于他自己所界定的那种“中间地带”的人。
今晚是他的画展的开幕式,可惜我晚到了两个小时,刚好错过。作为画家的布莱顿和作为诗人的布莱顿的是两面镜子,而布莱顿本人正从中隐形。
我提到在约翰内斯堡机场的另一个布莱顿巴赫。他说,这个名字在南非极少,很可能是他的亲戚。最早的布莱顿巴赫家族来自德国,在非理性的迁徙途中,有荷兰人、黑人、马莱人的血液汇入,血缘关系复杂得像块调色板。他祖父是雇农,到父亲这辈日子好过些,按中国的阶级划分大概算得上中农,自己动手挖渠、耕种、采矿。布莱顿哥仨,还有个姐姐。大哥即他在机场被捕时正迎候南非总理的那位,是反游击队特种部队的准将指挥官;二哥是同情法西斯的新闻记者、秘密警察的同路人;布莱顿是个写诗的“恐怖分子”。我最好奇的是他和大哥的关系。“还行,只不过在一起从不谈政治。”他告诉我,在巴黎流亡时,大哥来出差,哥儿俩从一个酒吧到另一个酒吧,一直喝到天亮。
在《自白》这本书中,布莱顿的倾诉对象是一个无所不在的“检查员先生”,有时又管叫他“眼睛先生”、“我先生”,语调充满了调侃挖苦。依我看,“检查员先生”是个双重角色,既是秘密警察的同谋,又是他身处绝境的内心独白的惟一倾听者。布莱顿若是基督的话,“检查员先生”就是上帝。“啊,检察员先生,你认为我有罪吗?是的,我有的是幸存者的罪。”他写道。
秘密警察头子汉廷顿是个病态的家伙。有一次布莱顿被召到监狱门外,汉廷顿把他正读师范的侄女介绍给他。那个女孩子是他的诗歌迷,发誓要用泪水帮他脱离苦海。汉廷顿还请他到家里做客,带他参观花园。后面就是山,周围似乎无人警戒。是暗示他逃跑?还是陷阱,在逃跑时把他击毙?两个小女儿请他签名留言。午餐快结束时,电话铃响了。汉廷顿接电话回来,问他要不要用他的卫生间洗个澡,甚至可以用他的牙刷。不过请他原谅,他们该送他回去了。汉廷顿把他带回监狱办公室时,布莱顿的妻子莲坐在那儿。
到德班的第三天中午,布莱顿夫妇请我到一家中国馆子吃午饭。五月的南非已进入冬天,但一点儿都不冷,像加州的夏天,阳光明媚。孩子们在海上玩帆板。中国餐馆紧挨着一个大饭店。布莱顿坐在那儿等我。他放下报纸,目光探寻着,似乎想知道我对南非的第一印象。我刚写了首诗,是给他的:“……你释放的疯狂/是铸造寂静的真理/骄傲如内伤闪烁/使谈话暗淡……风在阅读车辙/向蓝丝绸以外的疼痛/致敬。”他问起我中国的变化,我告诉他算卦的说我明年就能回去了。他微笑地盯着我。在一个饱经风霜的老流亡者面前,我还嫩了点儿。他回赠一首诗给我,提到算卦的和乡愁,诗中充满了温情。
莲来了,她个头不高,言谈举止优雅。我们从未谋面,仅在电话里说过话。她是华裔越南人,不会中文。他们的婚姻当时在南非是违法的,由于没像中国那样查三代,布莱顿只能是白人,不准和有色人种结婚。布莱顿坐牢时,莲为他全世界奔走呼吁。四分之一世纪过去了,布莱顿动荡生活的阴影在莲的脸上留下痕迹——淡淡的哀愁。莲看布莱顿时有一种怜爱和无奈,好像他是个惹事生非的大孩子。莲告诉我,按汉语她应姓“黄”,全名是黄莲。我一惊,没敢告诉她中文的含义。
老板娘是上海人,风风火火。我点了醉鸡、清蒸鱼和家常豆腐,很地道。我和布莱顿喝着青岛啤酒聊天。我每次去巴黎,只要布莱顿在,我们总是去十三区的一家名叫“大家乐”的广东馆子。那是难得的闲暇时光。此刻好像坐在同一地方,只是窗外的景致变了。他盯着街心花园的孩子,笑出声来。
审判开始了。布莱顿写道:“我能明白一息尚存的老鼠在被蛇吞吃时多么软弱无力——眼睁睁庆祝它自己的死亡。”镶木板的法庭,大概过去是个犹太教堂,令人压抑。审判日复一日,证人进进出出,父亲坐在听众席上,呆呆的。布莱顿被判处九年徒刑。
汉廷顿把他带到办公室,好像对这一严厉的判决既恼火又震惊,而他的部下纷纷进来祝贺。有人甚至把布莱顿带到厕所,给他斟了一大杯白葡萄酒,似乎为了共同庆祝一个重要节日。最后汉廷顿把他带回牢房,戴着墨镜坐在对面。他提起他年轻时的幼稚,家境的贫寒,以及他如何从总统的保镖爬到了今天的位置。在讲述中,他脸色苍白,得到了某种类似性高潮的满足。在布莱顿坐牢期间,汉廷顿甚至把他狱中的诗稿拿去出版,但条件是布莱顿必须把诗集献给他。
第一辑 空山布莱顿·布莱顿巴赫(2)

读布莱顿的书不是件轻松的事。他的词汇丰富,还搀杂了法语和南非语,像凶猛的河流;我像过窄的河床,泛滥成灾。有时又相反,我不再是所谓潜在的读者,性急地跳了出来,参与他的写作。
“我是一九七五年的布莱顿,被判了九年徒刑。
其实,在踏上我的祖国的那一刻,我已经被跟上。不,甚至更早,在我持格拉斯卡先生的护照在罗马申请签证时,网已经张开了。我刮掉络腮胡子,改变发型,戴上宽边眼镜。在飞往南非的飞机上,我结识了空中小姐安娜,她给了我电话号码。
过海关很顺利。头几天我东游西荡,消失在人群中。我先找到与政治无涉的老朋友,然后和地下组织取得联系。被捕后汉廷顿告诉我,他们甚至在清洁工打扫旅馆房间以前,取走我喝过的每个酒瓶。
安娜打电话到旅馆约我看戏。她的婚姻似乎很不幸,丈夫抛弃了她。她开车带我到约翰内斯堡附近的景点去玩。她外出飞行时,我搬到她的单元去住。
我来到开普敦,在平静的海角镇住下,经常和地下组织的人见面。有一次,他们开车来,发现被一辆白色福特车跟上了。我们东绕西拐,到开普敦市中心,我跳车钻进商场地下室,脱掉风衣,戴上毛线帽,从另一个出口冲出去。下午,搭公共汽车溜回到旅馆,没开灯,我从窗口看见那辆白色福特车,有两个家伙在车里抽烟。风急雨骤,海浪拍打着水泥墩。我整夜在销毁文件。凌晨,我从旅馆的后院翻墙,搭上辆公共汽车。到了市中心的终点站,刚下车,那辆白色福特车出现在街口。我拔腿就跑,磕磕绊绊,沿着空荡荡的水果摊位。那场面多少有点儿像三流影片。
我居然逃脱了,躲到一个老朋友家。傍晚他开车把我带走,在另一个城市上了火车。回到约翰内斯堡,找到安娜,她正要和朋友们去爬山,我加入了进去。没想到我自投罗网,安娜本人就是个秘密警察……”
不知道为什么,一个中国诗人,对我这段故事特别感兴趣。他竟然要替换我,不仅用第一人称,还要把几十页的内容压缩成这么一小段。
布莱顿,因为我相信,逃跑是一个永恒的主题。不只是你在跑,我也在跑,每个不愿与权力认同的人都在跑。此刻,我回到一九九八年五月,在南非最大的海港城市德班的市政厅里溜达,这里正举办布莱顿的画展。展厅里人不多,一位老先生对他的画不满地摇头,嘟嘟囔囔。布莱顿画的多是自画像,充满了自我嘲讽。他任意把自己变牛变马。有时他头上顶着条鱼,那是基督的标志。他的画里充斥着男女生殖器。
他坦率地告诉我,他出狱后为女人发狂,不断更换女朋友。他曾在巴黎和一个黑女人同居,还生了一个孩子。感情纠葛像张网紧紧缠着他。莲接受了这个现实,把那个孩子当成自己的女儿。
我们都不是圣徒,无权对他人的经验作道德上的判断。狱中生活之刻骨铭心,是我们这些有幸站在高墙外边的人无法体会的。我在读《自白》一书时常做噩梦,惊醒时喘不过气来。有时不得不略过一些章节,好像唱针在黑色的旧唱片上跳动。
在南非监狱,刚被判刑的人先要单独监禁三个月,作为“观察期”,而布莱顿的“观察期”拖了近两年。那种绝对的封闭对人的摧残是最深的。布莱顿和蚂蚁说话,与自己下棋,因飞进高墙的鸟而狂喜……
八二年冬天,布莱顿获释回到巴黎。我听说他头半年,每天早起,到他家附近的卢森堡公园,光着脚,绕着圈小跑,边跑边哭。他心理上并没有离开那堵高墙,仍按狱中的作息时间表:每天早上放风半小时。
布莱顿在国际作家议会担任过司库,也就是掌管经济命脉的。国际作家议会的核心成员包括一些法国的思想家,诸如德里达、波杜。布莱顿特别讨厌空谈。九四年秋天在里斯本开会,他接受一家法国电台的访问时说:我们应从法国沙龙式的语言中解放出来。事后他告诉我那是个很小的电台,又是上午的节目,听众不会超过一百个,居然被德里达听到了,找他来质问。布莱顿反唇相讥:我有权这么说,如果你还承认我们生活在自由国度的话。
在法国政府、国际笔会等方面的压力下,南非当局不得不在一九八二年十二月二日提前释放了布来顿。释放是突然的。按原计划莲同一天飞回巴黎,临走前准备再见上一面。十二月一日早上,布莱顿被带到城里,在一家高级旅馆的房间,南非当局的某个头面人物见了他。回监狱路上,押送者经过海边时减慢车速,让他把车窗摇下来,呼吸一下带咸味的海风。当天夜里布莱顿给莲写了封信,准备第二天见面时交给她:“……我不知道那个时刻是否已到来。我对今天的一切不敢抱希望。……这些年你离我更近了,更珍贵了。和以往相比,我现在对你所知甚少,你如此的坚强对我来说是个谜……”第二天莲未能如期来探监。布莱顿照常出工。直到中午,他被带到监狱办公室,监狱长宣布了释放的决定。他什么也听不见,站在窗口,看见一朵白云在山头追问寂静。
布莱顿似乎从来没有身份认同的危机。他会讲南非语、英语、法语、西班牙语、意大利语;他现在是法国公民,又持有塞内加尔的外交护照。我问他这是怎么回事。他得意地说,塞内加尔总统是他哥们儿。他答应给我也弄这么个护照,或者嘛,把我派到塞内加尔驻北京的使馆,当个文化专员什么的。我还认真了,再细想,人家塞内加尔恐怕清一色黑人,打哪儿冒出来这么个黄脸亲戚?
《自白》接近尾声,我已筋疲力尽,要想跟上布莱顿的步子不容易。我突然想跟他聊聊,到处打电话,都找不到他。按时间算他应该在南非。这哪儿说得准?他满世界飞,现在多半正在路上。
书是这样结尾的:“起飞。在大地的上空。小心斟满更多的香槟。个人的致意。非洲在脚下滑走,我的爱。餐盘端来时的困惑:不记得怎么使用刀叉,还有菜的顺序。只有勺,这么久。这么久。没有一个字,没有。第一夫人黄莲和我握着手。她睡着了……我们二十一点四十分将抵达戴高乐机场,那里下雨。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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