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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厄尔·斯坦利·加德纳】受骗的模特儿

_6 厄尔·斯坦利·加德纳(美)
  汉米尔顿·伯格说:“如果你仔细看那张照片,你会看到一个十分清晰的东西,在黑白照片上它只能勉强分辨,但在这儿却显现了出来。这是另外一个鞋印,就是霍默·加文鞋印下面的那个女人的鞋印。你可以在鞋跟尖端看到金属鞋掌的印痕。”
  “现在,加文,我问你,在卡塞尔曼被杀而且你知道他被杀之后,你是否为了在现场留下混淆是非的证据,曾经外出前往过卡塞尔曼的公寓。我问你,你是否为了毁灭掩盖证据,故意踩进血泊之中,然后把脚印印在了这个女人脚印之上。”
  “等等,”梅森说,“就我理解,那会构成犯罪。”
  “允许我祝贺你对法律如此精通。”伯格讽刺道。
  “在这种情况下,我建议我的当事人拒绝回答这个问题。”
  伯格深吸一口气说:“加文,我要向你出示从后门柄上提取的一个指纹。我还要进一步指出,有人显然是把那个后门柄上的指纹都擦掉了。上面只留下一个指纹,一个十分清晰的拇指指纹,显然这是在擦掉所有其它指纹后,故意印在门柄中心部位的。那是你的拇指印,加文。不会有错,我要问你是在什么情况下把指纹印在门柄上的。”
  “等一会儿,”梅森说,“如果我的论点正确,如果加文就是那个擦净门柄留下指纹的人,他会构成犯罪吗?”
  “他会构成犯罪。”汉米尔顿·伯格说。
  “那么我建议他不要回答。”梅森说。
  汉米尔顿·伯格转向梅森:“当时是你自己故意掉包,以便你能在本案中拿杀人凶器大作文章,梅森。我要给你一个机会澄清。我希望你谈谈杀人凶器是怎么到你手里的。”
  “如果我实言相告,你不会起诉我吗?”
  汉米尔顿想了想,看了看梅森,极力控制住仇恨的眼神。“我会在这些事上秉公而断,梅森。我不会做太多具体承诺,但你所说的话将极大影响地区检察官办公室的态度。”
  梅森说:“我去了小霍默·加文那里,我问他是否有一支枪,他交给我一支枪。我开了一枪,结果子弹在加文的桌子上划出一道沟。我领着小加文去了斯蒂芬妮·福克纳的公寓,他把枪交给了她。现在我已经实言相告,你们准备怎么办?”
  “我知道你把两支枪掉了包,因此小加文就被利用,把杀人凶器带去交给了斯蒂芬妮·福克纳。”
  梅森扭头对他的当事人说:“你看,霍默,”他说,“这可充分显示出他的承诺都值些什么。如果你对他说的话与他就本案做出的荒谬推测不相符合,他就认定那不是真实。他只会相信他想听到的话。”
  伯格把椅子往后一推,开始站起身来,又一转念,重又坐回到椅子上。
  特拉格说:“我可以问一个问题吗,地区检察官先生?”
  “当然,问吧。你想问啥就问啥。”伯格说。
  特拉格说:“梅森,咱们私下里说说,你能向我做出个人保证,在加文那里你没有掉换枪支吗?”
  “我向你保证。”梅森对他说。
  特拉格扭头面向汉米尔顿·伯格,说:“我告诉你,伯格,这整件事里有些情况比我们现在所设想的要深刻得多。我个人实在想不出为什么梅森会掉换枪支。可能枪支根本就没被掉换,小加文从桌子里拿出来的枪就是杀人凶器,我个人想就此做进一步的调查。”
  “那不可能!”汉米尔顿·伯格说得很干脆。
  特拉格探长厉声说道:“别犯傻了!”然后又很快改口,“本案部分案情尚不一致。梅森可能没有动机——”
  “够了,”伯格打断他的话,“你注意点,探长。我们在这儿是了解情况,而不是通报情况。我宁愿我们私下进行争论,而不是在这儿让梅森先生把什么都听见,以为他能利用我们不了解的情况。”
  梅森站起身来。“我想这就是说会面结束了吧?”他说,“我的当事人已经拒绝回答更多的问题。我也已经完整坦率地回答了你的问题,我已经尽我所能把每一点情况都告诉了你们,只要不违反我维护当事人信任的职责。”
  汉米尔顿·伯格傲慢地用拇指示意,说:“门在那边。”
  “加文怎么办?”
  伯格向上翘起拇指。“你的当事人,”他说,“将在一所旅馆里花纳税人的钱呆上一段时间。”
  “诸位,”梅森说,“我祝你们晚安。加文,我的忠告是什么话也别说。”
  汉米尔顿·伯格拿起电话,对电话线另一端的人说:“好吧,让报社记者们进来。”
  梅森乘电梯下楼,在街边拦了一辆出租车回到办公室。
  德拉·斯特里特忧心忡忡地等着他,一见面就问:“怎么样,头儿?”
  梅森摇了摇头。“本案有些情况我还是没弄明白。”
  “警察呢?”
  “他们也有很多地方没弄清楚。”
  “霍默·加文怎么样?”
  “加文,”梅森说,“将被作为杀人从犯起诉,恐怕他们已经占了他的上风。”
  “别的呢?”
  “斯蒂芬妮·福克纳被指控犯有谋杀罪,一级谋杀罪。”
  “你怎么样?”
  梅森咧开嘴笑了笑:“加文和我已被搁在一旁。地方检察官要先确保谋杀罪成立,然后再指控我们为从犯。”
  “你准备怎么应付这种情况?”
  梅森说:“我们得依靠对人性的信念和过人的聪明才智。除非我彻底估计错了,地区检察官会在明天中午要求陪审团指控斯蒂芬妮·福克纳犯有谋杀乔治·卡塞尔曼的罪行。然后他会将老霍默·加文作为从犯拘留,他可能不会对保释要求提出认真反对。他会把指控作为对付他人的大棒,希望迟早加文会迫于压力屈服而且会帮助他。”
  “与此同时呢?”德拉·斯特里特问。
  梅森咧嘴一笑:“与此同时,德拉,我们最好把我们一直要吃的那顿饭吃了。那可能是我们一起享用的最后一顿晚餐。”
  “你是说他们会逮捕你?”
  “我不能肯定,”梅森说,“但无论如何我有一种感觉,在很长一段时间之内,这会是我们真正享用的最后一顿晚餐。去吃吧!”
 
15
  保罗·德雷克摆出他最喜爱的姿式,横坐在饱满的大皮椅上,腰背部靠着圆形的大扶手,双膝搁在另一只扶手上,双腿下垂。
  “哈,你一只手抓住了熊尾巴,另一只手揪住了老虎尾巴,佩里。”他说。
  “老霍默·加文被指控为乔治。卡塞尔曼谋杀案的从犯,他的保释金定在10万美元。他几乎立刻就交了保释金,一两个小时就会被放出来。
  “斯蒂芬妮因一级谋杀罪被拘留,不得保释,大陪审团大约1小时前对她提出起诉。法庭日程上定好了一个公审日期,地区检察官却叫嚷着要立即审理,他提出辩方律师们一直在不停地拖延、拖延、拖延,他这是在哗众取宠地对新闻界做戏。”
  “你了解到有关道恩·乔依斯的什么情况了吗?”梅森问道。
  “找那样的女孩打听消息有点困难,”德雷克说,“特别是在她嫁给一个名门富家子弟之后。你清楚任何一个歌舞女郎或模特儿是怎么回事。事实上,大多数模特儿都是稳重勤劳的女孩。许多模特儿都结了婚有了孩子,做了贤妻良母,但是公众却带着偏狭的态度。女孩子穿着泳装拍照,或在观众面前踢腿狂舞,这会让许多人产生可笑的想法。”
  “在拉斯维加斯,你会听见有关道恩·乔依斯的闲言碎语。她独自住在一套公寓里。她有时兼职做歌舞女郎,有时兼职做布景女郎,也就是身着紧身泳装舒展四肢躺在各个酒店的游泳池边。有时她也会兼职受雇于赌场招引赌客,她会花枝招展地身着低胸无肩带衣服,在赌台间走来走去,很容易结识并且帮助那些想赌的笨蛋下大一点的赌注,并且在轮盘前陪他们多呆一会儿。”
  “有佣金吗?”梅森说。
  “显然没有,”德雷克说,“她靠工资过活,这些都是她工作的一部分。没有什么粗暴行为,也不想强迫别人去赌;但你知道那是怎么回事;如果某人身旁有个活泼诱人的年轻女子大把下注,这人定会多换两三堆筹码继续赌下去。当一个年轻女子对他抛出媚眼,同时又显然在用自己的钱豪赌之时,他会唯恐自己显得像个小气鬼似的。”
  “会赌赢吗?”梅森问。
  “当然,”德雷克说,“你真不知道她们是怎么搞的,但你盯着她们,她肯定看上去比随便一位游客赢得多得多。当然,你能解释部分原因,因为她们精于此道,她们知道什么时候该大把豪赌,什么时候应该小心下注。第二,如果你手头赌资无数,情况会迥然不同。当然,她们从不把自己的筹码兑现,她们知道手头输光了筹码还会源源而来。赌徒们告诉我,许多人输钱就因为他们在获胜时没有勇气倾其全力,或者在输掉时缺乏精明没有谨慎下注。赌徒们都说好运是一波一波涌来的,你会一会儿交运一会儿倒大霉。当你交好运时,你想继续稳操胜券占尽风流,当你倒大霉时,你又想收缩战线以图东山再起。
  “我不知道那是不是有什么原因,我本人不擅赌博,我只是在向你谈论道恩·乔依斯。她令人赏心悦目,在法律许可范围内也真是风头出尽。
  “她认识这个叫卡塞尔曼的家伙,这一点毫无疑问。有几次她去与卡塞尔曼幽会,她好像挺喜欢他的,要不然他们就是为什么生意而搅在一起,没人知道怎么回事。
  “卡塞尔曼专干敲诈勒索的勾当,但这点无法证明,没人知道他如何生活。他是个奸商,他在拉斯维加斯沿公路商业区一带东游西荡,无所事事,生活倒是过得相当不错。他一向都是收取现金,从来不用银行户头,也不申报个人所得税。他就那么游来荡去过一天算一天。
  “许多人都来拉斯维加斯,有些旅游者只是匆匆过客,有些是从洛杉矶和旧金山来的经常出入咖啡馆的时髦社交人士。一个对面容身形有良好记忆力的人,可以靠记住别人想忘记的事挣钱,特别是他有一些歌舞女郎给他通风报信,告诉他谁在什么时候什么地方做了什么事情。”
  “是的,”梅森说,“我明白。那要追查起来可能很困难。”
  “确实很困难,”德雷克深有同感,“卡塞尔曼被枪杀时钱包里大概有1500美元。任何人都会认为那是他在世间的所有钱财,但你非常清楚那根本不可能。他会把钱藏在什么地方,不是藏在化名租用的保险箱里,就是埋在或者塞在了什么地方。一遇上什么事,他就会溜之大吉,需要钱就可以去取。有几次他以现金方式支付1万或1.5万美元买进地产期权,每次他都拿得出现金,而且全是百元大钞。”
  “收个人所得税的人就没查过他吗?”梅森说。
  “就我了解,从来没对他采取过行动。这家伙是个滑头,他总躲在背景当中,从未犯下错误去做首次个人所得税申报。从记录来看,没人知道他当时还活着。
  “道恩·乔依斯,也就是小霍默·加文的妻子,和他关系非常密切,而乔治·卡塞尔曼如今却成了一具尸体。出于某种原因,小加文夫人非常非常希望把整个事件遮掩起来。不管她和卡塞尔曼有什么,不管她在内华达干过什么,她都不想在每日新闻中公诸于众,特别是正当她想以小加文妻子的身份为上流社会接纳之时。”
  “小加文怎么样?”梅森问。
  “这要取决于你所问的人的辈份。他是个放荡的投机商,但他可能会稳定下来,他老爹倒是不错,尽管老头从不参加社会活动。那孩子干起了二手车生意,相信我的话,他动作确实挺快。他强调迅速周转,宁愿薄利多销。他显然从汽车生意中很挣了些钱,他还投资房地产,从事各种地产期权交易,资金周转也很快。他总能发现州里将要依法征用的地产,没人知道他究竟是如何发现的,但他总能带着一大堆期权出现,当然州里会急着和控制了大块地产的人讨价还价,而他也愿意赶紧出手收钱。”
  “你了解到了有关阿克梅电气和水暖维修公司的什么情况吗?”
  “阿克梅的人和尤里卡联合修理店都在查塔姆大街1397号收取邮件,那是个可出租单个房间的公寓。有人在那儿租了个房间收取邮件,他很少睡在那儿,但是却不忘付房租,时不时还会去一趟。”
  “有关于此人的描述吗?”
  “太粗略,”德雷克说,“差不多人人都对得上号。因为他总是提前付房租,没人对他太注意。
  “关于这起谋杀案的审判,我可以给你提供一点消息,佩里。汉米尔顿·伯格想尽量不牵涉道恩·乔依斯。他相信是你掉换了杀人凶器,他认为自己能证实这一点。他认为自己对斯蒂芬妮·福克纳占了上风,当然,你可以努力提出有关那支枪的证据,从而表明道恩·乔依斯也可能是凶手的想法。但一旦你那样做的话,伯格就会全力以赴提出自己的论点,说你带着杀人凶器去那儿假造了一个事故,以便分散注意力掉换枪支,这仅仅为了把道恩·乔依斯牵扯进来转移视线。”
  “对,”梅森说,“我想我们可以给他想要的所有的机会提出自己的见解。他无法证明我掉换过枪支。”
  “显然他无法证明,”德雷克说,“那会让他勃然大怒。他尽可以去胡乱猜测……你准备代理斯蒂芬妮·福克纳吗?”
  “我准备代理她。”
  “你看,佩里,私下告诉我,她究竟是怎么说的?倒底是怎么回事?”
  “这一点,”梅森说,“正是让我心烦之处。她一个字也不说,只是向我保证她没有枪杀卡塞尔曼。她说自己完全清白,又不愿说得详细一些。她说在我开始正式询问时,她将被迫揭露一件事,这事无人知道,她也不愿吐露。”
  “一件发生在过去的事?”德雷克问。
  “我猜是这样,”梅森说,“她将打破沉默,最终告诉我实情,但现在她还要耐心等待。她说他们在判决之前将无法证明她有罪,她说他们凭着一些非常不合逻辑不充分的证据最多只能使她遭受嫌疑……”
  “那好,”德雷克说,“我祝你好运。”
  “我需要好运的机会可能只有一个。”梅森咧开嘴笑着说,“那些空白单据是在什么地方印的?你能打探到消息吗?”
  “现在还不能。我们正像疯子一样打电话,与私家侦探一起调查所有可能的成批印刷的地方。到现在还没有交好运。”
  “继续查吧。”梅森说。
  德雷克东倒西歪地从椅子上站起来:“我们一定会去查的,佩里,一有消息我就通知你。”
 
16
  汉米尔顿·伯格起身向陪审团做开庭陈辞。
  “在本案中,”他说,“我将做到简明扼要、言之有据。控方的意图就是要避免任何逢场作戏,用确定无疑的事实来陈述案情,形成无可回避的唯一结论。
  “今年10月7日,乔治·卡塞尔曼遇害身亡。法医证据将向诸位陪审团的女士们先生们显示,有人用一支左轮手枪顶住卡塞尔曼的身体,就在心脏稍稍偏下,身体中线略微偏左的部位,然后扣动了扳机。伤口是所谓的接触伤,即左轮手枪的枪管被紧紧顶在了被害人的身体上,弹头和弹壳内爆发出来的火药气体一起进入了被害人体内。在这样的情况之下,枪声会变得极其低沉。
  “控方想要指出,被告斯蒂芬妮·福克纳与乔治·卡塞尔曼有过一次约会。她前去赴约时由前门进入卡塞尔曼的公寓,过了一段时间后,有人看见她从后门鬼鬼祟祟地离开了公寓。
  “我们要向你们指出,她踩在了被害人的一滩血迹上,然后走进盥洗室,想洗掉鞋上的血污。她在地板的那滩血迹上留下了一个明显的脚印,还在盥洗室中留下了一些毛巾,毛巾上有人血的痕迹和从她鞋上脱落的微量物质。
  “她的朋友霍默·加文试图掩盖她犯罪的蛛丝马迹,销毁了大量证据。为此他将在适当的时候出庭受审,但残留的证据已经足以证明被告有罪。
  “我们将用确定无疑的事实证明,用来杀人的枪支是由被告持有。她的律师佩里·梅森用巧妙的手法在这个问题上混淆是非,但你们心里一定要牢牢记住,杀人凶器据查正是由她持有的。让她解释清楚事情的来龙去脉,如果她能这样做的话。
  “佩里。梅森先生既是被告的代理律师,也是霍默·加文的代理律师,目前尚未被指控为从犯或共犯,然而他并没有获得任何豁免。我们要请求你们,陪审团的女士们先生们,审查证据,宣判被告犯有一级谋杀罪。做出这样的判决后,你们可以让我们去采取其余的步骤,查处那些对歪曲证据、妨碍司法会负有责任者。你们唯一需要关注的是被告是否谋杀了乔治·卡塞尔曼。
  “我们期待你们亲手做出一个公正的判决,一个合理的判决。”
  汉米尔顿·伯格庄重地转过身来,走回到控方席前,在自己的座位上坐下。
  希尔顿·德克法官盯着佩里·梅森。
  “辩方是想现在做开庭陈辞还是再等一会儿?”
  “我们等一会儿。”梅森答道。
  “公诉人先生,传你的第一证人。”德克法官下令。
  汉米尔顿·伯格的主要庭审助理盖伊·亨德雷负责传唤控方的第一证人,一个进入过卡塞尔曼公寓的巡警。证人简要描述了地板上的尸体,血迹和重案组立即得到通知的情况。
  辩方没有询问证人。
  控方的下一个证人是赫洛克姆警官,他趾高气扬地走上证人席,证实自己是重案组成员,曾到现场负责勘验,指挥拍照,随后搬走尸体,并指示指纹专家提取现场的隐约指纹。
  辩方仍然没有询问证人。
  曾到现场拍照的摄影师也宣誓作证,展示了作为证据的多张照片,包括一张显示地板上带血脚印的彩色照片。
  辩方还是没有询问证人。
  德克法官目光敏锐地扫视了一眼梅森,张口想说什么,旋即改变了主意。
  验尸法医证实了伤口特性和弹头路径。他解释说,伤口是所谓的接触伤。他指出这一枪几乎当即致命,尽管被害人曾有一个短暂的昏迷期,在昏迷期内身体内外均有大出血。他辨认了从死者身上取出的致命的弹头。
  他将死亡时间确定在大约从10月7日晚上7时到午夜这段时间。他在8日中午验尸时,确定可能的死亡时间应为验尸前12至17小时,当然他倾向于认为验尸前15至16小时是最符合逻辑的时间。
  梅森继续保持沉默。
  此时,盖伊·亨德雷又一次传唤赫洛克姆警官上证人席。
  “我在此向你出示了一支0.38口径的科尔特式左轮手枪,我想问你是否曾经见过这支手枪?”
  “是的,先生。我见过。”
  “你第一次见到这支手枪是什么时候?”
  “是在10月8日,大约在那天11点45分左右。”
  “你第一次见到这支手枪是在什么地方?”
  “在本案被告斯蒂芬妮·福克纳的公寓内。”
  “当时枪放在公寓里什么地方?”
  “放在房间中央一张桌子上。”
  “你是自己拍摄还是让人拍摄了那张公寓的照片?”
  “我自己,是的,先生。”
  “那张照片显示了枪被发现时的位置吗?”
  “是的,先生。”
  “你随身带了那份照片吗?”
  “是的,先生。”
  赫洛克姆警官出示了一张照片。
  “我请求将照片接受为证据。”亨德雷说。
  “等等,”梅森说,“我想向证人问一个有关这张照片的问题。”
  陪审员们发现这是梅森第一次试图询问证人,于是都扭头兴致勃勃地打量着他。
  “这张照片显示了放在桌上的一件武器,警官。”梅森开口发言。
  “是的,先生。”
  “那是经你辨认的同一件武器吗?”
  “是的,先生。”
  “武器的位置与你发现它时的位置一致吗?”
  “是的,先生。”
  “那么这张照片肯定是在武器被移动前拍摄的?”
  赫洛克姆警官迟疑了一会儿,两腿交叉在一起:“嗯,武器先被拿起来进行了检查,然后被放回到发现时的位置。”
  “谁做的检查?”
  “是我。”
  “还有别人吗?”
  “当时重案组的特拉格探长和我在一起。”
  “检查都有些什么内容?”
  “我们打开旋转弹簧,我们发现就在撞针下面有一格空弹壳,我们还闻了闻枪管。”
  “你们在上面撒粉末提取指纹了吗?”
  “是的。”
  “然后怎么办?”
  “然后凶器被放了回去,就是那个被发现时的确切位置,以便拍照。”
  “然后你们就拍了这张照片吗?”
  “是的,先生。是这样的。”
  “现在要是你知道,”梅森问道,“请告诉我有没有试图将本案当中致命的弹头与这件武器联系在一起?”
  “等等,”汉米尔顿·伯格说。“这将由我的下一位证人作证。我要请弹道专家作证入席,他可以接受询问。”
  “那好,”梅森说,“我只是问问这位证人是否进行过这样的检验?”
  “是的,先生。”
  “什么时候?”梅森问道。
  “武器被找到后不久。我不知道确切的时间,但应该是在几小时之内。”
  “你说几小时是什么意思?”梅森问道。
  “仅仅一段很短的时间,一个非常短暂的间隙。”
  “是不是长达24小时?”梅森问道。
  证人犹豫了。
  “是不是长达48小时?”梅森又问道。
  “不,不是48小时。”
  “那么有可能是24小时吧?”
  “有可能是,我想要短得多。”
  “是谁把武器放回到桌上,放回到当初被发现时的确切位置的?”
  “是我。”
  “你怎么知道哪儿是确切位置?”
  “我记得住。”
  “你当时标过位置吗?”
  “没有。”
  “那么当你走进房间,”梅森问道,“发现武器时,枪管是朝着门还是没有朝着门?”
  “就是像照片显示的那样被放在桌上的。”
  梅森拿着照片,免得让证人看见,又问了一遍:“枪管是朝着门还是没有朝着门?”
  “现在我是想不起来了,当时我是知道的。照片会显示其确切位置。我在拿起枪之后5分钟之内将其放回原处,当时我对它的位置记忆犹新。”
  “谢谢,”梅森说,“有关这张照片我就问这些问题了,如果本庭认为合适。”
  亨德雷说:“现在我希望将这张照片列入证据。”
  “我不反对。”梅森说。
  亨德雷转向证人:“被告曾就这支枪向你做出任何陈述吗?”
  “是的,我问起这支枪的事,她说是霍默先生给她的。”
  “你还和她做过进一步的谈话吗?”
  “是的。我问起枪里边的空弹壳,她说对那一无所知,枪到手后就是那个样子。”
  “我们请求将武器标号以供识别。”亨德雷说。
  “我下令,”法官裁定,“将其标为证物第30号,那张照片在证据目录内标作证物第29号。”
  “你可以询问了。”亨德雷说。
  “她是否说过她是从老霍默·加文还是从小霍默·加文那里拿来的枪?”梅森问道。
  “她只是说是从霍默·加文先生那里接受的枪支,她就说了这些。”
  “她说过她接受枪支是在什么时候吗?”
  “没有,先生。她没有。”
  汉米尔顿·伯格说:“如果本庭认为合适,我们想把时间因素联系起来。不过,在联系时我得问赫洛克姆警官一个问题。你是在什么时候到达被告公寓的,巡官?”
  “大约就在11点45分。”
  “没有进一步的问题了。”梅森说。
  “传亚历山大·雷德菲尔德。”亨德雷说。
  雷德菲尔德是弹道专家,曾在其它多起案件中受过梅森的询问,学会了留神梅森的询问技巧。他宣完誓,尔后小心翼翼地坐在了证人席上。
  亨德雷的态度很明显,检察官一方面对雷德非尔德有些恼怒。而另一方面,雷德菲尔德清楚梅森作为询问人的能力,打定主意只提供无懈可击的证词。
  “我向你展示了证物30号,也就是刚被列入证据的武器。你熟悉那件武器吗?”
  雷德菲尔德操起证物,仔细察看,他检查了枪号,然后说:“是的,我对它很熟悉。”
  “我向你展示先前已被列入证据,标为证物第14号的弹头,那是一颗致命的弹头。你熟悉它吗?”
  证人从口袋里掏出放大镜,仔细察看了弹头底部,然后说:“是的,先生。我对这颗子弹非常熟悉,上面留有我的秘密标志。”
  “那颗弹头已被认定为致命的弹头,”亨德雷说,“现在你能告诉我们,那颗弹头,第14号证物,是从这支枪,第30号证物里射出来的吗?”
  “是的,先生,那颗弹头是从这支枪里射出来的。”证人回答。
  “有可能是从任何别的枪里射出来的吗?”
  “不可能,先生,就是从这支枪里射出来的。”
  “你可以询问证人了。”亨德雷说。
  “没有问题。”梅森宣布。
  “传保罗·克林顿。”亨德雷说。
  保罗·克林顿走上前来登上证人席,确认自己是受雇于警察局的科技探员。他自称是专家,擅长提取对比指纹、进行血迹化学检验、鉴定血型并开展各类分析。
  “你有机会搜查过本案被告居住的公寓吗?”亨德雷问道。
  “是的,先生。”
  “什么时候?”
  “10月9日。”
  “是在今年吗?”
  “是的,先生。”
  “你在被告公寓内发现了沾有血迹的穿戴物品吗?”
  “是的,我发现了,先生。”
  “你发现了什么物品?”
  “我发现了一只鞋底和鞋跟沾有血迹的左脚穿的鞋。”
  “你从上面提取到足够的血迹来鉴定血型吗?”
  “没有,先生。”
  “你从上面提取到足够的血迹来判明那是人血吗?”
  “没有,先生。”那只鞋被仔细地彻底清洗过,但化学测试显示出典型的血液反应。
  “你把鞋带来了吗?”
  “是的,先生。”
  “请你展示出来……这就是你在被告公寓内发现的那只鞋吗?”
  “是的,先生。”
  “这只鞋有什么显著之处吗?”
  “是的,先生,鞋底是一种获得专利的结构。”
  “我要问你在卡塞尔曼的公寓内找到过任何弄脏了的毛巾吗?”
  “是的,先生。我在此要出示一条我认为特别重要的毛巾。”
  “为什么?”
  “因为上面有血污。有人用它擦试过沾有血迹的物品。除了血迹或者说血污,毛巾上还沾有一片微小的异物。光谱分析表明,那片异物与这只鞋的鞋底物质结构相同。”
  亨德雷说:“我请求将鞋列入证据,标作证物第31号,毛巾标作证物第32号。”
  “我不反对。”梅森说。
  “我命令将其接受为证据。”德克法官裁定。
  “现在我请你注意这张照片,证物第12号,这张照片已被接受为证据。我要问你是否仔细研究过这张照片?”
  “研究过。是的,先生。”
  “你从研究中发现了什么?”
  “我发现在这张彩色照片上有证据表明存在两个脚印。从证据来看,这是一只鞋跟很高的鞋,鞋跟上有一片用4枚鞋钉固定的金属鞋掌。
  “随后的鉴定使我相信鞋掌上有数字‘33’的字样。这些冲压在鞋掌上的数字已经部分磨损,但在我手持的这张照片上,还是可以辨认出数字‘33’的细微痕迹。现场还有另一个穿着一只大得多的鞋的男子的脚印,这个脚印是在踩出前一个脚印很长时间之后才印在前者之上的,而且几乎将前者完全磨灭。”
  “你能判断出是在多长时间之后吗?”
  “我想大约是两三个小时之后。”
  “根据这件穿着物品,也就是你在被告公寓内发现的这只鞋,这只被列为证据第31号的鞋,你能不能判断,是你手持的鞋踩出了你作证在那个大鞋印下面发现的血鞋印?”
  “如果本庭认为合适,”梅森说,“我反对提出这个问题,因为它要求证人以侵犯陪审团职权的方式形成结论。如果真有鞋印的话,应由陪审团判断是否是这只鞋踩出的鞋印,证人不得为纯粹凭空想象之事作证。证人可就他发现的情况作证,可就与专家证据的合法范围有关的事宜发表意见,但是他不能侵犯陪审团的职权。”
  德克法官说:“请让我看看那张照片和那只鞋。”
  法官审视了一会儿照片和鞋,然后说:“反对有效。陪审团能够并且将要做出他们自己的结论,证人只能就形成结论的事实作证。”
  控方勉强接受裁定。“如果本庭认为合适,”汉米尔顿·伯格边说边慢慢站起来,皱着眉头满脸不高兴,“我要指出这名证人是合格的专家。”
  “他可以就细节问题发表意见,”德克裁定,“他可以阐明本案的各个因素,但是在有关这双鞋是否留下了证人声称可以从照片上辨认出来的鞋印时,本庭认为如果允许证人做出回答,将侵犯陪审团的职权。本庭要指出,虽然证人声称可以从这张照片上辨认出两个鞋印,但辨方可就这一点提出辩驳。”
  汉米尔顿慢慢地坐下。
  亨德雷继续询问证人:“你作证说第二个鞋印,就是那个男鞋留下的鞋印,那个印在第一个鞋印上面的鞋印,是大约两小时后留下的吗?”
  “我得说大约两三个小时或者可能是4小时之后。”
  “你是如何判断的?”
  “血液离开身体后会发生一些变化,在3分钟之内开始凝结。在已经凝结或凝固后,如果受到压力或搅动,血液又会恢复液态。在本案中,我的意见是穿着男鞋的人在血液凝结后踩了上去,因此留下的痕迹具有某些明显特征,这些特征表明了血液的状态,这种状态在我看来显示其间有一个大约两三小时的间隙。”
  “你检查过一只可能留下照片所示鞋印的男鞋吗?”
  “我检查过。”
  “你把那只鞋带来了吗?”
  “带来了。”
  “你可以出示一下吗?”
  证人从包里翻出了一只鞋。
  “这只鞋有特别之处吗?”
  “有。”
  “怎么特别?”
  “这只鞋的橡胶鞋跟较新,可以注意到这里有一个很小的瑕疵,而从照片上可以看到鞋印在同一部位也有同样的瑕疵。”
  “你检查过这只鞋有无血迹吗?”
  “检查过。是的,先生。”
  “你在上面发现了血迹吗?”
  “是的,先生。我所做的化学检测表明确有血迹。”
  “这只鞋退色是化学检测造成的吗?”
  “是的。”
  “你是在什么地方找到这只鞋的?”
  “从一个衣箱里找到的,那是老霍默·加文的衣箱。”
  亨德雷说:“为识别起见,我们希望将这只鞋标作证物第33号。那么,克林顿先生,你在卡塞尔曼的公寓里搜寻过隐约指纹吗?”
  “是的。”
  “你发现了什么?”
  “有人精心擦拭过所有门上的球形把手,所以只有一个门把手上留下了隐约指纹。”
  “哪个门把手?”
  “后门。那是一个左手拇指指纹,显示出来的隐约指纹纹路上没有任何其它痕迹。”
  “你知道公寓房门上出现的是谁的指纹吗?”
  “是的,先生。”
  “是谁的?”
  “是霍默·加文先生的指纹。”
  “请你询问。”亨德雷扭头对佩里·梅森说。
  梅森问道:“你怎么知道房间里的指纹都被擦掉了?”
  “因为通常每个房间都会留有指纹。有些指纹模糊不清,有的却可以提取辨别,但是如果发现彻底没有指纹,那就表明有人已经擦掉了所有指纹,特别是门把手这些东西上面的指纹。”
  “那么指纹是什么时候被擦掉的呢?”
  “我也说不出是什么时候被擦掉的。”
  “你在后门把手上发现了一个指纹吗?”
  “是的,先生,左手拇指指纹。”
  “你能加以分辨吗?”
  “我能。是的,先生。那是霍默·加文的左手拇指指纹。”
  “老加文还是小加文?”
  “老加文。”
  “指纹是什么时候留下的?”
  “我无法回答。”
  “是在谋杀发生之前留下的吗?”
  “我不知道。我只知道是在门把手上的指纹都被擦掉后留下的,因为所有门把手上只有这一个指纹,我知道物品上的指纹肯定是在加文先生在房间里时被擦掉的。”
  “你怎么知道?”
  “因为没有其它任何指纹。如果他是在门把手被擦拭后进入房间,他会在进入房间时推过的后门把手上留下指纹。但是现场却只有一个完整的指纹,这个指纹是拇指按压门把手时留下的,所以我知道所有物品是他在房间里时被擦拭干净的。”
  “这个指纹是在后门把手上吗?”
  “是的,在后门把手上。”
  “会不会是有人先在房间内擦掉所有指纹,然后加文先生来到公寓的后门前,发现公寓房门虚掩,决定关上房门,随后伸手进去时拇指接触了门把手呢?”
  “不,先生。这个指纹是小心地留在门把手上的。它的位置不在平常关门时握持的位置。”
  梅森说:“有人也许已经反转了把手,没有这样的可能吗?”
  “你这些什么意思?”
  “球形把手是安装在一个方形转轴上,用一枚定位螺钉固定的。你在门里边发现的把手有可能事前是在门外,没有这种可能吗?”
  “有这种可能,是的。”证人不情愿地承认道。
  “那么加文先生的指纹可能是留在门外的把手上,后来可能有人戴着手套把门外的把手换到了门里边吧?”
  “嗯,当然可能,如果你想对可能发生的事情凭空想象的话,那当然是可能的。”
  “我就问到这里。”梅森说。
  “既然如此,如果法官阁下认为合适,”汉米尔顿说,“我想传唤敌意证人霍默·加文出庭作证。”
  “我想,”德克法官说,“你是希望被允许作诱导询问,因为你要求传唤敌意证人。但是,我认为传唤证人出庭进行讯问更好些。如果辩方以问题带有诱导性提出反对,本庭将随时就反对意见做出裁定。”
  “好的,阁下。加文先生,请上前来。”
  加文走上前来,在证人席上宣誓就座。
  “我请你注意这只鞋,为了识别起见,刚才它被标作证物第33号。我请你回答这是否是你的鞋。”
  “那是我的鞋。”
  “你在今年10月7日夜间穿着这只鞋吗?”
  “是的。”
  “在克里斯汀大道第948号安布罗斯公寓楼乔治·卡塞尔曼的公寓内,你有没有故意去踩一滩血迹,然后把脚踏到你在公寓内发现的凸现在凝结的血迹上的一个脚印上?”
  “我反对他提出这样一个不合适、不相干、不重要的问题。”梅森说道。
  “反对无效。”
  证人说:“我拒绝回答。”
  “为什么?”
  “因为回答可能形成自我指证。”
  “阁下,我请求将为了识别而标作证物第33号的鞋列入证据。”
  德克法官迟疑了一下,然后说:“这里好像没有反对意见,我下令许可。”
  “你在10月7日夜间进入了克里斯汀第948号安布罗斯公寓楼第211室吗?”
  “是的。”
  “什么时候?”
  “大约夜里11点或者11点30分。”
  “当时你是否用布或其它东西从公寓内一些物品上故意擦掉了指纹?”
  “我拒绝回答,因为这会形成自我指证。”
  汉米尔顿注意到陪审员们都全神贯注,他知道证人的回答会在他们心理上产生与肯定回答同样的效果,脸上露出了微笑。
  “10月7日,你是否交给或借给本案被告一样武器,并且告诉她你希望她用这件武器自卫?”
  “是的。”
  “那件武器就是我现在递给你的这支枪,这支被标作人民证物第30号的左轮手枪吗?”
  加文察看了手枪:“我想那就是。是的。”
  “我请你详细讲述自己10月7日夜间的活动情况。”
  “我从拉斯维加斯回来,去了办公室,那儿有淋浴间、衣橱和衣服。我冲了个澡,换了衣服。”
  “后来你干了些什么?”
  梅森说:“现在,如果本庭认为合适,我要提出反对,因为除了证人已经作证的两个问题,询问证人的活动情况是不合适、不相干、不重要的。也就是说,证人在11点左右的某一时刻进入过卡塞尔曼的公寓,他把标为证物第30号的手枪借给了被告。除此之外,询问证人从事的其它活动都是不合适、不相干、不重要的。”
  “那些活动也许是密切相关的。”汉米尔顿说。
  “那么你得表明你的询问目的能说明那些活动是密切相关的。”
  德克法官皱紧眉头。“这是一个非常特殊的情况,”他说,“本庭认为控方试图用这名证人证实的问题十分明显,考虑到证人的证言,时间因素并不太离题。”
  “但是,如果本庭认为合适,”梅森说道,“很有可能证人所做的事与本案涉及的事项不相干。”
  “本庭将裁定反对有效,”德克法官说,“虽然对这个问题的争执明显势均力敌。显然,证人心中已经明确决定在什么地方行使宪法赋予的不自我指证的权利。在这种情况下,考虑到这种形势,我认为本庭应缩小核实范围,特别是考虑到,这名证人的证言正被用于形成对被告不利的证据。很有可能他所从事的某些活动不能被认为与被告有关,除非他们有共同目的或行动,而这些共同目的或行动是双方赞同的约定或图谋的一部分。”
  “那好,”汉米尔顿·伯格说,“我们将请别的证人证明这些活动。”
  汉米尔顿·伯格与亨德雷低声商量了一会儿之后说:“你是从哪儿得到这支已被接受为证据并标作证物第30号的手枪的?”
  “我拥有的投资产业中过去有一家运动商品店。当我是业主时,我从存货中取出了3支枪。”
  “你是怎么处理这些枪的?”
  “我自己留了两支,给我儿子一支。”
  “那你是怎么处理你那两支枪的?”
  “我通常随身带一支,在办公室放一支备用。我不在办公室时,我把那支枪锁在保险柜里。”
  “让我们这样说吧,”汉米尔顿·伯格说。“我们把你给儿子的枪叫作‘小枪’,你放在保险柜里的叫‘保险柜枪’,你带在皮套里的叫‘皮套枪’。现在我把问题限定在一些特定的活动上。当你把皮套枪给了被告后,你回到办公室,打开保险柜,把保险柜枪放进了你的腋下枪套里,是这样的吗?”
  “有反对意见吗?”德克法官问道。
  “对这个问题没有反对意见。”梅森说。
  “嗯,”德克法官说,“我看——如果没有反对意见,我就允许回答。”
  “你那样做了吗?”汉米尔顿·伯格又问。
  “是的,先生。我那样做了。”
  “就在那天晚上?”
  “是的,先生。”
  “什么时候?”
  “大约……我看大约是10点55分。”
  “之后你回到了被告的公寓吧?”
  “是的,先生。”
  “那么,当你回到被告的公寓后,你是不是再次有机会看见那支现在被标作证物第30号的枪?”
  “是的,先生。”
  “在什么地方?”
  “在被告床上的枕头下面。”
  “当时你检查过那只枪吗?”
  “是的,先生。”
  “你把枪拿在手里了吗?”
  “是的,先生。”
  “当时你有没有注意到枪交给被告后已被使用过?”
  “反对,这个问题具有诱导性,而且不合适、不相干、不重要。”梅森说。
  “反对无效。”
  “再次反对,因为这要求证人做出结论。”
  “鉴于这个理由,”德克法官裁定,“我想或许应对控方作铺垫的目的做进一步检查。”
  “我这样问这个问题,”汉米尔顿说,“你在被告公寓内第二次看到枪的时候,有没有什么迹象促使你对枪的旋转弹膛进行仔细察看?”
  证人犹豫地把双腿交叉了起来。
  “你宣了誓,”汉米尔顿·伯格对他怒吼道,“这个问题里没有任何足以构成证据造成你自我指控的因素。我在问你,是否出于某种原因检查过武器?”
  “是的,先生。我检查过。”
  “你发现了什么?”
  “我发现旋转弹膛内有一枚空弹壳。”
  “你在当晚早些时候把枪交给被告时,枪是处于什么状态?”
  证人迟疑了,过了一会儿他说:“上满了子弹。”
  “你自己确实清楚吗?”
  “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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