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苦行记

马克·吐温(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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译序
  《苦行记》是美国著名现实主义作家、幽默大师马克·吐温的一部半自传体著作,作者以夸张的手法记录了他1861—一1865年间在美国西部地区的冒险生活。书中的情节大多是作者自己当年的所见所闻和亲身经历,我们可以在他的自传里发现那一系列真实的素材,也可以在他的其他作品中看到这些情节的艺术再现及作者审美趣旨的发展。
  《苦行记》也是十九世纪淘金热时期美国西部奇迹般繁荣的写照。全书由几百个妙趣横生的小故事构成,读之既令人捧腹,为之绝倒,又活脱脱勾画出当年美国西部生活五花八门的突兀现实,是社会的面面观与众生相:发财与挥霍,追求与冒险,野心与欲望,强力与巧智,希望、奋斗、钻营、落空、潦倒、幻灭……在万头钻动的黄金梦幻中,展现出一幅幅目不暇接的喜剧画图,喜剧现实的夸张与幽默化,在马克·吐温笔下,铸成了这部烩炙人口的《苦行记》。
  《苦行记》是马克·吐温的第二部成名之作,也是他的写作技巧日趋成熟,日臻完美的标志,充分显示了他的早期创作风格。构思粗犷豪放,朴素自然,语言轻灵、活泼、平易流畅,文风幽默、诙谐,耐人寻味。作者在书中以流浪汉的形象出现,以一个百分之百的实地参加者的身份运用第一人称进行描述,更增加了这部小说的真实感和艺术魁力。
  马克·吐温在《苦行记》中采用了其他西部作家常用的幽默手法,但技巧更成熟、更巧妙、更高超。他那运用口语讲故事的特殊姿态在书的主人公身上有生动的表现。有时,他那神来之笔会出其不意地触动你的笑神经,使你笑得前仰后合而不能自己。
  然而,取笑逗乐,幽默揶揄并不是《苦行记》的所有内容。进行道德教育的意图和鼓吹政治改革的热情与幽默诙谐一样是《苦行记》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在书中,作者毫无顾忌地对政府的腐败无能、官员的愚昧读职以及社会上存在的种族歧视等丑恶现象进行了揭露与鞭答。
  值得一提的是,《苦行记》中有一章是专门描写当时在美国的华侨生活的。作者以饱满的热情赞扬了华侨的聪明智慧,刻苦耐劳和忠厚老实等优秀品质,对他们所遭受的不公平待遇给予深深的同情,同时他还怀着满腔义愤对美国政府的种族歧视政策和一小撮坏人的残暴行为进行了有力的遣责。这一事实生动而具体地说明了马克·吐温是中国人民的忠实朋友。
  《苦行记》是我国唯一尚未全文翻译介绍的马克·吐温的长篇著作。它的书名早已散见在国内外一些书籍、杂志和评论文章中。由于译名很不统一,在读者中造成了混乱。这里仅将我们见到的译名录出,为读者和研究者提供一些方便:
  1、《艰苦生涯》(见许汝祉译《马克·吐温自传》);
  2、《苦难生涯》(见程华:《同情中国人民的美国作家—一马克·吐温》,载《外国史知识))1983年第9期);
  3、《苦干》(见张友松、陈玮译《马克·吐温传奇》);
  4、《辛酸记》(见国际书店进口书书名标签);
  5、《苦行记》(见方杰译《美国的文学》,香港今日世界出版社1975年出版)。
  根据本书的主要情节,我们采用了《苦行记》作为本书的译名。
  《苦行记》是由美国HarPer&Brothers出版公司在1872年2月初版发行的。后来又有几个新版本问世,文字上稍有改动。初版内容共七十九章,计二十章写作者随哥哥奥里昂乘驿车前往内华达赴任的旅途见闻;四十一章写他在美国西部的生活,参加淘金活动和当记者的生涯;十六章写他的夏威夷之行;最后两章写他从夏威夷回到美国后在各地的演讲旅行。我们采用的是美国Rinehart出版公司1953年的版本。该版本删去了最后十八章,以作者西部生活的结束为结尾,从而使全书意蕴与书名更加吻合,内容相对完整。该版本载有罗德曼·W·保罗的序言,现一并译出,供读者参考。
  马克·吐温作为现实主义幽默大师,其影响越洲跨洋,深受世界各国广大读者的喜爱并受到文学批评界的广泛重视。我国介绍马克·吐温的作品是从1906年开始的。八十余年来,他的作品已在我国广为流传,其主要著作都已陆续译出,有的还有几个版本,但是,这部既幽默风趣又极具研究价值的《苦行记》却仍付缺如。广大读者迫切希望一睹其庐山真面目。我们有幸承担了这一补缺的任务,但愿这一工作能够差强人意。
                刘文哲 1994年6月于西南师范大学
第一章
  我哥哥被任命为内华达州的州务秘书——我羡慕他未来的历险——我被指定为他的私人秘书——我如愿以偿——一小时内整顿好了行装——梦幻与向往——密苏里河上——出色的船
  我哥哥刚被任命为内华达准州的州务秘书。这个职位集许多权力和尊严于一身:财政部长、审计员、州秘书,在州长缺席时,还是代理州长。一千八百美元年薪和“秘书先生”头衔给这个职位蒙上一种至高无上的尊荣。我既年轻又少阅历,非常羡慕他。我垂涎他的显赫和豪富,更向往他即将进行的漫长而神秘的旅行,以及他要去探索的奇妙的新天地。他就要去旅行了!可我还从来没有出过门,“旅行”这个词儿对我有一种迷人的魅力。不久,他就会千里迢迢,在那广案的沙漠和平原上跋涉——游历于远西地区的山中,看到野牛、印第安人、草原犬鼠和羚羊,经历种种冒险,过一种前所未有的愉快生活,还有可能被吊死或剥掉头皮。他在家书里会给我们讲述这一切,成为我们的英雄。他还会看到金矿和银矿,公务之余,下午出去各处溜达,或许会捡到两三桶亮晃晃的金币和银币,在山里还会捡到金块和银块。用不了多久,他就会腰缠万贯,由海路还家,平心静气地讲起旧金山、海洋和“地峡”,似乎亲眼见过的那些天下奇观不过是区区小事。我眼红他的幸福,心中受尽折磨,用笔墨都难以描述。因此,当他郑重地提议让我作他手下的令人尊敬的私人秘书时,我觉得世界骤然间消失了,苍穹象画轴一样被收去!这就是我最大的妄想,我完全心满意足了。两小时以后,我已整装待发。没有多少行李需要收拾的,因为我们将要乘坐由密苏里边区至内华达的大陆驿马车,每个旅客只能携带少量行李。在十到二十年前那美好的年代里,太平洋铁路还没有修筑。连一根枕木也没有。
  我打算在内华达只住三个月——一点也没有想在那里多呆。只想去尽量看看那里的新奇东西,然后便马上回家来干正经事。万万没想到,那三个月愉快的旅行,竟在六、七年漫长的岁月之后才看到它的尽头。
  整夜,我梦见印第安人、沙漠和银块。在第二天预定的时间,我们在圣路易港登上一条开往密苏里河的气船。
  从圣路易到圣约走了六天——多么沉闷,乏味,使人昏昏欲睡的航程,在我的记忆中,它留给我的印象好象不到六分钟,而不是那么许多日子。关于那次旅行,我现在已经没有什么印象了,所记得的就只是水中那些形状丑恶、盘根错节的树根。船开到这里,得小心翼翼地时而开动这个轮子,时而开动那个轮子,一次又一次地碰到礁石,退回来,在平缓的地方又开过去;经常陷进沙滩,于是停下来,取出撑杆,撑了过去。实际上,这条船简直可以说是从陆地上开到圣约去的。因为大部分时间都在“走”——成天耐心而吃力地越过礁石,爬过树根。船长说,它是一条“出色”的船,它需要的只不过是更大的冲力和一个大些的轮子。我认为,它倒是需要一副高跷。但是我很聪明,没有说出口。
第二章
  到达圣约瑟夫——只准携带二十五磅行李——告别了羔皮手套和外套——武装到牙齿——“亚伦牌”手枪——快活的武器——听人劝告,买下骡子——我们离开了“合众国”——“我们的马车”——送达印第安人的邮件——眨眼和地震之间——现代的斯芬克斯,以及她如何使我们开心——豁达的女人
  到达圣约瑟夫的那个愉快的夜晚,我们的第一件事就是寻找驿站,每人掏出一百五十美元买了由陆路去内华达卡森城的马车票。
  次日清晨,天气晴朗,我们匆匆吃了早饭,急忙赶到出发地点。但是,出现了一件麻烦事,事先没有弄明白,每人携带了一只装足二十五磅行李的旅行木箱,我们大大地超重了。但每人能带二十五磅衣物,这就是我们可以随身携带的一切。于是,我们只得一把打开箱子,手忙脚乱地作了一番选择,挑出那法定的二十五磅行李装进一只旅行包,把箱子又送回圣路易。对这只箱子使我们真是难分难舍,因为这样,在落矶山区的波尼人招待宴会上,我们就再也没有燕尾服可穿,白羔皮手套可戴,没有大礼帽,也没有漆皮靴,没有任何能使生活安适的必需品了。我们给弄成了打仗的步兵,每人穿一套粗陋的服装,包括一件军用羊毛衫和一双“大头靴”。在旅行包里,我们还塞进一些白衬衣、内衣等诸如此类的东西。我哥哥,秘书先生,随身带了五磅美国法令,一本六磅重的大字典,因为我们不知道——可怜的无知——这样的东西头天在旧金山邮购,第二天就可以送到卡森城。我带着一把史密斯—维森公司制造的可怜的七发小手枪。这样,我就武装到了牙齿。它的枪弹就象顺势疗法药片,七颗药片一齐打出去也刚够一个成人受用的。但我仍然认为它威力强大,简直是支致命的武器。它只有一个毛病:连屁也打不中。有个“押车”用这只枪对着一头母牛试了试,只要母牛安安静静、规规矩矩地站着,不会伤着半根毫毛;但是母牛一动,押车只得瞄准另外的东西开火,母牛感到很愦憾。我的秘书哥哥身上挎了一把小号科尔特左轮手枪,用来抵御印第安人的袭击,为了防止意外,他还拉开了枪栓。乔治·白米士胆小得可怜,他是我们的旅伴,以前我们从来没看见过他。他腰间佩着一把地道的“亚伦”牌左轮手枪,没有教养的人叫它“胡椒瓶”。只要拉开板机,手指一勾,就开火了。拉起板机,击铁便翘起,弹轮一转动,击铁立刻敲下,弹丸就打了出去。顺着枪筒瞄过去,就能打中目标,恐怕世界上没有哪一把亚伦枪创造过这样的记录。但无论怎么说,乔治这把倒是件信得过的武器。用一个马车夫后来说的话可以作证:“它即使打不中它要打的东西,总可以打中点别的什么。”此话的确不假。有一次,他用这把枪对准钉在树上的黑桃二开火,却击中了站在左左边三十码开外的一头骡子。白米士并不想要那头骡子,但那畜牲的主人扛了把双筒猎枪跑出来,“劝”他无论如何也得把那头骡子买下来。“亚伦”真是件开心的武器!有时,它那六发子弹一齐乱飞,遇到那种情况,四面八方就没有块安全的地方,除非躲在它后面。
  我们带了两三条毯子抵御山区的严寒。至于奢侈品,我们倒还有节制——不过几只烟斗,五磅烟叶,两只大铁皮桶用来装水,在大平原的驿站之间好用,身边还有一小子弹袋银币,作为每天的早晚饭钱。
  到了八点钟,万事齐备,人也到了对岸。我们跳进马车,车夫叭叭地挥动鞭儿,马车急驰向前,把“合从国”丢在后面。这是个景色壮丽的夏日早晨,四周的景物都沐浴在阳光中,一片辉煌。微风习习,凉爽宜人。一种解脱了名种麻烦和责任的喜悦油然而生,使我们觉得,仿佛在那些拥挤、喧嚣的城市中当牛作马的年月已经被置之脑后,抛到了九霄云外。我们飞快地穿过堪萨斯,一个半小时以后,就来到了辽阔的大平原上。在这里,大地伸展开去——极目远眺,地势起落有致,十分壮观——就象暴风雨过后,大海的胸膛那庄重的起伏。到处都是玉米地,一望无际的大草原上,呈现出一方方的浓绿色。突然海洋遇到干旱的地面,不再起伏波动。大地伸展开去,七百英里,平坦如一整块地板!。
  我们的马车是一个摇来晃去的大箱子——如果加以堂皇的描述——是个装有轮子的摇篮。六匹高头骏马拉着车子,车夫旁边并肩坐着“押车”,他是这船儿的名正言顺的船长,他的份内之事就是负责那些邮件、行李,应付特殊事件和照顾旅客。这一趟只有我们三名乘客,坐在车箱内的后座上。其它的一切地盘都塞满了邮包——因为我们捎上了拖延三天的邮件。它们是一道巍然矗立直达顶篷的墙,差点抵住了我们的膝盖。车顶上还捆着一大堆,前后行李箱都塞得满满的。车上共载有二千八百磅。车夫说,“一些要运到布里格姆、卡森和旧金山,但大部分是带给印第安人的,他们弄这么多废物来看,真伤脑筋。”但就在这个时候,他脸上突然现出一种恐怖的表情,好象一瞬间,他会给地震吞了进去似的。我们猜想,他讲话是要显得俏皮,意思是说大部分的邮件将要卸在大平原上,留给印第安人或别的什么人。
  每走十英里,我们换一次马匹。整天,马车在坚硬平坦的道路上几乎象飞一样平稳奔驰。一停下来,我们就跳下车去,舒展一下筋骨。所以,夜晚降临,我们仍然精力充沛,毫无倦意。
  晚饭后,上来个女人,她的家就在前面五十英里的地方。我们三个人不得不轮流到车箱外面去,坐在车夫和押车旁边。显然,她是个不健谈的女人。在越来越浓的暮色中,她用眼睛全神贯注地盯着叮在她手臂上的一只蚊子,把另一只手慢慢抬起,在射程范围达到蚊子的时候,突然发起攻击,这猛然的一击简直可以打死一头牛。然后,她又坐下来,带着安祥的满足,研究蚊子的尸体——她百发百中,在短射程范围内,总是扣死。她把那些尸体全留在手上,作为诱饵。我坐在这个残忍的斯芬克斯旁边,看着她击杀了三四十只蚊子——看着她,等她说点什么,但她什么也没说。于是我自己提起话头,说道:
  “这里的蚊子真可恶,夫人。”
  “你可以打赌!”
  “夫人,你的意思是……?”
  “的确!”
  于是她兴奋起来,转过身子说道:
  “如果开头俺没把你们这些家伙当成聋子哑巴,让鬼把俺捉去。真的,见鬼。俺在这里坐呀坐呀,打这些蚊子,简直不知道你们犯了什么病。开头俺捉摸你们是聋子哑巴,后来俺猜你们不是犯了什么毛病就是傻瓜什么的。过后,俺开始捉摸你们是一群讨厌的白痴,找不到什么做的。你们打哪儿来?”
  这个斯芬克斯不再是个斯芬克斯!她那深渊里的泉水冲破了闸门汹涌而出。打个比方,九大词类就象倾盆大雨,接连四十天又四十夜,向我们劈头盖脸地泼来,把我们埋葬在一大片唠唠叨叨的荒凉的洪水底下。那乱七八糟的语法和尖声怪气的语音的废墟掩埋了一切反驳的岩石与山峰!
  多么,多么,多么地受罪哟!她滔滔不绝,一个钟点又一个钟点,后来我真后悔提起蚊子那个话题,让她开了头。直到天将黎明她该下车的时候,一直没有闭上过嘴。要下车了,她把我们搅醒(那时我们正在打盹),说道:
  “现在下车去卡吞伍德瞧瞧,小伙子们,呆上一两天,俺今天晚上可以陪你们逛逛,要是俺能时不时插句嘴,对你们有好处,那俺就满意了。乡亲们会对你们说,俺一贯对人不亲热,特别是对穷乡旮旯的妞儿,对这种乌七八糟的人,俺就是这么个人,一个乡下妞儿,若要还自以为了不起,就该这么对待她,可是,遇到和俺一般的人,俺认为,俺毕竟是个极好相处的女人。”
  我们下决心,绝不“在卡吞伍德下车。”
第三章
  “腹条断了”——邮件送到适当的地方——艰难的睡眠——长耳大野兔的沉思,及其表演——当代格利弗——山艾树——外衣当饥粮——骆驼的厄运——对尝试者的劝告
  还有大约一个半小时就要天亮了,我们在平坦的道路上飞快而平稳地前进。路是那样的平展,我们的摇篮只是轻轻摇晃着,渐渐地我们的感觉模糊了,进入了梦乡——突然,下面有什么东西不对头了!我们只是模糊地觉得好象发生了什么事,但并不在意。马车停下来,听到车夫和押车在外面说话,找灯的声音和找不到灯的咒骂声。那些人在黑沉沉的夜里卖力,而我们却蜷缩在窗帘拉得紧紧的窝,倒更增加了我们的舒服感。接着,从声音上判断,好象是在检查什么,后来传来车夫的声音:
  “天哪,腹条断了!”
  这下子我们惊醒了——祸事临头时的那种说不出的感觉常是这样。我想:大概腹条是马身上的一部分吧,听车夫那沮丧的口气,无疑还是致命的一部分呢。是腿吧?但在这样平坦的路上轻松地跑着怎么会折断腿呢?不可能是腿。这不可能,除非那匹马要掉过头来走。那末,马的腹条是什么呢?我不得其解。但无论如何,也不能让人们觉得我无知。
  这时,窗帘被撩起处,现出了押车的脸,他手里的灯光射进车箱,照在我们身上和那道邮包墙上。他说:
  “您老,下来一会儿吧,腹条断了。”
  我们爬下车,就落进冷嗖嗖的细雨中,感到是多么的孤苦伶仃和疲倦不堪。我们发现,他们叫做腹条的东西原来是一大团皮条和弹簧,车箱就安在上面。我对车夫说:
  “我记得,从前还没有见过象这样用腹条的,怎么搞的?”
  “怎么搞的?一辆马车硬要装三天的邮件,当然要坏事的,”他说,“瞧这些,每个报纸袋上都写着指示,带给印第安人,让他们闭嘴。要是那个废物腹条不断,我可以趁这黑夜神不知鬼不觉地过去,那才是他妈的好运气。”
  我知道他一使劲,又眨了一下眼睛,虽然他弯着腰我看不见他的脸。我希望他能把邮件都安全送到,便走过去帮他们搬下邮袋。全部搬完后,路边立即出现了一座巨大的金字塔。腹条修好后,我们又把行李柜装满,顶篷上不再放东西,车箱里也只装上了原来的一半。押车把所有座椅靠背都放倒,这样,车箱里从头到尾都铺满了邮件。我们大声抗议,因为这样一来我们就没座位了。但押车比我们精明,他说床比座位好,再说,这样做还可以保护腹条。打那以后,我们就再没有要什么座位。这懒人床无比舒服。结果,我们过了好几天舒心日子,躺在那张床上,读法规,翻字典,猜想那些神秘人物怎样出场。
  押车说,到了下一站,他再派个看守来照看这些不受约束的邮件。于是,我们又上路了。
  这时已曙光初现,我们伸开麻木的腿躺在邮包上,透过车窗注视着那广阔的未经开垦的草原,沉浸在一片凉丝丝的雾露之中,眺望着东方地平线上我们向往已久的景色。这时,这绝佳的享受,变成了心中憩静、惬意的狂喜。驿车跃马飞奔,微风撩起窗帘吹拂着衣衫,令人极为振奋;摇篮纵情地摇晃,马蹄得得,鞭儿清脆,加上车夫的“啊驾”声,构成了美妙的乐章;转动的大地,一闪而过的树木,默默地向我们致意,然后,又带着好奇,或是妒嫉,或是别的什么心情目送我们。躺在床上,悠闲地抽着烟,对比着眼下的欢乐与昔日城市生活的辛酸,我们觉得,世上只有一种绝对的幸福,而我们已经找到了。
  早饭后,来到一个现在已经忘记名字的驿站。我们三人爬上去坐在车夫的后座上,让押车在我们的床上打个盹儿。不久,太阳晒得我昏然欲睡。我趴在车顶上,手抓住纤细的铁栏睡了约莫一个多小时,从这点,你可以想象那是一条多么无与伦比的路。马车颠簸时,睡着的人会本能地抓住栏杆,如果只是摇摇晃晃,就没有必要了。车夫和押车常在座位上睡上三四十分钟,而车却以每小时八到十英里的速度奔驰。我见他经常这样睡觉。这样并没有危险;马车颠簸时,一个睡觉的人会抓住铁栏杆。他们很劳累,时时刻刻保持清醒是不可能的。
  不久,我们穿过了马里斯维尔,涉过了大蓝河和小沙河。前行一英里就进入内布拉斯加,再往前走一英里便来到大沙河——离圣约瑟夫已有一百八十英里。
  太阳落山的时候,我们第一次看见了一种叫“长耳大野兔”的动物,从堪萨斯到太平洋——在方圆两千英里的山区和沙漠上,它远近闻名。这种动物真是名符其实,它跟一般野兔的长相一样,只是个头大小不同,小的只有一般野兔的三分之一,大的可达一般野兔的两倍,长着和它的身材不相称的长腿,顶着两只反常的大耳朵,只有驴子才比得上。当它安静地坐着,思索它的罪孽或者以为平安无事,心不在焉的时候,它那神气的耳朵赫然耸立着;但是折断一根小树枝就会把它吓得要死,于是它便轻轻地耷拉下耳朵跑回家去了。一眨眼,你就只能看见它那伸直的灰色身躯“划过”低矮的山艾树,头直立,眼朝前,耳朵稍微后倾,给你指明它的去向,好象它身上架着一张三角帆。时而,它用那长腿令人吃惊地纵身一跳,凌空越过矮小的山艾树,创造的跳高纪录,马儿也得眼红。时而,它又来个优雅的“慢大步”,倾刻间便神秘地消失了。它会躲在山艾树丛后面缩成一团,蹲在那里一边仔细听着一边浑身发抖,当你走到离它还有两码的地方时,它又跑开了。如果你希望看到把它吓得屁滚尿流,只要对它开上一枪就行了。现在,它已经是亡命逃窜了,它把长耳朵平放在背上,每跃起来,身子挺得象把直尺,遥遥数里,不过举足之劳,速度之快,令人咂舌。
  我们这群人使这畜牲(照押车后来的话说)“干得更卖力些”。秘书那支科尔特放了一枪;我的武器也开了火,几乎就在同时,老“亚伦”的全部弹膛也发出一阵破响,一点也不过份地说,那只长耳大野兔急得发了疯。它垂下耳朵,竖起尾巴,向旧金山跑去,那速度之快,只能用“转瞬即逝”来形容。它跑得无影无踪了,还能听见那嗖嗖的风声。
  我是在哪里第一次见到“山艾树”的,现在已记不清了,但是既然我已多次提到它,不妨也描绘一番。这很容易办到,只要读者能想象出一棵盘根错节的老橡树缩成了两英尺高的灌木,你就得到了山艾树的确切形象,它那粗糙的树皮,繁茂的枝叶,扭曲的躯干,一应俱全。在山区那些懒洋洋的下午,我常去躺在地上,头钻进山艾树丛里,怡然自得地想象枝叶中的那些虫子是小人国的鸟儿,在那土堆附近浩浩荡荡地前进的蚂蚁是小人国的牛群和羊群,而我就是从布罗布丁纳格来的那个巨大的二流子,等待着捉一位小公民来吃。
  在精巧微型的植物中,山艾树是庄严的森林之王。它的叶呈灰绿色,染绿了荒原和山地。气味就象家养的苏叶,用它的叶子泡制的茶,味道好象孩子们熟悉的苏叶茶。它是种坚毅非凡的植物,可以在深沙或不毛的岩缝中生根,植物界里,除了“鼠尾草”外没有别的植物愿在这里落脚。山艾树高达六至七英尺,遍布西部大平原和山区,直到加里福尼亚边界。在那数百英里的荒漠中,根本没有别的植物,只有山艾树和它的表亲“肉叶刺茎藜”,它们俩的长相极象,几乎毫无差别。在沙漠上,没有这种好客的山艾树,就不可能有篝火,也吃不上热腾腾的晚餐。它的茎干粗如小孩的手腕(大的可达到成人的手臂),扭曲的枝杈有茎干的一半粗细——它是优质、坚硬的木料,很像橡木。
  当一群人扎下营来,第一件事就是砍山艾树,几分钟就可弄到一大堆备用,挖个坑,宽一英尺,长两英尺,深两英尺,把山艾树柴放进去,点起火来,直烧到满满一坑红彤彤的火炭,然后就可以造饭了。这种火没有烟,当然也就不会听到咒骂声。营火可以整夜不息,几乎不需要再加柴;这里便成为一个交际场所,围着火堆,连最不可思议的联想听起来也十分有道理,意味深长,极为有趣。
  山艾树是优质的燃料,但作为蔬菜却是惊人的不及格。除了公驴和它那非法定的孩子骡子,谁也忍受不了它那气味,它们证明山艾树的营养价值一文不值,因为它们吃得下松节疤,无烟煤,铜锉渣,锡烟袋,旧瓶子或任何别的东西,只要顺口,吃完后便满足地走开,简直象享用了一顿山珍海味。骡子、驴子和骆驼的食欲,无论什么都可以暂时解馋,但什么也无法满足。在叙利亚的约旦河上游,有一次我正在搭帐篷的时候,一头骆驼弄到了我的外衣,它用批评的眼光里里外外检查了一通,看它那感兴趣的模样好象要照样子再做一件似的。它这样盘算了一番之后,开始思索是否值得一吃。它用脚踏上去,用牙齿撕下一条袖子,嚼了又嚼,慢慢吞进去,同时不断地眨巴着眼睛,似乎它一辈子还没有尝过象外衣这样好吃的美味。而后,它咂了咂嘴又去撕另一条袖子。接着,它又吃下丝绒领子,满意地笑了笑,显然,它认为领子是外衣最可口的部分,再吞进去的是衣襟,还有雷管、咳嗽糖以及从君士坦丁堡带来的无花果软糖。这时我的新闻通讯稿件掉了出来——是为国内报纸写的信件手稿,它又尝了一下。但这次它遇到难以对付的东西了,开始碰到对于它的胃来说是相当沉重的“固体智慧”了。它随随便便开的这个玩笑使它浑身发抖,直到抖松了牙齿;它感到越来越不行了,但仍以巨大的勇气,充满希望地忍着绞痛,到后来,它开始在那些文件上打滚。那些东酉,没有哪匹骆驼吞下去而不倒霉的。它不断抽搐,眼睛爆出,前腿直伸,大约十五秒钟,它就象木匠的镜头一样硬邦邦地倒地而死,其惨状难以尽述。我走过去从它嘴里扯出手稿,发现这头敏感的畜牲是被一篇报道闷死的。后来,我把这篇最委婉、最温和的真实报道提供给我深信不疑的公众。
  在我转变话题以前,我要说的是,有时找得到五到六英尺高、枝叶匀称铺开的山艾树,但通常这种植物只有二到三英尺半高。
第四章
  铺床——大字典的进攻——驿站上——显贵的车夫大人——奇特的前院——膳食供应——双像——传家宝——我们杰出的主人——“餐具和调料”——流放犯——饮料——丰盛的餐桌——主人大吃一惊——席间的礼仪——野性的墨西哥骡子——驿车和铁路
  夕阳西下,夜寒袭来,我们开始铺床。我们翻起那些硬邦邦的信袋和装着印刷品的鼓鼓囊囊的帆布包(它们凹凸不平是因为杂志,盒子和书籍的棱角),翻起来又放下去,使我们的床铺尽可能平坦些。我们还确实使环境有所改善,但它还是那样波浪起伏,如同一小块暴风雨袭击中的海面。接着,我们把原来放在邮包间那些奇形怪状的窟窿中的靴子找出来穿上,然后从拉手皮带上取下外衣、背心、裤子和厚厚的毛线衫——它们在皮带上摇摇摆摆晃荡了整整一天。我们把所有这些一齐套在身上,因为驿站上和马车里都没有女人,天气又热,早晨九点,我们就脱得只剩下内衣,图个舒服。现在,一切都弄好了,把那本大字典打发到一个让它安安静静地躺着的地方,水壶和手枪则安置在闭上眼也摸得到的地方。于是,我们抽了最后一袋烟,交换了最后一次呵欠,然后,把烟斗,烟叶和钱袋放进邮包间那些小巧的洞里,拉下四周的窗帘,照押车那生动的说法,把车箱弄得象“母牛肚皮里一样黑”,简直黑咕隆咚,伸手不见五指。最后,我们象蚕蛹一样,波成一团缩进毯子里,安稳地入睡了。
  马车一停下来换马,我们就会醒来,还估计来到了什么地方——每次都猜对了——一两分钟以后,马车又载着我们继续前进。这时,我们来到了乡间,不时穿过一条小河。河岸高耸陡峭,每当马车俯冲下河去,又在对岸往上挣扎时,车内的人都给搅成了一团。下冲时,我们给堆在前头,身子几乎立起来,上爬时,又立刻把我们弹回后头,两脚朝天。我们手脚挥舞着,抵挡那些向我们劈头盖脸打来的邮包,骚动骤起,尘土飞扬,大家都来个喷嚏大合唱,三分之二的人都叽叽咕咕地抱怨,很不耐烦地说上句,“手肘别抵着我的胁骨呀!”——“别挤好不好?”或其他什么的。
  每当我们从一头被扔向另一头时,那本大字典也来趁火打劫,它每一次飞过来,就有个人要遭殃。它飞过去“咬”破了秘书的手肘,飞过来击中了我的肚皮,再飞回去打得白米士先生鼻孔朝天,据他自己说,弄得他眼睛看得见鼻子。手枪和钱袋沉了下去,但烟袋、烟斗、烟丝和水壶却随着字典劈哩叭啦,摇摇摆摆地向我们发起进攻,烟丝撒进我们眼里,凉水泼到我们脊梁上,给字典助威。
  尽管如此,总的说来,那还是个很惬意的夜晚。黑夜慢慢逝去。当透过窗帘的皱折和缝隙,看见寒冷的鱼肚白色的时候,我们满意地伸伸懒腰,打着哈欠,抖掉了茧壳,觉得已经睡了个够。不久,旭日东升,阳光温暖着大地,我们扒掉衣服,准备吃早饭。这个准备活动来得正是时候,五分钟以后,车夫那古怪的号音将回荡在荒凉的草原上,接着,就会看到远处的一两间低矮的茅屋。于是马车颠动的嘎嘎声,六匹马扬蹄的嗒嗒声,车夫那清脆的吆喝声,将闹得更欢,闹得更凶。我们以最快的速度向驿站扑去。多么迷人啊——那往日的横越大陆驿车上的旅行哟!。
  我们穿着内衣就跳下车去,车夫将一把缰绳甩在地上,满足地打了个哈欠,伸伸四肢,脱掉鹿皮手套,尊严高贵得叫人难以忍受——丝毫也不理会那五六个粗俗不堪的、半开化的驿站看守和马倌们七嘴八舌的请安问好,卑躬屈膝的阿谀奉承和讨好卖乖的周到服务。他们敏捷地把马卸下,再从马厩里牵出新马换上。那时,在马车夫的眼里,驿站看守和马倌是呱呱叫的低级动物,很有用,世界上也少不得,但却不是他那种有身份的人值得一顾的。相反,在后者的心目中,驿车车夫是伟大显赫的英雄豪杰,天之骄子,人民的骄傲,民族的希望。他们对他讲话时,温驯地接受他的傲慢的沉默,以为这是大伟人自然而得体的风度,而当他一开口,大家一齐品味他话语(车夫从来不恩赐某人一句话,但对马厩、马匹、周围的乡村以及下手马倌们却慷慨得要命);如果他肯滑稽地辱骂哪个马倌一顿,这个马倌就可以幸福一天了。每当马车开到驿站时,如果车夫肯用这种龌龊的字眼对他的听众开个玩笑——哪怕象山丘一样粗糙,荒唐,自相矛盾——这些贱人们也会拍着屁股大声欢呼,赌咒发誓说这是他们一辈子听到的最有趣的俏皮话。每当车夫要一盆水或一瓢水,或是要点个烟,他们就会飞也似地跑去跑来。但倘若哪位旅客忘乎所以,想沾点光,立即就会受到侮辱,这种侮辱是他们从车夫那里照搬下来的——记住,车夫对马倌和旅客是同等蔑视的。
  马倌和驿站看守对真正的实权派押车只不过客客气气,而车夫才是他们崇拜得五体投地的人物。当车夫高高坐在车上,故作慎重地,慢腾腾地戴手套,一个幸运的马倌高高举起缰绳,耐心地等待他接过手去,他们是多么崇敬地仰视着他哟!当他啪的一声挥动长鞭,马儿飞驰而去的时候,他们又是怎样用赞叹的欢呼向他轰击哟!。
  驿站的房屋就是几间长型的矮屋,用太阳晒干的土坯垒成,土坯间没加泥灰(西班牙人把这种土坯叫做“阿多比斯”,美国人简称“多比斯”)。屋顶几乎是平的,先铺上茅草,再抹上草泥或垫上一层厚厚的土,上面长着相当茂密的杂草。我们还是第一次见到一家人的庭院开辟在房顶上。这种土坯房屋包括车房,可关十二至十五匹马的马厩和一间供应旅客的饭堂,饭堂里还放有驿站看守和一两个马倌的小床。你的手肘可以放在屋檐上,进门时得弯腰屈背,提防着脑袋吃苦。窗子是个大方洞,足够爬进一个壮汉,没有装玻璃。屋内没铺地板,地面却搞得结实硬邦。没有垒火炉,但有个烧火的地方,这就解决了一切问题。既没有木架,也没有碗柜,也没有壁橱。角落里放着一袋打开的面粉,挨着面粉袋搁着一对黑黝黝的、已经很用了一些年月的咖啡罐,一把锡茶壶,一小袋盐和一块熏猪肉。
  驿站看守住的那间小屋,门前的地上放有一个铁皮洗脸盆。旁边放着一桶水和一条黄橙橙的肥皂,屋檐上还吊着一件破旧的蓝色羊毛衫,真有意思——但这东西是驿站看守的专用毛巾,这个集团中只有两个人有胆子享受——车夫和押车。不过押车不会用,因为不体面;车夫不愿用,因为他不愿意抬举驿站看守。我们有毛巾,是放在旅行袋里的;它们也许给放在索多姆和戈摩拉完全一样。我们(还有押车)用自己的手帕,而车夫则用他的灯笼裤和袖子。紧靠着门,钉着个老式小镜框,它的一个角上还残留着两片玻璃,你往里一看,镜子里就会出现一个滑稽的双镜头的人像,脑袋的上半和下半相隔两英寸远。镜框下用绳子吊着半把梳子——但是如果要我选择去死或者去描述这个老掉牙的家什的话,我相信我肯定宁愿去要一副棺材。它是以扫和参孙传下来的,上面有从那时起历代积存下来的头发——还有一种不干净的东西。在屋子的一个角落里,靠着三四支步枪和滑膛枪,还有些火药筒和子弹袋。驿站看守们穿的是手工编织的粗布裤子,裤子屁股上和大腿内侧还缝上大块的鹿皮,便于跪着干活和骑马——这样,裤子就成了一半是晦暗的蓝色,一半是黄色,说不出的奇形怪状。裤脚塞进长统靴里,靴跟上装有大号西班牙马刺、每走一步,上面的小铁坠和铁链就叮当作响。
  那车夫长着满脸大胡子,带顶破草帽,穿件蓝色羊毛衫,没有吊裤带,没有穿背心,也没有穿外衣——腰带上吊着个皮套子,里面装着把长长的“海军左轮”(它原来是挂在右边的,给甩到了前面)。靴筒里伸出一把角把长猎刀。茅屋里的家俱既不豪华也没有几样,没看见有安乐椅和沙发,也许从来就没有过,但代替它们的是两个三只脚的凳子,一根四英尺长的松木长条凳,还有两个空烛台。桌子是一块油腻腻的木板,安在高跷似的四根木棒上。没有送来餐巾和桌布,看样子他们也不打算去找。每个座位前放一个尽是缺口的锡镴盘,一副刀叉,车夫面前放着一个见过世面的奶油色碟子,当然是这位爵爷坐上首。另有一样孤傲的餐具尽管在不幸中也闪现着动人的光辉,那是只白铜调味盒,歪歪斜斜,锈迹斑斑,但它是那样鹤立鸡群,令人想起被流放到野蛮人中的衣衫褴褛的国王。它昔日的高贵,甚至在这默默无闻的处境中也拥有压倒一切的尊严。只有一个酱油瓶,是个没有盖子,蝇屎狼藉,断了脖子的东西,里面装有两英寸高的醋,上面漂着十多个四脚朝天的苍蝇,似乎在为自己不幸的命运而悔恨。
  驿站看守端出一盘上周的面包,其形状和大小就象旧时的奶酪,他切下一些面包片,象尼可尔松街上铺的路砖一样厚,但没有那样硬。
  他为每人切下一片熏肉,但只有那些阅历丰富的老手才敢吃下去,因为这是美国不愿拿去喂堑壕里的士兵的那种该死的处理熏肉。驿车公司把这种便宜货买来作为乘客和雇员的粮食。我们有可能在前面的大平原上碰上这种该死的军用熏肉,而不应该是在这个歇脚的地方,但是,我们的确碰上了,这是无可置疑的。
  然后,他给我们倒了一种东西,他把它叫做饮料。但是,他在取这个名字时如果没有得到灵感,那才不可思议。他确实是把这种东西当成饮料送上来的。不过,里面有太多的抹布条、泥沙,老肉皮,这蒙骗不了聪明的旅客,他没有糖,也没有牛奶——连一把用来搅动调料的小匙也没有。
  那面包和肉,我们无法下咽,那“饮料”也喝不下去,看着那只令人伤感的醋瓶子,我想起了一位旅客的故事(就在当时,那也是很久很久以前的事了)。那位旅客坐在桌旁,桌上除了一条鲭鱼,一瓶芥末,别无它物。他问老板,是不是只有这么多,老板说:
  “只有这么多!哎呀,雷打火烧!我觉得这条鲭鱼足够六个人吃呢。”
  “不过,我不喜欢吃鲭鱼。”
  “哦,那么就请用点芥末吧。”
  以前我还以为这是件有趣、很有趣的奇闻轶事,但此时此刻,它居然成为一桩凄凉的现实、连一丁点幽默味儿也没有了。
  早饭就摆在面前,但我们的牙齿都消极怠工。
  我尝了一口,闻了一下,说我要咖啡,那驿站看守惊得目瞪口呆,盯着我说不出话来。他终于回过神来,转过身去,就象一个人在沉思一件茫然不可理解的东西。他喊道:
  “咖啡!天哪,如果还剩下一丁点儿,鬼——鬼——”
  我们吃不下去,马倌和车夫间又无话可说——我们都围着一张桌子坐。间或,只不过发出一声简短的请求,总是同样的方式,总是既粗鲁又亲热。开头,这种西部的新鲜故事和传奇还使我吃惊,觉得有趣,但现在,却变得单调乏味,失去了魅力。谈话是这样的:
  “把面包拿过来,你这黄鼠狼的小嵬子!”不,我忘掉了,大概说的不是黄鼠狼,似乎比这个词还更有味道些,我明白是这个意思,但到底是什么,我的确记不得了。尽管如此,这关系不大——大概味道太浓而不能印进书里吧。这是我记忆中的里程碑,它告诉我是在什么地方第一次听到这种西部平原和山区的热情而新颖的方言的。
  我们没有吃早饭,每人付了一美元饭钱就回到了车里的邮包床上,在烟袋里寻找安慰。在这里,昔日王公般的生活第一次衰落了,我们十分悲痛。卸下那六匹好马,换上六匹骡子,但它们是些墨西哥野种。车夫戴皮手套作准备时,每头骡子前面站一个人,紧紧地勒住缰绳。当车夫最后抓住缰绳,吆喝一声,牵骡子的人猛地跳开,马车象炮膛里打出的炮弹一样从驿站射出去。那发疯的畜牲狂暴地飞奔,劲头一刻不减,一气直奔十到十二英里,来到下一站的茅屋和马厩前面。
  我们就这样整天奔驰。下午两点,那依傍北普拉特河逶迤穿过大平原的森林带映入眼帘。下午四点,渡过北普拉特河的一条支流,五点,渡过普拉特河,在卡尼堡靠岸。从圣约出发已有五十六小时——行程三百英里!
  这就是十到十二年前的横越大陆的驿东旅行。那时,在全美洲,希望活着见到沿这条线路修条铁路通向太平洋的人,大概还不到十个。但是,现在有铁路了,我在《纽约时报》上读到一则游记,写的差不多就是我说的这个地方,心中涌起成千种奇怪的对照。对这种新奇的事我几乎不能理解:<<穿越美洲大陆>>
  星期日下午四点,我们开出奥马哈车站,开始了向西部的长途旅行。两小时过后,宣布开晚餐——对于那些想见识在托普曼车轮旅馆里吃是怎么一回事的旅客来说,这可真算是件“大事”。于是,从我们的“寝宫”向前走进下一节车箱,就来到了餐车。星期日的第一次晚餐对于我们来说还是一次新发现。虽然四天以来,我们一直在这里吃饭,共进早餐和晚餐,乘客们仍然交口称赞那些完善的设备和它们取得的惊人的效果。桌上铺着雪白的亚麻桌布,摆着纯银餐具,身着洁白制服的黑人侍者来往如梭,象变戏法一样地摆上菜肴。这样的宴席,就连德尔蒙尼哥本人也不会感到寒碜的,在有些方面,连这位著名厨师也难以配出这样的美膳,因为,除了通常的头等宴席所具有的各个方面外,我们还吃了羚羊排(那个好吃鬼还没有尝过这种东西呢,呸!他懂得丰盛宴席是什么?)可口的山溪鳟鱼,精美的水果和樱桃,以及(开胃的,买也买不到辣酱油!)甜美诱人的草原空气,不是吗?你可以相信,我们对好东西有公正的评价。当我们用满杯泡沫洋溢的克鲁格酒把这一切都冲进肚里的时候,与此同时列车以每小时三十英里的速度向前飞奔,我们承认,这是我们经历过的最快的生活。(两天后,又打破了这个记录,二十七分钟前进二十七英里,而斟满的香槟酒却没有溢出一滴!)晚餐后,我们来到卧车箱,因为是安息日前夜,大家哼着庄严而古老的赞美诗——“赞美我主”,还有“闪光的海岸”,“加冕礼赞”,等等——男女歌手的声音在晚风中甜美地混在一起,同时,火车上那灿烂的波里菲摩斯巨眼划破草原深处,冲进黑夜和荒野。然后,我们回到豪华的卧铺,享受那应得的睡眠。第二天(星期一)早上醒来,我们发现火车正在渡北普拉特河,离奥马哈已经三百英里——才用去十五小时又四十分钟。
第五章
  新相识——郊狼——狗的经历——抱憾终身的狗——郊狼的亲属们——天涯海角寻找食物
  又过了一个时而宁静,时而喧嚣的夜晚,但早晨慢慢来临了。又一次愉快地醒来,清新的微风,大片平坦的草地,灿烂的阳光,动人的孤寂,四处杳无人迹,也不见一座房屋。大气具有某种神功妙法,把一切都放大了,三英里以外的树木似乎伸手可及。我们脱得只剩内衣,爬到飞奔的马车顶篷上,腿悬在车箱旁边摇荡着,不时地对那些疯狂的骡子吆喝一声,只是为了让它们抿着耳朵蹦得更欢,同时用手把帽子扣紧,以免头发被吹走。我们举目眺望,穷尽视野,扫视四周那无边无际的地毯,搜索着新奇的事物。时至今日,每当想起那种生活,想想在横越大陆旅程中那些美妙的早晨,那种欢快舒畅,自由自在和无拘无束的感觉,血液便在脉管里跳荡沸腾,我禁不住一阵又一阵地激动不已!
  早饭后过了一小时,我们见到了第一个草原犬鼠群落,第一只羚羊,第一只狼。如果我没有记错的话,后者是名正言顺的“郊狼”。如果千真万确是它的话,那这种草原深处的畜牲既不好看也不可敬。由于后来我同这东西打过多次交道,可以很有把握地介绍一下。郊狼是一副身架细长,惹人讨厌而又可怜巴巴的骷髅,披着灰色的狼皮,那条勉强还看得过去的毛松松的尾巴,却永远带着丧家之犬的倒霉相,向下垂着,眼睛又狡猾又邪恶,脸又尖又长,嘴唇向上翘起,露出牙齿,总是一副鬼鬼祟祟的样子。郊狼是饥饿的、活的、有生命的代名词。它永远吃不饱,永远可怜巴巴、不幸而孤独。最下贱的动物也不理睬它,甚至跳蚤也会抛弃它而宁愿去叮儿童三轮车。它是那么精神不振,胆小怯懦,尽管它那暴出的牙齿装出一副吓人的样子,脸上的其余部分却同时在表示道歉。它多么难看!——瘦骨嶙峋,肋骨毕现,皮毛粗糙,形象可鄙。它一看见人就咧开嘴唇,现出一排牙齿,一下子跳开,微微低下头,穿过山艾树丛,轻身一跃,啪地一窜老远,一次又一次地扭过头来看你,一直跑到手枪打不到的地方,然后停下来,慎重地打量你一番。它会跑五十码,停下来,再跑五十码,又停下来,最后,它那流线型的灰色身躯和灰色的山艾树丛融合在一起,不见了。你无意伤害它,它就会这样。要是你有那种意图,行动就会灵活得多,它立即发动四条腿,就象通上了电似的,在它和你的武器之间便丢下一大段距离。你举起武器时,觉得要有一支短程步枪就够了,瞄准时,你觉得需要一门加农炮,到你开火时,你会十分清楚地意识到,这时什么武器也无济于事,除非是一条特长而蜿蜒的闪电才能打到它那个地方。如果你放出敏捷的猎狗去追,尤其是一条自我感觉良好,生来就受到训练,对速度有清晰概念的猎狗,那时,你就可以大饱一下眼福了。郊狼会用轻捷的快步斯文地跑开,欺骗猎狗上当。它边跑边扭过头来温和地一笑,给那狗儿鼓起饱满的勇气和十足的野心,使它头放得更低,脖子伸得更长,气喘得更急,尾巴绷得更直,更加暴躁地移动它那发狂的腿,卷起的尘烟愈来愈宽,愈来愈高,愈来愈浓,在那平坦的草原上划出一条长长的航迹!在追击中,猎狗一直紧跟在郊狼之后,距离只不过短短的二十英尺,猎狗无论如何也无法理解为什么不能靠得更近一点,它开始冒火了。郊狼跑起来是那么轻松自如,象是在滑行一般,既不喘气,又不流汗,还不停地微笑,这使它越看越恼火;原来那沉着、轻松自如的大步完全是个卑鄙的骗局,猎狗发现自己被一个素不相识的家伙这样无耻地戏弄,更是火上加油;然后,它注意到自己已累得不行了,郊狼还得放慢脚步才能和它保持那个距离———于是,这个城市狗儿真的发疯了,它开始玩命、叹气、咒骂、爪子把沙刨得更高,竭尽吃奶的气力不顾一切地去追赶郊狼。这一“冲刺”使它离那滑行的仇敌只有六英尺了,而离它的朋友们已经两英里远。这时一个新的不切实际的希望使它喜形于色,郊狼又扭过头来对它和蔼地一笑,似乎是在说:“好了,我们不得不分手了,小兄弟——正事归正事。成于这么鬼混可不行。”——接着就是一次猛冲,一阵长长的破裂声划过空中,再看那只猎狗已经是孑然一身,被孤独地留在这广阔的荒野之中了。
  猎狗昏头转向了,停下来,向周围瞧了瞧,爬上最近的山丘,若有所思地摇了摇头,一声不吭地转身回到它的队伍中去,在最后一辆马车下面捡个最低下的位置卧下来,显得说不出的下贱和羞惭,尾巴下半旗一周。以后一年里,每当听到追捕郊狼的喊叫声,那条狗只不过朝那个方向望一望,一动也不会动,显然它在告诫自己,甭想吃那馅饼。
  郊狼主要生活在最荒凉的沙漠上,晰蝎、大耳野兔和秃鹰为伍,过着一种无规律的,朝不保夕的,自食其力的生活。它的食物主要靠移民队里掉队而死的牛、骡、马的尸体,落地腐败的水果,还有那些富足的、有好东西享用而不致于吃那该死的军用熏肉的白人有时留下来的残羹剩饭。世界上的任何东西,凡是郊狼的嫡亲——经常在沙漠上生活的印第安部族——要吃的东西,它都能吃,而印第安人又什么都吃得下去,只要咬得动。这真奇怪,印弟安人是历史上仅有的吃得下硝化甘油的动物,如果吃了不死,就还要吃。
  落矶山脉那边的郊狼日子特别不好过,因为它的本家印第安人和它一样善于第一个闻到微风送来的诱人的气味,并且循着气味抢先找到那发出味道的死牛烂马。这时,它只好无可奈何地蹲在一旁,远远望着印长安人把可以吃得的每一部分都带走。然后,它和那些等候着的秃鲨才去剔骨架,啃骨头。有人认为,郊狼、令人恶心的秃鹫和沙漠上的印第安人互相十分信赖地,单密无间地居住在地球上那些荒凉的地区,它们仇视一切别的动物,渴望参加它们的葬礼,这就证明它们具有血缘关系。郊狼不在乎跑一百英里去吃早饭,跑一百五十英里去用晚餐,因为它明白,它要三四天才能弄到一顿饭吃。它可以四处游荡,观赏风景,也可以躺着,无所事事,给父母增加负担。
  不久,我们就熟悉了郊狼那尖厉可怕的叫声,它常在夜间走过黑沉沉的平原,打断我们在邮袋上的睡梦;想起它那副可怜相和它的艰难的命运,我们衷心希望它一天的辛劳能够得到恰当的报酬,第二天能找到吃不完的美味。
第六章
  处长——押车——车夫——一百五十英里无眠的跋涉——教训下属的方法——我们的老朋友杰克和一个香客——本·哈利德和摩西的比较
  新上来的押车已经二十小时没睡觉了。这种事情是家常便饭,乘马车从密苏里州的圣约瑟夫到加利福尼亚的萨克拉门托约一千九百英里。通常要用十五天的时间(现在乘汽车只用四天半),如果我没记错的话,依照邮政合同的规定,可用十八、九天时间,这是为冬天的暴风雪天气和其它无法避免的耽搁而留出的余地。驿车公司把一切都置于严格的纪律和卓越的管理之下,每二百五十英里设一名代办或主管,赋于他极大的权力。他那二百五十英里线路或辖区,就叫做“处”。他购买马匹、骡子、马具和人畜的粮草,并根据需要随时分配到各个驿站。他还负责修建驿站房屋,挖掘水井,发放驿站看守、马倌、车夫和铁匠的工钱,并可随意解雇他们——他是他的“处”里的非常、非常伟大的人物——有几分印度苏丹莫卧儿大帝的气派。只要他在场,人们的一言一行都得谦恭有礼,只要他一瞪眼,连那气壮如牛的车夫都会化成铜钱那么大一点儿。在这条线路上,共约有八个这样的君王。
  在地位、级别上仅次于处长的就是“押车”。他的辖区和处长一样长——二百五十英里,他和车夫坐在一起,(必要的时候)还得日夜兼程完成那可怕的行程,只能在那飞驰的马车顶篷上打个盹、大家想一想吧!他对邮包、急件、乘客和马车负完全责任,直到将责任移交给下一押车,扯了回销。总之,他得是个聪明、果断、谨慎干练的人。通常,押车是个沉着、快活而忠于职守的人,一个绅士派头十足的人。处长并非必为绅士,有时也的确不是绅士,但一定得是个具有统帅才能的将军,意志紧毅而行为果断的硬汉子——否则,对这条线上那些无法无天的下属们的领导权就屁也不值,而不过是一个月的威风和苦恼,最后吃一颗子弹,得一副棺材的同义语罢了。每天各段发出一辆车,每辆车上一个押车,因此,整条大陆驿车路上共有十六到十八个押车。
  在职权、官衔和重要性方面都次于押车的,就是我津津乐道的车夫——实权虽在其下,却显然威风得多——我们已经知道,在一般马夫眼中,车夫之与押车,犹如海军上将之与旗舰舰长。车夫出一次车的路程相当长,有时在驿站上睡觉的时间很短。因此,就他的煊赫的地位来说,他的生活真算是可怜、艰苦而乏味的。我们每天或每晚都换上一个新的车夫(因为他们在原路上成天不停地跑来跑去),因此,我们同车夫一直没有混得像我们同押车那样熟。话说回来,他们一般也不屑于同乘客这些废物搞熟。不过,每当换班的时候,我们还总是渴望见到新换上来的车夫,因为对不受欢迎的车夫我们急于摆脱,而我们渐渐喜欢,开始交往而相处友好的,我们又不愿离开。于是,每到一站换车夫时,我们问押车的第一个问题是,“他是哪个?”这句话的语法大概是错的,但当时我们没有想到有一天它还会上书呢。只要诸事顺利,大陆驿车车夫的日子还十分好过。一旦有个车夫得了暴病,这就麻烦了。因为马车一定得开动,于是,这位在长夜中同风雨进行了搏斗正要下车去美美睡一觉的君王,又只好坐回他的宝座,顶那个病人的班。在落矶山区,有一次,骡子们又象通常那样不要命地飞奔着,车夫却在车箱上呼呼大睡。押车说别管他,没有危险,他干了两个人的活——他已经在一辆车上赶了七十五英里,没有打个盹或睡个觉,又得赶着这辆车回去。在一百五十英里的路途上,掌握这六匹恶狠狠的骡子,不让它们去爬树,这真不可思议!但我记得清清楚楚,他就是那么说的。
  驿站看守和马夫之流,如我已经说过的那样,是些粗野下贱的家伙。从内布拉斯加西部到内华达,可以不算冤枉地说,他们中有相当一部分是土匪、亡命徒、罪犯,他们最安全的避难所就是这没有法律和甚至连冒充法律的东西都没有的乡村。“处长”完全懂得,要对这样的家伙发号施令得用六响左轮手枪。于是,他一贯“收拾”他们,使一切正常运转。有时,本来用棍子就可以教会马夫的一件小事,如果情况和环境不同,“处长”却不得不用手枪打碎他的脑袋。但是,他们都是些精明能干的人,当那些处长想教训下属的时候,下属们通常是“用脑袋来接受的”。
  这部庞大的机器的一大部分——数以百计的人和车,数以千计的骡马——都操在本·哈利德先生手中,西半部的这个行当全在他的掌握之中。这使我想起了我在巴勒斯坦旅行时的一件事,和这有关。下面就是我在圣地时所写的日记里原原本本的记载:
  无疑大家都听说过本·哈利德——一个精力盖世的人物。他把邮包和乘客装在马车里,象一阵旋风一样送过大陆——十五天半接力运输两千英里。但这一节记载的不是本·哈利德,而是一个名叫杰克的纽约小伙子,他和我们这一小队朝圣者在圣地旅行(三年前他乘哈利德的大陆马车到过加利福尼亚,他从来没有忘掉过那次旅行,或失去对哈先生那火一般的崇拜)。杰克十九岁,是个本性善良,一贯好心肠的小伙子,在纽约城长大,虽然聪明,懂得很多东西,却根本没有受过圣经教育,他对此十分无知,以致对圣地的历史毫无了解,对所有圣徒的名字都闻所未闻,这些东西从来没有钻进他那处子般的耳朵。我们这一组里还有个和杰克恰恰相反的老香客,他通晓教义,并且态度虔诚。他是我们的百科全书,他的言谈我们百听不厌。从贝兴到伯利恒,每到一个有名的地方,他从不放过任何机会发表一通演说,为该地增光添彩。有一次,我们在杰里科遗址旁歇下来,他一下子就滔滔不绝地谈出下面的一番话来:
  “杰克,你看见那环绕约旦河谷的山脉吗?那是莫亚山脉,杰克!注意,我的孩子,那是真正的莫亚山脉,在圣经史上是极有名的!我们正面对着这些辉煌的悬崖和山峰——就我们所知。”(他意味深长地压低了声音,)“说不定我们的眼睛此时此刻正盯着神秘的摩西之墓那个地方呢!嘿,杰克!”
  “摩西,是谁呀?”(音调变低)
  “摩西,是谁呀!杰克,你应该感到害臊——你应该为这造孽的无知而害臊。啊,摩西,伟大的导师,战士,诗人,古以色列的立法者!杰克,从我们站的这个地方到埃及,有一片三百英里长的可怕的沙漠——一那个非凡的人把以色列的孩子们领过了那块沙漠!就从我们看得见的那个地方,他以无穷的智慧指引着人们,历时四十年,终于平安地穿过了那荒无人烟的大沙漠和那艰难重重的崇山峻岭。就从我们站的这个地方,他们唱着欢乐颂,进入了希望之乡。这真是个奇迹,奇迹呀,杰克,嘿!”
  “四十年吗?只有三百英里吗?哼!本·哈利德只要三十六个小时就可以把他们送过去了!”
  这小伙子不是恶意的。他不知道他说了错误的或冒失的话。所以谁也没有责备他,也没有谁觉得受了冒犯,没有谁会这样,只有那些心地狭窄,连一个小孩的童言戏语都不原谅的人才会。
  第十五天中午,我们到达“南普拉特渡”,即“尤尔斯堡”,或“大陆城”。这是我们没有见识的眼睛一直渴望一睹,一直感到惊奇,最古怪、最稀奇的边区小城,此地离圣约瑟夫已有四百七十英里。
第七章
  大陆城——渡普拉特河——白米士猎取野牛——野牛的袭击——白米士的马疯了——即兴杂技表演——新方针——白米士在树上避难——施展巧计终于逃脱性命
  和这辽阔,寂静,几乎没有人烟,没有房屋的荒野打了这么久的交道之后又见到了城市,真感到稀奇得很!我们跌跌撞撞地爬出马车,来到繁华的街道上,就象外星人一直卷缩在天外一角,猛然醒来就来到了这个世界。在一个小时里,我们对大陆城尽情地观赏,就象我们以前从来没见过城市似的。因为要在这里换车(换成一辆不那么舒服的东西,叫“泥马车”和付邮件,我们在这里逗留了一个小时。
  不久,我们又登车出发,来到了浅浅的,混浊泛黄的普拉特河边。它的河岸低矮,河中遍布沙洲和不显眼的小岛——这是条可怜的小河,从巨大的平原的心脏挣扎着来到这里,要不是两岸那些稀稀落落象哨兵一样排列着的树木,肉眼几乎看不出它的存在。人们说普拉特河在“涨”,这倒使我但愿见它“落”,如果那样会使它显得更加渺小和可怜的话。有人说,渡这条河危险,谁要企图涉水而过,那流沙很可能会吞掉马匹、车辆和乘客。但邮件必须过去,我们决心试一试。在中流,有一两次马车陷进不断下沉的流沙中,情况是那么吓人,我们几乎认定,我们一辈子畏惧和逃避大海,却在沙漠中坐在这“泥马车”里沉了船。但太阳落山时,我们还是挣扎了过去。
  第二天早晨,天将黎明之前,离圣约瑟夫已有五百五十英里,我们的泥马车坏了,在这里得耽搁五、六个钟头。因此我们应一伙正要出发打猎的人的邀请,骑着马前去猎捕野牛。在夜露未开的清晨,策马在平原上驰骋,这本是件高尚的活动,但我们这次打猎却以灾难和丢脸而告终。一条受伤的公野牛把白米士追赶了大约两英里,他丢了马儿,逃到一棵孤伶伶的树上。为了这件事,他生了一天一夜的气,后来还是一点一点地消了气。最后,他说:
  “嘿,这没有什么好笑的。那些笨蛋开这种玩笑真不要脸。我告诉你们,有一阵子我的确很气愤,我本来完全能够打死他们称做汉克的那条又瘦又长的傻东西的,要是我这样做了不会使其他六七个人跛脚断手的话——当然会造成这种后果的。‘老亚伦’简直一塌糊涂。我真希望这几个笨蛋都爬到树上去,他们根本不该寻我的开心。要是我那匹马能值一分钱的话—一但它连一分钱也不值。它一见野牛冲来,就大叫一声,后蹄着地立在空中,鞍子开始往下滑,我抱住它的脖子,贴在它的背上,开始祷告。接着,它又放下前蹄,来了个倒立,那头公野牛不再刨沙,不再吼叫,它被马儿那野蛮的行为惊呆了。然后,它从旁边跳过来,叫了一声,可怕极了。它离我那么近,那一声吼叫似乎搅乱了马儿的脑袋,把它弄成了个歇斯底里的疯子。如果它没有头顶着地抹十五秒钟眼泪的话,我不得好死。它完全丧失了理智——千真万确,它真不知道如何是好,不知道它自己在干些啥。然后,公野牛朝我们冲过来,我那马儿四蹄趴在地上,又忽地跳了起来——以后十分钟,它一次又一次地前滚后翻,动作那么快,把公野牛也弄得糊里糊涂的,不知道从何下手。于是,它只好喷着响鼻,抖抖背上的灰尘,不时地哼一声,以为它恐怕是弄到了一匹价值一千五百美元的耍把戏的马来作早饭,一点不假。这样,开头我骑在它脖子上——马脖子上,而不是牛脖子上——然后又滑到肚皮上,接着又骑在它屁股上,有时头朝天,有时脚朝天—一但是,我告诉你,在死神面前,那样撕撕扯扯,颠来倒去,似乎又严肃又可怕,这你是想象得到的、突然,公野牛向我们一扑,啃掉了几根马尾(我是这样猜想,并没有看清楚,因为当时忙不过来),不过,准有什么东西使得马儿对荒凉的沙漠大感兴趣,提醒它跳起来向沙漠狂奔而去。你该看看那螳螂腿儿老骨头怎样跳来跳去!你也该看看那头公野牛怎样在后面穷追不舍——它埋着头,竖着尾,伸着舌头,吼得震天价响,刈倒野草,划破地面,把沙扬得象刮狂风一样!老天在上,这是一场白热化的赛跑。我和鞍子都滑到马屁股上了,我用牙齿咬着缰绳,双手扳着鞍桥。开头,我们把狗甩在后面,又赶上了一只长耳大野兔,跟着又超过了一条郊狼,最后又撵上了一只羚羊,这时,肚带断了,把我朝左边甩了三十多码,当鞍子落回马后腿上时,它用蹄子往上一踢,把鞍子送到空中四百多码高,如果我吹了牛,叫我立刻就死。我落到一棵孤伶伶的树下,方圆九个县只有这么一棵树(任何人睁大眼睛都看得见),下一秒钟,我的手指甲脚指甲还有牙齿紧紧扣着树皮,立刻就骑在一根大树枝上。我诅咒我的霉运,嘴里都冒出硫磺烟来。现在,我赢了那头公野牛,如果它不想那么做的话。但我害怕它那么做,害怕得要命。公野牛有可能不会那么做,但更可能它会那么做。如果它那么干,我已打定主意对付它。我坐的那个地方离地面有四十多英尺高,我小心地从鞍桥上解下皮带……”
  “你的鞍子?难道你把鞍子带上了树?”
  “带上树?哎呀,你在说些什么呀,当然不会,谁也办不到。它落下来的时候就掉到了树上。”
  “哦,端端正正地。”
  “自然。我解下皮带,把一头拴在树枝上,这是根很好的生牛皮带,吊得起几吨重。另一头打了个活套,放下去看看有多长,它有二十二英尺长,差一半就到了地面。然后,把亚伦枪的每个弹膛都装上了两倍的火药,我满意了,暗自想,如果它不考虑我害怕的那件事,那很好——如果它要那么做,那也好——我已横下一条心。难道你们不知道,你越怕鬼,鬼越要找上门吗?的确如此。现在,我焦急地盯着那头公野牛——这种焦急谁也体会不到,除非处在那种场合,感到死随里都会临头。这时,野牛眼睛一闪,我明白那是什么意思!我说——只要我精神一垮就完了。一点不假,正是我害怕的那种事,它开始爬树了……”
  “什么,那头公野牛吗?”
  “当然,还有谁呢?”
  “可是牛不会爬树呀。”
  “是呀,是不会爬。这种事你知道得够多的,你见过野牛爬树吗?”
  “没有!我做梦也不会想到这等事。”
  “哦,那么,你这样说又有什么意思呢?就因为你从来没有见过就没有这种事吗?”
  “嗯,好吧,说下去。那你怎么办呢?”
  “那头公野牛往上爬,很顺当地爬了约十英尺高,后来一溜便滑了下去,我松了口气。它又试了一回,爬得高了点,又滑下去了。但是它再一次爬上来,这次很小心。它慢慢地越爬越高,我的心越沉越低。它上来了,每次爬一英寸,眼睛瞪得血红,舌头伸得老长。越来越高——用脚勾住一根树杈,向上望着,好象在说,“你是我的晕菜,朋友。”接着又向上爬——越爬越高,离我越近,它越激动。离我不到十英尺了!我深深地吸了一口气,自言自语地说,‘机不可失。’我把准备好的皮带一圈一圈慢慢放下去,正正地对准它的头,然后突然丢下活套,一丝不差地套在它脖子上!我掏出亚伦枪,动作比闪电还快,照它脸上就是一枪。枪声震耳欲聋,一定打得那头公野牛魂飞魄散。硝烟散去,它被吊在半空中,离地二十英尺。它一下又一下地抽搐,快得数也数不清!不过,我没有停下来去数——我溜下树来,一溜烟地跑了回来。”
  “白米士,这都是真的吗?真象你说的那样吗?”
  “如果有半点假,我愿烂在车辙里,象条不得好死的狗!”
  “啊,我们不能不相信,也愿意相信。但假如有些证据……”
  “证据!我把皮带带回来了吗?”
  “没有。”
  “我把马牵回来了吗?”
  “没有。”
  “你们又见到那头公野牛了吗?”
  “也没有。”
  “那好,你们还要什么呢?我从来没有见过对这种区区小事拼命挑剔的人。”
  我断定,如果这个家伙不是个撒谎的人,也只差那么一点点。这支插曲使我想起多年以后我在暹罗那次短暂的逗留中的一件事。住在曼谷附近一座城市里的欧洲公民中有个奇才,他叫埃克特,是个英国人。此人以其谎言的数量,质量,巧妙和机智而闻名。大家一再上他那个最著名的谎言的当,总想在新来的人面前戳穿他的鬼把戏,但很少成功。有两次,他被请到我作客的那家来,但没有办法逗引他说出一个典型的谎话来。有一天,种植园主巴士根——一个有权势的人物,傲慢而有时还有些暴躁——请我一同骑马去见埃克特。在路上,他说:
  “喂,你知道差错在哪里吗?在于使埃克特有了戒备。小伙子们一盘问埃克特,他便完全明白了他们打的什么主意,自然就缩进壳里去了。无论是谁也懂得要那样做。不过我们到了那里,要玩得更聪明些,让他随心所欲地去瞎编乱造,他想添油加酱就随他去吧,使他觉得没有人在打他的主意。只要让他爱怎么说就怎么说,不久,他就会忘乎所以,随意瞎扯,象个磨盘一样卖力气。要沉住气,只要不出声,看我来耍他,我一定让他说谎,我绝不认为那些小伙子们都是些瞎子,竟然看不出那种明摆着的,一眼就能看穿的把戏。”
  埃克特热情地招待我们——这是个说话动听,举止文雅的人。我们在阳台上坐了一个小时,呷着英国淡啤酒,谈论国王,圣白象和睡神,海阔天空,我们注意到,我们伙伴绝不提起话头也绝不改变话题,只是随声附和,显得对任何事情都不紧不慢。不一会儿就看出效果来了。埃克特开始爱说话了,他越来越自如,越来越健谈,越来越豁达。又一个小时过去了,还是这样。突然,埃克特说:
  “啊,听我说!我差点儿忘了。我弄到了一件东西,要使你们大吃一惊。这样的东西,无论是你们还是别人都没有听说过。我弄到一只吃椰子果的猫!吃一般的新鲜椰子的猫!它不但吃肉,还喝牛奶,真的——我发誓。”
  巴士根向我递个眼色,我明白这是什么意思,接着说道:
  “哎呀,我的天,这种事我真是闻所未闻,老兄,这不可能。”
  “我知道你会那么说,我去把那只猫捉来。”
  他走进房间去,巴士根说道:
  “喂,我给你说过什么来着?嗯,就得这样收拾埃克特。你瞧,我耐着性子诳他,麻痹他的警惕性。我很高兴来了这一趟,回去把这事讲给小伙子们听听。猫儿吃椰子果,啊,我的天!嗯,就是这个办法,一点不错,他会撒个弥天大谎。凭借运气,故伎重演。猫儿吃椰子果——这天真的傻瓜!”
  埃克特真的抱着猫儿走进来。
  巴士根笑着说:
  “我抱着猫,你拿椰子果。”
  埃克特砸开一个,切成几块。巴士根偷偷地给我递个眼色,喂给猫儿一块,它一口抢过去,贪婪地吞进肚里,并且还要吃!
  我们骑着马走了两英里,默默无言,互相离得远远的,至少我没有说一句话。巴士根打着马,恶毒地咒骂那匹马,尽管它表现良好。我们分手的时候,巴士根说:
  “明天早晨还我的马。还有,你不必提起今天的事,不要把这件蠢事告诉小伙子们。”
第八章
  快递邮差——一口气飞驰五十英里——“他来了!”——碱水——排山倒海——印第安人大屠杀
  不久,大家都兴致勃勃地伸长脖子,注意看“赛马骑手”——穿越大陆的快递邮差,从圣约到萨克拉门托,八天行程一千九百英里!试想一下,这是冒着生命危险,用马和人的血肉拼出来的!快递邮差照例是有点男子汉气概的人,精力充沛,坚韧不拔。不论白天还是黑夜,不论隆冬还是盛暑,不论是雨雪霏霏,还是冰雹阵阵,不论他们的路线是平坦笔直的大道还是悬崖峭壁上砾石遍布的崎岖小路,也不论要通过的是平安无事的地区还是心怀敌意的印第安人聚居区,只要轮到他值班,他就得随时准备着跳上马鞍,旋风似地出发!值班的快递邮差没有一点安闲的时间。白天也罢,月夜也罢,在星光下或是漆黑的夜里也罢——不管他碰到什么时候,他都得一口气飞驰五十英里。他骑的是十分出色的快马,天生就是赛马良骥,吃住都很讲究,过着绅士般的生活,他以最快的速度跑完十英里之后,冲进下一个驿站,那里有两个马夫牢牢牵着一匹生龙活虎般的骏马在等着,转瞬之间便换了坐骑,交接了邮袋,还没等旁边的人对他瞅上一眼,这急如星火似的一人一骑早已跑得无影无踪了。邮差和坐骑都是轻装上阵的。邮差衣着单薄而贴身,身穿紧身短衫,头戴无沿便帽,裤脚塞在靴筒里,一副赛手装扮。他不带武器——也不带任何不是非带不可的东西,因为他随身携带的邮件每一封信的邮费五美元。他仅带有很少一些另碎物件,邮包里大多装的是公事信件。马身上也剥去了一切不必要的装备,只有一副薄薄的赛鞍,没有毡垫,钉着轻便马掌,别无他物。邮差两腿上各绑着一只扁平的小邮袋,每只约为小孩识字课本大小。里面装有许多重要的公务文件和新闻稿件,都写在又轻又薄如金箔一样的纸上,这样,体积和重量都很经济。驿车日行二十四小时,行程一百至一百二士英里,但快递邮差却是二百五十英里。从密苏里到加利福尼亚,随时都有八十个骑手伏在鞍上,日日夜夜,排成一条漫长而分散的队伍。四十个飞向东边,四十个奔向西方,四百匹雄壮的马过着流动的生活,一年四季每一天要经过许多地方。
  从一开始,我们就怀着奢望,要看看快递邮差,但不知怎的,所有超过我们的或迎面而来的都是在夜间急驰而过,听到的只是一声胡哨,一声吆喝,头还没伸出车窗,那沙漠的幻影早已消失。但这次,我们将在白天看见,我们随时期待着。一会儿,车夫喊道:
  “他来了!”
  每只脖子伸得更长,每只眼睛鼓得更大。越过那平坦无际的大草原看去,天边出现一个黑点,显然,它在移动。呵!终于来了!我想一定是它!转眼之间,小黑点成为一匹马和骑手,一起一落,一起一落,朝我们飞扑过来,越来越近,越来越清晰,越来越明确无疑。它来得更近了,隐约可以听到马蹄的敲击声。又一转眼间,车顶篷上传来一声吆喝,一阵欢呼,只见邮差用手一挥,还没有听到回答,人和马已在我们激动的面容前一闪而过,犹如一股风暴的残尾,转瞬即逝!
  这一切出现得多么突然,又多么象一个幻影,当这幻影闪现而又逝去之后,如果邮袋上没有留下还在颤抖着消散的白色尘埃,我们大概会怀疑是否看到了真正的人和马。
  马车隆隆地驶过了司各特悬崖关口,在这附近的某个地方,我们在路上第一次碰到了货真价实的碱水。我们真诚地欢呼,真是绝妙奇景,这也是我们要在信中对家里那些无见识的人大吹特吹的一件事。碱水使道路象肥皂一样滑腻腻的,许多地方的地面上好象刷了一层石灰。我觉得,这不可思议的碱水象我们曾经遇到过的奇迹一样使我们激动不已。我知道,我们又得意又自负,对生活更加满意,因为,在我们见识过的事物的名单上又加进了一件,而这些奇迹是许多人还未见识过的。同时,我们也象那些无谓地攀登布朗克山和马特洪山的险峰的傻瓜们一样,除了一场值得深思的非凡经历而外,并没有从中得到什么乐趣。但是间或这些傻瓜中会有一个突然失足跌倒,从山崖的斜坡上冲下山来,身后带着滚滚雪烟。他从一台滑向下一台,从一梯滑到下一梯,所到之处,铲得泥雪飞扬,接着又象蜻蜒点水似的一闪而过,不时地撞在冰团上,撕破了衣衫;他沿途抓拉可以救命的东西——抱住树木,树根等,遇到什么抓什么。他接连撞动石块,又带动了大块的砾石,然后冲过大片的冰雪和森林,一路上不停地采集,不断地给他积聚起来的无所不包的伟绩增光添彩,在接近三千英尺高的悬崖时,他最后自豪地挥动帽子,在狂暴凶猛的雪崩中冲向极乐世界!
  这确实很不错,但我们不要激动得太不能自己,冷静地自问一下,当第二天这个人冷静下来,望见盖在头顶上那六七千英尺厚的冰雪,他又该作何感想呢?
  我们翻过沙丘,那附近就是一八五六年印第安人杀人劫邮事件发生的地方。据说,押车和车夫遇难,乘客仅一人幸免,但这传说一定不确实,我在太平洋沿岸曾先后同一百三十三或三十四人打过交道,他们都在那次屠杀中受过伤,侥悻逃脱性命。这是确凿无疑的,因为这是我亲耳听他们说的。其中一人告诉我,在屠杀后约七年间,在他身上不断取出箭头。另一位告诉我,他被射中,浑身是箭,在印第安人去后,他爬起来一看,禁不住伤心落泪,因为他的衣服全给糟蹋了。
  不过,最可信的说法是,只有一个人,一个叫巴比特的人从那次惨案中活了下来,他受了致命伤。用手和一条腿(因为折断了一条腿)爬向几英里外的驿站,历时两昼夜,夜晚爬行,白天躲藏起来,四十多个钟头,他忍受住了难以想象的饥渴和创痛。印第安人把驿车抢得精光。其中还有不少珍宝。
第九章
  在印第安人中间——不公平的上风——枕戈待旦——半夜的谋杀——猖狂的土匪——一个危险而有用的公民
  我们在夜里过了拉腊米关,第七天早晨,进入黑山,拉腊米峰已近在咫尺(明显可见),它赫然耸立,荒凉而孤独,呈现出浓深、幽黯、饱满的靛蓝色。这位古老的巨人在它那突出的云雾眉毛后面可怕地板着脸。实际上,它离我们还有三、四十英里,但好象就在右边的一道山脊旁边。我们在“马掌驿站”吃了早饭,这里离圣约瑟夫有六百六十六英里。现在,我们已经来到凶残的印第安人中间,下午,越过了拉帕勒尔驿站,我们时时感到毛骨悚然,我们知道,马车驶过的许多树丛后面都埋伏着一两个印第安人。前天夜里,埋伏的野蛮人一颗子弹打穿了一个快递邮差的外衣,但他照样继续前进,因为快递邮差不得停下为理会这样的事情,除非他被杀死,只要一息尚存,就得贴在马上,即使印第安人已经等了他一周,并焦躁到了极点。在我们到达拉帕勒尔驿站大约两小时前,站长向一个印第安人开了四枪。但他忿忿地说那个印第安人“跳来跳去,把一切都堵塞住了,而且弹药也该死。”听他说话的口气,显然是:印第安人的“跳来跳去”是不公平地占了便宜。我们乘坐的马车前部有个圆圆的洞,这是上一次经过这一地区留下的伤疤。子弹擦伤了车夫,但他并不大在乎。他说,使人“冒火”的地方在大陆驿道的南线,在阿帕拉契山中,那时驿车公司还没把线路移到北边。他说,阿帕拉契那个地方常使他不舒服,在荒野中几乎饿死,因为他浑身给子弹穿得“到处漏水”,连酒也装不住。他的话没有多少人会相信。
  在这块可怕的印第安土地上的第一个夜晚,我们关紧车窗,枕戈待旦,有时躺在武器上睡一会儿,但大部分时间仅是躺在上面。我们说话不多,只是保持沉默,一个劲儿地倾听。这是个漆黑的夜晚,有时还下着雨。我们行进在树丛、岩石、山丘和峡谷中间——那样闭塞,从车窗的缝隙向外望,什么也看不见。顶上的车夫和押车同样安静,很久才开一次口,窃窃低语,如同处在看不见的危险之中。我们听见拍打着车顶篷的雨点声,轧过泥泞砂砾路的车轮声,还有风的低沉的吼声。我们始终都摆脱不掉那种荒唐的感觉——夜晚坐在窗帘紧闭的马车里旅行,尽管马车在颠簸,马蹄在奔腾,车轮在滚动,却龟缩在一个角落里,保持着绝对的沉默。我们聚精会神,屏住呼吸,长久地倾听着;每当有人松懈一下,长长地舒口气,正要说点什么,另一个同伴就会突然发出“嘘”声,立刻那个冒险家又一本正经地倾听了。使人难熬的时间就这样一分钟又一分钟地慢慢逝去,后来,我们紧张的躯体支持不住了,意识迷糊了,便颓然睡去。如果可以用睡觉来称呼这种状态的话,那我们是枕在一触即发的枪机上睡眠。这是由颠三倒四、光怪陆离、荒诞可怖的梦的片断凑成一团的睡眠,是骚乱中的睡眠。一会儿,睡梦和夜的沉寂突然被响亮的喊声打断,被拉长的粗野揪心的尖叫声划破!接着,在离马车不到十步远的地方传来喊声:
  “救命啊!救命啊!救命啊!”(这是车夫的叫声。)
  “宰了他!象条狗一样宰了他!”
  “有人要杀我!谁给我一杆枪?”
  “注意!截住他!截住他!”
  (两声枪响,一阵混乱的喊叫声和许多脚步的践踏声,好象一群人正在围攻一个目标;几下沉闷有力的声音,象是棍棒打在什么上面,一个声音在恳求:“别打,先生们!请别打——我不行了!”接着地更微弱的呻吟,又是一击,马车冲进黑暗,将那令人恐怖的谜留在后面。)
  多么吓人呀!这一切充其量发生在八秒钟以内,甚至只有五秒钟。我们只来得及扑向窗子,张皇失措,哆哆喷嚏地去揭开窗帘,鞭子在头上叭叭作响,车子已经咕辘辘,轰隆隆地冲下“山坡”
  那天夜里剩余的时间,我们都在捉摸那个谜。它出现得那么突然,消失得那么迅速,后来如何?我们仍然得不到谜底。多次追问,押车的回答透过车轮的轧轧声传来,好象是说;“早上给你们讲!”
  于是,我们点上烟斗,掀开窗帘的一角作为烟囱。大家在黑暗中躺着,讲自己原来的感受,认为有多少印第安人向我们扑来,随后是什么声音以及声音发生的顺序等等。我们也作了假设,但没有一个假设能解释车夫在那里喊叫的原因,也无法解释为什么那些印第安凶手英语讲得那样好,如果他们当真是印第安人的话。
  我们就这样一边抽烟,一边闲谈着,轻松自在地消磨掉后半夜的时间,眼前的现实占据了我们的心,原来对前途凶险的焦虑却奇迹般地荡然无存了。
  关于那夜晚发生的事,我们没有得到多少令人满意的解释。早上,我们收集到了一些零星的消息,只是说骚乱发生在一个驿站上,当时驿车正在站上换车夫,下去的那个车夫一直和出没于那个地区的土匪发生口角,(“因为那里的每个人都受到悬赏通辑,他们不敢在居民区露面,”押车解释说。)他既然和这些家伙不和,就应该“手枪张着机头放在座位旁边,赶到驿站时自己先动手,因为任何软弱都会送掉自己的命。”
  这就是我们听到的全部消息,似乎押车或者车夫对这件事都不大感兴趣。一个爱口出狂言,惹事生非的家伙,头脑又如此简单,竟毫无防务地闯到对方面前,让人家象对待一个普普通通的人一样,顺顺当当就给宰了,对于这种人他们是没有多少恭维话可说的。他们同样看不起这人的低劣的判断力,竟然去招惹那些完全象野兽一般的土匪。押车补充说:
  “我告诉你们,这八成儿是斯莱德亲手干的!”
  这句话使我的好奇心转了一个一百八十度的大弯。现在,我不再想那些印第安人,也失去了对那个被杀害的车夫的兴趣。斯莱德!这个名字多有魔力。现在,无论白天还是黑夜,我随时都准备丢掉手中的一切事情去倾听斯莱德和他那令人恐怖的新业绩。就在到达大陆城之前,我们就听人谈起大陆上的斯莱德和他的“处”(因为他是个处长),从离开大陆城那时起,我们注意到,车夫和押车只谈三件事:加利福尼亚种马,内华达银矿和亡命徒斯莱德。更多的还是谈斯莱德。我们慢慢地了解到,斯莱德是这样的一个人,他的内心、双手和灵魂上都沾满了冒犯过他的人的鲜血。他是个对任何伤害他,冒犯他,侮辱他或怠慢他的行为进行疯狂报复的人。如果可能,就现时现报,如若没有机会,则留待若干年以后再清算。他是个被仇恨日夜折磨着,非报复不能平静的人。他不是一般的报复,而是要制仇敌于死地,不会有轻松的。他只要占了仇敌的上风,使对方惊慌失措,便会非常得意,喜形于色。总之,他是大陆上的一个高贵而精明的仆人,一个土匪中的土匪,又是土匪的克星,就这样,斯莱德是山区蛮荒地带最嗜血、最危险、最有价值的公民。
第十章
  斯莱德的历史——提议来一场拳斗——碰到了尤尔斯——土匪的乐园——斯莱德作为主管——作为刽子手——该死的酒店老板——成了俘虏——妻子的勇气——捉到了宿敌——奢侈的享受——和斯莱德亲切交谈——过分谦虚——幸运地逃脱
  千真万确,从我们到达尤尔斯堡之前那一天开始,车夫和押车的谈话内容有三分之二是关于这个斯莱德。为了使东部的读者对落矶山最走运的亡命徒有个清楚的概念,我把流传在大陆上的有关他的琐言碎语压缩成在截了当的叙述,以如下的面貌奉献给读者。
  斯莱德生于伊利诺斯,出身良家。约二十六岁时,因为口角,他杀了个人,便亡命他乡。在密苏里的圣约瑟夫,他加入了加利福尼亚帮移民队,并谋得了队长之职。有一天,在平原上,他和一个车夫发生激烈的争吵,两方都拔出手枪,但那车夫是个动作更麻利、枪艺更高超的家伙,先拉起了板机。于是斯莱德说把生命浪费在这点区区小事上太可怜,提议把手枪丢在地上,用拳头一决胜负。那车夫毫无疑心便同意了,把枪丢掉。这时,斯莱德哈哈大笑,说他头脑太简单,一枪结果了对方的性命!
  他成了亡命之徒,在荒野里过了一段时间,一面和印第安人搏斗,一面和前来追捕他的伊利诺斯警察周旋。据说,在一次和印第安人的战斗中,他亲手杀了三个野蛮人,然后割下耳朵,附上他的问候送给了部落酋长。
  不久,斯莱德就以无畏和果敢出了名。这些品质足以使他取代被撤职的尤尔斯先生,把尤尔斯堡大陆驿站处长这一要职弄到了手。在前一段时间,成群的土匪经常偷盗公司的马匹,拦截驿车,如果有人壮着胆子对这些无法无天的行为说上几句忿恨的话,土匪们只会对他嗤之以鼻。斯莱德却直接对他们表示不满。土匪们不久发现,新处长对会出气的生物是什么也不怕的。他干净利落地打发了所有的挑畔者。结果是,驿车畅通无阻,公司财产安然无恙,无论发生了什么事,无论谁遭了殃,斯莱德的马车却随时畅通!的确,为了换来这崭新的面貌,斯莱德不得不杀掉几个人:有的说三个,有的说四个,还有人说六个,不过,这样的人死一个少一个。他遇到的第一个困难就是对付前处长尤尔斯,此人也以粗鲁,不要命而享有盛名。尤尔斯仇恨斯莱德,因为他挤掉了他的位置,但更主要的原因是他随时准备同人打架。不久,斯莱德竟雇用了一个尤尔斯解雇的人。后来,斯莱德提到了一套马,反诬是尤尔斯把它们赶走并藏在哪个地方据为己有。双方宣战了,有一两天,这两个人小心翼翼地在街上走来走去,搜寻对方。尤尔斯带着一支双筒猎枪,斯莱德佩着他那把打天下的左轮。最后,当斯莱德跨进一家商店时,尤尔斯从门后把那支枪里的内容一齐倾倒在斯莱德身上。斯莱德真勇敢,作为回敬,让尤尔斯重重地挨了几枪。两个人都倒了下去,被分别抬回各自的住所。两个都发誓,下一次要瞄得更准些,把事情办得更彻底些。两个人都在床上呆了很久时间,但尤尔斯先下地,他收拾起财物,用两匹骡子驮着逃到了落矶山区安全地养精蓄锐,等着算帐那一天。过了好几个月,他音讯杳无,便慢慢以从所有人的记忆中消失了,但斯莱德除外。斯莱德是个不会忘掉他的人,恰恰相反,大家普遍的说法是,斯莱德悬赏捉拿他的对手,不管是死的,还是活的!
  不久,因为斯莱德管理有方,在驿车线上最恶劣的地段恢复了安宁和秩序。大陆驿车公司将斯莱德调到落矶山区的落矶岭处,看他是否能在那里创造同样的奇迹。那里是土匪和亡命徒的乐园,根本没有法律的影子,暴力就是统治,力量被公认为唯一的权力。最一般的误会也会动用左轮或刀子来及时处理,凶杀在光天化日之下进行,频繁得惊人,也无人想去过问。大家认为,人们杀人自有其理由,他人干涉则是无礼。凶杀后,按落矶山的规矩,得找个证人,其职责是帮助那个先生埋葬他的猎物,否则,当他自己第一次杀了人,需要邻人帮忙埋死人时,人们一定会记得他前番的吝啬。
  斯莱德又舒服又安逸地在那个盗马贼和刺客窝里住下来,任何人只要敢当他的面不要脸地自吹自擂,他就打死他!他对土匪们发起进攻,很快,不仅马匹不再被盗,还收回了大批被盗的马匹,宰了几个最危险的亡命徒,取得了令人慑服的威势,剩下的人都尊敬他,崇拜他,害怕他,服从他!如同在大陆城一样,他给这里也带来了奇迹般的变化。他逮住了两个盗马贼,亲手吊死了他们。他是这个地方的最高法官,同时也是陪审团和刽子手——不管是得罪了他的下属,还是冒犯了过路的移民,所有案子他都受理。有一回,有些移民的马匹丢了或是被偷了,碰巧斯莱德带着一名随从来访问他们的营地,他们把这事告诉了斯莱德,他怀疑是某个农场主干的,便骑马去到那个农场,踢开门就开枪,打死三个,伤了第四个。
  我从一本血淋淋的但十分有趣的蒙大拿小册子里摘录出这一段:
  在驿车线上,斯莱德有至高无上的权威。他常纵马去到一个驿站,挑起口角,踏平房屋,极残忍地虐待那里的住户。那些倒霉的人无法逃脱,被迫拼命弥补损失。有一次,据说他杀了一个漂亮的混血孩子吉米的父亲,事后,他收养了那孩子,在他伏法后,这孩子仍和他的遗孀住在一起。驿车线上的一部分传说故事就是由斯莱德吊死人,他的无数次袭击、枪战、杀戮和斗殴事件构成的,每一个故事中,斯莱德都唱主角。至于小型的争吵和枪战,斯莱德一分钟的历史就是这种勾当的一大段记录
  斯莱德是个使用海军左轮枪的神枪手。传说有一大早晨,在落矶岭,他心情很好,看见一个人走过来,这人前些日子得罪过他——请注意,他对这种事总是耿耿于怀——“先生们,”斯莱德拔出手枪,说道:“那人正好是二十码远的好靶子,我要敲掉他大衣上的第三颗扣子!”果然分毫不差。目击者无不佩服,他们一齐参加了葬礼。
  有一天,一个在驿站上开小酒店的人做了点什么事惹恼了斯莱德,便去立下遗嘱。一两天过后,斯莱德走进店里要了些白兰地。那人弯腰去柜台里取(看来是拿酒瓶,也可能是拿别的什么),但斯莱德对他满意地淡淡一笑,附近的邻居早就知道这种奇特的微笑是他要杀人的伪装,他告诉那人:“不要那种!拿贵的来。”于是,那个可怜的店主只好转身去货架上拿最贵的白兰地,等他转过身来,眼睛正对着斯莱德的枪口。“眨眼间,”给我们讲这件事的人意味深长地说,“他已是个死得硬邦邦的人了。”
  车夫和押车告诉我们,有时候斯莱德会几个星期不打扰、不注意、也不提他的仇敌——至少有一两次。有些人说,他们认为斯莱德这样干是为了麻痹他的牺牲品,然后他就可以占人家的便宜;另一些人认为,他留下敌人就象学生娃娃留着要吃的蛋糕,为的是对他的敌人的厄运幸灾乐祸,尽可能享受其中的乐趣。有个法国人冒犯过斯莱德,大家很惊奇他竟没有当场宰了他,而让他逍遥了很长一段时间。后来,他在一天深夜去敲那个法国人家的门,那人一开门,他就一枪把他打死,一脚把尸体踢进屋里,一把火把尸体连同他的寡妇和三个孩子一齐烧掉了!我从几个人那里听到过这个故事,他们显然都相信这件事。这可能是真的,也可能不是。“欲加之罪,问患无辞”,……
  有一次斯莱德被一伙人捉住了,这些人打算用私刑处死他。他们缴了他的枪,把他关在一间结实的木房子里,还设了一个岗哨守着他。他说服了那些人去叫他妻子来作最后诀别。她妻子是个勇敢、忠实、有胆量的女人,一听到消息,便翻身上马,不顾死活地赶去。她赶到以后,那些人没有搜身便放她进去了,门还没关上,她刷地掏出两把手枪,和她丈夫一同冲了出去,打倒了那些人,然后放了一把大火,双双跳上马,安然地跑掉了!
  后来,斯莱德的忠实爪牙捉到了他的宿敌尤尔斯,他在山区一个荒僻的地方小心地藏起来,靠那杆枪过着一种动荡的生活。他们把他押解到落矶岭,缚住手脚,绑到牛栏中间的一根柱子上。据说,斯莱德闻讯欣喜异常,脸上闪闪发光,令人望而生畏。他检查了他的敌人,看捆得是否结实,然后去睡觉,满意地等待第二天上午来享受那杀人的乐趣。第二天早上,他拿尤尔斯来试枪法,在这里或那里敲掉一块肉,有时打断一根手指头,尤尔斯乞求他干干脆脆地杀了他,不要叫他受这份罪。最后,斯莱德走近他的牺牲品,作了一番独特的评论,便打发了他。尸体在那里摆了半天,未经许可无人敢动一下。过后,他叫了一帮人来,还亲自参加了葬礼。但他割下了尤尔斯的耳朵,放在背心口袋里,非常满意地保存了许久。这就是我经常听到的或经常在加利福尼亚报纸上看到的斯莱德的故事。其主要情节是真实无误的。
  在预定的时间,来到一个驿站,我们坐下来和一群半野蛮,半开化,佩着刀枪,满脸胡子的山里人、牧场工人和驿站看守一起吃早饭。坐在上首,就在我眼前的那位头头,是我们一路上所见到的大陆驿车公司里最有绅士气派、最安详、最和蔼的人。我听到人们叫他斯莱德时,立刻目瞪口呆,浑身发抖,没有哪个小伙子会象我那样失神落魄!
  这就是那个凶神,我正和他面对面地坐在一起!看得见,摸得着,还和他亲密交谈!这儿,坐在我身边的就是那个真正的吃人魔王,在斗殴、争吵和其它不同场合,要了二十六个人的命,如若不然,那就是大家都冤枉了他!我觉得自己是个最得意的小伙子,游历过稀奇古怪的地方,见过出类拔革的人物。
  他是那么友好,口气是那么亲切。尽管他有那么可怕的历史,我还是对他产生了好感。简直难以相信,这个人竟会是土匪们的无情的灾星,山区的母亲们用来吓唬孩子的偶象,就象腿骨上架着的骷髅。直到今天,我能记得的斯莱德的最明显的特征只不过是宽脸膛,矮颧骨,和特别薄而直的嘴唇。但这些留给我的印象已经够深了。每当看到具有这些特征的脸,我很少不认为他是个危险的人物。
  咖啡喝完了,至多也只剩下一小杯了,斯莱德正要喝下去,他看到我的杯子空了,便有礼貌地要倒给我,我客气地拒绝了。我害怕他那天早晨还没杀过人,这时正想寻点开心。但他仍然非常客气地坚持要倒满我的杯子,说我坐了一夜车,比他更需要。他边说边倒,直到一滴不剩。我道了谢,喝了下去,但并不觉得舒服,因为我不能担保他会不会马上翻脸,他舍了咖啡,或许会杀掉我们来弥补损失。但什么事也没有。我们离开了,他还是只有二十六条人命债。我们暗自庆幸在早餐桌上谨慎小心地想着第一个而幸运地没有作了第二十七个。斯莱德到车前来给我们送行,事先还叫人把邮包摆好使我们舒服些,然后我们就离开了他,相信今后还会听到他的消息,那还不知道是在什么场合呢。
第十一章
  斯莱德在蒙大拿——“寻欢作乐”——法庭上——对法官的攻击——被治安维持会逮捕——矿工起来了——斯莱德之死——他妻子的悲哀——斯莱德是个懦夫吗?
  果然,两三年后,我们又听到了他的消息。蒙大拿治安维持会(斯莱德被从落矶岭押到这里)绞死了斯莱德的消息传到了太平洋沿岸。我在那本令人毛骨悚然的小册子里看到了这件事,现从最后一章引出一段:蒙大拿治安维持会会员逮捕、审讯和处决亨利·普拉默尔站代理人中臭名昭著的一帮的实录(蒙大拿州弗吉尼亚市迪姆斯德尔教授著)。迪姆斯德尔的这一章很值得一读,这是法官无能为力时,边区人同怎样对付犯罪的样本。迪姆斯德尔曾两次对斯莱德作出评价,两次的描述都很准确,其中一次还十分形象:“那些只见过正常状态下的斯莱德的人们会断定他是个温厚的丈夫,最好客的主人和最识礼仪的绅士;要是他喝得醉醺醺的,周围是一群武装野人,这时人们看到了他,会断定他是个恶魔的化身。”还有,“在西部的肯尼堡,人们怕他大大甚过上帝。”尽管这个句子写得严谨、简练和有表现力,我倒“支持”这种判断,而不去理会其文学价值。迪姆斯德尔先生的描述如下。著重符号是我加的。
  一月十四日,执行了五个人的死刑后,治安维持会会员们认为他们的工作快要完结了。他们已经清除了那个地区的大部分土匪和杀人犯,在还没有正式法律机关的情况下,他们决定建立一个“人民法庭”,在那里由法官和陪审团处理一切罪犯。这是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建立社会秩序的最后一步。虽然缺少严格的法律认可,人们还是坚决地维持人同法庭的权威和执行它的命令。这里要提到的是,斯莱德把逮捕状撕得粉碎并踩了几脚,接着阿利克斯·戴维斯法官借一把大口径手枪的权威亲手逮捕了他,斯莱德这种公然的无理导致他走完通向绞架的梯子的最后一级,他在卜面送了命。
  J·A,斯莱德,就我们所知,他本人就是个治安维持会员;他还公开炫耀并且宣称他们知道的他都知道。他在这个地区犯的杀人罪和枪劫罪,从来没有受到控告,甚至没有受到过怀疑(后一种罪状在任何地方都没有提到过);但他去别的地方杀了几个人却使他臭名远扬,在他因上述暴行终于被捕后,这种恶名却决定了他的命运。从米尔克河回来后,他越来越好酒贪杯,到后来,他和他的朋友们“进城”成了家常便饭。人们经常看见斯莱德和两个走狗同骑在一匹马上,在大街上奔跑,高声尖叫,开枪射击,等等。有许多次,他骑马冲进店铺,打断棚栏。把称摔出门外,用最下流的语言辱骂在场的人。就是在他被捕的前一天,他还毒打他的一名随从,但恰恰就是这个人在绞架旁边为他哀声哭泣,竭力恳求饶他一命。斯莱德对他们的影响可想而知。当斯莱德畅饮了一通,开店铺的商人和市民们便纷纷熄灯灭火害怕遭到魔爪的荼毒,这巳成为常事。他随意毁坏物品和器具,如果他没喝酒而手边又有钱的话,他也总会赔偿。但也有不少人认为这只不过是对那些暴行的微不足道的补偿罢了。说这种话的人都是他的死敌。
  一次又一次,斯莱德从一些他深知不会欺骗他的人那里得到警告,他的行为将得到应得的结果。他被捕前的几个星期,人们无时无刻不在预期听到某种血腥的暴行,单是人们对于他的名字的畏惧,再加上他那一伙武装随从,就足以制止任何抵抗,而这种抵抗必然会以抵抗者一方的立即被屠杀或身首易处而告终。
  我们已经提到过人民法庭经常下命令逮捕斯莱德,但每次都是他交付一两笔罚金,并答应有了钱再付清其余部份而了事,但在这个性命攸关的时刻受到传讯,他甚至连这个方法也忘了。感情用事和毫无节制使他跳进了死神的怀抱。
  斯莱德酩酊大醉,整夜“杀伐”,他和他的伙伴们把这个城市弄成了地狱。早上,司法长官J·M·福克斯传见并逮捕了他。把他带到法庭,宣读了传讯他的命令。他狂怒冲天,难以自制,一把夺过传票撕得粉碎,扔在地上用脚践踏。紧接着便听到外面他的伙伴们的枪机咔咔作响。一场危机一触即发。司法长官没有固执己见,但这样作是既果断又精明的,他让步了,让斯莱德成了局势的主宰,成了法庭的征服者和庭长,成了法律和立法者。斯莱德宣了战,对方也接受了。现在,治安维持会觉得,为了维护社会秩序和守法公民们的利益这个问题必须立即解决。他们知道斯莱德的脾气,如若不愿毫无怨言地屈服于他的淫威,那就得采取恰当的措施使他不能对治安维持会进行报复,否则,他们就别想逃脱死亡和暴虐,平安地住在这个地区;也别想避开他的帮凶们的纠缠,这些人受斯莱德的胜利的鼓舞和激励,会肆无忌惮。前一天,他纵马冲进多利斯的商店,当有人请他走开时.他拔出手枪,威胁说要宰了那个和他说话的人。他把马牵进另一个酒吧,买了一瓶酒来喂那个畜牲,这种行为并不罕见,他还经常闯进酒吧,对吊灯开枪,引起一场疯狂的骚乱。
  委员会的一名官员见了斯莱德,他很明白自己的话对斯莱德的重要性,便心平气和诚诚恳恳地对他说,“斯莱德,立即上马回家去,否则,就会——吃亏的。”斯莱德吃了一惊.一双黑洞洞的目光逼人的眼睛久久地瞪着那位先生:“你是什么意思?”他问。“你无权过问我是什么意思,”对方平静地答道,“立即上马,听我的话。”过了一会儿,他答应照办,也真的骑到了鞍上;但是,当时酒还没醒,他把他的朋友一个又一个地叫来,似乎忘了他受到的告诫,又激动起来。作为挑战,或许不过是虚张声势,他高叫着一个著名妓女的名字,这个妓女和两位他认为是委员会头面人物的人曾吊过膀子。大概他并没有把那有生命危险的警告忘得干干净净,可是,尽管性命攸关,他却用一种愚蠢的方式表示他还记得。他找到亚历山大·戴维法官,抽出上了膛的大口径手枪,抵住他的头,告诉他,为了他的安全。他得把他扣为人质。法官站着,一言不发,毫不反抗,因此,没有发生更严重的暴行。在这之前,因为事关重大,委员们曾开会研究,最后决定逮捕他。但对他的死刑判决却没有得到通过,在那时,极可能还会得到否决。他们派人到内华达准州,把已有的材料报告了负责人,因为有必要表明,河谷沿岸的全体人民对这件事意见是一致的。
  矿工们几乎“倾巢出动”,丢下工作,集结成强大的队伍,约六百个身强力壮全副武装的人开到弗吉尼亚。队伍的首领深知他手下的人对这个问题的激忿情绪。他纵马跑到队伍前头,匆忙召集了一个执行委员会议。他明确地告诉他们,矿工们做事“钉是钉,铆是铆”,他们既然来了,就不会站在街上让斯莱德的朋友们打死,而是要捉住他,绞死他。参加会议的人不多,因为弗吉尼亚人根本不愿意采取行动。会后,把这个表达“低城”人感情的重要决定通知了在主街一家商店后面的一群人,他们正在一辆货车背后慎重商量着。
  委员会不愿意走极端,他们以前执行的任务都很轻微,与眼下这个任务相比简直不值一提。但他们必须作出决定,而且要毫无迟疑。最后终于决定:如果全体矿工一致认为应该绞死他,那么委员会就交给他们去处理。内华达人的领袖飞马回到自己的队伍中去了。
  斯莱德知道了将要发生什么事,这个消息使他清醒过来。他走进普法兹的商店找到戴维,为他的行为道歉,表示他愿把一切收回。
  这时,队伍的前锋已开到瓦立士大街,并迅速向前推进。队伍在商店门前停下来,委员会执行长官走上前去逮捕了斯莱德,立即宣布对他的命运的处理,问他还有什么事要办。好几伙人都对他提起这件事,但他对这些讯问一点也没听进去,他一心想着他那可怕的处境,不断地乞求饶命,并要求见见他的妻子。这个不幸的女人和斯莱德感情深厚,这时她正住在麦迪逊河岸边他们的农场里。她生得相当有魅力,高挑的个头,匀称的身材,姿态高雅,风度动人,而且还是一个有名的女骑手。
  斯莱德的一个报信人火速赶到那里,报告了斯莱德被捕的消息。她立即翻身上马,以恩爱与绝望在一个热情而强健的人身上所能激发出的所有活力,在崎岖的山路上奔驰了十二英里,飞向她热情献身的那个人身边。
  与此同时,一些人自各奋勇地在队伍经过的山谷里为行刑作了必要的准备。在离普法兹和拉谢尔的石头房子下面不远处有个畜栏,门梁方正而又结实,顶上加了根横梁,上面捆着根绳子,一个杂货箱子作为绞刑台。斯莱德由一队卫兵簇拥着来到这里,这是蒙大拿地区有史以来装备最精良,力量最强大的队伍。
  这个命在旦夕的人被眼泪、祈祷和仟悔弄得精疲力竭,几乎没有力气在那根要命的横梁下站稳。
  他一次又一次地喊道:“天啊!天啊!我非死不可吗?啊,我的爱妻!”
  在那疲倦的队伍回去的路上,他们遇到了一些斯莱德的朋友,都是些忠实可靠的公民和委员会成员,但和那个囚徒有私交。听到判决后,有个人,一个硬心肠的人,扯出手巾象个小孩子似的抽泣着跑开了。斯莱德一再乞求见他妻子一面,他的请求似乎很难拒绝,但考虑到难免有人前来营救,这会带来血腥的后果,还有,他妻子的到来和恳求赦免,也会引起骚动,他们还是拒绝了他的请求。在最后的时刻,他们派了几位绅士去到刑场,其中之一(戴维法官)对大家简短地讲了几句话,但声音低得除了他近旁的几个人谁也听不见。斯莱德的一个朋友竭尽全力为他讨饶未能获准,便甩掉外衣,表示如要绞死斯莱德先把他杀了。一百支枪立即对准他,于是他转身逃跑了,人们把他捉了回来,逼他穿上衣服,答应以后规规矩矩。
  在逮捕斯莱德后,虽然有许多弗吉尼亚公民加入了警卫队伍的行列,但在他们中间几乎找不到一个领头的。对判处死刑这一冷酷的必然后果,大家还感到有些惋惜。
  一切准备就格,一声令下,“伙计们,执行吧!”斯莱德脚下的箱子立即被抽去,他几乎马上就咽了气。
  尸体放了下来被送到弗吉尼亚饭店的一个房间里,没有进行殡葬。等到死者不幸的妻子火速赶到时,发现一切都完结了,她已成了寡妇。她那令人心碎的悲痛嚎啕,突出的表明她对亡夫的沉深而诚挚的爱。过去了很久,她还没有控制住她那激动的感情。
  这个亡命徒的性格完全不可思议——至少表面上如此。事实是,尽管这个地道的亡命徒的胆量非凡,但他还是用最卑鄙的手段去占他敌人的便宜;当他武器在身,逍遥自在时,他会在别人面前把一切都打得七零八落才罢手。当他站在绞刑架下绝望时,又会象个胆小的孩子一样哭叫哀求。话是不值钱的,把斯莱德叫做胆小鬼是容易的(因为轻率的人往往把并不“坚毅不屈”的死刑犯叫做胆小鬼),我们已知斯莱德“被眼泪,祈祷和忏悔弄得精被力竭,几乎没有力气在那要命的横梁下站稳”,这句难听的话本身就把一切说得明明白白——但是,他经常打死落矶山那些杀人的匪首和他们的同伙,向他们挑战,激怒他们,自己既不躲也不逃,这表明斯莱德是个英勇无比的人。没有哪个胆小鬼会这样。许多臭名昭著的胆小鬼,许多胆小如鼠、粗鲁残忍,卑劣下贱的懦夫,临刑前昂然陈词,极平静,极坚强地走向地狱。因此,我们有理由相信,由于这种人智力低下,不是“道德的”勇气使他们那样。但是,如果道德的勇气不是必不可少的气质,这个铁石心肠的斯莱德又缺少什么呢?——这个嗜血、亡命、和颜悦色、温文尔雅的绅士,总是毫不犹豫地警告他的残忍的敌人,只要下次碰到,无论何时何地,他会把他宰掉!我认为,这是个值得探讨的谜。
第十二章
  一支摩门教徒移民队——落矶山区的中心——纯碱——自然冰窑——一位身兼数职的居民——看见了“常年积雪”——南关——分道扬镳的水流——不可靠的信差——故友重逢——摔了西瓜——下山——荒凉的景象——黑夜中迷路——不必要的劝告——美国军队和印第安人——惨不忍睹的景象——又消除了一个误会——在天使中间
  离开吃早饭那个驿站不远,我们赶上了一个有三十三架马车的摩门教移民队,几十个衣着粗陋,表情忧郁的男男女女和他们的孩子们,赶着稀稀拉拉的牛群,疲劳地向前移动着脚步。他们已经这样日复一日地步行了漫长的八个星期,行程七百九十八英里,我们的马车八天零三个小时就可完成!他们个个灰尘扑扑,蓬头垢面,衣衫褴褛,显得那样疲惫不堪!
  早饭后,我们在马河里洗了个澡,真是一次难得的享受,(在以前)这是条清澈湍急的小河。我们的马车一直在飞奔,很少长时间停留使我们得到这种享受。每二十四小时换十到十二次马——确切地说,是换骡子,六匹骡子,每次几乎都是在四分钟内便换好了。这是个热闹的场面。我们的马车每到一站,六匹上了套的骡子便生龙活虎一般从马厩里跑出来,几乎在一眨眼的功夫,原来的已经卸下,新来的已经套好,我们又开车了。
  下午,我们经过了“甜水河”,“独峻峰”,“鬼门关”和“魔鬼峡”。后两个地方重峦叠嶂,是原始洪荒景象的完好样品,充满了奇趣。这时,我们已经来到落矶山区的中心了。我们还路过了“碱湖”(或叫“苏打湖”)。车夫告诉我们,大盐湖城的摩门人常来这里拉碱。我们突然明白了,我们的旅程已经非常遥远。他说,前几天,他们在地上(湖是干的)铲起纯碱,装了满满两车。不花一文钱就得到了两大车碱,弄到盐湖城就能卖到二十五美分一磅。
  晚上,我们路过了一个最有名的奇景。关于这一奇景,近一、两天来我们听得很多,心痒痒地想看一看。可以把它叫做自然冰窖。这时正是八月天气,白天酷热难当,然而在一个驿站上,人们在山边的一片砾石下面,扒开六英寸覆盖着的泥土,便可以弄到纯净的冰块——冻得结结实实的,坚硬而透明,如水晶一样!
  黎明时分,我们又动身了。不久,我们坐在打开的窗帘边,过着早晨的烟瘾,凝视着初升的太阳的第一缕霞光,它扫过群峰,映红一块块岩石,一座座山峰,给它们镀上金边,犹如那不可见的造物主正在检阅他的那些身着灰色军服的老兵,他们也微笑着向统帅致敬,这时,我们看到了“南关城”。客栈老板、邮政局长、铁匠、市长、警察、城防司令、第一公民和财政部长出来热情地欢迎我们,我们也向他问好。他告诉我们一些印第安人的消息,一些落矶山的消息,我们回赠了些平原上的新闻。然后,他又回到他那孤独的宫殿。我们继续在群峰林立、云雾缭绕的山道上攀登。南关城有四座木屋,其中一座还没有完工,拥有那些官衔和职务的先生是当地十位公民的首脑。设想一下吧,客栈老板、邮政局长、铁匠、市长、警察、城防司令、第一公民和财政部长,那么多个头衔竟被塞进一张人皮里,集一切大权于一身。白米士说,他是“一把八面威风的亚伦枪”。他还说,如果他作为一个邮政局长或铁匠,或者邮政局长兼铁匠而死去,人们还可以忍受,但如果他身兼数职而死去,对公众将是一个可怕的损失。
  在南关城前面两英里处,我们第一次见到了那种神秘的奇迹——盛夏中的雪堆。所有没到过西部的小伙子都听说过这一奇景,也完全相信,尽管如此,当他们亲眼见了,还肯定会惊得目瞪口呆。我们钻进云霄之中,随时都看到经年被积雪复盖着的顶峰,景色着实壮观,在书本里,经年积雪并不是稀罕的东西。但是,当我真的见到皑皑白雪在远处雄伟壮丽的山峰上闪闪发光,当我意识到,这是在酷暑的八月,天气热得什么都不敢沾身,我把外衣已经收起的时候,我也完全看呆了,就好象以前从来未听说过八月雪似的。的确,“眼见为实”。许多人活了老大年纪,以为自己相信某种为人们普遍接受的可靠的事物,当自己面对这些事物时也绝不会有所怀疑,尽管如此,他会发现,他以前并不是真正相信,只不过自以为相信罢了。
  不一会儿,群峰映入眼帘,闪亮的积雪象长长的利爪抓住它们。山腰上的背荫处,稀稀落落地散布着一片片的雪块,看起来比女人用的手帕还小,但实际上比“广场”还大。
  这时,我们终于进入了著名的南关,在大千世界之上快活地飞奔。我们跨上了巨大的落矶山脉的绝顶。多少个日日夜夜,我们朝它攀登。不停地攀登。在我们的四周,在一万,一万二,甚至一万三千英尺的高处,自然的君主们正在召集会议——这些巍巍然的老翁们在晨曦中还得屈尊去朝拜华盛顿山。我们处在这样一个空中高度,下面是在大地上蠕动的人们,每当绕过遮挡视线的悬岩,似乎我们便能够尽情地眺望,注视这整个巨大的地球了,它那山川、海洋和大陆都融为一体,在神秘的夏日雾霭中伸展开去。
  总的说来,南关象一条峡谷而不象一座云中吊桥——但在有个地方,却极象座吊桥。在那里,一两座紫色的大山巍然耸立在我们两边,使我们觉得,在那极深的下面还有平原和山谷,如果我们能够走到边上,就会看见的。这些不食人间烟火的苏丹们的头巾是翻滚的云块。云块不时撕裂开来,一朵朵的散乱地向四面八方飘去,后面拖着大片的影子;倾刻又抓住档道的山峰,停留下来,将其缠裹住,然后又撕裂开来,放开紫色的山峰,就象刚才放开那峦峰起伏、披着新雪的紫色大山一个样。这些吓人的云块飘过时,黑压压地掠过观者的头顶,败絮般的云丝扑面而来,使人不由得脉管紧缩。在我提到的一个地方,你可以在你脚下看到许多缩小了的山峦,山谷向下延伸,直接远处溟蒙的平原,平原上横贯的细线就是道路,一簇族的羽毛就是树木。这是一幅沉睡在阳光下的美丽图画。但是,即将来临的风暴皱着眉头,拖着一道黑影偷偷袭了上来,使它的画面越来越昏暗;这时,尽管你站立的高处正是烈日凌空,没有一丝阴云,但你却能看到风暴向下扑去,干条火蛇在岩石上跳跃,铺天盖地的大雨向峡谷中倾泻;你会听到隆隆雷声,霹雳轰鸣。我们观赏到的这种景象许多人并不陌生,但对我们来说,却是个奇观。
  我们轻快地向前疾驰。不久,在绝顶上,(尽管车行半个小时左右,我们一直觉得是奔驰在顶峰上,都一般高低),我们看到一条清泉。泉水从两个泉眼里涌出,分别向两个相反的方向流去。押车说,我们面前的那条小溪刚刚踏上旅途,向西奔往加利福尼亚湾和太平洋,它要流过几百甚至几千英里的不毛之地。他还告诉我们,另外一条小溪正在离开雪峰中的老家,向东开始了一条同样的旅程——我们知道,即使我们把这条不起眼的小溪忘了掉,在许多年后,它依然会湍湍不息地奔下山坡,穿过深涧峡谷,从黄石河中流过。它会潺潺地注入那宽阔的密苏里河,横越那无人知晓的平原、沙漠和人迹罕至的荒野,在树根、沉船和沙滩间留下一长串朝圣者的艰难足迹。它将汇入密西西比河,拍击圣路易港,继续奔腾向前,流过浅滩、沙洲和礁石重重的河道,掠过水深流急密林夹岸的河曲,在树木葱笼的小岛间那迷人的小道和秘密的水巷中穿行。然后,它又经过一连串的河湾,这里的两岸已不是遮天蔽日的森林,而是一望无际的碧绿的蔗田,途经新奥尔良,又流过一连串弯弯曲曲的河道——最后,经过长达两个月的黑夜与白天,历尽旅途中的辛劳、兴奋、欢乐和艰险,经受住了干旱、抽灌以及蒸发的严重损失,它越过墨西哥湾,在热带海洋那宽阔的胸怀里躺下来,再也不回头把那些雪峰看上一眼,或对它们怀念。
  我在一张纸上给家乡的朋友写了几句心里话,投进水流里。可是上面没有贴邮票,它在某个地方给扣下来了。
  在山顶上,我们赶上了一个移民队,许多车马,许多疲倦的男女;还有许多丑陋的牛羊。我认出,这支远征队的头领,一个满身灰尘的骑手,就是约翰——。世界之大,人口之多,可偏偏在离家乡数千里之遥的落矶山巅上碰见他,这个我最不想见的人。我们曾是多年的同窗好友。但有一次,我的孩子气的恶作剧破坏了这种友谊,再也没有恢复过。是这么回事:我过去常去拜访一位编辑,他住在临街的三楼上一个房间里,有一天他给我一个西瓜,我正准备大吃一顿,这时,我偶而往窗外一望,看见约翰正站在下面,一个无法抑制的欲望涌上心头,想把西瓜扣在他头上,跟着,我就这样做了。结果我损失惨重。西瓜糟沓了,约翰又绝不肯原谅我,从此我们不再来往,后来就你东我西了。但在这种情况下我却又见到了他。
  我们俩同时认出了对方,手热情地握在一起。好象我们之间从来没有冷淡过一样,谁也不再提及那些嫌隙,一切都被埋葬。在远离家乡的荒凉的山岗上见到一个熟悉的面孔,这个简单的事实就足以使我们忘却一切,只有愉快的回忆。在诚挚的“再见”和“上帝保佑你”声中,我们又分手了。
  花了许多难熬的小时才登上那漫长的落矶山岭,现在,开始下山了,峰回路转,我们以轻快的速度向山下驰去。
  我们把白雪皑皑的温得河山和尤因塔山甩在身后,向前飞奔,一路上壮丽的景色目不暇接,偶尔也穿过一堆堆牛骡的白骨——这是以前大迁移的纪念碑——到处是东倒西歪的桌子和小堆小堆的石头。车夫说,这些东西表明,它们是更珍贵的遗骸的安息之乡,是最凄凉的墓地!是郊狼和渡鸦的家园——荒凉和不毛的别名。在潮湿,漆黑的夜晚,这些骷髅发出惨淡可怖的光芒,犹如点点微弱的月光照耀着昏暗的沙漠。这是枯骨发出的磷光,尽管有科学的解释,人们遇到这种鬼火,知道它是来自一块骨头,仍禁不住毛骨悚然。
  夜半,开始下雨了。我还从来没有见过这种事——的确,我什么也没看见,因为太黑了。我们紧紧地拉上窗帘,还用布条塞好缝隙,但雨水还是从二十处流进车箱。没有可躲避的地方。如果挪动脚避开一股漏下来的水,身子就得让雨水浇。如果动动身子,在别的地方又会遇到一股。如果你从水淋淋的毯子里钻出来坐起,肯定会有一股水正浇在你的后脑勺上。同时,马车在满是沟壑的路上摸索前进,车夫面前的能见度不超过一英寸,也找不到路,暴风雨那样无情地打来,马匹也无法控制。风雨的势头刚过,押车就提着灯跳下去找路,刚下车就掉进了一个十四英尺的陷坑里,手里的灯象一颗流星一样也跟着滚了进去。一摸到底,他就疯狂地叫道:
  “别过来!”
  车夫正盯住他掉下去的那块危险的地方,听了这话。他以被冒犯了的口气答道:“你当我是个该死的傻瓜?”
  押车用了差不多两个小时才找到了道路——这说明我们瞎摸了多远,也说明我们冒了多大的危险。他顺着我们的车辙往回走,有两处摸到了危险的边缘。我一直很庆幸那晚上没有丢掉性命,这没啥特别的原因,但我总是很庆幸。
  第十天早上,我们渡过了格林河——一条美丽、宽阔、清澈的小河。车开下去,河水刚刚淹过我们的邮包床,我们就在河里等着,直到又套上了几匹马,将我们拖上陡峭的河岸。河水凉爽舒适,我们身上本来就找不到一块干的地方,河水也无从把我们的衣服再打湿了。
  在格林河站,我们吃了早饭——热甜饼,新鲜的羚羊肉和咖啡——这是我们在合众国的大盐湖城之间吃的唯一的一顿可口的饭,一顿真正满意的饭。想到以前那三十顿单调倒胃的饭菜,这顿简单的早餐,在岁月流逝这么多年以后,仍象一座发射塔一样高高地耸立在我们记忆之中!
  下午五点,我们到了布莱基堡,离南关一百七十英里,离圣约瑟夫一千零二十五英里。往前再走五十二英里,在回声谷口,我们赶上了弗洛伊德营的六十名美国士兵。在前一天,他们向三、四百个印第安人开了火,因为他们认为这些人聚在一起是图谋不轨。在接着的战斗中,他们抓住了四个印第安人,把其余的人追赶了四英里,但一个也没伤着。这看起来说的是实话。我们打算下车去与这六十名大兵同路,但想到印第安人有四百之众,我们决定还是往前走,去与印第安人搭伴。
  回声谷有二十英里长,它象一条又长、又窄、又平顺的街道,微微向前倾斜,两边夹着高耸陡峭的粗砾岩墙,许多地方有四百英尺高,上面有平台,好象中世纪的城堡。这是山区最完善的道路,车夫说,他要“让马儿随便走”,他果然那样做了。如果现在呼啸穿过这里的太平洋直快列车比我们当年的马车跑得更快的话,我倒会羡慕那些旅客的欢畅。我们真象是收起车轮在飞翔。邮包飞起来,停在空中,又在动荡中落下来!我可不爱吹牛,我说的是真情实况。
  然而,时间去得很快。下午四点钟我们爬上大山之巅,离盐湖城还有十五英里,这时,大地沐浴在落日的余辉之中,一张群峰构成的巨幅风景画突然映入我们的眼帘。我们是从一架绚丽的彩虹下面远眺这绝妙的景色!甚至连车夫也勒住马匹注目凝视!
  约半小时或一小时后,我们换了马,和一个摩门教的“毁灭天使”一起吃晚饭。我现在知道了,“毁灭天使”是罗马教庭派遣出来专司送不讨人喜爱的公民去长眠的后期圣徒。这些摩门教毁灭天使和他们的血腥可怕的勾当,我已听说过一些。我还没走进这个人的房子,浑身已经在发抖了。我真为听到的那些离奇的传闻感到遗憾,他只不过是个暴躁、庸俗、好斗的老流氓而已。他大概杀人不眨眼,很对魔鬼的口味,但是,你听说过这种没有尊严的天使吗?你能容忍这种穿肮脏衬裤、不系裤带的天使吗?你能尊敬一个象海盗一样放声狂笑、狂妄自大的天使吗?
  还有些恶棍在场——他们是这家伙的同伴。有一个绅士模样的人——希伯·C·肯波尔的儿子,高个子,好身材,三十岁左右。许多邋遢女人端着咖啡壶、面包盘还有晚餐用的其它食具,急急忙忙,跑来跑去。据说,他们是这位天使的妻子——至少也是他的妻子的一部分。他们当然是他的妻子,如果是雇来的“帮工”,他们就不会让这位天使火气冲天,骂来骂去。
  这就是我们对西部“奇风异俗”的第一次经历,并不令人满意。但我们并没有花多少时间去作考察,而是继续前行,去到那位后期圣徒之家,先知的堡垒,美国唯一绝对君主的首都——大盐湖城。夜暮降临时,我们在“盐湖之家”旅馆住下来,打开了行李。
第十三章
  摩门教徒和异教徒——提神的饮料和它对白米士的作用——盐湖城——鲜明的对比——一个摩门教的移民——和一位圣徒的谈话——访摩门“国王”——愉快的相似
  我们吃了一顿十分可口的晚饭,有最新鲜的肉、家禽和蔬菜,花样既多,又很丰盛。大约饭后,我们到街上闲逛,对店铺只偶尔看上一眼,每遇到一个摩门教徒模样的人,我们都禁不住要偷偷地盯着看一阵子。对于我们来说,这里实际上不啻是一处仙境——一块迷人的、神奇的、不可思议的土地。我们有一种好奇心,想问问每个孩子,每人有几个妈妈,如果他能分得清楚的话。每当我们经过一座房子,房门一开又一关,闪出人头、背、肩的影子。我们心里就一阵颤栗,因为我们极渴望仔细地、满意地看一看按传统形成一个家族同心圆的摩门教徒的庞大家庭。
  过后,准州代理州长把我们介绍给另外的“异教徒”,我们和他们一同愉快地度过了一个小时。“异教徒”就是非摩门教徒。我们的伙伴白米士先生那天晚间单个儿出去游玩,但他没有取得决定性的成功。他十一点回到旅馆,冲进我们的房间,兴高采烈、满口胡言,语无伦次,颠三倒四;时而哽出一个含糊的词来,打的呃比说的话还多。同时,他把外衣放在椅座一边的地板上,把背心放在椅座另一边的地板,把裤子放在椅座前面的地板上,然后,毕恭毕敬地审视着这整个效果,象对待神明似的。最后宣布“他吃得太多了”,穿着靴子就上了床。我们害怕他是吃了点什么消受不了的东西。
  但是,我们后来才知道他是喝了点什么。是独特的摩门饮料“瓦利坦”。摩门人发明的瓦利坦(至少也是瓦利坦的一种)是一种威士忌或是威士忌的堂兄弟,仅产于犹他。据说,它是用火与硫磺酿成的。如果我没记错的话,杨伯翰禁止在王国里开酒馆,摩门教徒不得私自饮酒,除非只喝“瓦利坦”。
  次日,我们在那宽阔、平坦、笔直的大街上漫游,欣赏这座城市的令人愉快的新奇气象;它有十五万居民却没有到处闲逛的无业游民;看不到醉汉和惹事生非的人;每条街旁没有污秽狼藉的阳沟,却有一条清澈的溪水汩汩流过;一排排用“木架”和干砖坯建成的住房,整整齐齐的——每幢房子后面,显然还有一座繁茂的大花果园——街边的溪水还有一条条支流绕到花圃和果树中间盘旋闪耀——整个城市,无论是背街或是闹市,处处洋溢着一种整齐、完善、繁荣和舒适的气氛。作坊、工厂和各种工业设施比比皆是;专心致志的面孔和忙碌不停的双手到处可见;铁锤的叮当声,做卖买的欢笑声以及滚筒和飞轮怡然自得的嗡嗡声不绝于耳。
  我家乡那个州的州徽是两只任性的熊抱着一个破旧的木桶,上面还有一句中肯的警句:“合则存,(呃!)分则亡。”本书的作者一直觉得这形象太隐晦。然而,摩门教徒的徽章则一目了然,平易,简单,朴实,就象手套那样贴切,它是一个金色的蜂窝,全体蜜蜂都在工作!
  城市躺在一片平展展的平原的边沿上,(这块平原有康涅狄克州那么大小),蜷缩在高耸入云的、肩头上冬雪终年不化的祟山峻岭的脚下。从十二到十五英里远处一座使人目眩的高山上俯瞰下去,大盐湖城显得模糊而渺小,就跟雄伟的中国长城脚下的村庄一样,象一个小孩子的玩具。
  西南方有些山上,两周来连日下雨,但一滴也落不到城里。在暮春和深秋那炎热的日子里,市民们从不摇扇,也不抱怨,出门观看一下大山上纷纷扬扬落雪的壮丽景色,就算乘凉了。在那个季节里,每天都可站在远处观赏雪景,尽管没有一片雪花落到街下,或城外什么地方。
  盐湖城是个卫生的、十分卫生的小城。他们宣称全城只有一名医生,但每星期都定时把他逮起来,以移民法中“没有明显的维持生计的技艺”一条对他提起公诉(盐湖城的人经常为你提供反映当地实况的最扎实的文章,评论公允,重量也可观。如果你想把一份他们的最空洞的普通的报道称一称,你也得使用称干草的称,这种事很平常)。
  我们希望游览著名的内海——美国的“死海”——大盐湖,它离城十七英里,只能骑马去。在开始旅行时,我们梦到过它,谈论过它,渴望见到它,但现在近在咫尺,它却突然对我们几乎一点吸引力都没有了。于是,我们按照一般的作法把这次旅行推迟到第二天,这原是我们没有想到的。我们和一些好客的异教徒一起吃饭,参观了巨大的寺庙的遗址,和那个精明的康涅狄格北方佬希伯·肯波尔(已故)——一个高贵的圣徒、豪富的商人作了长谈。我们参观了“什一税所”,还有“狮宫”,我不知道或不记得还有多少种类繁多、名目希奇的教会和行政建筑。我们四处游荡,享用每一个小时,捡到许多有用的消息和悦人的废话,到了晚上,心满意足地上床睡觉。
  第二天,我们认识了斯特里特先生(已故),穿上洁白的衬衣去正式拜见“国王”。他是一个年约五六十岁的老绅士,表面看起来显得安静、慈祥、态度随和、威严而镇定,眼睛里闪着一种大概是固有的机智的光辉。他衣著朴素,我们进去时他刚要揭下头上的草帽。他同我们的州务秘书以及一些出席作陪的政府官员谈了犹他,印第安人,内华达和一般美国事务问题。但他一点也不理我,尽管我几次企图“引他”谈谈联邦政策和他对国会的高见。我以为,我提到的有些问题是满有意思的,但他只不过隔许久才转过身来看我一眼,就象一只慈祥的老猫回头去看是哪只小猫在搔他的尾巴一样。我渐渐沉默下来,一言不发,心中恼怒,一直坐在那儿脸颊发烧、满面通红,心里暗暗咒骂他的愚蠢,不开化。但他很安祥,和那些绅士们的谈话象夏日的小溪一样甜蜜,安宁,潺潺流淌。会谈结束,我们即将告辞时,他摸着我的头,用赞美的眼光打量着我问我哥哥:
  “啊,我猜,是你的孩子吧?是男孩还是姑娘?”
第十四章
  摩门包工——斯特里特先生怎样使他们吃惊——杨伯翰先生面临的案件,他的审理——用新的观点看一夫多妻制
  斯特里特先生忙于处理他的电报业务。一想到他要在八、九百英里崎岖,积雪,杳无人烟的山地里和无树,无水的沙漠中架设电线,自然而且必然,他就忙得团团转。他不能舒舒服服地进行工作,也不能在路旁砍来电杆,要把电杆用牛车穿过使人筋疲力尽的沙漠拖来,如果有一两条河来运送的话,这只是两天的水路。斯特里特先生的合同无论从哪方面看来都是一项浩大的工程;然而要真正理解“八百英里险峻的山岭和荒凉的沙漠”这几个含糊的字眼的含义,读者得亲自去走一趟——笔墨是不可能把那可怕的真实情况转达给读者的。总的来说,斯先生最大的困难是他原来一点也没有逆料到的。他把那巨大的工程的最艰巨、最笨重的一半转包给了摩门人。摩门人立即发现这几乎是白干,一旦明白了是这样一回事,他们就把电杆掀翻在山野和沙漠里,赶车回家去干他们的正经买卖去了!他们与斯特里特先生是订有书面合同的,但他们完全不睬那一套。他们说,他们倒想看看一个“异教徒”在犹他州如何迫使一个摩门教徒去履行那毫无希望的合同!对此加以嘲笑。斯特里特说(是他亲口给我们讲的这些事):
  “我很狼狈,负有沉重的义务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合同,这倒霉事看来将是一场毁灭。实在令人感到震惊,也是我压根儿没想到的困难,使我进退维谷。我是个商人,一直是个商人,除了经商一无所知。当我发现这里是个书面契约——商业的保障、备用大锚和绝对必需品——一文不值的国度的时候,你可以想象,我简直象是遭到霹雳轰顶。我完全绝望了,再订个合同也无济于事,这显而易见。我找一个又一个著名的公民谈过,他们对我深表同情,却不知如何才能帮助我。后来一位异教徒告诉我,“去找杨伯翰吧!这些小人物不会对你有任何帮助的”。我并不以为然,既然法律尚且无济于事,一个与立法和执法毫不相干的人又能做什么呢?或许他是个教堂的好牧师,教区的好主教,但要控制一百个桀骜不驯的半开化的二道包工头,得需要比宗教或道德说教更为厉害的东西才行。但又有什么法子呢?我想,如果杨先生对别的事情无能为力,大概他总可以给我一些忠告或一两点有价值的暗示吧,于是,我径直到他那里去,把一切都告诉了他。他说话很少,但自始至终极感兴趣。他仔细查验了各种文件,每当发现文件或我们叙述中有什么不清楚的时候,他则从头抓住主线耐心地顺势摸下去,直到得到合理的、令人满意的结果。后来,他列出一份包工头的名单,然后说道;
  “斯特里特先生,一切都明白了。这些合同是严格按法律要求拟定的,正式签署的,是合法的。显然,这些人是睁着眼睛签定的合同,我看没有什么错误和漏洞。”
  “而后,杨先生转身对等候在房间另一头的一个人说‘把这名单交给某某,叫他在某某时候把这些人找来。’
  他们准时到了,我也准时去了。杨先生对他们提了些问题,他们的回答证明我说的是准确的。然后,他对他们说:
  “你们签定了这些合同,打算自觉自愿地承担这些义务吗?!”
  “是的”
  “那就严格执行到底吧,哪怕是它会使你们变成乞丐!去吧!”
  “他们的确去了!现在,他们在沙漠上牵成一条线,象蜜蜂一样干起来。我从来没有听到他们发过怨言。这里有一帮从华盛顿来的行政官员、法官和别的官长,他们维持着共和政府的外部形式——但令人咋舌的事实却是:犹他州是个不折不扣的独立王国,杨伯翰是国王!”
  斯特里特先生是个诚实的人。我相信他说的是实话。以后在旧金山那几年,我同他常打交道。
  我们在盐湖城只呆了两天,因此没有时间对一夫多妻制的情况作一般性的调查,得出具有普遍意义的数字和结论,以便再一次唤起国民对这一问题的高度注意。我本来有这个愿望。我想以一个年轻人具有的那种狂妄自负劲儿,热情洋溢地一头扎进去,在这方面作出重大的改革,但在我见到了摩门教女人后便打消了这个念头。我被感动了,我的良心战胜了理智,看到这些贫穷、笨拙、“朴素”得可怜的生灵,我的心软了,当我扭过头去掩藏眼中那慷慨的泪水的时候,我暗暗地说,“不,讨一个这种女人的男人是干了一件大慈大悲的好事,使他有资格接受人类善意的欢呼,而不是良心的严厉遗责。讨六十个这种女人的男人是完成了一件极为慷慨的业绩,这种慷慨行为是那样地崇高,以致各民族都得在他面前脱帽,默默地向他顶礼膜拜。”
第十五章
  一个异教徒的窝——讨论一夫多妻制——宠妻与D类第四号——退休妻子饲养场——孩子需要编号——给第六号的礼物的代价——送一只值一分钱的铁皮哨子带来的后果——收养弃儿——他象他——家用大床
  要想听人讲述无法无天的异教徒杀人那种晚上令人汗毛倒竖的故事,这里真是个再好不过的地方了。我难以想出有什么事情比我在盐湖城一个异教徒窝里度过的那个夜晚更为惬意。我们一边抽着烟斗,一边听着故事,一个讲的是柏顿怎样骑着马冲进那些手无寸铁苦苦哀求的“莫里赛人”中间,把那些男男女女象狗一样的宰掉。一个讲的是“毁灭天使”比尔·赫克曼打死了德朗和阿诺德,因为他们为一笔债务向他提起诉讼。另一个讲的是波特·罗克威尔干了这样或那样可怕的事情。还有一个讲的是一些冒冒失失的男女常常到犹他去妄加议论杨伯翰、一夫多妻制或是其他神圣的事情,但第二天清早准会发现这批人被摆在僻静小巷里,心满意足地等待柩车来收尸。
  另一件最有趣的事就是听那些异教徒谈论一夫多妻制,讲一个胖墩墩的法国老头儿,也许是个长老,讨了一个姑娘——他喜欢她,便讨了她姐姐——他喜欢她姐姐,便讨了她妹妹——她喜欢她这个妹妹,便讨了她那个妹妹——他喜欢她那个妹妹,便讨了他妈妈——她喜欢她妈妈,便讨了她爸爸、爷爷、爷爷的爸爸,仍然心饥火燎,还要讨。他们讲有一个十一岁的小东西交了好运,成为得宠的妻子,而她高龄的亲奶奶,受她们共有的丈夫的宠幸程度只能名列D等第四,得睡在厨房里,可有可无。他们还讲一件可怕的事情,妈妈和女儿们挤在同一个肮脏的窝里,女儿比她亲妈妈地位高,权力大,这种可怕的现象却为摩门妇女所接受,因为他们的宗教教导说,一个男人在世上老婆越多。养的孩子越多,他在来世地位就越高——大概也更暖和吧,尽管他们似乎没有这样说。
  照那些异教徒朋友的说法,杨伯翰的后院里养有二十到三十个老婆。他们讲,其中一些已经老了,不能再服务了,但还是受到照顾,舒舒服服地养在鸡圈里,或名字很古怪的“狮宫”里。当孩子们不吵的时候,屋里倒也安静。他们都在一个屋子里吃饭,据说那真是天伦之乐。我们这一行人没有哪一个有机会和杨先生吃过饭。但一个叫约翰逊的异教徒声称曾在狮宫里享用过一顿气氛友善的早餐。他十分夸张地讲述了“点名”和其他准备程序,还有大麦饼送上来后那场刀叉之战。但是他太添油加醋了。他说,杨先生还讲了他的某个两岁孩子说的几句机灵话,并且洋洋得意地讲这个孩子是东部一家杂志多年来最大的撰稿人;过后,他想让约翰逊看看他说的那个最可爱的小东西,但他无法找出那个孩子,他在孩子们的脸蛋中仔细地搜索,但判断不出哪个才是。最后只得作罢,他叹了口气说:
  “我原以为我还认得出哪条小狗儿,但现在不行了。”约翰逊先生接着说,杨先生认为生活是件可悲又可悲的事——“因为男人新婚的欢乐极易被前一个新娘的不合时宜的葬礼所破坏。”约翰逊先生说,他和杨先生正在私下谈得痛快,一个杨夫人进来要只胸针,说她发现他已答应给第六号一只胸针,所以她也要一只,并且不会容忍这种偏爱继续下去而不就此事制造点不大不小的麻烦。杨先生叫她注意有生人在场。杨太太说,如果这场合对生人不合适的话,就请他出去好了。杨先生答应给他只胸针,她才走了。但一两分钟过后,又进来了一位杨太太来要只胸针。杨先生刚开始解释就被她打断了。她说第六号得到一只,又答应了十一号一只,而“骗她没有用——她想她也知道行使自己的权利。”他许了愿,她才走了。接着另三位杨太太一齐拥了进来,一阵眼泪,咒骂和恳求的风暴向她们的丈夫劈头盖脸打来。第六、第十一和第十四的事她们都听说了。杨先生又答应了三只。她们还没出去,另外九个杨太太鱼贯而入,一场新的风暴爆发了,席卷了杨先生和他的客人。又答应给九只胸针,这些奇怪的姐妹们才鱼贯而出,又进来十一个,又哭又叫,咬牙切齿,答应了十一只胸针才再一次买得了和平。
  “这就是一个例子,”杨先生说,“你看见了这是怎么回事。你看见了我过的是什么样的日子。人不可能事事聪明,一时粗心,给了我第六号大令一只胸针。请原谅我这样称呼她,眼下我记不起她的名字了。这不过才值二十五美元——显然只值这么多——但到头来却免不了要花我一大笔钱。你亲眼看见这已经达到六百五十美元,天哪,就这还没完!我的老婆遍布犹他地区。我的老婆成打成打的,不查家庭圣经,我甚至连她们的编号也搞不清呢。她们山南水北地分散住在我王国的各地。注意,连住在偏僻角落里的那个女人都会听到这该死的胸针的事,每一个都要得到一只,否则就会拼命。第六号的这只胸针就要我付出二千五百美元,但这还不算完。这些东西还会把胸针拿出来互相比较,如若哪一只比其它的少微好一些,所有的胸针就会立即扔到我手里,我只得又订购一批新的以维持家里的和平。先生,你大概还不知道吧。你在这里和我的孩子们一起,每时每刻都会受到我那些警惕的仆人们的监视。如果你要想给一个孩子一毛钱,一块糖,或是任何类似的小东西,礼物还未出手,你立即就会被扔出屋子。要不你就非得给每个孩子送上一份一模一样的礼物。凭经验我知道这种事的重要性,我会站在一边,亲眼看你做这件事,做得妥妥贴贴。有一次,一位先生送给我的一个孩子一只铁皮哨子—一这是撒旦发明的该死的东西,先生,提起那东西我就感到说不出的害怕,如果你家里养了八、九十个孩子,你也会有同感的。可是,那先生却干了这种事,然后便逃跑了。我知道事情会是什么样的后果,并渴望进行报复。我派出一群毁灭天使,他们追捕那人直到内华达山区的穷乡僻壤,但没有逮到他。我并不残忍,先生,只要不是把我惹火了,我并不存心报复,但只要我捉到了他,约瑟夫·史密斯保佑,我要把他锁在育儿室里,让那些小东西把他吵死。以被害的圣帕利·善拉特(上帝饶恕他)的遗体起誓,这个世界上还没有这等事。我知道是谁把那哨子送给孩子的,但我无法使那些吃醋的母亲们相信我的话,她们相信是我给的,于是那后果每个有头脑的人都想得到;我得订购一百一十只哨子—一我想当时我家有一百一十个那种尖叫的东西,从那时起直到孩子们把铁哨子玩厌的时候止,我不要希望再说话了,除非完全用手指来交谈。如果还有人把哨子给我的孩子,我抓住了他,要把他高高地吊在哈曼山上!丑话说在前头!见鬼!你对婚后生活一无所知。我有钱,这是众所周知的。我乐善好施。大家都来占我的便宜。我生有一种强烈的作父亲的天性,所有的弃儿都往我这里塞。一旦某个女人想要使她的宝贝儿过上好日子,她就会绞尽脑汁,想尽诡计,设法把那小东西弄到我手里。嘿,先生,有一次一个女人来到我这里,带来一个神情古怪,毫无生气的孩子(和那女人一个样),她赌咒发誓说那是我的孩子,她是我的老婆,还说我在某时某地娶了她,她已忘了她的号码,当然我已记不得她的名安。嗯,先生,她还叫我注意,说那孩子模样象我,看起来也的确有点象——这种事在本地区很平常——长话短说吧,我把那孩子收进了育儿室,她就走了。真见她娘的鬼!等他们把那孩子身上的油粉洗去后,原来是个印第安人!天啊!你根本不懂婚后生活,简直是狗的生活,先生,纯粹是狗的生活。你不可能节俭,那根本不可能。我备有一套新娘嫁衣,以备随时使用,但没有用。开头,你会讨到一个女人和肺痨病的混合体,瘦得象根竹竿,接着,你会弄到一个同化了装的水肿病人差不多的东西,然后,你得把那套嫁衣放大,来给一个老气球穿。事情就是这样。再说洗衣账单吧——(原谅我流了泪)——每周九百八十四件!不,在我这样的家里没有节俭这码事。嗯,先生,就说摇篮这一宗吧,请想想看!还有驱虫药!安宁糖浆!嚼杯!拿给婴儿玩的“爸爸的表”!用来凿家具的东西!他们拿来吃的安全火柴!拿来割自己的碎玻璃块!单是玻璃这一桩开支就可以养活你一家人,我敢这么说,先生。我尽量缩减开支,挟捏每一个小钱,尽管有许多机会,我赚钱的速度还是达不到我觉得应该达到的那种速度。上帝保佑你,我家养了七十二个老婆,成千上万的美元捆在七十二张床上,本来这钱可以拿去赚钱。这压得我直哼哼;我刚把牲口卖了,先生,贱价卖的,造了架七英尺长九十六英尺宽的床。但这行不通,先生。我没法入睡,我发现那七十二个女人一齐打呼噜,那咆哮声震耳欲聋。还有性命危险呢!我是这么看的,她们一齐吸气,你可以看见房子墙壁真正给吸瘪进来了,然后一齐呼气,你会看见墙壁又给吹得胀了出去,她们一使劲,你会听见檩子嚓嚓作响,瓦片希里哗啦。我的朋友,听听老人的劝告吧,不要让大家庭把你缠住了。记住,我告诉你,别干那种事。在小家庭里,也只有在小家庭里,你才能找到这个世界能赋于我们的最大的恩赐:灵魂的舒畅和安宁。没有这种体验,积聚的财富,挣来的荣誉、权力和伟大都无法弥补。听我的话吧,十个或十一个老婆就足够了,千万别超过这个数目。”
  某种直觉或别的什么使我们觉得这位约翰逊的话不可信。然而他却是个有趣的人,他给我们讲的这些东西能否从其它地方听到,我表示怀疑。他和那些沉默寡言的摩门教徒是个滑稽的对照。
第十六章
  《摩门圣经》——《摩门圣经》神圣性的证据——《摩门圣经》是其作者的剽窃物——奈菲的故事——一场恶战——比基尔肯尼猫还要基尔肯尼猫
  人们都听说过《摩门圣经》,可是除了那些被“选中的人”外,很少有人看见过它,或者至少是很少有人费神去读过它。我从盐湖城带了一本走,对它充满了好奇。这是一本非常自命不凡的作品,然而读起来却很“沉闷”,叫人打瞌睡,是一个索然无味的神灵启示录的大杂烩。它是用三氯甲烷(麻醉药——译者)印制的。如果这本经书是约瑟夫·史密斯创作的,他能在创作中自始至终保持一定程度的清醒,本身就是个奇迹。如果根据传说,他仅仅是从某些古老而又神秘的,镂刻在铜箔上的文字翻译下来的——他曾宣称,这些钢箔是在某个神奇地方的一块石头下面找到的——基于同样的理由,这一翻译工作本身也同样堪称是个奇迹。
  这部书似乎是一部完全虚构的历史,内容平淡而烦琐。它以《旧约全书》为蓝本,紧步它的后尘却又出了一个从《新约全书》的剽窃本,作者煞费苦心地要使他的语句具有与钦定译本的音韵一样的古色古香,结果却成了个四不象——一半是今文的明快流畅,一半是古文的古朴庄重。后者显得笨手笨脚,别别扭扭;前者虽然自然,但对比之下却成了一副奇形怪状。每当他发现语句过分现代化——大概每隔一两句——他便插进去几个钦定译本中的短语,如“极其哀伤”,“接着发生之事述后”等等,使文字重新符合要求。“接着发生之事述后”是他最喜欢使用的一个短语。要是他把这个短语省去不用,他的圣经就会成为一本薄薄的小册子。
  圣经扉页上的内容如下:
  《摩门圣经》:摩门亲手写的一份叙述,根据奈菲铜箔中一些箔片上的文字写成。
  因此,这是一个有关奈菲人,也是有关拉曼尼蒂斯人的记载的节本。他是写给拉曼蒂斯人看的——他们是以色列王朝的遗族;也是写给犹太人和异教徒看的。这部圣经是以圣训的形式写成的,也是用预言和启示的精神写成的。写成之后加以密封,然后藏在完全可以信赖的基督那里,以免受到损毁。以上帝的神力加以公布并作解释。由莫朗尼亲手密封,并藏于基督身边,届时由异教徒加以公布;它的解释要依靠上帝的神力。它也是天书的一个节本,是贾列德人的记录。在贾列德建造通天塔时,上帝使他们的语言产生了混乱,这些贾列德人也被驱散了。
  “藏起来”很好。“因此”也不错——不过,为什么要“因此”呢?用任何旁的话作回答大概也同样好——尽管听起来的确不那么富有基督教《圣经》味儿。
  接着是:
  三位目击者的证词
  各民族、各种族、各国人民以及将读到本件的人们:
  敬启者,我等,由于圣父及我主基督的恩典,曾经目睹载有本记录的箔片。这是奈菲人的记录,也是他们的兄弟——拉曼尼蒂斯人的记录,也是来自建造我们前面提到的那座塔的贾列德人的记录。我们还知道,它通过上帝的神力而被译出,因为上帝曾对我们亲口作了宣布。因此,我们的确知道它是真实的。同时我们还证明,我们曾经看见这些箔片上刻的文字,它们是依靠上帝的神力而不是靠人的力量显示给我们的。我们郑重地声明,上帝曾派遣一位大使下凡把箔片送到我们面前,因此,我们亲眼看到了那些箔片和它们上面的文字。我们知道,正是由于圣父和我主耶稣基督的恩典,我们才能看到并证实这一切都是事实。这在我们看来真是不可思议。但上帝有旨意,要我们必须为此作证。因此,我们遵从上帝的旨意,证实这些东西。我们知道,如果我们忠于我主基督,我们将使所有的人去掉我们身上的血衣,以清白无暇的身体出现在基督的审判席前,并且和他永世同享天国之福。光荣归于三位一体的上帝——圣父、圣子、圣灵,亚门!
                   奥利弗·考德利
                    大卫·惠特默
                    马丁·哈利斯
  一些人还没来得及弄清事实的可信程度,便不得不出来提供证词。至于我呢,一个人告诉我他“曾经看见了箔片上的铭文”,还不止那些,当时还有一位天使在场,看见他看到了这些东西,或许天使是等着取走收条的吧,就在这时,我还是远不相信的,不管我是否曾经听这个人说过,更不管到现在我还不知道这位天使姓甚名谁,也不知道他的仙乡国籍。
  接下去是:
  又有八个目击者提供证词
  各民族、各种族、各国人民以及将读到本件的人们:
  敬启者:小约瑟夫·史密斯,本件的译者,已将前面提到的箔片拿给我们看过,箔片看来像金质的。他翻译的那几页,我们悉数用手摸过。我们也看到了箔片上的铭文,整个看来极象年代久远的古代作品,工艺奇巧。对此我们严肃地作证:该史密斯已拿给我们看过,因为我们亲眼见过,亲手摸过,确知该史密斯得到了我们提到的那些箔片。我们把姓名公诸于世,并向世界作证,我们见到过,我们绝不撒谎,上帝可以作证。
     克里斯蒂安·惠特默        海勒姆·佩奇
       雅各布·惠特默       老约瑟夫·史密斯
       小彼得·惠特默        海拉姆·史密斯
        约翰·惠特默       塞谬尔·H·史密斯
  在我远远不相信的时候,八个人,不论他们合符语法不合符语法,走上前来告诉我,他们也曾经看到过那些箔片,岂止看到过,还用手“摸”过,我相信了。假使惠特默全家人都已经出来作了证实,我对这一点不可能更满意、更放心的了。
  《摩门圣经》共有十五“卷”——它们是雅各布经,伊诺斯经,嘉戎经,奥姆尼经,莫西亚经,曾尼夫经,阿尔玛经,黑拉曼经,埃塞经,莫朗尼经,两“卷”摩门经和三“卷”奈菲经。
  奈菲经的第一卷是从《旧约全书》上剽窃来的,叙述了“列希的孩子们”从耶路撒冷出走的故事。接着还讲了他们在荒野长达八年之久的流浪生活,以及受到一个人神奇的保护,这个人叫做奈菲,是他们那一行人中的一员。他们最后到达了“富饶”之地,在海滨安置下营地。他们在那里逗留了“许多日子”之后——这比说出具体时间还更符合《圣经》的精神——奈菲接到上天的旨意建造一艘大船,用它“把人们载过海去”。他照诺亚的方舟依葫芦画瓢——不过,他还是按计划行事。仅仅一天的时间,他便把船造成了。在他工作期间,他的弟弟站在一旁,拿他的船——也拿他本人开玩笑。他说,“我哥哥是个白痴,竟然认为他能造一艘船。”他们没有等候木料干燥,整个部族——或者民族便于第二天登船启航了。后来,真实的性格冒过了点儿头,直爽的奈菲以其对圣经的虔敬的心情流露出了这一点——他们都兴高采烈地开怀痛饮起来!他们,“还有他们的妻子们都开始寻欢作乐,于是他们开始跳舞、唱歌,谈着粗野下流的话。是的,他们已极度兴奋,达到粗野放荡的地步。”
  奈菲竭力去制止这些可耻的行为,但是他们把他结结实实地捆起来,继续胡闹。可是,请注意先知奈菲怎样得到神力的帮助,用巧计制服他们的吧!
  接着发生之事述后:在他们把我捆绑起来以后。我无法动弹了,指南针——这是上帝给我们准备的——不转动了。因此,他们不知道把船驶向何处。海上突然出现狂风暴雨,是的,这是一场非常猛烈可怕的暴风雨。航船在海上漂流了整整三天的时间,他们开始惊慌失措,担心会沉没在大海里淹死。但是,他们并没有放开我。在第四天,航船一直随波逐流地漂着,暴风雨更加猛烈了。
  接着发生之事述后:我们已处在立刻就会落进海底的危险之中。这时他们给他松了绑。
  接着发生之事述后:他们把我放开之后,看哪,我去拿住罗盘,它开始转动了,我要它怎样它便怎样。接着发生这事述后:我向上帝祈祷,祈祷之后,风停了,雨住了,大海上一片平静。
  这些古人,由于携带着罗盘,似乎要比诺亚的条件有利些。
  他们的航行直指“希望之乡”——这是他们为这个地方取的最恰当的名字。他们平安到达了目的地。
  一夫多妻制是摩门教新近的特色,是约瑟夫·史密斯死亡后杨伯翰加进去的。在这之前,一夫多妻被认为是一件“坏事”。下面这段摩门经文出现在雅各布卷第二章:
  看哪,上帝这样说,这些人的罪恶愈来愈大,他们不懂得《圣经》,因为上面记载着大卫以及他的儿子所罗门的一些事,他们企图为自己的荒淫行径作辨解。请注意,上帝说,大卫和所罗门都是妻妾成群的,这在我看来是极坏的事。所以,上帝说,我已经把这些人从耶路撒冷的土地上领开,靠我的手,我的力量,我有可能从约瑟夫生的孩子中培养出正直的人来。因此,我——上帝,绝不容忍这些人仍象以往那样胡作非为。但是,计划失败了——或者说,至少是现代摩门人终止执行了——因为杨伯翰可以“容忍”。下面这段文字摘自同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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