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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的历史

_12 史仲文 胡晓林(现代)
  花轿至男家大门口,轿身要朝向喜神方向落地。新娘下轿后要踩事先铺好的红毡,手抱辐条、瓷瓶、铜镜等(象征镇邪气,带来福气),由伴娘搀扶,在新郎"同心结"的牵引下,缓缓而行;到了大门口,要从火盆、马鞍上跳过去,以示避邪恶,保证婚后生活平安、红火。在新娘行走时,男方家有二人手端五谷杂粮,向新娘身上撒掷,名曰"撒五谷"。进院后,新娘要面朝喜神而坐。
  之后,举行拜天地仪式。拜前,由新郎用秤杆揭取新娘盖头,俗称"称心如意"。至此,新郎、新娘见面,对天地爷牌位三叩首,到祖先堂行四拜礼,然后回至院内,叩拜父母,行夫妇对拜礼。礼毕,新郎新娘入洞房。入洞房后,去掉镇物,行交杯酒。喝完酒,新郎新娘挽手上床,左转三圈,右转三圈,为之"踩四角"。踩时,旁人念道:"踩,踩,踩四角,四角娘娘保护着,娃多着,女少着,婆夫两人常好着。"踩完四角,新娘要脱去凤冠霞帔,换上红绸便装,怀抱秤、瓷瓶、箅筘,盘腿坐于炕角的斗上,名曰"坐帐",象征新娘办事公平、周密,守口如瓶。
  新娘"坐帐"时,男方将设"十五圆"佳宴款待宾客。娘家人趁机看望一次新娘,从新娘那里得馒头一个。娘家人带回家扔进水缸里,象征发家。闹房是第八步。
  新婚之夜,新郎的好友定要闹房,闹房者不分大小。人们令新郎新娘说绕口令、唱民歌,做些相互亲昵的动作。新娘不从,可用扫帚责打新郎。闹完后,要设晚餐招待闹房者。深夜,以有人听房为吉,若无则放把扫帚以避邪。此活动要连搞三夜。
  回门是第九步。
  新婚后第二日,新婚夫妇要先行家礼,在祖先堂叩拜祖先,然后叩拜父母、亲戚。行罢家礼,新娘乘花轿回娘家,并要在天黑前赶回。
  至此,婚姻礼俗的全过程已基本完成。这一风俗特征,基本能概括汉民族的婚俗特点,尽管各地略微有些区别,但大同小异,程序基本一致。(3)汉族婚俗对少数民族婚俗的影响改土归流后,土家族婚俗受汉族婚俗影响,出现了媒人说合--汉至清雍正年间,湘西土家族人结亲从来不用媒人。每年正月,男女老少聚集摆手堂跳摆手舞时,青年男女便开始选择、物色各自中意的对象。跳完摆手舞后,老人、已婚男女和小孩都退出摆手堂,余下未婚男女尽情歌舞、自由择偶。当双方都满意,并得到土老师(土家族巫师)同意后,便可订婚。能不能把新娘接到家中,还要以双方的武力胜败来决定。男女双方要比武功,有鸡形拳、扫帚棍、四门耙、跳桌子、标风车、骑马射箭等等,只要男方战胜了女方,便在女方袖上系红绿丝线,由女方的亲兄或亲妹引至男方家完婚。清雍正七年,当地施行改土归流,废除了土司制度。这一举措,继而也导致了汉民族的经济与文化对该地区、该民族的渗透和影响。土家族的婚俗从此出现了汉民族婚俗制中的媒人说合定亲①。
  布依族的包办婚姻--改土归流后,布依族婚俗中出现了传统婚俗与被接受的汉族婚俗并存不悖的情形。允许男女青年"浪哨"(谈情说爱)。这是承袭古俗的一种谈情说爱方式,每一位布依族的男青年到了十四、五岁便必须会对歌,必须学会浪哨,若不会浪哨,则会被别人视为没出息、没本身。浪哨是不被家长限制的,男女青年可尽情尽兴的浪哨,互送定情物;但婚姻却要由父母包办,要请媒人说合,这明显是受汉族婚俗的影响所致。布依族称媒人为"补事",一般由寨子中德高望重的老人担任。男方父母请补事去女方家说亲,要带一封红糖,若女家收下说亲糖,则证明女家同意这门婚事,双方可择吉日举行订婚仪式。布依族中流传着这样的话:只有浪哨的自由,没有婚姻的自由;婚姻必须从父母之命,媒妁之言。
  苗族婚俗中浩繁的馈送礼--改土归流后,苗族婚嫁过程中的送礼风受汉族影响,愈演愈烈。说亲时,媒人要替男方送给女家两只杀好的鸡,两升炒熟的荞麦面,几个鸡蛋和一瓶酒。定亲时,男方要带同前一样的礼物(并使礼物的量大于前次几倍)去女方家相亲。订婚后半月内举行"小娶"仪式。"小娶"后大约一至三年内举行"大娶"仪式,"大娶"定日子,媒人还要替男方送给女方同前一样的礼物。在"大娶"那一日,新郎要带给新娘家一头大肥猪(称作新郎猪)、一头耕牛和一只羊作为接亲之厚礼,其中新郎猪是用于办婚礼招待客人的,耕牛是赔偿新娘父母对新娘的抚养费,羊则用于馈送新娘的舅舅(称作"还娘头钱")。除这些厚礼外,还要送两只鸡、鸡蛋(数量要足够女方家人参加大娶婚礼时平均每人食一个)、酒(足够使女方家所有参加婚礼的主客喝醉)、炒面(足够参加者每人食一顿早餐)。这些东西只能是女方家主、客人吃,新郎家去参加大娶婚礼的人不得食用一星一点,否则将被视为无礼。"大娶"婚礼之后,新郎要将新娘接回家,对陪送新娘的5 至16 名男女青年,新郎家要在他们返回时,送给他们"谢礼",男的送一头猪、女的则送一只鸡,有几个人就送几个。当然夫妇首次回娘家作客时,要送回门礼,其中包括猪肉、鸡、鸡蛋和炒面等物,数量必须达到女方家所有叔伯兄弟们每人一份。新夫妇返回婆家时,女家回赠的礼物亦很多,包括牛、马、绵羊、山羊、猪及鸡等,而且要成双成对的送,除外叔伯兄弟每家也要送牛、马、
  ① 参见刘黎光文《土家族婚俗》,载自《苗岭风谣》1987 年总3 期。
  猪、羊等各一头。男女双方的父母或兄弟互相作客于对方家时,还要互送走亲礼。可见苗族婚嫁礼馈赠之浩繁。
  (4)侗族对婚姻"六礼"制的改革侗族,作为西南地区一个少数民族,其传统婚俗亦十分古朴、简单。玩山对歌结恋情,相约便可成婚配,并无繁文缛节。由于汉文化的渗透,特别是改土归流后,汉文化、经济对侗族地区的影响,致使缔结婚姻亦按"六礼"循规蹈矩,礼节越来越繁琐、彩礼愈收愈贵重,无钱娶亲而"悬搁终身"的人有之,为娶亲"倾家荡产"的人有之。
  对于这种陋弊之俗,清道光十一年(1831 年),贵州锦屏婆洞十寨的寨老共同议定了八条乡规民约(称为"八议"),对婚姻"六礼"制进行了一场重大改革,并将其铭刻于碑石,令子孙世代遵守。
  这"八议"①内容如下:一议:行亲之家,财礼六两,女家全受,舅父只收酒肉,水礼财礼不妄受分毫。
  二议:送亲礼物,只许糍粑一槽,其酒肉多寡,听其自便。
  三议:送陪亲婆礼,只许酒肉,不得又送糍粑。
  四议:嫁女之家,妆奁多寡,随便其有。手中概行禁止。
  五议:纳采之后,禁止节礼。日后行亲节礼,只许馈送一年。
  六议:喜忧礼物,禁送卷联祭轴。
  七议:姑表结亲,不得混赖,必要庚书媒帖为凭,其财礼仍照六两。
  八议:生男育女之家,只许嫡亲送礼,不许搭礼。
  这"八议"减轻了男女双方的经济负担,禁止了不必要的礼节,破除了陈规陋俗。由于规定因时制宜,执行十分严格,因此,这场婚姻改革非常成功,重又形成了一种简朴的婚姻习俗,而且一直沿袭至今。
  2。清代奇婚异俗清代的婚姻形式多承袭古俗,但也有在内容或形式上发生了些许变化的新俗。同时,清政府对一些陋俗严加禁止,致使一些婚俗逐渐走向消亡。(1)泉州冥婚冥婚,周代便已流传,并为禁止之俗。此俗虽被禁止,但由于帝王将相带头推行,故盛行不衰。其形式为替两家的亡男女合葬定婚。可是,到了清代,福建泉州地区的冥婚已经发展到"娶木主"和"娶烈女"的地步。
  娶木主有两种新类型:一是女方未婚先死,男方在另择配偶结婚前,要先迎已死的原配者的木主,第二日才可迎后配的新娘。整个仪式分在两天进行。第一日,先用花轿
  ① 参见杨通山等人编《侗家风情录》第92 页,四川民族出版社1983 年版。迎娶已故原配者的木主。木主完全按活人装扮,用芋魁作头,插上首饰花针和花朵,披上头巾,戴上首饰,如活人一般迎进洞房,置于眠床架上。第二日,再用花轿迎娶后配的新娘。新娘入洞房后,先立于门后,双手捧拜木主,口称姐姐。陪伴者念道:"拜阿姐,拜得心欢喜,桃花来接李。"说完,将木主送上厅堂就位。
  二是姑娘尚未定婚先死,她的父母为了能给她找到配偶,便将她的婢女作为新娘,抱着死者的木主出嫁。这种婚姻只有家境贫困的男人才愿意接受。男方可从这门婚事中减免全部聘金和彩礼,同时又得到可观的嫁妆。"娶烈女",即男方定婚后,男方忽然死亡,女方不敢违约另嫁,只好作为烈女被男家迎娶进门。迎娶时,其女要照新娘的装束戴花冠、乘花轿,男方邀乡老长辈迎接。烈女进门后,将被送入烈女房,脱去喜服,换上孝衣,到厅堂拜天地与公婆,并随男方家人痛哭一场。清代,烈女的生活十分不幸,一进夫家就被关进烈女房,终日不得出来与外人接触,房门及窗均紧闭或遮盖,唯有一妇女服侍其生活。
  (2)蒙古族的走婚在川滇交界地区居住的蒙古族,有一种独特的婚姻形式--走婚。
  据说这种走婚风俗形成于清咸丰年间。当地的蒙古族土司对租种土地的蒙古族贫民实行租税制。贫民除了要向土司按地的优劣缴纳不同价格的地租外,还要缴纳30 余种税。其中一种叫婚礼税,该税规定:凡辖区内的蒙古族贫民结婚,都要按所种土地的等级缴纳与地租同等数量的订婚税和结婚税①。如此沉重的婚姻税,导致没有任何支付能力的蒙古族贫民在税制的缝隙中,寻到了一种可行的婚姻形式,这就是走婚制。他们背着土司开始了秘密婚姻生活:男不到女家落户,女不到男家落户,男方早出晚归,其子女跟随母亲,家庭由女方的兄弟照料。即使"走婚",也要按规矩办事,订婚时要请媒人说亲;婚姻大事要由男女双方的父母作主,只有父母同意后,男女双方才能交换定婚礼物;结成秘密夫妻后,男女双方均不得另求新欢。
  当这种独特的婚俗在下层流行开来后,土司得知亦加以限制,但收效甚微,最后,土司也就只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采取顺其自然的办法一了百了,致使这种婚制从秘密走向公开。
  (3)广东空妇婚空妇婚是指未婚夫不在家而娶妻的婚俗形式。这种婚姻形式在广东较为流行。近人徐珂在《清稗类钞·婚姻类》中说:"粤东有被人掠卖至外国为苦工者曰猪仔,若其家已为聘妻,久俟不归,则仍迎娶如仪"。婚礼仍很隆重,女用花轿迎进男家门,只是行礼交拜时,新娘左侧,以一雄鸡代替新郎。新娘婚后,有的终生见不到丈夫,有的见到丈夫时也已老矣。
  新娘嫁至新郎家,必须恪守规矩,不得与外人亲近,更不得与其他男子
  ① 参见王德祥、罗仁贵文《川滇交界蒙古族的走婚制》,载《民俗》杂志1992 年第1 期。发生性关系,否则,会遭到族人的严惩。
  (4)侗族抢婚抢婚,是一种古老的婚姻形式,起源于母系氏族向父系氏族过渡时期。
  母系氏族社会解体时,妇女不甘嫁至男方氏族部落,于是出现强制性的抢婚。
  清代,抢婚之俗仍屡见记载之中,清赵翼《陔余丛考》中说:"村俗有婚姻议财不谐,而纠众劫女成亲者,谓之抢亲。"近人徐珂《清稗类钞·婚姻类》中谈到有强抢寡妇为妻的,"浙江新昌俗例,凡孀妇无子,强横者每伺其葬夫时劫之,无过问者"。
  抢婚,亦是侗族古老婚俗,至清,其抢婚性质已发生质变,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抢掠,而是带娱乐游戏色彩的佯抢。在湖南和贵州的毗邻地区,男方要想把心上人娶到家,必须采取抢的方式。男方村寨的后生择吉夜,浩浩荡荡直奔女家村寨,一路上火把之光跳跃,鼓乐齐鸣。女家村寨的妇女们早就准备好五、六尺长的竹片(称为"响蔑")和桃枝扎成的条帚,在寨内各隐蔽点等待男方的到来。当抢亲的小伙子进村后,姑娘们使用条帚、响篾劈头盖脸地痛打,直至被小伙子们缴了械才算罢休。小伙子们免了皮肉之痛后便在姑娘群中寻找新娘,小伙子们受尽捉弄,直到鸡啼三遍后,才能抢到用红绳缠绕新草鞋的新娘。抢到后,他们要冲破姑娘们层层围追堵截,将新娘背出寨。之后,鼓乐齐鸣,连放三炮,以示抢到新娘,凯旋而归。
  (5)强令禁止的小儿婚小儿婚是包办婚姻畸形发展的产物,较具代表性的有指腹婚、襁褓婚和童养婚。这几种婚姻形式都比较古老,至清代,由于经济、文化的发展,推进了文明的进程,很多人意识到这种婚姻的鄙陋之处,开始出现对前两种婚姻的明文禁令。
  对指腹婚,许多宗族竭力反对,并立家规明令禁止。湖南宁乡《陶氏家谱·家约》规定:"戒指腹为婚"。从欧阳宗书先生搜集到的家谱中,可见这种禁令亦存在于安徽、江西的一些宗族的族规之中①。
  襁褓婚,也是一种变态的幼儿婚姻,只是相约于婴儿襁褓期。这种婚姻曾在宗族社会中盛行,有相当的市场,甚至还有被树立典范加以颂扬的烈女(实为襁褓婚的牺牲品)。这种婚姻的结果,造成了许多无辜者不幸的生活悲剧。清代,不少宗族也制定了宗规对此加以禁止。
  童养婚即童养媳婚,亦是一种变态小儿婚形式,但在各地宗族中普遍盛行,未见有何禁令。究其原因,包办婚姻的双方父母都得到了各自的利益,女方家是因贫穷,养不活女孩,故将其送至富裕人家做童养媳,此举目的是为让孩子能有条活路。而男方家则白白得了个劳力、奴婢,何乐而不为,加上婚娶简单,不用出定亲礼物,故许多有钱人家愿做此笔"买卖"。这正是
  ① 参见欧阳宗书文《合二姓之好,传祖宗血脉》,载《中国民间文化》第七集。童养婚盛行不禁的原因。
  (6)被朝廷废止的高山族从妻居入赘婚至清代,台湾高山族仍盛行从妻居的入赘婚,这种婚姻实际上是母系社会对偶婚的一种延续。在整个婚姻缔结过程中,女方占有绝对主动权。找对象是由女方主动找男方;找到后男方便可到女方家同居三年,其表现如若令姑娘满意,三年后便可正式结婚;正式结婚也要举行婚礼仪式,结婚那天,新娘要在亲友的陪同下到男方家去迎娶新郎。男方家陪送新郎的嫁妆为狩猎工具、生产工具及几件衣服。婚礼仪式上,两家父母要坐在一起饮酒为贺,青年男女饮酒歌舞使婚庆达到高潮。
  此婚俗至清乾隆年间(1736~1795 年)渐废。
  (7)改贱为良的杭州九姓渔户婚杭州九姓渔户是指陈、钱、林、袁、孙、叶、许、李、何,据说,他们的祖先是陈友谅的部属。陈友谅曾与朱元璋战于鄱阳湖,兵败;朱元璋称帝后,将其部属贬为渔户贱民,不许他们上岸与平民通婚。清道光、咸丰年间,九姓渔民尚有船1000 多只,职业为货运、捕鱼,其家属随船卖唱。清同治五年,九姓渔户被朝廷获准改贱为良,并发了准予改贱为良的执照。
  明初,九姓渔户只能在九姓内通婚,结婚仪式较简单,由男家船接近女家船,保持三尺距离,新娘端坐木盆之中,由女家船浮至男家船,便成婚配。清同治以后,九姓渔户因改贱为良,使他们能够上岸与平民接触,这种接触亦使他们接受了平民文化,最显著的表现为婚姻习俗日趋复杂,将"六礼"之俗拿来并全面接受、吸收,融进他们特有的婚俗之中,其过程如下:双方家长包办婚姻。
  订婚时要送彩礼。彩礼包括已讲明的聘金,还有"十六盘"或"二十四盘"礼品,即便是贫困户也至少要送"八盘"。"十六盘"礼品包括:猪肉、鲜鱼、山粉、索面、馒头、布匹、金鸡(四盘)、猪蹄(四盘)、银元(二盘)等等。订婚后,男方每年还要向女家送"三节"(即逢端午、中秋、春节送礼品)。
  结婚前三天,男方要送二担柴、二担炭及酒肉给女家,以备嫁女之用。
  结婚前一天,男方要请帮忙人,总人数要为双数。其中一部分派到女家帮忙,一部分留在自家船上帮忙,还有一对利市人。女利市人到女家船上服务,男利市人留在男方船上服务。傍晚开始送嫁妆。送嫁妆时,男女双方家的船只要并排停泊,中间铺跳板。女利市人站在女方船头,手拿钩秤,帮忙送一件嫁妆,女利市人即刻喊一句:"称一斤",男利市人站在男船船头应声喊道:"长千金",接着把嫁妆接过来传至新房里。就这样,送一件,女方喊一句,男方接一句,所喊所应利市话都有俗规。嫁妆有:子孙桶(马桶)、大小脚盆、红漆托盘,以及衣服、箱子之类。送妆结束后,女方要请男方帮忙人吃晚饭。
  新娘在家进行的谢礼活动是在结婚前一天晚上(送完嫁妆、吃罢饭)举行。整个船上,挂灯结彩,红烛高照,男女双方船上各挂一面大铜锣,齐声敲打13 下。新娘边哭边向父母、兄弟、姐妹、亲戚谢拜,拜后,每人都要给新娘一个红包,称为"谢礼"。不独新娘要"哭嫁",她的母亲、姐妹亦要"陪哭"。当新娘起身将去新郎船时,岳母面对新郎的船教训女婿,不要欺侮她的女儿,夫妻双双要和睦。新郎听到岳母这番话后,必须以最快的速度从自己家的船上走到新娘家的船上,面对岳母双膝跪下,口说"听岳母吩咐,一定记住!"讲完后,迅速逃回自家船上,否则若被女家亲朋抓住,会挨罚。之后,女利市人为新娘梳头、绞面,新娘随参拜祖宗父母,接着坐在一竹团筛中等候。起身前,新娘要吃"离娘饭",由利市人喂吃,喂一口,说一句利市话。
  男方接新娘,要用接亲船,俗称"轿船"。这条船要与女方船并排,但相距必须是一米,不得靠拢,否则会认为不吉利。抛新娘的这个人要站在女方船上,该人的挑选很有讲头,首先要体格强壮,还要利市(即父母双全、夫妻和睦、经济状况良好、有子有女),要身着新衣,腋下捆着阔带(带子由两个帮忙人拉牢,以作保险),一脚顶住船沿,一脚在后,作马步势等待。新娘起身后,女利市人立刻招呼,并喊:"千金小姐送上来。"男利市人接喊:"皇孙公子站起来,珍珠凉伞撑起来。"在喊的同时,女方要放火炮三响,第一响为"招呼炮";第二响为"动手炮";第三响为"胜利炮"。在放第三炮时,抛新娘的人迅速拖住新娘,一手托其背,一手托其臀,用力向男方船上抛去。男船接新娘的人稳稳当当接住,并让新娘站在船头铺着袋子的地上,这时站在篙旁的人拔起竹篙,撑船打三个圈后,向上游开去。
  新郎、新娘站在"轿船"的船头,两位手持燃烛的姑娘陪伴于他们俩人身旁,帮忙人拿出准备好的百果盒(内放枣、花生、桂圆、莲子、炒榧、松子等),摆在船头,点上香,新郎、新娘对天膜拜。拜完天帝,新郎、新娘一前一后走到长辈床前跪拜,俗称"分大小",受拜者要拿出红纸包作为见面礼送给他们。此时已值第二日(后夜),男方的"轿船"和女方的船又并在一起,叫"并彩"。二船搭好跳板,来往穿梭,男方拿出肉圆酒,请双方亲戚、朋友和帮忙人畅饮。婚庆进入高潮。
  新郎、新娘入洞房时,新娘要从船尾出阁,新郎要爬上船蓬背,然后爬至船尾进入船舱,这才算入了洞房。结婚这一夜,大家要闹新房。
  三朝,夫妻要双双回拜岳父母,叫"回门"。岳父要摆酒请女婿。新郎要带些红纸包,凡小辈来见,都要分送一个①。
  清代杭州九姓渔户的婚俗比之明代,要繁杂、隆重得多,而这种显著变化,不仅取决于他们社会地位、生活状况的改变,而且也是他们改贱为良后与平民文化交融发展的必然结果。
  ① 参见《浙江风俗简志》杭州市郊篇,浙江人民出版社1986 年版,第106~108 页。3。婚俗制中形成的特殊女方文化一个姑娘被其父母包办,许配给一个男子后,在她的生活中将产生一系列质的变化:第一,她将从一个姑娘变成一位媳妇,其在家庭的角色发生了质变;第二,她将从一个熟悉的家庭环境转进另一个陌生的环境中,并且永远地生活在那里;第三,她将从依附于父母变成依附于丈夫;第四,她将从伺侯父母转而伺侯丈夫、公婆;第五,她将从简单、无忧虑的生活中一变而成为有责任的生活者,成为夫家传宗接代、生儿育女的中心人物。
  正是这一系列质变来得太突然了,新娘在婆家未来的地位太特殊了,因此,无论是依依不舍的娘家嫁女,还是迫不及待的婆家娶媳,都赋予新娘最高的"礼遇",从而形成了特殊的女方文化。
  (1)看鞋清代,缠足陋俗仍很盛行,民间流传着这样一句俗话:物色新娘"看脚不看头"。这也就是说选择新娘的标准,不在于她的容貌是否漂亮、动人,而在于她的脚是否为"三寸金莲",假若女方是天足,纵使长得再漂亮,也难以被男方相中。
  由于有看脚之俗,脚上穿的鞋便成为唯一表现新娘的饰物而显得格外重要。在汉族婚俗中,新娘的陪嫁物品中必须有鞋,其鞋的绣工十分精美。穿这种绣鞋不仅是为了让人欣赏鞋,以展示自己的足美,也是为了展示新娘的巧手和新娘的聪明才智。因此,出嫁之前,做姑娘的要亲手缝制各种衣、裙、包、套、鞋,作为陪嫁物送到婆家。她缝制的这些衣物和鞋,将成为"考卷",被婆家的长辈、夫婿、妯娌们评头评足,尤其是绣鞋,更是公开为乡里亲朋邻居评头评足之物,若"考卷"令婆家和邻里拍手叫绝,那么,新娘到婆家后会受到重视,地位也会相应提高。
  在晋中地区婚俗中,陪嫁的"看鞋"(即绣鞋)至少要做4 双,多的有做8 双、10 双,但无论做几双,都要成双数,以图吉利。这些"看鞋"要成双成对地钉在大红纸板上,以备迎娶之日供亲朋邻里审视、评议。鞋面上绣的图案有"双石榴"、"葡萄"、"喜鹊登梅"、"梅兰竹菊"、"牡丹花"、"莲子荷花"等吉祥瑞利之图①。
  (2)发嫁妆这是婚俗中的一个程序,多为结婚前一日发奁。豪门大户嫁妆厚重,而贫门小户人家,其嫁妆虽不能与大户相比,但也超越了他们实际生活水平。嫁妆的多少、厚薄代表着新娘的身份,更代表了新娘到男家后的地位。因此,无论贫者,还是富者,都尽己财力所及为女儿置办嫁妆,富裕大户的嫁妆有"良田千亩、十里红妆"之说。
  清末,杭州一带的豪门大户发妆有"全铺房一封书",可谓嫁妆无所不
  ① 参见杨文龙、王岩文《晋中旧俗--陪嫁必备看鞋》,载《民俗》杂志1989 年第10 期。有。根据财力,其箱、橱就分12 箱4 橱的,8 箱2 橱的,6 箱1 橱的,4 箱1橱1 桌的,4 箱1 桌的。其中箱有安东箱、台湾箱、描金箱、撞箱;橱有书橱、衣橱;桌有春台、梳妆台之不同。此外还分外房家伙和内房家伙,外房家伙包括画桌、琴桌、四仙桌、圈椅、一字椅、茶椅板凳、铜面盆、手炉、脚炉、烫斗及各式锡器;内房家伙包括衣架、脸盆架、琴凳、春凳、小脚凳、马箱子孙桶、大小浴盆、小脚盆、坐桶、提桶、汤桶、和合提盒、果盒、五升斗、大箱焙笼等等②。
  这些嫁妆的布置陈设都有一定的规矩,何桌在前,何物在后,何橱在左,何橱在右,都按传统的格式摆放,不得随意变动。
  即便是发嫁妆前往新郎家,何物在前,何物在后,也是有严格规定的。
  最先发进新郎家的嫁妆是子孙桶、桶中盛着红鸡蛋一包,喜果一包,进门后,由伴娘取出,送给主婚太太,称为"送子"。
  嫁妆中禁忌陪嫁眠床,而且当新房陈设好后,床上必须有两人睡之,禁忌空床。女方家长还必须在新床的棉被内放鹅毛管,以示夫妻和睦生活,白头到老;还要放文房四宝,预祝新郎新娘生个读书秀才。
  (3)催妆嫁亦好,娶亦好,所嫁娶的女子都是整个婚俗过程中的中心人物,处于主动地位。女方家若不嫁女,男方就无法娶妻,婚事将告吹,男方所做的全部努力将付之东流。因此,便产生了男催女嫁的礼俗。清道光《泰州志》载:婚礼前,女家开宴,婿家要持赤柬到女家请三次,催请新娘上妆登轿。催妆时,男家要为女家送去礼物,所送礼物即新娘乘轿出嫁所用的冠、帔、花、粉,当然,女方亦要还礼。
  在黄河中下游、淮河流域和长江中下游地区,其催妆的形式更为特别。
  婚娶日的前一天,男家携礼品去女家"催妆",其礼品中有一只公鹅,女家收下后,要为这只公鹅配一只母鹅,待婚礼正日,随新娘的花轿带至新郎家。这对鹅要一直喂养至老死,不得宰杀,以象征夫妻双双白头到老。
  (4)新娘履行的俗规新娘在结婚之日,或婚礼前后,要按传统俗规完成那些带有象征意义的动作,以承受未来的福运。
  "坐斗"是新娘出嫁上梳前的俗规。这一习俗流行于四川地区。新娘上梳前,要在堂中设席,东面置一斗,斗中装着米,用红纸封笺于上,并扣着竹器具,新娘在开始梳头时,必须把双脚放在上面,以预示婚后荣华富贵。对此有民谣广传于世:"脚踩金斗四角方,荣华富贵米粮仓"。
  "发亲"是新娘上梳后的俗规。这一习俗也流行于四川地区。新娘坐斗上梳后,要弯下腰取下插在米中的竹筷,向后反投,站在新娘身后的家属要迅速用衣襟接住。这时新娘跨过内屋的门坎,在哥嫂的劝说下上轿,前往男② 《浙江风俗简志》,浙江人民出版社1986 年版,第39 页。
  家。
  "过米筛"是一种厌胜习俗。流行于台湾等地区。在新娘坐的花轿背面,悬挂着一个彩色米筛,筛面画着八卦和太极图,也有的筛面写着"百子千孙"这样的吉句。这个米筛具有镇邪的作用,并象征家道昌盛。当新娘坐的轿行至新郎家门前,新娘出轿时,必须要由全福人手擎米筛遮挡新娘的头。民间认为,这样做,新郎可在婚后治服新娘的邪念。
  "打新娘"是新娘在婚礼之中必须承受的皮肉之苦,此俗流行于江西吉安一带。当新娘入乾宅与新郎交拜祖宗天地后,新娘不得用自己的脚行走,必须由其长辈如伯父或叔父抱负而行。这时,亲戚、好友,以至邻居,无论大小长幼都可以用木棒任意打击新娘的背、臂等处。新娘必须忍受这种棒打之痛苦,不得反抗。如此做的目的也很简单,令新娘婚后规规矩矩,不得有半点越轨行为。
  "坐富贵"是一古老的婚俗,全国许多地区都有流行。清道光《泰州志》载:"初更后,彩舆(花轿)到门,婿拈双红纸,拈后,立堂中,迎彩舆入,遂先入房,立床左;女戚二人,启舆扶新妇入房,立床右;揭中行合卺礼,谓之'坐富贵'。"亦有新郎、新娘盘膝坐于床头,不言不动半小时,认为此做法可使婚后大福大贵。
  在满族地区,有"坐福"之俗。结婚当日,新娘身穿红衣,用红绸蒙面,在男家南炕坐帐一个白天,坐的时候不许动。民间认为,坐而不动,婚后大福大贵,坐而动,则会导致娘家受穷。
  "走仙桥"是流行于浙江宁波地区的一种婚俗,是新娘回门时的一种仪式。在回门那一日,当新娘和新郎从岳家返回的时候,一出轿门,新娘便要从预先用长凳连接起来的"仙桥"上,由新郎搀扶着徐徐走进"桥"的另一头--新房门口。假若新娘走得十分稳健,那么,便要在新房门前的"桥"头处再叠上一条长凳,并递上油包一只,令新娘咬住走过,名曰"鲤鱼跳龙门",福星高照。其仪式的深层含义是引魂入室,令新娘早怀孕,早得子。(5)伴娘是传统婚礼中陪伴新娘的女子,亦称"喜娘"、"喜婆"、"陪妈"、"喜嫔"、"女嫔相"。女子出嫁时,娘家必须择请两位熟悉婚嫁礼仪、善于辞令的妇女护送陪伴新娘,名曰伴娘。伴娘在婚礼的进程当中既要负责为新娘指点各种礼仪,亦要在亲友闹房时从中斡旋,使新娘免遭或少受谐谑之苦。由于伴娘在婚礼中扮演了一个重要的角色,所以伴娘的选择往往重其容貌和辞令。徐珂《清稗类钞·婚姻类》说:"伴娘果美丽者,闹房之人,视线所集,不于新娘而于伴娘矣。"实际上,伴娘充任的是新娘的保护者和礼仪的教导者,是女方文化的一个组成部分。
  (6)教媳妇这是婚俗制中形成的又一特殊的女方文化。教媳妇也叫"调媳妇"、"淘媳妇",还有叫"闹洞房"、"拜故事"的。这一习俗在清代前就已形成,只是清代更趋系统化罢了。它的目的是对新媳妇进行全面考察,同时启发、诱导新媳妇从姑娘期尽快适应新媳生活,从而成为婆家一名合格的成员。教媳妇的内容包括:夫妻如何和睦相处,媳妇应如何孝敬公婆,媳妇如何生男育女,媳妇如何遵守乡规民约、家法家规,等等。
  在山西襄汾县丁村民俗博物馆里详细地展示了"教媳妇"的形式及其内容:"教媳妇"是通过讲故事并模仿完成的,在讲故事之前,新媳妇必须站起来拜三拜,讲完后,还要再拜三拜。若不按规矩做,就要重拜一遍,这是对新媳妇进行的礼俗教育的开篇。
  第一个故事叫吃《长命■子》,也就是吃长寿面。这是新媳妇到婆家后吃的第一顿饭(一顿象征性的饭)。参加的人有新夫妇二人和陪伴他们的人。桌上摆着八个菜碟、四大四小。四小有韭花(取"长久"之义)、蒜台(取"会打算"之义)、杏仁(取"兴旺"之义)、芹菜(取"勤俭"之义);四大碟中放着葱根、胡萝卜头、鸡蛋壳、炭料疙瘩等废弃物。每动一样菜,都要借题发挥说句吉利话。如吃韭菜,陪吃者就说:"韭呀韭,吃韭菜,天长地久久相爱。"若吃废菜,便说:"吃个鸡蛋壳,生的娃娃白又光;吃了葱儿根,聪明伶俐有十分;吃了胡萝底子,养个好看的女子;吃毒炭疙瘩爷爷,生个可爱的娃娃。"同时,还要对媳妇进行勤俭持家的教育。
  第二个故事是《拜四角》,新媳妇要和新郎手托手在炕上转一圈,边拜边说:"拜--拜--四个角,四角娘娘保护着,儿多着,女少着,婆夫两人常好着。""四个角儿踩遍了,知道油盐米罐了。"
  第三个故事是《插花》,在新媳妇出嫁前,全人(有丈夫、儿女的)要为她做一枝用各色绸缎做成的石榴花,花的中间有一个用布做的小娃娃,象征"榴开百子"。出嫁时,这枝花要插在新娘头上。当新娘入洞房前,要提前取下,插在洞房烟囱角墙壁的较高处。故事是这样的:"南墙上有朵石榴花,奴家心里爱见它,身小力薄探不着,叫声××(新郎的名字)哥哥卡一卡(抱住举上)"。说到此,新郎随即把新娘举起,新娘随手把花摘下,插于头。
  此外,还有教育新郎新媳生儿育女的《求子》故事;教育新郎新娘有了钱孝敬老人的《曳曳呆呆》的故事;教育新媳妇遵守乡规民约的《揪苜蓿》故事。
  "教媳妇"的最后一个故事是"蹬被子"。令新媳妇将炕头卷起的被卷一脚蹬展,若未蹬展,还得重来。这是启发新媳与新郎同眠共枕的意思①。(7)婚礼中的秘密语清末已逐渐形成了婚礼隐语行话。例如,婚礼中照顾新娘的被称为"喜娘",照顾新郎的被称为"掌礼"。喜娘在照顾新娘,招呼亲朋时往往使用
  ① 参见狄西海《山西婚俗"教媳妇"》,《民间文学论坛》1990 年第2 期。隐语行话,如谓"花轿"为"花方正","开脸"为"请毛",扶新娘为"挡",合卺礼为"圈堂",为新娘梳头为"盘顶",为新娘料理寝事为"安床",新娘的绣衣叫"光身",教新娘分别亲友为"开金口",喜事钱为"好看钱"。男掌礼称新娘为"新无人",叫喜娘为"挡直头",拜天地为"弯对腰"。喜娘被人称为"挑路"。
  媒人被人称做"酸头"②。
  ② 参见曲彦斌:《民间秘密语与民族文化》,《民间文学论坛》1988 年第5、6 期合刊。(二)清代宫廷婚姻习俗1。对满汉婚俗的继承和演变清宫婚姻制度是满族传统婚俗与汉族宫廷婚礼相结合的产物。它从满族建国开始,至入关后逐步完善。
  (1)包办婚的发展明末的满族婚姻实行包办婚。与汉族不同的是,它不是由父母包办,而是由部族首领包办。满族八旗制度形成后,八旗所属男女的婚配由旗中的首领贝勒或牛录章京指定,满人谓之"拴婚"。清太宗皇太极时期,这一习俗经皇帝的旨谕而制度化。据《清实录·太宗实录》卷二十三载,天聪九年(1635年)皇太极下旨:"今后,凡官员及官员兄弟、诸贝勒以下护卫、护军校、护军骁骑校等女子、寡妇,须赴(户)部报明,部中转问各该管诸贝勒方准嫁。若不报明而私嫁者,罪之。其小民女子、寡妇,须问明该管牛录章京方准嫁。"皇族宗室成员如皇子、皇女、王、贝勒、贝子、公及外戚等的婚嫁,则由皇帝或皇太后亲自指定,清制谓之"指婚"。指婚显然是从拴婚发展而来的。乾隆三年(1738 年),由于宗室繁衍,人数太多,全由皇帝指婚很不方便。于是乾隆帝将过去宗室子女婚嫁一概候旨指配,改为近支宗室仍由皇帝亲指,远支宗室则自行婚嫁,皇帝不再过问。
  清宫指婚一般每年进行一次,具体事宜由宗人府负责。每年岁末,宗人府将宗室内皇帝叔伯辈贝勒以上子女、兄弟辈王以上子女中"及岁"(15 岁)者,查明三代履历、本身官衔、年岁生辰、姓氏、嫡庶所出等等,造册报知宗人府管理大臣;数名管理大臣共同商议后,将所报名单中人按条件分为一、二、三等,预为选配;再将名单缮写在"黄单"上,呈皇帝御览。如皇帝阅后无异议,由宗人府管理大臣带领所选男性面见皇帝,皇帝满意即行指婚,传旨:赐某女婚某男。自嘉庆时起,受汉族婚俗影响,近支宗室及岁之女指婚前,还要将她们和预选额驸(满语,驸马之意)的生辰八字交钦天监一一验看,再由管理大臣将八字相合的男女预订婚配。
  皇帝的子女则属"特旨指婚者",不统一指婚。
  (2)满蒙通婚与满汉通婚满族婚姻特重民族高下,一般男女婚嫁多以本族人为对象。由于满洲与蒙古接壤,满蒙两族久有接触,互相婚嫁者亦为数不少。清皇室从政治需要出发,为在夺取全国政权和实现北部边疆的安定巩固中得到蒙古贵族的支持,更加重视与蒙古贵族的婚姻联盟,所娶女子中,蒙古族占有相当大的比重。仅据不完全统计,清初努尔哈赤、皇太极、福临、玄烨四帝娶的蒙古族后妃就有14 人。而乾隆十年(1751 年)以前的清宫制度,皇室近支宗室的未婚女性(公主、郡主、王公格格等)须全部指配给蒙古贵族子弟为妻。乾隆十六年(1757 年)以后,虽然将在京八旗勋旧世家子孙也列为宗室格格(满语,小姐之意)指选额驸的人选范围,但皇帝指婚时仍要优先考虑蒙古贵族子弟。即使在年龄条件不甚般配的情况下也是如此。如《大清会典事例》载,嘉庆二十二年(1817 年),颙琰见当年指选的额驸均为在京八旗子弟,十分不满,下旨曰:"我朝国初创建定制,近派及岁宗室之女,将年岁相当之蒙古世族子嗣选指额驸。此次以蒙古内无年岁相当之子,备选额驸均未报出,殊失结亲本意。凡指额驸著不必拘泥同岁,或年长三、四岁,年幼三、四岁均可选指。嗣后每遇指选额驸,著将年长五岁、年幼五岁蒙古子嗣拣选报部。倘有及岁隐匿不报者,一经查出,定行治罪。"可见满蒙联姻是一项带有强制性的制度。
  皇家及近支男性宗室则娶在京八旗勋旧世家的女子为妻。其方法:一是由宫廷每三年在八旗中统一选一次"秀女"(即少女),选八旗官员之女年13 至16 岁,面目姣好、身体健康者,以备皇帝选妃或为皇子、皇孙、亲郡王及其子孙等近支宗室指婚;一是由近支宗室与八旗人家议定婚事,报皇帝批准后再行结婚。
  由于最初满洲汉人多为战俘、奴隶,地位极其低下,满清立国之初禁止满汉通婚。如清太祖努尔哈赤和太宗皇太极二人,共娶过27 位后妃,均为满蒙女姓。满族入关后,由于其统治地域的扩大和笼络汉族的需要,很快便改变了禁止满汉通婚的规定。《清实录·太宗实录》载,清世祖福临于顺治五年(1648 年)下谕:"方今天下一家,满汉官民皆朕赤子,欲其各相亲睦,莫如缔结婚姻。自后满汉官民有欲连姻者听之。"福临本人所娶19 位嫔妃中也有4 位属汉族。到康熙时,玄烨所娶39 名妃嫔中汉族女性更增至13 名,但居中宫主位的皇后仍必须由满蒙女性担任。即使在清末,官民满汉通婚已十分普遍的情况下,皇室婚姻以满蒙为主、汉族为辅仍是不可动摇的家法。(3)收继婚的废止与婚礼的汉化清初,皇室婚姻中还保留有满族早期婚嫁不论辈份,"父死子妻其母"
  和"兄亡弟妻其嫂"的收继婚旧俗。如皇太极既娶蒙古科尔沁博尔济吉特氏的哲哲(孝端皇后),又娶其侄女布木布泰(孝庄皇后)和海兰珠(宸妃);睿亲王多尔衮在迫死其侄肃亲王豪格后,将其妃纳为己有。与之相应,当时的婚娶礼仪亦较简朴,主要有奉迎礼和婚宴。所谓"奉迎"即民间的"接亲",是新郎及亲友去女家迎娶新娘的仪式。努尔哈赤娶后妃和其子代善、莽古尔泰、皇太极等成婚时,均举行了奉迎礼。据《清实录·太祖实录》卷九载,天命十年(1625 年)皇太极娶蒙古科尔沁塞桑贝勒之女布木布泰时,亲至沈阳北岗奉迎并设筵宴款待;努尔哈赤亦率诸贝勒、后妃等出沈阳城10 里迎接,并再次设宴款待,然后成其婚事。其后,皇太极在汉族封建伦理的影响下,于崇德元年(1636 年)明令取缔了收继婚的陋俗。《清太宗实录稿本》载其令曰:"。。既生为人,若娶族中妇女,与禽兽何异,。。自今以后,凡娶继母、伯母、叔母、兄嫂、弟妇,永行禁止。凡女人若丧夫,。。若欲改嫁者,本家无人看管,任族中兄弟聘于异族之人。若不遵法,族中相娶者,与奸淫一例问罪"。
  满族入关后,受汉族婚俗影响更大,同姓不婚、讲求伦常的婚俗渐成定制。又经过顺治、康熙、雍正、乾隆几朝的不断厘定,清宫最终形成了一套以汉族"六礼"为基础的婚嫁礼仪制度。原先奉迎礼中皇帝、皇子亲迎新娘的习俗也改为由皇帝派使者奉迎,以此体现皇家至高无上的地位。
  2。皇帝大婚皇帝结婚称"大婚"。清制,皇帝大婚的前后礼仪程序主要有议婚、纳采、大征、册迎、合卺、庆贺及赐宴等。
  (1)议婚清代皇帝娶谁为后,大都是由其母皇太后指定,或由皇太后与辅政大臣商议而定,故称"议婚"。皇后人选确定后,由皇太后下慈谕,命皇帝娶某女为后。
  议婚后由内阁(后改为翰林院)撰写册文、宝文,礼部监制金册、金宝,内务府准备彩礼诸事。再由钦天监选定纳采以下诸礼的吉日,按吉期行纳采以下诸礼。
  (2)纳采礼纳采礼即聘礼,是皇帝选定皇后之后首次向其家颁赐定婚礼品的礼仪。
  清制规定,皇帝大婚纳采礼品为:鞍辔具全的文马10 匹、甲胄10 副、缎100匹、布200 匹。行纳采礼的当天早晨,内务府官员将装载礼品的文马、龙亭牵抬至太和殿前,于丹陛上下左右陈列;由皇帝指定的负责纳采的正副使在丹墀左等候。吉时到,由宣制官向正副使宣读皇帝制书,曰:"皇帝钦奉皇太后懿旨,纳某氏某女为后,命卿等持节行纳采礼"。读毕,正使受节,然后率副使前行,内务府官员率禁中校尉抬龙亭、牵文马跟随于后。至皇后府邸,皇后之父跪迎,正使向后父宣读制书并授礼,后父跪受。礼毕,正副使回宫复命,内务府官员等皆退,后父跪送于大门外。同日,皇家在皇后府邸设纳采宴,宴请皇后家人。特命公主和大臣命妇宴后母于内堂;命大臣、侍卫、八旗公侯以下、满汉二品以上官员宴后父于外厅。
  (3)大征礼大征即"六礼"中的"纳征",是皇帝与皇后正式定婚后,由皇帝颁赐给皇后父母礼品的仪式。这次的礼品比纳采的数量要多,规格也更高。有:黄金200 两、白银1 万两、金茶器1 具、银茶器2 具、银盆2 个、缎1000匹、具鞍辔文马20 匹,冬夏朝服、朝衣两套,貂裘两件。又有甲胄、弓箭等。皇后的兄弟、姐妹也均赐衣服、财物等礼品。大征礼的仪式和宴会与纳采礼同。
  (4)册迎记册迎礼是册封和奉迎两种礼仪的合称。因这两种礼仪在皇帝大婚之日一并举行,故称"册迎礼"。
  册迎礼是大婚诸礼中最隆重的典礼。大婚前一日,皇帝照例要派遣官员告祭天地、太庙。大婚这天一早,礼部鸿胪寺便于太和殿外陈设皇帝的法驾卤簿仪仗和宫廷乐器,在大和殿内布置节案,上陈册封皇后用的金册、金宝。銮仪卫在太和门和午门外停放迎娶皇后用的仪驾。内务府官员捧皇后冠服立于凤舆之南;内监、女官、命妇等将交泰殿布置一新;又有若干内监身穿彩衣到皇后府邸内祇候。此日宫中处处张灯结彩,一派喜庆景象。在皇后仪驾经过的地方,如午门、太和门、太和殿、乾清宫等处,还临时搭盖了"囍"字彩棚、彩门。当钦天监宣布吉时已到,皇帝穿礼服、乘舆去慈宁宫拜谒皇太后。慈宁宫中亦陈设皇太后仪驾。谒皇太后毕,皇帝回太和殿、登宝座。其时鼓乐齐鸣。乐毕,皇帝命宣制官宣制:"皇帝钦奉皇太后懿旨,纳某氏为皇后。兹当吉日良辰,备物典册,命卿等以礼奉迎",等等。奉迎正副使听宣后,即率队携皇后金册、金宝、仪驾、冠服出太和门,赴皇后府邸奉迎皇后。此日皇后府邸亦披红挂彩,粉饰一新。奉迎使至皇后府邸时,后父率子弟家人跪迎于门外,内务府官员派女官将冠服进奉皇后。皇后在内堂穿戴毕,由二女官引导至前厅拜见奉迎使,并跪受金册、金宝,然后登凤舆,随仪驾入宫。皇后凤舆中上下均铺有大红金绣云凤纹"囍"字铺垫,颇似民间的喜轿。凤舆后是浩浩荡荡的抬送嫁妆的队伍。嫁妆有金银珠翠、服装、家具等,常有数百抬之多。凤舆经大清门(今天安门)、午门、太和门至太和殿阶下止,皇后降舆,再由命妇迎入坤宁宫与皇帝行合卺礼。
  (5)合卺礼卺即瓢。汉族古代婚礼中,将一瓠对剖为两瓢,各盛以酒,令新人各饮其一,叫做"合卺",寓夫妻一体、相互敬爱之意。清宫合卺礼于大婚当天在坤宁宫举行。届时坤宁宫东暖阁被装饰为临时洞房,内设龙凤囍炕,炕上悬挂五彩百子帐,铺大红缎绣龙凤囍字炕褥和朱红彩百子被,象征帝后多子多福。行合卺宴时,皇后在福晋四人服侍下净面、穿戴礼服,乘礼轿先入坤宁宫等候,皇帝著吉服后至。帝后对面坐炕上,皇帝居左,皇后居右,四名福晋夫人在旁恭侍。宴用黄地龙凤囍字膳桌;食品有"子孙饽饽"和以"龙"、"凤"、"呈"、"祥"、"乾"、"坤"、"和"、"泰"、"囍"等字为名的菜点;碗盘餐具多为金、红色并饰百子、囍字纹样。帝后进合卺宴时,还有结发侍卫夫妇于室外念"交祝歌"。这些都是为祝福帝后大婚吉祥、子孙满堂、夫妻美满而设。是夜,帝后同寝于坤宁宫洞房中,正式结为夫妻。(6)朝见礼及其它大婚第二天一早,皇后要向太后行朝见礼,即民间的拜见公婆礼。因皇帝即位和大婚多是在前代皇帝死后,故皇后朝见的通常只有婆(皇太后)而无公(太上皇)。这天早晨,皇后着礼服出坤宁宫,乘舆至慈宁宫,先向太后行三跪九叩礼,然后亲自服侍太后盥洗和用早膳。礼毕,皇后乘舆回坤宁宫。第三天行庆贺礼。皇帝率群臣至慈宁宫向太后行礼。礼毕,皇帝御太和殿,王公百官上表庆贺皇帝大婚。皇帝颁诏,将大婚盛典晓喻天下。女眷如公主、福晋、命妇等则至坤宁宫向皇后行礼,以示祝贺。这天,皇帝在太和殿举行盛大筵宴,宴赏皇后之父及其男性族人,王公百官均与宴;皇太后在慈宁宫赐皇后之母及其女性亲属宴,公主、福晋、夫人和大臣命妇等与宴。至此大婚礼成。以后,皇后由坤宁宫东暖阁迁至东、西六宫中的某宫居住,是为"本宫"。
  皇帝大婚也是民间的喜庆日子。册迎皇后前后,京城及外省官民均须穿红戴绿、张灯结彩,以示举国同庆。
  3。皇子成婚清皇子之妃称"福晋"(按:清宗室之妻均称"福晋"。福晋,满语妻子和贵妇之意。福晋等级依其丈夫爵位、身份的高低而定。如有皇子福晋、亲王福晋、郡王福晋等。又因其本身的嫡庶关系,有福晋和侧福晋之分)。皇子婚礼主要有指婚、纳采(早期称"初定")、奉迎、合卺、朝见、归宁等程序。指婚之日,宗人府主管大臣与皇子福晋之父至乾清门东阶下,大臣宣旨:"今以某氏某女作配与皇子某为福晋"。福晋之父承旨,行三跪九叩礼谢恩。此后,皇子择吉日、身着彩服去福晋家拜见其父母。
  纳采礼品由内务府派员筹备并送至福晋家,有:金约领1 副、大小金簪各3 支、金珥6 个、金钏4 个、金衣钮100 粒、银衣钮200 粒、制衣用貂皮104 张、制帽用貂皮3 张、制被褥用狐皮250 张、水獭皮7 张等。此外,赐福晋父金、银、狐皮、貂帽、金带、佩饰、靴袜及马1 匹;赐福晋母金珥、狐皮袍、獭皮和马1 匹。福晋家设宴款待送礼官员。
  成婚前一日,福晋家将嫁妆送到皇子宫中预先布置。嫁妆规格虽较皇后入宫要低,但也奢华非常,远非一般百姓可比。又有所谓"开箱礼"。此系满洲旧俗,即在嫁妆开箱之后,福晋要先向皇帝、皇后进奉衣服各9 套,以示孝敬公婆。此礼曾长期遵行。道光二年(1822 年),为示"黜华崇实之意",清宣宗旻宁下谕禁止,此礼遂停。
  婚礼这天,皇子以蟒袍、补服为吉服,先去皇太后、皇帝、皇后处依次行礼;如果是妃嫔所出,还要再给亲生母亲行礼。同时,内务府大臣率属官20 员、护军40 名至福晋家奉迎。福晋入宫后至皇子宫与皇子行合卺礼。命妇唱"交祝歌"、进合卺酒。饮毕,诸人皆退。是日皇子宫张幕结彩,设宴招待福晋父母及亲族,文武二品以上大臣及命妇均须与宴祝贺。
  第二天一早,皇子偕福晋依次去叩见太后、皇帝、皇后等,谓之"朝见礼"。
  婚礼后的第9 天行"归宁礼"(民间俗称"回门")。皇子偕福晋至福晋家拜望福晋父母;福晋家则设宴款待一对新人。一般于午时(中午12 点)以前宴毕,皇子偕福晋还宫。至此,皇子婚礼结束。
  4。公主出降公主是皇帝的女儿。公主出嫁又称"出降"、"下嫁"或"厘降";额驸娶公主则称"尚"某公主。因为公主是"金枝玉叶",地位比其夫(额驸)要高。
  公主婚礼主要由指婚、纳彩、出降、合卺、归宁等礼仪组成。
  指婚之日,宗人府管理大臣将所选额驸带至乾清门东阶下,宣旨:"今以某公主择配某人。"额驸跪拜接旨。指婚后,额驸家择吉日向皇家行纳采礼(又称"一九礼")。届时额驸送彩礼至午门外恭进。据《大清会典事例》载,道光二十二年(1842 年)以前,彩礼为"驮一、马八";后改为"羊九只"。纳采次日,皇帝于中和殿、保和殿悬彩设宴,款待额驸及其男性族人。额驸等先至慈宁宫外向太后行礼,再至保和殿向皇帝行礼,然后入宴。席间演奏吉祥乐曲。宴毕,额驸等还要到皇后宫外向皇后行礼。同日,太后在慈宁宫宴请额驸族中女眷,皇后率皇贵妃、妃嫔等与宴。
  出降前一日,内务府官员率銮仪校抬送公主嫁妆至额驸家,额驸要率族人于乾清门外行三跪九叩礼迎接。嫁妆送到后,由内务府管领命妇负责陈设。随同嫁妆送至额驸家的还有一名"试婚格格"(格格,满语小姐之意)。试婚格格由皇太后或皇后于宫女中选择精明貌美者充当,任务是在公主出降前先行与额驸同床试婚,以查验额驸有无隐疾和性生活情况等;试婚后即遣人将查验结果回报宫中。如无异常,公主出降便按期举行;反之,则另议。试婚格格在公主出降后一般留作额驸的侧室,少数也有做公主女侍的。试婚之仪是清宫特有的习俗。此举仅限于皇家公主下嫁,其他王公贵族禁行。公主出降这天,额驸家将准备好的"九九礼"抬至午门恭纳。礼品为鞍马18 匹、甲胄18 副、马21 匹、驮6 匹、宴桌90 席、羊81 只、乳酒和黄酒45 瓶。受礼后,皇帝、皇太后分别于太和殿和慈宁宫宴请额驸家男女族人。但从道光二十一年(1841 年)起,出降日的九九礼及筵宴均被废止。准备出降的公主身穿吉服;吉时到,先至皇太后、皇帝、皇后前依次行告别礼;如系妃嫔所出,再向生身妃嫔行礼。然后,公主在命妇引导下升舆出宫,赴额驸府邸。公主乘舆由内务府校尉抬行。其前有仪仗开道;其后,送亲福晋、夫人、命妇等乘舆随行;最后是护送的骑马军校。送亲队伍浩浩荡荡。至额驸府邸后,额驸父礼男宾于外厅,额驸母礼女宾于中堂,公主与额驸于洞房行合卺礼。礼毕众退。
  归宁是婚礼的最后一项仪式。婚后第9 日,公主偕额驸入宫拜见太后、皇帝、皇后等,依次行谢恩礼。其日宫中少不得还要大张筵宴,热闹一番。(三)清代民间丧葬习俗民间对死亡的重视不亚于对诞生、成年、婚姻的重视程度。它的重要性不仅表现在它是人生历程的终结,而且更表现在它是人的信仰意念中新生的开始。死亡不过是肉体的终结,人的灵魂是永生的,灵魂离开了旧有的肉体,寻求新的生命载体。这一载体或许是物,或许是新生婴儿,或许是鬼,或许是天上的精灵,所以,为了使灵魂重获新生,人们对丧葬投注了更隆重的礼仪,更神圣的祈祷,更奇异的爱。
  清代,流行的主要丧葬方式为土葬,因此土葬礼仪习俗更具代表性。
  1。丧葬俗制清代民间丧葬习俗已十分繁缛,并形成了相应的礼节。整个程序包括:候夜、送终、落地、报丧、戴孝、落材、封材、立孝堂、做道场、做七、出殡、安葬、点主等等。各地区又因地而有些差异,但大体内容基本一致。在这里,我们选择较有代表性的浙江杭州地区流行的丧葬习俗做一详细描述①:(1)候夜当长辈病情加重时,他的子女都要守在床边,以尽子女最后孝心。这谓之"候夜"。假使某家长辈病重,而无子女守候于身边的,其子女就会被邻里视为不孝子女。
  (2)送终当病人即将咽气时,其家中无论大小,都必须聚集在病人的床前,眼看着病人咽气。当病人一断气,全家大小立刻要嚎啕大哭,同时还要烧一些纸绽、锡箔之类的东西,称做"烧落地纸"。富人家还要烧包袱、雨伞等等,还要请和尚念"开路经"、"往生咒",边念边给死者换衣服。死者所换衣,要改成明代服饰。除外,家人还要拿三枚铜钱,分别放在死者的两手心和口中,俗称"含口钱"。
  (3)落地当为死者更换好衣服后,马上把尸体从床上移至门板上,俗称"落地"。落地后要将其抬至堂左侧摆好,再在死者脸上盖上一张纸,尸体覆盖被单。尸体旁边要点盏油灯,摆上香碗,碗中烧一大把香。有的地方还供一碗饭,饭上放两只剥了壳的鸡蛋,插几柱香。死者睡过的席子、稻草,这时都必须拿到村外烧掉。
  (4)报丧人死后,要立刻派人到亲友家报信,有的要送"报丧帖"。报丧人要拿
  ① 参见《浙江风俗简志》,浙江人民出版社1986 年版,第89~91 页。
  一把伞,到了亲友家,将雨伞头朝下,柄朝上竖在堂前,主人一看,就知道该人是来报丧的,于是,马上给报丧者做些茶点吃,同时,为死者准备"纸火"(即蜡烛香纸一类东西)。
  (5)戴孝死者为长辈的话,其全家大小都要戴孝。孝服分为5 种:第1 种名为"斩衰",用最粗的麻布做成,不缝边,以示无饰。一般死父之子女,死夫之妻要穿"斩衰",服制三年。第2 种名为"齐衰",用粗麻布做成,缝边,一般死妻之夫,死祖父母之孙都穿"齐衰",服制一年。第3 种名为"大功",也叫"布衰",用熟麻布制成,较齐衰的布质细,为死者的堂兄弟、未嫁堂姊妹、已嫁姑姊妹等穿戴,服制9 个月。第4 种名为"小功",用较细熟麻布制成,为死者伯叔祖父母、堂伯叔父母、外祖父母、母舅等服之。服制5个月。第5 种叫"缌麻",也叫"麻衰",布质更细,或兼有丝麻,为高祖父母、族兄弟岳父母等服之,朋友参加吊唁者也可服之,服制3 个月。
  在服制期间,做官的要回家服丧,在家时,禁忌参加宴会,禁忌看戏,禁忌穿红衣,禁忌夫妻同房,否则会被视为不孝。
  (6)落材到了晚上,尸体便要从门板移至棺材内,名曰"落材",全家人和亲友都要手持燃香相送。
  (7)封材第二天封材。若子女在外地工作,要在封材前赶到。封材时要给死者整容,让亲人见最后一面,全家人和亲友要围着棺材,边转边看。之后,要将亲友送的殉葬物一件件放进棺材,边放边讲是某人所送某物,以告死者。到此,即钉棺材盖,俗称"盖棺死钉",再在外面糊上棉纸。
  (8)立孝堂将封材后的棺材横着摆放,外挂一白布帘,谓之"孝堂"或"灵堂"。
  一般人家,放三五天即出殡,有钱人家则要放七七四十九天。每天吃饭时,都要盛饭菜供于棺材前。若有亲友前来祭奠,家人要陪哭,直至出殡。
  (9)做道场立孝堂后,死者家属要请道士超度亡灵。道场上挂满"十殿阎罗"、"三尊大佛"图像。孝子脚穿草鞋,身穿麻布衣,跟着道士跪拜,并不断焚烧锡箔、纸钱。
  (10)做七人死后,7 天为"一七",到49 天为"七七",各地均有做七的仪式,有做"三七"的,有做"五七"的,有做"七七"的。清阎若璩《潜丘劄记》中载道:"今人以初丧四十九日,居于柩侧,谓之七七。"民间认为:此俗可超度亡魂,使之免入地狱。有钱人家请道士来念经做七,烧香烛,化纸钱。没钱人家则到坟上烧纸、拜祭、名叫"烧七"。
  (11)出殡幡幛引路,鸣锣喝道,孝子披麻戴孝,手持灵丧棒扶棺,家属亲友后继。人数可多可少,声势亦可大可小,这要由死者的社会地位、经济条件决定。沿途还有亲友"路祭",水路有"船祭"。凡送至墓地者,均可分得馒头。(12)安葬棺材抬至坟前,八仙们(抬棺人)在得到死者女儿送的红包后,才肯解开绳索,这钱俗称"解索钱"。这时,一家人要围着棺材转三圈,每人手上抓一把土,撒在棺材盖上,谓之"盘丧"。时间一到,把棺材放入墓穴内,由道士一人在坟上念词,谓之"喝丧"。墓穴分为"熟墩"、"生墩"、"石墩",还有茅坟。
  送殡人返回家后,要从门口烧的火堆上跨过,以示除秽驱邪。道士还要到每间房去"赶煞"。
  (13)点主这是最隆重的仪式。在死者牌位前,摆香案,吹奏哀乐,地方有名之士用朱笔在死者牌位上的"王"字点一点,点主后,牌位被人用红布包头送进祠堂,并给点主人酬以重礼。
  (14)圆坟死者葬后三天,其孝子要率全家大小到坟上添土、奠纸、举哀,俗称"圆坟"。之后,要围绕新坟哭绕三匝后归家。
  2。苗族丧葬习俗少数民族的丧葬习俗和汉族的相比较,既有相融一致的部分,亦有相异的部分,这里仅以苗族丧葬习俗为例加以说明。
  苗族的丧葬仪式由该民族的巫师主持。
  老人寿终,苗族视其为"最大的悲恸",全寨都来帮忙,亲戚朋友都来吊唁,在老人咽气时,全家人必须围在死者周围哭泣,《清一统志》载:"丧则环哭尽哀"。接着为死者梳头、洗尸、更衣,把尸体放在堂屋的正中或火铺边。停柩时间不等,可一天,也可数天。
  黔东南一带要把尸体、棺材分别运到墓地后入殓。从江地区要待老人死后,现砍木材到地穴里镶成棺材,用"丧桥"(像担架似的)将尸体抬到穴地装入棺内埋葬。儿子、女婿必须送一幅垫尸布作为殉葬物,还有的人家送几钱纯银。
  坟地选择亦很讲究,依汉族堪舆家风水说,请巫师或堪舆家选择定向,采用顺葬的方式,脚朝前,头在后。
  丧葬习俗中以为老人"砍牛"最为隆重。老人死后,要杀牛祭奠。在巫师做法事后,还要指定一头"鬼牛",于几年后再杀以祭奠。
  除外,据《乾隆志》载,苗族丧俗中还有"鬼堂","黑苗,人死殓后,停于寨旁或至20 年,合寨共择一期,百数十棺同葬。每寨公建祖祠名曰鬼堂。刻男像,裸体。不令女人入见。遇鬼延鬼师于堂,持咒。"
  苗族送葬不用铜锣开道,而是吹芦笙开道,送葬。
  苗族对夭殇、凶死、产死的丧俗不同于寿终丧俗。凡产死和麻风病亡者都要采取火葬。夭殇、凶死者的尸体不得入家族坟地,只能在乱坟岗草草埋掉,未有隆重的葬礼。
  3。丧葬习俗中"纸"的文化意义当我们稍微留意一下中国的丧葬习俗的方方面面,会发现"纸"在整个丧葬习俗中起着不可忽略的作用。
  人死后,要烧落地纸;死者的脸上要盖一纸;前往吊唁的要为死者准备一份纸火;做七时要烧纸钱;出殡时,有专职撒纸钱者,最多可撒纸钱百余斤;圆坟时,家人仍要奠纸。
  在晋中地区,清末流行的丧葬纸扎,不仅可以表示亡者的年龄,而且也可作为丧亲之家的标志。亡者谢世后第2 日为烧纸日,此时,要把岁纸挂到大门外一侧,摆设香案、阳寿牌位、祭祀等物品,以此说明亡者的姓名、享年、生前身份等,同时也昭示了主丧人家的门户地址。假使年岁不足享寿(60岁)的,其死后不得用岁纸。岁纸的条数越多,说明亡者的年龄越大。按当地方言,"岁纸"读作"xù
  ǐ",即"岁纸"谐音词"续子",以象征招魂,繁衍子孙。由此,在当地还形成了一种抱岁纸的习俗,人们将抢到的岁纸用红纸扎成三角小包,或"手圈"、"戒指",别在腰间,或佩戴于身;甚至还为满月婴儿做"满毛圈圈"(将岁纸卷成条状缝在孩子佩戴的"长命锁"的颈圈上),以期婴儿能够长命百岁。在晋中祁县一带,丧葬岁纸又另有特色,要用整张粗麻白纸剪条,每一条为一岁,死者寿终为多少岁就剪多少条,然后再多剪两条以祭天地万灵。这些岁纸要扎成幡状,出殡日,与其它纸扎一同拿到坟地焚烧①。
  在广东,办丧事要用纸、竹等扎成各种物具,像纸屋、纸轿、纸人、纸牛、纸马等等,统称"冥器"。在这些冥器当中,纸屋占据了重要的不可或缺的位置。纸屋制做得十分讲究,包括墙院窗户、楼台厅堂、书斋、花圃,桌椅几案等,有的甚至还包括金银仓库和箱笼橱柜等,其中贮藏着金银纸绽和经牒。在清代风俗画中就有此类绘画。清光绪年间,上海点石斋发行的《吴友如画室》中有一幅《冥宅宏开》图。这张画上的纸屋再现的是一座高一丈四五尺,宽四五丈的纸屋,门前挂有"奉政第"匾额,左右分门房、茶房,中有大堂、边堂、卧室,室内挂灯结彩,陈设十分华丽,应有尽有,还有如同真人般的纸人身着真衣,侍立两旁。这纸扎屋或其它纸扎物具要先放在灵前祭奠,待死者下殓后用火焚烧,以象征死者到了阴间仍然能享受阳世的生
  ① 参见杨文龙、王岩《纸--晋中的一种丧葬纸扎》,载《民俗》1989 年第5 期。活。
  清代,四川巴渝地区、陕西华县等地流行一种丧葬习俗,名为"路引"。"路引"是死者赴阴间的通行证,民间认为,只有持路引入地府才能不受阎王小鬼的阻拦。"路引"是一张木刻印纸,上印有籍贯、姓名、年龄、出生、住址等等,要由治丧人将死者的情况一一填写清楚,纸上印有这样一段话:"尊奉佛法僧三宝,愿我佛大慈大悲,兹因大限已到,持此路引前往丰都阎罗天子殿前报到。伏愿怜悯,大施慈悲,度信士××极乐世界,不胜哀祷之至!""路引"上面还盖有3 个大印,一个是"阴天子印",一个是"城隍印",一个是地方衙署印。当人死,其家人在烧了"例头钱纸"之后,便把"路引"填写好,然后焚烧掉,以示死者顺利通过阎王殿。四川丰都为鬼城,是十殿阎王所在地,因此,该地出售的"路引"价格最贵。人们逢到此地总要多买几张,以送亲朋好友之长辈。
  清末宗月锄的《寓崇杂记》中谈及上海烧楼库丧葬习俗时指出:"架芦作屋,招亡者之魂以居之,名曰'库',。。。"这句话一语道破用纸做成的纸屋、楼库、纸扎等物具完全是为了招亡者之魂,并借火之烟,使亡者之魂升天,或转世。它不仅保留着火崇拜信仰习俗的遗痕,而且也反映了中国传统孝道和对繁衍子嗣的刻意追求。
  (四)清代宫廷丧葬习俗1。满族丧葬旧俗及其演变(1)火葬与燔化同东北地区的一些少数民族一样,满族最初也实行火葬。火葬一般是在人死后的第二天在荒野中用木材将尸体焚化。火葬时,死者的子孙等族人聚集在一起,头戴白布为孝,宰杀牛马,或哭或食。两三日后即除孝。葬俗古朴粗简。清初,由于流动作战、迁徙无常,满族官民仍保持火葬的传统,对此统治者还有过明确的规定。据《清世祖实录》载,其制为:"和硕亲王薨,停丧于家,俟造坟完方出殡,期年而化(即火化);多罗郡王、多罗贝勒停丧五月出殡,七月而化;固山贝子以下、公以上停丧三月出殡,五月而化;。。官民停丧一月出殡,三月而化。"火化后的骨灰先盛在布袋或锦袋中,然后置于瓮罐(即骨灰罐)内,再埋于地下。为区别皇帝与他人的尊卑,皇帝的骨灰罐装在金或银制的宫殿式器皿内,称作"宝宫"。清太祖努尔哈赤、太宗皇太极和世祖福临都是火化后再埋葬的。康熙时,随着满族统治者汉化程度的加深,火葬的旧俗逐渐停止,而代之以土葬。乾隆帝即位之初又下谕明令禁止火葬:"嗣后,除远乡贫人不能扶柩回里、不得已携骨归葬者姑听不禁外,其余一概不准火化。倘有犯者按例治罪。族长及佐领隐匿不报,一并处分。"
  与火葬相关,又有所谓"燔化"之俗,即将死者生前的衣物器用、珠宝珍玩和以纸帛扎糊的犬马帐篷等冥器以火焚烧,用来送葬。这一习俗直接源自辽金时女真人的"烧饭"之俗,终清一代盛行不衰。清宫谓之"殷奠礼"。(2)剪发与留发放发满洲旧俗,家中长辈死后,晚辈男女在换丧服举哀之前,要先去掉冠饰(男)和发饰(女),并将自己的头发剪下一些,据说是为了表示以身相殉。剪发又称"截发"。其中男子因留有辫子,剪发时只将辫子剪短若干,故又称"去冠饰、截发辫";女子无辫,只剪发若干,故常叫作"去首饰、剪(截)发"。根据与死者关系的亲疏,剪发的长短也有所不同。清人索宁安《满洲慎终集》载:"子为父母以辫横度至口角剪之;孙为祖父母稍剪二、三寸;妻为夫剪与肩齐,为公姑、为祖公姑俱稍剪二、三寸;。。室女、嫁女俱不剪发;夫在军中其妻不剪发。"与死者关系愈亲,剪发也愈多。
  满族建国后,剪发习俗被纳入宫廷丧礼中,而且一直延续到清亡。如《大清会典事例》载:"顺治十八年(1661 年)正月初七日(顺治帝福临)崩,圣祖仁皇帝(康熙帝玄烨)截发辫成服。王以下文武各官,固伦公主、和硕福晋以下,宗女佐领、三等侍卫命妇以上皆成服,男摘冠缨、截发辫,女去首饰、剪发。"但已下嫁的公主不剪发。
  满族旧丧俗中又有服丧期间男子不得剃发的习俗。满族男子虽留辫子,但头顶四周多余的头发是要经常剃掉的。遇有长辈丧事则属例外,一律不准剃发。《满洲慎终集》载:"留发不论服之轻重,遇有服即不剃,服除发随剃之。此旧制也。"康熙时成书的《宁古塔纪略》说:"父母之丧,一季而除,以不剃发为重。"留发时间的长短也视与死者的亲疏关系而定,一般子为父母留发100 天,孙为祖父母留发60 天。此俗亦被清宫作为"祖制"加以继承。按清宫丧制,凡遇帝后之丧,不仅宗室男性不得剃发,即使文武百官和普通军民也必须留发百日,故当时有"百日不剃发"之说。违制者要受到极严厉的处罚。如蒋氏《东华录》载,乾隆时都司姜兴汉、知府金文、总督塞楞额等满汉文武官员,均因于孝贤皇后丧期内剃发而下狱,论罪当斩,后遇特赦才幸免于死。
  与男子留发相应,满族妇女在丧期中有放发示哀的习俗。放发即把头髻打开,使头发披散。按《满洲慎终集》所载,放发的惯例是:"子妇为公姑、妻为夫当时(即刚死)放发,殓后收起;每供饭即放发,至葬处收起;百日内至墓前即放发。仆妇同嫂为叔为弟当时放发,殓后收起即不再放。嫁女、室女皆放发,殓后收起。"放发也被清宫丧礼所继承。
  剪发、留发和放发都是满族丧葬中特有的习俗。究其原因,恐与满族特重孝道和受汉族儒家"身体发肤受之父母"的观念影响有关。
  2。清宫丧仪与禁忌(1)丧仪满清建国之初,宫廷丧仪比较简陋。康熙时,在学习汉族儒家传统丧礼、特别是明宫丧礼的基础上,清宫丧制初步形成,后又经雍正、乾隆两朝的补充始臻于完备。
  清史文献称丧礼为"丧仪";皇帝的丧礼规格最高,称"大丧仪"。大丧仪的主要礼仪和程序为:小敛、成服、大敛、朝奠、殷奠、启奠、奉移、初祭、绎祭、大祭、除服、周月祭、上尊谥庙号、致祭、百日祭、祖奠、启行、谒陵、安奉等。具体过程十分繁杂,不容尽述。其中虽掺有满族旧俗,但基本框架与明宫丧葬礼仪相同。
  (2)禁忌清制,皇帝大丧,宫中及在京诸王均须守制(即居丧守孝制度)27 个月。在此期间,对守制者有种种限制与禁忌。如不得悬挂门符,不得张灯结彩,不得婚嫁,不得同房生育,不得作乐,不得欢宴及男不衣红、女不簪花等等。总之要停止一切喜庆活动。皇帝大丧又是国丧,在京文武百官及军民,27 日内须摘冠缨、穿素服,每日至大行(死)皇帝牌位前朝夕哭临两次。官员百日内不得作乐、嫁娶;军民百日内不得作乐,49 日内不得屠宰,1 月内不得嫁娶,27 日内不得祈祷、祭神。外省各地官员,要自接到丧讯文诰之日起举哀、成服,停止办公3 日,每日朝夕哭临。第4 日照常办公;至27 日后除服。
  又特忌红色。除服前27 日内,除禁穿红衣外,又禁挂红旗;就连平常各衙门之间行文用的朱笔、朱印,也改用蓝笔、蓝印。即使是上报朝廷的奏章,也要在15 日后方可改用朱印。
  凡此种种禁忌,违者严惩不贷。
  3。清宫陵寝与葬制帝王的坟墓称"陵寝"。满族政权建立之前,无所谓陵寝;建国后,受汉族历代王朝的葬制影响,始有陵寝之设,并逐渐形成了一套陵寝制度。(1)堪舆按汉族帝王的惯例,每位皇帝从即位之日起,便派精通堪舆(风水)之人为自己选择建造陵墓的地点,即所谓"万年吉地"。据传统的风水迷信说法,山脉是龙的象征,又称"龙脉"。根据不同的形状,山可分为祖山、宗山、主山等。而每一座山的各个部位,又象征着龙脑、龙尾、分龙、起龙、来龙等等。根据不同的土质与形势,地也有福地、吉地、凶地、绝地之分。人死之后,如选择乾坤聚秀、阴阳和会、龙穴砂水、山川壮美的福区吉地安葬,就能遗福子孙;反之,则降灾于后代。对于帝王来说,葬所选址的好坏更关系到国运的兴衰存亡,因此备受重视。
  清初,由于战争的关系,陵寝建设不可能十分讲究。太祖努尔哈赤的福陵(位于沈阳城东20 里浑河北岸之石嘴山,俗称"东陵")和太宗皇太极的昭陵(位于沈阳城北10 里,俗称"北陵"),规模和豪华虽不及后来诸帝的陵墓,但二陵的陵址已是由堪舆者"卜地"而定的,均为依山傍水的"风水宝地"。满清入关后,陵寝的堪舆制度得到进一步的发展。如顺治帝的孝陵就是由钦天监官员林如预、杨宏量等人负责堪舆的;雍正帝泰陵的卜地由怡亲王允祥和总督高倬等主持。
  (2)陵制满清建国之初,帝后的陵墓尚无定制。建于关外的"清初三陵",即皇室爱新觉罗氏祖先的永陵(位于辽宁新宾县永陵镇西北)和前述福陵、昭陵,初建时都比较简陋,并带有明显的满族及东北地方建筑的色彩。它们现在的规模和形式,是康熙与后来历代皇帝不断扩建增修的结果。入关后,满族统治者将陵墓建于京畿附近,在继承明宫丧葬仪礼的同时,也继承了其陵墓营造法式,从而形成了清宫陵制。清宫在北京的东北和西南方向修建了两大陵区,即"清东陵"和"清西陵",先后埋葬了入关后的9 位皇帝、24 位皇后及妃嫔、王爷、皇子、公主等300 余人。
  清东陵位于河北省遵化县马兰峪昌瑞山,距北京约250 里。清代入关后的第一位皇帝顺治的孝陵就建于此。据说顺治帝在一次狩猎中偶过昌瑞山,见此地风景优美,"王气葱郁",流连忘返,于是亲定此地为自己死后的"万年吉地"。尔后顺治帝再次率臣至昌瑞山进行堪舆,并在考察了明帝诸陵的基础上拟定了孝陵的规制。其主要建筑由南而北,依次有:石牌坊、大红门、风水墙、具服殿、神功圣德碑楼、石象生(即石人、石兽)、龙凤门、神路石桥、神道碑楼、神厨库、东西朝房、东西值房、宫门(名"隆恩门")、飨殿(名"隆恩殿")、东西配殿、三座门、二柱门、石五供、方城、城楼(名"明楼")、宝城、宝顶(即墓顶)及地宫等。其顺序与生前居住的皇宫一样,也依"前朝后寝"的规则排列。陵中一条长11 里的神路纵贯南北,陵外建有宫墙,巍峨壮观,金碧辉煌,显示了帝王的气派。
  孝陵是清东陵规模最大的陵墓,也是东陵建筑的核心。后来修建的4 座帝陵,即康熙的景陵、乾隆的裕陵、咸丰的定陵、同治的惠陵及4 座皇后陵、5 座嫔妃园寝,均坐落在其东西两侧。整个东陵共埋葬皇帝5 位、皇后15 位及妃嫔等157 人。其中,皇帝的陵墓规制与孝陵大体相同,但规模略小;皇后、嫔妃以下,依其品位,陵墓建筑的规格和规模也依次递减。它体现了封建陵寝制度中严格的长幼之序和等级之分,即使贵为帝王也不例外。
  在东陵陵区大红门的东侧又有一座昭西陵。它是皇太极之妃、顺治帝之母孝庄文皇后博尔济吉特氏的陵墓。满清旧制,皇后死后一般是与皇帝合葬。皇后若先于皇帝而死,则暂行埋葬,待皇帝死后再与皇帝合葬一处;若晚于皇帝而死,则直接葬入皇帝陵中。孝庄皇后死于康熙二十六年(1687年),按理应与皇太极合葬于沈阳昭陵,并与皇太极葬仪一样,实行火葬。但当时距满清入关和皇太极死已44 年,由于深受汉族丧葬习俗的影响,孝庄皇后己不愿再行火葬,而愿实行棺木葬,因此临终时,她嘱咐其孙康熙帝务必在孝陵附近择地将其安葬,不得合葬于昭陵。于是在东陵墙外建陵,名为"昭西",以示虽在关内仍附属昭陵。孝庄皇后也以棺木安葬。
  昭西陵的出现标志着清宫丧葬制度的改革。首先,孝庄皇后是清宫帝后中实行汉族棺木葬的第一人,从此之后,火葬旧俗在清宫中被废止,而棺木葬则成为定制。其次,后来晚于皇帝去世的皇后也以此为例,不再与皇帝合葬。皇帝入葬时,地宫不再为尚在世的皇后预留分位,而是永久封闭地宫石门,后死的皇后则另建陵墓安葬。
  清西陵是继清东陵之后在北京附近修建的又一清宫帝后陵墓区。满族旧有子随父葬的习俗,满族建国后沿用此俗。至雍正时,雍正帝本应在清东陵康熙帝的景陵旁选择自己的陵址,但喜好标新立异的雍正帝却借口东陵已无吉地可选,命人在位于北京西南240 余里的河北易县永宁山另选陵址,并营建了泰陵。从此打破清宫子随父葬的成例。
  乾隆时,为兼顾东西二陵,乾隆帝本人仍于东陵建陵,同时又下旨谕,命后代子孙嗣皇帝交替于二陵选择"万年吉地"。于是父子分葬就成为清宫的定制。继雍正帝的泰陵之后,清西陵又陆续修建了三座帝陵,即嘉庆帝的昌陵、道光帝的慕陵、光绪帝的崇陵,三座皇后陵和三座妃嫔园寝,共计埋葬皇帝4 位、皇后9 位、妃嫔57 人、王爷、公主、阿哥(即皇子)等76 人。其建筑形式与格局则与清东陵大体相同。
  五、清代其它家庭礼仪习俗中国是礼仪之邦,其习俗表现往往与礼仪联系在一起。就家庭礼仪习俗而言,集中体现在人生礼仪之中。她不仅包括前面谈及的婚礼、葬礼,而且还包括了祈子礼、诞生礼、成年礼、寿礼等习俗。
  (一)清代民间生育礼俗生育礼俗是人生礼俗的起点,因此,民间十分看重这一礼俗。一个婴儿的降生,不仅标志着一个生命的到来,更标志着一个家庭的添丁,一个家族势力的增长。乞子亦好,得子亦好,都绝非是某个人的事,代表的是整个家族的利益。简而言之,生育礼俗绵延不衰,至清更趋繁杂的因由,则在于"家族至上"观念的左右。
  民间生育礼俗名目繁多,主要有未孕期的祈子礼,妊娠期的催生礼,婴儿降生后的诞生礼,3 天后的三朝礼,满月后的剃头礼,周岁时的抓周礼,等等。
  1。婴儿生育礼俗(1)祈子礼未孕妇女为了能够得子,便祈求神灵相助,有到娘娘庙求子的,有祈拜麒麟送子的,有偷瓜祈子的,有摸秋祈子的,还有送耍孩祈子的。在浙江一带,女子婚后一两年仍不怀孕者,男家亲朋便要在阴历正月十六日晚,扎糊一婴儿,用玻璃灯绘"麒麟送子",敲着锣,打着鼓,在鞭炮声中将耍孩送到不孕妇女的床榻。主人要为送耍孩的人倒糖茶水。当客人喝完茶水后,要将茶碗倒扣,认为这样可生男孩。有的地方则偷拔一船桩用红纸包裹,象征婴儿送给不孕妇女。还有的地方则从庙里买一泥塑娃娃带给不孕妇女。
  贵州苗族、布依族、水族,广西毛南族、侗族、仫佬族都承传着古老的求子还愿仪式。仪式隆重、盛大,请神众多,延续时间较长。布依族求子仪式为布摩施咒,令主人背公鸡引子进屋。侗族求子仪式则是通过祭拜姜良、姜妹兄妹神完成的。水族的求子仪式是以祭祀岩神为主要内容。毛南族求子仪式则是以花神作为祭拜对象。仫佬族的求子仪式是以祖先神,特别是婆王神作为祭拜的主要对象①。
  (2)催生礼这是孕妇分娩前的礼仪。宋代即有此俗。清末,杭州一带仍有此俗。当孕妇产期将临时,女家于达月的朔日,派人将喜蛋、桂圆及襁褓送至男家。送者随身还要携笙一具,一边吹着,一边进门,以象征催生之意。也有用红漆筷子10 双,或以洋红染的竹筷10 双,一并送往男家,取快生快养之意①。(3)诞生礼当婴儿降生后,孕妇至亲在极小范围内举行为新生儿祝福、为孕妇驱邪的仪式。浙杭一带,男家要携喜蛋、酒菜到外婆家报喜。若得男则送去单数
  ① 参见李路阳、吴浩《广西傩文化探幽》,广西人民出版社1993 年版,第55~61 页。
  ① 参见《浙江风俗简志》,浙江人民出版社1986 年版,第43~44 页。
  喜蛋,若得女则送去双数喜蛋。接着,外婆家回送双倍喜蛋、衣裙。男家在得到这些喜蛋后,要将它分送给亲友,仍以男单女双之数去分。亲友则回以火腿、白鲞、核桃、桂圆、红糖、索面之类,称为"汤盆儿"。
  (4)三朝礼婴儿出生3 日后,要举行三朝礼。在清末,三朝要烧太均纸。烧此纸是为了拜谢太均娘娘送子的恩典。三朝要为婴儿举行洗三仪式。清崇彝的《道咸以来朝野杂记》中有录:"三日洗儿,谓之洗三。"洗儿时,浴盆中放上喜蛋和金银饰物等。洗完后,取喜蛋在婴儿额角摩擦,以避生疮。用金银饰擦之,以免婴儿受惊吓。然后,取婴儿父亲的鞋一只,碎缸片一块,肉骨一根,与婴儿合称,俗称"上称",取意为婴儿长大后有刚(缸)骨,继承父志。这一日,还要用红带将婴儿双手系上,以象征孩子将来必定安静,不会胡为。
  (5)剃头礼婴儿满月后,不仅要办满月酒席,还要给婴儿剃头,让别人抱之。婴儿剃下的头发不得随意弃掉,要搓成团状,用红绿花线穿好后,挂在堂屋高处。民间认为这样做,可使婴儿日后有胆有识。剃定头发后,婴儿要穿红着绿,由旁人抱走,在街上兜一喜圈。除抱者外还有一持伞人,专为婴儿遮挡。逛喜圈必须过一小桥,以示孩子能健康成长,将来胆大过人。
  此一日,亲朋所送礼物多为帽或粉制糕团。帽上缀着银饰,有寿星、兽头及金玉满堂、长命富贵字样。
  (6)抓周礼这是在新生儿一岁时,举行的卜定婴儿未来前途和职业的一种礼仪。此俗,宋代即有。清代仍延续,没有太大变化。所陈之物有金银之宝、文房四宝、书籍、秤尺刀剪、女工针线、玩具等等。《红楼梦》第二回描绘贾宝玉抓周情节时,因宝玉抓了些脂粉和钗环,贾政骂他将来必为酒色之徒,对其大失所望。
  2。传宗接代意识下产生的习俗中国传统观念认为,不孝有三,无后为大。正是这种封建家族制下产生的观念一直根深蒂固地左右着人们的思想,因此,也就形成了大量与之相关的习俗,并在封建社会的漫长历史中绵延发展。
  (1)留胎髦这是流行于部分汉族地区的育儿习俗。满月时,要给婴儿前脑门留上约1-2 寸大小的方形胎髦,以表示父母望子成龙之意。清《直隶通州志》载:"满月,男子剪发夹囟,谓之'留胎髦',祝曰:'敬尔发肤'。"髦,是比喻美俊杰出者的意思,留胎髦则象征着婴儿长大后会因此而成为世上的杰出人士、名人大家。
  (2)百家衣婴儿出生后,为保佑其健康成长,防止病魔纠缠婴儿,则要向邻里各家乞讨零碎布帛,拿回家制成衣服,名曰百家衣。这是为婴儿祈寿的衣服,在全国各地都有流行。清翟灏的《通俗编·服饰·百家衣》中说:"百家衣,小儿文褓也"。民间认为,穿上百家衣,可使婴儿长命富贵。
  (3)百家锁这是一种祈求孩童吉祥如意、健康成长的挂件。民间认为,挂上此锁,可将婴孩的灵魂锁住,免得被鬼怪蹑走。在江西一带,小孩初生,家里人便要以白米7 粒,红茶7 叶包红包,分散给亲友。亲友回赠铜钱百文或十文不等。婴孩的家人将这些铜钱搜集起来,购银锁一个,挂在婴孩的颈上。锁正面刻着"百家宝锁",反面刻着"长命富贵",以此防病避灾。
  (4)百岁毛在北方地区,小孩留的一种发式叫"百岁毛"。这种发式专门将婴孩脑袋后边的一撮头发留住,将其它部分的头发剃掉。而且这种发式为男孩发式。因家人担心婴孩会夭折,故留百岁毛以祈寿,并认为留了百岁毛的孩子好养活,不易闹病死亡。
  (5)剃毛头在贵州紫云苗族布依族自治县境内的布依族流传着极古老的习俗。男婴出生后,要请巫师算命。巫师若认为该婴"命贵"需留发男扮女装,那就必须留发。传说这是为了躲过命根而留的假发。该婴至12 岁时,举行剃毛头仪式。在剃之前,要问孩子是否同意,而且要问需要什么东西。孩子同意后,要将他所需的东西买回,择吉日剃发。亲友即日前来庆贺,以示该孩子躲过了命根,平安无事。
  (6)寄名这是流行于全国各地的育儿习俗。近人徐珂在其撰写的《清稗类钞·风俗》中载道:"惧儿夭殇,。。且有寄名于神鬼如观音大士、文昌帝君、城隍土地,且及于无常是也,或即寄名于僧尼,而亦皆称之曰干亲家。"当婴儿出生后,家人担心他有不测,或夭亡,或多病,于是,将孩子在神或僧道前寄名为弟子(但不剃发出家),以求长命。此俗明代就已有之,清代更为流行。寄名时,其父母要携带小儿到庙里烧香。先得小儿生辰八字具文书奏名于神前,并用红布制成一袋,将小儿的出生年月日写好放在其中,然后悬挂于神橱上,俗称"过寄袋"。接着,僧道要为小儿取名,并将道髻、道衣以及刻着"金玉满堂"或"长命百岁"的银项圈,或锁形饰物,或符录赐给小儿。小儿呼僧为"寄爷"。寄名后的3 年内,每逢年终,寺僧要备饭菜送给小儿家。小儿家人要给僧钱。待到小儿成婚后,再将"过寄袋"取回,谓"拔袋",从此结束寄名关系。
  3。封建礼教阴影下滋生的习俗(1)满月女婴穿耳清代,汉族居住的苏北地区,有为满月女婴穿耳的习俗。此俗初衷并非为了打扮女孩,而是为了诫女日后不得偷听别人谈话。清《直隶通州(南通)志》载:"满月。。女子穿耳,祝曰:毋侧听。"实际上,是按封建伦常观教育女孩的一种方式。
  (2)满月女婴涂唇清代,在汉族地区还流行一种生育习俗,即对满月女婴用胭脂涂唇。此亦非装扮女婴,而是以此来镇住多嘴魂,使女婴长大后,不多嘴、也不贪食,行为规矩。清《直隶通州志》载:"(女孩满月)以脂涂唇,曰:'毋多言'。"很显然,这些习俗是封建社会男尊女卑伦常观念的产物。
  (二)清代宫廷生育礼俗1。诞生生儿育女在宫中要比民间更为重视。但有关习俗在宫史中很少记载,只能在清宫档案中见到一些零星材料。
  (1)遇喜与接生宫中女眷一经"遇喜",便在衣食住行方面享受较平日更为优厚的待遇。生育前,其女性亲属还可入宫照顾。如慈禧太后作懿嫔时怀了后来的同治帝载淳,生育前3 个月,其母即被允入宫同住。怀孕嫔妃住所旁还挖有"喜坑",挖好后要念喜歌,并在坑内安放筷子(谐"快生子"之音)和红绸、金银八宝等物。临产时,产房外还要挂大刀以镇邪,放易产石以助产。这些都是为生产顺利、母子平安而设。
  接生事宜由稳婆(俗称"接生婆")负责。稳婆是由各衙门推荐并经御医考试后方可入宫服务的专职接生人员,有着丰富的接生经验。接生后,母子由御医"请脉"验看,一切平安,再用中药福寿丹开口。
  (2)乳母和保姆与民间不同的是,清宫后妃所生子女不是由母亲哺养,而是一经出生便由乳母和保姆(又称侍母)携至它处哺养。而亲生母子却难得见面。《清朝野史大观》记载:"皇子生,无论嫡庶,一堕地即有保姆持之出,付乳媪手。一皇子例须用四十人:保姆八、乳母八,。。自堕地即不与生母相见。每年见面有定时,见亦不能多言。。。自襁褓至成婚,母子相见殆不过百余面耳。"
  乳母和保姆从内务府所属包衣妇女中选择。清制,宫中有生育之事,由内务府总管太监预先通知包衣佐领,让其推荐年青、体健并有育儿经验的妇女候选。选中者即为皇家乳母或保姆,而她们的子女则由宫中出银另雇妇女哺养。辅助哺养皇子(女)的还有太监和宫女。
  皇子(女)断奶后,乳母数量减少,但仍有一人长期留用。依制,皇子在入学(六岁)之前,都要由内宫移至"阿哥所"(宫中东五所、南三所的俗称)居住。此时照顾每位皇子生活起居的,除八品太监1 人,小太监4 人、勤杂妇差2 至4 人外,还有乳母1 人、保姆2 人。虽然她们的地位很低,只相当于普通技工,侍候皇子、公主的待遇最高也不过每月赏银二两、白米二斗,但是由于她们长期与皇子(女)生活在一起,彼此间有着很深的感情,日后一旦所哺养的皇子登上帝座,便会得到莫大的好处。按清代定例,皇帝要封其乳母为夫人,赐其子骑都尉世职并赏给银两、房屋、田地等,以示"眷念前劳"。
  (3)洗三和添盆洗三又称"洗三朝",即新生儿出世后第3 天的洗浴仪式。它是新生儿脱离孕期残余,正式进入婴儿期的象征。唐宋时汉族已有此俗。清宫中亦加以沿用。其具体做法是:皇子(女)问世后,有司立即奏皇帝及其他皇室成员,并将皇子(女)生辰"命帖"交钦天监,由钦天监选择吉时,于3 天后向南洗浴。洗浴前,先把用槐叶、艾草煮过的水倒入盆中,然后众人趁热将皇帝及亲族等所送的贺礼金银钱物与花生、鸡蛋、枣、栗子等一齐投入水中,谓之"添盆"。添盆后,由姥姥或年长而受尊敬的女性为婴儿洗身。洗时,一边以手搅水,一边口中念诵祝福词,谓之"搅盆"。清代北京满族洗三完毕,有姥姥用葱在婴儿身上打三下,并念诵"一打聪明,二打伶俐,三打邪魔"等祝词的习俗,宫中或亦与此相同。
  (4)升摇车升摇车为满洲旧俗。满族原为游猎民族,父母出猎时,常将孩子悬挂于树上,以保安全。筑屋定居后,此俗逐渐演变为在房内梁上悬挂摇车的风习。摇车亦称"悠车"。为木制,船形,外刷红漆,并饰有金、银彩绘图案及"长命百岁"等吉语。不仅美观、精巧,而且安全、舒适,是一种十分理想的育儿工具。摇车通常是由女家负责制做并作为孩子满月的贺礼赠送给男家。满族入关后,宫中仍保留了这一富有民族特色的习俗,当婴儿满月时,便将其放入摇车,并称之为"升摇车"。
  (5)周岁晬盘周岁晬盘亦称"抓周",即在婴儿一周岁时,在盘中放各种物品让其去抓,以其所抓之物,测其未来志趣。此俗南北朝时汉族已有。满族先世与汉族长期交往,亦久习此俗。《吉林通志》载满洲旧俗:"周晬列笔墨玩具于前,令儿随意抓取,以观志向"。据《国朝宫史续编》记载,清宫皇子周岁晬盘有其贯例,"用玉陈设二事、玉扇坠二枚、金匙一件、银盒一盒、犀钟一棒、犀棒一双、弧一张、矢一拔、文房一份、晬盘一具、果筵一席。由宫殿监奏交内务府预备。公主、皇孙、皇孙女晬盘同。惟公主、皇孙女不设弧矢。"其实周岁婴儿年尚幼小,晬盘之时只是随意乱抓,根本谈不上什么志向。即使贵为皇子也不例外。据记载,同治帝周岁晬盘时"先抓书,次抓弧矢,后抓笔",众人以为日后必成大器。但从他后来的文治武功看,实在是糟糕得很,远逊其祖先。
  2。命名由于满人长期生活在固定的血缘集团和地缘组织中,各人的姓氏不言而喻,因此形成了人们之间称名不称姓的风俗。与此相应,满族在为孩子命名时通常也是只起名字而不提姓氏。
  满族民间新生儿的命名一般是在孩子满月之后。最初起名方式比较简单、质朴,如以长辈的年龄为名,以禽兽为名,以出生季节或时辰为名,以长幼顺序为名,等等,没有一定的规则。清政权建立之初保留着上述习俗,如清太祖努尔哈赤意为野猪皮;其子褚英、代善、莽古尔泰、皇太极、阿济格、多尔衮、多铎等,名字也是随意而起的。
  满族入关后,由于受汉族文化,特别是传统帝王世系的影响,至康熙时皇家宗室的命名方式有了很大的变化。
  (1)定字康熙帝在给自己的子孙命名时首先采用了汉族久已惯用的以某一字来统一某一辈份的方法,并均以两字为名。其儿子辈,第一字均为"允",第二字均以"礻"为偏房,如允礽、允禛(后为雍正帝,为避讳改名"胤祯")、允祚、允禩、允祥、允禵、允礼等;孙子辈,第一字均为"弘",第二字均以"日"为偏旁,如弘晖、弘历(曆)(后为乾隆帝)、弘昼、弘旿等;曾孙辈,第一字均为"永",第二字均以"玉"为偏旁,如永琏、永琮、永璇、永瑆、永璐、永琰(后为嘉庆帝,改名"颙琰")、永璘等。命名方式由随意而变得有章法;名字含意也由朴实而变得精美。这一由皇帝钦定字样的命名方式被清代后来的各朝所遵循,成为定制。
  继"永"字之后,乾隆、道光、咸丰三帝又先后拟定了"绵"、"奕"、"载"、"溥"、"毓"、"恒"、"启"、"焘"、"闓"、"增"、"祺"十一字及其后一字的偏旁,供后代子孙命名之用。
  (2)避讳定字的同时还仿汉族惯例建立了避讳制度。其原则是凡皇族宗室中同名者,位卑辈小者更改。皇帝一族地位最尊,辈份也最大,上述钦定命名用字及偏旁,非皇帝子孙不得使用。近支宗室即皇帝之侄、侄孙等的命名,第一字须与皇帝子孙相同,第二字的偏旁则除钦赐外必须回避。如乾隆十一年(1746 年),乾隆帝见宗室中有名永琮者,与其七子名字相同,便下喻旨:"著将外间永琮改名永常。。。嗣后外间起名,不得复用内廷拟定字样"(《大清会典事例》卷一"命名",下同)。
  但为了将近支宗室与远支宗室加以区别,皇帝又特为近支宗室子孙命名的第二字指定了专用偏旁,以示优宠。如乾隆帝在为其曾孙辈拟定了"奕"字和"言"字偏旁的同时,也为其曾侄孙辈的第二字拟字了"糸"字偏旁。对此,远支宗室不得使用,而近支宗室则不得不用。违反者均要受到严厉处分。
  从嘉庆时起,又规定皇帝亲兄弟的子孙全部由皇帝钦定赐名,更加强化了这一命名制度。如嘉庆十一年(1806 年),嘉庆帝根据奏报得知多罗茶郡王绵亿,私自为其长子、次子命名奕铭、奕鑅,且后一字未用乾隆帝所定的"糸"字偏旁,于是龙颜大怒,下旨:"。。查照嘉庆六年谕旨,(近支宗室子孙应)恭候钦定赐名。。。奕字辈命名,下一字用'糸'字偏旁系皇考高宗纯皇帝钦定,绵亿理应恪守。乃私用'金'字偏旁为伊两子取名,不似近派宗支,自同疏远,是何居心?伊既以疏远自待,朕亦不以亲侄待伊,亲近差使不便交伊管领。绵亿著退出乾清门,并革去领侍卫内大臣、管围大臣,。。令其在外廷当差,以示愧励。又奉旨,奕铭著改名为奕绘,奕鑅著改名奕■。"此外,绵亿"著交宗人府查议",受其牵连,"仪亲王(永璇)、成亲王(永璇)、定亲王绵恩、贝勒永瑆、贝子永硕,均著交部议处。"(3)坚持满俗虽然清皇室为树立自己的正统地位,在命名方式上吸收了汉族的某些惯例,但与此同时,作为少数民族,为了维护本民族的内部团结、加强凝聚力并进而巩固其统治,它又必须保持其民族特点。这主要表现在以下两点上:一是名字禁止单写。满文为拚音文字,书写时字母相连,与单个汉字并不相同。乾隆以前,除少数皇室近宗可以汉文命名外,其它宗亲均以满文命名和书写。乾隆时期,受汉族文字影响,宗室中流行摹仿汉字写法,将名字的满文拼音分段书写的方式。对此,乾隆帝甚为不满,于二十五年(1760 年)特下旨:"谕令,满洲等名字理宜连写,毋得单字缮写。。。复将此通谕八旗、各省,嗣后满洲等名字俱行连写,如有复行单写者治罪。"但当时单写的方式已经流行,绝对禁止也有困难。于是采取变通的方法,又曰:"至宗室等名字单写者多,然近派宗室名字尚可单写,远派宗室亦不可如此单写。此亦是分别尊卑之一道。"因此,除皇族近宗外,其它满文名字一律不准单写。
  二是禁止用三字命名。汉族命名与姓合称,多为三字,如王某某、李某某等,满族则有只称名不称姓之俗,加之康熙时皇室宗族以汉字命名均只用二字,于是若用汉字命名只准用二字就成为清宗室的惯例。但自乾隆朝起,宗室中不断有人仿照汉人姓名相连的方法,以三个汉字为子孙命名。这种做法均被统治者视作一种忘本的违制行为而遭到惩罚。如乾隆三十二年(1767年)御旨:"昨吏部带领引见之满吉善系满保之子。其名满吉善者,竟以满为姓矣。朕将满吉善之名改为吉善。吉善乃系觉罗,甚属尊贵。吉善竟不以觉罗为尊,以满为姓,照依汉人起名,是何道理?。。恐尚有似此等者,著交宗人府王公等查明,俱行更改,将此严禁,嗣后不可如此。"又如嘉庆"十九年(1814 年)谕:。。英智之子名清永泰。向来满洲命名,除清(满)语不计字数外,若用汉文,止(只)准用二字,不准用三字。今清永泰之名凡与汉人姓名相连者无异,殊乖定制。本年间曾降旨将侍卫和珅保之名改为和保,饬谕管理宗人府王公。伊等此次漫不经心,折奏总不看视,所有管理宗人府之王、贝子、公等,著各罚职任俸三个月;其族长、学长等俱罚俸六个月。清永泰之名即改为永泰。"
  严厉的惩处与皇族的骄傲使清代亦满亦汉的命名制度得以长期保存。即使在清末民初随着清政权的衰亡,满族人纷纷改用汉族姓名的情况下,仍有一部分清宗室成员,尤其是皇族近宗们依然保持着自己的命名特点。直至新中国建立以后,他们才完全依照汉俗命名。
  (三)清代民间成年礼俗成年礼是一种古老的习俗。在古代部落社会中,成年的标志是通过一系列艰难困苦的考验后完成的。它是死亡和再生的象征,象征着一个未成熟孩子的死去,一个成熟的、强有力的成人的再生。
  随着社会的发展、进步,成年礼中的种种考验渐渐消失,有些仅存一些象征表现。这便是清代成年礼俗的现状。
  1。各异的男子成年礼男子成年礼比之女子成年礼要隆重、盛大得多,同时,经过成年礼后的成年男子,其所享受的社会权利,在家族中的地位,以及责任、义务也要比女子大且高。在这一点上是成正比的。当然,这与中国的封建家族制度、道德伦常观不无关系。
  (1)汉族加冠礼这是古代汉族男子成年礼俗。流行在全国大部分地区。加冠日到了清代又有了新的变化,清中期以后,多移至娶妇前夕。有钱的豪门大户多在娶妇前3 日举行加冠礼;贫户则在娶妇前1 日举行。在行加冠礼时,尊长要为加冠者起字、号,书悬于壁,亲友醵金来贺。加冠主家要于是日宴请宾客。与前代不同的是,清代加冠不行自古流传的"三加"(即先加淄布冠,次加皮弁,再加爵弁)之礼。只有在行完加冠礼的男子成年人才能用字、号。徽州男子加冠后,有权进入本族祠堂。
  (2)高山族成年礼高山族成年礼俗与古老的考验型成年礼俗无太大的区别。高山族阿美人中的男性少年,在行成年礼之前,必须搬到部落会所去住,并接受成年礼前的严格训练和考验。这些训练和考验包括:禁止与妇女交谈;禁止饮水、沐浴;禁止吃鱼、油脂和肉类;一天只能吃一餐饭;加紧练习歌舞、跑步和成年礼仪,若动作无精打采或不正确,则要遭受鞭打重罚。这种成年礼仪,在台湾北部高山族地区每7 年举行一次,在中部和南部均3 年举行一次。一般是在祭灵日开始举行,当晚,少年们穿好亲友赠给的跳舞衣饰到会所广场集合。酋长为他们祷告,求神保佑他们健康、幸福,并告诫他们要服从祖规,尽心做好每件事。3 日为跑步比赛,优胜者可成为这一批集体加入成年组织,并获得最低年龄级的级长。7 日由参加成年礼者为老人捕鱼吃。之后,当夜拆除首级棚上的旧草,盖以新草,以示他们已成为成年人,享有成年男子在部落内的全部权利和义务。
  (3)基诺族成年礼云南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景洪县基诺族男子成年礼多在16 岁举行。行礼前不让受礼者知道。到时候,突然仪式性地搜捕受礼者并令其行成年礼。仪式由长者"卓巴"主持。杀牛祭祖后,由全村人分食;其中的两份脊肉用芭蕉叶包好后,由受礼者捧回家与家人共食,意思是表示这为祖先所赐,还表示受礼者已被正式纳为村社成员。长老咏唱史诗,叙述本民族创世历史,向该青年授予历史、传统道德、习惯法规等知识。其父授他一套农具和成年衣物。其成年上衣的背部绣有"太阳花徽"、包头为缠丈余长的黑布包头,佩戴的饰物为小筒帕。行罢成年礼,便享有成年男子的权利,能参加村社内的一切集体活动,允许恋爱结婚。
  (4)瑶族度戒度戒是瑶族男子成年礼,流行于广西、广东、湖南、云南等瑶族居住的地区。可以单独一人进行,也可以几个人联合进行。时间为15-30 岁间。度戒亦有古俗中考验的经历,在仪式前一个月,参加度戒的"师男"就要单独居住,每日洗澡,吃素食,以接受种种考验。在举行仪式的那一日,6-11 名师公被请至"师男"家作法事,经过请神、安名(给师男取法名)、喊村、路祭、挂灯、睡阴床("师男"会见盘王和已故亲人)、赤足上刀梯、踩火砖、翻高台等,才算通过成年关,正式成为成年男子,并享有结婚成家的权利,参加社会活动的权利,和进一步接受道公或师公传授法术的权利。(5)羌族冠礼四川阿坝地区的羌族,自古实行成年礼,清代仍盛行。每年夏历八月,凡年龄16 岁-18 岁的男少年,其家人都要根据他的生长发育情况和实际劳动能力确定他是否可以行成年冠礼。若可行冠礼,则请端公到家里做法事,驱逐不祥;到十月或十二月间,择吉日举行成年冠礼的仪式。届时,亲友围火而坐,一位端公手执杉杆,杆顶挂着纸制始祖像,冠礼人身着新冠衣,面对始祖像跪下,端公亦跪下;另一位端公手持白色公羊羊毛线并系五色布条,(象征始祖对冠礼人的赠品)将其系在冠礼人的颈上。然后,冠礼人和端公们都跪着向始祖祷祝,求始祖保佑、庇荫,与天地同老,日月同生,福寿康宁。
  (6)畲族成丁礼福建部分地区居住的畲族,其成丁礼一般定在16 岁举行。届时,要请巫师祭祖、度身,并取法名,然后将法名与祭祀日期写在一红布条上,扎于祖杖,以示始祖接受,并承认了这位新成年男子。仪式之后,要设宴款待亲友。
  2。各异的女子成年礼比之男子成年礼,女子成年礼显然简单了许多。女子成年无须经过难以忍受的考验,或有意识的艰辛折磨去锻炼自己的心理承受能力,汉族的女子成年礼只须改变一下发式,将头发盘成发髻,用簪子插住,以示成年,到了可以出嫁的年龄。少数民族的女子成年礼虽然较汉族复杂些,但追求表面化的象征体现是共同的特点。
  (1)纳西族穿裙礼云南宁蒗县境内居住的纳西族,女子至13 岁便要行成年礼,当地称为"穿裙子礼"。传说,古时候天神向所有生物赐寿,人只得了13 岁,而狗却得了60 岁。后来人与狗换寿,13 岁便成为人之成年的标志,必须行礼以示纪念。每年除夕之夜,凡年满13 岁的女孩都要聚集在一起,歌舞、饮酒、喝茶,相贺成年。第二天,也就是大年初一清晨,凡有满13 岁女孩的家里都要为其女举行换裙子礼。仪式由母亲主持。女孩立于正房西侧的"女柱"旁,脚踩一包粮食袋和猪膘,左手拿着麻纱、麻布,右手拿着首饰,以示女孩成年后勤劳能干,生活富足。之后,母亲将女孩的长褂脱去,换上短衣和百褶长裙,束腰饰头,肩披羊皮披肩。换装后,由达巴(巫师)为其祝祭祖神和锅庄神,并将一根羊毛绳拴在她的颈部,以祝其长寿。以后,将狗唤进室内,受礼者拿一团饭和一块猪膘肉恭敬地喂它、以示谢意。在仪式过程中,受礼女子还要和家中长者对唱成年礼歌《玛达达》。受礼者的歌词主要表达对童幼生活的怀念和长者养育之情的感恩;长者的歌词主要是祝愿成年女子聪明能干,体健貌美。仪式之后,便可结交阿注。
  (2)土族戴天头礼居住在青海地区的土族的女子成年礼也是以改发式来完成的。女孩到15岁左右,其父母便要为她举行成年礼。仪式在夏历除夕夜举行,由受礼者的母亲主持。其母将女孩的少女发型改为成人发型,将少女衣服改为成人衣服,然后跪拜祷祝,仪式到此结束。从此,受礼者正式加入成年妇女行列,与天结为婚姻。尔后择吉日举行"改发"宴席,款待亲友、四邻,以示得到社会公认。成年女子享有自由选择对象的权利,长居母亲家里,生养子女,过自由的性生活均不受任何限制。
  (3)藏族戴巴珠礼藏族女孩在13 岁至14 岁时,要择吉日举行成年礼。届时,将象征成年女子的头饰"巴珠"戴在女孩的头上,以示女孩进入成年。"巴珠"呈三角形框架,系于头顶,发辫系于其上,辫梢系于三角架两端,三角架上部还有一方形物,与三角架两端相联结,上系类似白哈达的丝织品,架边饰以珍珠、玛瑙。受礼者行完成年礼后,亲朋好友竞相送礼致贺。(4)彝族换裙礼四川凉山彝族地区,女孩到了15 岁,其父母便要考虑为她举行成年礼。
  仪式只能在15 岁、17 岁或19 岁这三个单岁年举行。成年标志就是脱去童年裙,换上成年裙。换裙仪式之前,父母要为女儿准备好花边、黑色哈帕、新裙、颜色各异的珠子和领上的银牌等。然后择吉日举行换裙礼。仪式期间,不许男子在场,只准妇女向换裙者逗笑、祝愿。受礼者由妇女为其梳成年头饰、戴哈帕、换百褶裙。仪式结束后,男子方可入内。
  (四)清代宫廷皇帝继位与宗室册封被立为储君进而登极称帝是每一个皇子皇孙的最大愿望,也是他们成长的极致。但是,"国无二主",称孤道寡的皇帝最终只能有一个。为与家人共享富贵,于是对那些没能登极的皇子(女)、皇孙(女)们就有了封爵的制度。这是历代王朝的传统。但作为一个少数民族政权,处于特定的历史环境,清代的做法有其独特之处。
  1。秘密立储清初,由于战争频仍,典章未备,没有建立立储制度。努尔哈赤的继承人皇太极和皇太极的继承人福临(顺治),都是在前任皇帝死后经过激烈的内部争夺才取得帝位的。福临的继承人玄烨(康熙)则是在先帝驾崩前才匆匆决定的。康熙帝鉴于前朝皇帝死后权力争夺的惨痛教训,同时为避免诸皇子对帝位的觊觎和纷争,决定遵循以前历代王朝公开建储方法,预先册立皇太子。康熙十四年(1675 年),根据传统的立嫡立长的原则,皇子允礽被册封为皇太子。然而这次立储最终遭到了失败。一方面,允礽被立为太子后便骄纵恣行,结党干政,与康熙帝发生了权力冲突;另一方面,太子的地位遭到诸皇子的妒恨,他们纷纷进馋陷害太子,也增加了康熙帝对太子的疑忌。因此太子于康熙四十七年(1708 年)被废,翌年复位,五十一年(1712 年)再次被废,并被永远禁锢在咸安宫中。此后康熙帝再未立储。直至临终前,他才在病榻上宣布皇四子胤祯作为皇位继承人,终于又走上了其父福临(顺治)的老路。
  目睹了康熙立废太子和诸皇子夺储斗争的胤祯,深知建储一事如不妥善解决,清朝政权将永无宁日。因此,他在登极不久的雍正元年(1723 年)便创建了秘密立储制度。其方法是:由皇帝宣布皇太子人选已定,但不公开其名,只将其名写于密诏;密诏一式两份,一带在身边,一封存在建储匣内,置于乾清宫正间宝座上方的"正大光明"匾后;皇帝死后,顾命大臣会同廷臣核看两份密诏,并拥戴密诏内所写皇子为帝。这种立储方式,既可避免皇帝生前与太子的权力之争,又可保护太子不被其他皇子所陷害,有利于皇族内部的安定团结,在中国封建帝王继承史上也是一项新的创造,所以,被清宫奉为"建储家法"。乾隆、嘉庆、道光三帝因循其则,但咸丰帝死时其独子尚幼,故仍采取"临终托孤"的方法;同治(载淳)、光绪(载湉)二帝均无子嗣,无储可建;宣统帝(溥仪)未及亲政清朝就覆灭了,因此,自咸丰时起,秘密立储制度就名存实亡了。
  2。登极典礼皇帝登极、君临天下,在封建时代被认为是改朝换代、有如天翻地覆的大事。因此宫中典礼最隆重的莫过于登极典礼。换句话说,登极典礼也是封建社会中个人所能享受的最高礼仪。
  有清一代,皇帝12 人,共举行过登极典礼14 次。其中皇太极2 次(继努尔哈赤大金国汗(帝)位1 次;改国号大清、称帝1 次),福临2 次(在盛京继帝位1 次;定鼎北京,改元顺治1 次),其他皇帝每人1 次。在这些典礼中,努尔哈赤自立为帝(汗)的"奠基之典"、乾隆帝亲自传位于嘉庆帝的"授受大典"和前述皇太极的"开国大典"、福临的"定鼎之典"比较特殊,纯为欢庆之典;其余十次则较为普通,均是前代皇帝新死,嗣皇帝在丧期中举行的。在清代,这种权力接替的仪式与前代皇帝的死亡时间间隔较短。努尔哈赤死后20 天皇太极便继承了汗(帝)位。后来同样情况的9 位嗣皇帝中,除道光帝的登极典礼距嘉庆帝死亡日为32 天外,其余8 位大抵不超过20 天。如顺治帝15 天,康熙帝12 天,乾隆帝10 天。。。最短的是雍正,仅7 天。这固然可归结为"国不可一日无主",但也绝不乏既定则安的急切心态和"夜长梦多"的忧虑。
  满族入关前的登极典礼仪式比较简单,仅略具规模而已。其真正完备是在康熙、雍正时期,尔后各朝沿用其典礼。仪式大致如下:典礼当天清晨,禁卫军严守宫城各门。宫中太和、中和、保和三大殿及午门内外处处结彩,装饰一新。銮仪卫自太和殿前至天安门外御道两旁陈设皇帝法驾卤簿仪仗:太和殿前陈设有金制提炉、香盒、盥盆、水瓶、唾壶、包金交椅、拂尘、静鞭等;殿前广场两侧树立各种旙、麾、旌、旗、繖、扇及兵器;太和门、午门至天安门路旁分置玉辇、金辇、礼舆、步舆、金辂、玉辂、象辂、革辂、木辂、宝象及鼓乐,大小仪仗用具共计560 余件。内阁会同礼部等官在太和殿宝座正南方设放置宝玺的宝案;于殿内东间设放置群臣贺表的表案及放置诏书的诏案;殿内西间设放置笔砚的笔砚案;殿外丹陛正中又设一黄案。午门外设导迎乐队和抬诏书的龙亭、抬香炉的香亭;太和门内东西檐下设丹陛大乐乐队,乐器有大鼓、方响、云锣、杖鼓、拍板、箫、管、笛、笙等22 种,供百官行礼时演奏;太和殿东西檐下设中和韶乐乐队,有按古制以金、石、丝、竹、匏、土、革、木八种材料制成的编钟、鎛钟、编磬、特磬、琴、瑟、排箫、箫笛、箎笙、堹、建鼓、搏拊、祝、敔、16 种乐器60 余件,及歌生4 人,供皇帝升座和降座时演奏。各执事官及文武百官在太和殿前及广场上按品级、位次肃立。
  一切准备就绪,钦天监官报吉时届,礼部尚书奏请嗣皇帝即位。嗣皇帝先至前帝神位前祗告即将受命,行三跪九叩礼。然后更换皇帝礼服,至太后宫行三跪九叩礼,礼毕,在大臣、豹尾班、侍卫等的前引后扈下,乘金舆至保和殿,降舆后先在中和殿升座,受各级执事官三跪九叩礼。礼毕,执事官各就各位。礼部尚书再奏请皇帝即位,皇帝在侍卫扈从下入太和殿升宝座即位。届时,奏中和韶乐(如在丧期则乐设而不奏),午门上鸣钟鼓。乐罢,殿前阶下静鞭三鸣,皇帝受百官朝贺礼。群臣在鸣赞官口令下向皇帝行三跪九叩礼,其间奏丹陛大乐(丧期设而不奏)。礼毕,群臣向皇帝进献并宣读庆贺表文(丧期进而不宣)。最后行诏告礼。皇帝诏书由内阁学士用宝(盖印)后,再由大学士捧出,交礼部尚书捧至阶下,由礼部司官放入云盘,随擎执黄盖的銮仪卫自中道出太和门。静鞭再鸣,皇帝还宫。文武百官分别从太和门两侧的昭德门、贞度门随诏书出午门。诏书用龙亭抬至天安门城楼上颁布,内容多为新皇登极、秉承天地、绍继祖烈、励精图治、人神共仰、山呼海宴一类的套话。同时还要宣布改元和大赦。诏告礼毕,则大宴群臣,举国同庆(丧期则免)。
  如此隆重、庄严的典礼,无非是向世人显示皇帝的至尊无上与赫赫权威罢了。
  3。宗室封爵与历代王朝一样,清代依与皇族血缘关系的远近亲疏对宗室子女进行封爵。
  (1)男性爵位清代男性宗室爵位共有14 个等级:一、和硕亲王。简称亲王。为诸爵位中的等级最高者。册封对象为与皇帝血缘关系最亲近的皇叔伯、皇昆弟、皇子孙等功勋卓著者。顺治时,宠妃董鄂妃曾生一子,三月而亡,因母宠子贵被追封为亲王,属特例。亲王爵号前均冠以美称,如庄亲王、礼亲王、睿亲王、豫亲王、肃亲王、郑亲王等。上述六亲王为清初因功而封,其嫡长子(即福晋所生之子)可"世袭罔替",永不降封,俗称"铁帽子王"。
  二、世子。第二等爵,位在亲王之下,郡王之上。亲王嫡长子奉特恩封为世子。
  三、多罗郡王。简称郡王。第三等爵,册封对象与亲王同。爵号前亦冠以美称,如恂勤郡王、庆郡王等。其中顺承郡王、克勤郡王与前述六亲王同为世袭罔替的"铁帽子王"。
  四、长子。第四等爵。郡王嫡长子奉特恩封长子。
  五、多罗贝勒。简称贝勒。第五等爵,多用作皇族近支初封爵位。
  六、固山贝子。简称贝子。第六等爵。贝勒嫡长子降等封贝子,亦多用作皇族近支初封爵位。
  七、奉恩镇国公。第七等爵。贝子嫡长子降等封奉恩镇国公。
  八、奉恩辅国公。第八等爵。奉恩镇国公嫡长子降等封奉恩辅国公。奉恩辅国公嫡长子袭封奉恩辅国公。
  九、不入八分镇国公。第九等爵。凡宗室特恩封公、亲王庶子封公、世子嫡子封公及有过降为公的镇国公均为不入八分镇国公。按:清初设八贝勒共议国政制度,八贝勒各领一旗,分别设官,赏赐平等,称为"八分"。后订宗室爵位14 等,自奉恩辅国公以上入八分,其下则不入。入八分者可随王、贝勒等入朝列班;不入者只在各旗内行走。
  十、不入八分辅国公。第十等爵。封爵情况与不入八分镇国公略同。又,不入八公镇国公嫡子降封不入八分辅国公。
  十一、镇国将军。第十一等爵。又分三等:长子嫡子降封一等镇国将军,世子、郡王庶子考授一等镇国将军;亲王庶子、长子、贝子庶子考授二等镇国将军;世子、郡子、贝子庶子考授三等镇国将军,不入八分辅国公嫡子降封三等镇国将军。
  十二、辅国将军。第十二等爵。亦分三等:长子、贝子、镇国公庶子考授一等辅国将军;贝子、辅国公庶子考授二等辅国将军;各等镇国将军嫡子降封三等辅国将军,亲王妾子、不入八分镇国公、辅国公及各等镇国将军庶子考授三等辅国将军。
  十三、奉国将军。第十三等爵。又分三等:辅国公庶子考授一等奉国将军;各等辅国将军嫡子降封二等奉国将军;世子及各等辅国将军庶子考授三等奉国将军。
  十四、奉恩将军。第十四等爵。长子、贝勒、贝子妾子考授奉恩将军;奉恩将军嫡子一人承袭爵位,其余诸子为无爵位的闲散宗室。
  (2)女性爵位清代女性宗室爵位分七等:一、固伦公主。皇帝嫡女(皇后所出)封固伦公主,位同亲王。
  二、和硕公主。皇帝庶女(嫔妃所出)封和硕公主,位同郡王。
  三、郡主。亲王嫡女封郡主,位同郡王福晋。
  四、县主。郡王嫡女封县主,位同贝勒夫人。
  五、郡君。亲王庶女及贝勒嫡女封郡君,位同贝子夫人。
  六、县君。郡王庶女及贝子嫡女封县郡,位同镇国公夫人。
  七、乡君。贝子庶女及奉恩镇国公、辅国公嫡女封乡君,位同镇国将军夫人。
  清制,男性宗室爵位一般各由嫡子一人承袭,余子则降一等封爵。世袭爵位,除"世袭罔替"者外,均限定世数,至期则或降或免。女性宗室爵位,嫡者降一等封,庶者降二等封,均不得世袭。
  所有男女宗室爵位均有与之相应的俸禄和礼遇。爵高位显者礼隆而禄厚;级低等下者礼轻而禄薄。但这仅是相对而言。作为皇帝一族,即使是没有爵位的闲散宗室,在生活与政治上也享受着他人难以企及的优越条件。如贝子庶女给五品俸;奉恩镇国公和辅国公庶女给六品俸。
  (五)清代民间做寿风俗为老人做寿,古已有之。明清之季,特别是清代,乃是做寿风发展的鼎盛期。就做寿的规模,做寿的频繁程度,做寿的普及性,贺礼的档次、价值、形式的多样化,都已经大大超过了之前的任何朝代。
  做寿之风之所以能够愈刮愈烈,愈搞愈奢,根本原因在于人们对死亡的本能恐惧,和对生活的本能追求。当社会生产力向前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得以进一步改善,生活内容得到进一步丰富的时候,人们对生的恋求和对死的恐惧都会不同程度的增强。当然,为了战胜这种恐惧,亦为了在精神上达到延长寿命的目的,人们在信仰神灵的前提下,采取种种补救措施,以祈寿,长生不死。祈寿还有一个目的是"度关"、"禳灾"。民间相传,50 岁、55岁、66 岁、73 岁、84 岁为关口,是死神引领的岁数。民间流传着这样的俗语:"人活五十五,阎王数一数";"六十六,乱刀斩";"七十三,八十四,阎王不叫自来投",等等。正因为这些寿数是生死之坎,故民间于此寿日做寿也异常隆重,有的地方还要大办三天。
  1。奢繁的寿礼清代,做寿已成风气。普通人家因经济实力较弱,故做寿也较简单。通常是在家中设一寿堂;晚辈向长辈送些寿礼,至于亲友送礼的多少则取决于该长辈的知名度、威望和家中的经济实力;送罢礼,晚辈和来客要向寿者拜寿;最后,吃一碗寿面了事。
  就贺礼而言,一般人家通常送寿桃、寿联、寿幛、寿面,等等;而豪门大户的寿诞,所送贺礼不仅名目繁多,而且十分贵重。《红楼梦》描叙贾母80 大寿送礼情景时有这样一段文字:"自七月上旬,送寿礼者便络绎不绝。礼部奉旨:钦赐金玉如意一柄,彩缎四端,金玉杯四个,帑银五百两。元春又命太监送出金寿星一尊,沉香拐一只,伽南珠一串,福寿香一盒,金锭一对,银锭四对,彩缎十二匹,玉杯四只。余者自亲王驸马以及大小文武官员之家凡所来往者,莫不有礼,不能胜记。堂屋内设下大桌案,铺了红毡,将凡所有精细之物都摆上,请贾母过目。"
  就做寿规模来看,比之明季更胜一筹,特别是做大寿,如60 岁和80 岁生日庆贺礼,其规模十分隆重。豪门大户要设寿堂,燃寿烛,结寿彩;寿星要着寿衣,坐于中堂,接受亲友、晚辈的祝贺和叩拜。《红楼梦》中贾母80寿辰寿期长达8 天之久,8 日间宁国、荣国二府一直"悬灯结彩,屏开鸾凤,褥设芙蓉;笙箫鼓乐之音,通衢越巷",足见其规模之大。《上海研究资料》一书中记载了同治年间上海知县叶廷青为母亲做寿的情况:寿日前两天,衙门内便已很热闹,大堂、二堂、花厅、签押、房账等处张挂灯彩,晚上请知宾;寿日前一天为预祝;寿日那一天为正寿;26 日为谢客;27 日结束。正寿筵席分上下两等96 桌,其客轿随役、厨夫、茶夫等勤杂人员吃面共2050碗,仅吃一项花费大洋1088 块,钱411 千815 文。
  就做寿的内容来看,还增加了创造喜庆氛围的演戏内容。这一风习在官宦人家、盈实富户中比较流行。剧目包括:《瑶池会八仙庆寿》、《祝圣寿金母献桃》、《众天仙庆寿长生会》、《贺升平群仙庆寿》等等。
  冥寿,说白了就是给死人过生日,祝寿。清翟灏《通俗编·仪节·阴寿》引姚旅《露书》:"南州宗室谓亲死日为暗忌,生日为明忌,宗中极重明忌。亲死者遇日生日,如五十、六十之类,犹追寿焉。族人具礼谒贺,一如存日。"2。隆重的冥寿做冥寿时,其子孙都必须穿着彩服,要设寿堂,宗族、亲友要送纸扎锭,登堂拜祝。有的地方还要演戏娱宾。在江浙一带,做冥寿分在家做和在寺院做两种。在家做的冥寿,其仪式如同阳寿。除送糕桃烛面外,须加纸元宝10副,糖茶2 杯,而不送鞋袜。送红轴者,上书"仙乡不老,佛国长青"字样,亦有单写一"庆"字者,家中不拜忏,席用荤菜、素菜均可。在寺院做的冥寿,必拜忏,做水陆道场,或1 日、3 日、7 日不等,以圆满之日为正日。最隆重的为拜水陆道场,由49 个和尚,拜忏七七四十九天。事毕,追荐者的牌位,可放在寺院中的根本堂,以承受香火。
  如此大兴冥寿之风,不仅是祖先崇拜宗教意识的反映,也是中国孝道的反映,同时,更是民间信奉的灵魂不死观的十足反映。
  (六)清代民间相见礼俗中国乃礼仪之邦,相见礼俗内容也很丰富,且各朝代有异同,而各民族因风俗习惯不同,要有相当的差异。塔吉克族人若久别相见时,多以吻手为礼。若遇尊贵长者于特别隆重场合时,则抱膝而吻或捧足而吻。藏族人平素相见,则伸出双手,掌心朝上,并弯腰以示恭敬。若普通藏民路遇大贵族,则需站在路边,脱帽弯腰,低头吐舌,以示恭敬;若遇贵族小官,则只需低头弯腰即可。若藏族贵族相见,则以额头轻轻相触为礼。汉族则沿袭古俗,行跪拜礼、拱手礼、鞠躬礼等等。
  1。九白之贡这是清代蒙古族最高礼俗。自古以来,蒙古族尚白,重九,以白色为圣洁、高贵、吉庆的象征,以九为神圣、众多、富足的数字。崇德三年(1638年)清王朝命喀尔喀蒙古的土谢图汗、车臣汗和札萨克图汗每年各进献白驼1 匹,白马8 匹,称为"九白三贡",并形成定制。
  2。抱见礼清中叶以前,满族流行抱见礼,这种礼只限于亲人久别重逢或分别时,但不限男女。行礼时,双方无论是同性还是异性,皆抱腰接面。后由于汉族文化的影响、渗透,清中叶后,满族尚觉此礼不够雅观,渐渐改行汉族执手礼。
  3。拜冬礼清代,每年逢冬至日,家家户户都要相互拜贺尊长;无论男女,都要换上新衣互相作揖,拜贺;家家幼小都要向尊长行跪拜4。利是礼"利是",俗称"红包"或"封包",包内裹着银钱。这种"利是"包用于春节贺岁,相见互送吉利;还用于婚嫁时的聘礼或赏物。清末,开始出现的"利是封",印制十分精美,红纸上印有金字或图案。相见送以"利是封包",不仅体面,而且显得特别吉利。
  5。行乞礼乞丐之间相见,亦要按"礼"行事。乞丐多居破庙,新来的乞丐不得随便闯入,若想入伙,便要按"礼"行事。陕西韩城一带的行乞礼为先把打狗棍和布褡裢放在门外,点燃一袋烟后,手捧烟袋进门,说:"各位老少请!"乞丐头发问,新乞丐要规矩回答圆满后,乞丐头才会允许新乞丐入伙,并给他规定休息处。否则,将被赶走。
  (七)清代宫廷做寿礼俗和相见礼俗1。做寿礼清制,皇帝诞辰为万寿节,皇太后诞辰为圣寿节,皇后诞辰为千秋节,均为国家节日。其中万寿节最为隆重,与元旦、冬至并称清廷"三大节"。尤其是皇帝逢旬(十)大寿,更要举国欢庆。
  万寿节这天,清廷要举行大朝会,皇帝御太和殿,接受诸王、贝勒、贝子、文武百官和外国使臣的朝贺,然后移驾乾清宫,接受皇子皇孙和后妃等的内朝贺礼。其仪式与元旦、冬至两节略同。不同的是,参加贺寿的人均须向皇帝贡献寿礼。按清宫习俗,寿礼有如意、寿佛、书画、珠室及金银制品等,以九件为一组,称"一九",最多可达"九九"之数。
  此外,节日前后数日,禁止杀生;衙门不理刑名,文武大臣要按制穿蟒袍补服,称为"花衣期"。
  清宫万寿节规模最大的有两次:一次是康熙五十二年(1713 年)三月十八日圣祖玄烨的六旬大寿;一次是乾隆五十五年(1790 年)八月十三日高宗弘历的80 大寿。前者于节前一日从畅春园回紫禁城,设大驾卤簿,由皇子、皇孙25 人扶辇而行。车驾自畅春园入神武门,沿途几十里道路两旁张灯结彩,百姓跪迎,并搭建龙棚、戏台20 余座,颁赐臣民百姓酒果数千席。万寿节当天,除正式大朝会外,从各地赶来行礼的耆老百姓,自午门一直排到天安门外。后者,先于当年七月在承德避暑山庄,招集各族首领和外国使臣举行庆典,然后回京至圆明园。仿效其祖父(康熙帝),命人于圆明园至西华门一路披红挂绿,搭满景点彩棚。节前一日摆驾回宫,臣民夹道跪迎,塞衢填巷,竞献歌舞。诞辰当天,宫中朝廷和外地文武百官贡献的珠宝珍玩,阵列殿阶,触目琳琅:各式各样的玉如意最多,几十个一辇的小金佛,盖以黄帕,抬入宫门,络绎不绝,有高约3 尺的珊瑚树;以金丝连络、青玉为叶、柑桔般大的琥珀为果实的宝石盆景,晶光闪烁,尤其耀人眼目。这年,乾隆帝已"五世同堂",朝贺、内廷礼毕,又于乾清宫举行寿宴。宴间皇子、皇孙、皇曾孙、皇玄孙依次彩衣起舞,敬献万寿之■,可谓欢乐已极。
  另外,遇有逢旬大寿,不能进京致贺的各地官员要在当地庆祝,或建行宫,或修庙宇,或搭台唱戏,或设坛诵经,或磕头祝祷,或高呼万岁。总之沸沸扬扬,以示万民景仰,普天同庆。
  皇太后诞辰的圣寿节规模亦很可观。按清代制度,廷臣及各地官员也要呈送寿礼。乾隆十八年(1752 年)十一月,乾隆帝为其生母崇庆皇太后六旬寿辰大事铺张,声势不亚于皇帝万寿节。今故宫博物院藏有《慈宁燕喜图》大型画册和长约30 米的《万寿点景图》巨幅画卷。画册表现乾隆帝在太后居所慈宁宫中亲为其母捧■祝寿的情景;画卷描绘自清漪园至西华门,沿途臣民跪迎太后的仪驾及张灯结彩、搭台唱戏的场面。两幅画作真实地记录了当时的盛况。
  清末,慈禧太后的六旬大寿正值中日甲午战争期间(光绪二十年(1894年)十月),但她置国势危亡与财政匮乏于不顾,为了满足一己的享乐和虚荣,竟以卖官鬻爵、挪用赈灾费和海防经费的方法筹措白银1000 多万两,用来修宫殿、造金辇、购寿礼、办宴席,并仿照"康乾盛世",从颐和园到西华门,沿途搭设彩棚、戏台等景点60 余处。可谓豪奢已极,腐败之至。此后,清宫大规模的祝寿活动便成绝响。
  皇后诞辰的千秋节则比较简单。一般诞辰当日,皇后先去皇帝和皇太后处行礼,然后回中宫受皇子及嫔妃等的内廷贺礼。寿宴的规模自然也要小得多。至于嫔妃、答应、常在等的生辰就更简单,通常给他们行礼的只有自己的宫女。
  2。相见礼清代建国之初,尚无正式的宫廷相见礼。太宗皇太极称帝后,才借鉴明朝礼仪,融合满汉习俗,制定并逐步完善了清代礼仪制度,其中也包括相见礼。如《大清会典·礼部·相见礼》下设"相见礼通例"、"王贝勒府庆贺仪"、"王公途遇仪"、"京官敌体相见"、"京官属官见长官"、"京官途遇仪"、"直省文职官相见"、"直省武职官相见"、"国学师生相见"、"督学管关等官相见"、"外蕃见内王公文武官"及"士庶相见"等诸多项目。这些项目中,包括了自亲王以至庶民、各个层级的相见礼仪,内容庞杂而又细致、具体。但其中并不包括各级官员与皇帝的相见礼。这是因为,皇帝只有一个,唯我独尊,全部宫廷礼仪都是围绕着皇帝这一核心而设计的,有关诸臣朝觐皇帝的礼仪已在常朝、大朝、册封、登极等各种礼仪中有了详细的规定,故"相见礼"中就不再涉及这些内容。同时,相见礼中也不包括清宫生活中的礼仪。而这些礼仪恰恰是宫中每天大量使用的,并且带有鲜明的满族民族特色。
  (1)请安礼满族风俗特敬尊长,晚辈每日早起要向自家长辈请安;去别家串门或路遇尊长也要行请安礼。这一做法被清宫所继承。每天清晨,皇子(女)、皇孙(女)们起身后的第一件事,就是分别去皇帝、皇太后和皇后等处请安。在各宫服役的太监、宫女们,也要向自己的主子请安。
  "打千"(亦称打跧)是最常见的请安礼式。打千有男女之别,男性打千仪为:先立正将左右袖口掸下,然后左脚前移半步下屈,右膝下跪,右手下垂,低头,上身前倾似拾物状,同时口中说:××给××请安"。如"××给皇阿玛(父皇)请安!""××给皇额娘(母后)请安!""××给皇上请安!"等。说完起身恢复立正,礼毕。据载,乾隆时新疆准噶尔部叛乱,乾隆帝忙于军务,夜宿军机处,宫内幼年皇子,每日天色未明即由太监提灯导送至上书房读书,路过军机处时,一一在窗帘外向乾隆帝报名打千请安。"军机如水静无惊,金翠纱笼绛蜡明。上学阿哥帘外过,打跧微动玉珂声。"廷臣黄荣康这首《学前请安》诗①生动地描写了当时的情景。
  女性打千为:立正,右足稍后引,双膝前屈、半蹲,两手扶于膝上,口称"请安",复原礼成。
  "跪安"也是一种较常见的男性礼式。其仪:行礼者对正受礼者后,掸下双袖,俯首急步前行至受礼者旁,双手扶膝下跪,口称:"某某给某某请安!"称毕即起。各宫太监向其主子请安,通常行跪安礼。以打千和跪安为标准的请安礼,适用于幼对长、下对上、卑对尊的正规请安场合。如宫中普通太监、宫女相互问安,则稍稍欠身,略作打千之状即可。
  又据《国朝宫史》载,清代宫规:"凡宫殿监等处太监,行路或遇各宫女子,皆让女子走过再行,不许搀杂争路。"这绝非今天所谓的"女士优先",在男尊女卑的封建时代,它只能说明普通太监地位的卑下。
  (2)抱见礼抱见礼,全称抱腰接面礼,是满族传统的相见大礼。迎接年久不见的亲戚朋友和男女亲家的初次见面多行此礼。其仪:行礼双方对面而立,先左后右以肩相碰,碰毕互以右手抱腰,左手抚背,并交颈贴面,最后互相执手问安。清初,抱见礼被定为宫中规格最高的相见礼仪,但其形式有所改变。凡向皇帝行抱见礼者,要先于略远处跪拜,近前再跪拜一次,然后行抱见礼。皇帝坐于殿陛或行幄受礼。行礼者抱皇膝或腋下,皇帝一般不还礼。但行礼者若地位尊贵或辈长,皇帝要视情形还礼,或起立受礼,或互行抱见礼,而以皇帝亲自郊迎,与来者互拜并互行抱见礼为最高等级。清廷入关后,随着宫廷礼仪的正规化,抱见礼被逐渐取消,而代之以执手礼。杨宾《柳边纪略》卷三载:"以抱不雅驯,相见与别但执手。"在京的满洲贵族亦不再行抱见礼。但抱见礼在关外等地的满族民间仍长期保留着,直至解放后此礼亦未消亡。
  (3)跪叩礼跪叩礼也是满族传统的相见大礼。一般幼见长、下见上、仆见主时施行此礼。双膝着地再起立为一跪;两手拊髀、屈躬俯首近地复挺身为一叩。跪、叩的不同组合,可形成一跪一叩、一跪三叩、二跪六叩、三跪九叩等礼,跪叩次数愈多,礼愈重。清宫承袭此礼。通常在隆重的场合,如朝会、登极等典礼中,诸王公大臣及皇帝家人(太后除外)向皇帝行三跪九叩礼;皇帝祭天地、祖先及为皇太后祝寿时须亲行三跪九叩礼;一般内廷典礼,皇帝家人之间,幼对长行二跪六叩礼;而大臣在宫中被皇帝招见,或宫中太监日常见皇帝,则多行一跪三叩与一跪一叩礼。
  (4)公主与婆家相见礼
  ① 引自刘璐选注《清宫词选》,紫禁城出版社1985 年版。
  按清代道光以前的制度,凡迎娶公主之家,额驸及其父母每天清晨须向公主行跪安礼,公主若有赏赐,还须行跪叩礼。乾隆帝晚年曾谕诸皇孙女,应与公、婆及额驸行家人礼,不能再以未嫁公主的礼节为例,但未形成制度。后道光帝认为原有礼节不合伦常,在其第四女寿安公主下嫁后,明令更改。据《大清会典事例》载:"道光二十一年(1841 年)谕:"向来固伦公主、和硕公主下嫁,额驸及额驸之父母,俱给公主屈膝请安;如有赏项,亦必磕头。此等礼节,殊属不合体制。本年十月初三日,寿安固伦公主下嫁后,固伦额驸德木楚克扎布见公主时,著站立向公主请安,公主亦站立问好;额驸之父。。与其福晋及额驸之生母见公主时,俱著站立给公主请安,公主亦站立向其请安。如遇公主送给额驸之父母什物等事,亦俱著站立向公主说磕头,不必屈膝,以重伦礼。各宜钦遵,著为令。"
  此后,公主与婆家行家人礼成为定制,并一直沿续至清亡。
  (5)外国使节觐见礼清代在鸦片战争(1840 年)以前,无论是藩属国如朝鲜、安南、暹罗等的使臣,还是西洋各国如西班牙、葡萄牙、英吉利、意大利、荷兰、俄国等的使臣,觐见皇帝均行三跪九叩礼两次,一在朝见之初,一在朝见结束。因西洋使臣不熟悉中国礼节,觐见前数日,由礼部鸿胪寺派官员教习。鸦片战争后,清廷原有的藩属国逐渐落入西方列强之手,中国本土也被列强瓜分,沦为半封建半殖民地国家,西方各国趁势要求清廷改变觐见中的跪叩礼。自咸丰时起,各国与清廷在觐见礼仪上就争执不下,为此,终咸丰一朝,未行觐见。同治十二年(1873 年),皇帝亲政,拟觐见各国使臣时仍令其行跪叩礼。但西方各国驻京大使联名照会清廷:"(跪叩)有碍国体","断不肯行"(见清宫《军机处档案·各国照会》)。出于无奈,清廷只好于同年五月将觐见中的三跪九叩礼改为五鞠躬礼。其仪大致是:使臣至皇帝殿外一鞠躬,进殿至皇帝御座前一鞠躬,递交国书毕一鞠躬,听皇帝宣谕后一鞠躬,退至殿门一鞠躬。皇帝不必答礼,但光绪、宣统时,各国公使行鞠躬礼后,皇帝要和其握手,以示答谢。
  清宫觐见礼仪的变化,反映了清帝国由盛而衰的历史。
  六、清代社会公共习俗社会公共习俗所包含的内容非常广泛。其中包括家族民俗、村落民俗和民间组织、民间职业集团民俗。本章将着重叙述清代民间组织习俗,以及满族家族制度的构成,清宫廷对这种家族民俗的继承和完善。
  民间组织是和官方的政治组织、行政组织相对而言的。它的形成和发展,是和血缘关系、地缘关系联系在一起的,也就是说,是在家族、村落发展中自然形成的,是家族、村落组织的发展、延伸。当然,民间组织也有与家庭组织和村落组织不同的地方,即它不是自然结合的产物,而是所有参加者在履行了一定的手续后,为了一个共同的奋斗目标结合的产物。
  清代,民间组织发展较快,文字记载也较多,不独汉族有帮会组织,少数民族亦产生了民间组织;不独男人可立帮成会,女子也有其组织。
  (一)清代民间组织清代民间组织,无论表现形式,还是类型,都体现了多种多样性。从其性质上可划分为政治组织、经济组织、军事组织、文化娱乐组织、迷信组织等。
  1。汉族帮会组织(1)上海洪帮、清帮明末清初,上海出现了反清复明的民间组织--洪帮。该组织为清政府镇压对象之一,因此,自成立帮会后,便处于地下秘密活动之中,并形成了秘密社会生活习俗,有互相联络用的茶馆排阵和相互问答用的令子和切口。雍正三年,清政府悬榜招贤,匡治漕弊,于是有翁、钱、潘三人利用此机发展反清势力,揭榜承运,整顿漕运各码头及船员水手中原有的粮帮组织,建立了清帮,并形成了势力,发展较快。太平天国革命失败后,清帮因参加反清斗争,而与小刀会一同遭到镇压。于是,清、洪两帮又转入地下秘密活动,并随上海的畸形发展而迅速发展。至清末,上海清帮大字辈人物有张仁奎、高士奎等10 人,收有徒弟3 万余人。洪帮势力范围主要在长江中游,特别是宜昌、汉口、大别山一带。两帮人相见第一句暗语便是"同饮长江水"。清、洪两帮都实行秘密入会制,每次收徒都要开香堂。仪式隆重,场面森严,议事堂香烛高烧,帮主老头子正中端坐,两旁立着数排执事人,点卯应到、手势动作都有严格的规定和隐语行话。清帮内为竖的组织关系,以师徒相传。洪帮内为横的组织关系,以兄弟相称。帮会中的人交往使用秘密语言,称"切口",相互以切口交谈问答,谓之"撩春典"①。
  (2)嘉兴会馆浙江嘉兴平湖乍浦镇,清康熙二十三年(1684 年)设海关,成为与国外通商的重要港口。随着商贸、手工业的日趋繁荣,该地各种民间组织不断出现,大体可分为四大类:按行业组成的同业公会和按地域组成的同乡会。其中有:福建靖城、漳州经营食糖批发的同乡会馆--糖会馆;专做橄榄批发的福建商人同乡会馆--青果会馆;专做染料生意的温州帮同乡会--靛青会馆;经营带鱼、黄鱼批发的宁波人同乡会--带鱼会馆;专营炭屑内销批发的台州同乡会--炭屑会馆;专营笋干、土纸的福建永安籍商人同乡会--笋纸会馆;广东潮州籍糖商的同乡会--潮州会馆;福建泉州籍商人同乡会--晋江会馆;经营松江、嘉兴一带土布远销的同行公会--布会馆;木材批发商的同业公会--木会馆;专营牛骨头生意的同业公会--牛骨头会馆;经营木板生意的同业公会--镇川公帮;中药商人的同业公会--药材
  ① 参见吴祖德《旧上海帮会习俗特征》,载《中国民间文化》第三集,学林出版社1991 年版。公所;等等。这些会馆全盛于康熙、乾隆、嘉庆年间。鸦片战争后,大部分会馆毁于战火,加之上海商埠的兴起,该地商人纷纷外迁,从此各种会馆日渐衰落。
  2。少数民族民间组织(1)侗族"款"组织"款"是侗族社会自发形成的民间组织,流行于湖南、广西、贵州等侗族毗邻地区。它是以村寨为基本单位而建立。若几个村寨"款"联为一体则称"小款";若几个小款联合起来则称"大款"。"款"有款首(即首领),负责调解、处理重大纠纷。侗族"款"组织立有详细、严密的款条或款约若干,有《六阴六阳》(即六条重罪和六条轻罪),相当于现今的刑法;有各种各样劝善规恶,排忧解难,调解纠纷的"理款",相当于现今的民法。这些款约的建立,是为了保护人身安全和家庭财产所有权以及婚姻的合法权益。在侗族地区,任何违反款约者,都由小款的款首负责处理;若不服,可上诉至大款款首,由大款款首最终裁决。
  当外敌侵犯侗寨时,各款便联合起来,相互支援、共同御敌。人们首先将敌情报告专管军务的"款首"。款首立刻派人侦察敌情,同时派"传令人"带着鸡毛、辣椒,分头到本款所属各寨通知,令各寨头人做好御敌准备。在这里,辣椒表示有敌情,鸡毛表示迅速准备。此外,款首还要派人带同样的辣椒和鸡毛,到相邻的其它各款报信,请求支援。
  在此同时,临危的侗寨内,款首和头人立即召集族长会议,讨论如何抗敌保寨。在取得一致意见后,立刻到鼓楼击鼓聚众,召集全寨人到鼓楼坪开会,并重申过去所定立的款约:"(一)各寨头人,各族族长,管好本寨本族,团勇壮丁同心,男女老少协力。倘若匪徒入境,上下邻村,合团鸣锣竖旗,各执兵器,奋勇杀贼。如有退缩不前者,与贼同罪。(二)如有不安分守己之人,勾生吃熟,勾匪入寨,抢劫良民,当众处死,以绝祸根,房屋田产等项没收归众,余下父母、妻儿一律赶出不贷。"出击前,各族族长要率本族壮丁在本族祠堂内向祖先宣誓祈祷,喝鸡血酒,以表杀敌决心。款首要派人手持"飞牌"(用鸡毛、辣椒、火炭放在信中)迅速传递给本款各寨和友邻各款,以示敌人来了,火速出兵之意。当打败贼寇后,各寨男女老少集中于鼓楼坪前,欢庆胜利。
  (2)裕固族大头目大头目是甘肃南部裕固族所有部落的总首领。清廷曾封大头目为"七族黄番总管"。大头目有权召集和主持各部落头目会议,批准和处理各部落的大事,后权力和管辖范围逐渐缩小,仅限于大头目家(家即部落)、东八个家、杨哥家、罗儿家、四个马家和曼台部落。其它各部落的实权则掌握在亚拉格部落头目手中。裕固族大头目是世袭的,他与各头目之间存在着一种隶属关系,保持着民间政治组织的形式。各部落头目在部落内有裁判诉讼,打、罚、施刑和处理一切事务的权力。
  (3)瑶族石牌制组织广西大瑶山地区的石牌制组织有着严格的组织制度。由公众推举村寨中见多识广、能说会道、办事公正、肯为他人出力的人充任"石牌头人"。其任职长短,取决于他在办事中享有的威信程度。大小石牌组织的头人,彼此间没有必然的统属关系,但遇小石牌头不能解决的问题,可诸大石牌头人前来帮助。石牌律是石牌制组织以村寨为单位订立的民间规约。大多刻在石牌之上,形同法律。内容包括:保护农、林、副业生产;确立山主、山丁之间的权利义务;维护婚姻生活,反对婚外性关系;戒偷盗,不许通匪窝赃;保护正当的行商小贩;发生争端要请老人讲理,不得任意打骂捆人;不许"勾生吃熟",如遇匪盗要报石牌,共同追捕;保护坟墓等等。若石牌头人办事不公,群众则不会再请,自动失去地位;行为恶劣者,还会被人杀害。所有参加石牌制组织的人必须遵守石牌律,违反者按律惩罚。
  3。女子民间组织(1)乞巧会清初,在陕西华县一带始立民间会社组织--乞巧会。这一组织由未出嫁的姑娘自愿集资建立。该组织利用会费放债收取利息以办会。组织内设有会首,会务工作由会员轮流承担。每年夏历七月七日,用谷草扎成七仙女,供献果品,掐豌豆芽,在清水中投影乞巧。
  (2)金兰会据《广州府志》卷十五记载,在广东顺德、南海一带,"女子多有结金兰会,相为依恋,不肯适人。强之则归宁,久羁不复归其夫家。"这种组织在广州也有。金兰会的会员不嫁人,纵使被迫嫁夫,到夫家也只暂住几日,并且不与丈夫同居,严设防线,以保处女洁身;有的嫁到夫家后,装神弄鬼,将丈夫置于死地。金兰会的会员,人们称之为"自梳女",即终身不嫁人者,或只"下嫁不落家"者。该组织虽无严格的章程和严密的组织制度,但入会会员均不能背约。如若有谁背约的话,将遭到众姐妹的殴打、辱骂。
  "自梳女"为了维护她们的权益,终生住在娘家,但是按照当地族规,身老病危时是不能在娘家过世的,以免给娘家带来晦气。因此,当她们病魔缠身时,必须搬到自梳女们自愿结合、集体建造的"姑婆屋"去居住。同时为自己想出个"下嫁不落家"的办法,给男方一笔钱财,结为名义夫妻,并且男方可再娶妻纳妾,过夫妻生活。直至自梳女病危时,方抬至名义夫君家中寿终正寝。男方家的子女要按传统习俗行孝事,每年春秋二祭。
  4。神判这是民间执法者采取的一种最有说服力的审判方式。在青海河湟地区,神判方式为捞油锅,是借助于神明裁判洗雪诬陷的一种特殊举措。届时,在寺庙或古刹的神佛前,支起油锅,将油烧开后,投入铜钱两枚,诬陷者和被诬陷者同到油锅前,各自先向神明祷告:被诬陷者手肢不会有损,诬陷者将会遭到掉手指、脱皮肉的报应。之后,这二人各自伸手入油锅内摸出一枚铜钱。自知理亏的诬陷者便不敢伸手入油锅捞钱,于是真相大白。民间认为,遭诬陷者,内心坦坦荡荡,光明磊落,并有火神保佑,因此,当他的手伸向油锅时,热油会变成冷水,绝不会伤手毁肤。而诬陷者则恰恰相反,将遭到神灵的惩罚,并堕指烂骨。
  在彝族居住的四川大凉山地区,测试盗窃犯的方式亦用"捞油锅"这一民间神判方式。当原告怀疑某人作案,但又无确证的时候,便要利用神判来判定谁是作案者。神判由彝族巫师毕摩主持,毕摩待油锅烧开后,念咒,并朝锅内撒一把米,向油锅内的油吹一口气,接着将手伸入油锅捞米,以证明油不烧无过者。然后,令原告和被告轮流赤手去捞。当地彝民认为,毕摩念咒施法,导致神鬼显灵,专烧烫盗贼和虚传失物之人,而不伤好人一根汗毛。实际上,这时的油温并不高,不会烫坏人的皮肤。通常,作案者便会紧张,不敢伸手入锅。若真有胆大者或无奈伸手入锅而未被烫伤者,人们则认为这位施法术的毕摩水平太差,以后也就不会有人再去请他主持神判了。
  侗族也有类似的神判方式。当偷盗或伤人事件发生后,原告在没有抓到被怀疑者的证据时,便请鬼师主持神判。先将油锅烧滚,锅中放一柄斧头,然后让被告和原告伸手将油锅内的斧头捞出。若其中一人被烫伤,则被认定有罪;若双方均未烫伤或双方均被烫伤,此案也就搁置一边不作处理。
  苗族也有类似的神判方式,此处不再赘述。
  (二)清代宫廷家族制度1。满族家族制度与社会满族一向重视血缘关系。长期以来,同一宗族的人,皆依山为寨,聚族而居,"凡遇出师、行猎,不论人之多寡,照依族寨而行"(《清太祖武皇帝实录》卷二)。这种"族寨"既是由若干同姓家庭组成的血亲集团,同时又是集生产、军事为一体的行政组织。
  满族早已进入父系社会,父亲在家庭中占有绝对的支配地位,而统管整个族寨大家庭的则是男性族长。族长,满语作"穆昆"或"穆昆达",由族人推举德高望重的男性担任。族长在族中享有崇高的权威,负责主持和管理族中祭祀、行政、教育、诉讼、奖惩等诸多事务。一些分布于数个族寨的大宗族,在每一族寨的族长之上又设总族长,总领其事。努尔哈赤在统一满洲各部族时,以族寨为基础编设牛录(一牛录300 人)后又发展为八旗(一旗辖五参领,每参领辖五牛录)。其间不仅没有取消族长,而且给那些率族来投的族长以佑领(牛录首长)和骁骑校(军官)等世袭职务。同时努尔哈赤又命其子侄担任八旗旗主(后称统领),从而实现了爱新觉罗宗族对满族各大小部族的征服与统治,并形成了以努尔哈赤为首脑、以爱新觉罗宗族为核心的满族八旗社会。
  2。宗人府与天潢宗派满族建国后,爱新觉罗宗族成为天下第一大宗族,即皇族。皇太极时,依血缘关系的远近,又将皇族一分为二,定开国皇帝努尔哈赤之父塔克世及直系子孙为皇族本支,称"宗室",腰束黄带为志;努尔哈赤的伯叔兄弟及后代为皇族旁支,称"觉罗"(满语,意为同一宗族),腰系红带为志。二者合称"天潢宗派"。
  顺治九年(1652 年),清宫仿明朝制度设宗人府,负责族中事务。府内设宗令一人,为最高长官;左右宗人各一人,为副职。宗令与宗人均由皇室尊亲中的王公担任。其下又设府丞、左右理事官、副理事官等,负责办理具体事务。除府丞为汉臣外,其余亦由宗室担任。八旗等处的总族长、族长均需向宗人府负责,而宗人府又直接听命于皇帝。因此,宗人府实际上是一个秉承皇帝旨意,管理皇家人事的机构。
  清代皇室宗族人丁的名籍记录、爵禄增减,功过赏罚诸事,皆另设制度,即所谓"祖宗家法",由宗人府执掌。一般宗室、觉罗若有人违制,由族长、总族长逐级报至宗令,宗令审查后,再报皇帝定夺,不归外间各行政衙门处治。
  此外,为皇族修订玉牒(即族谱)也是宗人府的一项重要任务。
  3。玉牒皇家族谱称"玉牒"。族谱是记录家族世系及重要成员事迹的谱表和文书,又称宗谱、家谱、家牒等。汉族久有修家谱之俗,魏晋以后尤为流行。目的是"明世系、别支派、定尊卑、正人伦"。满族原无此俗,入关后在汉俗影响下,清宫才设立了编修玉牒的制度。顺治九年清宫设宗人府,其主要任务之一,就是"掌皇族之属籍,以时修辑玉牒,辨昭穆,序爵禄"(见《皇朝政典类纂》)。据《大清会典事例》卷一"宗人府"载,顺治帝于同年"题准:宗室,自亲王以下至辅国公,所生子女周岁,由长史、司仪、长典仪等官,详开嫡出、庶出,第几男、第几女,母某氏,所生子名某,并所生子女之年月日时,具册送府;镇国将军以下至闲散宗室,由族长查明,亦照例开报送府,均载入黄册。其收生妇某,一并开送存案。如将抚养异姓之子揑报者,治以重罪。觉罗所生子女,报知各旗首领,首领于生子三日内,亲加查询,某人某妇于某年月日时生第几男、第儿女,名某,收生妇某,逐一开录,于每年正月初十日以内亲斋送府,编入红册。如迟误不报、报以不实者,首领从重治罪。"顺治十二年(1655 年)又规定:"玉牒以十年纂修一次,按黄册、红册所记,汇载于牒。统以帝系,序以长幼。存者朱书,殁者墨书"。于是玉牒制度始备。
  从现存实物来看,玉牒依所记内容分为黄档(宗室档)和红档(觉罗档)两类。两类玉牒按记录形式又有直格与横格之分。直格玉牒以辈分编排,每辈一册或数辈合装一册,内容详尽,记有子孙姓名、序次、封号、授职、生卒、生母、妻妾、岳父等;横格玉牒依支系编排,内容简略,仅录姓名、职衔、封号。
  为防止皇族生子不报或虚报,清宫还分别设置了宗室和觉罗的"稽查幼子之员",专事查访。凡有上述行为者,一经发现,轻者训斥,重者治罪。如嘉庆二十三年(1818 年),仁宗颙琰曾问怡亲王奕勋有几子,奕勋说只有三子。不久,奕勋病危,考虑到死后子女的封爵等问题,不得不托人向仁宗实言,自己有七子四女,其中有四子四女是在服丧期中所生(按清制,皇族宗系服丧期间夫妇不得同房、生育),因此当时未敢呈报。奕勋病故后,仁宗派专人去其家核查无误,乃降旨将其隐瞒未报的子女于下次纂修玉牒时补入,并训道:"奕勋以宗室亲王生子不报,以有作无,管理宗人府王公及族长等竟毫无觉察,实属可笑。此次姑免置议,再有此等事,必不轻恕。又恐宗室内闲散之户,或本无子嗣,揑名报养,以无作有,冀图冒领钱粮,则所关更巨。著管理宗人府王公,通饬各总族长、族长,务随时认真稽察,严杜隐冒,用示慎重宗潢之意"(以上均见《大清会典事例》卷一)。
  为表示敬祖敬宗,每届10 年应修玉牒之时,清宫都要隆重其事。先由宗人府奏报皇帝,得旨后再择吉日开工。编修职务有正副总裁官、督催、总校官、提调官、纂修官、收掌官、誊录官,由宗人府、礼部、内阁、翰林院等派员充任。参与者上至宗令、尚书、大学士,下至笔帖式,计约五、六十人。修成的玉牒通常一式两份,分别送至北京的皇史宬和盛京的敬典阁中尊藏,"以垂永远"。送存前要举行"恭呈御览"的仪式,送存时要举行启运仪式。二者均为规模宏大、节仪繁杂的宫廷庆典。
  据统计,终清一代共修玉牒28 次,1100 余册。其数量之多、内容之详细,堪称我国帝王族谱之最。
  这些玉牒,本来是为了统计皇族人口并增强其凝聚力,今天却成为研究清皇室世系的珍贵材料。
  七、清代商贸习俗清代,手工业生产发展迅速,并直接促进了各地商业的繁荣和对外贸易的发展,形成了很多商业城市。于是,各种以商贸为依托的风俗惯制也逐步产生、完善、丰富。
  清代,行商依然存在,他们多提着货担,走街串户,赶街赴市。坐商已形成一定规模,他们都有固定的铺面,经营综合性商品、杂品或某一方面的商品。城市中坐商群的产生,形成了以某地段为界的商业繁华区,并在其中形成各种分门别类的"市"。如珠市、果子市、菜市等等。
  坐商群中,无论哪一新设店铺开市,都必有开市之庆。如门前放鞭炮、接贺庆联、赏乞儿、挂牌匾等等,挂牌匾时还要选黄道吉日。一般店铺收帐都有定日,于端午、中秋、除夕收帐;腊月二十五日封帐;大年初五开市。清代商贸习俗的显著特点是文化娱乐色彩很浓,人们坐在茶馆里喝茶不仅为了品茶咂摸滋味,还要眼观戏景,耳听戏腔,去凭心琢磨其中的妙意。人们去庙会赶集亦好,去花市、珠市等购物亦好,不光是为了买些东西,更为了逛景、观赏,并从中获得某些乐趣。
  除外,利用招牌和幌子从事商业宣传活动,也是清代商贸习俗的一大特点。还有商帮习俗,讨价还价使用的吞袖习俗等都显示了清代商贸习俗的特点。这些商贸习俗表现形式多种多样,且与人们的衣食住行发生关系,影响面甚广,构成了清代风俗的一个重要方面。
  (一)清代北京商贸习俗清《燕京杂记》载:"京师市店,素讲局面,雕红刻翠,锦窗绣户,招牌至有高三丈者,夜则燃灯数十,纱龙角灯,照耀如同白昼。其在东西四牌楼及正阳门大栅栏者,尤为卓越。中有茶叶店,高甍巨桷,细隔宏窗,刻以人物,铺以黄金,绚云映日,洵是伟观。总钱或百万或千万,俱用为修饰之具,茶果则贷于茶客,亦视其店之局面,华丽者即无母钱存贮,亦信而不疑;倘局面暗淡,虽椟积千万,亦不敢贷矣。"
  清杨静亭《道光都门纪略》亦载:"京师最尚繁华,市尘铺户,妆饰富甲天下,如大栅栏、珠主市、西河沿、琉璃厂之银楼缎号,以及茶叶铺、靴铺,皆雕梁画栋,金碧辉煌,令人目迷五色,至肉市酒楼饭馆,张灯列烛,猜拳行令,夜夜元宵,非他处所可及也。"
  由此可窥京都商业盛况之一斑。
  1。集观赏、买卖为一体的商文化习俗(1)茶馆中国饮茶已有几千年的历史,茶馆的历史可追溯到南北朝时代。至宋茶馆业便很兴盛,到清代,全国各地茶馆,无论数量、规模、档次都已达到了前所未有的水平。
  清代,北京茶馆中享有盛誉、堪称一流的有:大栅栏马思远茶馆,前门外的天全轩、裕顺轩、高明远、东鸿泰,前门里交民巷的东海升,崇文门外的永顺轩,崇文门内的长义轩、五合轩、广泰轩、广汇轩、天宝轩,东安门大街的汇丰轩,北新桥的天寿轩,安定门里的广和轩,地安门外的天汇轩,宣武门外的三义轩,宣武门内的龙海轩、海丰轩、兴隆轩,阜成门内的天福轩、天德轩,西直门内的新泰轩等等。这些茶馆不仅厅堂华丽,陈设讲究,且备有饭点、糖果之类。
  清代扬州茶馆更胜京都一筹,不仅建造于观赏花园之中,而且推出的点心各具独特之色,使饮茶者流连忘返。清李斗记述了扬州茶馆盛景:"吾乡茶肆,甲于天下,多有以此为业者,出金建造花园,或鬻故家大宅废园为之。楼台亭舍,花木竹石,杯盘匙箸,无不精美。辕门桥有二梅轩、惠芳轩、集芳轩,教场有腕腋生香、文兰天香,埂子上有丰乐园,小东门有品陆轩,广储门有雨莲,碧花观巷有文杏园,万家园有四宜轩,花园巷有小方壶,皆城中荤茶肆之最盛者。天宁门之天福居,西门之绿天居,又素茶肆之最盛者。城外占湖山之胜,双虹楼为最,其点心各据一方之盛。双虹楼烧饼,开风气之先,有糖馅、肉馅、干菜馅、苋菜馅之分。宜兴丁四官开惠芳、集芳,以糟窖馒头得名,二梅轩以灌汤包子得名,雨莲以春饼得名,文杏园以稍麦得名,谓之鬼蓬头,品陆轩以淮饺得名,小方壶以菜饺得名,各极其盛。而城内外小茶肆或为油镞饼,或为甑儿糕,或为松毛包子,茆檐荜门,每旦络绎不绝。"①在西南古都--成都,清代茶馆业也已非常发达。清末傅崇矩著的《成都通览》中记载道:1909 年成都有街巷516 条,而茶馆多达454 家,几欲平均每街巷设一茶馆。较著名的茶馆有:文庙街的瓯香馆,粪草湖街的临江亭,山西馆街的广春阁等。
  清代茶馆的一大特点是娱乐性强。人们到茶馆不仅是为了喝茶、品茶,更有为了朋友相聚,谈天说地,或谈生意、拉买卖,更为了来看戏、听唱消遣的。清道光年间,北京的一些大茶馆增设了曲艺演唱项目。如地安门的"乐春芳",宣武门外的"盛友轩"、"如云轩"等等。还有的干脆在戏园子里设茶座。
  (2)天桥天桥,其名传于世已有600 余年,但是,作为一种贫民商业、娱乐文化的象征,这个地名的驰名度是自清以后逐渐提高的。《北平风俗类征》载《哭庵赏菊诗序》说:"天桥数十弓地耳,而男戏园二,女戏园三,乐子馆又三,女乐子馆又三。戏资三枚,茶资仅二枚。园馆以席棚为之,游人如蚁,然穷人居多也。。。自前清以来,京师穷民生计日艰,游民亦日众,贫人鬻技营业之场,为富人所不至,而贫人鬻技营业所得者,仍皆贫人之财。"在天桥经商卖艺的多为穷人,逛天桥、买东西的也多为穷人,实际上,天桥是穷人的商贸、娱乐中心。那里有木器市、旧物市、估衣市、茶棚、戏棚、杂耍场、鸟市、鞋市、戏园子,摆摊卖货的更是随处可见。民间称天桥为"杂八地"。(3)戏园子清代,北京的戏园子是随着商贸区域的繁盛应运而生的。最早集中于大栅栏一带,后向四周扩散,至清末,北京的戏园子已达30 余家。这些戏园子的最大特点是集饮食、观赏为一体。《藤阴杂记》载:"京师戏馆,惟太平园、四宜园最久,其次则查家楼、月明楼,此康熙末年之酒园也。"查家楼、月明楼等戏馆就兼着经营饭酒饮食业。后来,又出现了一批演戏的戏台,这些戏台前面有罩棚,四面有楼,人们可以边看戏、边在楼上楼下摆席吃饭。清咸丰、同治以后,有些戏园子干脆改称茶园,广和楼最有代表性。茶园戏台面西坐东,其它三面是戏楼,楼上靠栏杆是用木板隔成的官座;官座后面摆着大条桌椅和大高凳,称为散座。楼下中间池子里,摆着三排大条桌,每排四张,并于两旁放着大长板凳。来客坐在桌旁,边饮茶、边品零食,同时,或和同桌人闲聊,或看戏、听戏。
  (4)琉璃厂、厂甸琉璃厂元代即是官窑所在地,清乾隆年间,停止烧窑,"始成市肆。凡骨董、书籍、字画、碑帖、南纸各肆,皆麇集于是,几无他物焉。上至公卿,
  ① 清李斗:《扬州画舫录》卷一。
  下至士子,莫不以此为雅游,而消遣岁月。加以每逢乡会试,放榜之前一日,又于此卖红录,应试者欲先睹为快,倍形拥挤。至每年正月初六起,至十六日止,谓之开厂甸。合九城之地摊,皆聚厂之隙地。"①北京人喜欢到厂甸集市买东西,更喜欢到这里"逛街"、看景,这实际上就是购物与观赏有机结合的体现。
  琉璃厂在清乾隆年间就已成为全市最大的书市。乾隆38 年(1773 年)
  四库全书开馆。编纂该书的人员多住在宣武区一带。这些人常去琉璃厂购书、看书,促使了该地书店业的发展。清乾隆34 年(1769 年),琉璃厂共有35 家书店挂牌开业,而到了光绪二年(1876 年),已发展到220 多家。(5)晓市晓市亦叫小市,是北京清代的旧货市场。这种旧货市场交易时间一般在后半夜到天明之间,所以也有人称之为"鬼市"。这种集市,货源渠道多来自败落、失势后的豪门贵族或巨商官僚。他们为了不失贵族豪门身份,便把家中值钱的旧物拿到晓市来兜售,以免白日卖货而碰见逛街的熟人;另一货源渠道来自行窃的扒手,他们所窃赃物不敢在白日摆摊买卖,故夜晚到晓市脱手。
  清代,北京晓市有崇文门外东晓市(亦叫东小市),宣武门外西小市。
  《燕京杂记》载:"外城东有东小市,西有西小市,俱卖皮服椅桌玩器等物,而东市皮服尤多,平壤数十亩,一望如白兽交卧。东小市之西,又有穷汉市,破衣烂帽,至寒士所不堪者,亦重堆叠砌。其最便宜者,割方靴为鞋,价仅30 余钱,官则不屑,商则不宜,隶则不敢,惟上不官,下不隶而久留京邸者,则甘之矣。西小市之西又有穷汉市,穷困小民,日在道上所拾烂布溷纸,于五更垂尽时,往此鬻之,天乍曙即散去。"《清稗类钞》对晓市更有详细描述:"京师崇文门外暨宣武门外,每日晨鸡初唱时,设摊者辄林立,各小市,与江宁之城南二道高井附近所有者同,又名黑市,以其不燃灯烛,凭暗中摸索也。物既合购者之意,可随意酬值,其物真者少,膺者多,优者少,劣者多,虽云贸易,实作伪耳。好小利者,往往趋就之,稍不经意,率为伪物,所得不偿所失也。且亦有以数百钱而得貂裘,以数十金而得恶衣者,则以穿窬之辈,衣盗夜售,卖者买者,均未详审其物也,后由有司禁之,遂绝。"2。名店铺清代,北京商业区内有不少著名店铺,这些店铺有以经营高档文房四宝、彩色诗笺、文人字画的荣宝斋,以制造、销售墨汁、八宝印泥的一得阁,以制造、销售中成药闻名的同仁堂,有专营剪刀的王麻子刀剪,在北京绸缎、棉布行业里最负盛名的瑞蚨祥,在制鞋行业中最有权威性的内联升,以经营
  ① 引自坐观老人《清代野记》,商务印书馆印本。
  熟牛羊肉驰名京城的月盛斋,以经营烤生牛、羊肉为主的烤肉宛,以创制挂炉烤鸭闻名的全聚德烤鸭店,等等,至今久盛不衰。
  (1)荣宝斋荣宝斋原名松竹斋,清朝初年开业。该店专营文房四宝、彩色诗笺,还替著名书画家、篆刻家展销字画、金石。由于该店所营文房四宝都是上等精品,彩色诗笺足可以达到以假乱真、酷似原作的水平,加上所卖书画、篆刻,皆出自书法、绘画、篆刻界大名家之手,素有选作品严格、不苟的美誉。所以,文人墨客争相将自己的字画、篆刻作品拿到该店,任店主挑剔、选择,以示他们以"荣名为宝"的文人精神。如此之后,该店名声越来越大,慕名前来者越来越多,于是改为"荣宝斋"。
  (2)一得阁清同治四年(1865 年),我国第一家集墨汁研制、生产、销售为一体的"一得阁"墨汁店正式开张营业。墨汁的发明人是清同治举人谢松岱。他在会试落第后,发誓要将墨块改为墨汁,以改变考试研墨给考生带来的不便。他开始用墨块浸泡后制成墨汁,以后又研制出直接生产墨汁的工艺。由于墨汁省时、省力,因此,颇受文人欢迎。后来,谢松岱在琉璃厂开了一间阁楼的门市和作坊,生产、销售他自己研制的墨汁,并给这个店铺起了个极雅的大名--"一得阁",并题有一幅极富广告宣传色彩的对联:"一艺足供天下用;得法多自古人书。"开业后,生意越做越火红,名气越来越远扬。(3)同仁堂清康熙初年,北京大栅栏内开了个药店,名叫"同仁堂",并在西打磨厂建有一制药室。该店创始人叫乐尊育,曾任清皇宫太医院的吏目。他制作的中成药坚持以古方如法炮制,决不偷工减料,因此,制成的中成药质量一流,疗效极佳,成为清代北京各药店的老大,名扬京城。清雍正元年左右(1723年左右),同仁堂开始供奉宫廷御药房生药,后直接为皇宫制作成药。同仁堂与皇宫的特殊关系,致使该店达到了垄断药界的目的,把生意做到了京外几大城市,诸如沈阳、天津、上海、武汉等。
  (4)王麻子剪刀清顺治八年(1651 年),北京菜市口一带出现了一个专营剪刀的店铺,因店主满脸麻子,便有购买者为该店出售的剪刀起了个俗名--王麻子剪刀。王麻子剪刀不胫而走,主要是该店对各作坊生产的剪刀质量要求很严,不达质量标准的一律不予收购。这一条深得顾客的好感,一时间,王麻子剪刀成了家庭主妇信得过产品,俗名越叫越响。清嘉庆二十一年(1816 年),这家店主认可了顾客所起俗名,正式挂牌--"三代王麻子",并在剪刀上印上"王麻子"商标,结果生意更加火红。"王麻子"剪刀商标的出现,产生了意料不到的经济效果,于是,前门大街、菜市口、打磨厂等地,相继出现了十几家借"王麻子"名气兜售剪刀的店铺,所挂招牌也不示弱,什么"真正王麻子"、"老王麻子"等。"王麻子"商标效应甚至波及到其它城市和地方。
  (5)瑞蚨祥山东章丘县旧军镇的孟家,自明代便从事商贾活动,清嘉庆前,就已经在山东周村建有"万蚨祥"店铺,主要经营铁锅、丝绸、棉布,还附设金店、钱庄。清嘉庆年间,孟家家大,业亦大,便分为四房(三恕堂、其恕堂、容恕堂、矜恕堂),各房的生意都从家门口做到了外埠。济南庆祥布店及天津、保定分号均由三恕堂所开;济南、北京、沈阳等地的瑞生祥钱庄、瑞增祥布店是由其恕堂、容恕堂所开;泉祥茶叶店和瑞蚨祥布店是由矜恕堂所开。孟家四房在山东乃至外埠开的店铺很多,其中最有名的字号仅八家,包括瑞林祥、瑞生祥、瑞增祥、庆祥、谦祥益、益和祥、隆祥、瑞蚨祥,人称"八大祥"。北京瑞蚨祥开业时间最晚,但论生意和名气,则居众祥之首。
  (6)内联升清咸丰三年(1852 年),北京多了个制作朝靴的字号--内联升。这个鞋店的服务对象均为达官贵人,曾编录过一本详细记录朝内和外任官员靴子的尺寸、式样,及穿者对鞋的要求、爱好的书,名叫《履中备载》。正因为该店服务宗旨很明确,故将店名起作"内联升",为穿靴的朝廷官员和王公贵族升官、得宠求个吉利、如意。此店名声越来越大,越来越多的求官者来到该店查询《履中备载》,为欲攀近的上司做靴、献靴,以暗示乞求提拔重用能够联升官位的心思,结果,内联升成了仕途路上一块敲门砖,而内联升制的朝靴则成了显示官场势力的交易物。
  (7)月盛斋清乾隆四十年(1775 年),在北京户部街,一家主营五香酱牛、羊肉,夏令烧羊肉的清真铺--"月盛斋"正式挂牌营业。其名与伊斯兰教斋月有关,因其开张之日正值伊斯兰教斋月,故取名"月盛斋"。创办该店的老板叫马庆瑞,原来是做摆摊小生意的,专卖酱牛肉。他制作的酱牛肉味道鲜美,名声在外,买卖也变得越发兴隆,后便开了这家字号。开张后,生意更是红火。"月盛斋"的名气从民间传至宫廷,清光绪十二年(1886 年),宫廷发给"月盛斋"四道金牌,每隔数日向宫里送一次酱羊肉。正是宫廷的推崇,使"月盛斋"的知名度一跃进入高档次,列为北京风味佳肴,并有了个俗名"马家老铺"。
  (二)清代山西商贸习俗山西人素来以善于经商著称。明清之季,山西商人,特别是祁县、太谷、平遥一带的晋中商人已经遍布全国各地,大凡商贸活动集中区城,都有山西人的足迹,他们甚至将商贸生意做到了外蒙和俄国。晋中商业大贾有祁县的乔家、渠家,平遥的李家、毛家,介休侯家、冀家,榆次王家、常家等。内蒙古包头城的商业是由山西祁县乔家兴起的。乔家在包头城名望很高,当地流传着这样的民谚:"先有复盛公,后有包头城"。"复盛公"是乔家在包头开的老字号。清乾隆初年,山西祁县乔家堡村一个名叫乔贵发的穷光棍,为生活所逼,到包头闯天下。清乾隆二十年(1755 年),他和一秦姓合伙做生意,从内地贩卖黄豆赚了笔大钱,从此彻底脱贫,始建"广盛公"字号。他的这个字号主要经营米、面、油、盐、杂粮、杂货,亦称"六陈行"。他的字号在包头名声很好,生意亦很好,但后来他因做"买树梢"的投机买卖,反落得欠债累累,字号濒临倒闭。由于他平日为人有信誉,在同业中享有盛誉,反得到他人的支持。三年后,他又转亏为盈,重又振兴了基业。为了记住这段不平常的经历,他在清嘉庆初年,将原字号改成"复盛公"。"道光中,乔家又独资在包头增设了'复盛全'、'复盛西',共19 个门面,四五百名职工,相继开设了'复盛'号菜园,复盛协、复盛锦、复盛兴、复盛和油坊,及钱铺、粮店。还进一步扩展到归化(即今呼和浩特市),开设'通顺店'皮毛百货业,'大德店'粮行,'德兴长'面铺等。嘉庆以来、乔家'复字号'生意凭借包头这块土地日渐兴隆,形成了庞大的商业网络,垄断了包头市场。"①晋中商人的坐商群多分布在西北边陲,是在不曾有商问津的冷僻土地上建立自己的商业网络的。他们从晋中走到口外(张家口外),开辟了多伦、乌兰巴托(库伦)、呼和浩特(归化)商贸市场;他们又从晋中闯出潼关,在洛阳、开封、渭南、西安、褒城、成都、拉萨、兴平、兰州、安西、乌鲁木齐(迪化)、古城(奇台县)、伊宁建立了商业网络。
  在当时人文、地理环境下,晋商审时度势,形成了一套经商之策。
  首先他们采用了"坐商"这一传统方式,但所不同的是,他们并没有把这种交易方式重点放在已成气候的商贸都市,却把它投于有发展前景,尚未开发的县镇。比如,清乾隆年间,祁县商人在新疆古城(奇台县)、迪化(今乌鲁木齐市)、伊宁开设了以经营茶叶、绸缎为主的店铺,并得以迅速发展。至清同治、道光年间,祁县人在新疆这三个地区的商贸业已从茶叶、绸缎单一品种发展到经营品种繁多的商庄,还出现了银号、运输行业等。又如前面提到的祁县乔家在内蒙古包头建立的庞大商贸市场,都足以说明这一点。乔
  ① 引自段友文《论明清山西商业民俗对我国城市兴起的作用》,载《中国民间文化》第8 集,1992 年12月版。
  家在包头开设"复盛号"菜园280 亩,乃属独辟蹊径之举,但乔家人看准了当地干旱少雨、多风沙的地理环境导致的缺少蔬菜的行情将给他们带来赚钱的机遇,因此,他们冒险种菜,开设"复盛号",结果,赚得大利。
  其次,他们采用了"行商"这一古老交易方式,但他们高人一筹之处是将"行商"与"坐商"两种截然不同的交易方式有机的结合为一体。有的坐地经营的大商人本身就兼营"行商"业务,即使坐商未涉足长途贩运业务,但他与"行商"也非八杆打不着,或为同姓、同宗族,或为同乡、同村,总之,是以亲缘与地缘为纽带联系在一起并有着不可分割的利益关系。坐商将当地所需的内地货通告行商,并将当地的土特产收购起来(如新疆的坐商主要收购的有新疆的皮毛、金砂、白银、玉石、矿产、药材、牲畜、干鲜果菜),待行商运往内地;而行商根据坐商的要求,提供内地货物(如向新疆坐商提供的主要有绸缎、烟酒、糖茶、钟表、玻璃、建材、器械等),并将坐商收购的当地土特产拉回内地贩卖。清代,山西的"四大商帮"(船帮、驼帮、车帮、马帮)势力很大,长途贩运十分活跃。
  其三,晋商的过人之处还在于会做钱滚钱、利滚利的大买卖。他们率先将商业与金融业连为一体、形成了系统化的票号业,并向全国各地辐射。清乾隆、嘉庆年间,山西票号主要经营汇兑业务,靠"汇水"(即汇费)获利。清光绪二十年,票庄信用业有了长足发展,就拿祁县乔家来说,设有"大德通"、"大德恒"两大票号,金融实力极为雄厚。这两家票号下设20 余个分号、俗称"码头",分布在全国各地,直接或间接操纵着当地的金融、商贸业。
  其四,晋商非常懂得如何利用官府保护自己的利益不受侵 害,这也是他们长驱直入,屡战不败的原因之一。无论是坐商还是行商都把接交官府,作为巩固自我经济势力的一种手段。九门提督马玉昆、四川总督赵尔巽都是乔家"在中堂"的坐上客;乔家与宫廷亦有联系,慈禧太后在庚子事变逃往西安的途中,其行宫即设在乔家的大德通票号;新疆"三成元"饭庄的东家--晋商杨森林攀附权贵犹如经商做生意一样很有一套,不仅在当地商界享有很高的威望,就连土匪也怕他三分,当地经商者出门贩运,只要在标货或标银上面标着"三成元"的小旗,途中土匪会自动让道。
  "买树梢"也是晋商率先使用的一种经营方式。农民等钱用时,可拿青苗作抵押和商号或票号作交易。商号或票号与农民议定价格,然后支给其银钱或货物,粮食收获后,农民按所定价格交粮。"买树梢"是一桩极具风险的投机买卖,搞得好可获大利,搞得不好会赔得一干二净,还落得负债累累。前面提到的乔家"广盛公"就是因"买树梢"而频临倒闭,但又因"买树梢"而获厚利,重开"复盛公"。尽管"买树梢"极具风险,但它毕竟有着诱人的厚利等待商人去赌注,因此,这一习俗从晋中不胫而走,成为各地大胆商人普遍采用的经营方式之一。
  (三)清代上海商贸习俗清道光二十三年(1843 年)以前,上海并非商贸重地,1843 年后,上海作为"条约口岸"之一,成了西方资本主义国家推销其商品的市场,上海商埠兴起。原在浙江平湖乍浦镇的商人纷纷外迁,许多商贾迁至上海,这也促进了上海商贸的发展。
  上海不仅出现了钱庄、商行,而且出现了菜馆业,各地菜馆纷至沓来,并形成行帮菜馆。有本帮、苏帮、锡帮、扬帮、杭帮、宁帮、徽帮、山东帮、京帮、川帮、广帮、豫帮、回帮、素菜帮。这些菜馆都有各自的铺面,并在所坐区域形成了相应的势力地盘,成为各地商贾、帮会聚会、叙旧、谈生意、做买卖的地方。
  本帮菜馆源自宋代,至清盛行。鸦片战争后其菜馆地盘发展很快,从原青龙镇直入商业中心十六铺,又从十六铺扩展到南京路,形成200 余家的大规模。
  1860 年后,苏帮菜馆和锡帮菜馆前后进入上海,使本帮菜馆优势大减。
  清末,又有一些地方菜馆踏入,形成了竞争的大市场。各帮菜馆纷纷拿出绝手活招揽顾客,同时以乡情、地方特色吸引本行帮的商贾聚饮就餐,结果,各帮菜馆成了各地行帮的歇脚点、归宿地、叙情场、生意厅。
  在上海商贸界,每逢农历十二月二十四和农历正月初六,各店都要聚餐,在送灶神仪式及接财神仪式后享受两次节菜。另外,在年三十晚,要吃年夜饭,吃年夜饭时老板和职员分桌共餐。假使老板要解雇哪个职员,待吃罢年夜饭,该职员便被领至帐房告其过年后不要再来上班,并领工钱回家。徒弟进店后,若有望成气候,则要托人拜师,给介绍人的礼不能少,拜师的礼更要重。若师傅有意收徒弟,接礼后就要择吉日举行拜师仪式,而且日后每逢节年,都要给师傅送礼。学徒期不限。
  (四)清代汉口商贸习俗清康熙年间,汉口镇与景德镇、佛山镇、朱仙镇齐名,被视为全国四大工商名镇之首。自鸦片战争后,1861 年汉口被辟为通商口岸,洋人商店拥进汉口共计百余家,其中有比利时、俄国、美国、英国、日本等国商人开的店。此时形成了国人和洋人店共处一地、相互竞争的局面。更为重要的是,当时汉口成了贸易转运的中心。大量流动人口涌入,各地商帮几乎都参与了在这块市场的竞争。当时,参与竞争的主要商帮有:四川帮、云贵帮、陕西帮、山西帮、河南帮、汉帮、湖北帮、湖南帮、江西帮、福建帮、广帮、宁波帮等等。主要商行有:盐行、茶行、药材行、广东福建杂货行、油行、粮食行、棉花行、牛皮行等。金融业以山西票号实力最为雄厚①。
  这些大商帮都建有会馆或公所,这些会馆、公所为各帮聚议之所,大半设有神座,春秋演"古致祭"。所供奉的神像也带有浓郁的地方色彩,多为地方神,如山西帮供奉关羽;徽州帮供奉朱熹等。
  汉口茶馆业也很发达,其主要原因为商贸交易活动频繁所至。商人交往于此,谈交易、递情报、解决纠纷,使茶馆生意日益火红。
  最有趣的是,在商贸活动中,汉口人是最早使用名片的国人之一。清李调元有首《汉口竹枝词》,其中有这么两句:"泛友浮交讲应酬,淡红名片教人丢"。
  ① 参见《汉口小志·商业志》。
  (五)江湖行帮交易隐语行帮商人交易或在袖筒内捏指讨价还价,或用隐语讨价还价。
  如陕西商人言价时,不许第三者插足。讨价数字均有隐语:一要说"么",二要说"按",三要说"捎",四要说"素",五要说"歪"等等。
  又如东北马市交易隐语,当地称为"黑话",是马贩子、马经纪、掌柜的、掌盘的使用的隐语。张徐先生对此作过详细地调查和搜集,特引证于此。数字隐语:"叶气嘎",即一,同时十、百、千、万等位数逢一皆用此语;"坛字嘎",即二;"品字嘎"即三;"吊字嘎"即四;"曼字嘎"即五;"挠字嘎"即六;"才字嘎"即七;"拐字嘎"即八;"欠字嘎"即九。。。日常隐语:"掌柜的",指马店店主;"掌盘的",指受聘处理店务并为买卖双方搭桥说合的中人;"里马人"指本集同行;"外码人"指外集的同行;"不懂嘎"指外行;"雏"指刚入门的生手;"南客"指买马的贩子;"北客"指卖马的贩子。
  交易隐语:"多少嘎"指多少钱;"能打开"指出价合理,能买下来;"打不开"
  指出价太少,不卖;"拉拉开"指再降降价;"匀乎匀乎"指买卖双方的报价相互平均平均;"撑口袋"指替买方压价或替卖方抬价的撤托或上托的解法;"上托"指买方压价;"撤托"指卖方抬价;"盖集"指先出大价把市场价格抬起来,使别人不能成交,然后等待时机突然用低价买进;"啥口"指马多大岁数;"大货"指长成的骡马;"小货"指小骡小马;"达子马"指从草原上贩来的烈性马;"生根"指买来供屠宰用的牲口①。
  ① 参见张徐《关东第一马市习俗调查》,载《民间文学论坛》1992 年第4 期。(六)清代商业宣传习俗清代商业发展迅速,各店铺、店堂,无论其门面大小,都十分重视对它的装饰,并通过一些装饰物或宣传品来广而告之,吸引顾客。这些显示店铺、店堂标志的宣传广告包含有字号、招牌、楹联、幌子等。
  字号:是每个店铺都有的,就象人名一样,字号则是人为店起的名。字号大致分为两种,一种是将店主姓氏和店主所经营店铺的性质结合为一整体的字号,如"烤肉季"、"馄饨侯"等;一种是以吉祥如意、财盛福大类词汇命名的字号,如"全聚德"、"内联升"、"瑞蚨祥"等。这些字号一般都以墨书写或雕刻在一块木板上,然后挂于店堂门额,俗称"字号牌匾"。招牌:是以宣传店铺经营之物而设的。它分为大、中、小三种规格的招牌。大者俗称"冲天招牌",这种招牌通常立于店铺某一侧的前方,为木质,长方形,且高出铺面房,十分醒目;中者则挂于店门两侧;让人看了一目了然;小者悬挂于房前屋檐下,顾客走到店门前,便可从这小招牌中获知该店所卖货物的名称。
  楹联:是店铺必备的一种装饰,俗称"门对"。这种楹联往往针对店铺的性质、字号,并赋以吉祥如意、财源茂盛等象征内容。如北京北豫丰烟铺的楹联:"豫建征祥烟景丽,丰收有象雨风调"。这个门对不仅把该店卖什么巧妙地告诉了顾客,而且还将该店的字号藏于对联的字头,即表现了该店主的文化修养,又不失经营特色和宣传技巧。
  幌子:是一种由来已久的营业宣传习俗,但到了清代发展更为全面,且不说质地分纸、布、皮、革、木、竹、铜、铁、锡等,单说幌子的类型就可归纳出四种。一种是实物幌,将店铺所卖的货物作为幌子,挂在店门外。如绒线铺挂的各色绒线编扎的绒线幌子;馒头铺窗外桌上放的寿桃寿面幌子;香蜡铺门外立着的高大至檐的大蜡烛幌子等等。第二种是模型幌,将店铺所售物品做成模型当幌子。如烟袋铺门外悬挂的巨大烟袋模型幌子;中药铺的膏药幌子等等。第三种是文字幌子,将店铺所经营的范围通过极简洁的一两个字书于幌子上,称为文字幌子。如当铺用的"当"字幌;成衣铺挂的"成衣"幌等等。第四种是象征幌,这种幌子多以与店铺经营有关的象征物作幌,约定俗成。如颜料店以彩色木棍作幌子;粮店以木制倭瓜模型作幌子;油盐店的幌子是一直径约一尺的锡制扁圆饼形,其中心处镶有一铜制大钱,下缀红布条等等。
  上述主要是坐商约定的商业宣传习俗,而行商的商业宣传习俗主要体现在他们的吆喝宣传声和他们手中拿的器物所发出的引人注意的声响上。
  八、清代娱乐习俗娱乐是民俗的社会功能之一。在许多民俗事象中都贯穿着娱乐性,且许多带有娱乐性的民俗事象又是从神圣而神秘的原始宗教、民间信仰演变而来的。
  清代娱乐民俗较之前代显得更为丰富,但细细分析归纳,大体可分为两大类,一是于清代形成的娱乐习俗;一是由祭祀习俗演变成的娱乐习俗。娱乐习俗包括音乐、舞蹈、竞技、游戏等,但这些在民间乃至宫廷的传承中,往往不是以独立的表现形式出现,总是掺于其它民俗事象之中或溶于一个大的文化氛围之中。像"花会",既与节日习俗有关,又与庙会习俗有关,同时还包含着地域民俗和社会民俗的特征,但它更大程度体现了娱乐性,并通过娱乐性使整个民俗活动的方方面面有机地组合在一起。
  (一)清代形成的民间娱乐习俗在民俗传承中,娱乐民俗充分体现了它的活力。清代大量娱乐民俗都是世代相传、承前而来的,就内容而言没有什么变化,变化主要体现在规模大小的趋向上。尽管这部分构成了清代娱乐民俗的主体,但为了不与其它习俗史发生冲突,我们在这里重点叙述一下清代形成的娱乐习俗及其带有明显演变趋向的娱乐习俗。
  1。京东民间花会京东的民间花会非常之多,不仅类型繁多,而且深受宫廷民俗文化的影响。清代,京东东坝镇有个"狮子会",会号叫"金铃祖狮"。初成立时叫"太狮"。传说清乾隆年间,刘墉(刘罗锅子)到东坝镇为公主坟扫墓,正赶上东坝走会。他见一青一黄两狮舞动宏伟气魄,狮项下的八个铃铛金光灿灿,响声悦耳可传十里之外,于是他将"太狮"舞引进宫中献艺。皇家封该会为"金铃祖狮"。
  自后,"金铃祖狮"名声大噪,观者愈来愈多。狮子舞主要动作有搔痒、弹毛、打滚、跳跃、直立、走梅花桩、攀绳等。
  "金铃祖狮"被皇家所封,故在花会中独领风骚,成为花会各档之首。
  每逢走会,都要由狮子领路,各档花会随后,前往祖庙祭祀。
  京东小红门地区的红寺村,于清乾隆年间成立了个地秧歌会。据传,该地秧歌会是在光绪年间受的皇封,所封会号为"小红门红寺村子弟秧歌圣会"。该地秧歌会是北京地区唯一不上跷的住地秧歌。地秧歌的舞蹈动作共计64 套。
  除外,还有民间吹打乐队、云车会等等。
  2。潍坊风筝潍坊风筝是山东风筝的代表。潍坊人放风筝历史悠久,但真正形成气候,并进入鼎盛期的时间是清乾隆至嘉庆年间。据《潍县志稿》载:"本邑每逢寒食,东门外,沙滩上。。板桥横亘,河水初泮,桃李葩吐,杨柳烟合,凌空纸鸢,高入云端。"放风筝不仅成为人们节日中的一项不可或缺的娱乐习俗,而且发展趋向普及。潍坊成了扎、糊、绘、放这风筝四艺的中心和集散地。
  清末民间画家王福斋是扎人物风筝的拿手艺人,"雷震子"就是他的得意之作。除外,还有陈哑巴等10 余家扎风筝名家。
  在这时期,潍坊风筝已从自我欣赏、娱乐转向商品,鼎盛期有风筝作坊和店铺30 余家。清乾隆、嘉庆以来,潍县东关城墙下的白浪河滩,是集市贸易中心,而风筝市就在东城的城墙下。风筝习俗从此兴起并广为传播。3。温州划台阁温州端午节有划台阁之俗,此俗大约始于清同治年间。
  台阁,也称彩舫,是一种将亭台楼阁置于船上,并在其间安排化妆人物、乐队、秋千等供人欣赏的龙舟。每逢端午节,台阁被装扮一新,缓缓行于河面,船上秋千回转,彩旗飞舞,岸边观者如潮涌。
  台阁十分壮观,总长约18 米,宽4 米,约容纳100 人左右。前后为木雕龙头龙尾,其须角、眼睛、鳞片均为彩漆、贴金装饰。台阁有亭台三座,各式花灯遍布台阁,入夜时景色更迷人。台阁还设有风车、秋千架三座,每个秋千架上都有四名儿童身着戏装、手握绳子,坐在软绳上随秋千回环起伏、腾空飞转。龙头龙尾还各设一对艄公艄婆站立,负责台阁的转向。还有四位划手藏于隐秘处划船。台阁上的乐队演奏的乐曲,更令人心旷神怡。端午节观划台阁,便成为温州人节日娱乐活动的重要内容,始开风气之先河。
  4。苗族果子仗果子仗是贵州紫云县苗族青少年喜欢玩的一种游戏。据当地老人相传,该游戏起源于清初。因苗族地区常遭侵犯和掠夺,为了保护本民族的安全与利益,苗族青少年便常集于一起,投石练武,久而久之形成了现在的果子仗。每逢农历七月十四至十六日,苗族青少年便聚集于指定的路口打果子仗。"作战"的双方都要准备好"武器"--核桃、梨子、油桐果或野桃子,然后到"战场"呼战。在"战斗"中,观看的人都要为他们助威呐喊。如若打中对方,助战者的呼声会更响亮。双方在交战中不能使用石头。更不能打路边拣"子弹"的小孩或助威群众,否则会遭到双方长老的斥责。
  5。锡伯族娱乐习俗锡伯族西迁新疆伊犁后,受近邻哈萨克族和维吾尔族的影响以及汉族文化的影响,其娱乐习俗发生了很大变化,形成了不少带有浓郁地方风俗特征和其民族情调的娱乐习俗。如:受哈萨克族和维吾尔族歌舞影响,本不善歌舞的锡伯人也变得能歌善舞了,每逢节日,都要通过歌舞娱乐一场。锡伯族本没有刁羊娱乐习俗,后接受了哈萨克族娱乐习俗影响,每逢节庆、秋后都要举行隆重的刁羊比赛,并成为锡伯人娱乐习俗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本来,锡伯人也没有秧歌剧,由于受到汉文化影响,新疆伊犁锡伯人接受了这种娱乐形式,并对它有所创新和发展。
  (二)由祭祀习俗向娱乐习俗的演变信仰习俗在传承过程中具有相对稳定的特点,正因为此,祭祀习俗能够比较完好地保存下来,但是,祭祀习俗也不是一成不变的,它的变异主要体现在向娱乐习俗的演变。
  祭祀习俗向娱乐习俗的演变又主要体现在两方面:将祭祀习俗原本的严肃、恐怖的氛围淡化,演变过程中逐渐加入娱乐氛围,这种氛围随经济文化发展速度的快慢而变化;改变了原本祭祀习俗中宗教信仰的内核,使之成为纯娱乐性的或娱乐特点极突出的民俗事象。像庙会活动,就属祭神、娱人并存,甚至娱人氛围更浓的习俗;而像春节放鞭炮则是带有明显娱乐色彩的喜庆习俗,但究其源却与火神崇拜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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