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我们的精神组织决定的,思维过程和思维原则(或被康德当作纯概念的范
畴)都有生理学的基础。
据此,朗格专门考察了因果范畴。他既反对古代形而上学因果观和休谟
的因果观,也不完全同意康德的因果观,认为因果概念植根于我们的心理—
—生理组织之中,以意向的形态先于任何经验而存在;因此它在经验范围内
具有无限的意义,而在经验范围之外则没有任何意义。
从感官生理学出发,朗格否认康德“自在之物”的客观存在,认为它不
是康德理解的、存在于人的意识之外能刺激感官产生感觉的东西,而只是表
①
示认识界限的东西,它“是否存在,我们不能确实知道。”他断言,我们
所表象的感觉世界是“所与的唯一世界”,它无需“自在之物”的“外来的
②
支持” 。这样,他就把康德“自在之物”理论中的唯物主义因素清除掉了。
<2>伦理学与社会改良主义。朗格赞成康德关于认识不是全部目的的思
想,主张人类不仅需要科学知识,而且需要通过艺术、诗歌、宗教体现出来
的理想,需要用自己自由创造的理想世界去补充现实;人类精神的最崇高职
能正在于参与这种创造。但他不同意康德关于可思而不可知的世界(自在之
物)的结构具有理性必然性的观点,认为可思的世界是一个与认识形式无关
的想象的世界,亦即诗的世界,伦理的世界。诗是精神的必然产物,“是一
①
切崇高与神圣之物的源泉” ;它通过美的教育力而发生伦理的意图。由此
出发,他把人类理想归结为伦理理想。
朗格认为,人类理想的实现必须同提高被压迫群众地位的社会事业结合
起来。在阐述这一观点时,他不分青红皂白地把一切唯物主义都曲解为庸俗
唯物主义,认为它的本质是利己主义,而利己主义则是造成贫富对立和社会
分立的祸根。与此相关,协调阶级利益的学说也是一种伪善的谬见。因为随
着投机商和大企业主财富的过度集中以及垄断组织的出现,人们在社会地位
以及提高地位的手段方面的差距日益扩大,“个别人的财富和势力将突破法
律和习俗的一切界限,国家形式将变成虚幻的阴影,受屈辱的无产者将成为
显贵们的情欲的玩物”,结果,国家变成“可以贿赂收买的东西,绝望的贫
②
民很快地开始憎恨法律,正如富豪很快地蔑视法律一样。” 因此,每个人
毫无顾忌地追求个人利益,社会均势必然不稳定。由此,他得出了每个人都
注意整体利益的社会主义将代替资本主义的结论;社会主义社会克服了利己
主义,消除了剥削、压迫,从而劳动群众的地位提高了,人类的伦理理想也
就实现了。
朗格从达尔文生存竞争学说出发,认为社会主义的实现只能通过伦理感
① 朗格:《唯物主义史》下卷,第217、328 页。
② 朗格:《唯物主义史》下卷,第217、328 页。
① 朗格:《唯物主义史》下卷,第232 页。
② 朗格:《唯物主义史》下卷,第256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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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道德上的自我完善等和平改良方法,而不能诉诸极端的、激进的革命,
因为革命只能导致文化的毁灭。
朗格的这套学说实质是从人性的一个方面出发去解释复杂的社会历
史,它同马克思的科学社会主义理论是格格不入的。所以马克思说,朗格的
“伟大发现”对于那些华而不实、假冒科学、高傲无知和思想懒惰的人说来
倒是一种很有说服力的方法。”①
(2)柯亨的哲学思想
世纪之交自然科学的迅猛发展使朗格的学说急需全面修正。以柯亨为主
要代表的马堡学派的理论特色,正是利用自然科学的最新材料来解释和改造
康德哲学,论证其新康德主义观点。赫尔曼·柯亨 (1842—1918)出生于德
国安哈尔特邦的柯斯维希,早年就读于布莱斯劳犹太神学院和布莱斯劳大
学,后转入柏林大学学习。1865年获哲学博士学位,之后继续在柏林学习数
学和自然科学。1870年转向康德哲学的研究。1873年经朗格推荐取得马堡
大学讲师资格。1875年朗格去世,柯亨遂于1876年接替朗格的教授席位,
在从纯粹概念的角度解释康德哲学的基础上,创立了批判唯心主义体系——
它在当时赢得了一批支持者,从而形成了颇有影响的马堡学派。该学派把认
识论和方法论视为哲学研究的首要任务,并把认识论和方法论问题归结为先
验逻辑问题。除柯亨外,马堡学派的主要代表有那托尔普 (1854—1924)、
沃伦德尔(1860—1928)、李伯特(1878—1948)、卡西尔(1874—1945)
等。他们的研究视角和哲学观点虽有差异,但基本上都接受了柯亨提出的基
本原则和方法;卡西尔后来移居美国,哲学观点逐渐远离新康德主义,对他
的思想将在下卷介绍。
1912年,柯亨辞去大学教职并迁居柏林,在一所犹太神学院讲授哲学。
1918年4月4日在柏林逝世。他的主要著作同他的哲学活动一样分为两大部
分,第一部分重新解释康德学说,包括《康德的经验学说》(1871)、《康
德伦理学的根据》 (1877)、《康德美学的根据》(1889)、《纯粹理性批
判注释》 (1907),第二部分阐述他自己的批判唯心主义体系,包括《无穷
小方法的原理及其历史》 (1833)、《纯粹认识的逻辑》(1902)、《纯粹
意志的伦理学》(1904)、《纯粹情感的美学》(1912)以及《哲学体系中
的宗教思想》(1915)。
①先验方法。康德在解决知识问题时明显地表现出先验心理和先验逻辑
两种倾向。朗格等早期新康德主义者发展了前一种倾向,因而强调科学知识
的普遍必然性植根于认识主体的心理——生理结构。柯亨反对心理主义倾
向,认为哲学的任务不是揭示人的意识结构,不是研究认识的起源,而是阐
明认识何以可能并进而揭示知识的逻辑结构。他认为,各门科学彼此间尽管
有很大差异,但必有共同的逻辑结构(正是它使得知识具有统一性),哲学
①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2 卷,第672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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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任务就是探究这种逻辑结构,因而哲学乃是纯粹认识的逻辑——它是无穷
尽地探索真理的独特方法,即先验方法。
在柯亨看来,先验方法的思想才是康德哲学的中心思想和向前推进的、
创造性的力量;康德学说中的各种观点只有作为这种方法的纯粹表现才有意
义,否则就应抛弃。
先验方法包含两点要求:第一,要踏踏实实地追溯到各种实际存在的、
有历史为证的科学、伦理学、艺术和宗教等方面的事实,亦即确定一切创造
文化的活动;第二,在此基础上指明其可能性的根据,提炼出纯粹的规律。
哲学以创造文化的活动为唯一目的,它要在这种活动的纯规律根据中来认识
和论证这种活动。
文明创造活动本身并不能保证自己具有规律性,必须依赖先验的逻辑规
律,但这些规律又以科学事实为根据。这就是说,先验方法固然超乎文化创
造活动之上,但这种超越并不是从外面把规律强加给创造活动,而是只能在
创造文化的活动中去探索创造活动本身的规律,所以它有着严格的客观性
质。
②对康德哲学的修正。柯亨认为,康德认识论的一个重大弱点是没有正
确阐明感觉、直观的作用以及它们与思维的关系。在柯亨看来,思维高于一
切、决定一切、在逻辑上先于一切。所以他否定感觉是知识的源泉和思维的
先导,认为感觉由五种感官获得,彼此并不一致,无法保证可靠性;感觉只
能及于一定范围,诸如电、磁以及许许多多运动都处于感觉的能力之外,但
现代物理学却力求论证电磁场的实在性。因此,感觉并不能给认识提供基
础,更不能提供关于实在世界的知识。实际上,并不存在纯粹的感觉,我们
谈论感觉时,实际上指的是知觉;但纯粹的知觉也不存在。正如赫尔姆霍茨
所证明的那样,任何知觉都必有思维参与其中,没有思维,任何知觉都无法
发生。例如,若不借助思维,就无法知觉到房子,因为房子是个复杂的整体,
包含着相互联系的各个部分,只有思维才能提供这些联系,从而形成作为整
体的房子的知觉。既然知觉依赖于思维,那就更不能承认感觉具有认识意义
和价值了。在认识中,感觉只能作为一种问题符号,只提出问题,只有思维
才能作出回答。所以不是感觉被给予思维,成为思维的先导;而是思维为感
觉提供可认识的因素。同理,没有思维就没有直观,直观并不是独立于思维、
异于思维的东西,而只能是由思维所规定的,它本身就是思维。
与此相联系,柯亨否认存在于思维之外,作为向人的感官提供刺激的“自
在之物”。不过,他没有像费希特等人那样完全拒斥自在之物,而是把它改
造成了与经验的规范和准则相一致的、被思维所决定的东西,成了一个限界
概念,它表明人为自己的认识设定的一种目标、界限。人的认识过程是一个
不断生成、变化、创造的过程,我们的所有知识都是未完成的残篇,自在之
物就是我们认识不断前进的无限遥远、总是待确定而非固定存在的目标,它
表明,在我们完全认识事物本身方面存在着不可逾越的界限。③批判的唯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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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义。柯亨认为,不以人类意志为转移的自然界固然永远存在着,但它对科
学认识来说毫无意义:星辰不是在天上,而是在天文学这门学科中。所以认
识的对象只能是由数学和数学的自然科学所阐述的对象即“科学的实在”,
这种实在不是一成不变的完成了的东西,而是不断地、无止境地产生和发展
着的东西,它同自然科学一样是纯粹思维的产物。
在牛顿的流数术和莱布尼兹的微分学基础上,柯亨提出了一种无穷小原
理,并用此原理来论证实在既不是在感觉中也不是在直观中被给予的,而是
由纯粹思维创造的。他从同一个微分方程可以描述许许多多物理过程出发,
认为一切作为自然科学对象的事物都可以归结为某种数学方程式,而无穷小
则是一切数的基础,因此实际上也就是自然对象的基础,它从时间、空间以
及其它一切性质方面决定对象。物理学家所说的力、以太、原子、电子、质
量等等只是一种假设,一种用来创造经验的统一、创造知识的对象的工具。
无穷小的演算方法突出地显示了数学思维的特性:拒斥感觉和直观,并承认
和重视纯粹思维。柯亨认为,数既不是物,也不是关于物的抽象概念,而是
纯粹思维借以建立某一体系的成分、环节。每一数都是相对于整个体系(数
列)以及体系中的其它成分、环节而获得其意义。因此数的实在性只是方法
论上的;一切以数学为基础的科学概念也同样如此,即它们的意义都不是反
映了某一对象及其性质,而是作为某一理论体系中的一个成分、环节。他还
认为,数学不仅是自然科学的基础,而且对精神科学也具有无可争辩的意
义;数学是一切学科的范例和本质。因此,一切科学知识都是纯粹思维的创
造。柯亨指出,实在是纯粹思维的产物,对这种思维的考察则是逻辑的任务;
逻辑乃是他的哲学体系的基础。依据无穷小原理,他提出了一种自认为有别
于传统逻辑(包括康德逻辑)的新型逻辑。柯亨认为,逻辑从思维开始;既
然实在以及关于实在的一切科学知识都是思维的产物,亦即,思维是本原的
思维,因此,逻辑是本原的逻辑,是纯粹认识的逻辑。纯粹思维利用无穷小
的演算创造科学认识的对象或科学理论时,必须依据内在于思维自身的具有
普遍意义的逻辑范畴和规律,后者既是事物的实在性的标准,也是科学原理
的真理性的标准。康德把知性范畴理解成先验的、绝对的,并认为他提出的
范畴是完备的。柯亨不同意康德的这种看法,认为一定的范畴只适用于一定
的理论体系,随着理论体系的改变,其中的范畴也要改变。康德的范畴主要
只涉及知识的形式,柯亨则认为知识的形式和内容都是纯粹思维的产物。
④伦理的社会主义。出身于犹太家庭的柯亨,在政治上反对歧视犹太
人,同情社会主义运动。但他错误地把康德同马克思调和起来,提出了“伦
理的社会主义”理论。他认为,作为当代社会主义运动理论基础的马克思的
唯物史观只注意了经济问题,忽视了道德原则对社会的影响。在他看来,只
有道德原则才是社会发展的真正原则;所以,社会主义的基础不应是经济的
唯物主义,而应是伦理的唯心主义(即康德的唯心主义伦理学)。他认为,
伦理的社会主义的基本原则就是康德称之为“绝对命令”的道德原则:你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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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这样行动,无论在什么时候,无论对你自己和别人,都要把人当作目的,
而决不把它看成手段。由此,他把康德称为德国社会主义的真正奠基人。
康德把作为道德律的绝对命令、善良意志的实现推到了彼岸世界。所
以,按照康德伦理学原理建立的社会主义同样是在现实生活中永远不可能达
到的。对此,柯亨直言不讳,认为社会主义主要不是目的,而是由这个协调
观念所指导的运动。这一结论后来成为伯恩施坦社会民主党理论所依据的一
条错误原则。
(3)文德尔班的哲学思想
维尔海姆·文德尔班(1848—1915)是新康德主义另一个著名学派即弗
莱堡学派(又称海德堡或巴登学派)的创始人。与马堡学派从对数学和自然
科学的研究中来理解和发挥康德的认识论、特别是先验逻辑学说不同,弗莱
堡学派着重强调价值问题,按照康德提出的真、善、美三大范畴来探讨价值
及其在社会文化中的表现和作用。
文德尔班出生于德国波茨坦,先后在耶拿、柏林、哥廷根等地上中学和
大学,曾受教于当时的著名哲学家李普曼、费舍和洛采(1817—1881),毕
业后在瑞士苏黎世大学、德国弗莱堡大学、斯特拉斯堡大学、海德堡大学教
授哲学。主要著作有:《近世哲学史》(1878—1880)、《序曲:论文及讲
演集》 (1884),《哲学导论》(1884)、《古代西方哲学史》(1888)、
《哲学史》(1892)、《论意志自由》(1904)。他主要以哲学史家闻名于
世,是最先以“问题史”的方式讲述哲学史的哲学家。
弗莱堡学派后期的主要代表是文德尔班的学生李凯尔特 (1863—
1936),他将老师的某些思想加以系统化,力图建立一个包罗各个知识领域
的哲学体系;其主要著作有:《认识的对象》(1892)、《自然科学概念形
成的界限》(1896)、《文化科学和自然科学》(1899)、《历史哲学问题》
(1905)、《哲学体系》(1921)。属于该学派的知名人物还有闵斯特贝尔
格 (1863—1916)、鲍赫(1877—1942)、科恩(1869—1947)等人。<1>
价值论。对文德尔班的思想产生最直接影响的洛采曾划分过三种可供研究的
领域,即事实领域、普遍规律领域和价值领域,并认为三者之间存在着目的
和手段的关系:经验的事实和必然的因果规律只是达到目的的手段,唯有价
值才是一切的目的。文德尔班师承洛采的学说,把价值概念置于哲学的中心
地位。他认为,世上一切事物都具有两个方面:可认知性 (可判断性)和可
评价性。因此,他区分了判断和评价,前者表示两个表象在内容上的相互蕴
涵性,它总是对事实的判断,总是肯定的,目的是扩展知识;后者表示评价
着的意识和所表述的对象之间的关系,它既可消极也可积极,既可肯定也可
否定,它所关心的不是事物“是什么”,而是“应怎样”。不过,这种区别
并非绝对,因为判断也要以价值观念为依据,也包含有评价的因素,所以认
识论的问题也是价值论的问题。
文德尔班把价值分为特殊价值和普遍价值,前者存在于各个个人的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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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决定于个人的情感、意志。后者存在于一般人的意识中,决定于一般人
的情感、意志。特殊价值是心理学研究的对象,普遍价值是哲学研究的对象:
“哲学以具有普遍价值的那些价值为自己的领域,为自己的问题。这些具有
普遍价值的价值是文化和文明全部功能的组织原则,是人生一切特殊价值的
① ②
组织原则。” 普遍价值的思想后来被李凯尔特进一步发挥 。
与普遍价值相关,文德尔班把规范意识称为哲学的真正前提,认为它是
对意志、情感全部经验进行评价的绝对中心。规范意识既非形而上学的实
体,也非心理学的实体,它毋宁是指存在之间的相互联结和相互关系的总
和,这些关系和联结既不作为事物而存在,也不作为状态或活动而存在,而
只能作为认识的心理功能的内容才变得实在。如果没有规范意识,仅只有价
值标准,那么价值标准还是死的东西,不能用来对实际经验进行评价。有了
规范意识,就可把价值标准运用来衡量一切实际经验,构造全部哲学体系。
规范意识既是抽象的,又是具体的;从规范意识出发,康德殚精竭虑所要解
决的逻辑学、伦理学、美学三者统一的问题就可迎刃而解:三者都是关于规
范的科学,逻辑学是关于思维规范的科学,伦理学是关于意志规范的科学,
美学是关于情感规范的科学。可见,价值哲学能够把全部哲学统一起来;不
仅如此,价值哲学还同实际生活有着密切联系,同全部活生生的现实知识及
全部生活的丰富内容处于不断交流之中。
<2>科学分类。以价值论为方法论基础,文德尔班反对把科学分为自然
科学和精神科学的传统分类法,认为自然和精神的对立是过了时的二元论的
产物;而且,这种分类也和科学的实际状况不符,诸如心理学之类的学科,
既不能说属于自然科学也不能说属于精神科学。
与传统分类法相对,文德尔班依据普遍与特殊的逻辑范畴,把经验科学
分为自然科学和历史科学。自然科学的目的是构造规律,通过把个别事件诉
诸一般规律来解释事件;历史科学则专注于个别事件,旨在确定其形态。所
以,前者可称为建立法则的科学,后者可称为个性记述的科学。这种分类
与对象本身的特征无关。同一个对象可以同时既是自然科学研究的对象,又
是历史科学研究的对象。他强调,这两类科学都是经验知识总体中不可缺少
的环节,在认识活动中都起着对方所不可替代的作用。
这两类科学固然有共同之处:“二者都以经验、感觉事实作为出发点,
①
从逻辑上说就是作为推论的前提” ,但就研究的目的和方法而言,则有着
原则的区别:自然科学运用的是从特殊到一般的方法,基本倾向是抽象性,
目的是认识合乎规律的、常驻不变的、支配一切现象的必然性;历史科学运
① 文德尔班:《哲学史》,1926 年英文版,第680 页。
② 参阅李凯尔特《文化科学和自然科学》,商务印书馆1986 年版,第Ⅷ,21、78 页等处。
① 文德尔班:《历史与自然科学》,转引自洪谦主编《西方现代资产阶级哲学论著选辑》,商务印书馆1964
年版,第58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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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的是对特殊的、具体的事件进行描述的方法,基本倾向是直观性,它虽然
要运用一般性的概念,但其最终目的则是把过去发生的事件或曾存在过的东
西复活在当前的观念中,使之栩栩如生,再现其丰富多彩的生动个性。由此
出发,他反对在历史中寻求普遍规律,认为这无异于企图在历史中建立自然
科学。他强调,对个别的、特殊的历史事件的描述,不是要发现什么无关痛
痒的普遍规律,而是要指出其一次性、无双性的价值。人类全部活生生的价
值感的根源就在于对象的单一性。
<3>哲学史观。文德尔班对哲学史的贡献是引人瞩目的。他那部以问题
和范畴为组织编排原则的名著《哲学史》,在西方一直被当作经久不衰的教
科书而大受欢迎,到1957年,德文本共出了15版,并被译成多种文字。他
的哲学史观可以概括为哲学史的主题、决定思维发展的主要因素以及哲学史
的批判方式三个方面。
文德尔班认为,哲学与其它学科不同,没有一个一切时代共同具有的主
题,也不存在围绕同一主题渐进的发展史。哲学史实际上是各种问题的发展
史,或由各种各样的思想运动所组成的历史。哲学史的统一性并不来自各代
哲学家的所忙于研究的对象和课题,而在于他们所完成的共同的工作和怀抱
的共同的目的,即通过科学概念来表现人们对世界的看法和对生活的判断。
决定以提出问题和解决问题为根本特征的思维面貌的因素主要有三
个,即逻辑的、文化历史的和个人人格的因素。逻辑因素表现了思维发展的
重复性和必然性,它固然是一个相当实用的因素,但却无法解释哲学发展的
复杂情形。文化历史因素对哲学发展产生巨大影响,它直接或间接地决定着
问题的历史经历和对问题回答的变化,但它也不能说明哲学发展的全部复杂
性。在很大程度上,哲学发展的复杂性只能诉诸哲学家个人的人格因素。由
对这三个因素的分析,他给哲学史研究提出了三项任务:第一,根据一切可
能利用的材料,确切说明哲学家的生活境况、思想发展和他个人的观点与学
说;第二,根据取得的事实重塑每个哲学家的生长过程,以便使人了解他的
学说中哪些与前人有关,哪些与所处时代的一般精神有关,哪些与他个人的
天性和教育有关;第三,从整体观点来评价各种理论在哲学史的整个进程中
有何价值。前两项任务是哲学史中的文献历史科学,后一项是批判哲学科
学。
哲学史作为一门批判科学,不仅需记录和解释,更需批判和评价。没有
批判观点就不成其为历史,但这种批判决不是站在外面进行审判。同时,评
价哲学体系的标准也不能是哲学史家个人的信念或偏见。
在阐述批判原则和评价标准过程中,文德尔班提出了不少相当可贵的思
想。但是,他对哲学发展的意义作了片面的理解,忽视了哲学与社会实践的
关系。
3.现象学:胡塞尔的哲学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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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象学是20世纪西方最重要和最有影响的哲学流派之一。它不仅对20
世纪初的德国哲学和世纪中期以让——保罗·萨特(1905—1980)、莫里斯·梅
洛—庞蒂 (1908—1961)等人为代表的法国思想具有决定性的意义,而且其
影响已远远越出德语和法语地区,演变成世界性的“现象学哲学运动”。这
一运动的精神甚至越出哲学,渗透进文学、美学、法学、社会学、心理学、
教育学、逻辑学、经济学等极其广阔的领域,程度不同地影响了它们探讨问
题的方式和解决问题的方法。
现象学这个术语最早是由18世纪德国科学家和哲学家拉姆伯特(1728
—1777)在其《新工具》(1764)一书中提出的。他主张建立一门叫做“现
象学”的学科,并把它定义为关于幻觉的理论;认为现象是对实在的歪曲或
掩盖,因此它只能把我们引入歧途。与拉姆伯特同时代的哲学大师康德,通
过区分现象与自在之物,赋予“现象”以极为广泛的意义。不过,实际打开
现象学研究之路的乃是德国哲学家哈特曼 (1842—1906)和布伦坦诺(1838
—1917)。哈特曼在《道德意识的现象学》(1878)一书中把现象学理解为
对意识的一种纯描述性的研究。布伦坦诺反对康德割裂现象与自在之物的做
法,主张把一切关于现象的判断都还原成对存在自身的判断;他还把中世纪
经院哲学中的“意向性”概念改造成心理学的记述概念,将其作为现象学的
基本概念。这些思想构成了现象学重要的理论渊源。
现象学的真正创始人是德国哲学家胡塞尔。自他于20世纪初使用“现
象学”这个术语以来,现象学就成了研究哲学的方法的一个名称。现象学家
们认为,现象学方法是研究哲学的唯一正确的方法;现象学是迄今为止最好
的哲学概括。但其他学派的哲学家则把现象学理解为现代哲学的一个流派或
一种运动。
由于甚至连作为现象学创始人的胡塞尔的哲学思想也是不断变化发展
的,所以无法用一个统一的定义来界说现象学。相比较而言,与实证主义拒
斥“形而上学”不同,现象学家一般注重探讨“形而上学”问题。与分析哲
学强调语言问题,侧重研究人类认识的语言形式不同,现象学家认为语言形
式的深层是人的意识和实际生活,因此他们重视研究“生活世界”,关心人
生的意义和历史的目的。现象学家还坚决反对心理主义把理性观念和逻辑规
律归结为心理要素的企图,认为哲学应该是所有科学中最高、最严密的科
学,而心理学是经验科学,心理学方法是经验方法,因此不仅不可能解决认
识的客观性问题,而且必然导致怀疑论和相对主义。
现象学创始人埃德蒙德·胡塞尔(1859—1938)出生于当时属奥匈帝国
的摩拉维亚的普罗斯尼茨城。 1876年至1882年先后在莱比锡大学,柏林
大学和维也纳大学攻读物理学、数学和哲学。在维也纳大学获得数学博士学
位后不久,便跟随布伦坦诺研究哲学。1887年至1901年,胡塞尔在德国哈
勒大学担任编外讲师,讲授哲学。1900年至1901年,他发表了第一部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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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逻辑研究》。由于这部著作,他于1901年被哥廷根大学聘为副教授,
1906年晋升为正教授。在此期间,以他为核心,由他的学生和朋友为骨干,
形成了现象学“哥廷根学派”。不久,在慕尼黑也形成了类似的现象学学派。
1913年,他和现象学家马克斯·舍勒(1874—1928)等人共同创办《哲学和
现象学研究年鉴》。《年鉴》第一期上刊登了他的纲领性著作《纯粹现象学
和现象学哲学的观念》(此书第二、三卷直到他逝世后才整理发表)。 1916
年起,胡塞尔被聘为弗莱堡大学哲学教授,一直到1928年退休为止。 1938
年4月27日,他在弗莱堡逝世。
胡塞尔生前发表的著作并不多,除上面已提及的以外,还有《作为严密
科学的哲学》 (1910)、《内在时间意识的现象学讲座》(1928)、《形式
的和先验的逻辑》(1929)、《笛卡儿的沉思》(1931)、《欧洲科学的危
机与先验现象学》 (1936)年只发表了两章,全书直到1954年才出版)、
《经验与批判》(1938)。此外,胡塞尔还遗留下大量笔记、讲演稿、研究
手稿。自1950年起,它们被陆续整理并同他生前正式发表的著作一起收入
《胡塞尔全集》出版。下面介绍胡塞尔现象学的基本思想。
(1)哲学应该是严密的科学
胡塞尔哲学探索的根本目的在于使哲学成为“严密的科学”,在于反思
哲学的科学特性。这当然不是指将哲学还原到科学理论的层面或使哲学符合
于经验科学的方法。胡塞尔认为,经验科学并不关心认识何以可能的问题,
而只关心直接认识事物,它们研究的对象是处于现实的时空世界的事物及其
联系,它们的方法是归纳、演绎、计算等等,因此它们只能提供或然的、相
对的真理,不可能提供必然的、绝对的真理。哲学的使命则是对认识本身进
行批判,是研究认识的可能性和客观性,是超越一切相对性达到绝对终极有
效的真理,同时从方法上为经验科学奠定基础,所以它“应该是所有科学中
最高的而且最严密的科学,是代表了人类对纯粹的绝对认识永恒要求的科
①
学。”这样的“科学”自然既不能还原到经验科学的层面也不能运用经验
科学的方法。为此,他不懈探求能够使哲学成为一门严密科学的可靠方法。
②
胡塞尔通过对自古希腊哲学直到康德、黑格尔哲学及“混乱的当代”
各种哲学思潮的历史性考察,一方面肯定先哲们在为建立严密科学的尝试中
所做出的贡献,同时指出,由于他们缺乏批判的反省和深刻的方法学研究,
致使作为严密科学的哲学迄今还没有开始。他的“现象学”的问世终于开启
了哲学作为严密科学的新里程,所以是哲学史上的一次大变革:“‘现象学’
标志着一种在10世纪末、20世纪初在哲学中得以突破的新型描述方法以及
从这种方法产生的先天科学,这种方法和这门科学的职能在于,为一门严格
的科学的哲学提供原则性的工具并且通过它们始终一贯的影响使所有科学
① 胡塞尔:《作为严密科学的哲学》,1911 年德文版,第290 页。
② 胡塞尔:《现象学的方法》,上海译文出版社1994 年版,第188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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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可能进行一次方法上的变革。” 正因为现象学为严格的科学的哲学提供
原则性的工具,并使所有科学有可能进行方法上的变革,所以它既是科学的
哲学,又是科学的科学:“现象学是关于所有可想象的先验现象的科学,并
且,这些现象都具有综合的总体形态,只有在这些形态中,这些现象才是具
体可能的——这里包括先验的个别主体以及与此相连的主体共同性——现
象学作为这样一门科学同时实际上也是关于所有可想象的存在之物的先天
科学;但这不是指关于在自然实证观点中的所有客观存在之物的科学,而是
指关于所有那些完全具体的存在之物,即所有那些在相关的意向构造中汲取
其存在意义和其有效性的存在之物的科学。”①
现象学着力探讨的是人的知识所以可能的客观必然的基础。胡塞尔不同
意康德对这个问题的解答,认为人的意识中并没有康德所谓的先天形式。胡
塞尔认为,人类知识无疑是关于客观对象的知识,但同样显然的是,客观对
象必须作为可经验、可体验、可认识之物“显现”给我,我才可能获得关于
它的知识。“显现”意味着对象被给予一个置身于特定境况中的主体,因而
具有主观的、相对的特征。但是,认识的客观性又要求对象应该是自在的,
即不依赖于主体及其所处的特定境况。可见,在对象的自在存在与它的主观
—相对的给予方式之间存在着一个交互关系,一种相关性。它可以说是现象
学的基本问题,胡塞尔正是从探讨这种相关性开始其哲学创造的,正如他在
垂暮之年回顾自己一生的工作时所说:“以为每个人所看到的事物和世界都
像它们展示给他的那样,这种单纯的自明性,如我们所认识到的那样,遮盖
住了一个巨大的、特别的真理和视域,这些真理从未在它们的特性和系统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