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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支烟的爱情》作 者: 林夕

_3 林夕(当代)
  喜欢写作,是很早以前的事了,而决定写作,仅仅是在五年前,我因为业余时间写了几篇还象样的稿子而获许参加一次笔会,编辑通知我的时候,我正在酒店和朋友们吃饭,她告诉我把身份证复印件传真给她,给我办护照和机票。我这才知道,现在的笔会已经开到国外去了。那次笔会回来,我就对自己的人生来了场革命,辞职回家,专事写作。
  写作其实很简单,只要一台电脑、和一个大脑,就可以开始了。如果说和过去有区别,无非是早晨不用被闹钟吵醒不用挤在路上不用看老板脸色,我面对的是两个不同的墙面,可以睡到自然醒,仍懒在床上不起来,望着天花板,从记忆里打捞过去岁月积累的生活和感受,构思好今天要写的文章框架,然后从床上爬起来。第一件事是打开音响,放一段摇滚或爵士乐,最喜欢、听的最多的是《挪威的森林》,常常忍不住跟着节拍跳,让自己兴奋起来,把感情世界的大门打开,然后一边喝咖啡,一边静思;然后打开电脑,对着屏幕敲健盘,写完后再读一遍,略做修改,一篇稿子就这样被生产出来了。
  最初,我给自己制定了一张作息时间表,规定每天早晨7点钟起床,可是总也做不到。每天一睁眼就是在8、9点钟,就和自己生气。后来想一想也就算了。制度都是老板制定出来约束下属的,既然现在自己做老板,就不要再难为自己,而且写作是一个松散性极强的工作,不能按写字间的要求来做。所以我给自己换了一份弹性工作制,规定每天写一篇千字左右的文章,剩余时间随意,喜欢什么就做什么,阅读、聊天、泡吧,不喜欢可以什么也不做。反正对一个写作的人来说,站在窗前沉思也是工作。
  工作是为了生活,但生活不是为了工作。大多数人在志趣和谋生之间,都存在很大的差别,我也一样。现在我找到了使这这种差别缩到最小的方式,就是在家写作。并不是每个写作的人都和我一样,我很幸运,因为我喜欢和擅长写的既不是那种厚重深刻阅读起来劳心费神的纯文学,也不是那种根本不需要阅读只是随手一翻的低俗文学,而是介于二者之间、短小精致、简练直白、目前最受报刊杂志读者欢迎的生活美文。也因此,我每个月的稿费抵的上一个白领丽人的月薪,而又不必承受她们那样的心理压力。
  一位在猎头公司工作的朋友告诉我:衡量一份工作好不好,主要有三点:第一,自己是否快乐开心;第二,自己是否成长、提升;第三,收入是否满意。这三点我都具备,所以不打算改变。写作5年整,文章遍天下,出版6部散文集,两部长篇小说,我用稿费付了房款。写作,给了我一间完全属于自己的房子。有人说,有三样东西女人不能自己买,钻石、汽车和房子。我一向素面朝天,钻石不需要;在家写作,汽车也显多余,惟一需要的就是房子。我曾经有过自己的房子,但那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自己的房子,现在是了。女人自己买房子的最大好处是──你不必在男人的夹缝中生存,可以在轻松与随意之中,为自己而活。
爱情不打折(1)
  女友慧和我同岁,已过了而立之年,还是个单身贵族。星期天我正在给女儿洗衣服,她打电话约我出去上街,我加快速度,把洗好的衣服凉在阳台上,就看见慧已站在我家楼下朝我摆手。我急忙穿上外衣匆匆下楼,我们俩人一起逛步行街时装店,我问她想买什么,她说也没想买什么,在家呆着烦,出来随便转转。我看她一付不耐烦的样子,想起每次去她家她母亲都关心地问我最近有没有认识合适的人,介绍给慧,她老大不小了,不能总这么呆在家里。我就为慧感到有些不平,其实慧挺优秀的,长得也秀丽,她周围男男女女的朋友也不少,可她至今依然形单影只,但也没见她怎么急着嫁人,工作、读书、听音乐、交朋友,活得悠哉悠哉的,倒是急坏了她母亲,每天想起来就要念叨几句,一念叨慧就烦,跑到朋友家或拉朋友逛街。
  我们漫不经心地走着,正是初夏,时装店里摆满了新上市的漂亮裙子,款式新颖,争奇斗艳,且价格不菲。我们踏进常去的一△T△X△T△小△说△共△享△论△坛△家时装店,打量着墙上挂的时装,发现两个月前我们俩在这花五百多元买的薄羊绒衫现在已经打了5折,才卖二百多元,不仅心里一阵酸疼。显然小姐已经忘了我们是谁,上来热情地为我们介绍:“这是纯羊绒的,质量非常好,因为过季才赔本卖,二百多元,非常便宜的。”我和慧互相看了一眼,在心里说:是够便宜的,一件衣服的钱,可以买两件,可是我们已经买了。小姐很执着,我们都转身要走了,还冲我们说:“两位小姐买一件吧,真的很便宜。”
  我们匆匆离开了时装店。“真可惜,我们本来可以省一半的钱。”我有些婉惜地说。
  “但我们没省。所以它在我们心里还是原价。”停顿了一下,大概慧子想到了自己,自嘲地说,“也许女人就象时装一样,过了季节也要打折,要不就售不出去了。”
  “慧,你到底想要一个什么样的人,这些年接触这么多人,难道就没有一个你看中的?”
  “让我说一个具体标准,我也说不出来,总之得要一个看着顺眼、能打动我的吧。可是这么多年,偏偏没有遇到。眼看着周围和我差不多年龄的人,一个一个都嫁掉了,有时候妈妈催我,我就想找一个人嫁掉算了,何必这么苦苦等,还不知道他是谁,他在哪,他什么时候才会让我遇见。可是再认真一想,假如我就这么把自己嫁了,有一天,我等的人真的来了,可是我已经没资格了,那不是一件很悲伤的事吗!所以这些年我一直不恳轻易把自己嫁掉。我想,我还是要等下去,就算是过季了,我也不打折。因为这是一辈子的一件事啊!”
  我抬头看着慧,阳光晃得我睁不开眼睛,可我依然清晰地看到慧那纯真的眼睛闪着热情而执着的光芒,我就感觉到眼前有些发亮,我就感觉到心灵有些发颤,突然间想谈谈爱情——这个对现代人来说已经有些陌生有些昂贵许多人已经懒得再谈的古老话题。
美女与平台(1)
  莫沫不是台里最红的女主持,但却是最富有的-开宝马,住高级公寓。不过,你若是以为她嫁了个大款,或是在做性交易,那可就委屈她了。
  当然,莫沫很漂亮,漂亮对男人也的确管用,但是在整形技术高度发展的今天,美女已经不是什么稀缺资源。只要肯花钱,卡西莫多也能变成叶赛尼亚。这个世界不缺叶赛尼亚,关键是叶赛尼亚在哪儿。如果在大街上卖艺,就是忙一个晚上,也不过300元,怎么能和莫沫比。莫沫一顿饭,就能吃出300万的合同来。当然不是因为她的美貌。虽然美女多少都有几分自恋,但莫沫还不会蠢到认为自己仅凭美貌就可以毫不费力拿到300万,她能拿300万是因为有电视这个平台。在电视取代电台、报纸成为媒体新霸主的时代,屏幕上的镜头是按抄计算的,可以说寸秒寸金。莫沫现在主持一档访谈节目,如果给某位嘉宾15分钟谈话时间,对其企业的宣传效应,比花上100万做广告还好。人人心里有杆秤,何况是精明的商人!300万的合同不是随随便便就能给的。
  莫沫很清楚,她的价值是电视赋予的,当然,美貌也起一定作用,否则为什么女主持人开宝马,凌志,而同等身价的男主持人只能开尼桑,本田?不管女权主义者们喊的多么响,还得承认,现在是男权社会。权利、财富大都掌握在男人手里,他们就像一座座闪闪发亮的金矿,而电视台是美女们利用性别优势,淘金致富的最好地方。
  所谓性别优势,并不是指上床,当然遇到财大势强、又不太老-至少视觉上可以接受的,也不排除上床,以夯实一下脆弱的两性关系。秦一鸣便是莫沫夯实后的战利品。
  秦一鸣本是一介武夫,没什么文化-幸亏没文化,否则当年也不会亲自驾着铲车,冲向已经断水断电却仍然赖着不走的“钉子户”,把个70多岁的老太太逼的在最后一刻以百米冲刺的速度向外奔跑。无知者无畏,秦一鸣日后能称雄于房地产业,靠的就是这种无知无畏的玩命精神。不过此一时,彼一时,秦一鸣没文化,不等于没野心。他不仅仅满足于建几栋楼,他要建的是一个地产王国。他很清楚,光靠无知无畏的精神,是建不起一个帝国的。于是高薪挖来文化精英,组成智囊团,为他出谋划策,赋予他本人和企业以文化色彩。秦一鸣就是在智囊团的建议下,走进电视台,成为莫沫的访谈嘉宾。
  莫沫见到秦一鸣的第一眼,双方没有对话,仅凭女人的直觉,就知道这个男人有“料”。在一个小时的访谈节目中,给了他20分钟-是3位嘉宾中谈话时间最长的。莫沫巧妙、娴熟地引导着“对话”,让观众充分感悟秦一鸣身上的“文化色彩”。
  不用说,访谈取得了预期的效果。做为回报,秦一鸣请莫沫吃饭。这很正常,莫沫并不感到意外,让她深感意外的是,秦一鸣随席送上一单300万元的广告合同。
  这回,轮到莫沫无以回报了。只好以身相许。
鱼和自行车的爱情(1)
  “一个女人需要一个男人,就像一条鱼需要一辆自行车”,这是美国女权主义者格洛丽亚·斯泰纳姆宣称自己永不结婚时说的一句名言。这位毕业于史密斯大学的新闻记者、作家深受女权主义的先驱-法国作家西蒙·波伏娃的影响,这位终生未婚的女性在其所着、被益为女性圣经的《第二性》一书中,宣称婚姻让女人变成了“寄生虫”,成为男人的附属品。斯泰纳姆甚至比波伏娃走的更远,她把婚姻称作“一种法西斯主义专政”,“一个奴隶制庄园”,女人不再是自己,而只是“半个人”。她决心做一个快乐的不婚者,通过自我奋斗而不是嫁给某个成功男人,来实现自我人生价值。
  斯泰纳姆确实做到了。她象男人一样在职场上搏杀,终于成为一名优秀的新闻记者和作家,获得了事业的成功,赢得了社会的尊重。她使用自己的姓氏,住在自己买的漂亮房子里,有自己的信用卡,过着完全以自己为中心的单身生活。她的全部人生就是她自己,她光芒四射地站在前排-而不是某个男人的背后,被称作某某夫人,她做为自己-而不必通过男人这个中介-被社会接受、承认。她也因此成为60-70年代女性主义的代言人,成为许多追求自由、独立的新女性崇拜的偶像。
  但是,斯泰纳姆最终却让她的崇拜者们失望了。2000年9月6日,她嫁给了大卫·巴勒-一个她才认识仅仅10个月的男人。这位66岁的新娘亲手终结了自己坚持了近半个世纪的单身生活,让昔日的追随者们大跌眼镜。媒体更是把这场千禧之年的婚约当成嘲讽对象。“这就像是回教教法教长和伊斯兰断绝关系”,英国《每日电信报》这样评论到。而另一家媒体则宣称:“这件事证明鱼需要一辆自行车”。
  婚礼之后,斯泰纳姆接受记者访问时为自己辩解说:26岁结婚是一个保守主义者做的事,而66岁结婚则是一个反叛者干的事。对现在的我来说,有能力也有资本构筑一份平等的婚姻。我们通过这种方式表明把彼此托付给对方。
  斯泰纳姆有权选择自己的生活方式,无论是单身还是婚姻,都是她的自由。但对一个坚守了那么久的生活理念来说,这样的选择多少透着几分无奈。在签下婚姻契约的那一刻,斯泰纳姆知道,她做不成波伏娃了。这不仅是因为她缺乏波伏娃那样的思想高度、学术成果和坚守理念的定力,还有一个更重要的原因,那就是她不可能像波伏娃那样,拥有一个伟大的情人-萨特,有这位欧洲思想巨匠和天才情人相伴,波伏娃当然不需要一辆自行车了。
到上海去调情(1)
  好友戴维最近比较烦,和他保持3年关系的情人在闹分手,其实并不是想分手,真正的原因是想嫁给他,故以分手胁迫。
  “女人,真是搞不懂,当初说好只谈情说爱,不谈婚论嫁,前半场进行的还行,我一直把她当成杜拉斯,怎么现在突然变卦,成了秦香莲了呢?”戴维越说越急,语气中有几分蕴怒。
  我看了他一眼,心想,中国不会有杜拉斯,至少目前不会。这是由经济基础决定的。虽说现在的中国照比以前富裕多了,按理,对上层建筑的要求也应相应增长,但事实并非如此。原因很简单,中国第一代富人并不是靠知识、而是靠胆量、靠机遇致富的,因此精神与物质不同步,二者之间形成剪刀差。前不久,一位亿万富翁在报上登征婚启示,要求女方18-22岁,处女。一时间闹的沸沸扬扬。虽然批评声有之,但赞同者亦不在少数,而且更可气的是,应征者如云,其中还有许多在校大学生、研究生。
  别以为这只是特例,前不久,我一位记者朋友去采访Z,论资产,也是本城属一属二的人,但其文化与品位,实在不敢恭维。他最崇拜的人是韦小宝。因为现在不兴一夫多妻制了,所以决定要在总量上超过他。因此见到漂亮女人照单全收,先吃饭,后开房,把时间成本压缩到最小。他还对那位记者朋友说,世界上的女人分两种,一种是睡过的,一种是还没睡过的。除非丑的引不起欲望,他才免睡。到现在他睡过的女人已经超过一千了。朋友问他:为什么换女人这么频繁?累不累呀?他说,不累,恰恰相反,经常换女人,能让他在生意场上保持斗志。
  喏,这就是所谓的中国富人,难怪博客上说他们是开宝马的穷人。周围尽是这种用下半身思考的男人,怎么可能有杜拉斯呢?好女人是一所学校,可以调教出好男人。反之亦然。好女人也是好男人调教出来的。男女在一起构成完整的世界,彼此互为因果。有陈世美,才会有秦香莲。一个睡过一千个女人的男人,他经常光顾的地方肯定是夜总会,不可能是星巴克。
  身为女人,我曾百思不得其解,为什么在21世纪的今天,中国男人还把女人是不是处女做为重要指数、把床做为最终目标、把与之交手的女人数量当成最高理想呢?按说都是奔四、奔五的人了,又有一把经历,应该在精神和情感方面有更高的需求,寻求带有浪漫与情趣的交流,而不仅仅满足于性的刺激。可他们总是这么乐此不彼,真是搞不懂。
  一次,与一位旅美多年的朋友谈起此事,他颇不以为然:“你知道中国有句成
  语,叫饥不择食。中国目前人均EDP是800美元,而美国是4万美元,相差50倍。一个温饱尚未解决或勉强解决的人怎么可能去调情呢?”
  “可我说的这些人,早已步入富人行列了!”
  “那只是物质上的。文化与情感,是需要传承的。人可以一夜暴富,却不能一夜从草根变成精英。所以想要在中国调情,只能去上海。
  一句话,提醒了我。杜拉斯不会凭空而降,需要一定的经济背景、文化环境和情感基因。这,也只有去上海吧。上世纪20年代,上海被欧洲列强占领,一度相当繁华。不仅经济上,文化上亦如此,有”东方巴黎“之称。直到现在,上海人还相当自恋,把其它地方的人都叫乡下人,仿佛只有上海才配称为城市。虽然有点好笑,但也不是一点道理没有。因为有这样一个历史背景,上海比中国其它城市多了几分不同的味道与情调。上海有味道纯正的西餐厅,有播放老式爵士乐的酒吧,以及有大师登台的歌剧院……不仅如此,上海还有着人数众多的海归,欧美等外籍人士。他们给上海这座原本就很西化的城市,带来了更多的西方色彩,以及与东方文化完全不同的情感模式……
  想到这,我冲朋友举起酒杯,微笑着道:“Goodidea!Let‘sgotoshanghai。”
  上世纪上半叶的上海,曾为中国贡献许多名媛佳丽,她们最有可能成为中国的杜拉斯。但由于历史原因,后来大都漂流海外,香消云散了。现在,时隔一个世纪,我深信,杜拉斯如果登陆中国,一定在上海落地,然后向北方及各地蔓延。引领中国新时尚。
爱情,不是讲理的地方(1)
  这是好多年前的事了,但是我一直清楚的记得,就象刚刚发生一样。
  那天,公司要宴请一位重要客户,我和他还有另一同事,奉命前去坐陪。我们离开办公室,他一边走,一边拿出手机打电话,向夫人请假。
  “喂,今晚有事,不回去吃饭了。”
  “你早干什么了?你怎么不早说呀!我都做好饭了!你以为你是谁呀!你以后再别回这个家!我才不侍候你呢!”
  电话那端,传来女人气势汹汹的声音,声音很大,我和旁边的同事都听到了。我们看着他,他不好意思的朝我们笑笑,对着电话继续说道:“公司临时有事,我也是才知道。我知道你是心疼我,我没事,你放心。我不会喝多的。好,就这样吧,你早点休息,不用等我,我尽量早点回去。”
  走出办公楼,同事去开车,我们俩在门前等着。我看看他:“你脾气真好,刚才她那么发火,你还这么和气的和她讲道理。”
  他笑了笑,说:“其实,她已经把电话挂了。”
  我瞪大眼睛:“那你……”
  “我是讲给自己听的。”
  我有些为他鸣不平:“虽然你晚回家不对,可她那样做,也有些太不讲理了!”
  他拍拍我的肩,说了一句让我一辈子忘不了的话:“年轻人,记住:爱情,不是讲理的地方。
上海的风花雪月(1)
  对于中国的两大城市北京和上海,我一向是亲北京而疏上海。北京的街道,北京的胡通,北京的广场,还有北京的空气,无不透着一种北方特有的通透、清爽、浩荡和大气,虽然这大气中有点霸道的味道,倒让北京这座古城更增添几分男人味,十足的阳刚。
  相比之下,上海则象是一座闺城,阳刚不足,阴柔有余。
  我想,这可能是历史原因造成的吧。众所周知,上海的崛起,始于十九世纪,英国舰队打开了上海的大门,把西方文明引入这座背卧长江、面向太平洋的新城。经过一个世纪的开发,在20世纪的30年代达到顶盛。那时的上海,堪称东方巴黎。做为欧洲外室,享受着世界一流的物质文明。但因产权不归已,精神则轮于其下,只能屈居二、三流。这种畸形的生态造成一个畸形城市。这个时期的上海,用上海才女作家张爱玲阐述人生时的一句话来形容最恰当不过——象一件华丽的衣裳,上面爬满了虱子。
  现在,时光又往前推进了近一个世纪。新世纪的上海,曾一度把这件华裳忘在脑后。但是,就象一个有过风尘史的女人,对自己过去这段辉煌却不阳光的历史,总是心怀一种难以割舍的复杂情感,斩不断,理还乱。不理又不行。只要一有空闲,便独坐夕阳,打开记忆,把那件压在箱子底的华裳拿出来,先自我欣赏一番,再拿给别人看。
  这方面最典型的要属上海文学。上海一向盛产女作家,张爱玲,苏青,程乃珊,王安忆,陈丹燕,她们无一例外,都是靠描写旧上海、特别是旧上海的女人出名的。作家是时代的代言人,做为生活在旧上海的张爱玲和苏青,描写旧上海的生活无可厚非。但做为新上海出生并成长的一代女作家,程乃珊的《蓝屋》,王安忆的《长恨歌》,还有陈丹燕的《上海的风花雪月》,故事的背景也都不约而同放在了旧上海,把读者的视线引向那个旧时代,将上海的怀旧之风推波逐澜,引向高潮。不知是因为新时代没有为作家提供可供写作的素材,还是因为那个特殊时代特殊背景下发生的故事别具诱惑?
  也许二者兼而有之。
  不错,旧有旧的好处,旧有旧的味道,旧有旧的魅力。特别是对于女人。女人最大的财富就是青春。在男人眼里,再高深的智慧,也抵不上一个青春的笑靥;再雄厚的财富,也抵不上一个娇媚的舞姿。女人赢得了男人,就赢得了世界。张爱玲笔下的红怜玉女,使劲浑身解数、变着花样地和男人调情,无非是想把自己嫁出去,保一生饭票。就连与她同时代的当红女作家苏青也酸溜溜地说:女人花自己赚的钱,总未免有点心酸的感觉。旧时代的女人,不管多么现代,不管自己多么能赚钱,骨子里还是想被男人养。现时代的女人,也没见现代到哪去。花自己的钱不算英雄,花男人的钱才是豪杰。这条金科玉律至今仍被许多女人奉为圣经,广为传送。
  写到这,忽然明白上海为什么会如此怀旧了。说到底,上海骨子里是一个特别女性化的城市。在青春芳华时被欧洲列强看中而受宠,从此平步青云,尽享人间繁华。尽管这繁华里浸着沧桑。但是,就象移植的草木一样,这种由外而内的繁华是靠不住的。说到底,它们只是表象,而非本质;是施的粉黛,而非皮肤,当洗尽铅华,一切散尽,剩下的只是一个轮廓,还有回忆。
  世界上没有谁比女人-特别是一个有故事的女人更愿意回忆了。回忆是她的特权,她要在回忆中重温那挥之不去、招之又不来的青春艳史。
  这就是上海为什么要怀旧。这种旧是人为,而非天为。
把爱情放在第二位(1)
  女友玫最近离婚了。
  她很爱她的先生,为了他,放弃了和全家移居国外的机会,义无反顾地留下来,嫁给了他。但是,他仅仅给了她4年的幸福生活,就和她分手了。
  她痛不欲生。为了把自己从痛苦中解脱出来,她买了机票,一个人去欧洲旅行。她游览了9个国家,去了许多着名的风景名胜,拍了许多美丽的照片。原以为可以抚平心中的伤痛,可是一下飞机,在回家的路上,又情不自禁地想起了他,眼泪就流了出来。
  她实在忍不住,拨通了他的电话,接电话的是他的秘书,秘书对她说:他正在参加一个重要的会议,不能接任何人的电话,有什么事告诉她,她可以转告。
  她哭着挂断电话,跑来找我,向我哭诉:为什么在爱情中,受伤最深的总是女人?
  我看着她,想起了另一位女友欣儿。她是学美术设计的,我们曾经很要好,后来,她的公司派她去美国办展览,结果,她的设计被一家公司看中,邀请她加入他们公司。那时候她正准备结婚,她很爱她的男友,她很矛盾,我劝她认真考虑这件事,但是最后,她还是走了。等她再次回到中国,是两年之后,她是回来和男友谈分手的。她依然爱着他,但是还是决定分手。分手的原因很简单:她不想回国,她在国外发展的很好,而她的男友也不想去美国,他是一位牙医,去美国只能刷盘子,连行医资格都没有。
  我当时很不理解她,觉得她太残忍了,为了自己的事业牺牲两个人的爱情,弄得两个人都很痛苦。但是现在看来,她这样做却是对了。她很快从这场痛苦中走了出来,努力发展自己的事业。而且,她现在正在享受自己的第二次爱情,和第一次一样纯美,一样醉人。
  当事业和爱情不能两全时,男人很少为了爱情而放弃事业,他们总是把爱情放在第二位,所以当他们失去爱情时,尽管内心也非常痛苦,但总是能很快从痛苦中走出来,投入到自己的事业中去。而女人却往往相反。女人喜欢把爱情放在第一位,她们宁愿为了爱情而放弃事业,然后再被自己所爱的男人放弃。这也许就是为什么女人总在爱情中受伤最深的原因吧!
  女人,如果不想在爱情中受伤最深,就应该学习男人,也把爱情放在第二位。当事业和爱情两者之间必须放弃一样时,先放弃爱情。这虽然也很痛苦,但是爱情是一件很感性的事,即使你穷尽一生努力并珍惜,她也一样会结束。与其日后被爱情放弃,不如先放弃爱情,选择事业。对于一个有事业的女人,爱情总是有机会第二次光顾她的。反之却不亦然。就象玫和欣儿,这两个女人,你更喜欢做那一个?
半支香烟的爱情(1)
  他要去美国了。也许是因为要走,也许是想留下点什么,总之,那天晚上,他对我讲了一直埋藏在心底的爱情故事。
  征得他的同意,我把这个故事写出来,但是他要求,不能写细节,所以只能写个轮廓。
  那一年他35岁,随部队首长去北京军区汇报工作。晚上,军区举行舞会招待他们,来了很多年轻漂亮姑娘。他的舞跳得特别好,但是他一向处事谨慎,从不主动展示自己。他静静地坐在角落里,欣赏别人跳舞。一曲终了,首长走过来,指着一位穿白色连衣裙的姑娘说:看见了吗,她是专业舞蹈演员,舞跳的很好,可惜找不到好舞伴,你去陪她跳。
  他朝首长指的方向望去,她长得很漂亮,身材也非常好,举止之间,透着一种拒人以千里的高傲。他不喜欢这种漂亮高傲的女孩儿,但是奉首长之命,只好过去,礼貌地请她跳舞。她看了他一眼,欣然同意了。
  结果,那一晚上,成了他们俩的专场舞会。公平地说,她的舞跳的非常好。但是还不足以好到让众人皆停而独舞。后来,他知道了为什么,她是军区首长的女儿,兰州军区某部队文宫团舞蹈演员。那是他们第一次见面。
  一个月后,他又被召到北京。这一次,是首长在家里亲自召见,他又见到了她。他这才知道,她已经半年多没回兰州了,而且以后也不打算回去。她想在北京学外语,然后去美国读书。这次让他来,是想让他去兰州为她办理回京手续。
  5天后,他回来了,办好了一切手续。户口、粮食关系、工作关系、团关系。她感觉非常惊讶,要知道,那是办事效率还很低的80年代初,象这样的手续,最快也得半个月。
  “我算了一下,除去路上,你只有三天的办事时间,你能告诉我怎么办的吗?”她问。
  他摇摇头:“不能。我可以给你结果,过程是我自己的。”
  如果说第一次见面,她对他还只是好感,那么这一次,她已经爱上他了。虽然她周围有许多不乏优秀的追求者,但她还是被他深深地吸引住了。接下来的一星期,她陪他浏览北京名胜。让她更加惊讶地是,他的博学。他对于北京的了解,远远比她这个生在北京、长在北京的人宽广的多,也深刻的多。她越是和他接触,就越是离不开他,越是发自内心地爱他。他已经感觉到了她的爱。更致命的是,他也爱上了她。
  可是,他已经结婚,妻子是一名小学教师,刚刚为她生下一个女儿。怎么办?
  矛盾、挣扎、痛苦,最后,他还是决定,拒绝这份迟来的爱。
  后来,她去了美国。走之前,还来找过他,想做最后的努力,结果,他又一次拒绝了。
  “也许我这么做太残忍了,但是,我别无选择。”他叹了口气,以此结束他的故事。
  我望着他,在心里产生一丝疑问。难道真的没有更好的选择吗?
  他已猜出我的心思,把吸了一半的烟放在烟灰缸里捻灭。“你如果细心,一定会注意到,我每次吸烟,只吸一半。”
  我点点头,问:“为什么?”
  “因为,我们都知道,吸烟是有害身体的,一个人即想享受吸烟的快乐,又要尽量少伤害自己,那么,最好的办法是每次只吸半支烟,把后半支扔掉。我做过实验,这后半支烟尼古丁的含量,比原来正常含量还高。”
  “为什么会这样?”我不解地问。
  “因为,在吸烟的过程中,前半支烟所含尼古丁,一部分被过滤到了后面。所以含量会比原来高。所以──”他坐直身体,看着我,“爱情就象吸烟,她的快乐是携带着伤害的。要想享受快乐又要少伤害自己,最好的办法就是──只吸前半支,把后半支省掉。”
  那一刻,我忽然明白了,为什么爱情总是女人受伤最深?她们总是坚持把后半支吸完。
情人节的味道(1)
  情人节的晚上,我是在医院里度过的。
  中午的时候,他打来电话,告诉我今天依然很忙,晚上还要加班,所以他可能不一定有时间陪我吃饭。
  他在公司准备上市用的审报材料,因为着急上报,已经连续加了一个星期的班。我虽然心里有些不大高兴,可是没办法,也不能怪他,他连急带累,牙疼好几天了也没时间去医院。我问他牙还疼不疼。他告诉我说刚吃了两片去痛片,比昨天晚上好些了。
  放下电话,门外响起了敲门声,我打开门,就看见一大束火红的玫瑰,当然,不是送我的,是办公室一位同事预订准备送女友的。我眼睛盯着玫瑰,我虽然比较脱俗,但对于情人节的玫瑰,也还是来者不拒的。可惜他太笨,不明白这个道理。
  晚上下班,我刚回到家,电话就响了:“快下楼来,我请你吃饭。”
  放下电话,我一溜小跑到楼下:“你怎么有时间出来?”
  “跟老板磨的,他还不太老,还算通情达理。去哪?快说,今天你说了算。”他一边说一边用手捂着右侧的脸。
  “牙疼的厉害吗?”我看着他,心疼的问。
  “嗯,下午又疼的厉害了,吃了两片去痛片还疼。”
  我看着他难受的样子,心里比他还难受。牙疼的滋味,我是知道的。我一挥手,拦了一辆出租车,上了车,我对司机说:“去口腔医院。”
  “不,我不去医院,过一会儿就好了。”他大叫。他是一个有病从来不愿意去医院的人,更何况今天是情人节,他当然不希望在医院里过。
  “今天我说了算,我们不搞民主,不提问、不争论、不讨论也不辩论──去医院。”
  医院里只有一个值班医生,而病人却有好几个,我们坐在医务室门外的椅子上,看了一个多小时无聊电视剧,我不时找些话题和他聊天,分散他注意力,想减轻一点他的疼痛。好不容易挨到我们,我替他拿着外衣,看着医生把尖硬的金属钻头放在他嘴里,我不忍心再看,想转身走开,可又怕他疼的难以忍受,就留在他身边守着他。那金属尖钻进牙齿滋滋震动的声音一响,我就感觉心好象被什么东西纠缠在一起,说不出的难受。我赶紧闭上眼睛,深呼吸。
  从医院里出来,有人走过来向我们兜售玫瑰花,他要掏钱买,给我拦住了。我挽着他的手顺着大街往前走,走到拐弯处的一个小饭店。刚坐下,就听到旁边的一个女孩儿轻声说:“咦,什么味儿?”
  我转身看看她,她怀里抱着的一束玫瑰花,旁边坐着一个男孩儿。
  “好象是医院里消毒水的味道!”男孩说。
  声音很低,但是我还是听到了。
  在这情人节的晚上,到处都飘着玫瑰花的香味。而我的身上,却飘着一股淡淡的苦涩难闻的消毒水的味道,那是医院的味道,也是他的味道。
当爱成为作品(1)
  在所有的获奖作品中,这幅画最能打动我。
  这是一幅自画像。画面上,是一个年轻女人,一张年轻的脸。乍看上去,画面近于单纯,从色彩到构图,从用笔到形式,给人一种“轻”和“无”。但是,当你走近画面,你就能感觉到作品中那种极具个人化的无法言说的力量,感觉到单纯画面下透出的整个人物复杂性,那是一个40岁的人才能到达的精神形态。
  我决定采访这幅画的主人。
  她和画中的“自己”有些不太一样,年轻、平和、单纯,没有那种画面上的复杂性。因为都是女性,说话更随意一些,我开门见山:“说点真正想说的吧。我可不想听什么’感谢领导‘之类的话。”
  她看看我,微微一笑:“说心里话,我现在最感谢的人,是我的前男友。可惜这样的话,你不能写进文章里。”
  “为什么不能?”我看了她一眼,感觉这将是一个很好的故事,他们因为某种原因分手了,但是他还在心里爱着她,默默地为她做着什么。于是,我提出了下个问题。
  “他为你做了什么?”
  她微笑着:“他只是离开了我。”
  我看着她,等着她继续往下说。
  “他说他不再爱我了,可是我还爱他,我的爱没能留住他,他还是走了。我把自己关在房间里。那些天,我从早到晚,只想着一件事。”
  “什么?”
  “就是如何把自己杀死。”她看着我,脸上又露出画面上所表现的那种复杂来。
  我吓了一跳:“你怎么会这么傻?”
  “对,那时候我就这么傻。我就想用什么方法把自己杀死,我总是想象把峰利的匕首刺进自己心脏是什么感受。我想了能有一万次,我也不知道为什么最后没那么做。也许是已经在想象中完成了吧。然后我一个人,把我们一起去过的地方又走了一遍,算是告别吧。回来后我就把自己关在房间里,给自己画像。就是现在获奖的这幅。我当时也没想到什么奖不奖的,就是想把自己内心的感受和认识表达出来。等到画完了,我看着她,就知道这是一幅好画,有点不相信是自己画的。”
  我的眼前又浮现出那幅画。的确,那是一幅好画。
  “这是我第三次来参展,前两次都失败而归,当时很不服气,觉得自己的画好,不获奖不公平。现在明白了。那两幅画,从画的技艺上看,没有什么问题,和这幅不差上下。但是那时候我还没有失恋,不懂得感情是怎么一回事,才会输给别人。所以你看──”她停顿了一下,说:“我最应该感谢的人是他。如果他不离开我,我就不会体验那样的感情痛苦。如果他一直留在我身边,我最多只会成为一个有着短暂快乐的小妇人,”
  “这么说,要感谢失恋?”
  “对。人生是一连串的化学和物理反应,才能完成一种生命的实验和过程。爱情,就是一种化学反应,在这个过程中,一定有新物质生成。因为有能量释放。至于生成的是什么,那完全取决于你──把能量放到什么地方。”
  当我再走近这幅画时,我理解了作品中那种极具个人化的无法言说的力量是什么。
恋爱够了再结婚(1)
  同窗好友萍要来滨城。我几次打电话给梅,都找不到她,我只好约了阿芳去机场接萍。路上,我问阿芳,知不知道梅在忙什么了?她回答得很干脆:“她在热恋。”
  我忍不住叫出声来:“怎么会?她有家啊!”
  阿芳奇怪地看看我,说:“你怎么象上一个世纪来的人,谁规定有家的人不许谈恋爱啊!”
  只这一句话,把我问住了,我不知道说什么好。我和阿芳还有梅和萍都是大学同窗好友,毕业后不到一年我们都如愿嫁给了各自的白马王子,可是现在,我们又都一个一个成了单身女人。只有梅,还维持着一个家,却也在热恋。当初,我们一心想要嫁的人,现在,成了我们一心想要离开的人。生活和我们开了一个怎样的玩笑!
  记得一位离婚女人曾经说过:只有历尽沧桑的女人,才会真正去爱一个男人。那时自己太年轻,还不能完全理解这句话的含义,现在想想,这句话包含了很深的内涵。
  一生一世只爱一个人,和他白头到老,那是爱的最高境界,是每个人都渴望的拥有。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往往是可望而不可及的。毕竟,我们都是饮食男女,血肉之身,有着更高的需求和欲望。不管多么优秀的男人,他给你的两人世界,可以满足一时,却不可以满足一世。当挚热的爱情淹没在平淡的生活之中,埋藏在心底的激情,会寻找另一个感情出口。这也是许多象我们一样一毕业就早早结婚的年轻女人的共同结局吧。用婚姻结束爱情,再用爱情埋葬婚姻。
  “象我们这样喜欢浪漫的女人,一生中注定是要折腾几次的。”阿芳感叹地说。
  折腾,也许是现代人的一个通病,这并不是一件坏事,至少比起我们的父辈来,我们的生命更丰满,但是也因此付出更多的代价。现在的年轻人就比我们聪明,他们在有限的青春时代,只恋爱,不结婚,等青春已逝,也恋爱够了,折腾够了,再找一个适合自己的人,共度余生。
  很羡慕现在的年轻女性,她们一般不会嫁给第一次和自己谈恋爱的男人。与其以后背着他爱别人,不如在嫁给他之前多恋爱几次。女人,多经历几个男人,才更懂得爱,也更会爱,与他厮守才不觉得委曲。
  其实,换了男人也一样。
情人的时间价值(1)
  她是他的情人。
  从一开始,她就知道他有家室,她也无意介入他的家庭。他们本来只是可以谈话的朋友,可是谈着谈着,不知不觉就走近了,一切就那么发生了。她曾经那么鄙视那些做情人的女人,现在,自己也做了情人。
  “给我时间,别逼我,该给你的我都会给你的。”男人哀求她说。看得出,他是爱她的,要不然,他那么高傲的人,不会这样在她面前低声下气地哀求她。
  她不再说什么,也无法再说什么,默认了自己的临时情人身份。
  因为爱,还因为歉疚,他对她格外地好。他在市区给她买了新房,用最好的装修,买最好的家具,让她高兴、喜欢。不管生意多么忙,他每天都给她打电话,每天晚上都去看她。有时坐一会儿就走,有时待到很晚再走。每过一段时间,就带她外出度假。她过着优雅的、富足的情人生活。
  她这才明白,为什么有些女人会甘心做情人。情人自有情人的好处,你可以分享一个男人所拥有的物质财富和精神愉悦,而又不必付出为他的事业牺牲自己的代价,你依然可以做自己的事,过自己的生活。这种收益和不能拥有一个妻子名分的损失相比,可大体相互抵消。但她还是真心想做他的妻子。
  有一天,他来看她,她半开玩笑、半是认真地提出,要去看看他的家。他一愣,有些尴尬地笑笑说:“行啊。如果你一定想看的话。”
  尽管有些不情愿,他还是说服妻子带儿子外出度假,以便安排她来看自己的家。面对着那扇陌生的门,她心里有一种说不出的复杂情感。既想看,又怕看。她迟疑了一下,还是走了进去。她环顾着他的家,在心里把两个家暗暗比较,无论从哪方面看,这个家都无法和她的那个相比。她心里顿时生出一种自豪和喜悦。
  “坐吧!”他说。边说边摘下手腕上的表,随手放在门边那个不起眼的旧式柜上。
  她看着他,他刚才那个摘表的动作,让她感到很陌生。她忽然间意识到,他到她那儿去,从来没有摘过表,不管待多长时间,待到多晚,他总是戴着手腕上的那块表。一瞬间,她刚才的自豪和喜悦荡然无存!
  “怎么了?”他觉出她脸上的不快。
  她慢慢走过来,看着他刚才摘下的表:“你到我那儿去的时候,总是戴着这块表,从来没有摘下过。”
  “是吗?我没注意。喝点什么?咖啡?”说着,他起身去厨房给她冲咖啡。
  她看着他的背影,又回过头,凝视着柜上的手表,内心涌出一种从未有过的酸楚。她知道,她这一生都无法得到他了。他对她的爱,是情人之爱,激情无法长久,绚丽有些短暂,他会时时注意腕上的表,时间一到,就离她而去。只有在自己的那个家里,他才不再计较时间的逝去,一到家里,就把手表摘掉了。
单身女人双人床(1)
  搬入新居时,我特意买了一张宽大松软的双☆T☆X☆T☆小☆说☆共☆享☆论☆坛☆人床,十分舒适,也十分显眼,每个上门做客的人,都会身不由已地看上几眼。虽然嘴上没说什么,心里一定在想:一个单身女人,要那么大号的床干什么?
  与别人不同,我是一个自由工作者,大部分时间都呆在家,对我来说,床不仅是睡觉的地方,还担负着部分椅子的功能。除了每天两小时在电脑前写作,其余大部分时间都是在床上度过的。试想,世界上还有什么比躺在床上一边听音乐一边读书更享受的事?天堂也不过如此。如果再加上晚上睡眠时间,床就成了我每天生活的主要场景,因此,再宽大舒适也不为过。而且,这么大的面积不只我一个人用,三分之一的面积分给我热恋中的男人——尼采、罗素、雨果、房龙……
  记得一位作家说过,读一本书,就是与作者约会。的确如此,每当夜深人静,捧读大师们那神彩飞扬的文字,我便不由自主走进他们的生活,感受着他们的经历,领悟着他们的思想,悲伤着他们的悲伤,幸福着他们的幸福。他们是我永远的情人,与我朝夕相伴,度过一个个黑夜和黎明。他们给我智慧和力量,让我学会享受生命、爱情和死亡,却从不求回报。有他们相伴,永远都感觉不到孤单。
  说了这么多,也许你以为单身女人总是形单影只,孤身一人,可怜惜惜的。其实不然。单身女人往往故事多,感情世界比已婚女人更丰富多彩。以我为例,单身4年,谈了两场恋爱,平均两年一场。还不算被我拒绝掉的,如果来者不拒,怕是十场也挡不住。
  当然,只要本人愿意,就是谈十场恋爱也没什么,谁也无权指责我,这就是单身的好处——自由,可以随时和自己喜欢的人谈恋爱,不需要理由,喜欢就是理由。不过恋爱归恋爱,我从不留男友在这儿过夜。也许是一个人习惯了,房间里再放一个人进来,就好象放进一个磁场,即使他老老实实呆在那一句话不说,也感觉他身上发射出一种波,干扰我思考。因此每次约会,不管时间多晚,最后总是狠狠心把他赶走。久而久之,他也就习惯了,不再做非分之想。他常打趣说:我的床是给古人留着的,现代人与之无缘。
  有一次,电脑坏了,男友帮我去修,回来时已经很晚了。他把电脑安装好,然后靠在沙发上吸烟,看样是想懒着不走。外面下着绵绵细雨,我也有些心软,暗自做着思想斗争。他看看我,笑吟吟地道:“你看你一个人,住这么大的房子,不觉的有点浪费吗?”
  我明白,下面的潜台词是“不如我们搬到一起吧。”我有些心跳,赶紧道:“是呀,我一个人住这么大的房子,对房子来说是有点浪费。但是假如放进一个人来,那对我就是浪费。与其浪费我,不如还是浪费房子吧。”
  他瞅瞅我,半天没说话,吸完一支烟就走了。目送着他的背影,我不仅问自己:是不是自己太冷了?但转而一想,又有些释然。尽管我爱他,但我早已过了愿意为自己所爱的人放弃梦想的年龄。我深知自己是一个从经济☆T☆X☆T☆小☆说☆共☆享☆论☆坛☆到精神都很独立的女人,是一个十足的自我中心主义者,喜欢按自己的方式安排生活,不需要也不可能接受一个全日制丈夫,因此,我才拒绝婚姻,选择了现在的单身生活。
  选择单身,就是选择了一种生活方式,你的生活中心就是自己。想什么时候起床就什么时候起床,想什么时候吃饭就什么时候吃饭,不用考虑别人的感受,只做对自己有好处的事。从某种角度上说,这是最人性化的生活方式。当然,这一切是有代价的,你要一个人付清所有账单——包括床。
单身是一种生活方式(1)
  4年前,我结束掉自己的婚姻,成为一名单身女人。我在离市中心不远租了一套两室公寓,把自己搬进去,又买了些日常用品,以为完事大吉,可以开始新生活了。后来才知道,我想的太简单了。
  选择单身,就是选择了一种生活方式,你的生活中心就是自己。想什么时候起床就什么时候起床,想什么时候吃饭就什么时候吃饭,不用考虑别人的感受,只做对自己有好处的事。从某种角度上说,这是最人性化的生活方式。当然,这一切是有代价的,你要一个人应对生活中所有的事,大到生病、调职,小到换保险丝、倒垃圾,都得事必躬亲,没有人会帮你。如果人生需要十分坚强,单身则要五十分。不仅要有坚强的神经,还要有坚强的体魄,和娴熟而过硬的本领,你得是生活的全能选手,否则还是趁早嫁掉。
  当然,没有人一生下来就什么都会,很多人看我现在一副悠然自得、从容不迫的样子,都很羡慕我,恕不知刚开始单身生活时也很狼狈,连往墙上钉个钉子都不会,一到下雨打雷就往被子里钻,用手捂住耳朵。有一次正逢阴雨天,我外出回家打开灯,闪了几下忽然灭了。一检查,是保险丝断了。我一下急了,怎么办?单身生活快一年了,这种事还是第一次遇到,又是这种鬼天气,看来身边没有男人就是不行啊!我有些沮丧地想。可现在才这么想显然来不及了。无奈,只好硬着头皮去敲邻居家的门。虽然平时没什么来往,但邻家女人很热情,叫丈夫来帮我。不到5分钟就接好了。我连声道谢,又送了盒烟给他们。
  第二天好友来电话,我随口说起这事,话一出口就有些后悔,我知道她肯定会攻击我。果然,她幸灾乐祸地说:“怎么样,还是我说的对吧。上帝创造了男人和女人,就是让他们结合的。还是结婚嫁人吧!否则保险丝断了都没人换。”
  我叹口气道:“你说的没错,昨晚我也这么想过,还是嫁人算了。可是又一想:不行啊。保险丝一年才断一回,如果就为了这个嫁人,那么其它时间让他干什么?这样资产闲置不是太浪费了嘛。”
  虽是句玩笑,却透着几分真意。我是经历过婚姻的人,与过去的婚姻生活比,我更喜欢现在的单身生活,每天写作、读书占去大量时间,赚的稿费足够自己花,寂寞了有朋友可以聊天,除了保险丝断了需要男人来换,真不知道还有什么事情需要他?想来想去,还是不要嫁掉的好。如果保险丝再断,就学着自己换,最多再借一下别人的丈夫用好了。反正就用一会儿,又不会用出什么麻烦来。不过,这已经成为历史了,住了两年出租屋,我用稿费买了属于自己的房子,新居门厅装有自动保险装置,电压超负荷上面的开关会自动跳起,用手轻轻一揿合上就行了,根本不用换什么保险丝。
  当然,这都是些生活琐事,做一次就会了,用不着担惊受怕。真正让人担惊受怕的是生病。平时活蹦乱跳的身边有人没有都无所谓,一旦生病躺在床上怎么办呢?这的确是个很现实的问题,也是所有单身者常被问起的两个问题之一,另一个是你老了怎么办?这个待会儿再答,先说第一个。如果结婚就是为了生病时有人照顾,这样的婚姻开始就动机不纯,质量也肯定高不到哪去。而且小病不需要照顾,大病一治就是数月甚至数年,他就是有心也无力,最终还得花钱雇人来照顾。不如自己多存点钱,到时候请一个专业雇工来护理,肯定比老公耐心周到无怨无悔。
  至于年老——的确,婚姻看上去更象是为晚年准备的,没有人愿意孤独地走向生命的终点,即使是我,也希望在通往墓地的路上能有人牵手相伴。但是,死神不喜欢成双成对,总是独来独往。通常情况下女人比男人长寿,就算结婚,也保不准最后还是孤身一人。如果有幸先被上帝召见,又会死不瞑目,试想,我怎么忍心把我爱的人一个人留在这世上呢!
  所以你看,没有一种生活方式是完美的,无论单身还是结婚,选择了其中的一种,就意味着在接受它带给你的舒适和快乐的同时,也要接受它所固有的缺陷。
单数情人,复数恋爱(1)
  情人这个词,已经用滥了,就象小姐,以前是个很高贵的称呼,现在却成了三陪女的代名词。国人在这方面,一向颇具创新,兼具整合,从形式到内容。譬如情人,这个词是从西方舶来的,意指在婚姻之外、不以婚姻为目的交往的男女。虽然不结婚,不用承担婚姻的责任和义务,不用承诺相爱到老,彼此有充分的自由,但并不是说就可以滥用自由,东面点灯,西边放火,处处留情,然后拍拍屁股走人。那是艳遇,其中更多的是性,情的成份不能说没有,但肯定不占主导。
  不过什么事,一到中国就变味。情人一登陆中国,就化为两股性质完全不同的潮流。一种是频频艳遇的滥情,另一种虽然长久且相对专一、稳定,但已经物化,是变相的二奶。无论哪一种,都已脱离了情人的本义,只是打着情人的旗号,混淆视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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