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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支烟的爱情》作 者: 林夕

林夕(当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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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不能承受之轻(1)
  曾经读过一篇文章,主人公“我”是一位妙龄少女,她深爱着自己的男友。有一天,她问他:我在你心里有多重?他说:你在我心里的重量,是21克。女孩很失望,她伤心地想:他对我的爱才21克,而我却把他当作自己的生命。
  爱的天平倾斜了。女孩最终决定与男友分手。就在说分手时,一辆车急驶而来,眼看就要撞倒女孩,男友冲过去把她推开,自己却倒在车轮下……
  “我对你的爱,重,21克……”这是他留给她、留给这个世界最后的话。
  女孩伤痛不已,更让她伤痛的是——3年后,一个偶然的机会,她看到一部外国电影,片名就叫《21克》,才知道这个源自西方的古老传说——每个人死后身体会减轻21克的重量,这便是灵魂的重量。一瞬间,她泪流满面!曾经有一个人,对她的爱重21克,而她却认为它太轻,放弃了。现在她终于明白,他有多么爱她!可他已经不在了!
  我知道,这个故事也许虚构的,但我还是被深深地感动了。在我心中,它比真实更真实。
  我知道,灵魂是不可以称量的,但我相信它是有重量的。如果,我们只有21克的灵魂,那么,这也就是爱的重量。
  所以,当一个人对你说,他的爱重21克时,那便是最重的爱,因为那是他全部的生命呵!一个人,无论生前有过多少功名利禄,荣辱成败,都会随着生命的终结而消失,能够留在世上的,只有21克的灵魂。
  21克的爱,便是最重的爱。
  可惜,年轻时,我们不懂爱情。总以为,爱一定是浪漫的,伴着玫瑰、咖啡。总以为,爱一定是沉甸甸的,伴着香车、豪宅。不可否认,商业时代的爱情,或多或少和物质联系在一起。玫瑰VS咖啡,确实能营造爱的氛围。香车VS豪宅,无疑会夯实爱的基础。但物质的爱,无论多么繁华,终有尽头。它局限在自己的局限里。爱,说到底,是一种心灵的产物。即使你把全部的财富都放在爱的天平上,它也一样会倾斜。
  多少人爱你年轻欢畅的时候
  爱慕你的美丽,假意或真心
  只有一个人爱你朝圣者的灵魂。
  英国诗人叶芝的诗,一语道出爱的本质——
  爱,不是肉体的欢畅,不是精神的绽放,它是一场灵魂的朝圣。
  所以,请不要,不要轻言爱,那是你所承受不起的。
零食男人的爱情(1)
  象我的祖母和妈妈一样,我也曾期待过一生一世的爱情,希望我是他的第一并且是惟一。但是随着初恋的失败,我发现自己被愚弄了。
  在正式恋爱之前,我关于男人的所有经验都来自父亲和哥哥。父亲是典型的北方男人,性格粗犷豪爽,十足的大男子主义,表现在饮食上,喜欢大口喝酒、大块吃肉,而对水果、点心之类的零食不屑于顾,认为纯属女人的玩艺。在单位不论谁送他水果点心,他都原封不动拿回家给我和妹妹吃。我以为天底下的男人都是这样。可是那天我和男友上街买苹果,5个苹果被他吃掉3个,我当时的心情可想而知,整整一天没理他。
  虽然我们后来分手不是因为苹果,但性质一样。好长一段时间我都坚持认为他不够男人,因为男人是不吃苹果的。这都是无知的代价。我现在的男友不仅吃苹果,还吃巧克力呢。说起来惭愧,许多水果都是他教给我吃的。象芒果、石榴,还有榴莲。我们在一起最快乐的事,就是躺在沙发上,茶机上堆满水果,零食,一边吃一边交谈。我们谈哲学、历史、文学、音乐和绘画。我得承认他非常博学。这也是我们走近的理由。走近了才知道,哲学和历史,源于他所受的大学教育和平日积累,而音乐和绘画,却源于他的前两任女友。两个女人加起来,拿走了他8年时光。难怪他对音乐和绘画的理解,比许多业内人士还深刻。
  对于他这两段浪漫史,最初我曾心怀嫉妒和不满。但一想到“苹果”事件,也就释然了。男人对于女人的经验只能来自于女人,而非他所受的专业教育。好女人就是一所好学校,与其从零开始培养,我宁愿他在遇到我之前多经历几个女人,我好摘取胜利果实。
  事实的确如此。他是一个不可多得的好的恋爱对象。既对我呵护倍致,又尊重我的独立和自由。我们相处这么久,他只强迫我做过一件事-吃榴莲。那是他从广州带回来的。因为味道实在太难闻了,他怎么劝我也不吃,他就捏着我的鼻子硬塞到我嘴里。一秒钟后,我享受到了堪称世界之最的绝妙美味。
  很多时候,我们忽略了这样一个事实:爱情也有连续性。有浪漫史的男人在现实生活中总是有点儿声名狼籍,依我看他们就象榴莲,从外表看怎么都不好,一旦深入其中,甘美自知,妙不可言。也正因如此,我和“零食男人”的恋情一如既往还在前行。我也不知道我们能走多远。也许象他的前两任女友一样,我也仅仅是他生命中的一个片段。但这又有什么关系呢?本质上,爱情和人生一样,是一次冒险,是一次以死亡为终点的单程旅行。我从不认为活80岁比60岁更幸福。当生命的活力象潮水一样退去,长寿是一种惩罚。
  不管你愿不愿意承认,这个时代的爱情也象这个时代的职业和城市一样,具有多选择性和可变性。能够进行到底的极为有限。多数情况下可能互为阶梯,成为各自人生的片断。那种一生一世、从一而终的爱情,是源于传统社会的单一和静态的产物,必将随着社会发展,走向历史的陈列室。
无人可嫁(1)
  单身以后,总有热心人,为我介绍男朋友,也让人感觉到这个世界并不冷漠。
  不过,热心过了头,也让人受不了。这不,外出回来,想好好在家休息几日,电话却此起彼伏。一位朋友——说起来也算不上什么朋友,只不过在一起吃了几顿饭,估并叫她z女士吧,知道我是单身,一直把这事记在心上,前不久在另一个饭局上认识了一位男士,从商,单身,就想为我俩搓合。
  “我觉的你们俩很合适,你有名,他有钱,怎么样,找个机会见个面吧。”z女士不无热情地说道。
  我无以言对。在她看来,这个理由很充分,但这恰恰是我要拒绝的理由。我不知道,以我目前仅有的这点名气,对他经商有何用;但我知道,他的钱,对我没用。我现在每月稿费早已超过5位数,而且照目前情形看,还有上涨的趋势。所以,不管他有多少钱,和我没关系,我完全可以靠自己的钱过有质量的生活。
  当然,钱多也没什么不好,可以锦上添花。但是,这“花”是有代价的。中国的商人,不同于欧洲世袭贵族,每一分钱都是自己辛苦赚来的,赚了钱,还要钱生钱,商人不可能象寻常百姓一样,把钱存在银行里生息,而是不断投资,扩大再生产。商人的一生,永远在投资和收益的轮盘中循环,如同一列永不停息的火车,直到生命的终点。所以,商人是最不自由的。和这样的人生活在一起,弄的自己也不自由了。这对视自由为生命的我来说,当然不干。
  所以,商人不能嫁。
  此外,还有官人,也不能嫁。官场中的人比商场中的人还不自由,商人至少还有钱垫底,真到做够做累那一天,还可以聘个CEO,自己退到幕后做懂事长。官人就不行了,离开那个位置,你什么都不是。但天底下又有几人能把位置坐到底的?
  还有,就是学者、教授和艺术工作者了。艺术工作者肯定不能嫁,因为是同行,这一点,已故学者钱钟书早已论证过。剩下的,就只有学者、教授了。
  我曾慕名拜访过几位学者、教授,原是带着敬畏之心、钦佩之情而去,结果呢,大都失望而归。不是成套照搬书本理论,就是唯唯诺诺不知所云。思路清晰、思维敏捷且有自己独到见解的,实在少之又少。失望之余,不仅暗想:大概自己遇到的都是二、三流之辈吧,优秀者藏龙卧虎,岂能让你轻易遇到!
  但转而又想,不免感叹:就算遇到了又能怎样?优秀的男人,早已和自己的事业结了婚,否则也不会优秀,就算嫁给他也只能做二姨太,还不如做情人来的痛快。
  剩下笨蛋男人,更不能嫁。花你的钱,还要管你的人,凭白无故给自己找了个二老板,天底下只有傻瓜才会做。
  所以你看,并不是我想单身,而是无人可嫁。所以还是学优秀男人,和自己的事业联姻——嫁给写作好了。
  虽有些无奈,但细细一想,世界有50亿人口,其中一半是男性,不过这一半的男性大都和你无关,毕竟,一个人的人际资源是有限的,不用说地球的另一半,就算置身同一城市,又有几人有缘相遇?相遇还要相知,选择也被选择,同时命中机率实在不容乐观。而且,就算共结连理,还要面对彼此的变化,面临再选择的危险。因为人是一个活体,不可能一劳永逸,所以,能够找到一个象写作这样令自己倾心、又持久稳定、保自己一生饭票的替代品,也不失为一件乐事。
  半个绅士
  也许是19世纪外国小说读的太多了,中毒太深,心里渐渐滋长了一种贵族气,总希望自己很淑女,希望将来有一天,爱上一位很绅士的男人。于是,就对男人有了一种绅士情结。可是寻遍周围,尽是些世俗的男人,哪里有绅士呢?于是,就只好单身一人,孤独的寻找、等待着。
  幸运的是,我终于找到了,不,是等到了!是他自己走进了我的生活。他一直在国外工作和生活,现在回国内来工作,在一家日本商社做高级主管。他有才华,正直,对工作非常认真、尽职,对人总是和善可亲,彬彬有礼,举止优雅,是一位标准的中国绅士。我真是别无选择的爱上了他!
  可遗憾的是,我们又分手了。分手是我提出来的,我很难过,这样的结果是我当初没有想到的,可是别无选择。那天,我们去以前常去的那家西餐厅,吃了一顿最后的晚餐。他依然象往常一样,脸上挂着绅士般的微笑,非常优雅的喝酒,进餐,谈话。然后,非常优雅的掏出真皮钱夹付账。然后,非常优雅地开车送我回家。他是如此的优雅,我真有些舍不得和他分手,可是又无法不分手。
无人可嫁(2)
  甚至他连告别都是优雅的,他凝视了我一会儿,目光有些暗淡,脸上浮起一些悲伤,这是我第一次看到他这样的表情。那一刻,我有些心动,有些后悔,我想挽留。如果这个时候他表现出内心的痛苦和悲伤;如果这个时候,他能不顾一切扑过来紧紧的抱住我;如果这个时候,他能失去一点理智变得疯狂一些!可是这个时候他表现的是如此绅士:他向我伸出手,低沉而缓慢地说:“我尊重你的选择,谢谢你给我的所有美好时光,祝你一生快乐幸福!”
  我轻轻握了握他伸过来的手,最后看了他一眼,就转身走了。
  他是我遇到的第一个绅士。一位真正的绅士。可是我却发现自己无法爱他。他太绅士了!他总是那么彬彬有礼,面带微笑,我从来就没有看过他别的样子。他总是习惯一种生活方式,去同一家服装店,穿同一个牌子的服装,去同一家西餐厅,喝同一个牌子的红酒,吃同样内容的饭菜。他每天的工作和生活内容总是同一个样子的,从来就没有别的样子。他就象一个标准的生物钟,每天踩着固定不变的时间,做着固定不变的事情。可是我无法保证自己只在他固定的时间内想他、只在固定的地点见到他!思念是不分时间和地点的!我希望在想他的时候,我可以随手打通他的电话,听一下他的声音,可以随意去他在的地方,看一眼他的面容,不需要一个理由,不管他在哪里,在做什么。这不应该算过份。爱一个人,他就一定会给你一些特权,爱的特权!但是我没有。
  我不再期待一个绅士,我希望下一个出现的人,最多也只是半个绅士。百分之百的绅士当然完美,但是不可爱。太绅士了就会感觉太远离人间,没有一点人间气息和烟火味,最后得到的不过是痛苦的渴望和压抑的悲凉,无法享受鲜活生命般的爱和激情,无法享受人所固有那种野性之美,也就无法享受真正的人生。
城市情人(1)
  F君是一位作家,80年代末下海经商,靠卖书起家,脱贫致富,步入富人行列。先是买车买房,而后是找情人,这一点,作家和常人没什么两样,一样的不能免俗。如果说有什么不同,就是在情人这件事上,多了几分浪漫(亦或是浪费),他认为情人与妻子不同,可以不必一对一。因此,他计划在他喜欢并常去的几个城市,各找一个情人。既能体验不同地域女人的风情,又能借女人之手,尽快融入原本陌生的城市。
  的确,没有什么比女人更能体现一个城市的性格、城市的风韵了!她们是浓缩的城市,是城市的样品。因此,了解一个城市的最快方式,就是和这个城市的女人谈恋爱。但是商业时代,凡事都有成本,恋爱亦如此。F君又是一个性情中人,在别的方面尚能把成本控制在理性范畴之内,但是在对待情人这件事上,常常超乎原则。只要情人高兴,往往不计成本,小到首饰,衣物,大到汽车、房子。几年下来,他在上海、成都、重庆各大城市都有了情人、汽车和房子。他去的时候,便是这汽车和房子的主人。走了以后,汽车和房子就成了情人的。一年中他总是走的时候多,所以汽车和房子多归情人使用。至于是一个人用,还是另有人共同享用,他一概不问。
  有人说他傻。既然花钱买车供房,不如干脆包一二奶,产权明晰,自己独用。他却不这么想。在这方面,他一向比较开明。独乐乐,其乐乐,有什么区别?而且搞不好还会弄出个私生子来。他不想家外有家,给自己额外增加许多负担。只想找个驿站,可以临时停泊。所以宁可用包二奶的钱,培养一个情人。情人最大的好处是自由。想什么时候在一起就在一起,想什么时候分开就什么时候分开。又相互依恋,又互不干涉内政。至于汽车和房子,虽然花费贵了点,但是住酒店、包车一样也要开销,不如用自己的,舒适、方便、随意,还有佳人相伴,真正的宾至如归。
  虽然每位情人如果进行成本核算,都是一笔不小的数目,但F君家大业大,只是触及皮肤,伤不着筋骨。真正伤筋动骨的,是听信一位靓女-当时他正在追求她-的建议,投资600万做了一部电视连续剧,让这位靓女出演女主角,结果一下砸进去了,成了他商旅生涯的滑铁垆。
  与拿破仑不同,F君没有囚禁在圣海伦娜岛,而是住进了医院的单人病房。他患了一种罕见的“人群恐惧症”,这种病就是一看到人多的场面就受不了。轻者心烦意乱,手足无措;重则倒地昏厥,不醒人事。F君属于病情比较严重的,不能在超过4个人以上的场所里呆,大部分时间需要独处,会客只能一对一,时间不能超过两个小时。好在他也没什么客,商场上的朋友,原本就是为利而来,如今他人在医院,没什么生意可谈,也就断绝了来往。还有就是情场上的,妻子原本就感情不合、貌合神离,起初还做做样子,隔断时间来探望一次,后来借口出国和他离了。情人们亦如此,不管是来看过他的还是从来没登过医院门的,最后都如飞鸟投林,在各自的城市陆续建起各自的家庭。
  F君刁然一身,住在医院,到现在已经5年了,是院龄最长的病人。疾病,让他远离人群,也耗尽了他所有的积蓄。他只好又回到老路上来,重新拿起已经陈放多年的笔,卖文为生。昔日的情人们,都化为纸上的浪漫故事,帮他赚了不少稿费。虽然离收回成本还相差甚远,但付医院床费倒也绰绰有余。他也因此落得个“情人作家”的美名。不过在医院里,大家还是把他当做病人。他自己好像并不介意。也许情人和病人,原本就是一回事。
当男人一无所有(1)
  三个男人结伴而行,参加南方某杂志社举办的笔会。一位是前团市委领导,一位是现任政府官员,还有一位是某院校副教授。
  途中无聊,且天气又热,三人买来啤酒、小菜,边喝边聊。
  且说那位前团市委领导,不愧是做过共青团工作,虽然现在已人到中年,灵活机智不减当年。他谈话风趣,思维活跃。海阔天空,蹈蹈不绝。聊着聊着,他突发奇想,向二位同行发问:“你们说,假如我们三人下车后,发现带的钱、包都丢了,人在他乡,一无所有,饥饿困乏,怎么办?”
  两人先是一愣,然后笑笑,反问他:“你先说,你怎么办?”
  这位前团市委领导不加思索,信口说道:“好办,赤手走天下,全凭嘴一张。我见人就说:求求你!求求你!帮帮忙!”说着,他双手抱楫,做哀求状。
  两位同行哈哈大笑。
  那位现任政府官员先止住笑,他点燃一支烟,沉下脸来,略一思索,开口道:“我会拿出一支烟。”
  “你没有烟。”发问者打断他说。
  “那我就拿身上所有值钱的东西,去换一支烟,然后去一家较好的酒店,找一位独自用餐的男人,把烟递上去,指指桌上的菜,说:‘先生,你吃完了吗?’我相信,即使他不邀我共进晚餐,也会把剩下的饭菜给我。”
  最后回答的,是那位看上去很儒雅的副教授。他微微一笑,说:“我会讲课,会写文章,可是这两样现在救不了我。那么,我还会唱歌,所以我会去街上卖唱,我想,总会唱出一顿饭钱吧!”
  三个男人,三种截然不同的回答,表达了三种思维方式,三种性格,三种做人原则。不知这和他们的身份、职业有无关系。
  后来,我就同样的话题问过几位不同年龄的人。一位外地打工仔,他的回答是:“这好办,我去后岩(外地人没有办暂住证被发现后送此处劳动、赚够路费后被潜返)打工,让警察把我潜送回家。”这个答案很特别,我想一定和他的外地人身份有过。一位刚毕业的大学生回答说:“很简单,我会去麦当劳打工,或者找一份家教。如果我写个牌:家教不收钱、提供饭即可,我敢保证用不上10分钟就会找到工作。”一位中学生的回答是:“我去砸一块玻璃,让警察抓到我,只要设法和警察连在一起,问题不就解决了。”
  所有的答案中,朋友的儿子回答最简单:“打110啊。我就说:我走丢了,送我回家!”也难怪,他只有7岁。
流动的男人(1)
  我们是在一次宴会上认识的。
  他风流潇洒,机智幽默,谈话风趣,阅历丰富。他一出场,就吸引了几乎在场所有女人的目光,特别是刚入社会、涉世不深的年轻女人的目光。我注意到,他讲话的时候,有一个女孩子目不转睛地看着他,他对女孩子也格外热情。也难怪,那是一个很年轻很漂亮的女孩子。我意识到,事情不会到此为止,可能会发生点什么。
  果然,等到宴会即将结束的时候,他拿出纸和笔,给女孩子手写名片。
  写完,他起身双手把名片递给她,诙谐地说:“文字一旦变成印刷体,就失去了个性和生命。手写的就不同。希望你不要一出门就反它扔到垃圾箱里,这上面带着我的个性、热情和体温。”
  女孩子双目含情,接过名片。做为回报,她也同样手写一张名片给他。
  我意识到,这将是一段危险恋情的开始。我很想对女孩子说点什么,可是说什么呢?即使说了,她会听吗?我得承认,他确实魅力无限,对于年轻女性,有一种挡不住的诱惑。如果我再年轻5岁,我也会象那个女孩子一样,被他吸引,为他心动。毕竟,感情的事情,自己不亲身经历,是不会有体验的。别人的经验对你通常没有多少意义。
  尽管如此,那天晚上告别时,我还是提醒了她一句。我说:“这种男人,是每个年轻女人都想爱的。”
  我特别在“每个”两个字上加重语气,显然,她没有听懂我的话,她沉浸在那种心灵被打动的幸福感之中。这也不能全怪她,不是她的错,是年轻的错。
  她无可救药地爱上了他,这不奇怪,也不悲哀,和他那样的男人谈一场风花雪月的浪漫之爱,人生也了无缺憾了。悲哀的是,她竟然嫁给了他。他和她一起生活了3年。那3年的日子,她象找到了王子的灰姑娘。的确,他给过她快乐和幸福,但是比起以后他给她的痛苦和伤害来,就微不足道了。他在外面又有了别的女人。她知道了,让他在二人之中选择。
  他选择了新人。
  她带着一岁的儿子从曾经幸福、快乐的家里搬了出来。发誓从此不爱男人。
  有一种男人,个性是流动的。他很难坚守一方阵地,他总是要不断尝试新的东西,喜欢新工作,新环境,结交新人,尝试新生事物。这种人,机智灵活,风趣幽默,富有热情,精力充沛。在工作中相当有创意,也容易取得一点成就。在社交场合往往表现不凡,容易成为注意力中心。表现在爱情婚姻上,常常会“爱情更新”、“婚姻换代”。
  象这样的男人,给女人特别是年轻的女人遇到,很容易会爱上。
  你尽可以爱他,但是,不要嫁给他。
  他的个性,注定了一生的漂泊。一个漂泊的人,他的爱情和婚姻,注定是动荡的。爱情可以动荡,但是婚姻不可以。好的婚姻,是宁静的港湾,而不是──人生的一个怿站。
男人的爱情都很短暂(1)
  已是午夜了,她还在电话里哭诉,责骂那个离她而去的负心人。
  我耐心地听着,内心暗暗感叹:仅仅是一年前,也是她,同样的时间,同样的电话,讲的却是另一番内容。
  那时,她沉浸在爱情的甜蜜和幸福之中,我都被她感动了。他是多么爱她呀。每天守着固定不变的时间,开车去接送她上下班。去她喜欢的饭店,点她喜欢的饭菜。用自己辛苦加班赚的钱,买昂贵的音乐会票。圣诞节为了给她一个惊喜,他把自己化妆成圣诞老人,守在雪地里,差一点被冻成重感冒。在爱她的日子里,他给了她一万多次吻、一千多句情话、一百多束玫瑰花、十多件美丽衣裳和一枚结婚戒指。现在,这些都已成为历史了。
  “不要相信爱情,男人的爱情都很短暂。”最后,她恨恨地说,以此结束了3个多小时的倾诉。
  放下电话,我耳边一直回响着她说的最后一句话。我想,她只说对了一半:男人的爱情都很短暂。但是不能因此而不相信爱情。不管怎么说,他在爱你的那些日子里是真诚的,倾心的,尽力的。只是他无法把这份爱持久。这是令许多女人对男人伤心的理由。
  不要因此责怪男人,这不是男人的错。不是男人的爱情都很短暂,而是天底下的爱情根本都很短暂。在对待爱情上,男人比我们女人智慧。女人喜欢在爱情中追求永恒,想他最好是至死不渝的罗密欧,或是化作蝴蝶的梁山伯。罗密欧与梁山伯,小说戏剧里有,生活中千古难遇。就算是遇到了,也不一定是你。生活中的爱情,人为的分手总是比天为的多,只不过当爱情离去的时候男人不象我们那么痛苦,不象我们那样苦苦挽留,他们比我们聪明。他们知道生命有限,一生也不过是一些片断。再长久的爱情,也不过是片断中的一个片断。因此,他们不象我们,固执地在片断中追求永恒。他们只追求精彩和灿烂。
  有生物学家说,爱情是一种化学反应,周期只有36个月。消息一出,悲伤者无数。绝大多数是女人。女人喜欢爱情终生制。不过事实证明,终生制的东西大都不好。美国是全世界经济发展最快的国家,这和他们的自由竞争制度不无关系。从总统到小公务员,都要竞争上岗。干辛万苦竞选总统,任期只有4年,没有谁可以长驻白宫。所以,还是面对现实吧。在情侣任职期内,好好爱他,也好好爱自己;珍惜体贴他,也珍惜体贴自已,关心他的事业,也别;忘了经营自己。因为白宫不永远属于你。
  人生总是如此,绚丽的不能长久,精彩总是短暂。因为短暂,所以不能放松,不能懒惰,你要竭尽全力:在任职期内做出业绩,说不定还能争取到连任。就算最后没有争取到,你尽职尽责了,没有浪费自己、辜负别人,拥有过属于自己的精彩和灿烂,也没什么可遗憾的了。
男人的感情双轨制(1)
  他是我做记者时认识的朋友。
  他的才华,是大家公认的。他的婚姻,也是个公开的秘密。当初,为了毕业能留城,就托人介绍了一位本市的女孩儿,果然如愿留下了。后来女孩儿知道了这件事,就要和他分手,但是他却说:“不,我目前还没有分手的计划!以后也不会有。认识你,是为了留在这,留在这,就一定要和你结婚!不管发生什么,我都会和你过一辈子,除非你自己不愿意。”
  其实那个女孩儿很爱他,并不是真想和他分手。说分手,是因为感到自己被利用了一时伤心,等到他很认真的说要和她结婚,又被他感动了。自己现在已经被利用完了,他还要和自己结婚,那他一定是爱自己的了。也许他开始不爱,但爱情是可以培养的,两个人在一起时间长了,就会慢慢爱上的。
  但是她错了,爱情是不可以培养的,如果可以培养的话,那世界上就不会有那么多的爱情悲剧了。两个人在一起,时间长了,可以慢慢产生感情,但是不会产生爱情。爱情就象烟火,都是一瞬间点燃爆发的,如果开始没有点燃,即使再等上一万年,也依然不会点燃。
  他从来就没有爱过那个现在已经成为他妻子的女人。开始没有,现在也没有。他在外面另有所爱。这一点,也是一个公开的秘密,除了他妻子不知道。
  他对情人好,对妻子也不错,每月按时往爱交钱。已经6年了,老公和情人一肩挑,大家和平共处,相安无事。这一点,倒是让男人们羡慕、女人们不能理解的。
  对此,他的解释是:老公,是一项职业。什么是责任?责任就是做自己不喜欢做的事:照顾家,赚钱、买房子,抚养孩子。在这一点上,他自认为做的还不错,是一个标准的职业老公。情人,是一项爱好,兴趣所向,喜欢,迷恋,梦想,渴望,在别人看来也许疯狂,甚至荒唐,但你就是喜欢和爱,你自己也说不清楚为什么。
  男人,和女人的不同之处,是能够把爱情和婚姻是分开考虑。在他们看来,爱情和婚姻本来就是不同的,爱情需要玫瑰,婚姻需要面包。玫瑰入心,面包进胃,各得其所。当然,女人要说,把玫瑰和面包放在一起两样都有,不是更好!当然,如果真能放在一起且能统一在一起,人生也就圆满了。不过这只是一种美好的理想和愿望罢了。在现实生活中,这样的理想和愿望并不是总能实现的。两个都想要,两个都得不到。所以,男人们才会把玫瑰和面包分开,各得一半,也是一种不圆满的圆满吧。
男人的裙子(1)
  前不久,从报纸连载看了几期胡兰成的《今生今世》,尽管不大情愿,但不得不承认,文字确实很好,难怪香港评论家江弱水这样概括胡兰成:“其人可废,其文不可废。”也许正是这无法回避的文才,深深打动了一代才女作家张爱玲,结下一段传奇情缘,也因此有了这部《今生今世》。
  读罢掩卷沉思:想他一个男儿,文字竟这般纤细、阴柔,让我这小女子自叹不如,竟怨起那嵌在自己身上的粗糙起来。但这亦不能怪我,对于一个生长在“不爱红装爱武装”年代、从小和男儿一样蓝衣肥裤、不知口红为何物的女性,你能让她有多少柔情惆绪?或者正是因为没有,才更加喜欢吧。可惜这么好的文字,却要借着张爱玲的大名才得以畅销,否则可能连一万册也卖不到。不仅顿生感叹:从古至今,从来都是女人靠男人扬名,少有男人靠女人出名的。想那国色天香的杨玉环,若不是被唐明皇李隆基看中,封为贵妃,不可能千古留名。还有京城名妓陈圆圆,虽有倾国倾城的貌,但不是因了吴三桂,怎会象现在这样为后人所知?皇帝高官如此,平民百姓亦如此。这不能怪女人,是环境使然。古代社会没有为女人提供工作的机会,要么嫁人,做全职太太,要么去歌楼,靠卖笑为生。
  现在时代不同了,社会为女人提供了学习、就业的机会,女人凭着自己的天赋和勤奋,可以象男人一样把事业做的红红火火,反过来让不如自己的男人凭靠。就象张爱玲,如今人已做古,仍可以拿来让旧情人胡兰成一靠,荣登畅销书榜首。如此看来,张爱玲应推为中国女权主义的鼻祖,虽然她生前从未把“女权”二字挂在口中,但女权不是说出来的,而是做出来的。到了那份上,想不女权都不行。
  不过读着读着,还是为张爱玲揪心。因为胡不仅写了她一人,除她之外还有7个女人,之前有玉凤、全慧文、应英娣三任妻子,之后又分别与护士小周、范秀美、日本女人一枝、以及上海黑帮头子吴四宝的寡妻佘爱玲。他对每个女人都很用情,但每次都用情不专,以移情别恋、辞旧迎新而收场。据胡兰成自己说,这部书是他当年逃到日本,万念俱灰,想起自己一生欠下的累累情债,不仅心生悔意,提笔写就的。但字里行间,并无多少悔意,却透着自夸自矜的成分,尽管他用一枝妙笔竭力打扮自己,仍掩饰不住身上的污浊,套用张爱玲的一句名言:象一件华美的裙子,上面爬满了虱子。
  令人不可思议的是,这样一位政治上不清白、感情上不专一的无行文人,与之牵手的女子却个个非等闲之辈。有的才华绝世,有的国色天香,有的天真可人,有的侠胆柔肠。当然,最让他念念不忘、魂牵梦绕的还是张爱玲。书中写到张的地方,无不细腻生动,情真意切。读来不仅自问:早知今日,何必当初?想当初他与汪伪政府闹翻,亡命天涯,与护士小周路结情缘。张爱玲去看他,胡兰成竟说:你来干什么?张爱玲独自住在客栈,苦苦等了他二十几日,让他在自己和小周之间做一个选择。最后,胡还是弃她而去。现在,时隔多年,又以人家丈夫自居,出这样一本书,除了为张爱玲叫屈,更叹服胡兰成的厚黑学功夫,真是了得。
  不过细想想也难怪,既然在胡的女人中张爱玲名气最大,事业最辉煌,这门婚事自然就成了他一生中最光彩的事,象他这样风流倜傥惯了的轻浮文人,又怎可能悄悄埋在心底带进坟墓,写出来赚稿费、出风头也是意料之事。想张爱玲如此聪明绝顶的女子,一生洞察若明,心地宽清磊落,知道了亦不会太计较,只会更加看他不起,叹他一身才华,满腔抱负,却竟落的个“靠她人做嫁衣”的穷酸地步,真枉为父母给他一男儿身!
  男人都是床下诸葛亮
  前段时间因性丑闻事件闹的灰头土脸、元气大伤的赵主持、黄导演,经过一段时间的沉寂,最近又被拿来热炒,张钰公布性爱录像,饶颖公开日记写真,虽然是剩饭,但因媒体缺料,两位当事人名气太大,一时间炒的沸沸扬扬,使原本就不寂寞的娱乐圈又增添了几分热闹
  虽然同是性丑闻,同样丢人现眼,让全国人民免费看了两场“二人转”。但相比之下,好象老赵损失更惨重,丑丢的更大。毕竟人家黄导年轻,又在娱乐圈,男导演与女演员之间性交易,已成了约定成俗的潜规则,反正两厢情愿的事,既无权钱交易,又无国土流失,反贪局不会过问,统计局也不会统计。所以到底有多少女演员被男导演睡,就成了冰山下的一角,无从揭密。如果不是黄导不讲诚信,睡了人家,又不给戏演,也不会被捅出来,弄得颜面尽失。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女人能是白睡的吗?如果碰巧遇上个傻大姐,兴许能蒙混过关。但偏偏是个比凤姐还精明泼辣的主,人家是有备而来,带了摄像取证,套用一句商业述语,这叫预防性进攻。以防对方不讲城信,单方撕毁合同。性交易虽属地下交易,拿不上台面,但本质也是一种商业行为,应该遵循商业基本原则——诚信。因此黄张之事,大可做为MBA案例,供娱乐圈人学习,借鉴,尽早建立个人信用原则,以免同类事情再度重演。
男人的裙子(2)
  现在再说说老赵。如果说黄导床上翻船,顶多呛几口水,等风头过了照样当他的导演。读书人偷书不算偷,一个大导演偷点色算什么。搞艺术的有几个不风流?不风流能搞艺术吗?但老赵就没那么幸运了。他岂止是翻船,简直是连窝端!一失足成千古恨,用在他身上再适合不过。做为中国第一批电视人,他的名字早已深深刻在亿万电视观众心中。不知多少人看着他主持的《动物世界》长大。一本《岁月随想》销售200多万册,创名人出书记录,至今无人能比。可见他在业内的霸主地位。可如今,这一切都摧枯朽拉,成了昨日黄花。把赵大侠拉下马的,表面上看,是与他翻云覆雨、保持7年情人关系的饶颖。实际上,他是输给了自己。
  最初从网上看到赵饶风波,只是有些惊讶,等后来看到饶颖照片,赵主持苦心经营多年的光辉形象瞬间瘫塌。在女人身上翻船,本来就够丢丑的,真要一国色天色,也就罢了。至少给自己一台阶,给全国观众一心理抚慰。毕竟,柳下惠千年出一回。可为这么一半老徐娘,多不值呀!也不知老赵当初是怎么想的,可能是动物世界主持多了,野性勃发,才犯下冲动的错误。但也不能一错7年呀。7年中,有情、有性、还有钱的来往。情人不情人,二奶不二奶,妓女不妓女的,很象是廉价的三合一洗发香波,经济,便利,实惠,但有一点:品质低劣。如今满城尽失黄金发,可怜半世英明,就这么OVER了。从此,中国的电视荧屏上,再也看不到那张招牌似的笑脸,听不到那声情并茂的嗓音了。
  毋庸质疑,现在的老赵,还有黄导,肯定悔断肠子。如果知道与饶、张之性爱成本如此之大,就是打死也不会做。按说二位都是成功人士,智商在常人之上,不该犯这种低级错误。我想这可能是由男人的生理结构决定的。对男人来说,每个人都有一个“老大”,这是智慧之本;还有一个“老二”,这是冲动之根。男人的一生归根到底,就是处理老大和老二的关系问题。一般来说,男人小时候是老二当家,然后把权力还给老大,这个过程是慢慢的,因人而异的,但如果一定要加一个极限的话,应该是40岁。老赵已过花甲,黄导也已知天命,还让老二当了回家,左右自己的命运。可见男人大都是床下诸葛亮,上了床不论诸葛还是八戒,差异不是很大。
  总结一下,黄张、赵饶事件,有两点经验教训可吸取。一是无论床上床下,都要讲诚信。二是有事没事,离床远一点。套用一句俗语:常在床边站,哪有不失节。一旦上错床,诸葛变八戒,里外不是人。为了5分钟快乐,毁半生英名,性价比太高,赔本的买卖,还是不做的好。
味精男人(1)
  认识凡,是在一次笔会上。大家来自五湖四海,互不相识,难免有些拘谨。寒喧过后,便有些冷场,气氛好象要凝固。但是,凡一到,就骤然改变了。
  “你就是林夕吗?太好了,我终于见到了你,我很早就想认识你了!我读过你的散文,写得太棒了。开始漫不经心,娓娓道来,最妙的是结尾,笔峰一转,抖出个小包袱,耐人寻味。有机会一定好好向你请教请教。”凡握着我的手,连声说道。
  我抬起头,格外多看了他一眼。取悦女人的方式有几种,对于一个写作的女人,博得她好感的最快方式,是赞美她的作品。不管她多么理智高傲,都不会认为你言过其实。何况我眼下正落着单,对于来自男人的赞美,还有另外一层含义。
  我这边正暗自感动,他那边一转身,对着另一位女作家去了。
  “你就是雪儿吗?太好了,我终于见到了你……”
  哈,我不仅在心里嘲笑自己。又是一个博爱的男人。恨不得爱遍天下女人,惟独不爱家里的那个。这样的男人,做丈夫,不够专一;做情人,不够浓烈;做朋友,不够仗义;不过,若是做旅途中的伴侣,真是再好不过了。
  有过旅行经历的人都知道,旅途中最难熬的,是坐车。我们此行的第一站是承德避暑山庄,从北京乘大巴要4个半小时。一上车,大家还兴致勃勃谈天说地,4分之一行程之后,谈笑声越来越小,半数以上的人昏昏欲睡。我困乏之极,靠在座位上换了几个姿势,可就是睡不着。
  这时,就显出凡的好处来。从上车开始,他的嘴就没闲着,一路风行,一路说笑。此时看见大家都有些困乏,就自告奋勇,说起了“段子”。第一个说的是,有三个人去求上帝,给他们幸福。上帝思考片刻,说:你们每个人说出自己最喜欢的事,我帮你们做到。第一个人说,他最喜欢美女。于是,上帝把他领到一间房子前,说:这里有全世界最美的美女,你可以尽情享受。不过有个条件,你进去必须呆上一年,一年之后才可以出来。你要想好了。第一个人毫不犹豫地进去了。第二个人说,他最喜欢美酒。上帝把他带到装美酒的房子里。第三个人喜欢香烟,上帝把他带到装满香烟的房子里。条件相同,都是一年后才可以出来。
  一年后,上帝派人把房门打开。第一个喜欢美女的人骨瘦如柴,两眼无光,走起路来晃晃悠悠。第二个喜欢美酒的人脑满肥肠,大腹翩翩,走起路来象只蜗牛。只有第三个喜欢香烟的人没什么变化,依然如昨,满屋子的香烟也丝毫未动。上帝不仅有些感动。忙问怎么回事。那人气急败坏地说:咳,都怪我心急,忘带火了!
  一阵大笑,我也忍不住笑了。笑声过后,有人说:再讲一个,带“色”的。
  受到鼓舞,凡又继续开讲。接下去的不仅带“色”,且一个比一个色浓,这里不便叙述。总之在凡绘声绘色的讲诉中,漫长的旅途显得不再沉闷,一阵高似一阵的笑声引得前面的人也挤到后面来听“段子”,连我这个自视其高、平时不喜欢听“段子”的人也一路听来一路笑。我不仅想:是谁、在什么时间和地点创造了这些充满色彩又包含民间智慧的“作品”?也许它们正是在旅途中创造的,又在旅途中应用,并在旅途中传播。
  勿需置否,凡成了此次笔会最抢手的人。在路上,大家都抢占他身边的座位。在餐桌上,大家都争着向他敬酒。只是一到景点,就把他扔到一边,忙着观景拍照。
  几天的旅行很快就结束了,分别前的最后一次晚餐,大家聚在一起,这时候凡又成了餐桌上的亮点。他夸夸其谈,不时迸发出一句妙语,引得笑声一片。坐在我旁边的同屋女友轻轻碰了我一下:“我替你了解了一下,他离异无子,两室一厅,月薪三千,不包括稿费。怎么样,要不要考虑一下?”
  我摇摇头。她有些不解:“为什么?”
  我用下颌指指桌上的菜:“他这种男人就象味精,每道菜都可以用,用了以后也确实比原来口感好。但如果不用也不会影响菜的营养。”说到这,我停顿了一下,用低声而有力地声音说:“我要的男人,如果一定要用调料做比喻的话,是盐。”
男人的匪气(1)
  D君是一海归,虽说现在海归已经变成海待-海外回来待业,行情不如从前走俏,但是怀揣北大毕业证,头顶斯坦福的MBA光环,加上曾在垮国公司工作几年的阅历,想在国内谋个CEO的职位,应该不难。
  D君原想在IT业发展,但近几年IT不景气,给出的职位和薪水⑥T⑥X⑥T⑥小⑥说⑥共⑥享⑥论⑥坛⑥不甚理想,而一家房地产公司却开出天价,D君不觉有些心动,与该公司老总接触了几次后,觉的他人很爽,舍得放权,于是蒙生去意。
  为了慎重起见,D君侧面了解了一下这位地产老总,他原本是一介武夫,没什么文化-幸亏没文化,否则当年也不会亲自驾着铲车,冲向已经断水断电却仍然赖着不走的“钉子户”,把个70岁的老太太逼的在最后一刻以百米冲刺的速度向外奔跑。无知者无畏,他之所以日后称雄于房地产业,靠的就是这种无知无畏的玩命精神。
  不过越是没文化的人,越是喜欢文化,甚至对文化有一种崇拜心理。面对D君闪闪发光的文凭、博览群书的学识,这位地产老总大为赞赏,颇有几分相见很晚的感觉,可惜最后,他还是和D君做了朋友,而不是CEO。
  “你什么都好,只缺少一样-匪气。”这位老总开诚布公地说。
  D君思考了5秒钟,心悦城服。
  的确,18年寒窗,已经把他打造成一位满腹经纶、斯斯文文的知识精英,即使面对最强硬的对手,他也会面不改色地谈上几个小时,耐心陈述自己的观点、见解,绝不会一生气就拍桌子,破口大骂,夺门而去;更不会开着铲车冲向里面还有人的房子。而没这两下子,在房地产业是很难站住脚的。
  D君只得挥手告别薪水诱人的地产业,去了一家IT公司,身价比原来跌了一半,可这也是没办法的事。要怪,只能怪自己生不逢时,而且去错了地方。如果早生100年,去加里弗尼亚的黄金国而不是斯坦福的图书馆,还用担心缺少匪气吗?那时候最不缺的就是匪气。想一想美国电影里的西部牛仔吧,头带一顶破礼帽,腰间插着手枪,一身尘土,满脸匪气。那时没有人力资本,也没有A型管理,只有一样-竞争机制。谁能在最短的时间拨出手枪、对准对方的胸膛开火,谁就是CEO。脚下的河流和土地,还有对方的手枪、马匹以及钱袋,都归你。
  这样的人,如果进军房地产,应该无往不胜吧。
男人缺货(1)
  好友从上海来,做为东道主,我自然要为她接风洗尘。之前打电话给她,问她想吃什么,好做安排。她说随便,主要是找几位圈内文友,聊聊天。于是,我们在电话里拟定客人名单。我说了一个人的名字,她说行。我正想下一个人选,她插嘴道:就我们三位女的没意思,找位男士。我大脑里迅速闪过一串名字,不料我说一个,她否一个,最后好不容易有一个获准通过,我这才松口气。急忙打电话过去,不幸的是,这位“幸运”男士正在广州改剧本,最快也得下个月回来。没办法,我只好翻通讯录,翻来翻去,找不出一位合适人选,最后只好补了一位圈外男士进来。
  去机场接好友,我把后补进来的这位商界男士情况向她做一介绍,她听完点点头,然后轻叹口气,略带几分无奈的口气道:“看来,男人比较缺货。”
  我先是一怔,转而会心一笑,颌首赞许。
  的确,时下文人圈,似乎女作家人气比较旺。曾几何时,文学与艺术天地,一直是男人的天下,偶尔露出几位女作家,也被视为边缘写作,私人写作,入不了主流。不知从何时起,这种男人称霸的格局,开始倾转,越来越多的女作家粉末登场,被读者和市场所接受。大有取代男士成为主流之气势。
  细推起来,这种格局应该是从80年代改革开放后开始的。在封闭了30多年之后,市场经济的大门打开,人们纷纷涌入商海,一时间,老板、大款、经理成了新时代的代名词,吸引了众人眼球,而曾经令人瞩目、敬仰的作家、文人,却退居幕后,无人问津,显的有些灰头土脸的。作家们当然不甘,除了少数坚守寂寞,大都转向商业写作,有的干脆弃文从商,而那些尚未从文的,则一步到位,直接从商。
  在求学择业这个问题上,男人一向是比较功利的。文学走俏,就涌到文学小路上来;商界繁华,又都纷纷下海搏揽众击;政界诱人,便想方设法挤进政府,以保仕途。相比之下,女人就比较超脱,虽然也会受到社会大环境的影响,但大多数情况下,都能坚持已见,根据个人喜好求学择业。不喜欢爬格子,不会因为稿酬上涨、作家地位提高而趋之。喜欢爬格子的,亦不会因为稿酬下降、作家身份降低而弃之。也因此,时下图书、报刊,大都成了女人的领地。
  不过话说回来,女人也不是什么事情都超脱,譬如在婚姻问题上,就相当功利。远的不说,自60年代起,先是根红苗正,而后方向盘(指司机)、听诊器(医生),到了80年代商人走俏,最好还有海外关系,90年代更直接,流行起垮国婚姻来。总之,不论哪个年代的女人,在选择丈夫方面,居然惊人的相似-把个人喜好置之身后,把时代特色放在首位,选择那些既妥当实惠、又能带来丰厚回报的绩优股。
  其实想想也难怪,女人-至少是一部分女人,是把婚姻视为职业的,她们一生的梦想,就是做一名不领薪水又有钱花的全职太太。虽然现在稿酬不断上涨,但比起财源滚滚的商界来说,还是杯水车薪。象罗琳那样靠写作跻身富人行列的屈指可数,一般人仅靠稿费是养不起全职太太的。因此也就不难理解,为什么文人圈里的优秀男士,成了稀缺资源。
嫁给偶象(1)
  一次笔会上,认识一位女学者,她是研究婚姻和家庭问题方面的专家。后来我们熟了,她告诉我她有过一次短暂的婚姻,并因此而开始关注婚姻问题。她的经历很特别,也有一定代表性,征得她的同意,我把它写出来。
  这位女学者的前夫是一位诗人,他们是在一次演讲中认识的。那时她还是一名大学生,一个标准的文学青年,而他已在文坛小有名气了。她对他从崇拜到爱慕,并成为他的恋人。他们的爱情很浪漫,因为相隔两地,他们的来往只能是书信,还有电话。一到周末,她都跑到学校传达室等电话。诗人每月一半的工资都捐给了电信局。每年只有寒署假才能相聚,然后,又是长长的别离。
  经过5年的爱情长跑,他们终于在一起了!但是谁也没想到,走进围城才一个月,就爆发了激烈的战争。
  起因是一个保险丝。
  那天吃过晚饭,两个人一个伏案工作,一个靠在床上看书。突然,房间里一片黑暗。原来是保险丝断了。女学者正赶译一篇稿,催促丈夫赶快换保险丝。可丈夫却说:家里没有保险丝,等明天上班找电工来换。然后找出一支蜡烛点上。
  女学者望着微弱的烛光,又低头看看一行行蚂蚁一样的英文字母,央求丈夫去楼下同事家要一截保险丝换上。又被丈夫回绝了,让她将就点儿,还说“古人没电不也照样读书写字吗!”
  这下她可生气了,起身咚咚咚下楼,去敲楼下邻居家的门。邻居不仅拿来保险丝,还热情地帮她换上。本来应该没事了,可等这位邻居一走,丈夫就冲她发起火来。
  “我叫你不要去你非去,你是诚心让我在别人面前丢面子!”
  她不服气地反驳道:“是你的面子重要,还是我翻译稿子重要?”
  “你还当着他的面叫我名字。告诉你,以后当着外人的面,要叫我李老师!”
  女学者看着丈夫,象看一个陌生人。那一夜,她抱着被子睡到了沙发上。
  虽然第二天他们又和好了。但是没多久,这样的场面又重复上演。到最后,两个人都筋疲力尽,懒得再吵了。于是,他们选了一个日子,一起去了婚姻登记处,心平气和地分手了。
  “其实从保险线断的那天晚上,我就意识到,我们的结合是一场错误。生活是很具体的,仅有诗歌是不行的。我怎么也没想到,能写出如此美妙诗句的一双手,却连换保险丝这样简单的事都不会!那一刻,他在我心中的形象就瘫蹋了。以后的日子更加证明,除了写诗,他在生活方面很低能,所以分手是必然。”
  女学者以此结束了她的讲诉。我看着她,默默地点点头,表示同意。
  婚姻失败有许多种,其中一种就是嫁给偶象。偶象是用来爱的,不是用来嫁的。
  分手以后,他们又成了朋友,经常打电话,偶尔还会聚在一起,谈谈诗歌。
  有些人还是放在远处比较好,比如说——偶象。
单身的人是奢侈的(1)
  那天,久未联系的安忽然打来电话,我们曾是很要好的朋友,3年前她移居美国,开始还常打电话来,后来便渐渐少了,我们最后一次联系还是去年春节,我打电话给她,感觉她情绪不大好,聊了几句就挂了。我猜她在那边的生活并不如意,但她不说,我也不便问。
  其实不说我也能猜到,安曾是着名运动员,获得过世界冠军,可惜她从事的项目不在奥运会之列,所以不像王义夫、伏明霞那么有名,当然也就没他们有钱。退役后安与相恋多年的男友结婚,对方也是一位运动员,为了赚钱养家,安南下深圳,在一家俱乐部做教练。不成想这期间老公耐不住寂寞,移情别恋。安一气之下,闪电离婚,移民美国,开始在加州一个小镇的俱乐部做陪练,但毕竟年龄大了,体力吃不消,做了半年就辞了,在一家超市找了份收银员的工作,每月两千美元。扣掉税、房租,剩下的刚够吃饭。其中的委屈、辛酸可想而知。
  也许是太苦闷了,安终于憋不住,向我倒苦水。她说前不久经人介绍,认识了一位香港来的厨师,57岁,开始她嫌人年龄大,不愿意。但她一个人实在太孤单了,最后还是搬去与他同居。香港人做得一手好饭,安从此不再每天啃汉堡,而且省去一半房租,两人还可以说母语。
  我眼前浮现出一位年近6旬的长者形象,心想:安还不满40岁,差不多是两代人,能合得来吗?但这话不能出口,于是安慰道:“只要人好,大点就大点吧,知道体贴人,女人得需要男人宠啊。”
  安叹了口气,“我也是这么想,反正现在一个人,就算搭伙做伴吧,等以后有了合适的再说。可他上周突然提出要和我结婚,我怎么能嫁给他呢?就他这条件,和他同居已经够委屈的。所以我没答应。他这几天就给我脸色看。”
  “那他为什么要结婚?美国人不是很开放,喜欢同居不喜欢结婚吗?合则好,不合则散,多自由啊。”
  “是啊,就因为大家喜欢自由,不结婚,不要孩子,人口总数在减少,而且单身要多占用资源,所以州政府出台一项新税法,单身要比有家庭的人多交税。我俩加在一起,每月要多交好几百元呢!如果我们结婚,就可以省下这笔钱。”
  我倒吸一口气,美国真是五花八门,什么事都有。结婚的理由很多种,还没听说过谁为避税而结婚。但仔细想想也有道理,一个人的家,除了少个男人的枕头和衣柜,其它一样不少,当然要占用资源。况且大家都不生孩子,长久下去,国家岂不成了一个空壳,有国无民了。
  “要不,你们商量一下,只做名誉夫妻。”我想起有人为了绿卡而假结婚,于是替她出主意。
  “我也这么想,但怕到时候他打赖,那可就占小便宜吃大亏了。”
  这种可能当然存在,香港人已经奔六了,不大可能找到比安还好的女人,但安却极有可能找到比他好的男人,到时候若想离婚而他不肯,安可就要吃苦头了。
  “那怎么办啊?”我不觉替安发起愁来。
  “没办法,扛着吧,实在不行就搬走。反正我宁可交这笔单身税,也不愿就这么把自己草草打发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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