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扩大和维持可进入国际市场规模的方式
一、国际市场的重要性以及国际市场的类型分析:
我们在前文中说过,所谓可进入的国际市场是指仅仅接受相关国际法规制约、排除任何非法律强制力作用的、向所有符合条件者公平开放的国际市场。由于现有国际政治关系的影响,国家利益之上依然是各个国家制定国家政策的出发点和归宿,每个国家都想占领别国更大份额的市场,又想限制别国对自己国家市场的占有,由于这个原因,虽然“全球化”势不可挡,但是各个国家对自己国内市场的保护并没有取消,保护力度反而有日趋强硬的趋势。各个国家对自己国内市场市场的保护手段主要有两种,一是采用非常规的、剧烈的手段,置任何国际法规于不顾,无理由地强制封闭其它国家的商品进入该国市场,这种方式一般是综合国力占优的国家出于种种原因,对潜力大国进行经济制裁时所采用;二是依据国际法规,通过国际法律手段这一合法手段,千方百计地对其它国家的商品进入其国内市场设置障碍,主要包括:对其它国家的进口商品进行反倾销指控;对进口商品设立很高的技术、环保门槛,如果其它国家的商品很难达到这种要求,那么这些国家只能自动放弃这一市场,或者通过这一手段使潜力大国的产品成本增加,削弱其竞争力。我们看到,在第二种情况中,被保护的国际市场虽然缺乏完全的、理想化的公平性,但是依然是在仅仅在国际法规约束下运行的市场,虽然贸易磨擦不可避免,但是双方可寻求法律方式解决争端,因此,该类市场还是向所有符合条件者公平开放的可进入的国际市场;而在第一种情况中,非法律的强制力严重干扰了这类国际市场的正常运行,并且法律方式无法解决这一问题。这类市场对被制裁国家来说已不再是可进入的国际市场。在下文中,我们就是要研究如何将尽可能大的国际市场保持或转变为可进入市场。
作为非超级大国的国家出于国家战略和经济利益——潜力大国庞大的国内市场对它们而言具有极大吸引力,并且他们从潜力大国市场取得的利益对它们的影响日趋重要——的考虑——不可预见的突发情况使国家之间关系发生彻底改变的情况也可能发生,但是这种情况出现的概率很小,基本可以排除在考虑之外——基本上不会采用第一种非法的限制方式。因此,与潜力大国并无敌对关系的、非超级大国的国内市场可以基本看作为潜力大国的可进入的国际市场;而超级大国由于处心积虑地要打压潜力大国,遏制其经济增长,而且如果潜力大国与超级大国停止贸易往来,超级大国的经济利益受到的不利影响较小。因此超级大国有足够的意愿和实力超越经济利益的考量,采用上述的第一种违反国际法规的非常规的手段,向限制潜力大国进入其国内市场,甚至封闭其国内市场,使超级大国的国内市场成为潜力大国的不可进入市场。超级大国和与潜力大国有敌对关系的非超级大国的国内市场成为潜力大国不可进入市场的可能性,要远远大于其它国家(由于与潜力大国有敌对关系的非超级大国具有不确定性,而超级大国对潜力大国的遏制是确定无疑的,因此我们对超级大国进行重点分析)。
而一旦超级大国出于战略目的封闭通过非常规手段封闭其国内市场,潜力大国无法借助国际法来解决这个问题,只能采用政治的、军事的手段加以应对,但是潜力大国在以上两个方面都处于绝对劣势,事实上难以通过军事和政治的手段加以解决。如果潜力大国的出口市场中,超级大国占有很大比例,一旦超级大国的市场成为潜力大国不可进入的市场,那么潜力大国的损失就太大了。(超级大国的国内市场成为潜力大国不可进入市场的)可能性虽然存在,但是超级大国国内市场的这种性质并非常态,潜力大国可以通过各种手段减低、甚至消除超级大国向潜力大国封闭其国内市场的意志,维持超级大国国内市场的可进入性。
综上所述,潜力大国维持和扩大可进入的国际市场的关键,首先必须通过各种手段阻止超级大国将其市场转变为不可进入市场;其次,必须阻止世界上新的(由于遏制潜力大国,其国内市场有变成潜力大国不可进入市场的很大可能性的)超级大国的出现。
二、阻止超级大国的国内市场成为不可进入市场
(一)实施出口市场多元化战略,降低对超级大国国内市场依赖度
超级大国之所以要向潜力大国封闭其国内市场,就是为了遏制潜力大国借助国际市场规模的扩大加快经济发展速度,但是这种打击的效果取决于潜力大国的国民经济对超级大国市场的依赖程度,打击效果与依赖程度呈正相关性。如果潜力大国对超级大国市场的依赖程度很低,即使超级大国封闭其国内市场将无法重创潜力大国的经济,那么超级大国通过向潜力大国封闭其国内市场作为打压潜力大国的手段基本无效,而超级大国的经济又因此会遭受一些损失。这时,以功利主义处理国际事务的超级大国会感到得不偿失,超级大国就不会将封闭其国内市场作为遏制潜力大国的主要手段,这样一来,超级大国国内市场成为潜力大国的不可进入市场的可能性大大降低了。可见,潜力大国的国民经济降低对超级大国市场的依赖度是很重要的。
但是潜力大国的对外贸易并不能因此而停滞不前甚至倒退,开拓其它的、非超级大国的市场成为当务之急。下文以中国为例进行分析。从中国的角度看,非超级大国可分为以下几种:一、在现实和可预见的将来都不会和中国发生利益冲突甚至处于敌对状态的国家,对中国而言,大多数独立发展的发展中国家和大多数发达国家(欧洲国家在目前的国际政治格局下仍然具有这种性质,不排除这种性质随着日后由于欧洲政治格局变化而变化,下文详述)都是这类国家;二、具有潜在的、与中国产生利益冲突、但不至于发展到敌对关系的国家或地区,比如俄罗斯和印度。三、在现实和可预见的将来可能会和中国发生利益冲突甚至处于敌对状态的国家,比如日本。对这三类国家的国内市场的开拓方式应有所不同。
第一类国家市场规模庞大,市场潜力巨大,而且由于这些国家与中国关系良好,这些国家市场的可进入性极为稳定,是中国应该重点开拓的市场,提高这类市场的占有率。中国可以通过政治和外交手段强化与这些国家的友谊,加固两者的经济关系。由于这些国家与中国并不产生利益冲突,因此,在处理涉及到这些国家的国际政治事务时,中国处于一个比较超脱的有利地位,基本上可以采取维护正义的行为,尽量在国际政治生活中帮助这些国家满足自己的合理、合法的要求,尤其是当某些超级大国以其霸道行为横行世界时,更能凸现出中国的正义立场和维护和平的巨大力量——而且这个力量随着中国综合国力的提高而不断提高——。同时这些国家很渴望进入中国巨大的国内市场,也希望通过与中国的贸易获取经济利益。中国必须着力培养这类市场,将其作为对外贸易的主要增长点,中国现在与东盟签订的就是很好的政策。
(二)加大超级大国民族企业在潜力大国市场的占有率,弱化超级大国向潜力大国封闭其国内市场的意愿
虽然超级大国出于对未来世界格局的判断,将对潜力大国的经济遏制作为其国家战略的重要内容,这一点不会轻易改变。但是超级大国并非铁板一块,其国内的各利益集团的意志并不本质地与国家意志相符。表现在经济方面,由于潜力大国国内市场的日趋重要——潜力大国的庞大市场将是超级大国企业利润和竞争力增长点的最重要来源之一——,超级大国的大多数民族企业出于对自身经济利益的渴求,实际上非常渴望进入潜力大国的庞大市场,千方百计地扩大对潜力大国的市场占有率,要它们无条件地放弃这个市场几乎是不可忍受的,所以超级大国的民族企业基于自身利益,并不反对以超级大国市场向潜力大国的开放来换取潜力大国市场对他们的开放。由此可见,由于超级大国和其民族企业根本利益的不同,超级大国的国家战略与大多数企业意志在这方面存在着重要的差异,而这种差异性无疑为潜力大国找到了一个弱化超级大国向潜力大国封闭其国内市场的意愿的突破口。
由于国内政治体制性质的原因,超级大国的民族企业作为利益集团的重要一员,其意志对国家政策——包括国家对外战略——的制订有着十分重要的影响力,因此,为了保持自身政治利益,超级大国政治架构内的成员——政府领导人和议员——不得不倾听他们的呼声,、以至通过符合他们利益的对外政策。
潜力大国应充分地利用超级大国政治体制的(国家政策易受制于利益集团的诉求的)这个特点,为自身利益的实现寻找有效手段。具体做法可以是:潜力大国加大对超级大国产品和服务市场的开放,吸引超级大国的企业到国内投资,使超级大国的民族企业对潜力大国国内市场的依赖性不断提高,提高他们反对超级大国政府损耗两国经济交往的意愿。值得注意的是,潜力大国的这种市场开放并不是无限制的,应以不损害民族经济为底线。潜力大国必须利用其国内市场的某种程度的保护,充分支持潜力大国民族企业的生存和发展,并通过民族企业竞争力的提高维护国民经济安全。这就是说,对超级大国产品和服务的扩大开放,并非是通过缩减潜力大国民族企业的生存空间实现的,而是主要对潜力大国已有进口市场进行调整——即对产品和服务的进口来源地进行调整实现的,因此这一措施并不危害潜力大国的国民经济利益。
对已有的产品和服务的进口来源地进行调整,必然意味着各个国家在潜力大国的经济利益的发生变化。潜力大国应该根据其与各个国家的进出口的平衡度重新安排进口市场的布局。在贸易平衡的前提下,缩小占中国出口市场不重要地位的国家、与潜力大国存在的利益冲突的国家、尤其是未来可能与潜力大国处于敌对状态的国家的进口份额,即主要限制上述的第二、第三类国家产品和服务的进口。通过限制这两类国家的产品和服务的进口,可以达到以下目的:一方面将这部分市场出让给超级大国,加大超级大国国内`企业对潜力大国市场的依赖度,平衡两国的贸易赤字;另一方面,潜力大国以对国内市场的足够控制和保护,阻止这些国家通过占有潜力大国的市场提升其经济利益,从而在一定程度上遏制这类非友好国家的发展。
以中国为例,由于国内市场狭小,韩国对中国市场的依赖程度很深,韩国利用文化交流等各种手段千方百计地提高韩国产品在中国市场的占有率,,然而韩国由于小国心态所致,对自己国内市场的保护极为严格,中国产品、尤其是民族企业生产的产品很难在韩国市场获得一定份额——韩国对诸如大蒜之类的中国小商品都要严格限制进口——,这就使得中国与韩国的双边贸易存在很大的贸易逆差。虽然中国容忍对韩巨额贸易逆差,有加强中韩关系、疏离韩、日、美关系的政治意图,但是对韩巨额贸易逆差必须保持在一定程度而不能持续扩大。而日本是中国主要贸易伙伴之一,日本市场在中国出口市场中的地位很高,但是日本可能在未来与中国发生敌对关系,中国应通过各种手段遏制其发展。前几年,日本陷入长期的经济低迷,近年来主要通过对中国贸易的高速发展,赚取了大量的贸易顺差,使国民经济有复苏的迹象。由于日本是中国日后主要潜在的战略敌手,中国不应让日本利用中国经济的高速发展重振经济。
总之,韩国和日本、尤其是后者对中国的贸易逆差必须被平衡掉。由于即使如此,中国市场对它们来说还是极为重要的,这样做并不会引减少两国对中国市场的开放度——即使不这样做,这两个国家也不会放弃对国内市场的过度保护——,并且将空出来的进口市场让给与中国存在巨额贸易赤字的美国的产品和服务,尽量减少中美之间贸易不平衡的状况。这样一来,随着潜力大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市场规模的不断扩大,超级大国企业对潜力大国市场的依赖程度不断加深,而超级大国企业的产品和服务一般而言并不具有唯一性,如果两国关系恶化,其他国家的产品和服务就将取而代之,因此两国关系的稳定,是超级大国民族企业的利益所在。通过这种方式,潜力大国使超级大国企业维护两国关系稳定的意愿越来越高,并通过企业的这种意愿影响超级大国在市场开放方面的决策,最终使潜力大国稳定住并不断扩大超级大国的市场。
(三)阻止世界上出现新的、以潜力大国为战略竞争对手的超级大国,
前文说过,第一类国家在正常情况下,是在现实和可预见的将来都不会和潜力大国发生根本性利益冲突的国家,是潜力大国稳定的经济合作伙伴,但是,这些国家之间的关系并非一成不变,我们不能排除某些国家联合重组为新兴超级大国的可能性——比如从现实看,欧洲一体化进程就将诸多欧洲国家整合为一个政治性联盟,并且有形成统一政治实体的可能——。而这个拥有巨大实力的新兴超级大国由于自身国际地位的快速提高,很可能改变其原有的国家战略,制订新的、适合其新的 国际政治地位的国家政策。这个新兴超级大国有可能与潜力大国展开深入合作,与老牌超级大国争夺世界霸权;但是新兴超级大国作为国际政治、经济新的既得利益者,更有可能改变对潜力大国的看法,以至与老牌超级大国一样,将潜力大国看作是威胁其利益的战略竞争对手,并与超级大国一起遏制潜力大国的发展。而通过封闭自己的市场来打压潜力大国的经济发展将是重要的手段,如果那样,潜力大国可进入的国际市场将失去一个十分重要的组成部分。
所以,世界上一旦形成新兴超级大国,这个新兴超级大国的国家战略对潜力大国而不利方面更多,这也就意味着潜力大国将处于十分被动的处境之中:一方面潜力大国多承受了一份战略打压力量;另一方面,,由于组合成为新兴超级大国的那些国家,原本是在经济方面、尤其是在市场开放方面牵制旧的超级大国的重要力量,而这个重要力量的丧失将使潜力大国失去了一个与超级大国进行周旋的重要筹码,潜力大国在与超级大国进行经济和政治斗争的周旋空间被大大减小了。因此,至少在潜力大国成长为不惧怕任何外来势力打压的强大国家之前,必须利用各种手段阻止世界上新兴超级大国的形成。
我们以中国为例,探讨一下如何在中国崛起为超级大国之前,防止新兴超级大国形成的具体战略措施。在当今世界上,由于国家之间的联合重组,最有可能形成新兴超级大国的地区性政治合作组织是欧盟,而欧盟的对外扩张和对内加速一体化,使得新兴超级大国有可能在中国成为超级大国之前就形成了,在此过程的前后,对中国的影响、尤其是经济方面的影响是比较深远的。
中国与欧盟在欧亚大陆的一东一西,地理位置相距十分遥远,中间隔着俄罗斯、中亚地区、前苏联西部加盟共和国、阿拉伯世界、伊朗等有影响力的政治实体,迄今为止,欧盟在经济上的联系已经十分紧密,实现了货币和市场的高度统一。而在在政治上,欧盟还不是一个具有国家性质的政治实体,还只是表现为以各个国家为主体的组成的较为松散的国家联合体,欧盟宪法还没有通过实施,可见欧盟还未完成政治的高度一体化并形成一个国家,因此欧盟还没有作为一个新兴国家形成统一的国家战略。 另外,欧盟内部实力最强的法国、德国、英国等国并非类似美国那样的具有全球利益的超级大国,这些国家还只是地区性强国。由于没有一个欧盟国家具有类似美国的全球战略利益,因此,欧盟的对外政策和内部国家的国家战略就与美国具有很大的差异。
而从地缘政治角度看,中国和欧盟各自成为所在地区的区域性的强国,在各自所在地区拥有强大的经济、军事和政治影响力。由于地理位置相隔十分遥远,两者在理论和现实上不存在源于地缘因素的、直接的战略利益(比如领土纠纷、相互对峙形成的军事威胁等)的冲突。作为松散联合体的欧盟内部的国家认为,欧盟在传统上不是中国的战略范围,在今后相当长的时间,即使中国发展起来了,其战略方向也不会指向欧盟。所以,这些国家不象美国那样过分关注中国崛起对其利益的可能的威胁。
由于上述原因,目前在欧盟中还没有任何国家将遏制中国的发展作为其重要的国家战略——当然也没有任何国家有此实力——,这样一来,由于中国和欧盟各国在国家根本利益上没有很大的冲突,这就为两者经济的全面和深入的合作打下了良好的政治基础。对中国而言,作为(不以遏制中国为其国家战略的)地区性政治实体的欧盟各国,其总的统一市场是规模庞大、潜力极大的可进入国际市场,因此也是中国重点开拓的国际市场之一。
前面说过,由于作为超级大国的美国处心积虑、不遗余力地遏制中国经济的发展,因此,美国在与中国进行经贸往来时,往往附带着强烈的政治顾虑,也就是说,其任何针对中国的经济行为必须满足——至少不抵触——其国家战略目的。我们可以看到,在很多时候,即使对华经济行为对其国内经济有利,但是如果美国认为两国经贸往来违背了以遏制中国为主要特征的对华总体战略不利,那么,美国将毫不迟疑地牺牲经济利益,虽然国内利益集团对此有阻滞作用,但是毕竟不能完全改变美国的国家战略,比如美国国内的纺织业和彩电业在世界上已经没有竞争力,从业人员也十分有限,即使国外产品完全占据美国市场,美国也没有多少经济损失。而中国在这两个产业中拥有很强的竞争力,按理说,美国应该向中国开放这两个产业的国内市场,以换取中国向美国开放国内市场,使美国具有优势的产业——如客机、汽车、IT产业等——能在中国占有更大市场份额。但是美国为了遏制中国的发展,宁愿牺牲扩大中国市场占有率这一丰厚的经济利益,也要不遗余力地阻止中国出口的快速增长。
而由于如前所述,欧盟还未实现政治上的高度一体化,缺乏统一的国家意志,而盟内部的各个国家由于囿于其地区性政治实体的地位,其战略眼光与其国家地位相适应,在与中国的经贸关系中,在市场开放、技术转让等方面并无更多的政治顾虑,各个国家的对华贸易战略的基本上仅仅基于经济利益的考量,即所谓的“在商言商”。因此,由于欧盟各国与美国的国家战略存在很大的差异,这就使中国在对外贸易中有了很大的回旋余地。比如,当美国出于遏制中国的战略考虑,宁愿放弃其民族企业的产品和服务进入中国市场而关闭其国内市场时,而无此战略考虑的欧盟各国就有可能通过向中国开放自己的市场,使欧盟各国具有比较优势的产品和服务乘虚进入中国市场,独占本来应与美国分享的中国部分国内市场,欧盟甚至希望中美之间一直保持适当的紧张关系,好在这种局面下为自身谋取更多经济利益。
由于欧盟的这种行为,美国对中国进行国际市场封锁的效果大为减弱,甚至得不偿失。美国必然不甘心自己放弃的中国市场被欧盟国家轻易地获取,对中国封锁其国内市场的意愿和力度也会渐渐松弛。由于美国和欧盟各国对华战略存在明显差异,使得中国能够在这种差异性之中有效抵御美国的经济遏制。在欧盟内部的强势国家中,德国和法国、尤其是作为欧盟第一经济大国的德国具有清醒的头脑,敏锐的战略眼光,能够充分理解自己在国际政治格局中的地位和根本利益所在,并制订和实施与之相适应的国家战略,即把全方位发展对华友好关系、加强两国全面合作作为其长期的战略方针,成为中国在欧盟最可靠的经济、政治伙伴。同时,德国也得到中国的善意回应,以磁悬浮列车项目为代表经济实惠,和向德国企业倾斜的市场开放使德国获益良多。中国可以将德国对华经济合作获取好处作为范例,使得欧盟内更多国家保持对华友好关系。
由此可见,为使中国的国家利益达到最大化,美国和欧盟的对华战略保持上述差异是极为重要的,而要保持欧盟与中国现有的战略关系,维持欧盟在国际政治格局中现有地位——即欧盟仍然保持地区性、在政治方面较为松散的国家联合体的性质,各国在国际政治生活中具有独立性——是关键所在。
这是因为,一、如果欧盟内部国家彻底放弃政治独立性,而转为完全服从美国,甘心成为美国为实施其战略目的的工具,而由于美国下定决心遏制中国,欧盟各国必然会加入到以美国为首的反华阵营中,那么中国不但将失去一个在经济上与美国相抗衡(因此中国可以用来制约美国)的强大力量,反而使美国遏制中国经济发展的力量倍增。
幸而,欧盟各国(目前为止,以紧跟美国为最重要国家战略方针的英国除外)已经对美国的单边霸权主义起了戒心,在处理国际事务时,开始主动与美国拉开了距离,这说明欧盟各国在冷战结束后,已经具有以自身利益和自身意愿为出发点考虑国家战略的独立意识,已经不再是在冷战时期为了保障自身安全,躲在美国核保护伞下并对美国惟命是从的小伙伴了。尤其是1999年科索沃战争后,欧盟对这场绕开联合国,以北约的名义发动的战争进行了深刻反思,并对自己在这场战争中成为美国的战略工具表示了一定程度的后悔。欧盟表示要实施欧盟的防务自治,极力想削弱美国在欧洲的势力和影响力;而在2003年第二次美伊战争时期,法国和德国这两个推动欧洲一体化的最重要国家甚至公然反对美国的侵略行为,将欧洲国家与美国在国际事务中的明显分歧表面化了。因为这个原因,美国甚至已经将欧洲划分为亲美国的“新欧洲”和不亲美的“老欧洲”两大部分。
之所以会形成这种情况,是因为随着冷战结束,苏联解体,美国和欧盟原来建立在遏制苏联基础上的极为紧密的战略合作关系,因为共同的、威胁其生存的敌人的消失而必然得以削弱。在这种背景下,欧盟的政治、军事独立自主的愿望得以滋生并不断增强就是可以理解的事情了。我们知道,在欧盟各国中,德国、法国、英国和意大利四国是最重要的的政治、经济和军事大国,在这四国中,德国和法国具有强烈的民族自豪感,对本身的文化极为珍视,具有悠久的追求政治独立性传统。由于德、法两国在欧盟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两国的(在政治、军事方面)独立自主的意愿和经济实力,使得欧盟的独立自主意愿有了强大的推动力和足够的物质基础。因此,欧盟走向彻底的独立自主是不容阻挡的历史潮流。
在欧盟内部国家中,一心紧跟美国的英国在欧盟中处于孤立地位—英国作为与欧洲大陆一海相隔的岛国,历来就有使欧洲大陆各大势力保持均势、防止欧洲大陆成为统一的政治实体的战略传统,因此英国对欧盟一体化进程具有本能的抵触态度——。在欧盟走向独立自主的潮流中,如果英国不改变自己的政治立场,其在欧盟中的威望将不断下降,直至失去其在欧盟中的原有的重要地位,在不断强大的欧盟中的影响力将越来越低。英国作为老牌资本主义,具有极为丰富的国际政治经验和对自身利益得失的极端敏感性,经过一段时期一定会认清形势,在政治立场上主动靠近欧盟而不再无条件地紧跟美国了。
综合上述分析,从事实和发展趋势来看,第一种情况——即欧盟完全服从美国,成为美国战略工具的可能性较小,中国对出现第一种情况的担忧可以得到相当程度的缓解。不仅如此,在认清这一形势后,中国还可以通过各种方式,加强欧盟的这种脱离美国决心和行动,使美国和欧盟的关系裂痕无法弥补。比如,中国可以在世界多极化的口号下,将具有独立性的欧盟视为新兴的强大政治势力,明确支持欧盟对国际事务的更深介入并发挥更大作用。而欧盟与美国在国际事务主导权的争夺,无疑是对美国全球利益的一种触动和打击,必然引起欧盟与美国的矛盾的不断增多和加深。
二、如果欧盟完成扩张,并且在内部实现经济和政治彻底一体化以至成为一个国家,那么欧盟就将成长为在经济、政治、军事等各方面完全可以与美国相匹敌、相互抗衡的全球性的超级政治实体或新兴超级大国。这个第二种可能性更有可能实现。目前,欧盟区中欧元已经成为该地区的唯一货币,这说明欧盟在经济方面的一体化正在加速形成,而与之相适应的政治、军事一体化虽然落后于经济一体化,但是经济一体化为政治、军事一体化打下了坚实的基础,由此可见,欧盟一体化的最终实现是谁也无法阻挡的发展趋势,只是时间早晚的问题。
一旦上述情况发生,欧盟由于自身实力的大幅度提升,并且由于实现了内部的高度一体化,消除了欧盟内部国家之间的地缘政治磨擦和大国之间为争夺欧盟领导权发生的争斗,欧盟就会有超越地域限制而放眼全球的战略抱负,它也将具有获取全球性的战略利益的强烈意愿和冲动,并且会与打压一切阻碍其获取全球利益的势力。因此,一旦欧盟成长为新兴超级大国,必然与作为老牌超级大国的美国之间增加了利益冲突,彼此可能成为战略竞争对手,很多中国战略家寄希望欧盟实现一体化,成为遏制美国的主要力量,中国能够在美、欧的战略冲突中获得更大的利益。但是,这种想法很可能是一相情愿的。
首先,欧盟各国和美国都是发达国家,都是现有的有利于发达国家的国际政治、经济秩序的既得利益者,占有了最大的利益,排斥后起国家分享他们现在拥有的利益是它们共同的、首要的战略目标,谁也不可能为了在竞争中战胜对手而扶植起一个未来可能大量占有他们的现有利益、并成为新的战略竞争对手的国家。因为这意味者欧盟和美国既没有达到战胜对手的目的,反而又多了一个竞争对手,这种局面是它们绝对不愿意看到的。其次,欧盟各国与美国无论在文化传统还是价值观上是拥有本质上的共同点,而以文化传统和价值观异同划分对手和朋友是美国和欧盟等西方人的根深蒂固的思维传统,它们都害怕由于(无论在文化传统还是价值观上都与他们迥异的)中国的崛起,使它们丧失在文化和价值观的统治地位。因此,在欧盟和美国进行战略竞争的同时并不影响它们携手遏制中国。这就意味着,在对华经济交往中,欧盟就不仅仅向以前那样目光短浅,仅仅看重经济利益,很有可能与美国一样,在与中国的经济交往中更多地掺杂了政治顾虑。可见,中国不能寄望欧盟和美国的竞争能够中国制造出国际政治斗争的回旋空间,并通过以夷制夷的手段获取利益。
由上文所述可知,欧盟的彻底一体化对中国所处的国际环境带来了很大的不确定因素,总得来说对中国不利,但是由于欧盟一体化进程的推动具有很强的内在动力,欧盟一体化的趋势是不可阻挡的。在这种不可逆转的趋势下,对中国最有利的局面是:欧盟一体化进程不太快,至少在中国崛起为超级大国、国内市场成为世界最大市场,并因此能最大程度地摆脱对国际市场的依赖之前,欧盟无法整合成一个具有独立意志的超级政治实体或新兴的超级大国。可喜的是,有两个客观因素可以有助于这一状况的实现。首先,由于欧盟内部国家的经济、政治等状况差异甚大,各个国家的利益诉求不尽相同,有时甚至南辕北辙,因此欧盟的彻底一体化面临如何平衡欧盟内部各个国家(不尽相同的)利益的难题,内部制肘很多,因此欧盟彻底一体化是个极为复杂的系统工程,最终目标的实现不可能是短时间内所能完成的,这就从一定程度上为中国赢得了宝贵的时间;其次,欧盟的彻底一体化将使现有的国际政治、经济和军事格局发生巨变,而美国作为现阶段唯一的、在现有国际政治秩序中获取最多利益的超级大国,绝对不愿意看到欧盟成为与之平起平坐的新兴超级大国,因为这必将损害美国现有的、遍布全球的利益。因此,美国必然想尽办法阻止欧盟一体化的进程。有些分析认为,1999年北约发动的对南斯拉夫的战争正是美国精心策划的对欧盟的战略行动,即挑拨欧盟成员之间的关系,加深欧盟国家之间的矛盾和裂痕,从而阻止欧盟一体化进程;另外,在2003年第二次美伊战争,美国收买波兰等原华约阵营的国家支持美国的行动,将这些国家称为“新欧洲”国家,并许诺日后将给予这些国家更多利益,而对反对美国单边行动的国家成为“老欧洲”国家,对它们采取批判的态度。这种拉拢一些欧盟国家,打压另外一些欧盟国家的行为,也是美国处心积虑地分化欧盟、阻滞欧盟一体化进程的战略行动。最后,美国死死拉住英国这个最可靠的盟友,鼓励英国为欧盟一体化进程设置障碍。因此,由于上述两个客观因素的存在,欧盟一体化的进程不会是一帆风顺的。
尽管存在着不少对中国有利的客观因素,中国在阻滞欧盟的一体化进程中还是不能“等、靠、要”,中国在这方面还是可以发挥一些主观能动性的。主要的原则是利用各种隐蔽的方法制造欧盟国家、尤其是欧盟内部有影响的国家之间的矛盾,而由于德、法两国在欧洲的重要地位,并且是推动欧盟一体化进程的最重要力量,如果德、法两国产生矛盾,无疑对欧盟一体化进程产生重大影响。在欧盟国家中,德、法两国综合国力相近,因此,两国都期望在日后的一体化欧盟中取得更有影响力的、甚至是主导性的作用。对德国而言,虽然经济实力在欧盟中排名第一,但是由于德国是二次世界的战败国,这种身份影响至今,使得德国在国际政治生活中的地位(与其经济实力不相称地)低于法国,突出表现是法国是联合国安理会常任理事国,而德国没有这种地位,由于这个原因,德国在欧盟中的地位有所削弱。
而中国完全可以利用中国在联合国的地位,借助联合国内部改革的时机会,全力支持德国成为安理会常任理事国——在这次联合国改革中,中国应区别对待“争常”国家,要注意的是不能让日本搭顺风船实现成为安理会常任理事国的梦想——,彻底改变德国二战战败国的形象,提升德国在世界政治格局中的地位。这样一来,德国在欧盟和世界其它地区的政治影响力将大大增强。由于德国政治地位的快速提高,在很大程度上打破了欧盟地区的战略平衡,使欧盟内部的政治格局趋向复杂。一方面,由于德国的国际政治地位得到大幅提升,将增加德国在与法国争夺欧盟主导权的斗争中的发言权,与法国的竞争将更为激烈,而在斗争中将产生种种矛盾,并且随着斗争的延续,使这些矛盾更为加剧。另外,由于德国在二战中侵略过很多欧洲国家,给欧洲带来过深重的灾难,因此,虽然欧盟一体化不断推进,但是基于上述历史原因,欧盟内很多国家对德国的戒心根深蒂固,很难消除。而如果德国借联合国改革之机成为安理会常任理事国,将使德国的政治、军事实力的不断加强,并且由于德国政治地位的提升,很可能使德国国内的民族主义情绪膨胀,很可能影响国内的政治格局,并使德国既有的对外政策发生变化。基于上述的现实原因,也将使得欧盟内部国家对德国产生深刻的疑虑。因此,由于历史和现实的种种原因,势必使德国与欧盟其他国家之间的信任度下降,这将对欧盟一体化进程产生很大的消极影响。而中国通过支持德国成为安理会常任理事国,既阻滞了欧盟的一体化进程,使欧盟无法快速整合成超级政治实体或新兴超级大国;同时由于中国对德国的鼎立支持,又加深了德国对中国的友好关系,使中国对抗美国增添了新的筹码,中国将取得双倍的利益。
总之,潜力大国必须通过各种手段阻止另外的将其作为战略竞争对手的超级大国的出现,并在各个国家的战略差异中获得最大的经济利益。
第三章 民族企业竞争力的提高
第一节 民族企业各种竞争力状态下的国民经济形态
我们知道,一个国家如果拥有广阔的可进入市场,庞大的可支配的自然资源和充足的资金,就为国民经济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客观条件。但是,这并不意味着这个国家的国民经济必然能够快速走向强大。这个国家的经济是否强大,还要看这个国家是否能够利用庞大的可支配资源,占领更多的可进入市场的份额。通俗地说,一个国家从理论上讲可以在可进入市场中获取到很大的经济利益,但是在法治的前提下,没有任何国家可以垄断市场资源,一个国家必须通过与其它国家的竞争才能从可进入市场中获得经济利益,一个国家国民经济的竞争力越强,越能通过扩大可进入市场的市场占有份额获取更多的经济利益,而这个国家国民经济的竞争力强弱归根到底取决于它的民族企业的竞争力。
在这里,我们首先要精确掌握民族企业的定义。所谓一个国家的民族企业,是指由这个国家的公民所控制的、国家能够影响和作用之、其行为能够始终服从于这个国家整体利益的企业。因此,以这种标准来衡量,在这个国家内由国外人士创立的、并被其他国家所作用与影响的跨国公司在国内的子公司,并非真正意义上的民族企业,如果将民族企业的定义搞错——现在存在着这种情况——,那么必然误导国家采取错误的政策,比如制定扶植政策,对跨国公司在国内的子公司和真正的民族企业不加区分地一起扶植,使设立在本土的跨国公司子公司不断壮大,挤压真正民族企业的生存空间,严重危害民族经济的发展和壮大,这将给国民经济的长远利益带来很大的损害。
由于各个国家民族企业竞争力差异极大,各个国家的国民经济形态有很大差异。可以将一个国家的国民经济的形态分为以下三种:一、一个国家由于基础设施,人口素质极差,国外跨国公司投资很少,而民族企业也都很弱小,无法构成完整的国民经济体系,进口商品占据(包括消费和投资,下同)国内市场的主导地位;二、一个国家基础设施比较完善,各个产业中吸引大量外资投入,国民经济体系比较完善,但是民族企业普遍规模小,实力弱,无法在与国外跨国公司子公司的竞争中取得优势地位,国外跨国公司在国内的子公司生产的商品和服务占据国内市场的主导地位;三、一个国家国民经济体系十分完善,能够吸引大量外资,但是民族企业规模大,实力强,在与跨国公司子公司的竞争中处于优势地位,民族企业生产的商品和服务在各个领域的国内市场上大都能够占据主导地位。
第一种国民经济形态表明,由于人力资源、资金、技术等生产要素的极度缺乏,基础设施极为落后,完全缺乏投资吸引力,使得国民经济体系极不完整,并且缺乏不断发展的潜力。这个国家的国民经济是极为落后的,国家财政和人民就业途径的获得,很可能仅仅通过出卖自然资源或农产品、吸引外国人旅游等极为狭窄的途径来实现。由于该国国民经济的运行严重依赖外部世界对该国自然资源和农产品的需求,首先,由于国际政治、经济秩序的不合理,未经深加工的农产品和一般自然资源的价格很低,因此这个国家获得的财政收入来源极为有限,无法为国民经济的腾飞提供足够的启动资金。另外,由于该国的国民经济严重依赖外部世界,一方面无法避免外部经济环境变化给该国国民经济带来的冲击,另一方面由于经济的对外依赖性,国家政治的独立自主大打折扣,在国际政治生活中无法取得足够的发言权。
在这样的国家中,科学技术的发展由于无经济基础的依托无从谈起,无法跟上世界科技发展的潮流,无法形成科技和经济良性互动、相互促进的良好局面,使国家陷入经济贫困——科技落后——经济贫困的恶性循环中去难以自拔,非洲的很多国家就是如此。这种经济形态的主要特征就是国家以低廉的自然资源和未经深加工的农产品出口,来换取国外的高附加值的制成品,国家事实上永无出头之日地成为其它国家——主要是发达国家——的经济殖民地。我们可以将这种国民经济形态称之为最弱经济形态。
第二种国民经济形态表明,这个国家由于基础设施比较完善,人力资源、资金比较充足且素质较高,对投资有很强的吸引力,国民经济体系规模较大并且比较完善国民经济能持续发展,并且达到了比较高的水平。但是在这个国家的国民经济中,国外跨国公司的子公司占据了几乎每个行业的领导地位,占据最大的市场份额。由于他们在各个行业中拥有近乎垄断性的地位,拥有很强的商品和服务的定价权,并从这个不合理的高价上获取了超额利润。这种国家的国民经济特征是:国外、尤其是发达国家的跨国公司向该国大量投资,创办子公司,整个国家成为它们的生产、研发——主要是不涉及核心技术的应用性技术的研发——和市场运作基地,由于这个国家国民经济不断发展,国家就业机会大大改善,财政收入由于来源于企业的税收不断增长的原因而比较宽余。
但是这种形态的国民经济的运行和发展,过分依赖来自国外跨国公司的资金、技术和销售渠道,并且由于该国政府迫切希望国民经济能够保持长期的、快速的增长,总是通过不断地修订政策向国外投资设立的企业提供源源不断的优惠条件吸引它们来投资,政府也将能否吸引到更多的国外投资作为其政绩的最重要考核标准。于是这个国家一方面将自己的宝贵的国内市场向国外跨国公司过度开放,一方面在税收、土地租金等方面向国外跨国公司提供优惠政策,这样一来,国外跨国公司凭借自己的实力和获得的优惠条件,在该国市场无限扩张,国外跨国公司的压倒性优势极大地挤压了民族企业的生存和发展的空间,民族企业始终无法利用国内市场资源发展壮大,在各个行业中只能成为可有可无的配角,其生存和发展严重受制于国外跨国公司。在这种情况下,该国的(由民族企业为主体构建的)民族经济体系也因此无法真正发展、壮大起来。
而由于这个国家缺乏有强大竞争实力的民族企业,民族经济脆弱,将产生出一系列潜在的威胁,对国民经济、甚至整个社会的发展产生不利影响。其中最大的消极影响是:应用科技和部分基础科技的发展将缺乏主要依托,从而使科技发展停滞不前,而科技水平的缺失,将使国民经济独立自主地可持续发展缺乏主要动力。我们知道,在发达国家中,企业的资金投入占国家全部科技投入的80%以上,企业已经成为应用科技的主导力量,并且一些具有超强实力的企业已经将研发触角深入到基础科学领域,比如英特尔和微软分别是电脑用微处理器和操作系统软件科技发展的主导力量,波音和空中客车是民用干线飞机科技发展的领导者等等。以企业作为科技的发展主体,就能使科技迅速转化为具有强大竞争力的商品,企业再通过商品中蕴涵的高科技获得不可复制的竞争优势,获取大量高额利润,而企业将这些利润中的一部分再转化为科技研发的投入,研发下一代高科技产品,这样一来,形成科技进步——企业发展——科技进步的良性循环,通过大量企业形成的这种良性循环,使国家的(主要是应用型的)科技有了(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的)明确的发展方向和坚实的物质支撑。而如果一个国家民族企业实力普遍弱小,没有有实力的企业进行大量、持续的科技投入,将所有领域的科技投入都依赖于国家的财政资金,但是财政资金的数额相对而言是十分有限的,根本无力支撑所有领域、尤其是应用科技的发展,使国家科技的可持续发展力不从心。
因此,如果一个国家在几乎所有行业中,都没有(可被国家影响和作用)的强大的民族企业,将使这些行业中严重缺乏引领行业科技进步、并由于拥有自主的领先技术而获得超额利润的受控于国家的主体,这种情况造成的消极后果是:一方面,由于国外资本是支撑该国国民经济运行和发展的主导力量,因此使该国的国民经济受制于国家无法掌控的国外资本,如果一旦国内和国际政治、经济形势发生剧烈变化,引起投资于该国的国外资本的大规模撤离,那么国民经济就可能因为缺乏资本的支持而很快陷入危机之中;另一方面,由于由国外资本投资设立的企业无法被国家影响和作用,那么这些行业的科技发展,尤其是民用的、应用型科技事业的发展实际上游离于国家的掌控之中。如果国外资本、尤其是投资于高科技行业的资本一旦撤离,即使这个国家有充足的资金,能够迅速地代替国外资本投入国民经济中(包括投入到高科技产业之中,但是由于民族企业实力的欠缺,使得这个国家能够自主掌握的应用型科技十分落后,无法真正使国民经济体系恢复到原来的竞争力。由此看来,第二种消极后果更为严重,因为它所造成的缺陷无法在短时期内得到弥补。
虽然从表面来看,这个国家各行各业发展迅速,人民生活水平提高较快,但是国民经济实际上是庞大而虚弱的。可见,国民经济如果长期地被不可控制的国外资本所把持,民族企业无法发展壮大,国家的自主科技能力就将严重低下且无法保持可持续发展,最终使国民经济缺乏自主的发展能力。一旦出现这种情况,就意味着国家的经济命脉实际上掌握在不可控制的他人之手,这与自然资源被他人所控制的危险性实际上是一样的。而且随着科技对经济影响力的日益增大,这种危险性也将不断增长。
另外,更可怕的是,随着科技对社会整体运行的作用日益提高,如果这个国家应用型经济始终无法发展,那么这个国家非经济的其它社会领域的正常运行也将严重依赖国外公司提供的高科技产品,但是国家如何保证在这种情况下的社会整体运行是安全的能?我们无法排除以下两种局面存在的可能性:第一,国外公司提供给该国的产品有可能做过手脚,比如在网络设备上安装后门,国家的各种有价值的信息、甚至国家机密都可能经过这个通道被窃取,这将给国家的政治、经济、军事安全带来无法测定的危害;第二,如果一旦由于种种原因,国外科技企业拒绝向该国提供高科技制成品,那么建立在该产品之上的国家的经济、政治、军事正常秩序将被严重损坏。
我们可以以潜力大国——中国和超级大国——美国的现实关系为例进行具体解说。我们知道,美国出于战略需要,虽然热衷于在中国设立企业为中国提供高科技制成品——当然,美国不会将所有高科技产品卖给中国,尤其是高科技军工产品和能提高中国军事实力的相关产品——,但是始终将严格限制高科技对中国的转让作为其对华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如果中国不能将科技的发展建立在自主创新的基础上,不但科技水平永远在发达国家之下,更可怕的是,美国足以通过中国科技水平的低下轻易遏制中国,并造成中国的巨大损失。我们可以设想,一旦英特尔和AMD公司停止向中国供应高速CPU,中国的计算机就因为无法得到最核心部件而使整个计算机工业随之崩溃,涉及面十分广泛。而建立在计算机应用上的经济、政治、军事运行机制也将随之出现混乱,甚至崩溃,这种可能的状况真是令人可怕。美国利用高技术限制弱化中国经济竞争力,并随之弱化中国的政治、外交能力是其遏制中国的重要手段。中国虽然可以通过美国与欧洲等发达国家的战略差异从其他途径取得技术和高科技制成品,但是毕竟受制与人,无法将经济和社会的正常发展置于绝对可靠的基础之上。因此,中国必须快速实现事关经济全局的核心技术的创新能力,而更为重要的是要尽快发展出一大批作为核心技术创新主体的国内大型企业,这是中国的当务之急。
总之,上述的第二种国民经济形态是一种国家难以控制的、很容易被外来势力影响甚至操控的不稳定的、比较脆弱的经济形态。建立这种类型经济形态的国家不仅国民经济中存在着很大的潜在风险——国民经济的规模无论怎样大也是大而不强,实际上是一击即溃的——,并且由于国民经济不可避免地受制于人,势比使国家的政治、外交、军事无法排除外来干涉的影响,拥有该国经济控制权的国家完全有能力以此来要挟该国,而这个国家由于经济对外国具有很大的依赖性,很有可能不得不满足那些国家的无理要求。也就是说,国家在国际政治生活中,由于国民经济存在上述不可克服的缺陷而总是处于被动的局面,于是这样的国家永远不能成为在国际政治生活中高度民独立自主的世界强国。这种经济形态我们可以称之为次弱经济形态。
值得注意的是,我们对第二种类型的国民经济形态的分析立足于我们对跨国公司本质的认识,即从国际政治的现实出发,将跨国公司理解为负载很强的政治功能的经济实体,而不是单纯的、完全局限于经济领域的经济实体。因此,我们无法确定跨国公司的所有行为只服务于经济目的,而无法排除其行为往往成为控制它的政治实体实施政治行为的有力工具的可能性。我们认为,(主要由发达国家设立的)跨国公司的行为并非为了实现世界经济的共同发展这一崇高目标,而是一方面受经济利益的驱动,另一方面服从于控制它们的政治实体的政治、军事目标,当跨国公司认为无法从某个国家获取利益,或服从控制它的政治实体的遏制该国的政策时,跨国公司只能给该国经济带来负面影响。
只有充分认识到这一点,我们才能知道,千万不能将主要由发达国家——其中包括具有全球战略目标的超级大国的——跨国公司推动的“经济全球化”理想化,认为跨国公司的行为仅仅基于经济考量,而它们的行为推动了世界各国经济的共同提高,极大地消除了国民经济的国别差异。跨国公司的行为虽然从客观上使世界上某些国家的经济得到了发展,但是在目前并不公正的国际政治、经济秩序作用下,作为既得利益者的发达国家获益更多。从本质上来说,“经济全球化”是基于发达国家经济、政治利益提出的主张。因此,任何国家国民经济的可持续、稳定、安全地发展,并且真正能从经济发展中获取丰厚的利益,并不能简单地通过对跨国公司的“招商引资”就能轻易达到。
最理想的国民经济形态是第三种,由于民族企业实力强大,由民族企业构建的民族经济实力强大,将使拥有这种经济形态的国家处于最理想的政治、军事状态之下。在这种类型的国民经济形态中,国民经济保持合理的、并且不断提升的对外开放水平之上,国民经济整体规模庞大,能够吸引大量的国外资本投资于各行各业。即使如此,在绝大部分行业中,具有强大竞争力的民族企业在于跨国公司子公司充分和残酷的竞争中始终占据自身所处行业的领导地位,这些强大的民族企业群体每年都投入大量资金进行科技研发,成为引领各个行业的科技水平不断进步、并由于拥有自主的领先科技而获得超额利润的经济主体。对潜力大国来说,由于经庞大的国内市场培育和筛选,使这些企业具有顽强的生存能力、强烈的进取精神和高超的经营水平,于是这些企业在立足庞大的国内市场的基础上,能够向国际市场发动强有力的冲击,不断提高在国际市场占有率,并因此而不断扩大这个国家在全球范围内的经济影响力。这样一来,以这些强大的民族企业为发展主体,国民经济的规模和水平将处于持续进步的良好局面之中。
因此,第三种国民经济形态的主要优势在于:以强大的民族企业为科技发展的主导力量,通过市场的力量将科技与经济紧密联系在一起,以科技促进企业规模扩大、市场竞争力提升,同时企业的不断发展使得以企业为主体的科技投入不断增加,为国家科技的不断进步提供了最强有力的物质保证。于是企业发展与科技发展相互促进、良性互动,极大增强了企业的竞争力,并因此促进国民经济竞争力的提高。使国家成为全球性的经济增长极和科技创新的中心之一。
举例来说,中国已经清醒地认识到科学技术对国民经济将产生越来越大的影响力,所谓“科技是第一生产力”的口号就是对这种认识的高度概括,科教兴国的战略已经制定并深入人心。国家已经或正在实施国家知识创新体系的构建,在这个科技创新体系中,国家充分认识到民族企业在科技发展的重要作用,作为应用科技主要创新计划的“863”计划,就是由国家制订总体发展战略,依托国内大企业进行实施的科技振兴计划,目前已经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总之,中国要真正实现科技的可持续发展,最为重要的是必须使民族企业、尤其是具有强大实力的民族企业成为科技发展的主体,因此,培育中国自己的有很强竞争力的大型企业是重中之重。
第二节 严格保护国内市场
从以上的分析中,我们充分认识到民族企业的竞争力对一个国家国民经济强弱的决定性作用,对于拥有远大抱负和深厚发展潜力的潜力大国来说,不能永远将自身定位于世界经济舞台和国际政治生活中可有可无的配角。只有建立了第三种形态的国民经济体系,潜力大国就不怕来自外界的任何形式——主要包括资金和科技——的遏制,从而使自己的经济、政治、军事能力建立具有独立自主的基础之上。也就是说,第三种国民经济形态是支撑这个国家成为真正的世界性大国的必要条件。因此,潜力大国无论其国民经济发展的起点如何,都必须将建立强大的国民经济体系——即第三种形态的国民经济体系——作为奋斗目标。于是如何达到这个目标,更核心的问题是如何极大地提高民族企业的竞争力就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我们认为,严格保护国内市场,通过国内市场哺育民族企业并不断提高其竞争力是前提条件。
一、保护国内市场,使之成为民族企业成长的摇篮
对于潜力大国来说,国内市场的规模和民族企业对其的占有程度对民族企业的成长和竞争力的提高具有决定性的影响,从某种意义上讲,在当今国际政治、经济形势下,潜力大国只有依靠国内市场的哺育和滋养,民族企业才能真正成长为具有世界竞争力的大型企业。这是因为,潜力大国虽然国民经济整体规模巨大,但是其民族企业发展起点低,起步晚,与处在同一历史时期的发达国家的民族企业实际上处于完全不同的发展阶段,庞大的民族经济体系实际上是由数量众多的发展程度和竞争力较低的民族企业构成的。举例来说,潜力大国的企业有30年以上的历史已经算是比较年长且发展程度比较高的企业了,而超级大国和其他发达国家的民族企业的发展历史动辄60、70年以至上百年。因此,(主要)由于两者之间发展时间相差悬殊,企业的规模、管理经验、技术水平、销售渠道以及综合美誉度等等指标完全不在一个档次上,这就使两者的综合竞争能力相差悬殊。因此,如果在一个完全开放、缺乏通过灵活手段对强大企业进行约束、对弱小企业进行保护的市场中展开残酷竞争,那么潜力大国的绝大多数民族企业是无法和超级大国和其他发达国家的民族企业竞争的,绝大多数民族企业的生存都将面临极为严峻的局面。
我们知道,潜力大国的可进入的国际市场就是一个通过(国际性的)法律规范的、完全开放和公平、基本杜绝潜力大国家意志作用的市场。因此,潜力大国无法采取特殊政策保护其弱小的民族企业依托国际市场发展壮大。而由于起点低、发展晚,绝大部分的资金、技术密集型产业和其它产业的高端产品的国际市场,已经被具有规模、技术、管理、综合美誉度等优势的发达国家——包括超级大国——的跨国公司所控制,它们占有大多数市场份额,获取最多的利润。当然,这是长期的自由竞争的发展结果。潜力大国无法改变这种局面。
而这些寡头级的跨国公司为了维护自己在国际市场上的既得利益和优势地位,必然千方百计地利用其综合的竞争优势,打压新兴的、有可能对其现有地位产生威胁的其他企业,尤其是潜力大国的民族企业。因此,即使潜力大国拥有极少数虽然起始规模很小,但是拥有无可比拟、无法复制的技术优势并因而具有强大竞争力占领国际市场的企业,但是大部分民族企业由于处于先天的竞争力劣势中,很难仅仅依托国际市场成为行业领袖性的企业,也就是说,仅仅依靠缺乏(潜力大国)保护的国际市场,潜力大国的先天性的、相对弱小的民族企业由于很难在国际市场上立足,几乎无法依靠对国际市场一定份额的占有来积累实力,不断壮大自身。我们看到,很多新兴的工业国或地区,比如中国台湾,由于其国内市场十分狭小,其区内企业十分依赖国际市场,但是台湾地区很少有在国际竞争中成长起来的、具有品牌知名度的企业,大部分台湾企业都在为发达国家的跨国公司做代工,而代工实际上处于产业链的低端,做代工的台湾企业无法获取高额利润,并且这些企业发展严重受制于跨国公司。
因此,潜力大国无法指望国际市场成为培育自己的民族企业成长壮大的摇篮,而只有国内市场可以担当这一角色。这是因为,国内市场与国际市场不同,它是国家意志可以影响和作用的市场,即能够在通过某些灵活手段、在遵守法律的前提下影响市场的运作规则。因此,潜力大国完全可以政策导向的作用,使国内市场向有利于民族企业成长的方向的运行。当然,如果一个国家的国内市场太小,那么它对民族企业成长的帮助就极为有限。但是如所述,潜力大国的既有市场和潜在市场是十分巨大,而一旦潜力大国的巨大市场得到严格保护,不让跨国公司占有主要份额,那么潜力大国的民族企业完全可以依托巨大国内市场而得以发展和壮大。
潜力大国的民族企业通过对国内市场最大份额的占有,将使民族企业首先在规模上达到足以与跨国公司相抗衡的程度,而规模的壮大是提升民族企业竞争力的必要条件。在企业规模大幅度提升后,企业有了可以持续发展的坚实基点,才有能力在技术、管理和综合美誉度上苦下工夫,大幅提升企业的综合竞争力,最终能够在本土战胜跨国公司。通过占有国内市场这块根据地,作为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基本保障,并且在与跨国公司激烈竞争中积累大量经验之后,潜力大国的民族企业就可以走出国门,与其他跨国公司在更为广阔的国际市场上展开激烈竞争,最终必然有部分企业成长为世界范围内的业界领袖。
举例来说,中国很多家电企业是在上世纪八十年代崛起的,到现在已经形成了一定数量的具有世界竞争力的大型企业,比如海尔、TCL、美的等,这些公司之所以能够成长到如此规模、拥有如此竞争力,就是因为在当时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中国国内的家电市场急剧膨胀,高速成长为世界最大的家电市场,而在当时,由于意识形态等原因,中国国内市场开放度不高,一方面设立高关税限制了进口家电的大量涌入,另一方面国家严格限制跨国企业在国内设厂。这样一来,使得中国国内家电市场成为一个被国家充分保护的、快速成长的庞大市场,国内家电企业利用国内市场资源,首先在规模上不断壮大,从而获得规模效益并累积了一定的利润。然后大量出口,迅速占据中低端的国际市场。在此基础上这些企业加大研发、宣传和渠道建设的投入,培育自身综合竞争力,使自身的竞争优势不断向高端市场延伸,目前中国的很多家电企业已经开始向世界范围的业内领导企业发起挑战了。
而中国汽车企业之所以长不大,严重缺乏国际竞争力,一方面是因为中国汽车行业中的龙头企业都是国有企业,而国有企业的活力普遍不够,更为重要原因是现今的中国汽车市场虽然得到了充分保护,但是由于社会成员收入长期处于低水平,无力购买汽车,使国内汽车市场十分狭小,国内的汽车企业无法依托国内市场在规模上达到国际水平并因此获得规模效益,从而造成汽车成本高昂,缺乏国际竞争力,使民族企业销售收入始终无法突破瓶颈,企业规模偏小并难以壮大。由此可见,国内市场的规模对民族企业竞争力的重要性。这也说明,潜力大国的民族企业成长为有世界竞争力的企业是有行业限制的,这是因为由于潜力大国社会成员的收入逐步由低到高,低价产品的市场早于高价产品的市场率先扩展为庞大市场,使得生产低价产品的企业率先具有了做大做强的前提条件。
综上所述,如果潜力大国具有广阔的、并且发展潜力巨大的国内市场,丰富的、基本上能够支持国民经济快速发展的自然资源,更重要地是具有一大批以庞大的国内市场为根据地的、具有先进科研、经营管理能力、建立了强大的销售渠道、并且已经征战于国际市场的民族企业,使国民经济处于第三种形态,那么这个国家就不怕任何对手——主要是超级大国——对其国民经济进行任何形式打压和遏制,这是因为,当潜力大国的国民经济处于第三种形态时,潜力大国国民经济已经没有明显的弱点阻碍其独立自主地发展,任何对手都缺乏有效手段对该国的国民经济进行遏制。通过上文分析可知,在这个充满坎坷的过程中,保持一个抵御外国资本肆意渗入、适合民族企业发展壮大、初期相对封闭并随着国内公司的竞争力不断增强而不断开放的国内市场是多么的重要的,甚至是潜力大国国民经济由弱变强的最重要的条件。
一、根据不同行业的性质制定市场保护的侧重点
在上文我们已经阐述了保护国内市场的重要性,而不同行业外资的进入对国内市场和民族企业的影响各不相同。我们只有充分了解各种行业的性质,才能更好地将保护国内市场的工作做得更好,杜绝类似“一刀切”那样的简单草率的行为。
我们可以将所有行业分为三类。第一类行业:首先,该类行业的国外企业生产的产品或服务在面向国内市场的同时,还可以面向全球市场,这类行业外资的进入不仅仅是为了占有潜力大国的国内市场;其次,该类行业的国外企业生产的产品或服务对国内市场的占有是非排它性的。这类行业对民族企业的健康发展冲击最小,由于国家所在国获得的利益最多。
第二类行业:首先,该类行业的国外企业生产的产品或服务只能面向国内市场,这类行业外资的进入仅仅是为了占有潜力大国的国内市场;其次,其对国内市场的占有也是非排它性的。这类行业对民族企业的健康发展冲击与前类行业一样,而所在国获得的利益相对较少。
第三类行业:首先,该类行业的国外企业生产的产品或服务只能面向国内市场;其次,其对国内市场的占有是排它性。这类行业民族企业的健康发展冲击最大,所在国获得的利益最少。
第一类行业主要是指各种类型的制造业、农产品加工业和诸如产品设计、软件开发等服务业。从前文的论述可知,以上行业的国外企业进入中国主要有两个目的,一是面对中国市场,为自身发展制造新的成长空间;二是利用中国的综合性的低成本优势,将在中国生产的产品或服务推向世界,在世界市场赢得竞争优势。在该类行业中,国外企业生产的产品和服务并非本质地只能由国内市场所消化。比如,国外企业生产的彩电并非只能被中国用户所接受,还能提供给其它国家的用户,即使某些国外企业本来的投资设厂的目的仅仅是为了占领中国市场,但是一旦发现它的产品无法在中国获得竞争优势,那么国外企业就会立即调整经营理念,加大出口力度。因此,该类行业中国外企业面对的是包括国内市场在内的世界市场。而中国通过对有产品出口的国外企业收税,实际上获取了该企业在世界市场获得的收益的一部分。因此,国家的收益很大。另外,我们知道在一般制造业和服务业中,企业所占有的市场并非固定和不可替代,后来者完全可以凭借产品的竞争优势将先进入企业的市场份额抢夺过来,因此,这些行业的市场资源永远公平地对所有竞争者开放,并且从理论上讲无法限制后来者的进入,因此,国外企业对国内市场的部分占有并非是固定的和排它性的,即使跨国公司的子公司占有绝大部分市场,虽然困难重重,民族企业还是有机会依靠竞争力的提高将市场份额抢回来。
第二类行业,其市场只能针对国内市场但市场占有不具排它性的行业,这类行业主要包括餐饮、金融服务等。在该类行业中,国外企业生产的产品和服务本质地只能由国内市场所消化,比如,开设在中国的肯德基生产的食品只能提供给国内客户,不可能出口给其它国家的用户,该类行业中国外企业只能本质地面向国内市场,其利润来源也只能来源于国内市场。国家对这些国外企业收税,实际上只能获得该企业在中国市场获得的收益的一部分。因此,国家的收益相对较小。另外,这些行业对国内市场的占有也并非是固定的和排它性的,因为,比如肯德基的发展并不能排斥小肥羊的兴起和快速发展。
第三类行业所针对的市场资源并非始终公平地对所有竞争者开放,在正常情况下,后进入的企业很难抢占抢先进入企业的市场份额定。这类行业的典型代表是大型零售业。从理论上讲,一个区域的零售市场可以容纳无数多大型零售企业,但是从现实看,由于区域规划的作用,考虑到一个特定区域的区域功能的完善和协调,该地政府只能允许在该区域存在特定数量的大型零售企业,不可能批准无限多的零售企业进入该地区。比如某地区政府规定在该地区方圆20平方公里内只能有一家大型零售企业,而如果该地区行政面积为1000平方公里,那么可容纳的大型零售企业不会超过50家。如果一旦该地区的大型零售企业达到了这个数额,那么其它的零售企业就因为无法得到政府批准这一非市场因素而无法进入该地区了,这些就无法通过争夺先期进入的企业的市场份额成长起来。可见先期进入该地区的大型零售企业,具有天然的限制后来者进入的特性,除非出现特殊情况——如经营不善而倒闭——,先期进入该地区的零售企业往往能比较牢靠地、排它性地掌控这一区域的市场资源。因此,对于以大型零售业为代表的第三类行业来说,快速设点是战胜竞争者的重要手段。
因此,某个巨型的零售企业——比如沃尔玛、家乐福等——如果要扩大在中国的市场份额,甚至垄断中国市场,最好的方法是以最快的速度,抢在其它大型零售企、尤其是民族企业之前,在作为中国购买力主要聚集区的大中城市中高密度地设立零售大卖场,以比对手快的多的速度成为某一地区的先期进入者,并且凭借先期进入者的身份,利用其所在行业的特殊性质遏制其它企业、尤其是民族企业进入这一市场。那么,中国民族企业能否也象沃尔玛等跨国大企业那样在全国范围内快速布点,抢占市场资源呢?我们知道,中国地域广阔,一个大型零售企业在中国快速布点能力的获得,来源于该企业的巨大销售规模、强大的融资能力和先进的管理经验方面等的综合性的优势,中国新兴的零售企业由于起步时间太晚,相对于以沃尔玛为代表的国外成熟的大型跨国零售企业而言,在上述各个方面都居绝对劣势,如果对国内市场不加以保护,不限制国外企业的布点速度,民族企业的布点速度是无法和国外巨型企业相比,于是,在不久的将来,国外大型企业将以远远高于民族企业的速度在中国完成零售终端的布点,从而依靠先期进入占领绝大部分(天然排斥后来者的)销售市场,从而垄断中国的零售终端。
可见,外资对第三类行业的过度投资,将对民族企业在国内市场占有率产生刚性的限制和压缩,而国内市场的被国外企业大规模占有甚至垄断,一方面,将使民族企业很难通过提高其在国内市场的占有率来增加规模,进而提高竞争实力。民族企业的成长就丧失了最宝贵和最安全的环境。由前文可知,如果民族企业无法掌控国内市场,而试图依托缺乏保护的、已经被国外大型公司牢牢把握的国际市场发展自身,难度和风险将是十分巨大的。另一方面,更重要的是通过零售渠道销售的所有行业的命脉就被国外跨国公司所掌握,国民经济将处于极度的不安全状态之中。
通过上述分析可知,首先,中国采取的鼓励国外企业投资的策略从总体上来说是正确的,但是中国必须确立严格保护国内市场的意识不动摇,必须在鼓励引进外资和保护国内市场两种对立的政策之间寻找平衡点。
其次,由于不同行业的国外企业到中国投资给中国的国民经济和民族企业带来的影响是不同的,中国应该在严格保护国内市场的前提下,对各类行业所针对的市场的保护力度进行有效区分。对第一类行业应该采取比较欢迎的态度,对第二应采取相对保守的态度,而对第三类行业,即纯粹为了获取中国市场资源,并且先期占有市场资源对后来者具有排它性的行业的外资进入应该进行十分严格的限制——即使在民族企业相对幼稚,无法全面满足市场需求的情况下也不应放松,国家应该有等待民族企业成长的足够耐心——。中国对处于第三类行业的国外企业的开放部分国内市场,其主要目的应该是吸收这些企业先进的管理经验、借助国外企业培养一批高水平的经营管理人才、形成“鲇鱼效应”优化国内市场的竞争环境等等,这应该是吸引这类企业到中国投资是否对中国有利的判断标准。
目前的情况是,由于不可避免地缺乏全局意识,各地区的地方政府基于更快地发展本地区经济的考虑,十分欢迎以国外大型零售企业为代表的处于第三类行业中的国外企业在该地区投资设厂、设店,很多地方政府还对这类国外企业给予相当的优惠条件。因此,这类国外企业在某些地区形成了超常规发展的局面。这样一来,造成的后果是:一个地区由于大量外资的涌入使经济快速发展,但是从国家的角度看,这种情况对民族经济和民族企业的发展造成了很大的伤害。
因此,为了维护国民经济安全,培育民族企业,国家应该从全局出发,消除地方主义的消极影响,严格限制以国外大型零售企业为代表的第三类行业中的国外企业在中国的快速扩张势头。由上文论述可知,各地地方政府由于利益诉求的原因,不可避免地具有地方主义的倾向,无法担当限制这类国外企业快速扩张的任务,这个角色只能由国家来担任。具体的方法是,在不违反相关国际法规的前提下,以国家相关机构为主体,从中外企业在该(第三类)行业竞争力状况出发,对这些处于第三类行业中的国外企业的投资设厂、设店的请求进行严格的审批,并严密跟踪第三类行业的发展动态,限制国外企业在第三类行业中的最高市场份额。国家可以首先规定国外企业在该行业的允许占有的市场份额,以民族企业的发展速度为参考,限定国外企业的扩展速度。例如,国家可以在内部规定国外企业在大型零售行业的市场份额不应超过20%,而如果在某一时刻,民族企业的市场占有率只有60%,这时,国家应通过行政审批,使民族企业的扩张速度高于国外企业,从而使民族企业的市场占有率尽快上升。当民族企业的市场占有率达到规定的80%后,其后应将民族企业的扩张速度作为国外企业扩张速度的上限,使民族企业企业的市场占有率稳定在国家允许的范围之内或以上。国家的这种行为,其根本目的是通过行政手段的实施,尽量延缓国外企业利用在现阶段、以及今后相当长时期内具有的绝对竞争优势,在这些行业中的快速扩张并压缩民族企业生存空间,为处于该类行业中的民族企业的做大做强赢得宝贵的时间。
三、根据不同产品的性质确定市场保护的侧重点 前面我们区分了三类行业和市场保护的侧重点,而对于第一、第二类行业来说,外资进入不同类型的产品或服务的生产,对民族企业的影响也是不同的,我们还应更加产品或服务的性质不同,确定各类产品或服务所针对的市场的保护力度。我们可以把第一、第二类行业生产的产品或服务区分为面向大众消费者的制成品或服务,和面向制造商的半成品或服务。 对于面向制造商的半成品或服务来说,由于购买者购买这些产品或服务的目的是用于生产自己的产品或服务,因此购买者对于这些产品和服务是十分了解的,他们能够以性价比为标准比较不同厂家的产品或服务并选择购买对象,因此厂家的综合美誉度对这些购买者的购买意向的影响相对较小。因此,即使国外跨国公司已经占据了国内市场,只要民族企业生产的产品或服务的性价比优势明显,那么民族企业后来居上相对比较容易。 对于面向大众消费者的制成品和服务——如汽车、家电等生活用品和餐饮业——来说,由于对于这些行业来说,大众消费者绝大部分都是完全的外行,对这些行业所生产的产品或服务的了解极为肤浅,无法从内行的角度,以性价比为标准,比较不同厂家产品或服务的优劣,他们往往依据品牌决定他们的消费意向。因此以品牌知名度为标志的、厂家的综合美誉度对大众消费者的购买意向的影响极大。在这方面,国外的具有悠久历史和很高威望的跨国公司相对于比较幼稚民族企业来说无疑占有先天的优势。如果生产大众消费品的行业过早对外开放,对国内市场保护力度不够,使国外跨国公司的产品占有大部份国内市场份额,那么由于国内综合美誉度占绝对劣势的企业的成长将极为困难,很难翻身。 另外,如果让国外跨国公司的子公司占据潜力大国主要面向大众消费者的制成品产业的主导地位,这些公司就拥有了零部件的选择权,那么在国内由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民族企业为主构成完整的产业链就相对困难很多,甚至始终无法成型。国外跨国公司可以利用中国的低成本优势,在中国建立大批制成品和整机行业的厂家,而由于种种原因——如跨国公司所在国不允许,或跨国公司不愿转让技术等——,将具有更高科技含量和附加值的零部件行业留在国内,并完全拒绝生产零部件的民族企业向其提供产品,即使民族企业生产的零部件更具有性价比的优势,于是潜力大国的产业链的完整度和产业厚度将大受影响, 产业结构升级和国民经济发展空间将受到大幅度的限制。
而如果由国内公司控制主要面向大众消费者制成品和整机行业,即使很多科技含量很高的零部件无法在短时间内无法生产,在一定时期内依赖进口或必须从设在潜力大国的国外跨国子公司处购买,但是一旦这些民族企业依靠制成品产业做大做强、羽翼丰满之后,这些国内为了获取更高利润,往往进行纵向一体化扩张,企业经营范围向产业链高端延伸,于是这些企业将投入大量资金进入科技含量很高且利润率也很高的关键零部件领域。它们生产出的关键零部件能够用于自己生产的制成品和整机上面,而由于这些企业牢牢地把握了面向制成品和整机的市场,拥有最大的市场份额,于是这些企业生产的关键零部件立刻拥有巨大的市场且立刻代替了国外企业的产品,这样一来,成规模的关键零部件产业将快速形成,国家构建完整产业链相对容易得多。
因此,在第一和第二类产业中,对面向大众消费者的制成品产业必须采取最强硬的保护措施。
值得指出的是,中国必须充分利用自己庞大的、并且仍然具有极大发展潜力的国内市场资源,在国民经济中尽可能多的行业领域中培育出具有世界竞争力的大型企业,这样做的目的一方面是构建完整的民族经济体系,保障国民经济体系的整体安全;另一方面,世界科技发展日新月异,并不断催生新兴产业,而新兴产业必须依靠强有力的主体才能持续发展,并尽快形成规模。处于传统行业中的大型民族企业,由于具有强大的实力和丰富的经验,很可能是将来产业结构升级的主体。也就是说,这些大型民族企业将是新兴行业的资金、销售渠道和先进管理方式的重要来源,是形成和发展未来新兴产业的最重要力量。
比如以三星、LG为代表的韩国的传统家电企业,凭借既有的强大的实力进入IT业——包括半导体、液晶面板、手机等产业——,成为了发展韩国IT业的主导力量,并迅速形成庞大的规模。如果没有这些处于传统产业中企业的推动,韩国IT业是无法象现在一样实现快速、集约化发展的局面的,韩国在今天在世界IT业中的地位也将大大降低。因此,如果中国能够在越来越多的领域涌现一定数量、具有强大竞争力的大型民族企业,那么,以这些企业为主体,中国将形成自觉性越来越强、速度越来越快的产业升级趋势,经济发展的自主性和健康性将大大增强。
三、超级大国和潜力大国通过对潜力大国国内市场的争夺进行的遏制与反遏制的斗争
超级大国想要想削弱潜力大国经济力量,通过限制潜力大国国际市场的准入、国外科技和国外自然资源的获得,限制潜力大国的经济规模和水平无疑是的有效手段,但这并不是唯一的和最有效的手段。这是因为,潜力大国的市场很大,自然资源和人力资源相对丰富,潜力大国完全可以依托其不断成长的巨大市场,有效利用国内资源,使国民经济规模不断扩大,而如果超级大国和其它发达国家对其进行科技封锁,只能促使潜力大国抛弃幻想,下定自力更生的决心,主要通过扶持民族企业,由民族企业为主体发展国民经济和科技事业,促使国民经济不断做大做强,只不过国民经济达到理想水平的时间比较长而已。而潜力大国的国民经济在超级大国的封锁中发展到第三种形态,则潜力大国的经济就很难遏制了。可见,如果超级大国只是通过上述方式遏制潜力大国的经济发展作用不大,因为这种方法无法阻止潜力大国经济的自我发展。
如果超级大国认识到潜力大国的国内市场对该国民族企业成长极端重要性,而潜力大国民族企业状况又直接影响到该国的国民经济形态,那么通过占领潜力大国国内市场,遏制潜力大国民族企业的成长,使潜力大国的国民经济形态始终无法达到第三种形态——即最理想的国民经济形态——应是超级大国最有效的遏制手段。因此,超级大国必须在潜力大国的民族企业发展壮大之前就占领该国的国内市场,阻止这个国家民族企业依托国内市场这一唯一的、被潜力大国实施行政手段方式保护的市场发展壮大,并由此使这个国家无法产生科技与经济的良性互动的局面,使该国的国民经济形态始终无法逐步强化至理想状态,最终使该潜力大国无法真正成为世界经济强国。
我们可以通过美国与中国在这方面的关系具体说明一下,我们看到,虽然美国由于其国家战略的原因,极端渴望削弱中国经济实力,阻止中国崛起,美国充分认识限制向中国投资和科技转让是遏制中国经济发展的重要手段,并且毫不动摇地坚持下去。实际上中国对美国的高科技产品和技术的需求十分巨大,但是美国坚定不移地对高科技产品和技术的对华出口采取极为谨慎的态度,即使美中之间出现巨额贸易赤字也在所不惜,当然这些遏制措施也起到了一定效果。但是美国没有充分认识国民经济形态对一个国家的经济实力的更为重要、甚至是决定性的影响,不懂得通过弱化中国的国民经济形态这一更有效的手段来达到遏制中国经济发展的目的,于是种种错误策略的出台就不是偶然的。
最有说服力的事例是:美国从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中国申请加入关贸总协定之时起,由于担心中国借助出口市场的扩大加速经济的发展,十几年一贯制地反对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而形成的是事实是,由于没有入关,中国的国内市场处于被动的非开放性,使其不经意地成为被充分保护的市场——保护措施包括限制国外产品的进口和限制国外资本在中国投资设厂——,在这种情况下,中国很多行业的民族企业依托中国不断发展壮大的、而又被充分保护的庞大市场快速成长起来,形成了一批在国内很有竞争力,而且初步具有了国际竞争力的名牌企业,为中国的国民经济成为世界最大、最强的经济体打下的至关重要的坚实基础。美国实际上不自觉地帮了中国一个大忙。
我们可以手机行业为例,对比一下国内市场保护与否对民族企业发展壮大的巨大影响。我们知道,手机开始成为大规模日用商品之时大约在九十年代末期,在这时,中国虽然没有入关,但是由于对外开放成为中国的基本国策,对外开放不断深入,中国市场的开放度远远超过八十年代中期。由于这个原因,中国没有对外国品牌的手机厂商在中国投资设厂进行必要的限制,于是大量国外企业——最有实力的企业有诺基亚、摩托罗拉、三星等——在中国设厂生产和销售手机,在很短的时间内,国外品牌手机在中国的产能急剧扩展,并且建立了完善的销售渠道和服务网络,国外品牌手机的美誉度深入人心,为它们对中国市场的长期占领打下坚实的基础。二、三年后,民族企业看到中国手机市场潜力巨大,纷纷设厂生产手机,但是民族品牌的手机想要挤进市场时,由于与国外品牌的手机在综合美誉度上存在的巨大差距,导致这些企业竞争能力低下
因此,虽然投资手机业的民族企业不乏海尔、TCL、康佳等经历了相当长时间市场经济风雨考验国内顶尖厂商,但是国产手机还是无法动摇国外品牌手机在中国市场的领导地位,无法成为国内市场的主宰。可以想见,在十几年前的1980年代,中国刚刚步入商品经济时代,中国民族企业对市场经济的应对能力极为薄弱,使得中外企业的实力差距更为巨大之时,美国同意中国入关并根据关贸规则,使得各个发达国家对中国大量投资设厂,那么在各行各业中,美国和其它发达国家极为强大的民族企业将轻而易举地击败中国民族企业,抢占中国市场并成为各行各业的具有绝对实力的领导厂商。造成的后果是,由于对外开放度的大幅提高,中国的国民经济规模可能比现在的更为庞大,但是国内,中国市场已经被以美国为首的西方跨国公司控制,弱小的民族企业根本不成气候,无足轻重,国民经济的自主运行和发展能力完全丧失,中国经济还有何前途可言呢?美国错过了中国送给它的机会,可见天不灭中国。
中国现在虽然已经入世,国内市场比以前更加开发,但是在这种情况下,仍然必须利用的一切合法手段,牢牢保护自己的本土市场,只要再有15年左右时间,即到2020年左右,中国的各行各业将成长起一批具有强大竞争力的民族企业,这些企业不但能牢牢地掌握国内市场的主导权,而且凭借入世后得到的便利更加加强了国际竞争能力。那时中国将是世界上主要的科技中心和最大的经济实体,美国的遏制又何足道哉。
第三节 直接加强民族企业竞争力的策略
一、以中国为例讨论直接加强民族企业竞争力的策略
通过前文的分析可知,对国内市场的充分保护是促进民族企业做大做强的必要前提,但绝非充要条件,并不是说仅仅通过对国内市场的保护就必然能达到上述目的。这是因为,首先,从国际法规角度看,任何参与世贸组织的国家的国内市场保护都是有限度的,任何国家不能为了支持民族企业而将国内市场对国外企业进行封闭或保护太久,因此,国内市场终将开放,到那时,民族企业还是面临着在不完全保护的国内市场与国外企业竞争的局面;其次,国外企业在国内投资设厂,虽然对民族企业生存和发展产生一些消极影响,但是外资毕竟能为该国创造出很多的就业机会,增加政府的财政收入,还能为该国培养人才,有限促进该国科技水平的提高。因此,吸引外资对国民经济的增长还是有很大的促进作用的,长时期地保护市场无法获得由国际世界范围内的产业转移给该国国民经济带来的好处。因此,从客观和主观的两个方面来说,仅仅依靠对国内市场的长期的、严格保护来发展民族经济是不现实和有害的。可见,上文论述的严格保护国内市场的战略措施的有效性并不是绝对,它的力度是有限的,实施起来是有时间限制的。国家必须制定相应措施,在国内市场有限的被保护期限内,促进民族企业竞争力的快速提高。当国内市场的保护解除之后,使得民族企业能够在激烈的竞争中战胜国外企业并发展壮大,构筑起强大的民族经济体系。
那么潜力大国应该制订怎样的战略措施,才能加强民族企业的竞争力呢?我们知道,同为潜力大国,各个国家的政治制度和国民经济的状况是各不相同的,因此,各个国家制订的具体措施必然存在很大差异,不能一概而论,下文以我们中国为例来具体讨论这个问题。当然,潜力大国的国情毕竟存在很多共性,于是,必然有一些(加强民族企业竞争力的)措施具有普适性质。因此,我们在探讨中国应该采取的具体的战略措施时,可以从这个特殊性的事例中总结出适用于所有潜力大国的普遍性的战略措施。
中国通过二十年不间断的改革开放,相比较改革开发之前,社会的各个方面都取得了极大的进步。其中,中国政府通过不懈的基础建设和教育投资,并使政局保持了较长时期的稳定,再加上作为发展中大国而天然拥有的丰富的、价廉物美的劳动力资源,使中国的投资环境日趋完善并极具吸引力。因此,近几年来,中国吸引了全世界的制造商到中国投资办厂、设店,成为最大的世界制造业转移的目的地。目前,中国所吸收的国外直接投资已经超过美国处于世界第一的位置。国外公司来中国投资的目的主要有两个,一方面由于中国市场极为庞大并且还处于不断膨胀的阶段,占领中国这个未来最大的市场能给国外公司提供极大的发展空间并赚取更多的利润,任何公司不可能轻易放弃对这个庞大市场的占领;另一方面,国外企业将中国作为面向世界市场的低成本制造基地,这些企业可以利用中国低廉的制造成本制造廉价优质的产品,使产品的竞争力得到很大提高,通过产品出口占领更多的国际市场份额。
从目前和可预见的将来来看,中国在世界制造业中的这种优势地位只有印度有潜力可以挑战,这是因为在世界上只有印度拥有和中国最为相近的条件,即拥有巨大的潜在市场和低廉的制造成本两大优势。但是印度的基础建设和人民的文化素质水平相对中国差得太远,在短期内实难望中国之项背,因此,印度在短期——10到15年——内事实上无法挑战中国。中国的所谓“世界工厂”——即世界工业制成品的主要生产国——地位可以基本上得到确立和巩固。面向世界市场的、资本多元化的制造业,在未来的中国保持持续快速增长的态势不可动摇,并有可能使中国的制造业规模在2015年左右成为世界第一。
由于接受了大规模的产业转移,中国制造的产品所要面向的市场将是世界市场,产品的质量、性能和成本必须具有国际竞争力,这就使得中国制造业的整体水平在对外开放中不断提高。而且,随着大量的跨国公司向中国制造业的投资越发深入,在中国生产的产品的技术含量也越来越高,各种产品的产业链越来越完整,这样一来,中国经济的规模就能随着产业链的日趋完善而不断扩大。另外,中国扎实的基础教育和日益扩大、并且水平不断提高的高等教育培养出了大量高素质和高可塑性的人才,使中国拥有了大量的高素质、低成本的人力资源,使庞大的人口资源转化为人力资源,由于这个原因,跨国公司在中国的研发基地、营销基地也大量涌现。这些人才的学习能力和悟性是极强的,跨国公司利用他们的能力为自己服务,同时这些人才在跨国公司的工作历练也无疑能使其水平上了一个更高的台阶,他的知识层面和办事能力具有了国际水准,跨国公司在获得利益的同时,客观上也为中国培养了大量的人才,为中国经济的持续发展制造了最为宝贵的资源。这种趋势使中国制造业的制造和研发水平有了持续发展的动力。
由于世界制造业向中国的快速转移,带动了包括金融服务业、餐饮业等在内的第三产业发展,吸引了大量外资投入其中,并且为国家创造了大量的就业机会,这样一来,可以使国家的就业形势大为改善;另外,国外资本在中国设立的企业必须向中国政府缴纳税金,国家财政收入由因此有了新的增长点。因此,总的来看,世界制造业向中国的转移无疑对中国社会整体发展是很有利的。
但是现在的问题是,一方面正如上文所述,世界制造业向中国的转移,以及外资大量投入第三产业将给中国国民经济带来非常大的好处,中国绝对不能闭关自守,错失这个不可再得的大好机会,如果完全拒绝外资,不仅国民经济发展速度将受影响,而且由于资本的逐利本性使然,国际资本将会向其它的、其国情与中国相似的国家——比如印度、印尼、巴西等——转移,而如果外资大量投入印度这个以中国为赶超对象、并且极有可能与中国作对的国家,无疑将大大加快印度国民经济的发展,使印度对中国的威胁能力得以提高,进一步恶化中国所处的国际环境。因此,从国际政治斗争角度看,中国接受世界性的产业转移,可以从经济方面遏制了印度的发展,符合中国的国家利益。
另一方面,我们在前文中充分讨论了民族企业的状况对国民经济的重大影响,并指出一个经济强国是由一大批具有强大竞争力的民族企业支撑起来的。因此,中国在接受世界性产业转移的同时,必须保证民族企业的生存、发展,并且逐步获得世界性的竞争力。根据国内市场与民族企业竞争力关系的原理,这就要求在整个过程中国内市场的主要份额能够被民族企业所牢牢把握。要做到这一点,早期的国内市场保护必不可少,但是更重要的是利用有限的保护时间,大力加强民族企业的竞争力,这是达到以上目的的根本方法。
前文说过,国外跨国公司进入中国的两个目的一是占领中国市场,从中国市场获取利润;二是降低成本,利用中国的低成本优势,使产品在国际市场具有强大竞争力,从国际市场获取利润。对中国最为有利的情况是:通过提高民族企业竞争力,尽量减小国外企业在中国市场的份额,在绝大多数产业中,使中国的民族企业占有主导地位,并在这个过程中发展壮大。而国外跨国公司在占有小部分中国市场的同时,其产品主要面向国际市场。这样一来,中国既充分享受了接受世界产业转移所带来的种种益处,又能通过民族企业竞争力的提高,使国民经济越来越强大。
目标既已制定,那么应采取哪些具体措施来提高民族企业竞争力呢?我的意见主要是以下几点:
(一)、利用现有民族企业资源,通过重组组建规模庞大的企业集团
我们知道,中国在1949年社会主义革命胜利之后,采用了基于经典马克思主义理论的、由苏联创立的一套生产关系和经济发展模式。即所有企业产权公有、按劳分配——实际上是平均主义的分配——方式、采用计划经济的管理模式等。在随后的三、四十年间,以国家为主体,以中央和地方的各级财政资金为资本来源,在全国各地建立了一大批国有企业,这些企业规模大、中、小型俱全,产权归属各级政府,并且遍布所有行业领域。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实行计划市场经济以来,由于竞争力水平低下,很多竞争性行业领域的国有企业纷纷倒闭,在这些行业中国有企业已不占主导地位。而在以汽车、钢铁、造船、航空航天为代表重化工业和军事工业领域和电力、电信等资本密集性的服务业中,国有企业凭借资本和人才优势以及国家对其它所有制企业的准入限制,仍然处于绝对优势地位。
应该说中国通过计划经济的模式,以国家为投资主体,在较短时期内快速地建立大批国有企业,用比较短的时间构建了比较完整的国民经济体系,为中国的成为地区性、以至世界性的强国地位打下了坚实基础。这从一个方面体现了经典社会主义的经济制度的确存在不少值得关注的优越性。但是,由于中国采用计划经济的方式建立和管理国有企业,在国有企业的建立过程中,国家并不是完全按照经济规律进行布点设厂,造成了国家建立的国有企业多而散,规模普遍偏小,集约化程度很低。而在国有企业经营中,由于产权不明晰,国有企业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能力相对其它所有制企业来说很低,造成了国有企业无法依据市场经济的规律进行有意识地、主动的兼并重组,使得在国有企业建立过程中形成的“小而散”的局面长期无法得以改善。由于以上两个原因,使得在各个行业中的国有经济总量都十分庞大——很多产品的产量居世界前列——,但是国有企业数量过多,除去管理上的原因,单个企业规模太小,无法利用规模经济的优势降低成本,也由于规模原因导致人力和物力不足,难以进行有效的科研投入,因此,各个企业的竞争力无法与已完成多轮重组兼并的、强大的国外企业进行竞争。由于各个行业国有企业的“小而散”,使得中国虽然国有经济总量庞大,但是国有企业(首先)由于规模偏小而严重缺乏竞争力,两者之间存在着鲜明的对比。
虽然中国现有的国有企业竞争力低下,但是国有企业毕竟是国家长时期、高强度投资的成果,也是国民经济体系的最具有实力的组成部分。如果能使现有国有企业通过种种改革大幅度地提升竞争力,那么从整体上提高民族企业竞争力就是事半功倍了。前文说过,中国国有企业的规模偏小是造成竞争力低下的重要原因,因此,壮大国有企业规模是提高国有企业竞争力的必要条件。只有组建大企业,才能使我国以大企业为依托,在其所处的行业中与国外企业进行高层次的战略竞争,从而使其引领整个行业走向高水平的自我发展之路。换句话说,只有首先将企业做大,才能使企业有资格参与国际竞争,才能有机会进一步做强,打个比喻,只有体重达到规定重量的选手才能进行最重量级拳击比赛,如果体重达不到要求,那么该选手连参赛的资格都无法获得。现在国内有些经济学家鼓吹中小企业更有竞争力,因此对国有企业的战略重组不加重视,甚至将其视为“拉郎配”而加以讥讽。这种的观点完全忽视了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具体国情的差异,是十分片面和有害的。他们没有认识到,发达国家的国民经济体系的框架还是由大型跨国公司支撑的,在大多数行业中,正是由于大型公司的支撑作用,中小企业才获得了稳定而庞大的客户、技术的转让对象、技术和管理人才和创业风险资金的最重要来源等等,如果缺乏大企业的支撑作用,是无法形成各种规模企业协调发展的良好局面的。
那么,如何才能扩大国有企业的规模呢?一种办法是国家继续将财政资金投入到重点企业中去,帮助其扩大生产规模。这种办法使国家背上了沉重的负担,而且虽然能够使一小部分国有企业增强竞争力,但是无助于国有企业普遍提高竞争力;另一种办法是对现有的国有经济进行全面调整,依靠国家意志的作用,通过强有力的行政手段,以重点企业为核心,在重点企业所处的行业内进行大规模的国有企业的兼并重组——最好是强强联合——,使每个行业——尤其是资金、技术密集的重化工业和高科技行业——中都能涌现出3~5家具有庞大规模的、人力和物力高度聚集的、具有相当自我发展和抗风险能力的大型企业集团,从而以最快的速度、最低的成本使该行业中民族企业的竞争力获得极大的提高,这种方法不需要国有资金的大规模投入就能普遍增强国有企业的竞争力,应该是值得采纳的方法。
值得指出的是,首先,这种对现有国有企业的大规模兼并重组方式并非随心所欲,不能简单地随便将一些毫不相关的企业合并了事,必须是由国家相应机关经过科学的评判,以效益最大化、一加一大于二为原则进行的。其次,重组后的大型国有企业并不能自然地获得强大的竞争力,因为即使企业通过兼并重组,使企业规模得到了大幅提高,但是如果重组后的企业内部整合欠佳,也无法达到增强企业竞争力的目的。也就是说,重组后的国有企业并非是将参与重组的企业进行简单的组合,形成的松散、低效的企业联合体,——这种松散的联合体徒具庞大的规模而竞争力十分低下——,而是要根据企业现有的状况,以企业的长远战略目标为指引,将集团内的各个要素根据提高企业竞争力、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重新整合——主要表现为生产能力、产品品种、研发、销售的大规模整合——,通过对现有各要素的整合,使参与重组的企业,成为重组后企业有机的组成部分,最终使重组后的企业成为具有强大竞争力的大型企业。这就要求重组后的国有企业相对重组前,对各种影响企业竞争力的要素——如融资能力、研发能力、销售能力等——得到了有效的补充和加强。因此企业重组后并不意味着万事大吉,重组后的工作依然是极为繁重的。
以国家为主体对国有企业进行全面重组,实际上是通过国家意志,优化国有经济体系,以较短的时间完成西方国家历尽几十年(由企业为主体)才能实现的大规模产业重组的历程。为保证这一重要工作的顺利进行,关键要借助国家意志,彻底扫除重组对象本位主义思想的影响,国家意志应该具有对企业进行重组和重组方式的权威性的决定权。所谓本位主义思想是指某些既得利益者以企业和地方利益、而不是以国家利益作为企业的行为方针,竭力将企业保留为这些既得利益者的独立王国,抗拒国家对其的重组。以前国家也曾鼓励国有企业之间进行以企业为主体的兼并重组,事实证明在具有严重本位主义思想传统的国有企业中,效果是极不理想的。因此,在大规模的国有企业的兼并重组过程中,国家意志既是不可或缺的最重要的推动力量,又是扫除本位主义的最有效工具。
中国国有企业的大规模重组已经在石油、电信、航空运输、汽车、军工等行业全面实施,并且显示了良好的效果,现在的重点是将国有企业的兼并、重组工作在各个行业中全面推广,使国民经济的各行业、尤其是国有企业占有主导地位的支柱产业的状况尽快得以优化。
(二)、在整合完成后的国有企业中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经过上述的国有企业的全面的兼并重组之后,在国民经济的各个行业——尤其是资金、技术密集型行业——中,应该存在着几个实力超群、具有世界性规模的大型国有企业集团和一定数量的国有中小企业。对重组后的大型企业,必须经过一段时间的运行,验证一下重组后的企业是否已经踏上自我运行和自我发展的正规,如果已经达到这一目标,那么重组后的大型国企和其它中小企业都应该实施产权多元化改革(生产核心军工产品的企业可以除外),具体方式可以通过股权交易,吸收国内私人和国外的战略投资进入,并可进一步上市融资,彻底实现企业的产权多元化。
那么为何要对完成重组后的国有企业实施产权多元化呢?其好处主要有两条:一是可以使这些企业增加低成本的直接融资的渠道,为加快企业的发展提供充裕的资金保障;二、国有企业产权不明,给企业发展带来很多消极影响(下文详述),企业产权多元化后,企业引进的外资和民间资本的出资人拥有了企业的部分产权,这种情况使企业快速地建立起以产权明晰为突出特点的现代企业制度,使企业拥有了自我发展和自我约束的机制,为企业的做强提供完善的制度保证。从上面的论述看,第二个作用更为重要
我们知道,作为社会主义国家的中国在构建满足社会成员物质和精神需求的国民经济体系时,规定国民经济体系中的所有企业的所有制是以全体专政阶级的社会成员的公有制(以下简称全民所有)为主,并辅以其它形式的公有制——如集体所有制等,同时消灭了一切形式的生产资料的私人所有制。社会主义制度内的企业的所有者在理论上为公有(全民或集体所有),但是实际上并没有具体、清晰的归属,即没有归属到具体的个人,因此没有任何社会成员真正担负起企业所有者的责任和义务。也就是说,社会主义制度下的企业存在着所有者没有精确定位的缺陷,而且从理论上讲,在经典社会主义制度框架下,企业本质上不可能达到企业所有者精确定位的程度。
在社会主义的公有制企业中,企业的最高管理者行使了企业所有者的责任,同时企业最高管理者接受政府相关机构的管理和约束。相关机构对企业最高管理者的业绩进行考评作为企业管理者升迁的依据,这从一定程度上向企业最高管理者施加了压力,给了他搞好企业的一定的动力。但是这种压力是有限的,在经典的社会主义计划经济的管理模式下,国家相关机构对企业最高管理者的要求,是要求该企业的运行能够和谐地成为国民经济整体计划的一个组成部分,并不要求其向更高的水平跃进;而即使在现阶段的中国,国民经济体制由计划经济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换基本完成之后,国家相关机构也是按照一定的量化指标对企业最高管理者的进行考核的,而这种量化指标无非是依据企业原来业绩给出的一个有限的增长指标。
由于企业并非企业最高管理者所拥有,企业的发展结果与企业最高管理者的利益关系总是处于间接状态,因此,企业最高管理者主观上缺乏突破客观压力所形成的有限目标、而追求无限目标的足够动力。他在完成上级规定的业绩目标的前提下,并不愿意冒着可能存在的风险追求企业的更高收益。而我们看到在发达资本主义社会中,企业所有者通过企业,往往采取非常规、大幅度的扩展手段,追求目标无限的利润最大化,这样一来,往往使企业产生令人惊异的高速成长。另外,由于现阶段中国的政治体制不是一种全民范围内的民主政治体制,广大社会成员以及所谓的民意代表机构——人民代表大会无法对这个规划国民经济整体发展的相关机构,以及由其领导的各级经济企业的经济成果进行充分的评价和质疑的权力。也就是说,这个相关机构以及企业并没有接受广大社会成员的监督,因此,相关机构的成绩以及相关机构下达给企业的有限的业绩目标的执行状况也没有受到严厉的监督,这样,整个经济系统的所受到的压力大打折扣,导致国民经济的发展动力的缺乏。
总之,在生产资料公有制形式下,由于客观压力和主观愿望的限制,企业最高管理者所追求的企业的发展目标是十分有限的,企业管理者是以一种完成由其它机构确定的目标,而不是主动地寻求更大目标并完成之的心态经营企业,这就给企业的发展设置了特定的上限。而我们看到在发达国家、甚至中国的非公有企业中,企业所有者往往采取非常规、大幅度的扩展手段,追求目标无限的利润最大化,这样一来,往往使他们拥有的企业产生令人惊异的高速成长和快速地向其他产品和产业领域扩展。综上所述,在社会主义生产资料公有制的情况下,由于经营目标的有限性,企业最高管理者的最好的管理成绩是使企业效率最高化——由于公有制企业的制度惯性,对企业来说这也是很难达到的高度——,但是该企业往往囿于原有经营领域,缺乏向其它领域不断扩展的动力。因此,生产资料公有制,使公有制企业相对非公有制企业来说成为缺乏第一推动力的惰性实体,企业的发展因此缺少了最强大的动力。因此,为提高以全民所有制为主要代表的公有制企业的综合竞争力,企业产权制度的改革势在必行。
以上详细说明了国有企业的产权改革的必要性,下面的问题是国家在产权改革之后的企业的地位究竟如何呢?我们认为,应该对进行产权多元化的国有企业按照企业规模和对行业的影响力进行区别对待。对于在行业中影响力十分有限的国有中小企业来说,实行产权多元化之后,国家可以放弃控股权,甚至国家股权可以全部退出,而且完全可以让外资控股。但是对于在各个行业中,国家进行大规模重组并苦心经营的大型国有企业,由于他们对行业的影响力很大,战略地位极为重要,它们的产权状态直接决定了国民经济形态的类型(具体论述见前文)。因此,对这些大型国有企业所进行的所有制改革,必须以不失去国家对其的影响力为必要的前提。这就意味着,对这些大型企业,虽然国家可以放弃控股权,甚至完全撤股,但是这些企业的控股权应掌握在民族企业手中,即将这些大型企业集团的的性质牢牢地定位于民族企业上面,坚决不能让这些企业的控制权落在国外跨国公司手中。
即使由于种种原因——比如这些大型国企规模太大,民族企业没有能力购置大量股份,占有控股地位等——无法立即实现这些大型国有企业的所有制改革,国家也应该首先牢牢掌握这些企业的国有股权,不急于出手,经过一段时间后,等(以民营企业为主的)民族企业逐渐壮大之后,再向民族企业转让,即使国有企业改革进度因此而延迟,这种方式也不应被丢弃。现在在中国有种值得注意的动向,很多掌握国有企业产权改革权力的政府机构,片面理解国有企业产权多元化的政策,对待改革的国有企业的性质不加区分,随意将各种类型的国有企业——包括在国内行业中占据重要地位的国有大型公司——的控制权出卖给外国公司,比如在中国变压器行业中占据举足轻重的沈阳变压器厂就差点卖给西门子公司。而且还形成了这样的不正之风:各级政政府对国有企业股权出让设立时间表,出让得越快——根本不管出让的对象是谁——表明其国企改革成效越显著,政绩越好,甚至成为政府官员升迁的重要依据。如果国家听任国有大型企业都卖给了国外跨国公司,那么民族经济的脊梁就将折断,国企改革就背离了其初衷,甚至走向了反面。国家应该坚决地制止这一现象的蔓延。
(三)、以国家为主体,在新兴战略性行业中建立有竞争力的企业
随着科技的发展,世界上不断有新兴产业诞生,比如芯片业、生物产业、纳米产业等等,而这些产业往往能对一个国家的经济实力、甚至包括军事实力在内的综合国力产生极为巨大的影响,作为潜力大国,为了提高其综合国力,必须拥有这些产业并对其有足够的控制力。由于这些产业对科技水平要求极高,同时这些产业都是技术、资金密集型的产业,因此,一个国家如果要将这些产业形成一定的规模并且对其有足够的控制力,必须有若干个民族企业集中大量的财力、人力,按照市场经济的规律集约化地经营。这就要求这些国家拥有一定数量的、能够担当这些产业构建任务的、具有强大实力的民族企业。但是前文说过,由于中国目前的经济发展水平所限,中国国内绝大多数企业凭一己之力,还不足以进入这些新的、动辄投资几十亿美元才能形成规模效应的行业。而当现有企业无法仅仅依靠自身力量构建这些产业时,国内市场就会被国外公司的产品所大面积占领,比如中国的液晶产业、芯片产业就出现了这种状况。这时,国家就应该发挥主导作用,通过某种程度的参与,以国家实力为后盾,聚集尽可能多的人力和武力,尽快构筑起这些产业的框架。
在经济学中,有一种比较优势理论,该理论认为,世界各个国家由于国民经济发展水平的不同,各自具有相对比较具有竞争优势的产业,比如发展中国家,由于生产成本都比较低但是科技水平落后,它们相对发达国家具有竞争优势的产业就是劳动密集型产业;而发达国家由于拥有雄厚的资金、发达的科技,但是生产成本很高,因此它们具有竞争优势的产业就是资金、技术密集型的重化工业和智力密集型的高科技产业。经过上述比较之后,比较优势理论认为,发展中国家如果要高效率地发展国民经济,就要充分发挥其竞争优势,即必须以具有比较竞争优势的劳动密集型产业为国民经济的主导产业,那些不具有比较优势的技术、资金密集型行业和高科技行业还是尽量不涉足为好,因为在这些行业中,由于国情差别太大,发展中国家很难与发达国家进行竞争。
如果国际社会的政治和经济秩序是合理的,是完全按照合理的法律治理的理想社会,尤其不存在超级大国以强凌弱、打压异己的情况,那么比较优势理论无疑是十分正确的,但是我们看到,现在的国际社会根本不是理想的社会,国际政治矛盾重重、复杂多变。国与国之间、尤其是根本利益产生不可避免的冲突的国家之间充满了遏制与反遏制、打压与反打压的关系,我们一直在讨论的超级大国与潜力大国就存在这种关系。于是,在现实的国际政治环境中,建立在理想的国际政治环境基础上的比较优势理论就不可避免地具有很大的局限性。
以芯片业为代表的新兴产业是十分重要的战略产业,它的建立与否、规模和水平如何,不仅仅对国民经济,而且对社会的正常运行都有很深的影响,这些产业直接决定了(包括国民经济实力和军事力量在内的)综合国力的强大与否。因此,如果总是受到超级大国强力打压的潜力大国,按照比较竞争优势理论不发展这些重要的战略产业,而对这些产业的产品的需求完全依赖从以超级大国为首的发达国家进口,那么如果一旦潜力大国和超级大国交恶,超级大国联合其他发达国家一起拒绝向潜力大国提供这些战略性产业的产品——哪怕潜力大国出高价购买也不行——,潜力大国的经济和军事实力将在很短时间内遭受重大的打击。如果潜力大国还要向它们购买这些产品,无疑将以国家利益的重大损失为代价。由于在这些产业上受制于人,潜力大国在国际政治斗争中将总是处于不利地位,这是潜力大国很难忍受的情况。可见,比较竞争优势理论基本上不适用于国际关系复杂、充满非正义因素的历史时期。
由此可知,建立新兴的战略产业对作为潜力大国的中国是别无选择的。在现有企业无法进入这些产业时,国家有责任建立新兴的基础性战略产业,并且要有很强的紧迫感,对这一点在政府内部应尽快形成共识。但是如何构建新兴战略产业是一个更重要的问题。我们认为,国家对新兴战略性产业的构建,一方面要避免改革开放前计划经济体制下,不按照经济规律办事,建立数量庞大、而单体规模太小导致竞争力缺乏的中小企业群,由前文论述可知,这种做法达不到使作为推动产业发展主体的企业的效益和竞争力达到最优状态。国家应一步到为地建立起具有规模优势的大型企业;另一方面,必须牢记国有企业由于产权不清晰所带来的企业竞争力低下的弊病,在建立企业时,在以国有资金为主要组成部分的基础上,有意识地引入民营资本和国外资本,建立产权多元化的企业。总之,国家绝对不能象以前那样建立起一大批规模偏小、产权完全国有企业进入新兴战略行业,不要指望这些企业能够在激烈竞争中战胜国外强大的跨国公司。
因此,国家必须通过组建规模化且产权多元化的企业进入新兴的基础性战略产业。下一个问题是,国家组建这些企业的资金来源和具体操作程序又是如何呢?我们首先来讨论一下国有资金的来源。虽然中国这几年财政收入年年大幅度增长,财政资金的总量十分庞大,但是国家要花费财政资金的领域很多,财政达到收支平衡已经十分不容易,没有更多剩余的财政资金用于投资设厂。因此,财政资金作为新兴企业的资金来源是不合适的。而我们知道,中国现在仍然有大量的国有资产,国家现在设有专门的国有资产管理公司,管理着规模巨大的国有资产。这些资产中的经营性资产每年都能产生巨额收益,每年国有的经营性资本产生的税后利润在四千亿之上,只要从国有资本中拿出一部分,就足够组建新兴企业了,因此从性质和数量上来说,经营性国有资产收益成为组建新兴企业的主要资金来源是最合理的选择。
具体操作程序可以如下所述:在国有资产管理公司内部成立专门的国有投资公司,每年将国有资产管理公司的一部分收益——比如四分之一,根据上文所述,大约为一千亿人民币左右——作为组建(进入新兴战略性产业的)新兴企业的投资。同时,在组建这些企业的过程中,国有投资公司应该有意识地避免所组建的企业产权的单一化,国有投资公司可以以项目为核心,通过特定金融机构,向国内和国外公开集资,吸纳国内外资金,一步到位地建立规模化的、产权多元而清晰企业。然后在资本多元化的前提下,搭建合理的企业组织架构,建立先进的内部管理制度。通过一段时间的运行,新兴企业完全可以上市集资,从而使企业成为公众企业。
在这里,特别应该强调的是。无论国有资金最终在这个(进入新兴战略产业的)新兴企业中未来的地位如何——如相对控股、不控股甚至完全退出——,这个企业也必须保持民族企业的性质。我们无法容忍国家辛辛苦苦建立的企业最终被国外跨国公司并购,如果是这样,国家在此前的一切努力都将付之东流。在组建新兴企业到这个企业正常运行的整个过程中,国有投资公司实际上起了一个组织者和引导者的角色,其突出作用是利用国有资产雄厚的整体实力,产生强大的号召力,快速聚集财力和科技力量,将它们转化为企业的强大的竞争能力。这样一来,就可实现优化产业结构,加速产业升级的目的,使国民经济和军事科技水平快速提高,提高国家抵抗美国打压的能力。
(四)、大力发展民营经济,使民营企业尽快做大做强
民营经济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开始起步,短短十多年从无到有,至今已经具有强大的实力,并且成为中国国民经济中最有活力和潜力的组成部分。中国的民营经济之所以发展如此迅速,是由于民营企业的产权制度相对国有企业具有天然的合理性,这就使得建立在一基础之上的民营企业十分适应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残酷竞争,能够在这种状态下保持自我发展和自我约束的能力。因此,民营经济和民营企业的活力和未来发展前景是难以测度的。我们看到,从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开始起步的民营企业,其取得的成就已经令世界瞩目,在很多产业中,民营企业已经具有世界性的竞争力。比如比亚迪的电池、华为的通讯设备、格兰仕的微波炉,力帆、宗申的摩托车、美的的风扇、空调等等。而在中国国内的各个竞争充分的行业中,民营企业的发展基本上都是最快的,并且在越来越多的产业中,显现出占各行业主导地位的强劲势头。另外,在民营经济的大发展和民营企业的快速成长的同时,国有企业正在进行深刻而痛苦的改革,国有企业改革中产生的大量的下岗失业人员正好被民营企业所吸纳,从这个角度看,民营经济的大发展保障了国有企业改革的顺利进行,也对社会的稳定做出了重要的贡献。
通过对中国民营经济的发展历程、现状以及未来前景的认识,使人不胜感慨:如果中国提早二十年改革开放,或者不经历社会发展过程中种种不必要的波折,那么以民营经济为主体的中国的国民经济中将诞生多少奇迹啊,在中国发展的强大阴影笼罩之下,又哪会有什么日本奇迹、亚洲四小龙呢——这些国家或地区也只有在中国深陷内乱无暇顾及经济建设之时,才有可能抓住机会快速发展——真是世无英雄,使竖子成名!
在前文中我们主要探讨了中国如何以国家为主体,通过对国有企业的全面重组改制来加强企业竞争力的原则和措施,并论述了国企重组改制的必要性。但是国有企业的重组和改制并不能保证改革后的国企都能获得强大的竞争力。事实上,国有企业的种种弊端具有强大惯性,不可能随着重组改制的完成彻底消失,还有可能在重组改制后的国有企业内继续存在并影响企业的竞争力。因此,国有企业的重组改制并非使企业获得充分竞争力的充要条件。如果我们将中国民族经济的全面振兴完全寄托在国有企业的重组改制之上,那么这种风险无疑将是很大的。我们必须通过两条腿走路的方式最大限度地降低经济发展的风险。即一方面坚持国有企业的重组和改制不动摇;另一方面,不因为坚持国企重组改制而刻意压制民营经济的发展,反而要建立公平的制度来大力扶植民营企业——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对国有企业进行全面重组改制,一个十分重要的战略目的应该是:在民营企业未完全成熟之际,全面狙击国外跨国公司对中国市场的占领。这就是说,坚持国有企业的重组改制,并不是规定只有重组改制后的国有控股企业才能主导国民经济,在保证民族企业主导国民经济的前提下,到底是民营企业还是重组改制后的国有控股企业获得主导权,必须通过市场竞争而不是人为规定去决定。因为只有在残酷的市场竞争中存活下来的企业才真正具有竞争力——。这样国民经济发展的风险就会降低,最终的结果可能是国有、民营企业协调发展的双赢的局面。
虽然中国民营经济发展很快,某些企业已具备很强的国际竞争力,但是由于中国改革开放仅仅经历的二十七年,更由于意识形态的束缚,民营企业的兴起大约只有十到十五年左右,使得在大部分行业中,大多数民营企业都比较幼稚,规模小,研发能力弱,并且由于实力所限,大多数民营企业集中在劳动密集型行业中,在资金、技术密集型的重化工业领域的地位很低。
由于民营经济的产权不归国家所有,国家无法通过直接方式——比如通过行政手段进行民营企业的兼并重组,或对民营气压注入国有资金等——支持民营企业做大做强,但是国家可以通过各种政策的制定,间接地扶植民营企业快速发展。比如,国家要尽快理顺市场环境,尽快消除限制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不合理的制度和法规,尽快实现内、外资企业同等税率,剥夺外资企业的超国民待遇,给民营企业更加公平的竞争环境。同时规范和发展资本市场,使资本市场真正成为民营企业发展的助推剂,使民营企业可以顺利地实现融资、购并,通过资本手段加快其成长速度和成长质量。总之,在对国内市场进行适当保护的前提下,创造一个公平的环境就是对民营企业的最大力度的扶植。
国家的扶植只是提供了民营企业快速发展的外部条件,民营企业的主观努力才是企业快速发展的内因素。民营企业完全可以凭借其良好的产权状况,依托中国巨大的、受到充分保护国内市场,在自己已经取得竞争优势的行业中做大、做透、做强,为未来的更大发展建立根据地。也就是说民营企业在其发展初期应该将资金集中于有竞争优势的、比较狭窄的行业领域,力求在这个领域成为世界级的“单项冠军”,如果中国民营企业中出现大量的“单项冠军”,那么这种中国民营经济的力量就很可观了。
当然,民营企业不能仅仅满足在低端产业领域称王,那些已经成为“单项冠军”的民营企业,应保持其在该行业中强大竞争力,不断积蓄实力——如完善内部管理、扩大销售和融资渠道等——,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可以凭借经较长时间积累起来的强大实力,果断地进入高科技和重化工业领域,实现产业的自我升级,使企业获得更大的发展空间。经过一段时期的发展之后,必然会有部分民营企业成为在高端产业领域具有世界级竞争力的的强大企业,并引领中国国民经济不断实现新的跨越,民营企业应该成为、并且通过公平竞争必将成为中国民族经济的主力军。
(五)、大力提高国家的基础科技水平,并建立科技与经济的紧密联系,使科技迅速转化为生产力的机制。
我们知道,科技是第一生产力,科技对企业竞争力的作用越来越大,这是因为,企业的竞争是产品性能、成本、质量等的全方位竞争,而这些影响产品竞争力的因素水平的高低,越来越依赖科技水平的高低。因此,企业之间的竞争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就是企业之间科技实力的竞争——可见,增强民族企业的科技实力是直接增强民族企业竞争的关键措施之一——。我们可以常常看到这种现象,在某些行业领域,在很长时间内被若干个企业所主导,这些企业占有大部分市场份额,但是随时会有一些新兴企业,虽然起始规模很小,但是拥有原先占据行业领先地位的企业所没有的先进技术——这些技术往往是在作为基础科学研究主力的大学等机构科研成果上发展起来的——,而这些企业凭借先进的、人无我有的科技,生产的产品在性能价格比上产生革命性的飞跃,迅速取代老产品的地位,市场占有率快速提高,这些掌握高新技术的新兴企业也快速成长为挑战传统强势企业的行业新军。可见,科技的突破性进展将彻底改变原有市场的格局。科技的突破性进展给了所有参与竞争的企业以重新洗牌的机会,是弱小企业迅速做大做强的最有力武器和捷径。
如果中国大量的企业都能够掌握虽然数量不多但是独自拥有的高新技术,即使单个企业规模不大,但是在各自所处的狭窄的产业领域内也具有很强的竞争力,那么这些企业所组成的群体就能在广泛的产业领域拥有颠覆性的新技术和新产品,对规模巨大的国外跨国涉及的每一个产业都具有挑战性,国内的高新技术的企业群体对拥有丰富产品线的国外跨国公司的冲击也是强有力的。值得指出的是,虽然我们强调中小企业拥有独有技术也能拥有很强的竞争力,但是这并不与前文所表明的大型企业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性相抵触。这是因为,一方面,很多产业领域——比如航空、航天、轮船、汽车、半导体、显示器材等领域——的高新技术必须通过大量的资金才能研发出来,而只有大型企业才具有如此实力;另一方面,大型企业能够依靠综合美誉度、强大的制造能力和庞大的销售渠道,使高新技术迅速占领市场,事半功倍,从这个意义上说,庞大的规模加上独有的高科技将使企业如虎添翼。
在前文中我们说过,在现代社会中,企业是应用科技发展的主导力量,但是企业由于实力所限,或是由于企业基于关注经济利益的天性,对无法在短期内实现经济利益的基础性的科研活动关注不够,不能在所有领域的科研活动中提供大量的人力和物力。因此,无法在短时期内带来和根本不能产生经济利益的的基础性科研就主要依靠大学和非赢利性研究所等机构来完成了,大学的作用尤其重要。虽然国家投入基础科研的资金只占所有科研投入的较少部分,而企业的科技投入在国家整体科技投入中所占比例很高,但是企业的投入必须在高水平的基础科技支撑下才能真正发挥其作用,应用科技的突破性进展往往建立在基础科技的突破之上。因此,一个国家基础科技的水平对应用科技的影响力是十分巨大的,基础科技的作用绝对不可忽视。
在这方面,美国和日本的对比可以做为清晰的佐证。日本的应用科技实力十分强大,它们能高效率地将基础科研成果迅速转化为有商业价值的产品,但是日本的基础科研水平相对美国来说比较低,造成日本的科技与经济的发展后劲大大落后于美国。我们看到,当二十世纪九十年代美国凭借雄厚的基础科研能力推动了IT业和生物产业的兴起,使国民经济在新产业革命的推动下保持了将近十年的快速发展,而在这十年中,日本由于IT和生物领域基础科研的落后,在这两个领域的产业竞争力相对美国而言比较低下,而由于新兴产业竞争力不强,产业升级速度缓慢,使国民经济由于缺乏新的动力而整整停滞了十年之久,至今仍无走出低谷的明显迹象,这种教训是十分深刻的。
由此可见,担当国家基础科技研究主力的大学的科研水平的提高至关重要。如果大学的科研水平能够保持在一个很高的水平,那么中国的、包括基础科技和(建立在基础科技基础上的)应用科技在内的整体科技水平的进步就有了不竭的动力。但是,现在的情况是:中国大学的整体水平离世界先进水平差距很大,在世界基础科技领域的地位不高,成为中国进一步提升综合国力的短板。而造成大学科研水平不高的原因一是资金投入不足,使很多科研项目由于资金的匮乏而无法开展,或是无法持续推进;二是大学管理制度和教学水平的落后,一方面无法培养出更多的有创造力的人才投入到科研中去,另一方面在人力管理机制方面十分落后,无法完全激发出科研人员的所有潜力,并使真正有实力的科研人员掌握主要的科研资源。
针对这两个原因,中国首先必须加大对大学科研资金的投入,这一点已为国家所重视。我们看到,随着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国家每年投入到大学中的科研资金不断增加,不仅如此,为了提高科研资金的使用效率,更好地整合科研队伍,国家还制定了详细的基础科研的发展计划;其次,更为重要的是中国必须化大力气对大学进行全面而深刻的科研、教育体制的改革,改革的目的,就是通过优良的机制的作用,使得大学一方面能够培源源不断地陪养出大量的、富有创新精神的学生投入科研工作中去,另一方面使大学充满活力,能够形成一个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并掌握主要科研资源的良好氛围。中国人口众多,人力资源丰富并价廉物美,但是只有在良好的教育环境和科研环境之下,使人口资源转化为人才资源,才能将中国拥有庞大的人口资源的优势充分发挥出来。而如果这种优势发挥出来,中国将成为世界性的人才高地和世界基础科技主要的创新基地。中国基础科技的发展并引至的国应用科技的发展,将使民族企业竞争力的提高就建立在极为安全和扎实的基础上。因此,必须坚定不移动地通过提高我国大学的整体水平来推动基础科技的水平,而不能单纯地将希望寄托于并不可靠的海归派。中国已开始了对大学各项机制的改革,我们希望改革能够顺利进行并实现自身的目标。
(六)、应想方设法使台湾来大陆开办地的企业把根留住,尽可能地将台资企业转化为民族企业。
近年来,由于中国大陆相对台湾地区具有综合成本低廉、人力资源充足等综合性的优势,并且大陆与台湾血脉相连,具有相似的生活习惯和价值观,由于以上综合性因素的作用,使大陆成为台资企业最佳的投资地区。近年来,台资企业如潮水般涌入大陆,在珠江三角洲和长江三角洲开办了大量企业,成为大陆很多地区外资的主要来源。随着时间的推移,很多台资企业在大陆的投资向深层次发展,它们不仅将生产基地搬到了大陆,甚至将总部和研发中心都迁移到了大陆,这些企业已经把自身的命运与大陆紧密相连。
我们知道,台湾地区是亚洲四小龙之一,于二十世纪六十年代开始了经济起飞之路,由于大陆迟至七十年代末才开始改革开放,市场经济体制更迟至九十年代初才开始建立起来,由于这些原因,台湾的企业比大陆的企业早近三十年就参与了在世界市场范围内的激烈竞争,经过长期的市场经济的洗礼,台湾地区的企业相对大陆企业拥有丰富的制造、营销经验和相对发达的技术水平和销售网络,总之,在很多行业中,台湾企业相对于大陆企业来说成熟度要高很多。从行业来看,台湾地区的企业——包括来大陆投资的企业——在以芯片、电脑配件和液晶为代表的技术、资金密集型行业,以及以制鞋、服装为代表的劳动密集型行业中具有雄厚的实力,在这些行业中,涌现现了很多规模在世界上排名十分靠前、具有世界性竞争力的大型企业,在行业中有着举足轻重的影响。比如芯片制造业中的台积电、联合电子;液晶制造业中的友达光电;电脑及电脑配件业的宏基、广达等等。假如如此宝贵的企业资源能成为大陆民族经济的组成部分,将部分有实力的台资企业转变成民族企业,那么,中国在这几个行业中的民族企业获得世界性的竞争力将事半功倍。
我们在此特别指出,生产芯片的中芯电子和生产微硬盘的世华公司十分值得关注,这是因为,首先,中芯电子和世华公司拥有先进的技术和广泛的商业人脉,生产的产品又都是IT产业十分关键、对整个IT产业具有重大影响的产品——随着IT技术的发展,IT产品的集成度日益提高,未来IT产品主要由芯片、存储媒介和显示器三大模块组成,而IT产品不断向便携式、手持化方向扩展,这类产品体积小,只能由体积相对传统存储媒介十分微小的微硬盘作为存储媒介,微硬盘的应用领域极为广泛,因此芯片和微硬盘的重要性极为突出——,而这些产品大陆企业实力十分弱小;其次,中芯电子和世华公司虽然都是台湾人创办的企业,但是这两个企业资本来源国际化,在大陆白手起家,在台湾并没有根基,因此,大陆政府的影响力更容易向其进行渗透。由于这两个企业都处于快速发展期,需要大量资金,国家应该从战略角度考虑,动用国有资本购买这两个公司的股份,实现相对控股,通过改变股权结构使这两个公司转化为民族企业。
另外,促使台湾地区的企业加速向大陆转移,以至将这些企业转变为中国的民族企业,彻底切断这些企业与台湾地区的联系,将加速台湾地区产业空心化进程,这样一来,台独势力不断丧失兴风作浪的物质基础就丧失了,从政治上来说对中国大陆是十分有利的。
那么,将台资企业转变为民族企业是否可行能?难度有多大呢?将台资企业转化为民族企业,归根到底要使台资企业的拥有者对大陆有极强的认同感,并成为扎根大陆,与大陆人民同心同德的一员,这样才能通过作用于企业所有人,使台资企业成为大陆政府能够影响和作用,配合大陆政治行为的企业。因此,为达此目的所采取的措施,根本目的就是不断加深台资企业所有人和大陆的感情,加深台商在大陆扎根意识并与大陆建立更紧密的联系,最终使其认同他们的“中国人”的身份。
我们知道,台湾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台湾人与大陆人同属中华民族,都是中国人。台湾和大陆在文化上一脉相承,虽然经过两岸经历的半个多世纪的分离,但是两岸人民的生活和工作方式还是极为类似。这就意味着,台湾人在大陆生活和工作不仅不会与大陆人产生种族、文化和生活方式上的隔阂,反而会有一种强烈的亲切感。另外台湾人在大陆生活,相对台湾而言生活成本很低,生活压力也减轻不少,这对台湾人、尤其是投资于大陆的台湾商人来说是很有吸引力的。而事实上,台商很乐意在大陆工作和生活,我们看到,在大陆的一些地方已经出现了台湾人聚集的社区。不仅如此,很多台商还主动溶入了大陆的社会生活中,比如将子女送入大陆的普通学校,积极参加居住地区的社会公益活动等等。
虽然台湾地区的政治领导层为一己私利鼓动民粹,挑动所谓台湾人与外省人的族群对立,并进一步宣扬台独主张,主动加剧两岸对立情绪,但是台商作为商人,寻求经济利益的最大化是他们的首要的和根本的目的,因此绝大部分台商政治意识比较淡薄。意识形态的差异在对利益的不懈追求中被淡化了,因此,台湾当局对大陆的敌对政策和台独倾向并不能影响大部分台商的判断和抉择,这是将台湾企业转化为民族企业的客观的有利条件。
同时,中国大陆还可以通过主观努力加强这项工作的力度,具体措施包括为台商和台湾高科技人才办理永久性户口;给台商较高的政治待遇——如可以给予台商各级政府政协委员等政治头衔,放宽台商及其家属参与大陆政治生活的领域,以加强他们对祖国大陆的政治认同感——、优良的生活环境和优惠的个人所得税率;鼓励台商举家迁入大陆并且给台商家属提供更加便利的工作、生活和学习等条件——通过台商举家迁入大陆,使台商的生活深深地扎根于大陆,解除了台商一心投入在大陆创业拼搏的后顾之忧——;另外,可以放开国内金融市场,鼓励台商企业在大陆的股票市场上市,从而通过资本市场加强台商和大陆的关系等等,总之,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大陆应该通过各种手段实现上述的最终目的。
(七)、尽快立法,规范外资对中国企业的并购行为,防止国外企业对民族企业的恶意收购。
近年来,通过中国庞大市场的抚育,某些行业中民族企业的综合竞争力与日俱增,不少企业已经逐渐成为在国际市场纵横驰骋的悍将,比如华为、海尔等,而这些民族企业在国际和国内市场的奋勇搏击,开始改变它们所处行业的竞争格局,已经开始触犯了以发达国家跨国公司为主的既得利益者的利益,甚至直接威胁了某些发达国家老牌跨国公司的生存。这种情况必然引起老牌跨国公司的高度警惕和不安,为了维护自身利益,这些国外跨国公司必然通过各种合法手段——而这些手段是否符合道德则在它们考虑的范围之外——最大限度地对中国的新兴企业进行遏制和打压,比如思科公司就状告华为公司侵犯了其知识产权,企图以专利为武器遏制华为的发展,而飞利浦公司更设计陷害中国公司,使中国公司蒙受巨大损失。
当运用各种手段还是无法遏制中国公司快速发展之时,这些国外跨国公司还可能运用并购中国公司这一最后手段,以“打不倒你购买你”的方式,兵不血刃地消灭竞争对手,继续保持其在相关行业的垄断地位。这种方式由于保住了原来的中国公司内人员的就业机会,地方政府也没有失去这块财政收入的来源,而且并购操作公开、透明,因此跨国公司并购中国公司不致于引起国人的更多反感,很具有迷惑性。由于国外跨国公司的实力还是比国内公司强很多,而且国外跨国公司凭借雄厚实力具有畅通的融资渠道,如果中国没有相关保护政策,中国公司被并购是轻而易举的。这样一来,中国千辛万苦培养出的民族企业,一夜之间的性质就彻底改变了,行业安全、甚至国家安全大大降低,国家损失太大了。
国外公司对中国企业的并购的方式有两种,一是在股票市场收购国内公司的流通股,当其收购的股票数量使其成为被收购公司的最大股东时,并购就完成了;二是在中国政府出售国有企业的国有股权时,通过购买国有股权并成为最大股东时完成并购。
先来看看国外跨国公司第一种并购方式。目前民族企业能够在国内和国外两个证券市场上市,国内证券市场对外开放度不高,而且大股东一般拥有超过百分之五十的股票,处于绝对控股地位,国外企业是很难通过在国内证券市场收购流通股来并购民族企业。而一旦国内证券市场与国际惯例接轨,国际资本可以自由出入,而且大股东只是相对控股——即拥有百分之五十以下的股票——之时,作为经济实力还比较弱的中国,应以法律的形式保障国内相关企业的安全,规定凡是由国外跨国公司实施的、不利于民族企业利益和国家产业安全的收购行为为恶意收购,必须立即停止。
国外政券市场自由度很高,国外企业完全可以在国外证券市场上收购在那里上市的中国企业,在这种情况下,一方面中国企业要增强应对被强行收购的能力,另一方面,在民族企业的求助下,国家应即时施加援手,不能坐视骨干企业被并购。当然,还存在这种情况,即民族企业基于自身利益,主动要求国外企业并购它,但是这个并购方案对民族经济体系有很大的不利影响,如果国内公司被并购,将产生很大的不利影响。为了防止出现这种情况,国家应该建立起以维护产业安全和国家安全为目的、对重点骨干企业的并购与被并购状况进行审核的制度,防止重点企业主动向国外跨国公司出售控制权而损害国民经济,国家在这方面应有最高决断权。
对于国外跨国公司第二种并购方式,我们反复强调,对于在行业中占据重要地位的大型民族企业——主要是国有资金控股的企业——国家应该保护其民族企业的性质,不能轻易地将控股权出让给国外企业,而现阶段地方政府为了快速完成国有企业改革,往往不加选择地出售国有资产,使一些在行业中占据重要地位的国有企业变成了国外企业在中国的分公司。现在的情况是,国家对国有资产出售是国有资产是否流失很关注,但是对重要国有企业的所有权归属和企业性质——既企业是否能保持民族企业性质——关注不够。对于这种情况,还是要首先破除地方主义的干扰,建立必要的制度,以国家为主体对其加以控制、不断改善。
总结
从现在及可预见的将来来看,只要能保持政局稳定,腐败现象得以有效控制,由于中国基础设施不断完善,人力及物力资源不断增强,而且抓住了世界制造业转移的大好时机,因此,开放度及国际化水平越来越高的中国国民经济规模不断扩大是有充分保证的。也就是说,我们完全可以保持乐观的心态预见中国国民经济总量和国家财政收入的不断增加。但是与此同时,中国民族经济是否强大——主要由支撑民族经济发展的民族企业的竞争力是否强大决定——,中国能否凭借民族经济的强大竞争力而成为真正意义上的经济强国还是存在着很大的不确定因素的。而在未来10~15年内,民族企业到底是越来越强大以至获得世界性竞争力,还是在于国外跨国公司的竞争中不断没落就将见分晓。因此未来10~15年内这种不确定性将无法消除,从另外角度看,这10~15年就是决定中国国民经济命运、甚至至中国在国际上地位的关键时期。但是国家只要充分认识到民族经济的极端重要性,民族企业对民族经济竞争力的决定性影响,建立起保护(支撑民族经济发展的)民族企业的观念,并以国家为主体采取合理的政策,制定合理的法规作为对民族企业进行适当保护的措施,将有很大把握提高民族企业的竞争力,并形成在绝大多数行业中民族企业能有效地控制国内市场,并且依托(规模不断扩大的)国内市场不断发展壮大,最终成为驰骋于世界市场的、有世界竞争力的强大企业的良好局面。
三、针对所有潜力大国的直接加强民族企业竞争力的普适性策略
在上文中,我们以中国为例得出的直接加强民族企业竞争力的措施,由于这些措施针对中国的具体国情,其中必然具有不具普适性的因素,但是通过仔细筛选,我们还是可以从中总结出普遍适用于加强所有潜力大国民族企业竞争力的策略,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整合现有企业资源,组建具有竞争力的大型企业
虽然由于发展时间短,潜力大国企业规模普遍较小,成熟度低,但是企业产出总量很大,因此充分利用现有企业资源,以政府为主体,通过重组形成具有竞争力的大型企业是提高民族企业竞争力的一条捷径。根据企业的产权的不同类型,应采取不同的策略加以整合。
对于国有企业之间的整合,由于企业产权归属国家,因此可以以国家为主体通过行政手段,快速而直接地进行,国家可以对各个行业进行充分研究的基础上,以竞争力最优化为原则对行业内国有企业进行大规模的兼并重组,在各行业、尤其是战略性行业中形成几个规模庞大的国有企业。
对于大量的非国有企业之间的整合重组,由于这些企业产权不属于、或不都属于国家,因此国家无法采取直接的行政手段对它们进行兼并重组,而是应该通过制定法规,以提供一定的优惠条件——如对重组后的、达到一定规模的企业施行各种优惠政策等——引导企业之间进行兼并重组。
(二)、加速企业改革,快速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是企业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制度保障,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主要针对兼并重组后的国有企业,首要措施是对国有企业进行产权改革,在此基础上才能推动现代企业制度的全面推行。
(三)、以国家为主体,在新兴战略性行业中建立有竞争力的企业
潜力大国在国民经济水平相对落后的时期,资金需求量很大、技术要求高的战略性行业,现有企业还无力涉足。这时,国家不应该完全退出经济(包括竞争性经济)领域,国家必须以自身为主体,发展关系到国计民生的战略性产业。在建立新兴企业时,可以以国家为主体投入大量国有资金,并吸收社会资金,集约化地发展战略产业,赶上世界经济的发展潮流。当然,这种由国家为主体组建的新兴民族企业一开始就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并且在保持其民族企业性质不变的基础上,国家可以选择在该企业中的地位的不同方式。
(四)、提高国家的基础科技水平,建立使科技迅速转化为生产力的机制。
基础科研是应用科技发展的源头,基础科研的突破将会对应用科技产生巨大推动作用,并可能对原有产业格局产生颠覆性影响,是落后的潜力大国追赶发达国家的一条捷径。潜力大国人口资源十分丰富,国家应加大基础科研投入,改革作为基础科研主力军的大学的各项制度,通过制度创新,激发科研人员的潜力,促进大学科研水平的快速提高。
(五)、规范外资对民族企业的并购行为,防止国外企业对民族企业的恶意收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