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跨国公司具有强大的竞争实力和畅通的融资渠道,在千方百计地遏制潜力大国民族企业的快速崛起从而挑战其既得利益之时,国外跨国公司通过对潜力大国有竞争力的民族企业的并购是十分有效而且兵不血刃的方式,国家一定要有对有重要影响的民族企业进行保护的措施,针对国外企业对民族企业的不同并购方式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
第二编 超级大国威胁下潜力大国的国家安全战略
超级大国对潜力大国的遏制和打压一般采用经济和政治等非暴力的手段,因为采用这种手段相对于采取暴力手段对超级大国来说成本最大,收益较大——当对潜力大国采取武力打击和侵略手段时,潜力大国由于地域辽阔、人口众多,国力相对较强,超级大国很难彻底战胜并实现其战略目标,并且长期的、大规模的战争将对超级大国自身的经济发展将产生非常大的负面影响,这一点在超级大国是不会忽视的——。因此,在一般情况下,超级大国与潜力大国之间基本上还是能够维持和平局面,基于超级大国对潜力大国进行试探和骚扰,两国最多产生一些无关大局的小摩擦,进入全面战争状态的可能性并不大。
但是,对于包括潜力大国在内的一切国家来说,事关国家安全的一切战略措施必须能够有效应对可能的、最不利的局面,因此,潜力大国不能幻想在任何情况下潜力大国与超级大国之间必然能保持和平的局面,而必须“料敌从宽”,对超级大国对潜力大国武力打击和打击强度的可能性有充分的估计,并且能采取相应措施有效应对之,使两者之间的和平建立在潜力大国的实力这一最为可靠的基础之上,这就是所谓的“能战方可言和”。
那么,潜力大国如何才能有效应对超级大国可能的、大烈度的军事打击呢?一种办法是潜力大国主要采取国际政治、经济斗争的方式,通过国际政治、经济搏弈来抵御超级大国的军事威胁。比如卖一些能给超级大国带来严重威胁的武器给超级大国的敌对国;在国际政治事务中坚定支持反对超级大国的国家或组织;威胁对超级大国关闭其国内市场等等。但是潜力大国的这种对抗手段是间接的,其作用比较有限,因此无法在超级大国一旦对潜力大国动武时,潜力大国以超级大国不可忍受的破坏力,有效破坏超级大国的根本利益,从而有效地扼杀超级大国对潜力大国进行武力打击的动机。另外国际局势变动不休,充满了台下交易的行为,支持潜力大国的政治势力也有可能在超级大国的威逼利诱之下改变自身的立场,甚至从潜力大国的朋友转变为敌人,这样一来,潜力大国通过国际政治、经济斗争抵御超级大国武力攻击的作用就没有了。可见,上述方式实际上将抗衡超级大国寄托于潜力大国不能有效控制且无法有效打击超级大国根本利益的方式上,其可靠性和有效性是不高的。
另一种方式是,潜力大国大力发展军事力量,经过一段时期的积累,潜力大国拥有强大的军事力量,如果超级大国以其强大的武力打击潜力大国时,潜力大国能够通过武力反击超级大国,造成超级大国无法忍受的巨大损失,从而从根本上动摇其对潜力大国动武的决心。这种方式将抗衡超级大国建立在潜力大国完全可控的力量上,能够使潜力大国主动、有效地抵御超级大国可能的武力攻击,因此,通过上述两种方式的比较可知,第二种方式,即通过发展强大军事实力抗衡超级大国的方式是潜力大国唯一正确的选择。
为保障国家的和平与发展,任何一个国家必须在各种可能的形式和规模的军事斗争中首先保证立于不败之地——所谓不败之地,主要表现就是在武力对抗时,国家未遭受重大的、致命性的损失——,只有立于不败之地,才有可能在此基础上达成这个国家国家意志的充分实现。这个国家面对的敌对势力可能不只一个,而敌对势力有强弱之分,为了保证国家安全充分实现,必须要求这个国家至少具有抗衡可能的最强大敌对势力的能力——对潜力大国来说,就要求其军事能力具有抗衡超级大国的能力——,只有拥有这种能力,才能保证这个国家有能力在可能出现的最恶劣的国际环境中,保证国家安全的可靠实现。因此,任何国家的军备建设,都应该以抗衡可能的最强大敌对势力为首要的、压倒一切的目标,在军费的投入上,也要优先确保充分体现这种战略意图的武力对抗体系尽快构建完成,并早日发挥作用。
对潜力大国而言,这就要求潜力大国的武力系统在与超级大国的对抗中至少处于平衡状态,那么敌对双方武力系统的对抗处于平衡状态——本文所指的武力系统对抗平衡状态,是指双方的武力系统要么都能给对方以不可忍受的打击而使双方都不敢使用武力,要么都能使对方对自身的武力打击失效,详细论述见下文——的具体表现是什么呢?但是,如果潜力大国为了与超级大国相抗衡,发展与超级大国规模、结构和功能相类似的武力系统,则需要耗费大量的人力和物力,而我们在前文中反复强调,潜力大国与超级大国的经济实力差距在较长一段时间内是巨大的、不可弥补的,如果潜力大国拼命发展全面性的、高性能的武力系统,军费将大大增加,其所占国家财政收入的比率大大超过超级大国,这样一来必然挤占用于其它用途的财政资金,影响到社会其它方面的进步和发展。
超级大国依靠其强大的经济实力,通过不断增加军费快速提高军事技术水平,全面部署先进武器,并且在潜力大国周边增加军事力量的部署。通过军事技术水平和前沿军事力量的全面提高,提升对潜力大国的战略威慑能力。这样一来,超级大国就达到了两个目的,一方面使潜力大国面临来自超级大国的巨大的军事压力,并通过保持对潜力大国的军事威胁遏制遏制潜力大国的全面崛起,——我们看到,在欧亚大陆的西端,美国支持北约东扩,并将势力渗透到中亚,以此压迫俄罗斯;而在欧亚大陆的东端,建立日美安全条约,建立起一条弧形包围圈以遏制中国——;另一方面,逼迫潜力大国为提高自身军事实力与其进行军备竞赛。超级大国深刻地认识到,在很长时期内,潜力大国的综合国力与超级大国仍存在较大差距,如果潜力大国强行与超级大国进行与其经济实力不相称的、全方位的军备竞赛,那么潜力大国最终极有可能就象前苏联被美国拖垮那样被超级大国拖垮,如果发生这样的情况,超级大国将以最低的成本达到遏制、甚至大幅削弱潜力大国的战略目的。
从表面看,潜力大国似乎无法摆脱两难抉择:即要么维持较低军费政策,把主要财力用于经济和社会其它方面的建设,但是这将使得潜力大国与超级大国之间(由于军费投入水平差距所造成的)军事实力的差距的进一步扩大,潜力大国面对超级大国的武力讹诈将无能为力,甚至最终在军事上被超级大国打垮,彻底丧失全面崛起的可能性;要么潜力大国大幅度增加军费,建设全面的、高效能的武力系统,走向全面扩军之路,与超级大国进行全面军事竞赛。但是如上文所述,这种做法的最终结局往往是潜力大国的经济被超级大国拖垮,并因此使国内爆发全面的社会危机,使超级大国不战而胜。总之,以上两种选择对潜力大国来说都是十分不利的,现在的问题是,难道潜力大国就没有更好的选择,始终处于两难困境之中吗?
在下文中,我们将对武力对抗本质进行较为详细的研究,分析不同的武力在武力系统中的作用,探讨一下潜力大国应该发展怎样的武力系统,才能在国民经济相对超级大国处于巨大劣势的不利条件下,有效对抗超级大国的武力威胁,走出一条适合潜力大国的武力系统发展新路。
第一章 武力对抗本质研究
第一节 武力对抗平衡的类型
克劳塞维茨在其著作《战争论》中,有一句被后人反复引用的名言:大意是战争是政治的继续,战争是通过暴力手段达到政治目的的行为。这里所指的、参与战争的暴力,是指由一定数量的人,按照某种方式组织起来,通过操作各种类型的武器,使人和武器结合为某种形式的、能够给战争中的对手以一定程度损失的杀伤力。这种形式的暴力我们可以称之为武力。因此我们可以认为,战争就是两种及两种以上的势力进行武力对抗的行为。若处于战争状态中各方势力中,有一方在武力对抗取得优势,并能够将优势转化为胜势——即通过战争,达到自己之所以进行战争的目的——,则可以认为此方在战争中取得了胜利。如何在战争中获胜是十分复杂的问题,它取决于各方的战略、战术、武力的强弱等对战争有影响的因素的综合对比。其中,武力强弱的对比是决定对抗双方胜负的重要的因素、并且随着时代的发展,日益成为决定性的因素。
上文说过,武力之所以能够发挥作用,并且到底能够发挥多大作用,实际上是人与武器两个不可获缺的因素通过一定的关系实现和决定的。要使武力强大,不仅仅要求武器性能的先进,同时也要求作为武器控制者的人具有很高的素质——当然这种素质要求在各个时代是不同的——。随着人类社会科学技术的发展,人和武器,这两个决定武力水平的因素各自所起的作用及相互关系也在不断地发生着变化。
在冷兵器时代,用于战争的武器包括近战用的大刀、长矛,和远战用的弓弩等,相互之间发生武力对抗的人们,手持大刀、长矛和弓箭等武器,主要凭借自身的体力和格斗技巧攻击对手并力求获胜。在这个阶段,人的主要作用是将自身的体力和格斗技巧,通过操作武器,使两者有机结合成武力来打击对方,因此,人的体力和格斗技巧成为武力的一个重要的和直接的来源,人的体力和格斗技巧成为士兵素质要求的最重要组成部分。而在热兵器时代,步枪、机枪、大炮、飞机和军舰成为武力对抗的主要武器,人的主要作用是通过自己的知识和技能操作武器,由武器产生具有给对手造成损失的破坏力。在这时,人的体力已经逐渐不再成为武力的直接来源了,人的知识和技能成为士兵素质要求的最重要组成部分。而在未来的战争中,武器向着智能化和自动化方向快速发展,我们甚至可以设想,具有高度自动化和智能化水平的机器人可能完全替代人的作用,成为操作武器与敌方进行武力对抗的主体。这时,人完全退出了武力的直接对抗领域——即人已不担任武器的直接操作者的角色,并且基本上不在战场中出现——,而成为进行对抗的武力——由武器和高智慧机器人组成——的后台的设计者和控制者。也就是说,人的作用可能在于不断提高机器人和武器的性能之上,通过两者性能的提高,全面提高武力的效能。因此,在研究一个国家武力强弱时,必须充分认识到判断武力强弱的标准随着科技的进步在不断演变,即必须以发展的眼光来看待这个问题。
如前所述,潜力大国为了有效抵御超级大国的武力打击,必须使两国之间的武力对抗至少达到平衡状态,我们认为,对抗双方达到武力平衡状态有两种形式,一种形式是:当双方的武力系统启动对敌方进行武力打击时,对抗双方都能使对方对自身的武力打击基本失效;另一种形式是:双方武力系统都能给对方以不可忍受的打击,而双方又都无法是对方的武力打击失效,因此,在通常情况下,对抗双方基于对自身可能遭受巨大损失的担忧,害怕遭致报复而都不敢主动攻击对方,在这种形式的武力对抗平衡状态中,双方的武力系统往往并没有完全启动
对抗双方要实现第一种形式的武力对抗平衡,就要求双方在武力系统建设时,侧重发展强大的防卫力量,因为只有拥有强大的防御力量,才能能够使敌方的武力攻击在己方的防御力量之前变得无效——防御方能有效摧毁对方武力的攻击部,比如,如果防御方拥有激光武器和反导弹导弹,就能够击落敌方的导弹,而激光武器甚至能击落对方向我方袭来的炮弹——,如前所述,这种形式的武力对抗平衡是在双方武力系统充分启动中实现的,因此,在这种武力对抗处平衡状态中,敌我双方都有足够的物质性力量,直接地使敌方的武力无法对对方发挥作用。但是这种形式的武力对抗平衡,要求对抗双方侧重于打击对方攻击性武力中的攻击部分,而不是投射武器的平台,因此对敌方武力系统的打击范围和打击力度都是有限的,无法彻底消灭敌方的军事能力,并吓阻敌方对我方使用武力的决心。
为实现第二种形式的武力对抗平衡,要求对抗双方都具有强大的进攻力量,能够从陆、海、空、天等各个作战空间,(主要地)打击对方的武器投放平台及其支持系统,使敌方活动于各个空间的军事力量在己方的全方位打击下遭受其无法忍受的重创,这样一来,对抗双方就能全面消灭敌方的武力系统,使敌方彻底丧失对我方的攻击能力。由于我方对敌方具有毁灭性的军事打击能力,使得同样具有全面摧毁我方军事能力的敌方,摄于其军事能力可能被毁灭的前景而不敢使用武力,从而吓阻了敌方对我方采取军事打击的决心,间接地使敌方的武力无法对我方发挥作用,从而使两者在武力对抗中处于平衡状态。这种平衡状态并非是由武力对抗实施后实现的,而是通过对武力对抗实施的遏制实现的。我们把第一种形式的武力对抗平衡称之为直接性和防御性的武力对抗平衡,把第二种形式的武力对抗平衡称之为间接性和进攻性的武力对抗平衡。
由此可知,如果潜力大国主要追求使自己和超级大国达到防御性武力对抗平衡方式来抵御超级大国的武力威胁时,由于这种武力对抗平衡方式无法有效消灭超级大国的军事能力,将使自身处于本质上的不胜之地,从而使超级大国不担心遭受潜力大国沉重的报复,放心大胆地对潜力大国使用武力,潜力大国的处境将极为困难。因此对潜力大国来说,防御性武力对抗平衡方式是消极的,无法改变潜力大国的不利处境。另外,主要摧毁敌方武力的攻击部分的防御方式,需要防御方拥有极为高超的军事科技力量和更多数量武器的部署,这对潜力大国的经济将造成极大的压力。总之,对潜力大国来说,防御性的武力对抗平衡方式相对而言是一种效费比很低的方式,并不是最佳的选择。而如果潜力大国主要采取攻击性武力对抗平衡方式来抵御超级大国的武力打击,就能使己方的武力具有有效消灭敌方武力系统的能力,使自身握有战争的主动权。因此,进攻性的武力对抗平衡方式相对而言是一种效费比郊高的方式,应该是潜力大国唯一正确的选择。
第二节 武力对抗系统化以及武力系统的构成
在这里,我们可以给武力下一个比较精确的定义:所谓武力,就是由人和武器通过某种方式相互结合,能够完成某种军事目的的实体。因此,不同的武力作为参与对抗的特殊个体,在双方的军事斗争中能够完成其特定的功能。我们知道,敌对双方的武力对抗绝不是由单一的武力实施的,而是由多种武力相互配合共同实施的,也就是说是双方的武力对抗都是通过一个由各种武力构成的、有机的武力系统进行的。在这里,我们还可以给武力系统下一个比较精确的定义:所谓的武力系统,是指为了实现一个特定的军事目标,由担负不同功能的武力以某种原则——一般是以对抗效果最优化为原则——构建的、各种武力相互配合的有机的系统。
比如在冷兵器时代,武力系统由弓弩兵、步兵、骑兵、车兵等手持各种不同武器的兵种所组成,武力对抗就是由这些兵种按照一定的程序和方法进行的。比如,通过对军事历史的研究可知:进行统一战争的秦军与敌人的战斗是基本上是按照这样的程序进行的:在敌对双方布置好阵形相互对峙后,首先由具有远程攻击能力的弓弩兵对对方进行射击,通过这种非接触性的武力打击大量杀伤敌方有生力量,破坏敌方阵形,大大延缓对方的冲锋速度。在经历了一定轮次的弓弩攻击并使对方遭受重大损失之后,由车兵冲击对方阵营,手持长矛、戈等武器的步兵在车兵掩护下与敌方进行近距离战斗,而手持轻弩的骑兵则负责攻击敌方阵营的侧后,并切断对方的后勤线路。在秦军武力系统中,武力系统功能完善,实力超群,而且战斗程序十分正确、巧妙。使得武力系统中各兵种各司其职、相互配合,能攻善守,能远能近,使得秦军的战斗力在那个年代、在世界范围内都是最为强大的。
在当今代,从最为广阔的角度看,一个国家整体性的武力系统由陆、海、空、战略火箭以及开始显露雏形的天军等军种所组成,从相对较小的角度看,各个军种又有由若干兵种组成的规模较小的武力系统。由于要应对各种类型的战争,而不同类型的战争必须通过最适用于这种类型战争的武力系统进行。因此,国家可以适应战争为目的进行各种武力的组合——这种组合往往是归属不同军、兵种的武力之间的组合——,以构造不同的武力系统应对各种类型的战争。
随着人类军事科技水平、尤其是信息科技水平的不断进步,构成武力系统的各种武力之间的关系,通过日趋完善和高效的信息采集和传输、控制、指挥系统相联系而变得越来越紧密,再加上武力的作用范围不断扩大——目前已经扩散到太空,太空因此而成为新的战场——,武力系统内的各种武力能够打破种种地理限制而发生前所未有的密切关系。举例来说,陆军的一个坦克营在反复攻击敌方一个据点未果的情况下,通过分布和作用于整个战场的信息控制、指挥系统,可以调动远在几百公里之外、停泊于远离海岸线的军舰发射远程陆攻巡航导弹进行火力支援。这样一来,由于各种武力能够实现快速、有效的组合,军队的战争效率和作战能力得到了大幅度的提高。
一个武力系统的功能完善与否,是影响拥有该武力系统的军队应对战争的能力是否全面的重要因素,如果一支军队拥有完善的武力系统,该军队就能完成对敌方军事力量进行打击、对敌方战场进行占领和控制等多样化的任务,实现各种军事战略目标。比如具有完善功能的空军不但能够依靠空优战斗机压制低机,获得制空权,而且由于拥有远程战略轰炸机和对地攻击机,能够实施远程对地和对海攻击,而强大的运输机群能够将地面部队和各种给养物资快速地投送到各个战场中去,实施武力的快速部署,使地面部队后勤保障能力大为提高。而以航母舰队为核心形成的全面型海军,可以实现制海(反潜、反舰)、对陆攻击、通过海路进行大规模兵力和物质投送等多项任务。
因此,为应对各种复杂局面,构建具有完善功能的武力系统,应该是所有国家武力系统建设的正确方向。但是,一个具有完善功能的武力系统,其规模十分庞大的,其内部结构又十分复杂,对它的构建需要花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并要求这个国家具有全面的——能够制造各种类型武器——、较高的军事科技能力。尤其是对以抵御超级大国的武力攻击为首要战略目标的潜力大国来说,构建无论在规模还是结构上都与超级大国的武力系统相似的武力系统是不堪忍受的。为了构建与自身国力相适应的而又能完成自身战略目标——其中包括以抗衡超级大国武力系统的首要战略目标和其它次要战略目标——的武力系统,潜力大国必须认真探讨以下问题:难道只有与超级大国建立相似规模和相似结构的武力系统才能有效抵御超级大国的武力攻击吗?对这个问题的解答事关潜力大国武力系统建设的大局,影响到潜力大国的经济发展,不可轻易放过。而要对这一问题做出正确解答,就必须对武力系统的作用方式做深入的分析。
第三节 武力层次论
一、武力的层次差异
要深入认识武力系统的作用,首先要搞清的问题是:武力系统中各种武力之间的关系是怎样的?我们可以进行如下的分析:假设战场对(进行武力对抗的双方都是透明的,并且进行对抗的战场是可发生武力对抗的战场——即至少一方武力可发挥作用的战场——,那么,拥有其射程远远超过步枪的火炮,与步枪之间的武力对抗会发生什么结果呢?首先,在火炮开始发挥作用时——即火炮可以打击对方时,这个战场的敌我双方保持了一定的空间距离,这个距离正好是火炮的有效射程,而远远超出步枪的有效射程——。在这火炮有效射程之内到步枪的有效射程之外的空间中,当拥有火炮的一方对不拥有火炮的一方进行攻击时,或都拥有火炮的双方的火炮相互射击时,对抗双方的由步枪产生破坏作用的武力(包括步枪和手持步枪的士兵,以下简称步枪武力)是无法发挥其应有作用的,也就是说步枪武力是基本失效的。这里所指的失效不是指步枪无法有效射中并对目标产生打击效果的相对失效,而是步枪(由于射程所限)根本无法对目标产生打击效果的失效,这种失效是一种绝对的无效。这就是说,当对抗双方保持特定距离——火炮射程之内,步枪射程之外——,双方的步枪武力根本无法与对方的火炮进行对抗,或参与到双方火炮之间的对抗之中。而如果只拥有步枪武力的一方为了发挥步枪的作用强行接近对方时,对方的火炮将大量杀伤该方步枪武力的有生力量,而己方伤亡极少,甚至毫无损伤。只有当双方的火炮停止射击,或者双方的炮火都被对方防住时——这种情况只有逻辑的可能性,当然随着激光武器的发展,这种可能性会逐渐成为现实——,步枪武力才能不畏惧敌方火炮的打击,通过接近对方,将对抗双方的空间距离缩短到步枪射程之内,就能够有效打击对方包括火炮在内的武力系统,这时步枪武力才能有效发挥其作用。
通过以上所举的事例,我们发现,当火炮与步枪武力在敌我双方保持上述的特定空间距离的战场上进行武力对抗时,这种对抗只能是火炮对步枪武力的单方面打击和破坏,步枪武力无法对火炮产生打击效果。在这时,我们可以得出一个结论:即枪与炮的在特定战场上的对抗不是同一层次上的武力对抗。那么什么叫做“同一层次的武力呢”和“不同层次的武力”呢?我们所谓的“同一层次的武力”,是指对抗双方发生武力对抗时各自所有拥有的、可以相互打击对方,并能给对方造成程度近乎相等的打击效果的武力;或者是在发生武力对抗时,对抗双方都无法对对方产生有效打击的效果,因此都能在对抗中有效生存的武力(注:本文所指的具有层次差异的武力,如无特别注明,均只适用于攻击性武力,下同)。
由此可见,对抗双方的同一层次的武力可分为“可相互产生打击效果的武力”和“不可相互产生打击效果的武力”两种,前者之所以可以相互产生打击效果,是因为双方在进行武力对抗时,双方都能发现对方并且双方都无法防御对方的武力攻击,使得双方的武力都可对对方产生有效打击。比如在热兵器战争中,处于战场透明的射程基本相同的步兵集群、或者坦克集群之间的对抗就是可相互产生近乎相同打击效果的同一层次的武力;而后者之所以不可相互产生打击效果,是因为武力对抗的双方都无法发现对方、或都能防御对方的攻击、或两者兼而有之,使双方都无法有效打击对方。比如能逃避敌方侦察的机动式巡航导弹之间的对抗,由于双方都无法确切地找到对方,而无法有效打击和消灭对方;类似的还有高性能核动力攻击潜艇之间的对抗,由于核动力攻击潜艇活动于隐蔽性很好的深海之中,噪音都很低,双方都无法发现对方而有效打击对方;还比如安装了激光防御系统的坦克之间的对抗,虽然双方都能发现对方,但是(从理论上讲)双方都能有效敌方坦克射来的炮弹,使双方坦克都无法有效打击对方。
那么什么是“不同层次的武力”呢?所谓不同层次的武力,就是指相互之间能够发生对抗的武力,在对抗时呈现出一边倒的态势,高效能武力能够有效打击、甚至消灭第低效能武力,而低效能武力无法有效打击高效能武力。这两者效能不同的武力就是“不同层次的武力”,高效能的武力可称为相对高层次武力,而低效能的武力可称之为相对低层次武力。
另外,处于同一层次的、可相互产生打击效果的武力之间的对抗,一方给另一方造成的打击效果,与对方给此方形成的打击效果,是接近我方与敌方的武力的物理性破坏力之比的。比如同样射程、火力相同的我方100门大炮与敌方的200门大炮相互射击,由于落在双方阵地上的炮弹数量之比大致为1:2,因此双方对对方可能形成的打击力之比大致也是1:2。而处于不同层次的武力进行对抗时,高、低层次武力对对方的打击效果,并非是各自的物理破坏力的简单对比,而是有效打击与无效打击的对比,各自对对方的打击效果已经不是多与少的关系,而是有和无的关系了。比如在火炮与步枪武力的对抗中,在步枪有效射程之外,火炮的有效射程之内,手持步枪的士兵即使开1000发子弹也无损火炮分毫,步枪应有的物理破坏力根本无效,而火炮对手持步枪的士兵的打击,则每发炮弹都能产生与其物理破坏力相称的打击效果。
二、武力系统各功能子系统的区分依据
我们一再强调,一个武力系统是由各种武力组合而成的、完成相对复杂而非单一任务的系统。因此,武力系统中不同类型的武力担负的功能、完成的任务是各不相同的。武力系统中主要包括主要攻击性武力——其功能在于对敌方武力系统进行主要攻击,是打击对方武力系统的最主要力量——、次要攻击性武力——其主要功能是:在主要攻击性武力攻击完成后、打击和消灭敌方武力系统的剩余力量——、占领和控制性武力——其主要功能是:在打击性武力攻击完成或接近完成时,战领敌方阵地,控制原为敌方占据的,抵御敌方对我方的攻击——。
那么,武力系统具体是如何构成的呢?让我们举例说明:在典型的热兵器时代的武力对抗中,一个武力系统中,射程远、破坏力大的火炮是主要攻击性武力,对抗双方均运用火炮对敌方进行打击,其目的是破坏敌方防御工事,打击敌方部队集群,基本瘫痪敌方的武力系统;在火炮打击结束后,手持步枪的步兵在坦克集群的掩护下攻入敌方阵地,坦克依靠其攻防兼备的特点,成为次要攻击性武力,其作用是消灭敌人剩余军事力量,为步兵提供战术支援,是比较重要的战术支点;而手持步枪的士兵集群成为控制和占领性武力,其作用是当部队攻击完成之后,占领敌方阵地,有效控制敌方区域。
那么,在对抗双方的武力系统中,各个武力担负各自职责的依据何在呢?比如,为何有的武力就能成为主要攻击性武力,有些武力只能成为次要攻击性武力呢?我们知道,攻击性武力和防御性武力由于功能差异明显,很容易理解各自职责差异的形成原因,以下我们主要讨论主要攻击性武力、次要攻击性武力和占领与控制性武力这些偏重攻击的武力之间的职责的区分依据。
在一个武力系统中,由于要担负打击敌方有生力量的职责,主要攻击性武力在所有偏重于攻击的武力中,总是攻击力和生存能力最强的武力,从武力层次论角度看,如果武力系统中的攻击性武力之间存在着层次性差异,那么武力系统的构建者肯定是将系统中最高层次的攻击性武力作为主要攻击性武力,而将低于此层次的武力,根据武力之间的层次和功能差异,分别作为担负次要打击职能的次要攻击性武力,和担负控制和占领功能的武力。因此,在正常情况下,当攻击武力之间存在层次差异时,武力系统中的各种武力主要依据它们之间武力层次的差异而进行划分的,并在武力系统的对抗中依据各自的功能特点各司其职。
值得指出的是,由于武力系统在武力对抗中,其结构形态将不可避免地发生变化,使组成武力系统的各种武力担负的角色发生相应的变化,比如在武力对抗中,原来担负主要打击功能的武力不再起作用了——打击力消耗殆尽或整个武力被摧毁——,那么原来担负次要次要打击职能的武力,甚至原来担负控制和占领功能的武力将成为主要攻击性武力。比如在敌我双方的武力对抗中,我方原来将具有很强对地攻击能力的空军作为打击敌方地面部队的主要攻击性武力,将我方包括坦克集群和通过装甲战车运动的步兵的地面部队作为次要攻击性武力,而以步枪武力作为成为控制和占领性武力。如果在武力系统的对抗中,我方空军在与敌方空军的交战中同归于尽,或者我方空军由于被对方先进的空优战斗机大大限制而几乎无法发挥作用时,空军对地攻击能力不存在了。那么我方地面部队的坦克集群(包括对其进行支援的其他武力,如炮兵部队),不得不成为攻击敌方地面部队的主要攻击性武力了。如果在敌方的武力系统中没有空军,将与我方相似性能的坦克集群作为敌方武力系统中主要攻击性武力,那么,由于我方空军具有压倒性优势,使双方的主要攻击性武力之间存在层次性差异。而当我方空军作用基本丧失后,现在双方的主要攻击性武力之间的对抗,就成为同层次武力之间的对抗了。
第四节 形成武力层次差异的原因
我们知道,攻击性武力一般是由发射(或操作)平台、运载工具、以及战斗部(战斗工具)所组成,当然,由于各种武力的特殊性,武力的组成方式各不相同,但是不管具体特点如何,所有武力的组成部分必然包括发射(或操作)平台和战斗部(或战斗工具)。同时,攻击性武力之所以能发挥作用,首先要发现敌人并协调自身内部运作,这就意味着攻击性武力发挥作用离不开战场信息采集和传输、指挥和控制系统——在不同的时代,由于科技水平差距巨大,使得信息支持系统的具体形式差异极大,如,比较原始的时期是靠人的观察和传输来完成整个功能,比较先进的阶段是靠电台、飞机、卫星等设备完成整体功能——的支持,因此信息支持系统虽然在整个武力系统作为一个相对独立的子系统来运作,但是该系统实际上和攻击性武力融为一体,成为攻击性武力不可获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我们总是把信息支持系统作为武力的组成部分来研判武力的性能。
让我们举例来具体论述攻击性武力的作用方式,比如,当由远程巡航导弹作为攻击性武力对敌方军事或民用目标进行打击时,其整个过程是侦察、定位——发射——导弹运行——导弹对目标进行打击等几个阶段,在各个阶段中,(通过战斗人员进行操作的)军舰、飞机或地面发射车是导弹的发射平台,包括发动机、弹体在内的导弹组成部分是运载工具,用于破坏的弹头是战斗部(或战斗工具)。在整个过程中,相应的信息支持系统必不可少,并始终发挥着自身的作用。而对火炮来说,作为战斗部的炮弹依靠出膛时的高速度,在发射点和被打击的目标之间的空间距离之内进行惯性飞行,没有运载工具,但是其它组成部分都具有,而由手持大刀的士兵构成的武力中,士兵是操作平台,大刀就是战斗工具。通过上文的阐述,我们认识到不同种类的武力——如对地攻击飞机和坦克、火炮与步枪——之间存在层次性差异,另外,相同种类而性能不同的武力——比如第四代空优战斗机和第三代空优战斗机、老式潜艇与最先进的潜艇——之间也存在着层次性差异,那么为何武力之间会存在层次性差异,也就是说,形成武力层次化差异的原因何在呢?下文我们将作具体的分析。
一、 武力作用范围与发射平台活动空间的差异。
我们假设,当其它条件一致时,火炮与手持步枪的士兵在进行对抗时,火炮与步兵作为发射平台都在地面这同一个空间纬度上发生对抗,但是火炮和步枪的发射能力具有很大的差异,导致步枪发射的子弹与火炮发射的炮弹的射程——即具有打击效果的、处于同一平面的直线距离——存在着巨大的差异,使在特定距离之内——即上文火炮射程之内,步枪射程之外——,步枪无法对火炮产生有效攻击,而火炮能有效打击步枪,因此在特定距离之内形成了两者之间武力的层次性差异;同样道理,当远程导弹与短程导弹对抗时,远程导弹与短程导弹由于运载工具的运载能力的差异,导致平面直线作用距离的差异,形成了在特定距离之内两者之间武力的层次性差异。
而当空军的对地攻击机与地面部队的火炮——这里指用于攻击地面目标的火炮,下同——进行武力对抗时,飞机作为武力发射平台可以在离开地面的三维空间活动,并且可以(在有效射程内)打击处于三维空间各点的敌方武力,而火炮只能在地面这一二维空间中活动,其所发射的炮弹所能打击的目标也只能局限在作为二维的平面的地面上,无法打击处于地面之上的第三维空间的飞机。这样一来,当对地攻击机和火炮发生武力对抗时,即使对地攻击机和火炮发射的炮弹射程基本相同,但是由于两者作用空间的差异,使得对地攻击机可以有效打击火炮,而火炮无法有效对地攻击机,这种情况也决定了两者之间存在着层次性差异。
二、 武力发射平台的隐蔽性与机动力的差异。
假设在其它条件相同时,如果相互之间进行对抗的武力,如果它们发射平台的机动性和隐蔽性不同,两种武力之间还是存在着层次性差别。那么,为何为发生这种情况呢?
首先让我们来看看武力发射平台的隐蔽性差异对对抗双方造成的影响。由于高层次武力发射平台的隐蔽性相对较好,使低层次武力的信息支持系统无法发现高层次武力的发射平台,而高层次武力却能轻易发现低层次武力,这样一来,两者对抗时,其结果只能是高层次武力单方面有效打击低层次武力;或者由于两种武力发射平台的隐蔽性存在差异,而侦察能力又相近,使低层次武力发现高层次武力的空间距离相对较短,而在这个距离之外和高层次武力发现低层次武力的距离之内,高层次武力将有能力给予低层次武力以有效打击,两者对抗时也将产生层次性差异。
我们以空军的空优战斗机的格斗为例,假设参与武力对抗的一方拥有第四代的隐形战斗机,而另一方面只拥有第三代的非隐形战斗机,在双方开始对抗后,两者同时打开机载雷达搜索对方,假设双方雷达性能——主要包括探测距离、分辨率——相同,由于第四代隐形战斗机从飞机的各个方面刻意强调低可探测性,因此(被同一性能雷达探测时的)可被探测距离相对非隐形战斗机而言短得多,当两者保持在隐形战斗机可被探测距离之外,而隐形战斗机能够发现对方的距离时——假设该距离在双方有效打击范围之内——,第三代战斗机还没有发现隐形战斗机,无法有效打击隐形战斗机,但是在这个距离上隐形战斗机却能发现对方,从而能够有效打击对方,两者因此而存在着层次性差异。
再来看看相互对抗的武力发射平台的机动性差异给予对抗结果造成的影响。当进行对抗的武力双方其他条件都相同时,发射平台的机动性能够使得高层次武力有效规避低层次武力的打击,而能给低层次武力以有效打击,使两者之间显现出层次性差异。比如一架高超音速、高机动性战斗机(注:这种飞机正进行理论探索,还未出现)与一架低速、低机动性飞机进行对抗时,在各自导弹的射程之内双方同时发现对方并向对方发射空空导弹,由于高超音速、高机动性战斗机具有极高的机动性,依靠其优越的机动性能,能够有效规避对方导弹的打击,甚至其速度可能超过空空导弹的速度,空空导弹根本追不上它。这样一来,由于低速、低机动性飞机的导弹无法打击高超音速、高机动性战斗机,而后者却能轻易打击前者,使两者之间也存在着武力层次的差异。
三、 武力防御能力的差异
假设当进行对抗的武力其它条件相同时,如果一方武力的防御能力极强,能够经受对方武力的直接打击生存下来,并且仍然能保持十分完整的战斗力,而与此同时,另一方的武力的防御能力不足,无法经受此方武力的打击,并基本丧失战斗力,那么,我们可以认为防御能力高的一方武力,相对于对方的武力也存在着层次上的优势。这方面的事例很多,比如,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中,德国入侵波兰的战役就很能说明问题。在战役的整个进程中,德、波两国的军事能力始终着保持巨大差异。在地面战斗中,德军拥有强大的、同时具有良好的进攻能力和防御能力坦克集群,而波军只拥有手持轻武器的步兵和骑兵,基本没有规模的机械化部队,少量的机械化部队所拥有的坦克的性能与德军坦克也相去甚远。因此,当德、波两军进行武力对抗时,主要表现为德国军队的坦克集群与波兰军队的手持步枪和刀的步兵和骑兵的对抗。在战斗中,波兰军队虽然依靠骑兵的高速和不怕牺牲的精神能够接近德军坦克并运用步枪和马刀进行攻击,但是由于德军坦克拥有(相对波兰军队的攻击力)不可击破的强大防御能力,波军的攻击根本无法伤害德军坦克分毫,因此波军对德军的攻击基本无效。而与此同时,德军坦克上的火炮、机枪却能大量杀伤严重缺乏防御能力的波军的有生力量,仅仅在防御能力上差异,就使得德军坦克集群相对波兰军队具有很大的层次上的优势,因此,在很短时间内,德军就依靠攻击性武力的层次优势,以微小的代价彻底消灭了波军。
四、武力战场信息获取和传递、指挥、控制能力的差异
我们知道,敌对双方的武力对抗是一种有军事目的的系统性行为,如果要使一方能够参与到与另一方的武力对抗,此方就必须充分了解战场情况,并通过一定的控制和指挥方式,合理安排参与武力对抗的系统内担负各种功能的各个武力的任务,并为各武力指明打击目标的具体空间位置。在其它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如果一个武力系统失去了战场信息的获取能力,那么这个武力系统就无法知道敌方武力的具体状态,从而无法为己方武力指明打击的目标;而如果这个武力系统的指挥、控制和传递能力丧失了,那么系统中的各个武力就在纵向和横向两个维度上都丧失了与其他武力及指挥机构的联系,只能各自为战,无法发挥武力系统合力的作用,并且反而给敌方以各个击破的绝好机会。
因此,假设武力的其它条件都基本相同,如果敌对双方的武力系统在战场信息获取和传递、指挥、控制能力方面存在着巨大差异,就将使得在这几个方面占据很大优势的一方,能够在战场上具有压倒性优势,使敌对双方武力的对抗结果呈一面倒的状态。因此在其它条件一致的情况下,进行武力对抗的双方在战场信息获取和传递、指挥、控制能力的差异,也将使对抗的双方的武力产生层次性差异。
在当代的武力系统对抗中,信息战成为敌我双方之间武力对抗的重要组成部分——甚至有人为了突出制信息权在现代战争中的重要作用,将现代战争称为信息战争——,其本质目的就是要摧毁对方的战场信息获取和传递、指挥、控制能力,从而降低敌方的武力的效能,尽量扩大我方的武力优势,以至使我方的武力相对对方的武力形成层次性优势——但是,值得指出的是,将现代战争称为纯粹的信息战是不恰当的。因为信息战所造成的对敌方的软杀伤并不能从整体上摧毁敌方的军事能力,不能确保己方的绝对安全,只有将硬杀伤与软杀伤结合起来才能对敌方造成最大威胁,从武力层论角度看,信息战实际上只是对抗双方追求武力对抗的层次优势的手段之一,而不是不可替代的唯一手段。
我们再以第一、第二次美伊战争为例,在开战之初,美军就通过自己先进的电子战能力,通过对伊军通讯系统进行电磁干扰,发射反辐射导弹打击伊军雷达等手段,迅速瓦解了伊军的战场信息获取和传递、指挥、控制能力,从而使美军的军事优势得以更大程度的提高,两者武力之间的层次差异更为巨大,使对方处于绝对的被动挨打的局面之中。
小结:
上面例举了相互对抗的武力之间形成层次性差异的几个主要因素。在其它条件不变的情况下,从理论上来说,只要对抗双方的武力在上述因素中的其中之一存在较大的差异,都足以使处于相互对抗的武力产生层次性的差异。但是,在现实的军事斗争中,武力对抗双方进行的是武力综合能力的较量,因此武力对抗双方是否存在层次性差异,并不是由上述因素中的单一因素所能决定的,而是由武力的综合能力所决定的。
我们知道,在进行对抗的武力之间各项性能的对比不可能是完全一致的,比如对抗双方中一方的武力特点是:射程远、隐蔽性差、机动性好、防御力差,战场信息获取能力强,指挥和控制能力弱;而另一方武力的特点与其正好相反,即:射程近、隐蔽性强、机动性差、防御力好,战场信息弱,指挥和控制能力强。面对如此复杂的情况,分析双方武力是否具有层次性差异就变得极为复杂,我们只能通过双方的模拟对抗,来研究它们之间是否存在层次性差异及差异是否巨大。
从当今世界的现状看,世界各国的发展——包括经济、科技、军事等——极为不平衡,超级大国以及其它发达国家与大部分发展中国家的科技实力和经济实力的差距巨大,并且这种差距呈现日益扩大的趋势。在各个国家武力系统的性能水平方面,超级大国以及其它发达国家在形成武力层次差异的各个因素中具有全方位优势——由于武力系统性能的提高越来越依赖于军事科技水平的提高,因此超级大国和其他发达国家在这些方面所形成的优势基本上是依靠其领先的科技水平形成的,并且这种优势还在不断扩大——。武力系统之间这种综合性的差距,就远比上述因素中的单一因素的差距所形成的双方武力层次的差距为大。我们在前文中反复举例的美伊战争中,美军的主要攻击性武力在形成武力层次差异的各个因素上都远比伊军强,使得美军的主要攻击性武力的层次比伊军高出很多,因此战争的结果也不足为奇了。
因此,由于各个国家科技和经济发展极不平衡,且科技对武力的性能水平的提高的作用越来越大,各个国家武力性能差距越拉越大,不仅可能形成单一层次性差异,而且会形成多层次差异。所谓单一层次差异是指武力之间的差异仅为一个层次,而多层次差异是指武力之间的差异跨越多个层次,要弥补多层次的武力差距就远比弥补单一层次武力差距难度为大。举例来说,从殖民地时代到现代,由于非洲大陆和美国的经济、科技发展速度差异极大,使得两个地区的综合力量的差距越来越大,在各自武力系统中的主要攻击性武力的性能差距也越来越大。在殖民地时代,美国与索马里等非洲国家主要攻击性武力的对抗是火药枪与弓箭的对抗;在二战时期,美国与索马里的主要攻击性武力的对抗是螺旋浆战斗机与步枪的对抗;在现代,美国与索马里的主要攻击性武力的对抗是隐形战斗机与步枪的对抗,在可预见未来,美国与索马里的主要攻击性武力的对抗是空天战斗机、天基激光武器与步枪的对比,可见,依靠科技进步,美国与索马里的主要攻击性武力的层次差越来越大,它们之间间隔了越来越多的级数。在殖民地时代,索马里与美国的军队在对抗时还能够面对面站在一起,索马里的弓箭还能射中几个美国人,而在当代,索马里军队还未看到美国军队的影子,就挨到了美军隐形飞机投下的炸弹了,可见,在强国与弱国主要攻击性武力的层次的差距以及武力系统的强弱对比呈现出明显的马太效应,即强国越来越强,弱国越来越弱,战争越来越有利于强国。看到这种令人震惊的发展趋势,作为深受超级大国压制的潜力大国不应有其它幻想,必须集中全力、自力更生地发展军事科技,只有尽快缩短与超级大国的军事科技,才能避免在未来可能的、与超级大国的武力对抗中成为被超级大国单方面屠杀而毫无反抗之力的对象。
第五节 最高层次的打击性武力随着军事科技进步发生的角色变化
在人类社会的各个特定历史时期,由于军事科技水平各不相同,在每个时代,在所有进行对抗的武力系统中,在不同的作战空间总是存在着特定的最高层次的攻击性武力,该最高层次攻击性武力在它出现的时代总是成为主宰(特定作战空间)武力对抗胜负的关键因素,可称为武力之王——在本节中,我们只讨论不同类型的武力呈现的武力层次性差异,同一类型武力由于性能差异导致武力呈现层次性差异的情况暂且不论——。随着人类军事科技的不断发展,新型的攻击性武力不断涌现,在某一特定阶段,原来的最高层次的攻击性武力的层次优势将不断降低、消失以至其地位被层次更高的新型武力完全代替。那么,原来的最高层次攻击性武力在失去其优势之后的命运会是如何呢?它们的命运又为何如其所是呢?
原有的最高层次攻击性武力的第一种命运是被彻底淘汰,在武力系统中完全消失。比如我们熟知的战列舰——战列舰是以远程、大口径火炮为主要火力的大吨位的战斗舰船——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在二战之前,战列舰因为其配备的火力具有威力强大和射程较远的特点,成为海上武力系统中的主要攻击性武力,也是海战中的最高层次攻击性武力,称霸一时。但是在二战及二占之后的时期内,航空母舰崛起了。航空母舰上的主要打击力量来自于舰上装载的舰载机,由于舰载机的活动范围很大,使航母的武力打击的范围远远超过战列舰。当战列舰与航母对抗时,航母能够在自身武力作用范围之内和战列舰武力作用范围之外的作战空间中重创战列舰,而战列舰在此作战空间中无法有效攻击航母本身。在对制海权的争夺中,由于作战空间距离的差异,战列舰已不是航空母舰的对手,与航空母舰这种新型武力相比,战列舰已经存在着层次性的差距。因此,在海战中,航母取代战列舰成为海战中新的最高层次攻击性武力成为顺理成章的事。同时,航母及以航母为核心组建的航母舰队功能全面,除了成为争夺制海权的最高层次攻击性武力,其舰载机还能对地面目标进行攻击,甚至成为空优战斗机,与敌方在沿海区域争夺制空权。因此战列舰除了在海战能力远逊航母之外,在其它功能方面——如对地攻击等——与航母及航母舰队严重重叠,并且战列舰的这些功能还远弱于航母。于是,战列舰在退出对制海权的争夺后,无法成为承担诸如对地攻击、舰队防御等其他作战任务的主力舰只。也就是说,战列舰在失去海战最高层次攻击性武力的角色后,还缺乏其它武力无法替代的特殊功能,在海上武力系统中完全失去了自己存在的价值。因此,在特长突出、功能全面的航母及其舰队称霸海洋的时代,战列舰被淘汰是必然的命运。再比如,二战后的骑兵由于其功能完全被装甲战车集群所取代,也已经退出了战争舞台。
原有的最高层次攻击性武力的另外一种命运是:由于不再是最高层次攻击性武力,这些失去了在武力系统中承担主要攻击的职能,成为低于最高层次攻击性武力的、相对低层次的打击性武力,也就是说,成为担负武力系统其他功能的主要武力。比如,在现阶段和可预见将来战争中,在地面战场上,在带有战术核弹头或高性能炸药的远程地地导弹——包括弹道导弹和巡航导弹——的攻击下,坦克及坦克集群基本没有生存能力,根本无法与各种类型的地地导弹进行对抗,故在现代和可预见将来的战争中,坦克已经不再如二战时那样是陆战中的最高层次攻击性武力,坦克已失去了陆战中主要攻击性武力的地位。但是,坦克不但有良好的攻击力,还有比较出色的防御能力,在地面部队对战场的清扫、控制和占领时,能够成为地面部队的一个重要的战术支点,能够对地面部队完成上述功能给予有力的支持,这种能力是远程地地导弹和其它武力所无法完成的。因此,坦克虽然无法发挥诸如二战时期陆战的主要攻击性武力的作用,但是由于它担负的武力系统中必不可少的功能,还无法被更为新型的武力所完全覆盖和取代,因此它还是有比较大的生存空间的。
而在可预见的将来,当战场信息获取和传输、指挥和控制系统的性能高度发展后,配备高超音速攻击导弹、鱼雷或电磁炮、噪音极小、速度很快的高隐蔽性、高机动性潜艇,由于在潜艇的武力作用范围内其隐蔽性远远好于航母,航母及航母舰队极难发现它,潜艇的武力层次将高于航母,航空母舰将逐渐失去海战中最高层次攻击性武力,和海上武力系统中主要攻击性武力的地位,退出对制海权的争夺(具体分析见下文),但是航母舰队具有十分全面的功能,在退出对制海权争夺的情况下,还能担负起潜艇所不具备或功能远逊的(在己方掌握制海权的前提下)对地打击、掩护地面登陆、长时间巡航以对敌方显示战略威慑力等任务,因此航母舰队将担任除了海战中主要攻击性武力之外的其他职能。在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还不会完全退出战争舞台。
因此,通过上文的分析可知道,各种原来在各自武力系统中担任主要攻击性武力职能的最高层次攻击性武力,在(由于军事科技的发展)失去最高层次攻击性武力地位后的命运,完全取决于它是否在新的武力系统中是否还具有不可取代的功能。如果该武力有这种类型的功能,那么这种武力将继续生存,不会立即淘汰,通过职能的转换完成武力系统的某些特定的、其所独具的功能;而如果原来的最高层次攻击性武力在失去原有的地位之后,它的功能在新的武力系统不是不可替代的,相反能够被其它新型武力完全替代,甚至该新型武力比它具有更好的效能,那么该武力就会被新型武力完全替代,从而彻底退出战争舞台。总之,我们可以运用上述分析方法,有效判断武力的发展趋势和现有武力在未来战争中的命运,从而为国家制订正确的武力系统建设计划提供强有力的支持。
第二章 潜力大国武力系统的建设思路
第一节 武力层次论与武力系统对抗平衡的实现
一、武力系统内最高层次攻击性武力的重要作用
通过对战争的考察我们知道,当敌我双方的武力系统进行对抗时,并非系统内所有武力的作用都能够在所有时域内同时发挥出来,武力系统的对抗,基本上表现为武力——主要指攻击性武力,下同——的依层次的高低逐级展开,也就是说,当双方武力系统进行对抗时,对抗首先发生在双方武力系统中的最高层次武力之间,然后在最高层次武力对抗结束————此层次武力不再存在,或此层次武力被对方完全防御——后,相对低层次武力之间开始进行对抗,依此类推。值得指出的是:当相对高层次武力对抗不结束时,低于此层次的武力将无法在系统的对抗中起作用,这是因为双方的高层次武力的作用还未消失时,低于此层次的武力一展开,就面临相对高层次武力的毁灭性打击,而低层次武力根本无法对相对高层次武力进行有效反击,低层次武力的效能无从发挥。可见当高层次武力保持其效能时,总是能有效抑制着低于此层次的武力发挥作用。
上文说过,敌对双方武力系统的对抗,必然首先在双方的最高层次攻击性武力——即武力系统中的担任主要攻击职能的武力——间进行,它们之间的对抗结果,将给予整个武力系统的对抗结果以决定性的影响。我们以空军对地攻击为例——假如双方的各种类型的飞机性能基本相同——,攻击方必须首先用(在武力系统中处于最高层次、担负武力系统主要攻击职能的武力)的空优战斗机夺取制空权,当攻击方掌握制空权之后,攻击方的轰炸机、对地攻击机以及运输机等担负其他功能的机种才能在比较安全的环境中发挥各自作用;如果攻击方的空优战斗机无法夺得制空权,敌方的空优战斗机的作用无法被攻击方有效遏制。于是由于担忧对方的空优战斗机能有效消灭攻击方的轰炸机、对地攻击机以及运输机等担任非主要打击职能的机种,攻击方这些飞机就不敢进行随意飞行,它们的作用就无法发挥出来。
由此可见,在敌对双方的武力系统对抗中,由武力系统中的最高层次攻击性武力担当的主要攻击性武力之间的对抗是多么的重要,从某种意义上讲,武力系统中的主要攻击性武力支撑了整个武力系统的生存和效能的发挥。如果参与武力对抗的一方在主要攻击性武力的性能方面相对敌方处于劣势,其层次低于对方的主要攻击性武力,那么本方的整个武力系统就将处于对方的有效打击之下而无法反击的绝对劣势的地位。因此,在整体军事实力处于劣势的相对弱小的国家,如果要求其武力系统能够和比其强大很多的超级大国的武力系统达到攻击性武力系统对抗平衡——即确保彻底摧毁敌方武力系统或双方都无法相互有效攻击——,其首要任务是必须拥有其层次至少不低于对方最高层次攻击性武力的、足以打击和消灭敌方整个武力系统的主要攻击性武力,并且应竭力扩大其规模,使其尽快形成有效战斗力。这是弱小国家的武力系统能与强大国家的武力系统达到攻击性武力平衡状态的必要条件。
如果一个弱小国家担负主要攻击性武力职能的最高层次攻击性武力,与强大敌国的主要攻击性武力存在着层次的差异,那么在两国武力系统的对抗的全过程中,只要敌国的作为主要攻击性武力的最高层次攻击性武力始终发挥作用,那么弱小国家的武力系统将始终处于敌方最高层次攻击性武力的单方面打击之下,而它的武力系统根本无法给予敌国有效的反击,并使其因无法忍受巨大损失而主动结束与弱小国家的武力对抗。因此,如果在武力系统中主要攻击性武力的层次方面始终处于下风,即使弱小国家的武力系统的规模再庞大,结构再完善,也将在敌方的相对高层次的攻击性武力的遏制下完全无法发挥作用。
这种情况在两次美伊战争中得到了很好的验证。我们知道,伊军的陆军规模也很庞大,其拥有的坦克和火炮数量并不低于在伊境内的美军,而且性能较好,但是面对其层次高于伊军地面部队的美军的空中打击毫无作为,并且在美军长时间、高强度的空中打击下,陆军部队严重受损,战斗力直线下降,在美军出动地面部队时已面临全面崩溃之境,以至美军地面部队能够在极短时间内轻易击溃伊军地面部队。可见,由于主要打击性武力相对美军层次太低,造成了伊军整个武力系统只能处于被动挨打之境,并最终带来军事上的彻底失败。
因此,即使军费再紧张,弱小国家也必须加强主要打击性武力的研发和部署,在不影响社会发展的前提下,必须竭尽全力地发展主要打击性武力,主要打击性武力的层次和规模应该至少不低于超级大国。在武力系统的对抗中要求其能够在敌对双方武力系统对抗的全过程中保持打击和消灭敌方武力系统的战斗力,或者确保双方最高层次攻击性武力的相互摧毁。而如果弱小国家不懂武力层次性原理,不依据武力层次进行选择性的武力系统建设,无法突出强调主要攻击性武力的层次高度,弱小国家的武力系统在超级大国高层次攻击性武力的打击下也将处于绝对的被动挨打的局面。因此,以武力层次论指导国家武力系统建设是极为重要的。
二、武力系统中的武力构成方式与武力系统对抗平衡的关系
那么下一个问题是,如果武力系统对抗双方的最高层次攻击性武力的层次相同,而且双方的最高层次攻击性武力在武力系统对抗中始终发挥着作用,那么双方武力系统中的武力构成方式对武力系统的对抗平衡有何作用呢?如果武力对抗双方的武力系统内部的武力构成方式——包括数量和种类和性能——几乎完全一致,对参与武力对抗的双方来说,武力系统的对抗平衡将完全实现,即能够实现武力按层次逐级对抗,即当高层次武力对抗结束后,低层次武力对抗开始进行,以此类推;如果双方武力系统内武力构成方式不一样,当那么进行武力逐级对抗时,武力构成弱——即武力层次不丰富、或规模欠缺、或两者兼而有之——的一方,在双方武力系统对抗到其能力欠缺的那层武力开始发挥作用时,此方将处于绝对下风。
但是,上述的武力系统的逐级对抗的方式,并非是武力系统对抗的唯一方式,武力系统对抗完全可以在整个过程中始终停留在某一层次武力对抗上面,根据武力层次论可知,只要该层次武力对抗不结束,那么该层次以下的武力的作用将被极大遏制,低于此层次的武力之间的对抗几乎无法进行,这样一来,武力系统的对抗在此层次上保持了攻击性平衡状态,此时,该层次武力的对抗结果对武力系统的对抗结果产生最重要的、甚至是决定性的影响。由此可知,由于该层次以下的武力始终无法发挥作用,因此该层次以下武力的构成方式对武力系统对抗结果将无法产生有价值的影响,当然前提是该层次武力能够在对抗结束前始终保持应有的战斗力。
值得指出的是,在评估对抗双方的军事实力时,我们应以武力层次论的眼光来重新审视参与对抗双方的军事实力,不能简单地以武力系统内的武力构成方式——比如对比双方各有多少飞机、多少坦克、多少驱逐舰等——来判断武力系统的对抗结果,然而这种方法现在还普遍被采用,根据这种方法,人们往往会作出错误的评价。另外,对于综合实力相对弱小的国家而言,由于武力系统的规模、性能及层次与强大国家——比如超级大国——有很大差距,当与强大国家进行武力对抗时,必须尽力将武力对抗保持在很高的层次之上,以避免和强大国家进行逐级的武力对抗,因为武力系统的逐级对抗是双方综合实力的对抗,在这方面弱小国家处于绝对下风。
三、小结
根据本节第一和第二点的论述,我们可以依据对抗双方武力系统中最高层次攻击性武力的状态,总结出双方武力系统对抗的不同结果:
(一)如果参与武力系统对抗的一方,其武力系统中担任主要攻击职能的最高层次攻击性武力高于对方的任何攻击性武力,那么,只要此方的最高层次攻击性武力,在武力系统对抗过程中始终保持战斗力并具有足够规模,不管此方武力系统内部的武力构成方式如何,此方都将在武力系统的对抗中取得完胜。
意大利军官杜黑的著名的空军制胜论敏锐地观察到空军在现代战争中将拥有举足轻重的作用,认为空军是决定现代战争胜负的决定性武力,并建议世界各国将空军建设放在国家武力系统建设的突出地位,让空军在战争中独立担任更为重要的角色,杜黑的理论已经在实践中获得了很大程度的验证。其实杜黑的空军制胜论,是对层次高于对方的主要攻击性武力制胜论的在现代和当代军事科技发展水平的具体体现——即杜黑意识到了高层次武力对武力系统对抗的重要作用,而在当时,空军在整个国家武力系统中成为最高层次攻击性武力——,不自觉地遵循了武力层次论的普遍原理——当然他并没有有意识地表述这一超越具体时代限制的普遍性原理——。又如当代军事理论十分强调制信息权对战争结果的重要性,以至认为制信息权对战争胜负的结果往往起到决定性作用,这些理论实际上不自觉地揭示了制信息权是影响武力层次的重要因素,也就是说,制信息权能力的高下,使具有不同制信息权水平的对抗双方主要攻击性武力的层次产生差异,使主要攻击性武力层次较高的一方能够完胜层次较低的一方。
从人类军事历史看,每隔一段时间就会出现新型的武力,当这些被用作主要攻击性武力新型武力形态的出现,都对战争方式和进行武力对抗双方的态势产生了重大、甚至是决定性的影响。在新军事革命中占据先机,在这些新型武力的制造和运用走在它国前列的国家或地区,必然对新军事革命麻木不仁、武力系统依然如故的它国产生巨大的军事优势,并且通过这些国家不对称的武力对抗,使国际政治格局产生了巨大的变革。比如在中世纪,蒙古手持弓箭的骑兵来去如风,在欧洲大陆的野战中,其机动性和攻击距离远超欧洲国家的所有武力,成为在当时欧洲战场上所有攻击性武力中的最高层次攻击性武力。我们看到,在这种机动灵活,攻击距离远的武力打击下,欧洲大陆的迟钝的步兵方阵成为无力和无法反击对方攻击的、被单方面屠杀的目标,因此,蒙古人往往凭借极少的代价战胜在数量上远超自己的欧洲军队。
而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中,在地面作战时,德军充分认识坦克的巨大威力,将经过精心编排的坦克集群作为武力系统中主要攻击性武力,大规模的坦克集群依靠其良好的机动力、攻击力和防护力(尤其在缺乏反坦克力量的地区和时期内)成为陆战之王,在坦克集群的攻击下,缺乏装甲部队的波兰军队很快崩溃,而苏联红军在战争初期无法有效抵抗德军坦克集群的迅猛攻击,被大规模地包围、击溃甚至歼灭,作为当时陆战最高层次攻击性武力的坦克集群,成为影响陆战结果的决定性武力
我们再以发生在现代的战争为例,在第一、第二次海湾战争中,进行武力系统对抗的双方为美军和伊拉克军队,双方的主要的打击性武力的对比是这样的:从美军方面来看,首先,美军拥有绝对的制信息权,并且能够有效压制伊军的制信息权,因此整个战场面向美军单向透明。而在武器方面,美军的主要打击性武器和主要打击方式如下:一、以远离伊拉克海岸线的航母战斗群为主要发射平台,发射中远程陆攻巡航导弹攻击伊军武力系统;二、美国空军凭借制信息权和战斗机性能和数量方面的绝对优势,完全遏制伊军空军的作用,拥有绝对的制空权,然后利用空军以对地攻击的方式打击伊军武力系统。
从伊军方面来看,首先,由于美军的压制,伊军几乎完全失去制信息权,无法掌握正确的战场信息,各部队与指挥部的纵向联系和各部队之间的横向联系十分不畅,使部队处于各自为战的状态。而在打击性武器中,海军由于实力太弱基本没有任何作用,基本上被美军消灭在港口中;空军由于战斗机性能与美军相比相差太大,且制信息权占据绝对下风,因此完全失去制空权,在整个战争进程中,伊军的飞机基本上没有起飞去和美军争夺制空权,只能通过隐蔽起来保存实力;而地面部队由于武力作用范围的限制,面对敌方空、海方面的攻击根本无法作出有效反击,同时防御性武力由于制信息权的丧失,也无法给武力系统提高有效保护。因此,伊军地面部队处于完全被动挨打无法攻击。
由此可见,从双方整个武力系统的对抗来看,美军的武力系统中的主要攻击性武力能够有效打击甚至最终消灭伊军的武力系统,而伊军的打击性武力根本无法给美军的武力系统以任何有效的反击,处于基本失效的状态。根据武力层次论可知,伊拉克军队和美军的武力系统中的主要攻击性武力由于武力自身能力和信息支持系统能力的差异,使双方的打击性武力存在着层次性差异,并因此而造成伊拉克在武力系统对抗中的完全失败。我们看到,从整个战争进程来看,伊军在美军绝对优势的武力系统的打击下毫无还手之力,从战争开始到结束未能给美军以任何压力。两次美、伊战争都成为美国对伊拉克单方面屠杀的表演秀,成为没有任何悬念的战争。
再比如,现在在互联网上关于“秦军与亚力山大马其顿军交锋谁会赢”的论题讨论十分热烈,而由于该论题无法得到有说服力的实证,使得网友们各执一词,相持不下。让我们从武力层次论角度来讨论这一论题。在秦军的武力系统中,主要攻击性武力是有效射程在300米以上的强弩,这种武器的在那个时代射程远——在箭上弦时,必须脚踩弩背,双手用力拉弦才能完成可见其弹射力之强——,穿透力强,在有效射程之内能够穿透任何种类的铠甲。强弩成为秦军整个武力系统中的担任主要攻击性武力职能的最高层次攻击性武力。再来看看马军,在其武力系统中,没有性能与秦军相似的强弩,因此缺乏与秦军相近的远程攻击性武力。因此,当秦军与马军开始正面对抗时,当秦军的强驽在马军武力作用范围之外开始发挥作用时,马军由于武力的作用范围不够,只能挨打而无法反击。因此,秦军的强弩在有效距离内能基本穿透马军的防御能力,严重破坏其攻击队形,大量杀伤马军的有生力量,而自身战斗力基本上毫无损伤。因此,在两军对抗时,当秦军具有足够的机动能力,能够保持两军距离始终处于秦军强弩的有效射程之内、马军主要攻击性武力作用范围之外,并且保持强弩的具有足够的攻击轮次,那么在其他低层次武力发挥作用之前,马军就由于打击性武力层次的相对低下、并且作为马军主力的步兵方阵行动极为迟缓慢,将很快被整个战场中的最高层次攻击性武力——秦军强弩所消灭。因此,从这一点看,两军对阵的前景是十分明确的。
从以上论述中可知道,突出强调武力系统中主要攻击性武力的作用,尽可能地提升主要攻击性武力的层次,将使武力系统能够完胜在主要攻击性武力的层次上相对较低的武力系统,因此层次高于对方的主要攻击性武力对获得战争胜利拥有决定性影响的论点,在很大程度上是正确的。
(二)如果进行武力系统对抗的一方的在武力系统中担任主要攻击性武力的最高层次攻击性武力低于对方的最高层次攻击性武力,只要对方的最高层次攻击性武力始终保持战斗力并具有足够规模,不管此方武力系统内部的武力构成方式如何,此方都将在武力系统的对抗中取得完败。
(三)如果进行武力系统对抗的一方的在武力系统中担任主要攻击职能的最高层次攻击性武力,其层次等同于对方的最高层次攻击性武力,只要双方的最高层次攻击性武力始终保持战斗力并具有足够规模,不管此方武力系统内部的武力构成方式如何,双方都将在武力系统的对抗中取得攻击性武力系统对抗平衡。
另外,在敌对双方武力系统的对抗中,如果双方的处于同一层次的最高层次攻击性武力是“可相互摧毁的武力”,那么在激烈的对抗中双方的最高层次攻击性武力都会有很大的消耗,这对双方的战时军工生产能力是一个严峻的考验;如果双方的同一层次的最高层次攻击性武力是“不可相互摧毁的武力”,也就是说,双方都无法对对方的最高层次武力产生有效打击作用,比如前文所说的核动力攻击潜艇。那么在双方武力系统对抗中,最高层次武力的消耗速度将大为降低,对双方战时军工生产的压力就会减轻不少。对潜力大国来说,发展“不可相互摧毁的最高层次攻击性武力”是最为有利的情况,但是双方进行对抗的各自的最高层次攻击性武力的性质到底如何,是由这些武力的特性和现有军事科技水平所决定的,并不是主观愿望能够决定的。
第二节 潜力大国武力系统建设思路
一、最高层次攻击性武力建设优先原则
前面说过,对于任何一个国家来说,要保证国家安全,就必须使国家军事力量能够抵御最强大敌人的武力攻击。因此,一个国家要进行武力系统建设,首先必须认识到这个国家可能的最强大的对手到底是谁,只有正确地认识到这一点,才能找到威胁这个国家安全的最危险的因素,并在此基础上才能有针对性地、有计划地发展自身的武力系统。如果忽视这一点,将使这个国家武力系统建设误入歧途,最终使这个国家在应对最危险局面时处于极为被动的局面。而要认识谁是这个国家可能的、最强大的对手,就必须要求对这个国家进行政治、经济和国际关系的全面分析。这是因为,相对于不同国家来说,最强大的敌对国家是各不相同的,这完全取决于这个国家的战略方针和与其它国家的战略关系。前面说过,潜力大国的存在和不断崛起严重威胁在以超级大国为领袖的、在国际政治、经济领域中的既得利益者,而这些既得利益者为维护自身利益,天然地具有遏制甚至消灭潜力大国的意愿,潜力大国必然处于严峻的国际环境中并艰难前行。因此,潜力大国应排除任何一厢情愿的侥幸心理,充分认识自身发展对既得利益者可能产生的利益损害,抛弃对自身所处国际环境的盲目乐观,透过种种假象,真切认识到超级大国——即既得利益者和世界上最强大的国家——是自身可能的最强大的敌人,认识到这是无法凭借主观意志改变的客观事实。
当潜力大国认识到这一点之后——这是潜力大国必然背负的重大压力,也是其国际地位提升的标志,更应该是促使其保持危机感、不断进步的最大动力——,为保障国家安全,就必须建立起能与超级大国的武力系统相抗衡的武力系统,而潜力大国所欲达到的武力系统对抗平衡状态应该是前面所讲的攻击性的武力系统对抗平衡方式,只有达到了攻击性武力系统对抗平衡状态,才能使潜力大国具有遏制超级大国对其进行武力打击的意志的能力,并且从战略角度看,潜力大国就获得了对超级大国的积极的防御能力——这种积极的防御能力体现为:潜力大国的武力系统能够在特定战场对超级大国造成其无法忍受的损失,从而有效遏制和吓阻超级大国对自己的武力打击。而这种能力的获得,确保了国家在面对最大威胁时,使国家的安全建立在能使自身处于不败之地的最低限度上,这样一来,潜力大国通过自身实力的存在构建了相对和平的国际环境中,潜力大国的生存权得到了有效保障。
而潜力大国的武力系统要与超级大国的武力系统达到攻击性平衡状态,根据武力层次论,首先要求潜力大国的武力系统中,在各个作战领域担任主要攻击职能的最高层次攻击性武力,其层次至少不低于超级大国的相应作战领域的最高层次攻击性武力。只要潜力大国的武力系统中的最高层次攻击武力在敌我双方的武力系统中的层次是最高的,并且在双方武力系统的对抗过程中始终保持打击并消灭敌方军事能力的能力,使双方武力系统的对抗始终保持在双方的最高层次攻击性武力之间进行的状态,那么由于最高层次攻击性武力对抗始终存在并发挥效用,就遏制了其层次低于最高层次攻击性武力的武力的相互对抗,这样一来,双方的、层次低于最高层次攻击性武力的武力的强弱对比,对武力系统整体的对抗结果将不产生重要影响。于是,要么在双方武力系统对抗启动,双打都遭到重大损失而双方都无法获得利益,战争不得不尽快结束;要么超级大国经过研判认为双方最高层次攻击性武力之间的对抗无法分出胜负,超级大国就不敢轻易地与潜力大国进行整个武力系统的对抗,双方的武力系统并未启动,而双方重归和平状态。这样一来,潜力大国与超级大国就能保持我方与敌方的攻击性武力系统对抗平衡状态。
而当潜力大国最高层次攻击性武力丧失效能,而超级大国相同层次的最高层次攻击性武力仍保持效能时,潜力大国的武力系统将处于超级大国最高层次攻击性武力的打击之下而无还手之力;如果双方的最高层次攻击性武力都丧失了效能,根据武力层次论中不同层次武力发挥效能的时序性原理,当双方最高层次攻击性武力都丧失效能之后,其层次低于最高层次攻击性武力的武力的效能开始发挥,相互之间的对抗开始进行,这样一来,由于超级大国的武力系统层次丰富、规模巨大,一旦系统中所有层次的攻击性武力都能够充分发挥作用,那么其整体优势将远在潜力大国之上,这明显不利于在低层次武力对抗中处于下风的潜力大国。超级大国将全面掌握武力对抗和战争进程的主动权。
因此,潜力大国在进行武力系统建设时,必须集中有限的军费和人力资源,力争以最短的时间完成最高层次攻击性武力的研发和部署。在这个过程中,潜力大国应具有与时间赛跑的极度的紧迫感——这个时间段的下限应该是由潜力国家通过外交、经济等非军事手段斗争中获得的有限的和平时期——。因为超级大国无时不刻地注视着潜力大国的一举一动,并随时准备在潜力大国最虚弱之时狠狠咬上一口——从现实来看,武力系统的技术水平将成为国家军事实力的决定因素。假设从表面看潜力大国社会运行一切正常,武力系统的规模也在快速扩大,但是武力系统技术水平提升缓慢,那么潜力大国与超级大国的军事实力实际上正在拉大,当这个差距大到使超级大国认为对潜力大国的攻击时,潜力大国的反击无法给予超级大国造成重大损失时,潜力大国将处于危险境地。
那么,如何才能使担负主要攻击职能、在双方武力系统中处于最高层次的攻击性武力,在双方武力系统对抗中能够始终发挥作用呢?要做到这一点,首先必须使潜力大国的最高层次攻击性武力在武力对抗之前就保持应有的规模,要保证最高层次攻击性武力在各种复杂情况下具有消灭对方武力系统的足够数量;其次,必须保证最高层次攻击性武力在双方的武力系统对抗中即使弥补消耗,使最高层次攻击性武力始终保持战斗力,这就要求潜力大国具有很强的战时军工生产能力;第三、潜力大国最高层次攻击性武力不被对方可靠防御。超级大国凭借其强大的经济和科技实力,其防御性武力的质和量全面领先,如果潜力大国的最高层次攻击性武力被可靠防御,那么潜力大国的最高层次攻击性武力就丧失了效能,最终使武力系统对抗失衡。因此,潜力大国在研制和部署最高层次攻击性武力时,一方面要不断增加其规模,另一方面要不断提高其攻击的力度和有效性,尤其要增加突防能力。
另外,根据最高层次攻击性武力决胜论,潜力大国在紧密跟踪超级大国的军事科技发展动向,追求最高层次攻击性武力的发展与超级大国并驾齐驱的同时,应发扬创新精神,力求军事科技的跨越式发展。要做到这一点,寻求基础理论研究的突破是关键,当基础理论产生革命性变革时,应不失时机地运用于新型武力的发明,这将带来武力效能的巨大飞跃。也就是说,潜力大国要走武力建设的跨越式道路,力求以最小的成本,以某种独一无二的武力的压倒性优势,实现整个武力系统对超级大国的优势。从而彻底改变潜力大国与超级大国的武力系统的对抗状态。这是潜力大国武力系统的效能赶超超级大国的捷径。
沿着这个思路,我们可以清楚地了解到作为处于经济与军事相对劣势,在很长一段时期内不具备与世界最强大武装力量——作为超级大国的美国——进行武力系统全面对抗的中国,在这段时期武力系统的建设重点。根据前文所论述的潜力大国和超级大国的本质关系,我们知道,中国保障国家安全最重要的军事战略就是必须尽快形成针对美国的、建立在攻击性武力系统对抗平衡基础上的积极防御能力,这也就要求中国的武力系统在能够全面消灭美国的武力系统,使美国不堪忍受灾难性的后果,从而有力吓阻美国对中国进行武力攻击的意愿。
这种遏制能力包括战略性遏制能力和战术性遏制能力两种,所谓战略性遏制,在目前军事科技水平上看,就是指一个国家的武力系统主要通过载有核弹头的洲际弹道导弹——日后可能会发展出洲际巡航导弹——这种超远距离射程的、大规模杀伤性武器作为最高层次攻击性武力,并将这种可以完全毁灭一个国家的武力作为威慑力量,从而具备极大地吓阻敌国对本国的武力打击的战略意图的能力;所谓战术性遏制能力,就是在一个国家在特定战场——如国家周边地区——,其武力系统具有在陆、海、空、天各维度战场,依靠相应的常规的最高层次攻击性武力全面打击和消灭敌国常规武力的能力。
对中国来说,对美国应该同时具有战略性和战术性的遏制能力,对于战略性遏制能力的建设,由于中美实力的巨大差距,积极发展这种高效费比的最高层次攻击性武力是顺理成章的事件,但是并不能为突出发展战略性遏制能力而忽视战术性遏制能力的建设。这是因为虽然战略性遏制能力(在中美综合实力差距巨大的情况下)在对抗美国时是必不可少的,但是作为战略性遏制能力实施工具的核导弹的效能太过可怕,使用的后果不堪设想,因此其实用的几率微乎其微,其作用更多是一种心理威吓作用,而心理威吓作用对敌方的作用是间接的和有限的。因此,如果中国将遏制美国的能力完全寄托于依靠战略性遏制,那么,一旦美国对中国进行常规战争挑衅,甚至通过常规战争给中国造成比较严重却非致命性损失时,中国很难用核武攻击美国的方法给于美国有效报复。这样一来,中国将失去了通过军事手段全面应对各种情况的灵活性而处于十分被动的地位,中国只能依靠战术性遏制能力,给予美国直接打击,才能更为有效地抵御美国对中国战术性的有限打击。因此,战略性和战术性遏制能力的建设不可偏废。
由于在武力系统对抗中,高层次武力和低层次武力的作用对武力系统对抗结果的影响相差悬殊,而在一个功能完善的武力系统中,相对低层次武力的种类繁多,规模也很庞大,部署这些武力需要耗费大量财力。因此,寻求主要攻击性武力的性能和规模与超级大国的同类武力相抗衡,而不追求所有层次武力与强大国家武力相抗衡——即不追求武力系统内部武力构成方式和规模向超级大国看齐——的方式,特别适用于经济力量相对较弱的潜力大国一方。如果潜力大国做到了这一点,就可以避免与超级大国进行其财力无法承受的、追求所有层次武力与强大国家武力相抗衡的全面的军备竞赛。而财力不允许的、全面的军备竞赛将拖垮潜力大国的国民经济,这正是一心想遏制潜力大国综合国力提高的强大国家所梦寐以求的事情。
因此,对作为正在崛起的潜力大国——中国来说,在现阶段国民经济实力还不够强,无法通过巨额的军费投入建立武力层次丰富、功能完善、具有应对各种复杂军事任务的全面型军队——当然由于消灭台独,维护国家统一是军队的当务之急,武力系统的建设必须保证军队具有通过武力收复台湾的能力,下文详谈——,在这种情况下,武力系统建设的最重点就是要必须加快研制和部署战略性和战术性的、其性能在世界范围内处于先进地位的最高层次的攻击性武力,保持在特定战场——离中国海岸500海里的区域——摧毁美军可能投入的最大军事能力的武力。一旦拥有这个能力,中国军队的武力系统一方面能够与美军投入到这一特定战场的武力系统保持攻击性平衡状态,有效吓阻美军的对中国进行武力打击的意愿;另一方面,由于中国军队的武力系统建设,着眼于通过提升武力系统中最高层次攻击性武力的性能和规模来抗衡世界上最强大的美军,这就要求中国加快脚步,紧跟——有机会要力求超越——美军最高层次攻击性武力的性能和数量的提升速度,这为中国军事力量的快速发展引入了一个强大的外部刺激因素。
由于美军的最高层次攻击性武力性能在世界范围内最先进、规模最庞大,中国周边的国家无一可望其项背,当中国以赶超美军最高层次武力的性能水平和规模为武力系统发展目标时,中国的最高层次攻击性武力的性能和规模,自然地在周边国家中处于十分领先的地位,以至于相对其它国家具有层次性优势。根据武力层次论原理,如果中国担负主要打击职能的最高层次攻击性武力具有层次性优势,也就意味着中国相对周边国家获得了武力系统整体对抗的层次性优势。也就是说,中国通过最高层次攻击性武力的层次性优势这个决定性的局部优势,自然地将其转化为武力系统整体力量的绝对优势。可见,中国完全可以通过与美国在最高层次攻击性武力这个局部领域的竞争,使中国自然成为地区性的军事实力的最强国,使中国能够拥有遏制本地区其它国家挑衅的强大能力。只要中国的武力系统始终按上述原则建设,那么始终处于美国的强力压制的日本,难以在武力、尤其是战略武力层次上和美国以及中国抗衡,因此日本的武力扩张对中国而言根本无足轻重。如果中日发生军事冲突,虽然中国无法登陆日本列岛实施占领和控制,但是彻底摧毁日本的武力系统、甚至消灭日本的战争潜力是不难的。
总之,在今后相当长的时期内,中国应该将确保摧毁任何敌方军事能力的最高层次攻击性武力的实体化作为军事建设的中心任务。也就是说,必须集中力量,绝对优先地发展和保持这一能力。
二、为满足其它次要军事战略目标和不断丰富武力层次,有重点地发展和部署其它类型的武力
上文着重强调了最高层次攻击性武力的效能对武力系统对抗结果的决定性影响,以及优先部署这类武力对潜力大国的重要意义。但是这并不是说,潜力大国的防御性武力和其它的相对低层次的攻击性武力的就不要部署了。相反,潜力大国还是要在经济实力不断发展的前提下,努力使自身武力系统逐步完善起来,因为一个功能完善的武力系统将使拥有它的军队具有全面的能力和应对各种复杂局面的高度灵活性。如前文所述,在一个武力系统中,作为主要攻击性武力的最高层次攻击性武力的主要任务是争夺各自作用领域内的控制权,消灭在该领域中的敌方武力。比如在海洋用核动力潜艇争夺制海权,在天空用空优战斗机争夺制空权等。但是最高层次攻击性武力的效能在于打击和摧毁对方武力系统,执行其它样式的作战任务的能力——对对方武力系统的补充打击、对对方控制区域的占领和控制、为己方武力系统提供有效防卫等——则相对较弱甚至没有,这些任务就需要武力系统中相对低层次、具有相应功能的武力去完成。
比如占领和控制敌方城市就必须依靠装备坦克和火炮等武器的地面部队;而要实施大规模的登陆作战,就必须拥有大规模的海上运输舰只、强大的掩护登陆的近距离支援火力和大规模的两栖作战部队等;而建制齐备的航空母舰舰队则可以完成对陆、海、空三维的作战任务,实现对地攻击和向陆地投送兵力等多种多样的任务。总之,功能齐备的、各种武力配制合理的武力系统将使这个国家的军队拥有全面的军事能力的全面性,能够在最高层次攻击性武力的强大威慑下,各层次武力相互配合、发挥所长,建立在各自能力上的多种作战任务。
我们知道,潜力大国的最重要军事目标是有效抵御超级大国的武力打击,这个军事目标事关潜力大国的生死存亡,不可不察。但是除此之外,潜力大国必然还有其它次要的战略目标,而这些战略目标可能并不只包含强调对敌人的瘫痪性攻击的方面,还可能有强调对敌方区域占领和控制的方面。潜力大国可以通过发展最高层次攻击性武力,实现最重要战略目标和次要目标中的强调攻击性的项目;但是如果其它层次的武力实力不足,就无法完成其它战略目标中强调控制和占领的项目,这种军事能力上的欠缺必然使国家利益受到损害。因此。潜力大国既不能强调与其财力不相称的高度全面性的武力系统,也不能片面强调“唯打击论”,即不能只发展最高层次攻击性武力,而完全忽视武力系统功能全面性的建设,尤其是为满足次要军事目标方面进行的武力建设。
三、小结:
综上所述,潜力大国在优先完成具有相当规模、性能可观的最高层次攻击性武力的构建之后,根据武力层次论,潜力大国的武力系统基本上拥有了与超级大国武力系统达到攻击性武力平衡状态的实力,国家安全有了基本保障,基本实现了潜力大国的最重要的军事战略目标——同时也完成了次要军事战略目标中侧重于打击的项目——,在此前提下,国家应该根据其它的次要军事战略目标,完成武力系统内其它的针对性武力的部署,使潜力大国能够比较完满地实现其军事战略目标。值得注意的是,潜力大国次要军事战略目标的具体内容决定了这个国家其它武力的重点发展对象和武力系统的构成方式。这样一来,由于各个潜力大国的次要战略目标各不相同,不同的潜力大国的武力系统在比照超级大国优先部署最高层次攻击性武力,保证强大的战略和战术威慑性体现出共同点的同时,显示出武力系统构成方式和武力系统能力侧重点的不同。
由于自身实力不足的原因,几乎所有潜力大国都无意、同时也无力与超级大国争夺世界霸权,因此潜力大国的军事战略目标主要基于维护其国家利益,力求为自身的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其军事战略目标主要内容一是要有效抵御超级大国的武力威胁,二是遏制周边国家的武力威胁,其它方面涉及不多。可见,潜力大国的军事战略目标是相对力图称霸全球的超级大国而言是十分有限的。因此,潜力大国在优先完成最高层次攻击性武力、使其能与超级大国同类武力相抗衡的前提下,应侧重于发展与部署与次要军事战略目标相适应的其它层次的攻击性和防御性的武力。
四、中国的例子
我们可以以中国为例。中国当前最重要的军事战略目标是抗衡美军的武力威胁,保护中国走向超级大国之路不被美国截断。除此之外,我们知道,维护中国统一,不使台湾从中国分裂出去也是极为重要的,因此,中国相对次要的军事战略目标是维护国家统一,消灭台独。于是,这就要求中国军队的武力系统保证最高层次攻击性武力的优先部署以抗衡美军的武力威胁之外,必须拥有实现次要军事目标的军事能力,这就要求武力系统一方面具有打击和消灭台湾的军事能力的能力,另一方面也要具有攻占和控制台湾的能力。打击和消灭台湾军事能力的任务可由已优先部署的最高层次攻击武力来完成——由于大陆的最高层次攻击性武力性能比照美国,而台湾的武力层次比美国差很多,所以台湾的武力系统内担负主要打击职能的最高层次武力的层次低于大陆,使得台湾武力系统在与大陆武力系统对抗时将处于绝对劣势,因此,基本上消灭台军武力系统是比较轻松的——。而攻占和控制台湾无法由最高层次攻击性武力来完成,必须通过担负相应功能的武力来完成。
比如,大陆必须有足够数量的地面部队来担负控制和占领任务。由于台湾与大陆被台湾海峡所分割,地面部队无法直接踏上台湾本岛,必须通过海上和空中的兵力投送才能将地面部队运送到台湾陆地上。因此中国为完成这个相对次要的军事战略目标而进行武力系统建设时,必须充分考虑如何从空中和海上运送兵力及武器登陆,如何进行掩护,如何彻底占领和控制台湾地区等等。考虑到解决台湾问题的紧迫性,大陆军队针对性的武力建设必须加紧,使我军尽快拥有彻底粉碎台独、统一祖国的能力。
总之,在最高层次攻击性武力优先构建以实现最重要军事目标的前提下,潜力大国应根据其自身的次要军事战略目标重点部署相关的武力,使其尽快地形成战斗力,而与实现次要军事战略目标关系不大的其它武力可以不急于部署。但是由于潜力大国的发展目标是成为在世界上具有巨大影响力的超级大国,而与之相称的武力系统必须层次丰富、功能完备,要实现这一点,各种武力的性能都必须得到保证。因此,为了实现长远目标,潜力大国不能放弃与实现次要军事战略目标关系不大的其它武力的研发和制造能力。虽然在短时期内不急于大规模地部署这些武力,但是必须通过不断的资金投入进行研发,保证这些武力所具有的性能水平。当潜力大国国力增强到一定程度之后,潜力大国能够快速、大量地部署这些武力,完善武力系统的功能。对中国而言,当武力系统建设能够完成抗抗衡美军的武力威胁和彻底控制台湾的战略目标之后,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再逐渐构建各层次完整和强大的的武力体系,最终达到军事能力的强大和全面,这时的中国军队的军事能力将再上一个大台阶,保护中国从地区性大国向世界大国迈进。
如果中国的武力系统建设严格遵循上述原则进行构建,那么中美之间的军事实力——主要是指武力系统的攻击能力——对比就没有象各自的军费投入之间的对比——中美军费之比约为1:10——差距那么悬殊。这是因为美国作为世界上唯一的超级大国,拥有广泛的、分布于全球各个地区的国家利益,因此美国相应的军事战略就是要通过武力保护美国在全球各个地区的国家利益,彻底消灭各种类型的对美国的威胁。这样一来,由于美国的军事战略目标复杂多样,对美军武力系统的功能完善性和性能指标提出了极高的要求。比如,要求美军具有在全球范围内兵力的大规模的机动和快速部署能力、强大的战略打击能力、强大的战术攻击能力和强大的占领及控制能力,并且还要求部署功能强劲的防御性武力,为武力系统提供强大的防御能力等等。
为完成上述目标,美军的武力系统中的主要打击、次要打击、占领和控制、防御、后勤等子系统功能都必须十分强大和完善。这样一来,在战略性武力方面,美军就既能对抗和超越俄罗斯的战略核力量,而且拥有独有的国家导弹防御系统;在战术性武力方面,既拥有规模最大,性能最先进的最高层次攻击性武力,可以给予任何国家以沉重打击;又要求具有很强的战术打击能力,比如美国空军在强调紧抓制空权不放松的前提下,突出强调对地和对海攻击能力;还拥有配备先进信息系统,编制灵活的战术性武力来占领和控制所谓恐怖国家——其目标是同时打赢两场所谓的“反恐战争”——。而且配备强大的战术防御力量,尽量以“零伤亡”取得完全的、压倒性胜利,比如在地面和海面部署战术导弹防御系统。
因此,由于美军军事战略目标的多样性和复杂性,为了实现军事目标,使得美军的武力系统的构建思路必然是较均衡地发展武力系统中各个层次的攻击和防御性武力,使得军费比较均衡地用于各种层次的攻击性和防御性武力的购置。并且通过各个层次完善和强大的武力构成了美军庞大的武力系统。我们知道,庞大的武力系统每年的维护和运行的费用就很大,比如美国海军的十几个航母舰队的年维持费用就是一个惊人的数字,但是为了实现自己的军事战略目标,美军不得不维护这一庞大的武力系统,规模庞大、功能完善的武力系统维护和运行费用占了美国军费的很大比例。
可见,在美军武力系统的构建过程中,由于美军的军事战略使然,作用于各个作战方向的最高层次攻击性武力的力量的建设,不可避免地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使其在武力系统建设的地位不如中国武力系统建设那么突出,这使得军费不多而因为战略方向明确——将对抗美军的武力系统作为最高军事目标,并不追求世界霸权——,而将有限军费向各作战方向的最高层次攻击性武力倾斜的中国赢得了机会。也就是说,中国在现有国力条件下不刻意均衡地发展武力系统的各种层次的武力——当然必须保持各种武力在技术上的先进性,既做到多研制、少部署——,不追求军队军事能力的全面性,而是首先将重点放在最高层次攻击性武力的实体化上,优先发展在特定战场——中国周边地区——对美国的战略和战术的军事遏制能力。在此基础上,使中国赢得宝贵的和平环境,然后根据国家整体军事战略目标,有选有重点地发展某些类型的武力,最终实现对美军军事实力的全面赶超。
五、从武力层次论角度认识中国军队信息化建设思路
让我们通过武力层次论来审视一下中国军队的信息化建设。目前武力系统信息化成为各个国家军事力量建设的热点,几乎所有国家都深刻地认识到信息化对国家武力系统威力的巨大提升作用——根据武力层次论,武力系统的信息化提升了武力的层次,这是世界军事科技发展到一定水平之后提升武力层次的具体表现之一——,以美国为首的发达国家纷纷投入巨资进行军队信息化建设,目前已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从现状看,美军的信息化建设的目标力求一切战场的高度透明,并试图将所有武力信息纳入到一个统一控制和管理的信息大网之中,各个武力由这个信息网统一调度指挥下作战,使战斗信息深入到每一个作战单元——作战单元包括一架飞机、一艘军舰、一个地面战斗班等——。根据有关报道,美军准备耗费数千亿美元发射用于无线互联网的卫星,这个巨大的卫星网络功能十分强大,能够给每个作战单元——如进行城市巷战的每个班——提供实时的战场地形及敌我态势的卫星照片,甚至实况转播战斗态势,美军的每个班、甚至每个士兵都能通过有无线上网功能的笔记本电脑或掌上电脑等信息终端收取这些战场信息。如果这种设想成为事实,那么美军的各个层次武力的战斗力、包括进行所谓的反恐战争的能力将得到很大提高。但是完成上述功能,美军用于的硬件设施建立的投资是天文数字,而且,这些硬件的使用和维护资金也不容小视。由此可见,美军信息化建目标是提升武力系统中担负各种功能的所有层次武力的信息化水平。但是如果按照美军的针对所有层次武力的军队信息化建设将花费巨大的资金,对于潜力大国中国来说,由于军费与美国相差悬殊,不可能走美军全面提升武力系统信息化水平的道路,如何才能用最少的资金获取最佳的效果是中国军队信息化建设面临的一个问题。
如上所述,美军的信息化建设是在所有层次武力中进行的,试图使所有层次的武力同步进入到高度信息化水平,因此这是一种均衡的武力水平提升思路。美军信息化建设之所以形成这种状况,其原因一方面是美军军事战略目标的多样性和复杂性,要求其武力系统具有应对各种复杂情况的全面的作战能力,因此,通过信息化建设提升所有层次武力的性能是必由之路;另一方面,美军在战役、战略层面的、适用于主要攻击性武力的信息化建设已经有雄厚基础,比如远程雷达、无人侦察机和由多种功能卫星组成的卫星网的功能已经很成熟,规模也很庞大,已经足以保证宏观的、战役、战略层面武力系统对抗的需要。因此,美军的信息化建设必然深入到以小规模作战单位为作战主体的战术层面上来了。
但是作为潜力大国的中国与美国的情况有很大差异。一方面中国的武力系统中适用于主要攻击性武力的宏观信息化功能还不够完善,正处于方兴未艾的大规模建设时期;另一方面由于军事战略目标的多样性和复杂性远低于美国,对武力系统功能全面性的要求并不突出。因此,在军队的信息化建设中,中国应以武力层次论为指导,不追求所有层次武力的信息化水平的同步提高——这将耗费大量军费,实际上也是与美国进行不理智的、全面的军备竞赛的一种表现——,而着重提高武力系统中担负主要攻击职能的最高层次攻击性武力的信息化水平——这在很大程度上是提升了宏观的、战役和战略层次武力的信息化水平——,使提高了信息化水平的最高层次攻击性武力——实际上是提高了武力层次——至少保持与美军进行抗衡的实力。
这样一来,根据武力层次论,在中国军队的武力系统与美军的武力系统的对抗中,依靠(通过信息化建设而提升性能的)最高层次攻击性武力与美军相应的最高层次武力相抗衡,而使整个武力系统之间的对抗依然能保持均势,并不因为美军的其它武力信息化水平的提高而改变这一态势——这是因为美军在其它层次上、依靠信息化水平而提高效能的武力的作用,依然被中国的最高层次攻击性武力所遏制,无法体现自身的作战效能——。在此基础上,由于中美之间的武力系统(通过最高层次攻击性武力的对抗平衡)所达到的对抗平衡为中国赢得了宝贵的时间,中国军队才可以在经济实力不断提升后,按照武力的高层次到低层次、由宏观到微观地逐步推进军队的信息化建设。当然,微观层次的信息化建设在现在可以进行小范围的试验,不断摸索经验,并在一些特殊部队——比如特种部队——中形成实战能力。
第三节 以武力层次论审视历史和某些军事理论
一、前苏联的教训
由此我们以武力层次论来审视一下前苏联的解体事件,这将为潜力大国的武力系统建设提供极为有益的借鉴。发生于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初的前苏联的解体事件,原因是多方面的、十分复杂的,而其中的一个很重要原因就是前苏联与美国进行长时期的、全面的军备竞赛,这种军备竞赛是不计代价的,大大超过了前苏联国民经济所能承受的水平,使得前苏联的国民经济和国民生活质量长期停滞不前,导致民众对政府的不满不断加剧,最终推动了前苏联的解体。
前苏联为与美国的武力系统相抗衡,力求在武力系统中的所有层次武力的规模和性能都能与美国的相应武力相抗衡,走向了全面发展和部署各种类型武力的道路,陷入与美国的全面的军备竞赛。于是我们看到,在陆军方面,前苏联拥有大量的直升机、坦克——数量有数万辆——、火炮、装甲车、战术导弹等;在空军方面部署了大量的空优战斗机、战略轰炸机、战斗轰击机、大型运输机、地空导弹;在海军方面,由于前苏联的军事科技实力所限,无法生产一定数量的航空亩舰,但是前苏联拥有大量的核动力攻击潜艇——总数在二百艘以上——、导弹巡洋舰、导弹驱逐舰;在战略火箭军方面,前苏联拥有大量的固定井和公路、铁路移动式洲际导弹以及战略导弹核动力潜艇等。前苏联在上述几乎所有武力的规模上都压倒了美国,有的甚至超过了西方世界的总和,而且性能基本上能够与美国处于同一档次。前苏联也正是其拥有能与美国相媲美的、规模庞大、性能优秀的武力系统而赢得了超级大国的地位,实现了与美国的军事力量的均势。
但是,这个庞大的武力系统的构建、运行和维护需要耗费极为惊人的资金,前苏联以远远逊色于西方的经济力量苦苦维持着这一庞大的武力系统——前苏联的军费占国民生产总值的百分之十以上——,而巨额的军费必然挤占了其它方面、尤其是改善民生方面的投资。前苏联之所以要构建和维护如此庞大和复杂的武力系统,一方面是前苏联追求与自身经济实力极不相称的军事战略目标,在自身经济实力远逊于西方世界的情况下寻求与美国在世界范围内争霸,到处插手他国内政,而军事战略目标的多样性必然要求武力系统功能的完善性;另一方面,更重要的原因是前苏联不懂得武力层次性原理,无法正确指导武力系统的构建。前苏联也把遏制美国和西方世界对其的武力打击作为最重要的军事战略,但在其武力系统建设中,因为没有认识到各个作战方向的最高层次攻击性武力在武力系统攻击性对抗平衡中所起到的决定性作用,将军费均衡地投入各个层次的武力中去,而这些规模庞大、层次丰富的低层次武力在双方的最高层次攻击性武力的均势下根本无法发挥应有的作用,前苏联部署规模如此庞大的低层次武力,实际上无法对双方武力系统对抗结果和最重要军事战略目标产生什么影响,白白耗费巨额军费。因此,对中国来说,充分认识武力层次论的价值,吸取前苏联的经验教训是十分必要的。
二、超限战理论的局限性
让我们再来看看超限战理论中关于武力系统建设的思想。前几年,中国军事学者乔良等人写的《超限战》一书在国内风靡一时,尤其是在9.11事件之后,由于拉登领导的这次恐怖活动被认为是对《超限战》理论的具体实践,而9.11事件给世界造成了重大影响,从一定程度上改变了美国的对外战略,因此超限战理论还在国际上引起了一定的反响,人们纷纷探讨该理论的价值所在。另外,当前美国的军事实力遥遥领先,很多国家都在研究如何遏制美国单极霸权——包括如何以相对弱小的军事力量有效对抗美国的超强军事力量——,由于超限战理论关注的内容主要集中在这方面,因此这也是该理论被广泛关注的重要原因之一。
超限战理论的宗旨是为实力相对弱小的国家或组织寻找战胜相对强大的对手的方式。该理论认为,不单单是纯粹的武力,一切能够有效削弱敌方综合实力、抗衡敌方武力打击的方式都可以用作打击对手的手段。比如为达到以上目标,相对弱小的一方可以实施诸如电脑网络瘫痪战、金融战、城市游击战,甚至震慑性的恐怖活动等等。超限战理论是不对称理论的忠实认同者,企图推翻依靠敌我双方武力系统内所有层次武力的对抗平衡来保持敌我双方武力系统均势的传统理论,并在传统的武力对抗方式之外运用各种特殊的、能够有效打击对手的制胜之道,即所谓“你打你的,我打我的”。超限战理论价值在于否定了传统的、以各层次武力均衡对抗平衡实现武力系统整体对抗平衡的方式,为在军事实力和经济实力远逊对手的国家或组织拓宽了抗衡强大对手的思路。
但是, 超限战理论虽然提升了弱小国家打击强大对手的能力,但是并不能真正使弱小国家从根本上不再受敌对强国的打击和欺凌。这是因为超限战提倡的“你打你的、我打我的”的不对称战争手段,如网咯瘫痪战、震慑性的恐怖活动等,在敌我双方的武力系统中,并非最高层次的攻击性武力,即这些非常规的打击手段一方面无法全面打击和消灭敌人的武力系统和国民经济,因此无法(因能给对手造成不可忍受的损失)有效遏制敌方启动武力系统对此方进行全面打击;另一方面,强大敌国这些攻击手段的防范并不是十分困难的,弱小方很难对强大敌国高频此地使用这些攻击首都。总之,要遏制强大敌国的武力打击,弱小方仅仅只拥有上述手段是大大不够的。
而一旦弱小国家以上述手段对强国实施低频次的、非致命性的打击,强大敌国的报复性打击强度远比弱小方对敌方打击为强烈,甚至这种打击能够危及弱小国家的生存。我们看到基地组织策划和实施的“9.11”恐怖袭击的确给美国造成了一定的打击效果,在短时期内给予美国经济以较为沉重的打击,引发了一些混乱现象。但是这种打击并不是致命性的和不可防范的,并没有全面摧毁或可能摧毁美国的经济和武力系统,从而吓阻美国的武力反击。经过一段时间的调整后,美国迅速恢复正常秩序,通过加强国内安全管控,有效遏制了恐怖活动的发生,然后美国策划和实施了全面打击基地组织的计划。经过美军的连续不断的高强度打击后,在阿富汗的基地组织的最重要的组织遭受惨重损失,元气大伤,而此时基地组织无任何有效反制手段。处于极为被动的局面。
从以上论述中我们可以吸取很多教训,(以抗衡超级大国武力系统为最重要军事战略目标的)潜力大国的武力系统的建设,虽然不必均衡发展所有层次和类型的武力,不走与超级大国全面军备竞赛的死路,但是必须依据武力层次论,保证各作战方向的、战略性和战术性的最高层次攻击性武力的对超级大国的有效吓阻的能力,遏制其军事机器的全面启动和运行,也就是说,潜力大国在武力系统建设时仍然应该重视不对称理论,但是应该追求武力系统的高端不对称打击能力——即追求武力层次超越对手,能够给予对手致命打击的能力——,而不能依据超限战理论,片面强调主观条件,随意发展一些无法给超级大国以致命打击、又能被轻易防范的低层次武力,后者将使潜力大国武力系统建设误入歧途。总之,超限战理论可以为潜力大国对抗超级大国提供某些战术性的手段,但是不能成为潜力大国建设武力系统的战略指导思想。
第四节 现阶段中国应重点发展的武力
从以上的论述中我们知道,中国在近阶段的紧迫任务是必须尽快建立起(超越空间限制的)对美国的战略性遏制能力,和在中国周边地区这一特定战场——包括中国大陆和离中国海岸线五百海里之内——的陆、海、空这三个主要的作战空间对美国的战术性遏制能力。根据武力层次论,在中国现阶段的武力系统建设中,必须优先发展战略层面的最高层次攻击性武力,和作战空间分别在陆、海、空三个领域的常规战术性最高层次攻击性武力。使得通过各作战方向最高层次攻击性武力的存在,达到武力系统与美军处于攻击性武力平衡状态。而达到了这样的武力对抗平衡,那么,美国的武力的全面性、综合性占优的特点将无法充分发挥,即美国无法进行美国擅长的空地、海地、海空的联合作战,美军的作战效能将大打折扣。而中国要做到在战略层面和在一定范围内的陆、海、空作战空间的战术层面与美军武力系统抗衡,就必须充分认识在当今和可预见将来的军事科技条件下,哪些武力可以被称之为各自作用领域的最高层次的攻击性武力,只有把握这一点,才能在武力系统建设时找准方向。
另外,在下文中我们主要从物理层面讨论最高层次攻击性武力的具体形态,而武力信息化已经成为武力系统提高性能和层级的关键手段之一,信息支持系统已经与物理层面上的武力融为一体,并且武力的信息支持系统联系日益形成为一张有统一指挥力和控制力的巨网,武力的信息支持系统对武力性能提升重要性和武力信息支持系统的构建方式在此一并论述。
在前文中我们已经指出,中国在建设武力的信息支持系统时,首先必须尽快和优先发展宏观层面的、主要适用于战略性和战术性的最高层次攻击性武力的战场信息获取和传递、指挥、控制能力,优先保证最高层次攻击性武力的信息化达到很高层次,尽力与美军同类武力保持相似性能。这就要求中国把握特定时期内世界军事信息科学的发展趋势,研制性能先进的信息设备,构建由先进的卫星(包括侦察卫星、数据中继卫星、预警卫星等)、飞机(包括侦察机、电子对抗机、预警飞机等)、地面雷达和相关设施组成的绵密和有效的战场信息获取和传递、指挥、控制网络,有效支持各层面最高层次攻击性武力对敌方武力系统的打击,而且这种能力必须能够在严酷和复杂的战场环境中得到保证。总之,对先进的武力信息支持系统的构建,是保证最高层次武力性能的先决条件。
一、战略性武力系统的发展重点
在战略层面,中国应保持对美国的有效核威慑,建立一定规模的以核动力潜艇、地面机动发射平台和固定发射阵地为发射平台、弹道导弹为运载工具的核武力量,如果中美双方的核武力量都能在各种复杂情况下有效毁灭对方,那么双方慑于被毁灭的前景都不敢动用核武,保持了战略核武的攻击性对抗平衡状态。使美国在战略层面上无法对中国形成有效威吓,中国就能避免美国的通过核武进行的毁灭性打击。
但是令我们担忧的是,现在美国正在全力发展的用于拦截携带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包括核和生化武器——的战略弹道导弹的防御性武器NMD(国家导弹防御系统),NMD主要用于摧毁(当前科技条件下的)战略层面的最高层次攻击性武力,因此从本质上讲是当今时代战略性最高层次防御性武力。如果美国的NMD技术发展成熟了,并且达到一定规模,能够有效地拦截所有射向美国的中国的战略核导弹,同时由于中国没有NMD技术,或者规模不够,无法拦截所有美国射向中国的战略核导弹。那么,在战略层面,由战略性最高层次攻击性武力达成的武力系统对抗平衡消失了,形成了美国对中国的单方面压倒性优势,这样一来,使美国的对中国的战略性核武打击变得有持无恐,,中国重新进入美国核武打击的恐怖阴影之下。
因此,中国必须通过武力系统的建设竭力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中国要消除由于美国部署NMD造成的对中美之间战略平衡破坏有几种方法,一种方法是中国也对NMD进行大力研发,并且投入巨资大规模地部署NMD,使双方的核武器效能同时丧失。但是NMD的部署、并且达到有效摧毁美国的所有射向中国的核导弹的规模需要耗费极为惊人的巨额资金,中国目前的财力是无法支持的。如果中国不惜财力在这方面与美国竞争,中国将不自觉地进入了与美国进行全面军备竞赛的误区,因此这种方法是不足取的。另一种方法是立足于提高战略导弹对美国的打击能力,在美国全面部署NMD的前提下,依然能够对美国进行有效的核武威慑,使双方依然处于攻击性武力系统对抗平衡状态。这种方法对财力的要求相对较低,是一种可行的方法。
要达到这一目的,就意味着中国必须通过特定武力的研发和部署,用以全面降低美国NMD的拦截效能,使其无法达到消除中国对美国的核武威慑的效能。中国一方面可以运用成熟技术加大战略核导弹的年产数量,力争在最短的时间内,使战略核导弹的数量超过美国NMD的最大可能防御数量,能够使中国的战略核导弹经过NMD的最大能力的拦截后,剩余的核导弹依然能够对美国形成毁灭性的打击,这是通过导弹数量的提高降低美国NMD效能的方法;另一方面,中国应该加强战略导弹的突防能力研究,使战略导弹在日后复杂作战环境下的生存能力大大加强,使美国的NMD在防御中国的战略导弹时的技术难度和成本大大增加,以至完全无法产生有效作用,这是通过导弹性能提升降低NMD效能的方法。我们认为,后一点相对前一点更为重要,因为美国的NMD技术在不断进步,总有一天会成熟,而美国的经济实力足以对其进行大规模的部署,尤其是激光武器加入进来,将使NMD的拦截效能产生飞跃,其能够拦截的导弹数量将大大增强,中国光靠增加导弹数量不足以有效应对。因此,加强导弹的突防性、提高其生存能力的重要性举足轻重。总之,中国一方面在财力允许的情况下,经过科学测评,增加战略核导弹的部署量,另一方面要集中力量对涉及导弹的突防能力的相关技术进行重点研究,并快速部署相关的成熟武力。
要增强战略导弹的突防能力,具体方法主要有:一、研发和部署具有摧毁和干扰敌方侦察卫星能力的武力,以粉碎敌方导弹防御系统的、以导弹预警卫星为载体的最初预警能力;二、发展天基或弹载微波武器,通过长距离定向发射,瘫痪敌方地地长程预警雷达;三、加强导弹的在发射时和飞行时隐形技术等等。以上措施实际上是通过种种手段降低敌方发现战略导弹的能力,使战略导弹的隐蔽性得到了加强。
还有种方法是加强战略导弹的速度和规避能力,加强导弹的机动性,加强NMD的拦截难度。但是,我们应该看到美军的激光武器的实用化开始起步,如果美国的激光武器的技术成熟了,美军将首先部署天基激光武器作为新型的国家导弹防御系统的主要拦截性武力。由于激光的特性使然,激光武器能够实现“看到即打到”的超远距离瞬间打击能力,在激光武器的这种能力的作用下,战略导弹机动性的重要性将完全丧失,这时,战略导弹的隐蔽性上升为影响导弹生存能力的最主要因素。因此导弹机动性相关技术的研发对提高未来导弹突防能力提高的帮助并不很大,而导弹隐蔽性相关技术的研发则成为重中之中。
另外,中国还必须针对美军武力的发展趋势,加强摧毁天基激光武器的武力的研发和部署,不能让美军通过天基激光武器完全霸占制天权——在这种情况下将使中国战略导弹的突防能力大大降低——,中国必须部署相应的太空武力粉碎美国的控制太空的企图,这时,太空不可避免地成为各国军备竞赛的新的领域(关于激光武器实用化后对中国武力系统建设的影响的具体论述见下文)。总之,在中美之间存在较大经济差距的情况下,保持战略核导弹对美国的威慑力是维持在战略层面中美武力对抗平衡的关键,同时也必将带动中国军事科技的进一步发展。
在加强战略导弹攻击效能的同时,中国也应加紧对国家导弹防御系统的研究,国家导弹防御系统的建立需要众多的尖端技术,对其的研发将带动一大批军事技术和军工生产工艺的进步,在军事技术上赶超世界潮流。同时,一旦国家财力许可,中国就能立即加以全面部署,使国家的武力系统的效能更加完善,如果中国能够全面部署国家导弹防御系统,一方面使武力系统的功能更为完善,加强了抗衡美军武力系统的能力;另一方面对拥有核导弹的、而无导弹防御能力的其它国家形成了武力系统对抗的优势。
二、战术性武力系统的发展重点
1、空军
如前所述,中国在战略层面上实现与美军武力系统对抗平衡是不够的,中国还应该在战术层面上,在特定战场上实现与美军的(通过主要由最高层次攻击性武力对抗平衡带来的)武力系统对抗平衡。从宏观层面看,根据武力层次论,必须优先发展相对其他军种具有优势、甚至是层次性优势的军种,我们认为,在现有军事科技条件下,空军就是这样的军种,这是因为空军的主要作战武力是空优战斗机和针对各作战方向的攻击机,飞机作为武力平台相对其它武力具有极好的机动性、更大的活动范围和快速反应能力,这些性能方面的优势,使得空军在各个军种中处于优势地位,因此中国应优先发展空军。我们再以第一次美伊战争为例,我们看到伊军的地面部队很强大,如果两国陆军单独交战,美军将遭受重大损失。但是美军在战争的绝大部分时间内并没有出动陆军与伊军交战,而是大规模地动用空军攻击伊陆军,伊军在美空军的打击下无还手之力,而美军的损失微乎其微。
从近年来的一系列战争——如对南联盟的战争、两次美伊战争等——来看,美军不自觉地遵循了(不同军种层面上的)武力层次论原理,在战争全过程中主要使用(在所有军种中处于相对层次优势的)空军来打击对方武力系统,取得武力系统对抗的决定性优势并最终赢得战争。美军使用空军的方法主要是:通过空优战斗机和强大的电子战系统掌握制空权,并摧毁敌方的防空系统,然后用对地(海)攻击机和轰炸机打击对手。吸取这个经验教训,中国在周边地区与美军武力系统对抗时,发展强大的空军,对功能全面的美国空军进行遏制是重中之重,因此,空军武力系统的建设是极为重要的。
而中国空军要遏制美空军的强大的综合打击能力,根据武力层次论,必须使中国在中国周边地区的空中这一特定战场上,最高层次攻击性武力至少与美国保持平衡。我们知道,空优战斗机是在空战中担任主要打击职能的武的最高层次攻击性武力,其主要任务是夺取制空权,即它能够在信息系统的支持下,在地面防空火力的配合下或在远离地面防空火力控制范围之外消灭敌方所有空中武力——即主要是以飞机为载体的载有各种武器的飞行器——。因此只要己方空优战斗机能够始终具有消灭对方空中武力系统的能力,那么由于对方的所有空中武力都在己方的打击范围之内,将全面遏制对方空军的综合打击效能的发挥。
而在空战中,敌对双方的空优战斗机的速度和机动性、侦察和信息处理能力、打击范围和隐蔽性等指标的强弱决定了双方空优战斗机的性能,并可能决定了双方空优战斗机的层次差异。因此,中国空军的建设重点首先是必须在较短内拥有具有相当规模的空优战斗机部队,这是压倒一切的迫切任务,担负其他功能的其他类型的飞机——如轰炸机、运输机等——的部署可以同步进行,但是不能占用更多资源。同时,必须使空优战斗机拥有良好的性能,其武力层次在其它武力和信息系统的支持下应至少不低于美空军的空优战斗机,使中国空军在空战时在层次上不落下风。
下面我们根据现有军事科技条件,具体分析一下如何提升空优战斗机的性能。根据上文论述,飞机机动性、隐蔽性和侦察及信息处理能力决定了空优战斗机的性能高低和层次划分依据,因此,空优战斗机本身的机动性和隐身性能必须强大,机载信息系统——包括雷达、数据链等——必须先进,同时为了使空优战斗机拥有获取更多信息的能力,并且能够通过接受外界信息关闭自身雷达以达达到更好的隐蔽性,飞机的外部的信息支持系统必须完善和强大。飞机外部的信息支持系统主要由侦察卫星、(有人或无人)侦察机、预警机和电子战飞机等来完成,结合先进的数据链,有这样一个信息支撑系统支持的空优战斗机,其信息获取能力和隐蔽性远超无此系统支撑的同等性能的单体飞机,这一信息系统能够使前者先敌发现并消灭敌人,从而在空战中相对后者表现出层次性优势。另外,中国空军还必须拥有空中加油能力,使空优战斗机通过空中加油明显增大航程,使空优战斗机拥有更大的活动空间,提升空优战斗机使用效率。
综上所述,对空优战斗机的机体本身来说,速度、机动性、隐蔽性和活动距离性能的提升是提高飞机层次的主要途径。由于人体承受能力的局限,飞机速度和机动性不可能无限增加,而只有无人驾驶飞机才能不考虑人体承受能力极大发展速度和机动性方面的性能。因此在速度和机动性方面,无人驾驶空优战斗机性能提高潜力将远大于具有先天局限性的有人驾驶空优战斗机,如果其它条件相同,并且无人机的自动化和智能化程度很高,另外激光武器还未成熟运用于空战时,那么无人机将依靠速度和机动性的压倒性优势而在层次上轻易超越有人机,因此具有高超音速、高机动性的隐形无人驾驶空优战斗机应是未来空军重点发展的武力。
空优战斗机在通过内部和外部信息系统支持而获取更多战场信息之后,空优战斗机可能具有的信息优势必须通过火力打击才能帮助空优战斗机相对敌方真正获取优势、甚至是层次性的优势。这就要求空优战斗机的完成火力打击任务的机载武器的性能必须先进和优良。现有空战机载武器有航炮、空空导弹——主力武器是空空导弹,航炮作用不大——。因此空空导弹的性能——射程、速度、抗干扰能力——在很大程度上将决定飞机的性能水平和武力层次,因此空空导弹技术水平的提升是至关重要的。另外,激光炮、微波武器等未来的新概念武器的性能相对空空导弹而言将实现革命性的提高,将彻底改变空战的模式,值得密切关注和研究(下文详述)。
2、陆军
根据武力层次论中不同层次武力效能发挥时域性原理,当中美空军的作用被对方有效遏制后,双方空军的作用大为降低,这时,作为相对低层次的,作战区域在陆地和海洋上武力系统的对抗将开始起作用。在陆地这个战场中,武力系统主要包括手持枪械的士兵、装甲战车、火炮(包括远程火箭)、坦克、地地战术导弹(类型上可分为弹道导弹和巡航导弹)和各种规格的防空武力。从射程这个指标看,无论是巡航导弹和弹道导弹,地地战术导弹的射程可以从三、四百公里延伸至二、三千公里,远远领先于其它类型的武力,尤其是机动性的地地导弹,由于发射位置不固定,具有打了就走、边走边打的特性,很难被敌方的侦察系统发现和定位,使得对方很难对其进行有效攻击。因此,由于在射程和隐蔽性这两个决定武力层次差异的指标方面,地地战术导弹遥遥领先于其他陆战武力,具有“我能消灭你,你无法有效打击我”的特点。因此,在现有军事科技条件下,地地战术导弹相对其它陆战武力来说是陆战中的最高层次攻击性武力。
如果中国在与美国在陆地上进行武力对抗时缺乏战术导弹这种武器,或者中国的地地战术导弹由于射程太近无法攻击美军,或者隐蔽性不够——以上指标的落后导致导弹的层次低于美军——而遭受美军沉重打击,那么美军在陆地就能(主要通过地地战术导弹)轻易打击和消灭中国陆军,而我军基本上没有还手之力。而如果中国拥有与美军同等性能,数量很多的地地战术导弹,能够全面摧毁美军陆战武力系统,就能够通过最高层次攻击性武力的对抗平衡有效遏制或反击美国陆军的攻击,使得美军在陆地方面武力系统的综合优势无法发挥。
随着军事科技、尤其是军事信息技术的发展,战场的透明度与武器的信息化、智能化的不断进步,机动式地地战术导弹可能将打击的空间拓展到海洋——据传中国就有用地地弹道导弹打击航空母舰的卓越构想并已经得以实施——,这样一来,机动式地地战术导弹在日后的武力系统对抗中将担负更为重要的作用。
地地战术导弹的作战范围广大,覆盖了陆地武力系统的所有武力的作战空间,但是地地战术导弹的作战效能的有效性还必须依靠其他因素来保证,下面来讨论一下如何保持和提升地地战术导弹的作战效能。我认为,首先要提高战术导弹的破坏力,这是因为无论是弹道导弹还是巡航导弹,机动式地地导弹都是一种昂贵的武器——相对而言,射程相同的弹道导弹比巡航导弹更加昂贵——,由于军费的限制,其数量不可能无限增加。那么如何要求数量相对较少的地地导弹充分发挥作用,拥有摧毁数量众多的、涵盖所有层次的陆地武力系统的能力呢?这就要求地地导弹的战斗部——即弹头——具有十分强大的破坏力,能够大面积、高烈度地杀伤敌有生力量,能够使我方用有限数量的导弹摧毁敌方全部陆战系统,大大提升导弹的效费比。如果做不到这一点,由于导弹无法给敌方毁灭性打击,导弹对敌方的威慑力将大为降低。因此,开发具有强大杀伤力的弹头是保证和提升导弹作战效能的关键因素之一。
为了达到以上目的,首先,中国应大力发展和在导弹上大规模部署第四代可实用的战术核弹头和有小型原子弹之称的空爆弹等,提高弹头的破坏力使有限的载具发挥最大的作战效能。其次,必须加强战术导弹的生存能力和突防能力,不被对方有效打击和防御。要提升战术导弹的生存能力,必须加强发射平台的机动性和隐蔽性;而要提高战术导弹的突防能力,则必须加强弹体、弹头的机动性、隐蔽性和破坏对方信息支持系统来实现。美军在部署国家导弹防御系统NMD的同时,还积极部署地区导弹防御系统TMD,TMD主要通过攻击和摧毁导弹的弹体和弹头的方式防御对方战术导弹的攻击。为了保持中美之间在陆地的武力对抗平衡,中国必须必须发展有效突破美军TMD的相关技术——具体论述见前文中关于如何有效突破NMD的论述——,维持战术导弹对美国的威慑力。同时还应发挥创新精神,发展更为先进的武力。
我认为,地地机动式电磁炮是一个值得关注的新型武力,电磁炮在发射时,发射平台通过电能驱动弹头以极高的速度脱离炮口,然后弹头依靠惯性飞越一定距离攻击敌方目标。电磁炮弹由于出口速度极快,使弹头抵达攻击目标的飞行时间大大缩短,且发射时红外特征很低,不易被探测,这样一来,给对手发现、跟踪和拦截电磁炮弹带来了极大的难题,大大增加了电磁炮的生存和突防能力。另外,电磁炮发射弹头的成本远低于导弹,在同等费用下,可以使发射的弹头数大大增加。由于在拦截电磁炮弹时,拦截难度和拦截数量相对战术导弹有极大增加,即使美军部署激光武器进行拦截也是极为困难的。因此电磁不仅具有地地战术导弹的所有功能,而效费比远高于导弹,因此,机动式电磁炮将被更频繁地使用,以至于替代地地战术导弹的作用,必将成为未来陆战时的最高层次攻击性武力。
3、 海军
以海洋为活动空间和作战领域的武力系统主要包括航空母舰(包括舰载机)、巡洋舰、驱逐舰、护卫舰、潜艇(包括核动力潜艇和常规动力潜艇)、登陆舰、补给舰等;这些武力所使用的武器主要有鱼雷、火炮、反舰、反潜、防空导弹等。海战武力由于活动空间的不同,还可分为水上武力和水下武力两种,前者包括潜艇以外的所有武力,后者单指潜艇。在海面上,由于水上舰船的体积大,而海面又一览无余无隐蔽之处,因此,水上舰艇无法借助海洋上其它物体来加强隐蔽性,因此,水上舰只的隐蔽性总是有限的,在海上进行对抗双方的隐蔽性基本上不具有本质的差别,因此舰艇的隐蔽性基本上无法成为活动于海面的武力的层次划分的依据。从武力的作用范围来说,在水面舰艇中,航空母舰及其舰队由于拥有舰载机,实际上形成了一支拥有活动机场的、具有一定规模的、以飞机为平台的攻击部队,由于飞机活动范围很大——其有效作战范围超过500公里——,而且舰载机配备的反舰导弹的射程也愈来愈远,舰载机的作战范围加上机载反舰导弹的射程,使航母的攻击距离大大超越其他任何水上武力,敌方其他水上武力既无法靠近航空母舰本体并打击之;有时甚至因为航母舰载机所携反舰导弹射程很远,使得飞机处于水上武力的防空武器的射程之外,敌方无法有效攻击舰载机。由于武力作用范围的巨大优势,使得航母相对其它水上武力具有层次性优势。航母及其舰队成为当之无愧的水面武力之王。
但是,从现有科技条件及其发展趋势来看,我们认为,海战中真正的最高层次攻击性武力应该是活动于水下的、携带高性能反舰导弹和鱼雷、甚至电磁炮的核动力潜艇和高性能常规潜艇。核动力潜艇和高性能常规潜艇具有长时间深潜水下的特点——尤其是核动力潜艇潜水时间可长达数月之久——。潜艇的潜深一般在300米以上,如果核动力潜艇和高性能常规潜艇的噪音控制在一定水平,在现有及可预见的将来的科技条件下,在海洋背景噪音的保护下,缺乏穿透较深的水体、排除背景噪音影响而有效探测水下物体的可靠办法,因此低噪音的核动力潜艇和高性能常规潜艇在水下很难被有效探测和定位。由此可见,在水下活动的核动力潜艇和高性能常规潜艇由于受到水体的保护,相对于缺乏海洋物体掩护的水面舰只,其隐蔽性具有无可比拟的先天优势。这样一来,只要配备高性能的武器和功能强大的战场信息支持系统,核动力潜艇和高性能常规潜艇就可以从水下这一作战空间,在敌方水下防御的极限距离之外,攻击敌水上舰艇而不被敌方攻击。举例来说,虽然航母在水面上的攻击距离远远超越潜艇,从水面距离看潜艇处于航母的攻击距离之内,但由于潜艇潜伏于水面之下,航母在距离潜艇一定空间距离后,无法发现潜艇或有效定位潜艇,从而无法有效攻击潜艇。同时,航母无法阻挡潜艇在一定深度的水下,在潜艇的有效攻击距离之内和航母有效探测距离之外这个特定区域内攻击航母,因此当潜艇与航母进行武力对抗时,武力的隐蔽性强将成为核动力及高性能常规动力潜艇的层次相对航母为高的最重要依据。
由于潜艇活动于水下,并且为了保持其隐蔽性,作战时潜艇仍然处于一定水深处,在这种战场环境的限制下,使得潜艇的信息支持系统能力相对低下,影响了潜艇作战效能的进一步发挥。在与航母舰队信息获取和处理能力的对比中,这种劣势更为明显,我们知道,航母舰队由于舰载雷达、预警机的性能强大,使得航母舰队本身就具有很强的战场信息获取和处理能力;在此基础上,航母舰队与外部信息支持系统的联系十分紧密,可以通过与各种类型的卫星、侦察机相联系,从外部获取更多的战场信息。由于潜艇处于水下这一特定战场,潜艇本身获取信息的手段和性能比较有限,相对航母舰队处于先天性相对较弱的状态,而且这种劣势很难改变。但是随着科技的发展,潜艇从外界获取信息的能力将不断提高,这方面的技术发展潜力十分巨大,中国应在这方面加以重点关注。
如果中国能够在潜艇获取外部性能的技术上取得重要突破,并且建立一个性能卓越的潜艇外部信息获取、控制和发送系统,能够将该系统获取的极为具体的实时战场信息安全、快速地传递给潜艇。在这种信息系统的支持下,所有核动力和先进常规攻击性潜艇置于一个宏大的潜艇外信息获取和传输、控制与指挥系统之下,那么核动力潜艇和高性能常规潜艇信息获取和传递能力极大提高,战斗力将大大提高,将在很大程度弥补其与航母舰队的信息能力的差异。核动力潜艇和高性能常规潜艇将拥有更为强大的独立作战能力——潜艇通过被动接受系统很好地隐蔽自身,能够给予敌方航母舰队以突如其来、难以防范的致命攻击——,其与航母之间的层次差异将更明显的表现出来。
另外,随着军事科技的发展,在潜艇本身的隐蔽性能上还有很大文章可做,比如运用超导磁流体技术,潜艇的噪音将出现革命性的下降,潜艇的速度也会更快;运用可能出现的新型材料制造潜艇,使潜艇的潜深更深;针对常规潜艇,运用新型能源驱动潜艇,使潜艇一次水下活动时间大大增加等。同时配备的反舰导弹的性能应该更好,应具有更远的射程、更快的速度——比如可以使用脉冲发动机,使其速度达10马赫之上——,并具有更智能化的攻击方式。而且还可以将电磁炮搬上潜艇,以电磁炮弹的高速度和低可探测性攻击撕破航母舰队的包括激光武器在内的一切防御系统。
总之,在现有经济条件下,中国应该大力发展先进的核动力潜艇和高性能的常规潜艇,尽快形成这一较大规模的水下攻击力量,并相应地建立起支持潜艇作战的完善和可靠的信息获取和传输系统,使其成为世界范围内海洋武力系统中的最高层次攻击性武力,并形成强大杀伤力,作为抗衡美国海军的主要攻击性武力。水面舰只、尤其是耗费大量财力的航空母舰舰队可以较小规模地发展并进行持续研发,在较长时间内,形成实战能力的航母舰队主要用于对周边国家的进行战略威慑和攻击台湾,但不能指望用它来对抗美军的十几个重型航母舰队。
第五节 从武力层次论角度看激光武器对中国武力系统发展的影响
前文说过,一种性能相对现有武力得到极大提升的革命性的攻击性武力的出现,将对战争方式和国家之间军事实力的对比带来颠覆性的影响,将给所有国家既带来重大机遇,又带来巨大挑战,各个国家在这种机遇和挑战面前的不同反应,在一定时期后将使各个国家的军事实力进行重新洗牌和排序。因此,这种革命性的武力将会给未来战争带来何种影响,未来战争的形态将发生何种变化,国家武力系统建设应该如何进行规划以应对挑战,并进一步抓住机遇大大提升自己的军事能力,都是值得深入研究的问题。在下文中,我们以激光武器的出现和即将开始的广泛运用对中国武力系统建设的影响为例探讨以上问题。
作为在可预见将来出现的革命性武器之一的激光武器已经接近于实用化——美国已进行多次处于不同平台的激光武器的发射试验,并取得了比较大的成功——。中国武力系统的建设(为了不至于落后于世界军事变革的潮流,甚至进行跨越式追赶)如何主动应对其带来的影响就成为一个不容回避的课题。那么,我们以什么样的分析工具来讨论这一问题呢?在前文中,我们系统阐述了武力层次论的基本观点,并且论证了武力层次论尤其适用于指导潜力大国的武力系统建设。在世界性的激光武器的实用化的过程中,中国仍然处于由潜力大国向超级大国的不断前进的征途之中,还不具备与作为超级大国——美国进行全面军备竞赛的实力,因此,从武力层次论角度对我军的武力系统建设如何应对激光武器出现带来的挑战,如何抓住其带来的机遇进行分析是十分必要和十分适用的。
一、激光武器的定义和激光武器的特点
那么什么是激光武器呢,通俗地说,激光武器是通过发射具有强大能量的激光束打击和消灭敌方目标的武器,激光武器的实际上是一个能量转换装置,它将输入到激光武器中的电能、化学能等各种类型的能量,在激光武器中进行转换,然后输出具有很强能量的激光,以光速这一物理上的极限速度打击特定目标。其特点如下:
1、激光的能量密度很高,同时也因为这一原因,造成的激光武器的攻击面较小,主要用于攻击点目标,比如飞机、导弹、坦克等,无法对占据一定空间,具有一定规模的武力集群的进行打击。
2、激光武器能够将强大的能量集中于一束激光之中,然后用激光照射目标,使目标上产生高温并使目标遭受破坏,因此激光作用于目标的能量大,时间短,能够烧穿一切金属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