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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寒冷的冬天是旧金山的夏季

_24 吴越(现代)
杨远韬来了,我正好出去买菜,等我拎了大包小袋回来,满以为他应该已经把郑滢哄好,至少哄得差不多,结果却没毫无进展:郑滢还赖在床上一言不发,没有一点起来的意思。走进浴室,我吓了一跳,杨某人正蹲在地上,很卖力地洗盆里的脏裙子,身上系着我那条查理布朗和史努比的围裙,神情肃穆得像瞻仰陵园。他听见我的脚步,抬起头来,挤出一个有点尴尬的微笑,随后他认出了我,笑得更加尴尬。
“我叫关璐,郑滢的朋友,跟她一个公司。”我干巴巴地自我介绍。杨远韬习惯性伸出手来,发现上面满是肥皂泡,便又立刻收了回去, “你好,我叫杨远韬。” 他有一副低沉的嗓音,用时髦的话说叫做有“磁性”,配上他的宽肩阔背、浓眉大眼,在适当的环境下,可以把方圆若干米、甚至若干里之内的“雌性” 统统化成铁钉。
“我认识你。”
他有点讨好地把笑容放大一圈,“我记得,上次在公司里见过你。” 他那副样子让我想到一个溺水的人好不容易捞到了一根稻草。我想,郑滢刚才大概把他骂得够呛。
我到房间里看看郑滢,她拿被子捂着脑袋,一点动静也没有。
我回到浴室,问杨远韬,“她怎么了?”
“她不舒服。你买了菜回来吧?放着,待会儿我来做饭。” 他唐而皇之地把自己给留了下来。
我看他往裙子的污迹倒上洗衣液,然后翻过一面也倒上一点,仔仔细细地搓起来,动作熟练而到家,终於忍不住,“不要洗了。”
他不说话。
“真的不要洗了。”
他可能觉得自己这是在将功赎罪,机不可失,头也不抬,闷声闷气地说,“不要紧。”
我觉得好笑,“我说不要洗了,是因为这条裙子是我的,而我比较喜欢自己洗衣服。”
他这才抬起头来,“噢,对不起。” 他把衣服泡回去,换上一盆清水。
“裙子是我的,可是,上面都是她吐的,你怎么说?”那种感觉有点奇怪:在公司里,我未必够资格和他说话;而在这里,却对着一盆脏衣服居高临下朝他问话。
他沉默了一会儿,说,“我会给她一个说法。”
杨远韬和我一起做菜,他身上的领导气质又回来了 --肉丝切多细,姜放多少,水淀粉勾多厚,菜什么时候下锅,都是他说了算 -- 尽管菜做出来以后,我没发现有什么太大了不起。可是,他去哄郑滢起来吃饭时,又像足一个做错事情、不知所措的小孩。我突然明白为什么郑滢会对他难以割舍:一个在外人面前可以斩钉截铁、呼风唤雨的男人,却偏偏在你面前放下身段、温顺听话,这本身就有着巨大的杀伤力。
男人,是一种让人又爱又恨的生物。
后来的一个周末,杨远韬专门请我们三个人吃了一顿饭,大约有“谢罪” 的意思。他专门下厨,比较特别的是,他亲手做了一个提拉米苏蛋糕。
等杨远韬走了,郑滢把吃剩的小半个提拉米苏放进冰箱,兴奋地告诉我,“他说他准备跟他老婆离婚。”
那是杨远韬嘴里第一次说出“离婚” 这两个字,不是“和她好好谈一谈” ,不是“解决问题” ,也不是“想想办法” ,而是干净利落、嗝崩松脆的“离婚”,第二声的“离” 加上第一声的“婚” ,什么人都一听就懂。他到底算是给了一个“说法” 。
“上个星期六我在床上耗了半天,总算没白费。” 郑滢很高兴,她觉得一场宿醉换这个结果很值得,不但值得,简直是个里程碑。
当年李宗仁在台儿庄和日本人打的那一仗,固然是“大捷” ,却也被称为“血战” :敌方溃不成军,尸横遍野;我军也是伤亡惨重,血流成河。但不管怎么说,胜仗总归是胜仗,即使付出很大代价,即使距离关东军扯白旗还有好一段距离。
临睡前,我给程明浩打电话,他在为一篇要拿去某个刊物发表的文章核对资料。
我问他,“如果你已经有了老婆,会为了我离婚吗?”
“我没有老婆。”
“我是说假如。”
“你怎么想到问这种问题?”
“你先回答。”
“你想听真话还是假话?”
“当然是真话。”
“说真话,我不知道。”
“什么叫不知道?”
“因为你问了一个现实中不存在的问题,我当然不可能知道答案。”
“假如我一定要你给个答案呢?”
他轻轻叹了口气,“你希望我怎么说?”
“我希望你说‘我会’。”
“我会。”
“真的?”
“真的。”
我们一起笑了起来,我问他,“我是不是很傻?”
他说,“不早了,快点睡吧。听话。”
“嗯。晚安。你也早点睡。” 我放下话筒,把头埋到枕头里,很快就睡着了。
144
我在艰涩而无味如过期牛肉干的工作里挣扎两个多月之后,终於看到了一点T骨牛排的影子:老处女有一个短期项目,主要是针对一个大客户的几项特别要求增强一个产品部件的功能。项目本身并不大,但时间要求很紧,这个客户又是典型的“爱哭的孩子有奶吃”,一点什么不高兴就哇哇乱叫,嚷得公司管理层上下都知道,所以,老处女相当重视,打算派两个人一起干。她先说明这个项目是现行工作额度以外的,然后要我们自愿报名,我和另外一个同事 Chris 几乎一起举手。
我们公司的行政结构复杂得像满汉全席里的拼盘,小小一个部门、二十多个人里面足有差不多七、八个层次,我所处的这个层次上有四个人:一个栗色头发、明眸皓齿的女孩子,每天一身漂亮衣服,平均两个月一个帅哥男朋友,情场得意之余,职场上也就不那么争强好胜;另一个四十几岁的单身妈妈,一个人带两个孩子,家里已经焦头烂额,自然也没什么余力;於是,“力争上游” 的任务,就落到了我和 Chris 头上。
Chris 比我早进公司半年,长得颇为奶油,如果去掉脸上那几块雀斑,走路再把背挺直一点,简直有明星的风范。我有时想,他不进软件行业,大概也能去好莱坞碰碰运气 -- 至少到肥皂剧里跑跑龙套应该不成问题。可能是为了再接再厉、锦上添花,Chris永远打扮得一丝不苟,烫得笔挺的保罗衬衫,赤橙黄绿青蓝紫每天一种颜色从不重复,下配裤缝笔直的卡其裤,金黄的头发用发胶拉得根根直挺、怒发冲冠。他的拿手好戏是在几百个人的大会上抢话筒问一两个煞有介事的问题,好像那么多人只有他竖着耳朵;和在漫长的会议终於结束前临一秒钟老板问“还有没有什么问题了” 的时候举手“我还有个想法” ,好像整个部门只有他在动脑筋。
我对 Chris 的第一印象还可以,可是过了没多久,就发现此人“并非善类” ,因为我搬进马克的办公室后没几天,他逛过来聊天,聊着聊着眼睛就盯着我那把人体工学椅打转转,一会儿说这把椅子我坐好像太高了一点,一会儿说他一天到晚写代码要是有这样一把椅子就好了,我没接他的话岔,由他一个人说。结果他大概也觉得无趣,打住话题,谁知转个弯却说“这把椅子舒服是舒服,就是过去坐在它上面的人好像都挺倒酶,你小心一点”。这句话惹得我十分恼火:我不愿意把椅子让给你,你就要这么触我酶头?
还有一件奇怪的事情是我居然对 Chris 喜欢用的一种芬芳馥郁的须后水过敏,每次只要他一用,离我半米之内,我就开始打喷嚏。这是我第一次发现自己对某种东西过敏。
我觉得自己和 Chris 的命相可能也不大和,就象郑滢和程明浩那样。可是,他们至少可以少见面,甚至不见面,而我们却要天天见,周周见,月月见。这下更好,不但要“见” ,还要“密切合作” 。
Chris 在部门里以“积极主动” 著称,果然,任务一下来,他就立刻给我发一个会议通知,说他有一些“想法” ,要和我谈谈。我中计而去,结果他其实什么想法也没有,根本就是在套我的想法,等我不知深浅把自己的“想法” 和盘托出,没几天,他居然把我的“想法” 改头换面占为己有,先去跟老处女摇尾巴,等我发现已经为时晚矣,想跟他计较倒显得自己小气,弄得我有火没处发。
我的职业生涯教给我的第二件事是:就算做了哈巴狗,也要机灵一点,因为,狗狗永远比肉骨头多。
那天晚上下班后,和 Chris 又开了整整两个小时斗志斗勇的会,我把肚子里的不耐烦压下去,给程明浩打电话想找他一起出去吃饭。他说他已经吃过饭了,我问他在忙什么,他说在改论文。
我回到家,对着冷锅冷灶,一点做饭的兴致也没有。於是我直接跑去找程明浩,想让他帮我煮碗面条吃。程明浩煮的面条很好吃。
145
我到他楼下的时候,正好看见一辆车从大门里开出去,车子后挡板上一个深深的凹槽引起了我的注意。几秒钟以后我就确定那是张其馨的车:红色的三菱车,前不久后挡板才被人家撞过,不会有错。她在这里干什么?
我愣了一下,飞跑上楼敲门,程明浩来开门,看见是我,脸上满是诧异,“怎么是你?”
“我想吃你煮的面。”
我看见客厅茶几上面有两个茶杯,杯子里的茶喝掉一半,还在微微冒着热气。
我问他,“你的室友呢?”
“去洛杉矶开会了。”
“刚才有人来过吗?”
“没有。”
“你在干什么?” 我努力地控制自己的声音。
“改论文。”
我终於忍不住,“那么那个茶杯是谁的?不要告诉我你喜欢一个人喝两杯茶。”
他回头看看,脸色有点发白,低下头,把手插到裤袋里,咬了咬嘴唇,轻轻地说,“刚才张其馨来过,她跟男朋友吵架了,想找个人说说话。”
“她要找人说话为什么不找我和郑滢,要来找你?”
“她说有些事情想听听男人的看法,” 程明浩把手抽出来,交握在一起,“我们就是聊了聊天,没有别的。”
“你们到底聊了些什么?”
“比如她问我男人为什么明明现实中有了女朋友还要到网上去花心,我说我不知道,因为我基本上没有时间、也不太喜欢上网,就是这样,真的没有别的。” 他急急地分辨。
“刚才我给你打电话过来,你就是在和她‘聊天’?然后你告诉我你在‘改论文’ ?” 我盯着他的眼睛逼问。
他又咬咬嘴唇,“是的。”
我的眼泪慢慢地涌出来,顺着脸颊向下淌,“你刚才说谎的时候,我一点都没听出来,我真的一点都没听出来。程明浩,你怎么会说谎了呢?而且,还说得那么专业。”
他想来拉我的手,我躲到一边,“我肚子饿了,麻烦你帮我煮碗面吃,多放点辣,好吗?”
他马上去煮面条,煮到一半他来问我,“你要面条硬一点还是软一点?”
我说,“越硬越好。”
其实,无论是面条还是心,都应该硬一点才好。
那碗面吃得我眼泪不停地流:大概他放了很多辣,大概,我心里很难过。
让我难过的,其实并不是张其馨来找程明浩,而是程明浩居然对我说谎 -- 当着她的面对我说谎,而且,他说谎的口气和说“璐璐,我爱你” 的时候是一样的。我,是绝对不会对他说谎的啊;因为我不会骗他,所以想不到他会骗我。
吃完面,我用纸巾擦擦眼睛,然后擦擦嘴,把筷子和碗递还给他,“谢谢,很好吃,我要走了。”
他拉住我,“璐璐,你听我解释,我不告诉你就是因为怕你知道了会胡思乱想。”
“我不胡思乱想,可以走了吧?”
“璐璐。” 他不放我走,固执地看着我,好像要用眼光把我钉在原地,却什么也没说。
我看着他的眼睛,一个问题突然从脑子的某个角落里蹦起,措不及防地从嘴里滑了出去,“你和她上过床,对不对?” 问出来的时候,我自己都吓了一跳。
他定定地看着我,逐渐换了一种矛盾而痛苦的眼神,最后点点头,“对。”
我的反应没有自己从前想像的那么激烈,好比一场战争,当时再惊心动魄,等结束之后凭吊遗址,剩下的不过只是“俱往矣” 的苍凉。我只是牢牢地抓着他的袖管,一遍遍左右牵动,“难怪你会为了她骗我,而且,眼皮也不眨一下。”
过了一会儿,我摇摇头,“算了。” 然后我放开他,跑到门边去扭锁。这间屋子闷得我喘不过气来,我要出去。门开到一半,我意识到今天这一步要是跨出去,前面不知道会是什么结局;我很怕自己这一步跨出去,一切就都结束了。这种想法让我感到绝望。
於是我反手又关上门,无可奈何地顺着门框蹲坐下去,把头埋在膝盖里,“程明浩,你让我以后还怎么相信你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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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是一遍遍重复着那句话,突然间,我被他一把拉起来抱进怀里。他的声音有点哑,“璐璐,你不要这样,你可以相信我的,真的,可以的…”
我皱起眉头一个劲地摇头,“我不要再相信你了…” 话还没说完,我的嘴唇已经被他用嘴唇堵住。他用力地吻我,倒好像受了委屈的是他而不是我;我想推开他,可是手被他抓得牢牢的,一点也不能动。
随后,他的吻落在我的额头上、鬓角上、眼睛上、鼻尖上、脸颊上、脖子上,最后又回到嘴唇上,这一回,却温柔了许多,好像秋日的风揉擦过地上金黄的落叶,我不由自主地抱住他的脖子开始回应。他大概感觉到了,於是更加坚定而热烈地吻我。这时,他在我耳边轻轻地说“璐璐,对不起” ,这句话却让我生气起来:说“对不起” 就表示他做了什么不对的事情,我不要他做错了事然后再说“对不起”,那样的话,不管吃了什么亏,到头来我总会原谅他。我不要他伤害我,爱,是不应该用道歉来弥补的。
顷刻之间,我做出了一个让自己都惊讶不已的决定:我要跟他上床,这样,他以后就会最最爱我了。这个念头仔细想想并不合逻辑,可是在当时却像一道闪电深深刻进脑海,让我觉得天经地义。
我偷偷解开衬衣的一颗钮扣,拉着他的手慢慢伸进去,一直到他的手就贴在我的胸口上。
我感到他的手微微颤抖了一下,“璐璐。”
“说你爱我。”
“我爱你。”
“那就好。” 我把自己更紧地融进他的怀抱,加倍温柔地吻他。
我感到他的手在我的身上慢慢游走,呼吸也逐渐急促起来,一阵阵微妙的颤栗通过神经末梢使我感到眩晕。终於,他把我抱起来,放到房间里的床上。
有足够的小说把所谓的“第一次” 形容得花好稻好、妙不可言;也有足够的生理卫生教材谆谆教诲说“第一次” 往往并不尽如人意。我做梦都没有想到,我的“第一次” ,是发生在这样一种类似赌气的情形之下。而醒来之后,脑子里翻江倒海的不是甜蜜、不是幸福、不是生气、不是后悔、不是忧郁,却是淡淡的、笼罩着一点悲伤的茫然。
原来就是这样,做了,又该怎么样呢?那种感觉,有点像小时候去春游,期待了好久,等真正到了那一天,却下起雨来,大家穿着雨衣套鞋玩了一会儿就草草收场回家,脸上装得高高兴兴,心里却多少有点凄凉。
我看着程明浩沉睡的脸,他的脸在睡着的时候比醒着的时候更加好看,眉心却微微皱着。这一点,上次他在停车场等我的时候,我就发现了。不知为什么,程明浩内心深处藏着的那个孩子好像总是皱着眉头的。现在,他已经拥有了我,为什么还要皱眉头呢?难道,他也和我一样觉得茫然?
我想着想着,几乎想立刻把他摇醒问问他究竟在想什么。正在这时,一个更加实际也更加重要的问题浮了上来:刚才,我们没有采取任何措施,要是我怀孕了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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