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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寒冷的冬天是旧金山的夏季

_23 吴越(现代)
十分钟以后,张其馨来了。我们各要一杯饮料,一边吃餐馆免费供应的那种香喷喷、里面嵌了碎核桃的面包,一边聊天。张其馨这个学期拿到硕士学位,她犹豫了半天,还是决定不读博士,出来工作,虽然导师一再挽留,说只要她再坚持两年,就争取让她拿博士学位。
“我爸不大高兴,他是很希望我拿个博士学位的,这样说出去多好听;我告诉他我读书已经读怕了,要拿他自己去拿,”张其馨在一家化学器械公司找到了工作,公司不算大,工资也不能跟我和郑滢同日而语,但工作要轻松许多,“还有,女人学历太高了不大好。” 她一心希望早点工作还有一个原因:林少阳只有硕士学历,她认为女人的学历不应该高过男人,也说不上哪里“不大好” ,然而就是有点“不大好”。
“我这个人不喜欢跟人家争,只要有一份稳定的工作,不要太累,工资少一点也无所谓。” 看上去,张其馨对自己的选择很满意。
我们把餐桌上一碟面包吃光,话也讲得差不多了,杨远韬还是没有现身。
郑滢又看看手表,脸上已经明显开始不耐烦,两条精心画过的眉毛一起向中间皱,娇艳欲滴的嘴唇则往旁边抿成一条线。
这个时候,她的手机响了。郑滢看看号码,拿起来就是一句“你怎么搞的?” 那应该就是杨远韬了。
对方在说话,郑滢脸上的表情像旧金山湾上空的天,一会儿一变,最后平静下来,淡淡地说了一句“好,那就这样” 。
她把手机放进提包,“啪” 地一声用力拉上拉链,轻轻地吁一口气,抬起头来,伸手拿过菜单,朝我们展开一个微笑,“他不来了,我们自己点菜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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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了?” 我和张其馨异口同声地问。
“他有点事情,耽搁了。工作上的。” 郑滢淡淡地说。我们都不大相信,看她的样子,又不好多问。
那顿饭吃得终生难忘,我们谁都不提起那个缺席的主角,还是谈笑风生,却多少有点意兴阑珊。等到提拉米苏上来的时候,话已经差不多讲完,只好说蛋糕。
郑滢一手托腮,对着小白碟子里的蛋糕微笑,“这里的菜一般性,真正出名的是蛋糕,有时候我会专门大老远跑过来吃呢。” 我相信她嘴里的“我” 其实应该是“我们”。
我挑一口蛋糕放进嘴里,果然甘甜润滑,回味悠长,“真好吃,不过,好像没有什么酒味嘛。”
“这就说明做得恰到好处,你吃不出明显的酒味来,只是觉得特别香;哪天要是少那么一点点兰姆酒,立刻就不一样了。”
郑滢这句话让我听得出神:爱情,是不是有一点像这种加了酒的蛋糕呢?一道道的工序,像来来往往的揣测、试探和思念;繁琐的配料,仿佛是千回百转的心事,投了进去,人家吃的时候,未必品尝得出来;自己爱的人,说不上究竟好在哪里,心里唯一清楚的只是,假如没有d,立刻就不一样了。
付帐的时候,我和张其馨提出AA 制,郑滢却坚持由她结帐,“谢谢你们陪我吃饭。”
吃完饭,张其馨打电话叫林少阳来接她回家,剩下我和郑滢两个人往停车场走。
路过一家酒吧,郑滢突然拉住我,“走,我们去喝一杯。” 我拗不过她,於是跟进去,每人要了一杯玛格丽塔。郑滢痛快地喝了一大口,“这才叫酒,刚才蛋糕里那点酒顶什么用?”
“是不是他老婆不许他出来?” 我决定开门见山。
她摇摇头,又喝一口酒,“真滑稽,其实他人都到餐馆门口了,结果发现我们后面一张桌子上正好坐着他老婆从前的一个同事,他说那个女人很喜欢传谣言,所以想来想去还是决定不进来了。”
偷情的男人大概都有“眼关六路、耳听八方” 的本事,对周围环境的敏感不亚于侦察兵。说来也好笑,在一个女人的世界里顶天立地的男人,被某个八婆的眼光随便一照,竟然成了临阵脱逃的小丑。
“怕什么?还有我们呢,他老婆问起来可以说是同事聚会啊。”
“他心虚,” 郑滢苦笑一下,“每次都是这样,去人多的地方,就怕被熟人撞见,感觉像做贼;去人少的地方呢,更加感觉像在做贼,心里特别委屈。” 她把杯子里的酒一口喝干,“每次都是这样。”
两杯玛格丽塔喝完,郑滢还是不过瘾,一抬手要了一瓶威士忌,拿过来倒进杯子,也不加冰也不对水,咕咚咕咚开始往喉咙里灌,一杯完了,再倒一杯。
我意识到她是在借酒浇愁,伸手要去抢她的杯子,“不要喝了,你这样会喝醉的。”
“让我喝嘛,” 她一把推开我,把散在脸上的头发很潇洒地往脑后一甩,“今朝有酒今朝醉,你没听说过吗?” 她半歪着脸,格格傻笑起来,几滴眼泪打在腮边的酒涡上,她伸手去把它们抹掉,然后撸撸鼻涕,“什么东西,王八蛋”。
“郑滢,跟他分手吧!”我心里好像有一只二十四响爆竹终於被点燃了导火线,劈里啪拉炸起来,一发不可收拾。我想起从前看过一篇小说开头的一句话,“那是个漂亮的女人,什么事情都占尽上风,就是运气不太好。” 我觉得,用这句话来形容郑滢再恰当没有了。
郑滢已经半醉了,脸颊通红,听见这句话,抬头看我一眼,咧嘴笑笑, 然后接着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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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滢,你想想看,那家伙根本就是个胆小鬼,什么老婆的前同事就吓成这副样子,真要跟他老婆短兵相接还了得?我告诉你,男人都是爱偷腥的猫,明明家里有猫食罐头,还偏偏喜欢钻到餐馆后门下水道去偷啃鱼骨头,等啃完了,再乖乖地回家去吃猫食罐头;哪天当真一盘鱼骨头摆在面前,他又会喜新厌旧想去吃虾米了。还有,我听说在美国离婚很花钱,他老婆又没有工作,就算真的答应,经济上也一定很吃亏,他会愿意吗?男人啊,其实骨子里比女人还看重钱,而且越有钱的男人越看重,为什么?很简单,没了钱,他们拿什么搭花架子,拿什么再去花女人?男人啊…” 我开始振振有辞地骂男人,从前小报杂志上七零八落看来的那些怨妇文章竟然也有了用武之地,“开卷有益” 这句话果然不假。
郑滢把头枕着手背,醉眼朦胧地望着眼前杯子里金黄的威士忌,突然抬起眼睛来问我,“我…我有个问题…假如那个什么程…程明浩已经有了老婆…不是你…你怎么办?你还会爱他吗?”
“他没有老婆。”
“废话,我是说假如…假如,就那么个男人,你就爱他,怎么办?”
“你有那么爱他吗?”
郑滢瞪我一眼,“别看不起人。”
我呆呆地看着她被酒染上红晕、显得分外俏丽而带着几分凄凉神色的脸,在心里掂量着那个问题,突然意识到,如果把杨远韬换成程明浩,如果把郑滢换成关璐,我十有八九也会身不由己去打这场在旁人看来不值的战役。那么,还有什么说的?
道理,永远是讲给人家听的。
郑滢得意洋洋,大着舌头说,“说不出来了吧,说不出来就不说,陪我喝酒!”她又拿过一个杯子倒了半杯酒,递给我,“喝!” 一仰头先把自己杯子里的喝干,“昨天,我又梦见他老婆死了,这回生的是脑瘤。我是不是很阴损?”
“阴损什么?”我的心里突然充满了一种莫名其妙的侠义之心,开始和郑滢一起咒那个女人,然后豪情万丈地拿起酒杯往嘴里一倒。我以前没有喝过真正的烈酒,这一倒下去,只觉得一股液体火辣辣地烧进喉咙,酒精“噌” 地一下腾上脑门,呛得我直咳嗽。
郑滢哈哈笑着来拍我的背,“你… 你他妈的真不像个男人。”
半个小时后,郑滢醉得趴在桌上,嘴里念念有词地说胡话,接着又唱起歌来;我在旁边手足无措。我想拉她起来,却拉不动,她力气比我大,喝醉了酒更加不听话。隔了几张桌子有几个男人开始对我们吹口哨,我害怕起来,於是,我拿出郑滢的手机给程明浩打电话叫他来。
二十分钟以后,程明浩来了,我们费了一番劲才把郑滢挪到他的车上去。当时的情景有点好笑,郑滢不知是不是把程明浩当成了那个双重陈世美,对他拳打脚踢,嘴里的歌唱到了“答应我你从此不在深夜里买醉,不让别的男人见识你的妩媚,你该知道这样会让我心碎” ;程明浩只好像老鹰抓小鸡一样揪住她不让乱动,我在旁边忙着把郑滢脚上的高跟鞋脱下来,免得那两个筷子一样细的鞋跟踩到他脚上去。
“爱如潮水” 里李宗盛写的歌词美则美已,却和现实有一定距离:现实中,一个喝醉酒的女人,实在谈不上仪态万方;而那个“别的男人” 半皱着眉头,打不还手,好像也并没有见识到什么“妩媚” 。
不知是不是由於那一番挣扎,郑滢刚在车后座上坐稳,就“哇” 地一声、一箭双雕把程明浩的车和他身边的女人一起吐了个一塌糊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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吐完以后,郑滢终於太平了,乖乖地伏在我的肩膀上。我一手捏着鼻子,尽量不去看自己胸前衣服上那一大片散发着酒气的污秽,一手轻轻地拍着她的背,有生以来第一次感到自己居然有点“伟岸” 。
我们把郑滢“搬” 回我家,让她躺下,我又去拿个脸盆放在床头防止她可能再吐。她嘟囔两句,沉沉睡了过去。
我把弄脏的裙子脱下来泡在盆里,换上T恤和睡裤,从冰箱里给程明浩和我自己各拿了一罐可乐,“今天谢谢你了。”
“她怎么了?” 程明浩坐在客厅沙发上,拉开可乐喝了两口,问我。
“男朋友。”
“吵架了?”
“也不是,她的男朋友有老婆,今天本来是要请我们吃饭的,结果又没来,真不是东西,” 我犹豫一下,还是把这件事告诉程明浩,“以后在她面前说话小心点,不要去提什么‘婚外恋’ 、‘有妇之夫’的话题,她可能会以为你在影射她。还有,明天要是问你她喝醉酒都说了什么,就说没听清楚,千万不要说她撒酒疯。”
程明浩点点头,笑了,“难怪她刚才把我当仇人一样。”
“她现在大概恨一切雄性动物。” 我歪着头靠在他身上,他闻到我身上的酒味,问,“你也喝酒了?”
“就半杯威士忌,是陪她喝的,辣死了,一点也不好喝。”
“以后晚上不要到那种地方去,女孩子在那里很危险,不怕一万,只怕万一,” 他再重重地加上一句,“还有,不许喝酒。”
“怕我酒后乱性被人家吃豆腐,还是吃人家豆腐?” 我忍不住。
“我是说正经的。”
“知道了。噢,不好意思,把你的车弄脏了。” 我感到过意不去,因为男生大多把车当宝贝。
“反正也是旧车。”
我叫程明浩留下来陪我。我们把电视频道转来转去,实在没有好看的节目,就索性打开CD 机听张信哲的歌,是那首杀伤力很强的“让我忘记你的脸” 。张信哲一遍一遍地唱:
不看见
但愿从此忘了往事
而拥有明天
不能再好像从前
以为你会出现
在转眼之间
不看见
决定好好安排自己
去面对明天
不能再轻信诺言
什么海誓山盟
直到永远
爱情好似云烟
我把歌听了两遍,笑起来,“张信哲唱来唱去都是女人辜负了他,可怜巴巴的,简直是贼喊捉贼,生活中,从来都是男人辜负女人。不过,也说不定就是因为这个,他才能那么红,因为女人老是被辜负,所以看见男人倒酶就特别高兴。”
我对程明浩说,“跟你要一样东西。”
“什么?”
“你电子邮箱的密码,”我盯着他的眼睛,“我只是偶尔打开看看,不会删除你的东西,当然也不会去回人家写给你的信。我只是要 …看看。”
程明浩望了我几秒钟,然后一声不响地从茶几上拿起一支圆珠笔,把我的左手摊开,在掌心上写下“gl761118” 。
“我的Yahoo 和 Hotmail 邮箱现在用的都是这个密码,你的姓名起首字母加上生日,” 他对我微微一笑,“你挑了个很好的日子出生。”
“我妈说生我的时候预产期是11月15号,后来不知怎么搞的,推迟了整整三天。等我生下来,头发和手指甲都老长了呢。” 我也笑了。
他把我的左手握成拳头,“人心脏和拳头的大小很接近,所以,你的心脏差不多就这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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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这么一点点?” 我看看自己的拳头,有点诧异,“太小了吧?”
“可以了,那是心脏,又不是垒球。”
我叫他把手也握成拳头,放在我的拳头旁边,“你的心脏就要比我的大。”
“因为我比你高。”
“稀奇,”我用拳头轻轻砸了砸他的拳头,“不过,现在我明白了,我的心本来就比你的小,所以你要让着我,对我好,不许再说我‘小心眼’。”
他把我的拳头放到唇边吻了一下,然后把它握在自己手心里捏成一个大一点的拳头。那一刻,他的心包容着我的心;我的心里,写着开启他电子邮箱的密码;而那个密码,是我的名字加生日。我的心里浮上了一点小小的罪恶感:另一个房间里,我最好的朋友刚刚在情场上中了一个飞弹,丢盔卸甲,恨死天下男人;我却在这里卿卿我我,而且觉得爱情很甜蜜。
我们拉着手开始漫无边际地聊天,从张信哲的情歌到美国的流行音乐,从西雅图那家研究所到我们公司里的鸡零狗碎,从蒋宜嘉细眉小眼的女朋友到郑滢男朋友开的凌志LS400。
“你没看见蒋宜嘉瞪着人家好车时的样子,简直口水都要流下来,笑死人了。对了,你喜欢哪种车?”
“丰田的4Runner。等我找到工作,大概会去买一辆。”
“为什么?”
“结实,耐用,哪里都可以开。”
“你想开到哪里去?”
“比如去爬山什么的,如果要搬家的话,也可以把所有的东西都放在车子里。”
“我还是比较喜欢轿车,”我伸个懒腰,把头埋在他的颈窝里,“我打算把那辆丰田佳美开上起码十年,总之开出本来。等那时候,如果我有钱了,我是说真的很有钱,说不定也去换辆凌志开开。哼,不就是凌志吗,有什么了不起的。” 虚荣心大概也会传染,好车到底是好车。
我们本来说好聊一个晚上,可是没多久我便开始迷迷糊糊,头脑里最后一个印象是程明浩去拿了一条毯子替我盖在身上,后来我就真的睡着了。
一觉醒来,天已经大亮。程明浩跟我一起去把我的车开回来,然后他就走了。
郑滢终於酒醒,嚷嚷着头痛,我给她泡了一大杯浓茶。她坐在床上喝完,一边揉太阳穴,一边皱着眉头、呆呆地看着我,“昨天我怎么回来的?”
“我和程明浩一起把你弄回来的。”
“我都说了些什么?”
“你叽哩咕噜的,我们没听清楚,” 看来和程明浩预先对好台词还是必要的,“不过,你把他车后座吐得稀里哗啦,他现在大概在搞卫生呢。”
“真不好意思,你看见他代我向他道歉。” 郑滢突然客气起来,却让我听了浑身不自在。我问她,“你不要紧吧?”
她摇摇头,一翻身睡回去。
快中午的时候,郑滢的手机响个不停,那个没种而皮厚的男人居然说想来看她,郑滢劈头把他臭骂一顿,扭捏半天,却还是把地址告诉了他。然后她起来洗脸刷牙梳头,拿热毛巾把肿起的眼皮勉勉强强捂下去,扑上一点粉底,又躺到床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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