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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寒冷的冬天是旧金山的夏季

_22 吴越(现代)
“不管。”
“我也不许你再提起林少阳。”
“好,不提。行了吧?”
他又伸过手来抱我,我闪开,把头埋在膝盖上,“我还是不高兴。”
我们僵持许久。我听见他叹了口气,“关璐,其实我早就想跟你讲了,你不能老是这样任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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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怎么任性了?”
“我觉得你喜欢抓住小节不放,比如刚才…”
“你认为那是‘小节’?”
他点点头,“我能跟你讲,就说明我并不把它当回事,对不对?”
“那我倒问你,你有什么事情不能跟我讲的吗?” 我抬起头来,盯着他的眼睛,“要轮到什么样的‘大节’ ,你会不肯告诉我?” 话到这里,我都不知道自己究竟在为了什么吵,只是觉得横也不对、竖也不对,就象在高速公路上迷了路,只能一个劲开下去,等下一个路口再看究竟开到了哪里。
程明浩默默地在我身边坐下,一句话也不说。
“你说话呀,” 我拍拍他的手背,他没有反应,我用力拉他的衣袖,“你说呀。”
好半天,他才开口,“你要听什么?”
“问题不是我要听什么,而是你要说什么。”
“我没什么要说。”
我赌气地翻个身、又拿起那本杂志盖住脸,“没话要说,那你就走吧。我现在想一个人待着。”
我本来以为他会再来哄我,可是,他真的站起身来,把车钥匙往口袋里一放,走了,还把门重重一关。
我把杂志往地毯上狠狠地一摔,越想越生气:居然真的走了,连句话也没有。算起来,这大概是我们第一次比较认真地吵架,为什么吵不好,偏偏是为了张其馨和她那个情圣男朋友。他居然为了张其馨和我耍酷,岂有此理! 好,你和我耍酷,我陪你耍,看谁更加酷。我不相信我耍不过你。
第二天晚上吃过饭,程明浩又来看我。当时我正在换厨房里的灯泡,灯装得很高,我在一张餐桌椅上搭了个小凳子,站在那上面才能够着。听见门铃声,我下去开门,等他进来后,我也把门“砰” 的一关,然后自顾自又要爬到凳子上去。
他按住我的肩膀,“我来。”
我说,“我自己可以。” 我坚持自己换,他在下面一手按着凳子,一手扶着我的脚踝。
等我把灯泡换好,他立刻伸手把我抱下去,“以后这种事情让我来做。”
“我又不是不会。” 我挣开他的手,把凳子和椅子都放回原位。
“璐璐,昨天是我不对,别生气了,好不好?”
“你有什么不对的?是我任性、抓着‘小节’ 不放,跟你兴风作浪,所以,我检讨,还要麻烦你老人家大人不计小人过,肚子里呢撑撑船,” 我冷冷地回他,“你不待在家里整理我的罪状,跑来干什么?”
“你究竟希望我怎么样?” 他脸上的微笑慢慢地消失了。
“我敢希望你怎么样?你不高兴了,会一甩门跑掉,我吓都吓得半死。” 我忍不住又把声音提高半度。
那天的结局是,程明浩再一次“一甩门跑掉” 。他走了以后,我开始懊恼:他明明是为了道歉而来,我却一点面子都没给他留,下次见面,怎么下台呢?
当时我还担心着“下次见面” ,结果,后来的好几天我们都根本没有“见面” ;他没有再来找我,连个电话也没打。
等到第五天,我真心诚意地后悔了,我想,他一定是在生我的气,而且,恐怕气得不轻。
我上班开始分神,一有外线电话就立刻拿起来,希望是他打的,结果都不是。
那天,我无精打采地回到家,一上楼梯就看见门口放着一盆花。别致的花盆我一眼就认了出来,是程明浩办公室桌子上的非洲紫罗兰。
我环顾四周,没有人;我把花盆拿起来左右打量,也没有纸条什么的。
一个可怕的念头像闪电一样划过我的心,让我打了一个哆嗦:他,这是要跟我分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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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呆呆地盯着那盆非洲紫罗兰,还没来得及细想,眼泪突然间夺眶而出,然后顺着脸颊一颗颗滚落到非洲紫罗兰深绿色的叶子上。有点像小时候夏天突如其来的雷阵雨,当头一个闪电,还没等人反应过来,水珠已经从四面八方的风里纠集成一团打在你头上身上,躲也没处躲,只是一个劲的诧异‘怎么就下雨了呢’;北加州的夏天几乎不下雨,这倒是帮我重温了那种久违的感觉,不过,准确地说,是‘怎么就哭了呢’ 。
正在这个时候,我听见脚步声。抬起头,看见程明浩朝我走过来,脸上是一样的诧异,“怎么了?” 他加快几步。
我本能地要去抹眼泪,可是手已经被他抓住。
“你把花放在这里干什么?” 我低下头。
“刚才我在这里等你,想起车子的前灯忘记关了,马上跑下去关,就把花放在地上,反正周围也没人。你怎么了?” 他伸过手来帮我擦眼泪。
“没什么。” 我骤然意识到了自己的荒唐可笑:吵那么一次架好像并不至於就此分手;再说,就算真要分手,他也不应该是那种含糊其辞、扔下一盆花就走的人啊。什么时候,我变得这么患得患失了呢?
“没什么还哭成这样?”
“我刚才以为你要跟我分手。” 我感到很窘,但又编不出另外一个理由,便只好实话实说。
“我,我为什么要跟你分手?”
“因为我们吵架了,你又好几天不理我,” 我喃喃地说,“然后今天莫名其妙一盆花放在这里,我当然会那么想,” 说着说着又来气了,“就是,你莫名其妙把花拿过来干什么?现宝吗?我又不是没见过。你有什么话就说,我最讨厌人家拐弯抹角了。”
我嘀咕了一番,抬起头来,发现他正认真地看着我的脸,半天不说话。
“看什么看?有什么好看的?” 我知道自己那个样子绝对谈不上什么好看。
“璐璐,” 他摩挲着我的头发,“我把花拿过来,其实呢,是想请你帮我养,因为我觉得你应该比我更加会照顾这些花花草草。”
“我帮你管花,那你干什么去?”
“我可以多腾出点时间管你啊。”他对我微笑。他的笑容很温暖。
“我比花麻烦多了。” 我忍不住也微笑起来,心里的石头彻底落在地上,一切又敞亮起来。我伸手抱住他。
“所以我把容易的让给你,”他把我紧紧地拥在怀里,“你喜欢胡思乱想,心又那么细,看来我的确应该多花点时间。还有,刚才看见你哭,我突然明白了一个道理,就是,你在对我发脾气的时候,其实自己心里恐怕更加伤心。对不对?”
我把头靠在他的胸口,一面按他恤衫领子上的钮扣一面问他,“我是不是一个很无聊的人?”
“你是一个嘴硬心软的人。”
“这样的人最最吃亏了。我妈就是一个例子,刀子嘴豆腐心,弄得我爸讨厌她,老是跟她吵;吵完了我爸跑出去,她一把鼻涕一把眼泪拉着我诉苦,还叫我站立场,说什么不站在她那边就是站在我爸那边,烦死人了。程明浩,我很怕将来会变成我妈那样,哪里都不讨人喜欢。”
“你不会的,” 他温柔地吻了吻我的鼻尖,“因为我绝对不会讨厌你。你要相信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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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他的鼻子上摁了两下,“你把我弄哭了,所以要双击。”
“你提醒我了,” 他从包里拿出一个塑料盒子递给我,“送给你,这大概就是你说过的那种人体工学鼠标吧,还真有点像只卡通老鼠。”
那只银灰色鼠标底座拱起,宛如老鼠的背,让人的手可以正正好好搭在上面;左右两边各有一块深灰色突起的塑料片用来左击和右击,引人注目的是顶上那只醒目的红球,活像米老鼠的大鼻子。
“嗯,就是它了,我一直都想买一个呢,” 我把鼠标拿出来玩,“这只老鼠长了个酒糟鼻唉。”
“说明书上说使用这个鼠标,可以舒缓对手腕和肩膀的压力。你不是说肩膀酸吗?”
“怎么对我这么好?”
“做错了事,当然要赔罪;不过,也是为了我的鼻子,你老是那么左击右击,我有点担心它不能保持领土完整。”
我伸手把他的头发弄乱,“想得倒美,鼠标上班时候用,你的鼻子下班以后用,不能顶替的。”
这场风波告一段落。从那以后,穿着淡蓝色套鞋的非洲紫罗兰住到了我小公寓的落地窗旁边。白天去上班之前,我把百叶窗拉到半开半闭,因为我在书上看见非洲紫罗兰是一种需要光、但光线又不能太强烈的植物;晚上下班以后,我把窗户打开,让它透透气;我定时给它浇水,隔一段时间施一点花肥。大概我照顾得还算得法,它看上去越来越精神了。
我对植物并没有太大的爱好,上一回养花好像还是小学自然课的时候;那次买了来送给程明浩,其实也是心血来潮。然而,这盆花我养得很用心,因为我喜欢它的性格:很平凡,但又有一些不大不小的挑剔之处;未必要花多大的成本,却需要用心;而且,你要是真的用了心,它也知道的,会默默地用更多温柔而坚定的小花朵来报答,由不得你不感动。我觉得它有点像我。
如果每个人都有“植物属性” ,那么,我大概就属非洲紫罗兰。
林少阳“蓝杏出墙” 的嫌疑,我到底还是找了一个机会告诉张其馨。虽然我并不喜欢管这类事情,但毕竟还是不愿眼看她被当成傻瓜蒙。我知道张其馨对自己喜欢的男人简直百依百顺,所以,林少阳无论如何不该耍她。
老实说,林少阳算得上我见过的男人里比较“全才” 的了,长得帅,工作能力强,人际关系面面俱到,一张嘴八面玲珑。我曾经偷偷地把林少阳和程明浩比较过、打了一下分,结果林少阳比程明浩高出足足五分;这种差别让我暗地里觉得很安心,林少阳条件那么好,张其馨应该就不会后悔放弃程明浩了吧。所以,即使为了这个自私的理由,我也希望他们能够恩恩爱爱,天长地久。
这也从另外一个角度印证了我那套“打分” 系统的致命漏洞:我忘记了一样非常重要而又无法用参数来衡量的东西。这样东西,叫做“爱” 。
这一次,林少阳让我领教到什么叫做“道高一尺,魔高一丈” 。原来,那个餐馆里的女孩他早已在张其馨那里备了份,说是他们家一个什么曲里拐弯的亲戚的女儿,小时候曾经一起玩过,这次来美国培训,林少阳当然要尽足地主之谊;林少阳的“备份” 里还有一条重要信息:此女早已有了门当户对的男朋友。所以,他们是纯洁得像蒸馏水一样的“异性朋友” ,他们之间的亲密不过是“青梅竹马” 的遗物。
无形中,我的“小报告” 倒成了林少阳忠贞不二的“见证” 。张其馨不无得意地说,“我这个人不小气,只要他跟我把话说清楚,我一般都是通情达理的。”
我心里还是有点嘀咕,程明浩两只眼睛都是一点五,应该不会看错,他们的确手拉手。“异性朋友” 可以拉手吗?好像不是不可以,然而,我和蒋宜嘉也算是“异性朋友” ,但我可以保证,哪天我和他要是被人家看见手拉手,只有两种可能,要么他成了瞎子,要么我成了瞎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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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我在有弹性椅背、可以调节高低、后靠六十度的人体工学椅和红鼻子鼠标的陪伴下,为着自己那个“坚决不被两件衬衫打发走” 的宏图大志走过了一段相当艰难的日子:刚进公司,很多东西不熟,不知道什么人该怎么打交道,也不清楚哪些地方可以偷懒,只好处处做足功夫,不敢怠慢,不求有功,但求无过。马克留下来的工作固然让我扎扎实实感到“天生我才必有用”,可是,不久我就发现自己啃上了一块“槽头肉”:他原本负责的差不多都是旧版本产品的维修,和时不时应客户要求加些花样哄哄他们,创新比较有限。听说,产品新版开发时,他看不惯管理层某些“急功近利” 的做法,在“不太恰当的场合” 说了一些“不太恰当的言辞”,老处女索性不要他再插手;他呢,抱着“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 的心态,也乐得眼不见心不烦。正是由於这点,当初部门里没有一个人愿意接马克的工作,老处女不得不把我招进来。难怪她开工资的时候舍得花本钱,那不仅是为了我,更是为了她自己,是做给马克和整个部门看的:以为你们很厉害吗?我叫谁走谁就得走,走了,不愁找不到人接。
明白了这点,我暗暗叫苦:这个岗位决非久留之地,我没有马克那样资本、头衔可以倚老卖老,要在公司里混、混得好,就必须想办法跳到比较“核心” 的项目去;但是,手头的活呢,也一定要好好干,这是进公司的第一仗,不能给人家看笑话,否则,“槽头肉” 都啃不好,还想指望“里脊肉”?
二十四岁这一年,我觉得自己好像没有从前精力充沛了。读大学时,为了应付考试通宵看书,合衣睡上两个小时,洗把脸、喝杯牛奶就去考场,等考试结束再跑到卡拉OK唱一个晚上,一点也看不出来;就算后来到美国读研究生,功课一大堆,考试测验像毛毛雨,也只是觉得“烦” 而并不真正觉得“累”。现在好了,上一天班,很多问题像雨后春笋一样冒出来:眼睛发痛,腰背发酸,不用鼠标的那边肩膀总是不大舒服,也不知是电脑屏幕还是中央空调的关系,皮肤开始逐渐发干,面上看不大出,却能清清楚楚地感觉到,像超市里买来后在冰箱里放了一两天的苹果,表面没什么太大变化,其实已经不那么鲜润了。偶尔加班到深夜,第二天一定要早回家补一觉,否则绝对无精打采。
我有点着急,开始着手补救:办公室里放一瓶化妆水、随时补充水分,天天用热毛巾按摩脸颊,三天两头去健身房,开始涂一些也不知有无科学依据的“延缓肌肤衰老”的东西,时不时也会按图索骥拿药草煲一些很难喝、但据说可以“养颜” 的汤。“保养” 这个词触目惊心地闯进了我的生活。
我原以为这些症状是我独有的,问了郑滢,她也恨得咬牙切齿,“女人老起来真是ABS也刹不住。”
“程明浩不是常常帮你捏肩膀吗?” 杨远韬出差了,要两个月才能回来,她很羡慕这一点。
“有什么用,也不能随时捏啊,再说,他过几个月就到西雅图去了。”
“你舍得?”
“不舍得又怎么样?他说那里条件好,镀一层金,将来容易找工作。”
“等他毕业,找到工作,你们就结婚吧,女人最好在二十五岁之前嫁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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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
“去菜场买过菜吧,女人二十五岁之前像早市的菜,随便怎么样就是新鲜,当然也贵;过了二十五岁,就变成了下午的菜,看上去也可以,不过时不时需要喷喷水;然后呢,到了晚上要收市的时候,管你喷多少水,也是‘鸡毛菜五分钱一斤,两毛钱一筐’ ,只怕人家还不要。男人呢,刚好相反,二十五岁吗?帮帮忙,青春期还没结束呢,三十岁开始发俏,四十好几还是流金岁月,你说不公平吗?是不公平,可是反过来想想,女人年轻的时候不也风光得很吗?这也叫做风水轮流转,二十五岁就象男人和女人的一个分水岭,在那之前,女人占上风,男人占下风;等过了那个年纪,就是女人走下坡路,男人占上风了,一点办法也没有。所以呢,最好还是顺其自然,趁早市的时候先卖个好价钱保险一点。”
“你打算二十五岁之前清仓?”
“我?运气不好,人家订了货突然发现没带钱包只好回家去拿,偏偏住得还特别远,恐怕难免要喷喷水了。” 郑滢嘲笑起她自己来一样毫不留情,“不过你可以啊,结了婚,再也不用担心以后行市波动。你不是老早就想嫁给程明浩吗?”
“谁说我想嫁给他?”我脸红了,“我还打算先好好玩几年呢。”
“好,知道了,你不想嫁给他。你只不过是找工作的时候就在为生孩子做准备而已。” 她白我一眼,“假正经。”
“说真的,以前没想到这个行业看着神气,干起来这么辛苦,又伤眼睛又伤皮肤又伤脑子,动不动熬通宵,全身都酸,一点都不适合女人干。” 我敲敲肩膀,开始抱怨。
“嗤,我从来不认为有哪个行业适合女人干,女人哪,最适合的职业就是找个有钱的好老公,然后在家相夫教子,打扮得漂漂亮亮,逛逛街打打小麻将,高兴了发发嗲,男人还觉得你温柔贤惠,又舒服又讨好,” 她讲得眉飞色舞,突然脸色一转,“不过呢,有些女人就是身在福中不知福,一天到晚只知道把老公看得像只宠物狗,走到哪里都要跟踪追击,要不就拿信用卡账单和发票对来对去,唯恐天下太平,这种女人,换我是男人我也不要。” 自从和杨远韬好了之后,郑滢说话的口气越来越尖刻,她自己大概没有觉察,我听着却替她感到心酸;做人情妇,无论心胸多宽,大概或多或少都有这种情绪,觉得好像自己去逛街时好容易发现一件期慕已久的孤品名牌,却偏偏已经被哪个平庸但好运的女人捷足先登捏在手里,凭你相貌三围赶得上“时尚” 杂志里 Ralph Lauren 的模特也毫无办法;有些东西,讲的不是条件,是先来后到;你指望那件衣服争点气,自己从人家手里跳出来,谈何容易。
不过,一转眼,她的脸上又云开雾散,“杨远韬说这次回来以后想见见我的朋友呢,到时候我们找你和张其馨一起吃顿饭吧。”
“好啊,这样以后在公司看见他也不用装不认识了。” 我看得出郑滢很开心,杨远韬想见我们,从很大程度说明了他的诚意。如果说郑滢已经打定主意来个“八年抗战” ,这顿饭,说不定就是“台儿庄大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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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了几个星期,郑滢果然约我和张其馨吃晚饭,地点在小意大利的一家餐馆,她说,“杨远韬最喜欢这一家的提拉米苏。”
那天是星期五晚上,我下班以后回家换条裙子,稍微化了点妆就去餐馆,时间刚好,居然是第一个到的;我没事干,就对着甜点菜单研究那种叫做“提拉米苏” 的蛋糕。郑滢告诉我,这种蛋糕是用奶油、巧克力加兰姆酒,一层叠一层浇出来,再洒上巧克力粉,相当费功夫,而且每样配料的多少都有讲究,尤其是兰姆酒,加多了太冲,加少了没味道,要“不多不少” ,画龙点睛,全靠做蛋糕师傅的功夫。菜单上的蛋糕,果然很漂亮,价钱也不菲,小小的一块要七块钱,我不由偷偷吐了吐舌头。不过,我还是打算要一块尝尝,那个时候,我对任何巧克力的东西都感兴趣,况且,这一顿是杨远韬请客,郑滢特地关照我们不要客气。
过了一会儿,郑滢来了,看得出,她刻意打扮了一番:一件合身的黑色无袖窄裙恰到好处勾勒出她丰满的胸部和纤细的腰,不知是不是由於又开始吃避孕药的关系,我觉得她的身材越来越引人犯罪了;一头乌亮的长发披散在肩上随着她的步子轻轻舞动;明眸皓齿,顾盼生辉,脸色晶莹匀净;无论在中国人还是外国人眼里,她都算得上一个大美女。说实话,我已经很久没有见她这么神采飞扬了。郑滢远远地看见我,微笑着轻轻挥了一下手里的小包,款款走过来,我能明显感觉到周围桌子上向她投去的目光,成分比较复杂,但基本上可以分两大类:色迷迷的和酸唧唧的,前者来自男人,后者来自女人。
郑滢见我一个人坐在那里,有点意外。她看看表,撇了撇嘴,“杨远韬说他下了班就直接过来的呀,怎么还没到?”
“大概塞车了吧,” 我说,“不着急,反正张其馨也还没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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