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读网 - 人生必读的书

TXT下载此书 | 书籍信息


(双击鼠标开启屏幕滚动,鼠标上下控制速度) 返回首页
选择背景色:
浏览字体:[ ]  
字体颜色: 双击鼠标滚屏: (1最慢,10最快)

帝国缩影——中国历史上的衙门

_2 佚名(现代)
  很少有人愿意写一张“靠身文书”出卖自己的自由。如明代小说《警世通言》第22卷“宋小官团圆破毡笠”中,说明朝正德年间,昆山县有个叫宋金的年轻人,因为家道中落,被人推荐给一个上任知县,写写算算。在赴任途中,那知县的家人奴仆妒嫉宋金得到主人的赏识,就向主人建议要宋金写一纸“靠身文书”。宋金执意不肯,那知县一怒之下,把宋金赶了出来,流落街头。
  长随并不长久服役的另一个打算是便于捞到好处就开溜。纪昀在《阅微草堂笔记》里说:“州县官长随,姓名籍贯皆无一定,盖预防奸赃败露,使无可踪迹追捕也。”在这本书里纪昀记载了不少长随作恶的故事。《阅微草堂笔记·如是我闻》里记载一个州县长随,先是自称是山东人,名字叫朱笔文;以后到另一个州县官手下,又自称是河南人,名字叫李定。最后生了一场怪病,从脚趾开始发生溃烂,逐渐上移,一直烂到腹部、胸部,臭不可闻,烂死在床上。因为他没有亲属,主人检查他的行李,发现有一个写满蝇头小字的本子,其中开列着他前后服侍17个州县官的经历,尤其是详细记载这17个州县官员贪赃枉法的“阴事”,某时、某地、何人参与、何人见证、有何书札、有哪件卷宗可查,都写得一清二楚。主人见了大惊,有个长随“朋友”知道那个死鬼的底细,说那些都是它用来挟制主人的资料,每次服役都突然不辞而别,卷走一些钱财,留下一封书札,把这些“阴事”写上几件,让主人不敢追究。就连他的老婆也是这样搞来的:那女人原来是某个州县官的侍婢,被他搭上后,一同私奔。那主人见了他留下的书札,竟然闷声不响,不再计较。《阅微草堂笔记·滦阳续录》里讲一个云南的知县,因为手下的长随在衙门里作恶多端,就把这长随赶走了。想不到这长随早已将这知县家乡情况调查清楚,被赶出衙门后,立即赶到那知县的家乡,说是主人已病死任所,赶紧请去人办理丧事。知县家中登时大乱,哭成一片。那长随又称主人临死之前如何分付,讲得头头是道,不由那户人家不信,拿出一笔钱来给他做迎丧的费用,还厚给赏金。这长随拿到钱后就失踪了,几乎害得知县家里家破人亡。
  11、看管内宅咽喉
  衙门的“宅门”可说是衙门的咽喉,所以看守宅门的长随,被视为长随中的第一号人物,是爷们里的爷们,号为“大爷”。往往是长官从自己亲信的家人中,选拔“老成亲信”者,加以提升而委任的。称之为“门房”或“门上人”,俗称“把门”,雅称是“司阍”。
  门房的第一职责是把守宅门,隔绝宅门内外的交通。清朝人何耿绳在《学治一得编》里强调“司阍者须老成压众之人”,长官要给门房一个谕帖,明确规定内衙的哪些人物可以禀承长官的旨意出宅门,其他人一律不得出宅门半步。如署内的家人未经官差擅自出门,要予以阻挡,并立即禀报长官加以驱逐。门房如有知情不阻挡,也要严究。即使官亲、幕友外出拜客,也要随时禀报长官。这是因为“衙署随处有弊,无内应则不行”。
  整个州县衙门的工作节奏也是由门房大爷发“点”指挥的。“点”即云板,“打点”是门房的重要职责。按照《各行事件》、《门务要略》等长随抄本的说法,冬春两季每日的卯正一刻(约合今早上6时)、夏秋两季每日的卯初一刻(约合今5时半左右)打7点,传头梆,召唤衙门的“工作人员”起床。冬春辰正一刻(约合今早上8点左右)、夏秋辰初一刻(约合今7时半左右)打5点,传二梆,通知衙门“工作人员”上班。官员要出外坐堂或到签押房办公,要及时打3点、传三梆。官员开宅门迎送客人,也要及时打点传梆,通知衙役、书吏、闲杂人等回避。官员退堂、回内衙也要及时打点。冬春下午申初三刻(约合今下午4时左右)、夏秋下午的申正三刻(约合今下午4时半左右),打3点、传晚梆,宣布下班。冬春酉正三刻(约合今下午6时左右)、夏秋戌初三刻(约合今下午7时左右),打点通知大门上锁。在朝廷的忌日不得打点传梆,门房要提前收好点锤。
  门房还要兼管传入内衙的文书文件的收发,《各行事件》称:“司阍之职,要知世道交接,律例稿案明悉。言语吩咐,不亢不卑。事分缓急,量其轻重、察其大小,须要井井有条。如官府新到任,即细查阅地界远近、村庄疏密、民情风俗,熟悉于胸中。土役(由当地人充当的衙役)何人妥当,士绅谁兴利除弊,访查明确,以备不时之用。”
  门房的收入在长随中最为丰富,主要来自“门包”--来客给门房的礼金。门包来源悠久,据顾炎武《日知录·阍人》的考证:东汉时大将军梁冀权倾一时,但却常常不理朝政,日以继夜在宅第中游玩。来客为了进梁府求见大将军,先要贿赂看门人,才会被通报,看门人得以富至千金。顾炎武认为这就是后世门包的滥觞。明清时地方士绅、佐贰官、来拜访州县衙门长官的来客,都要给门房门包,才会被通报。这是公开的惯例,州县长官自己为了使自己可以拜见上级,也同样要给上级各衙门的门房塞门包。习惯上还要在过年过节时给上级衙门的门房送“门敬”。州县长官下属的官员也要给州县长官的门房送“门敬”。门包一般为1两银子左右,门敬的数目略多。除了求见要有门包外,给州县长官送礼也要给转送礼金、礼物的门房一份门包,多的达礼金、礼物价值的十分之一。
  12、把持条条门道
  长随里还有一大类带有“门”字称呼的,一般统称为“门上”。但他们的职责和看门没关系,他们一般都对口某一个衙门的部门,沟通内衙和衙门各部门以及衙门外的联系。他们可以出入宅门,就各自负责联系的部门事务,向长官报告情况、接受指示。平时站在对口的师爷、书吏的办公室门口,接受、传达文件或口信,也号为“立幕”,因此得名。
  门上也分成好多种,而且各个衙门的惯例也不同。最普通的分法是分为“稿案”、“钱漕”、“执帖”、“司差”等等。
  稿案门上也称“司稿门上”。明清时州县衙门的文件都装入大封套,称之为“稿件”。封套上粘有签条,说明文件的主题。签条及封口上都骑缝盖有师爷的私人印章。专门传送这种稿件的长随也就得名为“稿案”、“司稿”。在有的州县,稿案门上或司稿门上是个统称,指所有负责内衙和衙门各部门之间文件传送的长随,不过在大部分州县,稿案专指和刑名师爷、刑房书吏之间进行联络沟通的长随。稿案门上在受理诉讼的词讼日将值堂长随传来的诉状汇总交挂号师爷挂号,再送到刑名师爷处拟批(草拟是否受理的意见)。刑名师爷拟批后,再呈送长官过目“朱行”(用红笔画道表示同意,实际上大多由长随代笔)或“承行”(州县长官自行作批词),再送到衙门的承发房或“誊批处”、“抄案房”誊抄,核对无误后再带回原稿,经挂号后再交衙门的架阁库存档。存档前稿案将签条抽出,注明日期,保存在内衙的挂号师爷处。
  钱漕门上的职责和稿案门上相似,是专门联络钱谷师爷和户房书吏的长随。这种长随还要协助钱谷师爷整理有关的文件。在新旧任长官交接时,也要协助钱谷师爷进行计量盘查。
  稿案、钱漕门上是负责衙门内联络的,而负责和衙门外联系的则是“执帖门上”。帖指和现代名片类似的“名帖”,以及“拜帖”、“请帖”、“吊帖”等等。顾名思义,执帖门上是手持主人的名帖代表主人进行交际活动的。相当于现代的“公关秘书”、“礼宾干事”。算是长随辈里最出头露面的角色。这种长随因为往往是要代表主人外出的,其形象关系到主人的形象,所以都要挑一些仪表堂堂、善于辞令的人来担任。平时外出时都要打扮得衣冠楚楚,操一口流利的“京片子”,很能镇住衙门内外的各种人物。
  按照《各行事件》,执帖门上随主人到任后,就要展开调查,收集本州、本县绅士的名单、住址,搞清每位绅士的功名、曾任的官衔、职级等等情况,制成帐册,供主人参考。还要搞清各上级衙门长官及本城文武官员的诞辰,制成《百寿图》,除呈交主人外,一份交门房、一份自己收藏,随时提醒主人送上贺礼。另外执帖门上还要调查本城典当、行商、绸缎铺、布店、酒楼等等商号的情况,开列商号地址、名单的汇总表,以便将来主人拜客、请酒等等大型活动时借用场地,或首饰、家具、餐具等等之类的“行头”。
  平时主人有交际活动,执帖门上总是打前站的。主人出访,执帖门上要先行联系,递上拜帖。有客来访,执帖门上又要安排接待,并站在客厅前迎候来客。将来客引入客厅后,再将来客的名帖交还来客的跟班。
  “司差门上”是指和办差的长随进行联络的长随,有时也指出外办差的长随(详见后文)。
  各类门上被称为是“拿权的大爷”,他们把持了衙门的联络门道,自然也要得到种种常例,凡事经手总要有些收入。清末谴责小说《官场现形记》第44回“跌茶碗初次上台盘 拉辫子两番争节礼”,说湖北蕲州的两任吏目为了争夺地方商号送的总共才4块洋元的“节礼”,以至于到知州的宅门前拉辫子打架。被几位门上大爷大大耻笑了一通,“真是你们这些太爷眼眶子浅!”执帖门上说他昨天打麻将就输了四十多块洋元,钱漕门上一年“好几千的拿”。可见门上的实际收入比佐杂官要高得多。
  13、掌握官府印信
  传统戏曲《空印盒》讲一位御史不慎被贪官偷去官印,他就放火要贪官保管印盒,迫使贪官交还官印。这官印是官府权力的象征,是官员的命根子,是须臾不可离开的。所以明清时州县长官都要委派自己信得过的家人保管这官印,这种保管官印的长随,就叫“司印”、“管印”、“用印”。因为这些长随还要在长官的指挥下在各类需要用印的文件上加盖官印,所以也叫“佥押”,或“签押”。后一称呼以后也被用来泛指在长官日常办公签押房伺候的长随,里面又分出很多行当。
  《学治臆说·用长随之道》说,门房、签押这两个位置是最重要的,“此二处官之声名系之,身家亦系之”。所以一般都是以自己原来的家仆中挑选老实本份的人来充任司印签押。如上文引《红楼梦》里,贾政起初想做清官,长随们纷纷离去,而门房、签押只能暗暗着急,因为他们是从家人里升任的,和主人有人身依附关系,无法自由走开。
  明清时天下所有的州县官印都由朝廷礼部的铸印局统一铸造,为青铜质地的正方形大印。州印方2寸3分,厚4分(约合今73×73×12.7毫米);县印方2寸1分,厚3分(约合今67×67×9.5毫米)。明朝印文为“某某州印”或“某某县印”4字,字体为九叠篆文,据说这是喻义“乾元用九”(明郎瑛《七修类稿·印制》)。清朝则半为汉字、半为满文。
  州县官印平时都安放在印盒里,由司印保管。州县官印的使用频率非常高,诸如发布告示、发出的牌票、各种存档的档案、上下行或平行的公文、各类帐册、民间买卖房屋、土地、奴婢的契约、检验尸体的尸格、祭祀城隍等等神祗的祭文等等,都要加盖官印。按照明清时法律的规定,每年的年底岁初,十二月的二十几号到来年的元月二十号前后(具体时间在每年的年初由朝廷钦天监颁布的皇历根据天象确定)州县衙门应该“封印”,将官印封存,算是放年假,除了紧急事件外,停止办公。除了这个封印期外,州县衙门几乎没有一天不用印的。
  《各行事件》中说,“一切文、牌、号、票、稿,无稿不行,无行不印”,即在盖印前,先要看文件及其抄件上是否已有朱笔“画行”(详见下节),然后才可盖印。每日用印的文件名称也要有个记录,以便核查。
  加盖官印的方法也是有讲究的,盖在文件上方的叫“天印”,盖在文件下方的叫“地印”。一般上行的文件如“申详”等都要在文件的正面盖“天印”,在文件的接缝处和年月日上再盖正印。检验尸体的尸格每页都要盖“地印”,凡是填注伤痕处、尤其是致命伤痕处要用连印,力求红印盖满字迹,不使文字漏出。下行文书用斜印骑缝,年月日上用正印。牌票等也要用斜印骑缝。民间土地、房屋、奴婢契约的年月日上用正印,契尾(纳契税收据)上的银钱数目用正印,但文契本身上的银钱数目处要用斜印。串票上骑缝用斜印,加盖官印时要将串票倒放、倒用印。
  司印也是长随中收入最多的。每用一次官印,习惯上都有“心红银”的常例进帐。尤其是关于民间土地、房屋、奴婢买卖契约盖印,心红银的份子更多。不被公然认可的收入主要是私下用印,出一些空白的盖印文书,给衙役、书吏人等去敲诈勒索百姓,或给豪绅逃税。
  14、控制衙门中枢
  州县衙门的签押房可算是衙门的中枢,在此服役的一批长随也是衙门里最有权势的“二爷”。长随行当里一直有“假门上,真签押”之说,门上不过是出头露面,而签押房里的长随才是真正拿权二爷。这批长随的总称是“签押”,原来就是司印一人的职务,后来逐渐细分出稿签、发审、值堂、号件、标判、书启等等,一般来说这些长随都听从签押、即司印的指挥。
  稿签原是指各类稿案的签条,注明稿案的内容提要。后来也就用以指书写签条的长随。有的州县把稿签也称之为门上。
  发审、值堂的性质也是相近的,都是在州县长官主持审判时随同服侍。长官升堂时,值堂将师爷拟定的点名单摊在公案上,并依次放好有关的案卷。长官开审后,值堂要站在长官后听审,心中默记,当刑房书吏拿上供词记录请长官过目时,值堂接过供词,先看一下是否有误,再交给长官。长官洒签下令用刑时,值堂要上前到月台监视皂隶行刑。长官退堂时,值堂将审讯笔录核对无误后,封入卷宗封套,交给稿案朋友,转交师爷。长官出外验尸、验伤时,值堂也要随同左右,监视仵作验尸、验伤。
  号件也称“挂号”,是管内衙文件登记分发的长随,其事务实际和挂号师爷相混淆。到清末时,大多数州县衙门都直接以号件长随全权负责,不再聘请挂号师爷。
  标判是代替长官用朱笔批示公文的长随。明清时官场惯例,用红笔批示下行文件,用墨笔批上行文件,所谓“朱出墨入”。州县长官同意师爷或书吏草拟的文件,长官就只要用朱笔批一个“行”字,就算是批准。一切公布出去的官方文件如告示、海捕文书(通缉令)、牌票等等,都要有长官朱笔画的“行”。行字草写,就成了两个道道。以至于州县长官办公也叫“画行”。再以后官更要舒服,索性就象皇帝要太监批“钦此”一样,要长随代替“画行”。明清时有的州县衙门专门聘请的“红黑笔”、“朱笔墨笔”师爷替长官动朱笔。不过清朝中叶后一般是找一个会写字的长随专门替自己“画行”。这种长随就是“标判”。标是指在公文上写字,判历来是指长官的批示。
  标判要能够写草字、大字。标判的讲究也很多,《公门要略》提到的这方面惯例有:发出牌票,要在被传人的名字上用朱笔点一点,再朱笔标一个“获”字;发出海捕文书时则要朱笔倒标一个“获”字,表示要“捕获到”;发出解送钱粮之类的文书时,要正标一个“慎”字或“护”字,不得草写,以表示慎重;州县长官发布的告示,每份上都要用朱笔圈点出重要的字眼,如开头点“为某某事”的“为”字,最后的“各宜凛遵”4字各一大圈,“右仰”2字画一直杠;悬赏的赏格要用大圈圈出“赏格”2字,并用朱笔填写悬赏的银两数目;如此等等,不一而足。
  书启或书禀也是会写字的长随,他们为书启师爷或书禀师爷誊抄信件文稿,要能写一手“圆润干净”的好字。在各行长随中“最为清苦”,“但为公门中第一流人物也”。
  15、亦步亦趋跟随
  《官场现形记》第13回,说到胡统领左右总跟着位“二爷”,“每逢大人出门,他一定要拿着外套,骑着马,雄赳赳、气昂昂,跟在轿子后头的。大人回了公馆,他便卸了装,把脚一跷坐在门房里。有些小老爷(指佐杂官)来禀见,人家见了他二太爷长、二太爷短,他还爱理不理的”。可是实际上他每天的职责是一大早替大人拎马桶的。这位“二爷”就是长随中的“跟班”。
  跟班的行当要由“少年老成”的人担任,比较讲究身体外形条件:身材要适中,与主人相称;五官要端正,仪表要大方;口齿要清楚,最好是能够一口京片子,而且耳聪目明;动作要干净利落,人要显得精神。平时着装要整洁,每天必定要刷牙,大蒜、韭菜之类的东西是万万吃不得的。清朝时跟班的辫子也要精心梳理,不可蓬松拖沓。
  跟班的责任是跟随主人,随叫随到伺候主人。虽然不大可能是专职拎马桶的,但拎马桶也确实可能是跟班的职责之一。跟班的年纪比门子要大,端茶点烟之事往往不需要跟班做,跟班主要是给主人摆排场、传命令、当护卫的。跟班要熟悉各种迎送的礼仪,见怎样的客人要穿怎样的衣服,坐怎样的位子等等,都是有讲究的。《各行事件》说对于跟班的要求是:“闻官一呼即至,日近日亲,不即不离。”跟得太紧,妨碍主人私生活或隐秘之事,离得太远又不能一呼即至,所以这亦步亦趋的跟班还是不那么好当的。
  一个州县长官的跟班数目完全视他本人的喜好而定。不喜欢张扬排场的,一两个也就够了,如果是喜欢大场面的,有七八个也不算多。
  跟班在长随中虽称“二爷”,但是地位低于门房、门上、签押,《各行事件》说跟班“虽在门、印之后,而未曾在办公之列,亦须练达勤能、聪明机警之人方能胜任”。跟班的收入也是不多的,但可以靠和主人距离较近的“优势”,讨得主人欢心,有时赏几张牌票卖卖,或给几件有油水的差使,才可以摆摆“二太爷”的谱。特别是得到宠幸,有望转为其它的行当。《长随论》说,如果跟班得到主人赏识,升为门上,就好比读书人中了举,是所谓“举人门上”;而如果是先到签押房干一时期,再转为门上,那如同读书人中了进士,是“两榜出身”,是所谓的“进士门上”了。
  16、事无巨细皆管
  到了清朝中叶以后,地方州县衙门中的内衙不断膨胀,内衙的“工作班子”已逐渐取代了衙门正常事务部门的职能。表现得最明显的,就是在长随中带有“管”字号的行当越来越多,诸如“管仓”、“管库”、“管号”、“管监”、“管厨”等等,而总称为“管事”。
  管仓、管库长随实际侵夺了原来的仓房、库房书吏的职权。他们作为长官的私人代表,有权监督户房、仓房、库房书吏,以及指挥斗级、库子。照《各行事件》的说法,在新官上任时,由管仓、管库与前任的管仓、管库“朋友”交接,盘查仓粮、库银存留数额。平日管仓和管库每日检验封条,如有破损立即要开封查对。凡仓、库有出纳时,管仓、管库更要到场监督,出纳结束后管仓、管库亲手封上由长官朱笔勾点的封条,再暗中粘记只有自己才知道的暗号。
  管号袭夺了兵房书吏对于马房、铺长房的管理权,他们平时监督马房,经常到马房检视。还有权点检马夫、铺兵,淘汰老弱。发现铺兵传递的文件有损坏,立即要写“批回”说明情况。
  管监,也称“监狱班房”,负责监督管理监狱及捕快控制的班房,实际上侵夺了典史、刑房书吏的权力。管监跟随主人到州县衙门后,立即就接手盘查监狱、班房,点检在押的囚徒及其罪由,查看监狱、班房的设施、戒具。平时每日要刑房书吏上报在监、在押囚徒的人数,新收、旧管、开除一一标明。每晚初更时分,要会同刑房书吏到监狱、班房逐一清点在监、在押囚徒,防止假冒顶替。检查结束后,管监亲手锁门贴封。每次有新犯入监或看押,管监要和刑房书吏一起送到监狱或班房。有押解的人犯过境,管监号要安排暂押监狱。
  管厨是管理内衙伙食大锅饭的管事。内衙有如此众多的“工作人员”,自然就要办大食堂,开大锅饭。《各行事件》说管厨长随号为“臭水缸”,“如省俭者,同事中抱怨;如或稍为丰盛时,上人责罚多偿。实在烦难之极”。
  内衙伙食品及日用品要从市场上购买,长随中专门负责采买的就叫“买办”,往往也可以归入管事一类。后来垄断中外贸易的广东十三行为洋商建造商馆,其中也设这种买办,和后来从事对外贸易的“买办”性质不同。
  以上这些管事也号为“爷们”,收入也不少。管仓、管库可以拿常例,管号可以扣马料,管监可以分陋规,管厨可以捞油水,买办可以克扣货款,是内衙的头面人物之一。
  17、种种办差揩油
  晚清人陈其元在他的《庸闲斋笔记》里记载了他祖父亲身眼看到的一件逸闻:嘉庆元年(1796),他祖父因公到四川,在某一四川边境的驿馆休息,恰逢当时显赫一时的统帅福康安这天要经过这个驿馆,驿馆上下忙忙碌碌,准备这位统帅的到来。福康安为人喜欢排场,最喜欢吃的是白片肉。这种白片肉要用整头猪煮烂后再开片,这样味道才鲜嫩。原定福康安要晚上才到,那驿馆一大早就架起大锅,投入一头上好肥猪,用文火慢慢地煮。不料将近中午时,福康安的一个长随飞马赶到,说是福帅一会就到,到了就要用午餐,用完就走,赶到下一站去休息。可是那头肥猪还没有煮烂,厨子急得团团转,忽然爬上灶台,解开裤子对准大锅里撒尿。陈其元的祖父见了大惊,问:“你这是干什么?”那厨子说:“我忘了带皮硝,只好用这个办法救急。”不久,福康安到驿,立即吩咐上菜。午餐还没吃完,忽然传令本驿馆的办差人上堂,陈其元的祖父暗想,肯定是吃出尿臊味道,要处罚办差人了。可过一会儿,就见那办差人笑嘻嘻的拿着一匹绸缎下了堂。原来是福康安传话,说是一路上没吃到过这么好吃的白片肉,赏了办差人一副宁绸袍褂料子。
  驿馆招待得好应该奖赏驿丞,为什么是赏“办差”?原来清朝裁撤了大部分州县的驿丞官职,将驿馆交给州县长官兼管。州县长官不可能离开衙门,势必要派自己的长随去管理驿馆。这种长随就叫“办差”。差指“差使”、“差事”,是指州县衙门各种正常司法、行政事务以外的临时性、或兼管性的事务。这些事务名目繁多,州县长官分身乏术,一般都是由长随去管理,这也是得到朝廷默认的惯例。办差的长随根据所办事务而得名,也有的州县索性专设“差总”长随,统一管理各类差事。
  办差的名目如:“旱差”也叫“陆差”,也有的叫“马差”,指管理陆路驿馆或办理陆路迎送事项的长随。“水差”或称“船差”,指管理水路驿馆或水路迎送事项的长随。“差房”是办理州县长官视察本辖境时安排沿途接待休息的长随。“流差”是指在道路打听途经本地的上官行踪、通报办差信息的长随。各种“司差”,则是主人的耳目,被派到各上级衙门所在地,探听省、府等各级上司衙门情况、动向。
  办差如果凑巧,会给主人带来意想不到的官运。袁枚的《子不语·官运二则》就有这样的一个故事:淮宁县知县华雍打听到有位钦差大臣要经过本县,就派了长随张荣办差。张荣花了一百多两银子租赁房屋布置好了公馆,可是流差来报,说是钦差大臣临时接旨到别处办案去了。张荣正彷徨间,又打听到江西巡抚阿思哈被拿问进京,要经过本县。张荣就自作主张,代表主人前往迎接,伪称主人往外地公出,委托自己全力招待,将阿思哈请入公馆。阿思哈因事问罪,一路上门生故吏唯恐避之不及,想不到在淮宁县得到一个素不相识知县的热情招待,不由喜出望外。又见公馆内张灯结彩,布置得样样齐全,感慨万分,临去时再三感谢。张荣回内衙销差,华雍骂他多事,旁边的师爷笑道:“他花了这么多银子,不这样怎能报销?”华雍只得作罢。不料两年后阿思哈复出为山西巡抚,而华雍恰好转到山西任知县,首次晋见巡抚,阿思哈一见手本,如获至宝,亲自到辕门外迎接,称呼“老贤弟”,携手入堂,大摆宴席,待如上宾。华雍才当了半年知县就被巡抚保举署任府通判,又半年,再署任府同知,最后居然署任知府。阿思哈调离后,华雍见好就收,乘机请求退休,满载金银,衣锦还乡。又赏给张荣两千两银子,张荣也得以小康。
  办差长随虽然不是衙门里拿权的爷们,但是是一个颇得实惠的位置,可以多报销帐目饱私囊,可以乘机敲榨百姓,多买多占。办差的长随大多是做买卖出身,如办旱差、水差的长随,就是把驿馆当作了自己开的旅馆、饭店,除了官差,余下时间都是自己经营,赚钱归自己。把当差当作了发财机会。
  衙门的模样
  1、邋里邋遢的外貌
  州县衙门总是设在州城或县城里,受着城墙的保护。明清时除了京城外,各地城市的理想规划格局是:在一个圆形或方形的封闭城墙圈内,有着正南正北的方格街道网。当然大部分城市由于受地形或历史沿革限制,无法完全实现这样规整的规划,但基本上都有两条交叉十字形大道,把全城划成大致相等的4个大区域。一个城市的最高级别的衙门总是位于东西主干道的北侧城区内。中国历来以北为尊,皇帝的宫殿都位于京城的正北方,地方城市为了迁就十字形的大道、尤其是为了避开尊贵的正北方位,衙门一般设在东北方位。
  中国建筑强调的是群体,明清时的州县衙门建筑也是如此,它是一个由十几个院落、几十幢甚至上百幢房屋、数以百计的房间、总长度以里计的甬道和围墙组成的建筑群。州县衙门不与民居相联接,在开始建造的时候都独占一个街区,周围的街道因此得名为“县前街”、“县后街”、“县左街”、“县西街”等等名称。
  不要认为尊贵的衙门其建筑肯定是巍峨堂皇、宏伟壮观,实际上只有新建造的衙门才是这般体面。过上个十几年、几十年,衙门建筑就会褪去它的光彩,变得灰暗邋遢。如果我们回到那个年代,实在不必因为看到州县衙门那副破败的样子而吃惊。在新建衙门的时候可以征收专门的赋税,有一笔专门的经费。而以后维修费用却是没有着落的,要维修就必须向上级打报告请求从每年的正常赋税收入中拨出专款,不过这样做潜在的危险是给上级落下一个“靡费”的印象,并减少国家神圣的财政收入,会影响政绩的考核。当然也可以在当地征收特别的税捐,而这样做的结果会与当地绅士、财主为敌。这些绅士、财主热衷的是在本地修建文昌庙、魁星楼,以保佑本地的文运,让自己的子弟进入官僚阶层。修建衙门,对于绅士、财主却没有什么现实的好处。得罪绅士、财主,由当地绅士操纵的“舆情”就对州县官不利,最终会影响州县官的仕途。还有一个解决维修费用的办法,就是州县官从自己那些不入正式帐目的“陋规”收入中拿出若干来充作维修经费,不过明明可以塞进自己腰包的钱财却用来办公事,这是多么让人肉痛的事。况且州县官职务只是官员们仕途上的一级台阶,把台阶擦得太亮又有何必要?
  由于上述的种种因素,明清以来官场上一直流行所谓“官不修衙”的谚语,甚至认为凡热心维修衙门的官员会钉在这个职位上升不了官。所以只要衙门建筑不是太碍观瞻或有倒塌之虞,州县官绝对不会自动想起来去维修,衙门建筑也就经常是破败模样。而且有的衙门建筑本身就是利用的一些旧房子。如袁枚的笔记《子不语·柳如是为厉》一文中说,昭文县(治所在今江苏常熟市)县衙门是利用著名文学家钱谦益住宅改建的。当年钱谦益决心投降清朝,他的爱妾柳如是劝阻无效自尽身亡。结果后来昭文县衙就经常闹鬼,是柳如是的阴魂不散。比这更差劲的改建是清代大名府衙,原来是一户大户人家的墓道,有一次翻修时才发现地底下居然还有一个红色的大棺材(《蝶阶外史·大名府署》)。甚至有的官员还会出于种种理由来破坏衙门建筑,如清人曾七如在其笔记《小豆棚》记载郑板桥为山东潍县知县时,“莅任之初,署中墙壁悉令人挖孔百十,以通于街。人问之,曰:出前官恶习俗气耳”。
  除了得不到经常性维修这个原因以外,衙门建筑破败模样的另一个原因是因为民众的造反破坏。衙门是统治压迫的象征,每当农民起义爆发时,群众仇恨怒火燃烧的目标首先就是指向衙门,不是烧就是拆。这样一来,衙门的寿命并不长。完整保存至今的古代州县衙门,在全国一座也找不到,远远少于文庙、文昌阁之类的宗教性建筑。以至于现在只能依靠明清时期的地方志及各类史料偶然提及的资料来复原当时州县衙门建筑的基本布局和模样。
  2、重重设障的墙壁
  清朝雍正年间的直隶总督唐执玉是个勤于政事的好官,当了总督后依然事必躬亲。有一次来到一个属县视察,发觉该县所办的一个杀人案似乎有误,当晚他就住在县衙,在烛光下批阅卷宗。那晚正下着蒙蒙细雨,到半夜他听见外面有隐隐的哭声自远而近。他叫倒水的丫头出去看看是谁在哭,那丫头一到门外就惊叫一声昏倒在地。唐执玉自己手持蜡烛走到门口,见外面跪着个披头散发、满脸血污的人。唐执玉壮起胆子大喝一声:“你是谁?!”那人在地上边叩头边说:“我是大人所审那件杀人案里的被人杀死的死鬼,县官抓错了人,杀我的是某某。恳请大人下令翻案,抓住真凶,使我能够死而瞑目。”唐执玉说:“知道了。”那死鬼起身走后,唐执玉半信半疑。第二天亲自提审在押的嫌疑犯和有关的证人,追问那个死者当时所穿的衣服鞋袜式样、颜色,果然和昨晚所见的死鬼相同。唐执玉就命令把在押的嫌疑犯放了,逮捕那死鬼所说的那个真凶,严加审讯。无论县官怎么申辩都不理睬,“南山可移,此案不动”。唐执玉的一位师爷见东家这次固执的莫名其妙,就偷偷的询问原因。唐执玉说了那晚的情况,那师爷问道:“死鬼是怎么走的?”唐执玉说是翻墙走的。师爷说:“鬼有形而无质,来去飘忽无踪,不该翻墙。”他请唐执玉和他一起到墙边查看,果然见墙上有泥迹,再一路查看几重墙上都有泥迹,直到外墙。师爷指着这一溜泥迹对唐执玉说:“显然是那个在押的嫌疑犯买通了有轻功的小偷假扮死鬼,以谋翻案。”唐执玉恍然大悟。于是又下令把这个案子翻回来。不过这事传出去未免会被人讥笑,唐执玉也就不再深究那个狡猾的罪犯和追查有轻功的小偷,闭口不提案件翻来翻去的原因。
  这个故事见于清朝文豪纪昀《滦阳消夏录》。从这个故事中我们可以知道,整个衙门建筑群围绕着一圈高高的围墙,而衙门建筑群的每一个功能区域也都是大大小小的被一道道围墙围成的四合院院落。
  朝南正面的外墙最重要,在大门两侧的墙面转折一个30度的角度斜向大门,以突出大门的位置,这就是所谓的“八字墙”。
  四合院是中国传统建筑最主要的平面布局方式,衙门建筑群往往由十多个四合院院落组成,这些院落也按照传统的南北轴对称布局方式分布,一般有三条轴线、三串院落。正中的一串院落是整个建筑群的中轴线。从南到北依次为大门院落、大堂院落、二堂院落、三堂院落、内衙院落。其中大堂院落占地面积最大,集中了衙门的职务处理功能,是整个衙门建筑群的中心。而位于中轴线最北端的内衙院落则是整个衙门建筑群最尊贵的院落,在功能上是州县长官及其家属的住宅。与中轴线平行的东侧轴线院落从南到北,一般依次为常平仓院落、县丞院落等。与中轴线平行的西侧院落从南到北一般依次为监狱院落、典史院落、主簿院落等等。夹杂于三条轴线之间的还有马房院落、吏员居住的公廨院落等等。
  除了围墙外,衙门中还有一些独立的起遮挡作用的墙壁。最显眼的是衙门外正对大门的照壁。照壁是中国传统建筑的一个特征,具有在大门外屏障大门的功能。州县衙门的照壁一般是磨砖细砌而成,墙顶都覆盖顶瓦。照壁朝北的墙面一般有砖雕,中心是一个怪兽图像,这个怪兽形状有一点象麒麟,它的周围有不少金银财宝,可它还是张开大嘴,企图吞吃天上的一轮红日。这种怪兽名不见经传,俗称「犭贪」,在照壁的北面雕上它的尊容,据说就是为了提醒进出衙门的众人不要贪得无厌。照壁朝南的墙面恰似官府的公告栏,经常贴满了官府的告示、批词、判语等等文件,供人阅读抄录。
  进了大门,往往就会看到一堵和大门外照壁相对的“屏墙”,遮挡进入大门的人们的视线。这道屏墙在古代称“萧墙”,据说“萧”义为“肃”,表示至此即应肃静庄重,老百姓到此就应脱帽整装,算是进入了办公的区域。
  衙门里这重重设障的墙壁,明显具有防御的功能。一旦城墙被突破,州县官还可以此逐次顽抗,以尽为朝廷守土之责。重重设障的墙壁也并不仅仅是针对外来入侵的,一个个封闭的院落和高大的外墙,也具有防止内部机密外泄的功能,保证官府“内外有别”,官府内部的机密不至于轻易泄漏。这种深不可测的重重封闭性建筑格局,造成了一种威严的气势,使得小民百姓到了衙门门首就感到畏惧,自觉卑猥渺小,而烘托出深居高墙之内的“青天大老爷”的威势。
  3、各式各样的门户
  衙门以门为名,在这个建筑群里,各式各样的门户当然就具有头等重要的意义。不过最重要的是中轴线上的大门、仪门、宅门。
  整个衙门外墙唯一的出入口就是位于中轴线正南方位的大门。这个大门也叫“头门”,它并不是一个简单的门洞,而是一座有屋顶的建筑物。这种屋宇式大门是中国建筑的一大特点,它的形制受到法律、礼制的严格限制,无论多大的州县,大门都只能是3开间(建筑物正面的开间,两根柱子之间的横向空间为一间)。每间各安两扇黑漆门扇,总共有6扇门,所以州县衙门也往往俗称“六扇门”。俗谚“衙门六扇开,有理无钱莫进来”,俗称衙门的差役、书吏之类的工作人员为“六扇门里的勾当”。
  为了突出大门的重要性,大门前面有照壁,两侧有“八字墙”,门口有的还放置一对呲牙咧嘴的石头狮子。也有的州县把门屋升高为两层或3层的门楼,兼为全城报时的鼓楼或谯楼。谯字原义同瞧字,有了望的意思。
  进了大门,沿着中轴线上砖铺的甬道,绕过屏墙,就到了第二道大门“仪门”。仪门内是集中政务功能的大堂院落,所以仪门也是重要的门户。据说仪门原来写作“讠移”门,讠移门原指皇帝宫廷里的侧门,明朝时以官府衙署要比宫殿降等的缘故,因此用宫殿侧门的名称来称呼办公区域的正门。以后讹为“仪门”,又追加解释,认为是进入此门应该仪表堂堂,故称仪门。仪门也是3开间,一般进深仅一架。6扇门扇通常是紧闭的,只有在上官来到或州县官的长辈来临,才会打开,州县官在此迎送。
  仪门平时关闭,要进出大堂院落就要走仪门两侧特开的便门。便门往往只是一个简单的门洞,也称“脚门”、“角门”。明代小说《醒世恒言》提到“大凡衙门,有个东进西出的规矩”,一般东便门进、西便门出,正和我们现在靠右行走的规则相同。
  地方州县官的住所就在衙门中轴线的最北端,免费居住在此是他们的权利,但更是一项严格的义务。他们所住的宅院称之为“内衙”,或称“正衙”、“私衙”、“中衙”、“后宅”、“后衙”、“私宅”等等。内衙的出入口就是衙门建筑群中轴线最北端的“宅门”。
  宅门是整个衙门建筑群中戒备最为森严的门户之一。宅门总是终日上锁紧闭的,宅门的钥匙往往由州县官亲自保管。衙门里的衙役、书吏伺候官员只到宅门的门口为限,宅门内自有官员随身带来的私人仆役服侍,不到万不得已的情况,衙门的衙役书吏绝对不得进入内衙。
  宅门也是屋宇式的大门,开间依旧限制在3开间以下。门屋内设门房,由官员的亲信长随把守。宅门东侧门扇上挖有望孔,门扇上设一个转桶,半个桶露门外、半个桶在门内。有客来访、或有信件、公文递到,把守大门的皂隶到宅门外打一下梆子,把来客的名片或公文、信件之类的东西放入转桶。宅门内的门房从望孔看清来人,转动转桶,把外面那一半转到里面来,取出东西呈送给官员。
  衙门的内部院落门增减无所谓,可是大门之外在外墙上另开门洞就是不被允许的,尤其是不得在内衙的宅门外另开小门,直通衙门外面。考核时专门有此一项违法的项目,叫做“另开便门”。如清代的《六部成语注解·吏部》专有此条:“另开便门,外省官员在其衙署旁边另作小门,放其私人出入作弊。”可见另开小门是和作弊相连的,我们今天习称的“开后门”或许就是源自于此。
  4、大大小小的厅堂
  衙门建筑的主要功能是便于处理政务,处理政务的厅堂是主要的建筑物。厅字的原字即“聽”,这个字过去具有听取并处置的字义。古代把官员主持审判活动称之为“听讼”就是这个意思。从而引申出包含听取处置政事场所的意思。魏晋以后在这个字上又加上一个表示房屋的广字头,形成“廳”字,专指办公事的场所。
  堂字原意是指房屋的正屋,秦汉时堂和殿是同义字,只要是办公或家庭起居的正房都称殿或堂。中国第一本字典《说文解字》就说:“堂,殿也。”到了唐朝以后,只有皇帝起居、办公的地方才能够称殿,一般官员办公的地方就只能叫堂、或叫厅。
  上文已经提到,衙门建筑群的中心建筑是大堂。大堂也叫“正堂”、“正厅”、“公堂”、“公厅”等等。大堂是州县长官处理重大政事、尤其是主持审判的地方,尤其明清法律强调只有州县的正职、长官一个人才可以主持审判,所以州县长官知州、知县被俗称为“正堂”、“大堂”。
  大堂是衙门建筑中体量最大的单幢建筑物。目前全国保存较为完好的州县大堂仅有一处,即河南内乡县衙大堂遗址。这个大堂始建于元朝的大德八年(1304),重建于清光绪十八年(1892)。根据遗址实测,大堂为五间七架(包括檐廊)的木梁柱结构,面阔22.2米,进深12.1米,建筑面积为269平方米。明清时期普通州县大堂的大小可能与此相仿。
  传统中国建筑以台基、梁柱、屋顶为外观三要素,大堂也是如此,也有一个向前延伸较远的大台基,称之为“月台”。月台的正面有三路台阶,中间的台阶一般不使用,上下月台的规矩也是东上西下。天晴的时候,诉讼当事人就跪在月台上受审,也是在月台上挨打受刑讯。月台的地面上有两块石板,东面的一块是原告跪的位子,西面的一块是被告跪的位子。
  州县大堂正面一般应为三开间,但因为大多数州县的大堂都围绕一圈檐廊,看上去是五开间。檐廊和主体建筑联结,内部一般作卷棚顶,所以也叫“卷棚”。一般人不得进入大堂,只能到檐廊的卷棚下听命。大堂的正面是全部可以向内打开的格门,格门的上半部分是糊上窗纸的直棂窗,下半部为板门。格门外又有可拆卸的半人多高的木栅栏门。
  大堂中央用固定的屏风拦出一个三面隔断、正面开放的“暖阁”。屏风一般画有蓝天红日的图案。暖阁地面比大堂铺着青砖的地坪稍高,铺有地板,正中位置摆放着长官的公案、公座。长官坐堂时,公案上放着文房四宝,一支朱笔、一支墨笔,和皇帝一样,长官行使权力时就要用朱笔签发。公案上还有一个签筒,插着几十支漆成红色的竹签,这叫“火签”,就和戏曲里将军的令箭一样,代笔长官的权力。当长官在审理案件时,觉得有必要动用刑讯,就抽几支火签扔下去,这叫做“洒签”,每根签表示责打受讯人5下。审案时公案上还有一块红木或檀木的木块,俗称“惊堂木”,雅称是“气拍”或“怒棋”。审案的时候可以用来拍桌子威吓受讯人。
  穿过大堂,从大堂的后门出去往往有一个小小的“穿堂”,或称“川堂”,用作长官坐堂时休息、整理衣装的房间,恰似戏院后台的化妆室。穿堂后面是二堂院落,有个比大堂小很多的二堂,二堂也是用来审案、办公的,也一样设暖阁、公座。一般的州县只有大堂、二堂,也叫“前堂”、“后堂”。规模大的州县衙门在二堂之后还会有三堂,也和二堂相似。
  二堂及三堂院落的两侧常有一些供长官办公用的房屋。最重要的是书厅,或称书房、签押房,是长官日常办公的地方,因为需要签字、押印而得名。签押房的位置不固定,视各任州县官的喜好而定。其它的房屋泛称“花厅”,所谓花,是指参杂不一、用途不固定的意思,和风花雪月之事毫不相干。有时长官也会在花厅审一些不宜公开的阴私案件。
  5、前后左右的房廨
  衙门里长官办公的地方叫厅堂,长官手下的办事人员的办公室就只能降低级别,叫“房”、“廨”等等。
  进了大门后,东侧都有一座“寅宾馆”。“寅宾”一词出自儒家经典《尚书·尧典》,据说尧曾任命东方之官“寅宾出日”,寅是尊敬的意思,宾是导引的意思,就是要东方之官每天恭恭敬敬的引导太阳升起,方便农耕。后世引申为接待的意思,寅宾馆就是接待室。凡是来拜访长官的客人都要被守门的皂隶引到寅宾馆落脚休息,再由皂隶拿来客的名片、手本到内衙去请示。
  从东便门进去,在大堂院落的两侧,排列着两排门户相对的房屋,这是州县衙门书吏的办公场所,号为“六房”。所谓六房是指吏、户、礼、兵、刑、工这6个州县衙门的办事机构,并不是简单的6间房屋。一般东侧从北往南为吏房、户房、礼房,西侧从北往南为兵房、刑房、工房。此外往往还有管理粮仓的“仓房”;管理物资的“库房”;管理邮传、迎送过往官员的机构“铺长房”;汇总、分发所有出入衙门公文信件的机构“承发房”;保存、整理公文档案的机构“架阁房”;负责记录、誊抄诉讼文书、审讯口供证词、批词判决的“抄案房”(或称“取供房”、“供招房”)等等机构的办公用房也排列在六房之后。每一房大约占有两三间办公房间。六房的房屋比较低矮,形制也很简单,仅是一般的瓦房。每间正中开两扇格门,两侧下部砖墙,上部开有槛窗。室内往往就是泥地,办公家具也都很简陋。
  衙役是跑腿的,理论上并没有办公场所,可是总也要有一个碰头说话的地方。所以在衙门的高墙下,靠着墙搭建的简易房屋常常就是衙役碰头的地方,因“三班衙役”而得名为“班房”、或“皂隶房”。这种房屋没有固定的位置,也没有什么规格,各个衙门都不相同。
  和长官必须居住在衙门里一样,明初也曾规定所有的书吏也必须居住在衙门之内,以防止书吏出入衙门交通当地的土豪劣绅,扰乱统治秩序。所以明代的州县衙门中划出专门的院落,有专门的“公廨”或“吏舍”供书吏居住。这种院落很小,位处衙门建筑群的一些夹院。公廨按照当地民居的一般式样建造,但地方局促,联排式的房屋,家家前门对后门。虽然有个不付房租的好处,可是衙门里出入不自由,住的又憋气,书吏们还是愿意搬出去住。清朝没有书吏必须居住衙门的制度,公廨大多被废弃。
  衙门里还有一些作坊用的房屋,比如养马的马房,熔化白银的倾银房等等。
  一般州县衙门的房屋总有上百间,如上述内乡县衙有两百多间房。白天人来人往,夜晚人去屋空,难免让人有点觉得阴森森。所以历来有不少衙门闹鬼的传说。如清代袁枚专记怪力乱神的笔记《子不语》就记载了“宿迁官署鬼”、“广东官署鬼”等等闹鬼故事。蒲松龄的《聊斋志异》以写狐仙故事闻名,其中就有不少是写狐仙在官署作乱的故事,如“遵化署狐”、“汾州狐”、“狐妾”等等。
  6、密不通风的监狱
  “狱不通风”,是明清小说中经常可以看到的俗语,可见在当时人的心目中,监狱应该是封闭得密不透风的地方。
  明清时每个州县衙门都有监狱,监狱都建在州县衙门的西侧,一进大门往左就是监狱的狱门。监狱是一个独立的院落,围墙之厚为衙门建筑之最,墙头上还栽满荆棘、刺棵。监狱的黑漆大门终日关闭上锁,一到晚上还要封上盖有州县大印、并有管理监狱的典史甚至州县长官本人的亲笔花押的封条,到第二天早上才由典史验封打开。
  监狱院落有一个“狱厅”,是管监狱的牢头禁卒的聚会办公场所。中心往往盖有一个“狱亭”,是一个了望亭。一般在院落的北部盖一幢重监,监禁重罪囚徒、死罪囚徒。院落的南面是轻监,关押拟判徒刑以下的囚徒。有的州县监狱还专设女监。监房和当地普通的房屋没什么两样,只是窗更小、墙更厚,很多地方的监狱墙是砖砌的,防止囚徒挖墙逃跑。
  明清时州县衙门里的监狱关押的主要是被控罪名的嫌疑犯、或等待正式判决生效的待决犯,一般没有服刑的罪犯,有的只是尚未定罪的嫌疑犯、等待服刑的待决犯。从今天的眼光来看,它的性质应该属于看守所。
  就法律上而言,监狱确实“密不通风”。明清法律严禁在押犯的亲戚入狱探视,只有功臣及五品以上的官员入狱才可以允许亲人入狱探视照顾外。
  关押在这“密不通风”监狱里的囚徒还要戴上种种戒具。明清法律规定,凡被控杖罪罪名以上的囚徒要在脖子上套枷。枷是用干木板拼成的长方形戒具,中间挖有一个箍住脖子的圆孔。按明清法律规定,杖罪囚徒戴15斤重的枷,徒刑、流刑囚徒戴20斤重的枷,死罪囚徒戴25斤重的枷。而且徒刑、流刑、死刑的囚徒还要加戴“手杻”。
  凡是强盗、杀人之类被认为有危险的囚徒每晚还要用“匣床”拘束。匣床是一种卧式戒具,囚徒仰面躺在象如今的婴儿床一样有围栏的木板上,头发被绕在一个固定于木板的铁环上,脖子、胸口都用铁索锁住,肚子上还压一块压腹木梁,两手被铁环铐住,两足被挖有双孔的匣板套牢,再覆盖一块钉满3寸长钉的“号天板”,“密如猬刺、利如狼牙”的钉尖离囚徒身体不到两寸,号天板上用横木关闸卡死,有时禁卒就睡在号天板上。
  监狱“密不通风”的大门只为活人打开,囚徒收监、提审、释放、解送、甚至拖出去处死,都可以从大门进出。但是如果囚徒在狱中病死、饿死、被打死,其尸体却是不得从大门出去的,只能从监狱院落西侧院墙上挖的一个“拖尸洞”拉出去。拖尸洞平时关闭,在有囚徒死去时,用门板抬着尸体,对准洞口将尸体推出去,死者的亲属只能等在洞外,也用门板接住抬走。没有亲属的尸体就被拖到城外的弃尸场扔掉。所以明清有句“拖牢洞”的骂人话,诅咒他人要横死监狱。有身份的囚徒如果在监狱里得病,眼看气绝,就要贿赂长官将奄奄一息的囚徒抬回家里等死。如果已经死了,而囚徒家属不愿意尸体受此番污辱,就要贿赂狱卒,用所谓“天秤”把尸体吊出来。天秤和打水的桔槔相似,死者的家属先在监狱围墙外树一根高竿,高竿上绑着一根两头垂着绳索的横竿,把横竿的一头转到围墙里面,狱卒拉下横竿,把捆扎停当、裹上红被子的尸体吊在横竿上,墙外的人再用力把横竿拉下,转动横竿,把吊在横竿上的尸体转到墙外,再解下来用门板抬走。
  7、应有尽有的仓库
  明清时“仓”和“库”的含意不同,仓专指储存粮食的粮仓,库则指贮存粮食以外各类财物的场所。州县衙门设有专门管理仓库的仓房、库房机构。
  明朝开国皇帝朱元璋在打天下时,徽州老夫子朱升赠他九字真言:“高筑墙,广积粮,缓称王。”朱元璋因此下令全国各府、州、县都要设置“预备仓”。这种粮仓在丰收时以略高于市价的价格收购粮食,歉收时则以略低于市价的价格出售粮食,灾荒时则免息放贷甚至免费放赈,因此一般习惯上也称“常平仓”。清朝法律规定存粮定额:山东、山西的大州县两万石,中州县1万6千石,小州县1万2千石;江西大州县1万2千石;江苏、四川等地州县一般为五、六千石不等。常平仓谷米的来源主要是当地人“捐纳”功名的捐纳谷,此外还有败诉者交纳的“罚赎谷”、官民捐输谷等等,主要不是由官府出资采购。
  粮仓一般设在衙门里,位置大多在衙门大门院落的东侧。自成院落,院门进去,三面围有仓房。仓房和一般房屋不同,除了门洞,没有窗户,砖墙或土墙一路到顶,仅在略高于地面的地方和屋檐下开若干个透气的窗孔,拦着挡鼠雀的栅栏。仓房的地面是夯实的三合土,上面架空木搁栅,铺有木地板。地板上用芦席围成粮囤,每百石一囤,粮囤上打着专门木戳的灰记封存。
  州县衙门里的库也有很多,最重要的是存放官府公款的“财帛库”,俗称“县库”、“州库”。财帛库一般是独立的房屋,厚墙、粗梁、小窗、重门,日夜锁禁。库房里排列着一排排的木橱,一般编有《千字文》编号。木橱上锁,贴有封条。橱内的搁板上放着一个个用纸包裹的大银锭。明清时凡官府出纳的白银,为便于点检、解送,都要倾铸成50两一个,呈腰子状,两头微微翘起的大银锭,底部都打有所铸州县、年月、银匠姓名。至少在晚清以前,所谓“元宝”在严格意义上就是这种官府大银锭。这种银锭很少在民间流通使用。明代小说《警世通言》里有个贼偷了官府的大银锭,不敢使用,在家中偷偷把大银锭凿开,结果乒乒乓乓的声音惊动了邻居,被揭发到官,人赃俱获。另一部明末清初小说《连城璧》中,乞丐“穷不怕”拿了个别人送他的大银锭去救人,反而被怀疑是贼,抓到衙门里严刑拷打,幸好送他银锭的正是心血来潮微服出游的明朝正德皇帝,才得了生路。
  另一种需要严加防范的库是架阁库。州县衙门的各类公文档案都集中保存在架阁库,大凡记录户口的“黄册”、记录土地赋役的“鱼鳞图册”、诉讼卷宗等都要整理后放在架阁库内那一排排的书架上。
  有的衙门还设仪仗库,集中存放州县长官出行时的全副仪仗。按明清时的法律规定,知县或知州出行的全副仪仗为:一顶4人抬的素云头青带青幔官轿,一把大青扇,一顶蓝伞盖,4面青旗,两根桐棍,两根皮塑,两块写着“肃静”的大木牌。但实际上州县官的仪仗都要大大超过这个规定。“肃静”牌之外至少还要加上两块“回避”牌,大多还要加上表示自己官衔的官称牌,一个官衔一块,常常有四、五块。这些仪仗用品都收藏在仪仗库里,仪仗库内还有保存其它如“投文”、“放告”、“听审”、“止讼”等等木牌。没有仪仗库的衙门,这些仪仗用品一般就堆放在大堂或二堂内。
  8、名目繁多的匾额楹联
  书法艺术是中国建筑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没有堂额、牌匾、楹联,只有光光的梁柱、墙壁,那才真正失去了中国建筑的特有韵律。州县官员绝大多数都是文人出身,即使不是文人也要装出三分书卷气,自然都喜欢舞文弄墨,在建筑的显眼部位留下自己的“墨宝”。
  大堂是衙门建筑的中心,官员喜欢另题种种能够显示自己修养的堂名,刻了匾挂在堂前。比如表示为皇帝牧民治理的“牧爱堂”、“平政堂”、“亲民堂”;表示忠君爱民的“忠爱堂”;表示爱民如子的“体仁堂”、“如保堂”、“熙春堂”。更加雅致的是引经据典为堂名。比如《论语·里仁》有“夫子之道,忠恕而已”的说法,于是不少州县衙门的大堂就命名为“忠恕堂”。《尚书·皋陶谟》有“百僚师师”的说法,意思是百官各师其师、转相教诲;而西汉贾谊《新书·容经》又有“朝廷之荣,师师然翼翼然整以敬”,表示百官端整严肃的模样。于是很多州县的大堂另名为“师师堂”。
  《史记》、《吕氏春秋》、《淮南子》等书都记载这样一个有名的传说:孔子的学生宓不齐(字子贱)曾担任鲁国单父地方(今山东单县)的“宰”(长官),他兢兢业业,终日忙忙碌碌,唯恐自己治理不了这个地方。学兄有若去看他,说:“过去大舜治理天下,鼓五弦琴,唱南风歌,天下大治。你才治理这么个小地方,有什么好忧愁的?”宓不齐听了有若的话,身不下堂,鼓琴吟诵,潇洒安祥,当地的百姓听到了他的歌声,不知不觉就都变得心平气和,谦恭有礼,单父果然大治。这个故事在后世长久流传,“鸣琴而治”成为州县官的理想目标。于是明清时很多州县官尽管自己的音乐知识可能还比不上那对月喘气的吴牛,自己的大堂里也终日充斥着拷打百姓的板子声、计算搜刮民财的算盘声、秤量银子的戥子声,却仍然自题堂名为“琴堂”。
  大堂的屋梁上、尤其是暖阁上方的屋梁上必定也要题有匾额,这不是为了表明大堂的名称,而是为了表示州县官们的操行。比如“守己爱民”、“礼乐遗教”、“公明廉威”、“明镜高悬”等等是被普遍使用的。最常见的则是“清慎勤”、“天理人情国法”匾额。
  “清慎勤”是古代最常见的官府匾额,无论何种官署都有这样的匾额。州县衙门里的这三字匾,有的挂在大堂上,有的挂在穿堂、二堂,几乎没有不挂这三字匾的州县衙门。这三字匾的来历很久,据清代学者赵翼《陔余丛考·清慎勤》的考证,这三字匾出于三国时的司马懿,据说司马懿有一次接见地方官时,提出当官的要做到清廉、谨慎、勤快,有了这三项美德,还怕治理不好吗?他又问官员这三项中哪一项最重要?有的说是“清”,有的说是“勤”,而司马懿却同意“慎乃为大”的说法。从此这三字就成为官员的基本要求。
  “天理人情国法”的匾额往往挂在大堂和二堂之类涉及到司法审判功能的建筑里,这三项是州县长官主持审判时必须参考的三项要素。天理指传统的“三纲五常”为核心的礼教原则,也可以指被当时社会所认识的一些自然规律。人情指人之常情,既可以是绅士标榜的“忠恕之道”,也可以是指被绅士所倡导的社会舆论,有时也可包括一地的风土人情。国法当然就是指朝廷的正式法律。
  穿堂以及内衙往往是长官审案后休息的地方,援引《论语·为政》“退而省其私”的说法,明清州县官往往喜欢将穿堂或内衙名为“退省堂”、“退思堂”、“退公再思堂”、“退堂”、“省观堂”、“慎思堂”等等名目。《诗·国风·召南》有“退食自公,委蛇委蛇”的诗句,指处理政事后雍容自得之貌,于是不少州县衙门的后堂、内衙命名为“委蛇堂”。
  二堂、三堂也是处理政务的场所,其名称也很有讲究。《尚书·皋陶谟》有“同寅协恭,和衷哉”,表明同僚的团结合作,于是衙门的二堂往往被名为“协恭堂”。《荀子·王制》说:“中和者,听之绳也。”强调处理政事要中正和平,历代的官员也常常以此标榜,把二堂定名为“中和堂”。
  9、引人注目的牌坊亭台
  上面提到的衙门建筑物大多是封闭性的,而点缀于衙门内外的牌坊、亭台之类的独立纪念性建筑物大大缓和了衙门建筑单调沉闷的气氛。
  牌坊是中国特有的纪念性建筑物。大一点的州县衙门前有的会有3座牌坊:衙门正面一座,东西跨街各一座。正面的那一座是主要的,一般3开间,有两三层屋顶,两边有斜撑的戗柱,高大宏伟,反衬出衙门大门的庄严。跨街的两座一般只是单开间、一层屋顶。普通的州县衙门前只有一座正面的牌楼。正面的牌楼往往命名为“宣化坊”,表示州县衙门的主要政在于代表皇帝宣布教化,使民心日趋于善。也有的牌坊命名为“牧爱坊”,也表示州县衙门代皇帝牧民爱民之意。也有的直接称为“忠廉坊”,点出忠君廉明的为官之道。
  衙门前的3座牌坊和衙门前的照壁互相呼应,在衙门前形成一个开放性的广场。这个广场是本城的政治活动中心。指导中国古代政治的儒家学说强调官府对于民众的教化,所以明清时在这广场上的主要建筑物都是和教化有关的。
  衙门的两侧对称的建有一对亭子,一座叫“申明亭”,一座叫“旌善亭”。所谓“申明”就是“申明其教化,劝善惩恶”的意思,将本地的坏人坏事公布在大木榜上。这是由明太祖朱元璋亲自下令设立的。和申明亭位置对称的旌善亭,在功能上也是和申明亭相对称的。这个亭子里也悬挂着几块板榜,上面公布的是当地的“好人好事”,某乡绅力行善事,某孝子割股疗亲,某寡妇守贞不嫁,某家族几代同堂等等。
  申明亭和旌善亭之外,州县衙门前还有一座“圣谕亭”。它的位置不固定,或东或西或南,但却有着头等的重要性。亭里石碑上刻写着皇帝专门为教化百姓发布的“圣谕”。明朝的圣谕是明太祖朱元璋颁布的“圣谕六条”,简简单单,明明白白,任何一个百姓都听得懂:“孝顺父母,尊敬长上,和睦乡里,教训子孙,各安生理,毋作非为。”清朝入关后,顺治帝总觉得明太祖是历史上最好的皇帝,所立的法律是可以“传之永远”的。所以他又重新颁布这圣谕六条,要州县重建在战乱中被破坏的圣谕亭。康熙皇帝继位后,满族皇朝统治中原的自信心加强,决心要超过明朝的治绩。于是又改写了圣谕,扩充为十六条:
  “敦孝弟以重人伦,笃宗族以昭雍睦,和乡党以息争讼,重农桑以足衣食,尚节俭以惜财用,隆学校以端士风,黜异端以崇正学,讲法律以儆愚顽,明礼让以厚风俗,务本业以定民志,训子弟以禁非为,息诬告以全良善,诫窝逃以免株连,完钱粮以省催科,联保甲以弭盗贼,解仇忿以重身命。”
  这圣谕十六条面面俱到,包括了当时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不过很是掉文,普通老百姓听也听不懂。所以后来的雍正皇帝又为它加了长达万言的解说,合称“圣谕广训”。这刻在石碑上老百姓看起来更吃力。雍正皇帝就下令要州县官每月的初一、十五两天必须召集城中的百姓到圣谕亭前,由州县长官亲自解说这“圣谕广训”。这样一来,圣谕亭成了中国城市少有的群众政治集会中心。
  申明亭、旌善亭、圣谕亭都是以教化百姓为目的的,而位于大堂院落中心的“戒石亭”或“御箴碑亭”或“戒石坊”,是为儆戒官员而设立的。五代十国时后蜀国主孟昶曾写过一个《官箴》来儆戒官员。宋朝灭了后蜀后,宋太宗赵匡义觉得这个官箴有点意思,只是太罗嗦。他从中抽了4句:“尔俸尔禄,民膏民脂;下民易虐,上天难欺”,亲自书写,下令要各地官员都要把这16个字刻在石碑上,号为“戒石”,置于公座之右,时时提醒。明太祖朱元璋又下令把这块戒石放大,搬到大堂院落的中央,正对着大堂内长官坐堂的公座,让长官审案时抬头见这儆戒官箴,低头思考天地良心。为了保护这块戒石,往往在戒石上加盖亭子,或把戒石作成牌坊式样。戒石朝南的一面往往刻写“公生明”3个大字,也是儆戒进出大堂官吏的意思。
  10、五花八门的鬼神庙坛
  从上述的戒石“上天难欺”的铭文就可以知道,维系衙门正常运转的重要因素之一是鬼神报应观念,因此在州县衙门建筑群里包含着五花八门的鬼神庙坛也就无足为怪了。
  进了明清州县衙门的大门后往东一转,就可以找到一个不大的土地庙。在州县衙门里建土地庙,是明太祖朱元璋的“创造”。他在位的时候,这个土地庙还另有用处:他规定贪官赃满80两(也有的说法是16两)就要“剥皮实草”,把剥下的人皮蒙在一个草人上,作成一个“皮囊袋”,挂在官员的公座上方,使下一任官员“触目警心”。剥皮的刑场就是土地庙,号为“皮场土地”或“皮场庙”。虽然在明太祖死后,这种残酷的刑罚被废除,可是这个土地庙却一直保留了下来,成为州县衙门里的第一主庙。
  州县衙门常见的第二主庙往往是五显神庙。五显神,也叫“五圣神”、“五通神”,也是一种民间崇拜的神灵。和保护一方的土地神不一样,五显神却是经常侵扰民间、摄人灵魂、兴妖作怪的邪神。据清代毛祥麟笔记《墨余录》里的说法:明太祖打下天下后,唯恐多年死于战场的几十万士兵灵魂化为野鬼作祟民间,以军队五人为伍的习惯,封赠这些孤魂野鬼为“五通神”,要各地立庙按时祭祀,使它们有碗饭吃,少生事端。可是兵痞们烧杀抢掠习惯不改,成了鬼仍免不了故态复萌,成了民间百姓惹不起、唯恐奉之不及的妖邪之神。清末薛福成的《庸庵笔记》又记载北方的另一种说法:五显神实际上就是狐、蛇、刺猬、鼠、黄鼠狼这五种夜行动物的化身,民间总觉得这五种动物很神秘,从而尊为五圣。州县衙门里的五显庙也是为了防止五显神作乱而设立的。这种庙没有固定的位置,一般都在衙门的某个夹院里,是一个和土地庙类似的小庙,往往也只是设块牌位而已。清朝康熙年间,汤斌巡抚江南,下令拆毁各地的五显神庙,从此江南各地的州县衙门中就不再有五显神庙了。
  州县衙门的各个部门也有专门的庙坛。监狱院落里都有一座小小的狱神庙。狱神的造像象狮又象虎,称为“狴犴”,据说是龙的第四的儿子,“形似虎,有威力,故立于狱门”(《升庵外集》)。监狱的大门上也常常会有狴犴头像。狱神由牢头禁卒供奉,日日烧香。
  另外据《水浒传》等明代小说的描写,在死囚牢里还供一位“青面圣者”,神像前还点着长明灯,死刑犯要在青面圣者前吃一碗长休饭,喝一碗永别酒后再拉出去受刑。但这位青面圣者是何方神圣,实在史无明文。
  上文已提到衙门中有马厩,饲养官马。马房自成一个院落,里面建有“马神庙”。供奉的是兽医神“马王爷”。据说黄帝有个马医叫马师皇,医术高超,就连天上的龙也慕名下凡求医,后来飞升上天为神,是兽医行的祖师爷、饲马业的保护神。这是为下里巴人的俗神,每年六月二十三马王爷生日那天由马夫们上香。
  比马神高级,但庙宇更小的是“衙神”。这位衙神是衙门里书吏们的行业神、祖师爷,它就是“萧王”--汉朝开国丞相萧何。因为萧何出身是沛县的掾吏,所以后世的书吏们就把他奉为祖师爷。有的州县衙门有一座专门的小小的“萧王堂”或衙神庙,但大多数州县衙门里,萧王的牌位只是供在大堂东侧的神案上。书吏们另一位要供奉的祖师爷是“苍王”,就是传说中创造文字的苍颉。但这位神灵接受供奉的安身之所不过是仪门门背上挖就的一个小小的神龛。
  传说唐朝的开国功臣秦琼原来是济南府的衙役,自然就被后世的衙役们奉为祖师爷。但衙役们连自己的办公地方都没有,秦琼的牌位就只能竖在班房的神案上。
  11、形形色色的音响信号
  州县衙门建筑群占地面积不小,墙连墙,院套院,布局复杂,为了迅速传递信息,衙门里使用着一套复杂的音响信号。这套信号并非国家法律制度,只是约定俗成、习惯成自然而已。
  州县衙门里经常使用的音响工具有鼓、钟、梆、点、锣等等。
  鼓一般有三种:设在谯楼上的“更鼓”,设在大堂内的“堂鼓”,挂在大门屋檐下的“门鼓”或俗称的“喊冤鼓”。更鼓用来报时,古代将日落至日出的夜晚平均划为五个时段,每一段为一“更”,合称“五更”,每更的时间按照季节而不同。每天晚上转更之时,就要擂一通更鼓报时。大堂里的堂鼓挂在一个高高的鼓架上,用来宣布长官升堂问事、退堂回衙。门鼓并非每个州县衙门都设,有的衙门改挂一面铜锣,也有的是什么也不挂,就凭当事人大声“喊禀”。就是设了门鼓也是不让随便擂打的,“无端击鼓,惊扰听闻”,是要被打一顿的。
  钟和更鼓一样也是用来报时的。按中国传统,鼓进钟退,报时就是“晨鼓暮钟”。清代笔记《蝶阶外史》记载了一件传说就和这暮钟有关:嘉道年间,(南)通州衙门有个姓刘的钟鼓夫。他见每天暮钟一响,监狱里在押的重罪囚徒就要关上匣床,轻罪囚徒也要被铁索捆住,听任蚊虫叮咬,无法驱赶,苦不堪言。他就动了恻隐之心,夏天每晚都迟4刻(约合今57.6分钟)敲钟,好让囚徒们少受几分罪。他几十年如一日,都是如此行善事,积累阴德。最后果然得到仙人指引,飞升成仙。
  梆是衙门里使用最普遍的音响工具。南方的梆子大多是一个配上把手的竹筒,北方的梆子往往是用挖空的木头制成。梆子轻便易制,是“便携式”的,衙门里衙役巡逻、传信都击梆子为号。
  点,是一块悬挂的铁板,用榔头敲击会发出清脆的声响,因其音调高可以传得很远。铁板铸成云朵状,正式的名称叫做“云板”。点在做动词用时有“一触即离”的意思,敲打铁板的动作是一个点击动作,所以云板也就被叫做点。点一般挂在内衙宅门之内,由长官的亲信仆役掌管,是内衙向全衙门发号施令的重要工具。
  锣和梆子一样,也是便携式的音响工具,有的衙门用以供人喊冤,也有的衙门用锣报警。而锣最经常的用途是“鸣锣开道”。
  州县衙门这些形形色色的声音信号不仅指挥衙门活动的节奏,同时也是城内人民的日常生活计时的信号。尤其晚上的更鼓梆点具有法律上的意义。明清时的法律规定,无论京城及外省府州县城,晚上一更三点之后、至次日清晨五更三点之前,凡无故上街行走者都违反了“夜禁”的律条,在京城的要处笞三十、在外省府州县城要处笞二十。在二、三、四更天上街的,京城内处笞五十、外省府州县城处笞四十。夜晚可以上街的只限于“公务急速、疾病、生产、死丧”这几种情况。犯禁人如果有拒捕行为,处杖一百;打伤人的(折伤一指或伤一目以上)处绞;打死人的处斩。
  12、按部就班的衙门活动
  明清时州县衙门的活动都是由音响工具控制的。根据清代长随教科书《长随论》以及近代人收集各类长随手本编辑的《清代州县故事》等书的记载,衙门的一般活动规律如下。
  每天黎明日出,内衙宅门内就打点7下,据说其含意是“为君难为臣不易”。听到这一信号,宅门、穿堂门、仪门、大门上的衙役就依次敲一通梆子,这叫“传头梆”(如果是府、道以上的衙门要依次擂鼓或放爆竹)。头梆是衙门开始准备工作的信号,守大门的衙役要请内衙用转桶发出大门钥匙,打开大门,当班的书吏、衙役要起床来衙门报到。
  到了早上,内衙宅门内又打点5下,据说其含意是“臣事君以忠”,或是“仁义礼智信”,或是“恭宽信敏俭”。宅门、穿堂门、仪门、大门上的衙役听了这一信号赶紧依次敲梆,这叫传“二梆”。这套信号表示长官已起床梳洗,准备到签押房办公。书吏们必须全部到位“点卯”(点名记录)上班,整理出应该今日处理的公文汇集送签押房,并收取前一日已批下的各类公文分发各房执行。如果这一天是“放告日”或“听审日”,听见这一信号,大门上的衙役就举出“放告牌”或“听审牌”,把早已排队等候在照壁前的诉讼当事人带入大堂院落,在月台下排队等候。
  等到长官梳洗完毕、用完早餐,内衙击点3声,据说这是喻义“清慎勤”,宅门、穿堂门、仪门、大门依次传“三梆”。这套信号就是表示长官要出内衙宅门,各部门书吏、衙役都要肃立。随着三梆声,长官走出宅门,前往签押房。如果是升堂,则三梆一传,诉讼当事人全体下跪。内衙击点一声,喻义“升”,大堂衙役擂响堂鼓,排列大堂两侧的皂隶拉长了调子齐声高喊“升~~堂~~哦~~”,长官就在这气势的烘托下,慢慢踱进大堂,进暖阁,在公座上入座,堂鼓和喊叫声这才停止。
  一般早堂一个时辰(约合今两个小时),长官起身,宣布退堂。这时衙役又擂响堂鼓4通,据说这叫“叩谢皇恩”,长官在鼓声中回到内衙。衙门开始午休。下午如果长官出内衙办公,仍然要传三点三梆,升堂还要再擂升堂鼓。
  即使长官不升堂,凡是他到签押房办公、或到花厅会客之类的活动,只要他离开内衙,都必须要传点发梆,警告闲杂人等回避。
  到傍晚时,内衙击点3声,各门依次传“晚梆”,表示一天的工作结束。书吏们将当天已处理、未处理的所有文件汇总编号,交由承发房登记封存,不值夜的书吏、衙役都可以下班回家了。到夜黑,宅门上锁、大门上锁、狱门上锁加封,整个衙门建筑群又进入与外间隔绝的状态。
  白天衙门里点、鼓、梆有板有眼,到了晚上也不是寂静无声,鼓、梆依然有时有节。上文已经提到,夜里每更都有更鼓报时,而且每更又平均分成5段,每段为一“点”,击点一下,更夫则在衙门内巡逻敲梆报点一次。监狱里又另行巡逻,以锣或梆子保持巡夜人之间的联系。监狱巡夜方式以明朝人吕坤在其所著《实政录》一书提倡的最普遍:每更3名禁卒同时巡逻,监房内一人提锣,监狱内院一人提铃,监狱外墙一人用梆,每走10步击打一次,发一次信号,次序是先锣、后铃、再梆,“周而复始,不许断续,亦不许铃梆乱响”。
  后记
  我为什么写师爷和衙门把自己的旧作在这里贴出来,或许已经很讨人厌了。“回忆是一种病”,自恋就更是病了。
  不过当时写这些东西的时候是有点想法的,平平说我写的后记应该贴出来,恭敬不如从命,即把《帝国缩影——中国历史上的衙门》一书的后记贴在这里,谨供批判。
  这本书从酝酿到最后成书花了很长的时间,因此在书后似乎有必要把它的来龙去脉说一说。
  90年代初,关于“有法不依”的议论逐渐多了起来,成了法学界的一个热点。这一现象提醒了我这个搞中国法制史研究的教师,以今度古,我们告诉给学生的、我们所研究的那些古代煌煌的法典当时究竟是如何实施的?究竟有多少是被束之高阁的?另外,当时也是“文化研究”红极一时的时候,出现了大量的探讨“文化冲突”、“深层结构”之类的著作,拜读若干后反而使我找不到方向。因此我决心把注意力集中到古代法制一些细节问题上,一来可以为教学提供形象化的资料,二来也可以真正搞清一些具体问题,不至于在学术研究上“悬空八只脚”。
  1992年,承蒙金良年先生的好意,为上海古籍出版社写了一本《古代法官面面观》,当时拟沿这个题目写一个系列:州县幕友面面观、刀笔小吏面面观、公门走卒面面观,把古代涉及司法的人员情况搞搞清。但后来在写完州县幕友面面观(书名改为《绍兴师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5年)、公门走卒面面观(待出版)后,这一计划就因种种原因搁浅。好在不久学林出版社的学友张建一兄表示愿意接受这个题目。于是我就把系列变成了单本,并把题目改为集中搞清明清两代基层衙门司法行政具体情况。一来是因为明清时期的资料较丰富;二来是明清的制度大体上相近,沿革比较清楚;三来基层州县“麻雀虽小,五脏俱全”,可以窥得古代国家机器运转之一斑。不过1996年完成了书稿后好事多磨,直到这90年代之末才得以定稿。
  一直有朋友对我提出:这些题目都是可以搞成学术专著的,为什么要采取通俗的写法?花这么大的精力勾沈考证岂不太可惜了?我自己在评职称落榜时也曾为此困惑过,懊悔过,但最终还是“我行我素”。
  自从1978年进入华东师范大学历史系读书后,我总觉得如果大家都承认历史是大众创造的,那么历史学也就应该是一门大众的学问,历史书籍也应该是一种“通俗读物”,完全没有必要把学术专著和普通读物划分为深沟壁垒的两大阵营。如果历史学家都忙于写那些只有同行才看得懂、读起来要正襟危坐、半页正文半页注释的城砖式的专著,那么真正创造历史的大众也就只能敬而远之,满足于看“戏说××”的胡编乱造,我们悠悠五千年之久的历史所存留在普通人心目中的,也就只能是一些剑客佳人情话或是帝王深宫阴谋了。
  当然,上述的想法仅仅是“想法”,要变成“写法”并不容易。究竟这本书是否完整的表现了上述的想法,还要请读者评判。为了排印和阅读上的方便,本书引用原文之处一般采用了文内注的方式,并把一些古文材料改为通俗的口语。虽不能说是字字有出处,但可保证句句有根据。
首页 上一页 共2页
返回书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