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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全史分卷《元代史》

史仲文(现代)
《中国全史》一百卷
  史仲文 胡晓林 主编
  出版:人民出版社
  中国全史分卷《元代史》
  史仲文 胡晓林 主编
  目录
  第061卷 元代政治史
  第062卷 元代经济史
  第063卷 元代军事史
  第064卷 元代思想史
  第065卷 元代宗教史
  第066卷 元代习俗史
  第067卷 元代科技史
  第068卷 元代教育史
  第069卷 元代文学史
  第070卷 元代艺术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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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全史》 061/一百卷 史仲文 胡晓林
元代政治史
  本卷提要
  《中国元代政治史》一卷,就其跨越的历史时间而言,始于公元12 世纪后半叶,迄于14 世纪中叶,前后历时近200 年。主要分为四个阶段,即:前元时期(蒙古帝国)、元代前期(世祖一朝)、元代中期(成宗至宁宗诸朝)及元代后期(顺帝一朝)。其中,元代的三个阶段,又是本卷叙述的重点。就其包含的基本内容而言,主要分为三部分。即:一、重要的政治事件;二、重要的典章制度;三、重要的政治人物。三者从不同方面反映了元代政治的概况,而以政治事件为主,典制及人物为辅。
  就其主要特点而言,在简要叙述元代政治史的大前提下,作者对元代各阶段的划分、对典章制度的叙述、对政治事件的看法,以及对政治人物的评述等,都有自己的见解,谬误之处,还望各位同仁及广大爱好者不吝赐教。一、元代政治概述在中国古代,封建王朝的建立,自秦朝以后,至元朝以前,十之八九皆为汉族地主势力之所为。虽然历史上也有过一些由少数民族首领建立的帝国,如拓跋氏所建立之北魏、耶律氏所建立之辽国(一度称契丹)、完颜氏所建立之金国,其规模已相当可观,然毕竟仅仅是半壁江山。直到蒙古族崛起于漠北,成吉思汗统一诸部,建立蒙古帝国,金戈铁马,兵锋所及,攻无不克,乃横扫东西,遍及亚、欧大陆。其武功之盛,空前绝后。然观其政制、军制,却极为简略。所谓"军政合一"的万户、千户、百户等组织,以及推举帝国最高统治者的"忽里台"大会,皆尚未脱离原始游牧民族部落积习的影响。
  及忽必烈受命主持中原汉地之政事,逐渐理解、接受了汉族的传统文化,并以此作为统治国家的准则,即所谓的"以汉法治汉民"。元王朝的建立,乃是一重要标志。其后,忽必烈仿效前朝之规,略加变更,建年号,定官制,修都城,兴礼乐,制定了一代典章制度,终元之世,为此后诸帝所遵行,未再有重大改动。
  在有元一代的重大政治事件中,对皇位的激烈争夺,占有十分重要的位置。这是和蒙古族的传统财产继承习惯法则密切相关的。在中原汉地,自西周以来,家族财产继承关系,即以嫡长子为主,故而宗族得以维系。而皇位的承袭,也基本上遵循这一法则。蒙古族的财产继承法则,不同于中原,一般以幼子为主,而诸长子皆分出另立门户。此外,另一重要因素,即部落联盟中的共同推举首领的"忽里台"大会遗制,也对皇位的继承产生极大影响。这种皇位继承法则方面的混乱,乃是导致皇位争夺异常激烈的一个重要原因。
  在元代前期,民族矛盾十分尖锐的问题,也在政治局势中占有突出的地位。对于北方民众而言,这种情况稍有缓和。因为自辽、金以来,数百年间,统治机构皆为少数民族首领所把持。而江南地区则不然,自北魏至辽、金的千余年间,少数民族政权的势力虽然一直希望向南扩张,但始终未能在江南站住脚跟。于是造成政治上的长期分裂,军事上的相互残杀,传统观念上的华、夷之分及强烈的敌对情绪,等等。再加上元朝政府对江南财富的大量掠夺,对民众的肆意欺压,以及其所制订的民族歧视政策,诸种因素所产生的重要影响,都使得元朝统一后的江南地区,民族矛盾极为尖锐。文天祥的大都就义,谢枋得的绝食而死,皆是这种民族矛盾尖锐的产物。
  在元代中后期,政治的腐败问题尤为严重。而这又与官吏的选拔、任用制度有着直接的关系。蒙古统治者以少数民族入主中原,故而对中原及江南的汉族、契丹族、女真族等民众有着极大的戒备心理,在选拔及任用官吏方面,也必然会有突出的反映,即所谓的"四种人"之制。其中,对蒙古族和通称为"色目"的各少数民族人士,尤为重用。由此造成蒙古及色目大臣专权跋扈、横行不法的事情比比皆是,进而造成政治上的愈益腐败。对于这种情况,蒙古统治者却又百般加以包庇。政治上的腐败,更进一步激化了民族矛盾,形成恶性循环,最终导致农民大起义,将元王朝的腐朽统治彻底推翻。当然,由于蒙古族以少数民族入主中原,力量单薄,必然要利用中原的汉族地主势力为其效力,以加强统治。元初,即有北方各地的割据势力相继归顺,如河北的张柔父子、董俊父子及史天泽父子,山东的严实父子,西北的汪世显父子等等。及元朝平定江南,原南宋的朝野官僚、地主,亦相继投靠元廷,并为其效力,以此保住自己原有的利益。故而,在元朝的统治机构中,上层方面,汉族官僚只占极少数,且多无实权。而在中下层方面,则以大量的汉族官僚为主。从实质上讲,元朝帝国乃是蒙、汉及色目等地主阶级的联合专政机构。
  就元王朝的政治体制而言,主要沿袭的,乃是辽、金等少数民族政权的体制。如两京之制、岁时巡幸,即是辽代四时抐钵之遗制。中书省、行中书省之制,亦循金尚书省、行尚书省之制,惟不复常设门下、尚书二省而已。怯薛宿卫之军,即源于辽之御帐亲军。侍卫亲军之名,亦源于金代。究其根源,乃因蒙古与契丹、女真等族,皆起自北疆,世代以游牧业为主,风俗相尚,又同为少数民族入主中原,故易于沿袭其旧法。
  纵观有元一代之政治,其可称道者,一为中央官制之简化,省去自隋唐以来之三省,而以一省代之,地方则设置行省,以理政务。此一政体,对后世影响极大,乃至明、清以还之各朝代,皆仿其制。二为宗教思想之自由发展,改变了三教为主,独尊儒学的格局,极为崇尚佛教,而伊斯兰教、基督教(包括景教),也都有了较大的发展。
  其弊病,一为皇权承继制度之不完善,导致政争纷起,政变相迭,内讧纷然,甚者刀兵相向,骨肉相残。四方百姓,亦受其牵连而遭殃。二为民族歧视政策,所谓人分四等,待遇明显不同。官吏的选拔、任用采取"任人唯亲"的法则,由此而导致蒙古族及少数色目族权贵的专横不法,肆意胡为,政治愈益腐败。未几,人民反抗四起,以至于亡国。
  二、前元时期的政治概况(一)成吉思汗平定草原群雄1。统一蒙古诸部公元12 世纪后半叶,在蒙古大草原上生活的众多游牧部落,开始由互相攻杀、残害的分裂过程,逐步走向联合、统一的过程。是时,势力日渐强盛的部落,根据民族、地域等关系,而相互结成强大的部落联盟,为了共同的利益而四出征战。其中,尤以蒙古、塔塔儿、篾儿乞、克烈及乃蛮等部落联盟最强大。
  在蒙古族的部落联盟中,以孛儿只斤部中的乞颜族与泰赤乌族最强盛。
  他们的相互联合,足以战胜来自草原其他地方的任何挑战。而成吉思汗,即是乞颜族首领也速该的长子。他幼年丧父。不久,泰赤乌族背叛了联盟,带走了部落的大多数人和牲畜等财产。成吉思汗与母亲、弟兄们艰难地维持着生活,又时遭侵扰。从而磨炼了他铁一般的性格和机敏的头脑。
  成吉思汗成年后,追求的第一件事,就是恢复乞颜部的领袖地位,并重新将乞颜部聚集在自己的麾下,然后才是统一蒙古诸部,及征服草原群雄。为此,必须得到强大后援的支持。他找到了先父也速该的老友--已经十分强大的克烈部的首领王罕,像对待父亲一样的对待他。王罕非常高兴,答应出力帮助成吉思汗重新集合起乞颜族部众。
  就在成吉思汗陆续召集蒙古旧部,力量有所恢复的时候,蒙古的世仇篾儿乞部族在首领脱脱的率领下,乘机前来袭击,并抢走了他的妻子孛儿帖,使成吉思汗再度陷入困境。于是,他又不得不向王罕乞援。在王罕和札只剌部首领札木合的帮助下,成吉思汗对篾儿乞人的部落进行反击,夺回妻子,并虏获了许多妇女和儿童。经过这次战争,成吉思汗的力量有了进一步的发展。不久,又被依附于他的部众推戴为汗,并建立了一支战斗力较强的侍卫军,完全听命于他,以作为他的统治工具。
  曾经帮助成吉思汗战胜篾儿乞人的札木合,见到他的力量日益强大,并且两人的关系不断恶化,遂与泰赤乌部联合,共出兵3 万,前来进攻。成吉思汗得到消息,乃将自己的部众分为13 个作战集团,时称"十三翼",全力迎击来犯之敌。两军在答兰版朱思之野展开激战,成吉思汗战败,被迫退向斡难河。然而,由于札木合的残暴,使得更多的蒙古部落投到成吉思汗麾下。因此,成吉思汗的力量很快得到恢复,并且不断增长。
  为了统一蒙古诸部,成吉思汗于1200 年联合王罕,共同出兵去征讨蒙古诸部中最强大的泰赤兀族。而泰赤兀人的首领沆忽阿忽出、忽邻等人,则得到了篾儿乞部首领脱脱的支持。两军相遇于斡难河边,展开激战。最后,成吉思汗战胜对手,显示出强大的军事实力。
  翌年,一些原来听命于泰赤兀部、而与成吉思汗为敌的蒙古诸部,如哈答斤部、散只兀部、弘吉剌部等,得到泰赤兀部战败的消息后,为了遏止成吉思汗的力量继续发展,遂联合塔塔儿部等,大会于阿雷泉边,斩马立誓,共同出兵进攻成吉思汗与王罕的联军。两军激战于盃亦烈川,成吉思汗又取得胜利。
  这时,与成吉思汗相邻的各个部落都已经感到了强大的军事威胁,那些先后被成吉思汗打败的对手,被迫联合起来,共同对付成吉思汗。他们包括哈答斤、弘吉剌、朵鲁班、亦乞剌思、散只兀、札只剌,以及塔塔儿等,并且推举足智多谋的札木合作为总首领--局儿罕,相会于犍河边,然后向成吉思汗发动进攻。
  成吉思汗得报,再次联合王罕,前往迎击札木合之联军。双方相遇于海剌儿、帖尼火鲁罕之地,展开激战。由于狂风暴雪的帮助,成吉思汗幸运地战胜了对手。札木合的联军彻底崩溃,并有很多人被赶下了悬崖。经过这次战争,蒙古诸部的有生力量损失惨重,已经无力再次联合以对抗成吉思汗,遂大多投到了成吉思汗的麾下。
  2。翦除东邻夙仇塔塔儿部是蒙古草原东部最强大的部落之一。他们分为许多支系,主要有六大部,相互之间时战时和,而在遇到外族侵扰时,则又联合起来,共御外侮。早在蒙古葛不律寒时,他们即与蒙古部结下了仇,经常发生纠纷,互相侵扰。又因为他们臣服于中原强大的金朝,遂将那些不服金朝统治的部族首领捉来,送给金朝处治。蒙古泰赤乌部的首领俺巴孩汗和葛不律寒的长子,就都是被他们逮捕,送交金廷处死的。
  由于塔塔儿部十分强大,又有金朝作为后盾,蒙古人要想消灭他们是十分困难的。成吉思汗在取得蒙古乞颜部首领地位后,首当其冲的打击对象,就是塔塔儿人。也许是天赐良机,金承安元年(1196 年),由于塔塔儿人抢夺了金廷的羊、马等牲畜,于是,金遣重臣完颜襄亲率大军,进讨塔塔儿部,并将其主力击溃,迫其残部四处逃散。
  成吉思汗是决不会放过这个既能消灭强敌、又能扩张自己势力的绝好机会,于是即刻与王罕集结军队,打出替祖先报仇及帮助金廷讨平叛乱的旗号,向东挺进。在斡里札河畔,他们遇到被金廷击溃的塔塔儿残部,经过一番激战,成吉思汗大胜,杀死其首领篾兀真,并掠获许多珍宝、财物。使塔塔儿人受到沉重打击,势力顿衰。
  此后一段时期,由于成吉思汗既要消除泰赤乌部的威胁,又要对付札木合联军的进攻,连年征战,未暇顾及征服塔塔儿之事。而塔塔儿部为报新仇、夙怨,又和泰赤乌、札木合等势力联合在一起,共同对抗成吉思汗。待到成吉思汗打垮泰赤乌部的进攻、击败札木合的联军后,才又腾出空儿来,着手消除塔塔儿部的威胁。
  1202 年,成吉思汗会集部众,出讨塔塔儿之按赤、察罕二部。由于塔塔儿部是草原上最富有的部族,为了避免因瓜分财富不均而引起不必要的争斗,以及因贪财而削弱自己的攻击力,成吉思汗当众宣布:"如果此战能打胜,不许私藏敌人丢下的财物,必须等到战事结束后再统一分配。"战争的结果不难想象,这时的塔塔儿人已经不足以对抗成吉思汗。不知是出于复仇的心理,还是为了根除后患,成吉思汗下达了最残酷的命令,将所有被俘的塔塔儿人全部杀死。除了少数被选出的美女外,就连孕妇、儿童都未能获免。塔塔儿部,作为蒙古东部最强大的、唯一能够与成吉思汗相抗衡的部族,就这样被彻底地消灭了。
  成吉思汗在统一草原的战争中,取得了一次重大的胜利。一方面,完全解除了后顾之忧,而可以放手西向,去同克烈、乃蛮等强敌争夺草原霸主的地位。另一方面,东部蒙古的其他中小部落,如果不向成吉思汗投诚,也将面临被消灭的危险。而这些中小部落的归顺,又无形中为成吉思汗的西征增加了许多力量,使他有足够的力量去和草原上的其他强手进行残酷的较量。3。攻灭中部劲敌克烈部是雄踞于蒙古中部的强大部族之一。当其首领忽儿札忽思死后,诸子为争夺汗位而互相残杀。其中,王罕因为得到成吉思汗先父也速该的支持,才先后战胜叔父古儿罕和兄弟额儿客合剌等人的势力,占有了克烈部首领的地位。故而,当成年的成吉思汗前来求助时,他欣然予以支持。而成吉思汗依靠与王军的联盟,先后击败了身边的篾儿乞、塔塔儿、泰赤乌及札木合等各个强大部落的挑战,实际上成为蒙古东方的新霸主。他已经不再需要王罕的支持。而王罕对于成吉思汗势力的迅速增长,也已经感到了威胁。二者之间的联盟,显然无法继续维持下去了。
  1203 年春,王罕在前来投靠的札木合和己子桑昆的怂恿下,以商议两家的婚事为名,往召成吉思汗,欲加害于他。成吉思汗在半途中得到消息,及时转回。王罕见诡计不成,于是率军进击成吉思汗。两军在阿兰塞展开激战,双方都损失惨重。成吉思汗由于兵力较少,被迫败退到董哥泽之地,所剩部众仅两千余人。
  对于战败的成吉思汗,王罕并没有就此放手,而是继续追击。两军相遇于哈阑真沙陀之地,再次展开激战。虽然王罕的军队最后被击退,但是成吉思汗的手下也已所剩无几。大概王罕认为成吉思汗已经不足以再构成威胁,于是回师折折运都山,以享安乐太平。
  成吉思汗在经过这次严重挫败后,并没有心灰意冷。他与随身的19 名部众同饮班朱尼河水,发誓要重整大业,继续奋斗。于是,他一面陆续召集溃散的旧部众,一面收纳那些原来与王罕有仇的部族,力量逐渐恢复。而这时,投靠王罕的札木合及蒙古部众,却又联合起来,密谋推翻王罕的统治。由于密谋不慎泄露,王罕遂将他们击败。
  成吉思汗得到王罕联盟出现分裂的消息,决定乘机对王罕发动袭击。他一方面派出使者到王罕那里,诈称要与其重叙旧好,尽释前仇,以使王罕放松戒备。另一方面,率军追随使者之后,悄悄向王罕大帐逼近。
  王罕在接待了成吉思汗的使者后,果然上当,相信了成吉思汗的谎言,并派人与使者一同回见成吉思汗,还带来了重新誓盟的血囊。然而,成吉思汗的军队却出其不意的向王罕发动了偷袭。经过三天三夜的激战,虽然克烈部众进行了顽强的抵抗,最后却战败了。王罕父子被迫出逃。在逃跑途中,王罕又不幸遇到了乃蛮部族的军队,遂被捕杀。而王罕的部众,则全都归降于成吉思汗,并被分散,编入各个蒙古部族的军队之中。
  经过折折运都山之战,蒙古中部最强大的势力被征服了。克烈部的归降,使成吉思汗的势力再次大幅度扩张,已经占有了辽阔的蒙古东部与中部,并且开始伸展到蒙古的西部。故而与西方霸主乃蛮人的势力之间,不可避免的将要有一场新的龙争虎斗。正如乃蛮部的首领太阳罕所说:"天无二日,民岂有二王邪?"
  4。征服西面霸主乃蛮部是称雄于蒙古西部最强大的部族。他们有装备精良的军队,有英明的首领必勒格汗。所以他们征服了相邻的许多部族,独霸一方。但是,在必勒格汗死后,他的儿子们为争夺汗位而分裂为两大部分。长子太阳罕经过争夺,占有了广阔的平原,而他的兄弟不欲鲁罕则被迫居住在山地间。由于他们的分裂,乃蛮部的力量遭到很大削弱。这就给他们的邻敌--克烈人以复仇的机会。
  1199 年,王罕联合成吉思汗共同向不欲鲁罕发动进攻,以报当年被逐、几乎失去汗位的夙仇。两军在黑辛八石之地相遇,成吉思汗擒其先锋将也的脱孛鲁。及两军主力正式对垒,决战之际,王罕却连夜不辞而退,置成吉思汗于危险之中而不顾。成吉思汗天明始觉,亦回师而去。
  未几,乃蛮骁将曲薛吾等伏击王罕,掠去许多部众及财物。王罕一面派手下部众反击,一面向成吉思汗求援。成吉思汗得报,立刻派出手下博尔术、木华黎、博尔忽、赤老温四员大将,率军增援。及追上乃蛮军时,王罕军已被打败,四大将奋力激战,才又将乃蛮军打败,夺回了被掠去的部众及财物。成吉思汗率军乘胜进击,与不欲鲁罕军大战于忽阑盏侧山,蒙古军又获大胜,"尽杀其诸将族众,积尸以为京观。"①(所谓"京观",原指台形建筑,此处喻堆敌尸如小山。)不欲鲁罕经此大败,遂一蹶不振。而作为他兄长的太阳罕,对此却坐视而不顾。
  待到成吉思汗征服克烈部,雄霸一方之后,太阳罕才感觉到严重的威胁已经逼近。于是,派出使者,前往位于蒙古南面的汪古部,约其首领阿剌忽思,共同出兵,夹击成吉思汗。可是,汪古部人并无意与蒙古人为敌,也不想帮助远在西方的乃蛮人。阿剌忽思遂将太阳罕要进攻蒙古的消息派人转而通知了成吉思汗,并表示愿意站在成吉思汗一边。
  1204 年春,成吉思汗在帖麦该川举行大会,召集部众,共议征伐乃蛮太阳罕的方略。经过商议,决定立即起兵。成吉思汗把他的军队再次进行了整编,然后进驻于建忒该山。太阳罕得到消息后,也率领部众前来,驻营于杭海山。随同太阳罕一起前来的,还有许多曾经被成吉思汗战败的旧敌,如篾儿乞部之脱脱、克烈部之阿怜大石、札只剌部之札木合,以及塔塔儿、哈答斤、散只兀等诸部之部众。他们虽然人马众多,而士气却远逊于成吉思汗之部众。这就是他们最后失败的关键所在。
  两军对垒后,成吉思汗因己方军少,乃广布疑兵,虚张声势,使从未经过大战阵的太阳罕惊疑不定,犹豫不决。而札木合等败军之将已是惊弓之鸟,随时准备逃跑。及至两军展开激战,札木合果然遁走,并向成吉思汗暗通消息。
  在两军正式展开激战后,虽然乃蛮部众拼死苦斗,太阳罕也身先士卒,却仍然没能挡住蒙古军的攻势。经过一天的厮杀,最后,太阳罕身负重伤,被擒杀,乃蛮部众也多半战死。而塔塔儿、哈答斤、散只兀等部众,见乃蛮部大势已去,遂归降于成吉思汗。至此,曾经活跃于大草原上的五大部落联盟,皆归于蒙古部落的麾下。成吉思汗经过十几年的苦战,终于在1206 年春登上了众汗之汗的大位,平定群雄,统一了大草原。
  ① 《元史·太祖本纪》卷一,中华书局点校本。
  (二)成吉思汗创立蒙古帝国1。成吉思汗的初次称汗在成吉思汗建立蒙古帝国之前,草原上各部族的组成结构还处于一种近乎原始的状态,部族的首领即是这一家族的家长。首领之间的关系,除了用血缘维系外,只有利害关系最为重要。利相合,则结盟为友,共同对敌;害相加,则反目为仇,相互残杀。大的部族联盟的首领,必须由各个小部族的首领共同召开"忽里台",加以推举。而大部族联盟的最高首领,其约束部众的最有效的武器,也不过是结盟时的誓言而已。倘若部众背誓而去,也只能从道义上加以谴责。而财力与军力的强弱,才是维系相互间关系的关键所在。强者为王,弱者附之。
  在大草原上,人与人之间还有另一种普遍存在的关系,那就是主、仆关系。大多数部族首领,生来就享受富贵荣华,对这种主仆关系并不重视,只把奴仆当作牲畜一样看待。而作为成吉思汗,这个生下来不久就已破落的贵族,饱经磨难,历受挫折,从而在下层社会中,结识了许多有才干的"奴仆",并与他们建立起十分友好的关系。因此,他对于这种在特殊条件下产生的"主仆"关系极为重视。并且,正是在充分利用了这种关系的情况下,才得以成就了宏伟大业。
  1189 年,成吉思汗借助克烈部首领王罕及札木合的帮助,逐步恢复了自己的势力,并且在蒙古诸部的贵族阿勒坛、答里台斡赤斤、撤察别乞和忽察儿等人的推戴下,成为部众之汗。这些贵族们在"忽里台"大会上发誓说:"你若做皇帝呵:多敌行俺做前哨,但虏来的美女、妇人并好马,都将来与你;野兽行打围呵,俺首先出去,围将野兽来与你。"①成吉思汗对于这些贵族的誓言,并不全信。他所依靠的,是在患难之中所结交的那些出身低贱的"那可儿"(意为伙伴)。
  成吉思汗将这些效忠于他的"那可儿"们进行了专业分工,使之各司其职,从而建立了一支绝对服从他指挥的、团结一致的、强有力的核心队伍。在这支队伍中,主要分为以下几个门类:一、负有军事任务的军队,包括带弓箭的贴身侍卫,带刀的卫士,远近放哨的军士和守卫宫帐的卫士。二、负责日常饮食的仆人。三、负责部族财产的人员,包括管马群、牧羊及勘查牧地者。四、负责制造、修理车辆的工匠。五、其他管理人员,包括总管,管理仆役者,管理纪律者和负责传达信息、命令者等等。这支队伍的建立,已经初步具备了蒙古帝国的雏型,为以后所创立的大蒙古帝国打下了坚实的基础。成吉思汗正是依靠这支坚强的队伍的支持,才得以战胜那些当初比他强大得多的敌手,最终统一大草原,而成为伟大的众汗之汗。
  2。大蒙古帝国的典制1206 年春,成吉思汗在斡难河(今蒙古人民共和国鄂嫩河)畔的大帐竖起九游白旗,集合了他的全部属众,召开"忽里台"大会,正式被推举为众汗之汗、大草原上的最高统治者。大蒙古帝国由此建立。就在此时,成吉思汗创立了一整套较为完备的国家制度,来取代过去松散的部落联盟,为他能有效地控制这个新兴的帝国服务。
  自古以来,军队就是国家机构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成吉思汗根据草原
  ① 《元朝秘史》第123 节,四部丛刊三编本。
  民族的特殊情况,借鉴中原金朝的制度,将自己的部众共分为95 个千户(金代称为"猛安")。千户之下,又分为百户(金代称为"谋克")、十户等单位。成吉思汗任命自己的亲信为各千户之长,以辖其民。而千户组织本身,又是军政合一的单位。平时游牧、行猎,战时组织军队出征。作为帝国的统治者,既不必花费巨额的养军经费,又可以随时征调大批军队,从而保证了蒙古帝国在军事力量上的强大。同时,在众多千户之上,成吉思汗又设立了几名万户长,专门负责帝国的重要军务。
  作为由千户组成的军队而言,尚不属于常备军队。成吉思汗又以他的贴身侍卫为基础,组建了一支有相当规模的常备军,即侍卫亲军队伍。这支侍卫亲军系由蒙古贵族、千户军之将领们的子弟所组成。其后,又加入各归降国家或部族首领的子弟,共有1 万人,时人又称之为"怯薛军"。他们随时守卫在成吉思汗左右。一方面,成吉思汗给予这些贵族子弟们许多特权及优厚的待遇,使他们死心塌地为自己效力;另一方面,又把这些人作为"人质",用来控制在各地的蒙古贵族和千户军首领等。如果他们敢于叛乱,首先遭殃的就是他们的子弟。故而,这支军队又被称为"质子军"。
  为了保证成吉思汗的命令能够迅速、准确地加以执行,为了对那些敢于违抗其命令的人处以责罚,同时,也为了能公正的处理蒙古帝国内人们之间的争执,成吉思汗又设置了札鲁忽赤(意为"断事官")一职,作为最高的法律代表。主要负责审理各种案件,评判争讼,执行责罚,并管理帝国的民户变动及数额等事。这一重要职务,自然也是由成吉思汗的亲信出任,具有相当大的权力。
  此后不久,成吉思汗又以口谕的形式,颁布了蒙古帝国的最高法典--大札撒。并将其记录成文字,以作为断事官和其他行政官吏处理司法及日常政务的主要依据。而"大札撒"中,除了成吉思汗的圣训之外,还包括了许多在蒙古民族中长期流传下来的习惯法规。自从"大札撒"颁布后,被此后的蒙古诸汗及元朝诸帝奉为不可违犯的法律准则。
  成吉思汗还特别重视对宗教势力的控制。当他依靠自己的实力,击败众多的强敌,登上众汗之汗的大位时,曾利用蒙古民族崇奉已久的萨满(又作"珊蛮")教巫觋的势力。当时的著名巫觋阔阔出利用他的"神力",使得上天赐与了成吉思汗以尊号,加强了他"君权神授"的形象。此后不久,因为阔阔出的势力不断增长,对他已构成了极大威胁,于是他将阔阔出处死,另立一位听从他指挥的巫觋兀孙,作为萨满教的代表(称为"别乞")。成吉思汗在西征花剌子模国时,听说中原的全真教盛极一时,又派亲信不远万里赶回中原,召请该教首领丘处机前来相见。当丘处机重返中原时,又赐以金牌,命其统辖全国的道教事务,以便将其势力收为己用。
  3。蒙古帝国的分封制古帝国后,对于他的亲族,以及那些跟随他出生入死、浴血奋战多年的部众们,都要予以封赏。对于他的亲族而言,封赏不仅是财产、权力的再分配,以供他们享受。而且,成吉思汗希望通过封赏,来避免亲族之间为争夺各自的利益而产生不必要的分裂。对于他的功臣们来说,封赏既是一种早已许诺的报酬,也是使这些人今后更加忠诚的为他效力的保证。
  得到成吉思汗封赏的亲族,大致可分为三部分。第一部分,是那些有权继承其财产的儿子们,包括术赤、察合台、窝阔台和拖雷。其中,拖雷的封地为蒙古帝国的中心所在,也就是当年的成吉思汗大斡耳朵所在地。其他三子,长子术赤的封地在最西面,占有海押立、花剌子模等广大地区。次子察合台的封地在术赤的东南,占有畏兀儿国西北至撒麻耳干和不花剌等地。三子窝阔台的封地则介于诸兄弟之间。因成吉思汗三子的封国皆在蒙古大帐之西,故而又被统称之为西道诸王。
  第二部分,是成吉思汗的弟兄们,包括拙赤合撒儿,其封地在蒙古东北部;合赤温,其封地在蒙古东部(受封者实为其子按赤台);铁木哥斡赤斤,其封地又在拙赤合撒儿之东北;别里古台,其封地在合赤温之西,与拖雷封地相邻。因成吉思汗诸弟的封国皆在蒙古大帐之东,故而又被统称之为东道诸王。
  成吉思汗这些受封的弟兄、子侄们,在自己的封地内建立了相应的汗国,又称为"兀鲁思"。他们在封国内拥有极大的自主权,汗位也由子孙世袭。而仍尊奉成吉思汗为最高统治者。这种独立性极大的封国的建立,虽然免去了亲族之间的财产纷争,却也为此后蒙古帝国的分裂留下了隐患。
  第三部分受封赏的亲族,则是成吉思汗的后妃及其外戚家族,如弘吉剌氏、亦乞列思氏、汪古氏、斡亦剌氏等。这些贵族,大多数是保有原来的地盘,只有少数为重新分配的封地。由于他们的地位及势力远远不能和上面两部分人相比,故而未能产生独立的汗国。其封地,时人沿用辽代之语汇,称之为"头下"或"投下"。又因其财富乃是供后妃之用,故又称之为"汤沐邑"。
  得到成吉思汗封赏的功臣,主要有10 家,他们是战功卓著的木华黎、博尔术、博尔忽、赤老温(合称"四骏")、忽必来、者勒篾、哲别、速不台(时号"四狗")、畏答儿、术赤台等。这些功臣的封地也被称之为"投下"。封地内的民众由政府管辖,仅向受封者贡纳一定数量的财物,从而使受封者的权力受到较大限制。这种用于封赏的"投下",随着蒙古帝国对外战争的延续而不断有所增加,受封的人数也在不断增加,并得以长期保存,遂成为蒙古帝国及元朝颇具特色的一种制度。
  4。成吉思汗的治世思想成吉思汗在多年的征战中,逐步形成了自己的治世思想。他在统一蒙古草原各部族时,所接受的文化影响较为单一,即草原上世代相传的游牧文化。这时,从他颁行的最高法令"大札撒"中所反映出来的治世思想,具有牧民所特有的质朴无华、切于实用的特征。
  出于当时群雄兼并的环境所迫,成吉思汗深知法令的重要作用,故而对手下首领及贵族们的约束十分严格。他公然宣称:"如果隶属于国君(指他自己)的许多后裔们的权贵、勇士和异密们不严遵法令,国事就将动摇和停顿,他们再想找成吉思汗时,就再也找不到了!"①对于所属部众,他也要求他们绝对服从自己指挥,"居民[在平时]应像牛犊般地驯顺,战时投入战斗应像扑向野禽的饿鹰。"②而对于那些违反其法令的人们,也规定了相应的责罚之法。初次犯法,给予口头的斥责。再次犯法,则按规定予以处罚。第三次犯法,将被流放。仍然不悔改,则召开公审大会,进行判决。由于成吉思汗的法令十分严格,故而部众很少有敢于违抗者。
  仍是出于抵御外侮、征伐四邻的需要,成吉思汗对军队组织极为重视。
  ① 拉施特:《史集》第二编第三部分(余大钧等译本)。
  ② 同上书。
  他仿照金初的制度,将部众编为万户、千户、百户及十户等单位,加以管理。并下令:"万夫长、千夫长和百夫长们,每一个都应将自己的军队保持得秩序井然,随时作好准备,一旦诏令和指令不分昼夜地下达时,就能在任何时刻出征。"③正是由于成吉思汗的重视和严格管理,遂使蒙古军队成为当时世界上最优秀的军队之一。时有波斯史学家志费尼就曾感叹道:"整个世界上,有什么军队能够跟蒙古军相匹敌呢?战争时期,当冲锋陷阵时,他们像受过训练的野兽,去追逐猎物,但在太平无事的日子里,他们又像是绵羊,生产乳汁、羊毛和其他许多有用之物。"①这种感叹,同样可以用蒙古军队的辉煌战绩加以印证。
  由于成吉思汗长期处于激烈的军事对抗环境中,故而形成了一种对于敌对势力的强烈的仇视心理,由此而制定了极为残酷的法令。每当蒙古军马所到之处,如果遇到抵抗,即大肆屠杀该地居民,就连老弱妇孺也不能免受祸殃。有时即使被攻伐的居民已经投降,出于自身安全的考虑,成吉思汗等也会下令尽屠其丁壮,而仅留其妇孺,以供驱使。这种残酷的屠杀政策,给蒙古军马所经之地的民众带来了巨大的灾难,许多繁荣一时的人类文明珍迹,皆由此遭到毁灭。成吉思汗曾教训他的子孙们说:"镇压叛乱者,战胜敌人,将他们连根铲除,夺取他们所有的一切;使他们的已婚妇女号哭、流泪,骑乘他们的后背平滑的骏马,将他们的美貌的后妃的腹部当作睡衣和垫子,。。这才是男子汉[最大]的乐趣!"②成吉思汗的残暴的对敌原则,于此暴露无遗。在任用部众的问题上,成吉思汗也有一套办法。"他让贤明勇敢的人当了将官,他把奥鲁(即蒙古军的后方营帐)交给伶俐的人,让他们管理马群,粗鲁无知的人,则给予鞭子,派去放牧畜群。"③当然,同样是勇敢的人,有些却被成吉思汗视为不宜出任统帅者。如当时著名的勇士也孙拜,虽然以能吃苦耐劳著称,但是不善于体察士卒的劳苦,故而不适合统率军队。成吉思汗认为,"只有在行军时刻考虑到不让军队饥渴、牲畜消瘦的人,才配担任首长。"①他还指出,那些时常前来聆听自己训诫及指示的万夫长、千夫长等人,才适合担任"首长"。
  成吉思汗受到游牧文化长期薰陶的另一个重要方面,就是他的宗教信仰,完全受到世代相传的原始宗教"萨满教"的支配。因此,在他颁布的"大札撒"法令中,列举了许多"萨满教"的禁忌之行,如严禁跨火、跨桌、跨■等等,如有触犯,必受重责。他在主持重大的军事行动之前,也要举行仪式,祈求萨满诸神予以保佑。当然,成吉思汗在尊奉"萨满教"的同时,对于其他各民族所信奉的宗教,如佛教、道教、伊斯兰教、基督教等,也给予相应的尊崇、优厚的待遇。
  对于蒙古民族的品行,成吉思汗也十分重视,对于那些"子不遵父教、弟不聆兄言,夫不信妻贞、妻不顺夫意。。大人物信用奴仆而疏远周围亲信以外的人,富有者不救济国内人民,轻视习惯和法令、不通情达理,以致成为当国者之敌"的种种恶劣的品行,严加斥责。特别是那些偷盗他人财物、③ 同上书。
  ① 志费尼:《世界征服者史》第一部(何高济译本)。
  ② 拉施特:《史集》第二编第三部分。
  ③ 同上书。
  ① 拉施特:《史集》第二编第三部分。
  收留逃亡奴仆、以巫蛊之术害人、在斗殴中偏袒一方,及通奸淫乱者,一经发现,都将被处以死刑。
  成吉思汗的这些治世思想,是他在多年的生活磨难中总结出来的宝贵经验。同时,在通过法令形式颁布之后,又为指导此后的政治活动提供了重要依据,并被继任的蒙古帝王及后来的元朝皇帝所世代承袭,奉为明训,从而对元朝的政治产生了极其深远的影响。
  (三)蒙古帝国的势力扩张1。扫平西夏成吉思汗不愧为一代天骄,他在统一了大草原之后,并没有高枕忘优,尽情享乐,而是把进一步扩大帝国的势力作为首要任务。一方面,他进一步肃清大草原上的残存敌对势力,出兵擒杀乃蛮部首领不欲鲁汗及篾儿乞部首领脱脱,处死多次与之为敌的札木合。又降服野牒亦纳里部、阿里替也儿部、斡亦刺部等,以巩固自己的统治。另一方面,则把扩张势力的矛头,对准了大漠南边的金国和西夏。
  对于漠南的这两个国家,成吉思汗也进行了比较。就国力、军力而言,西夏要比金国弱许多;就地理位置而言,要想进攻金国,也必须先征服西夏,才能免除后顾之忧。因此,成吉思汗在战胜乃蛮部太阳罕之后,立即着手于征服西夏的战争。
  1205 年,成吉思汗初次率军进攻西夏,并且连攻克力吉里寨、落思城等处,掠获大量民众、牲畜及财物。然而,在未受挫败的情况下,就回师而去,却没有进一步向纵深挺进。大概一方面是出于对西夏军力的试探性攻击,为此后的大规模征服战争做准备;另一方面,也是由于刚刚讨平乃蛮部,军队十分疲惫,需要有一段时间的休整,不宜再连续进行大规模的战争。
  两年之后,成吉思汗已取得了众汗之汗的大位,又已经消灭了不欲鲁汗。于是,在秋高马肥、军力强盛之时,正式发动对西夏的战争。经过数月激战,攻克西夏重镇兀刺海城(《元史·太祖纪》作斡罗孩城,即此)。由于受到西夏军队的顽强抵抗,翌年春,回师。到元太祖四年(1209 年),成吉思汗再次对西夏发动了大规模的进攻。
  蒙古军首先在河西大败西夏军,攻打兀剌海城,西夏国王李安全(时称襄宗)派太子率西夏军主力迎战,也被击败。蒙古军连俘西夏军大将高逸及太傅鲜卑讹答,兵锋直指西夏都城中兴府(今宁夏银川市)。在此,蒙、西夏两军再次展开激战,历时两个多月。蒙军虽又擒获西夏大将嵬名令公(此处"令公"非其名,而是一种尊称,其名已佚),但由于中兴城十分坚固,久攻不下。蒙古军乃引黄河之水灌城,后不慎使河水倒灌,蒙军反而被淹。成吉思汗见相持下去,对自己的损害亦很大,于是派出使者,迫使西夏求和。这时李安全也正好希望蒙古军尽快撤走,遂向成吉思汗表示臣服,纳贡、献女,蒙古军乃退师。成吉思汗征服西夏的目的初步达到了,既已解除了西顾之忧,遂开始着手南下征伐金国的战争。
  2。向中原扩张金国与蒙古结怨已久,不仅成吉思汗的祖上曾被金廷擒杀,而且金军还曾多次北上,烧杀抢掠草原诸部,称之为"减丁"、"灭丁"。蒙古人为了报复,虽然也时时侵扰金国北疆,但在大多数情况下,却对金廷表示臣服,按时纳贡。成吉思汗统一草原,成为众汗之汗后,其军力足以打败任何强劲对手,并已决定要攻伐日渐腐败的金朝,却由于受到传统畏金心理的影响,认为金朝的帝王是得到上天保佑的神人,故而未敢轻举妄动。
  直到金章宗死后,怯懦的卫绍王即位。成吉思汗因为与卫绍王打过交道,知其昏庸无能,畏金之心理即刻消除,乃公然宣称:"我谓中原皇帝是天上人做,此等庸懦,亦为之耶?"①于是正式对金廷宣战。翌年秋,亲率大军,由大水泺、丰利直取金边防重镇乌沙堡,克之。又与金军主力大战于会河川(今河北怀安东),经激战,获胜,所杀金军漫山遍野。进克德兴府(今河北涿鹿)。前锋大将哲别冲入居庸关,直抵中都(今北京)城下。因见守备严密,未敢贸然攻城,乃退军而去。
  成吉思汗首战金军,即大获全胜,更增加了攻灭金朝的信心。于是,连年出兵侵金。在与金军决战于会河川之时,又遣诸子术赤、察合台、窝阔台等分兵由西面攻掠金境之云内、东胜、武州、朔州等处,大掠而还。翌年,成吉思汗又亲自率大军进围金西京(今山西大同),击败前来救援的奥屯襄之军,复攻城,却遇到顽强抵抗。成吉思汗也被流矢射伤,不得不退兵。而察罕率军复克德兴府,哲别率军攻占金东京(今辽宁辽阳),旋即回师。元太祖八年(1213 年),成吉思汗再次率大军进攻金国。连克宣德(今河北宣化)、德兴、怀来(今河北怀来东),与金军主力展开大战,败之。乘胜进至居庸关。此时金军凭借天险,已有严密守备,难于攻克。成吉思汗乃率军向西迂回,由紫荆关而入,败金援军,克涿、易二州,由关内直取居庸关,两面夹攻,遂克关会师,并在金中都之北,再次与守城金军大战,尽歼金军主力。在攻打中都城时,遇到顽强抵抗。成吉思汗遂决定采取惯用的手段,移军大掠于中原各地。
  蒙古军分为三路,诸皇子术赤、察合台、窝阔台等所率为右路军,沿太行山南下,攻掠河北之保、遂、安肃、邢、洺诸州,然后直趋河南,沿途攻城掠财,至黄河边。又转攻山西,至平阳、太原等地,再转而东向,回师中都。皇弟哈撒儿与斡陈那颜、拙赤■等为左路军,先攻京东之蓟州、平、滦、辽西,沿渤海而上,大掠后,还至中都。成吉思汗率拖雷等为中路军,攻取河北之雄、霸、河间、沧、景诸州,然后东向,转攻山东之泰安、济南、益都、密州等地,亦还至中都。是时,中原大地,未被蒙古军攻破的城池,唯有中都、通、顺、真定等11 座而已。
  翌年春,蒙古三路大军会集于中都城下,虽掠获甚众,但亦疲惫不堪。
  成吉思汗乃重演攻西夏国时的故伎,派出使者,迫使金宣宗乞和。金廷也因急于解围,遂贡纳大批财宝,献岐国公主,以求和。成吉思汗率军北还。蒙古军的这次进扰,给中原地区的广大民众带来了深重的灾难,民众被屠杀者成千上万,财产被掠夺者不计其数,城庐被焚毁,千里萧条,人烟断绝。金宣宗被蒙古帝国强大的军事力量吓破了胆,随即南逃,迁都于汴京(今河南开封),成吉思汗闻讯,即遣大将三摸合、石抹明安等复进围中都,并于翌年五月将其攻克。蒙古帝国的势力,由此扩张到中原地区。与此前后,蒙古军又连克金北京(今内蒙古宁城)、兴中府(今辽宁朝阳)等处,至太祖十年秋,攻占的城邑,多达860 余座。
  其后不久,成吉思汗因要进兵西域,遂于太祖十二年封大将木华黎为太
  ① 《元史·太祖本纪》卷一。
  师、国王,建九游白旗,专门负责经略中原,并在燕京(即今北京)、西京(即今大同),设立行省,以处理中原地区的军政诸事。这是蒙古帝国首次在中原地区设置的重要指挥机构。此后,木华黎果然不负成吉思汗之所托,东征西讨,连年征战,为蒙古政权在中原地区站住脚跟,并进一步扩张其势力,立下了汗马功劳。
  3。攻灭花剌子模国成吉思汗在征服西夏的同时,还曾出兵并派出使者前往位于西域的畏兀儿、西辽及哈刺鲁等国,并且很快使他们归降于己。这样,蒙古帝国的势力,在向西面的扩张时,就与这里的另一大强国--花刺子模国相遇。由于盛传该国之军力极强大,财富颇丰厚,使成吉思汗打消了继续向西扩张的念头,而决定与其和睦相处。于是,在元太祖十三年(1218 年),先后派出使者及商团前往花刺子模国,进行友好交往。
  但是,花刺子模国的君臣们并没有将蒙古帝国的力量放在眼里,它的君主摩诃末沙(沙,又称为算端或苏丹,相当于蒙古国的汗),十分傲慢的对待成吉思汗的使者,他的大将亦难出又因贪财而不顾两国关系的重要,尽杀蒙古商团的商人,抢夺其财宝。这一切,都使得成吉思汗的威严扫地。要想继续交好已不可能,只有战争才能解决问题。成吉思汗被复仇的念头所驱使,不顾一切危险后果,而决定要亲征花刺子模国。
  元太祖十四年夏,蒙古大军向西挺进,首先进攻的目标,就是商团被害的讹答刺城(今哈萨克斯坦共和国之齐穆尔)。在这里,蒙古军遇到了顽强的抵抗。成吉思汗决定,命皇子察合台、窝阔台等人率一部分军队继续攻城。而命长子术赤率军由昔格纳黑、八儿真直奔毡的(今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克齐尔-奥尔达东南),攻打锡尔河下游诸城。再命阿刺黑那颜等三将,率军攻打别纳客忒(今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塔什干南、锡尔河北岸),而自己率大军及幼子拖雷,攻打不花刺(今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布哈拉)、撒麻耳干(今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撒马尔罕)等重要城市。
  蒙古军的西征,除了讹答刺城的守军顽抗之外,几乎没有遇到什么挫折,长驱直入。翌年,成吉思汗大军越过铁门关(今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之布兹加勒山口),兵分三路。一路为大将哲别、速不台等所率精锐,专门负责追击正在逃跑的摩诃末沙。哲别由你沙不儿(今伊朗霍腊散省内沙布尔)、志费因(今伊朗霍腊散省札哈台)、祃桚答而(今伊朗马赞德兰)诸处,直追到刺夷(今伊朗德黑兰之南);速不台则由徒思(今伊朗霍腊散省马什哈德北)、哈布商(今伊朗霍腊散省古昌)、担寒(今伊朗马赞德兰省达姆甘)诸处,追至刺夷,与哲别会师,而后共追至哈马丹(今伊朗西部)。摩诃末沙被蒙古军穷追不舍,最后逃到宽田吉思海(今里海)中的一个小岛上病死。成吉思汗自率一路军马,攻打忒耳迷(今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铁尔梅兹)等地,而命拖雷率另一路军马攻打呼罗珊诸城邑。拖雷率军连克马鲁(今土库曼斯坦共和国马雷)、徒思、志费因、奈撒(今土库曼斯坦共和国阿什哈巴德东)、你沙不儿、也里(今阿富汗赫拉特)诸城,一路烧杀抢掠,而后回师,与成吉思汗共攻顽抗的塔里寒寨(今阿富汗木尔加布河上游之北),历时半年有余,乃克之,尽屠其民。
  经过5 年的征战,花刺子模国的众多城市被毁为废墟,军力残破,已不足与蒙古帝国相对抗。成吉思汗乃在各重要城镇设置达鲁花赤官(意为镇守者),负责统治该地之民众,然后回师蒙古大草原。当然,他在回师途中,并没有忘记时服时叛的西夏国,于是又顺便攻打该国,迫使夏国王赵睍投降。就在西夏同意投降之时,成吉思汗却病死于秦州清水县,遗命尽屠中兴府军民,西夏国亦由此而亡。
  (四)窝阔台灭金与蒙哥南伐1。窝阔台灭金成吉思汗死后,根据他的遗嘱,由第三子窝阔台继承汗位,时人称之为"合罕"①,意为最高的汗。窝阔台即位后,仍继续执行成吉思汗的扩张政策,并把攻灭金国作为首要的目标。他在处理完国内的一应政务之后,于元太宗二年(1230 年)春,派兵进围金廷在西北的重要城市京兆(今陕西西安),金军闻讯前来救援,被击败。未几,攻陷该城。
  同年秋,窝阔台汗亲自征金,率同皇弟拖雷、皇侄蒙哥等,攻克天成堡等要塞,渡过黄河,进取凤翔。遇到金军的顽强抵抗,直到翌年二月,才将该城攻克。而蒙军在进攻潼关、蓝关等重要军事关隘时,又遇到金军守关精锐部队的阻击,屡屡受挫。于是,窝阔台汗在攻陷凤翔后,转攻河南金军防守薄弱的各地区,遂进克河南重镇洛阳及河中诸城。而后回师进行休整,并重行议定伐金之策。
  经过商议,窝阔台同意拖雷的主张,决定避开驻防于潼关一线的金军主力,而兵分三路,以攻灭金国。窝阔台汗自率中路军,直取洛阳,转攻汴京。拖雷率西路军,采用迂回战术,绕过潼关,由宝鸡南下,直取唐、邓二州,然后同攻汴京。宗王斡赤斤率东路军,由济南南下,亦会师于汴京。
  战略方针既定,窝阔台乃率军围攻河中府(今山西永济西),自秋至冬,连攻数月,遂克之。随即由白坡渡过黄河,直逼郑州,金守将投降,又进趋新郑,一路较为顺利。拖雷所率之西路军经宝鸡,渡汉水,遇金回防都城的主力军于钧州(今河南禹县)南之三峰山。经过数日激战,金军之精锐尽数被歼。至此,金廷再也无力与蒙古帝国相对抗,败亡之时,指日可待。蒙古军在三峰山大捷后,乘胜进击,又连下商、虢、汝、陕、洛、许等10 余座州郡,将金都汴京包围。
  元太宗五年(即金天兴二年)春,金哀宗见大势已去,乃由汴京出逃,至归德(今河南商丘),又转逃至蔡州(今河南汝南)。蒙古军紧迫不舍,随即将蔡州围困。此时蒙古军因出征已有一年多,粮草不济,遂向宋朝求援。宋廷不明唇亡齿寒之理,反而出军运粮,以助蒙古军。并在同年冬,与蒙军联兵攻蔡。经过激战,到翌年初,金军虽拼死抵抗,但终究寡不敌众,蔡州被攻陷,金哀宗传位于末帝而自杀。金末帝随即亦被乱军所杀,金朝至此而亡。蒙古帝国的势力,进一步扩张到长江一线,遂与江南的宋朝接壤。
  2。拖雷之死早在成吉思汗决定冒险出征花刺子模国的时候,后妃也遂即曾向他询问,倘有不测,接班人的大位将由谁继承。成吉思汗考虑到关系重大,乃将诸子召来,共商其事。长子术赤和次子察合台互不服气,为此而激烈争吵,甚至动手互殴。而三子窝阔台索以宽宏大量著称,又能调和兄弟之间的矛盾。此时,对于身处四面强敌之中的大蒙古国而言,兄弟之间的和睦相处,具有不可估量的重要意义。有鉴于此,成吉思汗乃决定让窝阔台来继承众汗之汗的大位。并将此事明确告知诸子,希望他们能够同心协力,共辅佐窝阔台,以保证蒙古帝国的强盛和长治久安。
  ① 世祖忽必烈在建立元朝后,追尊成吉思汗为元太祖。窝阔台汗为元太宗,而蒙古人及国外史家仍习惯称之为"合罕"。
  成吉思汗为防止诸子因争夺财产、权力而发生纠纷、争斗,又预先为他们各自划定了势力范围。根据蒙古族的习俗,幼子拖雷继承了大部分的财产、军队,和大汗本帐(称"大斡耳朵")的所在地。并且,在成吉思汗死后,窝阔台正式继承汗位之前的这段时间里,拖雷以摄政者的身份,主持全国的政务。
  到1229 年的秋天,蒙古帝国的宗亲、权贵们汇集到怯绿连河(今蒙古共和国克鲁伦河)上游的成吉思汗大帐,由拖雷主持拥立新汗的"忽里台"大会。但是,在大会上,对于汗位的继承问题,大概还是出现了一些分歧意见。虽然有成吉思汗的遗命在,窝阔台对于众目所瞩的大汗之位,仍是再三推辞,而举荐拖雷担任此职。
  拖雷对于大汗之位,似乎也很眼热,有心取之。故而对行大汗即位礼之事迁延多日。一方面,他在分封诸子中实力最强;另一方面,自幼深得成吉思汗的宠爱,凡蒙古军连年出征,皆亲随成吉思汗左右,而术赤、察台台、窝阔台诸长兄,却都无此殊荣。其在蒙古贵族中地位之高、威望之大,可想而知。
  就在成吉思汗诸子为争夺汗位,大礼迟迟未行的时候,深得成吉思汗赏识的大臣耶律楚材,在这里起到了重要作用。他一方面说服察合台、拖雷等人要执行成吉思汗的遗命;另一方面,又以中原的星象之说,风水之论为依托,指定吉日,终于促成了窝阔台登上汗位的大事。故而在窝阔台汗一朝,耶律楚材仍然深受重用,言听计从。
  窝阔台虽然继承了汗位,而对于拖雷势力的强大,仍是如虎在侧,寤寐不安。时金朝未灭,急需用人。故而在亲征之时,利用拖雷父子所掌管的军队去和金军主力进行决战。一旦三峰山告捷,尽歼金军主力,大功即将告成,乃略施诡计。在回师的路上,声称有鬼魅缠身,忽得暴病。而同行的拖雷,愿以己身代兄受罪,在服食巫觋(时称为"萨满")的除灾之水后,不久死去。窝阔台反而却又安然无恙了。拖雷之死,是蒙古汗位争夺的必然结果,也无疑地使窝阔台汗的统治更加巩固。然而,也使得今后蒙古汗位的争夺更加尖锐、复杂。
  3。蒙古汗位的争夺窝阔台汗在统治蒙古帝国的13 年中,对外攻灭金朝,并继续向西扩张。
  对内设立都城,创行赋税、驿站诸制,颇有作为。但是,在蒙古帝国最高统治者的继承制度上,却没有新的建树。故而当他一旦逝世,对于蒙古汗位的争夺,就开始趋向于公开化,而且矛盾也越来越尖锐,最终酿成了骨肉相残、帝国分裂的悲剧。
  窝阔台汗在生前,原打算把汗位传给第三子阔出(《元史》中又作"曲出"),但是,阔出不幸死于伐宋战争。于是,窝阔台又决定把汗位传给阔出之子--皇孙失烈门。这个旨意在他死后,并没有得到贯彻。皇后乃马真氏因见诸子西征,一时未能回来,于是自己摄政称制,主持全国政务。这样,对于汗位的继承人选,出于乃马真皇后的主见,遂改为她的长子贵由。
  对于贵由继承蒙古大汗之位,显然许多蒙古权贵都不满意。首先是驻防于蒙古东部的成吉思汗之弟斡赤斤,得知窝阔台汗已死,遂率大军直趋汗帐,企图取而代之。乃马真皇后闻讯大惊,准备西逃以避其势。后经耶律楚材遣使交涉,贵由也已率西征大军回师,斡赤斤才打消争夺汗位的念头,率军东回。及至定宗元年(1246 年),乃马真皇后召开"忽里台"大会,册立贵由为大汗,又遭到西部蒙古军统帅、术赤之子拔都的反对,并拒绝出席大会。为此,贵由汗在即位后,曾准备对其进行报复,却于定宗三年,病死于横相乙儿(今新疆青河县南)之地,一场蒙古帝国的内战,乃得以幸免。
  贵由汗死后,他的皇后海迷失仿太宗后乃马真氏之法,亦摄政称制,主持大政,并准备将大汗之位继续控制在窝阔台的后裔子孙手里。然而,是时该支系的宗王失烈门、脑忽、火者等皆年幼,又无资望。就连海迷失皇后自己,也无法指使拥有重兵的各个宗王听其指挥,政局日趋混乱。这就给了势力依然雄厚、威望日益增高的拖雷系的子孙们一个争夺汗位的绝好机会。作为拖雷遗孀的唆鲁和帖尼,乃和拥有重兵的西部统帅拔都相勾结,利用他与窝阔台后裔的夙怨,来召开"忽里台"大会,支持自己的支系,商议新的大汗人选。在大会上,窝阔台一系与拖雷一系的贵族们公开了争权的矛盾。与拖雷一系关系密切的西部军统帅拔都,果然提出由拖雷长子蒙哥继承大汗之位的建议。窝阔台一系的代表八刺表示反对,并提出,应遵行窝阔台汗的遗嘱,推举失烈门来继承大位。蒙哥之弟忽必烈立即反驳,认为违背窝阔台汗旨意的,正是乃马真后等人。由于双方争议不决,大会不了了之,未能解决继承权问题,遂准备再次召开"忽里台",以定其事。
  宪宗元年(1251 年),西部诸王别儿哥、脱哈帖木儿,西部诸大将班里赤等,东部诸王也古、脱忽、亦孙哥、按只带、塔察儿及东部大将也速不花等,都汇集到怯绿连河(今蒙古共和国克鲁伦河)边的阔帖兀阿阑之处(拖雷的封地),再次召开"忽里台",将蒙哥推上大汗之位。窝阔台汗一系的许多宗王为表示抗议,拒绝参加这次大会。但是,在蒙哥已经登上汗位的既成事实面前,却也不得不前来朝觐。
  蒙哥汗争得帝位后,两大支系之间的矛盾并未解决。对于姗姗来迟的失烈门、脑忽、也速忙可、不里、火者等人,蒙哥早有戒心,必欲除之而后快。于是,他借谋反为名,将失烈门等人全部逮捕,加以拷问,随即予以责罚。窝阔台系之重要亲信70 余人,皆被处死。失烈门被派到皇弟忽必烈的军中效力,而后被害死。脑忽、火者等皆被发配充军、流放。从此以后,作为众汗之汗的大位,就由窝阔台汗一系的贵族手中,转移到了拖雷一系的子孙们手中。而由此造成的成吉思汗子孙之间的分裂,已经不可能重新弥补。大蒙古帝国的统一,也已经名存实亡。各大汗国开始各自为政,割据一方。
  4。蒙哥伐宋蒙哥自从夺得大汗之位后,与受封于蒙古本土之西的察合台、窝阔台二支系后裔所建立的汗国之间的关系已经破裂。而对于支持他登上汗位的西部统帅拔都,出于各方面的考虑,也不便侵犯其利益。故而,将扩张的重点目标,转移到了南面的中原大国--宋朝。为此,重新发动侵宋战争,并将其规模逐步升级,乃是蒙古帝国进一步发展的必然趋势。
  早在窝阔台汗攻灭金朝之后,蒙、宋之间的关系就已不断恶化,由此而导致两国之间的战争连年不断。窝阔台汗派出皇子阔出、阔端及重臣失吉忽秃忽,大将口温不花、塔思等亲临前线,主持侵宋战争。到太宗十二年(1240年),窝阔台汗曾准备发动大规模的侵宋战争,乃调动汉军八万户张柔等一齐出兵。未几,因窝阔台病死,侵宋战争暂告中止。其后,由于蒙古帝国对内争夺汗位的纷争连年不绝,对外又主要把军力用于继续向西扩张,故而对宋朝之战争,始终处于一种相持状态。
  蒙哥汗在即位后,一方面,是要肃清身边的政敌,以巩固统治;另一方面,则派出皇弟忽必烈率军远征西南的大理国,以便为迂回包抄攻宋,作好战略准备。宪宗二年(1252 年)六月,忽必烈受命,率大将兀良合台、宗王抄合、也只烈等远征云南。大军越六盘山,经临洮,入吐蕃之东部(今四川甘孜藏族自治州),过大渡河、金沙江,直取大理。至翌年冬,大理被征服,蒙古帝国完成了迂回包抄宋朝的战略部署。
  而后,蒙哥汗又调集了蒙古诸王及汉军诸万户的大批军队,于宪宗七年秋,亲自出征,展开全面的攻宋战争。大将塔察儿进围长江中游宋军要塞樊城(今湖北襄樊),攻而未克。大将卜邻吉■出掠邓州(今河南邓县),渡汉水。翌年春,蒙哥汗亲率大军4 万人,进攻西蜀。兵分三路,宗王穆哥由洋州攻入米仓关;大将孛里叉由渔关入攻沔州(今陕西勉县),自率大军由陇州攻入大散关。同时,又命皇弟忽必烈率军征鄂,大将塔察儿进攻荆山,以分散宋军的防守力量。
  蒙哥汗所率之军,秋天进至汉中。初冬,攻克利州,渡嘉陵江及白水江,又攻苦竹隘、鹅顶堡、大获山诸处,所至进展颇为顺利。至宪宗九年初,乃大宴众将于重贵山之北,并商议是否回师休整。诸将或言应回师避暑,或言应继续攻宋。最后,蒙哥汗决意继续攻宋,遂于二月进兵,渡鸡爪滩,进攻合州(今四川合川县)之钓鱼山。
  然而,在这里却遇到了出乎意料的顽强抵抗。自二月至六月,蒙军虽多次发动猛攻,并派人劝降,皆不见效。就连蒙哥汗自己,也被守城宋军的飞石所伤。至七月,不得不中止无效的进攻,转而进攻重庆。未几,蒙哥汗因伤重身亡(一说为病故),众军无主,诸大将遂陆续率军北归。蒙古军队的这次大规模的侵宋战争,至此以失败告终。
  (五)蒙古时期诸帝的政绩1。窝阔台汗定都蒙古民族自古生长在大草原上,以牧畜、游猎为生。因其自然条件的限制,形成不同于农耕民族的生活习惯。出于牧畜的需要,一年四季,皆逐水草而居。故而,便于移动的车辆、毡帐等物,乃成为其重要的生活必需品。这种不停的迁居,是定居的农耕民族所没有的。也正因为如此,成吉思汗在建立大蒙古帝国的时候,没有设立自己的都城,而作为帝国的统治中心,则以成吉思汗所居之大帐为本。成吉思汗数十年间四出征讨,军不解甲,马不释鞍,驰骋万里,其统治中心,亦随之不停移动。而作为蒙古帝国起家之地的斡难河(今蒙古共和国鄂嫩河)畔的大本营,其政治作用,则远远无法与中原王朝的都城相比。
  窝阔台汗即位后,首先率军攻灭了中原强大的金王朝。于是效仿历代中原王朝之政体,在太宗七年(1235 年)春天,开始在蒙古大草原上,建立起第一座帝国的都城。窝阔台汗在确定都城的位置上,是费了一番斟酌的。如果按照常理,都城的位置不用多考虑,就应安放在成吉思汗的大斡耳朵所在地。这里既是整个帝国的中心位置,又是蒙古族赖以起家的大本营。然而,在成吉思汗生前,曾把这里分封给幼子拖雷。拖雷虽然已经死去,但他的妻儿一系的势力依然十分强大。作为窝阔台来讲,是绝不愿意把都城设置于此的。
  若是把都城安放在自己封国的中心城市叶密立(今新疆额敏),又偏离了整个帝国的中心,容易招致其他宗王的反对。不得已,窝阔台汗乃将都城选在了和林(今蒙古共和国哈尔和林)。这里既脱离了拖雷系所驻守的成吉思汗大斡耳朵,又与之相距不远(有十日的路程),还不失为帝国的中心部位。同时,要想监视拖雷系的政治动向,也比较方便。
  经过数年的经营,都城和林初具规模。城中的皇宫名为"万安宫",位于都城的西南部,座北朝南,辟有三门,布置得富丽堂皇。皇宫外,筑有宫墙。诸宗王和皇子,皆围绕皇宫,另建有自己的居舍,从而形成了一个宫殿建筑群体。此外,在皇宫周围,还建有许多仓库,用以储存帝国从外地搜括来的各种珍宝、财物等,并派有专人看管。
  都城中,又建有两个市区,分别住有许多汉民和回回等少数民族百姓,作为进行手工业和商业等活动的主要场所。在都城里,还设有各种不同的宗教派别的场所。包括佛教活动的寺院、道教活动的道观、景教(为基督教的一个支派,时称"也里可温")活动的教堂,以及伊斯兰教(又称"回回教"或"答失蛮")的回回礼拜堂等。窝阔台汗所创立的蒙古帝国的第一座都城,开始成为大草原上新兴起的、极为重要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
  窝阔台汗在建立都城的前后,还采取了一系列的政治措施,使蒙古帝国的统治机构及其典制,进一步得到完善。主要有以下几项举措:①正式在游牧民族各部落中创行赋税。命有马、牛、羊的部众,每百头牲畜中交纳一头作为赋税。另外,再交出一头,作为赈济贫民之用。②受封之千户等官,负责岁出骒马、牧人,设立仓库储物,以供大朝会时之赏赐之用。③为各部族划定屯戍、放牧之地,以免发生不必要的争端。④设立驿站,以供帝国使臣往来之住、食费用,而禁使臣一路扰民。⑤在各部族所居无水之地凿井,以供民众炊饮之需。⑥创立交钞,以通财政、商业贸易诸务。
  此外,窝阔台汗对于中原民众及西域民众则采取了循其旧俗而加以治理的办法。用中原的旧臣耶律楚材、史天泽等治理中原民众,而用西域旧臣牙老瓦赤等治理西域民众。在政治上,窝阔台听从了耶律楚材之议,设立职官,以分掌中原地区的军、政、财三权。以万户、千户等官掌军权,以州县达鲁花赤等官掌管民政,以各路课税所官掌理财赋。
  在文化上,窝阔台汗则更多地接受了中原文化的影响。即位后,创立朝仪之制,使以前混杂无等级区别的大朝会,开始有了贵贱、尊卑的区别,以提高大汗的威望。另外,又收集旧金之残留乐工、残存乐器,以创行登歌、雅乐,用于祭祖、尊圣等重大礼仪之事。他还提倡教育,在燕京设立国子学,命蒙古贵族子弟学习中原文化,汉官子弟学习蒙古文化。又命史官撰修祖先之史迹,将其武功、政绩、家世等,加以记录,从而产生了最早的蒙古族的秘史--号为《脱卜赤颜》。窝阔台汗还命执掌天文、历法诸官,重勘已年久失校的旧金《大明历》等等。
  窝阔台汗又颇有自知之明。他曾评定自己在位时的执政得失,主要有四功、四过。其四功为:一、攻灭金朝,拓宽疆域;二、设立站赤,成为定制;三、凿井于沙陀无水处,以利居民;四、置探马赤军,以监临四方,镇戍边远各城。其四过为:一、沉湎于酒;二、偏信妇人之言;三、因私憾阴害忠义之臣;四、筑界墙以围兽,招致邻部怨言。所云既无虚誉之言,亦无饰过之辞,尚称公允。在蒙古国的诸汗之中,其武功或不及成吉思汗之盛,然其文治之举,却超过了乃父,而为诸汗之首。
  2。大漠南北的异法分治成吉思汗在1206 年建立大蒙古国之时,其势力虽已遍及大草原,却尚未扩张到漠南的中原地区。此后不久,他虽三次率蒙古军马南下攻金,兵锋侵扰,已达黄河一线,但其目的,仅在于抢掠中原的财富、人口等,故而所到之处,屠杀民众,残破邑舍,攻城略地,旋即离去。直到攻占金中都(今北京)后,成吉思汗才开始有意要在中原地区站住脚跟,扩张其势力。于是,任命大将木华黎为太师、国王、设都行省于燕京(即金中都),开始有计划的攻夺金朝之城邑。
  木华黎在经略中原的过程中,已经感觉到,如果仍然采用在大草原上那种抢掠财产、屠杀民众的办法,其对中原的征服,将是十分困难的。而且即使能够占住这里,也将一无所获。于是,采用了与大草原上的征服战争有所不同的方法,开始大批招降中原地区的地方割据武装,将其势力收为己用,利用他们来统治民众。这一作法果然见效。经木华黎收降的史秉直父子、张柔父子、严实父子等地方割据武装,为攻占金朝城邑,安定当地百姓,巩固蒙古帝国的统治,起到了巨大的作用。
  窝阔台汗即位后,调动大军攻灭金朝,长江以北的中原大地,基本上都已控制在蒙古帝国的手中。在这种情况下,如何来统治一个经济、文化的发展都有较高水平的地区,就成为蒙古统治者面临的一个重大问题。显然,仅仅依靠成吉思汗所创立的军政合一的千户制度,以及少数大断事官的权力,是远远不够的。而且,蒙古贵族对于中原无限制的强掠豪夺,也是中原百姓所无法容忍的。而解决这些重要问题的办法只有一个,那就是大漠南北的分治。即在中原地区借鉴前朝的行之有效的统治方法来进行治理。当时人所谓的"以汉法治汉民",即指此。除此之外,别无出路。
  窝阔台在取得众汗之汗的大位后,立即下令,命中原人耶律楚材主持中原地区的财政,而命西域人牙老瓦赤主持西域各地的财政。其规制也各不相同,皆遵旧俗而行之。耶律楚材乃大行"汉法",统计中原民众之户数,制定户籍;又选出能吏,设立十路征收课税使;并大力提倡儒学,设置编修所和经籍所,等等。中原政局,由此大治,百姓亦得其安。
  然而,蒙古统治者对中原财富贪得无厌。太宗八年(1236 年),窝阔台汗又在中原颁行分封之制,将中原民众赏赐于皇太后、诸宗王、贵戚及功臣等,作为"投下"。其范围,遍及真定、平阳、太原、大名、河间、广宁、益都、济南、东平等各府。这是将蒙古旧法强行在中原实施。后经耶律楚材等中原官吏的竭力反对,才改为置官收税。
  窝阔台汗死后,乃马真皇后摄政,任用回回商人奥都刺合蛮主持中原财政,排挤耶律楚材,而实行西域"扑买"之法,聚敛民财,致使怨声载道,民不聊生。及贵由汗即位,乃将奥都刺合蛮罢职,重新起用熟悉"汉法"的牙老瓦赤,与汉官刘敏等,共同主持中原财政,悉除奥都刺合蛮之弊法,中原乃稍得安定。而前此耶律楚材所立之法规,已不能复行之。
  3。蒙哥汗的政绩蒙哥汗即位后,众汗之汗的大位已由窝阔台系转到拖雷系手中,于是出现了一次帝国权力的再分配过程。原窝阔台系的掌权大臣,或被杀戮,或被罢免,而帝国的要职,皆由蒙哥汗的亲信充任。
  负责全蒙古帝国大事的职责,分由三人执掌。皇弟忽必烈负责执掌全国的蒙古、汉族民众之事。忙哥撒儿任大断事官,负责全国的司法诸事。孛鲁合则执掌宣布命令及内外奏闻诸事。不久,蒙哥汗又任命帖哥、阔阔术等专门负责掌管库存财物;孛阑合剌孙负责商业及借贷业诸务。只儿斡带负责驿站诸事务。
  负责各地政务诸事者,主要有四部分。首先是都城的政务,蒙哥汗任命晃兀儿为和林留守,辅之以阿蓝答儿,以掌皇家之财产及宫室之管理。其次是中原地区,乃沿用旧制,仍为燕京行省(治所在今北京),任命牙老瓦赤、不只儿、斡鲁不等人为行省长官,而辅之以赛典赤、匿马丁等人。在西域,也设有两处行省。一处为别十八里行省(治所在今新疆济木萨尔县境),由讷怀、塔剌海、麻速忽等负责,而以暗都剌兀尊、阿合马、也的沙佐之。另一处为阿母河行省(治所在今伊朗霍腊散省马什哈德北),由阿儿浑负责,而以法合鲁丁、匿只马丁等佐之。
  蒙哥汗对于宗教在社会上的重要影响,也有了更深的认识。任命著名的宗教人士为各宗派的领袖,以管辖其信徒,为巩固蒙古帝国的统治而效力。是时,宗教各派中势力最大的,首推佛、道二教。蒙哥汗乃任命燕地著名僧人海云禅师为佛教领袖,以掌其事务。又任命燕地道教全真派道士李志常为道教领袖,以掌该教之务。而在蒙古民众中,则以萨满教的势力最大。蒙哥汗乃任命阿忽察专掌其事,而以阿剌不花辅之。
  至于军队,除蒙古宗王及大将受命出征所统辖者外,以大将察罕等专掌中原东部两淮地区的蒙古军及汉军之务。以带答儿等统领中原西部四川等地区的蒙古军及汉军。而以和里■统率吐蕃等处的蒙古军及汉军。其他出征的军队,继续贯彻扩张的方针。如命忽必烈率军出征大理国,命诸王秃儿花等出征身毒国,命旭烈出征西域素丹诸国,命诸王旭烈兀等出征西域哈里发、八哈塔等国,命诸王耶虎等东征高丽等。而他自己,则在筹划南下攻灭宋朝的大规模战役。
  蒙哥汗在即位后的种种举措,确实表现出了卓越的政治才干。然而,他企图继成吉思汗平定草原群雄、窝阔台汗攻灭金朝之后,再次创造一个武功奇绩,攻灭宋朝,一统全国。却不幸未能如愿以偿,反而命丧于他乡。
  三、元代前期的政治概况(一)忽必烈争夺帝位1、漠南汉地的治理蒙哥汗在取得大位后,对于蒙古帝国的统治仍采用南北分治的办法,命皇弟忽必烈出至漠南,专门负责治理中原。而忽必烈早在藩府中,即招揽有四方名士,时时探讨传统儒家的治国方略。是时在藩府中受到重用的儒士,主要有赵璧、姚枢、郝经等人。待到忽必烈主持中原政务,正好是学有所用,故而政绩斐然,中原大治。
  忽必烈到中原执政后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将原来的税制加以变更。早在窝阔台汗时,曾在新卫设立军储所,征收山东、河北等地百姓的税粮,以助军费。但以前官府为征收、储存及运输的方便,只收银帛。故而百姓还要将粮食折换成银帛,然后上纳,十分不便。忽必烈乃奏请蒙哥汗,在黄河边筑粮仓5 座,而允许百姓直接纳粟,军民两便,深受百姓的欢迎。
  忽必烈又在汴都(今河南开封)设立经略司,调动屯驻在唐、邓诸州的军队,于平时开垦农田,而由官府给予耕牛,并设屯田万户,专掌其事。如果宋军来侵,则出军抵御;宋军不来,则耕田收粮,以备军用。兼掌其事者,有部下忙哥、史天泽、杨惟中、赵璧、杨果等人。
  宪宗三年(1253 年),忽必烈得到蒙哥汗所赏赐之封邑,其地在京兆(今陕西西安)。忽必烈即于该地设置京兆从宜府,负责在凤翔开辟屯田。又招募百姓,用其所收之粮换取河东解州之盐,军民两便。然后开辟嘉陵江之漕运,以运粮供军队之需。忽必烈还在京兆设立宣抚司,以负责日常之政务,关中大治。忽必烈又在京兆设立交钞提举司,印制交钞,以助商业之流通;并补充日用之军费。及受命远征大理,得胜回师后,又任命亲信廉希宪为关西道宣抚使、姚枢为劝农使,以加强吏治,鼓励农业生产。
  当然,特别能反映忽必烈"思大有为于天下"①的深谋远虑的,则是他对于开平府的营建。当忽必烈受命主持中原政务之初,他就将藩府向南移动,并选中了桓、抚二州之间的金莲川。这里原来是金王朝的行宫,自然环境优美,又处在中原与漠北都城和林的中间位置,既便于南下处理中原政务,又便于北上与都城联系。
  到宪宗六年,在忽必烈重要谋臣刘秉忠的筹措下,一座新的城邑开始建造在滦水北岸的桓州(今内蒙古正蓝旗境内),时称开平府。经过3 年的营造,宫室、城垣初具规模,这里遂成为忽必烈统治中原的中心所在。
  忽必烈在治理漠南汉地的实践中,充分认识到了中原传统儒家学说的重要政治作用。他的种种举措,适合了当时中原的社会实际情况,故而取得了较好的治绩。并为他此后争得帝位,一统天下,建立大元帝国,打下了一个坚实的基础。而在他的政治实践中,中原众多政治家的见解和行政措施,无疑地起到了巨大的辅助作用。
  2。南下伐宋忽必烈在漠南汉地的卓然政绩,既得到时人的好评,也引起了蒙哥汗的疑忌。当时有人诬告忽必烈有异谋,他信以为真,遂特派亲信阿蓝答儿、脱
  ① 《元史·世祖本纪》卷四。
  因、囊加台等人,借清理钱财为名,前往忽必烈之封地京兆(今陕西西安),以便罗织罪名,加害于藩邸诸官吏,以此来削弱忽必烈的势力。
  这时,蒙哥汗正在召集诸王,商议大举南下伐宋之策。藩邸重要谋臣姚枢乃劝忽必烈亲至漠北,谒见蒙哥汗,除去疑忌,以免不测之祸。宪宗七年(1257 年)冬,忽必烈乃携同家眷一起北上,兄弟相见,果然尽释前疑。并共商定了伐宋的方略。
  翌年冬,忽必烈自开平府(今内蒙古正蓝旗境内)出师。宪宗九年秋,经汝南,渡淮水,入大胜关,至黄陂,败宋守军,直达长江边。正准备渡江攻鄂,忽然得到蒙哥汗在蜀中伤重身亡的噩耗。九月,随从蒙哥汗在蜀中作战的宗王穆哥又正式遣使至此,劝忽必烈也一同率军北还,以便争夺大汗之位。
  忽必烈却认为,奉命出征,不能无功而返,于是,拒绝了穆哥及手下众将的劝阻,执意渡江。遂备舟楫,兵分三道,大举渡江。经过激战,打败宋守江水军,直达对岸,进占浒黄洲,然后强攻鄂城(今湖北武汉之武昌)。是时,宋军也已得到蒙哥汗战死蜀中的消息,士气大振,防守愈严。忽必烈部将张柔等虽亦率军会合,鄂州城却仍不能攻克。
  至十一月,进克鄂城尚无希望,而后方的局势却变得越来越不利。是时,蒙哥汗任命留守都城和林的幼弟阿里不哥,亦已得知蒙哥的死讯。于是,遣其亲信阿蓝答儿、浑都海、脱火思、脱里赤等人四出征兵,为其争夺大汗之位作准备。阿蓝答儿负责征集漠北诸部之兵,脱里赤则征兵于漠南,已至燕京(今北京),形势已很危急。
  忽必烈之妻察必皇后,一面在开平府阻挠阿蓝答儿的征兵举措,一面派使臣火速赶到前线,向忽必烈汇报蒙古草原上的政治变动情况,并催促忽必烈立即回师。这时,忽必烈的谋臣郝经也呈《班师议》一文,详细分析了当时的政治局势。指出,前有宋军的顽强抵抗;中原有李璮等割据势力心怀叵测;漠北有阿里不哥企图纂夺大位。如果不及时回师,将处于腹背受敌的险恶境地,重蹈金海陵王兵败被弑的覆辙。
  忽必烈这时也对局势有了清醒的认识。又恰逢宋朝宰臣贾似道遣使前来求和。忽必烈遂借机讲和撤兵。为了防止宋军乘机追杀,一方面谎称要率军转攻宋都临安(今浙江杭州),一方面留大将张柔、亲信张文谦等仍据守江边,数日后再班师。而自己则率军急速赶回燕京,为同漠北的阿里不哥争夺大汗之位而作准备。
  3。北上争夺帝位忽必烈回到燕京后,立即制止了脱里赤为阿里不哥征括军队的行动。并将已经征集起来的军队遣散,以安定民心。翌年三月,忽必烈回到开平府,并按照蒙古推举大汗的习俗,召集支持他的蒙古贵族,召开"忽里台"大会。时合丹、阿只吉率西道诸王,塔察儿、也先哥等率东道诸王,皆会于此。忽必烈随即登上帝位。四月,颁布诏书,以告天下。诏文称:"太祖嫡孙之中,先皇母弟之列,以贤以长,止予一人。。。实可为天下主。""祖训传国大典,于是乎在,孰敢不从。"①并以开平府的宫室作为都城。
  不久,留守在都城和林的阿里不哥,也在其支持者的拥立下,于按坦河(今阿尔泰山一带)称大汗。自蒙古建国以来,第一次出现了兄弟并称大汗
  ① 《元史·世祖本纪》卷四。
  的局面。然而,天无二日,国无二主。二虎必争,胜者为王。忽必烈与阿里不哥之争,只能付诸武力来加以解决。
  忽必烈在称帝之后,立刻为武力解决问题进行了周密的准备。首先,是对中原政局的控制。四月,设立中书省,以掌大政。同时,派遣近臣八春、廉希宪、商挺等人至陕西、四川诸处任宣抚使,经略其地。又派粘合南合、张启元等至西京(今山西大同),以掌山西政局。不久,再恢复曾被蒙哥汗罢掉的十路宣抚司,以赛典赤、宋子贞、史天泽、杨果、姚枢、张文谦等得力部下任宣抚使,出镇中原各地,以控制局势,并相机除去阿里不哥的同党。所谓"故内立都省,以总宏纲;外设总司,以平庶政。"(见"即位诏书")即指此。此外,忽必烈还仿照前此中原各王朝的典制,以"中统"为号,设立纪年,是为中统元年(1260 年),以表示自己才是正统王朝的真正代表。其次,是在军备上进行周密安排。同年五月,忽必烈下令,命各路官吏买战马1 万匹,送至开平。六月,又命燕京、西京、北京3 处,共运米10万石至开平及抚州、净州等处。再命十路宣抚司,共造战袄、裘、帽各万件,送往开平。七月,再造裘、帽、袴、靴等各万件,送至开平。有了战马、粮食及裘、袴、靴等装备,战争也就有了保证。
  再次,则是调集大批的军队。中统元年四月,忽必烈即征调诸路精兵6500人至都城开平,担任宿卫军。五月又征调诸路兵3 万人驻守在燕京一带,六月,再征中原精兵1.5 万人至开平,以备出征。七月,各路大军集结完毕,忽必烈乃亲自统率,北讨阿里不哥。是时,漠北的阿里不哥因部下军队尚未齐集,故而避开忽必烈的军锋。至年底,忽必烈到旧都和林(今蒙古共和国哈尔和林),因为没有遇到阿里不哥的主力军,遂回师。
  中统二年秋,阿里不哥见忽必烈主力已经退走,自己的主力军也已集结完毕,乃率大军直取和林。忽必烈部众没有防备,大败。阿里不哥遂乘胜攻向漠南。忽必烈得报,再次调集大军,特别是中原汉军武装张柔、邸浃、张荣实、严忠嗣、张宏等7 万户的大军,皆被调来。十一月,南北两军相遇于昔木土脑儿之地,展开激战。阿里不哥军大败,复退回漠北。此后众叛亲离,再也无力向中原发动进攻。而忽必烈又派军队收复了和林,并取消其都城地位,将其降为行省,仍作为统治漠北大草原的一个中心。
  到中统五年七月,阿里不哥在漠北的统治已经无法维持,乃不得不率其部下前来投降。忽必烈乃下令,将其亲信不鲁花、忽察、秃满、脱火思等人处死。而随从叛乱的诸王,则因同为成吉思汗后裔,得赦免其罪。因为争夺帝位之战至此结束,忽必烈的统治已经巩固,乃在同年八月下诏改元,年号为"至元"。
  忽必烈与阿里不哥之争,不仅是兄弟之争,而且也是不同政治体制、不同治世方针的较量。忽必烈之所以能够调动大量的军力、物力,而阿里不哥最终导致众叛亲离,皆非偶然,而是不同制度、不同政治方针执行后所产生的必然结果,代表着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经过这场兄弟之争,帝国的统治中心开始移到了中原地区。
  (二)元朝帝国的建立1。忽必烈的政治思想当蒙古帝国的版图通过军事扩张而不断扩大的时候,各个被新征服地区的文化也随之传入大草原。特别是在中原地区已延续数千年之久的先进的农耕文化,对草原地区的游牧文化,影响尤大。其中,又以农耕文化中的统治思想--即传统的儒家治世思想,对蒙古统治阶层中的一些人,产生重大影响。
  作为蒙古统治阶层中的姣姣者,忽必烈较早地接受了中原儒家政治学说的观点,并且在受命治理漠南汉地时,即用这种新的政见来指导他的各种重大举措,由此而取得了较好的治绩。这正是忽必烈之所以不同于前此的蒙古诸大汗的关键所在。特别是他在取得整个帝国的最高统治权后,仍能坚持贯彻儒家的治国方略,来进一步完善帝国的统治机构,公然承认他是中原王朝的"正统"继承人。
  与从成吉思汗直到蒙哥汗的各位蒙古统治者相比,忽必烈由于能够接受新的儒家政治学说,而不固守旧的较为落后的草原地区流行的治理方法,其政治思想及各种举措,无疑具有更大的进步性。但是,因为自幼所受游牧文化的长期影响,以及他周围众多的蒙古权贵对传统习俗、思想的保留和维系,对儒家政治学说的反感与抵触,也对他产生了极大影响,从而使忽必烈的政治思想中,又存留了许多旧的东西,一旦在政治生活中遇到风波,这些旧东西的影响就会明显增长,导致忽必烈在许多政治举措中的态度摇摆不定,时时变化。
  在统治政策方面,忽必烈即位之初,主要依靠中原的众多杰出官吏,以治理国政,甚至连中书省左、右丞相的要职,也命汉人出任。但是,由于受到李璮叛乱风波影响,忽必烈不得不对汉族的政治势力产生疑忌,从而疏远汉族官僚,开始重用少数民族官僚。这种用人方略的转变,必然会直接导致治国方针以及各种具体理民政策的转变。而少数民族官僚在执掌中原政务之后,因与传统的儒家学说格格不入,乃受到汉族官僚的抵制;又因其敛财之法过于贪婪,而导致广大民众的激烈反抗,往往很快就遭到失败。阿合马被刺杀,桑哥被处死,就是这种用人方略转变所导致最后失败的结果。
  在民族政策方面,忽必烈则受到更多的局限性。在中国历史上,由少数民族建立的王朝一统天下,这还是第一次。面对人数众多的、居心难测的汉民,以及中原民众长期存在的对边地少数民族的蔑视心理等等,都对少数民族统治者构成无形的威胁。要想巩固统治,蒙古贵族自然会更多地依靠其他少数民族人士的支持。由于不可能摆脱这种政治心理的支配,忽必烈在制定民族政策问题上,自然也就不可能采取民族平等的方针,而公然采用民族歧视政策。这就是"四种人"制度的产生。忽必烈将蒙古人、色目人(即其他少数民族)、汉人、南人分为四等,而给予不同的政治待遇,虽然极不合理,但却可以造成不同民族之间的某种隔阂,而分别加以利用。乃是那个时代的必然产物。
  在经济政策方面,忽必烈既接受了中原地区的传统作法,又加进了许多蒙古族的传统习俗。在农业问题上,忽必烈主要沿用中原之旧法。一方面,仿前朝之制,设立大司农司,以负责鼓励、扶持农业生产,并兴修水利等等。另一方面,则沿用旧的剥削制度,在江北地区,承袭蒙古国时制定的赋税之制,采用丁税、地税和科差等方法,以征敛民财。而在江南地区,则沿用旧宋时所定之两税法,以厚敛民财。在手工业问题上,忽必烈则多半沿用草原旧俗,对全国的工匠严加控制,设置匠籍,又建立许多工匠总管府及大小工局,集中众多优秀的工匠,设匠官进行管理,为其进行大规模的手工生产,以满足皇室的私生活消费及政府的各种需要。这种官营工匠制度,乃是元朝经济上的一大特点。在商业问题上,忽必烈亦沿袭草原之俗,与中原王朝传统的"重农抑商"政策明显不同,而对商人采取了较为优厚的待遇,薄征其税,开通各种交通渠道,陆运、水运空前发达。特别是在城市中,仿照宋朝后期的开放式格局,除去坊与坊之间的阻隔,沿街连巷,商店棋布,使城市的商业经济有了极大的发展。
  在宗教政策方面,忽必烈采取了较为宽松的政策。他虽然笃信佛教,大建寺庙,崇礼高僧,广赐寺产,但是,对于草原上久已流传的"萨满教",也表示尊奉,岁时施行其宗教仪式。而对于其他各种不同宗教派别,忽必烈也不加以排斥和严禁。例如道教、基督教、伊斯兰教等等,对其领袖人物,也都给以优厚的待遇,时时进行各种宗教仪式,令其为自己祈福。是时受供养之各种宗教人士,多达数千人。并且,忽必烈还建立各种相应的官僚机构,对各种宗教信徒加以管理,以便于加以利用。
  在军事政策方面,忽必烈继承老祖宗成吉思汗的传统,进一步推行对外扩张政策。频频调动大军,对东面的高丽(今朝鲜)、日本各国,南西的安南、占城、缅国、爪哇等东南亚诸国,发动进攻,以迫使这些相邻诸国表示臣服,贡纳财宝。他的对外政策主要有六条:一、国君亲自前来进见;二、国君之子入朝为人质;三、将其国民户之数造册上报;四、征派丁壮以充军役;五、输纳税赋;六、设置达鲁花赤官监督其国政。凡臣服之国皆须遵行。对于他的这种扩张征服政策,相邻各国政府和百姓纷纷起而反抗,元廷为此连年出兵,四出征战,穷兵黩武,劳民伤财。忽必烈的军事政策,是完全错误的,直到他死后,这种政策才有所改变。
  2。各种重要举措忽必烈的政治思想,由于受到中原文化的极大影响,故而表现在他的各种重要政治举措中,也与原来蒙古帝国的各项举措,有了极大的不同。首先,是仿照中原王朝的旧制,设立纪年之号。1260 年夏,忽必烈在上都(今内蒙古正蓝旗境内)登帝位尚不足1 个月,即特下建元诏书,声称:"稽列圣之洪规,讲前代之定制。建元表岁,示人君万世之传;纪时书王,见天下一家之义。"①乃命名其年号为"中统",寓意只有自己才是中原王朝的正统继承人。到中统五年(1264 年),皇弟阿里不哥从漠北前来投降,内难既平,忽必烈遂再次下诏,更改其年号为"至元",表示出更大的政治抱负,"宜布惟新之令,溥施在宥之仁"②。由此可见他对中原儒家纪年之法的重视。其次,是建立一整套中原地区惯行的官僚政体,以取代蒙古国旧制。蒙古国时期,在大汗身边,权力最显赫的职官,当属大断事官。而在各地重镇,执掌生杀予夺大权的,也是由大汗直接委派的地方断事官。忽必烈即位后,一改此制。虽然也保留了大断事官的职位,但其行使职权的范围,却被相应地缩小了。而代之以中书省、行省及各路宣抚司、宣慰司等行政机构。掌实
  ① 《元史·世祖本纪》卷四。
  ② 《元史·世祖本纪》卷四。
  权者则为,中书省的左、右丞相,平章政事,左、右丞等职官,主管中央之政务。而行省之丞相、平章政事及各路宣抚使、副使等人,则负责各地之政务。此外,忽必烈又设立枢密院,专掌全国之军务;设立御史台,专司大小官吏的监察之责。其他相应的各级官僚机构,也陆续设置,日渐完备。元朝帝国的一代典制,由此而定。
  第三,是重立国号,新建都城。忽必烈在讨平阿里不哥、改元"至元"
  的同时,就已经决定将帝国的都城由蒙古草原进一步南移到中原地区来。故而下令将金朝旧都燕京(今北京)改称为中都,并开始修建宫室,以备迁都。到至元八年(1271 年),忽必烈经过一番斟酌,决定更改国号。他认为,"绍百王而纪统",建立强大帝国,必须要设立相称的国号。自汉至唐,诸朝帝业虽极强盛,然其国号,皆起源于始封之地,"概以至公,不无少贬"。而蒙古作为国名,仅是沿用民族之称号,自然也与庞大帝国的伟业不相称。故而特下诏书,改国号为"大元"。翌年,又改中都之名为大都,并将上都的中书省迁至此处,遂使大都成为全国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忽必烈又仿照儒家传统的建都学说,在旧城东北面另建新都,一遵儒书所载"面朝后市、左祖右社"之制,煌煌都城,遂拔地而起。这竟然是中国历史上第一座完全按照儒学观点而有计划地建造起来的都城。就连中书省、枢密院、御史台等官衙的方位,也有严格的规定。
  第四,是明定皇储。蒙古国时期,原无明确的立储之法。往往在大汗临终之时,才有遗训,以确定新的汗位继承人。但是,遗训也不足为凭,仍要经过贵族大会"忽里台"的推举,即位者才能成为合法的大汗。例如窝阔台汗临死时,曾立遗训,命皇孙阿难答继承大汗之位。但是,由于太宗后乃马真氏从中作梗,阿难答遂未能登上汗位。"忽里台"大会最后推举皇子贵由继承汗位。这种不明立皇储的旧制,多次引起蒙古贵族内部的激争。有鉴于此,忽必烈在即位后不久,就明确了设立皇储的意向,于中统三年,封皇子真金为燕王,并命其领中书省、枢密院之要职。到至元十年,遂正式册封真金为皇太子,作为皇位的唯一合法继承人。这种明确立储的作法,虽违背了"忽里台"大会的选汗旧制,却能够有效地减少当权贵族之间的相互残杀。只可惜皇太子真金中年夭亡,这一重要制度又由于种种原因而未能延续下来,乃导致元代中期蒙古皇族各支系间的火并连年不断,政局长期动荡不安,从而严重削弱了元朝帝国的统治力量,其国祚之所以短促,这也是一个重要原因。
  第五,是消灭割据,一统天下。忽必烈在平定阿里不哥之难后,即着手消灭割据势力,一统天下。从至元五年开始,忽必烈调集重兵,委派骁将,对江南的宋朝展开猛攻。到至元十三年,攻占宋都临安(今浙江杭州);南宋王朝灭亡。此后,进一步向南推进,到至元十六年,直抵海边,剿灭南宋残部,全中国在经历了数百年的分裂割据之后,再次归于统一。从而对中国历史的发展,产生重要影响,其意义之深远,不言而喻。
  第六,加强中央集权。忽必烈即位之初,中原各地的地主豪强,仍独占一方,军政大权集于一身。在平定李璮的割据叛乱之后,各地豪强军阀,如史、张、严等汉军万户,因与李璮有所牵连,故而皆不自安。忽必烈遂乘机削去他们的军权,中原的割据威胁,由此消除殆尽。同时,忽必烈又连年对西北的右手诸叛王发动攻势,派遣诸皇子及重将出镇北庭,以加强元廷对西北地区及北方大草原的统治。其后,又在东北设立行省,以限制东道诸宗王势力的发展,由此而引发宗王乃颜的叛乱。忽必烈随即御驾亲征,平定叛乱,从而加强了中央对东北地区的控制。在西南地区,忽必烈也采用相同的办法,派遣皇子,设置藩府,以镇其地,又设立云南行省,调动中央要员出任省官,以治理该地。而对于西陲吐蕃,忽必烈则在大都设立宣政院,利用藏传佛教高僧的威望,对藏地进行管理,并设立三大宣慰司,直接任命官吏,分而治之。从而加强了中央对吐蕃地区的统治。
  第七,沿袭旧俗。忽必烈在采取各种举措,大行"汉法"的同时,对于旧蒙古国的典制,没有一概废止,而是既有扬弃,又有沿袭。其沿袭之侧重点,则主要是在与生活习俗有关的各个方面。其一,是后宫之制。忽必烈即位后,未仿行中原帝王之三宫六院之制,而是沿袭乃祖成吉思汗时之四大斡耳朵之制,每个斡耳朵,由若干个后妃组成,又自成一独立的系统,延续下去。其二,是怯薛近侍之制。凡皇宫禁卫之军,仍分为四怯薛,轮番入值。其怯薛首领,亦由蒙古世家名门之后代出任,并世世承袭。其他怯薛军士,也是由各级官僚贵族子弟充任。而其所司职责,更是与蒙古诸汗之时毫无差异。其三,是投下分封之制。中原地区,自秦代创行郡县之制,历年已久。成吉思汗南侵之后,乃创行"投下",将所占州县,分赐贵戚、功臣等。这一制度,到忽必烈时,仍加以沿袭,而未废止。在他攻灭南宋之后,又将这一制度推行到江南地区。故而元代的投下州县,遍及全国。
  其他如两京岁时巡幸之制,也是草原游牧民族特有的习俗。当然,忽必烈的两京之制,还涵有深远的政治意义,乃是加强中原与草原之间联系的一种重要手段。忽必烈在建立元帝国后所采取的种种重要举措,皆为此后诸帝所遵行,直到元朝灭亡,而没有再出现大的变动。
  (三)元朝中央官制的确立1。中书省蒙古立国之初,成吉思汗之统帅部众,循中原金朝初起之制(如猛安、谋克),设立万户、千户、百户等军政合一的组织。及遣左手万户木华黎经略中原,乃封其为国王,而设都行省于燕京(今北京),作为指挥中心。是时官制,极为简略。
  窝阔台汗即位后,蒙古国之官制,日渐完备。时有重要谋臣耶律楚材,曾被委以中书令之职,有名无实。而中央之大权,仍多操于大汗手中。在众臣之中,则以大断事官之权势最大,略同于中原王朝之宰臣。而财政权、司法权,亦已分由诸臣掌管。
  世祖忽必烈即位后,大行汉法,乃命刘秉忠、许衡等参考古今之官制,实则仿效金朝中央之制,建立中书省(相当于金朝之尚书省),以总领全国之政务。中统元年(1260 年),始设中书省于上都开平府(今内蒙古正蓝旗境内),而命祃祃为右丞相(实为燕京行省丞相),王文统、赵璧为平章政事。其后,因大都营建完毕,又迁中书省于大都(今北京)。历任左、右丞相的,还有不花、史天泽、忽鲁不花、耶律铸等。终元之世,仅中统及至元初年,史天泽、耶律铸二汉人得任丞相之职。此后,自成宗至顺帝的70 余年间,皆以蒙古及色目人主掌中书省之大权,出任丞相之职。
  而中书令之要职(中书省的最高职官),自世祖忽必烈于中统三年封真金为燕王,即兼任该职。其后,真金被立为皇太子,仍兼任中书令。并做为定制,为后世遵行。大德十一年(1307 年),仁宗在大都政变成功,被武宗立为皇太子,也兼任中书令之职。延祐年间,仁宗改易皇储,立己子硕德八剌为皇太子,亦兼任是职。及顺帝立爱猷识理达腊为皇太子,仍兼任其职。除此以外,决无他人得任此职。
  在中书省中掌有实权的官吏,还有平章政事,左、右丞,参知政事等。
  担任这些要职的,也多为蒙古及色目族权贵。只有少数受到蒙古帝王宠信的汉人,才得以出任其职。通过中书省重要官员的民族组成结构不难看出,元朝统治机构中的民族歧视政策十分严重。而对于重要国政的决策权,自然全都操在蒙古、色目族等权贵的手中。
  中书省内,又沿用蒙古帝国时期的习俗,设有断事官若干人,"其名甚重,其员数增损不常"①,少时有10 余人,多时可达30 余人。这些名重位高的中书省断事官,皆由帝王、后宫、东宫及诸宗王手下的亲信近侍出任。其职权,主要是负责处理蒙古皇室及贵族们之间的诉讼、刑狱诸事。
  中书省下,则沿用前朝旧制,分为左、右司,其下,又设有吏、户、礼、兵、刑、工等六部。每部中,又置有尚书、侍郎、郎中、员外郎等职官,负责处理具体的政务。如吏部负责天下官吏的任免、升降诸事,户部负责政府的财政收支诸事,礼部掌管国家之礼乐、朝会、祭祀诸事,等等。在这些机构中任职的,则主要是汉人。
  自世祖忽必烈确立一省制之后,前代的三省(即中书省、门下省、尚书省)之制影响依然较大。至元初年,就有人提出复设门下省的建议,但经过众官讨论后,予以否决。至元七年(1270 年),忽必烈出于征敛民财的需要,
  ① 《元史·百官志一》卷八十五。
  又设立尚书省,命权臣阿合马主持其事,作为专门的理财机构。其性质,已与前朝的尚书省之职责有所不同。不久,又将尚书省废去,还并于中书省。至元后期,忽必烈再次设立尚书省,仍作为敛财机构,而命权臣桑哥主持其事。不久,在众多官吏的反对下,不得不再度罢去。桑哥亦受到重责,被处死。
  2。枢密院蒙古以武力立国,但在其初军事机构极为简略,军职由万户长、千户长、百户长等人执掌,并以此构成相对独立的作战单位。每逢出征,则以大汗、皇子、诸宗王等为各方面军之统帅,战罢回军,则统帅之军务亦自行除去。忽必烈即位后,仿中原前代辽、宋王朝之制,设立枢密院,专掌军权,以别于专掌政务之中书省等机构。中统四年(1263 年),正式设立枢密院,其最高长官,为枢密使。该职与中书省之中书令相同,皆由皇太子兼之。出任是职的,有真金(世祖时之皇太子)、仁宗(武宗时之皇太子)、英宗(仁宗时之皇太子)及爱猷识理达腊(顺帝时之皇太子)等人。
  而枢密院之实际负责人,初为枢密副使,后又增设同知枢密院事之职,以掌军务。其助手,则有佥书枢密院事、院判等职官。其职责,则主要为宫廷禁卫,边疆镇守,各地戍防及军官之任免、调动等事。而出任院中之职官者,因其"掌天下兵甲机密之务"①,更是元朝统治者的心腹之人。此外,在枢密院中,也设有断事官之职,任用数人,则专掌军中的诉讼等事务。
  枢密院之衙署,在大都(今北京)建成后,设于紧靠皇宫的东华门外。
  为便于发号施令,在枢密院衙署之外仪门内,又设有诸卫的办公处,包括中卫、前卫、后卫、钦察卫、唐兀卫、阿速卫等30 余所。如果出现紧急军务,即刻调遣诸卫之军以应其需。
  元代又有行枢密院之制,但与行省、行台皆不同,非地方性的常设机构。乃是出于军事上的临时需要而设,其制略同于金代之行院。如至元中期,忽必烈出军攻伐南宋,军队调动频繁,于是在江南设立多处行枢密院,指挥作战事宜。及宋朝被灭,政局逐步安定,遂将行院陆续取消。
  3。御史台蒙古立国之初,并无专职谏官。及忽必烈入主中原,乃知监察官之重要,"台端乃天子耳目之官,朝廷纪纲所系。"①于是,在至元五年(1268 年)七月,设立御史台,并命重臣中书省右丞相塔察儿出任御史大夫。忽必烈特下诏曰:"台官职在直言,朕或有未当,其极言无隐,毋惮他人,朕当尔主。"②御史台之职官,主要有御史大夫、御史中丞、侍御史、治书侍御史等,负责纠察百官之劣迹,政治之得失等事。因其职责重要,故而台中诸官,皆由帝王亲自任免。多为敢于直言、品行清正廉洁者。
  在御史台之下,又专设有殿中司及察院。殿中司下设有殿中侍御史2 人、知班4 人。专门负责大朝会时的百官礼仪。如有失礼者,则加以处罚。又兼管在京百官的假事,有超假3 天者,即纠劾之。平时殿中奏事,有需要回避的大臣,亦负责督促其出殿。察院下设监察御史数十人,则专门负责刺探百
  ① 《元史·百官志二》卷八十六。
  ① 熊梦祥:《析津志(辑佚)·台谏叙》(北图辑佚本)。
  ② 《元史·世祖本纪》卷六。
  官之劣迹,加以弹劾,是以称为"耳目之官"。初皆由汉人出任,后参用蒙古人及江南汉人等。
  御史台之衙门,初设于大都城西北的肃清门内,后因远离皇宫,办事不便,于是移至皇宫前面的澄清坊东。台衙之西,又设有西、南二行台及各道廉访司的办公处,时人称为"台房",以便于加强同中央御史台之联系。作为"肃纪纲,正风化"的监察机构,在其中任职的御史,极易因直言而触怒当朝的不法权贵。故而历代皆有不杀御史之惯例,以此来鼓励直谏。元朝统治者当然也懂得这一惯例的必要性。然而,由于蒙古权贵骄横已久,当然不会把小小的御史放在眼中。一旦触怒了权贵,也就性命不保了。
  如至治二年(1322 年)二月,因英宗笃信佛教,大兴土木,建造寿安山佛寺,既劳民又伤财,无益于国。于是监察御史观音保、锁咬儿哈的迷失、成珪、李谦亨等联名谏诤,言其有害无益。却触怒了英宗,下令将观音保、锁咬儿哈的迷失杀死,成珪、李谦亨则被杖责,然后发配到边远的奴儿干之地。
  又如仁宗在位时,权臣铁木迭儿恃太后之宠,胡作非为,遭到御史中丞萧拜住、杨朵儿只等内外监察御史40 余人的联名弹劾,被罢去官职。及仁宗死,英宗未即位之时,铁木迭儿乘机复掌朝权,以皇太后旨意为名,将萧拜住、杨朵儿只2 人杀害,以报私仇。"是日,白昼晦冥,都人恟惧。"①而有元一代,因弹劾权贵之劣迹,受到折辱、贬官,乃至于被流放到边远荒地的御史,则不计其数。至于当朝的权臣,由于得到蒙古帝王的宠信,虽被御史弹劾,劣迹昭彰,却丝毫也不受责罚。在这种情况下,御史们最多也就只能是采用集体辞职的方法,以示抗议。
  4。其他元代中央官僚机构中,省、院、台之权最重,一管政事、一管军务、一管监察。除此之外,还有一些机构,分掌他职。主要有:一、大司农司。乃沿用前朝之制。至元七年(1270 年)设立,"凡农桑、水利、学校、饥荒之事,悉掌之。"①因中原地区以农业生产最重要,关系国计民生,故而立司以鼓励农业生产。置有大司农、司农卿、司农丞等职官。其下,又辖有籍田署、供膳司等机构。
  二、翰林兼国史院。元代中央的御用文化机构之一。至元元年设立。其职官有翰林承旨、翰林学士、翰林侍读学士、侍讲学士、翰林直学士等。主要负责为帝王草拟诏令,修撰诸帝实录,编纂国史等事务。一度曾将集贤院合并于此,但不久重行析出。其任官者,皆为一时之文化名流。此外,又有蒙古翰林院,专掌有关蒙古文字之事务。亦设有翰林承旨、翰林直学士、翰林待制、翰林修撰等职官。
  三、集贤院。为元代中央主掌教育事务的机构。初合于翰林国史院。到至元二十二年,乃析出。其职官有大学士、学士、直学士等。负责管理全国的学校事务,并负责征召各地人才。又兼管属于道教及阴阳占卜等类别的宗教事务。在大都的元代最高学府国子监、学与兴文署,亦直接归于集贤院管辖。
  四、太常寺。中统元年(1260 年)设立。亦曾一度合于翰林院。到至元
  ① 《元史·奸臣列传》卷二百五。
  ① 《元史·百官志三》卷八十七。
  九年,乃有定制。置有太常卿、太常少卿、太常博士等职。一度又将侍仪司并入,后亦析出。主要负责宗庙、社稷的祭享之事,以及帝王、百官等死后的"封赠谥号等事"。其下辖有太庙署、大乐署等机构。
  五、司天监、太史院。为元代主管天文、历法的官僚机构。中统元年,因袭金朝旧制,设立司天台,以掌历法、天象诸事。至元八年升为监,又在上都(今内蒙古正蓝旗境)设立行监。此后,因修订《授时历》,又设置了太史院,与司天监并立,而有所分工,"颁历之政归院,学校之设隶台"①。同时,还设有回回司天台,负责用回回之方法观测天象,颁行回回历书诸事。六、太医院。为元代掌管医学及医疗事务的最高机构。世祖即位之初,乃仿窝阔台汗时之制,仅置宣差,以管理所辖之太医,为帝王及蒙古贵族服务。至元二十年,正式设立官署,称尚医监。两年后改为太医院。设有院使、副使、判官等职官,多以全国著名医师出任。又将广惠司、御药院、行御药院、大都惠民局、上都惠民局、医学提举司等各种医疗机构都辖于其下。七、通政院。为元代掌管驿传事务的最高机构。蒙古立国之初,窝阔台汗设立驿传之制,以便于国家信使之往还。为纠察不法之徒,曾设有脱脱禾孙之官,以掌驿政。世祖忽必烈即位后,于至元七年设立诸站都统领使司,以掌驿政。至元十二年,改为通政院。翌年,又分置于大都、上都二处。大都之院以掌中原之驿政,上都之院以掌漠北驿政。
  八、崇福司。为元代新创立的宗教管理机构之一。时既设集贤院兼掌道教诸事,又设宣政院兼领佛教之务。此外,因大批色目人进入中原,故而受其尊奉的伊斯兰教、基督教也随之而传入中原。为此,世祖忽必烈于至元二十六年设该司。专掌此二种宗教之事务。其职官有司使、同知、副使、司丞等。
  九、秘书监。即元代的国家图书馆。主要负责管理、收藏由政府收集到的历代图书和各种阴阳禁书。其职官有秘书卿、太监、少监、监丞等。一般由世家、名宦子弟出任。
  十、都水监。为元代专掌水利、河防、桥梁等事务的机构。至元二十八年始置。设有都水监、少监、监丞等职官。其下,则辖有河道提举司。此外,元代的中央机构中,还有将作院、武备寺等机构,掌管大批手工工匠,生产各种手工制品,以供蒙古统治者及政府的日常需要。其下辖机构十分庞杂,在此不一一述及之。
  ① 《元史·百官志六》卷九十。
  (四)元朝地方官制的制定1。行省制度行省是行中书省的简称。其制,源于金代的行省之制。蒙古立国之初,在尚未设立中书省时,就已在中原地区设立了行省,时或称为行尚书省,乃沿金之通称。如成吉思汗命大将木华黎率军经略中原,即将金中都(今北京)改为燕京都行省,作为管理中原军政诸务的指挥中心。此后,木华黎的势力不断向南、向西发展,又在金西京(今山西大同)另立行省,以分掌关陕一带的军政诸务。
  这时,许多中原豪强地主武装纷纷起而割据一方。其中有些人投靠了蒙古政权,并为其效力。为了便于统治,以安定投效者之心,蒙古统治者对那些大的地主武装首领委以高官,命其仍统管所占之地,亦称为行省或是行台。如在山东地区,严实父子所统管的东平行省、李全父子控制的益都行省等。又因时逢战乱,蒙古统治者为战争之需要而临时设有行台。如太祖时,木华黎经略关陕一带,曾在战略要地葭州设立陕西河东路行台,并命大将石天应主持其事。宪宗时,忽必烈经略中原,亦命大臣杨惟中在蒙宋边境设立行台,主持攻战之事。这种行台,与燕京都行省、东平行省相比,乃是名称相同,而性质载然不同的官僚机构。
  世祖忽必烈即位后,始立中书省,而各地方政务,则以中书省要员出领之。此后,因各地政务日益繁多,乃专设行中书省,以掌其事。"凡钱粮、兵甲、屯种、漕运、军国重事,无不领之。"①遂设立正式衙门,成为元代各地区的最高常设行政机构。
  全国所立之行省,共有11 处。然皆非同时、统一设置的。最早设立的行省,是陕西等处行中书省。中统元年(1260 年),忽必烈与幼弟阿里不哥争夺皇位,因陕西为兵家必争之要地,故而命其心腹之臣商挺前往,以掌政局。翌年,又立甘肃行省,以加强西北地区的统治力量。
  至元初年,忽必烈的统治巩固之后,举兵伐宋,先于至元五年(1268 年),立河南江北行省。其后,伯颜大举南伐,又于至元十一年,立湖广行省于襄阳(今湖北襄樊),主持军政大事。及平宋后,曾移省治于潭州(今湖南长沙),又迁鄂州(今湖北武汉),遂成为固定的地方最高官僚机构。同年,亦因伐宋之需,又在中庆路(今云南昆明)设立云南行省。待到江南地区陆续被元军攻占,而随之即相继设立各行省,以统其地。至元十三年,设江浙行省,翌年,又设江西行省。
  此后,各行省略有调整。如至元十八年,从陕西行省中分出四川行省,治于成都。至元二十一年,以江浙行省北部并于河南行省,而将江浙行省之治所由扬州迁到杭州。翌年,将福建行省并于江西行省,不久,再改并于江浙行省。
  至元二十四年,忽必烈为削弱东北诸宗王的势力,加强中央政府对东北地区的控制,而设立了辽阳行省。这一做法遭到诸宗王的极力反对,行省一度废去。及乃颜的叛乱被平定,中央的力量得到加强,乃复立行省,以统管东北地区的政务。
  忽必烈在攻灭南宋后,又调集大军,东攻日本。为此,在至元二十年,
  ① 《元史·百官志七》卷九十一。
  特设征东行省于高丽(今朝鲜)。及战争失败,乃罢其省。此后,成宗又设行省,作为中国的一部分加以治理。经高丽国王的反对,乃罢去。英宗时,一度再置之。这是与其他地区的行省有所不同的一个特殊的行省。
  此外,对于辽阔的漠北地区,世祖忽必烈时却未能设立行省,只是在和林(今蒙古共和国哈拉和林)设置了一处宣慰司都元帅府。此后,到大德十一年(1307 年),武宗由漠北入主元廷,才设立和林行省。仁宗时,又改称岭北行省,治于和宁(即和林)。
  各行省的职官设置,略同于中书省,初时为有别于中书省,而不设丞相之职,仅有平章政事,左、右丞,参知政事,郎中等职官,后因政务之需要,有的行省也设置丞相,以掌各地之政务。行省之下,又辖有检校所、照磨所、架阁库、理问所及都镇抚司等机构。各行省直接受中书省统辖。但在至元二十四年重设尚书省时,亦曾改称行尚书省。后尚书省罢去,乃复归于中书省。2。行台与监察道元代各地区的监察机构,分为行御史台及各监察道。元初,负责各地监察之任的官僚机构称为提刑按察司,共分为4 道,即山东东西道、河北河南道、河东陕西道及山北东西道。其范围大致包括了当时的疆域。到至元八年(1271 年),增置河东山西道、陕西四川道。至元十二年,又分出燕南河北道。
  及元廷一统江南,乃于至元十四年,在宋朝旧地增置8 处监察道,即江北淮东道、江南浙西道、江东建康道、江西湖东道、岭北湖南道。翌年,两广闽海地区逐步安定,又增置江南湖北道、岭南广西道、福建广东道。全国之监察系统,大体建立。
  此后,又将各道略加调整。至元十六年,增设西蜀四川道。数年后,改福建广东道为福建闽海道,而析出广东,另立海北广东道。西南地区置有云南道,东北地区置有海西辽东道。此后,又增立有河西陇右道及海北海南道。并将提刑按察司改名为肃政廉访司。
  到至元末年,全国各地共设立监察道22 处。其职官,则有廉访使、副使、佥事等。每年巡行基层各地,考察吏治得失、百姓疾苦及冤狱等。任其职者,亦多为帝王亲信之臣及素有廉洁方正之名的官吏。
  元代的行御史台又简称"行台",乃是监察制度上的一大创举。分设于两处。一处在江南,故而又称为"南台"。以别于中央御史台(又称"内台")及陕西之行御史台(又称"西台")。始设于扬州,称江南诸道行御史台。后徙治所于杭州、江州、(今江西九江),最后定于建康(今江苏南京)。"以监临东南诸省,统治各道宪司,而总诸内台"①。
  江南行台的官吏,其设置与中央之御史台大致相同。主要有御史大夫、御史中丞、侍御史、治书侍御史等。其下,也设有察院。初立南台时,察院中设有监察御史10 员,皆以汉官为之。后又增蒙古御史14 员、汉人御史4员,共28 员。其下所辖之监察道共有10 处,分布在江浙、江西、湖广等行省的范围内。
  另一处行台设在陕西。至元二十七年,初设于云南,称云南诸路行御史台,仅设官4 员。数年后,移其治所至京兆(今陕西西安),乃改称陕西诸道行御史台。而将云南行台改为廉访司。陕西行台亦设有御史大夫、御史中
  ① 《元史·百官志二》卷八十六。
  丞、侍御史、治书侍御史等职官。其察院之监察御史则为20 员。其所辖监察道共有4 处,即陕西汉中道、河西陇北道、西蜀四川道及云南诸路道。分布在陕西、四川、云南及甘肃等四行省范围内。
  除南台、西台所辖之14 个监察道外,另有8 处地方监察道,则直接隶属于中央之御史台,统称为内八道,分布在大都附近的中书省腹里及河南、辽阳二行省范围内。而统管江南、西北地区的南台、西台,也都听命于中央之御史台。
  3。各级政体蒙古立国之初,攻入中原,政区划分,一仍金朝之旧。地方政体,分为路、府、州、县等各级。而其所辖范围大小,有些已经变化,或是级别的升降,或是辖地的增减。及忽必烈即位,建立元朝,各级政体,重新更定。首先是将行省制度变为常设之最高地方行政机构,大体相当于金朝的路一级政体。而在各行省之下,仍设有路。诸路皆置总管府,全国共有路级政体180余处。各路总管府之职官,设达鲁花赤一员,通常由蒙古人充任,又称为监临官,是各路的最高统治者。其下,又有总管,多由汉人充任;同知,多由色目人充任。其他尚有治中、判官等官吏,以掌日常政务。
  至元二十年(1283 年),定路为上、下二等。凡辖民10 万户以上者,为上等路,10 万户以下则为下等路。但地处要冲,其民虽不足10 万户,亦定为上等路。而作为都城所在地的大都路(今北京),及上都路(今内蒙古正蓝旗境),则设置都总管府及留守司,以统其政。因其政务繁多,故而所设职官人数,亦倍于他路。
  各路之下,则为诸州。至元三年,分中原各地之州为上、中、下三等。
  其辖民1.5 万户以上者,为上州;6000 户以上者,为中州;6000 户以下者,为下州。各州亦设有达鲁花赤,通常也是由蒙古人出任。另有州尹、同知、判官等职官。及一统江南后,再定江南诸州等级。因其人口稠密,故与北方不同。其辖民5 万户以上者乃为上州,3 万户以上者为中州,不足3 万户则为下州。
  各州之下,则为诸县。至元三年,亦分为三个等级。凡辖民6000 户以上者,为上县;2000 户以上者为中县,不足者为下县。其设官,则有达鲁花赤、县尹、县丞、县簿、县尉等。中、下等小县,或不设县丞、县尉等官,而以其他官吏代行其职。平定江南后,又定其地之县等,辖民3 万户以上者,是上县;1 万户以上者为中县,不足1 万户则为下县。
  元代各路之下,又于路之治所所在城市,设有录事司,专掌城中民户之事。其职官,则有达鲁花赤、录事、判官、典史等。若所在城市民少事简,则不设录事司,而以所在州县县官代行其职。作为都城的大都及上都,又专设有警巡院,以掌其事。所设职官,则有达鲁花赤、警巡使、副使、判官、典史等。
  元代地方的基层组织,是县以下的官僚机构。在城市之中,一般分为坊、里两级。如京城大都,路下分为直辖二县(即大兴、宛平)。县下又划分为70 余坊。每坊设有坊正,其职责略同于今日城镇中之"街道办事处"。坊下又分为若干里,每里则设有里正或里长,略同于今日之"居委会"主任。而在农村中,与坊、里相同的机构,则称为乡、社。大的自然村落称为乡,每乡设有乡长,略同于今日之乡(一度称为"公社")。乡下,则分为若干社,社有社长,略同于昔日之"大队书记"或生产队长。
  元代各行省之下,另设有专管教育的大小官僚机构。直隶于各行省的,是儒学提举司,其职责为:"统诸路、府、州、县学校祭祀、教养、钱粮之事,及考校呈进著述文字。"①各司之下,设有提举、副提举、吏目等职官。另有蒙古提举学校官数人,仅设在文化发达的江浙、湖广、江西三省之中,以提倡蒙古字学。直隶于各路之下的,则有儒学教授、学正、学录及蒙古教授、医学教授、阴阳教授等,以掌各路之教务。各州、县所设教官,亦略同于此。
  元代,在各行省与下辖的路、府、州、县之间,又设有宣慰司、都元帅府等机构,平时,"行省有政令则布于下,郡县有请则为达于省。"(同前)而有军事行动时,则成为军事指挥中心。其职官,有宣慰使、同知、副使、经历、都事等。分为山东东西道、河东山西道、淮东道、浙东道等6 道,广东道、广西两江道、福建道、察罕脑儿等7 府。如果是专掌军权,则仅称都元帅府、元帅府。如北庭都元帅府、征东都元帅府、岷州元帅府、积石州元帅府等即是。而设于边远少数民族地区的,又有招讨司、安抚司、宣抚司等机构,一仿金代之旧制,因其当地之俗而治理之。
  此外,在各行省之下,有的地方还设有散府,或是直隶于中书省及各行省,或是隶属于诸路、宣慰司等。其下,又有的统辖州、县,有的则否。其职官,则有达鲁花赤、知府(或府尹)、同知、判官、推官等。
  元朝政府通过中书省、行省、路、府、州、县、坊、里等层层官僚组织,对全国广大人民进行严密控制,征敛赋税,调动徭役,以获取巨额财富。除了常设的行政机构外,元朝政府又在各地设有专门的敛财机构。如设于两淮、两浙、福建等处的都转运盐使司,设于四川的茶盐转运司,设于广东的市舶提举司,设于江浙的海道运粮万户府等,皆为各地的重要官僚机构,兼受中央及地方行省两级政府的领导,以征敛各种巨额的专项赋税。
  ① 《元史·百官志七》卷九十一。
  (五)皇家机构的创立1。帝王所属机构蒙古立国之初,官制简略。其为帝王服务的机构,与后宫相联系,统称之为"斡耳朵"(意为"宫帐")。此外,还有负责警备任务的"怯薛"亲军,亦兼职提供帝王的日常生活服务。如博儿赤之掌管饮食,速古儿赤之掌管服御,阿察赤之掌管车驾,烛刺赤之掌管宫人,等等,分工已较为细密。及忽必烈建立元朝,各种官制大备,直接服务于皇室的官僚机构也陆续设立,有了进一步的明确分工。其直属于帝王者,称为宣徽院。至元十五年(1278 年)正式设立。其职责,主要是掌管帝王的日常饮食,而兼管之事范围极广,"凡稻粱牲牢、酒醴蔬果、庶品之物,燕享宗戚、宾客之事,及诸王宿卫、怯怜口粮食,蒙古万户、千户合纳差发,系官抽分,牧养孳畜,岁支刍草粟菽,羊马价直,收受阑遗等事。。皆隶焉。"①其职官,主要有宣徽院使,初为1 人,后增至6 人。同知、同佥、主事等,各2 人。后又增副使2 人。
  宣徽院之下,又设有光禄寺、尚舍寺、尚食局、沙糖局等机构。光禄寺设有寺卿、少卿、主事等职官。其下,又辖有大都尚饮局,设有提点、大使、副使等职官,专门负责"掌酝造上用细酒"②,以供帝王享用。大都尚酝局,其设官与尚饮局同,所造之酒醴则供诸宗王及百官饮用。后又分出上都尚饮局及上都尚酝局,以供每年夏季帝王巡幸上都时之饮料。
  尚舍寺,始置于至元三十一年。主要负责帝王出行时所用之帷幕、帐房、陈设等务。并兼养骆驼,"供进爱■乳酪"。尚食局,始置于至元二年,主要掌管"御膳",设有提点、大使、副使、直长等职官。其下,又置有大都生料库、上都生料库等,负责存放各种制作御膳的物品。沙糖局,设于至元十三年,置有达鲁花赤、提点、大使、副使等官,负责制造帝王食用的沙糖、蜂蜜及掌管各地贡上的珍贵水果等物品。
  直属于宣徽院的,还有各种仓库。如掌管造酒粮食、曲药的大都醴源仓、上都醴源仓,掌管帝王日常食用粮谷的大都太仓、上都太仓。其他掌管御膳之物的永备仓、丰储仓、满浦仓等,以分储粮谷、油面诸物。
  除宣徽院外,其他直接为帝王服务的主要官僚机构还有:(1)将作院"掌成造金玉珠翠犀象宝贝冠佩器皿,织造刺绣段匹纱罗,异样百色造作。"①设有院使、同知、同佥、院判、经历、都事等职官。其下,又辖有诸路金玉人匠总管府、异样局总管府、大都等路民匠总管府等。各总管府下,又设有金银器盒提举司、玛瑙提举司、金丝子局、漆纱冠冕局、尚衣局、御衣局等机构,管理大批官属手工业工匠,生产各种帝王所需之手工艺用品。(2)大都留守司"掌守卫宫阙都城,。。兼理营缮内府诸邸、都宫原庙、尚方车服、殿庑供帐,内苑花木,及行幸汤沐游之所,门禁关钥启闭之事"②,又兼少府监
  ① 《元史·百官志三》卷八十七。
  ② 《元史·百官志三》卷八十七。
  ① 《元史·百官志四》卷八十八。
  ② 《元史·百官志六》卷九十。
  诸事。设有留守、同知、副留守、判官、经历、都事等。其下辖有修内司,专掌宫殿及都城的修造诸事。器物局,掌管御用鞍辔,忽哥轿子,帐房车辆等的制作。犀象牙局,"掌两都宫殿营缮犀象龙床卓器系腰等事。"仪鸾局,"掌殿庭灯烛张设之事,及殿阁浴室门户锁钥,苑中龙舟,圈槛珍异禽兽,给用内府诸宫太庙等处祭祀庭燎,缝制帘帷,洒扫掖庭"③等事。
  (3)太仆寺、尚乘寺太仆寺初称尚牧监,后改称太仆寺而别立尚乘寺。二寺皆设有寺卿、少卿、寺丞、经历等官。太仆寺主要负责牧养帝王日常所用之马匹等牧畜,及制造鞍辔等物品。尚乘寺则负责管理及使用这些牲畜及物品。
  (4)太府监初称宣徽太府监,"凡内府藏库悉隶焉。"④是蒙古帝王的私人财宝库藏。其下又分为:内藏库,主要收储御用段匹诸物。左藏库,亦掌纱罗、绢丝等珍贵织品。右藏库,主要收掌金银、宝钞、水晶、玛瑙等珍宝。其他又有利用监、章佩监等,皆是为帝王日常服务的官僚机构。
  2。后妃所属机构蒙古立国之初,成吉思汗曾创行"四怯薛"的侍卫制度。此后,又与此相对应,将先后占夺的后宫数十位后妃等,分为四大斡耳朵(意为宫帐),大斡耳朵以孛儿台旭真皇后为之主,另有忽鲁浑、脱忽思、贴木伦等皇后。第二斡耳朵有忽蘭、哈儿八真、亦乞剌真等皇后。第三斡耳朵有也速、忽鲁哈剌、阿失伦等皇后,第四斡耳朵有也速干、忽答罕、哈答等皇后。其中,惟有大斡耳朵之主孛儿台旭真为正妻。这四大"斡耳朵"大概也类同于"四怯薛"之制,是轮番侍奉成吉思汗的。
  此后,自太宗窝阔台到宪宗蒙哥,按理说也应承袭这四大"斡耳朵"之制,但在史书之中,却仅有太宗朝之"六皇后"、"二皇后",定宗朝"三皇后"等人物的零星记载,而四斡耳朵之制却不见丝毫踪迹。不知是因为当时政争激烈,后宫多擅权摄政,而受到牵连,致使这一制度的破坏,还是另有其他原因,已不得而知。
  世祖忽必烈即位后,建立大元帝国,任国儒臣,仿照中原王朝之制,创行省、院、台以掌国政。而在后宫之制上,却没有仿造中原王朝的三宫六院之制,而是遵行蒙古族的生活习俗,上追成吉思汗的旧制,设立四大"斡耳朵"。然而,这既是第二次创新其制,也是最后一次的复制。及忽必烈死后,自成宗至顺帝,诸帝已无人再仿行四大斡耳朵之制,而多采用中原立一宫皇后,至多立有三宫皇后,其余皆为妃子的做法。
  世祖忽必烈的大斡耳朵,由帖古伦皇后主掌,因其早亡,事迹不详,本应作为正宫皇后,但在《元史》中竟没有立"传"。第二斡耳朵,有察必、南必二皇后。忽必烈即位后,因帖古伦已死,乃立察必为正宫皇后,其子真金则立为皇太子。及察必死,其妹南必又得宠,主持中宫,多专权用事。第三及第四斡耳朵,则有塔剌海、奴罕、伯要兀真、阔阔化诸皇后。
  元朝帝王所立之斡耳朵,主要掌管后宫之衣食住行等日常事务。故而其官吏,皆由斡耳朵中之后妃任免,政府不予过问。即使帝王死后,而斡耳朵依然保留,并历朝相承,成为一个独立性较大的贵族小团体。
  ③ 《元史·百官志六》卷九十。
  ④ 《元史·百官志六》卷九十。
  当然,世祖忽必烈为便于处理诸后妃之事务,也设有一些相应的官僚机构。如至元十五年(1278 年),设立尚用监,后改中尚监,主要负责大斡耳朵位下的各种事务。此后,又将管领大都等路打捕民匠等户总管府划归其下,"掌钱粮造作之事。"①总管府之下,又设有在京提举司二处,涿州、保定、真定等路提举司9 处,大都等路提领所25 处,分掌斡耳朵之财务诸事。
  又因当时大斡耳朵之皇后帖古伦早死,二斡耳朵皇后察必主持中宫,故而又在至元二十一年设立了管领打捕鹰房民匠达鲁花赤总管府,"掌二皇后斡耳朵位下岁赐财物、造作等事。"②其下,又设有长官司、提举司多处,共辖有军、民、匠户等3000 余户,以供斡耳朵的日常之需。
  到至元二十四年,忽必烈又专门设立了随路诸色民匠打捕鹰房都总管府,统掌自己四个斡耳朵位下的民户之数、工匠造作等事。设有达鲁花赤、都总管、同知、副总管等职官,其任免之权,皆出于斡耳朵之后妃,政府不予干预。此后,忽必烈又增设4 位总管,分掌4 斡耳朵之事。
  忽必烈还将原来属于诸王、政府的官僚机构转到后妃位下。如中统二年(1261 年)所设立的管领种田打捕鹰房民匠等户万户府,初隶属于塔察儿国王,"其后改属中宫"。下辖有总管府、管民官等10 处官衙,以掌蒙古、汉军的差役,供后妃之用。又如至元七年所设立的管领诸路怯怜口民匠都总管府,初隶于政府。到至元十四年,"以所隶户口善造作,属中宫"①。其下所辖之织染局、杂造局、衣锦局等,多有能工巧匠,所造手工制品,皆供后妃之用。总之,元代前期的后妃系统官僚机构,尚较简略,其权力及影响亦甚微小。到了元代中后期,这种情况则有了很大的变化。
  3。皇太子所属机构自从成吉思汗立国,直到忽必烈即位的半个多世纪中,蒙古帝国的汗位始终是诸宗王贵族激烈争夺的焦点,甚至叔侄相互残杀,兄弟举兵相向。其根本原因,就在于"皇储"的册立制度并不完善。有鉴于此,世祖忽必烈在夺取帝位后,即仿照中原王朝的体制,采用预先设置皇储的方法,以解决皇位的归属问题,从而免去蒙古贵族为争夺皇位而相互残杀,削弱其统治力量。中统三年(1262 年)十二月,忽必烈封皇子真金为燕王②,守中书令,初次表明了选择皇储的意向。并命著名儒士王恂作为太子伴读,为真金讲授治国治民的重要道理。翌年五月,忽必烈设立枢密院,以掌军国要务,又命真金兼判院事,以示政事、军务大权,皆由真金所掌管。
  到至元十年二月,忽必烈正式册立真金为皇太子,并命左丞相伯颜主持册立仪式,授其玉册、金印,并诏告天下。不久,又听从重要谋臣刘秉忠的建议,为皇太子真金设立相应的官僚机构--宫师府。府中设有詹事、太子赞善等官员38 人。皆以一时之名流出任。如掌管府事的詹事完泽,为中书省右丞相线真之子。太子赞善王恂、太子宾客宋道("道"一作"衟")等,皆为一时名儒。
  至元十九年,权臣阿合马被杀,皇太子真金在政局中的地位更加重要,乃将宫师府改为詹事院。其东宫之职官,至此乃大致完备。计设有左、右詹
  ① 《元史·百官志四》卷八十八。
  ② 《元史·百官志五》卷八十九。
  ① 《元史·百官志五》卷八十九。
  ② 《元史·世祖本纪》又见于中统二年之记载。
  事、副詹事、詹事丞、院判等官,另有吏员62 人。其左、右詹事分别由完泽、赛阳充任。詹事丞则由真金之随身近侍张九思充任。
  此外,又众选名儒,出任宫臣之职。如名儒杨恭懿、刘因皆被征召。太子宾客宋道、太子谕德李谦、太子赞善夹谷之奇、詹事院长史耶律有尚等,皆为一时之选。日与皇太子真金讲论治国安民之道,古今成败得失,对真金参预中书省政务,选用儒臣以管理国政,影响极大。
  在詹事院下,又设有:家令司,以掌皇太子的财政及饮膳诸事。府正司,以掌皇太子的鞍辔弓矢诸物。延庆司,以掌行佛事活动。典医监,以掌皇太子的医疗保健诸务。典幄署,以掌皇太子的供帐之物。掌仪署,以管詹事院下属之户口、房舍等事。诸司、署,专设有达鲁花赤、令、丞等官,以司其职。
  至元二十二年,皇太子真金受到"禅让"风波牵累,因惊惧而夭亡。皇太子已死,世祖忽必烈一时又没有重行册立新的皇储,作为专门为东宫设置的官僚机构詹事院已失其主,也就没有继续存在的必要。于是中书省有人提出要撤销詹事院的主张。对此,时任詹事丞的张九思极力反对,声称:"有皇孙在,固宗社之所属,人心之所系也。奈何为此言乎!"①由于张九思的抗争,詹事院得以不废。直到成宗即位,乃改詹事院为徽政院,而其所掌,"悉归太后(指真金之妻、成宗之母)位下"②。属于皇太子的官僚机构由此暂废。忽必烈在册立真金为皇太子之后,又在至元十六年,为其设立了侍卫都指挥使司,选出侍卫亲军1 万人,隶属于东宫,专司皇太子的保安工作。到至元二十一年,又将五投下探马赤军总管府划归东宫,以听从皇太子的统辖。及成宗即位,在将詹事院改为徽政院的同时,亦将原皇太子所属之侍卫亲军改隶于皇太后,更名为左、右都威卫使司。
  属于皇太子的其他官僚机构,尚有管领诸路打捕鹰房纳绵等户总管府,原属于忽必烈自己所有,"掌人匠一万三千有奇,岁办税粮、皮货、采捕野物鹰鹞,以供内府"。(同上)至元十二年赐给真金,遂隶于詹事院管辖。至元十六年,升为都总管府。至元十二年,忽必烈赐给皇太子的,还有掌管纺织工匠的织染局、纹锦局、中山局、真定局等工局。其后,亦改隶于徽政院。
  4。诸王所属机构蒙古立国后,成吉思汗创行分封之制,大斡耳朵以东,分与诸弟,称东道诸宗王。以西分与诸子,称为西道诸宗王。子孙繁衍,承袭王爵,各治一方,乃在帝国的政治活动中占有极为重要的地位。
  这些分封诸王,各在封地内建立藩府,修建宫室,设置僚属,主持封地内的财政、司法等各种事务。其后,蒙古帝国略地愈广,分封之制推行亦广,遍及欧亚大陆,成为分离于中央政府的又一政治体系,其独立性相当强。此后,中央政府为削弱诸宗王的独立倾向,曾对诸王之分封地加强控制,命各地州县官吏兼掌其事,而诸王对封地所拥有的种种特权,却仍然得以保留。如忽必烈在即位之前,作为皇弟,被派到中原主持政务,乃在金莲川设立藩府(即开平府),营建宫室。其后受封于关中,又在京兆(今陕西西安)营建藩邸。并广招贤才,收为幕僚,与其亲信近侍,共同构成了强有力的官
  ① 虞集:《道园学古录》卷十七所载"张九思神道碑"(四部丛刊初编本)。② 《元史·百官志五》卷八十九。
  僚集团。当时,每个受封宗王的情况都大致相同,不过所任用的藩臣有所不同而已。这些受诸宗王任用的藩臣,遂构成了最初的诸王所属官僚机构。忽必烈即位后,仍沿行分封之制。但是,所不同于蒙古国时的,却是加强了对新分封的诸宗王的控制。一方面,新分封的诸王,多为其子,地位虽然尊贵,却不敢违抗父皇之命。如至元三年(1266 年)六月,封皇子那木罕为北平王,出镇于漠北(实际出行是在数年之后),设藩府于阿力麻里(今新疆霍城西北)。翌年八月,封皇子忽哥赤为云南王,出镇于云南,当设藩府于中庆(今云南昆明)或是哈剌章(今云南大理)。至元六年十月,封皇子奥鲁赤为西平王,设藩府于成都,以统管吐蕃及川蜀诸处事务。至元九年十月,封皇子忙哥剌为安西王,出镇关陕诸处,设藩府于京兆。至元二十一年六月,封皇子脱欢为镇南王,出镇江南各处,设藩府于鄂州(今湖北武汉)。这些出镇四方的皇子,皆统领一方政务,其权势凌驾于各地方政府之上,但却均听命于忽必烈。
  另一方面,忽必烈又为这些新分封的诸王设置了统一的官僚机构,时称王相府或王府。因皇子出镇四方,权势极重,故而多以名臣辅之。如皇子那木罕出镇漠北时,以中书右丞相安童辅之北行。云南王忽哥赤出镇西南时,则以当地最高地方长官阔阔带兼任王傅、柴祯兼任府尉、宁源兼任司马,以辅佐之。安西王忙哥刺出镇西北,则以中书省重臣李德辉出任王相,京兆路总管兼府尹赵炳,亦受命于王府,共辅皇子。这些王府众官,如遇到重大机务,也要向忽必烈请示,而诸王不得专擅其权。
  这时的王府诸官,其权势亦极重。地方军政诸务,皆听其举措。既统管赋税,又掌有军权。如任安西王相的李德辉,时又兼任西川行枢密院副使,指挥平叛之事。及陕西置行省,又出任行省参知政事。同任安西王相的赵炳,既管王府之宫室营建,卒吏之讼狱,又"兼陕西五路、西蜀、四川课程屯田事,余职如故"①。
  在诸王府中,除设有王相、王傅、府尉、司马等职官外,有的宗王还在王府设有断事官。如漠北宗王牙忽都,皇孙阿难答、按檀不花(皆为忙哥剌之子)等,皆置有断事官,主要负责王府内的诉讼、刑狱诸事。
  在诸王位下,还有一些特殊设立的官僚机构,乃是帝王出于"恩赐"性质的举措。如至元二十九年,忽必烈命皇孙甘麻刺由云南改镇漠北,封为晋王。为表示其地位高于其他诸宗王,特设立内史府,以北安王之王傅秃归、梁王之王傅木八剌沙,及原皇太子真金的辅臣詹事赛阳"并为内史"。其下,又设有延庆司"掌王府祈禳之事"。又设断事官十余人,"理王府词讼之事"②。内史府的性质,其实仍为王府,不过级别略高一些而已。
  诸王属下,有些又设有都总管府,以掌王府的独立财政。如至元二十四年二月,忽必烈下令,"设都总管府以总皇子北安王民匠、斡端大小财赋。"③不久,又为皇孙安西王阿难答设置诸匠都总管府,以统辖王位下之工匠,进行手工生产。
  此外,各王府中,又置有常侍官、奥鲁官等职官。有的还设有典藏司,以掌所储财物。提举司,以掌王府各位下之民户、工匠之事。衍福司,以掌
  ① 《元史·赵炳传》卷一百六十三。
  ② 《元史·百官志五》卷八十九。
  ③ 《元史·世祖本纪》卷十四。
  行佛事为宗王祈福。拘榷课税所,以掌征敛王府所收之赋税,等等。诸王还多在各自的分封地内设立达鲁花赤官,以作为诸王的代表,与当地州县官吏共掌属于"投下"百姓的各种事务。
  (六)法制机构的设立1。立法与律书成吉思汗早在统率部众进行征服草原诸部族的战争中,为了提高指挥效力、增强军队的战斗力,就曾制订了许多军令,以约束部众。如在进攻塔塔儿人时,就曾下令:"苟破敌逐北,见弃遗物,慎无获,俟军事毕散之。"①及战争取胜,部将按弹、火察儿、答力台违令私取财物,乃受到成吉思汗的重责。这些随时制定的军令,就是蒙古帝国最早的法令之一。
  成吉思汗统一草原各部族之后,正式颁布了帝国的法令,时人称之为"大札撒"。其目的,是为了建立严明的秩序,乃是巩固统治的重要措施。这些"札撒",主要由成吉思汗在处理军政诸务时所下达的训令所构成,当然也包含了一些蒙古族历代相传的习惯法。后世流传的一些训令,即云:"居民[在平时]应像牛犊般地驯顺,战时投入战斗应像扑向野禽的饿鹰。"又云:"万夫长、千夫长和百夫长们,每一个都应将自己的军队保持得秩序井然,随时作好准备,一旦诏令和指令不分昼夜地下达时,就能在任何时刻出征。"①由此可见其法令之一斑。
  窝阔台汗即位后,重行颁布《大札撒》,作为帝国臣民应该遵循的行为准则。其中,又加入了窝阔台自己所下达的许多训令。以后,自贵由汗、蒙哥汗,以至于世祖忽必烈,对祖上的"训令"皆遵奉不谕,这些"大札散",也就成为元帝国法令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蒙古帝国的势力在进入中原地区之后,攻灭金朝,多任用亡金官吏,为己所用。故而在中原地区,官府断案、审狱,仍沿用金朝章宗时所修订之律书《泰和律》②,该律书虽然"颇伤严刻",但在没有新的律书颁布之前,也只能以此为依据,处理各种日常政务、刑狱等。并且,在元朝诸臣重修"法典"之时,乃成为新订法令的另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忽必烈即位后,遵行"汉法",百政更新,对于重要的统治工具之一的法律,也力求重新制订。于是命手下重臣如史天泽、耶律铸、姚枢、刘肃等人,参酌古今各朝代所订立的多种"律书",来制订出一部新的"法典",以供百官遵行。然而,由于当时辅政诸臣皆精于"儒术"而不熟于"法术",崇尚仁治而不喜于法治,故而在重订法典的过程中,产生了较大的困难。虽然远遵盛唐之法,近循亡金之例,也只能从"儒治"的角度加以宏观,编定出一些原则性的条例。
  元初诸臣所订"法典",得到忽必烈的认可。至元元年(1264 年)八月,经姚枢、刘肃等人所编订,史天泽进上"新立条格",乃作为元朝政府的第一个法规予以颁行。其要点无非是儒家政治学说所反复强调的一些观点,如省并州县以去冗吏,给官吏俸禄以养其廉,考核其治绩之优劣,禁官吏害民等等。与此同时,耶律铸亦"奏定法令三十七章,吏民便之。"①虽然这些"新立条格"多为利国利民的法规,但因其过于简略,下层官吏在执行之时,其贪官污吏,仍得以上下其手,舞文弄法,肆意为奸,虐害百姓。
  ① 《元史·太祖本纪》卷一。
  ① 见拉施特《史集》第二编第三部分所载(余大钧等译本)。
  ② 该书全名为《新定律令敕条格式》,因系金章宗泰和初年所修订,故而习惯称为《泰和律》。
  ① 《元史·耶律铸传》卷一百四十六。
  到至元八年十一月,忽必烈又下令,禁止继续使用旧金《泰和律》,地方官吏断案之时,失去依据,从而使已经十分杂乱的法治系统更加混乱。如是时,忽必烈曾下令,汉人偷窃六钱以上者,与杀人夺财同罪,而应处死。各地官吏奉行诏令,多捕百姓,"在处系囚满狱",许多人皆被滥杀。近侍董文忠乃上言:"杀人取货,与窃一钱者均死,惨黩莫甚"②,加以谏止。但是,这种以帝王诏令为执法依据、任意断案的现象仍很普遍,从而造成法治混乱的状况继续存在。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到至元二十八年,经过多年的参酌、修订,忽必烈又下令,将中书省大臣何荣祖所编成的新法典命名为《至元新格》,并刻印成书,颁行全国,"使百司遵守"③。这是元代前期由官方制订的又一部成文的法典。共分为公规、治民、御盗、理财等10 个类别。其书今已失传。但在后世所传之《通制条格》、《元典章》等书中,仍可略见其概貌。该书是以至元初年所颁行的"新立条格"为底本而加工成的,虽然各项法规更为详细,但作为"治国大法"的一代重典,却仍然远远不够。从形式上来讲,失之于简略。从内容上来讲,则只是汇集了元朝诸帝的有关法令和诸官吏的断案刑例。此后,终忽必烈之朝,再也未见有更完备的"律书"颁布。
  2。执法机构概况元代的法律体系本就十分混杂,其执法机构,更是如此。成吉思汗任命大断事官--札鲁忽赤以掌司法之权。这一制度,对元朝亦有极大影响。由于元朝统治者一直贯彻民族歧视政策,其在法律系统内的体现,即是"南北异制"。蒙古人与汉人在法律上是不平等的。例如汉人与蒙古人互殴,如果打死蒙古人,汉人必被处死;而汉人被打死,蒙古人只须充军出征。诸如此类的法律条文,随处可见。
  为了贯彻法律上的"南北异制",元朝的执法机构也采取"南北异制"
  的方法。在中央政府中,既设有大宗正府,又设有中书省刑部。大宗正府源于太祖时之大断事官之制。忽必烈于至元二年(1265 年)设立该府,置断事官10 员,其职责为:"凡诸王驸马投下蒙古、色目人等,应犯一切公事,及汉人奸盗诈伪、蛊毒厌魅、诱掠逃驱、轻重罪囚。。悉掌之。"①此后,到至元末年,府中断事官增至46 员,皆以诸宗王及御位下,有封国等贵族出任。其管辖范围,虽然只是限定在诸宗王、驸马等贵族的分封地(即"投下")之中,但因"投下"遍布在全国各个地区,故而其权势亦涉及全国的各地百姓。
  在中书省下所设立之刑部,乃是专职主管刑法的中央官僚机构。其职责为:"凡掌天下刑名法律之政令。"②包括全国范围内死囚的重新审核,在押犯人疑案的判定,因罪籍没各种财产的管理,审狱刑具的监督管理,律令的制定及修改等等,皆由其负责。该部所设职官,有尚书、侍郎、郎中、员外郎等。其下,又辖有司狱司、司籍所等机构。刑部虽然名义上是全国司法机构,但是却无权审理蒙古人、特别是权贵们的刑事案件。
  另外,由于元朝政府控制民众十分严密,百姓被分为民户、军户、匠户、② 《元史·董文忠传》卷一百四十八。其详可参见《元史·耶律希亮传》。③ 《元史·世祖本纪》卷十六。
  ① 《元史·百官志三》卷八十七。
  ② 《元史·百官志一》卷八十五。
  站户、医户、释道户、阴阳人户等许多不同类别,故而在主管各类别民众的官府之中,又皆设有相应的司法机构。这就更加剧了法律审理体系的混乱程度。
  如元代的匠户,因分属于不同系统的官僚衙门,故而其司法机构极为混乱。属于将作院的诸路金玉人匠总管府,即专设有管匠都提领所,以掌工匠们的讼狱之事。属于中书省工部的各府、局工匠,其诉讼诸事则受理于管领随路人匠都提领所。属于皇太子詹事院的各种工匠,其诉讼则受理于大都奥鲁提领所及上都奥鲁提领所,等等。
  又如元代的军户,统由枢密院管辖,故而军卒犯法,地方司法官吏不得过问,而要由枢密院中负责司法的断事官处理。医户犯法,则由太医院下设的官医提举司审理。释道户犯法,僧人由宣政院的断事官审理,道士则由集贤院下属的道教机构处置。如果出现军、民争讼,民、匠争讼,僧、民争讼等事件,则由各方所属之相关司法机构共同审理、处置。
  (七)边地诸机构1。吐蕃蒙古帝国崛起之时,成吉思汗四出征伐,在攻打西夏时,兵锋即濒临吐蕃之境,然未及深入而回。窝阔台汗时,进一步贯彻扩张方针,命其子阔端经略甘陕及吐番各地。阔端乃听从其部将道尔达的建议,利用佛教势力在该地区的重要影响,召见其宗教领袖,以收为己用。贵由汗元年(1246 年),萨斯迦派佛教领袖萨班应召,携同二侄八思巴、恰纳朵儿只前往凉州,并与阔端共同商定了归附蒙古帝国的各项条款。这是蒙古帝国的势力正式进入西藏地区的开始。此后,蒙哥汗及忽必烈都曾进一步扩大对吐蕃等地的控制范围。
  忽必烈即位后,仍采用"以藏人治藏"的策略,再次召见佛教领袖八思巴前来,并先后授以"国师"、"帝师"、"大宝法王"等尊号,加以推崇,并利用他在吐蕃地区的影响来加强元朝的统治。初于至元元年(1264 年)设置总制院,以掌全国佛教事务及吐蕃地区的军政大事,即任命八思巴主持院事。到至元二十五年,权臣桑哥因该地事繁权重,又提议升为宣政院,得到忽必烈的赞同。
  宣政院设有院使、同知、副使、参议、经历等官各2 员,另设有断事官4 员,佥院、同佥各1 员,以掌院务。其下,又设有客省使、大都规运提点所、大都提举资善库、上都规运提点所、上都利贞库、大济仓等衙门,由达鲁花赤、提点、大使、副使、提举、提领等职官分掌诸事。
  宣政院设在都城,由帝师任院使以掌院政。其品位之高、任权之专,皆与中书省、枢密院、御史台等中央机要部门相同。而在吐蕃各地,又设有大小各级地方政府。主要有三大衙门。一、吐蕃等处宣慰使司都元帅府,治于河州(今甘肃临夏),设有宣慰使5 员。其下又辖有脱思麻路军民万户府、西夏中兴河州等处军民总管府等,所管为今甘肃、青海、四川等部分地区。二、吐蕃等路宣慰使司都元帅府,约治于镇西府(今西藏昌都),设有宣慰使4 员,其下又辖有多处招讨司、安抚使司,所管为今西藏东部及四川西部、青海东南部等地。三、乌思藏纳里速古鲁孙等三路宣慰使司都元帅府。设有宣慰使5 员,其下又辖有都元帅、招付使、管民万户等多员。所管为今前藏、后藏及阿里地区等。
  在三大宣慰司所辖的万户府、总管户、招讨司、安抚使司之下,又设有多处千户所等,以管理日常政务。宣政院下的这层层地方政府,其官吏皆由宣政院自行任免,而不必受到中书省的约束。帝师虽然长期留居都城,侍奉元朝帝王,而其亲信子弟等则驻于藏地,行使治理权。宣政院的设置,加强了中央政府对藏地的统治。
  忽必烈还先后在川、藏等地册封宗王,进一步加强控制。如至元六年,封皇子奥鲁赤为西平王,以掌川藏各地军政诸务。奥鲁赤死,其子铁木儿不花又被封为镇西武靖王,镇守其地,此后子孙世袭王位,直至元亡。成为元朝控制藏地的又一重要力量。
  此外,如果藏地发生重大事件,需要处理。元廷又临时设立行宣政院,以辖其政。如果出现大规模的军事行动,则由行宣政院和中央枢密院大臣共同商定对策。平时藏地各处,也驻有蒙古、探马赤军和汉军等镇戍部队,设立元帅府、万户府等以统之,以镇压当地民众的反抗斗争。
  2。大理大理本来距漠北草原有千里之遥,中隔峻岭荒原、激流险滩,自古以来即很少与草原有人事交往。蒙哥汗即位后,为攻灭南宋,一统天下,采用蒙古帝国一贯行之有效的战略战术,企图出奇兵,经西南地区,对宋朝进行迂回包抄,以避开阻隔中原与江南的长江天险及各处军防要塞。这一战略战术的实施,乃使远在漠北的蒙古国势力向南伸展到了西南边陲的大理国等地。蒙哥汗二年(1252 年)六月,忽必烈受命率军远征大理,以贯彻迂回伐宋的总战略。翌年夏,忽必烈率大将兀良合台等进至六盘山,秋凉后,乃兵分三路,南下进攻。忽必烈为中路,兀良合台为西路,宗王抄合等为东路。到年底,攻至大理城下。段氏据城顽抗,但随即被击败。大理国遂被攻灭。蒙古帝国开始对大理等地进行统治。
  蒙哥汗四年,忽必烈回师蒙古草原,为了控制云南地区,特命大臣刘时中为大理宣抚使,以统治该地区。又命大将兀良合台留驻其地,继续征服其他尚未降附的部落。经过一段时间讨伐,云南各地大致平定。在这种情况下,原来统治大理多年的地方割据政权首领段智兴等人,屈服于蒙古国武力的征伐,开始与刘时中等人进行合作,共同为巩固蒙古帝国的统治而效力。
  是时,蒙哥汗将云南归附的37 部民众,按照蒙古国的习惯,划分为19个万户府,设有达鲁花赤及万户长,并以兀良合台为都元帅,以统其地之军备。而忽必烈南征时留驻于云南的宗王不花,则负责参决当地的重要军政事务。
  忽必烈即位之初,仍沿行蒙哥汗时所设立的制度。以都元帅主持军务,又封其子忽哥赤为云南王,总掌政务。另设有大理等处行六部,以辅皇子忽哥赤,处理日常政务。这种状况没有维持多久,因云南政争激烈,局势动荡不安,皇子忽哥赤被手下权臣毒死。元朝政府对云南的控制大为削弱。
  为了改变这种不利局面,至元十一年(1274 年),忽必烈乃任命中书省重臣赛典赤瞻思丁出镇云南,于中庆(今云南昆明)设立行省,以加强对该地的控制。首先是将当地豪强段氏的势力范围缩小到大理一府之内。又将主持军权的元帅府置于行省管辖之下。再将云南省内的各级政体调整划一,官吏由元廷任命。而边远少数民族地区,则仍参用当地豪强,以治一方。云南行省的设立,以及赛典赤瞻思丁的出色治理,加强了元朝政府对西南边陲的统治,也使政局得到稳定,社会经济亦因此而有了极大的发展。
  (八)官吏选拔制度概况1。选拔途径元朝在官吏的选拔、任用制度等各方面,与其在法治制度方面所采用的政策是一致的,那就是存在着严重的民族歧视。在这种政策的指导下,选拔官吏的标准只能是"任人唯亲",而不是"任人唯贤"。忽必烈在至元二年(1265 年)就曾特别规定:"以蒙古人充各路达鲁花赤,汉人充总管,回回人充同知,永为定制。"①其他各级官僚机构中的官吏组成结构,也大致如此。例如在中书省里面,左、右丞相的要职,皆以蒙古贵族出任,而其他官职,如平章政事,左、右丞,参知政事等,才用汉人及色目人(即所云之"回回人")充任。在御史台中,御史大夫、御史中丞等要职,也多由蒙古贵族出任。其他侍御史、监察御史等,才由汉人等充任。
  这种不正常的用人政策,对官吏选拔制度产生了极大的影响,从而造成了"仕进有多歧"的局面。主要的入仕途径,时人归纳为三大类。即:一是由宿卫之近侍,二是由治学之儒士,三是由操笔之小吏。当然,在三大门类之下步入仕途的人们,其政治待遇又是迥然不同的。
  宿卫之士的出身即与后两类人不同。大部分是蒙古贵族子弟,世代以宿卫之职相承袭。这些人在服侍帝王一段时间后,即可受命出任各种显贵职官。如中央的省、院、台要职,地方上的行省、行台及各路、府的首脑之职等。另外,还有直隶于皇家的各种近侍机构,乃是其他外人不得充任之职官,皆由宿卫士出任。
  在宿卫土中,还有一部分是边疆地区军政首脑的子弟、各少数民族部落首领及归附邻国之国王的子弟,以及受到蒙古统治者宠信的汉族大官僚的子弟等等,这些人原是作为"质子"而留在蒙古帝王身边,充任侍从。当其父辈死后,乃得以回到边镇、方国、部落等处,以袭父爵。也有受到帝王赏识而另委以官职者。
  儒士在元代的入仕机会,较之前代的唐、宋,后代的明、清各朝,皆少得多。这主要是由于自蒙古立国,直到元代前期,科举制度久未创行所造成的。成吉思汗在位22 年,一意征伐,从未议及科举之事。窝阔台汗时,曾在中原进行过一次考试,以此确定儒户之户籍,并选拔出一批有才干的儒士,委以职官,治国理民,收效颇佳。窝阔台原想继续实行这一考试制度,但却因遭到众多蒙古贵族的反对而作罢。
  此后,贵由汗、蒙哥汗等在位时,皆未再重提此事。忽必烈即位后,虽大行"汉法",立国号、年号,定官制、礼制,建都城、宫室等等,却不知何故而未创行科举之制。手下众儒臣多次提议实行科举之制,也都被置之不理。只是在攻灭南宋后,曾于全国进行过一次考试。与窝阔台汗时相同,也仅仅是为了确定全国的儒户之户籍而已。此后,亦未能续行。
  故而,元代前期的儒士要想进入仕途,只能通过岁贡。是时,岁贡有两种方式。一种是通过元朝政府所设立的各种学校,其在校学生经过一段时期的学习,通过各种考试,得到教官的承认之后,才进贡到中央,分派到各级政府部门中任职。这些学校,包括国子监学、蒙古国子学、回回国子学,以及各种专科学校,如医学、阴阳学等。
  ① 《元史·世祖本纪》卷六。
  另一种有权进贡儒士的人,则是中央及地方的重要官员,他们在自己管辖的范围内,如果发现有才干出众的儒生,亦可经过荐举而进入仕途。其名目,则有"遗逸"、"茂异"、"求言"、"进书"、"童子"等。这些被荐举到元廷做官的儒生,大多有较高的德行、声望,或是有一技之特长(如诗赋、书画等)。当然,这些通过岁贡方式进入仕途的儒士,人数少得可怜。当时有人略加估算,认为其比例,仅占全部在职官员的百分之五。
  与儒士形成鲜明对比的,就是政府机构中处于最底层的小吏。这些人在元朝政府中的重要作用,是前此的唐、宋及后此的明、清各朝代所不能比拟的。他们进入仕途的方法,主要是通过补用,即各级政府部门中出现空缺,往往用吏员补任。另有一些人,则与儒士相同,可以通过荐举而步入仕途。这些由吏而入官者,占元代职官人数的比例最大,约在百分之八十五左右。但是,这些人即使入官,也大多处于官僚机构的下层,整日忙忙碌碌,很难晋升到上层官僚之中去。
  元代还有两条比较特殊的入仕途径。其一,是大官僚死后,由其子孙接着做官,时人称之为"蔭叙"。至元四年,元廷即对蔭叙之制作出了详细的规定,其后又于至元五年、至元十九年,对"蔭叙"之制进行了补充规定,其制乃日趋完备,大致有如下几条,但是文官、武官受蔭有异。文官子孙受蔭要降等,大约一品官之嫡子只能袭五品之职,五品官之子只能袭九品之职。六品以下官之子袭职,只能是不入品之吏员。而军官之子则不同,若是军官自然死亡,其子降等袭职,其所统之军则不变。若是战死,则子孙袭其原职。"蔭叙"之制,古已有之,此言其特殊者,是因其只适用于官宦子弟,与平常人不同。
  其二,是投下官的任免。蒙古帝国自成吉思汗分封土地、民众给诸宗亲、功臣等,形成"投下",此后诸帝皆遵奉之,屡行分封,乃使"投下"遍布于天下。因此,诸王、功臣等,皆在受封之投下设官加以管理。其官员人数之多,亦可想见。这些投下之官,直接由诸王任命,只是在形式上要上报政府,得其批准。忽必烈在即位后,对投下官的任命,也作出明确规定。至元五年下诏:"凡投下官,必须用蒙古人员"①。不久又规定,色目人可与蒙古人同样任用,而汉人等或是革罢,或是转到地方政府中任职。这些投下官员,也大多是世代承袭。
  2。擢黜之制由于受到"仕进有多歧"的官吏选拔制度的影响,遂使元代官吏的擢黜之制也很混乱,所谓"铨衡无定制"即是。到忽必烈即位后,为了使官吏队伍受到约束,提高行政效率,政府还是陆续制定了一些相应的法规,以作为进行奖惩的依据。
  在至元元年(1264 年)颁行的"新立条格"中,首次对"民之休戚系焉"的地方州县管民官立下5 条考核标准。即:一、民户及农田有所增加;二、荒地得到开垦;三、告状的、争斗的事件减少;四、偷盗的、抢劫的现象绝迹;五、民众的赋税、徭役负担均衡。在官吏任职期间,"五事备者上选,三事有成者中选,五事俱不举者黜。"①这些地方州县官虽然是百姓的"父母官",责任重大,但多为七品之下
  ① 《元史·选举志二》卷八十二。
  ① 元《通制条格》卷六(黄时鉴点校本)。
  的小官,其擢黜之权,皆由中书省之吏部执掌。七品以上的文职官员,其擢黜之权,则由中书省执掌。而三品以上的政府要员,则必须由元帝亲自任命。中书省亦不得过问。
  至元十七年,元朝政府又正式颁行了官员们的迁转之法。以3 年为限。
  "凡无过者,授见阙。物故及过犯者,选人补之。满代者,令还家以俟。"②当然也有例外者,如在京的朝官,即以30 个月(两年半)为限。御史台所属之官,升迁也不循三年之例。更有一些不法之徒,结交权贵、近侍等,以求破格超迁,致使铨选之法受到破坏。忽必烈即曾明令加以禁止,但其是否有效,则不得而知了。此外,为了鼓励官员到边远地区任职,元朝政府又对边地官吏的升迁,给予一定的优惠。
  由于元代的官员十之八九是由下层小吏升迁而来,故而贪赃枉法的现象极为严重。那些身居要职的蒙古权贵们,依恃帝王的庇护,更是贪婪无度,豪夺民财。为了限制这种腐败现象,元朝政府在至元二十九年,由省、台联手制订了官吏"赃罪"十三等。其中,枉法者五等,不枉法者八等。因赃罪严重而判死刑者,须上报帝王批准。这种"贪赃"而能不"枉法"的规定,简直是奇闻。但对于官吏的腐败行为,多少也有了一定的限制。
  元代的监察官员,其任免及擢黜之权,皆不通过中书省,而由御史台首脑自己掌管。其考核之制,亦无固定标准。"其有不顾权势,弹劾非违,及利国便民者,别议升除。"①敢于弹劾权贵者,若得到最高统治者的赏识,固然会破格升迁,不循常例。否则,难免招致贬谪甚至杀身之祸。
  武职官员的擢黜,亦无定制,其权则操于枢密院首脑之手。至元二十一年,忽必烈下诏,将万户、千户、百户各分为上中下三等。并定立条格,以行迁转之法。平日无战事,则以3 年为限,依例迁转。若有战事,则根据从征之功劳及过失等,来决定其擢、黜。
  ② 《元史·世祖本纪》卷十一。
  ① 《元史·选举志二》卷八十二。
  (九)攻灭宋朝 统一全国1。平定江南早在蒙古帝国攻灭金朝之后,位于江南的宋朝就已经是进攻的主要目标之一。自窝阔台汗到蒙哥汗的30 年间,虽然帝国的活动重心主要仍放在漠北大草原和中亚、东欧各地,但与宋朝之间的相互攻战,却从未中断。而且呈现出逐渐升级的趋势。特别是蒙哥汗率大军亲自攻蜀,长达1 年多,最后却以身亡兵退为结局。
  忽必烈在夺得帝位后,帝国的统治中心已经从漠北向南移到了中原,攻灭南宋的方略,更成为迫在眉睫的重要问题。蒙哥汗时采用的包抄大理,经蜀中迂回攻宋的战略,已经被事实证明是无效,至少是收效甚微的举措。忽必烈要想攻灭南宋,必须采用新的作战方略,才能生效。
  这时,由内讧而投降的南宋大将刘整,向忽必烈提出了新的建议,指出,进攻南宋的军事要害,既不在山势险要的川蜀,也不在河流遍布的中原,而是介于二者之间的江防要塞襄阳、樊城。如果攻占这里,即可沿江东下,直取宋都临安(今浙江杭州)。忽必烈采纳了这一建议,重新部署了攻宋的方略。
  从至元五年(1268 年)春天开始,元军的进攻重点,由蜀中转到了湖北。忽必烈命熟悉宋军情况的降将刘整与大将阿术率军进攻襄阳(今湖北襄樊市汉水之南部分)、樊城(今襄樊市汉水以北部分)二江防要塞。由于这里为兵家必争的战略要地,宋军驻有精锐,城防又极为坚固。元军猛攻数年,又增调史天泽、张弘范等骁将前来,最后切断城里的水上供给线,又从大都运来新造的回回大炮,经多次苦战,才在至元九年正月,将攀城攻占。二月,襄阳宋守军已失去犄角之援,被迫出降。忽必烈灭宋新方略中最困难的一道关卡终于被攻破了。南宋的灭亡,只不过是时间早晚的问题。
  至元十一年,忽必烈命大将伯颜、史天泽等统率大军,向宋朝发动了全面总攻。负责主攻的元军,由伯颜、史天泽、阿术、阿里海牙等率领,从襄阳出发,沿汉水东进,绕过郢州(今湖北钟祥),连克沙洋堡(今湖北荆门县东南)、新城(今湖北潜江县西北),抵达长江。然后攻占江防重镇汉阳、鄂州(今湖北武汉),沿江而下,连克黄州(今湖北黄冈)、蕲州(今湖北蕲春)、江州(今江西九江)、安庆,一路未遇宋军的顽强抵抗。负责助攻的元军,由两淮南下,直攻扬州,以牵制宋军。翌年春,与伯颜主力军相会于安庆。
  时宋朝宰臣贾似道,率宋军水、陆精锐10 余万人,驻守在芜湖,与元军展开决战。元军夹岸进击,宋军大败,精锐多被歼灭,已失去抵抗之力。元军乃乘胜连克太平、和州、无为等处,直达建康(今江苏南京)。随后,又连取镇江、江阴、无锡、常州诸处,直逼宋都临安。至元十三年正月,宋廷见大势已去,乃遣使投降。三月,伯颜进至临安,旋即押送宋帝、后及宗室等北上大都(今北京),南宋王朝至此灭亡。
  时宋朝大臣陈宜中、张世杰等带着宋朝宗王赵昰等南逃闽广,企图另立割据政权。元军继续追击,一路扫除宋朝残部。到至元十六年正月,元朝大将张弘范率军攻到闽南崖山,宋廷最后残存的力量也被消灭。至此,江南地区基本上得到平定。
  2。对江南地区的统治忽必烈在攻灭南宋后,不仅统一了全国的版图,而且获得了大量的财富和众多的民众。仅以政府的统计数字(当然是不完全的统计,但可以作为参照系数)来看,攻占江南前的至元十一年(1274 年),元朝政府共占有民众190 余万户。翌年进攻江南后,户数马上就有了增加。时将江东、荆南湖北等路的民众占为己有,户数猛增至470 余万。到南宋投降后,再加上两浙、两淮、湖南等处的民众,户数已经猛增到1000 余万户,是原来户数的5 倍多。元朝政府征服江南后的第一个举措,就是对大量江南财富的掠夺。忽必烈亲自在至元十三年十二月下诏,命令占领江南的各地官吏,要尽其职责,征收江南的各种赋税,"其田租商税、茶盐酒醋、金银铁冶、竹货湖泊课程,从实办之。"①翌年,又设立专管盐、茶征税的江淮等路都转运盐使司和榷茶都转运司,以掌其事。此后,大量的江南财富,被源源不断地运往大都(今北京)等地,以供元朝统治者所享用。如粮食,自元朝占有江南,将所征收的税粮,由漕渠及东海北运,数额由几十万石逐渐增加到几百万石。又如绢帛等精美织品,仅杭州一处工匠的岁课额,即多达10 万匹。
  元朝政府又强行征调江南的大批人力,为其所用,如至元十六年四月,就征调扬州等处的青壮年2 万人,前往大都,充侍卫军。八月,又调江南新附军1.5 万人,驻防在太原、大名、卫州等处。特别是元朝政府发动的进攻占城(今越南)、日本等国的侵略战争,更是大量征调江南的军人、民夫。以至于民不聊生,反抗四起。元朝政府不得不增加镇压民众的军队,以维持其统治。
  忽必烈还将新获得的江南民众,作为奖励王公贵族、大小功臣的赏赐品,设立分地(即"投下"),命民输钞税,其法与中原地区的"五户丝"之制相同。而那些侵宋的大小军将,借战争之机,大肆烧杀抢掠,占夺民众为奴婢。有的大将,一次即占夺民众多达数千人。
  元朝政府为了征收更多的赋税,而对新获得的民众及田产反复进行清理、核查,不许百姓逃税、漏税。如云南地区,自蒙哥汗时忽必烈远征,将其地占有,直到忽必烈统一江南,仅30 年间,就"八籍民户,四籍民田,民以为病"。到至元十九年,元朝政府又重新清理民户,增加新归附民众的赋税。其他如括查隐匿户,签理新附户等措施,时有施行。
  当然,忽必烈深深懂得,要想牢固统治江南,就必须要利用江南地区原有的地主官僚势力。于是下令,凡元军攻占的郡县,其官吏可拿原宋朝所颁给的职务证明,换取元朝政府的新的官职委任书,以保证他们的切身利益不受侵害。同时,忽必烈又向江南地区派出了许多的蒙古、色目等少数民族官吏,作为各地的最高行政长官--达鲁花赤。而以原来的汉族官僚作为辅佐,以治其民。
  出于政治上的需要,元朝政府还制定了一种民族歧视政策。把全国的民众按照民族的不同,划分为四个等级。最高的一级,自然是蒙古民族,时又称为"国人"。其次,是从西北地区随同蒙古统治者一起进占中原的各个少数民族,时称为"色目人"。第三个等级,是原来中原地区的广大民众,主要包括汉人、契丹人和女真人,统称之为"汉人"。最低下的一个等级,则是江南地区的广大民众,被称之为"南人",极受歧视。
  这种民族歧视政策,充分表现出了忽必烈等蒙古统治者的一种心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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