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便自郡送三千石米到吴郡老家。郡中豪强程灵洗,"性好播植,躬勤耕稼,至于水陆所宜,刈获早晚,虽老农不能及也。"①如此熟悉耕艺的大地主,自然是当地农业发展的产物。湖南的松阳县,也修建有通济堰,观阮堰等水利工程。至梁代,永嘉(今浙江温州)已成为"东南之沃壤,一都之巨会。"②新安、乐安、永嘉,以及松阳等地发展,反映了丘陵及谷地都已渐渐开发。与浙江相邻的,南为闽中,西为鄱阳湖及赣江流域。闽中,"东晋南渡,衣冠士族多萃此地以求安堵。"③其中,林、黄、陈、郑,号为"闽中四姓"。侯景之乱时,浙东灾荒,"而晋安(今福建福州市)独丰沃",陈宝应就从海路攻浙东,又载米粟与浙东贸易,由此大发横财。可见福州开发之一斑。鄱阳湖周围及赣江流域,《隋书》说:豫章郡(今江西南昌市)"君子善居室,小人勤耕稼"。又说:"一年蚕四、五熟,勤于纺绩,亦有夜浣纱而旦成布者,俗呼为鸡鸣布。"从此可以想鄱阳湖周围小农勤于耕织的情况。豫章又是优质米产区,"稻米之精者,如玉映彻于器中。"④豫章之周昙朗,临川南城(江西南城东南)之周迪,皆是当地著名豪强。侯景之乱,迪同族人周续起兵反景,迪募乡人响应。周续"所部渠帅,皆郡中豪强"。这批"豪强"的出现,反映临川开发已久,大概是山越、宗部开发的贡献。
荆州:西晋时的荆州以洞庭湖为中心,包括今两湖地区和河南的西南部,以及川、陕、赣的各一小部分,东晋南朝的荆、湘、郢、雍四州之地。说到六朝经济,一般总是强调荆、扬二州。梁沈约,一则说"外奉贡赋,内充府实,止于荆、扬二州";二则说"荆城跨南楚之富,扬部有全吴之沃,鱼盐柟梓之利,充仞八方,丝绵布帛之饶,覆衣天下。"①这里都说可与扬州并驾齐驱的只有荆州。"江左大镇,莫过荆扬"②。这里所说的"荆"是荆州首府江陵,"扬"指扬州首府丹阳,即建康。江陵西通巴蜀,东连吴会,北达襄樊,南极湘沅,是四通八达的一大都会。江陵附近的上明(今湖北枝江西南对岸),"以田地肥良,可以为军民资实"③。江陵西北的沮水西岸,"田土肥美",皆成良田。梁与魏通和罢义阳(今河南信阳)镇兵后,"江湖诸州并得休息,开田六千顷。三年之后,仓廪充实。"④萧憺为荆州刺史,也曾"广辟屯田"⑤。湖州治长沙,本自荆州分出。湖州"民丰土闲",开发潜力很大。齐末,长沙太守刘坦运30 万斛米支援萧衍起兵。梁张缵为湖州刺史,"在政四年,流民自归。户口增益十余万。"⑥孙谦在零陵作官,"常勤劝课农桑,务尽地利,收入常多于邻境。"⑦华皎作陈朝的湘州刺史,搜得大批粮食、竹、
① 《陈书》卷十《程灵洗传》。
② 《全梁文》卷五十六载左迟:《永嘉郡教》。
③ 《通鉴》卷一百十三元兴二年八月注引宋白曰。
④ 《太平御览》卷八二一引《豫章记》。
① 《宋书》卷五十四传论。
② 《南齐书》卷十五《州郡志下》。
③ 《南齐书》卷十五《州郡志下》。
④ 《梁书》卷三十二《陈庆之传》。
⑤ 《梁书》卷二十二《始兴忠武王憺传》。
⑥ 《梁书》卷三十四《张缵传》。
⑦ 《梁书》卷五十三《孙谦传》。
木、油、密、脯、米等送到建康⑧。汉水流域原属荆州,淝水战后始侨立雍州于襄阳,宋正式置立雍州。"襄阳左右,田土肥良,桑梓野泽,处处而有。"⑨东晋初,桓宣镇襄阳,以他在淮南的旧部曲为主体设立义成郡,又招怀流亡,劝课农桑。他以车载锄犁,或亲自耘草于陇亩,田畴垦辟,甚得众心。"胡亡氐乱"(后赵瓦解和符坚败于淝水)之后,北人又一再南下,也多留驻襄阳,因此于襄阳附近又设立了一些侨郡县。如在襄阳设立京兆郡,其西北置扶风郡,西南置安定郡,东南置冯翊和天永等郡。因为处于对敌前线,历任官长都比较重视发展生产。宋张邵在襄阳"修立堤堰,开田数千顷,郡人赖之富赡。"①刘秀之作襄阳令,修治六门堰,溉良田数千顷②。沈亮作南阳太守,修复从前遗下的石堰,又修治马人陂,"民获其利。"③所有这些,都反映原荆州地区的普遍开发。襄阳地区本有发展之良好基础,只是由于处于兵家必争之地,几度易手,发展也受到了影响。
益州:在西晋泰始二年以前,益州包括今巴蜀、汉中和云、贵等地;其后,遂分为梁、益、宁三州。益州,尤其是以蜀郡为中心的川西平原地区,"沃野千里,土壤膏腴",物产丰富,号称"天府"。秦汉时,益州已经有了较好的基础。汉末,庞统对刘备说:"今益州户口百万,土沃财富,诚得以为资,大业可成也。"④然自汉末以后,益州也进入政局动荡的时期,政权频繁易手,大小战争不断,影响益州经济的长足发展。但是,由于它具有一些发展生产的有利条件,经济发展仍然保持着一定的水平。晋末,关陇氐羌反,晋曾以鹿车(小车)载成都米以供军需。天水等六郡饥荒,十余万人流入汉中,官吏就上表说:"蜀有仓储,人复丰稔,宜令就谷。"他们至蜀后,立即得到开仓赈济,继而"随谷佣赁",赈饥问题比较快地解决了,说明蜀中确实比较丰实。成汉时,"海内大乱,而蜀独无事,故归之者相寻(续)。。。事少役稀,百姓富实。"①公元342 年,桓温灭成汉,到公元413 年晋朱龄石灭益州割据者谯纵,中间60 余年,政局动荡,生产破坏。此后,蜀土安定,至元嘉年间,逐渐兴旺起来。元嘉九年(公元432 年),"仇池大饥,益、梁丰稔。"②远方的商人带上"百万"资本到蜀土经商。元嘉二十二年(公元445 年),陆徽为益州刺史,"民物殷阜,蜀土安悦。"③元嘉二十五年(公元448 年),刘秀之作梁、南秦二州刺史,镇汉中,因"梁、益二州土境丰富,前后刺史经营聚蓄,多者致万金。所携宾僚并京邑贫士,出为郡县,皆以苟得自资。"④这一批"京邑贫士"是特意来到梁益搜刮百姓的。以上的情况,说明益州虽历经战乱,但经济依然保持着一定的发展水平。当然,就整个益州而论。各地的发展并不平衡,以成都平原为中心的蜀地发展最快,梁⑧ 《陈书》卷二十《华皎传》。
⑨ 《南齐书》卷十五雍州条。
① 《宋书》卷四十六《张邵传》。
② 《宋书》卷八十一《刘秀之传》。
③ 《宋书》卷一百《自序》。
④ 《通鉴》卷六十六建安十六年。
① 《晋书》卷一百二十《李特载记》。
② 《宋书》卷七十八《肖思话传》。
③ 《宋书》卷九十二《陆徽传》。
④ 《宋书》卷八十一《刘秀之传》。
州次之,宁州又次之。
交广二州:汉代于今两广、越北立交州,至吴分交州立广州。宋明帝又割交、广立越州。交、广地域辽阔,民族复杂,统治松散。"广州诸山并俚、仃,种类繁炽。"⑤西晋的陶璜曾说过,当地人多不著籍,也不输纳课役,"广州南岸(即西江及其上游以南以区)周旋六千余里,不宾属者乃五万余户,及桂林(今广西柳州东南)不羁辈复当万户,至于服从官役,才五千余家。"⑥五千对六万,十分之一不到,余下的十分之九不"服从官役",可见当时统治的薄弱。这是交广地区的第一个特点。其次,两晋南朝的统治者害怕南方各族人民掌握冶铸技术,制造武器,反抗他们,所以特别强调防止冶铁技术传给南方各族人,陶璜切切的告诫他的部将,断绝与夷越人的盐铁贸易就可以打败他们。但是,实际上还是禁绝不了。东晋庾翼执政时,三吴人为避赋役多逃往广州,广州刺史邓岳大兴冶铸,"诸夷因此知造兵器"①,农具便更不用说了。早在东汉任延作九真(越南北部)太守时便已教农犁耕,如今又学制造农具,生产力便提高了一大步。广州的俚人,"巢居岸处,尽力农事"②,陈徐陵为广州刺史欧阳頠作《德政碑》曰:"工贾竞臻,粥(同鬻,卖)米商(贩卖)盐、盈衢通肆,。。市有千金之租,田多万箱之咏。"③这里,"万箱之咏"有夸张成分,但米同盐一样,成为市场的主要商品,也反映农业有一定的发展。据载,交州的水稻,一年两熟,米不外散,恒为丰国。"④当然,也有不从事农耕的地方。西晋的陶璜说合浦(今广西合浦西北)土地瘠薄,无人种田,百姓皆以采珠为业,贸易往来,以珠换米。这至少说明合浦的沿海一带,农业还非常落后。不过,从广义上说,开展采珠业,也是一种开发。广州地近海,"外接南夷,宝货所出,山海珍怪,莫与为比。"⑤因此,广州的海外贸易特别发达,这在下面的商贸一节还要提到。
⑤ 《宋书》卷九十七《夷蛮传》。
⑥ 《晋书》卷五十七《陶璜传》。
① 《晋书》卷七十三《庾翼传》。
② 《隋书》卷三十一《地理志下》。
③ 《广东通志·金石略》。
④ 《水经注·温水注》。
⑤ 《南齐书》卷十四《州郡志上》。
(三)东晋南朝的手工业1。工官和工匠西汉时,修建归将作大匠,盐、铁归大司农,器物的制造归少府。土木修建这里暂且不谈,盐、铁的属领关系变化较大,下面将谈到,这里着重谈一谈少府。少府是官手工业的主要管理机构。它所属的考工室掌管武器及其他器物的制造,东、西织室管纺织,尚方管禁物(官府严格控制的器物)制作,御府掌作天子衣服,东园主管棺椁等陵内器物的制造。。。东汉继承西汉的制度,只是盐铁划归所在郡县,负责武器制造的考工令划归了太仆。两汉之后,"魏、晋继及,大抵略同。爰及宋齐,亦无改作。梁武受终,多循其旧。"《隋书·百官志》的这一段话,是说汉晋南朝的官制一脉相承,大体未变。既然整个官制如此,工官自然也不会例外。实际的情况是:在名称和隶属关系上,不时地有小变,短时的变,但无大变,在汉、晋少府属官中变。如冶铸,汉魏之际一度划归地方,西晋时又划归卫尉,领冶令(凡产铜铁之地皆置冶令)39,冶铸工匠5350 户,皆在江北。在江南的梅根(今安徽贵池县)和冶塘二冶,则由扬州管理。东晋不设卫尉。冶铸及兵器制造又划归少府所属的冶令和尚方,其中最重要的是建康的东、西二冶(宋齐时设南冶,后废)。东晋哀帝时一度废置少府,其所属机构,或划归丹阳尹,或归相府。刘宋建国后,将相府所辖的作部划归尚书省,称为左尚方,东晋原来的尚方称为右尚方,皆掌兵器制造。又将相府所辖专门制作金银器物、珠宝镶嵌和织作绫罗锦绣的细作署划归门下省管辖。孝武帝大明(公元457-464年)中,又改细作署称御府,后废帝又改御府称中署,隶属于右尚方。总之,在东晋南朝的文献中,尚方、细作署、御府、中署等,都是官手工业的管理机构,都是从汉代少府所属的机构演变而来。有时,它们的分工相当细,名目也比较多。除了前面已经提到的以外,其他如平准令掌染署,甄官掌造砖瓦、玉石,炭库负责烧炭和储存,纸官负责造纸,典船负责造船,等等。中央之外,地方也遍设手工作坊。东晋承东吴之后,在产盐和各类金属的郡县设冶令和盐官。各地方政府也设立作部。宋刘式之作宣城太守,规定一人逃亡,抓不着,相连坐的五家和里中的小吏便要被送到州的"作部"去劳动。宋竟陵王刘诞在广陵(今江苏扬州市)谋反,因为兵力不足,便"赦作部徒"为兵,帮他作战。这说明州郡都有"作部"。
东晋南朝的工匠,主要来自三个方面。一是继承前代,向民间征发。吴国的交阯太守曾征发"手工千余人送建业。"①东晋王羲之曾说:百工因受到过分的役使,"家户空尽,差代无所",在役工人病故或逃亡,连个顶补的人都找不到。宋宣城郡历任太守到任,"多发调工巧,造作器物"。这些"百工"、"工巧",自然都是民间工匠。若属修建之类的工匠,活动比较自由,如刘宋时的木工郭原平便是到处作匠。但若是作器物出卖,则必须向主管官吏申报备案,然后才能制作出售。如《晋令》规定:作漆器出卖者,须先向主管官吏报名,才能制作。漆器作好后,必须用红漆写上制作年月,工匠姓名②。工匠的第二个来源是招募。东晋时,王弘向司马道子建议屯田,说南冶
① 《三国志》卷四十八《孙休传》。
② 《太平御览》卷七百六十五引。
有"募吏数百",屯田也可以仿效南冶那样招募逃亡山湖之人。工匠的第三个来源,也是主要的来源,是罪犯及其家属。以刑徒补充官府作坊工匠,渊源久远。曹丕代汉时,有一名叫刘朱的老妇虐待儿媳,有三人先后被逼自杀。刘朱被判减死罪一等,"输作上方",即到尚方管下的官手工作坊去劳作。东晋王羲之曾建议:将减死罪及判五年徒刑的人充作"百工"①。刘宋时规定:凡是"反叛、淫盗,三犯(一事三犯)补冶士"②。这些都是以罪犯补充工匠的具体记录。此外,还用奴婢补充手工工匠。如用官婢作贵族们穿的贴身内衣便是。当时,工匠地位低下。晋、宋之世,上自公卿,下至奴婢,服饰共分六等,"骑士卒百工人"列在第五等,在奴婢、衣食客之上③。自魏晋以来,兵士地位低下,高于奴婢,低于平民,百工地位也是如此。只是由于工匠日益减少,由于他们不断地逃亡和斗争,到南朝后期,他们的地位才逐渐有所改善。南齐建武元年(公元494 年)十一月诏书规定:"细作、中署、材官(掌木材及木器制作)、车府,凡诸工可悉开番假,递令休息。"④在梁朝,梁武帝曾说:凡兴建营造的工人,"皆资雇借,以成其事。"⑤陈宣帝太建二年(公元570 年)诏书:凡"巧手"在服役中死亡或老病,不再从工匠家中征人顶补⑥。享受"番假",给予雇值,工匠病老,死亡不再顶补,虽然只行之于局部,但也反映了工匠地位之改善。
2。手工业发展概况人口的增加,农业的发展,战争的需要,促进了手工业的进一步发展。
概况如下:(1)纺织业颜之推说:"生民之本,要当稼穑而食,桑麻以衣。"⑦一个吃饭,一个穿衣,是人生活中的最重要的两件大事。吃饭问题前面已经讲过,这里再讲穿衣问题。东晋南朝时期,纺织业还是比较发达,原因除了它是人生所必需外,还因为政府征收调要丝、绵、麻、布、绢;有的地区以谷帛作货币,也促进了纺织业的发展。布的原料是麻、葛、蕉等。南方的布很早就有名,柔软细密,凉快舒适。东汉时,吴人陆续穿越布单衣,光武帝很喜欢,从此越布成为贡品。养蚕技术已经达到相当高的水平。豫章(今江西南昌市)等地,"一年蚕四五熟";永嘉(今浙江温州市)一年可出"八辈蚕"。这"八辈蚕",并不是同一种蚕相继产卵、成虫、吐丝八代,而是数个品种的蚕,经过不同的技术处理,在不同的时间成虫、吐丝、产卵。其中包括■蚕二代,爱蚕二代,寒蚕二代,外加柘蚕和四出蚕共"八辈",在三至十月间分七批(■蚕第二代与柘蚕同时》吐丝。即或如此,也反映养蚕技术的进步①。当时
① 《晋书》卷八十《王羲之传》。
② 《宋书》卷三《武帝纪下》。
③ 《宋书》卷十八《礼志五》。
④ 《南齐书》卷六《明帝纪》。
⑤ 《梁书》卷三十八《贺琛传》。
⑥ 《陈书》卷五《宣帝纪》。
⑦ 《颜氏家训》卷一《治家》。
① 《太平御览》卷八百二十五引《永嘉郡纪》。
的中央政府鼓励农民种桑养蚕,宋文帝多次下诏:"蚕桑麻纻","耕蚕树艺",都要"各尽其力"。梁朝的沈瑀作建德县(今浙江建德县)令时,规定每个成年男人要种十五株桑,四株柿或梨、栗,妇女减半。
自从马钧改进织机之后,生产率也提高了一步。豫章勤于纺织的妇女,"亦有夜浣纱而旦成布者,俗呼为鸡鸣布。"②有一首《古艳歌》说:"为君作妻,心常恻悲,夜夜织作,不得下机,三日载匹,尚言吾迟。"③这个妇女很勤快,三天织成一匹,丈夫还嫌她织得慢。一匹四丈,三日成匹,则一日一丈三尺余,可能是当时效率较高的了。丝麻之外,还有一种吉贝,即木棉,也可以用来织布。但当时的木棉布在国内还很少生产,只在今云南的少数民族("哀牢夷")地区有生产,其余则来自林邑和扶南。
在这一时期,在南方的大部分地区,丝织品生产都不及麻布那样普遍。
在西晋以前,江南的丝织业还比较落后,高级丝织品的生产,只有益州比较发达。宋山谦之说:"江东历代尚未有锦,而成都独称妙。故三国时,魏则市于蜀,而吴亦资西道。"①当时,无论南北,纺织巧手都比较缺乏,争夺工匠的斗争也比较激烈。早在汉末,孙策袭击袁术的皖城,得术"百工"等,皆迁往江南。晋灭吴后,宣布吴国"百工"等愿渡江北迁者,免徭役20 年,刘裕灭后秦,又"迁其百工"于建康,于斗场设织锦署,从此江南才有了正式的织锦机构。这种对工匠的从北到南,又从南到北的反复迁掠,反映了工匠的紧缺。不仅对立政权之间互相争夺,而且在国内也禁止私藏工匠。宋朝廷讨伐刘诞叛乱,把"名工细巧,悉匿私第"列为罪状之一。当时,官府库存丝织品比较多。就以军服来说,原来军服多著铠,后来便改穿绢绵作成的袍袄和。。裆(背心)。站岗巡逻,防卫迎送,白天御寒,晚上睡眠,都穿绢绵制的袍袄,不到一年便破坏不堪,其用量之大,可以想见。侯景将叛,从寿春上书"启求锦万匹,为军人袍。"梁武帝听亲信朱异的话,说御府所藏之锦,是作赏赐之用,不用作边城军服,因而拒绝了侯景的请求,加速了侯景叛乱的爆发。官府库藏大量绢布,主要是调自民间。宋沈怀文说:少府仓库里的绢,"年调钜万匹,绵亦称此(即与调绢数相当)"。百姓为了输调,"买绢一匹至二三千,绵一两亦三四百。"贫者买不起,则"卖妻儿",甚至"自经死"②。因为绵绢贵,所以种桑养蚕,纺织绢帛的也越来越多;但是,即或加倍努力生产,绢价始终居高不下。布则不同,自东晋以来,不断下降。据南齐的萧子良说:宋初,布匹值一千,元嘉时降至六百;至齐,"匹裁三百",最低时,"入官好布,匹堪百余。"①南齐时布价减降,除了因货币少,"钱贵物贱"的因素外,产量增加也是原因之一。齐武帝时,因为丰收,命中央和各州共出钱10060 万,购买米谷布帛纹绢丝绵等,反映当时纺织业之盛。就整个南方来说,荆、扬、益三州最盛。沈约说:荆扬二州,"丝绵布帛之饶,覆衣天下"②。益州"人多工巧,绫锦雕镂之妙,殆侔于上国。"③② 《隋书》卷三十一《地理志下》。
③ 《太平御览》卷八百二十六引。
① 《太平御览》卷八百十五引《丹阳记》。
② 《宋书》卷八十二《沈怀文传》。
① 《南齐书》卷二十六《王敬则传》。
② 《宋书》卷五十四史臣曰。
③ 《隋书》卷三十一《地理志下》。
(2)冶铸和煮盐冶铸是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生产部门。铸钱用的铜,铸造武器和生产工具的钢铁,服饰器玩用的金、银,都离不开冶铸。如前所述,西晋时卫尉领冶令39,冶工5350 户,主要集中在江北。东晋南朝时,没有完整的统计数字,但从记载看,冶址似乎也不少。京师建康有东、西二冶,宋、齐时省西冶置南冶。《宋书·王弘传》还提到"留铜官大冶及都邑小冶",也在京师城内。丹阳自古就是铜的产地。京南的永世县南百里有铁岘山,周广近二百里,出铁,为扬州重要冶铁基地④。石头城附近有冶城寺;寺以冶城命名,当是冶铸集中之地⑤。剡(shàn,音善)县(今浙江嵊县西南)三白山"出铁,常供戎器。"⑥晋、宋两朝曾在吴县(今苏州市)光福山附近采铜⑦;梁朝曾在今江苏溧水县东南的芦塘山开采铜、锡。总之,扬州境内的矿址还比较集中。扬州之外,冶铸矿址较多的便是益州了。据《续汉书·郡国志》记载,后汉时,巴蜀产铁者7 处,产银、铜各4 处,锡3 处,铅2 处,金1 处。蜀汉时,设司金中郎将,专主冶铸。东晋南朝时,宋益州刺史刘道济,在蜀立冶。"一断民私鼓铸,而贵卖铁器"①。齐武帝时,一度派人到益州严道县(今四川荣经县)蒙山下采铜铸钱,得钱千万②。梁天监年间,张齐作巴西太守,"立台传,兴冶铸,以应赡南梁(州)。"③萧纪在蜀十七年,"内修工商盐铁之功,外通商贾远方之利,故能殖其财用,器甲殷积。"他从益州回建康船上的货物是黄金万斤,白银五万斤,还有同样价值的锦、缯、罽(ji,音记,毛料)、采(同綵,有颜色的丝织品)"等④。刘悛作益州刺史,"在蜀作金浴盆",还有与作金浴盆用金一样多的各种金器。他们在蜀获得如此之多的金银和金银制品,说明益州的金银开采一定可观。
荆州武昌大冶白雉山有铜矿,南朝历届政府都曾在此采铜⑤。江夏郡(今湖北武昌)的北济湖本是一个冶塘湖,宋元嘉初曾在此以水力鼓风冶铁。在广州,东晋邓■作广州刺史,"大开鼓铸,诸夷因此知造兵器。"⑥这是说,冶铸技术在岭南的少数民族地区也推广了。始兴郡(今广东韶关市)银矿有银民三百户,专门从事采银。南朝的货币,在大部分地区用铜钱或谷帛,只有岭南地区用金银。这也反映了交、广地区采金银业的发展。
当时,铜的产量不高,钢、铁产量似乎可观。南齐时"钱贵",梁武帝罢铜钱、铸铁钱,重要原因之一就是因为铜原料不足。反之,钢、铁产量似乎较高。孙权在武昌山冶铸,"作千口剑,万口刀";梁武帝罢铜钱用铁钱后,因为"铁贱易得",故盗铸者众,以至"所在铁钱,遂如丘山";梁武帝修浮山堰,以数千万斤铁截流;这些都说明铁的产量较高。从冶炼技术来④ 《太平御览》卷四十六引山谦之《丹阳记》载《永世记》。
⑤ 《陈书》卷十二《徐度传》。
⑥ 《太平御览》卷四十六引《南徐州记》。
⑦ 《读史方舆纪要》卷二十四。
① 《宋书》卷四十五《刘道济传》。
② 《南齐书》卷三十七《刘悛传》。
③ 《梁书》卷十七《张齐传》。
④ 《南史》卷五十三《武陵王纪传》。
⑤ 《太平寰宇记》卷一百十二。
⑥ 《晋书》卷七十三《庾翼传》。
说,自后汉、三国以来的水力鼓风(水排)冶铸技术,已在推广。武昌附近最大的冶铸基地--冶塘便是用水力鼓风。史书上都说,用水排比用人排或马排效率提高三倍。炼钢术有新的进步。梁陶弘景说当时有一种"杂炼生(生铁)、鍒(熟铁)"以作"钢铁"的方法,即将生铁和熟铁放在一起冶炼,生铁熔点低,先化,渗入到熟铁中,经过生熟交熔,取出锤炼,如此反复多次,把铁中的杂质去掉,便可成为作刀、镰的钢铁。近代是用化学方法去掉铁中杂质,而古代则是用物理的,即锤炼的方法。好的钢铁都是经过反复锤炼。梁朝"公家(官冶)自作百炼",百炼钢大概就是经过反复锤、炼而形成的钢。当时,还有一种灌钢法。大致将生铁熔液浇灌在熟铁中,经过技术处理,即可成钢。炼钢技术的另一个进步是"淬(热处理)"的改进。用什么液体淬,淬多少时间,怎样淬法,对钢的质量影响甚大,而这些全靠经验的积累。经过长期的实践,出现了一批能工巧匠,上虞(今浙江上虞县)的谢平,右尚方师黄文庆都是炼钢、制剑的"中国绝手"。
煮盐是中国一个古老的手工业部门。东晋南朝时,南兖州的盐城(今江苏盐城县),有盐亭123 所,"县人以鱼盐为业,略不耕种。"①吴郡的海盐(今浙江海盐县),"滨海广斥,盐田相望"②,益州盛产井盐。据《华阳国志》记载,临江、朐■、汉发,南充各县都有盐井。"巴西充国县有盐井数十"。蜀郡各县,一县之内的盐井,少则十余,多则至百;有的地方甚至是"家家有焉"。巴郡临江县,"其豪门亦家有盐井"。左思在《蜀都赋》中说蜀地"家有盐泉之井",虽有夸张,但巴蜀大地盐井甚多,则是事实。(3)造船业我国南方河流纵横。水路特别方便,以船为主要运输工具是很自然的事。南方的造船业自来就比较发达。三国时,吴国已能建造上下五层、船长20余丈的大船。西晋为了灭吴,在蜀建造大船连舫,方120 步(每步6 尺),可载2000 余人。舫上建木城,开4 门,可以骑马在船上驰骋①。东晋末年,卢循率水军攻建康,"戎卒十万,舳舮千计"②。其中,"八槽大舰九枚,起四层,高十余丈。"③梁末,侯景叛乱,也有鸼■千艘,每船160 人操棹,每边8O 人,迅捷如风电④。孙吴时,每艘大船可载万斛,到南朝时可载二万斛,不仅船的数量增多了,载重量也加大了。南方河流多,常打水战,因此修建战船成为造船业的一项重要任务。那时,战船的名目繁多,有飞龙、翔凤、金翅、青雀,艨衝、舴艋等大小战斗船舰。大的战舰,一般都装有拍击敌船的"拍"。其法,在船上装一个或数个拍竿,竿头装上可投掷火球、重石的装置,与敌舰接近时施拍,或令敌舰起火,或将敌船击沉。这些,在本书军事卷中将有具体叙述。
(4)制瓷业瓷器是由陶器发展而来。汉代的釉陶,南方的印文硬陶,都可以发展为瓷器。在江、浙、闽、赣、两广和湖南等广大地区出土的印纹硬陶,胎质细,
① 《太平寰宇记》卷一百二十四引《南兖州记》。
② 《初学记》卷八《江南道》。
① 《晋书》卷四十二《王濬传》。
② 《晋书》卷一百《卢循传》。
③ 《北堂书钞》卷一百三十六引《义熙起居注》。
④ 《梁书》卷四十五《王僧辩传》。
烧制温度高,质地坚硬,施釉烧制便可成为瓷器。
瓷器是魏晋南北朝的新兴工业。南方的瓷器以青瓷为代表。青瓷胎质灰白细密,釉呈青色或缥色(淡青),有的杂有深浅不一的绿或微黄,东晋以后的器物上往往加有酱色釉彩斑。但是,它主要特点是釉呈青色,故曰青瓷。青瓷大致在三国、西晋时渐渐成熟起来。三国时,吴国的青瓷已达到相当高的水平,这在前面已经讲过。西晋的青瓷,在江苏宜兴的周处墓中发现42 件之多,其中的熏炉非常精巧;它们的胎和釉,经过分析,已同南宋官窑瓷器的化学成分接近。青瓷的产地,孙吴时主要在浙江绍兴、上虞一带。东晋以后,重要的产地有萧山的上董,德清的戴家山,余姚的鳌唇山,以及金华、鄞县、永嘉等地。其他如江苏宜兴的丁蜀镇、江西丰城等也是江南青瓷产地。已经发现的青瓷,品类繁多,有钵、盂、壶、罐、盘、碗、灯、熏炉、虎子等,反映瓷器在人们生活中已得到广泛应用。此外,发现作为随葬用的仿生活用品(明器),有人俑、动物俑、仓、灶、猪圈、鸡舍、井、杵臼、米筛、畚箕、扫帚、木桶等,应有尽有。此外,根据近年来的考古发掘,江南各地的制瓷技术都有进步,并各有自己的特点。从釉色看,武昌的翠碧,福州的深脛(深油白),广东的闪黄,都和浙江的青莹一样有特色。
(5)造纸业自汉代发明造纸术以后,经过一段简牍、缣帛与纸张并用的时期以后,纸张逐渐有取代简、帛之势。这从当时人关于用纸的记录中可见一斑。东晋王羲之作会稽太守,谢安向他要纸,他便将库存的九万张纸全部给了谢安①。东晋末桓玄曾下令:"今诸用简者,皆以黄纸代之。"①此后,用纸更加普遍。梁萧纲为太子时给人写信说:"特送四色纸三万枚。"萧绎为湘东王、出为荆州刺史,曾"上武帝纸万幅。又奉简文(萧纲)红笺五千番。"又说:"特送五色(纸)三万枚。"②我们对这里作为量词单位使用的幅、番、枚究竟有何不同,虽然还不清楚,但动辄数千数万,其产量之高,使用之普遍,是可想而知了。
这时,不仅纸的产量提高了,造纸技术和纸的质量也提高了。本来,麻、楮(chǔ,音褚,树名,叶似桑,皮可造纸)皮、桑皮、藤皮皆可造纸,但最好的还是藤纸,又称"藤角纸"。东晋的范宁就认为土纸不可以作文书,只能用藤皮造的藤角纸。藤纸的著名产地,一是剡溪,二是余杭县的由拳村(今杭州市西由拳山下)。造纸技术进步还表现出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压光。原来的纸凸凹不平,且多有网眼,后来经过压平,纸面平整光滑,白纸则洁白精美。当时人作诗赞美说:"皎白犹霜雪,方正若布棋。宣情且记事,宁同鱼网时。"③二是染色。前面谈到纸有"四色"、"五色",这早在东晋末已经能制作了。桓玄曾"命平准作青、红、缥、绿、桃花纸,使极精。"三是"染潢"。即为了防虫蛀,将造好的白纸在黄蘗制成的药液中浸过,便成了黄纸。黄纸是抄写书籍、经卷和其他重要文书的书写材料,这在东晋土断一节中已经讲过,此处不再赘述。
① 《太平御览》卷六百零五引《语林》。
① 同上,引《桓玄伪事》。
② 元鲜于枢《笺纸谱》。转引自王仲荦《魏晋南北朝史》,上海人民出版社1979 年第一版,上册,第485页。
③ 萧詧:《咏纸诗》。
此外,漆器、制茶等,也有不同程度的进步。从以上的叙述中,我们可以看出:这一时期的手工业虽然在总体上还不及两汉,但就某些部门如造船、造纸、制瓷,以及冶铸中武器的制造等,都超过了汉代,为隋唐时期手工业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四)东晋南朝的商业汉代的商业曾有相当的发展,所谓"船车贾贩,周于四方;废居积贮,满于都城"①,就是对两汉商业发展的概括而又生动的写照。汉末以来,国家分裂,生产破坏,城市萧条,交通阻隔,商业也随之衰落,甚至被说成是进入了中古的自然经济时期。实际情况是:自三国鼎立局面最后确立之后,迄于西晋,随着经济的恢复,商业也在逐步复苏。永嘉之乱后,由于北方人口的大量南迁,政局相对安定,工农业的发展,加上有水陆交通的便利,南方的商业还相当活跃。
1。市场、商品和商税(1)市场说到商业,首先想到的自然是市场。在中国封建社会里,无论是地主的园、墅,还是男耕女织的个体小农,都带有较强的自给性质。北齐的颜之推说:最好的治家人,要能作到:除食盐以外,家中生活需要什么就应该有什么。这种自然经济思想,乃是当时现实生活的写照。当然,这并不是说人们可以与市场完全隔绝;事实上,也不可能什么都由自己生产,这一点,早在战国时期就被孟子驳斥过了。人们需要交换,因而也需要市场。
当时的市场,除了城市中的列肆贩卖,摆摊设点的正规市场以外,还有农民的临时集市交易的草市,有军队设的军市,与少数民族交易的夷市,有与界外交易的互市和沿海城市的海外贸易。当时,大大小小的城市几乎都有市场。如六朝都城建康,东晋时有人口4 万户,到梁朝便发展到28 万户。城中有四市:"建康大市,孙权所立;建康东市,同时立;建康北市,永安(公元258-264 年)中立;秣陵斗场市,隆安(公元397-401 年)中发乐营人交易,因城市也。"①单是秦淮河以北,便有大市一所,小市十余所②。建康城里的28 万户中,"小人率多商贩,君子资于官禄。"城内居民、市场、店铺,与两汉之长安、洛阳不相上下。"京口东通吴、会,南接江湖,西连京邑(建康),亦一都会也。"宣城、毗陵、吴郡、会稽、余杭等太湖周围的大郡,因为"有海陆之饶,珍异所聚,故商贾并凑"③,这些地方当然都有市场。郡国原无市场的,则特下诏书设立市场。钟离(今安徽凤阳东)郡告无市,宋江夏王、南兖州刺史刘义恭便向宋文帝请求置市,从此钟离郡也有了市场。不仅都城郡国有市,一般县乡也有市。晋吴相争,吴将周浚攻石阳县(今湖北孝感地区),正逢石阳集市,闻吴兵至,皆弃货争先入城,城门几乎都关不上。这是石阳县有市之证。县一般实行定期集市,如巴郡平都(今四川丰都县)"县有市肆,四日一会"④。那时,县的商人与大中都会的市场有联系。江陵是荆州大镇。随郡(今湖北随州市)人双泰真有才能,荆州刺史沈攸之闻其名,想召他到自己帐下效力,他不肯。后来他到江陵经商,被
① 《后汉书》卷四十九《仲长统传》。
① 《太平御览》卷八百二十七《资产部七·市》引《丹阳记》。
② 《通典》卷十一《食货十一·杂税》。
③ 《隋书》卷三十一《地理志下》扬州条。
④ 《水经注·江水注》。
沈攸之扣留。这说明大都会往往就是周围地区的贸易中心。有些大中城市专设有农产品市场,称为"草市"。建康、寿春等地都有这种草市。
军市是军中设立的临时市场。三国时,魏、吴都立军市。吴国潘璋"征伐止顿(屯),便立军市,他军所无,皆仰取足。"①由此可知,军市是随军队的行踪而废置。军市也与民交关,贸易有无。陈时,"军市中,忽闻小儿啼,一市皆惊。"②说明直到南朝末期仍有军市。
夷市是专对少数民族设立的市场。东晋陶侃为武昌(今湖北武昌县)太守,"立夷市于郡东,大收其利。"③互市是官方与"敌国"在边境上的贸易,市场设在两国间的关津口岸。
这种贸易在晋吴之间、东晋与十六国之间、南北朝之间都曾有过,留在后面再说。
(2)商品当时,市场上的商品虽不能说应有尽有,但百姓的一般生产、生活用品,贵族、官僚用的奢侈品,大体都可以买到。根据记载,大致可分为以下几类:甲、衣食类:这包括粮食、食盐、水产品、肉类、蔬菜等,具体地说,则有米、谷,麦、菽以及其他杂谷、麻、葛、丝、绵、布、绢、帛等与纺织相关物品以及鞋("芒屩"和木屐)帽等。其中,又以米谷、绢帛为大宗。乙、衣食外的其他生活用品。根据记载,其中包括用于汲水的工具,夏日用的葵扇,寝卧用的簟(diàn,音垫)席,书写用的纸笔,学习用的书籍,僧尼念诵的佛经,绘画用的碧青,涂物或照明用的漆、腊,建筑用的砖瓦,盛物用的陶瓷器,纪日用的日历,治病用的医药,婚丧用的嫁装、棺槨,甚至针、线,头发等,都是市场上的商品。
丙、官僚、贵族人家用的奢侈品。这包括国内的特产或特制品,以及从国外进口的商品。其中,名珠、香药、象牙、犀角、瑇瑁、珊瑚、琉璃、鹦鹉、翡翠、孔雀等最为珍奇。南齐东昏侯肖宝卷的妻子潘氏,穿戴"极选珍宝",一支虎魄(琥珀)钏价值百七十万。锦是贵族常用的奢侈品,贵族们几乎生活在锦的世界中。
丁、重要的动产和不动产的买卖。这包括马、牛、土地、房屋,以及重要农具等。
戊、一种特殊商品--人的买卖。这包括四种情况:一是自卖或被掠卖为奴者;二是自卖为十夫客,部分为奴者;三是短期典贴者(多为妇女);四是出卖劳动力而不卖身的雇佣劳动者。
(3)市场的管理和商税市场是人们交易有无之地,又是封建政府重要财政来源之一。为了维持市场秩序,保证财政收入,官府一般都比较重视对市场的管理。汉晋时,市场的管理都是由市场所在地的地方官负责。南朝时,建康市属丹阳尹,但中央的少府丞也参与领导,建康大市设大(又作太)市令,下有"刺奸",负责市场治安;牵涉到法律的市场案件,则由市令判决。最后由市魁执罚。州郡县的市场,一般由地方官主管。东晋王彪之为会稽内史,颁《整市教》,说山阴市"多不如法":其一曰"店肆错乱",没有按行业"列肆"贩卖;
① 《三国志》卷五十五《潘璋传》。
② 《陈书》卷八《周文育传》。
③ 《晋书》卷六十六《陶侃传》。
其二曰"商估没漏",偷税漏税严重;其三曰"假冒豪强之名,拥护贸易之利,凌践平弱之人,专固要害之处",是批评与官府勾结的豪商欺行霸市,垄断贸易①。这是地方官管理市场的具体例证。梁元帝时,道士陆法和为郢州(今湖北武汉市)刺史,对市场进行独特的管理:市场内不设管理的官吏,收市税也无人受理,只在道间放一上了锁的箱子,上开一口,可以向里投钱;行商和坐贾"随货多少,计其估限",然后自己把税款投入箱内。到了晚上主管人才打开箱子,整理好账目后,便连同税款一起上交国库②。王彪之和陆法和的事例告诉我们:尽管他们办法不同,但都积极负责市场管理。其次,他们都比较注意市场的整顿,除了行商外,要求店人"列肆"贩卖,铜街、铁市、葱肆、鱼市等不得"错乱"。第三,他们都把征税作为主要任务。东晋南朝时期的商税,包括市税、商品交易税,以及与商品流通相关的关津、航埭税等。
市税,又称市租或市调。税市大概自东晋始。庐江杜夷是当时的儒学名士,许多人请他作官,他都拒绝。扬州刺史刘陶指示庐江郡对他要多加关照。"常认市租供给(杜)家人粮廪,勿令缺乏。"③这说明东晋已有市租。宋文帝元嘉十七年下诏说:"州郡估税,所在市调,多有烦刻。"这里将市调与估税(商品交易税)分开叙述,说明"市调"与"估税"不是一码事,而是估税外的一种独立税目。李剑农先生说:"市租因营交换业务者,须在市区内占一肆之场所,可称为场税。"④李先生的意见是对的。
估税即商品交易税,这是当时商税收入之大宗。据《隋书·食货志》说:"晋自过江,凡货卖奴婢,马牛、田宅,有文券,率钱一万,输估四百入官,卖者三百,买者一百。无文券随物所堪,亦百分收四,名为散估。历宋齐梁陈,如此以为常。"根据这段记载,我们知道东晋南朝的商品交易税分为两种:一种是有券(契约)的,称为估税(或曰输估);另一种是无文券的,称为"散估";二者都是抽交易额的百分之四作为交易税,卖者出三,买者出一。估税税率明确,但征收的范围似乎不限于市场内,而是凡有这种交易行为者,皆在随时征收之列。
关津航(桁)埭税,是与商品流通相关的货物过境税。关税是过陆路关口税,津税是过水路关口税,航(桁)税是过大江大河的航渡税。埭(dài音代),是在河流水浅处修的水坝,提高水位,以便船从中间的航道(又称陡门)通过。船逆水过陡门时,航行困难,需要人力或畜力帮助,故过埭要收税,称为埭税或牛埭税。后来,即或不用帮助,他们也照样收税。
中国古代理想政治的内容之一,是"关市几而不征",即只检查有无禁物和人是否逃犯,而不征税。关卡征税,大概自春秋、战国开始。曹丕代汉称帝前下令说:"关津所以通商旅,。。设禁重税,非所以便民;其。。轻关津之税,皆复什一。"①这是说:关津税在汉代已有,并且超过"什一";曹丕为收买人心才下这道减关津税的命令。从此魏晋都是实行"什一"的关津税。东晋都城建康,西边有石头津,东有方山津,各设津主一人,掌一津
① 《全晋文》卷二十一王彪之《整市教》。
② 《北齐书》卷三十二《陆法和传》。
③ 《晋书》卷九十一《杜夷传》。
④ 《魏晋南北朝隋唐经济史稿》,三联书店1959 年第一版,第103 页。
① 《三国志》卷二《文帝纪》注引《魏书》。
全面事务;贼曹一人,掌与津渡有关的治安、刑法;直(值)水五人,可能是负责检查和税收。自丹阳、吴郡往浙东,有西陵埭、浦阳南、北津、柳浦等。对它们的管理,大体与对石头、方山两津管理相同。因为石头津通江北,检查较严;方山津通向内地,检查比较疏略。当时规定:凡是过津的货物如荻(芦苇类)、炭、鱼、薪等,皆征"什一"之税。西陵牛埭税,官定指标是每日3500 钱,有人认为,实际上可增一倍,一年即可多征百万以上。当时津埭官员征税并不完全按官府规定行事,而往往是横征暴敛。南齐的顾宪之说:津埭的官员为了多征税收,一是断绝别道,只能在他这里通行;二是空船照样收税;三是货物刚把船底铺满,便加倍增税;四是过埭不需要帮助,也照样收税。不仅关津桁埭税如此,市税和交易税也是如此。如前所述,自刘裕、刘义隆以来,公私言论一直指责市租、估税"重滥"、"烦刻",皇帝也三番五次地下诏要求减降从宽。到了梁、陈时期,估税时罢时复,又时有减降,才有所减轻。
商税是南朝政府收入之大宗,因此受到当时政府的特别重视。北魏大臣甄琛对魏宣武帝说:"今伪弊相承,仍崇关■之税;大魏恢博,唯受谷帛之输。"①他的意思是说:南朝所重的是关津税和市税,北朝所重的是田租和户调。因为商税在南朝国家财政上占有重要地位,所以才注意保护这个税源,一再下诏不要征税"过刻";但同时又不愿放弃这笔收入,甚至还想多增加些收入。为此,官府采取了投标的办法把税收承包与私人。官府对市税,估税或关津桁埭税的每天收入都有定额,叫作"官格"。例如南齐时,西陵牛埭税规定每日官格是3500 钱,官府就依此与人签订承包合同。由于这些职位都是肥缺,所以人们竟相以高出"官格"的价格承包。以西陵埭为例,西陵戍主杜懿愿以比"官格"多一倍的价格,即每日7000 钱承包。这样一埭每年就多收百万,再加上浦阳南、北津和柳浦埭,共四埭,每年即可多收400 万。齐武帝听后都动了心,只是由于顾宪之的一再反对才作罢。顾在驳议中还提到了市税的承包情况:"且此见加格置市者,前后相属。"所谓"加格置市",就是以超出"官格"的金额承包市税;"前后相属",是说这样作的人很多。有人为了能争到承包权,在前人的合同还没到限期,便到处探听,积极申请接替前人。梁朝邓僧琰承包鱼税的期限是"讫今年五月十四日,"期限未到,肖颖达便已探知并提出接代的申请,愿以一年交50 万进行承包。他这种热衷于私利的行为,为大臣任昉所奏,才使他未能如愿。南齐的萧子良也批评过市税承包制。他说:"司市之要,自昔所难。顷来此役,不由才举,并条其重资,许以贾街。前人增估求侠,(疑为"使"字,以形似致讹。凡朝廷派任者皆可称"使",如"台使")后人加税请代。"①这段话的意思是:市官自古难选,近年选此官不以才,只看他有多少家产可供抵押,能出多高的承包价。结果是"前人增估","后人加税",竟出高价争夺此职。而以高价求得此职的人,又多非"廉谨"之人,而多贪浊之辈。因此,上任之后,便千方百计压榨百姓,掠夺商人。即或如此,有时也完不成承包定额,"非惟新加无赢,并是旧格犹缺。"②意思是说:不只他多报的增收额没得到,就连原来的"官格"也未达到。原因,是有的真没有完成,而有的则是由于贪污
① 《魏书》卷六十八《甄琛传》。
① 《南齐书》卷四十《萧子良传》。
② 《南齐书》卷四十六《顾宪之传》。
中饱。但是,不管是出于什么原因,只要未能向国家交足承包定额,就要承担责任。梁武帝天监七年(公元508 年)正月丁巳下诏说:"凡坐为市埭诸职割盗、衰减被封籍者,其田宅车牛。。皆优量分留,使得自止。"③这是说:凡是承包市税、牛埭税因为贪污中饱或没有完成承包定额而被判罪、没收家产的人,对于田、宅、车、牛等都尽可能多给他们留一些,使他们能够继续生活。皇帝是这样的关照他们,但他们和皇帝是否也这样关照百姓呢?
2。各色人等的商业活动东晋南朝时期,参与商业活动的,大致有以下四种人:官商、官僚贵族经商、私商、农民的商业活动。
(1)官商是指官府经营与从事的商业活动。这包括官府办的专卖事业和官府经营的商业。前者如宋益州刺史刘道济及其长史费谦等自己主冶,"一断民私鼓铸,而贵卖铁器",就是属于这一类。此外,还有盐、酒等,都由政府垄断。后者,如官府通过经营屯、邸等,以增加政府的收入。据唐长孺先生考察,屯是建在山区进行开发的组织,公立的和私立的都有。梁武帝的诏书中有"凡公家诸屯戍。。","复公私传、屯、邸、冶"等句,说明屯、邸等有公家设立的。从有关材料看,官府设立屯、邸的目的,在地方是为了增加行政开支;当然,地方官也可以从中肥私。宋刘敬宣作宣城(今安徽宣城)太守,"郡旧立屯,以供府郡费用。前人多发调工巧,造作器物,敬宣到郡,悉罢私屯"①。这条材料告诉我们:第一,这个"屯"是郡立的;第二,立屯的目的是"供府郡费用";第三,办法是发工巧,造器物出卖。由此可见,屯是一个开发、制作、销售三位一体的组织。常常与"屯"并提的"邸",按字义讲,是居住和堆积货物的地方。东晋南朝的邸也有这两个方面的含义,但作为一种经济组织,其含义又不止于此,它还参与销售和放高利贷。如在会稽郡,"王公妃主,邸舍相望。。子息滋长,督责无穷。"②这是邸舍放高利贷之证。又"子尚诸皇子皆置邸舍,逐什一之利,为患遍天下。"①这是邸舍经商之证。这些贵族的邸舍放高利贷,经商逐什一之利,则公主的邸舍当不会例外。当时,既然政府的财政满足不了公私的需要,于是便允许他们开立屯、邸,经商逐利,藉以自润,也是自然之事。
(2)贵族官僚经商这是东晋南朝商业的主要组成部分。西晋人江统说:"秦汉以来,风俗转薄,公侯之尊,莫不殖园圃之田而收市井之利。"②这是说两汉的王公贵族已在通过经营土地,出售蔬果、药材等以营利。魏晋时,王戎、潘岳、石崇等,继承了这一传统。南朝的为人所熟知的孔灵符,墅中有果园九处,谢灵运的"北山二园,南山三苑,百果备列。。",都带有商业性质。他们把这当作一大财源,"商贩逐末,竟早争新",不等果子成熟便到市场出售,以③ 《梁书》卷二《武帝纪中》。
① 《宋书》卷四十七《刘敬宣传》。
② 《宋书》卷五十七《蔡兴宗传》。
① 《宋书》卷八十二《沈怀文传》。
② 《晋书》卷五十六《江统传》。
致要皇帝下诏禁止采择未熟的"肴核众品"到市场出售。当时,园中所产,也的确能得重利。宋柳元景种菜园数十亩,本为自给,但守园人把自给有余的蔬菜拿去出售,竟获得二万余钱。沈庆之身为三公大官,"广开田园之业,每指地示人曰:钱尽在此中!"他经营田园,"产业累万金,奴僮千计";向政府献钱谷,一次便是"钱千万,谷万斛"③。不只沈庆之,"在朝勋要,多事产业",都在营谋私利。如前所述,当时的王公妃主,多立屯、邸,"列肆贩卖,逐什一之利,或放高利贷,其典型事例莫如齐、梁时的萧子良和萧宏了。南齐的萧子良,身为司徒,在宣城、临城、定陵三县(今安徽江南地区)立屯,封占山泽数百里,禁止百姓打柴、采集、捕鱼,垄断山泽之利。梁武帝六弟萧宏,特别能兴生聚敛。他有库房百间,贮钱,一千万一库,共20 余库,有钱"三亿余万";其余60 余库,装满了布、绢、丝、绵、漆、蜜、纻、腊、朱沙、黄屑、杂货。他在京师及会稽等地设立了数十座邸店,放高利贷,以田宅邸舍作抵押;到期不还,便驱逐主人,将抵押品夺为己有。后经梁武帝禁止,他才罢手。
贵族、官僚经商的另一种形式便是贩运求利。刘宋山阴县孔觊的两个弟弟在建康作京官,回乡时"辎重十余船,皆是绵绢纸席之属",自然是为了出卖。宋将吴喜派人到襄阳、蜀汉等地,与当地的土豪、地主官勾结,"侵官害民,兴生求利",返回时,大船小船"钱米布绢,无船不满。"目的当然是转售求利。东晋南朝时,地方官离任时,当地都要送他大量钱物,称为"送故"。加上他在任时搜刮所得,就成了他的"还资",其数量相当可观。南齐豫章王萧嶷,"斋库失火,烧荆州还资,评直三千余万。"①宋张兴世,"雍州还资见(现)钱三千万",一夜之间被人抢光,忧愁加上惊吓,发病而死②。这些"还资",有时是当地的土特产,易地而售,可获巨利。梁王筠作临海太守,还资是"芒屩两舫"。还有两舫其他物品。东晋谢安的同乡作中宿县(今广州市清远县)令归来,"还资"是"蒲葵扇五万"。这些物品自然都是为了出卖营利。谢安为关照他的这位同乡,便以自己的声望带头买了一把,结果人们竟相购买,扇价骤增数倍,他的同乡因此发了大财。当时,军人和官僚士大夫经商都有免除关市之税的特权③,所以他们的贩运转卖利润特多。
贵族、官僚从事商业性经营和参与商业活动,有增强市场活力和促进商品流通的积极的一面,但也有官、商一体,权钱结合带来的许多弊病。这些弊病包括因为建立屯、邸,封占山泽,使百姓樵采无地;放高利贷,夺人财产;垄断专卖,限制交易数额,阻碍商品流通;利用权力走私和免税;有的还一面"百端营生",一面又劫富使商旅,"致富不赀",不是平等竞争,影响私商的发展。
(3)私商的活动东晋南朝的私商数量不少,也比较活跃。由于长江上商船成群结队,军人偷袭敌人时,往往伪装成商人。陈将周迪谋反,将袭华皎,派人率兵"伏甲于船中,伪称贾人",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商人的活跃。
③ 《宋书》卷七十七《沈庆之传》。
① 《南齐书》卷二十二《豫章王萧嶷传》。
② 《南史》卷二十五《张欣泰传》。
③ 同上,卷七十七《沈客卿传》。
经商者多能获利致富。梁陈之际的何妥,其父为西域细脚胡,"通商入蜀",遂定居于郫县(今四川郫县)。后来发了大财,"号为西州大贾"①。巴蜀殷富,是商人经商的理想地方。刘宋时,"远方商人多至蜀资货(交易),或有直数百万者。"②当地商业也较活跃,商人多富有而奢侈。"蜀土富实,时俗奢侈,货殖之家,侯服玉食。"③宋周朗说:商人之家的服饰,男人穿的像王侯,女人穿的象妃主;出在街上,"见车马不辨贵贱,视冠服不知尊卑。"④东晋南朝政府劝农但不抑商,多次下诏要减轻商税,个别官吏抢夺商人财产,还受到免官的处分。但是,商人依然被视为低贱之人,他们必须穿着标志着身分低下的白色衣服,被视为只知贪财好利而不知仁义的"污秽之人"。为了改变这种处境,他们便以手中唯一的有力武器--金钱向掌权者进攻,使掌权者成为他们的保护人,进而使自己也成为掌权者。梁朝吴(今江苏苏州)人陆騐,家贫而又不务正业。后来,他投靠同乡富人郁吉卿,靠郁借给他的一些钱、米经商,"遂致千金"。发财以后,就去京城,"散资以事权贵",包括他的同乡、梁武帝的亲信朱异。经朱异推荐,他先后作了少府丞、太市(即大市)令,负责管理商业和市场。他作太市令,"以苛刻为务",商人既怕他,又恨他。数年后升为列卿,最后死在太子右卫率--东宫禁军统帅的任上①。陆騐是个通过经商发财,又依靠财力买通权贵,最后登上政治舞台的典型。像他这样的人,在当时并不少见。南朝掌机要的寒人,如戴法兴之父"以贩纻(麻)为业",法兴少年时曾"卖葛于山阴";周石珍"世以贩绢为业",他们都是商人出身。宋朝贵戚徐湛之,"门生千余人,皆三吴富人之子"②。宋孝武帝时,"兰台(御史台,掌督察)令史,并三吴富人。"③这些巴结贵戚,后来又作令史之类"三吴富人",其中必有不少就是陆騐、戴法兴一类的商人。
(4)平民的商业活动这主要是指农民和市民参与的商业活动。当时,促使农民同市场结缘,首先是由于"租入过重,农人利薄"。在这种情况下,农民有两种选择;一是弃农经商,二是在种粮的同时,也种些经济作物,投入市场。农民投入市场的第二个主要原因,是政府用折变的方法征收租调:或谷、帛、绵、绢互折,或以谷帛折钱、银,把农民逼入市场。广州中宿县本不产银,俚人世以农耕为业,而官府却要他们每丁缴银"南称半两"。这样,俚人便去卖粮,买银,缴银,被逼进了市场。当时,因为不禁人民从商,故参与商业活动也较普遍。吴兴沈瑀,出自豪族,未作官前曾到余姚卖瓦器。在城镇及其近郊的人,男女老少多参与商业活动。老妇,有的卖针,有的卖糖,有的担菜到市场上卖①。会稽陈氏有三女,祖父母都已八、九十岁,父患重病,母欲改嫁,灾年无食,三个女儿便一起到湖中采菱角和水葵菜,轮流到市上出卖,维持
① 《北史》卷八十二《何妥传》。
② 《宋书》卷四十五《刘道济传》。
③ 《三国志》卷三十九《董和传》。
④ 《宋书》卷八十二《周朗传》。
① 《南史》卷七十七《陆騐传》。
② 《宋书》卷七十一《徐湛之传》。
③ 同上,卷八十四《孔觊传》。
① 《南齐书》卷五十三《傅琰传》,卷五十五《乐颐传》。
一家最简单的生活。若某地遇到灾荒,人们便到丰产区贩运粮食。南齐时,吴兴闹灾,而会稽丰收,人们便纷纷在两地之间倒运粮食,有的是商人图利,有的是为了拯救一家老小。无论如何,东晋南朝政府的重农而不抑商的政策,给困苦中的百姓也多开了一条生路。
3。互市贸易和对外贸易互市贸易和对外贸易,是在特定范围内的官营商业。这一时期,国家分裂,各地区间互相隔绝,贸易往来也受到很大的限制。但是,互通有无,取有余以补不足,乃是人的一种自然愿望。因此,就创立了这种独特的交易形式--互市。如前所述,互市在晋吴间和十六国东晋间已经出现。西晋灭吴前,晋将周浚在弋阳(今河南潢川西)"南北为互市"②。两晋之际,祖逖北伐,石勒忧虑,乃派人带信求通使、互市。祖逖不复信,不通使,但默许互市,"收利十倍"③。前秦建国后,苻健派他的侄子苻菁在丰阳(今陕西山阳县)立荆州。通关市,来远商,"引南金(黄铜)奇货,弓竿漆蜡",以给国用④。进入南北朝后,互市时开时禁,其原因,一是战争,二是有人反对。战争一起,互市便中断。其后,一方要求恢复,另一方就有人反对。虽然如此,因为通使互市是一种趋势,所以互市仍在时断时续地进行。互市的目的,北方在于取得"南货",包括南方生产的和从南海诸国进口的珍珠、香药、象牙、犀角、瑇瑁、珊瑚、琉璃、翡翠、孔雀、鹦鹉、南金(铜)、昆仑奴等。而南方则希望得到北方出产的名马、骆驼、皮革、毛毡以及金、玉等。南北互市的地点,西线在襄樊,东线在以淮河为界,沿淮的义阳(今河南信阳附近),弋阳、安丰津、寿阳等地。北方人说:"又于南垂(南部边境)立互市,以致南货,羽毛齿革之属,无远不至。"①但是,由于互市只是官方在固定的时间、地点进行的有限贸易,又严禁渡淮私市,所以有很大的局限性。北方人对"南货"得不到满足,南方人也埋怨得到的马匹太少,说一年还得不到一千匹。因此,走私便不断发生。当时,走私的渠道有多种:一是使者本人或带人到对方私市,这以北人至南买"南货"者居多;二是靠近边境的文武官员利用方便走私,"贩贸往还,相望道路。"②三是民间的私市。梁郁州(今江苏连云港市)与魏接境,"民俗多与魏人交市。"③宋元嘉年间,宋魏通和,"两民之居,烟火相接,来往不绝"④,其中自有更多的贸易活动。"旧制,以淮禁,不听商贩辄度。"⑤如今,许多人从事走私,一旦发现,往往受到处罚。北齐初,崔季式跟随司徒潘乐征江淮,因为他乘机派人到边境私市,回京后就被关了禁闭。其后不久,北齐的齐州刺史崔季舒,因为"遣人渡淮互市"被判罪,只是因为赶上大赦,才得免刑。这些事例说明:国家② 《晋书》卷六十一《周浚传》。
③ 同上,卷六十二《祖逖传》。
④ 同上,卷一百十二《苻健载记》。
① 《魏书》卷一百十《食货志》。
② 同上,卷六十九《袁翻传》。
③ 《梁书》卷十六《张稷传》。
④ 《宋书》卷九十五《索虏传》。
⑤ 《北齐书》卷四十六《苏琼》。
的分裂阻碍商业的发展。
东晋南朝时期的对外贸易是逐步扩大。当时,与中国有贸易往来的国家,除了东方的日本和高句丽、百济外,还有林邑(今越南中部)、扶南(今柬埔寨)、诃罗縠(今印尼)、师子国(今斯里兰卡)、天竺(今印度),以及海西的陂斯(今伊朗)、大秦(东罗马帝国,都君士坦丁堡,今土耳其伊斯坦布尔)等欧亚国家。这些国家的商人到中国来,有些是打着"使者"的旗号,以求得保护和中国的赠赐。据记载,宋齐时,与海外交往有十余国,梁时,则"航海岁至,逾于前代矣。"①那时,来中国经商的商船还比较多。东晋安帝元兴三年发生了一次狂风骤雨,建康附近江面上以"万计"的"贡使商旅"船只,都在风雨中漂没②,沈约说:刘宋时,因为皇帝特别喜爱外国商品,所以外商"舟舶继路,商使交属。"③梁时,来广州的外船,从每岁数至发展到"岁十余至"④,一些国家生怕中国关上国门,因而要求中国"市易往反,不为禁闭"。当时,内外交流产品,输入中国的大致就是北方人想从南方得到的那些"南货";而输出的,主要是绫、绢、丝、锦等。
4。货币谈商业,自然要谈到商品交换的媒介,或称之为商品之一般等价物--货币。魏晋南北朝时期的货币,最大的特点是金属铸币与谷帛兼行。秦汉是用金属铸币,东汉章帝听从尚书张林的建议,"尽封钱,一取布帛为租"⑤,但行之不久便停止了。汉末,董卓铸小钱,不久为曹操所废,复行汉代五铢。五铢钱虽然比较合用,但因为行之既久,耗损很多,加之原料缺乏,没有铸新钱,故钱少物贱不已。因此,魏文帝黄初二年(公元221 年),"罢五铢钱,使百姓以谷帛为市。"①从此,三国两晋南朝历届政府,虽然不断地改铸金属货币,但"以谷帛为市"一直未断。魏明帝时,鉴于有人以湿谷、薄绢市买,便下诏"更立五铢钱,至晋用之,不闻有所改创。"②新的货币是没有铸造,但以谷帛为币却一直没有停止。说到物价,多以绢布的匹数为尺度,自三国迄南朝都是如此。东晋时,一面继续使用吴国的大钱,同时兼行谷帛。司马睿给祖逖北伐的经费是"千人廪,布三千匹",它可以作衣食用,也可以用来交换其他物品。他捉拿石勒的赏格,从最初的"赏布千匹",上升到"赏绢三千匹,金五十斤"③。这些都是当作货币来赏赐的。金属铸币与谷帛兼行,在整个南朝都没有间断。刘宋时,先铸四铢,与五铢并行。因为二者形制轮廓相同,钱上的篆字百姓又不认识,行一年多便停止。后又铸"孝建四铢",薄小,盗铸的人多。后又铸二铢小钱,也因过于薄小,人不乐用。南齐时,曾派人至蜀开山铸钱,得千余万,因费工而停。梁武帝铸两种五铢
① 《梁书》卷五十四《诸夷传·海南诸国传。序》。
② 《宋书》卷三十三《五行志四》。
③ 同上,卷九十七史臣曰。
④ 《南史》卷五十一《吴平王景传》附。
⑤ 《后汉书》卷四十三《朱晖传》、《晋书》卷二十六《食货志》。
① 《晋书》卷二十六《食货志》。
② 《晋书》卷二十六《食货志》。
③ 《晋书》卷六《元帝纪》,卷二十六《食货志》。
钱,以后又陆续铸几种钱与这两种较好的五铢并行,币制混乱,百姓依然爱用古钱。铜钱本来就不多,由于缺铜和有人将铜钱卖给夷人作铜鼓,铜钱就更少了。因此,人们便以七十、八十或九十钱作为一百钱使用。最少时,以三十五钱顶作一百。后来因铜钱多被剪凿、盗铸,梁武帝乃下令废铜钱,铸铁钱。因为铁容易得,盗铸更甚,钱多物贵,交易时以车载钱,不再计数,成了钱灾。陈朝,除继续使用梁朝的两种小钱外,自己也铸了六铢、五铢两种。
南朝时,虽然铸币在增多,但谷帛仍在作货币使用。刘宋时,"汉川(今汉中和川北地区)悉以绢为货",刘秀之为梁州刺史,才"限令用钱"。宋孝武帝时,萧道成将一匹烈马送给刘怀珍,刘以百匹绢作为报酬。安定临泾(今甘肃镇原南)人胡叟,于刘宋初流亡入蜀。宋文帝对蜀郡沙门法成聚众造佛像很反感,想要杀他。
后来,由于胡叟到建康说情,法成才得免一死。为了感谢胡叟,法成送"价值千余匹"的"珍物"给他。这些事例说明南朝时期,依然把谷帛作为货币在使用。"梁初,惟京师及三吴、荆、郢、江、湘、梁、益用钱,其余州郡则杂以谷帛交易。交、广之城,全以金银为货"。至陈,"岭南诸州,多以盐、米、布交易,俱不用钱云。"①这一时期,为什么会长时期存在钱帛并行的局面呢?如前所述,秦汉是用钱的,谷帛作为货币使用,是从汉魏之际开始的。其所以这时开始用谷帛作为交易媒介,是由于长时期的战乱,经济受到极为严重的摧残,生产几乎停滞,谷帛已极度缺乏。那时,不仅能投入流通的商品极少,就是保存人们生命最低需要的粮食也很少。因为缺粮,"谷一斛十万","数十万",以至"五十万","豆、麦二十万"②。有的连橡实、桑椹都采不着,以至"人相食"。在这种情况下,谁有谷帛,谁就是真正的富有者。在人们的心中,谷帛的地位早已超过了金银珠宝和钱币。"百姓皆卖金银珠玉宝物"③,就是这种心理的反映。在这种形势下,魏文帝才下诏罢五铢钱,"以谷帛为市"。当时以谷帛作钱币,还有重农的思想起作用,以为这样可以鼓励耕织,发展生产。此后,经济逐渐恢复,而谷帛与钱并行,继续作为货币使用,则是另有原因。首先,经过多年的损耗,古钱已大量减少;加上铜冶业不发达,原料缺乏,也无法铸造大量新币。结果形成钱少物贱,影响生产发展,需要谷帛作为流通手段的补充。其次,那时的当权者多不知货币的发行需要按经济规律办事,以为想怎样做便怎样作。他们看到:既然钱少物贱,谷贱伤农,于是便毁大钱作小钱,或者增大钱币的面额,一"当百",一"当五百",甚至"当千",以为这样钱就多了,钱少物贱的矛盾便可以解决了。岂不知,这样又造成货币的滥恶。这种滥恶,由于有人剪凿、盗铸而变得日益严重。滥则钱多物贵,钱不值钱;恶则钱坏不可用,人们不欢迎。他们新的小钱又小又薄,如刘宋的鹅眼钱,"一千钱长不盈三寸";比这更差的一种,除了中间的大方孔外,周边像围一条线,所以叫"綖(线)环钱","入水不沉,随手破碎",十万钱还不满一捧。因此,人们宁愿接受谷帛也不要这种钱。
① 《隋书》卷二十四《食货志》。
② 《后汉书》卷九《献帝纪》兴平元年,《三国志》卷六《董卓传》、《太平御览》卷三十五引王粲《英雄记》等。
③ 《三国志》卷五《文昭甄皇后传》。
再次,政权动荡,政权更替频繁,新政权建立后,对旧政权发行的钱,有的继续使用,有的则罢废不用,人们损失太大,还不如谷帛可靠。用谷帛作货币是有弊病,如谷帛本作衣食之用,作货币用之后,"劳毁于商贩之手,耗弃于割截之用",确实是一种浪费。又如,以谷帛为币有许多不方便,所谓"千匹为货,事难于怀璧;万斛如市,未易于越乡",这是主张罢钱而专用谷帛的人也知道的。如果商业经济进一步发展,它必将成为一个障碍。但是,在当时优质货币缺乏,货币滥恶流行的情况下,以谷帛作补充,有利于商品的流通。
(五)人民的沉重赋役负担1。南朝赋役制度的演变在南方维持一个与北方对峙的政权,需要一定的人力和财力。战争多,养军、作战的人力、财力就要多;照顾官僚士大夫利益,给他们荫客、荫亲属的特权,政府直接控制的课户就减少。二者形成尖锐矛盾,使东晋南朝人民的赋役负担特别沉重。
在汉代,官府对编户民征收定率租和人头税。大约自东汉中期起,出现人口逃亡,赋改为计赀(财产)征收。建安九年(公元204 年)曹操平定河北,下令:"其收田租亩四升,户出绢二匹,绵二斤。"①从此,田租便从定率租改为定额租,赋调则继承东汉后期的按户赀分等级收绵绢布帛。西晋继承曹魏的租调制,只是数量有所增加而已。魏晋编户之力役负担似无定制,根据需要而取。西晋准备灭吴,大举征发:凡年龄在十七以上、五十以下,"二丁、三丁取一人,四丁(似应包括五丁)取二人,六丁以上三人。"②后世,凡大举发兵,双数取其半自不必说,单数则视其需要,三取一或二,五取二或三,演变成"三五"发兵之制。服役的吏、兵之家被称为"三五门"。司马睿南渡,江东草创,租调征收一依西晋为准。这种制度在东晋初大约维持十余年,到咸和五年(公元330 年)开始进行田税改革。史书说:"咸和五年,成帝始度百姓田,取十分之一,率亩税米三升。。哀帝即位(公元362 年),乃减田租,亩收二升。"①这里"取十分之一,率亩税米三升",则每亩产米三斗,按二斗谷出一斗米折算,则亩产谷也只是六斗,显然不合乎当时实际情况。因此,这"三升"、"二升"的"升"字应是"斗"字之误②。汉末三国以来,粮食产量一般为亩(小亩)产六斛,亩收米三斗,即为什一之税。汉初行什一税,是财政紧张时的权宜之计,一俟经济恢复,便为十五税一了。东晋恢复汉初的什一税,显然比较重。
咸康元年(公元335 年)大旱,会稽、余姚米斗五百,人相食,所以第二年竟出现有五十多万石税米收不上的情况。但这并没有动摇亩收米三斗的制度。经过27 年之后,即哀帝即位后,才减为亩收米二斗,采取十五税一之制。计亩输米,不利于地主,所以在孝武帝即位(公元376 年)后,立即废除度田税米之制,改为计口输米,规定:"公王以下,口税米三斛,蠲在役之身。"③太元八年(公元383 年),"又增口税米五石。"由计亩改为计口,当然有利于地多人少的地主家庭,而地少人多的农民家庭,负担无疑是加重了。东晋的调与西晋相同,即户绢三匹,绵三斤,计资评等,以"九品混通"的办法征收。
南朝的租调制,宋齐大致沿袭晋制,田租依然是口税米五石。宋齐史书
① 《三国志》卷一《太祖纪》注引《魏略》。
② 《文馆词林》卷六六二载晋武帝《伐吴诏》。
① 《晋书》卷二十六《食货志》。
② 参见贺昌群:《升斗辨》,载《历史研究》1958 年6 期;吴慧:《中国历代粮食亩产研究》第144-146页,农业出版社1958 年第一版;郑欣:《魏晋南北朝史探索》 第224-226 页,山东大学出版社1989 年第一版。
③ 《晋书》卷九《孝武帝本纪》。
没有改变晋代田租制和另立新租制的记载,但却有屡有蠲免或减少田租的记录。这说明当时有田租的,它应该就是继承东晋的田租制。宋齐时期的调,与魏晋有两点不同。一是曹魏西晋时以绢、绵为主,而东晋、宋、齐时则以布、麻为主。第二,数量有了变化。西晋时是丁男户,岁输绢三匹,绵三斤,女及次丁男户纳丁男户之一半。东晋继承这种制度,但宋齐与两晋不同。宋孝武帝大明五年(公元461 年)下诏:"制天下民户,岁输布四匹。"①晋宋以来,一般都是承认一匹布可抵一匹绢;如今规定要出四匹布,当然是超过绢三匹了。
到了梁、陈时期,南方的租调制度发生了一个很大的变化,即由计资评等按户征收改为按丁征收。关于这次变化,史书上说:"(天监)元年(公元502 年),始去人资,计丁为布。"②改革的具体内容如下:第一,它规定丁男:调布、绢各二丈,丝三两,绵八两;禄绢八尺,禄绵三两二分。租米五石,禄米二石。次丁男和丁女皆纳丁男应纳租、调之半。第二,它重新规定了丁男、丁女和次丁男的年龄:男18-60 岁为丁男,16-17 岁,61-65 岁为次丁男;女子已嫁、或虽未嫁但年已20 岁到60 岁为丁女,不在丁男、次丁男、丁女之列者为老、小。
第三,除租、调外,田税:亩税米二升。
梁武帝的赋税制度改革,除田税(附加税性质)以亩计外,租、调皆计丁征收。之所以有这种改变,原因在于:第一,按口征田米并不合理,因为老小不能生产也如数缴纳田米,农民的负担是太重了。第二,过去的计资评等按户征收方法不容易做得公平合理、准确。东晋刘超作句容县令时,每村放个大箱子,让百姓自报家产数额投入箱内,然后依据自报数额定等输调。在当时,像刘超这样通情达理者极少,多数是对百姓苛虐无情之人。用当时人的话说,说是"务在裒克","刻又刻之",想方设法多计算百姓家产,提高百姓家赀等级,多掠夺百姓一些财产。所谓"桑长一尺,围以为价;田进一亩,度以为钱;屋不(?)得瓦,皆责资实";所谓"围桑品屋,以准资课",就是他们评百姓家资时"刻又刻之"的具体表现。他们这样作的结果是百姓树不敢栽,土不敢垦,房屋破败漏雨不敢加泥盖瓦,严重损害了百姓的正常生活,压抑了百姓生产的积极性。因此,一些有识大臣,早就看出了计资分等按产纳调的弊病,奏请计丁输课。刘宋时,周朗曾对宋孝武帝说:"取税之法,宜计人为输,不应以资"①。但孝武帝没有采纳。直到梁初,广汉(今四川广汉县)人罗研认为:派官"围桑度田,劳扰百姓"。于是奏请革除弊政②,梁武帝采纳了罗研的建议,才实行了上述租调制的改革。计丁征调,前提是对户口的控制,如果脱籍人多了,在籍之人的负担便加重了。2。各种名目下的巧取豪夺东晋南朝时租调的征收,按制度规定已经很重,而在具体贯彻中,官府又想方设法盘剥农民。其主要手段有:
① 《宋书》卷六《孝武帝本纪》。
② 《梁书》卷五十三《良吏传序》。
① 《宋书》卷八十二《周朗传》。
② 《南史》卷五十五《邓元起传》附。
(1)折变所谓"折变",就是不按原来的名目征收,而是折合成政府所需要的东西征收。例如有时把布折成米,有时又将米折成绵、绢,有时将租米、布绢折成现钱或其他实物。这种折变制度,大概起于东晋,至南齐永明四年(公元486 年),由皇帝下诏。扬州(治今江苏南京),南徐州(治今江苏镇江)当年的户调2/3 收布,1/3 收现钱。来年以后,1/2 交布,1/2 折交现钱。布折钱时略减布价,按每匹400 钱计算。从此,折变制度成为"永制",并盛行于南齐,至梁实行新租调制后逐渐少见。在推行折变过程中,官府往往欺压百姓。宋初,官布出卖每匹千钱,但百姓折价交钱时,允许每匹只交900;元嘉年间,官布每匹600,百姓折交布钱可以只交500,这时都还关照百姓。但到南齐时,由于手工业的发展,官布每匹只值100 多钱,而官府却仍按宋时的布价收500 钱。就是齐永明年间规定的每匹400,也比当时布的实价多交近300 钱。这是官府对百姓的直接的野蛮掠夺。此外,当官府将租调折钱征收时,要求百姓所交的钱必须又圆又大。可是,当时钱少,许多人去盗铸;为了获得原料,往往把流通的铜钱弄得缺边少沿,完整的很少。百姓为了上交好钱,便须花1700 普通钱去买1000 好钱;买不到时,便"以两代一"上交官府。这样,百姓的负担间接地又增加了一倍。在折变缴纳的买卖过程中,还要经受商人的剥削。对少数民族,政府也不放过。如始兴郡的中宿县(今广东清远县西北)的俚人,本以农耕为业,不产银;但官府却规定每丁必须交银南秤半两。俚民无法,被迫到市上卖掉农副产品,再买回白银交给官府。因为他们与外界语言不同,加上不懂交易,所以在买银上交时常常受欺。山民生性朴实,吃亏不知如何申理,真是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了。
(2)杂税除了正规的租调以外,东晋南朝还有许多杂税。它包括一度存在于南齐朝的人头税--口钱,行之于宋齐时的代役钱--恤,实行于浙东五郡的塘丁税,国家实行专卖的盐、酒税,对商旅征收的通行税(关、津、桁、埭税),对市场交易征收的市税和估税,地方官府需要的杂供给,对地方官到任离任的迎送钱,百姓捕鱼、樵采的鱼税和山林川泽税等。关于商旅、市易、买卖等项税收,前面商业部分已有叙述,这里,仅把口钱、恤钱、塘丁税、官吏的杂供给和迎送钱等,略作介绍。
口钱之名起自汉代,称为口赋。南齐征收口钱,见于记载的只有两次。
一次是建元二年(公元480 年)萧嶷为荆州刺史时,因为谷贱,下令允许百姓以粮代口钱。第二次是梁武帝萧衍即位后,于天监元年(公元502 年)下诏:民欠口钱不再收缴。如此而已。由此可见,征口钱只行之于南齐朝。但向谁征收,每人征收多少,都无记载。
恤,就字面讲,是关心、同情、给予救济的意思。但在这里是作名词用,把一种纳钱代役的人和钱都叫作恤。作为人来讲,有时同僮、吏连称,叫作"僮恤"、"恤吏";因为恤作为"将"或"官"的俸禄的一部分,所以又称为恤俸。"僮恤所上,咸是见直(现值)",是说恤钱不要实物,只要现钱。南齐虞玩之说:自宋孝武帝即位以来,真假有军勋者很多,再加上交恤钱免役的人,这二者加起来,就占了应该服役的大半。由此可见,这恤钱就是代役钱。从军将"举恤为禄,实润甚微,人领数万"来看,恤数额并不太大。但因政府收钱必圆大,而当时好钱又少,所以成了纳恤代役者的一项沉重负担,以致"逋恤"(拖欠的恤钱)很多。纳恤代役的究竟是什么人,因为没有记载,无法确指,但从字里行间推测,应是服吏役的人。自晋、宋以来,吏的数目很大;南齐政府可能是既需要大量的钱,又感到不必要那么多的吏,于是就允许富有的吏纳钱代役,表面说是对吏的■隐(同情、怜悯),实际上他们真正关怀的是军将和官吏①。
塘丁税是官府强加于民的又一种赋税。浙东地近海,陂池湖塘常因海潮或大雨崩坏,泛滥成灾,道路桥梁也被冲毁。当地士庶为了生产和生活的安全,先是出力"皆保塘役",后来,感到不需要那么多劳力,于是就按丁收钱,作为筑堤保塘的费用。这本来是民间的一种自助组织,塘丁所交的钱,也不入官府。可是到了王敬则作会稽太守时,奏请皇帝,把塘丁税列为税目,上交国库,齐武帝同意。从此,浙东地区,"租调之外,更生一调。"齐东昏侯时,又把塘丁税扩大到整个扬州、南徐州去征收。自从塘丁所上赋钱被官府垄断后,他们并不用来修堤补路,致使陂池湖塘崩坏,洪水横流,道路也无人修。由于塘丁税收钱要圆大,成了农民的又一项沉重负担。
迎送钱,是迎新送故钱的简称,它指的是迎接地方官到任和送他们离任或死去时赠送的人、物和现钱。这种风气大约起源于东汉,至魏晋后而益甚。东晋时,吴郡"常有迎送钱数百万"①。孔愉为会稽内史,离任时,郡"送资数百万。"②作都督、刺史的方镇大官,离任时送的更多。东晋孝武帝时,范宁上疏说:州镇长官离任时,"皆割精兵器仗以为送故。。。送兵多者至千余家,少者数十户"。这些兵户作为"送故"给了调任的州镇长官之后,就成了他们可以奴役的对象;但吃、穿仍由官府供给,这也就是在给他们大量精兵的同时,又给了"米布之属,不可称计"的原因③。这些官对送故兵可以奴役多久,最初似乎没有定限;一直到晋宋之际,似乎才有了规定。王韶之作吴郡太守,去郡后因为长期占有"送故"被免官,就是一个很好的说明。刘宋时,以吏、兵作送故的逐渐减少,渐以送钱、物为主。"送故"钱多少,可能根据各地之土地、人口、贫富而有所不同。上述富庶的吴郡、会稽是"数百万",王锡自临海郡归,得"百万以上"。蔡轨作长沙太守,送故钱五十万,梁范述曾作永嘉太守,送故钱是二十万。这种不同,大概就是南齐萧嶷所说的"迎送旧典"了。
齐武帝曾一度下诏停止地方上"送故输钱",但似乎并没有废除迎新送故制。梁、陈时期,郡、县设有专门的迎新送故的吏员,并规定郡县官到任或代下,都"有迎新送故之法,饷馈皆百姓出"①。由此可知,迎送钱是百姓的一项固定负担。如前所述,起初,送故是割精兵器仗,米布之属,是"化公为私";后来,国家把这项负担转嫁给百姓了。
"杂供给",是指地方官在"公用(办公费)、公田(给都督至县官的公田)、秩石(官吏的薪俸)、迎送"诸费以外的收入。自刘宋以来,一直到南齐地方官的俸禄和杂供给,多"随土所出,无有定准"。南齐豫章王萧嶷有鉴于此,便上疏说:地方官的"俸禄之制,虽有定科(上列的第二、三项),而其余资给(即"杂供给"),复由风俗。"这个"随土所出,无有
① 关于恤,参阅李春润:《血恤和南朝的代役制》。《中国史研究》,1986 年3 期。
① 《晋书》卷九十一《邓攸传》。
② 同上,卷七十八《孔愉传》。
③ 《晋书》卷七十五《范宁传》。
① 《隋书》卷二十六《百官志上》。
定准"和"复由风俗",就给了地方官大肆搜刮的余地;刮多少,完全依靠地方官的贪廉、人际关系而定。贪者可无厌,廉者惟取足;有势缘者,虽贪也算合乎"通规",无势缘者,廉者也可能"入罪"。当时,许多地方官就是靠制度上的漏洞贪取不已。因此,萧嶷奏请"明立定格,班下四方,永为恒制。"②齐武帝采纳了他的建议;但"格"是怎样定的,执行情况如何,便都不得而知了。
3。沉重的徭役东晋南朝百姓,负担最重的要算徭役了。按西晋政府规定:男子16 至60 岁为正丁,服全役;15 至13 岁和61 至65 岁为次丁,服半役。12 以下和66 岁以上为老小,免役。对于这个规定,晋宋的统治阶级中都曾有过争论。东晋时,范宁批评说:根据古礼,19 岁叫'长■',因为还未成人,15 岁叫'中■',因为还是童幼,如今以16 岁为全丁,意味着他该服全役了。以13 为半丁,他身上的担子可就不是童幼的事了。怎么可以'伤天理,违经典,困苦万姓'到这种程度呢!如今应该按礼的规定改正,以20 为全丁,16 至19 为半丁,这样人就不会夭折,可以生长繁殖了。"皇帝听了,说范宁说得好,但并未采纳①。宋元嘉初,依然实行晋制。徐豁为始兴太守谈到武吏耕田纳租时说:16 岁课米60 斛,纳全租;13 至15 课米30 斛,纳半租。13 岁的少年还不能耕田,或者没有大人给予关照、帮助,无粮可缴,故一到收租时,便都逃跑了②。过几年,王弘又向宋文帝建议15 至16 宜为半丁,17 为全丁。宋文帝采纳了王弘的建议。从此,全丁提高一岁。半丁提高两岁。梁、陈时期,役龄再次作了调整:18 至60 为全丁,16 至17 和61 至65 为次丁。全丁与次丁又皆提高一岁。以上,便是国家规定的役龄。
但是,并不是所有在籍者到了这个年龄段都去服役。第一,自两晋以来,品官、国宾、先贤之后,士人子孙皆免役。这些人又有荫亲属特权,多者九族,少者三世。第二,官僚贵族所占有的合法户口:左右、佃客、典计、衣食客,也"皆无课役"。第三,有军勋者,纳钱代役者,也可以免役。第四,出家为僧尼、道士者可以免役。除了公开的合法的不服役者外,官僚、贵族、地主还占有大量非法户口--隐户。这些本该服役的"诸郡役人,多依士人为徒隶,谓之属名。。凡属名,多不合役。"①所谓"全丁大户,类多隐没"②,说明这种隐户还真不少。与"隐户"相对的是"露户",他们是在籍的无免役权的编户,所以又叫"露户役民"。如前面举过的会稽山阴县,有课户2 万,财产不满3000 的就有13至12。当时人顾宪之说:"凡有赀者,多是士人复除;其贫极者,悉皆露户役民。"这就是说,当时的徭役负担主要落在这占户口总数13至12最贫穷人的身上。他们的负担主要是两大项:一是租调,② 《南齐书》卷二十二《豫章文献王嶷传》。
① 《晋书》卷七十五《范宁传》。
② 参见《宋书》卷七十二《徐豁传》。
① 《南史》卷五《齐本纪·东昏侯》。
② 《陈书》卷三十四《褚玠传》。
二是徭役。租调、杂税前面已经讲过,因此这里只说徭役。
关于徭役负担,当时的政府也有个规定:"其丁男,每岁役不过二十日。又率十八人出一运丁役之。"③对于这段材料,需要作两点说明:第一,一般都认为《隋志》的这段话说的是梁、陈时的制度。但是,从南齐自州郡征发吏民服"正厨诸役"时"公获二旬,私累数朔"④来看,似乎梁以前也是丁男每年服役20 天("二旬"),只是由于路途往返,或者到期不遣,才使农民有"数月("数朔")之累"。第二,每岁"十八人出一运丁",平均每人每年也是20 天,但这与前面的"其丁男,每岁不过二十日"不是一码事。前者是指"运役"以外的各种役,如上述的"正厨诸役",以及修堰、建屋、挖壕、筑城,或其他临时性的杂役等,它主要服务于地方政府,有时也服役于中央。后者则单指"运役",包括运输租米到州郡和京师,或战时的运粮等。因为它与前一种是分开的,所以文中加"又"字以相区别。运役,尤其是战时的粮运,是不可能恰好20 天的。一次战役可能是十天半月,也可能一连数月,被调来随军粮运的人,总不会在战争中途撤换。如果一年所服运役超过20 天,则可以用多余数抵消以后的运役。但每人平均20 天这个规定不变,所以文中又加了个"率"字。以上是当时政府对每个露户役民应服徭役时间的规定。当然,在实际上,百姓的负担沉重得多。首先是役的名目繁多。东晋庾龢代孔严为丹阳尹后,曾表免除众役60 多项。所除者已如此众多,未除者尚不知多少。其次,徭役繁重。前面已经指出,按政府规定,每丁每年服役总共不过40 日。而实际上不知超过几倍?东晋时的范宁说:"古者使人,岁不过三日;今之劳扰,殆无三日休停。"①第三,延长服役年龄。按规定两晋是13 岁开始服半役,以后提高到16 岁,退役一般都规定在66 岁。按理说让13 岁的少年和60 以上的老人服役已经是伤天害理;而实际上又不止于此。宋元嘉中,沈亮给宋元帝报告中说:西府②的兵士,有的年近80 还在服役,有的刚刚7 岁便已在役。可知当时人的服役年龄都是大大超前和延后了。第四,徭役征调,历来是说"三五属官,盖惟分定",即实行"三五"征发制度,三丁抽一,五丁抽二,顶多是三抽二,五抽三,但实际上一旦军情紧急,往往"尽户发丁"③或"空户从役"。第五,制度没有妇女服役,但在实际需要时,也往往征发妇女服役。宋刘劭据京师以抗诸军对建康的围攻,男丁召完之后,便"召妇女亲役"④。沈攸之在荆州造反,尽征男丁之后,"耕田载租,皆驱女弱。"①郢州(今湖北武汉市)是一个百姓很穷,难于治理的地方。梁萧秀作刺史时,征发不到男丁,"至以妇人从役"②。萧衍大同七年(公元541 年)下诏停止各地征妇女服役。由此可知,当时征妇女服役还不是个别地方。
③ 《隋书》卷二十四《食货志》。
④ 《南齐书》卷五《海陵王纪》。
① 《晋书》卷七十五《范宁传》。
② 东晋咸和四年,于历阳(今安徽和县)侨置南豫州,立军府为一时重镇。因历阳在都城建康(今江苏南京)西,故称"西府"。
③ 《通鉴》卷一百二十五元嘉二十七年。
④ 《宋书》卷九十九《二凶传》。
① 同上,卷七十四《沈攸之传》。
② 《梁书》卷二十二《安成王秀传》。
从以上的叙述中我们可以看出:东晋南朝时期农民的赋役负担是非常沉重的。其中最苦的是那些最穷的人。所谓"极贫者,悉皆露户役民";所谓"贫者但供役","应充猥役,必由穷困(之人)";所谓"赋役严苦,贫者不复堪命",都是说的"贫者"。他们在饥饿、死亡线上痛苦地挣扎着:断截肢体,卖儿卖女,产子不育,典妻贴妇,自卖为奴,逃窜山湖,自缢沟渎,最后也有挺而走险、奋起反抗的。
4。政府的检籍和"符伍制度"
在逃避徭役的过程中,一些稍富一点的农民和中小地主,逐渐发现了另一条路,即花钱收买官吏,改变户口的籍注。
农民逃亡反抗,地主贿买官吏改变户籍,手法不同,目的都是为了逃避政府的赋役。这是官府最害怕的两点。因此他们用检籍来对付改变户籍,用加强符伍制度对付农民的逃亡。以为这样就可以控制住编户,但事情的发展都和他们的主观愿望相反。
历代封建王朝都特别重视户籍,因为它是政府征发租调和徭役的依据。
南齐的虞玩之说:"黄籍(国家的正式户籍),民之大纪,国之治端"。意思是:治国理民千头万绪,抓住户籍,才是关键的一环。如前所述,东晋南朝的户籍,自苏峻入建康焚烧晋籍起就有混乱了。其后,经过晋成帝(公元326-342 年)时期的整顿,晋籍才又重新健全起来。从此直到宋元嘉末,户籍号称"精详"。宋文帝元嘉二十七年(公元450 年),宋魏战争起,宋在南兖等州"发三五民丁",规定以下七种情况可以免征,即父、祖、叔、伯、兄、弟中有:①在州作从事;②在北徐州、兖州作皇弟、皇子从事者;③作庶姓(非皇族)州、镇长官主簿者;④作皇弟、皇子府参军;⑤作皇弟、皇子府督护;⑥作皇弟、皇子国三令;⑦作王国相府舍者①。
由于有了这七条规定,人们便想通过收买官吏在黄籍上注明他们的父、祖、叔、伯、兄、弟有人曾为此官,达到免役的目的。宋孝武帝孝建元年(公元454 年)重新登记户口,有钱的人认为机会已到,用钱收买官吏,在户籍上弄虚作假便开始了。当时,一般用一万钱左右就可以买通户籍官。人们节衣缩食积到足够的钱,便去行贿,一时间篡改户籍成风。篡改的内容:一是诈注爵位、军勋;二是改注生年月日,诈老诈小;三是假注身有残疾;四是假注门户已绝;五是假注逃亡;六是假注服役未归;七是假注为士人;八是假注为僧、道。在刘宋后期,改籍之风一直在吹着。刘宋政府注意到了这一点,并开始检籍。方法是百姓把户籍交到县,县不加检查便送到州;州查出有虚报的情况,便返回县,要它改正,称为"却籍"。县官为了受贿往往拖着不办,所以进展很慢。以扬州九郡为例,州退还给县的不实户籍有7.1 万户,自泰始三年(公元467 年)到元微四年(公元476 年)的10 年间,改正
① 《宋书》卷九十五《索虏传》。
过的还不到4 万户。南齐建国后不久,萧道成便命虞玩之、傅坚意检查户籍。虞玩之鉴于刘宋检籍进展缓慢,建议另组机构,设令史专门负责检籍,规定每人每天必须检出若干户作假籍者。因为检籍令史贪污受贿,作假的反而没有退回改正;反之,为了完成定额,便把未作假的拿去充数。由于贪污令史"应却而不却,不应却而却",便激起人民的反抗。人民的反抗被镇压了,但检籍也废止了。齐武帝永明八年(公元490 年)下诏说:户口的混乱是前朝造成的,非本朝之过。既往不咎,齐建国以前的籍注维持原样,因检籍被罚到边境服役的,准许他们回家。这样,由于遭到反抗,检籍也就失败了①。东晋南朝政府,为了保证租调收入和役源,一直在想方设法控制户口,其中最厉害的一招就是建立符伍制度。当时,仍像汉代一样,按里伍制度管理居民。其组织系统,五家为伍,二伍一什,十什为里,以上还有乡。伍、什、里分别由伍长、什长、里魁管理。乡有乡官,是当时最基层的官了。这个系统的基层是伍,官府规定伍中之人要互相监督,有罪要告发,否则,一旦发现伍中有人犯法,便一同问罪。这叫做"押符"。建立这个制度,本来是为制止百姓逃亡,而实际上它又促成更多人逃亡。东晋的王羲之说:"百姓在战争中或运役中常有死亡或叛散。按规定,死亡或叛散后的缺额必须派人补代,于是又去征调。被征调者,在路上又多亡叛,押送的官吏怕担罪责,便跟着一起逃亡。查明谁人逃亡之后,又限令其家属和同伍之人去追捕;追捕不得,家人及同伍又逃。如此循环不已,造成百姓更多的流亡"①。刘宋时,卫将军,分掌尚书事的王弘曾与尚书省的重要僚属讨论强化符伍制度,要官吏士大夫的奴客们也参加"押符",遭到官僚士大夫的强烈反对。最后,皇帝支持了王弘。这说明宋代依然保存了符伍制度。刘式之作宣城(安徽宣城)太守,凡有一人逃亡而未追回,便将同伍之人和里吏都送到州的"作部"(官手工作坊)去劳作。沈攸之作八州都督,荆州刺史,"将吏一人亡叛,同籍、符伍充代者十余人。"百姓"一人逃亡,合亲补代"②。在梁朝,符伍制日益强化,但人民的逃亡也日甚一日。据《梁书》记载:梁朝建国以来,以五征二,三征一的"三五"之制征兵,主将对吏兵刻薄少恩,很少关怀;士兵死了,便把他们列在逃叛的名单里。有的死在战场上,仍被加上叛亡的罪名,然后通知地方政府以追捕亡叛的名义到死者家里抓壮丁补代。结果死者家属被迫合家逃亡,于是又取同族之人。同族又逃,便取邻伍;邻伍逃亡,则见到村人便捕。结果是"一人有犯,则合村皆空"③。东晋南朝政府始终未能处理好这个农民破产流亡的问题,这也就是南朝经济发展受到局限,最终不及北方的原因。
① 《南齐书》卷三十四《虞玩之传》,《通典》卷三《食货三》。
① 《晋书》卷八十《王羲之传》。
② 《宋书》卷七十四《沈攸之传》。
③ 《南宋》卷七十《郭祖深传》。
五、结语前面,我们对魏晋南北朝各个时期的经济状况作了具体的叙述和分析;下面,可以谈几句结论性的话了。
第一,从宏观上说,由于战乱不断,这一时期的经济,在纵的方面,表现为艰难曲折、波浪式的前进。在北方,东汉末年大破坏之后,有三国至西晋太康时的发展;西晋末年十六国时期的大破坏中,还出现过后赵、前秦的两度统一和经济上的两度复苏;十六国时期的大破坏之后,经过缓慢的发展,出现了北魏后期的繁荣;魏末大乱后,又有齐、周时的发展。在南方,有孙恩、桓玄时的变乱、宋魏战争、侯景之乱等的大破坏,也有东晋太元、宋元嘉、齐永明和梁武帝前期的发展。横的方面,由于北方的屡遭破坏、江南以及东北、西北的发展,向着全国均衡发展的方向跨进了一步。
第二,上述经济的前进与后退,都与一定的政治环境相关。国内外相对安定,经济就前进;否则就停滞、后退。经济的发展从来不是与政治无关,而是需要一定的政治环境相配合。北周的成功,是这方面一个最好例证。第三,发展经济要同本国实际结合才能奏效。曹操把汉代在边疆屯田的经验,同曹魏统治区内人民流亡,"土业无主,皆为公田"的现实结合起来,在内地实行大规模屯田,取得成功,最具典型意义。吴、蜀发展经济的措施与曹魏不同,也收到一定的效果,都是从本国实际出发、措施适宜的结果。第四,经济的持续深入的发展,要靠逐步深入的改革来推动。北朝的经济,魏孝文帝的改革给了第一次巨大的推动。但如果没有西魏北周宇文泰、苏绰、周武帝的继续改革,其成果也许不能获得保持和发展。
第五,发展经济是一个系统工程。除了要求有一定良好的政治环境与政策措施相配合外,就经济内部而言,也需要许多措施的配合。如农业的发展,就与水利的兴修,生产工具的改进,生产技术的提高与推广等密不可分。第六,江南的世族豪强经营园、墅,不只重视谷物的种植,平原土地的利用,而且注意山泽的开发,实行多种经营发展大农业,很有启示。肥田沃土,固然是宝贵资源,山林川泽,因地制宜,也都可以生产财富。
第七,这一时期是中国历史上专制集权较弱,政治上相对宽松的时代。
因而对经济活动的控制也相对宽松,经济活动也比较活跃。这在南朝表现得尤为明显。在对外交往方面,孙权能够敞开国门,面向大海,利用舟楫之便,积极向海外开拓,促进国内经济发展和对外经济文化交流,很有典型性和启发性。其后,南朝各国继承和发展了这一传统。北方,即或如十六国的大动乱时期,也同西域保持着交往。这是中国的好传统。
总之,魏晋南北朝时期不只是破坏,更不是一团漆黑;它也有光明,也有创造和启示。
注:本书1 章、2 章第4 节、3 章第1 节、4 章、5 章,以及拟定写作大纲、通稿等,均由刘静夫负责。2 章第1-3 节由夏志刚执笔。3 章第2-5 节由刘伟航执笔。
在撰写本书过程中,始终得到朱大渭同志的大力支持和热情鼓励。史惠芳同志在帮助整理材料、誊抄稿件中作了大量工作。张帆、谢兴志帮助誊写了部分稿件。对他们的支持和帮助,在此表示衷心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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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全史》 033/一百卷 史仲文 胡晓林
魏晋南北朝军事史
一、魏晋南北朝军事概述魏晋南北朝时期,包括三国、两晋十六国、南北朝3 个历史阶段,具体时间是从曹操迎汉献帝于许县的建安元年(公元196 年)至隋文帝杨坚篡周称帝的开皇元年(公元581 年),共历386 年①。
东汉末年,以初平元年(公元190 年)关东诸州郡牧守起兵讨伐专擅朝政的董卓为标志,刘氏天下陷入群雄混战的分裂割据局面。建安元年(公元196 年),占据兖、豫2 州的曹操把名存实亡的汉献帝迎至自己控制的许县,将其当作傀儡,自己以司空执掌朝政,取得了"挟天子以令诸侯"的优势地位。随后,曹操经过10 余年的东征西讨,相继消灭各股割据势力,统一了北方,并由此奠定了曹魏的基础。在曹操统一北方的同时,刘备占据了巴蜀地区的梁、益2 州,孙权继承父兄基业,巩固了江东地区的统治,曹、孙、刘三足鼎立的局面逐渐形成。至延康元年(公元220 年),曹操之子曹丕代汉称帝,建立曹魏政权。曹魏黄初二年(公元221 年),刘备在成都称帝,建立蜀汉政权。黄初三年(公元222 年),孙权称吴王,吴黄武八年(公元229年),孙权称帝,建立孙吴政权。魏、蜀、吴三国鼎立的局面正式形成。魏、蜀、吴三国之间在经过了不断的大规模战争之后,曹魏于景元四年(公元263年)灭掉蜀汉。随后,司马炎于咸熙二年(公元265 年)代魏称帝,建立西晋王朝。晋太康元年(公元280 年),西晋出兵灭掉孙吴,统一全国,结束了东汉末年以来近百年的分裂割据局面。
西晋的统一没能维持多久。由于西晋王朝实行的是保护优待士族高门、残酷压迫和剥削各族人民的门阀政治,因而当时的阶级矛盾和民族矛盾都非常尖锐。加上晋武帝司马炎死后不久爆发的统治阶级之间混战争斗的"八王之乱",更使各种社会矛盾急剧激化。至西晋末年,终于相继爆发了流民和各族人民的反晋大起义。西晋政权在遭受各族人民的不断沉重打击后,于建兴四年(公元316 年)被匈奴汉国灭掉,北方再度陷入分裂割据的局面之中。西晋灭亡后,晋琅玡王司马叡在江南称帝,以建康(今江苏南京市)为都,史称东晋。与此同时,北方进入长期分裂割据的"五胡十六国"时期。"五胡",是指匈奴、羯、鲜卑、氐、羌等5 个少数民族。"十六国",是指以五胡等少数民族为主建立的16 个割据政权。十六国包括:成汉、二赵(前、后赵)、四燕(前、后、南、北、燕)、五凉(前、后、南、北、西凉)、三秦(前、后、西秦)和大夏。实际上,当时北方存在过的割据政权不只16 个,除上述外,还有西燕、冉魏、代国等政权。十六国时期是一个长期分裂割据的时期,各族政权之间互相争雄,征战不已。其中羯人石勒建立的后赵及氐人苻氏建立的前秦都曾一度消灭群雄,统一北方,但由于当时北方民族隔阂还比较深,各族人民之间的融合还没有能够完成,再加上其他的一些原因,他们的统一都没能维持多久,北方更多的时间是处于分裂割据与争斗混战之中。直至北魏太武帝于太延五年(公元439 年)统一北方,这种局面才告结束。这一时期的东晋,长时间地偏安江南,与北方十六国处于南北对峙的局面。但东晋也曾发动过数次北伐战争,有些北伐战争并曾取得不小成果。东晋于元熙二年(公元420 年)被刘宋取代,历史进入南北朝时期。南北朝时期,天下处于南朝各代与北朝各代对峙的局面。
① 关于魏晋南北朝的起始年限,有不同的说法,本书采用建安元年说。
东晋元熙二年(公元420 年),北府兵下级军官出身的权臣刘裕篡晋称帝,建立刘宋政权。宋升明三年(公元479 年),执掌刘宋禁军大权的萧道成仿效刘裕,代宋称帝,改国号为齐,建立南齐政权。齐和帝中兴二年(公元502 年),齐宗室萧衍代齐称帝,建立萧梁政权。梁敬帝太平二年(公元557 年),在平定梁末侯景之乱中立有大功的陈霸先取代萧梁,建立陈朝。祯明三年(公元589 年),陈灭于隋,天下复归于一。上述宋、齐、梁、陈4 朝相继在南方立国,皆以建康为都,这一时期史称南朝。
北魏太延五年(公元439 年),太武帝拓跋焘进兵灭掉北凉,完成北方的统一。北魏为鲜卑拓跋部所建。登国元年(公元386 年),拓跋部落酋长拓跋珪在盛乐(今内蒙和林格尔)称王,建立北魂政权,后以平城(今山西大同市)为都,拓跋珪即北魏道武帝。北魏建国后,凭借其强悍骑兵四处征伐,至太武帝时终于统一了北方的广大领土。永熙三年(公元534 年),北魏分裂为东、西魏,北方重又陷入分裂割据的局面。高欢割据今山东、河北(太行山以东)地区,拥立魏宗室元善见为帝,以邺城(今河北临漳西南)为都,建立东魏政权。与此同时,宇文泰割据关陇地区,拥立西奔入关的魏孝武帝元修,以长安(今陕西西安西北)为都,建立西魏政权。东西魏的皇帝都是傀儡,朝政大权分别掌握在各自的丞相高欢和宇文泰手中。东魏武定八年(公元550 年),高欢之子高洋代东魏称帝,建立北齐政权。西魏恭帝三年十二月(公元557 年),宇文泰之子宇文觉代西魏称帝,建立北周政权。北周建德六年(公元577 年),周武帝宇文邕出兵灭掉北齐,又一次完成北方的统一。大定元年(公元581 年),杨坚代周称帝建立隋朝,至隋开皇九年(公元589 年),隋文帝杨坚灭掉南方的陈朝,统一全国。从北魏统一北方至隋文帝灭陈,这一时期史称北朝。除去隋代周后到灭陈间的9 年不算,北魏、东魏北齐、西魏北周各朝共历143 年。
南北朝对峙期间,南北之间(如北魏与刘宋、北魏与萧梁)曾爆发过几次大规模的战争①。虽然当时双方都不具备消灭对手的条件,但从战争结果看,南朝败多胜少,北朝败少胜多,北朝居于优势地位。
魏晋南北朝是一个大分裂、大动荡、众多民族相互争斗而至融合的时代。在魏晋南北朝的386 年内,除西晋30 余年的统一外,南北始终对立,天下长时间地处于分裂状态。就南北各自的形势来说,南方虽大体有一个统一的局面,但却先后有孙吴、东晋、宋、齐、梁、陈6 个政权存在,广大北方地区则始终处于分分合合的局面之中。曹操、后赵、前秦、北魏曾四度统一北方,但曹魏和北魏所开创的统一局面各维持了百年左右后,最终还是被分裂局面所代替,而后赵、前秦的统一则根本没能维持多久。到建德六年(公元577年),随着各族人民的大融合,周武帝再一次实现北方的统一时,魏晋南北朝的历史已经接近尾声了。除去上述的统一时期,北方其余时间则处于各族政权林立,各政权之间互相争雄混战的局面之中。北方自曹魏开始,先后存在过24 个政权,有三分之一以上的时间处于分裂割据的局面之中①。
战争次数多、战争规模大,是魏晋南北朝的一个时代特点。据《中国军事史·附卷·历代战争年表》(解放军出版社1985 年版)统计,这一时期的
① 此指隋取代北周前的南北朝对峙期间,亦即本书所涉及的年代范围。
① 24 个政权为:曹魏、前赵、后赵、冉魏、前燕、前凉、前秦、后秦、后燕、西燕、西秦、后凉、南凉、南燕、南凉、大夏、北燕、代国、北凉、北魏、东魏、西魏、北齐、北周。大小战争共有666 次之多,而从史籍上看,实际的战争数目恐怕还不止于此。由于魏晋南北朝时政权林立,各政权之间常进行攻灭他国的兼并战争或关乎双方生死存亡的决战,因而战争的规模往往很大。西晋灭吴之战,西晋共出动水陆大军2O 余万,多路齐发,一举灭吴。秦晋淝水之战,前秦一方以步骑25 万为前锋,共出动近百万大军进攻东晋。十六国前赵、后赵、前燕等政权,都拥有数十万军队,它们之间也常进行大规模的战争,前后赵的洛阳决战,双方投入的兵力都在10 万左右。
在当时大分裂、大动荡、众多民族互相争斗而至融合、战争频繁等历史条件下,魏晋南北朝军事的各个方面形成了自己的一些特点。
这一时期的军事制度在继承前代的基础上有所发展,并具有鲜明的时代特点。从三国曹魏开始创设的中外军制度,为魏晋南北朝时期的各个王朝所沿用。三国时期逐渐形成的世兵制,也大体为后来的各朝采用。而十六国各少数民族的军事制度则既有对自己民族特点的保留,又有对汉族制度的吸收。北朝,东魏北齐的夷汉分兵制与西魏北周的府兵制各具特色,而其中的府兵制经改造后直接为后来的隋唐所采用。
魏晋南北朝时期长时间的南北对峙,使得南北双方都注意充分发挥自身的优势,扬长避短,力图在南北抗争中战胜对方,从而促进了南北双方在军队建设及战略战术上的发展和进步。这一点在南北朝时表现得尤为突出。南朝的地理特点是江河湖泊星罗棋布、水运便利,又先后以黄河、淮河、长江为界与北朝对峙,极利于水军作战。因而南朝各代极重视水军的建设,其水军比前代有很大的发展,不仅有各种类型的大小战船,还在战船上配置"拍"等新式武器。在与北朝交战时,无论攻与守,南朝大体都以水军为主力。在战略战术上,南朝针对当时的敌人北魏骑兵强大,长于野战不善攻坚的特点,在与其交战时常采取固守坚城、坚壁清野的策略。为了发挥水军的优势,南朝在向北魏发动进攻时,也常选择雨水充沛、河水涨满、利于水军行动的盛夏出击。而北朝的北魏,拥有数十万强悍的骑兵,长于野战,不善攻城。针对南朝选择盛夏进兵、固守坚城等特点,北魏则常采用后发制人的策略,即当南朝军队乘盛夏来攻时,北魏军队暂避一时,及至"秋凉马肥"时,利用骑兵优势,大举反击。同时,北魏常弃短就长,采用绕过南朝军队固守的坚城,进行远距离迂回纵深穿插的战法,直插南朝腹地。刘宋元嘉末年,北魏太武帝即采用这一策略,连过刘宋六州之地,饮马长江,直逼其京师建康。而北魏后来逐渐注意发展步兵,使之与骑兵协同作战,就是对其单一骑兵不利攻城这一缺陷的弥补。
魏晋南北朝是众多民族由争斗而至融合的时代,当时的军事活动也呈现着民族的特点。各少数民族在争雄战争中都注意发挥自己民族的优势,扬己之长,克敌之短。这既丰富了当时的战略战术,也促进了相应战略战术的发展。一般来说,北方各少数民族都精于骑射,因而他们在战争中常以骑兵为主力。北魏为鲜卑拓跋部所建,拥有数十万精悍骑兵。在战争中,北魏常以骑兵为主力。北魏太武帝在攻破柔然之战中,充分发挥骑兵优势,以轻骑兼马突袭柔然大获成功。又南燕为鲜卑慕容氏所建,也以骑兵为胜。而东晋末年刘裕北伐时,针对南燕铁骑强大的特点,重新使用久遭废弃的车兵,与骑、步协同作战,增强了自己一方与骑兵作战的能力,终于一战成功,灭掉南燕。刘裕以骑、步、车协同作战的战术,便是针对南燕骑兵强大而对战略战术进行调整改进的结果。
由于这一时期政权林立,各政权之间称雄争霸,战争不断,因而每个政权不管实力如何,欲图自保以至发展,所要对付的常常不止一个对手。这使得各个政权更加注意兵略谋略的运用。各政权统治者都充分发挥自己的长处,争取制敌于先,谋而后动,他们或联此抗彼,或声东击西,或各个击破。这一时期兵略谋略的发展因此显得极为突出。三国的曹操、诸葛亮、吕蒙、陆逊,两晋时期的羊祜、杜预、刘裕、谢安、调玄,十六国的石勒、王猛,北朝的北魏太武帝拓跋焘、崔浩、高欢、宇文泰、周武帝宇文邕等,都是这方面的突出代表人物。历史上著名的以少胜多的战例如官渡之战、彝陵之战、淝水之战等都发生于此时,正是这一时期兵略谋略得到重大发展的直接体现。
二、三国的军事制度魏蜀吴三国正式成立的时间分别是魏黄初元年(公元220 年)、蜀章武元年(公元221 年),吴黄武元年(公元222 年),但三国鼎立的局面及三国各自的立国规模,却早已形成。因此,这里所述及的军事制度,包括三国尚未正式成立却已初具规模这一段时间。
(一)曹魏的军事制度1。军事领导机关建安元年(公元196 年),曹操迎汉献帝于许县(今河南许昌东),并以许县为都,奠定了曹魏立国的基础。都许后,曹操先后以司空、丞相执政,军、政大权集于一身,汉献帝完全成为傀儡。所以史家说汉献帝自"都许之后,权归曹氏,天子总己,百官备员而已。"①在这种情况下,曹操的司空府、丞相府即所谓"霸府",成为真正的权力机关。同时,它也就成为当时的中央军事领导机关。在曹操的霸府中,军权由曹操自己独揽,下设领军、护军各一人为最高军事幕僚。领军、护军平时辅佐曹操理事,参与军事机密与决策,战时则可在外代表曹操指挥、监护诸军。此外,曹操霸府中先后设置有司马、军师祭酒、军师等多种军事幕僚,佐理兵事。
建安二十五年(公元220 年)曹丕代汉称帝后,曹氏霸府转化为曹氏王朝,曹丕转以皇帝身份执掌全国军政大权。曹丕为防大权旁落,废丞相、恢复仅作为虚衔的东汉三公制度,又将原属内廷少府的尚书出为独立部门,使其成为全国的中枢行政机关。同时,曹丕又设置中书监、令,掌管朝廷机要。从行政部门说,曹魏尚书五曹中有五兵尚书一职,掌管军事,这应该是曹魏的中央军事领导机关。但实际上,由于军政大权集于皇帝一身,而典掌机要又与皇帝接近的中书监、令由于常能参与国家机密及决策,其权力往往大于尚书。曹魏时,还有掌管全国军事的"都督中外诸军事"一职。任此职者,实为全国军事统帅,权任甚重,因而并不常置。曹魏宗室大臣曹真于黄初三年(公元222 年)出为"上军大将军,都督中外诸军事",为此职之初设。曹魏后期,司马懿、司马师、司马昭父子3 人相继以大将军、都督中外诸军事、录尚书事掌握朝政大权,曹氏皇帝逐渐成为傀儡。景元四年(公元263 年),司马昭又仿效曹操,自任相国,总理朝政。司马氏执政期间,与曹操如出一辙,其大将军、相府成为实际的中央军事领导机关。
2。军队体制曹魏的军队,由中央直属军队及地方军队组成,其中央直属军队又分为中军、外军两部分,地方军队即各地州郡兵。
中军指驻屯京师地区的中央直属军队。中军既担任京师宿卫,又承担出处征战的任务,是曹魏军队的主力,总兵力达10 万以上①。曹操时期的中军,以中领军、中护军为其统帅,其中包括"虎豹骑"等曹操的护卫亲军。当时的中军,即外从曹操四处征战,内充曹操霸府、汉献帝宫阙及京师宿卫。曹操对傀儡皇帝看护甚严,"宿卫兵侍,莫非曹氏党旧姻戚。"②因而袁绍在讨伐曹操的檄文中说:"操以精兵七百,围守宫阙,外称陪卫,内以拘质。"③这些宿卫任务,即由中军担任。曹丕称帝后,中军主要由武卫、中领、中护、中坚、中垒等营组成,其中中领军和中护军为中军的统帅,而尤以中领军权任为重。中军中的武卫营职掌宫廷宿卫,其他各营负责宫廷之外的京师各地宿卫。此外,东汉以来的屯骑、步兵、射声、越骑、长水五校尉营,仍属中
① 《后汉书》卷72《董卓传》。
① 《晋书》卷2《景帝纪》云:"帝统中军步骑十余万以征之"。
② 《后汉书》卷10《献帝伏皇后传》。
③ 《后汉书》卷74 上《袁绍传上》。
军之列,但其兵力已很有限④。
外军指屯驻京师以外各地的都督所领军队,相对于中军而得名。外军虽居于外,但从性质上仍属中央直属军队,这一点与州郡兵有所不同⑤。曹操起兵之初,兵力不多,统治区域也很有限,无所谓中外军之分。及至其势力获得巨大发展后,遂在新统治区内设置将领率兵镇守,这是曹魏外军之起源。建安二十一年(公元216 年),曹操征孙权还,命伏波将军夏侯惇都督26军驻屯居巢(今安徽桐城南),这是曹魏都督之初设。曹魏建国后,魏文帝曹丕为适应军事需要,正式设置都督诸州诸军事一职,在沿边诸州"初置都督诸军,东南以备吴,西以备蜀,北以备胡。"⑥时任都督者,随其资望轻重分别加以征(征东、征西、征南、征北)、镇(镇东、镇西、镇南、镇北)、安(安东、安西、安南、安北)、平(平东、平西、平南、平北)等将军号,有时或兼任所督州之刺史。都督主管一方军政,是所督区域的最高军事统帅。但都督从名义上说是皇帝派往外地镇戍的中央官员,要随时听候中央调遣。都督所领军队由中央授与,也要经常接受中央调动,属中央直属军队。曹魏都督所领外军、主要分布于东部青徐、东南扬州、南部荆州、西部雍凉、中部豫州、北部冀幽并等重要地区①。外军是曹魏军队中的重要力量。
曹魏州郡兵指各州郡所拥有的地方军队。州郡兵归所属州刺史及郡太守统辖,其主要职责是维持境内社会治安,保护封建秩序。但有战事时,也要接受中央及所属都督调遣外出征战。再魏州郡兵的数量随其州郡情况各不相同,但州郡兵的兵力从总体看远逊于中、外军力量很弱,在曹魏军队中不占主要地位。
3。军兵种与兵役制度曹魏是三国中最为强大的国家,占有汉13 州中的9 州,地广人众,其全国军队最多时近50 万,兵力甚为雄厚。曹魏数十万大军主要由步、骑兵及少量水军组成。
步兵是曹魏军队的主要组成部分。曹操时期,其军一度仅有骑兵600 余名,此外全为步兵。后曹操先后平定袁绍占领的青、冀、幽、并4 州,消灭乌桓及平定关中,缴获大量马匹并收编不少精于骑射的少数民族部队后,骑兵数量急剧增加。尤其在消灭乌桓后,曹操"悉徙其族居中国,帅从其侯王大人种众与征伐。由是三郡乌桓为天下名骑。"①此外,曹操还在平定关中的同时占领了西北凉州等产马地区,这更有力地支持了其骑兵部队的建设。自曹操统一北方后,其军中骑兵的数量虽尚不如步兵,但已在军中占相当比重,与步兵共同成为曹魏军队的主要组成部分。由于骑兵速度快,冲击性及机动性都远强于步兵,骑兵在曹魏军中的作用甚至超过步兵。此后,曹魏出兵,一般皆以步骑配合,协同作战。
曹操早在建安十三年(公元208 年),就曾在邺城(今河北监漳西南)
修玄武池训练水军。曹操在占领荆州后,更是收编了荆州的绝大部分水军。④ 《三国志》卷14《魏志·刘放传附孙资传》注引《资别传》云:"今五营(谓五校尉营)所领见兵,常不过数百。"
⑤ 参见何兹全先生《魏晋的中军》,载《读史集》。
⑥ 《资治通鉴》卷80《晋纪》二武帝咸宁五年,胡三省注。
① 参见唐长孺先生《西晋分封与宗王出镇》,载《魏晋南北朝史论拾遗》。
① 《三国志》卷30《魏志·乌桓传》。
但不久曹操大败于赤壁,所有水军一朝复灭,荡然无存。此后,曹操及后来的魏文帝曹丕出于对吴军事斗争的需要,都曾修治水军,使曹魏始终拥有一支颇具规模的水军。但从整体看,水军在曹魏军队所占比例很小,远不能与步、骑二军相比,在军队中不占主要地位。
曹魏前期,其集兵方式主要有召募、征发、强制降附及亡户充兵,以少数族人为兵等4 种。曹操起兵之初,除投奔他的豪强地主所带私兵部曲外,主要即由召募而来。而实际私兵部曲的加入军队,也可以视作另一种形式的"应募"。在平定一些地区后,又常在这些地区征发百姓及豪强宾客充兵。强制降附充兵也是曹操的主要集兵方式,如汉初平三年(公元192 年),曹操得青州黄巾降卒30 余万,收其精锐组成一支军队,号"青州兵"。此外,曹操还常以匈奴、乌桓等少数族充兵②。
曹魏建国前后,世兵制逐渐形成,并成为曹魏主要的兵役制度。所谓世兵制,即是一旦为兵,要与一般民户分离单立户籍,成为军户;军户不经放免要世代为兵;军士身份地位因此日渐微贱的一套制度。为了防止士卒逃亡或降敌,曹魏统治者将兵将家属集中到统治中心作为人质,这些兵将及其家属便是军户,或称士家。将士如有逃亡等事,便要罪及家属。曹魏建国后,魏文帝曾一次"欲徙冀州士家10 万户实河南"①。可见世兵之盛。世兵制是当时为了保证兵源,国家强迫一部分人世代充当职业士兵的特定制度。
② 以上参考何兹全先生《魏晋南朝的兵制》,载《读史集》。
① 《三国志》卷25《魏志·辛毗传》。
(二)蜀汉的军事制度蜀汉开国君主刘备在赤壁之战前,仅以一支不很强大的军队寄寓荆州,没有自己的地盘。赤壁之战后,刘备经过多年经营及收编荆州军队,兵力达到数万,并占据了荆州大部。随后,刘备进军益州吞并刘璋,全据荆、益二州,蜀汉王朝初具规模。
刘备在称帝前,先后以左将军、益州牧、汉中王等名义组成政府机构,他自己既是政府首脑,又是最高军事统帅。同时,刘备在其府中设置一整套军政幕僚,以军师将军诸葛亮为幕僚长,又以亲信将领关羽、张飞、赵云、黄忠、马超等分统众军。刘备称帝后,以皇帝名义继续统帅全国军队,以诸葛亮为丞相、录尚书事,总理全国军政。刘备时期,以刘备为主,加上诸葛亮以及刘备手下幕僚和近臣,组成了蜀汉政权的中央军事领导机关。
刘备死后,继位的太子刘禅年仅17 岁,而且才质庸劣,诸葛亮以丞相辅政,掌握朝廷军政大权。诸葛亮死后,蒋琬、费祎、姜维等先后以大将军、录尚书事执掌军政大权。他们虽都带兵居朝外,但朝廷"庆赏刑威,皆遥先谘断,然后乃行。"①刘禅在位期间,名义上的最高军事统帅当然还是他自己,但实际军权却掌握在执政的大臣手中。而诸葛亮等人的丞相府、大将军府,也就成为当时真正的中央军事领导机关。蜀汉后期,也曾设置都督中外军事一职,如姜维就曾在蜀汉廷熙十七年(公元254 年)"都督中外军事。"②任此职者,为全国最高军事统帅。
刘备称帝前,其军队无所谓中外之称,由刘备亲自领导和指挥。其手下将领,分别以各种将军号统率诸军。刘备称汉中王后,以亲信大将关羽、张飞、马超、黄忠为前、右、左、后将军,使其分统诸军驻屯地方及中央各地,为一方军事统帅。其中前将军关羽镇守荆州,权任最重。同时,刘备又以大将魏延为督汉中镇远将军、领汉中太守,镇守另一战略要地汉中,亦为一方军事统帅。
刘备称帝后,蜀汉军队渐有中外军之称。但蜀汉军队由于总数不多,又常年处于调动战斗之中,有时中外军的区分不甚明显。比如蜀汉丞相孔明、大将军蒋琬等人所率军队从性质上说应为中军,但实际上其军却长年驻屯汉中对魏前线,更似曹魏的外军。
蜀汉意义比较明确的中军是中央禁卫军,主要由左右羽林及虎步、虎骑二营组成③。左右羽林分由左右二部督统率,虎步、虎骑二营各有将士约五六千人,其首领为虎步监和虎骑监。④蜀汉的中央禁卫军职掌皇宫及京师宿卫,其统帅没有固定职位,由皇帝指定任命。此外,蜀汉亦如曹魏,袭汉旧制设步兵、屯骑、越骑、长水、射声等五校尉营,但兵力也很有限。
蜀汉的外军是都督所领驻扎于京师之外的军队。蜀汉建国前,即曾以魏延督汉中。建国后,蜀汉"于缘边诸郡皆置都督,领兵屯守。"①据清洪饴孙《三国职官表》,蜀汉有江州、汉中、永安、关中、康降等都督称号。蜀汉
① 《三国志》卷44《蜀志·费祎传》。
② 《三国志》卷44《蜀志·姜维传》。
③ 参见《三国职官表》相关条目及《三国志》卷43《蜀志·李恢传》,同书卷44《蜀卷·姜维传》。④ 参见《三国职官表》相关条目及《三国志》卷43《蜀志·李恢传》,同书卷44《蜀志·姜维传》。
① 《三国职官表》持节都督条。
任都督者,加以一定将军号,主管一方军政。
蜀汉的中外军从性质上都属中央直属军队,是蜀汉军队的主体。如同曹魏一样,蜀汉各地也有由地方官所统的郡县兵,职掌维护地方治安,属于地方部队,在蜀汉军队中所占比例不大。有战事时,郡县兵也要听从调遣,出征作战②。
蜀汉立国于西南一隅,在三国中最为弱小,全国总兵力仅有10 余万人。
蜀汉军队主要由步兵、骑兵、水军、弩兵、车兵等组成。步兵是蜀汉的主要兵种,刘备自荆州入蜀时,所统军队便是"步卒数万人"③。终蜀汉一世,步兵始终是其军队的主体。骑兵也是蜀汉军队中的一个主要兵种,如张飞、赵云都曾率骑兵与敌交战,又诸葛亮在《后山师表》中也曾提到至汉中一年之间,已死掉"賨叟、青羌散骑、武骑一千余人。"④但从整体上看,骑兵在蜀汉军队中所占比例不是很大,远比不上步兵、水军等兵种。水军是蜀汉军队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早在刘备寓居荆州时,麾下就有"关羽水军精甲万人。"⑤后诸葛亮率张飞、赵云等与刘备会攻益州,也以水师溯江西上。蜀汉连遭荆州、夷陵两次大败,水师舟船损失殆尽。此后,经过经营,蜀汉仍拥有一支颇具规模的水军。如蒋琬任大将军时,就曾"多作舟船,欲由汉、沔"①水路伐魏。弩兵是蜀相诸葛亮为了抗击曹魏强大的骑兵而特意建立的一支军队。蜀汉的弩兵多由今云、贵、川等地的少数民族组成,战斗力极强,为蜀军之精锐。诸葛亮曾为弩兵设计一种连弩,"谓之元戎,以铁为矢,矢长八寸,一弩十矢俱发。"②蜀汉还有一定数量的车兵,诸葛亮垂名后世的八阵图,实即步、弩、车、骑4 兵种合成编组方阵③。
蜀汉的军队最初是由召募和收降而来,刘备在攻取荆益二州后,方始建立世兵制与征兵制并行的兵役制度。一般来说,蜀汉开创基业过程中的旧有士卒,大多成为世兵。此外,蜀汉为保证兵源,在其统治区内实行征兵制,使境内百姓都有充兵役的义务。与此同时,蜀汉还以召募、招降、强征等方法,大量以西南各少数民族充兵,因而蜀汉军队中有"青羌"、"賨叟"等名目。
② 《三国志》卷43《蜀志·马忠传》云:"先主东征,败绩猇亭,巴西太守闫芝发诸县兵五千人以补遗阙。"③ 《三国志》卷32《蜀志·先主传》。
④ 《三国志》卷35《蜀志·诸葛亮传》注引《汉晋春秋》。
⑤ 《三国志》卷44《蜀志·蒋琬传》。
① 《三国志》卷44《蜀志·蒋琬传》。
② 《三国志》卷35《蜀志·诸葛亮传》注引《汉晋春秋》。
③ 参见《中国军事史·兵制卷》第三章第一节《三国的兵制》。
(三)孙吴的军事制度孙吴开国皇帝孙权依据父兄孙坚、孙策开创的基业,占有江东地区,后在此基础上南抚岭南、西并荆州,于曹魏太和三年(公元229 年)称帝,正式建立孙吴政权。
孙权在称帝前,与刘备一样,曾先后以讨虏将军、车骑将军、骠骑将军名义开府,建立政权机构。孙权自己掌握军政大权,下设军师、长史等僚佐分掌众事,并设护军、领军、典军等统兵将领。因而孙权的将军府便是当时的最高军事领导机构。有战事时,临时授任将帅,称督或大督,后又称主持方面战事的统帅为大部督。如赤壁之战时,周瑜、程普即分任左、右督。夷陵之战时,陆逊为大都督总统诸军抵御蜀军。
孙权称帝后,改以皇帝身份为全国最高军事统帅,直接领导和指挥军队。同时,孙权设置众多臣僚及各种名号将军以参军事及统兵作战。孙权以后,历代吴帝仍为最高统帅,其下由丞相或大将军等重臣加"领中外诸军事"①或"督中外诸军事"②等衔指挥全国军队。
孙吴军队也有中外军之分。
孙吴的中军,以中央宿卫军为主,有羽林、武卫、绕帐、帐下、解烦等营③。各营至少有兵近2000 人,分以羽林督、武卫将军、绕帐督、帐下左右部督、解烦督等为其首领④。以上各营将士大多由孙氏的故将部曲组成,其首领亦多由孙氏宗族子弟担任。此外,孙吴的宿卫军中也保留有汉代的长水、步兵等五校尉营。中央宿卫军外,孙吴中军还有京下督、都下督、中军督、无难督、骑督等所领军队。
孙吴中央直属军队中,直接统率部兵的将领,一般都加以"督"的称号。因而孙吴的外军便是各种名号的"督"所统率的驻扎于全国各地的军队,其性质属中央军。当时,在孙吴各战略要地设有西陵督、江陵督、信陵督、巴丘督、夷道督、武昌督、公安督、濡须督、广州督、交州督等数目众多的"督"。孙吴的"督",从职权上说就是"都督",但其设置的范围,要比都督广泛得多。凡为"督"者,率所领军队主持一方军务,为其地最高军政长官,有时还兼当地太守等地方官。其所领兵力,多者数万,少者数千。"督"要随时接受中央调遣,其所领军队为中央直属军队。
此外,孙吴也有郡县兵等地方部队,由当地地方官统带。
孙吴的军力强于蜀汉、逊于曹魏,总兵力大约有20 余万人。其军队主要由步兵、骑兵和水军组成。
步兵和骑兵都是孙吴的主要兵种。早在孙策时,就曾以步兵"千余,骑数十匹"①开创基业。后平定扬州刺史刘繇,招降其军,"得见兵二万余人,马千余匹。"②可见孙吴最早的军队,即以步、骑为主要兵种。此后,步兵与骑兵一直是孙吴的主要兵种。由于孙吴地处江南,境内江河湖泊众多,适合
① 见《三国志》卷64《吴志·孙綝传》。
② 见《三国志》卷64《吴志·孙峻传》,同书同卷《吴专·诸葛恪传》。③ 参见《三国职官表》吴羽林督、绕帐督、帐下左右部督及武卫将军条。④ 《三国志》卷57《吴志·张温传》云:"特以绕帐、帐下,解烦兵五千人付之。"
① 《三国志》卷1《吴志·孙策传》。
② 《三国志》卷1《吴志·孙策传》注引《江表传》。
舟师行动,因而水军是孙吴军队中最为发达的军种。孙吴水军最盛时,有战船5000 余艘。其所拥有的战船,大者长达20 余丈,可载将士六七百人,载重量达到万斛。孙权所乘楼船,有"飞云"、"盖海"等名号,上皆雕镂彩画,华丽非常。孙权又曾造名曰"长安"的大船,上可坐将士3000 人。为了加强水军的建设,孙吴在侯官(今福建闽侯)等地设有大规模的造船厂,造船技术高超,置典船都尉一职主管造船诸事。为了对敌军事斗争的需要,孙吴还在濡须口(今安徽巢县南)及西陵(今湖北宜昌)建立水军基地,以保证长江中下游的安全。孙吴的水军战船多、装备精、将士训练有素,战斗力很强,远居于魏蜀的水军之上。由于航行技术高超,孙吴水军可以完成航海远征的任务。
孙吴军队的兵员,早期主要由世家大族的部曲私兵及临阵收降的士卒组成。孙权时开始实行世兵制,兵民单立户籍,列入军户者要世代为兵。孙吴的世兵制与曹魏有所不同,军户家属不集中居于中央充当人质,而是随军由所隶将领管理,一般居于驻军的附近。
从孙权开始,孙吴政权强征江南的山越人口为兵,以作为保证其兵源的一个重要途径。山越是指居于今江、浙、皖、赣等地山区中的土著居民。孙吴统治者曾连年向山越用兵掳掠大批人口,"强者为兵,赢者补户"①。吴将陆逊进攻山越,一次就得到山越组成的精兵数万人。根据《三国志·吴志》各传记载,当时通过强征山越组成的精兵就有10 余万人左右,其数目占孙吴总兵力的一半以上。
孙吴还存在与魏蜀所不同的世袭领兵制。世袭领兵制下,大族官僚所统领的军队,可以世代相承,父死子继,兄终弟及。这些军队名义虽属国家,但已具有私人武装的性质。需要指出的是,大族官僚可以世袭统领的军队,主要是其本身所统部曲及经过国家授与的那部分军队,而非其统率的全部军队。孙吴政权是在南北世家大族的支持下建立的,这些世家大族都有着相当的军事、经济实力,世袭领兵制是孙吴政权为了保证他们的利益并继续求得他们的支持而给予他们的一种特权②。
① 《三国志》卷58《吴志·陆逊传》。
② 此节的撰写曾参考《中国军事史·兵制卷》第三章第一节《三国时期的兵制》。三、三国时期的重要战争(一)曹操统一北方的战争东汉末年,刘氏王朝在外戚与宦官两个集团轮流专政下,已经名存实亡,而随后的州郡牧守拥兵自重,互相征伐,更使皇帝完全成为摆设,天下陷入分裂割据的混乱局面。在这天下大乱之时,雄才大略的曹操乘势而起,凭着他出色的政治军事才能,四处征伐,成功地消灭了多股割据势力,恢复了北方的统一局面,并由此开创了后来曹魏王朝的基业。
1。曹操的起兵曹操,沛国谯(今安徽亳县)人,出生在一个显赫的宦官官僚家庭中。
曹操20 岁时入仕,任官颇有政绩。中平六年(公元189 年),外戚何进谋划铲除宦官势力未成被杀,由此招来董卓之乱。董卓本为西北军阀,进入京师洛阳(今河南洛阳东)后废杀汉少帝刘辩及太后,改立汉献帝刘协,独擅朝政,杀戮大臣,劫掠百姓。当时任典军校尉的曹操不愿与董卓同流合污,潜出洛阳,至陈留(今河南开封东南)"散家财,合义兵"①,组织起一支5000人的军队,于初平元年(公元190 年)正月参加以勃海太守袁绍为盟主的联军,进兵讨伐董卓。由于参加联军的关东诸州郡牧守意在伺机发展自己势力,因而除曹操等少数将领外,无人肯战。不久,各军之间又发生摩擦,乃至相互火并。与此同时,黑山等农民军东山再起,攻打东郡(治今河南濮阳西南)等地。初平二年七月,曹操率军入东郡大破农民军,稳定了东郡的局面。不久,袁绍表奏曹操为东郡太守。初平三年,曹操大败青州黄巾农民军,收降卒30 万,将其中精锐整编成一支军队,号"青州兵"。同时,曹操被兖州州吏万潜等人推举为兖州牧,控制了兖州(治今山东金乡西北)地区。曹操改编青州兵,使自己有了一支颇具战斗力的军队;占有兖州,则使自己有了一块根据地,这是他得以成事的基本条件。不久,曹操又将势力扩大到豫州(治今安徽亳县)一带。
东汉末年,刘氏政权名存实亡,皇帝大臣流离颠沛,际会风云的各路诸侯,莫不觊觎皇位。他们有的是一代名将,善战骁勇;有的是世家大族,名望素重;有的实力雄厚,兵精粮足,但他们最终都没能成事。而出身于人所不齿的宦官家庭,最初实力也不是很强的曹操却获得了成功。这除了曹操自身具备的一些基本条件外,还因为他顺应和充分利用了当时的客观条件。汉献帝刘协在董卓之乱中被劫持到长安(今陕西西安西北),后又在董卓部将李傕等人的内讧中返回洛阳,一直处于颠沛流离之中。但尽管如此,皇帝仍是最高权力的象征,具有无可替代的号召力。曹操在献帝返回洛阳后,于建安元年(公元196 年)亲自接献帝到自己控制的许县(今河南许昌东),便改以许县为都。从此,曹操将献帝控制在手中充作傀儡,自己以司空执掌朝政,取得了挟天子以令诸侯的优势。这是曹操在政治上的一大成功。汉魏之间,饥荒不断,粮食奇缺,军粮成为各军事集团最大的问题,曹操迁都许县以后,大力恢复农业生产,利用攻破黄巾军时缴获的物资,在许地募民屯田,当年即大见成效,得谷百万斛。于是曹操下令在各州郡设置田官,大力推广屯田。屯田有效地解决了曹操的军粮问题,有力地支持了曹操统一北方
① 《三国志》卷1《魏志·武帝纪》。
的战争。这是曹操在经济上的一大成功。迎献帝、迁都于许和兴办屯田是曹操得以成功的两个重要条件,这两个条件的具备是曹操善于利用和顺应当时客观条件的结果。
建安二年(公元197 年),曹操在条件具备后,开始了他翦灭群雄、统一北方的战争。当时,曹操的北边和东边,是占有冀、并、幽、表四州的袁绍;南边,是占据扬州的袁术;西南,有占据荆州的刘表;东南,有占据徐州的吕布;西边,是尚未完全服从许都中央政权的关中诸将;在离许都不远的宛县(今河南南阳市),还有与曹操为敌的张绣。上述割据势力中,以袁绍的实力最强。曹操要想争天下,与袁绍的决战势不可免。根据对手的情况,曹操决定先消灭与自己距离较近的吕布,为以后和袁绍的决战去掉后患。建安二年九月,曹操大败自扬州(治今安徽寿县)进犯的袁术,袁术退往淮南。经此一役,曹操解除了袁术对许都的威胁。随后,曹操于建安三年九月向占据徐州(治今江苏睢宁西北)的吕布发动进攻。当年十二月,曹操即消灭以骁勇善战著称的吕布,攻占徐州,消灭吕布后,曹操又出兵攻占司州(治洛阳)的河内郡(治今河南武陟西南),占有兖、徐、豫、司等州的广大地区,势力获得迅速发展。
2。攻灭袁绍的官渡之战建安四年(公元199 年)春,袁绍攻灭困守易京(今河北雄县西北)的公孙瓒,占有幽(治今北京城西南)、并(治今山西太原西南)、青(治今山东淄博临淄北)、冀(今河北临漳西南)四州,地广人众,兵精粮足,气势甚盛。当年六月,袁绍挑选精兵10 万,战马万匹,准备南下一举攻灭曹操,实现他"南据河、北阻燕、代,兼戎狄之众,南向以争天下"①的抱负。当时,袁绍集团内部对此出现分歧。监军沮授认为己方连年用兵,百姓疲惫,仓库无积,赋役沉重,这是应该认真对待的"国之深忧"。而且曹操挟天子以令诸侯,己方师出无名,不如一方面务农息民,一方面遣使向汉献帝报消灭公孙瓒之捷。如果不能得通,则以曹操阻隔王路为名,进军黎阳(今河南滑县东北),渐营河南,添造舟船,修治兵器军械,分遣精骑骚扰曹操边境使其不得安宁。这样下去,3 年之内,便可轻而易举地平定曹操②。别驾田丰也认为应该"外结英雄,内修农虞,"然后以奇兵"乘虚迭出"③,以逸待劳,达到最终消灭曹操的目的。但治中审配、郭图等人认为以己方的实力进攻曹操,就如同翻手一样容易,现在进兵伐曹,正当其时。袁绍由于骄傲自大,急于消灭曹操,没能采纳沮、田二人的正确建议,而以审、郭二人的见解为是,决定大学南进,直捣许都。关乎袁曹双方各自命运的官渡之战由此展开。官渡之战以前,袁绍占据冀、青、幽、并四州,曹操占有司、兖、豫、徐等地,双方大体以黄河为界,南北对峙。官渡之战,袁绍居于优势地位,属于进攻的一方;曹操居于劣势,属于防御的一方。袁绍家族,曾"四世居三公位","门生故吏遍于天下"①,势力本就很大,取得上述四州后,土地及实力更是大大增加,尤其冀州"带甲百万,谷支十年。"②因此袁绍实力非
① 《三国志》卷1《魏志·武帝纪》。
② 见《后汉书》卷74《袁绍传上》。
③ 《后汉书》卷74《袁绍传上》。
① 《三国志》卷6《魏志·袁绍传》。
② 《三国志》卷6《魏志·袁绍传》。
常之强,有军队数十万,兵精粮足,曹操实力比袁绍弱得多。曹操所占的黄河以南地区,地盘既小,又久经战乱,残破不堪,虽经曹操推广屯田,但这一地区的经济尚未完全恢复,物资远比不上袁绍那样丰富。曹操的总兵力不过数万人,投入前线的据记载是"兵不满万,伤者十二三。"③这一记载虽不完全可靠,但曹操之兵力远少于袁绍却是确凿无疑的。
由于袁绍势大,曹操手下众将都认为不可抵敌,曹操胸有成竹地安慰众将说:"吾知(袁)绍之为人,志大而智小,色厉而胆薄,忌克而少威,兵多而分画不明,将骄而政令不一,土地虽广,粮食虽丰,适足以为吾奉也。"④建安四年八月,曹操率军进屯黎阳,并命在青、徐一带有潜在影响的吕布降将臧霸攻占齐(治今山东淄搏临淄北)、北海(治今山东寿光东南)等地,以巩固右翼,防止袁军从东面夹击许都;又命大将于禁屯兵黄河南岸,监视袁军。九月,曹操分兵扼守官渡(今河南中牟东北),自己暂回许都。十一月,袁绍拉拢驻于穰县(今河南邓县)的张绣未成,反使张绣投降曹操。曹操不计前嫌,真心相待,委任张绣为扬武将军,并娶张绣之女为儿媳,使自己又免除了一个后顾之忧。与此同时,曹操使治书侍御史卫凱镇抚关中,随后又从卫凱之议,命司隶校尉锺繇镇治弘农(今河南灵宝北),暂时安抚了关中诸将。曹操在完成上述一系列有利于日后决战的部署后,于当年十二月亲率大军赶至官渡前线,准备迎击袁绍。由于敌人强大,曹操的决战方针是扼守要隘,以逸待劳。因而他没有将防守重点放在黄河沿岸,而是放在黄河以南、许都正北的咽喉要道官渡一线。
建安五年(公元200 年)正月,就在袁曹大战一触即发之时,左将军刘备袭杀曹操任命的徐州刺史车胄占据徐州,使曹操顿时处于腹背受敌的形势之下。曹操决定即刻率大军亲征刘备,众将怕袁绍乘机来攻,皆劝曹操先不要进攻刘备。曹操回答说:"刘备,人杰也,今不击,必为后患。袁绍虽有大志,而见事迟,必不动也。"①遂进军,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击破刘备。果然,及至曹操得胜回军,也未见袁绍有所举动。
当年二月,袁绍率大军进至黎阳,命大将颜良进攻白马(今河南滑县东南),拉开了大战的序幕。四月,曹操亲自领军北上解白马之围。他采纳谋士荀攸的建议,先进军延津(今河南延津北,在白马以西)做出要北渡黄河袭击袁军后方的态势,引诱袁绍分兵西向,然后突然率军兼程东进授救白马。曹操率军杀到,白马袁军猝不及防,颜良被曹军杀死,袁军大败。曹操救出白马军民,沿黄河向西撤退。袁绍闻知,立即渡河追赶,直至延津之南。曹操止军于山坡之下,命将士解鞍放马,并将辎重抛弃道路之上。袁军追兵大至,争抢辎重,阵形混乱。曹操乘机率仅有的600 骑兵突然杀出,大破追兵,阵斩袁绍另一大将文丑。颜良、文丑是袁军名将,两战分别被杀,军中大震。曹操初战告捷,主动撤军,继续扼守官渡。
八月,袁绍大军连营而进,逼近官渡,依沙堆为屯,东西数十里。曹操接战不利,遂坚守营垒,伺机而动。袁军向曹营发动猛攻,先是作高橹(高楼)、起土山,由上向曹营射箭,曹军将士皆蒙盾而行。曹操命士卒造霹雳车(一种利用杠杆原理发射石头的兵器),将袁军高橹尽皆击碎。袁绍又命③ 《三国志》卷1《魏志·武帝传》。
④ 《三国志》卷1《魏志·武帝传》。
① 《三国志》卷1《武帝纪》。
将士挖掘地道,欲从地下袭击曹营,曹操针锋相对,于营中沿防线挖长壕以拒之。双方一攻一守,相持近两月之久。时曹操所辖境内"百姓疲乏,多叛应绍,军食乏。"①曹操处境极为困难。这时,袁绍又命刘备去汝南(治今河南平舆北)联合反叛曹操的刘辟从后方袭扰曹操,曹操只好分兵命大将曹仁去将其击溃。由于形势非常紧张,曹操一度曾想退兵,去信和留守许都的谋士荀彧商量。荀彧回信说:"公以十分居一之众,画地而守之,扼其喉而不得进,已半年矣。情见势竭,必将有变,此用奇之时,不可失也。"②于是曹操继续在官渡苦撑。不久,果然等来了战机。
十月,袁绍从河北地区运来粮食万余车,命大将淳于琼率军保护,屯于距袁绍大营40 里之处的乌巢(今河南延津东南)。恰好这时袁绍谋士许攸来投曹操,献计让曹操偷袭乌巢。曹操大喜,立即挑选精锐步骑5000 人,打着袁军旗帜,亲自率领,乘夜从小道偷袭乌巢。曹军至乌巢后,四面放火,袁军大乱,淳于琼据营垒固守。袁绍闻知乌巢被袭后,认为这正是进攻曹操大营的机会,因此派出往乌巢的授兵很少,而命大将张郃、高览率重兵围攻曹操大营。曹操在乌巢,挥军猛攻淳于琼营,不久袁军救兵赶到,左右请曹操"分兵拒之"③。曹操不许,大怒说:"贼在背后,乃白(禀告)!"①于是曹军将士皆奋勇死战,大破袁军,阵斩淳于琼,尽烧其粮食辎重。张郃、高览等围攻曹营,营未攻破,乌巢败讯已经传来,袁军军心摇动。这时,郭图等人又诬陷张郃,说他高兴袁军兵败,出言不逊。张郃忿惧之下,与高览投降曹操。于是袁军自相惊扰,不战而溃。曹军乘势出击,大败袁军,斩杀7万余人,尽获袁军辎重图书珍宝,袁绍与其子袁谭率800 余骑逃回黄河以北。官渡之战遂以曹操的大获全胜而告终。
从客观条件说,曹操一方本处于劣势,但曹操能够正确地分析客观条件及敌我双方的差异利弊,并善于听取别人的正确意见,因而他能够扬长避短,抓住时机,采用灵活多变的战略战术,使战争向自己有利的方面转化。所以当时名士诸葛亮认为曹操能"以弱克强者,非惟天时,抑亦人谋也。"②袁绍和曹操正好相反,他不善于正确地分析客观条件,也不能够听取别人的正确意见,而是盲目骄傲,自大轻敌,使己方的长处不能发挥作用,而己方的弱点却被敌人利用,以优势兵力打了败仗。官渡之战前,凉州从事杨阜从许都返回关中,诸将问其袁曹胜败,杨阜回答说:"袁公宽而不断,好谋而少决;不断则无威,少决则失后事,今虽强,终不能成大业。曹公有雄才远略,决机无疑,法一而兵精,能用度外之人,所任各尽其力,必能济大事者也。"③这番话,道出了袁曹主观上的差异。
官渡之战是曹操攻灭袁绍势力乃至统一北方的关键一战。战后,袁绍一蹶不振,于建安七年(公元202 年)病死。袁绍死后,其长子袁谭与少子袁尚争位相攻,袁氏势力更渐衰弱。至建安十一年(公元206 年),曹操先后攻占冀、青、幽、并四州,杀掉袁谭及袁绍外甥高干,逼迫袁熙、袁尚兄弟
① 《三国志》卷6《魏志·袁绍传》。
② 《三国志》卷10《魏志·荀彧传》。
③ 《三国志》卷1《魏志·武帝纪》。
① 《三国志》卷1《魏志·武帝纪》。
② 《三国志》卷35《蜀志·诸葛亮传》。
③ 《三国志》卷25《魏志·杨阜传》。
远投三郡乌桓,在中原地区肃清了袁氏势力。
3。攻灭三郡乌桓及平定关中之战乌桓是塞外的一支游牧民族,东汉末年,辽西(治今辽宁义县西)、辽东(治今辽宁辽阳)、右北平(治今河北丰润东南)三郡的乌桓部落结合一处,是为三郡乌桓,辽西部的酋帅蹋顿是三郡乌桓的首领。蹋顿与袁绍关系一直很好,袁熙、袁尚兄弟被曹操打败后,裹胁冀、幽二州军民10 余万户投奔蹋顿。蹋顿并屡次入塞为害,掠夺北边的人口和财产。曹操为了巩固黄河以北的统治和消灭袁氏残余势力,必须解决乌桓问题。
建安十二年(公元207 年),曹操进军讨伐乌桓。五月,大军到达无终(今河北蓟县)。时正雨季,无终一带地势低洼,道路积水,"浅不通车马,深不载舟船。"①乌桓又沿途扼守要地,曹军受阻无法前进。这时无终人田畴建议曹操改从一条久已断绝,但"尚有微径可从。"②的路线进军,曹操采纳。为麻痹乌桓,曹操佯装退军,并立木牌于路旁,上写"方今暑夏,道路不通,且俟秋冬,乃复进军"③字样,然后以田畴为向导,率大军从小路偷袭乌桓。曹操大军登徐无山(在今河北玉田县北),出卢龙塞(在今河北喜峰口一带),塞外道绝不通。遂"堑山堙谷五百余里。"④直指乌桓老巢柳城(今辽宁朝阳南)。曹军距柳城不足200 里时,乌桓才发觉。袁氏兄弟与蹋顿率数万骑迎击曹军。八月,两军在白狼山(今辽宁白鹿山)相遇。当时,曹军辎重在后,"被甲者少",而乌桓军势甚盛,曹军将士"皆惧。"①曹操登高瞭望,见敌军虽多但阵势不整,便命令大将张辽为先锋,趁敌军阵形稍动之机,率军发动猛攻。乌桓在曹军冲击之下阵势大乱,四处溃散,曹军阵斩蹋顿,大获全胜,降服了胡汉人口20 余万。袁氏兄弟和乌桓其他首领逃奔割据平州(治今辽宁辽阳)的公孙康。曹军将士有人劝曹操乘势进击公孙康,曹操说:"吾方使(公孙)康送尚、熙道,不烦兵也。"②率军还师。不久,公孙康果然杀掉袁熙、袁尚,并将首级送与曹操。众将不明其中奥妙,曹操解释说:"彼素畏尚等,吾急之则并力,缓之则自相图,其势然也。"③众将恍然大悟。至此,三郡乌桓被曹操攻灭,袁氏残余也彻底肃清。
曹操志在统一天下,消灭袁氏后,准备南攻荆州(治今湖北襄樊市)刘表。建安十三年(公元208 年)六月,曹操为了进一步专断朝政,自任丞相,随后于七月南征荆州。但不久曹操在江东孙权与寄寓荆州的刘备强有力的抵抗之下,大败而回。曹操见不能一举平定南方,遂转过头来解决关中问题。建安十六年(公元211 年),曹操在用2 年多的时间进一步稳定了内部后,开始对关中用兵。所谓关中,指古函谷关(在今河南灵宝东北)以西、秦岭以北地区。当时关中尚处于分裂割据之中,但关中诸将在名义上都还服从中央政权,曹操贸然加之以兵,还须师出有名。当年三月,曹操遣司隶校尉钟繇以讨伐割据汉中的张鲁为名进兵关中,关中马超、韩遂、杨秋等十部
① 《三国志》卷11《魏志·田畴传》。
② 《三国志》卷11《魏志·田畴传》。
③ 《三国志》卷11《魏志·田畴传》。
④ 《三国志》卷1《武帝纪》。
① 《三国志》卷1《魏志·武帝纪》。
② 《三国志》卷1《魏志·武帝纪》。
③ 《三国志》卷1《魏志·武帝纪》。
人马心生疑惧,起兵反叛。曹操在取得进兵口实后,立即派大将曹仁进攻关中,马超等屯据潼关(在今陕西潼关县北)守御。七月,曹操起大军亲征关中。
关中兵素称精锐,善使长予。曹操手下对此疑虑重重,曹操自信地说:"战在我,非在贼也。贼虽习长矛,将使不得以刺,诸君但观之耳。"①八月,曹操兵至潼关,自己率军与马超等夹关对峙,暗中派徐晃、朱灵二将率兵乘夜从蒲坂津(今山西永济西)渡过黄河,在潼关以北的黄河西岸建立营寨。然后曹操率军北上,在徐晃河西军的接应下,从蒲坂津渡河西进。马超见曹军已至河西,放弃潼关,退至渭口(今陕西华阴东)布防。曹操全军到达河西后,"连车树栅"②为甬道,循河南进。一路之上,曹操多设疑兵,又乘敌不备之时,偷偷用船渡精锐入渭水搭设浮桥,然后连夜分兵渡过渭水,在渭水南岸建立营寨。九月,曹操大军全部渡过渭水,在渭南与马超等军对峙。马超等人自忖难敌,请割地求和,曹操不许。马超率军来战,曹操坚守不出。马超等又请求以儿子为"质任"求和,曹操为了有机会分化瓦解关中诸军,听从谋士贾诩之计,假意许和。韩遂早年与曹操相识,请求会见。曹操答允,与韩遂在军前见面,二人交马而谈,曹操故意只谈京都旧事,不提当前战情。韩遂返回军中,马超问与曹操何所言,韩遂称"无所言"③,马超心生疑忌。曹操又亲笔给韩遂写信,故意多所涂抹,如同韩遂自改一般,马超见到,更起疑心。关中诸将由此渐渐离心。曹操见时机成熟,出动大军与敌决战。两军接战之时,曹操先以少数军队诱敌,然后突然用精锐骑兵夹击,大破关中诸军,阵斩关中将成宜、李堪等人,马超、韩遂逃奔凉州,杨秋逃至安定(治今甘肃镇原南)。关中基本平定。后韩遂被部下杀死。马超投奔汉中张鲁,关中割据势力不复存在。
曹军初至关中时,对方不断增兵,每来一军,曹操都面有喜色。战后,诸将问其所以,曹操回答说:"关中长远,若贼各依险阻,征之,不一二年不可定也。今皆来集,其众虽多,莫相归服,军无適主,一举可灭,为功差易,吾是以喜。"①诸将叹服。可见曹操深通用兵之道。史称曹操"行军用师,大较依孙、吴之法,而因事设奇,谲敌制胜,变化如神。自作兵书十万余言,诸将征伐,皆以新书从事;临事又手为节度,从令者克捷,违教者负败。与虏对阵,意思安闲,如不欲战,然及至决机乘胜,气势盈溢,故每战必克,军无幸胜。"②从曹操攻灭乌桓和平定关中之战中,确实可以看到曹操用兵的这些特点。这也是曹操能消灭群雄,统一北方的重要原因。
曹操取得进攻乌桓及平定关中诸将的胜利后,就成功地统一了北方,并为后来的曹魏奠定了基础。
① 《三国志》卷1《魏志·武帝纪》。
② 《三国志》卷1《魏志·武帝纪》。
③ 《三国志》卷1《魏志·武帝纪》。
① 《三国志》卷1《魏志·武帝纪》。
② 《三国志》卷1《魏志·武帝纪》。
(二)奠定三分的赤壁之战建安十三年(公元208 年),曹操在彻底肃清袁氏势力,基本统一北方后,亲率大军南进,准备消灭荆州刘表,进而平定江南。割据江东的孙权与寄寓荆州的刘备联兵抵抗,大败曹军。战后,曹操退回北方,孙权与刘备都站稳了脚跟并获得不同程度的发展,曹、孙、刘三家鼎立的局面由此形成。1。战前形势曹操在消灭袁绍后,全据司、兖、豫、徐、青、冀、幽、并等州,除关中各股割据势力尚未完全服从中央外,已经基本统一了北方广大地区。在此期间,他在统治区内实行了打击豪强、功课农桑、推广屯田、兴修水利、选拔贤能等有利于发展的措施,巩固了自己的统治,并使北方的社会经济得到一定程度的恢复。建安十三年(公元208 年)六月,曹操自任丞相,将朝政大权完全集于一身,随后准备凭借在战争中造就的强大军队南进,统一天下。曹操南进的首要目标是距自己较近的荆州(治今湖北襄樊市)。
刘备字玄德,涿郡涿县(今属河北)人,是西汉宗室中山王刘胜的后代。东汉末年大乱时,刘备也聚众起兵,先后依附过当时军阀公孙瓒、陶谦、曹操、袁绍等人。官渡之战时,他曾帮助袁绍袭扰曹操后方,后投奔荆州牧刘表。刘备素有恢复汉室、重建统一之志,但由于他身边缺乏智谋之士,又没有一块自己的根据地,一直没能在群雄中占有一席之地。在荆州期间,刘备受刘表之命,先后屯于新野(今属河南)、樊城(今湖北襄樊市樊城),防备曹操南侵。刘备乘机延揽人才,扩编军队,发展自己势力。建安十二年(公元207 年),刘备经徐庶推荐,请得在隆中(在今河北襄樊市西)隐居的名士诸葛亮出山,助他夺取天下。诸葛亮与刘备一见面,便在著名的《隆中对》中为他制订了夺取荆、益(治今四川成都市)二州为根据地,与江东孙权结盟共抗曹操,一旦时机成熟,从荆州和汉中(治今陕西汉中市)两路进军夺取中原的战略方针。刘备对此大为赞赏,遂以诸葛亮为心腹,并依此谋略在荆州积蓄力量,待机而动。
孙权字仲谋,吴郡富春(治今浙江富阳)人。孙权继承父兄孙坚、孙策开创的基业,占有江东地区(古称芜湖、南京以下的长江南岸地区为江东),他利用这一地区战乱较少,自然条件也比较好的条件,注意招徕北方南下避乱及当地的人才,发展生产,协调内部关系,使江东政权出现了"国险而民附,贤能之用"①的稳定局面。由于江东地处长江下游,如果孙氏政权能够占有荆州,既可以确保江东的安全,又有利于向外发展。因而孙权手下将领鲁肃、甘宁等都建议孙权夺取荆州,然后"竟长江所及,据而有之"②,成就霸业。建安十三年春,孙权采纳甘宁的建议,进兵攻灭江夏太守黄祖,占领原本隶属荆州的江夏郡(治今湖北云梦)。
从曹、刘、孙三方面来说,荆州都是各自夺取天下所要争夺的重要目标。孙权攻取荆州的江夏,引起曹操的警觉,他立刻率军南下来争荆州。赤壁之战由此展开。
2。曹操攻取荆州建安十三年(公元208 年)七月,曹操为防止孙权攻占江夏后进而全据
① 《三国志》卷35《蜀志·诸葛亮传》。
② 《三国志》卷54《吴志·鲁肃传》。
荆州,亲率步骑10 余万南进,抢先来取荆州。曹操采用谋士荀彧提出的"显出宛、叶而间行轻进,以掩其不意"③的作战方针,以部分军队作出从宛(今河南南阳市)、叶(今河南叶县南)进军的态势,而暗以大军经新野直扑荆州州治襄阳(今湖北襄樊市)。八月,荆州牧刘表病死,其子刘琮继任其位。九月,曹操大军进至新野。刘琮见曹军势大,从荆州众僚佐之议,向曹操奉表投降。
驻军樊城的刘备听说刘琮投降曹操后,率军往江陵(今属湖北)撤退。
江陵是荆州重镇,存有大量军用物资。曹操怕江陵落入刘备之手,亲率5000轻骑自襄阳追赶,一昼夜行300 余里,在当阳县的长坂(今河北当阳东北)追上刘备将其击溃。刘备抛妻弃子,与诸葛亮及将领张飞、赵云等数十骑逃走,所携带的大批人众及辎重皆被曹操获得。曹操击败刘备后,乘胜进占江陵,占有荆州八郡中的江北四郡。随后,曹操改以刘琮为青州刺史,使他离开荆州,又大封荆州降吏以收人心,并收容荆州军队七八万人及蒙冲、斗舰等各种战船千余艘,总兵力达到20 余万。十二月,曹操给孙权写信进行恐吓,说:"今治水军八十万众,方与将军会猎于吴。"①同时亲率大军沿江东下,准备一举消灭退至樊口(今湖北鄂城附近)的刘备,进而谋取江东。
3。孙刘抗曹联盟的建立早在刘表刚刚去世之时,孙权便派鲁肃以吊丧为名去荆州探望虚实,并准备劝说寄寓荆州的刘备,请他安抚荆州士卒,共拒曹操。鲁肃到江陵时,刘琮已经降曹,刘备正在向南撤退。于是鲁肃在当阳长坂与刘备见面,说明己方意欲与刘备联合共抗曹操的意图。刘备欣然许诺,率长坂兵败后与他会合的关羽水军及刘表长子刘琦所部共2 万余人,退屯樊口。孙刘二家本来都想争夺荆州,但这时见兵力强大的曹操占有荆州大半,危及自己安全,便想联合一处先合力抗往曹操,再图后计。这是孙刘双方的合作基础。
建安十三年十月,刘备闻知曹操即将顺江东下,连忙派诸葛亮随鲁肃去江东会见孙权,落实孙刘联盟。孙权割据一方,不愿以"全吴之地,十万之众,受制于人。"①愿意和刘备联合抗曹,但他对刘备新败之后的实力及曹操的汹汹来势疑虑重重,不敢遽下决心。诸葛亮就此替他分析说:刘备虽然新败,尚有2 万余人。而曹操兵力虽然雄厚,但其远途跋涉,连续作战,已是强弩之末,况且北方之人不习水战,荆州军民也并未真心归附曹操。只要孙刘两家联合,定可击败曹操,逼迫其北撤。这样,江东、荆州不仅得以保全,还可由弱转强,三分天下的鼎足局面就可形成。孙权听后大喜,转与部下商议。但恰于此时,曹操的恐吓信送到,孙权的主要谋士张昭等人被曹军声势吓倒,认为己方根本无法与其抗争,主张投降。鲁肃力主抗曹,劝孙权召回江东军事主将周瑜共商大计。周瑜奉命从鄱阳(今江西波阳)赶回,对孙权说:曹操托名汉相,其实是汉贼,江东地方数千里,兵精足用,应当为汉家除去曹操,怎么可以投降呢!现在曹操北方并未平定,马超、韩遂是其后患;而且他舍鞍马,仗舟楫,来与我方争衡,正是弃长就短;何况现正严冬,马无草料;以北方士卒远来江南,不服水土,一定会生疾病。这几点都是用兵大忌,而曹操犯此多处忌讳,我方破曹,就是眼前之事。当夜,周瑜又为孙③ 《三国志》卷11《魏志·荀彧传》。
① 《三国志》卷47《吴志·吴主传》注引《江表传》。
① 《三国志》卷47《吴志·吴主传》注引《江表传》。
权分析曹军兵力说:众人见曹操书信中说有水步80 万,便信而恐惧,是没有核之实际的结果。实际上曹操从北方带来军队不过十五六万人,已很疲惫,收编荆州军也不过七八万人,尚怀狐疑之心。曹操以疲惫之卒,御狐疑之众,即便数目众多也不足畏。只要有5 万精兵,我方就可以制服它。孙权听后大喜,疑虑尽消,遂以周瑜、程普为左、右都督,鲁肃为赞军校尉,使其统率水军3 万,与刘备会师共抗曹军。
4。赤壁之战曹操大军自江陵沿江东下,至赤壁(今湖北嘉鱼东北,在长江南岸)与孙、刘联军相遇。当时曹操军中流行疾疫,接战不利,退屯乌林(今河北嘉鱼西,在长江北岸),与联军隔江对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