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曾立下誓言,你所带给我所有的痛苦,我一定要你加倍奉还,你虽然死了,但我也决不能就这么饶了你,我要毁掉你在这个世界上所珍惜的一切,包括你的国家、你的老婆、你的儿子,还有你的尸体!
要知道,在古代,鞭刑是上司对下属、主人对奴仆惩罚时所施的常用方式,伍子胥选择这个方式对待楚平王的尸体,正是对楚王以及楚国最大的侮辱。
于是,在一个暴雨交加的夜晚,伍子胥复仇男神附身,竟带兵找到楚平王的坟墓,将楚平王的尸体给刨了出来!
当棺盖终于被凿开,雨夜里电闪雷鸣,天空霎时如昼,将那具尸体照的清清楚楚,毫发可见。
伍子胥一辈子都不会忘记这幅脸庞——楚平王,这就是楚平王熊弃疾的尸体,绝对不会错!
他沉默了良久,突然间爆发出一阵狂笑,他疯了一般的笑着,疯了一般的冲上去,用左脚狂踩尸体的肚子,又用右手挖出了尸体的眼睛,嘶吼着说:“你活着的时候不辨忠奸,杀我父兄,死了还要眼珠何用!”
接着,他又取出一支九节铜鞭,开始发狂似的鞭挞楚平王的尸体,一下又一下,仿佛要将全身的力气全部用光一般。
无聊人士《吴越春秋》的作者东汉赵烨帮伍子胥数了一下,硬说他一共抽了三百鞭。于是我这个无聊人士也帮忙算了一下,三百鞭,就算两秒钟抽一鞭,中间还不能休息,也需要足足六百秒、十分钟之久,伍子胥的体力还真好啊。
终于,楚平王的尸体被抽得只剩下一堆血肉,伍子胥无力的瘫倒在地,仰天狂笑,银白的乱发漫天飞舞,景色极其恐怖,令在场的所有人以为见到了来自地狱的恶魔。
雨越下越大,伍子胥还在笑,俊朗的脸庞以不可思议的状态扭曲着,无比狰狞。
可是在漆黑的夜色中,没有人发现,在伍子胥的笑容当中,有一滴晶莹的泪珠慢慢从他的脸颊上滑落下来,恶魔,也会流泪么?
其实这个世界上最痛的悲,就是笑着流泪。
在这滴眼泪中,除了为父兄雪恨的欣喜,更多的是激动过后的空虚,以及无奈。
伍子胥明白,就算自己再怎么折磨楚平王的尸体,他的父兄,也不可能再活过来了,他并不是什么白发魔男,更不是什么复仇男神,他,只是一个失去国家、失去亲人,永远无法找到归宿的可怜虫。
如果说这些年来他还有一个奋斗的目标就是报仇的话,现在他再也没有什么可以让他努力为之奋斗的东西了,吴国并不是他真正的国家,他真正的国家已经被自己亲手给毁灭了。从今天开始,他只是一具名为“伍子胥”的躯壳,他为吴国所做的任何事,只是尽一个朋友和臣子的义务,而这个世界上所有的一切,对他而言已经不再重要。
伍子胥仍然像个落汤鸡般傻傻的坐在暴雨中,狂风吹来,将他的泪水刮到了无边无际的夜空之中,可是他的脸上,依然没有任何表情,仿佛这满天的狂风暴雨根本不存在一般。
他,什么都没有了,身体没有了,心,也没有了。
就让大雨,把世上所有的东西都冲干净、冲光了吧,空荡荡的,就什么都解脱了。
11. 英雄泪
楚国的都城变成了吴国人的纵欲之所,楚国先王的尸体也已化作微尘,但楚国的人心没有散,即使他们明白的他们国家已经腐朽透顶,但他们也并不想当吴国的亡国奴。
而小伙子楚昭王一如从前的伍子胥,逃亡之路虽然惊险万分,却还是奇迹般的逃了出来,在楚国西北边儿的属国随国(今湖北随县南)的庇护下,纠结楚国残余势力,组成了流亡政府,与吴军对抗。
关键时刻,楚国百姓还是站在了老主子这边儿,一时间,楚国各地,义军蜂拥而起,他们展开了轰轰烈烈的楚国复国运动,纷纷起来反抗吴国的统治。
这个历史悠久基础雄厚的春秋强国,并没有那么容易被打倒。
局势变得越发混乱起来,而与此同时,在夷陵山区(即三国时陆逊大败刘备的那个夷陵之战所在地)中,躲着一个几乎要被大家遗忘了的牛人——申包胥。
当年,伍子胥仓皇北顾,途中好友申包胥放了他一马,并跟他说过一句“子能亡楚,吾能存楚”这样响当当的誓言。现在,既然伍子胥已经报了仇完成了他的任务,那么申包胥也是时候实现自己的诺言了。
他一定要赶走吴兵,恢复的楚国的大好河山!
于是,申包胥一面在夷陵山区组织游击战,一面给伍子胥写了一封信,义正言词的斥责他说:“你这样报仇,岂不是太过分了一点吗?怎么说你也曾当过楚平王的臣子,死者为大,虽然他曾对不起你,但你也不能鞭打他的尸体而侮辱一个死人呀?你这样真是太惨无人道了!”
确实,在中国人的传统观念里,一个人死了,那一切仇怨似乎也该可以一笔勾销了。所以,伍子胥的行为,在世人的眼中,未免有些离经叛道,让人无法接受。
伍子胥接过信,沉默良久,双目泛起了泪光:老申呀,你骂我的每句话都对,可是我,我身不由己啊……
数日后,申包胥收到了伍子胥的回信,上面只有一句话:“吾日暮路远,故倒行而逆施于道也。”(成语“日暮途穷”,“倒行逆施”典出于此。)
申包胥长叹了一口气:伍子胥说的也没错,仇恨纠结到了这个地步,他也没办法控制自己,看来要劝他退兵是不可能了……罢罢罢,我干脆冲出山去和吴国人拚了算了!……不行,我这么披甲执刃赴强敌一死,伏尸流血,其作用也只不过是一兵一卒,还不如留得有用之身,去向诸侯搬兵来救。
而这个世界上唯一能救楚国的国家,就是秦国。
因为秦国的君主秦哀公是楚昭王的舅舅,两国是“秦楚之好”来的。
可是申包胥跟个叫花子一样,跑的双脚流血,好不容易跑到秦国,秦哀公却说啥都不肯出兵。
原来,秦国崤之战大败以来,一百多年间只跟晋国打过几个小仗,还大部分都输了,从此秦国的君主们放弃了称霸中原的理想,开始在关中这一片地方自得其乐、谁都不惹,过起了幸福而平静的小日子,可现在却突然跑来一个申包胥,要秦哀公帮楚国复国,这不是搞笑吗?先别说秦国打不打得过吴国,就算打得过,咱又何必费尽心机为别人强出头呢,这不是自找麻烦吗?
老申一看人家不答应,大急,开始大哭。
而且这一哭,就是整整七天七夜。
是的,大家没有看错,整整七日七夜,整整10080分钟,申包胥一个人单腿立在空荡荡的秦庭上,粒米未食,滴水未尽,坚持了10080分钟不吃不喝,坚持了10080分钟不停哭泣。到底是什么力量支撑着这个养尊处优的楚国大夫坚持如此长的时间呢?这简直就是一个奇迹。
不是荣华富贵,也不是高官厚禄;而是承诺、信念、使命,还有责任。
而当申包胥觉得自己快不行的时候,他想起了很多人很多事,他想起了楚昭王,那个另自己又爱又恨的年轻君王,希望他经过这次巨变后能真的成熟起来,不再受类似囊瓦这样的奸臣所摆布;他还想起了伍子胥,很多人说过他当年不该放过伍子胥,是啊,自己那时候要是杀了伍子胥,楚国或许就不会亡了。但是,他从来没有为这件事情后悔过,楚国就像一个病入膏肓的病人,即使没有伍子胥,也总有一天会亡的,早晚而已,让事情早点爆发,惊醒大王与国人,也许还是件好事儿!其实伍子胥也没有错,他不过就是想为父兄报仇嘛!虽然,因为命运,我们各自选择了不同的道路,但我们终究还是一生一世的好朋友。你报了仇,身为好朋友,我为你高兴,但身为楚国的臣子,我却一定要打败你,我要让全天下人都知道,我申包胥一定能救得了楚国,不能救楚,我就为楚国而死。
正是抱着这颗必死之心,反而让申包胥爆发出了无穷的求生力量,让他坚持,并一直坚持到了最后一刻。
有时候,精神力量真的可以超越人类的生理极限,强大到让所有人都无法相信的地步。
这种力量,打不死的蟑螂小强、圣斗士星矢称之为“燃烧的小宇宙”。
秦哀公彻底被申包胥给感动了,这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哪:蓬头垢面,双脚淌血;满身的坚忍执拗,满面的苦大仇深;一低头血泪成河,一抬头长歌当哭。
他终于受不了了,他决定出兵,就算不为申包胥,不为自己的小外甥楚昭王,他也要考虑一下秦国的安危,吴国这帮“蛮夷”如此厉害,让他们控制楚国继而坐大,对秦国也是一个巨大的威胁。
至此,楚国的复国运动终于拉开最后的大幕,伍子胥到底能不能抵挡住春秋两大强国的疯狂反扑呢?让我们拭目以待。
“伍子胥鞭尸三百”与“申包胥长哭七日”可以说是春秋末年历史上最为凄美、最为壮烈的一篇乐章:对与错、报仇与忠君、家仇与国恨、私情与公义,纠结在这两个烈丈夫、好朋友之间,演绎了一段又一段壮怀激烈的千古悲歌,它让我们赫然发现,眼泪,并不一定是弱者的表现,当伍子胥瘫坐在楚平王的尸体旁黯然落泪,当申包胥傲立在秦庭上长歌当哭,当孟姜女匍匐在长城下嚎啕不止,强权在无数颗坚定的眼泪面前轰然崩塌,谁说英雄只与刀光剑影相伴,当一切功名被覆盖上数千年厚厚的尘土,在英雄们孤独而幽深的双眼之中,也许只会留下一颗晶莹剔透、闪闪发亮的,英雄泪。
男人哭吧哭吧,不是罪。
12.再次踏上复仇之旅。
公元前505年6月,当吴军在楚国的大地上折腾了近半年之久后,在申包胥的引领下,秦国的虎狼之师出兵了,一共是战车五百乘,兵力约37500人。
秦楚部队在稷地(今河南桐柏县境)会师后,很快对吴军进行了疯狂的反扑,很快将吴国的三万“海军陆战队”陷入了长时间的苦战之中。
与此同时,在吴国后方的宿敌越国也出兵了,越王允常挥军直逼吴都姑苏,他要来个趁火打劫。
紧接着,吴军中的猛将兄夫概见事情不妙,竟也落井下石,率军造反,想自立为王。
吴王阖闾闻信大惊,顾不上跟秦楚纠缠,赶忙跑回去救火。
后院大火总算被扑灭了,但伍子胥此时也进入了进退两难的地步。
苦思了半天,伍子胥审时度势,最终决定也撤离楚国,大势即已无法挽回,何必再苦苦支撑,毕竟自己的大仇已报,无需跟楚国人玩命到底。
就这样,吴军带着大批在楚国抢来的金银财宝和百姓子女,也带着数不尽的荣耀与遗憾,回到了阔别一年之久的吴国,而留给楚昭王一个空荡荡惨兮兮的劫难之城——郢都。
至此,吴楚之间的恩恩怨怨总算是告了一个段落。
接下来的十年,是相对平静的十年(公元前505-496年),毕竟,在经受了这么一场耗时耗力的大战之后,吴国也需要修养生息了。
在这十年间,吴国在伍子胥的努力下,西破强楚、北威齐晋,阖闾的人生之路达到了最顶峰。
然而,有句话说得好,叫做“爬得越高,摔得就越狠”,往往一个人爬到最高峰的时候,也是他最危险最有可能掉下来的时候。吴王阖闾志得意满后,未免变得有些自负毛躁,恰好这个时候越王允常突然去世,其子句践继位,阖闾静极思动,想起当年越国曾在自己背后捅过一刀,端地是可恶的紧,便想趁着此机会攻打越国,教训句践这个小毛孩一顿。
确实,十年不动刀兵,阖闾和吴国勇士们的手都有点痒了,吴国人都是天生的战士,即使安定平和的生活,也需要一点鲜血的刺激。越国是个小国,且是个比吴国落后很多的“蛮夷”,地盘小军队少,揍他还不跟玩儿一样。
伍子胥却认为此举不妥,说:“越国虽然曾经偷袭过咱们,但他们的国君刚死,士人百姓都很悲痛,所谓哀兵必胜,我们这个时候去攻打他们,恐怕讨不了好,不如过段时间再揍他们。”
阖闾不听,什么哀兵必胜,咱们吴国军队天下无敌,管他哀兵悲兵,照揍不误,你不同意算了,寡人自己去!
阖闾于是留下伍子胥看守老家,自己御驾亲征,带着三万吴军乌呀呀的直朝越国杀奔而去。
这就是春秋史上著名的檇李之战。
而阖闾与伍子胥万万没有想到,他们这一分开,竟然就是永诀。
越王勾践这个人,大家应该都很熟悉了,他年纪虽轻,却并不如阖闾所想是个没用的小毛孩,相反,他是一个天生的阴谋家,世上最不能惹的危险人物。
除此之外,勾践还有一个天才谋主,这世上唯一能和伍子胥一较高下的军事大师,鼎鼎大名的军师范蠡。
范蠡本是楚国宛地(今河南南阳)人,师承春秋第一高人晋三公子计然,这家伙军事、工程、艺术、经济、天文、地理、星象、占卜无一不精,是个旷古绝今的全才。可惜自古英雄多寂寞,范蠡盖世奇才,却不为世人所知,还把他当成个疯子。他只好离开楚国,自荐于越王,而得到勾践看重,得以在越国一展抱负。
你想想,阖闾碰上了这么两个危险的对手,他还能讨的了好去。
结局一如伍子胥的糟糕预感,越军以少胜多,吴军大败,吴王阖闾也被越将灵姑浮击伤脚趾,狼狈奔逃。
阖闾虽然只被砍掉了一支脚趾,算不上什么致命伤,但他毕竟老了,十年养尊处优的神仙日子早已泡光了他的强健体魄和坚强意志,再加上春秋时期医药条件落后,没有云南白药,更没有什么止痛针,因此,老迈的阖庐在随军溃散出七里远之后,终于忍受不住剧烈的疼痛,大叫一声,跌落下战车,鲜血流尽而死。
阖闾一生,征战无数,全身上下竟无半点伤痕,这是他第一次受伤,却也是他最后一次受伤,没想到,威震天下英雄盖世的吴王阖闾,竟然就这么出人意料的陨落了,更可恶的是,为他掘墓的这个人,居然就是他一直瞧不起的小小越国的一个小毛孩——句践小儿,他真是好恨,好不服气!临死前,他看着自己的宝贝儿子太子夫差,气喘吁吁的说:“尔而忘句践杀汝父乎?”
夫差哭着说:“夫差誓死不忘此杀父大仇,三年之内,我必将越国夷为平地。”
一旁的伍子胥也握拳道:“大王,从前,你为臣报了全家的大仇,现在,轮到臣为你报仇了,你放心,我一定会帮太子灭掉越国,句践不死,子胥不生。”
阖闾满意的点了点头,一声长笑,阖目而逝。
从此,吴国与越国结下了比钱塘江还长、比太湖水还深的血仇,血债就要血来偿,这两个国家,将注定不能共存于这个世上,不是你死,就是我亡。这果然是一段复仇的历史,伍子胥和楚国的深仇大恨只是本段历史的第一个高潮,吴国与越国的血海深仇才是本段历史的第二个大高潮,伍子胥啊伍子胥,你何等命苦,总是生活在痛苦而惨烈的复仇之中,为父兄复仇,又为君王复仇,一生一世,不死不休。
对于阖闾的死,伍子胥内心十分自责,要不是当初自己跟阖闾闹意见,他就不会留在吴国而没有与阖闾一起出征了;要是自己跟阖闾一起出征,阖闾或许也就不会战败身亡了。伍子胥是个有仇必报,有恩必还的人,当年他身负血海深仇,孤身逃到吴国,要不是阖闾仗义收留他,又帮助他报仇,他早就变成一个异国之鬼了,所以,他一定要帮阖闾报仇雪恨;而对于夫差,伍子胥则有着一种类似于父子般的深厚情感,这个小伙子,是他看着长大,也是他一手推上吴王之位的。夫差的丧父之痛和满腔仇恨,伍子胥感同身受,因为这些事情,他都曾一一经历过。伍子胥对夫差的爱,既是一种君臣之爱,也是一种父子之爱,相信伍子胥到了临死的那一刻,这种爱也从未减轻过半分,因为他明白,夫差不听他的话,总有一天也会落得与他相同的下场,那时候,他的心中有恨,但更多的,是同情。同情,也是一种爱。
伍子胥真可算是春秋历史上唯一的“善恶交集体”、“黑色英雄”。
他一转眼,金刚怒目、魔神下凡;一转身,却又菩萨低眉,慈悲满怀。
当年,伍子胥全家被灭,流浪于江淮之地的时候,谁能想到日后他竟能以一己之力帮助小小的吴国灭掉泱泱大楚——作为一个臣子敢于向国君挑战,作为一个个体敢于向一个国家挑战——这是何等的英雄气概,可是英雄一转眼,却变成了个恶魔,就当伍子胥五战五捷,攻入郢都后,一转身却当上盗墓贼,留下了那足以抵消他一生功业的三百鞭,而世间的道学家们往往都喜欢借此说事儿,说伍子胥妇人心胸,残暴不仁。
其实伍子胥何尝不仁,不过他的“仁”只会针对自己的恩人、战友与同志,对待仇敌,他是从来不会留情的。世人不知道,在他那如顽石般的坚强外表下,其内心却充满了如水的温情,套一句老掉牙的革命口号:他对待同志就象春天般的温暖,对待敌人就象严冬一样残酷无情……
当年,伍子胥鞭尸复仇后,原以为这个世界上再也没有什么可以让其努力为之奋斗的东西了,因为吴国并不是他真正的国家,他真正的国家已经被自己亲手给毁灭了,此后他为吴国所做的任何事,只是尽一个朋友和臣子的义务。可是这些年过来,他发现这里早已变成自己的家了,他毕竟在吴国待了三十年,人都是有感情的动物,在一个地方当待久了,自然会产生感情,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吴国的命运,已经和他的命运,紧紧地联系在了一起。
所以,对于吴军的这次大败,伍子胥的心中十分痛苦:做为一个主事大臣,对上没能保全君主,对下让子弟们遭到刀兵的伤残,他为此伤心自责,日夜哭泣,世上却没有一人能理解他。
在世人的眼中,伍子胥永远是个铁石心肠的复仇男、白发恶魔。
可是他对这一切似乎一点儿也不在乎,做自己该做的事情:亲自安葬死者,抚慰伤员,每次面对这些为吴国舍生忘死的战士,他都痛哭流涕,恨不能自己战死沙场。
正是抱着这满腔的自责之心、感恩之心与同情之心,伍子胥披发明志,日夜练吴水兵于太湖之上,(此地后名练渎,在今太湖洞庭西山之下)并在姑苏山下建立“射棚”,训导士兵射箭之法。据《越绝书》记载,在这段时期,伍子胥一连三年,都没有和妻子家人亲近,一心扑在复仇工作上,饿了顾不上吃饭,冷了也顾上多添衣服。姑苏山下、太湖岸边,处处可见伍子胥一袭白衣满头乱发四处奔忙的身影,而他那头昭关下一夜白头的长发,已经从漂亮的银白,慢慢变成了暗淡的苍白。英雄迟暮,岁月无情催人老,伍子胥明白,他老了,精力大不如前,为人民服务的时间也不多了,所以他更要珍惜现在一点一滴的时间,在这个世上,他要做的事情还有很多。
就这样,在伍子胥的不懈努力下,吴军不但战斗力大大加强,而且在檇李之战中遭受重创的吴国海军陆战队也重新建制,且人数已增至十万之众,真所谓兵强马壮,就等着为阖闾报那一戈之仇了。
13.夫椒之战
比赛时间:公元前494年春二月
比赛地点:夫椒山,是太湖中的一个岛屿,也就是今天的太湖西山岛洞庭西山。
吴军选手:统帅吴王夫差,副帅伍子胥
吴军总兵力:十万之众
越军选手:统帅勾践,副帅石买,先锋灵姑浮。
越军总兵力:区区三万
比赛意义:伍子胥的又一次复仇之战,更“南蛮”与更更“南蛮”的大决战,中国历史上有记载的第一个大规模水战
比赛结果:以多胜少吴国大胜
按道理,夫椒之战本该会是一场精彩至极大战,天下间最厉害的两个军事大师伍子胥与范蠡的正面对决,想想就令人心潮澎湃。
可惜,越王勾践的一个错误决定,让这场好戏落空了,夫椒之战最后变成了伍子胥一个主人公独挑大梁,当真没意思的紧。
原来,与楚国一样,越国也有一个小人,叫做石买,他欺负范蠡是个外来户,拼命排挤他。越王勾践听信了谗言,遂不用范蠡,让石买统兵,与吴军交战。
这下子伍子胥可没对手了,他在夫椒附近的太湖湖面上大败越军,杀的石买落花流水。
勾践万万没有想到,他的三万水军,在伍子胥面前,竟然如此不堪一击,没辙,撤吧!
伍子胥当然不肯轻易放他们走,他大声传令:“全体弓箭手注意,上火箭!”
漆黑的夜空中顿时划过无数道灿烂的火光,将越国的战船点燃,风助火势,立刻将对面笼罩在一片火海之中,映的天空亮如白昼,仿佛把整个太湖都烧沸腾了。
那如烟花一般绚烂的大火,好美,好梦幻,那是伍子胥胸中的熊熊复仇之火,它要把句践所拥有的一切,烧成灰烬。
伍子胥大笑,正要挥军全线压上,全歼越军,旁边一个小校突然叫道:“我认识那个为首的越将,当年就是他杀死了先王!”
伍子胥大喜,忙弯弓搭箭,对准灵姑浮,心中默念道:“大王,你要是在天有灵,就保佑我一箭射死此人,为你报仇雪恨!”
只听“刷”的一声,伍子胥的箭在夜空中划过一道完美的曲线,正中红心!
灵姑浮惨叫一声,捂住胸口跌落船下,迅速的沉入太湖水中。
伍子胥负弓立在船头,仰天长啸,声彻云霄,血染的白发随风飘散,宛如战神下凡。
三年的辛苦总算没有白费,大王,兄弟我为你报仇了!
伍子胥果然是个复仇男神,这世上没有他报不了的仇。吴军中一片欢声雷动,可是夫差的脸上却露出一丝不悦之色:好你个伍子胥,老爸的仇应该由寡人亲自报才对,何时轮到你插手!
夫椒之战,最终以吴军的大胜告终,石买与越王句践带着近万残兵狼狈撤至钱塘江南岸,准备调集兵力再战。
可惜,大败之下,越军斗志全无,他们都把怨气撒在了指挥官石买的身上,处处不听他指挥。
石买很生气,后果很严重,他一连斩杀了几个不听话的大将,妄想用严刑峻法来挽回自己的颜面,挽回越国的军心。
石买错了,连败之下,越国的军心已经完全溃散,他的法西斯专制只会造成更大的恐慌,本来已经够乱了,你还要乱杀无辜,折腾大家,这不是自毁长城嘛!
伍子胥的情报网开始发挥作用了,他很快就发现了越军的不稳定因素,开始火上浇油,帮石买一起折腾越军。
他的谋略很简单,四个字,疑兵之计。
伍子胥果然是个高明的军事指战员,他将吴军分为一主两翼,白天到处设置疑兵,或北或南,这边吓你一下,那边咬你一口;到了晚上,又敲响战鼓,四处点上火把,摆出夜袭的样子,把越军折腾的日夜不安,恐慌的情绪蔓延在所有战士的心中。
虚虚实实,变幻莫测,随着军事经验日益丰富,伍子胥这只老狐狸的行军之道已臻化境。
结局可想而知,没过几天,越军就崩溃了,有的当了逃兵,有的投降了吴军。石买没办法,只好加大镇压力度,这当然只会造成反效果,他杀的人越多,跑的人也越多。
这仗,没法打了!越军中群情激奋,闹哄着要哗变,他们冲进越王句践的行在,来了个兵谏!
勾践无奈,只好斩杀误国奸臣石买,带着最后五千甲士退守会稽山,勉强撑住这最后一口气。
伍子胥趁胜追击,将会稽山团团围住,又断绝越军的水源,要活活憋死勾践。
14.暗算
事已至此,越国基本上算是玩完儿了,这本是一次场无可挑剔的漂亮仗,吴王阖闾的大仇眼看就要彻底得报,可惜,最终由于吴王夫差的妇人之仁,胜利果实被白白抛弃了。
事情,还是坏在一个小人的身上。
而这个小人,居然就是伍子胥的好兄弟,伯嚭。
伯嚭,本是伍子胥的老乡,也是个楚国人。当年,他也是被奸臣费无忌所害,全家被杀,孤身一人逃到吴国投靠伍子胥。俗话说“老乡见老乡,两眼泪汪汪”,伍子胥与伯嚭同病相怜,看到这个老乡,自然就两眼泪汪汪了,于是他立马将伯嚭推荐给吴王阖闾。吴王阖闾看在伍子胥的面上,就收留了伯嚭,还封他做了太宰之职。(相当于内政部长)
这个伯嚭,没啥真本事儿,除了溜须拍马,屁也不会。可是就这么一个人,后来却靠着拍马屁得到了夫差的宠信,一步登天,慢慢的竟有了在恩人伍子胥背后捅一刀的邪恶想法。
而偏偏就在这要人命的关头,大阴谋家勾践偷偷勾搭上了伯嚭这小人,他派人给伯嚭又是送钱,又是送美人儿,大出血本,糖衣炮弹,是一个接一个。
伯嚭收了人家好处,又为了压倒伍子胥,自然要帮勾践说话,于是他找到夫差,开始进谗言:“大王啊,勾践小子被打服了,他愿意投降,交出所有金银财宝,并甘心情愿当您的奴仆,您就饶了他的小命吧!您与其杀了这些越国人,还不如得到这个国家的臣服,哪个更为有利些,还请大王您多加考虑。”
伍子胥大急,赶忙劝:“勾践这小子阴险的很,您如果不灭了他,日后一定会后悔!”
夫差想了半天,最后还是听信了伯嚭的谗言,说:“太宰说的对,寡人决定接受越国的投降,条件时句践必须带着他老婆来吴国为奴,听话我就饶他一命,不听话寡人就灭了他,咋样,寡人这个计策不错吧,哈哈哈,寡人果然是个天才,我太佩服我自己了!”
伍子胥费尽口舌还是未能说动夫差,只好恨恨的走出大营,跟身边的另一位大夫王孙雒(音洛)抱怨说:“我从前怎么会这么一个小人称兄道弟呢?唉,我,我真是瞎了眼了!越十年生聚,再加以十年教训,二十年之后,吴宫为沼矣!”
伍子胥虽是个英雄,却果然不是个当官的料,你就算有怨言,也该埋藏心中,暗做谋划,怎可在此大庭广众之下随口而出,对领导的决策妄加诋毁,难怪以后夫差越来越看他不顺眼,咱们的古人不是说了吗:皎皎者易污,你穿一袭白衣一头白发行走江湖,怎么可能不沾上泥点子呢?看来,伍子胥在人际关系方面永远是个低能儿,此生注定只能当一个寂寞的英雄。
接下来的事情,很多人都知道了,勾践来到吴国后,开始一个劲的装孬装忠心,甚至还不惜吃夫差拉的屎来给夫差看病,最后终于感动了夫差,决定把勾践放回越国。
纵虎归山,这可是大大的不妙,伍子胥赶忙又跑来劝,唧唧歪歪啰里啰唆,跟个祥林嫂一般。夫差本来就对伍子胥没啥好感,觉得他仗着老臣的身份和从前立的一点点小功劳处处与自己顶撞,这会儿自然更加讨厌伍子胥了,遂一意孤行,竟亲自为勾践设宴送行,放跑了这只危险的大老虎。
伍子胥的话,夫差是一句也听不进去了,他开始放任越国做大,而跑去攻打齐鲁,妄想超过老爸,在中原也混个霸主来当当。
另外一边,勾践一面励精图治重振越国,一面死劲给夫差送礼,甚至还送了个大美人儿西施给他,以迷惑夫差的心志、掏空他的身子骨。
事情越来越糟了,夫差连年征战,又大建宫室,纵情声色,搞的吴国民不聊生,日渐衰弱。
清醒的伍子胥认识到了眼前的危险,便趁着到齐国出差的机会,偷偷将儿子寄养在齐国好友的家中,免得自己绝后。
这下子伍子胥作了件大错事儿了,齐国乃是吴国的敌国,伍子胥在这个当口把儿子送到齐国去,不是给夫差杀自己的理由吗?
想来聪明的伍子胥早该预感到自己的结局了,但他还是不得不这么做,送走儿子就是为了让自己了无牵挂,尽自己的最后努力,再拼死进谏一次。
夫差当然不会听伍子胥的,他野心勃勃,带着十万吴军,跑到山东与齐国大战一场,虽然最后胜了,但吴国已经元气大伤。越王勾践卧在他的薪床上发出了阴险的大笑。
15.子胥之殇
危险迫在枕边,夫差却浑然不觉,他在齐国大胜而归,得意之极,召集群臣,大摆庆功宴。
老大开心,小弟们当然要顺水推舟大拍马屁,席间,群臣你一言我一语,阿谀奉承之声,不绝于耳。
煞风景的是,在这个“举国同庆”的日子里,偏偏有一个不识相的家伙,阴沉着脸,一语不发,生闷气。
这家伙,当然就是伍子胥了!
见此情景,老大夫差发脾气了:“伍相国啊伍相国,你屡次劝我不可伐齐,可是寡人这次大胜而归,一点事儿也没有,这件事你怎么说!”
伍子胥委屈的眼泪都要流出来了,他解下佩剑,捋起袖子,举臂高呼道:“过去先王在位时,老臣可以上朝不执礼,是因为老臣能够决疑解难,安邦定国。如今大王把我们这些老臣弃置不用,而任用小人亲近仇人,行事颠倒,倒似一个孩童般,哪里像一个霸主!现在吴国表面上没事儿,其实隐藏着极大的祸患,你再不悔改,先王的基业就要全毁在你手里了!”
夫差出奇的没有生气,他轻轻的叹了口气,摇头道:“伍子胥,你太天真了,你以为你还活在先王的时代吗?你错了,大错特错。你看,寡人没有你,一样轻松搞定齐国。而你,对寡人已经没有用处了!”
伍子胥颓然瘫倒在地,心如刀割:“大王,我知道你不喜欢我,但是,我对吴国的忠诚,没有一刻改变过,你再不听我的话,吴国真的会亡在越国的手里的。求求你,快点醒悟吧!……”
夫差终于动怒了:“住口,你这个老东西,还在这里妖言惑众……”
“大王!”
“伍子胥,你心怀奸诈,不忠不信!寡人已经忍了你很久了,你可不要自己找死!”
伍子胥几乎是狂喊:“大王,老臣忠心无二,可誓天日!”
这时伯嚭突然走到伍子胥面前,淡淡一笑:“伍老相国,你难道忘了,你把你的儿子偷偷送到齐国去抚养的事了么?”
伍子胥一愣,这件事我做的如此隐秘,伯嚭怎么会知道的。
伯嚭又一声冷笑:“这就是你的忠心,只不过是对齐国的忠心!”
伍子胥急道:“你什么意思!”
“什么意思,你还不懂吗?你通敌卖国,做了为何不敢认!”
晴天霹雳!
“我没有,我没有!……”伍子胥疯了一般叫。
整个朝堂一片死寂,只有伍子胥的狂叫在回响,所有的朝臣噤若寒蝉,没有一个人替他说话,大家都收了越国不少好处,这些好处已经足够堵住他们的嘴了。
伍子胥无助的眼神从大家面前扫过,他看到了冷漠、嘲笑,还有无语的怜悯。
这些与他朝夕相处了数十年的同僚,这些他熟悉得不能再熟悉了的脸庞,今天他却好像一个都不认识了一般。
人心,真是这个世界上最可怕最多变最看不懂的东西,它可以很暖,也可以,很冷。
你死了,对大家都有好处,空出一个相国的位置,大家都可以官升一级。更何况你老是一幅盛气凌人所有人都错自己最正确的样子,实在是不招人喜欢。
所以,无论是看在钱的面子上,还是为了明哲保身,我们都没有必要为你出头。
夫差的脸上终于露出了恐怖的杀气:“事到如今,你还有什么好说的!左右!取寡人的‘属镂剑’来!”
伍子胥不叫了,他心如死灰。
夫差把剑往地上一扔:“伍子胥!你拿去自处吧!”
伍子胥拾起‘属镂剑’,赤脚批衣,一边儿往外走一面惨笑道:“我让你老爹称霸,又拥立你为王,你当初想与我平分吴国,我不稀罕,时至今日你反而要杀我,也不知道是你傻还是我傻,哈哈哈……”
夫差一个劲的摇头,顿足:“疯了,他疯了!这疯汉,死有余辜!”
伍子胥回到家中,准备自杀。
临死之前,他对家人留下了最后一句遗言。
这句话可以说是春秋历史上最震撼人心的一句名言,至今读来仍让人心魂荡漾,忍不住仰望长天,为之一恸!
——必树吾墓上以梓,令可以为器;而抉吾眼县吴东门之上,以观越寇之入灭吴也!
意思是:我死后,你们须在我的墓旁种满梓树,等它们长大后就做成棺材,吴亡之后可用来埋葬吴国死难战士的英灵;再挖出我的眼珠悬挂在吴国都城的东门之上,我要亲眼看着越国的军队攻入姑苏灭掉吴国……
好一段风云激荡,鬼哭神惊的话语,怨毒之于人甚此哉!
说完,伍子胥拔剑出鞘,引颈自刎,殷红的鲜血飞溅而出,洒在他满头白发和一身白衣上,桃花点点。
当最后一滴鲜血从他颈间涌出,他的眼前划过了很多人,一幕一幕,如同幻灯片一般:爹爹伍奢、哥哥伍尚、吴王阖闾、专诸、孙武,还有自己破郢时的英姿,那时候,他好年轻……
伍子胥死了,他结束了他这一生复仇的生命,也结束了他这一生悲剧的命运。他虽然死不瞑目,但如果让他再选择一次,他仍然会选择这一条不归路。假使当年他追随他的父亲伍奢一起死去,假使他像吴国其他大臣一样随波逐流、苟且偷生,那他的生命和咸鱼又有什么不同。他今生注定要当一个英雄,英雄就要选择最壮烈的死亡方式。
夫差听说了伍子胥的临终遗言,大发雷霆:“伍子胥,你都死了,还怎么可能会有知觉?你所预言的一切,绝对不可能发生!寡人是天之所生,地之所载,神之所使,谁敢动我!”当即命人将伍子胥的头砍了下来,挂在东门之上,又将尸体的其他部分装在一个鸱(chī,吃)夷(古代装酒的一种袋子,以皮革制)里,抛入滚滚的钱塘江水之中,并说:“寡人要让太阳烤你的头、大风飘你的眼、鱼鳖吃你的肉、野火烧你的骨,叫你骨肉糜烂、化为齑粉,你还看个什么!”
这两个人,真是天生的一对冤家。
传说,夫差的侍卫们将伍子胥的尸体抛向江心后,只听见阵阵可怕的巨响从江中传来,尸体随着江流迅速的翻滚,继而与水融为一体。接着,钱塘江巨浪滔天,荡激崩岸,仿佛在挑战着独裁者的权威,发泄着自己漫天溢海的怨愤。
侍卫们吓坏了,狼狈奔逃,这件事让他们幼小的心灵遭受到了永久的伤害。
从此就有人说,伍子胥死后,他的佩剑在其尸体沉没的江上经常出没,愤然漂浮于水面,人取之就会生病,丢弃它则马上就恢复健康。
还有人信誓旦旦的说自己看到伍子胥穿着一身素衣,骑着一匹白马,持一柄长矛,立在数百尺高的钱塘江大潮之中,仰天长啸,其声震怒,雷奔电激,荡漭千里。(唐·杜光庭《录异记》)
人们说,伍子胥是复仇男神,他就算是死了,灵魂也要继续复仇,那滔天的巨浪,就是他滔天的怨气,他要夫差一刻都不能安宁。
怒势豪声迸海门,州人传是子胥魂。
天排云阵千雷震,地卷银山万马奔。
高与月轮参朔望,信如壶漏报朝昏。
吴争越战成何事,一曲渔歌过远村。
——宋·米芾《绍圣二年八月十八日观潮浙江亭》
据《太平御览》记载,夫差后来果然内心不安,曾经亲自率领群臣到江边致祭,而吴国人还在胥口为伍子胥建立了祠庙,称为“胥王庙”,并以他的名字命名了胥江、胥湖、胥山、胥口、胥门等等,封他为江神。然而令人深思的是作为敌国的越国似乎也很敬重伍子胥,越人在西湖边的一座小山上也修建了一座伍子胥祠,连这座小山也被名为“胥山”或“吴山”,封他为镇压钱塘潮的潮神,并在庙内写上这样的楹联:“孝当竭力,忠则尽命;生为相国,死为涛神。” 民间传说,伍子胥被投江的这一天即为公元前484年农历五月五日。所以吴越的风俗,端午最早是纪念中国最伟大的复仇战士伍子胥,而不是屈原。
真正的英雄,连敌人都会对他敬重的。
梦笔桥东夜系船,残灯耿耿不成眠。
千年未息灵胥怒,卷地潮声到枕边。
——宋·陆游《夏秋之交小舟早夜往来湖中绝句》
接下来的事情,大家都知道了,伍子胥死后,吴国的擎天之柱崩塌,不久,越王勾践率军攻灭吴国,夫差在无边的悔恨之中伏剑自杀,完成了他这一生中唯一的壮烈之举。
挂在吴国城门上伍子胥的头颅,缓缓闭上了眼睛。
三.小人还是伟人——浪子战神吴起
档案
姓名:吴起
国籍:卫
籍贯:卫国左氏邑(今山东曹县)
座驾:四驱战车
武器:弓箭
历史评价:战国第一名将,纵横天下,平生无一败绩
经典之战:泾水之战,龙泽之战,阴晋之战,平南越之战,灭陈、蔡之战,州西之战
爱好:读书,写书,当官,发财,吸脓血,与士兵打成一片
特长:博采众家之长,身兼儒家、法家、兵家、史学家四重身份
性格:精力旺盛,冷血无情,永远不服输
智商:天文数字
情商:零
必杀技:吴子兵法,春秋左传
缺点:不喜欢女人
最好的兄弟:没有
最讨厌的人:王错
座右铭:穿别人的鞋,走自己的路,让他们找去吧.
死亡方式:乱箭穿身然后五马分尸
简历
约公元前440出生~公元前415年:在卫国当流氓
公元前415~公元前414年:在鲁国与曾子学儒
公元前414年~公元前412年:在鲁国自学兵法
公元前412年~公元前410年:在鲁国为将,胜齐
公元前410年~公元前383年:在魏国守西河,大灭秦国威风
公元前383年~公元前382年:在楚任宛地守
公元前382年~公元前381年死亡:在楚任令尹,主持变法,大灭魏国威风
吴起这个人,当真是中国历史第一奇人了。这家伙文武全才,无论在儒家、法家、兵家、史家里那都是一等一的高手,他到哪国哪国强盛,到哪国哪国无敌,按道理,这样的人才,应该大家伙抢着要才对,可惜自古英雄多薄命,吴起没有当成热饽饽,却变成了个臭苍蝇,处处被人讨厌,处处被人排挤,一辈子被人害了无数次,不但没有获得舆论的同情,反而遭到全天下人的唾弃。
事情怎么会这样呢?
有人说,吴起失败的关键之处,就在于他品德太差。司马光尝言:“是故才德全尽谓之圣人,才德兼无谓之愚人,德胜才谓之君子,才胜德谓之小人。”中国人的价值观,是要求人德才兼备,德字放在前面。而我们这位吴起,则大悖此道,他的所作所为,都大大违反了中国人的道德观念。所以即使他才能大过了天去,也是一个小人,死不足惜。
其实吴起真的是个很差劲的人吗?穿过史书认真思考,我发现实情并不是这样。或许他对待自己和家人真的很残忍,但是他对属下和百姓真得不错。
于是又有人说,历史上最厉害的人物,是既会做事又会做人的人,吴起显然是个会做事的人,然而他刻薄寡恩,不知变通,是个不会做人的人,所以他最终不得好死。
我要说,说这句话的人,纯粹属于站着说话不腰疼。
因为,他所说的这种既能做好事又能做好人的人,根本不存在。
因为,世上有些事情,你只有不会做人,才能坚持的做下去,比如说变法,比如说维新。
因为,革命,不是请客吃饭。既想顾全自己的名誉声望,又想做好这些得罪人的事情,根本不可能。
所以事实上,吴起不是不会做人,而是不屑那样做人,因为如果这样,他想做的事儿就无法进行下去。
我看到有人开始一头雾水了。
不要紧,大家跟着小生的笔触看下去,就明白了。
1.理想
吴起小时候,倒有一个快乐的童年。他的老爹是卫国富商,家中衣食无忧,平常的爱好,就是吃喝嫖赌,打架闹事,这么一个不爱读书的问题少年,谁也不会想到他日后会那么有出息。
可是随着吴起一天一天长大,他的心思变了,他想当官儿。
我们知道,中国古代,商人是没啥地位的,即使你再有钱,没有生在贵族之家,照样被人瞧不起。吴起成日里在街头混,再怎么混也是个小混混,一碰上有钱有势的贵族公子哥儿,也只有被这些大混混欺负的份儿。
心高气傲的吴起哪里受得了这种气,于是他立定想法,一定要搞个大官儿来当当,出人头地。
于是他四处给人送礼,大花血本,求人推荐他当官。
吴起错了,在春秋战国这个注重家世门楣的时代,你花再多的钱也当不上官儿。
结果,吴起送出的钱,全都如泥牛入海,只听到一个响,半点用处没有。
卫国的官儿也够缺德的,收了钱不办事儿。
吴起心里那个郁闷哪,偏偏这时老娘也来骂他:“没用的东西,花光了家里的钱,还是一事无成,老娘白养你了!”
老娘骂他也就算了,偏偏跟他一起混的小流氓们也来嘲笑他,见面就叫他“冤大头”。
吴起火了,拔除剑,将嘲笑他的三十个小流氓,杀了个干干净净,然后回家收拾包袱,准备跑路。
老娘问他:“你这个小王八蛋,还想离家出走啊!”
吴起一瞪眼,张开大嘴往自己手上一咬,淌着满嘴鲜血发誓说:“我吴起今天离家出走,不当上卿相一级的大官儿,绝不回家,也决不跟老娘你见面!”
吴起走了,从此一骑红尘,扬起漫天沙暴,天下英雄,将闻其风而丧胆。
2.吴起原来是孟子的师叔
吴起离开卫国,开始思索前程。
他的终极目标,当然就是建功立业,当上一国卿相了。可是布衣为相,谈何容易,当时又没有科举,没点儿名气谁会用他。
这时候,鲁国一位大夫子曾参,进入了吴起的视野。
曾参这位夫子,乃是大圣人孔子的高徒,位居儒家五圣(孔子、颜子、曾子、子思和孟子)之列。因“孔子之学,曾子独得其宗”,而被后人尊为“宗圣”,那可是一个不得了的人物。
而当时,孔子及其多位高徒均已去世,天下间以曾子名气最大,如若能当上他的弟子,那可是真是麻雀变凤凰了,要是再能得到他的垂青,在诸侯之间说道说道,那混个官来当还不是个小case!所以,吴起打定主意,要投身儒家这座大靠山,以求取功名富贵。
于是吴起来到鲁国,交足学费,在曾子开办的私立学校当上一名儒生,日夜苦读。
不过,史书上记载的这件事儿,其真实性恐怕有些问题。钱穆先生的《先秦诸子系年》,考辨吴起仕鲁是公元前415年,此时曾参早已去世,怎么可能又是吴起的师傅。而刘向《别录》言及《左传》源流时云:“左邱明授曾申,申授吴起”,这样看来,吴起所师,恐怕是曾参之子曾申。
反正不管是曾参还是曾申,我们叫他曾子就没错了。
说句题外话,我们所熟知的孟子正是孔子嫡孙子思的徒孙,而子思又是曾参的徒弟、吴起的师叔。如此算来,吴起按辈份竟是孟子的师叔了,有意思。
就这样,吴起在鲁国安心读起书来,或许是学习成绩不错,曾老师对这位徒弟很是欣赏,不但传授给他集兵家史家之大成之作《左氏春秋》,还介绍了一门亲事给他,老婆是齐国的一名贵族女子,温柔贤惠,很是不错。
一切似乎都在朝着好的方向发展,有个好老师,有个好妻子,还攀上了贵族亲戚,摆脱了布衣身份,吴起似乎没有啥好抱怨的,只要等到学成之日当官发财,那就算是修成正果了。
可是好事多磨,偏偏在这时候,吴起家中发生了一件大事,改变了他一生的命运。
原来,就在吴起在鲁国留学的第二个年头,他那位爱骂人的老娘死了,吴起听到这个噩耗,仰天大哭三声,然后擦干眼泪,继续读书,好似什么事儿都没发生一般。
这下子可气坏了号称大孝子的曾老师:“老娘死了,你不快点儿回去奔丧守孝,还在这里读个屁书啊!”
吴起低头不说活。
“儒家规矩,父母去世,儿子必需在家里守孝三年,不准喝酒、不准吃肉、不准当官、不准娱乐、不准笑,只能哭!”
啊!?吴起傻了,要他三年不准喝酒吃肉,还要白白浪费三年光阴不能去当官,这不是要了他的老命了吗?于是他说什么也不答应,还跟老师顶嘴:“弟子曾经发过誓的,不当上大官儿,死也不回去,何况只是老娘死了!”
曾老师大怒:“你这个忘本的劣徒,水无本则竭,木无本则折,人若无本,简直不是人!我曾申没有这样的学生,你滚吧!”
可怜的吴起,就这样被逐出师门了,从此他的不孝之名,传遍天下,为万代所不齿。
我们这里解释一下,曾子为何不顾师徒情份,定要赶走吴起呢?
原来,儒家以孝道传世,曾子一家更是数一数二的大孝子,《新语》上就说:“曾子孝于父母,昏定晨省,调寒温,适轻重,勉之于糜粥之间,行之于衽席之上”。唐代皮日休也说:“曾参之孝感天地,动鬼神,自汉至隋不过乎。”儒家的重要经典《孝经》更是曾参所编。所以说,孝道乃是曾门儒家混饭吃的家伙,我们的曾老师又怎么能容得下吴起这么一位不孝之徒呢?
3.千古谤言,自由后人评说
固执的吴起背上了“不孝”和“儒家弃徒”双重恶名,如果换个一般人,从此以后恐怕就要一蹶不振了。可是我们的吴起可不是个孬货,其个性之坚忍,绝非常人所及,“输”这个字在他的字典里根本不存在,他的心就像一块顽石一般,磨不平、砸不烂、敲不碎,金刚不坏。
儒家不要我,算了,我去学兵法,曾门那一套迂腐的道德之说本就不适合我,品行好就一定能富国强兵吗?鲁国人个个自称是君子,也不见得它鲁国有多强!在这个战争频仍的乱世,武功兵法那才是王道。
吴起于是开始钻研兵法,三年之后大成,战国时代第一名将,诞生了。
他现在就是一只出笼的猛虎,只要给他一片山林,他就是万兽之王。
所谓“山林”,对一个武将来说,那就是“战场”了,既然吴起生在战国,自然不愁战场。
公元前412年,齐国国相田和率大军攻打鲁国,一路势如破竹,鲁国危在旦夕。
这样的事情,在齐鲁之间已经发生了不知几百遍了,齐国的田氏想代齐自立,自然要多立战功,欺负不会打仗的鲁国人,正是最简单最自然。
从前这种时候,鲁国一般求晋国老大来帮忙,可惜当时晋国已经一分为三,变成了韩赵魏,或许因为大家都是窜主自立的同道,所以韩赵魏三国那会儿与田氏关系正好得不得了,自然一个都不肯帮忙。
鲁国君主鲁穆公急了,他身边的“君子”一大堆,却没有一个会打仗的。
关键时刻,鲁国相国公休仪向穆公推荐了吴起,说:“吴起兵法盖世,欲救鲁,必用起。”
鲁穆公一听,很好,那就赶紧拜吴起先生为将吧!
解释一下,与先轸所处的时代不同,到了战国时代,各国的官僚机构已经开始文武分家了,产生文官的首长“相”,以及武官的统领“将”。呵呵,这个时候的官职还是很简单啊,不像后来那么复杂,让人摸不着头脑。
然而,吴起一步登天要当上“将”消息传出来,鲁国的“君子”们不干了,咱们鲁国礼仪之邦,怎么能用一个没身份的打工仔呢?更何况这个打工仔还是一个身背不孝之名的儒家弃徒。如此一来,我们这些君子的脸面往哪搁哟!
于是“君子”们跟鲁穆公说:“先不说吴起人品才能如何,光看他的老婆是齐国人,咱们就不能用他!万一他被吹了枕头风,在战场上投降了齐国,那可如何是好?”
鲁穆公一听,哎呀不行,赶紧让吴起这小子滚蛋!
眼看就要得偿所愿,一展抱负,突然出了这档子破事儿,吴起郁闷。
真衰,我娶哪国女子不好,偏偏要娶这齐国女人,该死!
不是自己该死,而是这女人该死,谁叫她要生在齐国呢?
所以不要怪我,怪就怪你命不好吧!
于是吴起恶向胆边生,找来妻子,对她说:“我现在要求取功名,就要取你一样东西来用,不知夫人你可否割爱呀!”
“咱们夫妻一体,又何必客气,你到底想怎样,为妻成全你就是。”
“那我可就不客气了,取你人头一用!”
起妻大惊,方欲开口,起拔剑一挥,鲜血横飚,一颗愕然的人头已然落地。
吴起叹了一口气,提溜起老婆的人头,拿去给鲁穆公看。
“主公,你现在知道我的忠心了吧。这一颗美丽的脑袋,就可以证明,我与齐国,没有半点瓜葛。”
鲁穆公惨然,对这个心狠手辣的名利狂徒,他是又厌恶又害怕,可是事到如今,他却也没什么借口拒绝吴起了,更何况齐军兵临城下,事在危机。罢罢罢,死马且当活马医吧!
就这样,吴起踏着爱妻的头颅,用淌满鲜血的双手,够上了鲁国的帅印。一个伟大的男人背后,必有一个可怜的女人,这句话在历史上,已经被证明了无数次了。
不过,吴起“杀妻求将”的故事,我们只可相信七分,切切不可全信。愚以为,中国各朝各代的历史,犹以战国之史最不可信,秦始皇焚书坑儒,毁掉了不少珍贵的资料,从周定王元年(前468年)《左传》记事结束,到周显王三十五年(前334年)这一段历史,几乎是空白的,到了西汉司马迁时候再来修史,恐怕传言多于实情。更何况吴起乃儒家罪人,他的很多事迹,很有可能是后世儒家对他的诽谤,毕竟杀害至亲这种灭绝人伦的事情,太过违反人性。
退一步讲,就算这件事儿是真的,也没啥好大惊小怪。古人有一句话,兄弟如手足,女人如衣服。女人没了可以再娶,机会没了却是难逢。对于一个困顿半生的天才而言,失去实现理想的舞台,无异于叫他去死。战国时人的想法,可不能以我们千年后的价值观去衡量。
4.鲁国一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