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与文化哲学
内容简介
本书的内容主要包括艺术与文化传播与信息化。
艺术与文化的发展是统一的,艺术是文化的重要内涵与组成部分,而文化是艺术的渊源与内容。现代通过文化来批评艺术和通过艺术来批评文化成为艺术与文化共同发展的重要表现形式。然而以往的艺术哲学与文化哲学往往是单独成书,让人难以看出艺术与文化的关系,本书将二者集中起来,有助于读者从整体上认识艺术与文化的共同联系与发展。
传播与信息化是社会先进文化的物质基础,代表了社会文化发展的方向。因此传播与信息化就成为文化哲学的重要组成部分。
本书是在网络资料与历史著作基础之上编著而成的,如有雷同,纯属必然。
正文 第一章 艺术论
艺术学概论
艺术学也就是艺术理论,它是从理论上系统阐明艺术普遍规律的科学,它要阐明的是有关艺术的本质、特征、发展规律及其社会作用的原理原则。艺术理论归属于文艺学。文艺学是对研究艺术的各门科学的统称,包括艺术史、艺术批评和艺术理论三个分支。艺术现象是艺术理论、艺术批评、艺术史的共同研究对象;但三者又有不同的研究角度和研究任务,是性质不同的独立学科。
艺术批评侧重于对艺术家、作品的分析、研究和评价,兼及艺术思潮、艺术运动。它对艺术现象的反映和反应往往是及时的、活跃的。艺术批评解释具体的艺术现象,评价艺术作品的优劣得失,展示艺术的特殊规律,具有特殊性、主观性。
艺术史,是历史学的一个分支,又是艺术学的一个门类,它按照艺术本身的发展顺序理出历史线索,展示历史过程,对过去各个时代艺术实践的状况加以概括和总结,探索艺术发展的规律。具有整体性、历史性。
艺术理论,既要借助于艺术批评的成果,又有赖于艺术史提供的丰富材料。它研究的是艺术的各种表现形式的特征及其本质规律,不仅要研究艺术与社会生活关系的一般规律,也要研究艺术自身产生、形成和发展的特殊规律,也就是从创作到作品再到鉴赏的艺术活动过程及其规律。艺术理论从理论高度审视古今中外的艺术现象,对艺术现象中带有普遍意义的问题进行分析研究、集中概括,上升为观念体系,具有抽象性、体系性。
艺术史、艺术批评和艺术理论彼此之间又是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艺术史、艺术批评只有以艺术理论为指导,才不会成为材料的堆砌和拼凑;而艺术理论只有以艺术史、艺术批评为基础,才不会成为”空中楼阁”。
艺术理论源于艺术实践与艺术现象,又作用于艺术实践与艺术现象。艺术学的任务,就在于将存在于具体艺术现象中的客观规律合乎逻辑地抽象出来,以帮助人们科学地认识艺术现象,更好地从事创作、鉴赏、批评等活动,更好地发挥艺术应有的特殊的社会作用。
艺术学是艺术实践与哲学的中介,一方面艺术学以各门不同艺术的特殊性、具体的创作规律、欣赏规律为研究对象,直接为指导各门艺术的实践活动服务。另一方面艺术学又是哲学性质的科学,它对各门艺术学的研究具有方法论的意义,同时各门艺术学的研究成果又能够反过来丰富和推动艺术学的研究。
美学与艺术学有着特别密切的关系,弄清二者之间的关系,对于认识艺术学的对象特别重要。美学的研究对象包含客观世界的美和人对客观世界的美的反映的全部领域,它把艺术作为审美意识的集中表现来研究其本质和一般规律。由于艺术是审美意识的集中表现,艺术学与美学理论之间常常是彼此渗透和相互转化的。
艺术是一个复杂的社会现象,对于它的研究可从各个不同侧面去探讨,然而归根到底,使艺术区别于哲学、科学、道德、宗教等等的本质的东西,在于它能够引起人们的审美感受,在于它是作为人们的一个审美对象而发挥它所特有的社会作用。因此艺术的本质必然要涉及美的本质问题。不理解美的本质,也就不能认识艺术的本质。
艺术学与美学是统一的,不可分割的,文艺理论与审美理论是同一过程的两个不同方面,二者本质上是一致的,它们的区别只是在于所反映的角度是不同的。艺术学是美学在艺术作品与创作过程中的规定,而美学是艺术作品在艺术欣赏与主体心理上的规定。艺术概念侧重于艺术的客体方面,侧重于艺术作品的生产过程,而美的概念侧重于艺术的主体方面,侧重于艺术的欣赏过程。艺术作品的生产与欣赏也就是美的生产与欣赏过程。艺术的特征也就是美学的特征。任何一种艺术理论都对应着一种美学理论,任何一种美学理论也都对应着一种艺术理论。
对于艺术与美的研究对象,有一种似是而非的观点认为美学的研究范围包括艺术美与现实美、自然美,而艺术的研究范围与对象只能是艺术作品、艺术现象,因此美学的研究范围大于艺术学的研究范围,并将这一点作为它们的本质区别之一。实际上美学的研究对象是艺术美与现实美的统一。艺术的研究对象同样是艺术现象与生活艺术的统一。它们的研究范围是重合的,上述的区别并不存在。
这是因为存在决定意识是唯物主义的基本观点,我们关于美与艺术的主观意识都是从客观的物质存在与社会实践之中形成的。存在是第一性的,意识是第二性的,没有客观的现实美与生活艺术,又那里会有主观的美与艺术的观念。而将现实美与生活艺术排除在艺术的研究范围之外,必然会割裂艺术与生活的关系,导致对于美与艺术的主观唯心主义解释,认为美与艺术不是从现实生活之中形成的,而是由于艺术家的主观创造而形成的。
所以坚持唯物主义的反映论,就必须坚持艺术的研究对象是生活艺术与艺术作品的统一,艺术的作品与创作规律只不过是生活艺术合乎规律的集中与提高而形成的。不研究生活中的艺术表现形式,不将艺术作品与现实生活相对照,是根本不可能认识到艺术现象发展规律的。从生活实践-艺术作品-艺术形式-艺术理论代表了艺术现象的四个不同层面,也就是从具体到抽象,从客观到主观的不同层面与过程。而现代文化批评对于艺术批评的影响正是生活对于艺术影响的集中反映。
艺术美是现实美的主观反映。如果把现实美排除在美学研究的范围之外,单纯从哲学和心理上对美的本质作抽象分析,那就不能弄清美的本质,也不能正确认识艺术美的来源。艺术是审美意识的集中表现,也是美的存在形式。美的研究如果离开了艺术,就会混淆美与生活、哲学、政治、道德等的区别,丧失美学的独立地位,而成为其它意识形态的附庸。
艺术理论具体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一是艺术的本质特征论,主要考察艺术与整个社会生活和社会形态之间的关系,阐明艺术的根本属性。二是艺术的发展论,主要从艺术与人类及其生活实践的历史生成的关系出发,阐明艺术起源、发展、演变的特点和规律。三是艺术的创作论,主要论述艺术与创作主体即艺术家之间的关系,阐明艺术创作过程、艺术思维、创作方法的特点和规律。四是艺术的鉴赏论,主要阐明艺术接受、鉴赏、美的特点和规律。五是艺术的批评与构成论,主要着眼于艺术作品自身诸因素之间的关系,阐明艺术作品内部构造和外部形态的特点和规律。六是艺术的价值论,主要阐明艺术的评价标准与艺术对于社会的价值与作用。
艺术理论遵循了从整体到部分,从本质到现象的叙述顺序,和理论与实践、历史相统一的叙述顺序。按照艺术的本质、艺术的实践、艺术的构造与艺术的价值的顺序排列,从而表明了艺术来源于生活,又作用于社会生活的本质。
艺术学的研究方法可以分为三个层面,一是哲学、语言学等基础科学方法,二是心理学、伦理学等关联科学方法,三是作品分析、美学分析等艺术学自身的分析方法。可以看出艺术学的研究方法也就是艺术学与其它意识形态与科学相互联系与影响的方式与途径。
艺术学与哲学的联系。艺术学是哲学性质的科学;是作为人们世界观组成部分的审美观、艺术观的系统化和理论化的学说。但是,哲学的一般原理不能代替艺术学的具体研究。哲学以整个客观世界作为它的对象,它研究自然界、社会和人类思维的最一般的规律,而艺术学研究的只是社会现象中的一个领域的特殊规律。哲学为艺术学提供世界观和方法论的基础,而艺术学研究的成果又反过来丰富哲学的内容。
作为一种审美意识形态,艺术受到哲学思想的影响。作为一种应用语言学,艺术受到语言学思想的影响。而艺术与语言学本质上都是一种信息现象,它们同时受到信息科学与技术发展的影响。
对于艺术学而言,哲学与语言学、信息学就是艺术学的上位科学,对于艺术学的发展具有重要的影响。而心理学、社会学对于艺术学而言则是等位科学与关联科学理论,它们对于艺术学的发展也具有很大的影响。
艺术学的发展表现为从艺术实践发展为艺术批评、艺术理论。一切理论都来源于实践,艺术学同样来源于艺术实践。艺术实践的日益丰富和发展,引起艺术学的变化发展。历史上任何一种艺术学的形成,都离不开它所属时代的艺术实践和前人的艺术实践。没有艺术实践,便没有艺术学。
美学的产生和形成同样得力于人类长期的艺术实践和卓有成效的艺术批评,离开了艺术作品和艺术研究,美学便无从产生形成。艺术史上,所有关于艺术的研究与批评,都会从不同的角度体现出美学内涵。在美学成为一门独立学科之前,它始终与艺术的研究和批评连结在一起。
艺术学的发展表现为从单一的艺术理论发展为系统的艺术理论,艺术理论日益全面化、体系化。
从历史上看,虽然古代早已产生了艺术学思想,但是作为较系统化的独立形态的艺术学建立却较晚。关于某一部门的艺术学很早已经中独立出来了。西方古代有亚里士多德的《诗学》,中国古代有儒家的《乐记》,这样的著作所研究的是一个部门或主要是一个部门的艺术学。
艺术学之所以较早地取得了一门独立的科学的地位,主要是因为艺术作为一种社会意识形态具有明显不同于其他社会意识形态的特点,同时艺术实践本身的发展要求从理论上概括艺术家的创作经验,和提出社会对艺术的批评的准则。只要艺术家的创作实践经验积累到了一定的程度,社会对艺术的需要发展到了一定的程度,有可能和有必要对艺术家的创作经验、对人们的审美需要加以总结和确立艺术批评的准则,对于艺术学的独立的研究自然就产生了。
艺术学的发展体现为研究对象由单一到多样、研究范围由狭窄到宽阔的发展趋势。艺术学诞生之初,一般被界定为“艺术哲学”,其对象基本上是艺术形式与艺术作品,其范围是有关艺术美的各个方面。以黑格尔为代表的德国古典美学家们,几乎无一例外地把他们的研究对象和研究范围确定为艺术美。
随着人们审美实践的深入,美学的研究对象和研究范围逐步扩大到艺术之外的现实生活领域。车尔尼雪夫斯基则直截了当地提出了“美是生活”的著名命题。这个命题既包含社会美,也包含自然美,而艺术美,则是在社会美和自然美基础上的加工创造。
20世纪以来,美学学科的研究,不只注目于艺术美、社会美、自然美,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和应用美学的兴起,其对象和范围已扩展到人类生活的各个方面,美学学科内容日益多样化、丰富化。
艺术学的发展表现为研究方法从哲学方法发展为科学方法。比如自美学学科产生形成以前直到黑格尔甚至上溯至古希腊,西方美学的研究主要是哲学的研究,是一种先验性、思辩性研究。而现代的西方美学界普遍采用自然科学和心理学的方法,对美学进行实验的、实证的研究。
艺术哲学方法论的指导是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在这一方法论的指导之下,可以兼容多元科学方法或具体方法,如语义学研究、现象学研究、符号学研究、结构主义研究、精神分析研究以及系统论、信息论、控制论等等的研究,这些研究由哲学的本体论的抽象探讨转向科学实在论的具体解析,使美学的“玄学”味淡化,实在性增强,从而增强了美学学科的科学性。
艺术与生活
艺术是主体通过艺术语言对生活的反映形式。艺术作为人类精神文化的一种特殊形态,是人类审美意识的集中体现,是人类审美能力的创造性产物和人类情感的自由表现。因而,艺术是人类审美活动的最高形式,艺术美则是美的最高形态。
艺术是艺术家在熟练掌握了艺术语言与技巧的基础上创造出来的,是艺术家审美心理与意识的对象化结果,是艺术家的审美理想、审美情趣和艺术技巧结合的文化产品。所以,艺术美又富有鲜明的个性色彩与文化色彩。
艺术是由于人类为了记录、保存、欣赏生活中的美而形成的。生活是无限分散、易逝的,艺术将生活中的美集中记录下来,供主体随时随地鉴赏,以满足主体的审美需要。同时,艺术也是人类保存、传达和交流审美意识的最佳手段,有了艺术,人类千百年来的审美意识才得以记录和保存下来,并世世代代流传下去,成为人类巨大的精神文化宝库。
社会美和自然美合称现实美,是美的客观存在形态,是艺术美产生的基础和源泉,但它们又有着种种固有的缺陷。
首先,社会美与自然美的形式与内容是不自由的。社会美和自然美也追求内容与形式的统一,但社会美偏重于内容,自然美偏重于形式,而艺术美则是深刻的思想内涵与完美的艺术形式的高度统一。自然美的内容与形式都受到自然环境与自然规律的束缚,因而常常是固定不变,或者是周而复始的。社会美的内容与形式是相对自由的,但它同样受到社会环境与社会规范、权力的影响,因而也不能够实现主体的精神自由与行为自由。而艺术的内容与形式是最自由的,通过艺术家的不断创新与发展,艺术的内容与形式成为了主体精神自由的象征。
其次,自然美与社会美总是存在于现实的一定时间和空间之中,即它们常处于活动状态,缺乏稳固性和普遍性,随时空改变而消失不再。而艺术美一旦被创造出来,就可能超越时空,流传久远。艺术美的创造是纯粹精神价值的创造,它是人类生存意义和审美意识的展示。同时它又担负着保存和延续并发展人类审美文化的功能,成为人类精神价值的象征。此外,艺术由于它特有的存在形态,其表现的内容、意义可以不受时空的限制,自由地在时空中组合。例如电影,就完全能穿透时空限定,甚至重组时空。
再次,现实美还常带有芜杂性。美的成分与不美的成分或可有可无的成分共处一体,各成分之间内在的联系不够协调,因而作为整体,和谐程度不够。毕竟现实美是缺乏充分加工的自然形态的美,即便经过加工改造,也常常带有强烈的功利目的,因而,也就不能充分地体现出实践主体的自由自觉的创造性。
自然美与社会美的缺陷,使它们不能充分满足人们更高级更全面的审美需求,也不能充分表现人们的审美意识和审美情感,因而需要艺术美与艺术作品。
艺术家对现实材料进行加工,把现实中不美的部分去掉,把分散的美集中起来,创造出典型形象,使之更符合美的规律,更纯粹、更精致。同时,艺术家建构的艺术形象具有十分紧密、协调的内在联系,表现出一种理想美的色彩,因而是普遍自由的形式与普遍自由的内容相结合的一种新的美的形态。
艺术的创作是艺术方法、规律指导下完成的。艺术家通过对艺术环境、人物、故事的选择、创造,打破了生活的完整性、连续性,减少了不必要的过程与细节,而强化了主要人物与主要矛盾,形成不同人物形象美与丑的对比,生活过程持续与间断的对比,善与恶不同结果的对比,从而集中表现了蕴涵在生活中的美。
通过艺术产品的创造,艺术将各种客观的、主观的美的因素固化、物化,从而有助于美的记录,保持与欣赏,突破了现实美易于消逝的缺点。通过艺术家的艺术创作,艺术突破了环境条件与自然规律、社会规范等各种束缚,实现了人的精神自由。上述特点结合起来使得艺术成为了人类审美意识的最高表现形式。
社会生活是艺术的源泉。从具体艺术作品的产生看,作品所表现的思想内容来自于艺术家的生活实践。艺术家所描写的人物、事件、景观,包括他所要表达的感情意愿,都是他从生活中直接或间接获得的。
艺术源于生活,但并不等于生活。艺术与生活的区别表现在,第一,艺术反映生活的能力是有限的,艺术并不是对生活的全部、镜像反映,即使是写实的影视艺术,其反映能力也是有限的。现实生活是无限的,而艺术作品是有限的,艺术的内容受到篇幅的制约,并不能够反映生活的全部事实。而且生活是变化发展的,而艺术的内容与形式则是相对固定的,艺术作品只能够反映有限的生活,因此艺术的时空与生活的时空是不同的、有限的,具体作品反映生活的能力总是有限的。
第二,艺术反映生活是通过艺术语言、艺术形式进行的,不同的艺术语言与形式相结合形成了不同的艺术形态。不同艺术形态的语言不同、方法不同,联系与反映生活的方式也不同。相同的事物与生活在不同艺术形态中的艺术形象是不同的,这是因为不同的艺术形态具有不同的语言与表达能力。
第三,艺术作品的内容与形式具有主体性、选择性。面对同样的现实生活情景,艺术家写什么,怎样写,都决定于艺术家自己对生活的理解与艺术能力,正是艺术家不同的个性与能力的区别,形成了艺术作品的不同风格,充分地体现着艺术家反映社会生活的能动性、主体性。
第四,艺术与生活最大的区别在于艺术形象的创造性。艺术作品突破了生活的局限性,创造了在生活中并不存在的艺术形象,给人以精神自由。生活中的美与生活形象是分散的、不典型的,生活中的美与丑是交织在一起的,而艺术作品中的美与艺术形象则是集中的、典型的,这是通过艺术家的主观选择与艺术创作而形成的。艺术反映客观生活与艺术的主观选择性、创造性是统一的,艺术反映客观事物的美与反映主体对于美的追求也是统一的。
认识生活真实与艺术真实的关系有助于认识艺术与生活的关系。生活真实,是指社会中客观存在的实际事实,包括各种社会与自然现象。生活真实是丰富多彩、运动不息的,又是原始粗糙、零星分散的。本质与现象,主流与支流,光明面与阴暗面,真善美与假恶丑往往杂揉在一起,同时并存。因此,它是直接的现实,具有客观实在性。
艺术真实也就是艺术形象的真实性,它的本质是一种艺术的合理性、规范性,是由艺术家的艺术作品所反映出来的艺术世界的内在逻辑与规则而形成的。在总体上、细节上,它比不上生活真实本身,因而艺术真实要始终以生活真实为源泉。但在典型性上、美的和谐程度上,它又高于普通的实际生活,因为它比生活更集中、更强烈、更动人。相对于生活真实而言,它不仅具有生活现象的真实,而且包含着历史本质的真实,既体现着具体感性的客观真实性,又体现着历史运动的客观真理性。它能提供真理性的认识,使现象和本质、偶然和必然得到辩证的统一。在这个意义上说,它就比生活真实更真实。
同时,艺术真实不仅与客观的生活真实相联系,也与艺术家主观的真情实感相联系。艺术真实与生活真实相比,已经多了一层因素,这就是主观的因素,因此,它是主客观的统一体。这个统一体的真实,就不仅仅是客观生活的真实,也还包括艺术家主观情感的真实。艺术家的真情实感、真知的见,乃是构成艺术真实的有机要素。
美与真实之间是统一的,但也存在相对矛盾。艺术家往往通过艺术虚构来更好的表现事物的美,但是美与真实之间并没有根本矛盾。美的并不一定不真实,真实的也不一定不美。艺术的美是一种本质真实。艺术的虚构是有条件的,艺术的虚构必须以客观生活为基础,遵循美的规律而进行,并不是艺术家的胡编乱造。
艺术美是细节真实与本质真实的统一,也是内容与形式的统一。细节真实有助于刻画丰富事物的形象,而本质真实有助于认识事物的发展过程与规律。主观主义者重视本质真实胜于细节真实,他们往往为了表现事物的本质,而不惜扭曲事物本身客观的形象,夸大事物的特征。由于不同主体对于事物本质的认识不同,因此主观主义的作品往往具有主观多样性,艺术作品本身具有强烈的主观倾向性。
客观主义者、反映论者则认为艺术仅仅是单纯的反映客观事物与社会生活,就好像新闻一样。他们重视细节真实胜于本质真实,认为艺术家最重要的是观察能力与反映、复制能力,艺术家可以通过观察社会与学习艺术方法提高自身的能力,但是艺术作品永远赶不上社会现实,因为只有现实才是唯一的真实。
客观主义者认为艺术作品不能够渗入艺术家个人的情感与立场。实际上艺术不是生活的复制品,艺术家也不是复印机与照相机,任何艺术作品本身或多或少蕴涵着创作者的个人意识,具有不同的立场与倾向。客观主义与主观主义各执一词,都是片面的。艺术作品本身是主观与客观的统一,艺术源于生活,高于生活。艺术能力的发展也是学习、积累与创新的统一。
艺术真实在不同种类艺术作品中的表现是不一样的。叙事性艺术着重于生活真实的艺术再现;抒情性作品,则着重于真实情感的艺术表现。但再现中有表现,表现中有再现,两者总是不同程度的统一。
艺术真实既包含着客观的生活真实,也包含着主体的真情实感,因而也就必然既要求形象性,也表现倾向性。形象性是指艺术作品通过艺术形象反映的社会生活。而倾向性则是指艺术作品中所渗透的艺术家的立场观点、意志、愿望和理想追求,是艺术家对社会生活的爱憎态度。包括思想倾向、情感倾向和审美倾向三个方面。
艺术用具有审美意义的形象来反映物质世界,表达思想情感。艺术作品中的形象,称为艺术形象,它既保留着生活形象的具体可感性,又渗透着艺术家的审美情感。在叙事性艺术作品中,一般指人物形象,也包括环境、场面、景物、事态及一切有形物体;在抒情性艺术作品中,则主要指情景交融的画面或氛围意境。每一部作品都是由若干具体形象构成的形象体系,从而能整体性地反映生活。
形象的具体性要求形似,而形象的概括性要追求神似,艺术形象应该做到形神统一。艺术形象的具体可感性与普遍概括性是一个统一体,艺术正是通过具体可感的个性来显示出带有普遍意义的生活本质,其共性存艺术家个性之中,而个性又体现着共性。
艺术的形象性与倾向性是密切联系在一起的。倾向性应当寓于形象性之中,通过形象性表现出来,从艺术创作的实践来看,倾向性不是艺术家为艺术形象外加的标签,也不是作品中赤裸裸的思想,更不是艺术家离开形象的真实描述而作的抽象议论,而是渗透于艺术形象中的感受、理解和评价,是作品形象画图所流溢的对生活是非的褒贬。离开形象描写的倾向性,往往是违背艺术创作规律的。而艺术家进步的倾向性,则可帮助艺术家正确地认识现实,从而使自己对生活的主观评价与客观实际一致起来,达到形象性与倾向性的统一。因而,进步的倾向性又是实现艺术真实性的必要条件。艺术形象是现实性与理想性的统一,是反映现实与批判现实的统一。
艺术真实性是艺术家创造出来的。艺术家在创造艺术真实过程中,投入了全部的心理动作—感知、情感、想象、回忆、联想、理解等。因此艺术真实既是客观的,又是主观的,既有理,又有情。艺术真实性是指艺术作品的艺术形象的合情合理的性质。
合理是指艺术形象应符合生活发展的逻辑,有了这种合理的逻辑,也就可以被读者理解,大家也就会觉得他真实。艺术家完全可以虚构,艺术家可以不写真人真事,关键是要写得合理,写得合乎逻辑。一件生活中没有发生过的事情,由于艺术家揭示了它在假定情境中的内部发展逻辑,内在的联系,内在的规律性,也完全可以是真实的。对于艺术真实性来说,不在所写的人、事、景、物是否真实存在过,而在于所写的人、事、景、物是否展现了整体的、审美的联系。
按艺术的审美要求,合情是更重要的。因为艺术审美意识不是直接用道理说出,而是主要以情感作为中介,所以合理必须与合情结合在一起,才能达到艺术真实性。所谓合情就是指作品必须表现人物的真切的感受、真挚的感情和真诚的意向。真切的感受、真挚的感情和真诚的意向可以把假定的虚构的升华为真实的。
丑是与美对立的范畴。在现实生活中,丑不能成为审美对象,它常引起人们的心理抗拒和情感排斥,从而被排除于审美视野之外,不为审美心理所容纳。它是审美活动中的负价值,是同人的本质力量所追求的目标背道而驰的。但是,现实中的丑却可以成为艺术对象,现实丑就能转化为艺术美。事物本身的“丑”的性质并没有变,作为艺术形象却具有了审美意义和审美价值。同时,它能使人认识到这种否定性的本质,便具有了审美认识的作用。
生活丑能转化为艺术美,是由艺术创作的特性所决定的。艺术家认识到生活丑的本质及其背后所隐藏的社会意义,将丑真实地展示出来,就体现了合规律性的“真”;同时,进入到艺术殿堂中的丑渗透着艺术家否定性的评价,便从反面肯定了美,又体现了合目的性的“善”;并且,由于优美的艺术表现形式,生活丑在艺术上构成了具有审美价值的艺术形象。
因此,当生活丑进入艺术意境,就会蕴含生活丑本身所无法包含的审美意义。这是一种以其艺术性的存在否定其自身现实存在的美,能够使人们的心灵震颤,产生强烈的美感,即所谓的化腐朽为神奇,于丑怪中见光华。雨果的小说《巴黎圣母院》中的加西莫多,就是通过艺术的审美性,使“丑”的人物形象获得了不朽的艺术魅力。
通过艺术家的各种艺术手段与表现形式,艺术实现了现实生活之中假丑恶向艺术美的转化,从而化丑为美,扩大了人的审美范围与审美对象,有助于主体通过艺术来认识和把握世界。
艺术的化丑为美,首先的基础就在于艺术世界是一个虚拟的、虚构的世界,它与现实世界存在联系,但是更重要的是艺术世界与现实世界存在着距离,这种心理距离正是艺术化丑为美的基础。正是因为艺术丑具有虚构性、无功利性与心理距离属性,它才能够成为艺术欣赏的对象。而现实生活中的假丑恶现象并不能够成为审美的对象,就是因为真正的假丑恶现象本身对人类社会与主体的利益具有危害性,因此人们往往对于现实的假丑恶现象采取谴责、批判的态度,不但不会欣赏,还要将它们消灭。
即便如此,我们对于艺术中的假丑恶现象也必须加以警惕。特别是在现代社会之中,由于影视艺术的发展,艺术的表现力与感染能力大大增加,使得影视艺术更加接近于现实,在影视艺术中假丑恶现象的社会负作用也随之越来越大,我们必须反对过份渲染非道德、暴力、色情等方面的影视作品。
现实美要成为艺术美,必须通过艺术家的选择与加工。现实丑要成为艺术欣赏的对象,同样也必须通过艺术家的创造性加工。我们必须反对那种不加选择、赤裸裸的将现实生活中的假丑恶现象拿来作为艺术作品的方法。
其次,艺术的化丑为美必须通过美与丑的对比。对比性原则体现了事物间有比较才有鉴别,有鉴别才有选择,有选择才有所得的普遍原理。在美丑对比中,艺术会产生美的增值效应,使人们将肯定性快感和否定性快感综合起来,不至于单一化。这也符合对立因素相生相克、相反相成的辩证规律。
在具体的艺术作品中,美丑对比的表现形式是多种多样的,概括起来主要有三种:一是不同艺术形象与形象之间的美丑对比;二是同一艺术形象自身中美的成分与缺陷成分的对比;三是艺术形象及其行为与现实中人们公认的正义原则和理想境界形成对比,这种情形主要指那些没有正面形象出现的作品。
艺术作品之中美与丑的对比,并不一定是真善美必须战胜假丑恶。在悲剧作品之中,往往是假丑恶扼杀了真善美,即使是在一般作品的局部情节之中,因为剧情发展的需要,往往也必须表现出假丑恶对于真善美的暂时胜利。因此美丑对比其关键并不在于最终的结果,而在于反映它们的叙事态度与思想倾向。我们必须坚持扬善抑恶的正确态度,而不是相反。
第三,艺术的化丑为美必须符合形式美原则,这是对化丑为美的艺术技巧的要求。丑进入艺术,要成为优美的艺术形象,就必须按照审美规律,按照形式美的规范,用高超的艺术技巧将其表现出来,才能获得艺术美的性质。
这时的丑已不同于一般生活的丑,丑当然还存在,但是由于艺术的表现,生活丑所引起的那种反感被艺术的形式淡化、束缚了,从而有利于主体从整体上把握丑,丑的对象就具有了艺术形式美。形式美原则也可以称为典型化原则,美有美的典型与传统,丑也有丑的典型与传统,这样才有利于主体从总体上把握艺术作品中的假丑恶现象。
艺术的本质
艺术是一种审美的社会意识形态。作为意识形态,艺术具有一般社会意识形态的普遍性质;而作为审美的意识形态,艺术又具有自身的特殊性,即审美属性。艺术与哲学、社会科学有哪些不同呢?
首先,反映生活的形式不同。哲学、社会科学以抽象的普遍概念、严格的逻辑论证来反映社会生活本质,而艺术则以生动具体的感性形象再现生活的真实面貌,显示客观现实的某些本质方面。在反映生活的形式上,哲学、社会科学用抽象的概念提供普遍的结论,艺术则用具体的形象提供可感的情景,前者是理性的说明,后者是感性的显现。
艺术一方面以艺术语言与艺术形象等感性因素区别于其它的意识形态与理论,另一方面艺术又以特定的艺术形式与典型化、集中化的艺术形象区别于生活实践与科学实践。科学研究对于客观现象的详细记录不是艺术,科学理论对于社会实践的抽象反映也不是艺术。
其它社会意识形式也有形象,如人体挂图、建筑设计蓝图等,都有形象,但它们属于非艺术形象。艺术形象与非艺术形象的质的区别在于:艺术形象具有作品整体的审美价值,而非艺术形象不具整体的审美价值,它们不为塑造艺术形象服务。
科学、法律具有统一的、标准的语言与文本,尽管科学理论与法律文本可以具有不同的表达方式,但是它们在本质上是统一的,在形式上、语言上,可以通过必然的转换规则将不同的表达形式统一为一种形式语言与文本,因此我们只需要掌握一种科学语言与文本,就可以认识全部的科学理论。这是因为科学与法律具有客观性与规范性,是一种理性的反映形式。
艺术的语言与文本具有多样性,并没有像科学、法律那样标准的文本。艺术的内容具有主观性,它是艺术家对现实生活的主观反映。因此,对于同一内容可以形成许多不同的艺术文本与艺术形式,这些不同的艺术语言与文本之间并不能够相互替代,我们掌握了一种艺术语言与艺术形式,也并不能代表我们能够掌握其它的艺术语言与艺术形式。这是由于艺术具有主观性、情感性的特点而形成的。
艺术并不存在一套通用的语言,不同的艺术种类具有不同的语言形式与反映形式,它们之间是不可以通约的。例如音乐通过声音来表现现实生活,而建筑通过造型来表现生活,它们不能够相互替代。
科学的语言是客观的、准确的,而艺术的语言是主观的、模糊的。科学认识反对主观、情感对于认识过程的干扰,强调客观事物的认识具有唯一性、真实性,不同主体对于同一事物的认识应该是相同的,是多少就是多少,不能够增加与减少。
而艺术认识具有主观性,不同主体对于同一事物的认识是不同的。许多艺术形象颠覆了生活的常识,可以说是不符合科学依据的。而在艺术作品之中,这些夸大、主观的认识比比皆是,这些正是科学与艺术的区别。
科学认识追求客观真实,而艺术追求主观真实。对于科学而言,客观事物是什么,我们的认识也必须是什么,这里主观必须服从于客观。而对于艺术而言,一方面我们要反映客观事物,另一方面我们必须选择更有利于表现事物本质与主观感受的反映形式、表现形式。对于艺术而言,客观事实是什么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我们对于客观事物的主观感受。我说它是是什么,它就是什么,这里客观必须服从于主观。
其次,反映生活的对象不同。哲学、社会科学和艺术虽然都是生活的反映,但具体对象有所不同。哲学、社会科学,以社会生活中的特定领域为研究对象,反映特定领域中的本质和规律。哲学是总体上把握世界的理论体系,它在各学科分门别类研究的基础上,抽象出关于自然、社会和人类思维的一般规律。其他各种社会科学,则分门别类地研究社会生活的各个特定领域,反映各自领域的状况。例如历史学主要研究人类的历史生活,反映历史的经验和规律,政治经济学主要研究社会的生产关系,伦理学主要研究人在社会生活中的意志行为的道德规范,等等。而艺术则是对以人为中心的社会生活进行审美的认识和评价,给予整体的反映,涉及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
最后,影响生活的方式不同。由于艺术与哲学、社会科学反映生活的形式不同,反映的具体对象不同,因而能动地反作用于生活、影响生活的方式也不同。大致说来,哲学、社会科学影响社会生活的方式是对人晓之以理,通过说理而使人折服,从而去展开实践行为;而艺术影响社会生活的方式则是对人动之以情,使人在情中悟理,从而去展开实践行为。
艺术与哲学、社会科学的这些不同,和他们的思维方式不同直接相关。艺术主要是人类形象思维的产物,哲学、社会科学则主要是人类抽象思维的产物,前者形成感性直观的具有审美意义的生动形象,后者则形成抽象的一般概念。
关于艺术的本质这个根本问题,艺术史上的几种主要看法:
第一种,“客观精神说”。认为艺术是“理念”或者客观“宇宙精神”的体现。古希腊哲学家柏拉图是较早对艺术的本质进行哲学探讨的学者。柏拉图认为,理性世界是第一性的,感性世界是第二性的,而艺术世界仅仅是第三性的。德国古典美学集大成者黑格尔,对艺术本质的认识同样建立在客观唯心主义哲学体系之上。
中国南北朝的刘勰认为文是道的表现,道是文的本源。宋代理学家朱熹认为,“文”只不过是载“道”的简单工具,即“犹车之载物”罢了。这样一来,“道”不仅是文艺的本质,而且是文艺的内容,“文”仅仅是作为“道”的工具而已。显然,这种“文以载道”说同样把艺术的本质归结为某种客观精神。
第二种,“主观精神说”。认为艺术是“自我意识的表现”,是“生命本体的冲动”艺术家国古典美学的开山祖康德认为,艺术纯粹是艺术家艺术家们的天才创造物,这种“自由的艺术”丝毫不夹杂任何利害关系,不涉及任何目的。他强调艺术创作中,天才的想象力与独创性,可以使艺术达到美的境界。康德的这种意志自由论成为后来的唯意志主义的思想来源之一。
第三种,“模仿说”或“再现说”。西方文艺思想史上,从古希腊以来,“模仿说”一直是很有影响的一种观点。这种观点认为艺术是对现实的“模仿”,发展到后来,更认为艺术是“社会生活的再现”。古希腊的亚里士多德在人类思想史上第一个以独立体系来阐明美学概念,成为在他之前的希腊美学思想的集大成者。亚里士多德认为艺术是对现实的“模仿”。他首先肯定了现实世界的真实性,从而也就肯定了“模仿”现实的艺术真实性。与此同时,亚里士多德进一步认为,艺术所具有的这种“模仿”功能,使得艺术甚至比它所“模仿”的现象世界更加真实。
俄国19世纪革命民主主义者车尔尼雪夫斯基从他关于“美是生活”的论断出发,认为艺术是对生活的“再现”,是对客观现实的“再现”。车尔尼雪夫斯基的基本论点是艺术反映现实,但他所理解的现实生活,不仅包括客观存在的自然界,而且包括人们的社会生活,使其更加具有深刻的社会内容。
中外艺术史上还有“形象说”、“情感说”、“表现说”、“形式说”等多种颇有影响的说法。历史上不同时代的思想家、美学家和艺术家们,都从各个不同的角度和侧面去探究艺术的性质特点和基本规律,提出了许多精辟的、颇有意义的见解。
艺术的本质是不同艺术特征的多样性统一。艺术生产固然离不开客观现实,社会现实生活是艺术创作的源泉和基础,但艺术生产同样不能离开主观创造,只有当艺术家调动他的想象来从事创作时,才能创造出有血有肉、生动感人的艺术形象。从这种意义上讲,艺术必然是心与物的结合、主观与客观的结合,再现与表现的结合。
认识艺术的本质,首先要区分几个必要的概念。狭义的艺术与广义的艺术,艺术与艺术性。狭义的艺术也就是我们所理解的一般的艺术门类,而广义的艺术范围可以说无所不包,政治、经济与生活等等这些都可以成为艺术的对象。
理解了狭义的艺术与广义的艺术的区别,对于艺术与艺术性就容易理解了。艺术也就是狭义的艺术,而艺术性,则是对于各种社会现象与社会实践的艺术属性的反映。并不仅仅只有传统的艺术门类才具有艺术性,而其它的意识形态与社会生活之中就没有艺术性,这种理解是错误的。艺术受到其它意识形态与社会生活的影响,具有意识形态属性。而其它的意识形态与社会生活也受到艺术的影响,而具有了艺术性。所以艺术性就是艺术影响社会生活,实现其社会价值的重要途径。
艺术的本质与美的本质是统一的。艺术是美的表现形式与存在形式,而美是艺术的创作目的。美是艺术的灵魂,而艺术是美的骨肉,二者是不可分割的。艺术是艺术家运用艺术语言与艺术工具,通过艺术表现方法进行创造,表现蕴涵于社会生活的美与主体审美理想的一种意识形态。艺术现象是由艺术家、艺术语言与工具、艺术实践与艺术作品等共同组成的。美是由客观世界、社会与主体所创造的,存在于自然界、社会生活与艺术作品之中的,能够引起主体审美感受的感性形式与形象。
典型化并不是艺术与其它意识形态相互区别的根本特征,这是因为对于抽象艺术而言,难以区分典型与非典型。比如说,对于音乐艺术如何区别典型与非典型?而且典型化理论本身具有机械化的特征,难以反映艺术的辩证发展过程。典型化理论本身需要一个具有确定对象的参考体系。然而,并不是所有的艺术形象都具有这样的参考体系的。试问一个虚构的艺术形象本身,我们应该如何判断它具有典型性,事实上难以判断。
所以对于艺术与其它意识形态的区别,应该直接以美作为艺术与其它意识形态的根本区别。艺术就是以追求美的形象为特征的意识形态,而区别于其它意识形态的,美的本质也就是艺术的本质。
艺术与其它意识形态的关系
艺术同哲学、宗教、道德、科学之间,是相互关联、彼此作用的。艺术与它们之间的这种相互关系表现在:一方面,艺术要受到哲学、宗教、道德、科学等其他精神文化的影响;另一方面,艺术也反过来影响着它们。
哲学作为人类理性认识的最高形式,作为人类感性认识最高形式的艺术。哲学对艺术的影响,首先表现在对艺术家的影响。艺术家在从事创作活动时,总会自觉或不自觉地受到特定哲学思想的影响,并通过自己的艺术作品表现或流露出来。
哲学对艺术的影响,更表现在它能起到促进艺术潮流形成的作用。从哲学与艺术的关系看,西方现代哲学成为现代派艺术的思想根源,现代派艺术又用艺术的方式宣传了西方现代哲学各流派的思想。
宗教与艺术在认识、掌握世界的方式上有某些共同之处。感知、想象、联想、情感等诸多心理因素,在艺术与宗教领域中都占有同样重要的地位。审美感情与宗教感情一样,往往都是超脱日常生活的感情,追求精神愉悦而不是物质满足,具有不少相似之处。
宗教对艺术的影响,尤其表现在它具有促进艺术发展和阻碍艺术发展两种相反的作用上。由于宗教常常利用艺术来形象地宣传教义,在人力、物力和财力上促进了艺术的发展,为许多艺术家提供了艺术实践的天地和舞台,在客观上起到了推动艺术发展的实际促进作用。
但是艺术与宗教有着本质的区别。从根本上讲,宗教是人的自我意识的丧失,艺术却是对人的自由创造本质的确证;宗教劝人到天国去寻求精神安慰,艺术却鼓励人们热爱并珍惜现实生活;宗教作为鸦片麻痹人的精神,艺术却是培养全面和谐发展个性的必要手段。因此,虽然宗教由于利用艺术而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艺术的发展,但从本质上讲,宗教也阻碍、束缚和限制着文艺的发展。
道德与艺术的紧密联系表现在两个方面:
一方面是道德影响艺术。这种影响首先表现在,一定时代和一定社会的伦理道德思想总是要通过艺术作品的主题、题材、情节、人物、思想性、倾向性、内在意蕴等体现出来。艺术是一定时代的社会生活的反映,而社会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就是人们的道德生活,因此,艺术作品常常包含有道德的内容,通过塑造典型形象的手法来反映人们的道德面貌。
其次,艺术家对艺术的影响,尤其表现在艺术家、艺术家的世界观和道德观对艺术创作有重大的影响。艺术是社会生活在艺术家、艺术家头脑中反映的产物,因而在描写和表现人们的道德面貌与道德生活时,必然要融入艺术家、艺术家自己的道德评价和道德判断。
另一方面是艺术影响道德。主要表现在艺术作品对人民群众的道德教育作用上。由于艺术具有生动、感人的形象和特殊的魅力,因此,它对道德观念的评价和道德行为的选择都具有很大的影响。一部优秀的艺术作品,可以提高人们的道德水平和精神境界。艺术对道德的影响,还表现在对于社会道德意识和道德观念的改变产生一定程度的影响。
艺术与道德之间有着一种特殊的关系,但是,作为两种不同的文化现象,它们毕竟有着本质的区别。从范围来看,艺术不仅可以反映人们的道德关系,而且可以表现人们的政治关系、经济关系、法律关系等等,所以,艺术是从更广泛的范围来反映人们的社会生活。
从方式来看,道德是以概念、原则和规范来反映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艺术却是以形象来具体地描写、刻画或表现这种关系。从评价标准来看,道德评价和审美评价之间也存在着差异,前者常常以“善”为唯一标准,后者往往以“真善美”的统一作为标准,形成对艺术作品的道德评价和审美评价的歧异。
艺术与科学的联系。科学技术对艺术的影响是广泛和深刻的,它推动艺术创作观念和创作方法的革新,推动艺术形态的发展。现代科学技术对艺术的渗透和影响表现在现代科学技术为艺术提供了新的物质技术手段,促使新的艺术种类和艺术形式的产生。
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这句话对于艺术实践同样适用。科学技术的发展对于艺术的推动作用。远远大于优秀的艺术作品对于艺术发展的作用。这是因为科学技术能够提供新的艺术语言与表现方式。而艺术家只能够对于传统的艺术表现方式进行有限的创新。
艺术和政治都共同服务于经济基础。政治对经济基础的作用是直接的。艺术则以具有审美意义的艺术形象来反映社会生活,表达人的思想感情,通过审美的方式作用于人的心灵,影响他们的思想态度包括政治态度,从而影响经济基础。因此,艺术对经济基础的反作用是间接的。
政治对艺术的影响。第一,政治作为政权机构,要求艺术与它保持一致,与它有所配合,组成一个与之相应的文化管理系统。如果艺术与之发生对抗,它会运用自己的权力予以改造,使之弱化,或动用暴力予以消灭。因而,进步的政治,开明的政策,会促进艺术的繁荣和发展;反动的政治,保守的政策,将导致艺术的衰落与凋零。这样的例证,在中外艺术史上不胜枚举。
第二,从社会斗争角度看,政治经常自觉或不自觉地把大批艺术家卷到斗争的潮流中去,使其顺应或反抗某种政治倾向,从而影响其创作。从这个意义上讲,文艺为政治服务作为艺术的一种功能是客观存在的,不必回避。只不过文艺为政治服务的这种功能不能狭隘化后又予以泛化,把一种功能变为全部功能。这样的结果便只能使文艺越走越窄,起不到积极作用。
政治影响艺术,艺术也影响政治。艺术通过对现实生活,包括对政治生活艺术家映,通过艺术家所表现的政治态度、政治见解,以生动具体的社会生活画面让人们对所处的生活现实有更真切的感受、更深刻的理解,或者引起对现存社会制度的怀疑与反抗,或者引起对新的政治理想的憧憬与追求,或者为合乎历史进步的社会制度和政治现实而献身奋斗,从而给予政治以伟大的影响。
总之,艺术与政治相互影响,相互作用。文艺不从属于政治,但又不能脱离政治。文艺为政治服务,政治也为文艺服务,归根到底,是共同为经济基础服务,为社会进步服务。
艺术发展的原因与历程
艺术本质与发展理论,基本上可分为两类。其中,巫术说、游戏说、心灵表现说主要从生物学或心理学的角度来解释文艺的起源,强调人的主体方面如心理、本能的因素;模仿说和劳动说则立足于朴素唯物主义或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偏重于从作为客体外部世界和人的劳动实践方面来探讨艺术的起源。所有这些理论都含有合理成分,但共同的不足之处就在于,它们都对艺术起源的复杂多元因素作了较为单一的处理的和解释,不能涵盖原始艺术现象的丰富性和复杂性。
劳动创造了人和社会,为文艺的产生提供了前提;人类通过劳动一方面满足了基本生存需要,在一定环境中把前肢变成双手,另一方面学会了使用和制造工具。由于大脑逐渐发达,表达意识、情感的语言随之产生,欣赏音乐的耳朵,感觉形式美的眼睛等各种感觉器官也逐渐形成。以生产劳动为中心的人类生存活动,是文艺产生的最直接原因;
但是,艺术的起源是一个历史过程,推动这个历史过程的不可能是某一单一性的动因,所以我们研究艺术的产生与发展,不应仅仅停留于人类最基本的实践活动——劳动,人类的生存活动是多方面的,艺术发展的原因与动力可以归结为五类,社会生活、其它意识形态、艺术形式与技术、艺术家与艺术实践、社会文化需要。而这五个原因也是艺术本质的五个方面,因为艺术的本质与艺术的发展是统一的。
社会生活的发展推动了艺术的发展。艺术源于社会生活,每一时代的社会生活都决定该时代艺术的内容;社会生活的发展又引起艺术内容的变化。艺术发展总是伴随着社会历史的变化而发展的。随着人类历史不断演变,艺术的性质、艺术的内容与形式,也必然会发生变化,这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规律。经济基础的发展变化决定着艺术的发展变化。
但是,物质生产与艺术生产之间往往会出现发展不平衡现象。一是不同艺术种类和样式的发展有不平衡现象。二是艺术艺术的发展与社会物质生产发展不是成比例的,从纵向来看,社会发展的低级阶段,在生产力发展水平较低的情况下,也可能出现艺术艺术的繁荣,如古希腊在氏族社会向奴隶社会过渡时期和奴隶制初期,出现了艺术艺术的繁荣,我国春秋战国时代也是如此;
从横向来看,经济发展落后的国家的艺术艺术的繁荣也可能超过经济发达的国家,如18世纪德国在经济上比英、法落后,但当时的欧洲艺术却是以德国的歌德和席勒为代表的时代。19世纪的俄国在经济上也远远落后于西方资本主义各国,但其艺术的繁荣和发展却居于欧洲艺术的领先地位。
艺术生产与物质生产之间出现不平衡现象,其根本原因在于艺术是一种特殊的社会意识形态,它与哲学、宗教等同属于“观念的上层建筑”,它们与经济基础的联系,不像政治、法律那样直接。艺术在同物质生产劳动分离后,它的发展便具有自己的相对独立性;而且经济基础并不是艺术发展的唯一因素,经济发展、社会发展只是艺术发展的一般因素,环境条件,而不是艺术发展的直接因素。
艺术发展有其深刻的社会原因,涉及到社会生活的诸种因素,经济、政治、各种社会意识形态、人们的社会心理和民族的传统习俗以及各民族间的艺术交流等,都具有重要的作用,正是这种种综合因素的合力推动着艺术的发展。因此,艺术发展是“多因”的而非“单因”的。
从艺术发展来看,经济是艺术发展的最终决定因素,但不是唯一的因素。艺术发展与经济发展事实上存在着不平衡关系,这种不平衡的原因之一,正是经济对艺术的影响常常通过政治、道德等中介因素来实现,而不是直接发生影响。因此,在某一历史时期,某一中介因素表现出对艺术强大、直接的影响是毫不奇怪的。同时,艺术的发展又不是某个单一的社会因素的作用,而是社会多种因素的合力推动的。所以,在看到经济因素对艺术影响的同时,必须看到社会各因素的作用,具体分析不同时期哪些因素的影响是巨大的、直接的,不可一概而论。
艺术形式与技术,艺术传统影响艺术的发展。就艺术形式而言,各民族艺术都有自己独特的艺术表现形式,各民族艺术的相互交流,有利于艺术形式的相互学习、借鉴和融合。古代艺术遗产经过历史的筛选、时间的考验,不仅内容丰富而且形式精美、技巧高超,认真予以学习、借鉴,可以提高我们的文化艺术修养,培养健康的审美情趣,丰富发展我们的艺术感受力、幻想力和艺术表现力,从而创造出具有中国作风、中国气派、为中国老百姓喜闻乐见的艺术作品来。
每个时代的艺术都不是凭空制造出来的,它的发展要在继承前人艺术遗产的基础上进行。因此,艺术发展具有历史的继承性。一定时代的艺术总是在现实生活的基础上继承前代艺术遗产为思想资料而形成和发展的。
其次,从艺术家创作实践来看,古今中外的艺术家在进行创作时总要接触前人的艺术作品,从中吸取营养,获得创作经验。艺术的发展必有继承性。继承性体现着艺术自身审美创造的特殊要求,体现着艺术的相对独立性,因而是艺术发展中的一种规律性现象。
艺术的发展不但要继承,还要革新、创造。所谓革新创造,就是要使艺术适应一定历史条件下社会生活的需要和人们审美欣赏的需要,使艺术的面貌与前此时代相比有某些新质新态、某种创造贡献。继承是手段,革新才是目的。没有继承,革新就失去了前提,成为一句空话;没有革新,继承就失去了目的,毫无意义。继承和革新是辩证统一的关系,两者不可分割。
艺术的革新是一定时代经济、政治等社会生活变化发展的要求。艺术是一定社会政治和经济的反映,同时它又给政治、经济以影响。因而,要使艺术与一定时代的政治、经济相适应,就得改造前此时代艺术中不适应的部分,赋予艺术以新的内容和新的形式。
其次,人们的审美意识和审美要求也随着社会生活的发展变化而发展变化。时代变了,人们的审美要求和审美心理也会产生变化。艺术如果不革新,就不仅满足不了读者的欣赏要求,甚至会丧失读者,从而失去自身的作用。
最后,也只有通过革新,才能真正体现艺术自身运动发展的历史过程,有助于艺术的真正繁荣兴旺。
艺术的典型化与陌生化就是艺术的继承与创新过程。传统的艺术形象、艺术表现手段运用于艺术创作过程之中就是艺术的继承与典型化过程,而对于传统艺术形象与表现手段的创新,新的艺术形象与艺术表现方式的形成就是艺术的陌生化过程。从表现方法来看,典型化往往采用直接描写方法,以写实为主。陌生化往往通过夸张、变形等修饰方式,以虚构为主。
典型化与陌生化的相互转化。主要通过两种途径,一是社会生活的发展使得艺术的典型化与陌生化相互转化。随着社会生活的发展,原来理想化、个性化的生活方式成为了社会现实,这就使得艺术的理想化转化为艺术的现实与典型。相反的原来社会现实也会因为社会的发展而成为历史,这就使得原来的艺术现实与典型转化为个性化、陌生化的艺术形象。
二是通过艺术的创作与欣赏实现典型化与陌生化的相互转化,这是它们相互转化的主要途径,因为社会的发展毕竟是相当缓慢的,远远没有艺术实践发展迅速。通过艺术实践而实现艺术的典型化与陌生化的相互转化现象,突出的体现在艺术风格、流派与流行文化的相互影响与发展过程之中。
在怎样对待古典艺术遗产的问题上,必须反对两种错误思想:一种是主张全盘继承,这种主张使艺术因袭旧套,不仅会脱离时代的要求,而且会扼杀艺术创作的生机。一种是主张全盘否定,这种主张割裂了艺术历史发展的连续性,使得艺术的发展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也不利于艺术的健康发展。
归根到底,艺术家与艺术实践是艺术发展的根本动力。艺术家的艺术实践是艺术发展的直接动力,其它的因素都必须通过艺术家与艺术实践才能够促进艺术的发展,因此它们是艺术发展间接的、外在的原因。社会生活必须通过艺术家的艺术创作才能够成为艺术作品。其它的意识形态必须通过影响艺术家才能够反映到艺术作品之中。而艺术形式、技巧本身就是由于艺术家所创造出来的。
艺术的发展可以分为三个方面,从客观方面来看,艺术的发展依赖于社会生活的发展。现实的社会生活与历史的社会文化是艺术发展的客观基础,也是决定艺术内容的重要条件。
从形式与技术方面来看,艺术的发展依赖于艺术语言与形式的发展,特别是电子、信息技术的发展。信息技术的发展推动了艺术造型与形象的发展,使得艺术的反映客观世界与主观世界能力日益提高,促进了艺术形式的发展与创新。
从主观、主体来看,艺术的发展依赖于艺术家对于艺术的创新与发展。艺术家是创造艺术作品,创新艺术形式,推动艺术发展的根本动力。
从社会历史的角度来看,艺术的发展依赖于艺术教育、传播、欣赏与消费的发展。社会的文化需要、艺术需要是艺术发展的社会动力。艺术家的艺术实践必须反映并且满足社会的文化需要,因此艺术家的艺术创作并不是随心所欲的,而是受到社会文化发展需要制约的。
人对艺术的需求,只有在生存、安全得到保障后才会产生。只有发展生产力,才能将人从直接体力劳动中解放出来,有时间从事艺术的创作与欣赏。所以随着社会的发展,人的自由不断扩大,艺术在生活中的作用也在不断加强。
原始人的艺术活动是和物质生产劳动结合在一起的。最早的音乐、诗歌、舞蹈是为适应劳动过程的节奏和音响以提高劳动效率而产生的。从原始艺术的内容和形式看,艺术起源于劳动。原始人生产劳动的实践活动为艺术提供了反映对象,原始艺术反映的是原始人民的劳动过程、场面。从原始艺术的形式看,原始歌谣往往和音乐、舞蹈紧密结合,三位一体。
艺术在人类的劳动中产生,是社会生活的反映;社会生活的发展必然引起艺术的发展。在原始社会中,生活与艺术的创作、欣赏密不可分,艺术并不是独立的。随着社会分工与阶级的出现与发展,艺术也从统一的社会心理状态独立才来,成为专门的社会意识。出现了专门的艺术创作与艺术欣赏活动。
在奴隶社会之中,出现了体力劳动与脑力劳动的分工,形成了单独的艺术形式。但是艺术本身并不能够自由创作与传播,艺术是作为政治、宗教、哲学的一部分而存在的。
在近代社会之中,商业文化出现了,而且,现代社会之中艺术与哲学、政治、宗教相对独立,成为独立的社会意识形态。
在现代社会之中,商业文化进一步发展为大众消费文化,出现了日常生活审美化的现象,它就是文化艺术的产业化与消费化。随着电子传媒的出现与发展,文化与科技、经济、社会的联系日益扩大,促进了文化艺术与社会的共同发展。
从技术上看,艺术的发展是从实用艺术、生活艺术发展到抽象艺术,从抽象艺术发展到社会语言艺术,从语言艺术发展到综合艺术。技术的发展促进了艺术形式的丰富多采。
影视艺术的出现,标志着艺术的表现手法的重大革命,也是造型艺术的重大革命。形象性是艺术的本质特征之一,艺术的表现手法与创作方法之中,很重要的一个方面就是对于艺术形象的塑造。在造型艺术之中,艺术形象的塑造是通过具体的物质材料来进行的,因此它的形象性受到了物质材料与物质规律的制约与束缚。在语言艺术之中,艺术形象的塑造是通过抽象的语言进行的,是通过主观的心理想象来再现的。因此它的形象性具有极大的主观性,往往是因人而异的。
影视艺术的出现,为艺术的造型提供了新的技术与方法。在影视艺术之中,艺术形象的主观性与客观性得到了相对的统一。一方面影视艺术提供了具体的视听形象,克服了语言艺术艺术形象的抽象性、间接性。另一方面影视艺术形象又是一种信息化、媒介化的艺术形象,它与具体的实物形象也具有本质的区别。
从艺术发展的历史趋势来看,可以看出一些基本的规律。第一,艺术形式从简单到复杂,从单一到综合,从抽象到具体。
第二。艺术的内容与思维日益复杂,艺术的精神自由日益扩大。
第三,艺术对生活的反映日益全面,能够全面满足主体的各种精神需求。
艺术的发展是从单一艺术形式向综合艺术形式发展,从贵族艺术向大众艺术发展,从高雅艺术向通俗艺术发展,从欣赏性、接受型艺术形式向参与性、互动性艺术发展。从艺术形式的独立发展到艺术形式的共同发展,主要表现为不同艺术形式作品之间的相互改编、翻译。从艺术与社会的独立发展到艺术与社会的共同发展,主要表现为文化产业的形成与发展,知识产权等相关法律法规与社会管理的发展。
古代社会艺术相对发达,是由于古代物质生产缺乏,人的需求只能通过主观的艺术来满足。但是古代艺术题材单一,语言、方法有限,往往在某种形式上相对成熟,例如西方古代雕塑、中国的古代诗歌。由于统治阶级与宗教垄断了社会文化,古代艺术主要反映统治阶级与宗教的生活。
古代艺术与生活存在相对矛盾,缺乏真实、综合反映社会生活的艺术,这是由于古代人民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他们所需要的并不是他们现在的生活,而是需要脱离他们现在的生活。宗教艺术的发达反映了古代人民的这种需求。
现代艺术的主体是人民。人民大众成为艺术创作与欣赏的主体,艺术反映了人民丰富多彩的生活。现代艺术是不同艺术形态的共同发展,以综合的影视艺术为主要形式,它们通过综合运用各种艺术形态,加强了艺术感染力。
现代艺术与生活是统一的。一方面艺术反映生活,艺术生活化,另一方面主体在生活中运用创造各种艺术形式,满足主体的各种需求,使生活艺术化。从广义来讲,艺术与生活是统一的,不可分割的。生活本身就是一种艺术。
现代艺术的发展与艺术手段、科技的发展关系密切。现代艺术的代表是影视艺术,这些艺术形式在古代是不存在的。只有通过科技的发展才能提供艺术与想象发展的工具。随着电脑与网络的发展,网络艺术与虚拟现实艺术将成为艺术发展的重要方向。艺术将从冷的、平面的艺术形式发展为互动的、多媒体的艺术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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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二章 艺术类型与特征
(起4L点4L中4L文4L网更新时间:2007-8-23 9:02:00 本章字数:28632)
艺术类型综述
艺术分类的意义在于通过揭示各门艺术自身的特性和发展规律,以及它们各自不同的物质媒介和艺术语言,从而更加深入地认识和掌握各门艺术的审美特征和美学实质,进一步推动各门艺术的提高和发展。艺术的分类可以根据不同的标准进行,并不存在固定的标准与分类。
根据创作方法可以将艺术分为抽象艺术、叙事艺术、抒情艺术等。以艺术形象的存在方式为依据,将艺术区分为时间艺术(音乐、文学)、空间艺术(雕塑、绘画)和时空艺术(戏剧、影视)。以艺术形象的审美方式为依据,将艺术区分为听觉艺术(如音乐)、视觉艺术(如绘画)和视听艺术(如戏剧)。
以艺术作品的内容特征为依据,将艺术区分为表现艺术(音乐、舞蹈、建筑、抒情诗等)和再现艺术(绘画、雕塑、戏剧、小说等)。以艺术作品的物化形式为依据,将艺术区分为动态艺术(音乐、舞蹈、戏剧、影视等)和静态艺术(绘画、雕塑、建筑、实用工艺等)。
任何艺术分类的方法都只具有相对的意义。各门艺术之间存在着内在的联系性和一致性,具有某些彼此相通的共同规律。正确地认识和理解这种多样性与统一性,掌握各类艺术的基本规律和美学特征,有助于提高我们的艺术鉴赏能力和艺术修养。
艺术的分类具有相对性,不同的艺术形式之间并不存在绝对的界限。单纯的音乐是表演艺术,加上歌词,就成为了综合艺术。服饰艺术是一种造型艺术,而模特表演则是服饰艺术与表演艺术的统一。饮食艺术可以归入表演艺术,同时也具有造型艺术的特征。
现代社会随着技术与艺术的发展,不同的艺术种类相互渗透,形成了许多的中间艺术形式。比如表演艺术与语言艺术相结合,就形成了演讲、相声、小品等艺术形式。影视艺术与音乐相结合,形成了MTV这种艺术形式。电脑网络与音乐相结合,形成了网络点歌、网络音乐等艺术形式。
不同的艺术形态有不同的艺术语言、方法,对主体的创作、审美能力要求不同,对生活的反映能力不同,形成不同的形式美,可以满足主体的不同需求。例如诗歌对生活的反映是间接抽象的,对主体素质的要求高,而影视艺术是直接具体的,适合大众欣赏。
不同艺术形态是统一的,不同艺术形态可以相互学习,共同发展。对于同一内容、故事,可以用不同艺术形态加以反映,或者将一种艺术形态改编为另一种艺术形态。例如语言艺术与影视艺术的相互改编。但是不同的艺术形态是相对独立的,并不能相互替代,不能说有了影视艺术就不需要诗歌了。
不同艺术形态有各自独特的价值,要满足主体的多样化需求,仅靠一种艺术形态是远远不够的。单靠传统的艺术作品与艺术形式满足不了人民日益增长的审美需求,只有创造更多的艺术作品与艺术形式,才能满足主体审美需求的日益发展。
不同艺术形态有不同的艺术语言、方法,但教条主义者夸大了艺术语言、方法的重要性,用固定不变的艺术公式作为判断艺术作品美丑、好坏的标准。艺术的历史方法虽然是艺术创作的基础,但是艺术创作并没有固定不变的语言与方法。艺术的教条限制了艺术家的创作自由,而且也容易形成形式主义、唯美主义,形成形式大于实质,为反映而反映的,脱离生活实践空洞无物的作品。
根据艺术语言的不同,艺术可以分为抽象艺术、语言艺术与影视艺术。抽象艺术的语言是简单有限的,它通过对有限语言的重复运用,而营造一种氛围或表达理念。语言艺术通过生活语言与生活形象组成艺术作品。艺术根据不同的内容题材,可以分为军事艺术、爱情艺术、校园艺术、体育艺术等。
由于造型艺术与表演艺术都属于抽象艺术,因此它们具有一些共同的艺术特征。
第一,它们的语言具有形式化、抽象化的特征。
第二,从内容上看,抽象艺术往往缺乏社会性的内容,或者说它们往往并不是以人与社会为中心而进行反映的。
第三,它们的结构具有重复性、节奏性,结构相对简单。这一点很大程度上是由于抽象艺术的语言相对简单而形成的。以音乐为例,仅仅七个音符就可以记录绝大多数的音乐作品。正是因为抽象艺术的语言简单,使得其结构也不能够很复杂。
但是从另一方面来看,正是因为抽象艺术的语言相对简单,因此抽象艺术对于结构更加重视。它是通过语言与结构的不同长度、节奏、层次的对比,而形成艺术美感的。
第四,它们往往具有某种实用性,可以满足社会生活的特定功能,而并不仅仅只是单纯的反映社会生活,是实用性与艺术性的统一。也就是说它们既可以满足人的物质需要、社会需要,也可以满足人的精神需要。而随着社会生产力的不断发展和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审美性在实用艺术中的比重越来越大。这方面最突出的例子是建筑艺术与饮食艺术、服饰艺术,衣食住行这些是人与社会生存与发展的基本条件。而体育艺术能够促进人的身体健康,音乐则是社会礼仪与交际的重要组成部分。
抽象艺术的实用性对于它的艺术性与艺术风格具有强烈的影响,基本上抽象艺术的表现手段与表现风格必须符合其实用性的目的,从而只能够具有相对的艺术自由。比如说我们不能够将丧曲用于婚嫁的场合,也不能够将园林艺术用到政府、医院等场合。
第五,抽象艺术往往必须借助于各种工具来完成,或者必须通过具体的物质材料与物质形式来表现。也就是说它们所反映的内容与它们的物质形式是统一的。它们的作用是通过客观的艺术作品直接作用于人的各种感觉与身体而形成的。
而语言艺术与综合艺术同属于社会艺术、生活艺术,语言艺术可以视为以语言为基础的综合艺术,综合艺术可以视为语言艺术的具体化。因此它们也具有一些共同的艺术特征。
第一,它们的语言以日常语言、肢体语言为主。
第二,它们的内容是以人与社会为中心的,是对社会生活与实践的综合反映形式。
第三,它们具有明显的动态性、结构性、故事性。而故事的结构往往具有顺序性、不可重复。
第四,虽然它们在内容上反映社会生活,但是它们本身远离社会生活,并不是社会生活所必须的,往往并不承担具体的社会职能,不具有实用性。而是一种单纯的反映形式,以满足人的精神需求与艺术需求为主。
第五,它们往往不具有物质形式,反映的内容与形式之间不具有直接统一性,而是通过语言与信息的间接统一。它们是一种信息产品、精神产品,是以信息形式而存在的,所反映的内容与它们的存在形式之间没有必然联系。
它们的作用是通过虚拟的艺术世界作用于人的心理世界、精神世界而形成的。综合艺术的这种特性可以称为时空再造性。它的特点是艺术世界与现实世界的相对独立性,其艺术形象可以是现实世界之中不存在,而只能够存在于艺术世界之中的艺术形象。
从信息学角度来看艺术现象,就会发现不同的艺术语言与形式具有不同的信息特征,不同的编码方式与解读方式。比如说小说与图片,一本百万字的长篇小说,在电脑上的文件大小也就是两三兆,与一张高清晰度照片的大小差不多。但是对于人们的主观意识而言,大家都会认为是长篇小说所蕴涵的有效信息远远多于一张图片。
这是因为照片与小说的信息编码方式不同。照片采用的是物理信息编码方式,通过物理技术进行解读。它能够有效的保存事物的客观信息,因此图片在真实性与细节上具有优势,这是小说难以反映的。而小说采用的是社会语言编码方式,必须通过字典与主观意识进行解读,它能够极大的压缩客观信息。小说所反映的主要是人的主观信息,是主体对于客观世界、客观信息进行重新选择、编码而形成的,具有主观性、抽象性。小说与图片相比较,它内容更加丰富,具有更多的情感色彩,这是因为小说包含了主体的价值判断、意识形态,这是图片难以反映的。
第一节表演艺术
表演艺术的类型
表演艺术是通过人自身的艺术表演,或者是人通过艺术工具的操作来塑造形象,传达情感,从而表现生活的艺术。表演艺术代表性的门类通常是音乐和舞蹈,还包括杂技、魔术、体育、饮食艺术等。
在表演艺术之中,体育与饮食艺术也具有重要的地位。它们的历史与人类社会发展一样久远。它们也具有表演艺术的特征。它们都有助于人的身体健康,有助于主体的情感调节,有助于主体的社会交际。因此也是社会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
1.音乐。
音乐是以声音为物质媒介,诉诸听觉的艺术。音乐在时间中展开并完成,具有时间上的连续性和流动性。声音对应于主体的听觉器官,人们对音乐的把握主要是靠听觉来完成的。所以音乐又称听觉艺术。
音乐以声音为物质媒介,声音的物理性质,决定了音乐是一种抽象的艺术。音乐不能够描绘、造型、叙事和写景,不能够提供空间的视觉形象,也不能说明思想与概念,生活中大量的视觉形象也难以用声音再现。
但是,音乐却擅长表现人的情感、情绪的状态及运动过程。因此音乐主情而不主形,是情感的艺术。受表现媒介的制约,音乐表现的情感往往是微妙、复杂而宽泛的,甚至只是某种抽象的情绪本身。音乐形象是欣赏者心灵建构的高度自由的表象,带有极大的抽象性、不确定性。
2.舞蹈。
舞蹈是人体动作的艺术。它通过有节奏、有组织和经过美化的动作来表情达意,使观众进行欣赏,获得共鸣。
舞蹈动作,是舞蹈艺术最基本的表现手段,是经过艺术提炼、组织和美化了的、富于鲜明节奏感和韵律感的人体动作,它来源于对人的各种生活或情感动作以及大自然各种运动形态的模拟,但又是对现实生活动作及大自然运动形态的提炼、凝聚与升华。在长期运用中,逐渐脱离了与生活的联系而具有独立的形式美价值。
程式化和虚拟化是舞蹈动作的基本规定。程式化是舞蹈发展到较为成熟阶段的产物,是遵循形式美法则而在实践中完成的。程式化丰富和提高了舞蹈动作的表现手段,使舞蹈动作显得规范整齐,活泼自然,并较为稳定地传达一定的情感意蕴,也有助于舞蹈风格的形成与稳定。虚拟化是以艺术的假定为前提的,它使舞蹈动作克服了再现性的成分而成为表现性动作。
舞蹈构图是舞蹈表演在一定空间与时间内,对色、形、线等各个方面关系的合理布局,包括舞蹈队形的变化形成的图案和静态造型形成的画面。构图是形式美法则的运用,对表现主题、创造意境、渲染气氛和形象塑造均具有重要意义。
3.体育
体育根据参与的人数不同,可以分为单人体育、多人体育与群体体育。根据目的不同,可以分为大众体育锻炼与专业体育、竞赛体育。
体育的艺术特征在于。第一,体育具有形体美。观赏体育人们首先注意到的就是体育运动员健美的形体。体育运动员由于长期坚持体育锻炼,因此他们通常拥有健康健美的体型,从古至今,人们往往以体育运动员的形体作为人类标准的体型。
第二,体育具有运动美。生命在于运动,运动本身就是一种美。而体育运动员的体育活动,更是运动美的典型,体育运动员的运动姿势是标准的、富于美感的。人们通常会以体育运动员的运动作为体育活动的教材,因此观赏体育活动能够使人们认识到正确的运动方式与运动技巧,有助于提高人们的体育运动水平,促进体育活动的普及。
第三,体育具有竞技美,这是体育活动与其它艺术形式的重要区别。其它的表演艺术缺乏竞赛性,只是一种单纯的表演。而体育比赛则不同,必须通过体育的竞技对运动员进行淘汰,从而选出竞技水平最高的运动员。对于艺术作品与表演进行评价与比较,这是每一个欣赏者都会进行的,但是这种评价是个人的、主观的。体育艺术的特殊性就在于它将这种比较规范化、专业化了,这就是体育的竞技性。体育的竞技性是通过标准的体育规范与专业的裁判进行的。
由于体育比赛的竞技性与淘汰性,使得体育艺术具有了激烈的竞争,也使得体育比赛充满了残酷性,因为在水平相差不大的运动员与比赛队伍之中,只会有极少数的会成为最后的胜利者。
体育的竞技美表现在运动员在体育比赛过程之中高超的体育技巧与体育精神。体育精神包括追求更高、更快、更强的超越精神,相互配合以提高整体竞争力的团体合作精神,与促进不同民族文化交流的和平精神。体育精神是一种朝气蓬勃的、积极向上的精神,它有助于主体克服各种消极的心理状态,建立积极的世界观、人生观。
第四,体育的结果具有偶然性、悬念性与不可重复性。体育与其它表演艺术的区别就在于,其它的表演艺术都有其相对应的脚本,因此它们的表演在很大程度上具有重复性、程序性。比如音乐表演具有乐谱,舞蹈表演具有套路,饮食艺术具有食谱。
对于体育艺术而言,虽然它也有相应的体育规范与程序,但是由于体育的运动性与竞技性,因此它的表演往往是不可重复的,充满了各种偶然的因素。体育艺术的偶然性不仅不是体育艺术的缺陷,反而是体育艺术最大的艺术魅力所在。
体育艺术的过程与结果是不可重复、一次性的,两只水平接近的球队的比赛,它们在不同的比赛中的结果往往是不同的,因此竞技体育的结果具有偶然性与残酷性,往往会出现黑马现象,名气很大的球队与运动员并不一定都能够战胜名不见经传的对手。这些构成了体育比赛结果的悬念,增加了观赏体育比赛的吸引力。
4.饮食艺术
饮食艺术与其它的艺术形式的最大区别,就在于饮食艺术是通过声色香味触等几乎是人类所有的感觉形式来进行艺术感受的。而其它的艺术形式往往只是通过视听等有限的感觉来进行感受的。
饮食艺术的艺术特征是。第一,饮食艺术具有营养性,能够补充人体所需的各种营养成分,是人类生存所必须的。因此饮食艺术同时也是一种生活艺术,它是生活中常见的艺术形式。
第二,饮食艺术具有地域、民族差异性。对于不同的场合与不同的地域而言,其饮食文化往往是不同的。这些形成了饮食艺术的不同风格。一种相对稳定的菜系往往会成为饮食艺术风格成熟的标志,同时也会成为一种地域文化、民族文化的标志。
第三,饮食艺术具有交际性。饮食艺术的交际性一方面是因为饮食本身是社会交际的重要场合,另一方面也在于饮食艺术有助于营造各种社会交际的氛围。
之所以说饮食艺术是一种表演艺术,并不仅仅是因为饮食艺术是厨师技艺的一种表演,更重要的是人们的饮食行为本身是一种表演,一种文化。对于其它的表演艺术而言,有没有人欣赏并不重要,它们的表演过程一旦完成,表演艺术就结束了。而对于饮食艺术而言,饮食制作完成,只是饮食艺术的开始,只有当人们的饮食行为完成后,饮食艺术才能够真正的结束。因此饮食行为与饮食制作是同样重要的,甚至比饮食制作更为重要。
表演艺术的审美特征
音乐、舞蹈是人类艺术产生较早的门类。它们共同的审美特征主要有:
1.强烈的抒情性与表现性。
抒情与叙事、表现与再现,是艺术的两大功能。各类艺术由于再现与表现的各有侧重而形成再现性艺术与表现性艺术。再现性艺术以模仿、叙述生活为主要功能,着重反映对象的客观特征;表现性艺术着重表现艺术家的主观感受,以抒发内在的情感体验为目的。
音乐、舞蹈属于表现性艺术。音乐、舞蹈主要不是用来模仿对象,再现生活,而是用来表现内在情感体验的。在表现内在情感体验上,又往往以抒情为主要方式。抒情与表现,既是音乐、舞蹈的特长,也是其自觉的审美追求。
当然,情感性是艺术艺术的共同特征。但绘画、戏剧、叙事类艺术作品中的情感是融入在叙述的事件、描摹的对象之中的,是叙事中的情感渗入,遵循再现的逻辑。而音乐、舞蹈所传达的则是情感本身。
音乐之声、舞蹈之形,作为情感的载体,不必遵循再现的规律而可以直接表现人的心灵情感。而舞蹈的动作本来就是情感孕育而成的,是情绪性的动作,它要求直接传达而不要转弯抹角。这说明音乐、舞蹈是把表现情感作为目的的,其表现手段与表现目的是高度合一的。
此外,音乐、舞蹈在表现情感的细腻程度方面也有其特长。许多用语言难以说得清楚明白的精神状态和情感体验,用音乐、舞蹈形式则可以表现得细致入微、酣畅淋漓。音乐甚至可以把情感的色调、情感的类型(或悲或喜,或愁或忧)以及情感的强弱、起伏、快慢等表现得极其准确、细腻。
当然,正因为音乐、舞蹈的表情是非词语、非概念的,所以,音乐、舞蹈表现的情感并不如语言艺术那样,具有清晰可辨、具体明确的内容。它往往带有极大的宽泛性和朦胧性,带有“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特点。
指出音乐与舞蹈的表现与抒情本质,并不否认两种艺术的摹写和叙事成分。如音乐中用琴弦的琶音模仿水声,用管乐和鼓点模仿风声、雷声,或者用特殊技巧演奏出动物的鸣叫声等。舞蹈较之于音乐摹拟成分更多,原始社会许多舞蹈就是摹拟性的。许多叙事性的舞蹈还有情节、事件。
但必须看到,音乐在本质上是无法摹拟自然界的。舞蹈的目的亦不在于摹仿和叙事,而在于表达情感,构成诗情画意的境界。音乐、舞蹈的摹拟是在生活真实的基础上,进行抽象化、诗意化、情绪化,是一种审美的创造,其艺术魅力来自于其中强烈的情感。
2.鲜明的节奏感与韵律感。
节奏是客观事物运动的属性,是符合规律的周期性变化的运动形式。节奏广泛存在于宇宙自然界中,构成大自然的生生不息的运动。在现实生活中,人们的呼吸、脉搏动作等生理活动也都具有一定的生物节奏。人的心理活动的变化会引起生理节奏的变化,感情平静则节奏平缓,感情激越则节奏急促。反之,节奏的变化也会引起情感的波动,节奏对应、同构于人的情感状态:节奏轻快、急促,所激发的情感就偏于喜悦、热烈紧张;节奏缓慢、悠舒,所表达的情感就偏于悲伤、优郁、沉重;节奏幅度大,所抒之情就激昂、强烈,反之就平和细腻。
音乐没有形状和体积,纯粹在时间中绵延,舞蹈虽然可以插入一些静态的空间造型,但其基本的手段却是人体的动作流。就是说,音乐和舞蹈的表情都离不开运动,而节奏则是运动的表征。音乐和舞蹈必须通过有节奏的运动来表现情感。这就构成了音乐、舞蹈鲜明的节奏感。
节奏在音乐的三大要素(节奏、旋律、和声)中,产生最早。越是接近原始的民族,其音乐就越是具有鲜明的节奏感。非洲有的民族在舞蹈时甚至只鼓不歌,说明节奏在原始舞蹈中实际是作为音乐起着规范舞蹈动作的价值。不同高度的音乐正是靠了节奏的组织才产生出丰富多彩、变幻无穷的意味,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讲,节奏被认为是音乐的生命。
舞蹈的运动不是日常生活中杂乱无章的动,而是一种连贯流畅、富有节奏感的运动。舞蹈的节奏不单指演员按一定音乐节拍所表演的动作,而且指根据舞情对动作力度、速度、幅度、高度、方向等方面的处理。舞蹈的过程其实就是表情与上述诸节奏要素密切结合,相互制约,臻于完美的过程。
韵律是在节奏基础上的变化。给节奏一定的情调贯穿则形成韵律。韵律在音乐中表现为起伏变化的旋律线条。旋律线与人的情感动态的轨迹相吻合,往往成为审美经验的感性形式。有了旋律贯穿,音乐的节奏便成为具有鲜明个性的东西,给人以极强的听觉美感。舞蹈的韵律是节奏的延伸和发展,是节奏与情感的统一,表现为身体各部位之间动作与动作连绵起伏的流动线条。它贯穿于舞蹈家形体运动过程的始终。韵律被看作舞蹈动态美的核心并成为舞蹈感染力的源泉。没有韵律感的动作是机械、干瘪的动作。
需要指出的是,强烈的抒情性与表现性,鲜明的节奏感与韵律感,是音乐和舞蹈的共同审美特征,但音乐与舞蹈毕竟是两种不同的艺术形式,它们的审美特征相同之中仍有差异。
从心理学上看,人类大脑中的表象库存,有90%是来自视觉器官所接受的信息。而视觉在保持表象的持久性方面胜于听觉,这样,舞蹈形象比音乐表象就有了较大的明晰性。而视觉审美愉快与听觉审美愉快是不相同的。听觉比视觉是更为观念性的,所以音乐比舞蹈更纯粹、抽象。
第二节造型艺术
造型艺术的类型
造型艺术,是运用可感的物质材料(如纸、布、金属、泥土、石头、骨牙等)和色彩、线条、构图等表现手段,以塑造空间静态形象反映生活或表情达意的艺术。通常包括绘画、雕塑、工艺美术、建筑艺术、书法、服饰艺术等。造型艺术在空间(平面空间或立体空间)中展开,作用于人的视觉,呈静态,因而又可以称为空间艺术、视觉艺术、静态艺术。
1.绘画。
绘画是运用绘画材料与工具,通过色彩、线条、构图等手段,在二维空间塑造形象的艺术。
绘画最重要的造型手段是色彩、线条、构图。艺术家就是运用它们把握大千世界,传达艺术感受的。色彩、线条的本质在于它的情感意味,一定程度体现出画家的风格与个性。构图则主要解决物体在空间中的组织、取舍和安排,目的在于调节形、色、线的具体关系,以保证绘画的形象成为一个有机、和谐的艺术整体。
绘画虽然是在二维的平面上展现物象,却可以通过透视原理、明暗向背关系、色彩浓淡、冷暖的变化等,表现景物的纵深和各个侧面,从而使平面的画幅呈现具有深度的和立体的空间效果。中国画章法布局的虚实、疏密,运笔的轻重疾徐,用墨和用色的浓淡干湿以及皴擦点染等形式技巧的妙用,西洋油画的笔触、色块以及各种形象化的手法等,都可以使平面的画幅表现出形象质感乃至气势气韵和神采。
中西绘画在独特的文化背景和美学理论的指导下,形成了迥异的风格,表现出较大的差异。中国画的主流是强调艺术家主观内在精神的表现,执著于形象的内在意蕴,化景物为情思,强调“传神写照”,“气韵生动”,神似胜于形似。
西方绘画的主流是强调对客观形象作模仿与再现,不断吸收有利于真实形象创造的数学、解剖学、透视学、光学、色彩学等科学成就。在注重对象精神、性格刻画的同时,大多注重“形似”,讲究比例、结构和形体的质感。
在透视方法上,中国画在行动中观察自然,所谓“步步移,面面观”,靠目识心记,不受时空限制,多运用散点透视,尤重线条表现;西方绘画面对自然,由我观物,对景写生,强调透视的科学性,多用焦点透视,重视光与影的描绘。除此之外,中西绘画在虚实关系的处理,造型手段的运用和色彩处理等方面均有明显差异。
现代中西方绘画出现了共同发展的特征。西方绘画出现了从再现向表现转化的趋向,甚至逐步走向了几何化、装饰化。追求的不再是某种可视的形象,而是某种抽象的意味,即所谓“有意味的形式”。从而使西方绘画的审美特征发生了改变。而中国的传统绘画也学习和借鉴了西方绘画的技巧,更加重视事物形态的再现了。
2.雕塑。
雕塑是以实体性的物质材料塑造占有三度空间的立体形象的艺术。实体性是雕塑艺术区别于其他艺术的首要特征。雕塑是用坚实的物质实体,直接塑造实实在在的形象,不仅可视,而且可触。特别是其中的圆雕,形象完全是立体的。这种实体性使得欣赏者可以直接感触形象的具体空间,随着视角和距离的转换,获得不尽相同的感受。苏州西园的济公像,左面看笑容满面,右面看一脸愁容,正面看则啼笑皆非,一张脸三幅像,这在其他艺术中是绝难见到的。雕塑的实体性及其可以触摸的特点,强化了欣赏者与形象之间的感情交流,增添了作品感染力。
受实体性物质材料的限制,雕塑在选材上和表现上有自己的特点。首先,其主要对象是生活中的崇高的、理想的、典型的形象,特别是人体形象。生活中平庸、平淡的题材难以成为雕塑的对象。无论是西方还是东方,所保留着的大量神的雕像,是雕塑选材特点的一个说明。
其次,雕塑在表现对象和造型上以单纯取胜。它要求雕塑家高度浓缩生活素材,并不要求(也不能做到)像绘画那样逼真,而应该追求概括化、寓意化,以简驭繁,使形象外在的单纯和内涵的丰富达到有机统一。
第三,雕塑在艺术手段上重视比例、对比与夸张。西方的雕塑艺术尤其重视比例,所谓的黄金分割率就是从雕塑艺术之中总结出来的。雕塑的对比包括美与丑不同外形的对比,与不同姿势、动作的对比。夸张也是一种常见的雕塑表现手段,很突出的就是对于人的形体的夸张。比如神仙、英雄的形态通常都会被夸大。对于人体的局部夸张也比较常见,比如千手千眼观音雕塑就是一种夸张。
雕塑中使用的物质材料在雕塑中具有特殊作用。一定的物质材料和适当的艺术形象完美的结合,不仅其本身可以变得有血有肉,成为真实的生命,从而产生很高的审美价值,而且也将大大增强作品的艺术效果。
3.建筑。
建筑是供人居住和活动的场所。它源于人类防寒祛暑,隐蔽安全等实用的需要。早期的建筑只具有粗陋,有限的意义,随着实践的发展及物质技术的进步,建筑才逐步向审美方向发展。
实用与审美的统一,是建筑艺术的本质特征。建筑作为人类将自然界改造成为符合自己需要的伟大创造,首先应具有实用性,满足人的实际物质需要。同时,建筑又决不仅仅是居住的器具,而应该具备审美性或艺术性,满足人的审美需要和精神需要。实用与审美、物质需要与精神需要的结合,是建筑作为一门艺术所具有的独特性能。实用的特征使它与人类发生最广泛的联系,审美特征使它能作用于情感而与人的心理相通。实用与审美,在不同建筑对象中各有侧重,如住宅、厂房、医院等建筑一般偏于实用,而纪念式或园林式建筑,审美功能则是主要的。
形象的象征性是建筑艺术的第二个特征。建筑不直接地模仿和再现自然或人自身,而只概括地反映一定时代、一定民族的精神风貌、情趣和理想。建筑虽然也引起人们的感情反映,但它只能表达一定的气氛,或是庄严雄伟,或是明朗轻快,或是神秘恐怖。这说明建筑本质上不是再现艺术,而是一种象征,表现的艺术。它通过点、线、面、色彩、质感等因素,造成高低、起伏、开合、节奏的变化,并利用尺度、比例、形状、空间组合等手段创造某种造型美和意境美,从而作用于人的情绪情感体验,引发人的联想与共鸣。
如北京故宫,以严整的中轴线布局,有前序、有过渡、有高潮、有结尾,十几个院落和几百所殿宇纵横穿插,高低错落,加之强烈的色调和装饰物的烘托,淋漓尽致地渲染了皇帝的至高无上、权力无边和皇宫的等级森严。而哥特式建筑的神秘主义,也正是利用建筑材料的形体安排来实现的。
建筑艺术的审美特点,一般与实用目的相协调。如居住建筑要求亲切、安适,剧院、游乐场则要求明快、活泼,园林建筑要求清新、雅致。纪念建筑的庄严、肃穆,宗教建筑的神秘恐怖,均与其实用功能相一致。
建筑艺术受固定地点的限制,其审美功能的发挥还需要与环境的高度协调,以构成广阔的空间。环境的艺术感染力,不仅产生于山形、水流、植物等自然条件的巧妙配合,更重要的还在于建筑群的空间关系和建筑与环境的关系,构成观赏的整体,产生特定的意境,从而唤起人们丰富的联想。如中国园林建筑就特别讲究借景、分景、隔景等手法,或用山重水复、曲径通幽、世外桃园等艺术处理,构成和谐、广阔、深远的艺术境界,大大丰富了建筑艺术的表现力。
建筑艺术有鲜明的民族风格。如中国传统的民族建筑侧重于群体组合,意境含蓄,装饰方面注重整体效果,园林建筑则通过亭阁、山水、花木组成一个综合的艺术整体;而西方建筑则侧重于向高度发展,更注重几何布局等等。
4.装饰艺术。
装饰艺术包括工艺品、服饰艺术、书法艺术等等。
工艺品指造型和色彩上具有审美价值的日常生活用品,是与人们的物质生活、精神生活以及生产技术关系最为密切的一种艺术形式。工艺品种类繁多,一般分为实用工艺品和特种工艺品。实用工艺品主要用来满足人们生活要求和审美要求,美化人们的环境。如品种繁多的日常生活用品、家具陈设。环境布置、衣着打扮等,均属此列。特种工艺品主要指专供陈设玩赏的工艺品,如玉石雕刻、象牙雕刻、刺绣挂屏、装饰绘画等。
个性化与社会化的统一,实用性与装饰性的统一,是装饰艺术审美特征的一般要求。实用工艺的装饰性从属于实用并以实用为目的,只有装饰性从属于而不是脱离实用目的时,唤起的美感才具有有效性。从最简单的磨光、染色,到对形式美规律的更复杂的运用,以至利用绘画,雕刻等艺术手法的造型等,都可资说明。在实用基础上求美观,是工艺品创作的一般要求。
当然,随着人们物质文化水平的提高以及科学技术的进步,人们对工艺品审美属性的要求越来越高,以至于某些工艺品的审美属性达到了超实用的程度,如前所述的材料昂贵、工艺精致、技术难度较大的特种工艺品就是这样,而主要用于装饰的剪纸、刻花、绒花、根雕等等,主要体现其观赏价值,可以成为纯粹的艺术品。
工艺品的美,主要表现在由形体结构组合和色彩运用产生的造型美。这种造型美虽然大量采集现实的题材如花草、鸟兽、鱼虫,但目的并不在于简单模仿事物、再现生活,而往往通过夸张、变形等手法使对象图案化、装饰化,以创造出某种具有象征意义或体现某种情调的艺术形象,其情感色调一般较为朦胧,含蓄和宽泛。工艺美的创造必须遵循形式美规律,工艺品给人的主要是由外在的形式所烘托的情调气氛对人们的影响。
工艺品的制作还直接受物质材料和生产技术的制约。原始社会的彩陶制作,奴隶制社会的玉石工艺和青铜工艺,封建社会的漆器工艺、织绣工艺、瓷器工艺等,不仅是艺术的结晶,也标志着当时我国生产技术和科学文化的重大成就。
装饰艺术是形成人的个性特征的重要艺术手段,同时也是主体个性的重要的表现形式。所谓衣如其人、字如其人,一个人的艺术品位高不高,往往就可以通过他的衣饰而表现出来。
造型艺术的审美特征
物质材料和表现手段的特殊性,决定了造型艺术独有的审美特征。
1.造型艺术具有形象直观性。
造型艺术最基本的特征就是造型性。它是指艺术家运用一定的物质材料,塑造出欣赏者可以通过感官直接感受到的艺术形象。它们的共同特点都是以塑造客观事物的形象来作为基本的表现方式,所以说,造型性是这类艺术最基本的特征。
直观性,或称视觉性,也是造型艺术的重要特征之一,它是由造型性派生出来的。造型艺术用占有一定体积和一定空间的实体物质材料塑造形象,无论是具象性还是抽象性的造型艺术,都直接诉诸人们的视觉,具有直观可视性。在各门类艺术中唯有造型艺术是可视、可触,无需中介的。形象的直观性,使造型艺术具有十分广泛的群众基础,极宜为不同文化程度的人们接受。
2.具有瞬时永固性。
就绘画、雕塑而言,它用不变的物质材料为媒介塑造形象,不能描绘时间过程,而只能反映生活中相对静止的物体或物体变化运动的某一瞬间。其形象也只能在空间以静止的方式展示。因此,凝固瞬间的形象,这是造型艺术的共同特征。
由于这个原因,造型艺术在选材上有特殊要求。造型艺术应该“选择最富于孕育性的那一顷刻”。所谓最富孕育性的顷刻,含义有二:第一,它是美的瞬间。其次,它既能承接过去,又能暗示未来,是事物运动过程中具有最大暗示性的瞬间。欣赏者在对这瞬间形象的感受中,可以推知过去,又能预测未来。从而使欣赏者从这种静止而单纯的形象中,联想、把握与之相联系的作品之外的人、物、事件和环境,取得以少胜多的效果。
米隆的《掷铁饼者》选择运动员准备投掷的最初一瞬,使雕像蕴藏着巨大的爆发力。在相对静止的瞬间展示出形象的运动感,从而达到造型的凝练和运动感的凝聚,是绘画、雕塑的共同追求。而形象的凝聚与凝练也意味着时间的浓缩。
当然,造型艺术中表现性强的艺术,如建筑,并不追求对现实具体事物的摹仿,所以无需捕捉“最富孕育性的顷刻”,但建筑却以巨大的实体将特定时代与民族风格浓缩在自己的形式中。具有成型后的不可移易性和永固性。一座建筑物一旦建造起来,它就要几十年、几百年地站立在那里。建筑物这种与人比例悬殊的庞大体积和不可摇撼的稳定感,使其成为一个时代、民族历史的见证,成为用石头写成的史诗。
造型艺术凝固瞬间的形象,并且作为静态向观众呈示,这使欣赏者在时间上获得了最大的自由。欣赏者不必像欣赏动态艺术那样,无条件地服从艺术内容展开的客观步伐,不必遵循时间的序列规律,既可以从整体观照,又可以从细部凝视,少则几分钟,多则几小时,具有很大的永久性,可以从从容容地欣赏,揣摩。
相比之下,舞蹈、曲艺、戏剧、戏曲等表演艺术或综合艺术则不能够将艺术形象物化固定下来,只能一次次表演来创造形象,在录音录像等现代化传播技术发明之前,它们也无法流传后世。正因为如此,流传至今的原始艺术作品,其中相当数量是绘画、雕塑等造型艺术作品。造型艺术的永久性,使这些古老的艺术品能够被现代人所欣赏。
3.具有高度的形式美。
形式的美感性,成为造型艺术重要的审美追求和审美特征。在一些抽象的绘画、图案或工艺、建筑、书法艺术中,甚至主要就是形式美。造型艺术中的形式美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物质材料的感性形式美;二是表现手段(如色彩、线条等)的美;三是形式美法则运用所产生的美。
物质材料是构成造型艺术形象的物质载体,可以说是艺术品感性形式的外观。物质材料的声、色、形、质直接影响着作品的艺术特征。物质材料的改变意味着作品价值的改变,物质材料的破坏甚至意味着作品本身的消亡。富有形式美感的材料和艺术形象的结合,会大大增强作品艺术表现力,提高其审美价值。
造型艺术另一形式美构成要素是表现手段即色彩、线条的美。色彩在绘画艺术中十分重要。色彩的总体倾向——色调,对绘画风格有重要影响。色彩的相对稳定性,是画家个性成熟的标志。色彩在其他造型艺术如雕塑中,虽不像在绘画中那样重要,但同样也是一种语言,与形体、空间、姿态一起表达着某种情感,参与着与欣赏者的交流。
线条也是造型艺术的重要语汇。线条是最原始,最幼稚的造型语言,人类早期绘画凭借的手段是线条,儿童学画的第一笔也是从线条开始的。线条同时又是高级的造型语言,线条一直是绘画的重要表现手段,不用直尺而画出一根直线被看作绘画的不可缺少的基本功。
形式美法则如平衡对称,多样统一,节奏韵律等在造型艺术中被广泛运用。形式美规律在建筑中体现得十分充分。建筑艺术必须遵循比例与尺度、均衡与稳定、节奏与韵律、多样与统一的法则。比例指各部分之间,部分与整体之间的大小关系,建筑艺术的整体美,主要来自比例的和谐与统一。均衡给人以稳定感和安全感,中西建筑都将下大上小、下重上轻、下实上虚奉为定律,也是为了造成均衡感与稳定感。节奏与韵律,使建筑空间丰富而有变化,最大限度解放了实体性物质材料对人的束缚;
造型艺术的审美特征,由于品种的不同也各不相同。造型艺术中可以分为两大类,一类如绘画、雕塑,主要以再现物象为主,是再现艺术的代表;而工艺、书法、建筑艺术则是表现性、象征性艺术。即使同样是再现类或表现类艺术,其间亦有许多不同。如绘画再现物象几乎不受限制,而雕塑受实体材料的限制,难以表现环境及人物关系,必须以单纯取胜;建筑与工艺品的审美特征相似。但建筑巨大的体积使其更接近于崇高格调,而工艺品的质地多柔韧、质感细腻而侧重于婉约、柔媚风格。
当然,造型艺术的审美特征的差异并不是绝对的,它们之间可以互补,吸收乃至结合。比如雕塑,塑造形象真实而概括的手法,静止、直观、瞬间的造型,使它靠近绘画;三维空间的实体性,可视而且可触的造型特点使它接近于建筑。雕塑与建筑自古就有互补的关系,雕塑与建筑甚至会以一种特殊的方式结合。纽约巨大的自由女神像是与建筑结合在一起的。而悉尼歌剧院的审美效果简直是一座优美的现代雕塑。
对于建筑、雕塑、绘画,人们习惯于按照实用建筑——非实用建筑——建筑与雕塑的过渡形式(塔、柱、碑)——圆雕——高浮雕——半浮雕——浅浮雕——线刻——绘画来划分。这个艺术链显示,造型艺术各部类的特点并不是截然分开的,它们本身是一个有机的链条,相互之间有交叉、渗透和重合。工艺品与建筑、雕塑亦有密切关系,相当多的实用工艺品是与建筑结合在一起使用的,建筑物中的装饰壁画、工艺品陈设,会大大丰富建筑物的艺术内涵。
第三节语言艺术
语言艺术的类型
语言艺术是指以语言为媒介塑造形象或情境来表情达意,反映生活的艺术,即通常说的文学。主要有诗歌、小说、散文、戏剧文学等类型。
1.诗歌。
诗歌是最早出现的文学样式。诗歌在产生初期是同音乐、舞蹈结合在一起的。诗歌最显著的审美特征是长于抒情,富于想象,精练含蓄,讲究韵律。优秀的诗歌作品莫不饱含着真挚而浓烈的情感,诗歌不是以情节、事件,而是以饱蕴情感的艺术形象,优美动人的意境而感动人心的。而将情感化为具体的形象,则必须借助于想象,因此,诗歌在充满情感的同时最富于想象,想象是情感的翅膀,没有想象也就没有诗歌艺术。
诗歌在结构上往往表现为较大幅度的跳跃,常省略掉语言中的过渡、转折和联系交代的词语,甚至打破语法规则,自由抒写,大幅度的跳跃为结构中留下了许多空白,给读者提供了广阔的想象空间。诗歌语言凝练含蓄,富于音乐美与形式美。诗歌因此被称为最精美的语言艺术。
诗歌从格律上分有格律诗和自由诗,从描述的内容上分则有抒情诗和叙事诗等。
2.小说。
小说是通过人物、情节和环境的具体描写来反映现实生活的叙事性艺术样式。它常运用叙述、描写、对话等多种多样的艺术表现手法刻划人物形象,展现复杂完整的故事情节,充分具体地描绘环境,广泛多样地再现社会事象和生活场景。人物、情节、环境被看作是小说不可缺少的三大要素。
小说的审美特征主要表现在:第一,能够多方面以多种手法、细致地、深刻地刻画人物性格,展示人物性格的多样丰富和发展变化,塑造比之其他文体尽可能多样的人物形象。
一般说来,艺术作品都要塑造人物形象,而小说更是把人物形象的塑造和人物性格的刻画作为创作的中心。小说塑造人物,不同于戏剧和诗歌,它可以自由地转换时空和具体场景,多方面深入细致地刻画人物。小说既可以写人物的肖像服饰、性格身份,又可以写人物的语言和行动,还可以将人物的内心世界和情感的细微变化一一描绘和展现出来。
总之,塑造人物形象是小说的主要任务。一部小说是否具有永久的艺术魅力,就要看它是否成功地塑造出鲜明生动的人物形象。
其次,小说一般有较为完整生动的故事情节,叙事诗,散文的情节大都比较简单零散,诗歌凝练抒情的风格使其很难容纳复杂的情节,叙事散文(如报告文学)由于真人真事的限制不能任意虚构情节,戏剧文学有情节冲突,但受演出时间,观众心理及物质条件的限制情节不能过于复杂。只有小说篇幅容量最为自由,表现手法限制较少,所以最适宜构造完美复杂的情节。
第三,小说可以描绘具体可感的环境,并达到细致逼真的程度,使人产生“身临其境”的感觉。这里的环境包括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两方面。人物都是生活在一定的环境之中的,故事情节也发生在一定的场景里面。因此,小说要真实地展现广阔的生活画面,表现人物之间的复杂关系,就必须具体生动地进行环境描写,特别是描绘那些决定人物性格和行为的社会环境。
因此,小说对环境的描写不是可有可无的,而是不可或缺。它能增强作品的生活气息,揭示生活的本质,衬托人物的思想、情感和心理。
小说从篇幅的长短和容量上分,有长篇小说、中篇小说和短篇小说。除此之外,还有一个或几个主人公贯穿几部小说所构成的所谓“系列小说”,以及近年来兴起的微型小说等。
3.散文。
散文是一种灵活自由、不受拘束的体裁。散文其主要特点:取材广泛,不受限制;注意表现作者的生活感受和特殊境遇;一般没有完整的故事情节;结构自由灵活,形式短小精悍,语言自然简洁而优美。
散文因为内容和应用领域广泛,所以包括了许多具体样式,小品文、杂文、随笔、札记、游记、书信、传记、回忆录等均属散文之列。一般从表达方式上将散文分为叙事、抒情、议论三种文体。
散文的题材包罗万象,可以自由选材和自由表现。可以写人叙事,也可以写景咏物,念亲怀友,访旧思故。上至国际风云,下至花鸟虫鱼,生老病死,风花雪月,无不可写。其他的艺术体裁则不同,一般而言,有了比较完整的生活事件和人物形象才可以入小说,有了集中的矛盾冲突才可以编戏剧。散文不需要这些,它也许只摄取生活中的一个小镜头,也许只捕捉人的心灵一刹那间的激情感受,但都能以优美的语言缀连成篇。
散文是一种结构自由灵活的艺术样式。与小说、诗歌、剧本等艺术样式的规范程式相比,它没有严格的限制和固定的模式。形散与神不散的对立统一,是散文结构形式上的独具特征。“形散”是指散文形式上的外在特征,指作者运笔自由,不受拘束。“神不散”是指散文有贯穿全文的思想主旨,散而有序。
4.戏剧文学。
戏剧文学通常是指供戏剧演出用的文学剧本,是戏剧艺术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受舞台演出的制约,戏剧文学具有鲜明的特点:主要运用人物语言塑造形象,人物语言要求口语化,富有动作性,文学性和潜台词;人物、事件、时间、场景高度集中;具有尖锐的戏剧冲突。
戏剧文学作品的分类方式有多种,根据容量大小可以分为独幕剧和多幕剧;根据表现形式可以分为话剧和歌剧;根据所反映的矛盾冲突的性质和所运用的表现手法,以及对读者的感染效果,则可以分为悲剧、喜剧和正剧等。
语言艺术的审美特征
语言艺术具有以下的基本审美特征。
1.形象的想象性、间接性,通过语言来创造艺术形象,通过想象来感受艺术形象,这是语言艺术最基本的审美特征。语言艺术塑造的形象并不是直接可视、可闻、可触的,而是以语言为中介表现出来的,
面对文学作品,读者视觉所接受的,首先是表情达意的语言符号,只有掌握了语言文字的意义,再经过联想和想象,才能在大脑中浮现出相应的形象。无论文学形象多么活灵活现,栩栩如生,都不是读者所亲眼看到,亲耳听到,而是读者依据文学语言的描绘靠想象间接得来的。所以,语言艺术被称为典型的想象艺术。
形象创造与形象感受的想象性,是由语言艺术的符号媒介——语言的特性所决定的。语言是以语音为物质外壳,以词汇为基本单位,以语法为结构规律的人类交际手段,但语音和文字并不像音乐中的音色、音量和绘画中的颜色那样,是直接构筑艺术形象的要素,体现着艺术品的审美价值。语音仅仅是听觉的标志,人们通过词语的不同发音识别的是其自身的涵义。同样,文字也仅仅是词语在视觉上的标志,人们依据字型把握的是它的发音与涵义。
因此,从创作上看,作者无法将艺术形象直接呈现为可视的画面,只能转化为语言符号;而从欣赏角度看,读者也无法直接接触作品中的艺术形象,只能根据语言符号调动头脑中的表象进行想象,才能“复原”艺术形象。
艺术形象的间接性,似乎是语言艺术的缺陷,但它也正是语言艺术的特长。较之其他艺术形式的形象,艺术形象因间接性而唤起的想象要自由得多,宽广得多,它一方面赋予了作者更多的创造空间与自由,另一方面也赋予了读者以再创造的余地,这是因为语言的概括性,而在作品之中留下了更多的空白、省略。
形象创造与形象感受的想象性特点,使语言艺术增添了无穷的魅力,语言艺术的形象不像其他艺术中的形象那样定型化。在艺术表现上,作者可以采取多种手段,写形传神,激发欣赏者充分调动自己的想象力,补充丰富艺术形象,再创造出一个融自己的生活经验和人生体验为一体的艺术形象。这就有了“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的说法。语言艺术为欣赏者的主体性和能动性的发挥提供了充分的条件。
当然,从另一方面看,语言艺术对于欣赏者素质的要求也要高于其它的艺术形式。欣赏者要实现最大限度的自由,必须了解语言艺术所属的语言系统,掌握语言媒介的含义,具有较高的语言能力,否则无法进入欣赏状态。其次,欣赏者要有较为丰富的生活体验和表象贮存。生活体验越多,表象贮存越丰富,艺术欣赏的主动性、想象的自由性就越大。
2.叙事和抒情的兼长性。
文学以语言为媒介,最大限度地突破了时空限制,凡人所能认识的领域,它都能表现;凡心灵所欲表达的东西,它都能表达。因而不仅长于叙事,长于再现,长于客观真实状貌的叙说,也长于抒情,长于表现,长于主观心灵的抒写。
文学在状物方面的表现力是很强的。绘画可以表现色彩,但不能表现音响;音乐能表现音响,但不能表现色彩。至于气味,两者都难以表现。而文学则既能绘色,又能绘声,还能表现出气味。文学状物可以绘声绘色,有滋有味,对人物动作的刻画也可形神兼备,别具一格。
语言艺术反映生活的广阔性和灵活性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
一是容量和幅度上的时空灵活性。语言艺术不受时空限制,可以在时间、地点的自由延伸、跳跃和转换中全面展现广阔的社会生活。而且在反映生活的广度和深度方面都胜于其他艺术。语言艺术在时间上可以表现事物的静态和瞬间,又可以在时间的流动中描写事物,还可以跨越漫长的历史长河,描写几代人的生活。在空间上,它可以显现微观的生活现象,又可以展示宏观的历史画面,还可以在空间的转换中表现对象,无论现实还是历史,不管是天上人间,还是地府仙境,都可以在艺术中得到表现。
特别是叙事性艺术作品,常常可以从人物的行动中,从时间的推移和环境的变化中,细致地再现社会生活持续不断的演变和发展,运用多样的方式来展示广阔而复杂的社会生活,再现一定时期的社会风貌和历史发展趋势。
二是在刻划人物内心世界方面的优越性。语言艺术不仅长于摹写和叙事,也长于抒情与表现,长于主观世界的展示。语言本身就是精神性的,人的精神世界有多么丰富,语言的表现也就有多么丰富。其他艺术也可以表现人物的内心世界,但它们对内心世界的表现是有限的,由于使用材料和艺术手段的限制,音乐只能靠音响、旋律、节奏来抒发内心的感情,绘画只能用人物的外部特征如服饰、外貌、瞬间定型的动作、表情等来表现人物的心理。
语言艺术则不同,它可以直接作用于人的心灵,用触及灵魂的笔触直达人的内心世界。它适于发掘、描写人的各种各样极其丰富多采、复杂微妙的内心活动,引导读者走进人物的心灵,把握那隐秘的意识和潜意识流程。
艺术表现人的内心世界的方法多种多样。例如,可以通过环境景物来衬托人物心理;可以通过人物的言行和外在神态,表现其内心世界;可以用梦境、幻觉来表现人物的主观愿望和潜在意识;可以通过内心独白,揭示人物复杂矛盾的心理状态;还可以通过意识流等手法,让读者直接看到人物意识流动的过程。
由于叙事和抒情的兼长性,使得语言艺术既能反映异彩纷呈的广阔的社会生活,又能表现曲折幽微的主观的心灵世界,包含了丰富而深广的叙事与抒情的审美容量。
3、表达思想的明确性和深刻性
语言是传达思想感情的物质外壳,又是形、音、义同一的意义符号,它拥有直接传情达意的机缘,能够明确而深刻的表达思想,这一点又为其他艺术所莫及。一切艺术都既表现情感,也表现思想,都有其思想性。但是,艺术比起其他艺术来,由于运用语言塑造形象,就更能表现思想的深刻性。这不仅是因为它能多方面地反映社会生活,塑造众多的艺术形象,具有较大的思想容量;而且还因为语言是思想的外壳,思想的直接现实,艺术家凭借语言来塑造形象,反映生活,能更容易、更自如地把自己对生活的感受、理解和评价渗透进去,甚至还可以通过叙述人的身份,对描写的内容加以分析、评论,使作品的思想意蕴得到强化。
第四节综合艺术
综合艺术是指包含多种艺术元素与形式,以演员创造角色形象来反映生活,表达思想感情的艺术。综合艺术有戏剧艺术、电影艺术和电视艺术等。
综合艺术吸取了文学、绘画、音乐、舞蹈等各门艺术的长处,获得了各种艺术手段和艺术方式的艺术表现力,将时间艺术和空间艺术,再现艺术与表现艺术,视觉艺术与听觉艺术、造型艺术与表演艺术综合在一起,实现了美学层次的高度综合性,使得它们能够将视与听、时与空、动与静、再现与表现集于一身,从而具有了巨大的综合表现能力,极大地扩展和丰富了观众的审美感受,使综合艺术成为最具有群众性的艺术门类。
各门艺术是相对独立的、封闭的,而综合艺术将各种不同的艺术形式联系统一起来,综合艺术向各种艺术开放,促进了艺术的共同发展。综合艺术虽然包含各种其它的艺术形式,但是综合艺术并不是各种艺术形式的简单拼凑,而是通过故事与人物将各种艺术形式联系统一起来。综合艺术中的各种艺术形式都是为了提高人物与故事的艺术吸引力而存在的。任何违反这一规定的艺术形式、艺术元素都不应该存在。因此综合艺术的综合性与它的美学性、整体性是统一的,而且综合艺术的综合性要为它的整体美学特征服务。
综合艺术的美是由美的外形、声音、动作、过程与结果的统一,是表演艺术、造型艺术、语言艺术的统一。或者说美与典型本身就是各种美的因素的多样性统一。片面强调综合艺术的某一艺术特征或者因素是错误的,是违反综合艺术审美本质的。
比如说影视艺术是由画面、声音、故事、表演等艺术形式共同组成的。很多的人错误地认为在影视艺术中,任何时候都要将表现的优先地位让给画面。在影视艺术中,对话越少越好。这样的态度是违背了影视艺术特性的,因此是极为有害的。它阻碍了人们对影视艺术对话以及它与画面之间关系的研究,使得很多影视艺术作品出现了声画排斥的状态。
影视艺术对话是十分重要性的。首先,这是时代的要求。我们今天是处在一个每时每刻都需要与他人进行交流的信息时代,语言交流成为现代人生活最重要的内容之一。
再者,由于任何思想都必须建立在语言材料基础之上,所以语言就成为人们灵魂和性格最重要的体现途径。对话是揭示人物内心和性格的最有力手段。对话使用并没有影响影片中视觉因素的发挥,反而使那些视觉的因素更加生动,具有了深刻性。
尤其是在电视剧走红的今天,对话写作的功力更显得突出重要。因为,在电视剧中,由于视野和制作经费的限制,不可能象电影那样追求视觉的“奇观”。以中近景别为主的拍摄方法决定了影视依靠对话来推进剧情、塑造人物的特点。
综合艺术既有综合性,又有独特性。虽然都是综合艺术,戏剧和戏曲作为古老的传统艺术,而电影和电视则是现代科学技术的产物,它们之间的区别可以说是一目了然。
综合艺术还有一个不容忽视的特点,就是它常常是集体创作的结晶。其它艺术形式的创作主要是一种个人的艺术创作,而综合艺术由于集中了各种艺术形式与语言,单靠个人是难以完成综合艺术作品的。综合艺术往往是由文学家、音乐家、造型师、演员、导演等共同完成的。虽然演员在综合艺术形象的创造中具有重要的作用,但同时也离不开各个部门的配合
综合艺术还有一个共同的审美特征,就是它们都必须经过二度创作,才能产生艺术形象,并为广大观众所接受和欣赏。在综合艺术的二度创作过程中,一度创作的核心是文学剧本,二度创作的体现是表演艺术。所以,文学性与表演性在综合艺术中占有重要地位。
文学性是综合艺术的基础。戏剧影视作品的创作,首先是从剧作者编写文学剧本开始的,只有在文学剧本的基础上,导演、演员和其它艺术工作者才能进行二度创作,将其展现在舞台上、银幕上或荧屏上。文学剧本作为基础,还不仅仅因为它是创作的第一道工序,更重要的在于它是导演和演员进行再创作的依据。一部优秀的文学剧本,为导演和演员的再度创作提供了广阔的天地和成功的地开端,相反,一部思想和艺术质量都很低的文学剧本,要想完成一个出色的戏剧影视作品,则是根本不可能的事情。
表演性是综合艺术的中心环节。戏剧、戏曲、电影、电视剧都属于表演艺术,表演性是它们最突出的审美特征。综合艺术之所以能把各门艺术的众多元素综合在一起,就是由于表演将各种艺术元素有机地融汇在一起了。
所谓表演,就是指演员依据剧作家提供的剧本,按照剧本的规定情境和角色的思想感情,在导演指导下进行二度创作,运用语言、动作创造人物形象。优秀的表演艺术应当达到演员与角色的统一,生活与艺术的统一,体验与体现的统一。
演员的表演也常常成为综合艺术的主导性因素,演员的创造工作常常决定了艺术价值的高低,只有通过演员的创造性表演,才能最终实现综合艺术的综合效应。没有演员在特定时空的表演,综合艺术就将还原为个别艺术。
表演艺术的核心,是解决演员与角色间的矛盾,这就需要演员努力克服自我与角色的距离,认真分析和理解角色,塑造出性格化的人物形象。表演艺术的关键,是掌握好“体验角色”和“体现角色”这一对矛盾。
所谓“体验角色”就是演员设身处地地生活在角色的规定情境中,像角色这那样去爱、去恨、去思想、去行动,使自己和角色融为一体。所谓“体现角色”就是演员用自身的形体动作、言语动作和内心动作把体验角色的结果表达出来。在表演艺术中,体现与体验二者是有机统一的关系。
时空再造性也是综合艺术的重要审美特征。综合艺术的传达与接受的时间和空间都受到限定,要表现或再现出生活的广度和深度,就必须在规定时空的基础上,以拆开、调换、压缩、延长、重组等方式来进行时空再造,才能成为艺术审美时空。
戏剧艺术的审美特征
1.戏剧艺术的审美特征
戏剧艺术是由演员扮演角色在舞台规定情境中塑造形象的一种综合艺术。戏剧的综合性是以表演艺术为核心的,即以演员当众扮演的舞台形象为核心的。戏剧可以没有剧本,没有导演,没有舞台装置等,但只要有表演存在,戏剧艺术就存在。
戏剧艺术具有以下的特征:
(1)规定情境的假定性。戏剧的假定性主要有两个方面:动作假定性和时空的假定性。
舞台上的动作是以现实动作为参照的,但是又常常不同于现实动作。两个演员在台上真实地斗剑,当然不会有人被杀死,但由于假定性,观众会相信一个确实杀死了另一个。这就是动作假定性。
其次是时空的假定性。剧情的时空与戏剧演出的时空是不一致的,要让观众认可和领会,使他们暂时忘记所处的空间和时间,只注意到戏剧人物活动的空间和时间,就必须借助假定性。
戏剧常用三种方法构造时空的转换:其一是用象征性的实物标志或写实布景,来显示人物活动时空的变换;其二是用分幕分场中断戏剧动作的方式来表示空间的转换和时间的流逝;其三是用语言来说明,或用动作来暗示,在这方面中国戏曲是最为典型的。因为中国戏曲布景极为简单,也常是非写实性的,换场作用也不突出,所以主要靠演员语言和身段动作,按照戏曲的假定性来构造时空,即所谓“景在身上”。假定性构成了观众对戏剧审美的一种前提性理解。
(2)剧情内容的动作性和冲突性。在希腊语中戏剧一词是动作的意思,因为戏剧无法使用解释和描绘手段,它的内容是靠人物自身的动作在舞台上直观显现出来的,而人物本身的性格和思想感情,也只能在行动中充分展示。因而,运动中的生活,即动作,是戏剧表现的重要方式,是情节进展的基础。
戏剧动作要产生特定的审美意义,就必须是精心安排的,有目的并富有因果性的,是人物在特定情境中,为实现某种目的,意愿而进行的具有内在统一性的活动。而戏剧动作的目的性和因果性,是来自于戏剧内容的冲突性。冲突是矛盾的外在化,它决定动作的内容和指向,只有在冲突的充分展开中,人物的动作才能不断地发展下去。反过来,戏剧冲突也主要是通过动作直观展示出来。
没有冲突就没有戏剧,戏剧冲突由于舞台演出限定,必须高度集中和激烈,使情节迅速发展。戏剧冲突是多种多样的,有个人与个人,个人与群体,群体与群体,个人或群体与社会或自然之间的,还有人物的性格所造成的内心世界的矛盾冲突即复杂的人物与自我的冲突等等。
(3)由于受舞台空间和演出时间的限制,戏剧必须高度浓缩地反映现实生活。一般而言,舞台演出在三个小时以内,人物角色不宜过多,场景变化不宜复杂。在有限的时空容量中,要求充分展示人物的行动,交待事件的始末,完整地揭示戏剧冲突。与小说篇幅的随意性,电影镜头的自由组接相比,戏剧的时空是狭小的,不自由的。
因此,剧作家必须把生活写得高度浓缩、凝炼,容不得拖沓和随意。西方古典主义的“三一律”要求时间、地点、情节三者统一,要求一天一地之内完成一个故事,这种规定显得过于程式化,但也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戏剧的高度浓缩性。时空局限是戏剧艺术的短处,但这短处又是它独有的长处。
(4)戏剧的中心应当是演员的表演艺术。戏剧表演的过程就是创造的过程,也就是观众欣赏的过程。戏剧演员在进行二度创造时,首先要深刻挖掘剧本的内涵,掌握角色丰富的思想情感,通过情感体验与艺术分析,克服自我与角色之间的距离,然后才能通过艺术化的表情、语言和形体动作,在舞台上塑造出栩栩如生的人物形象。演员扮演的角色,应当是真实感人的舞台形象,这就要求演员的表演既要形似,更要神似,传达出角色独特的性格气质和内心世界。
戏剧具有鲜明的民族性与时代性。渊源于西方的话剧同植根于中国的戏曲有着鲜明的区别。虽然都是综合性舞台艺术,话剧注重再现生活,因此,话剧的舞台美术大多是写实和具象的,包括布景、化妆、服装、灯光、效果、道具等都力求真实,创造出使观众仿佛身临其境的舞台气氛,在舞台上形象地展现出社会生活环境。
戏曲则注重表现生活,因此,戏曲的舞台美术基本上是写意和抽象的,戏曲的布景和道具都很简单,全凭演员的虚拟性表演来表现,演员手中的一根马鞭,可以让观众想象到剧中人物正纵马飞奔,演员手中的一支船桨,仿佛使观众看到了大江中一叶扁舟正破浪前进。
另外,源于西方的话剧注重写实,植根中国的戏曲注重写意,也造成了二者在表演艺术上的巨大区别。话剧艺术是一种建立在体验基础上的舞台表现艺术,演员对于角色必须有深切的体验,不管是本色表演还是性格化表演,话剧演员都必须从客观现实生活中找到创造角色的依据,塑造出真实、生动的人物形象。
戏曲艺术作为一种表现性艺术,它是将生活中的动作加以变形和夸张,形成戏曲表演艺术特有的唱、念、做、打的程式和手、眼、身、步的身段来表现,戏曲表演还划分成生、旦、净、丑等不同的行当,在唱腔、宾白、台步、动作等各都有一整套各自不同的程式,使得戏曲表演程式成为戏曲艺术最明显的特点。
影视艺术的审美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