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读网 - 人生必读的书

TXT下载此书 | 书籍信息


(双击鼠标开启屏幕滚动,鼠标上下控制速度) 返回首页
选择背景色:
浏览字体:[ ]  
字体颜色: 双击鼠标滚屏: (1最慢,10最快)

改变你一生的20位西方哲人

_8 火华 (现代)
论后悔
蒙田认为,没有不伤害人的罪恶,举凡受公众评论指责的行为皆包含有罪恶的因素,当然,被人误解除外。罪恶是那么明显的丑陋和可憎,所以那些认为罪恶主要来源于愚蠢和蒙昧的人可能是有道理的,因为很难想象有人明知道是罪恶而不憎恨它。
恶意大多分泌出毒液,并且被自身分泌的毒液腐蚀;而罪恶却在心灵上留下悔恨,这悔恨如同身体里的一块溃疡,不断绽破和流血。
理智能化解其它的烦愁和苦痛,但却衍生出悔恨,悔恨比其它烦愁和痛苦更沉重,因为它发自内心,正如人在发烧时感觉的冷和热要比外界天气的冷和热更难受。罪恶不仅是理性和自然所谴责的,还包括公众舆论铸成的,因为即使舆论是没有根据和谬误的,但只要得到法律和习俗的认可,受舆论谴责的行为便构成了罪恶。
同样的,任何一种善行都会使心地高尚的人感到高兴。当然,做了好事的人自己内心也会感到一种难以描述的快乐,问心无愧时会感到一种圣洁的自豪。邪恶而胆大的灵魂也许能感到有恃无恐,但是那种怡然自得、称心如意的感觉,它是永远体验不到的。
心灵高尚的人有时因受到某种外界的刺激会干出坏事,同样,心灵邪恶的人有时受某种外界的刺激亦能做好事。所以评价一个人时,至少应处于稳定的状态或把他放到家庭生活的环境中来评价他。
当事情已经过去,不管是好是坏,你可以总结经验,但最好别后悔你所做的事。因为,过去了的事已进入宇宙的流程,进入斯多葛思想的因果循环,你的愿望、想象不能变动其分毫。万物的整个秩序,过去和未来,都不会颠倒。
论看待事物的方法
古希腊有条格言说:“人通常被看待事物的方法困扰,而并非事物本身。”对此,蒙田也持相同的观点,他说:“假如大家都能不折不扣地把这句话当成真理,那么,人类的不幸就可得以缓解。”在他看来,如果只是由于我们的判断,坏事才进入我们的世界,那么,我们完全可以嗤之以鼻,或者把它们变为好事。倘若世间万物让我们支配,为什么我们不能加以利用,使之适应我们的利益?如果我们所谓的烦恼和痛苦并不出自事物本身,而来自我们的想象给予的特性,那么我们自己就能改变这种特性。
倘若我们所担忧的事物可以自行在我们身上安营扎寨,那他们也会在别人那里安家落户。因为所有的人都属同一类,都具备相同的想象和判断工具。但我们对这些事物的看法形形色色,这清楚地表明:事物进入我们的世界时已被我们的想法同化。偶尔有人接受了事物的真正状态,但其他成千上万的人却为它们想象出一个新的截然相反的状态。
痛苦是人生存于世的最大不幸,这是很自然的。然而,我们即使不能消除痛苦,至少也可以耐心忍受,以求减轻,即使身体疼痛难熬,我们的心灵和理性仍能做到坚强不屈。
贫穷与富有完全取决于个人的看法。财富、光荣也不像拥有者所说的那样美好和快乐,是好是坏全凭自己的感觉。对自己满意的人才会高兴,而不取决于别人是不是对你满意,只有这样,看法才真实可靠。
财富本身与我们既没有什么好处也没有什么坏处,它只给我们提供物质和种子。而我们的心灵比它更强大,是幸福或不幸的惟一缘由和主宰,能随心所欲地摆布和使用财富。
勤劳对于懒汉如同戒酒对于酒鬼一样是一种折磨。同样,俭朴对于纵欲者是苦刑,锻炼对于体弱多病和游手好闲者是体罚。其他事物也一样,事物本身并无痛苦也无艰难可言,全由人类的脆弱和无能所引起。要判断事物是否伟大和高尚,就得有伟大和高尚的心灵,否则,就会把我们自己的缺点说成是事物的。一支笔直的桨在水中似乎是弯曲的。重要的是不但要看到事物,而且要有看待事物的方法。
论死亡
蒙田说:“死亡,是人生最为关注的事情之一,但是,当我们看到他人死去的时候,我们很难想到自己也有那么一天,或者说离死还很遥远。即便是死到临头了,亦不愿相信这便是自己停留人世的最后时刻。我们会一厢情愿地以为,那是不可能的。”
谁都怀念过过去的好时光,谁都抱怨过今日的伤痛,谁都有过将自己的错误和不幸归咎于外部环境和别人的往昔。
我们总是想尽办法让事事遂己心愿,总以为自己天下第一,如此重中之重的人物,不会轻易就死去。好像是天上的日月星辰,永远不会消逝。
我们越是这样深思,便会越发以为自己举足轻重非同小可。判断一个人是否勇敢坚定,看他身临险境时是否意识到自己确实处于危险之中。如果他意识不到危险而死于险境,就不能说他是勇于献身;如果他明知必死无疑而不避死,那可另当别论。
其实,一个人在身体健康、心平气和的时候,做出自杀的决定,并不是一件什么了不起的事情。一时心血来潮,想入非非,设想自己如何死得顺心一点,这也不是什么难事。例如埃拉加巴卢斯,这个全世界最阴阳怪气的人,活着的时候荒淫糜烂,到了非死不可的那一天,死也想死得精美绝伦,才不至于辜负他人生一世。为此,他建造了一座豪华的塔楼,塔面和塔底都覆盖着饰有纯金和宝石的厚木板,准备临死之前从这里跳下;他还备下了用金丝和红绸编织的绳索,到时勒死自己;他另外又打造了一把金剑,打算自刎;他把毒药盛进绿宝石和黄玉制作的容器里,准备服毒等等,为自己设想了一系列的自杀途径。
然而,像这种优柔寡断的人,把自杀的途径考虑得那么周到,真到了要自杀的那一天,他又会觉得这些方法都不理想,必须想好更理想的才能动手。但是,那些决心更大的自杀者,也要看那一击是否一举成仁,使他没有时间去感悟最后的生命。若是他感悟到生命渐渐地消失,灵魂悄然离开肉体,他是否会后悔,他是否还会义无反顾地朝着这条绝路走下去,那就不得而知了。
论自我衡量
蒙田认为,自高自大和自以为是是人与生俱来的一种病,世间万物中最为不幸、最为虚弱最为自负的便是人。他看到自己落在蛮荒瘴病之地,四周是污泥杂草,生生死死在宇宙的最阴暗和死气沉沉的角落里,远离天穹,然而心比天高,幻想自己翱翔在太空云海,把天空也踩在脚下。就是这种妄自尊大的想象力,使人自比为上帝,自以为具有神性,自认为是万物之灵,不同于其他创造物。动物本是人类的朋友和生活中的伙伴,可那自以为是的人类却对它任意支配,非但如此,还自以为是的认为是自己给了它们某种力量和某种特性。
在他看来,人类的贪婪远远超出了为满足需要而获得的所有成就。
人老对自身想入非非,这样的行为毫无意味。不过说来也怪,动物中也惟有人有这种想象的自由,不着边际地对自己提出什么是、什么不是、什么要、什么不要,真真假假,这是人的一个长处,得来不易,但是不必为之兴高采烈,因为正由此产生了痛苦的源泉,罪恶、疾病、犹豫、骚乱、失望,使他困扰不安。
人是不可能想象出上帝是什么样子的,人自以为想象出了上帝。其实想象出的还是自己,他们看到的只是自己,不是他;他们拿自己与之比较的也是自己,不是他。
近距离观看物体,物体便显得大;远距离观看物体,物体就小,这两种表述都是对的。
一名异教徒说:“人若不超越人性,是多么卑贱下流的东西!”
这句话很有价值但同样亦很滑稽。因为拳头要大于巴掌,伸臂要超出臂长,希望迈步越过两腿的跨度,这不可能,这是胡思乱想。人也不可能超越自己,超越人性:因为他只能用自己的眼睛观看,用自己的手抓取。只有上帝向他伸出特殊之手,他才会更上一层;只有他放弃自己的手段,借助纯属是神的手段提高和前进,他才会更上一层。试图完成这种神圣奇妙的变化,依靠的不是斯多葛的美德,而是我们基督教的信仰。
论坐井观天
我们将容易受人诱导和轻易相信他人归因于人的头脑简单和无知是有道理的。有一句格言说:“相信好比是在心上刻一道印记,其心越是软弱就越少抗力,印记就越易于刻上去。”
一个心灵空虚的人内心往往缺少平衡力,故此极易偏听偏信,且往往只听一遍就会信以为真。所以,一般孩童、凡夫俗子和妇道人家以及体弱多病者,最易轻信人言。反过来,自以为是地对任何人的言论都不信任也是一种愚蠢的行为,这完全是因自高自大、自作聪明的人的行为所致。
蒙田认为,每一个断然指定一件事不真实和不可能的人,其行为形同井底之蛙,傲慢无知、愚不可及。上帝的意志和我们大自然母亲的威力无穷无尽,我们不应固步自封,而应随知识老人的引导,穿云破雾、透过黑暗,进一步认识真理。揭开事物神秘的面纱,是人之本能所至,并非仅仅为了积累知识。我们称之为怪事和奇迹的不为我们理解的事物,不是经常不断地出现在我们眼前吗?
在他看来,人的固执有时让人苦不堪言。我们不曾明了的事情,即使重现在我们眼前,我们照样不会相信,甚至会更加怀疑,这是怎样的一种无知啊!
倘若我们认定某物最大,便再难相信世上还有比这更大的东西。
虚荣心和好奇心是思想的两大祸害:后者鼓励我们多管闲事;前者则禁止我们勤学好问。
论意愿
常听人说起死亡能使人偿清所有的承诺,可现实生活中有些人的做法却是恰恰相反。
我们不能超越自身的力量和才能,因为,结果和做法完全不在我们能力所及。惟有意愿属于我们的能力范围:人类义务的规则都必须建筑在自由意志之上。因此,埃格蒙伯爵认为,尽管履行诺言的权力不掌握在他手中,他的心灵和意志也必须承担所作的诺言,那样,即使他比霍纳伯爵晚死,他也就摆脱了责任。英国国王亨利七世不想履行自己的诺言,尽管等到死后才把背信弃义的行动付诸实现,但他的行为是不能原谅的。正如希罗多德笔下的泥水匠不能原谅一样:他一生忠心耿耿,严守秘密,临死前却把他的主子埃及国王的宝藏泄露给他的子女。
现实生活中,有许多人居心不良,想把别人的财产据为己有,准备通过遗嘱等死后付诸实现。他们任何好事都不做,既不给一件要紧的事作一了结,也很少有兴趣和有意识纠正不公正的事。他们的代价太大,他们欠人的越多,弥补时付出的也越多,他们自己也会受惩罚的。
相比之下,活着时将仇恨隐藏起来,直到生命的最后时刻才暴露出自己的意愿的人更坏。他们不在乎自己的荣誉,违背理智,甚至违背良知;不怕伤害别人,至死也不善于消除仇恨,并将其延续到他们身后。这些不公正的法官,他们延长审判,直到自己不再有审判权时再来审判。
论怯懦是暴虐的根由
蒙田认为,怯懦是暴虐的根由。这种邪恶而非人道的、乖戾而粗暴的勇敢,每每伴有女性的软弱。有些人性情暴戾,却动辄流泪,且是为鸡毛蒜皮的事。
人们常说:“你会后悔的。”可是,倘若你朝他心脏上开一枪,你还会认为他会后悔吗?恰恰相反,如果我们一枪打死他,他倒下时会心怀敌意地朝我们做鬼脸,他不仅不会后悔,还会对我们不满意。让他迅速而毫无痛苦地死去,这是给予他人生最大的恩惠。我们要东躲西藏,避开法官的跟踪追击,他却安安静静,无人打搅。杀死他,有利于将来不再受他的进攻,却不利于对他复仇:这样做,惧怕多于无畏,谨慎多于勇敢,防御多于进攻。显而易见,这背离了复仇的真正目的,有损于我们的名声——这是怕他活在世上,还会向我们发起进攻。
所以说,杀掉他的目的不是为了对付他,而是为了保护你自己。
倘若我们想光明正大的永远控制敌人,对他们为所欲为,那么,假如他们摆脱了我们的控制,我们便会恼火万分。可我们却更想用稳当的方法来获胜,而不是决斗一场;我们在争吵时更重视结果,不重视荣誉。
因先前的人受了侮辱后只满足于反驳,受了驳斥便给予回击,他们英勇刚毅,对活着的和受他们攻击的敌人丝毫也不怕,而我们看见敌人活蹦乱跳,就吓得浑身打颤。现在,我们不是奉行一种漂亮的做法,对伤害过我们或受过我们伤害的人,一律紧追不放、把他们置于死地吗?
借用他人的力量和胆识来捍卫自己的荣誉,这样的做法不仅不体面,且不公正。尤其对于一个勇敢而非常自信的人来说,将自己的命运同第二个人的命运联系起来,是有百害而无一利的。一个人冒的风险够多的了,怎能再为另一个人去冒险!各人靠自己的勇敢捍卫自己的生命已很艰难,怎能再让旁人来危及宝贵的生命!
凡是超越普通死亡的东西,都是极端残酷的。有些人尽管怕死、怕砍头或上火刑架,却依然做错事,对于这些人,我们司法机关不可能希冀用火刑、钳烙刑或车轮刑来阻止他们犯错误,只能用极端的办法。
第十六章 阿德勒
阿尔费雷德·阿德勒(1870-1937),现代著名的精神分析学者,个体心理学的创始人,人本主义心理学的先驱,现代自我心理学之父,和弗洛伊德、荣格一起被人们称作深蕴心理学的三大奠基人。
阿德勒当过军医、医学院教授,也担任过心理医生,在维也纳设立过多所儿童心理辅导诊所,到美国和欧洲各国发表演说和诊治病人,他所倡导的个性发展与社会精神,对现代心理学产生了深远影响。他说:“人不为事物所惑,而是被我们自己对事物的想法所惑。”“每一个个体人性的关键,是看他赋予生命什么意义。”
阿德勒生平
阿尔弗雷德·阿德勒具有传奇的一生。
他于1870年生于奥地利维也纳郊区的一个富裕的犹太商人家庭,在兄弟六个中排行第二。然而,殷实的家庭环境并没有给阿德勒带来快乐的童年。相反,他经受了很大的苦难。
阿德勒从小身患先天性残疾,身体羸弱、行动笨拙,喉部也常因哭叫而感窒息。在5岁时,更是得了一场几乎致命的重病,并从此对死亡留下了阴影。在后来的回忆中,他曾说自己的生活目标就是要克服儿童时期对死亡的恐惧。这也使得幼年的阿德勒决心日后当一名医生。初入学校的阿德勒仍历经着苦难的磨砺。由于成绩很差,尤其是数学,以至老师觉得他明显不具备从事其他工作的能力,因而向他的父母建议及早训练他做个鞋匠才是明智之举。所幸,后来在父亲不断的支持和鼓励下,阿德勒的学习逐渐好起来,甚至成为班上数学最好的学生。
1895年,阿德勒进入维也纳大学,并取得医学博士学位。毕业后,他如愿地成为了一名医生。
1902年,阿德勒被弗洛伊德的《梦的解析》感动,并受邀参加弗氏所主持的研讨会,成为弗洛伊德最早的同事之一。起初,弗洛伊德对阿德勒备加赞誉,也非常信任,但后来两人在“恋母情节”学说上产生分歧。
1911年,阿德勒率领他的几个追随者退出了弗洛伊德主持的维也纳精神分析协会,另组了“自由精神分析研究会”。鉴于“精神分析”一词已为弗洛伊德所用,不久他又把组织名字改为“个体心理学学会”。从此,阿德勒便致力于发展和完善他的“个体心理学”理论体系。
1912年,阿德勒发表论文《神经质性格》,推出自己的学说和主要概念,奠定了个体心理学派的基础。
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阿德勒担任奥国军队军医,战后对儿童辅导产生兴趣。1919年他建立了“学校心理卫生中心”,是维也纳学校制度中第一所辅导诊疗中心,专门从事问题儿童及其家人、学校教师的咨询工作。
1924年,阿德勒在维也纳召开第一届个体心理学大会,自此以后几乎每年一次。此时,阿德勒已声名远播。
1926年,阿德勒应邀访美,将个体心理学介绍到美国;
1927年,担任哥伦比亚大学教授;
1932年,出任纽约长岛医学院教授,期间出版的《生活对你应有的意义》一书被译成十几种文字,流传世界各地;1935年,阿德勒决定定居美国,并成为职业精神科医生。
1937年,阿德勒在赴苏格兰亚伯丁做演讲时,不幸因过劳病逝,享年67岁。
阿德勒是建立心理治疗体系的第一人,他推广了重要的心理学原理和概念,如焦虑、冲突、潜意识、自我、超我。他所提出的问题,为后人开拓了探索的道路,不愧为人格理论的先驱。
阿德勒的著作
阿德勒的主要著作有:
《自卑与生活》(1912)
生活,是酸、甜、苦、辣、咸,五味俱全,并不缺乏困难,且困难情境很多。当人们发现自己处于困难的情况之中,我们可以研究它,找出不同困难的特殊性,并在生活中战胜困难。这是为了获得更好的生活,战胜自卑心理的一种表现。
生活中,有自卑心理的人我们不能说他们懦弱,自卑的表现方式有很多,如:当三个小孩站在狮子笼前时,一个孩子躲在他母亲的背后全身发抖地说道:“我要回家。”第二个孩子站在原地脸色苍白地用颤抖的声音说道:“我一点都不怕。”第三个目不转睛地盯着狮子,并问他的妈妈:“我能不能向它吐口水?”其实,这三个孩子都已感到自己身处劣势,但却本能地依着各自不同的生活模式来表现出他此时的感觉。
《人性的研究》(1918)
我们认为会动的、活生生的有机体才有灵魂。人的灵魂与行为、心理之间有密切的因果关系,这个关系构成了人类与植物和其他动物的区别,因此,人类的灵魂也就是人的本质体现。
一切因时间变化、位置转换而产生的困难,都需要灵魂的预测、收集经验、累积记忆,使能寄托的有机体更适应生活。因此,我们也可以说人的本质是心理和行为的表现,而所有灵魂完成的演化与进步,都依赖于机体自由行动的能力,这个行动能力会刺激及提高心理生命的强度,行动能力也须依靠较强大的心理生命。
如果我们从这个角度来看本质的功能,我们就会渐渐感觉到,我们的思考是一项遗传能力的进化,这个能力就是攻击与防卫的机制,由生活的有机体根据它所处的状况来反应。本质生命是“侵犯”与“寻求安全”两种活动的合成,它最终目标是要保护有机体继续在人间活着,并使他们能安然完成自己的发展。
《个人心理学的理论与实践》(1919年)
在个体心理学中,我们把每一反应、每一冲动、每一活动都看作是个体生活态度的外显部分,并且还尝试把个体生活看作成一个整体。
从实际观点来说,这样的科学是必须的,因为靠着知识的帮忙,我们可以修正并改变我们的态度。
因此,个体心理学从两方面说来是具有预言意义的:它不仅可以预言会发生什么,甚至,像预言者约拿一样,也可以预言什么事情不会发生。
《自卑与超越》(1932)
本书是阿德勒站在个体心理学观点的角度上,对人生道路和人生意义来进行阐明的一本通俗性读物,虽说是通俗读性物,但它包含着极深的哲理和巨大的学术价值。
在书中作者提出:每个人都有不同程度的自卑感,因为没有一个人对其现时的地位感到满意;对优越感的追求是所有人的通性。然而,并不是人人都能超越自卑、关键在于正确对待职业、社会和性,在于正确理解生活。那些自幼就有器官缺陷或被娇纵、被忽视的儿童,以后在生活中容易走上错误的道路;家长和教师应培养他们对别人、对社会的兴趣,使他们真正认识“奉献乃是生活的真正意义”。这样,他们就能够从自卑走向超越。本书大大修正了弗洛伊德泛性论的精神分析观,开辟了精神分析的新阶段。
阿德勒的人格哲学
阿德勒早年时期受弗洛伊德的影响,并很快成为弗氏心理分析学会的重要人物,后来因不赞同弗氏的性理论导致了双方的决裂。离开弗洛伊德后,阿德勒由此开创了精神分析学派内部第一个反对弗洛伊德的心理学体系,这对后来西方心理学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阿德勒对人类个体心理的出色研究和取得的卓越成就,吸引了很多个体心理学的研究者,由此,个体心理学的影响也日益扩大。它通过提高人的社会兴趣,改变了人在生活中的价值观念,从而重新树立了生活目标,填补了人类信仰的此项空白。
阿德勒的个体心理学理论,让我们了解了人生的许多问题,让我们思考“什么是生命的意义”。这是一个社会问题,是一个跟全体人类相联结的感觉,他告诉我们:“生命遭遇最大的困难,以及造成他人最大的伤害的,是那些对人类没有兴趣的个体,就是这类个体导致了人类所有的失败。”
人类的灵魂
人性的本质与心理生命是相关的,它支配人的行动朝向一个目标,因此我们不能说人类灵魂是一个静止的体系,我们只能将它看作诸种活动力量的合成。可是,这些力量却只是一个原因的结果——它们一直奋力要求某一目标的完成,这个奔赴目标的目的论,是“适应”的观念中固有的。我们只能想象心理生命有一个目标,而存在于这个心理生命中的行动,都一一指向它。
灵魂与人类的心理生命
阿德勒说,灵魂决定人类的心理生命。如果那些朝向常在目标的活动没有经决定、持续、修正以及引导,就不会有人去思考、盼望、梦想。这个结果始于有机体适应环境和对环境反应的需要。人类生命的生理及心理现象,会以我们前面呈现过的那些根本为基础,如果不局限于常在目标的模式中,人们就没有办法想象那个由生命动力在做决定时的那个心理演化。
基于此,灵魂生命的一切现象便可以当作是为未来情境所做的准备。然而,承认心理机制中的灵魂只是一般朝向目标的力量,似乎不太可能,可是个人心理学在思考人类灵魂的全部表现充分体现在“一概朝向一个目标”。
阿德勒认为,如果你要想知道某人的种种目标,我们必须了解他生活的行动及所表达的意义,并且要了解,作为目标的准备,这些行动及表达有什么价值。此外,我们还要明白,在达到目标时应采取怎样的行动。这就好比我们如果让石头落地,会知道石头的路径一样,灵魂虽然并不懂得自然的法则——因为常在目标经常变动——但,如果某人有了一个常在目标,那么,他的每一个心理倾向必然都宛如遵守一个自然法则般,追寻着某一个驱动力量。
统御法则确定存在于灵魂生命中,但那是人造的,如果有人觉得,谈论心理法则已有足够的证据,那是表象欺骗了他,因为,如果他已确定了周围的环境,相信自己已展露了不移的天性,那么,他已走偏了。就好比你很想画一幅画,有人把这个目标应有的态度给你。你便会依序进行所有必须进行的活动,仿若有一个自然法则在起作用一样。但你之所以画这幅画,真是某种驱动力量的推动吗?
人的目标心理
阿德勒认为,人类活动所朝向的目标,受孩童时期所处环境的影响。印象决定我们的理想:即目标,可能在生命前几个月便已形成,尽管很年幼,但某些感受仍能激发我们快乐与难受的反应。这便是生命哲学第一个痕迹的显现,它的表达方式极其原始。我们仍相信在婴儿时期,影响灵魂生命的基本因素就已确定。然后以此为基础,再加盖别的结构,那些上层结构便可能经过修正,被影响或转变。那些种类繁多的影响很快迫使年幼的我们对生命产生固定态度,而且调节我们对生命给予的问题所采取的特别的反应。
阿德勒还认为,目标的确定,对我们的文明也有重要贡献,它让年幼的我们自己去闯,为我们树立一些疆界,直到我们实现可以保证给自己安全及适应的愿望为止。人类与我们的文明现状建立关系共需要多少安全,在每一个生命的初期可能就已知了,所谓“安全”,我们想的不是免于危险的那种安全,而是“安全”地进一步统合,这是人类有机体可以在最适宜的环境中继续存在的保证。比如在策划完全的机制运作中,我们也是这样谈到“安全的统合”。小孩要求比仅满足天生本能发展的更大的安全,是因为他需要这种安全统合。因此,他的灵魂便产生一种名为“朝向支配及超越的倾向”的新的活动。
这样的情况下,逃避所有较大的困难、暂时躲避生活的要求成为他眼前的“目标”。误以为这样做可以慢慢脱离困难。但我们不能把人类灵魂的反应当成是最终的或绝对的。需要注意的是,那只是“目标概念”的暂时具体化而已。对于小孩,我们要看远一点,要对他倾力完成目标的能力表示怀疑,不能把衡量成人心理的标准用在儿童心理上。
如果,我们想透彻地了解一个人的思想,那么,就必须观察他与同类的关系。人与人的关系一方面由宇宙的本质决定,所以是变动不定的;另一方面它也由固定的制度或习俗决定,比如社会或国家的政治传统。若想完全领会心理的活动,那我们就必须同时了解这些社会关系。
群体生活与社会的存在
阿德勒说,从古至今,一切生活形态的基础都是建立在群体基础之上,而整个动物王国也都证明了这个基本法则:若一个物种的个体成员无法面对自我保存之战,那它们必会通过群居集结新的力量。
达尔文很早以前就叫大家注意一个事实:凡软弱的动物从来没有单独生活的。我们不得不把人类列入这些软弱的动物当中,因为他们也不具备能单独生活的能力,但为了在这个行星上继续生存,他们必须为其软弱的躯体补充许多人造的东西。那便是灵魂,而灵魂的本质则处处体现着群体生活的需要。人类没有其他动物的速度和力气,没有肉食动物的利齿,没有好的听力与敏锐的双眼,而这些正是生存战斗中必备的条件。想象一个人如果在无一文明工具的原始森林中生活,那他一定比别的活的有机体更难于生存。但人为了保障其生存,必须要有大量的器具,他的营养、性格、生活形态,都需要有完善的保护计划。
人只有处在特别有利的情况下才能维持生存。这些有利的情况要通过社会生活才能提供,社会生活变成一种需要,因为只有通过社群及分工,人类才能继续生存。人类要想保护自己,就必须学会分工,因为“分工”一项,就足以使人类得到防卫及攻击的工具。
可以想象,婴儿诞生之初,要使他活下去得多么小心防备!如果你想知道人类到底需要多少照顾,想理解人类为什么需要社会生活,那你就再想想人类血肉之躯继承的病痛及虚弱有多少。这样,你就会明白:社会才是人类继续生存的最佳保证!
人的“安全与适应”心理
在阿德勒看来,从大自然的角度看,人是一种次等的有机体,他的意识中经常会出现自卑及不安全感,这便是恒常刺激,督促他去发现适应大自然的更好方式及技巧;迫使他去寻找可以消除或尽量减少生活中不利情况的方法,因此才产生由心理机制来解决安全问题的需要。若非如此,即使有角、爪、齿等能与自然战斗的身体防御,人类也很难脱离原始状态。
心理机制能弥补人类器官上的缺失而迅速提供急救之路。这个不曾间断的无力感的刺激,发展着人类的预见力及警戒力,并且使他的灵魂发展成今天这个负责思考、感觉及行动的状态。由于社会一直在适应过程中扮演着重要角色,所以心理生命从一开始便需与群体生活打交道。群体生活的逻辑是心理生命全部能力发展的基础。
他认为,在这个天生需求逻辑的群体中,我们会发现人类灵魂发展的下一步。清晰的语言是群体生活的另一个工具。这个奇迹使人类有别于其他动物。语言现象不能与适用于全人类的概念分离,因为一个单独生存的个体根本不需要语言,语言只在社群中才有作用。它是群体生活的产物,是群体中个体间的联系工具。我们可以看看在与他人接触有困难或不可能有接触的环境下成长的人,就能证明这一说法的正确。
不言而喻,语言在人类灵魂发展中的地位极其重要,它是逻辑思考产生的前提。如果我们要建立概念及了解各种价值差异,那么,逻辑思考是必须的。然而,概念的形成不是私密的事,它与整个社会都有关系,我们的思想和感情只有适用于全人类时,它才是可以了解的。我们对美丽事物的欢欣感,其基础在于对美丽事物的认同、领会及感受,这些需求是普遍性的,由此可知,诸如理性、领悟、逻辑、伦理学、美学等思想及观念,都能在人类群体生活中找到根源。
人类性格中最有价值的那一些观念,诸如公正、正义等,使人类社会的需要状况得到了满足。这些状况进而塑造了灵魂,并且指挥它的活动。在社会生活适用于全人类的原则下,我们建立并保持了负责、忠诚、坦率、爱真理等观念。
性格特征
性格是一个人尝试去适应他所居住的环境,而显现出来的特殊作风。它是一个社会性的概念,我们只有在考虑一个人与环境的关系时,才谈到性格,像《鲁滨逊漂流记》的主角鲁滨逊,探讨他这个人到底具有什么性格实在没什么意义。一个人用其社会感的观点去努力奋斗见知于人所依据的行为模式,并接近他所往来的环境所呈现的特质和性情这就是性格。
性格特点
阿德勒认为,性格特点好比是一种生存的模式,它不是遗传的,它使我们在潜意识的说话、行为中表现出我们的人格。性格也不是一个人的癖性,而是他为了在生活中维持独特习惯而取得的。现实中,有人很懒惰,但这并非天生,而是因为懒惰适合他的生活与习性。在这种模式中,权力态度有相当程度表现。一个人有可能强调自己天生的缺陷,以便在面对挫折时挽回一点颜面,而如此内省的最终结果往往就像这样:“如果没有这项缺陷,我的才能一定可以发展得很出色,可惜我‘有’这个缺陷!”还有一种人,由于权力欲望的驱使,致使他深陷于环境的长期战争中,他们往往形成一些适合其战争的权力表现,诸如野心、嫉妒、怀疑等。这类性格特点虽与人格无异,但它实非遗传,并且还可以通过一些外力来改变。
目的是影响一个人生命格调、活动、行为、世界观等的重要因素,心中若缺乏目标,就不能合理思考更不能付诸行动。在孩子灵魂的幽暗背景中,这个目的已经存在那里,从幼年起即指挥着他的心理发展,这个目的给予孩子生命形态和性格,并且负责使每个人成为一个特殊的单位。此单位之所以别于其他的人格,乃是因为他生命中的活动和表现全部由一个常见但独特的目标导向。若能明白这点,就会知道,如果想深刻认识一个人,无论从其行为的哪一个阶段看他,都能够认识他,那么,就必须清楚掌握他的行为模式。
阿德勒还认为,在一张友善的面具背后,隐藏着一个超越的目标,社会感的存在抑制着它光明正大的发展,所以它必须在秘密中进行。可是我们必须再一次肯定,如果我们人类彼此多了解一点,超越的目标一定不会像这样繁茂生长。如果我们能进步到每一个人都发展出好眼力,而且能透视周围人的性格,到那时候我们不但能更周全地保护自己,同时也会使别人的追求权力因遭遇困难而不会有所结果。到了那种境地,我们能更真切地识别这些关系,也能够运用现已取得的各种观察作为证据。这时,遮遮掩掩的追求权力将会消失。
社会感的形成
阿德勒说,在生活中,群体生存的逻辑支配着我们,这点确定了一项事实:要评估我们的同类,我们需有特定的标准,而一个人所发展的社会感程度,就是评判人类价值的惟一标准,千秋万世都将如此。世上没有什么言辞可以让我们利用来完全逃避我们对他人的责任,也没有一个人真能破除社会感的完整性。所以,我们只能承认我们在心理上对社会感的依赖。
我们不断被社会感的警戒声音提醒,但这并非要我们经常把社会感放在有意识的思考行动中,而是告诉我们要想扭曲它、撇开它、改变它,必须要有相当强的动力;再者,社会感的普遍需要使得每个人在行动之前,都得先经社会感的考核通过,这个行动及思想的考核需要源于社会体的潜意识感知,最起码,我们常须为我们的行动找寻可以为人谅解的理由,这个事实就是由社会感的考核决定着。
每个人的一举一动,都会有社会感程度的表露,有时候可以从一个人的外在表现中很明显看出来,比如看他注视另外一个人的样子、他摇手的方式、讲话的方式等。他的人格也能以某种方式给我们留下不可磨灭的印象,而我们几乎也可以直觉地感知他的人格。如果我们对一个人的行为在不知不觉中下了结论,那么,连我们自己的态度都难免对这些结论相当依赖。
阿德勒认为,适应社会生活的大前提是未被破坏的群体生活,一个人只要对环境抱着融洽相处的态度,他就可以轻松地教孩子如何适应环境,只要他们能够把对权力的追求减低到不影响孩子的程度,家庭战争便可消失。如果父母了解孩子的发展原理,他们便会避免使孩子直线性格发展成夸大的形式——比如勇气退化成鲁莽,鲁莽再退化成粗鲁的自我主义。除此之外,他们不仅能避免外界强行制造的权威,而且还能避免制造严谨服从的假象,否则,孩子可能因为这种有害的训练而导致被压抑、害怕真理、害怕坦白。
教育上若使用压力,就如一把双刃剑,只会产生形貌上的适应。强迫性的服从只是表面的服从,孩子与环境的基本关系,会反映在他的灵魂里,因此所有我们想象中可能出现的、会直接或间接影响孩子的障碍,也都会反映在他的人格中。小孩对外界的影响没能力表示任何评论,所以周围人无法了解他。他的人格便由这个难题和他对这些障碍的反应共同构成。
乐观与悲观的倾向
在阿德勒看来,人格分类的另一个衡量标准是:看他如何面对困难。乐观主义者性格的发展是直接的,他们有勇气接近一切困难,对自己充满信心,怀着轻松愉快的态度做人,由于他们对自己恰当的评估,所以对人生不做过多要求,也不会觉得自己被忽略了或不重要。因此,能轻松直面人生困难,而且总是很乐观的面对错误。
乐观主义者从态度上可以立即分辨出来,他们不惧怕,他们谈话开放自在,而且不过分谦卑,不过分自抑。假如让我们用创造性的词语来形容他们,我们会说他们“有开放的双臂”,随时准备接纳人类同胞。他们与人接触容易,交友没有困难,因为他们不怀疑;他们说话没有阻碍,他们的态度、举止、步伐,都是自然轻松的,但这种类型的例子一般只存在于一岁之内的人群中,不过,成人中也有不少乐观水平让我们很满意。
在教育上,最大的问题其实是悲观主义者的存在。他们是由儿时经验及印象而得到“自卑情结”的人,对他们而言,所有困难都变成“人生坎坷”的感受,出于悲观的个人哲学,他们往往朝向人生的阴暗面,他们感知人生困难的程度比乐观主义者敏感得多,因此他们很容易丧失勇气。由于不安全感的折磨,他们常常都在找寻保护。他们的求救声回应在外表行为中,若他们是孩子,没有办法独自站立一定会缠着妈妈,或者一和妈妈分开便吵闹不停,甚至到了老年,还可以听到他们对母亲的呼唤。从这种畏怯胆小的外表态度,可以肯定这种人异常谨慎。悲观的人永远在考虑可能的危险,就连睡觉也不安寐,为了保卫自己对抗人生的胁迫,仿佛永远都处于备战状态。尽管他们也很向往人生的欢悦,但他们身上的欢悦却少得可怜,睡眠困扰就是一个人小心翼翼的标志。
若一位老人总是去察看房间锁没有,或者梦中尽是小偷强盗,我们是可以怀疑他有悲观倾向。这种类型实在也可以从睡眠姿势辨认出来:睡觉时倦缩到最小形体,或者把被子蒙盖过头,多半属于这类人。
攻击与防御的特性
阿德勒认为,攻击者和防卫者也可以通过人格来划分。攻击者的态度特征是行动暴烈。攻击型的人倘若具备勇气,往往会为了证实他们的能力,而把勇气强化成鲁莽,但是从这里却泄露了统御着他们内心的深度不安全感,这种人如果感到焦虑,就尝试使自己强硬,以对抗恐惧,至此,“大丈夫”的角色被他们扮演到了可笑的地步。更有甚者,他们压制所有的温柔、细腻,因为这被他们认为是软弱的象征。
凶暴和残酷的特性通常表现在攻击者身上,他们如果刚好倾向悲观,那么,所有关系、所有环境都会改变,因为他们既没有同情心,也没有合作的能力,他们只能仇视全世界。但他们对自我价值的知觉,却可能同时达到很高的程度,他们可能使骄傲、自大和自我价值感膨胀。他们自以为是征服者,尽其所能展现着虚荣,但是,他们明显的态度和他们行动的繁冗,不仅破坏了他们与世界的和谐关系,也泄露了他们的全部性格,一个奠基在变幻不定的基础上的结构。他们的攻击态度便是如此发源,且可能延续很久。
阿德勒还认为,不能达成使命对他们本身有追溯既往的影响,他们的发展就此中止,然后转变为另外一种类型:防卫者,这种类型的人觉得自己备受打击,所以他们经常在防卫。他们弥补不安全感的方法,不是沿着攻击的路线,而是借助焦虑、防备、懦弱等方式。我们可以确定,如果不是上述那种类型所持的攻击态度的失败,就不会有第二种类型出现。防卫型的人会很快被不幸的经验吓倒,致使他们从这里推断出他们容易被击退的绝望结论。为了圆满演示他们的失败,有时他们会假装在撤退的路线中做项有益的工作。
大家都知道,凡不信赖自己的人也永远不会信赖别人,而这种不信赖的态度不免要发展出猜忌和贪欲来。这类怀疑者所经历的独立生活通常表示他们不喜欢为别人准备快乐,或者不喜欢参与别人的快乐,不但如此,他们甚至把别人的快乐当作自己的痛苦。
这类人为了维持他们优越于人的感觉,有时可能借一个有效而不容易摧毁的巧作,在他们这个不计一切代价去维持其优越感的欲望中,他们可能发展出一套微妙的行为模式,而这套行为之微妙,乍看之下,绝不会想到那是源于对人类的敌意。
人生的挑战
什么是人生的挑战?换言之,人生的挑战为何?简单而言,所谓“人生的挑战”,即人类必须思考和面对的人生问题。事实上,人类必须面对的人生问题很多,而有三个人生问题长久以来为人们所确信,即社会生活、工作、爱情,这三个方面不断地面对我们、逼迫我们,向我们发起挑战,任何人都无法逃避,而只有拥有足够社会感的人才能解决它们。
自我观念
在阿德勒看来,个人在生活中的一举一动,显示出他对于自己的力量、能力,有着一定的看法,而且从一开始,他对于自己在任何情况下行动的困难或者可行性就已有了很清楚的见解。换言之,我们确信人的行为出自他的观念。对此千万别感到惊奇,因为我们感受到的并非事实,而是外在世界,即主观形象的反映。当我们做心理学研究时,不要忘掉塞内加的话。在解释现实中存在的重大事实时,往往会在我们的生活风格中有所表现,而只有直面和解释相冲突的事实时,我们才会在直接经验的细节方面改正对事实的看法。
在神经症里常常可以看到类似的结构。患者不仅惧怕失败,而且害怕丧失自己,于是误认为自己身体与心理的症状,是不能解决的,因而精神激动,而这又被他们拿来保护自己从生活中撤退。
每个人对自己、对人生的问题都有一个“观念”,一个生活样式,一个运动定律,会把他牢牢抓住,虽然他不了解这个观念,也不能说明。这个运动定律是在童年的狭小范围中出现的,在没有经过分辨与思考的情形下,潜意识中运用人天生的能力以及外在世界的影响,而发展出来的,这一过程不受任何用数学方程式表达的行动限制。它是孩子的艺术品,用来为他的目的,指导与使用所有“本能”、“冲动”,以及从外在世界与教育获得印象。
个人对自己与人生要求的错误想法迟早会使得他和冷酷的现实冲突:现实要的是和社会感一致的解决办法。冲突的结果可以比拟成电击,失败者会认为他的生活风格经不起人生外在因素的考验,这一意见不会因为电击而消失或改变。对个人优越的追求,仍旧不变,震撼的结果,只能发生在以下情形中:当事人的行动领域变得更加狭隘,而狭隘领域也多少受到限制;其次,当事人会把让他的生活受到失败威胁的任务除去;最后,他会从自己还没有做好正确应付准备的问题前撤退。
生活风格
阿德勒说,人生和寻找人生意义是人客观存在在这个世界上不断积极探索的问题。人们不会随便拒绝任何发现它们的方法与途径。个人对人生意义的解释不是小事,因为它是测量思想、感情、行动的终极标准。不过,真正的人生意义是在行动错误的个人所遇到的障碍中表露出来的。指导、教育的作用在于使真正的人生意义得以实现,缩小与个人的错误行动之间的差距。
他认为,个人心理学坚定地站在进化的立场,从进化的观点将所有人的奋斗看作是追求完美的奋斗。对生命的渴求,物质的、精神的,都是不可改变地和这一奋斗连在一起的。因此,到目前为止,据我们所知,每一心理表达形式出现时,都是由负面情况向正面情况的运动。每一个人在他生命开始时,都为他自己采纳了一条运动规律,为了顺应这条规律,他有相对的自由,利用他内在的能力、缺陷以及他对周围环境的最初印象。运动规律人人不同,有不同的节拍、旋律、方向。每一个人总是在那里拿自己和那无法达到的完美理想相比较,总是受到自卑感的控制,因此被它驱策而前进。由此我们可以推论从永恒的观点说,亦或是从想象的绝对正确的观点说,每一运动规律都存在着问题。
个人心理学通过假定人生问题的知识以及人生问题对个人的要求的知识来发展人生风格的技巧。很明显,人生问题的解决需要一定程度的社会感和整个人生的紧密结合,以及与他人合作、交流的能力。如果没有这种能力,就会出现各种各样的强烈自卑感以及随之而来的后果。自卑感种类繁多,但“闪避”与“迟疑不决”是它的主要形式,和自卑感同时出现的那些相互关联的肢体与精神现象,我们称之为“自卑情结”;不断地追求优越,要超人一等,可称为“优越情结”,这种情结,不顾人的社会感,总是向往个人表现来遮盖“自卑情结”。
只有掌握关于人生问题方面的详尽知识、了解社会感方面的细小缺乏,自卑与优越情结里的缺失以及所有人错误里的缺乏,才能完成这一任务。同样,辅导人士也必须对那些出现在童年时期的阻碍社会感发展的环境与情况有广泛的了解和丰富的经验。
人生问题和任务
在阿德勒看来,社会生活、工作和爱情是长久以来人们所确信的有关人生问题划归的三个主要方面。这些不是随便的问题,而是不断面对我们,逼迫我们,向我们挑战的问题,不给我们一点逃避的机会。我们在生活风格的基础上对这三个问题所做的回答可以在我们对它们的整个态度中看出。三个方面彼此之间有着紧密关系,因为要恰当地解决它们都需要有足够的社会感。不难了解每个人的生活风格都或多或少反映在他对每一方面问题的态度上。对于那个目前还遥远的问题,或是看上去情况有利,不难解决的问题,这个态度不那么清楚;当个人的资源受到比较严酷考验时,态度就会比较清楚。
无论如何,这三个方面以社会感或社会兴趣为基础的问题是无法避免的,所以只有拥有足够社会感的人才能解决它们。人也许会大胆地说,到目前为止,每一个人都能够获得那样数量的社会感。可是人类的进化还不够深远,人对社会感的吸收还不够完全,它还不像呼吸或者立姿那样在人的身上自动地发挥作用。
一个人如果觉得自己可以不朽,是因为有后代,因为对文化的进步有贡献,那才不会被那样的考验吓倒。不过,许多人害怕被完全毁灭,迅速的身体恶化与神经崩溃就是证据。更年期危险的迷信使许多女人极端困惑,特别是那些把年轻美貌奉为至上信仰的女人,在这一时期会非常痛苦。常常采取防卫性的敌对态度,总像是要面对不公正的攻击,因而被弄得心情沮丧,最后又可能发展成为忧郁症。我们今天的文化,毫无疑问,没有给予年长的男女应得的地位。他们应该有这样的地位,至少,有机会为自己创造这样的地位,那是他们不可侵犯的权利。不幸的是,在这个阶段,他们的合作意愿有很大的限制。他们夸张自己的重要性;坚持自己对一切的知识比其他人高;埋怨自己的各种不便。结果,给别人带来的只有麻烦,也给自己制造害怕的气氛。
有过一定经验的人,在平静与同情地反省过后,应该知道,人生问题经常以接受和拒绝在考验我们的社会感程度。
人生的奋斗
阿德勒研究发现,当一个人有了目标并为之奋斗时,他将永远都到不了一个终点,因为外在世界的刺激对他产生的影响不断地变化,使他无法获得完全的满足。在奋斗中,一定也发挥出我们所谓的灵魂、精神、心理、理性的能力,以及所有其他的“心理力量”。虽然,在考虑心理过程时,已经进入了超越的领域,我们在不放弃自己观点的前提下,仍旧可以宣称:灵魂,作为生命过程的一部分,一定在基本特性上和母体,它由之而来的活细胞相似。这一基本特性尤其可以在完成下列任务的不停地努力中看到,由外在世界的要求达成有利安排:克服死亡,努力奋斗;求取一个理想的最后形式;借相互的影响与协助,达到优越、完美、安全的目的;克服、征服是生命的基本法则。人奋斗,求自保,求身心平衡,求身心成长,求完美,都说明了这一点。
在阿德勒看来,在求自保的奋斗中,可以见到下面现象:对危险的了解与避免、繁殖、合作,以及每一个对上述现象有贡献的人的社会性成就。繁殖是一条进化的途径,目的在使身体的一部分在个人死后仍能继续下去;而合作指人类发展各方面的合作,合作愈好,力量愈强,自然成功的概率就愈大。
人的身体总是在不断努力使其在同一时候,补足它的所有重要部分。
在追求完美的奋斗中,人的心理平衡经常受到威胁,总是处在一种心理不安的状态,在完美的目标之前,感到自己无奈。只有当他在向上奋斗的过程中,感觉自己已经到达了一个满意的阶段,他才会有安静、价值与快乐的感觉。在下一刻,他的目标又把他继续向前推,因此可以看出,作为一个人就一定会有那种对他不断施压要求克服自己的自卑感。成功之径,各不相同。一个人体验的自卑感越强,克服的冲动则越有力,不安的情绪也会随之强烈。但情感及情绪的攻击,会对身体的平衡有一定影响。身体透过自律神经系统,迷走神经,以及内分泌系统的途径,给自己带来了变化:血液循环,分泌物,肌肉紧张度,以及几乎所有器官都出现了变化。
生活的意义
生活与其“意义”是相随相伴、形影不离的,所以,人类的生活必须要有意义。而人类生活的意义不是相同的,它因人而异。每一种意义都或多或少含有错误的成分。在正确与错误之间变化着,绝对正确或绝对错误的生命意义是不存在的。
生活的意义
生活的意义是什么?可能人人都能说得清楚但未必都能回答得准确。
尤其是处在矛盾中的人,不是因此而使自己困扰,就是用老生常谈式的回答来搪塞。但是,自有人类历史起,这个问题就已经存在了。现如今,有很多人常常在思考:“我们是为什么而活?生活的意义又是什么?”可以断言,这些人发出这种疑问,一定是遭遇过失败或挫折,若他们面前没有阻碍,每件事都平淡无奇,那这个问题就无暇顾忌。阿德勒认为,如果我们对每个人的话都充耳不闻,而只观察他的行为,我们将会发现:每个人都有他的“生活意义”。他的姿势、态度、动作、表情、礼貌、野心、习惯,乃至性格特征等都遵循这个“生活意义”。每个人的作风、行动中都蕴藏着他对这个世界和他自己的看法,好似在告诉人们:“我就是这个样子,宇宙就是那种形态。”这便是他赋予生命与自己的价值及意义。
人类生活的意义不是相同的,它因人而异。每一种意义都或多或少含有错误的成分,在正确与错误之间变化着,绝对正确或绝对错误的生命意义是不存在的。然而,在此我们却可以将意义分出高低:有的美好,有的糟糕;有的错得多,有的错得少。我们还能发现:较好的意义具有哪些共同特征,而较差的意义都缺少哪些东西。这样,我们可以得到一种科学的“生命意义”,它是真正的意义的共同尺度,同时,也能使我们应付与人类有关的现实意义。在此我们必须牢记,真实只有以对人类目标与计划来反对人类自身的真实。除此之外的真实,毫无意义。
生命的三种联系
阿德勒研究发现,每个人的生命线都有三个重要的联系,而这三个联系我们必须牢牢记住。人们的现实由这些联系构成,人们面临的问题都是这些联系造成的。这些问题不断困扰着人类,因此,人类必须不断地对这些问题作出解答,并且要表现出我们对生命意义的个人概念及态度。
在生物链的循环中,人类肉体脆弱及居住环境不安全时,我们必须拿出毅力,为我们的身心和幸福确定答案,这就像面对一个数学问题而必须努力解答一样。我们不能单凭猜测,也不能心存侥幸,而必须用尽各种方法,坚定地寻找答案。绝对完美的、永恒的答案虽不存在,但我们却可以竭尽所能来找出近似完美的答案,并通过不断的努力与奋斗,使它更加完善。其次,在远古时代,人类还未统治世界时,我们并非人类种族的惟一成员,而且还会和其他人类种族发生关系。为自己的幸福,为人类的福利,每个人都要和别人发生关联。
再次,我们还被另一种联系束缚,就是两性,爱情和婚姻就属这种关系,它们是使生命延续下去的保证。个人和团体共同生命的保存都必须顾及这个事实,每一个男人或女人都不能对此问题避而不答。人类面对这问题的所作所为,就是答案。
在阿德勒看来,个体心理学发现,生活中每个人对生活的意义几乎都可以归纳在职业、社会和性这三个主要问题之下。举例来说,假如有一个人,他的爱情生活很不完美,他对职业也不尽心竭力,他的朋友很少,他又发现和同伴接触是件痛苦的事,那么,凭他在生活中的这些拘束和限制,我们可以断定:他一定会感到“活下去”是件艰苦而危险的事,他拥有的机会太少,而承受的挫折太多。他的活动范围狭窄,可以用他的判断来加以解释,即“生活的意义是保护我自己以免受到伤害,把自己圈围起来,避免和别人接触”。反过来说,假如有一个人,他的爱情生活的各方面都非常甜蜜而融洽,他的工作获得可喜的成就,他的朋友很多,不仅交友广阔而且成果丰硕,那么,这个人必然认为生活是属于创造性的历程。他克服了重重困难,凭这一点以及他应付生活问题的勇气,即可断定:生活的意义是对同伴的兴趣,作为人类团体的一员,要对人类幸福献出一己之力。
奉献与爱心
阿德勒认为,我们清楚的看到许多错误生活意义和多种正确生活意义的共同尺度。所有失败者之所以失败,是因为他们缺乏从属感和社会兴趣。他们否认用合作的方式来处理职业、友谊和性等问题,他们赋予生活的意义只属于个人意义。其实,我们每个人都在努力证明自己的重要性,可是如果一个人不能够领会人类的重要性,只是发挥自己的主观意识,不遵守客观事实,那么必会踏上错误之旅。
所有真正生活意义的标志是:别人能够分享的且被别人认同的、有效的东西。能够具备用方法解决生活问题的人,必然也能为别人解决类似的问题。即便是天才,也只能是因为他的生活被别人认定为对他很需要时,才被称为天才。那么,这类生活的意义是对团体贡献力量,我们所说的并非职业动机,我们只注重成就,只讲能成功应付人类生活的人。
阿德勒不定期认为,大部分人都知道生活的意义就是对人类生活的地球产生兴趣,培养爱心和社会兴趣。在各种宗教中,我们便能看到这种济世救人的心情。世界上所有伟大的运动,都是人们想要增加社会利益的结果,宗教便是朝此方向努力的最大力量之一。然而,宗教的本来面目总是被那些心怀不义的人所利用,去制造运动。
个体心理学使人们对同类的兴趣大大增加,所以,它比宗教或政治等其它运动更容易“为人类谋福利”。
我们如何形成这些意义,了解彼此间的不同点以及如何纠正错误,显得非常重要,因为这种赋予生活的意义,其性质如同我们事业的守护神。这是属于心理学的研究范畴的。心理学区别于生理学或生物学之处,就是它能利用“意义”以及它们对人类行为和人类未来的影响等事情的了解,来增进人类的幸福。
一旦我们了解了生活的意义,我们就拥有了把握整个人格的钥匙。有人说:人类的特征是无法改变的。而正确的说法是:只有那些未曾把握住解开此种困境之钥匙的人有待改变。
独立性与合作性
阿德勒说,我们说过,病人治病,医生必先看病人的病源,如果找不到根源错误,那么讨论或治疗也就是没有效果,而改进的惟一方法,在于训练他们更进一步的合作及更有勇气地面对生活。合作在防止精神病倾向的发展中,是一项重要保障。因此,孩子们在日常的学习及游戏中,应该以合作精神被鼓励及被训练,并使他们在同龄儿童之间,找出自己的行为方式。一切不利于合作的现象都会导致严重后果。只对自己感兴趣的被宠坏的孩子,很可能把对别人缺乏兴趣的态度带到学校。他对功课有兴趣,只是因为他认为这样做<
xmlnamespace prefix ="st1" ns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smarttags"
/>能换来老师的宠爱;当他接近成年时,因缺乏社会责任感,而给他带来的不利变得愈来愈明显;当他的老毛病复发时,他已不再为责任感和独立性来训练自己,而他本身的特性也已应付不了生活的任何考验。
我们不能责备他,而是在他尝到苦果时,帮助他改进、补救。不能期望一个没有上过地理课的孩子在这门课的考卷上答出好成绩;也不能期待一个未经过合作之道训练的孩子,在面临一个需要合作的工作时,会有良好的表现。但是,任何生活中的问题的解决都需要合作的精神和能力,而每项工作也都必须在人类社会的构架下,以能够增进人类福利的方式来予以执行,只有了解生活的意义在于奉献的人,才能够顾全大局,以较大的成功机率来面对困难。若老师、家长及心理学家们都能赋予生活以某种意义,对可能犯的错误了如指掌。在此基础上对孩子进行教育、指导,那对缺乏社会兴趣的儿童来说,一定受益匪浅,他们会对自己的能力、生活的机会有较为乐观的看法。当他们遇到困难时,他们就不会停止努力,寻找捷径设法逃避,把肩上重担推给别人,口出怨言以博取关怀或同情;或觉得非常丢脸而自暴自弃;或问:“这种生活有什么用处?它使我们得到什么东西?”他们将会说:“我们必须开拓我们新的生活。这就是我们的责任,我们也能够应付它。我们是自己行为的主宰。”假若我们每个人都能独立自主,并且能够以这种合作的方式来应付其生活,勇于面对生活中的困难与失败,那么,人类社会的进步就显而易见。
第十七章 卢梭
让·雅克·卢梭(1712——1778),法国著名启蒙思想家、哲学家、教育家、文学家,是18世纪法国大革命的思想先驱,启蒙运动最卓越的代表人物之一。
卢梭认为,一切权利应该属于人民,而政府和官吏是由人民委任的,人民有权委任他们,也有权撤换他们,直至消灭奴役压迫人民的统治者。这就是卢梭的人民主权思想。
卢梭的生平
1712年6月28日,卢梭生于日内瓦。他的父亲是钟表匠,母亲在他出生10天后去世。卢梭自幼由姑母苏珊?卢梭抚养。
1722年,卢梭的父亲离开日内瓦,正式定居尼翁。卢梭和表兄寄养在离日内瓦不远的傅塞城朗贝西埃牧师家。
1724年,卢梭回日内瓦住在舅舅家,跟随一名文书当学徒。卢梭的父亲在1726年再婚,第三年卢梭去了昂西,由一名神父介绍他去见德?华伦夫人。夫人派他去都灵新教士教育院,在那里卢梭宣誓放弃新教信仰。他在都灵时曾在德?韦塞利夫人家当了三个月仆人,后来又侍候德?古封伯爵。
1729年,卢梭回到昂西住在德?华伦夫人家,然后在拉萨尔派神学院过了数月,成了大教堂唱诗班见习生。其间又去弗里堡、洛桑,在纳沙特尔教音乐课。
1736年,卢梭和德?华伦夫人首次住进秀美园。
1737年,根据日内瓦法律,卢梭成年,去日内瓦接受母亲的遗产。他动辄得病,健康状况日益不安。
1738年,卢梭回秀美园遭到德?华伦夫人的冷遇,他一人发奋自学。
1742年,卢梭到了巴黎;卢梭经人推荐向法兰西科学院宣读他的《音乐新符号建议书》,为此获得一份证书。
1743年,卢梭当德?蒙泰古伯爵的秘书,伯爵到威尼斯当大使,他随同前往,不到一年即与德?蒙泰古闹翻。回到巴黎,在一家公寓居住时,遇到洗衣妇泰蕾兹?勃?瓦瑟。
1745年3月,卢梭与泰蕾兹同居。他完成歌剧《风流诗神》。结识了狄德罗和孔蒂亚克。他还把伏尔泰和拉莫合作的《拉米尔的节日》编为歌剧。
1746年,卢梭做了杜平夫人的秘书。在杜平的乡间住宅中,卢梭写了一出诗剧:《西尔维的幽径》。他的第一个孩子出生,被他送入孤儿院。
1747年,卢梭的父亲故世。他又写出喜剧《冒失的订约》。
1749年,应达朗贝尔之约,撰写《百科全书》中的音乐条目。他计划参加第戎学院组织的论文竞赛。
1750年,第戎学院向卢梭《论科学与艺术的复兴是否有助于敦风化俗》一文授奖。
1752年10月,卢梭的喜歌剧《乡村先知》在枫丹白露宫法国国王路易十五驾前演出,获极大成功。国王要召见他,他却没有前往。
1754年,卢梭由泰蕾兹陪同前往日内瓦,重新皈依加尔文教派,恢复日内瓦公民身份。同年10月,卢梭完成《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的撰写。
1756年,卢梭和泰蕾兹住进德比内夫人家的隐庐,开始写《新爱洛依丝》。
1757年,卢梭与狄德罗争吵,后又和解。又与德比内夫人不和,12月迁出隐庐。卢梭感到幻想失落的悲哀。爱情和友谊都把他抛弃了。他开始怀疑存在一个巨大的阴谋:所有的老朋友串通一气要坑害他。他精神颓废,放弃许多写作计划。但是又幻想得到权贵的保护,接受德?卢森堡元帅的好意,住进蒙莫朗西的蒙路易花园。
1761年,卢梭的《朱丽》(或名《新爱洛依丝》)在巴黎出版,获巨大成功。
1762年,卢梭发表《致德?马勒泽尔布先生的信》(2月)、《社会契约论》(4月)、《爱弥儿》(5月)。不久,《爱弥儿》一书被警察没收,在巴黎(索尔邦)大学受到批评,遭国会查禁。卢梭风闻当局下令逮捕他,立刻逃往瑞士,到达伊弗东,匿身在沃德山村。这时日内瓦也查封《爱弥儿》和《社会契约论》,并也下令逮捕卢梭。卢梭只得再次逃亡,躲在属普鲁土的纳沙特尔公国内的莫蒂埃。
1764年,卢梭写《山中书简》。12月日内瓦出版匿名小册子《公民的感情》,影射卢梭遗弃自己的五个孩子,把他们送进孤儿院,促使卢梭决定写《忏悔录》。
1765年,卢梭被逐出莫蒂埃,去比安湖中的圣彼得岛,隐居两月后逃至斯特拉斯堡,又去巴黎,后接受英国哲学家休谟邀请前往英国。没过几个月卢梭与休漠发生争吵,写小册子相互指责,伦敦与巴黎的舆论界对这场争吵非常关注。
1767年,英国国王乔治三世同意给卢梭每年一百英镑年金。卢梭离开英国伍顿,自后行踪不定。
1768年,卢梭带了图书和在岛上采集的植物标本前往里昂,到格勒诺布尔,经过尚贝里,在布古万住下,8月与泰蕾兹正式完婚。
1770年,卢梭去里昂参加伏尔泰塑像揭幕典礼。回巴黎住下,这时《忏悔录》手稿开始在密友中间传阅。
1774年,卢梭跟德国音乐家格鲁克来往,为《乡村先知》重谱乐曲。
1776年,《对话录:让·雅克评论卢梭》完稿,又写《孤独散步者的遐想》第一卷。他身体衰老,生活困难,泰蕾兹也生病多时。
1778年7月2日,卢梭病逝,葬于杨树岛。
1794年,法国大革命五年后,卢梭遗骸迁葬于巴黎先贤祠。
卢梭的著作
卢梭的主要著作有:
《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1754年)
在书中,卢梭假想人类在自然状态中:那时的人类过着离群索居的生活,没有固定的家庭生活,没有住宅,没有财产,人与人的交往最经常的只是两性结合的短暂时期;生产力虽然低下,但由于人们的精神和物质需要都很少,就易于得到满足;人没有互相攻击和掠夺的本性,只有怜悯他人和自我保存的感情;人的各种机能、欲望和情感都处于低级阶段,不存在精神的、政治的不平等。但是,人有独特的异于禽兽的自我完善的能力,共同劳动、家庭的发展促进了人与人的交往,使人的潜在机能被激发起来,导致社会状态的出现。私有制是文明社会的基础,农业和冶金术的发明是导致这一巨大变革的决定性原因。从此,人类产生了许多新的欲望和偏见,道德急剧堕落,富人和穷人的差别出现了,人类陷入可怕的战争状态。于是,富人哄骗穷人订立社会契约,社会和法律就是这样起源的,它们保护富人欺压穷人,这是不平等发展的第一阶段。正如卢梭自己说的那样:“这部作品在全欧洲只有很少的读者能读懂,而在能读懂的读者中又没有一个愿意谈论它”。伏尔泰曾嘲讽说,读了此书“使人不禁想用四肢爬行”。
《爱弥儿》(1757年)
该书是第一本小说体教育名著。第一次在荷兰的阿姆斯特丹出版时,轰动了整个法国和西欧一些资产阶级国家,影响巨大。
在此书中,卢梭通过对他所假设的教育对象爱弥儿的教育,来反对封建教育制度,阐述他的资产阶级教育思想。卢梭的教育思想是从他的自然人性观出发的。他认为,人生来是自由、平等的;在自然状态下,人人都享受着这一天赋的权利,只是在人类进入文明状态之后,才出现人与人之间的不平等、特权和奴役现象,从而使人失掉了自己的本性。为了改变这种不合理状况,他主张对儿童进行适应自然发展过程的“自然教育”,以培养资产阶级理性王国的“新人”。卢梭的所谓“自然教育”,就是要服从自然的永恒法则,听任人的身心的自由发展,其手段就是生活和实践,主张采用实物教学和直观教学的方法,让孩子从生活和实践的切身体验中,通过感官的感受去获得他所需要的知识。与自然教育密切相联的,卢梭还主张对儿童进行劳动教育和自由、平等、博爱的教育,使之学会谋生的手段,及早地养成支配自己的自由和体力的能力,保持自然的习惯。
《社会契约论》(1762年)
该书是卢梭原计划写作的《政治制度论》一书的撮要。
卢梭认为,人们之间基于自由意志而订立的社会契约是国家的惟一合法基础。契约的目的是达到每个结合者的平等和自由。平等是自由的前提,它的核心是财产私有制基础上的同等权利。自由则是个人自由与社会服从相一致,即每个公民既是主权者的一个成员,又是国家的一个臣民。卢梭把国家设想为一个公共人格,具有自己的生命和意志。国家的意志必须以人民的公共利益为基础,永远着眼于全体共同的目标,才是公正的。卢梭认为,主权具有不可转让、不可分割、不可被代表的性质。主权必须由人民集体直接行使。法律的制定权只属于人民。政府是主权者的执行人,它的权力来自人民的委托,人民通过定期集会,决定是否保留现有的政府形式,以及是否让执行者继续当政。为了防止政府可能篡夺主权,卢梭又提出小国论,以保证人民集会,监督政府。这部著作的激进原则和深刻哲理,对法国大革命、美国独立战争和后来的许多思想家产生了深远影响。
《忏悔录》(1767年)
该书是一部影响巨大的作品,是卢梭被当局和教会通缉、逮捕,被当作疯子、“野蛮人”而受到紧追不舍的迫害,贫困潦倒,在颠沛流离的流亡生活中断断续续完成的。写作的动机是还自己一个清白,是一部在四面受敌的情况下为自己的存在辩护的自传,整部书充满震撼人心的悲愤的力量,让人血脉喷张,过目难忘。
《卢梭的民主哲学》一书,反映了卢梭民主哲学的主要思想和理论。为了便于读者阅读,我们对部分内容做了删节,适当加了小标题,并在每个小标题的正文前对这一标题的内容作了总结性的概括。从《卢梭的民主哲学》一书中,我们可以感悟卢梭对人生、自然的态度,领略卢梭对社会、财富、科学与艺术的理解,体味卢梭那淳朴、澄明、追求完美的天性……
卢梭的民主哲学
卢梭作为资产阶级启蒙运动的代表和平民阶层的代言人,其从根本上否定当时贵族统治阶级的“文明”,他认为自然是美好的,出于自然的人是生来自由平等的,因此应该以自然的美好来代替“文明”的罪恶。卢梭倡导平等,宣扬天赋人权,其民主思想在当时以及后世都产生了巨大影响。
卢梭宣扬自然主义教育思想,阐述性善论,认为人性有天赋的自由、理性和良心,顺性发展就可成为善良的人,实现善良的社会。所以,教育应受天性的指引,以培养自然人为目标。自然人的身心调和发达,体魄健康,感觉灵敏,理性清晰,良心畅旺;相反,封建教育造就王公贵人和国家公民,却把人的天性窒息了,使天真纯洁的儿童沦为社会传统的俘虏,失去了善良的本性。
社会形态
起初,人类在原始社会,生活在自然状态之中,毫无疑问,他们是独立的、自由的。但由于生存的需要,他们不得不结合起来,拥有足够赖以生存的力量。由此,他们从自然状态进入了社会状态。在社会状态中,人类产生了巨大的变化,在他们的行为中,本能被正义取代,他们的行为被赋予了前所未有的道德性,而与此同时,人类也失去了些什么……
论古老的社会
卢梭认为,家庭是所有社会中最古老的自然社会。在家庭中,孩子只有在需要父亲来保护自己的阶段,才是与父亲密不可分的。当这种保护的需要停止之后,孩子对父亲自然的依附也就消失了。
这个时候,父亲不必再照看孩子,孩子也不必再服从父亲,父亲和孩子都进入了独立的状态。
即使他们仍然结合在一起,他们之间的关系也已不是自然的结合,而是自愿的结合,而家庭本身只是靠协议来维系。
之所以如此,完全是由于人的本性的作用。
简单而言,人的第一要义在于保全自己。无论是谁,首先关心的是自己,当一个人到了懂事的年纪,当他能自己判断什么样的方法适合保护自己的时候,他就成为了自己的主人。
所以说,家庭是政治社会的原始模式。
格劳休斯否认,一切人类政权都是为了人民的利益而建立的,他以奴隶制为例。想来,格劳休斯的言论,对那些暴君更为有利。
如果按照格劳休斯所言,那么,到底人类是属于一百多个人的,还是这一百多个人是属于人类的,就非常值得怀疑了。
事实上,所有生来为奴的人,是为了做奴隶而生的。他们在枷锁面前失去了一切,甚至失去了挣脱枷锁的愿望。他们甚至已经麻木地喜欢上了这种被奴役的状态。之所以出现这样的情况,是因为之前就有这种违背了自然的情况。
毫无疑问,实力造就了最早的奴隶,奴隶的懦弱使他们永远沦为奴隶。
论最强者的权利
卢梭认为,即使是最强者,也绝不会强大到永远做主人,除非他们能够将他们的强力转化为权利,将服从转化为义务。
所谓“最强者的权利”,表面上看来,好象是一种讥讽,但事实上,这已经成为了一种原则。
但是,直到今天还没有人为我们解释一下“最强者的权利”这一名词。
在卢梭看来,强力是一种物理力量,而强力的作用不可能产生什么道德。向强力屈服,不是一种意志的行为,而是一种必要的行为,它最多只是一种比较明智的行为而已。
那么,从什么意义上来说,它才能是一种义务呢?
现在,我们姑且假设有这种所谓的“权利“,但在卢梭看来,其结果不过是产生一种无法自圆其说的谎言而已。
因为,只要是强力形成了这种权利,其结果就会随原因而改变。
也就是说,凡是凌驾于前一种强力之上的强力,也就接替了它的权利。
事实上,只要能不服从而不被惩罚,那么,人们就会合法地不再服从。而且,既然最强者总是有理的,所以问题就只在于怎样做才能使自己成为最强者。
然而,这种随强力的终止而消失的权利,又算是一种什么样的权利呢?
倘若必须要用强力使人服从,人们就无须根据义务而服从了;因而,只要人们不再是被迫服从时,他们也就不再有服从的义务。
由此可见,“权利“一词,并没有给强力增添任何新东西;它在这里完全没有任何意义。
那么,就让我们承认:强力并不构成权利,而人们只是对合法的权力才有服从的义务。
论社会契约
在卢梭看来,在自然状态下,危及人们生存的阻力比人们为维持生存而做的努力更加厉害。
那么,在这种原始的自然状态下,人们无法继续生存,他们必须改变他们的生存方式,否则,他们将走向灭亡。
但是,由于人们不能创造出新的力量,只能结合原有的力量,所以,他们必须结合成足以克服阻力的力量,由一个惟一原动力发动起来,而一致动作。
这种力量的结合,需要许多人结合在一起才能办到。
个人把自己让予公共,就不是把自己让予什么人了;他对于每个分子,都可取得相同于他自己所许给他人的权利,所以,他获得的相当于他所丧失的一切,并获得更多的力量以保护他所有的一切。
由此可见,如果我们删去了那些不是社会契约要素的各点,我们便可知道社会契约可简述为:我们每个人都把自身和一切权力交给公共,受公意的最高的指挥,我们对于每个分子都作为全体的不可分的部分看待。
这种订约的行为,立即把订约的个体结合成一种精神的集体。这集体是由所有到会的有发言权的分子组成的,并获得统一性和共同性,及其生命和意志。这种集体,古代称为城市国家,现在称为共和国或政治社会。
这种共和国或政治社会,又由它的分子加以种种的称号:从其被动方面称之为“国家”;从其主动方面称之为“主权”;和类似的团体比较时,又称之为列强的“强”。
至于结合的分子,集合地说来,称为“人民”;个别地说来,就是“主权者”,称为“公民”;作为国家法律的服从者,称为“国民”或臣民。
论社会状态
人类自从自然状态进入了社会状态便产生了巨大的变化,在他们的行为中,本能被正义取代,他们的行为被赋予了前所未有的道德性。
卢梭认为,只有当生理的冲动被义务的呼声所取代、嗜欲被权利所代替,自然状态中只知道关爱自己的人类,才意识到自己不得不按照其他的原则行事,也就是说,在按照自己欲望行事之前,要先听从自己的理性。
在社会状态中,虽然人类被剥夺了他们从自然得来的许多便利,但他们却得到了许多新的、巨大的收获,他们的能力得到了锻炼和发展,他们的思维开阔了,他们的情感高尚了。可以说,他们从一个愚昧的、局限的动物,一跃而为一个有智慧的生物。
那么,简单来说,人类到底失去了什么,同时又得到了什么呢?
卢梭还认为,人类由于社会契约而丧失的,是其天然的自由,以及对于他所企图的和所能得到的一切东西的那种无限的权利。
人类由于社会契约而获得的,是社会的自由,以及对于他所享有的一切东西的所有权。
除此之外,我们还必须清楚人类在社会状态中所拥有的道德的自由。实际上,惟有道德的自由才使人类真正成为了自己的主人。因为,仅拥有欲望的冲动,是奴隶状态;惟有服从人们自己为自己所规定的法律,才是自由。
论财产
在社会政体形成之前,每个成员都把自己及自己所拥有的一切交给了社会。
事实上,这一交予的过程,并不会因为财产的交予而改变财产的性质。
毫无疑问,公共财产远比个人财产强大,就好象国家力量远远大于个体力量一样。
卢梭认为,国家对于其公民,通过社会契约的方式,对公民的个人财产权有着完全的控制,从而在国家内部形成公民权利的基础。而在国家之间,财产权仍然依照先占先有的原则,这与独立个体的先占权是对等的。
相对于强权占有而言,先占先有的原则更为真实,但这种占有并不构成真正的权利,除非私有财产权的确立。
在自然状态中脆弱的先占权,在社会状态中得到了完全的尊重。这种对私有财产的尊重,与其说是对他人财产的尊重,不如说是对不属于我们的财产的尊重。
当个人将他的财产交予社会的时候,社会并没有剥夺他的财产,相反,社会却赋予他合法的所有权,从而使占有变成了真正的权利。
此外,还有一种可能,这就是当社会形成时,个人并没有任何财产,在他们占有足以维生的大片土地后,或一起公用,或将其分割……无论这一分配如何进行,个人对土地的权利要永远从属于社会对土地的权利,否则社会的纽带和主权的实施就不会有力量和权威。
主权与公意
所谓“主权”,是指公意的运用,主权是不可转让和分割的。所谓“公意”,是指公共的意志,公意永远是公正的。毫无疑问,卢梭是民主政治的先驱,在他的民主哲学中,处处透着“破除”与“创新”的智慧,闪现着“自由”与“平等”的光芒。
论主权
惟有公意才能够按照国家建立的目的来指导国家的各种力量。因为,如果说社会的建立成为必要是由于个别利益的对立,那么,社会的建立成为可能则是由于这些个别利益的一致。
也就是说,正是这些不同利益的共同点,才形成了社会的联系;如果所有这些利益彼此并不具有某些共同点的话,那么,就没有任何社会可以存在了。
因此,治理社会就应当完全根据这种共同利益。
主权永远不可转让。并且,主权者既然只不过是一个集体的生命,那么,就只能由他自己来代表自己。
实际上,即使个别意志与公意在某些点上相互一致也是可能的,但这种一致不可能经常而持久,因为公意总是倾向于平等,而个别意志总是倾向于偏私。
如果想要个别意志与公意始终保持这种一致,那就更加不可能了。如果现实中有这种情况存在,那不过是机遇的结果,而不可能是人为的结果。
主权永远不可分割。因为,主权是意志的体现与执行,而意志要么是公意,要么不是。它要么是全体人民的意志,要么只是一部分人的意志。
如果它是全体人民的意志,那么,这种意志一经宣告,就已经成为一种主权者的行为了,同时也就构成了法津。
如果它只是一部分人的意志,那么,它仅仅就是一种特殊意志,或是一种地方的行政行为,其最多也不过是一道行政命令而已。
如果我们以同样的方式考察其他分类的话,我们就会发现:无论什么时候,当人们认为主权好象是分立的时候,那仅仅是一种幻觉。而被人当作是作为主权各个组成部分的那些权利,都只不过是从属于主权而已,它们永远要以公共意志为前提。而且,那些权利都只不过是最高意志的执行罢了。
论公意
卢梭认为,公意永远是公正的,而且是全体人民的公共利益。
但是,我们不能就因此说“人民的意志同样始终是正确的”。
事实上,人民虽不会“腐化”,但人民容易“受骗”,当人民受骗的时候,他们的意志就是不正确的了。
公意与全体的意志有着很大的区别,前者只考虑公共的利益,而后者则顾及私人的利益、且不过是个别意志的总和而已。
如果人民进行决议,而在决议前具有充分的智慧,但又没有把意见互相交换,那么,就可能出现这样的情况,以互相一致的占大多数的个别意志来代表公共意志——那这种决议也终究是妥当的。
要让公共意志能表示出来,必须要国家之内没有营私的党派,每个公民应只依其自己的思想去表示自己的意见。
但是,如果有了党派,那么,这些组织则愈多愈好,并须防止它们之间的不平等。
总之,有了以上这些预防,才能保证公共意志始终开明地保证人民不致自欺。
论立法体系
卢梭认为,立法可以归结为“自由”与“平等”这两大目标。
说“自由”,是因为如果个人只是依附于某个团体才能生存,就必然要消弱国家共同体中的部分力量。
说“平等”,是因为没有它,自由便不复存在。
在这里需要说明的是,所谓“平等”,不是指财富和权利的绝对相等。
就财富来说,没有一个公民穷得不得不转让自己,也没有一个公民富得足以购买另一个人。
就权利的行使来说,权利不应该是任何暴力的工具,而只有其职位与法律才能加以行使。
要做到以上各点,就要求小人物必须节制贪婪,而大人物必须节制财富与权势。
说到这里,也许有人会说:“这种平等一定是一种虚构,它在实践中绝对不可能存在。”
但是,如果滥用权力是无法避免的,那么,难道我们就不应该去纠正它吗?
其实,就立法来说,其力量就应该倾向于维持平等。
正如卢梭前面所说,为了实现良好制度要达到的普遍目的,各个国家就应该按照当地的形势以及居民的性格这二者的对比关系而加以修改,根据这种对比关系给每个民族确定一种特殊的制度体系。
就这种制度体系本身来说,它可能不是最好的,但对于推行它的国家来说,则应该是最好的选择。
事实上,一个国家的体制要想真正得以巩固和持久,必须学会因地制宜。
政府
事实上,要讨论民主,就不能不讨论有关政府的话题。卢梭在本章中,回答了一系列关于政府的问题,如什么是政府?政府的作用?政府有几种类型?一个好政府的标志是什么?政府是如何创制的?
论政府
什么是政府?
政府就是在人民和主权者之间建立的一个中间体。
政府有什么作用?
政府的作用是使人民和主权者能够相互适合,政府负责执行法律、维护社会及政治自由。
假设一个国家由一万个人组成,而主权者只能将其视为一个共同体来看待,这个国家中的每一个人则可以视为一个个体。这样,主权者对臣民的比例就是一万比一。也就是说,这个国家中的每个成员只有主权权威的万分之一。
再假设一个国家由十万个人组成,虽然他们所有人都同等地担负着全部的法律,但此时他的表决权已缩减至十万分之一。
也就是说,民众还是一,但主权者的比率则随着公民的人数的增大而增大。
由此可见,国家愈大,则民众的自由就愈小。
从上述关系我们可以看出,个别意志对公意的比率越小,那么,制裁的力量就应该越加大。
所以,如果要成为一个良好的政府,就应该随着人民数目的增多而加强。
我们从这个双比率中就可以看出:主权者、君主与人民三者之间的连比例绝不是一种主观臆造出来的观念,它是在生活中现实地存在着的,是政治体的本性所带来的必然的结果。
我们从中还可以看出:首尾两项中作为民众的一项,则固定不变地等于“一”。因此,这个双比率每一次增大或缩小,则单比例也就照样地增大或缩小,从而带动中项也就随之发生变化。
由此也就可以看出:并不存在一种惟一的、绝对的政府体制,它根据国家的大小不同,可以有同样多的、性质不同的政府体制。
论民主制
卢梭认为,从来就不存在真正的民主,也永远不会存在真正的民主。
因为,多数人统治,而少数人被统治,是违背自然法则的现象。
我们无法想象,人民不断地集中起来忙于公共事务。
我们也很容易看出,人民如果为此而设立一些委托机构,那么,政府的形式也就随之改变了。
实际上,卢梭认为可以把下面这点作为一个原则:
当政府职能被分配于数个机构时,人数最少的机构迟早会取得最大的权力,哪怕仅仅是为了处理事务更方便,也会自然而然地走到这一步。
而且,这样的政府意味着必须拥有许多难以凑齐的先决条件:
其一,国家要非常小,人民便于集合,每个公民可以很容易地认识其他公民。
其二,民风要非常淳朴,以免事务繁多、讨论棘手。
其三,地位和财富要十分平等,否则权利和权威的平等就不会长久。
其四,奢侈现象要少有或没有,因为奢侈是财富造成的,或者是对奢侈的追求造成了对财富的追求,奢侈既败坏富人也败坏穷人,它促使前者占有财富,促进后者觊觎财富,它使国家沉湎于萎靡和虚荣之中。
在民主制政府中,公民尤其需要力量和毅力,在生活中的每一天都要在内心深处重复着这样的话:“我宁愿要动荡的自由,也不要平静的奴役。”
倘若人民是由神组成的,那么,他们可以实行民主制。但非常明显,这是不可能实现的。
论一个好政府的标志
有人认为,最好的政府就是那种统治最为严厉的政府;而另一些人却主张,最温和的政府才是最好的政府。
有人要求,应该严厉惩罚犯罪;而另一些人则认为,应该去主动预防犯罪而非事后严惩。
有人主张,国家最好是让四周的邻邦都感到畏惧;而另一些人则说,还是让邻邦忽视自己的存在为好。
对于以上这些差异,即使人们在某些方面及其他的类似方面都能达成共识,我们是不是能把这个问题再往前推进一步呢?
正如道德的特性及其标准是无法进行精确测量一样,人们即使对“什么是最好的政府”的标志形成了一致的意见,可是在对这种标志的估价上也是难以形成一致的意见的。
对于如此简单的最好政府的标志,人们目前为止还没有一致的看法,卢梭对此感到十分惊异。
在卢梭看来,如果一切都处于同样的状态,那么,一个不靠外来的帮助,不靠吸收同化外邦的人口,也不靠发展海外殖民地的政府,在它的治理之下,公民人数繁殖和增长得最快,毫无疑问,这样的政府就是一个最好的政府了。反之,经过它的治理之后,让人民的数量减少而逐步削弱,那么,它就必然是一个最坏的政府。
论政府的创制
要说政府的创制,首先,我们要弄明白一点:政府的创制绝不是一项契约。立法权一旦确立,接着便要确立行政权。立法权与行政权是自然分开的、完全不同的两个概念。
倘若主权者能够拥有行政权,那么,实际和法律就会混淆。也就是说,将无法分清什么是法什么不是法。毫无疑问,这样的政体是堕落的,很容易被暴力推翻。
根据社会契约,公民都是平等的,所有人都可以提出大家应该做什么,但没有人有权要求别人去做自己不愿做的事情。正是这一给予政体生命和行动的权利,主权者在组成政府时将之授予了统治者。
就法律的建立而言,主权者决议应该有一个这样或那样形式的统治实体。显然,这一决议就是法律。
就法律的执行来说,人民任命官员来负责建立起来的政府,这种任命是特殊行为,因而不是第二个法律,只不过是第一个法律的结果,是政府的行为。
困难在于,如何理解在没有政府存在前就有了政府的行为,以及作为主权者和臣民的人民如何能够在某些情况下成为统治者和官员。
民主制政府特有的优势是:它只要一般意志的单一行为就可得以存在。随后,如果这种政府形式得到选择的话,这种临时政府就可以继续存在下去,又或者以主权者的名义依法要求建立政府,从而一切都走上轨道。
事实上,要保持卢梭先前所建立的原则,就不可能再有其他建立合法政府的方式了。
选举与监察
在本章中,卢梭论述了选举与监察等内容。对于选举,卢梭指出,在真正的民主制中,一切都是平等的,抽签选举都是可以的,因为不论从道德、才能,还是从准则、财富来看,选谁做首领几乎是无所谓的。对于监察,卢梭认为,正如法律是公意的宣告一样,监察官职权是公共评价的宣告。而设置监察官的职位,对于良好道德风尚的保持是非常有用的。
论公意不可摧毁
卢梭认为,公意是不可摧毁的。因为,公共意志是纯粹的、固定不变的。
当许多人集合在一起成为一个整体时,只能有一个意志,这个意志就是寻求安定和幸福。
这个时候,国家的行动强而有力,国家的原则明白确切,国家中没有混乱与利益冲突,国家中的公共幸福随处可见。
以上这些,只要有一定识别能力的人就能够轻易察觉。
对于政治阴谋家而言,和平、平等、一致都是他们的敌人。
而对于正直、单纯的人来说,正是由于他们的单纯,因此他们难以受到欺骗,也正是由于他们的正直,因此各种诱惑和甜言蜜语对他们来讲都是毫无用处。
世界上最幸福的民族,常常有一群群的农民坐在树下讨论国事,而且将国事处理得非常明智。然而,另一些民族则崇尚诡计,而且使他们臭名远扬。对此,我们怎么能不赞许前者而鄙视后者呢?
像前者那样治理国家,所需要的法律非常少。当他们需要制定新的法律时,其实早已成为大家的共识。第一个提议的人,只不过是将大家共同的感受说出来而已。当他确信其他人会赞同他时,则大家共同决定的事情将变成法律,而根本不需要结党营私和耍阴谋诡计。
但是,当社会的联系变得松懈、国家变得越来越弱、私利变得愈来愈重、少数人的组织操纵大多数人时,公共利益便发生了改变,并且出现了敌对者,人民的意见不再是一致的,公共意志也不再是全体人民的意志。此时,即使是最激烈的争论,也无法使最好的意见通过。
最后,国家濒于危亡,社会的结合在人心中已经破裂,最卑鄙的利益亦俨然以“公共幸福”的神圣名义来掩饰,公共意志哑口无言。这个时候,每一个人都受到私心的引导,再也不能站在作为公民的立场上发表意见。
论选举
卢梭认为,行政官和君主的选举过程是复杂的约定,我们可以通过两种方式进行,即推选和抽签。
这两种方式在不同的共和国里都曾使用过,即使在今天,我们仍然可以看到这两种方式在选举中非常复杂的结合。
倘若我们注意到首领的选举是政府的、而非主权的一种职能的话,我们就会理解为什么抽签的方式更符合民主制的性质。因为,民主制没有那么多的约定,所以行政效果才更好。
在所有真正的民主制国家中,行政官一职是一副重担,而并非一种好处,倘若强制这个人而并非其他人去担任这一职务,显然有失公平。
事实上,惟有法律才能将这一职责授予抽到此签的人。而在抽签的时候,所有人的先决条件都是平等的,选择不取决于任何人的意志。
在卢梭看来,真正的民主制中,一切都是平等的,抽签选举倒也没有什么不好。不论从道德、才能,还是从准则、财富来看,选谁做首领几乎是无所谓的。
但是,在前面卢梭已经说过,真正的民主制是根本不存在的。
当推选和抽签混合使用时,推选所填补的应是那些需要相应才能的职位,如军事职务,而抽签适宜于那些只需理性、公正、廉洁就能胜任的职位,如法官的职位,因为在一个架构良好的国家,这些优点是所有公民共有的。
但是,在君主制政府中,抽签和投票都不会发生。因为,国君是法定的、惟一的君主和行政官,他的下属的选择全由他一人来决定。
论公民宗教
人类是从神氏和神权制度过渡到国王和政府的,其中经历了漫长的观念和情感的转变,最终才能够接受自己国家的统治者,并期望从中获得益处。
两个互异的民族,不可能长期贡奉同一个主人,由此,民族的划分产生了多神制,于是有了神权和公民的不宽容。
正是因为每个国家都没有把神氏和法律区分开来,所以在异教徒时代没有宗教战争,这同时也说明了政治战争也是神氏们的宗教战争。
任何国家的宗教都依附于相关国家的法律,只有通过传教士才能征服改变一个国家宗教的信仰。
征服另一个国家首先要征服其宗教。如果战胜国允许其战败国保留其神氏,那只有一个原因:他们认为这些神是自己神氏的从属。
宗教社会可以把人分为两种形态,第一种是神圣的自然法律,纯粹发于内心地对圣神的虔诚;第二种是正式的宗教建立于特定的国家,拥有自己的保护神氏。
社会契约在权利角度上,只有臣民的观点服从、符合社会统治者的意图时,他们才在观念上对主权者负责。对于国家而言让每个公民都热爱并对自己国家的宗教都负责,是相当重要的。
公民信仰的主要内容是由主权者决定创造的,它并非是准确无误的法律,而是易于接近人民群众的社交情感纽带。
在卢梭看来,公民的不宽容与宗教的不宽容是有区别的,同时又是相互联系的。无论在何时,当宗教的不宽容被人们所接受时,其结果就是主权者成为奴役,教徒们成为真正的国王。
返回书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