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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林》2009年第5期TXT

_2 长春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现代)
  (侯欣摘自《新民周刊》)
  
合意的房子
  一个男人开着车,缓缓驶向小镇郊区。天热极了。
  这个人很胖,穿一身轻质的浅色西服,前胸后背透出汗渍。他大概有五十岁,头发很黑,卷曲着。脸上的皮肤红红的,看上去有点热。小眼睛很亮,冷霜似的。
  他看中了这个小镇的一幢老房子,可是房产交易所告诉他,房主格力姆斯老太太竟然标价七万五千美元,实际上,那幢老房子很破旧的,连一万都不值。
  房产交易所的人反复劝告这个胖子,让他换一个目标,因为这幢老房子已经在他们手里握了五年,没有收到一分钱的手续费。这五年里,他们劝过那个老太太无数次,她都不肯降价,固执得就像一块石头。他们还告诉这个胖子,这幢老房子很糟糕,从来没有除过白蚁,有些梁椽将会在几年内毁掉。有一半的时间地下室有水,上层漏水,房体已经下沉五英寸左右,地面也一塌糊涂……
  现在,胖子坚持自己来跟房主面谈,碰碰运气。
  一路上,他没有发现一辆车,就到达了格力姆斯老太太的家。他把车停在房子对面腐朽的栅栏旁,那一排柱子就像一排散兵游勇。然后,他走到门前,拍打了两下。
  开门的是一个又矮又胖的老太太,白发中有模糊的紫色斑点,皱纹蔓延到窄小而棱角分明的脸颊上。虽然天气很热,她却穿着一件厚厚的羊毛开衫。
  “一定是华特伯利先生吧?”她说,“房产交易所告诉我你要来的。”
  “是的,”胖子笑笑,“你好吗,格力姆斯太太?”
  “如愿以偿而已。外边很热,进来吧。我的冰箱里有柠檬。不过,不要希望和我讨价还价,华特伯利先生,我不是那种人。”
  “当然不。”胖子笑了笑,跟着她走进去。
  房间内很暗很凉,窗子关着,还挡着不透光的帘子。房间里惟一的色彩就是铺在地板中间的那块已经褪色的带流苏的地毯。
  老太太径自走向一把摇椅,安静地坐下,满是皱纹的双手紧紧地叠压在一起:“好吧,有什么要说的,华特伯利先生,请说吧。”
  胖子清清嗓子:“格力姆斯太太,我刚刚与房产交易所的人谈过……”
  “我知道了,”她打断胖子的话,“他们都是傻瓜,竟然还让你来这里跟我讨价还价。我年纪大了,主意不好改变,华特伯利先生。”
  “我知道您并不富有,过去全靠儿子供养,而您的儿子在五年前不幸去世了,您必须卖掉这座房子,用于养老……”
  “这都是我的事。”
  “这样说吧,格力姆斯太太,我是一个商人,单身,工作了很长时间,赚了一大笔钱。现在我想退下来,完全退下来,退到某个安静的地方。我喜欢这个小镇,几年前我路过这里,当时我就想,有一天我一定要在这里安个家。今天从这个小镇经过时,我看到了这幢房子———我一下就有了感情。似乎,它专门为我留着。”
  “华特伯利先生,我也很喜欢它,这就是我为什么把价格标得比较合理的原因。”
  华特伯利眨了眨眼睛:“比较合理?你必须承认,格力姆斯太太,像这样的房子,价格不应高于———”
  “够啦!”老太太叫起来,“告诉你,华特伯利先生———我不想整天坐在这儿和你争论。如果你不同意我的标价,我们可以忘掉它。”
  “但是,格力姆斯太太……”
  “今天天气不错,华特伯利先生,抱歉,我要出去走一走。”
  她一边说一边站起来。胖子却没有动:“等一下,格力姆斯太太。等一下,我知道,你的标价太吓人,不过———好吧。你要多少我付多少。”
  她盯着他看了好一阵子:“真的吗,华特伯利先生?”
  “绝对!我有足够的钱。如果只有这么一个办法的话,就按你说的办吧。”
  她淡淡地一笑:“我想柠檬汁该凉下来了,我给你倒上———然后我告诉你一些有关这幢房子的事情。”
  老太太把饮料端过来,递给胖子,然后又舒适地坐在了摇椅上。胖子贪婪地喝了几大口。
  “这幢房子,我家买到手时,已经建起五十多年了。我知道这并不是镇子里最坚固的建筑,但是我很爱它。”
  “我理解。”胖子附和道。
  “我丈夫死时,我儿子密丘只有九岁,我们的日子很苦,我靠给人家做一点针线活儿和我父亲留下的一点保险金生活。这些年,我们母子俩就靠这幢老房子庇护着,日子虽不算宽绰,但还是过来了。密丘很想念他的父亲,可能比我还强烈。也许是缺乏父亲管束吧,这小子长大后,变得越来越不让人省心。”
  胖子非常同情地咯咯笑着。
  “高中毕业后,密丘离开这个小镇到了城里,这违背了我的意愿,但不算什么错误,他像许多年轻人一样,野心勃勃,却没有目标。我不知道他在城里干了些什么,但是他一定干得很成功———经常给我寄钱。”说到这里,她满眼阴云,“我竟然一连几年见不到他的面。”
  “哦。”那人难过地叹口气。
  “是的,对我来说这太不容易了。但是密丘回到家里后事情更糟,因为他遇到麻烦才回到家里。”
  “是吗?”
  “那一次,他半夜回来了,我不知道麻烦有多大,看起来他瘦了,老了,简直不太像他了。他没带行李,只有一个黑色小箱子。当我要接过去时,他差一点把我撞倒。我照顾他上了床,又觉得他是个小孩子了。夜里,我听到他大叫。第二天,他要我离开房子,离开几小时。他说,他有事要干。他没有说明是什么事。那天晚上我回来时,我发现那个小箱子不见了。”
  胖子的眼睛瞪得很大,盯着柠檬汁杯子。
  “这意味着什么?”他问。
  “不知道。但是几天后的一个夜里,就有个人来到我家,我甚至不知道他是如何进来的,听到密丘的房间里有声音时我才知道来了人。我走到门口,想听一下,想知道我的孩子遇到了什么麻烦,但是我只听到喊声和恐吓声,之后……”
  她停下来,肩膀耷拉着,抽泣起来。过了一会儿她才说:“之后我听到了一声枪响,我进到房间后,卧室的窗户大开着,陌生人不见了。密丘倒在地板上,已经死了。”
  胖子身下的椅子嘎吱响了一声。
  “这是五年前的事了,漫长的五年。后来,警察告诉了我整个情况———密丘和他的同伙卷入了一起罪案,相当严重的罪案,他们偷了许多许多的钱。”
  “密丘掌握着那些钱,逃跑了,想独吞它。他把钱藏在了这幢房子里———到今天为止我还不知道藏在何处。接着其他人来到这儿,找到我儿子,要求分赃。当他们发现那些钱不见了,就杀了我的孩子。”
  她抬起头说:“于是我便要出售这幢房子,并标价为七万五千美元。我知道那个杀害我儿子的凶手,一定会回来的。某一天,他会来要这幢房子,无论价格有多高。我所能做的只有等待。”
  说到这里,她摇了摇椅子,平静地看着胖子的眼睛。
  华特伯利放下空杯子,舔舔嘴唇,避开老太太的目光,说:“啊,这个柠檬汁很苦。”
  (月月鸟摘自书路文学网)
  
黄马褂与王爷
  前几天有一则新闻在网上传开又被媒体爆炒了一阵子,一个只有50万人口的县级市,竟然设有14位市长。
  这让我想起清朝后期的黄马褂和太平天国后期的王爷。清朝的黄马褂是一种官方服饰,只有皇帝近身的侍卫,或者获皇帝特别赏赐者才可以穿着。能获得赐穿黄马褂,代表着得到皇帝的宠信,是一种个人荣耀。根据清官规定,有三类人可以穿着淡黄色的黄马褂:第一类是皇帝出行时,各内大臣、御前大臣、御前侍卫等随从,必须穿着黄色的马褂以壮行色。第二类黄马褂是皇帝狩猎校射时所赏赐的。清代的各皇帝至咸丰为止俱有每年狩猎的习惯。在皇帝围猎、校射时表现出色,或者向皇帝献猎物者,都可能得到皇帝赏赐黄马褂。这种黄马褂称之为“行围褂子”,按规定只有在跟随皇帝狩猎时才可以穿着。平时无故穿上属于犯禁,是可以被治罪的。最后一种黄马褂是因特殊功勋而得到的奖赏。
  到了道光和咸丰年间,由于外族入侵、内乱纷起,清廷国库空虚。为了弥补财政的不足,皇帝想到了出售黄马褂。开始的时候几万两银子一件,后来几千两银子一件,最后几十两银子就可以买到。以至出现了达官贵人、纨绔子弟、地痞流氓、屠夫贩子皆穿着黄马褂招摇过市的现象。出售黄马褂,让朝廷暂时增加了一些收入,但是,它作为朝廷名器的尊崇则损失殆尽,朝廷也因此而失去了威严和民心。
  太平天国的灭亡,原因很多,但是烂封王爷却是重要的原因之一。太平天国总共封了2700多个王,所有受封为王的,不论等级,不分有职无职,一朝受封,立即修王府,选美人,办仪仗,出门时前呼后拥,盈街塞巷。王爷轿舆所到之处,小官和军民百姓都要回避,回避不及的就地低首下跪迎送。百姓们迎不胜迎,遂流传出民谣:“王爷遍地走,小民泪直流。”
  由于几千个王爷各自为政,腐败透顶,致使国家一片混乱,太平天国迅速走向崩溃。
  清朝的出售黄马褂和太平天国的烂封王爷虽然不是造成清廷和太平天国灭亡的直接原因,但是,两件事加速了他们的崩溃是毫无疑问的,因为国家名器和吏治的严肃是一个国家的根本基础。
  殷鉴并不遥远。
  
  (阿紫摘)
  
杰西的战争
  1862年5月,一天夜里,在美国南部田纳西州最大的棉花种植园约克庄园里,黑人奴隶杰西开始了逃亡。那是南北战争的第二年,联邦政府领导的北方军队正同南部蓄奴州的南方军队进行激战。
  在最初的3天里,杰西其实并没有走出约克庄园。他一直悄无声息地藏在烂泥里,心里只有一个念头:逃出去,做一个自由人!
  杰西的父母是路易斯安那州的黑奴,他还有一个弟弟叫威利。在杰西四岁的时候,主人为了换一辆新马车,把杰西和威利卖到了另一个州。新主人是一个退伍少校,经常带着杰西和威利去打猎。5年前,少校死了,兄弟俩再次被转卖,杰西被卖给了残暴的约克老爷,而弟弟威利则不知道被卖到何处。
  3天后,在一个大雨滂沱的夜里,杰西从泥沼里爬出来,嚼了些草叶敷在腿上的伤口上,悄悄地穿过棉田向北方逃去。南北战争的消息早就传到了奴隶们的耳里。杰西想好了,他要加入北方军队,让那些把他们当牲口的人付出代价!
  一天早晨,杰西从疲倦中醒来,发现双手双脚都被绳子捆住了,眼前全是白人,他们穿着灰色制服,手里拿着枪,围坐在杰西四周。
  过了一会儿,来了一个佩着指挥刀的人,自称是沙利文中尉。他问杰西是从哪里来的,他不知道这些人是南方军队还是北方军队,支支吾吾不敢开口。
  过了一会儿,杰西只好如实说自己是从约克庄园逃出来的奴隶,想去投奔北方军队。
  沙利文好奇地打量着杰西,带着几分调侃问道:“你想投军?会用枪吗?”
  杰西见沙利文中尉知道了他是逃亡的奴隶,却没有打骂他,就猜他们是北方军队。他说自己会放枪,还打得很准呢。杰西说得没错,少校主人曾教过杰西和威利打猎,也许是有天赋,兄弟俩都有一手好枪法。
  沙利文将信将疑,解开了杰西身上的绳子,接着,沙利文把枪递给了杰西,又给了他一发子弹。第一枪没打准,过了一会儿,他对沙利文说:“中尉先生,能不能再给我一发子弹,我已经校好了标尺。”
  沙利文吃了一惊,这黑人还会调校距离标尺?他又给了杰西一发子弹。随后,只听一声枪响,对方那个少尉像是被什么东西重击了一下,仰身跌下马来,手里的望远镜也扔出了好远。沙利文也非常惊奇:从这里到那少尉的距离足有600码,这黑小子完全有资格做一个出色的狙击手!于是,他兴奋地宣布他已经是一名光荣的北方军队战士了!
  带领杰西的士兵是个独眼下士,他的任务是给杰西确定狙击点,并不时变换,同时给他补充食物和弹药。每杀一个敌人,杰西就用弹壳在枪托上刻一道划痕。看着那一张张陌生的面孔倒在自己的枪下,他充满了复仇的快感。他常常默念着:“这一枪是为了我的父母、我的弟弟!”“这一枪是为了沙恩大叔、尼娅大婶!”他知道,每杀一个,世上坚持要把黑人当做“会说话的牲口”的人就少一个!
  很快,杰西的枪托上的划痕有32道了。这时候,对方也知道这边有个神出鬼没的狙击手,就加强了隐蔽,让杰西找不到适合下手的第33个目标。
  这天,独眼下士给杰西带来了一个坏消息:“敌人也派来了狙击手,每天我们都有士兵在后方倒下。沙利文中尉要我们找到那个狙击手,干掉他!”
  3天后,他们在树林里找到了那个狙击手。杰西从瞄准镜里看到了一张熟悉的面孔———他的弟弟威利!杰西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威利身穿蓝色制服,趴在地上,专注地瞄着一个方向。杰西半天没有回过神来,旁边的独眼下士急了:“你小子发什么愣?趁他还没发现你,一枪干掉他!”
  杰西的脑子里一片混乱,他又凑到瞄准镜前看了很久,说:“不行,距离太远了,天黑而且还有风,要是开了枪打不准,反而会暴露我们的位置。明天再说吧。”
  杰西听说过,有的庄园主强迫黑奴去打仗。他万万没想到弟弟也会拿起枪,跟自己在战场上狭路相逢!
  杰西想了一晚,到天快亮时,他终于做出了决定:必须阻止威利,最好的办法就是杀死他!
  杰西瞄了很久,手指扣在扳机上,却一直按不下去。等他下定了决心,威利却突然转过身来。威利也从瞄准镜里发现了杰西他们!看来他很吃惊,却没有任何犹豫,“砰”的一声开了枪!
  杰西非常了解弟弟,威利的枪法比自己好。在这一瞬间,他来不及多想,几乎就在威利开枪的同时,也本能地扣动了扳机!
  时间在这一刻凝固了,杰西仿佛看见自己枪口里射出的子弹,旋转着划过空气,击中了弟弟的脖子,一大团血雾在瞄准镜里弥散开来!
  “威利!”杰西痛苦地喊了一声,却听到背后有东西倒地的声音。回头一看,只见独眼下士额头中弹倒在地上,手里握着一把出鞘的匕首!
  他拿着匕首干什么?难道要在背后对自己图谋不轨吗?杰西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但他知道一定是威利救了自己!他再也忍不住了,扔掉枪就从掩体里跳出来,喊着弟弟的名字,不顾性命要冲过去救他。
  威利脖子上的创口很深,上半身全是血,人已经昏过去了。杰西撕下衣襟,手忙脚乱地给弟弟止血,却哪里止得住。他不由得抱紧了弟弟,一遍遍地喊他的名字。
  威利终于醒过来了,但只说了一句话:“哥哥,我们不做奴隶!”头一垂,再也不动了。
  杰西号啕大哭,突然后脑一疼,被人用枪托打晕过去。
  醒来的时候,杰西已经在对方的军营里,一个穿蓝色制服的上尉讯问他的姓名和部队番号。
  杰西大骂:“受诅咒的南方佬,你们骑在我们头上的日子不长了,总有一天北方军队会给我们报仇!”
  那上尉听了他的话,却惊奇地说:“南方佬?我们可是北方军队呀!你身上穿的灰色制服才是南方军队的!”
  杰西愣住了,上尉继续说道:“威利是你的弟弟?我们听见你在喊他。他很勇敢,从种植园逃出来后就加入我们北方军队。他说他哥哥还在做奴隶,他要把你救出来。”
  几天后,杰西终于知道了真相:威利效力的、身穿蓝色制服的才是北方军队!杰西明白了:他的战争,从一开始就是一场悲剧!
  后来,杰西获准跟随北方军队四处征战。他参加过著名的葛底斯堡战役,在那场战役中,双方死伤近4万人,北方军队大获全胜。而杰西如有神助,毫发无伤。
  1865年,南北战争结束,杰西已经是上尉了。他把弟弟的骨灰葬在不久前才找到的父母的坟里。弟弟终于和父母团聚了,杰西多想死后也能跟父母在一起啊,可他知道,自己另有归宿。
  这天,刚建成的阿灵顿国家公墓细雨霏霏。杰西上尉独自来到这里,跪在一排墓碑前。那排墓碑上刻着他一生都不敢忘记的32个名字,那是他千方百计打听到的———32名死在他枪下的北方军队官兵!
  在生命的最后一刻,杰西握着手枪,喃喃自语:“感谢上帝,我生而为奴,但并没有死而为奴。今天,我终于可以自由地选择一切,包括体面地死去。”
  杰西就这样自杀了,他的战争也终于结束了。
  直到现在,人们来到阿灵顿国家公墓,还能看到一块墓碑,上面刻着:杰西上尉一生参加了两场战争并都取得了胜利,一场是南北战争,一场是自由和尊严的战争!
  (石景琼摘自《百花》
  2008年第12期)
  
经济衰退是好事?
  如今,无论是苏格兰人还是爱尔兰人,无论是刚毕业的大学生还是已退休的老人,每一个人都将受到经济衰退所带来的影响。英国内政部已经发出警告:在经济衰退期间可能会有更多的犯罪案件、种族歧视和极端主义事件发生。
  然而,经济衰退带给我们的并非都是不幸。美国有一个由经济学家和心理学家组成的略带悲观主义色彩的调查小组一直在寻找这个问题的答案:在曾被戈登·布朗首相称为“黄金10年”、而现在则被称为“失责10年”的那10年中,人们的生活方式真的更加值得称道吗?
  他们的答案是:经济衰退期对于人们的生活来说很有可能是一件好事。在经济衰退期,人们酗酒的情况少了,抽烟少了,肥胖也得到了控制。经济衰退造成的失业还促使人们去攻读更高的学历。另外,空气变清新了,交通也不那么拥挤了。
  斯坦福大学和北卡罗来纳大学研究人员的调查显示,在经济良好时期,各个阶层的人们都不太关心自己和家人的健康,最多也就是去一下健身中心。但是各阶层的人都酗酒成风(特别是在开车之前),对于高脂肪的食物或者包装食品都吃得非常多。并且,不少人还常常忘记关心自己的家人。然而,在经济衰退期,人们却有更多的时间去看望长辈,也更愿意亲自看护孩子,而不再是把他们送进收费昂贵的午托班、晚托班。
  斯坦福大学的医学助理教授格兰特·米勒认为,在经济良好时期,人们为了获得更好的生存条件,常常超时超量工作,沉重的压力使他们无法顾及自己的健康。“回家吃饭和锻炼身体似乎都是在浪费时间。”然而,一旦经济开始衰退,薪水下跌,工作岗位缺少,年轻人就会发现只有更高的学历才能获得好的职位与薪酬,因此便继续去求学深造。而年纪大的则会提前退休,因为工作的收入与以前相比实在相差太远。
  这一观点恰巧与北卡罗来纳大学的经济学教授克里斯多夫·鲁赫姆于2000年发表的一篇题为《经济衰退对你的健康有好处吗》论文的观点不谋而合。鲁赫姆教授研究了1972年至1991年的死亡概率数据,然后把这些数据与经济的起伏作了比较。结果发现,失业率每上升1%,死亡率就会下降0.5%。
  尽管经济衰退导致自杀率平均上升了2%,癌症死亡率上升了23%,但是相对于因心脏病和车祸死亡人数下降的比例,前两个比例就低多了。有关报告显示,失业率每上升一个百分点,因车祸而造成的死亡人数就会下降2.4%。鲁赫姆教授在他的另一篇论文《困难时期的健康生活》中也提到,在20世纪90年代那场经济大萧条中,美国烟民的数量,尤其是老烟民的数量,减少了5%。
  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的公共健康学教授拉尔夫·卡塔拉诺说,虽然经济衰退不是什么好事,但是经济衰退的确能促使人们采取更健康的生活方式。他说:“人们担心失去工作,所以他们就会时常警惕自己的行为,比如少喝酒,不再开快车。”
  环境学家也发现,在经济衰退期他们的工作轻松了不少。就在两年前经济状况还不错的时候,消费者平均每吃四个苹果就会扔掉一个,平均每两年就会买一台新电视机,每搬一次家就要重新装修厨房。但今天,那些原本拒绝为环保而节俭的人们也不得不因为囊中羞涩而开始改变自己的生活方式。
  经济衰退的另一个好处是:生活必需品的价格下降。食品价格开始大幅度下降,为了招揽顾客,有些超市甚至打出了“一英镑比萨饼”的招牌。油价下跌,房价跌幅达到了10.9%,抵押贷款利率也在下跌。更多的人转到ebay上去淘宝。事实上,连ebay上的商品价格也下降了。
  繁华商业街上的店铺里便宜商品也越来越多,连牙刷都在打折。英国零售商协会的理查德·达德说:“这是近年来幅度最大、范围最广的一次降价风暴。”
  也许会有人说,至少经济繁荣能使人们更开心吧?事实也不完全是这样。英国国内数据统计办公室的统计数据显示,在过去的10年间,人们对生活水平的满意度一直保持在87%左右,不过这个数字却低于20世纪70年代那次大萧条时期的数字。看来,多喝几杯咖啡或者多看几场球赛也未必能使人们对生活更加满意。
  所以,尽管谈不上对经济衰退鼓掌欢迎,但是它带给我们的也不全是抑郁和沮丧。至少,它能让我们重新关注自己的健康,放松一下自己的身心。
  
  (汪新才摘自《发现》
  2009年第1期))
  
惊起千只鹤
  十几年时间,他们四个一直不断猜想,那天如果没去上学,可能就不会被选去做演员,可能就会学习做个本分的人,找份平常的工作,一直到老。不过,那一年七月,什么都给改变了。
  他们四个那时都还是农场子弟中学的学生,一个电视剧剧组到农场来取外景,还要在中学里选几个配角,他们四个人,范波,小东,芙蓉,玲敏,都是十六岁,被剧组从学校的各个班级里选出来,在电视剧里演和他们身份年龄相同的中学生。他们演的其实就是自己,又能吃苦,电视剧拍了四个月,他们渐渐不想回学校读书了。
  有一天,剧组到一片芦苇荡边上去拍外景,他们穿过密而高的芦苇荡,拨开最后一丛芦苇的时候,一个水波浩荡的湖泊出现在他们面前。与此同时,湖中的小岛上,一群白鹤猛地拍着翅膀飞了起来,飞过早晨碧蓝的天空,最后在地平线尽头消失了。那一刹那的美丽,他们一生也不会忘记。
  电视剧拍完了,他们每人得了一笔报酬,在他们,已经是一笔巨款。四个人怀着一点失落又回到了学校,但经了这么一场事故,他们再也不是从前的自己。农场忽然变小了,周围的人变得乏味,可以预见的未来苍白了。四个人虽不在同一个班,从此之后反倒结下一种别人不了解的情谊来,常常聚在一起,谈的也无非是拍电视剧时的苦与乐。
  终于,芙蓉和小东决定,带着那些钱上北京当演员去,一去就找当时剧组的副导演,因为那人在告别的宴会上拍着胸脯说过:“以后来北京找我。”找见了那副导演,那人却根本没认出他们来,最后勉强地接待了他们。他们不是科班出身,没有什么关系,靠跑龙套渐渐混出名堂那一套在这里又行不通,但也只有继续往前走。芙蓉渐渐在一些二流片子里频频露面,没能大红大紫,总算站住了脚,小东却一直不得意,渐渐就往酗酒的路上走,连到手的工作也丢了。
  四个人再一次见面是十二年后,在小东的病床前。玲敏当初用那钱交了自费大学头两年的学费,成了农场中学第一个到外省念大学的人,又一路考下去,就要出国。范波毕了业,没去做家里给找的工作,自己折腾着点生意,慢慢也有了规模。
  四个人一照面,都不知道说什么才好。都是被际遇点化过的人,有了与常人不同的梦想,生活立刻跌宕起伏,沧桑之后,说也无从说起。恍惚间,只是听见似乎有大群的鸟拍着翅膀,从清晨的天空掠过。
  (郭明春摘自《京华时报》)
  
可以永远,但是不一定青春
  forever young,永远青春,这对我这么一个46岁的中年女人来说,是非常甜蜜的谎言。
  人都会老的,年轻的人不会花太多的时间和精力去保留青春,而是去保留生活中值得回味的点点滴滴。永远青春,生理上是不可能的。而所谓ag?鄄ing gracefully(优雅地老去)可能比拼命要留住必须消失的东西要明智一些。服老是好的心态,而强迫自己年轻是很窘迫的事情。
  萧伯纳曾经感叹说:“青春为什么要浪费在年轻人身上。”王尔德的《格雷先生的肖像》讲述了一个永远青春的故事,而其目的是说,永恒的青春是要付出昂贵的代价的。二战以后,法国政府调查香奈儿小姐和一个德国军官的一段情事,当问她为什么和德国人有染时,四十多岁的香奈儿回答道:“在我这个年纪,如果还有男人喜欢你,你已经不再考虑他拿的是哪国的护照了。”美女,特别是聪明的美女,都知道如何向年龄妥协。
  我认识一个美女,她说只要出太阳她尽量不出门,怕自己晒黑了;笑的时候她尽量不眯眼睛,为了防止眼角有鱼尾纹;她根本不知道红烧肉是什么味道,因为她很有毅力地在保持自己的身材。她自己开玩笑地说,等她死了,墓碑上应该写着:某某某,由于怕老所以未老先死了。
  我们要保存的东西很多,但青春是最不值得花工夫留的,因为根本就留不住。
  
  (秦忠山摘自《广州日报》2008年12月29日)
  
拉威尔的规定
  1947年,俄罗斯旅美钢琴家弗拉迪米尔·霍洛维茨44岁,事业正如日中天。
  同一年,美国钢琴神童拜伦·贾尼斯刚满19岁,正处于事业的上升期。
  一个偶然的机会,让从不收徒的霍洛维茨收下了贾尼斯。有一天,霍洛维茨决定教贾尼斯弹法国印象派作曲家莫里斯·拉威尔的一首名为《泉》的作品,并嘱咐贾尼斯说,拉威尔曾经特意在曲谱上注明:整首曲子不得用一次踏板。贾尼斯试着这么做,却发现不用踏板的结果就是让这首曲子变得极为干涩,“就像一个干涸的泉”。
  “我决定不听老师的,按照我自己的思路来弹。”贾尼斯后来说,“从那之后的30年里,我一直按照自己的理解来弹这首曲子,该用踏板的地方就用踏板。”但是,贾尼斯心里也一直犯嘀咕,不明白拉威尔为什么会写下那么一条不合情理的规定。
  后来,贾尼斯终于得到机会去拜访拉威尔的故乡。拉威尔住在巴黎郊外的一幢小房子里,房间里仍然摆放着他生前使用的那架钢琴。那时贾尼斯已经成长为一名世界级钢琴家,因此得以被允许在那架钢琴上试试身手。大概是出于某种逆反心理吧,贾尼斯决定弹那首《泉》,而且用足了踏板。出乎意料的是,踏板让这首原本温柔和缓的曲子变得极具压迫感和侵略性,不忍卒听。
  贾尼斯仔细一想,终于明白了其中的道理。原来,这间屋子实在太小了,墙壁和钢琴靠得很近。如果使用踏板的话,过于戏剧化的音响没有地方释放,必然堆积在一起,原曲轻灵舒缓的特征就将消失殆尽。但是,如果是在音乐厅里弹奏这首曲子的话,不加踏板却会让曲子变得干涩平庸,毫无韵味。
  (木子辰光摘自牛博网)
  
郎朗的危机
  郎朗的自传里,描述了因为手伤停止练琴一个月的特殊经验:“这一个月的经历让我对自己有了更深刻的认识,我发现我喜欢和朋友们在一起,喜欢静心读书,喜欢逛城市的不同角落,喜欢看电影和电视。我认识到,钢琴并不是惟一美好的事物,朋友很美好,莎士比亚很美好,扣篮也很美好。迪克介绍我听法兰克·辛纳屈的歌,我觉得他的歌也很美好。在这段时间,我才终于学到了我所受教育的最重要一课∶平衡才是最关键的。”
  那一段话里,郎朗提到的每一个“喜欢”,都是他生命里面没有的。他有的,只是不断练琴练琴,不断梦想自己如何如何成功。
  郎朗书里写了很多跟钢琴有关的事,但整本书本质上仍然比较接近“成功励志著作”,而不是一本音乐书。从头到尾,钢琴都只是郎朗用来成功的工具、手段,而不是他生命中寻找到的目的。他最突出最明显的生命故事,是在贫穷、恶劣的环境中,选择了钢琴演奏为力争上游的方式,在爸爸的引导催逼下,靠着没有人比得上的成功欲望,克服种种不利条件,不只成功了,而且大成功。
  不幸的是,书中传出的这种励志信息,并不正确。一个成功冒出头的郎朗的背后,有几百个甚至几千个没有出头的男孩女孩。拿音乐当工具追求成功,郎朗爬上去了,但这并不代表其他人也都能成功,然而在“郎朗神话”笼罩下,我们不知道有多少家长会羡慕郎朗、仿效郎朗走的路,用这样的态度逼小孩学音乐?那会是最可怕的灾难。一个每天练琴八小时的小孩,能够和郎朗一样成功的几率,小于万分之一,可是这样的小孩,将来的生命几乎百分之百会变得跟郎朗一样不平衡。没有朋友、没有书、没有电影、没有街道散步、没有运动,甚至没有音乐。
  没有音乐?是的,这样长大的小孩,没有听过法兰克·辛纳屈,没有听过爵士乐,他很可能连贝多芬的交响乐都没有认真好好听过。音乐被窄化到就是他要去练到能够演奏出来的那一小部分,演奏出来参加比赛、演奏出来证明自己有能力演奏这样的乐曲,而不是为了表达什么样的经验或情感而演奏。
  这样的人没有办法真正和音乐发生关系。这几年一些乐评家对郎朗的恶评几乎都集中在他对待音乐那种炫耀表演、不重视内涵的态度。弹古典乐曲,他缺乏对于理性形式的思考与尊重,弹浪漫派乐曲,他也缺乏内在真实澎湃涌动的浪漫情感。他的音乐都在手指上,只在手指上。
  累积的恶评构成郎朗未来演奏生涯最深刻的危机。郎朗对那些钢琴以外他“喜欢”但无助于让他更“成功”的事物,有多强烈的渴望?他愿意花多少时间多大代价去追求那些美好事物,进而从那追求中得到的经验与感受表现在音乐里呢?
  简而言之,他有多大的勇气承认、面对自己生命不平衡的缺憾?他又会花多大力气让自己走上比较多元且平衡的路?郎朗的音乐成就高下,显然就取决在这件事的选择上。
  (黑子摘自《深圳商报》)
  
历代帝王领手机
  都说历史容不得假设,其实假设一下会很有意思,比如现在我只把手机发给过去的君王,历史就会变得妙趣横生起来。
  从夏商周直到清末,历代帝王都排好了队。第一个领到手机的当然是夏启,他表示将在死后把这部手机传给他的儿子太康。太康出猎,有穷氏攻袭都城,国防部长猛拨太康手机告急,却发现太康忘了带,于是都城沦陷,咱们称这段插曲为“太康失国”。
  此后,开始有人追求豪华机型,除夏桀一年要换几千部新款手机外,晋武帝和隋炀帝也是有名的大烧包,特别是杨广,常常腰挎几十个新款mp4,在老外跟前炫耀。周厉王倒不赶时髦,但他一向禁止别人发短信,因为“防民短信,甚于防川”,他不喜欢老百姓私下交流对他的恶心。
  周公和召公两人共享了一部手机,因为他俩搞的是“共和执政”,所以手机也轮换着使,一般是按日期,逢单周公,逢双召公。有时轮差了,常常让诸侯找不着北,明明打给周公,那边说“喂”的却是召公。周幽王老是用手机报假警,一会儿说夷狄入侵,一会儿说犬戎犯边,搞得诸侯神经错乱,他的目的却是博女朋友褒姒一笑。
  话费最省的是汉文帝,这人一辈子勤俭节约,穿裤子摞补丁,召集臣下开会舍不得通话,一般使用短信群发功能。喜欢超大屏幕的是汉武帝,你知道他的脾气就是好大喜功,他喜欢ot756,有时也会挎摩托罗拉a760。汉哀帝最爱选吉利手机号,因为他非常迷信。汉殇帝和汉冲帝根本就用不着手机,一个刚满月就当皇帝,才当8个月就夭折了,另一个两岁半即位,3岁就翘了辫子。至于晋惠帝,你猜得到他根本不会用手机,因为他是低能儿,那个问老百姓怎么不吃肉粥的傻子就是他。
  不会发短信的几位都集中在五胡十六国,他们中有几十个不识字。南北朝的宋废帝最变态,一天至少要砸坏300个手机,不然会很郁闷,就像他必须一天杀一个人一样,我一直怀疑他有虐待狂倾向。陈后主爱玩手机游戏,不过比起明武宗还差点儿,那个有名爱玩的正德皇帝在湖中操炮炸鱼,翻船淹了个半死。唐玄宗爱下载手机铃声,南唐后主则擅长编写短信,亡国后改做短信写手,经常上传“小楼昨夜又东风”之类。南宋光宗的手机则动不动被老婆检查,其皇后李氏是历史上有名的妒妇。用手机最长的当然是康熙,他在位61年,而他玄孙的玄孙溥仪最后一个领走了手机,让我喘了口气。
  其实如同可以改变法国史一样,手机也可以改变这些中国帝王的运气。太康如果挎手机出猎,后羿就没有机会成为夏王。周幽王如果用手机求救诸侯,犬戎就不会砸烂西周。就连周文王进羑里,他的监牢生涯也不会那么寂寞了,可以没事用手机跟孩子们聊个天什么的,他一百多个儿子呢。不过这样一来文王就不见得再去“演易”,手机在手,没工夫,也没兴趣。
  事情就是这样,信息短缺会使人迟钝,也会使人更聪明,流行手机的时代不流行哲学家。
  
  (孟宪忠摘自《世界新闻报》
  2008年12月31日)
  
恋爱也是孩子的学习课程
  “早恋”,在我这里根本连问题都不是。在我看来恋爱是人的一种正常感情活动,与生俱来,早也可能发生晚也可能发生,三岁的孩子还会爱上幼儿园女教师呢,并且拥有爱的能力难道是坏事情吗?难道要自己的孩子根本就不懂得爱,是一个傻子就好吗?
  这也许是我开通,也许是别人的不开通。恰恰相反,我一直关注和担心的是,在我女儿亦池的生命成长过程中,在她进入女性发育的时期,在她应该情窦初开的年龄,她应该具有正常的生理意识和反应。孩子的健康绝对是第一位的。如果我孩子连一个正常的人都不是,那重点大学还有什么意义和价值?
  我可喜地看到,从幼儿园开始,就有很可爱的小男孩,向我的亦池献殷勤。之后,小学,初中到高一,一直都有,我一直都是心怀喜悦的,并且我会把这种喜悦感传达给我的孩子,让她为自己拥有男性的青睐和肯定而喜欢自己的性别,为自己的性别感到自豪和自尊自重。
  实际上,情窦初开时期的小男生小女生,感情是非常纯洁的,一般都是幼稚得可爱。不管社会上有多少影视在表现男女情爱,不管有多少画册充满性别诱惑,对于少男少女们来说,那都是突兀的隔膜的外面世界,他们自己,还是要从纯洁的感动和友爱开始,笨拙地摸索和学习人类的相爱。这种最初的情感,如果没有受到外界的道德谴责和恶性羞辱,多半是可以促进和刺激学习激情的,一般被爱慕的孩子,自我感觉会很棒,学习会更加用功,因为他们不希望自己在爱慕者面前丢脸;而爱慕他人的孩子,学习也会更加用功,每一次考试他都希望自己考得更好,引起他爱慕对象的注意和重视。在学校这个空间和环境里头的孩子们,功课是他们首要的价值表现,操场和篮球赛是他们惟一展示自己矫健身姿的地方。因此,爱的情感会促使他们更加发奋和聪明。
  让我大惑不解的倒是老师和家长们,所有成年人不都是从少男少女过来的吗?对自己那个时期萌动的美好感情以及身体的纯洁与幼稚,不都有着亲身的体会吗?为什么这些成年人要以阴暗淫秽的心理揣度孩子们,一定要丑化他们,污辱他们,激发他们的反叛心理,同时,也等于是用成年人的阴暗性心理教唆了孩子们,诱发了性罪恶极具诱惑性的一面。极度的禁锢非常容易导致极度的渴望。无知的孩子一旦坠入成年人的性陷阱,自然难以自拔。
  我这里没有这样的糟糕问题。我的亦池没有这样的糟糕问题。我只是认为:一个人的恋爱最好能够选择恰当的时间和空间。我惟一担心的,也就是我的孩子不懂得选择好时间和空间。因此,我也偷看过我孩子的日记和信件。我偷看的心态,主要是想了解孩子的真实状态。因恋爱毕竟是私人的,少女毕竟是羞涩的,这是她个人的秘密,而孩子们的精神世界也总是机密的,这种机密感是他们独自的享受。我宁可偷偷看一看,也不要穷追猛打地找孩子谈话和追问,我不会要求孩子一定告诉我关于她私人生活的真话,我尊重她的享受感。即便我偷看了,我也还是没有偷看的结果。
  我偷偷看到,我的孩子一直有人爱慕。也发现我的女儿似乎从初中就在“恋爱”。这种“恋爱”更恰当地说是孩子们在试探和体验一种更加成熟的人际关系,他们交流的主题和内容,主要是学习和考试如何,球赛或者班级竞赛怎样,某个老师言谈举止穿着打扮的品位和学识如何,某个同学的人品、性格、智商如何,是否应该与他们交朋友,等等。更让我得意的是,我女儿的文字和文笔,远远好于她的追求者们。她的回信写得那样好!那样措辞婉转而又不失原则!小小女孩儿骄傲和淑女得很呢!她的日记告诉我,她“遗憾”地发现,她还从来没有看上过任何男生,连成绩最好的某某男生也“没有文化”,还有“不少性格缺陷”,或者“吃相难看,举止粗鄙,小里小气,只能当做一般朋友了”。并且“这一次期末考试,我一定得超过他,让他受到打击,懂得什么叫做山外有山天外有天”。还有:“某日晚自习,与几个女友密谋,造虚假约会纸条一张,作弄某某男生在花坛独自徘徊几小时,开心至极,看他还敢不敢轻浮,见女生就追。”孩子啊孩子,还真是顽皮呢!可是,如果像他们这般年纪不顽皮,人生还有什么年纪可以顽皮?青春少年不互相作弄好玩,人生还有什么阶段可以作弄好玩?人生许多错误,难道不正是越早犯越好吗?只有年轻人有的是时间来吸取经验和教训。
  说实话,作为母亲,看到自己的女儿有这样的眼力和定力,还富有幽默感和正义感,我觉得这正是我期望的女孩子。我认为恋爱也是学习课程之一,如果获得好成绩,一辈子的幸福就有了很好的基础。我可不愿意让我孩子把所谓的“全部心思”都用在课本知识上,读书一直读到博士,最后变成了一个傻不愣登的老处女。
  “世上最难学懂学透的学问,就是如何享受生命。在我们所有缺点中,最严重的就是轻视生命。”———这则我年轻时候不知从哪儿摘录在笔记本上的名言,在我女儿最初的教育方向中就起到决定性作用的名言,后来在我的阅读中,与我一再邂逅———这是法国作家蒙田的人生经验。
  
  (阿紫摘自《知识窗》
  2008年第11期)
  
量力而行
  库尔勒的香梨落地即化,据说远看有梨落地,走近寻不见踪迹,可见香梨之酥脆。我路过库尔勒时,看见卖香梨的老乡,买了十公斤只花了一元钱。我蹲在地上,守着一堆梨肆意尽情地享用。新疆干燥,多数水果处在无菌环境中,所以也不用洗,尽管放心食用。我一直吃到站不起来,才想起要站起来。库尔勒香梨之好吃是不能形容的,只有在新疆库尔勒本地食用,才知其梨甜美。
  新疆的水果都好吃,糖分高,我记忆中的葡萄、西瓜、哈密瓜、香梨、无花果,还有杏,无一不是果香扑鼻,入口甘甜。二十多年前,商品意识淡漠,水果没人贩运,就地消化,所以新疆的水果特别便宜,还以公斤论,差不多都是几分钱一公斤。
  在阿克苏,我路过一片杏树林,满树大白杏,构成一幅奇异景观。我年轻的时候,很少看见果树上挂满了果,在白杏压满枝头的杏林面前,我的口水啊,至今一想还满口生津。
  杏树下坐着一维族老汉,身边有几个铁皮桶,我诧异地问他:“杏多少钱一斤?”老汉说:“两毛钱一脚。”我当时还诧异两毛钱是两角,怎么是一角(脚)呢,当我弄清两毛钱允许向杏树踹一脚时,我惊喜天下有这样让人兴奋的买卖。
  我给了老汉两毛钱,拎起一只桶,走向杏林深处。杏树大小不一,我选择一棵硕大无朋,枝头低垂的杏树,铆足了劲儿,背过身像马尥蹶子一样,猛踹杏树,脚腕子都快肿了,结果是一颗杏未落;我刚想再接着踹,老汉说:“再交两毛!”我一下子就老实了,选择了一棵细弱的小树,不轻不重地踹了一下,掉下的杏也捡了半桶。
  那天杏林告诉我,凡事不能太贪心,要量力而行。
  (乔真摘自
  “马未都的博客”)
  
鲁迅非要喜欢梅兰芳吗
  鲁迅和梅兰芳不相能早就是文艺界的一桩公案,随着电影《梅兰芳》的热映,这一话题再度被热炒。而“倒鲁派”似乎也找到了新的证据:瞧瞧,被鲁迅所贬损的梅兰芳直到今天都多的是热捧者,愈显其文化地位上的卓越不凡,用导演陈凯歌的话来说简直“惊为天人”,此足以证明鲁迅之心胸狭隘、目光短浅。好好先生们则不免感叹:要是鲁迅和梅兰芳能彼此欣赏甚至引为知己,那该是怎样的文艺佳话啊!
   鲁迅似乎对“梅兰芳”这个名字过敏,曾因人将他与梅兰芳“并为一谈”而认为是对自己“极大的侮辱”。检索《鲁迅全集》,其提到梅兰芳的地方达9处,虽然并非每处都是贬损和嘲讽,但确实没有一处是赞扬。两人惟一的一次晤面是1933年在上海出席欢迎萧伯纳的聚会,但晤面并没有促使两人有进一步的接触和交往,反而给鲁迅留下了萧伯纳“问尖”而梅兰芳“答愚”的不好印象。与鲁迅的“小气”和“狭隘”相对应的是,尽管新中国成立后鲁迅被政治人物抬上神坛,成为“中华民族文艺的方向”,但在纪念鲁迅生辰和忌辰的活动中,身为中国文联副主席的梅兰芳却极少出席,即使勉强来了,也是迟到早退,更从不发言,哪怕是附和几句也不肯。
   梅兰芳对鲁迅的“不敬”和“反感”当然可以看做是一种自卫的情感本能,最起码现有资料证明是鲁迅先惹的他。虽然梅兰芳没有田汉那样开阔的心胸(被鲁迅嘲讽为“四条汉子”之一的田汉后来高度赞同鲁迅戏剧改革的思想),但却要比郭沫若的见风使舵更有原则和血性。从这一点来看,梅兰芳倒是和鲁迅脾气相仿、心性相通,骨子里都有着不屈服、“不宽恕”的韧性和倔强。
   两个大师级的人物何以不能兼容?恐怕更多要归结于鲁迅的偏激。事实上被鲁迅所嘲讽过的名人大师又何止梅兰芳一个,胡适、林纾、李四光、徐志摩、林语堂、蒋光慈、梁实秋、戴望舒、施蛰存、沈从文、廖沫沙、周扬、章士钊、吴宓、夏衍……哪一个不是大名鼎鼎的风云人物!
   而鲁迅对梅兰芳的揶揄和嘲讽,其要害还是文化观念上的否定而不是对梅本人的攻击。在《最艺术的国家》一文中,鲁迅说:“我们中国的最伟大最永久,而且最普遍的‘艺术’是男人扮女人。这艺术的可贵,是在于两面光,或谓之‘中庸’!男人看见‘扮女人’,女人看见‘男人扮’,表面上是中性,骨子里当然还是男的。”可以看出,鲁迅对“男人扮女人”这种中国特有的艺术现象有着本能的反感,所以从文化心理上予以批判,旨在抨击传统文化所造就的某种太监化的病态人格,这也是与鲁迅“改造国民性”的基本思想相吻合的。除了对这种男扮女装的所谓艺术感觉别扭之外,梅兰芳“罩上玻璃罩,做起紫檀架子来”的封建士大夫趣味也是鲁迅反感的一个重要原因。
   “彼亦一是非,此亦一是非”,鲁迅当年的个人见解并没有损及梅兰芳的艺术地位,而梅兰芳及《梅兰芳》在今天的受吹捧也并不证明鲁迅不喜欢梅兰芳就是一种错误。重要的是,我们可以从中明白一个道理:世界上并不存在统一的、绝对的艺术标准,允许不同的声音甚至“偏见”的存在,既不影响艺术家的声望,也无损评论者的价值。就个人而言,在鲁迅高居神坛的日子,我会更多留心梅兰芳的成就;而在“梅兰芳热”的当下,我更愿意去读读鲁迅的那些“偏见”。
  
  (清风摘自“魏剑美的博客”)
  
马戛尔尼的结论
  这件事发生在父亲的晚年,当时他正在写最后一部长篇小说《复活》。
  一次,我走进他的书房,看见他正在往桌子上摊牌。父亲为了休息或是思考一下写出来的东西,经常做占卜的游戏,但是他将牌摊好之后,仍然继续在想着自己的心事。他在心里估算:如果占卜中了,他将这样做;如果占卜不中,那就要换一种方式做。
  我知道他有这个习惯,于是问道:
  “您正在想一件什么事吧?”
  “是啊。”
  “想什么呢?”
  “是这么回事。如果占卜中了,聂赫留多夫就跟喀秋莎结婚;若是占不中,就不能让他们俩结婚。”
  等父亲占卜完毕,我问他:“结果怎么样了?”
  “瞧,”他说,“占中了,但喀秋莎不能嫁给聂赫留多夫……”
  接着他给我讲了普希金生活中的一段趣闻,是他的朋友麦谢尔斯卡娅公爵夫人告诉他的。“有一次,普希金对公爵夫人说:‘您猜我的塔季娅娜最后怎么样了?她拒绝了奥涅金。这件事我万万没有料到。’”
  “这就是说,”父亲说,“人物一经作家塑造出来,他便开始了独立自主的生活,不再受作者的意志支配了。作者只能根据人物的性格行事。这就是为什么我的喀秋莎和普希金的塔季娅娜只能根据自己的而不是作者的意愿行事的原因。”
  (曹炜明摘自《中外文摘》2008年第24期)
  
麦道夫的“黑洞”
  麦道夫“黑洞”吞噬500亿美元事件像惊悚连续剧一样,每隔几天就爆一个受害人。汇丰刚确认10亿美元资金卷入,又爆出受害者大导演斯皮尔伯格、诺贝尔文学奖得主威瑟尔……受害人名单仍在不断加长。
  这个拥有近半个世纪“白璧无瑕”从业记录的“明星经纪人”,这个被视为“大慈善家、社会的支柱、代表华尔街品质”的纳斯达克前董事会主席,竟然行骗长达20年、高达500亿美元,成为美国历史上数额最大的诈骗案。
  从数年前的美国安然案到今年雷曼兄弟破产,再到500亿美元天价诈骗,全球惊愕:金融塔尖的华尔街原来不过是群魔乱舞之地,此次,麦道夫不折不扣地给了华尔街又一耳光。
  麦道夫一直是与巴菲特齐名的“超五星级”举足轻重的金融人物。20年里,他公司名下的账户每个月能像时钟一样准时产生将近1%的收益,无论牛市、熊市。“麦道夫是犹太版的国库券,他是那么的安全,”“如果麦道夫是骗子,他将把全世界一半人拖下水”,他被称为金融神话。
  东窗事发后,人们才发现,此人骗术一点儿也不高明,也无需若干精算师、博士用数学模块计算,它古老、常见,甚至连美国乡下的老婆婆都能一眼识破。
  说白了,这个“庞氏骗局”就是“借钱还钱”,整个行骗过程并没有实质的利润产生,投资者的回报完全是后来者新资金及自己扩大再投资带来的钱。当投资者d投入资金后,他的钱被当做“利润”偿付给投资者a、b、c,而当投资者x、y、z被骗进后,他们的钱又能用来偿付投资者a到投资者w。
  这个简单的“拆东墙补西墙”骗过了美国、欧洲、日本等国的无数权贵。可见这个“不乱花钱、以乐善好施著称、跟邻居亲切地喊名字打招呼的和蔼可亲的胖子”麦道夫是个心理高手。他以“神秘的魅力和排他的方式”来引诱受害者上钩。他把自己的投资策略冠以无人能懂的“分裂转换”,高深莫测得令所有人觉得有人生来就比自己知道得多。他还把他的圈子搞成排他性的“有钱人的俱乐部”,巧妙地将投资者的恐惧从担心亏钱转换成了担心在这场赚钱大戏中掉队。进入麦道夫的“俱乐部”成为身份显贵的象征。
  说到底,麦道夫能用最古老的骗术一骗20年,无非是利用了人的幼稚和贪婪。正如牛顿说:“我可以计算天体运行的轨道,却无法计算人性的疯狂。”
  是啊,财富造成的贪婪人,比贪婪造成的富人要多。再完美的制度也限制不了人性的贪婪。“太阳底下没有新事”,历史总在不断重演。
  1995年,一个名叫里森的交易员,因违法交易,令有着233年经营史和良好业绩的老牌商业银行———巴林银行倒闭。28岁的里森曾经预言:“今后还会发生这种倒闭事件。”
  今年年初,交易员凯维埃尔的违法交易,造成法国兴业银行高达49亿欧元的亏损,并直接引发全球股市的一轮暴跌。
  “交易员的欺诈行为是首席执行官的最恐怖噩梦”,连交易员这个金融保险绳子上最薄弱的一环都能断裂,更何况麦道夫这样的“游戏规则的制定者”。
  “请记住巴林,1995”,这是当年里森留给后人的一句经典话语。今天,我们是不是可以改写“请记住麦道夫,2008”。
  “我们根本没想到要怀疑或轻视‘历史的启示’,历史就是我们的一切”。教科书的这段话值得我们深深铭记。
  幽默的中国人把“麦道夫把戏”,说成是华尔街版的“卖拐”。“庞氏骗局”同样在中国不断地上演过。有人在反思谁是“中国的麦道夫”。
  这让人想起,1998年,仅离诞生不到3年,海发行不幸成为新中国首例因支付危机而被关闭的银行,震惊世界,严重损害了海南的金融形象。
  如今,麦道夫“黑洞”深不见底,让人看到了华尔街的另一张脸。我国一向“唯华尔街马首是瞻”的经济学家,批评我国金融政策过于保守,资本账户不完全放开,金融衍生产品不多等声音,在这次金融海啸中,戛然而止。
  有时候,保守成了一种幸运。不过,既然我国金融门户已经洞开,我们必须建立客户的“最终安全网”,加强内外监管。
  麦道夫事件是冰山一角,我们不知道大洋彼岸的华尔街还隐藏着什么金融“暗物质”,是否会引爆又一次的经济“大爆炸”。
  (叮当摘自《中国青年报》
  2008年12月22日)
  
没人要娶林黛玉
  上海人和传统中国人的观点有何不同?看看对红楼梦十二金钗的看法,就可以体会。
  之前上海东方网做了一个网友择偶调查报告。问题是:如果你是个男人,你会娶《红楼梦》中哪一位女子为妻?结果发现,该地男性选择对象,第一名是薛宝钗,得票五千六百多。
  选薛宝钗不意外。宝钗这个角色,是最具夫人相的,平日不多话、不八卦,“事不关己不开口,一问摇头三不知”,男人就喜欢这样的夫人,没错。就算有小老婆,她也会“识大体”,重视家和万事兴。长得漂亮,又有传统上所称道的贤德。
  第二名是王熙凤(这个结果有点出人意料,我猜台湾男人不会太喜欢王熙凤)———没读什么书的王熙凤,朱唇未启笑先闻,是个一等一的“表面公关角色”,也是一位很善于理家、善于攒私房钱、老公只要不偷腥也还算很照顾老公的女人。
  第三名是照顾宝玉无微不至、又甘愿做小、不会给男人惹麻烦的袭人。
  第四名是湘云。湘云像港人所谓的“大笑姑婆”,一件小事就会让她开心,平时不爱与人计较,虽有才华,却不会恃才傲物,平素也不拘小节。家道虽然中衰,但她也不卑不亢。这样的女人,可以当老婆,也可以当永远的朋友,一笑解千愁。
  最不受欢迎的,竟是《红楼梦》的第一女主角林黛玉。她的得票数只有区区五票!
  这个数据,看在晚清文人眼中,如果他们还活着的话,一定会晕倒。当时的“红迷”,分成“拥林”和“拥薛”两派。曾有这样的记载:清朝两个文人朋友,谈起《红楼梦》来,一个拥林,说薛宝钗奸诈;一个拥薛,说林黛玉尖酸。两人一言不合,打了起来。
  现在,没有人喜欢林黛玉。她和薛宝钗的票数相差竟如此悬殊。
  台湾没有做过类似的票选。我想,以现代潮流来看,林黛玉在台湾也许可以多得几票(选她的人对《红楼梦》一定不熟),得出的结果应该不会和上海差太多。为什么?她体弱多病,不健康;心思太多,爱计较;把聪明放在钻牛角尖上,难以讨好;动不动就生气,难相处。就算当朋友,也会当得很辛苦。
  现代人谈恋爱与择偶,已能明分什么是梦幻,什么是现实。虽然,黛玉仍是个魅力十足的角色,但一个经典人物的文学魅力,并不等于她的女性魅力。
  (月月鸟摘自《爱情,不是得到就是学到》
  百家出版社2007年版)
  
猛虎与蔷薇
  英国当代诗人西格夫里·萨松曾写过一行不朽的警句:“我心里有猛虎在细嗅蔷薇。”可以说这行诗是象征诗派的代表,因为它具体而又微妙地表现出许多哲学家无法说清的话;它具体而又微妙地表现出人性里两种相对的本质,但同时更表现出那两种相对的本质的调和。
  原来人性含有两面:其一是男性的,其一是女性的;其一如苍鹰,如怒马,如飞瀑;其一如夜莺,如驯羊,如静池。所谓雄伟和秀美,所谓外向和内向,所谓戏剧型的和图画型的,所谓“金刚怒目,菩萨低眉”,所谓“静如处子,动如脱兔”,所谓“骏马秋风冀北,杏花春雨江南”,所谓“杨柳岸晓风残月”和“大江东去”,一句话,《姚姬传》所谓的阳刚和阴柔,都无非是这两种气质的注脚。两者粗看若相反,实则乃相成。实际上每个人多多少少都兼有这两种气质,只是比例不同而已。
  东坡有幕士,尝谓柳永词只合十七八女郎,执红牙板,歌“杨柳岸晓风残月”;东坡词须关西大汉,铜琵琶,铁绰板,唱“大江东去”。东坡为之“绝倒”。他显然因此种阳刚阴柔之分而感到自豪。其实东坡之词何尝都是“大江东去”?“笑渐不闻声渐消,多情却被无情恼”,恐怕也只合十七八女郎的慢声低唱吧?而柳永的词句“怒涛渐息,樵风乍起;更闻商旅相呼,片帆高举”,又是何等境界!他如王维以清淡胜,却写过“一身转战三千里,一剑曾当百万师”的诗句;辛弃疾以沉雄胜,却写过“罗帐昏灯,哽咽梦中语”的词句。
  但是平时为什么我们提起一个人,就觉得他是阳刚的,而提起另一个人,又觉得他是阴柔的呢?这是因为各人心里的猛虎和蔷薇所成的形势不同。有人的心原是虎穴,穴口的几朵蔷薇免不了猛虎的践踏;有人的心原是花园,园中的猛虎不免给那一片香潮醉倒。所以前者气质近于阳刚,而后者气质近于阴柔。然而踏碎了的蔷薇犹能盛开,醉倒了的猛虎有时醒来。所以霸王有时悲歌,弱女有时杀贼。
  “我心里有猛虎在细嗅蔷薇。”人生原是战场,有猛虎才能在逆流里立定脚跟,在逆风里把握方向。同时人生又是幽谷,有蔷薇才能烛隐显幽,体贴入微。在人性的国度里,一只真正的猛虎应该能充分地欣赏蔷薇,而一朵真正的蔷薇也应该能充分地尊敬猛虎。非蔷薇,猛虎便成了粗汉;非猛虎,蔷薇便成了懦夫。韩黎诗:“受尽了命运那巨棒的痛打,我的头在流血,但不曾垂下!”华兹华斯诗:“最微小的花朵对于我,能激起非泪水所能表现的深思。”完整的人生应该兼有这两种至高的境界。一个人到了这种境界,他能动也能静,能屈也能伸,能微笑也能痛哭,能像21世纪人一样的复杂,也能像亚当夏娃一样的纯真,一句话,他心里已有猛虎在细嗅蔷薇。
  (旱马摘自《优秀作文选评(高中版)》)
  
莫沙曼之死
  2005年1月22日,星期六,德国慕尼黑市阴霾密布,寒冷异常。这么恶劣的天气却挡不住一万多市民自发地走上街头,不约而同地去参加一个陌生人的葬礼。许多人泪流满面,悲痛不已。是什么人能让冷静、理性、惜时如命的德国人在冬天的星期六走出家门呢?
  死者是德国著名的形象和时装设计师,名叫莫沙曼,64岁,于2005年1月14日在自己的豪宅中被杀身亡。
  莫沙曼于20世纪60年代进入时装界,先在巴黎为著名国际品牌工作。1968年在慕尼黑开设了自己的时装店,由于匠心独具,很快成为德国名流光顾的场所,包括施瓦辛格在内的许多社会名流都是他的顾客。此外,他还为许多跨国公司(如:麦当劳、雀巢)和连锁酒店设计纺织品,他设计的丝质领带更是闻名遐迩。除了时装以外,莫沙曼还涉足房地产、餐饮业和广告业务。他是德国的名人,拥有超过1300万欧元的财产,他独特的发型和手持小狗的形象几乎成为慕尼黑上流社会的象征。
  莫沙曼同时也是一位乐善好施者。他捐资建立了“流浪者之光”协会,以帮助无家可归者;他向露宿街头的穷人分发食物;他还是慕尼黑“酒瘾急救中心”(一个帮助酒鬼和他们的家庭的机构)的名誉负责人。
  2005年1月14日晚,莫沙曼来到慕尼黑火车站找了一个25岁的伊拉克男妓,完事以后,他却认为2000欧元嫖资太高,不愿意支付。男妓急了,于是用电话线将莫沙曼勒死。
  莫沙曼死后,通过媒体的纷纷报道,人们渐渐了解了莫沙曼真实的另一面:他对待员工也不像电视上表现的那么和善,他经常光顾红灯区等等。莫沙曼在这个世界上只与两个异性有深厚的感情,一个是他的母亲,他非常依恋他的母亲并一直与她生活在一起,直到她去世;另一个是他的小狗,一条美丽的叫daisy的母狗。除此以外,他没有亲人,没有朋友,没有爱好。
  如果按中国人的是非观和价值观,他的死,完全是咎由自取,死不足惜。可是德国人却不这样认为,他们说:“不管他干了什么,他已经死了,这是最悲惨的!”
  德国人将社会公德和私生活分得很清楚,也就是将公民和个人的准则分得很清楚。莫沙曼作为一个公民,他遵纪守法,心地善良,乐善好施。他的私生活,虽然不光彩,但那是他的私生活,不妨碍公众的利益。在莫沙曼的时装店前,摆满了社会各界的男女老少送来的鲜花和蜡烛。德国人深深地同情和理解他的孤独,更看重的是他的社会公德。
  (陈璐摘自《楚天都市报》
  2009年1月5日)
  
你的隐藏,我的忧伤
  (一)
   没有哪个女生不觉得安秀秀做作,她穿海绵很厚的胸罩,高耸着胸昂着头走一字步,腰肢扭得像蛇。
   她穿着长裙和苏晓在舞会上跳恰恰时,扭得花枝乱颤,春满乾坤。然后她一把撕掉裙的下摆把长裙变成短裙露出白皙修长的大腿,这一出格的举动让安秀秀成为法学院的新闻人物,也让苏晓爱上了她。
   苏晓请我吃香蕉船,他说拉拉帮我追安秀秀,求你了。
   他的眼睛像两颗星星,对着我一闪一闪,我仰着头看去,突然想许个愿。我祈愿能跑过光速,这样,我一定不要安秀秀去参加这一场沉沦我的舞会,或者,再久远一点,我一定要先对苏晓攻城略地。
  
  (二)
   这个夏天,我躲在上铺用笔记本上网,我泡论坛进聊天室通过所有要加我的验证请求。网卡一直不停地卡,断线,上线,我忙碌得像一只蚂蚁,直到我的xp系统崩溃时,眼泪终于不可抑制地落了下来。
   我埋在枕头下,闷闷的。苏晓在女生宿舍楼下不停地喊安秀秀,安秀秀,安秀秀!他的声音落在我心上,像敲钟,每一下,都很重。
   安秀秀把杂志拍在桌子上,拉开我的蚊帐,探进头来说:拉拉,你和你的老乡说一下,别来找我了,真烦。
   我背过身去,不理她。
   我去苏晓宿舍找他帮我的电脑重装系统。整个过程中他就不停地问我关于安秀秀的事。我坐在他的床铺上看《蜡笔小新》,一个人笑得前俯后仰,假装没听见他说什么。我不想回答那些问题,一点都不想。
  
  (三)
   我慢慢疏远了苏晓。因为每次见到他我就难过不已,我暗恋他许多年了。从高二他从文科班转到我们理科班起,我就喜欢上他,一路地追随,只是落花有意,流水无情。在校门口,苏晓宿舍的男生说,你怎么不去看看你的老乡,昨天喝高了,送到医院洗胃呢。
   我愣了愣,很平静地走开,然后又疯了似的转身朝医院跑去。苏晓刚醒来,一脸的虚弱。他侧着身子不看我,他说:拉拉,你是我最好的朋友,在这里我把你当娘家人了,可你为什么不帮我?
   我揉揉眼睛,假装没有泪。
   我对安秀秀前所未有地热情起来,我请她吃饭,请她看电影喝咖啡。当然,苏晓会在定好的地方假装偶遇然后和我们坐一桌。
   有时候,在路上,苏晓会跑过来蒙我的眼睛,可是他先忍不住笑开了声。他说,拉拉,下一次你先走吧。我就把三个人的约会变成了他们两个。
  
  (四)
   我趴在上铺的时候,会偷看下铺安秀秀的床,她坐在那里拆礼物,拆信。有时候她看见我也很大方地拉开蚊帐,把礼物和信递给我看,她说,你的老乡还真逗。
   我不知道“真逗”代表什么,她到底是喜欢他还是不喜欢?她和他出去约会,那是不是他们已经在恋爱了。有时候安秀秀很晚回来,或者彻夜不归。
  
  (五)
   苏晓大学毕业后去了深圳。
   我以为安秀秀会伤心。只是我看见安秀秀和另一个男生约会。她也看见了我,她说拉拉,我和苏晓没什么的,虽然我会和他拥抱或者亲吻,但这只是一个暧昧的游戏。我要去法国了,到那里才开始真正的爱情。
   苏晓的工作变动很大,在深圳待了三个月后去了厦门,然后又去了南京。我的工作改签了好几次也签到了南京。我对苏晓说,不管你对我怎样,我爱你。苏晓想了想说,拉拉,那我们试试吧。
   爱情,让人变得柔顺。苏晓爱吃辣的湘菜,苏晓喜欢衣服用手洗,苏晓喜欢街口的蟹黄包,苏晓喜欢喝苏打水。还有,苏晓喜欢女人没有小肚子,苏晓喜欢女人的热情……
   我熟知苏晓的一切,像背书一样牢记着。爱,来得不易,所以我倍感珍惜。所以,我不介意苏晓隐藏着我,和我的关系。
  
  (六)
   苏晓不让我接他的电话,不让我去他的公司,也不和我一起逛街或参加朋友的聚会。他说他不想别人知道我和他未婚同居,这对我的名声不好。
   只是,我渐渐觉出了疏离。客厅里电话再响,我也不能接。他的朋友要来,我必须收拾好自己的痕迹,把行李藏到储藏室里然后去宾馆住一晚。有时候,他的朋友突然出现,我只能躲藏到储藏室里。后来,我的行李干脆被收拾好,在有人来时,他就连着我和我的行李一同往储藏室里一塞就好了。
   夜里,我匿名打电话给电台晚间节目,我说我帮我的一个女朋友咨询一下,她男朋友从来不让别人知道他有女朋友,那意味着什么?
   主持人用好听的声音告诉我,当你的男朋友隐藏你时,表示这个爱情是假冒伪劣的。他一定想有更多的选择……
   我对着电话急切地说,不是我!
   好,那你转告你的朋友,让她赶紧离开她的男朋友。主持人说,他语气里有嘲笑,我听出了。
   我走了三条街去吃过桥米线。我在吃了第四碗后,冲出店蹲在马路上呕吐。眼泪就着鼻涕,狼狈不已。
   有人递了一张面巾给我,他嬉笑着说就算米线是免费的,你也不用这样吃吧?
   我泪眼婆娑地看着这个男人,然后一把抱住他,让自己哭出了声。我知道自己一直都在自欺欺人,我一直假装不知道苏晓不爱我,我一直假装我在苏晓身边很开心,我一直假装我心甘情愿为苏晓做着一切。
   但我知道了,我心里越来越不平衡了,我越来越说服不了自己对苏晓好了……原来,我并不伟大,我希望我的付出也有回报,哪怕是一点一滴。原来,苏晓只是接受一个爱他的女人。
  
  (七)
   男人轻轻地拍着我的背,他说,乖,都过去了。他的声音让人感觉踏实。我想,我真的很需要一个拥抱,需要一个人来哄我疼我。我抬起头终于看清楚眼前的这个男人:眉眼俊朗,笑容温暖。
   男人说:“我叫冯允,我……未婚,我可以送你回家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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