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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林》2009年第5期TXT

长春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现代)
“人肉搜索”是否应该被立法禁止?(12则)
  2009年1月18日,江苏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正式通过《徐州市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明确规定不得擅自公开他人信息资料,违者将被处以最高5000元的罚款,这实际上是对网络流行的“人肉搜索”用法规的形式明确喊停。“人肉搜索”从诞生之日起,一直游走在法律和道德之间,而立法叫停“人肉搜索”更是引起各方热议。请就此谈谈您的看法。
  
  “人肉搜索”的参与者在黑暗社会是正义使者,在法制社会是网络暴民。网民讨伐的心态可以理解,但是伤害到无辜的人就过分了。以暴制暴,只是打着正义的幌子来发泄讨伐者个人情绪的不理智行为,当自己的讨伐起作用时,所获得的满足感又加剧了同类事件的发生。
  ———罗红岗
  
  “人肉搜索”引擎是一场充分发动群众的互联网的革命,使团结互助美德发扬光大。每天它都在默默地为网友排忧解难,无形中促进了人与人的交流,潜移默化推动了社会的进步。
  ———罗敏
  
  我们要考虑的不是制约“人肉搜索”这个程序,而是应该加强法律规范道德在网络上调控性。到一定有序程度,“人肉搜索”自然因无意义无趣味而淡出网络。
  ———唐道碧
  
  “人肉搜索”,禁还是不禁,之所以成为一个问题,就是因为它让整个社会都感受到了它那“痛彻心扉的温柔”。“堵不如疏”逐渐成为共识,而今,徐州的一纸禁令无疑是想逆势而为。“人肉搜索”在行政权力的强制干预下退出网络带来的结果绝非社会舆论的拍手称快,更有可能是网民的麻木甚至是恐惧。
  ———小康
  在法律上,对一般群众和公众人物隐私权的保护是有区别的,对于那些包括演艺明星和政府官员在内的公众人物来说,既然生活在聚光灯下,既然有名有利或者位高权重,就必须容忍公众对其某些个人隐私的关注和监督———包括被“人肉搜索”,从这个角度讲,徐州对“人肉搜索”不加区分地禁止实际上侵犯了群众的知情权。
  ———彼岸花
  
  “人肉搜索”的泛滥从另一个方面也折射出个人信息保护法的缺位。网民之所以能在网络上搜索到个人隐私类信息,很大程度上也与个人信息容易泄露相关。与其立法禁止“人肉搜索”,倒不如让《个人信息保护法》尽快出台,只要从源头堵住个人信息的泄露,所谓“人肉搜索”也就自然失去威力。
  ———玲玲珑
  
  立法禁止“人肉搜索”,实在很荒唐,让人看不懂。首先,“人肉搜索”并没有原罪,只不过是一种网络搜索信息的技术手段罢了,像许多其他技术手段一样,有人利用这种手段做曝光丑恶和监督权力的好事,也有人利用这种工具做侵犯他人隐私的坏事,因此就一刀切地禁止“人肉搜索”,就像有人用刀杀人就禁刀一样可笑。
  ———搜人王
  “人肉搜索”固然有百般不是,甚或压根纯属不伦不类不入流的东西,但实质问题是,一旦没了它,又有谁来接手它所担当的社会功能性角色,这才是问题的关键,若不予以正视,恐怕再怎么明令禁止、明确“说不”也是白搭。
  ———飞侠
  
  “人肉搜索”是发掘隐秘的利器,也是扩大愤怒的工具。它大概也可能用于寻找无名英雄,但往往是在愤怒之上的网络社区活动。多数情况下,“人肉搜索”因愤怒而生,同时在搜索过程中使愤怒得以升级和扩大。这就意味着,它可以是体验和伸张“正义的愤怒”的途径,也可能是夸张和拔高愤怒情绪的手段。
  ———刘洪波
  
  “人肉搜索”应当有度。即便是违法违纪官员,也有人格尊严。当网络对其与违法违纪行为无关的隐私进行过度曝光时,他们也可以依照民法有关名誉权的规定,进行民事诉讼。
  ———王太高
  
  如果搜索的都是社会的渣滓,并能还社会以清新,我愿意看到这样更多的“人肉搜索”。
  ———小粉
  
  回到了“我的一张大字报”的年代,坚决反对“人肉搜索”。
  ———老三
  
“死亡之谷”里的士兵
  黄昏时分,一名驻阿富汗的美军士兵,斜靠在山谷掩体内的土墙休息,他左手抱着脱下的钢盔,右手疲乏无力地捂着额头和右眼,嘴巴微张,眼里透出焦虑和恐惧。这是一张获得2008年度世界新闻摄影大赛年度大奖的图片,名叫《疲惫的驻阿富汗美军士兵》。
  这张用数码相机拍摄的战地照片,色调灰暗,画面失焦,像素颗粒感强,却真切地传达出战争前线特有的紧迫不安气氛。世界新闻摄影比赛评审团主席加里·奈特说,图像表现了一个士兵的精疲力竭和一个国家的精疲力竭。
  2007年,英国独立摄影师蒂姆·赫瑟林顿接受美国《名利场》的委任,跟随美军进入阿富汗,在阿富汗的“科伦加尔山谷”,他拍摄了大量报道图片。科伦加尔山谷是巴基斯坦通向阿富汗首都喀布尔的必经之路,反美武装在这里构筑了重重防线。和美军作战的武装分子大都是当地人,熟悉地形,训练有素,时刻监视美军的动静。所以,这个山谷又被称为“死亡之谷”,是阿富汗最危险的一个战场。
  图片中的士兵隶属美军的一支空降兵部队,他们是美军在科伦加尔山谷的最精锐部队,任务是保持并扩大美军在当地的控制。在这个地势复杂的山谷里,所有战斗都是面对面的“近身游击战”,美军每天都和对方交战,多的时候一天几次。可以说,科伦加尔山谷没有一寸地方是安全的,一个人很可能在军营帐篷里睡觉,就中弹身亡。这支空降部队刚到时,19岁的下士蒂莫西就在一次塔利班发动的突袭中,被半英里外的机关枪射出的第一发子弹打死。
  赫瑟林顿回忆说:“照片是2007年9月16日那天拍的。这天打得真激烈,已经跟敌人打了两场,但这一天远没有结束,有人通知我们,敌人将20个手榴弹以及3件自杀式炸弹背心带进了山谷。我们感到,自己就是这次袭击的目标。营地里的人都情绪低落、默不作声。那晚,士兵们都静候在山谷中,很累却不敢睡,因为敌人随时会过来。”
  就在这危险昏暗的山谷掩体里,赫瑟林顿拍下了这张打动世界的照片———“是士兵的经历和出身之间的不和谐打动了我。他们很多人来自得克萨斯或中西部地区,典型的美国中产阶级家庭的孩子,士兵们原本在美国的生活与他们被迫驻扎的国外环境之间存在着巨大矛盾。”
  照片中疲惫不堪的士兵,面容年轻,青涩似乎还未褪尽。他左手无名指上,戴着一枚硕大的戒指,或许新婚燕尔才过,就被派到前线了。这个成长于富裕和平环境的年轻人,现在却在危机四伏的“死亡之谷”,每天与前世无冤,今世无仇的“敌人”以命相搏。他的心底,难道不会困惑地问:这是为什么?然而,谁能回答他呢,他能有自己的选择吗?
  世界新闻摄影大赛的评委、美国《时代》周刊图片总监玛丽安·戈伦就说:“冲突成了这个男人生活的主要内容,他现在惟一能做的就是继续战斗。”这是怎样的一种心灵磨难啊!
  其实,人生的无奈,又何止在战场上。在生活的长河里,那些不可为而为之、不能为而为之、不愿为而为之的事情,谁没有经历过,谁又没有深切的体悟呢?面对《疲惫的驻阿富汗美军士兵》,人们很自然地产生超越画面情景的共鸣。
  人生的无奈,果真是一种不能逾越的宿命吗?
  (爱铃摘自《羊城晚报》)
  
爱不能心软
  一千个女人中有999个在爱情中心太软。我看过很多女强人或强女人,她可以率领数千万人马度过公司的经济危机,或可以在菜市场指着鼻子骂不小心撞到她却没说抱歉的人,可是对自己爱过的男人,总是心太软,弄得自己哭也不是,笑也不是,生死两难。
   心太软,或许是善良,但你却忘了,你对自己很残忍,耗了许多时光,走了一条泥泞而又没有尽头的路,让他对你的伤害重复又重复,他从来没有考虑你真正的感觉,恣意挥霍你对他的纵容。心太软,是因为我们从小被期许、也喜欢强调自己心地善良,竟在爱情中也以为不断吃亏忍辱,还是值得拿出来换一座牌坊!
   却没有人会感激你。
   而且,他会忘了自己是个大人,不该耍赖了。
   多少人,都曾经因为心太软,以至于该在三个月解决的事情,拖了三年,持久战、消耗战打下来,人仰马翻,是我们自己的惰性使自己对美好的重新开始失去了希望。只要谈到感情、爱情和友情,谁的心不软?
   我也曾经心太软,明明直觉上知道是合不来的,却舍不得对方无微不至的关心和道歉,而让他的爱变成毒液,腐蚀自己对生命的耐心。他一错再错,一再借各种方式伸出他的控制欲,你都会帮助他以各种理由合理化,直到有一天,忍无可忍,变成只要看见这个人,你就想逃走;只要他在你身边,你的胸口就被乌云笼罩。有一天,你会悟到,他对你的伤害有多深多重,可是他不愿走,他习惯以虐待你为快乐,或根本就误以为你也快乐,他还没有体会到,自己的某些行为令人难以忍受,只因你从未告诉他,他还沐浴在你的宽宏大量里。
   他还任性地需要你。
   真正的感情,不是勉强。任何一个人都不能被勉强。我们爱一个人,不能只因为心软。爱错了人,不能心软,心太软,无法保护自己也无法保护爱的存在。
   为了让他长大,你有时得理直气壮,请他看看,你也有喜怒哀乐,你也有不愿不甘。再逃也没有用,心软是一种不公平的善良,无解药,但你一定需要时间才会明白,能够拥有真爱的人,得从韧度有限的生命中淬炼。
  (赵雨欣摘自《爱情以互惠为原则》)
  
爱无国界
  
  谁能阻挡?
  两情相悦
  花心
  我们的爱
  不在服务区
  真爱无价
  
爱之虫
  她不止一次地想,错爱是条虫,你越怕它来,它越往你心里钻。
  被那条虫又疼又痒地钻心时,她怀有深深的负罪感。作为一个留守女士,“恪守妇道”原是她为自己提出的最基本的行为规范。
  拔脚吧,不能这样陷下去。她这样苦苦地央求自己。但是,她冥顽的心却只管一意孤行。她根本管不了它。
  她战战兢兢地约那人出来,“我们……去喝杯茶好吗?”她的语气中带着明显的巴结成分。他沉吟一下,说:“我应允了别人,不好爽约的。我们改天好吗?”挂了电话,她半天颓坐在椅子里,一动不动。
  “下一回,决不再主动约他!”她毒毒地咬着唇这样想。嘴里有了血腥味。
  但是,没过多久,那条虫,又来噬她,噬得她坐卧不宁。
  “或许,这一回,刚好就合了他恰想约我的心意呢!”———她甜甜地想,“他也许会说:哦,正想给你拨电话呢!咱俩有心灵感应吧?”这样想着,她恬然背叛了自己的誓言,拨了电话给他。
  他似乎在开会。压低了声音说:“我现在不方便讲话。你有什么事?”
  “没事。就是想……想跟你打听一个人。———算了吧,我问别人好了。”
  她开始在心里骂自己,用最刻毒阴损的语言。
  熟悉的誓言,再次在耳畔响起。她跟自己说:“贱人,你要长志气!”
  像戒掉毒瘾一样,她企图戒掉他。她让自己拼命干活,制表,绘图,天天忙到深夜。她疯了一样,把同事的活也统统揽了过来。她不想给那条虫钻心的机会。
  他也曾冒失地闯入她的梦乡。醒来,枕头湿了一大片。
  后来,两个人竟接连在不期然的场合相遇。握手时,他暗暗用力,仿佛在用指头诉着相思。她惊悸地捕捉到了。想抽回手,却不自觉地用一种力悄然回应了那来自他的力。
  一个明察秋毫的朋友似乎洞悉了他俩的微妙关系,冷一句热一句地拿他俩打趣。她的脸红一阵白一阵,不知怎么接那话茬儿才好;他却大方,大大咧咧地说:“会有这么好的女孩钟情于我?那我强烈要求天天幸福地失眠!”
  她借重温每次见面时他的言谈举止来饲养着身体里那条不死心的虫。但她还算有志气,没有轻易去约他。
  花香浮动的一个晚上,他突然约她出去吃茶。
  当时,她正在加班,在电脑上制表。他的电话,顿时让她眼前枯燥的线段开出千万朵异香扑鼻的鲜花!
  她去了他所在的那家茶楼。见到他,知他喝多了。
  “酒精考验,酒精考验着你究竟最爱谁!”说这话时,他醉眼迷蒙,拿食指轻轻点着他的鼻头。
  这话让她很是受用。
  但是,他吻她时,她心中的美好却陡然烟灭。
  ———他吃了大蒜!
  犹如当头一棒,她终于明了,他原是多么的不在意她……
  以那个“蒜味之吻”为界线,她对他的感觉有了天壤之别。一场过敏的爱情,就在那个晚上神奇地脱了敏。
  戏剧性地,他俩的位置倒了个儿———他开始饰演昨天的她,她呢,开始饰演昨天的他。他约她时,她几乎是学着他的腔调说:“我应允了别人,不好爽约的。我们改天好吗?”
  “请你,来和我一同庆贺我心中那条虫的死亡吧!”她对着心中的那个他说,“嘘———请永远不要再说你爱我。你今天对我的纠缠,说穿了,其实就是对昔日追慕者的一种虚荣的依恋。你要通过我,验证你自己的魅力,赏给你自己欢悦的理由。可是,你知道吗?我不愿做一个你想宠幸就可以随便宠幸一下的丧失掉尊严的玩偶。我要你在意我。我要你给我一个清爽的、没有异味的吻。如果你连这一点都做不到,就请远远离开我。”
  
  (王心菱摘自《女子世界》2008年第7期)
  
安娜的夏天
  1
  我在燥热的夏日午后收到安娜的信:“嘿,宝贝,我要回国了,想不想见我。”一直嗡嗡作响的空调机忽然安静了一下,我对着面前的一碗冰梨粥却开始心浮气躁起来。
  一个月后我从超市买米回来,看到一个黑色短打、马尾高高的女子指挥着工人往隔壁搬家具。那些家具真漂亮,是细腻华美的北欧风格,童话一般,恰似我一直向往的样子,不像我家,统统是爸爸自己打造的中式家具,简洁冷硬。那女子听到响声回过头来,四目对视的一刹那,她说:“小孬……”
  哦,安娜。
  安娜一下子扑过来把我抱住,那么紧,我差点儿窒息过去。我费力地挣脱开她的怀抱,冷冷问道:“你是谁?”“小孬,你不认识我吗?你都长这么大了,你从来不给我回信,但我知道你是小孬,我们有一模一样的眼睛。”我沉默着看她语无伦次自言自语,终于她哇一下哭出来:“小孬,我是妈妈啊!”
  “真的对不起,我不习惯被人抱住,也不习惯有妈妈。进来喝杯水吗?”我的冷漠让她无所适从,直觉性地说:“哦,不用。”
  “那么不打扰了。”我砰一下关上门。我支撑不住自己了,我倚着门滑坐在地板上,失声痛哭。世界上只有两个人知道我乳名是小孬。一个是爸爸,一个是妈妈。
  妈妈为了她伟大的艺术家之梦在生下我的半年之后跟爸爸离婚,然后去了法国。我会不定时地收到她的信:“宝贝,我在塞纳河畔的夕阳余晖里想念你的容颜。你今年6岁了吧,有没有去夏令营?”“宝贝,今天在里昂街头看到一对年轻的情侣拥吻,他们美丽得让人炫目。你今年14岁了吧,有没有吻过男孩?”永远与现实脱节的安娜不知道中国的小孩如何成长,事实上,我6岁的时候,只是一个人躲在家里翻画册,14岁的时候,有男孩子看我都会脸红。她的信,像是来自外太空。
  
  2
  安娜挑了一家纯正的中餐馆请我和爸爸吃饭。她说起在法国打工到深夜,然后一个人坐地铁回去的感伤;说起在卢浮宫面对40多万幅作品的敬畏;说起绘画突破瓶颈的狂喜……爸爸安静地听着,偶尔说一句话,却是牛头不对马嘴。
  安娜的声音轻软而质感,我渐渐沉浸在安娜的叙述里。我可以轻而易举地理解她的那些忧伤、喜悦和梦想。我不得不承认,我骨子里有这个女子一半的血液,有时候,我如她一般敏感而柔软。
  这个发现让我沮丧,又有些小小的期待。我问爸爸,你和安娜会不会复合,爸爸伸出手摸了摸我的头发,然后沉默了半天说,不会。我惊悸地立在那里,不是为了爸爸的回答,而是为了这亲昵的动作,有多少年,我和爸爸陌生得像两个房客。
  
  3
  我忘了带钥匙,爸爸恰恰又出差,安娜几乎是把我绑架进了她的房间。我不说话,只是蜷在她乳白色的布艺沙发上看《丛林大反攻》,安娜在一边嗑瓜子一边陪着我。厨房里煮着一锅粥,香气弥漫在整个房间。我一下子恍惚起来。安娜不知道,这是我小时候无数遍在梦里描摹的场景。
  我几乎要泪流满面。自从安娜回来,我似乎一下子变成了一个矫情的姑娘。
  安娜因为一项中法艺术交流项目而回国,然后一年之后再回法国。“所以,宝贝,让我们好好相爱,因为时日无多。”她用力拥抱了我一下。这次我没有抗拒,我迷失在她的拥抱里。安娜身上有细碎的青草香气,好像永远都带着夏天的味道。这就是妈妈的味道吗?
  这是我大学毕业的第二个年头,在一家台资企业工作,每月5号拿一笔固定工资,不逛街,不用彩色眼影,每个周末给邵天成煲一锅粥。所以安娜要我领她去酒吧时,我比她还茫然。
  那晚有一头海藻般长发的安娜成了“焚”酒吧的焦点,她行云流水的弗朗明戈舞步震惊了全场,她拉着我像风一样旋转,然后在形形色色的男子凑上来之前逃掉。没有人相信她45岁。我和安娜走在午夜空荡荡的大街上,灵魂轻飘飘地似乎要迎风飞扬起来,这就是快乐吗?
  安娜用微凉的指尖握住我的手,轻轻试探了一下,然后紧紧握住,她的掌心温暖而潮湿。“宝贝……我错过了你生命里那么多的时光,该如何追溯与弥补啊?我多希望,我有一个快乐的姑娘,张扬而美丽。”
  我在流转的夜风里静默。
  安娜盘下了一家茶楼,改为粥店。我这才知道,原来安娜一直在不动声色地观察我的生活。我在入冬的街头为了粥店的开张前后奔忙,辞了职,顺便结束了和老板的感情。我只是感激他,在素面朝天寡言冷语的我被那些小资同事孤立的时候,给过我一个温暖的怀抱,而不顾他已有家室的事实。而他喜欢的,也不过是我不言不语不惹麻烦的安静。
  安娜穿上工作服给我的粥店画了整整四面墙的壁画,每面墙都有一个小姑娘和她的母亲相亲相爱。
  开一家自己喜欢的粥店。在一场无望的爱情里挣脱出来。我的生命张力比安娜小得多,可已经让我莫大满足。如果不是安娜,也许我现在还在进行着一种毫无意义的生活。我曾经是个懦弱的孩子,爸爸只教给我坚硬,却没有教会我勇敢。
  
  4
  当那个身材挺拔手指细长的男子第10次出现在粥店同一位置的时候,我赠送了一碟芦笋给他。他在留言簿里写:谢谢你,美丽的姑娘。
  第20次,我送了一盘沙拉给他。他在留言簿里写:美丽的姑娘,可以认识你吗?
  我心神恍惚了整整一天。安娜说:“小孬,你是不是发烧了脸蛋这么红,眼睛这么亮。哈,你是不是恋爱了?”
  我羞涩地承认了。我把故事讲给她听,她微笑着跟我拍手,然后问:“真的这么简单吗?”我悚然一惊,一下子从爱情驾临的甜蜜里苏醒过来。好吧,我不情愿地说出一直故意无视的事实:直到第17次,那个男子身边还有一个漂亮的女孩,他们在我的粥店里笑过哭过闹过直到分手。安娜说:“小孬,我不希望你与一个刚刚失恋的男人谈恋爱。你明白吗,这时候你只是他的跳板。”
  我说不出话来。有时候安娜像个天真愉快的小女孩,有时候又像个忧心忡忡的母亲。安娜说:“宝贝,答应我,进行一场轻松的爱情。我不想你吃苦。否则我在地球的那一端也能感到心痛。”
  还没有等到那男子第21次来到粥店,安娜便要回法国了。我紧紧地抱住她,就像她第一次见我时那么用力。她哭得像个孩子,一遍一遍地叫“小孬”,好像丧失了所有的语言。我眼睛干涩,却是哭不出来。
  这年的夏天,我走过街头忽然听到一个小姑娘愉悦地唱着:“妈妈说妈妈说只能做朋友现在不是时候,妈妈说妈妈说不能乱收留爱情的流浪狗……”
  忽然泪落。
  
  5
  爸爸得了奇怪的病,郁郁厌食,偶尔咳血,迅速消瘦下去。我陪他辗转了好多医院,却查不出病因。一个月后爸爸悄悄离开家独自去上海,留下一封信:“我的女儿小孬:忽然回首,发现大半的生命就这么荒弃了,连我的女儿都不曾好好照料,爸爸不想成为你的拖累,你还年轻,生命刚刚开始。其实我爱你,我的宝贝,还有你的妈妈。可是太晚了。”
  我把粥店交给别人打理,南下寻找爸爸,我用尽各种手段查看医院的就诊记录,一遍一遍地请求医生如果遇到一个东北口音目光苍凉的中年男子,请转告他联系女儿,请转告他,我爱他。
  安娜,每次看到粥店的壁画我都会想念你。现在,我坐在“二十次”的男人身边给你写信,是的,我们依然在相爱。这两年,我们一起经历了许多的变故,好多事情都被你言中了。可是我也不再是那个动不动就尖叫的傻姑娘,我知道自己想要的生活,也有足够的努力和勇敢来守护自己的爱情。一切并非完美,但我已经学会明朗地微笑。爸爸奇迹般地好起来了,念念不忘要抱外孙。我们终于可以相亲相爱了。安娜,我总会想起你出现的那个夏天,带着细碎的青草香气扑面而来。我确信,在那个夏天,一些东西悄然改变了。
  我想,我爱你。
  
  (爱铃摘自《韵味》)
  
报复
  男子蹲坐在地上,双手沾满了鲜血,一把短刀有刺目的亮光反射出来。
  男子看到我和马乔从巡逻警车里下来,“嘿嘿”地冲我们笑起来。我脑子里的第一个印象就是,一个疯狂的男人,只有脑子受到巨大刺激,才会在这个时候笑出声来。
  躺倒在男人身边的一名女子几乎是被浸泡在血里,血分不清到底是哪里喷涌出来的,马乔急促地用对讲机呼叫其他巡逻车过来增援。男子突然从地上准备挪动起身,伸手去抓扔在一边的短刀,我见状抢步上前,一脚踏在男子的胳膊上,让他的脸贴着地面,从背后把他的双手反剪,用手铐铐住。
  增援的人陆陆续续地赶到,急救中心的救护车也响着刺耳的警报停在现场,两个小护士把担架放在地上,费劲地把受伤的女子往担架上抬,我从地上把男子拎起来,反剪着他的双手走向警车,男子反抗着,嘶哑着声音叫喊:“我今天来就没打算活着回去!”
  走到警车门口,男子用肩膀撑住车门不肯钻进去,我有些气急了,松开手在他身后一脚把他蹬了进去。
  救护车向着医院的方向疾驶,我坐在车上,担心女子会有生命危险,我们希望能得到女子的只言片语。
  “总算解脱了,我知道自己早晚会死在他手里。”女子看到我俯在她脸前,气息微弱地说着,“他要是不杀了我,我还真不知道自己该怎么对他,我是离开他了,可是我却还在想着他。知道自己还想着他,是在他用刀捅向我身体的时候。”
  女子突然咳起来,血沫从她的嘴巴里喷出,医生制止我:“不要让她说话了。”
  “我想说,我想告诉警察,让警察告诉他,他真是个傻瓜,以为只有杀了我才能得到我,不过,这真是一个不错的结果。”
  女子闭上了眼睛,然后又张开,眼睛里突然流出泪水来:“警官,你一定要告诉他,我还爱着他,他把一个爱着他的人杀掉了。”
  我一时有些惶惑不解了,不知道女子为何要说这些,这些话听起来,让我难以理解。
  女子死于送到医院的半小时后。
  我从医院里走出来,天色已经全黑下来,一如我晦暗的心情。
  马乔那边给我发来信息,男子已被刑警队控制正在讯问。这对男女曾是夫妻,已经离异半年有余,原因是男子有暴力倾向,在半年的时间里,男未再娶女未再嫁,男子还是对前妻纠缠不清,终于事发这一天,女子说,你不要再纠缠了,下周我就要结婚了。
  押男子去刑警队的路上,男子还是不停地傻笑,说自己终于解脱了,不再为那个女人牵肠挂肚了。这真是一个可恨的男人。我合上手机,眼睛望着车窗外暗夜里的霓虹,变幻的色彩搅乱了心绪。
  爱成了嫉恨和痛苦,捅死她男子才可能解脱?这似乎又是一个爱与所谓背叛的故事,想起女子死前对我说过的话,此时我心里变成一团乱麻,我拿不准女子是不是以爱的名义去报复残喘在世上的前夫,但我可以肯定,把女子要我转告的话说出口时,他一定会有怪异的表情出现。
  (十郎摘自《城市快报》)
  
不可逃的爱情必修课
  近来,大家都觉得可以拿爱情来考我了,于是我老是被要求谈论爱情。我总是如临大敌,勤勤恳恳地像编“百度词条”一样下定义:“爱情,是一种化学元素,和肽有关。”“爱情,是种本能,要么一生下来就会,要么一辈子都不会。”
  每次放话完毕,空气中刚刚造句的淡薄白影还没散尽,对面的人就抛出准备已久的嗤之以鼻:“这种事情,没有经历过,就没有发言权。”我抱拳语无伦次地表示我的羞惭:“班门弄斧,造次了造次了。”“所以啊,大学不谈恋爱可惜了,记住,要撕开脸皮甩开膀子。”“谨遵教诲,一定一定。”
  这真是令人奇怪的事,刚上大学,周围的人就全像卖药的一样向我推销爱情———要知道一年前它还属于违禁药品呢。
  很多活动,都明目张胆地直指发展男女关系。比如新生舞会。
  我们的舞会对象是化工系,军训的时候,就时常有长得很化工的男生来我们方阵做初步评估。我们尘满面鬓如霜,一身迷彩好久没洗了,冷冷地回视,准备对阶级色狼的野心给予打击。但有时午夜梦回,在军营军绿色的被子里滚来滚去,也会想起自己衣柜最里面还有一件裙子有公主袖,配姐姐的那双系带高跟鞋,应该……保守地说,应该能引得几个人打听我们的家庭背景。
  我们的新生舞会在开学第二周,既不用出场地钱,也不用负担酒水。化工系财大气粗地说:“你们什么都不用出,出女人就行了。”欢喜一阵,愣了愣,又隐隐约约觉得自己受到了冒犯。舞会前夕,化工系又往我们每个女生宿舍送了厚厚一沓美容院的优惠券。我拿着五张修理不同面部器官的优惠券,暗忖:“这是在婉转地暗示我需要整容吗?”
  在舞会开始之前,我一直以为它会像电影里开放的美国学府———大家都打扮得很正式,有一对事先约定好的舞伴,生生地把自己打扮成“县级局长携其夫人”。但正式开始之后,才发现全然不是那样,更像我观摩过的老年人交际舞活动中心,我们这个舞会比那个还要安详。在我跳的五支舞里,我所做的只是重复地前后挪动我的左脚———僵硬得仿佛那是一只假肢。对面的舞伴可能在思量:她反反复复,为什么还凿不穿一块地板?
  真正体现出舞会山寨版本色的,应该是游戏环节。游戏内容直接copy电视上速配节目的模式,惩罚形式直接copy祖国各地千奇百怪的闹洞房花招。中心议题揭示得太过赤裸裸,让观众鼓掌起哄的时候都不好意思。
  大学里,有多少恋爱是为了修学分呢?为了修满学分,而怀揣着不同的心情上交这份作业———或战战兢兢患得患失,或洋洋自得踌躇满志。试卷发下来的时候认真检讨,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暗暗握拳冷笑:“下次考试定能雪耻。“
  然而最糟糕的是,前辈们几乎总结了所有课程的逃课和蒙混过关的方法,却一口咬定爱情这门课无径可穿无路可绕,挂科就得补考,不过关就得重修。毕业时必须达标:要能根据星座血型判断对方是否可以接触,要懂得在短信里假扮若即若离,更要知道怎么迅速果断又略带伤感地了结一段关系,这门课就是教你怎么在成人的世界游刃有余。
  在一节公共课上,我隔着无数倒下的后脑勺,和距我五米之外醒着的同学聊天:
  “同学,你逃过课吗?”
  “还没有。”她放低音量说,“逃了课也没事干,逃又能逃到哪儿去?”
  她神色苍凉蕴含无限感慨,我好像近距离赏析高更的那幅《我们从何处来?我们是谁?我们到哪里去?》。
  大家的脑门上都闪亮着两个字叫做“空虚”,还是荧光字体。每到晚上,那荧荧绿光就越发猖狂地一闪一闪,每次闪烁都令人揪心。我们空虚地流窜在各个课堂之间,选修的课是科学文化知识,必修的是爱情。
  (陈璐摘自《女友·校园》
  2009年第2期)
  
布达拉宫里的爱情绝唱
  1697年的秋天,对于14岁的门巴族少年仓央嘉措来说,真是一个肃杀的秋天。这个秋天,他将远离他的门隅,远离他青梅竹马的仁增旺姆,到千山万水外的布达拉宫去。自从3岁那年,他被定为五世达赖喇嘛的转世灵童,冥冥中,他的命运,已不掌控在他的手里了。
  秋叶簌簌落,像他纷乱的心。前路看不见,而身边真实的那个人,他就要与她永别了。他在树梢上,为她挂上祈求平安与福祉的经幡,他把他的魂,系在上面了。美丽的姑娘仁增旺姆,眼睁睁看着她的少年一步一步走远,泪水长流中,她铭记了他临行前的一句承诺:等着我,我们会相见的。
  一年,又一年。星空下,布达拉宫红宫的屋顶平台上,已是普惠罗桑仁钦的仓央嘉措,眼光越过一座座灵塔金顶,眺望着他遥远的门隅,心中千呼万唤的,是他心爱的姑娘:“山上的草坝黄了,山下的树叶落了。杜鹃若是燕子,飞向门隅多好!”他望瘦了风,望瘦了月,望瘦了人。而隔着千重山万重水的门隅,仁增旺姆亦是日夜思念着他,她天天跑去那挂着经幡的树下,眺望着天边的布达拉宫,高山望断。
  终于等来了仓央嘉措的召唤,那是三年后的一天,无法抑制思念之情的仓央嘉措,偷偷派亲信来到门隅,暗中约见了仁增旺姆,捎来他的口信。仁增旺姆一刻也不曾停留,跋山涉水,飞到她的爱人身边。
  他们在布达拉宫重逢了!仁增旺姆在布达拉宫旁的玛吉阿米客店住下来。爱情让两个人成了世上最幸福的人,这期间,他为他的仁增旺姆,写出大量的爱情诗,“那一天,我闭目在经殿香雾中/蓦然听见/你诵经的真言/那一月,我摇动所有的经筒/不为超度/只为触摸你的指尖/那一年,磕长头匍匐在山路/不为觐见/只为贴着你的温暖/那一世,转山转水转佛塔/不为修来世/只为途中与你相见”,就是其中一首。
  然而他们都清楚,这样的爱,注定没有指望。自从三岁那年,他被确定为五世达赖喇嘛的转世灵童后,他就失却了作为人的最基本的权利———追求自由和爱情。他们的相爱,无异于赤裸着双脚,在荆棘上跳舞。
  风雨也终于来了。当时西藏的形势相当错综复杂,反对派虎视眈眈盯着他身下的无畏狮子大宝法座。掌控了他,就等于掌控了整个西藏。他过度的“放浪形骸”,无疑是授人以柄,铺天盖地的流言汹涌而来。这对苦命的恋人,已感到乌云压顶的沉重,已嗅到不远处的血腥味。她躺在他的怀里,他搂紧她的人,不知什么时候一松手,就再见不着了。他问她,愿否永作伴侣?她毫不犹豫地答,除非死别,决不生离!
  还有什么比恋人的这句承诺,更能穿心入肺的呢?佛亦不能够。他脱下身上的僧衣,毫不可惜地扔到辅佐他走上佛路的第巴桑结嘉措的脚下。他决心放弃他的达赖喇嘛的权位,他不要做佛,他要做人,他要和他的仁增旺姆,一起回他们的门隅,结婚,生子,过寻常的日子。
  他太天真了!这个时候,做不做活佛,已由不得他了。一天,他再去约会,玛吉阿米客店里,再看不见他的仁增旺姆了。他疯了似的,对着远处的群山叫喊,他的爱人却再没有回来。
  他的心,滴着血。身边的权力之争,却愈演愈烈。一直护着他的第巴桑结嘉措,在一次纷争中被杀。1706年,在权力之争中获胜的拉藏汗,把仓央嘉措从无畏狮子大宝法座上拉下来。康熙帝一纸诏书:执献京师。他踏上了被押解去北京的路。
  1707年的冬天,仓央嘉措在青海湖畔神秘失踪。一说是被杀,一说是病死。这一年,他年仅25岁。
  几十年后,有个从门隅来的老妇人,来到布达拉宫,向人打听,去青海湖的路。她衣衫褴褛,白发乱草似的,蓬松在头上。岁月的沧桑,深深印在她的脸上,刀削斧刻般的。有人给她指路,她低声道谢。转身,一个人,朝着落日,踽踽地走远了。
  300多年过去了,布达拉宫门前的转经筒,转过一世又一世。多少人事,都被历史的风尘,淹没得严严实实,再无痕迹可寻。然而,仓央嘉措和他的爱情,却如漫山遍野的格桑花,世世代代,盛开在青藏高原上,盛开在人们的心里面。
  (刘哲摘自“丁立梅的博客”)
  
此刻万籁俱寂
  此刻万籁俱寂,风儿平息,
  野兽和鸟儿都沉沉入睡。
  点点星光的夜幕低垂,
  海洋静静躺着,没有一丝痕迹。
  我观望,思索,燃烧,哭泣,
  毁了我的人经常在我面前,给我甜蜜的伤悲;
  战斗是我的本分,我又愤怒,又心碎,
  只有想到她,心里才获得少许慰藉。
  我只是从一个清洌而富有生气的源泉
  汲取养分,而生活又苦涩,又甜蜜,
  只有一只纤手才能医治我,深入我的心房。
  我受苦受难,也无法到达彼岸;
  每天我死亡一千次,也诞生一千次,
  我离幸福的路程还很漫长。
  
当大事遇到小节
  在我们小时候,秦始皇一直被作为反派人物,原因在于他是暴君,曾经焚书坑儒,修长城造成了无数老百姓家破人亡。秦始皇的坏名声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渐渐被洗刷,时至今日,他老人家基本上已经是个正面人物了。
  “成大事者不拘小节”,国人“大局观”的提高是秦始皇被“平反”的主要原因,与他统一中国的大业绩相比,杀多少人都只是“小节”。
  相对于嬴政先生,蔡伦是个小人物,然而他发明了影响世界文明进程的造纸术,所以在美国畅销书《影响世界人类历史进程的100名人》中,他排名第七,在中国名人中仅次于孔子,远在秦始皇之前。正因为蔡伦并非大人物,所以他的生平事迹不会像秦始皇那样透明,于是秉承“君子不蔽人之善,不言人之恶”的原则,蔡伦先生历来都被当做正面人物。直到柏杨先生像当今宋祖德一般不断侦探名人隐私,终于在史料中发现蔡伦其实是个坏东西。
  蔡伦15岁就入宫当了太监,或许因为智商较高,很快成为主管,继而成为宫中实力派窦皇后的亲信。窦皇后虽然有势力却没有生儿子,宋贵人的儿子被立为当朝太子,窦皇后生怕日后宫内一把手的地位被宋贵人取代,于是策划了一起“巫蛊”案,诬陷宋贵人诅咒皇上。此案由蔡伦主审,结果蔡公公对宋贵人姐妹严刑拷打,终于让她们认了罪。为了积极表现争取进步,蔡伦还在“起诉书”中建议皇上判处宋贵人姐妹绞刑,最终宋氏姐妹含冤在牢里服毒自尽。多年以后,宋贵人的孙子汉安帝继位,清算蔡伦的罪行,蔡公公当年曾经整过人,知道什么叫“生不如死”,于是自己服毒了断了。
  蔡伦的人品不好,这是显而易见的,不过“大局观”又一次发挥了作用。许多人觉得蔡伦堪称中国第一发明家,冲着发明造纸术的历史贡献,区区冤杀两个中年妇女实在只是“小节”。不少文人甚至很理解蔡伦,设身处地替他考虑,不顺从窦皇后会怎样?多半会被杀头,至少流放,那么蔡公公就无法完成发明造纸术的大业了。如此一分析,蔡伦不仅无过,而且很明智,的确是个能成大事者。
  “中国人宁可永不用纸,也不要有这种丧尽天良被阉割过的酷吏。”柏杨在书中这样说。似乎有些偏激,但这种偏激正是许多国人最缺乏的素质。蔡伦不发明造纸术,自然会有张伦、赵伦发明,中国人不可能没有纸用,顶多是晚几年而已。而视丧尽天良为“小节”,那么即便我们有再好的纸用,也写不出锦绣文章。甲午海战,北洋水师装备不逊日本海军,却一败涂地,历史早已证明“思想”比器物重要。没有先进的人文思想,再大的“业绩”终究会被历史淘汰。
  什么是大事?什么是小节?许多国人的误区在于用最原始的生物进化论去理解,而没有考虑到人文思想的重要性。除了造纸术,蔡伦还造出了中国第一把尚方宝剑,可是剑再锋利,它本身并不能判定人间善恶,持剑之人有正义的思想才能保证尚方宝剑的正义。与最起码的是非观相比,决策修长城、发明造纸术都应该只是“小节”。
  (张海军摘自《北京晚报》
  2009年1月5日)
  
到耶路撒冷寻找和平
  尽管城外战火纷飞,但耶路撒冷在我的记忆中仍然是一座别样的“和平之都”。
  有人出书把耶路撒冷收入一生必须要去的35个地方之一。我认同这个观点。甚至在想,把这座城市当做一生要去的10个地方之一也不为过。
  宗教古籍《塔木德》曾经这样形容耶路撒冷:世界若有十分美,九分在耶城。
  到耶路撒冷寻找美,首先需要找到一位好向导。博古通今的萨尔成了我的好伙伴。他读过书、当过兵、经过商,在中国人看来,似乎是一位“全才”。事实上,萨尔确实对耶路撒冷,乃至以色列和中东的历史和现实都有自己独到的看法。
  当萨尔驾车在夜幕降临时分将我送到耶路撒冷的时候,满城的橙黄色的灯火随风摇曳,似乎招手欢迎远方的客人。我接受了这份“盛情”,当晚我就脱离行程,跑出酒店,到古旧的街区闲逛,去领略这座圣城夜间的魅力。
  11月的耶路撒冷之夜真的很美,赶上了安息日,路上行人不多,没有了往日的喧闹,反而让人觉得这才更像耶路撒冷。
  城市的高楼屈指可数,“钢筋丛林”的比喻与这里似乎从来搭不上边,相反一些独立的二、三层楼的砖石建筑成了古城的标志。它们有些或许已经在这里伫立了几十年、上百年,虽然斑驳,但挺拔依旧。如今建筑的主人用各色花木来点缀它,就算在灯光迷离的夜晚,它们还在散发着淡淡的美和幽幽的香。
  在月光下漫步小巷,看着偶尔黑衣黑帽的犹太教徒匆匆而过,听着不远处小孩子的玩闹声也不失为一种体验。昏黄的古街中,那三五成群的猫都会把你当做伙伴,悄悄地尾随着你走上一段路。
  萨尔说老城是必去的。虽然只有一平方公里,但却凝结了数千年的历史和众多宗教的沉思。晚上,站在大卫王饭店前的高石上远眺老城,她在沉睡,厚重的城墙仿佛就是厚重的历史,塔楼上的闪烁灯火似乎就成了唤醒未来的呼吸。历史与未来在这个黑夜的耶路撒冷老城中交汇,也在我的心中形成了一个交集。
  前人过于关注耶路撒冷的苦难,反复强调宗教间的争端、民族间的仇恨和神话传说里的光怪陆离,有人认为,耶路撒冷先后18次被毁城又重建的历史,才最能体现耶城的神秘和神奇。因此耶路撒冷被称作“和平之都”有些名不副实,耶城距离和平其路漫漫。
  单看过去,此言有理,不过现实的场景却让我的思想与时俱进。
  早上的太阳刚刚升起,萨尔就带我来到了老城墙根。白天的感觉与夜晚自然不同。“黑色的”耶路撒冷美得冷峻,“白色的”耶路撒冷给人惊奇。
  我们走过了耶稣受难的“苦路”,穿越了阿拉伯人的“巴扎”,拜访了亚美尼亚人的东正教堂,还在金顶清真寺前伫立良久……如果不是亲身经历,很难想象这块弹丸之地竟然容纳了众多宗教和民族共存。萨尔说,或许这就是“和平之都”的真正含义。
  你是犹太教徒,那就到哭墙下与神灵沟通吧;你是穆斯林,别忘了到阿克萨清真寺朝觐;你是基督教士,这里的耶稣坟冢一定能让你获得震撼;如果你是佛教徒、道教徒、印度教徒、摩门教徒……都没关系,在老城里,浓浓的宗教氛围足以让任何人感受至深。
  逛完耶路撒冷老城后,萨尔开车把我带到了老城外的橄榄山顶。
  这是一处观赏全城美景的极好场所,11月的阳光温和、柔美,清澈的天空真如镜面一般,微风吹着流云在缓缓地走。天底下,耶路撒冷在毫不吝惜地展示着她的美。昨晚的小巷游历似乎成了一个美丽的梦。
  “你看眼前,”萨尔指着一片密密麻麻的棺椁,打断了我的追忆。“这是犹太人死后埋葬的地方,他们向着老城的方向,期待救世主弥赛亚降临,带领他们复活后进入老城。”“那老城东墙外的棺木是谁的呢?”我问萨尔。“那是阿拉伯人的,他们死后埋在这里,据说是防止犹太人复活冲进城,抢占他们的清真寺。”
  在萨尔心里,耶路撒冷老城是一个“融合”的榜样,尽管这种融合带有某种牵强和世俗的色彩,但那是“和平”的;而城外的耶路撒冷多少显出“纷争”的意味———阿拉伯人和犹太人围绕城市的归属问题依然无解,东部的城市建设依然落后于现代化的西部。
  如今,耶路撒冷的老城成了整座城市的“护身符”,尽管过去几十年中东地区爆发过数次战争,但是耶路撒冷没有再遭遇战火。因为在各大宗教都将它视为圣地,此处又保有各大宗教圣迹的情况下,没人敢冒天下之大不韪,把这里当做袭击的目标。
  萨尔忽然故意问我:“他们能在一个小城里共存,为什么不能在城外共存,又为什么非要在中东和世界对抗?”
  第二天,我请萨尔再次开车带我到老城,这次我只去了哭墙。在哭墙前,我认真地写了一张纸条,像众多虔诚的犹太教徒一样,恭敬地将它塞在了哭墙的墙缝里,那是我的祝福和希冀。
  以色列之行中,耶路撒冷是最让我感触的地方。虽然之前我如其他游客一样,不分黑夜白天地执著寻找着上天赠与她的几分美丽,但是后来我领悟到了比美丽更可贵的东西。
  无论如何,耶路撒冷都是值得一去的地方。你可以把她当做是刚出生的婴儿,用全新的眼光去发现和审视她,因为她的内心至真至纯;你也可以把她看做耄耋的老人,用敬仰和虔诚去仰视她,因为她的故事至烈至浓。
  (西江月摘自《中国新闻周刊》
  2009年第1期)
  
冬寒
  春天,一群野鸭飞落在一个公园的湖面上,湖里的家鸭和野鸭混杂在一起,平静的湖面起了喧哗。热闹之后,鸭群自然分开。可是,一只雄健的野鸭和一只娇羞的家鸭相伴在了一起,久久不肯分开。管理人说,它们是一见钟情,相爱了……
  随后,在那一年的夏天,游人就经常能看到一只野鸭和一只家鸭形影相随,接着,两只鸭子的身后,多了三个可爱的鸭宝宝,长着爸爸的羽毛、妈妈的体态,甜蜜的一家成了公园的亮点。
  秋风起了,野鸭们开始飞走了,但这只野鸭丝毫没有离开的意思,依然和爱妻嬉戏于秋水之中,觅食哺育它们的鸭宝宝。
  严酷的冬天来了,湖面结冰了,野鸭终于忍受不了这寒冷和将要冻死的威胁,围着爱妻和宝宝不停转动,在不停地哀鸣之后,无奈地飞向了远方。
  那只平时温柔的家鸭,在地面上跟着空中的野鸭疯狂地奔跑、哀鸣,野鸭盘旋着消失之后,家鸭还在向着野鸭飞去的方向拼命拍打自己短小的翅膀,阵阵凄婉的哀鸣让人忍不住潸然泪下。那个冬天还没有过完,家鸭就死了,不是抵御不了严寒,而是那场爱带走了它的命。
  (漠北风摘自上思论坛)
  
高处不胜欢
  现代人有很多新的娇气病。什么空调病、电脑病都大行其道,恐高症也是非常时髦的一种。好像小时候完全没听过这种病,大家为了玩也好,为了工作也好,爬上爬下的也没听过谁抱怨,可是现在“恐高症”已经差不多和头疼脑热一样普遍了。你看,很多明星在上综艺节目的时候玩那些需要一定高度的游戏大多会表示:“我恐高耶!可是我一定会挑战自己的!”然后大家就热烈鼓掌,而明星们的表情因而也显得格外悲壮。
  我有个死党也很夸张。那天我们去一个朋友的新家做客,参观到阳台的时候,我们发现,从39层的高度望出去可以饱览这个城市斑驳的夜景,大家就开始大呼小叫地努力称赞。我的死党听见我们的盛赞,也冲过来凑热闹,到阳台上刚往外这么一看,他立刻腿一软坐在地上:“我的妈呀,怎么这么可怕!”
  然后他就爬出了阳台,蜷缩到客厅的沙发上,强令我们拉上窗帘,面色苍白地质问我们的朋友:“这种地方,怎么能住?”
  他理所当然的恐高态度甚至让我开始怀疑是不是自己不正确,对高度没了知觉。我是越高越兴奋的那种人。
  其实原来到太高的地方也会有点含糊。比如说小时候上体育课考爬竿儿,爬到顶往下看,就会觉得腿痒;还有大扫除的时候,我们这类身轻如燕的通常都被派去擦玻璃,爬到外面去的时候就不太敢往下看,也是会觉得腿痒。
  每个人到高处都会有不同的反应吧。有头晕的,有想吐的,有往地上坐的(死党对不起),我的反应就是最不体面的那种。我到很高的地方就会有腿痒的症状出现,而且是挠不着抓不到的那种,说起来都不好意思吧。
  后来我发现这些感觉通通很过瘾,开始喜欢上高处是那次去游乐场坐云霄飞车。你知道那种感觉,小车被一点点往至高处拉,人们的心也开始往上提,脆弱分子在这个初始阶段就已经尖叫起来。其间飞车还一定会幸灾乐祸地一抖一抖,高到不能再高的时候,它就会示威似的停顿一下,把每个人的心都悠到嗓子眼了,才呼啸着俯冲下去。
  我发现自己其实很贪恋云霄飞车在顶点的那片刻停顿,没有人说话,好像什么都静止了,其实所有的一切爆发又都在酝酿中。而且在高处真的可以看到不一样的风景,世界也因为我们自己视角的变化而大不同,更远更广阔。当然,这七七八八的感慨其实都电光火石地只在一瞬间闪过,就越发地让我对在高处的感觉念念不忘了。
  接下来持续地接受高空状态训练是荣任“空中飞人”之后。因为工作的关系,我每周都得坐飞机。每个星期都要那么多时间在路上其实真是让人难以忍受的事情,何况还有飞机晚点的折磨,我曾经怕到只是因为要坐飞机就想放弃我的节目。可是只要静下心来就会发现,从飞机小小的舷窗望出去,可以看见很多不同的高空美景,也引导着不同的心情。最记得有一天飞机延误了4个小时,好不容易折腾上了飞机,身心疲惫、蓬头垢面地靠在窗边。原本中午的航班居然晚到天已近黄昏。迷迷瞪瞪欲睡还休之际,忽然觉得眼角闪过一缕紫光。
  那是黄昏的阳光。我从来没有想象过在空中看到的晚霞会是如此明目张胆的紫色。太阳就在我的身旁,我不用抬头就可以从舷窗望见她,她在丝丝缕缕的云层后羞怯着脸。也许是她的表情太夸张,惹得周围的云也一并不好意思起来。大家无比娇羞的粉粉紫紫,是再大胆的美术师也调不出来的颜色。黄昏的天空好像小女子的心情故事单纯而丰富,让我呆呆地凑到窗前一直看一直看,扭断脖子也不肯回头。
  当时我突然想,如果航班不晚点,我一定会和这美景擦肩而过吧;如果不是飞到这个万米高空,我也许永远也不会知道,在我们可望而不可即的高度,竟有如此的盛况!后来就不可收拾地爱上了高度。
  比如说有一处挑战极限的高空游戏。一个四五十米高的架子,坐上去之后“咻”的一声在3秒钟内让你到顶———听上去就很让人讶异吧?我超爱坐这玩意儿,而且还视其他同坐的人愁眉苦脸的表情为空白,悠闲地抖腿加东张西望,而且还不解人意地和隔壁的朋友聊天(他当然没理我,改用惨叫做回答),而且还利用那短暂的3秒钟抒发情感:“好快呀!好高呀!好远呀!好美呀!”而且还变本加厉地要求拿v8上去拍高空美景,彻底体现了“高处不胜欢”的精神。
  曾经有人这么问我:“那么高你怎么可能会不怕呢?”
  我只能反问:“又没有人推我,我自己也不会跳下去,有什么怕的呢?”
  我知道还是会有很多朋友为自己的恐高而困扰。还记得我们小时候放风筝的时候对高高的天空的渴望吗?我们又是在什么时候开始把站在高处当做噩梦了呢?许是经的事多了,受的伤疼了,我们才开始畏手畏脚,怕这怕那吧。
  年少时的单纯和勇敢虽是青涩的傻事,可是比起现在的战战兢兢,我倒宁愿做些傻事呢。
  (刘文娟摘自《中学生百科》)
  
高尔基笔下的李鸿章
  1896年5月,李鸿章参加尼古拉二世加冕礼。高尔基在长篇小说《克里木———萨姆金的一生》里,这样描写这位前清官僚:
  在阿尔泰展览厅里,李鸿章在各色宝石陈列台前停住,小胡子直抖动。翻译官马上要求打开玻璃柜。而当启开那沉重的玻璃盖之后,这位中国老人不慌不忙地从袖子里伸出手来,那衣袖好像自己会动似的,一下子滑向了胳膊肘,于是这只老朽不堪的铁青手臂上纤细的、留着长指甲的手指伸进玻璃柜,从一块白色大理石板上操起一枚巨大的绿宝石———这个展厅最珍奇的展品。李鸿章把绿宝石举到眼皮底下,来回瞧着,微微点了点头,便把那只拿着绿宝石的手藏到衣袖里去。
  “这宝石他要了!”翻译官彬彬有礼地解释李鸿章的这一举动。
  法布里丘斯将军吓得脸都白了,结结巴巴地说:“可是……请原谅!我无权做主馈赠礼品哟!”此刻这位赫赫有名的中国人已经走出了展览厅。
  小说是允许艺术虚构的,但高尔基强调的这个片断是历史真实。
  (明月摘自《北京晚报》
  2009年1月5日)
  
古雅典人的迫捐
  早在两千五百年前,雅典就取消了农业税,他们的城市贫民也没有税费负担,从国防到修路,包括戏剧节中合唱队的费用,一切开支都是城邦里的富人买单。
  打个比方,雅典发生了一场地震,房屋大面积倒塌,人畜大规模伤亡,政府决定抗震救灾,重建家园,但是钱不够,还有三千万的资金缺口。怎么办呢?大伙会让富人捐款:小明是全国首富,出两千万;小强是雅典城首富,出一千万。俩首富一凑合,缺口就补上了。
  您会说,富人未必这么热心公益,让他们捐多少,他们就捐多少,哪有这么便宜的事?这个担心并非多余,确实有富人不愿出钱。例如小明可能会说:“抗震救灾人人有份,凭什么让我一个人挑大梁?”对于小明的质问,我能想到的回答是:“您老哥最有钱,多捐一些是应该的,能量越大,责任越大嘛。”然后再帮他算笔账:“您身家过亿,只让您捐两千万;人家小强两千万的资产,却捐了一千万。这么一比,小强的责任心比您强多啦!”我这么说,是想用道德的力量感化小明,让他明白捐款很崇高,并为自己捐得还不够多而惭愧。当然,我一个人去感化远远不够,最好全国人民一起上,你一嘴我一句,有的捧他有的啐他,把道德的力量变成舆论的力量。
  让我感到遗憾的是,雅典人没有借助道德,也没有动用舆论,更没有依靠行政命令,他们逼迫富人捐款的武器是法律———雅典有一部《交换法》,按富人在财富榜上的名次,规定他们捐款的数额,排名越靠前的人,捐款必须越多,就像现在单位里级别越高的人捐款必须越多一样。如果某个富人不愿捐款,那么他必须找出来一个比他更有钱但却没捐款的人,被找出来的那位要么承认自己确实有钱并承担捐助,要么否认自己有钱并跟原告交换财产,然后迫使原告承担捐助。
  雅典人用法律迫捐,跟咱们通过舆论和行政命令迫捐具有一样的效果:被要求捐款的人很听话地捐了款,并且捐得还不少,这对灾区人民来说绝对是好事儿。当然也有弊端:不管用哪种形式迫捐,都威胁到了捐助者的自由———自愿捐款和不受干涉的自由。
  可是再设想一下,如果雅典没有迫捐的法律,如果我们没有迫捐的舆论,如果政府在募捐的时候,所有人的自由都不受侵犯,还能在同样短的时间内筹到同样多的钱吗?如果不能,相信会有更多的人在灾后丢失生命。跟受捐者的生命一比,捐助者的自由似乎变得不那么重要起来。
  理想的状态是,大伙都不小气,都有同情心,我们凭借自愿和自律就能更加有效地抗震救灾,从此谢绝一切恶毒的善意、疯狂的情绪、煽情的镜头,以及任何人对捐款数额的任何摊派。
  (柳影摘自《就业保障》2008年第7期)
  
股票是养大的
  胡立阳是美国加州圣塔克拉大学企管硕士,被媒体称为“亚洲股神”。
  其实,胡立阳开始也和许多新股民一样赚不到钱,尽管他每天都关注着上千只股票的升降起落,可他还是赔钱。
  一次偶然的出游改变了他赔钱的命运。
  有一次,胡立阳到英国去看望一个朋友,这个朋友养了大约200只羊,他的羊每次参加比赛都得冠军。朋友除了可以叫出每一只羊的名字和特征外,还能告诉他哪只羊心情好,哪只羊好像不大舒服,这让胡立阳很吃惊。因为在他看来,每一只羊都是一样的,他并不能看出其中的分别。
  胡立阳恍然大悟:看股票就像朋友看羊,锁定一篮子股票后,自己就应该像朋友看羊一样,观察这些股票的一举一动。用心呵护它、养育它。回来后,胡立阳不再盲目地买股卖股。而是锁定二三十只股票,每天在地上跪坐十几个小时画股票走势图,直到膝盖发炎。胡立阳一画就是3年,慢慢地,他自己画的图好像有生命了,他每天都感觉自己能听懂股票在和他说话,股市如果不好,他也会像朋友能感觉到羊不舒服一样敏感,哪天股票跌了5毛钱,也许对别人意义不大,但对他来说却可能是一个千载难逢的买入点。
  “很多人只是听朋友介绍哪只股票好,或者看不懂股市大盘就急着投钱买股票想赚大钱,这样急功近利,不赔钱反倒奇怪了。”在一次讲座上,胡立阳提醒人们道,“我当年炒股赚了钱,还有一个特别的背景大家不能忽视,我刚到华尔街身上只有几百元钱的时候,并没有炒股,我开始炒股是打拼两年后,我拥有了一辆名车和几栋百万豪宅的时候。”
  胡立阳的意思很清楚:股票是活物,是投资人用时间和感情去“养”大的;股票是宠物,是有钱、有闲人“玩”大的。而它给人“一夜暴富”的假象,常常会令许多脱贫心切的穷人变得更穷。
  (赵立诚摘自《南华时刊》2008年第4期)
  
海瑞只是一个偶像
  说来我也写了几次海瑞了,每次都不相同,倒不是我有多大的能耐,只是因为这位仁兄实在是很难用一篇文章概括的。我们还是先介绍一下海瑞同志的基本情况。
  海瑞,男,生于公元1514年,家庭贫困,3岁时,他的父亲去世了,母亲一个人养育他,秉承再苦不能苦孩子和读书改变命运的意念,海瑞母亲对他的教育从来没有放松过。
  穷人的孩子早当家,海瑞从小也很用功,拼命读书想考取个功名,不过很可惜,他是个很平凡的学生,似乎也没有多少悟性,考了足足20多年,胡子一大把,到了37岁,才考中了一个举人。
  按照明代规定,举人也是可以做官的,不过必须得等,等到现任官员死得多了,位子空出来了,举人们的机会就来了,海瑞的机会不好,流年不利,那几年官员死得不多,他足足等了4年,才混到一个位置———福建南平的教谕。
  教谕也就是个教委主任,这是一个清水衙门,具体说来就是啥也没有,只能靠死工资过日子。可就是这么个没有人愿意去的衙门,海瑞倒是干得津津有味,他严格要求学生,每天督促学生们好好上课,为了纪念这个古板的老头,学生们慷慨地给予了他一个外号———海阎王。
  南平的学生们最终熬到了解脱的一天,海阎王由于在教育战线上的卓著表现,被上级派到浙江淳安担任知县。
  这下轮到淳安的官员们倒霉了,因为明代官员的工资很低,正一品官员每个月才80多石米,而海瑞县官的工资是七石五斗,他老兄是县长都只能拿到这个数,下面的官员就更不用说了,于是官员们发扬自己动手、不等不靠的精神,发明了各种捞钱方法,日子过得相当滋润。但是海瑞一到淳安就颁布规定,所有的灰色收入一概不要,大家一起艰苦奋斗吧。
  他的号召获得了积极的响应———大家都不干了。辞职的辞职,调走的调走,反正就是不在这里呆。可是海瑞实在厉害,大家都走,他就一个人干。县长、办公室主任、公安局长、教育局长,全部一肩挑,门门精通,一专多能。
  后来他去了兴国,仍然当他的县令,虽然那里是一个穷地方,但穷地方也有穷地主,穷恶霸,也有他的用武之地。他开始推广在淳安的先进经验,恶整了那批鱼肉百姓的家伙。
  再后来的事情人尽皆知了,他去了京城,上了那封著名的《治安疏》,把嘉靖皇帝骂得狗血淋头,文中有很多经典语句流传至今,比如“天下人不值陛下久矣”等等。
  那么,海瑞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人?
  首先要承认,海瑞是一个好人,他太好了,对老百姓就像对待自己的亲人一样,他惩治恶霸地主,毫不留情,为人清廉。
  他是个清官,但如果你认为他只是个清官,那你就没有真的了解他。因为海瑞最大的优点固然是清廉,但他最大的特点却是执著。太执著了,执著得到了偏执的地步。在他的思想中,所有的人都应该和他一样吃馒头咸菜,几件破衣服,几口破箱子当所有的财产。不管在官场上受到了多么大的排挤,多少人的陷害,他一直坚持着自己的理想。这是他最伟大的地方,却也是他最可悲的地方。
  张居正曾经说过,他不会任用海瑞,因为海瑞虽然清廉,却办不成事情,因为他过于理想化。事实证明,张居正完全正确,他成为伟大的改革家,因为他懂得变通和妥协,而海瑞没有。
  海瑞是一个理想主义者,他代表着人类的最高道德。老百姓无比崇拜他,走几百里地,只为了看他一眼,他的画像被贴在门口,因为大家认为可以拿来当门神避邪。他成为清官的代名词,他的光辉直到今日还没有散去。然而也就到此为止了,他除了得到名声之外,并没有能够做什么事情,不是他不想,而是他不能。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用一句话来总结海瑞的一生———他是一个偶像。他代表着绝对正义和绝对道德,他是所有人学习的榜样。可是绝对的道德和正义在这个世界上没有市场,至少在大多数人那里没有什么用武之地。所以海瑞的永远只属于海瑞,他的一生传奇而伟大,让人叹服,却是一个悲剧,不折不扣的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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