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的谜底
作者:黄东明
一个冬夜,月亮出奇的好。我被父亲拉着,一步一步朝家走去。可在离家不远的一个巷口,父亲猛地蹲下身子,将我拦腰抱起,同时另一只手把我的眼睛捂得严严实实,以百米冲刺的速度向家跑去。
我惊恐极了,试图用小手去扳开父亲的手,可他的手就像一把铁钳,我怎么扳也扳不动,我害怕得想哭。这时,父亲在我耳边急促地说:“别动,那边有鬼,恐怖的魔鬼。”我胆子小,听他这么一说,自然再也不敢乱动了。
父亲把我抱回家后,把门一关,自己便靠在门上,上气不接下气地喘了好半天粗气。随后,什么都没再说,便带着我睡觉去了。
我很想问清楚父亲那个恐怖的魔鬼到底是什么样子,可他从此以后却当没事一样,只字不提。有一天,我忍不住把这事告诉了母亲,母亲一听,脸色惨白惨白的,好一阵,她才哭着说:“你爸说的没错,那的确是个恐怖的魔鬼。”既然母亲都这样说,我便不敢再问了。
那时我10岁,虽然小,但我知道家里那些日子出了大事。母亲正闹着和父亲离婚,父亲为了我一直没答应。可那个晚上后,父亲却同意离婚了。谁知,这一次,母亲又死活不离了。
家里渐渐恢复了平静,父亲和母亲再也没红过脸,直到他们的婚姻走到50年金婚纪念日这天。
父亲去世后,翻读他的日记我才无意中知道了谜底。原来那天晚上,父亲在巷口看见的是母亲和她的情人在那里幽会。他当时非常难受,也很想冲上去揍他们一顿,但他一想到身边还有孩子,他不愿让孩子看见这一幕,于是最终捂住孩子的眼睛,选择匆匆逃离。
正是那一捂,保住了母亲在孩子心目中的形象,同时,也让母亲重新理解了父亲的宽容,并完美地捍卫了他们的婚姻和爱情。
(马树强摘自《齐鲁晚报》
2008年11月23日)
绝无仅有的经典细节
作者:赵功强
故事是从爱情开始的。
每一份爱情的来临都不是无缘无故的。作为这所美国人开办的私立学校中最为优秀的男生,男孩有理由得到情窦初开的少女的追求,他长相俊秀,气质儒雅,拉得一手漂亮的手风琴,而且,英语口语在学生中无人能及。当然,向他示爱的女生也并非平庸之辈。那位名叫依丝米忒的少女是伊斯坦布尔赫赫有名的皮草大王的女儿,貌若天仙,伶俐可爱。
依丝米忒常常在校园拦截他,有时会送给他一些小物件,有时只为了和他说几句话。说实话,这样漂亮多情又率性热忱的女孩子几乎没人能够抗拒。所以,他也不知不觉地陷进了依丝米忒用温柔和热情织出的情网。
他的变化被父亲看在眼里。处在莽撞毛糙的少年期的儿子一度显示出了异常举动,多数时间心事重重,神游身外,其间伴随有间歇性的傻笑。作为过来人,这位一直受西方思想熏陶的大个子葡萄酒商人,敏锐地察觉到儿子一定是有了心上人。可是,儿子还是如此稚嫩孱弱,虽然个头已经快和自己差不多,但是,他除了会学习,其他什么也不会,甚至连衣服都不会洗。沉醉初恋不知归路的儿子是在携带着美好情愫走可怕的感情钢丝啊!他决定和儿子好好谈一谈。父子间的谈话是在一次晚餐时进行的。父亲直言不讳地问儿子:“奥罕,告诉爸爸,那个入你法眼的女孩子叫什么?”
他因意外显得非常吃惊。只是怔了片刻,随即垂着头轻声告诉了父亲。他不敢抬头直视父亲,他等着父亲大发雷霆。
没想到父亲却说:“还是到此为止吧,听爸爸的话。”
他见父亲态度温和,胆子渐渐壮了起来。他为自己辩解:“爸爸,是她主动的。况且,她的条件的确不错呀!”他觉得更像是在为他们的那份感情辩护,心底有一股豪气油然升腾。父亲轻轻摇头:“奥罕,你还太小。”“太小?爸爸,我已经19岁了,是一个男子汉了。而你,当年只有17岁不就和妈妈好上了?”他自认为抓住了父亲的话柄,情绪越发激动起来。可是,他听见父亲依然和蔼地说了这样一番话:“你说的没错。可是,你知道吗,我17岁的时候已经在葡萄酒作坊当酿酒师傅了,每个月能拿2000万里拉。我是说,我当时已经能够自食其力,有一定的经济实力为爱情埋单。你呢,一个里拉都挣不到,你凭什么心安理得地钟爱自己心仪的女孩?”
父亲又语重心长地安慰他:“奥罕,不是爸爸古董封建。你想想看,一个男人,如果没有经济基础,不能为他的爱人提供必要的物质保证,如果你是女子,你会怎么看待这样的男人?儿子,我告诉你,我一直都认为,一个男人,如果没有一份赚钱的工作,不能自食其力,哪怕他40岁甚至50岁,都不配谈恋爱,谈了,就是早恋;相反,只要他有立业挣钱养家的本事,15岁恋爱也不算早恋!”
父亲的一番话,可谓语出惊人,是他闻所未闻的逻辑,但又是那么合情合理,无懈可击。一语惊醒梦中人,经过思想斗争,他做出了从依丝米忒身边安静地离开,从这段虚幻缥缈的无根之爱中抽身而退的决定,尽管为此他承受了半年的痛苦。
牢记着父亲的嘱咐,他知道自己涉足感情还为时过早,于是专注于学业,最终一举考上伊斯坦布尔科技大学———土耳其最好的国立大学,并在这里牢固地奠定了日后事业的基础。
他就是奥罕?帕慕克,2006年度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
荣获巨奖之后,奥罕?帕慕克曾在重要场合多次提到这件鲜为人知的早年趣事,坦言自己感激父亲当年“温柔地扼杀了一种愚蠢而羞赧的情绪”,让自己避免了蹉跎年华。土耳其国家级大报《自由之声》的一位资深评论员发表评论,说奥罕?帕慕克父子当年的交谈“是人类文化史上绝无仅有的经典细节”。
(辛麦摘自《爱情婚姻家庭》
2008年第1期)
我爱苏小菲
作者:盛在美
苏小菲是我们大学时的校花。
我们201室的六条汉子来自大江南北,语言南腔北调,高矮胖瘦各不相同,却难得一致地都爱上了美女苏小菲。
可惜,苏小菲是外语系的,轮不到我们这几个文史系的兄弟近水楼台先得月。
为了苏小菲我们不惜得罪了系里那帮叽叽喳喳的麻雀们。
我们买了张大红纸,裁成六份,每人写下了“我爱苏小菲”的横幅贴在各自的床头,六条鲜红的横幅成了我们201室的一道风景,也成了我们和系里那帮麻雀们矛盾的导火索,她们因此彻底地封杀了我们。
但我们不后悔!苏小菲的美简直不能用言语来形容。她的脸几乎符合了东方男人的所有审美观点,身材去一分则瘦,多一分则肥,最难得的是她那份高贵和清纯,像一朵冰洁的玉兰!
苏小菲几乎占据了我们大一甚至大二所有的话题!
后来,不知哪个多嘴的麻雀把我们201室的秘密传到了苏小菲的耳朵里。一个周末的晚上,她款款地来到这里,我们手忙脚乱地站立两旁,欢迎这位贵宾。看着那六条醒目的横幅,她居高临下地笑笑,转身走了,前后不到一分钟,便像个高贵的公主般高昂着头走了。要不是201室臭烘烘的空气中隐隐夹杂的那道淡淡的幽香,我们甚至怀疑她是否曾经来过这里。
但接下来并没发生我们料想的浪漫。苏小菲其实早已和她们系里的那个白马王子好上了。那家伙总穿着一身让人恶心的白,家境据说也很富有。我们虽说不服气,但也不得不承认,公主配王子,是比我们中的任何一个癞蛤蟆更般配些。
接下来大家都觉得没了劲,201室对苏小菲的热情便慢慢散去。那六条醒目的横幅早已渐渐褪了色,大李、老侃、事妈已先后耐不住寂寞红杏出墙,找了女朋友。据他们事后交代,他们每个都被女朋友拷问过“我和苏小菲谁漂亮?”之类的问题。从他们嘿嘿的憨笑中,我知道他们早做了叛徒!
从此,苏小菲从我们的话题中慢慢淡去,六条横幅除了我的以外全都被撕去,其他几位老兄的床头早换上了各自女朋友的玉照,201室也慢慢有了女人的粉香。
日子也好像终于走上了正轨,就这样一天天飞快地过去,转眼大学四年结束了。几位仁兄便一边忙着找工作,一边忙着和女朋友分手,既浪漫,又悲哀。
我在一家外企找了份工作,薪水很高待遇也不错,不久也有了心仪的女朋友。偶尔想起那六条鲜艳的横幅,也只是会心地一笑。
终于,在大学毕业两年后的那个秋天,我决定结婚了。在我们201室六个兄弟中我是第一个结婚的,我一一给他们打电话,邀请他们参加婚礼。没想事妈却告诉了我一个不好的消息,“苏小菲病了,血癌晚期,现在在医院里,那个该死的王子吓跑了,他妈的,早知他这么拉稀,还不如当初我们上呢,这没良心的东西!”事妈一直说王子是个白眼狼、陈世美,看来还真应验了。
我一下子想到了那抹高贵的笑,那臭烘烘空气中淡淡的幽香……
我们决定一起去看望苏小菲,毕竟,她是我们的初恋,当然,是单方面的。
我们打听到了苏小菲住院的地址,却被一位胖乎乎的一脸严肃的老太太挡在病房外,除了父母之外,苏小菲已不见任何人!
我们几个在医院门口转着圈。老侃一拍脑门,把我们领进一家花店,让老板娘给我们每人包了一束花———清一色鲜艳的红玫瑰。老侃又让老板娘拿来一卷绸带,剪下六段,我们明白了,各自在绸带上写下了那熟悉的五个大字。
我们又浩浩荡荡重新来到病房,说服了那位老太太。其实不用我们说服,那个一脸严肃的老太太早被我们感动得一塌糊涂。
苏小菲正在输液,虽然有心理准备,我们还是以为进错了病房:那一头曾让我们做了无数次梦的黑发已剩下稀稀拉拉不到一半,人本来就瘦,现在几乎成了皮包骨头,脸就像被抽去水分的花,枯干,苍老……
不知是谁带的头,六个爷们全哭了。
苏小菲睁开了眼睛,看见了六束鲜艳的玫瑰和花束上那大得触目惊心的“我爱苏小菲”五个大字,她的眼里绽放出了我们曾熟悉的光彩,我们以为她会哭,没想她竟笑了,像想起了一件令人高兴的事,越笑越灿烂……
虽然我们日夜在祈祷,奇迹还是没有出现,一个月后,苏小菲走了。听她妈妈讲,这一个月她拿出了早已藏起的镜子,整天照个不停。
我们都参加了苏小菲的葬礼,她躺在花丛中,脸上挂着笑,那笑一如当年,像个高贵的公主。
(归雁生摘自《天池小小说》
2008年第10期)
有一种爱,直抵人心
作者:陈蓉霞
维特根斯坦有一名言被广为传诵,“凡是可以说的东西都可以说得清楚,对于不能说的东西我们必须保持沉默。”生活中的荒诞乃至残酷的荒谬,就在这种无可言说中自动显示出来。原来这世上还有一种高贵,就是对此保持沉默。不由得想起当代物理学大师费曼。
费曼对于科学中可以言说的事实充满了好奇,他一生都在追求这样的言说方式,并以此而自得其乐。但费曼却经历过人生最惨痛的时刻。他有一个相爱至深的女友,13岁相识,19岁订婚,26岁时结婚。订婚后女友却患上了肺结核。要知道,在当时的情况下,肺结核不仅是不治之症,而且它还会传染!就冲着这两点理由,谁还敢同一位肺结核病人结百年之好?但费曼却义无反顾地做到了,理由不是出于责任,而是出于爱!当然,费曼不愧是一个科学家,他说他知道细菌是从哪里来的,因而非常小心,没让自己传染上。童话般的生活终究逝去,几年后费曼的妻子艾琳确实死于结核病。费曼没有太多的震惊和抱怨,也没有仰天长哭。他说:“我要对谁生气?我不能气上帝,因为我不相信上帝存在。我也不能对细菌生气,对吧?所以我心中没有愤怒,也不必寻求报复。我也没有懊悔,因为我真的无能为力。”读者也许一不小心就会得出这样的结论,瞧,这就是科学的人生观,多么实用。
然而,生活还有不可言说的一面。那是在艾琳死后的几个月,费曼经过一家时装店,橱窗里挂着一条漂亮的连衣裙,他不由得想,艾琳会喜欢它的,因为艾琳穿上它一定好看。可是,艾琳已经死了。至此,费曼才流泪。妻子逝世后,这是他第一次流泪。对于生死,古往今来的哲人洋洋洒洒已说了多少宏大的道理,但可以言说的就无法直抵人的情感深处。然而,仅是一条连衣裙,生活中一个细小得难以张扬的情节,却令费曼从心底深处流泪。
费曼后来如此说道:“人都会死,只是时间早晚的问题。但是跟艾琳在一起的时候,我真的很快乐,这就够了。在艾琳过世之后,我的余生不必那么好,因为我已尝过那种滋味了。”对于流行作家来说,这也许是一个再好不过的题材,可用来说明浪漫爱情的真谛。但费曼的话令我想到的却依然是维特根斯坦的精辟见解,永恒即在当下的瞬间。何以见得?这是因为常理大多把永恒理解为时间上的无始无终,但维特根斯坦却说,永恒恰是一种“脱时间性”,于是,永恒就成了当下,成了瞬间。瞬间拥有过的即是永恒。对于费曼来说,他曾拥有过艾琳的爱情,那样的滋味,岂不是生命中的永恒?
当有人问费曼,此生他有无遗憾时,沉默了一会儿,费曼的回答是:“当然有,我很遗憾可能没有机会看着我女儿米歇尔长大。”当时的费曼已身患癌症,他知道自己也许来日不多,才有这样饱含泪水的遗憾。作为一个20世纪传奇般的天才物理学家,费曼没有说自己的遗憾是与某个科学发现失之交臂之类的大道理,而是尘世间一个平凡父亲最为深切的焦虑、担忧和无奈。惟其不是大道理,才是人生真实的写照。
(归雁生摘自《背影是天蓝的》文汇出版社)
霸王别姬
作者:范小梅
镇子里有一个供销社,恹恹的,就趴在那条最为繁华的石子路边。石子路坑坑洼洼的,像一个垂暮的麻脸老妖。
好在麻脸老妖的不远处有一泓清澈的湖,湖曰白马。
经营供销社柜台的是一个年近四十岁的男人。男人瘦窄窄的,脸白手细长。有客人的时候,他会虚着眼,漫不经心地从人身上掠过,动作优雅地取物收钱。没人的时候,他抽着烟,目光明洁阴柔。
我不知道他的名字,只知道人们喊他王柜员。他是外乡人,调到我们供销社工作。我见过他的妻子,是健硕高大的妇人,一眼就知道是一个种田能手。女人很少来。一年后,镇里人都传他离婚了,给这离婚一闹,竟是火了一把,因为当时离婚还是凤毛麟角,一般都是作风有问题的人才干的行径。
有一天,他的柜台里多了一个女人。女人的到来让小镇的人长了一回眼,跟墙上挂历画里的女人似的,细致精美,一双杏眼含春带色的。她爱穿一件蓝底白花的长裙。那时候,很少有人穿裙子,小镇人也没看到过穿裙子穿得这么体态风流的女人。女人那眼光,可真叫深情,并且不管不顾地让自己的万般柔情软绵绵地流到男人的身上。
女人是个戏迷,偶尔,旁若无人地会对男人莺声啼啭地哼一段京曲,翘着兰花指,轻扭着细腰,眉目生情:“汉兵已掠地,四面楚歌声;大王意气尽,贱妾何聊生……”
很多人都笑,这女人戏唱得真好。只有我不笑,我知道那是虞姬最后的情结。
那时候,我真想男人应该先来一段“力拔山兮气盖世”,无奈男人很腼腆,开始的时候,他对女人的荒腔走板略带微笑地听着,后来就不自然了。渐渐地,他就不再听了,有时人们再过去时,看那女人在他耳际轻轻地吟唱,男人开始抽烟,开始心不在焉了。
在一个深秋的下午,下课时,学校的操场上出现了骚动。原来在镇里麻脸老妖的脸上围着好多人。我看不到里面的情形,只听到一个女人幽怨惶急的京腔:“……大王醒来,大王醒来!……大王意气尽,贱妾何聊生……”
原来这个女人是花痴呀!很多的声音都在惊呼。
我看到那女人了,女人的身体真美,我从未见过那绸缎般流畅的曲线。女人眉眼传情独自走着唱着,是几个好心的女人将她裹上衣物哄回去的。男人和供销人员去城里进货了,女人看不到男人,一急就犯病了。
男人回来后,女人就平静了。我再看到她的时候,她又是那么优雅柔媚地偎着男人,只是男人阴柔的目光里多了些尴尬和闪避。所有的人都知道这女人和男人的故事了。女人原来是个下放知青,和男人在一个宣传队,俩人闲暇喜欢哼哼京曲,戏里戏外地生出情愫来。男人的父母不同意,说男人自小定了亲的,那是让他们家活过命的人,不能做出这等背信弃义的事,男人拗不过父母,就结婚了。那个女知青生了场重病回了城,他们就断了音讯。一晃十多年过去了,男人在城里偶遇一位知道他们恋情的熟人,那人告诉他,女人回城后就疯了。
听后,男人愧疚万分,摸到女人的家,看到被拴在家里的女人,抱着她痛哭,女人竟认得他,有了他病倒好了。他就回家历尽千辛万苦离了婚,带着女人来到我们这个小镇。
没人再说这男女什么,竟是怀着崇敬的心了。
来年的春天,一个早晨,人们发现了女人的尸体。她身着那件蓝底白花的长裙,很美的样子,在白马湖的水波里梦幻般地漂着。
她的精致华美,人们都能感觉到。
女人死后,男人就走了。
多年后,我只要一想到那个女人,就会心窝生泪,黯然叹息。
以为自己是虞姬的女人还在,却没有了自以为是楚霸王的男人了。
(吴清贵摘自《短小说》)
两廓猪肉定无缘
作者:李新刚
北医首任校长汤尔和曾赠给胡适一首诗:“蔷花绿柳竞欢迎,一例倾心仰大名。若与随园生并世,不知多少女门生。缠头拼掷卖书钱,偶向人间作散仙。不料飞笺成铁证,两廓猪肉定无缘。”说的是当年胡适周旋于红袖之间的情形。
其实也确如诗中所说,据我看到的文献资料,在中国,有一个为他终身未嫁的情人曹诚英;在美国,也有一个为他终身未嫁的情人韦莲司。
韦莲司出身望族,本人所受正规教育并不多,可却是一位颇有天赋的画家。1914年在美国小城绮色佳,胡适和韦莲司相识。胡适是这样评价她的,“其人极能思想,读书甚多,高洁几近狂狷,虽生富家而不事服饰;一日自剪其发,仅留二三寸,其母与姊腹非之而无可如何也,其狂如此。”又说:“女士见地之高,诚非寻常女子所可望其肩背。余所见女子多矣,其真能见思想、识力、魄力、热诚于一身者惟一人耳。”他还说:“与女士谈论最有益,以其能启发人之思想也。”
在胡适日记中,韦莲司的名字最初出现是在1914年10月20日,胡适首次离美归国是在1917年6月中旬。在这三年中,胡适与韦莲司之间虽然相互倾慕,却是发乎情止乎礼的。在胡适方面因为有婚约在身,至于韦莲司本人,当时的态度似乎比胡适更加理智。
1927年初,胡适重访绮色佳,与分别10年的韦莲司重聚。他们在一起的时间虽然不长,但缠绵缱绻,感情发生了变化。胡适跟韦莲司分手之后寄了一张明信片,表示整个美洲大陆“也阻隔不了我对绮色佳的魂牵梦系”。在这里,“绮色佳”肯定就是“韦莲司”的同义语。同年4月5日,韦莲司致胡适信中更充满了对他们离合聚散的无奈与辛酸。“让你走,是如此的艰难”,这是韦莲司跟胡适分手时的心语,说明他们内心都充满了理智与激情的剧烈搏斗。1933年6月18日至10月5日,胡适三度赴美,43岁的胡适跟48岁的韦莲司再度相逢。此时,他们之间的关系显然发生了质变。在周质平所著的《胡适的情缘与晚境》一书中写到,狂狷的韦莲司,情书写得让人看了非常吃惊:“没想到,我会如此爱你……胡适……我崇拜你超过所有的男人……”
此时,近50岁的韦莲司感到似乎又回到了童年,她多么希望能跟胡适快快乐乐地白头偕老!在韦莲司的生命史上,胡适是她惟一钟爱的男人,“惟一一个愿意嫁的男人。”
1937年有一个男人向韦莲司求婚,当韦莲司征求胡适意见时,胡适表示“立即赞成”。胡适这种顺水推舟的态度背后隐含着男人的自私和懦弱。对此,韦莲司在1937年10月26日致胡适信中十分尖锐地责备了胡适:“在一个小范围里,我不知道你是否言行不一;你并非受制于一种高压的道德,而只是自己胆小……”
就如以后的黄克武先生说“胡适在情感上放得不多、收得很快,一旦发现这些女子陷得太深、有点纠缠的时候,他马上打退堂鼓,这就是胡适。胡适是个自私的男人,谦谦君子,胆子小,不是敢爱敢恨的那种,只想到自己怎么在情场中全身而退。对胡适来说,他需要的不是韦莲司这样刻骨铭心、为他牺牲一切的情人,他追求的只是短暂的浪漫的爱情火花。”
事实证明韦莲司对胡适的爱,爱得大度。
1934年,中国那个为胡适而终身未嫁的情人曹诚英去美国深造时,胡适竟然拜托这个美国为他终身未嫁的情人照顾她,而韦莲司明明知道胡适和曹诚英的恋情,她还是答应了这个请求,并且将来美的曹诚英照顾得很好。1953年7月6日,胡适夫妇同访绮色佳,韦莲司邀请他们到自己家中住了一个月,住得胡适都有些不想走了。1959年12月28日,胡适虚岁七十,韦莲司送给胡适一件生日礼物:用她终生的积蓄设立了一项基金,资助胡适著作的出版和翻译。
1962年胡适去世后,韦莲司在他的坟头献上十束小花,每束五朵,以此来纪念她跟胡适50年的情谊。1971年,86岁的韦莲司在西印度群岛的一次事故中丧生。她终生未嫁,人们在她的遗物中,发现了她保存完好的与胡适的信件。
(杨兴文摘自《青年时代》
2008年第10期)
一个人的恋爱
作者:阿 零
在秦淮八艳中,马湘兰应该是最无姿色的一位,不过是“姿首如常人”。以常人之容貌要在群芳争艳的金陵脱颖而出,必有奇异之处。她“神情开涤,濯濯如春柳早莺,吐辞流盼,巧伺人意”。这样的女人如沐春风,气场很强,一下就让人迷失在她的眼眸里。
歌舞、音律、书画乃是高级交际花的必备技能,是吃饭的本事,马湘兰尤善画兰,作为秦淮八艳之首,马湘兰的个性和做派影响了很多秦淮名妓,比如她的豪气。学者黄裳曾说,柳如是的豪放是学了马湘兰的遗风。她“性喜任侠,时时挥金以赠少年”。如此豪放的女子却因一场无果的恋爱而悲情一生,无法自拔。
那个男人叫王稚登,他以英雄救美的通俗套路出场。当时马湘兰遭人陷害,“披发徒跣,目哭皆肿”。平日风光无限的她,在最无助狼狈之时,遇上了他。她一下就爱上了这位江南才子兼恩人。她在诗中透露了想嫁给他的心思,但他却摆出了相当的高姿态,他说,自己出手相助并非为了占她便宜。马湘兰黯然神伤,却更为钦佩他的人品,从此认定了此人。那年她30岁,而他则已43岁。
示爱被拒后,马湘兰和王稚登做起了朋友,共同研讨诗画,俨然是一对精神伴侣,马湘兰全情付出,泥足深陷,而王稚登却显得有些不可捉摸,依旧没有表露情感,忽远忽近。这种关系,有点像是《飘》中的郝思嘉和卫希礼,她痴恋着他,他待她如朋友,却总是让人读不懂。或许得不到的永远是最好的,马湘兰更加笃定。
她在金陵营生,而他则在苏州定居。平日,她书信殷勤。“满拟今日必过馆中,不意又作空想,奈何奈何!十年心事竟不能控,此别更不知相逢于何日也。……途中酷暑,千万保重,以慰鄙怀。临行不得一面,令人怅然,不知能同此念否?至吴中千万调图书寄我,幸毋相忘。至嘱至嘱。”这是一封依依惜别的信件,短短数语,却是牵肠挂肚,千叮万嘱。面对她的深情,王稚登依然潇洒应对,一副“做朋友可以,做夫妻没门”的姿态,始终只把她当做红颇知己。
如果说王稚登一开始的避嫌还情有可原的话,那后来的一拒再拒,就显得非常虚伪和做作了。王稚登也并非真是谦谦君子,他的人品和生活作风问题,曾被人揭发,他曾趁着某官员喝醉后,送上妓女相陪,搞性贿赂,并以此为把柄相要挟。还造假古董骗钱。他的红颜知己并非仅有马湘兰一人,与名妓薛素素也有着一段暧昧的情感瓜葛。
但对于这一切,马湘兰却并不介怀,依然一往情深,或许这也是她的豪气所致。她完全沉浸在自己的感情世界里,不计回报。一种人喜欢被爱,一种人则喜欢去爱,显然,她是后者。这一点又和郝思嘉很像,她们都执著于自己的感情,而对别人给予的感情却常常视而不见。马湘兰拒绝了一位少年的感情。当时她年过半百,少年却对她一见钟情,热烈地向她求婚,但她已无暇他顾。
一晃30年过去了,她始终谈着一个人的恋爱。她年近花甲,门前冷落,爱情之火却并未熄灭,甚至也不曾减弱。在他的七十大寿上,她带着15位美女,前往苏州,“买酒为寿,燕饮累月,歌舞达旦”。黄裳说,“这真是雅得有些肉麻”。在外人看来,这样的马湘兰的确不可理解,不仅肉麻,甚至还有些秀逗。但她就是这样我行我素,为情而生,为情所困之人。
王稚登看着她奇迹般未衰老的容颇,脱口而出:你还像夏姬一样美艳,可惜我却不能做巫臣。或许他是真心赞美她,但却用了一种不可原谅的轻薄调笑。那一刻,马湘兰的心火悄然熄灭。他竟把她与那位“荡妇”相提并论,枉费她一辈子心高气傲,痴情守候。
回去之后,她大病了一场。不日,自觉大限已到,燃灯礼佛,沐浴更衣,端坐而逝。郝思嘉在最后终于惊醒,原来她并不曾真的爱过卫希礼,不知道马湘兰在人生的尽头,是否也曾恍然大悟,又或者依旧无怨无悔?
(周波摘自《新世纪周刊》
2008年第16期)
弟弟的冰糖
作者:昂格图
因为生活拮据,弟弟8岁那年被送到离家很远的地方给人寄养。那天,母亲把弟弟洗漱得干干净净,给他穿上刚缝好的新衣裳,帮他系好衣扣,戴上带子。弟弟把新衣裳看了一遍又一遍,单纯地笑着。母亲跟弟弟说了很多话,在弟弟的前额上吻了一下又一下。
远处传来马蹄声,那家的叔叔骑着马到了我们家门口。那位叔叔给我们兄弟几个每人分了一块冰糖,此时母亲却不见了。那时我们都想,如果母亲在,那位叔叔一定也会给她一块冰糖。等弟弟走远后母亲才回来,眼睛都哭肿了。母亲没收了我们手里的冰糖,将它们牢牢锁在家里掉了漆的红柜子里,说:“等你们去看弟弟时,将这些冰糖带上。”说着双眼再一次盈满了泪水。接下来的几个月里,我们兄弟几个都争先恐后地去看望弟弟。说实话,不是因为我们有多么想念弟弟,而是为了那块冰糖。
暮春的一天,母亲打开锁着的柜子,拿出那几块冰糖,包好,递给我,说:“你是家里最大的孩子,去看看你弟弟吧!”我高兴极了,拿上冰糖便一跃而出。
弟弟消瘦了许多,蓬头垢面,衣衫褴褛,看起来像个野孩子。弟弟见我就开始哭,小肩膀一抖一抖的。我也忍不住跟着哭。“你这个好吃懒做的家伙。圈里的羊少了好几只,你快去给我找回来!”那位叔叔说。弟弟受了惊吓,跑出了屋子。太阳落山了,伸手不见五指的夜晚弟弟上哪里去找顺风而走的几只羊呢?我不安地望着窗外。外面刮起了大风,糊窗的纸在吱吱作响,让人心生恐惧。弟弟还没有回来。弟弟是8岁的小大人,他喜欢家畜,走失的几只羊他应该很快就能找回来。思绪中我靠着墙进入了梦乡。开门声惊醒了我。弟弟回来了,满身风与尘的味道。弟弟的养父抬起头说:“羊找回来没?”“找回来了,X字角不知动的是什么倔,自己跑了很远产下了羔,害得我好找。下了个白色的羔,我抱回来了。”弟弟说,言语中充满了得意。
已是午夜时分,弟弟胡乱吃了一些东西,衣服都没脱就钻到我旁边。我给他盖好被子,他的小手紧紧抱住了我。我用脸贴着他的脸,将母亲给我的冰糖放进他嘴里。弟弟用被子捂住头说:“我想妈妈了。”他抽泣着,我只能默默地为他擦眼泪。那晚我们的枕头湿透了。
第二天醒来时,弟弟已经走了,枕头上放着我给他的冰糖。接羔的季节弟弟必须寸步不离地跟着羊群,所以他一大早就出发了。我拿着冰糖去找弟弟,我们在草场上相遇。弟弟长大了。他懂得了很多事,这一点很让我惊讶。
“其实我也想回去,可我不敢。”弟弟低下了头。
“我怕骑柳马。那天我鼓起勇气跟养母说要回家,她给了我狠狠的一巴掌。嘴里尝到血腥味时我跑了,我只知道母亲和你们都在夕阳落山的那边,可还没过几道梁养父就骑着快马追上了我。他骑马把我赶到家里,狠狠揍了我一顿。他嘴里说:‘家有家规,回去?你去哪儿?这儿就是你的家!’他用细细的柳条抽我,我没说话,死死地盯着他。打完我他又吻我前额,说:‘家里所有的东西都是你的。地上吃草的羊,坛子里的酸奶、瓦房,箱子里的面粉都是你的,我是你父亲,她是你母亲,我们对你这样严厉是不想让你成为一个坏孩子。’”弟弟嘿嘿笑,说:“那匹‘马’就站在家里水缸旁边。”看着他,我竟然不知道怎么安慰他,拿出早晨他留给我的冰糖说:“给,可甜了,早上你竟然忘了拿。”弟弟把手藏在身后,说:“我不吃,一吃就总想吃。养母说还是不吃为好。回家这事也一样,一回去就总想着回去。”
春天的白昼过得太快了,我们隐约感到肚子饿,一看日头才知道黄昏已至。趁着黄昏的凉爽,吃饱后的畜群有一搭没一搭地往回走。
“弟弟,快点,如果黑小子跟不上母亲就把他抱起来,回去晚了你那养母又要对你发火了。”
“哥哥,还是由你来抱吧。我抱它妈妈会不要它了。养母说,被抛弃的孩子不能抱羊羔,羊羔会被母亲抛弃,我怕它在暴风雪中走丢。”说完话,弟弟的眼睛突然亮了起来。
“别听她瞎说,你是我们兄弟几个里最好的,最好的孩子才往外走,不信你去问母亲。”说着我第一次抚摸弟弟落满灰尘的头。
“如果母亲再把我要回去,我再也不和小弟弟抢妈妈的被窝睡了。”说完他天真地笑了。
我们赶着畜群慢慢往回走。把小羊羔留在羊圈里的母羊们咩咩叫着加快步子往回赶。弟弟吻了吻我怀里的“黑小子”,说:“告诉你一个秘密,你谁也不许告诉啊。昨天的那头羔羊我不是抱回来的,是赶回来的,所以才会弄到那么晚。”弟弟像是做错了什么事情,眼珠子在打转。“我不想让养父养母说我是弃儿,只要那头羔羊不被它的母亲抛弃,他们就不会骂我是弃儿了!”说着弟弟看了看鞋。弟弟的鞋尖露了个洞,沙子钻了进去,很快又会钻出来。
弟弟真的长大了。我也似乎更爱弟弟了,如果谁敢碰弟弟一下,我会毫不犹豫地冲上去。我突然想到了弟弟说过的“柳马”。那个约两米长、大拇指那么粗的柳条似乎在看着我。我把它藏起来,走到屋外的垃圾堆旁,挖了个坑埋掉了。我像做了什么大事,心情很愉快。我忐忑不安地想着没有了“柳马”,弟弟的养父用什么打他。
第二天醒来时,太阳升得很高了。枕边放着弟弟留下的冰糖。昨晚睡觉前我把冰糖放到了他的内衣口袋里,他竟然又拿出来给我了。我突然想起了家,拿着冰糖一跃而起。弟弟的养父拿着一模一样的两根柳条微笑着走了进来,然后并排放在水缸后面。他比谁都清楚如果把柳条放在水缸旁边就能永远保持柔韧。
“我们前园里不仅有柳条,还有更大的树呢,要不要去看看?”他的笑声大得刺耳。
“我不看,我要回家。”我鞋也没穿就跳下了炕。
我拿起那块冰糖便夺门而出。我弓着腰,从梁的那边往家跑。我怕弟弟看见我。跑出很远我再看弟弟时他也正在往家的方向跑。想到我们就这样分别,我似乎看到了弟弟在擦自己的眼泪,似乎听到了他在抽泣。弟弟似乎在拽着我的衣角央求我,哥哥,你等等我。
眼泪蒙眬了我的视线,我再也看不清附近的东西。我回去求一求母亲吧,我不用冰糖换我可爱的弟弟。这时我突然觉得家在遥远的地方,弟弟也在一步步离我远去,而那块我生怕丢失的冰糖,在我燥热的体温下渐渐融化,渐渐变小……
(行云流水摘自《文苑》
2008年第12期)
复仇的蛇头
作者:张森凤
前年夏天,丈夫的地质小分队要到鄂西大蛇岭搞一项矿产调查,恰逢学校放假,我便请求他带我随行。我这人贪嘴,最喜吃蛇肉,听说大蛇岭地处鄂西腹地,自古多蛇,到了那儿,不说天天吃蛇肉,隔三岔五撮一顿总是少不了的,自然便动了心。丈夫跟地质队队长一说,他便应允了。
来到了大蛇岭,我、丈夫和工程师铁人打前哨。进山后,我们临时住在山上的一幢老房子里。刚安顿下来,村长就给我们送来一篮鸡蛋,并要我们藏好,说庙里的土地神像下住着一条老蛇,可别让它偷吃了。铁人是一位老地质,生性豪爽,不仅找矿经验丰富,还是一个捕蛇能手。他大笑着说不管它老蛇还是嫩蛇,只要它胆敢偷吃鸡蛋,我就把它宰了。村长讪笑着说,你们最好别惹它,这家伙成了精的。
铁人根本没把村长的话当回事。村长走后不久,他就兴致勃勃带着我们出去捕蛇。大蛇岭果然名不虚传,不到半夜,我们就捉了大半袋被当地人称之为“土聋子”的蝮蛇。铁人高兴坏了,把口袋扎好扔在墙角,准备天亮后剖腹取胆炖蛇肉。
可第二天起床一看,不好,袋里的蛇跑得精光,村长送来的那一篮鸡蛋也少了许多。
我以为是蛇咬破袋子跑了,催丈夫捡起袋子看看,结果里看外看,一个洞也没有,俩人都大吃一惊。我感到毛骨悚然,忙问铁人怎么办。铁人冷笑道:“怕什么?先搞清这家伙的活动规律,再逮住它做下酒菜!”
这天晚上,铁人早早捉回一袋蛇放在床前,自己躺在床上装睡,让我们无论发生什么都不要动。不一会儿,我听到轻微的簌簌声,顺着声音望去,妈呀!只见一条粗如胳膊、长如锄把、浑身闪着鳞光的大蝮蛇,正像一股泉水一样从神像脚底下游出来。月光下,那家伙沿着墙根先往东,再折头往南,转眼之间,已来到铁人床前那个装蛇的布袋眼前,只轻轻一扬头,不知怎么一扭,袋口便开了。袋里的蛇一拥而出,很快悄无声息地消失在夜色中,老蛇这才不慌不忙地游到装鸡蛋的篮子前,开始静静地吞吃鸡蛋。
尽管事先早有心理准备,但看见这么大的蝮蛇在眼皮底下游来游去,我还是恐惧极了,整夜不敢合眼。第二天,我建议搬到山下农户家去住,铁人不屑地瞪了我一眼,没事似的说:“真是女人家,胆小怕事!放心,今晚我就把它宰了。”
不一会儿,铁人跑到山下买回一篮鸡蛋吊在房梁上,又把随身带的一把剔骨尖刀打磨得雪亮。我知道铁人要对老蛇下手了,心里既紧张又兴奋。
入夜,我提心吊胆地等待着那簌簌的声音,无意中向房梁上的篮子望了一眼,突然觉得篮子好像比白天大了一圈。我以为自己眼花没看清,睁大眼使劲看,原来是那条老蛇早已神鬼不知地缠绕到篮子上去了,缠得既艺术又巧妙,不仔细看根本看不出来!我不动声色借着月光把眼睛盯在那里,只见老蛇从篮子边沿悄悄伸进头去,一张嘴,将一个鸡蛋吞进肚里,脖颈下面清清楚楚地鼓出一个卵形包块。吞下几个蛋后,老蛇才扬起头准备沿绳子爬上房梁,可能是吞多了鸡蛋,它似乎有些力不从心,便重新转身向下,用尾巴绕紧篮子,脑袋和上半身像蜘蛛垂丝一样轻缓地垂下来,一个漂亮的软着陆,竟水银泻珠似的到达了地面。
就在老蛇刚刚掉过头摆动身子准备游向神龛的那一刹那,铁人突然“哇”的高叫一声从床上一跃而起,顺势从毯子下带出捕蛇的铁钩,我还没看清是怎么回事,那钩子已牢牢卡住了老蛇的颈脖。老蛇骤然受到攻击,先是本能地蜷缩一团,接着便开始剧烈地挣扎,粗壮的身子翻来转去,扭得像麻花,强劲有力的尾巴噼噼啪啪击打着地面,打得地上尘土飞扬。老蛇的脖子被铁人的铁叉紧紧压在地上,嘴张得老大,粉红色的口腔里,两颗晶莹弯曲的毒牙和细长分叉的紫色舌头完全暴露出来,极为恐怖,那双圆圆的小眼,先是愤怒,再是灰白,最后,渐渐蒙上了一层绝望的云翳。
我恻隐之心大发,对铁人说:“放了它吧,怪可怜的。”
铁人喘着粗气说:“放?我稍一松手它就会给我一口,到时候可怜的就是我!”
我小声争辩道:“它对我们好像并没有敌意……”
铁人吼道:“废话!不惹它自然对你没有敌意;惹了它,它决不会放过你。不宰了它,我们在这里就没有安生日子过,更别说吃蛇肉!”
铁人一边吼一边用左手压住老蛇,腾出右手摸出剔骨刀,只见一道寒光闪过,就听“噗”的一声,老蛇的头与身子便分了家。
这一夜,老蛇那双愤怒而绝望的眼睛总是在我面前晃来晃去,我再也无法入睡。
第二天天刚蒙蒙亮,我忽然听到一声凄厉的惨叫,仿佛鬼嚎一般。我跟丈夫赶紧从床上一跃而起,就见铁人提着裤子在使劲甩脚———原来铁人起来小解,迷迷糊糊一脚正好踢在被他砍下的蛇头上,那蛇头竟就势咬了铁人的脚背!铁人大叫大喊要我们快救他,丈夫顺手操起桌上的剔骨刀插进蛇嘴,使出吃奶的力气左撬右撬,可折腾了半天,那蛇头纹丝不动,就像长在铁人脚上了。不一会,铁人的脚肿得发黑发紫,小腿也胀得像透明的冻萝卜,情急之下,我一把撕开铁人的裤管,从裤管割下一块布条将铁人的大腿牢牢捆住,然后跑到山下叫来胡村长,扎了副简易担架救火似的急急忙忙把铁人往山外送。
因抢救及时,铁人总算保住了一条命。但他的那条右腿却丢了,而且,一直到那条腿锯下来,医生也没能从铁人脚上弄下那个蛇头。
打那以后,我再也不敢吃蛇肉了。一想到吃一种身首异处后仍可咬住人不放的动物,我就不寒而栗———那实在是太可怕了。我后来从动物学家那里得知,蛇头离开身体后,在一定时间内仍可存活,这是脊椎动物的本性。人做不到,但蛇可以。
(辛麦摘自《文艺生活》
2008年第4期)
[成功之钥]
秋叶源不是她的真姓名
作者:毕淑敏
秋叶源不是真名,是她在东京住的地名。
她是日方为我们访问团请的翻译,每天匆匆而来,匆匆而去。早上,她会说,我从秋叶源来。晚上,她告辞说,我回秋叶源去。我们就称她秋叶源。
她像真正厌倦了豪华生活的现代日本人一样,穿着素淡的灰色衣裙,裸着白杨树干一样挺拔的腿。脖子上挂着一串很粗糙的银项链,潇洒而傲慢。我们同秋叶源相处得并不愉快。
第一天,她就对我们说,中国人要学会微笑,不论日本人说什么,你得微笑着面对他们。但秋叶源只对日本人微笑,对自己的同胞却经常冷面相对。
比如我们在新宿地铁站,规规矩矩地站着等她,没想到她却说,谁让你们站在这里的?我让你们在地铁站等我,这么拥挤的地方,等人必须要站在一旁。我们面面相觑,但从此深深记住了,在日本,停留时一定要让开通道。
日方邀我们到一处精美的火锅城用餐。正当我们吃得热火朝天时,我突然发现秋叶源小姐不见了。好在过了一段时间,秋叶源又无声无息地回来了,只是脸色通红,好像赶了很远的路。
当我们尽兴地吃完,赶往事先安排好参观的博物馆时,才发现时间已经晚了。我们忙着向已等候在那里的东京官员抱歉,官员却说,没关系,知道你们非常爱吃我们的相扑火锅,我们很高兴。
日本人的消息怎么这样灵通?我抽了一个空当,悄声问秋叶源怎么回事。她说由于你们为选什么吃而争论不休,使我们整整耽误了15分钟时间。我就利用你们吃饭的时间,先跑到这里解释了一下,别叫他们觉得咱们中国人没时间观念。
秋叶源说,他们的脸并不代表他们的心,比如刚才那位陪同的日本小姐,她向你们征求吃什么,其实早在一个星期以前,她就把这顿饭的菜单决定下来了,征询不过是做一个样子,你们却当了真。日本人办事很精细,哪怕看上去很小的一件事,都是各种利益均衡的结果,特别是经济上的核算。正说着,到了一处小小的街口,其宽度也就相当于北京城的小胡同吧,却也设着红绿灯。
我们虽知道日本的交通规则很严格,但见路旁的日本行人也耐不住了,不理睬禁行标志毅然过路,也就跃跃欲试。刚一迈腿,就被秋叶源狠狠地拽住了。
你们干什么?你们对这里的地形熟吗?日本的司机同中国不一样,中国人知道有人会在红灯时横穿马路,所以他们总是小心翼翼的。日本司机脑子里就没这根弦,他们的车又好,无级变速,跑起来一点声音也没有,撞到你跟前你都发现不了。而且日本有规定,凡是因不遵守交通规则出的人命,一律无赔偿。
在十字路口听一位窈窕小姐颐指气使地谈论死亡,真是晦气。于是大家自我解嘲道,死就死了呗,好歹也做一回洋鬼子。
没想到秋叶源一点不懂得幽默,粉脸变色道,如果有人死了,在我工作期间发生的事故,是我的耻辱。
说着,她回过头,看着我一字一句地说:而且我始终认为———我们中国人的命,比日本人更宝贵。
秋叶源十分年轻,嘴角额头却已有了极细碎的皱纹,这是敷多少粉也遮掩不住的真实。每日被她率真地指教着,我想她一定也是喜欢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的。一天,便冷不防地问她,你在无人的时候,一定眉头紧锁,满面倦容。
秋叶源一惊,说,你怎么知道的?
我说,你的脸告诉我的。能同我讲讲你自己吗?
秋叶源停了片刻,说,我就不讲最初了,无非是打工吃苦,除了非常有背景的人,我们都是从寿司店洗碟子开始。自费留学生的开头都是一样的,不一样的是结尾。在日本挣钱很容易,许多人就拼命地挣钱,挣钱是有瘾的,他们已经忘记初衷。我也挣钱,但只要挣够了学费就罢手。我成绩优异,这些年从日本人手里总共拿到了500万日元的奖学金,这不是一个小数目。我严肃地点点头,这些钱相当于5万美元。
两天后,秋叶源在为我们导游的时候脸色煞白,几近昏厥。我忙搀扶着她休息,问她是不是病了?她虚弱地一笑说,不要紧,只是困。你昨天睡了多少觉?我问。我昨夜一分钟也没睡,一直在为一家电脑公司赶业务,我在那里打工。你白天当翻译已经够累的了,晚上为什么还不休息?你不是说不为挣钱上瘾吗?我忍不住责怪她。
秋叶源说,我为中国人导游当翻译是不要钱的。晚上要是不做工,就没法维持学业了。
那一瞬,我的心为之颤动。
告别的时候终于到了。她依旧穿着短短的裙子,只是脚上已换了一双小皮靴,显得一种坚实的灵巧。她说,10年以后你再来日本的时候,我可能已经是位名律师了。我吃了一惊说,你要改行吗?
她说,是啊。日本的律师是最难考的,能考取律师资格的,大约只有百分之三四吧,而且应考的是全日本最优秀的大学毕业生。我预备用5年时间试一试。10年以后,你再到日本来的时候,我们会在我的律师楼里见面。
我看着秋叶源小姐十分年轻已经显出某种沧桑的脸庞,微微地点了一下头。这并不是完全相信她的话,只是欣赏她说这番话时的勇气。
(孟宪忠摘自《城市晚报》
2008年7月10日)
我不是许三多
作者:王宝强
2008年的春节,我没能和父母一起度过。自从见过大海,我曾无数次梦想过,在这个春节,我应该拉着父母的手,在三亚的海滩、阳光和微风中快乐地散步。
2006年9月,回家帮二老收秋的时候,我坐在地头,看着像浪涛一样的田地,对自己说,我要带我的父母去看大海,我要让他们住最豪华的酒店,我要给我的母亲买漂亮的手镯、丝绸的棉袄,给父亲买上好的雪茄烟。所有他们年轻时因为贫困无法享受和拥有的东西,我都要补偿给他们。
但是我的愿望暂时没有实现。最终,他们还是只能从电视上看到我。我内疚这个春节以这样的方式和他们一起度过,但电话里,妈妈竟然激动得话都说不连贯:“宝强,你也上春节晚会了!”
整个村,整个县,甚至整个邢台市,这么多年来,我可能都是惟一一个登上过中央电视台春节晚会舞台的人。在我的父老乡亲的眼中,王家的小子闯出名堂来了。
现在,家里的墙上,挂着的全是我的照片:我的剧照,我和各种人物的合影等等。那一晚,住在我亲手为父母建起的房子里,看着墙上照片里那个露出憨厚笑容和雪白牙齿的人,心里竟然生出些许惶恐:那个人真的是我王宝强吗?
2005年和2006年,我曾是“傻根”、“阿炳”;2007年,我的名字从“傻根”变成了“许三多”、“许木木”。第一次看到《士兵突击》的剧本时,我几乎哭了。每一句台词,似乎都是摸着我的心写的。
我根本没有去演,因为从进剧组的第一天起,我已经一遍一遍告诉自己,许三多就是我,我就是许三多。
然而,我真的就是许三多吗?许三多不会一天十小时接受采访,将人生的大部分时间花费在飞机、汽车、轮船以及一切交通工具上。最重要的是,许三多他没有绯闻呀!而《士兵突击》播出之后,我忽然发现,少林寺出来的我,原来也可以和绯闻发生如此密切的关系。
我是许三多,但我不完全是许三多。演员赵丹说,好演员是一滴水,折射出来的都是角色的影子。换句话说,就是好演员没有自我,只有角色。
然而,做演员最大的挑战也在于此:演戏要求全身心投入,但如果真正将自己和角色混为一谈,结局或许是悲剧性的。因为,戏毕竟是戏。如果一个人只记得他在戏中的角色,而忘记了他在社会中的社会角色,那他最终将无法找回自己。也许有一天,将不得不问自己:“我,是谁?”
我告诉过所有人,我八岁那年,就想拍电影;为了拍电影,我才去了少林寺。如果当时家里只有我一个孩子,如果我的父母是城里人,是工人,或者不用那么奢侈,如果他们每年的收入稍微多一点点,我还会希望去少林寺吗?
我去少林寺,是为拍电影,但我拍电影,是真的热爱这一我完全一无所知的事物,还是仅仅是为了离开?
如果当初我不离开,今天的王宝强,和城市里街头上任何一个衣着平凡的人,又会有什么不一样?
或许没有什么为什么。在我当初离开家乡登上开往他乡的火车时,我就已经做出了选择。而我今天的一切,都只不过是选择的结果。
人最终都会成为自己想成为的人,不是吗?如果我,一个十三亿人里最不起眼的农民的儿子,一个走过你身边你都不会注意到的民工,都能够实现自己的梦想,成为一个“明星”,那么你,任何一个“其他人”,还有什么做不到的呢?
(辛麦摘自《向前进:一本青春时代的奋斗史》
作家出版社)
这个世界是谁的?
作者:刘燕敏
1995年1月17日,日本发生阪神大地震,震级7.2级,5466人遇难,遇难者中有平民,有富豪,有政府官员。
当时,不知是纯属偶然,还是报社总编的有意安排,美国的《华盛顿邮报》和日本的《朝日新闻》搞了同题目的两个问卷:这个世界是谁的?《华盛顿邮报》得到三个答案,依次是:上帝、富人、有权者。也就是说,美国人认为,这个世界首先属于上帝,接下来就是属于富人和有权者。当然,他们也获得了其他一些答案,比如:属于孩子,属于萨达姆,属于非洲大象等等,但这些都没有进入前三名。《朝日新闻》只得到一个答案:有心人。说只有一个答案,是因为这个答案的得票率达到65%以上,其他的,比如属于天皇、属于松下企业等等,不到10%。
我一直不解,甚至怀疑是翻译搞错了,因为日语中的“有心人”与汉语中的“有心人”可能根本就不是一个概念。我猜测,“有心人”在日语中可能是“强者”的意思。后来,问一个懂日语的朋友,他说,“有心人”就是有心人,“强者”在日本语中有专门的词语,翻译没有错。
2008年5月12日,中国的汶川发生了大地震,震级8.0级。在这场灾难中,出现了这么一个人物———叶志平。他是四川安县桑枣中学的校长,由于他对校舍的建筑质量把关较严,由于他坚持每季组织一次紧急疏散演习,该校2200多名学生在这次地震中无一伤亡,创造了地震灾害史上的一个奇迹。他被中国的网民称为“史上最牛校长”。
这个世界是谁的?这下子我终于理解了,这个世界的确是属于“有心人”的!有一条短信说得好:活着真好,莫在意钱多钱少,汶川的震波,分不清你是乞丐还是富豪;活着真好,莫计较权大权小,汶川的楼板,不认你头顶几尺官帽。
(梦幻旋风摘自《羊城晚报》
2008年10月27日)
威廉
作者:冯艳丽
5岁时,爸爸突然不辞而别,不仅抛下妈妈,连他和哥哥都不要,从此哥俩便和妈妈相依为命。为了生活,妈妈只好打两份工来维持生计。
13岁的时候,他为了帮助家里,开始了打工生活。三四年时间里,他做过搬运工、推销员、售货员、餐厅侍者、仓库看管员等十几种工作,他印象中最难受的工作就是在餐厅做洗碗工。餐厅老板要求他必须用滚烫的开水洗碗。他那双幼嫩的小手经常被开水烫得火辣辣地痛。虽然打工的日子很苦,小小年纪的他却懂得安慰自己:“每次想要放弃的时候,我都会告诉自己,每一份辛苦,都会是一笔财富,我一定要坚持下去。”
回到家和妈妈四目相对的时候,妈妈就会鼓励他说:“不管你有没有钱,不管别人怎么样,你都要有自信,你自信地往别人面前一站的时候,别人就会很快喜欢上你。”母亲的话让他深受触动,这个单亲家庭里的孩子健康地成长着,不带一丝的阴云和愁雾。
17岁那年,立威廉已经长成了一个180厘米的英俊大男生。因为出色的外形,在打工的时候,他被一家模特公司看中,从此开始了自己的模特生涯。2000年,他报名参加“新加坡先生”大赛,竟然在众多竞争者中脱颖而出,当选为“新加坡先生”的冠军。除了不菲的奖金,他还取得了代表新加坡参加2001年“世界先生”比赛的资格。
2001年的“世界先生”比赛在波多黎各举行,他是惟一晋级决赛的东方华人。他穿着模特服时看起来相当瘦弱,可当他脱掉上衣走秀时,评委们却意外地发现他竟如此精壮,当场就颁了“最佳身材奖”给他;在进行机智问答时,他抽到“什么是女人”的题目。“男人没有女人就不能活!男性要靠女性生、养,当然要尊重!”全场观众为他起立鼓掌,他也因此夺得了当晚的第二个大奖“最佳机智问答奖”……一轮轮精彩表现后,他最终夺得了“世界先生”冠军!头顶“世界先生”头衔,他的模特事业从此步入高峰,演出的足迹踏遍曼谷、上海、香港、台湾、巴黎、东京……去年,他又凭偶像剧《天国的嫁衣》迅速蹿红,镜头前他迷人的微笑和优雅的谈吐,让人深深为他着迷。2008年新作《绿光森林》令他人气持续高升,最近他又参与《放羊的星星》《十全九美》的演出。
中国的观众是看了《天国的嫁衣》才逐渐认识他,在戏里,大家看到的威廉王子是个富家公子,过着锦衣玉食的生活。而他的名字,就叫立威廉。于是,有人问他:“现实生活中的你是不是出身很好,也过着贵族公子的生活?”他老实作答:“我爷爷是英国人,奶奶是日、德混血,妈妈是新加坡人。但因为我爸的离开,小时候,我家穷得连一个汉堡包都买不起,我那时候最大的梦想就是能有一块五毛钱买一个汉堡包……”对方接着问:“你的名字有没有什么深意?”
他眼里噙着泪,这样回答:“名字是妈妈给我取的。大家都知道,威廉是一个尊贵的姓。妈妈自小就告诉我说,血统无法帮助你过上令人尊敬或者人们所谓的尊贵的生活,你一定要靠自己立志、立言、立身去获得!……立,然后威廉,这是妈妈赐给我的一生的护身符。”
(冯国伟摘自《人生与伴侣》
2008年11月)
让炫耀的羽毛飞翔
作者:亦 桐
有人问起分众传媒的CEO江南春,是什么让他走上了经商之路,他会笑着说:是虚荣。
江南春受家庭的熏陶,自幼酷爱文学,这让他上大学后如鱼得水,大一时就担任了华东师大著名的夏雨诗社的社长,出版了一本名叫《抒情时代》的个人诗集,成了大学校园里小有名气的青年诗人。和所有这个年龄的青年人一样,青春的萌动使江南春非常渴望得到女生们倾慕的目光,而头上的诗人光环又让他充满自信,哪个女孩子会不喜欢诗人的浪漫与神秘呢?每到周末,他都会衣着光鲜地到学校舞厅去翩翩起舞,期望邂逅一份梦幻般的爱情,然而迎接他的却是失望。每次与女孩子跳舞,当他告诉人家自己是个诗人时,不仅没有收获梦想中的爱慕,反而遭受了意想不到的冷落,一曲终了,想邀请心仪的女孩再跳一曲时,基本上都遭到了无情的拒绝。郁闷的江南春开始琢磨起其中的原因。不久,他在学校后门的一个礼品店发现了答案。当时那个礼品店的老板有一辆摩托车。他发现虽然老板长得不怎么帅,但是每次开着摩托车进进出出的时候,都会引来许多女生羡慕的眼光。通过进一步观察,他发现不只是这家店的老板,就是其他赚了点小钱的小老板也一样会俘获女孩子的心。原来此时已不是诗人走俏的80年代,随着改革开放,钱更能提升一个人的身份,女生们的眼光已经快速实现了转换。
作为个体户的小商贩在女孩子的眼里竟比诗人受欢迎,这让江南春倍受打击,但不甘落寞的江南春决定放下诗人的架子,紧跟时代的节拍,去赚钱来增加自己的荣耀。很快,赚钱的机会竟然不期而至。上海电影制片厂下属的“上海亚太影视公司”来学校招业务员做影视广告策划,从不缺乏创意又有深厚文字功底的江南春大喜过望,这正是适合自己的职业。果然,他的策划方案每每受到客户的赞扬,接的活儿也越来越多,时间不长江南春就有了多达5万元钱的存款。有了钱的江南春首先花了4万元给自己买了一部现在也极为贵重的摩托罗拉移动电话。在校园里拿着移动电话招摇过市,立刻引来了无数女生艳羡的目光,这让江南春心里倍感惬意。
因追求虚荣而获得的意外成功,也使江南春真正发现了另外一个自己,原来诗人的幻想和文字表达才能也是一种优势,这种优势能够帮助他迅速实现从诗人到商人的转变,媒体广告恰恰是可供他恣意驰骋的天地。从此他放弃了想讨女生喜欢的虚荣,专心投入到广告事业中,多年以后他一手创办的分众传媒成功在美国纳斯达克上市,他一下子成为拥有近2亿美元家资的亿万富翁,谱写了又一个白手起家的创业传奇。
出于炫耀的目的而进行的追求,人们习惯于把它看成是一件很虚荣的事,从而报之以轻视的微笑。但事实上,虚荣虽然不值得提倡,但它所蕴含的能量却不可小觑。对此,英国哲学家培根曾深刻地指出:“虚荣心对军队将士是不可或缺的,就像剑与剑可以相互磨砺一样,虚荣心可以让将士相互激励勇气……至于做学问的名望,如果没有炫耀的羽毛在飞翔的话,它也就难以名扬天下。”江南春的成功让人想起《红楼梦》里的一句词:“好风凭借力,送我上青云。”虚荣虽是一根炫耀的羽毛,但只要善于引导它的方向,其内在的动力就会助力我们达到成功的境界。
(格律诗摘自《思维与智慧》
2008年第21期)
[有智斯有成]
庄子垂钓
作者:刘隆有
那天,庄子正在濮水之上,忘情垂钓。忽然走来两个衣冠华贵、大夫模样的人,向庄子恭敬施礼,说他们是楚王特派的使者,大王“愿以境内累矣”,要聘任庄子为楚国相。庄子一生困窘潦倒,最大的官也只做到小小宋国一个小小的漆园吏。一旦荣任大国之相,那可真是一步登天。从此,一人之下,万人之上,富贵威权,举世仰望。“朝为田舍郎,暮登天子堂。”撞上这种天上掉馅饼的好运,一般人谁不惊喜得手舞足蹈,得意忘形?庄子却一派漠然,“持竿不顾”,一边继续垂钓,一边悠闲地向两位大夫讲起了楚国的典故:听说贵国有只神龟,已死了三千年,尸骨被大王珍藏于庙堂之上,尊荣无比。请问两位大夫,“此龟者,宁其死为留骨而贵乎?宁其生而曳尾于涂中乎?”两位大夫被庄子搞蒙了,只好按常理回答:“宁生而曳尾涂中。”庄子乘机对他们挥挥手:“往矣。吾将曳尾于涂中。”回去吧,二位。既然神龟已有明确启示,那我还是自由自在,自得其乐地过我的贫民生活吧。就这样,当时一般士人朝思暮想,千方百计都想谋求到手的大国相位(苏秦张仪可谓这方面的典型),被庄子如弃敝履般地谢绝了。
学术界多年来一直普遍认为,庄子是个消极避世者。细读《庄子》全书,就不难发现,庄子其实是个非常积极的用世者,和孟子一样,具有磅礴浩然的大丈夫气概和拯世救民的英雄情结。只不过这一实质,被他那愤世嫉俗的肆意宣泄,波诡云谲般的“无端崖之辞”,和坚拒相位,不与时政合作的“真隐”“大隐”行迹掩盖太多罢了。而任公子巨钩垂钓的寓言,便十分清楚明白地展示了庄子欲大有为的本来面目。有大手笔方有大境界高境界,惟大境界高境界方显大手笔。庄子垂钓,所得也高矣大矣。
(杨兴文摘自《学习时报》
2008年11月10日)
猫狗
作者:梁遇春
惭愧得很,我不单是怕狗,而且怕猫,其实我对于六合之内一切的动物都有些害怕。怕狗这个情绪是许多人所能了解并生出同情的。我怕狗几乎可说是出自天性。记得从前到初等小学上课时,就常因为恶狗当道,立刻退却,兜个大圈子,走了许多平时不敢走的僻路,结果是迟到并带着半天的心跳。十几年来踽踽地蹒跚于这荒凉的世界上,童心差不多完全消失了,而怕狗的心情仍然如旧,这不知道是不是可庆的事。
怕狗,当然是怕它咬,尤其怕被疯狗咬。但是既然会无端地咬起人来,那条狗当然是疯的。猛狗是可怕的,然而听说疯狗常常显出驯良的神气,尾巴低垂夹在两腿之间。并且狗是随时可以疯起来的,所以天下的狗都是可怕的。若使一个人给疯狗咬了,据说过几天他肚子里会发出怪声,好像有小疯狗在里面叫着。这真是惊心动魄极了,最少对于神经衰弱的我是够恐怖了。
我虽然怕它,却万分鄙视它,厌恶它。缠着姨太太脚后跟的哈巴狗是用不着提的。就说那驰骋森林中的猎狗和守夜拒贼的看门狗吧!见着生客就狺狺着声势逼人,看到主子立刻伏帖地低首求欢,甚至于把前面两脚拱起来,总脱不了“走狗”的气味。西洋人爱狗已经是不对了,他们还有一句俗语“若使你爱我,请也爱我的狗吧”,这真是岂有此理。人没有权利叫朋友这么滥情。不过西洋人里面也有一两人很聪明的。歌德在《浮士德》里说那个可怕的Mephistopheles第一次走进浮士德的书房,是化为一条狗。因此我加倍爱念那部诗剧。
可是拿狗来比猫,可又变成个不大可怕的东西了。狗只能咬你的身体,猫却会蚕食你的灵魂,这当然是迷信,但是也很有来由。我第一次怕起猫来是念了爱伦坡的短篇小说《黑猫》。里面叙述一个人打死一只黑猫,此后遇了许多不幸事情。而他每次在不幸事情发生的地点都看到那只猫的幻形,狞笑着。后来有一时期我喜欢念外国鬼怪故事,知道了女巫都是会变猫的,当赴撒旦狂欢舞会时候,个个女巫用一种油涂在身上,念念有词,就化成一只猫从屋顶飞跳去了。中国人所谓狐狸猫,也是同样变幻多端,善迷人心灵的畜生,你看,猫的脚踏地无声,猫的眼睛总是似有意识的,它永远是那么偷偷地潜行,行到你身旁,行到你心里。《爱丽丝漫游记》里不是说有一只猫现形于空中,微笑着。一会儿猫的面部不见了,光剩一个笑脸在空中。这真能道出猫的神情,它始终这么神秘,这么阴谋着,这么留一个抓不到的影子在人们心里。欧洲人相信一只猫有九条命,仿佛中国也有同样的话,这也可以证明它的精神的深刻矫健了。我每次看见猫,总怕它会发出一种魔力,把我的心染上一层颜色,留个永不会褪去的痕迹。碰到狗,我们一躲避开,什么事都没有了,遇见猫却不能这么容易预防。它根本不伤害你的身体,却要占住你的灵魂,使你失丢了人性,变成一个莫名其妙的东西,这些事真是可怕得使我不敢去设想,每想起来,总会打寒噤。
若使我们睁大眼睛,我们可以看出世界是给猫狗平分了。现实的黑暗和灵魂的堕落霸占了一切。我愿意这片大地是个绝无人烟的荒凉世界,我又愿意我从来就未曾来到世界过。这当然只是个黄金的幻梦。
(瑞雪摘自《当代散文100家》)
单臂猿的末日
作者:沈石溪
那天早晨,负责喂养长臂猿的饲养员老莫走到笼舍清扫粪便和垃圾。那群长臂猿和老莫混得很熟了,并不害怕,也不回避,照旧吃东西的吃东西,荡秋千的荡秋千。有一只胆大淘气的公长臂猿还冲过来夺老莫的扫把,老莫一面与它抢夺扫把,一面假装生气地瞪圆眼睛呵斥,公长臂猿不知是被骂得胆怯了还是故意使坏,突然松爪,老莫没防备,朝后猛退了几步,只听得背后“哇啊———”传来一声尖叫,脚底感觉到软绵绵的,像踩着了什么东西,急忙回头看,糟糕,正踩在一只才出生一个月的小猿手臂上!
小猿虽然活了下来,但成了残疾,成了单臂猿。
长臂猿断了一条手臂,等于剥夺了它生活的权利。老莫对这只单臂猿怀有深深的歉疚,是他把它给弄残疾的,便格外地照顾它。按规定,饲养员是无权干预动物内政的,但老莫深感自己对不起单臂猿,看到它受到欺负,便心潮难平,暗中横加干涉,下决心要扭转猿类社会那种恃强凌弱的坏习气,用老莫自己的话说,就是要提高单臂猿的地位,让其他猿不仅不敢欺负它,还要羡慕它。自从有了老莫这把保护伞,单臂猿受的窝囊气明显减少,猿逢喜事精神爽,它吃得饱,心情好转,身上开始长肉,皮毛也比过去鲜亮多了。
其他长臂猿害怕老莫手中的竹棍,不敢再招惹单臂猿。但那只猿酋却并不服气,老用一种冷毒忌恨的眼光望着单臂猿。猿酋是只年富力强的雄性长臂猿,一贯唯我独尊,现在单臂猿脱离它的统治轨道,成了连它也不能碰的宝贝疙瘩,它当然看不顺眼,再说,过去进食时它有优先权,占据最好的位置,挑最好的东西吃,现在每次进食,最好的位置被迫让给了单臂猿,直接损害了它的利益,也是它所不能容忍的啊!
老莫再厉害,也不能分分秒秒都守护在单臂猿身边。
那天早上,下了一场小雪,老莫怕单臂猿着凉,用块红布缝了件褂子,给单臂猿穿上。这红褂子不仅保暖,还十分抢眼,单臂猿立刻成了明星,游客纷纷给它照相,丢东西给它吃,好几只母猿也都用欣赏和羡慕的眼光来看它。
猿酋的眼光更阴沉了,心里也酸溜溜的,不是滋味。第二天早上老莫来上班,老远就看见单臂猿身上的那件红褂子穿到那只猿酋身上去了!单臂猿赤裸着身体,鼻青脸肿,身上还有许多抓痕,一见老莫,立刻扑到笼网上,将那只仅剩的手臂伸出笼网来,不停地招手,泪眼汪汪,喉囊一鼓一鼓,发出响亮的叫声。很明显,它在向它的靠山喊冤鸣屈。再看那只猿酋,身上穿着那件被撕破的红褂子,攀爬在树梢上,用一种罪犯式的担忧的眼光盯着老莫。
老莫勃然大怒,进得笼去,用长扫把将桀骜不驯的猿酋从树梢扫落下来,找了根细铁链,将猿酋绑在树桩上,整整饿了它一天。
这以后,猿酋吸取了教训,不敢再欺负单臂猿,它采取了一个颇为高明的策略,就是孤立单臂猿。要是哪只猿与单臂猿在一起玩耍,被它发现,必然会遭到它凶暴地追打。这一来,大家就更疏远单臂猿了,单臂猿仿佛是瘟疫的化身,所有的猿都避之惟恐不及。
老莫是个做事极认真的人,看到自己的努力并未从根本上改变单臂猿的处境,十分冒火,不相信人还斗不过区区一只猿酋,他眉头一皱,计上心来。
每天早上上班时,老莫总要带一些长臂猿们最爱吃却又很难吃得到的东西,一串香蕉、几只蟠桃、一袋板栗或一块馅饼什么的。老莫将单臂猿抱到那只想吃香蕉的半大雌猿面前,拉起半大雌猿的一只爪子,在单臂猿身上轻轻捋抓了几下,同时摇晃自己手中的香蕉,用动作告诉对方,如果它能帮单臂猿整理皮毛,它就能得到这根香蕉!雌猿很快明白了老莫的意图,它胆怯地扭头望望猿酋,又贪婪地转过来看着香蕉,爪子伸出来又缩了回去,显然,为了能吃到这只香蕉,它愿意来整理单臂猿的皮毛,但又畏惧猿酋的淫威,内心十分矛盾。那只猿酋攀在一根横杈上,凶狠地望着半大雌猿,呦———发出一声愤怒的啸叫。老莫早有准备,抡起扫把打过去,猿酋哀啸一声,逃进树丛再也不敢露面了。没了威逼的目光,半大的雌猿立刻上来为单臂猿整理皮毛。在灵长类动物里,一只猿主动给另一只猿整理皮毛,意味着尊重、友善和讨好。几分钟后,半大雌猿整理完毕,老莫就将那根香蕉赏给了它。
这以后,老莫如法炮制,以美食为诱饵,为单臂猿收买笼络“人”心。凡替单臂猿整理皮毛、陪它玩耍、服从它指挥、对它态度毕恭毕敬的,都立竿见影能得到老莫的奖赏,或者一只桃子,或者两颗板栗。
猿们群起效尤,争先恐后地巴结讨好单臂猿。尤其是每天早上八点,远远望见老莫端着食品前来上班,猿们立刻从四面八方围拢到单臂猿身边。有的替它抓背,有的替它捋毛,有的舔它脚丫,有的趴在地上朝它唱歌似的呜呜轻啸……好几只长臂猿捞不到能为单臂猿服务的机会,急得哇哇直叫。
那只猿酋开始还想在老莫不在的时候,阻止和教训那些跟单臂猿套近乎的家伙,但整个猿群除了它之外,个个都在向单臂猿献媚邀宠,大厦将倾,它独木难撑,想力挽狂澜,也回天乏术,法不治众,孤掌难鸣,不得不承认现实,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过了两天,它也经不起美食的引诱,终于放下趾高气扬的架子,与其他长臂猿同流合污,屈尊降贵前来替单臂猿整理皮毛。老莫很大方地给了猿酋一大把喷香的板栗,以示特别的奖励。
单臂猿的处境彻底改观,成了明星,成了宝贝,它要荡秋千,正在那儿玩的长臂猿立刻谦恭地腾出空来,陪它一起玩;它睡觉了,总会有一两只雌猿守在它的身旁,帮它驱赶蚊蝇……春风得意,身价百倍。
然而,好景不长。一个双休日,老莫坐朋友的车到大理游洱海,不幸出了车祸,连人带车沉到水底下去了。接替老莫的是个新招聘来的小伙子,根本不知道那只残疾的单臂猿跟前任饲养员之间的特殊关系。他对所有的长臂猿一视同仁,该打扫卫生就打扫卫生,该喂食就喂食,不分厚薄。
开头几天,猿们还抱有幻想,说不定什么时候老莫会带着一篮子水蜜桃跨进笼舍来,在一种惯性作用下,仍像过去那样对单臂猿体贴关怀。十天过去了,半个月过去了,还不见老莫的影子,猿们终于失去了耐心,态度骤变,不仅不再向单臂猿献殷勤,还粗暴地对它进行攻击,进食时,把它挤在外面,玩耍时,嫌它在面前碍事,咆哮着把它轰到阴暗的角落里去。猿酋还和另几只大公猿伙成一团,经常对单臂猿拳脚相加。有一次它们吃饱了没事干,竟比赛看谁一把能从单臂猿身上拔下更多的毛,结果,单臂猿的颈毛差不多被拔光了,鲜血淋漓,疼得它直叫,在地上打滚,其他长臂猿在一旁幸灾乐祸地看着,没有谁表现出一丝的同情。
对猿酋来说,追捧单臂猿本来就是违心的、被迫的、无奈的,过去因为单臂猿的靠山太强大了,自己敢怒不敢言,不,是不敢怒也不敢言,还要赔笑脸,一腔怒火压抑在心底,现在单臂猿的靠山倒了,便无所顾忌地实施疯狂的报复。物质利诱下的友爱,总是不长久的。单臂猿从云端坠落到深渊。
一个阴霾的早晨,人们发现,瘦骨嶙峋的单臂猿趴在围网上,停止了呼吸。它两只眼睛还睁得老大,望着笼外那条青石板路。毫无疑问,生命的最后一刻,它还在期待着老莫能突然出现呢。
(田生摘自《少年文艺》)
[人与社会]
为什么毕业即失业
作者:郎咸平
去年中国大学各学科的就业率,工商管理是58%;农学的最好,78%;法律、教育媒体、医学,都在30%多。如果按照这个比例算下去的话,大学生起码失业一半。一些本科生甚至去做洗脚的工作,工资在800到1200块之间。1998年高校毕业人数为108万,4年之后变成559万,大部分都找不到事干。
为什么找不到事?有一个最广泛流传的原因是:专业不对口。这个完全是胡说八道。我在美国教过很多学校,香港也教过,内地也教过,我就从来没见过哪一个大学的毕业生是专业对口的。专业不对口是一个正常的现象。大学生全世界都专业不对口,为什么这么讲,全世界的本科教育是什么宗旨啊?是通才教育,专科才是专才教育,既然是通才教育当然是专业不对口,这是一定的。
为什么美国学生专业不对口,找得到事,而我们中国学生专业不对口,就找不到事呢?有人说是扩招,但是美国的大学毕业生比例比中国高很多,很多国家还要更高。
这就需要我们换个角度看问题。2008年1、2月份公布了一些数据,称在深圳地区大量企业倒闭,都是制造业。有很多人认为中国是制造业大国,这个想法其实错得离谱。中国根本就不是媒体上所报道的制造业大国。谁是真正的制造业大国?———美国。
生产衣服、生产运动鞋、生产茶杯,这是制造业吗?错了,真正的制造业是制造业的产业链,总共有7块,制造、产品设计、原料采购、仓储运输、订单处理、批发经营、零售。制造是单独的一块。我再把它们分成六加一。一是制造业,是硬的生产环节,其余六是软的环节。以美国为主导的国际分工把六加一里面最差的一放在中国,这个一有什么特色呢?三大特色,第一浪费资源,第二破坏环境,第三剥削劳工,有这三大特性的制造业,当然是不能放在美国了。美国把什么留下来了呢?六留下来了。看起来我们是工业化,实际上我们在替美国人打工。
以玩具产业为例,去年玩具产业在美国制造了很多麻烦,美国政府说你这个玩具含铅量过高,我们的含铅量怎么高呢?你叫我这么做的,你叫我放这么多铅我才放的,这不是你们美国人设计的吗?我们再看看玩具行业创造多少价值,一个芭比娃娃在美国沃尔玛的零售价是99美元,中国工厂的出厂价是多少?1美元。而且一是不需要大学生的,真正需要大学生的就是六。
这种形态的产业链,真正的受益者是美国,而不是中国。我再以芭比娃娃为例,我们浪费资源,破坏环境,剥削劳工,好不容易创造1块钱的价值。同时也替美国创造出99块钱的价值,因此你越生产,美国越富裕,让美国大学生更容易找到事,他们赚更多的钱,他们不是一个月赚1000人民币,而是一个月赚几千美金。
在这种产业链的格局之下,除非你从一走到六,否则大学生就业一样艰难。海尔想收购美国的美泰,不可能成功的,因为美泰就是六,他不可能给你做的。你只能做什么?你只能做一,这就是美国人给你的定位。你想进入六,封杀你,就这么简单。因此中国制造业非常艰难,2006年平均的净利润率5%不到,2007年2%不到。
而且我们的利率还不断调升,汇率也不断调升,使得这些出口制造业日子更加难以为继。我们的产业政策必须从一走到六,这就是我所建议的,只有这样问题才能解决,包括大学生就业。
(冯国伟摘自《青年博览》
2008年第21期)
谁妨碍了我们致富
作者:茅于轼
———你跑步追上一辆公共汽车,可是刚要跨步上车时售票员把车门关上,按铃起动,扬长而去;
———你写信时忘了写对方的邮政编码,虽然你知道这个编码;
———马路上有人吵架,大家驻足观望,抱着无穷的兴趣,必欲穷其所以才肯走;
———红灯抢行,十字路口乱作一团,彼此挤得动弹不得;
———警察把乱设摊位的小贩的货物掀翻在地,甚至把小贩的三轮板车扔上卡车拉走;
———开会时因某人未到,大家等上十几分钟。
……
从经济学家的眼光看来,这些现象正是使中国成为穷国的根本原因。
中国为什么穷?这根本不是什么新问题。有人说,中国之所以穷是因为帝国主义的侵略,因此要解决穷的问题先要打倒帝国主义;也有人归纳为科学技术落后,它是直接的生产力,因此首先要发展科技;也有人归结为教育落后,甚至归结为方块汉字造的孽。一个国家穷并不可怕,怕的是受了穷而不知道穷的原因,更可怕的是错怪了穷的原因。
从经济学的基本观点来分析,穷是因为许多生产潜力不能发挥,因为人们的劳动没有用在生产上,甚至用在了抵消别人劳动成果的努力上;更因为各式各样的浪费普遍存在,耗掉了社会巨大财富,可是每个人对此又无能为力。要解决这些问题,有许多是国家领导的事,普通老百姓很难主动去纠正,但也有许多纯粹是老百姓的事。
在美国,而且不仅美国,在一切富国里,我们可以看到的是:
———公共汽车司机会等待跑来的乘客,对于行动缓慢的老年人更是耐心和关怀。这样一方面减少了乘客的候车时间,避免了浪费;另一方面,创造了一个和谐和宽松的人际环境。
———写邮政编码已经成了每个人的习惯,因而提高了邮局对信件的分拣速度。万一你不知道编码,也可以放心把信寄走,决不会退回给你。邮局代你查编码所花的时间肯定比你自己去查少得多,因而从整体上提高了社会效率。
———我在国外生活多年,从来没有看到过有人在公共场所吵架,更没有看到过聚堆看热闹的人。在一个充分活跃的市场经济内,到处都有招人的广告,上班时间是非常灵活的,所以每个人的时间都有转化为金钱的可能,决没有理由把宝贵的时间花费在无谓的活动上。
———十字路口是道路通过能力的限制口,要提高道路的通过能力,避免在十字路口堵车,应该加速车辆在此地通过的速度,而不是减速通过,要做到这一点必须每个人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从感觉上看,似乎红灯前不抢行是耽误了时间,实质上与人方便的结果是自己方便。
———富国里同样有犯规的小贩,但确实只是个别的,人人遵守规则,形成了一个有教养的社会风貌。警察遇到犯规的商贩,用文明执法的原则来处理。在西方,失业是社会的一大难题,政府的重要职责之一就是创造就业机会。政府借钱给做小本生意的人,更不会去没收他们那点微薄的资本。小贩是需要受教育的,但是粗暴的态度并不能教育人,倒是引起愤懑的反应,严重的时候会引发犯罪。
上面这些例子只是无数类似事件中的一小部分,它们的共同特点就是妨碍了一个国家的财富的创造、积聚,并造成已经创造出来的财富被浪费。它并不属于法律管辖的范围,人们这样做并不犯法,甚至也谈不上是道德问题,可是大量这类事件的最终结果是社会变穷。这类事情的起因,责任在于我们每个老百姓,不论你是一名售货员、司机、教师、电话接线员、政府办事员,改变一下你办事的原则都可能使社会的财富有所增加,当每个人都这样想时,国家就富起来了,你所支付的同样的劳动就会得到更高的报酬。
(吴清贵摘自《中国人的道德前景》
暨南大学出版社)
日本买下美国之后
作者:李 子
即使像洛克菲勒中心这样具有象征意义的建筑也能顺利买卖,说明美国制度中对于私人产权的尊重,而这也是美国在这次商业博弈中最终胜出的原因之一。
二战以后,日本经济快速增长。到了上世纪70年代,日本经济进一步稳定发展。与此同时,欧美发达国家却由于政府长期过分干预经济、低效率的国有福利体系、石油危机等多种原因而陷入了经济停滞。世界范围内,日本经济可谓一枝独秀。日本制造的工业产品行销世界各地,所向无敌。美国几乎只有招架之力。
一国经济的发展,意味着其生产效率的提高。这必然提高其货币的购买力。而且,美国等国也非常愿意看到日元的升值,这样将会减弱日本出口工业品的竞争力。于是,1985年,美日英德法签订了著名的“广场协议”,规定美元实现贬值。这样也就是提升了日元的币值。“广场协议”签订以后的几年,日元币值差不多上升了3倍。
于是,手里拿着大把美元的日本人开始在美国大肆购买。普通消费者在夏威夷之类的地方买一些商品,美国人倒还高兴,但令美国人感到不安的是日本人对美国企业资产的大量收购。这些挥舞着支票本的日本人好像对价格根本不屑一顾。他们似乎可以买下整个美国,“美国正在变成日本的第四十一个县”。
整个美国尽在彀中
到了1989年,日本人购买美国资产达到了顶峰。这一年的6月,索尼公司宣布,他们以34亿美元的价格成功购买了美国娱乐业巨头,也是美国文化的象征之一———哥伦比亚影片公司。此举是索尼公司由制造业转向娱乐业的战略行动之一。此前,三菱公司已经以14亿美元购买了更重要的美国国家象征———洛克菲勒中心。这个代表着美国资本主义进入全盛时期的伟大建筑现在属于日本人了。
在洛杉矶,日本人掌握了闹市区几乎一半的房地产;在夏威夷,96%以上的外国投资来自日本,到80年代末,全美国10%的不动产已成为日本人的囊中之物。
日本人在美国大量购买资产,尤其是购买那些如洛克菲勒中心、哥伦比亚影片公司这样的影响巨大的企业资产,引起了美国社会的极大反响。目睹本国众多有影响的大公司、大产业转而由日本人充当老板,美国舆论惊呼,这简直是日本第二次入侵美国,上一次是在珍珠港。美国人甚至自嘲说:说不定什么时候就会传来消息,日本人买走了自由女神像。
在日本人这一边,则是自尊心得到了极大的满足。很多日本人为自己在世界范围内的疯狂购买沾沾自喜。多年来只能对美国唯唯诺诺的日本似乎看到了自己有望超过美国,成为世界头号强国。
经济规律教训了日本人
不过,没过多长时间,日本人就感到了事情恐怕没那么简单。三菱公司购买洛克菲勒中心不久,就因为经营不善,难以承受巨额亏损,不得不以半价再次卖给原主。索尼购买哥伦比亚影片公司的行为,后来也被证明是日本亏损最大的企业并购案。
进入90年代以后,日本逐渐失去了大量收购美国资产的势头。以前收购的那些资产许多变成了经济包袱,不但不能带来收入,还要想办法摆脱。计算机等新技术的迅速发展,更降低了日本收购的那些传统产业的盈利能力。最终,人们不得不承认,当初那些被认为目光短浅、唯利是图的美国资产出售者其实是对的。
始终只考虑经济指标的美国商人不但赢得了经济效益,并没有因此失去美国,而且还在未来的发展中再次抢得先机。
可是那些日本购买者呢?日本人也不得不承认,他们当初的许多购买行为没有严格按照经济规律办事。日元升值带来的财富膨胀让他们头脑发热,高估了自己的能力,以为自己可以不受经济规律的制约。日本人往往是出于非经济目的而购买那些资产的,至于这些资产能不能在日后带来足够的收益,他们并没有进行足够认真的考虑。而以后的局势发展也让他们为自己忽视经济规律的行为付出了沉重的代价。
也许有人会感慨,不管怎样,总是美国人胜出。老牌资本主义,果然厉害。还有人因此深信存在某种阴谋。美国人设计了圈套,并成功地诱使日本人上当。这些看法都不得要领。
美国的成功,实际上来自于制度的优势。通过出口工业品挣到了大笔美元的日本,当他们想要购买外国资产时,为什么大多选择美国呢?正是因为美国有可靠的产权保护,有优良的经营环境,有完善的法律制度。因为有这些制度优势,于是,美国人为购买日本货而支付的美元,通过日本人购买美国资产又回到了美国人手中。
(爱铃摘自《平原晚报》)
谋略家与政治家的差距
作者:彭 匈
董卓进京,坏事做尽,国人皆曰可杀。曹操聚十七镇义兵,几番厮杀,都无损其毫发。反而是手无缚鸡之力的王允,竟然将董卓活活玩死,不能不让人叹一声钦佩。
演义中王允的出场,并不轰轰烈烈,一个和事佬的形象。董卓设宴,议论废立之事。座中丁原、卢植反对,卓怒,拔剑欲杀。司徒王允曰:“废立之事,不可酒后相商,另日再议。”于是百官皆散。休要小看了这一柔软的态度,往往在这样剑拔弩张的时刻,需要的恰恰是理智。
理性归理性,但要如何拿下董卓,他也没辙。接下来发生了曹孟德献刀谋刺董卓事败而逃,三英战吕布且战且走的局面。董卓更加骄横,百官尽皆震怖。王允终于明白,对于强敌,不能明攻,只可暗取。于是设下一条神鬼难料的连环计。
王允本人自然是幕后总指挥,台前表演的是大明星貂蝉。俩人的配合,可谓天衣无缝。本来,一块肥肉要拴住一虎一豹,这种常人看来完全不可能的事情,却被他们做到了。
贵为公卿的王允可以给自己府上的歌妓貂蝉“叩头便拜”,说着说着,还“泪如泉涌”。不仅彰显其对汉室的忠心耿耿,还体现了大丈夫的屈伸自如。
接着紧凑安排两次宴席,先对吕布说“方今天下别无英雄,惟有将军耳”;后又对董卓说他夜观天象,汉家气数已尽,由董太师继位,“正合天心人意”。见人讲话,见鬼打卦,足见权谋机变,老奸巨猾。
一女许二夫,一马配二鞍,王允敢于不按常理出牌,是他拿准了普天下男人的弱点。但凡世上男子,少有能抗拒美色的,何况是绝色。果然,吕布的表现是“欣喜无限”;董卓则赞曰:“真神仙中人也!”王允又最懂得,男人一旦对美女怦然心动,接下来必然会一桩接一桩地干蠢事。
中间他那恰到好处的装聋卖傻、故作惊诧、加油添醋、点火煽风,真是炉火纯青,滴水不漏。对手的一举一动,事态的发展进度,全在他老人家的掌控之中。
貂蝉的配合也很重要,一着不慎,全盘皆输。貂蝉竟能在两个位高权重的男人中间穿梭博弈,不仅游刃有余,甚至有创造性的发挥。
本来,取下董卓首级,王允大功告成,堪称匡扶汉室第一功臣,接下来他应该大有一番作为的。只可惜,人无完人。政治家所要求具备的深谋远虑、远见卓识、深邃目光、宽广胸怀,他根本谈不上。
王允大权在握后的第一件事就是杀蔡邕。蔡邕多才多艺,在当时名气很大,本质上却是典型书呆子一个。董卓身死,举国都拍手称快,惟独他跑去抚尸痛哭(裴松之注引《后汉书》说他并未抚尸痛哭,只是在王允面前“有叹惜之音”)。许多人为蔡邕求情免死,都没有用。其实,天下正用人之际,王允竟不能容人,凡附卓者必诛,此大败笔也。
董卓原部李、郭、张、樊,见大势已去,上书告饶。此时的王司徒,本应审时度势,四人皆虎狼之辈,又拥有重兵,不说加以收编,至少也应采用安抚之策,稳住局面。然而王允却掷下狠话:“今虽大赦天下,独不赦此四人!”为渊驱鱼,为丛驱雀,大树特树对立面,导致四人率大军合围长安,十日城破,“诛允及妻子宗族十余人”,进而欲逼宫弑君,酿成“李郭之乱”。
仅有谋略机巧,没有政治家的胸襟,纵然机关算尽,只能成其一二事,断然成不了大业。陈寿作《三国志》,董卓、吕布有传,而王允无传,只是在别人的传记里出现,可见分量还是不足。
(玉冰心摘自《半月选读》
2008年第12期)
悲伤的英吉拉
作者:金惠子
到达埃塞俄比亚的第二天,我们去了3个月前发生内战的昆波尔查。从首都亚的斯亚贝巴乘飞机到昆波尔查需要1个小时。那里的房子都是泥土做成的墙,房顶都是由杂草编织覆盖的。
当地人把苔麸磨成粉末,做成米糕似的薄饼,名字叫“英吉拉”。富人可以在里面加上羊肉或蔬菜,穷人只要有什么调料也不放的英吉拉就已经谢天谢地了。很多人连这个都吃不上,只能连日挨饿。
孩子们穿着救助组织分发的不合身的衣服,有的破了好几个洞。他们总是赤脚走路,脚掌就像坚硬的鞋底。
在一个间毫无人迹的泥土房里,我看见一个瘦得皮包骨头的男人躺在破毯子上面。他的肚子上趴着个瘦得屁股都皱巴巴的婴儿,另外还有一个男孩子和两个女孩子也都因饥饿眼窝凹陷,呆呆地坐在旁边。那个看上去像爸爸的男人注视着我的眼睛,勉强支撑着身体对我说道:
“我患了疟疾,快要死了,孩子们也随时都有死亡的可能。生病的妻子出去找食物了。”
从那一刻起,我的眼泪就像断了线的珠子开始流淌,直到离开非洲,我的眼泪都没有停止。是什么样的机缘,让这个连抬手的力气都没有、好似尸体一般的男人,竟然对着在截然不同的环境里过着衣食无忧的生活并广受观众爱戴的我,倾诉着自己和家人经历的痛苦?
回到亚的斯亚贝巴后,我们又去了距离市中心有10分钟车程的日泊帐篷难民收容所。日泊收容所里容纳了5000多人,都是为了躲避贫穷和内战而逃到首都的人们。看见我们,大人孩子都跑了过来,伸开他们瘦得只剩骨头的手指,哭喊着:“我没有英吉拉!” 因为干旱,河水已经干涸了,河边满是因找不到水喝而渴死的牛和羊,腐烂的尸体正发出难闻的臭味,我们不得不捂住了鼻子和嘴巴。寄居在上面的苍蝇漫天飞舞,还不时飞来叮咬着孩子们的眼睛和嘴巴。我很奇怪,这些人为什么不在动物饿死之前把它们吃掉呢?动物饿死了,孩子们也跟着饿死了。不管我问谁,都问不出明确的答案。
每个破旧的大型军用帐篷里都住着大约150名难民。只要一下雨,雨水就从漏洞里渗了进来。见到我们,人们大声喊着:“我没有英吉拉!”还有人向我们展示露着白骨的大腿,告诉我们这里没有药物。
帐篷里面简直是人间地狱。那么多人共同生活的地方,却没有独立的卫生间,人们就在破烂的大帐篷里面对着污物生活。
一位年轻的妈妈用黑炭状的东西在孩子的额头上画了个十字,抱着哭闹不休的孩子站在角落里。我看见水晶般的泪珠沿着这位妈妈褐色的面颊流淌。孩子生病了,年轻的妈妈却只能在孩子的额头上画十字,祈祷孩子早日康复。除此之外,她还有什么办法呢?她什么办法也没有,只能痛楚可怜地站在那里哀泣。孩子的脸皱皱巴巴,就像猴子,肚子却鼓得厉害。
孩子有气无力,手里却始终紧握着一样东西。我仔细看去,原来是个鹅卵石大的土豆,孩子似乎没有力气把土豆塞进嘴里了,只是拼命地抓着,说什么也不松手。
我们访问难民营的时候,因找不到合适的住所,只好住在市中心的希尔顿酒店。酒店和难民营是两个截然不同的世界。西餐厅里到处都是陪着孩子们享受幸福时光的人,他们打扮得得体又时髦。
我在酒店里看到一场婚礼,新郎骑着白马,新娘乘着长长的豪华轿车入场,真像电影里的画面啊。准确地说,这个酒店本身就像画中的风景,而它距离难民帐篷村只有10分钟的路程。
在悲伤和震惊之中,我度过了如坐针毡的10天,终于到了离开的日子。离开的前一天,有个在访问期间一直陪伴我、隶属当地救助团体的埃塞俄比亚青年不辞劳苦地砍来了一捆甜苔麸,送给我做礼物。我忍不住又哭了。他们多想送给我东西啊,但又没有东西可送,所以才会砍来了甜苔麸。
这个我在最开始住的客房里认识的年轻人,此次专门负责我们此行的所有苦差事。有一天傍晚,他穿着一件不知从哪里找来的又旧又短、但洗得干干净净的乳白色外套,小心翼翼地敲响了我的房门。我推开门,请他进来。他迟疑着走进房间,突然,他抓着我的短袖子,跪在我的面前,恳切地对我说道:
“您是著名的演员,对吗?我可不可以跟您去韩国?我总是吃不饱饭,我想上学。”
这个年轻人的眼睛是那么清澈。我怎么带走他呢?想必他也是犹豫了很久,才鼓起勇气来敲门的吧,可我该怎么对他说呢?我真的很为难,于是拉着他的手,扶他起来,告诉他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