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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翰·勒卡雷《柏林谍影》

_2 勒卡雷(英)
  那天晚上,她让他留下来过夜,他们成了情侣。他早上五点就离开了她的住处,对此她能理解。她倒是觉得很自豪,而他似乎还有点难为情。
  他离开她的住处后,转向通往公园的路。晨雾中,十几米外的路上有个人影。那是一个穿风衣的男人,又矮又胖。那人靠在公园的栏杆上,雾中的身影有点朦胧。等利玛斯走近时,雾好像更浓了,包裹着栏杆处的那个男人。浓雾散后,那个男人不见了。
5 赊账
  大约一周后的一天,他没有来图书馆。克莱尔小姐开心了,她十一点半不到就把这个情况汇报给了她的母亲。中午吃饭回来,她在利玛斯一直整理的考古学书架前站下,摆出一副特别专心的样子,看着那些书。丽兹知道她是摆出一副检查利玛斯有没有偷书的架势给人看。
  那天剩下的时间里,丽兹一直不搭理她,对她的问话装作没听见,尽力把心思放在自己的工作上。下班回家后,她是和着眼泪入睡的。
  第二天她一早就到了图书馆,觉得她要是能早点上班,也许利玛斯就能出现似的。随着上午时间的流逝,她的希望逐渐破灭。她知道他再也不会来了。那天她忘了给自己准备三明治当午餐,所以决定乘车去外面吃饭。她觉得人很空虚难受,并不觉得饿。她应该去找他吗?可她保证过不缠着他的。但是,他也说过走时会通知她的啊。她应该去找他吗?
  她叫了一辆出租车,把他的地址告诉了司机。
  她费劲地走上那昏暗的楼梯,按下他房间的门铃。门铃好像已经坏了,她根本没有听到铃声响起。门口的脚垫上放着三瓶牛奶和一封电力公司寄来的信。她犹豫了一会儿,开始用力地敲门。她听到房里有轻微的哼声,于是跑到楼下,按下面住户的门铃。没有听到回音,她马上又下了一楼,发现自己到了一家杂货店的后间。角落里坐着一个老妇人,在椅子上摇来摇去。
  “顶层房子里,”她喊道,“有人病得很厉害,谁有房间钥匙?”
  老妇人看了她一会儿,朝前面店里叫道:“亚瑟,过来一下,亚瑟,这里有个姑娘。”
  一个男人穿着棕色的工作服,戴着灰色的软毡帽,伸头进来问:“有姑娘?”
  “顶层房子里有人得了重病,”丽兹说,“他无法走过来开门,你有他房间的钥匙吗?”
  “没有。”杂货商说,“不过我有榔头。”他们一起向楼上跑去,杂货商还戴着毡帽,手上拿着一把大螺丝刀和一把榔头。他用力地敲门,接着屏着呼吸听门里的声音,门里没有任何动静。
  “我刚才还听到里面有呻吟的,我能肯定。”丽兹低声说。
  “我把门砸开,你愿意负责修理费吗?”
  “我愿意付。”
  榔头发出可怕的声音,砸了三下,他就把门边的一块板敲开,门锁也跟着掉了下来。丽兹抢先进了门,杂货商也跟了进去。房间里冰凉刺骨,暗淡的光线中,他们依稀看到角落的床上有个人影。
  “哦,我的天哪。”丽兹想,“如果他死了,我可不敢碰他。”她还是走到他的床前,发现他还活着。她拉开窗帘,走到床边跪下。
  “需要的时候我会去叫你,谢谢你。”她头也没回说道,杂货商点了点头下楼去了。
  “阿历克,怎么啦?怎么会生病的?怎么啦,阿历克?”
  他的头在枕头上动了动,深凹的眼睛紧闭着。苍白的脸上,黑色的胡子很长。
  “阿历克,你一定要告诉我。求你了,阿历克。”她把他的双手放在手心,泪水不停地从脸上滑落。她急得不知所措,最后站起身来,跑到房里的小厨房,开始点火烧水。她那时也不知道怎么办,只是觉得应该做点什么才好。水一开始烧,她就拎起手提包,从床边的桌子上拿起利玛斯的房门钥匙,冲下楼去。她一口气跑到街上,奔向路对面的药店。她在那里买了一些牛蹄冻、牛肉精之类的补品,还有一瓶阿司匹林。出了药店门,她又跑回去买了一包面包干。总共花了她六先令,她包里还剩四个先令,邮政银行里还有十一英镑呢。不过银行里的钱,今天取不出来了。她回到房间的时候,水壶里的水正好开。
  她在玻璃杯里冲了牛肉汤,为了防止玻璃杯炸裂,她先在杯子里放了一把调羹,这些都是她从母亲那里学来的。那段时间里,她不停地回头看他,像是怕他突然死掉一样。
  她必须把他扶坐起来才能让他喝汤。他的房里只有一个枕头,也没有靠垫什么的。她只好从门后把他的外套取来,卷起来垫到他的背后,碰到他的身体时,她觉得很恐惧。他的身上都是汗,汗水还打湿了他刚开始变灰的短发,变得滑溜溜的。她把杯子放在床边,用一只手扶着他的头,用另一只手喂他喝汤。喂他喝了几口后,她把两片阿司匹林碾碎,放在调羹里给他喂下。她像哄孩子一样哄着他,坐在床边看着他,时而摸摸他的头和脸,一遍又一遍地叫他的名字:“阿历克,阿历克。”
  慢慢地,他的呼吸变得平稳起来,身体也不再紧绷着,从发烧的苦痛中解脱出来,安静地睡着了。丽兹看着他,知道最坏的阶段已经过去。这时她才突然察觉到天已经黑了。
  接着她开始有点自责,她觉得早就应该去整理打扫房间。她于是跳起身来,从厨房里拿来地毯刷和抹布,卖力地干了起来。她找出一块干净的桌布,铺在床边的桌子上。把厨房里乱七八糟的杯碟都洗干净。事情都做完后,她看了看手表,已经八点半了。她又开始点火烧水,接着回到床前。利玛斯正看着她。
  “阿历克,你不要生气,求你了,”她说,“我这就走,我保证。但先让我给你烧一顿像样的晚饭。你病了,你不能这样下去,你……哦,阿历克。”她忍不住哭了起来。用双手捂着脸,眼泪从指间渗出,哭得像个孩子。他让她哭,用他那棕色的眼睛看着她,而他的手却紧握着床单。
  她帮他擦洗、剃须,给他的床换上干净些的床单。让他吃了一些牛蹄冻和外面买来的罐头鸡脯肉。她坐在床边,看着他吃,觉得自己从来没有这样幸福过。
  很快他又睡着了。她给他盖好被单,走到窗前。分开破旧的窗帘,推上窗扉,向外望去。院子里还有两扇窗户亮着灯。有扇窗里闪动着电视机的蓝光,电视机前的几个人像着魔似的一动不动。另扇窗里有个很年轻的女人,正在用卷发器给自己卷头发。丽兹触景生情,真想大哭一场。
  她坐在椅子上睡着了,直到天快亮的时候才醒,觉得很冷,身体僵硬。她走到床前看着利玛斯的时候,他惊醒了。她把指尖放在他的嘴唇上,他没有睁开眼,而是温柔地拉着她的手,把她拉到自己身上。她突然觉得自己非常需要他,想不顾一切地拥有他。她不停地亲吻他,等她抬起头来时,看见他好像露出了一丝微笑。
  以后的六天里,她每天都来。他很少和她说话,只是有一次当她问他是否爱她时,他说他不相信神话。她躺在床上,头枕在他的胸上,有时他会用粗壮的手指紧紧地抓着她的头发,那时丽兹会笑着叫痛。周五晚上,她发现他穿上了出门的衣服,胡子没有刮,她想弄明白他为什么会不刮胡子。也说不出为什么,她突然警觉起来。房子里少了一些小东西——他的钟和本来放在桌子上的廉价无线收音机不见了。她想问他,却又没敢问。那天她带来了一些鸡蛋和火腿,她在做晚餐的时候,利玛斯坐在床沿一根接一根地抽烟。饭做好后,他去厨房拿来了一瓶红酒。
  他晚餐的时候很少说话。她看着他,心中的担忧越来越深,终于忍不住喊道:“阿历克……哦,阿历克,这算什么?是不是要分手了?”
  他站起来,拉着她的双手,用从未有过的方式亲吻着她,温柔地和她说了很长时间的话。她对他说的事情几乎听不明白,也没有认真去听。她想既然要分手,说什么都无所谓了。
  “再见,丽兹,”他说,“再见。”接着一句:“不要跟着我,不许再找我。”
  丽兹点了点头,低声说:“我们说好的。”她要感谢黑夜和寒冷,它们掩藏了她的泪水。
  第二天早上,周六,利玛斯要杂货商赊账。他要求人家赊账的方式很笨,一点也不讲究提要求的技巧。他拿了六七样东西,总价值不超过一英镑。店员把东西包好放进他的购物袋后,他说:“你还是过几天把账单送给我吧。”
  杂货商费劲地挤出一丝笑容说:“那样恐怕不行。”说话中对他的称呼也省了。
  “为什么不行?”利玛斯问,他身后排队等待结账的人们开始躁动不安起来。
  “不认识你。”杂货商说。
  “别犯傻了。”利玛斯说,“我来这里买东西有四个月了。”杂货商的脸色变了。
  “没有银行的信用咨询,我们不能赊账。”那人说。这时,利玛斯开始发脾气了。
  “你别胡说八道,”他喊道,“至少一半来这里买东西的人,连银行的门都没有进过,根本就没有什么银行信誉担保。”听他这样说,旁边的人对他都很气愤,尽管他说的是事实。
  “我不认识你,”杂货商不客气地说,“我也不喜欢你。你现在就滚出我的店。”边说边去抢利玛斯手上紧握的购物袋。对接下来发生的事情,后来人们的说法就有分歧了。有人说,杂货商为了夺回袋子,推了利玛斯,有人说没有推。反正不管推了没有,利玛斯确实打了人。很多人回想起来,那时候他右手还拿着购物袋。他好像没有用拳头,而是用左手掌斩了过去,非常地迅速。左手肘跟着击中,杂货商马上像个木头一样倒下不动了。后来法庭上认定杂货商受了两处伤,并且被告也没有否认。第一下打得杂货商颧骨骨折,第二下使他下巴脱臼。报纸对这个案子报道得够详细,但也没有过分渲染。
6 接触
  夜里他躺在监狱的床铺上,听着犯人们发出的声音。有个年纪很轻的犯人在抽泣;一个老犯人敲着饭盒,唱歌打发时间。每唱一句,一个看守就叫喊,“闭嘴,乔治,你这个讨厌的浑蛋。”可是,没有人理他。还有个爱尔兰人在唱爱尔兰共和军的歌曲,可大家都说他是犯强奸罪进来的。
  利玛斯坐牢期间,白天尽可能多地锻炼身体,希望晚上能睡得好点,不过作用不大。到了晚上,你才切身感到身陷牢狱之痛,空虚的黑夜里,身处可怕的囚室,你很难再自我欺骗。周围是挥之不散的监狱气味——囚服的味道和监狱厕所发出的刺鼻气味。犯人们的吵闹声也一直不断。夜晚是犯人最感屈辱难过的时候,对利玛斯来说,是他最想在阳光下的伦敦公园里散步的时候。那时候他对关着他的丑陋铁栏非常仇视,恨不能用手把铁栏拉开,砸碎看守的头,走向自由,走向伦敦的自由空间。有时他会想起丽兹,他只让丽兹在脑海里一闪而过,用很少时间回味抚摸她颀长身体的感觉,然后就把她从记忆中抹去。利玛斯不是那种习惯于生活在梦境中的人。
  他藐视他的狱友,而狱友们则痛恨他。他们恨他的原因是:他能对人一直保持着神秘的感觉,这是坐牢的人非常向往而很难做到的。他把自己个性的一部分隐藏得很好,谈论情人、家庭和孩子那些话题时,他也不会感情外露。狱友们不了解利玛斯,他们想慢慢地探究他,可就是不成功。一般来说,新犯人分为两类:有人在耻辱、恐惧和震惊中,逐渐了解监狱的生活方式。有人关进来后,就编些拙劣的故事,让自己尽快地和同狱犯们熟悉起来。利玛斯和他们都不一样,他不讨好别的犯人,也不招惹他们。而犯人们都恨他,觉得像被社会抛弃一样,他也不需要他们。过了大约十天,犯人们就受够了他,觉得要给他做做规矩才行。于是他们在吃饭排队的时候开始“夹击”他。所谓的“夹击”是监狱犯人惯用的手法,据说起源于十八世纪把人推来推去的行为。这样做的好处是可以把事件弄得很像是场意外事故,在这过程中把受害人的餐盘打翻,把饭菜扣到囚服上。那天利玛斯被人从边上推了一把,另一边的人抬手把他的餐盘打翻到他身上,就那么简单。利玛斯什么也没说,若有所思地看了看边上的两个人。随后看守对他的臭骂,他也默默地忍受了下来,尽管那名看守明知道是别人在作弄他。
  四天以后,他们在监狱的花园里用锄头干活。他双手握锄,锄把横在胸前,把端离右手有六英寸远。忽然,他好像要摔倒似的。就在他跨出一步保持身体平衡时,他右边的犯人突然双手捧腹惨叫一声。从那以后,再也没有犯人敢“夹击”他了。
  让犯人们觉得最奇怪的是他离开时的那个棕色纸袋。说起来有点荒唐,对犯人来说,棕色纸袋就像婚礼上要用戒指来见证一样,它是犯人回归社会的象征。出狱时,看守把棕色纸袋交给利玛斯,让他签收,纸袋里装着他在这个世界上的全部,其他什么都没有了。利玛斯觉得那一刻是他三个月牢狱生活中最感到受辱的,他打定主意:一出狱门就把那个纸袋扔掉。
  他在狱中算是个安分的人,没做过什么出格的事。监狱长对他的案子有一点点兴趣,私下里把利玛斯的犯罪行为归结于爱尔兰人的急脾气,发誓说他能肯定利玛斯有爱尔兰血统。
  “你有什么打算,”他问,“出狱以后干什么?”利玛斯带着一丝诡异的微笑对监狱长说,他要开始新的生活。监狱长说,那样就太好了。
  “你家里人怎么样了?”他问,“你还能和老婆复婚吗?”
  “试试吧。”利玛斯心不在焉地答道,“不过她已经再婚了。”
  保释官要利玛斯去一家精神病院当男护士,利玛斯同意去申请一下。他甚至把精神病院的地址和乘车时间都记下了。
  “现在的火车很多都电气化了,很快就能到那里。”保释官又加了一句。利玛斯说那倒不错。然后他们把纸袋给他,他就离开了监狱。他先乘了一段公共汽车,接着开始步行。他口袋里还有一些小钱,他想先去吃顿像样的晚饭。他走过几家公园,穿过几个广场,找到一家大点的饭馆,进去点了份六先令的牛排。
  那天的伦敦很美,正是晚春时节,公园里盛开着番红花和黄水仙。南边吹来清新的空气,让他愿意在路上逛一整天。可他还带着那个一定要扔掉的口袋。问题是垃圾桶的入口太小,他很荒唐地想把纸袋塞进垃圾桶,可没塞进去。他想到还是要留几件东西,就是那些皱巴巴的纸头,放在一个邮局的牛皮纸信封里——保险卡、驾照和他的E.93。可是他突然又不想费这个事了。于是在小路边的长凳上坐下,把纸袋放在一边。接着人移开,离纸袋更远一点。过了几分钟,他站起来往回走,把纸袋留在了长凳上。他没走多远听到后面有人在喊什么。他转身,转得有点急,看到一个穿军用风衣的男人在叫他,手里举着那个棕色的纸袋。
  利玛斯双手插在裤子口袋里,没有往回走,只是扭头看着那个穿风衣的男人。那人犹豫了一下,很显然是等着利玛斯回去拿,至少对他手上的东西有些反应。可利玛斯一点反应都没有,他反而耸了耸肩,继续往前走。他又听到那人喊了一声,他没有理睬,但知道那人追了上来。他听到了那人在石子路上小跑的脚步声,很快又一个声音响起,有点气喘,有点气恼。
  “喂,你,说你呢。”男人赶到的时候,利玛斯停下脚步,转身看着他。
  “什么事?”
  “这是你的纸袋没错吧?你忘在那边位子上了。刚才我叫你,你为什么不停下来?”
  那人是个大个子,一头棕色的卷发,穿着淡绿色的衬衫,打着橙色的领带。利玛斯估摸这个人脾气急,有点娘娘腔,像是个学校校长,或是改行经营底层戏剧俱乐部的老师,眼光不锐利。
  “你可以把它放回去,”利玛斯说,“那东西我不要了。”
  那人火气大了起来。
  “你不能把它放在那里,”他说,“你这是乱扔垃圾的行为。”
  “我愿意,怎么啦?”利玛斯反驳说,“说不定有人还觉得那东西有用呢。”他想继续往前走,那人站在前面挡住他,双手捧着纸袋,像抱孩子一样。“别挡路,”利玛斯说,“让开行吗?”
  “你看,”那个陌生人提高了声调说,“我刚才是好心帮你,你为什么对我这么不客气?”
  “如果你热心帮我,”利玛斯说,“你又何必跟在我后面跟了半小时?”
  利玛斯想,这个人算有点本事了。还没退缩,不过心里肯定有些发抖了。
  “我是看你像我在柏林认识的一个人,如果你一定要问的话。”
  “所以你就跟踪我半小时?”
  利玛斯语调里的讽刺意味很浓,他那棕色的眼睛一直盯着对方的脸。
  “哪有半小时,我就在不远的地方看到你,以为你是阿历克·利玛斯,我曾向那个人借过一些钱。我以前在英国广播公司的柏林站工作,那时候向他借了一点钱。我有良心,一直记着要还钱,所以才跟过来看看你,就想证实一下。”
  利玛斯仍然一言不发地看着他,觉得对方事情做得不算很漂亮,不过也还过得去。对方编的故事不太可信,那也没关系。重要的是他在利玛斯不配合的情况下,能演完这场戏就行。
  “我是利玛斯,”他最后说,“你到底是谁?”
  他说他叫阿什,什么的“什”,他很快地加了一句说。利玛斯知道那是他编出来的假名。在一起吃午饭时,他装作不太相信利玛斯就是他要找的那个利玛斯,因此还查看了利玛斯在棕色纸袋里的国民保险卡,让利玛斯觉得这个娘娘腔很是可笑。阿什点菜的时候,对价格显得很不在意。他们喝高档的红酒,回忆过去的好时光。利玛斯开始的时候一直坚持说他不记得阿什,阿什说他对此觉得很吃惊。他用一种很受伤的语调对利玛斯说,他们是在一次聚会上认识的,聚会地点是德里克·威廉姆斯在库达姆的住处(这点他说准了)。那次去了不少新闻从业人员。他问阿历克想起来了吗?利玛斯说没有,想不起来。那好,又问他记不记得《观察家报》的德里克·威廉姆斯,那个在家里提供美味比萨给聚会者吃的好人?利玛斯说他经常记不住别人的名字。后来他们又谈了很多,发了很多感慨……阿什说别人也叫他比尔,那是他的教名呢称。说他对过去很多事情还记忆犹新。他们喝了不少酒,威士忌、白兰地和薄荷甜酒混着喝,两人都有点醉意了。阿什又说,那时候德里克还给他们找了不少漂亮姑娘,都是从那家有名的夜总会找来的,问阿历克还记不记得。利玛斯说好像有点想起来了,让比尔继续说下去。
  比尔还真的继续编故事给利玛斯听,谎话也说得很动听。他稍微提了一点找女人玩的事情,说他们在聚会后同三个女孩子一起去了夜总会。说阿历克那时是领馆的工作人员,那次比尔没带钱,后来是阿历克帮他付的钱。那天比尔要带个姑娘回家过夜,利玛斯就又给了他十英镑……
  “天哪。”利玛斯说,“想起来了,我全想起来了。”
  “我就知道你会想起来的。”阿什开心地说,又对面前的利玛斯点着头说,“你看,这事很有意思吧,我们要再接再厉啊。”
  有种人和人相处的原则就是得寸进尺,别人退让他就变本加厉,别人强硬他就退缩,阿什就是这种人的典型。他做人没有自己的原则和偏好,常常是人云亦云。他这种人喜欢追逐流行、自命风雅。听到什么惨剧发生,一定会表现出非常的同情,听到什么恶行,一定会表现得十分愤慨。利玛斯对眼下扮演的被动角色很不满,于是不断地逗弄阿什。谈话中,利玛斯经常把阿什弄得难以自圆其说、狼狈不堪。他有时显得很无赖、很固执,有意让他们的交谈几乎继续不下去。他们附近的餐桌旁,坐着一个戴眼镜的矮个子男人,愁眉苦脸地读着一本有关球状轴承制造的书。那人如果在听他们谈话,一定会认为利玛斯是个虐待狂,如果那人更聪明一点的话,就会知道只有别有用心的人才能忍受利玛斯的冷嘲热讽。
  他们结账的时候,已经快到下午四点了。利玛斯坚持要各付各的,阿什却坚决不肯。阿什付完账后,还开了张支票给利玛斯,说是还他的钱。
  “二十英镑整。”他说着填上了支票日期。
  接着抬起头,瞪大眼睛看着利玛斯,很开心的样子。
  “我说,给你支票没问题吧?”
  利玛斯有点难为情地说:“我目前还没有银行户头,我刚从国外回来,还没有来得及办。最好我拿支票去你的开户银行取现金。”
  “我亲爱的朋友,我确实没有想到这是个问题。这样的话,你要走很远的路去银行兑钱了。”利玛斯耸了耸肩,阿什笑了起来。他们约好第二天还在这里见面,时间是下午一点,那时候阿什带现金来。
  阿什在街角叫了出租车,利玛斯一直目送他离开。他这才看了看手表,正好是下午四点。他估计还有人跟着他,就走了一段路后,去一家咖啡店要了一杯咖啡。接着去书店逛了逛,在报栏前看了看晚报。然后好像心血来潮似的,在一辆公共汽车关门前突然跳了上去。路上车很多,他就下车钻进了地铁站。买了一张六分的地铁票,上了地铁最后一节车厢。乘了一站,他下车换乘另一列地铁。等他出地铁站的时候,已是晚上九点钟了,外面很冷。地铁站前有辆面包车等着,司机已经睡着了。利玛斯看了看车牌,走到车窗边问了一句:
  “你是克莱门茨来的吗?”那司机突然醒了,反问他:
  “你是汤姆斯先生?”
  “不是。”利玛斯答道,“汤姆斯没有来,我是从汉斯罗来的爱密斯。”
  “上车吧,爱密斯先生。”司机说着打开了车门。他们向西边开去,司机对路很熟。
  头儿前来开门。
  “乔治·史迈利出去了,”他说,“我借他的房子用一用。进来吧。”头儿等到利玛斯进门,把门关上后才打开里面的电灯。
  “吃完午饭就没人跟着我了。”利玛斯说。他们走进一个小会客厅,那里有很多书。房间不错,丝毫没有压抑感,有着十八世纪的装饰风格,落地窗和壁炉都不错。
  “他们今天早上找上了我,是个叫阿什的男人。”他点了一支烟,“是个娘娘腔。我们约好明天再见面。”
  头儿认真地听利玛斯讲,从打杂货商那天起,到今天早上遇见阿什的经历,利玛斯作了详细的介绍。
  “你在监狱里过得怎么样?”头儿问他,口气像是利玛斯刚度过一个愉快的假期一样,“当然,我们很抱歉,没有办法让监狱优待你,想让你稍微舒服一些,可没法做到。”
  “没有什么。”
  “做事就是要认真,每一个环节都要认真对待。我们既然开了头,就只有干下去。我知道你还生了一场病,我很抱歉。那时你得了什么病?”
  “发烧而已。”
  “多长时间不能起床?”
  “十天左右。”
  “真是太不幸了。而且还没有照顾你。”
  他们长时间地沉默。
  “你知道她是党员吧?”头儿平静地问他。
  “知道。”利玛斯回答说。又是一阵沉默。“我不想把她牵涉进来。”
  “为什么要把她牵涉进来?”头儿严厉地说,不过他很快就回到了一副文质彬彬的样子。“谁说要把她牵涉进来?”
  “没人说过。”利玛斯答道,“我只是把话说在前面。我知道这种事有很多特别行动要采取,有很多不可预料的因素存在,阴错阳差的事情也很多,我不想她卷进来。”
  “是啊,是啊。”
  “职业介绍所的那个皮特是什么人?二战时期他在圆场工作过吧?”
  “我没听过那个名字。你说那人叫皮特?”
  “是的。”
  “没这个人,没有。你是说他在职业介绍所工作?”
  “哦,算了吧。”利玛斯低声咕哝了一句。
  “不好意思,”头儿说着站起身来,“我也算这里的主人,却忘了招待你了。你要喝点什么吗?”
  “不了,我想今天夜里就离开这里。头儿,我想去乡下活动一下筋骨。可以吗?”
  “我已经把车安排好了。”他说,“你明天什么时候和阿什碰头?是一点钟吗?”
  “是的。”
  “我叫人安排你去打壁球,你最好去检查一下身体,看看上次的病还有没有什么问题。”
  “看病就算了。”
  “随便你。”
  头儿给自己倒了一杯威士忌,开始悠闲地看起房里书架上有什么书来。
  “史迈利怎么不在?”利玛斯问。
  “他不喜欢这次行动。”头儿淡淡地说,“他觉得没意思。尽管他也认为这次行动很有必要,可他不想参与。他的毛病——”头儿带着古怪的微笑接着说,“又发了。”
  “他以前就对我这次行动不太热心。”
  “没错,他不想参与。可他把蒙特的情况和背景资料都给了你,对吧?”
  “是的。”
  “蒙特是个非常厉害的角色,”头儿说,“这一点我们必须牢记。他是一名很优秀的特工。”
  “史迈利知道我们这次行动的目的吗?真实意图知道吗?”
  头儿点了点头,喝了一口威士忌。
  “知道了还是不喜欢这次行动?”
  “无所谓喜欢不喜欢。他就像一名厌倦了血腥的外科医生。事情只要有人干,他就满足了。”
  “告诉我,”利玛斯接着问,“你怎么知道这次我们能达到行动目标?你怎么知道要和东德的特工而不是捷克或者俄国的情报人员去打交道?”
  “你放心吧,”头儿有点自负地说,“我们都有安排了。”
  他们走到门口时,头儿把手轻轻地放在利玛斯的肩上。
  “这是你最后一次行动,”他说,“然后你就彻底摆脱了。关于那个姑娘的问题——你要我们给她一些经济上或者是其他方面的帮助吗?”
  “等这件事结束了,我自己去处理吧。”
  “好的,现在还不是帮她的时候。”
  “没人去打扰她就行,”利玛斯又加重语气说,“我就是不想把她牵涉进来。我不想给她的生活留下污点,我要她忘了这一切。”
  他对头儿点了点头,悄悄地掩入夜色,进入寒冷之中。
7 基沃
  第二天,利玛斯比约好和阿什吃午饭的时间晚了二十分钟,浑身都是酒气。阿什看到他来还是很兴奋。他说他也刚到,之前去银行耽搁了一会儿。他递给利玛斯一个信封。
  “都是一英镑的票子,”阿什说,“用起来方便些。”
  “谢谢。”利玛斯答道,“让我们一起喝一杯。”他没刮胡子,身上的衬衫一股怪味。他叫来侍者,给自己点了大杯的威士忌,给阿什点了粉红杜松子酒。酒送来后,利玛斯颤抖着给酒里加苏打水,差点把酒倒得溢出来。
  他们一起吃了午饭,喝了很多酒,基本上都是阿什在说话。利玛斯让对方多谈他自己的情况,这样做虽然不是什么新招式,但还是很有效。
  “老实说,我最近碰到一件大好事。”阿什说,“我帮国外的通讯社做自由撰稿人。我从柏林回来初期,工作不太顺利。公司没有和我续签工作合同,我只有去帮人管理一家糖果店,主要为老头老太服务,没意思。现在想想真是太可怕了。后来那家店受罢工影响而关门,我才摆脱了。接着我在母亲家里住了一段时间,她开一家古董店,幸好店的生意还很不错。不久我收到一个朋友的信,那人叫山姆·基沃。他那时开始经营一家小型通讯社,专门向国外报纸提供英国生活方面的稿件。你知道,就是那些花边新闻之类的东西。山姆还是有点本事的,他把英文稿翻译成外文后才卖出去,这就不一样了。有人会说,国外的报纸不也可以请人翻译吗?可是如果你是报纸的编辑的话,需要稿子的时候根本不愿意花钱去找人来翻译。山姆的诀窍是直接同编辑建立联系。为此,他在欧洲到处跑,像个吉普赛人似的。尽管辛苦,回报却很高。”
  阿什停了一下,等着利玛斯接上话头,能谈谈他的情况。利玛斯继续装糊涂,无精打采地点点头说:“很好啊。”阿什想要点葡萄酒,利玛斯说只喝威士忌。饭后咖啡上来的时候,他已经喝了四大杯威士忌。他看上去很糟糕,和大部分酒鬼一样,他喝酒前总是把嘴凑到酒杯边上,像是怕酒洒了似的。
  阿什沉默了一会儿。
  “你不认识山姆吧?”他问。
  “山姆?”
  阿什的口气有点恼怒。
  “山姆·基沃,我的老板。就是我刚才告诉你的那个人。”
  “他以前也在柏林吗?”
  “不,他会说德语,但从没有在柏林住过。他曾在波恩做过自由撰稿人之类的工作。说不定你以前见过他呢。很不错的一个人。”
  “不会吧。”停顿了一会儿。
  “你这些日子在干什么,老朋友?”阿什问。
  利玛斯耸了耸肩膀。
  “我被打入了冷宫,”他回答的时候还有点傻傻地笑了笑,“被贬到冷官里了。”
  “我忘了你在柏林是做什么工作的,你是那些神秘的冷战斗士中的一员吗?”我的天哪,利玛斯想,问话开始升级了。
  利玛斯犹豫了一下,脸有点红,接着粗鲁地说:“帮美国佬跑腿,很多人都那样的。”
  “我说,”阿什装着经过慎重考虑过的一样,“你应该去见见山姆,你会喜欢他的。”说到这里,他突然问:“对了,阿历克,我还不知道你现在住在哪里呢。”
  “你不会知道的。”利玛斯有气无力地说。
  “我不会去找你的,老朋友。不过你到底住在哪里?”
  “我就住在这一带,不太固定。我没有工作,那帮浑蛋不肯给我足额的养老金。”
  阿什一副很吃惊的样子。
  “啊,阿历克,那真是太糟糕了。你怎么不早点告诉我?这样吧,你先住到我那里去吧。我住的地方虽然不大,却还有一间空房间。不过里面只有简单的床铺,你不在意就行。你总不能住在树林里吧,老朋友!”
  “我倒不太觉得有什么。”利玛斯边说边拍了拍口袋里那只装钱的信封。“我要去找个工作,”像是下了决心似的点点头,“给我一个星期左右的时间,我会好起来的。”
  “你要找什么工作?”
  “哦,我不知道,做什么都行。”
  “可你不能这样露宿街头啊,阿历克。我记得你的德语说得非常好,很多工作你都可以做的。”
  “我已经做过很多工作了,我为一家美国人的狗屁公司卖过百科全书,我在一家精神病书籍图书馆帮人整理,还在一家臭烘烘的胶水厂里上过班。我到底能做什么?”他说话的时候没有看着阿什,而是低头看着桌面。恼怒中他说话很快。阿什凑过身来看着他,带着一些胜利的感觉,加重口气说了起来。
  “阿历克,你需要关系,明白吗?我很理解你的处境,我自己也曾活得很狼狈。这时候最需要有人帮你。我不知道你以前在柏林是干什么的,我也不想知道。可我想你在那里做的工作不能让你建立很多关系,是不是?如果我没有在五年前遇到山姆的话,我今天也还过着穷日子。阿历克,你搬到我那里先住一两个星期吧。我去问问山姆和其他以前在柏林的朋友,他们要是在的话,大家一起想想办法。”
  “可我不会写稿子啊。”利玛斯说,“我什么都不会写。”阿什把手放在利玛斯的手臂上。“好了,你别急,”他用安慰地口气说,“事情一件一件地解决。你的东西在哪里?”
  “什么东西?”
  “你的东西:衣服、包之类的东西。”
  “我没有,我把所有东西都卖了,只剩下一个纸袋。”
  “什么纸袋?”
  “那个你在公园里捡起来的棕色纸袋,也就是我想扔掉的东西。”
  阿什在海豚广场有一所公寓。和利玛斯想像的一样,公寓不大,里面放着一些临时准备的德国工艺品:一些啤酒杯、农夫用的烟斗和几个低档的宁芬堡陶器。
  “我周末的时候住在我母亲家,”他说,“平时住在这里,这样方便一些。”说话的口气好像不太重视这里。他们在小客厅里,把行军床支好。这时候已经四点半了。
  “你在这里住了多长时间?”利玛斯问。
  “哦,大概一年左右吧。”
  “这样的房子很容易租到吗?”
  “这样房子的房客流动性很大。要租房的时候,你去登记一下,有房子空出来他们会电话通知你,一点也不难。”
  阿什准备了茶。两人喝的时候,利玛斯不说话,好像还没有适应这种舒适的生活。阿什说话的声音也没有那么响了。喝完茶,阿什说:“我出去一下,在商店关门前买点东西回来。然后我们再想办法解决问题。可能的话,我今天晚上给山姆打个电话,我想你们最好能尽快见个面。你还是休息一会儿吧,你气色不太好啊。”
  利玛斯点了点头说:“你真够意思。”他笨拙地做了个感谢的手势,“很够意思。”阿什在他肩膀上拍了拍,拿起他的军用风衣出门了。
  利玛斯一旦确证阿什已经出了那栋楼,马上出了公寓的门,并且不让门锁上。他跑到楼上的大堂里,用大堂的电话拨了一个号码,接通后说要找汤姆斯先生的秘书。电话里很快传来一个姑娘的声音:“我是汤姆斯先生的秘书。”
  “我代表山姆·基沃先生给你打电话,”利玛斯说,“他已经接受了邀请,希望今天晚上和汤姆斯先生见面。”
  “我会转告汤姆斯先生。他知道在哪里能联系到你吗?”
  “海豚广场。”利玛斯答道,把地址报给了对方,“再见。”
  他去公寓传达室问了几个问题后,就回到了阿什的公寓,坐在行军床上看着自己紧握的双手。过了一会儿,他才躺下。他决定听从阿什的劝告,先睡一会儿。闭上眼睛的时候,他想起丽兹在床边照顾他的情景,模模糊糊地想知道她现在的状况。
  他被阿什叫醒,看到阿什身边有个矮胖的男人。那人头发很长,正开始变灰,穿着双排扣的西装。说话带点中欧国家口音,可能是德语口音,不过也说不准。自我介绍说他叫山姆·基沃。
  他们一起喝金托力酒,基本上都是阿什在说话。他说好像又回到了从前,大家在柏林也是这样一起寻欢作乐的。基沃说他不能回去太晚,明天还要上班。他们约好一起去阿什熟悉的那家中餐馆吃饭,就是警察局对面的那家,他们自己带葡萄酒去。阿什在厨房里令人惊奇地找出了两瓶好酒,他们带着酒上了出租车。
  饭菜很好,他们把两瓶酒都喝光了。基沃在开始喝第二瓶酒时说话,说了不多的几句话。他说他刚从西德和法国回来。法国到处乱糟糟的,戴高乐快不行了,以后还不知道会变成什么样子。成千上万的白痴恶棍从阿尔及利亚回到法国,他估计法国也要变成法西斯横行的地方了。
  “德国的情况怎么样?”阿历克特意问他。
  “就要看美国佬能不能帮他们撑住了。”基沃说着,用鼓励的眼光看着利玛斯。
  “那是什么意思?”利玛斯问。
  “就像我说的那样,杜勒斯给了西德制定外交政策的权力,肯尼迪又把那权力收了回去。所以他们火气很大。”
  利玛斯用力地点了点头,说:“美国佬就那样。”
  “阿历克好像不喜欢我们的美国朋友啊。”阿什加重语气插了一句。基沃对此一点兴趣都没有,只低声说了一句:“哦,是吗?”利玛斯想,基沃装得更像,更有耐心。他像一名驯兽师,让对方围着他转。他似乎愿意给对方一些赏赐,但对方也不会那么轻易就能得到。他分寸掌握得非常好。
  吃完饭后,阿什说:“我知道有个好地方,山姆你也去过的。那里服务很不错。我们叫车过去玩玩吧。”
  “等一下,”利玛斯说,他说话的口气让阿什迅速地转头看着他,“我先问个问题好吗?去那个地方谁付钱?”
  “我来付,”阿什马上回答说,“我和山姆付钱。”
  “你们两人谈好了吗?”
  “这个——没谈呢。”
  “你们知道,我没钱。我可没钱去玩乐。”
  “没问题的,阿历克。一直以来我也没有用过你的钱,是不是?”
  “是的,”利玛斯回答说,“是的,没有用过。”
  他好像要说什么,又改变主意不说了似的。阿什看上去没有生气,只是显得有点担心。而基沃还是一副高深莫测的样子。
  利玛斯在出租车里拒绝说话。阿什还讨好地和他搭腔,利玛斯仅恼怒地耸了耸肩。他们到达那里,下车时利玛斯和基沃都没有付车费的意思。阿什领着他们拐进一条深巷,路过的店面橱窗里放着色情杂志。巷子尽头有一块俗丽的霓虹灯招牌,写着:“尤物俱乐部,仅限会员。”门两边贴着姑娘们的照片,照片上都订着一张纸条,用手写体写着:“人体探究,仅限会员。”
  阿什按了按门铃,门马上就开了。开门的是个很高大的男人,穿着白衬衫、黑裤子。
  “我是会员。”阿什说,“这两位先生是和我一起的。”
  “看看你的会员卡?”
  阿什从钱包里取出一张米色的卡片,递了过去。
  “你带来的客人每人要付一块钱的临时会员费。算他们是你带来的,行吗?”他正要把会员卡递还给阿什的时候,利玛斯抢先一步,把卡接了过来。利玛斯拿着卡看了一会儿,才把它还给阿什。
  利玛斯从裤子口袋里取出两英镑,放在门口那个男人伸出的手中。
  “两块钱,”利玛斯说,“临时会费。”他不管阿什的惊讶和抗议,领着他们走过挂着门帘的门道,进入昏暗的俱乐部前厅。他转身对跟过来的看门人说:
  “给我们找张桌子,”利玛斯说,“送一瓶苏格兰威士忌来,接下来就别管了。”看门人犹豫了一下,没敢多说什么,陪着他们下台阶。走在台阶上,耳边传来的音乐,就像被压低了的呻吟声。
  他们选了房子角落处一张单独的桌子。房子里有个两人乐队正在演奏,姑娘们二三成群地坐着。他们进来的时候,有两个姑娘站了起来,可大个子看门人对她们摇了摇头。
  在等酒送上来的时间里,阿什不安地看着利玛斯。基沃似乎稍稍有点烦躁。侍者送来了一瓶威士忌和三只酒杯,给每个杯子里倒了少许的酒,这过程中没人说话。利玛斯从侍者手中拿过酒瓶,给三只杯子里又加了不少的酒。加完酒,他凑到桌前对阿什说:“现在你应该告诉我这一切到底是怎么回事了吧?”
  “什么意思?”阿什有点心虚地问,“阿历克,你在说什么?”
  “我出狱那天你就跟着我了,”他平静地开始了,“你编些愚蠢的故事,什么在柏林见过我之类的。你没有借过我的钱,却还钱给我。你花不少钱请我吃饭,还让我住在你的公寓里。”
  阿什脸红了,他说:“如果是以为……”
  “不要打断我的话,”利玛斯不客气地说,“等我把话说完,不行吗?你这里会员卡上的名字是墨菲,是你的真名吗?”
  “不,不是的。”
  “我想是你一个叫墨菲的朋友把卡借给你用的,是不是?”
  “那倒不是。如果你一定要知道的话,那我告诉你,我有时来这里找姑娘玩,我用假名字办了张会员卡。”
  “是吗?”利玛斯毫不客气地接着问,“你住的公寓不也是用墨菲的名字租下的吗?”
  基沃终于开口说话了。
  “你先回家吧,”他对阿什说,“这事我来处理。”
  一个姑娘正在跳脱衣舞,是个年轻俗气的女孩,大腿上有块乌青。由于长得瘦,她给人的印象不是性感而是尴尬,没有美感,也勾不起人的欲望。她慢慢地转过身,四肢不时地抖动。她很少跟着音乐节奏动,看着观众的眼光,类似于成人堆里的早熟儿童。突然音乐的节奏加快了,那姑娘像头听到口哨声的狗,乱蹦乱跳起来。她脱下胸罩,举到头顶,展示她那干瘪的身材。下身只穿着一条缀着闪光片的三角裤,看上去像一种基督教的装饰品。
  他们两人默默地看着,利玛斯和基沃都不说话。
  “你是不是要告诉我说我们以前在柏林看的表演更精彩?”利玛斯开口说。基沃看着怒意未消的利玛斯。
  “看过也不错啊,”基沃愉快地回答,“我自己经常去柏林,不过我不喜欢去夜总会。”
  利玛斯没有说话。
  “当然了,我不是说自己脱俗,一个凡人而已。如果我需要女人的话,我知道在别的地方用更少的钱就能得手。如果我想跳舞,我也了解哪里有更好的跳舞场所。”利玛斯对他的话似听非听。
  “也许你可以说说那个娘娘腔找我的用意?”他问。基沃点了点头。
  “当然可以,是我让他去找你的。”
  “为什么?”
  “我对你感兴趣。我要向你提供一份工作,新闻方面的工作。”
  一阵沉默。
  “新闻方面的,”利玛斯重复了一遍,“我明白了。”
  “我经营一家通讯社,提供国际性的新闻服务。收入不错,非常不错。提供一些令人感兴趣的资料。”
  “谁出版那些资料?”
  “通讯社的经济效益很好,像你这样有国外工作经验和工作背景,并且能提供有价值的资料的人,如果从事这行工作,可以在比较短的时间里解决经济问题,不会再为钱发愁。”
  “谁会出版那些资料,基沃?”利玛斯的语气中隐隐有些威胁的成分。一时间,只是很短的时间里,基沃光滑的脸上似乎掠过了一丝担心。
  “外国客户。我在巴黎的助手帮我承担了很多工作。老实说,资料最后由谁出版我也不完全清楚。”他露出让人宽慰的微笑,说,“我也不想管那么多。客户们愿意付钱,生意能做下去就行了。你知道,利玛斯,那些客户往往对枝节问题不感兴趣。他们付钱爽快,并且可以帮着把钱汇到国外银行,那样的话就很方便,不会有税收之类的麻烦。”
  利玛斯没有说话,盯着手中的酒杯。
  利玛斯想,天哪,他们这么快就把话挑明了,也太快了一些。他想起一个有关音乐厅的愚蠢笑话来:“没有一个正经女孩会接受这个要求,当然了,做正经女孩值不值得也是个问题。”仔细想想,利玛斯觉得他们这么急也没有错。我现在一贫如洗,刚从监狱出来,对社会非常不满。我不再年轻,没有什么指望,也就不需要保持什么绅士的自尊心、荣誉感了。另一方面,他们也做好了被我断然拒绝的准备。我表现出害怕也是正常的,因为大家都知道特工部门对叛节者是毫不留情、置之死地而后快的。
  总之,对方知道这是一场赌博,从人类做决定的非一致性来看,精心策划的间谍手段也不一定就有效。有时候骗子、罪犯能够抵御诱惑,而令人尊敬的绅士却为一点鸡毛蒜皮的事情做出惊人的背叛。
  “他们必须付出很多钱。”利玛斯最后低声说了一句。基沃又给他酒杯里加了一些威士忌。
  “他们愿意先付一万五千英镑,钱已经存到了柏林的坎通奈尔银行。等我的客户把需要的取款证明交给你,你就可以去取钱了。我的客户保留在今后一年内向你询问的权力,为此他们会再付给你五千英镑。他们还可以帮你解决……如果你需要在什么地方安居的话。”
  “我有多少考虑时间?”
  “没有考虑时间。你以后不需要把你记得的所有东西都写出来,只是和我的客户见面,他会让人记录下资料的。”
  “我会在什么地方和那个人见面?”
  “我们觉得为了大家都方便,还是在英国以外的地方见面为好。我的客户建议在荷兰见面。”
  “我没有护照了。”
  “我冒昧地帮你准备了护照。”基沃客气地说。他的语言举止完全是一副谈生意的商人模样。“我们明天早上九点四十五乘飞机去荷兰。我们回到我的住处再讨论其他细节问题好吗?”
  基沃付了账,他们乘出租车去了一家相当高级的公寓。
  基沃的公寓非常豪华、奢侈,可还是给人一种临时拼凑起来的感觉。有人说,在伦敦能买到整堆的书回去装门面,也可以请专门的画师来装潢房间墙壁。利玛斯尽管对这种事情不太感兴趣,却也能感觉到这里的生活气息不浓,更像是一套酒店客房。基沃把他领到一间房里(窗外是一个昏暗的内天井,不是临街的房间),利玛斯问他:
  “你在这里住多长时间了?”
  “哦,时间不长。”基沃轻松地回答,“几个月吧,最多了。”
  “花了你不少钱吧,不过我觉得还是值得的。”
  “谢谢。”
  他房间里放着一瓶苏格兰威士忌,一只苏打水瓶和一个镀银的托盘。房间另一端,有条过道通往卫生间,被帘子遮着。
  “真是个温馨的小窝啊,都是伟大的‘工人阶级’出的钱吧。”
  “住口,”基沃厉声说,接着又加了一句,“如果有事找我,你可以用内线打电话到我房间,我会醒的。”
  “我自己会有办法的。”利玛斯顶了他一句。
  “那好,晚安。”基沃不多说,离开了房间。他也快装不下去了,利玛斯想。
  利玛斯是被床边的电话铃声唤醒的,是基沃打来的。
  “六点了,”他说,“六点半吃早饭。”
  “好的。”利玛斯说完挂上电话。他觉得头痛。
  基沃肯定事先打电话订了出租车,因为七点整的时候门铃响了。基沃问:“有什么要带的吗?”
  “我没有行李,”利玛斯说,“只要带把牙刷和刮胡刀就可以了。”
  “那不是问题。你都准备好了?”
  利玛斯耸了耸肩。“算是吧,你有香烟吗?”
  “没有。”基沃说,“不过飞机上有香烟。你现在最好把这个熟悉一下。”说着他把一本英国护照递给利玛新。护照上的名字和照片都是真的,照片角上盖着外交部的钢印。护照不新不旧,注明利玛斯的职业是职员,单身。第一次拿到这样的护照,利玛斯有点不安。这种事情就像结婚一样,一旦开始,生活就不能再回到从前。
  “要用多少钱呢?”利玛斯问。
  “你不用担心钱的问题,都是通讯社出钱。”
8 海市蜃楼
  那天早上很冷,天空中飘着灰色的薄雾,冷风刺骨。机场的景象让利玛斯想起了打仗的日子:各种装备在雾里半隐半现,耐心地等人来操纵;嘈杂声和回音,喊叫声和女人高跟鞋敲打石头地面的声音,都混入震耳的发动机轰鸣声。放眼所见都是早起赶来的人,他们都见证了黑夜的消亡和晨光的出现,人们之间有种同甘共苦的感觉。而机场里的工作人员,在这样寒冷的清晨,变得像从前线打仗归来的男人一样,对旅客和他们行李的态度都有些冷漠——那样的清晨里,别指望什么热情服务了吧。
  基沃给利玛斯准备了一件行李。利玛斯不禁暗暗佩服对方准备得很周到。不带行李的旅客容易引起别人注意,那可是基沃不希望出现的情况。他们在航空公司柜台办了登机手续后,按指示来到护照查验处。中途他们走错了路,那时基沃对一名机场搬运工非常不客气,表现得有点可笑。利玛斯猜想基沃是因为担心护照出问题才失态的,其实完全没那个必要,利玛斯知道护照一点问题都没有。
  查看护照的是个年轻的矮个男人,系着边防专用领带,衣襟上别着特别的徽章。他留着淡黄色的胡子,极力掩饰着他的北方乡下口音。
  “您在国外逗留的时间长吗?”他问利玛斯。
  “几个星期吧。”利玛斯回答说。
  “那您就要注意了,先生。您的护照月底到期,需要换新的了。”
  “我知道了。”利玛斯说。
  他们并肩向候机室走去,路上利玛斯说:“基沃,你真是个多疑的家伙。”对方轻声笑了笑。
  “我们对你可不敢大意,按规矩是小心为妙。”他回答说。
  他们在那里要等二十分钟。于是找了张桌子,点了咖啡。“把这些东西给我收掉。”基沃指着桌子上别人留下的杯碟,托盘对侍者说。“马上就会有人推车子来收拾。”侍者回答说。
  “现在就收掉。”基沃又生气地说了一遍,“不及时把脏东西收掉,太不像话了。”
  那个侍者转身径自走了,并且没有去服务台叫人,也没有给他去端咖啡。基沃气得脸色发白。“我的天哪,”利玛斯低声说,“算了吧,别生那个闲气了。”
  “浑蛋,十足的浑蛋。”基沃骂道。
  “好了,好了,现在不是出气的时候,不然别人都知道我们了。”
  在海牙出关的过程很顺利。基沃似乎不再焦虑,变得轻松起来。他们从飞机走到海关的路上,他的话很多。年轻的荷兰海关官员例行公事地看了一眼他们的行李和护照,用怪腔怪调的英语说:“祝你们在荷兰生活愉快。”
  “谢谢。”基沃说,有点喜形于色地加了一句,“太感谢了。”
  他们沿走廊来到候机楼另一边的接人处。基沃领路向候机楼主出口走去,两边有很多小商店,有些旅客看着商店的香水、照相机和水果之类的东西。他们推着玻璃转门出候机楼的时候,利玛斯回头看了一眼。在报亭那边站着一个体形像青蛙的矮小男人,埋头看《大陆日报》。他戴着眼镜,面有愁容。利玛斯觉得他像公务员,或类似的人。
  停车场里有辆车在等他们,是一辆挂荷兰牌照的大众车。开车的是个女人,一句话也没有和他们说。她车开得很慢,路上碰到黄灯马上停下。利玛斯猜想是有人让她这样开的,后面应该还跟着一辆车。他看了看车旁的后视镜,想知道是什么车在跟着,可没能发现。有段时间后面有辆黑色的标致车,拐了个弯就不见了。后面的车变成了一辆装家具的货车。他二战时在海牙待过,所以对这个城市非常熟悉,于是一路都辨认着车开的方向。他估计目前车正开向西北方的斯海弗宁恩。很快他们的车就开过市郊,来到一群别墅前,周边是靠海的丘陵地带。
  车就在那里停下。他们还在车上,那个女人下车走到靠尽头处的一间奶黄色小屋前,按响了门铃。房子的前面钉着一块铸铁招牌,上面用哥特字体写着几个浅蓝色的字:海市蜃楼。房子的窗户上有张告示,说这里全部客满了。
  开门的是位面着的胖妇人,她看到司机身后的车,就走下台阶面带微笑地向他们走去。看到她,利玛斯想起了自己的一位姑妈,小时候因为不爱惜粮食被她打过的那位姑妈。
  “你们能来真是太好了。”她说,“对你们的到来,我们非常高兴!”他们跟着她进了房子,基沃走在前面。司机回到了车上。利玛斯看了一眼来时的路,在三百米开外停着一辆黑色的车,可能是辆菲亚特或标致,一个穿雨衣的男人正从车里出来。
  到了厅里后,那位妇人热情地和利玛斯握手。“欢迎,欢迎来到‘海市蜃楼’。旅途愉快吗?”
  “愉快。”利玛斯答道。
  “你们是乘飞机还是乘船来的?”
  “乘飞机。”基沃说,“航班飞行很顺利。”说话的口气好像航空公司是他家开的。
  “我去给你们准备午饭。”她说,“一顿特别的午餐。我要为你们准备特别可口的饭菜。现在你们有什么需要吗?”
  “哦,天哪。”利玛斯咕哝的时候,门铃响了。那个妇人跑进了厨房,基沃去打开了前门。
  进来的人穿着带皮扣的风雨衣,身高和利玛斯差不多,年纪要大几岁。利玛斯估计对方年龄在五十四岁左右。他脸色发灰,皱纹很深,应该当过兵。他伸出手说:
  “我叫彼得斯。”他的手指细长干净。
  “你们旅途顺利吗?”
  “是的。”基沃马上回答说,“一切顺利。”
  “利玛斯先生和我有很多事情要谈,我想我们就不留你了,山姆。你可以乘门外的大众车进城去。”
  基沃微笑着。利玛斯知道那是如释重负的微笑。
  “再见,利玛斯。”基沃说,话中透露出兴奋,“祝你好运,老朋友。”
  利玛斯点了点头,对他伸过来的手视而不见。
  “再见。”基沃再次告别,接着悄悄地走出前门。
  利玛斯跟着彼得斯走进后间。房里挂的窗帘上有花边和流苏,窗台上放着盆栽植物,有大仙人掌、烟草和其他一些奇怪的阔叶植物。家具是仿古的,很厚重。房间中央放着一张桌子和两把雕花椅。桌上铺着铁锈色的绒布,像块地毯。两个位子前都放着一沓纸、一支铅笔。旁边的柜子上放着威士忌和苏打水。彼得斯走过去,调了两杯酒端来。
  “喂,”利玛斯突然开口说,“从现在开始,我就不客气了。你懂我意思吗?我们都知道这是怎么回事,都是行家。你们得到了一名叛逃者,运气很好。你们没必要装出一副喜欢我的样子。”他说话的口气显得紧张而心虚。
  彼得斯点了点头。“基沃告诉我说,你是个骄傲的男人。”他冷静地说。接着又认真地加了一句:“不然的话,有谁会打一个卖杂货的呢?”
  利玛斯猜他是俄国人,但不能确定。他英语说得非常好,并且有着文明社会中常有的修养和习惯。
  他们在桌边坐下。
  “基沃对你说,我会付钱给你的,是吗?”彼得斯问。
  “是的,一万五千英镑,在波恩的银行里提取。”
  “没错。”
  “他说你在今后的一年里,可以继续问一些问题,”利玛斯说,“如果我配合的话,你再付我五千块。”
  彼得斯点了点头。
  “我不接受这个条件,”利玛斯接着说,“你我都明白,那是没法做到的。我拿到一万五千块后,我们就两清了。你们的人对叛徒不留情,我们这边的人同样毫不客气。你们按我提供的情报去收网抓人的时候,我可不想坐着等死。他们也不是傻瓜,他们知道要找谁算账。你我都清楚,他们应该已经有所察觉了。”
  彼得斯点头说:“当然了,你也可以去一个……更安全的地方,愿意吗?”
  “住到你们那边去?”
  “是的。”
  利玛斯摇了摇头,接着说:“我想你们的初审需要三天时间,然后再回头谈论细节问题,对吗?”
  “那也不一定。”彼得斯回答说。
  利玛斯感兴趣地看着对方。
  “我明白了,”他说,“你们派专家来了,要么是莫斯科派人来了?”
  彼得斯不说话,只是看着利玛斯,让他表演。最后才拿起面前的铅笔说:“我们从你战时经历开始,可以吗?”
  利玛斯耸了耸肩。“随便你。”
  “好,那我们就从你战时的经历说起。你说吧。”
  “我1939年进技工学校学习。快毕业的时候,看到招收懂外语的人担任海外特别任务的告示。因为我懂荷兰语和德语,法语也不错,加上我那时已经厌倦了烧电焊,于是就报了名。我对荷兰很熟,我父亲曾在莱顿从事机械工具业务,我在荷兰生活过九年。通过常规的面试之后,我被送到牛津附近的一所学校,学习那些常用的鬼把戏。”
  “那所学校的负责人是谁?”
  “开始的时候我并不知道,后来认识斯帝德-俄斯佩里,才知道学校由他和一个叫费尔丁的牛津学者共同管理。1941年我被派到荷兰,在那里工作了将近两年。那段时间,我们损失的特工很多,常常来不及补充人员,斗争非常残酷。荷兰是个很难开展间谍活动的国家,它几乎没有什么偏远的地方,很难找到隐秘的地方做活动基地或架设电台。我们那时候一直没有固定的居所,经常换地方,工作得非常艰难。我1943年离开荷兰,回英国待了几个月。然后又被派到挪威。比较起来,挪威的工作环境要好多了。1945年的时候,他们让我退役,我于是又回到荷兰帮我父亲打点生意。因为生意不好,我和一个老朋友去布里斯托开了一家旅行社。那家旅行社经营了十八个月就被卖掉了。不久,我收到‘组织’的一封信,问我愿不愿意重新工作。那时候我不想再做特工了,就回复他们说要考虑考虑。我在仑迪岛租了一间房子,在岛上住了一年,吃了很多好东西。后来我厌倦了岛上的生活,就给他们写信。1949年年底,我又成为正式的组织成员。当然了,他们不连续算我的服务年限,这样我的养老金就少了,他们是成心整我。我说得是不是太快了?”
  “没有。”彼得斯说着给他加了一些威士忌。“我们以后还会再谈细节问题,如名字和日期等。”
  有人敲门,那位妇人送来了午饭。饭菜的量很大,有冷肉、面包和汤。彼得斯把记录纸推到一边,两人无言地吃了起来。审讯才刚刚开始。
  餐具收走后,彼得斯说:“你后来又回圆场工作了,是吧。”
  “是的。他们让我先做了一段时间的案头工作,处理报告、评估铁幕国家的军事力量、收集有关资料等。”
  “你在哪个部门?”
  “四处。从1950年2月到1951年5月在那里工作。”
  “你的同事有哪些人?”
  “彼得·吉勒姆,拜伦·德·格雷,乔治·史迈利。史迈利在1951年年初离开我们去了反间谍部门。1951年5月,我被派到柏林担任地区副主管,负责所有的特别行动。”
  “你手下有哪些人?”彼得斯记录的速度很快,利玛斯猜他用了特别的速记方法记录。
  “哈克特、萨罗和德·扬。德·扬在1959年死于交通事故。我们曾怀疑他是被谋杀的,可没有证据证明这一点。他们都有各自的组织网络,我是总负责。你要这方面的细节吗?”他淡淡地问了一句。
  “当然要,不过不是现在。你接着说。”
  “1954年下半年,我们在柏林捕到了一条大‘鱼’:佛里兹·费格。他是东德国防部的第二号人物。在那之前的工作很艰难,但在那年11月我们和佛里兹搭上了。他和我们的关系持续了两年整,直到有一天他永远地消失了。我听说他死在了监狱里。那后面的三年,我们没有找到什么可以与他媲美的人。到了1959年,卡尔·雷迈克出现了。卡尔在东德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工作。他是我见到的最优秀的间谍。”
  “他已经死了。”彼得斯说。
  利玛斯的脸上似是露出了一丝羞愧的神情。
  “他被枪杀的时候我在场,”他低声说,“在那之前,他的女人过来了。他把一切都告诉了那个女人——她知道他那该死组织的全部情况。他不出事才怪。”
  “我们以后再谈柏林的事。先说这个。卡尔死了以后你飞回了伦敦。你剩下的职业生涯都是在伦敦度过的吗?”
  “是的,尽管已经算不上什么了。”
  “你在伦敦做了什么工作?”
  “在资金调配部,主要是监督特工的酬劳发放,为海外的秘密特工行动提供资金。是些小孩子都能干的工作,只要按指示签发汇票就行了。就是保密工作有点麻烦。”
  “你们直接和那些特工联系吗?”
  “那怎么可以。国外的‘线人’先提出资金要求,经上头批准后转给我们,再由我们进行支付。通常情况下,我们把钱汇到潜伏特工所在国家的一家外国银行,再由‘线人’提款后交给间谍。”
  “间谍用什么标志?用假名?”
  “用数字。圆场给他们都指定了代号,数字前面加一个字母。卡尔的代号是A-1。”
  利玛斯出汗了。彼得斯冷静地看着他,像个职业赌徒打量着他的对手一样:利玛斯还有多少价值?什么能够使他屈服、害怕,什么能吸引他,什么是他所痛恨的。最重要的还是他知道些什么。他会不会把最有价值的情报放到最后说,等着卖个好价钱?不过彼得斯没有那样认为,他觉得利玛斯现在已经稳不住了。他是一个跟自己过不去的人,一个选择了背叛过去的人。对此,彼得斯并不觉得奇怪,他有这样的经验:他见过一夜之间完全改变信仰的人,见过经过内心挣扎背叛自己事业、家庭和祖国的人。那些人就算认为他们找到了新的信仰或希望,还是摆脱不了背叛行为给他们留下的阴影。而且他们中的一些人,即使费尽全力保守住了部分最高机密,他们还是会感受到背叛的耻辱。就像过去那些背叛基督教的人也不敢烧十字架一样,叛节者常常在主客观之间摇摆不定。而彼得斯作为经手人,必须在给予安抚的同时,摧毁叛节者的自尊心。他们双方对这种事都有清醒的认识,利玛斯也说过要和他公事公办,因为利玛斯的自尊心让他必须这么做。彼得斯也了解,利玛斯不会全说真话。他会有意地隐瞒一些情况,那也是一种欺骗。这都是他的自尊心或职业习惯在作祟。他必须让利玛斯把情报一点一点全提供出来,要让他知道,隐瞒情报会损害他自己的利益。利玛斯会有选择地提供情报,而彼得斯要的是毫无保留的坦白。利玛斯有能力预见彼得斯需要的情报内容,他有意隐瞒的一些细节,很可能对彼得斯来说就十分重要。在这场挑战中,彼得斯还要考虑到对手是酒鬼,因而更具有不确定性。
  “我想,”他说,“我们应该更详细地谈谈你在柏林的工作情况,也就是从1951年5月到1961年3月的情况。再来一杯酒。”
  利玛斯看着他从桌上的烟盒里取出一根烟点上。他注意到两个情况:彼得斯是左撇子,他点烟时又一次点的是靠香烟商标的那一端,这样香烟的商标会先被烧掉,这是利玛斯很欣赏的习惯。而这些都说明彼得斯和他一样,也曾做过秘密潜伏工作。
  彼得斯的脸长得有些怪,脸色发灰,没什么表情。这种脸色应该是他早年革命时期坐牢造成的。那种特征一旦形成,到死也难以改变。彼得斯头上灰白的头发以后会变得全白,但他的脸色不会变。利玛斯有点想知道彼得斯的真实姓名和婚姻情况。在彼得斯身上有一种正统的气质,这是利玛斯所欣赏的。他的正气来自他的实力和自信。彼得斯这种人不会无缘无故地撒谎。他如果要撒谎的话,那也是经过算计并且必须要撒的谎,他不会像阿什那样说一些拙劣的谎话。
  从阿什、基沃到彼得斯,他们的素质和职位一个比一个高,给利玛斯展现了情报系统里的森严等级。利玛斯估计他们的思想也是一个比一个好。阿什像个雇佣兵,基沃是跑腿的,接下来才是彼得斯。当然他们的目的和手段是相同的。
  利玛斯开始谈柏林的事。彼得斯很少打断他的话,很少发问或作评论。可只要彼得斯一开口,他的问题就很有针对性并且很有提问技巧。利玛斯觉得对方在这方面的本事和自己不相上下。利玛斯甚至对彼得斯的审问技巧有些赞赏,有些惺惺相惜的感觉。
  要在柏林东区建立一个像样的间谍网,需要很长时间,利玛斯这样解释说。开始阶段,那个城市里有很多的二流特工。那时候特工人员的信誉度很差,有时候在酒会上就能招进一个人做特工,在饭桌上给对方稍稍介绍一下就行。那种人往往到第二天早上就暴露了。这种情况对职业特工人员来说,简直是一场噩梦:众多的手下,却有很多是对手派遣来的,工作上千头万绪,有价值的情报来源太少,施展拳脚的空间太小。1954年,他们失去了和费格的联系,完全失去了。1956年的时候,当每个部门吵着要发展高层次间谍的时候,他们的工作却毫无进展。实际上费格总是提供一些价值不高的情报,很多情报只比新闻报道快一步。而他们需要的是真正的情报,这让他们又等了三年才等来了机会。
  有一天,德·扬去东柏林的一处森林里野餐。他车上挂的是英国的军用牌照,当时他把车等在运河边一条僻静的小路上,把车上了锁。野餐后,他的孩子们提着篮子,跑在前面。孩子们跑到车边停了下来,犹豫了一会儿,扔下篮子转身往后跑。有人撬开了车门,弄坏了把手,使车门半掩着。德·扬想起照相机还放在车里,不禁骂了一句。他上前去检查车子,发现门把手被人用钢管之类的工具撬坏,所用的工具应该不大,是便于隐藏的那种。车里的照相机还在,放在车里的外套和他妻子的几样东西都没有丢。驾驶位上有一个香烟铁盒,烟盒里放着一个小金属圆桶。德·扬一眼看出那是什么:微型照相机的胶片盒,用的可能是美乐时相机。
  德·扬开车回家,把胶卷冲了出来。照片上是东德共产党中央委员会最近一次会议的记录。正巧他们手上有从其他来源获得的同样情报,经对照,确认照片内容是真实的。
  利玛斯把这件事接了过来,他那时候十分需要获得一次成功。因为他到柏林后,工作上一直没有取得什么进展,加上他年龄越来越大,快超过担任全职特工行动的年龄限制了。他在一周后,把德·扬的汽车停到同样的地方后,到别处去散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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