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肴驴肉。这是没有错的。起先我还联想到,既然广饶是孙子的老家,孙子聪明,孙子吃了肴驴肉写《兵法》,那我吃了肴驴肉便也是会聪明起来的,遇事即便生不出三十六计,有个三计或六计却也是差不离了,因为据说阿凡提的驴子也是聪明过人的驴中豪杰,人性驴性,有相通之处。吃了一肚子的肴驴肉,我暗暗庆幸。然细想之,不对头,始于南宋的肴驴肉,孙子大人又是何以吃得到口?
肴驴肉是一道凉菜,极薄的驴肉片在盘中垒起一座丘陵。它是一种暗红,像鸡血石,肉纤维里有透明的筋络蜿蜒伸展,便是像鸡血石间的石英细脉。吃起来,口感有弹性,内有隐约的芬芳,其特性是为凉爽。一片在口,细细品味三匝,再作咀嚼,肴驴肉的淡香便袅袅于心。我是在县府吃的肴驴肉,据说坊间有马肉充的,然县府不至招假,我想。肴,肴,肴一肴,此间话语就是这么说的,很久不肴驴肉了,手生得很哪。肴的工艺,最为正宗的乃县城十一村崔家肉铺。我专门去过。
肴驴肉的工艺繁琐,乃至我屡屡打探其肴的工艺,都是摇头以答,曰工艺神秘常人不可知的。后我取得肴驴肉秘笈,始知古典肴法隐含有前农业社会的美食主义精髓。肴驴肉先将驴肉洗净切块,以肴驴肉的老汤佐以新水,肴料一剂装于布袋,计有八角、丁香、草果、花椒、肉蔻、白芷等十数味,投入锅中,去腥添味。急火猛攻4小时,再按驴肉的肥瘦增减油料,肥则去油,瘦则加之。文火细焖5小时,驴肉便肴制成功。再凉起,吃前削薄片。
今人到广饶便有两件事,一看孙子故园,二品肴驴肉。肴驴肉适于武士下酒,常吃能够生力,广饶县大王镇的田门,出过皇帝侍卫,据说是因习武时不断吃肴驴肉,就有了超人臂力。然广饶也是出文士的,曾有五进士和父子双双及第的。其是否与吃肴肉驴有关,那就不得而知。再深入探问,肴驴肉的驴子,皆从新疆、宁夏和内蒙古所得。这倒是一个特例,常是当地出产的物品烹制得好,而广饶肴驴肉却有来料加工性质。
寿光咸鱼汤
寿光是闻名于世的中国蔬菜之乡,属潍坊地区,县级农业大市,东临莱州湾,有小清河从境内流过,地理特征属黄河冲积与海相沉积区域,于80年代始由传统小麦种植转向专业蔬菜种植。在著名的蔬菜之乡小饮,心思便也在菜。菜字在拆字学意义上可视为采草为菜,估计先人是看中素食。但鱼羊为鲜,羊大为美,则又表明先人亦看重鱼肉之鲜美的。我也以为。以咸鱼煮汤,似有悖鱼鲜之现实主义审味意趣。从历史沿续性来考察中国的汤文化,似乎是存在着两条汤的发展路线,一为鲜,如鲫鱼汤、鲍鱼汤、蛤蜊汤,山雉脯汆汤等是为鲜
汤之代表;一为醇,如全羊汤、火腿汤、腊肉汤、排骨汤等是为醇汤之代表。
咸鱼汤可以定义为醇汤的范畴,它讲究的是醇、朴、厚、宽的四大境界,其源于农业文明的原初审味情境,是为居农主义悠悠的饮食源流。寿光咸鱼汤,是以巴鱼为料基。巴鱼是一种海鱼,产于莱洲湾。腌制的巴鱼切碎成片状,裹面粉糊(可略加蛋清)油炸,以酥松为度,置汤焖煮,少油,佐粉条、凉粉皮、香菜和葱姜。此汤显清淡亦有醇厚之内质,隐隐地透露咸鱼的气息和其所积淀的岁月的芬芳。
喝咸鱼汤,有解酒之功。尤喝啤酒,冲淡酒劲。其间吃咸鱼的味道很好,咸鱼油炸至酥松加焖煮,炸香尤裹其中,鱼肉绵软,已然解除了咸鱼的坚质,轻含口中,咸鱼的原味浸润于口于心,引发出关于水和时间的遥想。因此,喝咸鱼汤的重要课目,亦是吃咸鱼肉。吃一种酥松的面粉糊中的绵软的浸润的咸鱼肉,不油不腻,绵香袅袅,悄然浸润,峰回路转,如丝如缕,总归是集纳美食工艺的至关要素。喝咸鱼汤,必须热喝,凉而复腥,会破坏掉咸鱼汤的醇厚之感。如是略佐一点辣料,青椒丝或白辣椒,则甚佳。
因是在菜乡吃菜,而我也曾立志做一个时代的菜学家,吃得格外地谨慎和细致,力除少时读书不求甚解的粗放经营陋习,只是细细地悉心品味,喝罢一钵,又续了一钵,渐渐地豁然品味到寿光咸鱼汤的本真,终于发自内心地要认定这钵寿光咸鱼汤或许数十年之后,就也能够立于世界名菜之林了。由此,我也想告示寿光之美食同仁,卖菜买菜到寿光,能够宣称天下“寿光没有买不到的菜,寿光没有卖不出去的菜”,当然也是经济主义时代的至高境界,我以为还不如“吃在寿光”来得干脆利索。诚然,由咸鱼汤为开端,寿光还是有几道鲜菜可以一提的。
博山烩菜
博山是淄博的一个县,据说淄博就是从临淄与博山两个辖地名中提取出来的,临淄是齐国的首都,我去过,博山就没有去,惟其有吃,至少在淄博问起人来,贵地有何可吃,他们必言博山。噢,博山人会弄吃的。这是十分地奇异,因为在淄博所辖的县区中,博山人独善吃,边上的人几乎是一个名菜都没有发明出来,其实是应该惭愧的。
博山人的吃,大抵上也是平民菜肴,如烩菜、豆腐厢子等等,仿佛也是不入正席的。然
对于好吃之徒而言,这边缘化的菜谱,或曰愈是民间化的事物,它的变异性愈少,纯朴之特质愈多。故淄博人,皆吃博山菜。我是在张店吃的。
博山烩菜是一道汤菜。这道汤菜有多么地讲究,或是多么地不讲究,都是可以说出典来的。我在淄博仅呆两天,就吃过两种不同的博山烩菜,有一种较好吃,有一种不怎么好吃。我吃的博山烩菜,是用咸肉做的汤。咸肉多瘦肉,外面裹面粉糊,略略油炸,搁汤锅里煮。辅菜是菠菜、粉条、豆腐干子等,蔚然一锅,汤是介于浑厚与清鲜之间的,内有隐隐的咸肉的醇味。
吃博山烩菜的方法有两种,一是用勺舀至小碗里,吃菜喝汤,皆在一小小乾坤之中;一是先从大钵子里挑肉吃,吃些实在的内容,辅之以喝汤,甚至是应当喝得大汗淋漓。第一次吃博山烩菜时,是我一个人的干活。我当然是先从大钵子里挑肉吃,我曾经有打捞队长之美誉,就是无论在什么汤中,我都能够将内里的重要内容打捞干净,实施的是无遗漏吃法。
但是,我不解这样的一道汤菜何以取名曰“烩菜”,后来再度打听,博山烩菜何以为汤?何以正宗?就被告知,没有正宗。它的起源则险些毁了我的美好想像。原来博山烩菜,根本就是将上一餐所有的剩菜搁在一锅里煮,一锅煮天下,一勺定乾坤,这便是民间美食的意趣。一道杂菜汤而成名,并作为一道名菜源远流长,确实耐人寻味。我至此时,吃着博山烩菜,想着这片曾经出过南郭先生的土地,它在历史上有着自己的宽容度,博山烩菜也恰是齐宣王的乐队,内里足以容下一打的南郭先生。故此,博山烩菜在哲学上是存在其宽容与大度的。
关于汤菜,它是一种集体意识的体现,举凡高贵大雅与低贱流俗烩于一锅,溶合的是一个混沌意味十足的汤境,在各自包容的前提下,共同打造出一锅好汤。博山烩菜的意义,自是在审味之外,也有着一种普世真理,便是无论多么地高贵与卑微,在汤的世界里,皆皆有其发散个体特性的机宜。所以言汤,不必独尊燕窝鱼翅者,以博山之法以烩之,是为大同世界也。
素斋
佛家人无疑是古老的素食主义者。寺庙里的素斋,也就成了超凡脱俗的风味。直至今天,烧香拜神之余,兼而品尝古刹里的素餐,也就成了一道锦上添花的功课。俗世间早已有模仿佛门斋饭制做的素菜,但寺庙自办的“食堂”究竟何时开始“对外营业”?据估计唐宋时就有之,与当时大兴茹素之风不无关系。《清稗类钞》对其商业性的发展有更确切的记载:“寺庙庵素馔之著称于时者,京师为法源寺,镇江为定慧寺,上海为白云观,杭州为烟霞洞。”譬如烟霞洞的席价“最上者需银币五十圆”,不知共有哪些菜肴,其价码已令人有奢侈之
感。纵然如此,仍有慕名而来的顾客云集———是追求那种缥缈清朗的境界呢,还是为了与人间烟火作比较?据朱伟在《考吃》中的判断:“吃素菜,一般先上凉拌小菜,诸如拌黄瓜、拌笋尖、拌菠菘、拌川芎、拌水萝卜之类。然后上大菜,冬菇面筋,香菇菜心,什锦豆腐是少不了的。讲究一点的,还有一道罗汉全斋,发菜、冬菇、冬笋、素鸡、鲜蘑、金针、木耳、熟栗、白果、菜花、胡萝卜等在砂锅内烩作一锅,口味极为丰富。”他例举的还只是一道大众化的菜单,但其考究之处已可见一斑,并不比尘世间的鱼肉筵席逊色。
更有趣的是许多素菜索性以鱼肉相称,譬如素鸡、素鸭、素鱼、素火腿,以素油烹制,模仿的只是形式,其实皆以豆腐、面筋、腐竹或其它豆制品来代替。有时凭视力甚至无法分辨,必须亲口品尝才知其真伪。虽属赝品,但比真品却别有一番滋味———令人大快朵颐之余又毫无上当受骗之感。我在杭州灵隐寺吃过这样一桌,赞叹不已:不仅钦佩其制作工艺,更羡慕其想象力。但如此精良的筵席大都带有为观众表演的性质,我想和尚们不会天天吃这样的东西———生活的本质毕竟是朴素的。相比而言我更难忘南京鸡鸣寺的素面(据说得自尼姑的真传),只洒葱花与酱油,不沾一点油星,简直能倒映出顿悟者的清心寡欲……
集体去五台山,做完法事后有一顿斋饭的招待。“食堂”在佛殿的后院,没有招牌,四壁空空,面积相当于一座小礼堂,除了十几排长条桌椅外别无他物———因而又像民办大学的教室。每排可坐二十人,表情肃穆,不像是进餐,倒像是听课。主持简单讲授了要求,即不许说话,一切皆用动作表示,譬如需要添饭则伸出空碗,用筷子在碗内划一下等等。每人面前有饭碗与菜碗各一,先有和尚拎着饭桶走过,陆续给大家盛上米饭,又有拎着菜桶的和尚上菜———菜只有一道,即山西风味的素烩菜,用土豆块、西红柿、粉条、豆腐、白菜杂烩而成。印象颇深的是和尚给我盛饭时无意间洒落米粒在桌案上,立即伸手拈起放入口中咀嚼。好多人都注意到这一情景了,因此大家都默默地吃完这一顿斋饭,没敢在碗中剩下一颗米粒。美食家也许领会不了如此简朴的素斋。但可以想象,这正是和尚们日常的食物。和尚吃什么我们也吃什么,没有任何差别———在五台山,我才算是吃到了真正的斋饭。或许真正的斋饭就应该是如此的内容与如此的心情:一箪食,一瓢饮,不以物喜,不以己悲……怀着猎奇心理而来的食客会失望的。这只怪他们自己:斋饭原本就没什么神秘的———神秘的只是吃饭时每个人的心情。朴素永远比华丽更接近真实。
烧烤
爱吃烧烤。烧烤也因不同地区呈现出多种风格。最有名或者说最大众化的,该算是新疆人的烤羊肉串了———现在内地许多城市都有其踪影,但很少是正宗的新疆人兜售的。我喜欢欣赏维吾尔族人烤羊肉串,他们头戴圆顶花帽,翘着八字胡,用夹生的汉语大声吆喝着,怎么看都有阿凡提的影子。横架在铁皮炭炉上的肉串被麻利地翻动着并撒上红红绿绿的胡椒面、茴香粉。一走近他们,我似乎闻见戈壁的石头、哈密瓜、帐篷与波斯地毯混合的气息。我被他们熟稳的动作迷住了,忘掉他们在做买卖,而以为在表演某种传统的手艺。同样是羊
肉串,在维吾尔族人和国营快餐店服务员手上,能烤出大相迳庭的滋味。当然,这可能是我的心理作用造成的。在北京城里,我经常寻找、挑选新疆人的摊子(宁愿多走两站路),点一大把烤羊肉串,再就一瓶啤酒,伫立街头,如同“左手张弓,右手搭箭”,体会着射雕英雄的豪情。比较来比较去,魏公村那儿有一家最美妙,虽同样是露天的摊档,却堪称“烤羊肉串之王”。也难怪,魏公村邻接着一片维吾尔族人聚居地(又称新疆村),新疆风味的餐馆云集,我还喜欢吃那儿卖的烤羊腰子。
烤羊肉串虽然大名鼎鼎,毕竟是小吃。比起内蒙古的烤全羊来,恐怕是小巫见大巫。我久仰其名,并且终于在伊克昭盟草原品尝过一回。席地而坐,面对着刚从篝火架上卸下的热气腾腾的烤全羊,简直不知该从何处下口。见蒙古族朋友们纷纷拔出腰刀凑上去,我也不甘落后,就近割下一块———动作稍显笨拙,如锯木头。品味良久,才总结出烤全羊爽口之处:外面的皮肉已烤得焦黄、口兹口兹冒油,里面却鲜嫩得沾带有血丝,可谓“老、中、青三结合”……跟烤全羊相类似的还有烤乳猪,只是不知是何方特产。我在广西的一家星级饭店吃过,亲眼目睹厨师用小推车推来,当众切片后堆在大瓷盆里。恐怕因为环境的缘故,我没咀嚼出它本身该具备的那份乡野味。印象中跟烤鸭的吃法较接近,蘸酱后用薄面饼裹着吃。这种方式多矫情啊,远远不如在蓝天绿野间狼吞虎咽烤全羊那么激动人心。
较典型的烧烤应该是东北朝鲜族人的烧烤,基本上跟韩国烧烤同出一辙:特制的炭炉上蒙有一层铁丝网(有些可镶嵌进桌面),将肉片等食物搁置在网上,边用长筷翻拨着边吃,很有情调。北京城南有一家布老虎烧烤馆(据说是来自东北的出版界人士开的,墙角还立有书橱,陈列有全套布老虎丛书),我跟几位搞文学的朋友曾专门打车去拜访过。仍然以烤肉为主,吃腻了之后,还可兼烤土豆块、苹果片、鱼虾蔬菜甚至面包。这使烧烤的内容扩大化了,倒也显得丰富多彩。
我个人印象最深的,还是在西双版纳吃傣族的烧烤。在中缅边境游览了一天,本想赶回景洪市(自治州首府)吃晚饭的,途中却见一片坝子上(可能是橄榄坝)布满卖烧烤的小摊,司机先忍不住了,停车下去买了几串烤鱼片和烤鸡腿,回来后车厢里便洋溢着扑鼻的香气。这唤醒了我们饥饿的感觉,要求司机多停一会,纷纷下车去抢购。穿着民族服装卖烧烤的妇女,看着我们一个个垂涎欲滴的样子,笑得合不拢嘴———抑或因为又来了一笔生意的缘故?逐一品尝,烤鱼最佳。系把剖好的鱼绷开在十字交叉的竹签上(如糊在骨架上的风筝),在炭火上两面翻烤,直至腥味变成了香气。烤麻雀、鹌鹑等也富于野味。最后再吃两根烤得边缘微糊的老玉米,等于给整顿野餐打上一个圆满的句号。在半路上个个都吃饱了,回到市里的宾馆,原订的晚餐只好取消了。第二天一大早我们就赶往昆明了。用一顿傣族风味的乡野烧烤,作为我们本次旅行在西双版纳最后的晚餐———多么有纪念意义啊,简直是天意的安排?这些年来,在怀念西双版纳的同时,我总要怀念傣族的烧烤。何日再相逢?
烩菜
乘车长途旅行的一项乐趣就是可以沿路品尝、比较各地的饮食。有时上一顿和下一顿完全是截然不同的风味。譬如某杂志社曾准备了专车,搭载我等自呼和浩特至西安,一路走,一路看,一路玩———同时也一路吃。最初两天都在内蒙古草原上跋涉,吃腻了牛羊肉,甚至觉得连说话都带着膻味。终于到了陕蒙交界处,发现公路两旁的乡野饭馆都悬挂着名为“烩菜”的招牌———所谓的招牌很简单,不过用毛笔在白纸上写下这两个斗大的字。根据以往的经验,这无疑是当地的特色菜———只是名不见经传,令人无法想象其做法与滋味。
司机挑选了一家稍宽敞点的,招呼大家下车,围着大圆桌坐了。跟老板娘要菜谱,老板娘空着手过来了:“啥叫菜谱呀?这里只做烩菜”。原来这一带的饭馆都只有一道菜。我们也只能入乡随俗了。后面的伙房没拉门帘,能看见灶上的一口大铁锅热气腾腾,打赤膊的厨师边往灶眼里添劈柴,边用铲煤的那种大铁锹在锅里搅拌着。最后,便变戏法似地给每桌客人端来满满一脸盆的烩菜———重重地顿在圆桌中央。大家小心翼翼的往脸盆里看,里面是剁碎的猪肉块、土豆块、蒜头、粗粉条,再没有其它了。伸出筷子挟吃,发现奇香。纷纷自盛一碗糙米饭,不言不语地吃起来,其结果是一脸盆的烩菜被打扫干净。光我一人就连添了三次米饭,在饭量上打破过去的记录。再看看邻桌,也是如此。
烩菜似乎简单得不能再简单了,而且充满乡野气,却使我们这班城里的文人胃口大开,饭量倍增。大锅杂烩,连肥肉都不显得油腻———至少桌上没有什么丢弃物就是证明。也许因为旅途的劳累与饥饿,使那道朴素的烩菜在我们眼中成为人间美味。也许因为在那特殊的环境里吃这特殊的食物,增加了几分野趣。吃完烩菜,我们感到很暖和,胃似乎也变成了农夫的胃———被轻柔地熨平了。事隔多年,那种温饱而安详的感觉仍未从我记忆里消失。宾馆酒肆的山珍海味我吃过不少,却独独怀念着荒村小店的那道无名的乡野菜———没准我的前生就是农夫的命。
我南方的故乡也有一道名菜叫大杂烩,与此较类似。据说是旧社会的餐馆把剩菜残羹收集起来,重新回锅后贱卖给穷人,一个铜板一大海碗。后来的大杂烩模仿其风味,却是精心配料的———内有油炸后的肉皮(俗称皮肚)、剁碎的肉骨头等等。偶尔一吃,确实不同凡响。东北菜中也有一道“乱炖”,名字起得挺好。估计与陕蒙边界的烩菜异曲同工。很遗憾我没有品尝过,尚不敢肯定。人类的食物,不见得非要做得很精致(那太像工艺品了),粗糙点,或许对我们麻木的胃反而是有力的刺激与原始的安慰。
青苔可食
傣族的传统饮食,最令我惊奇的莫过于吃青苔了。这种风俗我在其它地域都很少听说。所以在云南采风的时候,我赞美傣族不仅是以孔雀、大象为吉祥物的民族,而且也是一个热爱青苔的民族———青苔在他们的信仰中或许另有一层涵义?至少,这是最贴近土地与水源的植物了。
傣族是西双版纳的主体民族。西双版纳,傣语原意为十二个田赋单位,后演变为十二个
行政区。“西双”即十二,“版纳”即一千块田(相当于汉语中的千户)。我路过勐腊县勐捧镇的曼哈告,问向导这个地名是什么意思。向导答复:“曼”为寨,“哈”为咬着沙子,“告”为旧,意为“咬着沙子的旧村寨”。封建时代这里是专为召勐捧(勐捧土司)采青苔的奴隶寨。我忙问采青苔作何用?向导说:当然是吃———那时候青苔可是好东西,属于傣家人敬贡贵族和招待客人的上等食品。据说有一次曼哈告的人采摘的青苔没洗干净,土司嚼食时多次咬着沙子,很生气:“你们怎么搞的?青苔都洗不干净,沙子我都咬到了几次。”于是曼哈告这个村寨因而得名。我由这个典故,得知青苔居然是可食用的。
傣族人家大都傍水而居,偏爱水生藻类植物做成的菜肴,傣语称为“改”和“捣”的两种青苔更为其首选———据说这两种藻类植物营养丰富,口味独特,可从水里捞出洗净后,加工成青苔干片食用。估计就像内陆的汉人吃晒干后的紫菜的方式,嗜好那种清香的海味。而且便于贮藏。
“改”指附在江河里鹅卵石上的青苔,草绿色,呈丝状。因为只在阳历的一、二、三月间有,所以需及时打捞出来,制成青苔干片以备全年食用。将洗净的青苔丝拉开,压成直径一尺左右的薄圆饼晒干,叫“改义”。吃法有多种。可以用炭火烘烤,然后用手揉碎在砂锅里,加葱花、油盐烩炒,搭糯米饭吃尤其精彩。还可捣碎后和鸡蛋拌匀,加葱、蒜、芫荽、油、盐等作料放入蒸笼里蒸(青苔鸡蛋羹)。当然,还可以煮入肉汤或鸡蛋汤……将洗净的青苔压成薄饼,洒上加盐的姜汤后再晒干,叫“改英”。吃时用剪刀剪成手掌大小的小块,用竹片夹住,抹上猪油,在炭火上稍加烘烤,即可用来下饭;也可直接在锅里油煎……
“捣”指湖泊、鱼塘里的青苔,估计与江河里的滋味稍有区别———傣家人肯定最清楚。吃法也最有戏剧性。捞出洗净后盛在大海碗里,加姜、葱、蒜、盐等作料,兑上水,随即轻轻放入一块烧红的鹅卵石———伴着汤水沸腾的声音,一股海鲜的香气腾云驾雾。一眨眼青苔就熟了,可用糯米饭团蘸食———此可谓“快餐”也。
以上皆为根据当地人的讲述所做的记录。青苔的菜肴,我并未亲口尝试过。倒是很想尝鲜,可惜没有口福———遍寻版纳的餐馆,没见到这道特色菜。莫非它已退出了当代的宴席?在我生活的都市里,自称美食家的很多,但品尝过青苔的滋味的———恐怕寥寥无几。我至少还算听说过。听说过这道快失传了的美味。记录下来,聊以备忘也。
咸肉
重温生活于江苏老家的那一段童年记忆,最温馨的莫过于和饮食有关的———江苏似乎天生就该是培育美食家的地方。这样自然要想起悬挂在家家户户屋檐下或晒台上的一串串咸肉。江苏的咸肉,远远没有邻近的浙江金华的火腿那样出名,做工上也绝对是两码事;虽然它选择的同样也是上好的猪肉,但不限于腿部,而且系用粗盐在坛坛罐罐里腌制(加少许家常香料),一定时间后取出,穿上线绳后挂在露天里风干。跟其他省份的人讲起吾乡的咸肉,容易造成误会:以为那与湖南的腊肉相似。必须小心地解释,由于没经过那烟熏火燎的系列
工序,咸肉要显得本色一些,吃起来也没有烟火的味道。
我是通过跟火腿与腊肉的比较论述咸肉的。不知是否讲解清楚了?咸肉属于盐水腌制的食品,风干后能看见亮晶晶的盐粒凝结在上面———咸味业已深入进其内部了。因而咸肉便于保存。我祖母家每年初冬都要清洗各种坛罐,用来腌制咸肉,足够吃一年的。无论什么时候,只要窗台上还悬挂有咸肉,接待客人或亲友团聚就不用发愁了。切一块下来,清水泡一泡,可以切片后在饭锅里蒸熟(油汪汪的),更可以炒菜(咸肉丁)或煲汤。吾乡有一道脍炙人口的河蚌咸肉煲,系用新挖出来的河蚌肉加咸肉片炖汤,其汤白得像牛奶一样,喝一汤匙便发现,鲜美得能透人肺腑。而且鲜中有咸,咸中有鲜。广东人是煲汤的好手,我在广东喝过形形色色的汤,可没有哪种能盖住我在老家时喝过的河蚌咸肉煲的余味。我已好多年疏远了此味。想念一道好汤,有时候就像酒鬼难忘某种佳酿似的。这种馋会使人心痒痒的。
吾乡的咸肉,除了自食,就是馈赠亲友,但似乎不登大雅之堂———至少商店里没有卖的。我父母是读书人,不懂腌制,每年春节给老家的亲友拜年,总能收获几串咸肉。我进而联想,孔子的时代,他门下的弟子敬献的那一串串干肉(作为学费),或许就是这种咸肉吧?实际上咸肉的制作,也是一门平民化的学问呢。这种滋味,在我读好文章时也能找到。忆念中的老家的咸肉,令我咀嚼到某种民间的传统与风俗。
吾乡人还按腌制咸肉的方法,腌制咸鱼,腌制咸板鸭———南京的咸板鸭是一道名吃,据说明清时就有了。每年初冬清洗坛坛罐罐,小瓦罐用来腌制肉类,而大坛子则用来腌制蔬菜(有的人家甚至用半人高的水缸)。腌制的蔬菜主要是青菜或雪里红,俗称腌菜。炖排骨汤时若能加一两棵腌菜头进去,味道更醇厚了,也不再觉得油腻。用切碎的雪里红炒毛豆,最适宜喝粥时佐餐的了。我想,从是否擅长腌制食品,能管窥出一个地方的人民是否会过日子至少,江苏人以会过日子而闻名。在过去的年代,老家的百姓,一生就是在这祖传的坛坛罐罐中间度过的。那里面浸泡着他们的清贫,也浸泡着他们的富有。
冰糖葫芦
我从南方第一次来北京,是八十年代末。当时逛天坛公园,发现鱼贯而入的男女游客均人手一枝串满晶莹剔透的红果的小棒,津津有味地咀嚼着。我猜测那该是大名鼎鼎的冰糖葫芦了。再往周围一看就明白了:公园门前的空地上,站了一溜手持稻草秸捆扎成的“靶子”的摊贩,草靶上一律乱箭穿身般插满了红彤彤的冰糖葫芦(中国式的圣诞树)。当时我想,北京人不怕冷吗,大冬天缩着脖子也敢吃冰糖葫芦?这是冰糖葫芦的名称给我造成的心理错觉。或许也不能算是误会,在零下几度的室外气温中,冰糖葫芦经风一吹,像一张张红扑扑
的小脸蛋———眼泪汪汪,连外面裹着的糖浆都冻成冰棱的模样。咬一下肯定嘎吱作响。你简直分辨不清咀嚼的究竟是冰抑或是糖。你的腮帮子冻得都快麻木了———恰恰这时候,那冰糖包裹的新鲜山楂透人肺腑的酸味,会给你一个强烈的刺激。你无法拒绝它向你揭示的五味俱全的谜底……
这毕竟是苍白枯燥的冬季硕果仅存的一份诗意。即使从视觉上的效果来说,颇印证了鲁迅一首散文诗的标题:火的冰。一枝独放的火焰,正炫耀地炽烈着,忽然,仿佛服从冥冥之中的符咒,它被冰封存了、冻僵了,进入一个无声且没有意念的世界。即使在冬眠之中,它仍然保持着火的原型、火的颜色以及性格。你咀嚼着冰的同时实际上在吞食着火。它的双重性格很快把你给感染了……我为什么要做这么多诗化的联想呢?难道最最平民化的冰糖葫芦真的存在什么精神内核?这还得感谢我八年前在北京露天街道上品尝到的第一根冰糖葫芦。是那根用五毛钱购买的冰糖葫芦给了我价值连城的灵感。北京城里的冰糖葫芦哟,从此进入了一位外乡人的视野。
冰糖葫芦是很有北京特色的一种食品。从某种程度上说:它甚至可能代表某种朴素安祥而又不乏历史感的市井生活。林语堂在一部回忆清末民初北京历史文化的专著里,也未能忽略它的存在,仿佛信笔提及:“不管白天还是晚上都会听到小贩们叫卖甘美圆润的冻柿子的吆喝声,还有孩子们喜欢吃的冰糖葫芦,裹着糖的小果,五六个串成一串,染上红色招徕顾客……”这部书是他后来在大洋彼岸用英文写作的。可见冰糖葫芦的造型,已深深镶嵌进他的记忆里了。冰糖葫芦,仿佛也构成一位读书人对老北京城的回忆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了。
能够代表那种古朴的老北京生活的当然不仅是冰糖葫芦,还包括其它当地小吃:豆汁、油茶、灌肠、卤煮火烧、豌豆黄、艾窝窝、褡裢火烧、炒肝、焦圈、酸梅汤、扒糕、羊头肉、驴打滚……甚至有些估计快失传了。作为一个迟到者,我真恨不得一一品尝它们或记录它们。但在这篇短文中,我只能举冰糖葫芦为例了。
冰糖葫芦堪称最原始也最传统的糖果了。和后来商店里零售的各种用塑料纸或锡箔包装的水果糖存在着本质的区别。前者讲究以鲜果(包括野果)为材料,尤以山楂为佳;后者则徒有果味而已……这就是“糖”与“果”概念上的不同。
更重要的,前者是手工制作,匠心独运,简直象征着一个闲情逸致的时代;后者则是机器大批量生产,挥掸不掉工业社会的气息。当我逛街时猛抬头目睹到一株插满通红的冰糖葫芦的金黄稻草扎成的靶子,怎么能够回避它周身洋溢的诗意呢———在苍茫尘世之中,这简直是一件艺术品呀!甚至夸张地认为:连看它一眼也应该交费的。我还有眼福观望过摊贩现场制作冰糖葫芦的:在炉火上支一口小铁锅,熬好口兹口兹冒泡的糖稀,拿山楂串蜻蜓点水地一蘸,就手脚麻利地插在草靶上了———风一吹它就冷却了,摇摇欲坠地诱惑着过往行人……冰糖葫芦不仅满足了我的口福,摊贩们(简直是艺人)的手艺也使人大饱眼福。有一枝审美意义上的冰糖葫芦,在我想象中插上北京的城头,作为一座伟大的城市平民化的吉祥物。北京城里的冰糖葫芦哟,遍布街头巷尾,我抬头低头都能看见你。
关于人类的饮食,我以为可如此做性质上的划分:第一种是求饱(满足“胃”觉),第二种是求美(满足味觉),第三种建立在前两者的基础上,还兼顾到精神的愉悦———或曰还追求某种娱乐性(譬如瓜子之类零食)。这该算饮食文化形而上的跃进吧?冰糖葫芦毫无疑问属于第三种。最初我把它视若儿童食品,后来发现在北京不论男女老少都很偏爱它———它是可以边走边吃的零食,手持一根色泽诱人的冰糖葫芦(像装饰品)逛街,颇有种走马观花的陶醉感。恰如周作人在谈论北京的茶食所说:“我们于日用必需的东西以外,必须还有一点无用的游戏与享乐,生活才觉得有意思。我们看夕阳,看秋河,看花,听雨,闻香,喝不求解渴的酒,吃不求饱的点心,都是生活上必要的———虽然是无用的装点。而且是愈精炼愈好……”冰糖葫芦身上或许正凝注着这种精炼。它是典型的大街上的零食,与之相近似的还有烤羊肉串之类———总之带有休闲或恬适的意味。我们和平时期的城市风景怎能缺乏这些点缀品呢?
北京城里的冰糖葫芦哟,像岁月的接力棒,就这样在一代又一代的市民们手上传递。正如今天晚上,它又从林语堂的笔下传到了我的手上———在五十年之后,我要给北京的冰糖葫芦重新写一篇文章……同时借这篇文章,向所有代表北京传统的风味小吃致意。这也是一个外乡人对一座城市的致意。
满汉全席
满汉全席令我联想到清朝,联想到那由富贵走向腐朽的朝代。据说清入关以前也很朴素,所谓的宫廷宴席极其平民化,不过是露天铺上兽皮,众人围拢着炖肉的火锅盘腿而坐,类似于今天的野餐。《满文老档》记载:“贝勒们设宴时尚不设桌案,都席地而坐。”然而当他们坐定了江山之后,越来越讲究排场了———表现在饮食方面就是形成了满汉全席。最初清宫宴请文武大臣,满汉席是分开的。康熙皇帝曾多次举办动辄数千人云集的“千叟宴”,其中一等席每桌价值白银八两,据此推理,这样的大型宴会真是一掷千金。乾隆年间满汉全
席自宫廷流入民间,一时风行神州。
清朝的满汉全席,似乎以扬州为最(作为江南的官场菜),李斗的《扬州画舫录》里有详细记载。我又分别查阅了川式、广式、鄂式满汉全席的膳单,发现各地因口味不同,菜目也大有变异,但几乎都以山珍海味为主体。虽未现场亲临,仅仅这一份份文字的菜谱就令我眼花缭乱。古人啊古人,为什么对吃有这么高的热情,这么多的创造?
满人宴饮有吃一席撤一席的习俗,这对满汉全席构成最大的影响,使之不再是一餐之食,一夕之食,需分全日(早、中、晚)进行,或分两日甚至三日才能吃完———可见其菜肴品种的繁多。满汉全席就是以这种多餐甚至持续多日的聚餐活动而著称。从日出吃到日落,从今天吃到明天,在那样的环境中,人仿佛变成吃饭的机器了,吃饭也变成某种机械的行为。这种狂吃滥饮、饱食终日的方式,即使在物质文明极其发达的今天看来,也是太奢侈了。吃的人难道不心疼吗?难道不空虚吗?
满汉全席大多在宫廷及官场盛行,由此可见,类似于后来的公款吃喝吧?长年累月地吃下去,还不把江山给吃空了?把老百姓吃苦了?春风得意的大清王朝,最先肯定是从饭桌上开始腐朽的。它首先失败在饭桌上,然后才失败在战场上。当清王朝慢条斯理烹饪、享有满汉全席之时,垂涎三尺的西方列强,却在紧锣密鼓地打制坚船利炮。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铺张浪费的满汉全席,正如清朝的历史一样,顶多只够吃几百年。一个曾经不可一世的华丽的王朝什么也没留下,只留下一桌冷冷清清的剩菜残羹———就像留下圆明园的断墙残柱一样,供后人瞻仰并且嘘叹。所谓的鸦片战争,是清朝走向黄昏的标志———这已是它最后的晚餐!
食无鱼
鱼在古代肯定是美味中的美味。春秋战国时好像是信陵君的一个门客,因得不到重用,便整天愁眉苦脸地跟自己的宝剑窃窃私语(史称弹铗而歌):“长铗归去兮,食无鱼,出无车。”无鱼可食,仿佛也成了怀才不遇的一个标志。饮食问题与交通问题,从那时起就与干部制度以及干部的待遇挂钩。鱼开始成为一种象征。所谓姜太公钓鱼,实际上垂钓的是名利也。他在渭水之滨做做渔夫的姿态,最终上钩的却是周武王这一条大鱼。垂钓者由此便被奉为贤德。在我们这个内陆的民族,鱼的身价是因其与平民生活的距离而决定的———鲤鱼跳
龙门,便一举获得富贵的席位,这简直是传说中最原始的科举制度。中国的第一代哲学家们,也大多对鱼怀有非同寻常的感情。孟子口口声声地宣称:“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美味佳肴,能够与鱼相提并论的只有熊掌了,只可惜二者皆是不可兼得之物———所以孟子无法成为一个完美主义者。孔子不爱夸夸其谈,却悄悄地将自己的儿子命名为“鲤”———对后代寄予厚望。至于庄子,其著作的首篇即《逍遥游》,《逍遥游》的首句即“北冥有鱼,其名为鲲”———这同样也是他人生理想的雏形。还有谁(似乎就是庄子本人),喜看众鱼戏水,并称之为欢乐的最高境界。当旁观者问:“子非鱼,安知鱼之乐?”他便傲然回答:“子非我,安知我不知鱼之乐?”
在古人眼中,鱼是蛟龙、鲲鹏的近亲,也是离荣华富贵最近的种族———它跃出水门就是龙,化而为鸟就是鹏,总之它是有可能创造人间的神话的。它离神话的境界,常常只差一步。所以,鱼便因为古代帝王将相、文人侠客的事迹而被描绘得出神入化。鱼之乐,已不在鱼本身———正如醉翁之意不在酒,在乎山水之间也。食无鱼者,成为最早的慷慨悲歌之士(早于荆轲),唱出最早的《归去来辞》(早于陶渊明)。弹铗而歌与弹冠相庆,绝对是两重意境,划分出对功名利禄的失落与拥有、守望与享受、悲观与乐观……更多的人则采取积极的态度。“临渊羡鱼,莫如退而结网”———这种儒家色彩的进取态度(“达则兼济天下,穷则独善其身”),甚至一直贯穿到今天的知识分子身上。对鱼的态度,戏剧性地透露出人生的态度。难怪中国的科举制度,曾经像一张恢恢天网,存在了那么多年。漏网者都是失败者。或者说,从来就没有真正意义上的漏网之鱼,因为即使漏网者,也毕竟曾经心向往之(包括写《聊斋志异》的蒲松龄)。功名之网,已牢固地笼罩在古今知识分子的精神世界。
但他们都成不了隐士———包括食无鱼而呼唤长铗归去的歌者。他们都摆脱不了网的诱惑,正如无法抵抗鱼的诱惑。自姜太公钓鱼开始,中国的隐士时代就结束了,真正的隐士寥寥无几。人们纷纷垂钓功名利禄,垂钓若即若离的身外之物———以至为其蛊惑,实际上也被所追求的对象一网打尽。鱼与人其实是在相互设伏、相互诱惑、相互制约。围绕着鱼与人的关系,产生了许许多多的鱼人或者人鱼,也产生了许许多多的与审美性相背叛的———功利性的故事:关于诱饵,关于渔夫,关于钓钩与网……幸好鱼与玫瑰一样,是带刺的。鱼刺意味着内在的伤害。自孟子号称“鱼我所欲也”开始,鱼便与欲望结缘了。结网者同样也是结缘者。欲望是幕后的一张网———人类进入了欲望的时代。欲望同样是造成伤害的一根刺———功利性,伤害了人类原始的朴素的感情,更伤害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
关于鱼的典故,还有很多。譬如“三天打鱼、两天晒网”、譬如“缘木求鱼”,以及“相濡以沫,莫如相忘于江湖。”就不再例举了。因为以上这些,就足够联缀成一篇文章了。
本来是想从饮食的角度谈论鱼的,结果话题游移得太远。让我们再回到鱼本身。或者,再回到本文开头的第一句话,“鱼在古代肯定是美味中的美味。”这在当代仍然如此。虽然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但一席盛宴,如果没上一条鱼,那是不可想象的,至少烘托不出应有的气氛。我童年时尚处于一个清贫时代,老百姓家家过年时仍要供上一条鱼,轻易不敢动筷子———象征着“年年有余”。鱼在这里是对富裕的期待。而今价格最昂贵的宴席仍是海鲜———粤菜风行全国,许多内陆城市的酒楼也以水柜饲养着南方空运来的海鲜,供食客挑选。一桌海鲜宴席,虾兵蟹将纷纷登台,但鱼依然是主帅———值得一提的是还引进了日本生鱼片的吃法,雅称“三纹鱼”。我在顺峰酒楼吃过一回,结帐时暗自咂舌(不仅仅为鱼肉之鲜美)。可见现代社会,口腹之乐也绝不是无偿的;人间盛宴,钱财是真正的背景。只要有钱,就不用担心“食无鱼”,数千里之外陌生水域里的海鱼都会召之即来。工薪阶层,在海鲜酒楼门前会望而却步。鱼之乐,同样已不在鱼本身———它是需要付出代价的,食鱼之乐是要有购买能力的。穷人安知鱼之乐?安知富人之乐?从这个角度来看,古往今来,鱼作为富贵生活的象征,一直游泳在金钱的背景里———食无鱼者,绝非贵族。我推翻不了古人的理论。
吃河豚
有些食物因价格昂贵,令芸芸众生望而却步。有些食物即使你愿意一掷千金,也不一定寻觅得到。还有一些食物,哪怕你腰缠万贯,纵然将其无偿供奉在你面前,你也不见得敢吃———譬如河豚。吃河豚是需要勇气的。它使和平环境中的饮食也成为一次冒险。在我心目中,这简直是非敢死队员不能胜任的一项事业。难怪江南古谚云:“拼死吃河豚”。笼罩着英雄主义式的悲壮气氛。河豚仿佛成了鉴别胆量的一块试金石。凡是惜命的食客,肯定会退避三舍的。但古往今来,自告奋勇吃河豚的仍大有其人。有的不幸中毒,似乎做鬼也风流。
至于那些有惊无险的生还者,皆一副不虚此行的架势,河豚之美味,似乎天堂里才配拥有的。这就是河豚的魔力:你必须以性命作为抵押,才能饱览那终极的风景。否则,还是远离河豚为好———别人强迫不了你,你也强迫不了自己。吃河豚是要心甘情愿的,要有点“虽九死犹未悔”的精神。
苏东坡的一句诗使河豚大大地出名了:“萎蒿满地芦芽短,正是河豚欲上时”。但他本人是否曾趁着春江水暖尝试河豚,则不得而知。我宁愿相信他是有这等勇气的。古人对河豚大多是津津乐道的,即使不敢亲口品尝的人,谈论起来也很兴奋———譬如以河豚诗得名的梅尧臣所作《食河豚鱼》诗中云:“春洲生荻芽,春岸飞杨花。河豚当是时,贵不数鱼虾。”我想关键在于:河豚是一种有毒的美食,因而有特殊的诱惑力。难怪有人最终弄明白了:“河豚有剧毒,老饕们为什么还要争相品尝?就因为其鲜美远在一般鱼之上”。此话若是由吃过河豚的人口中说出,将更具说服力。朱伟在《考吃》中记载古人烹杀河豚的方法,其小心谨慎近似于外科手术:“剖河豚,要先割眼,再去腹中鱼籽、内脏,自脊背下刀剁开,洗净血迹,肥厚之处血丝要用银簪细挑干净。然后剥皮,将皮入沸水一滚捞起,用镊子镊去芒刺。然后鱼切成方块,用猪油爆炒后下黄豆酱入锅烹煮。烹河豚,又告诫必须烧透。要是烹不透,必死无疑。”
直至二十世纪上半叶,吃河豚之风气,仍在江南流行。听汪曾祺老人说过:“江阴当长江入海处不远,产河豚最多,也最好。每年春天,鱼市上有很多的河豚卖”。曾多次有同学邀他上家里吃河豚,并说:“保证不会出问题”,但不知考虑到什么,他最终都未赴约———估计有过一番激烈的思想斗争吧?直至晚年,他才后悔当初拒绝了诱惑:“我在江阴读书两年,竟未吃过河豚,至今引为憾事”。只是后悔也来不及了。此时他已移居北方,远离江水,远离河豚生长的地方。况且即使在江南,夸耀自己吃过河豚的人也寥寥无几。这令我颇为费解:这究竟因为河豚本身几近绝迹,还是因为现代人越来越怕死了?现代人以吃生猛海鲜为时尚,但恐怕经受不住河豚的考验。在城乡林立的饭店酒楼中,河豚已是一阕古老的神话了。
汪曾祺在谈论河豚时,话题一转,开了一个玩笑:“河豚之毒在肝脏、生殖腺和血,这些可以小心地去掉。这种办法有例可援,即‘洁本金瓶梅’是”。这个妙趣横生的比喻,把我逗乐了。避免中毒,也是一门艺术,需要胆量更需要技巧。
卖河豚的饭馆,也是有风险的。据说江阴有一家老字号,门口悬挂一块祖传的木牌———上面印刷着保单,大意是如在他家铺里吃河豚中毒致死,主人可以偿命。这等于先给食客喂一颗定心丸。烧好的河豚菜在端上餐桌前,厨师或店主要在灶台上先行试吃的———以自己的身体作为试验品。看来做这样的生意,也真不容易———哪怕跟私运军火相比,也不见得安全多少。好在艺高人胆大。但不见得所有卖河豚的饭馆,都有店主担保———许多时候,食客自己必须是志愿者,估计立下字据的必须是食客自己了:“如有意外,与他人无关”。跟前者相比,后者应该更能体会到吃河豚的惊险、激动与快乐———虽然吃到的同样是河豚肉,其中的滋味肯定大有不同。如果有口福的话,我宁愿选择后者的方式。否则,那才真正叫“暴殄天物”:你仅仅品尝到河豚肉质的细腻与鲜美,却无法体会到“拼死吃河豚”的那分刺激———它其实才是最好的调味品。或者说,它才是河豚的本质。
大白菜(1)
有那么一个年代,北京的冬天,几乎是让大白菜垄断的。由于地理位置偏北,气候寒冽,冬季蔬菜自然由耐寒且便于储存的大白菜占了主席,尤其老百姓的饭桌上,顿顿都是根据大白菜来花样翻新:涮火锅、包饺子、炖粉条……倒也不厌其烦。还出了地地道道老北京特色的名菜:醋溜白菜———即使口味挑剔的南方人尝了,也赞不绝口。于是全国各地许多餐馆的菜谱里,都点缀性地增添了这么一个名目。严格地说:南方的白菜与北方的还是有区别的,南方的俗称小白菜,就像是给水灵灵的小女子起绰号———难怪有一折地方戏叫《杨乃
武与小白菜》。北方的白菜则无比强大,生命力旺盛,在严酷的生存环境里出落成浓眉大眼的大姑娘模样的。所以它在北方人艰苦粗糙的日常生活中唱了重头戏。
我启程来北京时,送行的亲友们善意地提醒:“小心北京的大风沙。那儿冬天没什么可吃的,只有大白菜。你会怀念南方的水果和新鲜蔬菜的……”他们怜恤的神情仿佛在送别一个亲人去横穿大沙漠。由此可见,在那样一个年代,北京的大白菜与大风沙同样赫赫有名。
我在北京的第一个冬天,便与大白菜狭路相逢———这些年来总重复地加深着印象。每当秋风渐紧,住平房的小市民们开始储藏生炉子的蜂窝煤时,肥头大耳的大白菜便在城市的舞台上隆重登场。深夜里有形形色色的车队把大白菜从附近的农村抢运进京城;一觉醒来,发现街头巷尾都改造成露天菜场了,整车整车的大白菜被卸在路边(像堵砖墙似的),由披军大衣的外地菜农用称生猪的那种大秤成筐成筐的叫卖,而市民们也全家出动,井然有序地排队购买。那时候的大白菜几乎相当于一项社会福利事业,一斤只值几分钱,许多家庭一买就是几百斤(仿佛抢救济粮似的),他们要靠它来度过漫长的冬天呢。剩下的就是储备的问题:家家户户的阳台上、窗台上甚至屋顶上,都晾晒着大白菜,每个人的生活都被大白菜包围着。我当时住在三里河的计委大院里,下班晚点摸黑爬楼梯,一不小心就把谁家沿着墙根、台阶、过道摆放的大白菜碰翻了。好在大白菜很结实,它要是瓷器可就完了。许多大白菜都是露天存放的,好在主人们都很放心,也都很自觉,井水不犯河水:毕竟家家都有吃不完的大白菜,用不着去占别人的便宜;况且真被偷去一两棵,也不值钱。大白菜哟,北京城里最便宜、最深入民心的蔬菜,也许它永远无法具备贵族的血统,但它平民化的滋味跟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哟。
无法计算整个北京城每年冬天要消耗多少吨大白菜。市场经济专家若微服私访考察一番,或许也挺有诗意。选择一个制高点放眼望去,视野所及处处都是大白菜,冬天的北京城几乎被大白菜包围着———你不敢相信它就是那座举世瞩目的国际大都会。但正因为这样,北京才是一座人情味很浓的城市,它有着极其传统与平民化的一面。如果允许我设计其城徽的话,我恐怕会建议在醒目的位置镌刻一棵银质的大白菜———以示对人民与和平的永久纪念。还有什么比大白菜更深入群众、深入基层呢———尤其是在大雪封门的寒冬腊月,它简直与我们生存的信念及平凡的欢乐同在。民以食为天嘛,大白菜,市民信仰天空中古老的浮云……
难怪一位在国子监当过差的老人要说:“哪儿也比不了北京。北京的熬白菜也比别处好吃———五味神在北京。”在场的汪曾祺听了很纳闷:“五味神是什么神?我至今查不出来。但是北京人的大白菜文化却是可以理解的。北京人每个人一辈子吃的大白菜摞起来,大概有北海白塔那么高。”
大白菜毕竟也有单调的一面。要使这道传统菜做出日日如新的花样与滋味,也确实挺难为巧媳妇的。就我所知,至少有一个世纪了,大白菜笼罩着北京城里的平民生活。当地人恐怕习以为常了。他们即使从生硬的白菜邦子上也能咀嚼出人生的至真至味———也算一阕无声胜有声的《菜根谭》吧。但凡是南方人移居北京的,很少不曾怀念家乡的时鲜蔬菜,甚至会因饮食的缘故加倍地思乡。周作人算一个,他写过一篇脍炙人口的《故乡的野菜》:“日前我的妻往西单市场买菜回来,说起有荠菜在那里买着,我便想起浙东的事来。荠菜是浙东人春天常吃的野菜……”他还津津乐道地回忆了马兰头、黄花麦果(通称鼠曲草)、紫云英(俗名草紫)等一系列,简直是如数家珍。即使温厚敦朴的叶圣陶,有一次同朋友喝酒,嚼着薄片的雪藕,也忽然怀念起故乡来了:“在这里,藕这东西几乎是珍品了。大概也是从我们的故乡运来的,但是数量不多,自有那些伺候豪华公子硕腹钜贾的帮闲茶房们把大部分抢去了;其余的便要供在大一点的水果铺子里,位置在金山苹果、吕宋香芒之间,专待善价而沽。”他因为藕又联想到莼菜,在故乡的春天,几乎天天吃莼菜,“而在这里又不然;非上馆子,就难吃到这东西……向来不恋故乡的我,想到这里,觉得故乡可爱极了。我自己也不明白,为什么会起这么深浓的情绪?再一思索,实在很浅显的:因为在故乡有所恋,而所恋又只在故乡有,便萦着系着,不能离舍了。”
和朝夕相处的大白菜相比,忆念中江南的时令蔬菜简直是金枝玉叶了。即使是在对饮食的客观评判中,也搭进了过于深厚的人情。大白菜在文人情绪化的咏叹中自然要遭到贬值。好在平民百姓的一日三餐依然离不开它———并不仅因其廉价的缘故。社会在进步,许多年过去了,大白菜在北京冬季蔬菜的霸主地位逐渐得到动摇,饮食文化受地理的影响越来越小。同样是从江浙鱼米之乡移居北京的汪曾祺,欢欣鼓舞地戏语:“北京人很保守,过去不知苦瓜为何物,近年有人学会吃了。菜农也有种的了……北京人在口味上开放了!北京人过去就知道吃大白菜。由此可见,大白菜主义是可以被打倒的。”可爱的汪曾祺老人,居然把大白菜归结为一种主义;或许在他理解中,大白菜象征着某种传统,或根深蒂固的风俗。
大白菜(2)
这也印证了我这篇文章的提法:大白菜象征着一个年代,一个贫乏且朴素的年代。或者说,是一个仍然在延续的记忆。我在北京这些年,和大白菜建立了深厚的感情———异乡的大白菜哟,毕竟给过我最初的安慰与接待。我估计自己扎在异乡的根须与细密的血管里,肯定有大白菜提供的钙质与养份。那是一种北方风格的慷慨———曾经援助过作为游子的我。即使不允许我赞美它(它毕竟太平凡了),我又怎敢忘记北京的大白菜哟。它也许不是尊贵的娇妻,却是坚强的保姆(如同艾青记忆中的大堰河),默默无闻地呵护着我们敏感脆弱的
个人生活。我至今仍偏颇地认为:在北京的冬天,一个家庭的厨房里如果不供奉几棵大白菜(像一尊平民化的家神),那简直不像个家庭———太缺乏朴素逼真的生活气息。平民的天堂,即使是建立在大白菜的基础上———又有什么感到羞愧的呢?看见大白菜,我就有一种健康、积极、坚韧的感觉———如同我们的生活本身。大白菜,在我记忆中永远洋溢着浓郁的人间烟火气息与人情味。
寓居北京的大画家齐白石,对大白菜也颇有好感。他不仅使难登大雅之堂的大白菜入画了,还有绝妙的评价:“牡丹是花之王,荔枝是果之王,而大白菜,是蔬菜之王。”白石老人给大白菜封王了。
中国的粽子
中国人是最擅长以吃来表达纪念的。所以许多节日都与特定的食物结下不解之缘。譬如中秋节吃月饼,元宵节吃汤元,端午节吃粽子,甚至最个人化的节日———过生日,也要吃一碗长寿面。中国人是最有口福的民族,中国的烹调举世闻名,也只有中国人才敢于将饮食上升到文化的境界———并以本民族得天独厚的饮食文化为骄傲。随便举个例子:一只小巧的粽子,也能包容丰厚的文化积淀———这种说法一点也不夸张。
粽子是端午节惟一的供品。而端午节是专门用来纪念一位大诗人的。据说屈原在汩罗江自沉之后,沿岸的民众就用苇叶(或菖蒲?)包裹糯米投入江水喂养游鱼,以防它们出于饥饿啄食诗人的遗体———这是一种令人落泪的祭奠。这种风俗扩散到全国各地,并且延续了近两千年。两千多岁的大诗人,活在水的宫殿里,和整个民族的血脉中。台湾的余光中说过:“我蓝墨水的上游是汩罗江。”一九九五年我专程去拜访屈原的故乡,写下一段札记:“秭归是长江中游的一座小码头,由此展开联想,我们会承认它也是中国历史的一座小码头。正如佛罗伦萨产生了但丁,这座玲珑剔透的小山城也向全世界贡献了一位重量级的大诗人,仅仅这一点,秭归也该在注目礼下戴上金镂玉琢的神圣桂冠。然而秭归没有,秭归平平淡淡地傍水而居,顶多每年端午节沿袭裹粽子和划龙舟的古老习俗时,会比其它地域狂热那么一点。端午,秭归自己在给自己过节。而全中国,都在给一个秭归出生的人过节。秭归确实是有福的。”
粽子毫无疑问就是一种有福的食物。它是一个诗人的节日之主角,寄托着国民世世代代对一位大诗人的怀念———你能说它没有文化味吗?典故的滋味,是苇叶的清香、糯米的甘美所掩饰不住的。想像着我们的祖辈,在油灯下曾神情肃穆地亲手包裹这特殊的贡品,以同样的动作传达同样的心情———我几乎怀疑今天自己面前陈列的一只粽子,也遗留有他们的指纹。哦,古老的粽子,在岁月的河流里浮沉,面对它我们是永远的儿童。
现在再不用我们去亲手包粽子了,每逢端午节,商店里有厂家生产的粽子出售———估计目前尚是手工制作,但我担心某一天,粽子也会出现在机器的流水线上。工业社会,一切都简化了———包括人类的纪念。人也变得懒了。我们渐渐遗忘掉包粽子的方法。不信你去问问处于学龄的少年,他们会叠纸飞机、玩电脑游戏,但肯定不知道怎样包一只有棱有角的粽子。
我们小时候可不是这样的。端午节前几天,就买来了新鲜的苇叶,漂洗在大水盆里,然后一家人围坐在盆边热热闹闹地包粽子———这幅景象本身就充满节日的气氛。把挺括的苇叶卷成尖筒,填塞进淘洗过的雪白的糯米,然后再包成元宝状,用细麻绳捆扎,一只沉甸甸的粽子就诞生在掌心。在水锅里煮一串,满屋都洋溢着苇叶那无法言喻的清香。可以说吃粽子真正的乐趣,有一半已提前兑现在包粽子的过程中。那是一个清贫的时代,苇叶用过一次,还舍不得丢弃,继续放回水盆里漂洗,以便包下一轮,直至破布般颜色发黄、不再有任何植物的香气。煮一锅粽子,只有少数几只里面掺有赤豆、红枣或火腿,于是挑捡起来便带有抽签的性质,增添了几分检测运气的失落或惊喜。吃粽子一把小剪刀是必不可少的,专门用来剪断捆扎粽子的绳结———多少年后我才诗化地联想到,这不失为心灵的节日的剪彩。也直到今天我才意识到那时候的富有———那份单纯的快乐、简易的幸福感是不可复得了。
今天参加一个宴会,奉送的小吃中包括一只粽子,搁在白瓷盘里,煞是好看。我解开吃下后忽然发现了什么,顿时有点倒胃口:这棕子居然是用白色细塑料绳捆扎的(是我们日常捆书或箱包常用的)。我的味觉里顿时充满了塑料的味道、工业社会的气息。你能说这根细塑料绳不是大煞风景吗?后来留心观察,发觉商店里出售的粽子也都是这样。对塑料绳捆扎的粽子,我拒绝食用。也许我是过于敏感了(并不见得真有一股怪味,这只是某种心理作用),或过于挑剔了(现在到哪里去找那种土里土气的油麻线呢),但我不愿败坏对粽子的印象那简直堪称平民塑造的经典。或者说得更夸张点,纵然时代变迁,我力图维护粽子的传统与尊严。这是一个不容原谅的败笔:被滥用的塑料绳与乡野气十足的苇叶是不谐调的,正如在电脑上写诗,我也同样地感到别扭。
茶道
喝茶是一门学问。所以日本有了茶道。据说茶叶和佛教一样,是由中国传往岛国的,日本人把两者包容了,在喝茶的礼仪中也讲究禅境与悟性,沏一道茶时的思辨或修养不亚于吾乡人操持满汉全席般隆重。现在,是中国人颠倒过来要向日本人打听及学习茶道了。茶道仿佛也像原装松下电器似的,成为舶来品,真是怪哉!关于茶道,周作人如此解释:“茶道的意思,用平凡的话来说,可以称作‘忙里偷闲、苦中作乐’,在不完全的现世享受一点美与和谐。在刹那间体会永久,是日本之‘象征的文化’里的一种代表艺术。”世界是不完善的
,人终须凭借某些手段获得完美的错觉,茶道恰是手段之一。
周作人把茶道讲授得很清白,但他本身是历史上较复杂的人物。他解放前在北平八道湾有一套书房,原名苦雨斋,后改为苦茶庵了。究竟为何易名,他深缄其口,讳莫如深。或许表明雨是天降的,而茶是人为的———天意与人事的变更?据说室内挂有“且到寒斋吃苦茶”的条幅,刻意追求一份行到水穷处、坐看云起时的境界。半个世纪过去了,坐落于老城拆迁区的所谓苦茶庵该已沦为一片废墟了吧?我总听见岁月的影壁后面传来一个老人沙哑的嗓音:“喝茶当于瓦屋纸窗之下,清泉绿茶,用素雅的陶瓷茶具,同二三人共饮,得半日之闲,可抵十年的尘梦。喝茶之后,再去继续修各人的胜业,无论为名为利,都无不可,但偶然的片刻游乃断不可少。”看来,茶道并非教诲人们饮水思源,或一劳永逸地坐忘尘世,不过给人们追名逐利之余提供一番小憩罢了。
十年以前,百姓中知道周作人的,比知道鲁迅的少得多。同样,周作人的苦茶庵,怕只在知识阶层有所流传,而说起老舍的茶馆,国人几乎无不知晓。那已是一座超现实的茶馆,云集旧时代的三教九流,有提笼遛鸟的遗老遗少,也有说书的江湖艺人、卖唱的天涯歌女乃至歇脚打尖的人力车夫……纸上的茶馆,因网罗了栩栩如生的众生相而风吹不倒。苦茶庵是个人主义的,而老舍笔下平民化的北京茶馆则弃雅就俗,返璞归真。老舍使北京的茶馆出名了。老舍也成了老舍。
茶道简直在把喝茶神化为一门学问、一种修行。但如果喝茶等于是在做学问,那是否太严重了?喝茶能体现一份平常心,就足够了。茶叶的好坏、贵贱是次要的。茶具的精雕细琢更是远离主题。关键在于心态,心态的平衡托举着你,在低谷徘徊,或从高枝上坠落。《茶经》里无不注明要用上好的泉水,井水则次之,甚至有承接新降的雨水或收集芭蕉叶上的露水以代替甘泉的,这实际上都是形式。形式主义的茶馆是做作的、愚昧的。沏茶最重要的是自我的感觉。不在乎水质,不在乎火温———用感觉沏茶叶,生活中的阴影望风披靡。
除了心态,就是环境,在寺庙里喝茶,在离尘世最远的地方喝茶,那种体会是无法言喻的。我在南京的鸡鸣寺喝过一回龙井,坐在半山腰的亭子里。我嘬起嘴唇吹拂着漂在杯盏里的叶梗,陡然察觉风正以同样的姿态从远处吹拂着我,使我灵魂舒展如新。风的呼吸,我的呼吸,是一致的。我去鸡鸣寺,没有烧香,却专门去喝茶———同样不虚此行。
北京的小吃(1)
对于北京的传统小吃,文人自有不同的态度。譬如梁实秋与周作人,就各持褒奖与贬斥之一端。周作人处世为文都以超脱与宽容自命,偏偏对北京的茶食倍加挑剔(几近于吹毛求疵):“北京建都已有五百余年之久,论理于衣食住方面应有多少精微的造就,但实际似乎并不如此,即以茶食而论,就不曾知道什么特殊的东西”,并且丝毫不对这座名城掩饰自己的遗憾,“总觉得住在古老的京城里吃不到包涵历史的精炼的或颓废的点心是一个很大的缺陷。”我们只能猜测,他对饮食的要求太苛刻了———已上升到历史与文化的高度,世俗生活
中又有什么事物能经得起如此的考验呢?粱实秋则与之相反,对北京的小吃是大加赞美的———甚至连小贩的吆喝声在他听来也抑扬顿挫、变化多端,类似于京剧情趣盎然的唱腔。他还专门写过一篇《北平的零食小贩》,完全凭借记忆罗列了数十年前北京城里的风味小吃:灌肠、羊头肉、老豆腐、烫面饺、豌豆黄、热芸豆、艾窝窝、儿糕、豆渣糕、杏仁茶……我边读边数,计有数十种之多。但他仍然强调:“以上约略举说,只就记忆所及,挂漏必多。”这篇文章本身就是一首声情并茂的赞美诗———或理解为对北京传统小吃执拗的敬礼,简直不像出自一位大学者之手。他回忆遥远的零食时肯定怀着一颗顽固的童心。
我很纳闷:都是一代文豪,对待同一事物的看法,为什么却有天壤之别?联系到他们各自的身世,才得出答案。周作人是从风物世情皆滋润雅致的江浙鱼米之乡远道而来,即使是评判京华的小吃,也无法调整其外乡人的视角———自然是挑剔的食客。南北风味本身即不可调和,何况淡淡的乡愁又不时触动他对异乡食物的偏见或不相适应,在饮食习惯上也就很难移情别恋、入乡随俗。“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已是他内心固执的信条,所以才有了这样的结果:“取次花丛懒回顾,半缘修道半缘君。”对故乡的偏爱至少是一半的原因———否则不足以对京都的事物有如此抵触的情绪。他在《故乡的野菜》一文中也流露过:“日前我的妻往西单市场买菜回来,说起有荠菜在那里卖着,我便想起浙东的事来。荠菜是浙东人春天常吃的野菜……”在别的城市里与家乡的特色(哪怕是野菜)陌路相逢,也会滋生出类似于他乡遇故知的惊喜抑或惆怅。人类的心情是五味俱全的。
至于梁实秋,是土生土长的北京人,推荐旧北京城里沿街贩卖的各色零食时自然如数家珍———那里面维系过多少儿时天真的快乐,已成为记忆中最久远的财富。况且他写《北平的零食小贩》时已是暮年,又远在千里之外的台湾,哪怕是最粗糙的往事,也会被岁月消磨得光滑可鉴———更别提是故乡口味独特、堪称传统的美食了。可以说是故乡的美食促成了他这篇美文。他谈论北京的零食自始至终都洋溢着主人的自豪,对故乡特有的食物如此(譬如他强调“面茶在别处没见过”,或“北平的酪是一项特产”),对各地俱有的也如此———他会进而辨别各自滋味的高下,譬如“北平的豆腐,异乡川湘的豆花,是哆哩哆嗦的软嫩豆腐,上面浇一勺卤,再加蒜泥”,以及“北平油鬼,不叫油条,因为根本不作长条状……离开北平的人没有不想念那种油鬼的。外省的油条,虚泡囊肿,不够味,要求炸焦一点也不行”。“北平酸梅汤之所以特别好,是因为使用冰糖,并加玫瑰木樨桂花之类”,甚至杏仁茶也是“北平的好,因为杏仁出在北方”。至于沿街兜售的切成薄片的红绿水萝卜,“对于北方煨在火炉旁边的人特别有沁人脾胃之效”,梁实秋特意用了八个字来形容:“这等萝卜,别处没有。”这很明显有一种爱屋及乌的情绪了———思乡而兼及于故乡的一切。在他那篇美文中,我不知道北京的美食是否是他不吝笔墨美化的结果———但仅仅作为读者,我已油然有向往之情。通过他的介绍,我真希望能身临其境地与北京的各色零食一一相识。
后来我也遵循周作人的路线,由南方移居北京。东华门、隆福寺等几处专门为外地游客推销特色小吃的地点,我都曾徒步勘探,街两边炊烟袅袅的大排档,确实令人步步回头。对照梁实秋的《北平的零食小贩),有些小吃终于一识庐山真面目———并无悔意,难怪老先生描述得美不胜收呢。但也有少数,怎么也找不见,譬如所谓的儿糕之类,不会已失传了吧?我只能永远靠想象去体会了,体会其被文字渲染的风采。梁实秋本人也承认:“数十年来,北平也正在变动,有些小贩由式微而没落,也有些新的应运而生,比我长一辈的人所见所闻可能比我要丰富些,比我年轻的人可能遇到一些较新鲜而失去北平特色的事物……这些小贩,还能保存一二与否,恐怕在不可知之数了。但愿我的回忆不是永远的成为回忆!”对于那些确实消失的小吃,应该感谢文人忠实的记载。文字毕竟比记忆要长寿与持久———否则我辈如何知晓它们曾存在过呢,并且抚慰过一代人的忆念?
跟周作人不同,我对北京的大多数小吃都能接受,且很欣赏。有些还令我念念不忘———譬如梁实秋没提及的炒肝,系用切碎的肝尖、猪肠等加芡粉、蒜瓣等大锅熬煮,轻啜一口,鲜美无比———但必须是老字号店铺里制作的。有时两家毗邻的店面里卖的炒肝,其口感却大相径庭———如果失望的话,只证明你迈错门槛了。按照当地老人的引荐,我常去前门附近的一家品尝(风传那是北京第一),顾客盈门,没有空余的座位,许多人都站着吃———一手托碗,边转悠着碗沿,边嘬起嘴唇使劲地吸溜着。据说这才是行家的正宗吃法:不用筷子与调匙,全靠口吸,转动碗沿是为挑冷却的下口,像喝烫粥似的———吃炒肝真正是“君子动口”。满屋都是嘴唇吸溜的声音。事后我常寻思:为什么不用方便筷呢———那多方便呀,难道一用筷子,炒肝的味道会变吗?难道我觉得的方便恰恰是老顾客们所认为的麻烦?但一走进那种氛围,我便不得不下意识地模仿周围人的动作,否则会闹笑话的。我只能把它认定为老北京的传统———没准那里面还埋藏着什么不便与外人道的典故呢。北京的炒肝,令我赞不绝口。
北京的小吃(2)
豆汁被老北京夸耀为好东西,系用发酵的绿豆汤熬煮的既酸又带霉味的稠粘的热汤,常喝的人像上瘾似的,对此孜孜不倦。豆汁在北京本地小吃中最有代表性,在清朝与民国年间极流行。只可惜我总不习惯。虽多次尝试,那怪异的口味最终使我望而却步。它成为北京小吃中我惟一不能接受的一种。
后来想起梁实秋对豆汁倒是大加推崇:“佐以辣咸菜,即棺材板切细丝,加芹菜梗,辣
椒丝或末。有时亦备较高级之酱菜如酱萝卜酱黄瓜之类,但反不如辣咸菜之可口,午后啜三两碗,愈吃愈辣,愈辣愈喝,愈喝愈热,终至大汗淋漓,舌尖麻木而止。”尤其值得重视的是他的评价:“北平城里人没有不嗜豆汁者,但一出城则豆渣只有喂猪的份,乡下人没有喝豆汁的。外省人居住北平三二十年往往不能养成喝豆汁的习惯。能喝豆汁的人才算是真正的北平人。”豆汁居然还有类似试金石的功效:它是北京人的专利,又是外地人无法培养的嗜好。看来我无福成为真正的北京人了。虽然生活在北京城里———直至终老,我也是永远的外省人。因为我接受不了豆汁的考验。对于外省人而言,豆汁是老北京最后的城门,也是最难跨越的门槛。我被拒之门外,徒有羡鱼情。
我除了了解自身之外,还可以肯定:周作人也是喝不惯豆汁的。虽然他在批判北京的茶食时并未提及豆汁。正因如此,周作人与梁实秋在评点北京的饮食时,才表达出泾渭分明的两种态度。这是他们各自的血统造成的———传统与血统有最密切的关系,继他们之后,我也要给北京的小吃写一篇新的文章———作为一个不会喝豆汁的人。我并不为自己喝不惯豆汁而自卑抑或自傲。这丝毫不能影响我对北京真正的感情。
南方的小吃
吃小吃还是要到南方去。南方的小吃才是真正的小吃。北方适合大吃大喝,如同《水浒传》里梁山好汉的风格:“大碗喝酒,大块吃肉。”而南方的小吃之小,首先是从餐具开始的:小碟,小碗,小调匙,小酒盅……做工都很精致,描龙绘凤,把玩于掌心,简直像艺术品。小吃的品种繁多,大多是袖珍的食物:小包子,小锅贴,小汤圆……样样都突出一个小字。在北方人看来,只够塞牙缝的。但吃起来可不是这么一回事。络绎不绝地端上来,很快摆满一张桌子,令人目不暇接,像一桌微型的满汉全席。只好边上边吃,边吃边撤,最终记
不清有多少种类了。吃小吃有时比吃大菜还要累、还要忙碌,眼前的碗碟走马灯般地调换着,像用望远镜看一台武打的京戏———堪称饮食文化的缩微景观。幸好服务的小姐人数不少(长得也都很秀气),你来我往,似乎要全体出动才能照顾好一桌客人。真正辛苦的是她们。南方的小姐,说话的声音也要比北方的轻柔半拍。在这样的氛围里吃饭,再粗鲁的人也会变得文雅一些———生怕失手打破了这精致的世界。
在南京的夫子庙请一位北京来的朋友吃小吃。人高马大的他,面对小如孩童巴掌的碗碟既有点惊奇,又有点尴尬。当他发现端来的小碗里只盛有一只两只水饺或小花卷———有一件小碟甚至只装了两块小豆腐干和三粒茴香豆(孔乙己吃过的那种)时,哑然失笑了。我知道,他是小看南方的小吃了。他甚至觉得可以从这一细节证明南方人的小气了吧。他一开始还囫囵吞枣地打发着纷至沓来的小吃,摆出一种横扫千军如卷席的大将风度,但渐渐被南方小吃千差万别的滋味吸引了,不住地咂舌:“这简直像万花筒,转得我头都有点晕了。但确实别有风味。”等上满几十道的时候,他有点力不从心了,额头冒出细汗:“还有多少道呀?快叫服务小姐别再上了。否则我的肚皮快破产了。”小吃的诱惑力就在这里,令你担心自己停不下来。当他离席的时候,面前的小蒸屉里还剩有一只拇指大小的烧卖———他实在对付不了了。
所以说南方的小吃才是真正的小吃,重在品种与滋味。如同神农尝百草,浅尝辄止。如果每一道的量稍大一点,你就难以尝遍了。小吃不可以小看。在南方吃小吃,甚至还有某种游戏的感觉:面对小巧的餐具和袖珍的食物,你会恍惚觉得,仿佛世界都缩小了。参观那种汇集各国著名建筑缩微景观的世界公园,你也会有类似的心情。
去北海吃仿膳(1)
北海公园最醒目的标志是湖心岛上一座古老的佛塔,天外飞来般搁置在半山腰,光芒万丈。岛叫琼岛,塔俗称白塔。天气晴朗的时候,远远的在公园围墙的外面就能看见它掩映于湖光山色的身影,过路人不用买门票就瞻仰到灵光了。北海的白塔极有名。远的不说,五十年代流行的歌曲《让我们荡起双桨》,里面出现的“白塔”,即北海白塔也。我在南方读小学时,音乐课上教过这支歌,它的旋律从此镌刻在记忆里了。后来听作曲家刘炽说:才知道这支歌是在北海公园里诞生的:当时一大群少先队员陪伴他在湖上划船,忽然来灵感了,他
便弃舟上岸,趴在琼岛的一块假山石上记录下来。听他说这的时候,我已来到北京,成为北海的邻居———住在只隔一站路的景山后街。而出现在我眼前的作曲家,已由才华横溢的青年变为一位白发苍苍的老人。这些是我当初学唱这支歌时无论如何想象不到的。歌声的双桨早已脱离现实,它划动的是时间的波浪———我早年的听觉,已成为倒影中的倒影了。
北海的风景除了山、水、游船、塔、绿树、红墙、曲径回廊之外,还有大名鼎鼎的“仿膳”———堪称风景中的风景。这样,吃喝玩乐都占全了———皇帝时代留下来的传统。虽然慈禧太后最垂青西郊的颐和园,但北海毕竟离紫禁城更近,步行也只要五分钟,简直是天赐皇家的后花园。近水楼台先得月,北京城里各种仿造宫廷宴席的餐厅不少,但谁也不敢否认北海的“仿膳”最正宗。据说它的第一代厨师,大都是从皇宫里的御膳房退休下来的。
全国各地,凡是公园里的餐厅,很少有令顾客满意的:价钱偏贵不算,饭菜也做得粗劣———它卖的是风景而非厨艺,它把风景也打入成本了。但北海的仿膳饭庄是个大大例外。它为今天的北海公园增色不少。我以前逛北海,沿着绘有宫廷彩画的长廊走到这幢雕梁玉柱的古建筑群落前总望而却步。直到最近参加一个级别较高的宴会,才领教到“仿膳”的滋味。
那顿宴席具体上过哪些宫廷风味的菜肴,在文中没必要一一加以形容了。或者找个庸俗的借口;吃完就忘了,至少已记不清那些远离我们日常生活的生疏的菜系和拗口的菜名。穿着满族旗袍的服务员每上一道菜,便背书般讲解一番与此有关的典故———譬如一碟栗子面磨制、掺有桂花的比大拇指还小的黄澄澄的小窝头,据说是八国联军入侵,慈禧太后逃难时爱吃的,精致得像黄金做的,与印象中平民百姓的玉米面窝头不可同日而语,但后者的粗糙或许更接近生活本身。惭愧啊,吃完满汉全席,我惟独记住了这碟点心。
边听服务员讲解边吃菜,我咀嚼的尽是典故的滋味,一个王朝没落的滋味。生怕一不留神冒出个精辟且冷酷的警句,砂粒般硌疼我的牙。这比边吃饭边谈生意还要累。所以说在北海的“仿膳”吃饭,简直是吃历史,或者说吃文化。带有警示意味的典故是下酒菜,是需要用开水冲服的祖传药方,是值得反复咀嚼的古老的寓言。一个曾经不可一世的华丽的王朝什么也没留下,只留下一桌冷冷清清的宴席———在画栋雕梁、香烟袅袅的旧时代宫殿里吃“仿膳”,肃穆的氛围总使我有点压抑,对民族的往事也下意识地保持着警惕的神情。
走出这新装修过还散发着油漆味的老字号饭店,北海的波光就像一帧壁画呈现在眼前,我终于透了一口气。这顿饭是某企业家做东,目睹他掏出厚厚一沓花花绿绿的钞票跟服务员结账,我礼貌地转过视线,浏览着既古老又青春的风景,蓦然想起李白抑或苏东坡的一句诗:“清风明月不用一钱买”。古往今来,还是清风明月不用一钱买啊。它们才是真正无价的。
酒足饭饱的宾客们大多在慵懒地凭栏远望,用风景来消化油腻的食物。我身旁的一位本地诗人望着游船络绎往来的湖面,自言自语:“真想租一条船划。可怎么没有那种划桨的小木船了?”我从中分明听出某种岁月的惊叹来。它提醒了我。环顾四周,这时才发现:湖面上远处是穿梭的汽艇,近处是一大堆船头有动物(如鹅)造型的情侣船和孩子们玩的圆形碰碰船———一律是脚踏的或机动的,偌大的北海,居然找不到一条那种划桨的老式木船。我解释道:“恐怕已经被淘汰了。用手划桨毕竟太累了。现代人休闲最讲究舒适与情调,图享受而不愿劳动。”那位有点醉了的诗人脸红脖子粗的坚持着:“只有用桨划才有意思。否则叫什么划船。我不玩了。”我并未觉得这是醉话。恰巧有一条鸳鸯船劈风斩浪地擦着我们鼻子驶过,一对大学生模样的男女并肩坐在遮阳的顶篷下,手持罐装饮料情话绵绵,一边悠闲地用脚踏着(像骑自行车)。我凝视着他们的笑脸:他们与我们这一代人有着多么不同的青春与想法。北海分别是两代人的见证。哪怕未来的游客,有可能不知晓那种用手划桨的老式木船为何物,有可能不知晓“划船”的真正概念。
我每年逛北海,总来去匆匆,从没注意过那种桨船已被取代了———不知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这次我才发现了岁月的变化———哪怕它表现在最容易忽略的方面。不知道这该算我今天逛北海的收获还是失落。于是在这篇文章的结尾,我再一次想起那首老歌:《让我们荡起双桨》。白塔作证,湖水作证:当年的水手、当年的听众都已老了,甚至它描写过的双桨都已消失了(已被陈列在岁月的博物馆里),但歌声对我的感动依然存在。
去北海吃仿膳(2)
在北海,真想租一条船划,真想遵循歌声所教诲的,荡起双桨,荡起那已不复存在的双桨……
从麦芽糖到巧克力(1)
我的童年,或者说我们那一大批孩子的童年,恰恰伴随着这个国家最贫困的年代。所以我们童年的欢乐,在今天看来也是极其平淡、极其有限的欢乐。但当时并没觉得缺乏雨水、缺乏充足的光照,我们和今天的孩子一样,满世界晃悠,睁着玻璃弹珠般的眼睛,伸出脏兮兮的小手,甚至以嘴角悬挂涎水的幼稚的姿态,贪婪地寻找着、索取着、占有着贫穷的生活中哪怕一点小小的刺激。作为一种善意的补充,就让我在富裕的时光里尽情回忆一番童年吧,童年的滋味———首先从童年的零食开始。
那时候最盼望的是过年。过年意味着收获:新棉袄的衣兜会揣上一只废弃挂历折叠的纸钱包,钱包里塞满挺刮的崭新角票和锃亮的硬币。压岁钱使我们一夜之间成为小小的富翁。我偷偷和既是街坊又是小学一年级同窗的汤与张,相约着步行四站路(节省车票钱),去三山街吃刘长兴小笼包子。这家老字号做的小笼汤包,皮薄得近乎透明,用筷子夹在空中,能获得肉汁在里面晃荡的摇摇欲坠的手感。内行的吃法是浅浅地咬一豁口,然后猛地啜吸,把滚热鲜美的汤汁一饮而尽,那可真是气贯长虹、沁人肺腑。好不容易才缓过神来,慢慢对付搁在醋碟里的皮和肉馅———它们软塌塌地蹲着,像刚刚失去了灵魂似的。一屉共十二只,三个小伙伴凑钱点一屉,意犹未尽,互相用眼神商量一番,还是放弃了再来一屉的打算。那年头肉太贵,尝尝鲜、解解馋,适可而止。于是埋头把碟子里沾上肉汁的镇江米醋也喝了,咂咂嘴依依不舍地从包子铺里鱼贯而出。很多年过去了,他们的身影在我眼前飘动。如果我今天遇见这样三位小男孩,愿意请他们吃到厌倦为止,以安慰满足他们当时完全靠意志克制下去的欲望。
即使如此节制,刘长兴小笼包子也难得一吃。半个月后,我们转移到中华门城堡附近的秦淮区国营元宵店吃赤豆元宵与酒酿元宵———前者以豆沙、后者以酒糟为汤料,下一锅比中药丸稍小的袖珍汤元,因白糖需凭票供应,元宵多搁的是糖精,汁液粘稠,甜美无比(看来人的味觉很容易受欺骗的)。再半个月后,能吃上一碗素斋馆里酱油汤表面漂浮几星小葱花的阳春面,也算很爽口、很高贵的事情了。我们更多光顾的是街头私人的馄饨挑子———一头是小煤炉和煮着化石般顽固的骨头汤的钢精锅,另一头的桌面上摊主正手势飞快地包着馄饨。因市场上猪肉供应困难,肉馅大都以剁碎的老油条再搅拌少许的五花肥膘来代替,即使这样的馅,摊主也极爱惜地以筷子尖蜻蜓点水地沾那么一点,裹在面皮里一捏就算完事了,像邮局里用浆糊粘合信封一样机械地复制。寒冬腊月的夜晚,端一海碗撒了一层红糊糊胡椒面的民间的馄饨,站在屋檐下边吹气边吃,吃得满头热汗,像刚爬了一座山似的。哦,发麻的舌头上的高山。
寒假结束,开学后,南京城各所小学校的门口都有卖零食的摊贩聚集,专门诱惑往返路上或课间休息的小学生的。我的红梅巷小学呵,沿街三三两两的摊贩主要是退休的老头太太,捡一块工地上的红砖做凳子,两膝中间放一只俗称“猫叹气”的带顶盖的大竹编篮子,隔成许多空格,分门别类地摆满炒葵瓜子、五香花生米、糖炒粟子、橄榄、蜜饯果脯之类。我至今仍记得,一分钱能买七颗上海的五香桂皮豆。而南京小孩把带酸味的果脯(不管是用杨梅、青杏、芒果丝还是剖开的毛桃片渍制的),一律叫做梅子。一想到吃梅子,口齿生津,舌头上的每一个细胞都活跃起来。尤其一种叫巧酸梅的,因外裹盐粒,含在口中先是感到咸涩,五分钟后其酸无比,令人皱眉作痛苦状,随着唾液的分泌和冲淡,回光返照般出现了浓郁的甜味;甚至薄薄一层干瘪的果肉被剥离吞咽,那坚硬的小核含在舌床上依然潜流脉脉、五味俱全。话梅堪称对人的味觉的调戏。既无营养,又不抵饿,只求获得味觉上的放纵。我想起了“望梅止渴”的典故。如果没有味觉上的诱惑,如果人类的舌苔铁板一样厚实,那是怎样一种可怜的麻木呀。
那时候塑料袋尚是奢侈品,卖零食的地摊上,大多搁一叠拆散的旧书页或裁成小方块的废报纸。买一角钱的话,摊贩会把纸卷成三角形、漏斗状,装入食品后再轻巧地封顶。经常见到梳羊角辫的女生三五成群,人手一纸袋奶油瓜子,边走边嗑,把壳吐向风中。那一瞬间,她们恐怕觉得自己幸福得像个公主。那个清贫的时代的小公主们哟。后来出现了糖纸绘有金鱼吐泡沫图案的泡泡糖。小女生们又迷上了。常见她们一个接一个腮帮鼓得溜圆,吹出小气球般的大白泡泡———我们还没来得及喝彩,又一个接一个啪地破灭了。就像梦一样。一行排着队吹泡泡糖、制造生活假像的女孩子,穿着朴素的衣裳,在操场上接受阳光的检阅。就像梦一样,那一张张美丽又稚嫩的脸出现了,又消失了。她们今天都在哪里呀?
漫长的夏天,梧桐树都热得直吐汗浸浸的舌头。校门口卖冷饮的摊点,应运而生。老太太坐在树荫下守着一只刷过白漆、覆盖棉被的大木箱,手持小木板在箱盖上脆脆生地敲击着:“冰棒马头牌!马头牌冰棒!”据说这种吆喝如同《红灯记)里“磨剪子口来锵菜刀”的接头暗号,解放前就流行了。赤豆冰棒和桔汁冰棒,四分钱一根。奶油冰棒则五分钱。我们手持冰棒慢吞吞地吮着,尽量延续它溶化的速度———闷热的夏天,如果有一根永远含不化的冰棒该多好。那时候喝一回汽水是很贵族的,三毛钱一瓶的桔子汽水,对于怀揣叮响的硬币的学童来说,无异于今天的人头马洋酒。喝一回汽水,夸张地打着嗝,揉着小肚皮从伙伴们中间穿过,是很值得炫耀的。早期的冰淇淋装在护肤霜盒大小的圆纸筒里,用小木片勺刮着吃,我们轻易不敢问津。而倾向于更平民化的奶油冰砖,简易的纸包装,形同香烟盒大小,一毛钱一块。今天的孩子们恐怕已不识冰棒、冰砖为何物———它已从市面上绝迹,而冰淇淋的花样则翻新为百十种之多。
从麦芽糖到巧克力(2)
长干桥头有两位安徽口音的壮年男子,守着一板车紫红的甘蔗和一架生铁锻制的压榨机,榨汁后论杯卖。我们挤进人圈里看热闹,看一段段甘蔗被填进去,又钢水般灿烂地从炉膛里涌出,遍地都是发白的干燥的渣滓。桥的另一头有浙江来的农民炸炒米(外省叫爆米花),把生米(或黄豆、玉米)掺一匙糖精密封进带手轮的圆柱形黑铁罐里,在带手工抽风机的炉火上反复转动、加温,待罐内气压增强到一定程度再撬开铁盖———每逢此时围观的孩子纷纷用双手捂住耳朵,听“轰”地爆炸声,白花花的膨化的炒米倾泻在预备好的大竹筐里。
甘蔗压榨机和炸炒米的火罐,是深入我童年记忆的两部机器。我的铁与火的原始记忆。我曾经像印第安人围观美国西部试运行的小火车一样,讶异地关注着它们。
走街串巷的收破烂的货郎,很聪明,他们兼卖麦芽糖,糖筐在扁担的另一头挑着。听到手摇的铜铃声,孩子们会从家的各个角落搜罗一些牙膏锡皮、罐头瓶子甚至废铜丝之类,换糖吃。戴草帽的货郎漫不经心瞥一眼我们双手呈上的旧物,用眼神掂量和估价后,也不说话,极吝啬地用小锤和铁片从大如锅盖的金黄麦芽糖边缘啪一声敲击窄窄的一条,对我们不满地噘起的小嘴视而不见。他就这样把我们幼小的心给伤害了。
童年的馋,像一条抽丝剥茧的恶作剧的虫,仿佛至今仍萦回在我唇边。童年的零食,曾唤起孩子们巨大热情的零食,却都已遥远了。那种热情也遥远了。小学毕业,父亲出差从北京回来,捎给我一块铅笔盒大小的进口巧克力。剥开耀眼的锡箔(那简直是金属般的轻音乐),我在这陌生的食品上留下牙印,溶化了的巧克力如同电流穿过我的口腔,我快乐得都要晕眩了,在幸福的阳光下眯缝起眼睛。这是一种我从来不曾想象的滋味,在我的世界之外存在着。充满浪漫色彩的巧克力,构成一个孩子的天堂。从麦芽糖到巧克力,一个时代的孩子们赤脚走完了童年贫穷的道路。随着第一块巧克力的出现,我的童年也就结束了。未来的孩子们的童年,是用巧克力铺垫的。
荔枝(1)
水果本是俗物,满足饮食男女茶余饭后的口腹之欲。但水果兼具内容与形式之美,置于晶莹剔透的果盘上,珠圆玉润———画家常以之为写生的静物。在文人笔下,应运而生的水果也是颇有灵气的。“玄都观里桃千树,尽是刘郎去后栽”,延续到《西游记》的传说中,桃,乃成为这座魔幻殿堂香案上人情味颇浓的供品。天堂有蟠桃会,人间有花果山,难怪美猴王在取经途中每遇穷山恶水,便极想家,极怀念那段瓜甜果熟、不羡鸳鸯不慕仙的早年生活,他简直像位拄锄回望的果农般自言自语:归去来兮田园将芜!葡萄,令我想起春风不度
玉门关,想起醉卧沙场而不惜诒笑大方的白发将士,仅仅因为它在一句千秋斟酌的边塞诗中回光返照:“葡萄美酒夜光杯,欲饮琵琶马上催。”一部《三国》,至少诞生了两处与梅有关的典故:望梅止渴是急行军中青嫩欲滴又遥不可及的诱惑,精神胜利法,当然优越于葡萄与狐狸的失败者哲学;而青梅煮酒,伴随一句“天下英雄,惟使君与操耳”的画外音,泄露出两虎相争的凛凛威风……
红了枇粑,绿了芭蕉。梨花一枝春带雨。深巷明朝卖杏花。这一切,若与荔枝相比,顿时黯然失色。荔枝最初出现在杨贵妃的风流故事中,因了绝代佳人的青睐而身价百倍。荔枝,三千宠爱集一身。
我去西安,首先叩访位于临潼县城南的华清池。站在骊山北麓旧朝代遗留下来的雕栏玉砌间,仿佛目睹一幢灯火通明的空中楼阁的废墟,我油然涌起一股看旧书落泪、替古人担忧的情怀:江山,在哪里呢?美人,在哪里呢?倒是邻街一家高档果品店里摊放的荔枝(肯定由飞机从南国长途运输来的),使我盲目地相信长恨歌中的千金一笑栩栩如生。旧物尚存,美人青春的宠物在以顽强的生命力代代相传,昔时王谢堂前燕,飞入寻常百姓家;而她自身,却在霓裳羽衣曲的破绽百出中香销玉殒。问君能有几多愁,恰似一江春水向东流。
《新唐书》记载:“妃嗜荔枝,必欲生致之,乃置骑传送,走千里,味不变,正至京师。”据考察杨玉环偏爱的荔枝主要产于今广东一带,是作为南海贡品进献宫中。当时四川等地也产荔枝,因水土原因,口味稍劣。唐玄宗为讨爱妃欢心,不惜舍近求远,命驿使沿途换乘、快马加鞭以抢运这人间珍品。这在李肇《唐国史补》中有证明:“杨贵妃生于蜀,好食荔枝。南海所产,尤胜蜀者,故每岁飞驰以进,然方暑而熟,经宿则败,后人皆不知之。”楚王好细腰,宫中多饿死———而出了位贪恋荔枝的贵妇,民间不知要累垮多少匹千里马,不知要伤多少位伯乐的心。唐朝仕女以胖为美,臃容华贵的杨玉环也体态丰满,想与不甘舍弃口福有关?多少年后人们还是会艳羡唐玄宗与杨贵妃在长生殿上歌舞升平、美酒佳肴的神仙生涯———对人间盛宴的世俗向往,多多少少将冲淡对这位不爱江山爱美人的风流皇帝的责难。乐史《杨太真外传》描述的良宵美景恍若昨日:“(天宝)十四载六月一日,上幸化清宫,乃贵妃生日,上命小部音声,于长生殿奏新曲,未有名,会南海进荔枝,因以曲名《荔枝香》。”琴棋书画诗酒花,荔枝,贵妇人的宠物———它和王母娘娘的蟠桃一样,曾经令尘嚣中苦苦为稻粮谋的凡夫俗子无不仰视。此曲只应天上有,人间能得几回闻———荔枝,水果中古老的贵族。
晚唐杜牧游华清宫,蘸着温泉水写下绝句一首:“长安回望绣成堆,山顶千门次第开。一骑红尘妃子笑,无人知是荔枝来。”我站在杜牧当年立足的那方寸之地,仿佛目击到千里走单骑的宫廷使者风驰电掣地在华夏大地上日夜兼程,并且听见惊心动魄的响鞭———可惜这不是绝代英雄铁蹄突出逐鹿问鼎,那每遇见驿站便换一匹快马的信使肩头不过驮着一囊温柔的水果。劲风猎猎的古希腊时期诞生过马拉松之役,那大步流星送“鸡毛信”的使者的匆促足音至今仍在人类历史的走廊回荡;而中国唐朝那场最原始的接力长跑,不过作为添加进温柔富贵乡的一剂笑料———两种时空的对比使我掩卷长叹。马拉松是人类历史中勇敢与胜利的象征,花钿委地的马嵬坡,却构成美的误区与温柔的败局。渔阳鼙鼓卷土而来的战争,并不是由荔枝引起———正如那莺歌燕舞所啄食的荔枝,也无法粉饰太平。荔枝曾经作为一种不祥之兆,在一位遇难的美人一生中投下阴影,同时给一个王朝的命运画上警醒的问号。
荔枝除了与美人有关,在我印象中,还曾与另一位著名的文人结下不解之缘。我读书时,七十年代,全国统一的中学语文课本必选杨朔的《荔枝蜜》,对于这篇颂扬蜜蜂精神的流行散文,我已无法背诵了,但原文中引用苏东坡的两句诗,却斧凿刀刻般记忆犹新:“日啖荔枝三百颗,不辞长做岭南人。”我一直琢磨不透,一位在中国文化史上留下过“大江东去”四字草书的豪放派诗人,放舟江湖,偶然系缆南国,为何不再陶醉于乱石穿空、惊涛拍岸,不再老夫聊发少年狂,反倒看破红尘、收敛了英雄豪情,对掌心一捧吹弹得破的小小荔枝情有独钟。莫非入乡随俗,大名鼎鼎的苏学士也难免像任何一饱口福的美食家般对这南方的土特产津津乐道;在人间美味不容拒绝的诱惑面前,相见恨晚,甚至不惜以余生孤注一掷?
荔枝(2)
直到我有缘坐飞机自北京远赴雷州半岛,一日千里,终于解释了九百年前苏东坡的“荔枝情结”。南国不仅盛产以相思为笔名的红豆、作为怜爱的信物的莲子,也是流芳百世的荔枝的故乡。至于雷州,苏东坡当年路过时写《伏波庙记》志之:“自汉末至五代,中原避乱之人多家在此。”而到了唐宋之世,贬官逐客又相继而来———苏东坡本人就是一例。究其原因,莫过于此地僻处海角天涯,人目为蛮烟瘴雨之乡,交通闭塞,插翅难飞———这自然成为龙颜大怒的朝廷囚禁、惩治异端势力的天然劳改农场。但我们一旦了解这些被国家机器
唾弃的蓬头垢面的犯人中有谁时,不禁会震惊于以明镜高悬自许的朝廷的有眼无珠。海康县(今雷州市)城西,有一座创建于宋度宗咸淳十年的十贤祠,纪念自真宗乾兴元年宰相寇准被贬为雷州司户参军后,绍圣至绍兴七十年间,谪居雷州或发配途中路过此地的苏轼苏辙兄弟、秦观、李纲、赵鼎等,共十位爱国学者、诗人、高级官员。雷州半岛的不毛之地,曾经是忠臣的露天牢房———这本身就是具有讽刺意味的天大笑话。那么豺狼当道、阴影幢幢的朝廷,肯定已成为贪官污吏的乐园、奸臣的天堂。但为示“敬贤如师,疾恶如仇”平地而起的十贤祠,毕竟标志着一件沉重的喜事,修正历史,归还历史以清白,有时比信手涂抹历史需要更大的勇气。远在吉水的文天祥闻讯后心花怒放地作《雷州十贤堂记》以祝贺。
凄风苦雨的雷州半岛,曾经给一批又一批落难英雄提供了栖身安命的一席之地。报国无门,拔剑四顾心茫然。感时花溅泪,恨别鸟惊心。塞上长城空自许,镜中衰鬓已先斑。却将万字平戎策,换得东家种树书……想象着他们一腔热血却被山高月小、风险浪恶所软禁,我眼前浮现出一张张或冤屈或愤怒、或落寞或凄凉的憔悴面孔,浮现出一个民族历史令人心痛的苦笑。幸好这里还有荔枝!当这些饥渴疲惫的中原流放者被整个世界斥之门外,版图最边缘地带的荔枝,却作为本地最热情的主人迎接着他们,秀色可餐,抚慰失意者深深为世态炎凉所刺痛的伤口。在北方,荔枝一向作为帝王与贵妃独享的贡品,在其故乡却洗尽铅华,以平民化的身份亲近这些众叛亲离的放逐者———这已是他们所能消受的惟一公正待遇。八千里路云和月,是在耻辱与行人的厌弃中度过的,只有最终宿营地的荔枝不曾拒绝他们,只有天外来音般鲜美清越的荔枝带给他们负重的心以短暂的满足。
苏东坡是宋哲宗绍圣四年(一九七年)夏末,自惠州远贬海南,路过雷州的。他与弟苏辙同寓海康城西的罗湖上,日夜泛舟,在诗酒唱酬中淡忘背井离乡、梦折路断的隐痛。当地土著乃将罗湖易名为西湖,并模仿着修筑了苏堤与白堤。说来也怪,罗湖与杭州的西湖不无神似,清朝的海康县令还曾刻诗“万里宦游来海国,一般乡景似杭州”,遥寄给本乡本土多少代以前一位光荣的客人。可见这块贫瘠的土地对那些被放逐的贤良倒流露出丰富的感情,它像掏出自己的心一样捧出一方与江南近似的水域,捧出一轮精心研磨的明镜,肝胆相照,以希望苏东坡那高贵的灵魂能时常轻车熟路地漫步其间,在恍若故乡的景物中忘却沦落天涯的悲哀沉痛。
这就是荔枝的故乡,这就是贡献荔枝也贡献良心的地方,难怪苏东坡要“不辞长做岭南人”呢,这里没有铜臭、狡诈、嫉恨,没有阴谋也没有势利的眼光。我无法考证苏东坡“日啖荔枝三百颗”这首诗,是否在雷州写下的———作为对其倾囊相许的感激与回报?但苏东坡在雷州,肯定接受过荔枝的款待。雷州的荔枝美名远扬。我简直能目睹到卸除功名,两袖清风的东坡老人,举重若轻地伸出消瘦的手指———不是攥取名利场上众生争抢的骰子,也不是遁入空门去数诵万念俱灰的佛珠,而仅仅是伸向粗瓷果盘里堆积如山的荔枝(可能是不识字的房东新从后山上摘下的),计算这一天功课中进食的数量:一颗,两颗……三百颗!这简直是足以震撼中国文化史的一个返璞归真的手势,一门诗化的数学:一位白发如霜、久被功名利禄困扰的伟大文豪,在与荔枝的对话中恢复了纤尘不染的童心,而发现了世界上最重要的是美,而执著于生命中最朴素、最原始的美感!他对雷鸣闪电置若罔闻,对浮名虚誉如风吹过耳,对珠光宝气熟视无睹———他与整个世界中断了联络,却偏偏与审美空间悬挂的硕果累累达成了交流,息息相通。也就是说,在真理的天平上,仅仅三百颗荔枝、三百颗玲珑剔透的袖珍砝码,就使另一侧的汗牛充栋、万贯家财、千秋功过———失去了重量!这是怎样一种倾斜的悲怆,这,又是怎样一种固执且坚定的骄傲。
我在雷州吃荔枝的时候,唇齿生香,美不胜收。但仔细一回味,多多少少咀嚼出芳醇之外隐晦的一缕苦涩。那是文化的苦涩,泱泱五千年历史的苦涩。我是个文人。我写作的时候,我往方格稿纸里填词的时候,眼前挥掸不开苏东坡与荔枝的前世之缘,挥掸不开富于透明度的一张理想主义蛛网。一颗,两颗……三百颗!我逐渐感受到陈列在诗人唇边、象征着无价之美的那枚荔枝,重若泰山;诗人从红尘滚滚中仅仅撷取、掂量一枚极致之美的结晶的动作与膂力,重若泰山。我反刍并开始理解苏东坡晚年的荔枝情结。恨不得把他体会过的三百颗荔枝的果核全部搜集过来,作为古老的种籽,培植在纯洁的方格稿纸里,我要求自己在文学与艺术面前,在美面前,保持童心,保持纯粹、善良,专一,以及狂热得近乎饥饿的爱情……
红与黑
这好似与司汤达有点关系,于连从外省去到巴黎,而我则由外省来到京都,不同之处在于于连是往着上流社会走,而我却混迹京都下流社会,如是贩夫走卒,都是我的很好的棋友;或许那蕃茄及西红柿也是有关连的,它是自美洲移植欧洲,后引入到中国,所以我不能说,我们没有一点关系。
红与黑是我跟一位四川老兵学的一道菜。这位四川老兵据说获得过上校军衔,拿着一个
9万元的信用卡想在北京开一个美味斋餐馆,他希望在一个幽静的四合院里开这样一个餐馆,他不需要那些普通的进餐者,而是要食客,真正懂得味道的食客。他计划开了餐馆,辟一间房供我专事写作,有闲遐时间陪他喝酒,或写点菜评什么的文字,他认为中国虽有八大菜系,饮食文化享誉世界,却没有一个真正意义上的菜评家,而我却独有这方面的潜质,能做菜,而且还晓得味道,又擅写散文,他说馆子一开起来,中国的菜评家就横空出世了。
红与黑就是皮蛋煮西红柿汤。
皮蛋要选上好的松花皮蛋,切成条状,西红柿要中个且未熟透的那种,西红柿可切成不规则状,先用厚油将皮蛋煎至焦黄,放入西红柿,佐上蒜瓣、青辣椒,炒熟后加水煮,汤呈红色时便可以起锅。
这道菜看上去,是红与黑色交杂,有绿色的辣椒丝点缀,喝时有一种穿透灵魂的快感。我跟四川老兵学会这道菜,其实我并没有见到他做菜,我从没有见过四川老兵做菜,总是在喝酒时,他收起小姐递来的菜谱,口授菜谱要厨师单做,我便是记住了他的口授菜谱,他喜欢厨师把皮蛋炸得更焦一些,皮蛋的焦味与西红柿的甜酸味结合,便是难得见到的一种味道,很多人有所不知,皮蛋与西红柿的组合,那才叫妙,且也不甚费工夫。我在写长篇的时候,往往就做这道菜,节省了不少时间而且还吃得可口。
我后来又发现,如果佐入一点肉丝,也是可以的,但不必再加入别的什么东西了,那样会严重窜味,讲究美食的人皆知,窜了味的菜那要多难吃有多难吃,甚至会把人的胃口彻底地破坏掉。实际上红与黑与司汤达没有什么关系,但是如果我把这道皮蛋煮西红柿取名叫“司汤达”也满不错,却略有不敬,终究是文学前辈,就用了他的小说名。但我后来考证,其实也并无不可,有一种红焖的猪肘子,人家就叫它东坡肘子,把猪的肘子叫成大文学家苏东坡的肘子也很正常嘛。而北京有毛家菜馆,居然又敢把红烧肉叫成领袖肉,而且要价甚高,不是也卖得很好么?不过,我以为还是不开这个头为好,这显然是为自己着想,如是到了哪一天有某好事者将在下做的那种卤炒肥肠取名叫古清生肥肠———那的确不妙,我不喜欢。
金谷香与我的小炒
金谷香是故里的一种纯谷酒,这种酒是以谷子为原料,用传统酿酒工艺酿制的,我是喜欢这种酒的。以前我在地质队的时候,经常进山打猎,雪花飘飞的季节,山是白白的,山间的人家白屋顶上,有一缕蓝蓝的炊烟升起,山涧从山腰上蜿蜒而下,清清的水亮着像一根银链子。这个时候,山里面总是很冷,如是路过一个小村,村头有那么一个小小酒坊,很远就能闻到一股酒香。这样就循了酒香去,到酒坊的高柜台前一站,花一角钱要了一杯还温热着的新谷酒,细细喝了,只觉得有一股热流注入体内———如今,却是难有如此的情调了,既
是不能打猎,那么又到何方去寻找小小酒坊呢?甚是失落也。
金谷香就是这么一种隐含在我记忆里的传统谷酒,我一回到故里便是要喝它,而且是要亲手炒几味小炒。去年的冬天,江南也下了很大的雪,山头上是白茫茫,田野便也是一样,只有小河清亮地往着山外流去,仿佛是一支清清的歌谣。这时候雪的光芒自是映照到屋内的壁上,有些清冷但很明亮,此时便是要想到喝一点儿酒才好,生起红泥小炭炉,炖上一些排骨粉藕,或者将鸭子与板栗一起炖上也可,再炒两三道小炒,江南的雪天就好度过了。
我的小炒,自也不去翻什么新的花样,像我喜欢喝老式酿法的金谷香一样,我总是有几宗惯常要做的小炒,比如去市场买来猪耳朵(我们叫它顺风),用酱油、八角、桂皮等卤好,切成细丝,佐青蒜、辣椒在锅中小炒一下,这当然是很好下酒的。我还喜欢卤上猪肠子,猪肠子卤好,晾干,随时想吃便细切了,佐干辣椒小炒,它的味道也是很不错的。这里是要注意洗猪肠子,洗猪肠子是门学问,没有经验的人,会使劲地洗。猪肠子是一种奇怪的事物,洗得厉害了,它会发苦,甚难下口,已然不是什么好下酒菜———是忆苦思甜菜。洗猪肠子可以在盆里加上面粉,拌在猪肠子里抓揉,如此便足以将猪肠子上的粘液去除,尔后加上卤料文火细卤。
现在的鸡肉,是从养鸡场批量养大的,或者是吃过催肥剂的,肉质不是那么好,吃过还可能把人催肥,属瘦人食品。如果偶尔买到一只土鸡,便是可以将鸡脯的肉取下,切细丝,略用淀粉抓一下,浇清油小炒,佐上红绿辣椒丝,姜丝及蒜蓉,这也是很有味道的。这里有一点必须注意的是,辣椒丝、姜丝及蒜蓉,必事先在锅中炒成八成熟,所以在鸡脯肉丝起锅前投入,而不必用过长时间以避免鸡肉炒老,否则再嫩的鸡脯也会炒成“锯末”,味寡得很。生活中有许多奥妙,往往是我们没有找到方法,没有方法的日子我们就要生活在无所适从之中,这完全像没有爱情一样,精神会陷入萎顿。
生活是要找到一些味道的,如果总也有金谷香和小炒,那江南的下雪的日子也是没有什么可怕的,我们也并不一定要去到某些大酒店,去尝那搞得像纸花一样的昂贵大菜,其实自己的动手创作,那过程就极有情趣,而韵味当然也就好得不得了。如是邀来一位数年不见的老友,围炉小酌,谈一点旧情轶事,那就是庸常生活中的一幅美好的画图了。
我的烧烤食谱
好吃之人,始终不怕现丑,如是好吃之人坐到了一块,那是有一份热闹,少不了要在口头比试工夫。当然,好吃之人的悟性奇高,点到则明,而犯不上跟食盲者那样,作毫无趣味的繁琐解释。我这样认为,东北人只会烂炖,这样一种懒汉吃法,也许是因为他们在历史上食品种类严重匮乏,才老是土豆粉条白菜帮子搁一起烂炖。而西北人,烧烤是闻名于世的,但他们只烤羊,我去西北,发现他们只有马牛羊和骆驼,并没有见到兔子。
南方也不见得是烧烤的天堂,甚至很多烧烤也是西北的舶来品。但如是有我这等经历,并且在哪也不怕露拙,走哪都摆出男子汉大嘴吃四方的架式来,就该有些东西要倒楣了。回想起来,我却是烤红薯起家的。在地质队的时候,就少不了趁没人的时候到农民兄弟家的地里非正式性质地挖一些红薯回来,待农民兄弟家的饭熟菜好以后,就将红薯塞进他们的灶膛里,那灶膛里有做完一餐饭的草木灰,内面还是红的,把红薯塞进去,借助余火渐渐地将红薯烤熟,烤出有一层金黄的壳,味道就到家了。
烤了红薯,就烤土豆,因为不是四季都有红薯,烤得土豆就比煮的土豆香。我甚至以为,烤的土豆才有真正的土豆味,像东北人吃大白面,讲究的是那面味,而土豆味是烤出来的。烤玉米,将青嫩的玉米棒子放进火里面烤,它几乎让人的想像力也难以达到。我想,我是曾经生活在一个恶烤时代,向渔猎时代回归。烤柑桔烤柚子烤香蕉,其味绵长。但是烤栗子却是需要十足的小心,有次在我们的钻塔前,恰好有一个栗子树林,树上结满了野毛栗,就生了火,拿钢丝钳去把那些野毛栗都摘下来,初次烤野毛栗一点都不知道野毛栗的厉害,大家围着加柴,满心盼着“火中取栗”,谁知那些野毛栗在猛火围攻之下,忽然“噼里啪啦”凶猛地炸裂开来,炸得火星四溅,这不是重要的,恐怖得很的是那野毛栗子滚烫地像子弹呼啸着向人飞来,击中额头者立即起一个红包。野毛栗又烫又硬,借助炸裂的猛力迸射,最惨的是让它击中脖子,然后夹在衣领里不动,烫得人早忘了要吃什么野毛栗,直弯下腰要让野毛栗滚出来。野毛栗这番缺乏友谊的行为,并掩盖不了它的深刻内涵,烤出来的野毛栗,着实是香的,有了惨痛教训,再烤野毛栗时,人就拿着安全帽做盾牌,既抵挡野毛栗的攻击,也可以捕获野毛栗,人的智商可是了得。
烤素食,自是不如烤肉食有味道。烤泥鳅是有意思的,拿一根自行车的钢丝从泥鳅的口中插进去,架火上烤,边烤边转动,左手要拿一根绘画的排笔,蘸上用酱油、醋、五香、白酒调好的佐料边烤边刷,待泥鳅烤透了,佐料的味道也烤了进去。这样的办法,同样可以烤鱼、虾、黄鳝、青蛙、田螺等等。烤青蛙则不一定要往上刷佐料,轻轻地往上撒盐便罢,青蛙的肉质紧,佐料难以进去,人家长的可是肌肉呢。至于烤鸡鸭鹅,我想吃过北京烤鸭的人都有这份想像,但是烤麻雀就不一定谁都有些经验。我们烤麻雀,已经不算发明,那发明权仍掌握在发明烤叫化子鸡的丐先生手里。先去打回一堆麻雀,再到田里去挖回若干胶质泥,把五香、酱油、盐、料酒都和在泥里,然后用泥把麻雀一个个地包起来,包成一个雀形泥团,这时候可以点燃松枝进行烧烤了。外行人有所不知,熏烤肉食,松枝是上品,松枝烧起来会散发松油,那油布在泥团外,使之泥内的芬芳不致外溢,直到泥团被烧硬,像红砖一样结实,待温度降至合适的时候把它敲开,麻雀先生们就像脱去了衣服,它们的毛由于是被泥巴给沾住了,敲开泥壳的麻雀,通身光亮,油脂外溢,且皮也有一点焦,和在泥中的各色大料的味道皆进入麻雀的肉里,这当然是好吃的呀。有一种黄颜色的鸟,我们皆叫不出其芳名,只听到它总是“嘀丢、嘀丢”地叫,故我们管它叫“嘀丢”。此鸟善走,丛林刺篷间健步如飞,所以它的胸肌不甚发达,发达的是双腿。禽类的腿总是食之无味的,如鸡鸭的腿,就食之无味,而其脯味则鲜。以此推测,不善飞的家伙,肉质均糙。对待此种鸟类,用泥包烧烤的办法最佳,而以其他的法子做,那才是浪费了鸟。有一段时间,我就蛮想去鸟市买两只虎皮鹦鹉回来照章烧烤,然此种作业,以野外为佳,我担心在院子里如此烧烤会引来北京人的侧目,甚至告我污染环境,这才作罢。惜之乎,也可能我将来会油炸两只虎皮鹦鹉的,我每回路过鸟市去邮局取信,就感到它们是那样的招眼,原本是一个鸟笼里关着一盘菜啊。
苦瓜不说话
以前我喜欢用腊肉炒苦瓜,但后来发现用叉烧肉炒苦瓜更为合适,主要是腊肉皆呈酱色,配在苦瓜里让人生出把苦瓜搞脏了的感觉,而叉烧肉就有些艳红。叉烧肉的作法我至今不清楚,我想可能是使了食品色素的原故,一般说来我是不喜欢色素的,它有悖天意,但叉烧肉我还没有反感,似乎也仅是到此为止。用叉烧肉炒苦瓜,搭配起来,一是青翠,一是艳红,搁瓷盘里煞是好看。苦瓜切成长片,叉烧肉切成圆片,首先就愉悦了目光,至于其味道,那当然是不用说了,苦苦的香香的,颇能从中体验人生况味。
比较而言,儿童与女子均不大喜欢吃苦瓜,因为儿童与女子都喜欢甜的生活。可是,我很小就喜欢吃苦瓜,每年,我总是要我奶奶给我种上一畦苦瓜,苦瓜开一种小黄花,其状如牵牛花,只是花瓣呈锐角,弥漫着一般浓黏的气息,之所以不说芬芳,那是因为它并不芬芳,连蝶也是不大光顾的。苦瓜的清苦味儿,确实也不招惹虫蚁,独自安生地过着清苦而淡雅的日子,这仿佛是一种人生的道理,大紫大艳,容易红颜命薄,清清的苦苦的,却易于平安地度过如许阳光灿烂的岁月。
到了北京,我还是种起了苦瓜,是用花盆子种的,搁在阳台上,苦瓜的绿色的藤蔓沿着我给它牵好的胶带攀援,让我的整个阳台都布满绿,在有太阳的下午,略略抬眼看去,那是一团与天空相接的绿色的云。我买了一只笼装的蝈蝈,将笼子悬在苦瓜的藤蔓上,那厮居然趁我不备,将一根粗壮得很的苦瓜的藤蔓给啃断,使之几天后阳台上有了一大片枯叶。我种的这苦瓜,是我到菜市场有意买的一只老苦瓜,留下它的籽,搁在厨房的窗台上,春天里就种下了。但它结的苦瓜,我却并不吃,它成了我的观赏景物,我看那青青的苦瓜,它的柔润却斑驳的皮表,真像是某位妇人流的泪,那泪滴凝固了,在欲滴未滴的时候。它仿佛真的是好命苦,故我不忘给它浇水,悉心呵护。但其实苦瓜也不终生受苦,待到苦瓜成熟的时候,瓜的周身先是黄起来,跟它的花朵一色,然后漫漫地红,且是从内面红起,红得鲜艳的时候,蓦然地整个瓜炸了开来,像盛开的一朵红花,这时候它的红瓤包起的籽,就悄然地落了。令人想到,它的生产也是这样的壮丽。只是成熟了的苦瓜,却不再是苦的了,与世俗的所谓苦尽甘来暗合。有一种美食家,专喜吃这样的甜苦瓜,拿青辣椒爆炒,搁许多蒜蓉。而我则不吃这样的苦瓜了,因为像我这种死脑筋,总是不喜欢吃异味的食类,比如苦的黄瓜我不爱吃,自然甜的苦瓜我也不喜欢。
苦瓜可以用叉烧肉清炒,也有其他的许多做法。有怕苦而又想吃苦瓜的人,会用开水把切好的苦瓜泡若干时辰,沥干再炒。也可以拿瘦肉、辣椒和蒜瓣炒苦瓜,炒熟后并不吃,搁在冰箱的冷藏室里,待到第二天回锅热了,这样的苦瓜吃起来,其苦味就被冲淡,且韵味绵长。一般不是那么喜欢享受视觉愉悦者,大可以如此做来,它告诉你如何懂得好味道要慢慢地等待,像温柔的害羞的乡村女子。我知道,人的味觉器官,感知苦味的方位在后,舌尖则是受用甜味,而体验辣味的则居中,我们惯常用舌尖舔一下瓜果,就知其甜,而辣则稍后,苦则苦在舌根了。而舌根宽阔,苦味就会久久地驻留。联系到人的命运,其根本是苦的,不论你如何地不服,即便你甜得辣得如日中天,到头来仍是有着苦苦的淡淡的时光。所以,没有人对人的味觉的排列提出异议,因为这是注定的。
苦瓜还有一个好优雅的名字,叫作锦荔枝,美哉丽哉,苦瓜性寒,其功用还有除邪热,解劳乏,清心明目。我想以后会有更多的人了解苦瓜,其实大多的苦味的东西,都是予人以善的,比如说黄连,它以极苦之味救人于热毒之中。苦瓜不及黄连之苦,但其性相近。
黄河的烧烤路线(1)
烧烤所具有的文化属性,是它包含的物质的原味及粗鄙化即食效果中对惯常饮食的反叛,它另一面则受到人类远祖在渔猎时代的饮食记忆符码的认同。在今天,也没有什么能够比烧烤更能对童年及包含童年情结的成人发生引诱。事实上烧烤在过去的时间里对人类一直都是一种形式与味觉的诱惑。现在已经进入一个多元价值的烧烤时代,在黄河流经的土地上,烧烤从现实主义出发,以进取的姿态拓展它的文化与经济疆域。
今天,烧烤的经营方式,也在朝着两个向度分野,其一是仍保持街头巷尾的烧烤,其二是饭店式集约化烧烤。二者之间更多地进入我的视野的仍是街头巷尾的烧烤,它的自由主义经营模式以及独立于店馆之外的“在野精神”始终蕴涵渔猎时代的狂放与浪漫。这个烧烤的主题即为广泛而执著的羊肉串,它恒定的制作凝固为芬芳岁月的标符。它是一个长方形的旧铁皮烤厢,内置板炭,火焰由猛至弱,用自行车轮辐钢丝磨尖串起五至八块羊肉,通常中间有一块羊油,十串或者几十串排开来烤,烤制者犹如一位站立弹奏的扬琴师,他不停地拨动着羊肉串,优雅而有序,羊肉由鲜红烤至暗土色,刷以酱油及蒜水,羊肉爆油之际,再撒以盐末、孜然和辣椒粉,使羊肉串再度红艳起来。从孩子到成人,都十分喜欢它。
饭店式集约经营的烧烤内容就十分广泛,在西部黄河,就能够吃到烤玉米、烤土豆、烤羊腰、烤羊蛋、烤羊筋、烤鱼、烤鸡翅、烤蚕蛹、烤鹌鹑等等,以一烤天下之势烤遍世界。包头的银河烧烤城是为代表,广烤博烧则以河套式炕席待客,有走西口爬山调可以点唱(约一小时80元左右,价格互相商议),有巴啤可供畅饮。烧烤店也就有了正式的菜单目录,有了伙计的端茶倒水,茶有奶茶与茯茶可供挑选。在银河烧烤城,还可以点流行歌曲的,歌者弹着吉他临桌歌唱。
在乌拉特前旗,夜广场是一个烧烤世界,只是这里仍是烤羊肉串的集约,多为夫妻摊或兄妹摊,价格可能是全黄河流域最为昂贵的,羊肉串是一块钱2*9郾5串。在二连浩特(中蒙边境)就是一块钱6串了,不过,我也吃过一块钱4串的,但要比兰州羊肉串的羊肉小得多。从烤羊肉串的品味来看,玛曲的烤羊肉串是最佳的,玛曲羊为欧拉羊,生活在海拔3300至4000米的高寒草原,终年野外放养,为亚洲野生羊,其体格硕大,毛稀,头、颈、腹部及四肢多生杂色短刺毛,公母羊皆长角,向左右平伸,或螺旋状回卷向左右上方斜伸。成年公羊平均身高81厘米,体重79公斤,母羊身高77厘米,体重65公斤,产肉性能好。另外夏河的甘加羊也是如此,肉质肥嫩鲜美。二连浩特的羊则因多吃草原上的沙葱,而肉质纯净。
郑州的烤羊肉串块大,但肉质较老。济南北园镇的烤羊肉串制作方法独特,包括它的涮羊肉,经营地点在镇政府的右门侧,据称有远道来者品尝。济南有一种烤蝉蛹味道不错。山东大王镇试制的锡纸烧烤也值得一道。聊城有一种烤蝉,这事物也是极香的,该城名吃魏氏熏鸡也应该划入烧烤之列。《兰州晨报》门前有一烤羊肉摊的烤羊筋则是令人吃过不忘,再往西一个路口,则有烤土豆片,这种烤土豆片当然也是在兰州惟一吃到的,就感觉到在烧烤的目录下,世界必将愈来愈芬芳。
二连浩特是内蒙与外蒙相接处的边境小城,北京通往莫斯科的国际列车是在这里换上宽轨的轮子以后出境的。二连这个词是蒙语“额仁”的音译,原名是“额仁达布散淖尔”,“额仁”意即“古往今来无数牧人可望而不可及的沙漠幻景”,但事实上它有300年的通商历史,是从蒙古高原西去的重要口岸。二连还有盐池,清政府于1820年在此设有驿站,名为“伊林”,也是“额仁”的译音。清同治年间就有内地商人来二连捞盐,贩往晋北及张家口一带。1918年,旅蒙商人景学钤创办大成张库汽车公司,开通张家口至库伦的汽车运输,这条交通线被称为“张库大道”,是当时国内最长的商业汽车运输线。大成张库汽车运输公司在“哀饮大北数”设置打尖站,站名为“滂北”。“哀饮”是额仁的另一种音译,“大北数”是蒙语盐的音译,“哀饮大北数”即二连盐池。民国初年,二连盐池西北坡设电报局,与汽车站前后为邻,办理北京———张家口———库伦一线的无线电报和有线电话。二连盐池曾译为“二连大巴苏”,“二连达布苏”,“达布苏淖尔”,“达布散淖尔”等,二连盐池位于二连盆地中心,东以大兴安岭为界,西达乌拉特后旗,北及中蒙边界,南抵苏尼特右旗温都尔廊一带,面积超过10万平方公里,是华北地区早白垩世孢粉组合最齐全的地方之一。尤其中生代地层特别完整,白垩纪晚期的堆积物厚达80米以上,是白垩纪晚期化石埋藏标准地层,古生物界名命为“二连达布苏组”,是亚洲“标准地质剖面”。它也是恐龙生长地带,恐龙化石露出地表。但是,我觉得这个小城现在的烧烤有多么丰富也只有来到此地以后才可以感知。最为值得称道的是,此地的烤羊腰子的火候把握得特别地棒。
考察黄河而来二连浩特,仿佛有跑题之嫌,但顺着黄河的商旅文化理一下子,就觉得在星斗繁密的夜色里去到二连浩特的烤羊肉摊前吃烤羊肉,喝冰镇啤酒是有多么重要。这个地方的气候属于典型的早穿棉袄午穿纱,晚上围着火炉吃西瓜的蒙古高原大陆气候,便也是在这里看着火车是如何地被高高地顶起来,把中国标准的轮子拆去,安装上俄罗斯标准的轮子让它往境外跑。反之,是用中国的轮子换俄罗斯的轮子。
黄河的烧烤路线(2)
这是一条茶叶之路,是内蒙作家邓九刚先生领着我来的。这条兴衰300年的亚欧商道,是晋商北上与西进的路线,它以现在的呼和浩特即过去的归化城为坐标,南连黄河与长江两河中下游,北接库伦与莫斯科。至今湖北埔圻赵李桥产“川”牌砖茶仍是内外蒙古及西伯利亚地区牧民珍爱之物。当然,沿着这条茶叶之路走到汉口,也仍是可以在那里吃到烤羊肉串的,可能鲜嫩度不及西北部罢了。茶叶之路与黄河形成大十字交叉。此番行走,就觉得过去只知晋商开钱庄票号,只知西去惟丝绸之路,确对历史了解的片面得厉害,我想这条茶叶之路
的商业意义要大于丝绸之路,便是在今天,铁路取代了骆驼之后,是一条完全可以重振的沟通亚欧的商业要道,可以沟通起东亚及东南亚去往欧洲的陆路通道,而砖茶乃其重要标志。不过,烤羊肉串也可以算上,不知莫斯科街头有烤羊肉串否?我认为,那一定是应该要有的,莫斯科如果没有黄河的烧烤,那一定是莫斯科有了问题。
当然,山陕两地的烤羊肉串也有其风味,牧区的人对这两地的羊常有歧视,以为它们不够洁白,有膻味儿,可是咱们总不能要羊百姓都保持一致性吧?有膻味的羊,便也是有着它们的特性的,膻了一条街了,那是一种味道,它是生活的原生态,我们可不能只吃没有膻味的烤羊肉串。羊主主义者认为,膻味是羊的权力,正如吃烤羊肉串是人的权力。
沪江风味:柔风细雨与亮丽阳光
想到沪江风味的美食,便是要联想到江浙阿妹撑着油纸伞走在柔风细雨的江南,走在江南柳丝拂摇的青田白水间,弯弯的河畔和广阔的湖滨,便是要想到那马兰头细细密密的一脉新绿,所以在心情特别好又特别地想细细文雅地品尝一次精致美食时候,沪江风味便在首选之列了。
上海菜是有一些清新,有一些甘甜,有一些鲜美雅致的,它可以是一种现代的美食关怀
,平凡的日子里的一抹亮色,人生风景的几许温情。是的,如是我这样土匪得很的人,也会在历经美食的熏陶之后,渐渐的生出三分文静和雅趣,美食便就是一味雅趣罢。
阿文上海菜是川粤湘麻辣鲜猛和巨辣力撼京城“首嘴”(首都的嘴巴便是首嘴巴,简称首嘴)之后,新崛起于京城的一家连锁上海菜馆。我是去的新店大北窑阿文上海菜馆,它位于大北窑立交桥南侧,坐落在招商局、摩托罗拉、惠普和南方航空大厦的高楼峡谷之间,这里与楼前的车水马龙相对应,居然是一派幽谷般的宁静,宽阔的停车道向东一拐,便是阿文上海菜馆了。
优雅宁静的环境,恰是品尝上海菜的必要氛围,我的印象是那上海菜在国人粗卑化的饮食情怀的抵制下,就一直没有像川菜、湘菜、粤菜那般席卷神州,她只是张爱玲般一腔末世贵族的情愫,在大都城的豪区一角,整理出自己一片典雅幽静的门面,虽然极小,却无可替代。上海菜及上海菜馆的开法,皆透溢出上海人的习俗与文化品性,那是一座灯红酒绿的世纪之都,浦江的沾着潮音的汽笛声和飞越苏州河的柔凉晚风,一碟碟的精雅日子烹饪了,细品那岭南甘蔗阳光灿烂的清甜,北国大豆之酱的酱香,是一江春水的清煮与油煎,诸多的关乎于美食的地理、人文和饮食信息潮水般袭来,涌动在诸多的初夏的日子。而冷冬,那是北国的情态,它也并不能将人的味觉冻住。就想起来历次去上海的经历,想起国际饭店以后小巷子里的酒肆,像所有的流浪日子那般,点上一碟黄泥螺,一碗东坡肉,一碟马兰头,一盘响油鳝糊或者是一尾江鲈了,谨慎地欢喜,便丝丝浸淫于心。然后,要一瓶绍兴花雕十年陈,专用的瓷壶温上,壶内佐上姜丝与话梅,喝将起来,一缕温情便就悄然而生。
想想确实是有很长的时日没有吃到上海菜了,去年的一年都在黄河边上,只是到了郑州,友人请我,问想吃什么?我说,遍吃西部牛羊,现在想吃一点精细的沪菜,友人就领我去郑州的上海菜馆吃上海菜。但是,那个上海菜馆居然没有黄泥螺!满心的欢喜便如黄河之水迎面浇来,我掉头而去,便是心中那一个黄泥螺情结不散,我始终认为黄泥螺是一道重要的菜,黄泥螺的泡制的好坏足可以区别出该上海菜馆厨师手艺高下。其黄泥螺味不佳,就休言它菜了。阿文上海菜的黄泥螺则有些令我喜出望外,它是在原上海风味的基础上,略加了一些咸盐与花椒,不露声色地迎合了北人的沉重口味,即使是上海人因久居北方,有些变味也是令他们欢喜的。便是说,这是一道修正主义的黄泥螺,它符合我现时的心境。
黄泥螺开了胃口,一杯花雕又曾入肚,人生便在日子上开出了花朵,细细地品饮便也开始。接着尝了一道脆香之菜:避风塘排骨。此排骨是裹了面粉油炸的,脆极。且又用油炸面包屑覆盖,以防潮而保持排骨的脆性。因此,再没有比避风塘的排骨脆了。脆香是吃过绵软、柔甜、辛酸之菜以后,像雨过天晴感受那阳光灿烂的午后,脆香是亮丽的一道光芒。吃着脆香的排骨,吃着香香的面包屑,于是连心情也干燥了一遍,从此不再潮湿。此时,再喝西湖莼菜汤或吃凉拌马兰头,都是一种极好的过渡。我是吃的凉拌马兰头,因为它青绿得让我孤独的心灵呈现绿洲,在北国,在黄沙弥漫的北国,它是青绿的田园,它是村姑般田园里的回眸。
接下来,就是吃响油鳝糊。吃鳝的方法多多,北人吃大鳝,南人吃小鳝,这是基于文化传统,北人有羊,认为羊大为美,南人则讲精粹,马蹄甲鱼笔杆鳝,笔自是毛笔,约为中锋之笔杆粗细。响糊鳝鱼的做法,大致是用清养的笔杆鳝搁在水深火热的锅中烫熟了,然后拔鳝肉为丝,切成寸段,再佐姜丝、笋丝响油爆之,佐酱和酱油。鳝丝轻轻从舌尖划过,应感觉其柔嫩细滑,绵香悠悠。上海菜偏淡,偏甜,不辣,因此在客观上它的菜的鲜嫩度是要保证的,咸辣压百丑,这厨子就该拉出去毙掉。
阿文上海菜馆又装修得十分优雅,古典式的影格,落地长帘,一些情侣食客依窗相视而坐,长条小桌,或精瓷小碟,或细藤小框,菜美酒香,恰也成为店中风景,悠悠然而溶为清新岁月。说起来吃上海菜,便是要享受这样一份情调,优雅的环境,精细的菜肴,温和的酒水,如是与至爱亲朋,如是与情侣一边品饮一边细细话来,那就是经典的沪江风格了。
好了,即便是很久没有吃到上海菜了,却也不应是一轮豪吃,又尝了一下阿文上海菜的酱鸽子,红烧划水,八宝鸭子等,一瓶绍兴花雕也点滴不剩,这就喝了一个美滋滋的感觉,喝得满心的明亮。江上往来人,但爱鲈鱼美。吃上海菜,不论是它的本帮菜还是海派菜,皆要吃河鲜。上海菜的本帮菜的河蟹席、河鲜席是为极品。通常而言,一个椒盐排骨,一碟黄泥螺,一个清炒鸡毛菜,也是可以佐下一瓶绍兴花雕五年陈的。上海菜也多有家常菜,惟其做工精致、考究,而高居食林之冠。
玛吉阿米的西藏风情
玛吉阿米是一个餐吧,餐吧十分令人拗口,就是它也是饭馆也是酒吧,喝酒吃饭都是相宜的地方。玛吉阿米坐落在捷克共和国大使馆对面,地理位置是北京建国门外秀水南街甲十一号,北京国际俱乐部以东,恰是一条僻静的酒巴街,略有异域情调,雅致而明媚,闲适的酒客们漫步树荫下,间或有金发女郎碧眸皓齿灿烂一笑,令满树上的阳光沙沙地从叶隙间抖落下来,碎金般撒了一街。
玛吉阿米是一个西藏风情餐吧,位于二楼,看上去二楼的外观就有了西藏的情调,雪域高原,蓝天丽日,悠扬而透明的歌声,感觉就会引领人的思绪飞扬。就上楼去,果见西藏阿妹长袍飘飘,雪域之音乐便也就悠然而至。站立片刻,令现代的京都渐次从眼前离去,悠悠然久远的岁月就开始进入餐吧,就见到玛尼堆、哈达、大法号、猎枪、唐卡和图腾,藏式方条桌上,暖色的烛光轻轻摇曳,仿佛就置身于拉萨八角街的玛吉阿玛酒馆。这时光,人就想着要来一壶酥油茶,一杯青稞酒,一盘康巴汉子(烤羊排),如是或优雅,或奋勇地吃起来,前者谓之雅吃,后者为怒吃。事实上可能会与都市的想像有偏差,藏族人喝酒,却是极斯文的事情,尤其待客,必用托盘托上银杯、哈达,一边唱着敬酒歌一边敬向客人,客人则应双手接过杯,然后用右手无名指伸向杯子蘸了酒曲指向天弹一下,再蘸酒弹地一下,再平弹一下,恰好是敬天敬地敬人,同时连喝三杯。设若酒量不到,那就连喝三口。但必须喝一口,等一下,让主人斟一下酒,以此代表三杯,当然就算三个代表。
会说话就会唱歌,会走路就会跳舞,藏族是这样一个优秀活泼的民族。他们长年生活在海拔三千米的高原之上,创造了雪域高原独有的风味饮食,神奇而美妙的菜肴。玛吉阿米的藏菜,多选以能适宜都市人为主,其精致处,是不亚于以精致主义闻名的淮扬菜的。
巴拉巴尼是一道藏式的风味菜,它是用菠菜酱、奶豆腐烹制的素食,吃起来有些酸奶的味道,有些菠菜的青甜味,间或内里有一点小的肉块,它看上去是绿色的,如同是绿色的豆腐脑。其做法是将菠菜绞成酱,倒入锅中,加入干奶酪一起煮,它显然是一道女士菜了,或者是在我心里面感觉这样绿嫩绿嫩的颜色,又是微酸微酸的巴拉巴尼,它确乎适于女士的口味,是为藏式的小资情调。康巴汉子实际上是烤羊排,确如其名,取一块高原的鲜羊排,抹上孜然、辣椒粉、盐,在烤炉或烤箱中反复烧烤,至羊排呈金黄色,弥漫着高原的阳光一般的芳香的时候端上桌来,这是极其诱人的,不仅是眼睛被其牢牢吸住,大脑里也飞快地思维着“是横着下嘴还是竖着下嘴呢”。烤羊排外焦内嫩,极有韧劲,需要有坚忍不拔的精神去撕咬它,这是要下工夫的,它就不像巴拉巴尼那么雅致了,它是革命,它是需要暴力般的撕扯!
吃康巴汉子喝青稞酒,着实来劲。玛吉阿米的青椒包子是另一种况味人生,它是将川康地带的牛角椒去尖,备鲜牛肉末、精盐、野葱,拌匀,填入青椒之内,外面加面浆糊好,搁热油锅里面炸,至青椒欲变颜色,内中牛肉普遍熟了,即可。它果真是一个牛肉包子,青椒内中有着牛肉的味道,牛肉中有青椒的气息,令人要遥想阿坝那青葱的、绿意无限而一尘不染的坝上高原的草原了。我觉得,有一道高原牛舌也不可以放过,它是一道凉菜,它是用高原牦牛之舌卤制的,极薄的如同鸡血石的玉片,请教不到它的卤制方法,它是柔凉的亲切的浪漫主义的表达。牦牛是在海拔三千米上的雪域高原上生存,它是青藏高原惟一的,就是非洲的乞力马扎罗山上也没有。
去过青藏高原的人,品味到藏菜便沉缅到岁月中去,眺望雪线上的阳光;未去过青藏高原的人,则生发如许的关于高原的联想,包括雄鹰和宗教。我曾参观过塔尔寺的大锅,塔尔寺辉煌的时候,有喇嘛五千,故其锅大到一次可煮五千人的饭食,那锅大得足可以赶进一群羊去。藏人吃两种饭,著名的有卓玛哲斯,翻译成汉语就是蕨麻米饭,它有一些像汉人吃的八宝饭,另一种饭就是青稞做的酥油糌粑。卓玛哲斯有好几种材料,它以大米饭为主,加入人参果(蕨麻)、葡萄干、青豆、胡萝卜丁、白砂糖等,再浇上溶化的酥油搅拌,用小勺舀着细细品味,特别地有风味,是米饭的一种罕见吃法。酥油糌粑是藏人日常主食,它做法是,先把青稞炒熟磨成面粉,就是青稞炒面了,备上一个碗,搁上一块酥油,倒入滚烫的奶茶溶化它,然后搁入曲拉、白砂糖和青稞炒面,此时左手托碗,右手用食指不停搅拌,拌匀之后捏其成团,再佐上辣子、肉泥、蒜蓉做成的臊子蘸着吃。酥油糌粑是为高热食品,如是冬天出门,吃上一小团,便能御风寒挡风雪,浑身充满力量。初吃酥油糌粑,我以为它是一种自助式软性巧克力,想想便可以知道炒青稞面拌酥油的味道。
玛吉阿米还有一道藏式烤天然蘑菇,颇有味道。它是极其简单,备好新鲜的天然蘑菇,通常也可以用市场买的香菇,去蒂,仰置于盘上,内中搁孜然、辣椒粉、五香粉和香油,放进烤箱烤熟即可。烤蘑菇是有一种极香又极绵的味道,因此也是普通藏菜爱好者可以在自家尝试制作的。
藏菜在世界上仍是一个没有完全商业开发的品种,非常独特又十分有韵味,就像高原给我们的神秘一样,如是在浅浅的清亮的祝酒歌声环绕之中,品味着西藏风味的美食及置身于这神秘幽远的环境,就有着灵魂出游世外的悠然和遥想。
吃蟹与捕蟹(1)
螃蟹子螃蟹子多又多,一个螃蟹子八只脚。这是童谣。
蟹总归是自己亲手捕的味道最为鲜美,尽管时下北京的海鲜城或五星级的饭店里已经能够品到很鲜的蟹了,它们也因从外省搭乘波音飞机抵京而身价不凡,这些饱受奔波周折劳动之苦的蟹们,鲜味都已经跑掉不少,况且即便在海鲜城或五星级饭店,又即便是由很阔的阔佬买单,也多是人均一蟹的,有时运气不佳,碰上一只尖脐的瘦得狰狞而腹中没有什么货色
的家伙,那就是大倒其霉了,徒落了一个吃蟹的美名,实则是一丁点蟹黄也没有吃到,它既已勾起了你品尝美蟹黄的欲望,然而又徒给你一副索然无味的坚甲,这哪里会有品蟹的美意嘛。我觉得在北京的品蟹,总是形式大于内容,如是品那样的蟹,先是解了蟹身上的丝线(煮蟹是要把蟹捆起来的),取了一只小脚,蘸了佐料(佐料由酱油、醋、姜末、蒜蓉、葱花、辣椒、香油调拌),细细地吸啜,如是再卸下坚甲,坚甲之内有丽质。直到大螯也品过,这才用筷子挑开那顶黄金的蟹甲(黄巢有诗咏菊“满城开满黄金甲”以蟹喻菊颇为形象也),此时呈现在眼前的是一圈嫩白景德镇精瓷之质般细腻光滑的蟹肉,肉中便是膏脂的蟹黄了哟。用了筷尖挑上那么一点,一丁点一丁点地品味,细腻柔滑,甜香沁心。瘦的蟹,只是那么一点,而团脐的蟹,大约就有50克黄金那么一团了。真正上等的好蟹,是要在九月九重阳时节,此时山岗上的风叶红了,田野边上的野菊花黄了,天空湛蓝,芦花如絮,湖水清澄,风中送来稻谷成熟的芬芳,这时候湖中的蟹丰满肥嫩,最是那团脐的蟹,总是有满腹的蟹黄,这是毫无疑问的啦。品蟹如不是在这样的时候,那最艰险是在心里对自己一记断喝:且慢举箸。
重阳吃湖蟹十分美好。记得在80年代初,鄂东南一带的蟹还不是那么贵的,卖蟹的人也不使秤,论只卖,一只湖蟹的价钱是两角五分,卖蟹人往往将两只蟹捆在一起,你出五角钱就可以把两只蟹拎走,好的情况两只蟹就有一斤,足够一人喝二两纯谷酒的了。不过,那时候的茅台酒也就十四元一瓶,现在想来不可思议。所以呢,其时请客可不见如今的小家子气,有一次我的师傅池春庭对我说:重阳节到了,你明天到我家来喝酒吧。我买来了一桶蟹,在县酒厂开后门打了五斤纯谷酒(注意了,在那个时候说开后门这个词可是了不得的,也不是谁都可以开后门的),你上午九点钟就可以来。第二天,我八点半就赶到老池家里去,他说:你比我还急呢。说罢,就开始蒸蟹。蒸蟹是很简单的,将一只只的蟹捆起来,不让它们在水烧热时乱跑。此时之蟹,既有些无奈也有些无知,全贼里贼气地把它那火柴头的小眼睛探出来,若不是被捆着,它还要举起那毛绒绒跟欧洲人的手臂一样的大螯施行无耻的恐吓,嘿嘿。
老池是武汉人,又是老地质了,晓得很多天南海北的历史掌故,我细细地品着蟹,喝着酒,听老池海天海地的聊,他说蟹也并非是阳澄湖的最好,梁子湖的蟹就是不错。他说蟹要从湖里跑到江里,顺流去到海上,要在海与江的交汇地方产子的。关于这一点,我半信半疑。蟹这种动物,它又不会游泳,全靠了八只脚在水底里像蜘蛛一般地爬,从湖里爬到海里,要到何年何月呀?我又想起小时候在山溪边的洞里捕蟹,曾经是捕到过一些母蟹的,发现过它们哺育后代的秘密。蟹哺育后代的方式比较独特,蟹将卵产在自己的脐内,然后在脐内孵化出小蟹,小蟹是软甲,母蟹只会在油菜花开风和日丽的日子爬到洞边的沙岸上,打开脐盖,让小蟹们出来玩耍,一有风吹草动,小蟹便黄蚁子似地蜂涌着纷纷钻进妈妈的脐盖里,母蟹便合上脐盖扬起大螯沙沙沙地横着钻进洞里。那么湖蟹为什么一定要跑到海上去呢?后来在报纸上读到一条消息验证了老池的说法,那就是江海交汇处有专门的捕捞蟹苗的人,他们捕到蟹苗卖给那些养蟹者。不过,养蟹多半是政府行为,因为当时还没有人能够有飞机播撒蟹苗的能力。
我们从九点钟开始动筷子,一锅蟹没了,又煮起一锅,直至一桶蟹全没了,五斤酒喝去了大半,时间转到了晚上九点,一个吃螃蟹的日子就度过了。我想在我的生命里,可能再也找不出这样一个吃螃蟹的日子了,且不说这样一桶蟹要花二三千元了,也不说那种很纯正的谷酒也没了,只说是没了那样单纯明朗的心境,更是也找不到一个师傅再这样请自己去他的家里胡吹海聊着品蟹喝酒了。哦哦,就是在北京这样伟大的都市又如何呢?恐怕是连那原版的佐料也是弄不齐的。
湖蟹已然天价,但山溪里的蟹,却仍如山冈上那野菊一般无人过问,前两年回去,倒是去捕过那山溪里的蟹的。捕山溪里的蟹,只要在热天的晴朗的夜里去,提着一只水桶,拿着一只手电筒便够了。热的天,泥洞里也是闷热难当,蟹们就要出来乘凉,它们有时候跑到草稞子里,边乘凉还能顺带捕食那些也是因热而钻出土的蚯蚓,但更多的是趴在水下的沙地上。那水恰只有没踝深,手电光透过清澈的溪水照去,青青的蟹壳好似一块小小的青石,所以我们把它称做石蟹。不过它的形状是极易暴露的,它的形状有点儿类似生手打的领带结,个头是比湖蟹小得多。在小溪里走不出半里地,就能拣到一小桶这样的蟹,这样的蟹得来容易,所以也就随随便便一锅煮了。它的脚是没有多少内容的,主要是吃它甲壳中的肉。佐料自然也是相同的,其实这石蟹的味道,与之湖蟹没有什么大的区别,只是它没有那如膏似脂的蟹黄罢了。
吃蟹与捕蟹(2)
这就不由地要想起小时候捕蟹的情形来。小时候我们总是要到一个叫做红山的地方去捕蟹的,那红山是名副其实的红山,整个的山都是红土,那里靠近铁山,铁矿石氧化以后,便就是红土了。红山脚下有一条小溪,它一边是公路,另一边隔着水稻田是一条小河,蟹们把小溪两岸挖得千疮百孔,蟹十分多。那时候我们总是跑到工厂里找大人要来电焊条的包装袋,这种长条形的塑料袋质地厚,装螃蟹是十分好的,薄的塑料袋可是经不起螃蟹的大螯几次撕扯哦。我们一群人脱了衣服光着屁股跳到小溪里去捕螃蟹,那可真是艰难。因为蟹们只要
听到响动,就会极快地钻进洞里面去,有的还不等你看见它就已进洞了。因此,只有伸手进洞去掏。这也就要学会辨认螃蟹的洞了,胡乱伸手到洞里去掏,那是会掏到一条蛇的。不过螃蟹洞与蛇洞有很大的区别:一、螃蟹洞是扁的,这跟它的体形有关,蛇洞是椭圆的;二、螃蟹洞有密密麻麻的小点,这是它的脚尖踩出来的,而蛇洞则非常光滑。螃蟹洞口不大,内里却很宽敞,也不规则,老螃蟹的洞还左拐右弯,有若迷宫。因此,我们还要备一把刀,把洞口削大,然后再伸手去掏。掏着掏着,不定谁就哇地一声大哭起来,这不用说,被螃蟹把手给夹住了。螃蟹在洞里面夹着手时,切不可猛地将手往外一抽,这样不仅手要被夹破,螃蟹的大螯也要被拽出来。比较好的方式是:当你的手猛地被锐物夹住时,千万别慌,不动声色地慢慢把手往外抽,这样螃蟹夹着你的大螯不至于会出死力,而是随着你的手慢慢往外走,一直把螃蟹拽出洞口,螃蟹自然会发现大势不妙也,于是松开大螯撒起脚丫子就往洞里逃,这时你沉着稳健地用另一只手按住它,刽子手就束手就擒了。不过虽说我们都有这等智慧,你还是可以看到这样的镜头:一个光屁股的泥头泥脑的男孩子站在大水中哇哇大哭,他的左手捂住小鸡鸡,右手则是往外伸开的,一只大螃蟹拿大螯有力地夹住他的手指头像玩单臂大回环似的悬着,螃蟹大约也是懂得体操审美规律的,它的八只脚都最大程度地舒展开来……
我当然也出过这样的镜,我最痛苦的还要算是有一次螃蟹把我的屁股给夹了。那一次捕螃蟹我的收获颇丰,一个电焊条袋子快要装满了,我用一根长绳子系着电焊条袋将螃蟹背在肩上。我在掏一个蟹洞,我断定那里面有个大螃蟹,可能是螃蟹王,对于螃蟹王我们是无限崇拜的,我做梦都想捕住一个脸盆那么大的螃蟹,我深信有这么大的螃蟹。我掏呀掏呀,没有想到袋子里面的家伙非常之恶毒地把塑料袋给夹破了许多窟窿,从窟窿里伸出大大小小不怀好意的螯和毛森森的脚,长条形圆鼓鼓的塑料袋就像一根粗大的狼牙棒。我掏着蟹洞,没留意脚底下的烂泥一滑,我是非常不幸地摔倒了,压在那个塑料袋上,于是那么多那么多的蟹螯一齐把我的屁股夹住了,痛得我那个呼天喊地哟!我的老天,屁股上的肉实在太嫩了,跟手指头完全不同,我的屁股鲜血直流,且半个多月都是趴着睡觉的,也不敢坐凳子。
不过,最不幸的不是我喽,我的一个小伙伴的小鸡鸡被螃蟹夹过,夹破了,出了血,回家他妈将我们大骂,并叮嘱他从此不许跟我们去捕蟹了。然而无论禁令是多么严厉,却从来没有阻止住我们去捕蟹。我们捕回来大大小小的蟹,央求大人拌上面粉用油炸了,炸得非常之酥脆,装进可以封口的瓷坛子里封起,搁着可以慢慢地吃———哦哦,它就是我们当年的巧克力口香糖旺旺鲜贝呀。
螃蟹子螃蟹子多又多,一个螃蟹子八只脚———我现在仍记得我们少时穿着红背心,顶着自编的柳枝帽圈儿,赤脚踏着青青的河岸列队成行去捕螃蟹时稚声稚气唱着的童谣。
东阳鸡(1)
有时候我想,出文化人的地方,必然出名吃,或者说很多名吃,就跟文化人有着关联,像北京人喜欢吃的肘子,菜名就叫东坡肘子,而据我所知,在东坡先生写作“大江东去,浪淘尽”的黄州赤壁,还有一种油炸的食品取名为东坡饼,至于这些食品是不是东坡先生所喜欢的,那就无法考证了。湖北省房县的百姓所酿的米酒,也非常有意思,居然叫皇酒。乍去的时候,我一直以为他们是说的黄酒,因为黄酒大抵可以算是米酒的通称,江浙一带的人,都是喝黄酒的。及至搞清了他们称自己的酒为皇酒,我就大大惊讶了:皇酒是随便就可以叫
的么?待打听清楚,方知道叫皇酒并非是没有根据,原先此酒本不是百姓所酿之酒,而是武则天的嫡子李陵王发配到房县时从皇宫携至,还有一套繁文缛节的酒规,凡三百六十条。
东阳当然是自古文人,历史上唐宋两朝都出过宰相,像朱熹、陆游都曾游历及逗留东阳,当代的大学者严济慈便也是东阳人,据称浙江的东阳市分布在海内外教授级的文人学者多达千余人,真可谓是一个文人之乡。东阳如果出了名吃,那当然也就并不奇怪了。东阳的名吃,我以为要首推东阳鸡。我曾经在不同的地方听说到东阳鸡,且也在典籍中看到过关于吃东阳鸡的描写,在一个好吃的人脑子里,那不曾品尝过的东阳鸡就刻下了深刻的印象。然我正式品尝到东阳鸡,却是在1995年的国庆节前,那次我去杭州,恰好东阳籍易学家李土生先生盛情邀我去他的家乡东阳一游,我忽然想到,此番去东阳必尝美味也,即欣然前往。
李土生先生钻研《周易》二十余年,亦得正果,一路上向他讨教,且开玩笑地请他测了一卦,倒也是被他说得有些准头,我说倒不如我去炒股,你来帮我预测,李先生即正色道:不可,这万万不可。其实这也是笑话,我怎么可以放下写作去炒什么股呢?一路说说笑笑,就到了东阳,李先生的家却在东阳的上卢镇仙山村,此处离东阳市约有个把多小时的路程,车沿着美丽的东阳江疾驰,不久便到了李土生先生的家。仙山之村大名不虚,村后左有龙头山,右有虎头山,以风水理念来看,那便是左青龙右白虎的呀,就在李土生先生家里住下。其时已是黄昏了,一路颇为疲倦了,吃了一碗也是当地特产肉丝下“米粉干”,洗了便呼呼睡去,直至二天上午九点钟才起得床来。从楼上下来就看到李土生先生尊母大人指挥众人搬水缸,生蜂窝煤炉子。我不觉有些疑虑,如此兴师动众,该不是因为我来的缘故吧?我当下拉过李土生先生问:李老师,可别为我忙乎,太不好意思。李土生先生笑笑,说:不这样可不行。我说:为什么不行呢?李土生先生说:做东阳鸡啊。我仍是心存疑惑,又问:你们家不是已经烧液化气了么,何以还要生煤炉呢?李土生先生说:你别管,有兴趣你就看着做。
我就看着做东阳鸡。竟是没有想到做东阳鸡的繁琐:一只约二斤的东阳土鸡,相等的五花猪肉,均切成块放进砂锅里,要放上大约半斤生姜,加上蒜,豆制酱油,自家酿的沉缸黄酒,与之拌均,再加上刚从井里打来的清水。我以为这就可以放在煤炉上煨了吧?不是。先在炉子上坐上大铁锅一口,锅上摆四块红砖,将一口小号的水缸搁在砖上,水缸内又摆上一块红砖,这才把装着鸡和猪肉的砂锅放进水缸里去,然后,再将一口水缸倒扣在那口水缸上,整个工序这才宣告完成。
李先生对我说:中午你是别想吃东阳鸡了,得等到晚上,最起码要八个小时。
我的老天爷,这东阳鸡竟是不煮、不蒸、也不是干烤,硬硬是靠水缸中的温度烘制,而且是连口水缸也没有直接接触热源,这才是真正意义上的文火呀,终是吃遍南北,此方是头一次见到。即使是苏州的叫花子鸡,那也是包了泥在火上烧的呀。这真是极有创意的构想呢。
我和李土生先生到山里去转了转,山头上整天有雾,山的中间有一个水库,山侧有一块据说是仙人石,以我粗浅的地质知识判断,这块与山上的岩石结构完全不同的孤石,很可能是一块从天上掉下来的陨石呢。因为李土生先生介绍,老辈人一代代相传,说是一个仙人担石从天上路过这里时,不慎掉下一块来,从此生根在这个山上了。这传说不正好也说明是陨石么?
晚上的宴席是很丰盛的,然东阳鸡是主要课题,这道菜是用火而未见火烹制而成的,历时八个小时,此味真是难品哦。我赶紧灭了烟,把自备的洗漱用具取出来,到门外去漱了口,洗除掉吸烟喝茶的异味,这才端端正正地坐到席上。
果真是味道非凡,东阳鸡不嫩,不老,口感极佳,味道是清淡中隐含有浓烈,浓烈中显清淡,品过一块,良久仍有醇香余在口中,韵味绵长得很呢。那泛着金色油花的汤,亦显得醇厚,清香沁肺。这就是东阳鸡呀,我依稀记得某本典籍上是如此地介绍过的。但李土生先生告诉:这真正的鸡味是在猪肉里。于是,我夹起一块五花肉吃,这绵软清滑的猪肉,竟不油腻,亦透溢着鸡肉的芬芳哦。便是这样,喝着李土生先生尊母自酿的沉缸黄酒,品尝着东阳鸡,议论着东阳的乡风民俗,竟直到月至中天。这真是有了美味连时间也走得飞快哟。
东阳的名吃,当然还有麦饺。麦饺我是跟李土生先生到上卢镇上去吃的。上卢镇是一个古镇,小镇有河流穿过,水面上浮着白鹅和呱呱呱乱叫的鸭子,照例也有妇人蹲在水边洗衣。镇上有各种生意,多是卖土特产的,有卖香烛和草纸的,有卖小柿子和野鸭子的,有卖莲子菱角鸡头米和荸荠的,也有穿笔挺的旧中山装口袋上插两支钢笔却摆摊用毛笔悬书给人写对联的老式书生……总之是熙熙攘攘人头攒动,小镇上很热闹哟。我们来到一个卖麦饺的摊档前,这里还有那穿侧襟衣裳,头戴尖顶斗笠的妇女,也有摩登得很的年轻女郎,我们坐在其中吃麦饺。煎麦饺是用平底的锅,平铲,用鸡蛋和了面粉,包上藕丁、香干、青豆、肉丁、粉丝、红辣椒皮等等,折成三角形,在锅上煎得通黄,有些类似于武汉市的豆皮,只不过是豆皮内中是以糯米饭为主,而麦饺不是。麦饺敢情是很好吃的,我甚至认为,比起杭州的小笼包子来,我更喜欢这种快餐式的麦饺。
东阳鸡(2)
去到东阳吃过东阳鸡,尝了麦饺以及其他的东阳特产,我觉得东阳的食文化是发达的,我甚至敢肯定,这东阳鸡的制作方法一定是文人所发明,想想其他业中人士亦或百姓,怎么可以花上如此之繁琐的工艺,加上如此之长的时间来制作一道菜呢?
哦哦,东阳鸡,这样你可是进不了京城了,这里的人吃制作粗糙的美国炸鸡,吃肯德基家乡鸡,如今是大家都没有那种闲情逸致了啵。我总算是品尝到东阳鸡了,何时有闲,还真
想再去一回东阳,再品一回那不触烟火的东阳鸡哟。
北京的茶馆(1)
京剧是国粹,茶文化同样也是国粹。老北京的茶馆,是一种市民气息很浓的茶文化———跟文人雅士的茶道稍有区别。茶道,说起来太高深了,仿佛不食人间烟火,清心寡欲方能得其道。明明是喝茶,偏偏雅称为“品茶”,似乎在品尝人生的滋味。这种超凡脱俗的境界是老百姓可望而不可及的。老北京的茶馆则反其道而行之,不仅不是清净之地,常常是喧哗且热闹的。这跟北京人的性格有关:他们怕冷清,爱交流,尤喜扎堆儿聊天(或叫侃大山)……茶馆便提供了这样一块谈天说地、呼朋唤友的社交场所。
在清末民初,北京的茶馆遍及街头巷尾。而同时,在法国巴黎,流行的则是咖啡馆———艺术家们甚至在咖啡馆里举办画展、沙龙。可见不管哪一个民族,都有自己的休闲方式。老舍是最关注茶馆的,因为茶馆里聚集的都是他感兴趣的人———不仅对他们的话题感兴趣,更对他们的命运感兴趣。他写过一部叫《茶馆》的话剧。直到今天(半个世纪以后),“人艺”还经常重演这部经典———据说演员已换到第五拨了。只是看《茶馆》的人(包括演《茶馆》的人),都是未曾身临其境泡过茶馆的人,想象不出茶馆昔日的辉煌。他们对于《茶馆》很熟悉(甚至背得出人物表),对于真正的茶馆又很陌生。现代青年,更偏爱去三里屯泡酒吧,更痴迷于欧风美雨。
老舍的《茶馆》,是在为那个时代的北京立传啊,为那个时代的北京人树碑啊。为感谢他的一片苦心,前门一带特意开了家老舍茶馆,模仿旧时代的风格———偶尔还会有一段京剧演唱之类的节目。慕名而来的顾客,不知究竟为了喝茶呢,还是为了怀念老舍———那已不存在的主人?我是把它当作北京城里的老舍纪念馆———只不过选择了另一种形式罢了。点一壶茶,相当于买一张门票了,我便跨进了时光的隧道。我便看见了老舍的影子。老舍茶馆里的茶,比酒还要醉人,五味俱全。这是几十年的光阴浸泡的———老舍已经殉难38年了。但只要茶馆还在开办、还有人光顾,便证明老舍仍然活着,仍然活在北京城的记忆里。一位永远活着的死者。
前门的大碗茶鼎鼎有名。骆驼祥子喝的就是这种茶。用碗而非用杯喝茶,也算老北京百姓生活的一大特色。大碗茶,何其慷慨、豁达、朴素的名称。我刚移居北京时,大碗茶只卖三毛钱一碗(而一瓶二锅头也只卖两块钱),如今都已经涨价了吧。
清末的茶馆,种类颇多。最高档的是清茶馆,早晨供纨绔子弟遛鸟后休憩(棚顶有挂鸟笼的位置),中午供商贩们谈生意。还有书茶馆(有说评书、唱鼓词的艺人演唱助兴),棋茶馆(茶桌上画有棋盘,供顾客对弈),酒茶馆(兼而售酒)等等。总之三教九流皆寻找到符合自己趣味的乐园。《“批判”北京人》一书分析:“茶馆在更空的意义上,已经从凡夫俗子、商贾富人的娱乐场所变成了处于困境、陷于迷惑的人的人生避难所。大多数人,从茶馆中感觉的是一种极实际而精神性的享乐。说它‘实际’是因为不耽于幻想,将享乐落到了实处,这实处便是清茶与点心;而说它‘精神性’,是因为不溺于现实,将享乐远离大吃大喝,偏重于和谐宁静,自在自得的气度与风范。这里面包含着普通人在物质条件制约中的生活设计以至创造,是有限物质凭借下的有限满足。它是以承认现实条件对于人的制约为前提的对快感的寻求与获得,是一种艺术的生活方式或休闲手段。在这种休闲方式中,北京人也为他们个性的被压抑、个体需求的被漠视,找到了有限的满足。”老北京人借助一杯清茶,怜惜着自己的影子。在茶馆的热闹气氛里,他们忘却了孤独。在泡茶馆的轻松感觉中,他们获得了瞬间的自由。在这远离琐事与俗务的时刻,他们是属于自己的,他们真正成为自己的主人。
潘治武写过一篇《旧京茶馆面面观》:“老北京的茶馆遍布于全市各个角落,无论是前门、鼓楼、四牌楼、单牌楼等通衢大道旁,还是多如牛毛的偏僻小巷中,茶馆如星罗棋布。正像老舍先生笔下的《茶馆》一样,民国以来社会的动荡、百业萧条,本小利微的茶馆更难以维持,至解放前夕,北京只剩下屈指可数的几家了。”茶馆衰落,有政治、经济的原因,也是一种令人琢磨的文化现象。时代变了,闲人少了。即使有闲时,恐怕也没有闲心了。或者说。“闲”已不再是值得炫耀并令人羡慕的人生理想了。
三十年代,中山公园的茶座极有名———相当于今天的三里屯酒吧一条街吧。共有五、六处之多,最热闹的是春明馆、长美轩、柏斯馨。许多老人至今仍记得它们的名称。茶馆逐渐演变成茶座,而且转移进公园里(帝制的时代,这些公园都是皇家禁地),可见北京人越来越讲究周边环境了,讲究背景了。坐在曾经为皇帝一人所垄断的坛庙社苑里自由自在地喝茶,感觉良好。难怪谢兴尧说:“凡是到过北平的人,哪个不深刻地怀念中山公园的茶馆呢?尤其久住北平的,差不多都以公园的茶座作他们业余的休憩之所或公共的乐园。有许多曾经周游过世界的中外朋友对我说:世界上最好的地方,是北平,北平顶好的地方是公园。公园中最舒适的是茶座。我个人觉得这种话一点也不过分,一点也不荒诞。因为那地方有清新而和暖的空气,有精致而典雅的景物,有美丽而古朴的建筑,有极摩登与极旧式的各色人等,然而这些还不过是它客观的条件。至于它主观具备的条件,也可说是它‘本位的美’,有非别的地方所能赶上的,则是它物质上有四时应节的奇花异木,有几千年几百年的大柏树,每个茶座,除了‘茶好’之外,并有它特别出名的点心。而精神方面,使人一到这里,因自然景色非常秀丽和平,可以把一切烦闷的思虑洗涤干净,把一切悲哀的事情暂时忘掉,此时此地,在一张木桌,一只藤椅,一壶香茶上面,似乎得到了极大的安慰。”至于公园里的茶座,究竟是茶馆的退化呢,还是一种进步?在客观环境以及饮者的心态方面,茶座肯定比茶馆更具开放性,也更能加强天、地、人之间的沟通与交流。
北京的茶馆(2)
茶馆自然不是北京的专利。四川、云南等地的茶馆,不见得比北京逊色。但南方与北方的茶馆文化,多多少少还是有点区别。北京的茶馆,是天子脚下的北京人生活习惯与思维方式的反映。北京的茶馆之所以名扬天下,一方面有老舍的关系(他替北京茶馆做了活广告),另一方面,它本身就是一部活话剧,它的兴衰、它的客人们的命运,最能体现时代变迁的影子。在全中国,似乎没有谁比北京人更幽默、健谈、贪玩、闲散以及关心时政了,所以北京人泡茶时的话题,应该算最丰富且有趣的了。
茶馆也是他们渲泄才华(哪怕是口才)的地方。至于喝茶这一行为本身,反而是次要的了。老北京的市民,一般都酷爱茉莉花茶,四季饮皆。这就很使精于茶艺的南方人鄙夷,南方人觉得绿茶才是正宗,所谓的花茶,要么因为这茶叶不新鲜(加茉莉花瓣烘烤后既能掩盖异味,又便于储存),要么是嗜好者并非内行:重视花香却忽略了茶叶本身的清香。北京的茶馆,确实远离那神圣的茶道,北京人也不相信品茗就能羽化登仙。但这恰好证明了北京人喝茶的目的:醉翁之意不在酒也。人来客往的茶馆是个大舞台,泡茶馆是为了看戏、听戏甚而至于演戏的。每个人都是其中的一个角色。茶馆是社会的缩影。
南京的茶社
在北京,洋味十足的三里屯酒吧使象征着一个旧时代的老舍茶馆相形见拙。而在我的故乡南京,却很难见到酒吧的踪影,茶馆的生意依然红火。可见南京是一座很传统的城市。
这恐怕跟南京人的性格有关。就像我的舅舅来北京旅游,有一天晚饭时突然要我下一碗面条给他吃。因为事先没预备,我有点为难:“面条有什么好吃的?”他犹豫再三还是说了:“今天是我生日。”我赶紧要去楼下的超市买一个蛋糕,被他劝阻了:“中国人过生日,还
是吃面条合适。”他发现冰箱里有几袋康师傅,就说:“用这个代替也可以。”那天晚上,舅舅象征性地用方便面度过了自己的生日。一袋康师傅,成了他的长寿面。他觉得还是插满蜡烛的比奶油蛋糕更像一种仪式。我舅舅是很典型的南京人。
我有许多老乡自南京来,都要慕名去三里屯酒吧一条街逛逛,结果却总是失望:“多挤呀,多闹呀,怎么也不如泡茶馆舒服!”他们最烦的是有摇滚乐队伴奏的那种,从对茶馆与酒吧的好恶,也体现了两座城市的区别,南京是“偏安”的,古典的,无法像北京那样成为中西合璧的现代化国际大都会。在南京,即使新人类也习惯在茶馆里挥霍青春。在南京的茶馆里,有着很多的青年男女,虽然一身名牌,却心平气和地打扑克、下象棋,约会抑或谈生意。他们怎么一点也不浮躁?莫非这就是茶叶与酒精所造成的不同的影响?我经常想,如果请我那些习惯了泡酒吧的北京朋友,来南方的茶馆看一看,看一看自己的同龄人,他们肯定会吃惊的。说不定他们在大摇其头之后还会写几篇愤慨的“酷评”。
有什么办法呢?南方似乎天生就不出产“愤青”,就不追求先锋或另类。在这座所谓“茶佣酒保皆有六朝烟水气”的城市里,呆的久了,再顽固的心灵也会被一壶又一壶的热茶给泡软的。该怎么形容坚守在传统的茶馆里的南京人呢:很乖、很本分、很老实、很温和或很细腻……这似乎已成了他们的遗传基因。
其实这也是挺让人羡慕的地方。我在北京,感受了喧嚣与繁华之后,反而经常做这样的梦:回到桨声灯影的秦淮河畔,坐在夫子庙的茶楼上,就着煮干丝与酥油烧饼,品尝新摘下的雨花茶———在沁人心脾的清香中,不仅忘却了自我,而且忘却了世界……浸泡着茶叶的是古老的时间。
恐怕为了与老舍的时代相区别(老舍使茶馆也变老了),南京人一般把茶馆叫做茶社。对于店主而言,可以淡化点商业性;而对于顾客,听起来似乎更高雅一些,更有种物以类聚的味道……我不知道他们是否是这么考虑的。
我回故乡,旧友们邀请我在各种各样的茶社见面。他们几乎都把茶社当作自家的客厅了,早早地到,边看报纸边等我,我一进门总能看见一只热情挥动的手———南京的茶社面积比北京的酒吧要大不少,常常分为上下两层,装修得很有层次感,给人以庭院深深的感觉。由于各桌的间距较宽,加上顾客说话慢声细气(并不是出于礼貌,而是性格使然),各自为政,倒也不互相干扰。不像北京的酒吧,带有太浓的大杂院的意境。南京的茶社,连阔别多年的老友重逢都显得很斯文,仿佛心境也因环境而变得平和与豁达。很多被省略掉的话语、被克制住的激动,都沉淀在一遍又一遍沏着的茶壶里,供慢慢地品味———这或许就是人生的滋味。说实话,我还真的挺喜欢这种返璞归真的感觉。这样活着不累。茶社,是平息人的焦虑、虚伪,浮躁以及所有夸张的思想的地方。
诗人周俊,在“长三角”市场开有书店,每天上午忙一阵进货之类业务,下午则把这一切交给伙计了,他独自溜到上海路的“猫空”———台湾人开的连锁店。他说,凡是下午有什么事,到“猫空”找他就可以了。他说泡茶馆的时候,会忘掉自己是个生意人,而重新找回诗人的感觉。泡茶馆对于他恐怕已相当于精神上的桑拿。在物质的世界里,茶馆成了一个诗人的避难所,他安静地享受着他的下午茶,他心灵的自助餐。我多次在“猫空”跟周俊聊天,从他身上闻不到一点铜臭味。他喜欢谈论的是艺术、诗歌、命运———这些似乎已落伍的话题。但在带有怀旧意味的茶馆里,这一切却显得很合拍。茶馆可以模糊理想与现实的疆域。但我必须说明:在南京的茶馆里,周俊这样的人已算是挺“另类”的。
生意顶好的要算“天水雅集”。别人约我去了几次,几乎每次都要坐在门厅的长椅上等座位,眼巴巴地看着里面热烈的场景,直到终于轮到自己,才很庆幸地加入其中。……透过落地玻璃,就像打量水族馆里的热带鱼。泡茶馆的时候,没准人的灵魂已穿着游泳衣。排队喝茶,是否是在南京才能见到的画面?那是一种对滋润的期待。
我最偏爱的还是鼓楼对面的“天茗茶楼”。它座落在明朝的大钟亭遗址,有着假山、金鱼池与曲径相映衬的院落。茶楼是仿古建筑:刷了红漆的梁柱、雕花窗户、木质栏杆呀什么的。到了吃饭的钟点,还可以点菜———厨师的手艺也很不错。在这里面呆一整天也不会觉得郁闷的———尤其是有几位好友相伴。大钟亭早已没有钟了。可在这儿喝茶,我却能听见悠远的钟声———像几近消失的波纹。莫非是幻听?
南京的茶馆,有着北京已失传了的闲散与恬淡。南京人与世界接轨的步伐,确实要慢一些、慢一些。这种慢是骨子里的,很难打破。但如果真的打破了,是否得不偿失?有许多与这种慢相伴随的乐趣,已构成南京人幸福的源泉。所以,坚守在茶馆里的南京人,也同样很忠实于自己的生物钟。在这样一个快节奏的时代,南京人的慢———也是需要很强的抵抗力。不能说这不是一种额外的力量。
扬州的茶社(1)
重游瘦西湖,发现新开的一家叫扬州慢的茶社,我下意识地放慢了脚步。仿佛不这样就对不起这好听的名字。我对书法没什么研究,辨认不出牌匾是哪位大腕题写的,但是那里面飘出的茶香却很有诱惑力。我想,纵然旅行的日程安排再紧,也无妨进去坐一会儿。或许能因之而认识到另一个扬州。一个超脱了霓虹灯、广告牌与电子表的古老而闲适的扬州。
扬州慢,是宋朝就有的词牌。姜夔曾写过:“淮左名都,竹西佳处,解鞍少驻初程。过
春风十里,尽荠麦青青……”诗人们用温柔的舌头舔着,像要把口中的一块糖含化,可直到今天,它还是甜丝丝的。唐诗里的扬州,宋词里的扬州,元曲里的扬州,乃至明清小说里的扬州,浓得化不开。
坐在藤椅上,捶捶酸痛的双腿,泡一壶茶,扬州真的慢下来了。漂浮在水面,返老还童般呈现出碧绿的颜色。现代化城市所特有的噪音与空气污染,远了。
这家仿古建筑的茶社,从厅堂的摆设到服务员的打扮,都弥漫着怀旧的味道。老式留声机里放出的音乐是《梁祝》,一下子就把我的心给拴住了。仿佛有两只看不见的蝴蝶,伴随我的小憩,在水雾中抖擞着湿漉漉的翅膀。远足而来的我,长叹一声:总算是回到江南了。
推开雕花木窗,水景如画:瘦西湖上没有快船,只有小小舴艋舟(俗称“瓜皮艇”),慢条斯理地划着。划船的人以及坐船的人,一点也不着急。我知道上世纪三十年代,扬州的船娘很有名的:“虹桥迤北为长春湖,或曰瘦西湖,画舫笙歌,在昔为盛。风云一变,人事遂迁。环湖渔家,以瓜皮艇载客,夕阳明月,云影波光,着一二乱头粗服者于其间,绮语风情,半鸣天籁,虽非昔日美人名士之高怀,倘犹胜市侩淫娃之俗抱乎!”(引自《小游船诗序》)以女子来划船并接待游客,曾是此地之特色。渔女撑篙不会很鲁莽,而且生意做得颇细心:邀你坐入舱中,总会沏一壶茶,并捧出瓜子之类零食,供一路上享用。我想,坐在轻巧的小船上,边喝茶边看风景,顺便跟眉清目秀的船娘有一句没一句地聊天———扬州,会显得更慢一些,更美一些。只是如今,瘦西湖上只有艄公而无船娘了,更缺乏沏茶添水、嘘寒问暖的优质服务。当然也可以说:真正有闲情逸致的游客,越来越少了。大多数人的脚步,都是匆匆的。而无论游船、品茶还是看风景,都需要人能慢得下来,有一种慢的愿望和慢的情怀。但在现实中,慢比快更难做到。
所谓茶道,在我眼里就是一门慢的艺术。它有一套很复杂的程序:烧水、涮洗茶具、泡茶叶乃至闻香、观色、品味呀什么的。你若图省事或求快而省略其中的任何一道,就破坏了它完整的美感。这还不算是最重要的。关键在于,你首先破坏了自己的心情,又如何求美、悟道呢?急性子的人、追求功利的人,注定与茶道无缘的。
这么看来,扬州确实是一座与茶道的精神颇吻合的城市。扬州不爱争上游,扬州追求的不是快而是慢,多多少少给人以落伍的感觉。扬州的慢,甚至在宋朝时就成为词牌了,应该说是比较经典的。城市的性格可能会影响到居民的性格,扬州人,普遍喜欢泡茶馆,喜欢一遍又一遍地沏着茶打发时光,喜欢悠哉游哉地过日子。有一句俗语,专门用来形容扬州人的:“早上皮包水,晚上水包皮。”寥寥几笔,替扬州人勾勒出一幅最传神的漫画。泡茶馆与泡澡堂,似乎是扬州人一天中顶重要的两件事。你如果了解扬州人(尤其旧时代的),会觉得并不夸张。扬州人骨子里就是闲散的,不以慢为耻,反而充分地享受着慢的乐趣。若与扬州人的生活方式相比,其他地方的人会觉得自己活得太累了、太匆忙了,或者说不好听点:简直白活了。
难怪瘦西湖总是那么瘦呢!湖水都被扬州人用来泡茶和洗澡了。扬州人一生,全靠水的滋养。这跟鱼的属性倒挺相似。
难怪《红楼梦》里的林黛玉水灵灵的模样,她是在扬州长大的嘛。到了干燥的北京,她水土不服,年纪轻轻就香消玉殒。
朱自清是扬州人,他说扬州著名的是茶馆,早上去下午去都是满满的。“北门外一带,叫做下街,茶馆最多,往往一面临河。船行过时,茶客与乘客可以随便招呼说话。船上人若高兴时,也可以向茶馆中要一壶茶,或一两种小笼点心,在河中喝着,吃着,谈着。回来时再将茶壶和所谓小笼,连价款一并交给茶馆中人。”他觉得扬州茶馆不仅选的位置好,风景如画,而且起名字也颇下功夫,如香影廊、绿杨村、红叶山庄,让人事隔多年犹记得。尤其绿杨村的幌子,挂在绿杨树上,随风飘展,复活了“绿杨城郭是扬州”的诗意,而且里面有小池、丛竹、茅亭,格外幽静。朱自清给予扬州茶馆很高的评价:“这一带的茶馆布景都错落有致,决非上海、北平方方正正的茶楼可比。”
二十四桥,是一天中的二十四个时辰。钟摆过来了,可还没有摆过去。鸟儿都在途中。为倾听遥远的评书,我下意识地踮起脚尖。太阳迟迟不肯落山……看来我在这家扬州慢茶社逗留片刻还是对的:不去茶馆里坐一坐,等于没来过扬州。或者说,只有坐在茶馆里,才能见识到真正的扬州,才能体会到扬州所特有的慢。
环顾周围,其余的顾客都在慢吞吞地喝着茶,互相交谈或独自想着心事。估计都是本地人吧?据洪为法先生说,扬州是出闲人的地方,真正的茶客必是闲人无疑,不屑于在茶馆里谈生意的:“过去繁华,配合着旧时享乐方式,征歌选声,弄月吟风,迄今所能遗留给扬州人的却只剩下一派悠闲之态。看去似乎还有不少人保持着共同的人生观,即在饮食方面,但求稍能舒适,而在事业方面,却不必定图进取。在这不少人中间,更有若干终日出入茶社、却终年不作一事的闲人。”热衷于“早上皮包水”者,不仅早间赴茶社,午后也多是去的:“每天早间九时左右到茶社,会坐到十一时以后才离开,午后三时以外,便又到了茶社,直待暮色苍然,这才安步当车的施施离去。不计寒暑,亦不计晴雨,一年四季的光阴除了睡眠以外,几乎有一半是消磨在茶社里的。”当然,他所描绘的是大半个世纪前的扬州。如今,扬州还有闲人吗?即使有的话,数量也大大减少了吧?毕竟全社会都是快节奏的,闲人会感到加倍的压力。除非他骨子里就是热爱慢并坚持慢的。慢,其实是在跟快较劲。热茶还需慢慢饮,所谓的闲人,是以“慢工出细活”的态度对待人生的,只求活得更精致些,更滋润些。
扬州的茶社(2)
幸好街头巷尾茶馆犹存,为日渐孤单的闲人提供了最后的阵地。扬州的慢,才不至于失传。扬州的茶道,才不至于失传。比时代慢半拍的扬州,在茶馆里打瞌睡。不知今夕何夕。
坐在扬州慢茶社里,我仿佛也接受了某种心理暗示:慢一点,再慢一点……恍惚之间,如同回到了遥远的富春茶社:“这富春在扬州人看来,不但点心好,茶好,桌子也清洁。茶是用龙井、珠兰、魁针三种茶叶搀和起来的,龙井取其色,珠兰取其香,魁针取其味。如是
一杯茶能色香味俱全,这不够人赞美吗?至于桌子,一般茶社里的都是油腻不堪,可是这在富春,却可使茶客们放心。洁白的衣袖即使久压在桌上,也不会被玷污了。因为那里对于每张桌子,每天都要刮垢磨光的。”(洪为法语)在这窗明几净的环境里,我不禁想再多呆一会儿。于是又点了一壶龙井。在瘦西湖边,喝西湖的龙井,多有趣味呀。就当“偷得浮生半日闲”吧。也算是在扬州做一回“冒牌”的闲人。
减肥的西湖,瘦瘦的西湖,不在杭州,在扬州。春天,我很容易闹一些误会:以为杭州变样了,以为西湖生病了———抑或把自己,当成了另一个人。幸好月亮也开始节食,努力保持少女的体型。今天晚上,它比纸还薄,剪贴在客店的窗口。瘦西湖并不孤独。而诗人同样没有发福的迹像,诗人只能体会到衣带渐宽的感觉。在二十四桥的这一端,我系紧鞋带,仿佛为了更好地拴住自己。是的,风太大了(可我又不甘心被风吹走)。是的,我有点神情恍惚。扬州,我又来了。我比瘦西湖还要瘦……
一壶龙井使我成了诗人,产生了以上的联想。好啊,在扬州的茶馆里,我又有了写诗的欲望。写诗跟品茶一样,也是需要慢的,低斟浅酌。梦想的诞生,需要慢慢地呵护,因为它是易碎品,必须轻拿轻放。
杜牧说得好:十年一觉扬州梦。一个珠圆玉润的梦,可以做十年,百年甚至千年,这才显出扬州的伟大。扬州啊,你有着伟大的慢,不变的慢。你因为慢,因为不变而伟大。
还有比扬州更慢的地方吗?
我渐渐爱上了扬州的慢。越是慢的地方,越令人难忘。连忘却,都会变得很慢、很慢……
鱼与茶叶
我想有两样东西是最需要水的,一是鱼,一是茶叶。鱼长着鳃,靠水来呼吸。鱼与水的关系,是最经典的情谊。其实茶叶也是如此。茶叶的魅力,同样需要通过水来体现。当滚烫的开水浸泡着茶叶,它就像鱼一样活过来,恢复了知觉,扭摆腰肢。或者更夸张地说:像睡美人一样醒过来,随波逐流,载歌载舞。是的,只有水才能将其唤醒。它生来就是为了等候那销魂的一吻。为此不惜忍耐长久的煎熬与饥渴。我们喝茶水是为了止渴,可却很少想到:茶叶比我们更渴,更期待与水的结合———哪怕这注定是一次性的。
茶叶在水面仰泳够了,纷纷潜水艇一样下沉到杯底。这时候它显得比水更重。水要再想拥抱它,会很吃力。哦,这一具具光荣的尸体,模糊而又清晰,躺在水做的床上。我联想起海子的诗篇:“我怀抱妻子,就像水儿抱鱼。而鱼是哑女人,睡在河水下面,常常在做梦中,独自一人死去。水将合拢,爱我的妻子,小雨后失踪。没有人明白她水上是妻子水下是鱼,抑或水上是鱼水下是妻子……”至于茶叶,亦将死于与水的婚姻,可它却流露出任何溺水者不可能有的幸福的表情。当我们把失去了滋味的茶叶打捞上岸,丢弃在垃圾桶里,它的梦也就搁浅了。那是多么短暂而又灿烂的梦哟:茶叶在水中可模仿花朵的开放,体会到发育的快乐……
现代人饮茶,偏爱透明的玻璃杯,这样可以兼而获得视觉上的享受:观赏茶叶在水中的沉浮与动静。玻璃的茶杯,是我掌心微型的水族馆,游动在我眼前的是一条条绿色的小鱼。但有一点是肯定的:这狂欢的鱼群完全忽略了观众的存在,是不会受惊的。它们拥有的水域,散发着爱情的味道,青春的味道,梦的味道。
鱼与茶叶,原本没什么关系。是我的想象力使它们无限地靠拢了。鱼是江湖河海里的茶叶(钓鱼类似于茶道,同样能修养性情)。茶叶呢,是杯中的鱼,是沸水中的“热带鱼”。鱼与茶叶,都有着杂技演员一样灵活的腰,能够做出任何高难动作。惟一的区别在于:鱼在水中是要觅食的,而茶叶则是为了彻底地奉献。
当池塘里有鱼活动,就不再是死水了。
同样,当杯中泡了茶叶,水也就活了。水会伴随茶叶一起,做一次深呼吸……
水确实很软。可鱼与茶叶,都是水的骨头。
李白的酒量(1)
无人会怀疑李白的酒量。在唐朝的诗人中,李白的酒量跟他的诗一样,是算第一的。但李白究竟能喝多少酒,这倒是个谜。
在这方面,他自己最爱“吹牛”的,经常夸耀:“烹羊宰牛且为乐,会须一饮三百杯”,以及“百年三万六千日,一日须倾三百杯”。此乃酒后狂言,不可全信。只是他饮到高兴处,一杯接一杯停不下来,倒是真的。他的名言就是“将进酒,杯莫停”。并且很讲究喝酒
的气氛:“两人对酌山花开,一杯一杯复一杯。”数到最后,恐怕连自己也数不清了。没钱买单,就脱下皮大衣(“千金裘”),连同自己的坐骑(“五花马”)一起送进当铺里。真够不要命的。在李白眼中,酒绝对是世界上顶好的东西。他已非低斟浅酌的酒徒,而近似于孤注一掷的赌徒了,把生命中所有的宝都押在酒上面。甚至连吟诗,都相当于猜拳喝令,添一碟精神上的下酒菜而已,解酒或醒酒用的。
杜甫在《饮中八仙歌》中,以斗来计算李白的酒量:“李白一斗诗百篇”。这同样运用了夸张的手法。酒是李白写诗的成本。产生的利润也颇为可观。唐朝若有稿费的话,李白会成富翁的。只是他这样的人,即使拿到稿费,也会悉数用来换酒喝,不可能存在银行里吃利息。或者说,酒馆就是他最信得过的银行了。他原是应邀为杨贵妃写过赞美诗,所以离开长安的时候,唐玄宗赏给他一大笔钱(“赐金放还”)。估计没多久就花完了,全用来“赞助”大唐帝国的酿酒业了。酒肉穿肠过,诗篇却留下来了。其实挺值的:在唐朝,诗歌也算得上是“硬通货”。
李白好喝,但我估计他的酒量倒不见得真的能大到惊人(或“超人”)的程度。他经常醉得一塌糊涂。在长安街上的酒馆里酣睡,之所以拒绝天子的召唤,是因为头重脚轻,实在走不动路了。甚至还可能神志不清,已忘掉了天子是何物。管他那么多呢!这是一种属于醉汉的勇气。据说有一次,唐玄宗在大明宫设宴招待李白,并亲自为诗人调羹,李白又喝多了,过量了,居然抑制不住地在金銮殿上呕吐了,把阶前舞女的裙裾弄脏。幸好唐玄宗并没有怪罪李白的失态,还命令高力士为醉话连篇的诗人脱靴子,搀扶其去休息。这倒是一位很清醒、很明智的皇帝,能包容诗人的狂放不羁。也难怪唐朝是诗歌最繁荣的时代!从另一个角度来说,唐诗确实为中国的酒文化锦上添花,而李白堪称其永恒的“形象代言人”。纵观古今,再也找不到比李白文化程度更高、知名度更大的酒徒了。他的相当一部分诗篇,都算得上是无偿为酒商们撰写的“广告词”,譬如“金樽清酒斗十千,玉盘珍馐值万钱”,譬如“兰陵美酒郁金香,玉碗盛来琥珀光”,譬如“且就洞庭赊月色,将船买酒白云边”呀什么的。
诗与酒,从此成为我们民族传统文化里的一对孪生兄弟。它们通过李白的诗篇而获得最密切的联系。李白是个幸运儿,靠喝酒、吟诗而成为英雄,成为“半神”(诗仙及酒仙)的形象,令后人仰慕不已。真是行行出状元啊。
正因为此,我想李白的酒量也被传说给无限地夸大了。毕竟,这也是树立榜样嘛,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往榜样脸上贴金是人之常情。并且,还“为尊者讳”———很少有谁相信李白喝醉了也会吐,甚至还曾令大明宫里的舞女们举袖掩鼻。这多丢诗人的脸呀!“此情节最好删去”。因而我们心目中的李白,永远仰天大笑、举杯豪饮,飘飘欲仙的样子。
李白出生于北方以北的碎叶城(今俄罗斯境内),有游牧民族的血统,善饮是无疑的。但是否真能算得上“海量”,能像喝白开水一样喝酒,倒未必。至少,在杜甫所例举的“饮中八仙”里,李白的酒量比汝阳王李和一个叫焦遂的平民要稍逊一筹。“汝阳王斗如朝天,道逢车口流涎,恨不移封向酒泉”,这汝阳王久仰酒泉(今属甘肃)之美名,连搬家去那里的心都有。至于焦大哥更厉害,必须喝满五斗后才进入状态:“焦遂五斗方卓然,高谈雄辩惊四筵。”而李白,只喝一斗就摇身变成“写诗机器”了。李白比其他人占便宜的地方,是诗写得好,有煽动性。在唐朝,诗写得好就能成为大明星。更何况其酒量毕竟也进入了“排行榜”。如虎添翼。
读《饮中八仙歌》,我感叹于唐人饮酒皆以斗数来衡量。虽然说“海水不可斗量”,可这斗里毕竟盛的是酒呀。莫非现代人的酒量早已退化了?碰杯时尽用的是几钱装的小酒盅。后来去西安,我亲口品尝到当地土特产的稠酒,方知李白的时代饮用的皆是这种粗糙、浑朴、未经再加工的米酒,而非后世才诞生的高粱、大麦等谷物经蒸馏酿制的老白干(俗称烧酒)。李白若是喝上一斗二锅头,非酒精中毒不可,哪里会有写诗的灵感呀。但我又替李白遗憾了:他出生得太早了,没有福气接触到茅台、五粮液;否则,还不创造出更多更好的作品?有一点是肯定的:若有茅台、五粮液陪伴,李白对生活的牢骚会少一些。
李白生前,虽然不乏“吴姬压酒劝客尝”的聚饮时光,但也经常一个人低头喝闷酒。“花间一壶酒,独酌无相亲”,只好跟明月碰杯,邀影子共舞,凑合成“三人行”。李白其实是很孤独的。在他的诗中出现得最多的,除了酒之外,就是同样寂寞的月亮:“唯愿当歌对酒时,月光长照金樽里”;“我寄愁心予明月,随君直到夜郎西”;“俱怀逸兴壮思飞,欲上青天揽明月”……李白的一生,既洋溢着酒的气息,又散发出愁的滋味;他借酒来浇心中之块垒。有什么办法呢,酒是他忧愁时惟一的解药。他视酒为精神上的救星。不管其酒量有多大,他对酒的这份深情,是一般人无法达到的。这也是李白之所以成为李白的原因。
李白的酒量(2)
李白非溜须拍马之辈,很少为达官贵人赋诗献媚,但他却爱屋及乌,因一位姓纪的酿酒师病逝而放声大哭。他写了一首叫《哭宣城善酿纪叟》的五绝:“纪叟黄泉里,还应酿老春。夜台无李白,沽酒与何人?”纪老头真有福气,得到了一位大诗人如此的赞美。
李白死了。我们不用替他担心。他在地狱里照样会有酒喝的。
李白是我们民族的“酒司令”,是诗坛的“祭酒”(或称“祭司”)。他仿佛为酒而生的。他确实也是因酒而死的。公元762年,李白在高高的采石矶(今属安徽)饮酒过度,醉醺醺地伸手去捞天上的月亮,结果落水溺死。对于苦难的诗人来说,这也不失为一种“安乐死”。瞧,这就是李白:连死都充满了诗意。古往今来,又有几位诗人能这么潇洒?
北京的二锅头
来北京不喝二锅头,就跟去贵州不喝茅台一样遗憾。当然,作为“国宴用酒”的茅台,属于赫赫贵族,二锅头算什么?在旧时代,恐怕贩夫走卒之流才好这一口。登不上大雅之堂的。但北京本地的酒文化。绝对是由二锅头代表的。它是一尊民间的酒神。
二锅头,这名字起得很土气,很古朴,使一种粗糙且俚俗的生活呈现在我们眼前。老北京的皇宫、王府里喝什么酒,我不知道。满汉全席既华丽又复杂,估计不会把廉价的二锅头
摆上台面。但我相信,在胡同里奔波一生的骆驼祥子们,劳碌之余,习惯了喝一碗二锅头,暖暖身子,解解乏。跟二锅头搭配的下酒菜通常很简单:拍黄瓜、水煮花生米,若能再来一把烤羊肉串就更棒了。由此可见,二锅头挺好“伺候”的,不需要七荤八素呀什么的;穷人,也挺好打发的。但穷人的酒,照样能喝出很富有的滋味。
二锅头也算是老字号了。北京大兴酒厂(原名“裕兴烧锅”)生产的永丰牌二锅头白酒,还被同仁堂中药店选为浸制虎骨酒等药酒的专用产品:“盖取烧酒用虎骨煎之,为正阳门外乐家药铺(同仁堂)专门之物。”有人形容“其清如水,味极浓烈,盖酒露也。”
我对二锅头是有感情的。在大风起兮的北京城里,喝二锅头,读圣贤书———构成我整个青春的忠实写照。红星牌二锅头,涨价前每瓶只值二块四毛钱,它就和老舍的小说一样,是我印象中北京的平民生活,是我心目中平民化的北京。老北京。正宗的老北京。我一向以为喝二锅头要选择地点,要在陈旧低矮的老式四合院里,才能品出沧桑的感觉;若是在高楼上、在灯火通明的星级饭店里喝,味道就变了,姿态也显得做作。我在北京,写下了五大本诗,那墙脚处一大排空酒瓶子就是证明。醉卧长安,醉卧在长安街上———我是李白的远房亲戚。二锅头帮我找到了家(它像一位骆驼祥子式的人力车夫搀扶着我),找到了诗歌的老家:院子里有两棵树,一棵是枣树,另一棵还是枣树……二锅头是亲切的、笨拙的甚至粗野的,但是对于我的诗歌来说,它一点不比洋派十足的人头马逊色。
鲁迅当年在北京,是否爱喝二锅头?他寄宿于宣武门外南半截胡同的绍兴会馆时,经常“夜饮于广和居”(据其日记所载),借酒浇愁。只是不知道他通常选择哪种酒。根据他刚烈的性格,不会对辛辣的二锅头有太多的抵触情绪。至少,他频频买醉的那段时间所写的作品(《狂人日记》、《药》、《孔乙己》等),已不再像江南的黄酒那样绵软、温和,而如同北方烈性的老白干一般刺激。我想,仅凭花雕、加饭之类,无法使鲁迅爆发出撕心裂肺、惊世骇俗的一声呐喊。鲁迅的文章,至今仍散发着药的气质,是我们民族养心强体的“虎骨酒”。
北京的大小餐馆里,虽然各地名酒应有尽有,但销得最快的,恐怕还是二锅头。这倒不是因为什么“地方保护主义”,北京人,似乎还是觉得喝二锅头最对口。近年来又推出一种二两五小瓶装二锅头,颇受欢迎,北京人亲切地称之为“小二”。在外面吃饭,常能听见招呼堂倌的声音:再加一瓶“小二”哎!像是叫唤谁的小名。
我知道在旧社会,堂倌通常又叫做店小二的。
喝二锅头还有个好处:因其价格便宜,所以制假售假的较少。在假冒伪劣横行的时代,这还是挺让人放心的。
我父亲数次去俄罗斯出差,每次在北京登上国际列车前,都要采购一箱二锅头,作为送给那边的“关系户”的小礼物。想象着一箱二锅头陪伴着老父亲横穿西伯利亚大草原,我就觉得挺有意思的。父亲说俄罗斯人嗜烈酒如命,对北京的二锅头一见如故,如获至宝。而且最认“红星牌”的。假如你打出租车,送司机一瓶二锅头,他绝对屁颠屁颠地替你跑,并且不收你的车钱了。俄罗斯原本也产烈酒(譬如大名鼎鼎的伏特加),只是限量供应,满足不了众多“酒鬼”的需求。二锅头在他们眼中,相当于来自中国的“伏特加”。若照此推理:伏特加在俄罗斯,是否也带有“二锅头”的性质?父亲带回一瓶伏特加,我尝了,在口感上跟二锅头极像。都属于劲挺大的。甚至连酒瓶子都仿佛同出一辙,印刷的商标也一样简单、朴实。可见真正的烈酒,无需讲究外包装的。有“口碑”就足矣。
北京如果没有二锅头,那么它的冬天,会显得更冷一些。至少对于酒徒们来说是如此。对于我来说是如此。毕竟,北京漫长的严寒,已被二锅头与涮羊肉抵消了很大的一部分。前些天突降大雪,本地的报纸上还说呢:大雪天气出门不便,但坐在家里就着二锅头吃热气腾腾的涮羊肉,顺便欣赏窗外纷飞的雪景,倒也别有一番滋味。这话算是说到我的心坎上了。因为读报纸时,我正在这么做呢。看来在北京,二锅头不可能寂寞的,它的“知音”真是太多了。
酒是诗媒人
某夜,我跟阿坚、狗子等几位文友,在北京南三环外一家清真烤串店喝酒。说话的声音较响,把站柜台的老板吸引过来了。他叫穆欣,是个文学青年,对我们聊的话题很感兴趣,有想“入伙”的意思。大家便拉他坐下。他一边“旁听”,手并没有闲着,亲自在桌中央的炭炉上烤了一大把羊肉串,分递给各位。我们品尝了:同样的东西,但就是比我们自己烤的好吃。看来即使是这简单的手艺,也有学问在里面。不说别的,就说老板的动作,比我们也要娴熟得多。但见他把羊肉串在铁炙上铺开了,左手不歇地翻动,右手捏起胡椒粉、盐等各
种调料,均匀地播撒。香气弥漫。
他见我们吃上瘾了,又添了几盘烤鸡心、羊腰子什么的,说是奉送的。我最难忘的是其中的烤蒜头。想不到蒜头也能烤着吃,而且特有味道。于是大家又一次次地干杯。老板说他这家店原本开在白纸坊,后因拆迁,才搬到景泰桥这一带。碰见我们这一帮“另类”的顾客,也算是缘份吧。
阿坚喝醉后,常会搞一些节目。近来他很热衷于书法,昨天在东直门涮肉,他跟店家讨来杆秃头毛笔,可惜没有墨汁,就以调好的芝麻酱代替,在旧报纸上留了好几幅字(他的字颇好,老家肉饼连锁店的牌匾就是他题的)。今天他跟穆老板碰了一杯,又试探性地问是否有笔墨。老板居然还真给找来了毛笔和砚台,并亲自给磨墨。阿坚正要找纸,老板说:“还用得着纸吗?就题在敝店的墙上吧。”
阿坚认为听错了:“这墙可是刚粉刷的。合适吗?”老板笑眯眯地:“你们的字,我求还求不来呢。请每人都给题一首诗吧。”
见老板确实非俗人,阿坚也不客气了,笔老龙蛇地在墙上写诗了。我开玩笑:“阿坚怎么跟宋江似的,要在浔阳楼上题‘反诗’了。”趁阿坚写字的功夫,狗子跟服务员要来了土豆,从中间切开,挥动着烤肉的铁钎,就在土豆的横截面上刻起图章来。阿坚落款的时候,图章也刻好了。我正寻思哪来的印泥呢?狗子已讨来红色的豆腐乳,蘸一蘸,刻有阿坚名字(且是阳文)的图章就盖在了诗的落款处。还挺像那么回事的。服务员以及后院厨房里的师傅,全围过来看。他们恐怕把我等当成微服私访的“扬州八怪”了。
我见阿坚的书法赢得满堂喝采,也不甘落后,颤巍巍地站上板凳,当场写了一首打油诗:“景泰桥南喜洋洋,风吹草低见牛羊。射月无需弯金弓,拿来一串又一串。”标题是一个“烤”字。我当时恐怕也有醉意,觉得自己像曹植吟五步诗一样潇洒(我的速度可能还要快些)。正孤芳自赏地打量呢,不知谁又替我把图章刻好了,我接过来就盖上去。虽是土豆刻的,攥在掌心,手感还不错。
接着,是狗子等人一一题诗,把两面墙都快写满了。
老板手拿账单走过来了,我以为他要结账呢。可他却抖了抖手上的纸,说自己被气氛所感染,写了一首诗的草稿,可惜没练过毛笔字,请我们替他誊抄在墙上。我至今仍记得前面几句:“是酒不是肉,是追不是求,是盼不是想,是无不是有……”好像也还说得过去。大伙儿你一句我一句地抄了这首诗。阿坚这回又想出新花样,用一张红纸剪了幅窗花,没有浆糊就蘸点碗里的疙瘩汤,代替图章贴在了诗的标题(为《醉》)处,倒也图文并茂。
大家环顾四壁,都挺兴奋,仿佛合作着完成了《兰亭集序》。说实话,我写了这么多年诗,还是第一回发表在酒馆的墙上呢。谁赞赏了一句:“这要是在清朝,绝对是一段风流佳话。纪晓岚也不过如此吧?”这话我爱听。虽然明知道这是醉话。但有什么办法呢———听众也已醉了。
后半夜,我们的酒都有点醒了,纷纷谦虚地跟老板打招呼:“可别污染了你新装修的店面?”
“怎会呢?这可都是墨宝呀。”老板不仅毫无怪罪的意思,还挺得意,“今晚跟拍了部电视剧似的,我好歹也是个配角啊。”
我们要付酒钱,老板拒收。他请客了。
莫非他还在醉着?
他开了这么多年的店,恐怕还是头一拨遇见我们这样有情调的客人。
我们不也是如此吗?在北京城里泡了那么多的吧、吃了那么多的店,还是头一回碰上这么有境界的老板。他绝对跟我们一样,也是性情中人。他今天晚上可是一点没少喝。看来确实挺高兴的。
古人云:“酒是色媒人。”可惜我们不好色。似可酌情改为:“酒是诗媒人。”用现代的口语来说,即“酒是诗的红娘。”
这是我喝得最过瘾的一次酒局:有诗,有酒,有肉,更有朋友。哪样都不缺。
我必须赶紧把它写进文章里。否则时间长了,会怀疑那是梦境呢。
怎么证明不是梦境?最好回访景泰桥南的那家穆记烤串店,看墙上的那些诗、那些字、那些签名与图章,是否还在?
我相信穆老板舍不得把那些痕迹给擦去的。
话又说回来,光靠擦,是擦不去的。
酒(1)
酒与武士结有不解之缘。譬如提着哨棒的武都头,明明看见了“三碗不过岗”的布告,依然故我。吆喝店小二拿酒来,直喝得头重脚轻,夜行时又与威风凛凛的山大王狭路相逢。关于这一典故有两种说法:其一说武松醉后身手绵软,顶多剩余一半的力气,尚且将一头老虎活生生结果了,可见英雄本色;其二则说武松以酒壮胆,借着酒劲,才敢于与扑食饿虎决一雌雄,酒实际上促成了武松。听说山东正在把景阳岗作为“水浒”旅游景点恢复,我想最重要的是别忘了盖一座小酒馆(哪怕简陋如七十年代的防震棚),而且一定要挂上宋朝的酒旗
。不用大兴土木,有此足矣。这样,景阳岗就是景阳岗了。与此类似的例子还有酒肉和尚鲁智深醉打山门、红脸关公温酒斩华雄……
酒与美女也结有不解之缘,譬如贵妃醉酒的京剧,好多人爱看,梅兰芳还亲自演过。我在这里,想说说酒与文人的关系。李白就是最典型的例子。他使酒这世俗饮品,和诗乃至和浪漫主义一下子拉近了距离。“李白斗酒诗百篇,长安市上酒家眠。天子呼来不上船,自称臣是酒中仙”———杜甫的诗与李白在伯仲之间,只是酒量肯定不如李白,但是他在《饮中八仙歌》中对李白的描绘,则使李白在纸上活了下来。李白自己也写过“举杯邀明月,对影成三人”,或“五花马,千金裘,呼儿将出换美酒”,前者的飘逸,后者的慷慨,多好啊!李白诗中提及酒的篇目太多,若全删去的话,李白就单薄了。李白若不写诗,他就不是李白了。我们会问:李白是谁?同样,李白若不饮酒,他也不是李白了,他顶多只算李白的一半。酒才是能使李白俯首称臣的无冕君王,仗着醉意,他敢于顶撞人间的皇帝。“且就洞庭赊月色,将船买酒白云边”———李白用信手涂抹的诗稿换酒,这可是一张张在世俗银行里找不开零头的大票面呀。酒徒可分为仙与鬼两个档次,和李白的衣袂飘然相比,我辈真无法羽化登仙,只配在昏暗的街灯下摇摇晃晃做酒鬼罢了。半斤二锅头或许会鼓舞我们笑容可掬地追追花姑娘,却绝对没胆量跟单位里大权在握的顶头上司较劲。小公务员的酒量,和诗人的酒量,区别就在这里。
曹操与刘备,曾经青梅煮酒。曹操佯装醺醉,偶尔露峥嵘,一语道破,石破天惊:“天下英雄,惟使君与操耳!”古人聚饮讲究行酒令,但这恐怕是全世界最具霸气的酒令了,蔑视列强,又暗藏杀机。至少比和平年代的所谓“祝您健康(或发财)”、“生日快乐”之类硬朗千百倍。小小的一句酒令,震破了历史的耳膜,把一整部《三国演义》撞击得嗡嗡作响。我在这篇谈文人与酒的文章里举曹操的例子,或许不合适。但曹操并非完全是赳赳武夫,他至少也算个文人,他横槊赋诗,尚且有过“对酒当歌、人生几何”抑或“何以解忧、惟有杜康”之类佳句,足以提供给时下某些酒厂做广告词了。
鲁迅写过一篇《魏晋风度及文章与药及酒之关系》,标题太长,而且拗口,但毕竟出现了一个酒字。看来酒对中国文化史上大名鼎鼎的魏晋风度,不无影响。魏晋风度的代表人物有竹林七贤,这七位名士似乎都是酒徒,最著名的有嵇康、阮籍,还有刘伶。他们喝酒可不是浅斟低酌、轻歌慢舞,而追求酩酊大醉、放浪形骸———这简直属于醉生梦死的境界了。刘伶文雅的时候,还写过一篇《酒德颂》,视酒若宗教,顶礼膜拜。而阮籍则经常大醉之际独驾出游,穷途而哭。那时代若有交通警察的话,一定会作为“酒后开车”处以罚款甚而扣了他的“本子”(驾驶执照)。魏晋南北朝的政治,近似于欧洲的中世纪,属带有恐怖色彩的黑暗年代,借酒浇愁犹如抽刀断水,令我洞察到自古有之的文人的寂寞。酒作为文人的寂寞的饰物,是其灵魂的短暂安慰者。
酒出现在宋词里,不见得比唐诗里少。苏东坡“明月几时有,把酒问青天”的高姿态,恐怕已构成中秋节或月亮的审美符号,辛弃疾更是“醉里挑灯看剑”,诗人在烛光下把玩冷兵器,和武士关羽在夜营帐篷里读《论语》,具有同样的反差。酒并非豪放派的专利,婉约派也不可一日无此君,柳永如痴人说梦般自问自答:“今宵酒醒何处?杨柳岸晓风残月。”甚至绿肥红瘦的女流李清照也有“昨夜雨疏风骤、浓睡不消残酒”的慵倦时候。陆游虽属豪放派,但一句“红酥手,黄滕酒”,刻骨铭心的温柔。我至今没弄懂黄滕酒是怎样一种品牌。潜意识里已将之视若爱情的商标,爱情的别称。源远流长,人世间有多少红男绿女被其醉倒过?
葡萄美酒夜光杯,我几乎要怀疑没有酒便没有诗、没有文学了———这种设想肯定是偏颇的。但这种不成立的设想反过来也说明酒确实给文学增添了魅力,不是吗?酒持有任何社会阶层的通行证,对文人亦不例外。文人的酒瘾,既俗且雅,大俗而后大雅,这使其与平庸的酒徒区别开来。文人若烟酒不沾、清醒理智,那可能有洁癖了———激情才是文人精神中的火药、血液里的酒精。毛泽东有一半身份应该是诗人,他既谴责过“成吉思汗,只识弯弓射大雕”,也同样憧憬过月亮上不散的宴席:“问讯吴刚何所有,吴刚捧出桂花酒。”
我对酒是有感情的。否则我干嘛要写这篇文章呢?在大风起兮的北京城里,喝二锅头,读圣贤书———构成我整个青春的忠实写照。红星牌二锅头,涨价前每瓶只值二块四毛钱,它就和老舍的小说一样,是我印象中北京的平民生活,是我心目中平民化的北京。老北京。正宗的老北京。喝二锅头要选择地点,要在陈旧低矮的老式四合院里,才能品出沧桑的感觉;若是在高楼上、在灯火通明的星级饭店里喝,味道就变了,姿态也显得做作。
酒(2)
我最向往的城市是西安。我梦见过西安,也去过西安。我去过西安,是在无数次梦见它之后。我在西安最大的收获是喝到了当地特产的稠酒:糯米酿制,色泽乳白,微甜,需装进铜壶在炉上温了喝,满屋喷香。据说汉唐时饮用的都是这种粗糙、浑朴、未经再加工的米酒。也就是说,李白喝的也是这种古老的酒。或者说得更玄妙点,这种酒正是李白写诗的助手。不断深化的联想使我激动起来。窗外的松涛如同一位仙风道骨的老者对我耳语:将进酒、杯莫停……哦,这唐朝的松涛!
酒使文人忘掉了许多事情,也记住了许多事情。我去城南的蒲黄榆采访了汪曾祺,听他说起半个世纪前和沈从文的师生情谊。他没回忆更多,只吐露了一次喝酒的经历。这个细节后来被他写在《沈从文先生在西南联大》的结尾处:“有一次我和他上街闲逛,到玉溪街,他在一个米线摊上要了一盘凉鸡,还到附近茶馆里借了一个盖碗,打了一碗酒。他用碗盖子喝了一点,其余的都叫我一个人喝了。”然后他感叹一声,“沈先生在西南联大是一九三八年到一九四六年。一晃,四十多年了!”文章便完了。四十多年了,他还记得沈先生点的下酒菜。四十多年了,那碗酒还供奉在他的记忆里,碗是满的。
诗人与酒
诗人们聚会,大抵是要喝酒的———也算是继承李白的遗传。不仅喝酒,而且谈酒———似乎比谈诗还要激动。许多酒后的狂言可圈可点,显醉意也显才情。在场的我听到总默记于心,觉得若这么说完就完了挺浪费的(就像酒精蒸发到空气中),记录下来该多有意思啊,于是无形中成了酒会的秘书。这说明我算是滥竽充数。我是很少醉倒沙场的:并不因为酒量大,而是每每在醉的边缘总下意识地踩刹车了———嘎然而止,想多劝自己几杯都没有用。也许是性格过于清醒吧。从这点看,我不太像个诗人,更适合做哲学家。我曾一脸苦恼地
吐露这个苦衷:看来我要使自己醉倒,光靠酒还不行———我心太软,除非打麻药,才能倒也。朋友们借我的妙语又干了一杯:没准你即使被麻倒了,头脑还转得飞快呢。他们总奋不顾身地追求醉的境界———被描绘得跟个小天堂似的。跟他们在一起喝酒,我老觉得自己会像中途变节的叛徒———如同最先在梁山泊落草的王纶,属于一百零八将之外多余的人。这班写诗的朋友,可个个都是酒的忠臣啊。譬如找话题下酒,阿坚就问圆桌边的每个人:此生已醉过多少次———并申明以吐为衡量标准。轮到张弛了,张弛心算良久,最终沮丧地说:实在数不清了。阿坚狡黠地一笑:既然你记不清吐过多少次了,那么你就说说有多少次没吐吧。张弛中计了:你这么一说,就很好统计了,屈指可数吧。
张弛是个逢酒必醉的人———拦也拦不住。他的酒量是有弹性的,跟他的经济状况有关。他做生意发了,就请大家喝洋酒,他一人喝了一瓶还能硬撑着,直到亲自动手开了第二瓶,才扑通一声从椅子上滑下来,口若悬河。一觉醒来又喊起了“拿酒来”的口号。他说:喊这个口号时很痛快———终于明白烈士就义前为啥要喊口号了。他不怕醉,就怕不醉———欲醉不醉对于他反而难受得多,那简直上不着天下不着地啊。在条件不许可的情况下,他有许多制造醉的土办法(属于出奇制胜)。譬如有一次买卖赔了,和李大卫、黄燎原凑在一块只找出四块钱,在大排档坐下,没敢点菜,只叫了两瓶燕京啤酒,又叫老板找三只喝白酒的那种五钱的小酒蛊。三人就你敬我一杯我回你一杯地悠着喝,感觉良好:终于又有酒喝了。边喝边聊,两瓶啤酒也顶了三小时,而且结果很出人意料:“三人都幸福地醉了”(这是张弛的原话)。这三个形式主义者,居然用啤酒创造出白酒的效果。张弛回首这番往事很得意(像个作弊中举的考生):仿佛不是被酒欺骗了,而是合伙把酒给欺骗了———或者说,成功地自己把自己给骗了。所谓的醉,其实就是一场巧妙而幸福的骗局。欲醉不能,会像试放卫星失败了一样颓唐。
阿坚写东西需要以酒作燃料的,就像开汽车需要加油。而且作品的质量跟酒的度数有关系,度数高点水平就高点。他写诗时一般自斟自饮白酒(够下血本的),为稻粱谋给报纸副刊写随笔则以啤酒应付了事,所以他的随笔较平淡而诗中则不乏神来之笔———我甚至能从不同的诗句中嗅闻出他当时的状况。他甚至戏称自己早晨起床漱口都用的是啤酒。这半生被回收了的空酒瓶,撂起来该可以盖一幢小洋楼了吧———阿坚多次去西藏旅行,他说拉萨随处可见这样的“酒瓶墙”,当地人喝啤酒是一箱一箱地抬,喝完之后也懒得退瓶子,因此收破烂的可发财了。和张弛恰恰相反,阿坚喝醉后一般不吐。他说:吐了之后,可心疼了。原来他全靠这份意志给撑着。我问:那是一种破产的感觉吧?
诗人们酒后大多妙语连珠,各自倾述对酒的感情———厂商若听了肯定高兴。听着听着,我也有点醉意了———其实我今天喝的只是他们的零头呀。看来酒话也能醉人———听多了,耳朵首先醉了。我高高地举起杯子倡议(开了个天大的玩笑):从我做起———大家老了之后,就别打制棺材了,直接买一具现成的酒桶得了,也别等别人装咱们了,咱自个儿钻进去———自己把自己给窖藏了。众人听了,都有跃跃欲试的表情。我知道,今天是他们陪我醉了。诗人嘛,做个酒桶也至少比做个饭桶更合乎身份。
酒歌
在我肉体里有一小块干渴的土地,只有酒才能滋润它。它就在我胸膛里的最深处,巴掌大的一块农田,却像经历了持久的烈日暴晒似的,布满纵横的裂纹。我听见一群孩子咧开枯焦的嘴唇,呻吟着,嘶喊着:“渴!渴!”你说我怎能拒绝那黑暗中的请求呢?满足它简直等于满足了世界。
这是我身体里永难磨灭的伤口,男人普遍的伤口。这是一场看不见的内战,我不得不对
自己妥协。受伤的男人,借助于古老的药剂,而获得陶醉。我一会儿是斗酒诗百篇的李白,一会儿是三碗不过岗的武松。隐秘的酒,改变着我的身份。
我简直以祈雨的心情,守望生命的狂欢。我内心的田亩,乌云密布。节日的冰山永远漂浮在杯中,我振臂高呼,我望风披靡。将进酒,杯莫停,举杯邀明月,对影成三人。渴!永远地渴!这是我的阵痛,这是我的心病。谁能把我内心的皱纹抚平?
血浓于水,酒又使热血沸腾。这掌心上的盛宴,这血管里的火刑,使我重于泰山,使我轻于鸿毛。葡萄美酒夜光杯,两岸猿声啼不住,构成我命运的上游。难怪我举杯的动作,简直等于向生活致敬的仪式。肉体啊精神啊世界啊,我是爱你的。我渴!我要!
酒过三巡,我已非我。非我即真我。一只无形的手,解开我的钮扣,脱下我的外套,暴露出赤子的情怀。酒使我清醒,使我清醒地看见:肉体是一件外套,属于我的只有那赤裸着的灵魂……酒桌是我的课桌,拍案叫绝。酒杯是我的课本,一目十行。我才饮长沙水,又食武昌鱼,朝发白帝彩云间,千里江陵一日还,飞流直下三千尺,疑是银河落九天。
男人饮酒,喜欢寻找对手。酒量是男人精神上的海拔,一览众山小。拔剑四顾心茫然,花间独酌,明月是对手,世界是对手。将进酒,杯莫停,推金山,倒玉柱,对酒当歌,人生几何?
饮酒的男人,分为酒仙与酒鬼。酒仙可敬,酒鬼可爱。酒仙的宝葫芦,酒鬼的红鼻头。酒仙是阳春白雪,酒鬼是下里巴人,大雅大俗,殊途同归。前者有天子呼来不上船的李太白,后者有醉打山门的鲁智深。梦乡里的造反,醒来后被招安。有酒相助,即使不能羽化登仙,做个弹铗而歌的酒鬼也不失为自由。饮酒时才知道:做人最累!做人真难!
B
酒瓶是我的漂流瓶,我一生都在酒精的海洋上漂流。瓶中安插着一朵浪花———正如我的感情,呈现泡沫的状态。我就是那个种植浪花的人。你会在我的嘴唇上靠岸吗?瓶颈如同美人的脖子———是我喜欢抚摸的地方。亲爱的玻璃美人,让我把你抱得更紧一点。我拥有你就等于接受了上帝的礼物。我曾经与数不清的美人共舞,并且吻别;每一个对于我都是最好的。这说明我只爱过一次。仅仅一次,就不愿放弃———说明我永远在爱。拎一只酒瓶我就上路了———它的商标是我的车票。有时候把我领回四川,有时候又把我带到法国。干杯的声音像车轮滚滚。醒来才发现:我又被抛弃在中途的小站,月光照得我好冷。
我的漂流瓶是一只酒瓶,瓶中装着一封远古的来信。每次拧开瓶盖,就等于给它启封———读来读去总是同样的内容,我却总有新鲜的感受。谁每天都在给我寄信呢?我一直在做谁的读者?捡到漂流瓶的人是幸福的,你将获悉一个不为人知的秘密。拆信的手有点颤抖。这是一封被复制了一千遍的长信,我一辈子也读不完。饱受海水的浸泡,这颗遗失的心有点苦———像孤儿一样期待着我的呵护。究竟是我捡到了漂流瓶,还是漂流瓶终于找到了我?李白读过这封信,所以成了诗人。看来酒瓶里挺有学问的。我不能错过这个机会。上游的人儿,撒手吧,我在下面接着呢。让潮水当一回邮递员吧———希望,不会落空的。不用争抢,这是我的。
我是个跑得快的酒鬼———把那些清醒的人全甩在后面。看谁能追上我?酒瓶是我一生的接力棒。拎一只酒瓶我就上路了。在水面上我也能行走———踮起脚尖,怕踢倒什么。我发现水面上有许许多多的漂流瓶,有的是空的,有的是满的———简直不知该捡哪个比较好。我把它们从左手传递给右手,像传递给另一个人———最终弃置脑后。人生啊人生,能够拎一只酒瓶也是好的———证明我不再两手空空。太阳是一只瓶子。月亮是一只杯子。连我的心都是玻璃做成的。心跳都是碰杯的声音。酒鬼的枕头是一只漂流瓶。酒鬼在枕头上漂流。什么时候,一只喝空的酒瓶,被我失手打破———则说明我老了。瓶子里有我的世界。我的世界,破碎了。
青梅煮酒
身为北人,千里迢迢去仅有零星小雪的南方过冬,贪图的是一份浪漫。虽然尚处暮冬,石头城里渐呈春暖花开的征兆,我叹服于“阳春白雪”这个一向以为矛盾的成语何其贴切。连雪景都像坐在安详的红泥小火炉边所观赏的,温情脉脉。
在新街口附近以“乌篷船”命名的小餐馆里(好雅致的名字),我和青梅竹马时期的女友找到了小憩的位置。女友姓季,在这座婉约如宋词的古城中创业,比早年反倒多了几分豪爽
,一落座就吩咐浙江籍的老板,温一瓶老绍兴的加饭酒来。那瞬间我恐怕联想到《三国演义》里:“温酒斩华雄”的典故,又好奇于江南老酒如何的温法。我见过北方掺开水温白酒的铜壶,不以为然。我和美丽的女友带着踏雪寻梅的兴致重温一番初恋时的旧路,确实需要借助两盅浅斟低吟的陈酒来缅怀多年前的志同道合。我说:如果当初你不是那么爱哭的话,恐怕就嫁给我了。她回答道:“不相信你有那样的海量。”弦外之音是我无法包容她刚烈的个性。唇枪舌剑,在旁人眼中,我俩尚未举杯齐眉就开始行酒令了。
老板端着一只热气腾腾的钢精锅,从灶房跑出。那瓶加饭酒被他完全倾倒在锅里,像煮汤般烘烤了片刻。满屋都是糯米酒的香味。女友又讨来袋装的话梅,往彼此的杯子里各抛了几粒,用热酒一冲,让我仔细品一品。酒的滋味确实不同以往,这种煮酒的方式更令人耳目一新。我又想到了《三国》,不过是曹操刘备“青梅煮酒论英雄”那一段。在阴湿的雪天里煮酒就像努力发挥某种精神,有不饮自醉的魅力———当然后半句话应该奉献给石头城的季姓女友,感谢她帮助我真正认识了绍兴的“加饭”。据说花雕之类都可以如此饮用。
回到北方,我也曾在炉上模仿过几次,都不太成功。就像第二次恋爱便不如初恋那般新鲜醇厚,饮“加饭”热酒宜在仅有零星小雪的江南,宜在灯火通明的“乌篷船”,宜有青梅竹马的女友相陪,宜忘却如影随形的功名利禄之类的世俗诱惑———对于天涯羁旅的我而言,这才是“加饭”的滋味,这才是平淡如昨然真纯不变的生活的滋味。
西安的稠酒
频繁出差,办事之余兼顾访酒,全国各地的名酒几乎尝遍了———当然,浅尝则止。每结识一种新品种就像交往了一位新朋友,好长时间都惦记着。最难忘的,居然是西安默默无闻的稠酒。在西安吃的第一顿饭是贾三包子,主人冲伙计挥挥手:“去烫一壶酒来。”拎上来的是一只铜壶,热气腾腾,满屋子弥漫着类似四川糟的香气;倒在玻璃杯里,呈乳白色,像热牛奶或米汤。口感极佳,是沁人肺腑的那种清甜,香气像掺了桂花。问伙计,伙计说没有,又解释稠酒自古以来就是这味道。话中有话。详细打听,方知汉唐时饮用的都是这种
粗糙、浑朴、未经再加工的米酒———估计那时代蒸馏白酒尚未诞生。这顿时给饮者以传奇的感觉了,不禁刮目相看。
我进而联想到,李白喝的就是这种古老的酒。有杜甫的诗为证:“李白斗酒诗百篇,长安市上酒家眠,天子呼来不上船,自称臣是酒中仙。”或者说得更玄妙一点,这种酒正是李白写诗的助手。不断深化的联想使我激动起来。窗外的松涛如同一位仙风道骨的老者对我耳语:将进酒,杯莫停……哦,这唐朝的松涛,吹拂着李白也吹拂着我。唐朝的诗人们大多嗜酒如命,也经常诗酒唱酬,至于李白———简直将酒视若灵感的源泉。这种古朴的稠酒,居然就是当时诗人们灵魂的魔术师;他们创造了这个国度诗歌的黄金时代———作品中冲天的才气令后人赞叹不已。我们又怎能忽略稠酒的功劳?它毕竟曾经为诗人们的造化援助了一臂之力。
今天,我们正坐在这条河流的下游。这是一条怀旧的河流,稠酒,自然是一种怀旧的酒了。我想,从此以后,掀开唐诗三百首的随便哪一页,都会回忆起稠酒那陌生又熟稔的气息,回忆起中国漫长的农业文明时代……稠酒,糯米酿制,它诗歌的含量要远远高于其酒精的含量。读唐诗也能醉人哟。
三杯下肚,浑身洋溢着早春的暖意,再看看周围的宾客,皆面若桃花———这都是稠酒的效果。此时我才知道它不简单了;它不仅陶醉你的肉体,更能陶醉你的灵魂,使你重温遥远的人物,和遥远的事情。酒浆里沉淀着人类的往事呢。有一首广为流传的摇滚音乐叫《梦回唐朝》。现代人若想梦回唐朝似乎并不困难,至少有两条途径:第一就是闭门读唐诗,第二就是买一张火车票去西安———但是去了西安可一定要喝稠酒哟。稠酒是西安的特产,更是一种历史悠久的民间传统饮品。
酒吧(1)
北京酒吧业的繁荣,使我发现了小资产阶级情调的登陆。邻近使馆区的三里屯一带,居然有数十家酒吧星罗棋布,虽然不乏金发碧眼的洋人光临,但痴迷其中、留连忘返的大多是我黄皮肤的同胞,从阳光灿烂的日子拖泥带水走过来的北京青年们,就像逐渐接受打的、卡拉OK、蹦迪、桑拿之类新事物一样,一下子就喜欢上泡吧这个现代语汇。这个“泡”字用得很经典,虽然在此之前也流行过泡妞的说法———毕竟都是各领风骚的时尚,中国人所理解的时尚,仍然是时髦的代称———而时髦是需要像赶火车一样去赶的。于是,在海淀的学院
区,以及东西南北各个城区,酒吧如雨后春笋般出现(借用一个通俗的比喻)。夜夜笙箫,处处楼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