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味精(1)
中国人吃饭,吃的是概念。或者用一种通俗的说法:吃的是文化。这使饮食问题带有了社会性(甚至艺术性),而不再仅仅是一项形而下的生理活动。
日本人饱食终日,自然把饮茶的过程,也提炼为向哲学靠拢的茶道,有点在清风、明月、插花与器皿中求真理的意思。中国人则更了不起,把一日三餐都当作兢兢业业的功课了,煞费苦心,追求着那令人拍案称绝的艺术效果。“好吃极了!”是较流行的一句赞美用语。所
以,美食家的虔诚丝毫不亚于画家或雕塑家,对美的体会甚至更全面:色、香、味———连深藏不露的舌头都调动起来了,成为鉴赏的工具。
当一席大菜合盘托出,井然有序地布置在餐桌中央,简直就像揭开了蒙在某一尊艺术品上面的幕布,不时能听见一、两声由衷的喝采———当然,这是躲在后台掌勺的厨师所期待的。宾客们举杯相庆,仿佛在进行小小的剪彩仪式。然后就各司其职,频频挥动蜻蜓点水的筷子。金圣叹评《水浒》,脂砚斋评《红楼梦》,也不过如此吧:在字里行间作点小楷的眉批。不管是冷盘还是炒菜,最终都必须经得起筷子的“酷评”。
在中国,每一桌宴席的推出,都笼罩着新船下水般的热烈气氛。而每一位食客,都是动作熟练的老水手———或者说,都是潜在的评委。难怪开餐馆的老板,都很会看客人的脸色。看客人的脸色就能了解到厨师的水平。中国文化的最高境界,就是一个“喜”字。这也是中国人最热爱的一个汉字。而吃饭是最能烘托出这种喜气的。喜气洋洋,东道主自然满意。传统的喜宴,被清代的满汉全席发挥到极致。从其名称即能感受到“民族大团结”的意味,“强强联合”的意味。正宗的满汉全席要连吃三天三夜,茶肴不重复。这是具有中国特色的狂欢节:一场饮食文化的马拉松!吃饭,在中国是最日常的仪式,是最密集的节日。
信奉基督的西洋人就餐前习惯在胸前画十字,念叨一句“上帝保佑”,感谢上帝赐予的面包与盐,大多数中国人都是无神论者,把酒临风时反而充满了当家做主的感觉。饱餐一顿(若能持螯赋诗就更好了),是离他们最近的一种自由。由此可见,这个民族宗教感匮乏,艺术气息却很浓郁。在我想像中,美食家都是一些拥有古老传统的民间艺术家。
西餐折射出私有制的影子,各自为政,管理好自己的盘子———使用刀叉是为了便于分割利益。中餐则体现了最朴素的共产主义。中国人围桌而聚,继承了原始氏族公社的遗传基因,有肉大家吃,有酒大家喝,人人皆可分一杯羹。大锅饭的传统很难打破。好在中国的饭桌也是最有凝聚力的地方,有福同享、有难共担的绿林好汉作风颇受欢迎。中国人通过聚餐就能产生四海之内皆兄弟、天下大同的幻觉,这种虚拟的亲情毕竟大大增进了其食欲。所以中国人吃饭,也是在吃环境,吃气氛,甚至吃人际关系。边说边吃,边吃边听。这是一种超越了吃的吃。我一直认为中国人的吃是最有情调的,最有人情味的。
中国人有四大菜系八大风味。川菜、粤菜、湘菜、齐鲁菜、淮扬菜、东北菜乃至上海本邦菜……仿佛实行军阀割据似的。但在我眼中,这更像在划分艺术流派。出自圣人之乡的齐鲁菜,称得上古典主义。缠绵悱恻的淮扬菜,属于浪漫主义。假如说辛辣的湘菜是批判现实主义,麻辣的川菜则算魔幻现实主义了———一粒花椒,有时比炮弹还厉害,充分地调动起我们舌头的想像力。当然,也可以用别的方法换算:上海菜属于杨柳岸晓风残月的婉约派,东北菜则相当于大江东去、浪淘尽千古风流人物的豪放派……
我喜欢琢磨一系列特色菜名:宫爆肉丁、鱼香肉丝、麻婆豆腐、夫妻肺片、古老肉、梅菜扣肉、素什锦、糖醋里脊、豆瓣鱼、白斩鸡、地三鲜、拔丝菠萝……就像在玩味隽永生动的词牌:菩萨蛮、忆秦娥、浣溪沙、虞美人、临江仙、蝶恋花、满江红、雨霖铃、一剪梅、鹊桥仙、沁园春、青玉案呀什么的。毫不夸张地说,这些或雅致、或俗俚、或温柔、或高亢的菜名,经历了亿万人传诵、千百年陶冶,本身就如同一阕阕吸风饮露的“如梦令”。比梦还要豪奢、还要飘逸的中国菜哟!
我曾经有一个理想,开一家词牌餐馆,用词牌来命名各种新旧菜肴,譬如将水煮鳝鱼改称为水龙吟,将酸菜鱼改称为渔家傲,将辣子鸡改称为贺新郎,将小葱拌豆腐改称为念奴娇,将烤乳鸽改称为鹧鸪天,将冬瓜连锅汤改称为西江月,甚至将油炸花生米改称为卜算子,将沙锅鱼头改称为水调歌头……后来想一想,觉得太复杂,还是算了。况且像蚂蚁上树、狮子头、地三鲜,灯影牛肉呀什么的,是没法改的,它们本身就很有诗意了。许多菜名都有一种浑厚古朴之感,一改就没味了。譬如某皇帝将民间的青菜豆腐肉丸汤赐名为珍珠翡翠白玉汤,精美有余,但毕竟显得雕饰与做作。我最好还是别向那傻皇帝学习。
某些菜名之所以不同寻常,在于是有典故的。我们在吃菜的同时,无形中也在吃典故———用筷子就能把它晃晃悠悠地挟起来。譬如在叫化鸡弥漫的香气中,分明还晃动着那位无名的乞丐的身影———他哪是在乞讨呀,分明是给后人施舍了一道美味。还有东坡肉(以及东坡肘子),很明显沾了宋朝那位大诗人的光。而我们也在吃他老人家的遗产,吃他的名气。苏东坡的作品中确有一首《猪肉颂》(足以证明东坡肉不是讹传):“净洗铛,少着水,柴头罨烟焰不起。待他自熟莫催他,火候足时他自美。黄州好猪肉,价贱如泥土,贵者不肯吃,贫者不解煮。早晨起来打两碗,饮得自家君莫管。”苏东坡无形中担任了红烧肉的形象大使,作了近千年的广告。我一向以为:苏学士有两大造福于平民百姓的功绩不可磨灭,其一是在杭州西湖修筑的苏堤,其二则是为中国饮食文化贡献了“东坡肉”———这确实是另一种意义的“古老肉”。英雄所见略同,当代也出过一个爱吃红烧肉的伟人:毛泽东。他相信肥腻的红烧肉补脑,使人聪明。毛主席的诗歌,在豪放程度上一点不比苏东坡逊色———最有意思的是,他甚至有勇气把“土豆烧牛肉”写进词里。在全国各地以毛家菜或韶山菜为金字招牌的湘菜馆,都会把毛氏红烧肉推举为主打项目。
文化味精(2)
你能说吃中国菜,不是在吃文化吗?文化是比油盐酱醋,姜茸葱花更重要的调味品。洒那么一点点文化味精,你就能吃出别样的感觉。
敢吃的中国人(1)
中国人的勇敢尤其体现在饮食方面。这是一个几乎什么都敢吃的民族。灾荒时期吃树皮、野菜乃至观音土自然还可以算作迫不得已(包括长征路上的红军解下牛皮带炖汤喝),和平的年代,他们也照样热衷于吃各种稀奇古怪的食物。吃蛇(在西方的《圣经》里那是魔鬼的化身)也罢了,在古时岭南一带,还曾将其易名为“茅鳝”,有点附庸风雅或掩耳盗铃的架式。还吃蝎子。我在北京安定门外某餐馆出席酒宴,高潮处便是圆桌中央摆上了满满一大盘炸得黄灿灿的蝎子。那一瞬间我不禁联想:中国人的嘴巴真够“毒”的———才敢于如此“以
毒攻毒”?当然,被传为佳话的是吃剧毒的河豚,“拼死吃河豚”这句江南古谚颇像烈士的绝命诗。所以我自小即有这样的印像:能够将生死置之度外的,第一是革命者,其次则当数美食家了。
不知西方社会,在政治家、思想家、艺术家、军事家等等之外,是否还产生过美食家的头衔?在中国,美食家几乎是一种传统。虽然它一直近似于“闲职”,却也是颇让人羡慕的。欧洲文明里,美食家一度缺席,正如它所推崇的探险家,对于中国而言,则是近代以后舶来的词汇。但我私下里以为:美食家也算是一种足不出户的探险家———“父母在,不远游”,中国人只好陶醉于另一种意义的探险,那就是对山珍海味的猎奇。美食家用菜谱来代替地图,用杯盏来代替罗盘,用筷子来代替桨橹,航行在自己的味觉里,同样也领略了无限风光。这种冒险心理在河豚的问题上发挥到极致。河豚相当于中国饮食文化里的“禁果”———一种致命的诱惑,它的鲜美因为神秘与危险而被夸张了。美食家们不仅没有望而却步,反而趋之若鹜。这份勇气,恐怕连渎职的亚当、夏娃都会自叹弗如。
神农氏(即炎帝)堪称史前的美食家。“神农尝百草”,不仅仅为了果腹,也为了辨识植物的种类、滋味、营养价值(包括药用价值)。他大大地丰富了后人的“菜篮子工程”。在我想像中,中国人的祖宗是个挖野菜的,其装束、表情有点类似于后来编撰《本草纲目》的老中医李时珍:穿着草鞋,挎着竹篓,扛着一把小锄头。湖北有座神农架,据说就是他的露天“食堂”。没有敢为天下先的神农,我们的口福将大打折扣。
甚至春秋时期的老学究孔子,也提倡“食不厌精,脍不厌细”。他本人在办私塾时,不爱收现金,更乐意接受弟子们孝敬的一束束干肉,以充抵学费。可见食物是最古老的“硬通货”。孔子,在方方面面都称得上是我们民族的教师爷呀。他同样也影响了一代又一代精益求精的美食家,使饮食发展为文化,登上大雅之堂。中国的菜谱(从线装的手抄本到铅字印刷品)若堆砌起来,绝对比四书五经要厚重许多。在美食家眼中,是可以当诗来读的。譬如苏轼讲解烧猪肉(后被命名为“东坡肉”)的秘诀:“多著火,少著水。”多么精炼呀。至于袁枚,既写了《随园诗话》,又写《随园食单》———左右开弓,拿筷子时像耍笔杆一样虔诚,耍笔杆时又像拿筷子一样奔放……当然,诗人的吃相毕竟比较文雅,《随园食单》仅可用来管窥中国人的食物。还有许多奢侈的吃或野蛮的吃,被有意无意地忽略了。譬如民间流传的所谓“活吃猴脑”(系将活猴用木枷锁定,敲开头盖骨,以麦管吸其脑汁),绝对是太残酷了。它反射出人性的黑暗。中国人的饮食里,也有一些反文化的东西,不是没有可批判之处。鲁迅先生说过:“饮食问题,不仅可以反映社会的物质文明程度,也可以反映出一定社会的社会状况以及暴露种种社会痼疾。”
路易斯·辛普森写过一道《美国诗歌》:“不论它是什么,都必须有/一个胃,能够消化/橡皮、煤、铀、月亮、诗。/就像鲨鱼,肚里盛只鞋子。/它必须游过茫茫的沙漠,/一路发出近似人声的吼叫。”想起古老的中国,我就仿佛看见一只巨大的胃:除了五谷杂粮,里面还填充着燕窝、鱼翅、熊掌、海参、虎骨等等,甚至还有愚昧年代里的金丹、胞衣、人血馒头呀什么的……这是一只消化能力惊人的胃,整整蠕动了几千年。它的胃酸简直能腐蚀石头抑或金属。中国人的胃口真是太大了,太好了。
自从二十世纪末以来,“环保”在世界范围成为越来越受到重视的课题,中国人那包罗万象的食谱,也是很值得推敲与挑剔的。
我查阅了清代满汉全席的菜单,发现其中有龙肝(多用娃娃鱼或穿山甲替代)、凤髓(多用孔雀或飞龙替代)、象披(即象鼻,亦可用犀牛鼻、犴鼻替代)、枭炙(烤猫头鹰)、狮乳(雌狮的乳房)、豹胎、猩唇、猴脑、虎眼、驼峰、鲨鱼翅及唇,熊胆及掌、仙鹤……甚至还有天鹅肉。涉及到许多目前已濒临灭绝的野生动物。我从字面上闻到了一股血腥气。不无汗颜:我那好吃的祖先们哟,是否无意识地加重了这种生态危机?对美食孜孜不倦地追求,无形中造成了他们的过失。都是欲望惹的祸。而贪吃的恶果,在目前已越来越显现了。
全中国,究竟还剩下多少头野生的老虎、豹子、大象、熊?还剩下多少扬子鳄、娃娃鱼?
合拢祖传的食谱,我以赎罪的心情,向这些濒危动物表示忏悔———包括写下此篇文章。野生动物保护法的出台,规范了中国人的食欲。有些东西是吃不得的,那无形中等于在蚕食自己的未来,蚕食这惟一的地球。受法律保护的珍稀动物,相当于现代社会的“禁果”。亚当、夏娃就是因为偷食“禁果”被逐出伊甸园的。唉,人类的原罪总是与吃有关。我把一些物种的灭亡,视为人类犯下的另一种原罪。
敢吃的中国人(2)
我们的环保意识,应该首先从每天的餐桌上开始。刀叉必须是合法的,必须是负责任的。
朋友邹静之去湘西时,曾遇见店家悄悄推销娃娃鱼,问他是否想吃?他断然拒绝。他并不是付不起那高价,而是觉得“自己早已在思想上加入了绿色和平组织。”(原话如此)假如每个中国人都有这样的觉悟,饮食文化的负作用将减少为零。邹静之写过一篇叫《吃的劣迹》
的随笔。吃濒危动物,自然属于劣迹了。但愿中国人在这方面的劣迹能彻底根除。
可惜我近日去南方某省山区出差,还是听说当地的有钱人以穿山甲炖汤招待贵宾,一旦被执法部门发现,则谎称穿山甲是在爬过公路时被车辆撞死的。以违禁的食物来抬高身价及宴席的档次,这绝对是中国人的虚荣心在作怪。那天夜里,我梦见一只血淋淋的穿山甲。这无疑是一个噩梦。
中国人有吃狗肉的。在一衣带水的邻邦韩国,此风尤甚。这似乎并没有什么错,因为狗并不属于濒危的珍稀动物。欧美人对此却颇有微词,甚至恨不得要求以戒除此习来作为韩国举办世界杯足球赛的先决条件。欧美人不吃狗肉,并非有什么法律约束,而纯粹是感情上的:他们一直认为狗是人类最忠实的朋友。这似乎显得心太软甚至有点迂腐了。但我想,人类的心灵若是能更温柔、更善良一些,难道不是件好事吗?在欧美,严令禁止虐待动物,否则要承受高额罚款。更重要的,是大多数人都在自觉地遵守。是的,人类该到了良心发现的时候。
火腿与状元
金圣叹在断头台上口传给儿子的遗嘱是:“记住,花生米与豆腐干一起吃,能嚼出火腿的滋味。”和我们读过的一些革命烈士的绝命诗相比,此公是否显得太“小资情调”了?我如果不了解其为人,说不定会以为这是有什么弦外之音的暗语呢。其实这位批注了《水浒传》的大才子,只是在教诲后人:应该尽可能地享受生活———梦想的大餐,亦可以在条件有限的现实中寻找到替代品……这个跟火腿有关的典故,知道的人太多,有点滥了。估计也就不灵验了。
相比而言,我倒是觉得袁枚说得更好:“三年出一个状元,三年出不了一个好火腿。”他写过一本不薄的《随园食单》,应该属于权威人士了。拿状元来比拟火腿———也只有科举时代的文人,能以如此巧妙的形式赞美。而且他强调了:真正的好火腿,比超越了芸芸众生的状元还要难得———那相当于天才的境界了?袁枚对火腿的讴歌,会让状元们脸红的———更别提那些举人或秀才什么的了。他们只能算是红烧肉吧?
最正宗的火腿是金华火腿,据说制作的工艺极其复杂:“所腌之盐必台盐,所熏之烟必松烟。”但这是很值得的———金华因为火腿而出名了。如果没有火腿的话,恐怕许多人都不知道金华在哪里。中国人,能够把熏腊的制品做得比鲜肉还要好吃,也真有本事。当然,也可以说,他们是煞费苦心的。
我想,一篇好文章、一首诗,也应该像一具好火腿的诞生一样艰难,饱受艺术的熏陶与时光的考验。譬如读遗留下来的唐诗、宋词,我总要细细地咀嚼,慢慢地品尝,从中获得火腿般的风味。由此可见,那些被淘汰的篇目,总有被淘汰的原因。好东西总是不可多得的。袁枚本人就是个诗人,我想把他的话稍加篡改:“三年出一个状元,三年出不了一个好诗人”。他肯定也不会反对。
在南京,路过随园的遗址(上海路与珠江路交界处,有一座小仓山),我总要想起袁枚。他在此写了两本书,一本叫《随园诗话》,一本叫《随园食单》。他同时奠定了自己的双重身份:诗人兼美食家。看来大雅就是大俗,大俗就是大雅。袁枚:清朝的大诗人,南京的大厨师。他像炒菜一样写诗(讲究色香味俱全),像写诗一样编撰菜谱(文采飞扬)。随园又是袁枚的大观园。他“大收女弟子,多讨姨太太”,成了诗坛的贾宝玉。据说他八十高龄了,还写诗抗议当时的官府禁秦淮妓:“三皇也有洪*%妓,曾载《康熙字典》中。”此种风范,在西方同行中恐怕只有歌德才能比拟……
就是这个放浪形骸的袁枚,偏偏对火腿情有独钟———并且通过对火腿的褒扬而贬低了循规蹈距的状元。也真亏他能想得出来。
好在他不乏知音。读周作人、林语堂、梁实秋、汪曾祺乃至张中行等人的散文,我都能闻见随园的气息———或者说火腿的气息。他们都是袁枚的徒子徒孙。这一系列闲适的作家,走的都不是文科状元的道路。看来靠八股文,是薰陶不出好火腿的。
梁实秋还特意写过一篇以《火腿》为题的文章:“一九二六年冬,某日吴梅先生宴东南大学同仁至南京北方全,予亦叨陪。席间上清蒸火腿一色,盛以高边大瓷盘,取火腿最精部分,切成半寸见方高寸许之小块,二三十块矗立于盘中,纯由醇酿花雕蒸制熟透,味之鲜美无与伦比。先生微酡,击案高歌,盛会难忘,于今已有半个世纪有余。”而这对于他个人来说,也相当于半辈子了。火腿的滋味,几乎可以漫延他的一生。况且他是在台湾孤岛上,回忆大陆的火腿———思念中的火腿肯定比黄金制作的还要昂贵。
梁实秋还说,火腿是南方人的至爱,北方人不懂吃火腿,嫌火腿有一股陈腐的油腻涩味———总觉得没有清酱肉爽口……不知这是什么原因?由此也约摸可以推算出两者审美观与价值观的区别。追求空灵虚幻的闲适文人,还是适宜生存在南方。北京人是务实的,他们或许更重视状元。而清酱肉就是他们的状元。梁实秋并不排斥清酱肉,但他还是为火腿做了适当的辩护:“只是清酱肉要输火腿特有的一段香”。这种绕梁的余香正是火腿的奥妙。
在江南,走进任何一家腊货店,我都能看见挂满墙上的带有红木的质感的火腿。恍惚之间,我会误以为走进了乐器店———一具具生硬的火腿简直不像是食物,而如同辉煌飞天反弹的琵琶。丝路花雨早已停了,仙女们也都飞走了,只留下了她们古色古香的乐器———在无休无止地撩拨着我的想像……火腿,仿佛历经了千锤百炼。
我很庆幸自己是个南方人。我很庆幸自己与袁枚等人有着同样的嗜好。我至今仍把火腿奉为日常生活中最大的经典。不愿意跟任何人交换。
吃的原罪
人类的原罪与吃有关。因为嘴馋的缘故,亚当和夏娃吃了禁果,被上帝逐出了伊甸园。据说禁果原本有两种,一种是智慧果,另一种是生命果。亚当夫妇吃了智慧果,顿时变得聪明———并且为自己的裸体感到羞耻,于是采摘来树叶遮挡住私处。这反而暴露了他们的盗窃行为。上帝马上就发现了他们的变化———怎么穿上衣服了?他们也就再没有机会继续吃生命果了。否则就可以长生不老了。
不管怎么说,智慧果提高了人类的智商,绅士与淑女才可能出现。这是一种改变了我们的命运的水果。至于亚当、夏娃没有吃到的生命果,在我的想像中有点像王母娘娘的蟠桃———只有《西游记》里的孙悟空才有那样的口福。孙悟空比亚当更迈进了一步,也更像个男子汉。
天堂的禁果,跟人间的苹果与梨相比滋味如何?可惜再没有谁可以作此比较。我想禁果就像禁书似的,能加倍地唤起人的好奇心与占有欲。中国人敢于“拼死吃河豚”,莫非也是遗传了亚当、夏娃冒天下之大不韪偷吃禁果的勇气?任何事物,有多危险就有多美。
一切都是禁果惹的祸。《圣经》里对于人类最初的记载,居然是由他们的嘴馋引起的———难怪后来会产生那么多美食家呢。当然,也可以说,是禁果唤醒了人的欲望。都是欲望惹的祸。
我并不迷信禁果,也不为失去伊甸园而遗憾。天堂的禁果也不过就有点儿药用价值,不见得比杨贵妃嗜好的荔枝更鲜美。与夏娃相比,杨贵妃的口味应该更挑剔。苏东坡曾经被宋朝的皇帝流放到蛮荒的南海,可是他一点不像失乐园的亚当那样沮丧,因为这里有最新鲜的水果(绝对是绿色食品):“日啖荔枝三百颗,不辞长做岭南人。”难怪后来齐白石要把荔枝奉为水果之王呢,它一点不比伊甸园里的禁果逊色。
只可惜亚当、夏娃绝对达不到这样的觉悟。他们生活在忏悔之中。尤其因为是夏娃听信了蛇的诱惑而首先采摘了禁果,女人的负罪感似乎更深重一层。
中国古老的民间传说中,也有自己的夏娃。那就是嫦娥,射日英雄后羿的妻子。嫦娥偷吃的不是禁果,而是西王母送给后羿的不死药(和生命果具有同样的功效),于是私奔到荒凉的月亮上,成为寂寞的仙女。嫦娥的结局一般被视为悲剧性的。唐朝的李商隐有诗:“嫦娥应悔偷灵药,碧海青天夜夜心。”可见她也像夏娃一样后悔了,以泪洗面。应该说她比夏娃还要凄惨:不仅失去了乐园,而且同时失去了自己的亚当———可惜射日的后羿,也无法射下月亮。如今,嫦娥也该变成老太婆了吧?
不管在西方抑或东方,传说中女人的原罪,竟然都与吃有关,都与一念之差有关。看来女人要注意自己的零食。要注意禁忌。要学会克制,以抵御诱惑———乃至诱惑所带来的麻烦……
幸好我的这些说法都仅仅是在胡乱演绎。否则女权主义者会抗议的。
有一点似乎是肯定的:女人比男人更爱吃零食,更重视吃的情调———最好天天都是烛光晚宴呀什么的。
假如禁果再次出现在面前,女人会怎么办?
当然,现代社会也同样有“禁果”———对于男人也如此。那就是受法律保护的濒危动物。譬如熊掌、虎骨、穿山甲或猫头鹰呀什么的。还是别吃的好。千万不要加速它们的灭亡———否则人类永远洗刷不了自己在大自然面前犯下的罪行。我总是以赎罪的心情,向那些已经灭绝的野生动物表示忏悔……
这是人类的另一种原罪。
我们的环保意识,应该首先从每天的餐桌上开始。刀叉必须是合法的,必须是负责任的。
如果继续偷吃“禁果”的话,总有一天,上帝会把我们逐出这个地球的。难道我们真的能像嫦娥一样,到月亮上苦度余生吗?
最后的晚餐
不论在东方抑或西方,饮食都是一种文化。譬如《圣经》中出现的“最后的晚餐”———使饮食成为离宗教最近的事物。只是耶稣的菜谱,早已经失传了。我们更打听不到他的厨师是谁———那是属于十二使徒之外的隐形的使徒,是缺席的在场者。真有本事啊,烹饪出了人类文明史上最著名的一道宴席。
事隔多年之后,文艺复兴时期,又有位意大利的“大厨师”把这桌冷却的菜肴重新烩制
了一番。他并未添油加醋。却采用了最新的调味品:油画颜料(据说里面掺有蛋清)。他的名字叫达·芬奇。这幅供奉于米兰的圣马利亚·德拉·格拉齐耶隐修院的油画,是无价之宝。五百年又过去了,一拨接一拨远道而来的拜访者,在先贤的剩菜残羹间感叹不已。
十二位使徒,围绕耶稣而坐,表情各异。当耶稣说他们中间有个叛徒时,有的人吃惊得抓不牢刀叉。犹大就是因为这顿饭而臭名昭著的。他掩饰不住尴尬的神情———像是被鱼刺卡住了喉咙。
说是晚餐,却散发着淡淡的血腥味。没有觥杯交忽,只有阴云笼罩。
这仿佛是一个不祥的预言,把饮食跟阴谋结合在一起。类似的情况在中国也发生过。譬如鸿门宴。譬如宋太祖的“杯酒释兵权”。
只可惜中国似乎很少有达·芬奇那样直面人性善恶斗争的大手笔。
最后的晚餐,并不是最后。这桌宴席举办了几千年,还未散去。相反,它已在更多的人群中流行。阴谋的细菌,最容易滋长在伪善的饭桌上。
中国古老的圣贤们爱吃什么?
孔子堪称是第一位美食家,率先提出“食不厌精,脍不厌细”的口号。他开办私塾,徒子徒孙们缴纳的学费是一捆捆的干肉———可以悬挂在房梁上储存。难怪形容美妙的音乐,要说“三月不知肉味”,要说余音绕梁呢。孔子爱吃的干肉,是否类似于后来的火腿或腊肉什么的?他若活着的话,想拜其为师也很容易,扛一根金华火腿去准可以。
孟子的口号则是“口之于味有同嗜也”,说得挺有人情味的。孟子爱吃鱼,更爱吃熊掌,我们早就知道了。“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态度何其坚决!在他心目中,鱼相当于“生”,熊掌相当于“义”———舍生而取义,自然理直气壮。
这两位儒家的祖师父,似乎都不愿掩饰自己的馋,谈哲学之余,也追求美食———这是他们身上最率真的地方。
孔子的学生中,出过颜回(一箪食、一瓢饮而不改其乐),出过子路,但毕竟没出过犹大之类的叛徒。他是幸运的。
童年的食物(1)
穷人家的伙食自然不能跟富人家的伙食同日而语。但穷人的孩子也许比富人的孩子对此有着更深刻的记忆———因为他有过饥饿的体验。俗话说饥饿是最好的调味品———它甚至还能构成记忆里的味精。在经常赶赴各种宴席、连山珍海味都觉得索然无味之后,我反而挺怀念童年的食物,包括童年的饥饿。
我是在南京中华门外的奶奶家长大的。那一条街道堪称是贫民窟,家家户户门口都用捡
来的红砖砌成炉灶———是烧柴禾的。一口漆黑的大铁锅,是一家人的吉祥物。每隔一段时间,奶奶都要在这口锅里用肥猪肉(又称肥膘)炼一次荤油。切成丁的肥肉在油锅里哧哧地翻滚着,我站在锅边,等着吃刚捞出来的焦黄的油渣———蘸点白糖或蘸点盐都可以。在清汤寡水的生活中,这简直是我的节日。我津津有味地吃着任何菜谱里都不曾记载的食物。而我,也无师自通地体会到了所谓美食家的快乐。
炼好的荤油装在瓶瓶罐罐里,冷却后变成乳白色。那时候豆油、菜籽油、花生油之类都凭票供应,老百姓的一日三餐常常要用荤油代替。直到现在我还认为:荤油炒的菜或许进入不了大雅之堂,可确实香啊。那洋溢着真正的人间烟火味。
做阳春面是少不了荤油。挖一勺荤油,加点酱油,洒上葱花,用热汤一浇,就是最好的汤料(不亚于现在的康师傅)。对门的汤祖兵(我的小学同学)每天早上都抱着这么一碗,蹲在台阶上吃,香气直冲我的鼻子。但我们家更喜欢汤料稍少的那种———俗称“干挑”。把面条在碗里搅拌着,吸干了汤汁,再加点切碎后腌制的红辣椒———变成了酱油色的面条被点缀的红辣椒衬托得格外诱人。这是否有点像武汉的热干面?有了荤油,连面条都变得像肉一样好吃……长大后我吃过各种各样的面条,从担担面,打卤面、炸酱面到加州牛肉面,觉得没有谁能比得上童年的“干挑”。是饥饿感使之变得无比美味,还是因为我的嘴变“刁”了?
奶奶最擅长做的菜饭,也是需要用荤油的。所谓的菜饭,即把青菜拌在米饭里一起煮,加适量的荤油和盐。可分为干的和稀的两种。寒冷的冬天喝一碗菜稀饭,浑身都暖融融的。至于菜干饭,副产品是香喷喷的锅巴。趁热吃不完的话,奶奶便会将其从锅底铲起卷成一团。饿的时候撕一块在碗里用开水一泡,可以代替早点或夜宵。
这次回故乡,和弟弟在高楼群里散步。弟弟突然吸了吸鼻子。“这是谁家做菜饭的香味?”我们顿时抬起头打量那一扇扇灯火通明的窗口。这早已被忘却的菜饭,使我童年的记忆复苏了。想不到现在居然还有人会做———她(或他)真是幸福的。我那已经在天堂的奶奶,什么时候能够再给我做一次菜饭吃呢?
我叔叔当时在附近的漂水插队,每位知青回家过年时都能够分到半拖拉机的红薯。家里便特意搭了个棚子储存。饥饿不再是致命的威胁了,奶奶脸上有了笑容,变着花样地用红薯喂养一家人。菜饭便变成了红薯煮饭。或者直接用切成块的红薯煮汤喝(加点红糖)。除了把红薯削皮当作水果生吃之外,每次开伙时,都会往炉膛里扔几只红薯,最后从将熄的灰烬里扒出来———已变成焦黄的烤红薯了。
可能那几年里我把下辈子的红薯都已经吃够了,直到现在,遇见街头烤红薯的摊子,那怕香气扑鼻,我一般也不会掏钱。
逢年过节时我们能吃到一些便宜的鱼类。奶奶做的红烧带鱼是一绝。有时候用盐腌制几条,像银光闪闪的皮带一样晾晒在院子里,我们又称其为“咸干鱼”。“咸干鱼”在我们南京,又常常用来比喻那些脸皮厚的懒人。当时还有一种比带鱼更便宜的海鱼,好像叫“橡皮鱼”,需剥去厚皮后烹饪。我觉得味道挺好的。可成年后再没在菜场里见过这种鱼卖。因为人们的生活水平提高了,还是因为它已灭绝了?我怀念橡皮鱼。就像怀念一个消失的幻影。
吃猪肉,连肉皮都舍不得浪费。家家户户门框上都悬挂着几串晒干的猪皮。积攒到一定程度,会在油锅里炸成皮肚。做大杂烩(各种剩菜的组合)时,皮肚是少不了的。穷人真会吃、真会过日子啊,连肉皮都能变成酥软可口的美味。类似的例子还有很多。没有肉时,蔬菜汤里会搁几根扯断的油条,泡烂的油条便成了“人造肉”———至少,汤里会有点油星。
我还吃过炒面(志愿军在冰天雪地的朝鲜前线的干粮),加点荤油与盐,用开水一冲,搅拌成面糊糊。还吃过江南特有的炒米。一碗红糖泡炒米,是接待客人时的点心。
读小学后,奶奶每天给我几枚硬币,让我上学路上自己买早点吃。我便有了最初的“下馆子”的感受。那一条街上的小吃店全吃遍了。最爱吃的是蒸饭包油条。伙计把热糯米饭(还有的是紫米)摊在纱布上,裹上油条,再把纱布翻卷起来,用手捏结实———揭开纱布,棒锤状的蒸饭包油条便可以直递到你掌心。用烧饼夹油条也可以———梁实秋去台湾后,对此仍赞不绝口,特意写进文章。还有炸麻团、馄饨、葱油饼、肉包子或菜包子、烧卖、豆腐脑什么的。那时候,在我眼中,早点似乎比正餐更丰富,更有挑选余地。
有一天,叔叔买了刚出炉的焦黄的烧饼,倒一碟子麻油蘸着吃。他还让我照他的方法尝一块。我试了,果然不同凡响。烧饼本身就够香了,再加上麻油,那不是香上加香啊。我对寡言少语的叔叔顿时刮目相看:他可真懂得享受啊……这是我一生中遇见的第一位美食家。
童年的食物(2)
若干年后读到金圣叹的名言:“花生米和豆腐干一起嚼,能吃出火腿的味道。”我不由得想起了叔叔,以及他所“发明”的烧饼蘸麻油的吃法。看来美食家不见得是富人的专利。
我还有个姨娘,特别会做红烧龙虾,每年夏天都要邀请我去她家吃一顿。这里说的龙虾可不是如今海鲜馆里价值千金的什么澳洲龙虾,而是江浙一带盛产的长在河里湖里的淡水小龙虾。用辣椒和酱油烧了,我一口气能吃一大盘,直至面前堆满剥下的虾螯与甲壳。尤其是
那虾黄,在我的味觉中是人间最鲜美的东西。听大人说河豚肉是最鲜的,但我估计也不过如此吧?总之,姨娘做的红烧龙虾,是我童年最难忘的一道大菜。
前天我还在酒楼里吃到澳洲龙虾。摆在酒席当中,威风凛凛,像一员披甲戴盔的老将。我家乡的淡水龙虾与之相比,能算微型小说了———或缩微景观。虽然体形相差很大,我仍然从它身上看到了家乡的龙虾的影子———甚至还唤醒了童年的记忆。可惜我小时候,根本想像不到龙虾也会有这样的庞然大物。就像在一个周游世界的人眼中,家乡会变得小了。而在此之前,他曾经以为家乡就是世界的全部。
童年的食物,离我越来越远了。即使能再吃到,恐怕已非原初的味道———至少,已非原初的心情。在似曾相识之外,它会给我赝品的感觉。或许,食物并没变,而是我变了。
以上是我童年的食谱(或是其主要的部分)。
是否过于简单了?
但今天晚上,我实在一时想不起更多的什么。
仅仅这些,已经足够我回味了。
我是依靠这些平凡的食物而长大的。我以回忆的方式,来表示感激。
我对它们永远有一种饥饿———那是对往事的饥饿,对流逝的时光的饥饿……
南京人家
我有一位朋友,遍访京城美食,这天给我打电话,说你非来不可,吃的是你们南京菜。按照他的指点,我来到朝外大街,果然看见那块“南京人家”的招牌。紧挨着的,居然是一家婚纱摄影店。我不是风水先生。但还是下意识地联想:瞧人家选的这位置,天天都有喜酒喝,既饱了口福又饱了眼福。
说实话,“南京人家”这四个字,还是把我的心弦拨弄了一下。我来自西安的朋友张楚
,在北京写过几句颇经典的歌词:“一个长安人,走在长安街上……”而我作为南京人,想不到能在北京吃上南京菜。凭我移居此地十余年的记忆,还真是第一次遇见直接以南京做招牌的酒楼。严格地讲,南京菜跟已泛滥的淮扬菜或江浙菜还是有点区别的。它是精华的精华,粘染着浓得化不开的六朝金粉,既富贵又香艳。南京虽然不太流行穷极奢侈的满汉全席呀什么的,但作为古都,它和北京还是“有一拼”的;秦淮小吃,小则小矣,但向来擅长四两拨千斤,毕竟,它哺育过莫愁女、李香君(秦淮八艳的代表)乃至金陵十二钗之类。南京的美食,很典型地适合美人的口味。当然,即使你是英雄,恐怕也不会拒绝做一、两回温香软玉的金陵春梦。
作为南京人,我还是很为自己的故乡感到骄傲的,无论它的历史、它的人文,还是它的饮食。那是一个可以活得很精致、很放松的地方。美景、美人、美食,占全了。还没有听谁说去过南京而后悔的。但愿座落于北京朝阳门外的“南京人家”,也能做到这一点。毕竟,北京的物质生活,粗线条、硬线条较多,有必要增补点曲线或弧线之美。真正的好钢,应该做到绕指柔的。
走进去,一桌朋友已坐在园林式的包厢等我:老板也是南京人,过来打招呼。我对乡音的态度一般(没有“两眼泪汪汪”之感触),倒是摆好的一碟碟凉菜使我顿起鲈莼之思:马兰头拌香干、香米藕、地皮菜、母枸头、菊花脑、荠菜……假如说在北京吃南京菜已够让我惊喜,万万没想到的是能邂逅品种如此之多的故乡的野菜。我印象中,在周作人的时代,江南的野菜就是娇生惯养的,对北方水土不服;可今天,它们怎么也跟我一样,出现在千里之外?老板赶紧解释:这可是每天从南京长途托运来的。
我一直觉得,所谓的金陵春梦,是靠这些以前在别处很难吃到的野菜烘托的。野菜在南京,不仅不显得贫贱反而是极富于特征的花边,地位一直很高的。南京人,恐怕是最早从骨子里理解“绿色食品”这个概念的。且不说某些野菜绝对属于南京特产,即使同样的品种,别处长的跟南京长的在滋味上也会相差甚远;追究其根底,我们只能说是因为南京的水土好了。不仅植物如此,人也一样,明清时就有一种说法:在南京连菜佣酒保都有六朝烟水气。我想这种烟水气深深地浸润了野菜的灵魂,抑或人的灵魂。
李时珍是哪儿人以及他的《本草纲目》在哪儿写的,我一下子记不起来了。但大诗人袁枚的《随园食单》,确实是在南京写的。南京的野菜,使他的心格外狂野。
等到一道芦蒿炒臭干端上来,我挟了一筷子,细细地咀嚼,半天说不出话来。唉,我真正咀嚼出了长江水的味道。这种水生植物,偏偏只能在长江流经南京的那一段水面滋长。你可以说它的根是很轻浮的,但也是很顽固的。我不也是如此吗?纵然尝遍东西南北种种菜系,可还没觉得什么比我故乡的食物更为可口、可心、可意的。我相信直到今夜,我精神上的根须依然潜伏于长江下游,不能自拔。
曹雪芹是北京人,但他幼年在南京汉府街一带的江南织造署生活过。我怀疑他写于香山脚下的《红楼梦》,其实以南京的那一段钟鸣鼎食的日子为背景的。他在北京的青年时代是很破落的。但这并不妨碍他蜷缩于西郊黄叶村的农舍,重温遥远的金陵春梦。否则他干嘛要把自己暗恋的女孩子们命名为“金陵十二钗”呢?《红楼梦》既是一部人情之书,同时也算一部美食之书。那里面所描述的螃蟹诗会及诸多佳肴,带有浓郁的江南风味,我希望那是某位南京厨子的手艺,给曹雪芹留下的永难磨灭的记忆。
且不探讨曹雪芹梦中的大观园究竟是在南京还是北京,应该祝愿我老乡开的“南京人家”,能成为北京城里一座美食大观园———这倒是真的。说白了,只要有了美景、美人、美食,哪儿都可以算作大观园。我不妨喝完美酒(正宗的花雕)之后,就此写一篇“美文”,从感情上来说也算是“买单”了。
烤鸭
北京的饮食中最有名的,莫过于烤鸭了。北京烤鸭甲天下。我刚来北京时———还属于一个清贫时代,民间的餐饮业还没有今日丰富,请客吃烤鸭,相当于招待贵宾的盛宴了。靠山吃山,靠水吃水,来北京不吃烤鸭———实在等于白来一趟,烤鸭仿佛是北京的专利了。有多少外地游客远道而来,拜访紫禁城、颐和园、香山,也携带着对全聚德烤鸭的景仰———这是地图上没有标明的一处名胜。我在其他省份也常发现烤鸭店(毫无例外都以北京二字名之),吃着外地厨师做的烤鸭,总带着比较的心情,即使色、香、味并无区别,感觉上也不
如北京的地道。———看来烤鸭还必须坐在北京吃,环境变了,心态也就变了,心态变了,口感也就变了。
在国民心目中,全聚德烤鸭才是最正宗的北京烤鸭。因为全聚德是北京的老字号。只有老北京人知道,便宜坊的烤鸭称得上烤鸭的始祖。明朝时就入献皇宫并进而在民间流行的。为辨别其差异,我特意去过一趟便宜坊,发现便宜坊做的是所谓的焖炉烤鸭,戴白帽的厨师将一只只烤鸭挂在炉膛然后密封炉门———即不用明火,完全靠锅炉铁壁的温度烘焖。直至烤鸭皮焦肉熟,滋滋冒油,其香美不言而喻。和全聚德的烤鸭相比,可谓各有千秋。但由于年代久远的缘故,便宜坊新出炉的烤鸭也给人以古色古香的感觉———更能为知晓内情的食客制造一种怀旧的氛围。我边吃边想:明明有先后之分,便宜坊的烤鸭为什么就不如全聚德出名呢?估计会有一些读者,看到我这篇文章才知道北京原来还有个便宜坊。可是为什么?
烤鸭之美味,恐怕还得益于吃法的讲究。据说前门那家全聚德是百年老店(其他地点大多是后来新设的分号———类似于美式快餐的连锁店),我喜欢欣赏厨师将刚出炉的烤鸭用小车推至桌前,然后用薄薄的刀刃飞快地削片,肉片如下雪般堆积在洁白无瑕的瓷盘里,这简直是表演,在满足食客的味觉之前,先给人以视觉上的快感。然后又用小车将剔尽了皮肉的空鸭架推回去,一刻钟后用旺火煮成一盆乳白色的鸭骨汤端上来(据说非用铁锅煮不能出此成色)。吃烤鸭近似于半自助餐,各人左手端一张小荷叶般的面饼,右手持筷挟入蘸甜面酱的鸭片及小葱,继而包裹成形、填塞入口中,吃烤鸭真好玩儿。进食的过程中有一种说不清的游戏感。再加上本身的滋味,就功德圆满了。
我查阅清代宫廷的满汉全席菜谱,其中有挂炉走油鸭,估计是烤鸭的别称。只是不知道是否跟烤鸭同样的吃法,帝王将相们是否也顽童般端一张面饼,笑容可掬地将鸭肉蘸酱包裹入其中?这种动作本身是极天真的。不这样吃,又能怎样吃呢?怎样吃才能实现那种完美和谐、浑然天成的境界?鸭子是古今筵席中的贵族,除了北京烤鸭,远近闻名的还有四川的樟茶鸭,南京的盐水鸭等等。我的故乡南京也是一个吃鸭子的地方,有一种古老的特产即咸板鸭,系用粗盐腌制、风干,用清水浸泡多日后煮食,极咸,是佐饭之妙品。随着岁月推移,市民的口味似乎也变得清淡,由咸板鸭而改食加以变革的盐水鸭,街头巷尾到处能见到卖盐水鸭(并取了个诗意的别称:桂花鸭)的摊挡。还有名称古拙的鸭四件,系用鸭身上顶有嚼头的“边角料”:双翅与双足(带蹼的脚掌)精心卤制,合称四件,我常见酒鬼一买就是一饭盒,然后坐在门前的树荫下慢条斯理地品味,一酒一菜就是一顿饭,而吃这一顿饭要花费一两个钟头,多么奢侈而又美妙的时光。
我写这篇文章本来是专门赞美北京烤鸭的。快结尾的时候,又联想到故乡的盐水鸭了。这是一种无法自控的意识流。只能这么理解:我开始怀念故乡了。北京的烤鸭好,北京的一切都好。可是我的故乡也并不逊色呀。故乡毕竟是故乡。在北京城里,我成不了真正的美食家,我会下意识地和故乡一一加以比较———对任何事物的态度都不免带有浓郁的主观色彩。我的思路总是穿梭于北京与故乡之间。譬如大名鼎鼎的北京烤鸭,纵然鲜美无比,在我感觉中不过是一道异乡的风景。它在我内心唤醒的仅仅是好奇而不是由衷的依恋,虽然过目不忘,但并非刻骨铭心。
北京街头的韩国餐馆
北京是一座集饮食文化之大成的国际化都市,继欧风美雨之后,悄然登陆的韩国餐馆(以烧烤为特色)如雨后春笋般在街头巷尾涌现。跟朋友去吃韩国烧烤,朋友手指临街的落地玻璃窗上用彩纸剪贴的一行大字———“身土不二”,问道:“我见过不少韩国餐馆的橱窗上都写有这句话,不知是什么意思?”我无法解答,于是凭空猜测:肯定不是特色菜名,也不像招徕顾客的广告词,倒近似于一句有典故的成语、一条有警示意味的标语,经营者以此清心明志,同时给来往的人群以善意的提醒……
这谜一样的四个字使我浮想联翩。身土不二,仅仅从字面上理解,似乎揭示了人类自身与其依托的土地之间不可分割的关系。土地孕育了我们的身体,同时也给予了我们灵魂———人类对故土的依赖与眷念,不见得比植物淡薄。尤其对于身若浮萍的游子而言,故乡的泥土在精神上甚至比黄金还要宝贵———那里面维系着我们生命中看不见的根。我们的血统、性格以及品质,几乎无不受到故乡抑或过去的生活深深的影响。这是我们最无法背叛的事物与信仰。选择遗忘(中国有句俗语叫“忘本”)就等于背叛记忆,做记忆的叛徒是可耻的。
从此我每路过风格独特的韩国餐馆便加倍留心,查找它们的门窗上是否写有“身土不二”的字样。我也曾向偶遇的韩国学生打听。说法不一。但大多接近于我的猜测。虽然未能寻找到最精确、最有依据的答案,但我坚信自己理解了它所寄托的涵义。这个耐人灵味的谜语使我感应到一种深不可测的文化传统,我联想到中国的“饮水思源”之类的座右铭。韩国人不远万里来到北京开餐馆,为谋生而忙碌,但内心依然供奉着古老的信条对故土的思念,对故国的膜拜。这本身就是他们的尊严。我对北京城里的韩国餐馆印象一直很好,记得离我寓所不远的五四大街曾有一座较著名的“三千里”酒家,里面的服务员都是穿着鲜艳的民族服装的韩国女孩,我几年前多次在那里招待远道而来的老家亲戚。只是那时候我没有注意橱窗上是否写有“身土不二”字样,现在想去查验也来不及了:它的门面已改为生意兴隆的“四合装饰城”了。每路过那幢雕栏玉砌的小楼,我总有一丝怅然:那些精于烹饪的韩国人去哪儿了?还继续开餐馆吗?莫非因为乡情催促而动身回国了?对于他们,北京再好,也毕竟是异乡,难免水土不服,而故国的炊烟每时每刻都会安慰着、呼唤着远方的游子……哦,天人合一,身土不二!
依稀记得张明敏曾唱过一首《故乡的泥土》:“听说你将远渡重洋,送你一把故乡的泥土……这把泥土,春雷打过,野火烧过,杜鹃花曾经开过,你我曾携手走过……”这证明了人对泥土的感情———它简直跟我们的血肉融汇在一起,构成我们幸福抑或忧愁的原因。像台湾诗人郑愁予所抒发的:“一把黄土,塑成千万个你我,动脉是长江,静脉是黄河,五千年的文明是生生不息的脉搏,提醒你,提醒我,———我们拥有一个共同的名字叫中国。”可见乡愁与乡恋是这座星球上所有游子普遍的感情,超越语言、文字、血统抑或肤色的隔阂。不管是黄土地、红土地、黑土地,都遗传着祖祖辈辈、世世代代播种、耕耘以及收获的“叶落归根”、“身土不二”的朴素真理。难怪许多游子远走天涯、背井离乡之际,都要怀揣一小袋故园滚烫的泥土———作为灵魂的守护,作为精神最原始的资本。乡土里包容着往事的缩影。望乡的迷惘折磨着游子的眼神。即使生命会像日落后的石头一样逐渐冷却,可供奉在心灵殿堂至高无上位置的一捧热土,却余温尚存。“为什么我的眼中常含泪水?因为我对这土地爱得深沉。”这是艾青献给土地的颂歌,诗人还抒发了不朽的情愫:“假如我是一只鸟,我也应该用嘶哑的喉咙歌唱这被暴风雨所打击着的土地……然后我死了,连羽毛也腐烂在土地里面。”我相信,每个民族、每个国度都流传着类似的对土地的情歌———虽然土地本身是沉默的,在人类的记忆与现实中紧抿住坚强的嘴唇。
我仿佛看见,成千上万的游子像这个世界的候鸟一样,在梦境中,在想像中,在自己的航线上飞行,无论秋去春来,花开花落,都努力向故乡的面影靠拢。他们在一种永远的训诫里不知疲倦地飞行,经历了高山、河流、车站、码头、楼群乃至猎枪的反光,寻找早年的空巢。叶落归根,抑或“羽毛腐烂在土地里面”,也是一生中所期待的最后的幸福。
身土不二,灵魂与土地相厮守,如同骨肉交融。上帝赋予他们一对无形的翅膀———是为了流浪的,然而更是为了回归。他们永远渴望着在故乡的嘴唇上靠岸。应该说这是一种精神了———而且是人类最伟大的精神之一。不仅仅出自生命的本能,更是一种高贵的信仰。
爱吃海鲜的女孩
她是个在内陆城市长大的女孩,却喜欢吃海鲜。我和她相遇在北京。北京并不靠海,却有数不清的粤菜馆———用玻璃水柜饲养着空运来的生猛海鲜,供顾客挑选。那段时间我经济状况还凑合,写文章很顺手,汇款单也纷至沓来。有一次从邮局里刚取到钱,便乘兴领她拐进隔壁的“万家灯火”,点了青蟹、基围虾、炒蛏子等几道特色菜。她有点不好意思,但掩饰不住内心的兴奋。她还在念大学,我想学生食堂的伙食应该挺糟糕吧?于是又添加了两杯鱼翅汤———不顾她的制止。
青蟹上来了,还附带有一套小巧玲珑的工具。她首先用钳子敲裂一只丰硕的蟹螯,搁在我面前的盘子里。然后才专心致志地对付自己的那一只。小女孩,还挺懂礼貌的。
剥基围虾时,她的动作也很熟练。我心弦一颤:经常有人这样请她吃饭吧?这也难怪,谁让她长得如花似玉、引人注目呢。在灯火通明的酒楼里,她像《罗马假日》里的公主———微服私访。她羞答答地冲我一笑:“我遇到自己爱吃的东西,就变得忘乎所以了。请原谅。”我也乐了:“我就喜欢你这副旁若无人的架式。”
结帐的时候,帐单上的数字令她咂舌,像犯了错误的孩子般疚愧:“都怪我,让你至少有几千字白写了。我给你讲个故事吧———让你写成小说,弥补弥补损失。可好?”
“你坐在我面前,就是故事了。”
话题旋即转移到海鲜的价格上。她说北京的海鲜咋这么贵呀,要是在沿海城市吃,肯定便宜不少。我说这价钱不只是海鲜的价值,还代付了空运海鲜的机票钱。她作异想天开状:“那还不如我们自己买张机票去海边,大吃特吃,过足了瘾再回来。会更划算一些。”
我把她的玩笑当真了:“可以呀。青岛就离北京挺近的。”
她考虑了一下:“那我们还是坐火车去吧,把机票钱省下来,多吃点海鲜。”
不知属于一时冲动还是期待已久,第二天我们就出发去青岛了。住在靠近栈桥的一家叫海湾风的旅馆里,门前就有叫卖新捕捞上来的海鲜的大排档。她告诉我,其实这是她第一次见到大海。她之所以爽快地同意了我旅行的方案,与其说是海鲜的诱惑,莫如说是大海的诱惑。她不会忘记一生中是谁最先陪伴她见到大海的,谁促成了一个女孩与大海的约会。凡是第一次见到大海的人,都会像初恋一样激动———我是她的证人。凡是初恋的人,都会像涓涓细流融入大海一样激动———大海是我们的证人。我和大海,使她体会到双重的激动。
游泳的人,终将从海水里回到陆地上。像一个短促的梦境———我们很快就远离了大海,恢复了平静。不知又过了多长时间,因为什么原因,我们又彼此远离了对方。一片记忆中的海,使我们会合了,又最终把我们隔开了。
这已是五年前的事情了。今年我又出差去过青岛,发现我们共住过的那家海湾风旅馆,已装修一新,变作歌舞厅了———店名也改叫金芙蓉了。这使我有恍若隔世的感觉。好在门前卖海鲜的大排档仍在。我点了一盘炒牡蛎,不知为什么,吃不出当年的滋味。是我的味觉失灵了,还是海鲜不鲜了?赫赫有名的青岛啤酒,也变得有点苦了,有点涩了。
……这或许就是五年前在北京的一家海鲜酒楼里,她跟我讲述的故事———我们并未真的结伴去过青岛。她那时已经见过大海了,是由另一个男人陪伴的。她给我回忆的是一个男人带领她第一次见到大海的往事。自始至终我仅仅是个听众而已。这并不是什么惊险的小说素材———我当时听完也就完了。今天忽然想起来了。还是把这个内陆城市长大的女孩的故事写出来吧———以不辜负她的一片好心。
中国人的吃(1)
中国人是最讲究吃的,所以古代的谚语即有“民以食为天”———甚至帝王将相也不敢违抗这条真理。譬如领兵出征,同样要牢记“粮草先行”。数千年以来,中国的饮食不仅已形成一种文化,而且堪称所有文化的潜在基础(或称物质基础)。不管对于其创造者或鉴赏者,都无法回避吃饭的问题。开个玩笑:李白若没有酒喝,是否能给唐朝锦上添花,留下那么多首好诗?至少,会失去一个飘飘欲仙的传奇。或者说,唐朝若没有佳酿,诗人们的数量与质量是否会大打折扣?唐诗三百首很明显不是靠白开水兑成的,至今捧读仍像刚刚启封的陈年
老窖……我的意思是,不要以为饮食是一种不登大雅之堂的文化,更不要以为饮食与文化无关。早在春秋战国时代,陶醉于百家争鸣的哲学巨人们,在这个问题上倒出人意料地发表了比较一致的观点。老子说:“五味令人口爽”。孔子说:“食不厌精,脍不厌细”。孟子除了说“口之于味有同嗜也”,还在自己的著述中引用过告子的话:“饮食男女,人之大欲存焉”。还有一句较著名的“食、色性也”,是他们中的谁说的,我一下子记不清了。总之,中国古代的哲学家们绝非苦行僧、清教徒或素食主义者,这是毫无疑问的。否则,深受其影响的传统文化,也不会成长得如此健康、茁壮和丰满,获得自成体系的满足。
再开个玩笑:唐朝的伙食若不好,不仅养不起那些耍嘴皮子的诗人(相当于时代的门客),更出不了以杨贵妃为首的一系列美女———或者说,更不会“以胖为美”。一个时代的审美观将改写了。捉襟见肘的朝代,其文化肯定也是憔悴的。
当然,“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的现象,在中国历史上也很难避免。听李时人说过一席话,令我在连云港的酒楼上停杯投箸:“公元一八八六年八月,清政府的全权代表李鸿章在美国举办答谢宴会,一道道色香味型俱全的中国菜点使到场的美国总统富兰克林和所有的西方人无不惊叹不已,可是当时的中国实际上贫弱至极,挣扎在饥饿线上的人口何止千万。”记得好像是鲁迅说过:“中国菜世界第一,宇宙第N,但是中国还有人靠舔黑盐吃饭,还有人连饭也没有吃……”他还强调:“饮食问题,不仅可以反映社会的物质文明程度,也可以反映出一定社会的社会状况以及暴露种种社会痼疾。”饮食文化似乎也可扩大到社会学的范围。可以是辉煌的,也可以是腐朽的。满汉全席固然使西人叹为观止,但清朝的国力恰恰孱弱到失去自尊的地步,其政治与文化的没落,并不能因一席豪宴挽回面子。餐桌上的虚荣心或胜利感,掩饰不了自己的版图被列强蚕食的事实。这是一个令我听起来深感痛心的典故———构成中国数千年饮食文化的一道伤口。
由此我仿佛目睹到中国漫长的封建时期繁华背后的阴影。大多数中国人,诚如鲁迅所形容的“孺子牛”:“吃的是草,流的是奶”。而昏庸的统治阶层,似乎天生就靠喝奶、吸血乃至变相地“食人”而存活的。难怪鲁迅要借《狂人日记》控诉那“人吃人”的社会。民脂民膏,真是一个太形象的比喻。在中国古代,有太多铺张浪费、争奇夸富的例子用来证明饮食的堕落———不仅仅是文化的堕落,更是政治的堕落。
中国人的吃啊,真是五味俱全。我的这番额外的咏叹,不过是洒一点辛辣的调料。
再回到正题上来。谈谈中国人的吃———中国人在饮食上的态度与风格。正如其凡事皆是完美主义者,饮食方面也不例外,透射出东方式的严谨、滋润与考究———还不乏浪漫精神。中国是出美食家的国度,历朝历代美食家的人数,估计比政治家、思想家、文学家、军事家等等的总和还要多。美食家之令人羡慕的程度,比起艺术家来也毫不逊色———甚至他更像是某种“行为艺术家”,或者说享受型的艺术家,具备着潇洒、超脱、乐观的人生态度。在我想象中,美食家肯定是享乐主义者,否则他如何把注意力全部集中在室内、案头、盘中乃至舌尖呢?窗外的风声雨声是凡俗之辈难以忽略的。大多数中国人,皆有做美食家的愿望(哪怕是潜意识里),只可惜并非人人都能具备其能力与境界。做个纯粹的美食家是很难的。挑剔生活,也是需要本事的。
但这不妨碍中国人以美食家的态度来尽可能地提炼、完善自己的日常生活———包括安排自己的节日。中国人的节日,最明显地体现在饮食上(譬如端午节的粽子,谁能否认它的文化含量)。饮食简直构成他们所理解的幸福的基本标准。或者说:每一次丰盛的宴席,都可能构成他们内心小小的节日、无名的节日。至少,会烘托出某种节日的气氛。
中国人的吃,不仅是满足胃的,而且是要满足嘴的。甚至还要使视觉、嗅觉皆获得满足。所以中国菜的真谛,就是“色、香、味、型”俱全,包括还有营养学方面的要求(“膳补”比“药补”更得人心,两者的结合又形成了“药膳”)。从这个意义上看,中国人既像厨师,又像大夫,还带点匠人或艺术家的气质。他们把自己照顾得很好。在饮食方面,他们指望的是物质与精神的双重满足。因而在这座星球上,中国的饮食有着最丰富、最发达的理论体系———估计也只有中国才能产生“美食家”这样庄严的名称。中国人的吃之所以不同凡响,在于其不仅重视实践,而且重视理论;以理论指导实践,而且在实践中总结理论……中国的厨师肯定是记忆力最好的厨师,而且富于创造性。正如汉字是最复杂的文字(由繁体字变成简化字了,仍然复杂),中国的菜谱若全部搜集、打印出来,肯定是全世界最厚的。靠这么厚的菜谱,养活着一代又一代的中国人。中国人的饮食,其实是舌尖上的节日。舌尖上的狂欢节。
中国人的吃(2)
十九世纪末,美国传教士明恩溥注意到了中国人对年饭的重视:“中华帝国疆域辽阔,各地风俗差异很大,但很少有一个地方在春节时会不吃饺子或类似的食物,这种食物就如同英格兰圣诞节上的葡萄干布丁,或是新英格兰感恩节上的烤火鸡和馅饼。与西方人相比较,在食物的质和量上不加节制的中国人是相当少的。中国的大众饮食总的说来比较简单,甚至在家境允许全年享用美食的地主家中,我们也不会经常见到他们如此奢侈。在食物上的代代节俭可以说是中国人的显著特点。‘好好吃上一顿’通常用来指婚礼、葬礼或其他一些不可
缺少美味佳肴之场合的事情。但这并不影响中国人为年饭所做的尽可能充足的准备,仿佛他们辛苦一年全为了迎接这一顿饭,中国家庭中每个成员在期待年饭时都自得其乐,当他们专心品味所有能够放入嘴中的美食时,更是大得其乐,即使平时回忆起年饭各式菜色,也是同样的快乐无比。所有这些对西方人而言充满着启示和教益,原因就在于西方人平时有太丰富的食物可供享用,他们因此而对‘饥者口中尽佳肴’少有体会……”应该承认,在很长一段时间里,饮食确实构成中国老百姓生活中的最大乐趣,甚至物质的贫穷也未能完全抵销他们精神的富有———而这种精神的富有与他们对美食所抱的长盛不衰的激情与向往有关。如果缺乏了这份激情,旧中国的老百姓日常生活将显得黯淡与平庸了许多。对于中国人而言,口福就是幸福的一部分,饮食是一座最容易兑现的天堂———或者说是通向天堂的捷径。
文人菜 谱(1)
吃,我是很喜欢的,谈论吃,也是很让人陶醉的。尤其在想做美食家而缺乏必要条件(譬如金钱)的时候,纸上谈兵,脑海里烘托出无数的玉盘珍馐,仍不失为一项乐事。文人好吃,天经地义———用老话说这叫雅好。据说金圣叹被砍头前,留给儿子的遗言是:“记住,花生米与豆腐干一起吃,能嚼出火腿的味道。”如果放在日常闲议,并无扣人心弦之处,关键是置身于刽子手的鬼头刀下,仍能对火腿的滋味念念不忘,并像护送传家宝般揭示花生米与豆腐干搭配的秘方,这就叫痴了。但一个文人如果既没有癖,又没有痴,那似乎活得太
清洁了,反倒不正常了似的。金圣叹怎么批注的《水浒传》并不重要,我一直在想:花生米与豆腐干,怎么能吃出火腿的味呢?也曾在家中偷偷尝试过一番,并无同感。想来这已不是清朝的花生米了,也不是清朝的豆腐干了。
梁实秋在台湾回忆上海大马路边零售的切成薄片的天福字熟火腿,用了这样两句话:“佐酒下饭为无上妙品。至今思之犹有余香。”他得到一只货真价实的金华火腿(瘦小坚硬,估计收藏有年),持往熟识商肆请老板代为操刀劈开。火腿在砧板上被斩为两截,老板怔住了,鼻孔龛张,好像嗅到了异味,惊叫:“这是道地的金华火腿,数十年不闻此味矣!”嗅了又嗅不忍释手,并要求把爪尖送给他。梁实秋在市井中总算遇见同好了,赞赏老板识货,索性连蹄带爪一并相赠。喜出望外的老板连称回家后好好炖一锅汤喝。
这就是真正的金华火腿,连边角料都使人如获至宝。这才是真正的美食家,一锅火腿蹄爪煮的汤就使他欣喜若狂,畅饮之后没准三月不知肉味。回过头来再想想金圣叹的遗嘱,便不觉得离奇了。地狱里若有火腿供应,金圣叹会视死如归的。
活着的文人,老一辈中如汪曾祺,是谙熟食之五味的。而且每每在文字中津津乐道,仿佛为了借助回味无穷再过把瘾,这样的老人注定要长寿的。他谈故乡的野菜,什么荠菜、马齿苋、莼菜、蒌蒿、枸杞头,如数家珍,那丝丝缕缕微苦的清香仿佛逗留在唇边。谈“拼死吃河豚”所需要的勇气,“我在江阴读书两年,竟未吃过河豚,至今引为憾事”。看来美食家不仅要有好胃口,还要有好胆量。我和汪曾祺同桌吃过饭,在座的宾客都把他视若一部毛边纸印刷的木刻菜谱,听其用不紧不慢的江浙腔调讲解每一道名菜的做法与典故,这比听他讲小说的做法还要有意思。好吃的不见得擅长烹调,但会做的必定好吃———汪曾祺先生两者俱佳。蒲黄榆的汪宅我去过两回,每回汪曾祺都是挎着菜篮送我下电梯,他顺道去自由市场。汪老的菜篮子工程,重若泰山。某台湾女作家来北京,慕名要汪老亲手做一顿饭请她吃,其中一道菜是烧小萝卜,吃了赞不绝口。汪老解释:“那当然是不难吃的:那两天正是小萝卜最好吃的时候,都长足了,但还很嫩,不糠;而且我是用干贝烧的。她说台湾没有这种水萝卜。”这话我怎么听都像菜农或正宗厨师的口吻。
从汪曾祺之口我才知晓,长沙火宫殿的臭豆腐因为一位大人物年轻时常吃而出了名,这位大人物后来还去吃过,说了一句话:“火宫殿的臭豆腐还是好吃”,以至“文化大革命”中火宫殿的影壁出现两行大字:“最高指示:火宫殿的臭豆腐还是好吃。”伟人的语气如此敦朴,我们这些文人在谈吃的时候,也没必要羞羞答答。
在北京,我周围的朋友中,古清生是最喜欢烧菜的。他在一次散文座谈会上透露的。他说:这和写文章类似,都讲究色香味,好文章要原汁原味———我不喜欢在街上餐馆吃饭,那些菜味精的气息太浓,我自己做菜从不搁味精,但绝对好吃。《北京文学》编辑部是带厨房的套间,古清生拿到稿费后请客,就是亲自下厨做了一桌湖北风味的酒席。并不是为了省钱,而是显露自己的手艺与心意。系着围裙的老古在烟熏火燎中说烧菜有特殊的快感。有一天晚上,老古和我不谈文学了,而面色微红地追忆自然灾害年间在家乡野地里埋锅烤的叫化鸡。他说出了几本散文集没啥意思,真想编一部菜谱,我说书名就叫《文人菜谱》吧,说不定每一篇都是好散文呢。
我们文联大楼前有一家四川菜馆,招牌是请艾青题写的。来公干的,来投稿的,请客或受邀的———这估计是全中国接待文人最多的餐厅了。我和《诗刊》的邹静之常在这儿碰头。邹静之说:哪怕一个人吃饭,点一盆红油的水煮肉片,加一碗白米饭,辣得满头大汗,真是痛乎快哉。我读到静之一篇随笔,开头即为“好天气、好情绪总能碰到好朋友,中午去楼下喝杯啤酒,碰上老板送个好菜:炒豌豆尖。”不知为什么,静之的音容笑貌在纸上模糊了,我眼前总浮现出一碟烹炒后仍青嫩欲滴的豌豆尖儿,世界仿佛缩小在一只白玉般洁净无瑕的托盘里,安详、生动。静之真是个得道的人,那么容易满足,微不足道的一件小事就使他觉悟到生命的完好。静之对饥饿有刻骨铭心的记忆,他说:“不知道饥饿的人是不完全的,据说烧知了已成了道名菜,且价格不低。我小时吃过,是用火烤着吃的。现在,我不会想去吃它。”同是知了,但吃的心情不同。曾经饿着肚皮写诗的静之,是受饥饿的教育长大的,“饥荒过后,我依旧对食物有极深的恋情,我多年来吃酥皮点心都用双手捧着,不舍得放弃皮渣”。我忽然觉得一位用颤抖的双手小心翼翼捧着酥皮点心(像捧着圣物)的诗人,可能是最懂得生活的,他对生活怀有热爱粮食的心情。这个慢动作我永远记住了。这简直是在捧着良心啊。
文人菜 谱(2)
如果真出一部文人菜谱,这可以设计为封面。
美食家
我的老家江苏,是出美食家的地方。苏州的陆文夫,写过一篇叫《美食家》的小说,等于给美食家立传了。但真正的美食家是不想出名的,他的注意力全集中在自己的味觉里了———对餐桌外的世界充耳不闻。我去苏州,总要拜访几位精于此道的朋友———譬如诗人车前子,他对明清以来江南的饮食文化很有研究,他将其与书画、刺绣、园艺排在同等的地位,甚至对李渔、袁枚等先贤的嗜好与口味也了如指掌。我以为他只是高谈阔论的理论家呢———直到他亲自下厨随手做了几道清淡爽口的小菜,终于令我心服口服了。车前子,不仅写
诗有绝技,做饭也有绝招。他对生活的兴趣全体现在两张桌子上:一张是书桌,一张是餐桌。还不够吗?他后来移居北京,写了《地坛与豆汁》等一系列随笔,再次令我心服口服:我枉自比他早来几年,怎么没想到从饮食的角度写北京呢?对美食的嗜好也成全了他的文章。
美食家在我心目中自然是最有口福的人。可惜世上没有这样的公开职业———这是一种消费的人生。所谓的美食家大多是兼职的———或者索性将美食作为业余爱好。做个美食家是很幸福的,但也是很奢侈的———尤其在刚刚达到温饱水平的社会,美食家等于提前过上了小康生活。他与普通大众的区别在于:不仅要满足自己的胃,更要满足自己的嘴———饮食不是为了求饱;而是为了解馋。这世界上有两种人的嘴最值钱:其一是演说家的(或政治家的,俗称金口玉言),其二是美食家的。美食家的嘴快变成一头宠物了,需要用心地去养。养家容易养嘴难,糊口容易解馋难。美食家是一些永远不愿意欺骗自己的嘴的人。好在其中真正的高手并不在意食物的名贵与否,仅仅苛求其滋味罢了。他们相信:不同的厨艺能使同样的原料产生天壤之别的效果。但美食家与厨师也是有区别的:不仅要会做,更要会吃———使自我的满足达到极限。这简直就是艺术家与匠人的区别。使烹任与饮食不仅是一种工序,更要成为一门艺术。不仅要擅长艺术的创造,还要学会艺术的鉴赏。美食家,是离我们最近的唯美主义者。他的美学不是供奉在庄严的圣殿里,而是建立在一张喧闹的餐桌上———这是一种充满人间烟火气息的美学。
美食家并不见得非是贵族,也有穷人———甚至可以说,清贫的美食家更能深谙其味。饱食终日的富豪,味蕾也变得迟钝了。这其实是一种个人化的精神追求:有物质条件自然如虎添翼,没有条件的话也不会死心———宁可创造条件。举个例子:梁实秋有位穷亲戚,冬日偎炉取暖,百无聊赖,恰逢其子捎回一只鸭梨,大喜,当即啃了半只,随后就披衣戴帽,寻一只小碗冲出门外,约一小时才托碗返回———原来他要吃拌梨丝,找配料去了。从前酒席,饭后一盘拌梨丝别有风味(没有鸭梨时白菜心也能代替)。老人家吃剩半只梨,蓦然想起此味,不惜在风雪之中奔走一小时———以促成自己的愿望。梁实秋说:“这就是馋。”馋比饿更难对付,它是一种瘾。所谓美食家,瘾君子也,有瘾而不得满足,痛苦哉。求贤若渴如能达到这种境界,则民族大幸也。但换个角度来说,一个社会,如果人人都有条件或权利做美食家,人人都能像美食家那种热爱生活并且玩味生活,同样是民族的大幸。也许这是并不遥远的理想,我期待着。我终于明白人类何以苦苦追求物质与精神的双重文明,何以努力提高生活的质量———并且逐渐如愿以偿。早在两千多年前,中国的孔老夫子就说过:“食不厌精,脍不厌细。”这堪称古今美食家们的座右铭吧?
传统的胃
曾经听时装模特瞿颖说过:自己的胃很土,不习惯西餐,最爱吃家乡风味的湖南菜———嗜辣成性,脸上常长出“小痘痘”来,给拍戏上镜造成麻烦,但也无悔。我又想起另一位湖南人,毛泽东,除了对辣椒一往情深,而且终生爱吃红烧肉(红烧肉也就出名了)。领袖的胃口很好,也很富于中国特色。据说他年轻时常吃长沙火宫殿的油炸臭豆腐干,解放后还去吃过,说了一句话:“火宫殿的臭豆腐还是好吃。”文化大革命期间火宫殿的影壁便出现了两行大字———“最高指示:火宫殿的臭豆腐还是好吃。”这个典故是美食家汪曾祺告诉
我的。由此可见伟人也有一颗平常心。
北京有好几家专卖毛家菜的餐馆,一律悬挂着毛主席的画像与图片。我们在领袖的注视下进餐,感觉很神圣。况且,湖南菜确实容易使人胃口大开,饭量大增———白米饭是在陶钵里蒸熟的,散发着谷物特有的清香。我虽非湖南人,却也爱上了湖南菜———同样是辣,湖南似乎比湖北、四川、云贵还要地道。只能如此猜测:湖南的辣椒最正宗?四川人自称“不怕辣”,云南人自称“辣不怕”,湖南人则号称是最能吃辣的———“怕不辣”。真有意思啊。中国的饮食文化也带有种种地域性。所谓的几大菜系其实划分得太笼统了。
作为我个人,对各地的饮食(包括许多少数民族地区的)都能兼容并蓄,惟独对西餐似乎有抵触情绪。拿起沉甸甸的刀叉来就没了食欲———远远不如使用筷子那样得心应手、游刃有余。估计武林高手也是很忌讳换用不熟悉的兵器。这不完全是出于形式主义的偏见,西餐的内容(包括原料、调味品、烹饪方法)也跟我的味觉小有隔阂———归根结底,或许还是文化上的隔阂吧。总觉得挥刀舞叉有大动干戈之嫌,不像是正经吃饭,倒像是小型的阅兵式。况且盘中带着血丝的嫩牛排、生鱼片,总给我以“半成品”的印象,不敢下口———恨不得请厨师端走,加工成“回锅肉”也好。尤其是去俄罗斯旅行,连吃了半个月的火腿肠、红菜汤、烤面包片(包括毛主席批评过的“土豆烧牛肉”),怀疑自己的胃都麻木了。做梦都想吃一碗白米饭加辣子鸡。那时候才认识到:中国菜真是太好吃了,中国的饮食文化才是最丰富、最奇妙的。中国人才是最有口福的。难怪中国人在海外开餐馆一样能发大财呢。至今不爱吃西餐,甚至对麦当劳、肯德基都敬而远之———请不要说我落后于时代、落后于世界。我承认,我长着一个很土气的胃、很保守的胃、很古典的胃。谁叫中国菜使我无法厌倦的?或许,胃也同人一样,有着国籍、种族、方言抑或信仰,有着自己的传统。中国人有着自己的胃。中国有着自己的食神。我从来不为自己的胃自卑。我永远为自己民族的食神感到骄傲。
野菜
原以为北京是没有野菜的。或者说得更确切点,原以为北京人不爱吃野菜。对野菜津津乐道的,大多是些来自南方的移民。譬如周作人在北京写的文章,我以为最好的一篇应该是《故乡的野菜》:“日前我的妻往西单市场买菜回来,说起有荠菜在那里卖着,我便想起浙东的事来。荠菜是浙东人春天常吃的野菜。”他听说了荠菜的消息,分明有一种它乡遇故知的感情。几十年后,汪曾祺也以同样的题目写过一组散文,并且同样地垂青江南的荠菜:“荠菜是野菜,但在我家乡却是可以上席的……北京也偶有荠菜卖。菜市上卖的是园子里种的
,茎白叶大,颜色较野生者浅淡,无香气。农贸市场间有南方的老太太挑了野生的来卖,则又过于细瘦,如一团乱发,制熟后硬扎嘴,总不如南方野生的有味。”他同样是带着淡淡的遗憾来怀念野菜,怀念野菜簇拥着的故乡。野菜的滋味就是乡恋的滋昧。
汪曾祺是个会写文章的美食家,又是个爱吃野菜的作家———这样的作家越来越少了。野菜的知音,越来越少了。汪老生前曾亲口跟我讲述过,他在北京也找机会摘野菜来炒食,打打牙祭。有一次路过钓鱼台国宾馆,发现墙外长了很多灰菜,极肥嫩,忍不住弯下腰来摘了好些,装在书包里。门卫走过来问:“你干什么?”直到汪老把书包里的灰菜抓出来给他看,他才没再说什么,走开了。事后汪老自我解嘲:“他大概以为我在埋定时炸弹。”想象着一位淡泊名利的老文人蹲在国宾馆的墙外两眼发光地挖野菜,我仿佛看见了一颗最容易被平凡的事物打动的灼灼童心———以及某种朴素的人生。
到了我们这一代,对野菜已没有太深刻的记忆。只知道它是红军长征时救命的食物。绝对说不清它的品种,认不出它的特征。野菜带给现代人的,是一种恍若隔世的感觉。整天生活在钢筋水泥的城市里,去哪里寻找野菜的踪迹?柏油马路上绝对长不出野菜来。野菜简直象征着乡土中国,象征着一个田园诗的时代,离我们所置身其中的工业文明远而又远。所以我原以为野菜已从我们的生活中消失。原以为北京是没有野菜的。
然而风水流转,吃野菜又成了一种时尚。连续几次去北京的郊县开会,顿顿都能吃到野菜,有凉拌的,有清炒的,有做汤的……尤其是怀柔山区的餐馆,更以山野菜作为主打的招牌。甚至吸引了许多城里人开着车专程去吃的———下乡是为了品尝野菜的滋味,品尝某种旧式生活的滋味。由此可见,野菜也快成一种怀旧的食物了。我也逐渐熟悉了马齿苋、枸杞头、蕨菜、蒌蒿等一系列古老的名词。甚至还想起了汪曾祺下的评点:“过去,我的家乡人吃野菜主要是为了度荒,现在吃野菜则是为了尝新。”现代人吃野菜,或许有诸多感受,但肯定无法重温那苦难的滋味了。野菜那淡淡的苦涩与清香,仿佛也成了我们吃腻了大鱼大肉之后所苦苦寻觅的补偿。结帐时我留意了一下各道野菜的价格,暗暗咂舌:若是放在旧社会,穷人绝对吃不起的。这起码验证了一条真理:物以稀为贵。
北京的吃(一)(1)
知堂老人曾写过一篇脍炙人口的《北京的茶食》:“北京建都已有500余年之久,论理于衣食住方面应有多少精微的造就,但实际似乎并不如此,即以茶食而论,就不曾知道什么特殊的东西……总觉得住在古老的京城里吃不到包涵历史的精炼的或颓废的点心是一个很大的缺陷。”可见他对北京的饮食生活是持批评态度的。连小小的点心都包涵有历史的精炼或颓废———知堂老人的要求已上升到审美的境界与高度,所以难免失望,“可怜现在的中国生活,却是极端地干燥粗鄙,别的不说,我在北京彷徨了十年,终未曾吃到好点心。”同时期
的鲁迅在北平八道湾的废园抄碑拓、读旧书,是为真理而彷徨,在沉默中积蓄一声呐喊。其弟则为异乡无有可口的茶点而惆怅,悲天悯人地叹息。这实在是两种彷徨。更确切地说:是两种人生。
但两种人生我都很喜欢。
半个世纪又过去了,被知堂老人点名批评过的北京的茶食,是否有所进步?这是热心读者的我所关注的。
我从温柔富贵之乡的江南移居北京,同样快有十个年头了,根据我的观察与体验,本世纪以来抖足风头的京味文化,惟独其中的饮食文化是衰弱的。当然北京人可以为拥有过雍容华丽的满汉全席而骄傲,但它并未伴随旧时王谢堂前燕,飞入寻常百姓家。譬如座落于北海公园内的“仿膳”、天坛北门的“御膳”,至今仍是令工薪阶层止步的———毕竟过于贵族化了。我受邀赴某次招待外宾的宴会品尝过,在画栋雕梁下看穿旗袍的小姐次第端出油腻丰盛的一道道大菜,不知为什么,我总咀嚼出一个王朝没落的滋味。或许,这确实已算陈旧的遗产了。那些繁琐生僻的菜名我全没记住,只对一碟比手枪子弹还小的黄澄澄的袖珍窝头意犹未尽———系用精磨的栗子面捏制,和玉米面的大窝头不可同日而语。后来听说,那是慈禧太后偏爱的。
价廉物美的四川菜、东北菜和齐鲁菜曾长期占领北京市场。后来有钱人多了,粤菜进京,诸多酒家的门首增设了饲养生猛海鲜的玻璃水柜。北京人不喜酸甜,糖醋调料的淮扬风味一度被拒之千里之外。直至最近,沪菜像股市行情一样陡然走俏,真是三十年河东,四十年河西。北京的餐饮,总是喜欢引进,却不大爱自我标榜。正如五十年代,“老莫”(莫斯科餐厅)的俄国菜虎踞北京城,近年来的美式快餐、法国大菜、意大利比萨饼又令市民津津乐道。走遍大街小巷,很难见到弘扬京味的本地特色菜馆。而我到天南地北的各省市出差,也极少听说北京菜这个概念。难道正宗的北京菜都失传了?或许本来就没有真正意义上的北京菜?自然,涮羊肉和全聚德烤鸭应该算,但那毕竟单调,未形成蒸煮炖烩、爆炒溜炸全面的菜系。
总不能顿顿吃烤鸭吧。总不能三伏天也涮羊肉吧。远道而来的外地人撇撇嘴:北京人不讲究吃。这包含了不会做与不会吃两层意思。尤其在讲求精致鲜美的南方人眼中,北京人似乎只擅长大碗炖肉,猛浇酱油(绿林好汉一般未开化)。北京的厨师与菜谱,估计全是借用外地的。即使确实是土著的厨师,也恐怕学的外地的手法、拜的外地的师傅。这么讲或许夸张。但真正本地的饮食,粗糙得可以,而且不成体系。北京天生就像个展览馆,北京地面上的餐饮,大多表现为各地菜系的竞争与综合。
北方人喜面食,按道理面食应该是北京的强项,但北京的面食,无论面条、包子、水饺、馅饼、馄饨、抑或最简单的烧饼油条之类,都远远不如南方做得精致味美。恐怕只有窝窝头是北方的专利,南方人无法模仿。北京卖的面条,只有兰州拉面、山西刀削面、四川担担面、美国加州牛肉面,加上本地特产的炸酱面、打卤面,屈指可数的几种,可我去苏州,走进拙政园附近的一家面馆,墙壁悬挂的大黑板上用彩色粉笔写有几十种面条的名称及不同的标价,看得我眼花缭乱,直恨自己嘴长少了,无法一一品尝。苏州真神了,连面条都有几十种做法,难怪出美食家呢,记得我只点了最便宜的一碗菜煮面,浇点辣椒油,吃得心旷神怡。北京的包子,基本上沿续天津狗不理一派,很结实,但味道跟我老家南京皮薄馅肥、吹弹得破的刘长兴小笼包子,以及上海滩上金玉无双的蟹黄包子没法比。而且北京似乎没有那种以米饭搅拌肉汁作馅的类似包子的烧卖。在北京想起江浙一带的烧卖,我垂涎欲滴:唉,疏远此物已久矣。
同样是馄饨,北方人手拙,捏制得四四方方,形状颇粗笨,皮厚馅少,且清汤寡水,虽加有虾皮、香菜等调料,但吃起来和面片儿汤无异。南方的馄饨则出神入化了。南京新街口有一个体餐馆专卖辣油馄饨,大铁锅里永远滚沸着漂满油髓的排骨汤,老板娘站在案前现做,用筷子尖挑来肉馅,沾在面皮上信手一捏,顿时是初绽的花骨朵的模样,速度又快,下雨般落进锅中。这简直像一门手艺。高汤之鲜美自然令人咋舌,就是那货色,一送进嘴里就仿佛化了。只留下无尽的回味。没吃过那样的馄饨,简直枉活一生。要知道,这在江南是最平民化的小吃了。而在北京吃馄饨,我从来不愿连续吃第二碗。甚至尽量回避,以免败破自己对馄饨的印象及兴趣。
比较来比较去,我只能这样解释:北京的面食是为了求饱,而南方的则为了解馋。这自然影响到其滋味乃至情调了。南方的面食大多作为小吃,在生活中带有陪衬性与玩赏性,而北方则以其为主食———难怪呢?这就像妻与妾的关系(开个玩笑)。推而广之,或许能判别出两地居民对整个饮食的态度。这甚至已成为传统了。难怪周作人当年在北京街头的饽饽铺里吃不到情投意合的好点心,并引以为憾。
北京的吃(一)(2)
北京有几个地段是专门卖小吃的。譬如隆福寺与东华门一带,街边的大排档颇为热闹,每晚总有成群的游客挑灯夜战。小吃就要这样,在人群中站着吃,每样尝一小碟或一小碗,甚至仅仅尝一汤匙,仿佛神农尝百草。客观地说:北京有几种小吃还是让人留连忘返的,譬如炒肝、卤煮火烧、炸爆肚。另有一种豆汁儿(在清朝和民国时极有名),其味怪异,今天只有少数老人对此孜孜不倦。正如小吃街大多是外地游客云集,土著居民则很少光顾———北京是大城市,北京人不大看得起小吃,北京的小吃,则是为了满足外地人的好奇心。
说北京的饮食求饱为主、解馋为次,并不是说北京人不馋。北京人的馋也是有传统的。梁实秋有个亲戚,属汉军旗,又穷又馋,某日傍晚正偎炉取暖,其子下班回家捎来一只鸭梨,他大喜,当即啃了半只,随后就披衣戴帽。拿一只小碗冲向门外的大风雪。约一小时才托碗返回,原来他要吃拌梨丝,找配料去了。从前酒席,饭后一盘拌梨丝别有风味(没有鸭梨的时候白菜心也能代替)。这老头吃剩半个梨,突然想起此味,不惜于风雪之中奔走一小时。梁实秋说:“这就是馋。”馋比饿更难对付,它是一种瘾。所谓美食家,瘾君子也,有瘾而不得满足,痛苦哉。再想想周作人对北京茶食略有微词,也就不足为怪了。
梁实秋讲述的是老北京的故事。那老头馋瘾发作之时,像个孩子。像个孩子一样天真。民以食为天,但孩子的馋与美食家的馋绝对是两种境界———后者应该属于文化了。所谓的饮食文化,基本点是对付饿,但最高境界则是对付馋的。这是一种解馋的文化,美食的“美”和美学的“美”,是同一个字。
北京的吃(二)(1)
很难吃到正宗的北京菜了。甚至北京菜这个概念都很模糊。能够被人们想起的也只有满汉全席之类了———但那毕竟是旧时代的北京菜,对于今天而言接近于传奇。据说王公卿相大宴宾客,满汉全席包罗万象,山珍海味应有尽有,堪称最隆重豪华的礼遇。而乾隆皇帝下江南,一套完整的满汉全席包括三百种菜肴,纵然大多数都浅尝辄止,也足足吃了三天。仅仅如此想象一番,也会把人给噎住了:真是暴殄天物啊!满汉全席过于宫廷化了。我一直在想,平民化的北京菜该是什么滋味?或者说:那时候的百姓人家在吃些什么?估计也不全是
腌菜窝头炸酱面吧。
我移居北京多年,对北京菜依然一知半解,不能说不是一种遗憾。这些年来,川菜、粤菜、齐鲁菜、东北菜都分别红火过,最近又有上海本帮菜远道而来,令人刮目相看,但怪哉,即使在北京街头,也很难找到一两家以老北京菜自我标榜的餐馆。这是否应验了远香近臭的道理?或者是我孤陋寡闻?
有一次开会,京都报人何东发言,天马行空地由办杂志说到了开餐馆,都在于“酒香不怕巷子深”,这样才有回头客。他举了个例子:美术馆对面的胡同里有家专门卖北京菜的悦宾菜馆,门面朴素简陋,但菜做得实在地道;一传十,十传百,现在北京的许多大款不爱去五星级饭店了(那里面的菜过于程式化),反而大老远开车去投奔“悦宾”,所以那里总是座无虚席———这就是货真价实的“名牌”……
那次会议讨论的什么,我全忘掉了。惟独记住了何东的一席话。尤其记住了“座无虚席”这个词———该算是对一家餐馆最好也是最有说服力的形容了。
恰好数日后有朋友来访,我蓦然想到被何东津津乐道的“悦宾”。我的住所离美术馆只有半站地,便邀朋友步行前往。临街的胡同口挂有一幅灯牌,只简单地写有“悦宾”两字(就像真正的大明星的名片,不需要附注任何头衔)。拐进去几十步,才看见一幢低矮的平房餐馆,如不留神,简直与老北京民居无异。推开门才发现热闹非凡:狭小的空间密密匝匝地摆满餐桌,又坐满食客,没有单间,没有雅座,就这么直统统的一间大房子,墙上甚至连任何装饰物(譬如年画)都没有;厨房什么的在后院。老板亲自坐在墙脚摆凉菜的玻璃柜台后面,笑咪咪地记帐、抽烟,看大伙吃饭,局外人一样超脱。
我们是在过道上站着等别人退席才入座的。服务员递过菜谱,我读了一遍,相当一部分菜名很陌生。据服务员介绍这大多是该店的特色菜,手艺不外传,在其它店里吃不到的。我挑生僻的点了四菜一汤。那顿饭把我吃的,无话可说了。
我至今仍记得第一次在“悦宾”就餐的食谱,以及当时的口味。不妨简单描述一下。五丝桶,用肉丝、粉丝、葱丝等做馅,裹上鸡蛋皮成桶状,油煎得香脆焦熟,蘸甜面酱,挟小葱,包进巴掌大的薄饼里食用(类似于烤鸭的吃法)。扒白菜,将大白菜心切成条状,加油面筋烩制,极其爽朗。锅烧鸭,不知道怎么做的,我只能顾名思义,这道菜别有一番滋味,只可意会,无以言传。惟独那道汤较平常:冬瓜丸子砂锅,但肉丸子细腻得简直入口即化,在舌头上还没来得及打个滚呢。
“悦宾”的功夫由此可见一斑,在“悦宾”吃饭不在乎形式,重在内容。老板和服务员话都不多,厨师更是永远躲在灶房里(我至今也不知道他的模样),完全靠端上来的一道道菜说服你。生意如此之好的餐馆,却连个像样的洗手间都没有,角落有一个带洗脸盆的自来水龙头,墙钉上挂两块漂白的毛巾,我甚至注意到皂盒里搁的不是香皂,而是普通老百姓洗衣服的那种黄肥皂。这是个最好的例子。虽属细节,却意味深长。听说老板的祖辈解放前就是开菜馆的,隐秘地传下不少绝活;和老板套话,他对此总是守口如瓶。虽然每天都食客盈门,老板的表情一向很平静,从未得意洋洋。他只觉得自己是开菜馆的。纵然名声在外,并没有什么趁势将菜馆扩建的打算。开这么一间烟熏火燎的小铺子,他已经很满足。
在这么一间烟熏火燎的小铺子里,不乏西装革履、腰缠万贯的客人。我经常还碰见几位金发碧眼的老外(估计刚从美术馆看完画出来)。他们也有缘品尝到正宗的北京菜,品尝到老北京的滋味。我和“悦宾”同样是有缘份的:它毕竟离我的住所只有半站路,步行十分钟就可一饱口福。每有朋友来访,我习惯了领他们见识“悦宾”,同时不厌其烦地把何东的话重复一遍。不像是去吃饭,倒像参观什么名胜。“悦宾”也怪,门上用红漆写着打烊时间:每晚八点。我有几次去得稍晚点,老板总一脸歉意地说“已封火了”。一开始我没注意,后来才明白过来:北京土话的所谓“封火”就是封炉子,封了炉子自然无法再炒菜了。我这才知道“悦宾”炒菜不是用煤气罐,而是用烧煤饼的灶或烧蜂窝煤的炉子。社会已发展到甚至连家庭都普遍使用煤气的地步,“悦宾”作为一家餐馆却坚持烧煤炉,是否太落后于时代了?
或许这正是“悦宾”的魅力之所在:故意比时代慢半个节拍。或许,正宗的老北京菜就是要在煤炉上烧,才能获得那最地道的滋味(无论对于厨师抑或食客而言)。正如茶道最讲究的除了茶叶之外就是水,历代《茶经》里都注明泉水最佳,井水次之,万不得已才用江河水(更别提现代工业社会漂白粉味的自来水了)。甚至还有以陶钵承接从天而降的雨水雪水抑或芭蕉叶上凝聚的点滴露水在红泥小火炉上烹煮沏菜的痴迷者。这是否和“悦宾”坚持用煤炉炒菜属于同样的情况?
北京的吃(二)(2)
当然,或许这一切,都仅仅出于某种心理感觉,或心理作用。
每次走出“悦宾”,我总想写一篇文章,但迟迟未动笔:怕被误解为替人做广告。实际上我在“悦宾”未像孔乙己那样赊过账,并不欠老板的人情。更为犹豫的原因是能否把这篇文章写好,否则太辜负这家平民餐馆里令人念念不忘的老北京菜的滋味了。本文里的溢美之辞,完全因为美食引起。“悦宾”因为有美食才有美谈。
山西的吃
去山西,尝到了正宗的山西菜。何谓正宗,我不能解释,因为山西菜在全国并没有太大的名气,也没有太深奥的理论体系。至少不能算作名牌吧,正宗与否也就无人鉴别。就拿我寓居的北京而言,各地风味皆有陈列,但以山西菜命名的餐馆却屈指可数,印像中只有虎坊桥附近的一家叫晋阳饭庄的老字号(店址原是纪晓岚的阅微草堂)。当然,不包括街头巷尾偶有专卖刀削面的小铺子。人们对山西菜的记忆,似乎只剩下一道刀削面了,这确实是山西菜的悲哀。
然而真正来到山西,朝夕接触当地的饮食,我才体会到山西菜的不同凡响,如古乐悠扬。现在回忆起来也是费力的,因为一桌酒席都是大盘大碗,你简直分不清谁是主菜———给人以群龙无首的感觉。于是你只好认真地对待眼前的每一道食物。这估计跟山西人对鱼的感情淡薄有关。据说古代的山西人是不吃鱼的,好像因为流经山西的这一段黄河里的鱼品质不佳———这可能是一个古老的谣传。现在的山西人自然不拒斥鱼类了,但并没有将其奉为尊贵———他们似乎更酷爱泥土里长出来的作物。山西的文学曾以山药蛋派而闻名,从另一方面证明了这一点。仁者乐山,智者乐水———山西人的性格中更多地渗透有仁义的色彩,甚至其食物都充满着浑朴厚实的感觉。
而且山西的酒席,常常是菜肴与主食同时呈现,菜还没上完呢,用各种杂粮做成的面食就纷至沓来:莜麦做成的刀削面、片儿汤,土豆粉做成的炒粉条,玉米面做成的糕点……甚至连小米粥也早早地来报到了。或许山西人对“饭菜”的划分本来就不明确,他们把主食也制作得像菜肴一样色香味俱全。餐桌笼罩着小型的农产品博览会的气氛,从中透射出这块土地上的子民对粮食的深情。山西也有烩菜,分荤素两种,系用土豆块、粉条、豆腐、白菜片杂烩而成———以是否加肉相区别。吃一碗,浑身上下都热乎乎的,仿佛土地的恩赐已融汇到血液里了。山西的面条号称至少有十九种做法,据我观察,土豆的做法比之也毫不逊色:炸土豆条、炒土豆片、烩土豆块……很难想象一桌饭菜里能剔除土豆的影子。山西人为何如此钟爱土豆?恐怕在他们的意识中,人类不过也是泥土里长出来的豆子,土地深处遗留有我们淡忘了的精神上的根。土豆是笨拙的,也是坚强的。山药蛋,山药蛋(念起来像一种昵称),其实是土地下的蛋,深藏不露,浓缩着土地的魂魄与生机。
山西是中华民族黄河文明的发祥地之一,但真正构成其精神背景的却是黄土,一眼望不到边际的黄土高原。土生土长的山西菜,也就难免带有丝丝缕缕的土气,重内容而轻形式,似乎不太容易经过改良跻身于商业社会的灯红酒绿之中———愈发显得像一道落伍的菜系。但这正是其可贵之处:忠实地笼罩着农业社会的中国的影子。吃山西菜,能帮助人恢复一颗农民的心———或者说,以农民的态度来对待面前的食物,才能真正获得物质与精神上的双重慰藉与滋补。所以,在京城的晋阳饭店所吃的山西菜,不可能正宗,正宗的吃法是:置身于那块古老的天地,咀嚼着那些洋溢着粗糙的美感的食物,体会到悠远的传统的滋味。一方水土养一方人,山西菜以其温柔敦厚的抚慰,拉近了我作为城市人与土地的心理距离。
广东人的吃
广东人是很好吃的———饮食对于他们不仅是生理的需要,更是一种嗜好。他们在饮食中体会生活的滋味乃至本质。该地靠海,广东人便较内陆的人民更有口福,粤菜也以生猛海鲜而著称。不仅水里游的,而且天上飞的、地下跑的———广东人简直无所不能吃,他们天生一副好胃口,以博大的兴趣对待形形色色的食物。据说中国古代,最早吃蛇的就是广东人,然后才逐渐传到中原的。《倦游杂录》载:“岭南人喜啖蛇,易其名曰茅鳝”。为了可以名正言顺地大吃特吃,甚至给蛇改名了。这种充满趣味的事也只有广东人能做得出。《清稗
类钞》也说:“粤人嗜食蛇,谓不论何蛇,皆可佐餐……其以蛇与猫同食也,谓之曰龙虎菜。以蛇与鸡同食也,谓之曰龙凤菜。”甚至以龙来喻蛇了。广东人持箸之时,便有了降龙伏虎的自我感觉。不管怎么说,第一个吃螃蟹的人总是可敬的,广东人堪称饮食的勇士。
又譬如,广东人把打电话聊天叫做“煲电话粥”,很形象很生动的:煲粥需要文火,需要慢功夫,电话聊天也需要和风细语,逐渐加温……生活中的种种事物,似乎都可以跟饮食联系起来。广东人的想象力,总是建立在饮食的基础上,所以广东有着最发达的饮食文化。这并不妨碍他们做生意的精明,而且,他们最喜欢在酒桌上(包括喝早茶时)谈买卖并且成交———这是一些很生活化的商人。与之相比,上海人估计更习惯在办公室里认认真真地讨价还价———谈妥了才有指望他请客的可能,若是谈崩了,就各走各的各吃各的去吧。
煲粥是广东人的基本功,那里的鱼片粥、皮蛋粥等等,品种丰富,各有各的味道———与内地人习惯的白粥不可同日而语。在一碗小小的粥里面,广东人都这么愿意下功夫,精益求精———可谓用心良苦,有这样的态度,他们的生活怎么可能单调呢?我更欣赏的还有广东人煲汤的耐心与手艺。我去广州出差,当地人请吃晚饭,一般都在下午就提前给餐厅打电话订好汤了,厨师马上行动起来,在灶上用文火慢慢地炖(像煎熬中草药似的)。等到客人来时揭开锅,满屋子都是浓得化不开的香味。这花了好几个钟头煲出的汤(其中有不少补品),醇厚得简直像精心酿出的酒了———喝一口,浑身热情洋溢。营养与滋味全在这汤里面了。而且广东人都是在吃饭之前先喝一碗汤的,既开胃又滋补。煲汤对于他们简直是一道不可或缺的仪式或功课。据说他们家家户户的灶火上,都如此日复一日、没完没了地煲着各种各样的汤———想象着这样的场面,你能不为广东人对生活的热爱(以及津津有味的生活态度)而感动吗?广东人还是很值得学习的。
南京的吃
重读朱自清、俞平伯两位先生撰写的同题散文《桨声灯影里的秦淮河》,知道他们是“在菜店里吃了一盘豆腐干丝、两个烧饼之后,以歪歪的脚步踅上夫子庙前停泊着的画舫。”我不禁怀念起南京的食物。
南京人至今也未厌倦豆腐干丝,几乎每家餐馆都有售,但还是夫子庙一带最为正宗。在古朴的茶楼上,听风,看水,咀嚼着柔韧的干丝,确实别有一番滋味。干丝大都是用鸡汤煮
的,盛放在洁白的瓷碗里,有温香软玉的质感。会做生意的店家,选择盈盈一握的小碗,里面的干丝只够挑一筷子的———不是为了克扣斤两,而是让你细心品尝这一口,回味无穷啊。小吃毕竟是小吃,千万不能当作饭菜对待———那无异于逼迫绣花的小姐去当干粗活的保姆。
仅仅这一口,足以叫你窒息半分钟。
南京人爱吃烧饼。烧饼大抵有两种:酥油烧饼和普通的烧饼。后者可以夹着油条吃,还可以蘸着麻油吃。不知朱自清、俞平伯吃的是哪一种。
称得上最有地方特色的还是咸板鸭。这个“板”字用得很好,颇能形容这种腌制品的质感。现在,爱吃板鸭的人不多,更流行的是盐水鸭———更鲜嫩一些。街头巷尾到处是卖盐水鸭的摊档。家里人想喝酒了,很方便,去门口切半只盐水鸭就可以。
咸板鸭在明清时极有名,莫非古人的口味比今人要重?其实不然,那时候腌制得如此之咸(用南京话来说“死咸死咸的,打死卖盐的了”),一方面便于长期保存,另一方面也为了下饭———一只鸭腿足够你搭两碗米饭的了。而现在,盐水鸭主要作为下酒菜。
还有“鸭四件”,系用鸭翅膀、鸭脚爪卤制。啃起来有点费劲,但因是运动部位的“活肉”———很有嚼头。
鸭胗干更是一绝。有的南京姑娘嘴馋,甚至把切成薄片的鸭胗干当零食吃———比话梅更有回味。清真老店马祥兴,还善烹饪鸭胰,起了个诱人的名字:“美人肝”。据说汪精卫在南京时最爱这道菜。
南京人似乎跟鸭子有缘。把鸭子吃出了这么多花样。即使在众多的小吃中,鸭血粉丝汤也占据着霸主的地位。鸭血比猪血细腻温软,简直入口即化。
再说说蔬菜。南京有一道蔬菜,在别处绝对吃不到的。叫芦蒿。是一种水生植物,主要产自江心洲(长江里的一沙洲)。每到春天,南京人便以吃芦蒿为享受,哪怕它的价格比肉类还贵,但心疼归心疼,还是不忍舍弃此物。芦蒿清炒臭豆腐干,那滋味简直无法形容。还是不形容了。如果你没吃过,说明你没有口福。
现在,南京周围的一些省市受此感染,经常一卡车一卡车的抢购。江心洲的菜农都发大财了。但不知为什么,它至今未打入北方市场———估计是因为即使空运,也无法保持其鲜嫩。更难以移植(这是长江下游特有的植物,很娇贵,挑剔水土)。害得我在北京,对故乡的这道蔬菜患相思病。
还有种野菜叫菊花脑(挺怪的名称)。清香中略有点苦涩,解毒去火。夏天,做一锅菊花脑鸡蛋汤,汤都是绿茵茵的。它也未在他乡传播开来。据说是只有南方人才酷爱那种淡淡的草药味。就跟北京的豆汁似的,非本地人喝不惯。我对它无法忘怀。是否证明:我虽然迁居北方十余年了,但本质上仍然是南京人。
鄂有香蕲
是个春雨纷纷的日子去的蕲州,雨凉了江风湿了湖面,原野上的植被举着溜亮的叶子,鸟的啼鸣光洁柔润,油绿绿的蕲芹在湖畔的泽地上弥漫芬芳。早春值蕲芹生长,恰是一个游蕲州的好时间,因为到蕲州而不吃蕲菜,那是一个深刻的错误。
蕲菜现在应该说是蕲州的芹菜,与别处的芹菜是有不相同处,蕲芹无主杆,根部硕大,是一团白茎,枝叶从白茎抽长,呈伞状蓬生,叶细碎而枝条纤细,有浓烈的芹菜辛香。先秦
著作《吕氏春秋》载文曰:“菜之美者,有云梦之芹”。《本草纲目》之芹条解释:“云梦,楚地也,楚有蕲州,蕲县”。《太平寰宇记》载曰:“蕲春以水隈多蕲菜而得名”。《本草纲目》载:“芹菜二月生苗”。依据上述推理,蕲菜逢春,故得蕲春,现蕲州镇乃蕲春县辖地(见《李时珍和蕲州》,宋光锐著,武汉出版社)。
我是来看蕲州东长街的,它是一条闻名于世的博士街,500米东长街,2002年春时已经有博士57位,号称“水漫红石头,博士满街游”。蕲州自古出文人墨客,自是也有着好的吃食。东道主蕲州籍人士许东先生亲自操铲,指挥采买和制作各样酒菜。蕲芹自然是头道招牌菜,选枝条短小白茎硕大的蕲芹,切寸长,切香干丝、瘦肉丝、干红尖椒丝若干,炸其肉,炸其香干,复投入蕲芹,怒炒片刻,蕲芹乃青,乃脆,即速起锅,可以佐若干老干妈豆酱。
酱香的肉丝、豆香的香干丝,微甜微辣,与辛香、青脆的蕲芹合炒为一,吃上去就有一些青嫩,有一些肉香和豆香绵延不绝的细细缠绕,往复循环,清新而悠然,惟有这个时间,心里才会生出一个念头:这才是真正的芹菜呢。
蕲芹也是可以单一清炒的,佐些姜丝、蒜蓉、豆豉和一些辣椒粉,清炒的蕲芹,其色清新悦目,其气葱郁悠游不绝,其味辛香断然!古书有曰:蕲,一种香草,亦称楚葵、冬葵和蘼芜。至于其药用功能,则不言也罢,是为阴阳两益。中国明代大药学家李时珍,其故乡即蕲州镇,雨湖之畔,有李时珍墓,现已经建设成李时珍纪念馆,药植园郁郁葱葱,花环锦簇,好一个去处。
东坡春鸠脍
脍是很老的字,旧书多有记载:脍,细切肉也———《说文》;肉腥细者为脍———《礼记·内则》;生肉为脍———《汉书·东方朔传》;食不厌精,脍不厌细———《论语·乡党》。脍炙人口就是“切细的烤肉人人都爱吃”,今已特指公众喜读之诗文。
《东坡集》载:“蜀人贵芹芽脍,杂鸠肉为之”。北宋诗人苏东坡遭贬黄州任团练副使,在黄州的下放生涯,填词饮酒,开创一代雄豪文风及精细美食。春鸠脍,就是芹菜炒斑鸠
胸脯丝,一客家常菜尔。然而蜀芹,却难敌楚蕲,《吕氏春秋》曰:菜之美者,有云梦之芹。云梦之芹就是楚蕲,或者说是湖北蕲春的芹菜。苏东坡先生在黄州的日子里,常到周边走动,一方面写诗,一方面喝酒,春鸠脍便也就移植了,且有新意。
春天,苏东坡来到黄州相邻的一个州———罗州,今天的黄冈市蕲春县蕲州镇。这个罗州从北齐到南宋,一直非常有名,物产丰富,城建豪华,风景优美,特别是其独有的特产蕲菜、蕲艾、蕲龟、蕲蛇、蕲竹闻名八方,苏东坡先生就吃用蕲菜做的春鸠脍。北宋时期,斑鸠还是普通的鸟类,极容易获得,鸽子是从斑鸠驯化而来的,惟斑鸠胸宽、翅尖窄、颈长,不宜远途飞翔。取斑鸠胸脯肉,精切细丝,再切蕲段、姜丝、丁香干丝若干,用鸡蛋清拌好斑鸠丝,搁蕲芡抓匀,锅中烧热茶油,将斑鸠丝投锅里炸散捞起,将蕲段、姜丝、丁香干丝清炒,八成熟时,复投入斑鸠丝,佐盐、胡椒粉、葱花合炒,于是蕲菜的辛香、丁香干子的豆韵、斑鸠丝的野鸟气息合并了春时的新鲜味道,实在是清新爽口,佐酒之佳肴。
苏东坡先生在罗州城吃了春鸠脍,就又去到罗州城外游览,蕲河两岸垂柳依依,蛙鸣鸟啼,蕲绿水白,小桥渔舟,忽见城墙涵辉阁上有一联“霁容天在水,春态柳藏桥”,顿觉有趣,又觉有憾,于是前往,挥毫写出“春色柳藏桥”,便是“霁容天在水,春色柳藏桥”,一字之改使对子完美无缺了。
苏东坡游完罗州返回黄州,就将春鸠脍带回去,东坡春鸠脍则是后人加上的,原意是苏东坡乃天下大诗人大美食家,加上东坡二字,就提高了春鸠脍的格调,其实以云梦之芹炒斑鸠———鸽子的先鸟,这正是阳春白雪呢,不过可以加上一条,就当是尊重苏东坡先生的知识产权吧。
东坡山雉汤
苏东坡《食雉》诗曰:“雄雉曳修尾,惊飞向日斜。空中纷格斗,彩羽落如花。喧呼勇不顺,投网谁复嗟。百钱得一只,新味时所佳。烹煎杂鸡鹜,爪距温槎牙。谁知化为蜃,海上落飞鸦。”凭心而论,东坡先生此诗写得精美绝伦,果然性情中人,个中品味,惟吃家悟得。太白既是酒中诗人,东坡便是美食诗人。北宋文学家苏东坡遭贬黄州任团练副使时期,确实品尝和开创了诸多好吃的菜肴。有趣的是,苏东坡总以诗的形式将他的美食行动记录下来。
历史的黄州现今的黄冈市辖区仍涵盖大别山西部,由北向南依次是红安、麻城、罗田、英山、浠水、黄梅、蕲春、武穴,到此与鄂东另一个著名的山脉幕阜山脉相接,今总计辖11县市区,版图面积1*9郾74万平方公里,人口713万。大别山主峰为天堂寨,位于罗田、英山与安徽金寨县间,海拔1729米,唐宋时称云山,元明时称多云山,明清以后称天堂寨,地形险要,兵家必争。北宋王安石赞:“扪萝挽茑到山趾,迎见吹泻何峥嵘”,明朝卢浚咏:“万仞峰高一涧寒,乱花穿柳点征鞍”,清朝姜廷铭颂:“山岩古寨插云间,吴楚东南第一关”。大别山海拔900米以下为北亚热带季风型气候,温暖潮湿,降雨丰富,海拔900米以上则凉湿,多雾,亚热带植物种类减少。大别山有珍禽异兽,地方志载,元明以前,罗田等县是以山雉为岁贡的,历史的惟一标准进贡朝廷的东西就是好东西。
吃山雉的方法确乎多多,油炸、红烧、清炖、腊制等等,但苏东坡的北宋时期,是既没有今天的精细碘盐,也没有味精鸡精的,惟追求事物的本质。因此,山雉脯汆汤就是非常之鲜美与纯粹的汤了。捕半斤至一斤重的青年山雉,杀毕去毛,削其胸脯的肉切细丝,拌一点蛋清抓匀了,复加芡粉抓匀,此时的山雉肉是一种半透明的肉色,粉嫩而娇柔的。用清晨井水一钵,煮沸,投入姜丝、葱白、白胡椒、冬笋片若干,海盐数粒,水再度沸腾以后,投入拌好的山雉脯肉丝,即用竹筷缓缓搅动,待肉丝熟透迅即起锅。
山雉脯肉丝汆汤,汤呈乳色,喝汤时要特别注意,汤表层上有一层黄亮的雉油,因此是不冒汽的(所有的鸡汤也是不冒汽的),巨烫,不慎急喝,会烫起满嘴大泡。乳色的汤表层有一层金色的油,勺舀起轻吹数次,悠然喝下,是一种充满晨露的清甜的山雉汤的感觉,清新的山野的气息,宽厚而质醇的山禽品质,再吃肉丝,肉丝是鲜嫩芳香,入口即化。如是汤上搁数片香蕲叶子,它又增加一味青葱的春意。
东坡山雉汤已传遍鄂东南地区,至今仍是一味传统好汤,黄州有食家认为,炸山雉块砂锅旺火炖汤才是东坡春野鸡肉的做法(野鸡即为山雉),那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了,而东坡山雉汤的鲜美是无可代替了。
莲藕
提到莲藕,总是要引发我年少时的一些记忆。在潮湿的南方的夏天里,正是莲花开放的季节,莲花总是开放在荷叶间,它柔嫩而冰清玉洁的花瓣仿佛是探出荷叶的一份惊喜。我读到《荷塘月色》这篇文章的时候,心中是蓦然的一惊,这是将我的荷塘给写去了啊?我的屋外,恰是有这样的一个荷塘,也是在这样朦胧的月光下,圆圆的荷叶在夏风里拂摇,小小的萤火虫悄然从荷叶上飞过,青蛙蹲在伏水的荷叶上呱呱地鸣叫,草丛上被惊起的红蜻蜒震颤着薄翼发出沙沙的声音,因为夜露的缘故,这声音已然有了些湿闷。我只是不解,那看月色
的人何以要专门披了衣衫去荷塘边?
北京的圆明园,自然也是有这样的一个荷塘,今夏我去到那里,却已经找不回那份感觉,我知道它已经不是我屋外的那个荷塘。重要的是,我居然没有看见这里有蹲在荷叶上的青蛙,没有青蛙的荷塘,那还算得上是荷塘么?
荷塘里生长的就是莲藕。在已经被岁月漂白的记忆里,荷花谢去,就会留下一个周身围着花蕊儿的嫩绿的莲蓬,莲蓬慢慢长大,我们就会把铁丝勾子绑在竹竿上去勾那莲蓬,剥嫩的莲米吃。嫩的莲米,它有清水的清甜。或者将大的荷叶中间挖一个洞,套在脖子上当坎肩,头上再戴上一顶撕得小了的荷叶尖帽,看上去活脱脱一个小清兵。
但江南的人,忆念里仍是红泥小炭炉上煨的莲藕排骨汤。那滋补着我们的生命与滋补着我们的记忆的莲藕排骨汤,即便我在京都回想起来,却也是极其向往的。江南的人家,不煨莲藕排骨汤的似乎没有,不论才高八斗学富五车的知识分子,亦不论是斗大字不识一升的工匠力夫,喝莲藕排骨汤的愿望是相同的,甚至连砂罐也是那样的相同。
莲藕排骨汤对人的滋补,于我们是深信不疑的,体力劳动者甚感疲乏时,便是要说起:唉,该煨排骨藕汤喝了。如是脑力劳动者忽然地感受到神经衰弱,便也是如此这般说:看来,不喝排骨藕汤不行。就是这样子,我们都对莲藕排骨汤寄托着无限的希望,它祛寒退热,解乏生精,十分的神圣。煨排骨莲藕汤,大多数的人喜粉藕,粉藕丝多,吃起来且粉,亦要拉出很多的藕丝,成语中藕断丝连,自是指这样的一种粉藕。粉藕的皮表呈铁锈色,样子不及甜藕白嫩与粗壮。粉藕的汤,色泽要深,如浅墨。甜藕脆嫩,味道甘甜,故藕丝不是很多,也有人喜欢用甜藕煨排骨汤,我们把甜藕叫做菜藕,也多半用它切丝或片炒菜。一般来说,做藕夹也是用甜藕,中间夹了肉馅,上下夹藕片,藕片上糊上面粉,油炸了凉干,随时可以蒸了、煮了吃,自然也是可以浇上肉汤吃的。
用藕丝炒肉,其实味道并不错,放一点红辣椒青大蒜,藕是脆甜的,肉是芳香的,色泽也不差。炒藕片呢,可以糖醋,糖醋藕片也不差,但这都必须用甜藕,粉藕做菜,其味如锯末,实在是糟塌了材料。也就是说,甜藕可以做菜,也可以煨汤,而粉藕只可以煨汤。如是在市场看走了眼,偏做菜买了粉藕,煨汤买了甜藕,人是会嚷嚷起来的:怎么搞的嘛!江南的人,在今日也仍保留着煤炉、砂罐这种煨汤的炊具,因为不便,商家就专门生产一种砂罐的电饭煲,在一些地方,用砂罐的电饭煲煨汤的日渐多了起来。当然,在忙乱的日子里,也有不惜使高压锅煨汤的,那汤自然是不入流了。
莲米也是可以做汤的,比如莲米乌鸡汤,再加上大红枣,据说有大补。或者莲米炖猪膀,也不是很差。但以莲米炖龙眼做成莲米龙眼羹宵夜者,却是多多。打扑克或者打麻将至夜深,主家就端出这样一碗莲米龙眼羹,用小汤匙舀了喝了,精神大振,热情高涨。
至于那青青的荷叶,你怎么可以放弃它?熬大米清粥,如是在上面盖上一枚小的荷叶,粥是呈翡翠色的,青青的荷香弥漫,对于在阳光下劳作的人,实在是可以祛除那份暑气。拿荷叶包了排骨清蒸,做荷叶清蒸排骨,那味道也是别具一格,柔嫩不腻,又清芬可口。但是好的蒸排骨,还是要采了莲花,用那冰清玉洁的荷花瓣包起排骨,然后搁在竹子的蒸笼清蒸,那味道是独一份的,有清露与月光的淡淡芬芳沁心。
湖畔之炊
读艾芜的《南行记》,我就抑制不住心底的喜欢,并且十分渴慕艾芜式的流浪,心里面生出心思,想快快地长大,或者也能踏上艾芜式的旅程。想想大西南神秘的森林、马帮、刀客、土著的山寨、浓稠的糯米酒和清脆的山妹子的山歌,这些事物想想就叫人激动。不幸的是,我后来流浪却到了北京,反倒是京人中的乡客,口音重得像放了一把品质很好的海盐。
关键的是,我的确很喜欢野炊,在厨房里做的菜食,无论有几多好,难敌得上一次有意
味的野炊。有一段时间,我疯狂地迷上了野炊,还自己制作了一只小型的酒精炉。这酒精炉子,只略比开水瓶的铝盖大不了丁点,是先用薄铜皮焊起一个小罐,又在内面焊上一层,成为一个有夹层的罐子,然后在端口的外围钻一排小孔,将酒精倒进去点燃,上面坐上锅,就逼迫酒精的火苗从那排小孔燃出来。有一瓶500毫升的工业酒精,加上这么一个酒精炉子,燃具燃料已然是够了,再带上一只小铝锅,对于一个人的野炊足以应付。
记得我去湖畔钓鱼,就带上这样一套炊具。坐在旷野的湖畔,能听得见很远的村落传来的鸡鸣犬吠,甚至老黄牛懒散拖沓得很的叫声。但我情愿听老黄牛的叫声,而不喜欢水牛的叫声,水牛叫尖小短促,你想那么大的块儿,却无端叫出这么小的声音,岂不是故意叫人失望?湖风在夏日里,捎来鸣蝉的骚扰,却也柔凉,把湖水的微腥气息弥漫到旷野。此时上好钓饵,打上窝子,就执竿等着鱼儿上钩。鱼儿是水底的巡游者,如是它们没有到来,那鱼漂是断然不会动的,鱼漂在湖水上跃动,眼睛盯得久了,会产生一种幻觉,以为鱼漂向着湖心奔跑,但是在我这样的老钓手面前,是不会把幻觉当真实的。
湖野的鱼杂,各式的鱼都有,只是要分什么季节,如是油菜花开时,鲫鱼会到湖边的草丛里产卵,产卵的鲫鱼,它们要经过一场爱的风波,因此比较疲倦,自然更是饥饿,上钩率奇高,故好钓鲫鱼。不过这时候的鲶鱼、黄咕丁子鱼也是爱上钩的,它们也照例来到湖边的草丛里共筑爱巢,跟少年人爱成双往树林子跑是一码子事。自然,下钩的地方又不能是在草丛里,一来会把钩给挂住,二来钓饵隐藏在草丛里鱼儿不易发现。得找上一块湖底空白的地方下饵,那样就十分方便鱼儿来咬钩了。
既然是野炊,当然是要见到好的鱼种才点火生灶的,一般而言,我喜欢一种叫做红尾鱼的鱼,这红尾鱼的尾是红的,也不是完全的红,靠尾部有一段金黄,在金黄色里渐渐地泛红,红到尾部就十分的红了。红尾鱼的身体属流线型,像跳高选手的身材那么苗条颀长,它的通身的鳞也隐隐地泛着淡淡的金红色,重要的是它的肉质鲜嫩、厚实,味道有那么一点清高,根本不像土头土脑的鲤鱼和笨头笨脑的鲩鱼(胖头也笨,但它素食,一般得太阳从西边出的时候才肯咬钩),红尾鱼只有一条直肠子,往往是腹内空空。钓起了红尾鱼,赶快把它去鳞去肚,拿裁纸刀把它切成数段,然后点火架锅,将鱼放锅里煮。对吃鱼不甚讲究的人有所不知,最好吃的鱼,是要从哪里钓起的(自然也可以是网,是捉)就用哪里的水煮。酒精火猛烈,很快水就会开,一段段的清洁的鱼肉在水中翻滚,渐渐鱼汤成乳白色,湖畔也开始弥漫鱼肉的芳香。此刻就掏出胡椒粉瓶装的精盐,眼药水瓶子洗净装的猪油,小心地把它们放进锅里,然后,就掏出3磅容积的行军水壶装的纯谷酒,一边品尝着新鲜的鱼肉,一边喝着从酒厂里打来的纯谷酒,心情是十分的舒畅。
此时天高云淡,垂柳依依,湖畔有莲荷的地方一群群野鸭在游戏,间或从头上飞过一群白鹤,它们会落在不远处的柳树上,甚至还可能从芦苇荡里飞起一群大雁,雁们的鸣叫十分嘹亮。湖水清波上、绿柳拂青烟———那时我还喜欢学着毛主席的风格作点五言七句什么的。在这样的情景里,有鲜美的鱼肉,浓浓的鱼汤,香醇的谷酒,就姜子牙般,以为是自己胸怀五湖,放眼四海了。哦,别以为我会觉得在这样的情境里就兴奋异常了,说起来,我还是想跟艾芜老先生那样,去到大西南神秘的森林里,在森林深处的水潭边作一次神秘的垂钓,或者去到黑龙江,在那冰天雪地的黑龙江里作一次凿雪冰钓,如是在冰上架上这么一只酒精炉,这么样地喝起酒,才是至高境界呢。惜之我去东北时并没有落雪,我去的时候是夏天,让我惊奇不已的是,他们居然用马耕田,我对用马耕田从感到惊奇到心生愤怒,马儿是应该扬鞭万里的啊!我看见它们陷在泥沼里,样子十分的狼狈,以至我回到北京,还是满脑子的马,不过,我从没有思考马肉好吃否,但我想马哈鱼却一定好吃。哦哦,我总有一天是要去黑龙江上冰钓的,你们看着吧。
汆汤丸子
汆汤丸子这样一道懒人菜,确乎也十分符合现在的世情,我们可以减省诸多繁琐而吃到一样有味道的菜。人在北京,似乎也要入乡随俗,在街上迈着方步,伙食也跟着删繁就简,从真正的美食主义视角来考察,也许我已经堕落得很深了。
不过,人懒也是有原因的。5月8日,美国轰炸了中国驻南斯拉夫大使馆,各网站的BBS就十分火爆,各种议论、猜测、评论层出不穷,我也是只要从床上爬起来,头一件事就
是拨号上网,刷牙洗脸就暂放后一步,遇突发事件之后,才发现人是多么有想法,有各样的奇思妙想。我当时也很想报名到南斯拉夫去打仗,似乎不打不足以消除心头怨气。然情绪稍调整过来,才发觉大势不妙,手头上的这部长篇小说与我预计的完成时间拖得实在太远。心急,又经不住上网的诱惑,便只得在吃上面做文章,尽量吃简单一点吧,于是,就想起了汆汤丸子。
以前做汆汤丸子,总是要买了肉回家,剁成肉馅,再切葱花姜末,搁五香粉,再以淀粉拌之,再捏成丸子。现在我发现,可以让肉商们搅成肉馅,这道工序完全省了。有了这个灵感,便就买了一斤猪肉,搅成馅,买了葱姜和淀粉,做汆汤丸子吃。这吃法实在是很简单,肉馅是现成的了,切葱花、姜末,加在肉馅里面,再加上淀粉,精盐和五香粉,搁一个大碗里面搅得透顶了,肉与淀粉浑然一体,就十分有粘性,这时再点火,铁锅里搁上凉水,隐约快开了,就左手捏肉馅,捏着捏着,从虎口挤出一小团,右手拿一汤匙,用汤匙将肉馅舀起,它就是一个丸子,把丸子下到水中。
不要让水开,可以加快做丸子的速度,也可以采取扬汤止沸的方法,使丸子不至于煮老了。待所有的丸子做好,水沸即起锅,汆汤丸子也就做好了。吃其丸,喝其汤,其乐融融。此种汆汤丸子的做法,是一种基本方式,简直就如一个操作平台,完全可以根据自己的爱好做自己喜欢吃的味道,上述佐葱花姜末的做法,是净肉丸子,其实也可以加入豆腐,做成豆腐肉丸,把萝卜丝煮熟捣烂加入,做成萝卜肉丸,自然也是可以用芹菜、香菜……等等,它是可以无限地组合的。喜欢羊肉的美食者,就用羊肉馅做,其他如牛肉,鸡脯……也是可以的,我有时也做羊肉的汆汤丸子。总之,形式是基本的,内容可以千变万化。
百合
百合能开一种高洁的花,像高脚酒杯,是用薄的细瓷烧制的那种,它在秋天里开放。百合仿佛总是独生,在秋天的山冈上,狮毛草已然泛黄,远的地方有云霞般的枫林,甚或也是有一丛翠竹的,斑竹鸡在那边啼鸣。百合花就高高地开在狮毛草丛之上,在风中轻轻摇曳,清香随着草浪弥漫。印象里小时学过一篇课文,是菇志娟写的,题目就叫《百合花》,是赞美一新娘对战士的高洁情谊。另外我对百合的印象,是我在地质队的时候,有一朋友叫薛正南,我们两个同住一室,每每采来百合花,插在酒瓶里对着它做诗,要做足七言八句。而其
时我最得意的一句是我吟石榴的:万绿丛中一点红。我就这点水平。
京都的秋天也是如此美丽,不过,这季节我总是很想念南方,南方的秋天的山冈,有黄鹂鸟和竹鸡啼鸣的南方的山冈。
当然,吃百合也是在地质队开始的。地质队的人,绝对来自五湖四海,操持着各色语言,各种玩法,各种吃法,有人在西藏平叛前上过冈底斯山,有人还在日本人手下做过勘探,所以这里是一个大学校,又常年跋涉深山。第一次吃百合,是一位开水泵的老师傅送来的,他给我一小瓷缸,是用猪头肉烧的百合。我尝过以后,顿感在深山里生活的美意,便由此自己也去挖百合。
百合是秋天里开花时成熟的,在山冈上向阳的坡上,远远地可以看到它洁白的花朵,有时头顶上还会有一只云雀欢鸣。循着百合花指引的方向找去,然后用小铁锄把百合的茎块挖起来,百合的茎块像蒜,只没有蒜的辛辣之气,有时一天可以挖到一地质包的百合。
不过,必须注意的是,小山镇上的集市要逢二四八这样的双日才有肉卖,你甚至可以通过这天的三更时分有无杀猪时的猪叫声来判断今天是否有肉卖。逢双日又在三更时分听到过杀猪的猪叫声,就在天露鱼肚白的时候赶到集市,买它一斤猪头肉,方可吃过早点去山上挖百合的。从山上下来,不妨顺路再买四两白酒,用铝制水壶盛装。
百合洗净,掰开,先把猪头肉在锅中炸一下,炸出油来,再投入百合,略炒一刻,放酱油焖,可以放点辣椒和料酒,直至将百合焖溶。焖溶的百合是粉的,则是一种跟狮毛草根一样的清甜,猪头肉的香味又浸入其中,好吃得不得了。百合味甘性清凉,有润肺之功能,常吃有好处。不过,我吃它时,往往要喝二两白酒,是山里人自己土法酿制的谷酒,甚香。
那时候,我有一个上海产的煤油炉,我甚珍爱,用点公家的柴油,在柴油里加上一点盐去烟。我在地质队的时候,数百里的迁徙我惟要保护的就是这套宝贵的厨具,但现在那些教我吃以及如何生活的人有的已经不在人世了。今夏我在南方的山中忽遇以前的旧友,闻之我的地质队也解散了,回想往昔的日子,不禁在京都独自怅然。哦,我的那无限美好的青春与年华哟。
菱角
以前我外婆家的厨房后面就是大冶湖,涨水的时候出门就可钓鱼,或者网鱼,渔船往来,桨声帆影,波光鳞鳞,如是晚上,则渔火盏盏,在水上悄然地滑行,吱呀的桨声能传甚远。
湖里是长菱角的,也长莲藕。长莲藕的地方,多是湖湾,莲藕开白的和红的两色花,开红花的地方,其湖泥多半含硫铁。长菱角的地方,是绝对不能去游泳的,菱角藤易缠人手脚
,又有菱角扎人。菱角藤长绿叶子,茎为紫红色,开鲜艳的黄色小花,天热的时候,有红蜻蜓在小黄花上飞舞,也会有些鱼儿用嘴拱动浮在水上的菱角叶子。快秋天的时候,菱角就成熟了,收摘菱角的渔姑,就划着一种像大脚盆似的菱角桶去摘菱角,我老担心那菱角桶会翻沉,其实一次也没见到翻沉。坐在菱角桶上,牵起菱角藤把菱角一只只摘起来。
菱角有两种,一种叫家菱角,只有两个角,煮熟很容易掰开,它是粉的,含淀粉高;一种叫野菱角,多角,易扎人,我们把它装裤兜里就不敢跑,也不好剥,卖菱角的老人多半会在小摊前摆一个小木礅,一把旧得离奇的菜刀,砍去其角,剥去其壳,专卖菱角米。野菱角是脆的,味甜,嫩的也更甜一些。
专门的吃菱角,当然都喜欢家菱角,而做菜吃,我就喜欢野菱角。
野菱角烧肉,实在是比板栗还好。有的人用菱角米烧仔鸡,但我觉得其味一般般,买来五花肉,切成小丁,放菱角米红焖,将味道焖进菱角米,这菱角米的尖仍是脆嫩的,而其内中则是粉的,且有一种清甜的气息在内,外有肉汁,吃起来是湖水的清香。
菱角米也是可以炖汤的,若炖排骨汤,此汤清甜,而且喝起来不腻人,水生的植物,都有这样一种特性,它们都是非油脂性的,即便是拿来油炸,油也渗透不进。而像花生米这类陆生果实就完全不同,花生米用油炸,竟会越炸油越多,也不像汲油的果实,炸之油竟完全汲取。菱角米用多少油炸它还是多少油,它既不出油也不汲油,但很光亮,用五花肉红焖的菱角米会油光放亮,甚是好看。
晒干的菱角米就完全是粉的了,得用热水将它泡发焖肉,但晒干的菱角米就没有了水的清甜气息,你能咀嚼到阳光的芬芳,放得久了,还会有些岁月的陈腐之气,所以并非什么东西都可以搁的。另外,菱角的藤也可以做菜,记得小时吃过,但我没有亲手做过,那时大人说这种菜刮油,会把肠子里的油都刮去,故不许多吃,如今想来,却是上好的减肥食品呢,但我已经吃不到。菱角现在是越来越少了,虽然每年还能吃到,亦绝不放过品尝的机会,而菱角藤是没有卖的了,那东西煮的菜汤发黑,其实它是紫色,故菱角好吃,采菱人亦两手黑黑。
山药
山药是一种薯科植物,它的根茎垂直而颀长,往往盈尺,生长在坚硬的山冈的土质中,令人不可思议,它是依靠了什么样的力量而不弯不曲的呢?在我的江西和湖北两个老家中,赣南是称它为木薯的,关于这种物质我的阿婆指着它的心形叶子告诉我,在60年粮食短缺的时候,大家都到山上挖木薯吃。我阿婆讲到木薯的时候,总是抬头凝视远方的山冈,仿佛在追索那已经远逝的往昔。是的啊,那时候我们饿得到山上挖木薯,只挖得到它的一半。
这种说法就让我想吃木薯,并且总是要猜想人在饿极之时吃木薯是如何的滋味。
后来,我在湖北接受了它的山药的名字,但是我并不喜欢这个比较广泛的叫法,因为药字是客家文化中所忌讳的,阿婆如果听我说想吃某某药,就得敲打我。而现在,自然也是随了俗,没了诸多戒律。
山药的质地柔滑脆嫩,它让我想起生活中的一种人,外观看上去粗糙、细小密布的根须如刺,甚至与树根一般皮实,而内心中却充满灵秀。山药削了皮去,它洁白得如水生荸荠的肉质,并分泌一些透明的黏液,柔滑得有些抓它不住,仿佛泥鳅从手中挣脱。
山药性温,对于虚寒者有滋补作用,我想有些阅历的人,对此都是知道的,并且也知道它的一些做法。以前,我喜欢做清炒山药,将山药切了圆片,又切了肉丝、红辣椒丝及黄的姜丝,清炒了搁在瓷盘子上,山药是洁白的,嫩的肉丝还略有些粉红,红辣椒丝与黄的姜丝间杂其中,有些个良好的视觉效果。
清炒的山药,是柔滑脆嫩的,我暂时尚找不出比它更加脆嫩的事物,而且有些清甜味道。这样的一道菜,吃起来多少要细心一些,如你对待一位娇柔的恋人,确要细心体会,否则会是冤屈了人家的美丽温柔渴望你悉心体验的期待。而我现在,漂泊的生活已经将我打造得粗糙之极,心如瓦缸,情性日益的钙化,时而厌食,时而作虎咽状,一个完全的粗陋的标本。
我现在吃山药,多选择炖的方法。
炖也是人生的一种状态,如果你没了耐心,就把感情投一锅里炖好了,多搁些水,以及油盐花椒姜末,甚至五香八角和干辣椒也。没了耐心就想把什么都一锅炖了,以应合混浊的一种情境。我这样说,当然不是故作苦闷状,说起来,炖也是另外的一种耐心,因为炖必须文火,又要使砂锅,要经历漫长的时间,还要忍受那缕缕袭来的芳香对人的诱惑。这样的耐心,可能像已经把娇柔的恋人娶作为妻,接到家中好生伺候,并不急于前去强烈的亲吻,而是一种慢慢的细致的全方位的抚慰,以至让爱弥漫通体及颤栗于心灵深处……那是像永世的情人。
是的,我如今爱用羊肉炖山药,这也是很好的。羊肉炖好了,是一种深红色,与洁白的山药相间,仿佛在赤色的山冈上看见那枚圆圆的小月亮,这种联想真是没有一点道理,可是,有道理的联想又往往恶俗,比如把山药想像成少女洁白的手臂,见到少女洁白手臂就想啃上一口并非不是对男士的诱惑。羊肉炖山药是我到北国以后的选择,生活已经成为炖状,也就不作其他选择了。炖的山药,其脆嫩的本色无改,在混浊的羊肉汤中,仍然保持着它的大山的不从浊流之性情。在这样的时候,我当然不再去想它的什么温补的功利,我只是想说,它好像在教育我,这让我对它充满了爱意,即便是我路过菜市时那么瞥上一眼,心情也是要漾起些许微澜的。
南瓜的记忆
记得过去有一首很流行的歌,其中有这样一句歌词:红米饭呀么南瓜汤呀———这首歌是纪念当年井冈山的红军的,我知道红米饭很好吃,小时候我住在井冈山下吃过,它的米汤都是红的,惜红米的产量不高,除井冈山下还有人种了供应井冈山饭店的游客外,一般人是不大去种它了,我心里面也是有一些惆怅的。但是,南瓜汤是绝不好喝的,若是你身上某处有一个伤疤,甚至是蚊子咬了一个小包,喝了南瓜汤都是会坏事的。南瓜身上是有一些糖份,不过这甜味不是很正,像溶化过度而兑了些水的糖———甜得有点儿滑腻。
南瓜最不好吃的就是它成熟的果实,我们叫它老南瓜。南瓜长到100瓦的白炽灯泡那么大就满好吃,做法是切成细丝,用清油爆炒,佐辣椒丝,甚至可以淋一点辣椒油,其火候应该是熟即起锅,炒软了味道要打折扣。这样的清炒南瓜丝,脆嫩清甜,有露水的芬芳。像这样的小南瓜,即便手头上有鲜嫩的猪里脊肉,也不要佐料,投入了其他肉料,那可是伤天害理,它的天真与清纯,本身就是难得的味道,否则清炒南瓜丝里会有一股子俗气。
然南瓜的身上,也并非是小南瓜最佳,南瓜的身上还有几宗可吃之处。清油小炒南瓜苗,味道是不错的,它有叶绿素的青气,略略佐一点蒜蓉,苗还是翠嫩欲滴,搁白色的瓷盘中,看上去就错不了。南瓜叶的茎杆,剥去外皮和纤维,绿得透明的肉质你知道有多么脆嫩,这时候连刀都别使,使刀切会沾上可恶的铁腥味,用手把它折断至二寸长,以清油热炒,则千万别炒至变色,它比较之南瓜苗,少了叶绿素的青气,它是清甜的,是一道素心的菜,在暑热难当的夏季,品尝一下如此清香的青菜,显然会让人与大自然亲近。
南瓜花也是颇好吃的。在早晨旭日初升的时候就把含露盛开的南瓜花摘下来,沾上米粉浆,搁到蒸笼中蒸熟,再搁阳光下晒干,这样也可以勾芡焖溶了吃,但不是最佳,颇有特色的应该是用油煎脆,放在点心盘里,当喝茶时的点心享用,它香脆且有花的芬芳,淡淡的黄颜色也不曾消退———南瓜花的点心并不是很多人都吃过,所以,我每见乡间有那么多那么多的南瓜花自开自谢,着实有些感觉到心疼,这是何等的浪费呀。
南瓜花炒着吃的味道也很好,它很绵,有淡淡的甜味,然味道却集中在花蒂和花蕊上,它会有少许的汤汁,这淡黄的汤汁喝起来,本身就是一道独特的素菜汤,有什么素菜汤能够甚于南瓜花的汤呢?也有创意者将猪肉馅、豆腐和豆豉包进南瓜花中油煎,煎成一个花饼,显然也是不差的,总之这里面还是有潜力可挖,因为美食无止境,完全没有必要想起南瓜就要熬南瓜汤喝,喝一肚子南瓜汤写起文章来,字里行间都透着一股南瓜气味,满脑子飘着南瓜,嗨,这感觉不是很好。
白萝卜
北京人喜欢吃心里美萝卜,将这种外皮白内面红的萝卜切丝凉拌了吃,那份享受的样子让我极其羡慕。但真的吃起萝卜来,我却独钟白心的水萝卜,这种白心水萝卜,要在清清的水河边的沙土地上生长,一只就有二斤来重。不过,也有一种只长得了比拇指粗的白萝卜,也是甜脆了得,但不好找,皆因其产量不高。
萝卜煨排骨汤,是另外的一种味道。把排骨剁碎,萝卜先横切成圆片,再给上一刀,切
成半月形,加八角、生姜、红辣椒、大蒜米以及略略放两粒花椒,就慢慢儿煨吧,煨好了喝排骨萝卜汤,吃萝卜肉,及至大汗淋漓,会有一种通畅的热力贯穿透彻全身。
萝卜这种极普通的物质,在江南是称它为小人参的,旧时有民谚曰:萝卜上了市,药铺关了门。意思就是,只要有萝卜上了市,药店就得关门了。何故?因为这萝卜能通气暖胃、解毒生津,一般的感冒及小小的不适,喝了萝卜汤就全解了。
有一年的雨季,我住在大山里,那时候我在地质队,大山终日云雾弥漫,小溪水哗哗地流往山外,屋里是有些潮,其实呢,心里面也是有些潮的,人生有那么一点不如意罢,就每天起早去买肉。我记得当时的肉是一块二毛六一斤,恰好山民皆喜肥肉,留下纯粹的精肉没有人买,我就买它一斤,切了,架起一个小电炉,又去小镇上买了一只锅,就该去找萝卜了。山里没有人卖萝卜,因为这里并没有市场的。所以,有点儿难为情地讲出来,我就会与一个当电工的朋友去山间的溪边偷农民的萝卜。偷萝卜的时候很紧张,因为山民皆有猎枪,有可能在发现我们偷萝卜时,就朝我们开枪,开枪的时候我是没有见过,但我们想他们可能会开枪。所以,偷萝卜时,就背上工具包,拿12寸的螺丝刀,把萝卜从地里挖起来,再用电工刀从萝卜接近苗的地方切下,再把萝卜苗原样的“种”上,看上去地里的萝卜还像没有挖一样,而事实上我们已经将萝卜装工具包里面了。山间小溪边的土,也是沙土,又吸取了大山的养份,这萝卜也是甜得了得,切成小方块与肉煨汤,只放少许精盐,其他什么佐料都不要,人则躺在床上大睡,直至满屋的香味关不住了,饥肠辘辘地爬起来,先用大中华牌的牙膏刷了牙,再用山溪的清水嗽了口,这才开始细品萝卜肉汤。
我在那个很是阴森的大山里住了半个多月,便是一直喝萝卜精肉汤,喝得人的心气渐足,就有了许多的力气爬大山,钻原始森林,只是不好意思的是,我们的萝卜仍是偷的,每天要换一个地去偷萝卜,否则就要被发现。如今想来,这种行为有一点点可耻,但是在那时候,我们还尤其喜欢在月光下去偷萝卜,喜欢挖起萝卜举在月光下说:啊,多么大的一个美丽的萝卜呀!而我再仔细掂量我现在的心性,如是到得山中,这种小小的可耻的举动我可能还会重复。
喝了萝卜精肉汤,心气儿足了,精神大振,并且就忽然发表了诗歌,我就感到这人生也有了希望———我一下子感觉大山里的日子美好起来,前程似景啊———哥们!你晓得我有多么地高兴。但是,在这我生命中的历史转折点,那热气腾腾的滋心暖肺的萝卜精肉汤哟,真的给了我无比的力量。
当然,我爱萝卜也不是从那时候起的,记得更早一些的时间,住在山里,那漫长的冬夜里,实在是没有什么方法好打发,就玩那种三打一的扑克牌,玩到半夜,就饿,当然就想弄吃的。有一次我们弄了一些萝卜,然后跑到住家属的院里,想撞运气搞到谁家挂在外面的腊肉,惜之那些人谨慎得很,早已是坚壁清垒,令我等甚为气愤。回来我忽然发现,我的门口还悬着如许的肉皮,皆是平日里吃肉将那肉皮挂在那的,原留下准备做肉皮冻的。后面的故事就是切肉皮丝熬萝卜汤喝。有一点点肉的味道和星星点点的油花,大萝卜汤喝起来,竟是畅快淋漓,故此后我们跑到食堂收集来很多肉皮,每晚喝肉皮萝卜汤,甚为提神。后又规定,谁输了牌,就谁个去买四两散装纯谷酒,这也让我们度过了一个漫长的冬天。
想像得出萝卜是多么地伟大,它伴随我走过人生最灰暗的日子(其实初初习文,心里总是酸溜溜的),到我独自闯荡京城的时候,举凡心情低落的时候,我就去买大萝卜,煨排骨汤或者羊肉汤,煨羊肉萝卜的时候为多。这样的汤喝起来,北国的寒冷就不在话下了,我骑着自行车可以从城南穿过城北。我敢说我在所有遇到小小不适的时候,都是因为有了一锅萝卜羊肉汤,它让我闯过如许艰难岁月。
至于萝卜的吃法,那真是千差万别,做法种类繁多。萝卜丝煮虾米的汤也是好喝,煮鱼头那是不必说了,但萝卜肉丸子味道,就不是很多人都品尝过。做萝卜肉丸子,先要把萝卜切成丝,煮烂,捣溶,再搁上肉馅,可以是猪肉馅,也可以是羊肉馅,搁点五香粉、精盐、姜末之类,捏成丸子,用油炸了,再切开浇上汤汁略焖一下,佐上青菜叶或者青蒜,那是不错的一道菜。我即便一个人呆在京城,也想着忙里抽空做上这么一道菜,因为我吃了它,心中异常踏实,因为有萝卜与我相随。
茄子:亦雅亦俗
茄子真正具有多种可能性,它的造化实在大焉。以往我们提起蔬菜,最平凡的莫过于辣椒茄子、萝卜白菜啦,它们合起来是夏令及冬令时节的大众菜单。不过,茄子的确是不能小视,了解认识茄子,差不多是可以参透这人生世事。
我是自小即喜爱茄子,几乎没有什么人引导,从直觉中喜欢上它,而且至今没有改变。这个现象我也是有些惊异的,似乎恰好印证我饮食上的天才,因为大凡美食家都是后天培育
的,说起美味亦离不开什么山珍海味。山珍海味是不错,然言及此处又不由不叫人感到俗套,还有什么海参燕窝之类,那些东西其实叫人吃过一遍便罢,原来都是一些毫无味道的事物。如今不是有那廉价得很的三鲜汤么?仔细打捞三鲜汤里游着海参不少。而茄子就不一样了,它平凡地生长在农家地头,用紫色的花朵装点一个炎热的夏季。
茄子仿佛也是一个中性味道,佐什么味道偏什么,这其实也是站在错误的立场作出的错误判断,茄子的自身也是能够永远叫你回味无穷———只要你能够好好与它合作,挖掘其内在潜力。据红学家说,《红楼梦》中提到茄子有二百种做法,这可能并非文过饰非,二百种做法难道多吗?不多也。我甚至以为,评判一个货真价实的美食家,只要问他喜不喜欢吃茄子就足矣。喜欢吃茄子,可能是一个美食家,而不喜欢吃茄子,那就完全可以判定,此人非美食家也。我已经接触过不少美食家,当然都是能够自己操持勺铲的美食家,而不是那种信奉君子动口不动手信条的美食家。也就是说,想判定对方是不是真美食家,问他一声“喜欢吃茄子吗”就可以了。
茄子的做法我已经开发出十几种,自然有那么一些抄袭之作,幸之这方面还没有保护知识产权一说,我的抄袭之作也能在各种餐桌上发表,有些人读来,评价颇高。原来是我虽抄袭,却也改良,我在饮食上完全是一个改良主义者。比如很多人用传统方法削长茄子,甚为不妙,那种削法使茄子片不规则,棱形或不等边三角形,这样看上去吃起来,茄子皮总是大块,给人以茄子净是皮的感觉,虽也有几片无皮肉芯,却已无足轻重,不如切成规则的茄子丁。这种形状的茄子用清油烧一会,大致要熟透时,佐上辣椒丝(红辣椒绿辣椒搭配)、蒜蓉、五香粉、或者一些肉末皆可,复勾芡,略焖即可。茄子忌姜葱和醋,可以略放酱油,实则加豆瓣酱为佳。我比较喜欢做的一种茄子,切成片,用油煎两面至黄,佐上辣椒蒜五香粉,浇上一勺豆酱略焖片刻,味道是不错的。茄子片、茄子丝清炒也不错,却不要勾芡,多放些油为上。有一道懒茄子是这样做,将茄子蒸或煮熟烂皆可,然后炼油煎,用锅铲将茄子拍烂,放很重的蒜蓉,喜味重者可佐酱油,清淡者就让其保持原色。而将茄子切条蒸烂再投入油锅爆炒,浇上辣椒油也极其不错,原色原味,味道醇厚。如是不喜欢吃油的人,当然另有高法,削去茄子皮,切丁,放少许色拉油略炒,即投蒜蓉和红辣椒丝再炒一二,随即勾芡。这茄子赏心悦目,清淡中保留茄子原味,嫩滑可口,是为女士之菜。茄子烧肉自是不错,也可以做汤,惟一注意的是,在茄子没有让汤汁入味之前,不可放水去焖,否则茄子生硬,且有水气,这样的茄子要饭者见之也要摇头,切记不可如此操作。不要去做将茄子挖孔往内投肉的费力不讨好的工作,那种菜会两败俱伤,茄子不好吃,肉也枯如锯末。茄子总之是道好菜,少女们一起合影时,往往高呼一声茄子,据说是发茄子的音时,恰好满面春光微笑。
其实一个人要做好了茄子,就跟下围棋的人学会了“做眼”,是基本掌握了规则的,也就是说,开始入道了。等把茄子做出不平凡的味道,那就是入段了,有此手艺自是不用发愁生计,去小饭馆抖两勺子,没有老板不肯识珠。
黄河鱼汤
黄河入海口淤积区绿浪波伏的芦苇荡中有一条黄河故道,漾着条状的岁月波澜,它的行政位置在山东省东营市河口区,那里仍有一座黄河故道大桥,我初次去时就见撒网人向着河滩收网,网的是波光里的夕阳。就在黄河故道大桥的北端,有一条汤街。汤街的建筑,不甚起眼的,仿佛别处的公路客店,惟建筑上都标有鱼汤的字样,或曰正宗黄河鱼汤,或曰老河道鱼汤,或曰黄河第一汤,总之是有各式各样的名目,而实质是万汤归一,皆以黄河故道的鱼沸煮为汤。
我素对公路客店的饮食不以为然,此次考察黄河,我便是打定主意不与公路客店发生联系的。河口区侨办主任陈金刚先生指明此汤是河口一绝,别无分店。就去了。那是我即将离别河口区而去垦利县之前。鱼汤店均从院门而入,院里乾坤大,停满了各式小车。我去的那个店叫做新发鱼汤。院里四周皆为汤厅,一厅一桌,门上编号,老板在院里给人分派门号,按号入座。点汤者即去厨房,在鱼池里面选鱼。计有黄河鲤鱼、鲫鱼、黑鱼、鲶鱼、黄咕丁鱼。选了鱼便请伙计过秤,要若干斤。过秤以后,旁有伙计立即活杀,各杀一种鱼类。杀毕,即入锅水煮。灶是一长排汤锅,每锅由笠状白铁锅盖盖住,起汤时一一揭开,便见得乳白色鱼汤沸腾,如火山口的喷泉,滚汤怒涌,白雾弥漫。其间有两个炒锅,是专门红烧黄咕丁鱼的。我们要了三斤黄咕丁鱼,五斤鲫鱼,鲫鱼都是一斤左右的,十分健美,像人中新贵。
就去厅里静候鱼汤。先上的红烧黄咕丁鱼,我发现这程序对头得很,煮汤有时,一个红烧黄咕丁鱼上来,皆有吃的,便也可以举杯开喝。我们要的黄咕丁鱼,有筷子长,肚黄而背脊花纹呈深色,肉体滚圆,三角刺怒张,可以判断出它们是生活在清水中,正届而立,体魄健康,充满活力。入口,黄咕丁鱼肉质坚密,细嫩微甜,弥漫着黄咕丁鱼独特的体香,且糯性十足。个人的吃鱼史中,知道有三种鱼是讲究糯性的,黄咕丁鱼、鲶鱼和鳗鱼。肉质愈是糯性,吃之愈是回味悠长,绕舌三匝,经久不消。吃鱼肉,喝酒。我要的是啤酒,事实说明这是一个具有历史性错误的选择,喝鱼汤要以高度白酒为佳,其永恒不变真理是确保胃容量存储鱼汤,鱼汤是我们奔来的主题。我是一口气吃掉三条黄咕丁鱼,其糯性的肉质吸之入口,迅即浸化而滑入喉道。柔滑而混沌的美妙便在瞬间定格,经久的回味荡漾于口腔,悠游在旷古黄河故道天地之间。
终于是盼来了鱼汤。服务小姐撤除吃黄咕丁鱼之碗,上了喝鱼汤之碗。鱼汤是一个巨大的金属盆盛装的,一柄粗质铁勺以供舀汤。我记忆中,惟乡村农妇喂食小猪崽儿才会使用这样的大盆,未见人界操持此大盆进食的。鱼在乳白色的汤中浮而未游,鱼先生鱼女士以沉默表达其高雅的气质,盆中有白雾袅袅升腾。依照惯例是先舀鱼而后舀汤。我照这个操作程序做了,就开吃了。黄河鲫鱼啊,我又一次亲近你。
识骏马者而为伯乐,识鱼者当然是古清生。我一下将自己提升至历史之高处,在黄河故道的汤店,在初夏的河风之中。鱼肉是清甜细腻,质地如绸,光洁而酥滑,筷子挑之轻吸,皆入口中。感觉是即便在我的梁子湖畔,亦只能吃到如此清纯之鱼了。待我喝汤,轻吹一番,汤波荡漾。汤入口,却也是原本预期极其鲜美的,惟无以锁定预期的尺度。然含汤于口,亦如将黄河的月亮含于口中,满腔的柔情在味蕾之上缠绵如丝,浸心入肺,荡漾于灵魂深处。逾三碗鱼汤入肚,我已经是飘然于时间之上,这鱼汤也是醉人,我的光头上也已经是大汗淋漓。于是想起东坡诗句,便也忽然有词在心:日喝鱼汤三大碗,此生愿做黄河故道人。
如是定要以言词表述,我以为人生中未至黄河是为大憾,而至黄河未曾喝过黄河故道鱼汤,则为终生大憾。我估计我是喝了五碗鱼汤,或是六碗,大盆之上,仍有乳色汤汁,然我抚肚细思,也只得抱憾而去了。我以为喝上此一盆鱼汤,方才会有满意知足,或曰真切地领略了一次黄河,她的另一些儿女———黄河鱼们亦是如此之优秀啊。是时曰:不到黄河非好汉,饮汤河口是痴人。
魏氏熏鸡
聊城旧称东昌府,东昌府是明清时的大府,扼黄河与运河两河交汇要津,成为商业大埠,十分繁华,至今有山陕会馆为证。山陕会馆是一个群筑群落,内有戏台,其浮刻甚是精湛,把故事都刻在屋檐上。而余木楼———今为光岳楼,则是原版的中国名楼,木质结构,是用造紫禁城的余下木料所造,故得名。那些立柱都是菲律宾原木,当年木从运河运往京都时,抵达东昌府即紫禁城已经建造成功,东昌府知府便也未曾退去,以其造楼,始取名余木,后改光岳。登光岳楼可以望见东岳泰山,是在昔时。聊城坐落在东昌湖中间,我去时他们正
请世界旅游名家设计旅游景点建设方案。
先贤曰:玩物丧志。就是讲,不可以纯粹地讲游玩,我深刻理解为还要讲吃。聊城有一名吃,名为“魏氏熏鸡”。以前我只知道湖南人是讲究吃熏制物质的,没有想到聊城人也是讲究熏物。聊城就是喜欢闲聊的城么?魏氏熏鸡有两种吃法,做酒肴和茶肴,估计都是在聊的时候吃。聊起聊城的魏氏熏鸡,是在酒桌上,喝的是什么酒,我已经忘却了,因为聊城的酒规是三杯为敬,贵客来时东道主敬六杯,东道主还分主陪与次陪,陪着宾客渐渐地醉下去,怎么得了?喝得连什么酒都忘记了,那一定是在聊城。
魏氏熏鸡的做法独步鸡林。选取三斤重的公鸡,杀好清净,内置十六味中药以及相关的香料,中药有白芷、草果、枸杞、陈皮、党参等,香料如八角、桂皮、胡椒、葱姜等,置煮制的铁锅或陶罐中煮烂,中药及香料皆渗入肉质,再悬起置于火烤烟熏之中。熏制是一个极慢的过程,先是炭烤,后为烟熏,用比较纯的木质锯末置热铁板上引烟。三斤重的大公鸡熏至一斤左右,褐色如铁,恰是一毛不存的铁公鸡了。
吃魏氏熏鸡,得用刀子锯割,然后扒撕。做茶肴即喝茶的茶点时,可两寸长,撕出极细的纤维,搁至瓷盘之上,蓬蓬的如肉松,我以为这是生命的缨须。做酒肴下酒时,就必须短一些,纤维也撕得粗一点,我考虑是喝酒时的酒力发作,咀嚼就更有劲道。品茶自然是轻饮慢嚼的了。
魏氏熏鸡是一道嚼菜。在美食中,嚼菜可分脆嚼与柔嚼。兰花豆与炸花生米属脆嚼系列,牛肉干与卤制的顺风可以算是柔嚼,魏氏熏鸡自是可以归入柔嚼,十分的具有韧性。咀嚼魏氏熏鸡,渐渐的香味在两舌边渗出,舌后端便也就感知感烟火的气息,这样的烟火的气息,极易给人以乡土人生的情怀,以及岁月的遥想。
我是在6月22日在聊城吃的魏氏熏鸡,考察黄河至此,我用尽了口袋中带来的现金,我拿龙卡及邮政储蓄存折均未能从聊城的建行和邮局取出钱来,不曾有品尝魏熏鸡的奢望了,正考虑只能潦草地吃两餐烧饼度日,游罢聊城几个景点买一张50元的车票打道去郑州。恰这时聊城旅游局的崔华军局长派人来请并亲赴晚宴,且有聊城名吃魏氏熏鸡,此正是“人到名城兜无银,柳暗花明又一席”。吃罢魏氏熏鸡,便将聊城这个旅游的去处记忆在心了。人生岁月谁无聊,聊到鲁西好吃香。无聊,我以为不是无事生非,而是没有话说。聊城也是说话的一个去处罢。
魏氏熏鸡据考是为保质,远行人带至旅途中,一边撕扯着鸡肉,一边慢慢饮酒,但我未带,行李重了。
阳谷炊饼
阳谷县的炊饼,在《水浒》中有记载,当年武大郎先生与潘金莲女士开的夫妻店,经营的主要项目就是炊饼。关于阳谷县,印象中是武松打虎以后,阳谷县令设盛宴款待,英雄打虎的美名从此远扬。
我到阳谷时日已西斜,先登武松打西门庆的狮子楼,再去景阳冈,在三碗不过冈酒店喝了一碗酒壮胆,在武松打虎的石板上斜躺了一会儿,后去武松庙登高远眺。鲁西平原辽阔旷
远,长河落日,晚风徐徐,心灵忽悠地通往历史的悠深处,抵达思想可以到达的地方。
阳谷还有许多重要的去处,孙膑战庞涓的迷魂阵是一个村子,当地叫迷魂村,两千多年没有土匪侵犯,就是外人进去便无法走出。迷魂村世世代代依原样建设新房,它的独特的防御功能独步世界村落,却是在村子的周边不见一寸围墙。蔡伦村鲁庄与迷魂阵相距不远,它与迷魂阵的军事防卫相去甚远,它是一个造纸村。村里有碑记载,蔡伦于两千年前发明造纸法,便是在该村造纸,材料使用棉麻废料,现今蔡伦村在农闲季节仍然以蔡伦造纸法造纸,此纸极有韧性,是北方糊窗的极好纸材。蔡伦村的房子,皆有半腰粉墙,约一米五宽,沿墙一周,是贴纸晾晒用的。村头,巨大的石碾及抽水井仍在,它记录着当年造纸的盛况。另外还有海慧寺、天主教大教堂群筑群落,皆是原版,如同上述村落一样,是阳谷县繁华历史的见证,非为旅游而建设的。
游遍阳谷的好去处,我心仍惦记着炊饼,晚间饮酒,就一定点了炊饼。炊饼也叫武大郎炊饼,是为阳谷的土吃。东道主旅游局的刘局长见我独点炊饼,略略产生了一点想法,我随即表示,炊饼是我很久都想吃的,席间就上了炊饼。阳谷宾馆的炊饼比坊间摊档的炊饼要高级得多,它是用了油的。坊间摊档的炊饼也叫锅贴,是为无油烘烤的,我后来才认识到。
炊饼是一种干体结构的面制食品,如同其他的饼类,圆形,比VCD光盘略大,外表有一层芝麻,两边相似,便是没有正反面之分。炊饼外部有些干焦,呈琥珀色,内部有一夹层,夹层内是盐和胡椒粉,外焦内柔,韧性十足,吃时必须口咬手撕,富弹性。吃炊饼可以完全不用菜佐,但是可以喝汤,或就凉白开矿泉水咽之。咀嚼时有芝麻的破碎声响与芳香,进入深度咀嚼,韧面饱含着麦子、水气、盐的咸味和胡椒粉味,交揉一体,至嚼成饼团吞咽,就成功地给食者以大力吞咽的快感。饥腹时吃炊饼,这种吞咽的快感尤甚。
我认为,精制主义的炊饼并不见得就好,早晨摊档出售的有焦糊点的无油炊饼,吃起来才体味得到炊饼本真意味,并且进入《水浒》时代的情境。离开阳谷时,旅游局李主任就专门在车站的门口给我买了五个大炊饼,我吃两个当早餐,吃两个当中餐,带一个到郑州。在因特网时代吃炊饼,是可以体验真实的原生态生活。背上一袋炊饼,穿上麻索纳的千层底布鞋去进京赶考,饥时到路边讨水就餐,才是中国知识分子的原版吧。至于炊饼是否武大郎首创,自是没有考证出来,但阳谷的《水浒》、《金瓶梅》宋街上,还是能够吃到武大郎与潘金莲亲手制作的炊饼的,惟二人属克隆性质。
开封灌汤包子
六朝古都的开封府,最辉煌也北宋,最落魄也北宋,因为金人一击把它打成了南宋。宋朝的词人,抒愁情时必拍栏杆,拍却雕栏无数,词人还往南渡,金兵大举入关,此恨千古悠悠。我读宋词,多感内中有脂粉气弥漫,读宋代科技史,始知北宋重理工。唐是失之太监,野史家如是说。科技兴盛,工业发达,商业繁荣,北宋何有灭之天理?盖一词以蔽之,兵临城下,王朝更迭,贯穿华夏五千年文明史。
我是从郑州出发去开封的,坐的火车。联系了开封宣传部、团委及旅游局,便已至午时,该操练美食课目的时候了。人不好吃,天诛地灭,我以为比其正宗说法来得正确。有关自私,确乎不能完全成立,至少人还能为爱情牺牲自己吧。开封有两大名吃,鲤鱼焙面和灌汤包子,皆为皇家经典美食。或许是东道主未知身边坐有一民间美食家,居然没有上鲤鱼焙面,给我留有印象的是蟹黄鱼丸与灌汤包子。关于蟹黄鱼丸,我另篇讲述,此说灌汤包子。
灌汤包子,就是包子里面有汤。应该说,我是先认识武汉的四季美汤包而后结识灌汤包子的,去开封以前,我尚不知有灌汤包子一说。席间摆谈,知为灌汤包子是皇家食品,估计灌汤包子还是在前,四季美汤包在后。皆因四季美汤包落脚大武汉,享誉武汉三镇,商业大埠,南北东西交通枢纽,占了一个好地盘。看起来包子也一样,置身于好的位置,就能声名远扬,成为掌门包子。
吃开封灌汤包子,看是一个重要的过程。灌汤包子皮薄,洁白如景德镇细瓷,有透明之感。包子上有精工捏制绉折32道,均匀得不行。搁在白瓷盘上看,灌汤包子似白菊,抬箸夹起来,悬如灯笼。这个唯美主义的赏析过程,不可或缺。吃之,内有肉馅,底层有鲜汤。惟要记住,吃灌汤包子注意抄底,横中一吃,未及将汤汁吸纳,其汤就顺着筷子流至手上,抬腕吸之,汤沿臂而流,可及背心。吃灌汤包子烫着背心,在理论上是存在的。所以,吃灌汤子必须全神贯注,一心在吃,不可旁顾。
灌汤包子有了形式美,其内容精美别致,肉馅与鲜汤同居一室,吃之,便就将北国吃面、吃肉、吃汤三位一体化,是一种整合的魅力。吃灌汤包子,汤的存在列第一位,肉馅次之,面皮次次之。汤如诗歌,肉馅是为散文,面皮为小说。因为小说是什么都包容的,散文精粹一点,诗歌便就是文中精华了。故此,吃罢灌汤包子,率先记住了汤之鲜,肉馅是近乎于汤进入味觉感观的,面皮除去嚼感,几乎可以忽略。此便是南人吃北国之体验,未知北人是否列面为第一位。
由是以吃而领悟到哲学的意境,在我们人界,心灵美是为重要,设若内容与形式主义同美,当是至美境界,美人与霓裳相得益彰,造化万千世界,恰给了人间恒久记忆,不可以分离的。诚然,灌汤包子是精致主义的,如同宋词的精细化写作,它已然脱离了民间的粗鄙化的牛饮,显然是与翰林院为同宗,翰林院便也就类同今时的社科院文学研究所罢。
吃罢灌汤包子,再游览开封城的山陕甘会馆、铁塔、龙亭和清明上河园。铁塔实为琉璃塔,甚是精湛,美食美景美人,与古城开封同在。
合记烩面
郑州在历史上叫郑县,远不及开封与洛阳有名,自有了京广铁路以后,郑州便成为东西南北的水陆交通枢纽,一跃而为豫省城市新贵。郑州人说话甚是简洁,以惯使用独字著称。所以,郑州的合记烩面也是简洁得不行,大碗是四两装,有面二根,小碗是二两装,有面一根,长度皆为三公尺。
郑州这个城市,饮食有些粗鄙化倾向。据说信阳人是会搞吃的,他们发明了一道红焖羊
肉,郑州没有发明什么,没有独立的菜系,合记烩面差不多是郑州的饮食标志。合记烩面宽有1*9郾5公分,厚度如百合瓣,外滑内韧,咀嚼有张力,分为一段段地吃。吃去尺长,再喝汤。吃合记烩面,菜是一种多余的事物,面有富碱,和面之时,佐以鲜汤,羊肉烩面便佐羊肉汤,海鲜烩面便佐海鲜汤,以此类推。烩面也是以汤,羊肉烩面的羊肉汤里有羊肉若干,辅以粉丝、千张皮丝、海带丝、枸杞、香菜,辣椒是食者自己掌握投入,便是菜、面、汤具全了。合记烩面也是手工拉制的,我猜想面案是十分长的。
这是在2000年的夏天,坐在合记烩面总店的三楼,感觉把烩面摆起来能够延长成京广线。此情长长,马上就要进入黄河的中上游,行走的日子还贯穿着整个生命。遥想那黄河源头的蓝天白云,心潮也是那样地波伏不安。许是这吃合记烩面的片刻,知晓着郑州人的质朴与畅达。诚然,郑州人也有一点可爱的小吹,他们标榜这合记烩面为“天下第一面”,如是天下第一,就必须做一番环球考察,那是要付出一些成本的。江南有泉,多标榜天下第二,就令人感觉留有伏笔。
吃合记烩面,当以敞怀大吃,吃却一尺,喝汤三口,出一额头如豆大汗,好抚肚感叹吃烩面是如此畅快。细打听,合记烩面还另有一名,曰之为“抗日面”,这个典故未经正式考证,相信野史传说有它的合理性。据说是合记老板在抗日战争时期开店,一天八路军来面馆吃面,恰逢日军飞机来轰炸,在躲避轰炸过后,面就凉了,老板灵机一动,将凉面投入沸滚的羊肉汤里面稍煮片刻,盛起,吃之令抗日将士大悦。老板始知,用羊肉汤来烩面,其境甚佳。于是,合记烩面就诞生了。
一碗面条联系着一部抗日战争史,这是十分有意义的。得知这个典故时我就想,合记烩面可以去东京开个分馆,让今天的日本人多吃合记烩面,然后告诉他们合记烩面的来历,它是日本侵略中国的见证食品,给日本人民一个和平教育的机会。吃合记烩面是能体验人生美妙的,发动战争则会给人类带来灾难,它是放之四海皆准的真理。
我在郑州人民路合记总店吃的是羊肉烩面,现在合记烩面已经开发出许多品种,惟羊肉烩面才是正宗。正宗是中原文化的内核,它在一方面维系着漫漫五千年华夏传统,也多多制约中原区域朝现代化迈进,利弊皆存,倒是感觉,吃正宗的羊肉烩面不一定就会阻碍创新思维。所以,我决定来一次郑州,就吃它一次羊肉烩面,这便也是对郑州及中原文化的认同罢。
黄河鲤鱼
生在苏杭,死于邙山,据说是幸福人生的写照。苏杭自不必说了,死于邙山与幸福何干?盖邙山风水好,葬身于此,后代能出博士,或者部长。邙山在郑州黄河铁桥上游,依河而立,峰峦波迭,奇异突兀,从水上看,峭如刀削。现在的邙山上,在建炎黄二帝的雕像,他们将是世界最高的,镇守黄河滔滔东流去。
我是在邙山下吃到郑州黄河鲤鱼的。豫省境内,有龙门,黄河鲤鱼,皆要跳一次龙门,
与人界相比,旧时像人必经会试,现在则为高考。鲤鱼跳龙门,是升华一个境界。邙山在龙门的下游,鲤鱼在此觅食养憩,间或操练,以健体魄。所以,郑州的黄河鲤鱼,都极其肥硕健壮。吃之,不枉到郑州一游。
郑州的朋友领引我到邙山看黄河,毛泽东于1952年也是在此看的黄河,那时候的水大,黄河水与公元纪年的数字成反比,浩浩黄河激流飞旋,它已然奔流了350万年。奔流的黄河,冲积出世界闻名的华北平原。有的地方我们叫它黄泛区。黄河是搬运工,年年岁岁搬山不止,填海造地,造出一块平整的北中国版图。
一个热爱故土的人,自是会盛情领她的朋友吃黄河鲤鱼。我们乘坐快艇饱览与抚摸了黄河之后,就来到了一个河畔酒家,吃黄河鲤鱼。去的时间尚嫌早点,来此小饮的酒客不多,我们去后厨考察,但见池中养着一条鲤鱼,其腰尾有鳞脱落,似乎已经失却大河激情,就让厨子另请来一条黄河鲤鱼。
黄河鲤鱼有多种做法,我们要厨子做成两种,一红烧,一白煮。一分为二地吃黄河鲤鱼,就可以杜绝对黄河鲤鱼的认识产生片面性。郑式红烧,初次领教,它是在鱼背上划花,裹以面粉,油炸之,再勾芡,略焖,搁置盘中,一目朝天,仿佛在遥想久远的水中岁月。
鱼肉是中度鲜嫩,却爽,泛甜,一一剥食黄河鲤鱼,身边是浩浩东流的黄河,有柳茑的鸣叫和波涛的絮语,阳光在水波上零碎地闪耀,就入了情境。恰是有清照式的酥手斟酒,和风吹拂,把盏黄河畔,日子就变成了橙色的,一如金阳的涂绘。
汤是在鱼肉快要吃光时上的,汤呈乳色,白雾袅袅,清芬的气息营造桌上小小的氛围。就喝汤。汤是黄河边的池水煮的,我估计是用的渗透原理汲取的黄河水,那池清亮如镜。汤便也在我的毛细血管中渗透,黄河进入生命中,热汗淋漓,如饱满珍珠,蔚为大境。
吃罢一尾准备去跳龙门的鲤鱼,肌体就力量丛生,登小顶山,与毛泽东雕像合影,再过悬索桥,上浮云阁,远跳邙山群峰,一河永逝,黄河铁桥上南北穿梭的列车钢轮击打铁轨,再透过65倍的望远镜看远边的大禹像,黄河少年,心里面就悠悠,从山雾上腾起,畅想在岁月里,人会有至美的时光,此便是吃黄河鲤鱼,游邙山,听风细走于耳边。今回味惟有二憾,一未跳入黄河游泳,二是感觉那红烧黄河鲤鱼的醋有点点跑味,必是封存不严,醋之正气溢去不少,造成人之审味境界略有缺失。但却超过我沿黄河行走历次美丽的品尝,我将它在心中珍藏之。
黄河口文蛤蜊
文蛤蜊许多海域都产,据说惟有黄河口的文蛤蜊最鲜,出口量也是最大,这种比大拇指指甲盖大一倍的外壳有褐色斑纹的蛤蜊,黄河口本土人就叫它文蛤,没有斑纹的白蛤蜊就叫白蛤。
我在黄河口接邻的孤东海边看见过采蛤人,他们在齐胸的海水中行走,海水是咸的,所以渔民的肌肤都呈酱肉色,这是源于腌制效应么?那天见得多的是白蛤,有网眼的袋装白蛤
,白成一道堤坝。问价,一元人民币三斤,此为批发。我拍了几张照,未见文蛤。
蛤蜊是一种硬壳软体动物,海水淡水皆有生长。以前主要吃淡水蛤蜊,淡水不叫蛤蜊,叫蚌,或贝。有名言鹬蚌相争渔翁得利,其实这种事跟守株待兔差不多,三代人难碰一回,渔翁要想得这个利,比驾独木舟渡太平洋还难,因为鹬蚌并不总是相争。
文蛤的吃法主要是煮。吃文蛤之前,必将其养于清水,投盐,以便其吐去腹内泥沙。清净以后,清水煮之,略佐盐,或直接蘸配好的调料。调料计有致美斋酱油、镇江香醋、小磨芝麻油、蒜蓉、葱段、姜丝等,文蛤肉质柔软,鲜嫩,腹内有鲜味水体。吃文蛤应喝白酒,因为不可不喝文蛤汤。文蛤汤鲜,无以其右之,汤是蛋清色,有热气袅袅,吃肉喝汤,世事忘光,足以沉浸生命于美食境界。
文蛤也是可以单纯做汤的。养净文蛤,以开水烫之,贝壳展开,取出肉质,搁瓷钵里用竹木筷子旋转搅动,使其体内微沙脱出,再沉淀之,微沙便积淀于钵底,用其汤煮蛤肉,搓细小面疙瘩投入,佐以葱姜,煮成乳汤,就大白面馒头,或千层饼,皆是可以选择。我在垦利一直喝这种汤,心气就悠悠然上升,不见油浊的日子里,天空就十分晴朗。
文蛤也是可以炒的,烧热一锅色拉油,置文蛤锅中,热炒,投以干红辣椒、姜丝、葱段、花椒粒以及精盐,就可以盛起来吃了。吃炒文蛤是要连壳也吸一下,再吃肉,炒制的芳香以及比煮略老一些的文蛤肉,吃起来韧劲十足,有辣味则尽除腥气,亦不失其鲜。黄河口本土人多不炒文蛤,他们只将白蛤拿来炒制,估计认为文蛤炒之可惜,多要煮,炒只炒白蛤。
据我估计,虽然除黄河口之外的海域也有文蛤,那些文蛤与黄河口的文蛤民族成分可能有所不同,一些外地省份的海产养殖者,就到黄河口买小文蛤,移至外省份去养壮,然后运销海外。独要黄河口的文蛤种,自是它有不同的品质,亿万斯年依赖黄河冲积的黄土高原的富养成分生生息息的黄河口文蛤,仿佛富家娇闺,品位与气质超群脱俗,鹤立蛤群,独成一贝,故不吃文蛤不足以称尝过海鲜,它恰与垦利县永安乡的黄河蟹相映成趣。
凡公元2000年5月28日始考察黄河,得品黄河口美文蛤,亦为人生一种大幸,我未与它擦臂而过。
利津水煎包
利津是黄河三角洲的一个县,有800年历史。我到东营市的时候,散文作家赵建英专门推荐我去吃利津水煎包。赵建英出生于利津县,曾就读西安与北京,便也是吃过八方宴席的人了,如是推荐,便感觉到不吃利津水煎包,是为在生命中错过了一次深刻品尝的美意。就去吃。
去利津吃水煎包的路上,沿途是黄河三角洲平原广大的麦子,它们齐整地列队平原之上
,初夏时节,在阳光照临下呈浅黄的色泽。我惊叹麦子笔立地平整一致,像北京街头工夫甚高的理发师拿推子剃出的板寸,设若地球也是一个脑壳的话。
考察黄河,不考察美食自然是会犯错误的。到了利津,就要准备开吃,几位也是县城的作家,写散文和小小说居多。于是移师到吃的地点,上菜之际便也就一起上了水煎包。水煎包是用的一个初夏的满月大的盘子盛装的,水煎包皆是圆柱形的,齐齐地立着,像一顶顶小型的厨师帽,皮表呈麦黄色。包子散发出一股子质朴的面味,浑厚的猪肉和辛辣的葱味。我以为有关面食,其美好与否,首先便是要有面味。面味是麦子的本质的信息,它里面有阳光的芬芳。猪肉和葱,则有两种不同形式的芳香属性。
我估计利津水煎包有1*9郾5市两重一个,用筷子拦腰将其夹起,咬下水煎包的上端,口中感觉面是为发面,泡松柔软,亦具弹性,当然这才是揭开了序幕,或曰揭开了解读利津水煎包的盖子。接下来是用视觉与嗅觉深刻考察水煎包的内部,是为肉馅、葱、韭菜、胡椒粉、姜末,也略约有些粉条。继续往下吃,中部是馅与面的混合体,味道深入了一层。再继续往下吃,馅中就有了一些汤汁,浓厚得多的味道开始绕舌回环,悠然绵长。吃到底部便是抵达吃利津水煎包的高潮。水煎包的底部一半是绵软,一半是焦脆,透了油的。底便是焦香的,它在满足食者的品味之后,再度提供焦脆柔甜及素常喜欢的爽心的咀嚼齿感。到这个时候,品味一个利津水煎包的历程已经完成大部,余下的是持续一定的时间细细回味了。
利津水煎包的做法不太繁琐,先发其面,再剁其馅,捏成圆柱状的包子,置平锅一口,燃猛火一炉,水煎包口朝下搁置,灌入面糊水淹至水煎包顶端,盖上锅盖,此乃为水煎是也。翻个。至水渐干,锅底始有炸响,便改文火细烤,汤汁收尽之后,揭起锅盖,以细嘴油壶绕水煎包根底注入豆油、麻油,以油煎至起焦壳止。全程制作约十五分钟,起锅,搁置于圆盘之内。
据考,利津水煎包的制作始于清光绪年间,断为百年老包。如是在家自制,其馅可相应按主宾喜爱而定,我以为用乳猪肉配韭黄做馅为佳,倘若是条件允许,也是可以采用麂肉的。现在黄河三角洲的食民,皆喜利津水煎包,即便是我在河口,东道主便也曰之:上盘利津水煎包来。这一客包子,我是想拿去推广的,惜之我对面食的制作工艺怀有技术恐惧症,至今也没有学会包饺子。我只会做两种面食,一俗称蛤蟆跳锅,就是将面搅糊,以勺舀之,投锅中沸水,佐白菜芯,搁猪油和盐。另一是面饼,以鸡蛋搅稀面糊,烧热油锅,将面糊倒入锅中,执锅一摇,面糊匀称一圈,起层掀起翻面,两面呈现黄玉色,起锅,揣于兜中,执猎枪去大山中。吃利津水煎包时,我已经放下屠刀,立地成美食家了。
广饶肴驴肉
广饶大地未见走驴,然桌上有驴肉飘香。广饶县地处黄河三角洲南部,临近小清河,齐文化影响地,有孙子故园一所,内有南宋大殿,原物,斗拱结构,号称国宝。便也是自南宋建炎二年始,此地以独特工艺肴驴肉。
我是吃毕利津水煎包以后直奔广饶来的,自走马黄河抵达的第五站。车至广饶县城,便见沿街有各式字号的肴驴肉。肴驴肉这名字取得怪怪的,打听之,与之煎炒烹炸是为一类,
肴乃动词一个。当然,我也就知道了肴驴肉是广饶县的地方名吃,历史有1128年。到清同治十二年,即1873年,广饶县十一村出了武举人名崔万庆,举荐兵部,肴驴肉遂奉诏入京,供皇家阶层享用,从此北京毛驴的日子也不好过了。据说,康有为吃罢肴驴肉还以变法之笔题诗一首:旅居京华骑驴郎,残羹冷炙豪门光,当年不知驴肉美,何事扣门却芬芳。康有为果真会吃么?我有点怀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