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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是如何熬过来的

_4 王捷 (现代)
  过几天,法院来电话要求交罚金5000元。
  5000?她家属有钱交吗?律师费尽管收得也是最低,但对她家人那边而言,也许是笔巨大的数额。
  我首先给她哥打电话,那边有点担心,问如钱交了,刑罚也不减轻,该如何办?
  这真是个难以回答的问题。我说,争取吧。
  可能她与家人的关系的确有点不和谐。家人觉得出了律师费已是尽了最大义务。重担压到了律师身上,律师肩负了不该承担的压力。
  我联系她的朋友,她朋友在电话中犹豫了很久,说要考虑考虑。毕竟是朋友啊,而且她朋友经济不甚好,还有小孩要抚养。家属都不明确表示,朋友更别说要承担什么了。
  我忽略这点,当晚,我给她朋友又打电话,说,如你不够,我可以借3000给她,你出2000就行!
  她的朋友很够朋友,不但同意,而且硬要写以自己名义给我写借条。
  我毫不犹豫一口回绝了。
  我有点急。因为我想,如果几千块可以把一个人提前释放,可以提前点燃对生活的信心,这几千元简直是超值了。
  我已打算把3000元律师费以另外一种形式退还给她。就当是法律援助。那时候我也有点其它的小案子,有一点点的收入,我觉得有能力这样帮她。但已是最大的能力。即使她不归还。
  第二天,我排队等候许久,从银行里提出钱来。拿着手中的3000,我立在银行门口也犹豫了许久。
  我喜欢人民币,我还十分缺人民币,看来看去,觉得有些钱是跟自己的性格相连,既如此,就让它去罢!
  不久,判决下来,她被判处10个月有期徒刑。折抵已服8个月的刑,再呆2个月,她就可以获得自由,呼吸自由新鲜的空气。
  这是预料中的结局。只是这个结局不好提前表达出来。
  不久,她的哥哥还是给我寄我来了2000元。我没有拒绝。
  再不久,听她朋友说,她到了外地打工去了。
  剩下那1000,我没有去追。
  
2008-4-16 9:38:07律师是如何熬过来的(50)——好好学习,天天向上
没活干的时候,是没心情静下来读书的;有些活干有点收入后,读书就变成自然而然的事。
  因为,办案过程中要核对诸如法律法规的资料,就会去翻书;因为,办案过过程中会产生疑问,没人教你,只能求助于书;因为,办案实践多了,就会发觉理论少了,就会在书中寻找补料。
  此时产生对书的渴望是自发的。
  看什么书?看律师法官检察官写的案例性的书。
  最好案例后面附有长篇论述的那种,越详细越好。曾看到本关于婚姻家庭诉讼证据的书,不同的婚姻家庭案件都类型结合民事诉讼七种证据做了非常详细讲解,那是我见到律师写的最“罗唆”的书,关于证据方面的内容已深入脑海;看什么书?看律师写的技巧性、经验性的书。
  技巧不能取代一切,甚至显得有些华而不实。但小小的技巧却可能决定成功。记得在一本书提到要及时把陌生客户的电话记下,我照做且保存许久。搁了半年后,她再来电,我记得她是谁,她很感动,很快把案件委托给我。她说:细节决定一切。
  还看什么书?看律师写的自己执业生涯执业经历的书。
  看别人是怎样做律师,看我们这行业是怎样状况,哪怕只有一句令人产生共鸣。有一本穷律师富律师的书,是我生存得刚可以透过一口气的时候看到的,里面说到律师最初三到五年是挣扎期,接着是不稳定期,过十年才基本安定下。
  大家基本是这么熬过来,你为目前的困境找到了注解,你感到释然,你不再为目前的困境气恼,你立志要在这悲惨但充满光辉的行业勇敢地活下去。
  里面有句话:边做律师边修行。我产生强烈的共鸣,铭记于心。
  怎么看书?边看边划,红笔蓝笔一起上,有疑问就写上,字大如牛也没关系。我们不是学者,不怕把书弄脏弄旧弄起卷角,书也有青春期,过了若干年就被虫子灰尘吞烛了。一本书可以划得波澜壮阔,但一定要从中吸取几句念颂给客户听,否则就浪费了。
  夜阑人静的时候,看着书,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中自由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这类的经典名言会跳进脑海,你会产生平和的心态,产生感恩,这一切的载体是就书。
  惊涛骇浪中,书可慰籍你恐慌的心灵。
  
2008-5-11 17:13:00律师是如何熬过来的(51)——金钱诚可贵 自由价更高
如果是刚执业,给个1000把块,相信很多律师都会抢着去坐班。那可是稳定的收入!到了有一定业务的时候,自由显得更为重要,更为迫切。
  某天下午,久不显山露水的某同事来到办公室,说有重要的事要和我合作。挺神秘的神情。什么事?我问。
  有个资产管理公司开价每月1万叫我去坐班,我想你替我去,咱们六四分成,我六你四,你看怎样?
  同事说得有点急,继续道:资产公司下午就要我们决定,咱们如定了就立刻把个人资料递交,它还要向上级报送审批,不过应该没什么问题。
  总是那么急才找来。我觉得突然,心理不大乐意,不要说为什么能定价1万元令我感到疑惑(后来我才慢慢佩服同事的本事),连要具体干什么工作我还不清楚呢。
  用电脑整理资料,固定上下班,有时候还要出差,同事说。
  当然,你如有庭开或有重要的事需离开,我可以顶替你。同事试图在不断打消我的矛盾。
  那好吧。我答应了。模模糊糊的印象,对为什么答应要去,我找不出个理由。也许是轻率,也许出于对同事的“尊重”,如不去则有不合作的嫌疑。其实合作是正如找工作,是个双向选择的问题,不存在哪方弱势哪方强势的问题。
  拿了资料复印了就匆匆见了资产公司的老总。老总似乎对我们比较满意,叫我们过两个星期正式来上班吧。他们那还要把手续报批下。
  回家的路上,我若有所失起来。尽管没有大案要案,但小案小收入却是不断,积少成多,那几千块早已没什么吸引力了。钱已是次要问题。
  老总“上班吧”的宏亮之声总回荡在耳边。上班?早上八点半要到?下午两点半要到?我要提前多少时间起床?我要牺牲多少休息时间?迟到还要看别人的脸色?
  想起考公务员的点点滴滴,那可不是我要的生活。我早已拒绝过那种生活,为什么又要陷进去呢?
  没有庭开的日子,我可睡到自然醒;慢吞吞,摇摇晃晃,慢条斯里,没人催你,没人喝你,不要看人脸色,不要急得肉体剧烈晃动一天脑子还不知道自己在干什么。
  有足够的喘息时间,可搜寻搜寻挂着露珠的绿叶,可闻闻带着清香的红花,可望望天上云卷云舒,可看看庭前花开花落。
  律师职业,带来煎熬的同时,赋予了我们最大程度的自由。有条件地享受下这种自由,那就是种幸福。
  我婉言谢绝了同事的邀请。那件事令同事非常难堪。同事和我沟通了很久,也不能把我再说服。
  不去坐班,我却找到了个理由,那就是我需要自由,需要呼吸自由的空气。自由的牵引力实在太强,我无法拒绝。
  作者:wjlawyer 回复日期:2008-5-12 8:55:44律师是如何熬过来的(52)——知错就改,善大莫焉
没有犯错误的律师不是真实的律师。执业初级阶段的我,甚至犯过很低级、很基本的错误,无论说基础差也好,说考过存属侥幸也好,我都笑纳,反正至今我都心惊肉跳,除了反复回忆回味之外,还是反复回忆回味。
  第一次:当事人拿着一审判决书,找到我说要上诉。那时已临近国庆节放假,周围早就荡漾着节日的欣喜气氛。
  当事人慷慨激昂发表一番见解后,突然问我:上诉期限包括国庆假日在内吗?
  当然不包括!我说。
  真的?当事人半信半疑。
  真的!我誓言旦旦。
  当事人对我可是深疑不信了,当着我的面,竟然打电话给一审法官问去,哼哼哈哈了几句,转过身来对我蔑视地丢下一句:包括在内!
  我死撑面子:我记得是不包括在内啊……,等我自言自语完,当事人已从我眼前消失了。
  当事人的上诉权差点就给我这新出炉的律师给剥夺了。
  第二次:网友来电咨询遗产分割问题,并说准备请我代书。我满口应承,相约在QQ上具体聊聊。
  网友问:我父亲有套房子,在婚前购买,过世后,这房屋如何分割?
  我答:有遗嘱的按遗嘱分,没遗嘱的按法定继承方式分。
  友问:我问的是具体如何分?
  我答:你母亲还健在吧?有什么兄弟姐妹吗?
  网友问:在;有两兄弟。
  我答:那房子先把劈一半给你母亲,剩下的二分之一房子,你母亲、两兄弟再平分。即:你母亲可得1/2+1/2 X 1/3=2/3,你兄弟俩各占房子的1/6。
  我为自己专业的回答而骄傲,正喜滋滋等待着网友发来给直竖的打拇指QQ表情,谁料跳出个句大的问号,然后是一行字:那做人子女还比不上老婆???
  我答:当然啦。(不容置疑的口气)网友问:我咨询过公证处,怎么他们说只要平分就行了?
  是吗?我心里起了疙瘩,对自己动摇起来。赶快翻书,差点晕倒,运用到时方知只剩下了残缺不全的印象。
  我说:向你学习,是我记错了。
  估计我当时是一脸的灰溜溜的神情。网友的财产差点给我悄然无声给吞了。
  第三次:当事人因对方拖欠几百万运费而找到我们,经努力,诉前把对方一批价值相当的堆存在港口的货物给查封扣押了,然后在规定的时间内提起诉讼。
  当事人问:拖欠的运费利息如何计算?
  我说: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四倍计算。
  最高不超过四倍。我强调,似乎对在当事人面前显示下这是下菜一碟的功夫。
  双方都没有约定利息,怎么能这么计算?在一旁的主任蹦出了一句,似乎跟他这么久了还糊里糊涂的,有点恨铁不成钢的口气。
  赶快去看下合同法关于利息的问题!
  你可没教过我这东西啊?我心理不服气。都是我看见书一知半解,囫囵吞枣所致。
  
2008-5-13 9:52:41律师是如何熬过来的(53)——莫以案小而不为
隔壁的梁经理找到我,问能否代办企业工商、税务等年检注册?
  当然可以啦,我说,这很容易的,派个员工去提交资料不就得了?
  公司裁员了,剩的人都忙不过来,梁说。
  于是在合同中约定,代办公司工商、劳保、税务、质监年检手续直到办理完毕止。跑几趟就完事了,收个一千几百块倒也轻松,就当到外面去溜溜看看风景。
  事实证明,姜还是老的辣,我被耗了半年多才搞完。
  接受委托后,梁经理说应总公司要求,须变更公司名称。变就变吧,但年检时间迫在眉睫,如不按时办理会面临罚款的危险。
  在最后两个工作日内,我赶快把年检资料递交,谢天谢地,审批人员也不出差,顺利办完。回过头来,才是公司名称变更。
  梁又说,不但名称变更,还要经营地址变更,并且地址是变换到另外一个区。跑到工商局咨询,答曰,这相当于公司迁移,需要办理档案迁入手续,首先去取得迁入地工商局同意迁入的证明。
  再跑到要迁入的区工商局,答曰先办理名称变更后再办档案迁入手续。
  公司名称也不是那么简单的变更,它需要把某区的字眼去掉,这样看起来是某市公司,而不是某市某区公司,公司似乎因这么一改名称而人强马壮起来。依本地工商局规定,冠市名必须是注册资金200万以上,否则需特别审批才能办理。
  找了个同学帮忙,好不容易核准同意名称变更。工商局很快就下达了同意迁入书。再折腾几趟,才从原工商局拿回档案交回迁入地工商局。
  我有种不祥的预感,按这样下去,税务那边岂不是把我折腾得够呛?何况还区分国税和地税!不出所料,税务那边必须要注销原税务登记,在注销前须进行验帐查帐,没问题才发注销通知,再到市局办理新的税务登记。
  帐目如何自是梁经理的事,等他们弄完后后已过几个月,快到年底了,我才得喘息的时间。这是后话。
  不断往返跑工商局期间,我琢磨着如何把损失给减少,或说通过其他方式弥补回来。于是在办理或等待的空隙,见缝插针,与别人聊几句,递递名片。
  有些人很好奇,瞟瞟名片,抬头扫我一眼:律师?似乎律师来工商局办登记太小儿科了。
  一看这神情,我就微笑道:我是这家公司的法律顾问。法律顾问为顾问单位办理登记顺理成章,最重要的是抬高了自己身份。我就等着你们找我然后收钱了,至于你什么眼光看我不重要,我干的可是美国总统都干过的职业——律师!
  有一天,我接到一个电话,想请我代办工商变更手续,但一定要快!
  对这陌生的电话,我感到新奇。他们哗啦啦地迅速来到办公室后,我才了解到是迁入地工商局一个工作人员介绍我的。
  原来在办理登记的过程中我也向工商局的人员递了名片,工作人员没时间解答他们的问题,翻箱倒柜(想象的)找到名片扔给他们,把球踢向我这里。
  我暗自高兴,心想他们还以为我和工商局很熟很有门路呢。先答应着先,事情也许会朝着预定方向走呢。
  毫不客气,我收了2000元(把之前的郁气一扫而空),然后马上去递交资料。
  天,我都不认识他们一个人,何况领导乎!我不但催着科长把文件批了,还生硬硬地从科长手中抢来资料,说我拿去给局长批!
  局长看着我拿材料有点狐疑,我忙说,是科长叫我拿来的,因为急着要和客户签订合同!局长刷刷把字签了。我欢喜得一阵颤抖!
  一个上午不到两个小时就办完正常程序五个工作日才完毕的事情,在当事人面前,我表现出色,从他们眼中看得出,我是不折不扣地“有门路”的人。
  
2008-5-14 8:30:36律师是如何熬过来的(54)——网事不如烟①
拉了网线是2002年的时候。那时是上网瞎逛。点击网页多了,对五颜六色光怪陆离的网站产生了兴趣,心想自己能有个网站多好?
  2004年开始律师业务销声匿迹了,如何找案源,成为最头疼的事,发现有几个供律师注册的网站(现这类网站已如雨后春笋般涌了出来),于是就去注册,免费的。
  2004年底,借口考研之机,我自学如何做网站(前面章节已述)。专心致志做得全世界似乎只剩下我一个人的时候,接到省城一公司的电话,说是在网上找到我的,希望帮忙打印份工商资料。
  第一次听到工商资料,而且是“机读资料”,我在电话里多问了几句,对方探出了我的底,知道是个新手,口气很客气,说他也是我这里人,后到了省城发展,有空到省城坐坐云云。
  我答应查询,并小心翼翼问费用是多少,那里头咳了两声:机读资料,只一张纸,且我们是长期合作关系,不会付很多的,你说对不?
  嗯,是,对的,我忙应承,怕他跑了。
  凭律师证律师函,第一次到工商局,七拐八转找到了档案室,交费,打印,很快拿到资料并传真给他。过段时间,我去查到帐情况,里面赫然躺着100元。
  我算下成本,查询规费50元,来回路费4元(坐公交车的,来回二十多公里),打电话通信费大概4元(长途的),兴冲冲在街上找个复印店传真5元(也是长途的哦),共计成本63元,报酬实际是37元。
  有些憋气,那时忙着弄网站,也没太在意,觉得跑一趟有几十元也不错,比坐在家里吃干饭心理好受点。
  后来那家公司果真和我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第三年和我签了合作合同,查询费用当然已不是第一次那个价格了。
  查询是我网上来第一种业务。从那时,我蒙蒙珑珑意识到网络的作用,开始有计划在一些免费的网站上注册个人信息资料。陆续注册了十几个。免费餐吃多没关系。
  我觉得这是宣传我自己的唯一途径,唯一无成本途径,唯一体面的途径。我只需付出的是自己的体力把资料挂上去,然后等待着别人联系你。
  查询零零散散,经常在我不在意的时候跑来。虽不多,但也足够我跑一个月的路费,甚至略有剩余。心有戚戚焉,却令人回味无穷。
  作者:wjlawyer 回复日期:2008-5-15 8:37:32律师是如何熬过来的(55)——网事不如烟②
工资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会断绝。为避免断粮陷入恐慌中,我必须提前把业务后劲给拉来上,否则会回到原点,再走回考公务员的老路。
  况且以后将要发生结婚、生小孩、买车买房、赡养父母等一系列法律事实法律行为,我感到从未有的压力。
  对大多数律师而言,助理的工资对不会超过一个普通城市市级公务员的工资水平,整体待遇与普通城市市级公务员相比更是相差甚远。
  如果是为了拿那么点工作而去做律师,如果做了好几年还是拿是想拿工资,那不如早点考公务员早点享受稳定的生活。
  做律师几年,没人介绍案源给我,有的最多是咨询,而且还是免费的咨询。我自信执业初期是不能靠人介绍业务的,别人也不会介绍客户给你,因为你太年轻,太嫩稚,嘴边的胡子张得都不够密实。
  我必须把目标投向陌生的客户,而不是坐等熟悉的亲戚朋友介绍,否则只能喝西北风。
  2006年7月,我又想到了熟悉的网站,并开始付诸行动。
  我已习惯了做很多事把网站关联起来的习惯,在做直销时候,就搞了个网上商城在上面卖产品,但没几个月,随着退出伟大的直销事业,网站就自生自灭了。
  网站首先要定位。是宣传自己民事刑事行政非诉等等所有法律服务都熟悉都“擅长”,还是宣传自己擅长某一方面?
  这困搅了我很长时间。看过太多的律师网,个人的综合的的,似乎都倾向于综合性,但我一想到要把司法考试的书籍再翻熟几遍后就倍觉得头疼,我的脑细胞兼容不下那么多东西。
  我最终选择某一方面业务作为网站的基调。可是问题立刻又来了,我只有一纸执业证,我擅长什么?
  在外行人眼中,律师无所不能,可是我是没有一样能的。我搜肠刮肚回忆自己干过什么案件,离婚劳动交通事故追债,简直就象沙灰暴刮过,,混乱无比。
  离婚案我只知道要解除婚姻关系、要处理小孩抚养权、要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但对于何为夫妻共同财产,我也知道是房子存款摩托车汽车,还有就是沙发空调电冰箱。
  而劳动案件的法律规定和地方政府的规定之繁杂令我眼花缭乱;交通事故却是件吃力不讨好的活;追债?那只有靠运气了。至于其它案件,是毫无感觉的。
  不要说我擅长干什么,就连我能干什么都不敢肯定。
  做网站,促使我思考起关于专业化与综合化的话题,也清楚地拈出自己的份量,轻飘飘的,根本经不起推敲。
  总是埋怨没业务,也不问问自己可以做哪些业务?
  
  作者:wjlawyer 回复日期:2008-5-16 8:49:45律师是如何熬过来的(56)——网事不如烟③
又要经历抉择,人生总是在大大小小的抉择中渡过,过十字路口是种抉择,做网站也是种抉择。
  选来选去,决定选离婚作为突破点。
  婚姻法“简单易懂”,君不见大学生拿着法律基础教程之类的普法书籍,若听宪法行政法等内容大多会昏昏欲睡,而听婚姻法则是精神抖擞,除了与结婚大事有关外,内容简单易读也是重要原因。
  艰难地确定主题,接下来是艰难地规划设计网站布局和色调。就说色调,因不是搞刑事案件,离婚本来是件痛苦的事,太严肃只能增加阅读者的沉重感觉;但也不能搞地太热烈,不能太红,否则象婚介所那样喜庆就不好。
  接下来是找代码。源代码是能够通过服务器以网页形式表现显示出来的原始文件,经过不断测试和比较,我从代码站上下了个很小很小的网站代码(只有几百K,不到一首歌的1/5)。
  仔细研究了下,同样功能的实现我却需要很长一段代码,增加了网站的负荷。可是专业人士写的!然后做了修改,变我用。——我不想在代码上浪费很多时间。
  免费的程序存在严重的漏洞,首页易被注入恶意代码,后台管理秘密的帐户和密码易被清空。免费没好货,一不小心,前功尽弃。我不得不做了修改,并及时备份数据库。
  程序、外观、颜色、图片、动画、文案……,小小的网站,却是包罗万象,方方面面,里里外外,都要自己做,为了一张小小的图片都要花费几天时间去寻找!甚至几经更换才逐渐满意!真是个细工慢活!
  那是很充实的一段时间。吃了晚饭就跑回办公室,利用办公电脑敲敲打打。不必和女朋友逛街,不必和当事人见面,难得有时间静下来做自己的东西,尽管背负着未知的压力。
  我把电脑音量调到最大,边弄边听音乐。
  早已熟悉但已生疏的歌曲象陈年老酒在空旷寂静的大厦通达道里迷漫开来,久而弥香,有经典值得回味,已足够。
  
  作者:wjlawyer 回复日期:2008-5-17 8:30:30律师是如何熬过来的(57)——网事不如烟④
凭借热情和耐心,经三个多月的业余时间敲敲点点,2006年9月18日它终于诞生了。我牢捞记这天,它的诞生对我意义实在太大了。
  每天回到所,我第一个打开的就是网站,看看有无不正常显示的,看看哪个图标不适合,看看哪里颜色不协调,然后修补修补,又经过几个月的后期调整,基本定型下来。
  网站有了,外壳有了,我的独里面得有实质的东西才行,免得别人打电话了一问三不知。
  赶紧买回几本婚姻家庭的书(律师法官写的实务书籍为多),狠翻了几遍,空余时间再写写心得,抄抄精彩之句,归纳归纳争鸣要点,觉得自己日渐充实起来,顿觉薄薄的婚姻法如此的“博大精深”。
  后又看到大城市一些专门做婚姻领域的律师,年收入也有超百万的,产生由衷的佩服,也对大家不怎么看好的婚姻领域刮目相看。
  任何领域做专做精,都有巨大的财富机会在里面。
  看情况,我会向别人说,我是专门做离婚的,但说这话的机会很少,除了小范围的人知道外。我觉得还不适合对外渲染。实际上,劳动工伤交通事故商帐追收我也照做不误。
  宣传与实际做的不一样。我不觉得尴尬。现实要求我只能这样,否则就没饭吃。
  专业化是美好的东西,但只是个伟大蓝图,在实现蓝图的过程中,律师也要吃饭维持生命和家庭。我不再想过恐慌的没有收入的日子。
  随着办理离婚案的增多,随着对实务理论研究的加深,我不断纠正了之前的一些不正确的想法。
  其实婚姻法领域的知识并不简单,看婚姻法律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项实际上涉及的是劳动法问题,第二项涉及公司法层面,第三项涉及知识产权、第四项涉及家庭继承方面,而第五项为概况性条款,内涵结合现实情况更是丰富。与婚姻相关的知识多着呢。
  自问下:这些都掌握研究吗?不能肯定的话,不能称自己为离婚“专家”,不能称自己在这方面“游仞有余”。
  
  作者:wjlawyer 回复日期:2008-5-21 10:47:21律师是如何熬过来的(58)——网事不如烟⑤
2007年1月,助理工资悄然无声停发。没有预告,没有申明,但早在我预料中,在外混,讲究不了那么多的,开创新路才是硬道理。
  断粮了,象股票下跌产生的惯性恐慌一样,我心理也慌张了一段时间。
  但幸好,在刚产生恐慌的那段时间,通过那小小的网站来了第一个“大”客户,第一个离婚案件(那可是1W元哦),抚慰了我慌乱的心。
  我认为这只是网站的灵光一现,纯属偶然,接了这件,立即又为下一件什么时候来临企盼担忧起来。
  犹豫中,平均每个月1个离婚案件(最多每月达到3件)的委托,加上电话或当面咨询,我有时应接不暇。
  在这座普通得再普通不过的普通城市里,我感觉自己在挖掘着他人还未察觉或还没有能力动工的金矿,点燃了其实是自己睬着的导火线。
  小地方也有业务。哪里都有业务。
  半年多下来,十几件的离婚案,令我成为所里知名度颇高的未婚离婚律师,所里的主任副主任高官也逐渐认识我有这方“特长”,做网站的心得成就也在所里甚至在同行里悄悄流传着。
  因有这网站,经常在不经意的时候,会来个咨询电话,倾听世间百态,遥望围墙内外,生活经常充满了意外的惊喜;因有这网站,暂时摆脱了案源的困难,甚至我一度认为自己已消除了案源困难的问题,我偶尔把一些忙不过来的小案件分给了其它同事;因有这网站,我确信网站究可以持续带来客户,渐渐看到希望,做律师的动力因此而愈发坚定起来。
  因有这网站,我庆幸地得以顺利完成了结婚这一艰巨的法律事实。直到结婚那天,我还在接着离婚的咨询电话。
  那个小小的网站,象翘起地球的那个小小支点,支撑起我对律师的期望和信心。每当接到一个离婚案,我都会打个红包给我哥(我经常坐他的顺风车回家,权当路费啦),他听后都连惊呼:现在离婚率真的是很高!
  的确很高。二十出头80后一代离婚的有之,60多花甲之年离婚的有之,家庭暴力吸毒离婚的有之,生活琐事离婚的有之,在外同居发生婚外情的有之。
  通过网站找来的,主要是年轻的或喜欢上网的人。
  这一代人,其实也就和我同时代,经过若干年的成长,财富不一定见得有很多,但家庭已初见雏形,感情却因时代因素而存在很大不稳定因素,在未来很长一段时间内,将渐成为离婚的主角。这就是年轻律师业务的潜在市场。
  我一点也不期望他们离婚。我总是劝他们好好商量最后不行再起诉。
  每当我和这些虽然结婚、但还隐约透露出点和我一般稚气的原告或被告偶尔探讨下婚姻问题,颇有些迷惑,有时对自己以后的婚姻是否能够“百年合好”深感觉动摇——百年,好长啊,不是说百年太久,只争朝夕吗。先过好现在吧。
  以下几则,是部分离婚案的记录。
  
作者:wjlawyer 回复日期:2008-5-22 9:11:58律师是如何熬过来的(59)——离婚案①鱼死网破
我看看表,上午九点。刚才L又来电话,催促问法警到了没有?我应付说他们正在准备车辆。
  这是网站来的第一宗离婚案。L申请法院对其老公开S设公司的帐册进行查封。一张无形的网正悄悄向S铺开来。
  申请法院去搞查封,可不是靠一纸申请就可以办得到的。此案和主任合办。
  10点左右,我们下楼,要查封的东西离所不远,走路过去,已见两辆警车停在那。
  法警命令财务室做帐的人把帐册资料等整理好,把柜子全部打开,然后七手八脚把东西往外搬,最后通知S是,他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也是当事人。
  一个多钟后,S脸色铁青进来,任何人给这么弄,不愤怒才怪,何况对方还是老婆,一个年轻的女人,而他,说什么至少也是有点脸面的人。
  他抓起电话,说给他律师打电话。他的律师叫他报警。
  法官耐心开导他,你的老婆已起诉你离婚,这是诉状,先把它签了;而查封是因要分割财产,法院依其申请作出裁定而实施的,你打电话报警,是妨碍我们在执行公务,懂不?
  在场的领导有些不耐烦了,口气对S逐渐强硬起来。S脸色更铁青,一声不吭。场面僵持着,不知哪里会突然爆发出响声。
  L跑过来,说二楼有间房,存放着过去几年的资料,非常重要;而在一楼还有间,估计帐册也有几箱。
  L之所以知晓那么多情况,是因为其舅舅在那里做过财务,S把他给炒了,此事成为离婚的导火线。开始L只是来咨询,说给对方机会,一个月后,怒气冲冲打来电话,说要起诉他!并怒火冲天说要查封他的公司!因为舅舅都给刷了!
  S称没带二楼钥匙,法警命令大家一起把门锁砸开。法警边敲边对站在一旁的我说,你律师还不动手?呆着干什么?
  我?我不是法院的啊。我想,但还是装模作样拿起东西敲敲。S此时正好跟上来,见状拿起数码相机对着我们左右移动。
  法警队长忙上去把相机夺过来,喝令其把里面东西删除,并没收了相机。
  搬运,清点,贴封条,装车(足足一车),持续到下午四点多才结束。
  因为S不但开了有限责任公司,还有个人独资企业、个体工商户,有婚前设立的的,有婚后设立的,有总公司,也有分公司,但都集中在同一地方做帐。
  五花八门的公司类型,促使我狠狠地把公司法、个人独资企业法等法律啃了几遍。没有业务就没有钻研,确为真理。
  S是视事业为生命的人,这么查封无异断了他的财路。
  过了几天,L慌张打来电话,说老公叫几个黑社会的找上她的单位,威胁要她把帐册拖回来,否则……,并问我怎么办?
  我想了又想,只好建议她去派出所报警备个案。L要求我陪她去,我左躲右闪,总算摆脱掉没有去。
  这个案子历经几个月的推磨,最终以调解结案。
  后来,我发现S的门店全部把招牌名称更换了。也许他觉得晦气。
  
2008-5-23 8:54:44律师是如何熬过来的(60)——离婚案②:皆大欢喜
H问我,能否在一个星期内办妥离婚手续?因为我和老婆都同意离婚。
  为什么不去民政局办理?我问,只要花几块钱的事前不做,偏要到法院去累赘?
  我们都是在外省,来回不但辛苦,路费还花去不少,还是在这里办理合算。他说。
  这样啊,我思付着,双方都同意离,当事人也只能配合到这一步啦,剩下的工作就是律师如何“督促”法院了。
  你有这里的暂住证吗?我问。如果没有,想立案是不可能的。
  没有,他说,但,他迟疑了下,补充到,我可以到派出所开个证明。
  他是某公司的经理,有这种能耐一点也不奇怪。
  那好,也顺便帮你老婆开个吧。为了保证,我忙接上话。
  先接下来,再说。我心里可没底,我认识的法官不多,万一主审法官出差什么的,就被动了。
  不过,出差是“不可抗力”,当事人会理解的!我变得理直气壮起来,巴不得法官就出差,好给我缓冲有个侦察思考的时间。
  证明开出来,我也很快立了案交了费。第二天,我打电话给立案庭,问这安案承办法是哪位,并小心谨慎地问,他的手机可给我方便联系他吗?
  立案庭毫不犹豫地报给我号码,这才叫便民措施!
  立刻拨过去,自我介绍(有点紧张,搞得我象个保险推销员),说有个离婚案还没送上业务庭,但案已分给你承办,双方都同意离婚,能否安排个时间尽快开庭?
  电话里头顿了几秒,跳出几个字,后天早上吧。
  尽管话语很慢,我却如获至宝,除了说谢谢就是感谢。
  我打电话给他,说后天早上!他忙说,我立刻通知老婆从外市过来!
  那天早上,当事人双方准时到场,简单问话,作笔录,签字,然后书记员去盖章,拿到调解书不到一个小时。
  双方都很满意,我特定向他老婆也派出张名片,美名其曰提供私人法律顾问。
  在他开小车搭我回办公事的路上,他说,看来什么事有中介就是好啊!眼神由衷地感叹。
  我有种反驳的冲动,搞得我象是房屋中介似的。
  
2008-5-24 8:49:07律师是如何熬过来的(61)——离婚案③:柳暗花明
A的老公起诉其要求离婚,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价值50万。
  A想前思后,觉得甚是吃亏,因其20出头就嫁作他人妇,而他那时也有近50,并育小孩一个。
  双方分开两地工作,无感情可言语,她最痛的小孩在报回娘家的半路,被老公派人硬生生抢了回去,她这么久还没见过孩子呢。
  老公在起诉状中说,起诉是不想浪费她的青春。
  我的工作就是帮A调查对方的财产状况。根据线索,有车,有房,还有地,还开了公司!
  对方是个有钱人,在当地也不是省油的灯,不过离开庭还遥远,可暂时不理会。
  台风刚过去第二天,我坐车来到几十公里外的县城,穿得稀稀拉拉的,打着把伞,拖鞋踢得地板叭吧响,我完全融入了本地市民生活。
  坐着部摩托车在通往机场空旷的大路上来华转了几次,终于在一堆矮平的房屋中搜索出A公司的名称。
  远远搁了百多米,眯起戴着眼睛的双眼,用手遮住半边脸(那可是艳阳高照),看见公司门前停靠辆墨绿色小车,但看不出清车牌。
  索性挪到公司对面(只搁着条马路),装模作样在等车,看清车牌后,抓住伞的同时还握着只笔(笔跺在伞骨的后面),以另一手掌心当纸赶紧将车牌抄下。
  不久又来了辆小货车,立刻抄下;半个钟,在我闭目养神一会睁开眼时,竟看见一辆崭新的帕萨特小车,简直是送上门来。全部拿下!这部车就象最后出场的压轴戏,我对委托人有好交代了。
  拿到车牌线索,下一步就是到车辆管理所调取资料。我对A说,律师可能查不到这些资料,说不定还要申请法院去调查。A表示理解。
  去车管所调查,历经曲折。第一次,全部停电;第二次,电脑全部瘫痪;第三次,主管领导外出开会。
  我急了,在车管所里一片晃动的“打击非法中介”旗帜下的一堆蠢蠢欲动的人群里,和一个积极性颇高的妇女碰上了头。
  你办理车辆资料查询业务的吗?我问。
  什么东西?她一脸迷惑。解释了好久,她说,要找所长批才行。
  中介的业务范围太窄了,谁不知道要找所长?我一转身把她撇开。
  没办法,只好第四次去碰运气。律师靠天吃饭,一点都没错。
  我终于在一个小小的窗口里面发现了领导和蔼可亲的面孔,挤上前把诉讼资料塞进去。盘问了几句,聊了几句,他的贵手终于抬起来在上面批了字。
  简直就是圣旨。拿到盖章的车辆登记资料也就一转眼工夫。
  到下面的县城国土局调取对方的土地资料没遇到很大阻力。
  调查就暂时告一段落。有车,有地,有工商内部档案,满载而归,我写了个报告,详细做了分析,让A觉得我提供了超值服务。
  离开庭的时间越来越近。我隐隐约约感到不安起来,挖了他那么多财产,他不对我不客气才怪!
  过了几天,我接到A的电话,说对老公已撤诉了。
  什么?撤诉?我惊喜地差点叫起来(不是惊讶!),但没喜悦之情流露出来,为什么撤诉了?(说后觉得有点后悔,撤就撤了,还问什么原因)他知道律师在调查他的财产。A说。
  他一定是感受到律师的压力了。我借题发挥了一通,把律师形象大大地提高。
  我觉得还不过瘾,想继续怎么办?没料到A说这样的话(还没打官司就上瘾了)。
  继续不了,除非你起诉他,要求离婚。我说。虽这么说,但我可不想继续下去了。
  后来,听说她和老公协议离婚了。
  
2008-5-25 10:06:16律师是如何熬过来的(62)——离婚案④:有惊无险
委托人甲某,近三十,在外打工,外面的世界很精彩,灯红酒绿,与在农村居住的妻子分居若干年,距离逐渐拉大,感情每况愈下,终不堪忍受心理折磨提出离婚。
  该案由L市(县级市)法院受理。顺利立案后,我就轻轻松松等待开庭日子的到来。
  过段时间,甲某来电,说老婆带领七姑六婆三姨到他老家闹事了,吵个不停,还把家具弄个底朝天。问我怎么办?
  这种事在离婚案件中并不少见,但真的出现时候,每个人包括律师都不得不对自身安全系数审视起来。
  我劝慰他几句,叫他们注意人身安全,然后可以说的就是必要时报警。
  可是,谁来安慰我?L市,那里曾经复杂得名噪一时。估计也不会动刀动枪,但搞个你一阵心神不安甚至擦破点皮血也是有可能。
  我开始思考着挑选左青龙右白虎护驾我开完庭(那可是要付费的哦,而且要多一两个最好,哎,这也算是律师一大成本啊)。
  开庭前一个星期不到,电话响了,本地号码,却是甲的声音。
  这么早回来准备啦?我说。心想,我都没准备好怎么去呢。
  我回来和她和解。甲说。
  那天正好在外市办事。一听觉得眼前一亮,忙说:我明天陪你们到法院办手续。
  去民政局不行吗?甲问。
  行啊,行!我惊喜道。(太激动了,天助我也!)切记请带上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离婚协议书、个人彩色照片一张去就行了。我补充,生怕有什么遗漏跑多几趟事情就可能泡汤了。
  结婚证不是在你那里吗,怎么办?甲问。他的记性比我还好。
  是哦,我顿了下,教导他:你跟民政局说结婚证弄丢了,但记得把结婚具体时间报出来,核实后一样可以办理离婚的(有过相同的经历,这小问题难不倒我)。
  下午,甲又来电,我以为是向我报喜说搞掂了,谁知他说民政局审查的时候,发现结婚登记时其老婆还未满20周岁,属无效婚姻,双方要么办理结婚登记再离婚,要么什么都不办理——无效嘛。
  我感到愕然。看来民政局对婚姻法学习不够深入。最高法对婚姻法第一个司法解释有一条规定,请求宣告婚姻无效的,若法定婚姻无效已消失,法院对此请求不予支持。也就是说,法定无效婚姻的情形消失后,婚姻有效。
  甲某的老婆结婚时尚未满20周岁,当时属无效婚姻;但随着时间推移,其超过20周岁,婚姻已转为有效。
  甲某听明白了,但他老婆就不配合了,律师的话这时候还比不上民政局的有用。
  我急了,对甲说,你劝下老婆明天再来一次,我今晚赶回去明早和你们一起去向民政局解释!
  我计划带上法条,若民政局“顽固不化”,打算立即到法院去做调解笔录,庭都不用开了。
  当晚我赶回家,打电话给甲,准备具体再向他解释下法律规定,还没等我开口,他就说民政局最后还是为他们办理离婚手续了。
  我再次感到愕然,随之而来的是无尽的轻松。
  类似的案件有好几宗,或迫于对方闹事而撤诉,或历尽千辛万苦还是协议离了。
  要做案就应该做这样的案,轻松,痛快!
2008-7-11 10:15:35律师是如何熬过来的(63)——小马过河
小马准备过河,帮妈妈背麦子到对面的磨房,牛泊泊说,这河很浅,还不到小腿;而小松鼠说,这河很深,容易被淹死。
  小马拿不定主意,回去问妈妈。妈妈说,你仔细想想牛伯伯有多高多大,小松鼠又有多高多大,你就知道能不能过河了。
  小马听了妈妈的话明白了,它连蹦带跳朝河边跑去。河水刚好齐到小马漆盖,不像老牛伯伯说的那么浅,也不像小松鼠说的那么深。
  这是小学语文课本的一则故事。它启发我们:案子不是我们想象的那么容易,也不是我们想象得那么简单,就象那条小河,要尝试过才知道深浅。
  有个撞上门来的小案(在办公室守株待兔还是有点收获的,但也仅限于小虾小米),Y和一很要好的同学商量买块地,面积百来平方米,因同学没钱,Y同意借一万,并同意把地分成两个证办理,一个她名下,一个同学名下。
  证办下来后,同学就跑了,借的钱也没还,而土地出让人却找到Y,说办理她同学那块地尚欠土地款9千多块,这笔钱无论如何要Y先还着,吵吵闹闹。
  Y在诸多证人的签字下,同意为同学偿还所拖欠出让人的钱。现Y要求起诉同学要求偿还借款和自己垫付的土地款。
  案子标的2万多,却有不少工序。
  以什么理由立案?借款?也只能如此了,靠点边,何况也有一份借据。但还不能确定,和法官同志商量,他们也不知道如何办好,拿了材料就去问立案庭,立案庭研究后认为,分开两个案立,一个借款纠纷,一个买卖合同纠纷。
  那垫付的9千多元属买卖合同纠纷?我脑子很久才转过来,也许是买卖土地纠纷吧。
  能立了就行,不用想那么多。小小案件竟扯出两个法律关系来。
  那个借款纠纷案好办,因有借条;而那个垫付土地款即买卖合同纠纷案,却有点罗唆和复杂。
  为了增加对Y那同学的压力,我申请法院去国土局查封土地使用权,让对方尝试下司法威严的滋味。
  同时为了加强证据,我申请法院对一重要证人进行了问话笔录,为的是证实Y垫付的土地款事实属实。那证人是村干部(城中村)。
  得知问话顺利,心理高兴,有这东西比一大堆的证言有效多了。
  为了进一步加强证据,我又申请法院准许4个证人出庭作证。这是我从没试过的做法,似乎也只在书本上出现的考试要点,目前实实在在地发生了。
  有点无聊,也为很多律师不屑:这么小的案件,真是兴师动众。
  其实有深层次的原因,Y在我的面前大倒苦水,说其母在医院严重病危,最大心愿就是打赢这官司,那就安心了。动情之处,眼泪直掉。
  我受不了,就绞尽脑汁,想出查封,也想出了做笔录,更想出申请证人出庭,把各种法律途径穷尽,给她个尽职的印象。如是平常标的不大的案件,连查封都不轻易动。
  开庭那天终于到了。合议庭审理!庭上也密密麻麻坐满了人,我有点后悔,萝菠带沙,连证人的朋友亲戚都过来看热闹了。
  庭长在开庭前“宣读”一封信,原来被告写了封带强硬口气的威胁信寄给了法院。
  庭长转身向被告的代理人(被告没出庭):你当事人打算买炸弹来个干什么?
  我差点笑出声来。那家伙竟然在信中说要买炸弹炸我方当事人和法院!真是晕头转向了。
  代理人低着头很久没说话。
  庭长:看来我先要把你的委托人拘留了再开庭。
  被告的代理人忙抬起头:他有错的地方,我代他向你们道歉。
  我想笑,赶快把头埋到了桌下。坐在旁边的当事人看着我莫名其妙。
  两个案合在一起开。不久判决出来,都支持了Y的请求。剩下就是执行问题了。
  Y过了几天跑到办公室,拿着判决书给我看,只见最后歪歪斜斜写着一行字:革命尚未成功,同志仍需努力。
  这是我母亲临终前写的。Y眼眶红红的。
  
2008-7-12 9:15:06律师是如何熬过来的(64)—— 一封书信引发的奇案
世界之大,无奇不有。世界熙熙,皆为利来;世界攘攘,皆为利往。
  Z借给同居男友几万元,分手后,Z凭借条起诉男友还款,一审二审胜诉,进入执行阶段。
  执行过程中,Z收到男友的起诉状,诉其偿还借款几万元。
  Z拿到起诉状,看着借条的复印件,怎么也想不起来自己什么时候向男友借过款,但欠条上确实又是自己的签名。
  比照来比照去,Z认定签名是真的,且来自给他人的一封信中的签名,而这封信就是写给自己诉前男友借款纠纷案中原代理律师的。
  但这封信如何到了对方男友手中呢?难道是自己原代理律师所为?
  一审开庭,她要求核对原件。
  看到了那狭窄的、长不到8厘米,宽不到4厘米的狭短的借条时,她确认了自己的想法。
  此借条系伪造,准确说是从那封信中把最后签名和空白的地方一起裁下来,事后打印上去形成借据。
  她要求对借条进行鉴定,但鉴定什么,自己也说不出所以然,只是说借条有假。一审法院最终判决她败诉,承担还款责任。
  前男友开始得意洋洋起来了,胜利的曙光就在前头,正在被执行的几万还款仿佛很快被冲减抵销了。
  想以官司抵销官司。不惜伪造一张严重不符合常规的借据。就为了那几万元。
  也可见拿到了借条,到了法院是那么轻而易举获得判决。仅仅是因为借款的数额太小?
  Z不服,找到我们上诉。我们再三问她:你确定借条上的签字是那封信上的签字?
  她说:绝对是。
  既如此,我们首先申请法院对她原来的代理律师进行问话笔录。反馈回来的信息是,原代理律师并不清楚那封信去了哪里,找也找不到。
  但据原代理律师说,前男友现在这案子的代理律师,原与其同所,半年前转到其它所去了。我们猜测到了点东西。
  使出最后关键一招:向法院申请对借条作如下鉴定:一、借据上“签名人:”三个字及其冒号与其它的字句是否系同一规格、同一型号、同一打印机打印的;二、借据上“签名人:”三个字及其冒号与其它的字句是否系同一时间打印的。
  我们对鉴定结果充满信心,真的就是真,假的就是假的。一个月后,鉴定结果出来,证实了我们的想法,借据是虚假的。
  原来,对方把信件内容最后非常狭小的空白地方连同“签名人:”及署名裁下来(“签名人:”三个字符及信件内容是打印上去的,只是最后的签名为手写),然后通过打印机在署名上面非常有限的空白地方打上借款内容,炮制了一份借据。
  这已涉嫌伪造证据骗取钱财的刑事犯罪。
  案情出现戏剧性变化。前男友打来电话,说借条不是他伪造的。
  那是谁伪造的?Z口气粗了起来,显示出宜将剩勇追穷寇的气概。
  是我律师伪造的。前男友的供出了他的律师。我吃了一惊。
  为了打赢官司,为了拿到多点提成不惜伪造证据,律师牌岌岌可危。
  叫你律师给我电话。Z更牛了,以秋风扫落叶之势向此律师拿了赔偿款。她没举报那律师。
  作者:wjlawyer 回复日期:2008-7-14 9:43:08律师是如何熬过来的(65)—— 查询难 难于上青天
查询,是律师业务开展的致命伤。比如,户籍查询。
  这次委托人是力哥,那个在省城当律师的力哥。刚执行业头几年,查询户籍是很容易的事,凭律师证、所的介绍信就行了,可这两年,却愈发艰难,碰壁不少,令我对律师证作用的信心大减,抓在手中的红本本,总觉得不踏实,觉得那么脆弱,那么令人受伤。
  但难兄难第请求帮忙,我只好重新去碰碰运气了。
  到了派出所,工作人员头说负责户籍的去开会了,改天来吧。
  第二天,再到那里。
  到分局去,这里不准查。头也不抬。
  为什么不给查?我问。
  只有公检法才可以查。头还是不抬,对着电脑在敲打着。
  我这么帅气的律师,站在你面前也不望下?太浪费了吧?我一转身就出来。这种情况说半句都多余。
  到分局科,警官抬头威严地扫了我一眼:分局不允许查。到市局去吧。
  为什么不给查?我再次问一遍本已多余的话,目的仅仅是为了打个圆场,缓和下气氛,不致让人觉得我是哑的。说出来的那一刻我已开始转身。
  这样查下去,不会查到公安部吧?我目光瞟向了遥远的首都,不禁一阵沉重和烦躁。
  到市局去碰碰运气吧,或许那里真的可以查呢。尽管前年查过碰一鼻子灰,但我相信时间可以改变一切。
  科长态度很好,说要你们主观部门的介绍信,才可以查询。
  就是你们律师主观机关开个证明,同意你来查询的证明,简单说司法局在你们的律师函上盖个公章写上同意两字就行了。科长解释得不厌其烦,透明度颇高。
  什么年代了,还要国家机关出介绍信?行政执行到这种程度?我站在那里很久没挪开脚步。
  有一线希望就争取。我到司法局去,那里可是律师之家,律师的娘家,没理由不照顾下吧。
  工作人员觉得不可思议,说司法局出证明是不对的,建议我去起诉公安局行政不作为!
  从娘家出来,我垂头丧气,这么丁点的事都办不好,真无颜去见力哥。至于起诉公安局,我还没有那个心思。
  有个律师状告看守所不给会见,后来公安、检察、法院、司法等机关联合发文决定,对符合会见条件的律师不能找任何借口拒绝。
  我们这些后辈现凭借律师证等手续就可顺利会见了。可是,当时那律师给无形封杀了段时间。
  我没那个勇气去做第一吃螃蟹的人。对于铺路的前辈,我只有表深深的崇高的敬意。
  我请当特警的一位校友去帮忙,也没有效果。黔驴技穷了。
  我问力哥:盖其它派出所的章行不行?
  这在实际办案中根本就是不行的,要么就是所在派出的或分局,要么是市局的,我问这么幼稚的问题是为了给自己有好受的结果,而不至于两手空空。
  后来,陆续有几个异地律师朋友要求帮忙,我都推卸了。
  律师业务就是这样萎缩的。
  作者:wjlawyer 回复日期:2008-7-15 15:27:08律师是如何熬过来的(66)——别把法律当儿戏
简单的工伤案,W在某工厂工作,被机器闸坏两根手指,构成7级伤残,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住院手册等等一应俱全,买本工伤手册指南书籍,按计算出近5万的赔偿金额。
  车途奔波到了另一区劳动局仲裁委立案交费,等待开庭通知。
  过一个月,仲裁委会来电:对方单位说没有收到工伤认定书,要求迟点开庭,你看如何?
  从工伤认定到我方起诉,已过去半年时间,一般人都有足够理由认为厂方无论如何是收到了工伤认定,并有理由认为是厂方放弃了申请复议权利。
  这仅仅是认为,劳动局若说疏漏了没送给对方,你也只能哑口无言。
  我不想争辩,说,好吧。
  两个半月过后,劳动仲裁委会召集双方开庭。对方竟然又提说没收到工伤认定书,要求延期开庭。
  我惊讶地掉头回望仲裁委会如何解释。
  我们的同志已用挂号信方式寄给你单位了,怎能说没收到?你们收到了却不复议,放弃权利,因此我们才通知开庭。仲裁委会一委员一脸的严肃。
  对方坚持说没收到,依然坚持只对工伤认定有意见,对其它的没意见。
  我一听这话,心理窃喜,不懂法律不等于不要负责任,何况已给你机会,就等着法院执行吧,别当法律是儿戏。
  庭开完,对方也在上面签字确认庭上所说的话。我就等着下达裁决书可。
  可是,后来,我才发现,对方就是把法律当儿戏玩弄于股掌间。
  开完庭过去一个多月了,还不见裁决书下达,已严重超期。打电话过去,仲裁委会闪烁其辞,说局长压着呢,你找局长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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