赏了钱,
我道谢,
再到下边把盘缠借。
“莲花落”、“数来宝”等乞丐说唱艺术一般说来都是极通俗的,形式也极简单,并有一定规。
下面一段是典型的“莲花落”的唱词:
挨过打,
受过骂,
好歹学会江湖话;
江湖话,
江湖口,
走遍天下交朋友;
说朋友,
道朋友,
秦琼当过马快手;
秦琼当过马手快,
好汉出在瓦岗寨;
瓦岗寨,
大有名,
有个八弟叫罗成……
这是一个开场白,接下去则根据眼前具体景物而随机变化。如“走一步,又一步,不觉来到某某铺”。这是常用的套语。“掌柜的锅饼大又圆,吃上一年又一年”。这是对锅魁店铺的赞词。“掌柜的鞋底打得不粑,不硬,不厚又不薄,穿起走路最巴脚步。”这是赞美布鞋店老板。“掌柜的棺材做得好,装走死人不得跑。”这是对棺材铺的谐谑。如此等等,主人被他们唱高兴了,便打发几个钱,让他走人。不仅形式简单,而且运用灵活,以这种方式乞丐与社会各行业广泛接触,与各色人流频繁对话,在交流对话中,他们有意识或无意识地传播着主流文化的基本精神,把诸如仁爱、宽厚、孝顺、积善成德、积恶成怨,以及德有善报、怨有恶报等理念以极通俗的形式向大众传播,这一点以盲丐的唱“善书”、“百子歌’最具代表性。
沟通雅俗 整合民俗 二雅俗互动的民俗表演(1)
民俗是一个民族或国家在长期社会生活实践中形成并沉淀下来的一套行为方式、生活方式,以及与此相关的心理倾向、惯例、禁忌、信仰、道德风尚等等。它世代相袭,流传广远,并见诸于人们的日常起居的行为动作之中。民俗作为一种文化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一个民族或国家的社会生活、行为体系、社会心理均有着重要影响。
考察乞丐的行为与活动,我们惊异地发现,乞丐不仅谙熟各地的民风民俗,通晓传统的岁时节令,而且对于各地区各阶层的行为习惯、心理倾向、信仰、禁忌,乃至各种民间庆吊规则、婚丧礼仪等等民俗事项无不了然于胸,称之为民俗专家都毫不为过。乞丐把这些民俗知识、社会知识巧妙地融入自己的行乞活动中,把被人唾弃鄙夷的乞讨活动与令人敬畏有加的民俗表演有机结合在一起,从而使自己的行乞活动合法化、民俗化。在此过程中,雅文化被民俗化、社会化,雅俗之间实现了某种程度的互动交流。而雅俗互动交流的文化媒介又是乞丐。
乞丐们是民俗活动最积极参与者,每当传统的岁时节令来临之际,他们每每装扮成民间信奉的各种神、鬼、仙、道,给千家万户送去祝福、希望与吉祥,为人民大众带来喜庆、娱悦与欢笑。对乞丐而言,这些活动或许只是糊口谋食的另一种伎俩,对社会而言,则不啻是民俗传播、社会交往、情感整合的一项极重要的活动。乞丐,这群卑贱的不足道的庸劣之辈,就这样又一次担当起了文化媒介的重要角色。
乞丐的民俗表演活动大体是围绕着中国社会传统的岁时节令而展开的,诸如年关、春节、元宵、端午、中秋等等,其中最主要的当数年关前后的“接财神”的民俗表演。
接神是中国传统社会中一项重要的民俗活动,民间信奉的诸神如“灶王爷”、“财神”都是主宰人们生计与财富的重要神灵,每当年关时节,人们都要以隆重正规的仪式迎接他们的大驾光临。例如,接灶神通常在大年三十子夜时分进行,人们把“接神桌”抬出房来置于院子中,然后把“百份”置于桌上,使其朝吉方或南方。“百份”也称“天地”,是画有天地间的诸神像。在“百份”的前面,摆上苹果、香蕉、梨子、桃子等供品,点上红蜡烛。到了深夜之时,人们打开大门,热烈地燃放爆竹,主人穿着礼服来到接神桌前烧香叩头。这时候,有的人家还“焚钱粮”,即焚烧用黄纸做成的“黄钱”和银状的“元宝”,以及焚烧印有欢迎诸神降临字样的“接神咒”。为了迎接灶王爷的降临,人们将已准备好的新的灶王爷的神像在贴在厨房里,以示灶神已降临了。按财神的仪式与引也大体相仿,不过有的地方在年关,有的地方则在大年初二,在接财神的这一天,各家各户,尤其是生意人家一大早就要给财神像供上祭品,焚香拜祭。北京民间还有到广安门参拜财神庙的习俗,在庙里烧香拜祭以后,人们便把神前的元宝带回家,用红布包起来藏在床下,以示来年发财。(参见《中国民俗文化》)
不知从何时起,乞丐们便开始扮演“送财神”的角色了。而且不论何地的乞丐,都担当了这一角色。如广州,乞丐们每年到了除夕,便把事先准备好的大红纸印就几个字“发财”、“财神”、“一见大喜”、“开门大吉”、“迎接财神”等等之类,在半夜分头贴在商铺民居门口上面,当大年初一早晨,他们就沿户讨利是。该地有的乞丐在除夕那一晚上,直接上门“送财神”,他们穿着较新鲜的衣赏,穿街走巷沿门扮演送财神的角色,每至一户,先大叫一声“财神到”、“迎接财神”,接着给了张红纸条,讨利钱。(参见《近代中国江湖秘闻》,河北人民出版社,1997年)
乞丐“送财神”的民俗表演遍及各地,形式各异,花样繁多,兹略举数例以窥其大概。
在四川新繁县,正月初一那天,“乡里无赖以粉墨涂面,持鞭为优伶状,立于庭中,主人必给钱乃去,谓之‘送财神’。或第以红纸刻印神高唱于门者,亦如之。”(《新繁县志》)而在成都地区,正月初二为财神日,是日,乞丐面涂黄铜粉末,头戴黑纸乌帽,扮作财神,沿街求乞。当地有一说法:“财神不开口,就能发大财,财神一开口,今年就倒霉。”因此,扮成财神的乞丐一到门口,人们不等其开口,就急忙送上若干钱物。(永尾龙藏《*民俗志》)湖南的情形又有所差别,正月初一、初二、初三都是送财神的时间,当地乞丐在这几日要忙煞一阵,他们把印有“赵玄坛骑虎”字样的小方红纸送到人们家中,一进门就唱“财神进门来,四季广招财,富贵多子孙,天选状元来……”主人赶紧施以钱物,将乞丐送来的财神像恭恭敬敬地接过来。(娄子匡《新年风俗志》)
各地的送财神活动被乞丐们扮演得各色各样,四川的乞丐们往往扮演成赵公明元帅的模样给每家每户送财致富。其状甚是有趣。
按中国民俗,赵公明元帅是民间崇奉的财神。据说主管着人间财富的分配大权,故士农工商都想得到他的青睐,常年家里都要供着他的那执鞭骑虎之像,时时给他焚香顶礼,献上雄鸡刀头。不知起于何时,乞丐们利用国人这样求财心理,在新春节年关时节,扮着“财神”去给大家“送宝”。为了扮演得逼真,乞丐们还专门找戏院里去租借盔、铠、官靴、金鞭,但大多情况下以简装行事,用纸牌扎个头盔,身上沾挂些筋筋吊吊的彩色纸条权作铠甲,金鞭则索性以一节红甘蔗充数。重要是手中那砣“元宝”,一边挥动“金鞭”,唱起“金银财宝滚进去,跳蚤臭虫滚出来”之类例行吉祥词曲,向主要祝福乞赏。旧时国人迷信,明知面前是个捧着“水货”金元宝的乞丐,但此时此刻,谁愿将“财神”拒之门外?于是主事家总是恭恭敬敬地奉上预先用红纸封好的钱包,以谢“财神”的惠顾,纵然“财神”联翩而至,主人不以为多,反以多财多喜而欢慰。
沟通雅俗 整合民俗 二雅俗互动的民俗表演(2)
乞丐有很强的文化适应性,民俗信仰什么,他们就扮演什么,财神具体的化身是谁,他们就扮成谁。于是“送财神”的民俗表演又有多种衍生变种,诸如“黄牛叫”、“摇钱树”等等即是,其中,乞丐又成了活动的主角。例如:无锡地区的乞丐在年关时节除扮演“贴财神”、“跳财神”、“跳狮子”等角色,还有一种“黄牛叫”,一乞丐装黄牛,用麻袋套头,袋底两角扎成牛角,另一乞丐牵着唱:“黄牛到,生意好,先生老板赚元宝……”袋中乞丐不时应以牛的叫声。
南方的泉州,乞丐在年关时节还有“摇钱树”的民俗表演。每出常两成群,提一带叶树枝,上用红线结四五串铜钱,摇之则响,挨户去摇。二三人齐声喊“摇钱树啊!”便往下共唱(边摇边唱)“钱树摇得直,红旒伞,金交椅!钱树摇得响,剩钱剩银可买田!一摇兴旺,二摇发财,三摇双生贵子,四摇四代两公卿,五摇五男二女,六摇六国苏丞相,七摇七子八婿,八摇八仙朝国老,九摇遥九尚书,十摇十子十媳妇——恭喜发财啊!”主人对此不吝给予二枚铜片。
年关时节还有一些极具谐趣喜庆的民俗活动,如“乌龟王八叫”,其中的主角自然又是乞丐。如无锡,年关时有“乌龟”上街头叫闹的民俗,乞丐头上套一柴圈,扎成头尖和四脚的龟形,脸上戴柴圈眼镜,手里摇着破薄扇,到店家门口跳着。嘴里唱着:“乌龟上街头,生意闹啾啾,我香鼻子,橄榄头,大乌龟出在四川峨眉山,小乌龟上海阴沟洞里吃泡饭,大乌龟哪哼叫?呷呷呷,小乌龟哪哼叫?叽叽叽,大小乌龟一道叫呷呷呷,叽叽叽,勿要叫,勿要闹,问老板先生讨个铜板卖药料,药煞乌龟勿来讨。”用吉利话来获取店主的欢心。
又如东北,乞丐们在年三十夜色里,也化装成一“王八”形象。或头顶*帽盔,或身披纸制的“王八盖子”,都涂上绿颜色。窜到街头,手拿算盘,来到商店门前,故意摇晃起算盘珠,哗哗作响,当着老板和学徒们面前,大声喊道:“东家算账来了。”意思是说,我家老婆与你(指掌柜)相好,已达一年之久,时至今日,该给我这个“王八头儿”一点酒钱了。人们见他这种打扮无不捧腹大笑。掌柜的更是喜形于色,煞有其事地叫着柜徒,快快多给一些钱,使其满意而去。人称此谓“王八大算账”。
正月十五的元宵节也是民俗活动的重要时节,龙灯是这一节令的重要活动标志,故又称“灯节”。元宵节一般由正月十三开始,持续到十八日,此间民间有挂灯笼、舞龙、玩灯、拔河等庆典活动,热闹异常。在元宵玩灯的活动中,“灯官”、“灯官娘子”是重要的角色,他形象滑稽、动作引人发笑,因此,这一角色照例又由乞丐来担纲。在“灯官”秧歌中引人发笑的是“灯官娘子”,他面敷脂粉,头佩鲜花,身穿大红棉袄,脚着破鞋一双;另有一个小丑身背龟形大圆盖,手拿着算盘,跟随“灯官娘子”屁股后转。每逢行近商店铺户门前时,坐在轿上的“灯官”指着他们二人向商店铺店求赏,名曰“算嫖账”,若得柜伙大笑起来,得到“赏赐”就跑。
此外,端午节、中秋节、孟兰节的民俗活动,也有乞丐们忙碌的身影。例如在四川地区,乞丐们在端阳节送粽子,其状大致与“送财神”相类,乞丐手中虽然提的是一两串真的糯米粽子,但那纯是“道具”。象征性地送上门,主人按例赏了钱后,绝没有把它收下之理,乞丐因得以反复送人。
中秋节送月饼,“烧鸭子”,这“烧鸭子”实则是一件精美的工艺品,由乞丐以自己的巧思用篾条做骨架,硬纸壳塑胚,外面再糊几层桑皮纸,上色后又蒙一层油封纸,最后再抹上一层香油而成,“鸭子”形、色、味几可乱真。故此,凡中秋节有送此物的乞丐登门者,主人家总不免提在手上审视把玩一番,复加赞叹一番,然后心甘情愿地给乞丐几个赏钱,把“烧鸭子”还给他,挥手打发其离去。
盂兰节的“群鬼会”也是乞丐们大显其能的时候,我国每年农历七月半,各地要办“五猖会”,届时城隍菩萨要出驾巡游。除了城隍夫妇的“銮驾”,还得有一大群阴曹地府的鬼官、鬼吏、鬼座和群鬼“护驾”,诸如鸡脚神、无二爷、无二娘、无二娃(小无常)、判官、小鬼、夜叉、牛头、马面等形形色色的鬼魂,都要由活人装扮,长长的队伍,有时要拉几条街。这其中间除少数由一般人(如顽皮少年,在神前发有誓愿者)充当外,大多数“群鬼”均由乞丐扮演,他们百无禁忌,只要有酒食充饥,什么角儿都可以充当。
乞丐假民俗表演之名以行乞讨之实的活动可谓是无孔不入的。众所周知,在中国古代的精英阶层中有一种很强的无神论倾向,各种宗教意识因此难以在雅文化中立足。但在广大民众中却有较浓厚的宗教意识和宗教信仰,道、佛诸教因而在俗文化中拥有广泛的影响。民众相信神灵的庇佑,相信作为神灵媒介的巫师、道士、和尚的“特殊”作用。乞丐们便充分利用了民众的这一心理倾向和习俗,扮演成僧、道、巫师,以化缘之名行乞讨食。他们的化缘之名行乞讨食。他们假化缘行乞堪称是一场绝妙的民俗表演,乞丐则个个堪称是技艺高超的演员。为了让表演成功,乞丐们往往要作精心化妆,他们身着袈裟或道袍,剃成个光头,或戴个蓬松的假发髻,或头顶道士帽,一手持钵,一手执棕拂尘,于是,一个活脱脱的僧道便出现在你面前了。
沟通雅俗 整合民俗 二雅俗互动的民俗表演(3)
乞丐者流本是被主流文化排斥的亚文化边缘群体,在大部分时间和场合,他们与主流社会的文化活动是隔绝的,只有在一些特殊的时间与场合——传统的岁时节令的时间和民俗活动的场合,他们才被人们所正视,乞丐们也抓住这个时间和场合以尽情表演,通过他们别具匠心的民俗表演,乞丐不仅传播普及着民俗文化,并且婉转地表达了自己的生命价值与文化存在。他们借民俗表演之契机执着地向主流社会靠拢,尽管主流社会并不会因此而向他们伸出热情的双手,但他们仍然从中获得了某种生存的权利和生活的欣快。
沟通雅俗 整合民俗 三边缘性的社会化服务(1)
乞丐的卑贱地位与边缘性身份决定了他们可能担当一些边缘性的社会工作,这些工作或服务多是主流社会人们不屑为或不曾为的工作,这些工作或服务不在社会生产服务的行业体系之列,不是社会生产活动的“主业”或“本业”,但它又是社会所必需的不可或缺的工作或服务,如丧葬服务、苦力贱作之类。乞丐们不嫌其贱,不厌其苦,积极投入到这些无人问津的行当,向人们提供了一系列生老病死所必需的社会化服务,为人们社会生活的维系与发展也算略尽了一份绵薄之力。
乞丐的社会化服务工作多在边缘性领域或行业中展开,如前所述,所谓边缘行业,就是社会中为人贱视、忽视而无人问津的一些特殊生产性活动或服务性活动。在传统社会中,这些生产和劳务不在社会“正当体面”行业(所谓“七十二行”)之中,从某种意义上说,也不在国家控制机构管辖范围之内,故此,我们名之为“边缘行业”,之所以称为行业,因为这些生产和劳务虽不“正当”、“体面”,却也是人们社会生活所需要的,因此,不论从哪个角度看,乞丐所从事后这些“边缘行业”都具有其相应的社会价值。
这些边缘行业所涉及的范围大体上包括:各种苦力贱役(替人推车上桥、为香客拂尘、收殓死尸、巡更)、操办殡仪的杠业,充当“海捕”、捉蛇卖蛇、当“保保”、做干爹等等。
先看看各种苦力贱役,乞丐最常充当的苦力是替人推车上桥(或坡),帮人搬运装饰货物。比如成都旧时四门城门洞,多是各路板车队伍的出发点,一些拉长途的大板车需要临时从这里雇佣一些“飞蛾儿”(拉两边的帮手),乞丐们便一大早带上背绊在这里守候待雇。
按规定,除了事先议定路途、工钱,一路上还由车老板管食宿,临出发前,还要先管饱一顿“牙牙饭”。此外,临时推车上高坡,过大拱桥,从杀远走高飞背后猪肉上案桌,在水陆码头上装卸货物,代人从米市上背米等等劳役,也常有乞丐们的身影。(参见:《近代中国江湖秘闻》,河北人民出版社,1997年)
死尸为常人所忌,因而看守、收殓尸体便成为乞丐们当仁不让的行当了。民国时,吉林扶余县每逢衙门杀人,都要到花子房附近的杀人场来执行。有的哭主(死刑犯的家属)事前打好招呼,雇花子看护尸体,以便自家来领,有的雇他们为死者洗脸,穿衣埋葬等事。无哭主的由花子们剥去死人衣服,将尸体抛之沙坑内任野犬分食。因此附近野犬多而凶,几断路人。冬季的尸体容易保管,如一时哭主不到,花子房能代为收存。有时室内并存几具尸体,观之不免毛骨悚然。而花子们对此视作家常便饭,任意摆弄,有如儿戏。此项收入,较平时乞讨为多。
在泉州,乞丐是街道专项清洁工,如遇有清理污物,清除死猫死狗,甚至路旁尸,水流尸亦多雇丐搬运。
内蒙古包头市的“梁山”丐帮的花子们也是官方许可的专殓死尸的角儿,人们收殓尸时,扒下死者衣物归己使用,然后将尸体堆集一处,点火焚化。
做死人的生意还有种种形式,广州乞丐承接担买水,粤俗死人,有担买水的礼制,担的意义,是替死者招魂,买水是用来为死者洗脸。这两种工作,都是由孝子担任的,如死者无子或者是找不到亲属代替时。就迫得要雇佣这种乞丐了。所以在广州近郊的河南凤凰岗、小北、大北一带地方的茅寮,当眼处常见挂着“承接担买水,涕泪长短,价钱另议”的招牌,是亦职业中的别开生面。除敛尸抬死人,乞丐还下河捞“水打棒”(川中溺死者尸体的称呼)。已经浮上水面的“水打棒”多系淹死了好几天的尸体,那令人发怵的形象谁也不敢、更不愿去碰他,自然只有乞丐去充当这种贱役了。至于瘟疫流时之时,市面上出现的无名疫尸,以及凶杀暴死者狼藉的尸体,经允许或法医验尸后,也例由乞丐来收殓。(参见《近代中国江湖秘闻》,河北人民出版社,1997年)
此外,守尸棚、守丧、报信也是乞丐当然的“业务”。
由上述种种情形可知,但凡习俗所忌讳而无人敢于涉及的劳作活动,就是乞丐们努力进军的劳务领域,在这方面他们自认命贱、百无禁忌,因而突破了常人所固有的心理障碍,从而开创出了自己的“特色产业”或“垄断行业”,上面所讲的大多属乞丐的“特色产业”,而现在要谈的“杠业”则属于乞丐的“垄断行业”。它不仅是乞丐们专门经营的,而且是规模可观的行业。
旧时有专门为社会提供婚丧庆吊仪仗服务的行当,北方称作“杠房”或“杠局”,所谓“杠房”即专门出租葬礼仪杖的,如罩棺材用的绣花缎子官罩,仪仗队用的开道锣、伞、扇、旗、牌、车、桥、硬器之类。同时,还代为雇佣从事执掌仪礼、抬杠、打执事的人员,乃至代购寿材等一切用物。实际上,杠房成了承包办理丧事的专业行当。抬杠、打执事之类粗活,虽然颇有讲究,但终必是低贱事。杠业在南方则称为“仪仗铺”。如广州西关上下九马路光雅里就集中了当时许多有名的仪仗铺,诸如“万福”、“丁财贵”、“多多福”、“颂多福”、“永全福”、“联福”、“广福”、“有丁财”等等。仪仗铺的常务管理人员不多,一般只有店东及伙计若干,分掌经理,联络,出江(专门到邻近广州的各城乡接办红、白二事和会景仪仗——及保管仪仗应用各物诸事)。接待仪仗出列的人员则临时雇佣,以乞丐、游民、老人院及孤儿院的成员为对象,其中尤以乞丐为主力。由于广州乞丐由关帝厅人马的丐帮首领控制,故每有红、白仪仗事务,需要临时雇佣乞丐充伍扛夫时,则由仪仗铺老板与丐帮首领协商好,丐首统一支遣乞丐,仪仗铺所付酬金也由丐首统一分派。
沟通雅俗 整合民俗 三边缘性的社会化服务(2)
川中乞丐也包揽婚丧仪仗的活儿。由当事人家专门上门联系,按当地习俗,婚丧仪仗照例由乞丐们承包。婚仪中花轿前后一拨打彩伞、执旗幡的均由乞丐担当;丧仪中,抬祭幛、举挽联也非乞丐莫属。由于是主人请来的,事后的赏钱自然比上门乞讨者丰厚许多,而“剩八碗”也首先款待他们。四川有名的“戏圣”唐芷林,殁于重庆棉花街,运枢返成都之日,不但全市川剧艺人个个戏装执绋,更有军、政要员及社会名流送的挽联,其殡仪仗队伍中雇了全重庆市的乞丐(盲、跛者除外),一人扛四副挽联尚未全数扛完,死者偌大的哀荣成全了叫花子的扛业生意。
乞丐的边缘性社会服务工作除了具有卑贱、脏苦、习俗所忌等特征外,还有就是与乞丐的角色特征有关,例如,替人家子女做干爹,当“保保”就属此类。
乞丐的“边缘性”劳作是多种多样的,不分场合,不论险易,哪里有空子他们就往哪里钻,那里有缺他们就在那里填补。近世的上海就有这类乞丐。他们大半都是十三四或十四五岁的孩童,以男孩居多,专候在二白渡桥、自来水桥、天后宫桥、盆汤弄桥、老闸桥等处,轮流帮人力车夫把车子拉上桥头,然后向车中的乘客乞钱。这种童丐是有组织的,每人都拜有一个白相人“爷叔”,日缴二三百钱,否则便不能安然拉车。
另有一些乞丐还干一些开汽车门、在码头替行人搬运行李,拾荒等杂务。开车门是近代沪上新出现的一种乞丐,他们衣冠楚楚地专候在三大公司,戏院、酒店、舞场等处门口,将坐车来的车子号码记住,客人出来即去找来车子,恭恭敬敬地找开车门送上车,然后笑嘻嘻地伸手讨钱。倘不给钱,便饶舌不止。对没有车的客人,还代为叫车,以得到几个铜子。在沪上还有所谓码头丐,这种乞丐大都有家室,专候在各个码头帮人提包抬货,生意好时,一天可得七八角钱。(参见:《清稗类钞·乞丐类》,转引自曲彦斌《中国乞丐》,辽宁古籍出版社,1994年)
清末民初的京城,还有一种专“赶庙会”的女乞丐,穿的衣服并不十分破烂,都用布包着头。有的手拿布掸,有的手拿香头。当时,土路很多,交通不便,一路上尘土飞扬,逛庙会的游人满身尘污,颇为扫兴。此时,女乞丐就赶来与游人掸土或点烟,以此讨钱。游人遇到这种乞丐不但不厌烦,反而很高兴,于是给钱也不吝啬。这种女乞丐在一个庙会内能讨到很多钱。她们俨然成了香客的侍应生和服务员。
乞丐“边缘性”劳作还包括做些拾荒捡破烂的活,在广州,乞丐拾荒称为“执地”。其中又分作三种:其一为拣垃圾,这种乞丐,手执铁钩每天不停地向垃圾堆中扒拣杂物,主要是拾取五金和其他人弃我取的东西,搜集起来整理好后,就携去横墟(即收买废料铜铁的集中地)发卖,由于当时很少人注意到废品利用,同时由于民国时期内战频频,五金价格不断暴涨,故他们每日所得,足够所谓一日六餐——早午晚饭,两餐茶和一餐鸦片烟的日子。其二是执字纸,这种乞丐每天掮着竹箩不论早晚,到处去拾取街上的废纸,替各大商店清除旧字纸,积集起来卖与收买旧纸店,然后再转售给制纸工厂作制纸原料之用,同时在纸堆里,拣出信封来撕下邮票,去卖给收买旧邮票的商店;有的更利用国人爱惜字纸的心理,持着一本写上“爱惜字纸,功德无量”的缘簿去赂商店劝捐。乞丐拾荒的第三种形式是拾烟头,这种乞丐是两人合作的,甲出动拾烟蒂时,乙则在家做卷烟工作。拾取烟头的地方,除了码头之外,所有酒楼茶室、轮渡码头、戏院公厕,以及各个公众场所等,都是他们的目的地,拾得的烟头带回家里去烬晒干,加工卷烟。这种烟叫“锦卤烟”,顾客是一般苦力和乞丐,由于价格低廉,故销路极畅,可谓供不应求。(参见:《近代中国江湖秘闻》,河北人民出版社,1997年)
这种劳作既是清道夫的工作,又是废品回收利用的工作。
而打更巡夜则是乞丐边缘性社会化服务工作中的美差肥缺,一般由乞丐中较有地位者充当。
清人顾禄《清嘉录》卷十二《十二月·叫火烛》载:“残年房夕,有击析沿街高唱‘警防火烛小心’者,名曰‘叫火烛’。(按:蔡铁翁诗云:‘黄昏火烛何人叫,乞丐沿门打竹梆。’)今俗,即巡更者为之。”乞丐大都单身四处流浪,寒夜,尤其是年节夜,常人都合家团聚,而“叫火烛”的事,只有从这些人中雇觅,乞丐也乐得借此讨得比平时丰厚得多的犒赏。
重庆旧时称打更匠为“二分半公事人”,是团防团总委派的职务,充当者大多为乞丐。彼时重庆洪岩坊有三个因嗜酒、无亲友、半残而沦为乞丐者,分别姓刘、敬、张,被时人呼为“三友失业社”。其中刘为打更匠,此乞丐除例行打更巡夜,往往充当官府与丐头的中介人,他们还是作奸犯科者的同伙、包庇者。试想:深夜巡街,发现可疑分子,如无好处奉上给他,他鸣锣撵逐是轻而易举的事。此外如有路毙,打更匠可呈报保甲,领具薄板,叫两个乞丐抬去一埋,所以这类打更匠在乞丐群体中地位较高,往往是乞丐承揽丧事的经纪人。
乞丐的边缘性社会化服务工作是卑贱的、肮脏的力役,是大多数人不愿干或不屑于干的。而且为习俗所忌讳,尽管这些行当不乏有利可图之处,但世人多不涉足,上述种种营生即属此类。除此而外,在乞丐的边缘劳作中,危险的行当也是他们垄断的领域。
沟通雅俗 整合民俗 三边缘性的社会化服务(3)
综上所述,乞丐所从事的上述种种边缘性社会化服务工作大多不在主流社会的职业范畴,因此,尽管他们作出了许多社会化服务、有些甚至是有利于社会生活的劳作,但是,他们声名仍没有丝毫的改善,他们仍背着“无恒产、无恒业”的标签,其实,客观公正地看,这一标签并没有确切反映乞丐的社会身份特征。乞讨求食固然是他们赖以安生立命的重要手段,但却不是惟一手段。
边缘性劳动常常是他们获得衣食之需的补充手段。
丐帮群体活动 一丐帮的形成
乞丐最初是一群匿名
性的伙众,他们的乞讨行为大多是以个人方式出现的,发展到后来,始出现了群讨群要、分工合作的集团形式。从匿名伙众到丐帮,其间应有一个长期的演化过程,这一演化过程的具体历史环节,我们已难知其详,从逻辑上分析,乞丐群体的形成主要归因于乞丐现象作为一种结构性社会文化现象的长期存在。长期的同质活动必然产生与之相应的首属关系(感情的、血缘性、人格化的),而首属关系的持续交往必然形成相应的同质群体(参见:《组织社会学》),丐帮因此应运而生。另一方面,丐帮之形成与乞丐亚文化类型的形成有密切的关系。当一群原本互不隶属、互无联系的乞丐一旦拥有相同或相近的。
文化时,即当他们拥有相同或相似的行为方式、生活方式、行为取向、人生态度、人格特征、信仰习俗时,在他们中间聚合成以共同目标、共同利益、共同活动为基础的群体就是顺理成章的事了。同时,丐帮的形成还反映了乞丐从无职业身份、无明确角色地位向职业化、半职化转化的过程,是乞丐行为与活动职业化的表现。
从具体的历史过程上看,丐帮的形成大体应在两宋时期。个中缘由主要是宋代发达的商品经济、繁荣兴旺的城市经济、丰富多彩的城市生活,以及在这诸多因素交互作用下各种社团、群体的大量涌现。丐帮作为一种社会群体正是在此背景下产生的。
近期社会史研究向我们揭示:两宋时期是中国封建社会发展的一个重要转型时期。两宋时期商品经济的发达,特别是城市商品经济的繁荣,推动了城市生活的大众化,促进了城市生活与相关社会活动的群体化。宋代的行会、结社由是大兴,种类之繁,名目之众,真是蔚为可观。对此,史籍稗乘多有所载,现略引一段以见其大概。宋人周密《武林旧事》载,南宋临安市民的城市生活异常丰富,结社之风盛行一时,当时的社团组织种类极多:
“文士有西湖诗社,此乃行都缙绅之士,及四方流寓儒人寄兴适情,赋咏脍炙人口,流传四方,非其他社集之比。武士有射弓踏弩社,皆能攀弓射弩,武艺精熟,射放娴习,方可入此社耳。更有蹴球、打球、射水弩社,非仕宦者为之,盖一等富室郎君,*子弟与头人所习也。奉道者有灵宝会。”
此外,尚有绯绿社(杂剧)、齐云社(蹴球)、遏云社(唱赚)、同文社(要词)、角抵社(相扑)、清音社(清乐)、锦标社(射弩)、锦绣社(花绣)、英略社(使棒)、雄辩社(小说)、翠锦社(行院)、绘革社(影戏)、净发社(梳剃)、律华社(吟叫)、云机社(撮弄)等等(宋·周密《武林旧事》卷三:“社会”),与此相应,乞丐也结为社团——丐帮,从文献史料上看,宋代确乎有丐帮之活动,在当时的城市中,尤其是通都大邑中,作为丐帮首领与标志的帮主——“团头”之名即已出现,宋元话本及稗记小说中多见“团头”一名,最典型的就是《今古奇观》中“金玉奴棒打薄情郎”一节的记载;该篇载:南宋初年的杭州城中,有一位世袭了七代的丐帮帮主——“团头金老大”。他管辖着杭州金城的乞丐,收他们的例钱,给众丐的生活相应的照料,“金团头”俨然族长、宗老一般,在乞丐中享有相当的权威,借着众多乞丐的供奉,他挣了个“廒多积粟”、“囊有余钱”的殷实家境,以至“放债使婢”,虽不是城中首富,也是数得着的富家了。
既然有了帮主,当然就有丐帮。故而,丐帮之形成于两宋时期,当无疑义。而社会史的研究进一步表明,丐帮的形成与发展历程与中国古代的秘密会社的发展历程是大体一致的,即它们大都形成于两宋时期,发展于元、明时期,大盛于清代及清末民初之际。
宋代的丐帮大体以名都大城、集镇里社为聚集活动中心,他们尚没有形成全国性的组织,多数带有明显的地域性群体特征,元明时期亦大致如此。
丐帮之大量涌现,并呈现出迅猛发展之势,那是清中后期以至近代的事了。清中时以后,丐帮见诸文献记载者,在在可见。其名目之多,内容之广,远在其他帮会组织之上。综观各类文献所载,可知当时丐帮因地而异,而且多与黑道有染。例如湖北的“罗筐会”,江西的“边钱会”,江西、福建、浙江三省交界地方的“花子会”、“食巴会”等等都是那时典型的丐帮。(参见《大清律例增修统集成》卷三十二)
清末民初之际,丐帮组织更趋发达,几乎每一地区,尤其是通都大邑,都有相应的乞丐组织。如北京的丐帮有“蓝杆子”、“黄杆子”两支。“黄杆子”系由破落贫困的八旗子弟所组成,是高级乞丐的组织,丐头则由王公贝勒充任。“蓝杆子”是普通乞丐的首领。在河北西南、山东西北部分布着一支规模庞大的丐帮,名叫“穷教行”。有时又称为“理情行”,其内部成员有死捻子、活捻子和杆上之分,“穷教行”帮中有派,如死捻子又分为韩门、齐门、郭门。在吉林海龙一带,丐帮有“大筐”和“二柜”两种,“大筐”由瞎、瘸、聋、傻、哑、瘫等残病乞丐组成,“二柜”则由一般乞丐所组成。无锡的丐帮有“流门”、“矗门”两支,“流门’包括医、卜、星、相、地理、书、画、棋、说书、弹词、铎、募化、花鼓、唱莲化等“乞丐”所组成;“矗门”又分东行、西行两类,江湖上有“三十门大矗,七十二小矗”之说,大抵也是一些靠江湖技艺和贱役苦力乞食的乞丐所组成。泉州的丐帮分为本地丐、外地丐。开封的丐帮称为“穷家行”或“杆上的”,在长江中下游地区,丐帮有“三江”、“两湖”的派系之分,例如汉口的丐帮多属西湖派系,派下有门宗,门宗下又分“字”,可谓枝繁叶茂。广州的丐帮规模也属可观,名曰“关帝厅人马”,其组织网络以广州为中心,影响所及,直到附近南海、番禹、东莞、顺德等县。重庆有聚集在洪岩洞的丐帮,云南的丐帮则称为“舵”上,帮主曰“舵头”,其组织形式与名目与哥老会颇有渊源。兰州的丐帮称为“砂锅子”,丐头叫“万师父”,也曾繁盛一时。(以上所述,可参见《近代中国江湖秘闻》,河北人民出版社,1997年)
丐帮群体活动 二丐帮种类(1)
丐帮是乞丐的社会组合形成,它是以乞丐为主要成员,以特定的行为规范、组织原则,活动方式为纽带组合起来的一种社会群体或组织。就总体特征而言,各类丐帮组织是大体同一的,仅有地域差异、称谓差异。然而,我们如果细加分辨,就不难发现,其实丐帮组织并非完全相同,虽然这种组织的构成人员都是乞丐,但由于组织方式、活动目标、行为规范的不同,使丐帮组织内部又分为不同的类别。
就目下我们所掌握的资料来看,丐帮可分为三类,一类是由民间自发组织的,以普通型乞丐为主要组织成员的丐帮,这一类我们可名为“典型的丐帮”,或“民间型丐帮组织”。第二类是由官方出面组织,或者官方间接参入组织,并给以相应经费,或者某些特许权利,这类组织以残疾型乞丐和普通型乞丐为主要成员。我们名之为“半官半民型丐帮”,或曰“官办丐帮”。这类丐帮源于历史上的官办救济组织,如“卑田院”、“养病坊”、“福田院”、“养济院”之类,清末民初之际,各地均有此类丐帮组织,如东北地区的“乞丐处”、“花子房”,泉州的“进贤院”,湖南的“养济院”、“栖流院”等等均属此。第三类丐帮组织主要形成于清代,它的成员多是乞丐,但不是职业乞丐,而是一些因生计无聊暂时沦为乞丐的农民、小手工业者、城镇贫民等等,他们的组织方式类似于会党,带有明显的政治性,其行为不限于乞讨求生,往往有明确的政治诉求,也时常与官方发生冲突,此类丐帮我们姑且名之为“社团型丐帮”。
①民间型丐帮
这是乞丐出于生活的需要,在长期同质活动的基础上,以首属关系为核心而自然形成的。民间型丐帮的成员以情感和类亲属关系为纽带展开密切的互动交往,丐帮内部的结构较为松散,群体活动的维持以约定俗成的习惯为依据,没有严格的、成文的组织规章制度,它是一种典型的初级群体。民间型丐帮常见于清末民初之际,它们因地而异,名目众多,兹略述如下:
“黄杆子”与“蓝杆子”
这是京城丐帮的名称。
“黄杆子”系指贵族乞丐,满清宗室八旗子弟因生计或其他原因而沦为乞丐者,聚众为群,其首领谓之“黄杆子”。一般由出身显赫的王公贝勒充任。作为“黄杆于”的丐帮成员,他们平时并不出来沿街叫化乞讨,而只是在重大年节,如春节、端午节、中秋节、年关、十五元宵节到京城各店铺去乞讨。他们多会些曲艺,类似“响丐”,以艺行乞。
“蓝杆子”是京城普通乞丐的组织及头目的称谓。其成员系由贫苦无靠者、鳏寡孤独废疾者、以及其他各类社会底层人士所组成。
“穷家行”这是活动在山东、河北、河南等地的一种丐帮组织。流浪行乞的人,自称“万年穷”,故名“穷家行”,又自称“理情行”,意思是讲究事理人情的行帮。在山东、河北穷家行内有“死捻子”为正宗,人数最多。“死捻子”即普通叫花子或要小钱的,又分为韩门、齐门、郭门三个支系。若按行乞的方式划分,则死捻子内又分为“花捻子”、“武搭子”、“叫街”三类。“花搭子”基本上是艺讨之丐,如唱数来宝、砸牛胯骨、打竹板、撒拉鸡等。“武搭子”多是苦讨,“叫街”是残废之丐。
“活捻子”是小绺和偷鸡的,他们非正派的穷家行,死捻子看不起他们,不与之往来。他们也是师徒相传,但人数较少。他们同衙门里的马快相勾结,偷来的东西向马快等行贿,以得到暗中解押,遇有势力的头儿找到马快,马快就让活捻子把东西送回去。“穷家行”的头目称为“杆上”,多由乞丐中的能人或恶人充任。
“杆上”是忙手,死捻子在一个地方很熟了,遇有人家举办婚丧庆吊之事,就请他去放炮,然后可得到比较多的赏重。此时如有上门乞讨的,也由“杆上”出面对付。
外地的死捻子和活捻子来本地区活动,都要给杆上一些好处,请他多加关照。死捻子与活捻子统称“游方”,杆上称“坐方”。“穷家门”内派别众多,如河北的穷家行又有“范家门”、“康家门”、“李家门”、“高家门”几个支系。“范家门”、“康家门”类似于死捻子。“李家门”又叫“镗竿”的,大多由盲丐所组成。“高家门”则多为艺丐,以沿街打击多种响具说唱行乞。河北丐帮这四大门派之外,还有七支八姓等分部,都隶属于四大门下。他们各有自己的活动范围,平时各守其地,互不侵犯,如超越地区则要拜访当地“坐方”,得到允许后才能在当地活动。
“大筐”和“二柜”这是活动在东北吉林地区的丐帮组织。
所谓“大筐”就是花子房。是瘸老病瞎等残疾乞丐所组成的丐帮,据说该组织得到了当地政府的默许,其帮主称为“筐头”。他们平时住在城镇上,春秋两季下乡要粮。要粮时,由“落子头”领队,手持名叫“怜子”的小棒或“吃米牌子”。据说那牌子是知县给发的,自称“奉旨要粮”,他们内部有严密明确的分工,如大队人马要下乡讨米时,通常有盲丐牵着小狗在前面引路,后面紧跟了人,他们身强体壮,并有丰富的社会经验和领队能力,握有群体的实权,随情况而作出随机处理,队中大头目称“大筐头”,二头目称“二筐头”,老三称为“小落子”。
丐帮群体活动 二丐帮种类(2)
“二柜”也是东北地区的一种丐帮组织。“二柜”不像“大筐”那样一年两季下乡讨粮,而是以多种方式零乞散讨,在各地流浪行乞,与河北死捻子相似。其中又因行乞方式不同而分为如下几种类别:“要冷饭砣的”,即普通的,拎着破碗沿街乞讨;“靠死扇的”,即编造种种借口骗讨。再就是艺讨的,有“吃竹林的”即打呱哒板的,“说华相的的”,即打沙拉鸡的,“耍黑条子的”即打烟袋杆的,“敲平鼓的”,即打哈拉的,“碰瓷儿的”,即打饭碗的等,这种丐帮的丐首叫“二柜”。
“关帝厅人马”。民国时期,广州丐帮名为——关帝厅人马,这是一个组织性很强,地域色彩突出的丐帮。关帝厅人马集中在广州城西一带,他们分布在广州市及郊县各地,分区而治、界城森严,乞食范围各不相犯。广州的乞丐基本上都吸纳到关帝厅人马之中,其他如附近南海、番禺、东莞、顺德各县乞丐,甚至所有走江湖的也闻风而附。一时声势浩大,外来乞丐如想在本地乞食,就先要交两元钱给该地关帝厅人马的小头目,领取一个锡葫芦挂在襟边作标志,叫做入厅,及后,才能在当地行乞。
此外,各地都有名目不同、规模不一的乞丐组织,其名称多与丐帮活动的具体地区以及聚集场所的名称有关。要之,在中国历史上,丐帮之形成始于宋代,盛行于清、民之间,它是一种活动区域广泛的民间组织,但它未形成全国统一的组织体系,始终是因地而异、各自为政的。上列种种丐帮组织只是其中的一鳞半爪而已。(以上所引,均载于《近代中国江湖秘闻》,河北人民出版社,1997年)
由上述可知,民间型丐帮是自发形成的,带有鲜明的地域特色,帮内成员关系呈首属关系性质(即情感型、个人型、人格化的关系),虽有一定的群体规范和组织分工,但一般都不甚严格,它是一种典型的初级群体。
②官办丐帮或半官半民型丐帮
这种丐帮是由官府出面组织,或者由官府间接支持,通过提供一定的经费、活动场所和某些特许权利,以瘸老病瞎等残疾乞丐为主体的丐帮组织。这类丐帮一般有固定的场所,丐帮头目兼具官方和民间双重身份,其组织结构较严密。组织形式以类等级制度和类亲属班辈制度为主,其组织目的以维系乞丐的生计为主要追求。下面略举数例,可以概见官办丐帮组织之一斑。
清末民初的无锡,有一种丐帮组织,即是官办丐帮,在当地政府机构中,专设“叫化甲头”一职,用以管理无锡全城的乞丐。
“甲(音ga)头”负责把乞丐组织起来,指定几个丐头,规定哪一伙乞丐可以在哪一带地段住宿行乞。还规定农历每月初一、初八、十五、廿三这四天可以“自由活动”,其余日子,则只能在指定的地方行乞。甲头每月在衙门里领取俸银,但为数极微,主要收入是向各行业商店收取“月规钱”和逢年过节的“节规钱”,民国初年黑龙江双城的“乞丐处”也属此类丐帮组织。丐头为官府委任,称为“处长”或“团头儿”。“团头儿”拥有许多权利,凡本地乞丐都要受其统辖。“团头儿”有一根行使权力的“杆力”(长2尺的木杆,上黑下白,下边缚有半尺长的皮鞭子),他平时用这个“杆子”管教所有乞丐,乞丐大都服膺他的管治。“团头儿”还有收养乞丐的职责,同时要分派乞丐做一些边缘性的工作,如对县府监狱犯人死尸进行掩埋,收敛野尸和被处决犯人的尸体并加以埋葬。“团头儿”还负责筹措经费,用以应付“乞丐处”可能出现的一些特殊情况。经费来自对进城农民盘剥,凡乡民进城卖柴草,乞丐处照例每车抽一捆。乞丐处每月编造乞丐花名册。到商会领取秫米,每月人均一斗,还有些许衣物杂什,也例由农民和商人提供。所有这些食品物资,大多被“团头儿”中饱私囊,落到乞丐头上的已微乎其微。
乞丐处的“团头”一职多为世袭。
湘东“卑田院”是统辖全县乞丐的半官半民型丐帮,据载:“卑田院”帮主自清末至解放前有名可传的有四人:马王、吴细伢、王树林(别名王狗古)、李金章(别名张三)。帮主权利很大,持有帮中特殊传统信物——帮鞭(又叫金棒)。此鞭是一根麻拧成的鞭子,大头尾细,长约九寸,打了一十八个结头。鞭到令行,见鞭行礼,鞭在帮在,鞭亡帮散。帮规简单严明,违规的由帮中长老议论,帮主决定,或革(革除职务、开除帮籍)、或罚(罚跪、罚苦工)、或打(打板子、剁手指、抽脚筋、剜眼珠、处死)。“卑田院”乞丐的乞讨活往往通过“包鞭”进行,而在“包鞭”中得到实利最多的是帮主。
“包鞭”是大型的特殊的乞讨。大户人家做红白喜事,约丐帮包鞭。白天守门、接客、开锣、放铳、点爆竹、夜里打更、护院,远远近近的乞丐闻风而至。丐帮主持人负责发钱、发米、发汤水(酒席上的残羹剩饭),帮鞭挂在门口,帮丐、游丐(没有帮的乞丐)都望而生畏,规规矩矩排成长队领钱物。即使是晚上,盗贼看见帮鞭,也要止步收入。因为丐帮人多、路熟、消息灵,他们在这里包鞭,你如果烂了他们的“江”,砸了他们的饭碗,他们随时随地可以缠住你不放,使你也做不成“生意”。
官办丐帮带有浓厚的封建等级统治和宗法统治的色彩,它的内部组织结构与人际互动关系与封建社会中各类政治组织是同构的,这是官办丐帮或半官半民丐帮组织与典型丐帮组织的主要区别。而官办丐帮的封建等级压迫与宗法统治又集中表现在丐头对广大乞丐成员的剥削与压迫上。丐头代表官府对从丐实行管治,全然是以官长与族长的身份出现,丐首对众丐拥有绝对的权威,可对众丐实施任何处罚,有时,丐首为了强化自己的统治权威,维系帮内的相对稳定,还兼施各种各样的刑罚。如湖南衡阳官办丐帮——卑田院就有种惩处院内乞丐的刑罚,有些刑罚之残酷是骇人听闻的。乞丐在入院之初,头儿便向大家宣传他们的“规章”,如有违犯便要严厉处罚。处罚当中用得最多的是“戴锁链”,即把一条铁链子一端系在犯事人的脖子上,另一端系在柱子上,使人不能走动,犹如拴牲口一般。
丐帮群体活动 二丐帮种类(3)
官办丐帮或半官半民丐帮,严格说来,并不是乞丐的社会群体,而应视为官府对乞丐中之一部分人实行收容、管理、养济、控制的一种方式,在这种类型的组织中,作为组织的成员——乞丐是没有任何权利可言的,帮内的事务与活动的安排等等,全然与他们无关。
③社团型丐帮
这种类型的丐帮实际上是一种民间会社或会党,大抵由民间豪强所创建,成员以乞丐为主,兼有流民、盗窃、抢劫分子,其活动是假行乞之名以行盗窃抢劫之实,带有明显的反社会色彩,其群体内部组织严密,是一种具有明确政治诉求的民众社团组织,主要盛行清代的中后期。其主要组织大略如下:
湖北的“罗筐会”
乾隆七年(1742)湖北江陵县“被水灾民藉荒为匪,名曰罗筐会,聚集男妇以借米为名,强索米谷。但这些组织往往随着乞丐生活的结束而消失”。
江西的“边钱会”
江西的丐帮组织以边钱会影响最大。边钱会系由王瞎子于嘉庆十年在江西临川县首创。
王瞎子曾经加入过江西的轿夫结社“担会”,在创立边钱会过程中,也吸收了担会的某些组织方式。边钱会首领为头肩或老大,以下二肩、三肩依次排列,最小者称为“老满”。会中联络以半边钱作为暗号,一半为行令,一半为坐令,为会内聚散通讯之凭据,类似古代调动军队用的虎符。会众主要是乞丐或鸡鸣狗盗之徒。入会时,乞丐出米一升,窃贼出鸡一只及钱一二百文。入会后强者进行偷窃勒赎、弱者结伴强行乞讨。会内等级森严,每年五月十三、八月十五聚会,“老大乘轿而至,众皆跑迎”,边钱会的规矩十分严厉,把“不许抢劫、不许放火杀人”,列为首条,显然只是为了避免清政府的极端措施,以危及全体会员的生命。会员的活动方式包括“肆窃勒赎,自定价值,不容事主较量;老弱残废者结伴强讨,稍不遂欲,卧地诈伤图赖;其有弹钱赌博者,包揽护庇抽头,供奉老大;受害之人或有具报到官,必公同设计报复;遇官府查拿,令善走者名为老满头探听消息,以便躲避。”很清楚,这些有组织的乞讨、偷窃、聚赌的活动,能有效地保证这批无业游民的经济收入和维持生活,并在受到官府威胁时得以躲避或报复。偷窃活动是边钱会取得收入的主要手段。“其名犯肆窃分作三项;白日行窃者,名为白线;黑夜肆窃者,名为黑线;沿途丢包掉窃者,名为边客。”这种江湖切口一直到民国时期还在沿用。边钱会在江西的势力很大。从嘉庆十年到道光十六年,仅破获的边钱会案件即达七起,有的甚至发展到使“各乡每年或出钱一二千文,蔌米二三斗分节付给,作为常规”,有了固定的收入。以后进一步发展到其他社会阶层。
贵州的“孝义会”
这是边钱会在贵州的一个变种。嘉庆二十一年(1816)开泰县人王开机在古州厅地方与刘东海等人“为诱赌行窃,恃众逞凶、讹诈苗民”,纠邀二十五人买备鸡酒,歃血断香,盟誓拜会,规定,“凡在奉之人不许自相欺凌;遇有事故共相资助。若遇危急彼此相顾,不许畏缩;若犯会中条款,重则捆缚投溺河仙,轻则砍去手指脚趾;若传唤不到,公议处治”。也以半边钱设立坐令、平令、行令三项名目。“因系义乞之事,名为孝义会”;“又以会中号令以半边钱边据,又立名为边钱会”。至道光八年(1828),贵州仍有边钱会活动。道光八年,湖南人乞丐王朴头、罗大琥在松桃厅与乞丐孙老九等人会遇,起意兴立边钱会,“可以持众抢窃,聚赌讹诈,得钱分用”,纠邀二十一人拜会。规矩与孝义会相同,以王朴为大哥,称为帽顶。孙老九、王大满为人公道,名为大五、小五,小分赃物。通信传人仍以半边钱为号。”从贵州边钱会的名称变为孝义会,以及有大哥、帽顶等称号来看,它已具有口国噜、哥老会的某些色彩。
湖南的“红黑会”
这也是一种以乞丐、窃贼主要成员的类似会党的组织。
道光九年(1829),胡三在湖南宁乡、善化一带创立红黑会。以后又改称南北会、串子会,同治二年又称为青龙会。道光十九年(1839),湖南宋乡县斥革武生丁魁邀同廖七纠合四十五人拜会,推丁为大哥。会中规定,会中之人,如出外行窃,事在黑夜者,名为黑会,其余名为红会,会内通信凭据也用半边钱,称为信钱。从红会、黑会的区别以及半边钱的使用来看,湖南红黑会也是边钱会的地支派。道光、咸丰年间湖南盛行的红簿教、黑簿教也属于红黑会。“心设立会教,皆盗贼倚为护符,所谓红会者即红簿教,素白昼持械抢劫之盗也。所谓黑会者即黑簿教,系黑夜穿窬偷窃之贼喊捉贼也。因有明暗之不同故,加以红黑之异号。”直到光绪年间,湖南仍红黑会的活动,有的改名乌龙会,或与哥老会相融合。
湖南的“丫叉会”
这也是以乞丐为要主成员的帮会组织。丫叉会的创始人是赵瞎子。道光二十年(1840)二月二十一日,丫叉会分别在湖南东安、零陵、邵阳、武冈四州县同时拜会,分为四房,分别由赵瞎子、周鸿文、龙老六、于才召为道,各房会员各在杖头刻一至三个丫和一码口为暗号,以便互相区别和帮助。人数共达139人。在交通十分不便的情况下,丫叉会能在四州县同时拜会,说明事先是经过较长时间酝酿的。
丐帮群体活动 二丐帮种类(4)
江西、广东等地的“沙包会”或“沙钵会”
其起始年代不详。道光二十年二月,李保庭等六十一人在江西崇义县结拜沙包会“各出钱六十三文,买备香烛酒肉,敬神结盟,以使聚赌行窃,互相帮护”。道光末年,广东沙包会首领王萧氏发动起义,不过这一丐帮组织已经同天地会发生了融合。
江西、福建、浙江三省交界处的“花子会”或“粢巴会”
道光十六年(1836)有人奏报:“江西广信府属之上绕、广丰等县,福建建宁府属之崇安、薄城、松溪等县,浙江处州府属之龙泉、庆元等县,三省毗连之区、封禁山内有丐匪盘踞,号称花子会,俱系无赖之徒结党扰害。其会有大会首、副会首、散头目等名。大会潜往浙江金华府义乌、永康二县,行踪诡秘。每年五月十三日于僻静古庙聚会一次,蒸捣糯米为食,又名为粢马会。欲纠众讹作,则以竹筷缠扎鸡毛,上系铜钱一枚,分头传示。会中人见即赶往,有吃水放水之称。此会转入彼教,有钻圈跳圈之号。居民不敢告发,地方官不甚置意,愈聚愈众,难保日久不滋生事端。”可见这些地区的丐帮已具有严密的等级制度,定期聚会,并有黑话暗号,各个丐帮之间划分势力范围,进行有组织的强行乞讨活动。
湖南的“孤老会”
道光十年(1935),湖北江陵县人郑老鼠在湖南澧州、安乡边界与阿弥子等人纠约八十八人拜会,以会内之人孤身者居多,取名孤老会。分南北二字派,由郑老鼠、阿弥子分别管束。同伙之人,皆须允其于家中躲避。南方派窃得财物,交郑老鼠变卖,北字派窃得财物,交阿弥子变卖。所得钱文皆由郑老鼠作三股派分,郑老鼠阿弥子共得一股,行窃之人得一股,存一股留作帮助照料其他人之用,倘被官差拿获,不许逞凶拒捕,不许扳供同伙。如遇村民欺凌,同会之人互相通知,以便帮助。这些只许偷窃,不许抢劫、不许拒捕的规定,其精神实质与边钱会完全一样,反映了窃贼的共同心态。孤老会按南北字派分脏的结会方式,后来也为其他乞丐、窃贼帮会所吸收,故亦称为“南北会”。
上述种种会党组织都以乞丐为主要会众成员,故而我们将其作为丐帮之一类,但它们是特别的一类,因为这类组织无论就其组织目标、群体活动,还是组织规范都与标准的或典型的丐帮相去甚远。边钱会、罗筐会、孝义会、红黑会、孤老会、花子会等组织与其说是丐帮之一类,毋宁说是会党之一类。这些组织的活动目标、内部组织结构与哥老会、天地会等帮会组织颇为相近,在此我们仅将其论列,以便读者全面了解。下面我们重点分析的丐帮组织,则以第一类为主要对象,间或涉及第二类,即官办丐帮或亦官亦民的丐帮组织。
丐帮群体活动 三丐帮的特质(1)
①以首属关系为核心的初级群体
丐帮作为一种民间自发的群体,是乞丐者流在其长期的行乞生活中为着某种工具性需要(如乞讨的便利、乞讨资源的分配、互助互济、形成某种集体的力量等等)和表意性需要(如切磋学习、感情交流、相互慰藉等等)而自然形成的。就此而立,丐帮有类于社会学上的所谓的“初级群体”或“首属群体”,按照美国著名社会学家库利和米德的说法,初级群体或首属群体是人们在长期社会生活实践中自发形成的,它以血缘关系、感情关系、个人关系为人际交往—互动的主要关系形成,由引在群体内部形成带有强烈人格色彩的初级关系;这种群体以约定俗成的习惯为行为准则和规范,它是人类生活中最初始的、最基本的群体形式,家庭,邻里、村社、宗族、公社等等可视为初级群体的典型代表。
如果我们以此为标准来剖视丐帮内部的群体结构,它显然是带有浓厚的初级群体特质的一种社会群体。
首先,从丐帮形成的途径来看,它是自然形成的。
丐帮是众多乞丐在长期行乞生涯中为着自己的生计、为了维系共同的生活方式而联合起来的。这一过程大约在宋代前后即已完成。乞丐者流从零散的、游动不定的、个人的行为发展形成为结帮成伙,以某种集团行为出现于世上,其间没有外力的强制与干预,也不是社会为了某种特定的功能目的而人为加以组织,它纯粹是自发的、自然而然地形成的。当然,贫困的普通化、城市的日益世俗化、商品经济的发达、乞丐队伍的扩大、其他秘密民间会社之兴起都对丐帮之形成产生了影响,但这些因素只是以环境条件的形式对丐帮形成提了一种背景和土壤,创造了一定的机会,至于丐帮的形成,则主要是——乞丐在长期的同质活动中,经长期的互动交往而自然形式的,而不是社会外力强制的结果。
其次,从丐帮内部的成员互动关系来看,它是一种以首属关系为主的社会群体。
丐帮虽有丐首,或曰丐头、杆上、团头、甲头等等,丐头与普通成员之间也有严格的等级关系和权力隶属关系,然而这种等级权力关系多以宗法式或类亲属关系出现的,并非正式组织的政治分层关系,丐头与普通成员的权力关系来源于宗法权威,而不是政治体系的赋予。因此是非正式的、不甚严格的。除丐头而外,众多丐帮成员之间没有明显的地位身份差异,他们多以兄弟相称,以辈份为序排列尊卑,成员间的交往互动以随性的、个人的方式进行,较少受到成文规范制度的约束,人际互动呈现出浓郁的人格化特征。因此,丐帮成员间的关系是一种典型的首属关系,丐帮正是基于首属关系而结合起来的一种初级群体。
最后,从丐帮内部的群体规范来看,其行为规范是不甚严格、不甚正规的。
各类丐帮虽然都有种种帮规、准则、条令、禁忌等行为规范,这种规范用以强化帮内群体成员的和睦稳定,禁止其成员的偷窃、抢劫等越轨行为,以及有关行乞地域、方式的明确规定。不论这些规范的内容如何、繁简程度如何,它们都是约定俗成的,口耳相传的,并以某种非下式的方式在丐帮内部实行。在实施的过程中,各类规范受人为因素的影响较大,条款的可塑性较大。这也迥异于正规组织的制度规章,正式组织的制度远较此正式、严格。
由此,我们可以认为,丐帮是一种初级群体或首属群体,或者说是一种带有明显初级关系色彩的社会群体。
②帮会与行会的特性
丐帮者,乞丐之帮会也。仅从字面上就可以说明乞丐的组织是具有帮会性质的,事实也确乎如此。
帮会是一种秘密会社或秘密社会团体,它是一种带有自己鲜明亚文化彩色,甚或带有明显反文化色彩的社会群体。作为秘密会社的帮会组织形成于宋代以后,大盛于清代,明清两代是中国古代帮会组织蓬勃发展的时期,当时的帮会组织名目众多,形态各异,至明清之交,形成北方以白莲教为核心,南方以洪门(即天地会)为中心的两大全国性帮会组织系统。
综合考察中国古代帮会组织的结构功能特征,我们发现,尽管它们形式多样、名目繁多,但在群体意识、群体结构、行为方式等方面都有一些共同的特征。
从群体意识上看,维系帮会组织的精神理念是“平等”观念,这是在不平等的现实社会中广大民众一直向往的社会理想,在各种民间帮会社团中,“平等”理念是吸引他们、使他们聚合在一起,支撑他们活动的精神支柱。
从组织结构上分析,中国古代帮会组织都是一种“类亲属结构”的群体,以社会学概念言之,则可称之为一种首属群体或初级群体。陈旭麓先生说,在中国历史上,会党组织(即帮会)是与家庭组织、行会组织鼎足而立的平民社会的“第三种社会组织”。这种“第三社会组织”就其群体组织结构而言,是介于家庭组织与行会组织之间的。既有家族组织的结构特征,又具有某些行会组织的结构特征。质言之,在各类帮会社团内部,成员之间的关系既有类似血缘班辈的长幼尊卑之序,又有行会中师徒弟子的等级次序。成员之间上下等级以类亲属的班辈排定,整个组织内部又概以平等的类亲属关系相维系。《三国演义》中的“桃园三结义”与《水浒》中梁山泊头领兼兄弟的体制可视为其理想的结构模式。
丐帮群体活动 三丐帮的特质(2)
从功能作用上看,中国古代帮会组织都有其特殊政治诉求,那就是实现平等理想,有如天地会堂前贴的对联:“忠义堂前无大小,不欺富贵不欺贫。”“自入洪门之后,你父母即我之父母,你兄弟姊妹即我之兄弟姊妹,你妻我之嫂,你子我之侄。”“入彼党伙、不携赀粮,穿衣吃饭,不分你我。”同时,帮会组织还承担着社会生活的互相扶持,互相救助的保障功能。如白莲教称入教为“在里”,同为“在里”之人,则“有患相救,有难相死,不持一钱可以周行天下”。在封建社会中,广大民众不仅在政治上毫无权利,经济上也常常是赤贫无靠,各种帮会组织正是满足了广大民众的这一需求,在政治上满足其平等的需求,在经济及社会生活上提供一些保障机制,故而广大民众乐于参入其间。孙中山先生曾精辟的指出,明清帮会社团“其团结团体,则以博爱施之,使彼此手足相顾,患难相扶,此最合夫江湖旅客,无家游子之需要也”。这是对帮会组织社会功能最生动的诠释。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丐帮是一种以乞丐间首属关系为结束而组合起来的初级社会群体,它是乞丐在长期的同质活动中自发形成的,它传载着乞丐亚文化,表现了乞丐的基本行为特征,它既具有帮会式的社团功能,又具有行业协会的功能。
丐帮群体活动 四丐首(1)
丐帮的首领通常称为丐头或丐首。丐帮因地而异,种类繁多,丐头的名称也五花八门。京城丐帮称其首领为“黄杆子”、“蓝杆子”,华北地区的丐帮“穷家门”,其首领则称“当家”,其中小头目又叫“篓子头”;东北地区“大筐”的首领名为“落子头”,还有“团头”、“甲头”、“头牌”、“掌门”、“花子头”等等,名目杂多,不一而足。丐头是丐帮中地位最尊显的人物,他们的行为、生活既带有乞丐亚文化类型的某些特征,又与普通乞丐有明显的区别,他们的行为取向、生活方式更多地是接近主流文化的,分析丐首的行为与生活,有助于我们进一步考察乞丐文化的多层面、多样化表现。
①富埒王侯的生活
丐帮是一种自发的初级社会群体,其首领的产生也有其独特方式,早期丐帮的首领究竟是如何产生的,今天已难详知,清末民初的丐首,据学者的研究,其产生方式不外以下三种:
其一,乞丐们自己选拔推出来。
这类丐首大多是身强力壮、财力过人的强人,或者是流氓恶棍,行事蛮横无理者,他们以材力、声威、恶势力震慑了众丐,从而为众丐所服膺,被推为丐首。
其二,破落的世家子弟。
有些达官显宦、巨商富贾其兴家时显赫一时,其后子弟一代不如一代,终至家道败落,有些破落的世家子弟有纨绔之气而身无长技,最后也不得不沦落为乞丐者流。由于他们很有些吃喝嫖赌外加烧大烟的本领,靠着旧日的中上层社会关系,又多少有点文化。使他们顺理成章地成为乞丐者流的“精英”分子,甚至丐中“豪杰”,乞丐乐得利用其势力,拥戴这些“精英”执掌丐帮权柄。
其三,世袭者。
在官办丐帮中,丐头多是世袭者,如乞丐处之“团头”,卑田院之“头牌”,养济院之“院长”、“甲头老板”等等多系前任丐头的儿孙或由其指定的继承人,这种丐头往往一半是乞丐身份,一半是官府身份,拥有更大的权利。
作为丐帮的头领,丐头虽然也脱不了乞丐的身份。但是,他们实际的经济地位和政治地位却远非普通人所能比,更不用说乞丐了。他们有妻有妾,生活丰足,虽名为丐首而富于平民。他们个人生活阔绰,常有朝歌弦舞之乐,每逢年节以及个人寿庆婚吊,其举事用度之排,不仅超过普通民众,而且可与富户商贾比肩。例如广州丐帮——关帝厅人马的丐首陈起凤就是这样的。陈起凤的个人生活,在当时的社会可以说是相当豪阔的,他住在华林寺的一间精舍时,有几房妻妾,分住在附近的民房,他经常穿着纱绸衫裤,佩上金表金链,裤头挂上了许多古玉,手执长烟筒,有时要登门向人道贺时,则另有长袍马褂,俨然阔商富户。当冬天到来的时候,陈起凤嗜爱狗肉,经常率其门人到河南隔山一带,大吃香肉(在广州,狗肉一名香肉),食必尽一大肥犬,并邀当地众“贤达”而有同嗜者大醉而归。
清人彭岵孙在《帝京十二咏》中专门有一首《丐诗》,描写丐头的生活,其诗云:
贤达且乞食,况彼饥寒天。
淮阴非漂母,馁殆城南隅。
所嗟京北瞎,猖厥容此徒。
其魁拥巨万,抱妾衣玑珠。
不逞亡赖儿,百十行与俱。
诣市任颐指,攫取蔑敢呼。
沿卷有风母,叩头牵人襦。
不避司隶仗,反骂司阍奴。
道逢谨趋让,诸公正当途。
这首诗生动地描写了一个丐头的嚣张面目。你看他坐拥百万钱财,鲜衣华服,拥妻抱妾,倚香偎翠,简直如王室侯门中人一般。再看他出门,带上十上百个无赖光棍,倒像官府衙门行巡一般,浩浩荡荡,煞有介事。即使遇到官府中人,假如被他们惦量出了底细,丐头就买你的账,至于那些看守门户之类的仆役,更放不进他们眼里,泼口便骂,倒像是轰狗一般。所以这帮人一上街,路人便像撞看了丧门星、吊睛亮一般,躲避唯恐不及,其恣肆跋扈,一至于此!
②无赖魁首、宗法家长
丐头的这种富比公侯的个人生活,得益于其在丐帮中的特权地位,源自于他对丐帮之众多成员的压榨与盘剥。乞丐是一群赤贫无靠的人,但丐头的位置却是大有肥水可赚的。丐头统辖一群乞丐,他本人一般是不必亲自沿街行乞的。其个人收入除了照例向帮内众丐收取定额之外,更主要的是向势力范围内的店家铺主住户分摊年节例钱,就像一方的里甲保长一样,挨户抽税,以换得其“照顾”,即届时可免去众丐上户滋扰。当然,他们一般只挑选店家,尤其是那些生意红火的店家,预先该好价钱,照单收付。平常百姓人家一般不抽,任由丐徒散乞零讨,只是逢到哪家婚丧庆吊之事,丐头便出面讨喜钱。丐头一旦收款,便在这家门口贴上一张纸揭,或挂上一根皮鞭,或杆子,或旱烟管之类权杖凭信物,上书“贵府喜事众兄弟不得骚扰”之类字样,名曰“罩门”,有了罩门,就像有了特赦证书一般,帮内乞丐见了罩门,如小鬼见了“姜太公在此百无禁忌”一般,便须退避三舍。不过,如果店家事主不懂规矩,或不愿花钱,到时准有众多乞丐前来搅扰,他们也不动粗,只是挤在门前有碍观瞻,甚至恶言相戏,让你生意难做,喜事不喜,你就是报官,官府也拿他们没辙。
丐帮群体活动 四丐首(2)
通常,丐头一年只出门乞讨三次,一是端午节,一是中秋节,一是年关。这三个节大致平分了一年的时光,他们大驾光临时,身边带三四个喽罗,仿佛是一地方里正保长一般。
花子头权势很大。例如某大户人家办喜事,不管是结婚或祝寿,一定要把花子头请去坐上席,求他关照。花子头或西装革履,或长袍马褂,到了东家先把龙鞭挂在大门外。花子们来了,一见门外挂有龙鞭,知道头头在里面,不敢撒野猖狂,东家给多少算多少,不给就走。若是东家没请花子头,或是得罪了他,他便把诸行乞丐召来,进行一番布置,按照各班组,分拨轮流到办喜事的人家去搅闹,什么不吉利唱什么,给钱也不要。因为花子头打了保票:“一天的饭钱花销由我拿,闹出事来我担着!”
东家一看事情不妙,赶紧拜托“劳头忙的”前去找花子头说情这“劳头忙的”与花子头往往有关系,或许是结拜兄弟,或许是洪门袍哥,青帮同参。有时“劳头忙的”有意不请花子头来,事先作好了扣、到时就派人来捣蛋,闹得东家无可奈何,“劳头忙的”再出面说和,花子头价码要得很高,经过几番周折,基本谈好了后,还是要把花子头请到厅堂,待如上宾。东家承诺派人把款送到花子头指定的地点。这笔钱分二、三、四,或三、二、五份,即“劳头忙的”拿三成,参加的乞丐拿三成或二成,花子头拿四成或五成。这种敲诈生意在丐帮内叫作“吃大头”或“吃肥羊”。
丐头深知乞丐的庸劣习性与痞棍无赖行径,也深知民间对此等庸劣痞棍作风的痛恶与无奈,于是,他就以调停之名行敲诈勒索之实,从而大捞其利。由此发展出所谓“包鞭”、“贴葫芦”等例讨名目。众丐按例上门索钱,丐首坐收其利。
例如,黑龙江双城乞丐处的团头就是这样在事主人户与众丐间居中调停,当地每逢婚丧嫁娶以及寿庆之典,都有乞丐处的“杆子”(鞭子)挂在大门两旁,可以避免花子拥到门前讨要,事完之后按天数计算,付与团头儿“弹压”报酬费。若同一天办婚丧事有数家时,团头儿得的赏赐就很可观了。尤其逢丧主作“点主”时,须用花子作执使,团头儿得赏赐就更多了。这个收入全都进入团头儿私囊,众丐是没有份的。
泉州丐帮的丐头有一专利,俗呼“褙火照”,即用4×3寸的绿纸印就“水德星君”像。神像两旁分别印“姓宋名无忌,火光速入地”的字样,往人家门口两边各贴一张,每年年底贴一次,贴后向户主要钱(火照费),每家多者给一角,贫者三分亦收,不太苛求。因他集少成多也,到了民初,外地丐首向本地丐首看齐,每逢红、白喜事、及年关亦皆贴葫芦单而索款。除此之外,泉州丐帮帮主还有一笔大宗收入——“贴葫芦单”。此单乃一张木版印的小纸条,上印一个小葫芦,内写“兹领到贵府钱千百十文,前去分散五院流丐,不敢一人到此来扰,立此为据。”
当时,泉州城中人口众多,婚丧喜庆,都是乞食求讨的好机会,倘不请帮主,则散丐一个接上一个来乞,主人势将难于应付,故宁愿花较大的一笔钱,以免门庭塞满难堪的乞丐,大碍观瞻。此外每逢四日帮主来贴一次葫芦单,索款颇低。每户只一角左右而已,但是挨家挨户地贴,收入也不少。正月须过初五才可行乞,这段日子由帮主款待丐者生活,否则人家可以扭打。至于每逢普度,重普或其他小节日前后则令所属诸丐,略分角落,挨户求乞,但以不过分扰民为度,人家亦无甚怨言。寿庆之家如不通过丐帮帮主,擅自许愿,发放乞丐银两者,常惹上许多麻烦。
可见,丐首实则是最大的痞棍和敲诈犯。
广州丐帮——关帝厅人马也有类似的情形,名之为“例捐”,也由丐头陈起凤出面处置。
过去广州民家对于凶喜二事的喜钱(即例捐),懂事的人家,是在事先送到关帝厅的乞头处去,领回一张上书着“附城花子陈起凤”的条子贴在门口以避免乞丐的滋扰,至于送给例捐的数量,富贵人家大约四五元,中等的约两三元,贫苦的一元数角就可以了;如果不懂事,等到乞头亲自来到门上恭喜时,那就糟了,他认为“唔俾面“(不赏脸的意思),就会乘机勒索,若不能如愿以偿,他们就一声号令纠集群乞在门面闹不休,这时你就是叫警察来干涉也难以解围了。
根据关帝厅的惯例,这笔喜钱是分作五份的,丐头占一份,群丐占三份,其余一份就归当时那个段警的。乞丐们领了喜钱之后,就每天来替你打扫门前,在此期间有外人敢来滋忧,他们就会代你赶跑,保证无事故发生,一直到你做完了事为止。
丐头是一种权威型人物,在丐帮内部拥有绝对的权威,在处置帮内众丐之间的冲突,处理帮内越轨或其他违规行为方面也具有最终裁决权,他们以“杆子”或“鞭于”为权力凭据,依此对帮内众成员实施权威型统治。比如帮内甲丐与乞丐争夺地盘不可了断,“起诉”上来,“杆子”受理之后居中调停,一经决定,不得违反,否则将受到“杆子”的惩处。再如,遇到人家有喜庆大事,“杆子”或丐头便代表全体丐民前往收取捐额;至于帮内成员有生疾病的,丐头也负责指派手下买药服侍,直至病愈为止,如有死亡,也须出面集资埋葬,或报警送官……可以看出,丐帮内部管理自有其固有程序,俨然是个地下王国。
丐帮群体活动 四丐首(3)
关于丐头的权杖——“杆子”或“鞭子”有种种传说,据称,京师丐头所用之杆子是朱元璋所遗。当年朱元璋尚未位极人寰时,曾经困顿落魄,沦为乞丐者流。某次遇到二个乞丐,幸得他俩施以衣食,朱元璋才免于饿死,后来朱登上帝位,不忘二丐救命之恩,特意诏示天下,寻访二丐,居然被他找到了,召入皇宫,欲加官进爵。不料二丐闲云野鹤惯了,谢绝为官,决意乞讨终身,朱元璋也不相强求,特赐二人各持一根一尺长的木棒,棒上缠布,垂有穗,一色黄,一色蓝,赐名曰:“杆”。从此,这二丐仗着这根木棒,讨遍天下无人阻碍。衍变至后来便成为丐首领权威之象征。有些杆子不便携带,就以一根极粗极长的旱烟管代行其权威。
乞首的权杖除杆子外,还有鞭子。
这条非同寻常的鞭子也有一则传说。据称:当年唐明皇被奸臣*,化装逃出宫殿,流浪江湖,落入讨要的乞丐群落,交下了不少丐帮朋友,成了花子们的崇拜者,当上了花子头。不久他的皇帝身份显露,众乞丐跪拜真龙天子,发誓要为龙头大哥报仇。唐明皇说:“有朝一日,重登宝殿,定要把所有奸臣坏人杀掉,让咱们穷哥儿们扬眉吐气!”丐帮兄弟们问:“到那时您还能认识我们这帮穷哥儿们吗?”唐明皇为了不忘共患难的穷哥儿们,用皮条编制了一根圆桶龙形的黑皮鞭,起名叫“龙鞭”。然后把“龙鞭”挂在墙上,双膝下跪发誓道:“这把鞭子上打官、下打臣,亦打丐帮变心人。我登基后若变心,你们任何人都可用这把鞭子打我,打死勿论。”唐明皇留下这根龙鞭,并被敬奉为丐帮始祖,千百年沿袭下来,乞丐们见了鞭子又敬又怕。丐头手中的皮鞭,既是其权力的信物,又是专治乞丐的刑具,帮中乞有人犯了帮规,轻者驱逐出帮,赶出本地,重者打死勿论。
“杆子”、“鞭子”的传说当然不足信,那不过是用皇帝的“天威”来强化、神化丐首权威的政治伎俩,这是封建君主专制政治的惯用伎俩,丐帮也东施效颦,借来强化自身,今天看来颇觉可笑,在当下那种政治文化中,此种伎俩却是行之有效的。
丐帮群体活动 五群体活动(1)
丐帮是乞丐的群体,乞丐自加入丐帮以后,其活动就具有群体性和规律性,无论是行乞的地域、时间,还行乞的方式都较单个的乞丐有所不同。作为一种群体,其活的场所、形式、时间都有自身的规范性。比如京城丐帮的活动有专门的隐语用以标识,“杆头”和众“花子”聚会的地方谓之“攒儿”,有什么事都在“攒儿”上解决。为了约束门中人,丐帮也有约法三章:第一,凡是本门中人必须尊重“杆”,要做到见“杆”不讨,不做非法的事。第二,不准借端生事、仗势欺人。做生意时只准对方起火,不准自己着急。第三,爱护前辈遗产,有饭同吃,有钱共用。不遵守规章者,即开除出门户。
要把握丐帮的活动特征,首先必须搞清楚丐帮群体基本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