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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左传正义》

_9 孔颖达 (现代)
  壬戌,战于韩原,九月十三日。
  [疏]注“九月十三日”。○正义曰:以经书十一月壬戌,恐与经壬戌相乱,故显言之。下注云十一月壬戌,十四日是也。
 
  晋戎马还泞而止。泞,泥也。还,便旋也。小驷不调,故惰泥中。○泞,乃定反。隋,大果反。公号庆郑。庆郑曰:“愎谏,违卜,愎,戾也。○号,户刀反,王户报反。固败是求,又何逃焉?”遂去之。梁由靡御韩简,虢射为右,辂秦伯,将止之。辂,迎也。止,获也。○辂,五嫁反。郑以救公误之,遂失秦伯。秦获晋侯以归。经书十一月壬戌,十四日。经从赴。晋大夫反首拔舍从之。反首,乱头发下垂也。拔草舍止,坏形毁服。○拔,蒲末反,注皆同。秦伯使辞焉,曰:“二三子何其慼也?寡人之从君而西也,亦晋之妖梦是践,岂敢以至?”狐突不寐而与神言,故谓之妖梦。申生言帝许罚有罪,今将晋君而西,以厌息此语。践,厌也。○厌,於冉反,一音於甲反,又於辄反,下同。晋大夫三拜稽首,曰:“君履后土而戴皇天,皇天后土实闻君之言,群臣敢在下风。”
  穆姬闻晋侯将至,以大子罃、弘与女简、璧登台而履薪焉。罃,康公名;弘,其母弟也。简、璧,罃、弘姊妹。古之宫闭者,皆居之台以抗绝之。穆姬欲自罪,故登台而荐之以薪,左右上下者,皆履柴乃得通。○罃,於耕反。履如字,徐本作屦,九具反。抗,苦浪反。荐,在荐反。上,时掌反。
  [疏]注“罃康”至“得通”。○正义曰:文十八年秦伯罃卒,即此康公也。罃、弘连文,即言与女简、璧,知弘是罃弟,简、璧是其姊妹也。刘向《列女传》说此事,云“与大子罃、公子弘与女简、璧”,亦以简、璧为女也。此言登台履薪,是自囚之事。哀八年传称“邾子又无道,吴子囚诸楼台,栫之以棘”。以此二文,知古之宫闭者,皆居之於台以抗绝之。俗本作屦者,履是在足之服,故践者亦称屦,是以误焉。定本作“履薪”。
 
  使以免服衰绖逆,且告,免、衰、绖,遭丧之服,令行人服此服迎秦伯,且告将以耻辱自杀。○免音问,又作絻,音同。衰,七雷反。绖,大结反。令,力呈反,下同。
  [疏]注“免衰”至“自杀”。○正义曰:初死则有免服,成则衰、绖,皆为遭丧之服。传文於此或有曰:“上天降灾,使我两君相见不以玉帛,而以兴戎。若晋君朝以人,则婢子夕以死;夕以入,则朝以死。唯君裁之。”《左传》本无此言,后人妄增之耳。何以知其然?二十二年传曰:“寡君之使婢子侍执巾栉。”杜云:“婢子,妇人之卑称。”若此有婢子,不当舍此而注彼也。又此注云且告夫人“将以耻辱自杀”,若有此辞,不烦彼注。服虔《解谊》,其文甚烦,传本若有此文,服虔必应多解,何由四十馀字不解一言?亦至二十二年始解婢子,明是本无之也。今定本亦无。
 
  曰:“上天降灾,使我两君匪以玉帛相见,而以兴戎。若晋君朝以入,则婢子夕以死;夕以入,则朝以死。唯君裁之。”乃舍诸灵台。在京兆鄠县,周之故台。亦所以抗绝,令不得通外内。○自“曰上天降灾”此凡四十七字,检古本皆无,晁杜注亦不得有,有,是后人加也。鄠音户。大夫请以入。公曰:“获晋侯,以厚归也。既而丧归,焉用之?若将晋侯入,则夫人或自杀。○焉,於虔反。大夫其何有焉?何有犹何得。且晋人慼忧以重我,谓反首拔舍。天地以要我。不图晋忧,重其怒也;我食吾言,背天地也。食,消也。○要,於遥反。重,直用反,下同。重怒难任,背天不祥,必归晋君。”任,当也。○任音壬,注及下同。公子絷曰:“不如杀之,无聚慝焉。”公子絷,秦大夫。恐夷吾归,复相聚为恶。○絷,张执反,又丁立反。慝,他得反,后同。复,扶又反。子桑曰:“归之而质其大子,必得大成。晋未可灭而杀其君,祇以成恶。衹,適也。○质音置,下注“质秦”同。衹音支。且史佚有言曰:‘无始祸,史佚,周武王时大史,名佚。○佚音逸。大音泰。无怙乱,恃人乱为己利。○怙音户。无重怒。’重怒难任,陵人不祥。”乃许晋平。
  晋侯使郤乞告瑕吕饴甥,且召之。郤乞,晋大夫也。瑕吕饴甥,即吕甥也,盖姓瑕吕,名饴甥,字子金。晋侯闻秦将许之平,故告吕甥,召使迎己。○饴音怡。子金教之言曰:“朝国人而以君命赏,恐国人不从,故先赏之於朝。且告之曰:‘孤虽归,辱社稷矣。其卜贰圉也。’”贰,代也。圉,惠公大子怀公。众皆哭。哀君不还国。晋於是乎作爰田。分公田之税应入公者,爰之於所赏之众。○爰,于元反。
  [疏]“作爰田”。○正义曰:服虔、孔晁皆云,爰,易也。赏众以田,易其疆畔。杜言“爰之於所赏之众”,则亦以爰为易,谓旧入公者,今改易与所赏之众。
 
  吕甥曰:“君亡之不恤,而群臣是忧,惠之至也。将若君何?”众曰:“何为而可?”对曰:“征缮以辅孺子,征,赋也。缮,治也。孺子,大子圉。○孺,如喻反。诸侯闻之,丧君有君,群臣辑睦,甲兵益多,好我者劝,恶我者惧,庶有益乎!”众说。晋於是乎作州兵。五党为州,州二千五百家也,因此又使州长各缮甲兵。○丧,息浪反,后同。辑音集,又七入反。好,呼报反。恶,乌路反。说音悦。长,丁丈反,下“长男”同。
  [疏]“作州兵”。○正义曰:《周礼》:“乡大夫以岁时登其夫家之众寡,辨其可任者。”州长则否。今以州长管人既少,督察易精,故使州长治之。
 
  初,晋献公筮嫁伯姬於秦,遇归妹兑下震上,归妹。之睽。兑下离上,睽。归妹上六变而为睽。○睽,苦圭反;徐音圭。
  [疏]“遇归妹之睽”。○正义曰:兑下震上为归妹。震为长男,兑为少女。兑,说也。震,动也。少阴而承长阳。说以动,是嫁妹之象。妇人谓嫁为归,故名此卦为“归妹”。兑下离上为睽。兑为泽,离为火,火动而上,泽动而下,乖离之象,故名此卦为“睽”。睽,乖也。
 
  史苏占之曰:“不吉。史苏,晋卜筮之史。
  [疏]“史苏”至“之史”。○正义曰:《易·归妹》上六爻辞:“女承筐无实,士刲羊无血,无攸利。”此引彼文,而以“血”为“衁”、“实”为“贶”,唯倒其句,改两字而加二“亦”耳。其意亦不异也。二句以外,皆史苏自衍卦意而为之辞,非《易》文也。《易》之爻辞,亦名为“繇”,故云“其繇曰”。刲,剌也。贶,赐也。剌所以求血,士刲羊,亦无血。筐所以承赐,女承筐,亦无赐。皆所求无获,是不吉之象。西方邻国有责让之言,不可报偿也。嫁妹者欲其与夫和亲,而其爻变为睽。归妹之值睽爻,既嫁而更乖张,犹如无助者也。言夫不助妻,故乖离也。震变为离,离还变为震,震为雷,离为火,震变为离,是雷变为火,以其雷为火,为此嬴败姬,言秦将败晋也。震为车,上六爻在震体,则无其应,是为车则脱其輹。离为火,上九爻在离体,则失其位,是为火则焚其旗。车败旗焚,是不利於行师,若其行师,败於宗族之丘邑也。以其变为睽卦,复就睽卦求之,睽卦则上九孤绝失位,是乖离而孤独也。孤独无助,遇寇难则张之弧。弧,弓也。遇寇张弓,怖惧警备,亦是不吉之象。“侄其从姑”,言兄子其当从至姑家,与同处也。在姑家六年,其将逋亡,逃归其本国,而弃遗其家室,言将弃妻而独归也。归家之明年,其将死於高梁之虚。筮嫁女而得此卦,是不吉之象。
 
  其繇曰:‘士刲羊,亦无衁也。女承筐,亦无贶也。《周易·归妹》上六爻辞也。衁,血也。贶,赐也。刲羊,士之功;承筐,女之职。上六无应,所求不获,故下刲无血,上承无实,不吉之象也。离为中女,震为长男,故称士女。○繇,直救反。刲,苦圭反。刺,割也。衁音荒。筐,曲方反。贶音况,本亦作况。应,应对之应,下“无应”同。中,丁仲反。
  [疏]注“《周易》”至“士女”。○正义曰:《易》之爻辞无二“亦”字,传文加之。言男亦犹女,女亦犹男,其意同也。《易》言血,而此言衁,知衁是血也。“贶,赐”,《释诂》文。刲,刺也。厨宰,男子之事,故刲羊,士之功也。筐篚,妇人所掌,故承筐,女之职也。上爻与三其位相值,一阴一阳乃为相应,上三俱是阴爻,是为无应,动而无人应之,所求无获,故下刺无血,上承无实,是不吉之象。上爻变,则是震为离。离为中女,故称女承筐。震为长男,男称士,故为士刲羊。王弼以兑为羊,羊谓三也。上六处卦之穷,仰无所承,下又无应。为女而上承,则虚筐而莫之与,为士而下命,则刲羊而无血,不应所命也。言士发命而莫之应,女承筐而莫之与,是不吉之象。服虔以离为戈兵,兑为羊,震变为离,是用兵刺羊之象也。三至五有坎象,坎为血,血在羊上,故刺无血也。震为竹,竹为筐,震变为离,离为火,火动而上,其施不下,故筐无实也。此“士刲羊,女承筐”是归妹上六爻辞,直据上六之一爻,故杜云“上六无应,所求不获,故下刲无血,上承无实”,与王辅嗣同。则不须变为离卦,自有士女之义。今杜云“离为中女”,便是据变之后始有女承筐之象。既为离卦,则上九有应,所以与《易·说卦》不同者,但《易》之所论当卦为义,此既用筮法,震变为离,故以离、震杂说其理,与《易》不同,故服虔亦称离为戈兵,用变为说也。
 
  西邻责言,不可偿也。将嫁女於西,而遇不吉之卦,故知有责让之言,不可报偿。○责,侧介反,又如字。偿,巿亮反,又音常。
  [疏]注“将嫁”至“报偿”。○正义曰:如杜此言,直以遇卦不吉,则知言不可偿。不知其象何所出也。服虔以为三至五为坎,坎为月,月生西方,故为西邻。坎为水,兑为泽,泽聚水,故坎责之泽,泽偿水则竭,故责言不可偿。此取象甚迂,杜言虚而不经,谓此类也。
 
  归妹之睽,犹无相也。’归妹,女嫁之卦;睽,乖离之象,故曰无相。相,助也。○相,息亮反,注同。
  [疏]注“归妹”至“助也”。○正义曰:杜意嫁女而遇睽、离之爻,即是无相助也。不知其象所出。服虔云,兑为金,离为火,金火相遇而相害,故无助也。
 
  震之离,亦离之震,二卦变而气相通。
  [疏]注“二卦”至“相通”。○正义曰:为震与离通也。震既与离通,则离亦与震通,言此二卦相通者,与下张本。震为雷,雷是动。离为火。震之离,是动来適火,离之震,是火往適动,欲明火之动炽之意。
 
  为雷为火,为嬴败姬,嬴,秦姓。姬,晋姓。震为雷,离为火,火动炽而害其母,女嫁反害其家之象。故曰“为嬴败姬”。○嬴音盈。
  [疏]注“嬴秦”至“败姬”。○正义曰:震为雷,离为火,《说卦》文。服虔云,离为日,为火。秦嬴姓,水位。三至五有坎象,水胜火,故为嬴败姬。
 
  车说其輹,火焚其旗,不利行师,败于宗丘。輹,车下缚也。丘犹邑也。震为车,离为火。上六爻在震则无应,故车脱輹;在离则失位,故火焚旗,言皆失车火之用也。车败旗焚,故不利行师。火还害母,故败不出国,近在宗邑。○说,吐活反,注同。輹音福,又音服。案车旁著畐,音福。《老子》所云“三十辐共一毂”是也。车旁著复,音服,是车下伏名义兔。缚如字,又扶卧反。
  [疏]注“輹车”至“宗邑”。○正义曰:子夏《易传》云“輹,车下伏兔也”。今人谓之车屐,形如伏兔,以绳缚於轴,因名缚也。土之高者曰丘,众之所聚为邑,故丘犹邑也。《晋语》“震为车也”。《说卦》“离为火”。上爻在震则无应,故车脱輹。三亦阴爻,是无应也。在离则失位,故火焚其旗。初三五奇为阳位,二四上耦为阴位,在离则变为阳而居阴位,是失位也。师行必乘车而建旗,车败旗焚,故不利行师也。火还害母,故败不出国,近在宗邑也。服虔云:“五至三有坎为水象,震为车,车得水而脱其輹也。震为龙,龙为诸侯旗,离之震,故火焚其旗也。震,东方木。兑,西方金。木遇金必败。韩有先君之宗庙,故曰宗丘。”
 
  归妹、睽孤,寇张之弧,此睽上九爻辞也。处睽之极,故曰睽孤。失位孤绝,故遇寇难而有弓矢之警,皆不吉之象。○难,乃旦反。警音景。
  [疏]注“此睽”至“之象”。○正义曰:睽卦上九云“上九,睽孤。见豕负涂,载鬼一车,先张之弧,后说之弧,匪寇昏媾,往遇雨则吉”。彼文甚多,此略。取之先张之弧,谓见寇而张弓,故曰遇寇难而有弓矢之警。皆不吉之象。服虔云坎为寇、为弓,故曰“寇张之弧”。
 
  侄其从姑,震为木,离为火,火从木生,离为震妹,於火为姑,谓我侄者,我谓之姑。谓子圉质秦。○侄,待结反;《字林》丈一反。
  [疏]注“震为”至“质秦”。○正义曰:《释亲》云:“父之姊妹为姑。女子谓晜弟之子为侄。”是谓我侄者,我谓之姑。
 
  六年其逋,逃归其国,而弃其家,逋,亡也。家,谓子圉妇怀嬴。○逋,补吾反。
  [疏]注“逋亡”至“怀嬴”。○正义曰:桓十八年传曰:“女有家,男有室”。室家通言耳。夫谓妻为家,弃其家谓弃其妻,故为怀嬴也。子圉以十七年质于秦,二十二年逃归,是六年乃逋也。
 
  明年其死於高梁之虚。”惠公死之明年,文公入,杀怀公于高梁。高梁,晋地,在平阳杨氏县西南。凡筮者用《周易》,则其象可推,非此而往,则临时占者或取於象,或取於气或取於时日王相,以成其占。若尽附会以爻象,则构虚而不经,故略言其归趣。他皆放此。○虚,去鱼反。王,于况反。相,息亮反。构本又作讲,各依字读。
  [疏]注“惠公”至“放此”。正义曰:圉以二十二年归,二十三年惠公死,二十四年二月杀怀公于高梁,是为惠公死之明年也。此筮之意,言六年逋,明年死,则是逃归之明年。而云惠公死之明年者,以二月即死,据夏正言之,犹是逃归之明年也。但周正己改,故以惠公证之耳。《春秋》筮事既多,此占最少其象,故杜因而明之,云用《周易》则其象可推,非《周易》则不可得知本意,所取不在《周易》。若尽皆附会爻象,以求其事,则象非其类,事非其实,今构虚而不经,故略言归趣而已,不能尽得其象也。《阴阳书》以为春则为木王、火相、土死、金囚、水休时日,王相谓此也。
 
  及惠公在秦,曰:“先君若从史苏之占,吾不及此夫。”韩简侍,曰:“龟,象也;筮,数也。物生而后有象,象而后有滋,滋而后有数。先君之败德及,可数乎?史苏是占,勿从何益?言龟以象示,筮以数告,象数相因而生,然后有占,占所以知吉凶,不能变吉凶。故先君败德,非筮数所生,虽复不从史苏,不能益祸。○夫音扶。“先君之败德及”,绝句。“可数乎”,一读“及可数乎”。数,色主反。复,扶又反。
  [疏]“韩简”至“何益”。○正义曰:卜之用龟灼以出兆,是龟以金、木、水、火、土之象而告人。筮之用蓍揲以为卦,是筮以阴阳蓍策之数而告人也。凡是动植飞走之物,物既生讫而后有其形象,既为形象而后滋多,滋多而后始有头数。其意言龟以象而示人,筮以数而告人。惠公之意,以先君若从史苏之占,不嫁伯姬於秦,己便不及此祸,尤先君不从卜筮也。韩简之意,以为惠公及祸,自由先君献公废適立庶之败德,不由卜筮。故云先君之败德既定,致公今及此祸,可由筮数始生之乎?败德有其象数,龟筮从后而知,因嫁女於秦,见於筮兆,故云“史苏是占”。纵使当时不从,何能加益此祸?明祸败既定,龟筮知之,从之不能损,不从不能益也。○注“言龟”至“益祸”。○正义曰:谓象生而后有数,是数因象而生也。若《易》之卦象,则因数而生。故先揲蓍而后得卦,是象从数生也。上云龟象、筮数,下直言数不言象者,上裛论卜筮,故龟筮并言。当时唯筮伯姬,故下直举数耳。
 
  《诗》曰:‘下民之<嶭子},匪降自天,僔沓背憎,职竞由人。’”《诗·小雅》。言民之有邪恶,非天所降。僔沓面语,背相憎疾,皆人竞所主作,因以讽谏惠公有以召此祸也。○<嶭子},鱼列反。僔,尊本反。沓,徒合反。邪,似嗟反。讽,方凤反。
  [疏]“诗曰”至“由人”。○正义曰:《诗·小雅·十月之交》篇也。下民之有邪恶妖<嶭子},非是下自上天。今小人僔々沓沓相对谭语,背则相憎,主於竞逐为恶者,由人耳。因以讽谏惠公,言善恶由公耳。
 
  “震夷伯之庙”,罪之也。於是展氏有隐慝焉。隐恶,非法所得;尊贵,罪所不加,是以圣人因天地之变,自然之妖,以感动之。知达之主,则识先圣之情以自厉,中下之主,亦信妖祥以不妄。神道助教,唯此为深。○知音智。
  [疏]注“隐恶”至“为深”。○正义曰:慝,训恶也。隐蔽之恶,不见於外,非法令所得绳也。其人尊贵,非刑罚所能加也。忽有震破其庙,乃是幽冥加罪,圣人因天地之变,自然之妖,故章其事以感动秽行之人,使自惩肃也。知达之主,则识先圣之情,知此欲以惧愚人也。中下之主,亦信此妖祥之事,谓身为恶行,神必加祸,以此不妄动作。《易》称“圣人以神道设教”,故云神道助教,唯此事为深。因此遂汎解《春秋》诸有妖祥之事,皆为此也。
 
  “冬,宋人伐曹”,讨旧怨也。庄十四年,曹与诸侯伐宋。
  “楚败徐干娄林”,徐恃救也。恃齐救。
  十月,晋阴饴甥会秦伯,盟于王城。阴饴甥即吕甥也。食采於阴,故曰阴饴甥。王城,秦地,冯翊临晋县东有王城,今名武乡。秦伯曰:“晋国和乎?”对曰:“不和。小人耻失其君而悼丧其亲,痛其亲为秦所杀。不惮征缮以立圉也,曰:‘必报雠,宁事戎狄。’君子爱其君而知其罪,不惮征缮以待秦命,曰:‘必报德,有死无二。’以此不和。”秦伯曰:“国谓君何?”对曰:“小人慼,谓之不免。君子恕,以为必归。小人曰:‘我毒秦,秦岂归君?’毒谓三施不报。○惮,徒旦反。君子曰:‘我知罪矣,秦必归君。贰而执之,服而舍之,德莫厚焉,刑莫威焉!服者怀德,贰者畏刑。此一役也,言还惠公,使诸侯威服,复可当一事之功。○舍如字,又音舍。还音环。
  [疏]注“言还”至“之功”。○正义曰:服虔云:一役者,谓韩战之役。知不然者,吕甥之言劝秦伯而纳晋侯,假称君子之意。若纳晋君,可以更当一役之功。欲深劝秦伯,若直论韩战之役,於秦未有深利,何肯纳也?故杜别为其说。刘炫以服义规之,虽於理亦通,未为殊绝。
 
  秦可以霸。纳而不定,废而不立,以德为怨,秦不其然。’”秦伯曰:“是吾心也。”改馆晋侯,馈七牢焉。牛、羊、豕各一为一牢。○馈,其位反。
  蛾析谓庆郑曰:“盍行乎?”蛾析,晋大夫也。○蛾,鱼纟育反;本或作蚁,一音五何反。析,星历反,本或作晳。盍,户腊反。对曰:“陷君於败,谓呼不往,误晋师,失秦伯。败而不死,又使失刑,非人臣也。臣而不臣,行将焉?”入十一月晋侯归。丁丑,杀庆郑而后入。丁丑,月二十九日。○焉,於虔反。是岁,晋又饥,秦伯又饩之粟,曰:“吾怨其君而矜其民。且吾闻唐叔之封也,箕子曰:‘其后必大。’晋其庸可冀乎!唐叔,晋始封之君,武王之子。箕子,殷王帝乙之子,纣之庶兄。○饩,许气反。
  [疏]注“唐叔”至“庶兄”。○正义曰:唐叔,晋始封之君,《晋世家》文也。《宋世家》云:“箕子者,纣亲戚也。”止云“亲戚”,不知为父也、兄也。马融、王肃皆以箕子为纣之诸父。服、杜以为纣之庶兄。既无正文,各以其意言耳。历检诸书不见箕子之名,唯司马彪注《庄子》云“胥馀,箕子名”。不知其然否。
 
  姑树德焉,以待能者。”於是秦始征晋河东,置官司焉。征,赋也。
  【经】十有六年,春,王正月,戊申,朔,陨石于宋,五。(陨,落也。闻其陨,视之石,数之五各随其闻见先后而记之。庄七年,星陨如雨,见星之陨而队於四远若山若水,不见在地之验。此则见在地之验,而不见始陨之星。史各据事而书。○陨,丁敏反。数,色主反。队,直类反。)
  [疏]注“陨落”至“而书”。○正义曰:“陨,落”,《释诂》文。《公羊传》曰:“曷为先言霣而后言石?霣石记闻,闻其磌然,视之则石,察之则五。”是随闻见先后而记之也。传称“陨星也”,则石亦是星,而与星陨文倒,故解之。彼见星之陨,不见在地之验;此见在地之石,不见始陨之星。史各据事而书,故文异也。三十三年书陨霜者,亦见在地之霜,不见在天之验,故霜上言陨,与此同也。星、石、霜言陨,雪、雹、螽言雨者,其状似雨者称雨,不似雨者即称陨也。
 
  是月,六鹢退飞,过宋都。是月,陨石之月。重言“是月”,嫌同日。鹢,水鸟,高飞遇风而退,宋人以为灾,告於诸侯,故书。○是月,本或作“是日”。鹢,五历反,本或作鶂,音同。六,其数也。过,古禾反。重,直用反,传注同。
  [疏]注“是月”至“故书”。○正义曰:《月令》诸言“是月”,皆是前事之月,知此是陨石之月也。石陨、鹢退俱是宋事,事相类而同时告,故重言“是月”,嫌同日也。告者不以鹢退之日告,故言是月以异之。鹢,水鸟者,相传为然。《春秋考异邮》云,鹢者,毛羽之蟲,生阴而属於阳。《洪范五行传》曰:鹢者,阳禽。鹢,字或作鶂。《广志》云:鹢,古退飞者,今以其首为船头。《庄子》云:鹢之相视,眸子不运而风化。《博物志》云:雄雌相视则孕,或曰雄鸣上风,雌承下风,则亦孕,是也。鸟飞不能自退,传言“风也”,是鸟高飞,遇风而退却也。《公羊传》曰:“视之则六,察之则鹢,徐而察之则退飞。”是亦随见先后而书之。鲁史而记宋事,知其宋人以为灾,告於诸侯,故书。
 
  三月,壬申,公子季友卒。无传。称字者贵之。公与小敛,故书日。○与音预。敛,力验反。公与小敛,本亦“公与敛”。
  [疏]注“称字”至“书日”。○正义曰:季是其字,友是其名,犹如仲遂、叔肸之类,皆名字双举。刘炫以季为氏而规杜过,非也。炫云:季友、仲遂皆生赐族,非字也。
 
  夏,四月,丙申,鄫季姬卒。无传。○鄫,似陵反。
  秋,七月,甲子,公孙兹卒。无传。
  冬,十有二月,公会齐侯、宋公、陈侯、卫侯、郑伯、许男、邢侯、曹伯于淮。临淮郡左右。○邢音刑。淮音怀。
  [疏]注“临淮郡左右”。○正义曰:淮水发源入海,其路甚长,会于淮者,必是会于水旁,不得会于水内。杜欲指其处,无以可明,故云“临淮郡左右”。
 
  【传】十六年,春,“陨石于宋,五”,陨星也。(但言星,则嫌星使石陨,故重言陨星。)
  [疏]注“但言”至“陨星”。○正义曰:下云“风也”,是风使鹢退。此若直言星也,则嫌是星使石陨,故重言“陨星”,以明所陨之石即是星也。《易》称“在天成象,在地成形”。则星之在上,其形不可知也。古今之说,星陨至地,皆言为石。经书在地之验,故言陨石。传本在天之时,故言“陨星”。不知星之在上,其形本是石也?为当既陨,始变为石?圣贤不说,难得而知。
 
  “六鹢退飞,过宋都”,风也。六鹢遇迅风而退飞,风高不为物害,故不记风之异。○迅音信,又音峻,疾也。周内史叔兴聘于宋,宋襄公问焉,曰:“是何祥也?吉凶焉在?”祥,吉凶之先见者。襄公以为石陨鹢退,能为祸福之始,故问其所在。○焉,於虔反。见,贤遍反,又如字。
  [疏]注“祥吉”至“所在”。○正义曰:《中庸》云“国家将兴,必有祯祥;国家将亡,必有妖孽”。则事之先见,善恶异名,吉之先见谓之祥,凶之先见谓之妖。此总云祥者,彼对文耳。《书序》云:“亳有祥,桑、穀共生于朝。”《五行传》云青祥、白祥之类恶事,亦称为祥,祥是总名。公问“是何祥也?吉凶焉在?”故杜并以吉凶解之,言吉凶先见皆为祥也。襄公以为石陨、鹢退能为祸福之始,故问其所在。盖当虑其在已,故问之。
 
  对曰:“今兹鲁多大丧,今兹,此岁。明年齐有乱,君将得诸侯而不终。”鲁丧、齐乱、宋襄公不终,别以政刑吉凶他占知之。
  [疏]注“鲁丧”至“知之”。○正义曰:此三者,叔兴止言其事,不说知之所由,或观政教、刑法,或他事别有占验,故云别以政刑他占知之,言知之不由石、鹢也。刘炫云,政者,若周大夫入陈竟,见官职不脩,君臣南冠如夏氏,知简夷将乱。子贡见公执玉卑,知其替死也。刑者,若夷吾忌克多怨,君子知其不终也。吉凶有二,阴阳调序,四海玉烛,时吉也;阴阳错逆,寒暑失度,民多疠疫,五穀不登,时凶也。父慈子孝,君义臣忠,人吉也;父不父,子不子,君不君,臣不臣,人凶也。
 
  退而告人曰:“君失问。是阴阳之事,非吉凶所生也。言石陨、鹢退,阴阳错逆所为,非人所生。襄公不知阴阳而问人事,故曰君失问。叔兴自以对非其实,恐为有识所讥,故退而告人。○错,七落反。
  [疏]注“言石”至“告人”。○正义曰:刘炫云,言是阴阳之事也,则知事由阴阳,若阴阳顺序,则物皆得性,必无妖异。故云阴阳错逆所为,非人吉凶所生也。传称天反时为灾,地反物为妖,人反德为乱,乱则妖灾生。《洪范》“咎徵曰:‘狂恒雨若’”之类,皆言人有愆失,乃致阴阳错逆。而云阴阳错逆非人所生者,石陨、鹢飞事由阴阳错逆,阴阳错逆,乃是人行所致。襄公不问己行何失,致有此异,乃谓既有此异,将来始有吉凶。故答云“是乃阴阳之事,非将来吉凶所生”。言将来若有吉凶,协此石、鹢之异耳,非始从石、鹢而出也。襄公不知阴阳错逆为既往之咎,乃谓将来吉凶出石、鹢之间,是不知阴阳而空问人事,故云“君失问”也。叔兴若以实对,当云“由君愆失,致有此异”,今乃别以政刑他占横说齐乱、鲁丧。自以对非其实,恐为有识所识,故退而告人以此言也。服虔云:“鹢退风,咎君行所致,非吉凶所从生。”襄公不问己行何失,而致此变,但问吉凶焉在。以为石陨、鹢退,吉凶何从而生。故云“君失问”。是刘炫用服义为说也。今删定以杜注云:“石、鹢阴阳错逆所为,非人所生”,则阴阳错逆,自然有此,非由人事之失致此错逆。又吉凶不由石、鹢所生,故传云“是阴阳之事,非吉凶所生”。是吉凶不由石、鹢,石、鹢不由於人,则吉凶之来,别由人行得失耳。故《释例》云“或异而无感,或感而不可知”,如此之类是也。其传云“乱则妖灾生”,《洪范》曰:“狂恒雨若”,此皆假之阴阳以为劝戒,神道助教,非实辞也。但圣贤之说未知孰是,故两载其义,以俟后贤。
 
  吉凶由人,吾不敢逆君故也。”积善馀庆,积恶馀殃,故曰吉凶由人。君问吉凶,不敢逆之,故假他占以对。○殃,於良反。
  [疏]注“积善”至“以对”。○正义曰:积善馀庆,积恶馀殃,《易·文言》文也。言将来吉凶,由人行所致。行善则有吉,行恶则有凶。吉凶自由於君,不从石、鹢而出。吾不敢逆君之心,故假他占以告之。
 
  夏,齐伐厉,不克,救徐而还。十五年齐伐厉以救徐。
  秋,狄侵晋,取狐厨、受铎,涉汾,及昆都,因晋败也。狐厨、受铎、昆都,晋三邑。平阳临汾县西北有狐谷亭。汾水出大原,南入河。○狐音胡。厨,直诛反。铎,徒各反。汾,扶云反,水名。大原音泰。
  [疏]注“狐厨”至“入河”。○正义曰:汾水从平阳南流折而西入于河。临汾县在汾水北。狐谷疑是狐厨,乃在县之西北,则狐厨、受铎皆在汾北。狄自北而侵,南涉汾水至于昆都昆都在汾南也。
 
  王以戎难告于齐,齐徵诸侯而戍周。十一年戎伐京师以来,遂为王室难。○难,乃旦反,注同。
  冬,十一月,乙卯,郑杀子华。终管仲之言。事在七年。
  十二月会于淮,谋鄫,且东略也。鄫为淮夷所病故。○为,于伪反。城鄫,役人病。有夜登丘而呼曰:“齐有乱。”不果城而还。役人遇厉气,不堪久驻,故作妖言。○呼,火故反。还音旋。
  【经】十有七年,春,齐人、徐人伐英氏。(○英,於京反。)
  夏,灭项。项国,今汝阴项县。公在会,别遣师灭项,不言师,讳之。○项,胡讲反,国名,鲁灭之也。二传以为齐灭。
  [疏]注“项国”至“讳之”。○正义曰:知非师少不言师,而言“讳之”者,沈云:襄十三年传云“用大师焉曰灭”。此既称灭,故知用大师。刘炫云:案传,“齐人以为讨”,讨其灭国,非讨用师,既不讳灭,何以讳师?炫谓将卑师少称人,不可自言鲁人,故不称师。炫不达此旨,以为将卑师少以规杜过,非也。
 
  秋,夫人姜氏会齐侯于卞。卞,今鲁国卞县。○卞,皮彦反。
  [疏]“夫人”至“于卞”。○正义曰:妇人送迎不出门,见兄弟不逾阈,今出会齐侯无讥文者,凡夫人之行得礼、失礼直书其事,善恶自明,故於文悉无褒贬。此时公为齐人所止,夫人会以释之,纵使违礼,不合贬责。
 
  九月,公至自会。公既见执于齐,犹以会致者,讳之。
  冬,十有二月,乙亥,齐侯小白卒。与僖公入同盟,赴以名。
  [疏]注“与僖”至“以名”。○正义曰:元年盟于荦,三年公子友如齐淮盟,五年于首止,七年于甯母,八年于洮,九年于葵丘,十五年于牡丘,四年与屈完盟于召陵,诸侯皆在,公亦与焉,故为八也。同盟相赴以名主,谓当时两君但与其父盟,亦得以名赴其子耳。与僖盟既多,故不复通数庄、闵也。
 
  【传】十七年,春,齐人为徐伐英氏,以报娄林之役也。(英氏,楚与国。娄林役在十五年。○为,于伪反。)
  夏,晋大子圉为质於秦,秦归河东而妻之。秦征河东置官司,在十五年。○圉,鱼吕反。质音致,下同。妻,七计反,下同。惠公之在梁也,梁伯妻之。梁嬴孕,过期,过十月不产。怀子曰孕。○嬴音盈,下同。孕,以证反。过,古禾反。
  [疏]注“过十”至“曰孕”。○正义曰:十月而产,妇人大期。又《家语》云“人十月而生”。故知过期,过十月也。《易》称“妇孕不育”。《说文》云“孕,怀子也”。
 
  卜招父与其子卜之。卜招父,梁大卜。○招,上遥反。大音泰。其子曰:“将生一男一女。”招曰:“然。男为人臣,女为人妾。”故名男曰圉,女曰妾。圉,养马者。不聘曰妾。
  [疏]注“圉养”至“曰妾”。○正义曰:昭七年传曰:“马有圉,牛有牧。”《内则》云:“聘则为妻,奔则为妾。”是也。
 
  及子圉西质,妾为宦女焉。宦,事秦为妾。○宦音患。
  师灭项。师,鲁师。淮之会,公有诸侯之事,未归,而取项。淮会在前年冬,诸侯之事,会同讲礼之事。齐人以为讨,而止公。内讳执,皆言止。
  秋,声姜以公故,会齐侯于卞。声姜,僖公夫人,齐女。九月,公至。书曰:“至自会。”犹有诸侯之事焉,且讳之也。耻见执,故讬会以告庙。
  [疏]“犹有”至“讳之也”。○正义曰:实无诸侯之事而言“至自会”者,尚似有诸侯之事焉。
 
  齐侯之夫人三:王姬、徐嬴、蔡姬,皆无子。齐侯好内,多内宠,内嬖如夫人者六人:长卫姬生武孟,武孟,公子无亏。○好,呼报反。嬖,必计反。长,丁丈反,下注同。少卫姬生惠公,公子元。○少,诗照反。郑姬生孝公,公子昭。葛嬴生昭公,公子潘。○潘,判丹反。密姬生懿公,公子商人。宋华子生公子雍。华氏之女,子姓。○华,户化反。公与管仲属孝公於宋襄公,以为大子。雍巫有宠於卫共姬,因寺人貂以荐羞於公,雍巫,雍人,名巫,即易牙。○属音烛。共音恭,本亦作恭。貂音彫。易音亦。
  [疏]注“雍巫”至“易牙”。○正义曰:《周礼》掌食之官,有内雍、外雍。此人为雍官,名巫,而字易牙也。
 
  亦有宠,公许之立武孟。易牙既有宠於,公为长卫姬请立武孟。○为,于伪反。管仲卒,五公子皆求立。冬十月乙亥,齐桓公卒。乙亥,十月八日。易牙入,与寺人貂因内宠以杀群吏,内宠,内官之有权宠者。而立公子无亏。孝公奔宋。十二月乙亥,赴。辛巳,夜殡。六十七日乃殡。○殡,必刃反。
  【经】十有八年,春,王正月,宋公、曹伯、卫人、邾人伐齐。(纳孝公。)
  夏,师救齐。无传。
  五月戊寅,宋师及齐师战于甗,齐师败绩。无亏既死,曹、卫、邾先去,鲁亦罢归,故宋师独与齐战。不称宋公,不亲战也。大崩曰败绩。甗,齐地。○甗,鱼免反,又鱼偃反,又音言,一音彦。
  狄救齐。无传。救四公子之徒。
  秋,八月丁亥,葬齐桓公。十一月而葬,乱故。八月无丁亥,日误。
  冬,邢人、狄人伐卫。狄称人者,史异辞,传无义例。
  [疏]注“狄称”至“义例”。○正义曰:决上狄救齐不称人也。於例,将卑师众称师,将卑师少称人,谓中夏诸侯之例。此称邢人,是将卑师少者。夷狄既无爵命,非有君臣之别,文多称戎、称狄,今君臣同文,或单称狄,或称狄人,是时史异辞,非褒贬也。《穀梁传》曰:“狄其称人,何也?善累而后进之,伐卫,所以救齐也。”其意以为上巳救齐,今复伐卫,救齐,故进之称人。左氏无此义,故为史异辞。
 
  【传】十八年,春,宋襄公以诸侯伐齐。三月,齐人杀无亏。(以说宋。○说音悦,又如字。)
  郑伯始朝于楚,中国无霸故。楚子赐之金,既而悔之,与之盟曰:“无以铸兵。”楚金利故。○铸,之树反。
  [疏]注“楚金利”。○正义曰:《考工记》云吴、越之剑是也。
 
  故以铸三锺。古者以铜为兵,传言楚无霸者远略。
  齐人将立孝公,不胜,四公子之徒遂与宋人战。无亏已死,故曰四公子。○胜音升,又升证反。夏五月,宋败齐师于甗,立孝公而还。
  秋,八月,葬齐桓公。孝公立而后得葬。
  冬,邢人、狄人伐卫,围菟圃。卫侯以国让父兄子弟,及朝众,曰:“苟能治之,毁请从焉。”毁,卫文公名。○菟音徒。圃,布古反,又音布。毁,吁委反。众不可,不听卫侯让。而后师于訾娄。陈师訾娄。訾娄,卫邑。○訾,子斯反。娄,郎句反,又郎钩反。狄师还。独言狄还则邢留距卫,言邢所以终为卫所灭。
  梁伯益其国而不能实也,多筑城邑,而无民以实之。命曰新里。秦取之。
  【经】十有九年,春,王三月,宋人执滕子婴齐。(称人以执,宋以罪及民告。例在成十五年。传例不以名为义,书名及不书名,皆从赴。○婴,於盈反。)
  [疏]注“称人”至“从赴”。正义曰:此云“宋人执滕子”,下云“邾人执鄫子”,二君於传无不道之状,而皆称人以执,是宋公欲重其罪,以罪及民告。故史从而书之,以示虚实。《释例》曰:“凡诸侯无加民之恶,而称人以执,皆时之赴告,欲重其罪,以加民为辞,国史承之,书之於策,而简牍之记具存,夫子因示虚实。故传随而著其本状,以明得失也。滕子、鄫子皆称人见执,宋欲重二国之罪,故以不道赴,或名或不名,从所告之文也。传具载子鱼之辞,以虐二国之君见义,明非罪也。”杜言书名从赴者,诸侯被执,其罪与不罪,直以执者称人、称侯为异,传例不以书名为义。《释例》曰:“诸见执者,巳在罪贱之地,书名与否,非例所加。故但言执某侯也。”其意言被执巳是罪贱,书名更无可加,故不复以名为义。既不以为义,而被执者,有名与不名,知其皆从赴也。
 
  夏,六月,宋公、曹人、邾人盟于曹南。无传。曹虽与盟而犹不服,不肯致饩,无地主之礼,故不以国地,而曰曹南,所以及秋而见围。○与音预,下“亦与”同。饩,许气反。
  [疏]注“曹虽”至“见围”。○正义曰:哀十二年传曰:“诸侯之会,侯伯致礼,地主归饩。”桓十四年“公会郑伯于曹”,传曰:“曹人致饩,礼也。”《春秋》诸会於国都者,即以国都名为会地,地主不序於列。此会地於曹南,则在曹之都也。在曹之都而曹人在列,是曹虽与盟而心犹不服。秋,宋人围曹,传曰:“讨不服也。”以不服而被围,知此地以曹南,即是不服之状,明是不肯致饩,无地主之礼,以此故不以国地,而曰曹南,所以及秋而见围。以秋见围,知此时不服,故注言之。
 
  鄫子会盟于邾。不及曹南之盟。诸侯既罢,鄫乃会之於邾,故不言如会。
  [疏]注“不及”至“如会”。○正义曰:诸侯盟于曹南,鄫子欲往会之。未至於曹,诸侯既罢,以邾既盟讫,故如邾会之。本意欲往会盟,未至於曹,诸侯已去,其实至於邾国,故书会盟于邾,言其意欲盟也。二十八年践土盟,下云“陈侯如会”。彼谓往至会所,此不至会所,故书其所至,而不言如会。襄七年鄬之会,下“郑伯髡顽如会,未见诸侯,丙戌卒于鄵”。亦不至会所,而云如会者,其意欲会,而在道身丧,故亦书其所至,义与此同。但卒执事异,故文异耳。鄫子不及曹南,而至於邾国,盖宋公知其在邾,故使邾子执之。
 
  已酉,邾人执鄫子用之。称人以执,宋以罪及民告也。鄫虽失大国会盟之信,然宋用之,为罚已虐,故直书用之,言若用畜产也。不书社,赴不及也。不书宋使邾,而以邾自用为文,南面之君,善恶自专,不得讬之於他命。○畜,许又反。
  [疏]注“称人”至“他命”。○正义曰:昭十一年“楚执蔡世子友用之”,与此“执鄫子用之”,皆恶其无道,直书用之,言其若用畜牲,所以恶楚、宋也。恶宋而以邾自用为文者,南面之君,善恶自专,不得讬之他命,事实恶宋,亦所以恶邾也。传称用之于社,而经不书于社,故云赴不及也。刘炫《规过》云:“‘执蔡世子友用之’,不言冈山,此何须云‘于社?’”今删定知不然者,以庄二十五年“鼓,用牲于社”。今鄫子既同畜牲而用,当云“邾人用鄫子于社”,今不云“子社”,故知赴不及,则昭十一年“执蔡世子友用之”,亦赴不及也。
 
  秋,宋人围曹。卫人伐邢。伐邢在围曹前,经书在后,从赴。
  冬,会陈人、蔡人、楚人、郑人盟于齐。地於齐,齐亦与盟。
  [疏]注“地於”至“与盟”。○正义曰:地於齐者,言即以齐为所盟之地也。传称“陈穆公请脩桓公之好”,而为此盟,明是齐亦与盟,地於齐而齐不序。诸盟会以国都,而地主不列於序者,地主亦与盟会,皆以此而知之耳。
 
  梁亡。以自亡为文,非取者之罪,所以恶梁。○恶,乌路反。
  [疏]注“以自”至“恶梁”。○正义曰:诸侯受命天子,分地建国,无相灭之理。此以自亡为文,不书所取之国,以为梁国自亡,非复取者之罪,所以深恶梁耳,非言秦得灭人国也。《释例》曰:“作事不时,则怨讟动於民。彼梁伯者,虚兴无虞之功,诈称无害之寇,遂沟其宫,以荡百姓之心,开大国之志,是妖衅之先徵,自亡之实应。故不言秦灭梁,而以自亡为文。”
 
  【传】十九年,春,遂城而居之。(承前年传取新里,故不复言秦也。为此冬梁亡传。○复,扶又反。)
  宋人执滕宣公。
  夏,宋公使邾文公用鄫子于次睢之社,欲以属东夷。睢水受汴,东经陈留、梁、谯、沛、彭城县入泗,此水次有妖神,东夷皆社祀之,盖杀人而用祭。○睢音虽。属,朱欲反。谯,在消反。沛音贝。泗音四。祠音辞,或音祀。
  [疏]传“欲以属东夷”。○正义曰:属,训聚也。杀鄫子以惧东夷,使东夷聚来归己也。齐桓以德属诸侯,诸侯聚归齐桓。○注“睢水”至“用祭”。○正义曰:《释例》曰:“汴水自荧阳受河,睢水受汴,东经陈留梁国谯郡、沛国,至彭城县入泗。”凡水,首从水出谓之“受”,流归他水谓之“入”。《汉书》之例为然,言汴从河出,睢从汴出也。次谓水旁也。下云“用诸淫昏之鬼”,则此祀不在祀典,故云:“此水次有妖神”,妖神而谓之社。传言“以属东夷”,则此是东夷之神,故言“东夷皆社祠之”。刘炫云:“案昭十年,季平子伐莒,献俘,始用人於亳社。”彼亳社旧不用人,杜何以知此社杀人而用祭乎?今知不然者,彼传云“始用人於亳社”,故知旧来不用。此云“使邾文公用鄫子于次睢之社”,既不言始,明知旧俗用之。刘取彼而规杜过,非也。
 
  司马子鱼曰:“古者六畜不相为用,司马子鱼,公子目夷也。六畜不相为用,谓若祭马先,不用马。○畜,许又反,注同。为,于伪反,下“为人”同,又如字,注放此。
  [疏]“司马”至“用马”。○正义曰:《尔雅·释畜》马、牛、羊、豕、犬、鸡,谓之“六畜”。《周礼》谓之“六牲”。养之曰畜,用之曰牲,其实一物也。此云“六畜不相为用”,昭十一年传曰:“五牲不相为用。”彼注不云:“马,而以其馀当之,明其俱为祭祀,所用彼此同也。《周礼·校人》“春祭马祖”,郑玄云:“马祖,天驷也。《孝经说》曰:‘房为龙马。’”六畜之言先祖者,唯此一文而已。以外牛、羊之等,其祖不知为何神也。谓若祭马先,不用马,略举一隅,据有文者言之耳。沈氏云:《春秋说》天苑主牛,又有天鸡、天狗、天豕。以马祖类之,此等各有其祖。
 
  小事不用大牲,
  [疏]“小事不用大牲”。○正义曰:《杂记》言衅庙用羊。门夹室皆用鸡。隐十一年传称郑伯之诅,“使卒出豭,行出犬、鸡”。如此之类,皆是不用大牲也。
 
  而况敢用人乎?祭祀,以为人也。民,神之主也。用人,其谁飨之?齐桓公存三亡国以属诸侯,三亡国,鲁、卫、邢。
  [疏]注“三亡国,鲁、卫、邢”。○正义曰:《齐语》云:“鲁有夫人、庆父之乱,二君弑死,国绝无嗣,桓公使高子存之;狄人攻邢,桓公筑夷仪以封之;狄人攻卫,卫人出庐于曹,桓公城楚丘以封之。”是也。卫则狄灭之矣,鲁、邢不灭,而言亡者,美大齐桓之功耳。
 
  义士犹曰薄德。谓欲因乱取鲁,缓救邢、卫。今一会而虐二国之君,宋公三月以会召诸侯,执滕子;六月而会盟,其月二十二日执鄫子,故云一会而虐二国之君。又用诸淫昏之鬼。非周社故。将以求霸,不亦难乎?得死为幸!”恐其亡国。
  秋,卫人伐邢,以报菟圃之役。邢不速退,所以独见伐。於是卫大旱,卜有事於山川,不吉。有事祭也。甯庄子曰:“昔周饥,克殷而年丰。今邢方无道,诸侯无伯,伯,长也。○长,丁丈反。天其或者,欲使卫讨邢乎?”从之,师兴而雨。
  “宋人围曹”,讨不服也。曹南盟,不脩地主之礼故。子鱼言於宋公曰:“文王闻崇德乱而伐之,军三旬而不降,崇,崇侯虎。○降,户江反,下同。退脩教而复之,因垒而降。复往攻之,备不改前,而崇自服。○复,扶又反,注同;一本作“而复伐之”,“伐”,衍字也。垒,力轨反,军垒。《诗》曰:‘刑于寡妻,至于兄弟,以御于家邦。’《诗·大雅》。言文王之教,自近及远。寡妻,嫡妻,谓大姒也。刑,法也。○御如字,治也;《诗》音五嫁反,迎也。嫡,或作適,丁历反。大姒音泰。姒音似。今君德无乃犹有所阙,而以伐人,若之何?盍姑内省德乎,无阙而后动?”○盍,胡腊反。
  陈穆公请脩好於诸侯以无忘齐桓之德。冬,盟于齐,脩桓公之好也。宋襄暴虐,故思齐桓。○好,呼报反,下同。
  “梁亡”,不书其主,自取之也。不书取梁者主名。初,梁伯好土功,亟城而弗处,民罢而弗堪。则曰:“某寇将至。”乃沟公宫,沟,堑。○亟,欺冀反。罢音皮。堑,七艳反。曰:“秦将袭我。”民惧而溃,秦遂取梁。○溃,户外反。
  【经】二十年,春,新作南门。(鲁城南门也,本名稷门。僖公更高大之,今犹不与诸门同,改名高门也。言新以易旧,言作以兴事,皆更造之文也。)
  [疏]注“鲁城”至“文也”。○正义曰:鲁城南门,本名稷门。今新作者,新脩彼稷门,更令高大,因改名高门。此事非有所据,鲁人相传云然,今时鲁人其言犹如此也。新者易旧之意,作者兴事之辞,皆是更造之文也。刘、贾先儒皆云“言新有故木;言作有新木”。故为此言以异之。《释例》曰:“言新,意所起;言作,以兴事。通谓兴起功役之事。总而言之,不复分别因旧与造新也。”
 
  夏,郜子来朝。无传。郜,姬姓国。○郜,古报反;《字林》,工竺反。
  [疏]注“郜,姬姓国”。○正义曰:二十四年传富辰所云,郜之初封,文王之子,聃季之弟。以后更无所闻,唯此年一见而已。无时君谥号,不知谁灭之。
 
  五月乙巳,西宫灾。无传。西宫,公别宫也。天火曰灾,例在宣十六年。
  [疏]注“西宫”至“六年”。○正义曰:《穀梁》以西宫为闵公之庙。《礼》宗庙在左,不得称西宫也。《公羊传》曰:“西宫者何?小寝也。小寝则曷为谓之西宫?有西宫则有东宫矣。”此注取《公羊》为说,故云公别宫也。
 
  郑人入滑。入例在襄十三年。○滑,于八反。
  秋,齐人、狄人盟于邢。
  冬,楚人伐随。
  【传】二十年,春,“新作南门”。书,不时也。(失土功之时。)凡启塞从时。(门户道桥谓之启,城郭墙堑谓之塞,皆官民之开闭,不可一日而阙,故特随坏时而治之。今僖公脩饰城门,非开闭之急,故以土功之制讥之。传嫌启塞皆从土功之时,故别起从时之例。○塞,素则反。)
  [疏]注“门户”至“之例”。○正义曰:传唯言“启塞从时”,不知启塞之言意何所谓?服虔云:“阖扇,所以开;键闭,所以塞。”《月令》“仲春,脩阖扇。孟冬,脩键闭”。从时,从此时也。传既云作门不时,更发从时之例,则启塞之事,当是城门之类,安得以为阖扇、键闭细小之物乎?若是仲春、孟冬,传何以不言春、冬,而直云“从时”,知从何时,岂丘明作传不了,待《月令》而后明哉?故杜更为别说。虽杜之言亦无明证,正以门户道桥所以开人行路,故以为启;城郭墙堑所以障蔽往来,故以为塞。虽言无所据,而理在可通。此二事者,皆官民之所开闭,终当须之,不可一日而阙。言从时者,特从坏时而脩之,不得拘以土功时月也。此新作南门者,当时不是倾坏,僖公欲脩饰使高大耳,非开闭之急,得待土功间月,今以日至之后兴造此门,故以土功之制讥之,云“书,不时也”。传既讥僖公作门不时,嫌门户墙堑之类交急之事,亦待土功之月,故别起从时之例,言启塞不须待时,其新作门须待时耳。杜云城郭谓之塞,亦得从坏时而治之,所以春秋筑城,每云书不时者,谓非因破坏而辄脩理,故谓之不时。《释例》曰:“门户道桥,城郭墙堑,官民之开闭,不可一日阙者也。故特随坏时而脩之,皆当其时而讫,不必用土功之常时也。故传既曰‘书不时’,又曰‘启塞从时’,重发以明二义。其他急事,亦包之也。”鲁城南面三门,隐公元年开一门,故今南有四门。僖公意更缮治高大稷门,非启塞之义,而以日至之后兴功,故经书“春”,传曰“书不时”,言失土功之时也。启塞之事犹得从宜而脩之。
 
  滑人叛郑而服於卫,夏,郑公子士、洩堵寇帅师入滑。公子士,郑文公子。洩堵寇,郑大夫。○洩,息列反。堵,丁古反;王又音者。
  秋,齐、狄盟于邢,为邢谋卫难也。於是卫方病邢。○为,于伪反。难,乃旦反。
  随以汉东诸侯叛楚。冬,楚丘穀於菟帅师伐随,取成而还。君子曰:“随之见伐,不量力也。量力而动,其过鲜矣。善败由己,而由人乎哉?《诗》曰:‘岂不夙夜,谓行多露。’”《诗·召南》。言岂不欲早暮而行,惧多露之濡己,以喻违礼而行,必有汙辱,是亦量宜相时而动之义。○穀,奴口反。於音乌。菟音徒。鲜,息浅反,下同。召,上照反。暮,本亦作莫,音暮。汙,汙秽之汙,一音乌路反。相,息亮反。
  宋襄公欲合诸侯,臧文仲闻之,曰:“以欲从人则可,屈己之欲,从众之善。以人从欲鲜济。”为明年鹿上盟传。
  【经】二十有一年,春,狄侵卫。(无传。为邢故。○为,于伪反,下为邾同。)
  宋人、齐人、楚人盟于鹿上。鹿上,宋地。汝阴有原鹿县。宋为盟主,故在齐人上。
  夏,大旱。雩不获雨,故书旱。自夏及秋,五稼皆不收。
  [疏]注“雩不”至“不收”。○正义曰:《春秋》之例,旱则脩雩,雩必为旱。而经或书雩,或书旱者,雩而得雨,喜雩有益,书雩,不书旱。雩不得雨,则书旱,明灾成此时,雩不获雨,故书旱也。周之夏,即今之二月、三月、四月也,於时方欲下种,此月不雨未能成灾。而书夏大旱者,此后虽得少雨,而终是不堪生殖,从夏及秋五稼悉皆不收,不收之后,择最旱之月而书之,故书夏大旱也。刘炫云,大旱而不书饥者,传云“是岁也,饥而不害”,故不书饥。
 
  秋,宋公、楚子、陈侯、蔡侯、郑伯、许男、曹伯会于盂。盂,宋地。楚始与中国行会礼,故称爵。○盂音于。执宋公以伐宋。不言楚执宋公者,宋无德而争盟,为诸侯所疾,故总见众国共执之文。○见,贤遍反。
  冬,公伐邾。无传。为邾灭须句故。○句,其俱反,传同。
  楚人使宜申来献捷。无传。献宋捷也。不言宋者,秋伐宋冬来献捷,事不异年,从可知。不称楚子,使来不称君命行礼。○献,轩建反。捷,在接反。
  十有二月,癸丑,公会诸侯盟于薄,释宋公。诸侯既与楚共伐宋,宋服,故为薄盟以释之。公本无会期,闻盟而往,故书公会诸侯。○薄如字。
  [疏]注“诸侯”至“诸侯”。○正义曰:诸侯之被执者,皆不书其释。释而公不与,又不告,故鲁史不得书之。此由公往与盟,见其得释,故书之耳。文七年“公会诸侯、晋大夫,盟于扈”。传曰:“公后至,故不书所会。凡会诸侯,不书所会,后也。后至,不书其国,辟不敏也。”此盟亦总言“诸侯”,不书其国,似是公之后期,故解之。鲁先不属楚,公本无会期,闻盟而往,故书公会诸侯,非后期也。公非后期而总书诸侯者,此则会盂之诸侯也。一事而再见者,前目而后凡,自谓前已历序,故后总言耳,非为鲁公变文也。
 
  【传】二十一年,春,宋人为鹿上之盟,以求诸侯於楚,楚人许之。公子目夷曰:“小国争盟,祸也。宋其亡乎?幸而后败。”(谓军败。)
  夏,大旱,公欲焚巫尫。巫尫,女巫也。主祈祷请雨者。或以为尫非巫也,瘠病之人,其面上向,俗谓天哀其病,恐雨入其鼻,故为之旱,是以公欲焚之。○尫,乌黄反。祷,丁老反,或丁报反。瘠,在亦反。向,本亦作乡,许亮反。故为,于伪反。
  [疏]注“巫尫”至“焚之”。○正义曰:《周礼·女巫职》云“旱则舞雩”。此以为旱欲焚之,故知巫尫,女巫也。并以巫尫为女巫,则尫是劣弱之称,当以女巫尫弱故称尫也。或以为尫非巫也,巫是祷神之人,尫是瘠病之人,二者非一物也。尫是病人,天恐雨入其鼻,俗有此说,不出传记,义或当然,故两解之也。《檀弓》云:“岁旱,穆公召县子而问然,曰:‘天久不雨,吾欲暴尫而奚若。’曰:‘天则不雨,而暴人之疾子,虐,无乃不可与?’”郑玄云:“尫者面乡天,觊天哀而雨之。”又曰:“然则吾欲暴巫而奚若。”郑玄云:“巫主接神,亦觊天哀而雨之。”彼欲暴人疾而求雨,故郑玄以为觊天哀而下雨。此欲烧杀以求雨,故杜以为天哀之而不雨,意异,故解异也。《礼记》既言暴尫,又别言暴巫,巫、尫非一物,《记》言“暴人之疾”,则尫是病人,或说是也。
 
  臧文仲曰:“非旱备也!脩城郭,贬食省用,务穑劝分,穑,俭也。劝分,有无相济。○贬,彼检反。省,所景反。
  [疏]注“穑,俭也”。○正义曰:穑是爱惜之义,故为俭也。襄二十四年《穀梁传》曰:“五穀不升谓之大侵。大侵之礼,君食不兼味,台榭不涂,弛侯、廷道不除,百官布而不制,鬼神祷而不祀。”《曲礼》云“岁凶,年穀不登,君膳不祭肺,马不食穀。”如此之类,皆是务为俭也。务为俭穑而脩城郭者,服虔云:国家凶荒,则无道之国乘而加兵,故脩城郭为守备也。
 
  此其务也。巫尫何为?天欲杀之,则如勿生,若能为旱,焚之滋甚。”公从之。是岁也,饥而不害。不伤害民。
  秋,诸侯会宋公于盂。子鱼曰:“祸其在此乎!君欲已甚,其何以堪之?”於是楚执宋公以伐宋。冬,会于薄以释之。子鱼曰:“祸犹未也,未足以惩君。”为二十二年战泓传。○惩,直升反。泓,乌宏反。任、宿、须句、颛臾,风姓也,实司大皞与有济之祀,司,主也。大皞,伏羲四国伏羲之后,故主其祀。任,今任城县也。颛臾在泰山南武阳县东北。须句在东平须昌县西北。四国封近於济,故世祀之。○任音壬,注同。颛音专。臾,羊朱反。“风姓也”,本或作“皆风姓”。大音泰。皞,胡老反。济,子礼反,注及下注同。羲本或作戏,许宜反。近,附近之近。以服事诸夏。与诸夏同服王事。○夏,户雅反,注及下同。邾人灭须句,须句子来奔,因成风也。须句,成风家。成风为之言於公曰:“崇明祀,保小寡,周礼也。明祀,大皞、有济之祀。保,安也。○为,于伪反。蛮夷猾夏,周祸也。此邾灭须句而曰蛮夷。昭二十三年,叔孙豹曰:“邾又夷也。”然则邾虽曹姓之国,迫近诸戎,杂用夷礼,故极言之。猾夏乱诸夏。○猾,于八反。叔孙豹,百教反。案杜注所引,是叔孙婼语,今传本多作“豹”,恐是传写误也。宜为婼。婼音敕若反。
  [疏]注“此邾”至“诸夏”。○正义曰:“蛮夷猾夏”,《舜典》文。猾训为乱,故云乱诸夏也。此注引昭二十三年传,当云“叔孙婼曰”。遍检古本,皆作“豹”字,盖注后即写误。
 
  若封须句,是崇皞、济而脩祀纾祸也。”纾,解也,为明年伐邾传。○纾音舒。
 
□《春秋左传正义》□注  晋·杜 预□疏  唐·孔颖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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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左传正义》
卷十五 僖二十二年,尽二十四年
 卷十五 僖二十二年,尽二十四年  
 
  【经】二十有二年,春,公伐邾,取须句。(须句虽别国,而削弱不能自通,为鲁私属,若颛臾之比。鲁谓之社稷之臣,故灭、奔及反其君,皆略不备书,惟书伐邾,取须句。”○比,必二反。)
  [疏]注“须句”至“须句”。○正义曰:上传云“须句子”,则须句,子爵,故云虽别国,而不能自通,为鲁私属。若襄公之世,鄫国属鲁,故知如颛臾之比,略不备书也。
 
  夏,宋公、卫侯、许男、滕子伐郑。
  秋,八月,丁未,及邾人战于升陉。升陉,鲁地。邾人县公胄于鱼门,故深耻之。不言公,又不言师败绩。○陉音刑。县音玄。胄,直救反。
  冬,十有一月,己巳,朔,宋公及楚人战于泓,宋师败绩。泓,水名。宋伐郑,楚救之,故战也。楚告命,不以主帅人数,故略称人。○帅,所类反。
  【传】二十二年,春,伐邾,取须句,反其君焉,礼也。(得恤寡小之礼。)
  三月,郑伯如楚。
  夏,宋公伐郑。子鱼曰:“所谓祸在此矣。”怒郑至楚,故伐之为下泓战起。
  初,平王之东迁也,周幽王为犬戎所灭,平王嗣位,故东迁洛邑。辛有適伊川,见被发而祭於野者,辛有,周大夫。伊川,周地。伊,水也。○被,皮寄反,下注同。曰:“不及百年,此其戎乎!其礼先亡矣。”被发而祭,有象夷狄。
  [疏]“其礼先亡矣”。○正义曰:其中国之礼先亡矣。
 
  秋,秦、晋迁陆浑之戎于伊川。允姓之我居陆浑,在秦、晋西北。二国诱而徙之伊川,遂从戎号,至今为陆浑县也。计此去辛有过百年,而云不及百年,传举其事验,不必其年信。○浑,户门反,一音胡困反。
  [疏]注“允姓”至“年信”。○正义曰:昭九年传曰:“先王居梼杌于四裔,故允姓之奸居于瓜州。伯父惠公归自秦,而诱以来。”是此戎为允姓也。彼注云“瓜州,今敦煌”。则陆浑是敦煌之地名也。徙之伊川,复以陆浑为名,故至今为陆浑县。十一年传称“伊、洛之戎同伐京师”。则伊、洛先有戎矣。而以今始迁戎为辛有言验者,盖今之迁戎始居被发祭野之处故耳。
 
  晋大子圉为质於秦,将逃归,谓嬴氏曰:“与子归乎?”嬴氏,秦所妻子圉,怀嬴也。○质音致。妻,七计反。对曰:“子,晋大子,而辱於秦,子之欲归,不亦宜乎?寡君之使婢子侍执巾栉,婢子,妇人之卑称也”。○栉,侧已反。称,尺证反,下之称同。
  [疏]注“婢子妇人之卑称”。○正义曰:《曲礼》云“夫人自称於其君曰小童。世妇以下自称曰婢子。”是婢子为妇人之卑称。
 
  以固子也。从子而归,弃君命也。不敢从,亦不敢言。”遂逃归。传终史苏之占。
  富辰言於王曰:“请召大叔。富辰,周大夫。大叔,王子带,十二年奔齐。○大叔音泰,注同。《诗》曰:‘协比其邻,婚姻孔云。’《诗·小雅》,言王者为政,先和协近亲,则昏姻甚相归附也。邻,犹近也。孔,甚也。云,旋也。○比,毗志反。
  [疏]“诗曰”至“孔云”。○正义曰:《诗·小雅·正月》之篇也。毛传云:“洽,合。邻,近。云,旋也。”言王者和其近亲,则昏姻甚回旋而相归附。其诗之意,欲令王亲亲以及远。
 
  吾兄弟之不协,焉能怨诸侯之不睦?”王说。王子带自齐复归于京师,王召之也。传终仲孙湫之言也,为二十四年天王出居于郑起。○焉,於虔反。说音悦。湫,子小反。
  邾人以须句故出师。公卑邾,不设备而御之。卑,小也。○御,本亦作御,音鱼吕反。臧文仲曰:“国无小,不可易也。无备,虽众不可恃也。《诗》曰:‘战战兢兢,如临深渊,如履薄冰。’《诗·小雅》。言常戒惧。○易,以豉反,下同。兢,居陵反,本或作矜。又曰:‘敬之敬之,天惟显思,显,明也。思,犹辞也。命不易哉!’《周颂》。言有国宜敬戒,天明临下,奉承其命甚难。
  [疏]“敬之”至“易哉”。○正义曰:《诗·周颂》臣进戒成王之辞。言为国君者宜敬之哉,敬之哉!天之道唯明见思,言天之临下,善恶必察,奉承天命不易哉!言其承天命甚为难。
 
  先王之明德,犹无不难也,无不惧也,况我小国乎!君其无谓邾小,蜂虿有毒,
  [疏]“蜂虿有毒”。○正义曰:《说文》云:“蜂,飞蟲螫人者也。虿,毒蟲也。”《方言》云:“燕赵谓蜂为蠓螉,其小者谓之蠮螉。”《通俗文》云:“虿,长尾谓之蝎,蝎毒伤人曰<虫旦>。张列反,字或作蜇。”
 
  而况国乎!弗听。八月丁未,公及邾师战于升陉,我师败绩。邾人获公胄,县诸鱼门。胄,兜鍪。鱼门,邾城门。○蜂,芳容反;本又作螽,俗作蜂,皆同。虿,敕迈反,一音敕戒反;《字林》作虿,丑介反,又他割反。升陉,本亦作“登陉”。县音玄。兜,丁侯反。鍪,莫侯反。
  [疏]注“胄,兜鍪”。○正义曰:《说文》云:“胄,兜鍪,首铠也。”书传皆云胄,无兜鍪之文。言兜鍪,举今以晓古,盖秦汉以来语。
 
  楚人伐宋以救郑。宋公将战,大司马固谏曰:“天之弃商久矣,君将兴之,弗可赦也已。”大司马固,庄公之孙公孙固也。言君兴天所弃,必不可不如赦楚,勿与战。弗听。
  冬,十一月,己巳,朔,宋公及楚人战于泓。宋人既成列,楚人未既济。未尽渡泓水。司马曰:子鱼也。“彼众我寡,及其未既济也,请击之。”公曰:“不可。”既济而未成列,又以告。公曰:“未可。”既陈而后击之,宋师败绩。公伤股,门官歼焉。门官,守门者,师行则在君左右。歼,尽也。○陈,直觐反。歼,子廉反。
  [疏]注“门官”至“尽也”。正义曰:《周礼》:“虎贲氏掌先后王而趋以卒伍,军旅、会同亦如之。舍则守王闲。王在国,则守王宫。国有大故,则守王门。”诸侯之礼亡,其官属不可得而知。此门官,盖亦天子虎贲氏之类,故在国,则守门;师行,则在君左右。近公,故尽死也。“歼,尽”,《释诂》文。舍人云:“歼,众之尽也。”
 
  国人皆咎公。公曰:“君子不重伤,不禽二毛。二毛,头白有二色。○咎,其九反。重,直用反,下同。古之为军也,不以阻隘也。不因阻隘以求胜。○隘,於卖反。寡人虽亡国之馀,宋,商纣之后。不鼓不成列。”耻以诈胜。
  [疏]“不鼓不成列”。○正义曰:军法鸣鼓以战,因谓交战为鼓。彼不成列而鼓以击之,是诈以求胜,故注云“耻以诈胜”。
 
  子鱼曰:“君未知战,勍敌之人隘而不列,天赞我也。勍,强也。言楚在险隘,不得陈列,天所以佐宋。○勍,其京反。阻而鼓之,不亦可乎?犹有惧焉。虽因阻击之,犹恐不胜。且今之勍者,皆吾敌也,
  [疏]“且今”至“吾敌也”。○正义曰:用兵之法,前敌无问彊弱,不可遗留,且复若留,彊者还为己害,故曰“且今之”。陈上不被损伤,材力彊者,皆能与吾相敌,若其不杀,还来害我,是以虽及胡耇,获则取之,何有恩义於二毛之人。
 
  虽及胡耇,
  [疏]“虽及胡耇”。○正义曰:《谥法》“保民耆艾曰胡”。胡是老之称也。《释诂》云:“耇,寿也。”舍人曰:“耇,覯也。血气精华覯竭,言色赤黑如狗矣。”孙炎曰:“耇,面如冻梨色,似浮垢老人寿徵也。”
 
  获则取之,何有於二毛?今之勍者,谓与吾竞者。胡耇,元老之称。○耇音苟。明耻教战,求杀敌也,明杀刑戮,以耻不果。伤未及死,如何勿重?言尚能害己。若爱重伤,则如勿伤;爱其二毛,则如服焉。言苟不欲伤杀敌人,则本可不须斗。
  [疏]“若爱”至“服焉”。○正义曰:如,犹不如,古人之语然,犹似敢即不敢。若爱彼重伤,则不如本勿伤之。若爱其二毛,不欲伤害,则不如早服从之,何须与战?
 
  三军以利用也,为利兴。○为,于伪反。金鼓以声气也,鼓以佐士众之声气。
  [疏]“金鼓以”至“声气”。○正义曰:言金鼓以声气,谓金鼓佐士众之声气。下文“声盛致志”者,谓士众由闻金鼓,声气满盛,能致勇武之志以击前敌,为此前敌,儳岩未陈,鼓而击之可也。注不言金,当以金有止众之时,不是尽以声气故也。《周礼》:“鼓人掌教六鼓四金之音声。以节声乐,以和军旅,以正田役。以金錞和鼓,以金镯节鼓,以金铙止鼓,以金铎通鼓。”是錞、镯铎皆助鼓以声气,其铙则鸣之以止鼓。大司马教战法,亦云三刺之后,“乃鼓,退,鸣铙且却”。哀十一年传书曰:“此行也,吾闻鼓而已,不闻金矣。”杜云“鼓以进军,金以退军”。不闻金,言将死也。是金有止鼓之时,非尽用以声气。注不言金,见此意也。
 
  利而用之,阻隘可也,声盛致志鼓,儳可也。”儳,岩,未整陈。○儳,仕衔反。又仕减反。陈,直觐反,又如字。
  丙子晨,郑文夫人芊氏、姜氏劳楚子於柯泽。楚子还,过郑。郑文公夫人芊氏,楚女:姜氏,齐女也。柯泽,郑地。○芊,弥尔反,楚姓也。劳,力报反。柯音哥。
  [疏]注“楚子”至“郑地”。○正义曰:以芊是楚姓,姜是齐姓,故云楚女、齐女耳,亦无明文言之。二者共以夫人冠之,盖俱是夫人,礼无二適,而有两夫人者,当时僣恣,不如礼也。
 
  楚子使师缙示之俘馘。师缙,楚乐师也。俘,所得囚。馘,所截耳。○缙音晋。俘,芳扶反,囚也。馘,古获反,战所获。
  [疏]注“师缙”至“截耳”。○正义曰:书传所言师旷、师曹、师蠲、师触之类,皆是乐师,知此师缙亦乐师也。《释诂》云:“俘,取也。馘,获也。”李巡云:“囚敌曰俘,代执之曰取。”郭璞云:“今以获贼耳为馘。”《毛诗传》曰:“杀而献其耳曰馘。”郑笺云:“馘所格者,左耳也。”然则俘者,生执囚之;馘者,杀其人、截取其左耳,欲以计功也。
 
  君子曰:“非礼也。妇人送迎不出门,见兄弟不逾阈,阈,门限。○阈音域,一音况域反。
  [疏]注“阈,门限”。○正义曰:《释宫》云:“柣谓之阈。”孙炎曰:“柣,门限也。”经、传诸注皆以阈为门限,谓门下横木,为外内之限也。
 
  戎事不迩女器。”迩,近也。器,物也。言俘馘非近妇人之物。○近如字,又附近之近,下同。丁丑,楚子入飨于郑,为郑所飨。○为,于伪反。九献,用上公之礼,九献酒而礼毕。
  [疏]注“用上”至“礼毕”。○正义曰:《周礼·大行人》云:“上公九献,侯伯七献,子、男五献。”案《仪礼》:主人酌以献宾,宾酢主人,主人又酌以酹宾,乃成一献之礼。九献者,九为献酬而礼始毕也。楚宾子爵,以霸主自许,故郑以极礼待之。
 
  庭实旅百,庭中所陈,品数百也。
  [疏]注“庭中”至“百也”。○正义曰:飨礼既亡,庭实所有及所加笾豆,无以言之。然郑注《周礼》享礼兼燕礼食礼,与飧礼略同。《掌客》云:饔饩之礼,“其死牢如飧之陈”。上公飧五牢,饪一牢,陈在西阶之前,正鼎九,牛一、羊二、豕三、鱼四、腊五、肠胃六、肤七、鲜鱼八、鲜腊九,从北南陈。又有陪鼎三,膷鼎一,在牛鼎之后。臐鼎一,在羊鼎之后。膮鼎一,在豕鼎之后。腥四牢,陈於东阶之前,牢引九鼎,无陪鼎也。侯伯飧四牢,饪一牢,腥三牢。子男飧二牢,饪一牢,腥二牢,其陈列皆如上公。又上公醯六十瓮,从陈於庭碑东,醢六十瓮,从陈於碑西。侯伯醯醢百瓮,子男八十瓮,其陈如上公。又上公米百有二十筥,横陈於醯、醢之间,侯伯百筥,子男八十筥,陈如上公。此飧礼庭实之物。饔饩亦然。《掌客》上公豆四十,侯伯三十二,子男二十四。郑注云:“公四十豆。堂上十六,西夹东夹各十二。侯伯三十二豆,堂上十二,西夹东夹各十。子男二十四豆,堂上十二,西夹东夹各六。”然笾数亦然,其笾豆之物者,《周礼》:“笾人掌四笾之实,朝事之笾,其实麷、蕡、白、黑、形盐、膴、鲍鱼、鱐。馈食之笾,其实枣、栗、桃、乾<艹橑}、榛实。加笾之实,菱、芡、栗、脯。羞笾之实,糗饵、粉糍。”“醢人掌四豆之实。朝事之豆,其实韭菹、醓醢,昌本、麋臡,菁菹、鹿臡、茆菹、麋臡。馈食之豆,其实葵菹、蠃醢、脾析、<鹿虫}醢,蜃、蚔醢,豚拍、鱼醢。加豆之实,芹菹、免醢,深蒲、醓醢,箈菹、雁醢,笋菹、鱼醢。羞豆之实,酏食、糁食。”此等所陈,虽为祭祀,下云宾客亦如之,是宾客与祭祀不异。故三十年“飨有昌歜、白、黑、形盐”。《公食大夫礼》亦有昌本之属,此云加笾豆六品,必是此等之物,但传文不具,无以言之。
 
  加笾豆六品。食物六品加於笾豆。笾豆,礼食器。享毕,夜出,文芊送于军,取郑二姬以归。二姬,文芊女也。叔詹曰:“楚王其不没乎!不以寿终。○詹,章廉反。没,门忽反。为礼卒於无别,无别不可谓礼,将何以没?”诸侯是以知其不遂霸也。言楚子所以师败城濮,终为商臣所弑。○卒,子恤反。别,彼列反,下同。濮音卜。弑音试。
  【经】二十有三年,春,齐侯伐宋,围缗。(缗,宋邑。高平昌邑县东南有东缗城。○缗,亡巾反。)
  夏,五月,庚寅,宋公兹父卒。三同盟。
  [疏]注“三同盟”。○正义曰:兹父以九年即位,其年盟于葵丘,十五年于牡丘,唯与鲁同此二盟而已。而云三者,并数盟于薄,释宋公也。案经盟于薄,始云释宋公,则盟薄之时,宋公未得与盟。而数之者,以凡盟之法,皆舍其前恶,结其后好,故宣十五年楚人围宋,围后始盟,及城下之盟,皆是其事。今释宣公之后,恐楚人伐宋,宋公恨楚,故盟以结之。若未释宋公之前,何须盟誓?但经文欲显公会之事,故盟在释前。刘炫以宋公不与薄盟,而规杜氏,非也。
 
  秋,楚人伐陈。
  [疏]“楚人伐陈”。○正义曰:传称“楚成得臣帅师伐陈”,则是楚之贵卿也,而称人者,《释例》曰:“楚之君臣,最多混错。此乃楚之初兴,未闲周之典礼,告命之书,自生异同,犹秦之辟陋,不与中国准。”故成二年以上《春秋》未以入例也。如杜彼言,楚不以得臣名告,故称人耳。
 
  冬,十有一月,杞子卒。传例曰:不书名,未同盟也。杞入春秋称侯,庄二十七年绌称伯,至此用夷礼,贬称子。○绌,本又作黜,敕律反。
  【传】二十三年,春,“齐侯伐宋,围缗”,以讨其不与盟于齐也。(十九年盟于齐,以无忘桓公之德,而宋独不会,复召齐人共盟鹿上,故今讨之。○与音预。复,扶又反,下“不复成嫁”同。)
  夏,五月,宋襄公卒,伤於泓故也。终于鱼之言,得死为幸。
  秋,楚成得臣帅师伐陈,讨其贰於宋也。成得臣,子玉也。遂取焦、夷,城顿而还。焦,今谯县也。夷,一名城父,今谯郡城父县。二地皆陈邑。顿国,今汝阴南顿县。○焦,子消反。子文以为之功,使为令尹。叔伯曰:“子若国何?”叔伯,楚大夫薳吕臣也。以为子玉不任令尹。○薳,为彼反。不任音壬。对曰:“吾以靖国也。夫有大功而无贵仕,贵仕,贵位。○靖音静。其人能靖者与,有几?”言必矜功为乱,不可不赏。○其人能靖者与,绝句。与音馀。几,居宜反。
  九月,晋惠公卒。经在明年。从赴。怀公命无从亡人,怀公,子圉。亡人,重耳。○重,直龙反。期,期而不至,无赦。狐突之子毛及偃从重耳在秦,弗召。偃,子犯也。○期期,上如字,下音基;下亦作期,下注“未期”亦音基。从,才用反,后皆同。○冬,怀公执狐突,曰:“子来则免。”未期而执突,以不召子故。对曰:“子之能仕,父教之忠,古之制也。策名,委质,贰乃辟也。名书於所臣之策,屈膝而君事之,则不可以贰。辟,罪也。○质如字。辟,婢亦反,注同。膝,星历反。
  [疏]注“名书”至“罪也”。○正义曰:策,简策也。质,形体也。古之仕者,於所臣之人,书已名於策,以明系属之也。拜则屈膝而委身体於地,以明敬奉之也。名系於彼所事之君,则不可以贰心。“辟,罪”,《释诂》文。
 
  今臣之子名在重耳,有年数矣。若又召之,教之贰也。父教子贰,何以事君?刑之不滥,君之明也,臣之原也。淫刑以逞,谁则无罪?臣闻命矣。”乃杀之。卜偃称疾不出,曰:“《周书》有之:‘乃大明服。’《周书·康诰》言君能大明则民服。○滥,力暂反。○已则不明而杀人以逞,不亦难乎?民不见德而唯戮是闻,其何后之有?”言怀公必无后於晋,为二十四年杀怀公张本。○逞,敕景反,本亦作“逞之”。
  十一月,杞成公卒。书曰“子”,杞,夷也。成公始行夷礼以终其身,故於卒贬之。杞实称伯,仲尼以文贬称子,故传言:“书曰子”以明之。
  [疏]注“成公”至“明之”。○正义曰:何休《膏肓》难《左氏》,云“杞子卒,岂当用夷礼死乎?”故解之,此杞成公始行夷礼以终其身,故於卒贬之。卒者,人之终,於终贬之,见其终身行夷礼也。於时杞实称伯,唯此独称子,是仲尼以文贬之称子。贬之而曰子者,《曲礼》曰:“其在东夷、北狄、西戎、南蛮,虽大曰子。”四夷之君,爵不过子,故贬之为子,言如夷狄之大国耳。
 
  不书名,未同盟也。凡诸侯同盟,死则赴以名,礼也。隐七年己见,今重发不书名者,疑降爵故也。此凡又为国史承告而书例。○见,贤遍反。重,直用反,下“重详”同。又为,如伪反,又如字。赴以名,则亦书之,谓未同盟。不然则否,谓同盟而不以名告。辟不敏也。敏犹审也。同盟然后告名,赴者之礼也。承赴,然后书策,史官之制也。内外之宜不同,故传重详其义。
  [疏]“不书”至“敏也”。○正义曰:隐七年已有例矣,今重发者,《释例》曰:“杞侯降爵,嫌有异同盟。传重发不书之例,又更发凡者,以明虽薨,赴有法。若或违之,国史亦承告而书,不必改正也。赴以名,则亦书之者,谓诸侯虽不同盟,或以名赴也。“不然则否,辟不敏者”,谓虽同盟,而赴不以名,则亦不书名,以审违谬也”。
 
  晋公子重耳之及於难也,晋人伐诸蒲城。事在五年。难,乃旦反。蒲城人欲战,重耳不可,曰:“保君父之命而享其生禄,享,受也。保犹恃也。
  [疏]“享其生禄”。○正义曰:人以禄生,故谓之生禄。
 
  於是乎得人。以禄致众。有人而校,罪莫大焉。校,报也。○校音教。吾其奔也。”遂奔狄。从者狐偃、赵衰、衰,赵夙弟。○衰,初危反。颠颉、魏武子、武子,魏犨。○颉,户结反。犨,尺由反。○司空季子。胥臣臼季也。时狐毛、贾佗皆从,而独举此五人,贤而有大功。○臼,其九反。佗,徒何反。
  [疏]“胥臣”至“大功”。○正义曰:胥,氏也;臣,名也。晋有臼邑,盖食采於臼邑,字季子而为司空之官,故名氏互见也。不言狐毛、贾佗,而独举此五人者,贤而有大功故也。颠颉归晋,寻即被戮,而言大功者,当为从亡之时有大功也。《晋语》称公子“长事贾佗”,佗非不贤,盖传文意之所在,便即言之,未必五人皆贤於贾佗。
 
  狄人伐廧咎如,廧咎如,赤狄之别种也,隗姓。○廧,在良反。咎,古刀反。隗,五罪反,下文皆同。
  [疏]注“廧咎”至“隗姓”。○正义曰:成三年“晋郤克、卫孙良夫伐廧咎如”,传曰:“讨赤狄之馀焉。”彼言赤狄之馀,知是赤狄之别种也。女曰叔隗、季隗,知为隗姓也。
 
  获其二女叔隗、季隗,纳诸公子。公子取季隗,生伯鯈、叔刘;以叔隗妻赵衰,生盾。盾,赵宣子。○鯈,直由反。妻,七计反,下同。盾,徒本反。将適齐,谓季隗曰:“待我二十五年,不来而后嫁。”对曰:“我二十五年矣,又如是而嫁,则就木焉。言将死入木,不复成嫁。请待子。”处狄十二年而行。以五年奔狄,至十六年而去。○请待子,绝句。○过卫,卫文公不礼焉。出於五鹿,五鹿,卫地。今卫县西北有地名五鹿,阳平元城县东亦有五鹿。乞食於野人,野人与之块,公子怒,欲鞭之。子犯曰:“天赐也。”得土,有国之祥,故以为天赐。○块,苦对反,又苦怪反。稽首,受而载之。
  [疏]“乞食”至“载之”。○正义曰:《晋语》云:“过五鹿,乞食於野人,野人举块以与之,公子怒,将鞭之。子犯曰:‘天赐也。民以土服,又何求焉!天事必象,十二年,必获此土。二三子志之。岁在寿星及鹑尾,其有此土乎!天以命矣,复於寿星,获於诸侯,天之道也,由是始之。有此,其以戊申乎!所以申土也。’再拜稽首,受而载之。”
 
  及齐,齐桓公妻之,有马二十乘,四马为乘,八十匹也。○乘,绳证反,注及下皆同。公子安之,从者以为不可。将行,谋於桑下。齐桓既卒,知孝公不可恃故。○蚕妾在其上,以告姜氏,姜氏杀之。姜氏,重耳妻,恐孝公怒其去,故杀妾以灭口。
  [疏]“及齐”至“杀之”。○正义曰:《晋语》云:“齐侯妻之,甚善焉。有马二十乘,将死於齐而己。曰:‘民生安乐,孰知其他?’桓公卒,孝公即位。诸侯叛齐。子犯知齐之不可以动,而知文公之安齐有终焉之心,欲行,而患之,与从者谋於桑下。蚕妾在焉,莫知其在也。妾告姜氏,姜氏杀之。”
 
  而谓公子曰:“子有四方之志,其闻之者吾杀之矣。”公子曰:“无之。”姜曰:“行也,怀与安,实败名。”公子不可。姜与子犯谋,醉而遣之。醒,以戈逐子犯。无去志,故怒。○败,必迈反。醒,星顶反。
  [疏]“醒以戈逐子犯”。○正义曰:《晋语》云:“逐子犯,曰:‘若无所济,吾食舅氏肉,其知餍乎!’舅犯走,且对曰:‘若无所济,吾未知死所,谁能与豺狼争食?若克有成,公子无亦晋之柔嘉,是以甘食。偃之肉腥臊,将焉用之?’遂行。”
 
  及曹,曹共公闻其骈胁,欲观其裸。浴,薄而观之。薄,迫也。骈胁,合胁。○共音恭。闻其骈幹,绝句。骈,薄贤反。胁,许业反。《说文》云“骈胁,并也”。《广雅》云“胁幹谓之肋”。《通俗》云“腋下谓之胁”。欲观,如字,绝句。一读至裸字绝句。裸,力果反,又户化反。浴音欲。薄,如字。《国语》云:“薄,帘也”。幹,古旦反。
  [疏]“及曹”至“观之”。○正义曰:断其裸以上为句。裸谓赤体无衣也。骈胁,非裸不见,故欲观其裸,伺其浴,乃逼迫以观之。《晋语》云“曹共公闻其骈胁,欲观其状,止其舍,谍其将浴,设微薄而观之”。孔晁云:“谍,候也。微,蔽也。”○注“薄,迫也。骈胁,合幹”。○正义曰:薄者,逼近之意,故为迫也。《说文》云“骈胁,并幹了。肋,胁骨也”。《广雅》云“胁幹谓之肋”。孔晁云“闻公子胁幹是一骨,故欲观之”。《通俗文》曰“腋下谓之胁”。如此诸说,则胁是腋下之名,其骨谓之肋,幹是肋之别名。骈训比也,骨相比迫若一骨然。
 
  僖负羁之妻曰:“吾观晋公子之从者,皆足以相国。若以相,若遂以为傅相。○羁,纪宜反。相,息亮反,下及注同。夫子必反其国。反其国,必得志於诸侯。得志於诸侯而诛无礼,曹其首也。子盍蚤自贰焉。”自贰,自别异於曹。○盍,户腊反。蚤音早。别,彼列反。乃馈盘飧,寘璧焉。臣无竟外之交,故用盘,藏璧飧中,不欲令人见。○馈,其贵反,遗也。飧音孙,《说文》云“餔也”,《字林》云“水浇饭也”。寘,之豉反。竟音境。令,力呈反。公子受飧反璧。
  及宋,襄公赠之以马二十乘。赠,送也。及郑,郑文公亦不礼焉。叔詹谏曰:“臣闻天之所启,
  [疏]“天之所启”。○正义曰:启,开也。凡是天开道者,非人所能及,欲令郑伯礼之。
 
  人弗及也。启,开也。晋公子有三焉,天其或者。
  [疏]“天其或者”。○正义曰:天意不可必知,或言或者,谓天意或当然也。
 
  将建诸,君其礼焉。男女同姓,其生不蕃。蕃,息也。○蕃音烦,注同。
  [疏]“男女”至“不蕃”。○正义曰:礼“取妻不取同姓”。辟违礼而取,故其生子,不能蕃息昌盛也。《晋语》曰:“同姓不昏,惧不殖也。”又曰:“异姓则异德,异德则异类。异类虽近,男女相及,以生民也。同姓则同德,同德则同心,同心则同志。同志虽远,男女不相及,畏黩故也。黩则生怨,怨乱育灾,灾育灭姓。是故取辟同姓,畏乱灾也。”《周礼》不得取同姓,彼遂演说其意耳,未必取同姓者皆灭姓也。
 
  晋公子,姬出也,而至于今,一也。犬戎狐姬之子,故曰姬出。离外之患,出奔在外。而天下不靖晋国,殆将启之,二也。有三士足以上人,而从之,三也。《国语》“狐偃、赵衰、贾佗、三人,皆卿才”。○从如字,一音才用反。
  [疏]注“国语”至“卿才”。○正义曰:《晋语》云:“僖负羁言於曹伯曰:‘晋公子生十七年而亡,卿才三人从之,可谓贤乎!’宋公孙固言於襄公曰:‘晋公子好善不厌,父事狐偃,师事赵衰,而长事贾佗。此三人者,实左右之。公子居则下之,动则谘焉。’”僖负羁言有卿才,公孙固说其名氏,知是一物,故并引之。
 
  晋、郑同侪,侪,等也。○侪,士皆反。其过子弟,固将礼焉,况天之所启乎?”弗听。及楚,楚子飨之,曰:“公子若反晋国,则何以报不穀?”对曰:“子女玉帛则君有之,羽毛齿革则君地生焉。其波及晋国者,君之馀也,其何以报君?”曰:“虽然,何以报我?”对曰:“若以君之灵,得反晋国,晋、楚治兵,遇於中原,其辟君三舍。若不获命,三退不得楚止命也。○过王,古禾反。其左执鞭弭,右属櫜鞬,以与君周旋。”弭,弓末无缘者。櫜以受箭,鞬以受弓。属,著也。周旋,相追逐也。○弭,莫尔反。《尔雅》云“弓有缘者谓之弓,无缘者谓之弭”。属音烛,注同。櫜,古刀反,受箭器。鞬,九言反,弓衣。缘,悦绢反。
  [疏]注“弭弓”至“逐也”。○正义曰:《释器》云:“弓有缘者谓之弓,无缘者谓之弭。”李巡曰:“骨饰两头曰弓,不以骨饰两头曰弭。”孙炎曰:“缘谓缴束而漆之,弭谓不以缴束骨饰两头者也”。二说虽反,俱以弭为弓末也。《诗》云“载櫜弓矢”。则弓矢所藏,俱名櫜也。昭元年传“伍举请垂櫜而入”,注云:“示无弓。”则櫜亦受弓之物。《方言》云:“弓藏谓之鞬。”此櫜、鞬二物,必一弓一矢。以鞬是受弓,故云櫜以受箭,因对文而分之耳。孔晁云:马鞭及弓分在两手,欲辟右带櫜鞬之文,故云左执。
 
  子玉请杀之。畏其志大。楚子曰:“晋公子广而俭,志广而体俭。文而有礼。其从者肃而宽,肃,敬也。忠而能力。
  [疏]“广而”至“能力”。○正义曰:广大者,失於奢僣,故美其能俭也。文华者,失於傲慢,故美其能有礼也。能敬者,失於褊急,故美其能宽容也。忠诚者,未必有力,故美其能勤也。此四者,每两事相反,而美其能兼有之。
 
  晋侯无亲,外内恶之。晋侯,惠公也。○恶,乌路反。吾闻姬姓,唐叔之后,其后衰者也,其将由晋公子乎!天将兴之,谁能废之。违天必有大咎。”乃送诸秦。秦伯纳女五人,怀嬴与焉,怀嬴,子圉妻。子圉谥怀公,故号为怀嬴。○咎,其九反。与焉音预。奉匜沃盥。既而挥之。匜、沃、盥,器也。挥,湔也。○奉,芳勇反。匜,以支反,一音以纸反;《说文》云“似羹魁,柄中有道可注水”。盥,古缓反。挥,许韦反。湔音荐,王音赞,一音箭,又音笺。
  [疏]注“匜沃”至“湔也”。○正义曰:《说文》云:“匜似羹魁,柄中有道可以注水。”“盥,澡手也。从臼、水,临皿。”然则匜者,盛水器也。盥谓洗手也。沃谓浇水也。怀嬴奉匜盛水为公子浇水,令公子洗手,既而以湿手挥之,使水湔污其衣,故云“挥,湔也”。
 
  怒曰:“秦、晋匹也,何以卑我!”匹,敌也。公子惧,降服而囚。去上服,自拘囚以谢之。○去,起吕反。拘音俱。
  [疏]注“去上”至“谢之”。○正义曰:《晋语》说此事云:“公子欲辞,司空季子、子犯、子馀劝取之。乃归女而纳币,且逆。”孔晁云:“归怀嬴,更以贵妾礼迎之也。”服虔云:“申意於楚子,伸於知己;降服於怀嬴,屈於不知己。”
 
  他日,公享之。子犯曰:“吾不如衰之文也。有文辞也。○衰,初危反,下同。请使衰从。”公子赋《河水》,《河水》,逸《诗》。义取河水朝宗于海,海喻秦。公赋《六月》。《六月》,《诗·小雅》,道尹吉甫佐宣王征伐,喻公子还晋,必能匡王国。古者礼会,因古诗以见意,故言赋。《诗》,断章也,其全称《诗》篇者,多取首章之义,他皆放此。○见,贤遍反。断,端缓反。
  [疏]注“六月”至“放此”。○正义曰:杜言全引《诗》篇者,多取首章之义。刘炫《规过》云:“案《春秋》赋《诗》,有虽举篇名,不取首章之义者。故襄二十七年公孙段赋《桑扈》,赵孟曰‘匪交匪敖’,乃是卒章。又昭元年云令尹赋《大明》之首章,既特言首章,明知举篇名者不是首章。”今删定知不然者,以文四年赋《湛露》云“天子当阳”,又文十三年文子赋《四月》,是皆取首章。若取馀章者,传皆指言其事,则赋《载驰》之四章,《绿衣》之卒章是也。所以令尹特言《大明》首章者,令尹意特取首章明德,故传指言首章,与馀别也。杜言多取首章,言多,则非是总皆如此。刘以《春秋》赋《诗》有不取首章,以规杜氏,非也。
 
  赵衰曰:“重耳拜赐。”公子降,拜稽首,公降一级而辞焉。下阶一级,辞公子稽首。○级音急。衰曰:“君称所以佐天子者命重耳,重耳敢不拜。”《诗》首章言匡王国,次章言佐天子,故赵衰因通言之,为明年秦伯纳之张本。
  【经】二十有四年,春,王正月。
  夏,狄伐郑。
  秋,七月。冬,天王出居于郑。襄王也。天子以天下为家,故所在称居。天子无外而书出者,讥王蔽於匹夫之孝,不顾天下之重,因其辟母弟之难书出,言其自绝於周。○蔽,必世反。难,乃旦反。
  [疏]“天王出居于郑”。○正义曰:出居,实出奔也。出谓出畿内,居若移居然。天子以天下为家,所在皆得安居,故为天子别立此名。《释例》曰:“天子以天下为家,故传曰,凡自周无出,今以出居为名,而不书奔,殊之於别国。”
 
  晋侯夷吾卒。文公定位而后告,未同盟而赴以名。
  【传】二十四年,春,王正月,秦伯纳之,不书,不告入也。(纳重耳也。)及河,子犯以璧授公子曰:“臣负羁绁从君巡於天下,(羁,马羁。绁,马缰。○羁,纪宜反,《说文》云:“马络头也。”绁,息列反,《说文》云:“系也”。从,才用反,又如字。缰,居良反。)
  [疏]注“羁,马羁。绁,马缰”。○正义曰:《说文》云:“羁,马络头也。”又曰:“马绊。”绁,系也。《少仪》云:“犬则执绁,则执纼,马则执靮。”服虔云:“一曰犬缰曰绁,古者行则有犬。”杜今正以绁为马缰者,绁是系之别名,系马系狗皆得称绁,彼对文耳,散则可以通。巡於天下,用马为多,故主於马耳。
 
  臣之罪甚多矣。臣犹知之,而况君乎!请由此亡。”公子曰:“所不与舅氏同心者,有如白水。”子犯,重耳舅也,言与舅氏同心之明,如此白水,犹《诗》言“谓予不信,有如皦日”。○皦,古了反。
  [疏]注“子犯”至“皦日”。○正义曰:诸言“有如”,皆是誓辞。有如日,有如河,有如皦日,有如白水,皆取明白之义。言心之明白如日、如水也。有如上帝、有如先君,言上帝先君明见其心,意亦同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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