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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左传正义》

_25 孔颖达 (现代)
 
  夏,齐侯、陈侯、蔡侯、北燕伯、杞伯、胡子、沈子、白狄朝于晋,宋之盟故也。陈侯、蔡侯、胡子、沈子,楚属也。宋盟曰晋、楚之从交相见,故朝晋。燕国,今蓟县。○燕,乌贤反。蓟音计。
  [疏]注“陈侯”至“蓟县”。○正义曰:传言宋之盟,故虽文在诸国之下,止为楚属发传,故杜明之。陈、蔡、胡、沈为宋盟朝晋,其齐、燕、杞、狄先非楚属,其朝不为宋之盟也。《谱》云:“北燕,姬姓,召公奭之后也。周武王封之於燕,居渔阳蓟县。其国辟小,不通诸夏。自召公至简公款二十九世,始见经。简公子献公十二年,获麟之岁也。献公子孝公七年,《春秋》之传终矣。孝公立十五年卒。孝公以下六世,始大,称王,十二世,二百二十五年。秦灭之。
 
  齐侯将行,庆封曰:“我不与盟,何为於晋?”以宋盟释齐、秦。○与音预,下同。陈文子曰:“先事后贿,礼也。事大国,当先从其政事,而后荐贿,以副巳心。○贿,呼罪反。小事大,未获事焉,从之如志,礼也。言当从大国请事,以顺其志。
  [疏]“小事”至“礼也”。○正义曰:言小国之事大国也,当每事顺从。若未获大国所命之事,但如其志之所欲,即不待彼命,逆即从之,如其志意,礼也。礼者,自卑而尊人,故先承意志,是事大之礼也。
 
  虽不与盟,敢叛晋乎?重丘之盟,未可忘也。子其劝行!”重丘盟在二十五年。○重,直龙反。
  卫人讨甯氏之党,故石恶出奔晋。卫人立其从子圃以守石氏之祀,礼也。石恶之先石碏,有大功於卫国。恶之罪不及不祀,故曰礼。○从子,才用反。圃,布古反。碏,七略反。
  邾悼公来朝,时事也。传言来朝非宋盟,宋盟唯施於朝晋、楚。
  秋,八月,大雩,旱也。
  蔡侯归自晋,入于郑。郑伯享之,不敬。子产曰:“蔡侯其不免乎?不免祸。日其过此也,往日至晋时。○日,人实反。过,古禾、古卧二反。君使子展<辶王>劳於东门之外,而傲。<辶王>,往也。○<辶王>,于况反,后同。劳,力报反。吾曰:‘犹将更之。’今还,受享而惰,乃其心也。君小国,事大国,而惰傲以为已心,将得死乎?若不免,必由其子。其为君也,淫而不父。通大子班之妻。○傲,五报反,下同。惰,徒卧反。君小国,事大国古本无“小”字。
  [疏]“君小国事大国”。○正义曰:晋、宋古本及王肃注,其文皆如此。君国谓为国君,言其为君之难也。今定本作“小国”。
 
  侨闻之,如是者,恒有子祸。”为三十年蔡世子班弑其君传。
  孟孝伯如晋,告将为宋之盟故如楚也。鲁,晋属。故告晋而行。○将为,于伪反。蔡侯之如晋也,郑伯使游吉如楚。及汉,楚人还之,曰:“宋之盟,君实亲辱。君,谓郑伯。○还音环。今吾子来,寡君谓吾子姑还!吾将使驲奔问诸晋而以告。”问郑君应来朝否。○驲,人实反。子大叔曰:“宋之盟,君命将利小国,而亦使安定其社稷,镇抚其民人,以礼承天之休,休,福禄也。○休,许虬反,注同。此君之宪令,而小国之望也。宪,法也。寡君是故使吉奉其皮币,聘用乘皮束帛。○乘,绳证反。以岁之不易,聘於下执事。言岁有饥荒之难,故郑伯不得自朝楚。○易,以豉反。难,乃旦反。今执事有命曰:“女何与政令之有?必使而君弃而封守,跋涉山川,蒙犯霜露,以逞君心。小国将君是望,敢不唯命是听?无乃非盟载之言,以阙君德,而执事有不利焉,小国是惧。不然,其何劳之敢惮?”
  [疏]“今执”至“敢惮”。○正义曰:执事,谓楚也。楚人诘大叔,唯有止还之语耳。令游吉还使郑伯来,故游吉原其意为此辞作甚之言耳。“而执事有不利焉”,违盟,言“阙君德”,是於楚为不利也。“小国是惧”,惧楚不利耳,不敢自惮劳也。
 
  子大叔归,复命,告子展曰:“楚子将死矣!不脩其政德,而贪昧於诸侯,以逞其原,欲久得乎?《周易》有之,在复震下坤上,复。○女音汝。何与,音预。跋涉,白木反,草行为跋,水行为涉。惮,徒旦反。之颐,震下艮上,颐。复上六变得颐。○颐,以之反。曰:‘迷复,凶。’复上六爻辞也。复,反也。极阴反阳之卦,上处极位,迷而复反,失道巳远,远而无应,故凶。○应,应对之应。
  [疏]注“复上”至“故凶”。○正义曰:卦从下起,从下而画,阴爻至上六为纯坤,又将从下变之,故复为极阴反阳之卦也。上处极位,位极更无所往,故为迷也。既迷而后反本,从下积而至迷,是为失道巳远。上应在三,三亦阴爻,远而无应,故凶也。复,《易》注云:“复,反也,还也。”阴气侵阳,阳失其位,至此始还,反起於初,故谓之复。阳,君象,君失国而还反,道德更兴也。颐,养也。《易》注云:“颐者,口车辅之名。”震动於下,艮止於上,口车动而上因辅爵物以养人,故谓颐为养也。
 
  其楚子之谓乎?欲复其原,谓欲得郑朝,以复其原。
  [疏]注“谓欲”至“其原”。○正义曰:楚子本意原郑伯来朝,全不顾道理,唯欲复其本原。
 
  而弃其本,不脩德。复归无所,是谓迷复。失道巳远,又无所归。能无凶乎?君其往也!送葬而归,以快楚心。言楚子必死,君往当送其葬。楚不几十年,未能恤诸侯也。几,近也。言失道远者,复之亦难。○几,居依反,又音祈。
  [疏]注“几近”至“亦难”。○正义曰:“几,近”,《释诂》文也。十者,数之小成。言“失道远者,复之亦难”,故举成数以言之。《周易》复卦上六爻云:“迷复,凶,有灾眚。用行师,终有大败,以其国君凶,至于十年不克征。”是《易》有十年之语,故游吉期之以十年。服虔云:此行也,楚康王卒。至昭四年楚灵王合诸侯于申,距今八年,故曰“不几十年”。是谓十年不克征也。
 
  吾乃休吾民矣。”休,息也。言楚不能复为害。○复,扶又反,下复顾同。裨灶曰:“今兹周王及楚子皆将死。裨灶,郑大夫。○裨,避支反。岁弃其次,而旅於明年之次,以害鸟帑。周、楚恶之。”旅,客处也。岁星弃星纪之次,客在玄枵。岁星所在,其国有福,失次於此,祸冲在南。南为朱鸟,鸟尾曰帑。鹑火、鹑尾,周、楚之分,故周王、楚子受其咎。俱论岁星过次,梓慎则曰宋、郑饥,裨灶则曰周、楚王死。传故备举,以示卜占惟人所在。○帑音奴。恶,如字,一音乌路反。冲,尺容反。分,扶问反。
  [疏]注“旅客”至“所在”。○正义曰:《易》有旅卦。传言羁旅,旅,皆是客,故为客处也。岁星常行之度,此年当在星纪。星纪是其所居之次也。今岁星弃其所居星纪之次,乃客处在於明年所居之次。言其未应往,而往向彼玄枵之次,为客寄也。昭三十二年传云“越得岁而吴伐之,必受其凶”。是岁星所在,其国有福。当福之冲,其国有祸。今失次於北,故祸冲在南,子午之位南北相冲,淫於玄枵,冲当鹑火,南方为朱鸟之宿。帑者,细弱之名。於人则妻子为帑,於鸟则鸟尾曰帑,妻子为人之后,鸟尾亦鸟之后,故俱以帑为言也。天之分野,鹑火周分,鹑尾楚分,岁星之冲当此周、楚之分,故周、王楚子受其咎也。岁星客在玄枵,惟冲鹑火,而鹑尾亦有咎者,盖以岁星渐西,冲则渐东,尾之於鸟犹是一身,故冲其身而及其尾,此则裨灶能知,亦非吾徒所测也。此与上文俱论岁星过次,所占不同,其事俱验,而丘明两载之,是传故备举,以示卜占效验,惟人所在,言其知之在於人,各自有意见也。
 
  九月,郑游吉如晋,告将朝于楚,以从宋之盟。子产相郑伯以如楚,舍不为坛。至敌国郊,除地封土为坛,以受郊劳。○相郑,息亮反,下同。坛,徒丹反。劳,力报反。
  [疏]注“至敌”至“郊劳”。○正义曰:《聘礼》:“宾至于近郊,君使卿用束帛劳。”无设坛之法。下云“先君適四国,未尝不为坛”,盖以朝礼君亲行,事重,故有之也。礼有坛、墠者,先儒以为除地曰墠,封土曰坛。此并言除地、封土者,《尚书·金縢》云“三坛同墠”,是作坛在除地之内,故除地、封土并言之。服虔本作“墠”,解云“除地为墠”。王肃本作“坛”,而解云“除地坦”。坦者,则读为墠也。按下云“作坛以昭其功、以昭其祸”。若是除地,草秽寻生,不足以昭示后人。杜言坛是也。下言“草舍”者,不为坛则不除地,故为草舍耳。
 
  外仆言曰:“昔先大夫相先君,適四国,未尝不为坛。外仆,掌次舍者,自是至今,亦皆循之。今子草舍,无乃不可乎?”子产曰:“大適小,则为坛。小適大,苟舍而已,焉用坛?侨闻之,大適小有五美:宥其罪戾,赦其过失,救其菑患,赏其德刑,刑,法也。○焉用,於虔反,下焉用作坛、焉辟之、又焉用盟皆同.宥音又.菑音灾.
  [疏]“亦皆循之”。○正义曰:因循不废也。
 
  教其不及。小国不困,怀服如归。是故作坛以昭其功,宣告后人,无怠於德。怠,解也。○解,佳卖反。小適大有五恶:说其罪戾,自解说也。请其不足,行其政事,奉行大国之政。共其职贡,从其时命。从朝会之命。○共音恭。不然,则重其币帛,以贺其福而吊其凶,皆小国之祸也。焉用作坛以昭其祸?所以告子孙,无昭祸焉可也。”无昭祸以告子孙。
  齐庆封好田而耆酒,与庆舍政。舍,庆封子。庆封当国,不自为政以付舍。○好,呼报反。耆,市志反。则以其内实迁于卢蒲嫳氏,易内而饮酒。内实,宝物、妻妾也。移而居嫳家。数日,国迁朝焉。就於卢蒲氏朝见封。○数,所主反。见,贤遍反。
  [疏]“国迁朝焉”。○正义曰:庆封虽与舍政,使舍知政事耳,封犹有当国之重,故国之卿大夫皆迁就嫳家朝焉。
 
  使诸亡人得贼者,以告而反之。亡人,辟崔氏难出奔者。○难,乃旦反。
  [疏]“使诸”至“反之”。○正义曰:崔氏之乱,但是庄公之党,崔氏以之为贼,当时辟难并悉出奔,崔氏既亡,庆封召令还国,故言使诸逃亡之人得贼名而出者,以巳情告而悉反之。
 
  故反卢蒲癸。癸臣子之,子之,庆舍。有宠,妻之。子之以其女妻癸。○妻,七计反,注及下注皆同。庆舍之士谓卢蒲癸曰:“男女辨姓,子不辟宗,何也?”辨,别也。别姓而后可相取。庆氏、卢蒲氏皆姜姓。○别,彼列反,下同。相取,七住反,本亦作娶。曰:“宗不余辟,言舍欲妻巳。
  [疏]“宗不余辟”。○正义曰:男女辨姓,则妻亦辟宗。癸谓庆舍为宗,言彼宗不於处相辟也。
 
  余独焉辟之?赋诗断章,余取所求焉,恶识宗?”言巳苟欲有求於庆氏,不能复顾礼,譬如赋诗者,取其一章而已。○断音短。恶音乌,安也,注同。癸言王何而反之。二人皆嬖。二子皆庄公党。二十五年,崔氏弑庄公,癸、何出奔,今还来宠於庆氏,欲为庄公报雠。○嬖,必计反,下同。欲为,于伪反。使执寝戈而先后之。寝戈,亲近兵杖。○先,悉荐反。后,户豆反。近,附近之近。杖,直亮反。
  公膳,日双鸡。卿大夫之膳食。○膳,市战反,谓公家供卿大夫之常膳。
  [疏]“公膳日双鸡”。○正义曰:按《礼记·玉藻》云:“天子日食少牢,朔月大牢。诸侯日食特牲,朔月少牢。其大夫则日食特豚,朔月特牲。”今膳日双鸡者,齐国临时之事,不如礼也。
 
  饔人窃更之以鹜,御者知之,则去其肉而以其洎馈。御,进食者,饔人、御者欲使诸大夫怨庆氏,减其膳。盖卢蒲癸、王何之谋。○鹜,徐音木,鸭也。去,起吕反,藏也。洎,其器反,肉汁也;《说文》云:“洎,灌釜也。”《字林》已莅反。馈,其位反。
  [疏]“更之以鹜”。○正义曰:《释鸟》云:“舒凫,鹜。”舍人曰:“凫,野名也;鹜,家名也。”李巡曰:“野曰凫,家曰鹜。”郭璞曰:“鸭也。”然则谓之舒者,舒,迟也。家养驯,不畏人,故飞行迟,以迟别野名耳,其为鸭一也。○“而以其洎馈”。○正义曰:《说文》云:“洎,灌釜也。”《周礼·士师职》云:“祀五帝则洎镬水。”郑玄云:“洎谓增其沃汁也。”然则洎者,添釜之名。添水以为肉汁,遂名。肉汁为洎,去肉而空以汁馈,欲其怨之深也。
 
  子雅、子尾怒。二子,皆惠公孙。
  [疏]注“二子皆惠公孙”。○正义曰:昭三年传云:“二惠竞爽,犹可。”又十年传曰:“齐惠栾、高氏皆耆酒。”是知皆惠公孙也。
 
  庆封告卢蒲嫳。以二子怒告嫳。卢蒲嫳曰:“譬之如禽兽,吾寝处之矣。”言能杀而席其皮。使析归父告晏平仲。欲与共谋子雅、子尾。平仲曰:“婴之众不足用也,知无能谋也。言弗敢出,不敢泄谋。○知无,音智。有盟可也。”子家曰:“子之言云,子家,析归父。又焉用盟?”告兆郭子车。子车,齐大夫。子车曰:“人各有以事君,非佐之所能也。”佐,子车名。陈文子谓桓子,桓子文子之子无宇。曰:“祸将作矣!吾其何得?”对曰:“得庆氏之木百车於庄。”庆封时有此木,积於六轨之道。
  [疏]注“庆封”至“之道”。○正义曰:《释宫》云:“六达谓之庄。”注《尔雅》者,皆以为六道旁出。杜以九达并九轨,故亦以庄为六轨也。
 
  文子曰:“可慎守也巳!”善其不志於货财。
  卢蒲癸、王何卜攻庆氏,示子之兆,龟兆。曰:“或卜攻雠,敢献其兆。”子之曰:“克,见血。”冬,十月,庆封田于莱,陈无宇从。丙辰,文子使召之。请曰:“无宇之母疾病,请归。”庆季卜之,季,庆封。○莱音来。从,才用反。示之兆,曰:“死。”奉龟而泣。无宇泣。○奉,芳勇反。乃使归。庆嗣闻之,嗣,庆封之族。○庆嗣,继嗣之嗣;本或作庆翩,误。曰:“祸将作矣!”谓子家:“速归!子家,庆封字。祸作必於尝,尝,秋祭。归犹可及也。”子家弗听,亦无悛志。悛,改寤也。○悛,七全反。寤,五故反。子息曰:“亡矣!幸而获在吴、越。”子息,庆嗣。陈无宇济水而戕舟发梁。戕,残坏也。不欲庆封得救难。○戕,在羊反。难,乃旦反,下外难同。卢蒲姜谓癸曰:“有事而不告我,必不捷矣。”姜,癸妻,庆舍女。癸告之。告欲杀庆舍。姜曰:“夫子愎,莫之止,将不出。我请止之。”夫子,谓庆舍。○愎,皮逼反。癸曰:“诺。”十一月,乙亥,尝于大公之庙,庆舍莅事。临祭事。○大音泰。卢蒲姜告之,且止之。弗听,曰:“谁敢者?”遂如公。至公所。麻婴为尸,为祭尸。庆奊为上献。上献,先献者。○奊,户结反。
  [疏]“庆奊为上献”。○正义曰:祭祀之礼,主人先献。下文“庆舍死,公惧,而归”,则於时公亲在矣。又此祭,庆舍莅事,公与庆舍不为上献,而奊为上献者,庆舍使为之,不可以礼责也。奊即绳也,为下杀庆绳张本。
 
  卢蒲癸、王何执寝戈,庆氏以其甲环公宫。庙在宫内。○环,如字,徐音患。陈氏、鲍氏之圉人为优。优俳。○优,於求反。俳,皮皆反。
  [疏]注“优俳”。○正义曰:优者,戏名也。《晋语》有优施,《史记·滑稽传》有优孟、优旃,皆善为优戏,而以优著名。史游《急就篇》云:“倡、优、俳,笑。”是优、俳一物而二名也。今之散乐戏为可笑之语,而令人之笑是也。宋大尉袁淑取古之文章令人笑者,次而题之,名曰《俳谐集》。
 
  庆氏之马善惊,士皆释甲束马束,绊之也。○绊音半。
  [疏]“庆氏之马善惊”。○正义曰:善惊谓数惊,古人有此语。今人谓数惊为好惊,好亦善之意也。
 
  而饮酒,且观优,至於鱼里。鱼里,里名。优在鱼里,就观之。
  [疏]注“鱼里”至“观之”正义曰:杜以优在鱼里,士往观之。刘炫以为国人从旁为优引行以至鱼里,以规杜氏。但传文不显,古事难知,刘辄以为规,一何烦碎!
 
  栾、高、陈、鲍之徒介庆氏之甲。栾,子雅。高,子尾。陈,陈须无。鲍,鲍国。○介音界。子尾抽桷,击扉三,桷,椽也。扉,门阖也。以桷击扉为期。○桷音角。扉音非,门扇也。椽,直专反。阖,户榼反。卢蒲癸自后刺子之,王何以戈击之,解其左肩。犹援庙桷,动於甍,甍,屋栋。○刺,七亦反。援音爰。甍,亡耕反,《字林》亡成反。
  [疏]注“甍”至“栋”。○正义曰:先儒相传为然也。张衡《西京赋》曰:“甍宇齐平。”言诸屋栋檐高下等也。《说文》云:“甍,栋梁也。”是又名为梁。此是屋上之长材,椽所以冯依者也,今俗谓之屋脊。
 
  以俎、壶投,杀人而后死。言其多力。遂杀庆绳、麻婴。庆绳,庆奊。公惧,鲍国曰:“群臣为君故也。”言欲尊公室,非为乱。○为君,于伪反,下为之诵同。陈须无以公归,税服而如内宫。言公惧於外难。○税,吐活反,一音如字。
  庆封归,遇告乱者。丁亥,伐西门,弗克。还伐北门,克之。入,伐内宫,陈、鲍在公所故。弗克。反,陈于岳,岳,里名。○陈,直觐反。岳,五角反。请战,弗许,遂来奔。献车於季武子,美泽可以鉴。光鉴形也。○鉴,古暂反。展庄叔见之,鲁大夫。曰:“车甚泽,人必瘁,宜其亡也。”叔孙穆子食庆封庆封,汜祭。礼,食有祭,示有所先也。汜祭,远散所祭,不共。○瘁,在醉反,本或作萃,同。食庆,音嗣。汜,芳剑反。
  [疏]注“礼食”至“不共”。○正义曰:礼法,食必先祭,祭古之先,食以示有所先也。《公食大夫礼》云:“宾升席,坐,取韭菹以偏擩于醢上豆之间祭。”又言祭,“鉶羹於上鉶之间祭,饮酒於上豆之间”,是祭食之礼,各有其处。《论语》云:“汎爱众。”汎是宽博之语,故知“汎祭”为远散所祭,言其不共也。
 
  穆子弗说,使工为之诵《茅鸱》。工,乐师。《茅鸱》,逸《诗》。刺不敬。○说音悦。茅,亡交反。鸱,尺之反。刺,七赐反。亦不知。既而齐人来让,让鲁受庆封。奔吴。吴句馀予之朱方,句馀,吴子夷末也。朱方,吴邑。○句,古侯反,下句渎同。
  [疏]注“句馀”至“吴邑”。○正义曰:此时吴君是馀祭也。明年馀祭死,乃夷末代立。昭十五年,吴子夷末卒,是也。服虔以句馀为馀祭。杜以为夷末者,以庆封此年之末,始来奔鲁,齐人来让,方更奔吴,明年五月,而阍弑馀祭,计其间未得赐庆封以邑,故以句馀为夷末也。
 
  聚其族焉而居之,富於其旧。子服惠伯谓叔孙曰:“天殆富淫人,庆封又富矣!”穆子曰:“善人富谓之赏,淫人富谓之殃。天其殃之也,其将聚而歼旃?”歼,尽也。旃,之也。为昭四年杀庆封传。○歼,子潜反。
  癸巳,天王崩。未来赴,亦未书,礼也。嫌时巳闻丧当书,故发例。
  崔氏之乱,丧群公子。故鉏在鲁,叔孙还在燕,贾在句渎之丘。在襄二十一年。○丧,息浪反。故鉏,仕居反,公子鉏也;本或作故公鉏者,非。渎音豆。及庆氏亡,皆召之,具其器用而反其邑焉。反,还也。与晏子邶殿,其鄙六十,邶殿,齐别都。以鸴殿边鄙六十邑与晏婴。○邶,蒲对反。殿多荐反,又如字,注及下同。
  [疏]注“六十邑”。○正义曰:传直言六十,杜知六十邑者,下云“与北郭佐邑六十”,则此亦是六十邑也。
 
  弗受。子尾曰:“富,人之所欲也,何独弗欲?”对曰:“庆氏之邑足欲,故亡。吾邑不足欲也,益之以邶殿,乃足欲。足欲,亡无日矣。在外不得宰吾一邑。不受邶殿,非恶富也,恐失富也。且夫富,如布帛之有幅焉。为之制度,使无迁也。迁,移也。○恶,乌路反。且夫,音扶。幅音福。
  [疏]“外不得宰”。○正义曰:外犹以外。宰犹益也。以邶殿为外也。言吾先有邑,更不得益邶殿耳。
 
  夫民,生厚而用利,於是乎正德以幅之,言厚利皆人之所欲,唯正德可以为之幅。
  [疏]“夫民”至“幅之”。○正义曰:人皆欲生计重厚而多财用,利益心既无厌,於是乎用正德以幅之。言用正德以为边幅,使有度也。
 
  使无黜嫚,黜,犹放也。○黜,敕律反。嫚,徐音慢。谓之幅利。利过则为败。吾不敢贪多,所谓幅也。”与北郭佐邑六十,受之。与子雅邑,辞多受少。与子尾邑,受而稍致之。致还公。公以为忠,故有宠。释卢蒲嫳于北竟。释,放也。竟音境。求崔杼之尸,将戮之,不得。叔孙穆子曰:“必得之。武王有乱臣十人,乱,治也。○治,直吏反。
  [疏]“武王有乱臣十人”。○正义曰:《尚书·泰誓》文也。乱,治也。以武王自言我有治理政事者十人,郑玄《论语》注云:“十人谓文母、周公、大公、召公、毕公、荣公、大颠、闳夭、散宜生、南宫适。”
 
  崔杼其有乎?不十人,不足以葬。”葬必须十人,崔氏不能令十人同心,故必得。○令,力呈反。
  [疏]“不十人不足以葬”。正义曰:案武王有乱臣十人,而得天下,崔子若有十人,唯得葬者,武王圣人,十人皆大德,故有天下。崔子是罪人,又有十人,是凡人,故唯可以葬也。所引武王十人者,唯取同心之义。
 
  既,崔氏之臣曰:“与我其拱璧,崔氏大璧。○拱,居勇反,徐音恭。
  [疏]“与我其拱璧”。○正义曰:其者,其崔杼也,故云崔氏大璧。拱,谓合两手也。此璧两手拱抱之,故为大璧。
 
  吾献其柩。”於是得之。十二月,乙亥,朔,齐人迁庄公,殡于大寝。更殡之於路寝也。十二月戊戌朔,乙亥误。○柩,其救反。以其棺尸崔杼於市,崔氏弑庄公,又葬不如礼,故以庄公棺著崔杼尸边,以章其罪。○著,丁略反。国人犹知之,皆曰:“崔子也。”始求崔杼之尸不得,故传云:国人皆知之。
  [疏]注“始求”至“知之”。○正义曰:“始求崔杼尸不得”,嫌以他尸代之。传言“国人犹知之,皆曰崔子”,言犹尚识其形,知是真崔子也。
 
  为宋之盟故,公及宋公、陈侯、郑伯、许男如楚。公过郑,郑伯不在。巳在楚。○为,于伪反。过,古禾反。伯有迋劳於黄崖,不敬。荧阳宛陵县西有黄水,西南至新郑城西入洧。○劳,力报反。崖,本又作涯,鱼佳反。穆叔曰:“伯有无戾於郑,郑必有大咎。伯有不受戮,必还为郑国害。敬民之主也,而弃之,何以承守?言无以承先祖,守其家。郑人不讨,必受其辜。济泽之何,言薄土。○济,子礼反。行潦之蘋藻,言贱菜。○潦音老。蘋音频。藻音早。寘诸宗室,荐宗庙。○寘,之豉反。季兰尸之,敬也。言取蘋藻之菜於阿泽之中,使服兰之女而为之主,神犹享之,以其敬也。
  [疏]“济泽”至“敬也”。○正义曰:此意取《采蘋》之诗也。《诗》云:“于以采蘋,南涧之滨。于以采藻,于彼行潦。于以奠之,宗室牖下。谁其尸之,有齐季女。”彼《诗》采蘋於涧,采藻於潦,此并言“行潦之蘋藻”,又别言“济泽之阿”者,以其亦是出菜之处,故先言之也。独言济者,以济在鲁国,故穆叔独举所见而言也。女将行嫁,就宗子之家,教之以四德。三月教成,设祭於宗子之庙。此诗述教成之祭寘诸宗室,谓荐於宗子之家庙也。《诗》言季女,而此言季兰,谓季女服兰草也。案宣三年传曰:“兰有国香,人服媚之如是。”女之服兰也。
 
  敬可弃乎?”为三十年郑杀良霄传。及汉,楚康王卒。公欲反,叔仲昭伯曰:“我楚国之为,岂为一人?行也!”昭伯,叔仲带。○为,于伪反,下除“而为之备”一字并反。子服惠伯曰:“君子有远虑,小人从迩。迩,近也。饥寒之不恤,谁遑其后?遑,暇也。不如姑归也。”叔孙穆子曰:“叔仲子专之矣,言足专任。子服子,始学者也。”言未识远。荣成伯曰:“远图者,忠也。”成伯,荣驾鹅。○驾音加。鹅,五河反。公遂行。从昭伯谋。宋向戌曰:“我一人之为,非为楚也。饥寒之不恤,谁能恤楚?姑归而息民,待其立君而为之备。”宋公遂反。
  [疏]“向戌”至“楚也”。○正义曰:鲁、宋俱是朝楚,向戌与叔仲昭伯言不同者,二者并为楚是大国,故朝其君,昭伯欲令公行,故以国大劝公,言大国可畏也。向戌欲令公还,故以君身规公,言君死宜反也。意异,故言异耳。
 
  楚屈建卒。赵文子丧之如同盟,礼也。宋盟有衷甲之隙,不以此废好,故曰礼。○丧如字,又息浪反。隙,去逆反,本或作郤。好,呼报反。
  王人来告丧。问崩日,以甲寅告,故书之,以徵过也。徵,审也。此缓告非有事宜,直臣子怠慢,故以此发例。○徵,张陵反,本或作惩,误。
  [疏]注“徵审”至“发例”。○正义曰:昭三十年传云:“非公,且徵过。”杜云:“徵,明也。”则此徵之训亦为明,明审此缓告者,非有事,故宜缓,直是臣子怠慢耳。杜序以“故书”为新意,故於此发新例,以明诸无事故而缓来告者,皆是讥其怠慢也。
 
□《春秋左传正义》□注  晋·杜 预□疏  唐·孔颖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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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左传正义》
卷三十九 起二十九年,尽二十九年
 卷三十九 起二十九年,尽二十九年  
 
  【经】二十有九年,春,王正月,公在楚。(公在外,阙朝正之礼甚多,而唯书此一年者,鲁公如楚,既非常,此公又逾年,故发此一事以明常。)
  [疏]注“公在”至“明常”。○正义曰:僖十六年,冬,公会诸侯于淮;十七年,秋,九月,公至自会;宣七年,冬,公会诸侯于黑壤;八年,春,公至自会;成十年,秋,公如晋;十一年,春,公至自晋;十二年,冬,公如晋;十三年,春,公至自晋。此等正月,公皆不在,其类多矣。是公在外,阙朝正之礼甚多,而皆不书。唯书此一年者,鲁公如楚云云。《释例》曰:“襄二十九年,春,正月,公在楚。凡公之行,始则书所如,还则书公至。今中复书‘公在楚’者,明国之守臣,每月亦以公不朝之故告於庙也。每月必告,而特於正月释之者,盖岁之正也,月之正也,日之正也。三始之正,嘉礼所重,人理所以自新,故特显以通他月也。公之在外,所以阙朝正之礼甚多。唯书此一年、释此一事者,斯礼有常,非义例所急,故因公远出逾年,存此一事,以示法也。”
 
  夏,五月,公至自楚。
  庚午,卫侯衎卒。无传。四同盟。○衎,苦旦反。
  [疏]注“四同盟”。○正义曰:衎以成十五年即位。其年盟于戚,十七年于柯陵,十八年于虚朾,襄三年于鸡泽,五年于戚,七年及孙林父盟,九年于戏,十一年于亳城北,二十七年于宋。衎自前即位及后复归,凡与鲁九同盟。刘炫以为杜云“四同盟”者误。今知不然者,以其与成公三盟,不数;五年盟戚,经不书,不数;七年林父是大夫,又特共鲁盟,亦不数,故为四同盟也。刘不寻此理而规杜过,非也。
 
  阍弑吴子馀祭。阍,守门者,下贱非士,故不言盗。○阍音昏。弑,申志反。祭,侧界反。
  [疏]注“阍守”至“言盗”。正义曰:《周礼》:“阍人,王宫每门四人。”郑玄云:“阍人,司昏晨以启闭者。刑人墨者,使守门。”既服墨刑,使之守门,是下贱人也。哀四年,“盗杀蔡侯申”。此为下贱非士,故不言盗也。《穀梁传》曰:“不称名姓,阍不得齐於人;不称其君,阍不得君其君也。”
 
  仲孙羯会晋荀盈、齐高止、宋华定、卫世叔仪、郑公孙段、曹人、莒人、滕人、薛人、小邾人城杞。公孙段,伯石也。三十年,伯有死,乃命为卿。今盖以摄卿行。○羯,居谒反。
  [疏]注“公孙”至“卿行”。○正义曰:公孙段,即伯石也。据三十年传,“伯有死,始命伯石为卿”,则此时未为卿矣。未为卿,而得书其名,故疑之云“盖以摄卿行”也。以隐公摄位为君,而国人君之,诸侯与之。知摄位为卿者,诸侯亦即以为卿,序之於列,故史得以卿书也。文七年传称,晋使先蔑如秦,逆公子雍,荀林父谓蔑曰:“摄卿以往可也,何必子?”是知有使大夫摄卿之法也。
 
  晋侯使士鞅来聘。
  杞子来盟。杞复称子,用夷礼也。○复,扶又反。
  [疏]注“杞复”至“礼也”。正义曰:杞入《春秋》书爵称侯,又称伯;僖二十三年、二十七年称子。传曰:“用夷礼,故曰子。”自尔以来,常称为伯。今复称子,传云:“书曰‘子’,贱之也。”明为用夷礼,故贱之。知杞复称“子”,用夷礼也。
 
  吴子使札来聘。吴子,馀祭。既遣札聘上国而后死。札以六月到鲁,未闻丧也。不称公子,其礼未同於上国。○札,侧八反。
  [疏]注“吴子”至“上国”。○正义曰:上云:“阍弑吴子”,此言吴子使聘,传曰“其出聘也,通嗣君也。”不知通嗣君,通谁嗣也。贾逵、服虔皆以为夷末新即位,使来通聘。案隐三年,“武氏子来求赙”,文九年,“毛伯来求金”,并不言王使,传皆云“王未葬也”。是知先君未葬,嗣君不得命臣。此与阍弑吴子文不隔月,吴、鲁相去,经涂至远,岂以君死之月即命臣乎,而得书“吴子使”也?且传称季札至鲁,遍观周乐,至戚闻钟声,讥孙文子云“君又在殡,而可以乐乎”?自请观乐,讥人听乐,旷世大贤,岂当若是?故杜以为通嗣君,通馀祭嗣也。二十五年,遏为巢牛臣所杀,馀祭嗣立,至此始使札通上国。吴子未死之前,命札出使,既遣札聘而后身死。札以六月到鲁,未及闻丧,故每事皆行吉礼也。经传皆无札至之月,知以六月到者,以“城杞”在五月之下,城杞既讫,乃有士鞅来聘,杞子来盟。若共在月中,则不容此事下文有“秋”,知札以六月至也。札去之后,吴始告丧。告以五月被弑,故追书在聘上耳。札实公子,不书公子者,吴是东夷,其礼未同於上国,故使不书氏。以札是卿,故书其名耳。《释例》曰:“吴晚通上国,故其君臣朝会,不同於例,亦犹楚之初始也。”昭二十七年,传称“延州来季子聘于上国”,是吴谓诸夏为上国也。
 
  秋,九月,葬卫献公。无传。
  齐高止出奔北燕。止,高厚之子。燕音烟。
  冬,仲孙羯如晋。
  【传】二十九年,春,王正月,公在楚,释不朝正于庙也。(释,解也。告庙在楚,解公所以不朝正。)
  [疏]注“释”至“朝正”。○正义曰:公本在国,每月之朔,常以朝享之礼亲自祭庙。今以在外之故,阙於此礼。国之守臣,於此朔日,告庙云“公在楚”,史官因书於策。传解其告庙之意。告云“公在楚”者,解释公所以不得亲自朝正也。
 
  楚人使公亲襚,诸侯有遣使赗襚之礼。今楚欲遣使之比。○襚音遂。《说文》云:“衣死人衣。”遣使,所吏反,下同。赗,芳凤反,一本作赠。比,必利反。
  [疏]“楚人使公亲襚”。正义曰:《檀弓》云:“襄公朝于荆,康王卒。荆人曰:‘必请袭。’鲁人曰:‘非礼也。’荆人强之,巫先拂柩。荆人悔之。”《记》之所言,即是此事,所异者,此言请“襚”,彼言“请袭”;此言“袚殡”,彼言“拂柩”。虽俱说此事,先后不同礼。死而沐浴,即袭。袭后始小敛、大敛,乃殡。案往年传公及汉,闻康王卒,公欲反。则康王之卒,公未至楚。“楚人使公亲襚”,传在此年言之,则此年始令公亲襚,襚不得为袭也。卒已逾月,不得柩仍在地,足知殡是而柩非,《记》虚而传实也。然则襚衣所以衣尸,既殡而使公襚者,致襚所以结恩好,其衣不必充用。《杂记》记致襚之礼云“委衣于殡东”,是既殡犹致襚也。文九年,秦人来归僖公成风之襚,僖薨十年犹致之,况既殡也?○注“诸侯”至“之比”。○正义曰:《杂记》云:“吊者含襚赗临。”是诸侯之臣使於邻国之礼也。楚人以诸侯相於有遣使赗襚之礼。今以公身既在,意在轻鲁,欲以公依遣使之比,使公亲行之也。
 
  公患之。穆叔曰:“祓殡而襚,则布币也。”先使巫祓除殡之凶邪而行襚礼,与朝而布币无异。○祓音拂,徐音废。邪,似嗟反。
  [疏]“祓殡”至“弊也”。○正义曰:案:《杂记》诸侯使臣致襚之礼云“委衣於殡东”。今楚人以公身在,意欲轻鲁,公依遣使之比。公以楚人轻己,所以患之。故穆叔云若使巫人先往祓殡,则是君临臣丧之礼。祓除既了而行襚礼,布陈衣物,与行朝之时布陈币帛无异,有何可患?刘炫云:“朝礼,两君相见,先授玉,然后致享,乃布陈币帛於庭也。祓殡者,君临臣丧之礼。先使祓殡,行临丧之礼,然后致襚,则全是布币之礼。言与朝而布币无异也。君临臣丧者,由先见臣,故以祓殡比行朝礼,自然致襚似布币。楚以亲襚屈鲁,鲁以祓殡自尊。令臡曰疏云,以殡有凶邪,畏恶患之,不肯亲襚。穆叔云,先使巫人祓除殡之凶邪,既无而行襚礼,布陈衣物,与行朝之时布陈币帛无异。言俱无咎,有何可患?”
 
  乃使巫以桃、茢先祓殡。茢,黍穰。○茢音列,徐音例。穰,如羊反。郑注《周礼》云:“茢,苕帚。”
  [疏]“乃使”至“祓殡”。○正义曰:巫者,接神之官。《周礼》:“男巫,王吊则与祝前。”《檀弓》云:“君临臣丧,以巫祝桃茢执戈,恶之也。”郑玄云:“为有凶邪之气在侧。桃,鬼所恶。茢,萑苕,可埽不祥。”君临臣丧礼有此法,故使巫以桃茢先祓殡,若以楚子为臣然,所以屈楚也。茢是帚,盖桃为棒也。《毛诗传》曰:“薍为萑。萑苕谓薍穗也。”杜云“茢黍穰”者,今世所谓苕帚者,或用薍穗,或用黍穰。是二者皆得为之也。
 
  楚人弗禁,既而悔之。礼,君临臣丧乃祓殡,故楚悔之。
  二月,癸卯,齐人葬庄公於北郭。兵死不入兆域,故葬北郭。
  [疏]注“兵死”至“北郭”。○正义曰:《周礼》:“冢人掌公墓之地,辨其兆域。”凡死於兵者,不入兆域。
 
  夏,四月,葬楚康王。公及陈侯、郑伯、许男送葬,至於西门之外。诸侯之大夫皆至于墓。楚郏敖即位。郏敖,康王子熊麇也。王子围为令尹。围,康王弟。郑行人子羽曰:“是谓不宜,必代之昌。松柏之下,其草不殖。”言楚君弱,令尹强,物不两盛。为昭元年围弑郏敖起本。
  公还,及方城。季武子取卞,取卞邑以自益。使公冶问,问公起居,公冶,季氏属大夫。玺书追而与之,玺,印也。
  [疏]注“玺印也”。○正义曰:蔡邕《独断》云:“玺印也。信也。天子玺白玉螭,虎纽。古者尊卑共之。”《月令》曰:“周封玺。”季武子使公冶问,玺书,此诸侯大夫印称玺也。卫宏云:“秦以前,民皆以金玉为印,唯其所好。自秦以来,唯天子之印独称玺,又以玉,群臣莫敢用也。”案《周礼》“掌节货贿,用玺节”,郑玄云:“今之印章也。”则周时印巳名玺,但上下通用。
 
  曰:“闻守卞者将叛,臣帅徒以讨之。既得之矣,敢告。”公冶致使而退,致季氏使命。及舍,而后闻取卞。发书乃闻之。公曰:“欲之而言叛,衹见疏也。”言季氏欲得卞,而欺我言叛,益疏我。
  [疏]“公曰”至“疏也”。○正义曰:武子书云“闻卞将叛”,则是叛形未著,故公猜之。言武子自欲得之,而诬言其叛,多见疏外我也。“多见疏”,犹《论语》云“多见其不知量”也。服虔本作“衹见疏”。解云:“衹,適也。”晋、宋杜本皆作“多”。古人多、衹同音。张衡《西京赋》云:“炙炮夥,清酤多。皇恩溥,洪德施。”施与多为韵。此类韵矣。
 
  公谓公冶曰:“吾可以入乎?”以季氏疏已,故不敢入。对曰:“君实有国,谁敢违君?”公与公冶冕服,以卿服玄冕赏之。
  [疏]注“以卿”至“赏之”。○正义曰:公冶先为大夫,公今以恩加赐,知以卿服玄冕赏之也。《周礼·司服》云:“卿大夫之服,自玄冕而下。”是卿与大夫同服玄冕也。其旒当以命数为异耳。
 
  固辞,强之而后受。公欲无入,荣成伯赋《式微》,乃归。《式微》,《诗·邶风》。曰:“式微式微,胡不归?”式,用也。义取寄寓之微陋,劝公归也。五月,公至自楚。公冶致其邑於季氏,本从季氏得邑,故还之。而终不入焉。不入季孙家。曰:“欺其君,何必使余?”季孙见之,则言季氏如他日。不见,则终不言季氏。及疾,聚其臣,大夫家臣。曰:“我死,必无以冕服敛,非德赏也。言公畏季氏而赏其使,非以我有德。○敛,力验反。且无使季氏葬我!”
  葬灵王。不书,鲁不会。郑上卿有事,子展使印段往。伯有曰:“弱,不可。”印段年少官卑。○少,诗照反。
  [疏]“葬灵”至“段往”。○正义曰:郑之上卿,即子展也。有事,谓君適楚而代守国也。计於时郑卿在国,犹有子西、伯有。不使彼行而使印段者,盖别有所掌,共子展守国,故不得行也。
 
  子展曰:“与其莫往,弱不犹愈乎?《诗》云:‘王事靡盬,不遑启处。’《诗·小雅》。盬,不坚固也。启,跪也。言王事无不坚固,故不暇跪处。○盬音古。跪,其委反。
  [疏]注“诗小”至“跪处”。○正义曰:《小雅·四牡》之章。盬,亦蛊也。昭元年传曰:“於文皿蟲为蛊,穀之飞亦为蛊。”蛊是蟲之害物,故为不牢固也。《释言》云:“皇,暇也。启,跪也。”李巡曰:“皇,间暇也。启,小跪也。”言王事无有不牢固,已当牢固之,故不得间暇而跪处也。
 
  东西南北,谁敢宁处?谓上卿。坚事晋、楚,以蕃王室也。言我固事晋、楚,乃所以蕃屏王室。○蕃,芳元反。王事无旷,何常之有?”遂使印段如周。传言周衰,卑於晋、楚。
  吴人伐赵,获俘焉,以为阍,使守舟。吴子馀祭观舟,阍以刀弑之。言“以刀”,明近刑人。○近,附近之近。郑子展卒,子皮即位。子皮代父为上卿。於是郑饥而未及麦,民病。子皮以子展之命,饩国人粟,户一锺,在丧故以父命也。六斛四斗曰锺。○饩,许气反。
  [疏]“以子展之命”。○正义曰:盖死日近,死时民已饥,故假其生时之遗命也。
 
  是以得郑国之民。故罕氏常掌国政,以为上卿。宋司城子罕闻之,曰:“邻於善,民之望也。”民亦望君为善。
  [疏]“邻於善,民之望也。”○正义曰:邻,近也。近於善,民亦望君为善也。
 
  宋亦饥,请於平公,出公粟以贷,使大夫皆贷。司城氏贷而不书,施而不德。○贷,他代反,下同。施,始豉反,下文同。为大夫之无者贷。宋无饥人。叔向闻之,曰:“郑之罕,宋之乐,其后亡者也,二者其皆得国乎!得掌国政。○向,许丈反。民之归也,施而不德,乐氏加焉,其以宋升降乎!”升降,随宋盛衰。
  晋平公,祀出也,故治杞。治,理其地,脩其城。
  [疏]注“治理”至“其城”。○正义曰:经书“城杞”,谓筑杞城耳。下“使女叔侯来治杞田”,知治杞,之地,非独脩其城也。
 
  六月,知悼子合诸侯之大夫以城杞,孟孝伯会之。郑子大叔与伯石往。大叔不书,不亲事。○知音智。大叔,音泰,下同。子大叔见大叔文子,文子,卫大叔仪。与之语。文子曰:“甚乎其城杞也!”子大叔曰:“若之何哉?晋国不恤周宗之阙,而夏肄是屏。周宗,诸姬也。夏肄,杞也。肄,馀也。屏,城也。○夏,户雅反,注下皆仿此。肄,以二反。《诗传》云:“斩而复生曰肄。”《方言》云:“枿,馀也。秦晋之间曰肄。”
  [疏]“夏肄是屏”。○正义曰:《方言》云:“肄,枿,馀也。秦晋之间曰肄。”《毛传》云:“斩而复生曰肄。”杞是夏后,灭而复存,犹木之枿生小栽也。
 
  其弃诸姬,亦可知也已。诸姬是弃,其谁归之?吉也闻之,弃同即异,是谓离德。《诗》曰:‘协比其邻,昏姻孔云。’《诗·小雅》。言王者和协近亲,则昏姻甚归附也。○比,呲志反。晋不邻矣,其谁云之!”云,犹旋旋归之。
  齐高子容与宋司徒见知伯,女齐相礼。子容,高止也。司徒,华定也。知伯,荀盈也。女齐,司马侯也。相礼,侍威仪也。○女音汝。相,息亮反。宾出,司马侯言於知伯曰:“二子皆将不免。子容专,专,自是也。司徒侈,皆亡家之主也。”知伯曰:“何如?”对曰:“专则速及,速及祸也。○侈,昌氏反,又尸氏反。侈将以其力毙,力尽而自毙。○毙,婢世反。专则人实毙之,将及矣。”为此秋高止出奔燕、昭二十年华定出奔陈传。○“专则人实毙之”绝句。“将及矣”,本或作“侈将及矣”者非。
  范献子来聘,拜城杞也。谢鲁为杞城。○为,于伪反,下文“为之歌”皆同。公享之,展庄叔执币。公将以酬宾。射者三耦,二人为耦。○耦,五口反。
  [疏]“射者三耦”。正义曰:《燕礼》云:“若射,则大射正为司射,如乡射之礼。”是燕有为射之时也。此云“公享之”,则享法亦有射也。《周礼·射人》云:“诸侯之射以四耦。”此三耦者,彼是畿内诸侯,故四耦。此及《仪礼·大射》畿外诸侯,故三耦。或当臣与君异也。
 
  公臣不足,取於家臣。家臣,展瑕、展玉父为一耦;公臣,公巫召伯、仲颜庄叔为一耦;鄫鼓父、党叔为一耦。言公室卑微,公臣不能备於三耦。○召,上照反。鄫,才陵反。党,音掌。
  晋侯使司马女叔侯来治杞田,使鲁归前侵杞田。所归少,故不书。弗尽归也。晋悼夫人愠曰:“齐也取旷,夫人,平公母,杞女也。谓叔侯取旷於鲁,故不尽归杞田。○愠,纡运反,怒也,怨也。先君若有知也,不尚取之。”不尚叔侯之取货。
  [疏]注“不尚”至“取货”。○正义曰:服虔云:“不尚,尚也。尚当取女叔侯杀之。”下叔侯云“先君而有知也,毋宁夫人,而焉。用老臣”?服虔云:“毋宁,宁也。宁自取夫人,将焉用老臣乎?”杜以其言大悖,无复君臣之礼,故改之。以为夫人云“不尚取之”者,先君不高尚此叔侯之取旷也。“毋宁夫人”,谓先君当怪夫人之所为也。刘炫以“夫人愠而出辞,则其言当悖。直言‘不尚’,此事所讥,大轻浅,非是愠之意”。昭八年,穿封戌云“若此君之及此”追恨不杀灵王,其意乃悖於此。盖古者不讳之言。服虔之说,未必非也。
 
  公告叔侯。叔侯曰:“虞、虢、焦、滑、霍、扬、韩、魏,皆姬姓也,八国皆晋所灭。焦在陕县。扬属平阳郡。○虢,瓜百反。焦,子消反。滑,乎八反。晋是以大。若非侵小,将何所取?武、献以下,兼国多矣,武公,献公,晋始盛之君。谁得治之?杞,夏馀也,而即东夷。行夷礼。鲁,周公之后也,而睦於晋。以杞封鲁犹可,而何有焉?何有,尽归之鲁之於晋也,职贡不乏,玩好时至,公卿大夫相继於朝,史不绝书,书鲁之朝聘。○好,呼报反,下“好善”同。府无虚月。无月不受鲁贡。如是可矣,可必瘠鲁以肥杞?且先君而有知也,毋宁夫人,而焉用老臣?”言先君毋宁怪夫人之所为,无用责我。○瘠,在亦反。毋音无。焉用,於虔反。
  杞文公来盟,鲁归其田,故来盟。书曰“子”,贱之也。贱其用夷礼。
  吴公子札来聘,见叔孙穆子,说之。谓穆子曰:“子其不得死乎!不得以寿终。○说音悦。寿音授。好善而不能择人。吾闻君子务在择人。吾子为鲁宗卿,而任其大政,不慎举,何以堪之?祸必及子!”为昭四年竖牛作乱起本。
  [疏]“好善而不能择人”。○正义曰:昔有当涂贵,邳国公苏威尝问曰:“知人是善,然后好之,何以言其不能择人?”有曰:“好善,仁;择人,鉴。虽有仁心,鉴不周物,故好而不能择也。”刘炫以此言亦有所切於彼。
 
  请观於周乐。鲁以周公故,有天子礼乐。
  [疏]注“鲁以”至“礼乐”。○正义曰:《明堂位》云:“成王以周公为有勋劳於天下,是以封周公於曲阜,命鲁公世世祀周公以天子之礼乐。”又曰:“凡四代之服器,鲁兼用之。”是鲁以周公故,有天子之礼乐也。
 
  使工为之歌《周南》、《召南》。此皆各依其本国歌所常用声曲。○召,上照反,本或作“邵”。
  [疏]“歌周南召南”。○正义曰:歌《周南》、《召南》之诗,而以乐音为之节也。《周南》、《召南》,皆文王之诗也。周、召者,岐山之阳地名。周之先公曰“大王”者,自豳始迁焉,而脩德建王业。大王生王季,王季生文王。於时雍、梁、荆、豫、徐、扬之民,皆归文王。文王三分天下有其二,以服事殷。文王改都於丰,乃分岐邦周、召之地,赐周公旦、召公奭,以为采邑。使此二公施教於已所职之国,为文王行先公贤化,与已圣化。使二公杂而施行之。但南土感化,有深有浅。其作诗也,或感圣化,或感贤化。及武王伐纣,定天下,巡狩述职,陈诸国之诗,以观民风俗。其六州所作诗,其得圣人之化者,谓之《周南》;其得仁贤之化者,谓之《召南》。其实皆是文王之化而分系周、召二公耳。必分系者,文王以诸侯之身,行王者之化。诗人述其本志,为作圣贤之风。此诗体实是风,不可以雅名之。文王身有王号,不可以风系之。名无所系,诗不可弃。因二公为王行化,是故系之二公。周公圣,以圣化系之;召公贤,以贤化系之。《周南》十一篇,《召南》十四篇。季札此时遍观周乐,《诗》篇三百,不可歌尽,框每诗歌一篇、两篇以示意耳,未必尽歌之也。刘炫云:“不直言周、召者,以其实非二公身化也。言南者,《诗序》云:‘言化自北而南也。’谓从岐周南被江、汉也。”○注“此皆”至“声曲”。○正义曰:诗人观时政善恶,而发愤作诗。其所作文辞,皆准其乐音,令宫商相和,使成歌曲。乐人采其诗辞,以为乐章,述其诗之本音,以为乐之定声。其声既定,其法可传。虽多历年世,而其音不改。今此为季札歌者,各依其本国歌所常用声曲也。由其各有声曲,故季札听而识之。言本国者,变风诸国之音各异也。
 
  曰:“美哉!美其声。
  [疏]注“美其声”。○正义曰:先儒以为季札所言,观其诗辞而知,故杜显而异之。季札所云“美哉”者,皆美其声也。《诗序》称:“诗者,志之所之也。在心为志,发言为诗。情动於中而形於言,言之不足,故嗟叹之。”长歌以申意也。及其八音俱作,取诗为章,则人之情意,更复发见於乐之音声。出言为诗,各述已情。声能写情,情皆可见。听音而知治乱,观乐而晓盛衰。神瞽、大贤师旷、季札之徒,其当有以知其趣也。
 
  始基之矣,《周南》、《召南》,王化之基。犹未也,犹有商纣,未尽善也。尽,津忍反。然勤而不怨矣。”未能安乐,然其音不怨怒。○乐音洛,下“和乐声”,下文“乐而不荒”同。
  [疏]注“未能”至“怨怒”。○正义曰:《诗序》云:“治世之音安以乐,乱世之音怨以怒。”此作《周》、《召》之诗,其时犹有纣存音,虽未能安乐,已得不怨怒矣。
 
  为之歌《邶》、《鄘》、《卫》。武王伐纣,分其地为三监。三监叛,周公灭之。更封康叔,并三监之地。故三国尽被康叔之化。○鄘音容。被,皮羲反。
  [疏]注“武王伐纣分其地三监”。○正义曰:邶、鄘、卫者,商纣畿内之地名也。《汉书·地理志》云:“周既灭殷,分其畿内为三国。《诗》风邶、鄘、卫国是也。邶以封纣子武庚;鄘,管叔尹之;卫,蔡叔尹之,以监殷民,谓之‘三监’。故《书序》曰‘武王崩,三监叛’,周公诛之,尽以其地封弟康叔。故邶、鄘、卫三国之诗,相与同风。”此注取《汉志》为说也。汉世大儒孔安国、贾逵、马融之徒,皆以为然,故杜亦同之。郑玄《诗谱》云:“武王伐纣,以其京师封纣子武庚为殷后。庶殷顽民,被纣化日久,未可以建诸侯,乃三分其地,置三监,管叔、蔡叔、霍叔,使尹而监教之。自纣城而北谓之邶,南谓之鄘,东谓之卫。武王崩后五年,周公居摄,三监道武庚叛。成王既黜殷命,杀武庚,复伐三监。更於此三国建诸侯,以殷馀民封康叔於卫,使为之长。后世子孙稍彊,兼并彼二国,混其地而名之。”先儒唯郑言然。康叔以后,七世至顷侯,仁人不遇,邶人作《柏舟》之诗以刺之。以后继作,十九篇为《邶风》,十篇为《鄘风》,十篇为《卫风》,皆美刺卫君而分为三耳。此三国之风,实同是卫诗,而必为三者,郑玄云:“作者各有所伤,从其本国,分而异之,故为邶、鄘、卫之诗焉。”其意以为邶、鄘、卫各是大国,土风不同。作者虽俱有美刺,而各述土风,故大师各从其本分而异之。
 
  曰:“美哉渊乎!忧而不困者也。渊,深也。亡国之音哀以思,其民困。卫康叔、武公德化深远,虽遭宣公淫乱,懿公灭亡,民犹秉义,不至於困。○思,息嗣反,下“忧思”反。吾闻卫康叔、武公之德如是,是其《卫风》乎!康叔,周公弟;武公,康叔九世孙,皆卫之令德君也。听声以为别,故有疑言。○别,彼列反。
  [疏]注“康叔”至“疑言”。○正义曰:“康叔,周公弟;武公,康叔九世孙”,《世本》、《世家》文也。鲁为季札作乐,为之歌声曲耳,不告季札以所歌之乐名也。札言“吾闻康叔、武公之德如是”,是先闻其善。今声合其意,虽不知其名,而疑是《卫风》也。言“是其《卫风》乎”,疑之辞也。直听声以为别,不因名而后知,故有疑言焉。
 
  为之歌《王》。”《王·黍离》也。幽王遇西戎之祸,平王东迁,王政不行於天下,风俗下与诸侯同,故不为雅。
  [疏]注“王黍离”至“为雅”。○正义曰:《王》诗,《黍离》为首。王非国名,故举首篇以表之。王者,周东都王城畿内方六百里之地也。始武王作邑于镐,是为西都。周公摄政,营洛邑,谓之王城,是为东都。成王既居洛邑,复还归西都。十一世至幽王,遇西戎之祸,平王东迁王城。於时王政不行於天下,其风俗下同诸侯。王畿内之人怨刺者,以其政同诸侯,皆作风诗,不复为雅。其音既是风体,故大师别之,谓之王国之变风也。谓之王者,以王当国,犹《春秋》之王,人天命未改,尚尊之,故不言周也。
 
  曰:“美哉!思而不惧,其周之东乎!”宗周陨灭,故忧思。犹有先王之遗风,故不惧。为之歌《郑》。《诗》第七。
  [疏]“为之歌郑”。○正义曰:周宣王封母弟友於西都畿内,是为郑桓公。於汉则京兆郡郑县,是其都也。幽王之时,桓公为大司徒,见幽王政荒,问於史伯曰:“王室多故,余惧及焉。其何所可以逃死?”史伯教之济洛、河、颍之间,有虢、郐之国,取而守之,唯是可以少固。及幽王为犬戎所杀,桓公死之。其子武公与晋文侯定平王於东都王城,卒取史伯所云虢、郐之地而居之。於汉,则河南郡新郑县,是其都也。武公入作卿士,国人作《缁衣》之篇以美之。以后凡二十一篇,皆《郑风》也。
 
  曰:“美哉!其细已甚,民弗堪也,是其先亡乎!”美其有治政之音。讥其烦碎,知不能久。
  [疏]“曰美”至“亡乎”。○正义曰:乐歌诗篇,情见於声。“美哉”者,美其政治之音有所善也。郑君政教烦碎,情见於诗,以乐播诗,见於声内。言其细碎已甚矣,下民不能堪也。民不堪命,国不可久。是国其将在先亡乎!居上者,宽则得众。为政细密,庶事烦碎,故民不能堪也。
 
  为之歌《齐》。《诗》第八。
  [疏]“为之歌齐”。○正义曰:齐者,古少皞之世爽鸠氏之虚也。武王伐纣,封大师吕望於齐,是为齐大公。其封域在《禹贡》青州、岱山之阴,濰、淄之野。於汉,则齐郡临淄县,是其都也。大公后五世,哀公荒淫怠慢,国人作《鸡鸣》之诗以刺之。后凡十一篇皆《齐风》也。
 
  曰:“美哉!泱泱乎,大风也哉!泱泱,弘大之声。○泱,於良反,韦昭於康反。表东海者,其大公乎!大公封齐,为东海之表式。○大音泰。国未可量也。”言其或将复兴。○复,扶又反,下“不复讥”同。为之歌《豳》。《诗》第十五。豳,周之旧国,在新平漆县东北。○豳,彼贫反。
  [疏]“为之歌豳”。○正义曰:豳者,《禹贡》雍州、岐山之北,原隰之野。其地西近戎,北近狄。豳是彼土之地名。於汉,则扶风郡栒邑县,是其都也。周室之先,后稷之曾孙曰公刘者,自邰而迁彼焉。由能脩后稷之业,教民以农桑,民咸归之而成国。积九世至大王,乃入处於岐山。世世脩德,卒成王业。武王崩,成王幼,周公摄政,管叔流言云:“公将不利於孺子。”周公於是举兵东伐之,乃陈后稷、先公风化之所由,致王业之艰难,作《七月》之诗以表志。大师以其主意於先公在豳时之事,故别其诗以为豳国之变风,凡七篇,皆是周公之事也。
 
  曰:“美哉,荡乎!乐而不淫,其周公之东乎!”荡乎,荡然也。乐而不淫,言有节。周公遭管、蔡之变,东征三年,为成王陈后稷、先公不敢荒淫,以成王业,故言其“周公之东乎”。○乐而不淫,音岳,又音洛,注同。下“而又何乐”、“而可以乐”仿此。为成,于伪反。王业,如字,又于况反。
  [疏]“曰美”至“东乎”。○正义曰:“美哉”,亦美其声也。荡荡,宽大之意。好乐不已则近於荒淫,故美其乐而不淫也。先闻周公之德,此声同於所闻,故疑之云“其周公之在东乎”!言在东之时为此声也。
 
  为之歌《秦》。《诗》第十一。后仲尼删定,故不同。○删,所奸反。
  [疏]“为之歌秦”。○正义曰:秦者,陇西山谷之名。於汉,则陇西郡秦亭秦谷是也。尧时有伯益者,佐禹治水有功,帝舜赐之姓,曰嬴氏。其后世之孙曰非子,事周孝王。孝王使之养马於汧、渭之间,封之为附庸,邑之於秦谷。非子曾孙秦仲,宣王又命以为大夫,始有车马、礼乐、射御之好。国人作《车邻》之诗以美之。秦仲之孙襄公,平王之初,兴兵讨西戎以救周,王既东迁,乃以岐、丰之地赐之,始列为诸侯。更有《驷钅铁》以下凡十篇,皆《秦风》也。○注“诗第”至“不同”。○正义曰:此为季札歌《诗》。风有十五,国其名,皆与《诗》同,唯其次第异耳。则仲尼以前,篇目先具,其所删削,盖亦无多。记传引《诗》,亡逸甚少,知本先不多也。《史记·孔子世家》云:“古者诗三千馀篇,孔子去其重,取三百五篇。”盖马迁之谬耳。
 
  曰:“此之谓夏声。夫能夏则大,大之至也,其周之旧乎!秦本在西戎汧、陇之西,秦仲始有车马、礼乐。去戎狄之音而有诸夏之声,故谓之“夏声”。及襄公佐周,平王东迁,而受其地,故曰“周之旧”。○汧,苦贤反。去,起吕反,又如字。为之歌《魏》。《诗》第九。魏,姬姓国。闵元年,晋献公灭之。
  [疏]“为之歌魏”。○正义曰:魏者,虞舜、夏禹所都之地,在《禹贡》冀州雷首之北,析城之西。於汉,则河东郡河北县,是其都也。周以封同姓。《世本》无魏君名谥,不知始封之君何所名也。郑玄以为周王平、桓之世魏君俭啬,且褊急,不务施德,国人作《葛屦》之诗以刺之。后凡七篇皆《魏风》也。
 
  曰:“美哉,沨々乎!大而婉,险而易行,以德辅此,则明主也。”沨々,中庸之声。婉,约也。“险”当为“俭”字之误也。大而约,则俭节易行。惜其国小无明君也。○沨,扶弓反,徐敷剑反,韦昭音凡。婉,纡阮反。险,依注音俭。易,以豉反,注同。为之歌《唐》。《诗》第十。《唐》,晋诗。
  [疏]“为之歌唐”。○正义曰:唐者,帝尧旧都之地,於汉,则大原郡晋阳县是也。周成王封母弟叔虞於尧之故虚,曰唐侯。其地南有晋水。虞子燮父改为晋侯。燮父后六世,至僖侯,甚啬爱物,俭不中礼,国人闵之,作《蟋蟀》之诗以刺之。以后凡十二篇,皆《唐风》也。《诗序》云:“此晋也,而谓之唐,本其风俗,忧深思远,有尧之遗风。又叔虞初国,亦以唐为名,故名其诗为《唐风》。”
 
  曰:“思深哉!其有陶唐氏之遗民乎!不然,何忧之远也?晋本唐国,故有尧之遗风。忧深思远,情发於声。○思,息嗣反。非令德之后,谁能若是?”为之歌《陈》。《诗》第十二.
  [疏]“曰思深哉”至“能若是”。○正义曰:陶唐之化,遗法犹在。作歌之民,与唐世民同,故察此歌曰,思虑深远哉!见其思深,故疑之云,其有陶唐氏之遗民乎!若其不是唐民,何其忧思之远也?非承令德之后,谁能如此深虑也?令德,谓唐尧也。○“为之歌陈”。○正义曰:陈者,大皞、伏羲氏之虚也。於汉,则淮阳郡陈县,是其都也。帝舜之胄,有虞遏父者,为周武王陶正。武王赖其利器用,又以其人是圣舜神明之后,乃封其子满於陈,使奉虞舜之祀,赐姓曰妫是为陈胡公。后五世至幽公,荒淫无度,国人作《宛丘》之诗以剌之。以后凡十篇,皆《陈风》也。
 
  曰:“国无主,其能久乎!”淫声放荡,无所畏忌,故曰“国无主”。自《郐》以下,无讥焉。《郐》,第十三。《曹》,第十四。言季子闻此二国歌,不复讥论之,以其微也。○郐,古外反。
  [疏]注“郐第”至“微也”。○正义曰:言“以下”,知兼有《曹》也。郐者,古高辛氏火正祝融之虚也。国在《禹贡》豫州外方之北,荥波之南,居溱、洧之间。於汉,则河南郡密县竟内,有其都也。祝融之后,分为八姓,唯有妘姓为郐国者,处祝融之故地焉。郐是小国,《世本》无其号谥,不知其君何所名也。郑玄以为周王夷、厉之时,郐公不务政事,而好衣服,大夫作《羔裘》之诗以刺之。凡四篇,皆《郐风》也。其后郑武公灭其国。而处之曹者,《禹贡》兖州陶丘之地名,於汉,则济阴郡定陶县,是其都也。周武王封其弟叔振铎於曹。后十一世,当周惠王时,昭公好奢而任小人,国人作《蜉蝣》之诗以剌之。以后凡四篇,皆《曹风》也。郐、曹二国,皆国小政狭,季子不复讥之,以其微细故也。
 
  为之歌小雅。小雅,小正,亦乐歌之常。
  [疏]“为之歌小雅”。○正义曰:《诗序》云:“言天下之事,形四方之风,谓之雅。雅者,正也。政有小大,故有小雅焉,有大雅焉。”然则小雅、大雅,皆天子之诗也。立政所以正下,故《诗序》训“雅”为“正”,又以政解之。天子以政教齐正天下,故民述天子之政,还以齐正而为名,故谓之“雅”也。王者政教有大有小,诗人述之,亦有大小,故有小雅、大雅焉。据《诗》以小雅所陈,有饮食宾客、赏劳群臣、燕赐以怀诸侯、征伐以彊中国、乐得贤者、长育人材,於天子之政,皆小事也。大雅所陈,有受命作周、代殷继伐、受先王之福禄、尊祖考以配天、醉酒饱德、官人用士、泽被昆蟲、仁及草木,於天子之政,皆大事也。诗人歌其大事,制为大体;述其小事,制为小体。体有大小,故分为二焉。诗体既异,乐音亦殊。其音既定,其法可传。后之作者,各从其旧。二雅正经,述小政为小雅,述大政为大雅。既有小雅、大雅之体,亦有小雅、大雅之音。王道既衰,变雅并作。取小雅之音,歌其政事之变者,谓之“变小雅”;取大雅之音,歌其政事之变者,谓之“变大雅”。故变雅之美刺,皆由音制有大小,不复由政事之大小也。风述诸侯之政,非无大小,但化止一国,不足分别。颂则功成乃作,归美报神,皆是大事,无复小体。故风、颂不分,唯雅分为二也。周自文王受命,发迹肇基,武王伐纣,功成业就,及成王、周公而治致升平,颂声乃作。此功成之颂,本由此风、雅而来,故录《周南》、《召南》之风,《鹿鸣》、《文王》之雅,以为《诗》之正经。计《周南》、《召南》之风,《鹿鸣》、《文王》之雅,所述文王之事,亦有同时者也。但文王实是诸侯而有天子之政,诗人所作,立意不同。述诸侯之政,则为之作风;述天子之政,则为之作雅。就雅之内,又为大小二体,是由体制异,非时节异也。《诗》见积渐之义,小雅先於大雅,故鲁为季札亦先歌小雅。
 
  曰:“美哉!思而不贰,思文武之德,无贰叛之心。怨而不言,有哀音。其周德之衰乎!衰,小也。犹有先王之遗民焉。”谓有殷王馀俗,故未大衰。
  [疏]“曰美”至“民焉”。○正义曰:杜以此言皆叹正小雅也。言其时之民,思文、武之德,不有二心也。虽怨时政,而能忍而不言,其是周德衰小之时乎!犹有殷先王之遗民,故使周德未得大也。服虔以为,此叹变小雅也。其意言思上世之明圣,而不贰於当时之王;怨当时之政,而不有背叛之志也,其周德之衰微乎!疑其幽、厉之政也。刘炫以服言为是,而谓杜解错谬。今知不然者,以小雅、大雅,二诗相对。今歌大雅云:“其文王之德乎!”是歌其善者。以大雅准之,明知歌小雅,亦歌其善者也。若其不然,何意大雅歌善,小雅歌不善?且鲁为季札歌《诗》,不应扬先王之恶,以示远夷。刘不达此旨,以服意而规杜,非也。○注“衰小也”。○正义曰:衰者,差也。《九章筭术》谓“差分为衰分”,言从大渐差而小。故杜以衰为小也。服虔读为衰微之衰,谓幽、厉之时也。
 
  为之歌大雅。大雅陈文王之德,以正天下。
  [疏]注“大雅”至“天下”。○正义曰:大雅亦有武王、成王之诗,杜唯言文王者,以下云“其文王之德乎”故也。
 
  曰:“广哉,熙熙乎!熙熙,和乐声曲而有直体,论其声。其文王之德乎!雅、颂,所以咏盛德形容,故但歌其美者,不皆歌变雅。为之歌颂。“颂”者,以其成功告於神明。
  [疏]注“颂者”至“神明”。○正义曰:郑玄云:“颂之言容也。天子之德,光被四表,格于上下,无不覆焘,无不持载,此谓之容也。”《诗序》云:“颂者,美盛德之形容,以其成功告於神明可也。”言天子盛德,有形容可美。可美之形容,谓道教周备也。成功者,营造之功毕也。天之所营,在於命圣;圣之所营,在於任贤;贤之所营,在於养民。民安而财丰,众和而事济,如是,则司牧之功毕矣。故告於神明也。刘炫又云:“干戈既戢,夷狄来宾,嘉瑞悉臻,远近咸服。群生遂其性,万物得其所,即功成之验也。”万物本於天,人本於祖。天之所命者牧人,祖之所本者成业。人安业就,告神明使知,虽社稷、山川、四岳、河海,皆以民为主。欲民安乐,故作诗歌其成功,遍告神明,所以报神明恩也。王者政有兴废,未尝不祭群神、祖庙。政未大平,则神无恩力。故大平德洽,始报神功也。颂诗止法祭祀之状,不言德神之力者,美其祭祀,是报德可知;言其降福,是荷恩可知。幽王小雅云:“先祖匪人,胡宁忍予?”则於时之意,岂复美其祭乎?故美其祭则报情,显以成功告神明之意。如此止谓《周颂》也。其《商颂》则异。虽是祭祀之歌,祭先祖王庙,述其生时之功,乃是死后颂德,非以成功告神。意同大雅,与《周颂》异。鲁则止颂僖公,才如变风之美者,文体类小雅,又与《商颂》异也。此当是歌《周颂》。杜解盛德所同,兼殷、鲁三颂,皆歌也。
 
  曰:“至矣哉!言道备。○“至矣哉”,一本无“矣”字。直而不倨,倨傲。○倨音据,徐音居。傲,五报反。曲而不屈,屈,桡。○桡,乃孝反。迩而不逼,谦退。○逼,彼力反。远而不携,携贰。迁而不淫,淫,过荡。复而不厌,常日新。○厌,於艳反,徐於赡反。哀而不愁,知命。乐而不荒,节之以礼。用而不匮,德弘大。○匮,其位反。广而不宣,不自显。施而不费,因民所利而利之。○施,始豉反。费,方味反。取而不贪,义然后取。处而不底,守之以道。○底,丁礼反。行而不流。制之以义。五声和,宫、商、角、徵、羽、谓之五声。○徵,张里反。八风平,八方之气,谓之八风。节有度,守有序,八音克谐,节有度也。无相夺伦,守有序也。盛德之所同也。”颂有殷、鲁,故曰“盛德之所同”。
  [疏]“曰至”至“同也”。○正义曰:“至矣哉”,言其美之至也。以王道周备,故为至美也。自直而不倨,至行而不流,凡十四事,皆音有此意,明王者之德。季札或取於人,或取於物,以形见此德。每句皆下字破上字,而美其能。不然也,人性直者失於倨傲,此直而能不倨也,谓王者体性质直,虽富有四海,而不倨傲慢易。在下物有曲者,失於屈桡此曲而能不屈也,谓王者曲降情意,以尊接下,恒守尊严,不有屈桡。相去近者失於相逼,此迩而能不逼也,谓王者虽为在下与之亲近,能执谦退,不陵逼在下。相去远者,失於乖离,此远而能不携也,谓王者,虽为在下与之疏远,而能不有携离倩疑在下。数迁徙者,失於淫佚,此迁而能不淫也,谓王者虽有迁动流去,能以德自守,不至淫荡。去而覆反,则为人所厌,此复而能使不厌也,谓王者政教日新,虽反覆而行。不为下之厌。薄哀者近於忧愁,此哀而能不愁也,谓王者虽遇凶灾,知运命如此,不有忧愁。乐者失於荒废,此乐而能不荒废也。用之不已,物将匮乏,此用而不可匮也。志宽大者多自宣扬,此虽广而不自宣扬也。好施与者皆费财物,此能施而不费损也。取人之物失於贪多,此虽取而不为贪多也。处而不动,则失於留滞也,虽久处而能不底滞也,谓王者相时而动,时未可行,虽复止处,意不底滞。行而不已,则失於流放,此虽常行而能不流放也,谓王者量时可行,施布政教,能制之以义,不妄流移。五等之宣皆和,八方之风皆平,八音之作有节,其节皆有常度。音之所守有分,其守各有次序。周、鲁与商,皆有盛德。此上诸事,盛德之所同也。○注“八音”至“序也”。○正义曰:“八音克谐,无相夺伦”,《舜典》文也。伦,理也。言八音能和谐,是其音有节度也。八音不相夺道理,是音各守其分,有次序也。○注“颂有”至“所同”。○正义曰:杜以为之歌颂,言其亦歌商、鲁,故以盛德之所同,谓商、鲁与周其德俱盛也。刘炫以为“《鲁颂》只美僖公之德,本非德洽之歌。何知不直据《周颂》,而云颂有商、鲁乎”?今知不然者,但颂之大体,皆述其大平祭祀告神之事。《鲁颂》虽非大平,经称“皇皇后帝,皇祖后稷”,又云“周公皇祖,亦其福女”,美其祭神获福,与《周颂》相似。且季文子请周作颂,取其美名。又季札至鲁,欲褒崇鲁德,取其一善,故云“盛德所同”。若直歌《周颂》,宜加“周”字,不得唯云“歌颂”,故杜为此解。刘以为《鲁颂》不得与《周颂》同,而规杜氏,非也。
 
  见舞《象箾》、《南籥》者,“象箾”,舞所执。“南籥”,以籥舞也。皆文王之乐。○箾音朔。籥,羊略反。
  [疏]“见舞象箾南籥者”。○正义曰:乐之为乐,有歌有舞。歌则咏其辞而以声播之,舞则动其容而以曲随之。歌者乐器同而辞不一,声随辞变,曲尽更歌,故云“为之歌风”,“为之歌雅”。及其舞,则每乐别舞,其舞不同。季札请观周乐,鲁人以次而舞。每见一舞,各有所叹,故以见舞为文,不言为之舞也。且歌则听其声,舞则观其容。歌以主人为文,故言为歌也。舞以季札为文,故言见舞也。乐有音声,唯言舞者,乐以舞为主。《周礼·大司乐》云:“以乐舞教国子,舞《云门》、《大卷》、《大咸》、《大<殸召}》、《大夏》、《大濩》,《大武》。”又云:“乃分乐而序之以祭、以享、以祀。舞《云门》,以祀天神。舞《咸池》,以祭地祗。舞《大韶》,以祀四望。舞《大夏》,以祭山川。舞《大濩》,以享先妣。舞《大武》,以享先祖。凡六乐者,文之以五声,播之以八音。”郑玄云:“播之言被也。”是其以舞为主,而被以音声。故鲁作诸乐,於季札皆云“见舞”也。礼法,歌在堂,而舞在庭,故《郊特牲》云:“歌者在上,匏竹在下,贵人声也。”以贵人声,乐必先歌后舞。故鲁为季札,先歌诸《诗》,而后舞诸乐。其实舞时,堂上歌其舞曲也。○注“象箾”至“之乐”。○正义曰:贾逵云:“箾,舞曲名。言天下乐箾去无道。”杜云“箾,舞者所执”。二者俱无所据,各以意言之耳。《诗》述硕人之善舞云:“左手执籥,右手秉翟。”籥是舞者所执,则箾亦舞者所执。杜说当得其实,但不知箾是何等器耳。杜云“皆文王之乐”,则《象箾》与《南籥》各是一舞。《南籥》既是文舞,则《象箾》当是武舞也。《诗》云:“《维清》,奏象舞。”则此《象箾》之舞。故郑玄注《诗》云“象用兵时刺伐之舞”,是武舞可知。其名之曰“南”,其义未闻也。知是武王制者,以为人子者,贵其成父之事。文王既有大功,武王无容不述。於周公之时,己象伐纣之功,作《大武》之乐,不应复象文王之伐,制为别乐,故知此舞是武王制焉。王者之作礼乐,必太平乃得为之。武王未及大平,而得作此乐者,一代大典,须待大平。此象文王之功,非为易代大法,故虽未制礼,亦得为之。周公大平,虽作《大武》,尊重文王之功,留播之以为别乐,故六代之乐,不数此象也。《周礼》分乐而序之,象舞不以祭祀,或当祈告所用,故鲁今亦有之。刘炫云:“知是文王乐者,《诗》云‘维清缉熙,文王之典’,此象乐之所舞,故知是文王乐也。”郑玄注“象”又云:“此乐名象而已。”以其象事有舞音,故《诗序》谓之“象舞”。舞非此乐名,故此直言“舞”也。其箾、籥,是可执之物。司马相如《上林赋》曰:“拂鹥鸟,捎凤凰。”则捎亦拂之类。今人谓“拂”为“拂捎”,此必传於古,其箾、捎字同也。杜不解“南”。刘炫谓“南”如“周南”之意。“南”在箾、籥之间,盖二者共有“南”义。
 
  曰:“美哉!犹有憾。”义哉,美其容也。文王恨不及己致大平。○憾,本亦作感,胡暗反。大平,音泰。
  [疏]注“美哉”至“大平”。○正义曰:歌听声而舞观形,故知美者,美其容也。歌诗,由口而出乐音,以诗为章。人歌君德,情见於音,听声知政容或可尔。计圣人之德,非舞容可象。而季札观舞,皆知其德者,圣人之作乐也,各象当时之事。时事见於舞,故观之可以知也。《乐记》称宾牟贾问《大武》之乐云:“敢问迟之迟而又久,何也?”子曰:“夫乐者,象成者也。总干而山立,武王之事也;发扬蹈厉,大公之志也;《武》乱皆坐,周、召之治也。且夫《武》,始而北出;再成而灭商;三成而南;四成而南国是疆;五成而分,周公左,召公右;六成复缀,以崇天子。夹振之而四伐,盛威於中国也。分夹而进,事早济也。久立於缀,以待诸侯之至也。”彼言《大武》之舞,是象武王之事。则知诸乐之舞,皆象时王功德也。圣王功德,见於举动之容,故观其舞容,各知其德也。
 
  见舞《大武》者,武王乐。
  [疏]“见舞大舞者”。正义曰:郑玄《周礼》注云:“《大武》,武王乐也。武王伐纣以除其害,言其德能成武功”也。比舞四代之乐,从后代而稍前也。《象》是文王之乐事,在《大武》之先。先舞《象》而后舞《武》者,以《象》非一代大乐,故先舞之。
 
  曰:“美哉!周之盛也,其若此乎!”见舞《韶濩》者,殷汤乐。○韶,上昭反,本或作“招”。濩音护,又户郭反。
  [疏]“见舞韶濩者”。○正义曰:《周礼》谓之《大濩》。郑玄云:“《大濩》,汤乐也。汤以宽治民,而除其邪,言其德能使天下得其所也。”然则以其防濩下民,故称“濩”也。此言《韶濩》,不解“韶”之义。韶亦绍也,言其能绍继大禹也。
 
  曰:“圣人之弘也,而犹有惭德,圣人之难也。”惭於始伐。见舞《大夏》者,禹之乐。
  [疏]“见舞大夏者”。○正义曰:《乐记》解此乐名,“夏,大也”。郑玄云:“言禹能大尧、舜之德。”又《周礼》注云:“禹治水敷土,言其德能大中国也。”季札见此舞,叹禹勤苦为民,而不以为恩德,则郑《周礼》注是也。
 
  曰:“美哉!勤而不德,非禹,其谁能脩之?”尽力沟洫,勤也。○洫,况域反。见舞《韶箾》者,舜乐。○韶箾,音箫。
  [疏]“见舞韶箾者”。○正义曰:《乐记》解此乐名云:“韶,继也。”郑玄云:“韶之言绍也。言舜能继绍尧之德。”杜不解“箾”义,箾即箫也。《尚书》曰:“《箫韶》九成,凤凰来仪。”此云“韶箾”,即彼“箫韶”是也。孔安国云:“言箫,见细器之备也。”盖韶乐兼箫为名,箫字或上或下耳。
 
  曰:“德至矣哉,大矣!如天之无不幬也,幬,覆也。○幬,徒报反。如地之无不载也。虽甚盛德,其蔑以加於此矣。观止矣!若有他乐,吾不敢请已。”鲁用四代之乐,故及《韶箾》而季子知其终也。季札贤明才博,在吴虽已涉见此乐歌之文,然未闻中国雅声,故请作周乐,欲听其声。然后依声以参时政,知其兴衰也。闻《秦》诗,谓之夏声;闻颂曰“五声和,八风平”,皆论声以参政也。舞毕,知其乐终,是素知其篇数。
  [疏]注“鲁用”至“篇数”。○正义曰:《明堂位》云:“四代之服器官,鲁兼用之。”是鲁之所用四代而已。唯用四代之乐,不得用《云门》、《大咸》,故舞及《韶箾》而季札知其终也。先儒以为季札在吴,未尝经见此乐。为歌诸《诗》,其所叹美,皆以《诗》辞之内求所叹之意。故杜辨之,在吴虽已见此乐歌之文,但未闻中国雅声。其所言者,皆听声而知,非察其文辞。故取传文证之,明是素知其篇数也。
 
  其出聘也,通嗣君也。吴子馀祭嗣立。故遂聘于齐,说晏平仲,谓之曰:“子速纳邑与政。纳,归之公。○说音悦,下皆同。无邑无政,乃免於难。齐国之政,将有所归,未获所归,难未歇也。”歇,尽也。○难,乃旦反,下皆同。歇,许谒反。故晏子因陈桓子以纳政与邑,是以免於栾、高之难。难在昭八年。聘於郑,见子产,如旧相识,与之缟带,子产献纻衣焉。大带也。吴地贵缟,郑地贵纻,故各献己所贵,示损己而不为彼货利。○缟,古老反,徐古到反,缯也。纻,直吕反。
  [疏]注“大带”至“货利”。○正义曰:《玉藻》说大带之制,大夫以素为带,裨其垂三尺者,外以玄,内以华。“居士锦带,弟子缟带”。季札,吴卿也,而以缟带与子产者,是其当时之所有耳。吴始通上国,未必服章依礼也。杜以缟是中国所有,纻是南边之物。非土所有,各是其贵,知其示损己耳,不为彼货利也。若其不然,传不须载明其有此意也。孔安国云:“缟,白缯也。”郑玄《礼记》注云:“白经赤纬曰缟,黑经白纬曰纤。”
 
  谓子产曰:“郑之执政侈,难将至矣!政必及子。子为政,慎之以礼。不然,郑国将败。”侈,谓伯有。
  [疏]注“侈谓伯有”。○正义曰:据二十七年传,伯有次子展之下,此年子展卒,故伯有执政也。上文云“子展卒,子皮为政”者,盖郑人以子展有大功,使子皮代父为上卿耳。其父始卒,国政犹在伯有。下云“伯有使公孙黑如楚”,是伯有执政之事也。
 
  適卫,说蘧瑗、蘧伯玉。○蘧,其居反。援,于眷反。史狗、史朝之子文子。○史朝,如字,下文“公子朝”同。史、史鱼。○音秋。公子荆、公叔发、公叔文子。公子朝,曰:“卫多君子,未有患也。”自卫如晋,将宿於戚,戚,孙文子之邑。闻锺声焉,曰:“异哉!吾闻之也:‘辩而不德,必加於戮。’辩,犹争也。○争,争斗之争。夫子获罪於君以在此,孙文子以戚叛。惧犹不足,而又何乐?夫子之在此也,犹燕之巢於幕上。言至危。○幕音莫。君又在殡,而可以乐乎?”献公卒,未葬。遂去之。不止宿。文子闻之,终身不听琴瑟。闻义能改。適晋,说赵文子、韩宣子、魏献子,曰:“晋国其萃於三族乎!”言晋国之政,将集於三家。○萃,在醉反,集也。说叔向,将行,谓叔向曰:“吾子勉之!君侈而多良,大夫皆富,政将在家。富必厚施,故政在家。○施,式豉反。
  [疏]“君侈而多良”。○正义曰:谓多以恶人为良而善之。
 
  吾子好直,必思自免於难。”
  秋,九月,齐公孙虿、公孙灶放其大夫高止於於北燕。虿,子尾。灶,子雅。放者,宥之以远。○虿,敕迈反。宥音又。乙未,出。书曰“出奔”,罪高止也。实放书“奔”,所以示罪。
  [疏]注“实放”至“示罪”。正义曰:《释例》云:“奔者,迫窘而去,逃死四邻,不以礼出也。放者,受罪黜免,宥之以远也。迫窘而奔及以礼见放,俱去其国,故传通以为文。仲尼脩《春秋》,又以所称为优劣也。夫立功立事者,国之厚益而身之表的也。表高的明,虽妇人犹欲弯弓,而况当涂之士?是以君子慎之。道家贵善行者无辙迹,功遂而身退。高止既犯其始,又专以终之,免死为幸。斯乃圣贤之笃戒,故变‘放’言‘奔’,又致其罪以示过。”胥甲之放命,陈招之首恶,矫厉以笃教也。杜以高止之罪,轻於陈招、胥甲,而变“放”言“奔”。以止为重,故原圣意欲以申之。
 
  高止好以事自为功,且专,故难及之。○好,呼报反。
  冬,孟孝伯如晋,报范叔也。范叔,士鞅也。此年夏来聘。为高氏之难故,高竖以卢叛。竖,高止子。○为,于伪反,下注“为子产”同。竖,上主反。十月,庚寅,闾丘婴帅师围卢。高竖曰:“苟请高氏有后,请致邑。”还邑於君。齐人立敬仲之曾孙酀,敬仲,高傒。○酀,於显反。傒音兮。良敬仲也。良犹贤也。
  [疏]“齐人”至“仲也”。○正义曰:依《世本》,敬仲生庄子,庄子生倾子,倾子生宣子,宣子生厚,厚生止。止是敬仲玄孙之子也。《世本》又云:“敬仲生庄子,庄子生倾子,倾子之孙武子偃。”据《世本》,则偃为敬仲玄孙。今传云:“玄孙”,必有一误也。此“酀”,即后所云高偃是也。《世族谱》以高武子为酀偃,为一人。盖酀、偃声相近而字为二耳。董迈注此亦作“偃”。刘炫云:“据《世本》,高止,敬仲玄孙之子。不立止近亲,远取敬仲曾孙者,齐人贤敬仲,故系之言敬仲曾孙,则此人祖父,皆非正適。今别立之,远继敬仲后。高止祖父,皆绝其纪也。”
 
  十一月,乙卯,高竖致卢而出奔晋。晋人城绵而寘旃。晋人善其致邑。○绵音绵。寘,之豉反。旃之然反。
  郑伯有使公孙黑如楚,黑,子晳。○晳,星历反。辞曰:“楚、郑方恶,而使余往,是杀余也。”伯有曰:“世行也。”言女世为行人。○女音汝。子晳曰:“可则往,难则已,何世之有?”伯有将强使之。子晳怒,将伐伯有氏。大夫和之。十二月,已巳,郑大夫盟於伯有氏。裨谌曰:“是盟也,其与几何?言不能久也。裨谌,郑大夫。○强,其丈反。裨,婢之反。谌,本亦作湛。其与,如字,或音预。几,居岂反。《诗》曰:‘君子屡盟,乱是用长。’今是长乱之道也。祸未歇也,必三年而后能纾。”纾,解也。○屡,力住反。长,丁丈反,下同。纾,直吕反,徐音舒。解音蟹。然明曰:“政将焉往?”裨谌曰:“善之代不善,天命也,其焉辟子产?言政必归子产。○将焉,於虔反,下同。举不逾等,则位班也。子产位班次应知政。择善而举,则世隆也。世所高也。天又除之,夺伯有魄。丧其精神,为子产驱除。○丧,息浪反。除,并如字。驱一读上音丘具反,下直据反。子西即世,将焉辟之?天祸郑久矣,其必使子产息之,乃犹可以戾。戾,定也。不然,将亡矣。
  [疏]“裨谌曰善之代不善云云”。○正义曰:案传,伯有死后,子皮授子产政,云“虎帅以听命”,则子皮於时位在子产上也。此裨谌论郑卿位次,其言不及子皮者,盖以子皮非旧卿,虽继父而居高位,民望政次未之许也。及伯有既死,子西亦卒,子皮位为上卿,故郑人使知政耳。
 
□《春秋左传正义》□注  晋·杜 预□疏  唐·孔颖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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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左传正义》
卷四十 襄三十年,尽三十一年
 卷四十 襄三十年,尽三十一年  
 
  【经】三十年,春,王正月,楚子使薳罢来聘。(○罢音皮。)
  夏,四月,蔡世子般弑其君固。○般音班。
  五月,甲午,宋灾。天火曰灾。
  宋伯姬卒。
  天王杀其弟佞夫。称弟,以恶王残骨肉。○佞,乃定反。恶,乌路反,下“恶宋”同,一音如字。
  [疏]注“称弟”至“骨肉”。○正义曰:传言“罪在王”,知称弟以恶王也。
 
  王子瑕奔晋。不言出奔,周无外。
  秋,七月,叔弓如宋,葬宋共姬。共姬,从夫谥也。叔弓,叔老之子。卿共葬事,礼过厚。三月而葬,速。○共音恭,注皆同,传亦仿此。
  [疏]注“共姬”至“过厚”。○正义曰:《公羊传》曰:“其称谥何?贤也。”杜以共非夫人之谥,故注显而异之。夫谥为“共”,从夫谥而称之耳。“共”非夫人之身行也。昭三十年传曰:“先王之制,诸侯之丧,士吊,大夫送葬。”则夫人之丧,不得过之也。昭三年传云:“文、襄之霸也,君薨,大夫吊,卿共葬事。夫人,士吊,大夫送葬。”是法皆不使卿也。伯姬,鲁女,以灾而死,鲁人愍之,故使卿共葬事,礼过厚也。
 
  郑良霄出奔许,耆酒荒淫,书名,罪之。○耆,市志反。
  [疏]注“耆酒”至“罪之”。○正义曰:据传,子晳伐伯有,而伯有非有罪也。《春秋》出奔书名,皆是罪之之文。故杜迹其罪状,耆酒荒淫,故书名也。
 
  自许入于郑。不言复入,独还无兵。○复,扶又反。
  [疏]注“不言”至“无兵”。正义曰:成十八年传例曰“以恶曰复入”,谓还而以兵害国为恶事而入。若鱼石以楚师伐宋,取其彭城,栾盈帅曲沃之甲以入于绛,如是乃为恶入也。良霄独还,无兵入国。始为恶,非是以恶入,故不得书复入。直言“入”者,自外而入内耳,非彼例也。成十五年,宋华元出奔晋,宋华元自晋归于宋,奔之与归,再书名氏。此良霄不重书名氏者,彼宋再告此郑一告,故连书之。
 
  郑人杀良霄。
  冬,十月,葬蔡景公。无传。
  晋人、齐人、宋人、莒人、郑人、曹人、莒人、邾人、滕人、薛人、杞人、小邾人会于澶渊,宋灾故。会未有言其事者,此言“宋灾故”,以恶宋人不克已自责,而出会求财。○澶,市然反,《字林》云“丈仙反”。澶水在宋。
  [疏]注“会未”至“求财”。○正义曰:案桓二年,“会于稷,以成宋乱”,则是会言其事。而此言“会未有言其事”,义相违者,彼言以成宋乱,直连言所会之事,与桓十五年“会于袲伐郑”相似,经不明言事之意故。今此言“宋灾故”,是丁宁之辞,不与彼同。按传责诸侯之卿,并及宋人。杜此注何以唯言“恶宋人不克已自责”,不兼为诸侯卿者,以传云“书曰‘某人某人,宋灾故’,尤之也。”是宋灾之文独系向戌,称人,故知宋灾特恶宋也。
 
  【传】三十年,春,王正月,楚子使薳罢来聘,通嗣君也。(郏敖即位。)穆叔问:“王子之为政何如?”(王子围为令尹。○“问王子之为政”,一本作“问王子围之为政”,服虔、王肃本同。)
  [疏]“传王子之为政”。○正义曰:传无“围”字,故杜云:“王子围为令尹”也。服虔云:“王子,楚令尹王子围也。”王肃云:“王子,楚令尹围也。”
 
  对曰:“吾侪小人,食而听事,犹惧不给命而不免於戾,焉与知政?”固问焉,不告。穆叔告大夫曰:“楚令尹将有大事,子荡将与焉,子荡,薳罢。○侪,仕皆反。焉与,上於虔反;下音预,下“将与”、“与於食”同。助之匿其情矣。”子围素贵,郏敖微弱,诸侯皆知其将为乱,故穆叔问之。○匿,女力反。
  子产相郑伯以如晋,叔向问郑国之政焉。对曰:“吾得见与否,在此岁也。驷、良方争,未知所成。驷氏,子晳也。良氏,伯有也。○相,息亮反。争,争斗之争,下注“驷、良争”同。若有所成,吾得见,乃可知也。”叔向曰:“不既和矣乎?”对曰:“伯有侈而愎,愎,很也。○愎,彼力反。很,胡恳反。子晳好在人上,莫能相下也。虽其和也,犹相积恶也,恶至无日矣。”为此年秋良霄出奔传。○好,呼报反。下,遐稼反。
  二月,癸未,晋悼夫人食舆人之城杞者。舆,众也。城杞在往年。○食音似。舆音馀。绛县人或年长矣,无子,而往与於食。有与疑年,使之年。使言其年。○长,丁丈反。
  [疏]“有与”至“之年”。○正义曰:有与同食者,问此老人之年,不告以实,疑其年也。使之年者,更使言其真年也。
 
  曰:“臣小人也,不知纪年。臣生之岁,正月甲子朔,四百有四十五甲子矣。其季於今,三之一也。”所称正月,谓夏正月也。三分六甲之一,得甲子甲戌,尽癸未。○夏,户雅反。吏走问诸朝。皆不知,故问之。○吏走,一本作“使走”,如字,速疾之意也。一曰走使之人也。服虔、王肃本作“吏”,云吏不知历者。
  [疏]“吏走问诸朝”。○正义曰:俗本“吏”作“使”。服虔云:“吏不知历数,故走问於卿大夫。”王肃云:“吏不知历也。”
 
  师旷曰:“鲁叔仲惠伯会郤成子于承匡之岁也。在文十一年。
  [疏]“师旷”至“岁也”。○正义曰:刘炫云:“传之叙事,自可以鲁为主。若载人语,则当如其本言。此师旷晋人,自道晋事,当云‘郤成子会鲁叔仲惠伯’,所以云“叔仲惠伯会郤成子于承匡之岁’者,丘明意在以鲁为主,遂使此言反耳。丘明尚不免於此,况后解说者乎?”今知非者,凡鲁史所记,云“公卿会某侯”者,皆据公卿往会他。若他来会我,则以他为文,若卫侯会公于沓、郑伯会公于棐是也。今郤成子在承匡,鲁往会之,以晋为主。晋人之言,正是其宜。刘炫以为晋人不当称“叔仲惠伯会郤成子”,以为丘明之误,恐非也。
 
  是岁也,狄伐鲁。叔孙庄叔於是乎败狄于咸,获长狄侨如及虺也、豹也,而皆以名其子。七十三年矣。”叔孙侨如、叔孙豹,皆取长狄名。○咸音咸。侨,其骄反。虺,虚鬼反。
  [疏]“是岁”至“年矣”。○正义曰:败狄于咸,事在彼岁,未必其年顿生三子。当是欲表其功,虽在后生子,追以前事名之。
 
  史赵曰:“亥有二首六身,史赵,晋大史。亥字二画在上,并三六为身,如算之六。○画音获,下同。下二如身,是其日数也。”下亥上二画,竖置身旁。
  [疏]“史赵”至“数也”。○正义曰:二画为首,六画为身,下首之二画并之,使如其身旁,则是生来日数也。因亥昼似算位,故假之以为言。其本作亥字,不为此也。案:字书古之亥,字体殊不然,盖春秋之时,亥字有二六之体,异於古制。其《说文》是小篆之书,又异於此。《说文》云:“亥,荄也。十月微阳起接盛阴。从二,二,古文上字。一人男,一人女也。从乙,象怀子陔咳之形也。”
 
  士文伯曰:“然则二万二千六百有六旬也。”文伯,士弱之子。
  [疏]“士文”至“旬也”。○正义曰:文十一年至此年为七十四年。而上云“七十三年”。案文十一年正月甲子朔,为夏之正月,是其年三月也。此年之二月癸未,是夏之十二月。计为七十三年,犹尚年未终也。假作全年算之,置七十三年,以全日三百六十五日乘之,已得二万六千六百四十五日也。每年有四分日之一,是四年而成一日。以四除七十三年,又得十八日,并全日为二万六千六百六十三日。计终此十二月,尽有二万六千六百六十三日四分日之一,今除去三日四分日之一,整取六旬,合当十二月二十七日。今杜《长历》云“二十三日癸未”,是少四日。所以不与常历同者,尽杜为《长历》,约准《春秋》日月,以为《长历》与常历不同,故置闰远近不定。盖七十三年之内,於常历校,四个大月而剩用四日,故癸未为二十三日。若依常历,是二十七日也。刘炫云:“所以少三日者,文十一年非首章,年其间闰有前却,故《长历》此月辛酉朔,二十三日得癸未,来月庚寅朔,计至朔长二日。《长历》去年闰八月,由闰近故也。”
 
  赵孟问其县大夫,则其属也。属赵武。
  [疏]“赵孟”至“属也”。○正义曰:诸是守邑之长,公邑称大夫,私邑则称宰。此言“问其县大夫”,问绛县之大夫也。绛非赵武私邑,而云“则其属”者,盖诸是公邑,国卿分掌之,而此邑属赵武也。
 
  召之,而谢过焉,曰:“武不才,任君之大事。以晋国之多虞,不能由吾子,由,用也。使吾子辱在泥涂久矣,武之罪也。敢谢不才。”遂仕之,使助为政。辞以老。与之田,使为君复陶,复陶,主衣服之官。○复,音服。
  [疏]注“复陶”至“之官”。○正义曰:昭十二年传说楚子出猎云:“皮冠,秦复陶,翠被,豹舄,执鞭以出。”复陶之文,在冠履之间,知复陶是衣也。此言“君复陶”,知是主君衣服之官也。衣服之名“复陶”,其义未闻。
 
  以为绛县师,县师,掌地域,辨其夫家人民。
  [疏]“以为绛县师”。○正义曰:既使为主衣服之官,又以为绛邑之县师也。《周礼》县师上士二人,其职“掌邦国都鄙稍甸郊里之地域,而辨其夫家人民田莱之数,及其六畜车辇之稽。凡造都邑,量其地而制其域,以岁时徵野之赋贡”。天子之县师掌此诸事,则诸侯之县师亦当然。故杜略引《周礼》以解之。据如《周礼》,则县师是王朝之官。而此言“绛县师”者,绛是晋国所都之邑,盖以居在绛邑,故系绛以言之。
 
  而废其舆尉。以役孤老故。
  [疏]“而废其舆尉”。○正义曰:服虔云:“舆尉、军尉,主发众使民於时。”赵武将中军,若是军尉,当是中军尉也。○注“以役孤老故”。○正义曰:知者,上云“无子”是孤,“年七十三”是老也。
 
  於是鲁使者在晋,归以语诸大夫。季武子曰:“晋未可媮也。媮,薄也。○使,所吏反。语,鱼据反。媮,它侯反。有赵孟以为大夫,有伯瑕以为佐,伯瑕,士文伯。有史赵、师旷而咨度焉,有叔向、女齐以师保其君。其朝多君子,其庸可媮乎?勉事之而后可。”传言晋所以强,不失诸侯,且明历也。○度,待洛反。
  夏,四月,已亥,郑伯及其大夫盟。驷、良争故。君子是以知郑难之不已也。郑伯微弱,不能制其臣下。君臣诅盟,故曰“乱未已”。○难,乃旦反。诅,侧虑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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