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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易正义

_10 张成 (魏)
  [疏]“百姓”至“鲜矣”。○正义曰:“百姓日用而不知”者,言万方百姓,恒日日赖用此道而得生,而不知道之功力也。言道冥昧不以功为功,故百姓日用而不能知也。“故君子之道鲜矣”者,君子谓圣人也。仁知则各滞于所见,百姓则日用不知,明体道君子,不亦少乎?○注“君子体道”至“极也”。○正义曰:“君子体道以为用”者,谓圣人为君子,体履于至道,法道而施政,则《老子》云“为而不宰,功成不居”是也。云“仁知则滞于所见”者,言仁知虽贤犹有偏,见仁者观道谓道为仁,知者观道谓道为知,不能遍晓,是滞于所见也。是道既以无为用,若以仁以知,则滞所见也。至于百姓,但日用通生之道,又不知通生由道而来,故云“百姓日用而不知”也。云“体斯道者,不亦鲜矣”者,是圣人君子独能悟道,故云“不亦鲜矣”。云“故常无欲以观其妙”者,引《老子·道经》之文,以结成此义。“无欲”谓无心,若能寂然无心无欲,观其道之妙趣,谓不为所为,得道之妙理也。云“始可以语至而言极也”者,若能无欲观此道之妙理,无事无为,如此,可以语说其至理,而言其极趣也。若不如此,不可语至而言极也。
  [疏]正义曰:“显诸仁”至“之门”,此第五章也。上章论神之所为,此章广明易道之大,与神功不异也。
  显诸仁,藏诸用,衣被万物,故曰“显诸仁”。日用而不知,故曰“藏诸用”。
  [疏]正义曰:“显诸仁”者,言道之为体,显见仁功,衣被万物,是“显诸仁”也。“藏诸用”者,谓潜藏功用,不使物知,是“藏诸用”也。
  鼓万物而不与圣人同忧,万物由之以化,故曰“鼓万物”也。圣人虽体道以为用,未能全无以为体,故顺通天下,则有经营之迹也。
  [疏]“鼓万物”至“同忧”。○正义曰:言道之功用,能鼓动万物,使之化育,故云“鼓万物”。圣人化物,不能全无以为体,犹有经营之忧;道则虚无为用,无事无为,不与圣人同用,有经营之忧也。○注“圣人虽体以为用”。○正义曰:云“圣人虽体道以为用”者,言圣人不能无忧之事。道则无心无迹,圣人则亦无心有迹,圣人能体附于道,其迹以有为用。云“未能全无以为体”者,道则心迹俱无,是其全无以为体;圣人则无心有迹,是迹有而心无,是不能全无以为体。云“故顺通天下,则有经营之迹”者,言圣人顺通天下之理,内则虽是无心,外则有经营之迹,则有忧也。道则心迹俱无,无忧无患,故云“不与圣人同忧”也。
  盛德大业,至矣哉!夫物之所以通,事之所以理,莫不由乎道也。圣人功用之母,体同乎道,盛德大业,所以能至。
  [疏]正义曰:圣人为功用之母,体同于道,万物由之而通,众事以之而理,是圣人极盛之德,广大之业,至极矣哉!于行谓之德,于事谓之业。
  富有之谓大业,广大悉备,故曰“富有”。
  [疏]正义曰:自此已下,覆说“大业”“盛德”,因广明易与乾坤,及其占之与事,并明神之体,以广大悉备,万事富有,所以谓之“大业”。
  日新之谓盛德。体化合变,故曰“日新”。
  [疏]正义曰:圣人以能变通体化,合变其德,日日增新,是德之盛极,故谓之盛德也。
  生生之谓易,阴阳转易,以成化生。
  [疏]正义曰:生生,不绝之辞。阴阳变转,后生次于前生,是万物恒生,谓之易也。前后之生,变化改易。生必有死,易主劝戒,奖人为善,故云生不云死也。
  成象之谓乾,拟乾之象。
  [疏]正义曰:谓画卦成乾之象,拟乾之健,故谓卦为乾也。
  效法之谓坤,效坤之法。
  [疏]正义曰:谓画卦效坤之法,拟坤之顺,故谓之坤也。
  极数知来之谓占,通变之谓事,物穷则变,变而通之,事之所由生也。
  [疏]正义曰:“极数知来之谓占”者,谓穷极蓍策之数,豫知来事,占问吉凶,故云“谓之占”也。“通变之谓事”者,物之穷极,欲使开通,须知其变化,乃得通也。凡天下之事,穷则须变,万事乃生,故云“通变之谓事”。
  阴阳不测之谓神。神也者,变化之极,妙万物而为言,不可以形诘者也,故曰“阴阳不测”。尝试论之曰:原夫两仪之运,万物之动,岂有使之然哉!莫不独化于大虚,欻尔而自造矣。造之非我,理自玄应;化之无主,数自冥运,故不知所以然,而况之神。是以明两仪以太极为始,言变化而称极乎神也。夫唯知天之所为者,穷理体化,坐忘遗照。至虚而善应,则以道为称。不思而玄览,则以神为名。盖资道而同乎道,由神而冥于神也。
  [疏]“阴阳”至“谓神”。○正义曰:天下万物,皆由阴阳,或生或成,本其所由之理,不可测量之谓神也,故云“阴阳不测之谓神”。○注“神也者”至“神也”。○正义曰:云“神也者,变化之极”者,言神之施为,自将变化之极以为名也。云“妙万物而为言”者,妙谓微妙也。万物之体,有变象可寻,神则微妙于万物而为言也,谓不可寻求也。云“不可以形诘”者,杳寂不测,无形无体,不可以物之形容所求而穷语也。云“造之非我,理自玄应”者,此言神力也。我,谓宰主之名也。言物之造作,非由我之宰主所为,其造化之理,自然玄空相应,而自然造作也。云“是以明两仪以太极为始”者,言欲明两仪天地之体,必以太极虚无为初始,不知所以然,将何为始也?云“言变化而称极乎神”者,欲言论变化之理,不知涯际,唯“称极乎神”,神则不可知也。云“夫唯知天之所为者,穷理体化,坐忘遗照”者,言若能知天之所造为者,会能穷其物理,体其变化,静坐而忘其事,及遗弃所照之物,任其自然之理,不以他事系心,端然玄寂,如此者,乃能知天之所为也。言天之道亦如此也。“坐忘遗照”之言,事出《庄子·大宗师》篇也。云“至虚而善应,则以道为称”者,此解道之目也。言至极空虚而善应于物,则乃目之为道,故云“则以道为称”。云“不思而玄览,则以神为名”者,谓不可思量而玄远,览见者乃目之为神,故云“则以神为名”也。云“盖资道而同乎道”者,此谓圣人设教,资取乎道,行无为之化,积久而遂同于道,内外皆无也。云“由神而冥于神也”者,言圣人设教,法此神之不测,无体无方,以垂于教,久能积渐,而冥合于神,不可测也。此皆谓圣人初时虽法道法神以为无,体未能全无,但行之不已,遂至全无不测,故云“资道而同于道,由神而冥于神也”。
  夫易,广矣大矣,以言乎远则不御;穷幽极深,无所止也。
  [疏]正义曰:“夫易广矣,大矣”者,此赞明易理之大,易之变化,极于四远,是广矣,穷于上天是大矣,故下云“广大配天地”也。“以言乎远则不御”者,御,止也。言乎易之变化,穷极幽深之远,则不有御止也。谓无所止息也。
  以言乎迩则静而正;则近而当。
  [疏]正义曰:迩,近也。言易之变化,在于迩近之处,则宁静而得正。谓变化之道,于其近处,物各静而得正,不烦乱邪僻也。远尚不御,近则不御可知;近既静正,则远亦静正,互文也。
  以言乎天地之间,则备矣。夫乾,其静也专,其动也直,是以大生焉。专,专一也。直,刚正也。
  [疏]正义曰:“以言乎天地之间,则备矣”者,变通之道,遍满天地之内,是则备矣。“夫乾其静也专,其动也直,是以大生焉”者,上《经》既论易道资阴阳而成,故此《经》明乾,复兼明坤也。乾是纯阳,德能普备,无所偏主,唯专一而已。若气不发动,则静而专一,故云“其静也专”。若其运转,则四时不忒,寒暑无差,则而得正,故云“其动也直”。以其动静如此,故能大生焉。
  夫坤,其静也翕,其动也辟,是以广生焉。翕,敛也。止则翕敛其气,动则关开以生物也。乾统天首物,为变化之元,通乎形外者也。坤则顺以承阳,功尽于已,用止乎形者也。故乾以专直言乎其材,坤以翕辟言乎其形。
  [疏]正义曰:此《经》明坤之德也。坤是阴柔,闭藏翕敛,故“其静也翕”;动则开生万物,故“其动也辟”。以其如此,故能广生于物焉。天体高远,故乾云“大生”;地体广博,故坤云“广生”。对则乾为物始,坤为物生,散则始亦为生,故总云生也。
  广大配天地,变通配四时,阴阳之义配日月,易简之善配至德。《易》之所载配此四义。
  [疏]正义曰:“广大配天地”者,此《经》申明易之德,以易道广大,配合天地,大以配天,广以配地。“变通配四时”者,四时变通,易理亦能变通,故云“变通配四时”也。“阴阳之义配日月,易简之善配至德”者,案初章论乾坤易简,可久可大,配至极微妙之德也。然《易》初章易为贤人之德,简为贤人之业,今总云“至德”者,对则德业别,散则业由德而来,俱为德也。
  子曰:“易其至矣乎?夫易,圣人所以崇德而广业也。穷理入神,其德崇也。兼济万物,其业广也。
  [疏]正义曰:“子曰易其至矣乎”者,更美易之至极,是语之别端,故言“子曰”。“夫易,圣人所以崇德而广业”者,言易道至极,圣人用之,增崇其德,广大其业,故云“崇德而广业也”。
  知崇礼卑,知以崇为贵,礼以卑为用。
  [疏]正义曰:易兼知之与礼,故此明知礼之用。知者通利万物,象天阳无不覆,以崇为贵也。礼者卑敬于物象,地柔而在下,故以卑为用也。
  崇效天,卑法地。极知之崇,象天高而统物;备礼之用,象地广而载物也。
  [疏]正义曰:知既崇高,故效天;礼以卑退,故法地也。
  天地设位,而易行乎其中矣。天地者,易之门户,而易之为义,兼周万物,故曰“行乎其中矣”。
  [疏]正义曰:天地陈设于位,谓知之与礼,而效法天地也。“而易行乎其中矣”者,变易之道,行乎知礼之中。言知礼与易而并行也。若以实象言之,天在上,地在下,是天地设位;天地之间,万物变化,是易行乎天地之中也。
  成性存存,道义之门。物之存成,由乎道义也。
  [疏]正义曰:此明易道既在天地之中,能成其万物之性,使物生不失其性,存其万物之存,使物得其存成也。性,谓禀其始也。存,谓保其终也。道,谓开通也。义,谓得其宜也。既能成性存存,则物之开通,物之得宜,从此易而来,故云“道义之门”,谓易与道义为门户也。
  [疏]正义曰:“圣人有以”至“如兰”,此第六章也。上章既明易道变化,神理不测,圣人法之,所以配于天地,道义从易而生;此章又明圣人拟议易象,以赞成变化。又明人拟议之事,先慎其身,在于慎言语,同心行,动举措,守谦退,勿骄盈,保静密,勿贪非位,凡有七事。是行之于急者,故引七卦之议,以证成之。
  圣人有以见天下之赜,而拟诸其形容,象其物宜,乾刚坤柔,各有其体,故曰“拟诸形容”。
  [疏]正义曰:“圣人有以见天下之赜”者,赜谓幽深难见,圣人有其神妙,以能见天下深赜之至理也。“而拟诸其形容”者,以此深赜之理,拟度诸物形容也。见此刚理,则拟诸乾之形容;见此柔理,则拟诸坤之形容也。“象其物宜”者,圣人又法象其物之所宜。若象阳物,宜于刚也;若象阴物,宜于柔也,是各象其物之所宜。六十四卦,皆拟诸形容,象其物宜也。若泰卦比拟泰之形容,象其泰之物宜;若否卦则比拟否之形容,象其否之物宜也。举此而言,诸卦可知也。
  是故谓之象。圣人有以见天下之动,而观其会通,以行其典礼,典礼,适时之所用。
  [疏]正义曰:“是故谓之象”者,以是之故,谓之象也,谓六十四卦是也,故前章云卦者言乎象者也。此以上结成卦象之义也。“圣人有以见天下之动”者,谓圣人有其微妙,以见天下万物之动也。“而观其会通,以行其典礼”者,既知万物以此变动,观看其物之会合变通,当此会通之时,以施行其典法礼仪也。
  系辞焉以断其吉凶,是故谓之爻。言天下之至赜而不可恶也。言天下之至动而不可乱也。《易》之为书,不可远也。恶之则逆于顺,错之则乖于理。
  [疏]正义曰:“系辞焉以断其吉凶”者,既观其会通而行其典礼,以定爻之通变,而有三百八十四爻。于此爻下系属文辞,以断定其吉凶。若会通典礼得则为吉,若会通典礼失则为凶也。“是故谓之爻”者,以是之故,议此会通之事而为爻也。夫爻者效也,效诸物之通变,故上章云“爻者,言乎变者也”。自此巳上,结爻义也。“言天下之至赜,而不可恶也”者,此覆说前文“见天下之赜”,卦象义也。谓圣人于天下至赜之理,必重慎明之,不可鄙贱轻恶也。若鄙贱轻恶,不存意明之,则逆于顺道也。“言天下之至动,而不可乱”者,覆说上圣人“见天下之至动”,爻之义也。谓天下至赜变动之理,论说之时,明不可错乱也。若错乱,则乖违正理也。若以文势上下言之,宜云“至动而不可乱也”。
  拟之而后言,议之而后动,拟议以成其变化。拟议以动,则尽变化之道。
  [疏]正义曰:“拟之而后言”者,覆说上“天下之至赜不可恶也”,圣人欲言之时,必拟度之而后言也。“议之而后动”者,覆说上“天下之至动不可乱也”,谓欲动之时,必议论之而后动也。“拟议以成其变化”者,言则先拟也,动则先议也,则能成尽其变化之道也。
  “鸣鹤在阴,其子和之;我有好爵,吾与尔靡之”。鹤鸣则子和,脩诚则物应,我有好爵,与物散之,物亦以善应也。明拟议之道,继以斯义者,诚以吉凶失得存乎无所动。同乎道者,道亦得之;同乎失者,失亦违之。莫不以同相顺,以类相应。动之斯来,缓之斯至。鹤鸣于阴,气同则和。出言户庭,千里或应。出言犹然,况其大者乎;千里或应,况其迩者乎。故夫忧悔吝者,存乎纤介;定失得者,慎于枢机。是以君子拟议以动,慎其微也。
  [疏]正义曰:“鸣鹤在阴”者,上既明拟议而动,若拟议于善,则善来应之;若拟于恶,则恶亦随之。故引鸣鹤在阴,取同类相应以证之。此引《中孚》九二爻辞也。鸣鹤在幽阴之处,虽在幽阴而鸣,其子则在远而和之,以其同类相感召故也。“我有好爵”者,言我有美好之爵,而在我身。“吾与尔靡之”者,言我虽有好爵,不自独有,吾与汝外物共靡散之。谓我既有好爵,能靡散以施于物,物则有感我之恩,亦来归从于我。是善往则善者来,皆证明拟议之事。我拟议于善以及物,物亦以善而应我也。
  子曰:“君子居其室,出其言善,则千里之外应之,况其迩者乎;居其室,出其言不善,则千里之外违之,况其迩者乎。言出乎身,加乎民;行发乎迩,见乎远。言行,君子之枢机。枢机,制动之主。
  [疏]“子曰君子”至“枢机”。正义曰:“子曰君子居其室”者,既引《易》辞,前语巳绝,故言“子曰”。“况其迩者乎”者,出其言善远尚应之,则近应可知,故曰“况其迩者乎”。此证明拟议而动之事。言身有善恶,无问远近皆应之也。“言行,君子之枢机”者,枢谓户枢,机谓弩牙。言户枢之转,或明或闇;弩牙之发,或中或否,犹言行之动,从身而发,以及于物,或是或非也。
  枢机之发,荣辱之主也。言行,君子之所以动天地也,可不慎乎?”“同人先号啕而后笑”。子曰:“君子之道,或出或处,或默或语,二人同心,其利断金。”同人终获后笑者,以有同心之应也。夫所况同者,岂系乎一方哉!君子出处默语,不违其中,则其迹虽异,道同则应。
  [疏]正义曰:“言行,君子之所以动天地”者,言行虽初在于身,其善恶积而不已,所感动天地,岂可不慎乎?“同人先号啕而后笑”者,证拟议而动,则同类相应。以同人初未和同,故先号啕;后得同类,故后笑也。“子曰君子之道”者,各引《易》之后,其文势已绝,故言“子曰”。“或出或处,或默或语”者,言同类相应,本在于心,不必共同一事。或此物而出,或彼物而处;或此物而默,或彼物而语,出处默语,其时虽异,其感应之事,其意则同,或处应于出,或默应于语。“二人同心,其利断金”者,二人若同齐其心,其纤利能断截于金。金是坚刚之物,能断而截之,盛言利之甚也。此谓二人心行同也。
  同心之言,其臭如兰。
  [疏]正义曰:言二人同齐其心,吐发言语,氤氲臭气,香馥如兰也。此谓二人言同也。
  [疏]正义曰:“初六藉用”至“盗之招也”,此第七章也。此章欲求外物来应,必须拟议谨慎,则外物来应之。故引“藉用白茅无咎”之事,以证谨慎之理。
  “初六:藉用白茅,无咎”。子曰:“苟错诸地而可矣,藉之用茅,何咎之有?慎之至也。夫茅之为物薄,而用可重也。慎斯术也以往,其无所失矣。”
  [疏]正义曰:此“藉用白茅”,《大过》初六爻辞也。“子曰:苟错诸地而可矣”者,苟,且也;错,置也。凡荐献之物,且置于地,其理可矣。言今乃谨慎,荐藉此物而用洁白之茅,可置于地。“藉之用茅,何咎之有”者,何愆咎之有,是谨慎之至也。
  “劳谦,君子有终,吉。”子曰:“劳而不伐,有功而不德,厚之至也。语以其功下人者也。
  [疏]正义曰:“劳谦君子有终吉”者,欲求外物来应,非唯谨慎,又须谦以下人。故引《谦》卦九三爻辞以证之也。“子曰劳而不伐”者,以引卦之后,故言“子曰”。“劳而不伐”者,虽谦退疲劳,而不自伐其善也。“有功而不德,厚之至”者,虽有其功,而不自以为恩德,是笃厚之至极。“语以其功下人”者,言《易》之所言者,语说其《谦》卦九三,能以其有功卑下于人者也。
  德言盛,礼言恭。谦也者,致恭以存其位者也。”
  [疏]正义曰:“德言盛,礼言恭”者,谓德以盛为本,礼以恭为主:德贵盛新,礼尚恭敬,故曰“德言盛,礼言恭”。“谦也者,致恭以存其位”者,言谦退致其恭敬,以存其位者也。言由恭德,保其禄位也。
  “亢龙有悔。”子曰:“贵而无位,高而无民,贤人在下,位而无辅,是以动而有悔也。”
  [疏]正义曰:“亢龙有悔”者,上既以谦德保位,此明无谦则有悔。故引《乾》之上九“亢龙有悔”,证骄亢不谦也。
  “不出户庭,无咎”子曰:“乱之所生也,则言语以为阶。”
  [疏]正义曰:“不出户庭,无咎”者,又明拟议之道,非但谦而不骄,又当谨慎周密,故引《节》之初九周密之事以明之。“子曰:乱之所生,则言语以为阶”者,阶谓梯也。言乱之所生,则由言语以为乱之阶梯也。
  君不密则失臣,臣不密则失身,几事不密则害成。是以君子慎密而不出也。
  [疏]正义曰:“君不密则失臣”者,臣既尽忠,不避危难,为君谋事,君不慎密乃彰露臣之所为,使在下闻之,众共嫉怒,害此臣而杀之,是失臣也。“臣不密则失身”者,言臣之言行,既有亏失,则失身也。“几事不密则害成”者,几谓几微之事,当须密慎,预防祸害。若其不密而漏泄,祸害交起,是害成也。“是以君子慎密而不出”者,于易言之,是身慎密不出户庭,于此义言之,亦谓不妄出言语也。
  子曰:“作《易》者,其知盗乎?言盗亦乘衅而至也。
  [疏]正义曰:此结上不密失身之事,事若不密,人则乘此机危而害之,犹若财之不密,盗则乘此机危而窃之。易者,爱恶相攻,远近相取,盛衰相变,若此爻有衅隙衰弱,则彼爻乘变而夺之。故云:“作《易》者,其知盗乎?”
  《易》曰:‘负且乘,致寇至。’负也者,小人之事也。乘也者,君子之器也。小人而乘君子之器,盗思夺之矣。上慢下暴,盗思伐之矣。慢藏诲盗,冶容诲淫。
  [疏]“《易》曰”至“诲淫”。○正义曰:“《易》曰:负且乘,致寇至”者,此又明拟议之道,当量身而行,不可以小处大,以贱贪贵,故引《解》卦六三以明之也。“负也者,小人之事也”,负者,担负于物,合是小人所为也。“乘也者,君子之器”者,言乘车者,君子之器物。言君子合乘车。今应负之人而乘车,是小人乘君子之器也,则盗窃之人,思欲夺之矣。“上慢下暴,盗思伐之矣”者,小人居上位必骄慢,而在下必暴虐。为政如此,大盗思欲伐之矣。“慢藏诲盗,冶容诲淫”者,若慢藏财物,守掌不谨,则教诲于盗者,使来取此物;女子妖冶其容,身不精悫,是教诲淫者,使来淫巳也。以此小人而居贵位,骄矜而不谨慎,而致寇至也。
  《易》曰:‘负且乘,致寇至’,盗之招也。
  [疏]正义曰:又引《易》之所云,是盗之招来也,言自招来于盗。以慎重其事,故首尾皆称“《易》曰”,而载《易》之爻辞也。
  [疏]正义曰:“大衍之数”至“佑神矣”,此第八章,明占筮之法、揲蓍之体,显天地之数,定乾坤之策,以为六十四卦,而生三百八十四爻。
  大衍之数五十,其用四十有九。王弼曰:演天地之数,所赖者五十也。其用四十有九,则其一不用也。不用而用以之通,非数而数以之成,斯易之太极也。四十有九,数之极也。夫无不可以无明,必因于有,故常于有物之极,而必明其所由之宗也。
  [疏]“大衍”至“有九”。○正义曰:京房云:“五十者,谓十日、十二辰、二十八宿也,凡五十。其一不用者,天之生气,将欲以虚来实,故用四十九焉。”马季长云:“易有太极,谓北辰也。太极生两仪,两仪生日月,日月生四时,四时生五行,五行生十二月,十二月生二十四气。北辰居位不动,其馀四十九转运而用也。”荀爽云:“卦各有六爻,六八四十八,加乾、坤二用,凡有五十。《乾》初九‘潜龙勿用’,故用四十九也。”郑康成云:“天地之数五十有五,以五行气通。凡五行减五,大衍又减一,故四十九也。”姚信、董遇云:“天地之数五十有五者,其六以象六画之数,故减之而用四十九。”但五十之数,义有多家,各有其说,未知孰是。今案王弼云“演天地之数,所赖者五十”,据王弼此说,其意皆与诸儒不同。万物之策,凡有万一千五百二十。其用此策推演天地之数,唯用五十策也。一谓自然所须策者唯用五十,就五十策中,其所用揲蓍者,唯用四十有九。其一不用,以其虚无,非所用也,故不数之。顾欢同王弼此说。故顾欢云:“立此五十数,以数神,神虽非数,因数而显。故虚其一数,以明不可言之义。”只如此意,则别无所以,自然而有此五十也。今依用之。○注“王弼”至“宗也”。○正义曰:“王弼云:演天地之数,所赖者五十”者,韩氏亲受业于王弼,承王弼之旨,故引王弼云以证成其义。“演天地之数,所赖者五十,”谓万物筹,策虽万有一千五百二十,若用之推演天地之数,所赖者唯赖五十,其馀不赖也。但赖五十者,自然如此,不知其所以然。云“则其一不用”者,《经》既云“五十”,又云“其用四十九”也。既称其“用”,明知五十之内,其一是不用者也。言不用而用以之通者,若全不用,理应不赖。此既当论用,所以并言不用为用。五十者,虽是不用,其有用从不用而来,以不用而得用也。故云“不用而用以之通”。所用者则四十九蓍也。蓍所以堪用者,从造化虚无而生也。若无造化之生,此蓍何由得用也?言“非数而数以之成”者,太一虚无,无形无数,是非可数也。然有形之数,由非数而得成也。即四十九是有形之数,原从非数而来,故将非数之一,总为五十。故云“非数而数以之成也”。言“斯易之太极”者,斯,此也。言此其一不用者,是易之太极之虚无也。无形,即无数也。凡有皆从无而来,故易从太一为始也。言“夫无不可以无明,必因于有”者,言虚无之体,处处皆虚,何可以无说之,明其虚无也。若欲明虚无之理,必因于有物之境,可以无本虚无。犹若春生秋杀之事,于虚无之时,不见生杀之象,是不可以无明也。就有境之中,见其生杀,却推于无,始知无中有生杀之理,是明无必因于有也。言“故常于有物之极,而必明其所由之宗”者,言欲明于无,常须因有物至极之处,而明其所由宗。若易由太,有由于无,变化由于神,皆是所由之宗也。言有且何因如此,皆由于虚无自然而来也。
  分而为二以象两,挂一以象三,揲之以四,以象四时,归奇于扐以象闰。五岁再闰,故再扐而后挂。奇,况四揲之馀,不足复揲者也。分而为二,既揲之馀,合挂于一,故曰“再扐而后挂”。凡闰,十九年七闰为一章,五岁再闰者二,故略举其凡也。
  [疏]正义曰:“分而为二以象两”者,五十之内,去其一,馀有四十九,合同未分,是象太一也。今以四十九分而为二,以象两仪也。“挂一以象三”者,就两仪之间,于天数之中,分挂其一,而配两仪,以象三才也。“揲之以四,以象四时”者,分揲其蓍,皆以四四为数,以象四时。“归奇于扐以象闰”者,奇谓四揲之馀,归此残奇于所扐之策而成数,以法象天道。归残聚馀,分而成闰也。“五岁再闰”者,凡前闰后闰,相去大略三十二月,在五岁之中,故五岁再闰。“再扐而后挂”者,既分天地,天于左手,地于右手,乃四四揲天之数,最末之馀,归之合于扐挂之一处,是一揲也。又以四四揲地之数,最末之馀,又合于前所归之扐而裛挂之,是再扐而后挂也。
  天数五。五,奇也。
  [疏]正义曰:谓一、三、五、七、九也。
  地数五。五,耦也。
  [疏]正义曰:谓二、四、六、八、十也。
  五位相得而各有合,天地之数各五,五数相配,以合成金、木、水、火、土。
  [疏]正义曰:若天一与地六相得,合为水,地二与天七相得,合为火,天三与地八相得,合为木,地四与天九相得合为金,天五与地十相得,合为土也。
  天数二十有五,五奇合为二十五。
  [疏]正义曰:总合五奇之数。
  地数三十。五耦合为三十。
  [疏]正义曰:总合五耦之类也。
  凡天地之数五十有五。此所以成变化而行鬼神也。变化以此成,鬼神以此行。
  [疏]正义曰:“凡天地之数五十有五”者,是天地二数相合为五十五,此乃天地阴阳奇耦之数,非是上文演天地之策也。“此所以成变化而行鬼神”者,言此阳奇阴耦之数,成就其变化。言变化以此阴阳而成,故云“成变化”也。而宣行鬼神之用,言鬼神以此阴阳而得宣行,故云“而行鬼神也”。
  《乾》之策二百一十有六,阳爻六,一爻三十六策,六爻二百一十六策。
  [疏]正义曰:以乾老阳,一爻有三十六策,六爻凡有二百一十六策也。乾之少阳,一爻有二十八策,六爻则有一百六十八策,此《经》据老阳之策也。
  坤之策百四十有四,阴爻六,一爻二十四策,六爻百四十四策。
  [疏]正义曰:坤之老阴,一爻有二十四策,六爻故一百四十有四策也。若坤之少阴,一爻有三十二,六爻则有一百九十二。此《经》据坤之老阴,故百四十有四也。
  凡三百有六十,当期之日。二篇之策,万有一千五百二十,当万物之数也。二篇三百八十四爻,阴阳各半,合万一千五百二十策。
  [疏]正义曰:“凡三百有六十,当期之日”者,举合乾、坤两策,有三百有六十,当期之数。三百六十日,举其大略,不数五日四分日之一也。“二篇之策,万有一千五百二十,当万物之数”者,二篇之爻,总有三百八十四爻,阴阳各半,阳爻一百九十二爻,爻别三十六,总有六千九百一十二也。阴爻亦一百九十二爻,爻别二十四,总有四千六百八也。阴阳总合,万有一千五百二十,当万物之数也。
  是故四营而成易,分而为二,以象两,一营也。挂一以象三,二营也。揲之以四,三营也。归奇于扐,四营也。
  [疏]正义曰:营谓经营,谓四度经营蓍策,乃成易之一变也。
  十有八变而成卦,八卦而小成。引而伸之。伸之六十四卦。
  [疏]正义曰:“十有八变而成卦”者,每一爻有三变,谓初一揲,不五则九,是一变也。第二揲,不四则八,是二变也。第三揲,亦不四则八,是三变也。若三者俱多为老阴,谓初得九,第二、第三俱得八也。若三者俱少为老阳,谓初得五,第二第三,俱得四也。若两少一多为少阴,谓初与二、三之间,或有四或有五而有八也。或有二个四而有一个九,此为两少一多也。其两多一少为少阳者,谓三揲之间,或有一个九,有一个八而有一个四,或有二个八,而有一个五,此为两多一少也。如此三变既毕,乃定一爻。六爻则十有八变,乃始成卦也。“八卦而小成”者,象天地雷风日月山泽,于大象略尽,是易道小成。“引而伸之”者,谓引长八卦而伸尽之,谓引之为六十四卦也。
  触类而长之,天下之能事毕矣。
  [疏]正义曰:“触类而长之”者,谓触逢事类而增长之,若触刚之事类,以次增长于刚。若触柔之事类,以次增长于柔。“天下之能事毕矣”者,天下万事,皆如此例,各以类增长,则天下所能之事,法象皆尽,故曰“天下之能事毕矣”也。
  显道,显,明也。神德行。由神以成其用。
  [疏]正义曰:言易理备尽天下之能事,故可以显明无为之道,而神灵其德行之事。言大虚以养万物为德行,今易道以其神灵助太虚而养物,是神其德行也。
  是故可与酬酢,可与佑神矣。可以应对万物之求助,成神化之功也。酬酢,犹应对也。
  [疏]正义曰:“是故可与酬酢”者,酬酢,谓应对报答,言易道如此。若万物有所求为,此易道可与应答,万物有求则报,故曰“可与酬酢也”。“可与佑神矣”者,佑,助也。易道弘大,可与助成神化之功也。
  [疏]正义曰:“子曰知变化”至“此之谓也”。此第九章也。上章既明大衍之数,极尽蓍策之名数,可与助成神化之功。此又广明易道深远,圣人之道有四,又明易之深远,穷极几神也。
  子曰:“知变化之道者,其知神之所为乎?夫变化之道,不为而自然。故知变化者,则知神之所为。
  [疏]正义曰:言易既知变化之道理,不为而自然也。则能知神化之所为,言神化亦不为而自然也。
  《易》有圣人之道四焉:以言者尚其辞,以动者尚其变,以制器者尚其象,以卜筮者尚其占。”此四者存乎器象,可得而用也。
  [疏]“《易》有”至“其占”。○正义曰:“《易》有圣人之道四焉”者,言《易》之为书,有圣人所用之道者凡有四事焉。“以言者尚其辞”者,谓圣人发言而施政教者,贵尚其爻卦之辞,发其言辞,出言而施政教也。“以动者尚其变”者,谓圣人有所兴动营为,故法其阴阳变化。变有吉凶,圣人之动,取吉不取凶也。“以制器者尚其象”者,谓造制形器,法其爻卦之象。若造弧矢,法睽之象,若造杵臼,法小过之象也。“以卜筮者尚其占”者,策是筮之所用,并言卜者,卜虽龟之见兆,亦有阴阳三行变动之状。故卜之与筮,尚其爻卦变动之占也。○注“器象”。○正义曰:“辞”是爻辞,爻辞是器象也。“变”是变化,见其来去,亦是器象也。“象”是形象,“占”是占其形状,并是有体之物。有体则是物之可用,故云“可得而用者也”。
  是以君子将有为也,将有行也,问焉而以言。其受命也如响,无有远近幽深,遂知来物。非天下之至精,其孰能与于此?
  [疏]正义曰:“是以君子将有为也,将有行也,问焉而以言”者,既易道有四,是以君子将欲有所施为,将欲有所行,往占问其吉凶,而以言命蓍也。“其受命也如响”者,谓蓍受人命,报人吉凶,如响之应声也。“无有远近幽深”者,言易之告人吉凶,无问远之与近,及幽遂深远之处,悉皆告之也。“遂知来物”者,物,事也。然易以万事告人,人因此遂知将来之事也。“非天下之至精,其孰能与于此”者,言易之功深如此,若非天下万事之内,至极精妙,谁能参与于此,与易道同也。此已上论易道功深,告人吉凶,使豫知来事,故以此结之也。
  参伍以变,错综其数,通其变,遂成天下之文;极其数,遂定天下之象。非天下之至变,其孰能与于此?
  [疏]正义曰:“参伍以变”者,参,三也。伍,五也。或三或五,以相参合,以相改变。略举三五,诸数皆然也。“错综其数”者,错谓交错,综谓总聚,交错裛聚其阴阳之数也。“通其变”者,由交错总聚,通极其阴阳相变也。“遂成天地之文”者,以其相变,故能遂成就天地之文。若青赤相杂,故称文也。“极其数,遂定天下之象”者,谓穷极其阴阳之数,以定天下万物之象。犹若极二百一十六策,以定乾之老阳之象,穷一百四十四策,以定坤之老阴之象,举此馀可知也。“非天下之至变,其孰能与于此”者,言此易之理,若非天下万事至极之变化,谁能与于此者,言皆不能也。此结成易之变化之道,故更言“与于此”也。前《经》论易理深,故云“非天下之至精”。此《经》论极数变通,故云“非天下之至变”也。
  易无思也,无为也,寂然不动,感而遂通天下之故,非天下之至神,其孰能与于此?夫非忘象者,则无以制象。非遗数者,无以极数。至精者,无筹策而不可乱。至变者,体一而无不周。至神者,寂然而无不应。斯盖功用之母,象数所由立,故曰非至精至变至神,则不得与于斯也。
  [疏]“易无思”至“于此”。○正义曰:“易无思也,无为也”者,任运自然,不关心虑,是无思也;任运自动,不须营造,是无为也。“寂然不动,感而遂通天下之故”者,既无思无为,故“寂然不动”。有感必应,万事皆通,是“感而遂通天下之故”也。故谓事故,言通天下万事也。“非天下之至神,其孰能与于此”者,言易理神功不测,非天下万事之中,至极神妙,其孰能与于此也。此《经》明易理神妙不测,故云“非天下之至神”,若非天下之至神,谁能与于此也。○注“非忘象”。○正义曰:云“夫非忘象者,则无以制象”者,凡自有形象者,不可以制他物之形象,犹若海不能制山之形象,山不能制海之形象。遗忘巳象者,乃能制众物之形象也。“非遗数者,无以极数”者,若以数数物,则不能极其物数。犹若以万而数,则不能苞亿,以一亿而数,则不能苞千亿万亿。遗去数名者,则无所不苞。是非遗去其数,无以极尽于数也。言“至精者,无筹策而不可乱”者,以其心之至精,理在玄通,无不记亿,虽无筹策,而不可乱也。言“至变者,体一而无不周”者,言至极晓达变理者,能体于淳一之理,其变通无不周遍。言虽万类之变,同归于一变也。“斯盖功用之母,象数所由立”者,言至精、至变、至神,三者是物之功用之母。物之功用,象之与数,由此至精、至变、至神所由来,故云“象数所由立”也。言象之所以立有象者,岂由象而来,由太虚自然而有象也;数之所以有数者,岂由数而来,由太虚自然而有数也;是太虚之象,太虚之数,是其至精至变也。由其至精,故能制数;由其至变,故能制象。若非至精、至变、至神,则不得参与妙极之玄理也。
  夫易,圣人之所以极深而研几也。唯深也,故能通天下之志。唯几也,故能成天下之务。极未形之理则曰深,适动微之会则曰几。
  [疏]正义曰:“夫易圣人之所以极深而研几也”者,言易道弘大,故圣人用之,所以穷极幽深,而研覈几微也。“极深”者,则前《经》初一节云:“君子将有为,将有行,问焉而以言,其受命如响,无有远近幽深”,是极深也。“研几”者,上《经》次节云“参伍以变,错综其数,通其变,遂成天地之文;极其数,以定天下之象”,是研几也。“唯深也,故能通天下之务”者,圣人用易道以极深,故圣人德深也,故能通天下之志意,即是前《经》上节“问焉而以言,其受命如响”,“遂知来物”,是通天下之志也。“唯几也,故能成天下之务”者,圣人用易道以研几,故圣人知事之几微,是前《经》次节“参伍以变,错综其数,通其变,遂成天地之文”是也。几者离无入有,是有初之微。以能知有初之微。则能兴行其事,故能成天下之事务也。
  唯神也,故不疾而速,不行而至。子曰:“易有圣人之道四焉”者,此之谓也。四者由圣道以成,故曰“圣人之道”。
  [疏]正义曰:“唯神也,故不疾而速,不行而至”者,此覆说上《经》下节易之神功也。以无思无为,寂然不动,感而遂通,故不须急疾,而事速成;不须行动,而理自至也。案下节云“唯深也”言“通天下之志”,“唯几也”言“成天下之务”。今“唯神也”直云“不疾而速,不行而至”,不言“通天下”者,神则至理微妙,不可测知。无象无功,于天下之事,理绝名言,不可论也。故不云“成天下之功”也。子曰:“易有圣人之道四焉者,此之谓也”者,章首论圣人之道四焉,章中历陈其三事,章末结而成之,故曰“圣人之道四焉”是此之谓也。章首“圣人之道有四”者,韩氏注云“此四者存乎器象,可得而用者”,则辞也,变也,象也,占也。是有形之物,形器可知也。若章中所陈则有三事,一是至精,精则唯深也。二是至变,变则唯几也。三是至神,神则微妙无形,是其无也。神既无形,则章中三事,不得配章首四事。韩氏云“四者存乎器象”,故知章中三事,不得配章首四事者也。但行此四者,即能致章中三事。故章中历陈三事,下总以“圣人之道四焉”结之也。
  [疏]正义曰:“天一地二”至“谓之神”,此第十章也。前章论《易》有圣人之道四焉,以卜筮尚其占。此章明卜筮蓍龟所用,能通神知也。
  天一,地二;天三,地四;天五,地六;天七,地八;天九,地十。易以极数通神明之德,故明易之道,先举天地之数也。
  [疏]“天一”至“地十”。○正义曰:此言天地阴阳自然奇偶之数也。○注“易以极”至“数也”。○正义曰:“易以极数通神明之德”者,谓易之为道,先由穷极其数,乃以通神明之德也。“故明易之道,先举天地之数”者,此章欲明神之德,先由天地之数而成,故云“故明易之道,先举天地之数”也。
  子曰:“夫易,何为者也?夫易,开物成务,冒天下之道,如斯而已者也。”冒,覆也。言易通万物之志,成天下之务,其道可以覆冒天下也。
  [疏]正义曰:“子曰夫易何为”者,言易之功用,其体何为,是问其功用之意。“夫易开物成务,冒天下之道,如斯而已”者,此夫子还自释易之体,用之状言易能开通万物之志,成就天下之务,有覆冒天下之道。斯,此也,易之体用如此而已。
  是故圣人以通天下之志,以定天下之业,以断天下之疑。是故蓍之德圆而神,卦之德方以知,圆者运而不穷,方者止而有分。言蓍以圆象神,卦以方象知也。唯变所适,无数不周,故曰圆。卦列爻分,各有其体,故曰方也。
  [疏]“是故圣人”至“以知”。正义曰:“是故圣人以通天下之志”者,言易道如此,是故圣人以其易道通达天下之志,极其幽深也。“以定天下之业”者,以此易道定天下之业,由能研几成务,故定天下之业也。“以断天下之疑”者,以此易道决断天下之疑,用其蓍龟占卜,定天下疑危也。“是故蓍之德圆而神,卦之德方以知”者,神以知来,是来无方也;知以藏往,是往有常也。物既有常,犹方之有止;数无恒体,犹圆之不穷。故蓍之变通则无穷,神之象也;卦列爻分有定体,知之象也。知可以识前言往行,神可以逆知将来之事,故蓍以圆象神,卦以方象知也。注“圆者”至“方也”。○正义曰:“圆者运而不穷”者,谓团圆之物,运转无穷已,犹阪上走丸也。蓍亦运动不已,故称圆也。言“方者止而有分”者,方谓处所,既有处所,则是止而有分。且物方者,着地则安,其卦既成,更不移动,亦是止而有分,故卦称方也。
  六爻之义易以贡。贡,告也。六爻变易,以告吉凶。
  [疏]正义曰:贡,告也。六爻有吉凶之义,变易以告人也。
  圣人以此洗心,洗濯万物之心。
  [疏]正义曰:圣人以此易之卜筮,洗荡万物之心。万物有疑则卜之,是荡其疑心;行善得吉,行恶遇凶,是荡其恶心也。
  退藏于密。言其道深微,万物日用而不能知其原,故曰“退藏于密”,犹藏诸用也。
  [疏]正义曰:言易道进则荡除万物之心,退则不知其所以然,万物日用而不知,有功用藏于密也。
  吉凶与民同患。表吉凶之象,以同民所忧患之事,故曰“吉凶与民同患也”。
  [疏]正义曰:易道以示人吉凶,民则亦忧患其吉凶,是与民同其所忧患也。凶者民之所忧也,上并言吉凶,此独言同患者,凶虽民之所患,吉亦民之所患也。既得其吉,又患其失。故《老子》云“宠辱若惊”也。
  神以知来,知以藏往。明蓍卦之用,同神知也。蓍定数于始,于卦为来。卦成象于终,于蓍为往。往来之用相成,犹神知也。
  [疏]正义曰:此明蓍卦德同神知,知来藏往也。蓍定数于始,于卦为来。卦成象于终,于蓍为往。以蓍望卦,则是知卦象将来之事,故言“神以知来”。以卦望蓍,则是聚于蓍象往去之事,故言“知以藏往”也。
  其孰能与此哉!古之聪明叡知神武而不杀者夫!服万物而不以威形也。
  [疏]正义曰:“其孰能与此哉”者,言谁能同此也,盖是古之聪明叡知神武而不杀者夫。易道深远,以吉凶祸福,威服万物。故古之聪明叡知神武之君,谓伏牺等,用此易道,能威服天下,而不用刑杀而畏服之也。
  是以明于天之道,而察于民之故,是兴神物以前民用。定吉凶于始也。
  [疏]正义曰:“是以明于天之道”者,言圣人能明天道也。“而察于民之故”者,故,事也。易穷变化而察知民之事也。“是兴神物以前民用”者,谓易道兴起神理事物,豫为法象,以示于人,以前民之所用。定吉凶于前,民乃法之所用,故云“以前民用”也。
  圣人以此齐戒,洗心曰齐,防患曰戒。
  [疏]正义曰:圣人以“易”道自齐自戒,谓照了吉凶,齐戒其身。洗心曰齐,防患曰戒。
  以神明其德夫。是故阖户谓之坤。坤道包物。
  [疏]正义曰:以“神明其德夫”者,言圣人既以易道自齐戒,又以易道神明其已之德化也。“是故阖户谓之坤”者,圣人既用此易道以化天下,此以下又广明易道之大。易从乾坤而来,故更明乾坤也。凡物先藏而后出,故先言坤而后言乾。阖户,谓闭藏。万物若室之闭阖其户,故云“阖户谓之坤”也。
  辟户谓之乾。乾道施生。
  [疏]正义曰:辟户,谓吐生万物也;若室之开辟其户,故云“辟户谓之乾”也。
  一阖一辟谓之变,往来不穷谓之通。见乃谓之象。兆见曰象。
  [疏]正义曰:“一阖一辟谓之变”者,开闭相循,阴阳递至,或阳变为阴,或开而更闭,或阴变为阳,或闭而还开,是谓之变也。“往来不穷谓之通”者,须往则变来为往,须来则变往为来,随须改变,不有穷已,恒得通流,是“谓之通”也。“见乃谓之象”者,前往来不穷,据其气也。气渐积聚,露见萌兆,乃谓之象,言物体尚微也。
  形乃谓之器。成形曰器。
  [疏]正义曰:体质成器,是谓器物。故曰“形乃谓之器”,言其着也。
  制而用之谓之法。利用出入,民咸用之谓之神。
  [疏]正义曰:“制而用之谓之法”者,言圣人裁制其物而施用之,垂为模范,故云“谓之法”。“利用出入,民咸用之谓之神”者,言圣人以利而用,或出或入,使民咸用之,是圣德微妙,故云“谓之神”。
  [疏]正义曰:“是故易有”至“无不利也”。此第十一章也。前章既明蓍卦有神明之用,圣人则而象之,成其神化。此又明易道之大,法于天地,明象日月,能定天下之吉凶,成天下之亹亹也。
  是故易有太极,是生两仪。夫有必始于无,故太极生两仪也。太极者,无称之称,不可得而名,取有之所极,况之太极者也。
  [疏]正义曰:太极谓天地未分之前,元气混而为一,即是太初、太一也。故《老子》云:“道生一。”即此太极是也。又谓混元既分,即有天地,故曰“太极生两仪”,即《老子》云:“一生二”也。不言天地而言两仪者,指其物体,下与四象相对,故曰两仪,谓两体容仪也。
  两仪生四象,四象生八卦。卦以象之。
  [疏]正义曰:“两仪生四象”者,谓金木水火,禀天地而有,故云:“两仪生四象”,土则分王四季,又地中之别,故唯云四象也。“四象生八卦”者,若谓震木、离火、兑金、坎水,各主一时,又巽同震木,乾同兑金,加以坤、艮之土为八卦也。
  八卦定吉凶。八卦既立,则吉凶可定。
  [疏]正义曰:八卦既立,爻象变而相推,有吉有凶,故八卦定吉凶也。
  吉凶生大业。既定吉凶,则广大悉备。
  [疏]正义曰:万事各有吉凶,广大悉备,故能王天下大事业也。
  是故法象莫大乎天地,变通莫大乎四时,县象着明莫大乎日月,崇高莫大乎富贵。位所以一天下之动,而济万物。
  [疏]正义曰:“是故法象莫大乎天地”者,言天地最大也。“变通莫大乎四时”者,谓四时以变得通,是变中最大也。“县象着明莫大乎日月”者,谓日月中时,遍照天下,无幽不烛,故云“着明莫大乎日月”也。“崇高莫大乎富贵”者,以王者居九五富贵之位,力能齐一天下之动,而道济万物,是崇高之极,故云“莫大乎富贵”。
  备物致用,立成器以为天下利,莫大乎圣人。
  [疏]正义曰:谓备天下之物,招致天下所用,建立成就天下之器,以为天下之利,唯圣人能然,故云“莫大乎圣人也”。
  探赜索隐,钩深致远,以定天下之吉凶,成天下之亹亹者,莫大乎蓍龟。
  [疏]正义曰:探,谓窥探求取。赜,谓幽深难见。卜筮则能窥探幽昧之理,故云探赜也。索,谓求索。隐,谓隐藏。卜筮能求索隐藏之处,故云索隐也。物在深处,能钩取之;物在远方,能招致之,卜筮能然,故云“钩深致远”也。以此诸事,正定天下之吉凶,成就天下之亹亹者,唯卜筮能然,故云“莫大乎蓍龟”也。案《释诂》云:“亹亹,勉也。”言天下万事,悉动而好生,皆勉勉营为,此蓍龟知其好恶得失,人则弃其得而取其好,背其失而求其得,是成天下之亹亹也。
  是故天生神物,圣人则之。天地变化,圣人效之。天垂象,见吉凶,圣人象之。河出图,洛出书,圣人则之。
  [疏]正义曰:“是故天生神物,圣人则之”者,谓天生蓍龟,圣人法则之以为卜筮也。“天地变化,圣人效之”者,行四时生杀,赏以春夏,刑以秋冬,是圣人效之。“天垂象,见吉凶,圣人象之”者,若璇玑玉衡,以齐七政,是圣人象之也。“河出图,洛出书,圣人则之”者,如郑康成之义,则《春秋纬》云:河以通乾出天苞,洛以流坤吐地符。河龙图发,洛龟书感。《河图》有九篇,《洛书》有六篇。孔安国以为《河图》则八卦是也,《洛书》则九畴是也。辅嗣之义,未知何从。
  易有四象,所以示也。系辞焉,所以告也。定之以吉凶,所以断也。
  [疏]正义曰:“易有四象,所以示”者,庄氏云:四象,谓六十四卦之中,有实象,有假象,有义象,有用象,为四象也。今于释卦之处,已破之矣。何氏以为四象,谓“天生神物,圣人则之”一也。“天地变化,圣人效之”,二也。“天垂象,见吉凶,圣人象之”,三也。“河出图,洛出书,圣人则之”,四也。今谓此等四事,乃是圣人易外别有其功,非专易内之物,何得称“易有四象”?且又云“易有四象,所以示也”。系辞焉,所以告也。然则象之与辞,相对之物。辞既爻卦之下辞,则象为爻卦之象也。则上两仪生四象,七八九六之谓也。故诸儒有为七八九六,今则从以为义。“系辞焉,所以告”者,系辞于象卦下,所以告其得失也。“定之以吉凶,所以断”者,谓于系辞之中,定其行事吉凶,所以断其行事得失。
  《易》曰:“自天佑之,吉无不利。”子曰:“佑者,助也。天之所助者,顺也;人之所助者,信也。履信思乎顺,又以尚贤也。是以自天佑之,吉无不利也。”
  [疏]正义曰:“《易》曰:自天佑之,吉无不利”者,言人于此易之四象所以示,系辞所以告,吉凶告所断而行之,行则鬼神无不佑助,无所不利,故引《易》之《大有》上九爻辞以证之。“子曰:佑者助也”者,上既引《易》文,下又释其易理,故云“子曰:佑者助也”。“天之所助者,顺也;人之所助者,信也。履信思乎顺”者,人之所助,唯在于信,此上九能履践于信也;天之所助,唯在于顺,此上九恒思于顺;既有信思顺,又能尊尚贤人,是以从天已下,皆佑助之,而得其吉,无所不利也。
  [疏]正义曰:子曰:“书不尽言”至“乎德行”,此第十二章也。此章言立象尽意,系辞尽言。易之兴废,存乎其人事也。
  子曰:“书不尽言,言不尽意。”然则圣人之意,其不可见乎?
  [疏]正义曰:此一节夫子自发其问,谓圣人之意难见也。所以难见者,书所以记言,言有烦碎,或楚夏不同,有言无字,虽欲书录,不可尽竭于其言,故云“书不尽言”也。“言不尽意”者,意有深邃委曲,非言可写,是言不尽意也。圣人之意,意又深远。若言之不能尽圣人之意,书之又不能尽圣人之言,是圣人之意,其不可见也。故云:“然则圣人之意,其不可见乎?”疑而问之,故称“乎”也。
  子曰:圣人立象以尽意,设卦以尽情伪,系辞焉以尽其言,变而通之以尽利,极变通之数,则尽利也。故曰“易穷则变,变则通,通则久。”
  [疏]正义曰:“子曰圣人立象以尽意”巳下,至“几乎息矣”,此一节是夫子还自释圣人之意,有可见之理也。“圣人立象以尽意”者,虽言不尽意,立象可以尽之也。“设卦以尽情伪”者,非唯立象以尽圣人之意,又设卦以尽百姓之情伪也。“系辞焉以尽其言”者,虽书不尽言,系辞可以尽其言也。“变而通之以尽利”者,变,谓化而裁之,通,谓推而行之,故能尽物之利也。
  鼓之舞之以尽神。乾坤其易之缊邪?缊渊奥也。
  [疏]正义曰:“鼓之舞之以尽神”者,此一句总结立象尽意,系辞尽言之美。圣人立象以尽其意,《系辞》则尽其言,可以说化百姓之心,百姓之心自然乐顺,若鼓舞然,而天下从之,非尽神,其孰能与于此?故曰“鼓之舞之以尽神也”。“乾坤其易之缊邪”者,上明尽言尽意,皆由于易道,此明易之所立,本乎乾坤。若乾坤不存,则易道无由兴起,故乾坤是易道之所缊积之根源也。是与易川府奥藏。故云“乾坤其易之缊邪”。
  乾坤成列,而易立乎其中矣。乾坤毁,则元以见易。易不可见,则乾坤或几乎息矣。
  [疏]正义曰:“乾坤成列,而易立乎其中矣”者,夫易者,阴阳变化之谓。阴阳变化,立爻以效之,皆从乾坤而来。故乾生三男,坤生三女而为八卦,变而相重,而有六十四卦,三百八十四爻,本之根源,从乾坤而来。故乾坤既成列位,而易道变化建立乎乾坤之中矣。“乾坤毁,则无以见易”者,易既从乾坤而来,乾坤若缺毁,则易道损坏,故云“无以见易”也。“易不可见,则乾坤或几乎息矣”,若易道毁坏,不可见其变化之理,则乾坤亦坏,或其近乎止息矣。几,近也。犹若树之枝乾生乎根株,根株毁,则枝条不茂。若枝乾已枯死,其根株虽未全死,仅有微生,将死不久。根株譬乾坤也,易譬枝乾也。故云:“易不可见,则乾坤或几乎息矣”。
  是故形而上者谓之道,形而下者谓之器。化而裁之谓之变,因而制其会通,适变之道也。
  [疏]正义曰:“是故形而上者谓之道,形而下者谓之器”者,道是无体之名,形是有质之称。凡有从无而生,形由道而立,是先道而后形,是道在形之上,形在道之下。故自形外已上者谓之道也,自形内而下者谓之器也。形虽处道器两畔之际,形在器,不在道也。既有形质,可为器用,故云“形而下者谓之器”也。“化而裁之谓之变”者,阴阳变化而相裁节之,谓之变也。是得以理之变也。犹若阳气之化不可久长,而裁节之以阴雨也,是得理之变也。阴阳之化,自然相裁,圣人亦法此而裁节也。
  推而行之谓之通。乘变而往者,无不通也。
  [疏]正义曰:因推此以可变而施行之,谓之通也。犹若亢阳之后变为阴雨,因阴雨而行之,物得开通,圣人亦当然也。
  举而错之天下之民,谓之事业。事业所以济物,故举而错之于民。
  [疏]正义曰:谓举此理以为变化,而错置于天下之民。凡民得以营为事业,故云“谓之事业”也。此乃自然以变化错置于民也,圣人亦当法此错置变化于万民,使成其事业也。凡《系辞》之说,皆说易道,以为圣人德化,欲使圣人法易道以化成天下,是故易与圣人,恒相将也。以作易者,本为立教故也,非是空说易道,不关人事也。
  是故夫象,圣人有以见天下之赜,而拟诸其形容,象其物宜,是故谓之象。圣人有以见天下之动,而观其会通,以行其典礼,系辞焉以断其吉凶,是故谓之爻。
  [疏]正义曰:“是故夫象圣人有以见天下之赜”至“是故谓之爻”者,于第六章已具其文,今于此更复言者何也?为下云“极天下之赜存乎卦,鼓天下之动存乎辞”,为此故更引其文也。且巳下又云“存乎变”“存乎通”“存乎其人”,广陈所存之事,所以须重论也。
  极天下之赜者存乎卦,鼓天下之动者存乎辞。辞,爻辞也。爻以鼓动,效天下之动也。
  [疏]正义曰:“极天下之赜存乎卦”者,言穷极天下深赜之处存乎卦,言观卦以知赜也。“鼓天下之动存乎辞”者,鼓,谓发扬天下之动。动有得失,存乎爻卦之辞,谓观辞以知得失也。
  化而裁之存乎变,推而行之存乎通,神而明之存乎其人。体神而明之,不假于象,故存乎其人。
  [疏]正义曰:“化而裁之存乎变”者,谓覆说上文“化而裁之谓之变”也。“推而行之存乎通”者,覆说上文“推而行之谓之通”也。“神而明之存乎其人”者,言人能神此易道而显明之者,存在于其人。若其人圣,则能神而明之;若其人愚,则不能神而明之;故存于其人,不在易象也。
  默而成之,不言而信,存乎德行。德行,贤人之德行也。顺足于内,故默而成之也。体与理会,故不言而信也。
  [疏]正义曰:若能顺理足于内,默然而成就之,闇与理会,不须言而自信也。“存乎德行”者,若有德行,则得默而成就之,不言而信也。若无德行则不能然。此言德行,据贤人之德行也。前《经》“神而明之,存乎其人”,谓圣人也。
 
《周易正义》
正文·系辞下卷八
  周易系辞下第八。
  [疏]正义曰:此篇章数,诸儒不同,刘瓛为十二章,以对上《系》十二章也。周氏、庄氏并为九章,今从九章为说也。第一起“八卦成列”至“非曰义”,第二起“古者包牺”至“盖取诸夬”,第三起“易者象也”至“德之盛”,第四起“困于石”至“勿恒凶”,第五起“乾坤其易之门”至“失得之报”,第六起“《易》之兴”至“巽以行权”,第七起“《易》之为书”至“思过半矣”,第八起“二与四”至“谓易之道”,第九起“夫乾天下”至“其辞屈”。
  [疏]正义曰:“八卦成列”至“非曰义”,此第一章。覆释上系第二章象爻刚柔吉凶悔吝之事,更具而详之。
  八卦成列,象在其中矣。备天下之象也。
  [疏]正义曰:言八卦各成列位,万物之象,在其八卦之中也。
  因而重之,爻在其中矣。夫八卦备天下之理,而未极其变,故因而重之以象其动用,拟诸形容以明治乱之宜,观其所应以着适时之功,则爻卦之义,所存各异,故爻在其中矣。
  [疏]“因而”至“中矣”。○正义曰:谓因此八卦之象,而更重之,万物之爻,在其所重之中矣。然象亦有爻,爻亦有象,所以象独在卦,爻独在重者,卦则爻少而象多,重则爻多而象少,故在卦举象,在重论爻也。○注“夫八卦”至“其中矣”。○正义曰:“夫八卦备天下理”者,前注云“备天下之象”,据其体;此云“备天下之理”,据其用也。言八卦大略有八,以备天下大象大理,大者既备,则小者亦备矣。直是不变之备,未是变之备也,故云“未极其变,故因而重之,以象其动用”也。云“则爻卦之义,所存各异”者,谓爻之所存,存乎巳变之义,“因而重之,爻在其中”是也。卦之所存,存于未变之义,“八卦成列,象在其中”是也。
  刚柔相推,变在其中矣。
  [疏]正义曰:则上《系》第二章云“刚柔相推而生变化”,是变化之道,在刚柔相推之中。刚柔即阴阳也。论其气即谓之阴阳,语其体即谓之刚柔也。
  系辞焉而命之,动在其中矣。刚柔相推,况八卦相荡,或否或泰,系辞焉而断其吉凶,况之六爻,动以适时者也。立卦之义,则见于《彖》、《象》,适时之功,见存之爻辞。王氏之例详矣。
  [疏]“系辞”至“中矣”。○正义曰:谓系辞于爻卦之下,而呼命其卦爻得失吉凶,则适时变动好恶,故在其系辞之中矣。○注“立卦”至“详矣”。○正义曰:云“立卦之义,则见于《彖》、《象》”者,《彖》、《象》,谓卦下之辞,说其卦之义也。“适时之功,则存于爻辞”者,卦者时也,六爻在一卦之中,各以适当时之所宜以立功也。欲知适时之功用,观于爻辞也。云“王氏之例详矣”者,案《略例·论彖》云:“《彖》者何也?统论一卦之体,明其所由之主者也。夫众不能治众,治众者,至寡者也。论卦体皆以一为主,是卦之大略也。”又《论爻》云:“爻者何也?言乎其变者也。变者何也?情伪之所为也。夫情伪之动,非数之所求也。故合散屈伸,与体相乖。形躁好静,质柔爱刚。体与情反,质与原违。是故情伪相感,远近相追,爱恶相攻,屈伸相推。见情者获,直往则违。此是爻之大略也。”其义既广,不能备载,是王氏之例详矣。
  吉凶悔吝者,生乎动者也。有变动而后有吉凶。
  [疏]正义曰:上既云动在系辞之中,动则有吉凶悔吝,所以悔吝生在乎无所动之中也。
  刚柔者,立本者也。变通者,趣时者也。立本况卦,趣时况爻。
  [疏]正义曰:“刚柔者,立本者也”,言刚柔之象,立在其卦之根本者也。言卦之根本,皆由刚柔阴阳往来。“变通者,趣时者也”,其刚柔之气,所以改变会通,趣向于时也。若乾之初九,趣向勿用之时,乾之上九,趣向亢极之时。是诸爻之变,皆臻趣于时也。其刚柔立本者,若刚定体为乾,若柔定体为坤,阳卦两阴而一阳,阴卦两阳而一阴,是立其卦本而不易也。则上“八卦成列,象在其中矣”是也。卦既与爻为本,又是总主其时,故《略例》云“卦者,时也;变通者,趣时者也”。则上“因而重之,爻在其中矣”是也。卦既总主一时,爻则就一时之中,各趣其所宜之时,故《略例》云“爻者,趣时者也”。
  吉凶者,贞胜者也。贞者,正也,一也。夫有动则未免乎累,殉吉则未离乎凶。尽会通之变,而不累于吉凶者,其唯贞者乎?《老子》曰:“王侯得一,以为天下贞。”万变虽殊,可以执一御也。
  [疏]“吉凶”至“者也”。○正义曰:贞,正也。言吉之与凶,皆由所动不能守一而生吉凶,唯守一贞正,而能克胜此吉凶。谓但能贞正,则免此吉凶之累也。○注“贞者”至“御也”。○正义曰:“贞者,正也,一也”者,言贞之为训,训正训一,正者体倾邪,一者情无差二,寂然无虑,任运而行者也。凡吉凶者,由动而来,若守贞静寂,何吉何凶之有?是贞正能胜其吉凶也。云“夫有动则未能免乎累”者,寂然不动,则无所可累。若动有营求,则耻累将来,故云动则未免于累也。云“殉吉则未离乎凶”者,殉,求也。若不求其吉,无虑无思,凶祸何因而至?由其求吉,有所贪欲,则凶亦将来,故云殉吉未离乎凶也。云“尽会通之变,而不累于吉凶者,其唯贞者乎”,言若能穷尽万物会通改变之理,而不系累于吉凶之事者,唯贞一者乃能然也。犹若少必有老,老必有死,能知此理,是尽会通之变。既知老必将死,是运之自然,何须忧累于死,是不累乎吉凶。唯守贞一,任其自然,故云“其唯贞者乎”。云“《老子》曰,王侯得一,以为天下贞”者,王侯若不得一,二三其德,则不能治正天下。若得纯粹无二无邪,则能为天下贞也。谓可以贞正天下也。云“万变虽殊,可以执一御也”者,犹若寒变为暑,暑变为寒,少变为壮,壮变为老,老变为死,祸变为福,盛变为衰,变改不同,是万变殊也。其变虽异,皆自然而有,若能知其自然,不造不为,无喜无戚,而乘御于此,是可以执一御也。
  天地之道,贞观者也。明夫天地万物,莫不保其贞,以全其用也。
  [疏]正义曰:谓天覆地载之道,以贞正得一,故其功可为物之所观也。
  日月之道,贞明者也。天下之动,贞夫一者也。夫乾,确然示人易矣。夫坤,隤然示人简矣。确,刚貌也。隤,柔貌也。乾坤皆恒一其德,物由以成,故简易也。
  [疏]正义曰:“日月之道,贞明者也”,言日月照临之道,以贞正得一而为明也。若天覆地载,不以贞正而有二心,则天不能普覆,地不能兼载,则不可以观。由贞乃得观见也。日月照临,若不以贞正,有二之心,则照不普及,不为明也,故以贞而为明也。“天下之动,贞夫一者也”,言天地日月之外,天下万事之动,皆正乎纯一也。若得于纯一,则所动遂其性;若失于纯一,则所动乖其理。是天下之动,得正在一也。“夫乾,确然示人易矣”者,此明天之得一之道,刚质确然,示人以和易,由其得一无为,物由以生,是示人易也。“夫坤,隤然示人简矣”者,此明地之得一,以其得一,故坤隤然而柔,自然无为,以成万物,是示人简矣。若乾不得一,或有隤然,则不能示人易矣。若坤不隤然,或有确然,则不能示人简矣。
  爻也者,效此者也。象也者,像此者也。爻象动乎内,兆数见于卦也。
  [疏]正义曰:“爻也者,效此者也”,此释爻之名也。言爻者,效此物之变动也。“象也者,像此者”也。言象此物之形状也。“爻象动乎内”者,言爻之与象,发动于卦之内也。
  吉凶见乎外,失得验于事也。
  [疏]正义曰:其爻象吉凶见于卦外,在事物之上也。
  功业见乎变,功业由变以兴,故见乎变也。
  [疏]正义曰:言功劳事业,由变乃兴,故功业见于变也。
  圣人之情见乎辞。辞也者,各指其所之,故曰情也。
  [疏]正义曰:辞则言其圣人所用之情,故观其辞而知其情也。是圣人之情,见乎爻象之辞也。若《乾》之初九,其辞云:“潜龙勿用。”则圣人勿用之情见于初九爻辞也。他皆放此。
  天地之大德曰生,施生而不为,故能常生,故曰大德也。
  [疏]正义曰:自此己下,欲明圣人同天地之德,广生万物之意也。言天地之盛德,在乎无常生,故言曰生。若不常生,则德之不大。以其常生万物,故云大德也。
  圣人之大宝曰位。夫无用则无所宝,有用则有所宝也。无用而常足者,莫妙乎道,有用而弘道者,莫大乎位,故曰“圣人之大宝曰位”。
  [疏]正义曰:言圣人大可宝爱者在于位耳,位是有用之地,宝是有用之物。若以居盛位,能广用无疆,故称大宝也。
  何以守位?曰仁。何以聚人?曰财。财所以资物生也。
  [疏]正义曰:“何以守位曰仁”者,言圣人何以保守其位,必信仁爱,故言“曰仁”也。“何以聚人曰财”者,言何以聚集人众,必须财物,故言“曰财”也。
  理财正辞,禁民为非曰义。
  [疏]正义曰:言圣人治理其财,用之有节,正定号令之辞,出之以理,禁约其民为非僻之事,勿使行恶,是谓之义。义,宜也。言以此行之,而得其宜也。
  [疏]正义曰:“古者包牺”至“取诸夬”,此第二章。明圣人法自然之理而作《易》,象《易》以制器而利天下。此一章其义既广,今各随文释之。
  古者包牺氏之王天下也,仰则观象于天,俯则观法于地,观鸟兽之文,与地之宜,圣人之作《易》,无大不极,无微不究。大则取象天地,细则观鸟兽之文,与地之宜也。
  [疏]正义曰:“自此”至“取诸离”。此一节明包牺法天地造作八卦,法离卦而为罔罟也。云“仰则观象于天,俯则观法于地”者,言取象大也。“观鸟兽之文,与地之宜”者,言取象细也。大之与细,则无所不包也。“地之宜”者,若《周礼》五土,动物植物各有所宜是也。
  近取诸身,远取诸物,于是始作八卦,以通神明之德,以类万物之情。作结绳而为罔罟,以佃以渔,盖取诸离。离,丽也。罔罟之用,必审物之所丽也。鱼丽于水,兽丽于山也。
  [疏]正义曰:“近取诸身”者,若耳目鼻口之属是也。“远取诸物”者,若雷风山泽之类是也。举远近则万事在其中矣。“于是始作八卦,以通神明之德”者,言万事云为,皆是神明之德。若不作八卦,此神明之德,闭塞幽隐。既作八卦,则而象之,是通达神明之德也。“以类万物之情”者,若不作《易》,物情难知。今作八卦以类象万物之情,皆可见也。“作结绳而为罔罟,以佃以渔”者,用此罟罔,或陆畋以罗鸟兽,或水泽以罔鱼鳖也。“盖取诸离”者,离,丽也。丽谓附着也。言罔罟之用,必审知鸟兽鱼无所附着之处。故称离卦之名,为罔罟也。案诸儒象卦制器,皆取卦之爻象之体,今韩氏之意,直取卦名,因以制器。案上《系》云:“以制器者,尚其象”,则取象不取名也。韩氏乃取名不取象,于义未善矣。今既遵韩氏之学,且依此释之也。
  包牺氏没,神农氏作,斫木为耜,揉木为耒,耒耨之利,以教天下,盖取诸益。制器致丰,以益万物。日中为巿,致天下之民,聚天下之货,交易而退,各得其所,盖取诸噬嗑。噬嗑,合也。巿人之所聚,异方之所合,设法以合物,噬嗑之义也。
  [疏]正义曰:“包牺氏”至“取诸噬嗑”,此一节明神农取卦造器之义。一者制耒耜,取于益卦,以利益民也。二者日中为巿,聚合天下之货,设法以合物,取于噬嗑,象物噬啮,乃得通也。包牺者,案《帝王世纪》云:大皞帝包牺氏,风姓也。母曰华胥,燧人之世,有大人迹出于雷泽,华胥履之而生包牺。长于成纪,蛇身人首,有圣德,取牺牲以充包厨,故号曰“包牺氏”。后世音谬,故或谓之伏牺,或谓之虙牺,一号皇雄氏,在位一百一十年。包牺氏没,女娲氏代立为女皇,亦风姓也。女娲氏没,次有大庭氏、柏黄氏、中央氏、栗陆氏、骊连氏、赫胥氏、尊卢氏、混沌氏、皞英氏、有巢氏、朱襄氏、葛天氏、阴康氏、无怀氏,凡十五世,皆习包牺氏之号也。神农者,案《帝王世纪》云:炎帝神农氏,姜姓也。母曰任己,有蟜氏女,名曰女登。为少典正妃,游华山之阳,有神龙首感女登于尚羊,生炎帝,人身牛首,长于姜水,有圣德,继无怀之后,本起烈山,或称烈山氏,在位一百二十年而崩。纳奔水氏,女曰听谈,生帝临魁,次帝承,次帝明,次帝直,次帝厘,次帝哀,次帝榆罔,凡八代及轩辕氏也。
  神农氏没,黄帝、尧、舜氏作,通其变,使民不倦;通物之变,故乐其器用,不解倦也。
  [疏]正义曰:“神农氏没”至“吉无不利”,此一节明神农氏没后,乃至黄帝、尧、舜、通其《易》之变理,于是广制器物。此节与下制器物为引绪之势,为下起文。“黄帝、尧、舜氏作”者,案:《世纪》云:黄帝有熊氏,少典之子,姬姓也。母曰附宝,其先即炎帝母家有蟜氏之女。附宝见大电光绕北斗枢星,照于郊野,感附宝,孕二十四月而生黄帝于寿丘。长于姬水,龙颜有圣德,战蚩尢于涿鹿,擒之。在位一百年崩。子青阳代立,是为少皞。少皞帝名挚,字青阳,姬姓也。母曰女节,黄帝时,大星如斗,下临华渚,女节梦接意感,生少皞,在位八十四年而崩。颛顼高阳氏,黄帝之孙,昌意之子。母曰昌仆,蜀山氏之女,为昌意正妃,谓之女枢。瑶光之星,贯月如虹,感女枢于幽房之宫,生颛顼于弱水,在位七十八年而崩。少皞之孙,蟜极之子代立,是为帝喾。帝喾高辛氏,姬姓也。其母不见。生而神异,自言其名,在位七十年而崩。子帝挚立,在位九年。挚立不肖而崩,弟放勋代立,是为帝尧。帝尧陶唐氏,伊祈姓,母曰庆都,生而神异,常有黄云覆其上。为帝喾妃,出以观河,遇赤龙,晻然阴风而感庆都,孕十四月而生尧于丹陵,即位九十八年而崩。帝舜代立。帝舜姚姓,其先出自颛顼。颛顼生穷蝉,穷蝉生敬康,敬康生句芒,句芒生蟜牛,蟜牛生瞽瞍,瞍之妻握登,见大虹,意感而生舜于姚墟,故姓姚氏。此历序三皇之后至尧舜之前所为君也。此既云黄帝即云尧舜者,略举五帝之终始,则少皞、颛顼、帝喾在其间也。“通其变,使民不倦”者,事久不变,则民倦而变。今皇帝、尧、舜之等,以其事久或穷,故开通其变,量时制器,使民用之日新,不有懈倦也。
  神而化之,使民宜之。易穷则变,变则通,通则久。通变则无穷,故可久也。
  [疏]正义曰:“神而化之,使民宜之”者,言所以“通其变”者,欲使神理微妙而变化之,使民各得其宜。若黄帝已上,衣鸟兽之皮,其后人多兽少,事或穷乏。故以丝麻布帛而制衣裳,是神而变化,使民得宜也。“易穷则变,变则通,通则久”者,此覆说上文“通则变”之事,所以“通其变”者,言易道若穷,则须随时改变。所以须变者,变则开通得久长,故云“通则久”也。
  是以自天佑之,吉无不利。
  [疏]正义曰:此明若能通变,则无所不利,故引《易》文,证结变通之善,上《系》引此文者,证明人事之信顺,此乃明易道道之变通,俱得天之佑,故各引其文也。
  黄帝、尧、舜垂衣裳而天下治,盖取诸乾、坤。垂衣裳以辨贵贱,乾尊坤卑之义也。
  [疏]正义曰:自此已下,凡有九事,皆黄帝、尧、舜取易卦以制象,此于九事之第一也。所以连云尧、舜者,谓此九事黄帝制其初,尧舜成其末,事相连接,共有九事之功,故连云“黄帝尧舜”也。案皇甫谧《帝王世纪》载此九事,皆为黄帝之功。若如所论,则尧舜无事,《易·系》何须连云“尧舜”?则皇甫之言,未可用也。“垂衣裳”者,以前衣皮,其制短小,今衣丝麻布帛所作衣裳,其制长大,故云“垂衣裳”也。“取诸乾坤”者,衣裳辨贵贱,乾坤则上下殊体,故云“取诸乾坤”也。
  刳木为舟,剡木为楫。舟楫之利,以济不通,致远以利天下,盖取诸涣。涣者,乘理以散通也。
  [疏]正义曰:“此九事之第二也。舟必用大木,刳凿其中,故云“刳木也”。“剡木为楫”者,楫必须纤长,理当剡削,故曰“剡木”也。“取诸涣”者,涣,散也。涣卦之义,取乘理以散动也。舟楫以乘水以载运,故取诸涣也。
  服牛乘马,引重致远,以利天下,盖取诸随。随,随宜也。服牛乘马,随物所之,各得其宜也。
  [疏]正义曰:此九事之第三也。随者谓随时之所宜也,今服用其牛,乘驾其马,服牛以引重,乘马以致远,是以人之所用,各得其宜,故取诸“随”也。
  重门击柝,以待暴客,盖取诸豫。取其豫备。
  [疏]正义曰:此九事之第四也。豫者取其豫有防备,韩氏以此九事,皆以卦名而为义者。特以此象文,取备豫之义,其事相合。故其馀八事,皆以卦名解义,量为此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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