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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大名捕震关东》作者 温瑞安

_13 温瑞安(马来西亚)
  可是他在疾退中兀然急止、但袭邪也在追击中蓦然陡儿。
  一前一后。
  面对。
  面对面。
  对决。
  距离仍三尺。
  袭邪仍手按剑锷。
  剑末出鞘。
  猛禽十指在黑暗中绽放迫人的惨绿。
  死亡的碧。
  杀气迫人。
  院子里,原有鸟族栖息,而今,可能因杀气忽然弥漫以致满院子的乌,都欲振翅高飞。
  可是却飞不起。
  因为杀气委实太大了。
  ——杀气大,压力也大。
  尽管两人都只立着,还未动手。
  但小鸟都飞不起。
  飞起的也落了下来。
  空气绷得太紧。
  空气凝聚:
  杀气;
  寒霜。
  黑夜里凌发着邪气与死味。
  十、受惊小鸟冲天飞
  第一次交手,是在九鼎厅中。
  猛禽避过了一击。
  惊魂未定。
  第二次对峙,是在院子里。
  ——那是一个给堂里子弟称力“鹿死谁守苑”的地方。
  猛禽犹有余悸。
  但更有余勇。
  他是感到振奋。
  ——他好久没遇上那么强大的对手了!
  何况,敌手愈是可怕,他愈是奋亢。
  所以他要反击。
  他正要张牙舞爪作出力搏之际,对方己拔剑。
  剑身是黑色的。
  剑似已与黑夜融为一体。
  但剑只拔了一半,还未抽出来,猛禽已作了猛烈的攻市。
  极其猛烈的揉击。
  他一定要击倒这眼前大敌。
  ——他不能再让对方占上风。
  因为对方的剑法太倏忽莫测了:再这样下去,他只有挨打的分。
  他一定要趁自己还有遇强愈强的悍勇之际,先行反扑,至少先挫一挫对方锐气再说。
  ——对方锐气不挫,他自己可要饱受挫折了。
  这口气,是兵家必争之势气,绝对输不得、失不得的。
  ——迁袭邪拔出了剑,情势可就更凶险了!
  所以他一气呵成的使出了“青山疑”九爪大法!
  这一招一旦施展,形势会如何?
  不知道。
  原因有二:
  一,他已经有三年半之久,没用过这一招对敌,而在三年半之前,他用这一招,不但杀过连朱月明都认为他绝对杀不了的敌人,就连他自己也以为必败无疑的一役,也一样臻了功,粉碎了敌人的斗志,并毁了敌手的颈首!而这三年半来,他仍对这招勤练不懈,精益求精,这招威力更加大进,但进到什么境界,连他自己也未得悉。
  二、他还没使出这一招——
  因为“剑风”已至!
  问题是。
  “剑风”怎会说来就来!?
  ——剑不是仍泰半在鞘里吗?
  可是,“剑风”,确实是要来就来了!
  黑漆里,一剑已然刺到!
  剑风如枪?
  好个刘猛禽,翻身鹊起,躲过一剑。
  “刷”地一声,他身后有一道急影掠起,冲天而去。
  ——那是一只受惊小鸟,终于突破了在黑夜苍弯里交织密布的无形压力,冲天而起。
  鸟在半空。
  猛禽人也在半空。
  他已躲过第二剑。
  然而他还未反攻——
  ——他不是不反击,而是反击不及!袭邪的奇袭,实在是太邪了!
  就在他人在半空的时候,袭邪己然拔剑!
  其正的拔出了剑!
  剑黑如夜。
  比夜更黑。
  更厉。
  更今人畏怖。
  ——而他就在这令人畏惊惊怖的煞气中,逼出了他杀气腾腾的第一剑。
  剑攻猛禽!
  猛禽人将落未落。
  他力已将尽。
  前力已消。
  余力未至。
  ——形势十分凶险!
  世上有些事物,十分珍贵,非要付出异常的痛楚,不可获得。
  有一种蛇,叫“钻喉锋”,你得要用动物(例如鸡、兔、羊)给他咬着了,再用力扳转给它尖牙咬着的地方,才会逼出它真正的毒力来。那时,你就可以把蛇咬过的那块肉活生生的切下来,加药草焦熬成计,按时服食少量,听说就可根冶哮喘。
  可是那给它咬着的动物可惨了。
  而“钻喉锋”的尖齿也决不能保。
  蚌也一佯。因为有沙子钻人壳内、使它痛苦,才分泌出粘液,把沙子紧紧裹着融化,日久成珍珠。
  珍珠是可卖的,但却是用它的血与汗才能获得的。
  而采珠的人一旦撕开了它的壳取了珍珠,它也就活不了了。
  蛤蟆也一佯。听说东北这一带有一种蛤蟆,你把它手足一齐剁去,他才会因极痛苦而分泌出一种油膏,而这种油膏用以涂在肌肤,脸上,对皮肤嫩滑很有帮助,许多善良的少女都爱搽这个。
  可是没有手足的蛤蟆,却是在极苦痛时才分泌出这种润肤油膏的。
  如果它不会分泌这种膏汁,也许就不会有那么多同类给人剁成肉泥苦惨等死。
  听说有些人也一样。
  他们在危难时才能发挥潜能。
  ——甚至他们不知自己原来有那么大的力量,那么强的能力!
  猛禽不是。
  他自己都是知道的。
  他的绝招除了“青山依旧爪”之外,还有一种名震江湖的奇技:
  ——“几度夕阳鞭”!
  他手上无鞭。
  头却有。
  他是以发作鞭!
  好一条鞭!
  十一、力向前冲小鸟高飞
  剑已刺出!
  这一剑发出,黑天暗地里,决没有回寰闪躲余地。
  剑邪。
  ——招更邪。
  袭邪是斜着身斜拔剑,拔了邪剑也斜里发招。
  这一招递出,剑未至,邪意大盛侵袭人。
  但却给猛禽一鞭卷住。
  剑给一把黑发死死箍住。
  ——剑本来就是黑色,在黑反里只闻邪气看不见,但给猛禽那一把比用破了的扫帚还乱的发鞭卷往,一时间,便似凝结在黑夜的空气间。
  就在这时,忽听噗噗连声,那只自猛禽身后飞起的小鸟,大概在枝头梢稍一停之后,啾啾一声,再力向前冲。
  往上冲。
  高处冲。
  它飞向天空。
  黑暗的苍穹,也在此时,忽然变了颜色:
  云忽散。
  月华洒——
  花树弄清影。
  满树飞鸟齐振翅喧飞。
  就在这一刹间,袭邪竟收了剑。
  猛禽也收了鞭。
  鞭又回到了他的脑谷,成了一大把发尾。
  月照大地。
  两人依然在“鹿死谁守苑”对峙。
  但喧嚣叫骂声已然响起,火炬亮如白昼,人声就自绯红轩那一角传来:
  这时际,正是铁手找到了“飘红小记”,发现了小红尸体,却给“一言堂”弟子包围情骂为凶手的关头。
  铁手正听得兴味盎然。
  这时候月己偏四,他们正在一监院中,猛禽则沉侵在怿动的回忆里。
  听到这里,铁手不禁问:“——之后呢?”
  猛禽寥落的道:“他己收了剑,我己收了鞭,然后,我就走向你出事的地方,他既没有再出手、也不再阻拦。”
  铁手沉吟道:“或许,他只负责把守‘九鼎厅’、‘六顶楼’等重地。你既不硬闯,他便没有必要跟你动手了。”
  猛禽喃喃地道:“像他那样的敌手,如没有必要,我也下想再缠战下去——我来是为了达成任务,取我要取之物。而不是跟这种不当之人拼个玉石俱焚在不当之时、不当之地的。”
  铁手微笑道:“也许,他也发现拼不过你,这才鸣金收兵,点到为止,退回去了。”
  猛禽甩了甩发尾,肯定的道:“不是的。”
  铁手试探地道:”至少,你们也打了个平手,谁也没占着了对方的便宜,可不是吗?”
  猛禽仍固执地道:“不是的。我以发卷往他的剑,我的颈筋已为他剑锋邪气所伤。”
  铁手安慰他道:“但袭邪的右腕也转动不灵——要不然。正如你所言,他未必会计我借得了剑去……不过,你真的没有为他剑锋所伤吗?”
  猛禽几近顽固他说:“不是的。动手时,在我身后的小鸟,至少有一只能冲天飞起,但他所处的地方,连一只乌也突破不了他的杀气无形网——这样说,我仍是输了一筹。我的颈筋确是为他剑气所侵,但他的剑仍挣不脱我的‘发鞭’!”
  铁手听了,不禁由衷起了敬意,“你大可不必告诉我这个。我不在现场,根本不会知道谁赢谁输。”
  猛禽以乎有点消沉地道:“我告诉你,是因为要你知道:‘一台堂’里诡秘莫测,‘神枪会’中更卧虎藏龙、一个袭邪已不易应付,所以我务必要与你联手——而你上必须要跟我联手。”
  铁手笑道:”我们现在已不是联结在一起了吗?我们仍是一齐来办案的呀!”
  猛禽也微微的笑开了:“如果你真有诚意,那就先得还我一个情再说。”
  铁手迄此已听他提了两次“欠情”的事,他知道对方是认真的。
  所以他也认真的问:“好,你说,我怎么还你一个情。”
  猛禽直言不讳:“我要看你怀中的那部册子,若不是我故意第一个让你转移视线,在‘绯红轩’里失神落魄的去看摇红姑娘的肖像,吸引住大家,你岂能顺利的将小红示意要塞给你的字条拿到手?相信那纸儿自就是她通知你在紫微树下见面的讯息。”
  铁手本侍要问:既然你来的时候“一言堂”的高手已对我展开包围指诬,你又怎来得及看见我藏起了“飘红小记”?
  不过,他回心一想,却没即时问出口,只说:“为什么你一定要看?这册子很重要吗?”
  “我认为这若是小红姑娘拼死要告诉你的秘密,而且也是摇红小姐出走前记录下来的秘本,它一定就是这案子的关键;”猛禽一清二楚三分明的说,“何况,她是跟‘一言堂’里昔日孙疆手上第一战将铁锈一道逃亡的,这里边必有隐情——我已毫不隐瞒的告诉你这许多重大情节,我只希望你还我这个情……”
  他望定铁手,一字一句的说。
  “让我看这册子的内容。”
  然后他还补充了一句:
  “我要知道内情。”
  铁手想了想,终于随手推开了“一监院”的房门,道:“进去看吧。”
  这时,冷月棱落,乌云尽去。
  明天将会是个好天气。
  猛禽随着铁手走人“一监院”的厢房里,他们就要一道儿看摇红弃之而遁。小红因之而殁的“飘红小记”。
  铁手在未翻开靡页之前,已隐隐感觉得到。
  这可能是一部记录最“至真至诚至痛至苦的爱”的册子。
  他也曾一度怀疑:自己该不该看?
  他也有迷茫:
  那仍在泰山上遇难的女子,而今还好吗?她在干什么?她在想什么?
  房里又点亮了灯。
  然而外边天色已微明。
  东方己渐显露一点红晕。
  带点妖气的红。
 
惨 绿
第一章 绝笔之风华
 
  一、梦热闹
  她的梦是热闹的。
  她梦见她种的花,她培植的草,她养的猫、狗和小鸟。她梦见微风在吹、叶子在颤、秋千在荡,她闻到他的气息。抬头还可以看见那两片翠羽一般振翅欲飞的眉毛,还有一双多情的眼,她梦见三伯、六叔,四婶、还有青霞表叔、青虎表哥对她的种种关爱、温情,溢于言表……她听到逍遥而深情的歌声,而且闻到甜糕、年糕和步步糕的腻味,她嗅到腊肉和腊梅混和的过年味道,她感觉到厨房灶上的锅烧开了。
  大家正要用哄的用唤的用各种呵护的方式让她出来吃团年饭……她好像还睡在柔软如天鹅绒羽的床褥上,为过分丰富的温馨而盈着泪,然而壁炉里的薪人就快要熄灭了,只剩下一点儿余烬,一丁点儿微红——
  红?不知小红现在怎样了?
  在睡梦中的摇红,忽然为这个想法而惊醒过来。
  这段日子以来,她常常都是这样一惊而醒,每次惊醒的理由都不同,甚至很多时候惊醒的地方都不一样,但每次都是同样的惊、而、醒。
  醒了更惊。
  帐前那一雄薪火,的确已快燃尽了,只剩一些微的余光,经强烈的山风一刮,呼勒勒地,又全红了一阵,尽管是儿支已快烧成炭精的木条,也绽发出像铁条给淬而打磨时的厉红来!
  这是山上,快接近黎明了吧,特别黑暗。
  很冷。
  风声很凄厉。
  摇红只觉一阵发寒,一阵凄凉。
  她不禁把衣衽拉高了一些,才发觉双手仍给布条紧绑着,很不方便。
  这儿没有柔软的床褥。
  这儿没有花香没有鸟语。
  这儿没有她熟悉的人和事。
  她已好久没吃过热腾腾的食物,她甚至已两天没有进食过了。
  这几没有那一对飞扬的眉毛,多情的眼。
  他是不在的。
  唯一残存的,也许只是,她在梦中因感动而遗留在颊边的泪痕。
  那是梦。
  梦热闹。
  现在醒了
  醒后凄然。
  这是座古老而寂寞的山上。
  这是一个荒山之夜,除了冷和风声,就只有恐惧和流亡。
  这些天来,在山上逃亡,给她唯一的记忆,除了是千辛万苦,还是万苦干辛,以致就是九死一生。一生九死,其余,就是荒凉、凄凉以及哀凉。
  唯一美的,那就是日出日落,这儿的旭阳和夕阳,都同样滚圆、滚红、滚得发亮。
  甚至比这狂风中的余烬更金更亮。
  她看残焰,就难免也看见睡在残薪旁的那个“人”。
  不,那不能算是个人。
  那是头洪荒残存下来的兽。
  不,不;这也不能算是头兽。
  因为他完全是人的形体,但全身千疮百孔破破烂烂,他没有一块肌肉不溃腐着,没有一个器官不走样。就算是一条巨晰亦比他体面,一只蟾蜍也比他完整,他全身脓疮,肌骨断裂,瘫在那儿.发出狮子与狼交尾时的鼾声,通体像给豺狼咬破了的胆汁铺满。他尽管是睡着的,但齿缝仍发出啃啮骨路的磨嘶声,一只右眼仍睁大着,却几乎完全翻白,只剩下一点暗红,像里面居然有一小块红宝石,很妖的红着。
  摇红看看“它”.她就是跟“这东西”上了山,渡过了这些天。
  天。
  她忽然悄然欲泣。
  很无助。
  欲崩溃。
  而且完全无依。
  绝望的无依。
  二、扬眉剑出鞘
  一灯如亘。
  窗外夜色将明未明,仿佛出的那一边有人吐了一口血,在适当的时候会一跃而成为一颗圆心。
  铁手和猛禽在看“飘红小记”。
  “飘红小记”装订成一册,但里边却分成三集,显然是分二个不同的时期记下来的。
  铁游夏和刘猛禽当然先按照秩序,看第一集。这第一集首页写下了“晓红”二字,大概在记下里边内容时的心情,也像破晓时分那样的红一般的喜不自胜、锐不可当吧?
  “晓红”黑字体绢秀,勾勒问自具一股英气,而逗撇间又流露出一股娇憨的媚意,有些句子,闪烁着惊艳般的才情;有的想法,交织着无法按捺的才气。有时像一首歌,有的像一句诗,像一记绝笔,透露着风华与风情。
  虽然这些到了第二集“乱红”后,已全变成了风霜与沧桑。
  猛禽和铁手在这迫促的时间里,当然无法一一详读“飘红小记”,他们当然也不及一一抄誊“晓红篇”的内容,琐记,可是,当铁手神捕与黑夜鬼捕读罢此集,掩卷冥思,不胜追回之时,心中所出现札记里的情和物,人和事,不仅是浮光掠影,也是永志难忘的。
  在“飘红小记”首篇“晓红”里,摇红姑娘大致上是这样记下了她那扬眉的岁月。惨绿的遭际:
  她有一个十分愉快的童年和相当愉快的少年。
  那时候,她母亲依然在生。摇红的娘是“山东神枪会”孙家外系“安乐堂”堂主公孙自食的掌上明珠:公孙小娘。
  公孙小娘貌美如花,不但在武林中是出名的美女,在江湖上受到年青侠客,名士的爱慕与追求,连”神枪会”里各堂子弟,高手,也有不少人拜倒在公孙小娘的石榴裙下。
  公孙小娘不但人美,人心也好,广结人缘,门里门外,大家都疼爱她。她还得到乃父”
  一柱擎天”公孙自食的真传,轻功极佳,还精通“弹指听声,听音辨穴,金钗索命、银针度活”四大诀法,不但能文,而且能武,非但贤慧,又有侠裂义气,正是人人称羡最后,因为“神枪会”中主事一切的“一贯堂”堂中三大堂主之一的公孙落寞大力撮合之故,公孙小娘终于下嫁“一言堂”中出类拔萃但比她年长许多的战士:孙疆。
  公办小娘与孙疆共结鸳盟之后,孙疆事业,更是蒸蒸日上,不久,原来主持“一言堂”
  的总堂主“三刀六洞,一枪七杀”孙自烬,在歼灭“乌有帮”吴氏兄弟十八骑一役中,为“四分半坛”陈氏昆仲伏袭,回返总堂,饮恨而殁。孙疆迅速摆升为“一言堂”总堂主,因其过人威望,以及出手声势,江湖上已多称他为“山君”而不名。
  孙疆因得公孙小娘及所需的“安乐堂”资源供应,源源不绝,加上孙氏夫妇,对外持内,都头头是道,“一言堂”及“山君”声名,更是不胫而走,扶摇直上,而且权力和影响力也愈来愈大。
  这时际,摇红便出生了。
  摇红出世之前,好像还有一个哥哥,叫做孙兵,但才诞生不久便天折了。为此,孙疆夫妇都待摇红为至宝。
  那时候,孙疆的性情并未变得像后来的暴戾和嗜杀,对妻女呵护备至,一家人过得十分和睦思爱。
  ——对于摇红本身成长以前,尤其是在她懂事之前的事迹,在“手记”里只是略作记述,并不详尽,那是因为她年纪还小.就算是父母结合时候的种种事迹,她也多是从风闻中听说的。
  不过,关于这段“一言堂”与“安乐堂”的传说与软闻,年纪较长的铁手和猛禽,都不陌生,耳熟能详。
  的确,直至她未及以弃前的一段少年岁月,她仍是在十分幸福。充满关爱的气氛下渡过。
  公孙小娘多携同她到“娘家”渡过。外公对她,疼宠有加,而且“安乐堂”资源丰富,亲系众多,谁都对这位冰雪聪明而又有闭月羞花之容的小女孩,疼惜呵护,使她纯真的童稚,惨绿的少年岁月,过得十分丰富,温馨而多采多姿。
  那时候,孙家嫡系和外系的人常聚于一堂,包括长孙。公孙、仲孙的亲友,多在“安乐堂”欢聚,——安乐堂,真可谓是东北武林中一块“安居乐业”之天堂。
  对于孙摇红,在“安乐堂”的岁月,都是平安,快乐的。那儿有疼她的亲人、长辈,同伴,丫鬟、家丁,一家子乐也融融。
  在夏天,他们在荷塘捉青蛙,在草坪放风筝,四婶静静地给她吃的莲子冰糖,青虎表哥偷偷塞给她的泥塑娃娃在许多仲夏之夜,摇着扇听大人们真的和假的故事,不觉神往……大家都特别疼她。
  在冬天,有一年下了一场瑞雪,梅花都在一夜间吐艳,万树千技挂满了冰花,青霞表叔特别送了给她一座刻着她生肖的冰雕,六叔私下买了件连帽金红碎花滚绒袄给她过年……那一年,爆竹欢天,一地的白雪点缀了破碎的红喜。——谁都喜欢这善解人意,俏丽可人而又擅吹笙编曲的小女孩。
  她喜欢替庭园里的花花树树取名字,连猫猫狗狗也不放过。
  她如果喜欢一颗果子,眼看它长大了,成熟了,她也不舍得吃,当它是活的,有生命的,别人吃了它她也会为它哭。
  有次她骗一向十分疼爱她的“奶娘”何大妈,梨子因为受了她情之所钟,还“展出”了她的名字来。何大妈对她的活初不以意,不料往梨树下一站,霍然真的看到梨子的黄绿相间处,真的呈现了个“红”字。
  可把她唬得不敢再吃梨,甚至连水果都不敢吃了。
  后来还是“十二叔”孙巨阳为何大妈开解:说那“红”字想必是摇红姑娘拿纸儿写了先贴上去的,梨经久日晒雨淋,日渐成熟,撕去纸儿,那“红”字自然就呈现不同色泽,仿似与生俱来一般。
  博学多闻,机智过人的孙十二叔这一说,才释了何大妈之疑。
  那些日子里,摇红爱笑爱闹,与手帕交公孙邀红乘舟采荷,临风钓雪,朝阳喂雀,夕照吹签,日子不知过得多写意,
  后来她年纪稍长,家里亦有些了些转变。
  那当然是不愉快的递变。
  但不快之变迁却来自快意平生的男子。
  因为“安乐堂”里,出现了两个非常出色的人物,两人都很年轻,两人都很不凡。
  一个叫孙青霞。
  一个叫公孙扬眉。
  孙青霞那时候大约二十余岁,原本是神枪会里“拿威堂”的后起之秀,但他好像是因为不喜欢“拿威堂”的杀伐过重,故向负责决策的“一贯堂”提出内调至“安乐堂”;这可能也因他一向对堂主公孙自食为人仰仪之故。
  这人非常与众不同。山东孙家的人都以枪法成名,他偏练出绝世的剑法,独创一格,一路进攻,绝少防守,名为“一直剑”。
  他的剑法就像是流出来的,而不似是刺出来的。他的动作也似是流出来的,而不是做出来的。
  连她的娘亲也忍不住如此赞他的轻功:“看到他那么美妙的身法,还以为自己是残废的。”
  可是孙青霞对她娘亲更是心仪。
  他曾对孙巨阳孙十二步盛赞过公孙小娘:
  “那么高雅曼妙的气质,谁也模仿不来,跟她站在一起,好像自己是从地底里长出来的,一身是泥。”
  当时,孙青霞在武林中已很有名。
  他的武功很好,击败强敌无算。
  当然,也树敌无数。
  他出名除了因为战绩,也因为他风流之故。
  凡他过处,都留下薄幸之名。
  到处留情。
  但他的情也似风过不留痕。
  由于他过于不同凡响,曲高和寡,又有拈花惹草浪子之名,且出手又过于凌厉利辣,决不纵敌,也不姑息养好,故他的宿敌,甚至同门都背里称之为“淫情剑魔”。
  他不管。
  也不理。
  他才不在乎这个。
  他自觉没有对不起人,就不管人家怎么想。
  ——仿佛只要他喜欢你,看得起你,你叫他“王八蛋”他也没关系,如果他不喜欢你.憎恶你,就算你向他趴地叩头大叫“大爷”、“大侠”,他也一剑要你的命!
  他就是这种人。
  摇红的娘也很欣喜孙青霞。
  有次她听娘亲跟十二叔孙巨阳说过:“只有这样卓尔不凡的人,才能光大咱们‘山东神枪会孙家’的门楣。”
  另一个人,可比孙青霞更年少。
  那时候,他完全是名符其实鲜衣怒马、快意恩仇的惨绿少年:
  他是公孙扬眉!
  公孙扬眉是六叔公孙余酩的儿子。
  独子。
  他跟孙摇红一样,都是集万千宠爱在一身的“神枪会”新锐。
  公孙扬眉是个爱扬眉的少年。
  他的眉很漂亮,像两片黑色的羽毛。他深受孙青霞影响,舍枪法而练剑法为主,而且,很早就在“神枪会”群杰中脱颖而出,他自创一套“扬眉剑法”,未到二十岁已转战东北,博得声名,还三人京师,不胜无归,不但早已扬了眉,还成了名。
  那可正是英雄年少们“扬眉剑出鞘”之时刻。
  可是,这两个男人,日后对“神枪会”(尤其“安乐堂”与“一言堂”)影响甚矩,对孙摇红母女的一生,影响更大!
  三、娥眉赋入画
  公孙扬眉在他惨绿少年时,已扬眉吐气,在武林中争了一席之地。
  如果说孙青霞原是“神枪会”中“拿威堂”的英雄,那么,公孙扬眉摆明了就是“安乐堂”的侠少。
  两人都飞扬侠烈。
  两人都教人触目。
  两人年纪大约相差十岁,但在一次比斗后(没有人能得悉那一场比拼的结果)两人更是惺惺相惜,相互推重。
  且相交莫逆。
  不过,孙摇红认识公孙扬眉,却不是先见面,而是透过画。
  她先欣赏的不是公孙扬眉的人,而是他的画。
  她从手帕交公孙邀红那儿看到了好些画。
  有的是山水。
  (怎么画山水也也画得那么激情,而且有志气!)
  有的是花木。
  (怎么画花花草草,也绘得那么有感情,而且还注入了深情!?”)
  有的是仕女图。
  孙摇红最欣赏的是他画的女子:
  (怎么这么像我!)
  (他见过我呜!?)
  (他是谁呢?)
  摇红这样欣赏着画,发现每一张仕女图的女子,的确都很像是她,不觉脸颊也微微烧烫起来了。
  连何大妈、孙十二叔,邀红、小红……都觉得他画得像她。
  “一颦一笑简直都是一模一样嘛!”
  他们都这样说。
  当她得悉画者年纪还只跟她仿佛的时候,一颗芳心,还抨碰抨碰的跳如鹿撞,以致小红,邀红调笑着说要介绍画者与她相识的时候,她因为羞怯,和一种莫名的亲近,还有不知原由但有点像近乡情更怯的俱意,而断然拒绝了。
  虽然拒绝了之后很后悔。
  不过的,有缘的,终究还是会有缘的。
  ——虽然有缘不一定就有分,有结果。
  公孙扬眉画那些画的时候,也一早听说过家族里有一位那么标致的美人儿。
  可是他从来就没有见过她。
  也不恃别渴望见她。
  他只是寂寞。
  他才华洋溢,但早熟令他提早寂寞。他打马扬鞭,迎面扑来的不只是风,还有寂寞。他看长河落日圆,那是个圆而红的寂寞。他望大漠孤烟直,那是条直而长的寂寞,他长街械斗,浴血苦战,取得胜利,还有附带的伤。痛和寂寞,他纵横转战,险胜大敌,斩杀强仇,赢回来的是荣誉,拥戴和寂寞。
  他画画,其实画的不是山水,不是花草,不是美女,而是寂寞。
  他弹指听声,听到的是寂寞。
  他养了头小狗,好像收养的是寂寞。
  他的才情好像是用寂寞写成的。
  剑法也是。
  寂寞。
  寂。寞。
  寂寞。
  寂
  寞。
  而且孤绝。
  那时仍十分年少飞扬的他,却是怕真的去爱。
  他觉得深爱很容易便会毁掉一个人,甚至要比恨来得更具杀伤力。
  爱是要付出自己。
  所以容易轻易输掉自己。
  ——爱得大苦,不爱也罢。
  是以他怕爱。
  他刻意逃避去爱。
  直至他遇上了摇红。
  听到了她的笙。
  她的心曲。
  那天黄昏,目送归鸿,晚霞满天,残晖依依,穿过画楼西。
  她在“安乐堂”的后花园“潇湘馆”,忽然感触万千,于是吹起里来,那是一曲“乱红”:乱红飞过于秋去,落花人独立,微雨燕双飞。
  他听到了一种悠悠扬扬的乐声。
  他还完全体会到那音乐里的寂寞。
  他在夕照里闻笙。
  怔住。
  他忽然觉得好伤心。
  痴了。
  他找到了她。
  见到了她。
  震住。
  ——他这一辈子,不是为了见她而来的吗?
  这个六生三世的约会,怎么自己几乎忘了,差点就错过了呢?
  如果就这样错过了,自己就白来人间这一趟了。
  公孙扬眉遇上了她,才知道什么叫做害怕。他以前在剧战中不会害怕.在激斗中不曾害怕,在生死关头忘了害怕,然而当他遇上了摇红,他终于知道了什么叫做害怕。
  他害怕自己不够英俊好看,摇红会看不上他。他害怕自己太粗鲁无文,唐突佳人。他害怕自己今天没闻笙而觅,那么一场邂逅就成了永世的撼恨。他害怕自己会早死,因而不能和她长相厮守。他害怕自己失去记忆,以致不能力她长相思。他害怕自己害怕成真。他害怕害病。他害怕害怕。他怕……
  他怕失去了她,
  其实他根本不必担心。
  因为她一看见他来,就知道是他了。
  他来了。
  是他来了。
  她知道她这一辈要等的,应等的,以及唯一等的人,终于出现了。
  她喜欢他神情间所流露的傲气,仿佛,每一举一动,都足以掩盖了星星和月亮的柔辉,每一举手,一投足,都说明了。
  月亮太老了,她的光华已照不清他们的脸。
  星星太软弱,她们自己也看不清前面的路向。
  可是他只对她专注。
  对她深情。
  她迷上他说话时的语气,好像这么一句:“读书和学习加上期待将来,就是系住现在自由自在的过活之绊脚石。”要是由别人来说,那不知多无知和无礼。
  但在他说来,却只是霸气和爽气。
  还有诚意。
  直至他们在一起,已经分不清谁是谁,也分不开的时候,他才知道,原来她是孙摇红;她才晓得,原来他就是公孙扬眉。
  但那时候他们已下定决心,各自准备用他们分别是十八及二十年来的生命交杰养精蓄锐的力量来轰轰烈烈爱一场,并且用心应付和承担这件事的一切后果。
  到这时候,她才知道画画的是他。
  原来用剑的手,也可以画出这样的画的。
  她为他吹笙。
  他爱听。
  爱得像在感受一个凄凉好梦。
  他为她画画。
  他画她。
  她在潇湘馆里低垂娥眉低吟赋,他就为她描,为她绘,为她画出千种气质百种风情,金风细细,叶叶梧桐聚,花红如火,乱飞如血,她把一种千呼万唤更与何人说的。千言万语的无声,会注入画笔里。
  画成。
  人人说像,叹为观止。本来大家对这对“金童玉女”,自是人人称羡;对他们的恩爱,更不羡鸳鸯。
  可是她独认为不像。
  因为再像,很像,更像她的女子,在他未见过她时,未见过她前,都已经画出来了,写出来了,以致他见到她之后,所画的女子,反而变得遥远了,不真实了。
  唯一像的反而是气质。
  以及那一种不可言说的风情。
  四、潇湘画里的女子
  读:‘飘红小记”到这一段落的时候,铁手忽然想起在“飞红居”壁上的画:
  那湘画里的女子。
  ——那女子的笑靥是灿丽的,眼色却是寂寞的。
  她的衣袂像水波一般流动,一动是一种风姿,千动是千种风姿,谁都可以情估得出,画者对画中女子心中有万种牵置,都为伊之一蟹一笑而牵动。
  他为她而牵痛。
  纤痛。
  可是她的倩影仍流露出让人无法释怀的孤寂,像孤独了百年,寂寞了千年,如果画中女子的美是永恒的,那么说,她的孤寂也一样不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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