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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全史分卷《远古暨三代史》

_14 史仲文 胡晓林 (现代)
  天子视学那天的清晨,先击鼓以集合大众,众至然后天子至,先行设奠祭先圣先师之礼。视察时天子在旁观礼,意在检阅。祭祀完毕,由学官向天子复命。视学中,要进行比射,考查教练者的教学成绩。金文中也记载有周天子亲自同学官中的“小子”等射于辟雍大池,教练如很称职,周天子赏给礼物(如刀鞘等物)。西周时诸侯每年都要选送武士给周天子,周天子即命令在学官中考试射艺,考试合格者才有资格参加祭祀活动,不合格的则不准参加祭祀活动,因为祭祀是权力和地位的象征。周天子对选送合格的诸侯,增赐封地,表示赞赏。对多次选送不合格的诸侯,则削减封地,表示惩罚。大学生临毕业时,学官把不听教诲的学生报告给周天子,周天子即命令三公、九卿、大夫、元士等各级官员都到辟雍,对这些学生进行训诫。如无效果,周天子再亲自去学宫视察,再不改变,周天子即命令这些学生停止“食乐”三天(即进餐时的音乐),以表示其问题严重,然后把他们遣逐到远方,终身不齿,即终身不再录用他们。
  在视学的第二天,照例要举行隆重的养老礼:先设下三老、五更及群老的席位,周天子还要亲自省视所备的酒醴、肴馔和用具,然后奏乐,迎接老人们入席,并歌唱“清庙”之诗。席间,恭敬地请求老人们讲述“父子、君臣、长幼之道”,这即是“乞言”、“合语”之礼。还表演“大武”乐舞,以教育全体学生尊老敬德,使他们懂得上下等级关系和礼节。这种视学与养老制度相结合,一方面表示西周社会有“尊年敬德”的传统美德,另一方面又为借“乞言修治”来推行孝悌之道以维系社会秩序,并使青年学生在无形之中得到潜移默化。这些耆老,既是齿德俱尊,社会生活和文化经验又极丰富,把他们养在学校里,对于启迪后进和传播文化,都是具有重要作用的。周天子把视学与养老仪式搞得如此隆重庄严、雍容肃穆,其目的旨在教育贵族子弟。《礼记?乐记》讲周天子在大学宴请“三老五更”的耆老时说:“天子袒而割牲,执酱而馈,执爵而酿,冕而总干,所以教诸侯之弟也。”郑玄在《礼记?文王世子》注文中说:“天子以父兄养之,示天子之孝悌也。”这都说明西周的视学与养老制度是对贵族子弟进行教育并树立社会风尚、巩固统治、稳定社会秩序的一种重要形式,这对后代有重要影响。如汉代为尊老敬长,还由朝廷赐给“王杖”,即一种顶端刻有斑鸠形状的特殊手杖。持“王杖”的老人享受特殊的尊敬和优待。如有人敢于侮辱,视为蔑视皇上而治罪。从此尊老敬长成为中国的良好风俗传统。
  4.家庭教育与女子教育
  《礼记?内则》记载了西周贵族家庭教育的逐步要求:
  “子能食食,教以右手;能言,男唯女俞。男鞶革,女鞶丝。六年,教之数与方名。七年,男女不同席,不共食。八年,出入门户及即席饮食,必后长者,始教之让。九年,教之数日。”
  从这段记载可以看出,西周对家庭教育甚为重视。在家庭中,从小就进行基本的生活技能和习惯的教育,凡幼儿生出后至能够自己饮食时,先教以使用右手,能够讲话时,必教以应诺的迟速,而男孩所用的大带必为皮革所制,女孩则必为丝所制。到了六岁的时候,则教他们以简单数字与东南西北方位的各称。到七岁时就要男女不同席不共食,以示区别。八岁则出入门户及即席饮食,必后于长者,开始教以进退辞让的礼节。九岁时则教以一月中的日数和朔望(初一、十五)。总之,家庭教育旨在给幼儿教以初步的礼仪规则,如尊敬长辈的礼节,以及确立初级的数的观念、方位观念和时间观念等等。
  西周社会在男尊女卑思想支配下,女子没有什么地位,更没有受学校教育的机会。西周社会女子与男子界限极严,所谓“男不言内,女不言外”,男女不相授受,男治外事,女理内事,从七岁开始进行男女有别的教育,男女儿童的教育开始分途。女子受女德的教育,为将来成为贤妻良母作准备,其教育局限在家庭之内,相对地被轻视。《礼记?内则》曰:
  “女子十年不出,姆教婉娩听从,执麻枲,治丝茧,织纴组紃,学女事以共衣服。观于祭祀,纳酒浆笾豆菹醢,礼相助奠。十有五年而笄,二十而嫁。”
  西周时女子十岁以后,以不出闺门为原则,不得已而出门时,必须以头巾蒙蔽其面。教育和培养女子的德性,以顺从男子为主,故在受姆教的时候,就要教以“婉娩听从”。他们所学习的是“女事”:烹饪、缝纫、编结、丝麻以及家庭中日常琐事。女子受这种教育,既不送入学校,又不出就外傅,只是由她们的长辈或贵族家庭中保姆日常训导她们以“妇德”、“妇容”、“妇言”、“妇功”四项。所谓礼、乐、书、数之教,女子无分,至“治学”、“从政”,更非女子所能有的权利。至“十五岁而笄,二十而嫁”。出嫁之后又专以服侍公婆及做家中琐事。到了祭祀大典,女子只能以佐理的姿态出现,而不能直接参与,如准备祭祀用的供品:酒浆、醃菜、肉酱等等。重男轻女的思想使女子终身束缚于旧礼教中,从事家庭琐屑工作,而不能参加生产劳动和政治活动。“女子无才便是德”,这种封建思想的流传,影响了中国社会达三千多年之久,实自西周开其端。总之,西周的女子教育,可说毫不重视,仅在家庭里受些封建道德和家事的训练,使她们成为“贤母良妻”。这是西周时代重男轻女的恶习造成的。
  (三)西周学校的教师与教学内容
  1.西周学校的教师
  西周的教育制度是政教不分、官师合一的。学校的教师都由官吏兼任,官即是师,师即是官。师者必为官或退仕。这种教育制度是从原始社会长老制度演变、发展而来的,是刚刚产生不久的学校教育尚未彻底从社会生活的“母体”中独立出来的表现。在原始社会末期,氏族酋长与氏族联盟的领袖除负责宗教与本氏族内部事务外,还有训导保护本氏族成员的责任,故有师长或师保之称。
  ①  《先秦史》,上海古籍出版社 1982 年版,第 386 页。
  西周学校教育中的官师不分,首先表现为国之重臣太师、太保、太傅,同时也是帝王之师。吕思勉先生把他们称做太学中之三老①。西周宫廷之中的太师、太保、太傅,既是国君的辅宰,又是国君的老师。如《大戴礼记?保傅》说:
  “昔者周成王幼,在襁褓之中,召公为太保,周公为太傅,太公为太师。保,保其身体;傅,傅之德义;师,道之教训。此三公之职也。于是为置三少,皆上大夫也。曰少保、少傅、少师,是与太子燕者也。”
  太师,导之教训;太傅,傅其德义;太保,保其身体。三公既有分工,又紧密合作。三少是三公的助手,同太子居处出入在一起,三少协助三公共同辅佐天子,教喻太子。后来西周官制逐渐分化,师保便成为太子导师的专称,执政的辅宰之臣则别以卿士名之。从职官的分化,也可说明最初的师保是官师合一的职事。
  西周的国学、乡学和宫廷教育的情况基本相同,也是亦官亦师。国学由大司乐(大乐正)主持,他是国家的礼官,负责宗教祭祀与国家典礼之事。大司乐下面还有许多官员分掌其职。据《礼记?文王世子》载,除大乐正外,还有小乐正、大胥、小胥、大司成、龠师、龠师丞、太傅、少傅、师氏、保氏等等,《周礼?春官》也有类似记载。他们既是国家的正式官员,又是国学的教师,承担国家的教育与教学工作。他们大都为国家礼官之属,只是师氏、保氏为国家司徒之属兼主王室的武备。“师”最初是军官的称号,“师氏”指的是高级军官,“大师”是比“师氏”更高级的军官。西周时担任国君警卫队长的师氏、保氏,除了负责警卫、随从、军旅等大事之外,还兼管贵族子弟的教育工作。后来“师”就转为教育者的称呼,所以“教师”的名称,实起源于军官。
  至于乡学的教师,也都由国家及地方各级行政官员兼任,由大司徒主持。据《周礼?地官》载,除大司徒外,还有乡师、乡大夫、州长、党正等等,他们都是地方乡学的主持者和教师。还有致仕(退休)的大夫与士,也直接担任乡学的教师,称之为“父师”、“少师”。如《尚书大传》卷五《略说》所载:“大夫、士七十而致仕,老于乡里,大夫为父师,士为少师。”
  综上所述,国学与乡学绝大部分学官都是国家现任的职官,只有一小部分是退休的官员担任,总体的情况是“官师合一”。现将西周国学与乡学官师合一的情况列表如下①:
  ①  毛礼锐、沈灌群主编:《中国教育通史》第一卷,山东教育出版社 1985 年版,第 84 页。
  
  2.西周学校的教学内容
  西周国学的教育对象为贵族子弟,所以把诗、书、礼、乐列为四教,作为教育内容的重心。《礼记?王制》所谓:“春秋教以礼乐,冬夏教以诗书。”但由于西周社会政治、经济日益发展,文化生活日益丰富,因此教育的内容与范围也日趋扩大,并逐渐涉及多方面。据《周礼》所载,除大司乐教国子以“乐德”、“乐语”、“乐舞”之外,还有“师氏以三德教国子:一曰至德以为道本;二曰敏德以为行本;三曰孝德以知逆恶。教三行:一曰孝行以亲父母;二曰友行以尊贤良;三曰顺行以事师长”。又“保氏养国子以道,乃教之六艺:一曰五礼,二曰六乐,三曰五射,四曰五驭,五曰六书,六曰九数。乃教之六仪:一曰祭祀之容,二曰宾客之容,三曰朝廷之容,四曰丧纪之容,五曰军旅之容,六曰车马之容。”①
  ①  《周礼?地官》。
  综上所述,可见西周国学的教学内容,包括德、行、艺、仪等四个方面,而以礼、乐、射、御、书、数等六艺为基本内容。在大学以诗、书、礼、乐为重点,在小学以书、数为重点。而射、御的学习,除了传授和培养有关的知识、技能外,还着重与礼、乐之教相配合。乡学的教育内容,没有国学所记的详密。据《礼记?王制》:“司徒修六礼以节民性,明七教以兴民德,齐八政以防淫,一道德以同俗。”所谓六礼,即“冠、婚、丧、祭、飨、相见”;所谓七教,即“父子、兄弟、夫妇、君臣、长幼、朋友、宾客”;所谓八政,即“饮食、衣服、事为、异别、度、量、数、制”等。又据《周礼?地官》:“大司徒以乡三物教万民:一曰六德,谓知、仁、圣、义、忠、和;二曰六行,谓孝、友、睦、姻、任、恤;三曰六艺,谓礼、乐、射、御、书、数。”在六艺之中,侧重礼乐,故特别提出要“以五礼防万民之伪而教之中,以六乐防万民之情而教之和”。乡学教育的主要内容为“乡三物”,即德、行、艺三事。较之国学则缺“六仪”一大类。从以上这些资料来看,足以证明西周学校的教育内容重视政治道德和明人伦方面②。
  (1)“礼”是政治伦理课
  “礼”包括了整个宗法等级世袭制度、道德规范和仪节。《左传?隐公十一年》:“礼者,经国家,定社稷,序人民,利后嗣者也。”《礼记?曲礼》:“夫礼者,所以定亲疏,决嫌疑,别同异,明是非也。”“道德仁义,非礼不成;教训正俗,非礼不备;班朝治军,莅官行法,非礼威严不行;祷祠祭祀,供给鬼神,非礼不诚不庄。”《左传?昭公五年》:“礼所以守其国,勿失政令,无失民者也。”这反映了“礼”的重要性,是立国的准绳,具有国家根本大法的性质,关系到国家的前途与命运,包含了从政治制度、经济、军事到社会生活一切方面的法律和道德规范,反映了西周宗法等级世袭制度的需要。
  “礼”是大学中最重要的课程。贵族子弟学会了“礼”,在政治活动、外交活动及道德生活中,行动才会合乎规范,站稳贵族的立场,显示贵族的尊严,有利于任官和治民。大学中所教的“礼”,则是贵族生活中所常见的“五礼”:吉礼、凶礼、宾礼、军礼、嘉礼。吉礼讲祭祀,以敬事邦国鬼神;凶礼讲丧葬凶荒,以救患分灾,哀悼死亡;宾礼讲朝会过从,使诸侯亲附;军礼讲兴师动众,以征讨不服;嘉礼讲宴饮婚冠等喜庆活动,以亲万民  ①。“五礼”共三十六目,皆邦国之重大典礼,贵族子弟要从政必须习知熟悉。不仅要知礼、行礼,在仪容方面还要遵照一定的要求和规定。保氏还负责教“六仪”:祭祀之容、宾客之容、朝廷之容、丧纪之容、军旅之容、车马之容。习礼仪不仅只讲礼典。而是要实学实习,反复练习。“礼”既是贵胄子弟修身之要,也是他们用世之具。所以说“礼”是政治伦理道德教育课。
  ②  参见顾树森《中国历代教育制度》,江苏人民出版社 1981 年版,第 31—32 页。
  ①  《周礼?大宗伯》。
  ①  《青铜时代》,人民出版社 1954 年版,第 187 页。
  ②“乐”是综合艺术课
  郭沫若先生曾说过:“中国旧时的所谓乐,它的内容包含得很广。音乐、诗歌、舞蹈,本是三位一体可不用说,绘画、雕镂、建筑等造型美术也被包含着,甚至于连仪仗、田猎、肴馔等都可以涵盖。所谓‘乐者,乐也’,凡是使人快乐,使人的感官可以得到享受的东西,都可以广泛地称之为‘乐’。”①《诗经?郑风?子矜》郑玄注:“古者教以诗乐,诵之、歌之、弦之、舞之。”表明其形式的多样化。西周大学由大司乐主持乐教,以乐德、乐语、乐舞教育贵族子弟。所谓乐德,包括中和(言出自心、不刚不柔)、祗庸(见神示敬、接事以礼)、孝友(孝顺父母、友爱兄弟)。所谓乐语,包括兴道(以物喻事、引古刺今)、讽诵(背熟文词、吟诵有韻)、言语(直叙己意、答人论难)。所谓乐舞,包括云门、大卷(黄帝乐)、大咸(尧乐)、大磬(舜乐)、大夏(禹乐)、大濩(汤乐)、大武(武王乐)等六代乐舞,也称为乐②。六代乐舞是“大舞”)乐师还教贵族子弟学习小舞:帗舞(手持五彩缯而舞,也有说是持彩色鸟羽而舞)、羽舞(手持鸟羽而舞,用以祭四方)、皇舞(持五彩羽以舞,用以祈雨)、旄舞(持牦牛尾以舞,用以祀辟雍,也用于燕乐)、干舞(持盾牌以舞,用以祭山川)、人舞(徒手挥袖而舞,用以祀星辰)。还有一种“象舞”,持竿而舞。舞又分文舞、武舞两类。手持籥(乐器)翟(鸟羽)而舞为文舞;手持干(盾牌)戚(斧钺)而舞为武舞。“云门”、“大章”、“大韶”、“大夏”属于文舞;“大濩”、“大武”属于武舞。这些乐舞用于不同的场合。其中“大武”是周代国乐,实际上是以周武王克殷为题材的大型歌舞剧。其曲调早已失传,而乐词基本上保存在《诗经?周颂》里,传说可能为周公所作。据《礼》记?乐记》记载,“大武”分为六部,每一部分称为一成。王国维有《周大武乐章考》一文①,阐述详细。现据这些记载和考证,综为一表,可以了解大武乐舞的概貌②。
  
  大武乐舞是西周大学教育的重要内容,贵族子弟都要学习。《礼记?内则》提到贵族子弟十三岁学乐,诵诗,舞“勺”;十五岁成童,舞“象”。《周礼?大司乐》提到“帅国子而舞”。西周王室对乐舞十分重视,据《周礼?春官》载,王室的乐舞机构中自大司乐以下,共有奏乐、唱歌、舞蹈及其他工作人员近一千五百人,可见其重视程度。
  西周大学教育中强调“礼”与“乐”的密切配合。《礼记?文王世子》曰:“凡三王教世子,必以礼乐。乐所以修内也,礼所以修外也。礼乐交错乎中,发形于外,是故其成也怿(音 yì异),恭敬而温文。”礼的作用在于约束人们的外部行为,具有一定的强制性;而乐则重在陶冶人们内心的情感,使本来具有一定强制性的礼变为能获得自我满足的内在精神需要。所以《礼记?乐记》说:“乐者,通伦理者也。”乐是通过美育、艺术教育来进行伦理道德教育的。《礼记?乐记》还说:“乐者为同,礼者为异;同则相亲,异则相敬。”乐教的主旨就在于增进贵族内部的团结,进而调和各阶级、各等级之间的矛盾。这种礼乐教育在西周社会处于向上发展的时期,确实对于改变社会习俗、稳定社会秩序、加强各诸侯国与王室之间的联系,起了巨大的作用。所以认为:“移风易俗,莫善于乐;安上治民,莫善于礼。”礼乐教育成为西周六艺教育的中心。
  ②  《周礼?大司乐》。
  ①  《观堂集林》卷二。
  ②  转引孙培青主编《中国教育史》,华东师大出版社 1992 年版,第 42 页。
  (3)“射”与“御”是军事训练课
  “射”指射箭,“御”指驾车。当时的战车是重兵器,一般来说每辆战车有甲士三人:左持弓,右持矛,中驾车,车马步卒 72 人跟着。武王伐殷,革车 300 辆,虎贲(勇士)3000 人,由于做了一些政治工作,很快就取得了灭殷的决定性胜利。可见战车在战争中地位的重要。但是要掌握战车的战术必须学好“射”、“御”这两种武艺。
  “射者,男子之事”,从出生之日开始就强调这件事。西周贵族生下男孩,门左就要挂弓,第三天就背着婴孩举行射的仪式,表示男子的责任是御四方、捍卫国家,出生后就要学射。到了入小学年龄,就要接受正规的训练,不能射的人,就不称男子之职。“射”在国学,乡学中都是重要的学科,都有一定的教练场所。教练有五种方式,相应有五项标准。据郑玄解释说:
  一曰“白矢”——穿透箭靶,露出箭头。重在训练开弓的臂力。
  二曰“参连”——第一箭射出之后,后三箭连发两中。重在训练发射的速度。
  三曰“剡(音 yǎn 眼)注”——矢入箭靶,羽颈高,箭头低。重在训练力猛锐,使箭能贯物而过。
  四曰“襄尺”——“襄”是谦让的意思。君臣同射,臣不得与君并立,须后退一尺,重在训练谦让之品德。
  五曰“井仪”——连射四箭皆中靶并成“井”字形状。重在训练箭法之准确。
  《礼记?射义》说:“古者天子之制,诸侯岁献贡士于天子,天子试之于射宫,其容体比于礼,其节比于乐,而中多者,得与于祭,其容体不比如礼,其节不比于乐,而中少者,不得与于祭。”说明“射”有一定的技术标准,若达不到应有水平,不能参加王族的祭祀大典。所谓“行同而能耦,别之以射,然后爵之”①。贤能在德行和其他技能相同的情况下,则以射箭技术高低来区别,授予优胜者一定爵禄。所以说西周对射箭的教练十分重视,射箭的训练也十分严格,国学、乡学都要为贵族青年参与大射与乡射准备条件。每年大祭之前要举行射箭比赛,选拔武士,仪式隆重,并饰之以礼乐。
  “御”的教练也有五项,简称为五御:
  一曰“鸣和鸾”——“和”在轼,“鸾”在衡,“和”与“鸾”都是车上装饰的铃,车行时,铃声共鸣而有节奏。
  二曰“逐水曲”——沿着曲折的水沟边驾车前进而不使车落于水中。
  三曰“过君表”——“君表”为插着族旗的辕门,辕门在险阻处,辕门中间放置石磴为障碍物。车驰入辕门,车头两边与石磴的间隙只有五寸,车要准确不偏,不发生碰击。
  四曰“舞交衢”——车在交叉道上,往来驰驱,旋转适度,合舞蹈节奏。
  五曰“逐禽左”——驱车追赶禽兽,要善于把禽兽阻拦在左边,以便君主射猎,因为礼规定君主田猎自左方射。
  驾车要沉着、敏捷、熟练,并能随时配合射手,创造有利的射击机会,所以说学习驾车要经过严格的训练,才能达到上述五项标准要求。《礼记?曲礼下》说:“问大夫之子,长,曰能御矣;幼,曰未能御也。”可见贵族子弟达到一定年龄就要进行驾驭战车技术的训练,并以能御、未能御来区别长幼。
  ①  何休:《春秋公羊经传解诂》宣公十五年。
  周天子出征前,要到祖庙祭祀请命,这叫“告祖”;然后到大学召开出征前军事会议,制定作战方案。班师凯旋,也回到大学举行“释奠”礼,祭奠“先圣先师”,献俘告功。大学是周天子重要活动的场所,也是比射御选士的场所。这些都说明西周重视射御的训练,并注意射御的教学与实际生活的密切联系。
  (4)“书”与“数”是基础文化课
  “书”指书写文字。“数”指计算、算法。西周书写的工具是刀笔、竹木,字体为大篆。西周已有供小学文字教学的字书。《汉书?艺文志》载:“《史籀》十五篇。”注曰:“周宣王时(公元前 827—前 782 年)太史籀作大篆十五篇。”又注:“《史籀篇》者,周时史官教学童书也。”这是中国教育史上记载最早的儿童识字课本,今已失传。儿童教育从识字、书写开始。《礼记?内则》提出“九年教之数日”、“十年学书计”,“数日”即认识、背诵由天干地支组成的六十甲子,“学书”即学习书写六十甲子,认识与书写方名——东、南、西、北四方之名。在远古和殷周辨别方向主要依据天象。当时人们多用日出日入的日影、日中时的日影和晚上的北极星等方法来确定方向。
  《周礼》提出了“六书”的总名,后世学者对六书的名称、顺序解析不一,但都认为汉字构成有六种方法。《汉书?艺文志》曰:“古者八岁入小学,故周官保氏掌养国子,教之六书,谓象形、象事、象意、象声、转注、假借、造字之本也。”提出了文字的构成有上述六个方面,同时也指出了西周识字教学是按字的构成方法分类进行的。郑玄在《周礼?保氏注》中提出六书的内容为“象形、会意、转注、处事、假借、谐声也”。许慎在《说文解字》中提出了最有代表性的“六书”说:“《周礼》,八岁入小学,保氏教国子,先以六书:一曰指事,指事者,视而可识,察而可见,上下是也。二曰象形,象形者,画成其物,随体诘诎,日月是也。三曰形声,形声者,以事为名,取譬相成,江河是也。四曰会意,会意者,比类合谊,以见指伪,武信是也。五曰转注,转注者,建类一首,同意相受,考老是也。六曰假借,假借者,本无其字,依声托事,令长是也。”所谓“指事”,即用符号指示意义,如木下加上“一”为本(树根),木上加上“一”为未(树梢)。所谓“象形”,即把客观事物描绘出来,如“日”像一轮红日,“月”像一弯新月,“山”像一峰高耸,群山环抱。所谓“形声”,即意符与声符并用,如“鱼”字偏旁表示鱼的总类,再用其它的字搭配起来,成为“鲤”、“鲫”、“鳝”、“鳗”等,表示鱼的不同种类,这是形与声相结合。所谓“会意”,即把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字合在一起,表示一个新的意思,如上小下大为“尖”,左日右月为“明”。所谓“转注”,即同一个部首的同义字相互解释,如“老,考也”,“考,老也”。所谓“假借”,即当新事物出现之后,口语中已有了这个词,但还没有这个字,于是借用同音字来表示,如“汝”本义为水名,借为第二人称代词,意思是“你”。总之,西周的文字教学,是按汉字构成的方法,以“六书”分类施教的,使学生掌握每个汉字的字音、字形、字义。
  “数”的教学,西周有很大发展。据考释,西周时六岁儿童开始学数数,从一至十的数目。九岁儿童学“数日”,指学习记日法,先学甲子记日,然后再逐渐加深。十岁儿童开始学“书计”,所谓“计”,指一般计算能力的培养。首先要学习十进制的文字记数方法①。
  这种记数方法在数学发展史上曾居先进行列。其次还要学习计算的方法。中国古代重要的计算方法——筹算完成于春秋战国,但“并不否认在春秋战国以前就有简单的算筹记数和简单的四则运算。”②
  《周礼?地官?保氏》提出西周六艺之数为“九数”。至东汉,郑玄又在注中提出了“九数”之目:“方田、粟米、差分、少广、商功、均输、方程、赢不足、旁要。”所谓“方田”,讲的是田亩面积计算等问题。所谓“粟米”,讲的是按比例交换问题。所谓“差分”又叫“衰分”,讲的是等级——按比例分配问题。所谓“少广”——“少”为“多少”,“广”为“宽广”,讲的是在体积计算中运用开平方和开立方的方法问题。所谓“商功”——“商”是“商贾”,“功”是“工程”,讲的是工程的计算尤其是体积的计算问题。所谓“均输”,讲的是按人口、路途等条件,合理安排运输赋粟和分配徭役等问题。所谓“方程”,讲的是联立一次方程以及正负数问题。所谓“赢不足”又叫“盈不足”,讲的是运用假设的方法解决难题。所谓“旁要”,讲的是“勾股定理”。学习以上九项计算方法,是较高的教学要求。“九数”流传下来,经后人不断补充、加工、整理,约到汉末三国的时候,才编成《九章算术》。西周的“九数”奠定了后来的《九章算术》的基础,这表明西周的数学教学内容是比较丰富的。
  总之,“六艺”之中“书数”的内容是十分丰富的,诚如元代学者舒天民在《六艺纲目》中所说:“六书之中,天文、地理、人、事、物则悉皆备矣。……文之妙用,其大矣乎。”如有一类字被称为“天地类之纯形”,教这类字,便要向儿童介绍日、月、云、雨等天文知识,以及山、水、川、泉等地理知识。又如甲骨文、金文表述动植物名称的字,其形象酷似原物,儿童习读这些文字时,自然而然就粗知了有关动植物形状或构造方面的知识。这些字,有的就像教学使用的挂图,形象直观①。
  ①  李俨、杜石然:《中国古代数学简史》上册,中华书局 1963 年版,第 9 页。
  ②  《中国古代科技成就》,中国青年出版社 1978 年版,第 44 页。
  3.考核与奖惩
  西周小学的考核制度,未见史籍记载。大学的考核制度,《礼记?学记》有所记载,认为西周大学已建立起一套分年考试的制度。学生到了规定的年龄入大学,每隔一年考核学生学业及操行一次。“一年视离经辨志”,即入学第一年考核学生阅读、分析经书的能力,看能否分章析句,能否辨明学习的兴趣。“三年视敬业乐群”,即入学第三年考核学生对学业是否专心,与学友相处是否和睦。“五年视博习亲师”,即入学第五年考核学生学识是否广博,对教师是否亲敬。“七年视论学取友”,即入学第七年考核学生在学问上的见解和对交友的选择是否得当。七年结束,考核合格者,谓之“小成”,即达到“小有成就”的标准。“九年知类通达,强立而不反”。即入学第九年考核学生在学识上能否触类旁通,在志趣上能否坚定不移。九年结束,考核合格者,谓之“大成”,即达到“大有成就”的标准。
  西周大学这个分年考试制度具有以下几个特点:明确了大学学习的要求和顺序,并逐年加深、提高;强调入学之初,即对学生学习能力和学习志趣进行考核了解,以便进行针对性的教育;强调德育和智育的密切结合,在德育上考核“辨志”、“乐群”、“亲师”、“取友”、强立而不反”,即注重意志和信念的培养,在智育上考核“离经”、“敬业”、“博习”、“论学”、“知类通达”,即注重读书、推理与判断能力的进步;重视群体的教育影响,把建立亲密的师生关系和同学关系放在十分重要的地位。
  ①  梅汝莉、李生荣:《中国科技教育史》,湖南教育出版社 1992 年版,第 22 页。
  这个九年制的西周大学考试制度并未真正实行,只是一种设想,因为当时还不可能有学年教学制度、班级授课制度以及由低到高、循序渐进的教学计划。不过,这种设想是十分可贵的,它作为一种大学教学指导思想对教育实践与教育理论的发展,具有深远的影响。
  又据《礼记?王制》记载,在大学学业将要结束的时候,小胥、大胥、小乐正等教官检查学生中不听教导的人,开列名单,报告给大乐正,大乐正报告于王,王就命三公、九卿、大夫、元士皆入学,为他们习礼说教以感化之。如果他们不肯改变,王亲自视学以示警告;如他们再不悔改,王停止宴乐三天,把他们流放远方,永远不再使用。这是“国学”的惩戒方法。
  对于优秀的学生,最直接的奖励就是给以适当的官职、爵位、俸禄。《礼记?王制》:“大乐正论造士之秀者,以告于王,而升诸司马,曰进士。司马辨论官村,论进士之贤者,以告于王,而定其论,论定,然后官之;任官,然后爵之;位定,然后禄之。”
  至于“乡学”中的考核奖励方法,是由乡大夫就乡学中有德行道艺的,提名报告于司徒,称为选士。司徒从选士之中再选择优秀者升入“国学”中的大学,称为俊士。凡已提名于司徒的选士,可免一乡的劳役,凡升入大学的俊士,可免一国的劳役。这种选士与俊士,皆称之为造士。造士入大学九年学成后,大乐正再可就造士中的优秀者报告于王而提名于司马,称之为进士。司马就进士中选择其贤能者报告于王,视其才能的高下而任之以官职,与之以爵禄。这是“乡学”的考核奖励办法①。
  至于“乡学”中的惩罚方法,先由司徒命乡大夫检查乡学中有不遵教者报告于上级,司徒就令乡中耆老集合于乡学中行习射和乡饮酒等礼节以感化他们。如果他们仍不改变,就要调动他们就学的地区,右乡移到左乡,左乡移到右乡,仍然举行乡射礼、乡饮酒礼来感化他们。如果再不改变,就由乡移至遂,仍旧举行乡射礼、乡饮酒礼来感化他。如果他们还不改变,就流放到远方,永远不再使用。这就是“乡学”先教后罚的惩戒办法②。
  ①  《礼记?王制》。
  ②  《礼记?王制》。
  六、西周的宫廷教育与百工技艺教育
  (一)西周的宫廷教育
  1.宫廷教育的重要地位
  从广义而言,西周教育是“学在官府”,所有的“国学”,都设在宫廷、官府之中,其对象除宫中的王子之外,还有王亲国戚、贵族官僚的子弟,前章已有详论。我们这里讲的宫廷教育,主要对象是君主本人以及作为未来君主(储君)的太子。太子的小学、大学阶段的教育前章也已涉及,本章着重探讨的是太子小学以前的教育。
  在西周君主专制制度的统治下,君主是唯一的主宰者。主要生产资料——土地和臣民都为天子所有,君主的意志即是最高的命令,是臣民必须依从的。在这种情况下,君主本人的素质如何,对国家的命运关系极大。自古以来,中国重视以德教治国,尤其重视君主教育——太子教育。西汉的贾谊曾说过:
  “天下之命,悬于太子;太子之善,在于早谕教与选左右。夫心未滥而先谕教,则化易成也。开于道术、智谊之指,则教之力也。若其服习积贯,则左右而已。……故曰选左右早谕教最急。夫教得而左右正,则太子正矣。太子正而天下定矣。”①
  太子对国家的命运具有重要的意义,而太子的素质是否善良,关键在于能否及早施教并选择好左右心腹。心灵尚未受到外界不好的影响之前及早进行教育,容易取得效果,这就是重视“早谕教”的原因。太子生活和思想习惯的形成,受身旁的人影响最大,这就是重视“选左右”的原因。所以说,只有“左右正”,才能“太子正”。只有“太子正”,国家才能安定。这就是西周以来重视宫廷教育,尤其重视太子教育的根本原因。
  2.西周的胎教
  中国古代胎教始于西周。据刘向《列女传》记载,周文王之母太任在妊娠期间,“目不视恶色,耳不听淫声,口不出敖言,能以胎教。”意思是说,太任怀孕时,眼不看邪恶的东西,耳不听淫乱的声音,口不说狂傲的话,这就是行的胎教。“文王生而明圣,太任教之以一而识百,君子谓太任为能胎教。”文王生下来非常聪明,“教之以一而识百”,这是太任施行胎教的结果。贾谊《新书?胎教》篇中也记载:“周妃后妊成王于身,立而不跛,坐而不差,笑而不喧,独处不倨,虽怒不骂,胎教之谓也。”意思是说,周成王的母亲怀孕时,站有站的样子,站时不将重心倚在一边,坐有坐的样子,坐时也不歪斜,笑时不放声喧哗,独居一处时也不懈怠放任,发怒时也不骂人,如此等等,用礼教的规范来约束自己的一举一动,从而保持对胎儿的良好影响。
  ①  《汉书?贾谊传》。
  据《新书?胎教》记载:“古者胎教之道,王后有身七月而就蒌室,太师持铜而御户左,太宰持斗而御户右,太卜持蓍龟而御堂下,诸官皆以其职御于门内,比三月者,王后所求声音非礼乐,则太师抚乐而称不习,所求滋味非正味,则太宰荷斗而不敢煎调,而曰不敢以侍王太子。”意思是说,王后怀胎七个月时要搬到分娩前的宫室中去住。由太师持奏乐用的律管守于右窗下,太宰持烹炊用的斗器守于左窗下,太卜持占卜用的蓍草和龟甲守于前门外。在至分娩前的这几个月里,如果王后要听的乐曲不合礼制,太师则以“未习”而婉言谢绝;如果王后想吃的东西不合正味,太宰则说不敢拿这样的食品侍奉王后腹内的王太子。这是西周王宫的具体的胎教措施,加强外部管束,以促使王后按照礼仪去养胎、保胎。
  总之,西周宫廷重视胎教,其目的是为了培养“生而明圣”的贤圣君主。为此,王后要深居其处,保持安静的环境,行坐端庄,举止文雅,以便胎儿从王后母体中禀受正气,生而端正。认为只有母亲“正”,生下的儿子才端正,母亲不正,生下的儿子必然不正。强调王后在孕期注意端正自己的视听言动,严格遵守礼仪法度,所以文王“生而明圣”。从太任妊文王,不难看出,西周宫廷教育不是直接对胎儿进行道德说教,对胎儿的道德教育是通过母亲的良好道德修养去影响胎儿。此外,西周的胎教强调孕妇的精神愉快与否对胎儿的影响,注意避免感伤和忧虑,保持愉快的心情,“调心神,和情性”,这是很有道理的。贾谊、刘向等人在他们的著作中都涉及到西周的胎教问题。
  贾谊认为古代胎教的目的在于“正礼”,即孕妇生活中的一切内容都应该符合“礼”的规范,因此凡孕妇“所求声音者非礼乐”、“所求滋味者非正味”,均不能迁就这类非礼之求。贾谊强调所谓“慎始敬终”,指出:“《易》曰:正其本而万物理,失之毫厘,差以千里,故君子必慎始。”“慎始”,即把胎教看成人生教育的基础,是很有道理的。
  刘向认为古代胎教的目的是“生子形容端正,才德必过人矣”。这一追求更为切合实际。刘向指出实施胎教的宗旨在于“慎所感”,即重视胎儿通过母体对外界事物的感应。他说:“故妊子之时,必慎所感。感于善则善,感于恶则恶。人生肖万物者,皆其母感于物,故形音肖之。”①这种观点是带有唯物主义倾向的。贾谊、刘向等人总结的是前人胎教的经验,主要指西周宫廷胎教的经验,但对后世是有重要影响的。西周宫廷重视胎教等于在教育方面创造了一个良好的开端,也将促进对此后各个年龄阶段的教育。
  ①  《列女传?周室三母》。
  3.西周的保傅制度
  前章已述,古代设有专门辅导和教谕君主及太子的官员,这就是师、傅、保。早在西周以前就曾设置有太师、太傅、太保等官职,合称“三公”,他们的副职分别是少师、少傅和少保,合称“三少”。这类官员统称为师傅、师保或保傅。贾谊在《新书?保傅》一文中说:
  “古之王者,太子初生,固举以礼。……故自为赤子,而教固已行矣。昔者,周成王幼在襁褓之中,召公为太保,周公为太傅,太公为太师。保,保其身体;傅,傅之德义;师,道之教训。三公之职也。于是为置三少,皆上大夫也,曰少保、少傅、少师,是与太子燕也。”
  这就是说,继胎教之后,太子一出生即受礼的熏陶。各种保傅之官在太子还在襁褓之时就任命了,且有明确的分工。保,负责太子身体保育方面;傅,负责太子道德培养方面;师,负责太子知识教育方面。这三个方面分工合作,全面负责太子的教育和培养,可见西周宫廷对于太子的教育是颇有计划的。保傅之官因承担教育培养太子的重任,所以选拔和任命极为慎重。周成王的“三公”——“太公”、“周公”、“召公”,都是历史上卓著盛名的贤臣。后代选拔保傅之官,也都注重在“天下之端士、孝悌、博闻有术者”中选拔。保傅既受以重托,就要对太子的行为全面负责。贾谊认为西周之所以国运长久,正是因为君主有良好的保傅之官进行辅佐。如周成王,前有周公“导之道”,左有太公“辅之善”,右有召公“拂之过”,后有史佚“承之遗忘”,在这些正人君子的教育培养之下,因而“虚无失什,而举无过事”,即思虑和行为均可以避免失误和过错。所以贾谊在《新书?保傅》中说:
  “故太子初生而见正事,闻正言,行正道,左右前后皆正人也。习与正人居之,不能无正也,犹生长于齐之不能不齐言也;习与不正人居之,不能无不正也,犹生长于楚之不能不楚言也。”
  贾谊用生长于齐国的人不可能不说齐国话,生长于楚国的人不可能不说楚国话作比喻,说明与什么样的人相处在一起,就会受到什么样的影响,这种注重创造良好的环境的观点,所谓“左右前后皆正人也”,是有利于人的身心健康发展的,对后世亦有重要影响。
  保傅之官的职责并不仅限于太子幼年阶段,更主要的任务在于青少年、成人阶段,甚至于即位之后仍有扶持、劝诫、教诲的重要任务。西周时代保傅之官既辅佐君主,又兼教喻太子。秦汉以后,则专为太子另设师、傅、保的正副官职,而与君主的“三公”、“三少”分开。保傅之官地位显贵,尤其是“三公”,官居极品,位在丞相之上。由此可见保傅制度的传统对整个古代的君主教育是起了相当大的作用的。为太子选师保傅,选左右,其目的就是为了使太子通过师保傅的教育、影响而潜移默化,成为言行端正、道德高尚、有统治法术的人。所以《魏书?李彪传》说:“训导正则太子正,太子正则皇家庆,皇家庆则人幸甚矣。”
  4.西周的“备三母”制
  保傅之官为宫廷大官,其职责是培养君主或太子在政治和社会生活中所需要的品德、知识和才干。而在后宫内,则挑选适宜的女子来承担保育和教导太子的生活事宜,也有专设之职,这就是“备三母”制。
  据《礼记?内则》载,西周国君世子(太子)出生之后,就要从后宫妃妾之中挑选“其宽裕、慈惠、温良、恭敬、慎而寡言者,使为子师,其次为慈母,其次为保姆,皆居子室。他人无事不往。”这就是说,担任世子(太子)的子师、慈母、保姆居于“后宫”,分担母后的部分职责,统称为“三母”,与出入宫廷的师、傅、保正相对应。据郑玄解释,“三母”的职责范围分工是这样的:“子师,教示以善道者;慈母,知其嗜欲者;保姆,安其居处者。”这就是说,子师负责世子行为规范的教育,慈母负责世子衣食及其他生活需要的供给,保姆负责世子居室的安置料理。“三母”均陪同世子居住在专门的宫室中,承担全部培育世子的生活管理书务,他人无事不往。郑玄认为,《礼记?内则》中已表明,世子九岁之前的教育,皆由子师、慈母、保姆担任。
  除“三母”之外,还要从大夫之妾或士之妻中选择乳母以哺育世子。被选中的乳母,一般都得离开自己的丈夫,不能与丈夫同居,因为同居会使乳量减少,不能满足世子乳儿吃奶的需要。乳母哺育世子至三岁断奶,然后出宫,国君要给予厚赏、封赠,有的被封为君、夫人,其待遇十分优厚。
  宫廷中择“三母”教养世子的作法也影响到士大夫家庭,只是规格逐次下降。据郑玄注曰,大夫家“但以庶母为慈母,而兼子师、保姆之事”。庶母即父之诸妾,兼“三母”之职而不再分工。士以下的家庭,则“妻自养其子”。如同胎教一样,中国古代也重视“乳母之教”的重要性。清代张伯行辑《小学集解》说:“凡生男女,自赤子以至长大,皆当随时教训。而教从母始,乳母之教,所系尤切。”张伯行认为乳母是否贤德,关系甚大,因此古代对选择乳母十分谨慎,他提出古人选择乳母的原则是:宽、裕、慈、惠、温、良、恭、敬等,这实际上是《礼记?内则》所述的择“三母”的标准,即将“备三母”的目的和要求集于乳母之身。这也是西周宫廷教育的深远影响。
  (二)畴人之学与百工技艺教育
  1.畴人之学
  所谓“畴人之学”,是世袭制度下的职官性科技教育,这是西周社会特有的一种教育形式。畴人,又称世官或畴官,即世承官职的人。如《史记?历书》和《汉书?律历志》都将周朝深通天文历法知识的人,称做畴人,即科技教育的传人。畴人之学与前章讲的国学、乡学不同,畴人之学是职官性的,结合官职来进行教育活动,其对象是已仕的官生。而国学、乡学受教育的对象则是贵胄子弟,是未仕而将仕的学生。
  西周社会国家机构的职能逐渐复杂多样,需要承担管理生产、组织领导社会公共工程等事务的职能日益突出。《管子?立政》篇提出了人君临政必须重视与解决的重大问题。如备举各类官吏的职责,以为检查的标准,看官吏是否尽职。它说:制定防火的法令,戒止山泽林薮之处堆积枯草,对自然资源的出产,要按时封禁和开放,以使人民有充足的房屋建筑用材和柴草贮备,这是“虞师”的职责。排泄积水,疏通沟渠,修整堤坝,以保持蓄水池的安全,做到雨水过多时无害于五谷,年景干旱时,也有收成,这是“司空”的职责。观测地势高下,分析土质肥瘠,查明土地宜于何种作物的生长;明定农民应召服役的日期,对农民生产、服役的先后,按时作全面安排,使五谷桑麻的种植,各得其适,这是“司田”的职责。巡行乡里,察看房屋,观察树木、庄稼的生长,视察六畜的状况,并按时作全面安排,做到劝勉百姓,使他们努力耕作而不偷闲,留恋家室而不轻离乡里,这是“乡师”的职责。考核各种工匠,审定各个时节的作业项目,分辨产品质量的优劣,提倡产品完全和精致,统一管理五乡,按时作全面安排,使那种刻木、镂金、文采之类的奢侈品工艺,不敢在各乡作业,这是“工师”的职责。
  这里所说的虞师、司空、司田、乡师、工师等等,都是周朝廷的职官,他们分别负有管理组织某种专业生产的职能。为了完成本职任务,这些职官必须学习和掌握有关的生产技术和科学知识,同时对世袭他们官职的子弟,也须施予这方面的教育,这便是畴人之学在西周时代产生的社会原因。
  ①  本节参考并采纳了梅汝莉、李生荣《中国科技教育史》第一章四、五节部分内容(湖南教育出版社 1992年 9 月出版,第 23—43 页),并向梅、李二先生致意。
  (1)关于天文历法
  《史记?天官书》记载了远古以来传授天文历法之学的人士:“昔之传天数者:高辛之前,重黎;于唐、虞、羲、和;有夏,昆吾;殷商,巫咸;周室,史佚、苌弘;于宋,子韦;郑则裨■;在齐,甘公;楚,唐昧;赵,尹皋;魏,石申。”这表明天官世袭家传,天文历法之学源远流长。
  在西周,由太史总管天文、历法,负责修正岁年,制定日历,按照自然历安排百姓四时的农活与生活,并将此颁行至官府和都鄙。还负责向诸侯颁布来年的朔正。确定闰月后要禀报王者在闰月中如何处理政务等。太史掌管天文观测、研究,保存大量占候天时的资料,一方面为管理生产之用,另一方面则为敬天和征战之用。太史下设冯相氏和保章氏。《周礼?春官宗伯》详细记载了冯相氏和保章氏的职责。注曰:“冯,乘也;相,视也。世登高台,以视天文之次序。”“保章氏掌天星,以志星辰日月之变动,以观天下之迁,辨其吉凶。”他们都是西周掌天文观测、记录天象变异的官,都是世袭的,其天文历法知识,便是家学,代代相传。地方官员中也有从事这类职事的人。如在夏官司马之属,设有“土方氏”,掌握土圭的官法(即土圭测望法)测量日影,用以度量土地、测定方位,配合军旅征战的需要。甚至冬官之属为了建造国城,也设“匠人”学习运用测日的方法以正四方。这都说明天文历法教育在西周是很发达的。这是畴人之学的重要内容。
  (2)关于农业技术
  西周的农业生产由朝廷设官管理,甚至连农副业也由地方官管理,如养蚕,曾列为西周朝廷的要政之一。官员们为管理农业生产需要掌握有关的农业技术知识。上自大司徒,下至遂人,都须深通“辨土任地”之法。所谓“辨土”,是分辨土壤的质地,以此均平土地的贡赋和安排种植;所谓“任地”,是指按土质实施耕作制度,以便颁行井田制、封建制。世袭的官员经长期积累,总结了丰富的农业耕作技术经验,《周礼》中的《地官?遂人》和《冬官?匠人》就记载了世传的土地整治和农田水利技术经验。此外,关于选种、除草、灭虫、施肥等项耕作技术,也是司徒官员进行职官教育的内容。
  西周的畜牧业在农业生产中占重要位置。《周礼》中保留了许多世代相传的牲畜饲养、管理、繁殖等技术的记载①。如西周掌军政与军赋的夏官所属的“马质”世传相马术,“服不氏”世传驯养猛兽的技术,“罗氏”世传捕鸟术,“掌畜”世传养鸟术,“校人”和“趣马”世传养马术,“巫马”世传医马术等等。此外,在传授养马技术方面还设有专门机构。如“庾人掌十有二闲之政”,即负责十二项驯养马匹的事务,包括使马长得壮实,而不过分辛劳。教练马驾车,阉割雄马,祭马祖,祭最先养马的人,拘好未长成的马,使马习惯不惊骇,教圉人养马等,庾人传授以上技术不仅靠世袭家传,还要挑选圉师,圉人等后备的属员先进行专门的训练,然后再由他们传授。又如“司爟掌行火之政令,四时变国火,以救时疾。”即需懂得根据四季变化来更换使用取火用的木材,使百姓和士卒避免因时气所感的疾病等等,用当代时髦的话说,需懂“环卫知识。”总之,这些知识和技术都是职官世传,反映了西周畴人之学的丰富内容和实际水平,很多是属于专业性的知识技术教育。
  ①  《周礼?夏官》。
  (3)关于地学知识
  所谓地学知识,即指与“土”有关的知识。金文有“司土”的职官,《周礼》有“地官司徒”的记载,这种负责管理土地的职官,需要学习、传授和运用地学知识。如大司徒的职责是“掌建邦之土地之图,与其人民之数,以佐王安扰邦国。”大司徒需熟知如何划分各诸侯国的疆域和制定王畿千里之地。他负责将天下分为若干地域,掌理各地域中的名物、名号,引导人民趋利避害以发展农业生产,这即是管理“土”事和传授“土”学的内容。此外,他还要负责“辨十有二壤之物而知其种,以教稼穑树蓺”,负责辨别十二种土壤的土质情况,以便安排生产,确定贡赋税,这即是管理“壤”事和传授“壤”学的内容。从现代人观点来看,大司徒官府世袭上述知识,多属疆域地理学的范围。
  大司徒的职官教育就有“以土会之法辨五地之物生”,列举了五种——山林、川泽、丘陵、墳衍、原隰等不同地理环境中的物产资源及其居民的不同状况,以此来计算贡税的不同。也就是说,计算贡税的法则是根据不同土地所生不同的人与物来确定,因此就必须会辨别不同土地所生长的动植物与居民之间的区别。以现代人的观点来看,这属于自然经济地理知识的传授范围。这也反映了西周经济地理的发展水平。
  西周已广泛采用了土圭测望法,比前代仅用规矩准绳有了长足的进步。测量技术的进步为地图的绘制创造了条件。地图是表达地理知识,进行地理教学的重要手段,其实用价值大大超过了文字记载。据《周礼?地官?司徒》所载,西周有大司徒所掌的“天下之图”,也有“土训”掌管的“地事图”(地形、地势及各地生态宜施之事),还有“■人”掌管的矿产图,以及夏官“司险”掌管的军用地图等等。地图的绘制技术一般为世袭家传,识读这些地图的教育活动则要广泛得多,常与生产管理过程或军事征战的组织过程相结合。例如“■人掌金玉锡石之地,而为之厉禁以守之,若以时取之,则物其地图而授之。”“■人”负责勘测金玉锡石的产地,绘制成图,还要将地图讲授给开采的人听,让他们按时、按地进行开采。这是畴人之学中关于地形测量知识和地图知识的传授内容。
  (4)关于医学知识
  西周建立了较完备的医事制度,负责医疗和传授医学知识。西周最大的医疗机构设在天官冢宰门下,由医师一总其责。医师是医事的最高行政长官,负责医政和剧毒药物的管理。医师官府设有府、史、徒等职官,皆为世袭,医师治下所传,多为医事管理、药物管理等知识。医师管辖四科:食医、疾医、疡医和兽医,各有专攻。“食医掌和王之六食、六饮、六膳、百馐(xiū音羞)、百酱、八珍之齐”,食医传授了食用医学知识。“疾医掌养万民之疾病”,即负责治疗疾病,据《周礼?天官?冢宰下》所载,所传医术有四季的常见病治疗方法,有“以五味、五谷、五药”来治病与养病的方法,有“以五气、五声、五色”来诊断疾病的方法等。“疡医掌肿疡、溃疡、金疗、折疡之祝药”,即主治外科疾病、并负责传授用药、刮除脓血、养伤等医治方法。“兽医掌疗兽病、疗兽疡”,主治与传授兽医内外科的知识与技术等。由此可见,西周职官性的医学教育内容的丰富和水平的高超。
  西周的医学教育注重考核,医师根据邦国内疾病流行情况分派任务,“使医分而治之”,“凡民之有疾病者,分而治之,死终则各书其所以,而入于医师。”医病治疗时如有死亡,要及时上报医师。年终,医师负责考核医事,对于治病情况分为四等考核:“十全为上,十失一次之,十失二次之,十失三次之,十失四为下。”兽医治疗时,遇牲畜死亡,“则计其数,以进退之”,即根据治愈率、死亡率论功行赏。医事考核均与俸禄挂钩,按绩进退。这表明西周的医事制度及医学教育是很有基础的。
  总之,从以上列举畴人之学的几项主要内容来看,说明西周的科技人才大都接受了世袭职官性的科技教育。畴人之学设于官府,据《周礼》载,官府之中多设史官,其中太史位居六卿,研究并传授天文历法知识,其他史官,为书记官,负责记载有关官职的事物、档案资料。设在生产专业部门的史官,则搜集整理了大量的实际生产的技术经验。这些文书档案资料,可说是西周畴人之学的重要教材。畴人之学,以此为教本,世代相传。畴人的畴,最初的含义即是表示世袭为官的意思,所谓“世官”,又称为“畴官”。秦汉以后封建官僚体制取代了世卿世禄体制之后,畴人之学也就失去了赖以存在的基础。畴人之子弟随着春秋战国的变化而散于四方以后,畴人之学得到了进一步传播。到秦汉,便逐渐转化为宦学中的科技教育,到唐代之后,又升格为科技专科学校。这便是西周畴人之学的延续和影响。
  2.劝课农桑与百工技艺教育
  (1)劝课农桑
  《周礼?地官?司徒》曰:“颁职事十有二于邦国都鄙,使以登万民。一曰稼穑,二曰树蓺,三曰作材,四曰阜藩,五曰饬材,六曰通材,七曰化材,八曰敛材,九曰生材,十曰学艺,十一曰世事,十二曰服事。”这里记载了十二项教民生产的职事,涉及大田农作、果树、蔬菜的耕种技术,采伐山林材物(即“作材”)、采集野生果物(即“敛材”)的生产技术,豢养鸟兽的养殖技术(即“阜藩”),以及化治丝麻(即“化材”)等副业操作技术。几乎囊括了西周的农、林、牧、副各业。上述各项,均由大司徒的属员分工执掌。
  西周朝廷设立的民政官员,在组织管理井田生产时皆负有教化之责。如西周的耕作制度,这是劝课农桑必须授之于民的内容。当时实行过的“二田制”或“三田制”的轮耕方法和合耦于锄的制度,皆由大司徒的属官“遂人”宣教于六遂之民。《周礼?地官?遂人》所说的“辨其野之土:上地、中地、下地,以颁田里”,即为“三田制”的轮作。实行这种轮耕制度,必须先辨土质,根据不同土质分门别类,因此百姓也就随之受到了有关“辨土”的知识教育,还涉及到地亩面积、劳动力、产量等一系列的计算问题,这也是劝课农桑授之于民的内容。
  遂的行政长官有遂人与遂大夫。遂人的职掌是管理王邦的田野,他有责任指导当地百姓耕好田,即所谓“教之稼穑”、“教甿(氓)稼穑以兴锄”。遂大夫的职掌是弄清“六畜田野”情况,“以教稼穑”。遂下有里、酂。里宰的任务是“以岁时合耦于锄,以治稼穑,趋其耕耨”。酂长除督导人民勤于农事外,还重视家庭手工业,所谓“趋其耕耨,稽其女功”。至于草人(管施肥)、稻人(管农田水利)、山虞(管森林)、场人(管果树)、司稼(管谷物耕作)等官吏,各有分工,分别指导民间各种生产活动。
  如“草人掌土化之法,以物地相其宜而为之种。凡粪种:骍刚(土地赤色而坚硬)用牛,赤缇(土色同骍刚,但土质不如骍刚坚硬)用羊,墳壤(土质肥沃而柔细)用麋,……”意思是说,草人依据不同的土质,指导百姓使用不同动物的粪便当肥料。
  又如“稻人掌稼下地,以潴(蓄水池)畜水,以防止水,以沟荡水,以遂均水,以列舍水,以浍写(泻,排泄)水,以涉扬其芟,作田。”这是说稻人是如何采取种种措施,指导百姓防旱防涝。
  “场人掌国之场圃,而树之果蓏珍异之物,以时敛而藏之。”这是说场人——管果树的园艺师,如何指导百姓生产瓜果蔬菜和保藏瓜果蔬菜。
  “司稼掌巡邦野之稼而辨穜稑之种,周知其名,与其所宜地以为法而悬于邑闾。巡野观稼,以年之上下出敛法。”这是说司稼——管谷物耕作的官巡视百姓的耕作,指导百姓先种后熟的谷类,后种先熟的谷类,并将生产方案和农业操作方法,用文字或绘图的形式挂在邑中大门口,使百姓有所遵循。
  “山虞掌山林之政令,物为之厉而为之守禁,仲冬斩(砍伐)阳木,仲夏斩阴木。凡服耜,斩季材,以时入之。令万民时斩材,有期日。”这是说山虞——管山林的官如何指导护林人员在何时砍伐何地的森林,如仲冬时砍伐山的南面的森林,仲夏时砍伐山的北面的森林。其目的如《孟子?梁惠王上》所说的意思——“斧斤以时入山林,林木不可胜用也。”可见西周时砍伐树木有一定的时候。正如孟子后来说的,如果砍伐树木有一定的时间,木材也会用不尽了。
  “闾师”负责掌管任民、任农、任圃、任工、任商(所谓“通材”)、任牧等事。为了鼓励人民生产,闾师还教导人民“凡庶民不畜者祭无牲(祭祀时无家畜),不耕者祭无盛(祭祀时置于容器中的黍稷等祭品为盛),不树者无椁(古时棺木有两重,外曰椁,内曰棺),不蚕者不帛(丝织物),不绩(缉麻)者不衰(指某种规格的丧服)”。不养家畜、不耕种黍稷、祭祀时就无供品;不植树则无棺椁;不养蚕则无丝织品;不缉麻也无丧服。教育百姓不劳动就会剥夺其某种生活权利。
  《礼记?祭义》多处记载有关养蚕的活动,在养蚕过程中教化百姓,如对蚕房的设置,有严格的规定:“古者天子诸侯,必有公桑蚕室,近川而为之,筑宫仞有三尺,棘墙而外闭之。”还提出“奉种浴于川”,这是指养蚕前必须浴种,把反映了一定科学的生产经验,定为民俗礼仪,可做到家喻户晓,既生动形象,又普及了先进的生产经验。
  训俗的形式很多,例如届时发布训民文告。据《周礼?大司徒》记载:“正月之吉始和,布教于邦国都鄙。”即一年之始朝廷便责成民政官员发布训民文告。其内容除了道德教化之外,也有生产技术的内容。据说“告朔之政”,即一年历法,也属于年初训民的重要内容。发布农家月令,是生动实用的训俗形式,《夏小政》、《礼记?月令》等都反映了从夏代到西周有关农事的教化内容。总之,劝课农桑的社会教化活动,贯穿于西周社会的始终。井田制废除后,朝廷为了发展农业生产,仍然委官训民,只是在实施的形式内容上有所变更而已。
  (2)百工技艺教育
  西周的手工业种类繁多,号称“百工”。周代的彝器铭文中已有关于百工的记载,如“师■敦”说,把从民间征调来的有技术专长的百工安置在“东偏西偏”一类的官营作坊内,使之服无偿的劳役。有的工匠还被称为“臣妾”,即没有人身自由,是贵族老爷们私有的“工巧奴”。从陕西宝鸡茹家庄西周墓出土的玉鹿和精美的刺绣印痕,从泾阳早周墓发现的平纹麻布等,都显示了西周百工的高超技艺。
  “百工”被西周朝廷列为“六职”之一。《周礼?考工记》曰:“国之六职,百工与居一焉。”西周各种具有专业技艺的工匠,几乎全被网罗到官府之中,成为“在官之工”。“在官之工”一般都有专门的技能,甚至掌握世代相传的秘方绝技。有些身怀绝技的“工巧奴”,还被擢升为“工师”,负责组织管理生产,传授技艺。官营作坊将“百工”聚集在一起,起着互相观摩、互相激励的作用。于是,官营手工作坊,便成为培养有技术的手工业工人的场所,在其中产生了中国最早的艺徒训练。
  《周礼?考工记》是根据官方考工档案写成的。相传是西汉河间献王刘德用以代替《周礼》中散佚的《冬官》。它原本是春秋末齐国人整理的关于手工业技术的官书,是长期积累的手工业生产劳动经验,其中很多是西周时期的手工业“百工”把这些知识经验一代一代地传下来的,保存着西周官营作坊的生产及其艺徒训练的宝贵史料。
  《考工记》中记载攻木、攻 金、攻皮、设色(着色)、刮摩(器物磨光)、搏埴(以黏土制成陶器之坯)等六个工种、三十个专门的生产部门和车舆等的制作规范,这说明官营作坊在西周已具规模。
  世袭家传的艺徒训练,专业分工只按器物区分,如分为治剑的匠人、造车的匠人等。官营手工作坊生产规模较大,往往进行小批量生产,有可能在制作同一器物时,将生产工艺分解得更细,按专业安排生产和训练艺徒。如制造车舆的可分为制轮之工与制舆之工。其他器物的制造也可有此分化,致使官营手工作坊逐渐形成了三十个工种,大大提高了艺徒训练的专业化程度。这是家庭手工业父传子继所难以做到的。
  在官营作坊中都设有“工师”,他是各种工业制造的主管人,也是艺徒训练的师傅。《礼记?月令》讲“季春之月……命工师,令百工,审五库之量,金、铁、皮革、筋、角、齿、羽、箭幹、脂胶、丹漆毋或不良,百工咸理。”“工师”是司空的属官,是工官的总名,具体到不同工种,还有不同的“工师”。孙詒让在《周礼正义》卷七十四中指出:“工师,工官之长也。”具体的工官有匠师、梓师等。“工师”依据总体设计的要求对每道工序都制定一定的操作程序和规程,以此为依据对艺徒进行生产管理和训练。
  官营作坊的生产,在细密分工的基础上,要求进行协作,以 致出现了“一器而工聚焉者”的情景,即制作一个器物需要聚集数个工种的匠人始能完成。当时制作一辆车,至少有六道工序,如《考工记》所说“车有六等之数”,如果再加上装饰、油漆、彩画、马具、绳带等,工序就更多了。分工协作的生产,要求专业生产规范化,工师在生产实践中,总结和积累了各门专业的宝贵经验,逐渐形成了一定的规范,他们据此管理生产和训练艺徒。
  《考工记》有一段专门记载了金工冶铸技术的生产规范:
  “攻金之工,筑氏执下齐(锡多的合金),冶氏执上齐(锡少的合金),凫氏为声(钟罄之类),■氏为量(容量之类),段氏为镈器(田器钱镈之类),桃氏为刃(刀剑之类)。金有六齐(齐即铜与锡合金多少的成分):六分其金而锡居一,谓之钟鼎之齐;五分其金而锡居一,谓之斧斤之齐;四分其金而锡居一,谓之戈戟之齐;参(三)分其金而锡居一,谓之大刃之齐;五分其金而锡居二,谓之削杀矢之齐;金锡半,谓之鉴燧之齐。”
  这一生产规范表明,铸造不同的青铜器,应有不同的合金比例——称之为“齐”。例如筑氏使用的是含锡少的“上齐”,冶氏使用的是含锡多的“下齐”。凫氏制作乐器,■氏制作量器,段氏制作镈器,桃氏制作剑刃。他们使用的合金比例不同。对不同的比例,产生了不同的性能。“六齐”是世界上最早对合金的认识,这与我国的青铜冶炼技术的成熟很有关系,也与我国西周社会重视手工业生产规范训练与教育有关系。
  据科技史专家考察,在冶铜技术上,西周还有一项重大的突破,就是能准确地掌握冶炼的火候,即金属的熔点。当时并无科学的仪器设备来观察和控制熔点,全靠工匠的经验。《考工记》对此留下了宝贵的记录:
  “凡铸金之状:金与锡,黑浊之气竭,黄白次之;黄白之气竭,青白次之;青白之气竭,青气次之。然后可铸也。”
  铸冶铜器的火状是:最初铜和锡冒出的是黑浊气;黑浊气没有了,接着冒出黄白的气;黄白的气没有了,才冒出青白的气;等青白气冒完了,最后才冒的是青气。到这时才可以铸造器具。这一技术经验是数代工匠血汗的结晶,如此传授,形象直观,一目了然,易为艺徒掌握。
  拿造车技术来说,《考工记》讲“舆人为车,轮崇、车广、衡长叁如一”,意思是说,造车工匠的造车技术:车轮的高度、本身的广度、车前横木的长度三者如一——都要有相应的准确的比例。又说:“乘车之轮六尺有六寸。六尺有六寸之轮,轵崇(车轴的一端,崇指高度)三尺有三寸也,加轸(车的后部横木)与轐(车下部的方木)焉,四尺也。人长八尺,登下以为节。”即按此规格造车,身高八尺的人,上下车时的高度恰到好处。
  其他如制作乐器、弓矢等,也都有精密的科学设计,说明西周时期的木工、金工、车工等工匠师傅都具有一定的机械学、力学、几何学等方面的知识和技能技巧。《考工记》对这些百工技师的技术、贡献评价很高:“百工之事,皆圣人之作也。烁金以为刃,凝土以为器,作车以行陆,作舟以行水,此皆圣人之所作也。”他们开创了我国古代官营作坊的艺徒训练等教育活动,对于提高手工业生产的技术水平,起过积极作用。他们留存至今的许多工艺精品,被视为国宝,充分显示了我国古代劳动人民的聪明才智,也反映了西周开创的与之密切相关的艺徒训练事业确有成效。
  再就《礼记?学记》所载:
  “良冶之子必学为裘;良弓之子必学为箕;始驾马者反之,车在马前。君子察于此三者,可以有志于学矣。”
  这段话的意思是说,有经验的冶铁工人给儿子传授冶铁手艺,总是先教他学会用皮革制成鼓风裘;有经验的造弓工人给儿子传授造弓手艺,总是先教他学会用柳条编成箭袋子;训练小马驾车,总是先用大马来带,小马跟在车的后头跑,将来驾车的时候,才不会惊恐。从这段话中,可以说明当时手工业工人对于自己子弟如何进行技术训练的。他们在训练中所采取的步骤,是先易后难,反复练习,逐步加深,以达到纯熟的地步。这也可说是西周工匠徒弟制中的一种教育方法。
  七、西周的选士制度与教育
  (一)西周选士制度的产生
  1.关于远古时代选士的传说
  “选贤与能”是西周以前就已出现的用人观念。《礼记?礼运》说:“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选贤与能,讲信修睦”。所谓“选贤与能”,就是酋长公选。传说远古时代,尧的哥哥挚曾是部落联盟首领,由于他为人“不善”而被罢免,由尧接替了挚的职位。尧晚年询问“四岳”(即四个部落酋长),有谁可以继承自己的职位,“四岳”表示他们的德行还不够,推荐舜,尧表示要对舜先考查一番。于是尧“乃以二女妻舜以观其内,使九男与处以观其外”,“尧乃试舜五典百官,皆治”①。这表明当时的部落联盟最高首领在选择继承人时,必须征求联盟议事会的意见,而不能自己单独决定。被推举为最高首领继承人的人,也不能马上获得首领的职位,还必须经过多年的考核、试用。所以尧以自己的两个女儿嫁给舜“以观其内”,又派九位男子与舜相处共事“以观其外”,再以“五典”、“百官”来考核舜。所谓“五典”,又称“五教”,即“父义、母慈、兄友、弟恭、子孝”。试以“五典”,即试其对五典的认识,看其能否以五种伦理道德教育大众。所谓“百官”,泛指众多的官职。试百官,即考试为官之道。经长期考核、试用,舜“皆治”,即对“五典”、“百官”之事皆精通。后来舜在征求自己的继承人时,“四岳”提出禹。禹做舜的继承人时,由于曾经治理水患,取得了巨大成就,所以舜死后他便成为正式首领。《史记?五帝本纪》说:“舜得举用事二十年,而尧使摄政,摄政八年而尧崩。”《史记?夏本纪》说:“帝舜荐禹于天,为嗣十七年而帝舜崩。”这里的尧“摄政”、禹“为嗣”,就是尧、舜对其继承人的考核、试用的时期。这说明在远古时代,被推举者由继承人到成为正式的首领,要经过长期的考核与试用,取得了一定的政绩,并经过选举后,才能得到正式的确认。继承人能否治理好部落联盟的事务,能否取得广大公社成员的信任和拥护,这是关系到部落联盟能否巩固与兴旺发达的大事。经考核,尧的哥哥挚“不善”,被罢免了;而尧、舜、禹对“五典百官”之事“皆治”,先后被推举为部落联盟的最高首领,这就是远古时代有关选士的传说。由此可见中国,“选贤与能”的历史源远流长。
  ①  《史记?五帝本纪》。
  2.西周选士制度的产生
  据《尚书?立政》记载:商汤以夏“三宅”法为基础,“克用三宅三俊”,“三宅”是指从政务、理民、执法三个方面考核官吏,即所谓“宅乃事,宅乃牧,宅乃准”。所谓“宅”,即度量之意,验诸行事,对治事的官吏加以考查,要看其是否善理政务。牧民之官,看其能否使民安乐;执法之官,看其施法是否公正。“俊”,进用、选拔的意思。“三俊”是指从政务、理民、执法三方面选拔人材。“三宅三俊”可以说是中国古代最早的考核官吏选拔人才的标准。
  周灭了商,提出了“德”和“以德配天命”的思想,《尚书?召诰》说,“惟王其疾敬德,王其德之用,祈天永命”,意思是说,做国王的要认真崇尚德政,用德行事,才可以求得永保天命。西周初年所提倡的“德”,具体内容仍是“从天命,劝人事”。这样他们就说明了,商王朝之所以灭亡,是由于商的后代不能修明其德以从天命。西周先祖因为能修明其德配天命,所以上天就改变了他的大儿子,授命于周。
  《说苑?君道》:
  “武王问太公曰:‘举贤而以危亡者,何也?’太公曰:‘举贤而不用,是有举贤之名,而不得真贤之实也。’武王曰:‘其失安在?’太公望曰:‘其失在君好用小善而已,不得真贤也。’武王曰:‘好用小善者何如?’太公曰:‘君好听誊而不恶谗也,以非贤为贤,以非善为善,以非忠为忠,以非信为信。其君以誉为功,以毁为罪,有功者不赏,有罪者不罚,多党者进,少党者退;是以群臣比周而蔽贤,百吏群党而多奸,忠臣以诽死于无罪,邪臣以誉赏于无功,其国见于危亡。’武王曰:‘善。吾今日闻诽誉之情矣。’”
  国君如何得贤,得贤之后是否万事皆毕呢?太公姜尚在回答周武王提问时,总结了前代的经验,提出了自己中肯的见解。他认为,已得贤才而失国的根本原因在于国君乐于听信美誉谗言,而不喜欢良臣的忠告,其结果必然混淆视听,使奸臣群党,黑白不辨,政治上的危机自然会随之而来。由此可见,对于治政举贤,有两点不可不察。首先,用人政策必须有连贯性,因为尊重人才是建立在用其所长的基础之上的,若举而不用,就如同不举。第二,要有正确的用人态度,真知灼见虽然有时逆耳,但却是良药。因此国君要冷静思考,明辨曲直,虚己以听,对待一切言行应有客观的态度,在实际中考察人才。周武王对姜尚的举贤用人观极为欣赏。
  周武王的弟弟姬旦(周公)也提出了举贤用人的主张。他说:“先王既勤用明德,怀为夹,庶邦享作,兄弟方来。”①认为历史上的先王是因为“勤用明德”,才得到贤臣的辅佐和诸侯方国的朝贡臣服。周公旦还提出:“天不可信”、“唯人”的观点,并告诫召公奭(shì,音式)“其汝克敬德,明我俊民,在让后人于丕时。”②忠告君王要敬修文德,选拔重用人才,使之作为传统留给后人。正如崔述在《丰镐考信录》卷四中所说:“周公何以作《立政》也?善治国以用人为要,而用人以知人为先。”周公是中国古代选贤与能思想的奠基人,他轻天命,重人事,提出应“知忱恂(审其心)于九德之行”③。即审视人的内心之德,又考察体现其德的道艺行为。他所提的“九德”,即“宽而栗,柔而立,愿而恭,乱而敬,扰而毅,直而温,简而廉,刚而塞,强而义”④。意谓宽宏而庄肃,温和而有主见,谦逊而有原则,善排乱而谨敬,和顺而能果断,正直而能温存,放得开而收得住,刚正而不鲁莽,强劲而又合道义。认为这些是统治者必须恭行的。《逸周书?常训》提出的“九德”是:“忠、信、敬、刚、柔、和、固、贞、顺”等。总之,周公的德行与道艺相互兼顾的识才之方,成为中国古代选士思想理论的渊源。周公旦在前代“三宅三俊”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出了“三有宅心”,“三有俊心”的主张,即后世所称“三宅考吏法”,以此考选官吏,“立民长伯”。也就是说,要进一步考核、了解官员们的心地,以便使选拔出来的人是真正有德的贤人。因为只有有德的贤人,才能“率惟谋从容德”。所谓“容德”即宽容的政治。而这种宽容的政治,则是周公旦所提出的施政原则。这项原则便是“敬德保民”的主要内容。这就是西周在建立官吏选拔制度方面的初步探索与尝试。采用这种人才选拔办法,比较侧重思想品德的考核,提高了人才选拔的标准,适应了西周政治的需要,构成了西周选士制度的雏形。
  ①  《尚书?梓材》。
  ②  《尚书?君奭》。
  ③  《尚书?立政》。
  ④  《尚书?皋陶谟》。
  (二)西周选士制度的构成及其内容
  根据《周礼》、《礼记》及先秦其他文献资料记载,西周庞大的贵族官僚机构需要进行政权建设,于是建立起一套选士制度,包括乡里选举、诸侯贡士以及学校升选等一系列体系,它构成了中国古代也是世界上最早的人才选拔制度。
  1.乡里选士
  乡里选士从地方教化开始。由西周掌土地和教化的大司徒官颁政教禁令,“以乡三物教化万民而宾兴之”②。所谓“乡三物”:
  “一曰六德:知、仁、圣、义、忠、和;二曰六行:孝、友、睦、姻、任、恤;三曰六艺:礼、乐、射、御、书、数。”③
  地方官吏乡大夫于每年正月初一秉承大司徒的“教法”(政教禁令),令乡吏施教于乡民,“使各以教其所治,以考其德行,察其道艺”①。把乡中驯从教化、德行道艺兼优者层层推举到上级领导部门,并以“书”的形式记录被推荐者的事迹材料,供遴选录用时参考。
  相传西周地方有乡、遂编制,即有所谓“六乡、六遂”。清人段玉裁说:“《周礼》之制,王城方九里,谓之‘国’;城中谓之‘国中’。城外五十里为近郊,至五百里为远郊。……郊之内为六乡,至二百里为野,野之内为遂。”②六乡建制是五家为比,五比为闾,四闾为族,五族为党,五党为州,五州为乡。六遂建制是五家为邻,五邻为里,四里为酂,五酂为鄙,五鄙为县,五县为遂。各级地方组织都相应地配备行政官员,规定其职务。《周礼?地官?司徒》对六乡之属规定:
  乡师——“各掌其治乡之教而听其治”;
  乡大夫——“各掌其乡之政教禁令”;
  州长——“各掌其党之政令教治”;
  族师——“各掌其族之戒令政事。月吉则属民而读邦法,书其孝弟睦姻有学者”。
  此外还有“父师”、“士师”即退休官员加入乡教师的行列。《尚书大传?略论》说“大夫、士七十而致仕,老于乡里,大夫为父师,士为少师”即指此。
  ①  本节参考并采纳了刘虹《中国选士制度史》第一章第一节部分内容(湖南教育出版社 1992 年 9 月版,第4 — 9 页),并向刘先生致意。
  ②  《周礼?大司徒》。
  ①  《周礼?地官?乡大夫》。
  ②  《经韵楼集》卷十二,《与顾千里论学制备忘之记》。
  西周地方选士一年举行一次,讫至三年则举行大考,即所谓“三年大比”。由乡大夫总其下属官吏的推荐,再进行一次总的考核,从中选拔德行道艺优异之士,向更上一级推荐。如《周礼?地官?司徒》所云:
  “三年则大比,考其德行道艺,而兴贤者能者。乡老及乡大夫帅其吏,与其众寡,以礼礼宾之。厥明,乡老及乡大夫群吏,献贤能之书于王,王再拜受之,登于天府,内史贰之。退而以乡射之礼五物询众庶,一曰和,二曰容,三曰主皮,四曰和容,五曰兴舞。此谓使民兴贤,出使长之;使民兴能,入使治之。”
  大比之时,要在庠学举行敬贤仪式;次日向周王呈献贤能之书。周王受拜后,即造册登记,复退而行乡射之礼,并询之众庶,选中者得拜为地方官吏。
  “乡射之礼”是大比的关键环节。据凌廷堪《乡射五物考》所云:乡射分为三次,“和”、“容”为第一次射,“但取其容体比于乐”;“和”为掌六乐声音之节奏的乐器,第一次射的仪节体态要和从于乐。“主皮”为第二次射,即《司射命》之“不鼓不释”,“盖取其中”之射,皮为兽皮制成的箭靶。主皮之射是西周射礼中的最低等级,郑玄注《周礼》说:“主皮者,张皮射之无侯也。”按《周礼?天官?司裘》:“王大射,则共虎侯、熊侯、豹侯,设其鹄。诸侯则共熊侯、豹侯。卿大夫则共麋侯。皆射其鹄。”王之射以“三侯”即虎、熊、豹,诸侯射以“二侯”即熊、豹,卿大夫射以“一侯”即麋,士射以犴为侯。所谓“侯”者,虽是射鹄,但实为贵族等级的标志。而乡射之礼主皮无侯,可见乡射礼的参加者是士以下的庶民,这说明乡属地方的选士是以庶民为对象的。“和容”、“兴舞”为第三次射,即《司射命》之“不鼓不释”、“取其容体比于节,其节比于乐”。这即是说,乡射礼对于众庶的考核,以礼乐的节制为主,而主皮之射则为其技艺的考核。由此,乡选的目的不仅是为了选拔具有一技之长者,更主要的是重视被选者的思想和道德行为规范,并以此强调社会教化的方向,这反映了西周政治制度的总要求。
  除上述所选“出使长之”、“入使治之”之外,乡选中还有些人以德行超众而被选入国学受教。《礼记?王制》载:“命乡论秀士,升之司徒曰选士,司徒论选士之秀者而升之学,曰俊士。升于司徒者,不征于乡,升于学者不征于司徒,曰造士。”即为乡大夫考察荐举乡里有德行道艺的优秀之士,申报至司徒,这就称之为“选士”。又经司徒考定其中俊秀者,荐举入学,使之学有所成,即所谓“造士”。“选士”可免去本人在乡中的赋役,“造士”可免去本人对国家的赋役。
  上述乡里选举之制或称之“宾兴”之制,是在王畿之内施行的。据《周礼?地官》所载,乡属于天子“邦畿千里”之内,而乡里选举也自然属于王畿内的选贤贡士之制。
  2.诸侯贡士
  王畿之外的诸侯国也有贡士之制。《礼记?射义》云:“诸侯岁献贡士于天子。”郑玄注曰:“岁献,献国事之书及什偕物也。三岁而贡士。旧说云:大国三人,次国二人,小国一人。”天子对诸侯贡士的时间和人数都有规定,并且天子对诸侯能否及时贡献及贡士的质量如何,还相应有奖惩之制。
  “一适谓之好德,再适谓之贤贤,三适谓之有功。有功者,天子赐以衣服弓矢。再赐以秬鬯(祭祀时灌地所用的以郁金草合黍酿造的酒)。三赐以虎贲百人,号曰命诸侯。……贡士一不适谓之过,注曰,谓三年时也。再不适谓之敖,注曰,谓六年时也。三不适谓之诬,注曰,谓九年时也。一绌以爵,再绌以地,三绌而地毕。”这里所说的“适”,即及时贡士。凡及时者,有奖;屡有及时者,论功行赏。反之,则要受绌罚。由此可见天子对诸侯贡士的重视。
  另外,天子还要亲自考核诸侯所贡之士:先令其试射于泽宫,然后在大射典礼上再行比试,大射典礼在射宫举行。《礼记?射义》记载:
  “天子试之于射宫。其容体比于礼,其节比于乐,而中多者,得与于祭。其容体不比于,其节不比于乐,而中少者,不得与于祭。数与于祭而君有庆,数不与于祭而君有让。数有庆而益地,数有让而削地。”
  试射时,要合乎一定的礼乐标准。不论是乡里选士还是诸侯贡士,都十分重视射试,在其它条件都相同的情况下,则以射试的成绩来作最后的裁决,即“行同而能耦,别之以射”。对于合乎射礼、射乐标准又中靶多者,有资格参加祭祀大典,否则不准参加祭祀活动。对考核成绩好坏,各有赏罚之制,这反映了西周王朝对贡士的重视,对贡士射试的重视。所谓射试,不仅仅是试技艺的高低,而是为德行寓于道艺之中的考试方式。试射“进退周还必中礼”,而射礼,直接体现了道德伦理上的要求。
  “古者诸侯之射也,必先行燕礼;卿、大夫、士之射也,必先行乡饮酒之礼。故燕礼者,所以明君臣之义也;乡饮酒之礼者,所以明长幼之序也。”①
  此外,贡士试射,“其节比于乐”,而当时射礼所用之乐,严格标明了等级差别:“天子以驺虞为节”,驺虞,乐名,周成王因先王之乐,命名驺虞,借以体现“天子以备官”的道德要求。“诸侯以貍首为节”,貍首,乐名,借以体现“诸侯以时会天子”的道德要求。“卿大夫以采苹为节”,采苹,乐名,借以体现“卿大夫以循法”的道德标准。“士以采繁为节”,采繁,乐名,借以体现“士以不失职”的道德要求。射礼与射乐含有多方面的人伦道德内容。就连射箭的技能之中,也包含了人应具备的道德修养的要求,如所谓“射者,所以观盛德也”,“内志正,外体直,然后持弓矢审固。持弓矢审固,然后可以言中。此可以观德行矣。”①这就是西周重视试射的原因,坚持德行与道艺相结合的选士原则,并由此而推广其社会教化,促进社会安定,庶民百姓安分守纪,遵守君臣上下之道,不“僭越犯上”,以加强王室对各诸侯国乃至广大庶民的控制。
  ①  《礼记?射义》。
  ①  《礼记?射义》。
  3.学校选士
  西周选士,尚有学校升选之制。第四章已详述,这里不再重复。学生在国学大学九年“大成”阶段结束后,即可由主管国学大学之教的乐正官选其优秀者,称之为“进士”,向上报告并推荐,如《礼记?王制》载:
  “大乐正论造士之秀者,以告于王,而升诸司马,曰进士。司马辨论官材,论进士之贤,以告于王,而定其论。论定,然后官之;任官,然后爵之;位定,然后禄之。”
  大乐正为乐官之长,也负责国学大学的教务,由他评定推选在大学考试成绩优秀者,即所谓“造士”,向周王申报,并再选出其中佼佼者,升送司马。最后由司马负责审选、试用、任命、颁发官禄。这是国学选士的一套程序。
  (三)西周选士制度的特点及其影响
  1.“周礼”——严格的等级观念作指导
  西周选士制度是在世卿世禄的政治体制中滋生的,所以其首要的特点,即以“周礼”——严格的等级观念作指导。西周选士制度的宗旨是根据西周贵族统治的政治需要确定的。在成康之前,周文王、武王、周公面临草创大业的政局,亟需大量的人才。《诗经?大雅?文王》诗曰:“思皇多士,生此王国,王国克生,维周之祯。济济多士,文王以宁。”意思是说,生于周文王时代的英武智能之士,是国家赖以生存的栋梁,仰仗众多美好的周士,才开辟了西周“文王以宁”的政治局面。诗中表露了人才的可贵及西周统治者对人才的渴求。所以西周选官制除世袭制之外,尚能不拘一格地“选贤与能”,如《诗经?大雅?文王》所说:“凡周之士,不显亦世。”虽非显族,有功的贤能之士亦可以世袭爵禄。
  成康以后,西周政权进入稳定发展的历史时期,西周统治者的主要任务是逐步转为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等方面的建设,藉以维护等级森严的宗法礼仪制度——“周礼”。所以在选士制度方面,无论是乡举里选,还是诸侯贡士,或是学校升选,都严格地按照“周礼”的规定考核士子。周礼是一切行为的准绳,是分辨尊卑贵贱等级的主要依据。《礼记?曲礼》云:“夫礼者,所以定亲疏,决嫌疑,别同异,明是非也。”“君臣上下,父子兄弟,非礼不定。”周礼在于约束人的外在行为,使人懂得“君臣之义”、“长幼之序”,借以维护西周严格的宗法制度与等级秩序,所以西周的选士制度是以周礼的“尊尊”、“亲亲”的原则,取代了“选贤与能”的精神。
  宗法制度本来起源于氏族社会父系家长制时期,它的基本精神在于确定家长的父权,用血统继承关系来维护家长对妻子、子女和一定数量的奴隶的奴役。每一个经历了父系家长制的民族都曾实行过宗法制度,只是殷商时期的宗法制度还没有发展成为国家机构和政治制度的基本体制,而停留于低级状态。西周取代殷商之后,为了有效的统治广大的被征服的东方地区,以姬姓为主体大规模地分封诸侯,建立属国,才把这种宗法制度广泛地应用于国家政治生活,创建了一套完备的为巩固西周统治制度服务的上层建筑——周礼。周礼的特点是,把这种本来只是根据血缘关系确立父权的宗法制度改造成为国家机构和政治制度的基本体制。
  《尚书?康诰》中有这样一段话:
  “王曰:封!元恶大憝,矧惟不孝不友。子弗祗服厥父事,大伤厥考心;于父不能字厥子,乃疾厥子;于弟弗念天显,乃弗克恭厥兄;兄亦不念鞠子哀,大不友于弟。惟兹不于我政人得罪,天惟与我民彝大泯乱。曰:乃其速由文王作罚刑兹无赦!”
  这一段话集中表述了周礼中的道德思想。意思是说,封啊,有大恶的人是人民所最痛恨的,何况不孝顺不友爱的人。当儿子的不能尽心给他父亲做事情,却大大地伤了他父亲的心;当父亲的不爱他的儿子,却仇恨他的儿子;当弟弟的不讲做人的道理,不能尊敬他的哥哥;当哥哥的也不体念父母养育儿子的劳苦,很不友爱他的弟弟。像这一类的坏人,当君长的如果不处罚他们的罪行,那上天给人民所规定的做人的道理就会完全叫他们破坏了。你要赶紧用文王所规定的刑罚去惩罚他们,万不能饶恕他们!
  从这段话中,我们可以看出,“周礼”的道德主要内容是父慈、子孝、兄友、弟恭。这是从宗法制度派生出来的行为规范,是一种宗法道德思想,这种道德是天神赐予的“民彝”,因而道德具有神学的性质,违反了道德,就等于是违反了天意。道德败坏要用法律的手段来制裁,说明“周礼”是从巩固政权的角度强迫人们遵循道德,道德带有政治强制的性质。父慈、子孝、兄友、弟恭的行为规范既然是“民彝”(即民众的法则),它的适用范围就是相当广泛的,既包括统治阶级,也包括被统治阶级。“周礼”的这种道德思想反映了宗法奴隶制的根本利益,又反过来起了维护宗法奴隶制的作用①。
  “周礼”这种父慈、子孝、兄友、弟恭的宗法道德从亲亲出发,达到尊尊的目的,造成一种父尊子卑、嫡长子的身分高于余子之上的政治格局,使得财产和权力的继承保持稳定性,为等级森严而组织严密的统治体系服务。所以说“周礼”把道德从属于政治,同时又使政治带上道德的色彩,这种合政治道德于一体的思想特征,是受宗法奴隶制政治结构的根本性质所规定的。
  西周的选士制度就突出体现了“周礼”的精神,按照“周礼”的道德标准选拔人才,为维护等级森严的宗法制度服务,这也深刻地影响了西周的学校教育和社会教化的方向。
  2.育才与选士衔接,选士与选官一致
  育才与选士相衔接,选士与选官为一途,这是西周选士制度的又一显明特点。
  西周的学校教育颇为发达,中央有国学,地方有乡学,学校内还有一套比较系统、比较严密的教学、考核、奖惩、视学制度。学生业成以后是否被推举,与其在学校的学习成绩、考试成绩及奖惩情况密切相关,这便能激励学生,尤其是庶民学生勤奋读书,努力上进。尽管西周学校主要是为贵族子弟设立的,只有极少数庶民中的上层分子经过严格选拔才有机会跟贵族子弟一道学习。但西周的选士制度毕竟给这些庶民学生以希望和鼓舞,这也是历史事实。
  选士与选官为一途,选士即为选官,士有所举则必有所官,《文献通考?选举九》说:
  “古人之取士,盖将以官之,然则举士与举官非二途也。三代之时,法制虽简,而考核本明;毁誉既公,而贤愚自判。往往当时之士被举,未有不入官者也。”
  这里说的“三代之时”,主要指的西周时代,西周时代选士制度“举士”与“举官”为一途,必然大大刺激了士人读书的积极性,给广大士人指出了读书进学的方向。这也就促进了学校教育的大发展,反过来,又促进了士的培养规模的扩大。
  西周的选士制度对春秋战国时期有很大的影响,春秋时期,“礼崩乐坏”,天子失官,学在四夷,学术下移,士人流离。在社会上逐渐形成了一个新兴的士阶层,他们在新的历史时期起着推动学术文化和教育发展的作用。而这个士阶层,主要来源于西周学校教育制度培育的“士”和西周选士制度选拔的“士”。
  ①  参见任继愈主编《中国哲学发展史》(先秦卷),人民出版社 1983 年 10 月版,第 83—115 页。
  西周的选士制度不但促进了西周时代文化教育的发展,促进了西周社会的政治稳定,也奠定了中国古代选士制度的基础。纵观中国古代选士制度的发展,无论是两汉的察举制,还是魏晋南北朝的九品中正制,还是隋唐以后的科举制,都在不同程度和不同侧面继承和发展了西周选士制度的特点。选士制度是中国独具特色的选官制度、人才选拔制度。所谓“士”是创造、解释与传承文化知识的阶层,即今日所称的知识分子。选士制度是联结人才、知识分子与官僚机构的桥梁,它使人才、知识分子与官僚两种社会角色合而为一,形成中国古代一种特殊的政治阶层——士大夫。中国选士制度产生于西周,并呈现出育才与选才相衔接、选士与选官为一途的特征。我们要考察中国古代的选士制度的历史,不能不首先对西周的选士制度作一番考察。
  八、箕子、周公的教育思想
  (一)箕子的教育思想
  1.箕子与《洪范》
  箕子,生卒年不详,是商王纣之叔,官至太师,受封于箕(今山东省太谷县东北),有较高的政治才干和丰富的文化知识。商纣王另一叔比干,官至少师,因见纣王淫虐无度,国势危殆,以死力谏,劝以修善行仁,但纣王不但不听,反而恼羞成怒,将比干杀死,剖腹验心。纣王杀比干后,箕子惧而佯狂为奴,被纣囚禁,周武王灭商诛纣,把箕子释放,并尊重箕子,谘以国事,其事载《尚书?洪范》篇。
  《洪范》原是商代贵族政权总结出来的统治经验。“洪”的意思是“大”,“范”的意思是“法”。“洪范”即统治大法。相传为周灭商后二年,箕子向周武王陈述“天地之大法”的记录,提出了帝王治理国家必须遵守的九种根本大法,即“洪范九畴”。它有自己的一套体系,其中第五畴“皇极”(君主统治准则)是全部统治大法的中心,其它各畴大都是为了建立好这一“皇极”所施的各种统治手段与方法。它的中心思想是,倡导一种基于上帝意志的神权政治论,强调按照神的旨意建立最高统治准则——“皇极”,以保障“天子作民父母,以为天下王”。在这种神意政治前提下,君主要注意自己的貌、言、视、听、思等“五事”(第二畴),以引起“休徵”,而避免“咎徵”(第八畴);并遵循岁、月、日、星辰、历数的“五纪”常理,以处理政纪(第四畴);君主向上请示神意的手段是“卜、筮”(第七畴),向下统治臣民的手段是“刚克”、“柔克”、“作威”、“作福”(第六畴),也就是利用“六极”作威,利用“五福”作福(第九畴)。这样一篇反复向君主提出行动规范的统治经验,其用意在于以此来神化君权,并提高君主自身的警惕性。这一“大法”受到周王朝统治者的高度重视,并加以奉行。对后人影响极大。
  箕子在观察和分析社会矛盾中,多少看到一点人民的力量,多少认识到统治者所谓“有命在天”最终是靠不住的,残暴的商纣王结果是赴火而死。所以箕子从殷纣自取灭亡的历史教训中,总结出一条经验:
  “敛时五福,用敷锡厥庶民。维时厥庶民于汝极,锡汝保极。”
  “凡厥庶民,极之敷言,是训是行,以近天子之光。曰:天子作民父母,以为天下王。”
  这两段话讲的是君民关系,认为君主树立了一个至大公正的标准,然后把“五福”(一是寿,二是富,三是康宁,四是亲近有德,五是长命善终)普遍地降之于人民。由于人民努力符合这个标准,才使它得以保持下去。所有的人民,尽量说出好的意见,作为教训,作为行动,就能逐步地获得天子的光荣。所以说,天子作了人民的父母,为的是使天下有一致的归向。
  箕子认为人君不能只集福于上,也得要给下民一点照顾,只有君福民,才能民保君。他把君民比喻为父子,说只有像父母恩育子女,才能得到子女的报答。这种用民心向背来解释国家兴亡的观点,后来就为西周统治者所吸取。
  箕子在总结殷亡的教训中,提出了一个严整的宗教神权统治体系,但也透露出朴素唯物主义的思想,同时也开创了中国古代以研究复杂的社会矛盾运动来发展辩证思维的传统,这是值得我们注意的。
  2.箕子的教育思想
  (1)神道设教
  箕子在《洪范》篇中所表达的思想是神权至上主义,反映了殷商时期“率民以事神”的社会现实。他总结了商代神道设教的经验,他认为统治者必须按照天生万物的法则办事,违背了这个法则,就要受到上天的惩罚。
  “我闻在昔鲧堙洪水,汩陈其五行;帝乃震怒,不畀洪范九畴,彝伦攸  。鲧则殛死,禹乃嗣兴;天乃锡禹洪范九畴,彝伦攸叙。”
  这段话的意思是说,我听说从前鲧用堵塞的方法治理洪水,搅乱了五行,上帝于是发怒,不把九类大法传给他,因而他不懂得治国安民的常道。鲧被诛以后,禹继承了他,上天就赐给他九类大法,因此得到了治国安民的常道,做了这样的安排。
  五行,即金、木、水、火、土,居九畴之首,各有其性,必须顺其性而用之。这个思想虽然笼罩着神秘主义的外衣,但仍有一定的进步性与合理性。如把金、木、水、火、土五种物质元素放在“相互关系”中加以考察比较,形象地看出了事物在性质上有“润”与“燥”的差别,在方位上有“上”与“下”的差别,在形体上有“曲”与“直”的差别,这里注意观察事物的特性和功能,试图从联系和差别中去认识事物,包含有差异思想的萌芽,从而为研究事物的矛盾打开了思路。又如金、木、水、火、土五种物质元素之间存在着一定的客观关系,鲧由于不掌握水、土之性,采取以土堙水的办法而失败了;禹总结了这个教训,通过实测来掌握山川形势,同时按“水曰润下”的客观性能,采取疏导法,取得了治水平土的功绩。这种对“五行”各种物质性能关系的认识,包含有内在联系思想的萌芽,给后人带来了有益的启示。禹经过治水平土的斗争,在初步认识“五行”各种性能的基础上,触类旁通,促进其能动性的发挥。如认识到“水曰润下”的特性,就令发展水稻生产;认识到“火曰炎上”的特性,就推行刀耕火种;认识到“木曰曲直”的特性,就促进各种交通工具的制造;认识到“金曰从革”的特性,就发展冶炼铸造,变革自然,为人所用。
  箕子认为天子必须立一标准,使人民遵从。“皇建其有极。”做到“惟时厥庶民于汝极,锡汝保极”。他认为只有这样,才能使人民顺从教化,不敢违法乱纪。而人民必须绝对服从天子,“无偏无陂,遵王之义;无有作好,遵王之道;无有作恶,遵王之路。”不要有偏私,要遵守先王的正义;不可夹杂私心的偏好,遵守着先王的大道;不要做坏事,遵守着先王的正路。君子有绝对权威,“唯辟作福,唯辟作威,唯辟玉食。臣无有作福作威玉食。”君主可以给人恩赐,可以给人惩罚,可以吃美好的玉食,臣民不能给人恩赐,不能给人惩罚,不能吃美好的玉食,所以臣民不能僭夺。
  箕子认为筮是探测上帝意志的方式,因之必须重视,“择建立卜筮人,乃命卜筮。”选择能够用龟壳卜卦和用蓍草占卦的人,命令他们根据不同的兆形卜卦。君主有疑问时,要“谋及乃心,谋及卿士,谋及庶人,谋及卜筮。”首先君主自己要多加考虑,然后再和卿士们商量,再和人民大众商量,最后再问及卜筮。不过卜筮以龟或筮表示,有决定权。卿士、庶人只是陪衬而已。因此“汝则从,龟从,筮从,卿士逆,庶民逆,吉。”君子同意,龟卜同意,筮占同意,但卿士不同意,人民大众不同意,这也吉利。这即是说,对于君主要做的事,纵使卿士、庶民不赞成,但只要符合君主本人的意愿而又有卜筮同意,也是吉利的。由此可见卜筮在帝王神道设教中所起的决定性作用。
  箕子认为如君主不从天意,天必警以灾异,天人相应。因而有“休徵”、“咎徵”之说。所谓“休徵”,即美好的徵兆,顺乎天意,则风调雨顺,万事吉利。所谓“咎徵”,即不好的徵兆,逆乎天意,则降灾降祸,万事不顺。
  (2)补偏就正
  箕子指出各种不同类型的个性特征和品格,都应采取补偏救弊的办法,使之合于正道。他说,“无反无侧,王道正直”。不要反复,不要偏心,王道是正直的,凡不合乎正直之道,偏刚偏柔之人,都要加以裁抑。他说:“平康正直,强弗友刚克,燮友柔克,沉潜刚克,高明柔克。”他主张对那些公平正直的人,就用正直去对付他;对那些强硬不可亲近的人,就采取刚强的方式去制服他;对那些平和可亲之人,就用柔缓的方式去教育他。纠正沉静之人的缺点,要用刚强来补救;纠正高傲之人的缺点,要用柔和来补救。
  箕子认为正直是德行的最高标准,不要过刚,也不要过柔,这才合乎正直之道。君民各安其位,各守其本份,才不违背正直之道。违背正道,就会有过失。“王省惟岁,卿士惟月,师尹惟日。岁月日时无易,百谷用成,乂用明,俊民用章,家用平康。”王者有了过失,影响一年,卿士影响一月,师尹影响一日。一年一月乃至一日都没有变化,百谷就能成长,政治就会光明,优秀之士就能得到任用,国家也就安宁了。王道即正道,补偏就正,平康正直,万事大吉,国家平安。这是箕子设计的治国方案。
  (3)重视“五事”
  箕子在总结殷亡的教训中,还提出对君主及太子要在“貌、言、视、听、思”这“五事”上进行教育:
  “五事:一曰貌,二曰言,三曰视,四曰听,五曰思。貌曰恭,言曰从,视曰明,听曰聪,思曰睿。恭作肃,从作又,明作晢,聪作谋,睿作圣。”
  箕子说所谓五事,一是容貌,二是言语,三是视察,四是听受,五是思虑。容貌要恭敬,言语要有条理,视察要清楚,听受要聪敏,思虑要通达。容貌恭敬,表现就严肃;言语有条理,办事就顺利;视察清楚,就能明辨一切;听受聪敏,谋事就能成功;思虑通达,就能成为圣人。箕子作为太师,提出重视“五事”,显然是针对君主及太子的。他认为君主与太子不能只作孤家寡人,还要对外界多所接触,要“谋及卿士,谋及庶人”,要在“五事”上多加注意,要谦逊待人,要广见多闻,才能使自己聪明通达、多谋善断。这样,才能成为理想的圣君。
  (4)选用平民
  平民是商周社会中低于士卿、师尹,高于奴隶的一个阶层。箕子主张在平民中选择合乎贵族统治所需要的人任用之。他说:“凡厥庶民,有猷有为有守,汝则念之;不协于极,不罹于咎,皇则受之。”他的意思是说,在平民中,凡是有计谋、有作为、有操守的,你就应该看重他,重用他;凡是没有能够上你所建的标准,但是也没有什么大错误的,你也应该宽容他。有猷、有为、有守者是上才,可以重用。就是达不到上才标准的人,也要诱抚之,使之为我所用。这是箕子在人才的任用与选拔方面,突破神权政治局限的例证。
  此外,箕子在“八政”中提出国家重要的政府要员八位:“一曰食,二曰货,三曰祀,四曰司空,五曰司徒,六曰司寇,七曰宾,八曰师。”即一是管理民食,二是管理财物,三是管理祭祀,四是管理住行,五是管理教育,六是管理司法,七是接待宾客,八是治理军务。箕子把管理教育的司徒官,位在第五,可见他对教育的地位是重视的。
  (二)周公的教育思想
  1.生平与影响
  周公,生卒年不详,是西周初年著名政治思想家、教育家,西周开国君主周文王的第 4 子、周武王之弟,姓姬名旦,又称叔旦,谥文公。因其采邑在周地(今陕西凤翔),故称“周”。又因其为太傅,系三公之一,故尊称为周公。曾先后辅助周武王灭商、周成王治国。其政绩,《尚书大传》概括为:“一年救乱,二年克殷,三年践奄,四年建侯卫,五年营成周,六年制礼乐,七年致政成王。”在武装镇压商纣王子武庚、周武王兄弟管叔、蔡叔、霍叔及东方各国武装反叛以后,“制礼作乐”,制定和完善宗法、分封等各种制度,使西周奴隶制获得进一步的巩固。
  周公以商代灭亡和“三叔”等武装反叛活动为鉴,特别重视奴隶主贵族及其子弟的政治道德教育、治术教育和勤政教育,要求“敬德保民”、“明德配天”、“明德慎刑”、“有孝有德”、“力农无逸”等,主张充分发挥“颂”“诰”对奴隶主及平民的教育影响作用,并提出分别以治绩考察、选任官吏的原则。一生注重礼贤下士,尊重贤能之士,善待来者。周公的言论散见于《尚书》中的《大诰》、《多士》、《无逸》、《立政》等篇。
  自春秋以来,周公被历代统治者和学者视为圣人。孔子推崇周公,向往周公的事业,盛赞周公之才,赞叹“周公之才之美”①,“甚矣吾衰也!久矣吾不复梦见周公。”②孟子首称周公为“古圣人”,将周公与孔子并论,足见尊崇之甚。荀子以周公为大儒,在《儒效》篇中赞颂了周公的德才。汉代刘歆、王莽将《周官》改名《周礼》,认为是周公所作,是其致西周于太平盛世之业绩,将周公的地位驾于孔子之上。唐代韩愈为辟佛老之说,大力宣扬儒家道统,提出尧、舜、禹、汤、文、武、周公、孔子、孟子的统序。自此以后,人们常以周孔并称,在教育上则有“周孔之教”的概念。总之,言孔子必及周公,这是古代尊崇周公的情况。这种尊崇除了政治上的某种需要之外,其主要方面则反映了古人对西周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的珍视,以及对周公这位伟人的真诚敬仰。这在历史上曾经为弘扬、继承、发展中华民族的优秀文化教育起过积极作用。
  周公是中国古代史上一位伟大的政治家,同时又是中国古代教育开创时期的杰出代表。孔子和周公在教育思想上存在着渊源关系,在教育实践上也存在着继承关系。周公生活于三千多年前,他对中国古代教育的发展曾经起过巨大作用。如果说孔子是中国古代教育的伟大奠基人,那么周公则是中国古代教育的伟大开创者。
  ①  《论语?泰伯》。
  ②  《论语?述而》。
  2.周公的教育思想
  (1)制礼作乐,敬德保民
  周公制礼作乐的内容十分广泛,并不限于“礼仪三百,威仪三千”一类的礼节。从《左传》文公十八年,季文子使太史克对鲁宣公说:“先君周公制《周礼》曰:则以观德,德以处事,事以度功,功以食民。”周公制订周礼说,礼仪用来观察德行,德行用来处置事情,事情用来衡量功劳,功劳用来取食于民。可见“周礼”包括“观德”、“处事”、“度功”、“食民”等方面的内容。《左传》昭公二年记载韩宣子至鲁,在太史那里观看册书,看到易、象和鲁春秋,说:“周礼都在鲁国了,我现在才知道周公的德行和西周之礼所以能成就王业的缘故了。”这说明周公制礼作乐的内容十分广泛。简单地说,周公所作之礼,是西周时期的一系列典章制度,其中以政治制度、宗教礼仪以及道德伦理规范为主,同时还包括人们的生活方式等等。而周公作乐,则不仅包括乐曲,而且还包括诗歌、舞蹈等项内容。
  周公制礼作乐的根本目的是为了巩固西周王朝的统治,维护“亲亲”与“尊尊”的宗法制及等级制。同时,周公制礼作乐也是对夏商两代礼乐制度的继承和发展。他是承上启下的人物,既是集大成者,又是创新者。“周虽旧邦,其命维新”。意思是周族虽是一古老的邦国,但承受了天命就换上了一番新气象。周公开创的灿烂大备的西周一代文化教育,同时也为后世文化教育的发展开辟了道路。
  敬天保民是商代统治者的神道设教思想,周公改为敬德保民,强调“明德”这一点,这是一个重大的变化。周公总结了历史经验教训,他看到商代统治者,如纣王,口口声声说“我生不有命在天”①,但仍挽救不了他的灭亡。于是提出必须重视统治者自身的道德修养,才能永保天命,维护其统治。所以他说文王“克明德慎罚,不敢侮鳏寡,庸庸祇祇,威威显民,用肇造我区夏,越我一二邦,以修我西土。惟时怙冒,闻于上帝,帝休,天乃大命文王。”②意思是说,文王能够修明自己的德行,对于刑罚做到小心谨慎,他不敢轻看和虐待那些鳏夫寡妇,他任用该任用的人,尊敬该尊敬的人,惩罚该惩罚的人,他的德行在人民中间非常显著,这样,他就开始把我们的国家和我们几个友邦建立在中夏地区,把我们的西方治理得很好。他的德行叫上帝知道了,上帝很喜欢他,就命令他把殷灭掉,他从此就承受了殷人原先所受的天命和殷人的疆土和人民。周公向统治集团提出了“小民难保”的警告,认为小民是最难安抚的,你们要事事留心,要加强自身的德行修养。“丕则敏德,用康乃心,顾乃德,远乃猷,裕乃以民宁,不汝瑕殄。”③要效法古人修明德行的作风,来安定自己的意志,检查自己的德行,放远自己的规划,只有这样做,才能把这里的人民安定下来,我也不至于加罪于你,教你的国家灭绝。认为只有言行符合明德,才能保住小民,即“乃以民宁”,不会灭亡。周公在“敬天保民”的思想中掺入了“明德”这一内容,是对商代奴隶主一切听命于天的思想的修正和补充,为后来孔子与儒家的德治主义开了先河。
  ①  《尚书?西伯戡黎》。
  ②  《尚书?康诰》。
  ③  同上。
  周公的“敬德”思想包括了丰富的内容,其一是要求统治者明察情况,用贤去奸,不可一味使用暴力,用刑要谨慎,这属于政治的范畴;其二是要求统治者勤于国事,检点自己的言行,加强自身的道德修养,这属于道德教育的范畴;其三所论之德是人自身的一种属性,这属于古代人性论的范畴。以上三点可以分别称之为“德治”、“德行”与“德性”,讲的都是修己治人或修己安人之道,是十分现实的政治、伦理、教育问题。周公的敬德思想着重于人事的努力与个人的行为表现,包含唯物主义的因素,要求加强对人的后天教育。因此他既言德又言教。他在《尚书?酒诰》中反复言“教”:“文王诰教小子有正有事,无彝酒。”“庶士有正越庶伯君子,其尔典听朕教。”意思是说文王常教育训诫勉励年轻一代做好本职工作,无常饮酒,嘱咐他们常“听我教诲”勿违犯。这表明周公强调“以教育德”,他从敬德思想出发,重视教育的作用,从而促进了“六艺”教育的兴起①。
  周公从制礼作乐及敬德保民思想出发,把教育视为治国安邦的重要武器,这对周以后的教育思想影响很大。孔子“为政以德”的主张,《学记》“化民成俗,其必由学”的思想,以及历代统治者关于“以教化为大务”的见解,都可以说是对周公这一思想的继承与发展。
  (2)孝友为德,力戒贪逸
  周公说:“我受命无疆惟休,亦大惟艰。”②他深知周室受命于天,虽取代了殷人,但仍有“大艰”,不可轻忽。他又说:“无不可信,我道惟宁王德延。”③他恳切地告诫周室统治者,只有加强修己敬德,孝友为德,才能使文王开创的国祚永年。他把道德教育视为关乎国家千秋大业的事情。
  如前所述,周代为了加强统治,建立了宗法制度,政统与血统相结合,特别重视孝、友的教育,使父子、兄弟都遵守孝悌之道。周公把不孝、不友看做是最大的罪恶。他在《尚书?康诰》中说:
  “子弗祇服厥父事,大伤厥考心;于父不能字厥子,乃疾厥子;于弟弗念天显,乃弗克恭厥兄;兄亦不念鞠子哀,大不友于弟。惟弔茲不于我政人得罪,天惟与我民彝大泯乱,曰:乃其速由文王作罚刑茲无赦!”
  他的意思是说,当儿子的不能尽心给他父亲做事情,却大大地伤了他父亲的心;当父亲的不爱他的儿子,却仇恨他的儿子;当弟弟的不讲做人的道理,不能尊敬他的哥哥;当哥哥的也不体念父母养育儿子的劳苦,很不友爱他的弟弟。像这一类坏人,当君长的如果不处罚他们的罪行,那上天给人民所规定的做人的道理就会完全叫他们破坏了。所以说要赶紧用文王所规定的刑罚去惩罚他们,万不能饶恕他们!周公对孝悌之道特别重视,这是和周代的亲亲、尊尊的宗法制度相联系的,它也为后代封建统治者所继承,形成了以孝悌治天下的封建教条。
  据《尚书?君奭》记载:“召公为保,周公为师,相成王为左右。”周公自担任周成王太师后,一方面辅佐成王,施政于朝,另一方面也继承了前代师保之教的优秀传统,力尽师保之责,对成王的教诲十分成功。在《尚书?无逸》篇记载了的“体恤下民,力戒贪逸”的教育主张。他说:
  “呜呼!君子所其无逸。先知稼穑之艰难乃逸,则知小人之依。相小人,厥父母勤劳稼穑,厥子乃不知稼穑之艰难,乃逸乃谚,既诞,否则侮厥父母曰:‘昔之人无闻知’。”
  他的意思是说,在上位的君子无论在什么时候什么地方也不要贪图安逸!先要去体验小民种庄稼的艰难,然后再过安逸的生活,就会了解小民的痛苦。你要看看那些小户人家,他们的爹娘辛辛苦苦地种庄稼,到了他儿子这一代却不知道种庄稼的艰难,只是贪图安逸,放荡不恭,等到放荡久了以后,倒反侮辱他的爹娘说:“上一代的人什么都不懂。”
  ①  参阅《中国教育通史》第一卷,山东教育出版社 1985 年版,第 118—124 页。
  ②  《尚书?君奭》。
  ③  《尚书?君奭》。
  周公善于运用历史告诫教导成王,他以商代的“明王”祖甲为例:
  “其在祖甲,不义惟王,归为小人,作其即位,爰知小人之依,能保惠于庶民,不敢侮鳏寡;肆祖甲之享国三十有三年,自时厥后立王,生则逸;生则逸,不知稼穑之艰难,不闻小人之劳,惟耽乐之从。自时厥后亦罔或克寿,或十年,或七八年,或五六年,或四三年。”①
  他说祖甲认为代兄称王是不义,因而逃往民间;后来即了王位,他就知道小民的痛苦,能够保护和喜爱小民,连鳏夫寡妇都不敢轻慢;所以他的寿命也长久,他在王位一共是三十三年。从此以后,殷朝的国王,一生下来就过着安逸的生活,既然生下来就安逸,也就不知道小民种庄稼的艰难,更听不到小民的痛苦,只是沉醉于玩乐。所以从此以后的国王没有一个人的寿命是长久的,他们在位的时间,有的是十来年、七八年、五六年,还有的只三四年。周公以此教育成王及周室子弟:后世国君是否能不忘先王创业和守成的艰难,是否能悉心体察民情并具备不图安逸的品德,直接关系到国家的存亡、朝代的兴衰。
  此外,在道德修养的方法上,周公也提出了自己的看法。一是教育王室成员应了解古今兴亡的历史经验教训,扩充自己的见闻,即所谓“高乃听”,在《尚书?康诰》中说:“我时其惟殷先哲王德,用康乂民作求”,“汝丕远惟商耇(gǒu,音狗,老,高年)成人,宅心知训”。意思是说,在这里我们应效法殷代先世圣王的德行,去安抚和治理殷民,要和殷商的年老有德的人多接近,诚心接受他们的教训。这就是说,要借鉴前人以往的经验来充实完善自己,使自己的修养不断提高。二是教育王室成员从自身方面,严格要求,即所谓“永观省,作稽中德”①。他说:“呜呼!小子封,恫瘝乃身,敬哉!”②“小人怨汝詈汝,则皇自敬德。”③意思是说,年轻的封啊,你要把人民的苦痛当做自己的苦痛一样,你应时时注意,严格要求自己啊!如果有小民在恨你骂你,你会更加严格地修养自己的德行,“宽绰厥心”,开阔自己的心胸。通过这样一些方法不断的修养,实现“作稽中德”、“作汝民极”的道德要求。
  (3)勤勉从政,谨言慎行
  周公反复强调君臣上下必须戒骄戒逸,勤勉从政,谨言慎行。他列举殷王中宗、高宗、祖甲,赞扬他们皆能“治民祇惧,不敢荒宁”,因此都成为颇有政绩的“明王”。他又举周文王为例:
  “文王卑服,即康功田功,徽柔懿恭,怀保小民,惠鲜鳏寡,自朝至于日中昃,不遑暇食,用咸和万民。文王不敢盘于游田,以庶邦惟正之供。文王受命惟■身,厥享国五十年。”④
  他说太王、王季都是谦虚谨慎的,文王更亲身做卑贱的事情,他很留心于修筑道路和教导小民种田这些事情,他的为人是又柔和又谨慎,他很爱小民,特别体恤那些鳏夫和寡妇,他每天从早晨忙到太阳偏西的时候,连饭都顾不得吃,因此,他就使得万民同他一条心。文王不敢贪恋游览和打猎,他总是忙着和各国的君长去处理政事。因此文王的寿命也很长久,他虽然已到了中年,才受天命做王,但在位竟达五十年。
  ①  《尚书?无逸》。
  ①  《尚书?酒诰》。
  ②  《尚书?康诰》。
  ③  《尚书?无逸》。
  ④  《尚书?无逸》。
  周公称颂文王勤奋精神,用以激励成王。同时,他既重言教,又重身教,以身作则,堪称表率。据《史记?鲁周公世家》记载:
  “周公戒伯禽曰:‘我文王之子,武王之弟,成王之叔父,我于天下亦不贱矣。然我一沐三握发,一饭三吐哺,起以待士,犹恐失天下之贤人。子之鲁,慎无以国骄人。’”
  这就是著名典故“周公吐哺,天下归心”的由来。“吐哺”,吐出口中的食物。说明周公勤奋、热情,善待来客,甚至“一沐三握发,一饭三吐哺”,停下来招呼客人,如此为国事勤劳、求才殷切。周公以此教育他的长子伯禽,告诫伯禽受封于鲁,小心谨慎,戒骄戒躁,勤勉谦逊。
  周公还反复告诫成王要谨言慎行、克己自谦,他反复宣扬“先哲王”的德行:
  “昔在殷王中宗,严恭寅畏,天命自度,治民祇惧,不敢荒宁;肆中宗之享国七十有五年。其在高宗,时归劳于外,爰暨小人:作其即位,乃或亮阴,三年不言,其惟不言,言乃雍;不敢荒宁,嘉靖殷邦,至于小大,无时或怨;肆高宗之享国五十有九年。”①
  他对成王说:我听说从前殷国王中宗,为人庄重谨慎,做事完全依照天命,治理小民十分小心,一点也不敢懈怠;因此他得到了很高的寿命,在王位一共是七十五年。殷另一个国王高宗,长时期在民间吃苦,和小民在一起生活,后来就了王位,忽然得了一种喑哑病,一连三年不能说话,他原先不能说话,后来一说话就得到了臣民的喜悦;他做事是一点也不敢懈怠,因而把殷代治理得很好很安定,以至于大大小小的臣民都很服从他,没有一个人对他有怨言;因此他的寿命也很长久,在王位一共是五十九年。
  周公教育成王:圣明的君主,必须克己自谦。对民众的怨恨责骂,应当反躬自责。在《尚书?无逸》篇,他说:
  “自殷王中宗及高宗及祖甲及我周文王,茲四人迪哲。厥或告之曰:‘小人怨汝詈汝。’则皇自敬德。厥愆,曰:‘朕之愆!’允若时,不啻不敢含怒。此厥不听,人乃或诪张为幻,曰:‘小人怨汝詈汝’。则信之。则若时,不永念厥辟,不宽绰厥心,乱罚无罪,杀无辜,怨有同,是丛于厥身!”
  周公这段话的意思是说,从殷王中宗、高宗、祖甲到我们的周文王,这四人是最圣明的。如果有人告诉他们说:“小民在恨你骂你啦!”他们就会更加小心地修明自己的德行。他们听到臣民有了过错,就说:“这是我的过错呀!”他们是这样的诚恳,不仅仅是不敢对臣民发怒而已。你如果不听这些正经话,人家就会造谣欺骗你,人家说:“小民在恨你骂你啦!”你就会信以为真。果真是这样,不去思考自己的过失,不开阔自己的心胸,却对于无罪的人随便惩罚,随便杀戮,那么小民就一致怨恨,怨气就会聚在你身上!
  ①  《尚书?无逸》。
  ①  《尚书?立政》。
  ①  《尚书?无逸》。
  周公对成王进行谨言慎行的教育时,郑重指出对待刑狱之事,必须慎之又慎,“勿误于庶狱”①。这是他“明德慎罚”思想的体现。他常警告成王:“无若殷王受之迷乱酗于酒德哉!”①万不可像殷王纣那样整天胡里胡涂地只管吃酒发脾气呵!他既以此教育成王,也同样身体力行,他还政于成王后,“北面就臣位”,不以功臣自居,态度格外谦逊恭谨,所谓“匔匔(qiong音穷)如畏然”②,就是这种克己自谦品德的具体表现。
  正是由于周公坚持对成王这般的教诲、倡导和身体力行,造成了周初为政无逸的“王风”——孝友为德、力戒贪逸、勤勉从政、谨言慎行。周公死后,成王不忘其教诲,不敢贪求安逸。成王死后,太师召公、太保毕公,仍坚持周公的遗教,“率诸侯以太子钊见于先王庙,申告以文王、武王之所以为王业之不易,务在节俭,毋多欲,以笃信临之作顾命。太子钊遂立是为康王。”③成王、康王坚持周公之遗教,勤奋为政,力戒逸乐,造成西周初年的统一稳定的局面,即形成所谓“成康之治”。
  周公对成王师保之教的重大影响不仅见于西周,而且波及于后世。例如唐太宗李世民就受周公师保之教的影响,十分重视对太子的教育,特意任命魏征为太子师,令其辑录古来帝王子弟成败事,名为《自古诸侯王善恶录》,赐给诸王,以加强对唐代王室子弟的品德教育。清代学者皮锡瑞在《经学通论》中指出,魏征的思想与《尚书?无逸》是一脉相承的:“《无逸》见人君当知艰难,毋以太平渐耽乐逸之义,观此知忧盛危明,当念魏征所云‘十渐不克终’矣。”④历史已经过去了三千年,但是周公对成王的教育,今天仍发人深省,给人以启示⑤。
  (4)识人有方,任人唯贤
  周公还教诫成王,为政必以用人为要。诚如崔述在《丰镐考信录》所说:“周公何以作《立政》也?盖治国以用人为要,而用人以知人为先。”
  “立政”的“政”训“长”,即“官”。“立政”就是用人立长、任贤官人的意思。周公在《尚书?立政》篇告诫成王,用人乃是从政之根本。他总结了夏商两代用人之得失的经验教训,指出善用人就会出现像夏禹、商汤垂拱而治那样的盛世;不善用人就会像夏桀、商纣一样亡国丧邦。周公悉心向成王教授“官人之法”,认为“官人之法”乃国之大法,是光大德政之根本。他还指出,君主如果深通官人之法,用之都邑,可以和协其民,用于四方,“其在商邑,用协于厥邑,其在四方,用丕式见德。”①可以因“大法”而愈显见为政之德。为了使成王掌握官人之法,周公不仅个人竭诚劝教,还在朝廷之上与“群臣陈官人之大法”。所谓“官人之法”主要是识别人才、选拔人才、使用人才三个方面。
  关于识别人才。周公总结了夏、殷两代识才的经验。夏代提出了“三宅”,殷代提出了“三俊”。周公说成汤用这种方法考核官吏、选拔人才,结果做到了官不旷其职,德不浮其名。“宅乃事,宅乃牧,宅乃准”。周公认为,夏、殷之所以兴起者,是由于实行了这个原则;而其所以败亡,是因为违背了这个原则。而周代的成功也就是因为继承了这个人才识别的原则。周公坚持识人应“知忱恂(审其心)于九德之行”②,即既审视人的内心之德,又考察体现其德的道艺作为。这种兼顾德行与道艺的识人之方,开中国古代人才研究之先声,在中国古代教育史上也是有意义的。周公主张识人要做到才与职、德与官相结合,而反对“谋面,用丕训德”的办法。“谋面”是以面取人,既不考其德,又不察其行,只是听言观色,凭个人印象与感情取人。“丕”读作“不”,只重表面现象而不重德行,是识人之大忌。周公主张对担负不同官职的人,要从不同的角度,按不同的要求,去考察他们的德与能。属于政务之官,要考察其是否善于理事;属于理民之官,要考察其是否能使民安乐;属于司法之官,则要考察其施法是否公正。周公认为坚持这种方法才能识别与选拔到有德有能的人才。
  ②  《史记?鲁周公世家》。
  ③  《史记?周本纪》。
  ④  《经学通论》,中华书局 1954 年版,第 76 页。
  ⑤  参阅《中国教育家评传》第一卷,上海教育出版社 1988 年版,第 22 页。
  ①  《尚书?立政》。
  ②  《尚书?立政》。
  关于选拔人才。周公在《尚书?立政》篇中提到了夏用“九德官人”,即选拔任用具有宽而栗、柔而立、愿而恭、乱而敬、扰而毅、直而温、简而廉、刚而塞、强而义九种品德的人。这每一种品德,都相反相成,包含着朴素的辩证法思想,也包含着丰富的心理气质的内容。周公将这九种品德提出来,作为任人唯贤的成功经验,这是很有意义的。他还教诫成王,任人唯贤,即选拔“吉士”(有德之士),“远 (xian,音先)人”即远离邪佞之人。他说:“继自今立政,其勿以  人。其唯吉士,用劢相我国家。”①这即是说,任用“吉士”,可使国家有贤人辅政;如果用了“  人”,虽然建立了官制,“国则罔有立政”,就同没有建立一样。更为严重的后果将是国祚绝灭,“是罔显在厥世”,国其无后矣!可见周公对任用贤人是何等的重视。
  关于使用人才。周公主张逸于使贤,即要放手使用贤人,不可多加干涉。他说周文王治国是这样的,凡属“有司”所管的“庶狱”之事和“牧夫”所管的“庶慎”之事,一概“惟有司之牧夫是训用违”②。即或用或不用,都由有司和牧夫所训执行。“庶狱庶慎,文王罔敢知于茲”。意思是说,周文王从不轻易干预下级职责范围之内的事情。因为这样做,被擢进的贤人才可能充分发挥作用。而逸于使贤,又必须以勤于求贤为前提。周公告诫成王,文王其所以能逸于使贤,正是由于他求贤如渴,不惜劳心、劳力之故。周公认为要像文王那样“克厥宅心”、“克俊有德”,即经过审慎考察,擢进有德之士。一旦任用之后,就要放手使用,君主只需把握国之大体,不过多干预下级行使职权。他的这种勤于求贤、逸于使贤的思想,不失为人才使用上的卓见。
  周公倡导的“官人之法”,包括识别人才、选拔人才和使用人才三方面的内容。这是中国古代最早的系统阐述人才问题的思想。它直接影响到西周的选贤贡士制度。当时负责任官的司马,其“论辨官材”的原则和方法,正是周公“官人之法”的具体施用。远在三千年前,中国古代就产生了如此系统的人才思想,这在中国乃至世界人才学说发展史和文化教育发展史上都是有意义、有价值的。
  ①  《尚书?立政》。
  ②  《尚书?立政》。
  (5)提倡彝教,化民成俗
  周公重视彝教,认为这是治国平天下不可缺少的政教活动。所谓彝教,就是对庶民经常进行的德行规范教育,即古人所说的化民成俗的教化活动。由周公创制,见于《尚书》的各种“诰”,有不少就是训俗的文件,后世多作宣传教化的“谕俗文”。周公训俗,尤为重视行为规范的教育。他认为庶民若能经常按规范行事,即“民之秉彝”,没有越轨行为,天下就太平了,这即是所谓“好是懿德”①。
  周公十分重视化民成俗的教化活动,他制礼作乐的主要目的也在于此。如前所述,周公制礼作乐的基本精神在于“明君臣之义”、“明长幼之序”,向整个社会宣扬“贵贱不愆”的宗法等级观念。《礼记?乐记》说:“礼也者,报也。”“报”是古代祭祀有功祖先的礼仪活动,施行“报”礼,其用意在于“报本反始也”①,不忘其所由生,不忘其根,从而提倡孝道。西周重视“报礼”,强调“孝道”,是与周公的积极倡导分不开的。
  据《孝经?圣治》载:“孝莫大于严父,严父莫大于配天,则周公其人也。昔者周公郊祀后稷以配天,宗祀文王于明堂以配上帝。”自周公改制之后的孝,“莫大于严父”,突出了父权思想,确立了嫡长子继承制,“严父莫大于配天”,所谓配天之祖即为天子,周天子便成为与国共敬之祖先。君权与孝道结合,即所谓“亲亲父母为首”、“尊尊君为首”②。所以说周公提倡的孝道,已能窥见“三纲”思想的萌芽,孝道已成为教化的重要内容,“经国家,定社稷,序民人,利后嗣”③,也就是说,孝道具有治理国家、安定社稷、使百姓有序、使后代有利的重要作用。所以周公把孝道教育视为彝教的中心,他在《尚书?康诰》中告诫康叔曰:“元恶大憝,矧惟不孝不友……天惟与我民彝大泯乱,曰:乃其速由文王作罚刑茲无赦!”他认为人之罪恶莫大于“不孝不友”,凡民众出现了“不孝不友”的人,就是民彝破坏之时,必须立即用文王所作之刑罚规定,严加处置,不得姑息饶恕。
  “义”也是民彝的一个重要内容,这与周公直接有关,周公主张对殷人要根据“殷彝”定罪,“用其义刑义杀,勿庸以次汝封。”①就是说,应依照殷代的常法来判决犯人的罪,该判刑的就要判刑,该杀掉的就要杀掉,切不可凭你个人的意志断案。在这里“义”是“宜”的意思,适宜、合理的事称“义”,指统治者必须“明德慎罚”。这里把“义”作为对庶民的“训俗”活动,则是“尊尊”的意思。《礼记?丧服》说:“贵贵尊尊,义之大者也。”《礼记?中庸》说:“仁者人也,亲亲为大。义者宜也,尊贤为大。亲亲之杀,尊贤之等,礼所生也。”意思是说,仁是爱人,但最重要的是亲爱自己的亲人;义是适宜,但最重要的是尊重贤人。亲爱自己的亲人,其中还要有差别;尊重贤人,其中也要有等级。所谓礼就是由这里产生出来的。由此可见,“义”表示的是“尊尊”、“贵贵”、“尊贤”,是与“亲亲”相区别的道德范畴,“义”,反映的是阶级关系与等级关系,是礼的重要内容。周公制礼,强化了“义”,后世所推崇的“门外之治义断恩”②,门外谓朝廷之间,既仕公朝当以公义断绝私恩,还有所谓“大义灭亲”云云,都是“尊尊”高于“亲亲”,亦即阶级关系、等级关系高于血缘关系的体现。总之,“义”的教育成为中国古代社会道德教化的重要内容,是和周公的倡导分不开的。
  ①  《诗经?大雅?烝民》。
  ①  《礼记?郊特牲》。
  ②  《礼记?大传》郑玄注。
  ③  《左传?隐公十一年》。
  ①  《尚书?康诰》。
  ②  《礼记?丧服》。
  据史籍记载,周公曾倡导籍田礼,即始耕典礼。每年春耕时,周天子到国都南郊的公田举行隆重的始耕典礼,旨在提倡勤劳耕作之风。据说《诗经》中的《周颂》为周公所作或为周公所订定。《周颂》中的《载芟》和《噫嘻》篇,就是举行籍田礼时所演唱的诗歌,这是周公曾经进行劝农教化活动的明证。周公提倡始耕典礼,对于巩固新田制,重视农业生产和形成勤于公田耕作的风气,从而推动社会进步有一定作用。《周礼?大司徒》中关于教化的职责规定,有“以世事教能,则民不失职”一项。西周以后各朝代,也常设司农司、力田吏以提倡和指导农业生产,“劝课农桑”,这对社会生产的发展和勤劳风尚的形成,起过一定的积极作用。追溯其源,与周公有关。周公推行社会教化,用了很大力量,创制了一套方法,大部分为后代统治者所继承。周公的主要做法如下①。
  第一,采风易俗。周公很重视民俗的教育作用,他提倡并亲自进行采风问俗的教化活动。据传,周公为制礼作乐曾采集文王时周地以南的民歌,昭示天下,教人们懂得道德修养的重要性。《毛诗序》说《诗经?豳风?七月》是周公采集的。这与班固关于周太师负有采风之责的说法,正好互相印证。
  从有关史料分析看,周公采风问俗的目的有二:一是为了调查施政的得失利弊,以为讽谏之用。如《豳风?七月》以诗的形式记述了农人一年四季劳作生活之苦,周公献于成王,就是劝教成王力戒贪逸,使之“知稼穑之艰难”,“知小人之依”。二是为了化民易俗,实施社会教化。其做法诚如清末维新派人士黄遵宪在《论礼仪》一文中所说:“于习之善者导之,其可者固之,有弊者严禁以防之,败坏者设法以救之。”周公大力禁止酗酒之风,就是这方面的典型事例。周人曾染上了酗酒的恶习,反映了骄奢之风在滋长。周公为杜绝这种危害,严肃警告人们,酗酒风起,必定会造成“大乱丧德”的后果②。
  周公还改革过婚俗。西周初年婚姻状况混乱,老妇与少子亦可成婚。后周公进行了婚制改革。据王国维考释“同姓不婚”是周人“大异于商者”的。周公提倡“同姓不婚”的新礼俗,有两方面的作用。一是“男女同姓,其生不蕃”①,异姓结婚有利于加强种族的生命力;二是使非姬姓服从姬姓,既严男女之别,又可抬高周族姬姓的地位,达到进一步巩固宗法制度的目的。周公的这些活动,在施行教化、整饬世风方面,发挥了很大作用。
  第二,颁布诰训。周公运用文字或口述的形式,有目的地宣扬教化,创制了诰训一类的文告。现存的《尚书?周书》中保留了一部分,内容都是用孝亲、守法教导民众,要求人们互相劝勉,形成有利于周室统治的民习民风。这是进行社会教化颇有影响的一项措施,常常能收到家喻户晓的效果。周以后的各代统治者,很多继承了这种“训俗”之法,曾颁布箴规、诰训以及“圣谕”、“谕俗”等文告,有的还亲自讲述,或让乡里中“老成贤德之士”进行解说,以扩大影响。
  第三,制定礼乐。礼乐渊源很久,但也是来自民俗,故《周礼》云:“礼俗从取其民。”周公制礼作乐旨在“一民心,齐民俗”。“礼,履也。国人所践履。”它有规范人们道德行为的作用。“乐也者,动于内者也”。它有培养人们道德感情与情操的作用。周公把握了礼乐特点,精心制作,所以周人的冠、婚、丧、祭和视、听、言、动,都由礼乐的节文加以规范。由于“上行下效,风过草偃”,所以礼乐行之于上,必化而为“风”;民习行之于下,定变而为俗。周公这种制礼作乐以正风俗的做法,既收效于西周,又影响于后世,成为中国古代施行社会教化的传统。
  ①  参阅《中国教育家评传》第一卷,上海教育出版社 1988 年版,第 25—27 页。
  ②  《尚书?酒诰》。
  ①  《左传?僖公二十三年》。
  周公在观民风、化民俗的社会教化方面,有丰富的经验。他主张因势利导,提倡“平易近民”。据《史记?鲁周公世家》载,周公长子伯禽与太公望(姜尚)初封鲁与齐,伯禽三年而政成,太公五月而政成。为什么两人会一迟一疾呢?伯禽是“变其俗,革其礼,丧三年然后除之,故迟”。而太公则是“简其君臣礼,从其俗为也”。周公根据两人对礼俗的不同处置,而造成为政效果的不同,提出为政化民必须“平易近民”,他说:“夫政不简不易,民不有近;平易近民,民必归之。”这说明周公既重视化民易俗,又懂得民俗的特点,难于更易而又可以更易。“平易近民”的主张就是他根据这种特点提出的,是很有见地的。周公在治理殷民及被征服的东方各族时,就遵循这一原则,注意尽量保留这些民族有益的风俗习惯不变。他还提出“各安其宅,各田其田”①,这对减少敌对情绪,接受周公的社会教化,稳定政局,发展生产,都是有积极作用的,所以深得民心。荀子在《王制》篇中盛赞周公说:
  “故周公南征而北国怨,曰:‘何独不来也!’东征而西国怨,曰:‘何独后我也!’孰能有与是斗者与!安以其国为是者王。”
  意思是说,当周公向南面去征伐的时候,北方国家的百姓就埋怨着说:“为什么单单不到我们这里来呀!”向东面去征伐的时候,西方国家的百姓就埋怨着说:“为什么单单把我们放在后面呀!”试想还有谁能和这样的人抗争呢?因此凡有能够把他的国家照这样做的,就能称王于天下了。
  总之,周公特别突出“德治”思想,强调民心归向,处处炫耀祖宗德业。“任德教”是他教育思想的主旋律,对后世发生了深远的影响,终于使中华民族在古代就以“教化有方”、“礼仪之邦”而著称于世界。
  ①  《尚书大传?大战》。
  九、结语
  本书介绍的是中国史前新石器时代及夏商西周三代的教育。这一时期教育历史的跨度和广度,都十分广大,其文化内涵也极为丰富,但由于年代遥远,文献不足,因此对这个时期教育的研究也受到种种的限制。以新石器时代的史前教育为例,涉及到华夏民族及其文化的起源、新石器时代的考古区系文化、史前原始氏族部落文化,等等;目前学术界对于这一时期历史的了解,主要借助考古发掘的文物实证,辅之以现代人类学、民族学及文献传说,加以互证,因而呈现在我们面前的,主要是一种较为直观的片断和器物性的文化特征,像教育这种较为抽象的文化行为和现象,就难以进行系统的实质性评价。从史前时代到夏商西周三代,经历了新石器文化向青铜文化的过渡,经历了原始公有制向私有制的过渡,经历了原始氏族部落文化向奴隶制国家文化的过渡,这不仅仅是一种广义的历史景观,更主要的,是直接影响或制约着教育的形式及其内容,并且是确定教育性质的主要依据。对于这些问题,本书都尽可能地予以说明。再如:商代除甲骨卜辞之外,基本上没有多少成文的历史,史前及夏代更是无文可稽,而西周虽有较多的历史文献可资参考,但其史料较为零散,且真伪难辨,多出自先秦或两汉时人之手,这就使得本书在选择文献方面,遇到了很多的难题。
  不过,对于上古及三代教育的初步研究,仍然使我们获得了下列的认识:首先,上古及夏商西周三代教育虽然各具特色,但其前后因革,承接损益,相互之间具有深厚的历史联系。在一定程度上,构成了一个整体,即华夏文明的组合体,保留了共同的教育传统和文化心态。其次,这一时期的教育具有鲜明的氏族文化和区域文化特征。从史前新石器时代开始,散居在中国广阔土地上的各个氏族部落,保持着各自不同的传统及习俗;进入夏代,分散在各地的氏族文化,又像涓涓细流汇注长江大河一样,集中到夏王朝的统治中心,原始的氏族文化传统与新的国家政权形式的融合,形成了中国古代特有的家族文化教育传统。这种传统以氏族、进而是以家族为单位,占有并世袭某种专门的知识或技术。再次,夏商西周三代教育的内容,也具有大量对应的成份。它们同样都注重宗教祭祀占卜的教育,重视习武习射、天文数术、乐舞及道德伦理教育。这一点,实际构成了春秋时代儒家确定六艺教育内容的历史依据。
  此外,上古及夏商西周的学校不仅名称相似,其设置及职能也大体相通,如所谓的养老、视学、释奠、讯馘等等,反映了中国古代深厚的政教合一传统,也从一个侧面再现了中国古代学校职能分化、独立的基本过程。需要特别指出的是,虽然直到西周时代,中国才出现了较为正式的学校教育机构,但我们丝毫不能低估这一时期教育的历史意义。比如:夏商西周三代氏族部族向王室贡职、贡士的制度,开创了中国历代选士制度的先河。西周官府之学及官学之士,正是春秋战国时代私学及士阶层滋生的温床,而西周的教育观念及周公等先贤的教育思想,也正是先秦儒家教育学说的历史本源。因此,上古及夏商西周的教育,是中国古代教育从无到有,从原始到文明,从依附到独立的发展过程,其间所经历的历史飞跃和跨度之大,是以后历朝都无法比拟的。可以说,这一时期的教育,既包含了中国原始社会新石器文化教育的主要内容,又包括了青铜时代中国教育的全部过程,并且揭示了中国古典教育的序幕。
  最后需要说明的是:本书在写作过程中,参考了史学界、考古界及教育史界的许多成果,限于体例,未能一一标出,在此一并致谢。由于本书成书时间短、任务急,因而难免粗糙或纰漏之处,欢迎读者提出批评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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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09卷 远古暨三代文学史
  本卷提要
  中国远古暨三代文学史是中国文学史的首卷,起自远古,经夏、商、西周三代止于东周前,即自远古百万年前到公元前 770 年。经历了中国原始社会和奴隶社会两个社会形态。
  这一时期虽说是中国文学发展的最初阶段,然而已出现了诗歌、散文和小说的萌芽,与后世诗歌、散文和小说的演进与发展,都有历史联系。
  劳动创造了远古的文化,也创造了文学。流传至今的少数远古歌谣和神话,是我国文学史上最早的珍贵遗产。神话作为人类童年时代的产物,是民族性的原型。特别是文字的发明创造,甲骨卜辞的发现、铜器铭文的产生,不仅使我们认识了那个时代,也知晓了萌芽状态的散文。显示散文的发展及形成标志的《尚书》以及《周易》中的卦爻辞,已具有文学特色,有些就是文学作品,对后世中国文学理论及创作技巧、语言风格、体裁形式等诸方面产生了深远影响。《诗经》中反映西周初年的史诗及雅、颂中的一些作品,不仅表现了那一时代的风云变幻,而且其作品中的现实主义精神及比兴手法也给后世文学以极大的影响。
  简而言之,远古暨三代文学为我国文学的发生和发展奠定了重要的基础。换句话说,三代及其以后春秋战国文学,奠定了中国各种文学样式的基础,后世的各种文体,大多被认为导源于此时,正如刘勰在《文心雕龙?宗经》中所说:“故论、说、辞、序,则《易》统其首;诏、策、章、奏,则《书》发其源;赋、颂、歌、赞,则《诗》立其本;铭、诔、箴、祝,则《礼》总其端;纪、传、铭、檄,则《春秋》为根,并穷高以树表,极远以启疆,所以百家腾跃,终入环内者也。”
  一、远古暨三代文学概述
  中华民族历史悠久,华夏文化源远流长。大约从一百多万年以前开始,中国猿人已经在我国的土地上活动着。他们用石器作劳动工具,依靠集体的力量,过着采集、狩猎生活,共同取得的食物共同消费。这种原始群,是最早的人类社会。这些原始人作为中华民族的祖先,劳动、生息、繁衍在这片土地上,他们用勤劳、智慧的双手,开创着生活的未来,同时也创造了人类的精神文明,留下了丰富的文化遗产。人类发展到了母系氏族、父系氏族公社时期,随着社会生产、生活实践经验的积累和提高,物质文化和精神文化的创造都达到了一个崭新的阶段。考古发现的这一时期的生产工具、生活用具、装饰品和艺术品及绘画等都表现了极高的工艺水平。按照实用和美的原则制造的石器工具和陶器用品,本身就是颇为精美的造型艺术品,反映了当时人们的审美情趣,代表了当时艺术的成就。
  人类最初的审美意识和中华民族最初的文化创造充分表现在这一时期的原始文化遗存物中。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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