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读网 - 人生必读的书

TXT下载此书 | 书籍信息


(双击鼠标开启屏幕滚动,鼠标上下控制速度) 返回首页
选择背景色:
浏览字体:[ ]  
字体颜色: 双击鼠标滚屏: (1最慢,10最快)

中国知青史

_3 定宜庄 刘小萌 (现代)
大学招生开始注重政治成分,理由如下:
在反右派斗争开展以后,高等学校学生中出现了为数不少的右派分子,从一定意义上说,是反映了以往高等学校招生工作中存在着贯彻阶级路线不够、注意新生政治条件不够的严重缺点,要求今后大力改进。同时从对培养高级建设人才的要求来看,培养一个大学生,国家平均要花五六千元,也应该慎重选择培养对象。宋诚:《高三同学怎样对待升学和劳动问题?》,《中国青年》,1958年第8期。
不过,这时所谓的成分,还主要是指本人的成分而言,加上自1958年以后大学招生规模连续三年迅速扩大,更是把这一问题掩盖了。
大学之门向剥削阶级出身的青年逐渐关闭,是从三年灾害以后开始的。1961年,当大中学校进行大规模精简的时候,*曾正式发出通知:“各级师范学校招生,必须保证质量,特别是政治质量。认真改变过去降格以求,不顾质量,勉强凑数的现象。今后,凡学生家庭属五类分子的一般不予招收《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大事记》,教育科学出版社1984年版,第289页……”虽然只限于师范院校,却是个非常明显的信号。当年8月,*中央转发了*党组《关于资产阶级子女升学问题的报告》,指出各地、各高等学校在招生工作中仍存在对资产阶级中间派和右派没有区别对待,对学生本人的进步表现注意不够,一些学校所规定的机密专业数量太大、范围太广,过分限制了资产阶级子女入学的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大事记》,教育科学出版社1984年版,第297页……可见这一时期高校招生中,已存在着对出身的强调,存在着对出身不好的子女的歧视了。不过,从政策来说,这时大学所明确拒收的,还主要是“五类分子”和资产阶级“右派”的子女,矛头尚未扩大到、至少是中央还不愿让矛头扩大到一般所谓的“资产阶级子女”的范围。
1962年以后,毛泽东提出社会主义阶段仍然存在阶级和阶级斗争,存在资本主义复辟危险的命题,提出为了使社会主义江山千秋万代永不变色,要在阶级成分好、思想觉悟高的青年中培养无产阶级革命事业接班人的原则,与之相对而言的,剥削阶级家庭出身的青年便被当成了资产阶级复辟的主要社会基础之一,当成必须严加防范的主要危险。这种看法,在1964年以后,还被上升到了理论的高度。
1964年5月,团中央某负责人在一次会议上明确提出,修正主义在青年中间的社会基础有两个,一个是怀着阶级报复思想的“五类分子”子女,一个是轻视劳动、轻视工农,拜倒在资产阶级专家、教授脚下的知识青年。知识青年不经过艰苦劳动,有了点书本知识,就认为有了“私人资本”,自以为高人一等,是不能成为无产阶级革命事业接班人的。另一位领导干部也宣称,资产阶级千方百计同我们争夺青年,这一斗争尖锐激烈地在各个方面进行着,最直接的就是资产阶级同我们争夺他们的子女。我国现有资产阶级分子100多万人,以平均一个资本家生4个子女计,全国就有400多万个资产阶级子女,如果每个资本家都有一个子女接班,就会出现100万资产阶级的继承人,尤其严重的是他们还会扩大阵地。这位领导还说,我们过去几年对阶级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反复性认识不足,把消灭资产阶级的问题,只简单地看成是对现在老一代的改造,没充分看到资产阶级思想还要传宗接代,还要争夺下一代以至下几代。他还对资产阶级出身的青年作了一个估计,说他们是“两头小,中间大”,有社会主义觉悟的仅占20%。这些讲话,当时是没有公开的胡克实同志在中央工作会议小组会议上的发言,1964年5月30日……
(上) 第一部分 “出身不由己,道路可选择”(2)
自60年代开始,青年升学和就业时,就必须通过政审。这些解放时尚未成年的学生,自然谈不上什么历史问题。所谓政审,审的其实就是出身。每个青年的档案上,都根据出身不同注有“可去机密单位”、“一般”、“不宜录取”等字样,招收单位就根据这条来招人,如果是大学招生,一旦被写上“不宜录取”,那么无论成绩多么优秀,也只有落榜一途。不幸的是,“*”前的高考并不公布考分,上述规定也只在内部掌握,落榜青年并不知道自己没考上大学的真正原因,有的还在继续用功,期望下一年能够榜上有名,直至几次失败之后,才不得已而走上下乡之路。
即使动员知识青年上山下乡,按照出身不同,也有不同的动员口号,如天津市团委书记的动员讲话:
希望劳动人民出身的家长带头教育子女走革命道路,使自己的后一代继承老一辈的革命事业,把革命进行到底;希望剥削阶级出身的家长认清知识青年下乡上山是革命的潮流,势不可挡,应该下决心从自己的后一代改变门风,使子女成为自食其力的劳动者《知识青年们,走革命化道路!》,《天津日报》,1964年5月10日……
一些剥削阶级家庭出身的青年背叛剥削阶级,在劳动中锻炼改造自己,是值得赞扬的革命行动。一切拥护社会主义,愿意走社会主义道路的人,都应该为在自己家庭里出现了第一代新型劳动者而感到高兴。
加上一些具体执行政策的干部因惟恐沾上袒护“出身不好”青年的嫌疑,不惜将所谓“剥削阶级家庭”出身的范围一再扩大,最初是地富反坏右子女,后来加上资本家子女、历史不清白分子的子女,再后来高级知识分子子女也被划入资产阶级范围之内,还有*党派、富裕中农甚至一般职员的后代。最初只是指直系子女,后来扩大到孙子孙女、侄儿侄女以及其他亲属。在有些地区甚至“左”到凡亲属中有一人成分不好,那么即使这个青年的父母是“红五类”,他也会被视为不可靠。尤其不公正的是,直至“*”结束之后,在很多地区,出身和成分都是混淆不分的,许多干部认定出身就是成分,成分就是出身,或者将出身看作成分,将成分看作出身,不明白每次填表时何以会设有“出身”与“成分”两栏。奇怪的是,对于这个在当时如此至关重要的问题,却从来没人予以认真的说明和纠正。很多高级领导人在对青年讲话时也总是强调:“我们是:一有成分论;二不唯成分论;三重在表现。”显然也把出身和成分混为一谈。这种有意无意的混淆,终使很多出身不好的青年在实质上变成了和他们老子一样的阶级敌人。他们成为准专政对象,成为先天的罪人,以至到“*”时,“狗崽子”这种侮辱性的称呼竟堂而皇之地出现在报刊和书籍之上。
歧视剥削阶级子女的现象在各地的迅速冒头,使中央认为有必要在政策上作出解释和调整,1965年7月,周恩来、陈毅到新疆看望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石河子垦区参加农业生产的上海知识青年时,曾有过如下一段重要谈话:
……
周总理接着一一问大家的家庭出身,当问到共青团员卓爱玲时,她羞涩地说:“我出身在资产阶级家庭里。”
“你家里还拿不拿定息?”
卓爱玲一时答不上来,错听成自己要不要拿定息,着急地说:“我不要拿,我不要拿!”她的这话,引得周围的首长和同志们都乐开了。
(上) 第一部分 “出身不由己,道路可选择”(3)
周总理乐呵呵地对她说:“你爸爸拿定息是他的事嘛。”
周总理告诉大家,“出身于剥削阶级家庭和有复杂的社会关系的人,都要看他现在的表现和立场。一个人的出身不能选择,但前途是可以选择的。只要能同原来的剥削阶级家庭划清界限,向组织交代清楚他所存在的社会关系,全心全意地为无产阶级的革命事业服务,不断地在实践中改造自己,就会有光明的前途。”总理意味深长地对革命青年的勉励,使得卓爱玲一时不知说什么才好。过去,她也曾为自己的家庭出身苦恼过,不知怎样同家庭划清界限,不知怎样争取自己的前途。进疆以来,走上了革命化的大道,思想包袱逐步丢掉了;今天总理亲切的教导,方向更明确了,获得了新的巨大的思想动力。《周总理和陈毅副总理在新疆勉励知识青年》,《中国青年》,1965年第16期。
随后,《中国青年报》发表了《重在表现是党的阶级政策》的社论,本着周总理的讲话精神,对如何看待青年的家庭出身、社会关系和本人表现作了如下的解释:
首先,不能忽视一个人的出身:
剥削阶级是不甘心死亡的,它们总要千方百计地寻找自己的继承人。在他们看来,自己的子女从小同他们“住一屋,睡一炕,吃一锅”,是他们首先要夺取的对象。……对于剥削阶级子女来说,家庭的影响对他们的政治态度和世界观的形成,往往起着不小的作用,有的甚至会起决定性的作用。这一点,确实和工农子弟不一样。剥削阶级家庭出身的青年,要看到这个不一样。
其次,绝大多数剥削阶级子女是可以改造的:
剥削阶级子女,虽然生在剥削阶级家庭里,但是他们没有亲自参加剥削,同剥削阶级分子是有区别的。他们年纪轻,要求进步,可塑性很大。他们当中绝大多数人不愿意做剥削阶级的殉葬人,而要求向革命的方面转变。
第三,要“重在表现”:
首先要看他在三大革命运动中的表现,尤其要看在阶级斗争中的表现。执行重在表现的政策,就是按照兴无灭资的方针,教育剥削阶级子女进行思想改造,确立无产阶级立场,背叛剥削阶级,把他们争取到无产阶级这一方面来。我们要坚信,党完全有能力把绝大多数剥削阶级子女改造好。
无论怎样讲落实政策,大前提是坚定不移的:尽管同样是在红旗下长大,但是对剥削阶级子女与出身好的子女,不可能一视同仁。他们要想进入到革命队伍中,就必须进行艰苦的改造,没有人告诉他们,这种改造到什么时候是尽头,但很明显,上山下乡,当普通劳动者,是进行改造的最好途径。
为了宣传这一政策,团中央在上山下乡知识青年中树立了一批勇于改造自己,走革命道路的剥削阶级子女的典型。其中最著名的就是鱼姗玲。
鱼姗玲出身于资产阶级家庭,父母都在香港。1962年她从上海高中毕业未考上大学,父母几次三番要她回香港读几年外语,但她认为自己是个共青团员,不愿意到香港去。她曾回忆说,在去新疆前的那一年除夕,姐姐为她准备了丰富的饭菜,但她一点也吃不下:“我感到自己的精神十分空虚,为自己的生活过得毫无意义而痛哭起来……”1963年6月,她决定报名去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家里知道后曾竭力劝阻,她母亲特地赶到上海,对她说:“考不取大学也不要紧,只要你不到外地去吃苦,家里就是养你一辈子也可以……”她想,妈妈是爱我的,但母爱也是有阶级性的。她不愿走“离开党、离开革命,过不劳而获的剥削生活”的死胡同,终于冲破家庭重重阻力,来到塔里木的农一师胜利十七场参加劳动。她克服了生活过不惯、劳动吃不消等困难,到新疆几个月之后,她曾作出总结说:
(上) 第一部分 “出身不由己,道路可选择”(4)
我深深地感到,听党的话,不贪图舒适的资产阶级家庭生活,走革命的道路是完全走对了。这对于我是一个极其不平常的变化……劳动使我的生活过得十分充实、十分有意义,不像过去那样空虚和无聊,我从心底里感谢党对我的培养和教育。鱼姗玲:《从娇姑娘到边疆建设者》,《中国青年》,1964年第11期。
几乎所有升学落榜的青年,都有过她曾有的苦闷。“*”前上海这批资产阶级,从整体上说,旧有的生活方式并未得到根本改变,心底仍残存着昔日那种优越感,他们一向是将到外地劳动视为畏途的,更何况是遥远的新疆。不仅是他们,就是一般的上海市民,也都是一谈“新疆”就色变的。作为第一批踏上这条艰苦道路的青年,鱼姗玲的确不易,这是她人生的一个重大转折。到疆仅短短几个月,还未及品尝到人生的另一面,她心里充满自豪和喜悦,是很自然的事。第二年,周总理在新疆发表讲话以后,鱼姗玲这一典型,其意义已不比从前,而迅速升级了。她不久入了党,在当时,成为无产阶级先锋队的一员,是改造得最有成效的标志。8月23日,《中国青年报》以《背叛剥削阶级家庭,坚决跟党干革命——鱼姗玲改造思想进步快光荣加入共产党》为题,对她进行了报道,同时发表社论《出身不由己,道路可选择》,她被团中央树立为全国的知识青年典型。
鱼姗玲后来的道路并不平坦。“*”爆发,她又成了“资产阶级的狗崽子”。她所在的农场,一度只剩她一个女知青,但她咬牙坚持下来,“*”结束后中央于1979年召开最后一次知青座谈会时,她还是33名代表之一鱼姗玲所在的连队,位于塔克拉玛干沙漠北缘最偏远的农垦十四团场九连,到1979年为止,她在那里已经生活了16年。她“*”时被打成“黑典型”,遭到批判,排长的职务也被罢免了。当时垦区内武斗严重,生产停顿,生活困难,知青们纷纷返回上海,伙房也关闭了,她顿顿吃包谷馍馍就凉水,却不肯回上海。棉花该收了,她动员职工去收。1979年有记者去时,她已重新担任九连的副指导员,虽有孩子拖累,身体非常瘦弱,却主动要求兼任学校的英语教师,但她所在的单位却仍不同意将她登报,说她“*”时犯过错误,影响不好。那年2月,她所在团场的知青曾*要求返城,有人劝她当上访团团长,被她“严辞拒绝”了。参见:《她没有玷污党和人民给予的荣誉》,《新疆青年》,1979年第4期;《鱼姗玲没有玷污党和人民给予的荣誉》,《人民日报》,1979年5月23日……
这些剥削阶级出身的知识青年入党、当模范的事例,确实打动过相当多单纯的、向往革命的青年的心,但这毕竟只是他们中极少数的几个人。
且不说“社会主义社会始终存在着阶级斗争”这一命题本身的荒谬性,仅就这个前提下引申出的这一言论来看,就是漏洞百出的。首先,尽管这个理论的始作俑者极力否认,但它确实是建立在十分反动和落后的血统论之上的。当时和后来的事实早已证明,所谓“资本主义复辟”的倾向,同样表现在出身于“红五类”的青年身上。任何一个时代的青年选择人生道路时,决定的力量都是社会和历史发展的总趋势,而绝不可能是早已陈旧不堪的“父死子继”。其次,尽一切可能将各个不同阶级、不同政治集团中的优秀人才吸引过来为己所用,这是一个政权具有自信心、具有生气的标志,何况是对甘愿追随自己的朝气勃勃的广大青年,更没有要排斥、冷落的道理。再者,人为地将社会分成等级,在历史已进入20世纪60年代的时期,其反动、落后和不合潮流,已不必详说了。而当时之所以提出这样的政策,除了理论上的错误以外,中国漫长的封建社会遗留下来的“打江山坐天下”的思想,即觉得老子抛头颅撒热血打下的江山,就该让自己的子孙享受的思想,在有些人的潜意识中确实占据了重要地位。
(上) 第一部分 “出身不由己,道路可选择”(5)
结果是,在这种政策之下,别的青年尚可以“一颗红心,多种准备”,这些出身不好的青年则几乎是除了下乡别无选择的。绝大多数青年在下乡前都有过鱼姗玲所曾有过的那种空虚、悲观的精神状况,如一位家长所说:
儿子生长在资产阶级家庭,沾染浓厚的资产阶级思想,高中没毕业就休学,早晨睡到快吃中午饭才起床,放下饭碗就出去,在外边胡吃乱花,逛到深夜才回家,我成天为他的出路发愁朱洛筠:《我儿子走上了光明大道》,《天津日报》,1965年7月1日……
直到将他送往边疆,这位母亲才算松了口气。
在“*”前的上山下乡知识青年中,这类所谓“剥削阶级子女”所占比例是相当大的。1962年秋天成都组织的第一批下乡插队知青中,有半数以上出身于“非劳动人民家庭”,1966年2月从成都到西昌农村插队的知青中,据一个女知青回忆:“仅仅因出身不好而被拒之于学校门外的,在我场知青中约有百分之六七十夏晴:《抹不去的岁月》,《知青档案》,四川文艺出版社1992年版……”1963年上海动员知青去新疆,在近2万名赴疆青年中有近2000名是资产阶级家庭出身的子女。据上海市团委的报告,其中有些资产阶级分子对这一运动的态度是很好的。虽然当时上海市委提出对资产阶级子女以教育为主,不勉强动员,但在大学已对他们关闭了大门,不下乡就只能去港澳或留在家中当“寄生虫”的情况下,许多爱国的、满怀理想的青年,还是毅然走上了支边的艰苦道路,其中很多至今留在那里。
他们与一般社会青年不同,有不少在校时品学兼优,不乏像遇罗克那样有头脑、有才华的青年。曾有负责知青工作的安置办公室干部回忆说,“*”前每送一批青年下乡时,其中最出众的几个,往往就是这类人。他们很多人是抱着替父母“赎罪”的想法下乡的,但在乡下所受的歧视,往往比在学校时更为严重。
“*”时期因写《出身论》而在青年中引起强烈震动、最终也因此而遭杀害的遇罗克的遭遇,在当时出身不好的青年中是具有一定普遍性的。
遇罗克的父亲原是水利电力部华北电力总局的工程师,母亲是一家公私合营工厂的私方副厂长,1957年双双被划成右派,当时遇罗克15岁,他的操行一下子就从“优”变成了“中”。1960年夏天,遇罗克高中毕业,虽然他的文理两科成绩在班级和年级里都是拔尖的,报高考志愿时他还是只敢报考地质专业,以为报考这个冷门也许比较容易用优异的成绩掩盖父母的政治问题。结果,发通知那天,班上只有两个学生什么也没接到,一个是有盗窃行为的学生,还有一个就是遇罗克。后来有人查看了*存档的成绩单,证实他考得确实很好,但因操行是中,而未予录取。
遇罗克此时家境已经十分困难,父亲去劳改,剩下一家六口,全凭母亲几十元钱的工资度日,为减轻家庭经济负担,他决定边准备功课,边参加工作。他觉得去农村能更好地了解社会,更好地锻炼自己,就响应号召,自愿上山下乡。1961年春节前夕,他下到大兴县红星人民公社一个菜园小队,成为北京最早上山下乡的知识青年之一。他被社员选为记工员,与社员建立了很好的关系。劳动之余,他同几个境遇相似的伙伴刻苦攻读,此时他对自己的前程,还抱有些许幻想,“少年幸遇读书风”,就是他那时写下的诗句。他所居住的那间拥挤的宿舍,虽然终年人来人往,附近电井抽水声很少间断,粪池气味熏人,夏秋蚊蝇肆虐,读书之风却经久不衰。夏天,为了在灯下静坐读书,他穿起老蓝布制服,将裤角、袖口掖紧,外加一盒清凉油。1962年,大学扩大招生的消息传来,他和伙伴们非常振奋,以为作为社会青年去报考,就不会再有人作梗。他积极应考,考后觉得很有把握,不料又是名落孙山。这时,传来蒋介石企图*的消息,征兵开始了,他又立即报名,“大学不要,我们上前线去,战斗会证明我们有一颗赤子之心!”然而,他们连检查身体的资格也得不到。新打击落到旧伤口上,使他备觉疼痛和惶惑。
(上) 第一部分 “出身不由己,道路可选择”(6)
1964年初,他因病离开农村。两个月后,他被分配到科技情报所做翻译资料的合同工,后来又到一个小学代课,始终未能得到一个固定职业。无论他付出什么样的努力,表现出多么出色的能力,但没人敢要一个右派的儿子。正是因多年来为出身问题所付出的沉重代价和不公遭遇,使他在“*”时大胆写出了令人振聋发聩的《出身论》。至今读来,仍让人对他思想的深刻、批判锋芒的尖锐感佩不止。而文章中声声血泪的控诉,尤令人感到不平和沉重。王晨、张天来:《划破夜幕的陨星》,《历史在这里沉思——1966—1976年纪实》第3卷,华夏出版社1986年版。
文章提到,每年大学招生完毕,高教部总发表公告:“本年优先录取了大批工农子弟、革干子弟。”不少大学几乎完全不招收黑五类子女,大学中的重要科系就更不用提了。学校以设立“工农革干班”为荣,上了大学的,也是出身好的受优待。不少大学设立“贫协”一类组织,与团组织并列。他尤其提到街道居委会的问题,说街道办事处印制的无职青年求业登记表上也有出身这一项,用工单位来挑人,没有不挑出身好的。要不,放着出身好的你不挑,单挑出身坏的,是什么思想?所以,不被学校录取而在街道求职的青年,历年积淀下来的,大多是出身不好的。只有在大批分配工作的时候,他们才有被分配的把握。“出身压死人”,一点不假!北京家庭出身问题研究小组:《出身论》,《中学*报》创刊号,1967年1月18日。
与鱼姗玲相比,遇罗克的经历可能更为典型。
到1966年为止,全国上山下乡的城镇知识青年,已达一百余万人,这是一个以社会青年占多数,以普通市民子女为主体的青年群体,出身于剥削阶级家庭或“有问题”家庭的子女占据了相当大的比例。如上所述,他们中的大多数人曾在升学、城市就业中几被“淘汰”。虽然也有出类拔萃者,但从整体文化素质和精神状态来看,与“*”期间的“老三届”知青,自不可同日而语,在社会上所受注意的程度,与后者更是无法相比。
但是,这个特殊的社会群体毕竟是形成了,这与国家的本来意愿是相反的。国家希望的是他们能够尽快融入、消失于那个广阔的天地中间,谁也没有想到,要做到这点,竟如此地难。
这个群体最显著的特点,是它的不确定性:是农,又非农,今天是农,明天就可能不是农,就可能是别的什么。1964年以前上山下乡还未被作为长期性的任务时,很多地方的知青在下乡一两年后便回城或在当地分配了工作;1964年以后,也仍然无法断然地堵住这个口子。在“*”前,知青回城的途径,很大一部分属于自发“倒流”,一些人在农村无法养活自己,回到城市当临时工,或者做小买卖,甚至“投机倒把”。也有些人因疾病等原因,通过正当手续回城,但仍找不到正式工作,重新成为社会青年。
在当地分配当工人、当教师的,为数也不少,也有少数青年入党,被提拔做了当地干部。1965年以后,表现特别突出的部分青年典型,也有被保送上大学的。结果是,不断地动员新的知青上山下乡,又不断有老的知青从乡下回城,川流不息的流动,使大量的人力物力付诸流水。这是个从上山下乡运动一开始,就困扰着决策者的问题。
(上) 第二部分 谁改造谁(1)
第九章
走在与农民结合的道路上
周恩来曾经设想,要将动员城市知识青年上山下乡的工作进行15年。他大概料想不到在他讲话后仅仅几年,会爆发一场“史无前例”的“大革命”,安置工作脱离了原来设想的轨道。但也许是巧合吧,从他讲这番话的1963年算起,15年后就是1978年——我们知道,这正是惊天动地的知青大返城走向高潮,中央即将下决心把这一工作结束的时候。如此说来,这场运动果然进行了15年。
“*”使这项工作变成了一场史无前例的运动,它的结束,并不是如周恩来当年预期的那样,是因为计划生育政策的成功,控制了人口的发展。但我们可以回过头来设想一下,如果没有这一切变化,如果这一计划能够按照原来的方案实施,它就真的能进行下去而且得到成功吗?
事情的发展从来不以人的主观愿望为转移,尽管这一愿望有时是非常良好的。到“*”爆发前夕的1966年春,不仅安置城市知青工作的各种问题已日渐显露,农村回乡知青中出现的问题也令人颇感不安。上山下乡的动员,已经初现难以进行下去之虞。
一谁改造谁?
知青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大体可以分为两类,一类属大背景,也就是说,指导这一工作的理论是否正确、可行;二类是具体执行过程中产生的偏差。
一般来说,知识青年可以分为两类,即家在城镇的下乡知青和家在农村的回乡知青。在下乡知青中,又因去向不同,可分为到农村生产队插队落户的和到国营或集体所有制农场以及兵团的两类。他们由于地位不同,境遇不同,面临的问题也不尽相同,当然,就其问题的根本性质来说,其实是一样的。
前面已经多次分析过,解放后一次次动员知识青年上山下乡,实质性的原因都是经济问题,具体说就是人口与就业问题。这些问题的产生,有些应归结于决策上的失误,这里所说的失误指两种,一种是指导性的:如计划经济使城市就业门路越来越窄、对农村人口的长期禁锢等;另一种是政策性的,如解放初期的片面学习苏联,盲目发展重工业,更如1958年的“大跃进”。但还有一些,则是所有发展中国家普遍面临的世界性问题,如农村人口向城市的流动等问题。这里且不说“大跃进”以后,在国民经济濒于崩溃的情况下,已找不到比精简城市人口更迅速有效的缓解危机的办法,就是在计划经济的大格局无从更动的前提下,想通过动员城市知识青年上山下乡,为他们寻找一条广阔的就业出路,这一方案至少从动机来说,也还是积极的;而通过组织在城市找不到任何出路的部分青年上山下乡,来探索这一方案实施的可行性,更是无可指摘之举。至于我们前面所谈到的每一次动员知青下乡,都要从意识形态上开路,不过是解放以来一切行动都要如此的习惯性做法。
问题在于1964年以后,安置工作被涂上了越来越浓的政治色彩。
第七章谈到过,从这时起,知识青年的上山下乡,被作为一场改造一代人的政治运动,作为知识青年革命化的必经之路。基本理论是:知识青年要革命化,就必须与工农相结合,在现阶段主要是与农民相结合,更进一步说,是与贫农下中农相结合。只有这样才能消灭“三大差别”,而这是从社会主义进入到共产主义的必然途径。
(上) 第二部分 谁改造谁(2)
这个理论看起来冠冕堂皇,但知识青年只要到农村生活了一段时间,就立刻会产生与这一理论相悖的各种疑问,这常常使他们的思想产生巨大危机,结果必然是信仰根基的动摇。
(一)向贫下中农学习什么?
上述一整套理论中,有一个关键点,就是知识青年若要革命化,就必须与农民相结合。1967年12月,毛泽东更将这一理论作了淋漓尽致的发挥,叫做“接受贫下中农的再教育”。
对于回乡和到农村生产队插队的知识青年来说,到农村后,最感困惑、最难以接受的,往往就是这一点。他们中几乎所有的人都问过这样一个问题:“让我们向农民学习什么?”一位高中毕业生在写给他的中学老师的信中说:
农民个个互相包庇,互相嫉妒,互相打击,互相气人,自私自利,自高自大,说话粗鲁,极端低级,吵嘴打架,消极怠工,干活拣轻怕重,还不讲卫生。这种生活环境我无论如何也过不惯。从这,我更体会到毛主席所说的“严重的问题在于教育农民”这句话多么深刻了。要提高农民的觉悟真是不简单的事哪!
这封信写于1958年初。显然,1964年以后,报刊上是不会再公开发表这样直率的文字了。但即使后来树立的知青典型,也仍然存在这一问题。黑龙江省的知青典型胡建良在回忆自己初下乡的经历时,是这样说的:
初到那里,我看到的尽是些落后现象。比如,有的人干活收工时,随便拿队里的土豆、胡萝卜;有的人干集体活不积极,起早贪黑地在小块荒地里打转转等等。看到这些,我觉得这里的农民真是“自私、落后、保守”,和我在小说里、电影上看到的农民差远了,没有一个像《创业史》里的梁生宝,也没有一个像《我们村里的年轻人》中的高占武和曹茂林那样值得学习。
不必再多举例子,因为每个下乡知青,都有过同样的体验。
既然证明农民比知识分子更革命、更进步,是让知识青年向农民学习、与农民结合的必要前提,这个问题就非解决不可。对于上述的前一封信,当时的山东省委书记回复的公开信是这样说的:
农民的确是有缺点的,但是,你把农民的缺点过于夸大了,你在上面所列举的有些缺点,在一些知识分子身上,不是存在的更严重吗?何况,农民虽然有缺点,但是,他们是劳动者,是生产者,是自食其力的人,是为人类为社会创造物质财富的人。劳动者和生产者正是农民最大的特点,他们的优点是:诚恳、朴实、敦厚、勤劳。你应该首先学习农民身上这些最主要的品质。谭启龙:《在农业劳动中锻炼成为一个坚强的人——复焦洪瑞同志》,《中国青年》,1958年第1期。
这是1958年的说法。再看1966年初的:
一些知识青年在下乡之前,从道理上也知道农民群众很伟大,有许多优秀品质,可是到了农村以后,却又觉得农民自私、落后,没有什么值得学习的地方。这是为什么?最根本的原因是没有从本质上看农民。农民,主要是占农民大多数的贫下中农,他们在旧社会受苦最深,因此,在农村中,他们最革命,他们最听党的教导,他们热爱社会主义,走社会主义道路最坚决。为什么有些农村知识青年看不到这些最本质的东西呢?胡建良同志的亲身体会告诉我们,最主要的是个思想感情问题。在你还没有从思想感情上和农民真正打成一片以前,总是容易看到一些表面的、个别的现象……但是,在你真正从思想感情上和广大的贫下中农打成一片以后,和他们同命运共呼吸了,才会真正了解他们,对他们可贵的优秀品质,就能看得清了……胡建良:《我向老贫农学习了什么?》一文编后记:《知识青年与工农结合的关键》,《中国青年》,1966年第6期。
(上) 第二部分 谁改造谁(3)
上述两段话中回答的三个问题,正是解放以后始终存在于理论上的几个误区。其中最重要的,就是农民尤其是贫下中农在旧社会“苦大仇深”,所以他们最有阶级觉悟,走社会主义道路最坚决。事实上,这是把农民在土改中分得土地、获得一些实际利益后所产生的“感恩”思想片面地拔高了。
朴素的阶级感情并不能代替马列主义觉悟,何况这种所谓阶级感情,常常也只是宣传中一厢情愿的说法。只是在当时,谁要敢对这种论调产生怀疑,马上就会被扣上“思想感情有问题”甚至“立场有问题”的帽子。这是其一。
其二,农民是劳动者。这话固然不错,劳动者、劳动,都是应该受到尊重的。但这里的问题是,它是把知识分子作为农民的对立面而言的,农民是劳动者,所以知识分子就应该向农民学习,那么知识分子是什么呢?难道不是劳动者吗?难道只有农民所从事的那种直接劳动、简单劳动才是劳动,才值得赞美,而同样为人类社会的文明和进步所需要的间接劳动、复杂劳动、文化性劳动就不是劳动,就应该遭受排斥和无情的践踏吗?应该指出的是,这种看法,本身就是农民意识的一种典型表现。
其三,将存在于一些知识分子身上的农民意识,与农民所具有的普遍特征混为一谈。潜台词是:农民自私,知识分子就不自私吗?可是农民身上所有的优点,知识分子又哪里具备呢?
将知识分子作为农民、作为劳动人民的对立面,这是改革开放之前几十年我国宣传工作上一个显著特征。这既是农民意识的一个典型表现,也反过来加深了农民对知识分子和知识青年的敌意,人为地扩大了双方间的隔阂,这与“消灭三大差别”的口号,已经是背道而驰的了。这便产生了理论上的一大漏洞。
上山下乡知青,便处于这种隔阂之中,他们具有的文化优势不仅得不到发挥,反而成为必须甩掉的包袱,必须改造的罪过。由此而来的第二个问题便是:
(二)怎样与农民结合?
“结合”其实是个很模糊的概念,怎么样才算是结合了?用当时常用的政治术语表述,就是和农民站在同一个立场上了,可是农民的政治立场与工人阶级的立场并不能完全画等号,而且,即使是工人阶级的立场,在当时风云变幻的政治背景下,也根本没有明确的标准。那么,和农民一样,就算是结合了吗?那就是每天出工、收工,脸朝黄土背朝天,没有哪个知青甘心一辈子过这样的日子,女知青更是担心会像农村妇女一样,围着锅台转上一生。
一个1965年下乡,在农村度过十余年的知青深有感触地对笔者说:“我认为知识青年的悲剧就在于,他们要想在农村有所作为,就要与农民融为一体,可是知识青年无论如何也无法将自己与农民融为一体,”这的确是很多想在农村有所作为的知识青年都曾经历过的苦恼。这里有知青自身的原因,但农民对知青的戒备、排斥心理,恐怕是更重要的因素。
农民和农村干部,对于读过书的人,哪怕他原来就是自己本乡本土的子弟,也怀着相当深的疑忌心理,这种隔阂有利害关系上的,也有文化上的。其深刻的程度远非单纯热情的知识青年所能想像。如果说在传统的农村社会中,对秀才们多少还存在某种敬畏,还不敢过分加以侵害的话,对于知青,就连这一层顾虑也不存在了。
(上) 第二部分 谁改造谁(4)
从切身利益上考虑,农民和社队干部当然不欢迎知青回乡,有限的土地、有限的收入,又要多添上几张嘴,他们认为这给他们增加了负担,“是国家揩生产队的油”。不少队干部担心知青有文化,比自己强,会抢了自己的乌纱帽。即使没有存此念头,也担心知青不好管,“回乡干部架子大,回乡学生不听话,回乡军人管不下”。上面的例子也说到了,知青对农民尤其对干部的很多做法看不惯,爱提意见,当时又正值“四清”搞得农村干部人人自危,很怕自己瞒产私分或假公济私的举动被揭发。
知识青年看不惯农民,农民同样也看不惯知识青年,不仅看不惯青年的乱提意见,也看不惯青年的“说话咬文嚼字”、“拿腔作调”、“臭要面子”、“穷讲卫生”等等。他们出于本能,感觉到知识青年与自己不是一类人,他们对文化和有文化的人从来怀着一种偏见,当时的政治气候对这种偏见也起了某种助长作用。一面动员知青回乡,急切地希望他们在农村安心扎根,一面又在宣传中有意无意地为二者间的矛盾加温,这种南辕北辙的事,在那个年代太多了。
再者,即使有少数知青自觉地经历了“脱胎换骨”的改造,变成了地道的农民,但农村中强大的家族、宗族势力,也未必就能见容于他们。这种宗族势力在解放后虽然屡遭打击,却仍然根深蒂固地存在着,非同族的异姓农民尚且要受排挤,又何况知青。
许多知青的热情就在这样的环境下冷却了,但他们也因此而真正了解了农村和农民,并在这一过程中成熟起来。
(三)在学校学得的文化知识有什么用?
这也可以说是知识青年在农村能否发挥作用,怎么发挥作用的问题。与前一个问题一样,它也贯穿于知青运动的始终。国家对这一问题并非不重视,1964年共青团中央书记处《关于组织城市知识青年参加农村社会主义建设的报告》中就曾特别强调说,怎样使下乡知识青年真正发挥他们的作用,这是有关培养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后备骨干的一个大问题,也是知识青年十分关心的问题,只有当他们在农村社会主义建设中既用上体力,又用上文化科学知识,各得其所,各展所长,确实看到农村是一个广阔的天地,又真正大有可为时,才能牢固地把根扎在农村。
这的确是知青能否在农村巩固下来的一个重要因素,所以在动员知识青年上山下乡时,毛泽东的那句名言“农村是一个广阔的天地,在那里是可以大有作为的”,才会被人们一喊再喊。但是,喊口号是一回事,真正要做到这一点却是另一回事。除了一般所谓的要领导重视以外,还必须具备几个前提:首先,必须是整个国家、整个社会都尊重科学技术,尊重文化,使知识青年能够用先进的文明去影响和改造农民;其次,在农村的生产力不断提高的基础上使农村感到有学习文化、引进人才的需要;第三,即便如此,也仍然要有一套比较系统完善的培养人才、保证他们发挥作用的制度。可惜的是,这三点在当时的中国农村都是不具备的。
上面我们讲到,解放后一系列运动的矛头,总是瞄准知识分子,总是将他们作为工农劳动人民的对立面,作为改造对象,由此造成的后果是整个社会对文化、对文明的排斥与敌视。处于这种大气候下的知识青年,一下乡就处于一种矛盾的境地,无法调整自己与农民的关系,也就是说,如果他们的首要任务是接受农民的改造,是把自己本来具有的优势,把自己在学校学得的文化作为被改造甚至被抛掉的对象,他们又哪里还谈得上什么特长,又拿什么来发挥自己的作用呢?
(上) 第二部分 谁改造谁(5)
第二,从解放直到“*”结束,我国农村一直在个体小农经济的落后状况下徘徊,一锹一锄的生产方式确实使先进的科学技术找不到用武之地。我们在第二章分析青年志愿垦荒运动的教训时提到,当时已经有人认为,在目前还只能用锄头挖土的情况下,组织过多的知识青年参加垦荒是不适宜的。我们还提到,这条意见并未得到应有的重视。结果是,这一问题一直存在于下乡知青中。1964年董加耕的事迹见报,曾经在青年中引发一场讨论,焦点便是,像这样成绩优秀的高中生下乡,是不是太可惜了。有下乡知青说:
即使在这广阔的农村天地之间,也觉得有些狭窄了,真是荒废了年华,虚度了光阴。我对农业的贡献不大。请想,我一样和社员锄地、推车,就无所谓谁的贡献大小了。为什么会这样呢?这是受了我们生产队条件的限制。我们用的农具,就是锄、镰、锨、镢四大件,谈到农业机械化、电气化、水利化、化学化,那就谈不上了。因此,在我们这样的地区干下去,是没有出息,没有前途的。
锄地还用得着直角、钝角吗?拉粪还用得着碱酸盐吗?就是把农业的一套技术学会,原来学的书本知识又生疏了,也是得不偿失。海涛:《我也感到“有力无处使”》,《新华日报》,1964年12月24日。
这都是十分现实的问题。中央文件虽然要求各地党团组织不要把知青当成一般的劳动力使用,而要注意发挥他们的科学文化知识特长,但在农村生产力如此低下的背景之下,又从何发挥呢?
第三,虽然称为知识青年,实际上文化程度最高也只不过高中毕业,有的只是高小毕业生,没有受过专业训练,无论是农作物的栽培和品种改良,还是农业机械的制造和改进,都难以胜任。即使如防病治病、担任中小学教师,也不是凡读过中学,有了一些基础知识,就能够像当时宣传媒介所宣扬的那样干出名堂来的。要想真的在农村有所作为,他们的知识太不够了,他们需要再受培训,再学习提高,但当时的农村,大多数却没有为他们创造这一条件。这种不上不下的状态,正是上山下乡知识青年十分尴尬之处,倒是那些大学或受过专业训练的中专毕业生,能够发挥的作用更大些。
由此说来,让知识青年下乡去当农民,从发挥作用一面来说,究竟有多少实际意义呢?
这里,我们可以用一个知青典型的经历为例来进行探讨,他的名字叫柳昌银。
柳昌银是1957年高中毕业后回到家乡——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安图县万宝人民公社新兴大队参加农业生产的。他从小丧父,由母亲一手抚养长大,家里条件艰苦,所以很小就下地帮母亲干活,逐渐对水稻产生了特殊的感情。上高二时,一场霜把社员辛辛苦苦种的稻子全毁掉了,他受到极大的震动。本来他是个好学生,学校已经有了将他保送上大学的意向,但他等不及,他恨不能立刻回到家乡,去培育能够在无霜期就成熟的稻子。他本来就是农民的儿子,劳动对他来说是自然而然的事。就这样,主要不是因为响应上山下乡的号召,而是怀着改造水稻品种的理想,他回乡参加了农业生产。据当时的报道说,他第二年就培育成功了耐寒、早熟、高产的“万宝十一号”水稻良种。为了使培育出的良种更有适应性,他主动离开条件较好的家乡,到位于山区的昌图去进行试验,也取得了成功。万宝地区将他的良种推广开来,使水稻的平均亩产上升到400多斤。
柳昌银因此而成了知识青年在农村大有作为的一个最有说服力的典型。他于1962年入党,1964年出席了共青团的第九次代表大会。他曾一度以“长白山下‘种子迷’”的形象名扬全国。
“种子迷”这一称呼对他来说实在是恰如其分的,据曾经先后为他写过9篇报道的女作家在30年之后回忆说,“*”期间他曾屡遭磨难,他精心培育的良种都被烧毁,他几乎发疯,但这一切过去之后,他一如既往地仍然倾心于他的良种试验,但他没有著作,没有职称,没有人肯承认他。他属于“鬼迷心窍”的那类人,是神人。她说,写柳昌银,贯注了自己的全部感情,她也与柳昌银成了共过患难的朋友。但她也承认,柳昌银的这一段人生道路,是一个悲剧。此段叙述根据1992年9月笔者与女作家何鸣雁的谈话记录。
悲剧就在于,以他的执著,他的才干,他的研究成果,却只适用于家乡的局部地区,甚至在局部地区也未能得到公认。他终于没能成为一个出色的农业专家,也就没能为家乡的水稻生产作出更大的贡献。这不是他一人的悲剧,而是那一代人的,他们太相信“卑贱者最聪明”、“实践是最好的老师”等教导了,不知道许多专业知识,其实是多少代人不断努力探索、实践得来的智慧结晶,以为不必经过正规的、理论的、科学的专业学习,就可以凭“土知识”、“土办法”创造出前人所未有的成果,这只能是自欺欺人。自学不是不能成才,但是盲目自学而无专业的正确指导,则成不了才。正是在这一点上,十多年的片面宣传,使一大批青年走上歧途,这也是多年来形成的,至今未曾认真清算过的一个误区。
这里当然毫无指责柳昌银之意。这一代知青中,有那么多人像柳昌银一样,热爱自己的家乡,心甘情愿地把自己的全部心血和汗水抛洒到了家乡的土地上。我们要说的是,如果当时的国家能够更注重经济建设和科学技术的发展,如果农村能够像如今这样开放和流动,如果社会对文化、对知识分子能够有比较公正的态度,这些知识青年所挥洒的生命和汗水,就不会白白流淌,而会得到比他们实际所得更大、更多的收获。
(上) 第二部分 靠什么来保护自己(1)
我们上面分析了在指导上山下乡工作的理论上存在的诸多误区。不过,在“*”之前,当一切尚处于开始阶段的时候,实质性的矛盾还没有充分展现出来,最突出的问题,还是在具体操作上的。
从动员安置知青工作一开始,各个环节上的问题便随之产生。
首先就是城市干部在动员知识青年下乡时采取强迫、欺骗手段的问题。早在1964年4月,*中央批转共青团中央书记处关于组织城市知识青年参加农村社会主义建设的报告中就曾针对这一问题明确表示:“有的地方,不愿做深入细致的工作,不等知识青年思想酝酿成熟,就匆匆忙忙地把他们送下乡去,引起了不良后果,这是值得今后注意的。”“过去有的地方,用物质引诱和欺骗的方法,到处许愿,又不能兑现。结果引起青年的反感,给以后的动员和巩固工作带来麻烦,这种做法是错误的。”中央还一再强调对于知青下乡,“要坚持自愿原则,不能强迫命令”。
可矛盾在于,国家对于每年安置上山下乡的知青人数,是有明确计划的,而真正自愿下乡的知青,又只是少数,完全靠其觉悟,靠其自愿,根本无法达到国家要求的人数;而我们上面谈过,动员知识青年下乡,又是地方干部所必须完成的一项任务,而且还是重要的政治任务。加上每年任务压下来时,不仅时间紧迫,无暇细细动员,而且在人数上也有硬性要求,还经常要求地方“只能超过,不能减少”,这使所谓的“要坚持自愿原则,不能强迫命令”只能是一句空谈,地方各级组织为完成任务,只能不择手段。
强迫是不太能够行得通的,最简便有效的办法,就是“引诱”,包括物质上和前途上的两种:
过去不是用毛泽东思想进行动员,而是用皮鞋、皮箱、被褥,用升官发财,用发展入党、入团来诱惑知识青年下乡。《上山下乡知识青年打回老家去,就地闹革命》,《人民日报》,1967年2月20日。
“*”期间的大批判文章多夸张不实,但以物质利益,或以入党入团来动员知青下乡的做法,的确比比皆是。知青下乡后发现受了欺骗,会感到极其愤怒,所以“*”一爆发,就有众多知青从农村返回城市,向把他们“骗下乡的”干部发泄怨气,大造其反。可是如果我们换一个角度想一想,这些干部们除此之外,又能以什么方法,把大批的知识青年动员下乡呢?
更严重的问题还在下乡以后。当然,如果在农村的处境大致顺遂的话,上面的前一个问题也就不存在了。
“*”前,矛盾最突出、最集中的地方是各类农场。
1962年以后,最早也是最大量安置城市知识青年的地方,是国营的农、林、牧、渔场,以及大量集体所有制的地方农场,这些农场的知识青年并不像插队知青那样生活在农民的包围之中,怎样与农民相处、怎样在农村发挥作用的问题,也不像插队知青那样突出,但他们也有自己的问题,上述关于知青工作中管理体制上的、领导素质上的诸多弊病,往往因农场知青的相对集中而突出地暴露出来,就像“*”期间矛盾的爆发之处总是在生产建设兵团一样。
我们这里先按时间顺序,举出几个实例:
(一)云南橄榄坝农场
这是1963年由当地团组织向团中央作的汇报。
1961年和1962年两年,该农场先后吸收了两批85名青年,占全场职工总数的26%。这些青年都是没考取高中的初中毕业生,是由云南省农垦厅统一安排,从昆明市动员来的。他们中年龄最小的仅有15岁,最大的也只有19岁。初来时,都把到农场当作就业之路、安家之所,还是比较安心的,对农场也比较满意。
(上) 第二部分 靠什么来保护自己(2)
到农场后,他们大部分被安排在生产队参加体力劳动。日子一久,因无人过问,住房破漏,已有五分之四的人迫切要求回家,半数以上的人正式提出申请,三人私自逃跑;有的向外写信,说农场坏话,要家长出面干涉,叫老同学不要再来。有个大学教授得悉农场的混乱情况和不让他女儿回家之事,已找到省委*部去告状要人。这些青年虽然暂时被农场用不给转户口的办法硬留了下来,但根本无心劳动,随时借机发泄不满情绪,不服从队长分配,找岔子和队长吵嘴顶牛,经常装病旷工。农场是按劳动日计算工资,有人从家里要钱维持生活,手头有钱就干脆什么都不干,去集市上闲逛,或搞个竹筏子到澜沧江上游泳。3月初,有两人为一件小事动刀殴打,一个手臂被刺穿,送公安局处理。有人听说内地有人经这儿越境,也想试试,有4人以游泳为名企图到缅甸闯一闯,被边防哨截住,才未实现,还有个别男青年在女青年集体宿舍过宿。还发生过一人吞服安眠药自杀事件。
该团组织的汇报认为,产生这些问题的责任,主要应该由农场来负。农场把这些青年看成是包袱,埋怨上级为什么把他们搞到农场来。团组织不健全,下面支部根本就没人管。农场负责人不考虑他们年纪小,就和成年人一样要求,哪怕累倒了起不了床,领导也不及时解决。知青们住的是竹架的草棚,一刮大风就倒,一下雨就漏水。大部分职工到农场是带家属安家的,可以自己改善伙食,知识青年收工却没人管,还得自己买菜做饭。他们不会安排生活,一领到工资就很快花掉,然后就常喝“玻璃汤”(即清水汤)。居住分散,没有一定的生活管理制度,甚至病倒好几天领导都不知道。他们很少能看到报纸杂志,除了一个半月看一次电影,没有其他文化生活。知青旷工,农场干部采取扣工资、扣米的方法来惩办,常常引起不满和顶牛。有的工人讽刺他们是来劳改的,干部不仅不去制止,反而附和。有个姓梁的知青与卫生所女青年谈恋爱,经常旷工,卫生所负责人就发动群众斗争女青年,不让她和梁在一起,梁感到恋爱无望,觉得在农场没前途,回家没出路(其母改嫁,对他不管),结果自杀身死。很多青年说:“我们是被骗来的,在这里尽干些杂活,学不到什么东西,没有前途,呆下去也是白白浪费青春。”《橄榄坝农场的知识青年普遍要求回家另谋出路》,《团的情况》,1963年第1期。
(二)河北省唐山市柏各庄农场粗暴对待下乡知识青年
这个农场在1963年5月以前,曾接收了1402名唐山市的知识青年到场参加生产劳动。农场在对待下乡青年的工作上存在不少问题:
1大会批判,拳打脚踢
农场有些干部对下乡青年歧视、讽刺,说他们是“白面书生”、“小姐”、“为吃大米来的”。解决思想问题,方法简单粗暴,动辄采取大会批判、辩论的方法,有的甚至拳打脚踢。例如,三分场四队郭玉池(团支部委员)与一个工人闹不团结,队干部硬说郭受坏人指使打击积极分子,召开了三次团支委会、三次团员大会批判他的思想,结果郭玉池没要团的关系就离场回家了。他离开农场时对一同来农场的青年袁慧琴说:“劳动再苦也能受得了,可是这种辩论受不了,实在呆不下去了。”三分场四队张国才,因与班长口角,队干部就开大会辩论他,并且把他捆绑起来,用脚踢他。有些青年说:“我们见到书记、队长就害怕,有意见也不敢提。”
(上) 第二部分 靠什么来保护自己(3)
2扣压口粮、私拆家信
1963年7月,工人李五奎家中打来电报说他父亲病重,让他请假回家。这封电报在队干部手中压了5天,以后批准给他4天假。他到家第四天,父亲因患结核性脑炎住了医院,医生要家属看守,因家中无人,便由他看守两个半月。回农场时从居民委员会、派出所和医院开了三张证明信,交给生产队支部书记,说明超过假期未归的理由。可是队干部不看证明信,硬是决定不发给超假期间的口粮。还有的队干部私拆工人的家信。
3漠视健康
女青年在经期,有的队干部仍叫坚持下水劳动,可以安排一些轻活的也不给安排。她们反映,在女工中约有80%以上的人有妇女病,有的得了关节炎。农场对病号照顾也不够。四分场二队王秀芝,有妇女病、关节炎,右腿麻木,总场医院诊断后叫她每天坚持针灸,但生产队不准假。三分场四队女工张淑兰在1962年得了肾炎,在总场医院住了半个月,出院时给一个月假,但只休息了半个月,生产队干部就叫上班了,还说她是装病。
4女知识青年被逼婚
1963年6月,天津市有12名女青年到该农场参加农业生产劳动。翌年春节时,其中有3名回津,坚决表示不愿再回农场。市团委和市妇联的干部访问了她们。她们说,主要是嫌那里男职工逼婚、骗婚;劳动定额高,工资收入低;干部不*,作风很生硬;劳动保护差。下面是她们被逼婚、骗婚的经过:女知青李淑莲,19岁,1963年6月到七分场三队落户后,表现很好,担任小组长。12月,该队四班长李成忠(党员)对她说:“小李,你看人家都结婚了,你不眼红吗?我给你介绍我的干弟弟李全祥,今年25岁,在十分场工作,家中只有一老母,你进门就当家。”李淑莲不同意,两天后又有几个人给她“介绍”对象。李淑莲被纠缠得没法,勉强同意和李全祥结婚。婚后,男方要她把户口迁到十分场,并说:“十分场有活你就去做临时工,没活就去家侍候我母亲,工资不能给娘家寄。”李淑莲不同意,说:“我是来支援农业的,不是当家庭妇女的。”不久她要求离婚,并要求调到别的分场。女知青王丽珠,年方16岁,在七分场二队队长丁树春的包揽下,和班长崔凤友结了婚。婚后两人不和,男方对王丽珠说,“女人就是男人的玩意儿,就得听男人的摆布。”并把她捆起来,锁在屋里。她也坚决要求离婚。女知青郭伟燕,16岁,也是由于该场男青工用各种方法围攻她,逼她结婚,吓得她不愿再回场。郭伟燕的母亲说:“我女儿是去支援农业,不是去那儿找对象的,他们这样污辱妇女,我们的孩子不能去啦。”她们反映,这个队给女青年介绍对象成风,有时一介绍就是四五个,不同意就进行“谈话”,形成变相逼婚。
结果到1963年10月底,来农场的这批知青中,经批准或自动返回城市的已达961人,占总数的685%。留下的青年中,也有许多人不安心在农场劳动。
(三)北京延庆农场发生严重污辱下乡女青年事件
北京市延庆农场女工李×,是1963年高中毕业生,共青团员。她响应党的号召,不顾家庭阻拦,毅然到农场参加劳动,表现很好。1963年10月15日,因偶感风寒,头晕发烧。农场会计吴成禄(地主子弟)、炊事员刘宝庭借口说她得了“邪病”,纠合本场工人王从正、孙全然,在15日凌晨2时闯进女宿舍,把李×从床上拽起,强行给她“辟邪”。吴成禄、孙全然把她的两臂拧在背后,王从正搂着她的腰,刘宝庭挥舞尖刀,大吼大叫,逼她承认是“鬼神附体”,还用43厘米的钢针在她的头、颈、手指尖等处乱扎,有的指尖被扎了四五针,有的针扎上去十几分钟才拔出。在这样横暴的折磨面前,李×严厉斥责吴成禄:“我是共青团员,根本不相信鬼神,决不向你们妥协。你是共青团干部(小组长),为什么搞迷信活动?”吴成禄竟又指使刘宝庭脱李×的衣服、乳罩、裤子,并乱摸乱抓她的乳房,腋窝和大腿。李×当时曾哀告他们不要这样污辱她,说:“我是个姑娘,你们这样污辱我,以后叫我怎么见人?”但他们依然不听,一直胡闹到凌晨4点多钟。他们走后,李×立即昏倒,以后十几天下不了床,经医生诊断,已患“反应性神经症”。和李×同住一宿舍的其他五名女知识青年,目睹此事,曾出面制止,但刘宝庭竟威胁说:“以后也这样整治你们。”此事在全场职工中,造成了很坏的影响。北京市委很重视这个情况,指示有关部门认真处理。吴成禄、刘宝庭两犯已被逮捕起来。
(上) 第二部分 靠什么来保护自己(4)
通过以上所举的例子已经可以看到,最突出的问题,是知识青年应有的权益甚至人身安全得不到保障,女青年尤甚。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主要在于领导,这里有领导者个人的问题,如文化水平低,素质差。但是问题如此集中,显然还有更深一层的原因。
首先,这源于农场干部对知识青年的整体看法,这种看法也就是当时社会上对知青的看法。在政治条件以及其他条件都相对较好的青年或进入大学或应征入伍或留在城市就业之后,下乡和到农场的青年总会给人一种“被淘汰”的印象,这是无论怎样宣传都无法掩盖的事实。于是,在片面强调阶级斗争的环境下,一些阶级斗争的弦绷得很紧的干部,会将这些青年看作是资产阶级的少爷小姐来加以歧视;下乡青年本身所混杂进的工读学校学生甚至在社会上沾染了劣迹的流氓小偷等人,更使农场干部和职工加深对他们的偏见,他们都认为这些青年是城里不要的“渣滓”,北京一些农场就公然称这些青年为“渣儿”。他们对于城市将这些包袱甩给他们非常反感,这股怨气当然就宣泄到知青身上。
第二,也是最关键的,是下乡知青都被户口和粮食关系严格控制着,对于农场再不满意,真要离开,也有诸多顾虑,用上述例子中干部的话说,就是反正想跑也跑不了。这使当地干部很快就意识到,自己对于知识青年享有的是至高无上的、基本上不受任何制约的权力,他们可以对知青为所欲为。一旦认识到这点,后果就很可怕,动辄扣青年的工资、口粮,随意打骂知青,开批判会,甚至污辱女青年一类事件,便如上述那样层出不穷。本来,在这里,国家的政策、法律是应起到制约作用的,但在当时法制不健全的情况下,知识青年却没有任何手段可以用来保护自己。农场是知青集中的地方,农场干部对知青所享有的权力,往往超过人民公社、生产队干部,问题的出现往往便更明显、更集中;这一问题,到“*”后知识青年大批到农场(当时多已改成兵团)去时,就变得更加严重了。
唯一能对这些干部的做法起到制约作用的,是中央文件,事实上当时的知青和家长,也都将希望寄托在“中央说话”上。“*”前,中央已经就农场干部*知青问题专门发出过两个文件,也可见问题发展的严重性了。
1964年5月9日,也就是中央开始将知识青年上山下乡作为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的时候,鉴于农场所暴露的问题已经在社会上造成不利影响,直接阻碍了对于知青下乡的继续动员,*中央特地批转了共青团中央关于参加农业生产的知识青年受到歧视、打击、污辱的四份材料(即如上述),批示说:
请大家看看这四份材料。这些材料讲的都是关于知识青年到国营农场参加农业生产后遭到歧视、打击、污辱等粗暴对待的问题。这些事情的性质是严重的,影响很坏。据了解,有的农村人民公社和生产队也有类似的情况发生,很值得重视。知识青年下乡和回乡是加强农业建设,实行农村文化革命的重大措施,是知识青年革命化的重要道路。这条道路刚刚开辟,阻力很大,全党应加强领导。对于知识青年下乡的行动应当积极支持。《*中央批转共青团中央关于参加农业生产的知识青年受到歧视、打击、污辱的四份材料的批示》,1964年5月9日。
(上) 第二部分 靠什么来保护自己(5)
批示还提出了四项解决措施:
1对于来自习惯势力的阻挠,应予说服教育。
2对于那些官僚主义分子的压制、报复、打击行为应当严肃处理。
3对于坏分子的破坏活动,应当依法严加制裁。
4必须迅速加强国营农场和人民公社的政治思想工作。
批示并要求有关的领导机关,对于团中央所发的四件案例,认真地加以严肃处理,并将处理的办法和结果报告中央和中央监察委员会。中央还决定将以上典型案例和中央批示下发2万余份,发到全国各省、市、自治区有关部门,解决这些问题的决心是很大的。
本着这一文件的精神,1964年10月,农垦部特地发布了《关于国营农场安置城市知识青年的纪律规定》。规定中承认,据各地反映,有不少农场发生了歧视、刁难、捆绑、打骂、扣工资、扣饭、诱婚、逼婚甚至奸污下场青年的不法行为,严重地破坏着动员城市青年下乡上山运动,摧残着青年们的身心健康,给党的农垦事业造成了重大损失和不良政治影响。该部表示要对这一系列事件进行严肃处理,并且特规定了以下几条纪律:
1要对下场青年一视同仁。对女青年在住房、劳动保护方面加强管理。任何人都不准对下场青年歧视、排斥或刁难,违者应给以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应给予适当的纪律处分。
2对下场青年的缺点应耐心地进行说服教育,不应简单从事。对他们犯有严重错误,需要给以适当纪律处分的,必须经农场党委讨论决定。任何人都不得对下场青年擅自停餐、饿饭、扣发工资或拘禁,更不许捆绑、打骂或施加其他变相体罚,违者除进行严厉的批评教育或斗争外,还要根据不同情节,给予行政纪律或法律处分。
3必须贯彻婚姻政策,开展晚婚教育。青年下场后,任何人都不准给他们强行介绍对象,更不准诱婚,骗婚或逼婚,如有违犯,轻者批评教育,重者应给予纪律处分,特别严重的应依法论处。
4必须加强法制观念,尊重下场青年的*权利。不准扣压,私拆下场青年的来往信件、电报,非法搜查人身衣物,不准阻挠越级反映情况或压制批评、打击报复。违者严肃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应给予法律处分。对由于虐待、*造成人身残疾、死亡或*女青年的违法乱纪分子,不论资历高低,职位大小,都必须严肃处理,不得姑息迁就,情节严重的应依法严惩。如系地、富、反、坏分子,更须加重治罪。《农垦部关于国营农场安置城市知识青年的纪律规定》,1964年10月21日。
这是迄今可以见到的“*”前对于这类问题最具体、最严厉的一份纪律规定,它对于那些为所欲为的农场干部,无疑是有震慑威力的,但它毕竟不是法规,而且下面一旦具体执行,就有松有紧了。
从1965年农垦部党组向中央所作的关于湖南省湘阴杨林寨、江永县回龙圩、铜山岭、桃川等4个农场歧视、虐待和侮辱下乡青年的严重问题的检查报告来看,这一规定并未能有效制止该部所属农场中此类犯罪事件的发生。当时中央对此问题所作的批示说:
农垦部这个检查报告所反映的情况,主要是严重违法乱纪、干部压迫、剥削青年,对下乡青年生活漠不关心。这是严重的官僚主义者,如果不把这些同志们,亦即官僚主义者整好,那么,这些农场的领导,就永远会同贫下中农、同下乡劳动的青年处于尖锐的对立状态中,就不会办好社会主义农场。
(上) 第二部分 靠什么来保护自己(6)
批示还要求各地把所属农场的工作都检查一次,对这类违法乱纪的行为,应在查实后严肃处理《*中央批转农垦部党组关于湖南有些农场干部*下乡青年问题的调查报告的批示》,1965年5月20日……
从这份批示看,即使是中央,对下面干部的这些作为,也没有明确认为是在犯罪,而是当作人民内部矛盾来处理的,既然严重违法乱纪、压迫剥削青年的行为,都只不过是“官僚主义”,至多也不过是“严重的官僚主义”的话,那么干部们还有什么可怕的呢?
农垦部对于这类问题,还是重视的。它所属的国营农场,毕竟属于“王法”可以管得到的地方,而在一些农村和偏远地区的地方农场,问题则更为严重。即使在中央有关文件发布之后,仍然是“尚未引起领导重视”。按照中央安置城市下乡青年领导小组于1965年4月向中央作的关于安置工作会议的报告中说,“更严重的是有些地方既不上报,也不检查处理。还有些地方的检察机关和法院,对严重污辱和*下乡青年的案件,不告不理,或者大事化小,小事化无。会议认为,这些都是阶级斗争的反映。”
可见,在其他有些地方,问题可能比农垦部所属各国营农场更严重。
这类问题在农村生产队也同样存在,只是表现方式略有不同而已。除了像农场一样对知青政治上歧视之外,主要表现在与社员同工不同酬、劳动强度大和女青年人身安全得不到保障等几个方面。亦即如当时中央文件所指出的,有相当一部分青年劳动“底分”过低,加之生产队派工不合理,同工不同酬,生活不能自给;有些年少体弱的青年,因劳动强度大,休息时间少而影响健康,特别是有些水田地区,百分之*十的女青年患妇女病,甚至发生死亡事故。这是在全国普遍存在的问题。
农民的物质生活在当时已经十分贫困,但有些地区的知青,甚至达不到一般农民的水平,这一方面是因为农民不愿知青分沾自己的利益,另一方面,也是出于对“城里人”的一种敌视心理。有的地方对知青在劳动上要求过急过高,甚至专派重活给他们干,理由便是“让他们尝尝当农民的味道”。据各地反映的情况看,如陕西扶风县黄浦公社89%的回乡青年口粮都比一般社员低,而且质量差。又如不少地方给知青的自留地分得很少甚至不分,有的地方按社员一分五、知青一分的标准分配自留地,甚至如安徽肥东县电站大队从1963年冬到1964年春回乡的4名知青,到5月还没分到自留地。还有很多地方的知青,住房问题迟迟得不到解决,只能住到生产队的办公室或仓库甚至马棚里。
插队女知青与农场女知青面临的,是同一个问题,中央文件谈到:
现在,有不少下乡青年,尤其是女青年,早婚的很多,对他们的进步、劳动影响很大。应该加强晚婚节育的教育。有的地方发生过逼婚、骗婚、污辱妇女的现象,应当及时处理,并防止今后再发生这类问题。《*中央批转共青团中央书记处关于组织城市知识青年参加农业社会主义建设的报告》,1964年4月24日。
如果说国营农场尚有国家的纪律管束的话,对于农民,则连这点约束都难以奏效,事实上直到“*”以后,对于下乡插队知青的处境,始终无人能拿出真正有效的解决办法。
(上) 第二部分 靠什么来保护自己(7)
总之,从上山下乡运动一开始,为了能够将这场运动顺利地、长期地进行下去,国家就十分重视解决在这一过程中所出现的各种具体问题,但是始终收效甚微。究其原因,除了受当时种种政治、经济的大原则的制约之外,关键在于没有健全的法律法规,也就是说,知青无法将保护自己的“武器”掌握在自己手里,而只能企盼于“上面”的眷顾,即靠得到中央的注意和中央发布文件。而中央即使对于解决这一问题的决心再大,做法再严厉,说到底也只不过是一阵风。大风刮过,依然故我,这已是多年来干部群众都习以为常的我国政治生活中的突出现象。结果便是知青的状况,始终未能得到根本的改变,“*”期间这类问题一而再、再而三的发生,直至中央不得不采取将几名罪大恶极者处以极刑以平民愤的方式,却仍然无法杜绝,已经充分说明了这一点。
“四清”运动的开展,使知青在农村的处境进一步恶化了。
1963年5月*中央印发《关于目前农村中若干问题的决定(草案)》即“前十条”,在全国掀起大规模的“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一年后的1964年9月,中央又发布有关这次运动中一些具体政策的规定(修正草案)即“后十条”,规定这次运动要以阶级斗争为纲。这就是在农村引起巨大震荡的“四清”运动,下乡知识青年也受到这场运动的深刻影响。许多工作组将农村中组织阶级队伍等一系列做法运用到知青身上,结果,第一是使一部分青年被作为运动的依靠对象,参与了对当地干部的斗争和冲击,恶化了与干部与社员的关系,甚至到了难以在当地立足的地步;第二是使相当多出身不好或有一些不良习惯的知青,被当作阶级敌人和被整顿清理的对象,遭到打击;第三,它也使知青之间的关系变得紧张甚至恶化了。
我们这里引几个当年四川知青的回忆为例:
1964年4月从成都下到四川省会理县鹿厂公社的知青回忆说,当年收完大春后,县里来了知青整顿工作组,把鹿厂公社209个知青统统集中在公社进行整顿。七整八整,有个14岁的小知青被整得魂飞魄散,哭着交代了曾偷砍生产队的包谷秆吃,还偷盖公章私自开条子到公社割肉吃的“罪行”,然后在身上一无钱、二无粮的情况下,横越大渡河,竖攀万丛山,历时一个月,硬是一步一拖回了成都黄新生:《杨瓜娃儿》,《知青档案》,四川文艺出版社1992年版……
工作组还将知青按照出身不同划成三六九等,1964年从四川合州下乡的知青回忆说:
知青农场办起没到一年,便驻进了四清工作组。于是,农场一百几十号知青顿时分了等级,红五类子女、黑五类子女立马有了区分,对红、黑两类出身的知青召开了内容及形式都不同的会。
工作组长是位湖北佬,复员军官,说起话来声震屋瓦。他的口头禅是“枪打出头鸟”,每说此话时,二目放光如手电筒般四射,使人心惊胆寒。依了这位工作组长的分等划类,我们农场里便有了一个应予诛灭的黑帮,这个黑帮由27名黑五类子女构成,为首者便是其父解放前曾任西南长官公署秘书长的何姓知青,被定为农场最大之黑堡垒,由工作组长组织知青围而攻之。戴克学:《老知青*读书梦》,《龙门阵》,1993年第4期。
更有甚者,1963年10月,曾有300多名成都知识青年到云、贵、川三省交界处的叙永县后山茶场落户,一年以后,省、地、县三级的“四清”工作组进驻茶场,不知出于什么背景和动机,便将这批大的十七八岁,小的十四五岁的知青“娃娃”当成了妄图变天的阶级敌人:
县委工作组长,一位姓王的局长有一次对二队的同学们训话,竟说:“不怕你们这些成都娃娃,你们休想变天!我们有监狱、警察、军队,还有飞机、坦克、大炮。”接着,背靠背的揭发、检举、批判会陆续开始了。
很长很长时间我弄不明白,为什么会动用那么多人,无缘无故地来对付这几百名种茶的少年,扼杀他们青春的梦想,把他们之中的数十人,直接投入罪犯和贱民的地位,饱受人格的屈辱,丧失青春、幸福、健康,乃至生命。而谁都知道,确定不移地知道,这些人是无罪的!余下的两百多人,无疑也饱受惊吓,紧接着又带着受伤的心灵,接受了随之而来的“*”的洗礼周永严:《下乡周年祭》,《知青档案》,四川文艺出版社1992年版……
(上) 第二部分 回乡知青的处境(1)
与城市知识青年一样受过学校教育,然后一样上山下乡的农村青年,也就是“回乡知青”,人数始终多于城市知青。虽然他们并未被国家划入安置工作的范围之内,对于动员他们回乡,在经过20世纪50年代以来的长期工作以后,也几乎不再成为问题。但他们回乡后所面临的种种问题和困惑,从性质上说,与城市青年是一样的。这里之所以将他们专门列为一节,是因为对他们来说,也存在一些特殊问题。
虽然国家自1954年起就大力动员家在农村的中小学毕业生回乡生产,但回乡知青数目的迅速增长,是在1960年以后。如果说20世纪50年代青年回乡的走向可以用上下波动的曲线表示的话,60年代以后则一直呈直线上升的趋势了。这当然是与国家实行的农业政策紧密相关的。
1958年《户口管理条例》的实施,城乡间裂痕的扩大与加深,都大大减少了农村到城市谋求职业的可能性。甚至原先许多农村女青年通过嫁给城里人而改变自己身份的出路,此时也被基本堵死。因为即使与城里人结婚,也极难改变原来的农村户口,而且如果母亲是农村户口,孩子即使是在城里出生,户口也要随母亲一方,并且会随之遇到诸如没有粮食副食供应、无法在城市入学等一系列困难。
于是,农村青年想要成为城里人亦即获得城市户口的途径,便只剩下三个,一是参军,二是当干部,此外就是读书、升学。只要读到中专、大学毕业,自然就可以由国家将工作包下来,当然也就获得了城市户口。而参军,大多数人复员后仍需回乡,提干只是极少数政治条件好的人才能得到的机会,而且也必须有一定的文化程度。可见,考中专、读大学,是农村青年实现自己当城里人、挣工资并进而实现自己人生理想的最佳选择,也是当时农村青年的家长最大的愿望。为此,许多父母不惜节衣缩食,卖猪卖粮,送子女到学校去,而当这些子女苦读数年,甚至十数年之后,又回到家乡种地时,其父母的失望、愤懑和对这个事实的不能接受,都是不难想像的。
可是,对农村子弟来说,走读书这条路,到60年代以后也越来越艰难了。在第六章谈到过,国家于1960年作出规定,为了保证农村有一定数量的知识分子和不断补充农村劳动力,此后必须在每年毕业的小学生和中学生中给农村留下一定的比例,不要全部升学。按这个比例规定,能够升学的农村中小学生只有1%,这意味着绝大多数农村青年学生被剥夺了继续读书的权利。从农村考入大专和中专的学生,在学校停办后也被一律要求回乡,而这时数量特别多的还有几乎全部停办的农业中学的学生。这都造成愈来愈多的农村中小学毕业生不能升学而不得不回乡生产的局面。
据团中央1962年统计,全国农村已有高小以上知识青年近3000万人,大体上在1亿农村青年中,4个人中有一个小学或初中毕业生。1964年,全国知识青年总数达4000余万,其中城镇下乡知青仅几十万,在知青总人数中仅仅是一个零头,其余的,都是回乡知青。再举几个具体数字:据北京市的统计,到1962年底,参加郊区农业生产的具有高小以上文化水平的回乡知青达11万余,约占郊区农村青年总人数的1/3;上海市川沙县统计,自1957年到1964年期间,陆续落户、回乡的知青达52000余人,占全县农村青年总人数的2/3以上,占全县农业劳动力总数的1/4以上,有的公社70%以上的农活是由青年干的。在河北省宝坻县,至1963年底,全县回乡知识青年总数达15000人,占农村青年总数的36%。在教育事业特别发达的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解放后陆续从中小学和大学毕业的回乡知识青年,到60年代初已达7万,占全州农业第一线青年劳动力总数的85%。再有,广西召开回乡知青积代会时提到,到1963年为止,几年来全区回乡知青已达上百万。1964年广东省报道,近3年有56万多家在农村的知识青年回乡,如果从1958年算起,回乡知青总数已达76万人。而据同年湖南省的统计,全省回乡知青人数更多达300余万。
(上) 第二部分 回乡知青的处境(2)
与50年代相比,回乡知青群体的构成,也已经有了可观的变化,不仅有高小、初中毕业生、肄业生,而且包括了高中生,甚至因病或其他原因退学辍学的大学生;不仅包括正规全日制学校的学生,也包括从1958年“大跃进”期间各地大批涌出的民办学校、半工半读学校和农业中学毕业的学生,还有因学校停办而返乡、随父母精简而回乡的学生等等。由于回乡知青与农民一样,不存在户口、城市供应和日后分配等一系列问题,所以算不算回乡知青,也就毋须像对城市下乡知青一样,有那么细致的规定和明确的界限。
作为接受了正规的学校教育,具有一定科学文化知识,并多少接受了现代文明熏陶的知识青年,回乡知青在农村人口比例中的增长,对于改变农村“一穷二白”的面貌,提高农村人口的素质,是具有巨大意义的,国家对此也寄予厚望,即如《人民日报》社论所说:
这不但对于加强整个国民经济的基础有重要意义,不但对于实现知识分子劳动化、劳动人民知识化有重要意义,而且对于逐步消灭城乡差别、工农差别、脑力劳动与体力劳动的差别,为将来实现共产主义创造条件,也将产生深远的影响。这决不是一项临时的措施,而是今后很长历史时期内都要认真做好的工作;决不是无足轻重的小事情,而是一项具有革命的战略意义的大事情。
返回书籍页